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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公益法人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沈姣姣公益法人非营利法人启示

摘要:法人是除自然人以外最主要的民事主体,其相关问题受到学界乃至实务界的广泛关注.2017年10月,我国《民法总则》正式施行,对法人的类型作了基础性的重构,基于此,相应的配套制度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关于公益法人的概念,与民法总则中体现的非营利法人的概念多有交叉和重合,而非营利法人制度中的捐助法人的创设,也被认为是对公益慈善事业的一种推进.在公益事业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综观我国公益组织的兴起,与邻国日本多有相似之处,而在制度构建上却有很大的差距.大陆法系的土壤在日本培育较早,其法人制度发籾也较早,公益法人制度在日本经历了几个变迁阶段,每个阶段也存在特有的问题,2008年日本施行了全方位的公益法人制度改革,后续又对一些配套的公益法人制度进行了修正,较为典型的如2016年社会福祉法人制度的改革.这一系列的动作使日本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稳定的制度,现行制度一方面促进了公益组织的规范化、法人化治理,另一方面也有力推动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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