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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内容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

作者:潘志玉网络版权网络内容提供者严格责任

摘要:网络版权侵权行为是网络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网上版权的侵权行为客体具有无形性,侵权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相对不确定性,由此导致侵权行为的认定十分困难。网络内容提供者作为“信息控制者”,负有审查信息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无过错的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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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会论坛

《山东工会论坛》(CN:37-149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山东工会论坛》办刊宗旨:刊发工会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存在和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服务山东省和全国的工会事业;同时也刊登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文学等人文科学的最新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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