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宝爱慈善活动道德简论妇女解放问题民国时期参与意识妇女儿童救济对象山东省阐述
摘要:民国时期,由于社会的变迁、妇女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及道院的推动,女道德社在山东省普遍设立.它们通过阐述道慈关系来激发妇女内心的善念并吸引妇女求修,救济对象以不幸的妇女儿童为主,但其活动仅限于修身和行善等方面,在妇女解放问题上显得比较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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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学报》(CN:37-147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面向改革时代,探索妇女问题,研究妇女理论,促进妇女发展的办刊宗旨,以探讨性别平等理论、女性与社会发展、女性与法律、女性文化、女性教育、婚姻家庭等为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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