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养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新闻法律保护物权法捕捞权利
摘要:1.《物权法》颁布实施,明确渔民养殖和捕捞权利 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于10月1日起实施。《物权法》规定“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第一次在我国民事基本法律中明确规定渔业养殖权和捕捞权为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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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CN:32-1233/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水产养殖》一直以“科技兴鱼”战略思想为指导,以为全省广大水产养殖业者服务为己任,紧扣“提高质量效益”渔业经济发展主题,制定养殖技术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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