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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邦》主要栏目:封面故事、技术、特别报道、特写、管理等。
自然灾害是无法避免的,无论是旱涝天气,还是地震、火山等,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增速明显,但巨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也在急剧赠涨。如何有效规避巨大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何合理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积极研究和探索保险风险证券化的合理路径,建立我国的巨灾风险保险补偿机制,已经成为巨灾风险管理的应有之意。 1利用证券化产品化解巨灾风险的紧迫性 巨灾风险是比较大的,一旦发生巨灾,将出现前所未有的灾害和损失。为了有效缓解巨灾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亟需要运用科学的方式来应对巨灾,有效降低巨灾的经济损失。一般而言,巨灾的补偿方式主要是政府的无常赈灾和救济。但这种救济方式的整体能力不高,整体数额也较低,很容易造成巨大的财政负担。因此,积极通过证券化产品来化解巨灾风险是一条快速且有效的途径。 1.1巨灾损失补偿机制比较 补偿巨灾损失的内生方式主要有国家补偿和市场转移与分摊两种方式,科学合理、全面有效的巨灾损失补偿机制应以激励、效率和公平为目标。相比国家相对固定的补偿机制,相比国家补偿范围的局限性,后两者补偿机制往往更加注重效率,也更加注重激励。因此,可以说这种融入市场机制的补偿方式,能够在激励方面得到体现,但却无法体现出公平性。但这恰恰是国家补偿机制所具备的特点之一。但纵观近些年来,我国巨灾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是非常庞大的数量,但国家补偿的数额确实相对比较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是一条巨大鸿沟,仅仅依靠国家补偿来有效补偿巨灾损失,显然是九牛一毛。这种相对比较科学的方式,能够真正实现风险的转移,这对淡化政府作为“最后再保险人”的角色,改善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资本结构,实现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资本的有效流动。 1.2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 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的国家,巨灾发生的次数更是屡屡可见。为有效降低巨灾的风险损失,为有效转移风险,人们逐步提升了对保险的重视和认知。相比依靠政府来承担风险,或者独自承担风险,人们已经认识到了通过保险来分担风险和降低损失。通过投保等方式,能够有效降低自身的损失,同时还能够有效降低自身的经济损失,进而实现风险的合理转移,进而实现巨灾损失的有效补偿。所以,从市场方面的角度来讲,人们对于巨灾风险的认识逐步提升,人们对于巨灾风险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但巨灾损失是非常庞大的,在投保数量不断增加的今天,一旦发生巨灾,那么保险公司的压力也是非常大。因此,积极探索保险公司风险的再转移机制,能够有效分担保险公司的压力。通过运用风险证券化技术,保险公司可以将超出自身承保能力的风险业务出售给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实践证明,这种科学的风险转移方式,能够有效缓解政府的压力,同时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实现风险共担和风险转移。 1.3能够有效缓解供需之间的矛盾 巨灾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庞大的,甚至是难以估量的。一旦发生巨灾,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巨额的赔付,这无论对于哪一家保险公司而言,都是难以承担的巨压。因此,很多保险公司为了缓解压力,为了降低自身的损失,往往在办理保险的过程中,增加不少的附加险。比如还有不少保险公司在巨灾投保的过程中,将一些自然灾害作为免除责任,如地震、海啸等。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在于这部分保险的额度非常巨大,保险公司无力承担。比如当发生地震灾害时,受灾人群也是相对庞大的,若这些人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那么这家保险公司将可能面临巨大的赔付压力,甚至可能会发生破产。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的整体供给量明显不足,难以满足市场的切实需求。为有效提升财务的整体安全与稳定,保险公司亟需要进行风险转移,并尽可能扩大投保范围,有效优化投保能力,切实满足保险市场的需求。在保险市场蓬勃发展的过程中,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虽然不断增加,但保险公司的能力却明显不足,保险公司的财务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今天,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明显不足,但保险公司却可以将风险转移给日益发展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资金是非常雄厚的,资本市场的潜力也是非常巨大的,保险公司优化自身的保障能力,完全可以依托于资本市场来寻求资金支撑,进而满足保险市场的实际需求。 2保险风险证券化视角的巨灾风险管理 保险风险证券化实际上就是将保险公司的风险转移给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虽然资本市场的资金力量是雄厚的,但往往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如何有效强化巨灾风险管理,真正发挥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真正效用,这就需要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提升巨灾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1合理划分政府和保险企业的职责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巨灾保险的市场份额是非常庞大的。一些没有保险和保障能力的保险公司为了分得一杯羹,往往肆意进入保险市场,这本身扰乱了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因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需要率先明确政府和经营企业的权责。一方面,积极构建巨灾保险制度,明确保险公司的资质和权限。保险公司在经营巨灾保险时,需要依托于制度规划予以科学审批,有效审核它们的资质,科学明确它们的经营范围和权限,加强认证管理和资质把控,避免不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乱入保险市场;另一方面,加强政府引导,明确政府职责,放宽政策准入,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政府作为保险公司的宏观指导者,应该加强保险公司的认证,提升保险公司的补贴范围,加强保险公司的认证管理,积极实施特许经营,明确经营巨灾保险所应补贴的项目及比例,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与比例等。此外,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政府部门还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责,合理划分自身的界限,明确自身最后保险人的角色。比如在巨灾发生后,应该合理划分保障机制,明确各自承担的一部分,做到权责清晰、比例适当、保障有效、全面精准,综合性提升保险风险的管理水平。 2.2健全资本市场的运作机制 保险风险证券化实际上就是将保险公司的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依托于资本市场雄厚的资金,依托于资本市场完善的机制,有效提升风险保障能力。基于此,为真正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水平,优化巨灾风险管理能力,应该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的运作机制,确保资本市场高效稳定运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机制不完善,相关体系不科学,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资本市场的运行质量,同时也影响着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稳步推进。因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提升巨灾管控能力,应该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一方面,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不断优化金融方式,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合理、有序运行。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还比较低,金融产品的种类也比较单一,巨灾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因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提升保险保障能力,积极推动保险风险证券化,这就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另一方面,保障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提升资本市场的管控能力,严格打击资本市场上不规范的行为。同时,明确资本市场的主体行为,严格监管资本市场不合理行径,保障信息披露的科学全面与及时有效,综合性提升资本市场的运行水平。 2.3构建规模化的市场供给体系 保险风险证券化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一种全新的投资模式,产品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亟待通过市场渠道建立交易关系。当前我国巨灾风险管理面临着比较严重的挑战,关键在于供需之间缺乏平衡性和科学性。基于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水平,应该构建规模化的市场供给体系。一方面,在资本市场运行过程中,应该构建一大批投资机构,有效规范资本市场的运行,合理调整资本市场的供求关系,以保障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稳步推进。同时,加强投资机构的宣传引导,明确这些投资机构的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投资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及市场调节能力。另一方面,合理有效推动保险业和证券业的交流与合作。保险风险证券化是保险风险转移和分担的有效途径,推动保险业和证券业的高度融合,能够提升保险公司的整体保障能力,能够有效实现巨灾风险的科学管理。 2.4科学创新巨灾证券产品 保险风险证券化的科学实施,离不开创新化的巨灾证券产品,离不开证券市场的全面创新。基于此,加强巨灾风险管理,应该科学创新巨灾证券产品,有效提升巨灾证券产品的种类。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积极主动投身于资本市场,结合市场需求,结合发展方向,有效创设巨灾证券,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险公司对于证券市场,实际上就是一种风险分担的方式;另一方面,积极借鉴国外经验,保险公司还可以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及投保范围,有效创新巨灾证券产品。国外发达国家在发行巨灾证券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国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巨灾证券的类型和种类,实现保险风险转移。此外,保险公司在发行巨灾证券的过程中,还可以结合投资机构的需求,发行一些符合投资机构的巨灾证券。相比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风险应对能力,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完整的信息分析能力,能够有效规避风险,实现巨灾风险管理。 3结语 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为有效降低经济损失,应该加强巨灾风险管理。为提升保险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应该积极推行保险风险证券化,有效对接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综合性提升巨灾风险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子耀.我国巨灾风险证券化实施路径研究——以巨灾债券视角[J].经济视角,2017(1). [2]段昭.巨灾保险证券化研究——以我国地震灾害为例[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3]韩霜,李曼曼,鞠亚双.我国农业巨灾风险证券化研究——以巨灾债券为例[J].安徽农学通报,2017,23(13). 作者:柴莎莎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会计毕业论文:构建企业会计模式的探讨 一、引言 会计模式是对一定社会环境下会计活动的各种要素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综合描述、反映其各种要素基本特征和本质联系的有机整体。 会计模式的构成要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会计模式导向——特定国家环境对会计在社会经济中所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即会计模式所代表的价值取向。 ·会计规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标准,包括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等若干层次。 ·会计管理体制——特定国家组织和管理会计事务的方式、形式以及制度的总和。一个国家会计管理体制的结构和运行方式与该国家的经济体制有直接关系。 ·企业会计模式——企业在国家会计规范指导下,通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业务程序、选拔和聘用会计人员、确定和使用会计方法、从事会计工作、提供会计信息、开展会计管理而形成的企业会计工作体系。 ·会计人才管理体系——为了保证会计人才的合理使用和有序流动而建立的会计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培养体系。 在上述构成会计模式的各个要素中.会计模式导向是最基本的要素,处于最高层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基本运行走向。会计规范在会计模式中居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它应该在反映会计模式导向的前投下,对会计管理体制和企业会计模式进行指导和约束,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和相关性。会计管理体制是会计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组织保证。一般地说,会计模式导向对会计管理体制有总括的制约作用;会计规范对管理体制产生具体的指导作用;与此同时,各种环境因素对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和运行方式也会有明显的影响。企业会计模式是会计模式中涉及实务最多的因素,它本身包含若干个子系统。而且由于这个因素与会计实践密切相关,所以也是最活跃的因素。会计入才管理体系是按照会计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和逐步发展的,人才体系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会受到前述诸要素的综合影响,但是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它要素产生制约或促进作用。 企业会计模式必须服从于国家会计模式导向,必须在国家会计规范许可的范围内制定本企业的会计规章制度、选择企业会计政策、并依据国家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考核和评聘会计人员等。因此可以说,企业会计模式是国家会计模式在本企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 二、经济环境及其对企业会计模式的影响 会计作为管理科学的一个分支,它必然处于一定的社舍经济环境之中。一般地说,会计的社会环境是指对会计工作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在这些因素中,国家的政治制度及经济体制、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外部对会计工作的要求分别在不同层次上对企业会计模式产生影响。在这里,我们仅讨论与企业会计活动关系最密切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制度、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 1.经济制度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这个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l]”。这种经济制度的基本目的是社会根本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达到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富裕。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技求企业会计模式的建立与运行必须与现阶段的经济制度相匹配,应该以占国民经济主体地位的生产资科公有制为依据,在实现所有者权益保旺地化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 在这种经济制度下,政府既是社会管理者,又是国有企业所有权的机构。政府的这种双重身份对企业会计模式的要求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政府作为宏观经济拥控者.需要来自基层企业的会计信息作为制订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力求通过去计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绩效衡量、引导和利益分配等管理职能;第三,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还需要对过企业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情况。 鉴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及其对会计的要求,中国只能实行以宏观利益导向为主的会计模式。对于企业来说,在制定和实施企业会计模式时,必须考虑企业的规定和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是否有利于为宏观管理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支持。 2.经济模式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因而必然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些特点。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环境下运行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公有制的范围和实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日益多样化。 (2)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在于企业制度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然要求得到企业会计模式的配合和支持。 首先,产权清晰的特征要求通过企业会计准确计量和报告企业产权,以保护各个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在公有制范围和实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的环境下,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就更贴要通过企业会计报告来了解企业产权中国家权益的存量和增量情况。其次,权责明确特征要求通过去计信息系统准确量化产权投资人和债权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从而使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债权人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第三,政企分开特征强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企业投资者的双重身份对企业的不同影响,作为前者只能通过有关法规和政策间接地对企业会计进行规范;作为后者,则要求与其它投资人一样通过会计得到利益上的保护。第四,管理科学特征对会计模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建立科学的会计管理制度上,为优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有用的信息。 基于上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会计模式的影响,中国的企业会计模式应该在宏观利益导向为主的前提下,注重对产权和债权的界定和保护,并通过会计信息模式的运行为企业科学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3.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与会计模式的关系非常明显。一个国家的会计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一般与该国经济类型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一个以农牧业为主的国家中,不可能有发达的工商企业会计实务;在高度工业化的国家中,生产过程和经济业务相对比较复杂,相应地产生了较高水平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 我国目前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行列。与发达国家相比,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市场机制、包括各个生产要素的市场体系都还有待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会计模式不必要、也不可能套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惯例,而是应该根据中国国情和企业管理水平,选择性地借鉴西方会计对企业微观活力的激励机制,塑造一种有利于企业微观效益与宏观经济导向协调统一的企业会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除了需要突出上述经济制度和经济模式对会计的要求以外,还需考虑企业规模、水平,企业会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复杂程度等因素。同时还需要为将来的经济发展和业务增加所产生的会计新问题奠定必要的基础。例如,在产权重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合并、债权转股权业务,就增加了产权的界定的内容和难度。可以预见,我国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快速发展,将会对企业会计模式的建立和发展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规范企业会计模式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如前文所述,企业会计模式是国家会计模式在企业的具体体现。与一个国家相比,企业所处环境相对有限,因此,有些构建国家会计模式所涉及的要素在企业会计模式中就成为理所当然的前提或基础,而不需要作为企业构建会计模式时考虑的问题。或者说,在构建国家会计模式过程中作为变量来考虑的要素,在设计企业会计模式时就可以将其作为常量来对待。例如,企业必须根据国家会计模式导向来设计本企业的会计模式,而不必要另外制定其他的会计模式导向。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国家会计模式导向的要求与企业现状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信息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的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应该“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2]。”这条准则被称为相关性准则[3]。中国推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证券市场刚刚起步,国家资本金在大多数企业中占统治地位。企业资金来源中的大部分来源于代表国家资本的财政资金和国有银行贷款。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会计准则来要求会计提供足够的信息,以满足宏观调控需要,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是相适应的。它实际地反映了同时拥有企业最大投资者和社会管理者双重身份的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是,基本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会计为上述三个方面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其决策相关的信息。而这三个方面的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出发点不同,需要了解的信息从种类到数量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企业如何协调这几个不同方面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差异,这是建立企业会计模式必须解决的问题。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分析,不难看出,这个准则中采用的许多基本概念是为了向企业外部投资人提供信息而提出的。对于股票上市的大型企业来说,其所有者非常分散,通过财务报告向广大股东粮供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信息,就成为保护投资人权益的必要手段。而对那些投资人相对集中的企业来说,企业投资人有可能通过会计以外的其他途径和方式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将所有者作为财务报告的重点,则是这些企业建立会计模式时需要考虑的特殊问题。 2、信息客观性与相关性的背离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一般将这条准则称为客观性原则[5]。这条原则与前述的相关性原则共同作为衡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标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可能出现两条标准不能同时兼顾的局面。 如前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之一是产权清晰。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完全分离,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关系。委托人通过掌握会计信息,可以了解受托人、即企业经营者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受托人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企业经营者可凭借会计信息向委托人报告自身职责的完成情况,以获取自己应得的利益。在这里,无论是委托人需耍了解的信息,还是受托人需要报告的信息,都是用于说明过去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以及由此导致的财务状况信息,因此必然是历史信息。从会计上讲,就应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和表述的信息。只有如此,才能符合可靠性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企业需要根据周围环境和自身条件的变动,随时制定和调整决策。在决策中需要得到来自各方面的信息支持,会计信息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为了保证提供信息对所要进行的决策相关,这些信息应该能够反映各种制约因素当前状态和发展趋势。很明显,按照现行成本、公允市价或者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报告的信息较之历史成本信息具有更强的相关性,更能满足决策依据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就无法同时兼顾。 在可靠性和相关性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的计量和报告是坚持可靠性,还是倾向于相关性,这是设计和实施企业会计模式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3.会计监督机制与内部人控制的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本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6]。”由此可见,《会计法》将会计监督的职责赋予了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那么在设计和实施企业会计模式的时候,也必须考虑会计监督在企业会计模式中的位置和作用。 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作为社会管理者,政府正在逐步取消对企业的干预;作为企业投资者的主要代表,政府将企业经营的重大权利委托给企业经营者。但是国家作为所有者,其权益如何行使、如何依法得到必要的保护,还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因此,就出现了经济体制改革期间的国家权益缺位和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所谓“内部人控制(InsiderControl)”,指的是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在事实上而非法律上拥有了对企业投资、利润使用等重赛经济资源和决策的控制权。这些人不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作为人,他们的利益与所有者往往不一致。如果缺乏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他们就可防利用这种控制权来谋取自身利益,从而导致对所有者利益的侵害”’。 由于改革中的一些配套政策尚未到位,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国有企业内部人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在实质上控制了企业的会计行为。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只能服从内部人的控制,以内部人短期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导向。由此导致企业会计工作秩序紊乱、假帐真做、调节利润等。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企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代表以国家为主的所有者,去行使对企业会计事务的监督权是不现实的。在中、小型企业中,由于企业规模小,人情关系比较密切,内部监督机制相对弱化,会计监督就更加困难。因此,在企业中如何确定会计监督的位置及作用,也是建立企业会计模式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根据环境要成和企业特点构建企业会计模式 根据经济环境对企业会计模式的要求和目前存在于企业会计模式中的一些问题,作者认为,为了规范企业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企业会计模式。 l.会计管理制度 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针对本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范围、管理要求和人员素质设计和实施的、用于指导规范会计工作的制度体系。 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应该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机构是组织和实施会计工作的组织。在一个企业中,会计机构是否健全、各职能岗位之间的运行是否协调,将对会计工作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建立适合本企业情况的会计机构,是改进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环节。一个高质量的会计机构,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首先,目标一致,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围绕企业主要经营目标设置会计机构,避免因为工作目标的差异出现相互掣肘的现象。其次,机构内各部门之间步骤协调,实现总体效率最高。第三,机构内部各个环节职责明确,实现业务分工在范围上的周延性和在极作步骤上的独立性。 (2)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需要保证会计信息输人、处理和输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有必要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引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的方法和程序主要包括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业绩报告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包含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将上述内部控制方法和程序恰当地设置在会计组织机构。会计核算报告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中,以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使会计管理制度真正成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3)会计人员管理 企业会计工作的主体是会计人员。对于会计人员的有效管理,促使会计人员不断地提高业务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是会计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会 计工作质量的一个必要条件。 会计人员管理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①会计业务和会计理论的继续教育。从目前情况看,会计人员的职称考试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并且成为企业聘任会计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所以,企业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应该将重点放在考试后的继续教育上。要通过有关管理制度的设计和执行使会计人员感受到增强业务能力的紧迫性,同时又为其创造提高业务水平的机会。 ②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意识。规范和行为的总和。会计职业道德是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和发展起来的,它反映了会计工作中带有规律性和共性的东西,是各行业会计所公认和遵守的。由于职业道德大多要通过会计人员自觉履行来体现,而很少靠强制规范来实现,所以为了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发扬和推广,应该在设置会计管理制度中,特别鼓励和提倡会计职业道德,并辅之以必要的奖励措施。 2.会计信息系统 企业会计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可靠信息。因此,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和运行,就成为企业会计模式设计的主要任务。 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指标、会计信息流程等几个要素的设置和这几个要素之间的有机配合。 所谓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8]。会计政策的选择和确定通常决定于企业所在行业的惯例以及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影响经营业务的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估计。会计信息指标体系是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应该提供的一整套数据,其中包括说明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指标,也可以包括反映企业现行状态和预计未来发展趋势的指标。一般地说,企业的经营业务越复杂、管理中需要会计提供的信息支持越多,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中包括的信息种类和数量就越多。会计信息质量指标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和明晰性[9]。这些规定都是定性标准,而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将其加以量化,以便于执行和操作。会计信息流程是指对会计数据的记录、分类、汇总、呈报的步骤和方法。即从原始凭证的整理、汇总、记帐凭证的填制、审核、汇总,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的登记,到会计报表编制的步骤和方法。这个流程就是按照会计信息指标体系将原始会计信息分类拖入会计信息系统,按照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按照会计信息质量指标的要求进行报告的全过程。所以,信息流程的设置,实际上是将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指标融会贯通。付诸实践的过程。 如前文所述,会计信息不同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有差异,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某些情况下也不容易同时兼顾。这些都是设置会计信息系统时必然要面临的问题。例如在设置会计信息指标体系时,需要了解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相应地需要设置什么会计指标。在制定会计政策时,应该根据确定的会计指标体系来选择合计方法。例如,为了提供有关资产耗损情况的信息,需要提供按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信息;为了提供有关商品定价决策的信息,应该采用公允价格计量的成本信息。在确定会计信息质量指标时,需要在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进行权衡,要根据主要信息使用者的对信息质量的价值取向来确定衡量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 3.会计监督机制 完善的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条件。监督工作由谁来做,如何做,这是会计监督机制采要解决的问题。前文已经探讨过,由于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得会计人员代表以国家为主的所有者行使对会计事务的监督陷入了困境。作者认为,应该采取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分离的体制来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内部的会计仅负责运行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会计报告和其他信息,内部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会计信息的质量则由外部独立审计机构来评价和确认。这种思路的出发点是,将企业会计人员从双重身份的尴尬境地解脱出来。企业会计入员对企业的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用于说明受托人经营业绩的会计信息,其质量如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歪曲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要由企业外部的社会中介机构认定。与此同时,企业的会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对会计信息失真承担有关责任。 4.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监督机制之间的关系 会计管理制度、会计信息系统和会计监督机制三个要素共同构成企业会计模式。在这三个要素中,会计管理制度是开展会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会计信息系统是会计工作运行的客体,会计监督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保证条件。会计管理制度和会计监督机制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系统高效率和高水平运行而设置的,因此,应该随着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而调整。 会计毕业论文: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业行为 [提要] 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从行为科学角度分析,包括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领导职业行为和组织职业行为,这些职业行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业行为结构。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审计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和构成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在这一经济监督活动过程中,各参与方所独自表现出的行为就是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如审计委托者的委托行为、审计者的审计取证行为、被审计者的申请审计复议行为等,这些个体行为共同构成审计群体职业行为的基础。 心理学原理告诉我们,产生行为的直接原因是动机,而动机又是由内在需要和外在影响所形成的。动机所产生的行为有其特定目标,这种目标一旦得到实现,便会产生新的动机;若目标得不到实现,则会调整需要,调整动机。这便构成了某种个体职业行为的循环过程。在审计活动中,各种个体职业行为都有其特定的动机,有其内在的需要。审计委托者的委托行为,由生产经营活动、财务决策的需要所产生,如某企业由于变更注册资本金的需要,便产生了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资本进行验证的审计委托行为,审计者接受审计委托行为是由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审计活动中个体职业行为多种多样,其所赖以产生的内在需要也就千差万别。外在影响也是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动机)的重要原因。当然,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原因,既可能是内在需要,也可能是外在影响,还可能是由两方面原因共同使然。由于各种审计关系行为人具有自身特定的利害关系,其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动机就可能不尽合理,由此产生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也就不尽合理。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得以实现后便会有新的动机,由此产生新的个体职业行为;若目标未能得到或未完全能得到实现,行为主体就会调整起初的某种动机或调整由此产生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 nbsp; 注册会计师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优秀问题是审计激励理论。激励是指一个有机体在追求某些既定目标时所表现出的愿望程度,它含有激发动机、鼓励行为、形成动力之意。激励可以促使人们为追求组织目标而作出最大努力,由此形成激励理论。激励理论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1943年在《人的动机理论》一文中提出的“需要层次论”(也称“基本需要论”)。这种理论认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五种。通过对这五种需要的研究,马斯洛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我们把这些需要得到满足的人叫做基本满足的人。由此,我们可以期望这种人具有最充分、最旺盛的创造力。”激励理论运用于审计工作中就构成了审计激励理论。对每一个审计行为个体进行激励,便有利于促使其实现自己积极的行为目标。在审计活动中,无论审计关系中哪一种审计行为个体类型,每一层次的行为个体都应得到上一层次(领导层)行为个体的关心和支持,并对下一层次(下属职工)予以关心和支持;下一层次对上一层次也同样应予以协作和配合。这样,就使每一行为个体处在最佳的行为状态。另外,在不同类型的行为个体之间,也应相互予以信任和协调,以实现共同目标。如被审计者应积极配合审计者的审计取证行为,审计者对被审计者也应给予充分的信任和尊重等。应该说,对审计行为个体进行激励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既可以进行上述多种需要的激励,还可以进行期望激励、目标激励、信念激励等。 此外,“公平理论”对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进一步科学化也是十分重要的。“公平理论”的关键涵义是:一个人对其所得的报酬是否满意不是只看其绝对值,而是进行社会比较或历史比较,分析相对值。如果比率相等,则公平合理,从而感到满意,心情舒畅,工作尽职尽责。否则,就会感到不公平,不满意,进而影响工作情绪,降低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审计活动中,个体职业行为既可能是某一个人的行为,也可能是某一审计环节抽象行为人的具体审计行为。所以,在审计个体职业行为中运用“公平理论”,表面上看涉及审计关系各方的行为自然人个人和每一具体审计环节抽象的行为人,但实际上只有行为自然人的个体职业行为才涉及“公平理论”的问题,因为唯其涉及按劳取酬的问题。当然,这里的行为自然人不只是审计主体,还包括审计委托者和被审计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 各个具体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构成了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的科学合理,能使审计活动从整体上提高效率和质量。对于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需要研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动力、群体目标、群体规范、群体压力、群体凝聚力和群体矛盾等问题。 心理学家柯特·卢因(K.Lewin)援引物理学中的力学理论指出,群体职业行为的驱动力在群体内部强调重视每一个体的作用,认为群体环境会使个体职业行为发生有规律的变化。这种理论给我们以下启示:审计活动作为一个由诸多方面参与的群体职业行为,其内部存在一个此消彼长的力的结构,这种结构处在不断的变化中,我们应该根据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认识掌握这种结构变化的规律性,进而优化这种结构。 所有群体都有自己的群体目标,不论它是由组织规定的,还是自己制定的。没有群体目标的群体是不存在的。群体目标影响着群体职业行为的方向、强度、持续时间等。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就是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既定的审计项目或审计任务。这一目标使得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有了共同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有了行动的方向,并可根据这一目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调整群体职业行为的强度和力度,安排群体职业行为的具体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群体目标的具体内容根据具体审计活动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且具体目标的确定要考虑诸多因素。如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咨询活动,其群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就应根据委托者的要求、受托者的客观条件以及管理咨询的具体内容等因素来确定。 凡是群体必有其独特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或有明文规定,或是约定俗成。在审计活动中,审计关系各方都应遵守其行为规范。如注册会计师应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业务,被审计者也应依照审计及有关财经法规处理好与审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审计的群体规范对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目前,我国的审计群体规范还不尽合理与健全,还有待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既是审计实践的需要,也是审计行为科学发展的标志。 任何群体中都存在着群体压力,审计群体当然也不例外。这种压力会对个体职业行为和群体职业行为产生特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多是积极的,对工作有益的。如注册会计师所感受到的业务不精、知识不够等精神压力,可以促使其不断进取、全力工作。但是,这种压力有时也会产生一种反面作用,如害怕承担风险责任,进而予以躲避等。另外,还有一种典型的表现,就是群体中的个体由此而产生的“从众行为”。从众行为可能会影响个体正常的思维活动,进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导致错误行为。审计行为科学需研究审计群体压力的内容结构,使其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消极作用得以抑制和消除。 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反映审计群体对其成员的吸引力和成员之间相互的吸引力。凝聚力大的审计群体,其成员就有强的“归属感”,其工作效率就高,战斗力则强。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审计群体职业行为目标、群体中的“优秀”人物、群体成员的思想意识、群体内冲突及其解决情况等因素都会影响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审计行为科学需要研究这些因素及其变化对群体凝聚力的影响的方向及强度,以不断增强这种凝聚力量。 审计的群体冲突反映审计群体内成员之间的矛盾。行为科学在研究群体冲突时,往往只注意到其消极作用,即导致不团结,降低工作效率质量,造成经济乃至其他方面的损失等。事实上,一定程度的冲突还有其建设性的积极意义,如可以促进发现问题,开展业务竞争等。当然,对于冲突达到较大程度,其产生的作用往往是消极的、破坏性的,就应通过相应的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在审计活动中,审计群体内各行为个体之间会存在诸多矛盾,并在适当时机会表现出来形成群体冲突。审计行为科学的课题之一就是研究审计群体冲突的不同类型和性质,对建设性的冲突进行引导以发挥其积极作用,对破坏性的冲突进行预防和消除。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和组织职业行为 领导职业行为是领导者影响和引导行为人为完成群体职业行为目标而努力的一种导向行为。 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是表现在审计活动中的领导职业行为。在审计行为科学中,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既要影响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又要影响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反之亦然。但总的说来,在三者中,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更能发挥关键作用。审计领导职业行为需要研究的内容也包括诸多方面,但优秀问题是审计领导职业行为的有效性。审计领导职业行为的有效性是指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在影响和引导行为人为实现群体目标而努力时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审计行为科学要求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具有与其实现的目标相适应的有效程度。在行为科学中,关于影响领导职业行为有效性的因素,国外学者提出了“三因素情景论”、“五因素论”、“三能力论”等多种观点。就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而言,影响其有效性的因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计行为领导者的个人素质。审计行为领导者不仅包括审计主体行为的领导者,还包括审计委托者行为和被审计者行为的领导者,即审计关系各方的与审计行为有关的领导者。二是被领导者的综合情况。被领导者实际就是审计行为个体及其所形成的群体,被领导者的综合情况是上述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和群体职业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程度。三是审计行为领导者在实施领导职业行为时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这种环境从内容上讲,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从影响的速率上讲,有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 组织职业行为是围绕提高组织效能展开的活动。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和领导职业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组织中发生的,组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着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和领导职业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所以,组织职业行为的效能对整个行为科学的建立和完善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审计的组织职业行为,需要研究的是,如何建立审计行为组织,审计行为组织如何实施有效的管理,审计行为组织在总体上如何得到不断发展等。审计行为组织当然应该包括审计关系各方的行为组织,但主要应是审计主体的行为组织。在这里,我们应强调以下几点:一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的设立,应遵循满足所有权监督需要的原则。这一原则的优秀是,审计组织设立的结果应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的三者关系应清晰正常。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内部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实施有效的管理。有效管理的根本是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审计组织应随着整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变革而得到发展、变革和完善。现在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的发展变革没能跟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步伐,表现为动力不足、措施滞后等。 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在整体上是紧密相联的。每一方面内容的研究及其结果都会影响和制约其他方面内容的研究;每一方面内容又需要从多角度进行系统研究。正因为如此,它们构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行为的内容结构。 会计毕业论文: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规定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此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1.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或上市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九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的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证书”《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的,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2.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四个司法解释,即法函[1996]56号、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和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前三个司法解释文件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赔偿责任而下达的,对如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金额进行了说明,这三个文件是针对所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证券法》中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承担规定的落实,但规定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后,法院方依法受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必然受到这个司法解释的约束。 3.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如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罚金;前款规定人员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如下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该案件追诉标准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也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法律条款具体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将被追诉刑事责任。 二。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如下问题: 1.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强调的工作程序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公司法》、《刑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中强调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联系。按《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法律的不同规定,而相关的司法解释又不一致,使实际司法判决不一。因此协调各法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较为重要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疑问。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都明确阐明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却一纸通知,将由最高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执行范围压缩,而且还设置了前提条例。法院不仅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还将皮球踢给证监会,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方依据方可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规定不仅对证券市场的欺诈案件判决不利,也不利于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3.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问题。 《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仅就自身的“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中也明确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要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目前却无如何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和“故意”等的专业判断标准。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追诉规定仅有损失数额的绝对数: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重大失实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都应被追诉。这些规定没有损失的相对百分数,这就没有考虑到相同的损失数额在不同的经营规模的公司中所占的重要性是不同的,这不利于在刑事判决中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4.《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问题。 《独立审计准则》是根据《注册会计法》的规定,由财政部批准实施的,应属于部门规章。《独立审计准则》应该是目前判断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或过失的唯一技术标准。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独立审计准则》阐述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对于注册会计师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在实际中法官很少将《独立审计准则》作为判决依据,一方面是由于法官们不了解《独立审计准则》,另一方面是由于《独立审计准则》毕竟是部门规章委等级的,不能同《刑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相提并论。 5.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问题。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但是目前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了什么是虚假的财务报告。因为会计行业内外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识是不同的。会计行业外的人士认为只要财务报告与事实及结果不符,就是虚假的财务报告。会计行业人员认为,只要按会计核算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得出的财务报告就不应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即使这个财务会计报告与事实、结果不符,因为企业中出现的许多舞弊,并不是会计人员及注册会计师所能发现的。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对所有的虚假财务报告负责,应明确注册会计师应负责的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标准。 三。相应的解决思路 为了更有效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保护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权益,同时也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应采取如下措施: 1.完善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 (1)协调《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同规定,尽量使之趋同。 (2)为使注册会计师合理承担刑事责任,应建议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修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在损失绝对数额的基础上增加相对比例数,损失的相对比例数应考虑企业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数据。 (3)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将《独立审计准则》中所阐述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列入《注册会计师法》等更高等级的法律中。 (4)建立“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故意”和什么是“虚假财务报告”等认定标准。 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主管部门财政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尽量协调、反映,使我国目前的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完善,以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2.大行业宣传和行业处罚,树立严格执业的观念。 目前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中,有很大部分是和注册会计师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执业有关。因此,中注协应努力宣传按《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重要性,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应严格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会计毕业论文: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的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尤其自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我国会计规范和会计职业的发展是令人瞩目的,出台了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准则,会计职业进一步规范。会计事务所与原先的挂靠单位脱钩改制,以及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等加快了我国会计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服务的要求。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所取得的成果都是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也就是说财政部在我国会计规范与监管方面起直接的主导作用。那么,这样的规范与监管体制在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进程中,是不是最合适的模式而仍然保持下去呢?笔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会计规范和监管仍由财政部实施,会导致政府规范与监管的职能重叠和多头管理,分不清主次,继续下去不是最佳选择。建议重新考虑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简称中注协)、审计署的关系,理顺关系,分清职能,使我国对会计信息的规范和会计行为的监管,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 一、市场经济与企业 所谓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来调节经济行为和配置经济资源,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资本市场都将得到充分的发展。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市场对企业的约束主要通过产品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及资本市场来实现。 产品市场(即商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在小商品经济中早已存在。它对产品生产者的约束是通过生产者、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纵向竞争”来实现的,竞争性是产品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作为基本的市场形式,我国的产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已经基本形成,而且经历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过程。 关于人力资源市场,一般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在我国基本形成,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高级人才市场(如经理人市场)并未形成,缺乏有效的约束。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基本上全是由国家行政调配。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许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仍由政府有关部门任免,并未形成真正的经理人市场。然而,高级人才市场的形成及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休戚相关。在有效的经理市场上,企业经理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其价值取决于市场评价,市场评价的标准除了知识、经验和诚信度之外,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经理任期内的经营绩效。而经营绩效又主要是通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状况等财务会计信息得以体现。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市场,也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约束具有综合性,可以反映商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要求,是市场约束的集中表现。一个有效且运作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不仅资本运动通畅有效,同时为检验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客观手段。通过资本市场的约束机制,通过投资者对企业的选择,迫使企业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改善经营状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以获取投资者的信赖,取得资本市场的支持。 资本市场如何选择企业?投资者的选择是否合理?这些都依赖于资本市场是否规范、有效。但是,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市场需要基本的前提条件,其优秀就是信息披露的规范与监管。资本市场发展的结果,是投资者和经营权的分离,广大投资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而要依赖于公开信息来进行决策,这就要求信息应尽可能对称,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效率就在于信息的对称性,即投资者的正确决策依赖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信息。而在企业披露的诸多市场信息中,会计信息是优秀信息之一。当传达给资本市场主体的会计信息是经过了一定的粉饰时,投资者以这种会计信息作为决策依据,就会导致严重的不经济后果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无效率,琼民源事件、红光事件、郑百文问题等诸多上市公司已经为我们做了注释。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优劣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必定带来直接影响。 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规范与监管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首要的基本问题应是理顺我国资本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 前面提到,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选择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利益显然处于首要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应该是资本市场立法和规范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而投资者的选择必然要求企业提供客观、公正、充分的信息,其中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的主要信息之一,因此对会计信息规范与行为监管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1.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的公平性 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得以发展的基本因素,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只有建立规范的会计规则和培育良好的会计行业,提供规范客观的会计信息,才能促进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是投资者和企业的资本供需纽带,资本市场上的决策者主要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由于他们不直接监督经营者,因此要求公司向他们提供详细、可靠的财务数据,要求证券市场监督管理者制定公平交易规则来规范会计信息。只有上市公司积极地按规范要求披露信息,市场才能对企业披露的信息及时地反馈,实现对企业的正确评价。 从资本市场的公平透明性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是各国证券监督和管理机构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资本市场的社会目标。只有在所有现存的和潜在的投资者都有相同的机会获得同样信息的情况下,证券市场才是公平、有效的。这种状态即信息对称,是社会公众所期望的目标。尽管完全的无成本的信息是完全竞争经济模型中的一种假设,但证券管理部门应在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得到足够的、同样的信息方面有所作为,造就均等收益的信息环境。因此,信息披露要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作用,就需要监管机构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以防止内幕交易和信息市场的不公平。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将有利于繁荣资本市场,从而形成良好的投资决策环境,更加优化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 2.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与揭示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发生了不少重大的会计案例,如深圳原野、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郑百文、银广夏等上市公司,他们利用虚假会计信息谋取私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案例暴露出了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真实。某些上市公司为维护企业形象而蓄意歪曲或掩盖公司的真实信息,如财务报表列报的数据严重失真。另外,对预测性信息的披露,缺乏客观基础。二是信息披露不充分。如对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投向和利润构成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对关联交易的信息、对公司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披露、对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对公司影响的信息等披露不充分等。三是信息披露不及时。财务信息的特点之一是它的及时性,如果所披露的信息不及时,则必然失去它的决策相关性,为内幕交易大开方便之门。 探究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或混乱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上市公司本身披露的问题。钻现有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空子,对模棱两可的事项只披露其有利于公司的内容,不关注投资者的利益。有些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置之不理,没有提醒投资者注意:有的公司在年报摘要中对注册会计师说明段涉及的问题“三缄其口”;有的公司虽是“合规”地省略了会计报表附注,但其经营中一些不容忽略的重要信息也被“淡化”处理了。 其二,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执业质量的问题。审计的执业质量取决于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执业独立性和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迫切需要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尤其是舞弊识别能力。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粉饰问题之所以未被察觉,并不完全是因为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差,往往是由于他们缺乏独立性,或为了“利”而放弃了职业道德操守。如果会计师不能勤勉尽责,甚至参与造假,沦为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进行欺诈的帮凶,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将会极大地动摇投资者的信息,损害资本市场的效率,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对我国的监管体制弊端的思考 如何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性,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证监会主席周小川曾做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中国的上市公司、投资者都相当年轻,就像小学生一样,小学生的模仿性强而理性的主见不够,因此小学校的风气很重要,要看是好孩子起示范作用还是坏孩子起示范作用。”很显然,进行资本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或混乱的重要手段。合理有效监管有赖于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管的严肃性,通过对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资本市场应有的秩序,从而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我国已有比较完善的会计信息规范框架,先后颁布了《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一些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各级地方政府,也就当地的特殊情况,相应出台了一些法规,规范当地的市场。从总体看,这个规范监管的框架是比较完备的,但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些问题。从监管的政府机构来说,我国的市场监管是多头的,有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审计署等部门,各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由于监管部门的职能重叠、多头管理,以至于分不清主次,这些弊端会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如果资本市场上处于监管职能主导地位的政府机构未能明确的话,那么就很难树立市场监管机构的绝对权威,难以行使对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 尽管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市场监管方面,证监会提出了多项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但作为上市公司报告主要部分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信息的生成则是根据财政部有关制度制定的。由于二者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权责不明确,协调和沟通不够,披露要求缺乏一致性,容易造成执行中的混乱。 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和管理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方面,为了建立会计规范的权威性和监督的有效性,有必要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政出多头、职能重叠问题,确定上市公司会计规范的最终权威机构,明确界定各相关部门权利和责任。笔者认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基本上采用的是美国模式,应借鉴美国的做法,即在会计信息的规范和监管方面,证监会应处于主导和优秀地位。 三、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市场监管 迄今为止,财政部在我国会计规范与监管方面一直起着直接的主导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规范与监管体制是不是最合适的模式而继续保持下去呢?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监管是否应由财政部继续进行呢?让我们来分析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和审计署各自的职能作用。 1.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制定和实施国家宏观财政.财税政策,进行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和预算实施的宏观调控部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实施中央集权管理,整个国家似乎是一个大工厂,企业是该工厂的加工或生产分部。企业的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利润和亏损由国家承担或包干。企业会计是财政部的记账、报账单位。财政部制定会计制度,下达各部委,各部委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制度由企业执行。因此财政部制定会计制度并对各报账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指导企业行为是计划经济下管理的有效方式。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财政部的职能应是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与研究,中央财政收支预算和预算实施的监管机构。市场是社会经济的调节器,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本、人力资源及生产资料由市场供给而非国家财政拨付。企业能否获取经营活动所需的经济资源主要取决于自身的经营业绩。如果会计规范是客观、公允的,那么企业的经营业绩基本上可以通过会计信息得以体现。会计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如何传递,应由信息使用者及市场的监管机构根据信息的对称、透明和公正的要求来决定,财政部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所有权的总代表,只能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股东权利,而不能代替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或凌驾于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之上。 财政部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预算及实施监管机构,有必要对财政拨付收入进行监督控制。但财政部作为制定会计准则的最终权力机构,难免超越对国有股权利益的考虑,影响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财政部应该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展,而非作为决定会计准则的终极权力机构,这样更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平性。 2.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政府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是保证资本市场高效、有序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证券监督机构是资本市场一定发展的要求,纵观各个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均是资本市场发展的结果。如美国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资本市场崩溃和投资的裹足不前,促使其加快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的步伐,开始了美国证券监管机构与会计职业界的成功合作,完善制定会计准则的程序,研究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规范公司会计实务和会计信息的披露,不断完善美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范化。美国为重建资本市场秩序,制定了证券交易法,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SEC自1935年成立后,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致力于会计报告的标准化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化。美国1933年和1934年公布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两部重要法规,都要求股份公司在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之前,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并公布其会计报表。由于送交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会计报表,必须按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经独立会计师的审计,从而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 我国证监会的职能也应该是监督和规范资本证券市场,研究资本市场运行的规律,使资本市场运行有序,保持资本市场的公平和高效,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证监会履行其监管职能,有效的发挥监管作用,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约束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会计规范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证监会在履行其监管职能的过程中,对信息披露中的财务和会计问题将会有更深入的发展和认识,通过完善法规不断改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保证资本市场的公平、效率和有序。因此证监会应该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解释中起主导作用,引导会计准则的发展,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拥有最终的权力。 证监会只有在会计规范和监管中发挥权威性的作用,才能真正实施其有效的监管职能。如果出了问题,还要依赖于财政部或其他部门的解释,那么监管职能就无法真正实现。国务院授予证监会的首要职能,是“研究和拟定证券市场的有关规章”。据此,中国证监会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制定股票发行审核和核准程序并做出解释。然而从“海南凯立案”终审判决证监会败诉来看,证监会并没有此类解释权。矛盾是非常显然的:拥有监管职能,却没有实施监管的解释权力,可见证监会监管权力不充分,是监管不力的原因之一。另外还应注意到,我国证监会的权力还缺乏法律基础,我国《证券法》虽然规定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权责,但并没明确规定这一机构就是证监会。所以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往往不是证监会一个部门可以说了算,证监会的政策往往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制约。可见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也与我们监管制度上的缺陷有关,加强证监会的优秀作用旨在更有效地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行为监督,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纵观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大多数只有一个主要的证券监管机构,因为资本市场的统一性较强,一个单一的监管机构会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最实用的解决办法。比如,美国联邦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是全美的证券监管最高行政机构,与美联储和财政部是并行的三大经济管理部门,兼有立法、执法、和准司法权,独立行使对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职权,集证券市场的所有管理权限于一身,在向国会负责的前提下,实施其独立有效的监管职能。 3.注册会计师协会 一个有关资本市场的健全的管理体制应包括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证监会在会计规范中起主导作用,并不排斥会计行业协会(如中注协)在会计准则制定和发展方面应做大量的具体工作。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资本市场和投资人之间,在将投资者资金引入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是保证信息披露真实的第一道屏障,在政府监管机构之外起到了一种间接监管的作用,弥补了政府监管在效率及专业性上的欠缺。会计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了一个行业,会计具有广泛的市场,会计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根据规范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建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去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中注协具有明显的政府色彩,它是民间组织还是政府机构?这一点不明确。注册会计师协会理应是一个民间组织,它的主要职能应是两方面:其一,在证监会的引导和监督下,按照监管机构的意愿并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内在要求,研究制定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的会计准则,满足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其二,为了行业的发展和行业的社会承认,研究会计规律和发展会计技术,进行会计行业管理,主要是进行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培训。 从实务上看,美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一直由国会授权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监管。虽然作为监管形式之一的会计准则,其制定权一直保留在民间机构,但其监督权仍属于证券交易委员会,它拥有最终的权威性。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认可民间机构制定的会计准则支持保证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与会计准则不同的要求或对会计准则的解释,以指导会计准则的修订和研究,同时对违规事务所进行处罚,吊销执照或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促进会计的行业监管和自律。 4.审计署 审计署正式成立于1983年9月。从理论上看,审计署是以政府审计的身份出现的,即代表国家对政府直接拥有财产的保管、经营等情况进行审计。在西方国家,政府审计主要是对政府部门和那些使用政府拨款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查。由于我国长期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几乎延伸到社会经济的每个领域,审计署理论上有权对社会上所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机构进行审计,包括通常意义上对企业进行的社会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 审计署主要执行审查政府机构和财政拨款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还可利用国有资产代表权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查或抽检,同时依法对民间审计进行监督。 四、会计信息规范与行为监督的建议 1.理顺关系,确立证监会的主导地位 根据以上分析,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应理顺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注协、审计署等各个监管部门的关系。财政部不宜继续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监管工作中起主导地位,此项职能应由证监会来履行。财政部应着重于国家的财政收支和宏观财政政策研究和实施,证监会应该面对市场独立行使对资本市场的全面监管职能。审计署应着重于政府审计,并代表国有所有权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研究和制定会计准则的大量具体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去做。财政部和审计署可以参与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发表有关会计准则的见解,但是对上市公司会计准则规范和实施的最终权力应属于证监会,在准则的制定和解释中证监会应处于主导和优秀的地位。这样,可以将财政部与证监会的职能分开,关系清晰,避免职能重叠,便于进行工作与规范。此举并非削弱财政部工作,而是为加强国家的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的研究和实施。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方法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我们应更多地借鉴美国的模式。有人提出在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的法律是大陆法系,应更多地参考法、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息披露规范方式。但是,从我国财政部已经制定颁布的会计准则来看,更多的是偏向于吸收与借鉴美国的会计准则方式。另外,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采用了美国的发展模式。因此,我们不能强求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一定要用大陆法系的既定的模式。 2.规范会计服务与行业监管 会计服务与会计行业监管工作不能多头,应由证监会根据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规范行业服务规则。同时,应转变监督方式,由中注协来行使会计行业的执业监管,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促进行业自律,以便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质量,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建立以证监会为优秀的会计行业监管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不理想、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尚不能有效动作的情况下,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在监管理念上,应以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性和市场敏感性,不能等一个企业烂掉了再去查,这对投资者是非常不公正的。证监会应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别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及时和果断的严厉惩处。从根本上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执业水平,增强审计责任意识。 另外,从我国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看,应由中注协来行使会计执业的行业监管,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倡导市场自律,完善市场自律机制。这必将在监管机构之外起到了一种间接监管的作用,弥补政府监管在效率和专业性上的欠缺,增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的道路。会计师事务所与主管部门脱钩后,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多级复核制度,提高审计执业质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法制水平及业务能力。不断研究和完善执业标准,加强对已有的执业标准的执行力度,严格按标准规范执业。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借鉴国外注册会计师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意识,减少不规范的执业行为。 总之,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需要各方面的合力,为了使投资者的利益切实得到保护,就必须建立全方位和多层次的法律和规范体系,对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个人行为和市场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必须建立全方位和多角度的监管架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咨询机构的行为方式与行为机制,形成自律与他律、市场与社会相结合的立体的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从体制上提升市场的凝聚力、辐射力和执行效率。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规范和行业监管的问题上,理顺各监管部门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上市公司会计问题的提出,会计信息的规范及其程序、会计行业与会计行为的监管,只有在规范与监管关系得以理顺的基础上,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会计毕业论文:信息需要求论 会计目标是关于会计系统所应达到境地的抽象范畴,它是沟通会计系统与会计环境的桥梁,是连接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纽带。会计系统围绕会计目标发挥作用,会计目标引导会计系统运行。因而,会计目标理论研究是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务发展中的重要内容。本文拟在评述现行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通过考察会计的历史发展,对会计目标理论进行研究,并试图对会计目标理论进行重构。 一、对现行会计目标理论的简要评价 无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是“决策有用观”,它们都是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情况下会计具体目标的阐述。由于它们以一定的环境为前提,相对于这一环境,它们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也正是因为它们仅仅以一定的环境为前提,而未从会计环境的历史发展历 程的角度进行考察,故它们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受托责任观”所依托的两权分离,其拥有财产所有权的所有者与拥有财产经营权的经营者是确定的。在这种环境中,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关注着受托资源的保值与增值,甚至委托方还可以向受托方提出管理受托资源的具体要求①。一旦受托方未能完成既定的受托责任,委托方可以更换受托方。“受托责任观”形象地描绘了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贡关系及其会计在认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中的作用。因此,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有效地反映资源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②。笔者认为,反映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是会计的一项重要的具体目标,但这项具体目标并不能包含会计的所有目标,其原因在于:(1)从广义上讲,受托责任的确无处不在。但是,与会计相关的仅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上的受托责任。会计可以反映企业对所有者、债权人的受托责任,但职工对企业的受托责任、下级对上级的受托责任,往往并不是通过会计来反映的。虽然两权分离之前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存在着受托责任,但这种受托责任往往反映为所有者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在财产所有权上,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不存在受托责任关系,会计的存在并不是为 了反映所有者与雇员之间的受托责任,而是为更好管理企业服务。在现代社会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企业仍普遍存在,它们仍是“受托责任观”最好的反证。(2)“受托责任观”所依托的两权分离,必须具备明确的受托方和委托方。只有这样,委托方才能根据受 托责任履行情况决定是否对该受托方继续予以委托。而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已成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机制,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广大证券持有者是上市公司所拥有资源的委托方,但他们却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即委托方的具体人员时刻都处在变化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可以说是确定的,而委托方则是不确定的。同时,潜在投资者与企业经营者在财产所有权上并不存在受托责任关系,而他们也是会计信息的重要使用者之一。可见,“受托责任观”并不适合作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的企业之会计目标。(3)“受托责任观”所认为的财务报表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实际上强调的是会计为企业外部使用者服务。但是,自从会计产生以来,为企业内部服务一直是会计的重要职责,即使在现在,管理会计仍与财务会计并驾齐驱。显然,会计的这一重要目标已被“受托责任观”所忽略。 “决策有用观”所依托的两权分离,是以资本市场为媒介的。在这种环境下,股东和债权人虽仍参考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是,他们同时关注着资本市场的平均风险和报酬水平及其所投资企业的可能风险与报酬。此时,会计已不仅仅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反映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机会也是它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目的便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更值得肯定的是,它完美的解答了潜在投资者对会计信息使用的问题,他们不需要了解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而是利用信息作出投资决策。然而,“决策有用观”仅仅以这特殊的历史环境为基点,其局限性的存在也是必然的。这种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很多,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职工团体与个人以及其它利益关联者。因决策需要而利用会计信息,最贴切地说明了投资者、债权人的目的;至于政府中的部分部门、职工团体与个人和其它利费关联者,政府将会计信息作为进行宏观调控决策的依据,职工团体与个人将会计信息作为去留决策的依据,其它利益关联者以会计信息作为可否继续保持某种经济关系的决策依据。但是,对税务部门来说,他们利用会计信息,并不需要作出任何决策,而是仅仅以此为据对企?到姓魉啊O匀唬熬霾哂杏霉邸辈⒉皇屎嫌谡庖幌质怠#?)“决策有用观”同“受托责任观”一样,注重会计信息为企业外部使用者服务,而忽视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当然,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部门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从这一点上看,“决策有用观”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值得注意的是,决策仅仅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环节,它还包括预测、分析、控制等内容,为企业管理决策服务并不能代替会计为企业管理服务。可见,企业管理部门利用会计信息不仅仅是为了决策,会计也不仅仅只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3)即使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和企业经营者都是为了决策而使用会计信息,但由于决策内容的差异,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迥然不同,不仅外部使用者与企业经营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不同,而且不同外部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求的差异也很大。从这一点上看,“决策有用观”的作用不如“受托责任观”,因为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标准上基本一致,无非是资产的保值增值等,由此,我们认为,用“决策有用”概括在内容上具有很大差异的会计信息需求,并不具有任何意义。 二、会计目标理论的重构 “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都形象地描述了某种环境中特定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具有特定需求情况下的会计目标,但它们却未能概括会计的所有目标,其真正原因在于它们未能从整体上考察会计目标,试图以某一具体会计目标来代替整体目标。通过上述考察,我们认为,会计目标具有两个层次:基本会计目标和具体会计目标。处于不同历史时期的会计,其基本会计目标是一致的,而具体会计目标则因历史环境的变化而不相同,因会计主体的不同而发生差异;基本会计目标适合于所有历史环境下的所有会计信息使用者,而具体会计目标则仅仅适合某一环境下的某一具体会计信息使用者。事实上,我们对会计目标的认识,是从会计的具体目标开始的,只有通过具体目标的分析研究,才能最终抽象出具有共同性的特质。 (一)具体会计目标。具体会计目标是会计在特定历史环境下针对具体的信息使用者时所具有的,它直接体现了会计在这一历史环境下所具有的职能。当然,会计目标应在会计职能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因为我们对会计职能的认识,工是通过对具体会计目标及其在现实中的可行性的考察而获得,一旦某项具体会计目标可行,便可以认为会计具有与该项具体会计目标相对应的职能,否则,即不具有这项职能。 在单式簿记时代,人类社会处于自然经济发展阶段,生产的目的主要是自给自足,而非交换。单式簿记作为会计发展的最初形式,对政府来说,是要借助它核算其财政收支状况及其结果,为贯彻“量人为出”的财政原则服务;对民间商业与手工业来说,则要通过它来核算收支,以便在收支相抵中求得收大于支这一所企望的结果。因此,这一时期的会计,其目标是要为政府与民间商业及手工业核算收支,满足它们对各自收支状况及其结果的信息需求,故古代数学家从记帐、算帐、报帐、用帐与服务相结合的角度,对会计作出了“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的结论。可见,这一时期的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具有核算的职能,也仅仅具有核算职能。 随着12-15世纪地中海沿岸某些城市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萌芽的出现,会计逐渐由单式簿记发展阶段进展到复式簿记发展阶段,簿记学的产生则以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帕乔利(LucaPacjoIo)的《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的发表为标志。卢卡·帕乔利在谈及经商必备的条件时说:“……应该使用借贷记帐法,因为借贷记帐法是记述经商活动的最有效的方法。这对商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系统的记录而仅凭商人的记忆,那将不胜其烦,也会遇到困难,以致无法从事经营。”⑤而德国诗人、文学家、哲学家歌德(Goethe)则对复式簿记给予更高的评价,认为它是“人类智慧的绝妙创造之一,每个精明的商人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利用它”⑥姆。会计的这种发展,亦源于会计具体目标的变化。这一时期的商业对会计的要求,已不仅仅是核算收支了。考察当时的会计环境和会计实务,可以发现会计的具体目标可概括为:(1)为商人提供其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和所进行的交易及其损益的信息;(2)为经济往来各方提供债权、债务方面的信息。无论是对财产、交易的反映,还是对债权、债务的记录,会计都是为商人管理商业经营活动服务的,从而显示出会?频墓芾碇澳堋R舱腔峒乒芾碇澳艿姆⒒樱猜赝瓿闪肆酱缶咛迥勘辏峒品侥苌钍苌倘嗣堑暮闷馈?nbsp; 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所进行的产业革命,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并引起了生产组织和经营形式的重大变革。自此,人类社会进入到机器大工业时代。在此期间,股份有限公司已成为企业的最基本经营组织形式。在这类公司里,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 离,这种情况也相应引起了这一历史时期具体会计目标的变化:(1)为所有者提供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评价经营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2)为公司经营者提供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特别是成本管理;(3)为债权人提供公司偿债能力等方面的信息。从这些 具体目标中可以看出,在会计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的同时,会计的反映与评价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职能也得到了加强。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委托与受托关系不仅进一步复杂化,并且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之中。此时,会计除实现上述目标外,还为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它利益关系人提供各种不同的信息。其后,正是在这些具体会计目标的引导下,会计在理论、方法和技术等方面都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并最终确立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对独立的地位。 上述可见,处于不同历史环境下的会计,具有不同的具体会计目标。当然,处于同一历史环境下的不同会计主体的会计,其具体目标也不同,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其具体会计目标显然存在差异。 (二)基本会计目标。具体会计目标因会计主体、历史环境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但在这具体表现形式的背后,存在着相同的特性。这种特性便是基本会计目标——“满足会计信息需求”。对于基本会计目标“满足会计信息需求”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满足会计信息需求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价值所在。会计,作为一种信息系统,是一种开放式系统,它通过与环境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等的交换,不断对系统要素的运行进行控制,最终产生出符合需要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信息的需求是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前提条件,也是运行的基本依据。满足了这些需求,也正是体现了会计信息系统的价值。当然,需求不同,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也不一样,产生的会计信息自然也不相同。 2、会计信息是会计所要满足需求的信息类型。会计信息系统到底应提供怎样的信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决定着会计信息系统的功能发挥。美国会计学会(AAA)1964年的《基本会计理论说明书》(ASOBAT)开篇便把确定会计领域,建立可据以判断会计信息的标准作为研究对象。然而,该说明书只把“相关性”、“可验证性”、“公正不偏性”、“可定量性”等四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作为衡量会计信息的标准,并简单地把会计定义为“为了使信息使用者能够作出有根据的判断和决策而确认、计量和传递经济信息的程序”。⑦而并没有真正回答具有怎样内容的信息才是会计信息这个关键性问题。事实上,会计信息的内容因具体会计目标和具体会计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单式簿记时代:有关收支的信息即是这一时代的会计信息在复式簿记时代,所有与财产、交易、债权、债务及损益相关的信息是这一时代的会计信息;到了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以后,所有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都可划归会计信息之列。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会计信息与以往有所不同。单式簿记与复式簿记时代的会计信息,由于它只是为了反映已经发生的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无?鬯俏呋故峭獠渴褂谜咚褂茫际且恢掷沸孕畔ⅰ4τ诠煞萦邢薰臼贝幕峒疲笠低獠咳怂峁┑男畔ⅲ踩允且恢掷沸孕畔ⅲ蛭啥鼍菀云兰凼芡性鹑温男星榭觯ㄈ私鲆私夤镜鼻暗某フ芰ΑH欢τ诳蒲Ч芾碓硕畈⒄怪械墓煞萦邢薰镜木呙牵钌罡械搅丝刂瞥杀镜谋匾裕且蠡峒圃谔峁├沸畔⒌耐保挂峁┟嫦蛭蠢吹男畔ⅰT凇氨曜汲杀尽闭庖幻奖蝗嗣侨贤埃汛嬖谧拧霸ぜ瞥杀尽薄ⅰ肮兰瞥杀尽薄ⅰ霸げ獬杀尽薄ⅰ霸に愠杀尽薄ⅰ肮婊杀尽钡让剩挥谩氨曜汲杀净峒浦浮叭儆腉,查特·哈里森(G·ChanerHarrson)则主张进行科学的事前成本计算。可见,这一时期的会计信息已不仅仅是历史信息,它已包括未来信息。当然,那时的未来信息还仅局限于为企业管理,者所使用,只是到了证券市场高度发达的时代,会计信息的内容才进一步得到扩展,这时会计信息除包括历史信息外,对投资者来说,还包括所有与证券价格相关的信息。因此,这一时期的会计,无论给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还是企此经营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既包括历史信息,又包括未来信息。 3、会计信息的供给取决于会计信息的需求。会计信息需求是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依据,作为会计信息系统重要环节的报告,也是由会计信息需求所决定的。至于随时满足会计信息需求,尽可能地发挥会计信息系统的作用,在会计信息需求主体比较少,所要求的会计信息的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可以讲它还是比较容易达到的。但在证券市场高度发达的时代,会计信息使用者很多,很不固定,且需求多样化,这种情况下若要随时满足这样的需求,便有可能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为使会计信息最大可能地满足需求和节约成本,证券市场下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会计目标由基本会计目标和具体会计目标构成;具体会计目标因历史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而在这些差异的背后,存在着共性,它就是会计基本目标——满足会计信息需求。 会计毕业论文:浅谈审计假定的基本内容 审计假定是逻辑学与审计学相结合的产物,审计假定从概念上讲就是审计人员为了完成审计任务,根据审计对象的特点和审计要求,以及掌握的初步资料,对审计对象诸方面所作的主观性推测或假定评价。笔者认为,审计假定包含有以下内容: 审计证据假定这是在对审计证据进行判断、评价时必须运用的假定。审计证据不但有数量是否足够的问题,并且还有质量是否有力的问题。同一事实,可以从各方面去收集证据,而证据所认定的结论不同(甚至相反),就有一个以哪一证据为主的问题。比如盘存,据受审单位经管人员口头报告,实际盘存数和账面数虽有出入,但出入不大,因此认为结果基本可靠。而据外部保险公司的报告,实存数和账存数出入很大,结果很不可信。这些证据结论不同,哪个可信?这就有一个证据效力的差别问题。 对于证据效力的强弱,审计上一般认为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更可靠;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下产生的证据更可靠;直接证据比间接证据更可靠;文件证据比口头证据更可靠等。对证据的评价实质上是对证据所产生的结论所进行的推断。这个评价过程就是运用合理的假定对证据反映的情况获得合理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逻辑推断,从而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 审计惯性假定就是在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评价,并依赖其确定审计程序、方法和重心所运用的假定。随着经济发展,企业的业务量逐渐增大,传统的以账表为基础的审计遇到了严重挑战,越来越多的审计师开始自问:虽然对所得账表的数字进行了全部审计,但是谁能保证这些数字百分之百地记录了企业的全部业务?企业的业务量越来越大,由于审计费用的限制,其审计的覆盖面可能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客观形势迫使审计开始从以账表为基础过渡到以内部控制为基础。 内部控制制度与审计的关系十分密切,如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良好,实际工作又是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的,就有理由推定:当事人的账目不会有严重问题,审计的范围就可以大大缩小;如果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不够严格,有隙可乘,或者设计虽无问题,经过抽查,实际却未照办,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尽可推定:账目上问题必多,审计的范围该扩大。审计工作范围和内部控制制度之间、内部控制严密与否与发生错误的可能性之间的相关性,当然是一种假定,而现代的审计工作,正是在这一假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不先假定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之间有这种相关性,审计工作就无法按照今天通行的方法来进行。 审计例外假定就是指审计人员在收集审计证据时,对一些需要彻底揭露就必须扩大审计程序、增加审计费用的事项所进行的假定。如串通舞弊、伪造证据、管理人员蓄意欺诈、精心隐瞒的贪污行为等等例外事项的存在,必然增加审计的难度,在人员的配合和组织上也应随之变动,甚至改变整个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也因此要付出更高的审计费用。有了这一假定,就能提醒审计人员给予充分关注,正如交通部门在容易发生车祸的地方,挂上事故多发点的宣传牌一样。例如,某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严密并在实际中予以贯彻,但其中会计与出纳串通舞弊,这是例外事件,不能采用一般的抽查审计方法,而应该采取详查方法。 审计询证假定就是审计人员在询证方式的采用和结果的依赖上所必须适用的假定。即有关的第三方是否存在,要查证的事情是否相一致,来自第三方的答复可提供更为合理的证据。因为第三方一般和该企业没有利害冲突,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的某一情形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据。当然,这是假定,第三方的答复有时并不可信,购货发票有时可以以物易物或打回扣,但这毕竟为数极少,且仅作为审计证据的旁证,并不减少这一假定在审计工作中的实际意义。这一审计假定,就为审计人员采用发函询证审计法提供了牢固的审计理论依据。也使询证结果成为有效,为公众所认可。 会计责任假定一方接受另一方的资金,为另一方经办某项规定的工作,这经办的一方对出资的一方就负有一个善良管理人应付的责任,也就是说,负有最大善意管理并使用出资人的资金,最经济有效地完成出资人委托的工作,尽可能及时而准确地记录、计算资金收支的情况,根据收支凭证,向出资人公正而真实地提出会计报告的责任。过去,人们普遍将经营资金的人应负有这种会计责任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今天看来,它却正是一种支配我们进行审计工作,而一直不为人们所明白意识到其存在的审计假定。正是因为人们都公认这种会计责任的存在,审计工作才有必要。而审计工作,也正是针对这种会计责任而进行的。 与会计工作先假定有一个需要单独计算的会计实体的存在一样,审计工作同样也要假定会计责任和会计责任人的存在。为什么自己收支自己的钱不必审计,就因为没有会计责任。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审计因会计责任性而产生,没有会计责任就无所谓审计,这一点是普遍公认的。 会计毕业论文:虚假验资涉讼若干问题 验资是注册会计(审计)师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真实性及合法性的审查和验证,验资业务对于确认企业法人资格及企业民事责任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至关重要。然而,实践中屡见不鲜的虚假验资却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极不利的影响。“虚假验资报告”是指违反验资程序,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使内容与事实不相符的验资报告。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中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由于复函以及在此之后的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都未能澄清验资诉讼中的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对此,笔者略陈己见。一、关于“虚假验资报告”的界定 对验资报告“真实”还是“虚假”的判断是处理验资诉讼的基本前提。然而,对这一基本问题的理解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验资报告是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从本意上解释,与真实对应的便是虚假。因此,虚假验资报告即指验资报告与实际出资情况不相符,包括根本没有出资以及出资额少于报告证明的数额。这种观点强调验资报告“内容真实”、“结果真实”合乎社会公众要求。因为对公众而言,他们需要了解的是来自验资部门真实的、据以决策的信息,而不是验资部门是如何工作的。因此,他们有理由认为:无论报告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只要结论与事实不符,就是虚假报告。 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第四条第二款的解释:“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也就是说“真实性”是指验资部门履行了正当的验资程序。因此,只有违反职业准则,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出具的与事实不符的报告才是虚假验资报告。这种观点的合理之处在于:由于审计固有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验的范围只有“合理的保证责任”,而不是担保经过审计的事项没有任何错误。因此,不能将所有不实验资都归责于注册会计师。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并非“非真即假”、“互相排斥”的关系,不应简单地否定其中任何一种。前者所概括的应属广义的“虚假验资报告”即一切内容与实际投资不相符的验资报告(当然包括注册会计师并无过错,但内容或结论却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后者所界定的则是狭义的“虚假验资报告”,即仅指违反验资程序,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使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根据现有的法律、司法解释,“虚假验资报告”的内涵显然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报告的内容或结论与事实不符,包括“不实”、“重大疏漏”(或遗漏)、“严重误导性”以及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其二,报告出具有弄虚作假、误导第三人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的主观过错。由此可见,依法应由验资部门承担民事责任的是狭义的虚假验资报告。 二、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 关于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目前理论界有契约责任(保证责任)说、侵权责任说、责任竞合说等不同见解,笔者认为,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应为侵权责任。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解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设立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变更验资是指被审验的单位因合并、分立、发行新股、转让股权或被审验单位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70%时,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时,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其变更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验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投资者是否按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足额交缴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是否真实。也就是说,从专业知识的角度把握资金的审验,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职责。由于注册资本界定了投资者对被审验单位承担的最大偿债责任,如果验资部门未经必要的审验程序或未取得充分、适当的验资证据并加以分析,即出具验资报告,使得不具备条件的公司、企业通过注册成立或变更,也使根本不具备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在与利害关系人的民事活动中欠下债务,并使得利害关系人的债权不能得以实现,那么验资部门就因违反法定义务而构成对利害关系人的侵权。对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会计师而言,利害关系人具有合理的可被预见性,由于利害关系人是不确定的多数人,因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侵犯的是对世权、绝对权。 由于造成验资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投资人不可能没有过错。因此,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主体应是虚假投资者及出具该报告的验资部门。就投资而言,其虚假投资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而就验资部门而言,构成虚假验资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 第一,验资部门与委托单位恶意串通或明知验资内容虚假,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 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列举了可以判定为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四种情形: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抵触,而不予以指明的;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以指明的;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以指明的。 第二,验资部门由于过失,使得虚假的验资材料得以通过。 对于验资部门执行验资业务而言,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是否存在“过失”要看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虚假结果”,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虚假结果。这就是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情形。也就是说,是否正确履行执业准则的要求,是判断验资部门是否有过失的主要依据。 不可否认,在某种情况下,验资部门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也有可能作出结论与真实资金不符的验资报告。其原因有二:一是,投资人欺诈手段或造假技术非常高明,而且与银行、商检、房地产管理等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中的不法分子串通作弊,制造虚假的验资凭证;二是,正常验资范围无法查明的不良出资、抽逃资金等。也就是说,验资部门已依据审计准则,正当履行验资程序对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进行审验,仍然出现了错误,那就属于验资固有的风险,验资部门没有过错,不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验资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承担责任的范围 确定当事人是追究民事责任的先决条件,而定准当事人,必须明确法律关系。 实践中,一些债权人起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债务人,有人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出资人、验资机构追加为共同被告,此种观点并无法律依据。因为原告对这些被告并无相同的诉讼请求。确认验资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应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诉讼中发现虚假验资事实。此类案件中,由于验资部门不是原、被告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验资部门应被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法院可直接判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以避免重复诉讼。 由于债务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债权人的损失应先由债务人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验资部门仅就不足清偿部分在验资报告所证明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十分明确。法释[1997]10号《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中指出:“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或者虚假的资金证明,公司资不抵债的,该验资单位应当对公司债务在验资报告不实部分或虚假资金证明金额以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释[1998]13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其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的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应当先由债务人负责清偿,不足部分再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证明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在判决生效后,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发现由于虚假验资,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者债权人在对债务人起诉前就发现虚假验资事实,债务人已实际倒闭,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其损失是由债务人和虚假验资部门共同侵权行为所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人可以以验资部门和投资人为共同被告,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诉请投资人和验资部门承担连带责任,验资部门应在其验资报告所证明的资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会计毕业论文:系统审计 〔提要〕进化本是生态系统中的一种自然现象,本文把“进化”的概念引进审计系统,通过分析审计的发展历程,得出“审计系统每一次进化都是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审计系统的每一次进化都有赖于相应的理论和技术的支持”的结论。面对新经济和数字化的挑战,本文认为:传统审计应向“系统审计”这种在系统科学及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审计系统进化。 一、审计系统必须适应环境的发展 审计系统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下产生,又在特定的外界环境中存在和发展。它是环境的产物,必须和环境相适应。与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一样,审计系统的生存、生长受制于环境,但审计系统的存在和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和改变环境。回顾审计系统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世纪中叶,在资本主义得到充分发展、取得工业革命成功的英国出现了现代意义的审计(称英国式审计或详细审计)。当时的审计对象是会计账簿,审计的目的是查错防弊,所使用的审计工具是详细检查,审计信息的使用人是股东。第二阶段是本世纪初,在资本主义发达的美国出现了以资产负债表为对象的资产负债表审计,其目的是判断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审计信息使用人从股东扩大到债权人(主要是银行)。第三阶段是本世纪20—30年代,由于资本市场证券化,在美国出现了以损益表为中心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目的是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审计信息使用人是所有的企业利害关系人,对上市公司而言就是社会公众。到了40年代以后,由于跨国公司的出现,国际间资本流动频繁,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国际化的会计公司。 从上述审计系统从一个阶段向高一阶段的进化过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是审计系统每一次进化都是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和任何系统一样,只有适应环境的系统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得到充分发展,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就出现了英国式的详细审计。到了20世纪中叶,随着企业大型化和证券化,经济活动剧增,审计师不可能对每笔交易都进行检查,审计系统就由详细审计进化到抽样审计。有了跨国公司,就有了国际性的会计事务所。正是审计系统适应了所生存的环境,才使得本身得到充分的发展。同时,进化后的审计系统又反作用于环境,对社会经济起了积极推动作用,成为人类经济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子系统。二是审计系统的每一次进化都有赖于相应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支持。从英国式的详细审计进化到资产负债表审计,是因为有内部牵制理论和统计抽样技术的支持。同样,从资产负债表审计进化到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是因为有内部控制理论和审计风险测试评价技术的支持。这是审计系统一次具有非常意义的“进化”,正是由于审计系统普遍采用了统计抽样技术和内部控制测试技术,从而使审计系统的功能大大增强,在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的同时,又有效地控制了审计风险。 同理,在步入21世纪的今天,审计系统又面临着新环境的挑战。新经济和数字时代的到来,以及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等将对审计系统产生重大影响。面对新经济环境的挑战,审计系统必须适应这种环境的进化,而要进化就必须有相应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即系统科学和信息技术的支持,笔者将由系统科学和计算机技术支持下进化了的审计称为系统审计,与之相对应的是传统的详细审计和内控审计。下图表达了审计系统的进化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系统审计”与“审计系统”是二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系统审计是指在系统科学和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审计理论方法,表明一种审计理念,是相对于其它审计方法而言的。审计系统则是泛指审计体系,详细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系统审计都是审计系统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 二、系统审计和传统审计的比较 传统审计的思维方式是:部分整体。传统审计总是先分析对象的各个部分,然后再综合为整体。这种思维方法的局限性在于把分析与综合、部分与整体、原因与结果机械地割裂开来,认为部分是原因,整体是结果,部分决定整体。传统审计方法着眼于一个个要素,进而得出整体的性能,其逻辑结论往往是组成整体的要素好,整体的性能也就好。不论是一百五十年前的详细审计,还是目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的思想方法都是从部分去推测整体,而系统审计的思想方法则是从整体到部分。详细审计是从每一笔交易账户再到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是通过对内部控制和控制风险的研究抽取部分交易为样本账户最终证实报表信息的真实和公允性。详细审计和报表审计在研究审计对象经济活动时,只把各组成部分孤立地、简单地加起来,这并不能说明审计对象经济活动的整体性质和功能。因为各要素的简单相加,并不能构成一个系统。 系统审计思维方法则不同于传统审计,它的思维方式是:整体部分。系统审计从整体出发,先进行系统综合,形成可能的系统方案,再进行系统分析。分析系统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建立模型,然后进行系统选择,实现最优化,重新综合成整体。系统审计方法的程序是:综合分析综合。它不仅着眼于个别要素的优劣,而且利用了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观察和判断系统整体的性能。要素和系统不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因果关系,系统的整体性能不单是取决于组成系统的要素,而且还有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系统审计方法正是在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中进行分析和综合,才能正确地认识审计对象的整体性能。系统审计把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这一整体的性质和规律,只存在于组成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之中。各个组成部分孤立的特征或者活动的总和,并不能反映整体的特征和活动。系统审计强调系统的整体性,要求注册会计师不能象以前那样,先把审计对象分成几个部分,然后再汇集起来。而是把审计对象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对待,先看整体,再看部分;先看全局,再看局部;先看宏观,再看微观;先看全过程,再看某一个阶段。从整体与环境、整体与部分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中,去揭示系统的特征和运动规律。对局部的研究必须放在整体中,从整体的各个部分的联系、制约中去加以研究。当然,注册会计师研究审计对象经济活动整体,并不是不深入具体细节去考察分析,一个正确地认识来自于从整体到部分,部分到整体的反复过程。系统审计在研究问题时,把任何对象都看成是系统,然后着眼于系统和环境之间、系统和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要素的层次结构,这样就便于用数学方法从定性和定量的结合上研究、描述现实系统。系统审计比传统审计方法更能将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等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为运用数理逻辑方法和计算机技术开辟广阔的道路。 当然,系统审计必须继承传统审计中的很多合理成份,系统审计是以传统审计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的,是传统审计理论的发展和完善。与美国式抽样审计保留了英国式详细审计中的精华部分一样,系统审计当然要保留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中的一切精华内容。比如,统计抽样、内部控制测试和风险评估等理论和技术,在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时挥了巨大作用,在未来以系统科学支持下的系统审计中仍具有重大意义。系统审计不但保留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中一切精华的理论和手段,而且还吸纳系统科学及系统科学支持下的信息技术、计算机及通讯工具等先进工具,从而大大提高自身适应环境和回报社会的能力。 系统思维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应站在相当的高度,从多个角度、多个方向上去观察审计对象。有时对一事物的认识感到模糊不清时,换一个角度也许立即就清楚了。“横看成岭侧成峰”就是这个理。不仅如此,注册会计师在认识被审计系统时,也应站在一个较高的层面上去观察和分析。对许多复杂、庞大的事物,站得高一点就能看清楚了。所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但要从整体上去认识事物,还要从不同的角度和一定的高度去认识、分析事物。从不同角度和站在一定的高度看问题是系统思想方法的一种具体应用。 会计毕业论文:规避审计风险 改制上市公司的三年业绩审计是一个风险较高的的审计领域,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在认真思索的问题。充分重视并积极介入改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则是减少了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 注册会计师介入资产重组的必要性 就改制上市公司审计而言,主要的风险不在其资产不实,而在于业绩不实。这是因为公司改制上市时,除注册会计师对其作至少三年的业绩审计外,其资产还须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存在比较重大的不实资产不被发现的可能性是相对较小的。与此相反,鉴于目前急需改制上市企业的普遍状况和公司上市必须达到的条件,改制上市公司普遍面临着提高业绩的巨大压力,因其业绩不实导致的审计风险也远较其它企业为大。 公司改制上市的过程,通常也是其资产重组的过程。因为公司要成功上市,其业绩必须满足—定的条件,这些条件相对来讲是不变的,而改制上市公司的业绩则往往是可调节的,调节的途径就是资产重组。这是因为业绩良好的公司内部可能存在部分不良资产,而业绩一般甚至亏损的公司中,也可能存在部分优良资产,在—些大型公司或公司集团中这种情况比较普通。因此,通过资产的优化组合,结合经营管理观念的转变,无疑将会增强改制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从近年来国内公司改制上市的成功经验看,资产重组是业绩—般的公司改制上市的必由之路。 在整个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常并不扮演主要角色,但注册会计师以其所具有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所能发挥的作用则是其他人所不能代替的。因此,通过积极参与改制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实现资产的最优组合,使改制上市公司真正具备较强的赢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是规避因业绩不实所导致的改制上市公司审计险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在目前执业环境下,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更是怎样强调都不过分。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注册会计师对资产重组的重要性和自己在其中应该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够,只是被动地参与改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其结果往往将事务所和自己置于十分不利的境地。因为公司上市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利益、时间紧、工作量大的一项系统工程,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往往承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重大压力,如果不能通过资产的优化组合来控制审计风险,最后就可能不得不在某种压力下违心地发表审计意见,使自己陷于风险的漩涡。 注册会计师介入资产重组的途径 改制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是各中介机构、改制公司(有时还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合作的产物。注册会计师应在有关方面的配合下,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了解情况。注册会计师了解的情况越多,越具体,其在重组方案设计中发言的份量就越重。而了解和评价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又恰好是注册会计师的强项。在资产重组方案设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着重了解的情况包括:(1)改制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分公司、子公司、联营企业等;(2)公司及各个组成部份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主要资产的质量;(3)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4)产品销售市场和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5)职工构成情况:(6)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7)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8)公司所在行业的现状。通过对公司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的了解:就可能为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提供较大的调整空间。 2、参与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注册会计师应运用掌握的第—手资料,结合其专业经验,形成自己对重组方案的意见。资产重组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是在满足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兼顾公司改制上市的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上市的目标定位,尽可能把具有较好效益的优良资产组合进拟上市公司。对那些质地优良,但暂时不能产生效益的资产,则可暂时不作为组合对象(可考虑作为以后配股资源)。而对于那些亏损部门和劣质资产,则完全不应进入拟上市公司。 3、验证和评价资产重组方案。资产重组方案确定以后,审计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全面验证,充分评价其可行性。 首先,应根据资产重组方案,对改制上市公司作初步业绩模拟,业绩模韵应注重真实性和合理性,即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法规情况下,尽量使模拟结果如实地反映资产重组后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在此前提下,凡是公司上市后确实不会再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原则上都应予以剥离。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保持应有的谨慎,因为模拟的业绩和实际业绩之间往往存在—定的差距,例如,分离人员减少的工资费用就可能因人均工资费用的增加而部分被抵销。改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通常涉及公司资产、人员和业务的重组,故业绩模拟也就表现为对与这些分离出去的资产、人员和业务相关的收入、费用和成本的剥离,审计人员应合理确定有关收入、费用的剥离标准,据以初步计算改制上市公司的三年模拟业绩。 其次,应对模拟的三年业绩进行比较,分析其发展趋势,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公司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测算未来一定期间内改制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测算时通常应考虑的影响因素有:(1)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2)产品结构和市场变动的影响;(3)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4)其它影响因素,如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的变动等。 最后,应根据测算出的改制公司未来一定期间的经营业绩,结合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和公司确定的上市目标,对资产重组方案的可行性作出评价。当测算结果高于上市必要条件但低于公司上市目标时,可考虑降低公司上市目标或调整资产重组方案,如测算结果低于上市必要条件,则必须对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 需要指出的是,注册会计师对改制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关注并不仅限于资产重组方案设计阶段。如果经审计确认的经营业绩与原测算结果不—致时,同样应考虑对资产重组方案重新进行调整。 会计毕业论文:独立性的含义与经济性质 [提要]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存在的基石,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本文在描述独立性一般含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独立性经济性质的三种认识,期待对独立性概念有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以期对完善行业管理有些许启示。 独立性的一般含义 通常的理解,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与形式上的独立性两个方面含义。 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本质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一种公正无偏的态度,一种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的压力的精神状态。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自己的结论依附和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士的影响和压力。 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又称为“形体独立性”、“外在独立性”或“表面独立性”,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他们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实质上的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具体是指审计人员必须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在客户中有直接经济利益、不能是客户的贷款人、不得与客户存在近亲关系等。 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有时又密不可分。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因为实质上的独立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即不偏不倚)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独立则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评判的结果。在现实中,即使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社会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独立,则审计结果再正确也是徒劳,他的服务也会丧失其价值。因此,形式上的独立是实质上的独立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公众评价注册会计师工作、进而决定对注册会计师信赖与否的标准。 独立性的经济性质 一、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一个价值变化范围 社会公众与职业界一般倾向于说,注册会计师要么是独立的,要么是不独立的,即在独立性上一般采取的是一种二分的方法,非此即彼,将独立性当成一个绝对的概念。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研究指出,独立性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一个价值范围。如RogerW.Bartlett曾提出:“社会公众可能将独立性看作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职业特征”。早在1968年,Carmichael和Swieringa就指出,“像职业的所有特征一样,独立性是一个程度的问题......注册会计师可以达到独立性的必要程度......”。Brink和Witt在1982年指出,“没有人自己可以成为一座孤岛,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或者强一些或者弱一些,但决不会是绝对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绝对的独立性永远也不会达到的事实,因为总存在一些影响因素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独立性”。 对独立性绝对性的认识属于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性质的早期认识,明显带有职业界自我标示的意味。实际上,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中的个人不但在其职业界内部要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与职业界外部也会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幻想着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能够保持绝对的独立,显然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外界因素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可能或大或小,承认注册会计师可以受影响而不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并不表明注册会计师就会失去存在的理由。只要这种独立性仍能保持在社会公众期望的独立性水平之上即可。 二、独立性是一种概率 对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价值决定于利害关系人所预期的注册会计师能力的高低,即发现会计报表中错报、漏报或舞弊的能力以及在发现存在错报、漏报或舞弊下,不受客户的影响而客观地对其进行调整或披露的能力。因此,有学者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定义为:发现会计信息系统中错误或缺陷的能力,以及在发现会计信息系统中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情况下,顶住客户压力对其加以披露的能力(DeAngele,1981)。按照这种广义的定义,若不考虑注册会计师的技术能力,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还可狭义地表述为:在某一错报或缺陷已经发现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顶住客户压力披露该项错报或缺陷的概率。概率越大,独立性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独立性的这种概率只是一种主观的概率。当我们说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或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会计师时,实际上是说,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面的意见左右而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以致于可以完全信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结果进行科学决策。可见,将独立性表述为概率,并没有动摇对注册会计师服务价值的认可,社会公众只要认为注册会计师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左右而能够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即可。 三、独立性是一种风险 这一性质是从报表使用者角度界定的。由于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一个变化范围,体现为一种概率,所以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但报表使用者决定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时,实质上就隐含着他已对注册会计师表示了信任。换句话说,他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即使他同时承认或认为注册会计师仅仅做到了相对独立,这个独立性水平也是他予以认可的,或处在他心目中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的。这个可接受的独立性既定水平越高,意味着他认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越高。一旦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实际上低于他的可接受水平,则其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就不是他的本意,其对报表信息的过份信赖就是风险。因此,将独立性看成是一种风险,则报表使用者所承受的风险就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行为的实际结果。 我们可以定量化地对这个问题加以说明。假设在执行某单位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A、B受执业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被审计单位施加的影响,而未能在实质上保持绝对独立的精神状态,其发表的审计意见中隐去了一些应予加以披露的错报信息。我们假定其独立性至多达到75%。而某个会计报表使用者看到该单位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后,从形式上判断,未能发现注册会计师有什么违背独立性的情形存在,于是他断定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但考虑到注册会计师绝对的独立无论如何也是难以企及的,他于是评估本项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水平应该达到90%。而按照他的经验,他认为只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达到80%以上,就可以信赖注册会计师审定后的报表进行相关决策而不致发生大的偏差或招致不应有的损失。本项决策中,由于90%(评估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水平)>80%(可接受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水平)>75%(实际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水平),因此他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工作予以信赖。但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实际独立性水平仅仅为75%,低于他决策时的可接受水平80%,所以实际上本不应进行相关决策时,他却进行了决策。这种决策失误就源于独立性风险。 对行业管理的启示 首先,如果承认审计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独立程度上存在一个价值范围,那么我们对之前经常标榜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的提法就要持慎重态度。所谓超然独立,大众化的理解当然是绝对的独立。但这种提法有意无意地过份神化了注册会计师的形象,在我们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存在价值时,无疑也使广大社会公众不切实际地夸大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增大了注册会计师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差距。这可能也是造成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期望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今后的行业宣传中,有必要淡化甚至取消超然独立的提法,坚持审计只能提供合理保证、合理确信的理念。 其次,既然审计独立性是一种概率,是一种注册会计师顶住客户压力、不为任何利益相关方意见所左右而调整或披露重要的错报或漏报的概率,实质上也就意味着这个概率不可能永远等于1,而是经常地表现为小于1,在[0,1]之间取值的一种客观事实。所以在行业的日常管理中,一方面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查处力度,使其在执业中不断克服环境的不良影响,抵制有关利益方施加给注册会计师的压力。同时,在宣传中应注意强调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能力限制和执业环境的不完善,出现个别审计意见发生偏差的现象也属不可避免,要让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到出现审计失败也不一定就必然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最后,将审计独立性视作一种风险,一方面要求在行业管理中应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断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履约责任,尽量减少报表使用者的决策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必要时刻提醒报表使用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不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公允性的担保,也不能成为报表使用人进行决策的避险工具。作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存在的价值在于其所减少的经济系统的风险大于由于其存在而增加的成本,从而对整个社会而言是有益的。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帮助报表使用人减少决策风险,但决不能消除决策风险。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作出决策,任何时候都应当谨慎。如此可能有助于人们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更正确认识,有利于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会计毕业论文:论审计失败 [提要]本文从审计失败的定义出发,从多角度探讨审计失败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审计主体、社会的影响。特别是从信息经济学中“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的基本理论出发,对审计失败产生的影响展开了剖析,以期对审计失败理论和实务研究起到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审计失败的原因探析 所谓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发表与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报表的不真实表达 会计报表的不真实表达可能来自企业的错误或舞弊,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其中,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报和漏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原始凭证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2)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3)对会计政策的误用;等等。而舞弊是指管理人员和员工为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蓄意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真。通常包括:(1)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2)侵占资产;(3)隐瞒或删除交易事项;(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5)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等。 (二)企业发生经营失败 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萧条、决策失误或同业竞争等,无力归还借款,或无法达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企业当局是经营失败的责任人。在市场经济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中,企业出现经营失败时,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标准,是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是否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注册会计师只对因审计失败给委托单位和有关利益方带来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不对企业的经营失败负责。 (三)审计报告的不真实表达 审计报告的不真实表达,通常来自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或欺诈。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按其没有遵守的程度可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主要原因有:(1)职业道德素质低下;(2)专业胜任能力不够;(3)对客户经营情况了解不够;(4)审计程序不妥;等等。欺诈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即明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误、漏报,却加以虚伪地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论过失还是欺诈,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没有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形成错误的审计意见,给报表使用者造成损失,这才是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注册会计师未能履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如未能在约定的日期内提交审计报告,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审计失败的影响 审计的经济后果主要通过审计报告等载体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会利用审计意见的不同表述考虑其决策行动,包括投资信贷等经济决策和审计师的选择等。审计失败的发生,首先影响的是审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并在总体上制约市场运行效率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果。当然,审计失败也会殃及会计行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 (一)对事务所本身的影响 1.声誉。审计也是一种产品,也存在着市场竞争,其存在的关键是审计产品的质量,而声誉则是审计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一旦审计失败发生,有可能严重影响事务所的声誉。这种受损的声誉不仅对事务所的现实市场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会使其散失潜在市场。 2.业务。有远大目标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希望能获得有较高利润率的持续发展机会,这就需要将有限的资源在新老客户之间进行分配,取得平衡,在维护与老客户关系、努力满足其需求的基础上,也会注意将服务重点放在可识别的潜在客户身上,努力使一般性的客户发展为固定的客户进而成为有力的支持者,最终成为公司和服务产品的拥护者,成为公司的业绩支撑点。但是,审计失败的产生将使客户利益受损,其忠诚度呈“下阶”趋势,其良好的关系无法长久地维持。 3.存在性。审计失败的产生,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对事务所的存在产生直接的威胁。 (二)对社会的影响 1.决策失误。传统经济学曾假定所有市场的参与者都拥有完全的信息,然而事实上,由于审计失败使审计信息质量不理想,市场参与者一般都处于不完全信息和不对称信息的状态之中,信息供给和拥有越不完全,不确定性的程度和风险就越大,决策失误也就越多。 2.控制失灵。用委托理论来分析,委托关系确立后,委托人为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通过建立审计机制来控制人的行为,以防人采取“偷懒”等方式损害人的利益。由于审计失败,使委托人不能借助于信息全面地观察企业的状况,并使人有条件和可能利用私有信息采取某些损害委托人的行动;由于审计失败,使委托人无法借助于财务指标来衡量和评价人工作的主观努力程度,人有可能“偷懒”或“规避责任”;由于审计失败,处于企业外部的委托人,常常不能有效地鉴定信息的供给质量,使人可能会利用虚假的信息“欺骗”委托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等等。这种控制失灵的现象同样存在于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的关系中。 3.评价失公。公平、公正、公允是业绩评价的基本要求,而业绩评价的公正性又取决于所依据的信息数量和质量。由于审计失败,各种业绩指标就会失去与经营者履行经管责任之间的相关性,从而使评价失公。 4.市场失效。导致市场效率差别的原因之一,是证券市场价格反映信息的充分程度,而这又与企业信息和外部信息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有关。可以说,在不考虑宏观环境信息的情况下,企业内部信息(审计后)披露越充分,信息公开的程度越大,少数人获取“内幕信息”或私有信息进行交易的机会就越小,证券市场效率也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总之,由于审计失败,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社会经济利益分配失公和失效,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紊乱和无序,最终损害了市场经济的有序性。 三、规避或减少审计失败的措施 (一)审计师的聘用要与个人财富及声誉挂钩 根据风险不对称原理,一个有效的市场必须实行某种“歧视政策”,将审计师的聘用与个人财富及声誉挂钩,这对一些人来说,回报率和风险会偏离正常的线性正比关系。例如,一笔业务做成功的概率是P,报酬是A,惩罚是B。一个缺乏资金和良好声誉的审计师的期望收益=AP+(1-P)×0=AP;但一个具有雄厚资金且拥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的期望收益=AP-(1-P)×B。前者显然大于后者,因为前者根本不用担心罚款,他付不起,同时也不会因为声誉下降而受损。而没有了这些后顾之忧,他承担风险作出败德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所以,这种歧视性的政策看起来虽然不合理,但对审计师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却是有利的。 另外,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假定审计师的审计失败会通过其声誉的降低而导致其部分损失,那么,在实际中这种声誉机制也应该落到实处。必须使审计师认识到,一次审计失败就将导致其声誉剧减。对此,行业管理部门每年公布审计失败案例,将有关审计师予以曝光就是一个良好的办法。因此,在减少或规避审计失败的问题上,加强行业监管是极为重要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 通过激励机制的设计来解决审计失败问题有一定效力,但这种激励机制的运作还需要委托人对人的管理有监督的兴趣,并且各个分散的股东能够无成本地联合起来形成股东集团的共同意志。在现实中,能够代表股东利益的经济主体一般设定为董事会。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公司控制权往往是由管理者所操纵,并形成对董事会控制的局面,而股东往往成为公司的“过路客”,进一步使股东对某一特定公司的管理进行监督缺乏兴趣。在股权极端分散的情况下,股东要想通过董事会利用激励机制来直接约束审计师的行为,就显得十分软弱。此外,激励机制还要求审计师的鉴证服务投入是可观察的,委托人可根据审计师的反映函数来确定报酬比率。但是实际的审计活动中,审计师的投入是难以准确观察到的,因为私有信息、不可观察投入以及信息非对称性是客观存在的,从而限制了激励机制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竞争的间接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加强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控制 首先要签定审计委托书,取得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注册会计师和客户的责任、业务的性质、范围等予以明确。其次,要正确地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在计划阶段,注册会计师需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以了解企业的业务经营情况,研究具有潜在风险的审计领域,规划审计工作所需时间、人员,确定经济业务和各会计科目实施符合性测试的范围等;在具体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亦需通过实施分析性复核收集一定的审计证据,以发现尚需进一步检查的事项;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对会计信息全面地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以评价局部的审计结论和拟形成的审计意见的正确性。第三,要恰当地记录审计工作,编制良好的工作底稿;收集充分的证据,恰当地评价证据;分配审计资源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确保识别所有的重大错报和漏报:对审计工作底稿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报告制度。 (四)选择和保持客户时需慎重 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采取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联系等程序,评价客户管理高层的品格。一旦发现其缺乏正直的品格,应当尽量拒绝接受。对于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要尤为注意,历史上就曾出现有财务危机的公司比没有财务危机的公司较容易虚报收入和隐瞒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事实的事例。一旦判断客户陷入财务困境,最好考虑拒绝接受这类客户;若无法拒绝,则应提高审计费用,执行较为详细的审计,以降低审计失败的风险。 (五)投保充分的责任险 在西方国家,投保充分的责任险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我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但我国的保险公司现在尚未在全国提供责任险的业务。 会计毕业论文:创业企业财务的几个问题 创业企业是当前中国经济的新生力量,创业企业家通过创业企业的经营为社会创造财富。创业企业的经营,有其自身区别于成熟企业的特点。创业企业大都是处于成长初期或是成熟前的中小型企业;在成长与扩张中,创业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具有一些鲜明个性特征。 创业企业的融资问题 处于创建初期和成长早期,融资问题几乎成了创业企业经营者的优秀财务问题。由于创业企业过窄的融资渠道,因此创业企业经营者往往精心网罗资金,竭力从有限的融资渠道中挖掘财务资源,并且不失时机地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此时,创业企业在融资决策中要考虑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融资的阶段性特征 创业企业完整的财务生命周期主要有不同的业务发展阶段组成,即研发期、创立期、成长早期、快速成长期和成熟期。在不同的阶段,创业企业基于不同的业务重点有各不相同的资金需求。因为创业企业财务主要是一种商机驱动型财务模式,这可概述成“商机引导并驱动了商业战略,然后又驱动了财务需求、财务来源和交易结构以及财务战略”(Timmons1999)。在商机明确的前提下,创业企业经营者就要从营业需求和资产需求等方面来考察财务需求。而全部直接驱动财务需求的力量包括现金流出率、销售、营运资本以及营业需求、资产需求等五种。商机驱动背景为精心制定财务战略,创造性地识别融资资源,设计融资计划和安排交易结构留出了充足的空间。 在不同阶段,由于直接驱动力量的不同,企业的财务需求各不相同,企业所面对的可取得财务资源也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在研发期和创立期,个人储蓄和家庭、朋友融资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企业家无法得到更多的股权融资,这很难满足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在企业处于成长早期,成功的商业计划书开始吸引风险资本的介入,加上公司较高的内部积累,使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所扩容。尤其是公司进入快速成长期,相对于被驱动的财务需求,原有资金规模仍然显得太小,同时企业的快速成长吸引了更多的风险资本和私人证券投资的介入。随着进一步的发展,创业企业往往把公开上市作为一个较为彻底的解决方案,在存在创业板市场的经济环境中,此阶段上市则意味着正好利用资本市场来丰富企业可利用的财务资源,以满足创业企业的高成长下的资金需求。在创业板上市,这不仅是创业企业进一步发展,成为成熟性企业的重要通道,而且也能满足参与创业资金如风险投资退出的要求。 2.融资的风险管理 创业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大都有“融资饥渴症”。经营者满足于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其中易犯的毛病是忽视融资的风险管理。融资不仅是有代价的,而是还蕴涵着不同的风险,这往往易被“融资饥渴症”以及“公司的高成长”所掩饰。 事实上,到了快速成长期,创业企业就不再是以融资最大化为最重要的财务目标,因为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处于成长初期的创业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股权资本,而银行的信用也难以取得,因此通过其他可能的债务融资渠道和方式如财务公司、商和租赁公司、应收账款融资、动产抵押等等融通资金将不可避免,根据不少创业企业的教训,这些融资中应该注意两大问题: 首先,要注意融资的成本。企业面对的融资渠道不同,融资成本也不一样。过高的融资成本对创业企业是一个现实的负担,而且会抵消创业企业的成长效应。因此,创业企业仍然要寻求一个较低的综合资金成本的融资组合。在投资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权衡中作出选择。 其次,要注意“焦油陷阱”,即避免过度负债而造成的短期高投资收益率(ROI)假象。创业企业的过度杠杆(负债)融资比成熟企业的过度杠杆融资更危险,因为创业企业对市场因素的变化具有更高的敏感性。从根本上来说,负债融资形成的资本结构不具有容错性,投资收益率(ROI)短期可能增加,但是一旦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如商机变化、市场识别失误等,债务危机将毫不留情地淘汰一个看似发展良好的高负债创业企业。 以有利的并购加速成长 在创业企业的成长过程中,一般会经历股权变更,如经历兼并和收购活动。并购对于创业企业的现实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利用并购可以使创业企业得以迅速地扩张规模;另一方面,并购是迅速增强或获得优秀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如可以并购相关企业,获得其优秀技术或有效的营销网络。可以看出,并购往往成为创业企业获得高成长性的有效手段之一。要进行成功有利的并购,必须要做好几项基本工作。 1.认真做好并购的财务分析。这事关并购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并购的财务分析主要从并购企业的价值评估、并购成本分析、并购风险分析和并购后对企业财务影响等方面来展开。进行缜密的财务分析,以进一步做出合理的有利的并购决策。在创业企业自身力所不逮的情况下,借助于咨询机构来完成此项任务往往成为首选。 2.选择适当的并购方式和寻求适当的并购资金的配合。从并购的实现方式来看,并购方式主要有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票交易式。企业要在并购决策中,选择适当的并购实现方式。针对不同的对象如并购对象的质地和所拥有的优秀资源,针对创业企业自身的并购意图,如是谋求管理协同效应还是谋求财务协同效应,以及创业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作出并购方式决策。如在一个高负债资本结构的创业企业,就可以考虑股票交易式并购方式。并购方式的决策是与并购的资金来源选择相关联的,如采用股票交易式的并购方式就需要较少的资金,但须充分权衡由此带来的股权结构变化的利弊。而承担债务并购更多地要考虑对企业并购后的财务风险和资本结构的影响,以及因并购而承担的负债的偿还。现金式并购对于并购资金的要求最为严格,企业在并购方案的设计中一定要足够的现实的资金来源。 建立有效的长期财务激励机制 在创业企业实行股票或股期权制来激励优秀员工,往往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首先,因为在创业企业拥有优秀技术的优秀员工和组成管理团队的优秀管理人员是创业企业生存和高成长的决定性力量,他们在得到充分激励的状态下能发挥既有的和潜在的能力,使创业企业有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证;其次,创业企业的高成长性为股票期股期权制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高成长的现状和前景可以提供巨大的利益刺激,这是成熟企业所无法比拟的。正如美国新经济中的许多成功的创业企业,在上市以后,其期股期权计划使得企业的优秀员工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从这个意义上看,这将使一大批依靠智力成果和组织能力而富裕的阶层依靠智力成果迅速崛起,这能激发起全社会的创新和创业行为。对于企业内被激励的员工而言,这种巨大的利益刺激加之创业本身的精神满足,使股票期股期权制能在创业企业充分有效地发挥长期激励作用。因此,基于创业企业的组织形式,设计适当的股票期股期权激励计划,选择适当的时机推出激励计划,并解决其执行中的财务等相关问题。该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是创业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战略问题。 鉴于大量的创业企业计划将期股期权计划当作员工激励的重要手段,而其中涉及到股票回购、股票期权的给予条件以及员工购买期权的财务安排。笔者认为,创业企业的期股期权激励计划从相当程度上来说是一项财务制度设计。以财务方案、财务制度来实现激励效应,体现企业的激励职能,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管理手段,由此,现代财务管理也愈加显现出其一项新的职能——激励职能。 会计毕业论文:事业单位的会计地位 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财政部于1997年5月和7月分别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该准则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将财政部原制定的自1989年1月1日起实行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与这次新制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作一比较,可以归纳出事业单位会计在以下10个方面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1.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3.会计主体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4.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5.会计要素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6.记账方法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7.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8.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的做法,即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实行统一运行,综合平衡的做法。因此,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预算内外,分设两套会计科目了。应该说,《新制度》科目的设置,比《原制度》更科学更简明。 9.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方法有所改变《原制度》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分别运行,各自平衡的做法。这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包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外资金数字极小相关。《新制度》对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综合平衡的做法。这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合理组织业务收入,增强了单位自我发展的能力。由此,预算外收入较大幅度的上升,并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事业单位大量的预算外收入通过抵支收入转入预算内,抵顶事业经费的不足。预算内外资金的分别核算、各自平衡就好像是一个单位有两套账,各自分别记账、算账和报账。预算内外资金不能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已经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此,《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事业单位对各项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形成资金合力,这不仅有利于国家加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也有利于事业单位更合理更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事业活动的需要。同时,这样做也可以使事业单位提供全面、合理、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会计信息。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的作法,也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10.会计报表体系有所改变《原制度》的会计报表,主要有资金活动情况表、经费支出明细表、拨入经费增减情况表、预算外收支明细表、差额单位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产品收益表等。这些报表主要为财政服务,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区分预算内外资金。《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改变,突出了基本会计报表的地位,同时也简化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对政府加强宏观管理,促进事业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计毕业论文:新经济对财务会计的挑战 提要:与传统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截然不同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必然会对传统的财务会计产生挑战,本文对新经济如何影响传统会计理论、会计实务及会计人员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新经济财务会计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经济开始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发展趋势,被称作为“新经济”时代。 所谓新经济,就是以经济全球化和信息革命为背景、以互联网的应用和电子商务为特征、以知识和人才为依托、以进一步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为目标、以不断创新为保证的经济形态。这种区别于传统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新经济的到来,必将对传统财务会计的理论与实务提出挑战,并可能诱发新的会计革命。 一、对会计理论的挑战 (一)对会计目标。首先,会计目标主要明确为什么要提供会计信息,向谁提供会计信息,提供哪些会计信息等问题,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的基础,现在财务会计把会计信息使用者作为一个整体,提供一种通用的会计报表。在新经济时代,会计信息需求者与作为会计信息提供者的企业之间可以利用互联网及时双向交流;企业在了解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决策模型后,可以针对其需要,向其提供专门的财务报告。因此在新经济时代,可能发展成提供适用于不同决策模型的专用财务报告。其次,在新经济时代,企业的生存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越来越依赖于知识与创新,信息使用者关注的重点不再是“现金流转”,而是企业的“知识创新能力”。 (二)对会计基本前提。现行财务会计是建立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项基本前提上,新经济的出现对这四项基本前提提出了挑战。 1.关于会计主体。在新经济时代,由于经济的日益全球化,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急速发展,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进行不分国界的联合或分组,从而导致会计主体具有可变性,这就使得对会计主体认定产生困难,使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处于一种模糊状态。 2.关于持续经营。在新经济时代,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借助互联网相互联合起来来完成一个项目,当项目完成之后,企业就会立即分散。这种临时性的网络企业在新经济时代将十分普遍,使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对它们不再适用。 3.关于会计分期。会计分期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满足企业内部和外部决策的需要。在新经济时代,即时的通讯手段带来了即时的操作和调控,企业内外部会计信息需求者可以在互联网上动态地得到企业实时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分期已无存在的必要。 4.关于货币计量。在新经济时代,连接各国的信息网络使全球形成统一的大市场,经济活动的国内与国外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同时,国际贸易剧增,市值变动大。这些都对货币计量前提提出了挑战。在新经济时代,完全可能出现全球一致的电子货币计量单位,用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三)对会计要素。现行财务会计把会计要素划分成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在新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是企业生存的资产,创新是新经济的优秀,人是保证创新的的决定性因素,知识作为一种动态的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显得日益重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信息加工的速度会越来越快,会计要素划分会更加细密,更有层次,以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金运动状况。 (四)对会计权益理论。传统会计的平衡公式“资产=负债+业主(股东)权益”中,等式右边所体现的只是企业财务资本所有者的权益,而未体现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在新经济时代,知识、信息与创新能力对企业起着最重要的作用,企业应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面对新经济时代,必须建立一种新的会计权益理论。 二、对会计实务的挑战 (一)对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主要从时间选择上确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优秀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它存在的前提是会计分期假设。在新经济时代出现的虚拟化了的网络公司这类新型企业组织,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是很短暂的期间,进行着不定期的经营活动,会计分期假设在此类企业的核算中已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由此,建立在会计分期假设之上的权责发生制也相应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二)对会计组织。在互联网上,可以建立网络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实现了高度自动化。会计处理系统能自动采集相关的电子原始凭证和数据,并按设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流程,自动进行业务处理,生成电子记帐凭证,然后自动登帐,随时可以根据需要,生成会计报表,还通过预测决策系统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此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通过企业与外界的互联实现实时沟通,企业与外界发生的经济业务,可通过一种互联网交易结算卡或是信用结算卡等,自动地将有关的交易内容即时输入到本企业的会计处理系统互联网内了。这将对传统的会计组织产生影响。 (三)对会计计量。传统会计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对于新经济时代的企业,知识和信息这一首要的经济资源价值就不能充分表现。对于一个时分时合的临时性的虚拟网络公司,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传统的会计主体假设,在会计上可将它作为一个相对会计主体。同时,网络企业也否定了持续经营假设,变持续经营假设为即时经营假设,因此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也就没有意义了。 (四)对会计职能。会计具有核算、监督和参与决策的职能。在新经济时代,财务人员通过互联网在线访问,可以及时得到相关企业的会计信息,财务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可以作出正确的决策。所以说,在以互联网的应用和电子商务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会计参与决策的职能将会大大拓展其范围。 (五)对会计流程和会计方法。现在企业中使用的会计软件,其会计处理流程基本上还是按照手工会计处理流程进行设计的,即根据原始凭证的业务内容编成记帐凭证输入系统中,凭证经审核后,据以自动记帐、结帐、生成会计报表等,会计流程基本上是模拟手工核算的流程。这种流程不能适应新的会计信息系统。 (六)对财务报告。当前的财务报告具有许多局限性,如无法反映非货币化会计信息,无法反映企业发生的特殊经济业务(如衍生金融工具)等。这些局限性在新经济时代更加明显。在新经济时代,通过互联网企业可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实时双向交流,企业可根据使用者的需求根据不同的决策模型提供专用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也会发生变革。财务报告要将现金流量的变化、财务状况的预期变化趋势等加以充分揭示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会计信息要适用于会计使用者的决策模型,传统的财务会计按年度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已难以满足现有的和潜在的股东、债权人、投资者和客户的需要,也不适应知识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七)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基于互联网的集成财务管理系统使会计信息在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上成为开放的信息系统。不同职能部门、不同职别的内部使用者将根据授权调阅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也可能被授权进入系统内部直接调阅会计信息。传统手工操作和电算化会计条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失效。如何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将是新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面临的最为艰难的事情。 三、对会计人员的挑战 企业会计人员不仅是会计数据的加工者、会计信息的输出者,而且是对接收到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的参与决策者。新经济同时也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挑战。首先,会计人员不仅要有深厚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懂得如何使用计算机。如何利用互联网;会计人员不仅要对从互联网上得到的会计信息进行“过滤”,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而且要注意对本企业财务机密的保管,防止黑客和竞争对手的非法获取。其次,在新经济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频繁,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仅必须懂得国际上通行的财务会计、审计等知识,而且要具备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 总之,新经济会给财务会计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有挑战,才有创新;有创新,才有发展。我们相信,随着对新经济时代会计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的研究,我国财务会计理论将会得到较大的发展。 会计毕业论文:论会计和审计中的重要性原则 [内容提要]重要性是指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或决策的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它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重要性原则对会计信息披露和审计意见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最终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的目的。鉴于我国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尚不深入,相关准则规定不具体、不便于实务操作的实际,重视和加强对重要性原则的应用研究及相关准则的制订、完善工作乃当务之急。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标准错报漏报专业判断 国际会计和审计界都很重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它自被引入会计和审计领域后,便成为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概念和应用原则。它的引用对于强化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实施以评审内部控制为基础的现代审计方法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现代会计审计理论与方法必须首先研究重要性原则及其应用。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重要性原则(Materiality)的表述虽不尽相同,但对重要性概念的认识却是基本一致的:都认为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就是重要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ALSC)认为:“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取决于在发生遗漏或错报的特定环境下所判断的项目或错误的大小。”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1987年10月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指出:“重要性涉及财务资料误报(包括遗漏)的数量或性质,不论是个别的还是合计的,根据周围的环境,作为这种误报的结果将会对人们依据这些资料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判断或决策产生影响。”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亦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重要性原则,但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规定: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对于不重要的经济业务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可以简化核算、合并反映。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6年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重要性》的定义,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显然,(1)重要性概念总是针对会计报表而言的。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应视其在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所作决策的影响而定。若一项业务在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足以改变或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则其是重要的;否则就不重要。(2)重要性必须从会计报表使用者角度考虑,因为会计报表是为了满足其使用者的信息需要编制的。当然,会计报表使用者应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并能够理性的做出判断和决策的人。(3)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企业不同或时间不同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也就不同,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判断。(4)重要性与相关性虽都要考虑信息对决策者的影响或引起的差别,而且决策者需要了解的(即相关性的)信息往往就是重要的信息,但二者间仍存在着重大区别,不能混淆:相关性取决于决策者对信息是否感兴趣,而重要性则取决于信息是否对决策者起作用,不披露此类信息是否足以引起重大的差别。有些信息可能与决策相关,但因其金额过小,不予披露不至影响使用者的决策,此类信息即为不重要的信息。(5)运用重要性原则是为了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兼顾效率和效果,以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之目的。 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是运用重要性原则的关键。重要性标准应针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来确定。由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他们对会计报表信息的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因而对重要性的判断就有了多重标准。西方各国自70年代以来长期致力于统一重要性标准的研究。在美国,重要性标准的确定主要来自四方面的努力:政府宏观调控机构、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司法判例和学术界的长期实证研究,也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然而,即使在今天,世界各国的会计界和审计界也未能就重要性划定一个统一的标准,都只是针对各种具体情形制定了一些较模糊的标准或只是规范了确定重要性标准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虽然各国尚未对重要性标准形成统一的认识,但都认同重要性具有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规定性,重要性有数量和质量两种标准。重要性的数量标准是指重要性的金额界限,它主要是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研究得到的经验数据或数量指南,又称重要性水平。比如国际著名“六大”会计公司使用的数量指南为:(1)税前净利的5~10%(净利大时用5%,净利小时用10%);(2)总资产的0.5%~1%;(3)权益(净资产)的1%;(4)营业收入的0.5~1%;(5)根据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比率,并选取同期会计报表中都最小的重要性水平作为会计报表层的重要性水平(即最低原则)。而重要性的质量标准往往是通过对各种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又称定性标准。由于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标准,对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只能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在实务中,由于定性标准比定量标准更难操作、更难把握,故定性标准在实务中也较少使用。 会计中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体现于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在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的选用等需要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各个方面均有广泛的运用。现将有关法规规定的重要性标准简列如下表:项目法规及其颁发机构重要性标准每股收益的稀释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15号意见书降低每股收益低于3%时视为不重要。分部(店)报表及分部的确认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第14号财务会计准则其收入不低于合并收入10%者应视为分部披露。资本性租赁的认定美国FASB第13号财务会计准则租赁期不低于资产使用年限的75%或租赁最低付款现值不低于资产公平市价的90%(不含租赁契约规定的执行成本)者应作为资本性租赁。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单独列示美国证券委员会(SEC)第41号会计公告占资产总额5%以上或本类合计10%以上的项目为重要项目应单独披露。应收本公司高级员工及股东款项美国SEC规章S—X第5-04规则应收高级职员及主要股东款项如超过2万美元或资产总额的1%者详细披露。非资本化的融资租赁,约定责任的现值资料美国SEC第147号会计公告现值如为长期负债、股东权益和约定责任现值三者之和的5%或本金化对收益的影响为最近三年平均收益的3%或以上者,应予披露。长期债权投资相关费用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1998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数额不大,可采用一次摊销法,于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分次摊销法。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国际会计准则(IAS)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如果投资者直接拥有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者20%或以上的表决权,除非能够清楚的表明并非如此,即认为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投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1995年)如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控制一个企业过50%的表决权,或虽不足50%但能实施控制时,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表,如某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按有关标准得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下,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主要投资者个人的确定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应认定为主要投资者个人;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可不予披露,重大的交易应分关联方及交易类型披露。主营业务收入与附营业务收入的区分与科目设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主营业务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是企业的重要业务,应重点加以核算;附营业务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的交易,可设“其他业务收入”予以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讲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由于这两种情况在企业发生得较少,对企业影响不大,可以作为非调整事项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也可以在发生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反映。重大会计差错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为重大的会计差错。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分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列作低值易耗品。财务情况说明书应说明的事项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85条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期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的披露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对于将在一年内到期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应从“长期投资”帐户余额中扣除并单列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的披露同上对于将在一年内到期应偿付的长期负债应分别从“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帐户中扣除并单列在流动负债项目中。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合并抵销问题我国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发生不多,或其交易对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以将其视为企业集团外交易不进行抵销处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待摊费用项目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1993年)企业发生的大修理支出一般可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但对于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或有负债项目的披露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对于“由企业负责的应收票据贴现”即“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等项目应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抵押、出售或报废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时,应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借款利息的会计核算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短期借款利息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而长期借款利息应预提,且需通过“长期借款”并专设明细科目反映。 另外,我国企业财会法规中规定的对“应付债券”、“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分设明细帐予以核算,将企业的各种往来款项分为“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应收帐款”与“其他应收款”,有关存货如包装物的核算,实务中存货管理的ABC分类法、成本控制中的例外管理原则等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在审计中,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也贯穿于审计工作过程的始终。主要表现在: 1.规划审计工作,编制审计计划时,合理评估重要性水平,据以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 由于计划重要性水平越低,意味着可容忍的会计报表或帐户余额中的错报、漏报的金额越小;而可容忍的错报金额越小,为保证审计工作能发现所有超过或容忍错报的重大错误所需要的审计工作量和证据就越多。因而,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间呈反向变动关系,计划重要性水平越低,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美国“审计标准说明书”和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均规定:审计人员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应当综合考虑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被审单位的规模与业务性质、相关内控等因素,结合自身的经验对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评估即确定“计划重要性”(Planningmateriality),其目的是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及其决定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水平有助于合理确定审计意见类型和审计报告的种类。 审计人员在评价审计结果,确定应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被审单位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将其同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相比较,确定该汇总数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或其性质是否重要。如汇总数超过重要性水平或属性质重要,审计人员应考虑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或提请客户调整报表;如客户拒绝调整,或实施扩大测试后,该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性水平,应发表保留意见(比较重要时)或否定意见(非常重要时);如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审计人员应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单位进一步调整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以降低审计风险;如汇总数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且性质不重要,可发表无保留意见。在具体确定审计意见类型时应进行定性判断,充分考虑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各种因素的重要程度。 3.在审计过程中,重要性判断直接影响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根据《国际审计准则》的定义,审计风险是指当会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或漏报时审计人员发表不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由于重要性是审计人员从报表使用者角度进行判断的结果,因而重要性水平确定的越低,审计人员通过审计不能查出会计报表中重要错报的可能性(机会)越大,审计风险就越大。此时,审计人员只能通过执行更详细的符合性测试或实质性测试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可见,审计风险与重要性水平间呈反向变动关系。即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反之亦反。把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这种反向关系可使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4.重要性原则的建立与运用,解决了如何确定会计报表总体和各报表项目的可容忍误差及如何评价审计效果的问题,从而为各种审计测试方法尤其是审计抽样方法的运用创造了条件。现代审计抽样技术主要包括判断抽样和统计抽样两种,而无论是判断抽样还是统计抽样,在抽样规模的确定、样本量的设计、抽样方法的选用及抽样结果的评价等方面都要运用重要性原则。在设计样本和评价抽样结果时,可容忍误差(又称精确度界限)是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之一,它不仅是确定样本规模的重要参数,也是评价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审计抽样的前提;而可容忍误差实际上就是审计人员在计划阶段根据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自身经验所确定的运用于帐户余额、交易类别或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水平,是审计人员认为抽样结果可达到预定审计目的而愿意接受的审计对象总体的最大误差。由于帐户余额或交易类别的可容忍误差与样本量成反比,可容忍误差越小,需要选取的样本量就越大。故所确定的可容忍误差过低,势必会使审计抽样规模过大,使审计无效率;过高则会使审计样本量过少,无代表性而使审计工作无效果。另外,在审计抽样中,分层方法的运用也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总之,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对会计信息披露和审计意见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对重要性原则的研讨,必将有益于会计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鉴于我国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并不深入以及研究方法较落后的实际(我国对此方面的研究仅限于规范性、原则性、纯理性的探讨,缺乏广泛的实证调查研究),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审计界应重视对该课题的深入探讨,在学术界积极营造应用性实证研究的学术氛围,鼓励、倡导和广泛推广对这一课题的实证调查研究,为我国准则制定机构制定或修订重要性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意见。
一、企业集团企业资金管理和资金集中管理 资金是企业生命的血液,资金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优秀。对于拥有众多下属企业的集团企业更是如此。资金管理是企业对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进行计划、控制、监督、考核等工作的总称。资金集中管理是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将整个集团的资金集中到总部按照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原则进行资源配置。由总部进行资金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结算。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集团企业认为实施资金集中管理是优化集团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的不二选择。在企业管理实践中,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主要有总部统收统支、总部拨付备用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四种模式。由于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模式具有独特的优势,为众多企业集团所采用。随着企业管理理念、计算机信息等技术的发展,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具体模式和手段会不断创新,但企业集团资金集中作为一种集约化管理趋势不会改变。 二、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功能 (一)规范资金使用,增强集团财务管控能力 集团总部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对各所属企业资金流入、流出、存量等信息充分掌握,进而随时可以跟踪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尤其结合业务开展对外付款的实时监督,可实现对下属企业经营的动态掌握,进一步保证了集团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二)强化资金统筹管理能力,优化集团资源配置 资金集中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集团融资与偿债能力。集团范围内各下属企业资金余缺情况不尽相同,有的企业资金溢余长期闲置,有的企业资金则入不敷出,捉襟见肘,负债累累。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可以盘活存量资金,在资金盈余企业和资金短缺企业之间合理调剂,降低集团整体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通过集中管理资金,也可以提高集团整体资金运作、融资及偿债能力;再者,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借助信息化技术实现高效便捷的内部结算,加速集团内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促进企业集团的产品销售体系建设 部分采用财务公司模式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企业集团运用金融功能,结合企业产品量身打造消费信贷、买方信贷等信贷支持促进产品促销创效,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客户。比如目前汽车企业集团生产的汽车,多利用集团财务公司提供消费信贷,利用金融营销手段促销,促进企业销售终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四)有效提高集团整体防范财务风险能力 集团企业中,各下属企业超额举债、冲动投资扩张、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风险最终都会转嫁到集团总部,导致集团总部整体财务风险加大。通过资金集中调度,从根本上确保各下属企业财务杠杆可控,资金投向符合集团战略意图,降低对外融资担保,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有效提高集团整体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 (五)有效补充和完善外部资本市场 现阶段,我国外部资本市场尚不发达且融资成本高,信贷融资占绝对主导地位,企业集团开展资金集中管理,一方面可以借助资本市场有效管理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缓解外部财务压力,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时当资金集中管理采用财务公司模式时,本身就是金融市场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有效补充和完善了外部资本市场。 三、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集中度有待提高 从发展角度看,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安身立命的东西就是内部资金归集。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多由国有企业改制组建,一部分企业被行政化强行纳入资金集中,加之企业集团管理层级多、链条长,成员企业分布地域广,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成员企业管理层并没有站在战略层面去看待资金集中管理,加之缺乏对资金集中管理深入的了解,容易对资金集中管理产生偏差及抵触情绪,最终造成集团资金集中度不高,无法充分发挥资金集中所带来的效益。据统计,财务公司行业平均资金集中度为30%,总体上还不高,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资金集中管理对总部风险管理能力带来严峻考验 伴随着集团资金集中的同时,风险也随之上移到总部,同时,资金集中管理往往伴随着贷款担保等权限的上收,这无疑对集团总部的资金管理能力与风险管控水平提出更高的挑战。许多集团在实施资金集中后,要么造成了总部大量的资金沉淀,对这些突如其来的巨额资金缺乏安全有效的运作措施;要么资金安排不当总杠杆率攀升债务结构出现问题,财务风险增大或者出现流动性不足。 (三)资金集中管理产品创新服务主业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集团公司的财务顾问、投资管理、托管等中间业务,都让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拿走了,按理说财务结算中心(财务公司)作为集团的一员,熟悉集团业务,是企业集团战略发展的先知先觉者,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与银行相比有天然的竞争优势。应该在支持集团产业发展方面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现阶段资金集中管理的税收制度亟待完善 资金集中管理无论采用结算中心还是财务公司模式,都是在集团范围内开展融通资金的行为,这本质上就是金融活动,因此这种活动必然涉及到税收。资金集中管理财务结算中心模式时,因为结算中心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当资金结算中心开展业务时可以理解为总部经济行为的延伸,纳税义务人是总部,按照现行税法有关规定,对总部贷款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当资金集中财用财务公司模式时,财务公司是独立法人,税收问题相对简单,但是当总部以直接融资的方式取得资金转借给财务公司用于发放贷款时,总部依然面临增值税征税问题,财务公司也存在总部债券资金计息的税务问题。 四、对我国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要结合自身定位围绕主业做好服务创新 资金集中管理要扎根企业集团,除做好集团公司的资金归集、内部资金结算服务、财务监控服务、融资服务外,资金集中管理应该聚焦集团优秀主业,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发挥产品优势来提升服务集团的效率,同时还应该做好服务创新。财务集中结算中心(财务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集团产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围绕集团产品、项目、支付结算等开发产品,充分发挥产品优势,发挥在盘活集团存量资产的优势,突出服务的便捷性,围绕企业集团资产的流动性做创新,实现集团资本、资金、物流高效流通,进一步增强服务集团主业的能力。 (二)统筹管理财务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实施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对集团整体财务风险进行管理也是相当必要的。总部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确定总体债务融资及其结构并适时调整。总部基于合并财务报表从整体上确定集团总杠杆率及各成员单位的分杠杆率,然后根据总杠杆合理确定债务融资的期限及债务融资方式及结构,具体就是内部贷款、外部贷款债权发行等结构权重。同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行业状况、资本市场变化等对总杠杆率进行调整,不断提高集团的净资产收益率。资金集中管理还应当关注流动性风险,要保持合理规模的银行存款,以确保随时对外支付能力以及预算内业务的开展等需求,必要的时候通过对外融入资金或流动资产变现进行流动性补充,同时又要减少闲置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提高资金归集率 资金集中管理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降低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积极性,但是,资金集中管理并不意味着集权管理,各成员企业对其资金依然拥有合法的所有权、预算内的使用权等,企业集团总部不能违背资金集中管理原则,集团总部不能随意扣留或强行划拨成员企业的资金。实行集团内资金的有偿拨付使用,切实保障各成员企业切身利益,是资金集中管理成败的重要因素。集团总部将资金归集率纳入对单位负责人及总会计师业绩考核范围;定期对成员单位的资金归集率进行公开;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提高资金归集率。 (四)强化账户管理是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手段 结合国内外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实践,账户管理是资金集中管理的基础。资金管理从账户开始,最后落脚还是账户,因此,只有管住账户才能管住资金。账户管理除遵循人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外,还应该结合集团监管的需要,按照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同的模式采用不同的账户管理体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借助各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产品,使得企业集团能够通过网上银行或者银企直联轻松实现账户零余额归集。 (五)加快资金集中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资金集中管理是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优秀,需要一批高素质集金融、财务、计算机等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然而目前我国企业集团从事资金集中管理的人员大多是会计专业出身,金融、风险、资本市场等知识严重匮乏,加之,从业人员薪酬与金融业存在较大差距等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投融资、产融结合服务等业务的开展与创新,限制了资金风险管控水平的提升,影响了资金集中管理的综合效果。 (六)加大对资金集中管理主体的税收支持 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融资成本高,企业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建立内部资本市场是值得肯定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外部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因此建议给予资金集中管理必要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资金集中管理的发展。 作者:刘群
