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涛公司法一人公司法律制度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人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断涌现,其地位和作用也日益突出,将一人公司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也就成了势在必然。自1925年列支教士登首先从立法上承认一人公司以来,法国、德国、丹麦、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及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相继在立法上承认了一人公司。因而研究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对我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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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经贸》(CN:11-503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时代经贸》以“立足新时代,从国家发展和人民利益出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经济贸易发展的重大课题和现实需求,侧重研究当前经济贸易发展热点、难点问题,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贸易学研究,推动我国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为办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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