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职工关系风险员工人力资源主管人力资源部门书面形式工作能力
摘要:咨询台:我是某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公司职工李某于6月5日入职,我们在5天后通知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他却拒绝了。6月15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继续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对方在签收后仍未理睬,公司也未做进一步处理。8月3日,公司协商后认为李某工作能力弱,不能胜任工作,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李某得知后,向人社行政部门投诉,称公司用工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