一、股权众筹的含义及特征 美国学者布拉德福德将股权众筹视为自己项目的投资者以股权或类似股权从项目中获取收益的一种众筹模式。学术界却把股权众筹的概念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概念就是指使用中介机构将融资公司和投资者结合的股权融资方式。狭义的概念是就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投资者。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的指导意见”股权众筹有了比较权威的概念:股权众筹融资是以互联网为中介对项目进行小额股权融资的公开性资金募集活动。具有公开性、资金额度小、具有不确定性、风险大等特征。 二、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环境分析 (一)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大。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是保障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生命源泉。据全国工商联统计,中小企业中有95%的没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相比中小企业所创造的社会价值来说,与其获得的资金支持明显不匹配。巨大的资金缺口问题阻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天使投资定位高。据相关资料披露,2008~2014年中国天使投资规模不断增多,成功案例数量也不断增加。股权众筹实际上是将天使投资由线下投资转换为线上投资,把“天使”投资转换为更亲民的投资,这种融资方式比较适合我国目前创业初期企业的融资环境。天使投资虽然为创业初期的企业提供了启动资金,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推动作用。但是,天使投资起点高,投资者大多数是高收入、经验丰富的经商人员,而投资行业大多数是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这样的投资方式加剧了“马太效应”,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要想缩小这种差距,让更多的人获取额外收益,必须选择新的融资方式。而众筹平台定位低,无疑是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它能够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即使是民间的小额资金也会拥有属于自己的投资渠道,从而达到企业资本增值的目的。 (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构。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主要有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新三板市场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主板市场主要服务于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板市场以及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高科技含量、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新三板和区域性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场外市场中未达到上市标准的初创企业。从功能上来说,资本市场结构越完善越有利于金融体系的发展。一方面从场外市场到场内市场,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及市场准入条件,会使其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身治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这对于企业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的完善有很大作用;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多样化为不同规模、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以及不同的投资人群,量身打造差异化的合适的制度安排,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融资双方的需求。以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作为基础板块,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场外市场的建立,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股权众筹的发展,是资本市场革命性的变革,充分发挥了对实体经济的促进作用。 三、中小企业股权众筹风险分析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股权众筹平台是一个复杂性、动态性的战略话题,目前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和监管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风险。 (一)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1、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股权众筹在互联网金融中占据重要地位,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在我国法律领域涉足广泛,但目前仍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本文基于对相关理论成果的研究,把股权众筹融资模式的法律风险分为两类:一是非法集资;二是非法发行证券。2、非法发行证券的法律风险。我国对证券公开发行有严格限制,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不允许公开发行证券。我国对于界定公开发行给出三点明确规定,只要满足其一即视为公开发行。第一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与非法集资类似,“社会不特定对象”存在争议;第二点,向社会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互联网为平台,人数很容易突破限额;第三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为其合法化留有余地。可见,股权众筹融资模式在前两点界定标准上,均有触及法律的风险。 (二)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的操作风险1、尽职调查不严导致的风险。尽职调查是审核投资者以及相关项目企业并确认有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从而降低操作风险。然而,目前股权众筹平台尽职调查体系尚不完善,容易发生操作风险。2、网络系统缺陷导致的风险。互联网作为股权众筹平台建设的基础,融资信息借助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一旦出现网络异常,将会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带来隐患。股权众筹平台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很高,极易引发因网络系统缺陷而造成的操作风险。一些股权众筹平台缺少信息技术防控措施,一旦相关资料被不法分子窃取,将会给投资者和项目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的信用风险。在股权众筹融资模式中,投资者信息主要来源于股权众筹平台展示,融资成功后,占比例小的股东很难了解企业经营信息是否真实,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的局面,从而引发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包括两种:项目企业欺诈和股权众筹平台欺诈。1、项目企业欺诈造成的风险。目前,根据我国采用“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任何人都可以递交众筹项目申请,这就会使一些人提交虚假信息进行线上众筹,如果股权众筹平台审核制度不健全,缺少尽职调查流程,就会造成把虚假项目对外募资;资金融资成功后,资金汇入企业账户,如果监管措施缺失,项目企业很可能将募资金据为己有,或者隐瞒企业经营信息,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违规使用资金;资金筹集通过网络,互联网没有地域限制,增加了信用风险。目前我国征信体系比较落后,不法分子因欺诈违约付出的成本代价较低,惩罚不到位,如果出现项目筹资人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股权众筹平台只会取消评审资格,或者被拉入黑名单,此时,虚假信息提供者完全可以换一个股权众筹平台继续行骗,不用承担任何处罚后果,这无疑增加了项目企业欺诈导致的信用风险。2、众筹平台欺诈造成的风险。股权众筹平台为融资者信息的同时,也存在着受利益驱使做出违法行为的可能。目前,股权众筹平台主要靠收取融资佣金的方式获利,融资项目的数量和质量将严重影响其盈利的多少,容易造成股权众筹平台为了宣传和获利,审核标准降低,放宽准入条件,对劣质项目缺乏监管。股权众筹平台甚至对项目企业进行夸大宣传,承诺投资回报,用欺诈的方式诱导投资者投入资金,严重危害投资者利益。 (四)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的资金使用风险。股权众筹对募集资金行之有效,但对于企业经营而言,募集到资金仅仅意味着后续经营的开始,股权众筹融资模式的资金安全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保资金顺利进入企业;二是确保企业将资金用于合理合法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在资金募集阶段和资金使用阶段,风险都可能会发生。 四、中小企业规避股权众筹风险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及监管制度。股权众筹融资风险主要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完全的信息披露对投资人很不利,但信息披露过多又无法保障筹资人的权利,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利益困境的优秀。因此,我国要以法律手段对其进行强制要求,股权众筹平台要对信息进行真实披露。这就需要股权众筹平台在前期对项目企业做好评估工作,在审查项目申请时要严格把关,保证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并对项目差异化进行分别审核,同时使第三方主体参与其中,以便更好地保障投资人利益。对企业筹集的资金进行后期监管也是非常重要的,加强监管力度,严格监控资金的使用途径及后期的收益情况。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要建立证监会、地方金融办、众筹平台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各监管主体要尽职尽责;要建立市场自我监督和政府监督并存的监管体系,使监管更加行之有效。 (二)制定合适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合适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可以有效减少风险的发生,对投资者进行保护。实行投资者准入制度,就是对投资者进行区分,收入高的人群可投资金额较高,收入低的人群要降低可投资金额,根据不同投资人群的需求实行差异化管理,尽可能减少损失金额,对投资者资金进行保护。美国股权众筹采用收入梯度分层形式,限制投资者的可投资额度,我国也应该向美国学习先进的知识经验,制定合适的投资者准入制度,采用收入阶梯制,实现对投资者的保护。 (三)加强投资者保护,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目前,众筹在我国发展还不是很成熟,投资方式主要为“领投+跟投”,投资者要时刻关注投资项目,不能盲目的跟投,要对项目的风险和收益都有所了解,学习和积累相关知识经验,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合理地对项目进行投资,将风险控制在自己所能承受的范围内,避免因投资不当而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在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要勇于运用合法手段进行维权,股权融资环境靠我们每个人去监督,共同创造良好的融资与互联网金融环境。 (四)加强对众筹平台的约束。股权众筹平台的欺诈风险也是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一部分,因此要对众筹平台进行严格的约束。完善众筹平台的注册制度,尽可能实名制,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来进行约束,防止股权众筹平台管理者以权利之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明确界定众筹平台的权利与义务范围,加强对融资信息的披露,以防平台与融资人合谋进行虚假信息筹资,损害投资人的利益。 (五)提高投后管理水平。项目企业筹集到资金后,平台的工作并没有结束,平台要提高投后服务水平才能提高行业竞争力,平台作为筹资企业与投资人之间的中间环节,要使双方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使投资人了解资金的去向和用途,同时对筹资企业进行监督以保障资金按照协议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平台要对企业资金使用信息进行及时的披露,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另外,为了让投资人的利益得到快速变现,在资金募集完成后,平台还应完善相应的投资退出方式,防止出现投资人被“套牢”无法及时退出。 主要参考文献: [1]钟成林.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金融支持政策研究[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6.3. [2]付桂存.中小企业股权众筹的融资风险及其防控机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 [3]杨东.苏伦嘎.股权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及风险防范[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4.4. [4]樊云慧.股权众筹平台监管的国际比较[J].法学,2015(4). 作者:付桂存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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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营企业及其融资概况 民营企业一般与国有企业相对应,是从所有制角度进行的界定,指的是非国有性质的企业。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民营企业在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借用中冉万祥部长的话来说,现在我国的民营企业近2500万户,它的作用和贡献可以用“56789”五个数字来概括,民营企业具有机制灵活的特点,在经济活动中,活力十足。但同时这个群体管理规范及诚信分化严重、融资能力相对较弱。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从融资的类型来说,内源融资为主外源融资为辅;从融资结构来说,短期融资为主长期融资为辅;从融资方式来说,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 2去杠杆下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及问题 管理决定企业效益,金融决定发展速度。在去杠杆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及自身的风险特质,发展速度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民营企业倒闭潮的说法不绝于耳,且不说大量的中小企业折戟沙场,单从大型或上市民企来看:在股市,多家企业爆仓,今年以来已有近20家上市公司发生高比例股权转让,引入国有资本;在债市,今年前三季度债券违约数量达74支,金额714.61亿元,其中首次违约发行人为25家,以民营企业为主,达到18家,占比72%。5月初《关于盾安集团债务危机情况的紧急报告》的文件曾刷爆朋友圈。上述令人担忧的现状主要是资金的流动性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究其原因则是民企企业的融资问题。并且在去杠杆和强金融监管下,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该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融资难、融资贵”。 3去杠杆下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3.1内部原因 3.1.1民营企业多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竞争力不足 因为技术门槛、管理能力以及资金筹措的限制,民营企业多从事中低端产品的生产制造或服务。产品服务的附加值相对较低,利润率不高,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抗风险能力不够,在大环境不理想下有这样一组统计数据,世界500强企业的平均寿命是40年,中国500强企业的寿命是10年,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是3.9年,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是2.6年。 3.1.2多元化扩张 近期频频报出上市民企的流动性危机,有一个比较典型的原因就是多元化扩张。在多元化扩张的过程中,存在大额的资金需求,会大幅度提高负债率,同时因项目建设期或整合期较长,短期内难以有回报。并且隔行如隔山,在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流动性紧张,拖垮整个公司。 3.1.3财务风险较大 (1)融资结构。因融资环境较差,民营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多以短期借款为主。根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针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问题的调研报告,在所获得的银行贷款中,民营企业的短期借款占比为91.3%,而国有企业只有14.2%。从该结构来看,民企的财务风险要远大于国有企业。(2)金融担保。因民企的风险性,在融资过程中会被要求进行担保,同时因规模与实力不足,可担保资产有限,为增加信贷可得性会采用互保方式。如山东省的东辰集团、山东万通、玉皇化工,已形成互保圈,从而相互增信提高资质。民营企业的抱团取暖,无形中加大了风险,确实属无奈之举。 3.2外部原因 3.2.1信用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最权威的信用报告是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另外是8家民间征信机构,整个信用体系并不完善。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有的一诺千金,有的不以为然,对于诚信的重视和践行分化严重,存在信用好并一定能被准确及时识别,但某个主体失信却可能影响整个群体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3.2.2融资渠道狭窄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内源性融资为主的特征比较明显,资本市场的门槛和要求将大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挡在了门外,难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来进行直接融资。对于以金融机构为主的间接融资,在去杠杆及严监管的背景下,将金融资源更多向国有企业倾斜也是经济人的理性选择。并且,在此背景下,基金、信托、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及民间借贷等原本较小的通道也不断收窄且成本也是难以承受之重。民营企业可以选择合适方式十分有 3.2.3所有制歧视 (1)资本的本质是逐利的,哪里收益高往哪里去。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更低,风险性更大,所以难以流入到民营企业。对于所取得的银行贷款,资金使用的自由度也比较低,监管严格,面临用途不当被收回贷款的风险。(2)银行信贷的风险管理机制。相比国有企业贷款出现坏帐时是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清理的方式,民营企业银行贷款出现坏账,则需要银行实行终身负责制,并且在层层落地时,直接与放贷及相关审核审批人员挂钩,无形中又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 4去杠杆下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改善对策 4.1练好内功,提升自身竞争力 4.1.1转型升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及环保意识也随之变化和提升。民营企业要顺应发展的大势,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开展转型升级,走科技强企的道路,不断加强技术改造与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使企业发展更上一层楼。 4.1.2专注主业,提升管理能力 (1)在稳定中求发展,以专业专注的精神做企业,做实业。理性开展投资扩张,尤其是跨行业的多元化发展,对经济形势、市场状况的变化情况做好充分估计,避免过于乐观,要重视投融资的匹配性,做好事前的调研分析。(2)加强企业管理,克服重技术、重市场,轻管理的普遍状态。对于企业管理,尤其是资金管理有正确客观的认识,通过企业内部建设和环境的不断完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而提高在市场中的融资地位,获得更好效率,降低成本的融资。并且能通过发挥组织和专业的作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效益。 4.1.3提升财务风险意识,优化融资结构 长寿的企业都是稳健的企业。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此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提升财务风险意识,把好资金链的关卡。积极主导开拓融资渠道,突破瓶颈,通过长期融资与短期融资,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合理匹配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财务稳健性。对于通过互保进行增信提高资质的方式,要审慎开展,明确将对外担保比例控制在净资产的30%以下,并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尤其在经济环境不理想的情况下要重点防范担保危机。 4.2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4.2.1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并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更好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提升透明度,为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搭建起信息互通的桥梁,协助金融机构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信贷服务模式,使诚信守法的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使不诚信的企业难以蒙混过关,从而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4.2.2完善的融资渠道 我国新增融资中有90%以上都是债权,股权部分占比不到10%。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够不成熟。所以大力发展完善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就是题中之义,而其中借鉴欧美相对成熟的经验,通过金融市场法律法规的完善及良性机制的建立以及鼓励引导信托、基金、天使投资及社会资本有序规范发展则是较为有效的方式。资本市场越成熟,融资机制越规范,就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选择,在降低风险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融资效率,增强民营企业的活力。同时资本市场发展所推动的股权融资占比也是国民经济去杠杆、防风险的关键。 4.2.3政策引导与支持 在市场经济下所有制歧视有其合理性,要消除或降低所有制歧视,就要重点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协调引导作用。(1)在政策制定上弱化所有制性质,在允许范围内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给予民营企业在市场经营及融资方面的公平待遇,提高民营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信心。(2)引导鼓励金融服务与产品的创新,开发适用于民营企业特征的金融产品,满足民企所需;优化金融信贷的风险管理机制,在考核政策的设计方面加强对公平因素的引导和监管。(3)为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搭建互信的平台,联动财政、税务、保险、统计等多部门,用企业自身行为为企业的融资进行背书。通过上述措施为民营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结语 去杠杆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已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并得到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在近日座谈会上,重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相信吃下这粒定心丸,通过民企自身优势的发挥、金融机构的支持、政府的引导协助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提升优化融资环境,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调研报告(调研组成员:赵全厚,封北麟,龙小燕,孙家希,陈旭,柯勰,梁城城).中小企业融资难远胜于融资贵[J].新理财(政府理财),2018(9). [2]蔡智渊,李立辉.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及解决途径[J].经营与管理,2018(2). [3]黄奇帆.去杠杆尤需提高股权融资比例[J].中国总会计师,2018(4). [4]韩荣国.风险选择与融资方式选择研究——以民营企业为研究对象[J].全国流通经济,2017(5). [5]雷雨.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成因与对策分析[J].财会学习,2018(4). [6]薛超凯.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研究[D].山东理工大学,2014. 作者:王瑞 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风险论文:石油化工投资风险评估论文 摘要: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不同行业领域的项目投资风险评估,都曾经进行过大量深入的研究,然而关于石油化工码头的投资风险评估文章几乎没有。本文以烟台石油化工码头投资项目的建设为例,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的理论依据以及建设发展环境进行了初步的讨论,通过石油化工码头投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引入,增强了投资风险评估模型构建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关键词:投资;风险;评估 1项目投资风险评估的基本理念及评估的内容 因为有自然、政治、经济政策等相关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投资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风险。在经济学的层面上,投资风险评估就是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先的识别、估计,从而对使投资方对整个投资项目的风险水平能够进行合理评估的过程。评估项目投资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量化项目投资的风险是企业在项目投资决策之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2投资风险评估的流程与方法 2.1投资风险的评估 投资风险的评估流程:(1)投资风险的初级认识。(2)投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引入。(3)投资风险指标权重值的组合。(4)投资风险指标价值的再分配。(5)投资风险评价模型的建立与求解。投资风险评估过程包括认知过程和决策过程,是科学决策的前提条件,对研究对象潜在投资风险的识别,是项目投资风险评估的基础工作,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确定评估指标权重值、确定评估指标标值的重要环节,构建和求解项目投资风险评估模型是重点。 2.2投资风险评估的探索 2.2.1投资风险的评估指标 投资风险的评估指标见表1。根据美国NewYorkUniversity企业研究中心对100多家专业性风险投资公司进行投资评估的决策所作的调查,几个考查要素里,第一为“企业家自身奋斗的天赋”;管理者能力、产品市场前景以及投资回报率等也是投资者进行投资风险评估的关键指标。表2列出了该项调查反应的前3个评估决策考查因素。 2.2.2投资评估考虑因素风险投资家是将管理能力 (Management)排在首位,同时对财务的管理、权益的比例、企业的发展阶段也是要考虑的关键要素。在定性的阐述评价标准的基础之上,TyebjceandBruno(1984年)利用问卷调查法和因素分析方法建立项目风险评估模型。因此认为对预期收益影响第一的是市场吸引力,第二是产品的独特性,管理素质和环境威胁抵抗素质对预期风险有影响,兑现能力对两者没有影响。 3烟台石油化工码头项目投资风险的掌控 运用因果分析方法对烟台石油化工码头投资风险相关因素进行探索,根据具体的风险来源提出对应的防范建议,期望投资企业能够变事后风险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3.1烟台石油化工码头投资风险之因果分析 按照因果分析法的基本理论,深入探究烟台石油化工码头投资的风险因素和风险因素之原因所在,充分显现这些原因因子并筛选出影响较大的原因因子,根据具体的投资风险因素之原因因子提出正确的防范建议与应对措施。 3.2烟台石油化工码头投资风险之防范对策 3.2.1市场规模化风险之防范 近年来由于相关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石油临港工业对化工码头增值服务能力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延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了满足临港工业发展需要并控制石油化工码头的投资风险,烟台石油化工码头需借港口开发建设的契机,提高港口对大型化工工业、出口型加工业的引进和集聚作用,促进石油化工产业以及各种相关资源往港口和周边地区集聚,引导临港石油化工产业往规模化、产业化之路发展,形成产业与港口良性互动的局面,进而升级烟台市的工业化进程以及区域生产力布局。 3.2.2技术风险 石油化工码头之技术和实施风险发生的机率高低,关键要素包括实施人员专业程度高低、技术是否成熟与实施的难度,这也是石油化工行业自身具有的特殊性、复杂性、危害性决定的,石油化工码头投资行为天然具有相对的风险性。因而,聘任专业技术与实施人员才可以把烟台石油化工码头技术和实施风险防范工作做好,首先可通过招投标方式保证从设计、技术实施上达到石油化工码头项目建设的准确性、专业性、科学性,其次要做好详细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审核跟踪工作,防范和消除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再次,制定关于烟台石油化工码头项目建设相关控制目标,保证控制目标在技术上合理,在实施上可行,从而充分调动设计和技术实施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力。 3.2.3财务风险 烟台石油化工码头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数额很大,建设信贷资金比重大,投资企业的财务风险也相应增大,若财务管理工作不善必将直接导致项目建设延迟竣工以至停工。因而,需做好烟台石油化工码头财务风险之防范,需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技能,使财务人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能力,能确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明确利益分配各方责、权、利的分配比例;同时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石油化工码头财务管理的理念,完善内部控制的规章,防范财务管理中出现漏洞,保证项目建设运营资金高效、完整、安全使用。 3.2.4融资风险 烟台石油化工码头项目融资方式较少、具有不确定性,主要有银行信贷及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用于技术改造项目与基础项目投资的资金,假如银行贷款利率、信贷政策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动,就会造成烟台石油化工码头资金运作过程中出现融资的困难。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烟台石油化工码头投资方需要采取多种融资渠道和策略,包括自由融资、设立专项基金、银行信款、外国融资、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间的合资等方式,在确保烟台石油化工码头项目建设资金运行基本正常的条件下,尽量分散项目建设融资风险。 4结束语 投资风险评估的指标一般为定性指标,研究使用的数据信息都是依赖专家们的个人经验,数据信息缺少准确性、完整性的研究,且还未考虑有的专家学者在认知方面以及个人偏好上的局限性引起的结果偏差,如何弥补这些不足将是今后探讨和深入研究的方向。 作者:杨曙光 单位: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炼油厂生产调度科 投资风险论文:投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论文 一、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概述 (一)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简介。1.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定义。商业银行投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将资产让渡给其他经济主体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中,由于某种或多种因素发生变化,引起投入的本金和收益的结果出现变化的风险[1]。例如商业银行购买债券可能会有违约风险,投资贷款业务存在资金不能按期回流的风险。2.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分类。立足于商业银行的角度考虑,它的投资活动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贷款业务按照行业划分,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科技贷款和消费贷款等;证券投资业务的按对象划分,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地方债券、公司债券等。投资风险普遍存在于投资活动的各个阶段,在不同的投资阶段,投资风险影响因素不同,商业银行面临的投资风险的类型、风险的性质、风险可能导致的结果也会发生改变。根据影响因素的不同,商业银行投资风险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二)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的概念。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为了降低投资活动中风险发生的概率,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以求获得最大资金安全保障措施的总和。具体来讲,主要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对风险的分析预测、评估考量等程序,找到投资活动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对风险进行防范,降低其可能带来的损失,从而保证投资资本的安全,实现最大收益的目标。 (三)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的流程。1.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识别。风险识别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运用多种方法对投资项目中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归类。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全面、准确、及时地将相关风险识别出来,商业银行才能根据风险的类型及其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保障投资活动的安全性。2.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分析。一是收集数据资料,是投资风险分析的第一步。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与投资项目、风险因素相关的资料。要求资料直观、真实、准确,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统计性;二是风险度量,是投资风险分析的关键步骤,根据前期收集的数据资料,通过相关风险度量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考量,进而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作出定量、定性的描述;三是风险评价,风险分析的最后一步,风险评价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投资活动的展开情况。在这一环节中,银行将上一程序的风险估算结果与自身的风险偏好以及预期收益进行匹配,从而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3.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应对。在进行投资方案的风险评估后,就需要针对风险发生的各种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的风险应对方式有以下四种:(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指通过改变项目的部分计划,从而排除风险条件,使项目避免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这一方式主要针对投资项目中风险较大并可能带来严重损失的部分,例如商业银行面对一些高风险的债券投资项目,虽然可能会失去由此带来的高额收益,但从整体收益的安全性考量,适当消减是较为理性的选择。(2)风险接受。风险接受是指商业银行已经尽可能降低了投资项目的投资风险,但是对于一些难以消除或者不可能消除的风险因素只能选择被动接受,在商业银行的投资活动中,由于投资项目的复杂性,经常会出现人为力量难以消除的风险因素,此时商业银行就只能采取接受风险的办法。(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商业银行投资活动中常用的投资方式,是指将风险的后果连同相应的责任都转嫁给能够承受风险的第三方。例如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商业银行将部分投资业务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会承担此项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损失以及相应的责任,于是商业银行就将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这类方式主要适用于风险发生可能性较小,但是后果较为严重的投资项目。(4)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手段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与自身的风险偏好相适应。例如可以通过投资组合方式达到降低风险目的,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检修、对职员进行培训,也是风险控制的有效手段。4.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的监控。投资风险监控是指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期评估监控,在这个程序中,要求商业银行的监控人员要做到全面、准确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考察评估,一旦其风险的大小可能超过商业银行的预期,就需要立刻作出相应调整,对风险进行有效管理[2]。 二、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力度差。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内部控制失效是造成投资失效、案件损失的一个直接原因,而隐藏在内部控制失效背后的则是内部控制要素的缺失和内部管理机制的紊乱。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对投资业务风险认识不足,内部控制薄弱,部门及岗位设置不合理,规章制度错略、模糊,相对业务发展滞后,缺乏一个统一完整的风险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及操作规则,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 (二)投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资业务时过分重视对盈利能力的考量,而忽视对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导致我国对于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的相关基础数据积累有限,银行无法建立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同时,由于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针对投资业务的电子化建设缓慢,缺乏相应的业务处理和风险管理系统,很多投资项目由于信息失真,从而直接影响投资业务决策的科学性,也为投资风险管理方法的量化增添了困难。 三、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规范薄弱环节,加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是我国商业银行投资风险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健全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是银行开展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只有经过科学的风险估算才能将风险的大小使用定量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加强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需要尽快建立高质量的、先进的数据库,同时加强相关数据的补充更新,提高信息的使用价值,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度量和评估提供理论和数据的支持。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过程中,规范风险管理信息时还应把握两个原则:一是要把握有效性和充分性原则,有效性是指信息系统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实,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事实根据,充分性是指对全部的信息形成完善的系统,对所有信息进行全面性把握;二是要对信息系统的内容、格式进行统一规范,以实现风险管理的统一化、标准化。 (二)树立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这种内在的风险特性决定了银行在投资风险管理中必须体现在每一个员工的习惯行为中,所有涉及到投资业务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自觉性。投资业务风险管控,绝不仅仅是投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无论是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还是业务部门,乃至营运部门,每个人在从事其工作时,都必须深刻认识潜在的风险因素,并主动地加以预防。而不少银行因投资风险控制不当而造成损失的案例中,原因大多不是因为它们缺乏风险控制的机制,而主要是由于员工投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所以,商业银行内部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文化至关重要。树立风险管理文化一是从提高员工法制观念入手,使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使其风险控制观念成为自身的自觉行动,加强自我约束能力,养成按照规章制度要求办事的习惯;二是加强员工对投资业务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理论学习,培养员工对风险的敏感和了解,增强化解风险的能力,形成防范风险的安全屏障。 (三)落实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有效降低投资业务风险。商业银行在不断提高风险管理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同时,要加强风险管理的基本环节,特别是“三道防线”建设与落实,一是投资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处在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的最前端,应当掌握最新的风险信息,并切实落实各项操作规程,遵守限额管理等风险管理政策;二是风险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要对业务及其所承担的风险有清晰的理解,还要跟得上业务发展的步伐;三是内部审计作为第三道防线,不仅要对前台如何盈利等业务问题有深入理解,而且要对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有正确的认识,确保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切实履行风险管理政策及相关程序。 作者:常晓丽单位: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邢台办事处 投资风险论文:国企海外投资风险控制论文 一、抓住整合初期的黄金时期,提前做好“一百天运营改善计划” “一百天运营改善计划”一般情况下应由收购方在交割前准备好,其制定应依据项目法律、财务、技术各方面的尽职调查报告来制定,然后交易各方在交割后的100天之内按照计划认真执行,完善并购目标公司的运营,从而达到各方的并购目的。实施100天运营改善计划的道理其实十分简单,并购好比两个人相爱,历经千辛万苦终于结合,但毕竟之前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存在太多的差异,初期肯定有很多需要磨合的地方,与其在未来各方心生嫌隙,不如就利用好这100天的磨合期尽快相互适应。笔者曾经提供服务的一个海外投资项目就从实际上印证了这一点。项目的股东协议对于合资公司的产品销售做了原则性约定:股东有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分配合资公司的权益矿产品。合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整合未能及时跟上,关于销售的详细流程迟迟未能制定,在市场尚好的时候,各股东还能彼此协商,分销合资公司的产品,但是遇到市场不景气时,外方个人股东单纯追逐利润的本性充分暴露,不肯再接受合资公司的产品,甚至出现认为:按照股份比例享有权益矿产品是权力,但是却无义务支付上述产品货款的“荒谬”论调,导致合资公司一度资金短缺,频频告急。合资公司已经成立3年有余,各方股东利益几经较量,股东间的信任基础一再动摇,在此情况下,不够具体的销售模式难以为继,成了公司存续的一块“绊脚石”。而此时中方想按照章程通过董事会决议的形式变更销售模式,却遭遇外方股东无理拒绝。试想,如果在3年前,大家合作伊始,制度先行,丑话当先,我们是不是有可能比现在的处境轻松些?通常情况,“一百天运营改善计划”的内容主要应包括以下方面: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的变更计划,在作出调整时应尽可能的考虑到“激励机制”与“价值提升可能”相连;业务连续性的风险避免计划,要尽力确保目标公司交割后供货商、客户、人员的稳定性;明确交割后公司战略的计划;价值捕捉计划,即如何做,如何实现公司的战略?协调和动员计划等。 二、做好人员队伍的建设和配置,尽快完成投资团队向运营团队的转变 项目交割后,合资公司设立,就需要一支专门的运营团队全面接管,该运营团队应由运营董事、专家、咨询顾问等专业人员组成。尤其是海外投资,运营团队最好应是跨职能、跨条线、跨国界的执行团队,同时最好在项目的交割前就可以充分的了解项目背景和进展情况,将投资团队和运营团队的衔接期尽可能缩至最短。另外还应注意,海外投资在当地的运营应当充分借助并购国当地专业中介的力量,尤其是当地的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们一直以来极力主张海外公司设立后应该及时聘请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合资公司的法律顾问。 三、正确认识家族企业作为合作目标的风险 基于海外资源类项目的特点,合作目标公司往往是家族企业控制的公司。这种情形下,私营家族企业在战略决策、公司治理及长远发展等方面与国有企业存在较大差异,在项目谈判和后期运营整合过程中对太钢这样的国企充满挑战,很难控制其失信的风险。家族企业通常内部控制相对较弱,多存在以下问题:缺乏有效地财务核算系统,有关财务信息的编制主要为了满足税务需要,为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收入、成本及人力方面存在严重的操控行为。通常和关联企业进行资产和人员共享、或者发生代垫费用时不按照合理比例在各方间分摊或者确认合适的承担方。缺乏内部审计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相对松散,某些家族成员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个人随意性大。国企的经营目标不仅仅是简单利润和效益目标,还有许多不易公开的非经济目标,比如社会目标、政治目标、就业目标、规模目标等。这种机制上的缺陷和国企盲目扩张规模、通过国际扩张在政治上增加业绩的冲动,势必与以利润为最重要并购目标的外国合作伙伴发生冲突。这种冲突表面反映为文化冲突,但实质是经营目标和战略决策的冲突、经营手段的冲突、短期和长期经营理念的冲突。两家合作伙伴在目标上往往“同床异梦”。 四、尽职调查是保护购买方利益的重要手段,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应认真应对做好风险规避 笔者曾经经历的印尼一个海外投资项目,在尽职调查中查明对方的部分权证没有列入“清洁清单”,对此律师提示了风险,但是对方对此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印尼限制出口矿业政策出台,再次印证了该问题的风险,由于没有列入该清单,导致这些矿区无法获得出口许可,从而影响了整个项目可采储量的近1/3。除了审慎对待尽调发现的问题,作为法律顾问还应该在交易架构和文件做认真的设计,例如:通过特定的保留事项一票否决制、优先购买权、出售跟随权、IPO进程的承诺和交割后48个月内利润保证机制,有效控制外国个人家族股东的相关风险。为了最大限度保证矿业板块股权利益100%回到目标公司,设置了《掉期协议》、《股息抵押协议》、《认扣协议》和《长期贸易合同》的利益回流体系,一定程度上化解风险。资源类项目资源的保证,除了地质技术的核实之外,在陈述保证上进一步的保护设置,可将其储量报告作为交割附件,避免未来出现储量不实,证据不明而得不到明确保护。与中信保等机构在项目前期积极接洽,就投资国别风险过高地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进行投保,保障投资安全。笔者认为企业对于海外投资需要更加平和的心态,需要清醒的意识到并购不是简单地买卖,真正的考验实在完成交易之后,应该从理性收购、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谋求可以真正产生协同效应的并购。作为国企更应该明确“互利共赢,和谐发展”是海外并购必须坚持的基本理念;跟踪研究,准确评估,知己知彼,慎谋善断,是海外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支高素质的、经验丰富的并购和运营团队是开展海外并购工作的基础。作为并购服务团队的一员,笔者真心希望可以和公司共成长,迎来企业海外并购的辉煌一页! 作者:李梅单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投资风险论文:互联网理财投资风险管理论文 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操作风险管理的理念 1.巴塞尔协议II奠定基础 2006年6月颁布的巴塞尔协议II的重要一项修订就是将操作风险引入风险资本计量框架。巴塞尔协议II将涉及以下几类事件的风险因素纳入操作风险的识别体系:由非市场和信用风险引致的金融风险、日常操作失误导致的任何风险、机构内部因素导致的任何风险、由于低效或无法胜任的系统、人力资源或外部事件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不含商业风险)。倡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是巴塞尔协议的重要原则,各国制定的相关的监管法规也基本秉承这一精神,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中也未对操作风险的识别方式进行具体的规定。因此各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特点对全部业务条线进行梳理以建立完备的操作风险识别体系,并根据经营环境和业务发展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正。巴塞尔协议II对于操作风险最低资本要求的计量有三个层次的计量方法。一是基本指标法,即商业银行所应持有的操作风险资本等于前三年总收入的平均值乘以一个固定比例(以α表示);二是标准法,又分为标准法I和标准法II。前者将银行业务分为8个类别,选取8个银行基本财务指标代表每一项类别,各用一个适当的系数(以β表示)反映上述财务指标与该类别面临操作风险的关系。整个机构需要的总的资本要求即为上述8个乘积的代数和。后者对前者进行了有限修正,将零售银行和商业银行两类业务单独进行了计量;三是高级计量法,分为内部计量法、损失分布法、记分卡法等,其中内部计量法为巴塞尔委员会较为认可的计量方法。内部计量法将标准法的一维计量方法拓展到二维矩阵,共m类业务中的每一类需要对应共n项操作风险因素中的每一项。内部计量法使用每一类业务的预期损失(EL)乘以风险系数γ(由监管当局指定)获得单一的操作风险资本,而EL等于风险指标(EI)、发生概率(PE)和损失程度(LGE)三者的三者的乘积。三个层次的资本计量方法在复杂性和对风险的敏感程度上都依次增强,同时巴塞尔委员会也制定了详细地计量方法的选择和实施方案。 2.巴塞尔协议III的新要求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是出台巴塞尔协议III的直接原因。在风险资本的框架方面,巴塞尔协议III进行了重新调整,尤其是提出建立资本留存缓冲和使用逆周期资本缓冲作为经济下行期吸收损失的准备。同样为了缓解巴塞尔协议早期版本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问题,巴塞尔协议III也提出了对杠杆比率(即优秀资本对全部非权重资产的比率)的限制。巴塞尔协议III对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修正内容较少,操作风险管理的框架基本上仍参照巴塞尔协议II及后续相关补充文件。然而,巴塞尔协议III对风险资本要求的收紧意味着操作风险监管方面须要同步做出相应的强化。 二、巴塞尔协议与财务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实践 构成金融安全网的三道屏障分别是资本充足率、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其中与财务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资本充足率和监管检查。一方面,由于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与市场约束之间的阐述并不充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操作风险信息的披露制度还有待于监管机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信息披露是否充分也关系到相关数据的丰富程度,对于第一支柱风险资本的计量也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一支柱资本充足率是资本、风险加权资产及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函数。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等敞口给予更高的权重反映了其相对于其他风险类型给予操作风险更为保守的监管方向。不同于信用风险资本最低要求仅为风险加权资产的8%,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都按照其风险敞口的100%的提取。虽然,2007年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未将操作风险敞口纳入资本充足率进行考量,但是包括财务公司在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只有为操作风险敞口准备充足的资本金才有可能对冲未来发生的风险。而在监管机关未出台明确规定之前,选择合适的操作风险敞口(或操作风险最低资本要求)计量方法对于不同金融机构也变得尤为重要。第二支柱强调监管机构应对银行类机构操作风险管理措施具有完备的监督检查规范,因此银行类机构应建立包含操作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等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首先,银行类机构应建立完备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和制定风险管理战略与政策,推动风险管理工作自上而下进行。管理层的责任是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及时掌控风险水平和管理状况,确保银行的人力、物力和恰当的组织结构及信息技术能够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控各项风险。风险管理部门应与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风险管理政策在全行内的实施。其次,银行类机构应具备顺畅的风险管理流程。有关业务部门和支持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向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界定明确的操作风险事件及其损失信息。为此,银行应当制定全行内通用的操作风险事件定义体系和损失数据的核定标准。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操作风险事件的性质和损失大小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为操作风险计量提供参照。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操作风险计量和评估的结果采取保险、服务外包或金融衍生品等风险缓释工具和风险转移技术对操作风险进行缓释。近年来,监管机关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了对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各种监管方式的日益丰富客观上促进了财务公司从内控建设上更加重视对操作风险的管理。越来越多的财务公司出台了相关的操作风险识别、报告、评估、资本计量、缓释制度和措施。然而,财务公司对操作风险的管理距离国际标准仍具有一定差距。造成这些差距的客观原因可以归结为操作风险事件低频高损的特殊性质和财务公司经营的特殊环境。然而有些主观原因也不可忽视,例如风险管理人才队伍薄弱和风险意识有待提升等。 三、构建具有财务公司特色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2007年5月,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将财务公司也纳入了实施范围。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共同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中,由于财务公司信用风险的集团内部关联特点及其业务类别较为单一导致市场风险的边际化,使得操作风险成为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最为趋同的风险类别。因此财务公司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可以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作为指导相关工作的蓝本。以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情况谈谈几点财务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 1.建立完备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 当前我国财务公司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普遍缺乏完整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支持,以及对操作风险的流程化管理。首先,财务公司应明确和解决有关操作风险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尤其是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义务和职责的落实;其次,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应有助于财务公司进行识别、监测、度量和控制所有业务活动中的风险,并且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应成为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政策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再次,财务公司应通过流程优化和再造形成有效、完整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打破目前按照业务部门建立的管理模式,将操作风险管理框架有效嵌入业务流程的优化再造。 2.制定涵盖全品种全流程的操作风险识别标准 我国目前很多银行类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工作仍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譬如按照监管法规将操作风险分为若干大类,再从各大类中细分小类,直至划分到末梢,分别对应经营的所有品种或者业务岗位,对照自身情况查找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点。这种在“部门银行”模式下产生的操作风险识别方式的优点在于简单直观、便于操作,但是无法适应“流程银行”以客户服务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实现银行最终的发展战略目标。包括财务公司在内的银行类机构应当将业务流程、管理流程、支持流程的梳理和优化作为切入点,突出优秀业务流程和业务的多样化,借助信息系统技术,实现财务公司操作风险识别工作在全品种和全流程的覆盖。 3.选择适当的操作风险计量手段 巴塞尔委员会要求操作风险敞口较高的商业银行应选择高于基本指标法的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在我国银监会公布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中也只规定了不含基本指标法的三种较高的计量方法。银行类机构出于审慎管理的理念,同样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更为敏感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然而,业界运用高级计量法的难度普遍在于低频高损数据的缺乏,财务公司受制于经营规模及发展历史等情况使这块短板更为明显。但是,由于高级计量法本身能够根据内部数据建模,利用外部数据进行情景分析,这就使机构在计量时具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因此财务公司当前可立足于《计量指引》规定的前两类方法,但是也应当为未来实施高级计量法做好准备。 4.适当引入多样化的操作风险缓释手段 大型跨国银行采用多样化的操作风险缓释手段降低风险的损失频率或影响程度,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产品、服务外包和保险等。能够进行操作风险对冲的金融衍生产品大都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目前我国尚不具备符合条件的交易市场,根据调查我国商业银行出于此项目地而涉足的境外市场交易也寥寥无几。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已经能够熟练地通过服务外包利用彼方的比较优势在明确质量标准和工作成本的条件下将自身不擅长的业务领域的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在欧美发达国家,面向银行机构各类操作风险的保险产品已经非常成熟,银行机构采购各种保险非常普遍。例如在欧美市场,一家大的商业银行投保银行机构综合犯罪保险需要缴纳的保费尽管动辄几百万美元,但对银行机构的保险保障即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同时也使得银行的资本准备金大大减少。我国保险市场最近几年已经开始尝试操作风险的保险转移。目前中国的保险市场根据商业银行几大类操作风险分别设计出了相关的保险产品,如董事和高管责任保险、职业责任险、信用卡保险、银行责任险、银行机构综合犯罪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但是,目前我国对操作风险的保险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风险数据积累不够充分,保险精算精度较低,风险保障范围和费率厘定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操作风险的保险产品为银行机构提供的保障额度还有待实践检验。 5.将操作风险因素纳入经济资本分配和绩效度量 以往我国银行类机构对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后的追责往往流于形式,更无法将操作风险对银行造成的长期影响进行量化反应到今后全面的绩效度量中,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AROC)模型的出现客观上解决了这一问题。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是计算RAROC的分母风险资本(经济资本)的构成要素之一。顾名思义,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模型就是对收入项和资本项都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到的回报率。RAROC模型涵盖商业银行面临的三大类风险,从操作风险角度而言,需要从收入中扣除的是操作风险的预期损失。商业银行的经济资本同样也包含了为对冲操作风险导致的非预期损失的资本。类似于工资、奖金、管理成本等费用编入财务预算分配到各个部门,当商业银行的经济资本被分配到不同的分支机构和业务类别,就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以往追求短期规模增长而忽视潜在长期风险的短视行为,使业务主管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 作者:孙亚南 单位: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投资风险论文:综述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从分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现状入手,揭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度安排的缺陷,对进一步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和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能力做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投资基金风险管理 截至2004年末,国内规范化发行并实际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计54只封闭式基金和近百只开放式基金,拥有约三千亿份基金单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计算,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市场投资力量。因此,基金的风险管理引起人们关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将使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背景和环境发生巨大变迁,从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论文:养老保险投资风险及对策探讨论文 摘要:本文认为在我国金融市场存在发育不良、结构不合理,资本市场制度缺陷、发展滞后,股票市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风险偏大,债券市场分割、品种单一、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在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风险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资本市场;多元化投资;政策建议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面临的风险 (一)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不良,结构不合理 1.金融结构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金融结构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相互影响。一方面金融结构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比例;另一方面养老基金作为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影响国家的金融结构。基金管理人根据情况调整资产组合,会引起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价格的变动会影响金融资产的供给,进而影响金融结构。为了保证在长期内能够支付养老金的需要,养老保险基金还要求投资具有相当大的安全性,这就使它对金融市场中的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分布以及收益分布产生了重新归整的内在要求,从而推动了金融工具创新,相应地也会影响国家的金融结构。 2.我国的金融结构不合理阻碍了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近几年来,有价证券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与之相反,货币性金融资产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重持续上升。货币性金融资产比重上升,主要表现为各项对公存款和居民储蓄存款在金融总资产中比重的上升,而与之对应的是我国连续8次降低银行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的降低并没有使得存款数量降低,反而增加。这说明了我国目前资金投资渠道的匾乏,资本市场还不是资金理想的投资场所。资本市场发展的滞后,影响了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也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步伐。目前,将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也是无奈之举。 (二)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缺陷,发展滞后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但资本市场近几年的发展明显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原因主要应归结于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缺陷,制度缺陷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也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制度缺陷主要体现在: 1.体制缺陷。体制缺陷是我国资本市场主要的制度缺陷。我国资本市场按理说它应全力贯彻市场经济的规则,但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制的大规模介入,我国资本市场被一定程度地行政化,己经成为可随意调控的资本市场。 2.结构缺陷。我国资本市场内在结构存在着明显的制度缺陷:一是在总体设计上,我国的资本市场只有现货市场,即股票、债券等的现货交易,缺乏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这种单方向的结构设计在现实中最明显的弊端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只有做多机制,而不具备做空机制,没有期货期权市场中特有的价格发现功能,套期保值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这就大大抵消了资本市场本身所固有的优点和优势。二是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结构不合理。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呈现“强股市弱债市”特征,债券市场相对于股票市场一直处于弱势。 3.机制缺陷。由于资本市场的发行主体缺乏明确的产权关系,导致我国资本市场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三重缺失,资本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发展和进取的动力源泉。 4.功能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最主要和最优秀的功能是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通过具有独立意志和利益的经济主体之间竞争来形成市场价格,并通过市场价格来引导社会资金的流量、流向、流速和流程,从而完成资源优化和合理组合的配置过程。我国资本市场上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还不具备,价格的起落并不是供求关系的真实反映,资本市场的功能也就无从实现。另外,融资投资机制不健全,也制约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实现。 5.规则缺陷。资本市场正常运行和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有一套反映市场经济本质要求和资本市场内在规律的完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许多应有的法律和规则不具备,而且己有的一些法律也偏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三)我国股票市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风险偏大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股权分置是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一个独特现象,即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分为不可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以及可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股权分置问题是造成我国股票市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风险偏大的重要因素。 1.股票市场投机盛行。股权分置使股票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基本丧失,股价难以反映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客观规律被人为割裂,股价扭曲发出错误的信号。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和广大散户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都是短期化的,不可能长期持股和实行价值投资,整个市场投机盛行。养老保险基金作为一类机构投资者注重价值投资,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率,显然,目前的股票市场并不适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 2.一些上市公司质量低劣,投资价值低。上市公司的质量是稳定中国证券市场的基石,而决定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股权分置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客观上形成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间内在的利益冲突,突出表现在:上市公司受到明显的行政干预,作为流通股股东的中小投资者通常在公司治理方面没有足够的发言权,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由此可见,股权分置下公司治理基础的缺失,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交易,最终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大。股权分置使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缺乏健全的制度基础,不健全的制度基础使得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扭曲: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以圈钱为目的;投资者短期炒作,盲目跟风;各种题材、概念的炒作层出不穷;坐庄、操纵股价的行为频发。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大,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大。而且股权分置与全流通问题,一直以来是国内股市最大的利空因素。当投资者发现这些好的预期一个个落空时,股指又陷入了绵绵阴跌之中,而且不断创出前期新低,二级市场投资者损失惨重,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暴露无遗。 养老保险基金作为参加者的“养命钱”,资金的安全至关重要,有强烈的风险规避倾向,我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高,缺乏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手段,使得当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可能大比例投资入市。 (四)债券市场分割,品种单一,市场化程度低 从世界范围看,债券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投资工具。债券的性质比较符合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需求。然而,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抑制了养老保险基金对债券的投资。 1.债券市场不统一,处于分割状态。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各债券市场所发行的债券品种不同:银行间市场发行记账式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交易所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部分记账式国债;柜台市场发行凭证式国债和不上市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发行之后,由于转托管的限制,大多数债种在各市场之间不能自由流通,因此,二级市场上各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必然呈现很大的差异性。各个债券市场分割的状态造成了我国债券市场深入发展的诸多问题:如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基准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号传导机制不畅,两市场间债券的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等。 2.债券市场的品种单一、结构不均衡。我国从开始发行国债以来,国债期限以中期为主,短期国债的品种仍然十分匾乏。企业债券也存在着品种单一问题。企业债券都为担保债券,缺少信用债券和抵押债券。企业债券大多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少。 3.利率市场化程度低。首先,国债利率缺乏独立性。国债利率是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设计的,而银行存贷款利率是中央银行制定,故从利率决定方式看,属于行政方式确定,这样必然不能准确反映市场情况。其次,国债利率缺乏弹性。我国的国债发行利率属固定利率,国债发行利率确定后,若在发行期内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国债的票面利率也随之调整,但发行以后,不管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如何变化,国债票面利率均不作调整。这就存在国债利率既不能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也不能运用国债利率政策,灵活地调节货币流通和经济运行。 二、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绩效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发展对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绩效至关重要,因为资本市场今后将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主要场所,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可以说,资本市场今后发展的好坏将直接决定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前景。 1.强化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坚持市场化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我国政府愈加重视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不仅为治理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历史积弊开辟了道路,同时也为未来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创新空间。股权分置改革不仅在宏观层面上有利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稳定预期,为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和市场创新创造条件,而且在微观层面上也有助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制约机制及估值体系,形成成熟的股权文化和股东意识,从而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管理层真正转变为公司价值管理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而公司大股东更加关心股价的长期增长,将成为上市公司价值管理的重要参与者。 2.着力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互动 目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为减持国有股筹集养老保险基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和平台。股权分置改革以对价的方式使国有股、法人股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今后,国家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出售国有股获得的资金划入养老保险基金,直接用以弥补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和做实个人账户,然后,既将这部分资金以委托投资方式投资于股票市场获取较高的收益率,也可以将国有股划拨给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持有,每年的分红收益用于弥补养老金的收支缺口和做实个人账户。这样做,不仅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且有助于我国股票市场从以散户为主的结构转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结构,从短期投机为主转向长期投资为主,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因此,应着力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良性互动。 3.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1)建议发行特种国债,为养老金收支缺口融资。鉴于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比较大,国家应多方面筹措资金,除了财政转移支付、出售国有资产外,还可考虑发行特种国债筹集资金来弥补我国养老金的收支缺口,做实个人账户。 (2)发展市政债券。发展市政债券可以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便利。同时,市政债券是机构投资者控制投资风险、增强资产流动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比较适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而目前我国市政债券尚属空白,市政建设所需的资金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金信托、政府补贴、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债等准市政债券形式筹集。 (3)建立和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公司债券的理想投资主体是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而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还未形成。公司债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首要的是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监管。在公司债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中,要运用市场机制,避免走股票市场的弯路。 (二)以市场化、私营化为目标,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 养老保险基金通过多元化投资来提高投资收益率,必须以市场化、私营化为目标,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利用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来促使基金保值增值。 1.管理模式市场化、私营化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基金可采取集中管理模式,统筹账户结余的基金由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不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同时,还应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基金的统筹层次,由目前的市、县级统筹提升为省级统筹,最终实现全国统筹。 对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我国可采用相对集中管理模式。将个人账户基金的经营权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降低由政府直接投资运营所带来的效率损失,而行政管理权由政府集中行使,可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2.投资运营市场化、多元化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绩效与基金的资产配置密切相关。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抑制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多元化。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除股票和债券外,还可考虑以BOT的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或投资于开放式基金、信托产品、抵押贷款等。在投资比例上,社会统筹账户结余基金应全部投资于风险较小、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因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较高、风险承受能力强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考虑将一半左右的资金投入风险和收益较高的权益类资产。个人账户基金则应将小部分资金投入权益类资产,大部分资金投入固定收益类资产。 投资风险论文:我国境外投资风险防控研究论文 摘要:QDII制度是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国家,有限度地允许本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种制度,曾为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采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阶段在实施QDII制度的同时我们应清醒认识其中隐含的各种风险,并重视应用相应的手段与方法去防范和化解。 关键词: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风险;防范 QDII(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制度即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是指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国家,有限度地允许本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种制度。QDII制度最初起源于我国台湾地区,韩国、智利、印度、巴西等国家在资本市场还未完全开放的20世纪90年代初都设立和实施过QDII制度,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许多的成果。早在2001年上半年,香港特区政府就向国务院呈交报告,建议设立QDII。在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筹划之后,2006年4月13日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央行5号令),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可采取各自方式,按照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购汇进行相关境外理财投资。2006年4月17日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外管局《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2006年8月30号外管局颁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证券投资的业务流程及相关监督管理内容。2006年7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首批获得代客境外理财资格的银行及购汇额度。2006年7月31日,工行的第一款QDII产品开始募集。酝酿已久的QDII至此正式浮出水面。8月批准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正式启动QDII试点,这是首家获准投资境外的基金类机构。截至2007年9月底,已有52家金融机构获得QDII业务资格。其中包括13家境内商业银行、11家外资商业银行、15家保险公司、9家基金公司和4家证券公司。 1QDII制度的风险 QDII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国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有利于解决国内资本投资出路,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消除资本市场间的宏观套利,推动内地证券市场的创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QDII制度下隐藏着的风险。 1.1外汇管理的风险 QDII制度下大量资金流出、流入将通过外汇储备的增减或汇率变动直接影响本币供求,带来跨境资本的大量频繁流动,会给国际收支平衡和本、外币汇率稳定带来压力。QDII制度对外汇风险具有诱发性,QDII对本、外币汇率稳定、货币政策的实施和金融监管带来压力,实施QDII资本跨境流动将存在以下几种风险:溢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内证券市场同国际接轨会导致国外市场的波动通过QDII传导到国内,而且由于证券市场具有敏感性和一定的投机性,形成股票和债券价格上下波动起伏,随时有诱发外汇风险的可能。特别是在金融基础设施薄弱的情况下,处理不慎可能会增加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一旦冲击力达到外汇管理体制崩溃,那么金融危机将随之而来。 1.2资本外逃的风险 实施QDII可能伴随资本外逃。过去若干年,内企业资本金逃避外汇管制主要是通过地下渠道暗中投资于境外。实施QDII是允许外汇资金跨境流动,很可能将对国内股票市场形成巨大冲击。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正处在规范完善过程,市盈率较高于国际证券市场,必然吸引资金外流。再加上国内证券市场对外汇投资基金管理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有可能引发外汇资金大规模外流。目前由于A、B股市分割,无疑会给QDII跨境流动推波助澜,这些都应引起我们的警觉。 1.3洗黑钱的风险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反洗黑钱起步晚,虽然《反洗钱法》已经出台,但制度还不成熟,执法经验还有所欠缺,目前依然是国际洗黑钱的重要目标。某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QDII制度下存在的一些监管空隙而将在国内非法取得的资金以合法的形式调离出境,这无疑给国内外洗黑钱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途径,我国金融控制的难度将增大。 2防范措施 为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在实施QDII制度时有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我们应通过多种途径、采用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QDII制度运作过程中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管理。 2.1严格筛选符合资格的机构投资者,逐步扩大和增加投资渠道和品种 鉴于一般国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缺乏海外投资经营经验的现状,对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准入必须严格把关。要挑选资产规模大、管理规范、具有境外操作经验的机构投资者。各国实行QDII的动因大多是为了缓解本币升值压力及阶段性开放本国资本市场,便利居民海外投资。其资本市场逐步开放、投资限制逐渐取消、循序渐进、审慎监管的原则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同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一样,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处于封闭状态,规模小、投机气氛强机构投资者比重低、容易被操纵。正因如此,在我国金融预警、监控制度不灵敏的情况下,实行QDII更应谨慎、求稳。国际经验证明,对QDII在投资渠道、投资比例、投资品种等方面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是十分必要的,它能够合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或少受国际市场的侵袭。我们应以审慎态度制定QDII的资格、投资比例、投资规模、本息兑换等细则,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逐步放宽,有效控制冲击和风险,并为下一步开放积累经验。 2.2严格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主动应对、管理和规避国际投资风险 QDII需要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杜绝或减少风险发生。要完善券商的治理结构。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有效防止公司管理层拿股东的财产去冒险,抑制“内部人控制”、“道德风险”现象发生,从而控制证券机构的内部风险。要重点加强股票自营管理制度、债券业务管理制度、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营业部管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审计工作制度、财务制度的建设。要实行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授权授信制度,明确每个员工的授权范围,明确个人分工,将风险管理中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控权限分开。要对重要岗位落实责任制和轮换制度。应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投资的额度,机构投资的方式,到投资的范围,进行合理的调控,使金融机构积累更多管理风险的能力,有效防范风险,主动地去应对和管理风险,而不是被动地防御。我国金融机构长期以来风险的意识都不强,认为防范风险所付出的成本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实施QDII则必须具有高度的风险意识,而且必须要意识到防范风险需付出一定的成本,才能提高未来收益的可预见性和可掌控性。为规避QDII投资风险,机构投资者必须尽快熟悉境外资本市场的法律规定,市场的运作规律,要学会从国际资本市场上种类繁多的金融衍生产品中选择合适的产品,利用国际市场提供的一些避险工具,来防范风险。 投资风险论文:证券投资风险内在机制探索论文 摘要:本文提出了独立型和模仿型两类证券投资主体,并分析了他们不同的预期、决策和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作用,从而揭示了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和模仿从众传染两类市场内在非线性机制。 关键词: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证券市场风险;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1.引言 证券投资决策的优秀问题是证券本来的收益和风险。证券未来的收益充满不确定性。投资证券的风险可以界定为,在给定情况和特定时间内,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如果证券未来收益仅有一种结果是可能的,则其收益的差异为0,从而风险为0.如果证券本来收益有多种结果是可能的,则风险不为0,这种差异越大,证券的风险也越大。 产生和影响证券投资风险有经济、政治、道德与法律诸因素。就经济方面而言又可以分成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对证券市场来说,上述风险大致可分成内生风险和外生风险两类。市场风险就是内生风险,它仅仅由证券市场内在机制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其余风险可归入外生风险类,它由市场以外的因素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 本文试图从证券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角度研究证券投资市场风险形成的市场内在机制。 2.预期和决策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的调节对所有新的、公开的信息能作出迅速反应,其信息集合除包括市场本身的客观信息外,还包括公开的证券市场相关的场外客观信息。简而言之,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场内外相关客观信息都能在上市证券的价格中得到充分迅速的反映。因此,通过证券市场价格计算的证券收益同样能够充分迅速地反映所有证券市场场内外相关的客观信息。 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过程通常总是通过证券收益客观信息的识别,获得证券未来收益的预期信息,提取证券投资的决策信息,然后选择证券投资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模式的差异,可以将预期分成理性预期和有限理性预期两大类型。 理性预期是利用最好的经济模型和现已掌握的信息所得出有关证券未来收益水平明确的预测。其中包括不直接研究证券市场价格涨落,而直接研究证券市场所有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通过博弈模型进行证券本来收益的预期。 有限理性预期指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经济模型,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收益的经济预测。 类似的,根据证券投资主体决策形成途径的差异,将决策也分成理性决策和有限理性决策两类。 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通过合适的证券投资决策模型或者通过证券的技术分析,然后选择投资行为的证券投资决策。 有限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证券投资决策模型,也不采用技术分析,仅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所进行的证券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中,完全不考虑证券未来收益水平和变动趋势的完全非理性证券投资主体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本文研究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的预期和决策两个环节中都具有理性或者有限理性。 3.两类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两个主要环节上是通过经济模型或者技术分析独立获得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故称他们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有限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如果在两个主要环节上都是凭借自身证券投资经验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他们也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如果,至少在一个环节上,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或者有限理性决策信息,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选择自身投资行为,称他们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 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可能采用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技术分析,也可能凭借各自相似的证券投资经验,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产生客观相似的效应。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基于自身认知的内涵、认知的结构和认知的层次以及投资的经验。投资的偏好和投资的心理的局限,不足以从客观信息中独立获取证券未来足够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对各自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置信程度不足以独立选择投资行为。他们不得不通过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以便获取各自足够的预期信息,提取各自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达到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置信程度,客观上模仿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进行证券投资。因此,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产生模仿的效应。 模仿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比独立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客观上非理性含量更高一些。通过社会心理和认知心理分析,特别是证券投资博奕分析可以得到,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选择的投资策略是随大流的从众策略。 综上所述,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可能存在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必定存在模仿从众性。 4.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上市证券的价格能充分迅速地反映证券市场所有场内外相关信息。所有证券投资主体都能任意地、不断地获取有关上市证券价格、涨跌幅度和交易量的客观信息。因此,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证券投资主体的客观信息是对称的,证券市场的竞争对所有证券投资主体是公平的。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两类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的模式和决策形成的途径具有较大差异,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未来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产生不同的作用,从而对投资证券未来收益的波动也产生不同的作用。因此,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产生不同的作用。如引言所述,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就是投资证券的风险,两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风险产生不同的作用,他们就是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通过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独立获得各自的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通常是大致相同的。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凭借各自的投资经验大体相同,他们独立获得的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也大体相同。 上述情况下,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便具有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对称性,通常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产生客观相似的作用。否则,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是非对称的,其证券投资行为也不尽相同,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桑塔弗研究所(SFI,SantaFeInstitute)通过计算机模拟完全由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组成的股票市场发现,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股票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即证券投资风险和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程度及其变化速度有关。 综上所述,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一种内在机制。不妨称为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其客观相似程度以及所持资本资产结构的变化速度达到一定水平时,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会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出现复杂现象,价格大幅波动,交易量增加,泡沫形成,甚至累积成危机。正如桑塔弗研究所模拟的股市一样。说明形成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各自独立获取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的决策信息,通常是非对称的。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需要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以便选择各自的证券投资行为,他们的投资行为就会或多或少地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也就是从众选择各自证券投资行为。这种模仿从众行为会在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传染蔓延,他们个体的有限理性投资行为演化成证券市场整体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极度剧烈地波动,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大幅度增加,证券市场风险增大,甚至风险累积成为危机。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模仿从众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另一种内在非线性机制。不妨称为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5.结束语 本文通过分析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证券投资行为对于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不同作用,揭示了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和模仿从众传染机制。它们都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值得一提的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可能存在独立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必定存在模仿从众传染性,因此,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内在非线性机制主要是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无论采用定性方法,定量方法或者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研究投资证券未来的收益和风险,以及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内在机制更合理、更科学的经济假设体系应由有效市场假设、有限理性假设。客观信息对称性假设、预期和决策信息非对称性假设以及简化问题的一系列假设组成。本文在上述经济假设体系中,仅对形成证券市场风险的内在非线性机制作了定性的研究和阐述。更具有科学性的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和实证研究是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投资风险论文:投资风险的衡量与测算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投资风险可能给投资人带来超出预期的收益,也可能带来超出预期的损失。一般来说,投资人对意外损失的关切,比对意外收益要强烈得多。目前研究风险时侧重减少损失,主要从不利的方面来考察风险,本文旨在对投资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提供识别和测量的方法。 关键词:投资风险收益概率 风险的英文单词是“Risk”,它来自古希腊单词“Rhiza”,意思是靠近峭壁航行危险:可能撞上礁石,可能碰上暗流,可能遇上从崖上掉下的石头。从财务角度说,风险主要指无法达到预期报酬的可能性。而到目前为止风险还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将风险定义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是风险管理和保险界中普遍采用的风险定义。 投资风险识别和衡量的方法 在了解投资风险的基本情况后,就要对投资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它需要管理人员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之后,运用各种方法对潜在的及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归类,并总结出企业式项目面临的所有风险也就是风险识别,它是风险衡量的前提与基础。风险识别与衡量的方法很多,但其中主要包含一般调查估计与高等数学方法的几种不同组合分析方法。 (一)风险识别的基本方法 现在使用的风险识别方法,可以分为宏观领域中的决策分析(可行性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和微观领域的具体分析(资产负债分析、损失清单分析等)。本文仅介绍以下几种主要方法: 生产流程分析法,又称流程图法。该种方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从中发现潜在风险的威胁,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全部生产过程造成的影响。 风险专家调查列举法。由风险管理人员将该企业、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逐一列出,并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即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财产目录等的财务资料,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发现其潜在风险。 投入产出分析法,即指运用投入产出表,发现投入与产出不平衡的原因及其后果,从而进行潜在风险识别,该方法主要用于微观领域,用来分析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平衡关系。 背景分析法,是国外风险分析中的一种方法。 分解分析法,指将一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 失误树分析法,是以图解表示来调查损失发生前种种失误事件的情况,或对各种引起事故的原因进行分解分析,具体判断哪些失误最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发生。 (二)风险衡量的基本方法 对于投资风险大小的衡量,需要使用统计学方法加以计算和衡量,即用一组较小的样本观察值,对一组较大的未知观察值进行理论预测。运用概率估计风险,不仅表现在单纯的概率概念中,而且表现在概率的分布之中。通过概率分布,可以获得某一事件发生及其后果的概率,并推断事件结果范围,有助于更好地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从而得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利用数学方法进行风险的衡量,一般要经过以下内容的测量:损失的可能性,巨额损失的发生概率,损失额。概率分布主要包括二项分布、泊松分布和正态分布几种形式。 投资风险的测算方法 本文主要研究项目投资,进而采取不同的测算方法。 概率:在经济活动中,某一事件在相同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这类事件称为随机事件。概率就是用来表示随机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数值,通常把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定为1,把不可能发生的事件的概率定为0,而一般随机事件的概率是介于0与1之间的一个数。概率越大就表示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大。 预期值。随机变量的各个取值,以相应的概率为权数的加权平均数叫作随机变量的预期值,它反映随机变量取值的平均化。报酬率的预期值公式:K=Σ(Pi•Ki),其中:Pi为第i种结果出现的概率,Ki为第i种结果出现后的预期报酬率,N为所有可能结果的数目。 离散程度。表示随机变量离散程度的量数包括平均差、方差、标准差和全距等,最常用的是方差和标准差。 投资风险论文:风险投资风险管理控制研究论文 摘要:文章结合我国的风险投资实践,对于风险投资项目运作中的管理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问题的关键所在是风险控制。进行科学的管理风险控制,对于有效运用风险投资手段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使风险投资项目实现最好的综合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风险投资项目管理风险控制 经过多年的探索,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在不断发展壮大,逐渐显示出其对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及高科技产业化的重要作用。风险投资是专指萌芽状态中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这种投资的高风险性和高回报率要大于传统意义上的投资。风险投资的资金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中,由于风险投资项目大多数是由技术创新而产生的高科技项目,过去同行业的历史资料很少或几乎没有,因此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除了具有一般项目的风险以外,还具有本身的特殊性。风险企业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投资失败的风险统称为风险投资的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组织风险、决策风险、过程风险。进行科学的管理风险控制,对于有效运用风险投资这一手段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使风险投资项目实现最好的综合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团队建设———组织风险控制的优秀工作 风险投资项目主要以技术创新为主,项目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如果不及时加强企业的组织管理,就会造成项目规模高速膨胀与组织结构落后的矛盾,成为风险的根源。 风险投资作为知识经济社会中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而生成的一种新型事物,其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组织的管理。与传统项目相比,风险投资项目不但要求项目组织内的人员有较高的素质,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的风险性有较高的认识,并且这种知识和技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充分地协调运用。而只有高性能项目团队才能实现这种充分协调,所以在项目组织风险控制中,团队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团队在现有传统组织结构中的引进,改变了组织过程实施的方式。即组织过程变成了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职能部门,项目经理变成了“过程所有者”。为了从事项目的人员能够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团队应围绕着用于获得过程流的焦点进行建设。如果项目人员和工作要求不相匹配,有冲突,士气低,将会影响项目团队性能的发挥,更会使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受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作为项目经理,如果能营造一个让参与者发挥自己才干的适当环境,会使项目成员的忠诚度高度提升,增强项目团队性能的发挥。为建立一个高效率的项目团队,我们需要了解其主要推动力和障碍。 推动力是同项目环境相联系的正面因素,可以加强团队的有效性,它们和团队性能是正相关的。障碍是同项目环境相联系的负面因素,它们被认为妨碍了团队性能,在统计上同性能是负相关的。在置信度为95%或更高时,这些团队特性和团队性能之间存在高度相关性。通过推动力的把握和障碍的排除来创建高性能的项目团队,是组织风险控制的关键内容,是项目成功非常必要的条件。 二、项目评价———决策风险控制的首要工作 我国许多风险投资出现严重亏损,很大程度上在于投资项目本身先天不足,是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决策风险是指风险项目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风险。由于风险项目具有投资大、科技含量高、产品更新快的特点,使得对于项目的决策尤为重要,决策一旦失误将会直接导致项目的失败。 对风险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是投资决策的关键环节,如果在进行价值评估过程中,仅靠风险投资家、市场的经验和直觉进行决策,会使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因为风险投资项目所包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远远大于传统的投资项目,所以如何从模拟风险的角度以及能够反映这种风险的价值范围方面预测价值,是进行风险投资项目决策的关键。全面的价值评估工作主要取决于对企业及其所在行业普遍的经济环境的了解,选择正确的价值评估方法,拥有较多的财务、统计数据,采用科学的态度去认真分析和预测,才能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因为风险投资项目历史财务数据相对较少,或者没有可比项目数据,评估时应采用类似项目和自身的历史数据相互替代的方法来进行。在取用同类项目数据时,还要考虑项目之间的相似程度,以及信息的丰富程度、稳定程度。选取了合适的财务数据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预测项目预期现金流量及选定项目的必要收益率或资本成本(折现率)。为了计算由该项目引起的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需要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将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调整到统一时点进行比较。估测项目预期现金流量具体工作包括: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计算扣除调整项目后的营业净利润与投资成本,将企业经过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进行分别细化分析;了解企业的战略地位及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制定绩效前景;预测个别详列科目;检验总体预测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结合企业经营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分析预测得出和风险相适应的企业预计现金流量表,以此为基础计算出的项目的净现值。估测并调整项目必要收益率工作包括:权益资本成本估算;债务资本成本估算;确定目标市场价值权数;估计不同的企业的报酬率随整个市场平均报酬率变动的情况;估计根据机会成本要求的最低资金利润率;将与特定投资项目有关的风险报酬加入到企业要求达到的报酬率当中,形成按风险调整的贴现率,从而合理选定折现率。 企业在识别与估量投资风险后,对选定的投资方案,还要针对其可能面临的风险,运用杠杆原理,协调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由于营业风险是一个项目资本成本的主要决定因素,而且由于技术、效率及其生产上的因素,企业通常无法控制项目的营业杠杆,这就需要我们利用总杠杆、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采用杠杆程度有限的组合,来控制企业的总风险。 三、借助信息技术———实施过程风险控制 项目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风险项目往往起源于一种想法,并采取一种概念化的形式,要求有足够的物质要素,使组织中关键的决策制定者选择该项目。在整个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同的阶段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并以一种连续的生命周期的模式,强调了进行风险项目过程管理的必要性。 风险投资项目由于其预期的市场容量往往事先不能确定,致使对项目的过程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产生风险,这种风险贯穿了风险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针对于风险投资项目的特点,项目各阶段不应仅满足应完成的任务,必须随着项目运作过程环境的变化进行资源的再分配以及项目参数的调整。根据这种变化表现的强烈程度,要求项目经理通过改变分派到整个项目和各项工作的混合资源,来相应地做出动态反映。这项工作我们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来进行。建立有效的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EnterpriseRisk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s)是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新领域。任何企业的运营都需要信息,源于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决策必须基于及时的和适当的信息。信息流在质量和速度上都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有了这些,才能有效地和高效地使用资源,满足项目的要求。风险的产生来源于信息的不完全,因此为了优化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就要优化整个信息流程。项目风险信息整理伴随着风险及管理信息的产生、收集、处理及发送过程展开。这种信息既包括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管理支持信息,还包括项目自身风险与风险管理政策的信息以及企业外部可以给企业风险管理提供支持等信息,是一种全方位立体性的信息网络。借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组织者可以准确地发现并协调风险管理活动、根据风险控制效用报告组织未来计划等活动。对于每一阶段的工作,信息使用者可在在界面上得出该项工作的风险等级,明确这一风险正面与反面的后果,还可以发现其他企业的风险管理战略、最佳的风险管理实践及风险评价工具。例如在项目计划阶段,输入该项目信息内容,查询系统会提供一个逻辑的树状结构,一方面指出项目中必须的工作要素,另一方面提供该项目可以借鉴的网络信息以及计划实施的模拟流程等。根据风险表现的强烈程度,项目经理通过改变分派到整个项目和各项工作的混合资源,来相应地做出动态反映。根据新的资源的配比情况,项目成本、时间和性能参数也要随之调整,即以已完成方面的新数据重新安排未完成阶段的工作。通过对项目过程风险动态、适时地控制,可以保证项目阶段目标最大程度的实现。 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退出以后,贯穿了风险投资项目的整个运作过程。根据情况的变化,对风险投资项目的管理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析,把握引起风险的关键因素,及时进行有效的控制,可以避免和减少风险,保证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投资风险论文:投资风险与投资可持续发展两者关系论文 论文关键词:持续发展投资风险 论文摘要:如何更好地评价投资的市场风险并指引投资的正确方向,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本文在分析投资风险的不同表现形式及其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了投资持续发展的概念,并进行了投资持续发展内涵的逻辑研究,分析了投资持续发展与投资风险之间的关系,建立了投资持续发展评价框架。 投资风险分析中,现有的市场收益的风险分析和评价,通常是根据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及适当的市场预测来估算市场将来的供需缺口,并结合专家对市场情况的预测,最终确定产品销量及价格的概率分布,最后再运用解析法和模拟法来评估投资收益风险。 但随着技术进步的加速和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投资金额大且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因此将面临更大的投资收益风险,如何更好地评价投资的市场风险并指引投资的正确方向是我们现在面临的课题。本文在分析投资风险不同表现形式及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了投资持续发展的概念,并进行了投资持续发展内涵的逻辑研究,分析了投资持续发展与投资风险之间的关系,为建立投资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奠定基础。 投资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影响因素 (一)投资风险的表现形式 风险是对既定目标实现的累积不利影响之和,是偏离既定目标的程度。本文所指的投资风险,是指在实现投资预期目标过程中,所有不确定事件对投资目标的累积不利影响。通常包括:项目收益风险:产出品的数量(服务量)与预测(财务与经济)价格;建设风险:建筑安装工程量、设备选型与数量、土地征用和拆迁安置费、人工、材料价格、机械使用费及取费标准等;融资风险:资金来源、供应量与供应时间等;建设工期风险:工期延长;运营成本费用风险:投入的各种原料、材料、燃料、动力的需求量与预测价格、劳动力工资、各种管理取费标准等;政策风险:税率、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率等。 上述六种投资风险表现形式将最终体现在投资项目的寿命期内投入产出的最佳匹配,即投资财务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等。换言之,投资风险的最终表现形式为可测算及可预测的净收益的绝对值及长期稳定和增长。 (二)投资风险的影响因素 本文所指的投资,是指通过生产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获得投资回报的固定资产投资,因此通常包含决策、建设、生产和营销等四个特定产品生产阶段,它们通过时间的串连,各自发挥作用,一致为实现投资总目标而贡献各自的力量。 其中决策是最关键的阶段,直接影响到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可以说,决策在投资目标实现过程中绝对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在项目投资决策时,最终选择的产品及技术是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是否富有长久竞争力,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及预期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因此,投资项目风险有时间上的组合阶段风险,在空间上又有每个阶段的风险。其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决策阶段的投资决策要素(投资涉及产品及规模、技术方案选择、项目选址、公用设施设计方案以及投资估算和进度等),建设阶段、生产及营销阶段中外界输入(含外包)、人、技术、资金和外部环境等影响因素,其中投资决策结果诸要素对投资目标的实现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也是本文重点研究的内容。 投资持续发展与投资风险 投资持续发展是指投资的决策结果有利于企业和行业发展从而达到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及增长的能力。因此,投资风险中能够影响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及增长的因素,是评价投资持续发展能力的重点关注方面。 促进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及增长的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产品(服务)需求的稳定性和增长性。如果投资涉及的产品需求不具有稳定性,那么它的风险将大大增加,投资回报的收益时间将会比预期投资周期大大缩短。对于那些追求短平快的投资,通常固定资产投资不大,投资寿命期很短,谈不上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及增长,因此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因此,在诸多投资风险的影响因素中,投资决策时涉及的产品选择将决定企业相应产品的需求稳定及长期增长。 投资涉及的产品(服务)在同类产品(服务)的市场竞争中若能长期处于领先位置,则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增长性才有保障。根据企业能力理论,企业拥有的优秀能力是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源泉,所谓企业优秀能力是指企业组织内部一系列互补的知识和技能的组合,它具有使一项或多项业务达到竞争领域一流水平的能力。企业优秀能力主要由如下一些能力要素构成:优秀知识技术能力;企业组织协调能力;生产运作能力;营销能力;战略管理能力;创新能力。 确保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及增长的其他关键要素。从人类存在和发展的角度看,随着科技和生产的不断发展,资源利用问题和环境治理问题已经逐步成为人类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各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强研究,制订各种政策和采取各种措施来避免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以及资源的过度消耗。因此,从众多区域可持续发展理论可以看出,环境影响和资源利用,目前已经而且将来一定会在追求长期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投资及经营决策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即可持续发展承认并要求体现出环境资源的价值。这种价值不仅体现在环境对经济支持系统的支撑和服务价值上,也体现在环境对生命支持系统的存在价值上。应当把生产中环境资源的投入和服务计入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之中,并逐步修改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因此,环境友好及资源节约是促进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及增长的重要因素。 综上,影响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及增长的直接原因通常包括产品(服务)需求的稳定性、竞争优势地位的保持、环境友好以及资源节约等。投资持续发展评价的内涵是:盈利稳定、增长潜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投资持续发展评价框架及案例分析 (一)投资持续发展评价框架 投资持续发展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影响投资持续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各因素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其相互间又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因此,必须结合现代数学统计方法和数学模型,才能较为真实地描述和反映出投资持续发展状况。本文提出投资持续发展评价框架,主要包括评价标准、评价专题等四部分。 投资收益的长期稳定及增长是投资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投资持续发展评价的标准。评价专题包括产品(服务)的需求、优秀能力和环境资源问题。如果投资涉及的产品需求不具有稳定性,那么它的风险将大大增加,投资回报的收益时间将会比预期投资周期大大缩短。因为企业拥有的优秀能力是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源泉,积累、保持和运用优秀能力是企业长期的根本性战略。可持续发展承认并要求体现出环境资源的价值。 (二)投资持续发展影响项目目标案例分析及评价 某厂轿车减震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经批准建设的民品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02年5月开始实施,建设地点为某厂机加区汽车零部件分厂,到2002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已投入试生产。该项目于2003年3月通过了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的验收。 项目目标评价: 生产能力形成情况:该项目建成形成实际生产能力与批复内容比较能达纲100%生产。 产品销售情况:产品实际销售情况与批复内容比较,低于批复内容20%以上(现已停产)。 投资利润率:实际投资利润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比较,小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 投资回收期:实际投资回收期与预测值比较,大于预测值20%以上。 财务内部收益率:实际财务内部收益率与预测值比较,小于预测值20%以上。 工艺技术特点和装备水平:实际工艺、技术特点和装备水平能满足生产要求,处于国内一般水平。 综上所述,本项目按照建设内容,基本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复的概算内,顺利地完成了符合质量的建设内容,具备了年产10万支减震器的生产能力。由于近几年汽车配件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单支减震器市场价格一降再降,产品成本降低空间也很小,产品已无利润可言,该产品市场占有率也随之逐年下降。为避免盲目竞争,产生不良后果,经研究决定,目前暂时停止汽车减震器产品的生产,现有减震器分装线、总装线及贮油筒缩径机、二氧化碳自动焊机、超声波清洗机等完好设备已封存。 投资持续发展评价: 从企业的战略发展规划看,本项目投资目标不符合企业战略发展方向,也非企业拟培育的优秀能力。 投资决策时考虑的只是市场上需求量的增加以及当时汽车减震器产品的高额利润,没有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以及本产品市场竞争的特点(技术含量低,靠规模拼价格,成本优势立足),尤其是该厂的优秀产品与此关联不大。 本项目投资持续发展指数较低,基于持续发展的投资项目的分析,本项目风险较大,需要认真深入地评估和论证。 与其他企业比较,本项目投资并未充分考虑对本企业而言的产品盈利增长潜力和稳定性,投资持续发展评价较差,也因此造成了本投资在决策之初就面临着较大的投资持续发展的风险,虽然本项目的建设令人满意,但决策的风险之大带来了最终市场的风险,也使本项目的投资回收遥遥无期。 结论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要想达到投资收益长期稳定并增长,在目前投资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应该加强投资对行业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分析和评价,从而更好评价投资持续盈利风险。 本文提出了投资持续发展内涵及其评价的框架,将来可以进一步建立指标体系,采用这个评价体系,结合现代数学方法和数学模型,比如熵值法等,就可以对行业投资持续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投资风险论文:投资风险决策衡量与测算探析论文 内容摘要:投资风险可能给投资人带来超出预期的收益,也可能带来超出预期的损失。一般来说,投资人对意外损失的关切,比对意外收益要强烈得多。目前研究风险时侧重减少损失,主要从不利的方面来考察风险,本文旨在对投资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提供识别和测量的方法。 关键词:投资风险收益概率 风险的英文单词是“Risk”,它来自古希腊单词“Rhiza”,意思是靠近峭壁航行危险:可能撞上礁石,可能碰上暗流,可能遇上从崖上掉下的石头。从财务角度说,风险主要指无法达到预期报酬的可能性。而到目前为止风险还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将风险定义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是风险管理和保险界中普遍采用的风险定义。 投资风险识别和衡量的方法 在了解投资风险的基本情况后,就要对投资中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它需要管理人员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之后,运用各种方法对潜在的及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归类,并总结出企业式项目面临的所有风险也就是风险识别,它是风险衡量的前提与基础。风险识别与衡量的方法很多,但其中主要包含一般调查估计与高等数学方法的几种不同组合分析方法。 (一)风险识别的基本方法 现在使用的风险识别方法,可以分为宏观领域中的决策分析(可行性分析、投入产出分析等)和微观领域的具体分析(资产负债分析、损失清单分析等)。本文仅介绍以下几种主要方法: 生产流程分析法,又称流程图法。该种方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从中发现潜在风险的威胁,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全部生产过程造成的影响。 风险专家调查列举法。由风险管理人员将该企业、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逐一列出,并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资产财务状况分析法,即按照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财产目录等的财务资料,风险管理人员经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发现其潜在风险。 投入产出分析法,即指运用投入产出表,发现投入与产出不平衡的原因及其后果,从而进行潜在风险识别,该方法主要用于微观领域,用来分析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平衡关系。 背景分析法,是国外风险分析中的一种方法。 分解分析法,指将一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 失误树分析法,是以图解表示来调查损失发生前种种失误事件的情况,或对各种引起事故的原因进行分解分析,具体判断哪些失误最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发生。 (二)风险衡量的基本方法 对于投资风险大小的衡量,需要使用统计学方法加以计算和衡量,即用一组较小的样本观察值,对一组较大的未知观察值进行理论预测。运用概率估计风险,不仅表现在单纯的概率概念中,而且表现在概率的分布之中。通过概率分布,可以获得某一事件发生及其后果的概率,并推断事件结果范围,有助于更好地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从而得到最佳的风险控制效果。利用数学方法进行风险的衡量,一般要经过以下内容的测量:损失的可能性,巨额损失的发生概率,损失额。概率分布主要包括二项分布、泊松分布和正态分布几种形式。 投资风险的测算方法 本文主要研究项目投资,进而采取不同的测算方法。 概率:在经济活动中,某一事件在相同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这类事件称为随机事件。概率就是用来表示随机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数值,通常把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定为1,把不可能发生的事件的概率定为0,而一般随机事件的概率是介于0与1之间的一个数。概率越大就表示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大。 预期值。随机变量的各个取值,以相应的概率为权数的加权平均数叫作随机变量的预期值,它反映随机变量取值的平均化。报酬率的预期值公式:K=Σ(Pi•Ki),其中:Pi为第i种结果出现的概率,Ki为第i种结果出现后的预期报酬率,N为所有可能结果的数目。 离散程度。表示随机变量离散程度的量数包括平均差、方差、标准差和全距等,最常用的是方差和标准差。 方差是用来表示随机变量与期望值之间离散程度的一个量。方差(σ2)=Σ(Ki-K)2×Pi。标准差也叫均方差,是方差的平方根。 投资风险论文: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特征研究论文 [摘要]伴随着城镇化进程,我国小城镇得到快速发展,小城镇房地产也随之产生。由于房地产投资开发的高风险性和小城镇的特殊性,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独特且更大,投资商必须在充分认识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我国城镇化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小城镇房地产开发也随之不断扩大,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可增加地方财政收人,带动当地建筑业、建材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饮食业等诸多产业的发展,促进基础设施的完善,同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房地产投资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长,影响收益的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因此,房地产业属典型的高风险产业。小城镇在城镇体系中,具有特殊性,因此,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除了具有一般房地产投资风险的共性外,还具有其独特个性。 一、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特征分析 1.居民有效购买力风险。尽管全国范围内,小城镇人口众多,市场较大,但是单个小城镇市场规模并不大,消费群体有限。目前小城镇居民多数是从农村致富后迁移到城镇居住的,他们要么没有住宅,要么当前住宅环境较差,对住宅的需求较强烈,需求量较大,但是这部分人由于家庭收入结构单一,一般没有持久性收入,收入水平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购买能力极易受到市场变化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有效购买力风险。 根据国外的经验,房价一般为居民家庭收入的3~6倍,发达国家为5~6倍,中等发达国家为4~5倍,发展中国家为3~4倍。2005年1~10月,我国商品房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3009元。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按2005年全国城镇户均住宅建筑面积83.2平方米来计算,售价为25.03万元,是户均年可支配收入(户均按3.4人计算)的7.02倍,超过国际公认的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因此,我国城镇居民的有效购买能力不高。 另外,由于来小城镇居住的农民大多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国家商业银行住房消费贷款也极少在县城以下的小城镇实施,因此他们就失去了住房公积金和贷款制度对提高他们有效购买能力的帮助。 2.规划风险。开发商拟在某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时,都要与当地规划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因为区域规划和城镇规划的修订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成果的价值。但是,目前我国有的小城镇还没有建设规划,或者虽有规划但只是“规划规划,墙上挂挂”而已,没有严格地按规划执行,主观随意性较大。有的小城镇,城镇建设纯粹是长官意志,随着长官的变化,建设规划和思路也可能会变化,城镇规划的主导作用会失去,有的小城镇虽有规划,但是规划也不尽科学合理,随时都有修订的可能。 这种无规划或不严格执行规划,将可能会导致房产与城镇规划中的功能分区不符,生活区、工业区和商业区等功能相互混杂,建筑风格与周围自然环境、人文景观不协调等,从而失去区位优势,影响房产的价值,带来投资风险。 3.房产投资类型单一风险。不宜投资组合降低风险。所谓投资组合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方案,按照不同的比例额度构成的一个复合体。上世纪50年代初期,美国经济学家马利维茨率先提出了现代证券组合理论,并广泛地在证券业、保险业以及金融业中加以推广和运用,成为一种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决策的有效方法,投资者常奉行一句格言:“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美国等国方国家中最为流行的“投资三分法”等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理论思想。 房地产投资组合是利用多样性来分散风险,通过开发不同房地产产品和不同的投资方式的组合,以求得单位风险水平上收益最高或单位收益水平上风险最小。小城镇房地产需求,主要集中在居民对住宅房地产的需求,需求愿望强烈且需求量较大,但是对大型商铺、旅馆等房产的需求并不明显,造成房地产开发商不宜采用投资组合来降低风险。 4.消费习惯风险。在大中城市,由于城市市民文化素质相对较高,城市居民来自不同地方,一般不易形成比较统一的消费习惯。我国地域广阔,小城镇众多,但各小城镇居民绝大多数为当地居民,他们的宗教信仰、文化背景、历史渊源、传统和观念各不相同,多数小城镇的消费者都有特定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如果投资者开发的房地产与当地的消费习惯不一致,可能会造成滞销。 5.开发企业自身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能力和素质,影响到开发活动的每个阶段,这也是开发的一个比较大的风险。在小城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多数是从原来的建筑企业或农村的建筑队转型而来,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素质低、资金实力弱、技术人员少、开发经验不足等问题,有的甚至是无资金、无技术、无队伍的皮包公司。在投资决策、项目建设施工以及销售管理过程中,作出的决策有时不合理,很可能给项目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从而带来比较大的风险隐患。 6.公众干预风险。这是由于某项房地产的兴建,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利益而使公众自觉地进行干预,阻止该项目的发展,从而可能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各种形式的损失。小城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复杂,土地权有的属国家所有,有的属集体所有,属集体所有的土地,形式也不一样,因此获取土地需支付相关的费用不尽相同。另外,原土地上的附着物产物类型不一,形式多样。因此,获取土地时赔付过程复杂,经常出现各种经济纠纷,影响项目正常进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小城镇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 1.广泛收集信息,做好可行性研究。科学决策。决策是指在若干个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的过程,这一过程所做工作的质量,最终决定投资决策的质量。众所周知,房地产投资决策所涉及的金额较大,一次投入后,要较长时间收回,并对投资者产生长期的持续影响,而且投资决策一旦被实施,就很难改变,或者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房地产项目投资决策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科学、全面的论证,以减少投资决策的盲目性。 在投资决策阶段,一般都要通过做可行性研究报告来进行决定。因此,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决策意义深远,它是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是房地产及任何其他投资项目前期不可缺少的一个阶段。目前,我国很多开发项目的研究报告,只是投资者申请立项时的例行公文,缺乏科学分析和市场需求的有力支持,而且虚假和不实成分较多,达不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的作用。市场上的“烂尾楼”、“空置房”和官司缠身的项目大都是决策失误造成的。以海南省三亚市为例,截止2000年10月,城市人口不足50万的三亚市共有120多宗“烂尾楼”。这些由于缺乏科学决策而形成的“烂尾楼”,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小城镇规划也是不得不关注的问题,投资者一定要详细了解小城镇的建设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和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和政府机关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小城镇的建设思路,保证房地产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 2.不可盲目追求特色和档次。开发规模不宜过大。小城镇消费者收入不高,承受的价格随能力较低,大都属于一次置业,注重的是住宅的居住功能,对住宅的特色等辅助功能不是非常关注,因此不要盲目追求特色,以免增加成本,从而从价格上影响居民的购买欲望。小城镇居民对开发项目接受较慢,因此,每次开发规划不宜过大,可以采取分期开发的方式,逐步投入资金。投资者要充分考虑我国住宅方式、消费观念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及时掌握国家小城镇房地产发展状况,使投资项目在功能设计、结构安排、新材料、新能源的运用上,能不断满足消费市场的特殊需求,保证投资开发项目与消费市场的需求保持一致。 同时,必须考虑市场购买力,找到最佳的价格定位。小城镇房地产价格较低,利润空间相对较小,降低每套住宅价格主要靠减少面积。从中央政策来看,2006年5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简称“国六条”)中提出,“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国务院办公厅在转发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提到,“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广大城镇居民购买力并不强大,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 3.提升企业自身素质。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开发企业要理顺企业体制,广开资金筹措渠道,提升开发实力,引进管理人才,提高管理水平。开发企业要高度关注工程质量,要实行项目监理制度,聘请工程监理公司对项目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项目施工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而绝大部分投资者或开发商并没有能力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来直接从事项目的管理。因此,有必要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队伍对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一方面督促施工方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对项目工期、质量实行严格控制,对材料设备等资金成本进行严格监管,并加强施工现场经济签证,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 推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从房屋的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全程都要加强管理,确保质量。要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促进潜在消费群体的消费。 4.投资分散,控制风险。在市场经济中,从事多样化投资,一种投资的收益减少可由另一种投资的收益增加来弥补。房地产投资分散就是多样化投资的一种,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物业分散、共同投资等方式,追求收益相同时风险最小或在风险相同时收益最大,即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求一种最佳的均于投资组合。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商一般实力较弱,应多联合多个投资者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共同受益,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收益。同时,投资商还可租用共同投资后剩余资本,进行区域分散和时间分散性的投资。对于部分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则可以选择物业分散和区域分析来分散和降低风险。 5.配备专职风险管理人员。对房地产投资项目来说,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投资的顺利回收,尽可能地争取最大利润。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对于一些小项目,可以设一个专职风险经理,负责处理风险,对于一些大型工程,则设置风险管理机构,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处理风险事件。 投资风险论文:房地产投资风险因素分析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对房地产开发的投资风险的概念进行了阐述,然后从来源上给出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风险。进一步分阶段详细分析了风险的各个因素,指出合理的风险管理是降低风险的良好手段。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市场 0引言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对风险的认识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在房地产投资领域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而对其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是开展风险管理的一个前提。房地产投资的显著特点就是投资资金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作为一种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投资活动,面临着社会、经济、技术等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它的项目全过程中既有经营风险、金融风险等有形风险,也有国家政策变化、社会环境变化等无形风险。总之,大量的不确定性因素决定了其投资活动的高风险的特性,从而使投资方案和决策具有相当的潜在风险。 1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的概念 风险一般定义是指在以特定利益为目标的行动过程中,若存在与初衷利益相悖的可能损失即潜在损失,则由该潜在损失所引致的对行动主体造成危害的事态。房地产开发投资风险,是指投资商因对未来某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决策以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该项房地产项目投资的实际收益与期望收益产生负偏差的程度及其发生概率,即投资商在房地产项目投资过程中,遭受各种损失的范围或幅度及其可能性。 可以说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房地产投资的风险在一定环境和期限内客观存在,无法回避它、消除它,只能通过各种手段来应对风险,避免损失与损坏的产生。而对它进行充分、深刻的认识,将有利于降低这些风险。 2从来源分析 从房地产投资风险来源看,也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等。自然风险是由自然界的实质性风险因素所致的财产损毁和人身伤亡的风险。社会风险是指由于各人的行为反常或团体的不可预料行为所导致的风险。政治风险是指因政局变化、政治动乱、战争等政治因素所引起损失的风险。 3从投资阶段分析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分为投资决策阶段、前期阶段和建设阶段,在这些不同的阶段房地产开发经受着动态的风险,有多种的动态因素对它施加影响,下面就从对项目全过程风险分析因素进行分析。 3.1决策阶段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由于政府相关政策的潜在变化有可能给投资商带来的经济损失。在中国走的是宏观调控结合市场的路子,宏观政策变化会对房地产投资构成风险。比如我国1993年对房地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1994年出台的土地增值税条例、2001年出台的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措施、200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转变等,就使得许多房地产投资者在实现其预期收益目标时遇到困难。 类型风险-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投资会有不同的风险概率,对于住宅、公寓、别墅、办公楼、商场和工业厂房等,且这些不同的物业抗风险能力也不同。在决策阶段必须选择好合适的物业种类,并对相应的风险进行深入调查。 区位风险-区位指某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以及该区位所处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或背景等。例如地区的经济基础、经济增长前景、人口条件及其市场价格水平的可能影响等。 时机风险-地产活动有周期性,供求及价格随时间而变化。必需对未来几年地区的经济发展趋势、人口增减、收入水平升降、消费心理和物业需求变化等风险因素进行预测,以选择、确定合适的开发时机。 3.2前期阶段 进入前期准备阶段以后要取得立项审批;取得土地使用权;征地补偿;委托规划、报审;施工许可获得;筹资;招标等许多工作的进展,这里面也充斥着房地产投资的风险。 置地方式风险-由于投资商只能通过行政划拨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方式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已有土地也不能轻易地改变土地用途,所以通过行政划拨、协议、招标或拍卖方式取得一定年限土地使用权时存在着置地方式风险。 置地时机风险-比如建设资金落实困难导致不能按时开工,土地闲置、购地资金沉淀产生利息损失。 融资风险-融资风险是指利用各种方式融通资金时,由于融资条件考虑欠妥而使其盈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比如通过股权融资时,由于发行股票时机不当、数量不当,价格不合理造成发行股票困难、融资成本过高,给开发者带来损失。 3.3建设阶段 工期风险-如承包商错误估计了项目的特点,低估了施工的困难,施工组织设计不当,遇到了复杂的地质条件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或因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不断创新而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的工期延误。 公众干预风险-由于某项房地产的兴建影响到周围居民的利益,而使公众自觉性地进行干预,阻止该项目的发展从而可能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各种形式的损失。 施工事故风险。安全生产涉及到施工现场所有的人、物和环境,安全工作贯穿了施工全过程。由于安全工作不到位,或者其它偶然因素,导致事故发生,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最终都会给房地产投资带来风险.质量风险-由于施工的机械、技术,气候、水文,建材,人员素质等各种愿意引发项目质量不达标,带来的房地产投资风险。 3.4租售阶段 在租售阶段,房地产投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销售、物业两个方面。比如定价策略不科学等导致房地产定价不合理而给其带来的收益损失。定价过高导致房地产滞销,总收益下降。或是定价过低了白白损失收益。另外由于消费者不仅注重其价格和质量,而且还十分注重其租售后服务,即物业管理,物业不当有时也会给房地产投资带来风险。 4总结 在房地产投资领域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关键在于如何去利用、控制、管理。面对这这么房地产投资的众多风险,一定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加强风险管理认识,改善风险管理的方法,加强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风险监控等,努力将投资的危险减小到最小。 投资风险论文:商业房产投资风险防范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作为商业经济主要经营场所的商业房地产发展迅速,但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及其他外部环境因素,商业房地产的开发、管理运营过程中存在巨大的投资风险。本文首先对商业房地产作总体概述,然后在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类别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策略,以尽可能的识别、评价并且防范商业房地产的投资风险,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盈利。 关键字: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策略 一、商业房地产概述 (一)商业房地产概念 房地产按其用途可划分为住宅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和商业房地产等,顾名思义,商业房地产主要用于商业经营,包括各种零售、批发、休闲、餐饮、娱乐等经营用途。商业地产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批发市场、购物中心、专业市场、品牌店、酒店旅馆、娱乐性商业地产和住宅的底层商铺等。工业园区一般不划为商业房地产。 (二)商业房地产在我国的发展 我国的商业房地产是伴随着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1998年以前由于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商业房地产发展较为缓慢,较为有代表性的商业房地产建设项目有广州天河城、北京新世纪中心、东方广场。在1990年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商业房地产进入迅速发展的时期,突出表现在商业房地产竣工面积的持续的快速增长。 但在商业房地产迅速发展的同时,其投资风险不断显现并成为房地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威胁。我国商业房地产的经营管理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开发模式以“分割出售、售后包租”为主,建设完成就将分割后的铺面产权全部出售或部分出售,但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商业房地产的销售面积仅占到竣工面积的50—60%,待销售房产大量空置,造成了商业房地产空置率的居高不下,这就导致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无法实现甚至成本也难以弥补,形成巨大的投资风险。 二、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类别 (一)政治风险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由于国家政策的为预期的变化给商业房地产的开发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失。房地产业作为一国最主要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联系紧密,国家会通过与房地产有关的政策的调整以调节宏观经济的运行,这些政策包括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等。例如,在产业政策方面,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这势必会改变房地产业内部结构的变化,大量的资金会投向国家政策扶持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业房地产的发展。 2.城市规划风险 由于我国城市规划尚不完善以及某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打造形象工程等原因,近年来国内一些城市出现商业房地产规划布局不合理、局部过热的现象。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商业街存量已超过3000条,地、县级城市的部分新建商业街显性空置率达到15%,隐性空置率超过20%。另一方面,商业房地产的建设和运营周期长,在这期间的城市规划的变动会导致项目的彻底破产,大部分的建设成本收不回来,很多项目只能前功尽弃。 (二)经济风险 1.市场供求风险 商业房地产的市场供求风险是由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失衡所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商业房地产的供给过多,供过于求导致房地产的大量空置。其主要原因是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利益的驱动使得社会上大量的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商业房地产的建设规模迅速增加,并且超过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消费水平。另一方面,已建成的商业房地产项目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已建成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在区位、规模、结构等方面与商家的需求不一致,不能满足商家的经营的要求,造成这一风险的原因在于开发商没有实现进行完善的商业规划,不是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项目的开发,而是非理性的先开发后招商,这必然会造成市场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严重的市场供求风险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经济损失。 2.融资风险 商业房地产的融资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即由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的风险。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以及受传统的投资观念的影响,房地产企业运用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受到限制,只能大量的向银行贷款。据统计,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大多数企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在70%-80%左右,对于商业房地产项目,其项目资金的回收期比住宅房地产要长,因此受利率变化的影响更大。利率作为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指标,2001年至2008年国家对五年以上贷款利率调整过18次之多(如图一),仅2007年就上调利率6次,上调总幅度在10%以上,这对于贷款数量巨大的产企业来说,会大大增加其融资成本。 (三)开发商自身经营能力风险 商业房地产业跨越房地产业和商业经营两个领域,不仅在后期的经营管理中要进行有效的商业经营管理,在前期的建设开发阶段也要做好充分的商业规划并进行有效的招商活动。而我国大多数商业房地产企业都是以经营住宅房地产为其主要业务,缺乏商业运营管理的人才及经验,套用住宅房地产的开发模式,没有进行有效的商业规划及招商活动,待项目建成后直接出售产权或者进行招租。产权的出售固然可以迅速的回笼资金,但现金流就此中断,不符合商业房地产建设的初衷及实现企业受益的最大化;由于商业运营的经验不足,商业房地产的出租中管理混乱,容易激发与商户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企业的利益。 三、商业房地产投资风险防范策略 (一)按照国家政策及城市总体规划,规避政治风险 房地产企业应当时刻关注国家的宏观政策的变化,包括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以及税收政策等,并且要依据政策规定合理的调整经营业务的内容、经营方式、区位选择。例如利用在城市高新区建设商业房地产税收优惠的政策调整企业建设项目的区位,以获得税收优惠。 如上所述,城市规划风险对企业的影响巨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在新项目开工前既要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依据城市发展规划确定商业地产项目的选址、定位、规模、档次,又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对项目所处地域的人流、竞争状况、周边商业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综合的调查研究,如果调研结果显示此次城市规划并不合理,企业开发商业房地产项目无利可图,就不要盲目的遵循城市的规划,应转向其他城市或地区以合理的规避城市规划风险。 (二)加强市场供求风险及融资风险的控制 1.根据市场需求量,规避市场供求风险 针对产生商业房地产市场供求风险的两个原因,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根据市场的需求量,合理安排建设规模以及种类,因为商业房地产的建设和运营时间长,所以以上的安排要在充分调查和合理预测的基础上具有前瞻性。例如,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未来几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会大量建设,必然形成对商业房地产的冲击,因此就要适当的减少商业房地产的建设,以规避供过于求的风险。另一方面,一个商业房地产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后期的商业管理运营的效果,而后期的商业管理运营的效果如何又取决于项目开发前是否有一个完善的商业策划。只有对项目选址、业态定位、项目设计进行精心的商业策划,根据商户的业态、区位的需求进行建设,后期的管理运营才能顺畅的进行,商户才能实现其预期的经济利益,既避免与商户之间发生矛盾,又从房产的升值中获得更大的利润。 2.开拓融资渠道,防范融资风险 要防范融资风险中利率变化给企业带来的成本的增加,一方面可以通过固定利率贷款锁定项目成本,但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大力开拓融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比例,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要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争取上市融资或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也可以引进外资,扩大外资在企业总资本中的比例,通过以上措施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既能有效的防范贷款利率风险,又能通过上市或引进外资等改善企业的管理水平,学习国外房地产企业的先进经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加强商业房地产的管理运营,防范开发商自身经营能力风险 商业房地产的开发与其他类别房地产的最大不同在于项目完工后的管理运营阶段,因为项目成本的弥补、利润的获得都是在这一阶段实现,所以管理运营阶段就成为商业房地产开发中至关重要的阶段,对国内众多商业房地产项目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大多数开发项目的失败源于商业管理运营的缺失或不成熟。商业地产开发中,要防范开发商自身经营能力风险可考虑如下策略。 1.树立房地产商业管理运营的观念 商业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完工是进行商业运营管理的基础而不是整个项目的结束,商业房地产的增值靠的是后期商业管理运营而不是仅仅的产权出售获利,因此,国内的房地产企业应当改变套用住宅房地产的经营模式,树立房地产商业管理运营的观念,在项目完工后通过有效地商业管理运营存进房地产项目的不断升值。 2.增加人才储备,完善管理运营 商业房地产的管理运营涉及房地产开发和商业运营两个领域,因此需要具备这两个领域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人才进行项目的合理商业规划和招商活动。房地产企业可以与高校联合,按照企业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设计培养计划,培养企业所需要的人才。 3.统一经营主题,建立商业品牌 一个商业房地产项目中会有各种不同的业态,现代商业房地产管理运营的精髓就是要把松散的经营单位和多样的业态统一为一种经营主题,最终建立一个被消费者认同的商业品牌。根据各地区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环境和项目经营规模,通过对项目中商户进行统一招商和物业管理,实现项目经营的精准定位,发挥整合优势,以避免商铺之间的定位参差不齐、难以统一形象的弊端。在经营主题统一的情况下,通过引进主力店和品牌店,在主力店和品牌店的影响和带动效应下,逐步树立项目的商业品牌。 投资风险论文: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控制分析论文 【摘要】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面临更为广泛和更为直接的国际竞争,实施“走出去”战略既是企业的微观投资行为也是政府的宏观管理行为。推动有比较优势的国内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利用国际资源,成为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必然选择。但是海外投资比境内投资面临的风险更大,因此中国企业要在政府的配合下努力加强海外投资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关键词】海外投资风险防范 海外投资当然有许多成功的事例,然而正如上面的数据显示,在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和布局网点的过程中,由于中国企业对海外投资的投资环境和法律风险没有充足的认识,而存在诸多风险,企业损失惨重。 一、海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1.政治风险 在资源丰富的非洲和拉美等国家,政局往往很不稳定。在政权更迭之后,对外资政策也会相应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一些激进的民族主义者掌握政权之后,他们往往对于外国投资者采取敌视政策。撕毁前任政府的正式承诺甚至书面合同,通过强制性方式剥夺外国投资者的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令外国投资者损失惨重。也有一些国家政府的外资政策朝令夕改,令外国投资者投诉无门。 2.投资决策风险 决策的正确与否往往决定企业的目标能否实现。境外企业是在不同的国家和社会环境下活动,必须充分了解东道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习俗等各方面的情况,才能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海外融资风险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原因如下:一是金融障碍,即中国银行提供的跨国服务基本上局限于传统的常规银行业务,自身投资参股于工商企业活动的很少。由于受传统体制的束缚,中国银行还不能对中国跨国公司的海外融资起到足够的支持作用。而跨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一般不愿支持中国海外企业的融资,担心中国企业规模小、收益低、风险大,会给银行带来损失;二是企业对国际融资环境的研究和重视不足,对国际融资环境还不熟悉,利用国际融资的能力不强。 4.政府管理及服务风险 一方面,由于中国对境外投资缺乏统一的导向、协调,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以及企业之间各自为政,在有关国外一般性商务信息和政策法规的情报搜集和传递方面,还未建立一个有效的渠道,因此对外投资随意性大,造成海外重复投资、恶性竞争,影响中国境外投资的整体效益;另一方面,保护本国企业投资者境外投资利益的制度还很不完善,没有境外投资法,境外投资保险覆盖面窄,支持力度小,投资保护协定签订工作滞后。 二、海外投资风险的有效防范措施 根据商务部研究所的一项数据表明,中国在海外投资的企业65%是亏损的。吴田平认为,企业到海外投资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对目标市场全面分析论证的基础之上,特别是在选择合作伙伴和咨询机构时要保持谨慎。 1.投资前做好可行性研究 细究中国一些企业在海外投资失败的原因,常常是因为没有对项目和当地情况进行认真地考察,没有做出一个符合实际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致使项目先天不足。因此,中国企业一方面要舍得付出成本对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争取拿到各方面的数据,这是做出投资决策的前提;另一方面,要有科学的项目可行性分析程序。做可行性研究要循其规律进行,按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进行探询,领导者的主观臆断常常是投资失败的重要原因。 2.强化行业协会和政府的服务功能 行业协会要发挥指导作用。行业协会要教会企业如何规避风险、如何寻找合适的合作方式、如何选择投资方向、如何避免恶性竞争等。协会应该就企业拟投资国家的基本情况提供咨询和指导,有条件地,对企业海外投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进行主动协调。 大多数发达国家设立特别金融机构,对本国投资者在海外的投资活动,用贷款或出资的方式加以支持,如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此外,加强对境外投资的指导和加快相关立法的建设、加强对境外投资的信息服务及对涉外企业的税收优惠保护等都是政府宏观服务的体现。 3.了解相关的法律及保险制度 中国企业在海外遇到的法律问题很繁杂。如江苏昆山一家生产童车、玩具的企业,在进入欧美市场的同时,就申请了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但东道国市场的其他竞争者仿冒其技术,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权,由于缺少资金和法律援助,企业一直无力提起诉讼。 投资的组织形式应该属于投资所在国的主权管辖范围,应依照该国关于投资的法律规定办理。但是,无论在哪个国家投资,从控制法律风险及限制和减少经济责任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无疑是最佳的方式。另外,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也有利于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分散风险。 4.做好海外投资的结构性安排 如果投资目标国是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发达国家,可以限于股权、债权、服务合同等方面的常规性考虑;如果投资目标是法治欠缺的发展中国家,以股权形式投资会面临财产被当地合法侵蚀的风险。就投资的行业而言,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海外扩张,为了保证制造品质量和品牌价值,对海外企业进行内部控制是有必要的;而资源性企业的产出并不是与大众市场打交道的消费品,持股反而增加企业的海外产权风险,不妨以保证资源供给为首要目标,采取无股权但有长期服务合同的形式。 另外,通过购买跨国公司股份的形式介入海外经营也是值得考虑的。依照公司法律,美国和欧盟对外国投资者的持股基本没有限制。中国公司可以通过公开购买股份,成为占较大股份的股东,进入董事会参与跨国经营。这样,外国公司在第三国获利以后,中国也能够分得一部分,这比自己去直接投资更安全。 5.加快培育国际化经营人才 海外投资是一项复杂的跨国经营活动,不仅要求经营者通晓国际投资、金融、贸易等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国际惯例环境和国际市场,还要求对东道国的历史、文化背景、政治环境、法律制度、经济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幷具备较强的管理技能。因此,长远看来,中国要制订出培养人才战略,加强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外向型经济人才,从而增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欲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应借助各方力量共防风险。这样才能尽量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合理水平内,降低因某一笔投资失误而导致企业承受灭顶之灾的可能性。 投资风险论文: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研究论文 [摘要]保险投资是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总体而言,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都非常谨慎,其投资收益率波动也比较明显。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主要来自于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方面,这些投资风险对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基础资本有着很大的影响,而相关投资的失败也是导致财产保险公司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关键词]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风险,风险基础资本 一、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概况 目前,世界各国的保险公司大都采用多种保险投资方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把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分为五类:即房地产、抵押贷款、股份、固定收益债券、抵押贷款以外的贷款和其他投资方式等。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投资方式,按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要求和原则对保险基金进行投资组合。 在投资多样化的前提下,各国政府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对各种投资方式设定了严格的投资比例,美国在这方面的限制更加严格(详见表1)。 以美国纽约州为例,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股票及债券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房地产投资不得超过10%,海外投资也不得超过10%。由于寿险和非寿险资金来源不同,它们对于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同,投资结构也不相同。寿险资金由于其长期的特点,以资本市场作为主要的投资领域,股票类资产比重较大;非寿险资金投资则主要以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为主。例如,1995年英国寿险资金46%投资于本国股票,13%投资于外国股票,2%投资于国外债券;非寿险资金投资本国股票为26%,投资外国股票7%,投资国外债券10%,投资本国公共部门债券21%。 图1描述了1992年-2003年美国所有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结构情况。债券投资是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第一大投资方式,虽然每年投资比例起起伏伏,但一直保持在50%以上,2003年高达66.34%;股票投资为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的第二大投资方式,投资比例一直高于10%,2000年高达30%;抵押贷款也是重要的投资方式,1992年投资比例达15.6%,但近年来其投资占比一直下滑,2003年降为0.28%;短期投资近年来重要性日益突出,2003年美国财产保险业的现金及短期投资占比达9.3%;美国财产保险业的房地产投资占比一直不高,1992年的高峰期不过2.5%,后来占比不断下降,2003年仅为0.81%。 总的来看,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非常谨慎,2/3的投资资产是债券,其中大部分是市政债券、高评级公司债券和美国国库券。图2是1999年~2004年美国财产保险业债券投资的构成情况。在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所投资的债券中,短期(5年及以下)、中期(5至10年)和长期(10年以上)三分天下,其中短期债券占比最多,并且呈现不断增加趋势,2004年估计占比达45.5%左右。 就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而言,其投资策略更加稳健。表2是1996年—2004年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股票投资与房地产投资占比情况。一方面,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比例大大低于行业整体水平。1996年—2004年,20家上市公司的平均股票投资占比从未超过15%,2004年仅为8.93%。另一方面,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房地产投资比例大大低于行业整体水平。1994年以来,在上述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中,有10家公司基本上未从事过房地产投资。 二、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 (一)1995年—2004年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及其波动情况 1995年—2004年,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总投资额不断增加,平均增长率达9.62%,2001年达到最高值19.66%(详见图3)。总投资的不断增加,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收入的持续增加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的看来,由于种种因素,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波动比较明显。图4是1995年~2004年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平均投资收益率情况。在此,投资收益率二利息和投资收人/投资资产。10年间美国财产保险公司整体收益率波动起伏,最高时曾达到7.51%(1998年),最低时仅为5.53%(2004年)。这说明,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还比较大。 表3是1995年—2004年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及其波动情况。美国20家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普遍低于财产保险业整体水平,各家收益率均值及其波动差别也很大。从投资收益率情况看,1995年—2004年,美国财产保险业投资收益率平均值达6.72%,而同期20家公司中仅有4家公司投资收益率均值高于这一行业水平,而其它16家公司都低于这一水平;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收益率偏低的状况,是与其投资谨慎策略息息相关的。从20家公司的具体情况看,投资收益率均值差别很大,10年均值最高的第一美国(FAF)达14.76%,而最低的保罗·旅行者(STA)仅为5.39%。从投资收益波动情况看,20家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波动也普遍较大,且情况各异。1995年-2004年,20家公司投资收益率波动标准差均值为1.62,大大高于财产保险业的整体水平(0.66),其中有14家投资收益率波动标准差高于1,有5家公司标准差超过2,第一美国(FAF)高达5.63。 (二)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成因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波动而造成投资收益变动的风险。利率的上下波动直接影响证券价格,利率上升,证券价格下降;利率下降,证券价格上升。利率风险是固定收益证券(特别是国债)面临的主要风险。美国市场利率一直变动不定,使利率风险成为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主要风险之一。图5是1980年—2004年美国市场的利率变化情况。从1980年-2004年,美国的短期利率(3月期票据)、中期利率(1年期票据)和长期利率(10年期票据)均呈现下降趋势,但各年起伏不定,给上市公司的资金运用带来很大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时无力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受证券发行人的经营能力、盈利水平、规模大小等因素的影响。信用风险是债券面临的主要风险,而不同债券因为其信用等级不同使其信用风险各异。一般而言,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最小,其它依次为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而投资回报率正好相反。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普遍投资谨慎,一般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的证券,故信用风险较低。例如,在丘博集团的资产组合中,70%以上的应税债券是由美国财政部或美国其它政府机构发行的、或者是由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评级的AA级以上债券;90%以上的免税债券为AA级以上债券,大约70%的债券为AAA级;只有不足2%的债券低于投资级别,因此丘博集团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很小。 3.汇率风险 在国际投资中,由于汇率变化引起投资收益的变化。当投资以外币所表示的资产时,要承担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以丘博集团为例,2004年底,其财产保险子公司共拥有非美元投资资产约45亿美元,这些资产的品质和到期日与国内资产相似,主要以英镑、加元和欧元计价。当英镑汇率、加元汇率或者欧元汇率下降时,丘博公司将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 4.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 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指保险公司在某一时点上资产现金流和负债现金流的不匹配,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是一种典型的现金流运作业务,保险公司是资产和负债的集合体,保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就是某个时点资产的净现金流小于或大于负债的净现金流,从而导致保险公司的资产损失。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暂时的不匹配,只会影响保险公司日常赔付、投资的减少和财务的稳定性;而长期的不匹配则会导致保险给付危机,最终导致保险公司破产。 与资产和负债不匹配风险相联系的是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由于某种原因急于抛售手中的某项资产,采取价格折扣等方式造成投资收益的损失。流动性强的资产一般具有完善的二级市场,可以在不降低价格的情况下随时出售;流动性差的资产由于没有完善的二级市场,不太容易交易转让,要降低价格进行交易,从而造成资产损失。如果出现资产和负债不匹配的情况,财产保险公司为了套取现金而急于抛售手中的资产时,流动性风险就产生了。 5.股票投资风险 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比例相对较高,加之股票市场变化原因复杂且动荡不定。图6是1990年—2004年美国标准普尔500家大公司股票的整体收益率走势情况。总体上看,美国股票收益率变化幅度很大,股票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很高。美国标准普尔500家大公司股票的整体收益率最高曾达到40%(1996年),而最低时为—20%以下(2002年)。因此,股票投资占比较高的上市财产保险公司往往投资风险较大,投资收益率波动偏大。 三、投资风险对美国上市财产保险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对财产保险公司风险基础资本的影响很大 风险基础资本(Risk-BasedCapital),是指保险公司要求等于或超过与其可能出现偿付无力风险的具体风险特性相适应的最低资本要求的一种制度。在风险基础资本制度下,将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量化为所需的净值。这种方法从保险公司的风险构成出发,根据保险公司的规模和风险状况,有弹性地衡量该公司用于支持业务经营所需的最低资本,以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如果保险公司的盈余低于其要求的风险基础资本(或风险基础资本的百分比)就会受到监管行动的约束,如加强监控、限制新业务的增长、要求保险公司增加资本以免被接管等。 从整体情况来看,美国风险资本与净保费的比率在1994年—1998年猛增,其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增加(见表4)。1994年—1998年,在美国的保险投资组合中,股票占投资资产总额的比率由17%上升到23%;股票的投资风险占净保费的百分比由40%上升到62%,大约2/3的风险资本的增加是由于保险公司投资风险的增加引起的。 (二)投资失败是导致财产保险公司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虽然美国有成熟和完善的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投资成了财产保险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但近几十年来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破产案件连年发生,其中由投资风险引起的破产案占很大比重。表5是1993年~2002年美国财产保险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其中由于投资风险产生的破产案件达21个,占破产总额的13%。 投资风险论文:电力项目投资风险分析论文 [论文关键词]电力项目投资风险社会防范措施 [论文摘要]随着电力投资体制改革,电力建设与经营从由过去的国家一家出资办电,转为国家、地方、独立投资者、甚至于外方共同合资的多家办电的格局。正是由于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出现,形成了一批由投资方组建的独立发电公司,这些公司在具有垄断性质的电力系统中的各种经营风险已引起各投资者的特别关注。研究电力项目投资风险,并探讨相应的社会防范措施对于电力项目的投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电力项目投资管理全过程中涉及到大量因素和环节,哪个因素和环节没有处理好,就对整个电力项目经营产生风险,从而导致项目投资风险。所以,做好电力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与管理,对电力项目的顺利进行、对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电力项目风险的来源及特征分析 电力项目投资风险的主要来源有三个方面:第一、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如国内经济形式不稳定、政策与法律变动、市场需求变动、竞争对手出现等等。第二、项目本身的复杂性。第三、项目的设计者、建设者及运行者能力的有限性。电力项目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运行单位在人才资源、人才结构、人才素质及经验上的有限性:项目开发商在资金实力上的有限性,以及在技术储备、生产基础、市场通道等方面的有限性。我国现阶段的发电企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具有一定天然垄断和公用事业性质的能源企业,它将与电力市场、资金、技术等因素联系在一起。按照电力生产的特点,从发电企业的内外两方面分析,发电企业外部的制约因素有:电网送出线路、社会用电量、经济增长速度、国家产业政策及电力系统改革、原料的供应、不可抗力等;内部制约因素有:设备的可靠性与经济性、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投资方及其管理模式等。就风险的性质分有两种:纯粹性风险和机遇性风险,在电力项目中,除不可抗力属纯粹性风险外,其他的均为机遇性风险:其基本的特征为,各项风险既有一定的独立性,又有相对的关联性,可表示为:F(投资风险)=F(政策风险、技术风险)+F(市场风险、技术风险)+F(技术风险、管理风险)+F(金融风险、政策风险)+F(政治风险)+F(不可抗力),从上式中可以看出,各种风险之间的联系,但相关之间的风险有的为正相关,有一些为负相关,在具体分析时应注意各子项之间的关系。电力项目投资的风险,是指电力项目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项目本身的复杂性,以及设计者、建设者能力水平的有限性而导致电力项目失败、终止、达不到预期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可能性。 二、电力项目投资风险的规律解读 电力项目投资风险与开发时序上三个阶段有关风险构成,即:前期开发风险,即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市批这一阶段所存在的风险;建设期的风险,即从项目开上建设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所存在的风险;经营阶段风险,指电厂投入商业运行进入市场后所存在的风险。虽然电力项目投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但同时它也遵循风险投资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主要包括: (一)风险收益对称规律 电力项目开发的高收益总是伴随着高风险,越是高风险的电力开发项目,越能使该项目开发的成功者获得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而低风险只能带来低收益。若要多获得一份收益,就必须多承担一份风险。 (二)风险一安全栅栏规律 对于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在项目完成之前,其风险构成了一种逆向的阻碍力,这是不利的一面。而项目一旦完成,风险便会成为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的一种屏障,对成功这是一种安全保护。因此,风险就像一种栅栏,在跨越之前是一种障碍,在跨越之后则成为防线。 (三)风险决策权衡规律 传统的决策理论与实证分析总是以项目的预期利润率作为选择的依据,但在电力项目投资时这并不是唯一依据。决策者在进行新项目投资决策时,不仅要考虑逾期利润率,而且要考虑风险,要进行风险与收益的权衡。对于一些保守性决策者来说,虽然某些项目的收益很高,但他也会由于风险太大而放弃该项目。(四)项目投资测不准规律 由于电力项目周期长,开发过程中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设备价格、贷款利率、设计变更、及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因此其开发建设的总投资很难进行比较准确的估计,实际的结果往往出现悲观倾向,即实际投资大于预算投资。 (五)开发风险时间运动规律 一方面,随着项目开发过程的推进,一些不确定的因素逐步转化为确定性因素,从而使风险随着时间的推进而发生递减。另一方面随着项目向前推进,累计投入(包括人、财、物、时间)越来越多,因而一旦失败,其损失度将随着时间的推进而递增。风险的递减与损失度的递增构成了项目投资开发风险时间运动的一对矛盾。 三、电力项目投资风险社会防范的方式 (一)政府或社会为电力项目投资提供信息指导 电力项目投资风险与外界条件的不确定性有关,而不确定性又与信息有关。信息越真实、越完整,风险就越小。因此,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有必要为电力投资企业提供信息与指导,包括政策引导、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相关产业的市场及技术数据等。例如:与电力建设有关的大型电力设备制造情况、产品质量情况、煤炭供应情况、电力市场未来发展与预测情况等等。这些信息都对投资者的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政府为电力项目投资提供优惠政策 政府为电力项目投资提供优惠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从投入角度给电力项目优惠,主要采取优惠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的贷款方式。从风险防范的角度看,这种优惠方式的功能是减少电力项目资金投入的风险,因为资金投入的风险随着利率的降低、贷款期限的延长二部分地位政府分摊。另一种方式是从产出角度考虑,给电力产品以减免税优惠。这些优惠方式的意义在于政府通过让利而增加电力项目的风险收益份额,增强电力项目投资的风险收益,以鼓励投资者投资。 (三)政府或社会为电力项目投资承担部分风险 政府为了解决地区缺点局面,保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参与电力投资,对电力项目投资承担部分风险,政府为电力项目投资承担风险主要由三种方式: 其一:是政府为投资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其实质是为电力投资企业长期贷款承担一部分风险责任,这不仅能使企业解决资金来源,还能提高企业从事电力投资的积极性。 其二:是政府为电力项目投资提供一些政策上的承诺,以吸引并鼓励投资者。如:在投产初期,可以实行还本付息电价,保证一定的基本购电量,这样就可以使电力投资企业保证在经营期有一个基本的销售收入,减少经营风险。 其三:是政府和社会为电力工程技术的发展进行科技投入。这主要指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某些特定产业部门(如机械制造、自动控制等部门)及重大科技计划的投入,它对电力项目投资起到间接防范风险作用。 另外,政府还在电力项目的建设中提供组织、协调的保证作用,无论是在征地、五通一平,还是在建设中的任何问题,都给予很大的支持,使得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减少建设期风险。 投资风险论文:房地产投资风险识别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之一的地位日益巩固,成为当今主要的投资热点。用先进的、科学的、完善的理论作为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对整个房地产全过程的风险进行识别,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风险识别 房地产投资的全过程是指从房地产投资意向的产生到房地产出售、资金回收或报废为止的整个过程。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般可分为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和房地产经营管理等阶段。不同的阶段各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投资的失败,投资者必须对各个环节的不确定因素进行识别并加以防范。 一、投资决策阶段的风险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投资决策阶段最为关键,拥有最大的不确定性与机动性。房地产投资一旦展开进行,很难从项目建设中撤出,否则会付出高昂代价。房地产投资决策阶段风险主要源于政策和经济方面。 1.政策风险 国家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是全局的,政策的潜在变化可能给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带来各种形式的经济损失。尤其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尚未完善的条件下,政策风险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尤为重要。 (1)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影响房地产商品需求结构变化,决定着房地产业的兴衰。国家强调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会直接促进城市商业和服务业、楼宇市场的繁荣。政府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降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紧缩投资于房地产业的资金,将会减少房地产商品市场的活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损失。 (2)金融政策风险 房地产投资绝大部分依靠银行贷款而进行,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对房地产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2003年6月央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资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八大方面作了严格规定,提高房地产企业贷款准入门槛,使那些主要靠银行贷款进行投资的企业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3)土地政策风险 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土地为载体,土地政策的变化势必对房地产业产生重要影响。土地产权制度的变更、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土地调控制度以及不同的土地政策执行力度都会带来房地产投资风险。 (4)税收政策风险 税收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投资影响重大。税收政策和土地调控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两个有力工具。房地产投资中,各种税费名目繁多,占开发成本相当大的比例,因此,一旦提高税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面临巨大成本风险。 (5)城市规划风险 城市规划除了涉及到规划指标和用途的相容性、容积率、建筑覆盖率、建筑限高等,更重要的是通过城市规划布局调整和城区功能调整、交通的变化等来对房地产业带来影响。因此,房地产企业能不能及早预测规划目标,选择增值潜力较大的合适地块,是决定项目开发成败的优秀因素。 2.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市场供求风险和通货风险。市场供求风险是最直接的风险。市场供应量、市场购买力、市场价格等反映供需状况指标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导致供需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进而极易导致供给与需求之间的不平衡而形成市场供需风险。相反,市场供需不平衡会导致大量商品房空置滞销,使投资者承受资金积压的风险。另外,房地产投资周期较长,其间可能遭受由于物价下降带来的通货紧缩风险,也可能遭受因物价上涨而形成的通货膨胀风险。膨胀率下降会抑制对房地产商品的需求,房地产价格下跌,给房地产投资者带来损失,膨胀率增大会刺激对房地产的需求。 3.区域社会环境风险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各个国家、不同地区的社会环境各异,这使得不同地域的房地产开发面临不同的风险因素,同一风险因素在各地的影响程度也相差悬殊,即风险具有比较明显的地域性。 4.开发时机风险 从房地产周期理论可知,项目开发时机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由于房地产开发周期长,易受国民经济的影响,因此,经济发展趋势就成为影响开发时机的主要因素。所以说,风险与开发时机的选择密切相关。 二、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 房地产投资的实施阶段是指房地产投资计划的具体实现过程,它包括从获取土地、筹措资金到设计施工等过程。此阶段将面临具体的风险因素。 一方面,在土地获取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协议、招标和拍卖意投等方式来获得所需要的土地,这三种获取土地方式的选择就具有一定的风险。 另一方面,时间、质量和成本是房地产项目建设阶段的三大管理优秀,也是三大风险因素。管理不当,将会使企业面临工期拖延风险、质量风险和成本风险。 1.工期拖延风险 工期一旦被延长,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状况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错过最佳租售时机,如已预售,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损失、信誉损失;另一方面,会增加投入资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费。 2.项目质量风险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开发项目质量主要体现在项目的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美观性与环境协调性五个方面。消费者重视房屋的物理质量,更强调房屋的效用。承包商施工技术水平落后、偷工减料,建筑结构有安全隐患等,是造成项目质量风险的主要因素;房屋设计和户型结构未充分考虑潜在消费者功能需求,也是房屋质量不佳的重要方面。 3.开发成本风险 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风险源于开发的各个阶段。建设前期对项目成本的影响程度达95%—100%,越到后期影响程度越小。在规划设计中,方案陈旧、深度不够,参数选用不合理以及未进行优化优选设计,都会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在建设期间,国家调整产业政策,采用新的要求或更高的技术标准,也都会使房地产开发成本增加。除此之外,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导致的建材价格上涨和建筑成本的增加及项目是否能按时完工、工程质量的保证、施工中意外事故等都是这一阶段将要面临的风险。 三、经营管理阶段的风险 房地产项目建成后,资金投放工作基本结束,投资过程就转入到房地产销售、出租或物业管理的经营管理阶段。该阶段决定着房地产投资收益的实现,是房地产投资风险最大的环节之一。其中包括:营销策划风险、物业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1.营销策划风险 营销策划是经营管理的优秀,它的成败直接影响到成本能否收回、利润能否实现。在房地产营销策划中,价格定位、销售渠道、营销方式等都是很重要的方面。其中,定价最关键,因为消费者对价格最敏感。价格过高远离市场会引起房地产销售困难,难以实现利润;而价格过低不仅会减少房地产利润,还可能致使消费者怀疑商品房的质量,从而影响房地产商在市场中的形象和信誉风险。 2.物业管理风险 物业管理的水平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后继生存与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不仅注重其价格和质量,而且注重其售后服务,即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需要一些专业的管理人员来进行管理,这也面临着一些不确定因素,如专业管理队伍、管理构架、管理公约以及管理费用等。 3.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中包括不可抗力以及由人们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所致的灾害等等。这些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但所造成的损失却是较大的。 总之,房地产投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涉及面广且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存在着大量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同时,还涉及到房地产投资者与政府部门、最终用户等之间的诸多关系,涉及到大量的政策、法规和法律问题,要做出一系列非确定性决策,这些决策属于风险性决策范畴,决策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投资的效果甚至投资的成败。因此,必须对房地产投资过程作全面、系统的风险分析。 投资风险论文:服务业境外投资风险论文 摘要:境外投资包括国家外汇储备投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股权收购和并购投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进行的证券类投资、企业对外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本文重点分析服务业企业的境外投资。 关键词:境外投资,外汇储备,股权并购,股权收购 一、境外投资现状 境外投资包括国家外汇储备投资、中资商业银行境外股权收购和并购投资、境内合格投资者(QDII)进行的证券类投资、企业对外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本文重点分析服务业企业的境外投资。 2007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为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从目前的情况看,境外投资主要分布于服务业(第三产业)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金融业中的银行和非银行企业积极开展股权和并购投资,二是生产性服务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初步开始进行以收购各类资源为主的并购投资。这在两方面均取得初步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金融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联袂进行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在2007年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摩根士丹利;国家开发银行对英国巴克莱银行分别进行股权投资之后,今年国内的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继续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投资对象有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小银行,甚至包括欧洲历史上的老牌银行。在投资中力求控股或占据大股东地位。 1、多家银行企业开展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1)民生银行投资美国美联银行。2008年3月1日,中国银监会同意民生银行公司参股美国联合银行控股公司,持股比例4.9%。年底前,民生银行可增持至9.9%。同时享有增持股份至20%的期权。该银行是一家专为美国本土华人企业以及在大中华区从事业务往来的美国公司提供各项服务的专业银行,其总部设在美国旧金山。 (2)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2008年5月30日,招商银行宣布收购永隆银行,最终报价定为每股156.5港元,为永隆银行2007年底的净资产的2.91倍。这是国内银行第一次标的在40亿美元以上直接进行控股权的并购。2008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完成股权交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的要约收购规定,招商银行将按每股156.5港元向剩余的股份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该银行在香港已有75年的历史,拥有35家分行,是香港知名的家族银行。 招行行长马蔚华表示,收购永隆银行有助于招行拓展香港市场,有助于优化招行业务结构,推动经营战略调整。通过并购招行可获得多个金融业务牌照,有助于实现混业经营目标。 (3)中国银行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股权。继7月底低调收购瑞士荷瑞达资产管理公司后,中国银行公告,出资2.363亿欧元(合23亿元人民币)购入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希尔银行”)20%的股份,成为洛希尔家族之后的第二大股东。协议规定,中行获得参与洛希尔银行公司治理和经营的相应权力,并向洛希尔银行委派两名董事。 2、非银行金融企业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1)中国平安收购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2007年11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18.1亿欧元,购入富通集团4.18%的股票,后又增持至4.99%。2008年4月2日,中国平安与富通集团旗下的富通银行签署《谅解备忘录》,拟以21.5亿欧元收购富通银行拟出售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0%。 (2)中国人寿投资Visa1%股权。2008年3月20日,创造美国历史上最大IPO的Visa公司(V.NYSE)股票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中国人寿投资3亿美元成为其最大的中资战略投资者。 以上案例表明,我国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正在抓住美国次贷危机演变成全球金融危机的所带来的机遇,大步走出国门,进入国际金融市场。虽然截止目前,所有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均出现投资浮亏,但我国的金融机构不应该停止前进的步伐,应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稳健的投资策略。 (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 生产性服务企业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产性服务企业的概念,由美国经济学家布朗宁和辛格曼于1975年对服务业进行分类时提出。是指为保持工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业升级而提供服务的企业。生产性服务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的生产服务部门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其有别于一般服务业的是其本身向制造业提供中间服务,而并不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独立的服务。 生产性服务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特定的生产环节而提供服务;另一类是提供整体性全流程服务,即从资源开发始,直至售后服务为止。该类企业的代表是中钢集团。 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对外投资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偏重资源类企业的收购,二是力求控股,并在收购完成后争取退市。三是即便为单纯的股权投资,也要争取大股东地位并派出董事。 1、收购资源类企业。该类收购重点在于矿产类资源,一是生产性服务企业联手制造业企业共同收购,二是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单独收购。 (1)五矿集团联手江铜集团成功收购加拿大北秘鲁铜业。2008年1月底,两中国企业宣布,已收购了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公司(NPCC)95.92%的股权,收购价约4.37亿加元。 (2)生产性服务企业中钢集团收购澳大利亚铁矿资源类企业中西部公司。2008年3月14日,中钢集团以每股5.6澳元现金直接向中西部公司投资者发出“敌意收购要约”(总价12亿澳元以上);4月29日,中钢提高报价13.9%,以6.38澳元/股收购中西部公司(总价13.6亿澳元),获董事会首肯。至9月15日的收购要约到期后,中钢集团正式完成了对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的收购。目前,中钢持有中西部公司的股份达到98.52%。 2、通过控股收购,发展壮大企业。 (1)中海油服收购挪威AWO公司。中海油服2008年7月8日宣布,以总共约127亿挪威克朗(约25亿美元)的对价,向挪威石油钻探承包商(AWO.OS)发起现金收购要约,收购其100%股权。此交易完成后,中海油服将建立世界第8大钻井船队,总共拥有34个运营钻井平台(包括双方在建的钻井平台)。 (2)中化国际收购新加坡GMG51%股权。中化国际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收购新加坡(GMG)51%股权所涉及的交割及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本次收购的总对价为2.6798亿元新币。GMG公司是集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的综合运营商,业务范围覆盖非洲、欧洲、亚洲以及北美洲。 3、股权投资。该类可视为比较单纯的投资,不要求控股,但争取大股东地位,有权派出董事。 (1)中国铝业投资力拓。中国铝业公告,截至2008年2月1日,已联合美国铝业公司,获得力拓公司的英国上市公司12%的股份,交易总对价约140.5亿美元,是中国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这也是全球迄今为止最大的矿业并购案。公司表示,将择机增持力拓股份。 (2)中粮集团投资美国最大的猪肉加工企业史密斯菲尔德公司(SFD)。2008年6月30日,SFD宣布,向中粮集团出售7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份的4.95%。中粮董事长宁高宁进入公司董事会。这是中国最大的农贸加工企业首次参股美国企业。SFD是美国最大的生猪养殖、猪肉加工和销售企业,占有美国猪肉市场25%的份额。中资上市银行所持雷曼兄弟和两房债权一览银行雷曼兄弟债券雷曼兄弟金额(万美元)两房债券两房债券金额(亿美元)各种次级债(亿美元)截止2008年6月底 二、境外投资风险评估 从已掌握的资料分析,我国境外投资尚处于低风险阶段,已产生的浮动亏损也是可承受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暂时的浮动亏损从长期看,产生利润的机遇大于亏损的风险。同时,在开展境外投资过程中,各投资主体已经相应的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不考虑市场系统风险的前提下,我国境外投资的风险在技术层面,主要表现为时机的把握和投资对象的选择方面尚有不足之处;而在制度层面因存在因为中美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而带来的风险更大。 (一)已经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国家开发银行决定增持巴克莱银行被监管部门否决。今年6月27日,巴克莱银行公告增资1.5亿新股。国开行也宣布增持英国巴克莱银行股份。然而,国家开发银行增持巴克莱银行股份的决定因受到有关部门的反对,而被监管部门否决。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即有投资产生浮亏。二是对美国次贷危机深化、扩大之势仍难以把握,态度趋于谨慎。 2、民生银行为预防风险分步增持美国联合银行股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毛晓峰认为,目前美国联合银行的市盈率在6倍左右,股价大大低于净资产,民生银行正在等待合适的进入时机。在考虑收购的时候已经想到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是经济形势持续向好,美国联合银行股价上涨;另一种就是经济形势恶化,其股价下跌。出于技巧上的考虑,我们选择分三步走的策略。 3、中国平安为投资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制定的保险措施。双方约定,对于富通投资管理公司拥有的次级贷款衍生债券品种的潜在损失,如果发生则由富通银行单方面承担。 10月2日,中国平安宣布鉴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及状况,估计成交的先决条件无法完全满足。经双方友好协商,终止有关中国平安收购富通集团下属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协议。 4、投资风险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目前看,已形成的投资风险集中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而生产性服务企业进行的股权和并购投资,风险则很小。如中钢集团收购澳大利亚中西部矿业公司就是一项很好的低风险投资。类似的投资还有五矿集团联手江铜集团成功收购加拿大北秘鲁铜业及中海油服收购挪威AWO公司。 (二)初步的分析 初步分析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存在以下问题,时机选择上并非底部区域;投资对象上迷信美国五大投行;企业有急于扩张经营规模之嫌。 1、时机选择并非底部区域。2007下半年,在美国爆发次贷危机之后,即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黑石集团、摩根士丹利投资银行的股权投资;然后有国家开发银行对英国巴克莱银行进行的股权投资。 2008年又有民生银行投资美国美联银行,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和中国银行收购法国洛希尔银行股权。非银行金融机构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收购比利时富通投资管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美国Visa1%股权两个案例。 事后分析,上述股权投资和并购投资,稍嫌过早。如果能在时机的把握上延后一些时间,所提条例更高一些,或可得到更优厚的条件。与中资金融机构急于出手不同是日资金融机构的表现。2008年9月22日,日本三菱日联银行对外宣布,收购摩根士丹利10-20%的股权,交易金额最高可达90亿美元。可以看出,日资金融机构在电动机的把握上好于我们,他们将可获得更好的收购条件。 2、投资对象选择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迷信美五大投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一直是我国发展投资银行的榜样。2007年下半年次贷危机爆发不久,美国花旗、瑞银、美林和摩根士丹利等美欧大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投资次贷发生亏损,造成资本金下降,影响到资本充足率,被迫急需寻求资金注入。此时,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抓住机会决定向摩根士丹利进行股权投资,并且一步到位。事后分析,如果实施分步投资,则现在将处于主动地位,可在低位继续投资。同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则较多的购买了雷曼兄弟投资银行发行的债券。 上述现象说明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存在对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迷信,并导致在投资对象的判断上有一定的盲目性。 3、银行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有急于扩张经营规模之嫌。受到良好政策环境的支持,各企业在缺乏经验的前提下,扩张步伐稍快,以致于在投资时机和对象的选择上出现一些问题。 (三)制度性风险:中美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我国开展境外投资,最大的风险不在于市场风险,而在于制度层面。即市场开放不对等而带来制度风险。这一风险尤其表现在美国市场。 1、安全审查规定导致不对等的市场开放,放大投资风险。美财政部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规定,收购美国企业股权大于10%的外国投资需进行国家安全调查;低于10%则自动免于调查。最近,美财政部正在考虑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并于4月22日公布了外资对美国本土企业投资安全的新提案。新提案规定,外资对美本土企业投资的某项交易,即使所购股份不足10%,也不能自动免除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这与欧盟市场相比尤其显得封闭。而在我国,对外资银行投资的相应规定是不超过20%。 受此限制,我国主权基金中投公司对美国黑石集团和摩根士丹利的投资,之所以低于10%,是为了避免安全调查以提高效率。这样做,虽然提高了效率和投资安全的保障(享有利益补偿的优先权),但也失去了在公司管理方面相应的发言权。应该说,这并非中投公司的本来意愿,而是被迫接受的非意愿投资行为。由于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中投公司无法在市场上低价继续购买摩根士丹利和黑石集团的股票,从而放大风险。所谓放大风险有两层含义,一是放大了浮动亏损,二是将来既使赢利也很少。 2、中美两国刚刚启动两国间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尚不受保护。BIT是指一国与另一国之间签署的旨在对双边投资进行保护的协定,我国已经和一百多个国家签署了投资保护协定,跟美国之间的协定正在谈判中。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管理论文 摘要:在风险投资发达的西方国家,企业是风险投资的积极参与者,而我国的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企业的风险投资所占比重很小,尚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文章就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风险投资优势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经济持续增长并一直保持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这一现象被众多学者和经济界人士誉为“新经济”。有研究表明,美国“新经济”的形成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分不开的。据估计,美国经济增长的70%来自于高新技术产业,而高新技术产业和风险投资是一对孪生兄弟,在风险投资贫瘠的土地上不可能出现高新技术产业的绿洲。撒切尔夫人曾说过,英国落后于美国的不在于高新技术而在于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所具有的巨大推动力是毋庸置疑的。在风险投资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企业是风险投资的积极参与者,如1996年美国企业投资者的风险资本在总的风险资本中所占的比例达到30%,英国企业投资者的风险资本在总的风险资本中也占有18%,而我国的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企业的风险投资所占比重很小,尚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本文就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问题进行研究。 一、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必要性 有研究表明,我国存在着两种不对称现象:一种是一些国有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存在的低技术结构、低创新能力与高筹资能力的不对称;另一种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所存在的高科技含量、高增长潜力与低融资能力的不对称。这一方面使得上市公司筹集的大量资金因没有好的投资项目而闲置,或者在原有的主营业务上进行简单的扩张,或者存放于银行以获取较低的利息收益,或者简单地投资于债券以使资金得到保值,这些都造成了资金的大量浪费;而另一方面,大量高新技术成果因资金缺乏无法实现产业化,又造成技术资源的大量浪费。据统计,我国近几年来每年都有将近3万项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只有20%,形成产业规模的不过5%,从而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针对这种资金和技术配置错位的情况,笔者设想:如果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便可以将上市公司的高筹资能力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科技含量相结合,既可为高新技术企业解决资金危机,也可使上市公司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实现上市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双赢。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必要性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为上市公司的大量资金寻求了好的出路。上市公司是我国企业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具有比较高的筹资能力,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债券或从银行贷款取得大量资金。但由于我国现处于买方市场,在物质和资本丰富的买方市场下,资本要想得到较好的收益日益困难,尤其是在竞争激烈、成熟的传统投资领域,要想得到较高的投资报酬率很难,投资者必须寻找新的投资机会。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比传统投资高的收益,当然也要冒着较高的投资风险,所以风险投资是上市公司资本的一个好去处。 2.降低上市公司内部研发的风险,使上市公司获得新的技术创新源。21世纪是信息时代,在信息社会里,技术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为技术上的竞争,企业只有科技上不断创新并处于领先地位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上市公司要想获得新的技术创新源,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公司内部研发直接获得,二是通过风险投资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间接取得。上市公司如果通过内部研发直接投资于高新技术,将可能由于较高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面临投资失败;上市公司如果通过风险投资投资于具有一定技术和市场基础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辅之以良好的运作优势,将会极大地提高投资的成功率,从而凭借高新技术企业来不断更新自己的技术,使企业跟上科技进步的步伐而不断地发展壮大。如著名的朗讯科技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他的技术优势,其贝尔实验室拥有遍布全球25个国家的3万多位专家,曾诞生出11位诺贝尔奖得主,平均每个工作日创造4项专利,其中功不可没的便是朗讯科技全额投资设立的风险投资子公司在对朗讯科技具有战略意义的光通讯、半导体和电子商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弥补了公司内部研发的不足,使公司可以迅速地进入新的领域。 3.有利于带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起步比较晚,相对于风险投资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来说,风险投资还不够发达,鉴于风险投资对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我们应该努力地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风险投资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更需要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投入,这是一般企业所无法达到的。而上市公司是我国企业中的先进代表,其在资金、人才和管理等多方面具有其他企业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所以由上市公司来带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是最合适不过了。 二、上市公司从事风险投资的优势 上市公司在从事风险投资方面具有的优势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资金优势。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成长的特性,在其创立和成长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由于风险高,使得高新技术企业很难从传统的融资渠道取得资金,而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或从银行贷款取得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大多是权益资本,没有还本付息的限制性约束,这些特性都非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需求,所以在资金方面上市公司具有明显的优势。 2.运作优势。风险投资不仅是资金的投入,更有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投入。由于上市公司是我国企业中的先进代表,处于市场竞争的最前沿,其在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另外,上市公司一般和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具有密切的联系,这些专业机构的帮助将会加大上市公司在风险投资运作方面的成功率。 3.风险资本的退出优势。任何资金都有逐利和避险的特征,风险资本也不例外。企业之所以进行风险投资也主要是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等到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后便可将手中持有的股权出售而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由于我国的主板市场规定的门槛比较高,风险资本的退出主要是通过二板市场,但由于我国建立二板市场较晚,风险资本退出机制不全,致使一般的风险投资发展不畅。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主板市场进行资本运作,达到风险资本的退出,从而获取收益。 三、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方式 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方式总的来说有以下两种: 1.直接投资。所谓直接投资就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或参股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即直接将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这种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委托成本,能扩大公司的规模和科技实力,但是风险比较集中,一般只适用投资于与自身产业比较接近的高新技术领域,因为风险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工程技术、市场营销、资本运营等多方面,如果介入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就会缺乏相关的知识、人才和经验,这无疑会加大投资的风险。公务员之家 2.间接投资。所谓间接投资就是先投资设立风险投资公司或投资于风险投资公司,然后再由风险投资公司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这种方式下企业的出资额可多可少,由企业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来确定,因为是集合投资,投资比较分散,另外风险投资公司具有专业的管理优势,所以投资风险相对直接投资要小得多,也不受投资领域的限制,但是,这种方式不利于上市公司全面提升主营业务的科技实力和改变业务方向,一般只使用于资金实力相对不是很雄厚的上市公司。 通过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必要性和具有的优势的分析可以知道,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将会实现上市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双赢。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并不是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虽然对外投资日益成为公司经营中的重要一环,投资收益在公司收益总额中也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是看一个企业是否具有发展前景仍然是看他的主业经营得如何,所以上市公司作为风险投资者同专业风险投资者在公司资金的分配上和风险投资对象的选择上等方面应有所区别,在公司资金的分配上应以主业为主,在风险投资对象的选择上也应选择那些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尽量降低投资风险。我们相信,在上市公司的带动下,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将会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剖析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管理论文 摘要探讨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风险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从阐述科技评估与风险管理的概念、方法等入手,研究将科技评估运用于风险管理的可行性。 关键词科技评估风险投资风险管理 1科技评估 1.1科技评估的概念 2000年12月28日科技部颁发的《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将科技评估定义为“是指由科技评估机构根据委托方明确的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发展领域、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以及与科技活动有关的行为所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科技评估是对与科学技术活动有关的行为,根据委托者的明确目的,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大量的客观事实和数据,按照专门的规范、程序,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所进行的专业化判断活动。其结果要归结为能够回答委托者特定目的评估结论和评估分析。 1.2科技评估的范畴 科技评估的范畴主要是职能性评估和经营性评估两大方面,职能性评估是指对政府科技活动有关行为进行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和判断,为政府有关部门发挥决策、监督职能提供服务。经营性评估是指对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与科技活动有关行为进行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和判断,为他们对被评事物的决策、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评估作为一种咨询活动,不应仅仅只为政府决策服务,还应深入到市场中的各类科技活动之中,接受非政府机构委托的评估任务,如企业投资项目的科技评估、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评估、企业产权交易中的科技评估等。 1.3科技评估的分类 科技评估可从不同角度分类。从评估时间上,可分为事先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和跟踪评估四类。事先评估是在某项科技活动实施前所进行的评估,主要包括实施该项活动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内容。它常常带有预测的性质,但不同于一般的预测分析;事中评估是在科技活动实施过程中进行的监督性评估,着重检验是否按照预定的目标、计划执行,对前面工作的进展与预期效果进行比较,并对未来进行预估,以发现问题,调整或修正目标与策略;事后评估是科技活动完成后进行的评估。另外,从评估空间上,可分为国家评估和地方评估;从评估规模上,可分为宏观评估、中观评估和微观评估;从评估方法上分,可分为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从评估形式上,可分为通信评估、会议评估、调查评估、专访评估和组合评估等。 1.4科技评估的方法 评估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概念包括评估准备、评估设计、信息获取、评估分析与综合、撰写评估报告等评估活动全过程的方法,狭义概念特指评估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科技评估可选用的方法多种多样,关键是要依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评估方法。常用的分析评价方法有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指数法及经济分析法和基于计算机技术的评估方法等。 2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管理方法。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企图运用系统的、综合的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有效地扩大投资活动的有利因素,控制和抑制不利因素,达到以最小的成本,安全、可靠地实现风险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2.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指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存在于企业自身周围的风险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无论是潜在的,还是实际存在的,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是企业内部的,还是与企业相关联的外部的,所有这些风险在一定时期和某一特定条件下是否客观存在,存在的条件是什么,以及损害发生的可能性等,都是在风险识别阶段应予以回答的问题。在风险投资中,风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由公司之外的各种因素引起的,如战争、经济衰退、通货膨胀、高利率等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相联系的风险,是不能通过多角化投资而分散的,因此又称作不可分散风险或市场风险。重要的系统风险有政治风险、法律法规风险和政策风险等。非系统风险也被称作可分散风险,它是由公司本身的商业活动和财务活动带来的,如企业的管理水平、研究与开发、消费者需求的改变、市场营销风险以及法律诉讼等,其可以通过多角化投资组合而分散,是公司特有的风险。重要的非系统风险有决策风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作为风险投资者,其关心的往往只是项目的系统风险,因非系统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而得到分散。 2.2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以确定其损害程度的过程。风险衡量的方法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方法和定量风险评价方法两大类,定性风险评价方法又可分为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传统的主观评价法主要有观察法、资产负债表透视法和事件推测法等。现代的主观风险评价方法致力于将传统主观方法涉及到的因素综合在一起,并且设法将传统上的主观方法的定性分析特征转向定量分析上,由此而将主观分析扩展到能够同时完成综合评价风险因素与测量风险临界值的双重任务。现代客观风险评价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Z记分”方法。作为一种综合评价风险企业风险的方法,“Z记分”方法首先挑选出一组决定企业风险大小的最重要的财务和非财务的数据比率,然后根据这些比率在预先显示或预测风险企业经营失败方面的能力大小给予不同的加权,最后将这些加权数值进行加总,就得到一个风险企业的综合风险分数值,将其对比临界值就可知企业风险的危急程度。定量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有风险图法、决策树法等。 2.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在对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之后,实施各种风险控制工具,力图在风险发生之前消除各种隐患,减少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实质性因素,将损失的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实施风险控制的步骤是风险预测——风险决策——实施决策方案——方案的成果评价。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有风险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补偿、风险抑制等。 3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 科技评估与风险管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科技评估作为一种专业化判断活动,在介入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后,其任务便是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其结果作为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决策和制定风险控制实施方案的依据。可见,在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中,科技评估实质是风险的识别和衡量的过程,而风险管理还包括了风险控制的实施过程,这样科技评估就可以作为风险管理一个组成部分,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促进共同发展。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的关系如附图所示: 3.1科技评估是提高风险投资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 科技评估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有一整套较为完备的评估规范和技术方法,在评估设计、评估信息采集、综合分析、评估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已较为成熟,同时,由于科技评估机构长期致力于国家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评估,对于科技产业、科技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也是其他咨询机构无法比拟的。而我国风险投资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还未出台较为完备的有关风险投资事业的行政法规,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还很不健全,对风险管理人才培训的投入和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因此,将科技评估运用到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中将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3.2科技评估方法是衡量风险投资风险的有效工具 定量和定性方法相结合是科技评估方法应用的基本思路,这与现代风险评价所采取的方法既有相近又有其独到之处,科技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它是在对多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之后,设计一套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对每一个评估指标都制定具体的标准和统一的计算方法,使其能对金额、人数等可计量的指标进行定量评估,同时对社会影响等因素亦可做定性评估的描述。这与上面介绍的“Z记分”方法仅依靠可计量的数据作为评价基础相比较更为有效。采取科技评估方法衡量投资风险也更为准确、可信。 3.3科技评估是推动风险投资管理创新的动力 引入评估机制,使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选择与投资决策相分离,使得风险投资管理更为透明化,也遏止了内部人员的“暗箱操作”等种种不良现象。通过独立的、专业化的评估中介组织的运作,将能使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层能更客观地认识到投资风险,从而可集中精力于投资决策,通过管理体制的创新,保证投资的科学性和安全性,也提高了投资成功率。公务员之家 3.4科技评估参与风险投资管理是其自身发展的需要 科技评估工作现阶段主要是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国家和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服务,而且大部分科技评估机构是由科技管理部门所属的有关单位,如软科学研究机构、科技咨询机构、科技情报机构等部门产生,但由科技管理部门所属的单位评估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项目、科技计划等等,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不可避免的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影响。因而,评估水平难以提高。因此,科技评估机构作为一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资产评估机构一样,应逐步社会化和多元化,如参与到风险投资管理的咨询工作中,只有社会化、多元化,才能充分引进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提高评估水平,促进科技评估事业的发展。 3.5科技评估促进风险投资实现动态管理 风险投资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中,无时无处不存在着风险,实施某项投资决策前需要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各种存在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投资后,还应深入到所投资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市场竞争状况,企业的发展趋势与步骤等,经常进行科学的、系统的分析与判断,发现潜在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它的发生或降低它的危害;风险投资退出后,还要对风险投资的效果进行测评,总结经验与教训,作为今后投资决策的参考。可见,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实现管理目标需要实施一系列的评估,科技评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能够满足这一要求,促进风险管理动态管理。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经济增长风险投资管理论文 摘要:文章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回归等计量分析方法,对美国风险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出美国风险投资业和经济增长互为因果的关系,并具体分析了美国风险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后提出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必须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促进风险投资市场化、构建风险投资生态系统模式的战略对策。 关键词:风险投资经济增长格兰杰因果检验 经验和统计资料表明,风险投资的发展对就业、经济增长、技术进步等具有重要贡献,特别是在风险投资业比较发达的美国。风险投资加速了高技术的产业化和商业化进程,促成了新兴产业的成长和发达,并因此而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娱乐和社会交往方式。本文拟以美国为例,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回归等计量方法对美国风险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提出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政策建议。 一、美国风险投资发展概况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源于1946年“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mericanResearchandDevelopmentCorporation,简称ARD)的成立,标志着风险投资进入组织化和制度化发展的新阶段。1958年,为了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美国国会通过了《小企业投资法》(SBIA),授权中小企业管理局制订和实施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通过设立政府风险基金,引导和促进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风险资本市场,支持企业的早期发展并帮助创建新的企业。在该计划的鼓励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发展迅速。从1959年到1963年的5年时间内,全美就有692家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在中小企业管理局登记注册,资金总规模4.64亿美元,其中公开募集的投资公司47家,募集资金3.5亿美元。 然而,由于存在一些内在不足,中小企业投资基金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以后很快就陷入了困境。到1977年,全美风险投资总额仅5000万美元。为了挽救毫无生气的风险投资行业,美国国会在1978年至1981年4年间连续通过了6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法案,分别是:1978年的收入法案,将资本增值税从原来的49.5%下降到28%;1979年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谨慎人条款,修正了1974年制订的退休收入保障法案中有关投资指南的规定;1980年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将风险投资公司重新划归为商业性开发公司;1980年的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安全港条款规定,消除了其接受退休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时所承担的巨大风险;1981年的经济复苏税务法案,进一步将资本增值税从28%降到20%;1981年的《激励股票期权法》,允许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在行权以后再交税,并降低了税费标准等。正是这一系列法律与政策上的调整为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加之受70年代末风险基金投资于苹果、英特尔和联邦快递等获得了不菲业绩的激励,从80年代初开始,美国风险投资业步入复苏和快速增长时期。 