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烨; 贺富永飞行员劳动主体分层保护特殊规制
摘要:我国劳动立法理念以倾斜保护劳动者为主导,对所有劳动者都加以同等保护,但劳动者内部已经产生分化,强势劳动者、普通劳动者与弱势劳动者在地位上存在较大差异,在劳动者分层保护理论下,倾斜保护的方式与力度要因劳动主体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别。飞行员具有培养周期长费用高、劳动力紧缺、工作的高度危险性与具有独立的技术档案四个方面的特点,应当以制定专门的管理条例为基础,从适当延长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与服务期、定期公布违约金标准、加强劳动保护与建立统一的飞行员技术档案移交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调整与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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