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华文; 王柳案件新闻传播受众传播效果
摘要:案件新闻的受众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公众(general public),一类是某些特别的公众群体(special groups)。在案件新闻的受众中,某些特别的公众群体确指那些有犯罪倾向(或潜意识)的受众和正在犯罪或已经犯罪的受众。这两类受众对案件新闻传播的心理期待是不同的,由这种不同决定了案件新闻传播者在传播案件新闻事实时要处理好三个关系,案件新闻传播才可能在上述两类受众中取得良好的效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