1990和1991年,美国经济全面衰退,社会对风险资本需求明显减弱,大量机构投资者的资产也频频出现质量问题。但随着1992年美国经济逐步复苏并进入一个持续稳定增长时期,加上1992年以来美国政府对50年代确立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有效地实现了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复兴,经济的持续景气和企业股票上市的热潮再次推动美国风险投资业的持续增长。1992年,美国会通过《小企业股权投资促进法》,除解决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的一些结构性问题外,还提出了“参与证券计划”,即小企业管理局以政府信用基础,为那些从事股权类投资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公开发行长期债券提供担保,而且长期债券自然产生的定期利息也由小企业管理局代为支付,从而大大改进了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方式。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ationalVentureCapitalAssociation,NVCA)的统计结果表明,到2000年,美国风险投资额达到1048.274亿美元的历史记录,创造了430万个就业机会,7360亿美元的国民收入,分别占全美就业机会的3.3%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4%。1999年,美国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曾经达到165.3%的历史记录。但2001年以后,由于新经济泡沫破灭,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再次进入低谷,2003年后回升迹象向好。 二、美国风险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检验 为了充分说明风险投资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本文以美国为例,选择了美国1990年至2003年14年的风险投资额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情况来论证分析。我们首先检验两个经济时间序列是否存在伪相关问题,因为通过大量的实证分析表明,经济意义上几乎没有联系的序列却可能计算出较大的相关系数,这对我们的实际研究结果是毫无意义的。本文采用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法来检验X对Y的解释程度(其中Y代表国民生产总值,X代表风险投资)。 可见,对于X不是Y的格兰杰成因的原假设,拒绝它犯第一类错误的概率只有0.25,表明X不是Y的格兰杰成因的概率较小,拒绝原假设,表明至少在95%的置信水平下,可以认为X是Y的格兰杰成因。同样对于Y不是X的格兰杰成因的检验概率只有0.38,也拒绝原假设,表明至少在95%的置信水平下可以认为Y也是X的格兰杰成因。通过分析得出,序列X和Y都能提高彼此的被解释程度,风险投资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有相互反馈关系,风险投资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发展又为风险投资业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我们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来反映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风险投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可以列出其线性模型式表示如下:Y=AX+B,式中:Y——国内生产总值(GDP),X——风险投资额,A、B——待估计的系数。将美国1990年至2003年风险投资额和国内生产总值28个样本在Eviews软件上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运算,估计结论为Y=0.158804X+14.41221,其中R2=0.818469,相关系数r=0.8824,T统计值为62.5209。从估计结论可以看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增长有严格的正相关,两者相关的概率达到0.88。通过回归方程粗略看出风险投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风险投资每增加1%,国民生产总值增加0.16%,拟合系数R2为0.818469,回归效果较好,T值显著性通过检验。除了定性分析外,西方学者对风险投资的作用也进行了大量定性研究,具体来讲,风险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表现在多个方面:(一)风险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根据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研究报告,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保持着一个稳定的增长率。在对美国风险资本经济影响的7次年度调查中发现,创业企业在第一个营业年度平均拥有员工21人,到第八个营业年度平均员工达到184人,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一般企业。另据一份对500家受风险资本支持的创业企业的调查显示,1991-1995年,这些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每年以34%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财富500强企业每年以4%的速度在减少工作职位。[③]通过调查得知,在就业增长较快的主要行业中,几乎都得到了风险投资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当然,不同的行业在创造就业机会上又会有所不同,计算机软件行业可以说是一枝独秀,由风险投资支持的软件企业雇用了88%的软件工作人员。 (二)风险投资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风险投资支持的各个行业中的企业在拉动企业销售收入增长方面明显优异于缺乏风险资本支持的企业。1975-1995年的20年间,美国最成功的24家生物科技和信息技术公司的营业额增长了100倍,而这些企业绝大多数都曾经得到过风险资本的支持。特别明显的是软件行业,通过对2000-2003年美国软件行业销售的调查,风险资本支持的软件行业产值增长达到31%,而与此相对应的整个软件行业的增长率却只有5%。在某些风险投资特别青睐的高技术行业,风险资本的支持更是明显,而这些行业的销售收入增长也非常迅速。 (三)风险投资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兴旺。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高新技术发展的高创新性、知识密集性、高风险性等决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很难像其它一般成熟产业一样从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投资应运而生。风险投资对R D成果的转化进行投入,提高了成果的转化率。支持创业成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在科技成果、创业人才以及资金的混合体中,风险资本投资是关键的一分子,正是这种混合体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仅1987年至1996年,美国风险资本家向包括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及服务、通讯等在内的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就从21亿美元增加到1996年的48亿美元,年均增长7%,信息技术产业的总产值从2175亿美元增加到4445亿美元,年均增长6.5%。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建议 我国的风险投资目前虽有一个旺盛的发展格局,但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产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障碍:宏观方面存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制度障碍,具体表现在缺乏有效地推出渠道和退出制度、现行法律和政策不配套所形成的制度缺陷、政府定位不准、参与方式不当等;微观方面缺少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支持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主要表现在高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和低成功率、缺乏真正的风险投资家、单一的风险投资企业制度等。认识到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重大贡献,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势在必行。 (一)营造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制度环境。Bygrave和Timmons(1992)对美国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和考察。他们指出,风险投资业的内核由资本、人、产品和服务市场以及支撑组织构成。风险投资所处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府环境、文化环境、智力支持、地区差异等。在营造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制度环境中,政府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政府要采取倾斜政策对风险投资业进行扶植,如对风险投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和政府补贴、优先采购国内高科技创业企业的产品、以出口信贷方式积极支持高科技创业企业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等;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有效的退出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利用科研机构、大学、专业人才的智力支撑作用,进行全方位的合作;改变凭关系进行投资的行为,由市场来决定投资的去向等。 (二)风险投资的产业化、市场化和我国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商业化紧密联系。风险投资产业化、市场化过程,客观上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目标。风险投资在投资运作上一定要面向市场,按市场需求选择创业企业和创业投资项目,同时按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建立风险投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等。风险投资和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和商业化紧密联系,可以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比如受市场影响,出现热门行业投资过度,而一些有前途的技术得不到足够的资本,风险投资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可以通过合理分析受资行业的结构,对受资行业的投资进行平衡。另外,风险投资业和高技术产业的紧密结合可以加快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和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三)构建我国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支持的有效模式。风险投资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环境、文化环境、智力支持、资源、市场等因素的正式和非正式约束。根据这些因素,我们从生态学发展的角度来构建一个风险投资发展对高技术产业支持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金融支持、技术专长、知识等各个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循环反复。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不仅仅局限在资金的投入上,风险投资家往往还肩负着为风险企业输入管理技能、知识经验、市场资讯资源、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等重任,同时通过高技术产业投资的平台和科研机构、大学保持紧密联系,获得源源不断的智力资本支撑,促进知识、经验、人才等合理流动,及时了解技术、科研成果的最新动态从而进行新一轮的投资。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管理论文 一、利用民间资本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现实可行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国有投资增长很快。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1年》数据计算,从1990年至2000年,全国非国有经济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由34.4%上升到了49.86%;一些民营经济发达的省份,如浙江省、广东省和江苏省,2000年非国有经济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经分别高达62.74%、59.91%和55.72%。另据业内人士不完全统计,我国现在私募基金总额已经超过公募基金总额,大约在2000~5000亿元人民币之间。(注:参见刘猛:《创业投资基金可能以私募为主》,《证券时报》2000年5月21日。)与此同时,国内仍有大量的民间储蓄未转化为投资: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达8万亿元人民币,外汇储蓄800多亿美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正在寻找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根据调查,截止2001年6月,浙江省可利用的民间资金量总额至少已达到5662.8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居民证券投资、非上市公司中的非国有资本等),其中个体私营注册资本总数1715.77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3947.03亿元,这些民间资金很大一部分可以进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业。此外,我国退休基金、养老基金、医疗保障基金、商业性保险基金和住房资金等所聚集的社会资金也不断增长,居民增量金融资产(收入与消费之间的差额)日趋增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可以成为风险资本的来源。 但是,由于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我国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资本一直以政府资本投入为主。据浙江省风险投资协会在2001年5月对49家内资风险投资公司的问卷调查,在公司资本构成中,政府资本占42.9%,上市公司资本(主要是国有资本)占24.4%,民间资本占22.5%,金融机构资本占10.2%。政府有限的风险资本供给是难以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巨额权益性风险资本需求的。近些年我国每年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超过1万项,专利申请达2万多项,就因资金不足等原因而只有10%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所需的风险资本更是面大量广,政府风险资本的支持只是杯水车薪。同时,政府投资也难以适应风险投资的要求。例如,目前政府既要国有风险投资机构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不赚钱盈利,又要不发生国有资产损失。显然,这同要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来获取高收益的风险投资性质是相悖的。如果国有资本向种子期或成长期项目投资,风险大,则国有资产就可能遭受损失(当然也可能取得高收益);如果不是主要向种子期或成长期项目投资,就达不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要求。实践中这种“二难”往往造成国有资本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力。而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则可以克服国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的局限。在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下,民间资本可以独立自主地选择风险投资项目。现有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机构,也只有通过吸收民间资本进行整合重组,才能真正符合风险投资的要求,更好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举措,个体私营经济也已在法律上定位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家和民间投资者的市场意识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而不断增强,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在风险资金筹集、项目选择、投资方式以及产权管理与交易等方面已进行了初步的实践和探索,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产权市场也有了一定的发展,这些都为激活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构建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式 从国际风险投资经验看,有限合伙制投资基金是最有效率的。但我国现有的科技风险投资机构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公司法》对风险资本的筹集、运作、管理等要求与有限合伙制投资基金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在吸引民间资本时,需要参照国际规范构建各种风险投资组织模式。 1.现有风险投资公司与民间投资者共同出资组建风险投资基金。在现有风险投资公司已经有较大发展的条件下,其它民间投资者可以与其共同参与和发起设立各种类型的风险投资基金,如综合风险投资基金、专业风险投资基金、区域风险投资基金等。基金的资金由金融机构负责保管,风险投资公司负责具体运作。在风险投资基金有较大发展后,国有资本可以逐渐退出,并通过改革风险投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逐步将其转变为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同时使基金逐步过渡到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这是现有风险投资公司特别是国有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方向。 根据我国经济具有明显区域性的特征,在地方政府协调下的在本地运作的专业性风险投资基金是较好的组织形式。即由当地政府出资一小部分作为引导资金,当地或外地的一些规模较大的与基金专业性相关的企业出资大部分,当地与外地的现有风险投资公司出资一小部分,并吸收广大的私人投资者进入,组成区域性和专业性特征相结合的风险投资基金,以后再逐步过渡到有限合伙制。当地的企业是这一基金的大股东,但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风险投资公司负责具体的市场化运作,专门投资于当地与专业性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促进当地专业化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这种风险投资基金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通过组建专业性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吸引一部分外地民间资金和人才进入本地区,有利于当地传统产业的改造,促进本地某一行业内高新技术的发展;二是由于向本地有专业化特色的科技型企业投资,基金大股东对资金计划投向的行业较为熟悉,最后的投资决策也由他们做出,筹集民间资金组建风险投资基金较为容易;三是参与组建风险投资基金的企业对本地专长行业的技术、市场和管理等方面都比较了解,有助于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提高投资效率,增大对私人投资者的吸引力;四是因为所投项目都是同本地传统产业相结合的,如果发展良好,会有许多企业拟对其进行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较为容易,风险资本退出不会存在大的问题。 2.境内民间资本为主体的有限合伙制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内部设立两类法律责任不同的投资主体:一类是有限合伙人,另一类是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提供风险投资基金的基本资金来源,以投资额为限对基金组织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是风险投资家,具体管理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出资一般占基金资本总额的1%,投入的主要是科技知识、管理经验、投资经验和金融专长,须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的比例好像不大,但绝对额是相当可观的。1亿元人民币的1%就是100万元,这对风险投资家来说也是一笔大数目。在基金投资收益分配上,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同有限合伙人一样获取基金股份收益外,还可以依据投资利润进行较高比例的分配和获得管理劳动收入。这种基金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使普通合伙人的收益和风险同整个风险资本的营运效果直接挂钩,有利于形成对有限合伙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目前我国对有限合伙制还没有法律规范,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等地对此作了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借鉴它们的成功做法,先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对有限合伙进行管理和规范,待国家政策法规对有限合伙形式有明确规定时,再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和规范。 3.境内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契约型风险投资基金形式。这种风险投资基金由民间投资者、作为风险投资家的基金管理者和作为资金保管者的金融机构组成。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在信托契约基础之上,其中民间投资者为委托人,基金管理者和基金保管者为受托人,分别依据信托契约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运作和保管。 契约型风险投资基金具有以下优点:①实行资本承诺制,并引入托管人监管制度。民间投资者的资本金不是一次性投入,而是承诺投入一定的数额,但要根据项目投资的进展状况分期到位。已缴付的资本金在投入项目之前由资金保管者保管,基金管理者并不直接经手收付投资者的资本金,这样可以有效地防范因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风险所引致的资金风险。②固定的管理费用避免了成本过高。基金管理者按照其管理的资金规模收取一定百分比的管理费,因而管理者民间投资者从事风险投资业务所需付出的成本是可预测和可控制的,一般不会出现公司型模式中经营者滥用经营权导致成本过高、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③避免投资者双重纳税。契约型基金管理者所寻找的项目,经投资决策机构批准,由投资者按照投资契约中约定的比例进行投资。由于投资主体是民间投资者而不是管理者,因此,被投资企业获取的投资收益只需要由投资者交纳一次所得税,避免了双重纳税。 4.民营企业个人和家庭单独进行风险投资。在发达国家,民营企业与个人、家庭投资者是风险投资领域非常活跃的力量。目前我国个人和家庭自身直接参与风险投资还缺乏良好的条件,除了一部分风险爱好者外,大多数个人和家庭尚不敢贸然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一般是通过向风险投资机构或科技型企业入股的方式间接参与风险投资的。但民营企业则可以直接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借鉴国外的经验,民营企业除了与其它经济主体共同参与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外,还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直接进行风险投资:一是设立企业内部的风险投资部门,具体负责企业在风险投资领域的金融性投资,以及企业与外部机构的合作。企业从事这种风险投资活动,除了可以从中获得投资收益外,还可以寻求新的产业增长点,保持对技术和市场发展的敏锐洞察力,促进企业的发展。二是自身直接对风险企业进行战略性投资,包括并购风险企业。风险企业是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最具有活力及潜力的一部分,对其进行并购已是国际风险投资领域的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三是民营企业内部进行风险投资。一般的风险企业通常以独立的创业形式存在,不过也有一些新技术的发明者不愿意完全脱离原来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为创业活动提供内部风险资本,建立股权全部或部分归公司所属的风险企业,以此作为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繁荣的重要手段。 三、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业的政策支持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风险投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利用民间资本发展风险投资业更离不开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针对目前我国民间投本进入风险投资业的困难和障碍,同时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做法,我们提出以下政策扶持措施。 1.税收政策扶持。税收政策是激活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大力度的税收优惠,会使风险投资业获取高额利润成为可能。在高收益的吸引下,资本的逐利特性决定了会有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其具体政策措施为:①风险投资机构比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税后利润再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免除企业所得税,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建设过程中的的水、气、电等增容费和供配电补贴费;购置生产经营用房的,给予有关交易税费优惠。②风险投资管理公司来自管理费及红利部分的收入免收所得税;试行有限合伙的,允许其所得税由自然合伙人和法人合伙人分别缴纳,即自然合伙人的投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的投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③风险企业率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以减轻现行生产型增值税所形成的沉重税费;健全加速折旧制度,允许高新技术产品中所含折旧部分的增值税额予以扣除。 2.财政政策扶持。财政通过资助,引导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培育和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除国家现在已有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如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基金等外,政府还可采取以下优惠措施:对与政府高新技术规划目标相一致的项目,允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在投资项目失败后,国有资本弥补其一部分损失,以减少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政府优惠政策可以极大地降低投资风险,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 鉴于高新技术企业种子期风险大、盈利少或不能盈利的情况,财政可给予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企业一定的补贴;各级政府还可以考虑将火炬计划、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金项目与对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企业的财政补贴结合起来,以此提高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积极性。随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将逐渐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各级政府在进行集中采购时,对风险投资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应采取相对倾斜的政策,从而为高新技术企业拓宽产品市场,间接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此外,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门的科技风险担保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担保,以解除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促使其把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担保机构还可以从取得担保资格或被担保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定向募集资金,从而扩大担保资金规模,更好地支持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3.风险资本撤出的政策支持。首先,积极开拓资本市场退出渠道。政府要按国际规范逐步改革和完善股票上市和流通的制度,逐步改变法人股不能流通的规定。在国内证券市场股票发行已由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的条件下,各地政府可在国家现有政策法规的框架下,制定相关政策扶持一些发展较好的风险企业积极探索上市的可能性。政府还要加强与证券投资机构的配合,做好风险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准备工作。在国内二板市场尚未开出时未雨绸缪,将为高新技术风险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另外,对于有能力在国内外证券市场“借壳上市”并已成长为巨人的企业,地方政府可以采取更加优惠的政策予以扶持。其次,建立和完善产权市场和技术市场,为风险企业重组提供相关的政策优惠。地方政府可以对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和技术交易市场进行改造,为高新技术风险企业提供一个固定的交易场所,使风险投资机构能够及时地获得各种项目信息,降低其交易成本。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可以进入产权市场交易,使风险资本顺利变现退出。政府还要积极鼓励发展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对大公司、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兼并有风险投资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政策及税收上的优惠,为风险投资退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对通过股权回购实现风险资本退出的企业,政府要制订相关的政策予以规范。 4.风险投资的规范管理政策。政府为风险投资业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政策后,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机构会较快地发展起来。为了确保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政府至少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一是政府需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并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加强对风险投资活动的研究、指导和监督管理,杜绝考评不合格的风险投资机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二是政府在大力扶持风险投资家成长的同时,要对风险投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对其专业资格、执业行为规范等作出严格规定,对违规者进行必要的处罚,促使风险投资从业人员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维护风险投资者的利益。三是政府在制订《投资基金法》中要对私募基金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既要给私募基金以合法的地位,引导它们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又要加强风险控制,主要是严格限定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资格、投资者范围,以及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四是政府对企业制度,特别是有限合伙制等要作出法律规范,促使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由家族制企业向股份制企业转变,使风险资本能够通过股权交换进入和退出风险投资领域。五是政府要促进风险投资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使会计事务所忠实履行监督职能,律师事务所保证履行法规保障职能。资信评估机构、科技项目评估机构和信息咨询机构等要切实帮助民间投资者克服因缺乏专业知识技能及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风险投资障碍,使风险投资者能够正确选择技术创新投资项目,降低投资成本,提高风险资本收益。六是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与风险投资有关的各种法规,如企业破产法、企业收购与兼并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投资权益保护法等等,使风险企业的创新活动和风险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国内企业风险投资管理探讨 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指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风险投资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国外企业风险投资回溯及环境分析 国外对风险投资环境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为了分析和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间风险投资发展的差异性,国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各种环境因素对风险投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实践来看,风险投资是一种最有效的高科技自主创新企业投资机制,是中小型高科技企业走向成功的孵化器,是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发动机。风险投资已成为一个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没有风险投资的支持,创新者就不可能实现创业的梦想,也就不可能把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现实的生产力,转化为产品和技术,当然也就不可能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创新的作用。 二、我国企业风险投资概述 1、风险投资管理的发展历程 由于中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同时又面临着传统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型的任务,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中国风险投资所必需的配套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增加了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复杂性。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共分为三个阶段,1985—1991年的先期探索阶段,1991—1997年的全面兴起阶段,1998年至今的加速发展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曾在2000年掀起一个高潮,风险投资机构数量达249家,较1999年增长111%。2001年和2002年我国风险投资的增长速度均明显减缓。2003年、2004年机构数量出现下降。直到2005年,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出现了正增长。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400多家风险投资企业,总规模在400亿左右。但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的不景气,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对世界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影响了风险投资领域,风险投资发展逐渐减缓,这也给了风险投资行业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 2、风险投资及其基本特点 风险投资也被称为创业投资,是指由一些专业人员或专门机构向那些刚刚成立或增长迅速、潜力很大、风险也很大的未上市新兴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融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从而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资本、风险投资人、投资对象、投资期限、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式构成了风险投资的六要素。典型的风险投资往往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期限至少在3.7年以上,投资方式一般为股权投资,通常占被投资企业15%~20%的股权,而不要求取得控股权,也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投资决策建立在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基础之上;风险投资人一般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增值服务:除了种子期融资以外,风险投资人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由于投资目的是追求超额回报,当被投资企业增值后,风险投资人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或其他股权转让方式撤出资本,实现增值;风险性极高,投资失败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会获得超额回报。 3、我国风险投资操作流程 风险投资操作流程包括七个部分:风险资金的筹建、寻找有潜力项目、粗略筛选、项目风险因素详细分析和评价、谈判达成合作协议、项目监控和信息反馈、风险资金成功退出。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 4、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管理方法 广电企业理念系统体现为:超越(Surpass)、价值(Value)和行动(Action)三方面含义(也称“SVA”理念),其中“价值”是优秀,“超越”是精神,“行动”是准则,三者之间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方法是很成功的案例。其战略与结构主要由征集项目、项目筛选、项目建立、运作支持和退出构成。征集项目主要集中于项目流与系统的项目开发。项目筛选是指运用风险投资模式寻找、筛选项目,为广电股份作战略性投资;要经过初步筛选和专题会谈最终确定项目。项目建立后应深入调研,并进行投资条款谈判,实现双方共赢,最终确定投资决策。运作支持关系到风险投资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主要取决于企业文化与员工凝聚力。最后股份整合广电股份并单独上市出售。上海广电SVA风险投资能够成功关键赢在其深刻的投资理念与独到的投资哲学。SVA风险投资能够认识到创业投资本质上不是对项目的投资而是对人的投资,最大限度地挖掘员工的价值是其投资的关键。在其投资哲学的引领下,SVA风险投资注重价值网络的构建,在为投资企业构件优质成长网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公司的发展搭建一个高起点的事业拓展平台。 三、我国企业风险投资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面临的问题 (1)在风险投资的要素上重资金和技术要素,轻其他要素。风险投资方认为,只有高投入,才会有高产出,甚至认为自己资金越多越好,越多越有实力,眼睛只盯着高投入项目,而忽略了那些虽然投资少,但有发展前途的项目。实际上,风险投资方的实力既在于自身资金多少,更在于自身人员素质。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过程中,大多存在重点放在资金投入上,而忽略其他要素的投入;评估项目时,过多地注重财务和技术,而忽略市场和管理等问题。 (2)从风险投资的决策看,决策不科学。重收益,轻风险,一味地拍脑袋决策,而忽略决策前科学周密的调研工作和可行性分析,且投机心理重。风险投资是以理性决策为基本前提的,需经过各方面研究论证,以竭力降低投资为目的,不能存半点侥幸,否则,就会以失败告终。 (3)从风险投资管理过程看,重投入、轻跟踪管理。风险投资的特点之一就是操作性强。正如美国著名风险投资家皮彻约翰逊所说:“我们不仅把骰子掷出去,我们还吹它们,使劲儿地吹。”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普遍存在投入后管理跟不上、管理不善的问题。 (4)重导入战略,忽略退出战略。在资金注入时,企业比较注意风险资金的导入战略,而忽略退出战略。一旦资金被退出,企业会因缺乏新的融资渠道,不能形成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5)重第一次投入,轻第二次投入。风险投资公司一旦认准一个项目,一般就会注入第一笔资金,助其创业。但当新企业扩大时,就会要求进一步提供资金以壮大企业实力,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应该为其第二次融资,以便达到风险投资资本增值的目的。 (6)缺乏长期的经营理念,只考虑短期的效益。有些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后,可能一时会有比较好的业绩,但长期来看,并不能给投资者一个好的预期。长此以往,只能从根本上葬送投资者对于风险投资的热情。 2、对策 (1)投资要素要集成化,资金来源要多元化。必须有一定具有市场前景和投资价值的技术、产品或构想,风险投资公司才能据此融资投资,以期获得超常规的资本膨胀和回报。必须有一定资金做支撑,这样才能最终实现科技产业化。 (2)投资决策要科学化。因为个人决策的风险很大,所以在投资决策上,应群体决策。要进行市场与技术调查后再决策,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使决策建立在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 (3)风险管理要合理化。虽然风险投资是高风险的,但仍然要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因此,要明确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职能,要时常跟踪风险企业的变化,但不能过多地干涉被风险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可以通过对其指导的方式来控制风险。 (4)把握退出时机。风险投资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控股,而是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的高风险带来的高收益取得高额的回报,所以风险投资最后一般要退出被投资企业的。因此,风险投资在投资前就要规划好退出的方式与时机。 (5)风险投资管理要整体化。风险投资公司对项目的运作不能只限于项目选择的成功,还要包括风险资本介入的方式、风险企业的运作方式,以及最后成功退出的一系列连续的过程。 (6)建立人才培养和人才激励机制。中国应努力培养一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管理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人才资源的需求。譬如在大学的教学计划中注重跨学科、宽领域的课程设置,在风险投资的实践中给予风险投资家以高薪、股权和期权,加快国内风险投资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国外相关人才的大量引进。 四、结论 中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正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还很不成熟。针对目前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中国应借鉴其他国家风险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采取积极稳妥的风险投资策略,大力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建立相对完善的投融资市场,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高科技产业,以应对激烈的全球经济的竞争。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和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高技术企业,构建风险投资业和高技术产业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机制环境是中国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虽然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存在风险较大、市场不成熟、制度不健全的国内诸多问题,但是中国风险企业发展的巨大潜在机遇不容忽视。中国版的google-百度在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募股,股票首日上市交易价格就飙升了三倍以上,这毫无疑问地向世界展示,“中国战略”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巨大潜力,风险投资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成为中国经济崛起的加速器。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企业风险投资管理面临常见问题及策略 摘要:中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高新技术产业的生长和迅速发展,风险投资也应运而生并逐渐风行全球。风险投资作为高科技产业的发动机,不仅是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体现,更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原动力。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有太多的细节和战略需要完善,本文将对我国企业风险投资管理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做出更加全面的解释。 关键词:风险投资;科技;问题;对策 一、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源于20世纪末,在1985年,我国第一家具有风险投资性质的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成立批准。尽管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相比较之前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国的风险投资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了实现科技兴国的国家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探索和解决风险投资所存在的问题刻不容缓。风险投资是指对高技术企业进行投资的一种形式,主要特点如下: (一)投资期限长、投资风险高。风险投资主要是对高新技术项目进行投资,需要经过研究和开发阶段,一般经过3-7年才能取得收益,而且成功率较低,风险比较大,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形式,但是,若研究一旦成功,投资者能够获取高额报酬率,因此能吸引很多投资者。 (二)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性投资。一般采用股权投资的形式,所有投资者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利润,投资者需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决策。如同股票的运作方式,企业若获得跳跃性的发展,能够顺利进入市场运作,投资者就能够以更高的价格转让股权,将投资收回后再投向新企业。 (三)风险投资是一种专业投资,需要高素质的人员进行协助。不仅要对科技、金融、管理等方面有熟练的掌握,在面对风险时还要求能够冷静分析局势并对当前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只有像这种具备多项技能的综合型人才才能够对风险投资进行恰当的把握。 二、我国风险投资管理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问题 (一)缺少系统的法规保护 虽然我国的高科技产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风险投资本年来就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加上国家在根本上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国家就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对此进行保护,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一切事物得以发展的基础,就目前来看,我们应该多像西方国家学习,学习先进的法律体制,重视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将最基础的工作做好,这样才能有效的调整和规范风险投资关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保护。 (二)资金规模小,资本来源渠道单一 风险投资想要降低投资风险,应该重视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有关数据表明,国外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投资公司、退休基金、保险公司和个人投资者等,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并且每个来源都能够分担风险,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风险投资的风险,政府在资金来源中只起到辅助性的作用。但是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与西方发达国家大不相同,我国的风险投资主要靠政府的支持。我国的风险投资主体主要是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且这些资金的源头大多有政府背景。现有的风险投资公司或创业基金本钱的根源是通过财政科技拨款和科技开发贷款,并且其中政府和银行性质的本钱已占70%以上,这样一来投资风险大多落在了国家头上。 (三)缺乏专业风险投资人才,对风险的认识度低 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被投资方使用投资方的资金进行研发工程,研发时间、研发是否成功都是未知的,对于这种充满未知性的研究开发进行投资,企业需要综合型的人才来应对,这种人才不光要对市场、财务等方面有相关的经验,还要对科技方面有一定的了解,像这种综合性的人才在我国的风险投资家中并不常见。由于传统的精通一门手艺的思想,我国的风险投资家多对某一领域有着专业的研究,所持的观点多数是片面的。因此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很难达到国外的水平。 (四)资金退出机制不够完善 中国的风险投资目前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整个运作机制还有许多漏洞。西方发达国家风险投资起步早,运作方式更加完善,我们可以对国外先进的运作方式进行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改善。外资的运作方式主要是将资金投给成长期或接近成熟期的企业,这样的企业能够在短期内上市,股本退出进而获利变得更加简洁快速。国内的资本市场不够完善,不同层次的融资企业需要一个多层次的市场,正是因为这种多层次市场的缺失,投资者退出市场更加困难。由此可见,我们需要更加完善的交易平台来帮助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三、如何应对风险投资中的问题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推动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根本措施,只有知识产权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够激发科技创新的热情,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国家可以用过以国外风险投资立法经验与我国特有的风险投资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企业也应该在法律的规定下制定相应的规则,对科技研发予以支持和保护。 (二)吸引风险投资主体 许多大型金融机构或集团资金力量雄厚,能够为推动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来源,为了降低风险投资者面临的高风险,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这些金融机构进入风险投资平台,让金融机构在资金来源中占据主要地位。让政府财政资金不在主导风险投资而是在特殊情况下进行投资,引导社会进行风险投资,为高薪技术产业创造良好的政策扶植环境。 (三)大力培养风险 投资专门人才风险投资的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风险投资是否能够取得高收益取决于风险投资人才的技术含量,若要进行风险投资,企业需要一批高素质人才,特别是风险资本运作主导型人才、输出企业管理主导型人才、财务分析评价主导型人才、风险控制规避主导型人才等四类人才。除了这些专业型人才企业更需要综合性人才,金融、管理、科研等方面均能娴熟应对的人才乃石中金,必须以最大的力度加以培养。由于综合型人才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契机,企业可以将专业型人才组织成为一个个的智囊团,灌输团结协作的意识。凡事要做两手准备,只有这样才能为风险投资提供智力支持。 (四)建立畅通的退出 渠道交易平台中资金的退出渠道不畅是抑制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重大原因,为了建立通畅的资金退出渠道,西方的发达国家经常采取的方式有公开上市发行股票(IPO)、股权回购和兼并与回购等,对于这种成功的方式,我们可以结合我国市场和风险投资行业的特点进行借鉴,建立更加通畅的资金退出渠道,将投资者吸引到国内市场,更加有利于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壮大。若想拥有畅通的退出渠道,最简洁有效的方法是借鉴发达国家的退出模式加上与企业本身风险投资相适应的方法。与此同时还需要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帮助,现在的法律制度中,有许多条款都限制了风险资金推出平台的方式。国家应该对这部分法律条文进行系统的修改,帮助风险投资资金更通畅的退出平台,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总结 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国家也越来越重视科技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风险投资行业将会有长足的发展,投入的资金也会越来越壮大。出于发展初期的我们,缺少相关法律政策的保护、专业人才的帮助、政府机构的支持,只有这些工作得到国家和企业的充分重视和规划,风险投资才能越来越壮大、科技兴国才能实现。 作者:林瑜 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财华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管理 摘要探讨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风险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从阐述科技评估与风险管理的概念、方法等入手,研究将科技评估运用于风险管理的可行性。 关键词科技评估风险投资风险管理 1科技评估 1.1科技评估的概念 2000年12月28日科技部颁发的《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将科技评估定义为“是指由科技评估机构根据委托方明确的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发展领域、科技机构、科技人员以及与科技活动有关的行为所进行的专业化咨询和评判活动”。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科技评估是对与科学技术活动有关的行为,根据委托者的明确目的,由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大量的客观事实和数据,按照专门的规范、程序,遵循适用的原则和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所进行的专业化判断活动。其结果要归结为能够回答委托者特定目的评估结论和评估分析。 1.2科技评估的范畴 科技评估的范畴主要是职能性评估和经营性评估两大方面,职能性评估是指对政府科技活动有关行为进行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和判断,为政府有关部门发挥决策、监督职能提供服务。经营性评估是指对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与科技活动有关行为进行的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和判断,为他们对被评事物的决策、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评估作为一种咨询活动,不应仅仅只为政府决策服务,还应深入到市场中的各类科技活动之中,接受非政府机构委托的评估任务,如企业投资项目的科技评估、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科技评估、企业产权交易中的科技评估等。 1.3科技评估的分类 科技评估可从不同角度分类。从评估时间上,可分为事先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和跟踪评估四类。事先评估是在某项科技活动实施前所进行的评估,主要包括实施该项活动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内容。它常常带有预测的性质,但不同于一般的预测分析;事中评估是在科技活动实施过程中进行的监督性评估,着重检验是否按照预定的目标、计划执行,对前面工作的进展与预期效果进行比较,并对未来进行预估,以发现问题,调整或修正目标与策略;事后评估是科技活动完成后进行的评估。另外,从评估空间上,可分为国家评估和地方评估;从评估规模上,可分为宏观评估、中观评估和微观评估;从评估方法上分,可分为定性评估、定量评估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从评估形式上,可分为通信评估、会议评估、调查评估、专访评估和组合评估等。 1.4科技评估的方法 评估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概念包括评估准备、评估设计、信息获取、评估分析与综合、撰写评估报告等评估活动全过程的方法,狭义概念特指评估分析与综合的方法。 科技评估可选用的方法多种多样,关键是要依据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评估方法。常用的分析评价方法有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指数法及经济分析法和基于计算机技术的评估方法等。 2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将风险导致的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学管理方法。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企图运用系统的、综合的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有效地扩大投资活动的有利因素,控制和抑制不利因素,达到以最小的成本,安全、可靠地实现风险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2.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是指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存在于企业自身周围的风险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无论是潜在的,还是实际存在的,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是企业内部的,还是与企业相关联的外部的,所有这些风险在一定时期和某一特定条件下是否客观存在,存在的条件是什么,以及损害发生的可能性等,都是在风险识别阶段应予以回答的问题。在风险投资中,风险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由公司之外的各种因素引起的,如战争、经济衰退、通货膨胀、高利率等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相联系的风险,是不能通过多角化投资而分散的,因此又称作不可分散风险或市场风险。重要的系统风险有政治风险、法律法规风险和政策风险等。非系统风险也被称作可分散风险,它是由公司本身的商业活动和财务活动带来的,如企业的管理水平、研究与开发、消费者需求的改变、市场营销风险以及法律诉讼等,其可以通过多角化投资组合而分散,是公司特有的风险。重要的非系统风险有决策风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作为风险投资者,其关心的往往只是项目的系统风险,因非系统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合理的投资组合而得到分散。 2.2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以确定其损害程度的过程。风险衡量的方法分为定性风险评价方法和定量风险评价方法两大类,定性风险评价方法又可分为主观评价法和客观评价法,传统的主观评价法主要有观察法、资产负债表透视法和事件推测法等。现代的主观风险评价方法致力于将传统主观方法涉及到的因素综合在一起,并且设法将传统上的主观方法的定性分析特征转向定量分析上,由此而将主观分析扩展到能够同时完成综合评价风险因素与测量风险临界值的双重任务。现代客观风险评价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Z记分”方法。作为一种综合评价风险企业风险的方法,“Z记分”方法首先挑选出一组决定企业风险大小的最重要的财务和非财务的数据比率,然后根据这些比率在预先显示或预测风险企业经营失败方面的能力大小给予不同的加权,最后将这些加权数值进行加总,就得到一个风险企业的综合风险分数值,将其对比临界值就可知企业风险的危急程度。定量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有风险图法、决策树法等。2.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在对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之后,实施各种风险控制工具,力图在风险发生之前消除各种隐患,减少损失产生的原因及实质性因素,将损失的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实施风险控制的步骤是风险预测——风险决策——实施决策方案——方案的成果评价。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有风险规避、风险预防、风险分散、风险转嫁、风险补偿、风险抑制等。 3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 科技评估与风险管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科技评估作为一种专业化判断活动,在介入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后,其任务便是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衡量,其结果作为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决策和制定风险控制实施方案的依据。可见,在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中,科技评估实质是风险的识别和衡量的过程,而风险管理还包括了风险控制的实施过程,这样科技评估就可以作为风险管理一个组成部分,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促进共同发展。科技评估与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的关系如附图所示: 3.1科技评估是提高风险投资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 科技评估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有一整套较为完备的评估规范和技术方法,在评估设计、评估信息采集、综合分析、评估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已较为成熟,同时,由于科技评估机构长期致力于国家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评估,对于科技产业、科技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也是其他咨询机构无法比拟的。而我国风险投资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还未出台较为完备的有关风险投资事业的行政法规,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还很不健全,对风险管理人才培训的投入和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因此,将科技评估运用到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中将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3.2科技评估方法是衡量风险投资风险的有效工具 定量和定性方法相结合是科技评估方法应用的基本思路,这与现代风险评价所采取的方法既有相近又有其独到之处,科技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多指标综合评估方法,它是在对多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之后,设计一套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并对每一个评估指标都制定具体的标准和统一的计算方法,使其能对金额、人数等可计量的指标进行定量评估,同时对社会影响等因素亦可做定性评估的描述。这与上面介绍的“Z记分”方法仅依靠可计量的数据作为评价基础相比较更为有效。采取科技评估方法衡量投资风险也更为准确、可信。 3.3科技评估是推动风险投资管理创新的动力 引入评估机制,使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选择与投资决策相分离,使得风险投资管理更为透明化,也遏止了内部人员的“暗箱操作”等种种不良现象。通过独立的、专业化的评估中介组织的运作,将能使风险投资机构的管理层能更客观地认识到投资风险,从而可集中精力于投资决策,通过管理体制的创新,保证投资的科学性和安全性,也提高了投资成功率。 3.4科技评估参与风险投资管理是其自身发展的需要 科技评估工作现阶段主要是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国家和省、市科技管理部门服务,而且大部分科技评估机构是由科技管理部门所属的有关单位,如软科学研究机构、科技咨询机构、科技情报机构等部门产生,但由科技管理部门所属的单位评估科技管理部门的科技项目、科技计划等等,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不可避免的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影响。因而,评估水平难以提高。因此,科技评估机构作为一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资产评估机构一样,应逐步社会化和多元化,如参与到风险投资管理的咨询工作中,只有社会化、多元化,才能充分引进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提高评估水平,促进科技评估事业的发展。 3.5科技评估促进风险投资实现动态管理 风险投资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中,无时无处不存在着风险,实施某项投资决策前需要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各种存在风险的影响程度;进行投资后,还应深入到所投资的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市场竞争状况,企业的发展趋势与步骤等,经常进行科学的、系统的分析与判断,发现潜在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它的发生或降低它的危害;风险投资退出后,还要对风险投资的效果进行测评,总结经验与教训,作为今后投资决策的参考。可见,风险投资的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实现管理目标需要实施一系列的评估,科技评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能够满足这一要求,促进风险管理动态管理。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管理的应用 一、引言 在资本市场得到不断完善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在国内也取得了发展。但就目前来看,国内风险投资管理存在着退出渠道不畅通、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和缺乏风险投资人才等问题,从而影响了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因此,相关人员还应加强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管理的研究,以便更好的促进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二、风险投资的相关研究 所谓的风险投资,其实就是创业者以知识密集和高科技为基础将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方式。在金融行业,金融风险投资又被称之为创业投资,伴随着不同程度的风险。但是,拥有较高的风险也相对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所以风险投资管理将成为高新技术行业发展资金的重要获取方式。早在1946年,发达国家就出现了风险投资,而国内的风险投资则处在起步阶段。但是,早在上世纪90年代,国内就开始研究风险投资问题。依据新疆实际情况,学者张文中(1999)提出风险投资应该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基地,同时加强政策优惠的利用,从而进行持续不断的投资。同时,其认为内地可以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但是还需要尽快完成风险投资技术交易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在资本市场结构分析方面,郭建林(2007)指出风险投资市场需要打破行政区规划限制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完成由场外交易市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构成的资本市场结构体系的创建。此外,近年来,也有学者对风险投资退出问题进行了研究,高如券(2009)就指出,需要通过完善市场配套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现股权协议转让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路径。 三、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的问题 (一)组织形式与退出渠道 在资本市场条件下,国内金融行业的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明显过于单一,主要包含有限合伙制、信托制和公司制。目前,发达国家主要采取有限合伙制进行风险投资管理,但是国内采取的是事业型公司制进行风险投资管理,以至于金融行业主要需要依赖政府获得风险投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投资的项目选址和资金投向都会受到政府限制,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在资本市场出现。此外,政府寻租行为也会随时发生,继而影响民间投资发展。而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则会导致政府出现营私舞弊行为,同时造成投资懈怠问题的出现。在风险投资退出方面,国内金融行业缺少畅通的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在国外发达地区,政府将通过建立二板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比如美国的纳斯达克。但从国内情况来看,具有可行性的退出方式仅有股权转让,需要企业通过清算、兼并和收购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1]。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国内通常采取场外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从而大幅度降低了风险投资人的资本得利。 (二)体制问题与资金来源 在资本市场条件下,国内风险投资明显存在着体制障碍。目前,金融行业的风险投资制度建设仍然未能完善,以至于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要素无法得到合理的利用,从而导致风险投资的激励和约束难以有效实施。在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方面,国外的资金来源渠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养老基金和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获得风险资本。但从国内来看,金融行业的风险投资虽然已经注入了民间资本,而政府投入仍然为风险资本主要组成部分,以至于大多数从事风险投资的公司都是由政府主导创建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将成为金融行业的风险投资主体,以至于风险投资市场只能在行政干预下运行。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不仅投资决策主体的产权将以明确,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也将产生信息不对称,继而导致风险投资的风险加大。 (三)风险投资的人才缺乏 作为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行业,金融风险投资行业需要拥有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才能够使投资风险和经济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国内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很多机构的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并且欠缺业务技能[2]。同时,也有一些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素养,从而导致金融风险投资行业蕴含了较大的道德风险,会给金融风险投资工作的开展埋下较多的安全隐患。而从事金融风险投资行业,从业人员必将时常接触巨额资金,所以容易因无法承受优惠而挪用投资基金或收受贿赂。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投资者较容易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同时投资者的名誉也将遭到严重损害。 四、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的模式 在资本市场条件下,金融行业采取的经营模式主要有混业经营模式和分业经营模式。而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则会给风险投资模式的选择带来不同的影响。在德国,金融业采取的是混业经营模式,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为德国银行,而银行可以向非金融机构进行不超过总资产15%的股权投资。在这种限制下,德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受到了影响,从而导致其资本市场发展较慢,同时其风险投资退出也较为困难[3]。而美国金融业采取的分业经营模式,拥有较多种类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产融结合中占据主要地位,所以其资本市场较为发达。在风险投资方面,采取的分散决策投资模式,即投资众多高新技术小企业。目前,美国金融风险投资拥有有利的金融环境,能够通过各类基金获得投资资金,并且拥有良好的投资退出机制。从国内金融业发展情况来看,目前采取的仍然是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和国企,只有小部分资金来源于民间投资和境外投资[4]。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政府资金在风险投资中的主导地位已经开始逐步弱化,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在风险投资中的比重则在逐渐增加。因此,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国内风险投资模式将转变为以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为主的管理模式。 五、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的管理 (一)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建设 针对国内资本市场风险投资问题,还应尽快加强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建设,从而加强金融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为达成这一目标,政府还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的配套制度,并且积极引导创业板企业上市,从而建立畅通的金融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以便帮助风险投资者顺利退出资本市场。在上市融资的过程中,创业板企业可以通过找寻已上市的公司进行资产注入,也可以通过购买部分股权控股以达成上市的目的[5]。此外,政府还要进一步进行股权转让协议和产权交易机制的完善,以便建立国内风险投资的外场交易退出渠道。具体来讲,就是在实现股权转让时,既可以利用自有渠道,同时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从而帮助风险投资者尽快退出风险投资市场。 (二)风险投资体制建设 为加强金融业风险投资管理,还要建设适合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风险投资体制。一方面,为使风险投资的委托问题得到解决,可以利用信息传递或型号甄别功能进行外部信息的获取,从而对风险投资委托人展开客观评价。而通过建立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则能够使风险投资的逆向选择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解决,从而使风险投资者更加积极的参与投资项目的管理决策。所以,通过加强风险投资体制建设,能够减少委托的不规范行为,因此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为降低投资失败带来的损失,可以建立灵活的股权制度,从而使风险投资者进行分阶段投资[6]。而该制度的建立,将能使风险投资机构和投资方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协调,所以能够使风险投资的激励约束问题得到解决。 (三)政策扶持体系建立 为促进金融业的发展,政府还应该建立扶持体系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首先,在税收方面,政府可以为风险投资者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比如通过减少投资者承担的税种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而鼓励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从获利来源上来看,风险投资主要需要依靠资本增值,即需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利。所以,政府可以调整有关税法,即通过减免资本利得所得税鼓励投资者的风险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政府也需要采取有力监管措施进行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监督管理,从而使该行业得以健康发展[7]。为此,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风险市场管理的主导地位,加强对投机取巧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风险投资者的惩处,从而确保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秩序。此外,针对规模较小的风险投资企业,政府可以通过降低银行贷款门槛扶持其发展。 六、结论 总之,通过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将能为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融资渠道,从而使我国的经济科技实力得到提升。所以,相关机构和人员还应该加强对资本市场条件下的风险投资管理问题的认识,积极寻求对策解决风险投资问题,从而使国内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取得更快的发展。 作者:王祉懿 单位:民生银行太原分行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创新策略 我国金融风险投资准确的说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1985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各类融资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金、科技贷款贴息基金等迅速崛起。我国金融风险投资机构和数量迅速增加并且出现加速发展的态势,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的问题 虽然发展的速度很快,但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我国金融风险投资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缺乏完善的与风险投资相配套的法律体系。风险投资作为一种经济行为,涉及到法律和体制许多相关问题,这些都需要有完善的经济体制作为保障,才能使其顺利运行。风险投资虽然在我国已经进行了很久,但至今仍然没有相关的风险投资的基金法。立法工作严重滞后,直接影响着风险投资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中的许多规定都和风险投资的规则相冲突,比如《公司法》第12条第2款中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这个规定限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定的比例,成为风险资本供应的一个障碍。又比如,因为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法并没有出台,这样风险投资机构就不能通过公募的形式设立投资基金,却只能通过私募的形式组成股份制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才能进行运作。这样我国居民手中的储蓄不能通过基金形式合法的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2.缺少税收政策的优惠,也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制约。从各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优惠的税收政策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强心针”。1969年,美国政府曾经将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原来的29%提高到49%,这个政策几乎给美国的风险投资业带来了致命的打击,使美国风险投资的额度从1969年的1.7l亿美元下降至1974年的0.0l亿美元,这仅仅为原来的7%。后来在美国政府不得不取消了原来的决策,把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49%又降回到了原来的28%,这样从1978年开始美国风险投资的规模又神奇地增加到了5.8亿美元。l980年,美国国会鼓励私人的风险投资,将风险企业的税率降到了20%。这一政策的实行,使美国风险投资规模在80年代初期大约以每年47%的幅度增加。法国也在1985年颁布法案,规定风险投资公司从持有非上市公司股票中获得的收益或资本收益可以不交所得税,税费额度最高可达收益的三分之一。英国正府在1983年制定了“企业扩大计划”,即个人投资者可免税。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的专门规定。风险资金的提供者包括风险投资公司、被投资的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重复缴税的问题。 二、怎样完善我国当前金融风险投资管理 1.加速培养我国自己的风险投资人才。完善我国金融风险投资管理的关键是培养我国风险投资人才。当前我国还非常缺少通过实践证明有能力的风险投资者,因此形成了这样的问题:目前每年我国的省级科研成果大约有3万多项,但能够真正成为商品的不到25%,而进行产业化的也只有6%;科研人员虽然有创业的积极性,但是却缺乏管理及融资的实践经验;外资及民间的资金有对风险投资的想法,但是却很难找到可以信任的人。 2.完善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体制,扩大风险投资的融资途径。国外风险投资的成功已经表明,风险投资的初期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帮助。安全收回本金是投资活动最基本的要求。政府支持下建立的风险投资可以为民间的投资提供相关的政府优惠贷款,而且还可以为民间风险投资的贷款提供政府担保,我国可以学习其他国家的做法扶持风险投资企业。在政府建立的风险投资体系中,还要广泛开拓融资途径,保障风险投资的资金。这样可以通过政府的引导,鼓励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的行业,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也可以适当放松保险基金投资的限定,允许一定金额的保险基金进入到风险投资产业。过可以考虑引进国外的风险资本,加大风险资金的来源。 3.企业要加强金融风险投资管理工作。企业要结合未来发展战略,认真制定出适合自己的投资计划,遵照突出主业并且能够提高企业优秀竞争力的原则来选择投资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而且未经国家批准省管企业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和其他金融高风险的投资项目。有关企业要对目前现有的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对经营情况已经恶化的,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资产保全,确保国家资产安全。 4.通过风险预防来规避我国金融投资的风险。我国国有企业需要设立专门的信息收集部门,提前进行科学的分析与预测,能够在风险发生的第一时间与企业取得联系,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来减小损失。另外,进行分散性投资和海外投资保险也可以降低风险的发生。在好的机会面前,企业应该尽量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足一些。将计划做的更现实和更理性,因为投资者们都是非常实际的,虚无飘渺的漂亮理念不如商业计划中精准的数字那样富有吸引力。 5.完善法律法规,使风险投资更规范。风险投资是属于那种高投入、高风险且高回报的产业,因此要求政府必须建立良好的风险投资动作环境,主要是法律环境。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及法规有很多规定不适应高科技的发展与风险投资发展的要求,政府应该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尽早地修改并完善《证券法》、《公司法》,并且制定与之相配套的《风险投资法》,而且在政策上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措施和资金支持。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风险投资管理与控制的落实发展 一、风险投资的定义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简称VC。单从投资这一行为的角度,通俗点来说是将融资得来的资本和资金投向有潜在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领域中去,为的就是将这些高新技术尽快商品化然后将其投向市场,最后通过这一投资行为获得很高的资本收益的一种过程。但是另一方面,从运作方式讲.风险投资是指由专业人士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虽然具有高新技术但是没有资本将其市场化的企业投人资本的过程.这也是协调技术专家、投资家和风险投资家三者的关系,有风险一起担,有钱大家赚得一种投资方式。 二、风险投资的管理 风险投资的管理一般都包括调查选项、论证、决策、谈判、订合同、跟进管理和退出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其独特的要求和操作手段,同时各个环节之间也存在着相互之间的联系。我们要想做好风险投资的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好这几项。下面依次介绍这几项: (一)调查选项 每个真正拥有自己高新技术而正等待资金的企业都会向风险投资管理人提出申请,请求投资方进行投资,但是作为投资方,他必须要考虑投资报酬率的问题,他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筹资进而获得投资收益而非接济他人做慈善。所以投资方会做好前期的调查工作,慎重选择以免自己的钱打水漂。投资方应该首先分析这个团队的综合素质怎么样,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凭车头带”,如果有好的领导人和好的工作团队.那么他们的技术也不会差到哪里。其次,从市场方面考虑,看这一技术转化为产品在市场上能不能占有一席之地,看这项产品能不能给投资方带来利益。做好前两项的调查之后,再考虑这个占优秀地位的技术能力,包括将技术转化为成品的能力,将成本降到最低的能力以及后续的开发能力等。 (二)论证决策 做好前期的调查准备后,综合所有后最后做决定的还是投资决策人。投资决策人根据各项方案、调查及可行性报告等组织投资管理方征询大家意见,并最后确定投资方案,交给具体的投资管理人跟进。 (三)谈判订合同 由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以及专业咨询机构的人员共同组成一个谈判组,就投资多少及投资进度、股本结构、监督和管理工作、追加资金时股本结构变化的原则以及优先退出条款等内容达成初步意向,然后交由投资方的决策人核准后签名盖章。一旦合同生效以后各项具体的工作举要展开了。 (四)跟进管理 现在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对管理的概念很淡薄.大家太过注重前期的投资却忽视了投资后的管理工作。风险投资人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对企业的运行模式有知情权,只有详细了解被投资方财务管理和市场渠道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后才能随时评估这个投资行为的可行性。 (五)退出计划 风险投资方主要是通过公司上市、股权转让和破产清算这三种方式退出这次的投资行为,获得投资收益。 三、风险投资的控制 在完成对被投资对象的评估、确定投资行为后.一定要对风险投资加以控制,掌握主动权不能被动的接受。风险投资方式分为直接注入资本和股权方式注入,前者应用的很少因为这要冒更大的风险。一般投资者多用的是股权方式投入资本。只有这样投资方才能够成为股东进入企业的董事会,参与对投资对象的管理和控制。在投资对象由现在的状态转化为理想状态的过程中,投资方可以运用本身的优势,为被投资者引入合适的合作伙伴或项目,多增加这以项目的优势以达到提高投资可行性的目的。四、将风险投资管理及控制工作落到实处风险投资说白了就是以高科技下的赌注,成功了可以获得利益,失败了这次的钱就没有了。如果是一项高风险的大投资项目出了问题,那可能这个投资机构就一辈子不能翻身了。所以将做好对风险投资的管理及控制工作,将风险降到最低是最好的办法,也是必须要作的工作 (一)将跟踪管理放到与投入同等的地位。 作为风险投资方不能只满足于各种报表、报告,这样不能及时发现企业管理和运行中得问题.一旦投资方失去主动权只能被动地挨打,投资失败是无法避免的。要派遣具体的投资管理人员实地深入的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以防不法分子趁机弄虚作假。 (二)将退出战略放到与导人战略同等的地位。 做事不能虎头蛇尾,做好了开头就要连带着做出个完美的结局。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控股,而是利用高新技术转化的过程获得利益。而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把握退出的时机。当被投资企业步人正轨,经营状况良好以及各方面都增值以后适时上市,或者进行股份转让。这样才能获得最高的利益。但是如果发现这个被投资企业在经营了一段时间后没有发展的前景,目前也不能赚钱,也看不到增值的空间,这时作为投资方就要果断地做出明智的决定,适时脱身,破产清算虽然不是最好的结局,但是这样一来能把损失降到最低。五、总结风险投资对我国经济领域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有目共睹的,所以目前来说,虽然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正处在成长阶段,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和处理.但是只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会越来越好的,我们的经济发展也会越来越好的。当然,本文讲的只是风险投资管理和控制工作的冰山一角,它是一个十分庞大的体系,需要更多的专家进行研究。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风险投资管理机制创新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对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涵义及内容作了阐述,分析了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动因,对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创新性进行了分析,得出一些结论,以期促进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 【关键词】风险投资管理机制 风险投资是通过向极具增长潜力的未上市新兴企业进行权益资本或准权益资本投资,并通过提供管理服务参与企业的发展过程,在企业创业成功后通过权益资本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一种特殊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从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来看,风险投资是包括融资、投资、投资后管理和退出四个主要环节的一种循环运作过程。因此,风险投资的微观运行机制由风险投资的筹资机制、投入机制、投资后管理机制与退出机制构成,形成了风险投资微观机制的循环过程。由于风险企业成长的高度不确定性,以及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信息的高度不对称性,任何风险投资活动都可以说是不完全的,都不可能预见到风险企业将来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包括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将来可能发生的分歧与冲突。因此,风险投资家参与风险投资后的管理,比风险投资前评价和合同的设计更为重要。Kaplan和Stromberg(2001)认为,投资前审慎调查、签署投资协议和投资后管理是风险投资家降低成本的三项主要措施。所以,在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分析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创新之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涵义及内容 “机制”一词的运用十分广泛,对其涵义也有不同的理解。“机制”既可以用作描述事物构成状态,即将描述对象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并确定其子系统构成与相互关系;“机制”也可以用作描述事物运行规律,将描述对象的内在机理,包括宏观与微观的理论解释与分析;另外,更多的是“机制”可以被用来描述人们对事物运行的制度安排,并由此而形成各种功能,这体现出人们对事物运行客观规律的认识与运用。而投资后管理是风险投资家控制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的重要环节。在投资后,为了促使风险企业经营的成功,风险投资家在力所能及的各个方面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扶植和培育。风险投资家为企业提供的服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1、常规性管理。主要指风险投资人在风险企业日常运作过程中,通过各种常规性手段把握企业的经营动态,并按照合法程序与权力,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常规性管理的实质就是根据被投企业经营信息的动态反馈,对其进行监控和管理的过程。 2、决策性管理。是指风险投资人通过派出人选出任被投企业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管人员,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过程。由于风险企业的特点,决策管理过程通常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作出的,因此派出得合格人选在整个决策过程中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合理可行的决策建议,便于风险投资人作出正确决策。 3、增值性服务。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增值服务贯穿于常规性管理和决策性管理全过程之中,它主要包括协助组建管理团队、提供财务和融资服务、提供信息支持服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等内容。因而,增值服务已成为风险投资人对投资项目后续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价值发现的过程,更是一个价值创造的过程。 二、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动因 任何投资活动的动力都来自于对利润的追求。但是由于投资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客观存在,风险投资既有可能增值获利,也有可能遭受损失。那么,价值增值的最大化、风险的防范和人力资本的充分应用是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产生发展的主要动因。 1、价值增值最大化的要求。风险投资后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增值。风险投资家的风险投资后管理可从三个方面创造价值增值:为创业者提供合适的投资机会;为风险企业确定最佳战略或者如何最好地执行战略;为风险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源。 当风险企业在风险投资家的帮助下获得投资机会、化解企业风险以及减少不确定性和作出最佳决策时,企业就创造了最大的价值增值。 2、防范风险的要求。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家不仅要承担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商业风险,还有由于风险投资的特殊性,承担着风险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商业风险是基于风险企业竞争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由于商业风险无法完全预测,风险投资家只能随着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状况来调节他们的后续管理水平。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后管理的水平与商业风险呈正相关,与风险企业价值增值的预期呈负相关,但是当风险投资后管理的强度与水平超过了一定的界限,风险投资家就可能会改变初衷并撤回投资。 在委托框架下,风险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仅存在于签约投资前的项目评估阶段,也存在于后续投资阶段。签约前的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主要问题是逆向选择,投资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主要问题是道德风险。因此,当的风险越高,风险投资家进行风险投资后管理的程度就越多。风险投资家通过投资后管理识别风险,收集信息,加强对于投资资金的监管,增加与管理团队的沟通机会,从而帮助风险投资企业实现价值增值与风险防范。 3、人力资本充分应用的要求。在风险投资中,人力资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投资家的经验,二是风险企业家的素质,二者都极端重要,而且是相互关联、互相影响的。首先,风险投资家的经验是决定风险投资后管理所产生的价值增值量与风险防范成效的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其次,风险投资后管理对于风险企业家素质的发挥提供了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风险企业家在风险企业中有特殊的重要性。与成熟企业相比,风险企业面临着极度不确定的市场,具备极少的创业资源,并面临高度的风险。风险企业家必须依靠自己的洞察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等在不完全信息情况下作出决策。但是,在委托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必须依靠完善的管理机制才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因此,通过风险投资后监管,对风险企业家进行激励与约束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创新性分析 1、管理对象的深化: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为优秀。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不仅具有一般人力资本的特性,更具有特异性,这是风险投资后监管机制涉及的优秀内容。概括而言,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特异性主要包括: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低担保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高专用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强显示性;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可抵押性。由于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特征和风险企业的特殊性,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设计不仅要考虑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而且还要对其严格的约束与监控。 在风险投资后管理中,应该根据风险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基于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双方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因素的考虑,来进行机制设计。对处于早期阶段的风险企业,一方面企业家如果拥有相对较大的股权,其边际努力产生的边际收益中的较大部分将归自己所有,其将受到足够的激励;另一方面,由于早期阶段中风险企业家的担保能力相对不足,风险投资家为了减少投资风险和损失,必须持有较大的最终控制权,并使公司的利益凌驾于企业家之上,甚至在必要时有权解雇企业家。随着风险企业的发展,企业价值不断提高,风险企业家的能力逐步显现,声誉不断提高,风险企业家所拥有的非人力资产与价值也在提高,使得风险企业家担保能力将不断得以提高,而风险企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则可能相应降低。与此相对应,企业家对企业的最终控制权应当增加。因此,风险企业的治理机制应具有一定的动态可调整性,即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和运营状况以及企业家的能力是否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而配置控制权,也就是说,企业家的能力和企业的经营绩效及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谈判能力。风险企业治理机制的优秀是对企业家进行良好的激励、严格的约束与监控,并体现动态可调整性。 2、管理手段的创新: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中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实质上是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的治理机制,是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之间长期重复博弈后最终会形成的一个最优博弈结果。因此,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是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中最优秀的手段。Kapla和Stromberg(2000)实证研究表明风险投资家通过合约将剩余索取权、投票权、清算权以及其他控制权的分配分开进行,而这些权力的分配取决于企业在某一个阶段的可观察或度量的指标所显示的企业经营状况,因而控制权的相机转移也是逐步的、多层次的。 为了解决风险投资中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在企业经营发展各个阶段相应的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问题,对风险投资中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行了诸多创新,其手段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以可转换优先股为主要融资工具的控制权约束与激励。可转换优先股为主的融资结构实质上是对风险企业家一种控制权激励,促使风险企业家将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企业中去,努力把企业经营成功,实现风险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和风险企业家个人效用最大化。 (2)分阶段投资并保留中止投资的权利。一旦风险投资家发现任何有关未来回报的负面信息,下一阶段的融资可能被终止,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价值也就无法实现,这种方式也减少了风险企业家试图对企业剩余索取权进行重新谈判的机会主义行为。 (3)以股票赠与和股票期权为主要形式的激励性报酬计划。通过上述方式,将风险企业家与企业的未来经营状况紧密联系起来,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利益实现了高度趋同,降低了委托关系中的道德风险。 (4)投资者退出权约束。当风险企业业绩低于预期目标时,风险投资家为减少损失,将其前期投资以某个事先确定的价格回售给被投资企业。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风险企业实质运作资本数量的减少,还会通过资本市场的信息传递效应影响风险企业家的后续阶段的筹资,从而提高了风险企业家的努力程度。 3、激励方式的组合:对风险企业家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相结合。在风险投资中,对风险企业家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方式的运用,也是与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特性紧密联系的。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契约的不完备性,企业内部协调总是有限的,需要市场从外部来进行推动,这种由外部竞争机制产生的对企业家的激励称为隐性激励。单纯的显性激励或隐性激励均不能够对风险企业家产生最有效的激励,二者的结合设计会取得更大激励效果,而其中的关键就在于信息不对称与不确定性的程度。 在风险投资的显性激励机制中,风险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以及薪酬结构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而风险投资中的报酬契约的创新在于按照经营业绩连续支付风险企业家的薪酬,而不是在风险投资退出完全时集中支付。这种连续支付激励机制对风险企业家的激励效果可以有效地提高风险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为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双方带来更高的收益,也可以为风险投资家激励与监管风险企业家提供更多的手段。但是由于风险投资中信息的高度不对称以及风险企业成长的高度不确定性,显性激励模式对企业家特殊人力资本的激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风险投资的隐性激励机制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隐性激励机制主要包括风险企业相对业绩激励机制与声誉激励机制。在相对业绩激励机制中,由于风险投资家所关心的风险企业家的努力程度、智力因索、诚实和创新能力不易被观察到,所以企业家的报酬不能直接与这些因素挂钩,必须将报酬和可测量的工作绩效挂钩。由于使用相对业绩比较能将风险投资中对企业家不可控的经济环境变动影响进行过滤,评价出企业经营绩效水平,能使企业家的努力水平接近最优。在声誉激励机制中,由于风险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具有逐步显现性,风险企业家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将其人力资本潜能挖掘出来,不断提高其人力资本价值,并提高其声誉,使其在下一轮风险融资时,可以拥有更有利的竞争位置和更强的谈判力量。所以声誉激励机制也为企业家人力资本提供了较好的隐性激励机制。这二者事实上又有着密切的相关性。在声誉激励机制下相对业绩比较有利于解决风险投资家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完善投资契约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结论 风险投资后管理是风险投资循环过程中的优秀环节,随着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成熟,风险投资后的管理支持越来越重要,对于风险投资的价值增值,风险防范和人力资本的充分应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风险投资后管理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适应风险投资的特殊运作方式与管理需求,必须要对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进行创新。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创新的优秀在于以风险企业家人力资本为管理优秀,以对风险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为手段,通过对风险企业家的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风险投资后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 鉴西方风险投资管理研究我国风险投资双重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风险投资及其启示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对于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分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双重关系,探讨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之间财务目标的协调方法,研究西方风险投资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风险投资;;财务目标 风险投资体系通常涉及投资者(Investor)、风险资本家(VentureCapitalist)、创业者(Inventor)三方参与者,他们是相互独立的财务主体,通过风险资本这一枢纽,构成了双重委托的关系。如图1所示。 风险资本从资本供应者——投资者,流向资金运作者——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公司),经过后者的筛选决策,再流向资金使用者——风险企业(创业者)。通过风险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风险资本得到价值增值,再流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将收益回馈给投资者。风险资本周而复始的循环,形成了风险资本的周转。 一、风险资本家对投资者的首重及其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风险投资体系中的投资者,往往是拥有长期资金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退休基金、保险公司、银行信托基金、投资基金等,此外还有少数富有的个人和家庭。在美国,养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风险资本的来源。投资于这一行业需要非同寻常的勇气、耐心和专业投资经验,广大中小散户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风险的能力,一般只投资于证券,而不会冒险涉足风险投资领域。 风险资本家大都来自工商企业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拥有良好的业界关系网络,他们最大的本钱莫过于自己的行业信誉和资历,这与他们所能募集的资金数额是正相关的。“对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经通过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们来说,当他们想扩张其经营时,会较少地受到个人财富禀赋的制约”(张维迎,1995)。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具备相当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在选择和评估投资项目、组建风险企业、物色职业经理人时游刃有余。通过预期的研究和背景审核的帮助,风险资本家利用其专业人员来评估投资的前景,但是,与成功投资项目相关的因素太复杂,而且多为主观上的判断,这些判断包括所提供的经营管理队伍的质量,再加上风险资本家先前对此行业的个人经验,有时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觉”。因此,风险投资更多的像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 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形成了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一重委托关系。这种关系的契约化载体就是风险投资公司。随之而来的便是由于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交易费用而引起的人问题。不论是事前的逆向选择,还是事后的道德风险,其外在表现最终都归结为财务目标的冲突。投资者的财务目标是预期投资回报最大化,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最终获得最大化声誉和个人收益。那么,风险投资公司采取什么样的产权组织形式,如何构造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问题,降低成本呢? “一种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道格拉斯。诺斯,1989)。在风险投资体系中的制度安排和产权设计,其效率性集中表现为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微观表现过程。换言之,需要建立能够促使各财务主体的财务目标趋同的风险投资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的风险投资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美国风险投资产业组织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这个制度下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风险资本),投资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风险资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双方通过签订契约来组建风险投资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对所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不能参与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但对一些重要事项亦有表决权,如合伙人契约的修改,在期满前解散有限合伙组织,或延长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内容变更才会有效。 一般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他们投入占风险资本1%左右的自有资金,但一般不用现金,主要是作为一种管理承诺和税务优惠上的考虑。一般合伙人参与投资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资收益的20%,另外80%属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回报。通常要在风险资本产生了最低的投资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兑现这20%的投资回报。 一般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业务进展和资产价值变化,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风险企业管理层的三方联席会议。由有限合伙人或他们的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主要提供技术评估服务,如风险企业的资产评估,因为这是影响到最后投资者所获利润的关键。 契约同时还规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风险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资金去投资该基金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或从企业获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以防止他们为解决已投资企业的亏损而盲目追加投资;一般合伙人必须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轮基金。 上述契约条款所构造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分散了投资风险,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风险资本家作为资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问题,诱使人从自己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使双方福利同时趋于最大化。 二、风险企业对风险资本家的第二重与财务目标的趋同效应 创业者以其新点子、新思想、新项目,形成对风险资本家的资金和管理经验的需求,两者结合的产物就是风险企业,并且形成风险投资体系中的第二重委托关系。风险资本家(及其风险投资公司)作为投资中介,按照能否带来高投资回报这一根本标准,选择具有高成长性(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进行融资、投资,组建风险企业。这些项目多为高新技术,也可能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新开放的行业、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等。在信息社会,推动知识型企业发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产品,也不是市场,而是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就连IBM这样的跨国大企业也宣称自己不属于制造业,而是提供全面服务的公司。从出售产品,到出售服务,最后争取成为规则制定者,是大企业集团梦寐以求的目标。 前面已经提到,风险资本家的财务目标是风险资本经营业绩最大化,创业者的财务目标是追求货币收入的最大化,在风险企业中往往通过经理股票期权计划(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来实现。同时,创业者也追求一种领导自己企业的成就感,体现了双因素(经济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励效应。风险投资就是把宝押在创业者及经理人身上,对打算介入的“种子公司”的经理人和管理队伍素质反复打量、严格遵选,“一个公司最大的资产不是它的经营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络在内的现代技术永远是一种工具,而管理永远是一切工具的驾驭者”(Amadeus投资公司AutonRichard),风险资本家如果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投资者甚至愿意给他下跪,而没有这些条件,他转身就走。 美国IDG国际数据集团总裁麦戈文在《国际资本眼中的因特网投资》报告中,提出风险资本选择投资项目的三条标准:成长速度快、有望成为行业排头兵、有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第三条,同时,他认为当前国外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有四大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法制风险、政策风险。其中,管理风险就是指中国缺乏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创业管理滞后。 风险企业仍然存在人问题,风险资本家(委托人)和创业者(人)双方利益的平衡机制同样是通过签订契约来构造的。在投资契约中,确定可转换优先股这一类复合式证券作为融资工具。风险资本家名义上是一个非执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响力的董事,他注重与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他的专长和经验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业,对企业的发展过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人风险。 长期持有可转换代先股的风险资本家也可以拥有普通股表决权,相当于优先股已经提前转换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绑,不会出现“用脚投票”的退出现象。这是风险企业与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区别。“混合经济”概念的使用与扩散,是二十世纪对经济思想史的巨大贡献,风险企业实际上是一种混合式或边缘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合同确保风险资本家参与风险企业管理,并分享风险企业的成长。风险资本家与创业者通过对风险企业未来盈利的预测,来决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据转换比例来调整双方所持有的股份,还与风险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这个转换比例是动态的,可以随风险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程度而调整,这是对不完全契约的一种修正,是协调双方财务目标是一个关键的环节,起到了控制风险、保护投资者和激励管理层等作用。事实上,这种对未来成长性的预期将比已经明晰的股权更具有激励作用。在受让资本权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资产增量基础上的“经营者基金”模式,利用经营者自身创造的效益,通过再投入生产的价值来激励分配。经营者基金不是简单的股权量化,而是一种动态的股权分配与管理方式,经营者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让经营者永不满足。经营者基金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资产量化,建立存量基础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础上,也就是在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将增量部分资产按比例分成,并以此来达到持久地激励经营者、凝聚人力资源的目的。 三、风险投资及其启示 现代商业社会中,个人价值最终是通过对财产的占有来体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注入有99%来自投资者,风险资本家仅以1%的资金承诺便可获得20%的收益分配权,这付高比例利润分成的“金手铐”,表明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经济利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风险资本家参与收益分配所凭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权化的智力资本,从“资本雇佣劳动”到“智力劳动雇佣资本”,既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一个巨大进步,也是人类精神自由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实际上,风险投资产业是投资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资于证券(Paper)。在新经济时代,公司价值的创造主要体现在知识及其创新方面,传统的资本运作时代将逐步成为历史。如果说知识代表了过去和现在,创新则意味着未来。尽管契约中有苛刻的约束条件,优秀而充满自信的风险资本家,还是愿意接受这种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与投资业绩挂钩的高额利润分成措施。 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风险投资机构中将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完美结合,从而提高投资效率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在我国,有限合伙制企业尚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不能不说是我国企业组织制度上的重大缺陷。从世界立法趋势来看,为了适应高效快捷的市场经济运作节奏,降低民事主体的交易成本,很多国家都尽可能多地赋予民事主体以法人资格。英美法系国家在法人与非法人的民事权利认定上,更是没有太大差异。 从监管的角度看,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资本金较普通合伙制企业要大,业务复杂,对社会经济影响也较大,各国通常将其作为金融机构来对待,由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正因为法律对法人的监管比对非法人的监管要严格和有效,所以也应适时赋予有限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以法人资格。只有当具备法人资格的有限合伙制成为风险投资市场的主流形式,各类资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下规范运作,民间资金才能真正进入风险资本市场。(编辑:pulp) 风险投资并不仅仅局限于高科技领域,在成熟产业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务化经营方面,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方面,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这一认识对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西部大开发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朱总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优秀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资有限公司、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港机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开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东投资3.3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鉴于目前中国的《公司法》中没有明确有限合伙制这一公司组织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请职业经理人来处理投资业务,依然要控制这一层面上的道德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激励,以避免创业投资中的心态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该公司从成立伊始,就考虑了如何控制人风险,采取了准合伙制(项目合伙制或内部募集制)的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项目经过必要的审查和评估程序准备投资时进行内部募集,这个环节有四个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项目才能获得通过。 (1)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必须承诺,公司如果投资,项目经理或项目小组成员也必须投资,而且根据项目的规模公司有一个基本投资额的要求; (2)在投资决策通过后,决策人员中投赞成票者要有一个基本投资额; (3)向全公司进行公开募集,对投资的总人数有一个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个人或三人以上; (4)内部募集投资总额必须达到一个基本投资额下限。 内部募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说明各自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确认投资自愿的原则。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奖金,其中的50%发给项目人员,体现提成业绩向项目人员倾斜。 项目合伙制实际上是一种内部控制和激励制度,对于解决人问题是有效的。在我国目前有限合伙制没有被法律认可的情况下,试行项目合伙制,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意义。 上述分析表明,在风险企业中产权关系的发展出现了有趣的现象。风险资本家持有可转换优先股并参与管理,使得所有者管理者化;创业者(代表管理层)从事经营并拥有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使得管理者所有者化。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最根本的要求,就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投票权)应当尽可能对应,即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承担风险的人应当拥有控制权;或者反之,拥有控制权的人应当承担风险。“廉价的投票权”会使得不称职的经理更有可能控制企业。在风险企业的治理结构中,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得到恰当的匹配,各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财务目标呈现趋同效应。如同桥牌比赛中的交叉将吃局面,极大地提高了双方协同作战的效率。 以长期持股、股权集中、智力资本股权化为特征的风险投资财务机制,在推动多元财务主体利益目标趋同的进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资本市场的变革方向。 风险投资管理论文: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管理的应用分析 【摘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风险投资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且在资本市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对资本市场条件下的风险投资管理问题和模式展开了研究,并且提出了问题的解决建议,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关键词】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管理 应用分析 一、引言 在资本市场得到不断完善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在国内也取得了发展。但就目前来看,国内风险投资管理存在着退出渠道不畅通、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和缺乏风险投资人才等问题,从而影响了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因此,相关人员还应加强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管理的研究,以便更好的促进资本市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二、风险投资的相关研究 所谓的风险投资,其实就是创业者以知识密集和高科技为基础将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融资方式。在金融行业,金融风险投资又被称之为创业投资,伴随着不同程度的风险。但是,拥有较高的风险也相对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所以风险投资管理将成为高新技术行业发展资金的重要获取方式。早在1946年,发达国家就出现了风险投资,而国内的风险投资则处在起步阶段。但是,早在上世纪90年代,国内就开始研究风险投资问题。依据新疆实际情况,学者张文中(1999)提出风险投资应该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基地,同时加强政策优惠的利用,从而进行持续不断的投资。同时,其认为内地可以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但是还需要尽快完成风险投资技术交易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在资本市场结构分析方面,郭建林(2007)指出风险投资市场需要打破行政区规划限制才能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完成由场外交易市场、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构成的资本市场结构体系的创建。此外,近年来,也有学者对风险投资退出问题进行了研究,高如券(2009)就指出,需要通过完善市场配套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现股权协议转让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路径。 三、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的问题 (一)组织形式与退出渠道 在资本市场条件下,国内金融行业的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明显过于单一,主要包含有限合伙制、信托制和公司制。目前,发达国家主要采取有限合伙制进行风险投资管理,但是国内采取的是事业型公司制进行风险投资管理,以至于金融行业主要需要依赖政府获得风险投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投资的项目选址和资金投向都会受到政府限制,从而导致不公平竞争在资本市场出现。此外,政府寻租行为也会随时发生,继而影响民间投资发展。而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则会导致政府出现营私舞弊行为,同时造成投资懈怠问题的出现。 在风险投资退出方面,国内金融行业缺少畅通的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在国外发达地区,政府将通过建立二板市场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比如美国的纳斯达克。但从国内情况来看,具有可行性的退出方式仅有股权转让,需要企业通过清算、兼并和收购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1]。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国内通常采取场外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从而大幅度降低了风险投资人的资本得利。 (二)体制问题与资金来源 在资本市场条件下,国内风险投资明显存在着体制障碍。目前,金融行业的风险投资制度建设仍然未能完善,以至于资金、人才和技术等要素无法得到合理的利用,从而导致风险投资的激励和约束难以有效实施。 在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方面,国外的资金来源渠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养老基金和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获得风险资本。但从国内来看,金融行业的风险投资虽然已经注入了民间资本,而政府投入仍然为风险资本主要组成部分,以至于大多数从事风险投资的公司都是由政府主导创建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将成为金融行业的风险投资主体,以至于风险投资市场只能在行政干预下运行。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不仅投资决策主体的产权将以明确,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也将产生信息不对称,继而导致风险投资的风险加大。 (三)风险投资的人才缺乏 作为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行业,金融风险投资行业需要拥有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才能够使投资风险和经济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但就实际情况而言,国内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缺乏足够的专业人才,很多机构的人员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并且欠缺业务技能[2]。同时,也有一些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素养,从而导致金融风险投资行业蕴含了较大的道德风险,会给金融风险投资工作的开展埋下较多的安全隐患。而从事金融风险投资行业,从业人员必将时常接触巨额资金,所以容易因无法承受优惠而挪用投资基金或收受贿赂。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投资者较容易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同时投资者的名誉也将遭到严重损害。 四、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的模式 在资本市场条件下,金融行业采取的经营模式主要有混业经营模式和分业经营模式。而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则会给风险投资模式的选择带来不同的影响。在德国,金融业采取的是混业经营模式,风险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为德国银行,而银行可以向非金融机构进行不超过总资产15%的股权投资。在这种限制下,德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受到了影响,从而导致其资本市场发展较慢,同时其风险投资退出也较为困难[3]。而美国金融业采取的分业经营模式,拥有较多种类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产融结合中占据主要地位,所以其资本市场较为发达。在风险投资方面,采取的分散决策投资模式,即投资众多高新技术小企业。目前,美国金融风险投资拥有有利的金融环境,能够通过各类基金获得投资资金,并且拥有良好的投资退出机制。从国内金融业发展情况来看,目前采取的仍然是以政府资金为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和国企,只有小部分资金来源于民间投资和境外投资[4]。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政府资金在风险投资中的主导地位已经开始逐步弱化,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在风险投资中的比重则在逐渐增加。因此,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国内风险投资模式将转变为以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为主的管理模式。 五、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的管理 (一)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建设 针对国内资本市场风险投资问题,还应尽快加强风险投资退出渠道建设,从而加强金融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为达成这一目标,政府还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的配套制度,并且积极引导创业板企业上市,从而建立畅通的金融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以便帮助风险投资者顺利退出资本市场。在上市融资的过程中,创业板企业可以通过找寻已上市的公司进行资产注入,也可以通过购买部分股权控股以达成上市的目的[5]。此外,政府还要进一步进行股权转让协议和产权交易机制的完善,以便建立国内风险投资的外场交易退出渠道。具体来讲,就是在实现股权转让时,既可以利用自有渠道,同时也可以借助专业机构,从而帮助风险投资者尽快退出风险投资市场。 (二)风险投资体制建设 为加强金融业风险投资管理,还要建设适合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风险投资体制。一方面,为使风险投资的委托问题得到解决,可以利用信息传递或型号甄别功能进行外部信息的获取,从而对风险投资委托人展开客观评价。而通过建立风险投资运作机制,则能够使风险投资的逆向选择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解决,从而使风险投资者更加积极的参与投资项目的管理决策。所以,通过加强风险投资体制建设,能够减少委托的不规范行为,因此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为降低投资失败带来的损失,可以建立灵活的股权制度,从而使风险投资者进行分阶段投资[6]。而该制度的建立,将能使风险投资机构和投资方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协调,所以能够使风险投资的激励约束问题得到解决。 (三)政策扶持体系建立 为促进金融业的发展,政府还应该建立扶持体系促进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首先,在税收方面,政府可以为风险投资者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比如通过减少投资者承担的税种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而鼓励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从获利来源上来看,风险投资主要需要依靠资本增值,即需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利。所以,政府可以调整有关税法,即通过减免资本利得所得税鼓励投资者的风险投资行为。另一方面,政府也需要采取有力监管措施进行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监督管理,从而使该行业得以健康发展[7]。为此,政府需要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风险市场管理的主导地位,加强对投机取巧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风险投资者的惩处,从而确保金融风险投资行业的秩序。此外,针对规模较小的风险投资企业,政府可以通过降低银行贷款门槛扶持其发展。 六、结论 总之,通过促进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将能为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融资渠道,从而使我国的经济科技实力得到提升。所以,相关机构和人员还应该加强对资本市场条件下的风险投资管理问题的认识,积极寻求对策解决风险投资问题,从而使国内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取得更快的发展。 作者简介:王祉懿(1986-),女,汉族,辽宁阜新人,学历:本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与风险投资管理。
20世纪末我国不断加快对外开放的进程,同时鼓励外商在我国进行投资,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经验。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后,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通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数据,我们可以知道,2014年世界总体对外直接投资流量额达到1.35万亿美元,而我国占到9.1%,处于全球第三的位置。随着我国开始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政府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并且积极引导,我国未来会有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在国外进行投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进程也会进一步加快。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国金融市场逐步发展,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不断丰富,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壮大,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共同发展。我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企业融资的难易往往决定一个企业能否顺利地开展海外投资。因此,研究金融发展因素如何作用于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具有非常明显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目前很多研究仅限于全国的金融发展平与OFDI的关系,而我国的现实状况决定我国各地区之间的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地区不同,金融发展对OFDI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所以从不同区域的视角出发,分析金融发展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构建模型和数据说明 我们要研究的是金融发展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综合考虑金融发展的影响机制,以及根据金融发展的理论和前人研究的经验,基本上我们可以把金融发展概括为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这三个维度,从这三个视角去分析研究金融发展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所产生的影响。另外,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不仅受到金融发展的影响,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贸易开放程度,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成本。金融效率(FE):金融效率反映的是金融市场对经济增长所产生的作用以及在资本市场中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在我国,不同地区的金融效率差距很大,金融效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将居民储蓄转化为市场上有效资金的能力,也就是储蓄转化率;另一方面是资本配置率。由于国有企业信用好,资本雄厚,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般流向市场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而生产能力较高,业务创新能力相对较强的中小型企业却面临着严峻的融资困难。因此,为了准确地反映金融效率如何影响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我们用如下指标来进行衡量:金融效率=(储蓄转化率+资金配置率)/2。控制变量:贸易开放程度(Trade):我国各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与各地区的开放程度密切相关,在这里我们用各省市的进出口总额除以GDP得到。外商直接投资(FDI):国外企业在我国进行投资,带来技术溢出效应的同时,也会对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以2003年为基期,用各个省(市)的外商直接投资的流量来表示外商直接投资(FDI)这个变量。经济发展水平(GDP):根据邓宁提出的五阶段理论,我们知道一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与该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密切相关,我们采用各省(市)的实际GDP来表示其经济发展的水平高低。劳动力成本(Wage):目前为止,资源寻求型属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目的是寻求国外丰富的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成本是不可忽视的,我们用实际的工资水平表示劳动力的成本,具体就是各省市职工的平均工资,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调节。 二、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理论阐述和实证模型的回归,得出关于金融发展如何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结论。从金融发展水平的三个指标来看,金融规模对我国及地区的OFDI发展具有替代效应,金融结构的优化促进了全国和各地区OFDI的发展,而金融效率在不同地区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作用是不同的,在东部地区,金融效率推动了OFDI的发展,在中西部地区则具有反向的关系。另外,我国贸易开放的程度、经济发展水平高低(GDP)和平均工资水平都与我国OFDI发展具有正向的相关关系,而FDI对我国OFDI的发展不具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最后,根据本文的分析研究,我们关于金融发展与OFDI的发展提出一些相关的政策建议:第一,金融规模是金融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经济发展不仅在水平上不够发达,而且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不能达到平衡和协调。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求金融规模的扩大,我们要在协调和整合经济发展的同时,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推动金融市场的完善和金融中心的形成,再通过金融中心的辐射和纽带作用带动周围地区的金融发展,促进整体金融规模的扩大,积极发挥金融规模对我国OF-DI的作用。第二,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会使金融市场更为完善,对对外直接投资具有促进作用。由于我国直接融资起步较晚,发展程度较低,尤其是债券融资占直接融资的比重很小。因此,我们要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壮大资本市场规模,合理地调整金融结构,鼓励直接融资的发展,特别要重视债券融资的发展,推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辅相成。同时要建设有关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推动资本市场完善和金融结构优化。第三,金融效率的地区差异很大,对不同地区OFDI的影响有所不同。在这方面,我们要适度放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金融行业不必要的管制,活跃金融市场氛围,推动金融行业竞争。同时也要提高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不断丰富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使得资本转化能力提升,金融效率提高。另外,对于中西部地区,我们要根据地区实际的金融发展现状,主要致力于金融规模的扩大和金融结构的优化,在这个基础上,促进金融效率的提升,再通过金融效率的提升推动我国OFDI的发展。第四,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完善贸易开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工资等宏观经济因素对对外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优化企业的融资环境,提高企业的业务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更好地发展海外投资。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提高我国利用FDI技术溢出的能力和质量,加强企业对外来技术和经验的吸收,提高企业内部的科研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让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更好的整合和运用全球资源。 参考文献: [1]赵蓓文.金融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及效应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02. [2]张新乐,王文明,王聪.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7(05) [3]张为付,武齐.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J].国际贸易问题,2007(05) [4]郭杰,黄保东.储蓄、公司治理、金融结构与对外直接投资:基于跨国比较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0. [5]王伟,孙大超,杨娇辉.金融发展是否能够促进海外直接投资[J].国际贸易问题,2013(09) [6]王志强,孙刚.中国金融发展规模、结构、效率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经验分析[J].管理世界,2003(03) 作者:王婷婷 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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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创新 一、明确金融监管目标 (一)保证金融机构审慎经营 金融机构为达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在金融危机冲击下的生存,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则成为金融也加强风险监管的发展潮流,在确保我国金融机构在全球变幻莫测的格局下有效生存和发展,必将金融机构审慎经营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降低不良资产占有率,将金融风险控制在源头。 (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金融消费者,作为金融市场资金的提供者,是保持金融市场信心的关键群体,随着金融市场存在不规范操作,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有所上升的趋势,这些都是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的因素。为此,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不仅有利于金融业长久繁荣和安全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还需要采取具体措施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让其上升为金融监管目标的高度。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各国先后推出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对我国而言,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开放性不足,外部危机的波及性被降低,同时银行高储蓄金率政策保证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使得全球化金融危机在我国被降到最低。随着金融体系全球化联动性的加强,必将给我金融市场带来更加活跃的氛围,同时更多的金融机构也将拓展其国际业务,不断冲击国内金融市场与世界经济体趋同趋势。因此,在立足我国金融发展实践的现状基础下,紧密结合国际监管动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改革措施,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一)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在我国,随着金融机构的综合化和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对外开放,金融系统风险性也在不断增强,并且逐渐与世界接轨,经济形势与欧美国家趋于同变化。因此,我国应完善审慎监管体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并且尽快提上改革日程。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的格局下,可考虑在国家层面上建立针对系统性风险的跨部门委员会,设立监管协调机构,同时可参照欧美机构设置做法,组成的金融稳定委员会,监测和评估我国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分析、决策信息公开化与同步化,针对各监管机构信息共享化,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以达到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的目的。 (二)鼓励金融创新,合理把握监管过度与监管不足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监管机构对贷款等形式的金融创新产生的金融衍生品监管缺失,直接引起房产泡沫而持续殃及欧美经济体。在我国则呈现相反的情形,国家银行宏观管控下,金融市场发展缓慢,金融产品以及配套服务供给缺失,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难以满足金融市场需求,削弱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因此,我国可适当的鼓励金融创新,注重高风险产品的审慎发展,对一些金融产品、业务的监管限制放松,使金融体系更加充满活力。 (三)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金融消费者,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微观主体,在本轮金融监管改革中,各国均把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对金融消费者增强合法合理性的保护,不仅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健康发展,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和参与热情。因此,我国可加强消费者在金融产品消费过程中的充分知情权以及信息对等性,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充分保证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终结,全球经济复苏的时机下,金融市场将会更加活跃,更多的金融机构拓展国际业务,这必将加强我国金融体系与全球金融体系的联动性,因此,现有监管体制的改革是必然的,这也将为我国监管体制的完善提供好的发展空间。 作者:王靓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危机时代金融衍生品监管探析 一、监管理念的更新 (一)自律性与政府监管并重的监管模式 自律监管制度的基本意义是指行业内从业人员共同制定规则来约束自身行为并实现行业内部自我监管、保护自身利益和维护本行业的发展。自律性监管需具备三个要素:首先,市场参与者制定自律规则;其次,自律组织不受政府财政的控制;再次,自律监管的动机来自于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利益。由此可见,金融衍生品自律制度是在充分了解市场因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市场参与者的意愿,具有相对的经济独立性,避免了政府的非理性的市场干预。在次贷危机爆发后,自律制度仍然被主要的经济国家法律所认可。这是由于其与生俱来的独特性优势所决定的。第一,自律制度有较强的道德约束。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的限制,衍生品监管总是落后于其创新。自律监管能及时根据市场的变化而推出新的规范并利用市场道德来维系市场的正常运转,弥补了法律的不足。不可否认的是,道德、舆论的压力有些时候可以达到政府监管不能达到了良好结果。第二,自律监管比政府监管更敏感。与政府监管不同,自律性监管的倡导者本身就是市场参与者,这使得监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更加高效,便于参与者理解接受市场规则。第三,自律性监管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这就使得其具有预警、缓和甚至化解潜在危机的能力。第四,自律监管具有专业性。与政府监管相比,自律监管是由专业市场人士来进行监管,其目的性强和可操作性强。第五,较少的监管成本。由于自律监管的发起人往往是市场参与者本身,因此,存在减少监管成本的动机。此外,自律监管也不受程序上的诸多约束,比政府的监管制定更加高效。当然,自律制度并不比监管制度完美。它并没有使市场有效的避免危机,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缺陷:第一,存在行业内的监管不公平现象。部分自律组织的倡导者可能会对其他市场参与者形成自然垄断,阻碍市场的良性竞争机制的发展;第二,存在利益冲突使监管失效。监管的目的是为了行业的整体利益的提升。然而,监管的费用会给自律组织带来大量费用,很难保证市场参与者能具有共同的利益目标而自愿承担监管的费用;第三,监管范围的不全面。对组织的人员或机构没有约束力,不具备法律的强制力。 (二)安全价值的回归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信息化的加剧,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也由安全优先转变成了效率优先。然而,此次金融危机提醒人们效率优先的前提应该是安全优先。安全优先的监管理念其实早就有提出,但是缺少有效的执行。例如,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规定“监管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对消费者与投资者适度的安全保护。”对于创新速度越来越快、与经济实体越来越脱离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应当限制其种类的发展速度。鼓励投资者回归与经济实体联系紧密的衍生品市场,例如利率期货、股指期货等。 二、监管内容的重构 (一)提高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 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纷纷寻找对策来变革金融监管体系,也陆续了一些改革的对策和建议。从金融危机后各国的应对措施和监管改革的对策可以看出,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重点还是集中在场外衍生品的监管问题。然而,推行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在次贷危机后就强制其常务委员会在结构性金融产品的二级市场体系审视报告。这次体系审视的重点是金融产品市场的本身特性、市场参与者和现有制度潜在的优缺点。国际证监会常务委员会在几个不同司法管辖区通过不同的渠道收集了许多关于金融产业颇有价值的信息。报告指出市场参与者对于场外衍生品的透明度因其立场的不同而产生了很大分歧。一般来说,买方市场对于加强衍生品市场透明度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更强的市场透明度可以改善其对市场产品的评估、更好的发现产品的价值、以及对产品流动性有理性的把握。与其相反,卖方认为对于该问题表示了十分担忧。其中他们认为最令人担心的是衍生品非标准化的、复杂的内在属性是很难让人们确定其价值,一味的规定其价值和公布其市场运营的细节很可能引起市场的剧烈波动、使得投资者丧失市场信心、造成对未来低迷的市场预期。无可否认市场透明度的提高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长远来看加强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是利大于弊的。衍生品市场透明度的提高有利于建立更加健全的市场规则、理性的市场体系、良好的市场效率。 (二)加强投资者保护 随着金融工程的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变得越来越复杂,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认识越来越难,投资者和衍生工具发行人、中介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后危机时代各国最新监管立法都进一步加强保护金融衍生品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三)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不加强全球证券市场监管者间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全球建议的许多监管改革举措,对于完成设计的任务,将被证明是无效的。”这当然也适用于信用评级的监管。因此,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和协调已经逐渐成为全球主要国家的共识。因为监管套利的趋势将会影响各国金融政策的制定,带来监管标准的下降,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巨大风险。作为目前证券监管国际合作与协调的最为重要的国际组织,IOSCO一直在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的原则和规范被各国监管机构普遍视为当前全球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最重要的国际标准。 作者:周莹 单位:陕西中医药大学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论文 一、资本制度顺周期性下的金融监管 顺周期性作为金融系统的内在特征,客观上反映了其在经济周期中的作用,但也存在降低金融体系应对危机的能力,使整个信贷周期与经济周期明显的恶化。顺周期性在BIS巴塞尔委员会于1975和2006年分别出台的两个协议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根据巴塞尔新协议第一支柱的风险模型(根据资产的历史价格来估计未来一段时期内因资产价格的不利变化而损失的可能性)在经济上行阶段,资产价格波动率不高,风险值较低,资本金充足。然而,在第三支柱的规定下,长期保持经济周期顶端带来的资本过剩状态将受到处罚,因此在上行阶段银行仍实行积极信贷。到下行时期,资产价格波动率大幅增加,风险提高,对于银行资本金要求增加,银行实行紧缩信贷,对于经济状况起负面作用。顺周期性在资本充足率监管、贷款损失拨备、公允价值会计三个主要方面体现明显。资本充足率(CAR)[2]系指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比值,其反映银行在遭受存款人和债权人资产损失后以自有成本承担损失的程度。在经济上行时对CAR要求放松,银行实行积极信贷,而在经济下行时期,银行难于融资,只能选择减少信贷供给而加剧信用紧缩。贷款损失拨备是基于事实与管理层的判断在贷款组合恶化时的计提拨备,由于其设置机制以明确的恶化趋势存在为前提,故而具有滞后性。在经济上行时,经济情况向好而风险尚未体现,拨备计提少;而在经济恶化趋势明显时,本应增加拨备计提,但由于市场环境的恶化,银行利润和相应的资本压力已不足以满足拨备计提增加的需要。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其分为按市值计价和按模型估值两个层次。当资产价格走低,公允价值会计下的资产市值不论是按市价还是按模型均有下降,从而引发市场参与者的恐慌抛售,从而进一步深化了资产价格的下跌,形成恶性循环。对此现象,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均持关注态度并引入反周期机制。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是当前各国采用的普遍做法。美国财政部在2009年公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框架》中第二部分指出,对于具有重要性的机构来说,必须提高其资本与风险管理的标准。这一部分又被细化为三个方面,即设置更有力的资本要求:这些公司的资本应更为稳健,应当在经济不利的情况下能够更加具有有效性;加强对信用风险、流动风险等的管理;创建高效准确的行为机制。这些做法,能避免下行时因毫无准备而带来的损失。英国在2009年3月18日金融监管改革报告中,指出了对于顺周期性的防范措施,分为资本充足率和会计准则两个方面。其中应大幅提高全球银行体系的资本质量和数量,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应当大大高于当前的巴塞尔要求;大幅提高交易账户行为的资本要求,提高对证券化、尤其是再证券化的资本要求;监管者应保证实施新协议不会造成顺周期性;应引入逆周期的资本充足率机制,该机制应具有缓冲资本随经济周期升降的特征。而会计准则方面则要求建立“经济周期准备金”,以此来进行缓冲。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协议III》通过,新协议将资本充足率上调至6%,增加反周期准备成本,为巴塞尔协议在面临顺周期性的问题下的转变迈出新的一步。其次,应对顺周期性可建立逆周期的贷款损失拨备。其中以西班牙的监管实践最为典型,效果最好。西班牙中央银行实行动态拨备制度,其基本思想是在经济上行期,动态拨备基金积累;在经济下行期,消耗拨备基金弥补损失。在2004年欧盟统一会计规则下,动态拨备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动态拨备制度为逆周期,强有力地降低了顺周期的程度,并且通过制度的设计防止银行利用拨备基金进行利润调节,保证了拨备金的正确使用方向。 二、公司治理与薪酬激励机制下的金融监管 目前,薪酬激励机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激进的薪酬机制对于短期财务业绩予以鼓励,高管在利益的刺激下会倾向于过度风险承担,追求短期效益,从而引起过度投机。高管通过设计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将产品的信用链条拉长,使投资者难以意识到较为远期的风险,而仅仅关注于短期的现实利益,从而将盈利模式建立在非健康的实体经济与基础资产上,谋取因信息严重不对称带来的巨额财富。其次,业绩激励与股价挂钩,金融机构倾向于市值最大化,股东对于风险的容忍度已经高到足够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从而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形成威胁。再次,收益与风险存在严重的不对等性。金融机构的利润具有较强的虚拟性与滞后性,有些业务的风险滞后表现,导致管理层实际获取的薪酬可能是机构本身并未获得的利润,同时薪酬一经发出不可追回,一旦面临下行期,管理层并没有义务承担亏损与风险。最后,董事会与管理层由于自身对于利益的无限度追逐,导致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甚至已经意识到巨大风险的存在,但出于利己主义的要求而刻意忽视了风险的潜在威胁。同时由于管理层与公司之间只为关系,一旦公司出现问题,管理层即可辞职选择其他公司,从而规避由于其过度投机带来的危险后果。对于薪酬激励的监管改革,多从薪酬决定机制和薪酬结构两个方面入手。通过要求增加股东大会对于高管薪酬的发言权和增强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从决定机制上对于高管的非正常高薪酬予以限制。在实际操作中,美国采取了多项措施,如财政部在2009年10月22日,宣布对于接受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资金(TARP)的7家大公司高管进行限薪,其中有花旗、美国银行等7家企业中收入最高的25名高管。在具体操作中,对监管人员提出了五项薪酬限制的标准,但此标准并非机械不变的,应对具体情形予以调整和改变,充分考虑薪酬限制与维持公司活力。首先,薪酬不能超过同类公司相似职位的薪酬水平;其次,薪酬基本上以股票形式为准。据此,薪酬与公司长期表现挂钩,因此高管不会只关注短期效益而进行过度风险投资。第三,减少现金薪酬所占的比例。第四,要求激励标准与预先设定好的预期目标相一致。第五,限制丰富离职补偿与退休金计划。与此相配合,制定若干限制薪酬的基本原则,如只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具有合理性的增薪,薪酬与股票形式为准,限制现金薪酬的比例等。截至2012年6月4日,美国财政部公布的对最后三家接受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资金(TARP)的公司,即AIG,GM,AllyFi-nancial的薪资限制情况报告中指出,在2012年CEO的整体薪资水平保持2011年水平不变,同时其薪资结构也大体维持了2009-2011年的整体结构,高管的薪资水平有所下降。同时这三家公司均已进行了成效卓著的对于纳税人投资的偿还活动。我们发现,美国的薪资与激励机制监管与限制,在四年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于维持后危机时代的经济稳定,促进经济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10月,英国金融服务局向银行业CEO了“致CEO公开信”,对其薪酬方案提出了监管建议。2009年财政部的财政先期预算报告中阐述了“银行薪资税”,即对在2009年12月9日—2010年4月5日之间,向单个雇员发放奖金超过2.5万英镑的银行以50%的税率向该银行就超出部分征税。此税旨在鼓励银行将用于奖金激励部分的资金转为构建资本金,鼓励银行检查激励方案,保证其与银行的长期目标以及贷款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时间相一致,确保薪资政策尽可能减少风险的积累,并希望改变银行业的此种激励惯例。此税的征收为英国对于整顿银行业高薪酬释放出信号。同时也为《金融服务法案》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与进行试水。《金融服务法案》旨在对金融界进一步的监管,制约不适当行为,增强英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三、全球化金融监管合作的问题与展望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资本大规模流转,金融业务与机构逐渐实现了跨境发展,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大幅度增强。金融监管呈现出从国内单边监管转向国内国际多边监管,从封闭性监管转向开放性监管的总体趋势[3]。目前,全球化金融监管合作,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首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多为跨境的大型投资银行与证券机构。以高盛集团为例,其总部设在纽约,并在东京、伦敦和香港设有分部,在23个国家拥有41个办事处,集团内部所有运作都紧密相连,互为一体。因此,此类机构的跨国特性就决定了其必然涉及多国的监管部门,如果其中一个市场的政府监管严格,此类机构可以将这一部分的分支机构进行市场转移,从而造成实际上的监管空白与政策失灵。同时,由于不同国家的监管行为规则与措施力度不同,也为机构规避风险提供了法律缝隙。而且,主要跨国经营的金融机构所造成的全球性损失由谁承担,如何承担也引起了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关注。其次,全球化迅速深入发展,从亚洲金融危机到次贷危机,金融危机的强度不断增加,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而金融危机也非单一国家的监管措施所能遏制,金融危机发展与变异的特性亟须国际社会强有力的监管合作,才有希望实现监管的全面与有效,以期维护世界经济的总体稳定性。面对全球化金融监管下的问题,建立全球或区域性的统一监管组织,需要缩短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差异,因此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实现。但各国监管机构均试图通过国际多边组织共同推进符合当下实际的监管规则。监管规则的制定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对于国际金融机构的跨境活动的监管,即对大型对冲基金,私人资本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对此类机构实行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有效实现跨国监管与联合监管。其次,通过建设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协调各国政府救市的方式与时机,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信息的共享,通过协商与合作分担跨国运营的主要机构的损失。同时在危机发生前与发生初期,应用危机预警系统尽可能地降低经济危机风险带来的损失。美国在2009年6月颁布的《改革白皮书》第五部分中,强调了提高国际监管标准与增强国际合作。强调了美国以国际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在其参与的重要国际会议与组织,如G20,FSF,BCBS中积极推动国际金融政策的调整的重要性。同时,作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向中的主要部分,增强国际合作与提高国际监管标准[4]。英国于2009年7月公布《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中第七部分,为金融监管的国际与欧洲系统内部的合作[5],文中指出了跨境公司在规模与复杂性上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具有潜在的威胁,并且肯定了欧盟以及G20对于全球化金融监管所作出的努力。进一步阐述了有待于增加国际监管与合作的方向。充分发挥欧盟在增加全球金融稳定性和建立广泛使用规则上的积极作用,构建各主权国家监管者之间的合作,建立处理国内外监管者之间矛盾的争端解决机制;赋予FSA国际性的监管效力,并且号召所有国家加强风险防范与管理。欧盟作为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区域共同体,其金融监管实践无疑为全球性与地区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提供了丰富的样本,其经验对于进一步深化全球性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欧盟的金融市场统一监管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09年前至2009年的准备改革阶段;2009至2011的欧洲金融监管改革阶段;2011至2013年的评估阶段。第一阶段即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盟于2009年5月在布鲁塞尔召开欧洲新监管机构会议。在进入第二阶段的实体改革过程中,2009年9月各国提出监管立法意见,经过为期两个月的欧盟议会的投票机制,于2010年11月公布立法文件文本,并于2011年1月增加了新的立法建议。最终于2011年年底,三个全新的金融监管机构(ESAs)与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取代原有的监管委员会,并行使职能,这标志着欧洲金融监管合作的全面展开。第三阶段为对于现行改革的评估与建议阶段。2013年5月24日,欧盟再次召开会议,对于新监管机构的效率与成效进行评估,以审查新改革的实际效能。欧盟在金融监管改革中发展的脉络与步骤,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范本。 综上所述,后金融危机时代下的各国、各主要经济体均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落到实处,通过国会立法等方式改变了现有的金融监管构架与模式,通过发现与弥补金融危机时期暴露出来的问题与缺陷,并以具有包容性和创新性的改革方案予以整合和调控,对改革中影响全局性的细节问题予以调整。从资本制度顺周期性上的金融监管来讲,自《巴塞尔协议III》出台以后,伴随着美英对于反周期性工具的建设,顺周期性对于金融体系的风险影响得到了控制。同时西班牙既存的实践也为顺周期性的限制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从薪酬制度上的金融监管来讲,美英两国将政府对于劳动力市场的干预落实,无疑为金融市场监管中的公共权力自主性赋予了新的内容。其中,美国也关注了劳动力市场的内在差异,防止政府过度监管带来的市场活力减损而采取了差别对待,以恢复TRAP下的企业活力为中心目标进行限薪,防止了整体劳动力市场的疲软。从全球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合作上讲,美国,英国,欧盟均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其中由于欧盟的机构特殊性而格外具有研究价值。 作者:许凌艳王贺单位:复旦大学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危机时代金融改革策略 一、金融危机的定义、类型 危机的频发,使得金融危机妇孺皆知,但学术上的定义至今尚处于争论之中,一般来讲,金融危机是指“全部或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主要表现为持续快速的货币贬值、挤兑银行存款、强制清理旧债、金融机构连锁倒闭、股市崩溃、货币量严重缺乏、借贷资金枯竭、金融市场剧烈震荡。金德尔伯格(2007)认为,金融危机一般经历异常变化、资金过剩、投机热潮、货币扩张、投机高峰、利率上升、回收资金贷款、资产价格暴跌、恐慌、危机爆发几个过程。按表现的形式,金融危机大致可以分为:一是货币危机,即当某种货币的汇率受到投机性袭击时,该货币出现持续性贬值,或迫使当局为保护其货币而抛出大量外汇储备或者大幅度提高国内利率水平;二是银行业危机,即现实的或潜在的银行破产、挤兑导致银行不能如期偿付债务,或迫使政府出面提供大规模援助以避免银行破产、挤兑的发生,一家银行的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可能波及其他银行,从而引起整个银行系统的危机;三是全面危机,即主要的金融领域都出现严重混乱,如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外债危机的同时或相继发生。按发生的原因,可以将金融危机划分为周期性金融危机、非周期性金融危机、自发性金融危机、传导性金融危机。周期性金融危机是由经济周期波动引发的,伴随着经济危机的爆发而发生的金融危机。非周期性金融危机是由金融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引发的,不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制约。自发性金融危机是由本国自身经济金融运动引发的金融危机,它是一国经济金融的非正常运动导致本国金融领域失衡状态达到一定程度的表现。传导性金融危机是别国爆发的金融危机通过危机传导机制扩散,从而对本国经济金融造成类似影响的金融危机。按影响地域,金融危机还可以分为一国性金融危机、区域性金融危机和世界性金融危机。 二、主要金融危机的理论简介 金融危机的频发引起了经济学家的极大关注,经济学家通过模型建立、金融危机分析形成了一些对金融危机有重要解释作用的金融危机理论。1、货币危机理论。第一代货币危机理论认为,一国宏观经济基本面的不协调会导致货币危机的爆发,宏观经济基本面的问题通常表现为持续性的财政赤字的货币化,使市场上产生本币贬值的预期,投机者因而抛售本币,形成本币贬值的压力,央行竭力在目标价位上捍卫本币汇率,而耗尽外汇储备,迫使政府放弃固定汇率制,形成货币危机。第二代货币危机理论提出了新思路。该理论认为,政府维护汇率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多重均衡的动态博弈过程。在极端情况下,仅仅是投资者的情绪、预期的变化就可能将经济从一个汇率的均衡点推向另一个货币贬值的均衡点,导致“自我实现”的危机。对于“自我实现”的货币危机,其根源是市场预期和固定汇率制度而不是由基本经济因素的恶化直接导致,至少维持货币平价的基本经济条件依然存在,但由于投击性攻击,使维持成本太多而不得不放弃。2、道德风险理论。由于新兴市场国家普遍存在政府对借款提供隐含担保的现象,政府官员与各种金融活动有千丝万缕的裙带关系,使金融机构无顾忌地大量举债,道德风险严重,产生了过度借款综合症,导致金融机构过量的风险贷款产生膨胀、资产价格的膨胀,直到某种外来扰动因素出现时,金融泡沫就会突然破灭,并通过支付链条传导到整个金融体系,引发金融危机。3、羊群行为理论。羊群行为是信息连锁反应导致的一种行为方式,当个体依据其他行为主体的行为而选择采取类似的行为时就会产生羊群行为。理论通常假设不同的单个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是序列进行的,这样后来的投资者在采取行动之前会观察前面投资者所采取的行动。在存在着信息摩擦的情况下,随着世界资本市场规模的增加和日趋复杂,羊群行为可能会越来越普遍。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收集关于某一特定国家的信息以辨别流言的成本会加大,投资经理们在面临存在着信誉成本的情况下会模仿市场上通行的资产组合。在这种情况下,谣言就可以诱发羊群行为进而使经济从一个没有投机攻击的均衡转移到一个有攻击的均衡。4、危机传染理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日益全球化,投资行为与市场预期的变动在国家将日益联动,导致危机易于向外扩散与蔓延。此外,经济运行的复杂性与开放条件下国与国之间的依存性,通过跨国贸易投资、经济政策趋同、金融市场机制、信息机制等,使得货币危机传染渠道更加多重与交叉,一旦危机在一国发生,危机极可能迅速传播到另一国。5、经济周期理论。由于技术创新不足等原因,经济进入衰退或萧条,产业投资回报下降,产业资金转向投资领域,引起投资泡沫,形成危机根源。此外,银行资产回报也往往较低,可能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偿付存款或债券等固定负债的回报,这将加速银行挤兑或破产。Gorton(1988)以美国数据为例在实证上支持了该理论,薛敬孝(2009)以日本为例的实证分析也支持了该理论。6、理论。在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的许多投资者往往从外部获得资金,而外部资金的最终提供者未能观察到投资的特点的话,则存在一个典型的风险转移问题。风险转移提高了风险资产的回报,导致投资者哄抬投资品的基本价值,形成问题。而金融自由化,通过扩大信用规模、创造未来的信用扩张路径的不确定性,恶化问题。这些将最终导致资产泡沫,当最终泡沫破裂时,形成危机。 三、对我国后危机时代的金融改革建议 随着我国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体系建设的深入,金融体系风险日趋上升,始终注意防范金融体系风险是我国后危机时代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因此,借鉴金融危机理论,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对我国金融改革提出以下改革建议。1、打造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体系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一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融资体系中,间接融资在融资体制中居于主导地位,经济过度“银行化”,资本市场规模和扩张的速度跟不上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不利于构建和谐的金融和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股市作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几乎完全丧失。我国必须尽快完善融资体制,从制度上消除金融危机的隐患。打造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其利甚多,主要有:一是可以避免过度依赖银行,当外部冲击发生时,减少银行业危机发生的概率;二是完善的货币资本市场,拓展了居民的投资渠道,避免资金涌向股市、房市,导致泡沫,形成危机隐患;三是有利于银行业脱媒,进而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形成一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极大。2、审慎推进利率自由化改革。利率自由化有助于资源的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但同时,利率自由化使水平显著升高危及宏观金融稳定,Kunt Enrica(1998)的研究得出,利率市场化大幅提高了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经过长达近30年的调整和改革,我国的多数利率均已实现了市场化,尚未进入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唯有存款利率的上限、贷款利率的下限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等少数利率品种。从全球看,利率市场化改革成功少,失败多,而失败的利率改革往往引起银行业危机,如日本。在资本市场更加富于弹性和多样化、系统化的改革前,利率改革应审慎缓慢推进。3、有序推进汇率改革,打造富有弹性的汇率制度。我国目前采用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固定汇率制度,而固定汇率面对投机行为有天生的脆弱性,钉住汇率制度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和冲突,钉住汇率制下的货币危机是内源性的,原生的,在放松资本管制的条件下,钉住汇率制往往放大了外部冲击的影响,使得投机攻击的货币危机易于得逞,同时爆发多米诺骨式的传染危机。因此,汇率制度的改革是事关金融体系全局的大事,在汇率改革上要慎之又慎,要在摸索中有序推进。我国在汇率改革一方面应注意与资本账户管制、资本市场交易限制相结合,避免过快、过急,给国际投机有机可乘,另一方面应该逐步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弹性的汇率制度,以避免内源性的货币危机的发生。4、改进金融监管。第一,进一步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共同防范金融危机。随着我国日益融入全球化,贸易投资、经济政策趋同、金融市场机制、信息机制等危机传染渠道将更加多重与交叉,危机将呈现国内外的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特征,因此我国应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第二,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周期性的增长放缓在所难免,进行基于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前瞻性指导十分重要,我国应当尽快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建立包括制度安排、预警指标体系等在内的宏观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对金融实施宏观指导。第三,改进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金融创新的风险一方面在于没有有效解决好信息不对称形成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于脱离实体经济太远,“金融是经济的仆人”,金融创新应当服务于实体经济,创新产品除了避险收益外,更重要的应来源于实体经济的发展的回报。因此,在金融创新产品的准入方面应当关注信息透明及服务实体经济。 作者:邓斌工作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研究 摘要:后金融危机时代为应对危机,世界各国政府积极有效地干预市场经济,使得全球经济走出低谷,逐渐稳定并且呈现回升迹象,并步入一个由非正常变动到正常变动的过渡阶段。其中,面对金融资产减值在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如何完善金融资产减值的各项政策,包括经济制度、法律法规准则、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防止企业利用金融资产减值操纵利润,进而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资产;减值 1紧跟国际准则正确定位 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金融资产减值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对金融资产减值的改革迫在眉睫,我们除了要加强自身内部改革之外,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借鉴国际准则方面最新出台的规定,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颁布的新模型,改变以前在金融减值损失发生之后才计提的方法,要求企业提前预测、估计金融资产情况,预测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损失。虽然这种方法能够及时反映风险“,摊平”信用损失、谨慎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也便于投资者了解金融资产减值的更多信息。但是,它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促成的,尽管预期损失模型在理念上先进,但其计提损失的方法与权责发生制相矛盾,也不能解决顺周期效应问题,该方法提前确认不可靠的事项,而一旦发现该事项影响并不是如此严重,甚至是根本就不存在,再毫无限制地加以转回,无疑是违背了会计计量的基本原理。并且,实际执行障碍众多,操作难度很大;在实务中技术操作层面,对于减值转回、预计现金流量模型中数据的测算以及配套数据库的建立等问题考虑不够成熟,缺乏广泛的可行性。但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准则一贯坚持会计信息要准确、真实,在这样的要求下,实际损失法虽然不能及时反映金融资产减值情况,但也绝对不是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爆发的主要原因。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国际金融资产减值的改革,我们需要冷静思考,全面分析新金融工具存在的利弊,结合我国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金融资产减值方面对于减值损失的计提还应该在坚持实际损失法的前提下,借鉴国际准则,加强金融资产减值在确认方面的约束,要做出更详细、更具体的要求,还要及时掌握导致金融资产减值发生的有利因素、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估计和披露。在人力、财力各方面全面支持关于金融资产减值的改进,并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更好的改进方法。 2加强国内经济制度建设 2.1强化国内市场经济制度建设 我国的市场经济呈现出越来越复杂、多元化的趋势。市场经济的自我微观调控、修复能力本身就不是万能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市场经济错综复杂,自我恢复能力崩溃,更需要市场经济以外的国家宏观调控,政府积极参与经济治理,加强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比如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在确认、计量时没有统一的标准,难以合理估计金融资产的价值,造成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不准确,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此,国家就应该加强经济制度建设,全面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出台相关政策统一标准、建立健全金融资产的价格信息平台,使企业有章可循,使相关监管部门更具权威性。同时,改进已发生损失模型,避免识别滞后性。预计损失法的颁布本就是针对已发生损失法在信息察觉方面的滞后性,缓解已发生损失法的顺周期效应。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如果不对此滞后性做出反应,可能会加重金融危机的深度。因此,可对原有模型进行改进,例如相关机构应该进一步提供识别损失事件发生的操作指南,避免滞后集中。还有关于确认贷款损失,应进一步规范贷款损失的转回要求和时点等。再适当地对信贷领域进行调整,避免大规模的银行资金流出,防止资产价格特别是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2.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准则 金融资产减值爆发的诸多问题主要的原因就是相关准则、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我们除了要加强经济制度的建设外最要紧的就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多层次的监督机制,规范相关行业行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完善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适当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规定,比如,因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而引起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年度内不得转回,还有在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时无法明确表明损失转回的原因,就应该用追溯调整法来解决等;另一方面,就是完善我们已有的准则,对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条件、减值迹象做出更加详细、更精准的解释及规定,还有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年度,不能任由企业选择来分摊风险以及在转回时最高限额的确定。要强化概念,加重客观条件的约束,减少人为的主观判断空间。除此之外,在金融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准确计算可收回金额的大小,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如何确定金融资产销售价格和处置费用等问题。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中并未见有明确定义,这一点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相关准则的规定。还有,关于确定金融资产的使用价值,即对金融资产持续使用直至寿命终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估计时的折现率,这是可收回金额在计算过程中最难确定的一个指标,也是企业在对某项金融资产进行购买或者投资时需要的必要报酬率。但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市场经济瞬息万变,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存在,使得从经济市场中取得折现率的相关信息不仅困难而且极不准确,所以,关于折现率的计算问题就应该在准则中明确提出不同情况下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比如报酬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等。 2.3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 首先,应该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教育,不仅只是在概念上理解,更重要的是从实践中发现、培养优秀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要求从业人员不仅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更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在实战中带着这种优良作风灵活应变,适应环境,紧随环境的变化做出最好最快的决定,尤其是相关岗位在任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务必要选择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的人员。其次,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比如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比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会计准则等相关知识,这是从业人员在进行职业判断时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也是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从业知识。同时,在如今的计算机网络科技时代还要提高从业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在使用网络数据信息时,能熟练掌握相关网络操作技术,并且全力支持技术创新,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才能更好地解决新问题。同时,还要不断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审计、税法、统计、电算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不断给自己充电,充实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的相关知识,全面发展,做一个工作达人。最后,还应该提高从业人员后期专业技术知识的补充学习能力,加强相关人员的后期继续教育,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技术资源实行网络授课,也可以开办相关的培训补习班,极力提高整个从业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让更多的人不仅拥有高学历、多资格证等硬件能力,而且还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实际业务处理、应变能力,比如,在后金融危机这一特殊金融时代,对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的准确处理就是对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的最佳考验。 作者:单延义 单位:江苏省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所
企业的成长发展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密不可分,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融资。大多数国有企业在融资时过度依赖于当地政府干预,并不能完全依靠企业自身能力去融资。随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出台,各级地方政府加快了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加强对融资条件的审查。特别是对国有平台公司,更需要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企业举债融资的监管力度,防范债务风险。 1当前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1.1融资结构不合理 融资结构是企业通过不同渠道、不同的融资方式所筹到的资金在企业负债中的比重。高效的财务管理水平及合理的融资结构是关系到企业资产能否高效运行的关键。企业要想长远发展,需加强企业融资结构的多元化,提高资金综合效率,努力寻找一个与企业战略发展相吻合的最优融资结构。(1)国有企业如果单纯依靠采取内源方式融资,如:政府政策性拨款或补助,企业自身的经营利润。虽然无需对外支付股息或利息,也不发生融资费用,也不存在违约的风险。但随着国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加速推进,政府政策性拨款或补助将越来越少。企业只能依靠自身的经营利润所带来的留存收益来维持,但国有企业因自身及市场化的影响留存收益获得的现金流不能满足企业发展所需的现金流量,必然导致国有企业对外源融资强烈的依赖性。(2)由于国企与商业银行具有同根同源的关系,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的一种观点:贷款给国有企业没有风险,因为地方政府差不多总会出手相救。致使商业银行弱化了对国有企业约束,导致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长期高度依赖于银行贷款,有些企业出现了“不怕利率高,就怕借不到,再多也需要”的做法。导致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财务信息的质量不高。受资本市场利率及融资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不再愿意向国有企业发放长期贷款,致使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占比越来越大。国有企业财务信息质量低下,融资难问题已经突现。 1.2融资模式单一 目前金融市场推出的融资模式多种多样,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自主融资和政策性融资、境内融资和境外融资等。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行为。包括商业票据、银行贷款、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保证借款等;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如:银行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政策性融资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政府信用为担保、政策性银行或其他银行对特定的项目提供的金融支持。如:农发行贷款、国开行贷款等;国有企业由于跟银行的关系比较密切,比较倾向于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取资金,导致其资金渠道的单一,无法取得充足的资金保证。 1.3融资制度不完善 国有企业有融资需求时,通常都是比较大的项目、要求的融资规模和资金需求量都是比较大的。企业在制定融资方案及实施过程中通常会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制定融资方案和对融资方案的决策时,因集体负责制淡化了责任承担。受领导政绩、领导考核指标、领导意见偏好,对预期的迎合而失去了最重要的独立性,影响其对融资方案判断。如有些企业为了追求眼前利益,完成企业的考核指标,项目仓促上马、盲目扩大融资规模,导致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将企业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2)虽然制定了一定的融资预算方案,但对融资方案的实施过程中的缺乏管理。由于受领导政绩、资金压力等情况干扰,经常会出现对融入资金时间缺乏合理的安排,筹资过程中会出现恶性增资、出现资金富裕、存在资金闲置等现象增加了融资成本,导致企业对引入资金的利用率低下。(3)对资金的管理不够细致,资金使用规范性较差,会出现资金乱使用的情况。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超额采办,造成资金浪费。有些管理层出现将资金用于“面子工程”上,使真正需要投资的地方资金投入不足,影响项目的顺利开展,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1.4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需提高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企业融资面对的是更加复杂的金融环境,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新形式下的融资过程与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涉及到多方面的知识,这就需要财务人员不仅要在专业技术上与时俱进,还要在行业知识方面、法律知识方面等有所提高。 1.5缺乏有效的企业财务人员绩效体制 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普遍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使得财务人员缺乏学习进取的精神,工作中不求上进,得过且过,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 2完善国有企业融资管理的对策措施 2.1合理化的融资结构 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攻坚克难的阶段,特别是国有平台公司,主要承担地方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由于实行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少,建设任务重,融资需求巨大。国有平台公司在这一段时间对中国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发挥了资金供给方面的基础性功能,但国有平台公司并不具备自主盈利能力,只能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实现盈利。国发[2014]43号的推出,国有平台公司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如何优化融资结构成为国企改革中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要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银企关系市场化,要处理好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融资行为,不再依靠政府干预来获得资金。要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的兼并破产机制,发挥其对国有企业的约束作用,促进国有企业融资行为的规范化。完善银企关系,建立市场化的契约关系,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借助银行的资源优势,为企业规避风险提供有效的指导,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解决内源融资不足的问题。 2.2多元化的融资模式 国有企业在地方上一般主导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其融资的金额普遍较大,随着利率市场的深入,银行等金融资机构对中长期贷款的风险进行规避,对提供中长期贷款兴致不高,偏向于发放短期贷款。而企业的管理者由于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对中长期融资需求更加强烈。为了缓解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企业需对融资方式进行调整。国发[2014]43号的推出,国有公司通过银行信贷体系进行融资受到了严格监管,国有企业要建立以市场经济原则为基础的资本市场,促进融资方式的多样化,采取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私募股权、成立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国有企业要采取长短期贷款相结合,应用银行贷款、政策性融资、企业发行债券、采取股权融资、发行私募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相结合。使得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所有者权益占资产总额的比例都能更加趋向于公司有利方向发展。要从靠政府转向靠市场,从靠资源转向靠创新、规范融资行为、发展债券市场,优化融资结构。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首先应加强对债券发行的管理,促进债券发行成本效益的最大化,充分利用发行债券这个财务杠杆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其次还应对债券的品种及结构、规模等进行设计,分散债券的风险,可通过网上交易等方式,增加企业债券的流动性。国有企业还应规范企业之间的融资担保行为,对其所担保的企业及其所担保资金涉及的项目应做到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因为被担保企业发生违约等问题而影响自身运转。 2.3建立健全的融资制度 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须加强对融资过程中细节化的管理工作,在企业融资前先要进行合理的预测,包括制定项目资金的到位时间与资金使用的时间表、对建设项目投资现金流的估计、对投资项目风险的估计、并制定最佳的资本预算。根据资本预算来确定融资规模,并确保其融资规模能够与本企业的融资能力及未来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制作多个融资方案,提供给企业专门的融资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可将融资方案进行内部公开讨论,结合本企业的战略规划、融资规划、企业的资本结构、企业的财务风险控制等指标,并结合及当前的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市场等因素,对多个融资方案逐一审核,对可能存在的融资风险预先进行合理的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筛选出最合理、最优的融资方案。在确定融资方案后,还要对融资方案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结合市场因素、企业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来调整融资方案,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融资方案,使之能够更具合理性与科学性。并加强对到位资金后续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资金闲置及资金紧张的情况。(1)企业应当建立对相关财务人员作定期培训机制,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职业道德,保证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对融资方案决策上保持独立性,避免因领导政绩、考核指标等因素,影响融资方案选择。最大程度的避免因人员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2)建立融资方案审核小组,小组的成员可以来自企业各个部门,但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融资方案是否过于刚性或过于随意,需要小组成员应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专业的职业判断。同时加强融资监督体系的建设,优化责任监督机制,使筛选出的融资方案能够顺利的实施、更高效运行。(3)应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立一套有效的内控机制,保障项目的运行、资金的管理,实现专款专用,避免项目资金出现挪用、挤占等。保证项目资金的投入,使项目能够顺利的开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4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 国有企业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工作能力的培养,要求财务人员定期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还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使财务管理者的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有效的提高。作为财务人员不仅要处理好最基础的财务工作,还需要把握当前的经济动向,要为企业提供真实、准确的经济信息,要建立健全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内容、以及信息披露责任加以明确,严惩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 2.5企业财务人员绩效体制 企业应对现有的薪酬制度进行改革,让财务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其实际工作成绩相挂钩,发挥其待遇留人的机制。打破原有的工作终身制,应用竞争淘汰机制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与学习的热情。将真实的财务信息与科学的指标体系相结合,对财务人员的业绩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实施聘任的双向选择化,打造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财务人员队伍。 参考文献 [1]林乔青.大型国有企业融资结构的完善路径探究[J].财会研究,2017(6). [2]徐亚军.基于国企融资过程中财务管理现状及措施的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5(9). [3]陈晚莉.新常态背景下国企融资的对策研究[J].财会学习,2017(6). 作者:邓艳菊 单位: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投资论文: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风险投资论文 一、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融资渠道分析 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融资机制主要指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方式,由风险投资企业的类型所决定。根据投资方的属性,这些高科技中小风险投资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五种类型: (一)以政府出资为主导风险 投资公司的投资这类风险投资公司主要由地方财政出资,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目的在于推动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政府出资的投资公司在我国投资公司体系中占据主体性地位。 (二)大公司所属的风险 投资公司的投资这类风险投资公司主要由上市公司和投资银行通过独资、参股或控股的方式建立,而上市公司组建风险投资公司的现象更为常见,为企业的优秀业务提供战略协同。 (三)证券公司所属的风险 投资公司投资2001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了《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23条第6款规定: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可以发起、设立或参股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而言,券商风险投资公司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比较重视后期的投资。 (四)民营及混合型风险 投资公司的投资这类证券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民间资本与上市公司资本的混合、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的混合两种主要形式。目前,我国纯粹民营的风险投资公司数量有限、融资规模较小,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民营风险投资公司在我国风险投资市场上的位置日益显著。 (五)外资风险投资公司与合资风险 投资公司的投资2003年3月1日,科学技术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风险投资企业的管理规定》,为中外合资风险投资公司创造了组建、生存与发展的条件。目前,我国外资及合资风险投资公司已达数十家,包括跨国公司的风险投资公司、传统的国家风险投资公司、国际投资银行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公司。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融资机制具有多样性,政府、大公司、证券公司、民营企业与外资风险投资公司等均可以向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资金。在我国,由于养老基金规模不大,并受到现行经济政策的约束,不可能大规模用于风险投资。保险公司的资金规模较小,资金用途受到特殊的限制,无法用于企业的风险投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长期受到不良贷款的困扰,近年来奉行稳健的信贷资金政策,对风险投资持有谨慎的态度。相比之下,国外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较多,除政府、大公司、证券公司、外资机构等投资主体外,商业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富有的个人及家庭等均可提供风险资本。在美国与欧盟地区,政府所提供的风险资本较少,主要来源于养老基金与商业银行等资金机构。在美国,风险资本的形成主要来源于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资金机构,约占风险资本总量的一半以上,而在欧洲,商业银行是风险资本的最大投资方,为风险企业提供三分之一以上的风险资本。 二、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职能分析 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是风险投资机构与高科技中小企业相结合的产物,风险投资机构对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运营机制存在着直接的影响。在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成长过程中,风险投资机构的职能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解决高科技中小风险 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较小,信用记录欠缺,自身担保的实力较弱,但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却较突出,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对其进行放款,导致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存在。风险投资是一种中长期的股权投资,不是关注项目的短期盈利和安全性,而是项目的成长性,因而能够弥补传统融资的缺口。 (二)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性的人力资本 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系列技术问题或管理问题,而风险投资机构拥有一批训练有素的专业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对风险企业提供各种支持。 (三)参与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管理 风险投资机构参与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管理的目的不是自己经营企业,而是要从财务战略、技术战略和营销战略等发展战略来促进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成长,以便最终能够以较高的价格退出中小风险企业。同时,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对中小风险企业的全方位管理,可以实现对企业运用机制的监控,从而降低人风险。 (四)扶持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技术创新 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产品的替代性较强,替代时间也较短,企业必须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才能维持其相对技术优势。 三、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立项评审机制分析 目前,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风险资本形成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因而,政府投资的立项评审机制在主体上代表了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立项评审机制。我国大部分部级科技计划,除了创新基金外,对项目的评审基本都是采用地方科技厅(局)或经济发展局推荐,报科技计划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再报送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是否立项,而评审委员会一般由财政部、科技部等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现有的评审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一是造成地方推荐单位对项目缺乏把关,不管好坏项目全往上报。二是项目的立项决策过多依赖于专家的意见,导致评审偏差或失误较大。具体原因有:对专家缺乏约束机制,专家并不对自己的评选结果负责任。在很多场合,专家的知识面也有限,不足以应付项目评审的需求。在极端的情况下,专家并不了解一些新技术,可能导致前景较好的项目被否决。专家的实践经验不足,过于拘泥于书面知识。许多专家来自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偏向于技术和财务,实践技能薄弱。 四、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经济功能分析 在我国中小企业体系中,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具有较高的创造力,不仅对科技促进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而且能够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近十余年以来,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据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技术创新体系中约70%的创新技术是由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完成的。一般而言,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具有如下功能: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由于规模经济和资金实力的缺乏,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高科技中小风险必须不断实施技术创新。高素质的科研人员是风险企业的宝贵资源,是技术创新的源泉,也是市场竞争的主要力量。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专注于某一高科技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的产品,往往在该项技术上居于行业的前沿位置;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对市场的反应较为灵敏。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投资较少、规模较小、周期较短,主要依赖于技术创新,依赖于人力资本的开发,善于捕捉市场机会,寻找市场的切入点,不断地向市场推出创新性的产品,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研发资金投入的数额和比例较大。由于缺乏规模效益和资金实力,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必须依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性价比的产品才能生存。在很多情况下,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研发投入并不能在短期内取得回报,因而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都比较高;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大多涉足新兴产业,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是试验新技术的最佳场所,每一次新兴产业的出现都可以带动大量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涌现,反过来又加快了新兴产业的形成,特别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整个产业的优化。 作者:刘荷生张同建李明星单位:镇江市创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政策环境风险投资论文 一、中日风险投资公司支撑环境比较探析 1.政策环境比较日本相关政策措施 日本风投起源于1972年。因受历史原因、经济体制、企业经营形态文化及民族特性影响,在对风投扶持中,日本政府更多采用直接参与模式。政府在风投公司的融资、投资等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扶持政策包括权益投资、提供贷款、政府信用担保等。近年来,日本政府又采用了新的方式支持风投行业的发展。例如,2000年4月开始的天使投资税制优惠条款。对投资于创立时间不超过10年、研究开发资金比例高的风险企业的个人投资者,股票转让收益实施1/4利税扣除,如果出现损失3年内给予结转,以此鼓励个人投资者对风险企业投资。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中,日本政府彻底废除了最低资本金规制,增加了重视人力资源以“人合公司”为特点的公司组织形态——合同公司,进而为风投企业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为了支持风险企业发展,日本政府还积极扩大对风投企业的政府采购,实施了政府“试购买”制度。截止2012年12月已有43个都道府县实施了此制度。2010年10月12日,NEO、Hercules与JASDAQ市场合并成立新JASDAQ市场,这样日本拥有了7个面向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新型市场为中小风险企业提供了从股票市场获取资金的同时,也为风投资金提供了获得高利润的退出渠道。日本政府的做法对日本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起到助推器作用。但从长远看,政府的大力介入及其导向对日本风投业造成了负面影响。一般来说,除了国家命脉产业,政府是不适宜参加产业经营的,更何况是风险较大的投资业。在日本政府导向作用下,银行等金融集团在风险投资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银行运作的谨慎原则与风投的高风险性相对立,导致日本风投业运作保守,发展受限。我国相关政策措施。从1984年原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首次提出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建议开始,我国风投政策法律研究与实践已有20年发展历史。我国现有风投中多家公司资本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但是,除了直接投资外,我国风险投资公司间接扶持政策还很不完善。例如:目前还未制定出专门针对风投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且存在对风投机构双重纳税问题。中日相关政策环境比较。比较中日政策环境措施可以得出,在风投发展初期,政府以各种方式直接提供资金参与风险投资是必要的。但政府应在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渐退出,通过间接方式指导、调控风投发展是比较合理的政府行为;政府长期直接参与风投的发展,往往会事与愿违,且会对其发展形成一定阻力,达不到预期效果。日本相关政策在短期内对风投行业有很大推动作用,长期会使行业运行保守。我国政策环境还远远达不到日本水平,类似在1998年前的日本,创业板上市门槛过高,使得作为风险资本首要的退出渠道并不顺畅。日本风投行业政策环境也在启示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对该行业的政策倾斜,发挥政府的最大效用。 2.法律环境比较日本相关法律环境 在对风投发展的政策扶持中,日本政府更多以直接参与为主,政府在风投公司的融资、投资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为保证扶持政策的连续性,明确相关主体的运作规则,日本以法律形式对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确认。2000年以后,通过修订《中小企业等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契约法》,扩大投资对象和业务范围,促进风险资本向企业初创期等高风险阶段投资;以《金融商品交易法》替代《证券交易法》,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创设天使优惠税制,鼓励个人风险投资。2009年,颁布《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置法》,由政府提供8000亿日元的担保额度,吸引民间资金为风险基金出资和投资风险企业。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日本风险投资业得到较大发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了日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国相关法律环境。我国风投立法还相当滞后。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起一个完整的风投法律体系,还存在法律空白;另一方面,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存在很多与风投公司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阻碍和制约着风险投资公司的运作与发展。比如,《公司法》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收制,而不是国际上通行的承诺制,在客观上抑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另外,我国相关法律还限制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投资过程中,我国主要存在投资手段、再融资能力、对外投资比例限制和对无形资产比例限制等法律障碍。风投机构为保证利益不受风险企业创业者或管理者侵犯,通常要求采用诸如分阶段投资及持有优先股形式进行投资,但我国目前可采用的金融工具却仅有普通股。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也很受限。中日相关法律环境比较。日本为了推动风投快速发展,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于2006年公布了新《公司法》,增加了风投公司采取合同公司的形式。日本风投相关法律的制定及法律环境的完善,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历史短暂,与日本相比,有关立法存在很大差距。不仅与风险投资相关的很多方面存在法律空白,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也存在与发展不适应的地方。 3.文化环境比较日本文化环境 日本文化环境与我国相似。日本社会强调集体主义和团队精神,排斥个人主义、创造力和个人创业行为。在这种创业环境影响下,日本独立创业活动并不很普遍。日本属于“征信国家”,拥有较完善的信用体系,这对风投行业的发展无疑是最有帮助的。中国文化环境。中国人普遍安于现状,缺乏冒险精神。反映在风险投资中,投资者和创业者均厌恶风险,满足获取稳定收益,不愿尝试创业。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意识普遍缺乏,失信者比比皆是,这也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中日文化环境比较。日本与我国创业文化有很多相似之处,人们普遍缺乏创新精神,冒险意识不够,与风险投资的发展不相适应。从信用体系比较可看出,我国信息公开方式、信用服务企业市场发育程度、对失信者惩戒制度等,与日本存在很大差距。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市场参与主体信用意识的缺乏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和风投公司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二、改善我国风险投资公司支撑环境的路径选择 1.强化政策环境 对风投公司的政策扶持,应逐步减少政府直接出资比例,转而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采取间接扶持政策,努力营造适宜风险投资发展的宏观环境。应深化税制改革,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还应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政策倾斜,国家和地方财政每年应当新增部分拨款,专项用于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孵化期的投入,为风险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完善法律环境 我国应尽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比如《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明确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定位,使风险投资的运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对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与风险投资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风险投资以股权方式进入和退出风险企业。 3.营造勇于创新的文化环境 目前,我国文化环境与风险投资的发展不相适应。应加强引导,鼓励创业者的创业行为;培育和倡导独立意识和个人冒险精神,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为风险投资的发展营造出适宜的文化和思想氛围。还应尽快建立我国的现代信用体系,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讲究诚信的文化环境。政策方面,日本政府相关政策措施对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有很大推动作用,日本以银行为中心的风险投资模式给我们的启发是,我国政府在风投初期应充分帮助风险投资企业成长,但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应适时退出;法律方面,日本政府非常重视法律环境建设,并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这启示我国应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风险投资公司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文化方面,日本与我国的创业意识有相似之处,这是中日共同具备的缺点。但日本信用体系的成熟度是我国不能比拟的。我国在改善创业文化环境的同时,应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 作者:高俊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本土风险投资论文 一、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从二十世纪末期到现在,短短二十年的时间里面,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早在1995年,深圳市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官办的风险投资基金。随后,各地方政府借助兴建开发区的有力形势,纷纷成立了官办的风险投资企业。早期的风险投资基金普遍规模较小,并且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1998年,中国政协的一号提案———“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成为了当时投资界的热点。在其之后,国内的风险投资基金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了出来。2000年前后,中国投资界盛传将要开设创业板股票市场,这导致了许多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这个时候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处于萌芽状态,无论是从资金规模、投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来看都无法满足创业资金的需求。这个时候,国外成熟的风险投资基金尚未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它们的投资对象仅限于搜狐、网易、新浪等具有海外背景的企业。二十一世纪初到现在,海外成熟的风险投资基金纷纷涉足国内市场。国内一些完成了创业阶段、在国际资本市场取得了上市地位的企业、以及因此而致富的企业创始人也开始涉足风险投资领域。这个阶段是我国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最快的时期,从2004年到2013年,风险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数量增长了889%,新成立的基金数量增长了847%,完成投资的案例数量增长了353%(详见图1和图2)。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在2011年达到了高峰,随之之后的两年,风险投资基金在募集资金数量、募集资金个数、投资金额以及案例数量上都出现了显著下降。究其主要原因是,在2012年,中国股票市场停止了IPO发行,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信心受到了重大打击。 (二)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 中国经济依托改革开放的国策长期快速发展,这也促成了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壮大。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分为两个阵营:一方是具有海外成熟风投经验的合资基金,另一方是国内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虽然两个阵营都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快速发展,但是行业的主要问题也存在于两个阵营的成员之间。首先,本土基金的资金容量较小。据《2014年中国风险投资年检》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共有本土风险投资基金501家,外资背景风险投资基金223家。在本土基金中,除了中投、陕西高新、吉林亚东等具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以外,大部分本土基金的管理资金数量在5亿元人民币以下,甚至有的基金管理的资金数量仅为几百万元。与之相对应,具有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比如:IDG、软银亚洲)大部分管理的资金数量在20亿美元以上。管理资金规模的不同,导致了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和外资风险投资基金所处的风险等级不同。外资风投基金偏向于投资处于快速成长期并且资金量需求较大的创业企业,这类企业通常风险低,投资回收期短。本土基金主要投资于初创期的企业,这类企业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这样一来,导致了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其次,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在服务上无法与外资竞争。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大多依托具有多年历史的大型风险投资机构,它们在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丰富,在项目投资过程中,能够提供资金支持、财务顾问、危机管理、战略股东引进、资本市场运营等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在这种竞争态势下,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现存客户面临着大量流失的风险。再者,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再融资能力较弱。风险投资公司需要不断地融资以补充资金。在国际上,对于一些较大型的投资项目,往往会组建专项基金进行投资。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具有大量成熟的客户资源,再融资能力极强。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历史较短,积累的客户资源较少,因而在大型项目的投资中资金捉襟见肘,往往会失去投资机会。最后,本土风险投资基金背靠的资本市场环境不利。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背靠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这些资本市场政策稳定,法律法规健全,具有极强的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背靠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政策不稳定,甚至出现了暂停IPO上市的政策决定,这严重地阻碍了本土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内部所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关系到本土基金和外资基金的竞争格局,还关系到资本市场话语权的问题。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优质上市公司资源的流失与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弱势具有直接关系。中国资本市场正呼唤着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变大、变强。 二、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模式的选择 (一)现行的市场环境中国风险投资 基金行业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法律环境。与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相关的主要法律已经颁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最近一次重新修订中,取消了企业对外投资规模的限制,这为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则详细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有限合伙式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式和有限合伙式的组织模式,采用信托式组织模式的风险投资基金较少。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较高。自2013年开始,风险投资行业出现了一种新的“众筹模式”,该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普通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参与企业投资。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采用‘众筹模式’完成风险投资1.56亿元,完成投资430起。‘众筹模式’的规模正在快速成长,2014年6月份的投资额超过了前5个月的总和。”上述情况表明,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极高,但是投资渠道明显不足。 (二)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及优缺点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可行的组织模式。第一种是公司制的风险投资基金。这种模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来组建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股东就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他们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第二种模式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依照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第三种模式是信托式风险投资基金。这类风险投资基金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设立。通常情况下是以信托公司为依托,以信托合同为主要标的,集合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上述三种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是国际上的通行模式。在中国,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而信托式的基金由于有合同期限的限制,这种组织模式主要用来设立“阳光私募基金”,用来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很少被采用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从各个组织模式的特点来看,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所有权及关系清晰,属于现在世界通行的企业制度,可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它的最大的缺点是资本扩张的手续较为繁琐复杂,还面临着着重复征税。有限合伙制的优点在于便于资本扩张,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意味着合伙关系确立了,因而有限合伙企业有着灵活、快速的优点。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缺点在于它不是法人,在进行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基金对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需要另行申明,这不利于投资那些具有复杂股权关系的风险企业。