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卫国后劳教时代未成年人刑事处遇制度改革收容教养工读教育
摘要: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处遇以监禁刑为主导,非监禁刑及非刑罚处遇措施不够丰富,教养处遇存在立法规制不足、实际操作散乱等问题。因此,在废除了劳动教养制度的大背景下,应当以法治化、人性化、社会化和多样化为方向,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处遇制度的改革,并重点推进未成年人教养处遇的立法完善,加快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的改革,使之适应犯罪治理和未成年人再社会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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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学报》(CN:37-143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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