作者:武艳过程性信息公开适用原则公共利益
摘要:行政机关过程性信息的公开问题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于该问题目前我国立法非常不完善,以至于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产生了很大的争议。结合现有的法律文件对该问题的规定考量,过程性信息的公开问题应当坚持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明确过程性信息应当公开的范围,这才是解决针对该问题产生的一系列矛盾的关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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