另外,有限合伙人只有利益分配权,没有企业的管理权,无法约束管理人的行为,存在着重大的治理缺陷。契约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产权关系明晰,可以随时扩张规模,也避免了重复征税。它的缺点是具有确定的期限,这个缺点可以通过事先设定长期契约或新设契约的方式来解决。 (三)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来看,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急需改善环境和扩大规模,以便最终能够在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拿到更大的话语权。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可以帮助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达成上述目标。由于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能够在大型项目投资中快速地实现规模扩张,能够便于投资者监督人的行为,还具有清晰的产权结构,因而它是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快速发展的不二选择。也只有选择契约型的组织模式,才能在短期内快速形成大量的具有较大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的本土风险投资金群,才能掌握资本市场的话语权,才能改变优质上市公司资源流失的不利局面,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来看:首先,契约式基金的法律基础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制定,为契约式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中国这种契约式的资金管理方式较为普遍,所以在法律环境上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是可行的。其次,契约式基金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以契约方式设立的,投资者普遍认同这种管理模式,这为契约式风险投资资基金的筹资带来了便利条件。再者,契约式基金的组织模式有助于风险投资基金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风险投资基金的盈利期往往在三年以后,这与沪深交易所的挂牌制度相矛盾,但是契约式基金不受“连续三年亏损摘牌”这个规则的制约,这使得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地利用交易所的良好环境实现快速发展。 三、发展契约型风险投资基金的政策建议 快速稳健地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需要制定相关的法规及制度、确定合理的基金契约期限、选择合格的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这需要证监会和交易所共同制定规则,配合施行。首先,要求监管部门制定契约型风险投资金管理条例。因为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属于上市基金,它的影响面较大,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投资监管条例,特别是要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分散化投资的规定,制定出风险投资基金的分散化投资原则,以减少个别风险发生所带来的影响。其次,契约型的风险投资基金应该采取封闭式基金的模式。对于该基金的投资者,要参考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对于客户资金规模的要求,规定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资者才可以购买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由于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最适合进行长期投资,因此可以适当提高每手基金交易的金额和佣金。再者,要选择具有风险投资经验的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可以效仿目前证监会对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模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风险投资机构和综合型券商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风险投资基金经理要具有丰富的风险投资经验及企业管理知识。 作者:刘晓东卢晶单位: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合同治理风险投资论文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风险资本 一般在新兴产业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前较早阶段投资,所以面临着较高的管理风险、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风险、市场风险以及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在投资新兴产业企业的过程中,由于技术创新、市场高风险和企业质量、创业团队能力等信息不对称,发达国家风险资本一般会在投资前通过事前的合同治理,事中的增值服务和董事会治理三种投资治理方式构建有效的创业团队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力促进新兴产业创业孵化和技术创新,并最终实现其股权投资的增值。复杂的投资环境使风险资本投资上市前创业板企业的治理问题变得尤为重要和严峻。北美和欧洲实证研究表明,风险资本能显著的改善被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被投资企业的价值(。下面主要按照风险资本的三种主要治理机制进行风险投资治理的文献归纳。 1.风险资本的合同治理研究 在风险资本合同治理中有影响的学者主要进行了如下三个方面的研究:有些学者研究分阶段投资在风险资本治理中的效率。认为分阶段投资是风险资本控制投资项目最好的办法。发现分阶段投资对风险资本具有项目质量的学习效应。的研究则发现分阶段投资是解决投资后风险资本被创业团队套牢的有效机制。其他学者的研究也发现,相对于事前的一次性投资,分阶段投资能解决事后风险资本被创业团队套牢的道德风险问题。同时,也有学者指出分阶段投资可能导致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风险资本事后套牢创业团队的问题.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使用投资工具的投资治理作用。发现美国风险资本大量使用可转换优先股等可转换证券。由于在风险资本投资中,投资合同签订后投资双方付出的努力对风险资本投资的成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不少学者发现通过合理的转换比例、转换条件设计,可转换优先股能解决风险资本和创业团队事后投资过程中投入不足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还有部分学者利用规范分析研究投资合同中关键决策控制权分配在风险资本治理中的作用。认为,由于创业团队异质性的人力资本在创业中的重要性,赋予风险资本关键决策控制权可以解决风险资本投资后被创业团队套牢的道德风险问题。发现具有控制权的风险资本,在创业团队管理层不能胜任的情况下,能付出最优的努力搜寻职业经理人并用职业经理人替换创业团队管理层。不少学者研究关键控制权在风险资本和创业企业管理层之间的调整。等发现风险资本会拥有对投资企业关键决策(资产处置,项目退出方式,管理层替换)的控制权,尤其是在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变的比较糟糕的情况下。论证了当创业企业业绩高度相关的指标变差时应该由风险资本控制;在业绩指标中等的情况下,应该由双方共同控制;而在业绩指标非常好时则由创业团队继续控制。 2.风险资本增值服务治理研究 投资后,风险资本一般会通过增值服务提升创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获取创业过程中稀缺的人力资源和外部资源———融资、供应商关系、客户等。近年来,学者倾向从企业风险特征、风险资本特征来研究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关键影响因素。认为影响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因素主要有项目的风险(创业团队管理水平)、商业风险、项目不确定性以及风险资本管理人的经验。证实德国风险资本投资阶段偏好与所投企业特征(市场增长率、是否作为沉默合伙人)显著影响风险资本对所投企业咨询类的增值服务(研发咨询、制造决策、销售决策以及融资决策)的选择和频率。发现具有商业经验合伙人的风险投资公司会更积极的帮助被投资企业招募管理人员,董事,协助后续融资,并保持与被投资公司积极的联系。同时独立型风险投资公司比附属型风险投资公司更积极支持被投资公司发现相对于独立型风险资本,公司型风险资本向创业型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增值服务功能。另一些学者研究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类型及对其投资企业业绩的影响,主要有如下的研究成果:研究表明美国,英国,法国以及荷兰等国风险资本比较注重的增值方式是战略咨询、人际往来、以及帮助企业建立与其他公司和专业机构的网络服务。证实风险资本通过在战略层面(董事会建议,帮助融资,商业建议)、教练服务以及网络服务(合同资源,管理层招募)等增值服务帮助比利时高科技企业提升价值。Vladimir等(2010)研究表明,相比独立型风险资本,公司型风险资本能显著的提高与母公司战略一致的创业型企业的IPO估值和并购溢价。 3.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研究 国外关于风险资本对参股企业董事会的投资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对创业型企业董事会结构———董事会独立性、规模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的影响。大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风险资本的进入能显著增加被投资企业董事会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的董事会构成中有更多的具有行业经验的独立董事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般是分别任命的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具有更大的董事会.另一方面,在公开上市时,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的创业团队持股比例更低,创业团队更可能被替换。另一部份学者研究影响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的关键因素。学者们研究发现,风险资本联合投资、风险资本投资股权比例、风险资本类型(独立型,公司型)以及风险资本声誉(能力)等都是影响风险资本改善董事会治理的关键因素,主要结论有:联合投资、风险资本声誉以及风险资本股权投资比例与风险资本参股企业的董事会独立性正相关。此外,证实公司型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中具有更多的外部董事;同时会出现更高比例的强制性CEO轮换。还有少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的效率。证实风险资本能提高其投资企业董事会独立性,并显著的降低公开上市后公司失败率.发现风险资本能力(quality)对参股企业上市后董事会独立性以及财务报表的质量有积极影响。 4.国内相关研究介绍 国内关于风险资本对参股企业投资治理的研究大多还处于总结发达国家风险资本的典型合同治理机制,并对之进行规范或定性分析。一些学者通过定性分析或规范分析研究分阶段投资在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中的作用。劳剑东等(2001)发现分阶段投资情况下,风险资本相当于获得了在后续阶段放弃投资或重新评估企业并继续投资的期权。陈灏康(2006)认为分期注入资金是风险投资家所能运用的重要监控机制。曹国华,潘蓉(2007)认为在分阶段投资下,创业企业管理层为了获得企业所需的后续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运作企业并投入有效的努力。另一些学者研究投资形式在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中的作用。唐伟(2005)认为在风险资本家与创业企业管理层的联合努力能提高项目收益,双方的努力程度与投入正相关,且在风险资本投入比例低的条件下,风险资本应该获得普通股。李建军、费方域(2010)发现可转换优先股是风险资本实施事前获得控制权的有效机制。还有一些学者对风险投资治理中的控制权分配的效率进行了研究。为了减少创业企业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为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风险资本通常会以适当的方式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张晓晴,2006)。李建军,费一文(2008)研究发现,在风险资本和创业企业管理层关于退出方式和时机的选择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条件控制相对单边控制能更好的解决合同不完全情况下事后退出方式和时机的有效选择问题。总体来说,国内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研究还处于从国外典型问题出发,总结国外主要研究成果的阶段;还非常缺乏中国转型经济和关系文化特征背景下的风险投资治理问题研究,尤其缺乏中国市场背景下,结合中国风险资本自身禀赋特征、所投资企业风险特征的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模式和效率的实证研究。 二、现有研究总结 总体来说,对风险投资的治理机制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有建设性的积极的研究成果,有力的促进了风险投资理论的升华和实务的发展,但现有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 1.目前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合同治理、增值服务以及董事会治理的模式与增值服务的作用上,缺乏对风险资本选择的各种投资治理关键影响因素的研究,尤其缺乏风险资本组织结构特征、、风险资本人力资本特征、风险资本投资风格以及所投企业的风险特征等关键因素对风险资本选择合同治理、增值服务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等治理方式影响的研究。忽略风险资本投资环境(风险资本禀赋特征,所投企业风险特征),单纯地研究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机制的作用是不符合管理学中情景管理理论的,这样的研究对风险资本投资实践指导意义不大。 2.目前研究缺乏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 对企业持续增长影响机理的深入实证研究。风险资本对所投资企业创新能力与长期业绩的提升是风险资本投资成功的关键。关于合同治理的研究缺乏关于包含分阶段投资、投资工具、关键决策分配权(管理层替换权,优先清算权等)以及反稀释条款等合同治理模式对风险资本所投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盈余管理和长期业绩影响的效率分析。增值服务治理效率的分析相对较多,但大多集中在增值服务对风险资本参股企业长期绩效的影响,缺乏关于增值服务对企业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影响的深入研究。最后,关于风险资本如何影响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治理效率的研究就更少。 3.目前的研究缺乏 对于风险资本治理机制之间内相互影响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倾向于从治理机制内生关系(替代或互补)的角度研究治理组合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缺乏关于合同治理、增值服务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研究,就很难指导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组合的选择,也更难以深入分析风险资本治理组合与创业型企业技术创新、长期业绩之间的关系。 4.缺乏转型市场 尤其是中国市场背景下的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的实证研究。当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等西方发达市场。过去由于风险资本投资数据的缺乏,还缺少对中国风险资本治理微观机制的黑箱进行深入解剖和系统研究,以梳理我国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特征,揭示我国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的形成机理、治理机制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治理机制组合对所投资企业创新能力和长期增长的影响。,将限制风险资金对我国新兴产业的孵化和推动,不利于我国产业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三、研究未来发展方向和对中国的意义技术创新 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要把技术创新的成果产业化中间还有很艰巨的任务。熊彼德认为,技术创新仅仅是创新的内容之一,只靠技术创新难以建立国家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必须要借助资本特别是风险资本的力量才能实现产业化发展。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不完善,难以有效满足资本市场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尤其对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而言,需要进一步推动风险资本与创新型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互动。可以合理预见,未来的研究将以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治理模式和治理效率为研究对象,重点关注风险资本对企业的投资治理机制的主要类型;风险资本禀赋特征、风险资本所投企业的风险特征中影响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机制选择的主要因素;风险资本选择的投资治理机制之间是否相互影响,风险资本选择的投资治理组合(考虑若干治理机制间相互影响)是否能影响所投企业长期增长的优秀———技术创新能力、盈余管理以及长期业绩等方面。 作者:郑忠良陈来李建军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风险投资论文:技术创新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概述 (一)风险投资概述。1.风险投资的界定。风险投资最早来源于美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已不再局限于其最原始的意义。一般来说,它偏好高潜力的成长型创新企业,是一种由职业投资者操纵投向具有高潜力、新发展的企业,依靠其丰富的管理经验降低投资不确定性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并通过并购退出或者首次公开募股以获取巨额回报的一种投资行为。2.风险投资的机制。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经历了筹集、投资、监控以及退出四个过程。筹资初期,资金的来源、所面临的投资环境以及投资方式都会影响风险投资,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有了资本之后选择合适的项目投资,这期间要综合考虑被投资企业的各方面因素以降低风险;之后进行监管,可以给企业提供额外的管理服务(融资、决策等方面),尽量使风险最小化;最终风险投资者会选择合适的时机收回投资以实现高额收益,如此不断的周转循环使风险投资实现高效利用。3.风险投资的功效。对于成长型创新企业来说,融资相对比较困难,不确定性较强,而风险投资最能满足这类企业,它最基本的功能是为成长型创新企业提供资本,除此之外,它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失衡,能最大化地进行资源优化,从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风险投资的功效因对象而异。从投资机构主体来看,成功有效的投资行为能为其赢得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为日后的发展壮大打下坚实基础,比如更有效地筹集资本、更优秀的合作对象等;从成长型创新企业来看,接受风险投资不仅意味着摆脱资金短缺的困扰,还会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增值服务,包括为企业经营出谋划策、给予企业各种有利的资源等,提升企业成功的几率;从宏观经济的发展来看,有关数据显示风险投资能够有效解决失业问题,加大信息产业的比重,促进GDP的增长,除此之外,还可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 (二)技术创新概述。1.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1)外部环境。成长型创新企业所处的环境瞬息万变,面临着各种竞争,企业承受着巨大压力,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突破传统谋求新方式,才能在高度竞争的市场中有所成就。(2)对风险的估量。投资风险是否可控直接影响成长型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企业必须提前评估风险,否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3)对投入和产出的估量。首先,对于成长型创业企业来说,发展初期各方面都需要巨大的资金量,最后能否实现技术创新取决于是否有可持续的投资;其次,产出也是影响技术创新的决定性因素,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市场价值至关重要,企业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让产品在短期内商品化进而实现高收益。2.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当今经济高速发展,企业技术创新能否成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资本、市场环境、技术环境、相关制度等。首先,在技术创新初期,成长型创新企业无法掌握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各种信息,必定会影响技术创新过程。其次,实施新技术、研发新产品需要各方面的支持,要有足够的资本、一定的技术人员、高科技的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模式,这其中资本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具不确定性的。第三,不断更新变化的相关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也具有一定影响,如政府实施的税收优惠以及并购政策等。 二、风险投资在技术创新上的作用机制 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技术创新离不开大额资金的支持。当然企业可以选择向银行贷款,但是对于高风险的创新型企业来说,这种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不适合的,只有依赖于风险投资才能满足这类特殊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关于该作用机制,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总结起来有:一是风险投资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成长型创新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不足等缺陷;二是成长型创新企业发展初期面临较高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风险投资来分散。成长型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尚不成熟,对资金的需求时间较长而收益滞后,此外,因其处于创业阶段,企业运营情况和信誉度等使得其难以公开募集资本,企业在技术和市场方面面临巨大风险,无法通过传统方式实现融资。而风险投资的融资方式和渠道多样化,能够使成长型创新企业上市,并在资本市场中实现融资,帮助企业脱离窘境。风险投资机构除了提供资金外,还可以实现对企业的监管,给企业提供战略支持,依靠自身经验影响企业的公司治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与此同时,同企业存在一定委托关系的风险投资机构还会规范企业的经营,影响董事会的决议,甚至参与企业的战略部署,侧面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正因如此,我国已开始部署大力支持风险投资、改善经济增长模式、主推技术创新竞争力等新的发展战略。 三、我国创业板市场中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现状 我国创业板发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一直以来,创业板市场不断推陈出新,发展创业投资的同时也优化了风险资本结构。2009年之前风险投资退出水平相对较低,2009年之后创业板扩容速度明显增快,导致2010年风险投资退出案例大增。从参与情况看,截至2012年5月30日,31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半数以上的企业获得过风险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vc/pe)的支持,远超上交所和深圳中小板;从集中的行业看,风险投资主要聚焦于新材料、新科技、新生物制药等行业;从地域方面看,经济较发达地区更容易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创业板市场中有较高比例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推动了技术创新的高速发展,表现在研发支出所占比重逐年递增,申请的专利数量也不断增加,这都离不开创业板市场自身的发展。但是也要看到,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并不明显,表现为技术创新水平不与风险投资成正比例变化,因为增加的风险投资并不是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可见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具有不明显的推动作用,这同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归纳如下:一是尚不具备系统的风险投资模式。当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中风险投资尚无完善系统的模式,机制也不健全,不能有效地规范风险投资企业,使得风险资本去向偏离预期,给有成长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二是创业板市场功能淡化,机制尚不健全。由于创业板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无法有效发挥市场功能,导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行市盈率普遍较高,超募资金现象也较为严重,不利于市场资金的合理配置。三是相关法律和政策滞后。对我国来说,创业板和风险投资都处于起步阶段,还是新鲜事物。与之配套的法律政策也处于摸索阶段,相应的监管机制还有待提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四是风险投资人才不足,整体素质不高。成长型创新企业的建立需要独具慧眼的风险投资人才,要想创新最关键的是发现机会,而我国多数创业者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影响了成长型创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四、相关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应在风险投资市场中找准定位、强化职能、加大扶持力度。面对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环境,政府应尽力加强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不再过分强调自身的主导地位,将主导转换为引领,为创业板打造全新的良好投资环境。此外,政府还可以多手段多方式为创业板提供扶持,如增加免税年限、降低所得税税率等,用实际行动鼓励支持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二)完善风险投资的各项机制,有效进行管理。我国风险投资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相关职能部门应逐步完善风险投资的各项机制,实施行而有效的管理。如为保证风险资本的有效退出,应健全破产清算制度、创建优良的咨询机构、提供全面的社会资源等,使风险投资维持在相对较好的水平。 (三)完善风险投资的市场环境,发挥创业板重要职能。风险投资市场环境的完善必须依靠配套的法规制度来规范,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行使其职能。同时,发挥创业板的两项职能,培育新兴产业方面不仅上市时要对企业严加选择和规范,而且过程中要严加监管;创业创新方面要通过各项措施引导风险投资向中小新兴产业方向发展,进一步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 (四)打造优秀的风险投资团队,加强其创业和运作能力。风险投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需要更专业的风险投资人才。要重视创业方面的教育以及风险投资团队的培养,通过优化各因素来培养高能力的风险投资者。综上所述,风险投资与企业的技术创新密切相关,二者相互影响和制约。我国在发展技术创新时不能丢掉自身优势,同时也要吸取成功经验,建设有特色的创业板市场,使风险投资充分发挥自身效用,促进新兴企业高速发展。 作者:苏巍单位: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双重道德风险下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中“双重道德风险” 风险投资业作为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金融投资产业,在发达国家兴起至今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在我国萌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近几年随着高科技产业的进步和应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更是风起云涌,开始兴起了一股风险投资的狂潮。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助推剂,为全球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据统计,美国在1965-1985年间风险投资的平均回报率为19%,是股票投资报酬率的2倍,长期债券投资报酬率的5倍。然而,风险投资业又是一种高风险的产业。在其投资的高科技产业中,只有20%能成功上市,60%能勉强生存。因此,在风险投资高收益的诱惑中,又处处存在着失败亏损的风险。所以,风险投资作为融资方式的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推动工具,虽然充满着巨大收益的诱惑,却也存在着风险和失败的可能。由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容易导致风险投资项目的低效率,使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不尽人意,风险投资机构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带有一定程度上的盲目性。1998年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创公司因违规经营而被迫关闭也正好印证了这一点。由于其操作的复杂性和相关利益的多重性,在实际的运营活动中,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投资必然存在着“双重道德风险”。一方面,风险投资者与专业投资人分别作为风险资本的提供者和管理者,构成了一种委托关系。专业投资人向风险投资者募集资金,再分散投向各个风险企业,风险投资者委托专业投资人管理运营自己的资金,以期获得高投资回报,两者获得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收益和风险是否搭配合理无法预知。专业投资人比对方更清楚自身的情况,因而更容易争取到有利于自己的条款。 在签订契约后,风险投资者无法监控到专业投资人所投资的每个项目的具体操作,专业投资人享有信息优势,风险投资者很难了解或者只有花费巨大的监督成本才能知道专业投资人的具体行动,因此存在着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专业投资人筹集到资金后,就需要投向风险企业,从而实现资本的增值,获得投资收益,并参与利益的分配。由于风险企业家经营管理着风险企业,专业投资人在与风险企业家签订协议契约后,对于风险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是否存在非必要性的开支等问题无从得知,从而有可能损害到专业投资人及风险投资者的利益。由于风险投资中存在着“双重委托”关系,委托人和人所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产出是一个随机变量,它主要取决于人的能力、努力程度和外界随机因素。人的努力程度虽然具有不可验证性和个人随意性,但又是受风险投资项目的成效和委托人制约。委托人在选择人之前,人的个人信誉和以往工作绩效是在被考虑范围内的,如若人有不好的信誉和道德记录,将会制约人当选。委托人可以通过设计出一个约束激励契约,既明确风险投资中控制权的配置,从而实现了对人的有效约束,又可以对人实行有效激励,诱导人做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使人的努力程度维持在较高水平。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风险投资者和专业投资人在进行决策时,都要猜测对方可能做出的反应,并根据对方可能的反应来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使自己得到的效用达到最大化,即双方可以通过博弈过程来达成一个均衡契约。 二、“双重道德风险”可控机理 在人管理委托人资金时,人的管理报酬将主要取决于他经营资金的收益,从而人的道德风险是可以受委托人控制的,即风险投资中“双重道德风险”的控制具有可行性。根据双方契约达成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如果一方不改变的话,另一方也不会单独改变自己的行动和策略,从而达成了纳什均衡。由此如果设计出一套约束与激励契约条件来控制道德风险,这套约束与激励契约必须满足:一是专业投资人采取能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策略,并且他所获得的效用不能低于他期望的最低效用值(即接受契约前的保留效用u赞);二是风险投资者在付给专业投资人报酬后,也能使自己的效用达到最大化。但风险投资者希望实现的投资回报效用只能寄予专业投资人效用最大化才能实现,即要满足激励相容;三是采取任何其他契约都无法使风险投资者的效用再提高,也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 三、“双重道德风险”控制设计 从以上分析的风险投资的道德风险控制理论中,可以看出,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中,道德风险控制是最为关键的一环,为有效控制风险投资中道德风险,需从风险资本的组织机制和风险投资的治理机制着手,对项目评价、信息筛选、公司治理等方面对该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综合审查,并在投资后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顺利地实现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目标。 1.投资前道德风险防范投资前需要通过信息咨询网络平台对信息进行筛选,组成专门的调研小组,走访诸如科技局、经贸委、信息产业厅等政府部门,了解相关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政府对该行业的支持力度;同时还要通过中介机构、银行、客户等信息渠道咨询该公司的诚信度、声誉、销售服务能力、产品质量。确立专业投资人与风险企业家之间关系的契约,主要体现在对风险企业的定价、企业的分段投资模式、企业现金收益分配方式和企业剩余控制权如何分配方面的事前约定,是关于风险投资过程和企业治理机制规定的一种协议。通过各种风险投资契约(包括各种激励与约束合同),专业投资人能有效解决来自风险企业家的道德风险问题。当然,风险投资者也可通过采用报告制度的形式实现对风险企业家的监督,即无限合伙人须每年召开一次有限合伙人(即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家共同参与的会议,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投资项目的投资价值、风险企业每年的发展概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长期的交往合作过程中形成的较为亲密和稳定的工作关系是对相关责任人的无形约束,其中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的风险企业可以有效地激发专业投资人的努力程度,在其收益最大化的同时,促使风险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2.投资后道德风险管理为了有效控制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司治理制衡机制,力图在信息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使风险企业按照股东利益要求来经营管理企业。在组织机制上,可实行有限合伙制,把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分配给专业投资人,同时要求专业投资人对投资项目投入较小比例的资本金和对项目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对专业投资人起到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设立债务和股权的可转换证券,能使投资者获取固定收益和在清偿结算时优先的权利的同时,还能够分享到风险企业的收益。同时,可转换证券持有者还拥有和普通股一样的投票权和董事会权,实现了对风险企业的直接管理和共同控制,从而能有效降低风险投资中的”双重道德风险”,化解“一股独大”给专业投资人带来的风险。确立以某一固定价格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权利,即通过对风险企业家派发一定比例的股票期权,能有效激发其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来促使风险企业的股票增值,努力实现企业股票价值的最大化,从而实现专业投资人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双赢。实行参与管理决策,由于风险企业不受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制约,因而容易由信息不对称而引发道德风险问题。可以通过采用分阶段、分批的投资策略,专业投资人通过这种投资策略,参与投资决策过程,可以不时地在成本和监控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最大化企业价值,有效控制风险企业的道德风险。 作者:李元华单位:温州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合同治理机制风险投资论文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风险资本的合同治理研究。在风险资本合同治理中有影响的学者主要进行了如下三个方面的研究:有些学者研究分阶段投资在风险资本治理中的效率。Sahlman(1990)认为分阶段投资是风险资本控制投资项目最好的办法。Bergemann和Hege(1998)发现分阶段投资对风险资本具有项目质量的学习效应。Nether(1999)的研究则发现分阶段投资是解决投资后风险资本被创业团队套牢的有效机制。其他学者的研究也发现,相对于事前的一次性投资,分阶段投资能解决事后风险资本被创业团队套牢的道德风险问题(Wang Zhou,2004)。同时,也有学者指出分阶段投资可能导致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风险资本事后套牢创业团队的问题(Bigus,2006)。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使用投资工具的投资治理作用。Kaplan和Stromberg(2002)发现美国风险资本大量使用可转换优先股等可转换证券。由于在风险资本投资中,投资合同签订后投资双方付出的努力对风险资本投资的成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不少学者发现通过合理的转换比例、转换条件设计,可转换优先股能解决风险资本和创业团队事后投资过程中投入不足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还有部分学者利用规范分析研究投资合同中关键决策控制权分配在风险资本治理中的作用。Neher(1999)认为,由于创业团队异质性的人力资本在创业中的重要性,赋予风险资本关键决策控制权可以解决风险资本投资后被创业团队套牢的道德风险问题。Hellman(1998)发现具有控制权的风险资本,在创业团队管理层不能胜任的情况下,能付出最优的努力搜寻职业经理人并用职业经理人替换创业团队管理层。不少学者研究关键控制权在风险资本和创业企业管理层之间的调整。如Kaplan和Stromberg(2002)等发现风险资本会拥有对投资企业关键决策(资产处置,项目退出方式,管理层替换)的控制权,尤其是在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变的比较糟糕的情况下。Vauhkonen(2003)论证了当创业企业业绩高度相关的指标变差时应该由风险资本控制;在业绩指标中等的情况下,应该由双方共同控制;而在业绩指标非常好时则由创业团队继续控制。 2.风险资本增值服务治理研究。投资后,风险资本一般会通过增值服务提升创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获取创业过程中稀缺的人力资源和外部资源———融资、供应商关系、客户等。近年来,学者倾向从企业风险特征、风险资本特征来研究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关键影响因素。Sapienza等(1996)认为影响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因素主要有项目的风险(创业团队管理水平)、商业风险、项目不确定性以及风险资本管理人的经验。Schefczyk和Gerpott(2001)证实德国风险资本投资阶段偏好与所投企业特征(市场增长率、是否作为沉默合伙人)显著影响风险资本对所投企业咨询类的增值服务(研发咨询、制造决策、销售决策以及融资决策)的选择和频率。Bottazzi等(2008)发现具有商业经验合伙人的风险投资公司会更积极的帮助被投资企业招募管理人员,董事,协助后续融资,并保持与被投资公司积极的联系。同时独立型风险投资公司比附属型风险投资公司更积极支持被投资公司Vladimir等(2010)发现相对于独立型风险资本,公司型风险资本向创业型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增值服务功能。另一些学者研究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类型及对其投资企业业绩的影响,主要有如下的研究成果:Sapienza等(1996)研究表明美国,英国,法国以及荷兰等国风险资本比较注重的增值方式是战略咨询、人际往来、以及帮助企业建立与其他公司和专业机构的网络服务。Berghe Levrau(2002)证实风险资本通过在战略层面(董事会建议,帮助融资,商业建议)、教练服务以及网络服务(合同资源,管理层招募)等增值服务帮助比利时高科技企业提升价值。Vladimir等(2010)研究表明,相比独立型风险资本,公司型风险资本能显著的提高与母公司战略一致的创业型企业的IPO估值和并购溢价。 3.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研究。国外关于风险资本对参股企业董事会的投资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对创业型企业董事会结构———董事会独立性、规模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的影响。大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风险资本的进入能显著增加被投资企业董事会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的董事会构成中有更多的具有行业经验的独立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般是分别任命的(Gatsi,2006);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具有更大的董事会。另一方面,在公开上市时,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的创业团队持股比例更低,创业团队更可能被替换。另一部份学者研究影响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的关键因素。学者们研究发现,风险资本联合投资、风险资本投资股权比例、风险资本类型(独立型,公司型)以及风险资本声誉(能力)等都是影响风险资本改善董事会治理的关键因素,主要结论有:联合投资、风险资本声誉以及风险资本股权投资比例与风险资本参股企业的董事会独立性正相关。此外,Ivanov和Masulis(2007)证实公司型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中具有更多的外部董事;同时会出现更高比例的强制性CEO轮换。还有少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的效率。Baker和Gompers(2002)证实风险资本能提高其投资企业董事会独立性,并显著的降低公开上市后公司失败率。Wan(2007)发现风险资本能力(quality)对参股企业上市后董事会独立性以及财务报表的质量有积极影响。 4.国内相关研究介绍。国内关于风险资本对参股企业投资治理的研究大多还处于总结发达国家风险资本的典型合同治理机制,并对之进行规范或定性分析。一些学者通过定性分析或规范分析研究分阶段投资在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中的作用。劳剑东等(2001)发现分阶段投资情况下,风险资本相当于获得了在后续阶段放弃投资或重新评估企业并继续投资的期权。陈灏康(2006)认为分期注入资金是风险投资家所能运用的重要监控机制。曹国华,潘蓉(2007)认为在分阶段投资下,创业企业管理层为了获得企业所需的后续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运作企业并投入有效的努力。另一些学者研究投资形式在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中的作用。唐伟(2005)认为在风险资本家与创业企业管理层的联合努力能提高项目收益,双方的努力程度与投入正相关,且在风险资本投入比例低的条件下,风险资本应该获得普通股。李建军、费方域(2010)发现可转换优先股是风险资本实施事前获得控制权的有效机制。还有一些学者对风险投资治理中的控制权分配的效率进行了研究。为了减少创业企业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为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风险资本通常会以适当的方式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张晓晴,2006)。李建军,费一文(2008)研究发现,在风险资本和创业企业管理层关于退出方式和时机的选择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条件控制相对单边控制能更好的解决合同不完全情况下事后退出方式和时机的有效选择问题。总体来说,国内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研究还处于从国外典型问题出发,总结国外主要研究成果的阶段;还非常缺乏中国转型经济和关系文化特征背景下的风险投资治理问题研究,尤其缺乏中国市场背景下,结合中国风险资本自身禀赋特征、所投资企业风险特征的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模式和效率的实证研究。 二、现有研究总结 1.目前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合同治理、增值服务以及董事会治理的模式与增值服务的作用上,缺乏对风险资本选择的各种投资治理关键影响因素的研究,尤其缺乏风险资本组织结构特征、、风险资本人力资本特征、风险资本投资风格以及所投企业的风险特征等关键因素对风险资本选择合同治理、增值服务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等治理方式影响的研究。忽略风险资本投资环境(风险资本禀赋特征,所投企业风险特征),单纯地研究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机制的作用是不符合管理学中情景管理理论的,这样的研究对风险资本投资实践指导意义不大。 2.目前研究缺乏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对企业持续增长影响机理的深入实证研究。风险资本对所投资企业创新能力与长期业绩的提升是风险资本投资成功的关键。关于合同治理的研究缺乏关于包含分阶段投资、投资工具、关键决策分配权(管理层替换权,优先清算权等)以及反稀释条款等合同治理模式对风险资本所投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盈余管理和长期业绩影响的效率分析。增值服务治理效率的分析相对较多,但大多集中在增值服务对风险资本参股企业长期绩效的影响,缺乏关于增值服务对企业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影响的深入研究。最后,关于风险资本如何影响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治理效率的研究就更少。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与绩效之间的研究可能还需要调整研究视角,从一个更完整的治理组合角度研究投资治理的效率。 3.目前的研究缺乏对于风险资本治理机制之间内相互影响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倾向于从治理机制内生关系(替代或互补)的角度研究治理组合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缺乏关于合同治理、增值服务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研究,就很难指导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组合的选择,也更难以深入分析风险资本治理组合与创业型企业技术创新、长期业绩之间的关系。 4.缺乏转型市场尤其是中国市场背景下的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的实证研究。当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等西方发达市场。过去由于风险资本投资数据的缺乏,还缺少对中国风险资本治理微观机制的黑箱进行深入解剖和系统研究,以梳理我国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特征,揭示我国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的形成机理、治理机制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治理机制组合对所投资企业创新能力和长期增长的影响。,将限制风险资金对我国新兴产业的孵化和推动,不利于我国产业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三、研究未来发展方向和对中国的意义 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要把技术创新的成果产业化中间还有很艰巨的任务。熊彼德认为,技术创新仅仅是创新的内容之一,只靠技术创新难以建立国家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必须要借助资本特别是风险资本的力量才能实现产业化发展。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不完善,难以有效满足资本市场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尤其对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而言,需要进一步推动风险资本与创新型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互动。可以合理预见,未来的研究将以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治理模式和治理效率为研究对象,重点关注风险资本对企业的投资治理机制的主要类型;风险资本禀赋特征、风险资本所投企业的风险特征中影响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机制选择的主要因素;风险资本选择的投资治理机制之间是否相互影响,风险资本选择的投资治理组合(考虑若干治理机制间相互影响)是否能影响所投企业长期增长的优秀———技术创新能力、盈余管理以及长期业绩等方面。 作者:郑忠良陈来李建军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大学商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投资项目下的风险投资论文 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 (一)风险投资机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赖以发展的宏观环境得到改善。1999年我国政府提出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机制的发展计划,使我国风险投资一度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在2002年的时候,我国风险投资机构一度达到366家,然而由于我国创业投资缺乏通畅的撤出渠道,创业板市场名义及时推出,到2005年时我国风险投资机构一度减少到319家,2003年和2004年一度出现负增长,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我国风险构造机构总体上是呈上升趋势的。 (二)风险资本到2007年的时候我国风险资本总额达到了1205.85亿元,相对上一年的风险资本总量583.85,翻了一番。我国风险资本一方面来源于国内,一方面来源国际,在2006年以前,国内风险资本占有过半比重,而到2007年海外风险资本占有明显优势。内资风险资本主要由政府资金、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资金和个人出资组成。企业出资占内资风险资本的过半比例,其次是政府资金。个人资本在风险资本中的比例不大,但是个人资本升幅较快,呈快速增长趋势。 (三)风险资本投资行业情况我国风险投资涉及的行业很多,从工业、农业再到第三产业都有,但是50%左右的风险资本都投在了生物科技、IT行业、半导体行业、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及传统制造业上。这些行业都属于除了制造业以外都属于高科技行业的范畴,有利于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制造业得到风险投资的青睐是由我国的特色国情决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廉价的劳动力得到世界的认可,很多国家企业开始在我国寻找代工,也正是这个机遇使风险投资看到了盈利的前景,把风险资本投向了传统的制造业。 (四)风险投资规模我国风险投资总量是呈稳步增长趋势的,单个项目的平均投资额度也越来越大,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但是,我国风险投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项目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更容易获得风险投资的支持,这是由我国政府风险投资的原因造成的。另外,我国风险联合投资的情况增多,既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风险投资,推动企业发展,也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获得更多投资效益。 (五)风险投资方式我国风险机构投资的方式主要是参股,股权比例由投资机构和被投资企业共同协商确定。但有一个明显的现象,我国风险投资机构在被投资企业所在股权比例一般在10~20%之间,而且这种股权分配的方式在所有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项目中占有的比例最高,而且呈上升趋势,股权比例在10%以下的项目所占比例持续下降。这种现象说明风险投资机构越来越谋求被投资企业经营权,这也是我国风险投资机构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毕竟只有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当中才能对所投资的项目切实把握,有利于充分发挥风险投资机构的优势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必要的经营指导,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六)风险投资项目的经营时间2005年,我国风险投资项目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经营时间1年以下和5年以上的企业获得的风险投资项目增多,而经营时间1~3年的企业获得的风险投资项目减少。这是由于企业发展到三年左右的时间时,是企业发展面临转折的阶段,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都较大,然而这个阶段也正是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阶段。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扭转这种局面,否则很多具有潜力的企业可能被迫淘汰。(七)资本退出我国风险投资机构资本退出的方式有三种,上市交易、股权转让和清算。以2007年为例,当年资本退出的投资项目中,48.08%的采取上市交易的方式实现资本退出,47.77%通过股权转让实现,通过清算方式完成资本退出过程的仅占3.85%。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资本退出的,所转让的股权大部分被企业原股东收购,被其他企业收购的很少。 二、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在风险资本构成中占有比例过大,民间资本来源不足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初期阶段由政府引导建立风险机构,以提高风险投资基金的信誉,提高投资者的信息和安全感是有必要的,但政府在风险资本构成中不能占主导作用,要及时做出转变。毕竟政府资金软约束性等特性,容易导致资金的低效使用和滥用。然而,我国风险资本构成中,政府一直处在主导地位,虽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直接出资转变为政府和企业及外资机构并举的局面,然而,事实上,我国风险投资资本构成依然不能摆脱政府主导的状况。 (二)现有风险投资政策和措施难以对境内外资金形成较大吸引力首先我国创业板市场没有形成,使得风险投资的推出渠道不畅。相对美国78.6%的资本退出方式选择公开上市,我国此比例仅为42.31%。正是由于资本退出渠道的不畅导致很多境外投资机构不愿意进入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其次,我国缺乏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金融扶持。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风险投资行业上,没有出台税收优惠或豁免政策,在中国进行风险投资必须交所得税,不利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第三,我国不承认合伙制企业合法地位,导致我国风险投资活动面临双重征税的窘境。另外没有针对国外投资公司出台相应的调整政策,也导致国内环境缺乏对境外风险资本的吸引力。 (三)风险投资的发展缺少法律法规的保障风险投资作为金融活动的一种,但其运行机制却很独特,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风险投资行业运行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我国在进入风险投资以后,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然收效甚微。在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许多领域都无法可依。具体体现为:一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风险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资金筹集、业务经营范围、组织形式、经营运作、股权实现等没有做出系统性的规定;二是对于企业上市、股权交易及兼并收购规则没有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阐述,做出规定;三是针对风险投资税收的界定上只有一些零散的条例,没有形成正式的法律条文。 (四)资本市场建设不完善风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企业上市对投资公司来说是最有利用可图的,然而,在我国那些风险投资公司扶持的企业很难达到我国的要求,造成风险投资公司资本退出难度加大。一是股票发行受额度限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地方政府支持很难的得到上市额度;二是风险投资的对象多为私人控股高科技企业,然而,在我国私人企业上市国家虽不禁止,但也不提倡;三是风险投资的对象多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其规模、业绩等很难达到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而中国并没有设立二板市场,从而导致风险投资企业即使投资成功,也难以变现。 (五)风险投资人才缺乏风险投资行业涉及到公司战略规划、企业经营管理、投资、税务、金融、高科技等众多学科知识,面临的实践操作异常复杂,不仅需要风险投资基金经理人有专业素养,更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然而,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时间短,投资经验缺乏,加上我国传统应试教育束缚了人才的发展,导致我国风险投资人才匮乏,这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难以达到国外同行水平的根本原因。 三、构建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建议及对策 (一)宏观上发挥政府的引导示范作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需要强大的资金流支持,风险投资正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产业,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行业。首先明确政府直接出资介入风险投资个功能地位。通过政府直接出资吸引、带动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风险投资中来,弥补民间风险投资的缺口,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但风险投资发展壮大以后,政府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法律制度建设、金融支持、税收激励方面。其次,建立风险投资阶段的相对前移机制。风险企业的生命周期一般都经历种子期、导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正处在种子期,政府直接风险投资可以介入到风险相对较大的种子期,避免后期和民间资本争利,也弥补了种子期的投资空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第三,政府要建立功成身退机制。政府直接出资介入风险投资领域的目的是为了扶持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一旦政府投资的风险企业能够独立运营,并有充足的民间资本供给时,政府要适时退出。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及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我国对外招商引资的经验和国外风险投资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健全和稳定的法律环境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境外风险投资机构确定是否在我国投资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积累下来的诟病在经济领域还广泛存在,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还没有成熟,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市场竞争缺乏公平等严重阻碍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必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有序、合理的市场环境。如,完善公司法,承认合伙制的合法地位,调动各方投资热情;完善知识产权法,保护风险投资机构的权益;完善金融法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等。另外,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资本增值是风险投资的目的,而这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难,没有建立创业板,导致风险资本退出难,也是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创业板,降低中小企业公开上市门槛是非常必要的,让风险投资企业可以顺利退出资本。此外还要规范收购兼并市场,减少风险资本退出难度,推动风险投资发展。 (三)加强风险投资的人才培养知识信息时代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风险投资行业需要的是一批高素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人才更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因此,要想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教育体系,培养多层次、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第一,培养广大的人才群体。政府通过调控鼓励高校和风险投资机构加强合作,培养具有保险、金融、企业管理、科技经济知识及预测、处理、承受风险能力的人才,满足风险投资业对人才的需求。第二,建立人才流动机制。人才作为生产要素,通过市场竞争流动,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打破现有人才管理体制,促进人才流动,培养跨学科、跨行业的综合型人才。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目前,在风险投资行业中,公司职员可以购买个股,技术专家可以以技术入股,以激励公司员工和吸引人才。激励手段不缺,关键是合理利用和加以完善。其中,股票期权是激励公司管理层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绩效最有效的方法。 (四)微观上企业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风险投资资本退出难一方面是由于市场、法律等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风险投资机构选项目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在开始选择项目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资本退出的问题,所以,将来以哪种方式退出,如何退出都要计划好,不能犯目光短浅的错误。要谨慎地评估要投资的项目,对于那些没有市场的创新产品,无论如何是不能选择的,选择有利于将来资本退出的企业或行业。比如,如果将来准备以企业并购的方式退出资本,就选择那些具有成长潜力,能够给某些大公司带来一定威胁或可能成为某些大公司上下游公司的企业,当这些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很容易就被高价并购,从而实现风险资本退出。 作者:张武常耘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论文 1风险投资的特点 1.1高风险、高收益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市场潜力,预期能够在风险投资介入期内快速成长,能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在现阶段,风险投资的大部分项目都聚集在科技企业项目。但是从高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到最终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比如说在技术、市场、管理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稍有不慎,所有的投资就会毁于一旦。风险资本所投资的项目都是经过非常专业的风险投资家筛选和评价之后,具有巨大潜在市场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近些年来,大多数的风险资本投资的对象是处于信息科技、生物工程等高科技领域的企业。 1.2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一种借贷资本,因此其着眼点并不在于其投资对象当前的盈亏,而在于他们的发展前景和资产的增值,以便资金退出市场后取得高额回报。这有别于传统的贷富不贷贫的信贷原则。风险投资选定企业或项目后,通常要进行投资结构和方式的设计,同时要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这样风险资本和被投资企业可以很好地结合到一起,信息相对来说比较对称。 1.3风险资本具有再循环的特点风险资本以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资金运行方式为宗旨,是一个循环的投资过程。投资者把着眼点放在风险企业的开拓阶段而不是成熟阶段,一旦创业成功,风险投资家即在风险市场上抛售股票,收回资本,获得巨额利润,风险资本退出。风险资本退出后,便会带着新的更大的投资能力去寻找新的风险投资机会,使科技企业不断涌现,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带来经济繁荣。 2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策略 2.1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在加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中,应当通过政府和科技企业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项目管理体系,合理控制和规避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中的风险。首先,进行政府采购,提供政府担保。科技企业在其建设发展的初期,其贷款行为受到商业银行的严格限制,进而导致其融资能力不足,因此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项目迫切需要一个担保人为其担保,以获取商业银行的贷款。由政府作为企业担保人为风险投资项目进行贷款,可以大大提高贷款速度,因此,政府可以针对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设立科技贷款担保基金等策略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此外,对于国家直接控制或参与,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项目,可以直接通过政府投资或政府采购予以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其次,制定相应的地方法律、法规予以支持。相关司法部门应当根据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状况制定支持其发展与技术创新有关的地方法律、法规。科技企业是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但是由于科技企业发展较发达地区起步较晚,因此其基础稍显薄弱,这样就减缓了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同时,相关司法部门应当进一步规范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运作的法律、法规,完善风险投资的法律体系,使风险投资行为权责明确,对风险投资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正常运营,合理避免其操作与运营风险,推动地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长远发展。最后,将风险投资项目纳入政府创新体系。风险投资项目是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高新技术的发展对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的创新能力、创新环境和创新资源,因此,地区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将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纳入政府创新体系中,对其制定统一的推行计划。同时进一步完善地区的创新体系,提升地区创新体系层次,以此改变当前科技企业创新工作的现状,保证其风险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2.2积极培养科技企业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在风险投资项目过程中,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运行不但需要熟练掌握高新技术,且具有创新精神、敢于冒险、富有进取精神的技术人员,更需要具有金融知识并有较强风险意识的风险投资管理者。就目前来看,地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相关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较少,而近年来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与日俱增,所以复合型投资人才难以满足当前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科技企业在发展其风险项目的同时应当积极培养复合型的风险投资人才。一方面,科技企业可以利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校等优势资源,通过与高校或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开设相关风险人才培养专业,以此满足市场对相关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内外风险投资人才的学习力度,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的风险投资项目管理经验,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国内外优秀的风险投资者进入,以此提高复合型投资人才的质量。 2.3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科技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项目的过程中,资金、技术、人员、市场等相关信息还存在着沟通不畅,甚至是无法沟通的状况,这样的现实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风险投资项目的资金脱节、人员沟通障碍以及市场信息滞后等不良影响,这些都会影响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使其风险投资项目因为信息沟通不畅而遭受不必要的风险,使本来就短缺的风险投资资金也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所以政府应当根据科技企业的实际需要,由政府牵头,企业参与,组织和建立畅通、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局域网或者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连接,使科技企业能够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专利、技术等技术市场的行情信息,并获取风险投资资金的信息,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这样既可以为相关的风险投资者提供适合的风险投资项目,也可以为科技企业的创业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进而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充裕,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2.4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属于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因此建立合理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可以有效分散投资风险,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良性运营。科技企业要不断优化风险投资的组成结构,强化资金利用率,建立一套符合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散投资机制,将风险项目的投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并采用资金组合、分批投资、风险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投资项目咨询管理体制等来分散与降低项目投资的风险,同时借鉴国内外有限合伙制度来分散项目投资的风险,提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资本的运行效率,进而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良性发展。 作者:陈博远单位:东北石油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我国中小型企业风险投资论文 一、中小企业及风险投资简介 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SmallandMediumEnterprises),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业,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中小企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失业人口提供较为充足的就业机会。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大企业的发展,成为大企业的左膀右臂。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经营的特点不同于大企业:(1)由于规模小,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运作快速高效;但同时,也因为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优势与规模经济,在缺乏资金保证的情况下难以持续经营,抵御风险能力和筹措资金能力相对较差;(2)中小企业类型多样,经营范围广,可以很好的活跃市场。 2.风险投资。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简称是VC。风险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投资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高投入可以带来高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一般是指技术型的产业投资,风险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在科学技术开发上,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而获取高收益。在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吸引广义的风险投资的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吸引狭义的风险投资的技术型中小企业也在逐步发展中。风险投资的特点的决定了风险投资更青睐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而且风险投资着对高新技术企业“情有独钟”。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要求极高,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都会经过专业人士的分析和讨论。这就要求我国中小企业要加大技术上的优势,保证科技投入量,才能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另外,风险投资不仅能满足中小企业在初创期的融资需求,而且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当然这需要中小企业能够给予风险投资者高额利润。这样的特点就给与中小企业充足的资本进行运作。 二、我国中小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不是新出现的问题。中小企业受其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能力的影响,往往陷在“经营能力下降——缺乏资金——更差的经营能力”的恶性循环中。也因此,中小企业便不能吸引风投。然而,风险投资可以为中小企业带来非常丰厚的资金。风险投资的显著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风险投资者为取得高收益就会进行高投入。另外,这一特点,决定了风险投资者对科技的投入将会更多,这就加快了中小型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跳出融资难的恶性循环。所以,我国中小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是解决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近年来呈现上升态势,并且有一些风险企业都因获得风险资本的投资而快速发展,进而上市。受我国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并不是很完善,大都由政府控制,有着一些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特点。比如: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大都是股份制形式;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国有单位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在业务范围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相比,主要有贷款、贷款担保、技术咨询、租赁等,直接投资所占比重相对较小;风险投资地区主要为人才集中、技术发展迅速、资金融通便利、条例法规相对完善的;风险投资地区主要为人才集中、技术发展迅速、资金融通便利、条例法规相对完善的沿海地区、城市,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地是投资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广阔的消费市场和生产市场令很多行业能够不断从中汲取发展营养,这样的市场给中小企业带来了很好地发展机遇,从而使得风险投资者在相对较长时间内对中小企业市场都较为关注。当中小企业市场更加规范,投资环境更加完善,风险投资便会更源源不断的流入中小企业市场,各个行业都可见风险投资的投资资本。 三、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的作用 目前,国内风险投资行业大发展的阶段,获得风险投资成为众多中小企业追求的主要融资途径。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对中小企业的作用。 1.1风险投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缺少运营和发展资金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尤其是那些处于初创时期的中小企业和处于技术研发阶段的中小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缺乏生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运营资金有限,抵御风险的能力弱等,使其自身融资渠道受限。同时,贷款担保的能力弱、政府政策扶持不力等使得很难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贷款的青睐。风险投资的主要投资对象正是这样的中小企业,这样的中小企业增长迅速、发展潜力大,满足风险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要求,而且能为自身筹到资金需求并提供增值服务。对企业而言,风险投资并不要求中小企业还本付息,也不要求控股,更不需要中小企业提供任何的担保或抵押。这些特点给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减少了很多资金压力,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管理运作。 1.2风险投资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风险投资公司为的是短时期内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为了保证投资资本的运行效率,风险投资对其投入的资金和管理经验都有着严格把控。比如:风险投资公司会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意见,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改善。接受风险投资的中小企业也因此会有动力和压力去克服和改善管理上的缺陷,并且保证资金的持续支持,以保证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 1.3风险投资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风险投资注重的是预期高额收益,一定程度上,风险投资做的是“期货”。所以风险投资一般会着重那些具有市场潜质的中小企业。如果中小企业想让自身一直拥有这样的潜质,就必须掌握优秀技术,不断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创新技术。资金投入后,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资金的配置方式,能够运用其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投资决策模式将资金与被投资企业的技术和人力及信息很好的整合,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及其财务状况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投资项目的效益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 2.对社会、国家的作用。这一方面,属于中小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正外部性作用。 2.1风险投资促进技术创新并增强国际竞争力。风险投资可以推动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此同时,还可以给社会带来正的外部性——增强国际竞争力。技术密集型产业无疑是世界经济中最具有生长潜力跟投资潜力的,这说明,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和增强国家竞争力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某一个国家的经济的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成果的转化能力,其经济增长速度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高新技术是否能成为其经济增长的优秀。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表明,它能够有效的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将高新技术高效的转化为生产力,使其成为经济增长的优秀。 2.2风险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指一国在充分就业状态下国民生产总值或生产能力的持续增加。根据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资本投入遵循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即,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资本投入越多,其回报率会逐渐减少。因此,在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中,科学技术、劳动力资本、制度经济等也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是企业获得市场垄断利润的关键性因素,也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其中,科学技术为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前提,也就是,风险投资对科学技术的创新以及投入使用感到很有兴趣,如果能够为其赚得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将会追加投资,从而,风险投资能有效地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加快促进经济增长。对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风险投资在利用技术创新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促进一国的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机会。 2.3风险投资促进科技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通过技术转化才能实现。实践证明,只有使科学和经济有机地结合和一体化发展,科技优势才能转化为竞争优势。风险投资则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风险资本本身的特性决定了由它所支持的新技术必须面向市场,必须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从而有效地促成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更需要风险投资这样的“大手笔”,不仅在企业发展的初创期,在企业之后的发展与运营中,风险投资也能极大程度上带动其发展。风险投资在追求高回报的投资中,能有力的带动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四、我国中小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风险投资能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在技术跟资金两方面的问题,但是,我国中小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 1.资金来源不能呈现多元化。目前,中小企业的风险资金多数来自政府和国有企业,方式主要是借助财政扶持和银行机构的借贷,尚未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组合的规范资金供应链。另外,民间借贷资金虽然增长较快,但规模小、运作风险大等特点,使得民间借贷不能成为中小企业吸金的主要来源。因此,实现投资资金的多元化有利于减少中小企业融资制约的影响。 2.专业人才的匮乏。人才是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涉及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其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同时实践性也极强。因此,通晓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的专业人才,并且在管理和实践方面也很出色的综合人才,有利于推动风险投资在中小企业中的发展。我国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大多是政府行为,所以,操作者大多不是专业人才,致使我国中小企业在吸引风险投资方面不能有的放矢。 3.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通过与西方发达国家在风险投资机制方面的对比发现,我国的风险投资机制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政府调控不力,缺乏合理规范的管理;其次是,金融体制不健全,落后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潮流,也因此更难适应风险投资的环境;最后是,相关法律条文的缺陷,缺少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条文,使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很难收到保护。 4.风险投资的法律尚不完善。我国现在还没有与发展风险投资相适应的中小企业管理法规,现在的公司法与风险投资运作规则相抵触的地方甚多。基于这些问题,我国中小企业、政府及风险投资者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五、吸收风险投资的建议 1.融资来源多元化。中小企业融资难,就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资金的制约,很多科技成果很难转化到生产中去,进而使得风险投资者望而却步。因此,使融资来源多元化,对中小企业吸引风险投资有极大的帮助。 2.培养人才,弥补专业人才的匮乏。风险投资涉及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那么培养一批精通经济、管理与科技的人才,不仅能够实现中小企业吸收风险投资的规范管理,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投资的损失。因此,大力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势在必行。比如:设置相应的大学学科,加强相关工作者的实践能力,引进外国人才等。 3.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运作环境。第一,政策扶持。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税收、完善担保机制等,给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近年来,我国的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已经逐步发展成规模,但是民间借贷资本却没有在这一类资本中形成大规模的优势。民间借贷资本其实是风险投资资本的重要来源之一。要想减少政府因为风险投资资金产生的压力,政府就应该在继续发挥其资金的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民间资本在风险投资领域的作用。比如:政策扶持,通过降低资本利得税、再投入退税等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行风险投资。第二,完善金融机制。风险投资者虽然喜欢高风险、高收益,但是他们在没有把握盈利时,他们会选择上市。在内地设立创业板,能提高投资者信心,也有利于中小吸引风险投资。第三,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公司法中,我国应该在涉及风险投资的诸多方面,加强立法,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这样,不仅能够保护风险投资者,也能保护中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 4.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政府应该帮助中小企业,在充分考虑我国当前市场机制运作环境的情况下,深度探索符合国情的风险资本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根据自身的利益状况,大多数时候会选择并购或者上市。也可以进行股权回购,帮助风险资本减少不能安全退出的威胁。 5.另外,我国风险投资尚处于初期阶段,规模较小,经营上方面难以形成规模优势,投资上无法有效的进行组合,其收益率也难以达到高效稳定。所以,投资者要增强联合意识,避免分散运作。比如,红杉资本。红杉中国的投资组合包括新浪网、阿里巴巴集团、酒仙网、万学教育、京东商城、文思创新、唯品会、聚美优品、豆瓣网、诺亚财富、高德软件、乐蜂网、奇虎360、乾照光电、焦点科技、大众点评网、中国利农集团、乡村基餐饮、斯凯网络、博纳影视、开封药业、秦川机床、快乐购,蒙草抗旱、匹克运动等。作为“创业者背后的创业者”,红杉中国团队正在帮助众多中国创业者实现他们的梦想。这样的投资组合不仅能够给予更多的中小企业资本支持,也能分散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同时也能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这也是中小企业为什么要多方面融资的原因,单方面的融资不仅资金有效,而且很可能不能高效运作。中小企业的创业人员要对风险投资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如风险投资的特点、运作机制,不同风险投资机构的偏好等,最为主要的就是了解风险投资机构筛选项目的一些基本标准。一般而言,不论什么风格的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都较为青睐。产权清晰,拥有优秀技术则是获得风险投资两个基本的条件。中小企业还要明确吸引什么样的风险投资机构,不同的风险投资机构有不同的行业投资偏好,从而决定了能够提供除资金支持外什么样的增值服务,比如企业管理咨询、市场策划、人才培训、发展规划等等。 六、结语 中小企业要克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就要加快融资进度,提高融资力度,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市场机制,从银行金融机构、生产性企业、民间资本、专业风险投资机构等多方面进行融资,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通过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极力减少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政府要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行之有效和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使风险投资成为中小企业实施的有目的的长期性的战略举措,并在成功融资以后,坚持以战略的高度统领资本,从源头上改善资本效率,促进资本增值。中小企业要不断强化经营管理,增强自身生产、经营以及创新能力,以自身的强大实力吸引外来投资。风险投资有利于帮助我国中小企业实现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能够有力保障中小企业的长期良性发展。从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来看,完善相应的风险投资机制势在必行。 作者:胡白冰王大伟单位: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的概述 1.什么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经济行为。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具有生命力的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风险投资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追求一定的利益,并且使利益最大化的一种风险共担的投资方式。近几年来,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也是相当不错的,但是也不免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2.风险投资的相关主体。风险投资的相关主体包括风险资金、风险投资者、创业企业。风险资金也就是指专业的风险投资者向需要投资资金注入的公司或者是企业的资本,这些资本可能就是这些生命力极强的新型企业成长壮大的资本,也是未来整个公司的运作资本,资金资本一般是用于一个新兴企业的初建或者是新扩张的一个阶段,在这个企业逐渐成长壮大之后,风险资金就会退出这个新兴企业发展的过程了,最后成为这个企业发展和生存的长期资本。风险资金具有好多的特点,比如说风险资金具有周期性长的特点,在企业整个的发展过程当中,风险资金参与的只是企业的决策与管理,而不是企业长期的投资资本地位,除此之外,与风险资金直接挂钩的是股权和贷款,在企业发展的后期,风险资金会分散为一部分私人资金等,甚至更多的会成为政府资金。风险投资的主要对象就是创业企业,并且风险投资的主要功能就是发现创业企业的价值,为具有新生命力的企业发展注入资金动力。风险投资的相关主体除了风险资金和创业企业之外,还包括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有包括风险投资家,指的是一些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具有专业投资知识的金融家,他们有着丰厚的投资经验和关于金融方面的知识技能,他们能够为创业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价值。 二、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 1.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研究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行为,首先研究投资过程当中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关系。在整个风险投资的过程当中,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这就展开了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博弈。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两者选择的第一步就是风险投资的资本,其中选择风险投资资本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的第一步博弈。其次,在风险投资的接下来的过程之中,投资者要不断地对自己所委托的风险投资家进行一定的考察和鉴定,这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在整个风险投资的博弈过程当中,会存在着很多确定的因素或者是不确定的因素来供投资者进行选择和辨别。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这种博弈行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不断地博弈过程中和博弈的行为中,建立起两者之间互相信任的条件以及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建立起委托关系的基础,都是相当不容易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的出发点都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之间的目标也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双方之间的博弈行为,从而达到自己风险投资的目标。所以,这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行为。 2.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不确定因素博弈。上面讲述了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接下来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不确定因素博弈。根据一系列的研究显示,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有了初步的博弈之后,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面临的下一步博弈就是风险投资过程当中不确定因素的博弈。风险投资中的不确定因素的博弈指的是在面临一系列没有预测到的风险之后,风险投资家是否可以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去管理和妥善经营投资者的风险资金,所以这就展开了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不确定因素的博弈。其实,由不确定因素引起的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博弈的主要目的是能否在最后获得最大的利益,这才是博弈的关键所在。在不确定因素的博弈过程当中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也就是说他们之间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同的,在这个不确定因素的博弈过程当中,很明显,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所处的地位相对来说是不利的,而风险投资家的地位与投资者相比是有利的。因为,投资者在这一过程当中他不知道风险投资家会不会很好妥善的处理这些不确定因素,为自己所利用,投资者只能是凭借着自己的经验来预测风险投资家所做出的举措,但是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讲,而是对风险投资过程中的这些情况相当了解的。所以,这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不确定因素的博弈。 3.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初步博弈。除了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以及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的不确定因素的博弈之外,接下来的风险投资主体之间的博弈就是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了。风险投资家与投资者的博弈行为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对企业风险的降低也有着一定的积极地作用。风险投资主要是针对一些风险企业的,这些风险企业的发展前景是相当不确定的,例如说对风险企业如何进行风险投资,以及在什么时候进行投资以及投资的多少,这些都是一些风险企业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与风险企业的这些不确定因素是有着直接或者是间接的关系的,甚至可以说如果风险投资家在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中优先掌握了这些与风险企业相关的因素,风险投资家在整个风险投资的过程当中就会掌握主动权,甚至会略胜一筹。在风险投资的整个过程当中,风险投资家就应该考虑到所有的关于风险企业的不确定因素,从而加强自己的判断和预测。而且在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初步博弈之中,风险投资家要不断的考虑风险企业的发展前景,同时企业家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技能也是风险投资家在整个风险投资的初步过程当中应该考虑的问题。如此一来,风险投资家在整个风险投资的过程当中,就会掌握主动权。所以说,风险投资家企业家之间的初步博弈是发生在风险企业的初步创立阶段。 4.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除了初步博弈之外,还包括进一步的博弈。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初步博弈是指投资前期的博弈。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是指投资之后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在这个阶段,有很多的风险投资家的主要精力放在了管理风险企业的环节之上,这个环节的工作主要包括投资公司的战略计划以及投资公司的管理人员的招聘以及投资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问题。风险投资家在这一过程当中,主要致力于投资公司的投资管理,其中主要包括投资公司的市场潜力的研究以及生产的计划还有风险企业的高速发展情况,这些都是风险投资家的工作范围。在这一风险投资的阶段,企业家会觉得自己的公司应经走上了正轨,甚至认为风险投资家的进一步工作是多余的甚至认为风险投资家的工作在这一过程当中会碍手碍脚。因此,这也就形成了在企业的发展阶段,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在之后企业到了需要续资的发展阶段,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还是存在的。在企业发展的这一阶段,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分辨企业一些项目发展的质量,从而做出一定的正确、科学的规划来进行进一步的投资,所以进入企业发展的续资阶段,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也是存在的。所以,这就是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 三、结语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分析研究,我国风险投资这一行业起步较晚,从发展的阶段来分析,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处于低级阶段,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并且我国的投资业发展规模有限,风险投资的效率低下,除此之外,风险投资的效果不够突出。所以我国的风险投资还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使得我国的风险投资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从而逐渐避免由于机制不健全造成的风险投资渠道不畅通。文章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和探索了风险投资行业,并且从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以及企业家之间的博弈来分析了风险投资。投资者以及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是博弈论视角下风险投资的关键性因素,他们三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确定或者是不确定的博弈因素,不论是在投资的初级阶段还是投资的管理阶段都存在一定的博弈因子。文章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了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对我国未来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和现实的发展意义。 作者:石岳单位:北京实创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投资论文:环境双重集聚效应研究风险投资论文 1理论分析 AlexanderPeterGroh(2010)认为,决定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投资资本与私募股权的吸引力指数包括以下方面:经济活动、资本市场深度、税收、投资者保护和公司治理、人力、社会环境和企业文化。本研究结合中国风险投资年鉴定义,将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区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进行分析,宏观环境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因素、政府政策因素、国家法律规制、社会文化等;微观环境因素包括退出渠道、产业基础、平台建设、人力资源等。HenryChen(2010)认为风险投资行业具有特有的双重地域集聚效应,产业中心的建立会促进风险投资中心的形成,风险投资中心的形成又反过来打造产业中心。风险投资公司会更偏向于将公司建立在低税率高补贴、人才集聚、政府给予风险补偿、退出渠道完善、法律制度规范、政府基金引导的高度集中有利的产业集群中心。企业家会偏好于在接近筹资渠道、大量人才、学术研究、信贷担保制度完善的风险投资中心建立公司。两者相互促进,从而提高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的利润回报率。风险投资系统环境的各方面因素,会直接影响作用于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形成,从而形成一级和二级聚集经济性的良性循环,更加有效地配置资源。相反,对于不是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地区来说,可能就是一个恶性循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个地区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差距不断加大。对于非集聚中心的地区,如何扭转恶性循环,发展风险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成为地区政府关注的重点。Sahlman(1990)和Stromberg(2003)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决定了该地区对于风险资本的吸引力。SwatiDeva(2008)认为,对于不是风险投资中心的地区政府如果要发展风险投资,改变恶性循环,最有效的办法是制定政策吸引外地成熟的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本地,降低其进入成本,而不是鼓励本地建立新的风险投资机构。HenryChen(2010)认为集中于单一产业可能会提高二级聚集外部经济效果,集中有限资源重点支持该产业的发展,形成区域特色的产业中心集聚,从而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2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分析 笔者基于双重地域集聚效应理论,分析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各个因素,以及各个因素如何作用于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建立,从而探究风险投资如何形成双重集聚效应的良性循环,实现快速发展的内在原因。 2.1宏观环境 2.1.1政府政策因素Rosielloetal(.2010)以历史分析方法研究了以色列和英国、苏格兰的创新政策框架,结果表明风险投资政策的成功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风险投资市场出现的时期、高科技企业集群和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制度背景。风险投资的相关政策,贯穿了募、投、管、退等各个环节,涵盖了财税支持,住房补贴、人才引进方方面面。通过制定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能够降低外地成熟的风险投资机构进驻本地的进入成本,降低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和运营成本,提高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从而吸引风险资本和投资机构流入,形成集聚效应,构建风险投资中心。 2.1.2法律规制风险投资只能生长在具有机会的灵活的市场和规制较少的市场结构中,太多的规则和条例将迷惑投资者、阻止他们进入。Cummingetal(.2010)采用1971年-2003年风险投资家对北美、南美、欧洲和亚洲39个国家中的3848家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的数据,发现较好的法律制度能更快地促进筛选交易和达成交易,增加有益联合投资的可能性,降低潜在有害的联合投资可能性。地方政府在法律层面上给予了风险投资公司足够的灵动性,同时规范和保护股权投资公司,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量,能够为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宽松和相对完善的法律环境。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地区对于外地成熟的风险资本和投资机构的吸引力,促进风险投资中心的形成。 2.1.3社会文化区域流动性文化特点,造就了地区特有的创业激情、包容、开放和创新优势,能够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城市的包容文化和崇尚创新、创业的精神,培育了大批中小企业,为风险资本提供了大量优秀的投资对象。从而使该城市成为中小创业企业集聚,科学技术先进,创新氛围浓厚、风险资本集聚的城市。 2.2微观环境 2.2.1退出渠道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丰富程度直接关系到创业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信心,而拓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主要是通过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方式来实现。Mckenzie和Janeway(2010)研究显示整个投资周期的市场环境,尤其是退出时的退出环境是风险投资回报的重要决定因素。从全国的范围内看,我国目前的退出渠道的结构仍然很不完善。中国的主板市场1400多家,中小板只有600多家,创业板300多家,新三板只有100家,这是倒金字塔结构。美国第一层次纽交所只有2000多家,创业板3000多家,第三层黄粉单加在一起有6000家,第四层次是上万家,这是正金字塔结构。这需要各地区政府乃至全国,加大建设规范新三板、各地区的股权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所,完善多层次退出渠道,修正倒金字塔结构。 2.2.2产业基础地区行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基础,能够为创投、股权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微观产业基础。庞大的市场吸引了外地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本地区,形成集聚效应,风险投资中心的建立又反过来推动企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尚不完善,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融资难。那么能否为企业解决这一难题,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地区对于企业家的吸引力。美国、英国及加拿大政府普遍通过建立信用担保政策来解决这一难题,我国发达地区政府采用了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措施,政府对合作银行发放中长期贷款给认定的创新成长型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以降低企业的创新风险,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这种信用担保补偿机制实际上是一种风险转移,通过政府少量的资金投入,可以带动大量的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中小型科技企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成长,促进产业中心的建立发展风险投资。这对于非发达地区提高地区对于企业家的吸引力,构建产业中心,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2.2.3平台建设服务交流平台和科技创业园区的建设,可以将风险投资人和寻求资金的创业者企业家集聚在一起,起到催化剂作用,促进双方建立信任关系,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促进早期种子项目的投资。通过会议、论坛、园区建设,地方政府将风险投资资本和企业家集聚在一起,促进了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构建,实现产学研金的结合。地方政府同时应努力搭建完善服务平台,加强科技部门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如招商银行推出的天鹰斩翼计划,交通银行推出的产权贷款等都是值得借鉴的对象。 2.2.4人力资源风险投资是高度市场化的投资行为,同时又是与“人”高度相关的活动。风险投资项目经理在项目筛选、尽职调查、项目后续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风险企业价值增加的源泉、推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对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加强我国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将成为新阶段的工作重点。地方政府应重视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及时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建立创新创业专项资助机制,在创业资助、项目研发资助、成果转化资助、政策配套资助等方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由此,聚集大批的科技活动人才,为地区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高质量血液,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都更偏向于在大量人才集聚的区域建立公司,人才的集聚是风险投资系统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 2.3总结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各方面因素的优化,能够有效地降低外地风险投资机构和外地企业进驻该地区的进入成本和经营成本,直接决定了该地区对于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的吸引力,提高了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和企业的融资能力收益率。最终促进了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构建,形成了一级和二级聚集经济效应的良性循环。 3启示 由于双重地域集聚效应的存在,对于不是风险投资中心的地区来说,要形成一级聚集经济效应就需要创造适宜的风险投资环境,规范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多层次的退出渠道,给予财税支持,设立引导基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风险投资公司的进入成本和经营成本,提高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来增加当地的吸引力。对于不是产业中心的地区,要获得二级聚集经济效应,则需要专注发展单一产业形成地域特色,建立信贷担保补偿机制,打造科技创业园区,发挥行业协会交流平台的作用,建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寻才难、盈利难、发展难的问题,提高企业家的利润回报率,吸引企业进驻,促进企业成长。伴随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建立,就可以互相促进,形成良性循环,突破发展风险投资的瓶颈。以下从8个方面来阐述地方政府如何打造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形成一级和二级聚集效应的良性循环。 3.1经济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是风险投资发展的源动力,各地区政府应将发展生产力作为第一要义。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很难像北京、上海、深圳一样,发展成为各行业集聚的综合经济金融中心。非发达地区要获得二级聚集经济效应,应该对自己的经济有一个总体科学的规划,清楚地明白应该以什么产业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之后集中有限资源重点支持该产业的发展,形成区域特色的集聚效应,从而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3.2政策环境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政策支持体系,从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注册落户奖励等方面降低外地风险投资公司的进入成本和经营成本,提高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来增加当地的吸引力,构建风险投资中心。各地区政府可以参考北京、上海等地区所采取的风险补偿政策措施,设立风险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于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项目所产生的亏损,给予亏损金额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设定上限。同时,由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以少量的政府基金撬动社会资金、民间资金、海外资金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科学设立引导基金出资的比例,确保创投机构由专业机构管理,使政府的专项资金和社会资金更好地结合。 3.3法律环境制定并完善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逐步推进风险投资的制度创新,尽快制定和颁布有关风险投资的暂行管理办法,为风险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同时通过支持帮助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统计和申报制度等措施,提高创业投资参与者的投资信心和地区风险投资系统环境的吸引力。建立法律制度使得地方资本市场能够进行股权交易,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资本市场,规范风险资本的募资和运营,发展风险投资。 3.4社会文化环境张景安教授在第14届风险投资论坛上,将创新文化建设列为发展风险投资的当务之急。地区政府应重视加强地区文化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弘扬创新、创业、创投的文化理念,增强原创意识打造“中国创造”,崇尚创新容忍失败,敢为人先打破局限。 3.5退出渠道地区政府应加强产权交易所的软硬件建设,鼓励企业将其作为股权交易的平台,通过企业兼并、收购与股权回购等多种方式实现产权转让。仿效北京中关村园区股份转让试点和深圳浅海股权交易中心模式,积极争取国家给予股份转让试点资格,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公众公司,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多层次的退出渠道。 3.6产业环境建立风险担保补偿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而吸引企业进驻,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具体做法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信用担保基金,当中小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在对创业企业成立年限、贷款用途、行业前景、优秀竞争力、财务现金流状况、风险等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贷款额的70%-90%提供担保,并收取0-2%的担保费率。通过政府对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补偿,国家可以用少量的资金投入带动大量的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企业,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大提高地区对于企业家的吸引力,促进产业中心的建立发展风险投资。 3.7平台建设充分打造利用科技交流会、高新技术交易会平台、风险投资论坛、行业协会的作用,将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集聚在一起,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促进双方沟通交流,建立信任关系,发展风险投资。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大力发展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业孵化体系的功能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将政府的科技投入与金融投资、民间投资进行链接和互动,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促进产学研结合。 3.8人力资源环境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对人才的资助和奖励政策。可以对高新区科技人员进行经济、金融知识教育,对金融工作者进行科技管理知识的培训,从科技企业家、证券工作者中培养出一批风险投家,通过各种渠道和传播媒体进行教育宣传,培养风险投资观念,提高风险投资行业的整体人才素质,解决制约风险投资事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 作者:李安兰蔡昆颖单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体育投资和风险投资探讨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从分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现状入手,揭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度安排的缺陷,对进一步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和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能力做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投资基金风险管理 截至2004年末,国内规范化发行并实际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计54只封闭式基金和近百只开放式基金,拥有约三千亿份基金单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计算,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市场投资力量。因此,基金的风险管理引起人们关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将使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背景和环境发生巨大变迁,从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风险投资论文:财务风险投资论文 1风险投资的财务风险类型 1.1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主要发生在风险投资行业进行投资运作的第一阶段。风险投资的领域多数为高新技术或者是产品研发领域,成功与失败的可能性都很大。成功的话,拥有高额的资金收益,失败的话也要风险共担。这样的投资伴随着高收益的同时,也有着很高的风险,因此很难从银行或者资本市场进行资金的筹集。风险投资的筹资方式,一般是通过股权募集、或者是吸收直接投资来筹集风险投资的资金。这样的情况下,风险投资要多多的考虑资金供给的成本,即融资风险。 1.2经营管理风险 经营管理风险主要发生在投资和管理阶段,主要包括对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财务监控风险等。对于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主要是由于风险投资的企业管理者各自能力不同,工作背景不同,对当前经济形势判断不一,再加上风险投资的技术性较强,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由此带来了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对于投资决策方面的风险,涉及的因素较多,包括投资项目的商业规划、管理者团队的能力、项目可行性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分析等。财务监控制度就是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对该企业经营活动在财务账目上表达准确的信息。但是,由于我国的财务监督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不足,所以企业内部的财务监督难以发挥实效,为投资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障碍。 1.3资本退出风险 资本退出风险是风险投资运作最后一个阶段的风险。在进行了风险投资以后,在投资成功并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后,怎么样将资金进行安全退出或者是更高利益的退出是最后一个阶段,总的说来,一共有四种方式:收购、兼并、股权回购和清算。这四种资本退出方式分别适用于企业发展的不同状态,通过不同的方式的选择,降低资本退出造成的损失。 2风险投资财务风险防范的对策 2.1深入调研分析,降低融资风险 风险投资多数为高新技术或者是产品研发领域。面对新研发的产品或者是技术,投资公司要通过调研,深入分析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和潜在消费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关注的是健康、绿色、环保和便捷。在这样的情况下,符合人们新理念的产品要更有市场。其次,对于产品的潜在消费群体进行调研和分析,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进行不同的市场营销。再次,要对市场进行细分,新产品的上市要符合市场空白。简而言之即确保风险投资的项目具有较强的收益率。最后进行融资的时候,在正当合法方式的基础上,选择较为安全可靠的资本进行融资。 2.2多措并举,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2.2.1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形成财务风险管理的氛围。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数据依据,进行偿债能力、资产运行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其中偿债能力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通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分析,体现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通过长期负债与总资产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体现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和发展前景。资产运用效率分析主要是通过流动资产周转情况指标、固定资产周转情况指标和总资产周转情况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各项资产的运用能力。盈利能力分析通过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数值变化,了解一定时期内企业的经营业绩。2.2.2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素质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重视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从严要求,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于业务熟练知识扎实的会计人员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中不断出错的会计人员则进行一定的惩罚,以此来激励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二是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企业负责人要有较高的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仅要懂得业务知识,还应具备参与管理、决策、进行分析的能力,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求,全面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2.2.3加强监督检查首先要将会计监督落实到基层,放在会计工作的首要位置。不仅让会计人员知道,更是要企业的负责人重视起来。从而帮助企业负责人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使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其次,要让企业负责人明确会计工作以及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自己也是需要履行职责的,转变他们只是抓生产和利润的管理信念。最后,企业负责人要对企业的内部会计信息进行适时监督检查。 2.3加强市场预测,降低资金退出风险 一是要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体制,在对企业进行财务指标分析的同时,注意企业其他相关信息的披露,结合市场经济中的相关政策信息等,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二是要联系企业寿命周期、产品寿命周期等情况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国家宏观政策、国际国内政治气候、所处行业的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因素等,真实反映企业的综合发展能力。三是根据风险投资的主要目的,即在回收资本时套取高额利润,而并不是参与企业的分红。因此,要在合适的阶段选择有利的资金退出方式,从而降低资金的退出风险,达到风险投资获得高利润的目的。 3结论 随着科技信息的飞速发展,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风险投资行业如果想立足长久发展,需要更加注重效率,注重降低和避免财务风险。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四个阶段决定它所遇到的财务风险主要分为:融资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和资金退出风险。对于融资风险,要深入调研分析,对高科技技术现实化的产品进行销量的市场分析,对于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有潜在消费人群的高新技术项目,可以作为风险投资的选择。对于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则要进行多措并举了。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素质以及增强监督检查。最后,要想达到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要进行市场预测,在合适的时间选择利润最大化的方式将资金退出,也就是降低资金退出风险。因此,对投资行业进行财务风险管理,形式将会更加多元化、内容将丰富化、对企业的决策支撑将会更加科学化,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将会更加重要化。 作者:左文军 单位: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 风险投资论文:中小企业风险投资论文 长期以来.在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存在的企业内部经营混乱、管理无序、法律定位不明确.信用担保体系、中小银行体系不健全等一些问题制约着中小企业资金的筹集。据统计.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占有的贷款资源却不超过20%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广大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阻碍了其健康发展风险投资机构为中小企业的积极发展提供了风险创业资本,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风险投资机构累计共投资将近500个项目.累计投资总额达21亿元甚至更多。 1风险投资在实施中遇到的障碍 1.1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因素 1.1.1经营风险过高 由于中小企业所研究和开发的技术、产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复杂性,能否研究开发成功受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由此可能导致大的风险。因此。中小企业经营的风险过高.必然导致其取得银行的借贷资金极其困难 1.1.2信用等级偏低 银行作为金融业的主体.是传统的融资中介.在企业信用融资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仅信用等级这一条件.许多企业就不能列入银行信贷支持的范围之内。 1.1.3缺少足够的抵押和担保 资产中小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资产结构的特点.即有形资产所占的比重要小于一般企业,也就是能用来作为抵押的房产、机器设备有限 1.2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因素 1.2.1融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单一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即内源融资比例过高,外源融资比例相对不足。外源融资中缺乏直接融资渠道.间接融资主要还是依赖于金融机构的贷款 1.2.2缺乏完善的政策扶持 从金融政策上来看.还未形成完善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我国目前的经济、金融政策.主要还是依据所有制类型、规模大小和行业特征而制定的。因此,大多数社会资源都流向了大企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也是贷给大企业。 1.2.3缺乏运作风险投资的人才 高素质的科技人才与风险投资经营人才是风险投资蓬勃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将影响风险投资的实施。因此大力培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经营人才是当务之急。 2解决风险投资实施障碍的对策 目前,风险投资已经成为产业.这对于传统的投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挑战.同时也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构成了必要补充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有助于填补创新企业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与一般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之间存在的缺口从广义的角度说,风险投资包含着冒风险的资金融通(riskfinance)和管理支持(managementsupport)两方面的内容,这也是其能够扶持创新企业迅速成长的主要原因。风险投资作为增长潜力极大、正处于发展期的投融资方式.要与中小企业的融资相适应就必须解决几个关键的问题 2.1充分发挥以政府为中心的引导机制的作用 我国处于风险投资的“初级阶段”.关于风险投资的政策、制度还没有形成体系.更缺少魄力。这与没有真正认识到风险投资的重要性有直接关系。有鉴于此.由政府起到示范作用引导私人投资加入风险投资的行列 2.1.1创造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 制定税收优惠、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针对中小企业。国家还应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引导.减少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的风险.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2.1.2建立风险投资的法制环境 尽快制定与风险投资相关的管理条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科技人股等方面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 2.1.3营造风险投资的产业环境放宽技术创新型公司的创立条件.改革原有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重点、企业为主体的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挥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中的主体作用 2.1.4健全风险投资的金融环境 进一步规范、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同国外一流投资银行、风险投资基金的交流合作.培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和机构 2.2建立与风险投资相适应的服务机构与配套制度 风险投资的3个主要环节——筹集、退出、监管,都与若干服务中介机构分不开。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在于.可为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提供成套的服务与咨询.减少由于信息难以沟通带来的不便及投资失败的可能性。为此.应尝试建立一批专门从事风险投资服务或类似于行业协会的组织.全面从事与风险投资配套的服务。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协会,集中大家的力量、智慧,对项目选择、资金投入、政策运用、市场运作、退出方式等进行系统研究.寻找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甚至大型企业风险投资的发展之路。 作者:陈媛 秦刚 王文娟 单位: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风险投资论文:金融发展与风险投资论文 1文献评述 孔特和莱文在研究金融结构时,采用了“两分法”角度,将150个国家的相关数据分成了两个组织模式: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和市场主导型,通过比较两者金融结构组织模式,分析不同的金融结构对金融发展乃至经济增长的作用“。两分法”分别从规模角度、行为角度、效率角度分析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关系,相对于戈德史密斯和麦金农的指标,孔特和莱文的指标体系更丰富,也更接近实际,因此也被学者广泛使用。国内学者对金融结构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李茂生(1987)、王兆星(1991)、王广谦(2002)、刘仁伍(2002)、孙伍琴(2003)、李健(2004)等人先后用不同指标考察了我国的金融结构的现状和发展。其中,王广谦(2002)指出,金融结构分析极为重要,并分析了多种不同的开放式指标系统,还将金融结构的分析指标进行层次分析:第一层次是货币性金融资产、证券类金融资产、保障类金融资产各自占社会金融总资产的比值;第二层次是在第一层次基础上分析各自内部的比率,如货币性金融资产其内部结构便是分析货币结构;第三层次是在上层基础上依次细分,如证券类金融资产根据期限细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此外,在前三个层次分析基础上还可细分为第四层次、第五层次的分析指标[19];刘仁伍(2002)对金融结构拓展后建立了金融结构健全性量化评估方法,根据特性各异的金融结构建立了一套由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在内的,用来衡量金融结构健全程度的金融结构健全性指数(FSI,FinancialStructureSoundnessIndex);孙伍琴(2003)认为宏观金融效率应由融资、配置和投资回报三方面来衡量,她还根据金融结构功能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构建了金融结构指标体系[26];李健(2004)认为金融结构是多层次的有机整体,因此研究时也要多层面、立体化地整体研究,这就需要把定量和定性结合起来。她在考察了金融各业的产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五个方面,分别设置了相应指标,对中国的金融结构进行了现实具体研究,将中国金融结构研究推向了一个高峰。 2指标选取与实证检验 根据国内外文献,国家金融化和金融发展程度的综合性指标主要有两个:金融深度指标(M2/GDP)和金融相关比率(FIR)。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金融规模、结构和效率三方面指标来衡量我国金融结构发展,研究时期为1996~2012年。 2.1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FIR) 根据金融相关率一般定义和简化计算步骤,其分子为各类金融资产余额之和,分母为GDP。即FIR=全部金融资产总量/GDP,金融资产总量包括广义货币(M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有价证券余额(SE)和保费收入(INS),GDP用支出法计算。这个指标概括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结构的变化,因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2金融发展的效率指标(EF) 我国的金融结构属于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证券资产化程度不高,国内主要的大银行也是国有,因此国有企业获取外部融资具有廉价性,而信息不对称的民营企业容易出现外部融资困难。因此笔者认为Levine和King(1993)提出的PRIV指标,即非国有经济主体获得银行贷款占GDP比重来衡量我国金融发展的效率具有一定合理性。该指标越大,表明国内金融机构对私人部门的贷款规模越大,金融发展效率越高。计算习惯上采取约数办法,即非国有经济贷款=各项贷款-(工业贷款+商业贷款+中长期贷款),以此作为直观判断金融机构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支持情况。 2.3金融发展的结构指标(SE)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结构的最大变化是直接融资比例迅速提高,体现在证券、债券等直接融资比例方面。因此,对于金融发展的结构完善程度,选择将债券余额、股票市值以及保费收入之和与金融总资产的比值作为衡量。 2.4风险投资发展指标(AVC) 本文将风险投资项目平均资本总额AVC作为衡量风险投资发展衡量指标。考虑到影响风险投资发展的因素较多,有必要在模型中加入控制变量以固定趋势影响。为考察我国金融发展与风险投资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以及金融发展是否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本文拟用两类指标组(其中FIR、SE、FS衡量我国金融发展,AVC衡量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建立时间序列,并进行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及格兰杰因果检验等。为消除因为时间序列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有必要对所有变量取自然对数,分别记为LFIR、LSE、LEF和LAVC。它们的差分序列分别记作DLFIR、DLSE、DLEF和DLAVC。2.4.1单位根检验本文选用的指标多属于非平稳变量,因此需要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利用ADF单位根检验分别检验了两类变量及它们的差分序列:如表1所示,四个变量的原序列是非平稳的,一阶差分各在10%显著性水平上平稳,说明它们都是一阶单整序列,记为LFIR~I(1)、LSE~I(1)、DLEF~I(1)和LAVC~I(1),可能存在协整关系。2.4.2协整检验Johansen(1988)提出一种以VAR模型为基础的检验回归系数的方法,可以进行多变量协整检验。本文采用Johansen检验法对以上变量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表2显示,金融发展的各个指标均与风险投资发展指标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按照标准化后的协整系数,估计出各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为:LAVC=8.236LFIR-0.001LSE-2.418LEF-9.09R-squared=0.6657DW=0.540从表2可知,三个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在5%的置信水平下存在协整。其AR特征根的倒数绝对值(图1)小于1,说明模型是稳定的,即金融发展各个指标均与风险投资发展指标存在长期均衡正相关关系。但是协整关系仅仅说明在单项因果关系存在,无法确定方向,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检验中国金融发展与风险投资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2.4.3格兰杰因果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用于经济变量间相关、因果及政策时滞等研究。根据协整分析和误差修正模型,金融发展各指标与风险投资指标长期存在均衡关系。对于它们的因果关系,使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利用赤池信息准则(AIC),选择滞后3期为最优,结果如表3所示:表3中:LEF和LAVC的因果关系没有得到证据支持;LFIR和LAVC互为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金融规模的扩张与风险投资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LSE、LEF和LAVC检验结果,显示它们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的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对风险投资发展没有产生实质影响,反之,风险投资对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指标也缺乏实证检验的支持;LFIR和LEF检验结果说明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理,LSE是引起LEF的格兰杰原因,说明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有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而LSE是引起LFIR的格兰杰原因,说明金融结构的变化能对金融规模的扩张产生影响。 3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分别用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FIR、结构指标SE和效率指标EF考察我国金融在规模扩张、结构调整和效率变化的三方面。通过协整检验,发现金融相关比率FIR、金融结构比率SE和金融效率比率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这表明,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职业金融家投资新兴的、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或行业的权益资本,本身是一种金融创新,与一国金融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其联系是全方面的,包括金融发展规模、结构调整和效率的高低。从协整关系式得出,长期中,我国风险投资与金融发展规模发展呈正相关关系,与金融发展的结构、效率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对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真正起促进作用的是金融发展规模。若我国的金融发展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分别增长1%,则风险投资平均项目资本额就对应提高8.236%,减少0.001%和2.418%。格兰杰因果检验显示,LAVC和LFIR互为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表明大量国家金融规模扩张和风险投资发展之间的互相促进关系在中国也适用。一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面临金融环境、资本运行机制和相关法律环境等因素的共同影响。风险投资是金融体系中特殊的部分,其资本运作无不体现金融的一般特征,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中形成了独特运行机制。金融规模的扩张,为风险资本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促进了流通产权市场、资本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充。离开金融规模扩张作为风险投资发展的推动,风险资本就无法发挥作用。而风险投资发展的滞后,也使高新技术产业融资难题缺少一个有效解决机制,对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和增添经济活力作用是一般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这在当前经济危机导致的出口萎缩和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局面下更为明显。企业经济效益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为我国金融发展规模扩大提供了基础。再者,LSE、LEF分别和LAVC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在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方面并没有对风险投资的发展产生实质影响,风险投资对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促进效用也缺乏实证支持。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运作方式,客观上要求整个金融体制不断突破和创新,因此经济货币化水平、投资者结构、金融工具多样性和合理的竞价机制、资本市场的多层次,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风险及管理能力、金融体制创新机制等都是评价一国风险投资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对于风险投资行业来说,一个合理的金融支持环境,不仅仅是通过在规模上的扩张,更是通过金融效率提高和金融结构优化体现出来。我国在金融效率和结构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风险投资的发展。 4结语 最后,LFIR和LEF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表明我国的金融发展规模没有引起金融效率的提高,金融效率的提高也不是造成金融规模扩大的原因。可以说,目前我国金融效率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体制转轨、利率尚未真正市场化外,还包括市场主体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比重较大,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发展一直比较滞后。银行借贷中的关系型融资特征明显,造成资金的错配和使用效率低下,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严重,具有政府背景的企业获得资金的廉价性共同导致了我国一直以来金融效率没有得到显著提高。同理,LSE是引起LOGFIR、LEF的格兰杰原因,说明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有助于金融规模扩张和金额效率的提高。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一国合理的金融结构可以减少信息和交易成本,分担风险,这对于投资、储蓄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随着经济总量不断攀升,金融市场也逐步走上正轨,形成了银行、保险、信托、证券为主体的金融结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改革初具成效,黄金、外汇、衍生品市场迅速发展,可以说是各子市场之间互相协调、互相补充,共同促进资源配置的格局,这些都为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规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美国等发达国家风险投资发展的实践证明,没有建立良好金融根基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就不可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本文通过对金融发展和风险投资发展进行了定量研究,可以确认,在格兰杰检验意义上,我国的金融发展规模指标确实构成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原因,而风险投资的发展也为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发动机”作用,从而促进金融规模扩张。但必须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的发展并不是建立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结构优化基础上的。因此,还需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风险投资金融支持机制,促进风险投资、金融与科技创新紧密、有效地结合。 作者:顾伯君 高岩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我国战略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必要性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风险投资一般也被人们认为是创业投资,对风险投资的内涵分析主要分为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广义概念是指对所有具有创新性、开拓性的经济活动的资本投入。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资本投资人将投资资本投入到刚成立不久并且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兴企业,并且知道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后还要为其提供长期的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以此促进投资企业的发展,并且通过各种经济活动取得高额报酬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受到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其在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开发新产品以及促进社会科学技术发展都有显著的作用,据相关数据显示:受到风险投资资金支持的企业其每年以30%多的速度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因为在刚开始时风险企业只有极少数的科研人员,随着风险资本的投入,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它们就会向制造、销售等领域开发。同时,风险投资业也促进了一般大型企业的发展,风险企业通过风险资本的投入可以实现与大型企业的合作,为大型企业提供一定的科技以此获得与大型企业合作并购的目的。 二、风险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风险投资在运作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为加强风险投资的安全性,有必要对风险投资进行相应控制,以提高风险投资行为的正确性,而对风险投资的控制需要对风险投资行为进行风险分析。 (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 1、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风险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将投资资本给予风险企业,而是通过风险投资家的中介作用投资到风险企业中。因此,风险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就是将投资资本的所有权与支配权分离的过程,因此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常常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等导致风险的出现,通常的信息不对等表现在:一是风险投资家为了获得更多投资者的投资,他们会不符合实际地夸大其经济实力以及社会地位等,而对自己的缺点避而不答,刻意隐瞒不利于投资者投资的信息,因此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能会因为投资者的外在信息而选择其而不是因为对投资家有全面的了解,结果加剧了投资行为的风险;二是投资企业家掌握着风险投资全过程,它对于风险投资的行为能够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投资家对投资者的信息比较了解,而风险投资者却因为没有风险投资的管理权限导致风险投资者不能对风险投资过程有所全面的了解,使得投资行为可以因为投资家的私利行为导致投资风险出现不道德风险。 2、风险投资家、风险企业家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虽然风险投资家的投资行为是以追求高回报的经济活动,但是由于需求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比较多,而其需求风险投资企业为了获得投资,他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对风险投资家的了解与掌握,有的企业甚至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专门从事风险投资引入工作,结果由于风险投资家的时间问题、经验问题等等,使得他们可能对投资企业的项目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或者由于企业的刻意隐瞒等欺骗风险投资家与企业签订了风险投资合同;同时即使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信息调查之后,也会由于信息的不对等导致风险投资在投资之后产生风险投资家与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因为企业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他们就会通过各种办法可以隐瞒企业的盈利空间,隐瞒各种信息侵占风险投资家的经济利益,而这些企业信息投资家不容易了解。 (二)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风险投资在投入到风险企业后,还要面临着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风险投资的风险加剧,目前企业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技术风险。 高科技风险企业由于属于新兴企业,其在技术层面上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是企业的科技属于创新研制阶段,转化市场产品存在一定的变数;二是风险企业的科技研制时间不确定。 2、市场风险。 风险企业除了面对科技因素的影响之外还要受到来自市场竞争的考验,市场变化的速度非常快,市场科技更新速度更是快速,因此风险企业要时刻保持处在市场发展的前端。 3、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属于风险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缺失而造成的企业损失。一般管理风险主要由于企业管理者的素质不高、管理组织不完善导致的。由于风险企业在前期的创业阶段人数较少,而且主要组成一般多为科技型人员,同时由于企业人数少的原因,企业没有规定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结果导致企业的管理秩序比较混乱,使得企业的管理存在风险因素。 4、财务风险。 风险企业需要的资本比较多,尤其是风险企业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本为科技创新提供基本的资本保证,而且需要持续的资本投入,如果没有持续的资本投入,就会导致科研的直接失败,因此风险企业在没有顺利获得成功之前,其存在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风险企业需要有一个持续的投资渠道。 (三)风险资本退出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风险资本投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回报,因此风险投资在确定获利并且持续投资已经没有丰厚利益的时候就会通过各种形式退出风险企业进而转向别的风险投资企业。当然,风险投资在退出的过程中也会存在风险,如果风险投资不能获得利益的时候,风险投资在退出时可能就会因为退出不及时。导致投资资金损失严重,导致投资者的资金陷入风险投资的恶性循环阶段,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策略分析 (一)充分利用外资。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渠道主要集中在个人风险投资、企业风险资金投资以及政府部门专项风险投资。个人风险投资主要是民众将闲置的资金拿来进行投资以此获得经济利益,但是由于个人程度风险的能力比较低,因此个人资产用来风险投资的数量有限,并且个人风险投资的周期也比较短;企业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一些股票交易等机构以及一些股份制企业将多余的钱进行资本投资以此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但是由于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多的,企业不可能拿出较多的资金用来风险投资,并且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其也会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因此,风险投资的责任就会落入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作为经济管理部门,有责任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发展科技企业的起步,但是毕竟政府部门受到财政的影响因素比较多,政府用于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的资金有限,在某一程度上说政府可以为风险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而不可能为其提供发展的资金。通过分析我国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可以清晰的得出结论:我国风险投资由于资金来源渠道的问题导致我国风险投资资金与企业发展的需求量之间存在严重的差距。因此,为解决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可以积极地吸引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用来发展我国科技企业发展,进而带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长远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吸引国外资金具有良好的环境氛围。首先,我国经济发展的政策有利于国外资金的投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国外资金开始流向我国进行投资,如今中外合资企业数量已非常多,尤其是近两年我国一些特殊行业也放宽了对国外资金的限制,允许国外资金投资一些关系我国基础民生的行业,总之种种优惠政策为国外资金向中国投资带来了许多的利好。比如现在的美国风险投资公司已开始涉足到我国的股票市场中,尤其是以亚太地区的风险投资公司开始向我国的股份制企业进行投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成为亚洲国外风险投资的第二国家;其次,利用国外风险投资资金的同时可以为我国的风险投资管理带来一系列风险投资管理、市场开发维护以及人事管理等经验,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国的风险投资可能会瓜分中国企业的科技成果,影响中国投资市场的短期秩序,但是从长远的风险投资市场分析,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向中国投入资金的过程可以为中国企业带来丰富的好处,因此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融入中国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只要我们合理的利用就会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 (二)加强风险预警管理。 在风险投资中应该加强对投资行为的风险预警与管理,也就是对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相应的风险信号指标,通过对各个风险投资指标的分析与监测,掌握风险的程度,进而实现对风险投资的预警处理与控制。风险预警管理不仅仅是针对即将要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各种风险,还要包括投资行为中潜在的风险,因此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整个投资行为的所有关系人都要根据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相应的对应指标,以便根据各种指标对企业的风险投资进行控制。当然,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需要耗费投资机构的经济费用,而且风险投资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之后,其消耗的经济费用也会比较多,但是其发挥的效应与其投入的资金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一旦投资失败后,其带给投资机构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为了实现风险投资战略管理,我国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虽然我国的风险预警机制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就一定能创建出符合我国特色国情的风险预警机制。 (三)设计合理的退出安排。 我国之所以发展风险投资主要是因为风险投资制度具有完善的风险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渠道实现自己资金的退出,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资本,实现资本增值时的价值转移以及在资本出现缩水后及时撤回资本,因此退出是风险投资体系完整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社会各个方面设计科学的退出制度。首先,上市是目前风险投资退出最优的方式。风险投资资金通过投入科技企业,并且在企业成功上市后其通过股权交易可以实现投资资金的成倍上升,根据对美国风险投资资本的调查研究发现:美国的大部分投资收益是在资本市场中实现的,因为市场发行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中获取资金,因此通过上市成为推出风险投资的最优化途径;其次,我国企业要积极利用证券中小板市场以及海外二板市场进行上市融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借助这些途径实现上市,以此解决风险投资,是投资能够及时地推出企业,进而获得较大的收益,进而进行下一轮的风险投资;最后,风险投资也要积极向具有发展潜力或者潜在可能被上市公司兼并与收购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有时大型企业为了实现资源的整合或者出于某种目的,他们需要借助中小企业进行发展,对此战略投资者可以借助此因素,积极探索具有良好发展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当然投资此种企业其获得的收益或许不会超过上市公司那样的回报,但是其风险系数相对较小,而且资金的回笼率要高,因此投资被收购企业的风险投资也是推出风险投资的一种途径。 四、结束语 总之,风险投资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对于经济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大,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积极利用风险投资进行经济发展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因此为有效提高我国风险投资战略的实施,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政府部门要积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资本市场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且加快对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的培养,最大限度地吸取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地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作者:袁得顺 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创业风险投资论文 一、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1、发展概况 截止2012年底,我国创业风险投资资本来源主要是未上市企业、个人、银行,来自政府和国有独资投资机构的资金合计占风险资本总额的30.6%。截止2013年底,贵州省风险资本来自政府和国有独资投资机构的比例高达76.4%,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来自未上市企业的比例占5.4%;目前仍然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领域。 2、投资运作情况 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主要投向高技术服务、新材料、先进制造及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等行业。从投资项目行业分布来看,截止2013年底,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投向高技术服务领域的项目数占总投资项目数的20.2%,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19.7%;投向新材料领域的项目数占总投资项目数的17.0%,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12.0%;投向先进制造行业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16.0%,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12.3%;投向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12.8%,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22.1%。集中投向初创期企业。从投资项目的阶段来看,2012年,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投向初创期企业的项目占当年新增项目的占比是41.0%,投向初创期企业的投资金额占当年新增投资金额的25.9%。2013年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新增投资项目有16个投向初创期企业,占2013年新增投资项目数的76.2%,有4个项目投向成熟期企业,有1个项目投向上市筹备期企业,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主要投向初创期企业。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投资强度较小。2012年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平均强度为1322.66万元,2013年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平均强度为885.5万元,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平均强度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6.9%,投资强度较小。全省投资项目仍以小项目居多。截止2013年底,贵州省累计投资94个项目中有48个项目单项投资规模在300万以下,占投资项目总数的51.1%。单项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仅占22.3%,但聚集了68.6%的投资总金额,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以小项目居多。 二、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研究 1、规模小、数量少 截止2012年,全国创业投资机构数达1183家,资本总量达3312.9亿元。而同期,贵州省创业投资机构数仅为27家,资本总量为20.4亿元。贵州省创业投资机构数仅为全国的2.2%,资本量仅为全国的0.6%。创业投资机构和资本的不足,使得创业投资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有限。 2、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尚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覆盖区域不完善。目前我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都集中分布在贵阳市,地区基金方面仅有遵义市、铜仁市、六盘水市以及黔东南州等少数几个地区发起设立了区域性基金。二是覆盖企业发展阶段的创业投资机构部完善。目前我省现有创业投资机构主要集中对企业发展后期进行支持,缺少对企业发展初期进行支持的基金,省级“天使投资基金”尚未设立。三是覆盖重点产业的基金不够。目前,我省现有基金中,尚缺少对各个重点产业进行支持的行业性基金。 3、创业投资配套环境尚待改善 2012年5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促进创业投资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相关政策优惠及鼓励措施,但是目前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推动政策的具体落实。尤其是在国有创投基金的退出方面,按照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国有创业投资基金在股权退出时,应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在政府指定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这个过程往往需经历一段较长时间,导致失去最佳交易时机。 4、缺乏专业化、本土化的基金管理人才。 我省缺乏专业的、本土化的创业投资人才。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管理团队多以外地牵头,包括来自深圳的创新投资集团,来自北京的英菲尼迪。本省的专业化管理团队除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外,人才团队较少。由于缺乏人才和经验,无论是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宏观管理能力,还是企业界和投资界的微观管理能力,均不能较好地适应我省创业投资发展的需要,影响了我省财政出资基金运作的效率与资金安全。 三、促进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建议 1、壮大财政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规模 转变现在财政资金以项目无偿资助为主的支持投入方式,采取“拨改投”方式,突出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使基金成为我省扶持产业发展、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融资支撑的重要载体。建议加大财政对基金的投入力度,壮大财政出资基金的规模。 2、加强创业风险投资子基金体系建设 一是设立覆盖全省范围的子基金体系。建议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基金作为母基金,引导地方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共同出资设立服务各市州的子基金,最终形成覆盖全省各市州的子基金体系。二是设立支持企业各阶段发展的专业化子基金。设立能够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专业化子基金,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天使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成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供持续链式资金支持的子基金体系。三是设立支持我省各个重点产业的行业子基金。围绕我省“5个100”工程建设、“五张名片”工程建设和“四个一体化”工程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建立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产业发展子基金,推动我省重点产业跨越式发展。 3、出台促进我省创业风险投资快速发展的扶持政策 建议相关部门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贵州省促进创业投资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推动相关政策优惠及鼓励措施的具体落实。在国有股权退出方面,建议我省参照江苏、上海、深圳等其它省市的成功做法,如:上海制定《上海市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国有创投机构根据事先约定通过协议转让退出;北京颁布《北京市属国有创投企业持有和转让所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企业股权管理办法(试行)》,允许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深圳出台《深圳市属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所持创业企业股权管理暂行规定》,允许国有投资机构在产权交易所的见证下协议转让。另外,在税收优惠方面,参照西部地区的重庆、内蒙古、新疆等地的做法,制定创投企业按西部大开发15%的优惠税率执行的政策,吸引资金、创投人才、创业人才等向我省流动。 4、加强专业化、本土化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加大培养引进力度,打造专业化、本土化的人才团队。营造宽松的环境,培育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建议参照北京、天津等地的做法,出台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返还政策,吸引高端人才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既懂专业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 作者:罗红梅 杨颖 单位: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论文:我国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必要性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风险投资一般也被人们认为是创业投资,对风险投资的内涵分析主要分为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广义概念是指对所有具有创新性、开拓性的经济活动的资本投入。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资本投资人将投资资本投入到刚成立不久并且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兴企业,并且知道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后还要为其提供长期的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以此促进投资企业的发展,并且通过各种经济活动取得高额报酬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受到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其在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开发新产品以及促进社会科学技术发展都有显著的作用,据相关数据显示:受到风险投资资金支持的企业其每年以30%多的速度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因为在刚开始时风险企业只有极少数的科研人员,随着风险资本的投入,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它们就会向制造、销售等领域开发。同时,风险投资业也促进了一般大型企业的发展,风险企业通过风险资本的投入可以实现与大型企业的合作,为大型企业提供一定的科技以此获得与大型企业合作并购的目的。 二、风险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风险投资在运作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为加强风险投资的安全性,有必要对风险投资进行相应控制,以提高风险投资行为的正确性,而对风险投资的控制需要对风险投资行为进行风险分析。 (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 1、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风险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将投资资本给予风险企业,而是通过风险投资家的中介作用投资到风险企业中。因此,风险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就是将投资资本的所有权与支配权分离的过程,因此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常常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等导致风险的出现,通常的信息不对等表现在:一是风险投资家为了获得更多投资者的投资,他们会不符合实际地夸大其经济实力以及社会地位等,而对自己的缺点避而不答,刻意隐瞒不利于投资者投资的信息,因此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能会因为投资者的外在信息而选择其而不是因为对投资家有全面的了解,结果加剧了投资行为的风险;二是投资企业家掌握着风险投资全过程,它对于风险投资的行为能够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投资家对投资者的信息比较了解,而风险投资者却因为没有风险投资的管理权限导致风险投资者不能对风险投资过程有所全面的了解,使得投资行为可以因为投资家的私利行为导致投资风险出现不道德风险。 2、风险投资家、风险企业家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虽然风险投资家的投资行为是以追求高回报的经济活动,但是由于需求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比较多,而其需求风险投资企业为了获得投资,他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对风险投资家的了解与掌握,有的企业甚至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专门从事风险投资引入工作,结果由于风险投资家的时间问题、经验问题等等,使得他们可能对投资企业的项目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或者由于企业的刻意隐瞒等欺骗风险投资家与企业签订了风险投资合同;同时即使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信息调查之后,也会由于信息的不对等导致风险投资在投资之后产生风险投资家与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因为企业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他们就会通过各种办法可以隐瞒企业的盈利空间,隐瞒各种信息侵占风险投资家的经济利益,而这些企业信息投资家不容易了解。 (二)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风险投资在投入到风险企业后,还要面临着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风险投资的风险加剧,目前企业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技术风险。 高科技风险企业由于属于新兴企业,其在技术层面上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是企业的科技属于创新研制阶段,转化市场产品存在一定的变数;二是风险企业的科技研制时间不确定。 2、市场风险。 风险企业除了面对科技因素的影响之外还要受到来自市场竞争的考验,市场变化的速度非常快,市场科技更新速度更是快速,因此风险企业要时刻保持处在市场发展的前端。 3、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属于风险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缺失而造成的企业损失。一般管理风险主要由于企业管理者的素质不高、管理组织不完善导致的。由于风险企业在前期的创业阶段人数较少,而且主要组成一般多为科技型人员,同时由于企业人数少的原因,企业没有规定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结果导致企业的管理秩序比较混乱,使得企业的管理存在风险因素。 4、财务风险。 风险企业需要的资本比较多,尤其是风险企业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本为科技创新提供基本的资本保证,而且需要持续的资本投入,如果没有持续的资本投入,就会导致科研的直接失败,因此风险企业在没有顺利获得成功之前,其存在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风险企业需要有一个持续的投资渠道。 (三)风险资本退出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风险资本投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回报,因此风险投资在确定获利并且持续投资已经没有丰厚利益的时候就会通过各种形式退出风险企业进而转向别的风险投资企业。当然,风险投资在退出的过程中也会存在风险,如果风险投资不能获得利益的时候,风险投资在退出时可能就会因为退出不及时。导致投资资金损失严重,导致投资者的资金陷入风险投资的恶性循环阶段,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策略分析 (一)充分利用外资。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渠道主要集中在个人风险投资、企业风险资金投资以及政府部门专项风险投资。个人风险投资主要是民众将闲置的资金拿来进行投资以此获得经济利益,但是由于个人程度风险的能力比较低,因此个人资产用来风险投资的数量有限,并且个人风险投资的周期也比较短;企业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一些股票交易等机构以及一些股份制企业将多余的钱进行资本投资以此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但是由于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多的,企业不可能拿出较多的资金用来风险投资,并且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其也会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因此,风险投资的责任就会落入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作为经济管理部门,有责任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发展科技企业的起步,但是毕竟政府部门受到财政的影响因素比较多,政府用于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的资金有限,在某一程度上说政府可以为风险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而不可能为其提供发展的资金。通过分析我国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可以清晰的得出结论:我国风险投资由于资金来源渠道的问题导致我国风险投资资金与企业发展的需求量之间存在严重的差距。因此,为解决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可以积极地吸引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用来发展我国科技企业发展,进而带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长远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吸引国外资金具有良好的环境氛围。首先,我国经济发展的政策有利于国外资金的投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国外资金开始流向我国进行投资,如今中外合资企业数量已非常多,尤其是近两年我国一些特殊行业也放宽了对国外资金的限制,允许国外资金投资一些关系我国基础民生的行业,总之种种优惠政策为国外资金向中国投资带来了许多的利好。比如现在的美国风险投资公司已开始涉足到我国的股票市场中,尤其是以亚太地区的风险投资公司开始向我国的股份制企业进行投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成为亚洲国外风险投资的第二国家;其次,利用国外风险投资资金的同时可以为我国的风险投资管理带来一系列风险投资管理、市场开发维护以及人事管理等经验,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国的风险投资可能会瓜分中国企业的科技成果,影响中国投资市场的短期秩序,但是从长远的风险投资市场分析,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向中国投入资金的过程可以为中国企业带来丰富的好处,因此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融入中国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只要我们合理的利用就会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 (二)加强风险预警管理。 在风险投资中应该加强对投资行为的风险预警与管理,也就是对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相应的风险信号指标,通过对各个风险投资指标的分析与监测,掌握风险的程度,进而实现对风险投资的预警处理与控制。风险预警管理不仅仅是针对即将要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各种风险,还要包括投资行为中潜在的风险,因此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整个投资行为的所有关系人都要根据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相应的对应指标,以便根据各种指标对企业的风险投资进行控制。当然,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需要耗费投资机构的经济费用,而且风险投资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之后,其消耗的经济费用也会比较多,但是其发挥的效应与其投入的资金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一旦投资失败后,其带给投资机构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为了实现风险投资战略管理,我国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虽然我国的风险预警机制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就一定能创建出符合我国特色国情的风险预警机制。 (三)设计合理的退出安排。 我国之所以发展风险投资主要是因为风险投资制度具有完善的风险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渠道实现自己资金的退出,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资本,实现资本增值时的价值转移以及在资本出现缩水后及时撤回资本,因此退出是风险投资体系完整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社会各个方面设计科学的退出制度。首先,上市是目前风险投资退出最优的方式。风险投资资金通过投入科技企业,并且在企业成功上市后其通过股权交易可以实现投资资金的成倍上升,根据对美国风险投资资本的调查研究发现:美国的大部分投资收益是在资本市场中实现的,因为市场发行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中获取资金,因此通过上市成为推出风险投资的最优化途径;其次,我国企业要积极利用证券中小板市场以及海外二板市场进行上市融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借助这些途径实现上市,以此解决风险投资,是投资能够及时地推出企业,进而获得较大的收益,进而进行下一轮的风险投资;最后,风险投资也要积极向具有发展潜力或者潜在可能被上市公司兼并与收购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有时大型企业为了实现资源的整合或者出于某种目的,他们需要借助中小企业进行发展,对此战略投资者可以借助此因素,积极探索具有良好发展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当然投资此种企业其获得的收益或许不会超过上市公司那样的回报,但是其风险系数相对较小,而且资金的回笼率要高,因此投资被收购企业的风险投资也是推出风险投资的一种途径。 四、结束语 总之,风险投资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对于经济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大,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积极利用风险投资进行经济发展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因此为有效提高我国风险投资战略的实施,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政府部门要积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资本市场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且加快对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的培养,最大限度地吸取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地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作者:袁得顺 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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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通过介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现状,指出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危害性。分析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出现的原因,系统讲述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常用手段,最后就在当前的证券市场中如何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会计信息造假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在会计财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编造会计事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几年我国资本市场上出现了较多的上市公司业绩骗局,如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所称的5.71亿元利润中有5.66亿元是虚构的,占总利润的99.12%,并虚增资本公积6.57亿元;银广夏紧随其后,造假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1999~2000年间该公司通过造假手段,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因此,治理会计信息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已经刻不容缓。 1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性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是灾难性的,其危及到会计信息固有作用的发挥,以及对整个社会行业诚信的怀疑,威胁到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和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造成信息使用者决策失误和社会资源的无效配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企业之间的分配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来完成,资本的趋利性,使得资源总是流向效益好的企业,而效益差的企业必然会在资本市场上无法筹集到所需资金。投资者究竟投资于哪家企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依赖的会计信息所反映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此不难看出,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条件和保障。不实的信息势必导致投资者决策上的失误,利益受损,严重的还会引起整个社会资金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 1.2打击股民信心,引发股市震荡,造成经济运行不稳定 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严重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结果使得投资者对股市望而生畏,谈股色变,严重地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使证券市场不能很好的发挥其功能和作用,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如银广夏、郑百文等公司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虚增利润、真相被揭露后,其二级市场股价由百元左右(不考虑送配股因素)跌至现在的1元多,使广大中小投资者损失巨大,严重破坏了投资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1.3败坏社会风气,使政府公信力下降 上市公司往往是企业中较优秀者,大部分是国有企业,投资者认为上市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上市公司提供的虚假会计信息与政府有一定的关系;或以为政府对上市公司监管不力,对违规公司处罚过轻,使造假成本太低而导致虚假会计信息泛滥,严重影响政府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由于虚假会计信息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诚信建设,败坏了社会风气。 1.4会计信息造假行为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 会计信息造假的本身必然会造成管理的混乱和内部控制漏洞百出,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2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 2.1上市公司存在进行会计造假的条件 (1)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兴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而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由此市场上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即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到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股东大会也往往变成国家股股东的“一言堂”。 (2)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制度不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参照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采用的是原则导向型。原则导向型的特点是各项会计准则的规范是粗线条的,具体操作要借助于职业判断。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稳健性原则,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防高估资产价值,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但事实上在我国由于没有统一的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标准细则,上市公司既可以通过少提资产减值准备掩盖风险,虚增利润,也可以通过多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利润或加大亏损。这就在客观上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3)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的缺陷。我国目前的“谁委托谁付款”的独立审计付款方式,是由委托者委托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这实质上就出现了委托人出钱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自己的现象,这种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合二为一的状况打乱了审计关系三方有序的平衡关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的规范和道德水准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相对独立性,而实际的结果是管理层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审计机构在同行竞争中为了生存“迁就”上市公司甚至与其共谋是一种“理性”选择。 (4)会计人员对虚假会计信息的无奈。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看,会计人员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能力是有限的。任何会计造假的实行人都是会计工作者本身,在我国目前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的情况下,是否能够造假、是否敢于造假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是否聘任会计人员的首要条件。而会计人员的薪金又直接和公司业绩息息相关,为保住饭碗会计工作人员迫不得已不得不进行造假。 (5)会计造假的成本太低。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违规的成本太低,这主要表现在:一是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很低,二是惩罚力度远远不够,会计造假收益很高,而会计造假成本过低。对会计造假行为,不仅刑罚和经济制裁力度不够,而且缺少名誉地位,升迁机会等方面损失。目前我国《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是10万元,对具体责任人的最高处罚是5万元,远远低于预期的违法收益,处罚未伤筋骨。由于会计造假的风险收益大大高于风险成本,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然敢于铤而走险。 (6)中小股东对虚假会计信息的麻木。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机氛围浓重,投资者主要依靠证券市场的股票差价获得收益,很少有投资者去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发展前景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即使某支股票的假账曝光导致股价大跌,中小投资者也大都自认倒霉。 2.2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动机 (1)企业自身利益的驱动。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具备连续盈利的经营业绩。由于这些规定,不符合条件的公司要想获得配股资格以及面临ST或PT的公司就不得不通过各种手法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处理,以达到其向资本市场“圈钱”提高公司股票价格并从中牟利以及扭亏为盈去掉ST或PT帽子的目的。 (2)企业经营者的个人利益驱动。上市公司管理者的利益(薪金、升迁)往往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而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则往往由利润的完成情况、投资回报率、销售收入、净资产收益率等各项财务指标反映。为取得更多奖金和继续保住经理的位子,企业管理层往往通过编造虚假会计信息,包装利润,以非法手段来操纵公司股价,从而维护自身利益。 (3)会计信息失真的政治动机。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工作中心,经济发展指标已成为评价个人政绩和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虽然我们正进行建设政企界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但依然有部分国企的经营者和政府部门有着藕断丝连的关系。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大多为所在地经济的强劲推动力,其经营状况往往涉及所在地区的利益、形象和政绩,因而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由于利益需求和地方政府提高自身政绩的需要,某些地方政府对当地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采取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 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常用手段 3.1经济交易陷阱 我国的某些企业主要是通过构造各种实质上虚假的经济业务来设置报告陷阱,设计缺乏实质内容的交易,并让交易“真实”地发生,实现报告粉饰、规避会计规范的约束,达到期望的目的。最典型的例子是股份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或为了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管理业绩评价或筹资方便等目的,往往设置财务报告陷阱,弄虚作假、披露不真实的财务报告信息,创造财务报告“收视率”欺骗投资者。 3.2常规会计处理陷阱 目前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过早记录收入、夸大收入的实际数字、编造产生收入的交易的收入陷阱;利用资产计价而使企业“资产虚胖”,是让企业虚增利润的一个司空见惯的手段的资产计价陷阱;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带来的收益是暂时的具有一次性和偶发性特点的非经常性损益陷阱。 3.3关联交易陷阱 目前,国内的上市公司大多属集团型企业,其向公众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数据范围涵盖了母公司、子公司、各类合营公司、联营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响等各类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上市公司与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这些关联理论上为上市公司通过内部交易调节合并数据提供了一个平台,成为合法擢取利润的游戏场所。因此,以调节收入和利润为目标,寻找各种合乎逻辑的借口,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非实质性转移交易,构造连环陷阱,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提供了一条新的陷阱设置途径。 3.4资本经营陷阱 目前主要有:采用兼并其他盈利企业的手段来“增加”其合并报表的利润的合并会计陷阱;利用资产评估随意给企业资产增值、减值的资产评估陷阱;借用资产重组实施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的资产重组陷阱。 4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建议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综合治理,而不能单纯就会计治会计,治理会计信息造假的过程同时是一个产权制度、公司制度、会计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4.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逐步妥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中国证监会颁布《股权分置试点方案》,迈出了产权变革的实质性一步。要在保证证券市场稳定且给予社会公众股东合理补偿的前提下,逐步实现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实现股权分散化,增强不同持股者之间的相互利衡,以约束非流通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行为。要强化社会公众股东各项权利的实现机制,改善股东参与监控会计信息的条件。 (2)完善内部利衡机制和监督机制。首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切实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股东等财产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与能力;其次,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应考虑增加一些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人所得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第三,改变激励措施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就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措施将长期绩效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第四,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制约机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最后,完善公司内部会计审计体系,严格规范公司财务行为。 4.2加强外部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强化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对各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实行经济和法律手段,对各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实施实时监督和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遏止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方面:首先,实行上市公司审计强制轮换制,要求上市公司每两年强制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其因与上市公司长期合作而丧失独立性;其次,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管理,实行无限责任,提高违规风险成本;第三,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格局,成立隶属于证监会的会计监督机构,负责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调查,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严厉处罚;最后,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诚信教育落到实处。 4.3完善会计法规体系 要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首先,应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这可以适当增加财务报表的附注,鼓励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其次,加快制订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针对我国特别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准则加以规范。最后,纳入会计职业判断标准,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更加具体严厉。 4.4严格执法,加强法制建设 (1)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的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是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2)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摒弃“内部清理门户”和过分强调“市场稳定”的做法,严格将造假者绳之以法,以法律的严格执行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 (3)公开透明。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其所有的信息都应该向公众公开透明,执法情况也不例外。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发表公告、公报等形式,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造假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公开曝光其违规事实和对其处罚情况,使“造假者”无处藏身,提高法律的约束力。 4.5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 第一,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采取季报披露制度等,加大信息披露的频率;第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在信息未披露以前,相关人员应严守秘密,否则应予以上市相关人员或交易所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以保证投资者获得信息的平等性、对称性。 4.6实行诚信工程,加强诚信教育 (1)着力打造信用政府。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地方保护,提高政府的信用度,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浮夸风,把诚信作为一个地区、部门考核的政绩指标。 (2)建立信用档案。目前我国的信用档案还是空白,因此我国要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与个人要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及个人的诚信意识。 (3)强化诚信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诚信不仅仅是道德要求,而且是市场经济下的基本游戏规则。因此,当前应配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对全体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所有会计人员要用性命担保,“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有效防治措施研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已成为普遍的问题,如何防治会计造假,重拾投资者信心,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那么如何控制会计造假现象呢?本文根据上文提出的原因阐述了下列几项措施: 一、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成本,减少会计造假收益 上市企业进行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关系,这与我国当前会计收益与会计造假成本配备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的低成本高收益让数不清的上市企业高层前仆后继、挺而走险。所谓“釜底抽薪”,要想彻底打击当前会计造假行为,从企业层面来说,首先应该提高会计造假成本与收益的配比度,使高收益伴随着更高的成本。 如何提高上市企业会计造假的成本呢?首先提高会计造假的直接成本。法院和证监会密切配合,形成严厉的处罚机,对于己发现的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立刻给予严厉的道德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然后应提升会计造假行为的预期成本。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如此猖狂,过轻的处罚就是导致会计造假行为的直接动因,因此提高证法、会计法等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处罚力度,让会计造假成为上市公司的禁区,轻易不敢涉足,就成为控制会计造假的直接手段。最后提升会计造假的间接成本,我们应该树立会计造假不仅仅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观念,因此加强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的民事法律监督和加大处罚,就成为我们打击会计造假的必要手段。 二、快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1、完善法我国相应的律法规体系,要加强政府对会计造假的监管力度 建立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会计、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使我国上市公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如此,还应对还应该修订那些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法规条例,特别是那些入世以来,不符合国际会计条例,不能和国际接轨的准则,让我们国家在经济方面真正的成为法制社会。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让会计人员在来会计工作中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要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能够依法行使。 2、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 一项高品质的会计准则主要是由会计准则产品质量、会计准则制定质量和会计准则执行质量这三个方面组成的,其中产品质量是优秀,制定质量是前提,执行质量是保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作为借鉴,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信息质量。 三、快转变政府职能 虽然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很多年,但政府对证市场的监管仍然残留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身影,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应尽快转变其职能,下放其权利,集中精力,搞好调控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经营企业,使市场的自律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重拾投资者信心;由于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政绩,往往提倡、甚至采用行政手段保护本地上市公司的“包装”行为,这更加使地方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如此非理性的财政行为加以约束,以帮助地方政府克服“本位思想”。同时国家应制定更为完善、科学的政府监管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执法,以加强政府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善独立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自律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是从社会层面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管的独立性机构,同时也是拦截会计造假信息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雇佣、业务上的保密等依赖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很难公平、公正的行使其权利,因此淡薄的风险意识、不强的责任心、粗超的执业工作就成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特征,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作用,就必须加快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改革,使其真正的变成我国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越来越差,一切向“钱”看,已经成为很多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宗旨,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作用,在完善外部体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内在道德的培养。 五、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提升其职业缺失成本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我们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厉,能否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工作,以关系到我国上市公司能够长远发展、能否加入到世界竞争的重要问题。让我国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时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是我们进行诚信教育的目标,是控制我国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要真正的做到操守为重,诚信为本,遵循原则,坚决不做假账的职业准则,让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参与管理、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成为会计行业的主流思想、文化。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及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要对那些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物质甚至精神的奖励,让那些在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付出比取得造假收益更大的代价,以直接的手段让会计人员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 综上所述,在我国会计造假已成为影响上市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的普遍问题,它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许多的学者经过多年研究取得了重要成果,同时国家作出的相应的政策,使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日趋科学,只要我们内外治理、长期坚持,一定会使我国的会计造假有所控制,为我国上市公司创造更健康的生长环境,使我国资本市场更加完善。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试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文章摘要】 当前,会计造假现象严重,成为了国际性的难题。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实施一系列的证券交易法规,来遏制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问题,但是这种现象依然存在。本文将针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期望促进我国经济能够快速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失真性 1 会计造假的涵义和类型 1.1 会计造假的涵义 会计造假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对会计账目进行作假以及编造虚假会的计报表的行为。会计造假行为包括四个要素:造假的主体、造假的利益动机、造假的主要手段以及造假的影响。 1.2 会计造假的类型 从会计信息反映的角度来说,具体表现为两种类型:会计事项造假;会计报表造假。会计事项造假。会计事项即交易事项,指会计主体与信息使用者相关,且会导致经营实体各项资产以及权益产生变化的经济事项。会计事项造假一般意义上旨在方便盗窃,使用或个人所有公司的资产。会计报表造假。是指对一些财务价值故意谎报,对盈利能力形成增加的虚假现象,从而欺骗了股东以及债权人,对一些利害相关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2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动因分析 2.1 从造假成本角度分析 预期成本由于: 预期成本=费用+惩罚×造假被揭露的预期概率 其中:费用=会计造假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支出 惩罚=罚款+处分、判刑带来的预期损失×力度系数 由上可见,预期成本由费用、罚款、处分、判刑的量以及造假被揭露的预期概率一起决定的。这些变量值越高,预期成本就越高。 预期收益由于:预期收益=会计造假带来的利益×(1-造假被揭露的预期概率) 可见,在造假给经济人带来既定利益时,会计造假被发现的概率愈小,它为需求方带来的预期收益就愈大;反之,它为需求者带来的预期收益就愈小。 2.2 从监管主体角度分析 目前,会计规范体系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及市场需要的一系列会计管理体系。但企业却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连接点:投资者获取投资报酬,管理者获取薪金,政府获取税金。然而,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会发生冲突。管理者、投资者从个人角度出发, 更多的是考虑企业微观利益。而政府从全社会角度来考虑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这种利益之间的差异便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加之我国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惩处不够严厉,使计造假成本低,由此也助长了会计造假的发生。我国实施国家监督的部门有很多,但造假却屡禁不止,由此可见,我国国家监督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是会计舞弊有机可乘。 2.3 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的角度分析 (1)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体现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者三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以及相互制衡的三角关系,按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办事,应该能保证公司经营的最终目标的实现,以便达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大体上表现在三个方面: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表现在:第一,有些上市公司受到利益驱动,只重视经营,而轻视了管理,自我防范、约束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控制制度,却还是残缺不齐,内部控制组织网络不健全;第二,侧重事后控制,对事前和事中控制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合理性与科学性。 3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3.1 提高会计造假成本 控制造假的经济根源,即降低造假带来的预期收益,提高预期成本。就降低预期收益而言: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有效的业绩评价制度,从而减少需求方造假的预期收益;适当给会计从业人员加薪,从而降低供给方造假的预期收益。就提高预期成本而言:改革产权制度,使产权制度多元化,从而提高需求方造假的预期成本;继续完善监督机制,对会计造假者进行严厉处罚,从而提高造假供给与需求双方的预期成本。 3.2 完善上市公司外部监管 确立政府在监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一个权威性强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作为市场的干预者,政府必须依靠法律及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准则来约束审计和披露行为,以便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其次,因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性质为国家主导型,所以国家作为大股东,必须积极发挥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督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最后,依据国外会计监管的发展趋势,政府通过加强自身的监管地位和作用来维护公众的利益,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选择。所以,加强政府监管应该从权威性和效率入手。 3.3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优化股权结构,建立规范的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等都是公司的参与方,若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对称,就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这是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 (2)加强董事会的优秀作用。作为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责,本着公司的长远利益,应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同时,要加强对董事会的制度建设从而来确保其独立性。公司在治理的过程中,对董事会自身的管理机制要完善,要塑造专业化的董事会文化,要制定有效的董事选拔防范以及评估的标准及方式,要对董事会的内部分工有一个明确的划分。若能建立一个有效的董事会,对预防及发现财务造假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3)在监事会职责上来强化其监督制衡的作用。设立一个具有独立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对管理层形成权力制衡,维护相关群体的利益。要真正代表着公司利益的相关者,必须得避免其利益的天平倒向任何单独利益方,要通过公开合理的法定程序来产生监事会。明确监事会的权力及其责任。责任是专职监督机构,负责审核内部财务报告,考核与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虚假财务报告应承担责任。权力是审查账册、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调查等。 (4)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问题,各个相关部门要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执法。通过建立股东集体诉讼制度,以及民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假者,要严惩不贷,应绳之以法,增加对造假者的威慑效果。明确规定民事赔偿的金额分摊。若是上市公司联合注册会计师一起造假,应该依据具体的法律程序来评估对股东的赔偿,做到执行有据可依。引入股东集体诉讼制度。目前,在国际发展成熟的证券市场,小股东提出的民事诉讼对会计造假者的威慑力远远大于刑事诉讼以及证监会所实行的行政处罚。而我国目前没有这种集体诉讼制度,所以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并推行此制度。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试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 【文章摘要】 当前,会计造假现象严重,成为了国际性的难题。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实施一系列的证券交易法规,来遏制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问题,但是这种现象依然存在。本文将针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期望促进我国经济能够快速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失真性 1 会计造假的涵义和类型 1.1 会计造假的涵义 会计造假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对会计账目进行作假以及编造虚假会的计报表的行为。会计造假行为包括四个要素:造假的主体、造假的利益动机、造假的主要手段以及造假的影响。 1.2 会计造假的类型 从会计信息反映的角度来说,具体表现为两种类型:会计事项造假;会计报表造假。会计事项造假。会计事项即交易事项,指会计主体与信息使用者相关,且会导致经营实体各项资产以及权益产生变化的经济事项。会计事项造假一般意义上旨在方便盗窃,使用或个人所有公司的资产。会计报表造假。是指对一些财务价值故意谎报,对盈利能力形成增加的虚假现象,从而欺骗了股东以及债权人,对一些利害相关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2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动因分析 2.1 从造假成本角度分析 预期成本由于: 预期成本=费用+惩罚×造假被揭露的预期概率 其中:费用=会计造假活动所产生的各种支出 惩罚=罚款+处分、判刑带来的预期损失×力度系数 由上可见,预期成本由费用、罚款、处分、判刑的量以及造假被揭露的预期概率一起决定的。这些变量值越高,预期成本就越高。 预期收益由于:预期收益=会计造假带来的利益×(1-造假被揭露的预期概率) 可见,在造假给经济人带来既定利益时,会计造假被发现的概率愈小,它为需求方带来的预期收益就愈大;反之,它为需求者带来的预期收益就愈小。 2.2 从监管主体角度分析 目前,会计规范体系不够完善,没有形成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及市场需要的一系列会计管理体系。但企业却是社会各方利益的连接点:投资者获取投资报酬,管理者获取薪金,政府获取税金。然而,许多情况下,各方利益会发生冲突。管理者、投资者从个人角度出发, 更多的是考虑企业微观利益。而政府从全社会角度来考虑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的宏观利益。这种利益之间的差异便诱发了会计造假的产生。加之我国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惩处不够严厉,使计造假成本低,由此也助长了会计造假的发生。我国实施国家监督的部门有很多,但造假却屡禁不止,由此可见,我国国家监督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是会计舞弊有机可乘。 2.3 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的角度分析 (1)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体现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者三者之间的权力分配以及相互制衡的三角关系,按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办事,应该能保证公司经营的最终目标的实现,以便达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目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大体上表现在三个方面: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所有者缺位;上市公司董事会结构不合理。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不健全表现在:第一,有些上市公司受到利益驱动,只重视经营,而轻视了管理,自我防范、约束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控制制度,却还是残缺不齐,内部控制组织网络不健全;第二,侧重事后控制,对事前和事中控制不够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合理性与科学性。 3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防范与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3.1 提高会计造假成本 控制造假的经济根源,即降低造假带来的预期收益,提高预期成本。就降低预期收益而言: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有效的业绩评价制度,从而减少需求方造假的预期收益;适当给会计从业人员加薪,从而降低供给方造假的预期收益。就提高预期成本而言:改革产权制度,使产权制度多元化,从而提高需求方造假的预期成本;继续完善监督机制,对会计造假者进行严厉处罚,从而提高造假供给与需求双方的预期成本。 3.2 完善上市公司外部监管 确立政府在监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一个权威性强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作为市场的干预者,政府必须依靠法律及相关的会计信息披露的准则来约束审计和披露行为,以便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促进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其次,因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性质为国家主导型,所以国家作为大股东,必须积极发挥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督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最后,依据国外会计监管的发展趋势,政府通过加强自身的监管地位和作用来维护公众的利益,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选择。所以,加强政府监管应该从权威性和效率入手。 3.3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优化股权结构,建立规范的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等都是公司的参与方,若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对称,就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这是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 (2)加强董事会的优秀作用。作为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应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责,本着公司的长远利益,应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同时,要加强对董事会的制度建设从而来确保其独立性。公司在治理的过程中,对董事会自身的管理机制要完善,要塑造专业化的董事会文化,要制定有效的董事选拔防范以及评估的标准及方式,要对董事会的内部分工有一个明确的划分。若能建立一个有效的董事会,对预防及发现财务造假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3)在监事会职责上来强化其监督制衡的作用。设立一个具有独立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对管理层形成权力制衡,维护相关群体的利益。要真正代表着公司利益的相关者,必须得避免其利益的天平倒向任何单独利益方,要通过公开合理的法定程序来产生监事会。明确监事会的权力及其责任。责任是专职监督机构,负责审核内部财务报告,考核与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虚假财务报告应承担责任。权力是审查账册、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调查等。 (4)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问题,各个相关部门要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执法。通过建立股东集体诉讼制度,以及民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造假者,要严惩不贷,应绳之以法,增加对造假者的威慑效果。明确规定民事赔偿的金额分摊。若是上市公司联合注册会计师一起造假,应该依据具体的法律程序来评估对股东的赔偿,做到执行有据可依。引入股东集体诉讼制度。目前,在国际发展成熟的证券市场,小股东提出的民事诉讼对会计造假者的威慑力远远大于刑事诉讼以及证监会所实行的行政处罚。而我国目前没有这种集体诉讼制度,所以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并推行此制度。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从绿大地案看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与防范 摘要:在资本市场中,远至相对较为成熟的美国,近至近二十年才快速发展起来的中国,会计造假案例屡现。由于受到利益诱导等多方因素影响,会计造假日益泛滥,进而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也挫伤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本文旨在从2011年爆发的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欺诈发行的案例中,分析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并探讨如何建立诚信机制,防范会计造假。 关键词:会计造假 绿大地 会计诚信机制 一、案例:绿大地会计造假欺诈上市 会计造假,本文中主要是指通过人为有意干涉,使披露的会计信息和数据违背客观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纵观中外,会计造假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2011年我国证券市场最轰动的事件之一,莫过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一案。该公司主营绿化苗木种植销售及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于2007年12月21日登陆深市中小板。然而,2011年伴随着公司董事长何学葵的被捕,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案也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和有关单据、凭证,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2004年至2007年,绿大地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采用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以虚构银行回款方式虚增收入;以虚增资产、虚假采购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公司将资金转回方式虚增销售收入。调减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在招股说明书中,绿大地虚增2006年末银行存款,虚增金额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一半以上。上市后,绿大地继续采取上述做法影响公司利润。 二、会计造假成因分析 目前会计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造成了较大程度的危害。