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菲不接受不参与民间参与非法越权管辖政治外交方式法律方式
摘要:就菲律宾对中国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虽然中国政府明示此涉国家主权仲裁庭无权管辖,仲裁庭还 是作出其享有管辖权并受理本案的裁决.鉴于该裁决有片面解释公约、漠视中国立场、偏向菲方、非法越权管 辖之嫌,拟逐一剖析裁决各项决定,揭示其非法越权管辖事实及危害.从国家政治外交层面而言,我国不接受 不参与的立场是完全正确的,但就策略技术而言,官民若均不参与则有失偏颇,失去全面了解情况、当面驳斥 菲不当请求等等方面的最佳机会,易让仲裁庭滥兴“法律沙文主义”越权管辖作出不利中国的管辖权及实体 裁决.若既坚持官方不接受不参与原则立场,又可以任何民间方式参与所有程序,两相结合呼应,知彼知己, 及时应对,依法对法,见招拆招,绝不相让,则百战不殆,似为上善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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