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四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践与探索

作者:肖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四川农作物品种审定非主要农作物核心竞争力品种登记

摘要:2015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2016年和2017年,农业部又陆续颁布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等相关配套规章.修订后的《种子法》通过改革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等制度,有利于推进种业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通过完善了执法机制和索赔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四川作为农业大省,也是育种大省、种子生产大省和供种大省,两年多来,通过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着力抓好宣传培训、条例修订、种业改革、基地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种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助推了全省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同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四川农业与农机

《四川农业与农机》(CN:51-1743/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四川农业与农机》为综合性的农业技术刊物,内文全彩色,采用轻型铜版纸印刷.办刊方针是:坚持立足四川,面向全国,技术性与指导性并重,突出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的特色,重点报道四川农业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反映农业技术开发中的热点焦点问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