要想从多方面遏制上述行为,就必须追根溯源,找到其成因。从上述绿大地一案中不难看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有着多重因素的驱动。 1、公司治理结构主体单一是“温床” 纵观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难看出大多数上市公司均存在着主体单一化的弊病。大多数股权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也使得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主体较为单一。诚然,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决策权的集中,但其也有不合理之处。一方面,代表不同群体的相关利益者无法直接有效参与监督管理,使得内部治理“一枝独大”,实际上无法做到管理公开和财务透明。另一方面,我国的股市有着独特的炒新风气,这使得公司一上市,股票市值出现翻番甚至翻几番的情形,不少大股东为图短期效益,轻管理而重股价,乃至通过会计造假等方式虚增利润,维持股价的高增长,一些上市公司也就此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 公司治理结构主体单一的问题,影响了治理的有效性,也成为会计造假的“温床”。 2、监管薄弱、处罚力度有限助长造假之风 除了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外部的监管体系也较为薄弱。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二十余年来,虽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不断增多、新鲜事物不断涌现,但不可否认的是,监管手段仍存在短板。相关法律缺失,处罚力度与会计造假所得利益相比更是不值一提。例如,在绿大地欺诈发行案公之于众后,该股股价在2011年暴跌近60%,但法院一审判决,仅对绿大地公司处罚4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和赵海艳被判处3年至1年的有期徒刑,均为缓刑。这一明显过轻的判决结果公布后,受到市场多方质疑。造假成本如此低廉,使得监管机制也形同虚设。 3、利益驱动是本因 其实,不论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单一,还是处罚力度不足,都离不开“利益”二字,在会计造假带来的巨大利益面前,不少人铤而走险,趋之若鹜。例如绿大地公司,其在2007年上市之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募集资金净额3.29亿元,其董事长何学葵身家过亿,摇身一变成为云南女首富。绿大地每股发行价为16.49元,在市场的爆炒下,上市首日收盘价即冲至45.82元。绿大地也一跃成为绿化苗木种植业的龙头企业。一方面是公司股价的暴涨,另一方面是个人利益的增长,如此诱人的美景,使得会计造假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在某些人眼中被无限缩小。 另外,公司上市的利益链条中,不仅包含公司本身,中介机构、地方政府均牵涉其中。作为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从IPO中获得不菲的中介费用,为自身利益能够得到保证,这些既具备专业素养、又熟知企业情况的中介机构,也选择了对会计造假的无视,甚至主动出谋划策,为造假企业上市“护航”。而地方政府也可从中得到一定好处,企业上市带来政绩的积累、税收的提高、地方特色行业的发展,使得地方保护主义横行,不惜将法律法规抛诸脑后。 三、会计造假治理对策分析 综上,由于会计造假有其特定的背景和原因,因此,可以从加大惩处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均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逐渐减低会计造假发生频率。 1、多手段强化会计监管 绿大地案暴露出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和重大审计职业质量问题有所抬头,而投资者和媒体也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这需要相关部门多管齐下,从多个方面强化会计监管。 (1)加大惩处力度 会计造假之所以频繁发生,与其低廉的造假成本不无关系。因此亟需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处罚的力度,使造假的公司及个人得不偿失。如果出现会计造假,相关机构及负责人面临的是巨额罚金甚至牢狱之灾,如此高昂的代价,企图造假者也会思量再三。这要求证券监管机构应全面履行会计监管职能,坚决查处会计及审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2)完善法律法规 科学的会计法律法规适度准则,可有效防范并遏制会计造假。因此,还需不断完善对会计造假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 这其中,一方面要及时制定出与惩处范围、方式方法等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处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使会计造假的处罚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虽然启动了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例如,在绿大地案中,不少股民损失惨重,但却无法及时有效保护自身利益,索赔之路较为困难。因此,也亟待为因会计造假而蒙受损失的投资者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2、中介机构需各担其责 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与发展,这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会计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落实到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需坚持诚信自律、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工作作风,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不能为贪图小利而造假,企图蒙混过关。这也要求各中介机构强化内控机制、完善质量控制制度。责任到人,实施“连坐”处罚,一旦发现造假行为,相关当事人及机构内部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均需承担责任。 3、切实构建会计诚信制度 虽然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披露需要监管部门的监督,各个中介机构的认真负责,及上市公司本身的严于律己,但更离不开会计诚信制度的建立。诚信是资本市场的立市之本,也是维护市场参与者各方利益的保障。目前,证监会等方面已经建立起资本市场诚信档案,用以记录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受到处罚行为的信息,也加强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但仍需要其他主体如地方政府、司法机关、行业组织等大力配合。 此外,上市公司内部需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切实学习会计理论及相关法规,尽量做到主观上自觉守法。公司内部也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稽查制度,明确权责互相监督,促进会计诚信水平的提高。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浅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与对策 【摘 要】 本文阐述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并以万福生科为例,分析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环境与动机,提出了防范与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对策。要加快立法进度,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环境;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与独立第三方的审计监管力度,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证监会要加强监管力度及处罚力度,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危害;对策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 会计信息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在会计财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编造会计事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往往是一个利益体较为明显的集体行为,它对投资者的伤害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形成重大障碍,其不仅仅伤害了投资者,同时对整个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公平竞争等都有着极大的破坏作用。其危害表现是:第一,对于投资者的影响可以说是最直接最明显的。会计信息造假不能真实的反映经济事项的实际情况,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不能真实了解单位实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投资者往往是通过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赚取差价来获得投资收益。由于市场资金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业绩波动尤为敏感,从目前的情况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一旦被曝出,公司股票价格必定会大跌,这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必定是灾难性的损失。第二,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法规的执行力度,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健康快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造假行为是对相关财政法规的蔑视,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第三,扰乱社会风气,严重影响到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是企业诚信严重缺失的表现,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严重损害。企业最终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以及经济上的严厉惩罚。 二、案例分析 万福生科是一家以收购、仓储、销售粮食;加工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为主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并于2010年上市。然而好景不长,由于财务信息存在严重漏洞,企业已无法掩盖自己的谎言。2012年9月19日起公司停牌,并于一个月之后表示,经公司初步自查,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根据万福生科多次公告,自2008年至2012年上半年累计虚增收入9.2亿元,虚增净利润2亿元左右。其中,造假最为严重的是2011年,也就是上市当年,万福生科虚增收入2.8亿元,虚增净利润5913万元。2012年半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88亿、虚增营业成本1.46亿、虚增利润4023.16万元。万福生科不仅通过财务造假骗取了发行核准,成功上市。而且上市后,2011年年报、2012年半年报都是虚假的,可谓撒下了一个弥天大谎。从万福生科披露的更正公告来看,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余额它没有作假,而对发生额造假了。企业一切业务最终目的是赚钱,赚钱在报表上体现为损益表的净利润和现金流量表的经营现金净流入。万福生科财务造假主要手段是:通过虚构客户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利润所产生的增量现金流,通过虚增在建工程转出。这样转一圈的结果是,利润表收入、成本和利润都增加,相应地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增加,资产表项目预付账款和在建工程增加。万福生科上市不到一年,还没有度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就被爆出财务造假的丑闻,其产生的影响无论对于整个行业还是整个社会而言都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其造假行为在给投资者,甚至整个社会带来灾难性影响的同时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万福生科面临史上最大罚单。最大单笔赔偿金额预计超420万,总赔偿金额超三亿。上市公司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一切看起来万福生科案已经划上了句号。 三、从万福生科来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环境 1、内部条件 首先,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松散是导致财务造假的主要原因。万福生科的谎言持续四年之久都没有被拆穿,这说明企业背后有一群人在集体造假,企业内部管理及其薄弱。一个没有完善内部管理的公司,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失去了方向,很容易走错方向,万福生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其次,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财务总监形同虚设。“内部控制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采用短期化、非规范化的会计行为。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内部控制人实际就是企业的领导人,而相关工作人员处于被牵制地位,在不想丢掉工作的条件下,只有选择听从领导者的意见。第三,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会计人员不应一味听从领导者的意见,应当坚持原则,遵守职业准则。万福生科之所以出现此种局面,必然有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不足的因素。如果有相关人员在知情后能够及时向相关机构揭发检举,如此恶劣的造假行为也不会出现。 2、外部动机 第一,投资者缺乏防范意识,带有很强的投机性。投资者主要依靠证券市场的股票差价来获得投资收益,因此投资者很少关心企业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及企业的发展前景。这为上市公司造假提供了很好的社会环境。第二,经济利益的推动。我国证券法规定,发行上市股的公司必须具备连续赢利的经营业绩。由于这些规定,企业要想在资本市场上享有更大收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必须具备连续盈利的能力。当达不到该条件时,企业迫于无奈往往会选择造假。第三,政治动机。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工作,经济发展指标已成为评价个人政绩的主要指标。企业领导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顾企业长远利益。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万福生科作为一个农业公司,其造假有着天然因素。一是为了迎合资本市场神话,诱逼传统农业人制造高增长的假象。二是农业公司上下游比较分散,尤其是下游分散且多为个体户,信息不易收集,容易逃过中介眼睛。这也是为什么万福生科的谎言可以持续四年之久的原因。 四、防范与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对策 第一,加快立法进度,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环境。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会计法律体系。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推进,我国的法律体系有了长足发展,但与西方国家相比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法律可以通过允许主要债权人担任公司监事,对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加强内部控制,使债权人的权益免遭侵害。 第二,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引进机构投资者作为第三方。机构投资者具备中小投资者所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有利于改变股权过于集中和流通股过于分散的局面。避免出现“用脚投资”的现象发生。使投资者有条件主动地参与公司治理,监督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状况。 第三,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与独立第三方的审计监管力度,确保审计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离开独立性,审计质量将是一纸空谈。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和办理业务时要将独立性放在首要位置。一旦审计力度不够或者相关工作脱离了独立性就会导致会计信息造假现象的发生。例如震惊世界的美国安然公司的财务造假案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审计缺乏独立性导致的。 第四,证监会要加强监管力度及处罚力度,以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加大司法处罚力度。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主导着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万福生科以及相关单位的处罚力度与西方国家相比还远远不够。在美国,不仅仅是造假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有关的会计师、审计师、公司高管都有可能遭到民事和刑事诉讼。在安然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中,安然公司前CEO斯基林被重判24年零4个月;以及此前的电信巨擘世通公司前CEO埃贝斯因公司造假被判处25年徒刑。面对如此严酷的处罚力度以及巨大的造假成本,上市公司自然会对于会计信息造假望而却步。 总之,提高董事会治理公司的水平,维护市场诚信,加强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审查监督都势在必行。会计发展史其实是一个案件史。只要我们正视问题,从源头上采取有效措施,事先控制,加强监管。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就会有质的飞跃。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及对策 摘 要:近年来,上市公司资本操纵、信息批露违规、财务造假等行为屡见不鲜。本文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成因,提出了在当前的证券市场条件下如何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 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严重地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破坏了证券市场健康运营的秩序,更使会计执业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的任务非常艰巨,同时对上市公司、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媒体等各方面的治理,直接关系到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有操纵会计信息的要求。第一,上市前为取得上市资格和较好的发行价格。第二,上市后为取得增资扩股资格。第三,为免于特别处理或摘牌。(二)中介机构协助上市公司造假。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商、律师等,他们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介机构为争客户、抢市场对拟上市公司及己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审计《检查结果》批露的十个主要问题中,包括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掩盖违规担保损失虚增利润一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逃避税收一例和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掩盖担保事项一例,都属于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已经查明上述问题,但其注册会计师未予以指明。(三)国家税务部门纵容上市公司造假。各级税务部门的经济收入直接与其任务的完成情况相关,由于利益的驱动,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为完成征税任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应上交税收的资金,对虚假的会计信息听之任之。 (四)中小股东的投机性。在“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需要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掩盖其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非法活动,借以转移上市公司利润或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产。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成本,减少会计造假收益。上市公司进行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关系,这与我国当前会计收益与会计造假成本配备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的低成本高收益让数不清的上市企业高层前仆后继、挺而走险。如何提高上市企业会计造假的成本呢?首先提高会计造假的直接成本。法院和证监会密切配合,形成严厉的处罚机,对于己发现的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立刻给予严厉的道德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然后应提升会计造假行为的预期成本。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如此猖狂,过轻的处罚就是导致会计造假行为的直接动因,因此提高证劵法、会计法等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处罚力度,让会计造假成为上市公司的禁区,轻易不敢涉足,就成为控制会计造假的直接手段。(二)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1.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加强政府对会计造假的监管力度。建立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会计、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使我国上市公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如此,还应对还应该修订那些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法规条例,特别是那些入世以来,不符合国际会计条例,不能和国际接轨的准则,让我们国家在经济方面真正的成为法制社会。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让会计人员在来会计工作中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要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能够依法行使。 2.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一项高品质的会计准则主要是由会计准则产品质量、会计准则制定质量和会计准则执行质量这三个方面组成的,其中产品质量是优秀,制定质量是前提,执行质量是保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作为借鉴,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信息质量。(三)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虽然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很多年,但政府对证劵市场的监管仍然残留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身影,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应尽快转变其职能,下放其权利,集中精力,搞好调控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经营企业,使市场的自律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重拾投资者信心;由于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政绩,往往提倡、甚至采用行政手段保护本地上市公司的“包装”行为,这更加使地方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如此非理性的财政行为加以约束,以帮助地方政府克服“本位思想”。同时国家应制定更为完善、科学的政府监管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执法,以加强政府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四)完善独立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自律建设。会计师事务所是从社会层面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管的独立性机构,同时也是拦截会计造假信息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雇佣、业务上的保密等依赖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很难公平、公正的行使其权利,因此淡薄的风险意识、不强的责任心就成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特征,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作用,就必须加快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改革,使其真正的变成我国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越来越差,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作用,在完善外部体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内在道德的培养。(五)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提升其职业缺失成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我们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厉,能否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工作,以关系到我国上市公司能够长远发展、能否加入到世界竞争的重要问题。让我国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时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是我们进行诚信教育的目标,是控制我国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要真正的做到操守为重,诚信为本,遵循原则,坚决不做假账的职业准则,让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参与管理、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成为会计行业的主流思想、文化。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及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要对那些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物质甚至精神的奖励,让那些在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付出比取得造假收益更大的代价,以直接的手段让会计人员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六)建立股东损失赔偿制度。一是凡因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公司及其董事会负赔偿责任;二是凡注册会计师有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等法规的行为,为公司出具虚假的审计意见,从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赔偿责任。对严重违法违规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失信行为的处罚,应由目前的行政处罚为主,逐步过渡到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并重,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对失信行为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和震慑作用。 (七)完善会计法规体系。会计行为的严肃性靠会计法规来保证。国家要根据新的经济情况及时地调整会计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以新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为优秀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及时调整和解决新旧法规之间的矛盾和不协调之处,避免执法时出现漏洞。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制度,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会计造假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通过加强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大行政、刑事处罚力度,完整的会计信息时代必将到来。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研究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危害性 会计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体表现在:会计造假所制造的错误信息将严重误导各类决策者,从而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被误导而制订出错误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就整个社会而言,会计资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会计资料的质量直接影响资料使用者。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宏观调控、改善经济管理、评价财务状况、防范经营风险、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造假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的失误,还会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甚至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最终扰乱社会的经济关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会计造假严重败坏了会计行业的诚信。诚实守信是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的最基本道德规范,而作为经常与钱财打交道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更应诚信第一,真实客观地反映经济活动事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生命,如果没有诚信,企业要想能在市场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简直是痴人说梦,其最终的结局就是破产关门。而会计造假者弄虚作假、见利弃义,违背基本的职业道德,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被误导而制订出错误决策,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损害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严肃性。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形式和手段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主要是通过虚增资产、收入、虚减负债和费用等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总结来说,其主要手法包括虚增交易事实、利用关联交易、不当运用会计政策和利用非经常性收益等四种。 1.虚增交易事实是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对象,虚构销售业务,通过伪造经济合同,税务发票等法律凭证,不仅违反会计法规且违反合同法和税法等经济法规。其主要表现为:虚增交易收入,就是企业对并不存在的销售业务按正常的销售程序进行模拟运转,是企业为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而人为制造经济业务以增加收入的行为;提前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是把商品未来将要实现的收入作为当年的收入处理,把根本还没收到的未来收入列为应收账款。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就是利润伴随着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而产生;记录含有不确定因素的销售收入产品本身有存在瑕疵的可能性,企业故意忽略这一情况,私自与买方约定,将付款期建立在该产品能够消除瑕疵的与其上,由于企业无法确保该预期实现,因此,这种收入完全处于虚置的状态下,形成了财务欺诈。 2.利用关联交易造假,我国上市公司基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上市公司、母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公司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不涉及资本市场的条件下,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节省费用,有助于激励和对集团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然而当涉及到资本市场时,关联交易又成为部分上市公司掩饰企业内部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手段。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形式包括:商品销售和劳务提供,此类交易通常不是企业正常运营必需的,特点在于交易价格不符合市场原则;托管经营,上市公司通过将不良资产委托给母公司或关联方经营,收取固定回报,不仅回避了资产的亏损和贬值,还可以从中赚取利润,从而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润;通过转嫁费用,上市公司通过转嫁费用的方式转移利润,母公司通过调低上市公司应该缴纳的管理费用,或者承担上市公司的各项费用,已达到提高上市公司利润的目的。 3.运用不当的会计政策,不当会计政策运用包括利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差错更正、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用,采用虚假债务重组,随意变更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利用虚假或不实资料交本应费用化的开发阶段支出进行资本化,随意变更合并报表范围,或对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做充分抵消等进行人为利润调节。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使用不当的收入确认方法,完工百分比法不当运用,提前开具销售发票等,错误适用会计原则虚增销售收入;通过不恰当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递延当期费用等方法,已达到少计当期费用,虚增当期利润的目的;随意变更会计政策,现行会计制度允许会计人员在进行某些核算是,使用不同的会计政策,但根据一致性原则,会计方法一旦选定后,各期应该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化,而实际中,某些上市公司往往通过变更会计方法的办法来达到调控利润的目的。 4.利用非经常性收益达到虚增利润目的,对于正常运营的企业来说,非经常收益再总利润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收益弥补主营业务带来的亏损较为普遍,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收益和公司关联交易密切相关,其主要方式包括:出售、转让和置换资产,企业通过以上方式在不按照市场规则的方式运作以后,成为操控企业利润最为简单和有效的方法,也成为企业造假的常用方法之一;通过债务重组,债务人在财务发生困难是,通过债务重组来产生大量的重组收益,对于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来说,债务重组是企业操控利润的另一主要手段;企业通过地方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或者税收返还等政策,已达到上市公司改善经营业绩的方法。 三、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科学、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适度准则,是防范遏制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并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要制定出合理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才可能杜绝造假者的造假行为。目前我国对企业会计信息监管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审计、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而这些部门均按一定的权限划定了监管范围。各部门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又不同,造成了监管部门之间不能有力的协调,造成监管方面不合理不到位。因此国家应该从成本效益原则出发,设立或指定单独的一个部门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一经发现企业会计舞弊现象,要坚决制止并进行行政处罚。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职责,并互相有效制衡。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补偿;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三)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这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做好内部控制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做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我们在强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赋予它一定的地位,树立其足够的权威,保证它的独立性,并尽一切可能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和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能力,使内部控制真正的落实到位 (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新会计准则,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还要经常对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同时,对会计人员采取激励措施,不断吸取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以确保在从事会计实务操作时能准确应用规则,使会计报告披露的信息科学、可比、客观和真实。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不仅严重地挫伤了广大投资者的信心,破坏了证券市场健康运营的秩序,更使会计执业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誉危机。治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的任务非常艰巨,同时对上市公司、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媒体等各方面的治理,直接关系到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有操纵会计信息的要求。第一,上市前为取得上市资格和较好的发行价格。第二,上市后为取得增资扩股资格。第三,为免于特别处理或摘牌。 (二)中介机构协助上市公司造假。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商、律师等,他们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介机构为争客户、抢市场对拟上市公司及己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审计《检查结果》批露的十个主要问题中,包括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掩盖违规担保损失虚增利润一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逃避税收一例和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掩盖担保事项一例,都属于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已经查明上述问题,但其注册会计师未予以指明。 (三)国家税务部门纵容上市公司造假。各级税务部门的经济收入直接与其任务的完成情况相关,由于利益的驱动,有些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为维护地方或部门形象,为完成征税任务,有意识地引导企业会计造假,行政干预银行贷款给企业,以解决企业虚报利润应上交税收的资金,对虚假的会计信息听之任之。 (四)中小股东的投机性。在“一股独大”的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需要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掩盖其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非法活动,借以转移上市公司利润或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产。中小股东投机性过强,往往只注重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而不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能形成合法组织或相关利益代表维护自身权益。 二、上市公司会计造假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成本,减少会计造假收益。上市公司进行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关系,这与我国当前会计收益与会计造假成本配备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的低成本高收益让数不清的上市企业高层前仆后继、挺而走险。 如何提高上市企业会计造假的成本呢?首先提高会计造假的直接成本。法院和证监会密切配合,形成严厉的处罚机,对于己发现的上市企业会计造假行为,立刻给予严厉的道德处罚、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严;然后应提升会计造假行为的预期成本。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如此猖狂,过轻的处罚就是导致会计造假行为的直接动因,因此提高证劵法、会计法等对会计造假行为主体的处罚力度,让会计造假成为上市公司的禁区,轻易不敢涉足,就成为控制会计造假的直接手段。最后提升会计造假的间接成本,我们应该树立会计造假不仅仅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观念。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 1、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加强政府对会计造假的监管力度。建立我国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会计、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使我国上市公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如此,还应对还应该修订那些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法规条例,特别是那些入世以来,不符合国际会计条例,不能和国际接轨的准则,让我们国家在经济方面真正的成为法制社会。大力宣传,认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让会计人员在来会计工作中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要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能够依法行使。 2、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一项高品质的会计准则主要是由会计准则产品质量、会计准则制定质量和会计准则执行质量这三个方面组成的,其中产品质量是优秀,制定质量是前提,执行质量是保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作为借鉴,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信息质量。 (三)尽快转变政府职能。虽然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很多年,但政府对证劵市场的监管仍然残留着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身影,为了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切实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应尽快转变其职能,下放其权利,集中精力,搞好调控和维护市场秩序,而不是直接经营企业,使市场的自律管理体系真正发挥作用,重拾投资者信心;由于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经济的发展,提高政绩,往往提倡、甚至采用行政手段保护本地上市公司的“包装”行为,这更加使地方上市公司肆无忌惮,因此中央政府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如此非理性的财政行为加以约束,以帮助地方政府克服“本位思想”。同时国家应制定更为完善、科学的政府监管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执法,以加强政府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完善独立注册会计师制度,加强自律建设。会计师事务所是从社会层面对会计行为进行监管的独立性机构,同时也是拦截会计造假信息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雇佣、业务上的保密等依赖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很难公平、公正的行使其权利,因此淡薄的风险意识、不强的责任心就成为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遍特征,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作用,就必须加快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改革,使其真正的变成我国独立的监管机构。同时我们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越来越差,因此要想真正的发挥注册会计师“经济警察”的作用,在完善外部体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对内在道德的培养。 (五)加强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提升其职业缺失成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我们会计人员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严厉,能否适应新形式下的会计工作,以关系到我国上市公司能够长远发展、能否加入到世界竞争的重要问题。让我国会计人员从事会计活动时拥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是我们进行诚信教育的目标,是控制我国会计造假的重要手段,因此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要真正的做到操守为重,诚信为本,遵循原则,坚决不做假账的职业准则,让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参与管理、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保守秘密成为会计行业的主流思想、文化。一定要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及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要对那些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物质甚至精神的奖励,让那些在信用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人员付出比取得造假收益更大的代价,以直接的手段让会计人员增强其职业道德意识。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有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问题的浅议 摘要: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丑闻频于曝光,并有不断扩大之势。失真的会计信息给广大的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也造成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大量的流失。随着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公告的会计信息也越来越多,其中虚假信息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可以说查不胜查,被揭露的概率也很小。本文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性及产生的原因,提出有效的建议及对策来防范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 关键词:会计造假 审计 内部控制 诚信体系 所谓会计信息造假即会计活动中行为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在会计财务中进行虚假糊弄,伪造编造会计事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性分析 (一)虚增利润、隐瞒亏损,给扩大的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有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通常都把其在职的公司效益吹嘘的特别好,来实现其高薪水平或者是往上高升的机会。这些吹嘘的内容主要有虚拟收入,建立虚假的销售合同,这其中的资金到制造花费增加假的库存,账面上所记载的大部分资金都是外欠的,同时使用不符合实际的资本化支出,投资中的盈余利润随意编造,虚假作弄,资金的增加不符合法律确认等等。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上市公司表面利润虚增,实际亏损严重,给扩大的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虚加成本、隐瞒利润,直接造成国家税务收入的减少 有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偏重用虚加成本、隐瞒利润的策略来延误或者减少缴纳税金,隐藏企业实际效益而达到当期损益平滑的目的,一直到第二年利润可能缺少。此种策略含有推迟确认收入,资本性支出费用化,多计折旧及摊销,预先结转成本,用不合法律的手段确认资金的增值等。最终导致公司的成本虚增、利润减少,给国家的税收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虚列资产、低估负债,严重损害了关联方的经济利益 使用虚列资产、低估负债的这种策略通常是上市公司在为自身进行信用评价,想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时,实现降低资金亏损程度,增加流动和速动比率,使其公司账面盈余充足,经营良好的目的。然而换一个视角来思考,企业做的假账在增加虚假利润的同时也会使账面上的资产增加。另外,上市公司为了不让外界了解实际盈余亏欠,从而使用有业务往来方进行交易,资产负债表外融资项目等掩盖。这样最终导致虚假的会计信息危害与之关联的各方经济利益。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根本原因 有伟人曾说过,在有合适的利润时,资本就会活跃壮大起来,有一半的利润时,人们就会非常积极争取,有一倍利润时,便会驱使人们不顾及其他道德舆论,而当有三倍以上利润时人们甚至宁可犯罪,冒着死刑的危险。因此不论是何种类型的企业,也不论是以什么方式的会计造假,都是为了得到利润最大化这一目的。在现在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中,公司中的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其利润并不存在直接关系,会计信息的不真实大体上是由于相关操作人员的思想品德和既得利益的驱使导致。在相关经济法律、法规不健全时,在追求满足自己私欲和国家共有利益不和谐时,许多企业的相关人员便会置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利用手中的权利来蒙骗糊弄以满足自己直接相关的切实钱财和名望等。在公司经营状况不好甚至有可能破产清算之时,他们会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来调节损失,虚增利润,避免让大众对公司产生不良的印象,同时也方便为他们自己捞取各种好处,但最终就使公司严重虚空,没有真实经济实力水平,极大的危害了祖国和人民大众的公共利益,让信息失真成为了那一部分有贪欲人的最佳行驶工具。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在于利益的诱惑。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 地方保护主义往往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管的很松,通常都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一些区域或部门也存在着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他们为了自己区域或部门的好处,对上市公司进行一些虚假的门面打扮以骗取上市资格。为了扭转企业现状,不合实际的修改账目,挤摊成本,以各种理由借口修改企业收入等弄虚作假行为,迁就的过头,疲倦管理,甚至一起策划,导致诸多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频繁发生,毫无疑问便是这里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为上市公司造假营造了一个方便的大背景。同时缺乏诚实信用、道德法律的中介机构,也是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同盟者。中介机构本应以诚实守信为准则,但是在会计造假的洪流中一旦有中介机构为了自己的各种好处,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大开方便之门,一些有知识有水平的职称人员更是积极献策,直接参与其中。这些无疑都是造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外在原因。 (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内在原因 由于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期,很多企业都存在行业业绩评价体系不合理的问题,一方面,各种企业规章制度的逐渐完善,钱财拥有权与日常的使用的不统一而发展出找人的关系。上市公司有说话权的人员从各股东获取好处为起始点进行生产经营裁断,为了让公司实现创造更多价值采取经营业绩考评的方式。现在上市公司大股份持有人对运转公司管理人主要测试评价为公司年终所获利润指标或股价的涨落。因此,运营公司经营人会不顾道德法律,充分调动一切可帮助自己的信息。开始教唆会计人员做假账,做假的会计报表,让人们以为此公司运转良好,以达到自己的各种目的。另一方面,我国某些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检查主要是对公司的会计指标,这无异于是在暗处对那些效绩不好的公司充当了一个有力的协助。这两方面的共同作用形成了会计信息造假的内在原因。 三、防范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可行建议及对策 (一)完善审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政府部门审计监督的职能 为了能充分发挥国家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减轻企业内部审计负担,同时也考虑我国当前的财政、审计、税务等监管部门的实际情况,应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避免做无用功重复审计。尽快建立和完善会计、审计法规体系,明确各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协调好财政、审计、税务等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迅速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使产权责任明晰化,确保国有资产产值增值,企业审计牢靠。所以在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国家政府部门审计监督的职能,两方面的共同强化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可能性。 (二)建立有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会计监管体系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方便审计监督;加大会计的社会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会计监管体系,应加大推进深化企业改革的步伐,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让企业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顺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按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处理经济利益关系。 (三)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 虽然我国出现了许多公司会计造假事件,但是对受害者收到赔偿的案件还没有一起。也就是说还没有受害者从违规公司拿到实际的好处。因此,只要造假事件中受到牵扯的人员,无论是投资经营者还是监管部门的律师会计师,都要为利益收到损害的公民有个交代,接受受害人的起诉,得到应有的处罚。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甚至不惜倾家荡产,声名狼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受到严厉的行事处罚。 (四)重塑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逐步建立与我国国情相符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建立与我国当前阶段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对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市场经济中参与各方对于会计信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不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教育不但要加强业务方面的技术传授和学习,而且要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地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觉悟,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达到规范会计人员行业行为的目的。 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与建立舆论评论机制。针对以往会计造假事件的情况,我们能够看出在老的会计造假结束后就会有新的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必须建立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从业管理相结合的考评与奖惩机制,对有会计造假行为的会计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在会计年检时根据档案记录,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全面倡导会计人格道德教育。会计人格道德亦称会计人道德品质,是社会道德在会计人个体上的表现,是会计人通过长期的会计道德实践所形成的稳定的、整体的个人心理和行为品质上的倾向与状态,一般由忠直、诚信、智慧、坚毅、积极、廉洁几个道德品质范畴构成。 四、结束语 本文首先综合性的描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性分析然后进一步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从各种视角提出了防范会计信息造假的可行建议及对策。 企业产生不良会计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于有关利益主体利益引导的失控和会计人员伦理道德观念的缺失,从合理利益导向和审计制衡双角度进行会计行为规范的研究分析,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从其效力来看,利益导向是对会计行为人规范的经济本性约束,是原始的制约,而审计则是对会计行为人规范的社会本性约束,是更高级的动力制约。屡禁不止的会计造假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持续,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众利益,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希望本文的可行建议及对策对于防范会计信息造假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探析 摘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决定着经济体制的公平性和经济运行的效率,本文在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进行探悉,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造假 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会计信息造假问题严重,影响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当前如何有效防范和治理会计信息造假问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危害是灾难性的,危及到整个社会行业诚信以及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导致决策失误,危害社会经济秩序。 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灵,不但会导致国家宏观调控的紊乱,还会造成国家投资受损。国家统计局每年各地上报的经营数字都掺有水分,这些虚假资料,会导致经济预测和决策的不准确,使国家宏观调控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威胁着市场经济秩序。 (二)导致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企业会计信息造假的手段是多样化的,但最终的目的总是将原本属于国家或企业的资产据为小集体或个人所有。如一些企业虚增会计报表支出项,多列费用,少列收入,以此隐瞒利润,用以逃避税收;还有些经营者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不实估价,压低国有资产价值,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三)削弱了投资者的信任度 当前投资者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分析报告》显示:近年来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只有8.5%的个投资者认为可信,绝大多数的投资者都认为是不可信或者不完信的。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比如安然公司破产案让公司员工和股票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与之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也付出了几十亿美元的代价。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成因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主要原因是会计监管体系缺陷和上市公司不规范的市场行为。 (一)利益驱动 我国资本市场投机行为多于投资,成为不少公司圈钱的渠道,这些公司为了从资本市场上合法“圈”到更多的资金,获取超额利益,往往会编造虚假会计信息,以骗取股东的信任与支持。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造假收益很高,而成本过低。会计信息造假缺乏健全的发现机制,违法违规行为难以被发现。同时当前对信息造假的惩罚力度又远远不够。目前我国《会计法》中对违反会计法规的单位最高经济处罚是10万元,对具体责任人的最高处罚是5万元,远远低于预期的违法收益。由于会计造假的风险收益大大高于风险成本,致使公告的虚假会计信息越来越多。 (二)内部监督评价机制不合理 我国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多由国家委派,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董事会或经理人手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权最终便落到了管理当局的手中,管理当局不愿看到有损自己利益的审计报告,他们会通过审计机构的选聘权以及审计费用的支付权来干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使会计报表的审计缺乏独立性。 (三)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我国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职业意识淡薄、缺乏职业道德,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无视会计法律法规的存在,利用职务的便利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坏会计资料从中谋取私利,造成会计信息造假泛滥。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完善 根据上面对会计造假原因的分析,我们将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以及进行有效监管的关键因素,探讨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立足于建立一个素质优良的独立董事队伍和一个健全、有效、开放、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独立董事人才市场,以市场配置资源作为建立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宗旨;其次,要建立有效的选聘机制,加大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最后,要完善独立财务董事制度,改善董事会成员构成。 (二)建立股东损失赔偿制度 建立有效的赔偿制度,对凡因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公司及其董事会负赔偿责任;凡注册会计师有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等法规的行为,为公司出具虚假的审计意见,从而导致股东受到损失的,应由该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赔偿责任。违法违规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失信行为的处罚,应由目前的行政处罚为主,逐步过渡到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并重,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对失信行为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和震慑作用。 (三)完善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科学、规范化的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客观地、全方位地反映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绩效,满足企业各方面信息使用者评价和了解经营者经营能力与企业经济效益的要求。其次,逐渐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声誉档案,建立防止经营者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内在激励机制。 随着会计实务的飞速发展,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日益发达,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也随之不断变化,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监管体系也要随着宏观与微观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做到与时俱进。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探悉 [摘要] 会计信息是社会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不实的会计信息必将引起投资者决策失误和社会资源的无效配置,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目前会计监管结构体系的现状及会计造假的原因进行研究旨在加强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会计造假 监管体系 会计信息是利益分配、财富转移的基础,具有协调利益分配的功能,它的可靠性直接决定着经济体制的公平性和经济运行的效率,本文在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进行探悉,提出了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现状与特征 会计监管是会计监管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会计监管客体的会计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的再监督和再管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现状与特征如下: 1.内部会计监控体系的现状与特征。(1)内部控制是以过程控制为主;(2)内部监督是多层次的相互交叉;(3)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更多的是经营者的一种自我约束。 2.政府会计监管体系的现状与特征。政府监管主要是一种外部的间接监督管理,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只通过有关的法律对上市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政府监管主要是从宏观层面制定具有普遍性、整体性的法律规则来约束市场主体行为。 3.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和自律体系的现状与特征。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实际上属于政府监管,在这一监管体系中会计事务所完全接受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名义上是民间审计组织而实质上是政府延伸的一个职能机构;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因上市公司既是被审计对象也是付费者的双重身份而缺失。 4.投资者监管体系的现状与特征。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者行为,股东行为具有分散性。由于信息交流和时间、地域上的限制,分散于各地的众多中小投资者难以集中一致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成因分析 我国会计造假监管体系存在的缺陷是会计造假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成因如下: 1.股权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原有的国有企业经过改制、资产重组后上市的,无论从上市公司的数量上还是从国有股的比例上,国有资本都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由于行政机关并不享有剩余索取权,因而缺乏足够的经济利益驱动去有效地监督和评价经营者。 2.内部激励机制不健全。虽然上市公司被推入资本市场,在总体上其经营管理有所改进,但公司的内部激励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原来国有企业的模式,偏重非经济激励,经营者激励机制不健全。 3.内部监督评价机制不合理。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大多是由国家委派,公司的控制权实际掌握在董事会或经理人手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会选出的监事基本上代表董事会或经理人的意志,因此,由股东会选出的监事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效果是很差的。 4.市场约束无力。市场约束的有效性取决于市场本身的完整性、竞争性,以及市场信息的真实性。从我国情况来看,由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发育日趋成熟和规范,市场对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约束作用明显增强,但下面几个因素的存在影响了这一作用的充分发挥:(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突出,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值得怀疑,通过账面业绩很难观察到经营者的真实工作水平。(2)股票市场投机性太强,股价与公司经营业绩背离,难以正确反映公司价值的高低。(3)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仍由党政部门选拔任用,竞争性的经理人市场难以建立。 5.民事法律责任弱化。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还不算很成熟,仍处于改革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目前的法律责任体系之中,是以行政责任为主,辅之以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其中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最为薄弱。即重在惩罚,而不是对投资者的赔偿。在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实践中,也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在财产责任方面,处罚后果往往只是表现为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全部由国家罚没,而没有对投资者的民事赔偿。 6.会计制度不完善。会计制度不完备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准则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关系契约。但是它们不可能把会计实务中的所有情况都包括在内,且会计实务变化之快是难以预料的,会计法规、准则的制定总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7.审计独立性缺失。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作为国家股代表的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当局都由行政任命而来,有时甚至是统一的,他们之间存在联合舞弊来获取自身利益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本来由董事会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选聘权最终便落到了管理当局的手中,管理当局不愿看到有损自己利益的审计报告,他们会通过审计机构的选聘权和审计费用的支付权来干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行为。而注册会计师迫于生存压力,有时不得不放弃独立性。 三、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完善 通过对会计造假原因的分析,我们将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以及进行有效监管的关键因素,探讨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1.明晰产权。产权的明晰界定,是市场主体根据会计行为规范开展会计管理交易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要产权界定清楚,会计规范的运行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就会是有效率的。这是因为,产权的明晰界定,为会计信息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的条件:一是所有者追求资产收益的最大化;二是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契约关系。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要以市场配置资源作为建立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宗旨,立足于建立一个素质优良的独立董事队伍和一个健全、有效、开放、完全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独立董事人才市场。(2)建立有效的选聘机制,加大独立董事的独立性。(3)改善董事会成员构成,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并超过半数。最后,完善独立财务董事制度。 3.保证监事会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完善监事会的职权,除了业务执行监督权和财务检查权外,还应明确监事会的其他应有的职权。对监事会成员的构成、来源、素质以及产生办法、报酬和解聘程序予以明确规定,此外还应细化监事的责任制度权。 4.完善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管理层的物质报酬与经营业绩相联系的同时,适当考虑增加对管理者社会价值的鼓励,从一个侧面增强受激励人的道德感和责任感。首先。建立一套完整、科学、规范化的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客观地、全方位地反映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绩效,满足企业各方面信息使用者评价和了解经营者经营能力与企业经济效益的要求。同时,建立与之配套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从而使对企业经营者的考核、激励和约束公正、合理。其次,逐渐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阶层的声誉档案,建立防止经营者提供失真会计信息的内在激励机制。 5.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国财务、会计、审计法制体系,使得有法可依。应在原有的基础上,对目前那些己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尤其是在我国入世以来,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那些与国际会计惯例不相符的准则、会计制度应重新修订、完善,加强会计法制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的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使会计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并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会计职权,充分认识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带来的危害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6.完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一项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在理论上应当运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那些为国际会计界所认可并形成共识的概念。原则上应当符合高质量的要求,要便于理解,具有可操作性,力求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在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实行专家与群众相结合,力求准则在制定过程中公开化、民主化,增强透明度。 7.改变上市公司审计聘任制度。促使股东大会真正履行其具有的权力和义务,强化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规定审计委托人是企业的股东大会而非管理当局,通过改善审计委托制度,建立有效的制衡机制,控制管理当局的权力,防止注册会计师受企业管理当局的左右。 总之,会计造假的监管是非常重要的,在寻找治理对策、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时,应当综合全面的考虑各种因素。随着会计实务的发展,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我国证券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日益发达,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也随之不断变化,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宏观与微观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同时,有效会计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监管 摘要: 会计监管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目前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及会计造假的原因进行研究,旨在加强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 关键词: 会计监管 会计造假 对策 在我国,重视会计监管或者说对会计实行监管必要性的认识,直接来自于人们对这几年会计信息失真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作假案件的关注。改革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已经成为一件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目前我国会计监管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迅速发展,上市公司的会计丑闻时有曝光。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会使广大公众的投资信心遭受到巨大的打击,降低社会公众对业界及资本市场的信任,造成信任危机。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势必对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进行有效的会计监管。 就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的现状而言,首先,政府监管主要是一种外部的间接监督管理,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只通过有关的法律对上市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政府监管主要是从宏观层面制定具有普遍性、整体性的法律规则来约束市场主体行为。上市公司可能面临市场投资者的监督,以及市场参与者出于各种目的广泛监督的压力。其次,我国注册会计师监管体系实际上属于政府监管,在这一监管体系中会计事务所完全接受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注册会计师协会名义上是民间审计组织,而实质上是政府延伸的一个职能机构;会计事务所的独立性因上市公司既是被审计对象也是付费者的双重身份而缺失。 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造假现象的发生。 二、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从上市公司的一般性来看。 1.我国至今尚未出台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与相关法规。因此,现行的会计准则与相关法规不能消除信息的不可比与不透明性,不能够产生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而且我国现有的会计监管法律突出表现为偏重对违法、违规者行政、刑事责任的追究,忽视对遭受损害的投资者的民事赔偿,使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造假的成本很低,而利润很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损害了投资者对证券投资的信心。 2.利益的驱动是会计造假的源动力。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得到直接的或间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突出地表现为他们对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企盼,对出人头地的向往。 3.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单位的会计业务是由会计人员承担的,少数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利用职务之便编造、篡改会计数据,进行贪污等违法活动。另外,会计人员大都受制于人,会计工作缺乏独立性,有些工作须按照领导人的意图去做。 4.政府监管不力。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对单位财务的监督与检查不够严格,流于形式,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制止。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检查与审计过程中,对发现的一些问题往往只是进行沟通、教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从针对上市公司的特殊性来看。 1.股权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原有的国有企业经过改制、资产重组后上市的,无论从上市公司的数量上还是从国有股的比例上,国有资本都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由于行政机关并不享有剩余索取权,因而缺乏足够的经济利益驱动去有效地监督和评价经营者。 2.内部监督评价机制不合理。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层大多是由国家委派,公司的控制权实际掌握在董事会或经理人手中,形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会选出的监事基本上代表董事会或经理人的意志,因此,由股东会选出的监事对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效果是很差的。 三、会计监管体系改革完善的主要对策 通过对会计造假原因的分析,在此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以及进行有效监管的关键因素,探讨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加快相关法律的制定,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法可依”。 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是一切会计工作的指南针,是衡量会计操作是否正确、得当的标准。我们必须进一步充实、完善它,为企业会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保障。 加强民事责任追究是治理造假的有力措施。健全的会计监管法律体系应是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并重,三者不可或缺的。因此,应借鉴《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抓紧修订、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及与行业监管有关的会计、证券、司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管。 一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我国,对财务报告的批评是很普遍的现象,认为现行会计报表的局限性很大,如重结果、轻过程,可比性、可靠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较差等。因此,改进财务报告、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积极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理论研究;借鉴国际惯例,完善、丰富现有财务报告内容,在改进主要会计报表内容的同时,丰富报表附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的内容;大力推进会计电算化进程,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适当增加不同计量属性的会计信息资料,如在报表附注中或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增加公允价值或市场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等。 二是加强企业会计人员监管。随着经济管理的发展和企业会计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客观上要求企业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念,才能胜任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要求会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智能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交往素质和综合运用能力。 (三)我国应根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基本监督思路,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 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依附关系和利益关系,地位独立,并且有法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应该由它们承担会计监管的主要职能。 (四)“会计监管”和“公司治理”已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乃至公众所关注的焦点。 在企业内部建设方面,应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重构企业内部监控体系,堵塞管理漏洞,使公司内部的监管机制切实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不是形同虚设。 (五)加强外部审计监督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外部会计监管―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政府审计已转为主要审计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内部审计由于受制于企业经营者而缺乏独立性,使其对会计监督难见成效;社会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就成为企业监督的中坚力量。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密切关注公司会计造假现象,积极进行反造假训练,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诚信理念的塑造,提高执业能力,防范会计造假。 总之,会计造假的监管是非常重要的,在寻找治理对策、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时,应当综合全面的考虑各种因素。随着会计实务的发展,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完善,我国证券市场及资本市场的日益发达,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将随之不断变化,有效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监管体系对保护投者利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者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成因及防治 【摘要】文章从分析非法的会计信息失真即会计造假的原因、表现形式和危害入手,逐一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进行会计造假的动机,找出产生会计造假的真正根源,并通过吸取和借鉴国外在防范和治理会计造假方面的经验,提出我国防范和治理会计造假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一)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 1.虚构经营行为。 上市公司最常见的会计造假手段,即通过虚构交易,增加销售收入或其他收益,同时虚增资产。这类方式往往需要伪造经济合同、应付账单、税务发票、海关报关等一系列法律凭证,它不仅违反了会计法规更是对合同法、税法等重要经济法规的公然蔑视和挑衅,是性质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 2.关联交易方式操纵。 作假公司除了虚构经济行为,更多的是通过关联方式进行特殊交易,比如债务重组、资产置换、非货币交易等方式来达到操纵业绩的目的。处于正常交易需要的关联交易本来无可厚非,早先法规对此无过多限制,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借交易之名,行操纵之实。 3.会计手段歪曲。 相比较前两种类型,利用一些特殊的会计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操纵会计信息的造假行为在国外会计舞弊案件中更为多见。 (二)会计造假的危害 愈演愈烈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已给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1.各类部门接受失真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宏观决策的失控,严重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削弱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2.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投资信心,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 3.造成了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影响管理当局做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破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5.会计造假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据统计,我国由于造假与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估计每年在9785亿到12 570亿元人民币之间,约占我国GDP的13.6%~16.8%左右。 以上种种,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稳步、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会计造假原因分析 (一)产权不明晰 我国目前会计造假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在企业制度转型期的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界定不清楚,导致原有监督机构的职能受到削弱,而代表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监督机构又尚未建立。因此,会计造假问题也就比较突出。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由于我国股市的先天性股权结构缺陷,使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呈现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进而造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互制衡关系的扭曲。 (三)会计立法不健全 我国自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起,陆续颁布并完善了《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从实际执行的效果来看,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陷。一是法规出台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立法似乎更多地是被动、消极地“堵窟窿”,缺乏预见性。二是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且执行不力,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对注册会计师违法人员的打击制裁不力上,违法者往往以接受行政处分代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缴纳少量罚款代替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及附加高额罚款,《会计法》规定行政处罚金额个人最高是5万元,单位最高是10万元,这种对造假者微不足道的处罚措施很难对其他违法者产生以儆效尤的作用。 (四)注册会计师管理水平低下 9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尤其是适应证券市场扩张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我国会计师行业发展至今毕竟只有二十多年历史,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执业水平低;(2)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3)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 三、防范和治理会计造假的对策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公司对经理层的激励机制落后,大多数仍停留在传统的工薪制上,经理层及员工收入与公司效益结合的程度不高,应从法律角度明确允许和鼓励公司将股份作为激励手段,并允许管理层在达到经营目标后增加其持有股份。 2.保护中小股东权利。要彻底改变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现象,监督大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必须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因此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中小股东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如建立征集投票权,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表决权;完善赔偿机制等。 3.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重,在董事会下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专门委员会,以有效的约束控股股东和经理的行为;完善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做明确的划分,使其权责利保持一致;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为独立董事提供合理的薪酬,使其追求长期利益,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上市公司应重新确立内部审计的地位,设立内部委员会,发挥其对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内部审计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使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与内部审计三者之间应有独立交流和信息沟通的渠道;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上减少会计造假的风险;在制衡方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上的权利方面,实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 (三)完善会计立法 1.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萨班斯法案》的经验,强制要求公司负责人就其出具的公司会计信息做出"个人书面认证"把会计信息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在法律上,这种法律制度的实施可以为广大股民“民事赔偿诉讼”提供证据,从而调动有关利益人起诉的积极性和提高对造假者的威慑力。 2.提高对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萨班斯法案》对会计造假者做出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规定,如相关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如果涉嫌会计造假,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的罚款或者20年的监禁。而我国的相关会计法规对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远不如美国.因此,我国应建立严格的上市公司高层经理人员的经济处罚制度;加大对会计造假人员个人的刑事处罚力度,使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四)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 1.提高和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标准,减少会计师事务所降价竞争的空间,全面推行有限责任合伙制(LLP),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违法成本。 2.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托受理制度,实行审计业务由证监会、中注协同意招标委派制。 3.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三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 4.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未能发现上市公司重大会计造假,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诚信、规范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对中国的上市公司发展壮大乃至成为国际型的大企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研究,同样会对我国的会计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从而更好的创建和谐的发展的社会。 (作者单位:宜春市审计局)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与财务总监职责分析 【摘要】本文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探讨了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并分析了会计造假中财务总监扮演的角色,指出良好的伦理素养及相当的管理才能是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对遏制会计造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会计造假问题由来已久。自2000年全球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公司破产案以来,会计诚信危机已成为世界性的、重要的社会问题。美国世通公司高达38亿美元的财务欺诈案、施乐公司的财务虚报案,更使得公众与投资者对会计诚信的信任度跌至冰点,对股市的投资信心大大受挫。而后,意大利帕玛拉特公司的会计丑闻再一次震惊世人,公司CFO索尔达托竟是这宗丑闻的始作俑者,他和老板坦齐串通一气欺骗投资者。在我国,从“农凯”系到“德隆”系,从棱光实业到ST达曼,这一系列给投资者带来数亿元甚至上百亿元损失的事件表明,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已成为财经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调查得知,这一系列的财务丑闻都跟企业的财务总监(CFO)密切相关。 一、上市公司造假成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造假的动机及内在条件 1.保护上市主体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将被作为ST 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将暂停上市,实施特别转让处理。上市公司一旦戴上ST、PT的帽子,则意味着该企业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诸多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在资本市场上无法与其他上市公司拥有同等的权利,尤其是丧失了再融资的权利;上市公司一旦退市,意味着一种稀缺资源的白白浪费。所以出现亏损的上市公司为保留其上市主体资格常常采取多种方法粉饰报表,力求“扭亏为盈”,防止退市。 2.上市公司资金的需求 资金短缺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困境,而从资本市场和信用市场融资和再融资是解决其困境的极好办法。为了筹措资金,一些经营业绩欠佳的企业采用了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方式或采用高评资产的途径来增加资产和净资产的方法,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包装”,以期获得有关方面批准其上市。而上市后,为了获取配股和增发新股的政策,又在经营业绩上大作文章,提高发行和配股价格,以求再次募集到低成本的资金。 3.勾结、操纵流通市场股价 股票价格的升降直接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往往通过虚假的会计信息,与庄家、股评机构联手对公司的股票进行炒作,从而抬高股价,从中牟利。 4.大股东独揽公司大权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流通股过于分散的现象非常普遍,导致内部人或控股股东大权独揽,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公司运作实质上呈现为关键人控制。关键人往往利用其地位优势,提供虚假会计信息,通过抬高新股发行价格、转移利润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 5.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个人利益驱使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是企业高管人员政绩的体现,同时也与高管人员的个人经济利益如工资、奖金等密切相关,这就使得管理人员利用自身拥有的“信息不对称”优势,通过虚增收入、利润等行为,直接增加其个人利益。 (二)会计造假的外部环境 1.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善 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国家监督、市场和社会监督等。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制体系尚不健全,证监会力量薄弱,在监管的规范性、全面性、及时性以及查处力度上都亟待改进和加强。同时,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欠缺,加之社会媒体以及证券专业人士缺乏相应的勇气揭露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行为以及法制建设相对于经济建设的明显滞后,使得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力度比较薄弱。 2.会计准则、制度不够完善 会计准则、制度在具有统一性的同时还兼顾一定的灵活性,在指导实际工作中,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专业理解,这客观上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和目标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在会计造假中的角色 现代企业中的财务总监,正在逐步实现角色的转变。他们已渐渐走出会计与控制,从传统的“账房先生”转变为企业的战略伙伴,他们花在日常财务会计工作处理和管理部门内员工上的时间将越来越少,而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如何使企业战略转化成切实可行的具体财务政策上来,并且更注重处理好与企业内部经营者以及企业外部投资者的关系,更加关注企业战略目标的达成和企业价值增值的实现。 作为管理者,财务总监在会计造假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管理层作为会计信息的控制者,对会计信息失真负有最大的责任,公司的造假初衷也往往源于管理层的要求。按照国外流行的观点――缔约观,投资者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管理层接受投资者委托负责企业的经营,努力为股东创造财富,并以会计信息的形式向股东报告经营状况与履行责任的情况。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往往决定管理层报酬的高低、股东的信心等,如果管理层为了粉饰公司的不良财务信息,且违背道德的成本趋于零时,其选择造假就很自然了。 财务总监作为虚假财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同时又是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二道防线,在道德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两难境地下,能否守住道德底线,往往是虚假会计信息流向外界的最后一道防火墙。因此,财务总监的选择就变得非常有意义。 我国上市公司虽然设置了财务总监,国有企业和其他一些企业当中设置了总会计师,承担了与美国CFO相类似的职责,但其职能却有很大区别。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中传统的管理流程仍占据主导地位,一般来说,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占据决策的主导地位,财务部门的职能基本不被重视,往往处于从属地位;另一方面由于部分财务总监自身素质偏低,还不足以担当“战略家”的角色。正如近日普华永道在对亚太区400名CFO调查之后,对外界宣称的:“在中国,除了一些著名跨国公司外,大多数中国企业的财务职能仍停留在传统的记账阶段,CFO更像是账房先生。”在这种情形下,财务总监迫于来自高层的压力,只能按照管理层的意图做好“账房先生”,在利益与道德的博奕中,往往很难守住自身的道德底线,从而卷入造假之中。 三、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如何避免会计造假 要使上市公司摆脱会计信息造假的局面,财务总监的作用不可或缺。而一名合格的财务总监必须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才能起到遏制造假的作用。 (一)要具备相当的管理能力,从“账房先生”向战略家转型 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研究,一个合格的CFO,他不仅应具有战略眼光,而且是高明的领航员和敏锐的分析家;他不仅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温和的指导者,还应是实施经理和监督官;他不仅要擅长风险管理,还应该为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并作为评价其业绩的重要标准;他应该善于资本运作,并对会计、税务和管理咨询极为擅长。要做到这一切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他的一切工作都应该向董事会负责,并取得董事会的支持。也就是说,一名合格的CFO应该具备相当的知识和能力,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制定公司财务战略中,用自己的知识及战略眼光为老板出谋划策,把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而不必用作假来饮鸩止渴。因此,合格的财务总监需要熟练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包括微观与宏观经济学知识、会计知识、财务管理知识等,要了解企业各方面的全盘知识,还能根据企业策略,设计和规划经营、管理策略,并对集团经营产生直接影响,或能对本部门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又是经理决策的参谋与助手。 (二)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会计职业道德素质表现在忠直、诚信、智慧、坚毅、积极、廉洁等方面。可见,一名合格的财务总监,要做到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仅仅表现在诚信、操守方面,还表现在有进取心,从知识能力方面提高自己等。也就是说,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就意味着其有能力、有正义感、诚信客观,能够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也能够抵制来自管理层的造假压力。如果每一名财务总监都能坚守自己的道德,为自己的职业范围画一条底线,那么公司会计信息造假将会大大减少,企业诚信指日可待。 公司会计造假论文:中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制度建设是根本 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造假者的成本,是治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欺诈的根本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通过会计造假操纵利润,损害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已经成为我国财经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财政部2007年11月7日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显示,SST天海、ST花炮、航天通信三家上市公司过去几年中均有会计造假存在。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购置的价值7.2亿元的船舶长期挂往来账,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其下属子公司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伪造银行存款1.5亿元,以隐瞒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为避免2003年、2004年连续亏损,将以前年度发生的费用1859万元及欠缴税款786万元推迟计入2005年度。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至2005年划出资金通过其他单位进行周转,虚增利润3110万元。此波还未平息,一波又起。2007年11月10日,内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睿富房地产(0625-HK)在上市时对旗下北京佳诚广场的租金收益,竟然较实际高估近3亿元,成为首家涉嫌上市欺诈的内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日前,睿富已向香港联交所、证监会及警方报告该事件,其将要面临的处罚我们尚不得而知,但资产价值虚假消息的公布本身已经给睿富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会计违法动机。理性经济人对会计违法与会计守法行为的选择,主要取决于会计违法与会计守法之间的成本和收益的差异以及经济人对风险的偏好的态度。如果会计违法的预期效用大于会计守法的预期效用时,理性的经济人便会从事会计违法行为。面对严重的会计造假问题,我们或许有理由怀疑我国会计制度中的存在缺陷使得会计违法的预期效用过大,从而使得众多的上市公司铤而走险。因此,如何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会计制度的建设已成为重要课题。 美国会计造假治理:乱世用重典 安然事件的爆发是美国重典治理会计造假的导火索。在政府监管部门、媒体和市场的强大压力下,2001年11月8日,安然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文件,承认其从1997年到2001年间共虚报利润5.86亿美元,并未将巨额债务入账。如果说安然事件的爆发还有可能会被怀疑为偶然事件,而随着环球电信、世通、施乐等一批“经济巨人”会计造假案的纷纷曝光,人们开始怀疑暴露出来的假账问题只是冰山一角。频频曝光的公司造假案给美国的经济蒙上阴影的同时严重打击了公众信心。在一连串的会计造假丑闻曝光后,美国的立法、司法、监管部门就如何杜绝与治理会计造假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 1.立法部门积极响应。2002年7月26日美国国会通过了《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未来企业运作、证券市场、审计体制设置了严格的规定。其主要内容有5项:(1)创立上市公司审计监督委员会,对承担大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进行监管,对违法的会计事务所及审计人员拥有调查、执法和惩罚权;(2)创立有关证券欺诈的重罪,最高徒刑可判25年;(3)对企业高层主管欺诈罪行的惩罚从原来的5年徒刑提高到了20年;(4)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5)禁止会计事务所向提供审计服务的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2.司法部门加大惩罚力度。美国参众两院组成专门委员会,调查安然和世通两公司的财务欺诈案,对多位高管人员相继发出逮捕令并提交诉讼。 3.监管部门强化监控职能。“安然事件”爆发后, SEC提出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修改建议》,修改内部人买卖股票报告制度与各种公告的披露要求,并规定重要会计政策需披露。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现状存在严重缺陷 如前所述,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造假者的成本,是治理会计欺诈的根本。目前,我国有关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相关法律责任认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缺陷。 1.行政责任虽较为丰富,但处罚力度偏轻,威慑作用不足。尽管我国《会计法》、《证券法》等均对会计造假行为的行政处罚进行了规定,但从以往处罚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看,处罚力度总体偏轻。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有权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处罚力度显然不够。 2.刑事责任相对较轻。我国《刑法》、《公司法》和《会计法》都对公司由于欺诈上市和财务造假而承担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较明确规定。然而,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尚比较少见,而且即使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量刑也较轻。 3.民事责任的追偿受一系列前置条件的限制。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为法院受理和审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上民事侵权赔偿案件设置了一系列前置条件,如只受理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已经生效的案件;不接受集团诉讼等――这极大增加了小股东的诉讼成本,限制了赔偿责任。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前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治理会计信息造假的过程是一个产权制度、公司制度、会计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1)国有股减持。这将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在股东间形成制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2)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中外上市公司财务丑闻案件处理结果表明,大多数公司会计造假行为都有董事、高管人员参与。因此,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增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显得至关重要。举措有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监事会功能、完善公司内部会计审计体系等。 2.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加强法制建设。首先,完善民事责任追偿程序,扩大法院受理的民事索赔案件的范围,同时取消一系列前置性条件的限制,减少小股东的诉讼成本。其次,适当增加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提高对会计违法者及其责任人员的经济处罚额度等,增加法律的威慑力。同时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造假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可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发表公告等形式,公开曝光其违规事实和对其处罚情况,提高法律的约束力。 3.加强外部监督,特别是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外部监督体系,强化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对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实施实时监督和过程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健全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体系,改革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格局,成立会计监督机构,负责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和调查,对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严厉处罚,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与审计质量。同时还应当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管理,实行无限责任,提高违规风险成本。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分析中国经济问题思考论文 摘要:文章客观地评估了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全面地分析了中国经济的基本面、隐患点和发展前景,大胆地提出了以自省为根本途径、以协作为必要条件等拯救经济的几点建议,旨在为中国经济的全面复苏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经济;辩证;自省;协作 据国际清算银行第79届年会年度报告称,“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全球许多金融机构财务状况仍未好转,走出危机的路依然很窄。”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遭遇了多年未遇的困难和考验。面对这场危机,也有人悲观失望、怨天尤人;也有人急躁冒进、病急乱投医。必须尽快对中国经济形势做出正确评估,以自省为根本途径,以协作为必要条件,依据自身实际辨证施治,迎来中国经济的再增长! 一、辩证看待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 辩证思维方式、概率思维方式、系统思维方式是现代三大思维方式,辩证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现象学方法和释义学方法是现代四大思想方法。恩格斯把辩证的方法规定为“普遍联系的科学”,列宁称之为“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辩证的方法是我们正确评估当前经济形势的哲学依据。 从横向看,中国经济的基本面是好的,但矛盾和隐患依然存在。依据当代经济理论和国际惯例,评估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4项基本指标: 第一,经济增长率。2008年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率为:中国9%、俄罗斯6.8%、美国1.4%、欧元区1.2%、日本0.5%,可见中国是最高的。但中国的国情决定经济增长率不能低于8%,而今年上半年只有7.1%,下半年“保八”比较艰巨。 第二,失业控制率。据统计,2004年中国16-65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09亿,比美、日、英、德、法、意、加7国总和还多3个亿,随着农民工人数的增加,这种压力更大。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中国失业率不是最高,却依然是绝对数和压力最大的国家。 第三,物价上涨率。中国最近几年的物价上涨整体上属于正常的结构性上涨,但这种结构性上涨也会影响城镇居民的生活,特别是最近的粮食、猪肉价格上涨。2008年上半年中国物价上涨率在6-8%,年底开始下降,如果持续下降会出现投资者不投资、消费者不消费的问题。事实证明,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对经济复苏是有利的。 第四,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出口大幅下降,但去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依然保持双顺差;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外汇储备余额21316亿美元,繁荣景象的背后暗藏隐忧。 首先从纵向看,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困难是阶段性的。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赖物资资源的消耗,带来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释放、认识和化解是个过程,需要一定时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次,2003-2007年,中国经济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高增长,改革开放以来这种高增长已经出现了两轮,从全过程看,中国经济到了深度回调时期。再次,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危机理论,经济危机一般要经过危机、萧条、复苏、高涨等周期。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一部分,有着共有的特征和相同的周期。因此,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困难是暂时的、阶段性的。雨后出彩虹,明天会更好! 总之,从辩证的观点、发展的眼光、综合的视角看,当前中国经济总体上呈现出增长较快、质量提高、结构增强的局面。但是,世界经济的前景还不明朗,外需持续萎缩;经济自主增长动力不强,一些行业、企业经营困难,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居“危”思“机”,辨证施治。 二、自省是中国经济全面复苏的根本途径。 孟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自省不仅是个人行之有效的德行修养方法,而且是治理金融危机的良方,这就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包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宏观扫描这些政策和措施已经起到初步的刺激效果;微观细察“12字方针”每走一步都很艰难。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经济工作的中心是落实既定拯救方案,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三省”: (一)一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据统计,中国的中小企业有43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60%的GDP和48%的税收,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自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中国中小企业处境艰难,2008年上半年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已经有6.7万家倒闭,2000多万人因此失业。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基础差、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如果失去了政府的保护,就会纷纷落入斯芬克斯的魔口。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都有一定的政策倾斜,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落实?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把优惠政策变成“慰问信”。 在当前金融危机之际,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是“调结构、促民生”的重要措施,这是初级层次的“自省”。政府应该从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高度审慎思考,引导中小企业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绿色家居方向发展,这是宏观自省;中小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节约成本、产品升级、产业转型等是微观自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输血”是为了激活它们的“造血功能”,增强自身的抵抗力,不是为它们购买“养老保险”。 (二)二省:加快城镇化建设。 中国要摆脱世界金融危机的绑架,就要加重投资和扩大内需,加快城镇化建设,这是中国经济正常、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是高级层次的“自省”。现在全世界(含非洲)的城镇化率是接近50%,发达国家高达90%以上,中国是45.7%,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在当前金融危机之际,加快城镇化建设是“保增长、扩内需”根本途径。它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民来城市,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能整体提升国民素质;城市化率提高了,自身的代谢功能加强了,危机缓解了,社会也就进步了。中行湖北分行与武汉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银企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内,该行将提供不少于500亿元实质性授信,支持武汉城市建设。全国都能如此,何愁危机不解! (三)三省:打造区域经济。 打造区域经济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展开和延伸,是更大范围的“自省”。近年来,国务院陆续出台多项措施打造区域经济,中国区域经济战略布局已全面开花,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武汉城市圈建设是其中的一个新亮点。 武汉城市圈是2007年底国家正式批准的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以武汉为圆心,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黄石、鄂州等8个城市构成的区域经济联合体。圈内各市在经济、科技、教育、交通、旅游等多方面展开合作,建立以武汉为龙头的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1+8”合作机制,呈现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武汉城市圈已成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增长极,对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初步显现,不仅是湖北经济发展的优秀,也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随着“56531”总体框架的实施,武汉城市圈必将成为一个极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区域经济联合体。 三、协作是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 如果说自省是中国经济走出低谷的根本途径,协作则是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没有协作就没有现代经济。协作,不仅包括国内各领域的内部协作,而且包括对外交流与合作。战后日本加强协作实现经济复苏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日本是地处远东的孤岛小国,人口众多,资源奇缺,发展经济面临诸多困难。经过二战重创的日本,原有的再生产结构和资本积累的条件彻底崩溃,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陷入空前的危机和混乱之中。在美国的庇护和扶植下,日本逃避了战争赔款,利用了朝鲜战争军需拉动等外部条件,形成了日本特色的履带式社会结构。日本履带式社会结构就是由个人、企业、国家组成的三个轮子,在包容和献身两条履带的传导下,朝着赶超欧美的目标,为成为世界一流强国全速驶动。不难看出,日本履带式社会结构的精髓就是协作,“三个轮子”要协作,“赶超欧美”靠协作,“两条履带”是高境界协作,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扶植战略产业和大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后发性利益优势等都是协作的具体表现。事实证明,战后日本正是依靠协作改变了被动局面,迎来了日本经济的新时代。1968年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西方第二经济大国。1989年日本超过苏联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实现了生产手段、产业结构、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的现代化。 学习日本经验,首先要通过比较找出二者的异同点。中日两国国情差异很大,中国目前的经济困难与当年日本的经济崩溃性质根本不同,产生背景和特点也不一样,这就决定不能照搬日本经验。但两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都面临着复苏经济、建设世界强国的战略目标。这说明日本经验有可学之点、可取之处,而中国的问题更多更复杂,更需要协作。 学习日本经验,必须走自己的路,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经济实力较强,有一流的战略家和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更有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信心……诸多迹象表明,率先走出低谷的条件基本具备,全面复苏的时机已经成熟。 学习日本经验,可以节约资源、少走弯路,而一切进步最终表现为时间的节约。对于当年日本的经济政策要认真研究;对于日本政府的调控手段和刺激经济的有效措施要大胆尝试;对于日本人民认真守纪、团结协作的精神要正面宣传。对于积极采取措施自救、团结协作搞得好的经济体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两眼望青天,两手捂钱包”的思想和行为要进行说服教育;对于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制裁。正如《与“鬼”为邻》的作者萨苏说:“只要我们自己不放弃努力,勤奋超过得他,勇敢也超过得他”,应该再加一句:只要我们加强协作,成就一定超得过他。 信心是成功的基石,是战胜金融危机的精神动力。国务院总理多次强调信心要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只有信心才能产生勇气和力量,只有勇气和力量才能战胜困难”。我们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一定能够实现中国经济的腾飞!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当前中国经济问题思考论文 摘要:文章客观地评估了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全面地分析了中国经济的基本面、隐患点和发展前景,大胆地提出了以自省为根本途径、以协作为必要条件等拯救经济的几点建议,旨在为中国经济的全面复苏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国经济;辩证;自省;协作 据国际清算银行第79届年会年度报告称,“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结束,全球许多金融机构财务状况仍未好转,走出危机的路依然很窄。”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遭遇了多年未遇的困难和考验。面对这场危机,也有人悲观失望、怨天尤人;也有人急躁冒进、病急乱投医。必须尽快对中国经济形势做出正确评估,以自省为根本途径,以协作为必要条件,依据自身实际辨证施治,迎来中国经济的再增长! 一、辩证看待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 辩证思维方式、概率思维方式、系统思维方式是现代三大思维方式,辩证的方法、分析的方法、现象学方法和释义学方法是现代四大思想方法。恩格斯把辩证的方法规定为“普遍联系的科学”,列宁称之为“最完整深刻而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辩证的方法是我们正确评估当前经济形势的哲学依据。 从横向看,中国经济的基本面是好的,但矛盾和隐患依然存在。依据当代经济理论和国际惯例,评估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4项基本指标: 第一,经济增长率。2008年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率为:中国9%、俄罗斯6.8%、美国1.4%、欧元区1.2%、日本0.5%,可见中国是最高的。但中国的国情决定经济增长率不能低于8%,而今年上半年只有7.1%,下半年“保八”比较艰巨。 第二,失业控制率。据统计,2004年中国16-65岁劳动年龄人口为9.09亿,比美、日、英、德、法、意、加7国总和还多3个亿,随着农民工人数的增加,这种压力更大。近年来,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中国失业率不是最高,却依然是绝对数和压力最大的国家。 第三,物价上涨率。中国最近几年的物价上涨整体上属于正常的结构性上涨,但这种结构性上涨也会影响城镇居民的生活,特别是最近的粮食、猪肉价格上涨。2008年上半年中国物价上涨率在6-8%,年底开始下降,如果持续下降会出现投资者不投资、消费者不消费的问题。事实证明,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对经济复苏是有利的。 第四,国际收支平衡状况。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出口大幅下降,但去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依然保持双顺差;截至2009年6月底,中国外汇储备余额21316亿美元,繁荣景象的背后暗藏隐忧。 首先从纵向看,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困难是阶段性的。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主要是依赖物资资源的消耗,带来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释放、认识和化解是个过程,需要一定时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次,2003-2007年,中国经济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高增长,改革开放以来这种高增长已经出现了两轮,从全过程看,中国经济到了深度回调时期。再次,依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危机理论,经济危机一般要经过危机、萧条、复苏、高涨等周期。中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一部分,有着共有的特征和相同的周期。因此,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困难是暂时的、阶段性的。雨后出彩虹,明天会更好! 总之,从辩证的观点、发展的眼光、综合的视角看,当前中国经济总体上呈现出增长较快、质量提高、结构增强的局面。但是,世界经济的前景还不明朗,外需持续萎缩;经济自主增长动力不强,一些行业、企业经营困难,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为此,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忧患意识,居“危”思“机”,辨证施治。 二、自省是中国经济全面复苏的根本途径。 孟子曰“吾日三省吾身。”自省不仅是个人行之有效的德行修养方法,而且是治理金融危机的良方,这就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包括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宏观扫描这些政策和措施已经起到初步的刺激效果;微观细察“12字方针”每走一步都很艰难。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经济工作的中心是落实既定拯救方案,集中力量抓好以下“三省”: (一)一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 据统计,中国的中小企业有43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60%的GDP和48%的税收,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自美国次贷危机以来,中国中小企业处境艰难,2008年上半年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已经有6.7万家倒闭,2000多万人因此失业。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基础差、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弱,如果失去了政府的保护,就会纷纷落入斯芬克斯的魔口。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都有一定的政策倾斜,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落实?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把优惠政策变成“慰问信”。 在当前金融危机之际,积极扶持中小企业是“调结构、促民生”的重要措施,这是初级层次的“自省”。政府应该从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高度审慎思考,引导中小企业向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绿色家居方向发展,这是宏观自省;中小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节约成本、产品升级、产业转型等是微观自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输血”是为了激活它们的“造血功能”,增强自身的抵抗力,不是为它们购买“养老保险”。 (二)二省:加快城镇化建设。 中国要摆脱世界金融危机的绑架,就要加重投资和扩大内需,加快城镇化建设,这是中国经济正常、健康、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是高级层次的“自省”。现在全世界(含非洲)的城镇化率是接近50%,发达国家高达90%以上,中国是45.7%,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在当前金融危机之际,加快城镇化建设是“保增长、扩内需”根本途径。它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民来城市,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能整体提升国民素质;城市化率提高了,自身的代谢功能加强了,危机缓解了,社会也就进步了。中行湖北分行与武汉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银企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内,该行将提供不少于500亿元实质性授信,支持武汉城市建设。全国都能如此,何愁危机不解! (三)三省:打造区域经济。 打造区域经济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展开和延伸,是更大范围的“自省”。近年来,国务院陆续出台多项措施打造区域经济,中国区域经济战略布局已全面开花,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武汉城市圈建设是其中的一个新亮点。 武汉城市圈是2007年底国家正式批准的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是以武汉为圆心,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黄石、鄂州等8个城市构成的区域经济联合体。圈内各市在经济、科技、教育、交通、旅游等多方面展开合作,建立以武汉为龙头的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1+8”合作机制,呈现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武汉城市圈已成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快速增长极,对全省经济发展的“龙头”作用初步显现,不仅是湖北经济发展的优秀,也是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随着“56531”总体框架的实施,武汉城市圈必将成为一个极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区域经济联合体。 三、协作是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 如果说自省是中国经济走出低谷的根本途径,协作则是实现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没有协作就没有现代经济。协作,不仅包括国内各领域的内部协作,而且包括对外交流与合作。战后日本加强协作实现经济复苏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日本是地处远东的孤岛小国,人口众多,资源奇缺,发展经济面临诸多困难。经过二战重创的日本,原有的再生产结构和资本积累的条件彻底崩溃,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陷入空前的危机和混乱之中。在美国的庇护和扶植下,日本逃避了战争赔款,利用了朝鲜战争军需拉动等外部条件,形成了日本特色的履带式社会结构。日本履带式社会结构就是由个人、企业、国家组成的三个轮子,在包容和献身两条履带的传导下,朝着赶超欧美的目标,为成为世界一流强国全速驶动。不难看出,日本履带式社会结构的精髓就是协作,“三个轮子”要协作,“赶超欧美”靠协作,“两条履带”是高境界协作,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扶植战略产业和大企业,最大限度地发挥后发性利益优势等都是协作的具体表现。事实证明,战后日本正是依靠协作改变了被动局面,迎来了日本经济的新时代。1968年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西方第二经济大国。1989年日本超过苏联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实现了生产手段、产业结构、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的现代化。 学习日本经验,首先要通过比较找出二者的异同点。中日两国国情差异很大,中国目前的经济困难与当年日本的经济崩溃性质根本不同,产生背景和特点也不一样,这就决定不能照搬日本经验。但两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都面临着复苏经济、建设世界强国的战略目标。这说明日本经验有可学之点、可取之处,而中国的问题更多更复杂,更需要协作。 学习日本经验,必须走自己的路,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中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经济实力较强,有一流的战略家和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稳定的社会环境,更有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信心……诸多迹象表明,率先走出低谷的条件基本具备,全面复苏的时机已经成熟。 学习日本经验,可以节约资源、少走弯路,而一切进步最终表现为时间的节约。对于当年日本的经济政策要认真研究;对于日本政府的调控手段和刺激经济的有效措施要大胆尝试;对于日本人民认真守纪、团结协作的精神要正面宣传。对于积极采取措施自救、团结协作搞得好的经济体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两眼望青天,两手捂钱包”的思想和行为要进行说服教育;对于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制止,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制裁。正如《与“鬼”为邻》的作者萨苏说:“只要我们自己不放弃努力,勤奋超过得他,勇敢也超过得他”,应该再加一句:只要我们加强协作,成就一定超得过他。 信心是成功的基石,是战胜金融危机的精神动力。国务院总理多次强调信心要比黄金和货币更重要,“只有信心才能产生勇气和力量,只有勇气和力量才能战胜困难”。我们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一定能够实现中国经济的腾飞!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对股市暴跌暴露出来的中国经济问题 在面对经济管理问题上,中央政府更像欧盟,而我们的一个个省穷的像希腊,富的像德国 一年半前中央政府为解决经济失速,刺激经济成长和就业而出台的“四万亿计划”,似乎正成为新问题的元凶和祸首 两周来,A股连续暴跌,10个交易日刚好跌去了10%。这一轮暴跌源于4月中下旬开始的对房地产业的严厉调控(说严厉有点轻了,说不择手段地打压也没有过到哪里去)。但是五一节过后,希腊的债务危机引起欧元危机,令中国的领导人联想到中国国内类似的问题,恐怕又传导到市场上令股指加速下跌。 两年前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没有完结,人们对走出危机的信心实际上还没有建立,即使有也相当脆弱。中国国内一度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受危机冲击相对较小,抗冲击能力也相对较强。但中国资本市场近两年来的表现,却无法支持这个观点。 简单回顾一下我们曾经遭遇的各种经济问题。危机到来的第一个阶段,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强烈的“保八”目标的设定就是对“失速”担忧的体现。在这个阶段,中国的失业问题,特别是隐性失业被暴露出来,当局者甚至担心大量失去工作的农民工酿成严重的“盲流”,从而加剧社会动荡。 随后是贸易问题。伴随着全球贸易问题的萎缩,中国的出口下滑速度之快、幅度之大实在惊人。这让一度为中国经济成长增速贡献超过1/3的净出口变成了净缺口1/3,这个反差让当政者认识到中国经济如此依赖外贸的问题有多严重。要知道,中国国内一直被充斥着这样一种看法,外国人对中国出口的质疑“别有用心”——我们终于可以靠自己的劳动赚外国人的钱时,他们无法接受了。 直到危机出来时,我们才认识到“平衡”的价值,无论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还是我们的老祖宗告诉我们的盈亏转化并向平衡运动的道理。 在贸易问题上还有一个问题相当困扰,那就是人民币币值高还是低的问题。这中间有非常复杂的经济逻辑需要搞清楚,但是一个眼见的事实是,中国一度引以为荣的“成本优势”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过低的劳动力成本致使中国国内的消费能力无法水涨船高。低工资带来的收益被外汇管制制度转换成了全球第一的外汇储备。 第三个大问题就是资产价格问题了。这其实是一个广义的问题,但现在似乎只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房地产价格”上。如果房地产价格是一个真实的问题的话,它本身只应该反映“货币和它所要标识的资产的价格关系”。也就是说,货币过多时,标识资产(当然通货膨胀问题也一定会反映到其他商品)的价格就会高;反之,货币减少,标识资产的价格自然会降低。 第四个问题,我们正在面对,那就是在中国经济中是不是也有“希腊问题”。其实这个疑问早在迪拜问题出来后就已经出来了,但对我们的当政者,恐怕希腊与欧盟更具惊吓意义。也许这个类比不十分恰当,但我坚信它是被领导人拿来运用了的,那就是在面对经济管理问题上,中央政府更像欧盟,而我们的一个个省穷的像希腊,富裕的像德国。 当欧盟不得不与世界其他经济体谈判一揽子万亿美元的救助机制时,我们的中央政府在想,如果中国的地方政府所属的“融资平台”也出现类似希腊的问题后,它会找谁商量解决这个问题。 上述问题不是当前中国经济问题的全部,但显然,它们决定了当前管理者在关键政策决策时仍然如此犹疑。比如,货币政策的加息选择。加息对经济增长以至于就业和出口的影响是显着的,我们的领导人仍然没有足够的信心认定中国经济进入上升期。但面对资产价格的升高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潜在的巨大债务,如果不以提高利息率加以控制的话,后果也是可怕的。因此,我们就会见到,无论是央行还是中央政府其他部门,采取了他们可以采取的所有“行政命令和管制式的”手段,这中间也自然包括央行运用的大量“数量工具”,来实现“调控目标”。 但我以为,中国经济能看得见的问题还都是“标”,而不是“本”的问题。我有一个疑问想提出来,不知道它是否涉及到“本”的问题。那就是,一年半前中央政府为解决经济失速,刺激经济成长和就业而出台的“四万亿计划”,似乎正成为新问题的元凶和祸首。而当前解决这些问题的做法除了难以抹去的“作秀”的色彩,却看不出它真实要达到的目的。我们现在需要更深入的答案,为什么我们的问题总是无法解决?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机制设计理论与中国经济问题 【内容提要】 机制设计理论是最近二十年微观 经济 领域中发展最快的一个分支,在实际经济中具有很广阔的应用空间。机制设计理论实际上就是委托理论或信息 经济学 理论 。本文论述了信息经济学理论在 社会 经济各个方面的应用,并对国有企业的激励问题作一简单探讨。 【关键词】 激励 机制设计 信息经济学 一.信息经济学的基本要点 1.信息与激励。信息经济学是近年来最重要和充满活力的经济研究领域,它研究决策者拥有不同信息的状况。信息的非对称性在很多领域存在,所谓非对称信息是指某些参与人拥有而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例如: 银行 不可能了解借贷者未来收入的全部信息,拍卖人并不知道潜在客户所愿支付的全部信息,政府在不太了解个人和企业纳税能力时必须制定 税收 政策 等,这类现象称为外生信息不对称。公司的所有者并不全部了解经营者资产营运信息, 行政 管理 者也不了解下属是否在认真扎实地履行职责等,这类现象称为内生信息不对称。不完全、非对称分布的信息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尤其当信息优势经常被有策略的利用起来,因此,信息经济学研究集中在如何才能制定出能处理非对称信息下不同激励和控制问题的契约和制度。在外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 合同 或契约,以获得真实、有用的信息,诱导他人“讲真话”;在内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以诱使另一方当事人采取正确的行为,形成“不偷懒”。这使我们能更好的理解 保险 市场 、信用市场、拍卖、公司内部组织、工资结构、税收系统、社会保障、竞争条件、 政治 制度等等问题。信息经济学研究信息与激励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任何一种制度安排或政策,只有满足个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才是可行的。威廉·维克里(willianvickrey)的研究关注不同类型的拍卖者的特性以及他们如何被最优设计以创造经济效率。他的努力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研究领域奠定了基础,并且这一领域已经扩展到实用范畴,如: 财政 部发售公债等。20世纪40年代后期,维克里设计了一个模型表明能通过设计所得税获取效率与公平的平衡。25年后,詹姆斯·米尔利斯(jamesmirrlees)找到了能更彻底地解决最优所得税问题的办法。米尔利斯很快认识到他的方法能被应用到很多其它的类似问题。这已经成为现代关于复杂信息和激励问题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米尔利斯的方法在不能观测到其他人行为的情况下尤为有价值,即所谓的 道德 风险。要回避由于非对称信息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关键是要设计一些最优的契约或机制。 2.所得税。很久以来, 哲学 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一直在研究所得税原理,不同的公平原理决定了税收结构。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维克里分析中强调累进税率安排将会影响个人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他重新定义这个问题时注意到了以下两个方面:激励问题——每个个人在选择工作努力程度时会考虑税收安排,非对称信息——实际上个人的生产力对政府来说是未知的,他定义了解决的总原则,但并未成功地掌握其精确因素。直到25年后,这个问题才被米尔利斯重新考虑,他通过建立一个范例(样本),来分析具有广效性的以非对称信息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经济纠纷,解决了这一问题。米尔利斯定义了一个严格的条件(单一交叉点),大大简化了问题,使问题有可能解决。他的分析中含有揭示原则——一个普遍原则的萌芽思想。根据这一原理,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问题能从相对有限的分配机制集合中找到解决方法,这种分配机制能导致个人在不与自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暴露出真实的私人信息。通过这一机制,制定最佳条约以及对激励问题的其它解决办法变得容易多了。 3.道德风险。在经济活动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即某些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时,往往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如保险业存在显著的问题是被保物品的损坏不仅仅依赖于天气、偷盗这些外部因素,而且依赖于投保人对被保物品的管理,这一点使保险公司付出了昂贵代价。健康和残疾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中也出现类似问题。保险项目会加大风险承担并影响到个人管理被保物品的办法。在分析这些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时面临的主要困难与维克里强调,米尔利斯解决的所得税问题很类似。20世纪70年代中期,通过简化问题定义,米尔利斯为日益有力的分析铺平了道路。他注意到人的行为间接暗示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可能性的选择。因此,最佳补偿协议的条件提供了人选择可能性信息及保险保护必须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以提供商合适的激励因素。在设计激励方案时,委托人必须考虑激励人的 成本 与委托人利益的一致性。人对处罚的敏感度越高,人对结果选择的信息量越大,成本越低。合约中规定,人承担不受欢迎结果的部分成本或者获取令人满意结果中的部分利润。投保人像保管未保险物品一样保管被保险物品,执行者像管理自己的公司一样管理公司。 4.拍卖。拍卖的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提示信息,一是减少成本。非对称性也是拍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拍卖时,潜在的购买者对出售的财产或权力了解不多。1961年、1962年维克里在两篇论文中分析了不同类型拍卖的特点。维克里根据治理交易的制度规则,把拍卖分成四种类型: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拍卖和第二价格拍卖(即次高价拍卖)。他着重研究了现在被称为维克里拍卖的次高价拍卖。在这种拍卖中,物品根据封闭价被拍卖。出价最高者以次高价购买拍卖品。这是一种能引出个人真实意愿的机制实例。如果出价比自己所愿支付的更高价格,一个人需冒其他人也同样行为的风险,则不得不亏本购买拍卖品。相反,如果一个人出比自己愿意支付的低的价格,他冒着也许其他人能比他自己所愿意支付的更低价格购得拍卖品。因此,在此类型拍卖中,真实报价对个人最为有利。这种拍卖具有更高的社会效率。维克里的分析不仅仅对拍卖理论有着重要意义,并且为设计能提供社会激励的资源分配机制带来了深入的洞察力。詹姆斯·米尔利斯和威廉·维克里共同荣获了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奖励他们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下面分别介绍他们的主要理论贡献。 二.经济中的非对称信息以及相关问题 在劳动力市场中,雇主和雇员的信息是非对称的。雇主无法了解雇员能力的信息,只能根据雇员的社会平均能力制订工资标准,导致雇员的“逆向选择”,直接造成高能力的雇员离职,公司多为低素质雇员,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甚至会造成“低素质员工驱逐高素质员工”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公司必须选择某些易于辨别的信息。目前, 教育 水平作为显示能力的主要信息之一,即不同能力的个人接受教育的成本不同,高素质人才通过选择接受教育把自己与低素质人才区分开,但教育成本与能力具有非相关性,低素质的人才可以模仿高素质人才选择相同的教育水平,从而使教育水平信息失真,导致“逆向选择”。信息甄别成为解决“逆向选择”的关键。这方面的研究和理论在模型上虽有重大进展,但它的实证性有待继续测定。非对称信息在产品市场中的表现与劳动力市场有相似之处,只不过是卖方更清楚成本、质量、价格等内在属性,但不清楚买方愿意支付的价格、需求、市场的定位等;而买主正好与之相反。存在的隐患也主要是“逆向选择”,问题的关键是信息传递。改善这种状况的途径,彭斯认为,如果较高质量的卖主能够寻找到某种途径向买主传递自身产品质量的信息,而为此付出的成本要比低质量产品的卖主低,使劣质产品卖主的模仿成本太大而不具有模仿的动机。总之,无论信息质量的优劣,只要高质量产品卖主的信息边际成本小于低质量产品卖主的信息边际成本,就可实现资源配置的 帕累托改进。目前产品的广告宣传、商品的退赔、维修等保证,都是信息传递的简单运用。 80年代西方学者把信息非对称理论运用到 金融 市场 ,极大地丰富了金融中介理论和货币政策的传递机制,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逆向选择”和“ 道德 风险”。由于信息的非对称状态,就鼓励了信贷资金向低信用企业流动,抑制信贷资金向高信用企业的流动,即信用质量越差的企业,越可能取得信贷资金。这种不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对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具有极不利的影响。在完成交易之后,又引来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即放款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或损失,具体表现形式为:违背借款协议,改变资金用途,私自用于投机性交易或高风险项目;隐瞒 投资 收益,逃避偿付义务;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漠不关心,不负责任,致使借入资金发生损失。为什么金融市场中信息非对称的表现与普通商品、劳动力市场有重大差别呢?因为金融市场具有不同于其他市场的重要特征。一般市场的交易是钱物交易,钱物两清后,交易双方基本上没有后续权利和义务;而金融市场的交易大都是放款人放出资金后并不能马上从借款人手中得到任何等价物质,他所得到的只是在未来某个日期偿还本息的承诺。由于信息的非对称,不同的借款人,甚至同一借款人在不同条件下作出承诺的可靠性,都不可能一样,致使出现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西方著名学者罗斯进行了大量开创性研究,他直切问题的优秀,即企业的金融结构与市场价值的关系,这就是响誉世界的mm定理。他主张只根据企业负债比来测定企业的市场价值,他的分析方法虽没有全新的结论,但他的方法是崭新的,给人一种全新的境界。为了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笔者主张在罗斯分析的基础上,应完善以下机制:加强对 证券 持有人的约束;健全防止 管理 人员向外输出错误信息的内在机制;严惩证券持有人贿赂管理人员,输出错误信息,使自己谋利的非法行为;加快防止故意制造“道德风险”的立法工作。上述机制的完善和规范,都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信息非对称理论在证券市场运用中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表现则更为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证券市场上没有办法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为要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基本条件是改善信息的非对称状态,要改善信息的非对称状态,必须花费一定的信息 成本 进行 调查 、分析和监督,然而证券市场的高度分散性,“搭便车”行为普遍存在,抑制了信息投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机构大户操纵市场, 银行 违规资金入市,证券机构违规透支, 新闻 媒介推波助澜,误导误信股民跟风等,都是信息传递机制不畅,功能存在障碍的具体表现。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在证券市场的信息传递模型中,除非有严格的约束条件,否则不存在唯一均衡。只有提高企业自己的信息成本,才能实现有效的分离均衡,才能使信用差的企业放弃模仿信誉好的企业的动机,但均衡的唯一性仍是一个有待继续解决的问题。结合我国的证券市场,其优秀是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充分、准确,从而逐步趋于完全对称。具体措施是:实现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上市流通,以利健全信息传递机制,改善市场结构,减少信息扭曲,提高信息质量,发挥信息显示器的正常功能。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需求者实际上无权选择,一旦信息质量存在问题,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将无法挽回。因此规范和完善 上市公司 信息传递机制,降低信息成本,规范 会计 职业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要加强对 注册会计师 的管理,提高其风险度;另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其约束自己的行为的能力。信息成本的存在使非对称信息的产生成溪必然。 四.结语 客观上讲,非对称信息的研究目的在于如何设计一种有效的 经济 机制,选择满足委托人、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的约束激励合同以期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函数,促使资源的帕累托最优。这方面研究理论和现实还有差距,但就约束、激励的某一方面研究和实践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可二者的相容仅表现为模型。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激励理论和实践呈现出日新月异,而约束的理论和实践则相对滞后,使激励机制发生扭曲,甚至有人认为监控就是惩罚。必须改变这种传统的思维定式,实现激励约束相容,二者不可偏颇。这方面我们有丰富的经验,又有深刻的教训。今天,我们正在构筑 社会 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许多问题有待信息 经济学 去参与研究,如 保险 业、拍卖业、旧货市场、棘轮效应、国企改革、 税收 、 财政 、制度变迁以至产权等等。信息经济学是一门新型的经济学科,它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体现知识经济的发展,最能实现帕累托最优。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中国经济发展中区域经济问题分析 前言 自从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区域性经济在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并且逐渐成为优秀经济的支撑单位。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格局,东部地区、南部地区、西部地区和北部地区是我国四大主要的经济发展区域,由于四个区域的地理位置、文化传统、人口基数、自然环境等一些因素都有所差异,因此导致四大区域经济出现了偏斜状态,并且逐渐拉大了四个区域经济发展的距离。 一、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区域经济主要存在的问题 区域经济问题与一般的社会经济问题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由于区域经济会出现空间、时间上的倾斜,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要将区域性经济单独列举出来,并且称之为区域经济问题。落后病、萧条病、膨胀病、迟滞病是我国区域经济最为主要的四个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区域性经济。 (一)落后病 落后病就是指一个区域的经济从未有发达过的区域性问题,这种问题的主要特点就是区域内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过低,当地经济产业的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均落后全国其他区域,当地的科学、教育、文化水平都不是很高,人民收入和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较低,这种问题主要会出现在我国西部地区。 (二)萧条病 萧条病是指一个区域中的经济曾经辉煌过一段时间,但近期经济却陷入困境所患的区域病。其主要的表现为当地主体经济的地位逐渐下滑或者被取代,整体的经济框架设计不合理,经济增长速度较为乏力,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管理方式较为落后,主要的发病区域在我国东部区域的经济带。 (三)膨胀病 当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到瓶颈阶段时就会出现这种病症。病症的主要表现是一个地区的人口和产业过度集中,地区经济产业的规模逐渐膨胀,生产与生活的人均成本直线上升,从而导致区域内的综合竞争力直线下降。从我国的经济整体上来看,这种病症主要出现在我国东部地区或一些国内经济发展大省。 (四)迟滞病 迟滞病的主要表现为区域内的经济、科学、生产、教育等上升空间受到阻碍,当地现有的产业机构不适合目前的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升效果不明显。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但是我国一些区域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当地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这种病症主要发生在我国的中部六省。从我国经济的整体上来看,主要的问题就是我国四大区域经济的差距会随着时间推移不断被拉大,区域经济之间缺乏互动性和交流性。 二、协调我国经济全局,优化我国区域经济问题 纵观全世界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文化的经济类型都会出现相应的经济发展问题,各国面对经济发展问题都提出了不一样的解决方案,有的提出经济改革、有的完善该国的经济体制,有的建设成熟的经济发展框架。从我国改革开放至今,相关政府部门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多种经济协调方案,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让我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的经济有了空前的发展机会,已形成了较为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区域经济状况较为复杂,区域经济的协调措施只不过是为区域经济确定了发展方向,要想改变目前的经济现状,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创建政府区域经济管理机制,增强国家政府对区域经济的控制力 1、设立区域经济相应的管理机构,在区域经济层面的基础之上为了保障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和持续的发展,从而建立相应的管理单位,主要的工作就是为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制定相应的方案,提出具有建设性区域经济发展思路和经济布局,调整行业、企业、区域之间的经济格局,协调各经济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从而保证让区域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2、在区域内划分出标准经济的位置和问题经济的位置,我国的区域经济没有准确的标准经济和问题经济的划分,并且缺少一种目标较为长远的经济发展框架,区域经济的划分非常的笼统和简单,再加上多种要素长时间的变动,很难保证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区域经济的范围内。对于问题区域经济划分的问题,国家政府主要确定了贫困地区的界定,不存在经济萧条区域、膨胀区域和迟滞区域,因此区域倾斜政策很难制定相应的条款和真正落实到实际当中去。 (二)统筹规划问题经济区域,协调我国区域经济联动发展 根据我国四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将我国四大区域经济进行发展联动,从而制定以下发展战略: 1、创建区域经济内官方协商沟通机制一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想要得到创新和重组,仅凭单一的力量是不可能做到的,需要其他区域经济的合作发展,综合联动区域经济发展才能够让本地区域经济和全国整体经济健康持续稳定的向前发展,创建区域经济内官方协商机制,就是通过沟通的形式,让区域内的各个经济个体协同发展,从而让经济利益达到最大化。在确定了单个区域经济发展的机会和自身的优势后,确定经济个体的层次,结合周边的产业分工,实现区域经济互帮互助,创建经济错位发展的机会。 2、积极探索区域经济内的合作模式根据我国区域经济未来发展和经济现状的实际情况,可以创建一些极为松散的经济合作区域,在我国已经有一些较为成功的合作典范,例如: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泛珠三角区域以“珠三角”为区域经济的优秀,经济发展逐渐向周边进行辐射式的扩散,整个覆盖范围几乎覆盖了半个中国。这种松散式的合作区域的建立,我国各区域经济的发展也必然进一步得到加强,从而实现经济上的优劣互补,全面促进各区域经济之间的和谐发展。 结束语 区域经济发展是我国主要的经济发展战略,人才、科技、文化和教育是如今主流的经济发展方向,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想要得到明显的进步,必须从自身的根本出发结合国家的相关经济扶持政策,确定相应的经济发展目标,从而全面解决区域经济内的问题。 作者:张馨月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中国经济学与中国经济问题思索 60年前,王亚南先生就大力倡导建立中国经济学,并身体力行,留下了大量重要著述。①中国经济学研究是王亚南先生毕生最重要的学术成就之一。无独有偶,60年后的今天,建立中国经济学又成为中国经济学界引人注目的论题之一。在王亚南先生百年诞辰之际,重温先生有关著述,颇感诸多启迪。本文是在阅读王亚南先生的《中国经济原论》等有关著述的基础上,思考当前中国经济学讨论有关问题的读书札记。 一、中国经济学的讨论反映了斯大林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失效 理论是实践的反映,实践是检验理论最重要的标准之一。90年代中后期以来论坛上关于中国经济学的讨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随着国内经济体制转轨,我国经济学界逐渐认识到了既有经济学理论对现实经济运行缺乏必要的解释能力,从批判旧理论到寻找或构建新的经济学理论的思想历程。 建立中国经济学,意味着对既有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否定。在讨论中,有的论者认为并存着两种经济学研究纲领的危机,即不仅我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存在危机,以新古典学派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也存在着危机,而且后者危机的严重程度甚至超过了前者。这种说法值得质疑。因为,讨论的问题是建立中国经济学。它显然是对过去被中国经济学界视为主流的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否定。众所周知,近半个世纪里,西方经济学从来就不是中国经济学的主流,因此,建立中国经济学所隐含的对中国既有经济学理论的否定,不可能是针对在80年代中期之后方在我国经济分析中引入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因为它自引进至今不到20年,至今为止,它也没有在我国取得公认的主流地位;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它对中国现实经济运行的解释能力,还未得到充分验证。而且,由于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学术中断,就整体水平而言,中国经济学界对西方经济学各种学派的理论还处在学习、消化、鉴别、吸收的阶段。对西方经济学不同学派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全面的批判,实际上超出了自己的能力。因此,建立中国经济学,所否定的是长期以来在我国占主流地位的以斯大林主持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为蓝本的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下称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在讨论中,对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是局部否定还是基本否定,有不同看法。持局部否定看法的人认为,这个理论体系毕竟对计划经济体制做了较好的描述,只是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转轨,它才不适应了。因此,可以在基本保持原有理论体系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局部调整,扩大其理论内涵,延伸其分析外延。当一个研究纲领的危机来自其辅助假设时,可以通过对保护带的局部调整,扩大其基本假设的解释力,但是,如果危机来自其基本假设,那么,调整也就不可能。一种理论的基本假设规定了它最大的理论内涵和解释外延,它们不可能是无限的。与此同时,任何理论不可能没有基本假设,也不可能并存多种相互矛盾的基本假设。因此,一种理论的基本假设被改变,也就意味着它已经被另一种理论所取代。当然,这种否定,总是表现为扬弃。因此,认为可以在基本保持原有理论体系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局部调整,扩大其理论内涵,延伸其分析外延的观点,实际上是认为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目前仅仅是辅助假设从而个别结论出了问题。如果确实如此,那么完全可以认为目前的讨论不过是庸人自扰。这种看法或是低估了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理论危机的严重性,或是过高估计了该理论体系的自我调整能力,某种程度上也由于隐隐地担心对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的否定会导致更大的否定。我认为: 1.正如《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是斯大林在苏联20-30年代党内斗争中先后战胜了托洛茨基、布哈林等各个党内反对派之后,主持撰写的为自己正名的党史一样,斯大林主持编写《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也具有深刻的苏共党内斗争的历史背景。①它基本上是服从斯大林的政治需要,把斯大林主张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作为理论主线。全书以描述苏联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的计划经济实践为基本内容,认为它体现了“建成社会主义的共同的、基本的规律”,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的政策的基础”,无视或者忽视它,就是修正主义。②20世纪20-30年代苏共党内理论与路线争论,基本上是一个新生社会的领导者们对这个社会发展方向、道路、政策的探索。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存在意见分歧在所难免。但是,在不正常的政治环境下,理论争论与党内的权力斗争搅在一起,无法形成正常的理论探讨氛围,最后党内权力斗争的胜负结果成为判别理论是非的标准。今天,当历史正逐渐恢复其本来面目时,继续把斯大林模式及其理论不加分析地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惟一正宗,显然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正确与否尽可以讨论,但是,对这一理论以及斯大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进行批判,最后得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都应当视为是一种正常而且必要的学术研究。 2.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虽然经过多年努力,已经与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有较大不同,但是基本分析框架还是一样的,其基本假设:集体主义的分析基点和行为观,国家的完全理性假定,国家的最大化假定等,仍然与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大致相同,因此,从理论体系上说,它只是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的一个亚种。这种理论逻辑体系的优秀是论证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的优越性,其最大理论半径,至多是勉强地论证了有计划商品经济存在的合理性。不改变它的基本假设,就根本无法合理地解释市场经济存在的合理性及其运行。①因此,计划经济实践的失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就包含了对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否定。随之而来的理论更新势必表现为研究纲领的更迭。 3.能否认为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基本上正确地分析了计划经济运行,但是目前的社会生产力未达到实现计划经济的发达程度,因此它是一个超前的而不是一个非科学的理论体系,它的失败必须由实践而不是理论本身负责?显然不能。对此,当然可以从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的诸多理论结论与现实计划经济运行情况的矛盾进行详细论证。这里只要指出一点就够了。这个以分析计划经济体制形成、发展的内在规律为己任的经济学理论体系,竟然无法预见这种体制与现存生产力之间的巨大矛盾必然导致经济运行效率不断下降,最后不得不被市场经济体制取代,相反,却认为建立在既有生产力水平上的经济形态是从多种经济成分向两种公有制发展,最后过渡到单一的公有制,从商品经济到保留商品货币关系的初级计划经济再到没有商品货币关系的高级计划经济!显然,仅从预测能力来看,这个理论体系即使对现实的计划经济体制来说,也不是一个有说服力的“研究纲领”。一个号称是对计划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进行分析总结的理论体系,对该经济体系的内在矛盾及发展趋势尚且不能做出科学解释及正确预测,我们又何能期望它将来能大放异彩呢? 二、建立中国经济学无须构建新的理论范畴体系 建立中国经济学是否需要构建新的理论范畴体系?对此,王亚南先生有过很明确的看法:“经济学是一种基本的社会科学。科学上研究的诸般法则,都是有一般性的,比如经济学中的价值法则,利润法则,工资法则,乃是从现代商品货币经济关系中发现出来,无论那一个国家,只要它的商品货币关系确立起来,它就必然会有那种价值法则,利润法则,工资法则等在其中发生作用,而由这诸般法则综合起来构成的经济学,也就可以看作是这个国家的商品货币经济关系的‘说明书’。”[1](P127)王亚南先生指出,现代意义的经济学起源于英国,因而曾有人把它称为“英国经济学”,但是当继起的法国、德国、美国等先后都采取了与英国大致相同的生产方式,这些国家的经济学家在他们本国的经济运行中就都发现了与英国相同的经济法则,所以“他们就用不着再为那种经济形态下的价值,利润,工资,地租等等,去定立法则,结局,原本是产生在英国的经济学,就成为一切商品货币经济国家共同的经济学了。”[1](P128)因此,“经济学在当作科学的限内,不允许带上‘国别’的帽子,来破坏它的一般性。正犹如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等等,不允许带上英国,美国,法国或德国的帽子一样。”[1](P128)当今世界上,中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仍然是比较落后的。在此基础上,能否超越世界上生产力水平最发达国家的现存生产关系,形成更先进的生产关系?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的回答是肯定的,尽管它与其承认的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理之间存在难以解释的矛盾。它之所以在过去被我国等接受,是由于过去在生产资料国有制及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制度形成了一种假象,使这种理论似乎得到了论证。然而,它最终被实践证伪了。社会生产关系是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相互关系,它体现在社会的诸种经济制度之中,是它的总称或集合体,因此,社会生产关系也是具体的。一个国家的生产关系发展水平在世界不同国家生产关系序列中的地位,可以通过各种具体社会经济制度的国际比较得出客观的综合评价。近20年来,我国的各项主要经济制度,如银行制度、财政制度、贸易制度、汇率制度、证券市场制度、企业制度、劳动就业与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宏观经济调节制度等等,甚至产权制度及其结构的演变,都呈现出借鉴并向发达甚至是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趋近的轨迹。在这个过程中,原本认为只发生在一般市场经济国家中的经济现象,如经济波动、通货膨胀、需求不足、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失业、证券市场投机,以及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所特有的城乡二元经济,等等,也都在我国出现了。因此,如果对中国现存社会生产关系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应当承认,一个国家的生产关系确实不可能超越该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斯大林体系政治经济学的解释并不符合历史唯物论观点。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决定了中国经济学无须构建新的理论范畴体系。王亚南先生指出:对法国、德国、美国而言,“因为生产的方式同,生产的社会关系同,作用在那种方式,那种关系之下的运动同,于是,原来就英国经济现象研究出的经济学,一样是英国,德国,美国的商品货币经济的写照。”[1](P128)这个说法对建设中国经济学有启发意义。今天的中国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我们有理由认为,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今天甚至昨天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中起作用的经济法则,也会渐次地出现在我国。因此,从分析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运动中总结出来的一般经济学理论范畴,可以而且必须应用于对中国经济问题的分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引用国外尤其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学理论分析中国经济问题,近年来成为我国经济学研究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三、中国经济学是特殊历史阶段的中国经济问题研究 如此说来,中国经济学似无独立存在之必要。但是,有无自己独立的理论范畴体系与是否应当存在独立的中国经济学,是两个问题。例如,王亚南先生是倡导建立中国经济学的,但同时认为建立中国经济学不需要抛弃世界性一般性的经济法则,去构建独立的理论范畴体系。王亚南先生是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他的主要著作,如《中国经济原论》、《中国地主经济封建制度论纲》、《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研究》、《中国官僚政治研究》等都是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政治经济问题的杰出成果。王亚南先生认为中国经济学就是运用世界性的经济学一般原理研究中国经济问题的经济学。他的《中国经济原论》就是这样的中国经济学,只是为了科学的慎重起见,才题为《中国经济原论》。[1](P126)可以说,王亚南先生不仅从理论上提出了建立中国经济学不需要抛弃世界性一般性的经济法则,去构建独立的理论范畴体系的远见卓识,并且用自己杰出的理论研究及丰硕成果证实了这一思想。王亚南先生认为,中国经济问题研究可以形成中国经济学,不仅仅因为它是国别研究。在现代,如果不同国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近,生产方式类似,社会经济运行规律基本相同,国别的经济研究就难以形成独立的经济学。王亚南先生曾指出,“人类社会愈在早期的阶段,他们的社会活动,愈会受制于自然条件,他们的社会,哪怕是处于同一历史阶段,会显示出各别的特殊性。反过来说,如其社会愈发达到现代这个历史阶段,它的社会劳动生产力,将愈来愈大,愈有力克服气候、地形、人种,以及其他种种自然因素的特殊性。根据这正反两面的推论,我们就似乎可以大胆作出这样的结论,说社会劳动生产力较大的甲国资本主义社会与乙国资本主义社会间所表现的差殊性,要比社会劳动生产力较小的甲国封建社会与乙国封建社会间所表现的差殊性为小,或者说,两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间所表现的一致性或一般性,要比两封建制国家间所表现的一致性为大。”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的进步的生产力,曾经使世界的一致性增大。”[2](P61-62)因此,他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法国、德国、美国等,虽然因国情的不同,其经济发展有一定特殊性,也有在理论上总结的必要,“但从整个经济学的世界性一般性上讲,它们却格外显得破碎支离,从而,把它们在对英国经济理论的对立意义上,冠以国别的,或有‘德国的’,‘奥国的’,‘美国的’形容词,那不但对其现实的一般妥当性,无何等益助,且反而表现那都不过是资本制经济在它各发展阶段,在各别国家特殊条件下的有局限性的意见而已。”[1](P136)因而,这些国家没有形成国别经济学的可能与必要。国外一些学者也持类似看法。①但是中国则不同。王亚南先生之所以倡导建立中国经济学,写《中国经济原论》,是因为“资本制以前诸历史时代,既是愈向着过去,其各别民族国家,在同一社会史阶段所表现的差殊性愈大,而资本制以前诸社会阶段的经济事象,虽然愈来愈简单,但因为要就这些愈来愈会在各不同地理环境或自然条件下表现着极大差殊性的同一历史阶段的诸经济事象,研究出其一般的共同的规律,是不免愈来愈觉困难的。……如把中国这种封建制的原型,及其在现代掺杂进的混合物,加以详尽的研究,那对于广义经济学的贡献和充实,是有极大的意义的。”[2](P62)也即,在王亚南先生看来,之所以中国经济问题研究可以成为中国经济学,是因为:(1)各国的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与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相比,有更大的差异性,只研究一般的共同的规律,难以深入地把握前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全部实质;(2)当时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形态以及这种经济形态的过渡性,不仅具有特殊性,而且在其特殊性中蕴涵了某种一般性,对它加以详尽的研究,“对于广义经济学的贡献和充实,是有极大的意义的”。显然,王亚南先生的这个意见对今天的中国经济学建设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今天之所以仍有建立中国经济学之必要,是因为:1.中国经济仍处在前市场经济阶段。尽管市场取向的改革已经进行了20余年,把建立市场经济作为改革目标也已经10年,但是,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还是相当低的。①而且,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化程度低相比,有其特殊性。 2.这个前市场经济阶段无疑是一种过渡经济形态———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经济形态。这种过渡是迄今为止世界经济史上未曾出现过的,因此它为经济学研究提供了许多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以及从自然经济或简单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所不曾提供的经济现象,而且,中国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方式至今为止在世界上也是比较独特的。 因此,对这一阶段的中国经济问题进行研究,在经济学理论发展上有其一般意义。 基于上述原因,可以认为,对这个历史阶段的中国经济问题进行研究有可能形成中国经济学。这个中国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中国经济问题。但是,研究中国经济问题的方法,却不必也不可能抛弃迄今为止人类文明发展的已有成果,在白纸上自创一套理论范畴、方法体系,而是要在科学分析批判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并大胆运用迄今为止世界范围经济学研究的全部科学成果———世界性一般性的经济学法则,来研究发生在当今中国大地上的各类经济问题的来因和去向,以及隐含其中的客观规律。 四、发展中国经济学应当提倡研究纲领的竞争在《中国经济原论》中,王亚南先生还指出了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必须有相应的研究方法创新。王亚南先生是《资本论》的译者,但是,对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的研究却不为《资本论》的研究体系所限。“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已经有马克思的《资本论》提供我们一个完整而科学的研究体系,但这个体系是不适用于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因为在封建社会,有关地租或租佃的生产关系,是说明全部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基础,正如利润在资本主义社会,是说明全部经济活动的出发点或基础一样。可是,到现在为止,以地租或租佃的生产关系为出发点为中心的有关封建社会经济的经济学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并且,就是建立起来了,也不能机械地应用它来说明中国现代的封建生产关系,因为我们现代的封建生产关系,毕竟已在解体过程中……对于这样一种经济构成,该当怎样安排它的各种经济范畴的叙述次第呢?我觉得,透过各种带有资本主义外观的表象去把握它的本质,既是,大体按照资本主义的那个体系来分别论证它的那些经济范畴规律的非资本主义性质,由它的不是什么而确定其是什么。……采用这样的体系,就需要借助于比较的、全面的和发展的研究方法,才能把我们这种经济形态的特质及其特殊规律揭露出来。”[2](P73)服从于把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视为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附庸,并揭示在该经济中各种带有资本主义外观的经济现象的非资本主义性质,解释这些性质的形成的研究目的,王亚南先生大胆地采取了与《资本论》不同的研究体系。 王亚南先生这种比较的、全面的和发展的研究方法,对今天的中国经济学研究,仍然有借鉴意义。他实事求是地根据研究的目的,大胆进行研究方法创新的理论勇气和精神则更值得今天的研究者学习。 科学研究是对未知世界的探索,因此,应当倡导百家争鸣。百家争鸣,可以是各种不同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之争,也可以是不同研究纲领之争。从科学史的角度看,科学革命时期,不同研究纲领之间的自由竞争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如果说,不同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之争在科学发展上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在科学常规发展时期形成知识的量变和积累,那么,研究纲领之间的竞争,则是新的更科学从而更有解释力的研究纲领取代旧的研究纲领,从而实现科学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目前经济学界关于中国经济学问题的讨论,说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正在进入科学革命时期。正因为如此,研究纲领之间的自由竞争,对目前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尤其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研究纲领的好坏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整个科学研究的质量及其对现实的解释预测能力。研究纲领的优劣无法先验地判定,因此,发展中国经济学,必须大力提倡运用不同研究纲领进行探索。实践检验真理的说法,本身就隐含了对不同研究纲领相互竞争的肯定。而对研究纲领的教条主义限制,只能导致经院哲学的盛行和研究的枯萎。这已经多次为历史所验证了。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关于当代中国经济问题研究的最新进展 [摘要]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自2003年成立了中国经济研究项目组,在2009~2010年,该项目组共了24篇与当代中国经济有关的工作手稿,分别涉及当代中国的经济、人力资本、对外贸易等问题。通过这些手稿,可以了解到国外机构对于当代中国经济问题研究的一些新特点以及最新的发展趋势;可以在相关问题的研究中,得到比较全面的见解和看法,从多角度审视这些重要理论,在面对国内现实问题时提出更为有效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 当代中国 中国经济研究项目组 自2003年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成立中国经济研究项目组以来,各方面专家已经陆续发表了63篇相关的工作手稿。本文所要评析的是其中的25篇(2009—2010年)。在这些研究成果中,除1篇研究中国古代金融理论的发展之外,其余24篇均是研究当代中国的经济问题。其中7篇涉及中国的人力资本问题,6篇研究中国的对外贸易问题,4篇探讨中国的金融市场问题,3篇论及企业问题,另外3篇则研究中国的土地市场、行贿和受贿问题,以及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的经济与社会问题。 一、中国人力资本问题的研究 人力资本和劳动力是社会生产的关键要素,近年来国外学者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在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近两年的相关研究成果中,有关这一话题的文献差不多占1/3,与之前的研究成果相比出现了“后来居上”的现象。这也反映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即人才的竞争和人力资本的形成。目前,中国经济不断增长并面临再次的艰难转型,经济发展逐渐转变为依靠“中国创造”和扩大内需,人力资本问题就显得愈发重要,并已成为不少国内学者研究的焦点。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中国经济研究项目组近两年来发表的7篇相关论文,试图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和解读。 一是从宏观上对中国人力资本总量的研究。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关于人力资本估算的统计方法,之前对于人力资本的计算多数是从劳动力受教育平均年限或总体教育水平等局部特征作为人力资本的度量指标。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央财经大学成立了专项基金,并联合中外专家开展“中国人力资本测量和人力资本指数”的研究项目,以期计算和预测出中国1985—2020年的人力资本水平。李海峥等多人合作发表的《中国的人力资本》一文,主要介绍了该项目关于1985~2007年期间中国人力资本的总量及人均人力资本量的阶段性研究报告。该报告运用并改进了国际主流的人力资本计算方法,如JF(Jorgenson—Fraume,ni)的终生收入法,认为1985~2007年中国人力资本总量增长了3倍,并以每年6.74%的增长率递增,特别是1995—2007年增长率达到7.86%。从区域发展角度分析,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移民的流入和教育资源的优化等因素,城镇地区的人力资本总量则以8.95%的速度增长,高于农村地区4.19%的增长率;从时间角度分析,1995年之前人力资本总量的增长率快于人均人力资本量,1995之后这两个指标的增长率趋于一致,作者把这一现象归因于中国教育的快速发展;从性别角度分析,以性别为区分因子的人力资本差异,并没有以教育为区分因子的差异大,但男性由于退休年龄较晚(女性退休年龄为55岁,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有更多的时间在要素市场中获取收入,因而终身收入也会高于女性。报告在肯定中国人力资本总量不断增长和人均人力资本量都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的同时,也指出了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及固定资本来说,人力资本相对比重呈下降趋势,人均人力资本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作者指出,中国现在虽然已经是人力资本大国,但并非人力资本强国。与GDP的增长速度和固定资本的增长速度相比较,中国人力资本的增长速度仍较为缓慢,未来有必要增加对于人力资本的投入。 二是关于人力资本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系。约翰·惠利(John Whalley)和赵西亮的《人力资本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一文,把人力资本因素从全要素生产率(TFP)中剥离出来,通过比较索洛(Solow)模型和巴罗一李(Bam and Lee)模型,以及改进的舒尔茨(Schuhz)人力资本理论,从机会成本和真实工资方面分析人力资本因素对于中国GDP的贡献。与之前对中国人力资本的研究观点相比,该文认为,人力资本对于中国经济的增长至关重要。1978~1999年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43%,1999~2008年上升到54%。其中,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扩招,2003~2008年人力资本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达到59%(TFP为-6.68%),所以固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比例仍然达到48%,而负的全要素生产率则表明中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产出效率有待提高,固定资本和人力资本在分配过程中也存在不均匀现象。通过对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重要地位的论证,作者一方面肯定了中国高等教育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强调“中国奇迹”的背后有着强大的人才支撑;另一方面也指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更加合理地利用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积极作用。 三是关于工资收入问题的研究。约翰·惠利和邢春冰的《中国城市不同地区的雇员技能溢酬的分配》一文,认为近年来中国内地员工技能溢酬(即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的工资差额)的地区差异性越来越大。作者运用了三个年度的重要研究报告资料,即1995、2002和2007年中国城市家庭收入情况,对中国收入分配中的技能溢酬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该文认为,1995~2002年各个地区技能溢酬的增长速度差不多,但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2002~2007年沿海地区技能溢酬的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国内其他地区,这与出口经济活动以及中国加入全球化的进程有明显的关联性,而1995年和2002年各个地区技能溢酬的增长则是制度变迁的结果。从作者对技能溢酬地区差异性的深入研究中,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视角探究中国城镇职工工资不平等的变化情况。正如作者所揭示的,中国的工资和收入水平呈现出地区和行业间的不平等,这不仅仅是教育不均所导致,也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结果。沿海地区因其具有良好的对外贸易基础和吸引了较多熟练的劳动力,所以这些地区的工资收入和技能溢酬与内陆地区相比普遍较高,而这也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前往沿海城市和地区就业,加剧了技能溢酬的地区差距。 试论世界经济形势和中国经济问题 摘要:“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对于一个理智的决策者,要学会防微杜渐。纵观全球,欧债危机愈演愈烈;美国经济严重衰退,“占领华尔街”高潮迭起,并不断升级;中国的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深受“量化宽松”政策的影响;日本经济问题多如牛毛,可从首相频繁更迭中管中窥豹;韩国以出口为主导的经济战略走到尽头;俄金融领域受到欧债危机冲击。一言以蔽之:“灾难资本主义”在全球蔓延。 众所周知,2008年9月15日,以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为标志,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并旋即席卷全球。一石激起千层浪,美国金融市场首当其冲,银行和股市暴跌,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全球股市一度走向崩溃的边缘。作为全球金融体系巨擘,“美国一打喷嚏,全球都随之感冒”的“蝴蝶效应”凸显。距这场规规模空前的金融危机3余年后,其“并发症”不容小觑,世界经济何时复苏尚未成定论,研究并反思这场危机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关于当代世界经济形势及思考 1、虚拟资本主义的膨胀和新自由主义的泛滥及贫困 肇始于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金融市场,并在2008年发展升级为世界性金融危机,“灾难资本主义”在全球蔓延,自不待言。2011年9月17日,十几名美国民众高举“我们代表着99%的民众”的标语,聚集在纽约曼哈顿区,“占领华尔街”愈演愈烈并波及美国多个大城市,逐渐成为全美群众性社会运动,其导火索便是金融危机,民众控诉华尔街金融大亨的贪婪与无耻、缺乏自律,对危机负责,并督促政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2011年初,突尼斯“茉莉花革命”掀起北非和中东反政府示威潮,随后,这朵引发阿拉伯世界革命的“茉莉花”,漂洋过海,来到英国,骚乱在伦敦蔓延开来,随后乘着西风,远渡重洋,在美国生根发芽……这些现象看似偶然,实则联系紧密,凸显了资本主义世界也经历着底层民众对政府社会职能的拷问。华尔街运动敲响了新自由主义的丧钟,是虚拟资本主义的贫困的表征。1971年,美元和黄金挂钩的制度失效,二战后确定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宣告了浮动汇率时代的来临。此后,世界货币体系开始进入到不受物质生产增长的约束时代,加上各种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虚拟经济迅速膨胀,世界经济主体已从物质生产部门转移到非物质生产部门,由此引发了资本主义经济的一系列深刻变化。(王建 乔良《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催生“虚拟资本主义) 窃以为,虚拟资本主义以帝国主义为基础,是资本主义发展到高级阶段的特殊标志。此次危机将当代资本主义的弊病暴露无遗,向世人昭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石,只注重搞虚拟经济而忽视实体经济的发展,不可持续,终有一日会出大问题。19世纪20年代,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突显出新特征:生产和资本高度集中。列宁从全局角度分析了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得出惊世骇俗的结论: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腐朽的”、“垄断的”资本主义。然而,他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资本主义内在的调节能力。时代的局限性使然。但,如若就此否定和妖魔化列宁主义,便是和犬儒主义的行径。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天衣无缝的理论,一切企图坐锯终极真理的地位的行为都是徒劳。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违背了《资本论》中的货币流通规律以及美国国家信用长期透支过多,体现在美国国家积累的巨额内外公债和私债上,总体规模据说在50万亿美金以上,即期应兑的规模也高达7―10万亿,这是个天文数字。(《何新:反主流经济学―主流经济学批判》,3) 2、美欧之间激烈的“货币战”,欧元面临挑战 希腊于2001年加入欧元区,而这一代价是欧洲的整体利益,欧元区被希腊绑架,希腊被高盛绑架,此后,希腊的财政赤字率不断上升,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了2009年的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基辛格有一句名言:“谁控制了货币,谁就控制了整个。”欧元在其诞生之日起,无时无刻不被美元排挤。截止到2012年,“欧猪五国PIIGS”未清偿的国债高达几万亿欧元。欧债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欧洲经济体制本身的弱点,其导火索却是房产泡沫,尤爱尔兰和西班牙。 3、“量化宽松”延缓世界经济复苏进程 美国针对危机所采取的多轮“量化宽松”(QE,quantitative easing)政策,无疑转嫁了国内危机,向全球输入了“通胀”。美国对付危机的手段便是发行国债,向美联储透支预借,此次危机即马克思所言的“资本主义金融信用的全球性危机―总体危机,而不是局部危机。”2012年,美国或将推行新一轮QE,将有更多的国家和经济体受到影响,给疲软的全球经济增加困难,长此以往,美国的信用将产生前所未有的危机,如此行为实在得不偿失。 二、关于当代中国经济问题及其思考 1、新自由主义泛滥成灾,金融领域乱象横生,经济软着陆困难重重 新自由主义长期主导我国经济改革,同时它也是中国社会各种丑恶现象的根源。新自由主义的优秀是自由竞争,金融自由化。纵观30年的改革开放,总体上得大于失,但问题触目惊心,主要表现为对市场的盲目崇拜和金融领域的乱象。新自由主义群魔乱舞,表现为教育市场化、医疗市场化以及养老金市场化,而我们却忽视了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是建立在完善的法制基础之上,中国的法制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随便引进市场机制,后患无穷矣!虚拟经济时代,金融领域的安危愈来愈关乎国家生死存亡。我国金融问题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总体粗放,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问题颇多,吴英案暴露了农村金融体系的混乱,金融监管力度不强,对实体经济支持不够及时,更重要的是还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表现为人民币升值,加上出口受大肆炒作的有毒食品和农产品以及玩具的影响,信誉崩溃,未来出口阻力必然增大。同时,这也增加了国内就业压力。高失业率往往伴随着高通胀,国内通胀较为严重,加之基尼系数已逾0.5(新华社研究员:中国基尼系数超0.5或致社会动乱,网易新闻,2010-5-21),超过国际的警戒线,“不患寡,而患不安;不患贫,而患不均。”既问主义,更问苍生。邓公的“先富论”绝不意味着让一部分人暴富,而让大多数人更加贫穷。 2、地产市场困局与“国退民进”,既得利益集团企图侵吞国有资产 1998年为扩大内需,刺激国民经济,推行住房市场化,由此拉开了中国房地产进入支柱产业的序幕,在随后十几年中高歌猛进,带动了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众多民营企业开始瓜分资本市场。盛极必衰,中国房地产市场十几年的迅猛发展,已成畸形,泡沫惊人,房价远远偏离正常轨道,“居者有其屋”显得苍白无力。随着住房的商品化,房子对于相当一部分工薪阶层而言,可望而不可即。目前,中国大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明显回落局面,但据此而断定中国地产“刘易斯拐点已经来到”,是极不科学的,这是中央宏观调控和地方博弈以及危机综合作用的结果,一旦房价在短期内出现大幅度下落,势必危及中国金融体系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安全。房屋不是一般的消费品,而是耐久的资本品,房地产投机的实质是金融投机,根源是金融问题,故,调整金融政策是毕其功于一役的根本策略。(《何新:反主流经济学――主流经济学批判》,42)。近期,一些别有用心者叫嚣,国企严重垄断,应加快国企股份制改革,以提高其运作效率。其居心不外乎:通过股改,实现国有资产的私有和世袭。其中,不乏外资的操纵和炒作。绝不能让国有资产沦落在一小撮人手中,改革成果理应让全民共享。 “自古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提振经济成为全球共识,中国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从全局长远角度出发,坚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用政治经济学的眼光看待中国经济问题 从经济理论的角度研究中国经济,目的不是就目前的经济形势论经济,也不是就目前的股票市场论股市,而是要从表面上看起来离现实比较远的理论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的经济。这些基础的理论研究和思考对于分析当前的具体经济形势和股票市场形势是非常有用的。 改革开放是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最近三十年经历的最重大的事件。我们对于开放的中国经济以及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研究,经常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中寻找一些研究方法,有时候也直接借用一些结论。这样的研究很有价值,但远远不够。我觉得有必要有意识地探讨,研究改革开放的中国经济的一些经济学理论问题,特别是经济研究的方法论,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对于中国经济研究的适用性问题。 如何看待西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在中国? 西方经济学的定义是研究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就是说当这些资源不多的时候怎样配置得最有效率。但是有另外一条,我们在什么样的框架下、体制下研究这个资源配置,这个前提和框架是需要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举个例子,国有企业需不需要改革?改成什么样子?国有企业股票卖多少?定价依据是什么?控制权要保留在什么水平?这些东西都不是简单的经济学可以解决的。经济学是在一定的前提之下研究资源配置问题,西方经济学的前提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比如说,在研究企业行为的时候,西方经济学假定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很多人用西方经济学的方法和原理分析中国的企业,往往会忘记了―中国的国有企业的目标函数根本就不是、不应该是、也不能够是利润最大化。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条件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和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而我们的国有企业的制度前提是社会主义国有制度。只有把西方经济学的适用前提搞清楚了,才能够学好用好经济学知识。但是,这个前提不是现在所说的经济学能够研究的,而是要靠政治经济学来分析。 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生产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生产关系的第一条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我国的主体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关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及其表现形式要不要改革?怎样改革?要改成什么样子?改成谁的企业?这一定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课题。 生产关系的第二项内容是人和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关系。这个企业由谁控制?谁说了算?这要考虑企业里面的管理层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同时更要考虑国资系统,也就是政府和公司的关系问题。我们现在看到国资体系里面国资委和各大企业之间是有矛盾的。这就是生产关系的问题,也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 生产关系的第三项内容是产品分配,这是利益归谁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国有企业的利润分不分?分多少?分给谁?怎么分?国有企业的高管和员工的薪酬怎么定?定多少?这些也都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东西。 用政治经济学研究改革框架,用经济学配置资源 简单地说,只有当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生产关系前提确定了或者相对确定的时候,经济学才谈得上。中国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学是研究中国经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优化资源配置的前提。与不同的生产关系前提相对应,经济学的具体内容是不一样的。我们在学校里学的,在美欧留学的时候学的经济学,其政治经济学前提与我国的现实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生产关系中,经济主体的行为是不一样的,不同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在类似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经济政策是不一样的,同样的经济政策导致的经济后果是不一样的。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的生产关系也是不断演变和完善的,生产关系的完善本身就需要深入的政治学研究。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经济学体系,是研究中国的生产关系的政治经济学与研究这一生产关系中的资源配置的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简单地讲,要用政治经济学来研究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前提大框架大趋势,要用经济学来研究这样的大前提大框架大趋势下的资源有效配置。 研究股票市场也一样,大政策、大背景就不是平常所说的基本面分析或者技术面分析所能做好的。假如在一个大框架和大前提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看市盈率是多少?哪个企业好不好?有意义吗?显然意义不大。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市场状况下我们研究股市的重点是不一样。在前提不确定的时候要首先研究前提,这个前提首先是在政策方面,政策研究至少要上升到政治经济学的层面。当大的前提不变或者相对稳定的时候,才会去研究下一步股市怎么演变,哪个行业好,哪些上市公司有投资价值。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里,我们既要研究投资学、金融学、经济学,更要研究中国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角度不一样,结论也会不一样,对于投资决策的指导意义也会不一样。 我尝试着“换一个角度研究中国经济”,就是分别从西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不同角度研究当前的中国经济,特别是研究对外开放条件下的中国经济运行机制和我们所在的股票市场。从经济学的角度,我们要研究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经济的内在关系。经济的内在机制,以及出口、外贸顺差、产能、价格、利润、汇率等等,这都是经济变量的关系。但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绝对不是经济变量能够解释的,如果用纯粹的经济变量去理解,我们会犯错误。国家之间要用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要研究国际经济和国际政治,要研究国家利益。因为国家利益是第一位的,是高于一切的,这在国家竞争中是毫无疑问的。美国逼着人民币升值,我们不升值,还有一大群的经济学们分别论证升值或者不升值的理由。这些东西是讲给别人听的,是为政治决策服务的。我们的政策决定了,美国人讲一大堆升值的道理,我们不会因此升值,也不应该升值。政治决定的背后是实力,如果美国让你升,你不升,美国会找一些方法逼你,压你,你有实力,就不怕,否则,只好听他们的。做经济学研究的人,研究中国的外贸,要研究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要基于这些关系制订适当的经济和外贸政策,但是一定要知道后面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关系。 国际贸易中反倾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这些都是做什么用的?这大部分都是借着经济学的说法最后实现经济上的利益,实质上是要实现政治经济学的结论。我听过一个专家说,美国要征收碳关税,那么我们也要求一个人力资源的全球合理配置。碳关税听起来是经济学的问题,但实质上是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我们以其人之道,用人力资源的经济学课题提出资源配置的要求,但背后是美国根本无法接受的政治结论。 国有经济改革的主导力量在哪里? 研究中国经济,除了研究对外开放之外,还要研究改革。改革是什么?中国改革的主题是国有经济的改革,我们用纯粹经济学的说法解释不清楚,要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我把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国有经济改革划分为1992年以前的准备阶段,1992年以后(10年)的国有经济改革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大的阶段。 我从改革主导力量的利益和行为来分析中国国有经济这十年的改革。中国改革的主导力量是什么呢?中国改革的主导力量是行政力量,是掌握行政权力的人,行政力量是设计、推动、主导和掌控整个改革过程的主导性力量。一个社会经济过程的主导力量一定要从这个过程中得到利益,否则这个过程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如果这个前提假设是能够成立的话,那么行政力量就一定要从国有经济的改革中获得好处。但从理论上讲,我国的改革是一个市场化导向的改革,根据定义就是行政力量不断弱化,经济力量不断强化的改革过程。行政力量怎么可能设计、推动、主导和掌控使自己不断弱化的改革过程呢?这个表面的形式逻辑的矛盾,通过实际的行政权力换经济利益得到解决。行政权力换经济利益,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 行政力量推动改革的动力来自于不断强化的经济力量的补偿,其结果是导致权贵资本的形成。前期的国有经济改革主要地采取了国退民进的方式,实现国有中小企业的私有化。国有中小企业的问题往往通过个案处理、局部解决,由权力圈子内的少数几个人决策。这种改革以经济学的分析为理由,比如说,保留一家每年亏损的国有小企业,还不如卖掉算了,能卖多少钱都合算,哪怕是零价格,总比每年亏损要好。改革的主要途径和方式还是以产权交易为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1992年开始的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市场,它是为国有企业解决资金问题服务的融资工具。我们有国家股、法人股,企业职工股,还有一些政策,国有企业要捆绑上市等等,这些都不是简单的经济现象,而是政治现象。不能按经济学的思路来理解,只能按政治经济学的思路来理解。但是,这样的改革往往缺乏在经济利益、所有制、公平公正性、对于员工的影响、对社会结构的影响等方面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使得在一定的程度上出现了改革成果的私有化和改革成本的社会化,最终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失衡。因此,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如果再不建设和谐社会,这个社会就危险了。和谐社会建设不取决于一两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缓解和消化前一段时间改革造成的社会失衡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民心和历史要求的英明决断。 前面说过,行政权力推动经济改革的动力来自于经济利益的补偿。如果不允许掌握行政权力的人从改革过程中得到好处,他就不会把改革推下去。如果强行要推一个对他没有好处的措施,那么这个行政机器就要崩溃。要避免行政机器崩溃,就不能推动对他们没有好处的改革。只要你断了他的好处,改革就会停下来,要让他改就要让他得好处。因此,前段时间改革了,社会失衡了,现在不让他得好处,改革就一定停下来。所以改革一定是改改停停。改革停滞过程中,直接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了,但行政权力是不会闲着的,难免会出现行政集权,权力越来越集中。这一点大家都感觉到了。在经济利益方面,财政聚财,以政府的名义,大量的收入、财力集中到财政去。同时,央企以全民所有的名义集中越来越多的经济资源。由于提出和谐社会建设,权力部门不能得到好处,导致以前的改革停顿,行政部门热衷于集权和聚财。一千个大学毕业生追逐一个公务员的名额就是行政至上的最有力证明! 国有经济的进一步改革必然要通过资本市场实现 这是一个符合辩证法的改革过程。作为对传统的行政集权计划经济的否定,是改革开放;而导致社会失衡的缺乏政治经济学论证和支持的国退民进,必然提出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而再次平衡的社会随着国有经济和行政干预的内在矛盾的运动,不可避免地需要进一步的国有经济的改革。国有经济的进一步改革必然要通过资本市场,要通过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来实现。从资本市场的发展来看,过去的资本市场是适应国有经济初步改革的要求,为国有企业筹集资金的资本市场,未来国有经济深化改革需要的资本市场,是更接近严格意义上的透明和规范的资本市场,我们今天经历的正是从前一个资本市场到后一个资本市场的过渡阶段,是资本市场规范建设和发展的阶段。以后的国有经济改革一定需要规范的、透明的、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市场,为什么呢?因为老百姓不再接受前一阶段的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模式,在前一阶段改革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资本的人们也会要求强化资本的地位和作用,通过资本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资本市场的前景广阔,大家做好准备。 作者简介 林义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专业委员会主任,《投资基金法》起草组顾问。 曾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华夏证券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3年8月至1996年6月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级专家、研究信息部副主任、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1992年至1998年,任《证券法》起草组顾问。1989年9月-1994年6月,在法国储蓄与信托银行(CDC)股票部从事股票投资分析工作。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中国经济问题“四市” 要把今年四季度工作做好,把明年基本思路理清楚,对国民经济运行中一些重大热点问题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 目前,社会上对楼市、股市、债市、汇市何去何从议论纷纷。这些问题背后实际上都涉及到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解决,不仅“十二五”规划难以开好局起好步,甚至还有可能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社会震荡或危机。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有所作为,从长计议,进一步加强系统调研、部门协调和顶层设计,尽快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楼市问题复杂化 这背后涉及到房地产问题、住房制度改革问题、城镇化途径问题和城乡协调发展问题。 据发改委汇报,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7月份下降的城市增加到16个,持平的城市增加到30个。截至9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986万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8%。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我们把能用的行政手段几乎都用上了,到现在楼市下降或持平的城市也就46个,这还不算没有实行限购政策的众多二线、三线城市。 前几天佛山市出台了一个放宽限购的政策,不到12个小时又宣布暂停执行。安徽人大财经委提交的报告也提出,目前安徽城镇化率只有43%,对住房需求潜力较大,而且房价总体不算高,建议国家实行区域对待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目前楼市萎靡僵持,“金九银十”变成了“钢九铁十”,有的地方“十一”期间一套房子也没有卖出去。如何打破楼市僵局,恐怕需要对过多依赖行政手段的楼市调控政策进行反思,从探索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协调发展途径、继续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中寻求出路。 住房制度改革已探索20多年,上个世纪末停止福利分房,近几年来似乎彷徨徘徊,在商品房开发售租政策翻云覆雨的同时,又出现了所谓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以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等诸多种类,住房政策和住房体系越来越混乱。 目前,我们对高档商品房缺少有效调控手段,对保障性住房诸如政府责任边界、土地供应、建设资金、供应方式、租售和使用管理、退出机制、上市交易收益调节等缺乏制度性规定,照此下去,形势只会越来越复杂,问题可能越来越难解决。 股市问题欠改革 这背后涉及到资本市场问题、融资体系问题、金融结构和监管体制改革问题。 据央行汇报,今年2月以后股票市场逐步走低,9月末上证综指和深圳成指分别收于2359点和10292点,较上年末分别下跌16%和17.4%。前不久更有新闻报道称,1990年至今,国内A股累计融资4万多亿元,普通投资者分红总额不超过0.5万亿元,占融资总额的比率只有10%左右,不到同期一年期存款利率的十分之一。 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以来,综合股指20年来累计上涨不到20个点。近年来,我国GDP年均增速超过10%,上市企业利润年均增速接近20%,国家财政收入年均增速接近30%,但股市走势却与经济运行和上市企业赢利状况严重背离。 正因为如此,有人把中国股市比作普通股民的“”、机构投资者的“剪羊毛机”、上市企业的“圈钱怪兽”和“吸金黑洞”。我们设立股市的初衷,不仅是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更是为了拓宽社会资金投资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目前,全国股民开户接近1亿,其中经常交易账户超过5000万,但股市非但没有能够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反而还剥夺了许多股民的财产。 由于股市长期低迷,商品房限购、实业投资经营艰难、银行存款负利率等诸多因素,导致大量社会资金流出银行体系进入地下投机虚拟经济领域。据央行汇报,今年1月-8月新增存款同比少增1.38万亿元,仅8月份就少增3700亿元。 与此同时,表外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企业债券等社会融资新增2.22万亿元,接近银行新增贷款的50%。8月末,保险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同业存放余额为1.48万亿元,同比增长33%。地下钱庄、抬会等民间高利贷和私募基金泛滥,具体数额无法估量,商业银行表外理财异常活跃,国内游资和国外热钱如流沙翻滚、像幽灵游荡。 近几年来,交易所建设热潮从一线城市向地、县级城市蔓延,据说全国各地目前已设立300多家名目繁多的交易所,交易品种超过百种,不仅包括稀贵金属、农副产品、医药产品、各种产权和衍生指数,就连文物、艺术品、大蒜、红辣椒都成为一些交易所的主营业务。 有形商品与无形商品、即期权益与预期收益都变相证券化、货币化、资本化,体外灰色经济、地下影子经济和虚拟经济的畸形发展,正在极大地冲击着实体经济,导致国民经济过度投机化、超前虚拟化、人为空心化。 这就要求我们进行结构调整和系统改革,从整体上构建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资本市场和虚拟经济,防范金融机构表外资产风险,防范金融体系之外的系统性风险。 债市问题待统筹 这背后涉及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中央政府赤字和债务问题、投融资体制问题和财税体制改革问题。 据央行汇报,今年前三季度各类债券(除央票外)累计发行4.26万亿元,同比增长16.2%,相当于银行新增贷款的90%。根据审计署审计,截至2010年底,在全国2779个县级政府中,除54个县没有政府性债务外,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亿元。 这次审计出来的10.7万亿元债务,有一半是在2009年-2010年发生的。审计结果公布之后,有关部门迄今并未拿出有效措施,相反前不久还发出通知,允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大举借债。 中央政府赤字和债务问题也不可小觑。2008年财政赤字只有1800亿元,2009年中央财政赤字大幅增至7500亿元,2010年为8000亿元,2011年7000亿元,三年财政赤字总规模达到22500亿元,同时还代地方发债6000亿元。 2010年国债余额实际数也增加到67548亿元,相当于“十五”期末2005年的2.1倍,其中十年以上长期国债占比达到26.8%,相当于“十五”时期的6.2倍。2011年国债余额已经超过7万亿元。另外,三家政策性银行2010年合计负债已达7.3万亿元,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改制时留下的1.4万亿元不良资产迄今没有处理完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存在3万多亿元隐性债务。 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过快增长,不仅给未来留下居高不下的隐性赤字和债务负担,而且也给银行带来信贷风险。最近欧洲部分国家发生主权债务危机导致社会动荡,美国、日本政府的巨额债务也严重拖累经济复苏。 必须着手对财税体制改革进行通盘考虑并提上议事日程,调整税制、税源和税负结构,缩小政府投资的范围和责任,完善地方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削减中央预算赤字,清理和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健全政府负债会计制度,加强对各级政府直接债务和间接债务、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汇市问题看结构 这背后涉及到外贸结构调整问题、外汇储备资产运用问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国际化问题、国际经济治理结构改革问题。 据央行汇报,9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收于6.3549,较上年末升值4.21%。从1994年算起,我国已经进行过三次人民币汇率改革,截至9月末,人民币对美元累计升值36.9%,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实际有效汇率累计升值58.5%,但国外很多人仍然不“善罢甘休”。 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增多、热钱流入、国内通胀预期,人民币面临越来越大升值压力。我们一直处在两难境地,一旦人民币升值过大,会对出口导向型产业造成损害,如果采取小幅度方式,必定带来更多资本炒作人民币汇率,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稳定。 与人民币汇率密切相关的还有外汇储备问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出口和引进外资迅速增长,我国外汇储备加速增加。1978年,我国进出口总额206亿美元,外汇储备只有1.67亿美元。2010年,进出口总额接近3万亿美元,外汇储备达到2.8万亿美元。今年6月底,外汇储备余额已经超过3.2万亿美元。 据有关机构测算,因巨额外汇储备,中央银行为了对冲外汇占款,被动投放基础货币达到20多万亿元人民币,货币投放基础规模过大必然造成国内流动性过剩,成为推高通货膨胀和高房价的重要因素。 我国以资源、环境和工人健康为代价换来大笔外汇储备,主要投资于外国政府类、机构类、公司类等多种金融产品,其中很大一部分购买了美国国债。随着数量宽松政策导致美元泛滥、美元贬值、债务增加,前不久几家国际评级机构宣布降低美国信用等级,迫使包括我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再次为美国“弱美元”“低利率”政策埋单,严重威胁到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性,严重损害了我国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 面对人民币汇率、外汇储备资产问题,我们必须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实现从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效益转变。 同时还要更加积极地进行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逐步扩大汇率波动范围,加快人民币国际化步伐,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积极推动国际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 作者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宏观经济理论与中国经济问题研究的完美结合 如何解决中国宏观经济领域内的实际问题,是许多政府部门需要直接面对的难题,同时也是研究人员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又是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公民所关心的事情。我国对西方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总体起步较晚,相应的宏观管理理论和实践与国外差距较大,尚有许多重要问题还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目前已有的这方面教材,主要介绍基本的理论和方法,虽然理论性较强,但是缺乏联系实践,同时针对性不足。因此,现有教材还不能够满足高校教学和科研方面的需求,同时也不能满足对宏观经济学感兴趣人士的要求。 赵德海教授、和淑萍副教授主编的《宏观经济学》一书已于2010 年 1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已经是第三版。该书基于宏观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时引入大量具体的宏观经济管理案例、特别是引入了我国2008年经济危机前后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情况,以中国实际发生的经济事件为主要阐释对象,把新理论、新观点和新资料及时反映出来,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该书受到了哈尔滨商业大学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的资助。它的出版无论对于宏观经济学的教学还是学科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结构清晰,内容详尽,系统性强 全书共分为十二章。第一章是宏观经济学导论,主要介绍了宏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宏观经济学定位、发展历程及基本研究方法。从第二章到第四章分别对国民收入核算、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和产品市场与货币市场的一般均衡三个方面对宏观经济学所包含的最基本的理论作全面的介绍。从第五章到第十一章分别就宏观经济学的优秀部分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总供给和总需求、失业与通货膨胀、经济增长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等作了系统而全面的介绍。第十二章对当代西方的主流宏观经济学流派的的发展、基本观点、分歧及新近动向作了简单的介绍。从全书的目录可以看到,作者对其中每个部分的理论和实践案例部分作了若干详细划分,结构清晰。同时,对本学科每部分所涉及的优秀知识点进行了深入、系统地阐述和辨析。这是此书区别于其他宏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显著特点。 二、语言通俗易懂,可接受性强 宏观经济学在进入中国的很长时间里,给人的感觉往往是高不可攀,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得懂、听得明白的学科,认为那是政府官员的事情,和普通百姓生活没有关系。因此,很多的教材、专著对于宏观经济学的介绍基本上采用的是晦涩难懂的语言,让人敬而远之。读过这部宏观经济学教材后发现作者叙述的语言简练、直白,让读者看后能够感到宏观经济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是可以学得懂的。尤其是其中引入的案例,其语言直白、透彻,把经济中的问题用百姓的话说了出来,让人更容易接受。语言的通俗性是这本教材的一大优点。 三、反映了学科的重要进展与主流成果,具有前沿性 作者不但介绍了已较为成熟的宏观经济学基础理论,而且还加入了近期国内外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把新理论、新观点和新资料及时反映了出来。如在国民收入核算部分对当前热门话题绿色GDP的介绍,失业与通货膨胀部分对中国的通货膨胀水平分析等,这些都是目前政府关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大量的这些前沿性研究资料的引用是本书的特点之一。有学者在讨论我国学术界的学术规范性时曾说过,判断一本学术著作或论文的价值之高低,资料来源的多寡和可靠性不能不视为一个重要的标准。从这方面来看,本书的资料是丰富、新颖而又可靠的。 四、宏观理论实践化,兼顾理论的国际化与本土化 宏观经济学真正的舞台是阐释现实中的经济问题,而这些问题本身也由于充满了理性而足以开发心智,令人乐而忘返。在对理论介绍的同时,书中在每一个重要章节甚至知识点之后,都附有相关的案例及分析。例如,为什么美国20世纪90年代末通货膨胀水平和失业率如此之低?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是什么?……这些案例大都分析透彻、精辟到位,能很好地体现出真实世界中所蕴涵的经济学原理。同时,书中出现的案例,大部分都是发生在中国国内的宏观经济问题,包括了一些作者对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的研究所积累的成果。这就克服了时下不少翻译出版的国外宏观经济学著作在联系中国实际方面存在的不足。 现实中,要想从“我听说过”进入到“我懂得”的境界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翻阅《宏观经济学》一书时,给我感受深刻的是以赵德海、和淑萍为首的编写团队甄选相关案例的良苦用心。其实对读者来讲这更是抛给我们很多富有思考价值的问题。相信此书无论是对高校的本科生、研究生还是对政府工作管理人士,都将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著作。 作者简介:黄清,教授,东北林业大学博士生导师,从事经济管理研究。 中国经济问题论文:股市暴跌暴露出来的中国经济问题 在面对经济管理问题上,中央政府更像欧盟,而我们的一个个省穷的像希腊,富的像德国 一年半前中央政府为解决经济失速,刺激经济成长和就业而出台的“四万亿计划”,似乎正成为新问题的元凶和祸首 两周来,A股连续暴跌,10个交易日刚好跌去了10%。这一轮暴跌源于4月中下旬开始的对房地产业的严厉调控(说严厉有点轻了,说不择手段地打压也没有过到哪里去)。但是五一节过后,希腊的债务危机引起欧元危机,令中国的领导人联想到中国国内类似的问题,恐怕又传导到市场上令股指加速下跌。 两年前开始的全球金融危机没有完结,人们对走出危机的信心实际上还没有建立,即使有也相当脆弱。中国国内一度有一种看法,认为中国受危机冲击相对较小,抗冲击能力也相对较强。但中国资本市场近两年来的表现,却无法支持这个观点。 简单回顾一下我们曾经遭遇的各种经济问题。危机到来的第一个阶段,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强烈的“保八”目标的设定就是对“失速”担忧的体现。在这个阶段,中国的失业问题,特别是隐性失业被暴露出来,当局者甚至担心大量失去工作的农民工酿成严重的“盲流”,从而加剧社会动荡。 随后是贸易问题。伴随着全球贸易问题的萎缩,中国的出口下滑速度之快、幅度之大实在惊人。这让一度为中国经济成长增速贡献超过1/3的净出口变成了净缺口1/3,这个反差让当政者认识到中国经济如此依赖外贸的问题有多严重。要知道,中国国内一直被充斥着这样一种看法,外国人对中国出口的质疑“别有用心”――我们终于可以靠自己的劳动赚外国人的钱时,他们无法接受了。 直到危机出来时,我们才认识到“平衡”的价值,无论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还是我们的老祖宗告诉我们的盈亏转化并向平衡运动的道理。 在贸易问题上还有一个问题相当困扰,那就是人民币币值高还是低的问题。这中间有非常复杂的经济逻辑需要搞清楚,但是一个眼见的事实是,中国一度引以为荣的“成本优势”正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过低的劳动力成本致使中国国内的消费能力无法水涨船高。低工资带来的收益被外汇管制制度转换成了全球第一的外汇储备。 第三个大问题就是资产价格问题了。这其实是一个广义的问题,但现在似乎只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房地产价格”上。如果房地产价格是一个真实的问题的话,它本身只应该反映“货币和它所要标识的资产的价格关系”。也就是说,货币过多时,标识资产(当然通货膨胀问题也一定会反映到其他商品)的价格就会高;反之,货币减少,标识资产的价格自然会降低。 第四个问题,我们正在面对,那就是在中国经济中是不是也有“希腊问题”。其实这个疑问早在迪拜问题出来后就已经出来了,但对我们的当政者,恐怕希腊与欧盟更具惊吓意义。也许这个类比不十分恰当,但我坚信它是被领导人拿来运用了的,那就是在面对经济管理问题上,中央政府更像欧盟,而我们的一个个省穷的像希腊,富裕的像德国。 当欧盟不得不与世界其他经济体谈判一揽子万亿美元的救助机制时,我们的中央政府在想,如果中国的地方政府所属的“融资平台”也出现类似希腊的问题后,它会找谁商量解决这个问题。 上述问题不是当前中国经济问题的全部,但显然,它们决定了当前管理者在关键政策决策时仍然如此犹疑。比如,货币政策的加息选择。加息对经济增长以至于就业和出口的影响是显著的,我们的领导人仍然没有足够的信心认定中国经济进入上升期。但面对资产价格的升高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潜在的巨大债务,如果不以提高利息率加以控制的话,后果也是可怕的。因此,我们就会见到,无论是央行还是中央政府其他部门,采取了他们可以采取的所有“行政命令和管制式的”手段,这中间也自然包括央行运用的大量“数量工具”,来实现“调控目标”。 但我以为,中国经济能看得见的问题还都是“标”,而不是“本”的问题。我有一个疑问想提出来,不知道它是否涉及到“本”的问题。那就是,一年半前中央政府为解决经济失速,刺激经济成长和就业而出台的“四万亿计划”,似乎正成为新问题的元凶和祸首。而当前解决这些问题的做法除了难以抹去的“作秀”的色彩,却看不出它真实要达到的目的。我们现在需要更深入的答案,为什么我们的问题总是无法解决?
