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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的通知

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防范农村农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近期,有一批专业“炒猪”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户)丢弃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疫情的舆论,再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炒猪”活动。上述“炒猪”行为涉嫌妨害动物防疫,严重影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破坏生猪生产秩序,严重损害养殖者合法权益。为有力打击、有效防范上述“炒猪”行为,切实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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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畜牧兽医

《四川畜牧兽医》(CN:51-1181/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四川畜牧兽医》先后被评为全国畜牧类优秀期刊、全国农业优秀期刊、全国畜牧兽医优秀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四川省质量一级期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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