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凌云获益赔偿责任履行上的法定权利威慑性
摘要:违约获益赔偿责任的内容是被告的获益,因其威慑功能与既有的私法补偿功能迥异,合同法一直持否定态度,但英国法院于2001年在Blake案中,正式承认违约案件可以适用获益赔偿责任。作为特殊的赔偿责任,其只有在原告拥有履行上的法定权利以及期待利益损害赔偿无法提供充分救济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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