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旭 姜淼国库经收业务本溪市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国库经收处调查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工作科目设置
摘要:一、本溪市国库经收业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1)国库经收处科目设置和使用不规范。按照《商业银行、信用社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一律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进行核算,不得转入其他科目。在今年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三类问题:一是系统中未设置此科目,直接通过往来科目处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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