1企业财务报告目标选择 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一直是业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的问题之一。将决策有用性作为财务报告的目标,已经在国际会计理论界达成了基本共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甚至在2010年重新制定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将决策有用性作为通用财务报告的唯一目标。而对受托责任是否作为财务报告目标的争论却一直没有停止。我国财政部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指出,我国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新准则吸收了当代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反映了当前会计实务发展的内在需要,体现了国际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发展动态,对财务报告目标进行了明确定位。同时,将保护投资者利益、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放在了突出位置,彰显了财务报告目标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基本准则规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2决策有用性及受托责任目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新要求 与欧美(主要是美国)国家把决策有用性作为财务报告单一目标不同,我国将决策有用与受托责任作为财务报告的双重目标更全面,也更严谨。双重目标的提出对我国企业会计理论和实践是一个巨大挑战,同样对企业财务报告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1对财务报告范围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会计基本准则定义,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两息的文件。定义至少包含层含义:一是财务报告是对外报告,其服务对象不再局限于投资者,还扩大到了包括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更广的领域。因为随着企业在社会中的影响力逐步加大,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随之加大,不仅要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还要实现其社会利益,充当企业公民的角色。公司管理者不仅要对投资者承担受托责任,还要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受托责任。二是财务报告应当除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外,还要反映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有用或者关注的信息,如债权人和供应商关注的偿债能力信息,政府部门关注的经营状况及税收信息,金融机构关注的企业风险信息等。这些信息既可能是财务信息,也可能是非财务信息。特别是非财务信息,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更有研究发现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水平与公司的声誉成正相关关系。 2.2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计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财务报告是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的媒介和渠道,同时又是沟通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管理层之间信息的纽带和桥梁,会计信息首先必须保证其可靠性,不可靠甚至是错误的会计信息无论对于投资者决策还是资本市场的建设都是灾难性的,所以有人说“虚假的信息不如没有信息”。另外,确定的、可验证的会计信息可以反映企业管理者的受托责任,利于资本委托人通过财务报表信息对管理层进行受托责任绩效评价。历史成本、稳健性、配比原则等都是在会计信息计量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但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经济形态和新的企业模式层出不穷,尤其是随着资本市场和衍生工具的出现和发展,以上会计信息计量原则的不足逐渐显现。这种基于过去的事项或交易的信息观忽视了非交易的资产价值的变化,缺乏不确定性的完整信息,同时忽视了无形资产、资金的时间价值及企业的社会贡献等这些可能会影响决策有用性的信息,在会计信息的“反馈价值”和“预测价值”方面略显不足。为解决这个问题,财务报表里融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以弥补在对企业内在价值预测上的不足,以事实为基础的会计正在向以预测为基础的会计转变。 2.3对管理者的职业操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代企业制度一个基本特征是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的契约关系。委托人与人目标的不一致及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成本由此产生。人往往通过“逆向选择”以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事实证明,企业管理者作为人,有动机也有能力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来粉饰自己的经营业绩或者掩盖经营风险。受托责任是一种契约责任,它不仅仅在于法律意义上的问责和追究机制,还体现在管理层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受托责任的特征是信任和信誉,涉及勤勉和承诺,涉及的义务包括契约义务、勤勉义务和诚信义务。可见,将受托责任作为财务报表的目标给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道德层面的要求。 2.4对公司治理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代经济,市场失灵的情况总是经常出现,此时投资者往往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主张、维护自身的权益。当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无法有效地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时候,公司治理即可发挥其有效的补偿机制。财务报表的报告内容、报告方式、报告对象以及报告时间无一不是在反映公司在治理方面的有效性。决策有用及受托责任都是以高质量的公司治理为前提的。公司通过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内部监督这些内部控制机制,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全面、可靠、及时、透明,从而实现决策有用。另外通过绩效考核机制、问责机制、激励机制等治理手段,保障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受托责任,保证管理层的尽职勤勉和职业操守,从而维护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3基于决策有用性及受托责任目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改进策略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应的财务报告体系还有很多缺陷,主要体现在报表结构设计缺陷、数据计量缺陷、信息可靠性缺陷、报告功能缺陷等。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和改进。 3.1增加报告披露范围和事项,让不同报表使用者各取所需 不论是处于决策有用性需要,还是受托责任需要,都要求财务报表适用性更强、信息量更大。首先,财务报表的适用范围要更广。因为报表使用者更加多元化,不仅包括投资者和债权人,还包括供应商、消费者、政府职能机构及社会大众,而且他们的层次、视角、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熟练程度等也各不相同,所以财务报表要满足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相关方的信息需求。其次,财务报告的报告事项要更丰富。每个报表使用者目的不同,对报表的需求也不同。为满足各方需求,财务报表不能只局限于以往数量金额式的信息,还要披露更多诸如行业动态、经营风险、人力资源、高管更替、安全环保等方方面面有可能影响决策、反映受托责任的信息。报表既要有过去的信息,也要有现在和未来的信息;既要有财务信息,也要有非财务信息;既要有定量信息,也要有定性信息;既要有企业内部信息,也要有企业外部信息等。财务报表承载的信息越来越多,担负的责任也越来越大。 3.2合理、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传统会计体系是建立在过去交易基础之上的,这种基于历史成本的会计信息其优点是来源可靠、程序可控并且可验证,其缺点是相关性差,反映的会计信息不够客观,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现在和未来的信息,难以满足报表使用者全部的决策需求。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则弥补了会计信息在相关性方面的缺陷。公允价值计量方式能相对准确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值变化,并及时在企业财务报表中得到体现,通过帮助报告使用者分析过去、现在并且预测未来,证实或纠正市场预期,从而帮助其作出正确决策。这种致力于现在和未来的计量观是对历史信息可靠性的扩展。但是,公允价值也有缺陷。公允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信息的可靠性为代价的,而且对经济的市场化要求较高,因为在现实中无法确知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这种基于“非可靠的”会计信息的财务报表的客观性大大被削弱。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更加趋同,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出台的新会计准则中正式引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既然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各有优缺点,明智的做法是将二者结合,取长补短。在财务报告计量方法选择时,应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要选择,在此基础上,合理、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型,走多元化披露之路。 3.3加强公司治理及会计法规建设 财务报告是公司控制体系的一部分,也是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集中体现。公司治理是市场机制无法替代的保证会计信息有用性、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随着当前国企改革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逐步推进,企业经营主体日益多元化,经济规模和经济内容日趋扩大和复杂,涌现了大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公司治理难度更大、变数更多。忽视公司治理机制和财务会计在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作用,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以及投资者通过“用脚投票”就会发挥效力。美国21世纪初的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就是试图利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从而维护市场秩序和有效性。我国在会计法规建设方面略显滞后,要继续通过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和其他监管手段,构建符合当前新形势的现代财务报告体系,保证会计信息这一公共产品的高质量供给。 3.4把加强财务人员职业能力及管理者的道德操守放在重要位置 决策有用性和受托责任目标的达成,取决于会计信息可靠、科学、及时且易于理解,这就给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人员只有不断扩展自己的视野、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才能适应新形势、胜任新业务。同时,要更加重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和诚信体系建设,避免对财务报告信息的人为干扰,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让财务报告更好地为决策者服务,更真实地反映资本委托人的受托责任。 参考文献 [1]夏冬林.受托责任、决策有用性与投资者保护[J].会计研究,2015(1). [2]曹彦栋.基于决策有用性的财务报告方式选择[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7(1). [3]姚良艳.新形势下会计信息与企业内部决策有用性思考[J].商业会计,2017(17). [4]余通.公允价值计量的决策有用性研究综述[J].商情,2017(11). 作者:姚永平 单位:南京中航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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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分析师论文:证券分析师相关法问题分析论文 一、证券分析师职业的出现 现代证券投资理论的有效性建立在两个假设前提上:一是证券价格对证券信息具有不同程度的敏感性;二是存在一种能够提供与传递信息并保证信息质量的法律制度。(注:齐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监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5.5。)证券监管旨在通过树立市场信心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其主要手段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随着证券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信息披露报告中出现大量晦涩难懂的法律和会计术语,超出了普通…… 在我国,真正意义的证券分析师尚未出现,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在2002中国工商论坛上指出:我国将在适当时候推行证券分析师制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了十几年,从事股评工作的人不在少数,但并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证券分析师。证券分析师制度的推出,除证监会大力推动外,还需要证券业内部的力量。该职业的产生首先应基于市场需要,我国1998年《证券法》并未采用证券分析师的概念,而是用了“证券咨询机构专门从业人员”的冗长称谓。2000年7月证券业协会制定的《中国证券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也只是略微提及。 二、证券分析师的市场角色与法律定位 当证券发行人的预期利润、管理决策等可能引起证券价格发生较大变动时,为辟免其证券价格过渡波动,发行人会将信息选择性地披露给一些证券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再由他们做出市场预测和投资建议,这种选择披露的方式表面上看有利于证券价格的稳定,实际上违背了证券监管理念。证券分析师为避免被发行人排除于信息公布所选择的人员范围外,有时会不得已做出对发行人有利的评价或建议,而不敢提相反意见。(注:施天涛、李旭从“选择披露”到“公平披露”——对美国证券监管新规则的评价与思考[J],环球法律评论,2001.(4).492。)2000年8月,SEC试图以实现市场机会真正平等的公平披露规则而代之选择披露规则,效果如何有待实践检验。 证券分析师相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无论在信息的搜寻还是证实上都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多数解释证券市场效率的理论都十分强调证券分析师在获取证券信息方面的优势。证券分析师有两个基本职能,首先是从发行人以外的渠道搜集有关证券价值的重要信息,例如,利率、竞争者行为、政府行为、消费者偏好、人口变动趋势等。这些信息是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发行人所依赖的参考资料;其次是证实和比较发行人披露的信息,防止恶意欺诈并消除偏见。(注:[美]小约翰·科菲市场失灵与强制披露制度的经济分析[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1).13。) 证券分析师是投资者的参谋,其应当利用上市公司正式的信息、相关产业信息、经济发展信息提供分析意见,并尽可能地保证所依据的信息和分析意见客观、真实、可靠。但因为证券市场具有不确定性,其不应对预测行为承提责任。司法的干预应该是有限的,除非分析师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不能因为预测的误差追究其责任。法律应鼓励证券分析师利用自己的知识与才能为投资者服务。投资者参考分析师的意见做出自己独立的投资判断,最终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维护投资者利益和保证分析师正常执业的目标是一致的,证券分析师组织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分析师的执业能力,培养分析师良好的执业素质,以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 证券分析师业正在形成规模,对证券市场起着推进作用的同时,可能带来危害证券市场的消极作用,各国证券市场频现证券分析师以权谋私的丑闻,给证券业蒙上阴影。为促进证券咨询业的规范发展和提高证券分析师的专业水平、规范证券分析师的行为,急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包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在内的制度来规范这一职业。证券分析师何时应为其言行承担法律责任。更要明确何时应豁免其法律责任,避免其遭遇诉讼威胁。 三、证券分析师言行的不实责任与责任豁免 在世界经济衰退和股市持续低迷的大潮下,作为证券业楷模的华尔街也出了问题,证券分析师违规操作的丑闻频现,引发人们对证券分析师法律责任的纷纷议论。最轰动的美国纽约州司法部诉美林集团证券分析师建议公众购买潜在垃圾股、自己却大量卖出的信用欺诈丑闻,近日以和解协定告终。但远非尾声,若分析师以权谋私的问题不解决,没有人仍会对证券业抱有信心。该案的大白天下初步揭开了投资银行和分析师互相勾结的重重黑幕。 证券分析师应当对股民负责,提供客观的评论。许多分析师却违背职业道德,扮演投资银行推销员的角色。多数华尔街投资银行主要依据利润给分析师付酬,两者狼狈为奸。为了吸引投资者,投资银行利用自己的分析师吹嘘自己的证券,所谓“专业股评”虽不乏善意的引导,但也存在恶意欺骗。20世纪90年代网络股和电信股的泡沫,某种程度上就是分析师吹起来的。只有分析师的收入与其任职的投资银行的经营业绩分离,彻底解决利益冲突问题。证券分析师信用欺诈释放的市场信号导致股市异常变动,市场自身无法调节,需要政府监管的外力价入,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另一重要干预是减少证券投机。证券投机虽有益于促进证券价格根据时价做出调整。但投机者往往醉心于研究开价不足或过高的股票。(注:[美]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下)[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579—580。)证券监管禁止证券诈欺,投资者有权通过司法途径提出欺诈的损害赔偿请求。 根据传统的欺诈原则,可诉的虚假陈述必须实际上已为被欺诈人信任,否则,这种欺诈就是无害的。通常,来自证券欺诈的收益为零。尽管欺诈所产生的成本并不等于投资者遭受的损失,但确实存在社会成本。虽难以量化,但至少可能存在两种:第一,经理层在封锁坏消息时将动用的资源;第二,有些投资者为克服公司经理层虚假陈述的损失,就不得不设法用更多的资源努力发现企业的真实情况。另外,证券价格下跌导致的损失是否属于应予赔偿的部分,而分析师信用欺诈应赔偿投资者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都值得研究。 我国证券法上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是委托人从事证券交易;二是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三是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我国首例股评家与股评刊登媒体被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湘中药股评案”相关法律问题的研讨会上,有人提议尽快建立证券分析师信息获取、分析业务免责制度,证券分析师只要完全尽了诚信和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事实失真时可以免除责任。证券分析师的地位应该完全中立,其进行证券分析时,只需依其内心的确信,发表忠实于专业知识的专家意见即可,无需受任何人的指摘。如非经过严格的法律途径调查和充分的证据支持,证券分析师不应受无合理和合法根据支持的苛刻指责。 香港格林柯尔公司对瑞银华宝及其证券分析师提起诽谤之诉要求对方停止发表相关诽谤言论和赔偿损失。以普通法下的诽谤而不是以违反专门证券法规为诉由起诉对自己的股票进行跟踪分析的分析师的案例很少见。著名投资银行的证券分析师在研究报告时,肯定都会加注标准的免责声明,明确表明该研究报告只供信息参考之用,并不保证报告中内容的真实和完整性,一般可以躲过不实言论的诉讼。瑞银华宝研究报告的观点和内容都比较平实谨慎,基本上是对事实的描述,并未发表什么主观意见,而且都加注了详尽的免责声明。证券法上恐怕都很难找到诉由。即使报告内容有不当之处,加注的免责声明“基于从据信可信赖之来源所得的信息,但是未经独立认证,也不能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足以免除其法律责任。格林柯尔所以选择侵权法下的诽谤为诉由,正因为证券法上师出无名。而诽谤之诉必须证明侵权方存在明显的恶意,即要证实该报告中的言论纯属不实甚至捏造,原告的举证责任并不轻松。从表面上确实看不到原告有任何胜诉的理由。 格林柯尔不对先前进行了大量负面报道的财经媒体采取法律行动,而是选择起诉投资银行与证券分析师,并不是为了胜诉。在股价即将跌破企业可以承受底线的关键时刻,格林柯尔提起无多大胜算把握的诉讼,注重的是起诉行为本身产生的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刺激作用。若证券分析师豁免法律责任的情形不通过法律确认,很可能成为被上市公司用来刺激投资者信心和证券价格低迷的牺牲品,引发没来由的灾难。这对证券市场“三公”原则构成挑战,同时会使分析师从事分析业务时畏手畏脚,无法保持中立,甚至为了防止被处于强势地位的上市公司起诉,唯有做出对上市公司有利的证券分析报告。如此“委曲求全”,大大不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和良好秩序,严重打击投资者的信心。 证券分析师论文:证券分析师行业现状发展论文 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脚步已经走过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十几年来,证券分析师队伍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已经成为普及证券知识、推动理性投资和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当前,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正面临国内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国同业竞争的双重挑战,这一新形势既蕴藏着发展的新机遇,又急切呼唤着新的改革。 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是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发展壮大起来的,以管理部门实现监管为标准,其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1984—1991)。这个阶段是证券分析师行业的萌芽和孕育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国证券市场刚刚开始,管理层、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和投资者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全国性的有形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在一些大城市一级半市场上,开始有人研究股市行情,传递信息,指导操作,但尚未形成稳定的证券咨询群体。 第二阶段是自发阶段(1991—1998)。这个阶段是证券分析师行业飞速发展阶段,也是管理部门监管处于真空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证券市场成立之时,为适应证券公司的需要,证券咨询部门纷纷成立,最早是从券商的客户服务部门开始,准确地说是营业部对股民进行的“入门指导”,离严格意义上的咨询业务相距甚远。在这一阶段,证券市场刚刚成立,投资者还比较陌生,此时,证券分析师的作用更多的是起到一个“入门指导”的作用。接着,我国证券市场迎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过程,由于证券市场投机风气弥漫,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基本上是建立在对“政策”“、庄家”、“内幕消息”等概念上,为迎合投资者投机的需要,各类“股评家“”股评人士”“、市场人士”、“证券研究员”活跃在证券交易所和各种新闻媒体之上,新闻媒体也推波助澜,而且市场缺乏政策监管。在这种大环境下,证券分析师行业出现了大量的违规行为。 第三阶段是规范发展阶段(1998—至今)。这个阶段是证券分析师行业规范发展的阶段,各类管理法规和条规相继出台,管理部门开始监管。面对证券咨询业的放任自流和大量违规行为的出现,监管层开始引起注意,1998年4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并实施,开始对从业机构和人员实行资格审查,加上其后颁布执行的《证券法》,中国证券咨询监管法规在某些方面甚至比香港同类法规还要严格。2000年7月16日我国颁布实行了《中国分析师职业道德守则》,并且在2002年12月13日成立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委员会,使证券分析师的管理趋于规范。但是,多年监管空缺造成行业总体素质偏低和短期的投机心态已经深入人心,很多证券分析师缺乏耐心长期深入的研究,投资者还没有形成对证券分析师研究报告的广泛需求。 时至今日,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依然处在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上。从规模上讲,截至2004年12月底,全国共有证券公司133家,其中,获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证券公司98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咨询公司116家。获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人员达到2万人,其中具有执业资格的证券分析师已经超过6000人。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经过十几年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在普及市场知识、引导投资理念、推动市场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经营方式、管理水平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目前,行业形成了几种主流的业务模式,如:专门为基金、券商等高端客户提供的研究咨询服务;针对中小投资者提供的研究咨询服务;提供分析软件、证券资讯信息平台的服务;提供公司重组、战略规划、公司购并的财务顾问服务等。部分信誉优良、经营规范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在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方面逐渐树立了自身的品牌。但是,应该看到,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社会信誉度不高,存在诚信危机。证券咨询机构业务范围狭窄,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单一,法定业务无法维持正常经营,机构规模偏小,发展后劲不足,证券投资咨询业处境艰难,面临着行业萎缩的严峻局面。因此,改善行业经营环境,拓宽行业经营范围,提高执业水平,增强行业竞争力已成为当前证券投资咨询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发展思路的思考 综观世界各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的规范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与监管。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德国、日本等证券业发达的国家,均不同程度地运用法律、税收及财政等手段大力引导与规范本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的发展,因而才涌现出一大批诸如麦肯锡、标准普尔、布隆伯格等世界知名咨询机构。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起步晚、规模小,尚处于原始积累阶段,是资本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其发展更是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 1.明确证券分析师行业发展的意义。证券分析师行业是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成长起来的新兴行业,它在普及证券知识、推动理性投资和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要把证券分析师行业当作一个行业来看待,不应把其看作证券市场的附属品。 当前,中国证券分析师行业正面临国内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国同业竞争的新形势,一方面,我国证券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虽然出现过不少问题,但其在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发挥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认同,它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经济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证券市场以更快的发展来支持,证券市场的发展将使上市公司不断增加,市场投资品种不断增多,而现有的证券分析师队伍是远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这必将要求证券分析师行业尽快成长起来。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金融领域逐渐对外开放,国外证券分析师及其投资咨询机构将逐步向我国证券市场渗透,国外优秀分析师成熟的经验及其咨询机构的咨询风格,将给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带来新的面貌,有助于提高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整体水平。但同时也加剧了证券服务领域的竞争,国外证券分析师的专业化水平、丰富经验和依靠的投资咨询公司的实力,与国内相比有较大的优势。如果我们不迎头赶上,国外咨询公司可能在未来几年迅速占领我国市场,从而构成对我国证券投资者的信息咨询垄断,这将不利于国家投资环境的安全。 2.制定证券分析师行业的发展规划。面对国内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外国同业竞争的新形势,我国应该制定中国的证券分析师行业的发展规划,争取用先进的文化形成行业内特有的品牌,并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经验等形式抓紧形成自己的优秀竞争力,以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发挥作用。根据国内外证券市场发展的趋势,借鉴国外证券分析师行业发展的经验,证券分析师行业应该朝专业化、个性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等方向发展。 (1)专业化。证券分析师行业专业化是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以及证券品种多样性的特点,它要求证券分析师应该是具有复合型知识的专家。作为证券市场的专家,他首先必须通晓金融证券、投资和经济学等基本知识;为了获取和利用信息,他必须掌握运用数学、统计、信息技术等知识的技能;为了分析上市公司状况,他除了掌握财务会计、审计等知识外,还需要熟悉上市公司的行业背景及发展趋势;此外,一个称职的分析师更应该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果断的决策能力,才能在瞬息万变的证券市场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证券分析师行业不仅有严格的准入条件,而且更需要不断地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2)个性化。证券分析师行业服务对象是具有不同个性、风格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能否提供个性化服务,是其能否找到并维护稳定的客户群,从而占有市场份额的关键。目前我们提供给投资者的证券咨询服务还是一种面向大众的服务。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投资者对证券咨询的个性化服务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个性化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有时还存在盲目性。为改变这种情况,就要深入到投资者的决策过程中去,而网络经济恰恰给个性化服务提供了技术上的准备。国外同行对个性化服务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已上升到客户关系管理的层次。 (3)信息化。随着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证券市场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场信息传播速度加快,这为咨询活动借助高科技手段实现转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我国证券交易佣金已经放开,这将刺激网上交易的发展。在网络技术进一步完善和证券网上交易的条件下,客户从传统的“信息束缚”和“地域局限”中解放出来已是大势所趋。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信息咨询服务尤其是服务质量上。证券咨询服务只有实现信息化,才能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对传统的信息资源和信息流程进行整合,逐步实现双向互动式咨询,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4)市场化。证券分析师行业是一个服务性行业,只有按市场化模式运行,才能加快发展。市场化包括体制市场化、服务产品市场化和定价机制市场化等内容。体制市场化就是通过定期对分析师的能力和业绩进行科学的评价,不断提高分析师行业的整体素质,逐步形成分析师市场。产品的市场化,就是按照客户的需求去设计和生产产品,既要满足内部客户的需要,又要符合公司外部客户的需要。咨询产品定价机制的市场化必须以产品设计的市场化为前提,只有在咨询产品呈多样性、同质性和同层次产品达到一定规模,能够进行市场竞争时,市场定价机制才能形成。 (5)国际化。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开放步伐明显加快,国外证券分析师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将逐步向国内市场渗透,这将潜移默化地改变我国分析师行业的咨询风格,带动国内的服务标准向国际标准靠拢,减少一些不太规范的行为。此外,国内企业到国外上市逐渐增多,在开放的国际市场,他们面对的是国外同行的竞争,服务的对象也将扩展到国外投资者,这一切都要求国内证券分析师的行为、产品都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同时,来自监管层的压力也要求证券分析师行为方式更加规范化和国际化。 3.大力扶持证券分析师行业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目前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证券分析师行业更是一个处于发育阶段的新兴行业,需要政府的扶持。由于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在发展初期阶段,出现过众多问题,再加上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熊长牛短”,每当市场出现问题时,证券分析师往往成为众矢之的。因而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限制性措施过多而扶持性政策过少,从而制约了该行业发展的现象。鉴于此,应采取以下措施对分析师进行扶持。 首先,适当扩大证券分析师行业的业务范围。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范围狭窄,盈利模式单一,仅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为主,这已成为制约该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一个产业的发展必须要有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单靠证券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难以维持生存,许多经营者只有在夹缝中寻找“灰色收入”来实现收益,没有较多的精力搞实地考察研究,从而也制约着咨询业向更深层次发展。同时对于“灰色收入”这样难以见光的业务,管理层也很难得以监督管理,从而造成了目前市场的混乱,各种人员在其中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建议证监会协调相关部门,积极鼓励投资咨询公司开展包括管理咨询、融资顾问、兼并收购、独立财务顾问、上市辅导等各项财务顾问业务,明确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财务顾问业务的法律地位;允许独立经营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积极探索与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的合作模式;大力扶持金融咨询软件的开发业务等。 其次,形成合理的咨询产品定价机制,使咨询价值显性化。目前咨询机构往往把咨询作为吸引客户委托理财和提高市场声誉的附属手段,远未形成独立的、科学的定价机制,这不但容易诱发违规行为,而且难以形成正确的成本、收益考评体系,无助于创造增值服务,形成低水平重复的局面,不利于咨询行业的长远发展。客观地看,由于证券咨询产品在形式上的无形性、使用上的时效性、成本上的递减性以及评价上的延后性,其定价机制不同于一般的物质产品,难度非常高。国外的成功经验是,根据产品的综合生产成本(包括人员工资、营业费用等项目)和适用对象,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对于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公开发表的证券咨询产品,进行投资者抽样调查,根据反映、评价和其资产增加的数量测度“创誉”的价值量;对于为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的小批量产品,则根据其委托资产和佣金的增加量定价;对于为大客户提供的定制性产品,则单独定价;对于为公司内部投资服务的产品,则采取“中间产品”定价的方式间接定价。总的原则,是依据产品的特点、单独定价的交易成本和难度系数,灵活运用直接定价和间接定价的方法。 再次,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有竞争实力的咨询机构。证券分析师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其从事的工作具有高科技和信息技术的某些特征,因此,应该享受国家给予高科技行业与软件服务业的的优惠政策,在税收、资金和信息技术上给予支持。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目前仍处于发育阶段,分析师队伍无论从数量或是基本素质都与市场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他们所工作的咨询公司不仅规模小,而且盈利能力低,不具备与国际投资咨询机构竞争的实力,因此,政府需要在政策、资金和人才等方面扶持有发展前景的咨询机构,鼓励其通过重组、并购等途径,把现有公司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咨询业的旗舰,以迎接国际咨询机构的竞争。 证券分析师论文:浅论证券分析师的信息解读与证券市场有效性 摘要:本文选取2007年的上证a股数据,通过对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精确度及影响因素的研究,考察分析师实际应用信息的能力和目前分析师行业发展水平。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 信息解读 盈利预测 实证研究 1 导语 证券分析师即作为信息中介,在信息的筛选、分析和传递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盈利预测,是分析师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目前最受关注的预测类信息,盈利预测信息通过反映企业在预测期间内可能达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水平等,帮助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者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不确定性,从而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相比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的证券机构及其分析师行业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着显著的“板块联动”现象、“指标股效应”和“同涨同跌”现象,在预测准确度、选股能力、撰写的研究报告质量上还有待提高。而证券市场频现证券分析师以权谋私的丑闻,也给证券业蒙上阴影。 本论文主要通过研究影响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度的两大因素——公司因素、分析师个人因素,更深层次地理解信息透明度对信息使用的专业人士行为影响,证券分析师获取、解读、运用信息的能力和影响投资者及市场效率的程度。 2 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鉴于证券分析师在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证券分析师的盈余预测进行了研究,并通常被分为三种观点:①理性分析,认为分析师会迅速地、毫无偏差地将信息融进预测中。②分析师往往系统性地反应不足。③分析师对新信息反应过度或系统地乐观。在我国,随着证券分析师作用不断地发挥,针对其行为的研究也不断全面和深入。在盈利预测方面,国内的研究主要围绕信息来源(胡奕明、林文雄、王玮璐,2003)、预测方法(方军雄,2007)、预测精度及影响因素(姜国华,2004;石桂峰、苏力勇、齐伟山,2007)、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系(方军雄,2007)、市场有效性(白晓宇、钟震、宋常,2007,吴东辉、薛祖云,2005)以及与其他国际资本市场对比(胡奕明、孙聪颍,2005)等方面展开。 从这些研究中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新兴资本市场,我国的股票市场虽然其股票价格反映了已公开的信息, 但并没有达到fama (1970) 所定义的“完全反映”程度,即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吴东辉、薛祖云,2005)。其预测误差的原因,主要与上市公司和分析师因素有关。公司特征和公司行为会在分析师预测过程中产生公司效应(firm effect),而分析师的个人经验、工作环境也会影响其预测手段和能力。根据已有研究结果,并结合相应理论,我们提出以下假说: 假说1: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上市公司的盈余可预测性正相关。 假说1-1: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盈余管理负相关。 假说1-2: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盈余波动程度负相关。 假说2: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规模正相关,但相关程度不明显。 假说3: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预测机构家数正相关。 假说4: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预测时间负相关。 3 数据来源及样本选取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以所有上证a股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目前已有对2005年之前盈利预测数据的研究,我们将本研究所涉及的时间范围限定于2007年,样本期为2007年的年报。又由于存在多个分析师分析同一家公司的情况,我们取其盈利预测平均值。最终确定355家符合条件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4 对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的检验 在考察分析师盈利预测影响因素之前,我们先对其预测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验分析。主要通过以下指标对其测量: 误差率=(实际盈利值-盈利预测值)/实际盈利值 当误差率小于0,分析师的预测为乐观预期;大于0,是悲观预期。 为了数据分析的需要,我们也采用绝对误差率指标,排除正负误差的影响: 绝对误差率=┃实际盈利值-盈利预测值┃/实际盈利值 一般认为绝对误差率越小,可靠性越高。误差率分析 将证券机构的盈利预测与公司实际的盈利预测进行比较,我们计算汇总了盈利预测的误差率。356家样本公司中,有165家公司误差率大于零,184家公司误差率小于零,6家相同。可以看到,误差率小于零的公司比大于零的公司多。因而,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预测倾向于高估,或者说预测偏于乐观。 进一步分析绝对误差率,可以看到,有68.45%的预测误差在20%范围内,其中小于10%的比例为41.13%;有19.15%落在20%-40%的误差范围中,预测可靠性较低 ;12.39%的预测误差超过40%,盈利预测误差较大。根据该数据可以看到,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但良好准确性的比重并不高,并且超过十分之一的预测存在较大误差,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 5 回归分析 5.1 研究设计 为了验证上文提出的假说,探究怎样的公司和分析师影响预测准确度,我们使用以下回归方程作进一步分析。 模型一: afe=α+β1scale+β2pc+β3leverage+β4ev+β5number +ε 模型一用以考察样本整体情况。其中因变量afe为绝对误差率,即┃实际盈利值-盈利预测值┃/实际盈利值。 在各自变量中,公司规模(scale)以其总资产反映,同时为了消除量纲的差异取自然对数。盈余的可预测性(pc)参照利润构成,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利润总额比值的绝对值来计量利润构成情况。财务杠杆(leverage)我们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来衡量公司的财务风险和流动。盈余的波动程度(ev)是利用近3年每股收益的标准差来计量,在计算此指标时,如果公司的实际上市时间不足6 年的,以实际上市年限计算,但最少不得小于3 年。预测机构家数(number)为年度内做出盈利预测的分析师人数。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在原有样本中,我们剔除了6个eps不足3年的公司,故新样本数量为353。从描述性统计(表5-1)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样本公司来说,平均的分析师人数在9人左右,在分布上则较为分散,标准差达到了6人。财务分析师预测误差的平均数为29.8%,而中位数为12.8%,故存在部分预测误差较大的情况,其标准差同样体现出了分布较为分散的特点。但结合石桂峰、苏力勇、齐伟山(2007)对2004、2005年ape描述性结果我们仍然发现,相比于2004和2005年,07年分析师预测绝对误差的均值、中位数和标准差均明显减小,说明分析师盈利预测的能力和准确度均在不断提高之中。 5.3 回归分析 从这一模型回归方程的p-value值来看,只有盈余的可预测性(pc)在5%水平上显著,且估计系数大于零(0.2881),说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越大,可预测性越高,预测的误差越小,预测精确度越高。证实了假说1。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从1999年开始强制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年报中没有单独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而上市公司往往利用非正常损益进行盈余管理。故pc值越大,非正常损益所占比重越小,降低了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因而间接证明了假说1-1。规模变量(scale) 的估计系数小于零(-0.0345),但根据p-value并不显著,说明大公司能提高预测精确度,但影响程度很小。与假说2相同。盈余的波动程度(ev)系数和预测机构家数(number)的回归结果显著性不高,故对盈利预测影响程度不大,无法证实假说1-2和假说3。 6 研究结论 本文以2007年的上证a股数据为样本,分析了目前我国证券分析师在预测上市公司未来盈余时预测精确度及影响因素,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水平较不均衡,依然存在较大误差。同时,分析师对过去的信息有其事负面信息的关注和反映程度在加强。此外,同一家公司的预测机构数对分析师的预测并不明显,而分析师所在机构对其职业判断的影响也较小,反映出目前我国分析师“羊群效应”有一定减弱,分析师倾向于拥有更多私人信息进行独立、客观地判断。 分析师盈利预测的信息来源很大一部分集中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也反映出在预计非正常损益带来的不确定性上,我国证券分析师的能力尚有不足。 分析师在盈利预测时,能较准确地收集、筛选和利用信息。 根据本次研究可以预见,随着分析师信息解读能力的不断提高,个人经验和行业经验的不断丰富和我国资本市场不断成熟、稳定和发展,分析师对证券市场的分析活动还将不断深入,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作用更加显著,并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有效性。 证券分析师论文:论证券分析师的信息解读与证券市场有效性 摘要:本文选取2007年的上证a股数据,通过对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精确度及影响因素的研究,考察分析师实际应用信息的能力和目前分析师行业发展水平。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 信息解读 盈利预测 实证研究 1 导语 证券分析师即作为信息中介,在信息的筛选、分析和传递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盈利预测,是分析师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目前最受关注的预测类信息,盈利预测信息通过反映企业在预测期间内可能达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水平等,帮助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者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不确定性,从而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相比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的证券机构及其分析师行业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着显著的“板块联动”现象、“指标股效应”和“同涨同跌”现象,在预测准确度、选股能力、撰写的研究报告质量上还有待提高。而证券市场频现证券分析师以权谋私的丑闻,也给证券业蒙上阴影。 本论文主要通过研究影响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度的两大因素——公司因素、分析师个人因素,更深层次地理解信息透明度对信息使用的专业人士行为影响,证券分析师获取、解读、运用信息的能力和影响投资者及市场效率的程度。 2 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鉴于证券分析师在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证券分析师的盈余预测进行了研究,并通常被分为三种观点:①理性分析,认为分析师会迅速地、毫无偏差地将信息融进预测中。②分析师往往系统性地反应不足。③分析师对新信息反应过度或系统地乐观。在我国,随着证券分析师作用不断地发挥,针对其行为的研究也不断全面和深入。在盈利预测方面,国内的研究主要围绕信息来源(胡奕明、林文雄、王玮璐,2003)、预测方法(方军雄,2007)、预测精度及影响因素(姜国华,2004;石桂峰、苏力勇、齐伟山,2007)、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系(方军雄,2007)、市场有效性(白晓宇、钟震、宋常,2007,吴东辉、薛祖云,2005)以及与其他国际资本市场对比(胡奕明、孙聪颍,2005)等方面展开。 从这些研究中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新兴资本市场,我国的股票市场虽然其股票价格反映了已公开的信息, 但并没有达到fama (1970) 所定义的“完全反映”程度,即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吴东辉、薛祖云,2005)。其预测误差的原因,主要与上市公司和分析师因素有关。公司特征和公司行为会在分析师预测过程中产生公司效应(firm effect),而分析师的个人经验、工作环境也会影响其预测手段和能力。根据已有研究结果,并结合相应理论,我们提出以下假说: 假说1: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上市公司的盈余可预测性正相关。 假说1-1: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盈余管理负相关。 假说1-2: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盈余波动程度负相关。 假说2: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规模正相关,但相关程度不明显。 假说3: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预测机构家数正相关。 假说4: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预测时间负相关。 3 数据来源及样本选取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以所有上证a股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目前已有对2005年之前盈利预测数据的研究,我们将本研究所涉及的时间范围限定于2007年,样本期为2007年的年报。又由于存在多个分析师分析同一家公司的情况,我们取其盈利预测平均值。最终确定355家符合条件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4 对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的检验 在考察分析师盈利预测影响因素之前,我们先对其预测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验分析。主要通过以下指标对其测量: 误差率=(实际盈利值-盈利预测值)/实际盈利值 当误差率小于0,分析师的预测为乐观预期;大于0,是悲观预期。 为了数据分析的需要,我们也采用绝对误差率指标,排除正负误差的影响: 绝对误差率=┃实际盈利值-盈利预测值┃/实际盈利值 一般认为绝对误差率越小,可靠性越高。误差率分析 将证券机构的盈利预测与公司实际的盈利预测进行比较,我们计算汇总了盈利预测的误差率。356家样本公司中,有165家公司误差率大于零,184家公司误差率小于零,6家相同。可以看到,误差率小于零的公司比大于零的公司多。因而,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预测倾向于高估,或者说预测偏于乐观。 进一步分析绝对误差率,可以看到,有68.45%的预测误差在20%范围内,其中小于10%的比例为41.13%;有19.15%落在20%-40%的误差范围中,预测可靠性较低 ;12.39%的预测误差超过40%,盈利预测误差较大。根据该数据可以看到,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但良好准确性的比重并不高,并且超过十分之一的预测存在较大误差,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 5 回归分析 5.1 研究设计 为了验证上文提出的假说,探究怎样的公司和分析师影响预测准确度,我们使用以下回归方程作进一步分析。 在各自变量中,公司规模(scale)以其总资产反映,同时为了消除量纲的差异取自然对数。盈余的可预测性(pc)参照利润构成,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利润总额比值的绝对值来计量利润构成情况。财务杠杆(leverage)我们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来衡量公司的财务风险和流动。盈余的波动程度(ev)是利用近3年每股收益的标准差来计量,在计算此指标时,如果公司的实际上市时间不足6 年的,以实际上市年限计算,但最少不得小于3 年。预测机构家数(number)为年度内做出盈利预测的分析师人数。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在原有样本中,我们剔除了6个eps不足3年的公司,故新样本数量为353。从描述性统计(表5-1)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样本公司来说,平均的分析师人数在9人左右,在分布上则较为分散,标准差达到了6人。财务分析师预测误差的平均数为29.8%,而中位数为12.8%,故存在部分预测误差较大的情况,其标准差同样体现出了分布较为分散的特点。但结合石桂峰、苏力勇、齐伟山(2007)对2004、2005年ape描述性结果我们仍然发现,相比于2004和2005年,07年分析师预测绝对误差的均值、中位数和标准差均明显减小,说明分析师盈利预测的能力和准确度均在不断提高之中。 5.3 回归分析 从这一模型回归方程的p-value值来看,只有盈余的可预测性(pc)在5%水平上显著,且估计系数大于零(0.2881),说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越大,可预测性越高,预测的误差越小,预测精确度越高。证实了假说1。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从1999年开始强制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年报中没有单独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而上市公司往往利用非正常损益进行盈余管理。故pc值越大,非正常损益所占比重越小,降低了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因而间接证明了假说1-1。规模变量(scale) 的估计系数小于零(-0.0345),但根据p-value并不显著,说明大公司能提高预测精确度,但影响程度很小。与假说2相同。盈余的波动程度(ev)系数和预测机构家数(number)的回归结果显著性不高,故对盈利预测影响程度不大,无法证实假说1-2和假说3。 6 研究结论 本文以2007年的上证a股数据为样本,分析了目前我国证券分析师在预测上市公司未来盈余时预测精确度及影响因素,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水平较不均衡,依然存在较大误差。同时,分析师对过去的信息有其事负面信息的关注和反映程度在加强。此外,同一家公司的预测机构数对分析师的预测并不明显,而分析师所在机构对其职业判断的影响也较小,反映出目前我国分析师“羊群效应”有一定减弱,分析师倾向于拥有更多私人信息进行独立、客观地判断。 分析师盈利预测的信息来源很大一部分集中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也反映出在预计非正常损益带来的不确定性上,我国证券分析师的能力尚有不足。 分析师在盈利预测时,能较准确地收集、筛选和利用信息。 根据本次研究可以预见,随着分析师信息解读能力的不断提高,个人经验和行业经验的不断丰富和我国资本市场不断成熟、稳定和发展,分析师对证券市场的分析活动还将不断深入,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作用更加显著,并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有效性。 证券分析师论文:证券分析师的信息解读与证券市场有效性 摘要:本文选取2007年的上证a股数据,通过对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精确度及影响因素的研究,考察分析师实际应用信息的能力和目前分析师行业发展水平。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 信息解读 盈利预测 实证研究 1 导语 证券分析师即作为信息中介,在信息的筛选、分析和传递中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盈利预测,是分析师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目前最受关注的预测类信息,盈利预测信息通过反映企业在预测期间内可能达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水平等,帮助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者评价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不确定性,从而做出合理的经济决策。相比于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的证券机构及其分析师行业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存在着显著的“板块联动”现象、“指标股效应”和“同涨同跌”现象,在预测准确度、选股能力、撰写的研究报告质量上还有待提高。而证券市场频现证券分析师以权谋私的丑闻,也给证券业蒙上阴影。 本论文主要通过研究影响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度的两大因素——公司因素、分析师个人因素,更深层次地理解信息透明度对信息使用的专业人士行为影响,证券分析师获取、解读、运用信息的能力和影响投资者及市场效率的程度。 2 文献回顾及研究假设 鉴于证券分析师在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证券分析师的盈余预测进行了研究,并通常被分为三种观点:①理性分析,认为分析师会迅速地、毫无偏差地将信息融进预测中。②分析师往往系统性地反应不足。③分析师对新信息反应过度或系统地乐观。在我国,随着证券分析师作用不断地发挥,针对其行为的研究也不断全面和深入。在盈利预测方面,国内的研究主要围绕信息来源(胡奕明、林文雄、王玮璐,2003)、预测方法(方军雄,2007)、预测精度及影响因素(姜国华,2004;石桂峰、苏力勇、齐伟山,2007)、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系(方军雄,2007)、市场有效性(白晓宇、钟震、宋常,2007,吴东辉、薛祖云,2005)以及与其他国际资本市场对比(胡奕明、孙聪颍,2005)等方面展开。 从这些研究中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新兴资本市场,我国的股票市场虽然其股票价格反映了已公开的信息, 但并没有达到fama (1970) 所定义的“完全反映”程度,即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吴东辉、薛祖云,2005)。其预测误差的原因,主要与上市公司和分析师因素有关。公司特征和公司行为会在分析师预测过程中产生公司效应(firm effect),而分析师的个人经验、工作环境也会影响其预测手段和能力。根据已有研究结果,并结合相应理论,我们提出以下假说: 假说1: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上市公司的盈余可预测性正相关。 假说1-1: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盈余管理负相关。 假说1-2: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盈余波动程度负相关。 假说2: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公司规模正相关,但相关程度不明显。 假说3: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预测机构家数正相关。 假说4: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与预测时间负相关。 3 数据来源及样本选取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以所有上证a股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目前已有对2005年之前盈利预测数据的研究,我们将本研究所涉及的时间范围限定于2007年,样本期为2007年的年报。又由于存在多个分析师分析同一家公司的情况,我们取其盈利预测平均值。最终确定355家符合条件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4 对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的检验 在考察分析师盈利预测影响因素之前,我们先对其预测数据的准确性进行检验分析。主要通过以下指标对其测量: 误差率=(实际盈利值-盈利预测值)/实际盈利值 当误差率小于0,分析师的预测为乐观预期;大于0,是悲观预期。 为了数据分析的需要,我们也采用绝对误差率指标,排除正负误差的影响: 绝对误差率=┃实际盈利值-盈利预测值┃/实际盈利值 一般认为绝对误差率越小,可靠性越高。误差率分析 将证券机构的盈利预测与公司实际的盈利预测进行比较,我们计算汇总了盈利预测的误差率。356家样本公司中,有165家公司误差率大于零,184家公司误差率小于零,6家相同。可以看到,误差率小于零的公司比大于零的公司多。因而,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预测倾向于高估,或者说预测偏于乐观。 进一步分析绝对误差率,可以看到,有68.45%的预测误差在20%范围内,其中小于10%的比例为41.13%;有19.15%落在20%-40%的误差范围中,预测可靠性较低;12.39%的预测误差超过40%,盈利预测误差较大。根据该数据可以看到,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但良好准确性的比重并不高,并且超过十分之一的预测存在较大误差,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 5 回归分析 5.1 研究设计 为了验证上文提出的假说,探究怎样的公司和分析师影响预测准确度,我们使用以下回归方程作进一步分析。 模型一: afe=α+β1scale+β2pc+β3leverage+β4ev+β5number +ε 模型一用以考察样本整体情况。其中因变量afe为绝对误差率,即┃实际盈利值-盈利预测值┃/实际盈利值。 在各自变量中,公司规模(scale)以其总资产反映,同时为了消除量纲的差异取自然对数。盈余的可预测性(pc)参照利润构成,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利润总额比值的绝对值来计量利润构成情况。财务杠杆(leverage)我们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来衡量公司的财务风险和流动。盈余的波动程度(ev)是利用近3年每股收益的标准差来计量,在计算此指标时,如果公司的实际上市时间不足6 年的,以实际上市年限计算,但最少不得小于3 年。预测机构家数(number)为年度内做出盈利预测的分析师人数。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在原有样本中,我们剔除了6个eps不足3年的公司,故新样本数量为353。从描述性统计(表5-1)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样本公司来说,平均的分析师人数在9人左右,在分布上则较为分散,标准差达到了6人。财务分析师预测误差的平均数为29.8%,而中位数为12.8%,故存在部分预测误差较大的情况,其标准差同样体现出了分布较为分散的特点。但结合石桂峰、苏力勇、齐伟山(2007)对2004、2005年ape描述性结果我们仍然发现,相比于2004和2005年,07年分析师预测绝对误差的均值、中位数和标准差均明显减小,说明分析师盈利预测的能力和准确度均在不断提高之中。 5.3 回归分析 从这一模型回归方程的p-value值来看,只有盈余的可预测性(pc)在5%水平上显著,且估计系数大于零(0.2881),说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越大,可预测性越高,预测的误差越小,预测精确度越高。证实了假说1。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从1999年开始强制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年报中没有单独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因而上市公司往往利用非正常损益进行盈余管理。故pc值越大,非正常损益所占比重越小,降低了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因而间接证明了假说1-1。规模变量(scale) 的估计系数小于零(-0.0345),但根据p-value并不显著,说明大公司能提高预测精确度,但影响程度很小。与假说2相同。盈余的波动程度(ev)系数和预测机构家数(number)的回归结果显著性不高,故对盈利预测影响程度不大,无法证实假说1-2和假说3。 6 研究结论 本文以2007年的上证a股数据为样本,分析了目前我国证券分析师在预测上市公司未来盈余时预测精确度及影响因素,并得出了以下结论: 我国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水平较不均衡,依然存在较大误差。同时,分析师对过去的信息有其事负面信息的关注和反映程度在加强。此外,同一家公司的预测机构数对分析师的预测并不明显,而分析师所在机构对其职业判断的影响也较小,反映出目前我国分析师“羊群效应”有一定减弱,分析师倾向于拥有更多私人信息进行独立、客观地判断。 分析师盈利预测的信息来源很大一部分集中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也反映出在预计非正常损益带来的不确定性上,我国证券分析师的能力尚有不足。 分析师在盈利预测时,能较准确地收集、筛选和利用信息。 根据本次研究可以预见,随着分析师信息解读能力的不断提高,个人经验和行业经验的不断丰富和我国资本市场不断成熟、稳定和发展,分析师对证券市场的分析活动还将不断深入,使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桥梁作用更加显著,并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有效性。 证券分析师论文:行为金融学基础上证券分析师行为研究 摘要:基于行为金融学基础上的证券师行为分析能更好的解决一些证券市场的异现象,提高了人们对证券市场研究的水平。结合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讨论证券分析师的盈利预测行为和荐股行为,是为了更好的揭示金融学中关于完全理性人的定义,使公司及投资人在证券交易中具有更多的冷静和理性,以促进我国证券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证券市场;证券分析师行为 引言 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分析师具有专业的知识和多元化的信息渠道,他们往往能够准确的掌握一些“高质量的信息”,这就为其在证券市场的行为建立了可靠的依据,其对股票的评级及盈利预测、荐股等行为也比较正确,他们的行为和决策往往会成为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进行决策的依据。在行为金融学理论下研究证券分析师行为,能真实的揭示心理因素对人行为的影响,证券分析师也不是完全的理性人,这就为证券市场的一些现象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也为证券市场中一些异现象提供了解释途径。 1行为金融学的发展与前景 行为经融学兴起于上世纪中期,是以心理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目的在于利用其解释一些金融市场的现象,特别是在传统金融学有一定局限性的情况下,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一度唤起了人们对不确定因素下人的行为、抉择的深度研究。当时的行为金融学研究是基于公理化假设的基础上对不确定条件下人的选择行为的分析、研究,打破了人的理性假设,认为人在选择、抉择中属于不完全理性的状态,其行为受信念的影响较大,例如行为人的过度自信、框架依赖等等,这些不确定的因素都会影响到人的心理,进而影响到人的行为和抉择。这一时期基于行为金融学投资行为研究很受关注,不少学者相继发表了多篇相关论文。进入上世纪七十年代,对于行为金融学的研究逐渐的走入低估。直到八十年代后期,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才逐渐的复苏,一方面,传统金融学解释不了金融活动中的一些异现象,金融体系在严密的逻辑下有一定的缺陷,基于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为金融活动中的一些异现象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决策模型,解决了一部分传统金融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2中国证券市场分析 我国的证券市场诞生较晚,且存在较多的缺陷,一九九零年底我国第一所证券交易市场正式营业,当时的市场经济刚刚起步,且在传统经济模式的影响下发展的较为艰难,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市场诞生了并发展的极为迅速,这就导致了市场发展、法律法规建设的相对滞后。在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之后,我国的证券市场仍然不算成熟。第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制定不完善,本应维护大多数股民利益的董事会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加之上市公司素质的差异较大,这就导致了证券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平衡、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频繁发生。第二,投资者群体的不成熟也是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一方面,投资者的行为存在很大的不理性,在证券投资上具有“跟风”、“盲目”等特点。另一方面,投资者的维权意识薄弱,即使有维权意识受精力、财力等限制,选择维权的寥寥无几。第三,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存在很大的缺陷,例如,信息的不平等,价格信号的扭曲等,导致证券交易短期内升降幅度很大,加之某些违规操作,证券市场的发展较为混乱。 3基于行为金融学的证券分析师行为分析 证券分析师是证券市场中各种经济信息的收集者和掌握着,并且他们具有专业的市场分析、决策知识,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媒介和“行为榜样”,在证券市场交易中,证券分析师的分析行为对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行为和投资者行为都具有很大影响。 3.1证券分析师预测市场行为分析 现代金融学预测市场是基于完全理性人假设进行分析的,通过一定的期望函数进行决策运算,将其中的异现象忽略或排除,以保持市场的平衡状态,基于现代金融学理论的证券市场总体上是理性的。然而,在人的思想、行为、决策中并没有绝对的理性,行为金融学认为人不具有完全的理性,其行为、决策受心理因素影响。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分析师在股票评级、盈利预测过程中,会受到过度乐观等情绪影响,从而产生预测的偏差。对公司管理层而言,分析师的乐观倾向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正负两个方面的影响,在乐观倾向下分析师会对证券市场及公司盈利做出过高的预测,这种预测会对公司管理层造成压力,会影响到公司规划决策的执行,如果公司管理人较为理智,不受分析师行为的影响,继续有效的执行公司决策,在短期内公司股票也许会受影响,但从长远看公司可以健康的发展。反之,公司管理层受分析师预测行为影响,采取比较积极的措施增加盈利,这样就会影响公司决策的执行,而且为了提高公司盈利,管理层可能执行一些风险较高的决策,虽获得了当前的盈利增长,但却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由此可见,基于行为金融分析师对市场预测的分析如不能客观的、合理的反应公司的内在价值,将对证券市场造成较大的影响。 3.2证券分析师荐股行为分析 证券分析师在证券市场中掌握着绝对优势的信息资源,对股票进行评级、进行盈利预测等,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是投资者重要的信息来源。证券分析师的荐股行为一样会受心理因素影响,例如对市场走势的过度反应、自信乐观等都会影响到证券分析师的抉择。而投资者大多数觉得证券分析师荐股更为踏实可靠。在股票交易中,如市场整体处于上升趋势,分析师难免受乐观情绪的影响对盈利作出较高预测,该情况下投资者会扩大证券分析师的预测,产生更为积极的情绪,从而难以理性评价股票,虽然整个市场看似“异常繁荣”,实则是处处风险。此外,人对于信息的处理需要一个过程,在证券分析师乐观倾向的影响下,投资人会对“推荐的股票”产生较大的信任感,从而推升了整个市场股票价格的上升。因此,在市场整体趋于上升趋势的情况下,证券师一定要保持冷静、客观和理智,对于自己的荐股行为作出合理的、负责的认知。因此,证券市场的频繁交易不全是证券分析师荐股行为的扩散,与投资者的心理因素有很大关系,对于证券分析师荐股的过度依赖本身就是一种缺少理性的行为,且证券分析师本身也不是现代金融学中假设的完全的理性人。证券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仍然是我国当前证券市场发展的优秀问题,关于证券分析师的行为我们也不能完全的按照假设理性人的基础去衡量,在遇到证券市场的异现象时,保持冷静、客观、理性的态度是关键,这就要求证券分析师进一步的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引导我国证券市场积极、健康的发展。 作者:刘念 刘一沙 单位: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券分析师论文:证券分析师话语分析与实践 证券市场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能正确分析市场信息并对其做出恰当反应。但证券市场大量的信息披露及相关市场信息需求主体自身知识的缺陷,很难让真正有价值的信息及时有效地被广大信息主体捕获,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有效性。而证券分析师作为解读市场信息的专业人士就显得尤为重要,证券分析师运用其对于市场公开信息的分析能力优势以及信息资源渠道优势,将信息分析结果从只属于分析师专属的私人信息状态转化为市场公开状态,最终实现加强市场有效性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分析师并非完全“道德人”,他们也会有意无意的运用自身的话语优势,直接间接地影响投资人判断,实现其私人收益。这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挫伤了投资者的市场信息。鉴于此种状况,研究证券分析师如何运用其话语优势影响投资者信息判断就十分有必要。 一、知识考古学及证券分析师话语分析的相关研究现状 “知识考古学”是福柯在其学术研究生涯中对“话语”进行分析时采用的一种基本模式。所谓“知识考古学”,就是一种应用“考古学”的意识和方法来对“知识”或“观念”的构成(前提、条件、机制)与演变过程进行考察和分析的方法。按照福柯在《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一书中的说法,“知识考古学”的主要目的是“旨在重新发现在何种基础上,知识和理论才是可能的;知识在哪个秩序空间内被构建起来;在何种历史先天性基础上,在何种确实性要素中,观念得以呈现,科学得以确立,经验得以在哲学中被反思,合理性得以塑成,以便也许以后不久就会消失”。从更一般的意义上说,也即讨论问题的时候,不是从思想传统本身的脉络出发,而是着眼于历史中的话语实践,关注“思想如何以话语的形式,即历史情境中的言说行为,而不是简单的概念的发生———参与和创造了历史”(刘禾,2010)。[1]从这个层面上讲,知识考古学也就明确地成为一种对“话语”的构成和演变过程进行考察和分析的研究方法。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证券分析师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即分析师股票评级和推荐是否具有信息含量;分析师股票评级和推荐的长期效应;分析师报告中其他信息的市场反应;分析师报告信息含量的来源和影响因素研究(郑方镳和吴超鹏,2006)。[2]对于改善资本市场有效性的目的而言,证券分析师的分析到底起到多大的作用是很必要的研究视角。这些已有研究都把证券分析师话语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研究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却是证券分析语是话语主体———证券分析师行为的结果。这种行为受到主体意识的很大控制。胡奕明等(2003)在《证券分析信息解读能力调查》一文中指出证券分析师对年报信息的使用能力在提高,对管理信息和会计信息的使用频率都有所上升,且会计信息的使用比例远高于管理信息。[3]这也就说明了证券分析师在其分析行动中所占有的能动性地位,证券分析师如何筛选信息、用什么方法分析信息、以何种方式提供信息都会对广大信息受众产生影响。纵观国内现有对证券分析师相关问题研究的现状,很少涉及对证券分析师主体的研究。正是基于此种研究现状及研究特质的启发,笔者试图尝试着结合资本市场中的股评现象,沿着知识考古学研究路径追寻证券分析师话语分析的新思维。 二、基于知识考古学视角下的证券分析话语重新审视 我国现有关于信息研究的边界往往定位在信息(包括证券分析师的行为)本体作为客观存在对信息接受者的牵引作用,很少考虑信息形成的过程及其在度构建过程,也即福柯所说的很少考虑知识信息在哪个秩序空间内被构建,其在历史情境中的发展路径。而在证券分析师场域里,证券分析师信息的再传递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受众的接收边界,所以,研究证券分析师的话语架构对于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对于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不言而喻。 (一)证券分析师语境的信息构建分析 具体到资本市场的股评行为,信息的重构过程即:信息经过证券分析师具体情境(分析工具、传播媒介电视或呈现方式等)后的传达,信息接受者会做出一定的反应,而这个反应会再度循环成新的信息内涵,信息传递方会基于各种市场表现结合其本人新的体验、理解和思考方式变化而再阐释。李晓东(2009)在其《会计信息流逻辑及其优化》一文中指出,“会计信息是公开信息的主要组成部分,证券交易者基于会计信息的解读,进行一系列逻辑推断形成交易信念,并通过实施交易行为来影响证券价格的形成。信息接受者会从当前场景实际看到的信息流向凭借信息通道推导出另一些场景的信息”。[4]所以,笔者认为信息传播媒介主导下的信息已不在是仅仅框架式的财务报表信息解读,更是信息传播媒介,也即证券分析师在传达市场信息的语义逻辑分析。首先,笔者对信息形成和重构的思考也就可以概括为下列几点:(1)对信息受众来说,证券分析师传递的每条信息可以呈现出两个方面的困难,它们是:(甲)信息受众理解信息含义的困难程度,例如,对“建议观望”、“大盘持续震荡”这类模糊语句的含义的理解就对例如“建议持有”、“建议抛售”这类直观的语句的含义的理解困难的多。(乙)信息受众从大量信息中筛选有用信息的能力,由于基因生存本能的经济性能源和营养配置原则,面对大量信息时,信息受众的大脑作为信息的处理系统也会出现“自我服务意识”———采取心理办法简化智力消耗过大的信息量(周菲,2008)。[5](2)信息受众信息接收的主动性依赖于“成本—效益”权衡,信息受众对信息广度的可能会不自然的受到物质收益和心理收益的影响,因为认知过程中很难进行完全意义上的理性思考,而是会尽力寻找思考捷径,采用把复杂问题简化的策略。这就会形成有用的信息并没有被投资者认识,而是基于其生理需要简化处理。(3)信息传播者(证券分析师)传递信息的方式:包括信息传播媒介、信息表达方式及信息传播时间把握。国外的研究表明信息披露存在明显的“自我服务”意图,上市公司会策略性地选择不同的披露时间、内容、方式,来实现公司或者管理者自己某种特殊的目的。而这种自我服务意图又必然会产生一定形式的信息偏差(王雄元,2005)。 暂不论信息的真实性及信息接受者和信息传递方的接收和传递能力,作为有意义的话语,一定是能够被信息接受者理解和接受的,但实际上现有证券分析师话语研究都暗含了一个基本假设:即信息传达方和信息接受者之间有着想当然的“桥”———以供双方达成信息共识,但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第一,信息传播媒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曲解”了纯粹的客观现实;任何陈述或话语所指涉的对象不仅都是由这些陈述或话语本身建构起来的,而且其范围和界限也往往是变动不居、充满着“差异、间隙、替代和转换的游戏”(福柯,1998)。[7](P47)吴联生(2006)在解释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时也指出,人类认识的“客观事实”,实际上是人类对客观事实的认识,而不同的人对同一客观事实的认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也就不存在大家所一致认可的“客观事实”。[8](P30)第二,我们也会发现,不仅很难找到所有概念都完全一致的陈述,而且表面上看似相同和一致的概念在不同陈述中其含义却可能大相径庭。我们还会在概念系统看似相同的陈述当中“身不由己地发现一些新概念的产生,其中有一些可能是从旧概念中派生出来的,但是,其他的概念是异质的,并且其中有些甚至与它们是不相容的”(福柯,1998)。 (二)证券分析师话语实践特质性逻辑分析 确定上述分析后,针对确定什么样的标准来对证券分析师话语类型加以确认是一个现实的问题。本文从两个维度———即文本维度(关注证券分析师话语文本的语义逻辑)和实践维度(说明证券分析师话语文本生产和解释过程的发散性性质)———尝试着重新构建证券分析师话语框架。1.证券分析师话语文本的语义逻辑构建(1)证券分析师话语概念接续的形式。具体包括证券分析师话语陈述系列的各种秩序(具体到证券分析,也即证券分析师推理论证其观点的行为,包括其所传达的信息覆盖的空间以及其话语组织表达的内在逻辑)、证券分析师话语各种陈述的从属类型(即证券分析师对其观点佐证的形式,是“提出观点———证据支持”、或“市场表现———行情预测”和“市场规律———特殊情况”等)及证券分析师话语各种修辞模式(即证券分析师话语内在逻辑机理,其是如何表述市场行为及其表述观点的描述演绎方式)。(2)证券分析师话语概念共存的形式。证券分析师话语概念共存的形式至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勾画出来:①证券分析师话语在场领域。由于信息传播平台及证券分析师并不唯一,所以就涉及到谁、在什么场合发表的信息可信度更高。②证券分析师话语伴随领域。即分析师用支持其信息观点方式以外的其他佐证性技术或话语。③证券分析师话语记忆领域。即那些被信息者或接受者接收的既定的真理实体或有效性范围,但这些既定真理实体或有效性范围却与信息者形成其信息相关联。2.证券分析师话语场域下的实践指向分析(1)确定证券分析师话语的可能转换或衍射点。众所周知,文学家历来组织文字意思表达的形意与意意,也即我们说的言传与意会。信息的文字性表述虽然可以让我们很清楚的理解是什么意思。殊不知信息表述本身所传递出来的行动意识性。刘禾(2010)在其《“话语政治”和近代中外国际关系》一书中指出:“话语涉及的是行动,而不是纯粹的表述”。 正如其对“夷”字的解读,充分揭露了这种文字的表述的行动意识性。当然,在此并不是否定文本表述的意义,更多的是想说明条约文字的束缚、话语实践对行为的潜在影响性。故证券分析师的信息已经不在是单纯的文本信息,其背后隐藏的是行为模式。(2)确定证券分析师话语某一主题被选择的内在权威或根据,即“话语的权威或根据”。并非话语在主题或理论选择方面所隐含的所有可能性都能够被实现。在特定时间、空间条件下,能够实现的选择往往只是其中的一个或一些。由于股市的风险,证券分析师也不可能准确的预测各种信息,其在表明立场时,为规避由于预测信息失误而造成的声誉风险,必然只会提供一个动态信息空间(如常见的证券分析师用语:建议观望),所以这时证券分析师的话语构成并不会完全占据它的对象构成、陈述构成和概念构成系统。这也需要信息受众结合其他话语丛来理解,以揭示新的可能性。 三、证券分析师话语误导分析 由于语言构成了人成之为人的主要维度,不了解语言,不研究语言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市场机制运作中的作用,显然难能对人类“经济世界”的内在秩序及其变迁机理有一个到位的理解和把握(韦森,2009)。[11]语言构成了人类社会彼此沟通的桥梁,但作为一个有意义的话语,其存在至少有两个前提:语言传递的真实性和彼此语言认知的同一性。信息市场夹杂着大量的、无用的或者是虚假的信息,以及话语双方对同质性概念认知的不共存性,都动摇了话语认知的当然性。徐贵权、任孟山(2010)在《时评作为一种利益表达方式:传播社会学的考察》一文中将时评视为一种利益表达的象征行动。[12]联系资本市场的股评现象,证券分析师难免会脱离“利用”话语权实现自身利益的可能,不过不同于可观察的社会行为,文本形式的话语背后隐藏着“实践”性,所以社会现有规则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在这个意义上,如何认识证券分析师形式话语背后的“影子”,如何分析并构建一个资本市场话语框架以更好的引导信息传递方和信息接受者以提高资本市场有效性是一个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借鉴吴联生(2006)对会计信息失真的结构分析,笔者也尝试着从证券分析师话语规则性误导和证券分析师话语违规性误导来分析证券分析师文本话语和实践导向不协调的内在机理。本文中定义的证券分析师违规性误导是指由于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客观存在的不完善,使得证券分析师的行为出现偏差而造成的误导;证券分析师违规性误导是指证券分析师故意违背相关制度规定而造成的误导。 (一)证券分析师话语秩序与证券分析师话语规则性误导 资源是稀缺的,信息作为资本市场上特殊的商品,其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决定了人们必定追求自身的利益。但若是人人都自谋私利,那么社会就会处于极度无序状态,所以社会成员若想获得收益,则必然会进行合作,这样,不同的社会公众就成为该合作投资的不同利益相关方,而利益相关方合作投资的结果,就是社会形成一种自发的投资秩序。资本市场中股评师话语信息供需双方若想获得合作的成功,其基本前提就是需要对利益相关方所投入的不同资源和利益相关方所享受的收益进行计量。证券分析师进行股票分析,其投入的是专业素质,需要获得的是专业劳动报酬及潜在声誉收益(这种声誉收益在其以后职业生涯中可通过可计量物质实现),信息受众在资本市场投入资本则希望得到专业指导实现资本收益。由此可见,包括资源和收益价值的计量以及证券分析师相关分析等内容的证券分析师话语秩序,实际上是利益相关方以其所投资的资源为依据而进行互动的结果,是他们利益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它是一种自发生成的秩序。证券分析师话语是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微观企业财务信息规则而构建的,只有当证券分析师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及微观企业财务信息规则生产的股评话语与证券分析师话语秩序相一致时,才能被利益相关方所接受并予以运用。但是,由于证券分析师话语秩序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以及经济形式和财务会计规则的自我修复性,证券分析师师即使客观公正的进行分析,也可能会模糊一些相关证券制度及财务会计规则漏洞的存在性,造成证券分析师话语规则性诱导。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证券法仍未出台明确的证券分析师制度,只是规定了一些禁止条款,这些给证券分析师灰色行为留下了空间。 (二)信息不对称与证券分析师话语违规性误导 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2007)认为,商品世界有两类不同的交换:一种是普通的交换,带有竞争性。因为是公开的;另一种是高级的交换,带有欺骗性和独立性,这是一种私下交易,目的正是摆脱传统市场种种规定的束缚,摆脱市场的竞争。[14](P89)证券分析师话语引导毫无疑问是很难监管的,有时对于其到底是证券分析师话语规则性失真,还是证券分析师话语违规性失真很难去分清。证券分析师的初衷是为了增强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但在不完善契约的背景下,理性人很难以道义性原则去行事,这就不可避免出现“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行为(证券分析师会顾虑其职业生涯而做出不一定是显性的经济形势判断或财务分析,其表象的和潜在的含义需要信息受众的领会,所以说证券分析师话语的“真实性”具有相对性,其“真实”的程度很大程度上依靠信息接受者的自我甄别,这也是证券分析师逃避监管的一个惯用途径。 四、规范证券分析师话语的建议 证券交易所在2007年4月的研究报告中指出,“部分分析师滥用信息优势误导投资者,这已成为助长股市虚假繁荣,影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一个潜在的重大风险点”。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有效防范化解证券分析师话语误导,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证券分析师话语规范性误导的治理首先在于证券分析师要及时准确把握证券分析师话语秩序,在此基础上能够尽可能地运用已有的存在于所有信息需求者头脑中的证券制度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证券分析师话语秩序进行准确的表述。而证券分析师违规性误导治理的关键在于设计一个合理的责任合约安排,使证券分析师的违规行为所带来的成本超过其带来的收益,从而改变理性的证券分析师的话语行为决策。同时,重视发挥市场声誉机制,劳动力市场信号等市场调节力量,实现以间接监管为主体,以直接监管为引导的高效的利益冲突治理机制。 证券分析师论文:证券分析师:长期持有现金吧 他说去年股市风风火火的时候,出租车司机,理发店师傅,菜市场的大婶,甚至路人甲乙丙丁,只要知道他分析师的身份,都喜欢凑过来跟他交流一下,问他哪一只股票走势好。那个时候,王建法倒是愿意破例跟他们讲一下,因为他无论说哪个股,基本上都会涨。 在证券分析师当中,王建法绝对是一名异类。首先他很低调,不怎么会说话;其次他对股市的态度相当保守,即使大盘指数高飙的时候;再者,他对工作关系以外的人甚少谈股票,即便说起,第一句话也是“别玩股票吧”。 “现在我每天的主要工作还是给机构投资者写报告。这个工作,牛市熊市都一样。不过现在大盘跌得那么厉害,大家不是很迫切地需要这些信息。”王建法说的时候,有点自嘲。 牛市的时候没人听我的劝告 一年前万人空巷,全民皆股的印象,还残余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之前牛市的时候,很多分析师都比较浮躁,因为随便写随便涨,胆子越来越大了。其实市道不好,更能体现我们研究分析的价值。现在每一句的报告我都会下功夫去写。” 股市走势不明朗,给研究分析带来更多的难度,王建法也坦言很有压力,“市场波动并非个人能准确预测,没办法把所有因素都考虑到。有时候把写完的报告翻来覆去地看,有信心不足的感觉。” 分析师不是神,观点当然对错参半,所幸跟他合作的客户都是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等机构。如果王建法的报告稍微大胆一点,他们会有自己的思考不会盲从,比散户要理性一点,不会揪着分析师一顿臭骂。 在大盘从6000多点狂泻到1700多点这段时间,许多股民手上的80%到90%的资产蒸发了,有人甚至面临破产。 王建法有一个同事,在年初的时候给四川的一位股民推荐珠江实业。这位股民在大盘5000多点的高位买入,到了今年7月份,他在这一只股票上的亏损就达到70%,还没算其它的投资。 “他直接就坐飞机过来,下机后狂奔我们公司,见人就揪着问‘怎么办,怎么办’。那位先生说话很急,声音都抖了起来。办公室里面的人都紧张起来,他见大家都一脸警惕,忙解释他不是来闹事的,只是想解决问题。”这种行为,王建法能理解,但不认同。他觉得分析师只能帮你来避免常规的失误,最终的判断还是靠自己。 “这种人我见太多了,其中包括我的亲戚朋友。所以我从一开始就跟他们说,不要玩股票,我们玩不起。但是没人理我。” “市场存在就是正常” 王建法的从业时间有5年了,并非首次经历熊市。他的保守也许因为他目睹过大盘跌破1000点的寒冰时期,所以在大盘高飙6000点的时候还保持着难得的清醒。 “当时大家对未来特别乐观,其实当时的经济环境并没有大家想象那么好。大盘过了4000点的位置,我就觉得有里面存在泡沫了,就想到熊市可能会到来,但没想到的是,熊市来得太快了。” 记者问:“像现在的跌幅,你觉得也是不正常的吗?” 王建法摇了摇头:“现在的情况,只要市场存在就是正常了。” 对话中他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丝的悲观情绪,不过很快就以他专业人士的语调掩盖过去了。他认为现在任何保守策略都是正确的,因为股市的下跌只是第一波,接着楼市也会跌,然后公司也会陆续倒闭,马上就会出现经济大萧条。 王建法不相信中国的经济会独树一帜,在全球的金融海啸中全身而退。“谁说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如果是政府说的,还情有可原,它需要给民众信心。但是你想想,中国70%靠出口来拉动经济,30%靠内需。但现在周边股市都不景气,股票缩水40%以上,外国人消费力下降,生产肯定过剩,这样工厂就要倒闭,怎么可能不影响我们的经济?” 他开玩笑地说道,作为一个证券分析师,他给大家的忠告就是:长期持有现金。“不要再碰什么投资了,因为很多潜在风险连专业人士也无法看清。”这是采访以来,他开的第一句玩笑。 证券公司里面气氛也一天比一天差,也有人跳槽,或者转行。但王建法并没有打这个主意,“今年年初开大会的时候,老总已经跟我们做思想工作,让我们今年做好心理准备。做证券的,当然要有经历熊市的心理准备,否则职业生涯就不完整了。” “这种环境下,你们的老总有鼓励你们吗?”记者问道。 “不算鼓励,只是安慰吧。不过安慰也没用,反正我今年的奖金全没了。”他还是那样的一脸无奈。 证券分析师论文:证券分析师荐股准确率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摘 要:文章运用2012-2013年《新财富》上榜分析师上榜后一年内的买入评级报告和Logit计量模型,从信息优势的角度,实证考察分析师荐股报告准确率的影响因素。运用2014年《新财富》上榜分析师的荐股报告进行样本外模型解释力度检验,显示文章模型对投资者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财富》分析师 买入评级报告 荐股 研读证券分析师的评级报告是不少股民的做法。截止2015年上半年,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显示的具有证券分析师资格的注册人数超过2000人,加上其他未注册的从业人员,证券分析师这个群体相当庞大,难免良莠不齐。2003年6月起,由《新财富》杂志主办的年度“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逐渐成为我国证券业最权威的证券分析师排名。然而,即使在这样极少数的所谓明星分析师当中,也只有部分分析师所的荐股报告实现了其收益诺言。以2012-2013年上榜分析师在随后一年中的1048份买入评级报告为例,推荐标的6个月跑赢沪深300指数15%以上的只有348份,仅占33.2%。那么,影响上榜分析师荐股报告准确率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如何预测某份荐股报告的准确率呢? 目前国内的评级报告大体分为买入、增持、中性和卖出等四个评级。由于国内卖空机制还不够成熟,加上分析师很大程度依靠从上市公司调研来获取信息,这意味着为了与上市公司维持良好的关系,分析师极少会中性或卖出评级的报告;而实际中,投资者也会更多地关注评级更高的报告。鉴于此,本文仅仅选取买入评级报告来进行实证考察,具体来说,本文以2012-2013年《新财富》上榜分析师在随后一年中的买入评级报告为研究对象,运用Logit计量模型,实证考察上榜分析师荐股报告准确率的影响因素。 本文选取的均为买入评级报告,也就是说推荐标的公开的基本面因素都不错,否则分析师不会作出“买入”的投资建议,只不过只有部分分析师的买入报告最终实现其收入诺言。这当然和随后考察期内推荐标的基本面的演变有关,也与宏观或中观的行业发展环境的演变相关。本文另辟蹊径,我们假设:由于各类分析师本身特征的差异(比如其所属券商的规模,其本身的经验和声誉等因素),会造成各类分析师面对同样的公开信息,具有不同深度的挖掘能力;或者各类证券分析师因为跟踪标的公司的深度和广度的不同,除了公开信息之外,还积累了多多少少的其他信息;拥有更多信息优势的那些分析师,他们的荐股报告可能具有较高的准确性。基于这样的假设,本文选择从信息优势的角度,分析上榜分析师荐股报告准确率的影响因素。 本文第一部分介绍数据、变量和模型,第二部分为实证研究结果,第三部分为样本外模型解释力度检验,第四部分为本文结论。 一、数据、变量和模型 本文以2012-2013两届《新财富》上榜分析师在其上榜之后一年之内1048份买入评级报告为样本,来估计一个Logit计量模型。由于《新财富》评选的宏观、策略、金融工程、固定收益四个团队不属于行业分析的范畴,他们的报告因此不在本文考虑之列。样本来源于迈博汇金(Microbell)。我们从报告中收集报告人、所在券商、推荐标的、日期等信息,相关标的的交易信息如历史股价、行业指数、沪深300指数变动情况等均源于万得资讯(Wind)。 目前国内各家券商的研究报告对股票的评级规则不尽相同,本文选定沪深300为市场基准指数,在报告起6月内,跑赢沪深300指数15%以上的股票,我们认为其达到分析师买入评级所承诺的收益。由于本文的报告来自第三方数据库,不少报告都有几个小时到一天的滞后,为统一起见,本文选择标的报告录入数据库的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初始价格,起始日期+180日的收盘价作为标的期末价格,计算期间涨跌幅;获取每一个标的同一时间段的沪深300涨跌幅,两者之差即标的半年期内相对沪深300的实际涨跌幅。本文1048份买入报告观察值中,推荐标的6个月跑赢沪深300指数15%的共有348份,占比33.2%,也即大约1/3的买入评级报告实现了其收益承诺。 Logit模型的因变量为是否兑现收益承诺,兑现记为1,共计348个,未能兑记为0,共计700个。 我们可以假设由于经常去上市公司调研,分析师相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处于信息优势(至少不是劣势)的地位;再考虑到现实中,二级市场的分析师们经常在一起交流,所以分析师们对市场情绪的把握要比普通投资者好。分析师荐股相当于一个占有更多信息、更了解市场情绪同时又懂行业和资本市场的专业人士为投资者作出投资建议。正是基于这一点假设,本文选取从信息优势的角度,去探寻具有什么样的分析师能够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从而荐股的准确率更大。 1.分析师所属券商的规模。Clement(1999)发现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准确率与分析师所在券商规模正相关。李春涛等(2014)通过对我国2005-2011年证券市场分析师评级数据的研究,发现市场短期超额收益与分析师所属券商规模有着密切关系。大券商一般拥有更多可用资源,更多信息优势,更多证券分析师,更多的研究报告,对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具有更大的市场影响力。笔者查询了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各个券商拥有的分析师人数,从多到少,列表如下(见下页表1)。 分析师人数排名前五的券商分别是国泰君安139人、中信证券106人、申银万国105人、海通证券96人、招商证券92人。我们将这五家券商命名为大平台(Big),其他券商命名为小平台(Small),如果报告的分析师来自大平台,记为1,共计539个;来自小平台记为0,共计509。 2.分析师覆盖的子行业公司数量。Clement(1999)发现分析师盈利预测的准确率与分析师所覆盖的公司和行业数量(任务复杂程度)成负相关。Mikhail等(1997)发现分析师跟踪特定企业的经验累积可以提高预测准确率。一般认为,分析师覆盖的行业越多,跟踪的公司数量越多,信息量越分散,其盈利预测准确度越低。本文选取万得资讯中信一级行业中各个行业内上市公司数量作为各个子行业分析师覆盖的公司数量。考虑到不同子行业分析师覆盖的公司数量相差很大,实际回归分析时,对该变量进行取对数处理。 3.分析师个人声誉。王宇熹等(2012)利用2003-2009年《新财富》分析师的个人声誉为变量,验证了声誉和分析师荐股价值之间的正向关系。证券分析师的个人声誉是个人在二级市场受认可程度和影响力的体现,表现为研究报告关注度、新闻曝光度、机构客户认可度等等方面。综合来看,是否入围《新财富》最佳,是不是连续上榜可以看作是分析师个人声誉最好的指标,连续上榜次数越多,个人声誉越高。声誉更高的分析师由于在业内时间更长、行业关系更深厚,理所当然的拥有更多信息优势。考虑到现实情况可能是个人声誉的增加随连续上榜次数增多而边际递减,我们对分析师之前上榜次数进行取对数处理。分析师之前连续上榜可能因为他的荐股比较准,也可能是其他原因。 4.分析师性别。国内男女分析师和上市公司高管相处的方式不一样,男性分析师可能和高管有更多非正式的交流,导致男性分析师在获取上市公司信息方面更具优势,因此本文将分析师性别作为一个考量的因素。我们的样本中共计771份报告来自男性分析师,大约占比2/3。 5.公司市值大小。本文考虑公司市值不是出于基本面因素的考虑,而是把公司市值作为公司类别的变量。在中国,市值超过1000亿的基本都是具有行政级别的国企、央企单位,而市值低于200亿的大多数是民企,我们有理由相信分析师和不同体量的企业高管打交道的方式是不一样的,直觉上分析师很难从国企高管处获取更多消息,但小企业却不一定。因此本文将公司市值列为考察的变量之一。由于数值相差过于大,对其进行取对数处理。 除了如上的主要解释变量,本文还考虑如下两个控制变量。 一是行业分类。Jacob(1999)发现券商行业分类会影响预测准确性。Desai等(2000)也发现华尔街日报明星分析师的荐股跑赢基准指数的概率受到推荐标的的行业影响。《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共计有27个子行业进行评选,不同的子行业走势相差极大,因为我们有必要将子行业作为控制变量加以考虑。由于子行业太多,我们参考申银万国的做法,将子行业合并同类项为消费品、金融地产、制造业、服务业、TMT、材料业、能源环保等七个部类,每个部类下辖3~5个子行业。 二是买入评级的类型。Demiroglu和Ryngaert(2010)发现分析师首次覆盖的股票通常会有异常收益。Jiang等(2014)发现中国市场对上调评级的反应比下调评级的反应要强。基于这些考虑,本文将买入评级报告区分为一般买入、首次覆盖、上调评级至买入、半年内再次推荐等四个类型,其统计信息如下表所示,可以看出来,首次和上调评级的报告更有可能实现其收入诺言。 其中,y为买入评级研究报告是否实现收益承诺的虚拟变量,即是否半年内跑赢沪深300指数15%,跑赢的记为1,否则记为0。broker_size为分析师所属券商规模的虚拟变量,大平台为1,小平台为0。reputation是分析师个人声誉,选取分析师之前连续上榜次数的对数值作为变量。gender是分析师性别变量,男性分析师的报告记为1,女性记为0。number_followed指分析师所覆盖的公司数量的对数值。firm_size代表推荐标的公司市值的对数值。consumption,finance,manufacture,service,tmt,materials,energy_environment等为七个行业虚拟变量,其中consumption作为缺省变量。general,first,upgrade,again等为四种买入评级报告类型的虚拟变量,其中general作为缺省变量。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表4为Logit模型回归结果,显示分析师所属券商的规模、分析师推荐的标的公司的市值这两个变量显著降低分析师的荐股准确性;而分析师声誉能显著提高其荐股报告的准确性。分析师的性别和分析师所覆盖的公司的数量这两个变量对分析师的荐股准确性没有影响。不同的行业存在明显的差别,finance(金融)、tmt(科技、媒体和通信)和energy_environment(环保)这三个行业的荐股报告准确性较高。另外,不同类型的买入评级报告在其准确性上没有显著差别。 我们的样本中,5家大券商共计了539份买入评级报告,达标报告有153份,占比28.4%;而其他19家上榜券商合计509份,达标报告195份,占比38.3%。这说明大券商的报告数量多,但质量不如小券商。小券商平台上的分析师的荐股准确性反而更高,这与信息优势的预期结果相反。可能的解释就是,大券商的分析师可以更多更好地与机构投资者接触,这会增大获得《新财富》分析师投票的可能性,因此大券商分析师更容易上榜。而且大券商分析师面临更多的利益冲突,很多重仓的股票都希望分析师可以覆盖并买入评级报告,因此大券商的分析师有更大的压力去更多本来可能达不到标准的买入评级报告。假设分析师分为两种,一种是荐股准确的分析师,一种是荐股不准确的分析师,那么可能会产生如下的《新财富》上榜分析师矩阵。由于我们考虑的样本均为上榜分析师,因此小券商上榜的分析师其荐股准确率可能更高。 分析师推荐市值小的推荐标的,荐股准确率会较高,这和我们的预期结果类似。我国上市公司里市值大的一般都是央企和国企,虽然市场关注度高,但证券分析师很难比其他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而那些市值小的公司大都是私营企业,如果分析师与之有更多交流,可能会让分析师掌握更多的信息优势,从而更容易推荐出好的标的股票。 证券分析师论文:证券分析师收益预测准确性的行业分布 摘要:本文使用2011―2013年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数据,对证券分析师收益预测准确性的行业差异进行考察,我们发现:行业是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受自然环境、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预测的准确性较差,如制造业、采矿业及农、林、牧、渔业等;高知识密集型行业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等原因预测准确性较差。相比而言,受经济形势、政策等影响较小、具有垄断性的行业及较为热门的行业的整体预测较为准确,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文对于丰富分析师预测的文献及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借鉴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 每股收益 行业 一、引言 证券分析师作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中介,在资本市场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证券分析师具有优于一般投资者的信息收集途径、专业分析能力等优势,他们的收益预测有助于提高市场的定价效率,减少被分析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降低资本成本,促进市场整体的有效性,从而增加投资者的收益。在有效市场中,分析师的盈余预测应该是完美的,其预测所依据的信息能够迅速反映到价格中去。而现实中,由于分析师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他们所做的收益预测往往是有偏的,也必然影响到资本市场配置的效率。研究表明:导致分析师收益预测有偏的主要原因是被预测公司的特征和分析师自身的因素两个方面。而行业的整体情况是导致被预测公司特征产生差异的重要原因。但在目前的研究中,行业因素大多被作为控制变量引入到研究中,不同行业往往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影响的程度、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盈利能力等存在差异,导致分析师对于不同行业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关注度等也存在差异。所以,分析师对于不同行业预测的准确度也应存在差异,关注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行业差异是证券分析师预测研究中的重要内容。 二、研究现状 西方学术界对证券分析师预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预测准确性的影响因素方面。并认为目标公司特征、公司行为及分析师自身的教育背景、能力等是影响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决定因素(Kross,1990;Barron,2002;mikhail,1999)。涉及行业差异研究的有:稳定行业中公司的盈余相对比较容易预测,而处于受外来因素更多影响的行业则增加了分析师预测的难度(O’Brien,1990)。Patz(1989)研究表明分析师对大型重工业的盈利预测比对消费品行业的预测更加困难。Capstaff(2001)以1987―1994年期间欧洲公司的盈利预测为样本发现,相对于交通及消费耐用品部门,分析师对公共事业及医疗卫生单位的预测更准确。 由于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发展比较晚,证券分析师的分析、预测能力和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证券分析师还有相当的差距(姜国华,2004)。国内对于分析师预测的研究大多将行业作为控制变量引入到模型中(如岳衡,2008;郑亚丽、蔡祥,2008)。高明华等(2010)阐述了行业和证券分析师关注度的关系:中国的证券分析师在被关注公司的行业选择上存在“趋同效应”,更喜欢关注一些热门行业的公司。从绝对数量上看,机械、设备、仪表行业是最受关注的行业,其次是金属、非金属、石油、化学、塑胶和塑料、医药、生物制品,批发和零售贸易,交通运输以及仓储业。上述六大行业被关注公司的总数占到被关注公司总数的59%。但从相对数值来看,受关注度最高的行业依次是金融、保险业,其受关注的公司占总数的100%。被关注公司与未被关注公司在盈利能力上存在显著差异,被关注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显著高于未被关注的公司,这个结果表明证券分析师偏好盈利能力较好的公司,这样可以降低他们的预测风险。综上所述,我国对于分析师预测的行业差异研究较少,并且在现有文献中尚未发现直接将行业作为自变量引入分析师预测的研究中,本文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分析并检验了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行业差异,本文的研究将为行业作为影响分析师预测的准确性的重要影响因素提供证据,同时对丰富分析师预测的文献及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借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数据来源及变量选取 (一)数据来源 1.行业分类。行业分类依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上市公司共分为17个行业,为了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本文剔除金融行业的样本及主营业务不明确的综合业后将其余的15家行业作为研究样本。15个行业依次为:A:农、林、牧、渔业;B: 采矿业;C: 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数据来源。本文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选取了数据库中所有券商对上市公司2011―2013年每股收益(EPS)所作的预测数据。若不同的分析师对同一上市公司做了多次预测,本文取每股收益预测数据的均值。另外,为了排除异常值对于研究结果的影响,本文利用3σ法则对每个行业中的异常值进行了剔除。经过筛选,2011―2013年分别得到1 829、1 806、1 796家上市公司的收益的预测数据。 (二)变量的选取 借鉴clement(1999)方法,本文采用相对预测误差来衡量收益预测的准确度,计算公式如下: FERR=|AEPS-FEPS|/|AEPS| FERR 为分析师盈利预测的相对误差,其值越大收益预测准确度越低,相对误差越小,预测的准确度越高;AEPS为公司实际每股收益,FEPS 为不同分析师对于同一家上市公司预测每股收益值的平均数(以下简称为分析师的预测值)。 四、统计结果分析 由图1及表1我们可以看出,三年内分析师对于不同行业预测的准确性整体比较高的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这几个行业三年内预测误差的均值和中位数都比较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年中的均值为0.62、0.77、0.81,中位数为0.33、0.33、0.3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三年中的均值分别为0.3、1.06、1.22,中位数为0.17、0.46、0.5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三年相对误差的均值和中位数也较小。 综合来看,预测误差较大的行业分属制造业、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和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预测的相对误差在2011年分别为1.38、1.00,中位数分别为0.40、0.17,而且这两个行业在2012年和2013年的预测的准确性明显较差。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2012年和2013年预测误差较高。从整体上看分析师在2012―2013年预测的准确性要低于2011年,尤其是采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最为明显。 从2011―2013年分析师预测的一致程度来看,分析师预测分歧较大的行业依次是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矿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最大的标准差达到7.55,而且这几个行业在2012―2013年的离散程度尤其明显,由此可以看出分析师预测分歧较大的行业往往也是预测准确性较差的行业。 从描述统计的结果可以看出,分析师在预测准确性方面的确存在行业差异,为了进一步检验这种行业差异是否显著,本文进一步做了单因素方差分析和行业间的两两比较(LSD检验),结果见表2。 从方差齐性检验的结果来看,2011―2013年方差齐性检验的P值都为0,都小于0.05.所以我们认为检验结果显著,各样本所在的总体方差齐,所以以此数据做行业间比较是可行的。从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来看,2011―2013年方差齐性检验的P值都小于0.05,所以行业因素是影响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度的重要因素,行业间每股收益预测的准确性存在显著差异。单因素方差分析揭示了行业间差异是显著的,为了更进一步掌握行业之间存在的显著性差异,本文利用LSD法检验进行行业间的两两比较。详见下页表3。 通过表3我们可以发现和描述统计的结果基本相同,行业间的差异比较明显,尤其是预测误差较大的制造业、采矿业及农、林、牧、渔业和其他行业差异显著。究其原因,制造业企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这两年全球尤其是欧洲制造业增长急剧收缩,外需恶化同时去库存压力增加,致使制造业活动增长放缓,整体效益较差。而研究表明,分析师对成长性及效益好的公司跟进的多,且预测准确度高(Pae,1998),同时制造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大量的研发费用,而研发结果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都导致制造业具有较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分析师对这类企业的预测准确性较差,一致性水平较低。同时,采矿业作为制造业企业的关联产业,由于近年机械工业产能过剩问题导致采矿业经营困难,尤其是煤炭工业更为突出,近几年国家加大调整产业结构及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恢复地表生态的法律法规,提高了采矿业的准入标准,采矿业受宏观调控因素影响较为明显,无疑增加了分析师的预测的难度。而作为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业因上市公司数量相对较少,分析师对整个行业的关注度较低,且整个行业受自然环境、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农业,所以分析师预测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预测准确性和一致性较差。 预测较为准确的行业主要包括:卫生和社会工作、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及娱乐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广义讲属于物流范畴的行业,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物流产业带来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在各相关产业中,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与道路运输业是投资重点,也是资本市场上的投资热点及分析师的关注热点。而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娱乐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由于受宏观政策影响较少,行业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少,所以,预测准确性和一致性较高。 五、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对证券分析师2011―2013年每股收益预测的相对准确性分析,进一步掌握了会计收益预测的行业间差异的证据,得出如下结论: 1.行业因素是证券分析师预测的准确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一味地将行业作为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研究中的控制变量,将会遗漏分析师预测中重要变量,加重模型研究中的内生性问题。 2.行业发展是否容易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的影响,将会直接影响到预测的准确性。本文研究发现预测较为准确的行业主要包括: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是垄断性行业,其发展受环境和政策影响较小;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受国家政策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影响,属于近些年的投资热点,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属于大的服务类行业,此类行业受经济形势、政策等影响较小,预测中不确定因素较少,所以整体预测误差较小。 3.行业是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受自然环境、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预测的准确性较差,如制造业、采矿业及农、林、牧、渔业等;高知识密集型行业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等原因预测准确性较差。本文基本和O’Brien与Patz在1990年的研究结论一致。 本文的研究表明,行业是影响证券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重要变量,尤其是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的影响较大和知识产权等信息保护较高的行业,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增加了分析师预测中搜寻信息和预测的难度,所以投资者在借鉴分析师的投资决策时,应重视关注行业的发展形势,降低投资风险。 证券分析师论文:证券分析师预测误差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摘 要:本文以2011-2014年间我国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于证券分析师的预测误差对投资者投资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以往的论述表明,证券分析师之间的利益冲突会导致分析师倾向于做出不合理预测,但是这种预测上的误差是否真的会误导投资者并且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影响仍有待检验。本文以个股的超额回报率和交易量作为衡量投资者利益的指标,研究结果发现,分析师的预测误差与超额回报率和长窗口的个股交易量负相关。 关键词:分析师;预测误差;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一、引言 证券分析师主要工作为就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各种因素进行研究和分析,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投资者提供上述报告及分析、预测或建议等。如果分析师能够充分地利用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合理的分析和预测,就能够一定程度上的提高市场对信息的反应速度和效率,促进证券市场价格向证券内在的价值相统一。 有大量的国外文献讨论过影响证券分析师盈利预测准确性的因素,分析师特征和盈利预测的市场反应等方面。然而对于证券分析师预测中存在的误差对于投资者利益的影响方面,相关的国内文献却并不充分。有相当一部分研究认为,证券分析师的预测有过度乐观的现象,也有研究认为部分证券分析师预测可能比较悲观。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研究设计和讨论,通过对于中国股票市场2011-2014年间的实证研究补充了相关方面的文献,以个股的非正常报酬率为衡量投资者利益的指标,分析证券分析师的预测误差对其利益的影响,同时以超额交易量为指标,研究了预测误差对于投资者购买行为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现存的研究文献中,相当一部分文献认为证券分析师会基于利益冲突做出有偏误的预测,冲突来源主要有: 面对其所属公司麾下的各个部门之间利益冲突的压力,倾向于做出较乐观的预测、或被禁止发表对客户(或者投资者)不利的报告或者一些并不客观公正的报告,从而帮助公司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促进所在机构的投资业务、经济业务的开展,以便日后更容易获取客户的一手资料(Dugar Nathan,1995;Michaely Womack,1999;DeChew et al.,2001),实现所在公司的一些经营目的。 基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考量,为了工作升迁或者去留而做出的不客观预测(Hong Kubik,2003)。 基于个人投资利益的考量。如果证券分析师个人持有被研究公司的股票,那么他们就更有动机不够公正的研究报告以为自身牟取利益,如乐观的研究报告,但私下却对其所持的股票进行与发表的建议相反的交易操作等(DeChow et al.,2001)。 一般认为,证券分析师利益冲突会导致预测偏误,从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然而,通过归纳国外文献,发现研究得到的结果并不一致: 对关联论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分析师利益冲突导致了预测误差,影响了投资者利益。例如,Michaely Womack(1999)研究发现,关联分析师买进推荐较非关联分析师的绩效较差。相对于非关联分析师的建议,投资者比较忽略关联分析师的推荐,股价也没有达到买进推荐中所说的那么高。DeChew,Hutton和Sloan(2000)研究发现关联分析师对长期增长预测较为乐观,但后续绩效大多不如人意。Barter,Lehavy和Trueman(2007)研究发现,依据独立研究公司的买进推荐操作,比按投行买进推荐操作每年可以额外获得8%的超常收益,卖出推荐则相反,投行往往比独立研究公司发出更多的盈利性卖出推荐。 而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分析师利益冲突虽然导致预测偏差,但是这种偏差却并不影响投资者收益。其中Dugar和Nathan(1995)认为投资银行的分析师在盈利预测和股票推荐上更乐观,按推荐操作的投资者绩效并未因此受到影响,因为市场并不理会这些推荐。Lin和McNichola(1998)研究发现,关联卖方分析师对长期增长预测和股票推荐持非常乐观的态度,短期(1-2年)盈利预测并没有发现这种现象,而且投资者对关联分析师的预测持有保留意见。Jackson(2005)研究认为分析师的乐观预测或者通过更准确的预测提高分析师自身的声誉也可以为经纪公司产生更多的交易,因此声誉可以调和利益冲突。Malmendier和Shanthikumar(2007)的研究指出,大交易商对强烈买进推荐有反应,而对买进推荐没有反应,推荐持有时则卖出。小交易商则按推荐意见的字面意思操作。此外,只有大交易商对关联推荐更不关心,这表示小投资者无法理性地应对分析师别有用心的误差。 对此还存在无关论的观点,即认为分析师利益冲突既没有导致预测偏误,也没有影响投资者收益。Ljungqvist,Marston和Wilhelm(2006)的研究认为没有证据表明乐观的分析师推荐能够增进其所在银行获得承销的盈利。牵头承销商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此前的承销和借贷关系。McNichols,O’Brien和Pamuken(2006)的研究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关联分析师关于买进和持有的推荐受益低于非关联分析师,非关联分析师对于好与差的区别评价总是来的太迟。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上述文献对于分析师预测偏误和投资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并未给出统一的结论,本文在上述文献的研究基础上,将证券分析师预测误差对投资者利益影响的研究应用于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建立较晚,相关的监管政策和会计制度尚未完善;同时广大分散的股民,能否充分利用和辨别分析师的分析数据或者对分析师提出的买进和卖出建议作出正确的反应方面仍然很难判断。基于中国证券交易市场存在的不可避免的特殊性,关于证券分析师预测误差与个股价值之间的关系,本文如下假设: H1:分析师预测误差与股票的非正常回报率显著相关。 同时由于我国的分析师行业起步较晚,市场对于分析师分析数据的反应还很难预测。本文以个股的交易量为衡量指标,研究在我国投资者投资行为与分析师预测误差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出第二个假设: H2:分析师乐观预测会增加股票的交易量。 (二)变量设计 由于股票价格的变动会受到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所以根据以往学者的研究,选取如下控制变量: ROE:投资者购买股票一般都会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中公司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就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参考指标。 PB:衡量公司的成长性指标,市净率越高表明市场对其的价值越看好,公司成长性的高低同样会影响投资者做出购买判断。 SIZE:取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我国规模较大的公司多为国有公司,国有公司通常能够获得国家的支持和各种资源,能够拥有更高额的回报率。同时国有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及内部交易的复杂性也会增大分析师的预测难度。 (三)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盈利预测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上市公司财务分析师的盈利预测模块,考虑到2007年到2008年收到经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大,同时国家对市场的干预也比较多,对盈利预测的准确性影响更大,2009-2010年经济逐步复苏。所以本文选取经济状况较为稳定的2011-2014年为时间窗口,进行研究。回归所用的统计学软件为SAS9.2。 四、实证结果和分析 个股回报率是在许多其他因素共同作用下确定的,此处进一步纳入其他多原因素,建立多元回归分析模型: 由于公司本身的经营状况对于公司股票的收益率有非常大的影响,由回归系数表格可以看出,Roe和事件日附近各个时间窗口的非正常回报率的均显著相关,且系数为负,这表明公司上期的资产回报率越大,非正常回报率越低。PB与事件日附近各个时间窗口的非正常回报率的均显著相关,且系数为正,说明对成长性较好的公司一般拥有更高的非正常回报率。回归结果表明,控制了公司本身规模,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的因素后,证券分析师预测误差与个股的非正常回报率显著相关,支持了假设1,回归系数为负,说明预测误差越大,非正常收益率越小。 根据回归结果的表格可知,只有在分析师预测公布日前5日到后5日这一时间窗口的非正常交易量和分析师预测的误差显著相关,支持了假设2,但是在较短的时间窗口这种关联并不显著。在显著相关Cav5_5这一组回归检验表明,分析师预测误差的增加会使得个股的非正常成交量下降。 五、结论 本文使用以2011-2014年间我国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于证券分析师的预测误差对投资者投资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出的主要结论有:分析师的预测误差与股票的非正常回报率显著负相关,即分析师预测误差越大,股票的非正常回报率越小;同时分析师的预测误差与长窗口的非正常交易量显著相关,分析师误差越大,非正常交易量越小。由此得出分析师的预测误差确实会对投资者的利益和投资行为造成影响。 根据描述性统计,分析师一般会倾向于做出更乐观的预测,所以分析师预测如果能误导投资者,那么预测误差应该能正向影响投资结果,但是回归却给出了相反的结论,原因可能是投资者也有机会独立高效地运用分析师用作预测变量的公开信息进行分析,他们更愿意详细自己的分析和判断;投资者会选择调整分析师的预测,比如购买自己熟悉的公司的股票,或者根据亲戚朋友的推荐而选择股票等等。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 证券分析师论文:从几个问题出发谈我国证券分析师的荐股有效性 【摘要】本文结合国内一些权威性研究,对证券分析师常用的分析方法、分析师选股时表现出的特征和选股建议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依赖于分析师荐股报告的散户投资者提供一定的操作意见。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 选股建议 有效性 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丰富金融市场的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普通散户投资者,我国股市更有“散户驱动”之说。根据上海证交所2012至2014统计年鉴,此间上交所散户投资者交易额占比超85%,深交所也不相上下。可见,但是散户在全部投资者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大。作为普通投资者,多数散户并不能直接获得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受自身条件限制也不能清晰研判股市,最直接的选股投资建议往往来自于媒体报刊上的券商研究员。 但供职于证券公司的分析师们如何进行股票预测?在范围经济内,分析师选股时又呈现出怎样的特征?散户投资者能从选股建议中获利吗?本文将从这几个问题出发探讨答案。 一、问题分析 (一)分析师如何选股 目前股票市场中,分析师多通过技术分析或者基本面分析研究股票,二者虽然分析的项目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分析+预测”。通过技术分析的流派,以道氏理论为假设,以“跟随市场趋势”为优秀,对市场内的历史指标、技术图形进行趋势分析来决定投资方向,也即买点和卖点。而进行基本面分析的流派,比如巴菲特式公司财务分析、彼得林奇式的公司和行业发展类分析和宏观经济进行分析,也多指货币系统分析,如索罗斯等,更关注市场外的信息,侧重价值分析。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讲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结合起来,也即“基本面觉得做不做,技术面决定何时做”,用基本面分析策略选择可投资股票,用技术分析选择合适的时机做空或做多。 (二)分析师荐股时有哪些特征 (1)喜唱多。一方面受融资成本影响,我国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股权融资,存在严重的唱多情节,使股票市场泡沫堆积。另一方面,证券分析师身处范围经济内,在股价预测时难免掺杂私人因素,荐股建议会产生偏差。同Mcnichols和O'Brien(1998)的研究相似,王怔(2006)研究显示我国分析师推荐增持评级的股票数目约是减持评级的股票数目的两倍,这说明分析师们更愿意看好市场。此外,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分析,这或许也与我国股民心理因素有关联。 (2)羊群效应。当考虑现实中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成本、股价预测风险等因素时,证券分析师更倾向于追随其他分析师的预测,其预测报告在相当一定程度上会偏离实际信息。例如宋军和吴冲锋(2003)认为,当股市中历史收益率增加、投资者乐观情绪上涨或者分析师预测能力下降时,分析师的预测报告存在明显的一致性。 尤其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成本较高,加上我国目前虽然分析师队伍壮大,但具有专业分析能力和良好职业声誉的分析师却没有很多,也因此往往会存在“一拥而上”的情况。这一方面对选股建议的有效性提出挑战,另一方面也呼吁更多真正高质量的券商研究员出现。 (三)分析师荐股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1)有效市场存在与否?根据Fama(1970)的定义,在强式有效市场上,所有类别的信息都会及时反映在价格上。因此,无论分析师利用公开或非公开信息给出的投资建议不具备参考价值。而在半强式有效市场,所有的公开信息会及时反映在股票价格上,非公开信息则受阻。因此如果分析师的信息来源仅为公开信息,其投资建议依旧不会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 但就我国市场而言,由于信息公开程度不足,加上传导机制不够健全,所以我国股市尚不可称为半强式有效市场。因此,分析师们如果对信息进行搜寻和加工,快人一步甚至挖掘出非公开信息来推荐股票,则理论上存在着投资价值。 (2)经验数据说明荐股的投资价值?有关我国券商荐股价值的实证分析最早的要从林翔(2000)开始,但考虑到样本周期,数据覆盖率,和周期趋势等因素,王征、张峥和刘力(2006)关于中国市场经验数据的研究最具代表性。其根据16个月内各咨询机构研究员推荐的19310次股票构建增持-中性-减持评级组合,并利用三种不同的风险调整模型,检验各组合的市场收益率表现,最终发现分析师增持评级组合可以获得23.85 %的年化超额收益率。而张烨等(2009)的研究则表明,买入持有期与收益率之间存在反向相关关系,即随着持有期的延长,分析师所荐股票的市场影响力的下降,收益率也在下降,由此更推荐短线操作。 由此可见,我国证券分析师的选股建议中买入短线投资意见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但考虑到交易成本、散户投资者自身分析能力和性格特点等因素,在具体投资时依旧应当谨慎选择,不要盲目听从。 二、结论及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我国分析师在进行选股时应注重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的相结合,价值和技巧兼顾。此外,券商研究员选股时受到范围经济因素影响,往往会选择给出增持意见,存在“唱多情节”。更有分析师在考虑信息收集和处理成本、预测风险等后,不再挖掘新的信息,转而利用已经反映在股价中的历史数据,或者干脆不劳而获追随其他分析师的预测,存在“羊群效应”。 然而,从有效市场理论出发,在市场不完全有效的情况下,分析师如果进行信息搜寻和加工,先人一步甚至挖掘出非公开信息,则其投资建议理论上存在投资价值。从国内权威实证分析来看,我国证券分析师的短线增持买入建议具备一定的参考价值。 总之,虽然券商的选股建议可供参考,但我们在期待更多具有专业分析能力和高职业素养的分析师出现的同时,也希望散户投资者在选择选股预测报告时尽量选择权威性、有良好业绩的券商或证券媒体,且仔细甄别,谨慎投资,切忌盲目听从。 证券分析师论文:对证券分析师荐股评级调整价值的经验分析 【摘 要】对证券分析师荐股评级调整价值的经验分析,要用实际证券公司的评级报告数据检验分析师荐股评级调整价值的大小,为了确保分析师荐股评级调整的准确性。本文通过对数据与研究方法;计算方法和实证结果;实证结果分析三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论述。 【关键词】证券分析师;荐股评级;投资价值;准确性 证券分析师的重要工作内容就是凭仗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分析能力,结合与各个公司管理层之间的人脉关系,获取一手的商业信息,对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进行有效的分析与预测,并将预测的结果以报告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高效的建议。 一、数据与研究方法 1.数据描述 本文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于万德资讯数据库,股票价格数据是以每一只股票上市的时间开始向后复权以消除配送和增发的影响情况,选择的时间是2000年1月到2004年12月之间,区间的样本选择的是深市与沪市的A股股票,这里不包括价格波动较大的ST、PT等。证券分析师预测报告选择了从2000年7月到2004年7月之间,包括上海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华夏、海通、招商、银河等在内的12家证券公司的深度性研究报告、点评报告、调研报告等,数据样本从证券公司的网站获得,样本采用单个PDF文件和word文件形式展示,并附带了图表进行细致的说明,例如下表: 二、计算方法和实证结果 计算窗口: 计算三天事件的累计超额收益率用窗口[t-1,t+1]表示,事件前一周的累计超额收益率可以用窗口[t-6,t-2] 表示,事件前一个月的累计超额收益率可以用窗口[t-22,t-2]表示,事件前一个季度可以用窗口[t+2,t+6]表示。计算事件后一周的累计超额收益率用窗口[t+2,t+6]表示,事件后一个月的累计超额收益率用窗口[t+2,t+22]表示,事件后一个季度累计超额收益率用窗口[t+2,t+64]表示,并做了t检验。 三、实证结果分析 1.买入评级调整积累收益率与剔除的特点 证券分析师比较愿意推荐投资者买入前期正价格动量的股票,通过事件的具体分析,提供给投资者买入评级调整的总体投资价值。虽然分析师推荐的股票领先于同行的规模与优势,但是到来事件的后期就会慢慢的降低。 随着时间窗口的不断缩小,事件前3个月的累计收益率会随着事件的推移不断的降低,并在推荐调整期前会出现负数值,这些情况说明分析师推荐的股票在调整以前,已经发现了股票出现了跑输同行业与同规模股票的发展趋势,并且这种下降趋势在评级调整以后还会继续。 2.卖出评级调整累计收益率与剔除特点 分析师推荐将股票卖出,是因为这支股票已经出现了评级调整累计收益率下降的趋势,分析师的这种判断力是有一定的依据的,是非常准确的判断。是利用前期股票价格过高,涨幅度已经超出了股票本身的价值,在未来的时间里会出现价格拐点。投资者可以依据分析师的建议,及时的卖出股票,就可以避免经济受到损失。 四、结束语 通过实际的案例分析,得出证券分析师运用荐股评级的方法转化出超额收益偏差的数值,来证明分析师评级活动的准确性。投资者可以根据分析师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但是这些并不能保证投资者每一笔交易都是收益的,还要特别的警惕投资带来的风险。 作者简介: 张云天(1994-),男,汉族,河北省吴桥县,学历:本科,单位:吉林大学,研究方向:投资理财。 证券分析师论文:中国证券分析师的选股能力是否有持续性 摘要:中国证券市场上有大量的分析师对上市公司进行评级预测、业绩预测,并且不同分析师在从业经验、选股能力、工作平台都有很大的差异,那么因素是否造成分析师选股能力的差异,如果选股能力有差异,那么这种差异是否具有持续性?本文通过实证检验发现,分析师的选股能力确实具有持续性,过去表现好的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好,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投资。 关键词:选股能力差异 持续性 投资收益 基金项目:本文受山东工商学院青年基金项目“明星分析师荐股报告投资价值的研究”(项目号:2013QN013)资助。 本文用分析师所选取的股票所获得的累积超额收益来表示分析师的选股能力,分析师所选取股票获得的累积超额收益越高,表明分析师的选股能力越强。本文用Mikhail等(2004)检验分析师持续性的方法,按照分析师在报告前一年、报告前三年的表现将所有分析师平均分成五组,第1组表现最差,第5组表现最好,分别检验基于分析师过去一年、过去三年表现所分成的五组分析师在报告当年的表现,如果过去表现好的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好,过去表现差的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差,那么表明分析师的选股能力具有持续性。我们的结果显示,无论基于分析师过去一年的表现,还是基于分析师过去三年表现所分成的五组分析师,在过去表现好的分析师在未来也都同样表现好,过去表现差的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差,这就证明了分析师的选股能力确实具有持续性。我们又在此基础上检验了市场是否能够识别出分析师选股能力的这种差异,结果显示,市场并不能够识别出分析师的这种差异,因此,如果投资者能够选出过去表现好的分析师,并跟随其的荐股报告构造投资组合,那么投资者可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表1显示,基于过去一年的表现所分成的五组分析师在报告当年的表现具有显著的差异,例如,在(-2,20)窗口期中,表现最好的组与表现最差的组的差异显著。另外,对基于分析师过去三年的表现所分成的五组分析师的检验结果显示,过去三年表现最好的第5组与过去表现最差的第5组的差异显著。表1的检验结果显示,过去表现好的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好,过去表现差的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差,这就证明了分析师的选股能力确实具有持续性。 本文的检验结果表明,中国证券分析师的选股能力确实存在差异,表现最好的分析师与表现最差的分析师之间存在差异,并且在统计上显著,这种差异还具有持续性,即过去表现好的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好,过去表现差的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差,并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分析师的这种差异也同样存在,并且在统计上是显著的。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跟随分析师的报告来构造自己的投资组合是可行的,是可以获得超额回报的,但是投资者需要做的是,识别出那些过去表现好的分析师,并持续跟随其的预测报告。 本文的结果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特别是对那些中小投资者来说,他们没有专业的投资知识,不能够自己搜集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不能以专业的角度来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面临的机遇和风险,对于他们来说,跟随分析师的报告则成为了一种获得超额回报的方式,那么跟随什么样的分析师则成为了摆在他们面前的重要问题,本文的检验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投资者可以首先找到那些过去一年表现最好的那部分分析师,这些分析师在未来也同样表现好,因此投资者可以跟随那些过去表现最好的分析师的报告来构造投资组合,由于市场没有识别出分析师选股能力的差异性,因此如果投资者可以选出那些过去表现最好的分析师并跟随他们的荐股报告,那么就可以获得比市场更高的投资收益。另外本文的研究发现,表现好的分析师有一部分是普通分析师,有一部分是《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投资者找到这部分分析师,即《新财富》最佳分析师当中也有表现好的分析师和表现差的分析师,因此投资者不能盲目跟随《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本文的研究不仅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信息,还为分析师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有价值的经验。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的概念研究论文 【摘要】在财务管理学研究中,以往过于注重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的研究,却忽视了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本文现从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入手,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指出了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并提出基于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再造的途径。 【关键词】财务治理;财务管理学;财权配置;财务文化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超级秘书网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研究论文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 (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分析论文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创新管理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 全进行硬性规定。 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困境和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学困境和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发展道路探索 摘要:财务管理用简单易懂的话来讲就是用不同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管理。最早在春秋时期出现货币,到后来秦的统一圆形方孔钱,再到后来的纸币,再到现如今的电子货币。可见,从古至今,人们对财务的管理不论是方式还是对象等都在不断完善跟进步。现如今,更多的体现的是对财务的投资、使用、运营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财务管理学是一门注重方法与管理理念存在的学科,财务管理需要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和计算能力,在此当中包含着重要的学问学识。在此我们展开对财务管理学发展道路的探讨。 关键词:对象;演变;体现方式;手段;影响 一、财务管理的理念要素 财务管理理念主要有几点:一是以人为本,毕竟财务理念,财务经营每一点都是人为操做管理的,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跟这些人的知识跟财务能力是相关的。二是共赢,每一笔交易,企业之间的合作,都是在共赢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进行发展。三是把握风险,有投资就有风险,要抵制每一次的风险,需要树立正确的理财风险观念,稳中求胜,不急不躁。四是借力使力,相互合作,学会借用别人的力量做好自己的事情。五是信息理财,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情况下,信息传播更新的速度也在加快,只有不断的学习跟进最近数据才不会导致落后。六是战略理财,盲目投资理财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做出属于自己的经营方案才是正道。财务管理的要素自然就是需要管理的内容。 二、财务管理的对象演变 在最早的时候,刚刚出现货币,不管是用称重的方式还是其他方式,其实在当时人们已经有等价交换的意识,说白了那就是财务的管理意识。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包括到后来出现当铺,有了抵押等都是实物的交易,只是当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后来出现纸币的时候就相对改善,面额的大小就成了简单的标准。货币的出现标志着金融市场的萌芽—以银行为中心的市场初步建立,便有了以银行为中介的借贷市场—1602年荷兰世界第一个有形、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推动着金融市场—信用形势的股票和债券等便形成发展。所以后来有了虚拟的货币,便是实到虚的转换演变。再有就是刚开始的时候人们的关注点是物,现在包含的就很多了,比如人的想法观点都可以用来交易,人的名誉、版权、著作权等也是现在财务方向的另一方向。社会在发展、经济也会发展、之前我们只是内部发展交易,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QFII制度在中国拉开序幕,中国资本市场向全球化体系迈出了第一步,跟国际的接轨,从内部的财务交易转换成了到国际性的外部发展。在古代用的是算盘,随着计算机的出现发展,我们从人工转变成计算机的管理,更加快速方便。所以,不论是从方式、对象等方面都在随着社会发展在转变,之后必然也会随着社会发展来进步,财务管理是没有边际的,会永恒的进步发展下去。目前我们国家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混业经营”是未来的必然选择,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也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企业管理案例分析 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并购雅虎,共同联盟。马云和阿里巴巴我们都很了解,是电子商务的开启者,阿里巴巴的目标是涉及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庞大的系统需要更好的引擎,毋庸置疑,雅虎成为首选,而当时的雅虎也正处于瓶颈期,他涉及的全面,想要在其他方面更好的竞争,阿里巴巴的能力能让他有更多的精力保留在其他方面,毕竟,电子商务不管是在欧洲还是美国等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马云和阿里巴巴的团队有很强的能力去处理这些。雅虎成为阿里的股东占有40%的股权,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成为了一家人。合作双赢,便是最明显的体现。1976年,苹果品牌的问世至今,一度成为人们追捧的力量。乔布斯和沃茨尼亚克创立了苹果公司,刚开始投资的时候由马古拉、美利坚银行、洛克菲勒家族等共同投资,现如今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苹果最大的成功在于很强的管理理念,不断的创新,一次次的创造惊喜,引领潮流。在跟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在不断创新。可能这就是苹果经久不衰还能一直在潮流前沿前进的原因之一吧。1985年,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诞生—深圳特区经济专业证券公司。之后业务不断发展,公司扩大到一百多家,但就是因为太过心急,业务发展过快,在2002-2004两年的时间便有19家证券公司倒闭,所以说再大的企业都要关注一个财务管理,要有属于自己发展的战略管理。不管是对国家,还是企业而言,财务永远影响着本国或本企业的命脉,企业需要注重财务方面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理念,合理控制公司成本,促进公司发展。 四、企业财务状况决定因素 马云说“不赚钱的企业是不道德的”,企业本就是创造价值的,企业的价值基本是用利润来衡量的,如果一个企业一直处于亏损,那么这个企业便是浪费人力物力,浪费资源,是不道德的。公司是否盈利首先看的就是成本和收入的准确,然而这只是数据,要从资本和经营业务两方面来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毕竟盈利能力的体现也就表示着财务的能力。资本就要看我们初期的投资和当期的盈利或净资产收益率。财务分析如果没有结合经营业务,那么就是两张皮,是没有任何说服力和价值的。一个企业首先要结合产品及市场、结合企业的发展经营策略、企业预算才能准确的分析盈利状况。债务常常成为压倒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一个企业出现债务的原因有很多:内部原因有实力不够、资金不足、涉猎太广等很多原因都会导致债务的积累,外部原因也不能忽视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最后总有一天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直至倒闭。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偿债能力来进行投资。比如2001年的无锡尚德在2005年成功上市,短短10年时间成为行业第一,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便宣布破产。最直接原因就是公司快速扩张,资金需求过大,大举借债,资金链断裂,直至倒闭。就算这样,还是有不少企业这样急于求成、前赴后继。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制定适合自己的战略,急刹车转战稳健发展型战略。企业周转销售快,营运能力强就是综合能力的提升,需要的是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努力。周转快还是要考虑行业的特征,不是所有行业周转过快是件好事。财务重要的是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并解决问题,这也是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能力。宏碁创始人施振荣卖鸭蛋的故事和丰田老板创新供应链的故事都提出来了销售是关键,创新发展才是硬道理。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要关注的有收入、利润的增长。企业发展能力提高必然资产规模就不断增加。时刻警惕莫陷入“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困境,资金链一旦中断,绝大多数企业就陷入困境,没有现金流的企业是无法生存的。导致资金出现问题的原因:一是销售量降低,囤货情况严重,应收账款大量占用流动资金,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或过度使用财务杠杆,三是企业出现泡沫经济,导致企业的资产价值大幅缩水,四是无节制、过度的为别人担保不考虑自身实力,不把别人的炸弹绑到自己身上。五是外面环境的负面影响,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当前的煤炭、钢铁、水泥等的行业都因为房地产的下滑纷纷陷入困境。李嘉诚作为商业奇才,说“一家公司即时有盈利,也可以破产,一家公司的现金流是正数的话,便不容易倒闭”,他的“现金流”理念非常值得借鉴:现金为王、低负债、互补行业的投资。 五、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影响 金融行业是永久不衰的行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企业的发展看的还是经济,在一个不论是经济、网络、科技、信息都时刻更新换代的时代,只有不断完善经济机制,制定更严谨的管理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每个人的责任明确到位。现在很多小企业存在的问题就是一人多职,这样会造成很多情况下走不了正常程序,资金出现差错。财务管理不只是财务的事情,是需要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遵守的,财务跟每个部门都有关联,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配合,那我们出来的数据就是准确的,就能更好的了解到公司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大的企业自然有很完善的规章制度,但是在财务信息不断更新的时代,大公司如果不进取,也是会被淘汰的,小公司需要注意的就更多了,所以企业要通过外部环境跟内部问题,了解行业的生存法则,了解竞争对手的战略,知彼知己,才能知道自己要改进的是什么,扬长补短,制定最适合自己的路径即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为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制定长期战略目标,就要有短期目标,有步骤的完成每一个周期的目标,最后才能实现长期目标。战略是方向,没有战略的发展是盲目的,不会长久的,所以战略分析和决策相当重要。符合实际,不能过高到让人心灰意冷,也不能低到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在实行的过程中,需要对人、物、财产等各环节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对于方案要有绩效考核体系来支持,这是其一。企业的长久不单单是靠财务的,财务管理也不只是涉及财务一个部门。是每个部门,每个人员的责任,所以一个企业要有自己的文化理念,引导员工,鼓励员工,与其靠制度约束大家进步,不如让员工自己心甘情愿的去学习,员工跟领导之间没有什么高贵卑贱之分。如果每个人都能精诚所至的为长远考虑,为公司谋取利益的时候也是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现金不会因为网络时代的发展就此消失,但是也不会影响虚拟货币的盛行。只是数据的变化,只是网络的操作,大多数情况下代替了人为的工作,这是未来必然的发展方向,所以我们要紧跟脚步,适者生存,适应社会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发展是一体化、证券化、创新的趋势。随着网络技术和卫星通信的使用,已经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经济贯穿在一起了,之间的传播调动尽是一个数据的转变,几秒之内便可完成的,不受国籍、货币面值的影响的这样的一体化全球经济市场。在债务危机的情况下,银行贷款的收缩,让不少筹资者纷纷转向证券市场,一系列金融工具的出现,也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信息技术也能处理市场很大的交易,及时处理信息,对新情况作出反馈。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也在不断创新。在未来交易主体的变化可以是家人、企业或个人,买卖身份也可互相转换。21世纪后,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不少海外留学的学子选择回国创业,同时带回大批风险投资,极大催化中小企业的成长,促进国内创业热情。带动国内投资业的发展。金融行业发展也在进入高潮时期。 六、结束语 未来的财务管理方向我们也不能确定,但是肯定会收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之后不管怎么样,财务都是在创新发展的路上,所以,之后,作为学生要更好的学习掌握财务管理知识,不断钻研。作为企业,要不断完善建全财务规章制度,不断培养人才,这样才能带动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也是一场战争,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是知识的对抗,是深不见底的发展和进步,取长补短,不急不躁,规避风险。战略是企业的梦想,是企业未来要走的路,做正确的事,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追逐企业长期利益最大化。从古至今,企业管理不断创新,但是万本不离其宗,就是坚持我们的文化,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文化和经济是相辅相成的。财务管理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文化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繁荣发展。 作者:高播 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高校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 一、原因分析 (1)教学内容多且对数理统计要求较高。《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需要学生系统学习公共组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的技术方法,熟悉我国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规则,理论内容多,且涉及高等数学和统计学的相关知识,但其教学对象为非财会专业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该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对数理统计的要求并不高,再加上该课程的课时数少,以安徽师范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总课时数仅为51个课时,为了保证知识体系的完整性,授课教师不可能对涉及到的高等数学和统计学相关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导致学生不容易学,教师不容易教,学生缺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理论教学内容多,实践教学内容不足。《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是一门应用型课程,实践教学是其教学过程的重要构成要素,但该课程实践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比例较低,以安徽师范大学2012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该课程实践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比例仅为17/51。实践教学内容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实践教学需要投入较多的经费去配备模拟实验室、购置仿真软件、安排师生参观实习等,而纯理论教学的经费投入则相对较少;其次,实践型师资缺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作为新兴学科,其师资队伍非常年轻,青年教师们大多从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没有机会接受系统专业的实践技能培训,缺少实际工作经验;再次,开展实践教学的单位大多需要任课教师自行联系,而该课程的研究对象为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加上政府组织和事业单位管理的特殊性,单凭任课教师自身能力,很难争取到学生观摩和实践的机会。 二、改革现行教学模式的建议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应完善现行的理论教学加实践教学模式,综合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学生由机械死板地记忆转变为积极主动地思考,使学生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1.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辅相成,不能偏废。《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是应用型课程,因而有人以“学以致用”为目标,认为实践需要什么理论就讲什么,这使得理论教学缺乏系统性[2]。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对实践起指导作用,在该课程的理论教学过程中,应系统地教授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使学生掌握课程的整体框架;而实践,一方面可以使学生认识到理论知识对实际工作的作用,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调动自身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使教师结合实际,完善自身对理论的认识,并结合用人单位的需求,调整教学内容,提升自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能力。2.教学方法的多样化。课程本身并不具备教育的动力,它只有借助于讲授的方法才具有教育的效力[3]。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传统的教学方法大都是教师主导的填鸭式的课堂讲授,这种教学不能调动学生的内在积极性,要发展学生潜在的才能,必须在当前应用型大学的教学中开展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4]。任课教师应结合每个课时的教授内容,在传统的讲授法、练习法等理论教学方法基础上,灵活使用案例法、实验法、参观法等实践型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运用到实践中,使其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提高其学习兴趣,培养其学习能力。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体系见图1。讲授法可以向学生系统讲授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练习法可以督促学生课下复习和巩固教师课上讲授的知识,促使学生独立思考,讲授法和练习法是该课程教学的基础,是灵活使用其他教学方法的基础。同时,由于学生缺少对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了解,很难真正理解其财务活动内容,也不能深刻认识到学习该课程的重要性,所以通过参观法,带学生去公共组织财务部门实地观摩,并通过在实验室里利用仿真软件进行模拟操作,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动手能力。案例法是理论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方法的结合,学生通过课下查阅资料、小组讨论,课上讨论、发言,课后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和教师共同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可以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3.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目前该课程授课教师多为青年教师,缺少社会实践经历,很难驾驭实践教学方法,不能解决实践教学活动出现的问题,因此,高校应出台鼓励政策,对教师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给予经费支持,并制定相关考核机制,将教师参加社会实践作为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硬性指标。教师可以挂职锻炼、顶岗培训、产学研合作、志愿服务、调查研究等方式参加社会实践,丰富其实践教学内容,提升其实践教学能力。4.建立校地合作的校外实践基地。借鉴国外校地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在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地方高校必须改变过去相对封闭的教学模式,加强与地方合作,才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5]。由于该课程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单凭授课教师个人能力,很难联系到去公共组织实地参观的机会,需要高校领导充分整合校友资源,与当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联系,为该课程搭建实践教学的平台,建立起互惠互利的校外实践基地。各类公共组织为学生提供参观、实践场地,为教师提供挂职锻炼、顶岗培训、志愿服务、调查研究的机会;高校利用自身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为公共组织进行人员培训、提供咨询服务,还可以聘请公共组织的相关人员来进行实践指导。 作者:钟颖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双语教学对财务管理学的价值 我们目前的高校数量不少于1500家,开设财务管理或经济类专业的高校占到总数的2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高校的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大纲基本雷同,没有高校特色,国际接轨性较差,因此有部分高校开始尝试其他方式比如用其他语言进行专业课的介绍,希望学生能够掌握专业知识,同时还能够具有一定的专业英文知识,能都用英文看,听,读相关的专业文献和专业知识,培养现代化的新型人才。目前,我国高校开设的双语财务管理教学都处在摸索阶段,暂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本文在总结前人经验,教学实践和学生反馈的基础上,针对双语教学提出自己在教学中的几点看法。首先,国家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专业,为社会培养大量准财经人才,然而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只是单纯的记忆公式,模型和定义,对公式,模型的来源根本不了解,练习考试只靠平时记忆,考过就完全忘记,完全不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但是如果能够了解公司的来源,推导的过程,那么学生的记忆将会保持较长的时间。 但是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大部分是由国外传入我国的,大量的模型等都是采用英文字母表达的,很多学生不了解专业英语的知识,因此对于这些专业模型很头痛。如果引入双语教学,这些问题就能被很好地解决,学生能了解知识的基本起源,能对知识保留较长的记忆时间,还能根据相关的知识,自己推导相关的模型。国内教材侧重于演绎———即从基本的概念、原则或公理出发一步一步地推理,而国外的教材侧重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因此引导学生逐步往自主思考的方向发展,利用双语教学的机会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而不是单纯的告诉学生题目应该怎么解答。其次,现在很多企业不光“走出去”,还能把国外的企业“引进来”,不管企业处于国内还是国际的环境,财务管理和会计学的发展都逐渐和国际接轨,需要财务人员不仅仅熟悉我国的会计制度,还要能够了解国际会计制度,编制英文状态的财务报表。而专业的财经词汇的翻译和普通的大学英语的词汇翻译往往相差很远,比如“balance”这个单词,一般普通的词典给出的意思就是“平衡”,而实际这个单词在财经中特指“资产负债表”,两者翻译结果大相径庭,不是专业人员根本不了解。因此,为培养专业的财会人才和国际接轨,我们有必要开设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帮助学生尽快的熟悉国际财务的基本流程。 第三,我们的大部分学生对英语本能的就有一种抵触情绪,很多同学都基本不敢开口英语,跟有甚者直接说看见英语就头疼,这和我们平时没有机会开口说英文,学习英语就靠死记硬背有很大的关系。其实英文很好学,只要我们多加练习,多开口,英语就和我们的母语一样简单。因此,我觉得开始双语教学的同时,还能锻炼学生的听力,同时尽量给学生创造练习口语的机会,使得他们不仅能够用英语表达日常生活,还能够用英语做专业的称述。目前很多大型跨国公司招聘都是采用英文面试,从日常交流到专业介绍,因此,开始财经双语课程也是迎合时代的人才发展需要。前文我们论证了开始双语教学财务管理的必要性,下面我们论证开始双语教学的可能性。 首先,我们目前经济发展迅速,大量跨国公司进入,大量的国外的财经专业知识被带入我国,同时我国也有大量的学者出国深造,能过接触和学习到较为系统的西方财务管理知识体系,因此从知识储备的观点看,我国高校不缺乏能够用双语进行教学的专业人才。同时,各种翻译的书籍在市场上也能被找到,教材的选取非常丰富,而且互联网极大的帮助了我们,各种我们需要的知识都能在互联网上被找到,同时当面选取大量英文教材的时候,还能帮助我们吸收国外教材的优点,尤其是吸收最新的教学内容。 其次,各个高校目前的教学环境有很大的改善,计算机的运用在教学中屡见不鲜,听力,图片,影视文件等各种崭新的教学工具在教学中也被屡屡使用,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的教学,也能让学生更好地自学,培养学生的主动阅读能力,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利用多媒体教学一方面可以节省时间,加快教学进度;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信息量,并且形象生动,加深学生学习的印象,有助于学生对讲授内容的理解。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通常国外原版教材配有相应的教学软件、光盘和网上教学资源,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拓展和深化课堂教学内容。同时设立互联网,网上有中英文课件、英汉对照词汇表、习题集、模拟试卷等学习资料,建立了师生交流平台,学生可以在线相互提问,相互回答,也可以向老师提问,老师在线回答。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增加学生与老师交流的机会,提高了学习效率。 第三,目前有很多高校和海外的高校开设了联合办学的项目,不管采用“半外型”还是“全外型”教学,都力争使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专业财经英语的知识,这对高校采用双语教学也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因素。综合以上的几点,我们觉得高校既具有开设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也具备双语教学的可能性。但是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的几个问题。 首先,教师的匮乏。目前开展双语教学的高校毕竟是少数,大部分高校依然使用中文开展财务管理的教学,能够熟练使用双语教学的高校教师人数比例很小,所以能后被双语教学的学生数量很不高。 目前高校的教师中,按照最乐观的估计,能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不超过10%,而在不发达地区,情况更不乐观,因此,小班教学不现实,基本大班教学。第二,资金的匮乏。双语教学最好需要使用英文原版教材或材料,而英文原版的书籍价格一般较高,一般都在三位数以上,不管对学生还是对高校都是一笔比较大的开销。双语教学所需的成本远高于普通教学,学校方需付出更多的成本,学生方也同样。第三,学生的基础不同。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导致对英语的教学投入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普片英语基础较好,能够快速的适应双语教学,而经济不发达,特别是农村或者偏远地区的学生英语基础普片较差,有的甚至完全听不懂简单的英文,因此,大班教学效果很差,但是由于师资力量的匮乏,小班教学也很困难。因此,我们面临两难的地步。如果从教学效果来说,尤其是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小班教学的效果肯定要高于大班教学,能够给学生充分的机会去锻炼口语和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 综合我们目前面临的各种情况,我们认为,全面推行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确实存在不小的难度,但是如果有条件的高校能在适当的基础上推广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能帮助我们的学生同时掌握两门知识,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双语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对学生,都是一个挑战。一方面,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相当的英语水平。给学生树立很好的典范;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给学生营造出一种互动环境,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中来。双语教学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必然趋势,是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在进行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的探索中,要认识到教学质量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教学改革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实践,逐步探索出高效的财务管理双语教学模式。 作者:翁旻徐仲达单位:淮阴师范学院经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举措 一、财务管理课程的建设目标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目标是吸收国内外名校的财务管理前沿观点,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在教学内容与体系、教学手段与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与改革。主要包括:第一,在教学内容上,吸收国内外名校的财务管理前沿观点,反映财务管理理论和实际应用的最新动态,不断进行更新,不断拓展财务管理学科的内涵和外延,实现与其他交叉学科的合作,从理论知识、技术能力等方面不断丰富教学内容。第二,在教学方式上,以目前的多媒体授课、在财务实验室开设的财务管理课程设计为基础,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在教学手段与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与改革,与不断丰富的教学内容相适应,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与学的互动性,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二、财务管理学教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的教学内容财务管理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财务管理的内容应该与财务管理的实践紧密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但是财务管理已经脱离中国实际。如何让财务管理的理论更加贴近实际,这是目前对我国财务学界提出的一个新的挑战和要求。 2.财务管理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传统上,在财务管理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讲授法或注入式教学方法,主要以教师为中心,以黑板和粉笔为工具,侧重教学内容的讲解与传授。虽然教室能够比较容易完成教学任务,但是对于学生来说,学习效果并不好,学生只是被动地听讲,而不能很好地融入到课堂中去。对于这种单方面的信息传输方式来说,其最大额问题是缺乏师生之间的双向交流,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创新精神。学生的学习潜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其结果必然无法满足社会对应用型财务管理人才的需求。为克服讲授法的缺点,不断推进财务管理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师应该尝试多元化的财务管理教学方法。 3.财务管理的师资建设目前,教师大多缺乏实践经验。由于财务管理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它对财务管理的授课教师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那就是除了应该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的理论功底以外,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把财务管理课程的内容讲深讲透。 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内容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要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该将学生作为主体,才能与现代企业对财务管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相适应。应着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教学资料建设;教材建设;实践环节建设;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学课程的网上教学系统和教学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把握专业发展趋势,不断丰富与完善教材建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坚持科学务实原则,编写或选择适合本校学生使用的教材。根据教材配备相应习题与案例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教学内容。跟踪和搜集国际学术最新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环境,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前沿问题的研究,及时把教改成果、科研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到教学中去,同时根据实务界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结合课程特点与变化,创新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交流,使双语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等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实践教学,完善实验室的建设。有针对性地购买国内外上市公司数据库、公司财务管理应用软件,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环境,不断丰富与完善财务管理课程网上资源;形成一个体系完善的财务管理教学案例库;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条件。 另外,还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的专业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财务管理课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1.教学内容方面(1)教材建设。在选择了适用的财务管理教材之外,还应该有配套的辅导资料,便于学生自主学习,掌握重点,解决疑难,拓展思维。在教材的相关章节还应附加有财务热点问题、著名案例分析和最新财务制度等等,便于激发学生兴趣,了解最新动态。对于教材的系统性结构、现实性范例、思考题等等方面都应严格把关,应适合本校本科层次教学,有利于传授基本的财务理论与知识,培养基本的财务技能与技巧,同时还应将已取得的财务管理方面的科研成果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去。(2)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教材。配合“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针对财务管理的特点,加强财务管理的实践教学,应积极编写财务管理方面的实践教材。(3)课外参考书籍阅读指引。为了促进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地学习,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应该不断丰富给学生指定的参考书籍目录,在校园网上建立财务管理课程网站,并将书籍信息、评价和相关资源链接公布在课程的网站上,方便学生学习和查阅。 2.师资队伍方面(1)学术成果。可以由学科带头人带领课题组成员,跟踪和搜集国际学术最新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前沿问题的研究。(2)教学能力、教师授课质量。组织讲授同一课程的老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交流心得体会;建立集体备课制度。结合学校每学期期中学生评教、专家听课以及同行听课等环节的成绩的反应,在教研活动中对突出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提出解决措施,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3)培养计划。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教学管理制度方面(1)建立完善集体备课制度。(2)不断提高教师专业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3)建立教学效果监测和反馈。结合学生评教、专家听课以及同行听课等环节的成绩,在教研活动中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及时提出解决措施,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 4.教学媒体方面(1)多媒体教学。为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根据学生的特点,继续完善PowerPoint电子教案。课题组准备巧妙地结合财务管理课程教学的特点,在财务管理课件设计中大胆地尝试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体的先进技术,比如,采用超文本技术、动画、视频播放、水晶易表、流媒体技术等。(2)借助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实现网络教学。制作财务管理课程网页,开发一系列网络学习资源,如课程介绍、课程特色、教学大纲、教学教案、课后作业、模拟试题、参考文献、相关案例等,为学生自我学习和完善提供良好的条件。(3)案例教学。财务管理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强较强,除了掌握理论内容之外,还应让学生掌握其实际应用。基于此,应该针对不同知识点设计案例,进一步完善案例库。总之,通过财务管理课程建设,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便更好地达到教学目的,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较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经济管理人才,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刘春王晖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小议财务管理学教学方式的梳理 一、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梳理 笔者综合了学术界的一些观点并结合财务管理课程的特点和教学经验,认为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方法包括课堂授课式、课堂讨论式、虚拟现实式和ERP沙盘对抗实训等模式。 (一)课堂讲授式 课堂讲授式是指教师在课堂通过情景案例的讲解以传授课程内容。课堂讲授式的本质就是案例与基本理论相结合,构成一个完整有机的教学体系。依据教学内容的不同,课堂讲授式可以分为案例讲授式和理论阐释式两种形式(王家启,2009)[3]。案例讲授式是通过典型性的案例,与学生共同分析、逐步引出所蕴含的理论,用案例来说明基本理论;理论阐释式是由教师先讲透基本理论,然后通过案例对照分析,印证理论的正确性,以理论阐析案例。具体到财务管理教学实践,课堂讲授式可以采用列举式、讲评式和讨论式等形式进行。列举式最为简单一般,就是在讲授基本理财原理时,根据理论需要枚举相关案例,结合情景案例进一步深化理财原理。列举式教学所需案例虽然简单明了,但却能直接明白地说明理论内涵所在。我们在讲授资金时间价值、风险价值等理论时,可采用这种方式。讲评式是指为了使学生深入理解理财原理的深刻内涵,掌握理财活动的内容和理财方法,以及让学生熟悉财务决策的程序和决策方法,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对所引案例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折,并在剖析案例的过程中说明相关财务理论的运用和实现,以及财务原理和财务方法的逻辑推导过程。在讲授筹资方式的选择、资本结构的决策、财务杠杆的运用和股利分配政策等内容时,可以使用这种方法。讨论式是引导学生讨论案例,让其独立思考,自由表达见解,然后老师总结理财理论。 (二)课堂讨论式 课堂讨论式是指为了实现培养学生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理财能力等综合能力和素养,教师根据相关教学内容,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的教学模式。根据讨论方式的不同,课堂讨论式可以分为理解式讨论和研究式讨论两种形式。理解式讨论一般是在系统性财务知识讲解之后,为了巩固和加深理财原理和理财方法的重点和难点,教师根据知识体系中的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内容完整、结构简单的情景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和分析。讨论式教学一般可分为教师讲授课程基本内容、提出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和教师总结点评三个阶段。研究式讨论的情景案例一般难度较大,波及的相关财务知识也较多,教师一般会在课堂讨论之前进行事先布置,提供难度大的综合性案例的相关素材;学生要在课下充分获得相关资料,进行小组之间的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论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各小组或个人再进入课堂进行专题讨论(罗真等,2005)[6]。相比较而言,研究式讨论更多地具有研讨课的性质,其在实施的过程式包含教师提出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学生发表见解、教师总结点评等四个基本步骤。可以说,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课堂讨论,都是传统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产物;课堂讨论也更加关注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是对传统“填鸭式教学”的突破。当然,教师的引导作用,要始终如一地贯穿在课堂讨论过程中,要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相关财务原理和知识,并能解决相关的财务问题,同时达到预期财务管理教学目的(宋媛媛等,2006)。在讲授公司治理问题、资金的筹集管理、营运资金的管理和企业并购等财务管理内容时,均可采用课堂讨论式。 (三)虚拟现实式 这是一种虚拟理财现场的教学形式,即组织学生模拟假想企业中财务管理人员,在模拟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各项理财活动,以追求假想企业价值最大的目标。在虚拟现实的教学过程中,学生要进行市场调查,要仔细分析来自企业内外部的数据资料,在种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动态环境下做出各自的判断,经过不断的讨论磋商、会议协商等集体决策的程序后,从而做出虚拟企业现阶段理财活动最优决策方案。虚拟现实式的教学模式实现了学校与社会相结合、课堂知识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理财知识与理财实践相结合,其真实、直观、感性的特点不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使学生在理财实践中更加清晰明白实践知识的来源与出处,强化了对财务原理的题解和认识。在虚拟企业的感召下,学生熟悉了理财过程和决策程序,锻炼了财务技能及驾驭能力,明白财务人员的角色地位,把理财原理和方法等的学习与实践企业理财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现在很多学校已经建立了模拟股票市场,供学生体验证券投资之情境,我们也可以建立筹资谈判、投资分析、财务分析等模拟实验室,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学习感受。 (四)ERP“沙盘”对抗实训 EPR(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沙盘”对抗实训就是以独特直观的“沙盘”来模拟企业生产经营运行全过程,让学生在虚拟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从事筹资、投资、分配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一种竞赛式教学方法(王颖梅,2006)[7]。在沙盘之上,学生被分配在若干个相互竞争的模拟公司里,分别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总监、采购总监、生产总监等重要职位,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决定模拟公司的产品、市场、销售、融资、生产等方面的长、中、短期决策,年末用财务报表的形式体现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营成果又决定下一年的市场份额,这样年复一年地进行持续经营。ERP沙盘对抗实训基本再现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将“企业”搬进了课堂。在沙盘之上,企业的现金流量、产品库存、生产设备、银行借贷等指标清晰直观,学生感受到现场逼真的实战气氛;学生在模拟企业实战时,会遇到企业经营中经常出现的各种典型问题,如充满风险的市场(产品)定位选择、生产时序优先安排决策、市场信息综合分析决策、市场竞标策略选择、资源配置与规模发展的平衡等等。针对出现的问题,学生必须通过团队共同分析、找出对策和组织实施。ERP沙盘对抗实训融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和专家诊断于一体,其最大的特点是“在参与中学习”。在接近企业实战的对抗中,学行经历了企业经营中常出现的各种典型问题;在团队的合作中,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突显了团队的协作精神,培养了他们作为企业管理者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上述四种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各有特点,也各有侧重,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自行选择某一方式,也可以综合运用。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模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更能切实地提高教学效果,更能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的共性 (一)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习兴趣和提高综合素质 财务管理学教学目的之一是让学生了解企业真实理财情境,了解财务决策的过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协作的能力。案例教学正是将企业的管理情境带入课堂的一种载体。案例教学的优秀就是创设一种情境。理财原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财问题的讨论、理财方案的制定等都是围绕着案例进行的;财务个案让学生更加清晰地理解了相关财务理念、和财务管理方法,同时财务案例问题的解决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在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在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促使其在学习过程中更加积极主动,能够高度投入到事先安排好的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案例中,也能在教师的组织下分析企业系统特征,根据案例所提供的信息,身临其境地进行思考、讨论与决策,从而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巧妙结合(潘广伟,2012)[8]。 (二)解决开放性问题,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这是与传统“填鸭式”教学的本质区别。案例教学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案例教学将学生置身于特定的情境中,学生要在信息不对称和动态变化的复杂环境中作出独立的判断和选择。不划框架的自由讨论锻炼了学生综合运用财务理论和财务方法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张惠娟,2007)[9];不受限制和没有标准的答案,使学生富有创造性的能力得以表达和发现,使学生与众不同的个性与才能得以展示;第二,案例教学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参与式学习”,是强调学生“会学”了多少,而非“学会”了多少的学习(赵洪,2006)[10]。无论是案例分析,还是问题的解决,都没有标准答案。在教师有意识的引导下,学生个人或者是通过群体合作方式积极寻找多种解决问题的途径的过程,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与挑战他人观点的过程,都强化了学生的“深度学习”的能力。也就是说,案例教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其更为关键的主旨在于让觉学生学会如何学习(tolearnhowtolearn)。第三,案例教学的过程,通常是一个由个人小组大组的有效合作和相互沟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学生都要学会与他人进行有效地沟通,要学会尊重他人观点与不同意见,还要学会聆听和说服他人,在这个过程中,强化了学生个人的沟通能力和说服能力、也锻炼了学生团队合作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三)转变了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方式 案例教学是对传统的“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老师讲和学生听的“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方式的变革;也是由“授人以鱼”被动学习到到“授人以渔”主动学习方式的转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是教师在讲台上自我表演,学生充当看客或听众。所谓知识也好、信息也好,都是从教师到学生的单向流动(别敦荣,2009)[11]。这种方式缺少民主、平等的师生互动,教师因为优先掌握知识而成为课堂的优秀,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从而使教学的关注点偏向教师的“教”,而忽视了学生的“学”。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他们是案例的设计者和引导者,是教学的促进者、推进者和辅导者。这样,教师由知识的输出者逐渐转变为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者,教师由传统和法定的“外在依附”权威向由感召的、专业的“内生生成”权威转移(张良才等,2003)[12]。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对财务理论的硬性灌输和抽象宣讲变成了一个个蕴含丰富理财务原理和理财知识的案例情境,学生也由之前的宣讲式教学的“旁观者”转变为主动探究知识的“主导者”。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要独立思考情景案例的缘由问题所在,要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和能力去分析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遇到自己知识不能解决的难题时,学生可以通过小组讨论、亦或是团队合作的方式积极探索,不断地超越自己已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以找到更加合理的、更为见解性的和富有创意的解决方案。所以,案例教学使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中的地位发生了实质性的迁移,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三、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对教师和学生的挑战 (一)对教师的权威心理和执教能力提出的挑战 传统的财务管理教学注重理财知识的传授,课堂教学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把自己定位于“传道授业解惑者”,他们习惯于自己是知识的拥有者,认为自己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他们认为只有在知识储备方面优于学生,才能驾驭学生和课堂。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它是借助于情景案例进行“教”与“学”的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的情景案例不仅对于教师来说是新的,案例中所波及问题的解决方式和解决办法,也因其多变性和多元性,让教师处于不断地学习过程中;案例讨论的分析与辩驳对于教师来说,也是一次次新的尝试。所以,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先知者,也不再是问题的解决者,更不是课堂的操纵者。学生可以利用先进和资源与渠道获得更多的知识,学生也可以学习和掌握更多的信息,甚至是一些教师都不具备的信息与知识。这样,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权威与主导,师生之间的交流由自上而下的交流转变为的探讨式的平等对话;师生之间的关系也由权威性领导转为向非正式的平等对话。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学习运用财务知识、提出和解决财务问题的能力。教学过程中如何设计恰当的案例情境,如何引导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思索和探讨,如何把握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和团体合作,诸如此类的种种问题,对教师来说是新的挑战。首先,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不但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同时也要求他们精通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只有具备了这些知识和能力,教师才能对财务案例有准确的把握和恰到好处的分析,才能对学生的案例剖析进行画龙点睛的点评;其次,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是案例分析的组织者、引导者,是课堂讨论的参与者和控制者;是案例分析讨论结果的评判者,多重身份与角色对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要有效组织、积极引导、适当参与,并对进度做有效控制,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最后,案例教学还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技能。案例教学是教师口头表达、语言功底、非语言行为举止和现代化教学设备运用等综合能力和与学生沟通力的体现,教师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才能驾驭好案例教学。 (二)对学生的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提出的挑战 传统的教学过程,也是教师把“包装”、“封存”好的课程内容和书本知识原封不动地“填倒”到学生嘴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老师灌输的知识,而不必独立思考与自主构建(张良才,2003)[12]。学生接受的知识是封闭式的,所完成的作业是具有标准答案的,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自我判断完全被限制,学生的主动能力和想像能力也被圈禁。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他激发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可以在没有标准答案的情况下天马行空,也可以在没有规定资料的情况下涉猎大量与专业有关或是无关的知识;还可以通过团结协作和相互沟通寻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可以大胆存疑、大胆论证自己的观点和辩驳他人的观点,所有这些问题,对于他们而言,都是新的挑战。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的课堂讨论,要求师生间进行平等的对话与探讨,这对于已经习惯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学生来说,要让他们有效地参与讨论与研究,不仅需要教师的引导,更需要学生自己转变已有的思维习惯,改变自己的惰性,突破自己的胆怯与被动,让学生从听讲到对话,从盲目的接受转变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这些学习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对于学生而言,都是巨大的挑战。 作者:王艳林李平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分析 财务管理学课程,是进行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的优秀课程。为适应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需要根据当前的形势进行创新改革,其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式,也随之应不断改变。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对于学生的学习,是一项创新型的学习观念,是一种建立在知识形态上的教学,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交互中完成教学探索。 1.财务管理学课程交互式教学设计 建构主义,其实质就是一种关于知识以及关于学习的一项理论,这项理论主要包含的要点为:什么是学习?如何进行学习?通过这两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启示,学生能够汲取的知识,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建构的,不是单纯的依靠记忆学习的。本文主要就是基于建构主义的理论,将财务管理学课程,进行创新型的设计,进行教学目标、创设教学情境、设计学习策略、设计学习资源的一整套的教学设计模式。1.1确立教学目标交互式教学模式框架下的第一步为确立教学目标,也就是建构主义含义中提出的第一点什么是学习,先围绕主体提出问题。例如,在学习财务管理学知识时,要注重对学生知识的积累以及基本技能的培养。但是,对于高级财务管理知识而言,其主要就是针对学生的应用能力而言的。学生能够通过学习,真正的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对于今后解决实际的财务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教师对于一些财务领域中,最新的、最前沿的知识,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渗透,通过这些材料组装成实际案例,更好的实现财务管理的教育目标。1.2创设教学情境财务管理学的交互式模式,对于教学设计中,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也就是说,要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就需要和实际情况相结合,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的发生。例如,对于财务管理学这一课程中财务分析这部分的内容而言,可以选择青岛啤酒作为教学案例,对一些有积极欲望的同学,按照相应的要点进行分配。对该公司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以及今后的发展进行综合的分析,每个小组可以自由的发挥,可以选择横向对比方式,也可以纵向对比,也可以从新的角度进行。通过这个教学案例的情景分析,学生就会对财务管理学的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不断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探索力以及学习力。此种模式,生活化较强,对于学生的实际生活也异常贴近,由此助于学生理解教学目标,消化教学目标,进而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问题的探究,获得活学活用的能力。