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路径——基于商标使用视角的分析

作者:马丽萍商标权商标注册商标使用

摘要:中国商标权注册取得的立法模式过于强调商标权的注册取得,忽略了商标使用在商标权取得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从而引发了商标申请注册案件大量积压、商标抢注之风盛行、恶意商标异议、无效宣告、侵权诉讼案件时有发生等一系列问题。实际上,我国在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异议、无效宣告等一系列程序的制度设计中,都体现出了对商标使用这一要件的考量。为此,需要继续强化商标使用在我国商标权取得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明确意图使用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前提,强化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说明义务,并为提起商标异议、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的商标注册人设置商标使用的义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时代法学

《时代法学》(CN:43-143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时代法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学术品位与应用价值兼备,倡导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刊登具有创新价值的法学研究成果,欢迎开展各学科有关重要问题的深入探讨,支持不同流派、不同观点的自由争鸣,提供一个民主平等、相互切磋、共同进步的学术园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