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法学理论界批判法律实务界时常犯的六个错误——以“命案必破”为例

作者:李川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界批判错误命案必破

摘要:法学理论界已经形成了观点先行、大胆批判的研究模式,在批判法律实务界时经常犯下下述错误:缺乏对主观判断不可靠性的警惕,忽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学术程序;对法律实务界进行"有罪推定",缺乏中立、客观、公正的学术精神;将中央集权型和地方分权型司法体制混为一谈,对西方法学理论的适用范围缺乏敏感;治学态度不严谨,滥用研究资料;理论粗疏,对理论问题在实践中的体现茫然无知;存在严重理论盲点,看不到法律实务界具体工作的制度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CN:37-143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