1.3设计学习策略财务管理学课程,其综合性以及系统性特征明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进行设计中,教师应当作为学生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对于学生在学习中的学习过程,要不断的渗透,不断的教学,进而保证学生主动性的发挥。俗语云,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如果学生在学习中,遇到一些学习上的障碍,作为教师,就应当是一个帮助者的身份,促进学生进行问题的解决。在学习策略设计中,主要分小组进行讨论,然后由小组代表发言,不同学生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经常是千差万别的,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答案或思路,形成了一个交互式的学习环境,这种差异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学生在相互交流中能够得出最正确的结论,或掌握多种解题思路,取长补短,体现各自的价值。1.4设计学习资源财务管理学课程的学习资源设计内容包含两大部分,一是包含信息资源,二是认知工具。信息资源主要是指信息传输的形式,多媒体就是财务管理学课程应用最多最广的一个信息资源,因为多媒体具有充分展现情景教学的优势,让学生一目了然,更加便于理解。认知工具主要包括数字图书馆和财务活动模拟软件。这里主要强调财务活动模拟软件的重要性,虽然它是简单的模拟软件,但对实践性教学来说非常重要,一般此类软件在很多企业中被使用,或者各方面功能接近或类似与企业所使用的ERP软件,学生对于一些应用软件,应当熟练地掌握,这对于今后进入实际的企业中工作,能够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教师在教学中,使用交互式教学,还要结合企业独有的社会背景以及文化背景。 2.高校财务管理学课程采取交互式教学的举措 2.1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其目的就是对学生的主体地位进行强调,保证学生在角色活动中,属于一个积极的参与者以及知识的构建者。通过和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参与到实践中,通过讲述形式,发问式提问,有效激发学生的积极思考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明白知晓此种实践应用的是何种原理,此种实践培养的是何种能力。为了给学生创设教学情景,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准备一些必备的资料,下发给学生,引导学生边学边做,在积极的交互式的学习环境中完成他们的学习任务。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学生的起点,以及学生的接受能力,有着很大的差距,为保证整个课堂内容都能够被学生理解和接受,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要注意分层次导入,使基础差反应慢的学生能够跟上大部分学生的节奏,促进学生与学生以及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更好的提升课堂的教学效果。2.2建立轻松的师生氛围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对师生定位是一种更科学的定位,打破了传统的学生对教师怀有的敬畏的心态,而是更多的以平等的身份,以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加入到教学活动中。这样,学生就会处于一种宽松的状态,更好的对其思维进行发散式展开,使得在情感上促进学生,早日的完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教学过程中,教师卸下权威的包袱,学生摆脱服从式的被灌输的模式。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成为学生在学习道路上的组织者和领路人,通过课堂提问,分组讨论等方式大胆地进行师生交互式交流,教师通过听取学生的观点和在问题上的出现的分歧,师生齐心合力进行进一步分析探究,促进学生生成对意义的建构。这样一来,一方面实现了教学目标,达到了教学目的,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把握教学设计的重点。2.3财务管理学课堂以多媒体技术为辅助多媒体教学应用是借助信息技术的力量实现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学生与机器之间的交流,相比其他教学手段有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通过教师的教学设计,综合运用文字处理、图片、声音等进行图文并茂地将教学目标及内容展示出来,更好的为学生进行教学情景的创设,这样对于一些枯燥的学生环境,也就带来了很多生机以及活力,更好地为学生的思维提升了更广阔的空间。将多媒体技术应用到高校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模式中,进行辅助课堂教学,是广大教师频繁运用的教学手段之一。多媒体教学给予了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课堂直观的学习氛围,大大节约了教师板书时间,使得学生在笔记抄录上更便捷。特别是像ERP软件之类演示性的教学内容,方便,直观,清楚,明了,可以获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2.4实行校企合作,让学生参与企业实习体验财务管理工作据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学生上课不在状态,开小差的现象,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屡见不鲜,也成了很多教师特别头疼的一件事情。透过现象看本质,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不仅有学生的责任,教师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备课依然沿用传统的学科体系的课程教学,知识传授以填鸭式教学为主线,学生只是知识的被灌输者,枯燥无味的教学内容和方式,难免提不起学生兴趣,导致学生听课注意力不集中,玩手机,睡觉,聊天等。久而久之,教师和学生都形成了应付了事的态度,达不到课程的教学效果在情理之中。所以,教师可以适当改变教学策略,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行之有效的实践性教学。例如,可以多开展一些校企合作的实习活动,让更多的企业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搭建平台,让学生不会觉得财务管理学这门课程是只重理论轻实践的课程。让所学知识能够学以致用,而不是纸上谈兵。在企业的实习过程中,教师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对学生需要实习的企业背景进行讲解,掌握工作岗位的要求,让学生事先应了解工作岗位上中会用到哪些教学内容,然后动手操作,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流程。2.5改革考核制度当前阶段,财务管理学课程考核,主要依赖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考评,这种考核标准统一化归,没有针对性,这样的考核制度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比例上,平时考核占得比重太小,所以很多学生认为平时偶尔逃学,不写作业之类是小事,把重心放在突击对付期末考试上。试问平时都没学好,期末考试的效果能理想吗?更别提专业技能能得到提升了。因次,调整好平时学习过程与期末考试的比重,平衡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促使学生加强对平时的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学生出勤好,学习热情高,学习过程交互探究,自然也会促使教师教学方案的不断优化,从而提高了教学效果。结束语在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中,交互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其主要理念就是强调以人为本以及自主学习,更好的创新学生的学习理念,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下对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可以行之有效地提高学生财务管理的综合应用能力,是推进学生学习进程的重要手段,也对教师在教学设计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的全面普及,需要各大高校相关教师和教育部门的检测与认可。 作者:李爱娥 单位:湖南信息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交互式教学模式分析 一、前言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可知,高等学校在组织专业教学的过程中需要体现出教学的“个性化”和“自主学习”的两种基本思想,就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来看,需要对国家的教育理念进行更新,由此培养出能够独立思考问题、喜欢创新、善于沟通且十分注重实践的应用型人才,注重培养复合型的财务管理业务的专业人才,提升人才的管理水平。财务管理类课程学习的重点在于强调以人为本、自主学习和创新型教育理念的导入,以上三点十分有利于学生的课程学习。建构主义属于一种创新性十足的学习观,其主要特色是将学习者当做是知识获取过程中的一个能动性因素。财务管理课程具有多学科、综合性较强的学科,需要学生具备应用能力,因此不断研究建构主义理念下创新型的教学模式是时展的必然,也是提升财务管理了学生综合素质和教育水平的客观需求。 二、交互式财务管理学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指出,知识不全是单一的通过教师的力量传递的,多数情况下是很多学习者基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利用获取知识的过程或者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利用专项资料的学习或者通过意义建构的形式获取的。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指出,学习环境四个重要的组成要素主要是“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部分,情境主要是利用学习情景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建构起度知识意义的构建;协作的作用发挥在学习的整个过程中,利用学生来组建学习小组的方式,教师和学生之间利用协作的方式来搜集和分析学习资料,根据学习资料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会话环节是学习过程不可缺少的内容,同时也是知识意义构建的重要方式,学习小组成员主要通过会话的方式来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将不同学生的思维成果进行分享,在此基础上完成学习的具体任务。意义建构是学生学习的最终目标,利用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理解的形式,使其认识到新知识,由此建立起新知识和旧知识之间的联系,由此可见,意义建构十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培养创造性人才。 三、基于建构主义的交互性财务管理学教学模式设计 根据以上建构主义的分析可知,建构理论的优秀思想在于学习的主动性和交互性,文章根据建构主义的内涵,设计出一种创新性交互式的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该模式的建构中心在于确立教学目标,学习教学情境的创设,有助于帮助学生学习滋苑设计和学习策略的设计,根据以上四点的分析和拓展设计出来的交互式教学模式服务目标是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 (一)教学目标确立 交互式教学模式设计出发点是问题的提出和对学生学习特征的分析,建立在财务管理课程学习上的目的主要体现在阐明并解决企业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数据分析,由此对学生群体的特征和学生的具体学习内容进行分析,分析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目标,尊重课程教学中教学目本身具有的体系特征,将其和预备技能、目标技能和学习态度等联系起来,锻炼学生的初始能力,由此确定能合理使用的教学起点和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和学生的认知结构来决定是否继续采取交互式的教学模式。 (二)学习情境创设 就交互式教学的学习情境创设部分来看,该体系十分注重教学设计内容的凸显,在把握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特征基础上设计出和学习主体有关的且真实性较强的任务情景,例如,创设出真实的任务场景,生活化很强的企业融资情景,投资情景和股利分配的情景。在相对真实的环境中督促学生外化内部的知识。利用真实性很强的财务工作任务设计来实现任务的分析,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强的学习课程,由此提升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提升学生主动探究问题和获取深刻学习体验的能力。 (三)学习策略设计 由于财务管理课程的实用性很强,设计学习策略的过程中需要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启发作用,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监控教师的教学过程,在教学中体现出学生的主体性,体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进入学习进城之后的主要学习措施是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挥学生自主性,提升学生学习企业资金管理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此体现出学生在学习认知上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帮助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协作学习环境的设计作用在于基于学生资助学习的基础上选择小组讨论或者角色扮演的不同形式,利用不同的教学措施来帮助学生理解和深化其对资金时间价值、投资决策等认识;学习效果评价主要是评价学生和教师在教学中的价值体现,评价工具分别是学习自测和成绩管理的方式、作业评分、网上访问、学习反馈等,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评估教学模式的不足,及时补充其他类型的教学模式,由此完善交互式教学。 (四)学习资源设计 就财务管理课程的学习资源来看,其中包含信息资源、认知工具两方面,同时还需要会话和协作工具的支撑,信息资源主要包含信息传输的多种形式,多媒体的利用展现了情景教学的优势,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来强化教学效果,将财务管理过程呈现在学生面前,形象化资金管理的具体运作过程,简单明了,帮助学生理解。认知工具主要包含财务活动模拟软件、数字图书馆等。会话与协作工具主要包含共享文件、在线聊天软件等。除此之外,教师在教学过程还需考虑到使用交互式教学和企业理财背景、社会文化背景等层面的联系,分析以上几部分能够为交互式教学提供的帮助,充分利用学习资源充实教学。 四、结语 就交互式教学模式和传统教学模式相比来看,其十分关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注重学生的课堂讨论,注重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和想象空间,提升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自主能动性,符合我国对人才的需求。 作者:蒋甲樱 单位:湖南科技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策略 摘要:财务管理学作为一门理论与实践高度紧密结合的学科,在高职经管类专业中被普遍认为是一门教师难教,学生难学的课程。为了更好地提高高职财务管理学的教学质量,本文从教学材料的选取,教学体系的安排以及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财务管理学;教学质量;高职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渐体现,财务管理学作为高职经管类专业中的优秀课程,同时也是一门与实践紧密相连的学科,却在实际教学中被普遍认为难教难学。一方面,教师认为上好这门课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学生学习过程中更是觉得难以消化,继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了难教难学的刻板印象。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掌握相关的财务管理学知识,作为教师,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教学材料的选取 教学材料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原材料。教学材料的质量直接决定了财务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因此在教学材料的选择上,教师必须十分谨慎。目前,市面上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十分丰富,但质量良莠不齐。选用合适的高质量的教学材料显得尤为重要。同时,高职教育中财务管理学教学材料的选取有着自身的特点,具体来说,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实践性强。高职教育突出的特点就是实践应用性极强。因此高职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必须突出强实践性的特点,使得学生不仅能够获得理论知识,更能够在实践中正确并有效地应用。其次,紧跟时代步伐。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使得财务管理工作者们的知识能够随时更新进步,财务管理学的教学材料也是如此。财务管理学是一门与实际紧密结合的课程,与时俱进的精神更要贯穿始终。再次,具有新颖性。脱离实际的枯燥的理论知识必定被学生和老师厌弃,良好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必须具有新颖性,能够引人入胜,吸引学生更好地学习。尤其是案例的列示,更应该具有新颖性。最后,系统性。尽管财务管理学是高职会计专业的优秀课程,但是它也涉及了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知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因此在教学材料中除了体现财务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外,也要注意其他学科的统筹规划。 2教学体系的安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财务管理学的教学体系安排也是如此。由于课程课时数的限制,教师在财务管理学开课之前需要做一个详细周密的教学体系安排。一般而言,财务管理学运用最多的事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先期掌握牢固的专业基础知识,之后能够运用到相关案例中去,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对教授财务管理学理论知识的课时安排。课程教授的课时量安排和课程教学内容量的安排需要老师在熟悉学生学习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其次,在对理论知识的讲解安排中,需要搜集相关的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案例的选取应该紧密结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学知识,能够将枯燥的理论知识加以应用和分析,案例的搜集应该尽量做到新颖合理。最后,教师在案例讲解过程中应该鼓励学生积极阐述各自的观点,使课堂形成积极讨论,互相辩论的良好教学氛围。同时,教育学生积极听取他人的观点,从而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达到互相学习的目的。老师在最后应做一个高度概括和准确的总结,使得学生的学习得到完整系统的梳理。 3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重要人物,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财务管理学教师,需要不断学习以下知识来充实自己。第一,专业知识。相比而言,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国家,财务管理水平越高。作为财务管理学教师,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向先进国家的先进知识学习,积极吸取其他国家优秀的财务管理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第二,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现在的教学手段异常丰富,教师可以不仅仅局限于课本知识的学习,更可以鼓励学生运用手机和电脑的互联网进行学习,丰富各种学习途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综上所述,作为一名财务管理学教师,我们需要在教授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摸索,这样才能成为受学生喜爱和尊敬的老师。 作者:郑丹丹 单位:宁波广播电视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及效果评价 摘要:本文从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的实施及效果评价、差异对比进行分析,得出了案例实训在培养财务管理学应用型人才方面的突出作用,对该课程的教学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效果 一、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情况 (一)实训内容 本实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筹资决策案例分析实训。(2)项目投资决策案例分析实训。(3)营运资金管理案例分析实训。(4)利润分配决策案例分析实训。(5)综合案例分析实训。(6)案例分析结果汇报。以上前四个模块讲义各附3个大型案例。 (二)组织实施 每班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要求,以8-10人为一组成立财务管理案例模拟实训小组,组内再进行合理分工,推举一人为小组负责人,负责组内实训任务协调和实训结果汇报。 (三)模拟实训进度 学生的课堂实训时间是8课时,课后需要有20课时的时间去完成讲义的各模块案例任务,写在实训报告册上。 (四)考核内容与方法 财务管理学案例模拟实训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档。根据学生在模拟实训期间的实际表现和作业成果进行评价,强调实训过程管理,综合考查学生的课堂实训情况、课堂案例完成情况和综合实训报告编制质量评分。(1)平时成绩占20%。(2)课堂范围内小组案例作业及表现占30%。(3)综合实训PPT汇报、实训报告书、实训总结占50%。 二、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使用效果对比及差异原因剖析 (一)实训参与度对比 从上图可以看出学生的参与度教改前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改优化后学生总是参与实训和经常参与度都有了显著提升。主要原因总结如下:(1)案例实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们普遍认为老师在实训阶段运用大量国内外现实案例,启发了学生运用财务管理学已学过的理论去解释具体案例并找出财务问题的解决方法,这种案例实训的方法通俗易懂并且实用,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他们乐意参与到实训中来。(2)团队精神的督促作用在实训中成效显著。教改前采用每个学生各自做题目训练的方式,这样他们只负责“各扫自家门前雪”,由于每个学生自控力不一样,对自己学习的要求高低不一,造成大家的实训参与积极程度不一样。教改优化后采用分小组的“头脑风暴法”对实体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强化训练财务管理各模块的学习,通过模拟实践来提高学习效果。 (二)成绩对比 (1)组织实施上,教改前没有明确实训课程的具体组织方案,各个学生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做自己的实训作业,做完提交即可。教改优化后每班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小组协调实训任务,以强带弱,共同进步。(2)考核方式的变化带来的成绩提升。教改前成绩以学生的到课率作为平时成绩,最终提交的实训作业作为课程成绩,考核方式单一。前述教改后考核方式有助于学生成绩的提升。 (三)掌握程度对比 (1)教改优化后,本课程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相关知识与现实案例相结合,鼓励学生自我学习、发散思考、集体讨论,避免了学生学习较为抽象的财务管理学知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死读书,读死书”的尴尬境地,真正的做到了学以致用。(2)案例实训借助教改优化项目将相关的教学资源分享到网络平台,便于学生在实训中查找理论依据。找上市公司近三年数据进行分析的方式也激发同学搜集实时数据,进入角色,主动学习。(3)会计学专业作为经济系的应用型专业,符合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结合更为优化的课程建设,为历来学风浓厚的会计学专业掌握理论知识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 三、结语 总之,案例实训不仅符合财务管理学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特点,更顺应了整个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实施意义重大。本文只是根据一届学生的应用,设置教改前的实训情况作为参照组,结论难免偏颇,希望能抛砖引玉,以学习同行更好的教学经验,将教学做精做好。 作者:陈兰艳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零售管理论文:网上零售商构建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在分析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特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供应链合作风险及消费者感知等因素,构建了网上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为供应商如何选择战略合作伙伴提供了一套可依的标准。 关键词:VMI网上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网络购物 供应商管理库存(vendormanagedinventory,VMI)是指供应商等上游企业基于其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库存信息,对下游客户的库存进行管理与控制。供应商管理库存是为了适应供应链一体化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库存管理模式。 供应商该以何标准来选择网上零售商,目前国内外还缺乏此类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网上零售商的特点以及VMI模式实施现状的研究成果则更少,理论上的缺乏使得实践难以有效执行。基于此,本文构建了网上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旨在解决理论缺乏与实践亟需的矛盾,为供应商选择网上零售商提供可参考的依据。 网上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全面性原则。网上零售商的选择是一项系统工程,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准确地反映供应商各方面的情况,并且能将每个评价指标与指标体系的总目标有机地联系起来,组成一个层次分明的整体,以便反映评价对象的优劣。 代表性原则。由于供应商对网上零售商的选择评价是对各种因素综合进行的结果,涉及多方面的问题,若把这些问题都罗列进指标体系,既不可能,也没必要。在充分反映网上零售商信息的前提下。所选指标应具有代表性,尽量避免各指标内涵重叠。 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定性指标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易产生理解偏差;定量指标对很多模糊指标不能很好地进行描述,两者优势互补,选择指标体系应采用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特征分析及选择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选取我国网络购物买家在购物网站购买商品种类,以及我国网络购物卖家出售商品种类最多的前十三类商品作为调查对象开展在线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了VMI模式下我国网上零售商的基本特点,并据此构建了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的选择指标体系,简介如下: (一)市场能力 描述网上零售商开发市场的能力,间接体现了该网上零售商的业务能力及竞争实力,可通过市场控制能力和市场扩张能力来衡量。 (二)服务质量 网上零售商是接触消费者的终端,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服务质量直接影响供应商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服务质量主要反映在商业信誉是否好,服务是否及时等方面,这些都会影响产品的销售情况。商业信誉依附于商品交换过程中,是网上零售商和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一种商业关系,在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的商业信誉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消费者对网上零售商的信赖程度。良好的商家形象为网上零售商锻造品牌效应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主要体现为顾客重复购买行为以及消费者对网上零售商服务的接受程度。网上零售商不再管理库存,衡量网上零售商的服务响应有别于传统零售商的数量响应和交货时间柔性,主要体现在平均订单等待时间和新产品信息更新速度等方面。 (三)经营环境 经营环境主要指网上零售商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质量,经营环境的好坏主要反映在系统可靠性、操作便捷性、沟通便捷性等方面,这些因素能显著影响消费者对网上商店的系统质量评价,进而影响网上零售商的销售业绩。作为电子商务正常运作的技术支撑,交易平台的系统可靠性主要包括支付技术的安全性,比如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都比较关心自己银行账户的安全问题,以及信息的保密程度,一旦发现隐私保密度不高则会撤离该电子商务网站。可靠性还涉及交易信息的正确性,包括商品的数量、质量等,具体可用支付安全度、隐私保密度、平均技术错误率等衡量。另外,能留住消费者的网上零售商,其运行平台必须操作便捷。度量操作便捷性的具体指标有:个性化栏目设置、方便有效的超链接、支付系统的易操作性等。网络购物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消费者对网络购物流程不了解,购物网站是否提供可视化的购物指南会影响该网站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沟通是达成交易的必要环节,消费者在购物时是否能很方便地询问产品的相关信息或即时讨价还价等都将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消费者的这些沟通需求是否能满足采用沟通的便捷性来衡量。(四)内部特征 描述网上零售商的自身条件,其经营特征将影响供应商产品的销售情况;合作特征关系到VMI是否能够实施,反映了供应商实施VMI模式风险的大小;技术特征反映了网上零售商的经营效率;财务特征反映了合作风险大小以及发展潜力。网上零售商的经营在互联网上进行,其员工的技术特征不仅能反映其店面的经营效率,更重要的是这是衡量其未来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在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不需要持有商品库存和负责商品的配送,只需销售商品和传递信息,因此对于网上零售商来说,应该重点考察其运营效率、偿债能力和发展能力,主要考核指标(见表1)。 结论 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调查,分析了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的特征,并据此提炼出一套有效可行的网上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关于该选择指标体系需作两点说明: 第一,与VMI模式下传统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可通用的指标有:市场能力及其二级指标、服务质量及其二级指标、内部特征及其二级指标;需作修改指标有:删除服务质量指标下的三级指标——退换货费用分配方式、内部特征指标下的财务特征视具体情况应增加相关指标;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特有的指标有:经营环境下的二、三级指标,传统零售商是实体店形式,衡量其经营环境的指标与网上零售商完全不同。 第二,与非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不同之处。本指标体系的全部指标都可应用于非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的选择,不同之处在于各指标所占权重不同。但是,目前市场为买方市场,在非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在零供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因而往往都是网上零售商选择供应商,这种情况下有价值的研究则为供应商选择指标体系的构建。 综上所述,VMI模式下网上零售商选择指标体系的提出丰富了网上零售商选择方面的研究成果,同时为供应商企业在实施VMI时如何选择合适的网上零售商提供了理论指导。VMI的应用在我国网络购物中仍处于初级阶段,随着其应用的深入,文中提出的选择指标体系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零售管理论文:网络零售商突破管理论文 据《商业周刊》的最新报道,随着竞争的加剧、收入以及新增网络购物用户的增幅减缓,促使华尔街的分析家对网络零售商的前景不再看好。 对于大多数网络零售商来说,亚马逊于10月21日的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不乏亮点:赢利翻了三倍多,达到了5400万美元,收入达到了14.6亿美元,比去年同期的11.3亿美元增长了29个百分点。而且据亚马逊官员的预测,今年圣诞节期间公司的收入和赢利有望再创新高-第四财季的销售额有望比去年同期增长31个百分点。 同时我们也看到前段时间网络零售商巨头们已经开始世界各地"跑马圈地",国内著名网络零售商卓越已经被亚马逊收编,成为亚马逊家族成员之一,而现在华尔街的分析家开始对网络零售商们大肆泼冷水,这其中由来如何?我们想知道到底是华尔街的分析家故意"责难"网络零售商?还是网络零售商自身潜伏着不可回避的困境呢?难道网络零售这么快就会进入衰退期吗? 危机潜伏制约网络零售业? 如果单看亚马逊的财务报告来说,我们发现华尔街的分析家们简直是"脑袋进水",面对源源不断的赢利,洪水滔滔的收入,正值"青春年少"的网络零售商怎么会"日落西山"呢? 华尔街对这些财务报表中的数字并不满意,他们认为亚马逊依然是一个新兴公司,应该有更高的增长率。作为1440亿美元规模网络零售业的领头羊,亚马逊的表现令华尔街的分析家失望了。为此在一天内亚马逊的股价"应声而跌",下滑了12个百分点,为34.60美元,创下了52个星期以来的最低价。 但是,当我们抛开简单的公司财务报表,而将其放诸网络零售产业以及相关临近产业进行比较分析的话,我们发现,华尔街的分析家们还真不是吃干饭的。 增长率的减缓,毕竟与其所具有的新兴产业身份是不相宜的,如果我们拨去表面浮华的面罩,会发现网络零售背后躲藏着诸多制约甚至会阻碍网络零售商发展因素,使得网络零售产业危机重重。 危机重重之第一重危机,应首推网络零售日益激烈的竞争。 如今,越来越多的IT公司以各种身份介入网络零售,这种日益庞大的从业群体,使的网络零售的利润薄之又薄。 我们知道,网络零售业相比传统零售业最大的优势,在于其价格以及购买便利上,当越来越多的IT从业者挤入这个队伍,就等于给用户更多的选择,因而用户心中的比价心理自然有了"发泄"的余地,为了购买到称心的物品,越来越多的网上购物者会对各家网络零售的相关商品进行价格比较,以及服务比较上。用户的低价追求,使得网络零售商披着高新技术的外衣也必须采取最原始的价格战来招徕和挽留用户。 曾经的卓越网和当当网就在"价格争夺战"中屡屡产生摩擦和冲突,当当网甚至推出"智能比价系统",以实现同种商品价格始终处于比对方低一元的定价优势上,经过当当的大肆宣传和炒作,其实实在在影响了用户的购物心理和购物习惯。 而这种价格上的"血拼肉搏",已经让网络零售商在赢利的道路上"如履薄冰",其利润之薄可谓"吹弹可破"。 危机重重之第二重危机,则来自于比较购物网站的兴起。 比较购物网站主要为网络用户提供了免费的网络购物比较服务,通过这项服务用户可以比较多家网络商店的产品以及价格等信息。 由于越来越多的网络零售商如雨后春笋般纷纷"落网生根",网络上的比价购物和现实中走店串户般的比价购物已经相差无几,用户为了买到更便宜的商品,需要对所购买商品在各大网络零售商网站上进行比较,这足以会打消用户的购买积极性。 比较购物网站也就这样应运而生,它正是为了减轻在网上商品比价过程中的烦琐程序,以及减轻用户的购物负担而出现,从一诞生,其就受到了用户和网络零售商的"追捧"。网络零售商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告之用户自己商品的价格优势,以达到打倒、打垮竞争对手的目的,这也正是为什么以及NexTag等比较购物网站都还是亚马逊的合作伙伴。 目前,比较购物网站和网络零售商间还算处于双赢的状态,我们知道,的营收主要来自于网络商店支付的介绍费用以及其它通过获得顾客的商品供应商支付的费用。 美国时间10月25日,通过首次公开招股便获得了1.237亿美元的收益,超过了此前的预期。 我们看到,比较购物已经从网络零售商的背影中独自走出,其已经借助自己处于用户和网络零售商之间的"和事佬"身份,运用"煽风点火"的手法,着实在两者间谋的不少利益。这间接上都可能会给网络零售带来压力,以及加剧网络零售商间的"价格血拼"。 这是很明显的,因为比较购物网站的存在恰恰会加剧网络零售商之间的"价格战",它们的出现并逐渐壮大,对于网络零售的价格战犹如"火上浇油",让火焰蹦的更高。如果网络零售商玩不转"太极"手法,稍有不甚,其就可能会被自己所纵之火,烧及自身。 危机重重之第三重危机,则是用户难以琢磨的消费心理。 我们无法得知如今参与网上购物用户的平均购买次数有多少,购买商品的种类又如何。我们也无法统计那些注册了的用户有多少实施了网上购物行为。 但毋庸置疑的是,其中众多参与网络购买的,存在大量的为尝试新鲜而进行网络购买的用户,也就是说,现在或经过很短时间就能根本上转变用户的购买心理,还真为时尚早。 显然,我们的亲身体验并以及亲眼所见,五一、十一黄金周,北京西单的人流逐年看涨,而那些传统商家又利用打折对用户"威逼利诱",着实拿走用户口袋中不少的钱,而这种诱惑还是跨地区,伴随旅游高峰的不断高涨,每个旅游的人都会象征性的买点东西作为旅游纪念。 如果说,用户选择网络购物是因为其便利、省事的话,那么,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身上所潜在的"试而不买"心理,网络零售是无法满足,而这种"试而不买"的结果是绝对会买的,所以,传统零售对用户消费心理的培养,也让网络零售的发展惑影重重。 另外,我们根据自己的购买经验以及购买心理来看,网络零售主要集中在书籍以及VCD等小件商品,大件商品的购买大多数用户还是习惯去传统零售店去购买。小件商品的低利润率,再加上价格战阴影,这都让网络零售商头痛难忍。 危机重重之第四重危机,则是跨国的网络零售商自身的全球收购行为。 恰恰是为了将自己的竞争对手消灭在摇篮中,甚至让成为自己的赢利的工具,网络零售商不得不展开跨地区、跨国界的收购并购行动。亚马逊在中国对卓越的收购,则是最典型的。此番收购对于其抓住并占领中国网络零售市场的意义是重大的,也给当当等其他中国网络零售商带来无比大的压力。 但是,网络零售的并购行为,也给自己的发展留下了一个隐藏的危机,因为并购的直接结果是首先需要"资金大吐血",这种先付出后收获的行为,也会增加自己实现赢利的成本,并购后企业间的相互融合过程也是令人头疼的问题,企业文化以及各国国情的差别,都可能会成为网络零售发展道路中的"绊脚石",自然也会让网络零售商的赢利速度减下来。 显然,IT行业的瞬息万变本色,加上网络零售业潜伏的四重危机,让网络零售商的发展前景,正如华尔街的分析家表示的,灰幕蒙蒙,前途难测。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企业组织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零售业竞争激烈,中外零售企业已开始全面对决,国外零售企业不仅具有先进的硬件设施和卓越的组织管理能力,在竞争中优势明显。本文主要研究了国外零售企业组织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其给我国零售企业组织管理的启示。 关键词:国外零售企业组织管理 国外零售企业组织的管理 现在,国外许多大型零售企业的组织管理正积极向扁平化方向发展。为了应对激烈的竞争和更好地适应消费者的需求,世界零售巨头沃尔玛和家乐福纷纷减少企业的管理层次,向下分权。在沃尔玛的组织结构里,上层的CEO下面只设四个事业部: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店、国际业务、配送业务,下层就是庞大的分店。众所周知,家乐福的各个分店具有较大的自主权,管理更趋扁平化。 组织扁平化 传统的零售企业组织结构为“金字塔型”层级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下级间层级分明,每个人都有明确的权利和责任,中间为一个庞大的管理层。该结构在稳定的环境下,是一种比较高效的组织结构,适合企业的发展。但当前,企业面临的环境变化迅速,就像英特尔前总裁葛洛夫所说的那样:现代社会唯一不变的是变化。特别是在零售业,市场环境变化迅速,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已明显不利于零售企业的发展。同时,信息技术在零售业的广泛应用使扁平化结构和管理成为可能。 管理分权化 当前,管理分权化已成为国外零售企业组织管理的共识。它和扁平化趋势产生的背景一样,都是由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及技术在零售业的应用所推动的。分权化是指上层管理者把一些管理权和决策权与下级共享。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鼓励下级并使其努力工作,从而更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在沃尔玛,不仅给商店经理分派任务,而且允许其享有决策资格。他们有权根据销售情况并决定商品的促销策略。JC彭尼是美国著名的百货公司,历来都重视管理的分权。每个季节,采购员在达拉斯总部选择商品,并且把他们通过闭路电视展现给所有的彭尼店经理。在此过程中,每个经理都具有一定的建议权。 零售巨头家乐福在管理分权方面做的更远,它实行以门店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家乐福的门店和店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有独立的行事权,包括商品组合结构的建议权和决定权、商品的价格变动权、人事管理权、商品的促销权等。家乐福以门店为中心的管理体系是其海外经营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重视员工培训 国外的零售企业一般都很重视员工的培训。早在1975年,沃尔玛就成立了培训部门,培训对象面向全体员工,包括底层的营业员。沃尔玛为员工安排的培训有:入职培训、技术培训、工作岗位培训、海外培训等。现在沃尔玛在其总部本顿维尔已建立了一个非常现代化的培训中心——沃尔顿零售学院。法国家乐福也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在每个区域总部几乎都建立有培训中心。它可以在六个月内,从培训新员工开始,边工作边教学,培训出能独立带班的组长。美国著名建材零售商HomeDepot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把其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玛莎(Mark Spencer)百货公司是英国零售业中规模最大而且盈利能力最高的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玛莎百货不仅在公司内部培训员工,同时还把员工送到相应的供应商那边学习。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并为各级员工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本组织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的总和。正确、合适的企业文化能大大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国外的大型零售企业普遍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他们不仅制定了切合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而且通过各种途径加以强化,使之深入人心。 广泛运用信息技术 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西方零售企业组织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美国、欧洲、日本,许多零售企业采用POS、EOS、SCM、MIS、CMS等信息系统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沃尔玛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卫星通讯网络,早在1988年,管理者们就可在2小时内把全球4500家分店盘点一次。同时通过公司的闭路电视,总部能向各分店展示各种新产品的信息,以便合适地采购。信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在零售企业的大量运用极大地提高国外零售企业的管理效率和水平,成为国外零售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之一。 广泛采用连锁经营 自1895年,世界上第一家连锁店诞生以来,连锁经营就以独特的魅力风靡世界,目前已成为国外零售企业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连锁经营以产权或契约为纽带,将独立的店铺组织起来形成整体,从而使企业经营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国外零售企业在国内外的扩张,绝大部分采用连锁经营的组织形式,以发挥规模效应。如美国沃尔玛、德国麦德龙、英国特易购、法国家乐福、日本伊藤洋华堂等企业都是采用连锁经营模式。 据有关资料称,在欧洲,连锁业实现的销售额已占到社会商品销售额的50%至60%。在美国,事实上连锁店已经控制了美国的零售业,连锁经营的销售额已占社会零售额的60%以上。日本连锁商店的销售额已占零售总额的30%。 重视供应链的管理 近几年来,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价格竞争激烈,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整个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要求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上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重视供应链管理(SupplyChainManagement)。所谓供应链管理是指将生产、流通和顾客消费与服务等过程作为一个整体来计划、控制、协调,实现整个供应链的系统优化,从而使企业利益最大化。零售企业通过供应链管理,可以为顾客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也能使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变得融洽。 在国外零售业中,沃尔玛与宝洁公司的合作可以说是零售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典范。他们通过EDI和卫星通讯网络共享信息。宝洁公司告诉沃尔玛各种产品的成本,并保证其有稳定且价低的货源;沃尔玛也把各分店的销售和存货信息传向宝洁。这种关系使双方都获得了"双赢"。虽然家乐福对供应商施加许多苛刻的条件,但也很重视与供应商的伙伴关系。上世纪70年代,曾有28家法国企业与家乐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其中的23家现在已成长为大企业。现任家乐福CEO官迪朗说家乐福的秘诀是:与供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双方平等互惠、双赢共荣。玛莎百货也同样重视供商关系,其中有一部分供应商,从玛莎成立之初就一直与其合作到现在。 对我国零售企业管理的启示 努力提高组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借鉴国外组织管理经验,我国零售企业的组织管理应大量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适时引入MIS、CRM、ERP、EOS等信息系统。它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增强零售企业的竞争力。这既是零售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手段,也是流通产业现代化的必然之路。我国的零售企业应大力促进商业活动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等,以求得自身的发展。另外,我国零售企业也要切实提高处理信息的能力。现在市面上的许多数据库软件如Oracle、Sybase等,都具有良好的数据处理和挖掘创新能力,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购买。 在组织管理中适当分权 当前零售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化迅速,即使在计算机的帮助下,企业管理人员也不能掌握一切信息,同时管理人员的能力也有限,因此企业应适当分权。零售企业可以把财务、采购、配送等集中起来,把促销计划、部分人事权下放给分店和相应人员,同时让分店有一定的采购建议权,就像沃尔玛和彭尼百货一样。另外,要采取各种方法切实改变管理人员的官僚作风,把员工当作合作伙伴,使每个员工心甘情愿地为企业的发展而奋斗。 切实加强零售企业文化建设 我国零售企业可以从企业精神、企业行为文化、企业物质文化三个方面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首先要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企业价值观和企业精神的提炼和设计。然后进行企业行为文化的设计,包括制定行为规范、完善规章制度等。最后是企业物质文化的建设和实施,包括建立企业文化的传播部门、实施企业VI视觉形象工程。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在零售企业文化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是管理人员模范带头作用,不然企业文化的建设必定会失败。积极的企业文化强调以人为本,员工在企业中受到重视,参与愿望能够得到充分满足,因而他们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内在地增强了零售企业的竞争力。这些在国外大型零售企业中都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重视员工的培训 人是企业管理和经营的载体,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零售业要提高竞争力关键在于建立一个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并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和再提高。零售企业要舍得在员工培训上的投入,积极建立全面的员工培训制度。培训不仅面向管理人员,也要面向零售企业的基层人员。另外,也要从观念上着手,改变零售人员不需要太多培训的偏见。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我国零售企业应大力采用连锁经营的发展模式,提高规模,增强实力。可通过兼并、收购股权、特许加盟等方式来扩大分店规模。在分店管理中,应注重整合效应,真正做到连锁,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切实发挥连锁总部的采购、管理、配送、营销等功能。配送中心的建设一定要跟得上,因为它是连锁企业的扩大经营规模的关键。此外,政府部门也应在税收、金融、法律、行政等方面支持我国零售企业的连锁发展,提高我国连锁企业的集中度。 构筑良好的零供关系 零售企业应彻底抛弃以前那种与供应商互相制约、争夺利益的狭隘思想,应面向消费者,从整体利益考虑,注重供应链的管理。信息共享是SCM的关键,信息技术的投入也是不可缺少的。我国零售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管理、采购、配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出发,积极实行供应链管理。 在传统的零售商—供应商关系中,零售商对供应商的商品需求变动远大于零售商所面对的需求变动,产生所谓的牛鞭效应(牛鞭效应是指从零售商上溯到生产厂,库存量大幅上涨,正像挥动的牛鞭,从手柄到鞭梢波动的幅度越来越大)。最后造成供应商存货过多,面对消费者的反应变慢,同时也导致了零售商的销售下滑。通过实行供应链管理和构筑供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零售商和供应商可以共享信息,降低外部市场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生产和销售适合消费者的商品。另外零售商可考虑与重要的供应商交叉持股,从而使双方更紧密的结合在一起。这种新型的零供关系,可以为双方带来巨大的利益,达到供商双赢的状态。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企业物流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在21世纪,应用物流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已被国际企业普遍重视。而我国引入物流管理这一概念的时间较短,与国外企业相比,国内零售企业对其应用比较有限,并且存在运作效率低、统一配送率低、物流成本高、信息共享低以及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零售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物流管理观念落后、与供应商合作不畅以及信息技术落后。为有效实施物流管理,国内零售企业可以从物流配送模式的选择、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寻求对策。 关键词:零售企业物流管理配送信息技术战略合作 我国零售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4年12月底,我国商业和物流业向外资完全开放。物流管理作为我国零售企业和国外同行业竞争的利器,已经得到国内大多数零售企业的重视。但目前国内零售企业已在运作的物流体系普遍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出现了以下带有共性的问题: 物流的整体运作效率低 物流效率低在零售企业的突出表现是缺货率高。根据罗兰•贝格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2003年9月对国内连锁零售3个城市5家连锁零售企业的12家大卖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终端缺货率在10%左右,远远高于国际7%左右的水平。对零售企业来说,商品缺货状况将引发消费者的各种反应,最终导致企业的销售损失,据粗略的测算,我国连锁超市每年因商品缺货造成的损失高达830亿元人民币。有关机构研究表明:在美国,连锁零售企业如果购买商品缺货,60.5%的消费者会购买同一类替代品,21.6%的顾客不再购买,14.8%的顾客会到另一家店购买时再实施消费行为,顾客的转店率是17.9%;而在我国,当出现商品缺货时,48%的人会购买同一品种的替代品,15%的消费者不再购买,31%的顾客会选择到另一家店购买该商品,顾客的转店率是37%。这意味着中国的超市将因缺货而比美国的超市损失更多的顾客。 统一配送率不高 目前我国零售业的统一配送率不高,因此不少零售业的仓库和车辆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车辆空载率普遍较高,商品的在库周转期一般都在15~30天。而且,我国零售企业的配送规模普遍较小,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绝大多数配送中心也未达到经济配送的规模,其中约60%的人员和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据有关机构对内地16家比较成功的连锁企业的调查表明:没有一个企业的配送中心对各分店经营的所有商品实行100%的统一配送,最好的达到80%~90%,如北京的华润;少数企业的统一配送率在50%左右,大多数在60%~70%之间,如北京的好邻居(60%左右),西客隆(70%左右)。当然,统一配送率低也有其他原因,如对于鲜活易腐商品、冷冻商品,分店不愿意统一配送,多采用生产者直接送货上门的办法,因此,虽然在国外连锁店的统一配送率也难以达到100%,但统一配送率低肯定将影响配送中心优势的发挥。 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 在零售企业中,物流费用占据了整个流通费用的很大比重。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连锁超市公司的物流成本通常占销售额的4%~6%;冷链配送(包括冷冻、冷藏)的物流成本是常温配送的2.5倍。而在我国,由于超市连锁水平较低,很多超市各有各的供应商和物流渠道,这种各自为阵的渠道策略造成了物流活动分散,采购批量小,库存积压与断货现象并存,使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据统计,我国零售企业的平均物流成本一般占到销售额的10%甚至更高,一些企业甚至占到企业经营总成本的20%以上,而因物流环节与企业内部其他环节不协调使得运作效率降低所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 信息共享程度低 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以及零售企业内各部门的信息共享非常重要,但我国现存的状况却令人担忧。许多零售企业把已经掌握的信息作为私有财产,不与供应商共享,使得供应商无法获得零售企业的库存和销售信息,结果商品成本提高,零售企业的商品竞争力也就降低了。在企业内部,单就运营和采购来看,两者的必要信息不能充分共享,沟通不畅同样导致了缺货的严重。在商品管理方面,总店采购部门没有很好地把握不同门店的需求差异,使得有些销路不佳的商品长期滞留在货架上,同时也阻碍了更多的畅销产品上架销售;数据管理方面,由于严重缺乏沟通,总部和门店数据库数据严重不符,由于数据的不准确,门店经理对于总部和配送系统给出的补货提示没有信心。 信息化水平低 时至今日,国内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广泛采用的还是传统的“人海战术”。以收货为例,目前,有81.2%的批发企业和74.6%的零售企业仍是手工点货,不仅效率低,而且差错率高。尽管国内一些软件公司也专门开发了各种专业的“商业进销存”软件,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现代物流理念的超前意识,大多数产品过于理想化,无法处理配送中心日常运作中的各种特殊、复杂情况,推广应用极为有限。 导致问题的原因分析 零售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 尽管目前我国的零售企业都在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但规模普遍偏小,组织化程度低,许多企业的店铺规模没有达到国际公认的连锁企业的赢利点(14家以上)。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连锁商业企业平均每家拥有的店铺数虽达到17家,但不少企业仅有3~4家。规模最大的上海联华超市公司,2003年店铺数虽达2259家,但与美国沃尔玛在全球拥有5,085家分店,法国家乐福拥有10,378家分店相比,差之甚远。此外,要实现规模效应,各个分店本身的规模(如经营面积、经营品种及配套齐全的程度等)也必须具有相应的规模水平。我国大多单体店铺规模十分有限,而且还存在虽然单店数量不少,但在经营上是各自为政的现象,享受不了由大规模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带来的成本分担的好处。由于国内零售企业的连锁经营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这样连锁经营的优势就无法体现,而实现这一优势的物流配送体系也就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能,两者之间还没有形成相辅相成的良性互动关系。面对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限制以后的市场格局,如何做大做强连锁经营,形成与外资商业企业竞争的实力,已成为国内零售企业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 落后的物流管理观念 我国引进物流管理的时间短,许多企业对物流环节的认识程度不够,更多的企业对现代物流管理的理念仅限于概念层次的了解,国内商业企业普遍缺乏对物流在经营战略与战术层次的综合运作能力。目前,在这方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倾向,其一是重前轻后,其二是盲目跟进。 所谓重前轻后,是指许多零售企业在不断追求规模扩张的时候,只重视前台门店的扩张,而忽视了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从而导致了后台物流系统的构筑及管理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了在前台店铺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企业总利润却在不断下降的利润负增长趋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对前台和后台相辅相成的关系认识模糊,把前台店面的扩张作为经营的重头戏,而对在经营中起着重要支撑作用的物流系统的构建和管理重视不够,投入的管理力度明显不足,无法满足需求。 所谓盲目跟进,是指目前一些大型零售企业纷纷热衷于建立自己的物流配送体系。我国绝大多数大型零售企业都是在原来的国营商业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而全”的经营思想仍然禁锢着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者的头脑。在“肥水不流外人田”思想的支配下,一些在物流方面毫无擅长的零售企业开始自办物流,另一些企业则仍习惯于依靠自己原有的储运力量。零售企业自办物流,在仓储、运输、劳动力、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浩大,场地、设备的运营、保养费用以及商品周转占用资金等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由于零售企业主要业务集中于市场营销,对储运业务了解不多,加上市场的波动性,使各个企业分散的储运资源利用率不高,车辆装载率低、仓库空仓率大,整体物流环节效率低下,也进一步造成企业总体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 在与供应商的关系上,许多零售企业持利益对立而不是利益与共、共同协作的心态。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盈利模式大多处于第二阶段——向供应商要利润。为了获利拼命积压上游供应商的利润空间,比如收取进场费、促销费、管理费等通道费,与供应商之间形成了纯粹的异常紧张的竞争关系。 在利益方面,零售企业往往无休止地追求自己单方面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与供应商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争取“双赢”的战略协作关系。一方面尽力压低进价,一方面向供应商索取名目繁多的包括进场费、促销费、广告费等在内的通道费用,并采取拖延货款,压占供应商流通资金等违规做法。特别是一些超级终端航母,更是在和供应商的讨价还价上处于上峰地位,不是正和博弈的双赢关系,而是“你死我活”的针锋相对。 在诚信方面,零售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2002年国内发生的“华榕超市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曾两次进入“中国连锁商业企业百强”的华榕超市是当年福建最大的连锁商业企业。然而,在2001年末,华榕超市却出现了高达5,500多万元的净债务,其中欠供应商债务达4,200万元,离破产的边缘越来越近。面对这一形势,供应商们警觉起来,很快一些地区便相继发生供应商逼债、砸碎商场玻璃门窗的事件,接下来,加盟华榕的多家超市相继关门,最终导致了2002年华榕超市的倒闭。这一事件道出了零售企业对供应商的诚信的重要性。我国零售企业和供应商的关系如此紧张,必定不可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本着互信互惠的原则,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的不可能,也导致了零售企业物流管理的低效,从而影响企业的更多赢利。造成如此局面,有相关法规制定的不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等多方面原因。因此,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造就有利于形成零售企业和供应商有效的合作机制的市场环境,促使双方关系的改善。 信息技术的应用落后 信息技术应用的落后也是导致配送中心作业效率低下,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零售企业已逐步开始在企业内部进行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从整体来看,目前的信息化水平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客户关系管理、连锁门店间的信息化、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数据的准确与数据模型、系统的稳定性等等都是零售企业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落后,许多采用计算机管理但功能不完善,很多物流信息如订货、存货、补货、销货、货物的陈列配置、财务处理等均由人工操作,同时也造成缺乏顾客购买行为的原始记录、数据分析等的信息处理系统,致使很多企业货架空间分配不当,畅销品缺少陈列而滞销品充斥空间。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商店中,约有30%的商品在相当长时间内无人问津。而据业内人士介绍,仅POS系统的应用,至少可使经营成本降低1.5%,营业额提高8%。另外,由于企业间不能及时交换数据,致使发货方和订货方无法掌握订货状况、货物在库在途状况。 我国零售企业有效实施物流管理的对策 物流配送模式的确定 物流配送是零售企业物流管理中关键的环节,如今流行的配送模式有自营配送、共同配送和第三方物流三种。采用适当的配送模式,不但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使企业能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物流效率。 各种配送模式各有特色,零售企业应从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关键性和自身经营物流能力等角度(参见图1),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企业是自营物流还是利用供应商或借助于第三方的社会物流,或者某些环节使用企业自营物流,另一些环节采用其他物流模式,所有这些并无定式。比如,物流对沃尔玛的成功有极其关键的作用,沃尔玛自身经营物流的能力也很强,所以,它选择了自营这种物流配送模式。 根据当前国内社会物流服务整体水平还比较低的现状,完全依靠社会所提供的3PL服务或物流全程服务尚不现实。一些新的物流企业服务费用太高,远远超出零售企业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并且,由于当前社会物流服务水平一时未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在近几年内,大部分大型零售企业主要还得依靠自身的力量,在改造自身的物流资源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借助供应商或3PL作为补充,如利用物流企业所提供的物流基地和运输设备,相应减少企业自身在物流方面的大量投入。随着社会物流服务水平的提高,逐步加大依靠3PL的比重。中小型零售企业应积极使用3PL所提供的服务,进一步降低新企业开办初期资本的投入,以降低自身的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 随着经济和流通的发展,为得到更高的物流效率,企业物流管理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而是延伸至整个供应链,通过和链上伙伴的战略合作,提高自己的物流管理水平。就零售企业而言,与供应商的合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供应商可以通过与同业的伙伴关系,运用科技的力量合力削减成本与改善效率,美国著名的零售商J.C.Penny把其存货控制和产品补充系统与其他供应商整合在一起,使供应链上的企业可以利用各自的能力与资源,减少重叠的成本。 国外在建立新型的物流供应链战略合作方面采用的典型方法有两种:ECR(效率型消费者对应)和QR(QuickResponse,快速反应)。他们的共同特征表现为超越企业之间的界限,通过合作追求物流效率化。ECR和QR两种方法,对我国的零售企业和供应商都是挑战。零售企业要成功实施ECR和QR,提高物流效率和管理水平,除了要改变观念和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外,还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信息共享为改变我国零售业信息共享度低的问题,零售企业要更新旧观念,开放必要的信息与供应商高度共享,防止“牛鞭效应”,完善物流管理。 成本分担零售企业实施物流管理所需的条件之一就是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方案。目前,我国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紧张关系主要就是由此引发的,长此以往,稳定有效的物流系统就成了空中楼阁,难以实现。所以,零售企业要本着合作双赢的思想,和供应商协商成本分担方案。只有保障了供应商的利益,合理解决成本分担,ECR和QR的成功实施才有可能。 绩效评估和利润方案供应商在零售企业的物流管理中做出了贡献,如何评价其绩效并按一定利润方案分配收益,是我们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供应商对整个物流链条利润的上升做了很大的贡献,应该得到应有的收益。如果没有合理和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这个链条很快就会瓦解。 提升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 以信息技术为优秀的现代高新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物流作业模式,拓展了以时间和空间为基本条件的物流运作范畴,为现代物流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与此同时,新的物流经营理念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破土而出:及时化战略(JIT)、快速反应战略(QR)、连续补货战略(CR,ContinuousReplenishment)、自动补充战略(AR,AutomaticReplenishment)等等。这些物流战略和技术的出现都与计算机及通信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也正是得益于此。 但是,目前物流配送系统的信息化可以说“叫好不叫座”,炒得热火,用起来却差强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对物流信息化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了“一步到位实现‘大而全’的物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思路,以至于在实施目标的可操作性和过程的可控制性等工程问题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在提升零售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的过程中,应当把握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实用性和循序渐进原则应用信息技术并非越新越复杂越好,而应以实用为首要原则。我国零售企业要量力而行,因为信息技术的投入使用意味着企业高额资金的支出,并伴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产生很强的流通资金约束力,还要占据一定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对其容纳、对接及日常运行进行看管维护。所以,我国零售企业一定要选用跟自身匹配的信息技术,避免掉入“信息陷阱”。 兼容性和适当超前原则在我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尽管一些零售企业已经进行了程度不同的信息化建设,但由于系统建设往往受“大而全”方案指导思想的制约,使一些信息系统在企业内部实现了信息共享,但对外还是较为封闭的,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在Internet日益普及的时代,这样的信息化系统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将会出现互联互通困难,造成信息不通畅,影响配送业务的进行。因此,实现物流信息化一定要注意企业内各部门间的兼容性以及与供应商的信息系统的兼容性。否则信息化的优势将无法发挥。此外,信息技术的发展异常迅速,更新换代很快,因此在应用时要把握适度的超前性。 持续性和持之以恒原则信息化是现代物流的基础,信息化是零售企业物流配送系统的优秀之一。由于我国的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所处的环境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零售企业物流配送系统的信息化不能追求一种模式和一步到位。应根据我国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进程,针对不同的用户环境,采取高、中、低级(宽带、无线、拨号、电话、传真)的多种信息化手段和技术逐步实现物流配送的信息化。因此,对零售企业来说,要对信息技术进行不断的改造和升级,并保持持续的投入。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企业管理论文 (1)内容摘要:当前,我国零售业竞争激烈,中外零售企业已开始全面对决,国外零售企业不仅具有先进的硬件设施和卓越的组织管理能力,在竞争中优势明显。本文主要研究了国外零售企业组织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其给我国零售企业组织管理的启示。 关键词:国外零售企业组织管理 国外零售企业组织的管理 现在,国外许多大型零售企业的组织管理正积极向扁平化方向发展。为了应对激烈的竞争和更好地适应消费者的需求,世界零售巨头沃尔玛和家乐福纷纷减少企业的管理层次,向下分权。在沃尔玛的组织结构里,上层的CEO下面只设四个事业部: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店、国际业务、配送业务,下层就是庞大的分店。众所周知,家乐福的各个分店具有较大的自主权,管理更趋扁平化。 组织扁平化 传统的零售企业组织结构为“金字塔型”层级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下级间层级分明,每个人都有明确的权利和责任,中间为一个庞大的管理层。该结构在稳定的环境下,是一种比较高效的组织结构,适合企业的发展。但当前,企业面临的环境变化迅速,就像英特尔前总裁葛洛夫所说的那样:现代社会唯一不变的是变化。特别是在零售业,市场环境变化迅速,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已明显不利于零售企业的发展。同时,信息技术在零售业的广泛应用使扁平化结构和管理成为可能。 管理分权化 当前,管理分权化已成为国外零售企业组织管理的共识。它和扁平化趋势产生的背景一样,都是由消费者需求的多样性及技术在零售业的应用所推动的。分权化是指上层管理者把一些管理权和决策权与下级共享。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鼓励下级并使其努力工作,从而更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 在沃尔玛,不仅给商店经理分派任务,而且允许其享有决策资格。他们有权根据销售情况并决定商品的促销策略。JC彭尼是美国著名的百货公司,历来都重视管理的分权。每个季节,采购员在达拉斯总部选择商品,并且把他们通过闭路电视展现给所有的彭尼店经理。在此过程中,每个经理都具有一定的建议权。 零售巨头家乐福在管理分权方面做的更远,它实行以门店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家乐福的门店和店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具有独立的行事权,包括商品组合结构的建议权和决定权、商品的价格变动权、人事管理权、商品的促销权等。家乐福以门店为中心的管理体系是其海外经营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重视员工培训 国外的零售企业一般都很重视员工的培训。早在1975年,沃尔玛就成立了培训部门,培训对象面向全体员工,包括底层的营业员。沃尔玛为员工安排的培训有:入职培训、技术培训、工作岗位培训、海外培训等。现在沃尔玛在其总部本顿维尔已建立了一个非常现代化的培训中心——沃尔顿零售学院。法国家乐福也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在每个区域总部几乎都建立有培训中心。它可以在六个月内,从培训新员工开始,边工作边教学,培训出能独立带班的组长。美国著名建材零售商HomeDepot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把其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玛莎(Mark Spencer)百货公司是英国零售业中规模最大而且盈利能力最高的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玛莎百货不仅在公司内部培训员工,同时还把员工送到相应的供应商那边学习。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并为各级员工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具有本组织特色的价值观念、团体意识、工作作风、行为规范和思维方式的总和。正确、合适的企业文化能大大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国外的大型零售企业普遍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他们不仅制定了切合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而且通过各种途径加以强化,使之深入人心。 广泛运用信息技术 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在西方零售企业组织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美国、欧洲、日本,许多零售企业采用POS、EOS、SCM、MIS、CMS等信息系统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沃尔玛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卫星通讯网络,早在1988年,管理者们就可在2小时内把全球4500家分店盘点一次。同时通过公司的闭路电视,总部能向各分店展示各种新产品的信息,以便合适地采购。信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在零售企业的大量运用极大地提高国外零售企业的管理效率和水平,成为国外零售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之一。 广泛采用连锁经营 自1895年,世界上第一家连锁店诞生以来,连锁经营就以独特的魅力风靡世界,目前已成为国外零售企业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连锁经营以产权或契约为纽带,将独立的店铺组织起来形成整体,从而使企业经营实现规模化和集约化。国外零售企业在国内外的扩张,绝大部分采用连锁经营的组织形式,以发挥规模效应。如美国沃尔玛、德国麦德龙、英国特易购、法国家乐福、日本伊藤洋华堂等企业都是采用连锁经营模式。 据有关资料称,在欧洲,连锁业实现的销售额已占到社会商品销售额的50%至60%。在美国,事实上连锁店已经控制了美国的零售业,连锁经营的销售额已占社会零售额的60%以上。日本连锁商店的销售额已占零售总额的30%。 重视供应链的管理 近几年来,消费者需求日益多样化、价格竞争激烈,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整个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要求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上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重视供应链管理(SupplyChainManagement)。所谓供应链管理是指将生产、流通和顾客消费与服务等过程作为一个整体来计划、控制、协调,实现整个供应链的系统优化,从而使企业利益最大化。零售企业通过供应链管理,可以为顾客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也能使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关系变得融洽。 在国外零售业中,沃尔玛与宝洁公司的合作可以说是零售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典范。他们通过EDI和卫星通讯网络共享信息。宝洁公司告诉沃尔玛各种产品的成本,并保证其有稳定且价低的货源;沃尔玛也把各分店的销售和存货信息传向宝洁。这种关系使双方都获得了"双赢"。虽然家乐福对供应商施加许多苛刻的条件,但也很重视与供应商的伙伴关系。上世纪70年代,曾有28家法国企业与家乐福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其中的23家现在已成长为大企业。现任家乐福CEO官迪朗说家乐福的秘诀是:与供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双方平等互惠、双赢共荣。玛莎百货也同样重视供商关系,其中有一部分供应商,从玛莎成立之初就一直与其合作到现在。对我国零售企业管理的启示 努力提高组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借鉴国外组织管理经验,我国零售企业的组织管理应大量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适时引入MIS、CRM、ERP、EOS等信息系统。它可以极大地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增强零售企业的竞争力。这既是零售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手段,也是流通产业现代化的必然之路。我国的零售企业应大力促进商业活动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等,以求得自身的发展。另外,我国零售企业也要切实提高处理信息的能力。现在市面上的许多数据库软件如Oracle、Sybase等,都具有良好的数据处理和挖掘创新能力,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购买。 在组织管理中适当分权 当前零售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化迅速,即使在计算机的帮助下,企业管理人员也不能掌握一切信息,同时管理人员的能力也有限,因此企业应适当分权。零售企业可以把财务、采购、配送等集中起来,把促销计划、部分人事权下放给分店和相应人员,同时让分店有一定的采购建议权,就像沃尔玛和彭尼百货一样。另外,要采取各种方法切实改变管理人员的官僚作风,把员工当作合作伙伴,使每个员工心甘情愿地为企业的发展而奋斗。 切实加强零售企业文化建设 我国零售企业可以从企业精神、企业行为文化、企业物质文化三个方面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首先要结合自身的情况进行企业价值观和企业精神的提炼和设计。然后进行企业行为文化的设计,包括制定行为规范、完善规章制度等。最后是企业物质文化的建设和实施,包括建立企业文化的传播部门、实施企业VI视觉形象工程。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在零售企业文化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条是管理人员模范带头作用,不然企业文化的建设必定会失败。积极的企业文化强调以人为本,员工在企业中受到重视,参与愿望能够得到充分满足,因而他们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内在地增强了零售企业的竞争力。这些在国外大型零售企业中都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重视员工的培训 人是企业管理和经营的载体,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我国零售业要提高竞争力关键在于建立一个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并注重对员工的培训和再提高。零售企业要舍得在员工培训上的投入,积极建立全面的员工培训制度。培训不仅面向管理人员,也要面向零售企业的基层人员。另外,也要从观念上着手,改变零售人员不需要太多培训的偏见。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我国零售企业应大力采用连锁经营的发展模式,提高规模,增强实力。可通过兼并、收购股权、特许加盟等方式来扩大分店规模。在分店管理中,应注重整合效应,真正做到连锁,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切实发挥连锁总部的采购、管理、配送、营销等功能。配送中心的建设一定要跟得上,因为它是连锁企业的扩大经营规模的关键。此外,政府部门也应在税收、金融、法律、行政等方面支持我国零售企业的连锁发展,提高我国连锁企业的集中度。 构筑良好的零供关系 零售企业应彻底抛弃以前那种与供应商互相制约、争夺利益的狭隘思想,应面向消费者,从整体利益考虑,注重供应链的管理。信息共享是SCM的关键,信息技术的投入也是不可缺少的。我国零售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管理、采购、配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出发,积极实行供应链管理。 在传统的零售商—供应商关系中,零售商对供应商的商品需求变动远大于零售商所面对的需求变动,产生所谓的牛鞭效应(牛鞭效应是指从零售商上溯到生产厂,库存量大幅上涨,正像挥动的牛鞭,从手柄到鞭梢波动的幅度越来越大)。最后造成供应商存货过多,面对消费者的反应变慢,同时也导致了零售商的销售下滑。通过实行供应链管理和构筑供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零售商和供应商可以共享信息,降低外部市场交易成本和管理成本,生产和销售适合消费者的商品。另外零售商可考虑与重要的供应商交叉持股,从而使双方更紧密的结合在一起。这种新型的零供关系,可以为双方带来巨大的利益,达到供商双赢的状态。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企业物流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在21世纪,应用物流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已被国际企业普遍重视。而我国引入物流管理这一概念的时间较短,与国外企业相比,国内零售企业对其应用比较有限,并且存在运作效率低、统一配送率低、物流成本高、信息共享低以及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零售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物流管理观念落后、与供应商合作不畅以及信息技术落后。为有效实施物流管理,国内零售企业可以从物流配送模式的选择、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寻求对策。 关键词:零售企业物流管理配送信息技术战略合作 我国零售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4年12月底,我国商业和物流业向外资完全开放。物流管理作为我国零售企业和国外同行业竞争的利器,已经得到国内大多数零售企业的重视。但目前国内零售企业已在运作的物流体系普遍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出现了以下带有共性的问题: 物流的整体运作效率低 物流效率低在零售企业的突出表现是缺货率高。根据罗兰•贝格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2003年9月对国内连锁零售3个城市5家连锁零售企业的12家大卖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终端缺货率在10%左右,远远高于国际7%左右的水平。对零售企业来说,商品缺货状况将引发消费者的各种反应,最终导致企业的销售损失,据粗略的测算,我国连锁超市每年因商品缺货造成的损失高达830亿元人民币。有关机构研究表明:在美国,连锁零售企业如果购买商品缺货,60.5%的消费者会购买同一类替代品,21.6%的顾客不再购买,14.8%的顾客会到另一家店购买时再实施消费行为,顾客的转店率是17.9%;而在我国,当出现商品缺货时,48%的人会购买同一品种的替代品,15%的消费者不再购买,31%的顾客会选择到另一家店购买该商品,顾客的转店率是37%。这意味着中国的超市将因缺货而比美国的超市损失更多的顾客。 统一配送率不高 目前我国零售业的统一配送率不高,因此不少零售业的仓库和车辆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车辆空载率普遍较高,商品的在库周转期一般都在15~30天。而且,我国零售企业的配送规模普遍较小,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绝大多数配送中心也未达到经济配送的规模,其中约60%的人员和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据有关机构对内地16家比较成功的连锁企业的调查表明:没有一个企业的配送中心对各分店经营的所有商品实行100%的统一配送,最好的达到80%~90%,如北京的华润;少数企业的统一配送率在50%左右,大多数在60%~70%之间,如北京的好邻居(60%左右),西客隆(70%左右)。当然,统一配送率低也有其他原因,如对于鲜活易腐商品、冷冻商品,分店不愿意统一配送,多采用生产者直接送货上门的办法,因此,虽然在国外连锁店的统一配送率也难以达到100%,但统一配送率低肯定将影响配送中心优势的发挥。 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 在零售企业中,物流费用占据了整个流通费用的很大比重。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连锁超市公司的物流成本通常占销售额的4%~6%;冷链配送(包括冷冻、冷藏)的物流成本是常温配送的2.5倍。而在我国,由于超市连锁水平较低,很多超市各有各的供应商和物流渠道,这种各自为阵的渠道策略造成了物流活动分散,采购批量小,库存积压与断货现象并存,使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据统计,我国零售企业的平均物流成本一般占到销售额的10%甚至更高,一些企业甚至占到企业经营总成本的20%以上,而因物流环节与企业内部其他环节不协调使得运作效率降低所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 信息共享程度低 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以及零售企业内各部门的信息共享非常重要,但我国现存的状况却令人担忧。许多零售企业把已经掌握的信息作为私有财产,不与供应商共享,使得供应商无法获得零售企业的库存和销售信息,结果商品成本提高,零售企业的商品竞争力也就降低了。在企业内部,单就运营和采购来看,两者的必要信息不能充分共享,沟通不畅同样导致了缺货的严重。在商品管理方面,总店采购部门没有很好地把握不同门店的需求差异,使得有些销路不佳的商品长期滞留在货架上,同时也阻碍了更多的畅销产品上架销售;数据管理方面,由于严重缺乏沟通,总部和门店数据库数据严重不符,由于数据的不准确,门店经理对于总部和配送系统给出的补货提示没有信心。 信息化水平低 时至今日,国内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广泛采用的还是传统的“人海战术”。以收货为例,目前,有81.2%的批发企业和74.6%的零售企业仍是手工点货,不仅效率低,而且差错率高。尽管国内一些软件公司也专门开发了各种专业的“商业进销存”软件,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现代物流理念的超前意识,大多数产品过于理想化,无法处理配送中心日常运作中的各种特殊、复杂情况,推广应用极为有限。 导致问题的原因分析 零售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 尽管目前我国的零售企业都在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但规模普遍偏小,组织化程度低,许多企业的店铺规模没有达到国际公认的连锁企业的赢利点(14家以上)。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连锁商业企业平均每家拥有的店铺数虽达到17家,但不少企业仅有3~4家。规模最大的上海联华超市公司,2003年店铺数虽达2259家,但与美国沃尔玛在全球拥有5,085家分店,法国家乐福拥有10,378家分店相比,差之甚远。此外,要实现规模效应,各个分店本身的规模(如经营面积、经营品种及配套齐全的程度等)也必须具有相应的规模水平。我国大多单体店铺规模十分有限,而且还存在虽然单店数量不少,但在经营上是各自为政的现象,享受不了由大规模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带来的成本分担的好处。由于国内零售企业的连锁经营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这样连锁经营的优势就无法体现,而实现这一优势的物流配送体系也就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能,两者之间还没有形成相辅相成的良性互动关系。面对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限制以后的市场格局,如何做大做强连锁经营,形成与外资商业企业竞争的实力,已成为国内零售企业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 落后的物流管理观念 我国引进物流管理的时间短,许多企业对物流环节的认识程度不够,更多的企业对现代物流管理的理念仅限于概念层次的了解,国内商业企业普遍缺乏对物流在经营战略与战术层次的综合运作能力。目前,在这方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倾向,其一是重前轻后,其二是盲目跟进。 所谓重前轻后,是指许多零售企业在不断追求规模扩张的时候,只重视前台门店的扩张,而忽视了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从而导致了后台物流系统的构筑及管理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了在前台店铺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企业总利润却在不断下降的利润负增长趋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对前台和后台相辅相成的关系认识模糊,把前台店面的扩张作为经营的重头戏,而对在经营中起着重要支撑作用的物流系统的构建和管理重视不够,投入的管理力度明显不足,无法满足需求。 所谓盲目跟进,是指目前一些大型零售企业纷纷热衷于建立自己的物流配送体系。我国绝大多数大型零售企业都是在原来的国营商业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而全”的经营思想仍然禁锢着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者的头脑。在“肥水不流外人田”思想的支配下,一些在物流方面毫无擅长的零售企业开始自办物流,另一些企业则仍习惯于依靠自己原有的储运力量。零售企业自办物流,在仓储、运输、劳动力、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浩大,场地、设备的运营、保养费用以及商品周转占用资金等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由于零售企业主要业务集中于市场营销,对储运业务了解不多,加上市场的波动性,使各个企业分散的储运资源利用率不高,车辆装载率低、仓库空仓率大,整体物流环节效率低下,也进一步造成企业总体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 。 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 在与供应商的关系上,许多零售企业持利益对立而不是利益与共、共同协作的心态。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盈利模式大多处于第二阶段——向供应商要利润。为了获利拼命积压上游供应商的利润空间,比如收取进场费、促销费、管理费等通道费,与供应商之间形成了纯粹的异常紧张的竞争关系。 在利益方面,零售企业往往无休止地追求自己单方面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与供应商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争取“双赢”的战略协作关系。一方面尽力压低进价,一方面向供应商索取名目繁多的包括进场费、促销费、广告费等在内的通道费用,并采取拖延货款,压占供应商流通资金等违规做法。特别是一些超级终端航母,更是在和供应商的讨价还价上处于上峰地位,不是正和博弈的双赢关系,而是“你死我活”的针锋相对。 在诚信方面,零售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2002年国内发生的“华榕超市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曾两次进入“中国连锁商业企业百强”的华榕超市是当年福建最大的连锁商业企业。然而,在2001年末,华榕超市却出现了高达5,500多万元的净债务,其中欠供应商债务达4,200万元,离破产的边缘越来越近。面对这一形势,供应商们警觉起来,很快一些地区便相继发生供应商逼债、砸碎商场玻璃门窗的事件,接下来,加盟华榕的多家超市相继关门,最终导致了2002年华榕超市的倒闭。这一事件道出了零售企业对供应商的诚信的重要性。我国零售企业和供应商的关系如此紧张,必定不可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本着互信互惠的原则,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的不可能,也导致了零售企业物流管理的低效,从而影响企业的更多赢利。造成如此局面,有相关法规制定的不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等多方面原因。因此,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造就有利于形成零售企业和供应商有效的合作机制的市场环境,促使双方关系的改善。 信息技术的应用落后 信息技术应用的落后也是导致配送中心作业效率低下,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零售企业已逐步开始在企业内部进行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从整体来看,目前的信息化水平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客户关系管理、连锁门店间的信息化、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数据的准确与数据模型、系统的稳定性等等都是零售企业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落后,许多采用计算机管理但功能不完善,很多物流信息如订货、存货、补货、销货、货物的陈列配置、财务处理等均由人工操作,同时也造成缺乏顾客购买行为的原始记录、数据分析等的信息处理系统,致使很多企业货架空间分配不当,畅销品缺少陈列而滞销品充斥空间。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商店中,约有30%的商品在相当长时间内无人问津。而据业内人士介绍,仅POS系统的应用,至少可使经营成本降低1.5%,营业额提高8%。另外,由于企业间不能及时交换数据,致使发货方和订货方无法掌握订货状况、货物在库在途状况。 我国零售企业有效实施物流管理的对策 物流配送模式的确定 物流配送是零售企业物流管理中关键的环节,如今流行的配送模式有自营配送、共同配送和第三方物流三种。采用适当的配送模式,不但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使企业能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物流效率。 各种配送模式各有特色,零售企业应从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关键性和自身经营物流能力等角度(参见图1),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企业是自营物流还是利用供应商或借助于第三方的社会物流,或者某些环节使用企业自营物流,另一些环节采用其他物流模式,所有这些并无定式。比如,物流对沃尔玛的成功有极其关键的作用,沃尔玛自身经营物流的能力也很强,所以,它选择了自营这种物流配送模式。 根据当前国内社会物流服务整体水平还比较低的现状,完全依靠社会所提供的3PL服务或物流全程服务尚不现实。一些新的物流企业服务费用太高,远远超出零售企业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并且,由于当前社会物流服务水平一时未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在近几年内,大部分大型零售企业主要还得依靠自身的力量,在改造自身的物流资源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借助供应商或3PL作为补充,如利用物流企业所提供的物流基地和运输设备,相应减少企业自身在物流方面的大量投入。随着社会物流服务水平的提高,逐步加大依靠3PL的比重。中小型零售企业应积极使用3PL所提供的服务,进一步降低新企业开办初期资本的投入,以降低自身的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 随着经济和流通的发展,为得到更高的物流效率,企业物流管理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而是延伸至整个供应链,通过和链上伙伴的战略合作,提高自己的物流管理水平。就零售企业而言,与供应商的合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供应商可以通过与同业的伙伴关系,运用科技的力量合力削减成本与改善效率,美国著名的零售商J.C.Penny把其存货控制和产品补充系统与其他供应商整合在一起,使供应链上的企业可以利用各自的能力与资源,减少重叠的成本。 国外在建立新型的物流供应链战略合作方面采用的典型方法有两种:ECR(效率型消费者对应)和QR(QuickResponse,快速反应)。他们的共同特征表现为超越企业之间的界限,通过合作追求物流效率化。ECR和QR两种方法,对我国的零售企业和供应商都是挑战。零售企业要成功实施ECR和QR,提高物流效率和管理水平,除了要改变观念和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外,还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信息共享为改变我国零售业信息共享度低的问题,零售企业要更新旧观念,开放必要的信息与供应商高度共享,防止“牛鞭效应”,完善物流管理。 成本分担零售企业实施物流管理所需的条件之一就是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方案。目前,我国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紧张关系主要就是由此引发的,长此以往,稳定有效的物流系统就成了空中楼阁,难以实现。所以,零售企业要本着合作双赢的思想,和供应商协商成本分担方案。只有保障了供应商的利益,合理解决成本分担,ECR和QR的成功实施才有可能。 绩效评估和利润方案供应商在零售企业的物流管理中做出了贡献,如何评价其绩效并按一定利润方案分配收益,是我们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供应商对整个物流链条利润的上升做了很大的贡献,应该得到应有的收益。如果没有合理和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这个链条很快就会瓦解。 提升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 以信息技术为优秀的现代高新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物流作业模式,拓展了以时间和空间为基本条件的物流运作范畴,为现代物流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与此同时,新的物流经营理念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破土而出:及时化战略(JIT)、快速反应战略(QR)、连续补货战略(CR,ContinuousReplenishment)、自动补充战略(AR,AutomaticReplenishment)等等。这些物流战略和技术的出现都与计算机及通信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也正是得益于此。 但是,目前物流配送系统的信息化可以说“叫好不叫座”,炒得热火,用起来却差强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对物流信息化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了“一步到位实现‘大而全’的物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思路,以至于在实施目标的可操作性和过程的可控制性等工程问题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在提升零售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的过程中,应当把握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实用性和循序渐进原则应用信息技术并非越新越复杂越好,而应以实用为首要原则。我国零售企业要量力而行,因为信息技术的投入使用意味着企业高额资金的支出,并伴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产生很强的流通资金约束力,还要占据一定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对其容纳、对接及日常运行进行看管维护。所以,我国零售企业一定要选用跟自身匹配的信息技术,避免掉入“信息陷阱”。 兼容性和适当超前原则在我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尽管一些零售企业已经进行了程度不同的信息化建设,但由于系统建设往往受“大而全”方案指导思想的制约,使一些信息系统在企业内部实现了信息共享,但对外还是较为封闭的,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在Internet日益普及的时代,这样的信息化系统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将会出现互联互通困难,造成信息不通畅,影响配送业务的进行。因此,实现物流信息化一定要注意企业内各部门间的兼容性以及与供应商的信息系统的兼容性。否则信息化的优势将无法发挥。此外,信息技术的发展异常迅速,更新换代很快,因此在应用时要把握适度的超前性。 持续性和持之以恒原则信息化是现代物流的基础,信息化是零售企业物流配送系统的优秀之一。由于我国的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所处的环境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零售企业物流配送系统的信息化不能追求一种模式和一步到位。应根据我国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进程,针对不同的用户环境,采取高、中、低级(宽带、无线、拨号、电话、传真)的多种信息化手段和技术逐步实现物流配送的信息化。因此,对零售企业来说,要对信息技术进行不断的改造和升级,并保持持续的投入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业市场资金管理论文 世界经济竞争方式主要以多元化的企业集团竞争模式为主,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用兼并、重组等方式,逐步形成且发展出很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在这些集团的运作过程中,资金问题一直是他们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由于我国外部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完善,投资者与企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与激励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在外部资本市场的融资活动。同时,由于集团内的资金一开始分散于内部各个经济主体,集团总部可能面临着资金缺乏的局面,下属的各个企业又追求不同的经济利益,甚至不少股东把上市公司当成“提款机”,资金被任意挪用或侵占,这些都造成了集团资金管理效率低下,严重制约了企业集团的发展。因此,充分发挥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资金配置的有效性,实施集中管理模式,促使资金均衡、顺畅的流动,是我国企业集团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本文借用内部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理论,以S零售业集团的整合发展为研究基点,分析在整合中如何实施与完善内部资本市场资金的集中管理,从而真正发挥内部资本市场资金配置的有效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资金配置的效用分析 企业集团为了追求整体的利益最大化,需要将下属各投资机构产生的现金流集中起来进行重新分配,以提高内部投资效率。这种资本、劳务和技术的再分配使得企业内部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内部市场,有产品与劳务的内部资本交易市场;信息技术和人才的内部知识产品(人才)市场;资本配置的内部资本市场。前两者是指集团内部的实物流动,后者是指集团内部的资金流动。实物流动一般伴随着资金流动,因此内部资本市场是内部市场的优秀,也使得内部资本市场理论逐渐成为研究企业集团内部资金配置最重要的理论之一。 在内部资本市场里,企业集团能够把资金按从较低收益向较高收益的用途进行重新配置,即把投资从边际盈利水平较低的活动转移到较高的活动。由于集团总部拥有控制权,某个下属公司运营产生的现金流可能会被用于具有更高报酬的另一个下属公司的投资。换言之,一个分公司的资产可能被用作另一个分公司的融资。单个分公司之间在竞争稀缺资金,而母公司的工作是在竞争的多个下属公司间权衡优劣。威廉姆森(1975)把内部资本市场的这种博弈描述为:多分部企业的现金不会自动地回到它们的源泉。在许多方面,现金流向高收益用途的配置是多分部企业最根本的贡献。 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意义在于,它将分公司或下属企业的资源置于统一的所有权之下。在内部资本市场中,单个分公司不再直接从外部出资者处筹集资金,而由母公司与外部资本市场交易,并由母公司在整个集团内部全盘调度,母公司与分公司在内部资本市场交易。母公司将根据它所观察到的下属企业的真实状态来决定资金配置的方向,这意味着母公司有时愿意将较差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更好的分公司中。如果不存在内部资本市场,则这种收益在集团是得不到的。因此在集团内部资本市场上,母公司充分拥有控制权,而且能有效监督分公司,由母公司来主导内部资金配置创造价值。由母公司集中管理的内部资本市场是一种更优的融资和投资模式。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还可以提高集团整体的经济效益。这项融资方式也是企业集团所特有的。不仅不用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可以保持集团的现金流量,而且不发生筹资费用,降低了管理成本。 当然,内部资本市场的规模存在边界,与企业不能任意扩大一样,随着内部资本市场的扩大,总部的信息处理成本、监督成本会随之增加。如果超过了与外部资本市场的交易成本,则内部资本市场的效用优势就不复存在。 二、我国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采用资金集中管理的原因与重点 (一)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采用资金集中管理的原因 我国企业集团要想有充足的资金谋求发展,必须充分利用内部资本市场的资金配置功能。然而集团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集而不团、内部失控、协调力下降的矛盾,因此只有采取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才能实现资金合理配置。资金集中管理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使集团减少了债权人的部分风险,增加了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水平,扩大其筹资渠道,提升了社会形象;2.增强对旗下公司的调控能力,统一管理各下属公司的收、支资金情况,以便动态监督其运营状况,保证企业集团各下属公司的项目投资与集团母公司的经营战略相一致,便于编制预算;3.整合资源,化零为整,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盈利能力,节约交易成本。 (二)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采取资金集中管理的同时,还应该了解资金集中管理的重点 主要有: 1.以企业的经营发展要求为目标。企业集团应把资金集中投放在具有重要战略价值、对竞争成功具有决定性的项目上,从而形成超过竞争对手的差别优势,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而不是在所有方面平均地运用其资金。所以,内部资本市场上的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目标就是保持与经营相匹配的适度资金,保持现金资产和负债在期限、币种、利率上有一个合理的结构。 2.以均衡高效为标准分步骤实施。 (1)收集信息,搭建平台。在分析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通过搭建资金集中管理平台,把握整个集团的资金实时动态情况,监控重大、异常的资金调动,清楚、及时地为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决策者提供信息支持。(2)统一结算。建立统一的集中结算平台,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实现资金的集中上收,根据预算自动下拨和内部自动转账。资金预算管理、资金结算系统与资金集中监控系统彼此结合,减少实际资金流动,提高资金周转率。(3)引入并重视集中管理下的风险运作。合理利用理财手段,较好地在集中管理的模式中规避风险。借贷资金、委托贷款、相互投资与经营、资产置换等是目前集团企业内部资本市场常用的理财手段,资金集中监控、资金头寸分析、缺口分析、投资组合管理、信贷风险管理等是常见的风险管理方法。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够让资金集中管理发挥出预期的功效。 3.以市场需求为依据进行实时调整。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选择实质上是根据行业特点和本集团的资金运行规律而决定的。高度集权的资金控制策略,对资金的集中控制和统一调配较好,但不利于发挥下属公司的积极性,若配套措施不到位,可能影响资金的周转速度,影响企业对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适用于经营品种单一、现金流稳定、有比较固定的上下游资金链的集团公司;较低程度的集权控制策略有利于调动成员企业积极性,但又存在资金分散、资金使用率降低、沉淀资金比例大、资金使用成本高等固有缺点,适用于多元化经营的集团企业,或现金流不十分稳定的行业,或刚刚采用资金集中管理的企业集团的初期。 集团公司只有根据管理的集权与分权的程度、行业的资金运行规律等实际情况明确资金管理的集权程度,才能使集团公司的资金聚而不死、分而不散、高效有序、动态平衡。 三、我国零售业集团整合过程中内部资本市场资金集中管理的应用 内部资本市场是业务经营多元化、组织结构多单位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内资本筹集和分配机制的市场。基于我国国情,许多企业集团成员之间正从原来的行政控制向以资本为基础的市场控制转变,迫切需要通过市场的手段实现内部资源的配置,特别是资金的调配。其整合外在表现为政府推动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却是内部资本市场替代外部资本市场的次优选择。本文将以S零售业集团为例,针对集团整合的不同内容,分析其内部资本市场资金的集中高效管理。(一)组织结构整合,实施层次管控,采取资金统一结算,方便资金内涵信息的传递,产生经济效益 S零售业集团组织规模较大,且业务单元较多,为了避免出现管理部门因信息劣势而出现“总部超载”现象,在整合时建立“集团总部——事业部——经营公司”三个层次的管控模式。一线中设置超市商业、百货、生产资料、购物中心、物流等事业部,并逐步将事业部的业务与其下的上市公司进行整合,加快事业部法人化改造,将集团中同类型业务实现统一管理。二线中建立企业清查中心、审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教育培训中心,作为集团整合的辅助监督机构,来维持整合程序的正常进行,给资金集中管理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证。故采用资金统一结算,实行“收”、“付”分账户管理,收款账户只收不付,付款账户只付不收,各下属企业每天在固定规定的时间将营业收入存入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统一调拨。原则上所有经营性付款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对外支付,利用对账方式加强内部往来,不仅有规则地收集与反馈了各事业部的运作信息资料,而且可帮助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资金投放到位,为企业集团整合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人员与文化意识整合,以分散风险和协同人力资源为出发点,统一理念,采取集中融筹资,盘活内部资金,减轻人工成本的负担,从而合理调剂资金余缺,稳定集团发展中的资金供给 S零售业集团对集团总部及事业部管理人员实施竞聘上岗,做好人员分流,成立业绩考核部进行业绩考核。并建立以业绩为导向、创新与包容并举的企业文化框架,逐步改变了国有企业集团人多效率低的局面,完成了集团与子公司形象上的有机统一,促进集团在资金管理上形成“占用房产讲租金,使用资金讲利息,进行投资讲回报”的绩效意识。这些举措适应了该集团对内组合式发展,对外扩大企业联盟、合纵连横、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也在很大程度上要求集团除了外部寻求投资者以外,更应该严格实施资金集中筹集、使用、内部贷款等,盘活资金存量,进一步增加融资数额,节约交易成本和降低人力成本,从而使集团总部稳定内部资金流量来满足自身的战略规划,避免因缺少资金、资金链断裂而导致经营危机。 (三)业务规划和资产重组整合,开发具有优秀竞争力的业务,采用集中预算与风险性合理评估,以业务优势来融通内部资金,规避企业运作风险 S零售业集团对所属的业务、品牌、资产进行整合,保留企业优势经营效应,逐步实现优质资产的集约联动。集团上下认清每一时期具有优秀竞争力的业务内容,同意内部资本市场在资金配置上优先考虑该业务的资金需求,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和资金运转速度,降低财务风险和投资风险。对于优秀业务的开发,认真实施集中预算管理制度,先对土地、建筑物、租金、设备购置、运营成本(人工成本、折旧摊销)等逐项分析,拟定预计数,并结合同类型或相似型项目的运作,寻找可能出现的问题,比较计划与实际的差异,抓住控制的节点与关键点,加强定期检查和数据评估,努力避免集团内的无效竞争,尽量保证集团运行的事前风险控制。 四、面对整合,完善我国零售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资金的集中管理 (一)把资金集中管理与集团的业务流程再造、管理信息化相结合 运用业务流程再造来调整企业内部的分工体系,减少中间管理层次,改变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分割、职责不清的状况;应用信息处理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对企业资金流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管控,从而提高连锁经营中资金使用的决策度和准确度,改善集团跨地域连锁经营的资金瓶颈状况。 (二)把资金集中管理与妥善处理内部资本市场与外部资本市场(特别是银行)的关系相结合 通过现金池等方式来实现内外资本市场的互补,使集团有充足的资金为内部各投资项目融资。同时,通过投资机会的排序和内部资金再分配来强化控制力,缓解集团整体和各个下属公司的融资矛盾,转变主要依靠外部贷款来发展项目的状况,优化资金结构。 (三)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上,逐步将内部银行与结算中心合二为一,建立财务结算中心 财务结算中心作为企业集团的一个管理部门,负责整个企业集团的日常资金结算,代表集团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还可以把结算中心融入财务公司,并且设立投资部门,发挥财务顾问、投资策划、信息咨询的作用,为集团集约优势、组合发展更好地提供资金服务。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业市场营销的管理论文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零售商业对外资的全面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零售巨头在中国零售市场大肆攻城略地。使零售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零售商业企业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市场营销的管理。 0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零售企业如雨后春笋般遍布大街小巷,中国零售商业对外资的全面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零售巨头在中国零售市场大肆攻城略地。使零售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这就要求零售商业企业认清形势,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注意加强市场营销的管理。市场营销是企业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为满足消费需求,实现企业目标的商务活动过程,它包括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商品促销、商品储运、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等一系列与市场有关的企业业务经营活动。 宏观经济是企业的生存环境,企业无力改变,只能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扩大商品销售,努力增加利润,就要加强市场营销管理,为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对市场进行分析、评价、选定目标市场,对市场营销的各种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 1正确分析和预测零售市场 零售企业要对目标市场进行市场环境调查和分析对比,发现和补捉市场机会。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零售企业要把市场营销的全部活动作为完整的信息体系,要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预计和推测未来的市场需求,供给量以及他们的变化规律。在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中不断发现那些尚未得到满足的市场需求,以求在顾客的满意之中不断扩大市场销售,长久地获取丰厚的利润。在市场分析、预测中还要充分注意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社会文化、法律等因素、竞争、技术因素、经营者可决策的企业内部因素。此次源自美国次级贷的金融危机不过是商业循环的导火索,每次经济周期的形成因素不同,但是造成的客观结果却是相同的,即表现为经济的起伏。企业要在经济高涨期抓住发展机会,扩大商品销售、增加利润;在经济收缩期更要注重市场营销,针对消费行为变化的新特点,灵活运用市场营销,制定出富有实效的,既能刺激消费、扩大消费,又能实现企业合理回报的市场营销策略,使企业规避市场风险、保持稳健经营。 2制定可行的市场营销计划和措施 要加强市场营销管理,就要制定可行的市场营销计划和措施,计划包括预测将来、设定目标、决定战略和技术、制定可行的营销方案。目标分为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大型零售企业要有长远的战略目标,它包括取得的利润、市场占有率、销售额、销售增长率等;近期目标是最近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的战术目标,它包括近期实施那些营销措施,搞那些促销活动等。制定目标之后,还要制定战略方案、战术方案。所谓战略方案,是指企业领导和市场部、营销部门为了达到长远目标所制定的长远计划,这主要是确定商品市场战略;战术方案是指为了达到短期目标所制定的市场营销的单项计划,确定最适合本企业的市场营销组合。编制实施计划,确定实施计划业务内容、担当部门、实施方法、必要的资金、人员、设备、所需要的时间和实施进度。 3确定市场营销的组织机构 企业要搞好市场营销就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才能使市场营销活动有效进行。市场营销组织机构体现企业内部的业务分工,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以及领导关系,是企业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依据和前提。当新的市场营销计划编制出来后,应考虑本企业的市场营销组织机构是否便于对市场营销的组织领导,是否便于加快市场营销的决策速度,是否适应计划的实施和评价;如不适应,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主要是:确定内部的专业分工,决定市场营销部门内的管理职位、专业职位的设置和业务分工;确定决定权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每级组织中的决策人;根据业务内容、管理人员的素质、决策方法,决定组织机构内部所属部门的数目、管理范围、人员编制,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便于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企业市场营销的领导能力,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市场营销进行切合实际、富有实效的组织领导,使市场营销顺利进行。 4市场营销计划的实施和控制 在市场营销的具体计划的实施中,零售企业各部门要明确详细计划,以及各部门在市场营销计划实施中的作用,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为保证市场营销计划的顺利完成,对实施工作应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反馈—修正。为此,应该确定评价成绩的方法、评价项目、评价次数及评价人。在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找出实际情况与计划标准之间的差距,以便进一步改善市场营销的管理活动。 企业市场营销管理者要对市场营销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其按期望目标运行,使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一致。要确定应对哪些市场营销活动进行控制,设置控制目标,建立一套能测定营销结果的标准,分析偏差原因,尽快采取改进措施,使达到预期目的。 北京翠微大厦就特别注意市场营销的管理,主动顺应翠微商圈独特的营销需求变化,消费模式的变化,及时对市场营销做出相应的调整,制定了适合当地市场特点的营销策略,形成了有效的翠微市场营销模式。保证了销售的顺畅,商品销售不断取得突破,2007年销售26亿元,同比增长35.1%,2008年销售近32亿元,连续三年居北京市同行业首位,取得了相应的经济收益。翠微的成功实践,证明了加强零售企业市场营销管理,是扩大商品销售,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生存与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企业市场营销管理论文 1正确分析和预测零售市场 零售企业要对目标市场进行市场环境调查和分析对比,发现和补捉市场机会。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零售企业要把市场营销的全部活动作为完整的信息体系,要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预计和推测未来的市场需求,供给量以及他们的变化规律。在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中不断发现那些尚未得到满足的市场需求,以求在顾客的满意之中不断扩大市场销售,长久地获取丰厚的利润。在市场分析、预测中还要充分注意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及社会文化、法律等因素、竞争、技术因素、经营者可决策的企业内部因素。此次源自美国次级贷的金融危机不过是商业循环的导火索,每次经济周期的形成因素不同,但是造成的客观结果却是相同的,即表现为经济的起伏。企业要在经济高涨期抓住发展机会,扩大商品销售、增加利润;在经济收缩期更要注重市场营销,针对消费行为变化的新特点,灵活运用市场营销,制定出富有实效的,既能刺激消费、扩大消费,又能实现企业合理回报的市场营销策略,使企业规避市场风险、保持稳健经营。 2制定可行的市场营销计划和措施 要加强市场营销管理,就要制定可行的市场营销计划和措施,计划包括预测将来、设定目标、决定战略和技术、制定可行的营销方案。目标分为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大型零售企业要有长远的战略目标,它包括取得的利润、市场占有率、销售额、销售增长率等;近期目标是最近一年或更短的时间内的战术目标,它包括近期实施那些营销措施,搞那些促销活动等。制定目标之后,还要制定战略方案、战术方案。所谓战略方案,是指企业领导和市场部、营销部门为了达到长远目标所制定的长远计划,这主要是确定商品市场战略;战术方案是指为了达到短期目标所制定的市场营销的单项计划,确定最适合本企业的市场营销组合。编制实施计划,确定实施计划业务内容、担当部门、实施方法、必要的资金、人员、设备、所需要的时间和实施进度。 3确定市场营销的组织机构 企业要搞好市场营销就要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才能使市场营销活动有效进行。市场营销组织机构体现企业内部的业务分工,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以及领导关系,是企业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依据和前提。当新的市场营销计划编制出来后,应考虑本企业的市场营销组织机构是否便于对市场营销的组织领导,是否便于加快市场营销的决策速度,是否适应计划的实施和评价;如不适应,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主要是:确定内部的专业分工,决定市场营销部门内的管理职位、专业职位的设置和业务分工;确定决定权的集中或分散程度以及每级组织中的决策人;根据业务内容、管理人员的素质、决策方法,决定组织机构内部所属部门的数目、管理范围、人员编制,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便于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企业市场营销的领导能力,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市场营销进行切合实际、富有实效的组织领导,使市场营销顺利进行。 4市场营销计划的实施和控制 在市场营销的具体计划的实施中,零售企业各部门要明确详细计划,以及各部门在市场营销计划实施中的作用,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为保证市场营销计划的顺利完成,对实施工作应进行经常性的评价—反馈—修正。为此,应该确定评价成绩的方法、评价项目、评价次数及评价人。在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找出实际情况与计划标准之间的差距,以便进一步改善市场营销的管理活动。 企业市场营销管理者要对市场营销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控制,确保其按期望目标运行,使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一致。要确定应对哪些市场营销活动进行控制,设置控制目标,建立一套能测定营销结果的标准,分析偏差原因,尽快采取改进措施,使达到预期目的。 北京翠微大厦就特别注意市场营销的管理,主动顺应翠微商圈独特的营销需求变化,消费模式的变化,及时对市场营销做出相应的调整,制定了适合当地市场特点的营销策略,形成了有效的翠微市场营销模式。保证了销售的顺畅,商品销售不断取得突破,2007年销售26亿元,同比增长35.1%,2008年销售近32亿元,连续三年居北京市同行业首位,取得了相应的经济收益。翠微的成功实践,证明了加强零售企业市场营销管理,是扩大商品销售,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生存与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 论文关键词:零售企业市场营销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零售商业对外资的全面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零售巨头在中国零售市场大肆攻城略地。使零售市场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零售商业企业要全面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市场营销的管理。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企业物流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在21世纪,应用物流管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已被国际企业普遍重视。而我国引入物流管理这一概念的时间较短,与国外企业相比,国内零售企业对其应用比较有限,并且存在运作效率低、统一配送率低、物流成本高、信息共享低以及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零售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物流管理观念落后、与供应商合作不畅以及信息技术落后。为有效实施物流管理,国内零售企业可以从物流配送模式的选择、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提升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寻求对策。 关键词:零售企业物流管理配送信息技术战略合作 我国零售企业物流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4年12月底,我国商业和物流业向外资完全开放。物流管理作为我国零售企业和国外同行业竞争的利器,已经得到国内大多数零售企业的重视。但目前国内零售企业已在运作的物流体系普遍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出现了以下带有共性的问题: 物流的整体运作效率低 物流效率低在零售企业的突出表现是缺货率高。根据罗兰•贝格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在2003年9月对国内连锁零售3个城市5家连锁零售企业的12家大卖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的终端缺货率在10%左右,远远高于国际7%左右的水平。对零售企业来说,商品缺货状况将引发消费者的各种反应,最终导致企业的销售损失,据粗略的测算,我国连锁超市每年因商品缺货造成的损失高达830亿元人民币。有关机构研究表明:在美国,连锁零售企业如果购买商品缺货,60.5%的消费者会购买同一类替代品,21.6%的顾客不再购买,14.8%的顾客会到另一家店购买时再实施消费行为,顾客的转店率是17.9%;而在我国,当出现商品缺货时,48%的人会购买同一品种的替代品,15%的消费者不再购买,31%的顾客会选择到另一家店购买该商品,顾客的转店率是37%。这意味着中国的超市将因缺货而比美国的超市损失更多的顾客。 统一配送率不高 目前我国零售业的统一配送率不高,因此不少零售业的仓库和车辆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车辆空载率普遍较高,商品的在库周转期一般都在15~30天。而且,我国零售企业的配送规模普遍较小,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绝大多数配送中心也未达到经济配送的规模,其中约60%的人员和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据有关机构对内地16家比较成功的连锁企业的调查表明:没有一个企业的配送中心对各分店经营的所有商品实行100%的统一配送,最好的达到80%~90%,如北京的华润;少数企业的统一配送率在50%左右,大多数在60%~70%之间,如北京的好邻居(60%左右),西客隆(70%左右)。当然,统一配送率低也有其他原因,如对于鲜活易腐商品、冷冻商品,分店不愿意统一配送,多采用生产者直接送货上门的办法,因此,虽然在国外连锁店的统一配送率也难以达到100%,但统一配送率低肯定将影响配送中心优势的发挥。 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 在零售企业中,物流费用占据了整个流通费用的很大比重。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连锁超市公司的物流成本通常占销售额的4%~6%;冷链配送(包括冷冻、冷藏)的物流成本是常温配送的2.5倍。而在我国,由于超市连锁水平较低,很多超市各有各的供应商和物流渠道,这种各自为阵的渠道策略造成了物流活动分散,采购批量小,库存积压与断货现象并存,使物流成本长期居高不下。据统计,我国零售企业的平均物流成本一般占到销售额的10%甚至更高,一些企业甚至占到企业经营总成本的20%以上,而因物流环节与企业内部其他环节不协调使得运作效率降低所造成的损失更是无法计算。 信息共享程度低 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以及零售企业内各部门的信息共享非常重要,但我国现存的状况却令人担忧。许多零售企业把已经掌握的信息作为私有财产,不与供应商共享,使得供应商无法获得零售企业的库存和销售信息,结果商品成本提高,零售企业的商品竞争力也就降低了。在企业内部,单就运营和采购来看,两者的必要信息不能充分共享,沟通不畅同样导致了缺货的严重。在商品管理方面,总店采购部门没有很好地把握不同门店的需求差异,使得有些销路不佳的商品长期滞留在货架上,同时也阻碍了更多的畅销产品上架销售;数据管理方面,由于严重缺乏沟通,总部和门店数据库数据严重不符,由于数据的不准确,门店经理对于总部和配送系统给出的补货提示没有信心。 信息化水平低 时至今日,国内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广泛采用的还是传统的“人海战术”。以收货为例,目前,有81.2%的批发企业和74.6%的零售企业仍是手工点货,不仅效率低,而且差错率高。尽管国内一些软件公司也专门开发了各种专业的“商业进销存”软件,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现代物流理念的超前意识,大多数产品过于理想化,无法处理配送中心日常运作中的各种特殊、复杂情况,推广应用极为有限。 导致问题的原因分析 零售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 尽管目前我国的零售企业都在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但规模普遍偏小,组织化程度低,许多企业的店铺规模没有达到国际公认的连锁企业的赢利点(14家以上)。据统计,我国现有的连锁商业企业平均每家拥有的店铺数虽达到17家,但不少企业仅有3~4家。规模最大的上海联华超市公司,2003年店铺数虽达2259家,但与美国沃尔玛在全球拥有5,085家分店,法国家乐福拥有10,378家分店相比,差之甚远。此外,要实现规模效应,各个分店本身的规模(如经营面积、经营品种及配套齐全的程度等)也必须具有相应的规模水平。我国大多单体店铺规模十分有限,而且还存在虽然单店数量不少,但在经营上是各自为政的现象,享受不了由大规模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带来的成本分担的好处。由于国内零售企业的连锁经营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这样连锁经营的优势就无法体现,而实现这一优势的物流配送体系也就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能,两者之间还没有形成相辅相成的良性互动关系。面对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限制以后的市场格局,如何做大做强连锁经营,形成与外资商业企业竞争的实力,已成为国内零售企业迫在眉睫的重要问题。 落后的物流管理观念 我国引进物流管理的时间短,许多企业对物流环节的认识程度不够,更多的企业对现代物流管理的理念仅限于概念层次的了解,国内商业企业普遍缺乏对物流在经营战略与战术层次的综合运作能力。目前,在这方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倾向,其一是重前轻后,其二是盲目跟进。 所谓重前轻后,是指许多零售企业在不断追求规模扩张的时候,只重视前台门店的扩张,而忽视了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从而导致了后台物流系统的构筑及管理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了在前台店铺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企业总利润却在不断下降的利润负增长趋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对前台和后台相辅相成的关系认识模糊,把前台店面的扩张作为经营的重头戏,而对在经营中起着重要支撑作用的物流系统的构建和管理重视不够,投入的管理力度明显不足,无法满足需求。 所谓盲目跟进,是指目前一些大型零售企业纷纷热衷于 建立自己的物流配送体系。我国绝大多数大型零售企业都是在原来的国营商业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而全”的经营思想仍然禁锢着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者的头脑。在“肥水不流外人田”思想的支配下,一些在物流方面毫无擅长的零售企业开始自办物流,另一些企业则仍习惯于依靠自己原有的储运力量。零售企业自办物流,在仓储、运输、劳动力、设备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浩大,场地、设备的运营、保养费用以及商品周转占用资金等直接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由于零售企业主要业务集中于市场营销,对储运业务了解不多,加上市场的波动性,使各个企业分散的储运资源利用率不高,车辆装载率低、仓库空仓率大,整体物流环节效率低下,也进一步造成企业总体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 在与供应商的关系上,许多零售企业持利益对立而不是利益与共、共同协作的心态。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盈利模式大多处于第二阶段——向供应商要利润。为了获利拼命积压上游供应商的利润空间,比如收取进场费、促销费、管理费等通道费,与供应商之间形成了纯粹的异常紧张的竞争关系。 在利益方面,零售企业往往无休止地追求自己单方面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与供应商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争取“双赢”的战略协作关系。一方面尽力压低进价,一方面向供应商索取名目繁多的包括进场费、促销费、广告费等在内的通道费用,并采取拖延货款,压占供应商流通资金等违规做法。特别是一些超级终端航母,更是在和供应商的讨价还价上处于上峰地位,不是正和博弈的双赢关系,而是“你死我活”的针锋相对。 在诚信方面,零售企业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2002年国内发生的“华榕超市事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曾两次进入“中国连锁商业企业百强”的华榕超市是当年福建最大的连锁商业企业。然而,在2001年末,华榕超市却出现了高达5,500多万元的净债务,其中欠供应商债务达4,200万元,离破产的边缘越来越近。面对这一形势,供应商们警觉起来,很快一些地区便相继发生供应商逼债、砸碎商场玻璃门窗的事件,接下来,加盟华榕的多家超市相继关门,最终导致了2002年华榕超市的倒闭。这一事件道出了零售企业对供应商的诚信的重要性。我国零售企业和供应商的关系如此紧张,必定不可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本着互信互惠的原则,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的不可能,也导致了零售企业物流管理的低效,从而影响企业的更多赢利。造成如此局面,有相关法规制定的不健全、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等多方面原因。因此,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造就有利于形成零售企业和供应商有效的合作机制的市场环境,促使双方关系的改善。 信息技术的应用落后 信息技术应用的落后也是导致配送中心作业效率低下,运营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零售企业已逐步开始在企业内部进行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从整体来看,目前的信息化水平还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客户关系管理、连锁门店间的信息化、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数据的准确与数据模型、系统的稳定性等等都是零售企业急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由于信息技术落后,许多采用计算机管理但功能不完善,很多物流信息如订货、存货、补货、销货、货物的陈列配置、财务处理等均由人工操作,同时也造成缺乏顾客购买行为的原始记录、数据分析等的信息处理系统,致使很多企业货架空间分配不当,畅销品缺少陈列而滞销品充斥空间。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商店中,约有30%的商品在相当长时间内无人问津。而据业内人士介绍,仅POS系统的应用,至少可使经营成本降低1.5%,营业额提高8%。另外,由于企业间不能及时交换数据,致使发货方和订货方无法掌握订货状况、货物在库在途状况。 我国零售企业有效实施物流管理的对策 物流配送模式的确定 物流配送是零售企业物流管理中关键的环节,如今流行的配送模式有自营配送、共同配送和第三方物流三种。采用适当的配送模式,不但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使企业能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物流效率。 各种配送模式各有特色,零售企业应从物流对企业成功的关键性和自身经营物流能力等角度(参见图1),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企业是自营物流还是利用供应商或借助于第三方的社会物流,或者某些环节使用企业自营物流,另一些环节采用其他物流模式,所有这些并无定式。比如,物流对沃尔玛的成功有极其关键的作用,沃尔玛自身经营物流的能力也很强,所以,它选择了自营这种物流配送模式。 根据当前国内社会物流服务整体水平还比较低的现状,完全依靠社会所提供的3PL服务或物流全程服务尚不现实。一些新的物流企业服务费用太高,远远超出零售企业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并且,由于当前社会物流服务水平一时未能跟上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在近几年内,大部分大型零售企业主要还得依靠自身的力量,在改造自身的物流资源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借助供应商或3PL作为补充,如利用物流企业所提供的物流基地和运输设备,相应减少企业自身在物流方面的大量投入。随着社会物流服务水平的提高,逐步加大依靠3PL的比重。中小型零售企业应积极使用3PL所提供的服务,进一步降低新企业开办初期资本的投入,以降低自身的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 随着经济和流通的发展,为得到更高的物流效率,企业物流管理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而是延伸至整个供应链,通过和链上伙伴的战略合作,提高自己的物流管理水平。就零售企业而言,与供应商的合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供应商可以通过与同业的伙伴关系,运用科技的力量合力削减成本与改善效率,美国著名的零售商J.C.Penny把其存货控制和产品补充系统与其他供应商整合在一起,使供应链上的企业可以利用各自的能力与资源,减少重叠的成本。 国外在建立新型的物流供应链战略合作方面采用的典型方法有两种:ECR(效率型消费者对应)和QR(QuickResponse,快速反应)。他们的共同特征表现为超越企业之间的界限,通过合作追求物流效率化。ECR和QR两种方法,对我国的零售企业和供应商都是挑战。零售企业要成功实施ECR和QR,提高物流效率和管理水平,除了要改变观念和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外,还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信息共享为改变我国零售业信息共享度低的问题,零售企业要更新旧观念,开放必要的信息与供应商高度共享,防止“牛鞭效应”,完善物流管理。 成本分担零售企业实施物流管理所需的条件之一就是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方案。目前,我国零售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紧张关系主要就是由此引发的,长此以往,稳定有效的物流系统就成了空中楼阁,难以实现。所以,零售企业要本着合作双赢的思想,和供应商协商成本分担方案。只有保障了供应商的利益,合理解决成本分担,ECR和QR的成功实施才有可能。 绩效评估和利润方案供应商在零售企业的物流管理中做出了贡献,如何评价其绩效并按一定利润方案分配收益,是我们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供应商对整个物流链条利润的上升做了很大的贡献,应该得到应有的收益。如果没有合理和完善的绩效 评估机制,这个链条很快就会瓦解。 提升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 以信息技术为优秀的现代高新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物流作业模式,拓展了以时间和空间为基本条件的物流运作范畴,为现代物流的实现提供了基础,与此同时,新的物流经营理念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破土而出:及时化战略(JIT)、快速反应战略(QR)、连续补货战略(CR,ContinuousReplenishment)、自动补充战略(AR,AutomaticReplenishment)等等。这些物流战略和技术的出现都与计算机及通信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也正是得益于此。 但是,目前物流配送系统的信息化可以说“叫好不叫座”,炒得热火,用起来却差强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对物流信息化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了“一步到位实现‘大而全’的物流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思路,以至于在实施目标的可操作性和过程的可控制性等工程问题上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在提升零售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的过程中,应当把握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实用性和循序渐进原则应用信息技术并非越新越复杂越好,而应以实用为首要原则。我国零售企业要量力而行,因为信息技术的投入使用意味着企业高额资金的支出,并伴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产生很强的流通资金约束力,还要占据一定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对其容纳、对接及日常运行进行看管维护。所以,我国零售企业一定要选用跟自身匹配的信息技术,避免掉入“信息陷阱”。 兼容性和适当超前原则在我国企业信息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尽管一些零售企业已经进行了程度不同的信息化建设,但由于系统建设往往受“大而全”方案指导思想的制约,使一些信息系统在企业内部实现了信息共享,但对外还是较为封闭的,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在Internet日益普及的时代,这样的信息化系统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将会出现互联互通困难,造成信息不通畅,影响配送业务的进行。因此,实现物流信息化一定要注意企业内各部门间的兼容性以及与供应商的信息系统的兼容性。否则信息化的优势将无法发挥。此外,信息技术的发展异常迅速,更新换代很快,因此在应用时要把握适度的超前性。 持续性和持之以恒原则信息化是现代物流的基础,信息化是零售企业物流配送系统的优秀之一。由于我国的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所处的环境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零售企业物流配送系统的信息化不能追求一种模式和一步到位。应根据我国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进程,针对不同的用户环境,采取高、中、低级(宽带、无线、拨号、电话、传真)的多种信息化手段和技术逐步实现物流配送的信息化。因此,对零售企业来说,要对信息技术进行不断的改造和升级,并保持持续的投入。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服务质量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顾客服务已成为零售企业争取并留住顾客的重要竞争手段,本文在服务质量模型的基础上结合零售业的特点,指出了提升零售服务水平的途径。 关键词:差距模型零售服务质量管理 深入了解顾客所需,减少认知差距 造成零售商对消费者对服务期望认识出现偏差的原因在于对消费者需求缺乏深入的调查了解。所以缩小认知差距,提供优质服务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顾客究竟需要什么。了解消费者需求不能凭主观的判断,需要实际的调查以掌握顾客真实的期望,其主要途径有: 消费者调查。对消费者的调查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形式:全面调查、及时满意调查和消费者访谈。全面调查即在消费者中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查,采取问卷形式,样本通常在50000份左右,每年进行一次。由于每年的问卷相同,因而能追踪服务表现。及时满意调查是在顾客购物后马上询问其是否满意。对顾客的及时调查能了解最新的信息,并能向顾客表达企业提供优质顾客服务的意愿,还可以根据顾客反映的信息对当事员工进行奖惩。消费者访谈则是选取10到15名消费者进行深度访谈,如每个月和一组消费者访谈一小时左右,了解他们购物的经历,以及对服务方面的建议。 重视顾客抱怨。顾客抱怨往往能提供更具体的信息,因此处理抱怨是提高服务水平花费最少的手段。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被动地依赖顾客抱怨获取信息,因为不满意的顾客通常不会抱怨,所以鼓励顾客抱怨应成为提高顾客服务的重点之一。商场应在显眼的地方设置顾客服务台或开设免费投诉电话,让顾客便于反映问题和得到问题的反馈,当然对顾客抱怨一定要及时处理才能真正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内部员工培训。尤其是一线的售货员和顾客服务代表由于直接接触顾客,因此对顾客对服务的期望和问题有更多的了解。通过内部员工把握顾客需求可以向他们征询,如在为顾客提供高质量服务时,你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如果公司想在顾客服务上有所改变,你认为该从哪方面着手? 合理设定服务规范,减少标准差距 掌握了顾客期望和感受后,企业要利用这些信息来制定适当的标准和建立相应的系统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服务质量标准要尽可能地体现出管理层对顾客服务期望的认识,减少标准差距。在制定服务规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管理层重视并参与 只有管理层对顾客服务重视并集中精力投入时,优质服务才有可能实现。管理高层必须愿意接受因提高服务质量而暂时出现的困难和增加的成本。同时管理层的决心要为一线的服务人员所感知,才能真正促使一线服务人员为提高顾客服务而努力。 通过创新解决服务问题 许多企业没有制定高服务标准的原因要么是提高顾客服务的花费太高,要么是认为缺乏相应素质的员工,这些理由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企业缺乏运用创造性思考或尝试新方法来提高顾客服务。创新通常能在不增加甚至减少成本的同时提高顾客满意,比如许多超市提供带小孩座椅的推车而使得带小孩的顾客可以从容购物。而运用新技术能简化并提高服务质量,重复的任务可以通过系统处理从而解放人员来集中处理更多顾客的需要和问题,比如连锁超市可以用计算机系统来集中处理送货上门,设置专门的人员接听订货电话记录顾客的要求和送货地点,然后订单通过计算机传递到离顾客最近的超市。因而制定服务标准时应该积极地寻求新方法和新技术来保证高水准服务的实现。 服务规范要清晰具体 服务标准除了要满足顾客需要这一基本原则外,应该清晰具体并能量化,否则就不能指导员工。另外服务标准的制定让员工参与能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该标准,如果由管理层强行武断地下达标准只会受到员工的抵制。 运用服务规范进行评估 需要不断地评估服务质量才能确保服务标准的实现。除了通过顾客调查来评估服务质量外,零售企业还可以利用“幽灵购买者”。“幽灵购买者”是职业购买者,专门负责评估商场服务质量。其通常需要报告的内容有:销售人员多久才问候你?销售人员的表现象是要做你这笔买卖吗?销售人员对商品的知识了解程度如何?“幽灵购买者”的报告最后反馈给销售人员,并对得到高分的奖励而对得分较低的则要求继续测分达标。 准确提供标准服务,减少交付差距 设定好服务规范后,关键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减少交付差距,即减少服务标准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之间的差距。要达到和超越服务标准,必须要求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要对他们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要加强内部沟通减少冲突,并适当授权给员工,以顾客和企业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提供信息和训练 商场员工必须对商品和顾客需要有充分的了解,具备这些知识才能回答顾客的问题和推荐商品,同时也能逐渐地增强员工的自信和理解能力,有助于解决服务问题。而且员工在同顾客尤其是生气和不安的顾客打交道时,需要掌握一定的社交技巧。所以必须培训员工怎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安抚不满的顾客,尤其是对售货员和顾客服务代表。 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 要提供相应的系统和设备来帮助员工有效地提供优质服务,如利用计算机系统提高结账速度,为收银员配备通话机同经理联系以快速处理一些问题。另一方面,要处理顾客问题并始终保持微笑,服务人员会承受不小的心理压力。所以营造同事间相互友爱支持,上级关心理解的氛围将是对服务人员有力的精神支持,能鼓励他们更好地工作。 加强内部沟通 顾客需要和企业需要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这也使得有的政策受到员工的抵制,如“无理由退货”。解决这类冲突主要是制定更明确的服务指导方针和政策并解释这项举措的意义。例如当员工意识到“无理由退货”带来的信誉所创造的销售额比顾客滥用该举措而带来的损失要多时,他们就会热情地执行了。另外企业不同部门之间由于目标的不同往往存在冲突,化解这些冲突需要进行内部沟通,应该树立以顾客满意作为统一的目标。 适当授权 授权意味着最底层员工有权对提供什么样的顾客服务做出重要决定。因为适当授权不仅会让员工因为领导层的信任而受到激励,而且能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快速地采取措施,所以此时员工服务质量通常会提高。但要帮助员工理解授权的目的并控制授权权限,否则容易导致混乱和权力滥用。另外,授权也要视员工而定,对某些员工授权可能会较困难,他们宁愿有更清晰的行为准则,不愿花时间去决策或承担犯错的风险。 坦诚进行服务沟通,减少宣传差距 夸大提供服务会提高消费者的预期,而如果做不到的话,则顾客的感知达不到他们的期望,就会觉得不满。这样把服务宣传得过高也许会在最初吸引较多的顾客,但其后会导致顾客不满而使下次光临的顾客减少。所以要让顾客对服务质量满意就必须进行诚实的宣传,这要求: 各部门之间互相沟通。宣传计划由营销部门制定,而具体的服务是由其他部门来提供。所以如果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则会导致宣传活动中的承诺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不一致。因此在进行宣传时,营销部门和服务执行部门之间一定要沟通好才能协调一致。 获得消费者理解。有时服务问题是由顾客导致的,譬如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弄坏了试穿的衣服、在未读说明书之前不正确地使用产品。所以服务宣传活动中应帮助顾客了解自己在接受优质服务中所承担的角色和责任。同时也可以给消费者一些建议,告诉他们如何得到更好服务,比如最好在什么时候购物。当然在对外宣传中还应当告诉消费者服务问题的处理措施和程序,以便问题出现后得到消费者的理解。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弥补服务失误 倾听顾客抱怨 顾客在面临真实的或误解的问题时往往情绪激动,通常让顾客一吐为快会减轻他们激烈的反应,如果打断他们说完会更激怒顾客。顾客都希望能对他们的抱怨做出同情的反应。因此接待人员应表明他们很高兴知道存在这样的问题。切忌开始就对顾客抱怨抱以敌对的态度或是认为顾客在欺诈,否则不可能对此做出满意的处理。要认真倾听了解顾客想要的解决方法,避免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知道顾客在抱怨什么以及顾客想要怎样的解决方案。 提供公平的解决方案 服务补救的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解决问题而是怎样挽留顾客。如果顾客觉得处理的公平会提升他们对商场的好印象。在评价解决方案是,顾客会比较别的顾客得到了怎样的对待或类似问题在别的商场是如何解决的。这方面的信息通常来自报刊或是顾客与他人的交谈。所以在提供解决方案时应了解顾客的评价标准,同时还应按程序进行注意过程的公平。 迅速地解决问题 顾客是否满意服务补救还取决于解决问题的时间,所以在处理过程中应做到:减少人员接触。当接触的第一个人就能解决问题时,顾客会更满意;而如果顾客需要接触几个工作人员,不仅花费太多的时间来重复问题,而且也容易导致不同员工之间自相矛盾的反应。清楚简明地告诉顾客会采取什么方案来解决问题。快捷的服务依赖于清晰的指示。讲顾客听得懂的话。在给顾客解释时不要说专业性的词汇,这样不仅不利于沟通,还会让顾客有受怠慢之感。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企业跨国营销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零售企业的跨国营销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潮流,然而,服务型企业在国际扩张中面临的风险远远大于制造业面临的风险。 [关键词]零售企业跨国营销风险管理理论综述 一、引言 对今天的零售企业来说,国际化是一个重要趋势(Simpson,Thorpe,1995)[1]。上世纪90年代以来,零售企业特别是大型零售企业也和其它行业一样,正在大力向国外发展,零售企业的跨国营销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潮流。然而,服务型企业在国际扩张中面临的风险远远大于制造业面临的风险(Carman Langeard,1998)[2]。著名的日本零售企业八佰伴正是因为没有正视风险管理,盲目投资,最终在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下彻底崩溃,黯然淡出其辉煌了30余年的商业舞台[3]。显然,零售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由于其跨国经营的性质,其营销活动面临着比国内企业更多、更复杂、破坏力也更强的国际风险,零售企业跨国营销风险管理理论研究逐渐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二、风险与风险管理的定义 (一)风险的定义 风险的基本含义是损失的不确定性。经济,企业观察经济学家把风险定义为损失机会,这表明风险是一种面临损失的可能性状况,也表明风险是在一定状况下的概率度;统计学家把风险定义为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离差度,使用统计学中的标准差来衡量风险;保险学者把风险定义为一个事件的实际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客观概率。 本研究采用决策理论家的定义,他们把风险定义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又可分为客观的不确定性和主观的不确定性。客观的不确定性是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离差,它可以使用统计学工具加以度量;主观的不确定性是个人对客观风险的评估,它同人的知识、经验、精神和心理状态有关。 (二)风险管理的定义 美国学者Christin(1997)认为风险管理是企业或组织为控制偶然损失的风险,,以保全所得能力和资产所做的一切努力;另外两位美国学者Willins,Lichard.Hans(1996)认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鉴定、衡量和控制,以最低的成本使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管理方法。我国的陈佳贯(2000)认为,风险管理是企业通过对潜在意外或损失的识别、衡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控制,用最为经济合理的方法处理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可见,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等环节;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控制和减少损失,提高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利益或社会效果;风险管理是一种管理方法。 三、跨国营销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 随着跨国企业不断向全球化拓展以及国际竞争的不断加剧,跨国企业将面临更复杂的国际风险。Gloshal(1987)就曾论述到,对于跨国企业的管理者而言,风险控制是三个战略目标之一[4]。 1987年,Beamish和Banks提出存在两种类型的东道国风险:情境风险和交易风险。1991年,W.ChanKim和PeterHwang提出影响国际市场进入模式选择的两个变量是环境变量和交易变量。 1992年,Miller提出了一个由三部分变量构成的、完整的国际风险模式。这三部分是:一般环境的不确定性;行业的不确定性;特定企业的不确定性[5]。Miller的这篇文章在学术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他第一次对公司进入国际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类,并提出一体化框架,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指引,让更多学者投入到国际风险的研究之中。 1995年,荷兰学者KelthD.Brouthers从实证的角度对Miller提出的一体化框架进行了检验,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体化模型进行了补充。Bruthers将战略风险划分为两大类,即管理控制风险和市场复杂性风险:管理控制风险,由管理经验、文化差异和产业结构三个变量构成;市场复杂性风险,包括影响企业进入市场的能力、分销产品/服务的能力和企业的获利能力[6]。在我国,许晖等学者又对此模型加以扩展,借鉴Root(1994)对国际市场进入模式决策影响因素的研究[7],构建一体化国际风险感知模型。许晖等人认为国际风险的感知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其中控制风险变量与以下三点相关:管理层对风险控制的意愿;管理层对目标市场的认知程度;替代的控制机制的可获取性[8]。 四、零售企业跨国营销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 商业(包括零售)领域内稍具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零售企业为主的跨国营销活动进入高潮,国际化战略成为零售商的一个重大公司战略(SteveBurt,JohnDawson,LeighSparks,2004)[9],在大多数零售商中应用。综观国内外理论研究,学者们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对零售企业跨国营销风险管理进行研究。 (一)零售企业海外市场选择中的风险评估 在对零售商海外市场选择时,海外市场风险是重要的评估方面,全球零售发展指数GRDI(globalretaildevelopmentindex)中,经济政治风险作为其中主要的变量,占了40%的权重,可见海外市场选择上面,市场风险是其主要的评估变量。从风险角度看,海外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与经济风险,而政治风险与经济风险之间往往也具有一定的连带关系,零售商海外扩张时往往关注那些政治经济环境相对稳定的市场。 BenounandHelies-Hassid(1993)将影响零售商海外市场的因素模型化,他认为零售商对海外目标市场的选择的外部限制包括政治风险,资金返还,法律进入障碍,国家财政可靠性[10]。Koch(2001)也认为零售商海外市场选择的外部因素包括国家市场潜力、市场的竞争地位、预期的海外市场风险[11]。 (二)基于进入战略的风险管理研究 有学者将零售企业开展跨国营销的战略研究与风险的探讨相结合,许晖(2004)针对跨国企业对风险感知与国际市场进入战略决策的进行互动研究,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证明,不同的国际风险对国际市场进入模式的影响也将不同,从而对其风险的感知将影响到企业选择国际市场进入模式的决策[12]。对零售商海外市场进入方式的研究中,McGoldrick(1995)的研究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可[13]。根据McGoldrick(1995)的分析,零售商进入海外市场的方式主要由许可、租约或附属经营、特许、合资、收购以及自我进入六种类型。如表1,许可(licensing)主要指零售商许可海外销售机构以销售自有品牌的方式进入,与其他进入方式相比,使用许可的方式进入国外市场,零售商只需要极少的前期投资,风险最低,但对海外市场的控制程度也最低;租约或附属经营(concessions)同样是低风险、低成本的进入方式,主要指在大型店铺里店中店的经营;特许(Franchising)进入方式与许可进入方式很相似,所不同的是,特许方要给予被特许方经营方面的指导与帮助,该方式在海外市场保持一定的控制水平以及成本投入与风险之间实现了平衡;合资(jointventure)是指与熟悉本地市场的合作伙伴合资经营,合资方式缩短了进入新市场的适应时间,减少了成本与风险,成本与控制水平居中;并购(merger acquisition)的进入速度快,但是成本与风险也极高;自我进入(self-startentry)的进入方式对海外市场控制程度最高,但是投入资金多,成本巨大,且可能遇到较大的政治与经济风险,如货币贬值、外汇管制、政府没收等。 表1六种进入战略选择的特征 首先,对零售企业跨国营销风险的研究还缺乏系统的理论体系和框架。虽然Miller的一体化跨国营销风险模型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认同,但如何运用于零售企业还没有学者进行研究。 其次,零售企业跨国营销中,风险管理是主要的考虑方面,全球零售发展指数GRDI中,经济政治风险占了40%的权重。同时,EvansandMavondo(2002)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通过风险感知可以增加零售企业的绩效[14]。 最后,对零售企业跨国营销风险还仅停留在风险感知、风险识别阶段,包括海外市场选择中的风险评估、风险与海外市场进入战略的关系等,在对零售企业跨国营销具体的风险防范机制与策略上还没有系统的理论研究,这也将是零售企业跨国营销风险管理未来的主要研究方向。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企业优秀竞争力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运用迈克尔·波特的战略定位法,阐明了我国大型零售商应如何瞄准顾客价值,取舍经营活动,整合系统能力和创造持久优势。 截至2004年底,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已连续3年被美国《财富》杂志排在全球500强首位。沃尔玛为什么能在不到半个世纪内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地发展起来?这是因为它找到和培育了自己的优秀竞争力。不妨把沃尔玛看成一颗大树,树根就是其发达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发挥的作用是为其从优秀服务到终端服务,再到服务的整个价值创造系统供给养分;沃尔玛天天平价的价值取向就是树干,而提供超值名牌商品的定位就是丫枝,这些树干和丫枝共同组成沃尔玛的优秀服务。优秀服务之下是四种终端服务:沃尔玛购物广场、山姆会员店、沃尔玛商店和沃尔玛社区店。这样,沃尔玛就以其优秀服务为中心,以终端服务为渠道,为消费者开发和提供出众多的服务,如日落原则、超越顾客期望、三米微笑原则、无条件退货原则、服务当地社区等,不一而足。 沃尔玛虽然拥有优秀竞争力,但其在欧盟和日本市场征战的经历说明,当地企业也拥有天时地利人和,能够开发出差异化战略来形成与沃尔玛的竞争均势。因此,面临零售业全面开放后沃尔玛们在中国的扩张,我国大型零售商要想稳住地盘,逐步做大做强,也应积极发现和培育自己的优秀能力。为此首先要有一套优秀竞争力战略,而制定这样一套战略,可以瞄准顾客价值、取舍经营活动、整合系统能力和创造持久优势。 瞄准顾客价值 顾客价值,就是顾客眼中的好处。顾客群的特点不同,其眼中的好处有别。高端顾客看重商品和服务满足自己偏好的有效性,而忽视其价格;低端顾客对价格高度敏感,却并不在乎商品和服务的针对性。至于中端顾客,往往既重价廉又要物美,因此沃尔玛能用“天天平价”加“超值名牌商品”打动他们。据此可知,瞄准顾客价值,就是盯住一类顾客群和他们眼中的好处,想方设法满足其需要。哈佛商学院管理学家麦克尔·波特,将瞄准顾客价值视为竞争战略的出发点,不过他使用的词汇是“战略定位”,意即找准企业应该创造的顾客价值何在。他认为可以利用三条渠道来进行战略定位:一是从企业提供产品的结构考虑,看能否利用产品结构创造范围效益和规模效益,从而满足顾客的个性需求和低价需要;二是从顾客的需求偏好出发,找准顾客最严峻、最迫切、最广泛、最持久的消费难题,迅速整合供给能力加以缓解,以此为顾客排忧解难;三是借助企业与顾客在地域空间或其他方面的联系,量身打造产品或服务,使顾客同时享受价廉、物美、方便的实惠。据此,零售商瞄准顾客价值,要善于发现沃尔玛们没能察觉的顾客偏好,将它作为本企业目标加以开发;或是从本企业具有的独特优势出发,将其开发成能给顾客带来明显利益的竞争优势;或是依据本企业接触顾客的便利条件,将其打造成沃尔玛们难以攻破的竞争优势。 瞄准顾客价值,就是要明确本企业该为什么样的顾客群服务,解决其什么难题,为其创造什么价值。我国零售市场潜力巨大,广阔的二、三级城市市场和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村市场,应是巨大的开发空间。在这些市场中,我国零售商可避开与沃尔玛们的正面交锋,发挥自己在本土文化﹑政府公关﹑贴近顾客方面的优势,瞄准某些顾客群的价值取向,开发自己独特的优秀服务。如沃尔玛的天天平价,只能对价格敏感族发生作用,但消费品中有许多大类都并非靠低价取胜,因而可以这样错开沃尔玛们的优秀服务:若靠近高档社区布点,可瞄准顾客群的健康追求,以绿色食品吸引顾客;如设立家电卖场,可突出随时上门服务抓住顾客。又如沃尔玛连锁店,多以有车族为目标客户群,建得规模大距离远,令步行族十分不便。于是,就可利用这种楔机紧贴新建小区布局中型连锁店,吸引买菜做饭的老年族为常客。再如,沃尔玛们规模大占地广,无法入住大学校园,更不能追随建设工地,我们就可将商场搬进校园,甚至建立流动商场转战工地。总之,我国零售商完全能瞄准和开发越来越多的顾客价值。 取舍经营活动 一旦瞄准顾客价值,也就确立了本企业的战略定位和优秀服务,接下来就要大胆取舍经营活动和经营品种,以开发自己的终端服务。所谓取舍,就是要明确如果为此类顾客创造界定的价值,哪些经营活动是必不可少的,而哪些商品种类又是完全不必的,这叫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定位和活动取舍是弱小企业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之策,有可能以小搏大,以弱胜强。但在取舍经营活动问题上,我国零售商大多存在着思维误区,简单地认为经营的品种越广,承诺的服务越多,招揽的顾客就越多。实际上,经营品种越广,企业形象越杂;承诺服务越多,经营纰漏就越多,结果往往将企业业务和名声搞砸。 所以,我国零售商在战略定位后,一定要抓住如何为顾客创造价值的优秀问题,敢于取舍经营活动和经营品种。要坚决克服经营范围和经营品种毫无特色、千店一面的传统习惯,紧盯顾客群的需求偏好和消费难题来调整商品范围、添减商品种类、改变服务内容。在此基础上,才能旗帜鲜明地突出自己的服务对象、服务宗旨、服务品种和服务特色,才能由此树立企业形象和服务品牌,才能凭借鲜明的服务宗旨、服务品种和服务特色吸引服务对象,培养忠诚顾客,扩大口碑作用。取舍经营活动和经营品种要注意三点:选择品种不要随波逐流,即零售商要坚持自己的战略定位,拒受短期利润诱惑,不盲目经营那些容易混淆战略定位、败坏服务品牌的流行产品。不幸的是,这种现象在我国许多商场司空见惯,还美其名曰紧跟潮流,实则降档为个体摊贩。扩大品种可以挖掘潜力,意指零售商为强化自己的战略定位,有条件的服务品种要上,没条件的要创造条件上。如零售商场多无商品品牌,但为突出质量控制能力,可对重复消费率较高的日用品实行自有品牌策略,既可节省营销费用,又能强化对上游厂商的控制力。强化经营应重视同业并购,即利用资本运作手段,整合其他企业资源来强化自己的战略定位。我国零售商大多资金少而规模小,靠单打独斗,很难在短期内按其战略定位打造出为明确的顾客群服务的宗旨、品种、质量和品牌,所以同业并购应是大敌当前求生存的唯一出路。 整合系统能力 为打造自己差异化的优秀竞争力,我国零售商在瞄准顾客价值、取舍经营活动后,还要整合系统能力,也就是把选取的经营活动和经营品种有机组织起来,形成一套卓有成效的供应链系统,以便多快好省地实现为既定顾客群提供既定价值这一重要任务。鉴于供应链管理是零售商最为优秀和关键的环节,而我国零售商恰恰在这一环节凸现劣势,这就需要强化下述四方面管理。 紧跟顾客群的需求偏好。对于锁定的顾客群,要紧盯其需求偏好,想方设法加以满足,这是供应链中第一重要环节。应将“让顾客满意”、“顾客就是上帝”等理念贯穿于企业经营始终,落实到企业运作细节。紧跟顾客群需求偏好,所需的不仅是在日常细节上切实为顾客着想,例如按顾客购物规律布局商品、设定通道、安装灯光,或是表达热情、营造气氛、塑造形象,而且要敏感顾客动向,揣摩顾客心思,发现顾客不满,满足顾客所需。具体说来,管理人员要系统收集顾客信息,分析主流顾客群期望,并据此随时更新商品组合,改进商品陈列,营造方便环境,促进顾客满意。此外,把顾客利益放在首位,还要在采购中坚决维护顾客利益,确保商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杜绝假冒伪劣,防范质量失控。 强化与供应商的战略联盟。供应商构成零售商供应链的上游环节,对其经营成本和效益举足重轻。零售商与供应商结成战略联盟,可强化共享利益,降低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也可激发供应商积极性,提高其长期合作的忠诚度;还可加强产销交流,加速存货周转,提高运营效率;甚至可建立起排他性供货渠道,应对来自其他零售商的竞争。零售商与供应商结成战略联盟,可首先规范合作信用,不拖欠货款,不借机扣款;继而及时准确地订货、收货和出货,并与制造商共享这些销售信息;三是与制造商休戚与共,共同维护市场价格体系;四是共同研究顾客需求,共同制定业务规划,密切协调产销衔接;五是开发零售商与制造商之间的OEM协作,降低双方营销成本;六是借鉴日本综合商社经验,打造集研发、生产到销售为一体的排他性大型产业集团。 加强对物流配送系统的管理。物流配送体系的效率,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零售商的盈利水平。沃尔玛独特的配送体系,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加速了存货周转,有效支撑着沃尔玛“天天平价”的优秀服务。反观我国零售商,往往只顾高速扩张规模,却忽视物流配送的系统建设,结果严重制约规模效益的发挥,甚至整个企业成为高速扩张的牺牲品。因此,物流配送系统建设应是当务之急,为此可首先多渠道地利用“第三方”物流,形成卓有成效的配送系统,进而依靠雄厚起来的实力自建配送体系,量身打造优秀竞争力。 加强对供应链信息流的管理。信息共享是实现供应链管理效益的基础。一条供应链要做到上中下游各环节协调,必须先在各环节主体间建立和运行高质量的信息传递与共享系统。当然,我国零售商目前尚不能象沃尔玛那样,投资4亿美元发射商用卫星,实现全球联网,即时监控和交流从收银台到生产线的整个物流状况,但也应尽快提高供应链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尽快实现对各门店各种商品库存、上架、销量的信息化管理,减少缺货情况发生。要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与供应商的自动订货系统,据此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指令﹑获取收据和装运清单,同时通知供应商其产品的销售情况,特别是分类销量﹑存货﹑缺货等。从这种基础出发,零售商应逐步做到商店销售与配送运营保持同步,配送运营与供应商生产保持一致。 创造持久优势 最后,为打造优秀竞争力,我国零售商还必须创新服务,以创造持久优势。细节决定成败,沃尔玛非常重视提供超值的服务来强化其优秀服务和优秀竞争力,为此开发了一系列方便顾客、服务顾客的经营原则和规章,结果不断巩固和加强了与主流顾客的关系。相形之下,我国企业注重细节的服务开发,仍没提上议事日程。做得好的,无非提供一点微笑服务,而在要求退货、换货、认错时,表现往往大失水准,令顾客反感,遭舆论谴责。至于提供的超越顾客期望的服务,实在犹如凤毛麟角。按理说,像我国这样的劳动力便宜的国家,多雇些人,多为顾客着想,在与顾客接触面上多注重些服务细节,只需多用心思,是不会增加多少成本,但就是难得有企业想到。凡此种种,都在细节管理之列,值得零售商重视、改正和创新。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业物流信息化建设管理论文 [摘要]入世后,国外大型零售业加快进入我国市场的步伐,我国的许多零售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普遍出现年销售额和利润下降;少数零售企业更是陷入了经营困境,甚至因无法生存而遭淘汰。为扭转这种现状,零售业必须构建一个庞大而又敏感的有机反应系统。基于这样的信息系统平台,生产上不仅能够做到零库存,还可以及时调整产品方向,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以便能够给消费者提供最合适的商品。我国零售业的信息化现状正面临着信息化水平低、投入小以及缺乏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等主要问题。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的信息化发展历程给我国零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零售业;物流信息化;应用 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大型零售业加快进入我国市场的步伐,以收购、兼并、整合的方式进入中国的零售业。短时间内,我国的许多零售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普遍出现年销售额和利润下降;少数零售企业更是陷入了经营困境,甚至因无法生存而遭淘汰。零售企业如何扭转目前令人堪忧的现状?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在入世的第三年将全部取消零售业对外资特许经营的限制,国家为保护国内零售商业发展的缓冲期限已经逼近。如何迎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已经成为零售企业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急迫课题。 为尽快地融入国际和国内电子商务的大环境,零售商可通过供货商的产品信息平台获得产品的最新信息,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实现网络下单,明确采购商品的名称、型号、尺寸、花色、数量和价格等信息;生产商可以根据订单做到按需生产和发货。销售商的销售信息会通过网络很快反馈给生产商。监控供应链每一个细节的商业数据变化,是任何一个企业经营者都不能忽视的问题。可以说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零售业必须构建一个庞大而又敏感的有机反应系统。基于这样的信息系统平台,生产上不仅能够做到零库存,还可以及时调整产品方向,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以便能够给消费者提供最合适的商品。 一、物流信息化的涵义 物流信息化,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手段,尤其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完成物流全过程的协调、控制和管理,实现从网络前端到最终客户端的所有中间过程服务。具体地说,物流信息化是一个整合性物流管理平台,它将产、供、销各个环节中的信号、数据、消息、情况等通过信息技术,如条码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射频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进行系统的智能采集和分析处理,并配合决策支持技术,对企业物流系统中涉及的各个流通环节及部门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协调,从而实现企业物流管理和决策的高效率和高质量,进而降低物流成本。 物流信息化主要表现为物流信息的商品化、物流信息收集的数据化和代码化、物流信息处理的电子化与计算机化、物流信息传递的标准化和实时化、物流信息存储的数字化,开创了配送优化调度、动态监控、智能交通、仓储优化配置等新型的物流管理技术和物流模式。 随着我国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规模化跨区域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大,经营者开始考虑这样的事情:如何与供应商共赢、如何培养忠实的消费群、如何用数据为企业的未来经营提出决策指导?在连锁经营的推动过程中如何建立可复制的经营模式?等等。因此零售业信息化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的进销存管理,开始关注于影响它的两大客户:供应商及顾客。连锁化的推行更使这些业界的管理者们认识到信息化不仅仅是硬件与软件的集成,借助系统管理者们推动的是他们的管理模式,软件不仅仅给应用者带来效率,还承载着管理规范化的重任。这时的信息系统已不再是简单的MIS概念了,它代表的先进的管理思想,担负的流程标准化的重任,于是商业ERP(EnterpriseRe-soursePlanning)应运而生。高端商业ERP最大的价值是通过软件将管理流程及管理规定固定在系统中,对每一个应用者而言是一个可重复的、在受控操作下可达到处理全部工作流目标的智能工具。其需求表现主要在于:多业态、跨区域、非对称信息化的网络集成、产品集成和应用集成。 二、物流信息化在零售业的应用——沃尔玛全球采购中的信息管理 物流信息化提供了一套先进的、集成化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通过对发货仓库和在途的库存量进行及时监控、对运输货物在途状况进行追踪查询、对物流运送各个环节实行自动报警机制并提高整个流程自动化程度,有效地实现系统之间、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之间的无缝连接;更好地协调生产与销售、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联系;优化供货程序、缩短物流时间及降低库存,提高资金周转率。 在物流信息化的推动下,当今国际零售业不断扩大,尤其是连锁经营迅速发展,出现了流通广域化、店铺复数化、商店规模大型化以及商品构成多样化的现象。相应地,物流环节成为连锁经营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各大零售企业构筑自己富有效率的物流系统从事商品的调达、分拣、加工、在库管理和进出货业务。在软件上,推进联网化、条形码标签的导入及账单等物流手续的标准化;在硬件配置上,推动分拣、检查业务过程的自动化与机械化,以实现商品配送的计划性与集约化,削减流通成本。 美国沃尔玛1996年进入中国,截止2001年底总投资达到11亿元人民币,在我国共开设了19家门店,平均每家门店1.4万平方米,2001年平均每店销售额约3亿元人民币,平均毛利率为21.2%。沃尔玛计划2003在中国再开设7家新店,使在中国的连锁店总数将达到35家;在以后5年内在中国开门店50家,每年在中国采购超过100亿美元的商品。 在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从第一次接触供应商到售后退货的处理完毕,一个完整的全球采购流程需要涉及多项针对供应商的考核和协作。从全球采购中心现行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发现,先进的信息技术在供应商的管理方面发挥了强大的功效。首先,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收集了丰富的市场信息和产品信息,这样就使得供应商的选择更加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在与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合作之前,供应商需要提供一份供应商基本状况表给采购中心的数据库保存。这个表的信息为供应商的选择带来了方便。其次,供应商可以通过零售链接实时了解到自己的产品在沃尔玛各个商店的销售情况,达到供应商的自我管理。通过这个系统,供应商可以查询到自己的产品在每个商店、每个时段(最细可以查到日销售)、每个款式的销售情况,并且可以将这些情况定期生成报告传给供应商,甚至可以了解到其他供应商产品的相关信息。当供应商发现自己的商品快要缺货时,还可以向采购员发出提醒订货的通知,化被动为主动。这种宝贵的市场信息不仅可以帮助供应商有效控制库存和生产节奏,也给供应商开发新产品和调整产品战略提供了依据。再次,通过对供应商数据的跟踪和总结,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可以方便地提取各个供应商的验厂报告、销售记录以及及时装船率等重要信息。综合这些宝贵的信息,可以对每一个供应商在各个项目上进行评分,从而为管理供应商提供了客观依据,也加强了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估体系,还可以挑选出合作顺利、服务优良、产品畅销的供应商作为公司的关键供应商;沃尔玛公司可以对这些高水平的供应商采取更宽松、简单的采购程序(比如:实行供应商质量自检),甚至推行VMI的管理模式。这种方式可以建立供应商与零售商新的合作模式,密切与供应商的关系,达到降低供应链综合成本的目的。 沃尔玛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物流运输和分销系统,美国本土的物流分销系统使得沃尔玛能在配送环节比竞争对手节省1%~3%的产品成本。在全球采购业务中由于涉及远洋运输,沃尔玛采用了第三方物流的方式来完成产品从产销地到海外的传输——选择马士基公司作为海运的合作伙伴。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沃尔玛与第三方物流实现了无缝联接,使得整个全球采购的供应链条顺畅而紧凑。供应商可以事先依据零售链接的一个计算工具方便地计算出海上运输日期,为买家进行采购决策提供方便。这个计算工具是由马士基和沃尔玛共同开发的,这种改进方便了供应商制作报价单,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与马士基协商沟通过程。此外,在沃尔玛核对供应商的装船单、运输提单等重要文件时,由于沃尔玛和马士基系统的联网,船务协调员可以方便、快捷地核对文件。从而为货款结算的顺利、快捷进行提供了支持。 信息共享在全球采购中显得非常重要,而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主要是通过强大的电子邮件系统和零售链接来实现信息的共享。首先,很多重要的电子邮件都需要抄送给相关的人员以实现信息共享;其次,有些特别有价值的采购活动可以在零售链接系统里的一个名叫“采购展览”的地方进行公布,这个栏目可以同时被所有从事采购业务的人员看到,这样的信息共享给全球各地的采购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 中国企业必须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当像沃尔玛这样控制了美国消费品市场的大零售商需要订购某种商品时,可能有几十甚至几百家中国企业去争取这份订阅单,从而势必加剧中国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上游商家的垄断与下游加工企业的激烈竞争状态,使下游的边际利润越来越小。其结果可能是,上游商家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佳的商品。因此,中国企业依靠提升价格增加附加值或利润的余地越来越小,中国企业应把增长点逐步转向物流管理这一“第三利润源”。 三、沃尔玛全球采购中的信息化管理给我国零售业的启示 我国零售业的信息化现状正面临着信息化水平低、投入小以及缺乏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等主要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零售业的信息化管理意识薄弱、缺乏内在动力以及资金缺乏等因素造成的。参照沃尔玛全球采购成功实施信息化以推进沃尔玛零售帝国膨胀的经验,我国的零售业可以从中得到很大的启示。 1.解决实际、追求实效的信息化方针。在具体的信息系统设计方面,我国零售企业应该借鉴沃尔玛务实、追求实效的原则,抓住信息化的优秀功能和主要环节,将有限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目前我国零售企业在管理水平、企业规模、供应链管理和信息管理方面与国际巨头都存在着较大差距。如何正确地利用自身的优势,实施正确的信息化战略,不断确立企业竞争优势,将是我国零售企业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的信息化发展历程给我国零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 2.加快解决体制格局,对零售业实行“三跨”重组与业务流程再造。优化配置、壮大规模、以规模性整合达到规模性营销,是我国零售业应对跨国零售巨头挑战的根本出路之所在。国际零售企业组织结构的集中化,使得规模效益的优势得以显现。以现代物流为纽带,集中批量采购、统一配送,从而降低流通成本获得价格优惠,这就使它能以更低的价格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并且能获取更高的利润。因此,通过连锁经营共享广告、信息、市场推广、统一配送、经营管理模式等资源,进而降低流通费用和进货成本,才能最终通过规模实现利润的增长。与国外大型零售企业相比,目前我国的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和隐性壁垒,违背了资源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的要求,阻碍了我国零售业加快市场化、提高资本集中度的步伐。“入世”之后先拆关,在赋予外商国民待遇的同时,不要忘记给予国内企业的国民待遇。应对商业资源实行“三跨重组”(即跨所有制、跨部门、跨行业),尽快形成规模巨大、实力强大、形象良好、连锁型的重量级零售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与国外大型零售企业竞争的中坚力量。 3.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企业。众所周知,电子商务正随着国际互联网络的延伸在世界范围内向纵深拓展,其扩展的速度是惊人的!2001年世界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3940亿美元,预计今后每年以100%的速度递增。在世界电子商务浪潮的推动下我国电子商务也得到了快速增长。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正式成立,架起了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的桥梁,加快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 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电子商务的本质特征,理解电子商务发展对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作用。美国商务部1999年报告将数字经济概括为两个方面:电子商务和使电子商务成为可能的信息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对经济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它本身活动的价值。一方面包括零售业(BTOC模式)在内的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通过提供更透明的信息,增加商业机会,发展新型服务,简化销售过程,降低成本等活动,取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在产业链中,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形成了对信息技术产业的强大需求和拉动力。就是说,电子商务成为了信息产业与整个新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4.建立专门的信息化队伍。我国很多零售企业自身的信息化队伍不强,缺乏专业的信息化人才,所以造成领导拍脑袋的信息化决策大量存在。这很容易使企业陷入信息化方向上的错误,不仅浪费了资源,又不能达到信息化的整体提升。若能建立自身的信息化队伍,专门对企业的信息化发展进行战略设计和具体策略安排,就能解决信息化盲目建设的问题。当前,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的应用,改善信息基础设施等电子商务的外部发展环境,建立和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认证体系、信用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在零售业中的应用。 5.以物流信息化为主导对我国零售业进行标准整合。应强调我国零售商在兼并、联合与重组过程中不能只进行简单的做大,而是要进行一种标准整合。所谓标准整合,输入的是一种规格和一种标准,用一方的标准整合另一方。根据国际零售业经验,标准整合有五个条件。首要的是物流信息化,包括组织物流管理的经验与流畅的物流运行,这是现代零售业的支柱。依靠物流渠道的畅通革新业务流程,削减无效中间环节,确保以低价格吸引消费者。第二是力量极强的销售团队,其作用是对销售机构成功控制并进行消费者意愿调查及市场预测分析,这需要长期培养。第三是销售机构,这包括怎样设计销售机构,怎样采购等一整套机构运转机制。第四是资金流的控制,国外大的销售商,其现金流是全世界流动的,经过银行的结算中心,采购流通的现金流非常好,资金的调拨运转非常清楚,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非常高。而且大的经销商都有自己的银行联盟,所有资金结算都在它自己的战略联盟银行结算,可以大大节约资金流。第五是品牌优势,国外大的零售商都把最好、最前沿的产品展示给消费者,这些好的品牌对厂商有指导意义。目前,我国并不完全具备这五条优势,我国的零售业从经营理念到行为规范、思维模式、业务流程都有待规范。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业物流信息化建设管理论文 [摘要]入世后,国外大型零售业加快进入我国市场的步伐,我国的许多零售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普遍出现年销售额和利润下降;少数零售企业更是陷入了经营困境,甚至因无法生存而遭淘汰。为扭转这种现状,零售业必须构建一个庞大而又敏感的有机反应系统。基于这样的信息系统平台,生产上不仅能够做到零库存,还可以及时调整产品方向,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以便能够给消费者提供最合适的商品。我国零售业的信息化现状正面临着信息化水平低、投入小以及缺乏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等主要问题。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的信息化发展历程给我国零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零售业;物流信息化;应用 我国加入WTO后,国外大型零售业加快进入我国市场的步伐,以收购、兼并、整合的方式进入中国的零售业。短时间内,我国的许多零售企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普遍出现年销售额和利润下降;少数零售企业更是陷入了经营困境,甚至因无法生存而遭淘汰。零售企业如何扭转目前令人堪忧的现状?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在入世的第三年将全部取消零售业对外资特许经营的限制,国家为保护国内零售商业发展的缓冲期限已经逼近。如何迎接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已经成为零售企业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急迫课题。 为尽快地融入国际和国内电子商务的大环境,零售商可通过供货商的产品信息平台获得产品的最新信息,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实现网络下单,明确采购商品的名称、型号、尺寸、花色、数量和价格等信息;生产商可以根据订单做到按需生产和发货。销售商的销售信息会通过网络很快反馈给生产商。监控供应链每一个细节的商业数据变化,是任何一个企业经营者都不能忽视的问题。可以说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零售业必须构建一个庞大而又敏感的有机反应系统。基于这样的信息系统平台,生产上不仅能够做到零库存,还可以及时调整产品方向,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以便能够给消费者提供最合适的商品。 一、物流信息化的涵义 物流信息化,是指利用电子信息手段,尤其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完成物流全过程的协调、控制和管理,实现从网络前端到最终客户端的所有中间过程服务。具体地说,物流信息化是一个整合性物流管理平台,它将产、供、销各个环节中的信号、数据、消息、情况等通过信息技术,如条码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全球定位系统、射频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进行系统的智能采集和分析处理,并配合决策支持技术,对企业物流系统中涉及的各个流通环节及部门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协调,从而实现企业物流管理和决策的高效率和高质量,进而降低物流成本。 物流信息化主要表现为物流信息的商品化、物流信息收集的数据化和代码化、物流信息处理的电子化与计算机化、物流信息传递的标准化和实时化、物流信息存储的数字化,开创了配送优化调度、动态监控、智能交通、仓储优化配置等新型的物流管理技术和物流模式。 随着我国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规模化跨区域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大,经营者开始考虑这样的事情:如何与供应商共赢、如何培养忠实的消费群、如何用数据为企业的未来经营提出决策指导?在连锁经营的推动过程中如何建立可复制的经营模式?等等。因此零售业信息化已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的进销存管理,开始关注于影响它的两大客户:供应商及顾客。连锁化的推行更使这些业界的管理者们认识到信息化不仅仅是硬件与软件的集成,借助系统管理者们推动的是他们的管理模式,软件不仅仅给应用者带来效率,还承载着管理规范化的重任。这时的信息系统已不再是简单的MIS概念了,它代表的先进的管理思想,担负的流程标准化的重任,于是商业ERP(EnterpriseRe-soursePlanning)应运而生。高端商业ERP最大的价值是通过软件将管理流程及管理规定固定在系统中,对每一个应用者而言是一个可重复的、在受控操作下可达到处理全部工作流目标的智能工具。其需求表现主要在于:多业态、跨区域、非对称信息化的网络集成、产品集成和应用集成。 二、物流信息化在零售业的应用——沃尔玛全球采购中的信息管理 物流信息化提供了一套先进的、集成化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通过对发货仓库和在途的库存量进行及时监控、对运输货物在途状况进行追踪查询、对物流运送各个环节实行自动报警机制并提高整个流程自动化程度,有效地实现系统之间、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资金流、物流、信息流之间的无缝连接;更好地协调生产与销售、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联系;优化供货程序、缩短物流时间及降低库存,提高资金周转率。 在物流信息化的推动下,当今国际零售业不断扩大,尤其是连锁经营迅速发展,出现了流通广域化、店铺复数化、商店规模大型化以及商品构成多样化的现象。相应地,物流环节成为连锁经营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各大零售企业构筑自己富有效率的物流系统从事商品的调达、分拣、加工、在库管理和进出货业务。在软件上,推进联网化、条形码标签的导入及账单等物流手续的标准化;在硬件配置上,推动分拣、检查业务过程的自动化与机械化,以实现商品配送的计划性与集约化,削减流通成本。 美国沃尔玛1996年进入中国,截止2001年底总投资达到11亿元人民币,在我国共开设了19家门店,平均每家门店1.4万平方米,2001年平均每店销售额约3亿元人民币,平均毛利率为21.2%。沃尔玛计划2003在中国再开设7家新店,使在中国的连锁店总数将达到35家;在以后5年内在中国开门店50家,每年在中国采购超过100亿美元的商品。 在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从第一次接触供应商到售后退货的处理完毕,一个完整的全球采购流程需要涉及多项针对供应商的考核和协作。从全球采购中心现行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发现,先进的信息技术在供应商的管理方面发挥了强大的功效。首先,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收集了丰富的市场信息和产品信息,这样就使得供应商的选择更加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在与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合作之前,供应商需要提供一份供应商基本状况表给采购中心的数据库保存。这个表的信息为供应商的选择带来了方便。其次,供应商可以通过零售链接实时了解到自己的产品在沃尔玛各个商店的销售情况,达到供应商的自我管理。通过这个系统,供应商可以查询到自己的产品在每个商店、每个时段(最细可以查到日销售)、每个款式的销售情况,并且可以将这些情况定期生成报告传给供应商,甚至可以了解到其他供应商产品的相关信息。当供应商发现自己的商品快要缺货时,还可以向采购员发出提醒订货的通知,化被动为主动。这种宝贵的市场信息不仅可以帮助供应商有效控制库存和生产节奏,也给供应商开发新产品和调整产品战略提供了依据。再次,通过对供应商数据的跟踪和总结,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可以方便地提取各个供应商的验厂报告、销售记录以及及时装船率等重要信息。综合这些宝贵的信息,可以对每一个供应商在各个项目上进行评分,从而为管理供应商提供了客观依据,也加强了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估体系,还可以挑选出合作顺利、服务优良、产品畅销的供应商作为公司的关键供应商;沃尔玛公司可以对这些高水平的供应商采取更宽松、简单的采购程序(比如:实行供应商质量自检),甚至推行VMI的管理模式。这种方式可以建立供应商与零售商新的合作模式,密切与供应商的关系,达到降低供应链综合成本的目的。 沃尔玛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物流运输和分销系统,美国本土的物流分销系统使得沃尔玛能在配送环节比竞争对手节省1%~3%的产品成本。在全球采购业务中由于涉及远洋运输,沃尔玛采用了第三方物流的方式来完成产品从产销地到海外的传输——选择马士基公司作为海运的合作伙伴。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沃尔玛与第三方物流实现了无缝联接,使得整个全球采购的供应链条顺畅而紧凑。供应商可以事先依据零售链接的一个计算工具方便地计算出海上运输日期,为买家进行采购决策提供方便。这个计算工具是由马士基和沃尔玛共同开发的,这种改进方便了供应商制作报价单,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与马士基协商沟通过程。此外,在沃尔玛核对供应商的装船单、运输提单等重要文件时,由于沃尔玛和马士基系统的联网,船务协调员可以方便、快捷地核对文件。从而为货款结算的顺利、快捷进行提供了支持。 信息共享在全球采购中显得非常重要,而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主要是通过强大的电子邮件系统和零售链接来实现信息的共享。首先,很多重要的电子邮件都需要抄送给相关的人员以实现信息共享;其次,有些特别有价值的采购活动可以在零售链接系统里的一个名叫“采购展览”的地方进行公布,这个栏目可以同时被所有从事采购业务的人员看到,这样的信息共享给全球各地的采购活动提供了极大便利。 中国企业必须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当像沃尔玛这样控制了美国消费品市场的大零售商需要订购某种商品时,可能有几十甚至几百家中国企业去争取这份订阅单,从而势必加剧中国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上游商家的垄断与下游加工企业的激烈竞争状态,使下游的边际利润越来越小。其结果可能是,上游商家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佳的商品。因此,中国企业依靠提升价格增加附加值或利润的余地越来越小,中国企业应把增长点逐步转向物流管理这一“第三利润源”。 三、沃尔玛全球采购中的信息化管理给我国零售业的启示 我国零售业的信息化现状正面临着信息化水平低、投入小以及缺乏统一的信息化标准和规范等主要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零售业的信息化管理意识薄弱、缺乏内在动力以及资金缺乏等因素造成的。参照沃尔玛全球采购成功实施信息化以推进沃尔玛零售帝国膨胀的经验,我国的零售业可以从中得到很大的启示。 1.解决实际、追求实效的信息化方针。在具体的信息系统设计方面,我国零售企业应该借鉴沃尔玛务实、追求实效的原则,抓住信息化的优秀功能和主要环节,将有限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目前我国零售企业在管理水平、企业规模、供应链管理和信息管理方面与国际巨头都存在着较大差距。如何正确地利用自身的优势,实施正确的信息化战略,不断确立企业竞争优势,将是我国零售企业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的信息化发展历程给我国零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价值。 2.加快解决体制格局,对零售业实行“三跨”重组与业务流程再造。优化配置、壮大规模、以规模性整合达到规模性营销,是我国零售业应对跨国零售巨头挑战的根本出路之所在。国际零售企业组织结构的集中化,使得规模效益的优势得以显现。以现代物流为纽带,集中批量采购、统一配送,从而降低流通成本获得价格优惠,这就使它能以更低的价格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并且能获取更高的利润。因此,通过连锁经营共享广告、信息、市场推广、统一配送、经营管理模式等资源,进而降低流通费用和进货成本,才能最终通过规模实现利润的增长。与国外大型零售企业相比,目前我国的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和隐性壁垒,违背了资源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的要求,阻碍了我国零售业加快市场化、提高资本集中度的步伐。“入世”之后先拆关,在赋予外商国民待遇的同时,不要忘记给予国内企业的国民待遇。应对商业资源实行“三跨重组”(即跨所有制、跨部门、跨行业),尽快形成规模巨大、实力强大、形象良好、连锁型的重量级零售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与国外大型零售企业竞争的中坚力量。 3.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企业。众所周知,电子商务正随着国际互联网络的延伸在世界范围内向纵深拓展,其扩展的速度是惊人的!2001年世界电子商务交易额约为3940亿美元,预计今后每年以100%的速度递增。在世界电子商务浪潮的推动下我国电子商务也得到了快速增长。200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正式成立,架起了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的桥梁,加快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 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电子商务的本质特征,理解电子商务发展对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作用。美国商务部1999年报告将数字经济概括为两个方面:电子商务和使电子商务成为可能的信息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对经济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它本身活动的价值。一方面包括零售业(BTOC模式)在内的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通过提供更透明的信息,增加商业机会,发展新型服务,简化销售过程,降低成本等活动,取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在产业链中,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形成了对信息技术产业的强大需求和拉动力。