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卿敏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破产劳动合同退休待遇工作岗位合同制工干部身份
摘要:我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允许常年在特别繁重体力、高空、高温、井下及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的职工提前5年退休。然而,随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继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破产、改制以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弊端以及引起的社会不公日益凸显、饱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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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劳动保障》(CN:51-165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四川劳动保障》宣传党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方针政策,传递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动态,介绍国内外劳动保障改革经验,为各类用工单位和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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