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瑞君法律发现空白罪状司法识别
摘要:法律的稳定性、抽象性,法律语言的专业性等特征需要法官面对个案,在法源中寻找和选择应当适用的裁判规范;刑事法领域的罪刑法定之“法”同样不能提供处理案件的现成答案,在空白罪状存在和适用的场合,刑事法官发现法律的复杂性更为突出;此种情形涉及法官发现法律的必要性认识问题,更涉及根据不同个案,法官发现法律的场所、发现的思维路径及在此过程中的法律识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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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学报》(CN:37-143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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