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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由谁核定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核定婚姻法

摘要:我的一位同事因工死亡。其父亲是退休工人,病魔缠身,长期医治.每月仅600多元的养老金入不敷出。其母亲现年65岁.无经济收入,且身患多种疾病,过去主要依靠工亡职工供养。在申请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时,所在单位以其父亲有退休金收入、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养义务为由,否定了工亡职工生前对其母亲的供养关系,不给予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请问,这位工亡职工的母亲该不该列为供养亲属,单位的作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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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劳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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