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浅谈北朝夫妻合葬墓

作者:安剑华北朝时期丧葬制度元淑墓耳室棺床随葬器物高足盘吐谷浑静媚十六国时期攒尖顶

摘要: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长期处于南北分裂的状态,战乱频繁,民族矛盾突出,黄河流域遭受惨重的破坏。经过十六国时期的战乱,北朝时期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黄河流域经济逐渐复苏,人民生活水平相应有所提高。各民族经过长期的战争,逐渐相互融合,到了北朝时期,各民族与汉族的贸易、联姻等社会活动已经相当频繁。在丧葬制度上,他们与汉族也表现了空前的一致。北朝时期,门阀专政,时人宗族观念十分强烈,表现在丧葬制度上,族墓葬和合葬墓大量出现。合葬,指的是夫妻(妾)及家庭内部成员同墓(或同域)的埋葬方式[1] 。合葬礼俗由来已久,《礼记·檀公上》曰:“季武子成寝,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许之。入宫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合葬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本文主要探讨夫妻合葬墓的相关问题。夫妻合葬墓究竟源于何时,目前尚无定论。众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暂且不讨论它的起源问题,可以确定的是周秦两汉是夫妻合葬墓兴起和迅速发展的时期。安徽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夫妻合葬墓、北京大葆台西汉燕王(或广阳王)夫妻合葬墓等都是这一时期夫妻合葬墓的典型例子。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夫妻合葬墓已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中国古代丧葬制度中十...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CN:51-1099/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要刊载语言文学、史学、哲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宗教学等学科的科研成果。旨在为世界范围的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提供一个传播、分享和交流学术问题的平台。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