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长秋; 谭家宝单位非法行医犯罪性刑法
摘要:单位非法行医是一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刑法介入对单位非法行医行为的规范符合犯罪相对性的原理。我国刑法应当增设单位非法行医罪,以保障我国医疗卫生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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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学报》(CN:51-171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着重研讨公安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以及相关学科理论,为公安教育、科研和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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