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职工待遇问题批复社会保障局第三十九条人力资源
摘要: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拨付问题的请示》(成人社报[2011]385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的规定.在初次核定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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