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管理法规强制检验水产品鲶鱼进口加工企业食品安全
摘要: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2015年11月25日了“鲶鱼及其产品强制检验”法规,并将在公布后90天开始执行。对于计划继续向美国出口鲶鱼及其制品的国家,在过渡期内,需要向美方提交出口加工企业的名单(包括名称和编号),同时需要向美方提交当地对鲶鱼养殖、加工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以确保产品符合美国联邦法典关于水产品的法规要求(21-CF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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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CN:32-1233/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水产养殖》一直以“科技兴鱼”战略思想为指导,以为全省广大水产养殖业者服务为己任,紧扣“提高质量效益”渔业经济发展主题,制定养殖技术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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