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声明不保证”拍卖规则的存与废

作者:滕元良拍卖法声明不保证存废除外条款退货制度

摘要:1997年颁布的《拍卖法》确立了"声明不保证"法律制度,但是《拍卖法》对该制度的设计并不完善,相关条款概念含糊、保障体系不完善,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不衔接,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日渐增多,影响到了中国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象有些人说的废除该制度,而是应该予以修改完善。本文建议在这一制度中析明除外条款,建立退货制度,引导和保证拍卖行业的规范运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山东工会论坛

《山东工会论坛》(CN:37-149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工会论坛》办刊宗旨:刊发工会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存在和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服务山东省和全国的工会事业;同时也刊登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文学等人文科学的最新力作。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