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民法典中的违法阻却事由立法研究

作者:周友军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

摘要:在侵权法上,“违法阻却事由”的概念是以认可独立违法性要件为前提的。《民法总则》第181条和第182条分别规定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明确了其属于违法阻却事由,但相关的规则仍然可以进一步完善。民法上一般认可的违法阻却事由还包括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依法执行职务、正当行使权利。但是,在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之中仅应当就自助行为和受害人同意作出规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51-109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要刊载语言文学、史学、哲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宗教学等学科的科研成果。旨在为世界范围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提供一个传播、分享和交流学术问题的平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