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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视听资料法律地位的再思考

作者:张斌视听资料的法律地位音像证据计算机证据

摘要:对视听资料的法律地位一直存在"独立论"与"非独立论"之争.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视听资料应当包括什么范围.范围的确定应从视听资料的语词分析和立法考察中得出,它包括音像证据和计算机证据."独立论"与"非独立论"之争可转换为视听资料应否归入书证的问题.音像证据和计算机证据归入书证具有部分合理性,但在我国语境下不适用.明确视听资料的法律地位,有利于建立运用视听资料的证据规则、证据调查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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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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