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立法聚焦政策性保险经办机构地方政府经营模式灾前预防
摘要:今后云南应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如经营模式上可采取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资金由省市两级统筹的模式;更为重要的是要注重灾前预防、扩大保险范围和种类,尤其应当把云南特色农业纳入地方政策性保险,如小粒咖啡、石斛、普洱茶、桑蚕、核桃树、天麻、三七等;而筹建由政府参与的、区域性国际化的、非盈利性的新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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