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彦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肯定论否定论博弈纳什均衡
摘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一罪名自设立之日起,就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本文试图运用博弈论这一数学方法为工具,通过比较相关当事人的收益在有无该罪名时的变化,分析研究该罪名怎样影响他们最终的决定,结果表明,虽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贪污腐败分子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对反腐倡廉有一定的司法救济作用,但总体来看,由于该罪名客观上减少了司法机关取证的激励,增大了潜在的腐败分子的期望收益,与最初的立法宗旨背道而驰,因此该罪名的设立是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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