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景龙 曲涛 隗淑娟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部门企业存在大学毕业生签订合同医药费上班
摘要:问:我的远亲小张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前不久应聘来到某企业,与企业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随后说是有事回家处理走了。签订合同后小张并没有来上班,事过数月,小张来到企业,以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要求企业给她核销生病住院期间医药费。企业以她没来企业上班,没参加企业劳动,不存在劳动关系予以回绝。劳动仲裁部门最后认定小张和企业劳动关系不成立,请问仲裁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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