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红梅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作社组织担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信贷政策林下经济涉农贷款
摘要:<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普洱市已初步构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但现仍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各个层面的支持,其中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作用尤为关键。今年2月,人总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在金融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细化和落实上提出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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