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限制仲裁2010年外企工作咨询台公司企业逾期
摘要:咨询台:我在一家外企工作.平时单位工作特别忙.所以我基本上没有时间休年假。而公司的政策是:职工年假应该在当年年度内申请.逾期未申请将予以作废。我于2010年进入该企业.至今未休年假。今年9月份我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企业拒绝了。我咨询了律师,有的说只能要一年内未休假的补偿,有的答复可以要所有未休年假的补偿。请问.未休年假补偿是否受一年的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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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劳动保障》(CN:51-165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四川劳动保障》宣传党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方针政策,传递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动态,介绍国内外劳动保障改革经验,为各类用工单位和城乡劳动者提供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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