就是说,电子商务成为了信息产业与整个新经济发展的发动机。 4.建立专门的信息化队伍。我国很多零售企业自身的信息化队伍不强,缺乏专业的信息化人才,所以造成领导拍脑袋的信息化决策大量存在。这很容易使企业陷入信息化方向上的错误,不仅浪费了资源,又不能达到信息化的整体提升。若能建立自身的信息化队伍,专门对企业的信息化发展进行战略设计和具体策略安排,就能解决信息化盲目建设的问题。当前,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的应用,改善信息基础设施等电子商务的外部发展环境,建立和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认证体系、信用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在零售业中的应用。 5.以物流信息化为主导对我国零售业进行标准整合。应强调我国零售商在兼并、联合与重组过程中不能只进行简单的做大,而是要进行一种标准整合。所谓标准整合,输入的是一种规格和一种标准,用一方的标准整合另一方。根据国际零售业经验,标准整合有五个条件。首要的是物流信息化,包括组织物流管理的经验与流畅的物流运行,这是现代零售业的支柱。依靠物流渠道的畅通革新业务流程,削减无效中间环节,确保以低价格吸引消费者。第二是力量极强的销售团队,其作用是对销售机构成功控制并进行消费者意愿调查及市场预测分析,这需要长期培养。第三是销售机构,这包括怎样设计销售机构,怎样采购等一整套机构运转机制。第四是资金流的控制,国外大的销售商,其现金流是全世界流动的,经过银行的结算中心,采购流通的现金流非常好,资金的调拨运转非常清楚,资金的使用效率也非常高。而且大的经销商都有自己的银行联盟,所有资金结算都在它自己的战略联盟银行结算,可以大大节约资金流。第五是品牌优势,国外大的零售商都把最好、最前沿的产品展示给消费者,这些好的品牌对厂商有指导意义。目前,我国并不完全具备这五条优势,我国的零售业从经营理念到行为规范、思维模式、业务流程都有待规范。 零售管理论文:零售业自有品牌管理论文 摘要零售业自有品牌战略是零售企业应对市场激烈竞争的有效手段。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背景,给零售业和工商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但实施这一战略,零售企业须注意谨慎选择商品种类与合作厂商、充分利用最新技术手段、正确定位等问题。 关键词零售业自有品牌战略 零售企业自有品牌(PrivateBrand)战略,是指零售企业通过搜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的需求特性的信息,提出新产品功能、价格、造型等方面的开发设计要求,进一步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生产,最终由零售企业使用自己的商标对新产品注册并在本企业内销售的战略。 1零售业自有品牌战略及其产生的原因 随着商业集团的扩大,配送功能的齐全,西方工商结合的形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企业开始围绕商业定单转,最有代表性的表现就是商业企业自有品牌的发展,国际大型商业企业普遍采用自有品牌的经营战略。著名的马狮百货公司是英国最大且盈利能力最高的零售商业集团,经营的所有商品只有一个“圣米高”牌,是世界上最大的“没有工厂的制造商”。英国主要超市30%以上的商品为自有品牌,最高者达54%;美国超市中40%以上的商品为自有品牌;日本20世纪80年代末就有近40%的大百货公司开发了自有品牌。 在中国,商品绝大部分使用的是制造商品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流通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如何不断地创新改革,谋求自身在新的商业零售体系中的市场地位已成为当务之急。实施自有品牌战略,被越来越多企业所关注。 (1)广告、包装费用少。提高零售商与生产商之间博弈能力,有利于形成零售市场的差异化优势。实施自有品牌战略,厂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组织生产和供应某些自有品牌商品,可以使企业的商品构成和经营富有特色,同时企业以自有商品为基础向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借助于商品又可进一步强化企业形象,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独特的诉求。 (2)对零售商来说,发展自有品牌,最大的好处在于其低廉的成本。以沃尔玛为例,其自有品牌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很高。沃尔玛开发的sam'schoice可乐,价格比普通可乐低10%,利润却高出10%,在沃尔玛门店中的销量也仅次于可口可乐。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零售业整体进入微利状态,价格战成为大多数零售商在竞争中采取的最简单也最有效的竞争手段。长期的促销或价格战不但使供应商的利益受损,商业企业自身的企业盈利水平也必然降低,企业在管理和各方面的投入自然跟不上,这对于企业长远发展也非常不利。 (3)零售商可以充分利用产品的无形资产优势。大型零售企业在长期的经营中形成了独特的管理运营模式,商品名称在消费者心目中往往都是根深蒂固。对于信誉好、知名度高的企业以企业名称命名自有品牌商品并在企业内部销售,把商场的良好形象注入到商品中,人们极容易把企业的优质服务和严谨管理同自有品牌商品的优良品质联系在一起,进而转化成对商品的依赖和接受,而自有品牌商品的成功,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强化顾客对企业的满意度。自有品牌战略的实施,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流动起来,也等于给企业增加了一个利润来源。通过商品赢得商标的信誉,并使这种商标的信誉最终变成商店的信誉,从而赢得稳定的市场。 2零售业自有品牌战略对工商关系的影响 长期以来,商家出售的商品大多是生产企业的品牌,而商家自有品牌的出现,是商业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业经营领域的一大变革。建立和发展自有品牌,充分发挥品牌效应,也应该成为中国零售业的一个竞争策略。 国内商业资本在加速跑马圈地的同时,开始挥舞自有品牌的大棒,招安制造商,要同工业资本分享部分利润。零售业实施自有品牌,不仅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战略,从整个社会角度看,则体现出商业资本在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中主导作用在不断增强。我国商业的起步就是“前店后厂”,即从自有品牌开始的。同仁堂的中药、吴裕泰的花茶、内联升的鞋、盛锡福的帽子,长期以来都是自产自销的。有关专家分析认为,自有品牌策略是商业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零售业的发展一般从制造商的品牌开始,但在形成规模后,自有品牌的发展便成为发挥品牌效应的必由之路。 自有品牌实施增强了商品竞争力,尤其是价格竞争力。这主要产生于三个方面,自有品牌商品内部销售,借助自己长期形成的商誉资产,省去了大量广告等宣传费用;自己生产或定制生产自有品牌商品,进货不必经过中间环节,节省了部分流通费用;自有品牌商品,商家有制定价格的主动权,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在不同的卖场进行品牌比较,不受价格折扣的影响。自有品牌具有风格独特、价格低廉、统一设计、统一货源、统一价格的优势,可以形成系列产品,尤其适合特定顾客的需要。商业企业走自有品牌之路有两种方式:一是定制。即商家向厂家提出产品的性能、质量、规格、包装等具体要求,打上自己的品牌上架销售;二是自行生产。自行生产自有品牌商品的商业企业必须具备从策划、设计到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一整套合理结构的人才储备和足够的财力,用于建造生产基地、购买设备并支付生产人员的开支以及生产流通资金;而采取定制方式,与生产商规模小,产品质量高、无力投资品牌运作的生产企业合作结成协作关系,由于利益目标一致,可以利润为纽带,使这些小企业为自己生产,实现优势互补,可以规避自己投资生产的风险。 3对零售业实施自有品牌战略的思考 自有品牌战略是零售企业冲出竞争重围、实现差异化竞争的有效措施,零售企业在发展自有品牌商品方面拥有的诸多竞争优势,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零售企业实施自有品牌战略又受到有关条件的限制。要充分认识其可行性,正确实施零售业自有品牌战略。 (1)零售商在定位自有品牌时,必须十分谨慎地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既要有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又要考虑到质量、成本和价格的最优组合;既要考虑到与上游生产厂家、供应商、运输方的关系,又要考虑到下游的消费者的需要和方便;同时还必须处理好与其他品牌生产商和其他零售商之间的关系,以及加强对有关商标、品牌设计的法规、法律的研究,避免引发国外曾爆发过的零售商与生产商关于品牌包装设计“仿冒和反仿冒大战”。 (2)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网络优势。自有品牌战略的成功离不开规模经济优势的发挥,所以它必须以大规模经营和广阔销售网络为基础,这样,企业才能以大订单吸引生产企业的合作、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并利用自身广大的销售网络加以推广,自有品牌商品的各种优势才能充分发挥。 (3)处理好工商关系,选择恰当的合作伙伴。零售商对自有品牌商品的品质要求较高,在对潜在商品供应商进行选择时要对其生产能力、交通状况等因素都要做出慎重的考虑,品种越多,合作的厂家越多。货源供给、质量监测等问题就越多,风险也越大。另一方面,对较有实力的制造商而言,他们更愿意生产自己的品牌产品,一般不愿意成为商企单纯的供应商,商业企业多是考虑生产能力过剩的市场开拓能力较弱的制造商,而仅是这样还不够,这些制造商还应同时具备产品质量可靠、设备较为先进、人员素质较高、技术能力较强的条件,才能确保产品的信誉度。此外,商家还应随时检查产品的各项指标、在可能时应派专人验收或深入企业参与管理,保证产品真正符合市场需求。 (4)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创新力量。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必将给商品流通领域包括零售业带来巨大的影响,从而使生产商(供应商)与零售商、零售商与消费者、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生产商可以通过因特网直接向消费者进行销售和提供产品、售前和售后服务、电子支付等,从而避开零售商销售环节,脱离对传统零售商的依赖;另一方面,网络零售商作为新的市场进入者,很容易与生产商联合,从而对传统的零售商形成巨大的新的竞争威胁。因此,面对电子商务的浪潮,零售商特别是大型零售商,必须尽早采取行动,积极网络人才,制定新的包括品牌战略在内的竞争战略目标与计划,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研究与应用,以利在未来的竞争中争得主动。 零售管理论文:外商投资国零售管理论文 我国自1992年零售业对外开放后,外商投资零售业的政策几经演变,零售业的对外开放程度逐渐加大。并且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在经过短暂的过渡期后,零售业将于2004年对外商投资企业全部开放。外商投资零售企业从单店到连锁,从零售到批发,从沿海到内地,从中方控股到外方控股,进行着有计划的逐步扩张。外资零售企业的进入,不仅为我们带来了国际上先进的经营理念、科学的管理模式和营销策略,而且大大地刺激了我国零售业态的变革和发展。 一、外商投资我国零售业的现状与趋势 (一)投资规模普遍较大 由于进入中国零售业的外资企业大都资金充足、实力雄厚,所以投资规模普遍较大。 1.从数量上看:迄今为止,国际上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有2/3进入中国。中国商业联合会的《中国零售业白皮书》披露,到2001年底,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已发展到362家,其中110家法人单位,252家活动单位。港澳台投资零售企业有100家法人企业,134家活动单位。 2.从销售额上看:2001年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零售贸易业商品零售额占中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零售业总额的5.29%,占中国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总额的1.46%。在外商投资零售业比较集中的北京,上海,外资所占市场份额分别为该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6%和8.9%。 3.从采购额上看: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纷纷将全球采购中心移至中国内地,中国已成为国际零售业的重要采购基地。如沃尔玛每年有100多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往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沃尔玛出售。2001年沃尔玛的直接采购额超过100亿美元,家乐福为35亿美元,麦德龙则达到50亿元人民币。采购额呈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 (二)投资区位选择 1.宏观的地域选择: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开放区域已扩大到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外商投资零售企业有巩固现有零售市场并逐步向中西部发展扩张的势头。 2.微观的店址选择:在国外零售业被称作是“选址的产业”,店址选择的好坏直接影响销售额和利润。外资零售企业普遍重视选址,遵循着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多是经过严格的论证,利用GIS系统,对商圈周围的人口信息、消费水平进行集成。 (三)投资业态选择 目前外商在中国零售市场避开了已出现过度竞争的百货店和中国式的食品超市,所经营的零售业态形式主要为大型超市,仓储式商场和会员店。大型综合超市同时具备了食品超市和百货店的双重功能,能够为大众提供更多选择、更低价位、更优质量的商品。到2001年底,家乐福已在中国开设了27家店,沃尔玛已开设了19家店,麦德龙已开设了15家店,继OK店之后,7-11便利店也拿到中国第一张外资连锁便利店经营牌照。 (四)外资进入我国的策略 外资零售企业进入我国主要采取合资、自行开设新店、给予特许权和并购四种策略。这些零售巨头在决定采用何种战略之前,通常会对这个市场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进入障碍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做出选择,而且这四种策略常常混合使用。 此外,外资为了避免中央政府繁琐的审批程序,部分选择了各种渠道。如地方政府自行批准一些外商独资的零售企业、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国内一些零售企业委托、聘请或承包给外商进行管理的企业。中外合资,实际上由外方公司进行管理,中外双方成立合资的商业咨询公司,直接管理国内商业企业以及外资提供专用品牌等等。 二、问题及其成因 外国零售企业在管理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诸多方面优势明显。它们通过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使管理成本大大降低;通过全球采购,得到供应商的折扣和返佣;通过高薪或其他手段挖走中国零售企业的优秀人才,抢占中国市场。 (一)外商投资我国零售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态和地域过于集中,导致商业网点的地域性分布严重不合理。根据国家经贸委内贸局最近对全国27个城市零售业所做的调查显示,目前,营业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和超市中,外资企业零售额的比重已达到23%,在百货店中外资所占的比重为6%。外资零售企业绝大多数都避开了已过度竞争的百货商店,而选择位于高端的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型综合超市,并且近80%的外商投资企业集中在东部城市。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对其周围的大,中、小零售企业的销售额有不同程度的冲击。 2.地方越权审批严重,部分外商违规开店,经营。虽然中国自1992年零售业才有步骤地对外开放,但各外商投资企业已采用各种途径进入了中国市场。全国各地政府为吸引外资,致使全国有2/3的城市出现了违规审批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999年底,中央正式批准的中外合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近300家。例如:2001年家乐福未获中国政府批准,独自在全国各地开设超市27家,这违反了我国有关外资企业的规定,家乐福被要求停业整顿。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的股权不得超过65%。而家乐福1家沈阳分店、2家大连分店却拥有100%的股权。2002年6月份,家乐福被勒令将其全资拥有的三家东北超市至少35%的股权出售给两家中国公司。 3.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对我国流通主渠道的控制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外资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流通利润,更是为了能够任意销售合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商品,进而能够销售其国外母公司生产的商品,能够销售国外其他公司生产的商品。大型综合超市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它往往占据有利地形,拥有巨大的人流,具备一个相对完善的物流系统和销售网络,对商品的成功展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对想依靠大型综合超市占领市场或走出国门的我国生产企业来说吸引力是巨大的。外资零售企业牢牢掌握淘汰供应商的大权,通过大量的采购,迫使我国的供应商提供“物美价廉”的超低价商品,使我国的生产企业靠极低的利润惨淡经营。而且一旦外商控制我国的分销领域,我国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会沦为外商的加工车间,只能赚取少量的加工利润,很难再大造民族自身品牌。 (二)问题的成因 1.投资国本国零售市场的过度饱和或过度竞争。零售业同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西方发达国家的零售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逐渐走向成熟。并且近年来随着国内并购活动的频繁,零售业的集中度也相对提高了,人工成本和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零售企业的增长停滞或较为缓慢。而所有这些都促使外国零售商主动开拓全球市场。我国零售市场的逐步开放,为外商零售企业纷纷进入我国零售市场提供了条件。 2.中国市场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我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足够的人口规模和良好的经济前景,促使外商零售企业纷纷进入我国零售市场。国内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居民收入的增加和购买力的提高,使我国零售市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又因为零售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劳动力成本低下,外商更愿意分享我国的制造业优势。 3.竞争优势明显。在经营规模方面,外资在中国的单店投资额达到3亿多美元,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在中国的单店平均建筑面积达9.455万平方米,大大地高于我国零售企业的水平;在商品零售价格上,外资零售企业多采用低价策略,这对收入不高的中国消费者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在品牌经营方面,许多外资零售企业经过长期发展,正经营管理,服务、企业定位和购物环境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特点,他们早已被世界各国的消费者认可,具有很强的品牌优势。家乐福集团是欧洲最大、全球第二的零售商,它们在世界31个国家拥有9200多家连锁店,去年的销售额达到780亿欧元。从1995年开始,家乐福相继在我国的16个城市开设了28家大型综合超市,并在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大连等11个城市建立了自己的全球采购基地。 三、规范和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对策 (一)按照国际惯例,渐进开放零售市场 对中国零售市场规范和完善并不意味着国家力图保护民族零售业,限制对外开放。在日益开放的市场中,培育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大型零售企业集团,发展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是我国零售业的长期目标。 1.集中审批权。随着零售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在有效监控的条件下逐步下放审批权。消除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渠道审批引进外资的混乱现象,保证中央政府对零售业的开放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促进全国零售市场的均衡发展。 2.加强对外资零售企业的管理。一方面提高引资标准,让那些具有资本、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零售企业进入我国零售市场。注重外资企业业态结构和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做好外资零售企业可能并购我国上市商业零售企业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关市场准入规则,并对违规进入的外资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查处。对提前违规进入的外资零售企业要停止其再开新店,直到其现有违规店数量达到原定批准数量后才能再开新店。 3.逐步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中国有关主管部门要在短短的保护期内,努力加快创造均衡的竞争环境,这是中国流通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国家应该在宏观政策层面,对开放服务贸易持理性态度,缩小内外资企业在优惠政策上的差异,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零售商业网点的市场准入制度,以避免浪费资源,重复建设 1.根据国际惯例,地方政府可根据其具体情况颁布一些地方法规。各地政府应把商业网点的建立纳入到城市规划中进行综合管理,行业协会组织听证会,根据周围已存在零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零售业态的结构,当地居民的人口和收入状况实际等情况,对零售企业(含外资零售企业)是否设立,新建建筑物的外观、面积、高度是否合理提出明确的要求。 2.对于外资进入的新的流通领域,应扩大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促进零售业的规范发展。如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经营管理办法必须加快研究制定。 3.利用外资,优化我国零售市场的总体布局。鼓励外资零售企业到我国中西部投资,尽量改善我国零售市场东西部差距巨大的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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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分析论文:金融期货市场股指期货分析论文 摘要:股指期货属于金融期货市场中的一个交易品种,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股指期货的推出,给证券市场带来的深远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机遇也有风险,在监管严格、市场风险运行较为规范的情况下,可以较好地发挥股指期货的积极作用,减少投机行为,降低市场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7年6月27日正式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标志着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已经初步成型,同时也意味着股指期货推出前的规则准备工作基本完毕,为股指期货的最终成功推出迈出坚实的一步。 股指期货将给投资者带来什么?证券投资的盈利模式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股指期货的推出将给证券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本文分别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所谓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和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对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解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和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股指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 简言之,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我国股指期货合约标的是沪深300指数。2005年4月8日,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向市场沪深300指数,它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同年8月25日由沪深两交易所共同出资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管理。股指期货是在和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具有以下特点: (1)跨期性。股指期货标的物为相应的股票指数。股票价格指数不是一个具体商品,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它代表的是一蓝子股票的价格。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根据自己对股市走势的预期,报出不同的价格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价格来进行交易。交易双方通过对股票指数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因此,股指期货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预期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投资者的盈亏。 (2)杠杆性。股指期货交易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签订较大价值的合约。例如,假设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为10%,投资者只需支付合约价值的10%的资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控制10倍于所投资金额的合约资产。当然,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也是成倍放大的。 (3)联运性。股指期货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股票指数的变动联系极为紧密。股票指数是指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具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股指期货是对未来的价格的预期,因而对股票指数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4)高风险性和风险的多样性。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此外,股指期货还存在着特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现金流动风险等。 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三点: (1)风险规避功能。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对冲风险的工具,担心股票市场下跌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2)价格发现功能。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通过公开、高效的期货市场中众多投资者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实价值的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价格发现功能,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价格形成当中包含了来自各方面的对价格预期的信息。另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快等优点,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由现在期市调整持仓,也使得股指期货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 (3)资产配置功能。股指期货交易由于采用保证金制度,交易成本很低,因此被机构投资者广泛用来作为资产配置的手段。例如一个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的机构投资者,认为近期股市可能出现大幅上涨,打算抓住这次投资机会,但由于投资于债券以外的品种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不可能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股市,此时该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很少的资金买入股指期货,就可以获得股市上涨的平均收益,提高资金总体的配置效率。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率先推出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广受市场欢迎,自此各种类型的股指期货品种在美国和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上迅速涌现。当前,股指期货品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经过20多年不断的完善和探索,股指期货市场发展日新月异,交易量逐年递增,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具体体现如下: (1)股指期货作为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它的推出填补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缺乏卖空和融券功能,市场缺乏针对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手段这一空白,将改变证券市场缺乏规避系统性风险工具的现状,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全新选择;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则丰富了投资手段,使价值投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股指期货推出的直接意义就是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给投资者增加了新的投资品种和风险管理工具。对券商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既可以增加自营品种,也可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新的利润来源。对基金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既增加了投资品种,也能提高其资产配置的效率。对保险公司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更为其资金管理提供了极为有力的风险管理工具。总之,股指期货的推出,促进了不同投资者投资模式的多元化。 (3)股指期货的推出将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连接在一起,改变了两个市场割裂的状态。同时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只能做多的股市运作模式,给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对价格发现、资产配置以及套期保值等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短期内,期货和证券双方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可以优势互补,而从长远来说,基本市场 1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意义 1.1股指期货的含义 1.2股指期货的特点 交易制度的完善,使国内资本市场向本源意义上的国际发达的资本市场回归。 (4)股指期货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规避与分散风险的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和现货的组合投资来规避系统性风险,改变了过去只能以卖出现货股票的方式来规避风险的方式。投资者既可以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进行放大投资以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通过买入看好的股票同时买空股指期货来回避系统风险并获取套期保值的收益。总之,通过股指期货,投资者既可以在牛市中持有股票获利,也可以在股市处于大幅波动时锁定风险而获取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的推出提高了市场上资源配置的效率。价格发现是股指期货一大功能,因而股指期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导现货价格,从而引导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配置效率,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功能充分、有效的发挥 (6)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促进股价的合理波动,充分发挥经济晴雨表的作用。股指期货的交易能够凝聚各种信息,有利于提高股市的透明度。如果股市价格与股指期货市场间价差增大,将会引来两个市场间的大量套利行为,从而抑制股票市场价格的过度波动;通过集合竞价可产生反映国民经济的未来变化不同到期日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格。同时,由于股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也有利于提高股票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 (7)股指期货的推出,增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在证券全球化的今天,股指期货的推出成为一个国家增强本地资本市场竞争力的突破口,并不断发展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因而,这对促进我国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1)对股市资金规模的影响。由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保证金比例低、杠杆倍数高等特点,股指期货的推出在短期内将会降低部分偏爱高风险的投资者由股票市场转向期指市场,产生一定的资金挤出效应,股市的资金会流向期市,造成股市暂时失血。股指期货还有另一个效应,即可吸引场外资金。由于股指期货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规避风险的工具,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因此它会吸引大量场外观望资金实质性的介入股票市场。此外,它还可以减少一级市场的资金囤积。 (2)对股市流动性的影响。境外股指期货发展的经验表明,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交易具有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关系。股指期货会因套利、套期保值及其他投资策略的大量需求而增加对股票交易的需求,从而增加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3)对股市结构的影响。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加大股市的两极分化,改变以前单边市的格局,投资主体和投资模式多元化,市场的博弈规则将更为合理。股票市场的资金配置将大量向指标股倾斜,蓝筹股的资金聚集度进一步加大。 (4)对股价波动率的影响。股指期货在短期有“助涨助跌”的作用,但是股指期货本身并不能改变经济的基本面,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股市的价格走势,所以长期来看可以稳定股价,使股市估值趋于合理。同时将促进股市更为完善和成熟,使投资者更趋理性,减少股价不正常的暴涨暴跌现象。 在看到我国开设股指期货的积极一面的同时,我们应对开设股指期货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这些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一是开展股指期货可能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冲击,导致股市资金的分流与价格的剧烈波动。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低,交易较为灵活,可能会分流股票市场的资金;股指期货价格波动大,会增加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特别在合约到期日可能会形成指数异常波动。二是可能产生不公平交易、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机构投资者可能联手进行市场操纵,影响指数的变动,人为造成股指期货与现货指数的偏离,或进行不公平交易、内幕交易等以获取暴利。三是现货市场没有借空机制会造成股指期货功能难以发挥。没有借空机制,导致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间套利交易不对称,可能导致股指期货价格的单边上涨,与现货指数脱离。四是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大,我国缺乏相应的风险监控能力,会不会发生“327”国债等类似风险事件,出现股灾等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3股指期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金融分析论文:国际金融危机下法律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国家金融危机的蔓延暴露出国际问以及许多国家(地区)在金融体制中的诸多问题,其中,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金融危机范畴中必然牵扯出金融法律危机。从挖掘金融危机爆发的国内外诱因人手,进而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反思制度缺陷、提出合理性制度设计框架。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衍生产品;虚拟经济;法律问题 从2007年初开始,由美国抵押贷款风险逐渐演变出的一场次贷危机,不仅瞬间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而且不同程度地扩大和影响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普遍的观点认为,“次贷危机已成为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面对突如其来的金融灾难,从各国政府首脑到金融监管部门、从金融机构到学术界,都在匆忙而审慎地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求有效应对、渡过难关。就法律界来讲,同样面临着反思与应对的迫切任务,应当采取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准确把握成因,进而做出科学判断和合理建议。 一、金融危机爆发的内园分析——以美国为案例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主要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就受影响程度而言,作为全球最大经济实体的美国,显然首当其冲。客观地讲,金融危机在众多国家的蔓延,都多多少少受本国或区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成熟的今天,此次危机的成因及根源,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共性,甚至是同一性,而其最集中、最全面的代表就是美国。就金融危机在美国的成因来讲,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钩,缺乏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有效法律监管 美国经济最大的特点是虚拟经济,即高度依赖虚拟资本的循环来创造利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最早对虚拟资本(FictitiousCapital)作出系统论述。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包括股票、债券和不动产抵押等,它通过渗入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相关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推动实体经济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虚拟经济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其存在必须依附于实体生产性经济。脱离了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就会变成无根之草,最终催生泡沫经济。当前的美国金融危机是经济过度虚拟化和自由化后果的集中反映。这其中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开始不断泛滥,金融衍生产品的极度膨胀导致美国金融服务业产值占到其GDP的近40%。脱离了实体经济的支撑,又没有相应的管制措l施,虚拟经济就会逐渐演变成投机经济,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最终破灭。 (二)按揭法律结构上存在缺陷 美国在住房按揭贷款的设置上虽有担保的存在,但其法律结构上却存在重大缺陷,使得这种担保不具有实际意义,从而也就使得金融风险从源头上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美国次贷危机中首付款都很低,按揭担保变得非常脆弱,金融的风险也就变得更容易发生。有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发放的次贷平均只有6%的首付款比例。2002~2006年间,美国家庭贷款以每年11%的速度增长,远远超过了整体经济的增速。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增速为10%。如今,由于房价暴跌,很多贷款人无力还款。而购房人对于所购房产只有很少甚至没有自己付款,全部以银行的贷款购买房产,然后再以该房产做还款的担保,从这样的担保结构中可以看出,担保人的担保物虽然具有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但就实质而言并不具有真正的交换价值意义上的“所有权”。实际上,英美财产法中本身就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有的只是对于财产进行利用的相关概念,这通常被理解为灵活并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按揭这样一种交易一担保模式在高房价时代确实为普通人购房提供了一种可能。适应了经济迅速发展下的社会需求。但是,法律作为对社会经济进行最本质、最深刻描述的工具,在所有权归属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是不能含糊其词的,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无权处分”之类问题的研究汗牛充栋,并一直争论不休,其主要考量就在于没有所有权而处分财产是法律上一个极为重大的事件,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机制。像现在遇到次贷危机的时候就能发现,正视所有权本质的问题其实就能发现它的价值。 (三)金融债务信用基础的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缺陷 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活动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首先是配套法规不完善,大法不少,实施细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却不配套。其次是法律法规普遍缺乏科学定量,实际执行中尺度不易把握,可操作性不强。如上所述,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尚有不足,其完善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尽快完善主体法律,加快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步伐。同时,制定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对原颁布的有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 综上所述,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形势,面对金融危机教训,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体制的要求,可以看出,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危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面对危机,关键是要鼓起勇气和信心,这比黄金更重要。”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法制化金融建设方针,厘清相关法律问题,边借鉴边反思,用理性的思维和务实的精神,力争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的导火索应该是金融债务信用基础遭到了摧毁性的破坏,客观地评价,美国作为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极其牢固、自身修复性很强的金融债务信用体系,同时,还有严密的法律机制对其进行全方位保护。但是,在此次危机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其金融债务信用基础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没有抵挡住自由金融市场负面作用的巨大冲击。其整个逻辑过程其实非常简单,就公司金融债务而言,公司企业从商业银行大量借款,再将借来的钱从事证券业或房地产业的投资。这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高涨。但是,当过热的股市或房地产市场高涨到一定程度,必然发生崩溃,此时公司的资金都压在股票或房地产上,无法套现偿还银行的贷款。这就会导致银行的信用基础出现问题,银行的资金不具有流动性,就会引发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的危机。此外,借款公司,如果不是从事股票业或房地产业这些高风险的投资,而是从事出口贸易或制造业投资时,也可以从银行大量贷款。但是,因为市场情况的突然变化,由于对市场估计的错误等各种原因,产品压库滞销,也可能导致公司到期不能偿还贷款。这也会影响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能力。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信用出现问题时,公众存款人便对银行进行大规模的挤兑。挤兑必然导致银行倒闭。一家银行倒闭还会引起数家银行接连发生挤兑,金融危机就爆发了。 二、爆发金融危机的外因分析——国际金融法方面存在的缺陷 金融危机自美国肇始,而后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到其他国家,其原因,除了已经分析过的国内因素外,对于外在因素也不能忽视。就法律角度讲,外在因素,其实质就是国际金融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一方面,国际金融法对各国以及经济实体的制约性不强。这是各种国际金融关系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具体表现在:第一,在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与安全方面功效最为突出的公法性金融条约数量稀少、内容抽象,不能为金融危机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虽然规定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促进国际货币稳定的宗旨和监督国际金融运行的职能,但对于IMF如何促进国际货币稳定、如何实施金融监管、是否有处理金融危机的权能等,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致使金融危机治理实践中产生有关IMF越权、救助时机延误、救助资金不足、救助措施失当等种种纷争和问题。第二,与金融危机治理密切相关的金融监管双边文件的强制力有限。其主要形式——“谅解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仅仅是各国金融当局之间签署的一种意向性声明,因而在实施时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种文件形式是相互法律协助条约,其虽有法律拘束力,但并不是关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专门性文件,且它们大多在发达国家之间签订,处于金融危机震中地带的发展中国家反而较少签订,因此在金融危机防范与控制方面的作用也大打折扣。第三,非政府组织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缺少法定拘束力。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业监管者组织和国际保险业监管者为代表的非政府组织所的一系列国际金融监管规则不具有法定拘束力,它们主要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向各国监管当局推荐采用的一些金融监管原则、标准、建议和做法,同时,这些规则更适合于发达国家及其活跃银行的监管,在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水平各不相同的国家事实上很难得到确定的和同步的实施。 另一方面,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内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洞或问题:第一,缺乏维系国际监管合作机制的惩戒制度。第二,缺乏明确而权威的国际金融监管者。第三,缺乏有效的国际金融政策与制度的协调机制。第四,缺乏对资本跨国流动的有效监管。第五,缺乏针对金融危机的一整套彼此联系的法律应对机制。 三、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手段 (一)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监管 此次金融危机使我们必须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的两面性,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电子化、自由化、国际化趋势不断加深的形式下,风险也在逐步增强。据有关人士统计,在过去10年内,因衍生交易产生的亏损有一半涉及到法律风险。对金融衍生品缺少必要的监管,使得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轨,这是西方舆论公认的催生美国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对金融衍生交易仍缺乏较为明确的法律规范。有关交易的主体资格和授权、交易的、交易的避险性规定及其认定、交易的净额结算在破产程序中的有效性等法律风险,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具体的建议主要是:首先,要进一步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我国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监管模式。这种三级监管结构可以实现对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其次,应当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市场准人条件、信息披露、交易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布与衍生交易有关信息。在监管立法中,可以参考国际组织指导性文件,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中,使风险监管与国际社会接轨。最后,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 (二)进一步加强国际间金融法律领域的协作,切实提高有关法律制度的效力 首先,要对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进行整合、查漏补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巴塞尔委员会等重要国际金融机构为中心,充分利用其各自资源并促进资源的优势互补,通过加强其相互间金融信息及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金融监管标准的法制化和统一化,建立包括跨国资本流动监督机制在内的有相当约束力的国际金融安全机制。其次,围绕当代金融危机的主要特征进行有关制度设计。例如: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复合性,加强国际金融法制的协调性建设,包括国际货币法制、国际银行监管法制、国际证券监管法制等国际金融法制的内部协调及其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刑法等的外部协调,使世界贸易组织、货币基金组织、欧盟等各类国际经济组织的政策制度实施或其国际行动产生正向叠加效应,而非反向抵消效应。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突发性,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组织可以考虑相互借鉴与交流经验,建立反应灵敏的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改革和完善IMF贷款条件,建设危机救援的绿色通道。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系统性,应开发和利用国际金融法制的救济功能,赋予IMF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强化其制裁能力,依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建立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和危机救助中的责任制度,严格并完善危机处理的国际纪律和程序,研究和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国家债务重组制度等危机处理制度,有效地控制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升级。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危机情况下的公共资金援助法律制度 如果说我们应当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如何防止金融危机的爆发、蔓延的话,与此同时,对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措施的探讨也显得极有必要。目前,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国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图控制和尽快摆脱危机困扰。而其中较为直接的补救方式就是公共资金援助制度。不幸的是,临时抱佛脚时,大家才发现,自己的制度设计存在如此之多的问题致使具体实施时困难重重。综合考量后,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公共资金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改进:首先,从指导思想上,主管当局应当明确,所谓的公共资金援助不是万能的,其授予条件必须建立在客观标准之上,政治因素绝不能作为救助破产金融机构的借口和理由;金融机构应尽可能采取自我挽救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救助手段,充分调动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积极性;主管当局要敢于让金融机构破产,让失败者自负责任,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不能完全倚重央行的贷款救助。 至于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主要是:第一,立法中必须明确国家提供公共资金援助的条件,具体包括:该金融机构的偿债能力受到威胁,如果不提供资金援助就难以支付到期债务;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减轻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等。第二,公共资金救助形式可多样化,除了央行紧急贷款外,还应建立与地方财政、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头救助机制,尤其应积极提倡并引导私人主体参与救助重整,如由金融机构股东、其他私人投资者注入新的资本等形式。第三,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设立金融稳定专项基金,使公共资金救助成本分担社会化等。 (四)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促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重点明确确立金融监管的主权原则。金融监管权的行使是一国主权的反映,在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调整过程中,应针对金融活动国际化的趋势,明确金融监管的主权原则,以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公共秩序及公共利益。 第二,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和审慎经营,化解风险隐患,杜绝不良经营行为。要把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以维护本国和世界金融体系的稳定。 第三,贯彻WTO下的互惠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增强法律的透明度,增强法律在适用上的权威性,同时也要善于运用WTO规则中的保障措施、国际贸易收支平衡等条款及原则,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第四,加强对外国金融机构的谨慎监管。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方面,既要切实履行人世的承诺,也要以金融机构的母国对该金融机构有无足够的监控手段、能否获取其经营信息、能否对该金融机构实施检查、审计等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以双边、多边条约等方式建立金融机构母国、东道国协调监管机制,在制度设立上既要包括对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活动中的监管,也要涵盖我国金融机构在外国从事金融活动的监管。 第五,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活动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首先是配套法规不完善,大法不少,实施细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却不配套。其次是法律法规普遍缺乏科学定量,实际执行中尺度不易把握,可操作性不强。如上所述,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尚有不足,其完善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尽快完善主体法律,加快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步伐。同时,制定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对原颁布的有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 综上所述,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形势,面对金融危机教训,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体制的要求,可以看出,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危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面对危机,关键是要鼓起勇气和信心,这比黄金更重要。”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法制化金融建设方针,厘清相关法律问题,边借鉴边反思,用理性的思维和务实的精神,力争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分析论文 摘要: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已严重制约了落后地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健康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长期不懈的努力。 关键词:金融生态;社会信用;区域经济 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任何一种金融生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把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的这些环境条件称之为金融生态环境。树立科学的金融生态观,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金融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首先,作为现代经济的优秀,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才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金融业掌握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把自身的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优秀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模式分析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就是通过对众多杂乱无章的数据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据分析结果全面、系统的了解客户的信息、资料,目的在于降低投资风险,顺应市场规律,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说,大数据金融的最大优势在于庞大的数据库,数据越具体所得到的分析结果就越准确,投资风险就越低,更有利于保障三方利益。如阿里金融微贷。阿里巴巴通过使用微贷技术对大数据进行运算、整理、分析,结合小微企业在阿里平台的交易行为、商业信用等,评估该企业的经营效益、还款能力等,最后做出贷款决定。阿里金融不仅降低了贷款风险,而且也为信誉度较好的企业提供融资的便利;换句话说提高了资金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运作速度与使用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 (一)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的改革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最突出的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网上贷款、查询等,原因有两点:一是方便,客户可以在互联网络上选择自己的商品、理财产品等,所有的买卖交易活动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完成,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有很大的便捷性;二是省时,传统的金融模式要求客户必须在金融机构亲自排队办理业务,而互联网金融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然而这种便捷性是由于支付手段的变化所导致的,支付方式由过去固定支付变为移动支付,人们只要在有网络的地方随时可以进行交易、支付,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是互联网金融的优秀。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云的使用,海量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克服了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实现信息资源的对等。传统的客户信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另一部分来源于政府部门,信息的分离不利于对客户信息的综合审核。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信息处理最大的特点在于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运算、分析;此外,运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方式拓宽数据信息来源的渠道,将客户个人的社会关系考虑在内,使得分析结果更科学、更可靠,降低了交易风险。 (三)资源配置 在金融业中,资金就是资源,资源配置就是如何实现资金的流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资源配置主要强调资金在互联网环境中未经过银行等中介机构直接由资金供应者流向借款人,期间只需要双方在互联网上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配对即可实现。如P2P网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桥梁,在没有中介机构的介入中,双方自行联系、自行交易,在短时间内解决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提高了自己的使用效率。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的措施 (一)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作为最新兴起的金融模式,现有的监管体系不足以规范互联网金融法人交易行为。因此,必须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设置,强化互联网监督,以增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保护交易双方、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各类业务范围,规范各个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部门的监督工作。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交易对象的复杂化,因此必须要加强在交易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运用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等手段来加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其次,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通过行业的自我监督与自我管制的手段,规范行业行为,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汲取国外优秀的监管手段。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复杂性,一旦有非法分子应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行为,将会对国家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建立应对突发情况的预防机制,并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建设 目前,鉴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兴的金融领域,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度不够,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完善的、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也面临着安全系数低、信息失真、信贷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和挑战,如果不及时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可能会使更多的用户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加速互联网金融的法制建设迫在眉睫。首要方面从互联网金融的最基础方面开始制定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范畴、经营业务和市场交易行为作出法律约束。其次,加强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建设即征信法律建设,由专门的金融机构负责用户信息的收集、更新、保护等,在建立完善征信体系的基础上保障用户信息,禁止用户信息的倒卖行为。此外,还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的法律约束,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准则,为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行提供规范引导。 (三)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有助于增强对企业和个人、法人风险监控力度,有助于帮助金融企业防范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助于金融行业及其他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因此,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增强人们的征信意识。尽管诚信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人们对于征信、征信体系等的认识还比较浅薄,通过媒体宣传手段,强化人们对征信体系的认识。其次,完善信息系统。加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关于个人、企业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最后,加强对征信体系的监督。通过监督来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维护信息安全。此外,加强征信法律建设、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等措施,对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征信体系建设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小结 互联网金融已成为未来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只有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建设步伐,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与世界接轨。首先介绍了四种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次分析了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支付方式、信息处理、资源配置三方面的特点;最后提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措施,使互联网金融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作者:刘颖 单位: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分析论文:项目数据分析与金融投资论文 一、项目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具有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形势,任何政府、企业、个人,面对未来进行投融资等项目决策,不经过数据分析论证就简单的决定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已经渐渐的被人们认同。所以,只要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活动,进行投融资,期望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就必须加强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意向进行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项目数据分析 1、什么是项目数据分析工作 项目数据分析就是研究将经济学理论用数学模型表示,并应用于项目投资分析的方法论。项目数据分析过程是:提出项目(研究机会)、初步可行性研究(市场、技术、资源、环境研究、效益、风险分析评价)、测算经济效益、评估和决策、可行性研究(市场、技术、资源、环境研究、效益、风险分析评价)、评估和决策、项目实施。 2、项目数据分析工作的内容、特点 (1)项目分析工作的内容 一般来说,项目数据分析的内容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项目的风险分析和项目的比较选择。 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是在假设项目没有风险情况下的经济效益,主要针对非贴现指标(会计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和贴现指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获利指数和动态投资回收期)。 项目的风险分析,主要是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 项目的比较选择,主要是独立方案、互斥方案和不完全互斥方案的设计、评估等选择。 (2)项目分析工作的特点 项目数据分析工作是一门边缘科学,其特点是以定量分析为主要分析手段,通过分析翔实的数据进行项目的论证得出定性结论,并以定量数据进行说明。显然,项目数据分析,必须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进行分析涉及经济学、数学、统计学和预测学。 (二)什么是投融资 1、项目投融资的概念。 投资是指 “为了在获得预期的收益而作出的确定的垫支或牺牲的各种经济行为” 。因此,投资并不局限于与基础建设相关的经济活动,还包括证劵投资、信贷投资和信托投资。 2、项目投资的特点 项目投资的特点是现在投入资金进行经济效益的博弈,通过对该项目的管理进行长期或者未来的收益,不仅具有时间性,而且具有较强的风险性,其本质就是获得预期的收益。 一些大型的投资项目,通常都由一家专业的财务顾问公司担任其项目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公司做为资本市场中介于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凭借其对市场的了解以及专门的财务分析人才优势,为项目制定严格的,科学的,技术的财务计划以及形成最小的资本结构,并在资产的规划和投入过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三)项目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具有重要的意义 1、数据分析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管理的科学性。无论是国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数据分析工作都是进行决策和做出工作决定之前的重要环节,数据分析工作的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决策的成败和效果的好坏。 2、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选择拥有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资质的专业人士为他们的项目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以便正确决策项目;越来越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所出具的项目数据分析报告作为其判断项目是否可行及是否值得投资的重要依据;越来越多的企业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课程作为其中高管理层及决策层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培训内容作为其职业生涯发展中必备的知识体系。 二、从事项目数据分析工作的感受 (一)从数据分析师的角度,项目数据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才可以为被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有价值的投融资报告。 1、真诚服务 所谓真诚服务,主要是因为投融资报告的价值来自于数据分析师精湛的业务能力,细致的数据搜集能力、阅读能力、分析能力和预测能力。无论是竞争性项目、还是基础性项目,由于数据分析工作时一门边缘科学,需要对真实和翔实的数据进行定量或者是定性分析,需要对国家或者国际政策进行审读,需要对经济形势进行判断,需要对项目所属的行业进行科学的宏观把握,因此,项目数据分析师在搜集相关数据,在分析相关数据时,在阅读国家或者国及政策时,在斟酌行业趋势时,都需要真诚的付出,否则,闭门造车或者移花接木式的投融资报告,只能是危害客户,只能给客户带来更大的风险,而不是丰厚的收益。 2、真心服务 所谓真心服务,主要是指项目数据分析师在服务客户时,需要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由于项目数据分析师,是从属于某公司,因此从公司利益出发,需要为公司赚取一定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就来自于数据分析师所服务的客户。从客户角度思考,实际上客户委托数据分析师针对企业的项目意向而进行的数据分析,实际是希望数据分析师提供的项目方案,不仅是可行的,能够为公司获得预期利益,而且是风险较小的,可以操作实施的投融资报告。 3、真实服务 所谓真实服务,就是指数据分析师在进行项目数据分析,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科学性的、前瞻性的、科学性的、可操作性的投融资项目预测报告时,需要是真实服务。一般来说,客户在提出项目设想时,是充满了憧憬,也具有天真的幻想,那么数据分析师提出的可行性报告如果是刻意逢迎客户的主张,那么对客户来说将是灾难性的打击。 4、真情服务 所谓真情服务,主要侧重于项目付诸于实践中,项目数据分析师跟踪调查项目实施的禁毒,以及修正项目风险分析和比较选择。 (二)从数据分析师所服务的客户角度来看,客户也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信赖数据分析师的服务 对数据分析师服务的企业来说,信赖数据分析师是必要的。一方面,投融资项目报告,制定严格,具有科学性,是理性的投资决策;另一方面, 2、忠诚数据分析师的服务 3、诚挚和数据分析师的合作 数据分析师在进行投融资项目分析时,一方面,客户的意项是否描述清晰、完整、完全,是非常重要的,它决定了投融资项目报告的起点和方向;另一方面,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也对项目报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企业需要同数据分析师进行诚挚的、真诚的合作,否则,项目数据报告就存在不可预知的、本可避免的巨大风险。 三、为项目方和投资方案例分析 支持创新 不忘避险—“倍爱康”生物科技项目作为股东类项目,“中投信保”为“倍爱康”提供4笔贷款担保,累计担保余额1900万元,实现保费收入28.5万元。 “倍爱康”是由冶金自动化研究院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磁分离酶联免疫检测系统等医疗器械和试剂的购销与制造。企业贷款用途为引进加拿大的磁酶免系统。但贷款后对该产品的市场推广未见成效,研发费用又较高,在销售无法取得突破的情况下,使得公司的净利水平偏低。同时,下游各地方医院压款情况严重。虽引入的国外先进技术不如预期般成功,企业仍按时还贷,该项目顺利完结。 四、结束语 本文在对项目数据分析与投融资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分析了数据分析对投融资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简要说明了数据分析与企业之间的服务关系。本文认为,从项目数据分析与企业投融资决策之间,要相互真诚合作,以避免数据分析失真,避免投融资出现过大的风险。 金融分析论文:企业效益分析金融经济论文 一、企业金融以及它所呈现的特点 从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的企业金融正在进行着各种改革,也推动了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企业的不断壮大与发展。我国企业金融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呈现出几个方面的特点:1、企业经济的发展主要通过控制股份公司股权还有企业之间的兼并互补等方法来参与到金融经济之中,它的范围牵扯到银行、信托、证券、股票等,根据企业设立的调查机构的汇总。2、我们能够准确得出一个结论:已经有许多的企业加入到金融经济的发展中,然而对于金融企业的上市公司数目却是少的可怜。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企业的改革发展,使得企业与金融业紧密想通。 二、企业金融的主要意义——经济效益 国家制定的微观经济政策、规定的制度加上市场的宏观调控决定着企业金融的范围是否广泛,是否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就从侧面降低了企业金融的风险。那么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讨论:1、企业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积极地推进了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提高,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紧锣密鼓的相融合,企业的生产范围大规模地呈现上升趋势,这就大大地提升了企业经济的竞争能力,给中国提供了强大的企业发展的资本,间接地降低了企业金融的风险。2、企业金融业的发展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为提高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就是说企业金融的生存概率有了一定的前提与保障。企业金融的作用不仅仅是这些,还能够逐步地对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进行优化与升级,进而促使金融机构稳步前行。3、为了这个共同的目标—经济效益,企业与金融业快速地实现彼此的交融与互利互助。企业与金融业的有利结合在一起,互帮互助,它们之间实现了共同协作发展,自然就降低了风险与资源的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随着我国市场调节力度的不断完善,为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契机,各种各样的市场形式应运而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经济效益,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企业金融的风险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在不断地摸索前进,与之紧密联系的企业金融和政策方针以及一些制度还不够好,所以,我国企业金融的危机(风险)自然不可避免。在经济发展的今天,企业金融的风险具体可以体现在几个方面:1、企业金融使得金融市场混乱不堪,由于一些不法交易的进行,对金融市场的管理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从而减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金融的发展在企业与金融机构先协作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变化,关系到各种不同的企业经济和金融业的范畴,规模大了,不正当交易伺机而动,这都使得风险的大幅度提升,必然会一起金融市场的混乱。2、企业金融促使一些企业盲目的追求前进的步伐,不能够做到稳中求胜。在企业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有的企业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盲目地扩大企业的规模,使得企业的资源分散开来,那么企业的主要业务就会受到冲击,也无法真正的做大做好,这样就得不偿失。在企业金融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金融机构与各行业的分工没有做到各尽其职,增加了企业金融的风险,无疑达不到企业发展的要求。 四、企业金融的防范策略 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企业金融的风险与潜在的危机,我国需要针对此做出几点解决的措施,从而提高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 1、企业金融需要加快发展的脚步,不断地改善经济体制与制度的规定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加快加大内部监管的力度并且逐步地完善社会制度,才能对企业金融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2、我国应加大对不正当交易的打击力度,做到严格执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企业金融市场发展的规范化,对金融机构与企业实行分工明确,在需要的时候进行合二为一,共同为促进企业金融的发展而努力。 五、总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金融也随之产生,它的出现将对我国的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也有好坏之分,那么,对于不利于企业金融的风险,我国需要及时地采取措施予以矫正并规范企业金融,为经济效益的提高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健康的发展。 作者:袁辉单位: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分析论文:聚类分析的金融投资论文 一、聚类分析的指标的提取 对于股票投资来说,一定要关注股票上市公司的基本盈利状况以及该公司未来的发展状况。在投资时,这两大因素必须进行思考衡量,因为这两大因素是衡量一个上市公司有没有投资价值最基本的条件。因此,要在投资前计算出该股票每股的收益、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主营收入增长率。 1.盈利能力指标。总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这体现出公司整体的获利能力。净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这个关系可以直接体现出股东投资的回报。主营业务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是上市公司利润的来源,主营业务的收益越大,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就越明显。每股收益=净利润/期末总股本,每股的收益越高,反应出每股获利的能力越强。 2.成长能力指标。主营业务收益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这体现出上市公司重点项目的成长力。净资产利润率=本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1,上市公司给员工的薪酬都是根据净利润决定的。 二、聚类分析的投资方法应用实例 聚类分析方法隶属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之中,与多元统计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并称为三大应用方法。聚类分析法一定要建立在某个优化意义基础之上,如果将聚类分析方和常规的分析法相比较的话,会发现聚类分析法有很大的优势,第一是使用聚类分析法可以对数据中的多个变量进行样本分析,然后将其分类整理;第二是通过使用聚类分析法所得出的数据非常直观明了,通过观察聚类谱系图投资者就能够清楚地分析出数据显示的结果;第三是如果将聚类统计法所得出来的数据结果与普通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进行对比,不难发现聚类分析法的对比结果更加细致、科学、全面,接下来通过两个应用的实例进行说明。 1.原始数据标准化。为了解决原始数据量纲和数量级差异带来的影响,更好的对聚类分析和判别进行分析,可以采用指标标准化的处理方法。 2.逆指标正向化处理。流通股本是逆指标,对其绝对值取倒数可以得出。 三、将聚类分析法应用到金融投资上的意义 将聚类分析法应用于金融投资上,不但可以显示出有效、科学、全面的数据更能帮助弥补金融投资投资时所出现的不足。 第一,聚类分析法建立在基础分析之上,对投资股票从一些基本层面进行量化分析,进而对股票价格影响因素定性进行补充并完善了原有的基础分析。聚类分析法作为长期的理性投资参考依据,是为了发掘股票投资的真实价值,避免由于市场过热导致资产估值不公允。 第二,在建立投资评价模型的时候,可以运用聚类分析法对公司和股票投资价值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公司的成长是一个在哥登模型中,在一个变化的趋势内进行。不变的股息增长率对实际情况并不符合,在采用多阶增长模型的时候,想要得到不同阶段的股息增长率是很困难的。所以,对股票的成长进行分析得时候,可以选取净利润率等客观的数据做参考,这样可以估算出股票的发展潜力。 第三,通过对聚类分析法和现资组合理论的比较可以得出,聚类分析法比现资组合理论更具有直观性和实用性,并且在实际生活中的局限小。该方法主要着眼于实际数据的相似性和其延生的规律性,较投资学中一些以预测和假定前提较多的模型而言更具有现实意义,也更加贴近当前市场情况的现实。另外,聚类分析法的操作性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有一定的优越性,更加适合投资者使用。 第四,聚类分析法作为长期投资的理念,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逐渐被更多的投资人采用。理性的运用聚类分析法这种投资方法,不但可以使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还可以规范其他投行的投资行为,促使发行股票的企业可以本着经营业绩和长期的成长模式进行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保护散户和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进而繁荣整个股票、证劵市场,使我国的经济更繁荣。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所介绍的聚类分析法就是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收益走势、未来发展、行业间的综合素质以及公司自身条件等一些基本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衡量,取得相关样本和图谱,并通过量化的方法衡量数据的有效性。通过观察样本和图谱中的指标的相似度以及差异就可以判断出投资的发展前景和收益。上文所提及有关聚类分析法的优势和特点,更加能够证明聚类分析法远比其它基本分析法更加实用、有效,所以近来这种分析方法得到广泛的关注。使用聚类分析法的原理对各种指标进行科学而又全面的分析,一方面可以较为可观的描述市场现实,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投资者对市场走势有一个较为理性的认识,避免过度热情和盲目投资,在一定程度上给金融投资者带来自信心和安全感。 作者:孙悦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论文 一、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 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的研究很多,分析方法都是从不同维度进行筛选。现对常用的几种方法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金融风险方差度量的分析方法及其改进此方法是最早采用的分析方法,它主要采用方差的方法对金融数据进行计算,从而得到方差,通过方差的大小进行评价。此方法容易让人理解,也好操作,由于其的适用性广,简便性强,在各个金融机构都是很常用的方法。但由于其计算的复杂,人们正在对其计算进行摸索研究,后来对方差方法进行了改进,发现了下侧风险的分析方法,通过计算下半方差来对风险进行评价,但因为计算设计的不合理的问题,也会对金融风险度量的分析带来不便,此方法也需要进行改进。 (二)金融风险度量的灵敏度分析方法灵敏度分析方法是对金融风险度量的线性度量,它测定的是市场因子的变化与证券组合价值变化的关系。常在固定资产市场、股票市场和衍生工具市场中使用,“凸性”代表了衡量利率变动时长期的变动,“伽玛”是在反应衡量标的资产变动的情况下“德尔塔”的变动。“凸性”和“伽玛”两个指标都是只度量一个金融变量中二阶金融风险的大小。此分析方法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局部的分析变化、对产品类型太过依赖,不能在所有产品中使用、分析出的数据不稳定大,也会出现风险等对此分析方法的推广使用上不可靠,也限制它的广泛使用。 (三)金融风险度量的VaR分析方法及其改进VaR的分析方法是现在一种新发现的金融风险度量的分析方法,相比以前的分析方法,具有更广泛的用途,可在不同金融市场中进行评价;容易让人接受,可以短时间内进行操作,但此分析方法也有一定的不足,此分析方法适合在没发生危险的市场中,当极端危机出现时就不能正确评估,对数据的分析不能全局分析等,这些分析的缺陷促使对其进行改进,出现了极值分析方法、半参数分析方法,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利用观察到的尾部分布的指数特性来估计。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摸索研究而得到的,但每种分析方法都不是最先进,随着金融问题的越来越复杂,也会有更新的方法出现。 二、多维度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实例分析 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在不断的改进,每种金融风险评价模型都是通过分析方法进行验证的,采用VaR的分析方法对我国金融机构中2004-2012年间5个维度金融风险度量进行分析。对金融风险度量进行5个维度进行评价,如宏观经济维度、银行与货币维度、泡沫维度、外部冲击维度和债务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VaR方法的计算,得到的结果见表1。从表中可以发现:宏观经济维度的金融风险的VaR值在[0,2]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相对于其他几个维度的变化是最小的;银行与货币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5]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是比较大的;泡沫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6]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也是较大的;外部冲击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8]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是最大的;债务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3]之间,说明其波动性也是比较小的。 三、结语 金融的发展也是和风险相伴,在风险度量面前我们在研究改进现存的分析方法,风险在不断的变化,我们也在不断的跟进,没有挑战就不会有胜利,现在我国的金融变化莫测,我们也需要寻找更合理的方法进行多维度对金融风险进行度量分析,从而得到更好的结果。 作者:蔡友兰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金融分析论文:货币金融形势分析与政策建议论文 社会融资总量与信贷情况 从结构上看,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在1月份仅为42%,2月份大幅上升至58%。新增银行承兑汇票1月份为5812亿,2月份迅速回落至-1838亿。受到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外币贷款比上年同期多2564亿元。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比上年同期也都有所增加,但2月份环比略微下降。企业债券融资和企业股票融资在2月份有所下降。根据今年以来贷款投放等情况,再结合社会融资总量和结构的变化趋势,我们大体测算,今年社会融资总量为18-19万亿元左右,高于2012年的15.8万亿元。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69.28万亿元,同比增长16.1%。人民币贷款余额64.70万亿元,同比增长15.0%,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4个和0.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6200亿元,同比少增907亿元。其中,住户贷款增加121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17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383亿元;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499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81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826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81亿元。1-2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69万亿元,同比多增2433亿元。经测算,如按照往年“3、3、2、2”的规律,今年全年新增信贷可能接近9万亿;若按照“4、3、2、1”的规律,新增信贷将略为超过8.5万亿。存款增长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仍低于贷款增长。2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96.3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人民币存款余额93.71万亿元,同比增长14.6%,比上月末低1.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0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7737亿元,同比少增827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77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9391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45亿元。1-2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89万亿元,同比多增1.08万亿元。 人民币及主要货币汇率 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名义汇率升值压力较大,双向浮动特征明显。1月份到2月中旬人民币对美元贬值近0.23%,但2月下旬以来,人民币对美元保持升值趋势,升值近0.46%。美元方面,今年以来美元持续走强,主要原因是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均出现加速复苏,实体经济的好转吸引资金从新兴市场和欧洲流出转而流向美国,支撑美元升值。欧元方面,今年以来欧元先小幅升值后持续贬值,主要原因一是欧洲经济增长乏力,欧债危机迟迟未得到解决,二是受到美国经济好转美元进入强周期的影响。日元方面,去年9月19日以来日本央行进一步量化宽松政策,采取了遏制日元大幅升值的措施,导致日元持续贬值,从年初到现在日元兑人民币名义汇率已下跌7.85%。3月以来,全球资金持续流入日本,一定程度减缓了日元贬值速度。今年以来,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快速升值。2012年末,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为110.16,2013年2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为113.72,升值3.2%;美元实际有效汇率今年以来也保持升值趋势,但速度较为缓慢,2013年2月较2012年末升值1.4%;欧元实际有效汇率也轻微升值,2013年2月较2012年末升值1%;日元实际有效汇率则一直快速下跌,2013年2月较2012年末贬值幅度高达10.8%。(三)NDF(12个月)升值今年1、2月,NDF(12个月)保持升值趋势,3月以来有轻微贬值;NDF与人民币即期汇率走势保持一致,但波动更为频繁。今年以来,香港离岸人民币即期汇率与在岸人民币即期汇率都面临升值压力,香港离岸人民币即期汇率的升值压力更大,偏离人民币中间价的趋势更为明显。 全年政策基调、工具操作及相关政策建议 从国际看,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货币当局宽松货币政策基调将贯穿全年,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也再度降息,这背后既有对短中期经济复苏前景尚未稳固的考虑,又包含各国新政治周期开局的因素。从国内看,1-2月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的温和复苏态势,外贸出乎意料的好转抵补了消费的下滑,固定资产投资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应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基调,丰富稳健政策内涵。通过社会融资总量的适度增长“促增长”;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平稳增长“稳物价”;通过维系资金链,守住金融风险底线;通过加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防范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逐步实现货币条件由“稳中偏松”向“中性”过渡。为此,我们建议:2013年,货币供应增速保持在13%-14%区间,新增信贷8.5-9万亿元左右,社会融资规模18-19万亿元左右。适时适度灵活选择政策操作工具,配合监管措施调整,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为实体经济增长提供平稳的货币政策环境。准确研判地方债务风险,加快优质地方债发行;有选择地通过重组问题债务等手段维系资金链条,守住不发生局部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进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透明化的同时,保持表内外资产总规模稳定,减缓市场冲击。提高人民币汇率弹性,扩大单日浮动区间,防范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加强违规短期资本流入监管,多渠道扩大本外币对外投资。密切关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和金融稳定。保持“稳健定位”与“积极操作”的组合。密切跟踪去年以来我国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发生的变化,继续根据外汇占款、到期央票及回购规模,开展相关公开市场操作及短期流动性操作(SLO),保持货币供应源头的适度平稳增长。调整监管细则,有序放松银行日均存贷比考核,扩大银行可贷资金规模。上半年利率、准备金率调整不是必需选项。下半年根据经济形势、尤其是通胀走势变化,适时调整准备金率和基准利率。如果下半年经济复苏乏力、通胀水平仍低于3%,可考虑择机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如果经济回升速度超过8%、通胀水平不超过3.5%,仍维持利率、准备金率稳定。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单日浮动幅度扩大至2%或3%,非美元浮动幅度扩大至5%。减少央行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入操作,进一步释放升值压力。一是着力优化信贷及社会融资内部结构。关注潜在金融风险管理对社会融资总量的负面影响,在收缩银行表外业务的同时,适当扩大表内资产规模,避免市场资金面松紧程度出现大的波动。实施更为灵活的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满足在建项目、铁路、城市基础设施、小微企业,以及居民消费、尤其是居民首套房等的信贷需求。二是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快优质地方平台债发行。我国各级政府加总后的债务负担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规模仍有相当大的空间,应完善现有平台债券发行流程,有保有压。建议实行严格的项目分级:对于地方财政稳健、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政策的项目,走特殊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资金到位;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不能彻底堵塞进一步融资渠道,应有选择地允许并指导地方通过资产重组方式满足发债条件。目前市场化评级体系尚不健全,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体系建设的早期成果应用于债券发行审批,通过降低风险溢价降低发债主体融资成本。三是加快汇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投资进程。发达经济体央行独立性有所下降,通胀容忍度有所提高,对我货币政策的潜在影响进一步显现。今年应优先考虑加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扩大人民币对主要货币美元单日浮动幅度,调整人民币中间价形成机制的重要细节,通过汇率中间价进一步反映市场预期应对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关注日本央行货币政策对人民币与日元直接交易的影响。推进人民币对其他主要货币的直接交易,降低人民币外汇交易中对美元中间地位的依赖。密切监控短期资本流入,避免储备虚增。进一步放松资本流出管制,多渠道扩大企业和民间对外本外币投资,减少政府集中管理储备的潜在损失。此外,需密切关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动向,以及流动性泛滥对香港金融稳定和联系汇率制的冲击。 本文作者:张岸元李世刚曹玉瑾工作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金融分析论文:综述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分析论文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优秀内容,也是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料、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从亚洲开始并漫及到全球的金融动荡所深刻说明的问题。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1.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优秀,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撑,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以来由货币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就是有力的证明。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 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优秀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第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第六,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借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减少由过份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第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当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优秀内容,也是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料、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从亚洲开始并漫及到全球的金融动荡所深刻说明的问题。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1.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优秀,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撑,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以来由货币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就是有力的证明。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 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优秀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 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 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第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第六,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借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减少由过份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第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当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金融分析论文:区域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从宁波农村经济特点出发,在分析宁波农村经济与金融关系的基础上对金融支持发展的几个方面做了制度上的分析,提出宁波农村经济的发展应该对不同的产业重点发展不同的金融支持:传统农业应该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农业保险,而对于农村的制造产业应该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 [关键词]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优先序 一、引言 有关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研究方面,戈德史密斯最早提出了金融相关比率总结出各国金融发展与现代经济增长方面带有的规律性的趋势。其后麦金农与肖分别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深化论”和“金融抑制论”阐述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赫尔曼等人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这一理论强调政府干预的重要作用,认为有选择的政府干预有助于金融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农村经济的特性、“金融抑制”、资本的“趋利性”和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使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大批退出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弱化趋势。因此,如何通过适当的政策设计让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服务,使其切实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的需求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宁波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试图在制度上对当前的农村金融支持提供发展的优先序依据。 二、宁波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分析 1.宁波农村经济的特点 宁波经济一种外向型经济,有天然的深水港,贸易发达,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宁波的农村经济也是一种外向型经济。与传统的农村经济不一样,在宁波X县Y村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村1000余户农民,仍然经营传统农业即农林牧渔业的不足40%,而这40%经营传统农业的农户中有87%主要经济收入为规模养殖水产所得,剩下的13%虽然也经营传统农业,但是规模小、数量少,农业收入平均只占总收入的10%左右。该村中另外60%的农户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制造业的工作,其中80%的人靠办厂生活,不在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多是生产汽车零部件或纽扣之类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但销量好、订单多的产品。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出,宁波贸易及物流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其实现了转型。尽管还是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但是基本上农村经济已经不是我们传统的农村经济,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的转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即使是从事传统农业如水产养殖业的农户,其中一部分人也有自己的原产品初加工流程。宁波农村经济的这种特点对金融支持的要求和其他地区农村是不一样的,在有限的金融资源约束下,怎样更加有效的配置资金,让其发挥最大的价值,这就产生了金融产业发展的优先序问题。 2.宁波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形式有很多,从产业的角度可以分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再加上财政支农方面的金融支持,基本上包括了金融支持的各个方面,另外还有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但是由于民间金融是农村内部自发性的是内生的经济活动我们暂且不考虑政策上对其的影响。宁波农村经济现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农户的生产活动基本上分为农业生产性经营和制造业生产性经营。这两种生产经营方式有其各自的特征,所以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是有差别的。 传统农业的特点是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但是资金的回报率也高。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2009年受海洋气候影响,该村养殖虾的农户基本上都亏本,而2010年养殖的虾蟹产量和销路都很好,初步测算其资金回报率都在200%以上。在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中,60%的人需要资金来扩大规模或需要资金引进新的养殖技术或设备,但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曾取得过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现阶段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撤出了乡级营业点甚至某些比较落后的县级营业点。农村现在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机构只要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相对于资金需求量庞大的农村经济体,有限的信用合作社显然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其次农村房屋及土地产权的不完全、不清晰使得农户无法通过抵押或质押来取得贷款,在我们的调查中农户们反映很多时候的贷款要靠村里或镇里的干部或有经济实力的人的担保,这样无疑会加大农户的贷款成本,形成了一种新的租金,同时也无法保证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人的手中。最后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其绩效考核和职工工资待遇都同营业利润有关,因此作为一个理性人,信用社更多的是将农户的储蓄存款拿到工商企业处发放贷款,尽量避开风险较大的传统农业领域,不仅没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反而是从农村“抽血”供应其他产业。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传统农业产业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很难从银行产业取得,也不具备发展证券业的条件。所以只能依靠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财政支农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可以直接通过项目投入到农业产业,比如养殖基地的建设投入或农户的免费技术培训等;也可以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补贴来激励其加大对传统农业的金融支持。另外要大力发展保险业,鉴于农业风险大的特性,发展保险业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有保险的支撑会消除农户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激励农户自身对农业产业的投资。但是低的保费收入赔付比使得保险公司对此并不热衷,这也同时需要政策上对保险业进入农业领域给予支持,如税收减免等,也可以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财政支农和保险业的发展对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但要有所侧重,前期已财政直接投入为主,以此来增加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和赢利能力;后期通过保险业的介入来激励农户的自发投资,同时减少财政直接投入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 农村的非农业经营生产领域对金融的支持需求又有所不同。调查数据显示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即制造业的农户中,其中90%曾取得过信用社或农业银行的贷款,而大部分人认为金融机构无法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但是该村中的民间金融很发达,亲戚朋友甚至是钱会、合会等的资金拆借活动很频繁。宁波农村的制造业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分工程度特别高,多数家庭的工厂产品单一,只做一道工序,正是这种生产单一产品的模式使得他们的产品专业化程度高。但是资金的短缺使得他们无法扩大生产,形成规模经济。当产品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转变时,显然仅仅依靠农村经济自身的投资再生产无法满足对资金的需求,这就需要城市反哺农村。如果通过财政支农来解决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显然这样发展起来的制造企业不具备自生能力,迟早会被淘汰掉。只有通过政策上对银行业倾斜,诱导银行重返农村扎根,在现阶段农村还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情况下其资金回报率必然高于城市里其他资金密集型产业,在激活农村经济后,将会有更多的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直到城市与农村的资金回报率大致相同。另外也要发展证券业,规范民间资金流转。 三、简要结论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对金融支持的形式有所侧重。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宁波农村的传统农业领域要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保险业;在非农产业要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1.前期要加强财政支农力度,通过加大对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补助激励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但是要做到补助或其他形式的投入要以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为考核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免费或资助农户引进农业技术以及收集相关信息。 2.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完善农业保险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保险公司进入农业领域或直接由政府组建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保险。 3.在非农生产领域要大力引导商业银行的进入,在政策上为银行在农村设置网点或提供贷款提供方便,吸引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存在问题及战略分析论文 2001年底由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国际会计准则协会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和“充分审慎性”的会计原则,对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重新进行了定义,同时给予企业会计人员较多的职业判断权,更加注重会计核算的全面谨慎性和会计信息的高质量性,对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企业会计披露的透明度,起到了推动作用。由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大部分规定和内容是同国际惯例相吻合的,它的颁布和实施,也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会计标准在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体系等重大方面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一致和协调,并对实现金融企业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提高我国银行业的会计信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认可程度迈出了一大步,为我国银行业与国外银行的横向对比奠定了坚实的会计基础。但是,由于金融体系自身的复杂性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银行自身职业判断权的放大,导致了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 1、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类的差异性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贷款本金或利息在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作非应计贷款核算,其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计利息予以冲销。但由于该制度未对计息期间做强制性规定,可能会导致同样的贷款由于计息期间的不同,银行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差异,从而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如甲、乙两银行同时在1月1日向丙企业发放贷款,甲银行采用月度计息,乙银行采用季度计息,倘若丙企业在1月31日不能支付利息,那么,在4月末该笔贷款在甲银行业已归入非应计贷款核算,但该笔贷款在乙银行仍然处于正常的应计贷款科目核算,虽然该笔贷款在两行状况并无差异:均不能支付利息且呈连续状态。从而导致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性,不能正常反映自身的经营状况。 2、措辞不严谨导致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见短期债券投资利息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同时该制度又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这样,减值准备的计提确认的权责发生制与短期债券投资利息确认的现金收付实现制形成了制度反差,在同一制度中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确认标准导致了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例如银行在3月投资A债券30万元,4月A企业宣布支付利息3万元,并于5月收到,此时A债券的账面价值为27万元,倘若6月末A债券的市场公允价值为28万元,那么此时银行对A债券价值的核算则陷入两难局面:会计报表列示27万元则不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若列示28万元则不合谨慎性原则。其实我们只要将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改为“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账面价值和市价孰低计量”则可以很好的解决短期债券的期末计价问题。 3、债券收入的归类问题 按照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债券投资同发放贷款一样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同时从商业银行资金的运用情况来看,不外是发放贷款和投资两种,因此,银行业债券投资收益采用同一般企业的列示方法(投资收益归属于营业外收入)则有不妥:一则商业银行运用资金一般为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债券投资的收益占收入多为20%以上,将其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容易让人误解为我国银行业主业不突出;二则银行业的利息支出为最重要的营业成本,其间有相当部分为债券资金的占用成本,如果将债券收益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则容易导致收入与成本不配比,不利于进行损益分析。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修改会计报表的格式来解决债券收入的问题:在利润表中将投资收益上移至利息收入后面,同时将营业利润的公式修改为:营业利润=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其它业务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其它业务支出。 4、资产减值导致的利润调节问题 由于现行金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高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照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其差额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退市处理,由此导致了不少上市银行利用资产减值作为利润的调节杠杆,通过“计提”和“转回”的账面游戏,误导投资者的选择。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通过明确规定“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得转回”来避免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但这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嫌,规定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则不符合资产自身的定义,其实我们通过严格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条件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条件则可以使利用减值准备来调整利润的情况得以改观。 5、短期债券投资收益的入账时间问题 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由于短期投资一般金额较小,流动性较强,投资收益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无可厚非。但对于银行业来说,为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其拥有的短期债券投资较多,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投资收益则不太符合实际:一来银行业持有的短期债券多为国债或金融债券,违约风险较小,且利率多为固定,适宜按期计提收益;二来短期债券投资所承担的存款利息支出多为按期计提,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则明显收入成本不配比;三来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容易造成银行业利润的期间波动起伏太大,不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因此,我们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原则和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可以对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按期计提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确认。 6、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条件不明确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新的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按照制度的理解:短期投资的划转的条件在于“改变投资目的”,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现实标准,在实务操作中难以把握。而在现实中,由于短期投资在期末必须按照成本和市价孰低提取减值准备,相对来说长期投资计提准备的要件严格得多,因此,银行的财务部门会在短期投资市价持续下跌时完成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来规避短期跌价准备的计提,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7、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关注程度不够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产物,种类繁多,结构复杂,会计处理难度较大,同时具有收益不确定性、高杠杆性、高风险性等特征,已经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规避工具。但在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只是简单在第一百四十条提及“对于外汇交易合约、利率期货、远期汇率合约、货币和利率套期、货币和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应说明其计价方法”,并未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价和披露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国内银行一般将其作为会计报表的附注作一般性披露,难以客观的确认银行业的风险。 8、与税收制度的衔接问题 2001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会计的稳健性原则规范了银行业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但现行的税收制度仍然按照“期末贷款的1%差额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在计算所得税中扣除,对实际计提超过1%的部分调增应纳所得税额”,由此导致不少金融企业出于利润考核的考虑对金融会计制度执行不严。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税前的“呆账准备金”抵扣额进行调整。但目前我们可以通过在金融会计制度中明确:对由于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不一致产生的所得税差异允许单列科目“递延所得税”处理,同时将该科目归属于利润分配项下做增项理,以此来激励银行采用金融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分析 2001年度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基本适应了当时银行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银行业在加入WTO时关于银行业开放承诺的逐步兑现,现行会计制度的不足之处便显示了出来:外资银行的加入带来的国际会计准则接轨问题;衍生工具的计量问题等等。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进一步在理论和制度上予以完善,做到与时俱进适合银行业发展的需要: 1、减少金融企业的选择权,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其实,早在二十世纪末,在美国的会计理论界就展开过“会计艺术论”和“会计制度论”的争论,前者认为应当给予会计人员更多的会计判断权和选择权以促进会计学理论的发展;后者认为应当减少会计人员的判断权和选择权以维护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2001年的“安然会计造假”事件让这次争论划上了句号: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现行的公司和会计法律进行了多处重大修改,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价值判断来强化了当局的监管。而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年报的不断调整和不断出现的会计差错也从侧面映射出会计判断和会计政策选择权过多会削弱会计信息的质量。美国会计学界的价值形态的变化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2、注重银行体系的特殊性,如实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情况 与一般工商企业比较,金融企业的行业有着自身的特性,如果单纯地按照一般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套用在银行上,则容易令人误解银行体系的财务状况,尤其在涉及到主营业务上。例如对投资收益按照一般工商企业属于非主营业务,归属于营业外收入是正常的;但投资收益原本就是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倘若套用一般企业的归属方式则会影响外界对银行的公允评价。同样,在对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上也有必要考虑银行的特殊情况。 3、完善会计制度、准则建设,适应银行业发展状况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并不为过,尤其是在外资银行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关注程度后更加带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导致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和披露的关注程度不够,而金融衍生工具大多只是一种合约,它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实际的交易事项可能尚未发生,从而与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不符,因此在资产负债表内不能够具体量化,企业多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提及,进而掩饰了银行业的潜在风险,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因此,银行业的发展对会计制度的同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通过根据新出现的情况进行新准则的制定来予以补充。 4、明确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职业判断水平 职业判断能力的强弱是一个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许多方面必须依赖于会计职业判断,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更是如此: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和国外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都是以市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而公允价值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倘若能够在《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凡是与会计职业判断的运用有关的、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均应在财务报告中做出全面陈述”,则可以督促会计从业人员加强职业判断能力的学习和提高,从而为如实、客观的反映银行业财务状况提供必要的保障。 结束语:总体来说,2001年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规范金融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法规,为实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客观评价银行业的状况提供了基础,基本适应了银行业的发展需要,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和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则对我们的会计准则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新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以便更好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银行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危机及我国应对对策分析论文 摘要:美国作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体,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火车头的作用。然而2007年美国经济的表现不尽人意,次贷危机的爆发更是雪上加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渐明显,资本的国际流动和国际资本市场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与之相伴的金融风险也越来越大。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如何应对这种挑战,趋利避害是摆在中国金融界和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形成原因;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金融危机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货币危机,是指一国货币在外汇市场面临大规模的抛压,从而导致该种货币的急剧贬值,或者迫使货币当局花费大量的外汇储备和大幅度提高利率以维护现行汇率;外债危机,是指一国不能履约偿还到期对外债务的本金和利息,包括私人部门的债务和政府债务;银行危机,是指由于对银行体系丧失信心导致个人和公司大量从银行提取存款的挤兑现象。 2007年4月,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标志着次贷危机正式爆发。一年来这场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波,导致全球闹股灾。次贷危机造成美国的坏账是4600亿美元,由于美国把坏账证券化,经过金融机构的炒作,现在扩展到全球,波及到许多国家的金融机构和银行,估计最终损失要达到1.2万亿美元,其损失和危害正在逐步显露。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预计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的影响将持续到2008年10月末或年末,才能最终见底。美国一打“喷嚏”,全世界都跟着“感冒”,这就是金融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传感效应。 一、金融危机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国际经济失衡。国际收支失衡导致国际货币体系失衡,虚拟经济导致流动性过剩,进而导致全球经济失衡和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总是与区域或全球经济失衡相伴而生的。区域或全球经济失衡将导致国际资本在一定范围内的重新配置。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个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力可能是区域的或全球性的。 (二)国际货币体系扭曲。一方面是秩序弱化在改革和维持现状间徘徊的国际货币体系;另一方面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投资和债务方面的弱势地位;处于双重制约下的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一次次吞下金融危机的苦果,因而现存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难逃其咎。而各国在制定货币政策协调国际经济失衡时却失去了原有的秩序和纪律性,因而现在的国际经济的失衡被现在的国际货币体系放大了,加剧了。 (三)国际游资的攻击。国际经济失衡是金融危机的前提条件,不完善的国际货币体系会加剧国际经济失衡,然而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是国际游资。那么国际游资为什么能够摧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呢?众所周知,国际游资规模较大,它完全有能力影响和缩短被攻击国家的金融周期。金融周期是指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由繁荣到萧条的自然过程。当国际游资进入被攻击国家,它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利率和汇率变化,从而加快金融市场由理性发展向非理性发展转变。 宏观调控力度不当、房地产市场失衡、金融机构推波助澜等问题也是造成全球性金融风波的重要原因。 我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认为:到现在为止美国经济还没有衰退,只是下调,这次下调绝不是短期就可以过去的这对我们的出口影响就很重大,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对中国的第二个影响是相关银行的损失。从媒体公布的有关资料和金融上市公司的有关年报可以看出,工行、建行、招行和其它不少银行购买了美国的“两房”(房利美、房地美公司)和雷曼公司的债券;第三个影响则是潜在的危险,因为我们持有的国际外汇储备对外公布的数字是18000多亿,其中美国国债大概5、6千亿的样子,而金融危机的发生对我们持有的美国债券实际上应该还是有一些影响的;第四个影响则是由于国外资金流出导致的股市房地产市场的疲软加剧。此次美国金融危机涉及的都是一些大的投资银行、老牌银行、大的投资中介商等重要金融机构。尤其是像刚刚破产的雷曼兄弟已经有158年的历史。而全美500家银行中,到现在已经有117家面临破产。 二、面对金融危机,我国应采取的策略 防范金融风险的最佳途径是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强化本国经济。各次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发展中国家只有优化国内经济结构,才能真正改善长期国际收支的状况,确保自身不受国际资本流动无常变化的影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资本市场,开放金融市场要做好准备和试点,应该采取谨慎的步骤和策略。就目前形势看,次贷危机对中国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中国经济发展较为稳定。但受国际石油价格和粮食价格上涨的影响,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居高不下。央行对此采取了从紧的货币政策,从2007年3月起连续6次提高银行存贷款利率,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以期降低通货膨胀率。2008年中国应该继续将治理通货膨胀作为首要任务,同时要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在治理通胀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之间寻找平衡。 要正确分析和认识美国资本市场对我国产业市场的影响,特别是制造业市场的影响,陈东琪副院长认为: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支持和保护措施。防止影响的深化带来制造业的过快下降。防止出现一个滑坡现象引起的就业下降以及企业大规模的亏损。当然更重要的是政府方面要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相关制度改革,包括新股发行制度、上市公司的分红再融资制度、市场的投资者管理制度、相关的政策信息披露制度等。在银行层面来讲,应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要预见、了解监管银行重大的金融活动。 为了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融入全球化市场是历史的必然。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既享受国际资本市场和资本自由流动带来的种种好处,又同时防范和化解由此产生的金融危机风险就成为中国的金融界乃至政府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它给中国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和政府都提出了许多政策上的挑战。对此,我们只有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才是正确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措施,我们相信中国一定能够健康、顺利地实现经济的更大发展。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危机下证券监管模式分析探索论文 摘要:证券监管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要求市场监管模式也要与之相适应,趋向国际化。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深刻地说明了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已成为世界各国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从金融危机产生的金融监管制度问题出发,研究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证券监管国际合作机制、证券监管法律现状和时策,对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关健词:集中监管模式中间混合监管模式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证券监管国际合作 一、证券监管的必要性 与一般商品不同证券产品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证券产品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这类产品具有价值上的预期性即产品的价值与未来状况有关(2)这类产品具有价值上的不确定性即产品的价值可能与人们的预期价值不一样(3)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证券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某种特性其成本的决定和效用的实现都具有一定得社会性(4)证券产品基本上是一种信息产品消费者完全是按照产品所发出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价值,产品的物理状态与产品价值直接没有直接的关系,有些证券产品可能只以概念的形式存在不存在物理状态. 金融自由化‘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促使国际金融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放松了外汇管制,放松资本流动管制和国内金融业实行自由化改革使金融发展的地域限制越来越少:技术进步使金融跨国交易和金融服务跨国提供的成本大大减少,促使了全球性金融市场和国际化金融机构的发展;金融创新使得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创造了新的金融市场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量急剧增加金融风险也日益增大.技术创新和自由化所导致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主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本配置的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同时,这种全球金融市场的增长和统一也向监管者发出了挑战. 二、我国证券业的监管模式 1.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经历了一个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处于区域性试点阶段,证券管理机构的角色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行担当。到1991年除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国家体改委、财政部担当证券市场管理职责外,还专门成立了“全国股票市场办公会议“.由人民银行、体改委、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等部委派员参加负责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管。1998年5月18日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正式挂牌,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证券委的职能并人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证券监管的职能移交中国证监会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也改为以中国证监会为主领导。这样就消除了以前多头管理的弊端,强化了监管职能和监管力度。 2.中国证监会主要职能部门。发行监管部、市场监管部、机构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期货监管部、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法律部(首席律师办公室)、会计部(首席会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国际合作部、人事教育部和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总部设在北京,全国范围内设有36个证监局。 3.中国的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和历史传统习惯不同随着证券市场监管实际的发展各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形成了不同的制度樟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集中型证券市场监管自律性证券市场监管和中间型证券市场监管。 中国现行证券监管体制属于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1)中国在长期的经济管理实践中,可以发挥我们已经具有的集中管理经验的优势,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2)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法律法规建设和各项监管尚不完善。证券介意活动中经常出现投机过度信息披露是真机构操纵内幕交易,欺诈等违规现象如果没有一个集中统一的权威性证券见过机构.就难以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平稳,高效运行。(3)中国证券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不强.自律意识比较单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时间比较短证券业缺乏行业自律监管经验。 4.中国模式的弊端。(1)容易产生对证券市场过多的行政干预(2)在监管证券市场的过程中自律组织与政府主管机构的配合有时难以完全协调(3)当市场行为发生变化时有时不能作出迅速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三、中国证券监管调整的思路 为了应对证券市场开放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结合中国证券监管实践中国的证券监管体系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调整: 1.分业监管对综合金融的适应与调整。总和金融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在中国当前分业监管体制下可先设立一个松散型的合作监管机构待时机成熟了,再向统一监管的模式变革.同时要积极推动现在的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2.监管的法律框架的调整和完善。首先要对 证券法 进行调整和完善.尤其是要建立证券诉讼的辩方举证制度和证券投资者赔偿制度.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还要对其他的相关法律进行调整和完善按照W下0的要求对一些法律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充实。 3.国际合作监管。可以实行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便利监管机构的统一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确定信息保密标准,建立在涉及跨国欺诈行为时的调查协助机制国际监管组织之间签订谅解备忘书的对跨国监管形成共识,减少监管摩擦。 4加强网上证券业务监管。网上业务的安全始终要放在监管的首要位置.必须加强对网上欺诈行为的监管.加强网上信息披露对网上业务的开展实行认可制,同时监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公告于众,提供在线查询。 5.对监管者的监管。这一问题在中国基本上是空白.为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市场化减少行政性监管.从而减少监管者寻租的可能性.建立有效地权利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力量。 金融分析论文:全球金融危机98金融危机分析论文 摘要: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风暴影响范围之广、破坏之严重百年一遇。回想10年前,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那次金融危机来势凶猛、源于亚洲,但同时也波及到日本、欧羡。而这两次金融危机又同时证明了马克思金融危机的理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适用的理论。运用马克恩金融危机理论的基本原理研究这两次金融危机的成因,不仅使马克思理论更具活力,而且为我国制定抵御金融风暴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危机;比较 马克思主义金融危机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和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全球扩展过程中日益严重的经济与金融危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在劳动价值论和商品与货币关系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金融危机理论,这些理论精华都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巨著《资本论》中,在经历了一个半世纪之后,金融危机同样的出现,并有加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本文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出发,分析两次金融的成因,从中找出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办法。 一、金融危机概述 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危机是只伴随经济危机爆发而爆发的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危机;狭义的金融危机则是指单纯的货币危机。在广义的金融危机当中,生产即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攫取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的生产,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中就包含着不顾市场的限制而生产的趋向。这个本质就成为了资本主义生产现实运动的起点和驱动力,也是商品和货币走向绝对对立的基本线索;狭义上的金融危机是当社会的再生产过程尚未拉紧到极限、全面的生产过剩尚未发展到临界程度时所产生的金融危机。 马克思在当年总结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就必然会造成经济危机并伴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马克思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体系下,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就不可能消灭,它是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的矛盾。自资本主义制度确定以来几百年的历史中,世界上发生了很多次大大小小的危机,21世纪前后就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和目前持续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 二、亚洲金融危机和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 按照马克思金融危机理论,亚洲金融危机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多种矛盾激化的表现,既有国际经济市场化过程中打破了原有经济格局、尚未形成新的经济秩序必然引发的矛盾,也有发展中国家在实行对外开放、追求经济增长中缺乏对外开放条件下宏观调控经验而引发的矛盾。亚洲金融危机是发展中国家在竞争中失利的表现,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苏联、东欧和我国先后都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 反观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它的诱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委托链过长。金融创新并不能有效解决资本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随着抵押债券层层证券化,必然使委托链条越来越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道德风险问题更加严重,从而为次贷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 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过度消费。美国式的文化模式使其居民过度消费。美国只有依靠大量发行负债才能满足其消费欲望,从而造成美国债务存量持续增加,最终影响了国家信用,引发了经济波动。美国居民对住房的需求超过其收入水平,因此只有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才能满足需求。随着时间的推进,其债务越积越多,无论政府执行何种政策,无节制的负债必然会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三、对比两次金融危机的相似处 金融监管不健全是这两次危机产生的相似原因。金融资产质量差是亚洲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政府对金融部门的监管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资金的分配总量和结构,关系到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发生金融危机的亚洲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金融机构设立比较混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薄弱,经营水平不高。同时,这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对贷款风险分析重视不够,而只是较多地照顾各种关系,最终导致银行出现大量坏帐。 这次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也是由于本国金融监管不力造成的。随着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涌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使已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失去了效力,这必然增加了整个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因而政府的不力监管就成了危机爆发的主导因素。从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金融危机真正的根源在于美国监管机构失职、在于美国监管体制存在重大漏洞,在于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不到位、对次级贷款等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也不够重视。美国的监管标准不仅单一,而且明显滞后。 从对比中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经济绝不是自发的自由经济,绝不能放松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尤其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经济中国际间竞争十分激烈,政府若放松对本国经济的组织和管理,或宏观经济政策失误就可能在竞争中失利,就可能发生危机。 四、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和对我国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 我国在整顿金融秩序、强化宏观金融调控、实行汇率并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而面对世界金融危机,我们作出的调整和回应,不应是补救性、缓解性的,而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更高的程度上作出战略性的选择与规划。具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1)加强金融监管,处理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建立金融预警机制;(2)优化外汇储备结构。在美元汇率面临较大压力情况下,中国的美元外汇储备资产也面对着巨大风险。中国外汇储备应考虑币种多元化,并适当增加黄金储备。 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所要揭示的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虽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都是市场经济,从经济运行的一般层面来说,是存在共性的。因此,这次发轫于美国而后席卷全世界的经济危机为我们在把握宏观经济平稳发展、抚平经济周期波动带来了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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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新常态概论 1.1持续发展观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迅猛,但高速发展的资本市场却会造成经济危机下各行企业发展不均的短板问题。为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市场的弊端,我国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下,提出了新常态经济的发展理论。新常态经济摆脱了以往的利用市场增长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式,而转变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GDP值双向促进的“可持续发展观”。在经济新常态的政策支持下,我国各茶企开始结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茶叶市场经济想融汇贯通,并对以往的茶叶资本市场进行扬弃。在此背景下,以茶叶作为单纯盈利融资的企业逐渐消失,而可持续发展型的文化类茶叶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目前,经济新常态下的茶叶市场,GDP增值缓慢,但却十分稳定,防止了部分恶劣的风投企业对茶叶市场的破坏。 1.2价值机制论 在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背景下,茶叶市场以价值机制取代原先的价格机制,进行创新发展。在原有价格机制的作用下,茶叶市场的供求关系自我调节不稳,顾客的需求弹性不大。价格机制忽略了价值管理的作用,部分同类茶产品的的质量差价没有拉开。在去年对中小茶叶商铺的调研中可知,受潮质量较次的普洱茶与质量较高、干燥度高的普洱茶价格相同。原因就是在价格机制的作用下,普洱茶市场供不应求,因此,商家将两种不同质量的同类茶叶,标注为同等价格,而没有考虑两种茶叶的价值差异。除此之外,茶叶市场内的不同茶产品比价不合理,也造成了茶叶市场价格的混乱。因此,为保证茶叶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利用经济新常态的可持续理论,以价值机制取代原先的价格机制,保证市场稳定性,对市场短板进行弥补和调节。 1.3多向管理学 中小茶企为在新经济理论和经济道路上获得成功和发展,必须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主,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在企业管理创新的路径中,经过对不同管理学的试行,逐渐找出最适合茶企文化的管理方式。首先,茶企领导人为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适应,最初以参加多向管理研讨与企业管理讲座的模式,加强自身的管理学知识概念。其次,在对员工的人事管理上,尝试不同的管理方案。根据员工的性格和企业的文化指向,进行员工调节和分配。最后,在企业的项目管理、仓储管理等方面,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其进行智能化管理。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于人、事还是产品的管理,中小茶企都在不断突破自我,以价值机制为优秀,进行企业管理方式的变革。只有利用多向管理学进行多元化尝试,才能找出符合茶企的最佳管理方案。 2中小茶企管理模式分析 2.1管理体系模式分析 现阶段的中小型茶企几乎都没有一个固定的体系,企业管理多由个人能力突出的领导人带领团队进行企业建设。一方面,中小型茶企不同于大型茶企,中小企业的团队人数不多,单独某个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也很小。因此,管理者认为,面对小公司管理,做管理体系太过繁琐,为短期牟利,大部分中小企业都不会选择花大量时间研究公司体系。另一方面,随着茶市场的繁荣,现如今许多中小茶企都是刚起步的新型企业公司,没有过多的经验。这类公司对茶叶企业的管理体系并不熟知,因此,也没有完整的体系运转。综上,中小型茶企大多没有企业自身的管理体系,这种以个人能力带动整个公司的经营方式,虽然有利于短期牟利,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缺失管理体系的公司,也不利于企业的团队扩建和企业的长远发展。 2.2企业管理文化分析 现今中小企业抓住了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期,不断扩大产品融资,提高市场份额。但作为主推茶叶的茶文化企业,其企业文化已经随着市场经济的融入而变味。现今的中小茶企背离了茶文化的优秀,在企业管理上,以资本文化和经济文化作为主导;在企业的产品塑造上,以流行文化作为主导。多元化的企业文化固然能够扩展企业思维,为企业带来大量市场。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类企业,脱离茶文化的营销和企业管理,并不利于企业的品牌塑造和优秀竞争力的提高。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远景内看,如若茶企管理文化再不转型,则会逐渐被市场淘汰。在可持续的发展观下,人们相比于产品和短期内的物质享受和流行观感,更注重企业文化和企业内涵下产品所带来的精神享受。 2.3刚性管理指标断层 我国各行业的高速运作才带来了国家经济的腾飞,企业的刚性管理能够促进员工自律,能够为企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在刚性管理下,中小茶企的产品设计部、财务风险部及宣发部,都秉承严谨自律的精神,以高效的工作法则鞭策自己,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根据2017茶企利润配比分析可知,茶企的利润呈现不规则的趋势发展,甚至有些地方出现断层式指标。究其原因,刚性管理能够提高企业利润指标,但过度的刚性管理,会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中小茶企的员工不多,其市场利润指标忽高忽低,与所对应部门员工的积极度和工作效率有关。中南天兴茶企在此情况下,取消刚性管理模式,以西方“家庭式办公”作为主导,促进员工对茶企的感情,缩短领导人与员工的距离感,以家庭协作的方式工作,大大提高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3中小茶企管理创新策略 3.1执行化组织机构 在目前中小茶企人员不足、管理体系难以完善的情况下,可规划高度执行力的组织机构,以弥补体系不足的短板。一方面,将所设定职位的职能规划清晰,促进员工执行力的提高以及对执行事务的熟识度。另一方面,在人员不变的情况下,对企业的职位相应的调整。企业职位可以随着经济发展趋势进行通过增加和减少。例如近年新兴互联网发展后,可增加互联网宣发职位;而在宣发淡季,也是茶叶的生长季,其员工可以做茶科学生产检查的工作。不仅方便管理,员工多用,还能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和高度的执行力。方便日后企业扩建,老员工能够作为全能人才带动新员工的工作状态。通过对高度执行效力的组织机构的管理,茶企的管理体系也能够在实践中慢慢研发出来。 3.2高格局企业内涵 茶企作为我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性企业,具有不一样的社会意义和价值。茶企必须以“茶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优秀。首先,在人员管理上,利用茶道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凝聚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幸福感。并在执行茶企业文化的过程中提高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其次,在产品研发上,以茶太极思维作为产品管理的思维。摆脱了以往“牟利”性的企业目标,而转换为“福利性”、“健康性”、“公益性”的产品标签。提高企业的产品格局,促进企业文化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价值。最后,以高格局的企业内涵作为管理优秀,以长远的可持续发展观作为管理基点,注重员工的作用,为员工提供全面的保障。 3.3柔性化激励机制 为弥补刚性管理的弊端,创新人员管理模式,必须在刚性管理中加入柔性因素,刚柔并济才能达到多元化管理的效果。一方面,不以硬性的指标额度作为规定员工的执行事项,而以柔性奖励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行动力。在柔性管理中,激发员工的创造力,提高工作的热烈氛围。适时的为员工准备小礼品、食品发放,提高对员工个人生活的关怀度。另一方面,扬弃刚性管理中的惩罚机制,对犯错的员工根据情况酌情处理,而非以规章制度直接打压。通过人性化的奖惩制度,能让员工形成对企业的信任感和依赖度,从而成为企业的忠实员工。综上,通过刚柔并济的管理制度,不仅能够稳定员工,还能激发员工自身的潜能,促进员工的产品思维创造力,为中小企业的扩大与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4结论 通过高执行力的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能够促进茶企的良性循环发展。在企业优秀文化塑造管理以及柔性激励机制下,茶企的企业管理迈向了新的层次和格局。中小茶企的企业管理创新成功也为其他农产品企业的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姜峰.经济新常态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策略分析[J].经贸实践,2018(10):256. [2]梁坤.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优化策略研究[J].市场研究,2018(04):51-52. [3]张凌云.经济新常态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17(01):186-187. [4]王红艳,罗锐.经济新常态下传统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成因及破解策略[J].改革与开放,2016(09):47-49. 作者:胡争光 高艳艳 单位:陕西科技大学
山西省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总储量的20%左右,但我省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上市公司数量都无法与东部地区相比,煤炭企业尚不具有多样化融资的资本市场,长期以来银行贷款占多数企业资金来源的七成以上。近年来,由于市场需求疲软,山西煤炭企业无序竞争,造成产能严重过剩、煤炭价格不断下跌,盈利能力的变化使银行等主要的信贷机构对其“敬而远之”,造成大多数煤炭企业面临生存困境,更无法实现转型升级,这直接制约了山西经济的平稳增长。基于融资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我国学者提出了创新性的融资策略,如采矿权抵押融资等,这些创新性研究为本文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价值。然而这些学者大多从某一融资方式入手,分析煤炭企业采用该方式的可行性,缺乏一个完整的融资体系的构建。本文在总结国内外学者的融资经验与创新性研究的基础之上,借鉴国内外两家矿产企业融资经验,从强化公司内部资金管理、拓宽内外部融资渠道等多角度分析,为山西煤炭企业对症下药,对我省煤炭企业改进融资方式和推动山西产业转型升级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1山西煤炭企业融资现状 当前,我省煤炭企业以直接融资为主。由于煤炭价格债券、股票所筹集的资金较少,银行贷款仍是企业筹资的主要来源。山西属于内陆省份,受传统的信贷思想和资本市场尚不完善等因素影响,煤炭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是银行贷款。近年来,煤炭市场不被看好,煤炭企业融资渠道受到极大的限制,股票、债券融资所筹集的金额极少[1]。据统计,山西主要煤炭集团在银行的融资贷款规模占全省银行融资规模的20%以上,在多数企业中银行贷款占融资额的60%以上。煤炭行业外购大型机器设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山西煤炭企业大都处于高负债的状况之中,纵观五大煤炭集团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信息,资产负债率分别是潞安集团为78.86%、阳煤集团76.77%、同煤集团78.67%、焦煤集团74.14%、晋煤集团76.71%。由此可见,山西煤炭行业整体的资产负债率偏高。造成这种现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前几年煤炭价格下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不断增加,回款现金流减少,企业不得不举债以维持良性的经营生产。由于前几年煤炭价格持续低迷,银行对涉煤行业信心不足,为了避免承担风险,银行等信贷机构纷纷提高了贷款门槛,不仅将长期借款转为短期借款,并重视有价实物的抵押,同时不同程度上浮贷款利率[2]。银行等信贷机构的种种措施都增加了我省煤炭企业的贷款成本。 2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几年前,由于煤炭价格下降,山西多数煤炭企业严重亏损,到2016年以后伴随着煤炭行业的周期性复苏,我省煤炭企业经营以及财务状况逐渐好转,煤炭企业净利润才由负转正,但总资产利润率仍偏低。例如潞安集团近五年的总资产利润率始终低于2%,焦煤集团近五年的资产负债率在1%左右。而总资产利润率反映的是利用资金进行盈利活动的基本能力。由此可以看出山西的煤炭集团运用资产获取利润的能力长期偏低。长期以来,山西省政府对煤炭企业较为重视,并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且银行在煤炭行业一片大好的时期,积极主动寻求企业放贷,而其他贷款方式所得资金占比较少。等到煤炭行业前景不好、煤炭企业困难时,银行采用“避害”方法,提高贷款准入门槛,将多数中小煤炭企业拒之门外,这使得煤炭企业处境更是雪上加霜[31]。前几年,多数煤炭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着领导私自挪用资金现象,相关资金支付审批环节存在漏洞;在赊销业务上,对社会信誉低的客户缺乏调查,造成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增加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煤炭企业资金管控意识的薄弱,导致资金利用率低,企业为了进行后续的发展,又不得不举债,形成了恶性循环。党的报告明确提出发展绿色经济、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支持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企业,对于煤炭行业则要整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而煤炭行业是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美丽中国的时念相悖,势必受到冲击与影响。我省煤炭企业长期粗放式发展,资源利用率低下,浪费、污染问题严重,同行业之间恶性竞争等问题都阻碍了煤炭企业的发展。 3山西解决煤炭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通过前文对山西煤炭企业融资问题的分析,可以发现,山西煤炭企业要想改进融资方式、摆脱生存危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改进。打铁还需自身硬,煤炭企业融资困难,归根结底是因为该类企业发展前景渺茫,投资者对其缺乏信心。因而企业为了实现融资,就应该切实提高盈利能力。而为了提高盈利能力,企业就应该改进自身,提升自身实力。可以从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和做好内部控制两方面进行改进。企业资本结构的情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方式,不同的资本结构对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资本结构是指债权人权益和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关系。股东财富的最大或股价最大的资本结构是最佳的资本结构。山西多数煤炭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之上,这说明资本结构不合理。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机遇期,煤炭企业应该结合自身实际的财务状况,明确未来的发展战略,科学合理地进行举债,将负债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制定偿债计划,实现量入为出。同时响应国家政策,收购一些濒临破产的企业进行重组改革。由于资金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为了防止因利率变化产生筹资风险,还应该在适当的时机进行筹资,拓宽权益融资渠道,扩大股权融资比例,调整企业的资本结构最终促进可持续发展。内部控制是指一个企业在单位内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与手段对自身进行调整与约束,目的在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的健全还可以提升企业内源融资能力。山西煤炭企业应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与约束,一是控制成本支出。企业要想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应该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细化各项成本指标,推进成本的定额管理,杜绝预算外的开支。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分工,按照企业的规定程序进行复查审核,另外还应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防止挪用、贪污行为发生。这样就可最大效率地提高资金的使用率。二是学习现代企业的管理经验,优化管理体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精简人员并加强员工培训,淘汰一些无足轻重的管理部门,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规范财务管理,为融资活动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数据;在公司内部提倡创新精神,加大科技的投入和相关领域新产品的研发,还可以利用国家扶植产业结构升级方面的政策获得资金支持。三是强化资金的内部管理,成立财务公司,对于现金流动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对于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事先做好防范措施。内部融资即内源融资,是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旧构成,另外还包括资产变现、产权转让等方式产生的现金[4]。内源融资具有三个方面的优点:一是内源融资具有极大的自主性,不受外界影响与干预,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即可;二是内源融资融资成本低廉,不同于外部融资,其无需缴纳相关费用,如律师费用等,还不需要还本付息,在当今融资费用高的情形下,有较充足的内源融资对公司非常有益;三是有利于公司股东节省税金支付,股东以股票出售代替股利收入,所缴纳的税金低于个人所得税。当前煤价行情好转,煤炭企业应把握机遇,利用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折旧、留存收益、税后利润等资金,加速内部资金周转,最大效率地利用内部资金。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原则,银行等相关机构不能及时准确地了解煤炭企业的发展近况,企业应该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寻求对自己感兴趣的银行机构进行融资洽谈,在交流中开诚布公地介绍企业的未来发展战略和自己当前的财务状况,既要让银行看到本企业的前景也要让其清楚当前的困难。诚实守信是维系二者关系的关键,也是企业融资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要与银行保持联络,主动配合银行开展各项调查,填写真实的企业财务报表,设身处地为银行着想,在无法到期还款的情况下采用正当合理方式解决问题,断不可采取逃债措施,这样可以避免企业留下不良信用的记录,从而可以凭借着自身信誉的积累,为将来融资打好基础,走诚信融资之路[5]。资产证券化融资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它是一种“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量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新性融资方式[6]。资产证券化包括实体资产的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7]。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是以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需要第三方机构对其信用等级进行评价,为投资者进行风险担保[8]。2016年9月山西曾以同煤集团为试点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获得长期融资达500亿元之多,为企业的资产重组缓解了燃眉之急,另外该企业当年的资产负债率也降低了10%左右。因此山西煤炭企业采用该方式融资具有可操作性。在采用该方式融资时,企业应该选择质量较好、经营管理较好的矿业进行融资,可以获得投资者青睐。股权融资方式是当前企业常用的融资方式,该方式是将部分股东的所有权转移给新股东,企业无需进行还本付息[9]。股权融资既融来了资金,又节约了成本。为了达到融资目的,企业还是应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投资者眼球,聘请专家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对发行成本、融资规模进行合理评估,明确融资所得资金用途。山西煤炭企业多数资产负债率较高,采用股权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减少债务融资比例,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债券融资是企业直接融资方式。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企业的债券融资额通常是股权融资的3~10倍,在财务上具有税盾、利用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等优势,往往更受企业的青睐。截至2018年10月底,煤炭企业信用债余额约为82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超短融与短融合计规模占比超过50%,0~3年的超短融、短融与中期票据是煤炭企业债券融资的主要渠道。我省煤炭企业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项目融资以某项目作为抵押资产,以该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依据。该方式最早被美国的石油资源开采公司所应用,后来逐步扩大范围,被铜、天然气等矿产开发企业所应用。融资典型的方法有BOT项目融资和PFI项目融资[10]。项目融资的优点是对矿产企业的条件要求低,可以降低风险,在发生风险情况下偿债不会波及其他资产。因为煤炭资源具有稀缺性和独占性,所以煤炭企业非常适合采用该方式融资[11],况且国内外均有成功的先例提供借鉴,可在前人经验之上进行试点并结合自身优劣条件进行改进。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向设备生产者购买设备,并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具有使用权,分期向出租人支付资金[12]。融资租赁具有融资、融物双重功能。融资租赁比起其他融资方式具有三个方面优势:一是在缺乏大额现金时采用此方式可以迅速获得相关设备,投入生产运作,节约筹资时间;二是融资租赁可以减轻筹资负担,企业无须一次支付设备价款,通俗来说是一种“借鸡生蛋,卖蛋还钱”的筹资方式;三是相关限制性条件较少,企业可以节省更多流动资金,将剩余资金投入其他领域使用,加快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煤炭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设备机械投入,价格昂贵,部分精密仪器甚至需要进口,又有着更新换代的必要性,因而融资租赁方式非常适合于煤炭类矿产企业,可以减轻他们的资金压力。煤炭企业在选择出租方时应该尽量选择资金雄厚、有经验的矿务局租赁站进行融资,从小型项目着手进行生产,因为小型项目所需资金较少,回收资金较快。 参考文献 [1]程雪琴.如何破解煤炭企业融资难题[J].时代金融,2014(27):108. [2]刘建丽.山西煤销集团融资能力提升研究[D].兰州:兰州理工大学,2016. [3]杨洁.浅谈煤炭企业集团融资策略[J].中国总会计师,2014(6):91-93. [4]张攀.山西煤炭业财务结构分析及融资对策[J].时代金融,2015(36):251-252. [5]狄君华.新常态下煤炭企业融资策略初探———以山西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例[J].财经界(学术版),2016(10):46. [6]李杰.煤炭采矿权证券化产品设计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6. [7]郝伟.煤炭企业资产证券化融资新模式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16(2):66-70. [8]徐明辉.煤炭企业融资新方式———资产证券化[J].中国证券期货,2012(3):15 [9]乔小燕,毛东俊.新兴产业股权融资与负债融资支持效率分析———以江苏省新能源上市公司为例[J].财会月刊,2015(24):77-80. [10]毛师达.煤炭企业融资现状及策略[J].煤炭经济研究,2016(2):77-80. [11]李向,李百吉.国有大型煤炭企业融资策略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2(35):108. [12]黄丹.中国煤炭企业信贷融资困境与效率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14. 作者:刘琪 单位: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研究院
《经济展望》主要栏目:预测速递、福卡智库特别推荐:“十二五”规划主题词、改革与政策、资金切换战场──股市酝酿新变局、“泛资产”时代的财富诱惑、汇率陷入混战、投资何种货币。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发展风险投资论文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金融发展与融资约束 自RajanandZingales(1998)提出应深入探究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微观机理后,西方学者们开始研究金融发展对公司财务决策的影响,并将研究视角转为考察金融发展对外部融资约束的缓解效应。RajanandZingales(1998)认为,发达的金融市场和良好的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克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进而降低公司外部融资成本。Henry(2000),BekaertandHarvey(2000)认为,金融发展可以降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性,从而降低外部融资成本。Love(200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金融发展能够减轻公司的外部融资约束程度,而且这种作用只在小企业里表现显著。Khurana(2006)以35个国家1994—2002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检验结果表明,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融资约束企业的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显著下降。这些都是来自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经验证据。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由计划走向市场的经济转轨时期,金融市场不成熟、欠发达,与西方国家存在很大的不同,所以相关研究必须立足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唐建新、陈冬(2009)研究发现金融发展可以显著缓解民营中小企业面临的外部融资约束,这种缓解作用来自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和金融市场引入外资。潘克勤(2011)研究发现,金融市场发展指数越高,公司外部融资约束越小,其现金—现金流敏感性越低。王艳林,祁怀锦和邹燕(2012)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发展能有效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降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提出假设:假设1:金融发展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即金融发展水平越高,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显著下降 (二)风险投资与融资约束 风险投资机构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资金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是连接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金融中介,以追求高风险、高收益为特征。郑宇梅(2009)认为风险投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有着特殊的意义。蓝裕平(2010)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情况,通过对风险投资的特点和类型展开分析,研究表明伴随资本市场发展的中国风险投资将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从而推动中国经济进一步的健康稳定的发展。马蓓丽(2010)提出风险投资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风险投资机构除了向企业提供资金外,还可以向企业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主要包括管理顾问服务、发展战略规划服务、市场营销指导服务、技术研发顾问服务、财务顾问服务、法律顾问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以及政策咨询服务等,从而使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和提升价值。所以有风险资本持股的中小企业往往向外传递质量较高的信号,而这种信号传递可以减轻外部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Gorman和Shalman(1989)认为,风险资本的参与能够减轻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改善外部融资环境,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Barry(1990)和Hochberg(2007)认为风险投资机构与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风险投资机构之间因为业务往来形成了广泛的关系网络,而关系网络具有信息交流传播功能(Ellison和Fudenberg(1995)),因此关于企业投资项目的信息在关系网络中传播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为企业融资带来便利。Megginson和Weiss(1991)提出,风险投资机构除了自己为企业提供资金外,还经常需要帮助企业对外融资,他们知道不诚信会损失未来大量潜在的合作机会,所以他们比较重视自己的声誉。由于声誉机制效应,外部投资者因而比较信任风险资本所传递的关于公司质量的信息,降低了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RajarishiNahata(2008)研究表明,风险投资机构会经常评估和监督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和使用情况,这向资本市场传递了有利的信号,促使外部投资者更愿意向企业提供资金。根据前文的分析,金融发展和风险投资都可以通过减轻外部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达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效果。但是笔者认为,在这里一加一小于二,甚至小于一,金融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功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被风险投资的缓解效应所替代,即风险资本持股会削弱金融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效应。因此假设:假设2:风险投资能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即中小企业具有风险投资背景,其融资约束程度显著下降,而且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的缓解效应会因此而削弱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4—2011年在深圳中小企业版上市的所有公司为初始样本,并按照如下标准进行筛选:由于模型中大多数变量的计算都需要用到前一年的年报财务数据,故剔除当年刚上市的公司;剔除金融行业和数据不完整的公司;为避免极端值的影响,对主要变量进行1%的winsorize处理。因为我国中小企业板是2004年开始正式启动的,所以样本期间为2005年至2011年,共得到观测值1581个。其中2005年36个、2006年48个、2007年118个、2008年214个、2009年265个、2010年350个、2011年553个。所有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简称VC,在我国也被翻译成“创业投资”。所以,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风险资本,按如下标准界定:如果上市公司十大股东的名称中含有“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创新投资”和“创新资本投资”字样的,则界定为具有风险投资背景;另外,对于十大股东名称中带有“科技投资”、“技术投资”、“高新投资”、“高新技术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发展”、“投资公司”、“投资有限公司”等字样的公司,可能存在风险投资背景,需要进一步确认:通过检索中国风险投资网、投资界、创业邦以及地区风险投资协会等公布的相关资料,查询该股东的经营范围,如果其中含有“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则其作为十大股东的上市公司也属于存在风险投资背景。按照上述标准,在2005年至2011年间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中,存在风险投资背景的上市公司观测数为405,占总样本观测数的比例达到了25.62%。 (二)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 Altman(1968)Fazzari,HubbardandPetersen(1988)开创了以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来度量企业融资约束的研究先河。他们认为,现实中的资本市场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信息不对称、成本等问题),导致外部融资成本远高于内部资金成本。而企业在面临投资决策时,不仅要考虑投资项目的净现值,还要考虑所需投资资金的筹集问题。因此,受到外部融资约束的公司,在现金流增加的情况下,会增加当期的投资。反之,投资对现金流的变化并不敏感。然而FHP的实证研究结果的稳健性却遭到了KaplanandZingales(1997),Cleary(1999),EricksonandWhited(2000)的质疑。KaplanandZingales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一些融资约束较低的企业,反而具有较高的投资现金流敏感度,证伪了FHP的假说。KaplanandZingales认为以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来衡量融资约束既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也不被经验数据所支持。Almeida,CampelloandWeisbach(2004)首次提出以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来度量融资约束,认为现金流中含有丰富的有关投资的信息,现金流的增加导致投资的增加,并不必然是由融资约束问题导致的,可能是因为投资机会好。而且现金不是一个实物的变量,而是金融的变量,可以有效避免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分析中出现的问题。此模型也得到了国内学者的研究认证。李金、李仕明和严整(2006)通过实证研究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融资问题,发现存在融资约束的公司,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正向敏感,不存在融资约束的公司,现金对现金流不敏感。章晓霞和吴冲锋(2006)从融资约束角度出发,采用现金—现金流敏感度作为检验指标,研究发现融资约束并没有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政策这一假设。而连玉君、苏治和丁志国(2008)从模型设定、衡量偏误、内生性偏误等角度重新审视了上述李篇和章篇关于现金—现金流敏感性能否检验融资约束假说得出的不一致的结论这一问题。实证结果支持融资约束假说,认为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可以作为检验融资约束假说的依据。综上所述,本文借鉴Almeida模型来检验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程度以及研究金融发展、风险投资与融资约束之间的关系。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样本公司的Cash/A和CF/A的均值都接近0,表明中小企业的现金储备和现金流不是特别充裕。而且与其他变量相比,Cash/A相对差异较大,其标准差相对于均值达到8(0.2108/0.0263)。这表明我国中小企业的现金持有率相对波动较大。变量FD、FD1和FD2在样本公司中分布较宽,如FD最小值为5.10,最大值为12.84,FD1的最小值为4.72,最大值为12.10,FD2的最小值为4.17,最大值为14.65,它们的标准差都超过了1。变量VC的均值为0.2562,表明有近26%的中小企业具有风投背景。 (二)回归分析 需要特别指明的是,在所有的回归模型中,并没有引入单变量FD、FD1和FD2。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本文关注的是金融发展是否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而不是研究金融发展对企业现金持有的影响,即主要观察系数即可;其二,如果引入上述单变量,会导致个别自变量的VIF值过高,多重共线严重。金融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影响的回归结果。现金流系数均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即现金—现金敏感性显著为正,表明中小企业存在明显的融资约束。CF/A*FD的系数为-0.018,并在5%的水平上显著CF/A*FD1的系数为-0.024,同样在5%的水平上显著,中CF/A*FD2的系数为-0.013,显著水平为10%。这三次回归的β2系数显著为负,说明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即金融市场化程度越高、金融业竞争越激烈、信贷资金分配市场化程度越高,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显著降低,假设1得到证实。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运用Almeida模型,以2005年至2011年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金融发展以及企业风投背景对于降低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结果发现,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比较严重的融资约束问题。金融发展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即金融市场化程度越高、金融业竞争越激烈、信贷资金分配市场化程度越高,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越低,表现在CF/A*FD、CF/A*FD1和CF/A*FD2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笔者还发现,与不具备风投背景的中小企业相比,存在风险资本的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明显降低,表现在VC=1组的CF/A的系数及其显著程度明显低于VC=0组。而且,CF/A*FD、CF/A*FD1和CF/A*FD2的系数在VC=1组不再显著,表明风险资本削弱了金融发展对融资约束的缓解效应,即金融发展降低融资约束的作用被风险投资对融资约束的缓解效应所替代。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而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源在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存在结构性缺失,金融市场不完善。加上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导致信息不对称严重,中小企业融资难上加难。因此,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必须加快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改善外部融资环境。同时,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权益资本,不仅能成为中小企业的有效融资渠道,还能帮助改善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起到缓解其融资约束的作用。所以,在完善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建立、健全有关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政策优惠,推动风险投资产业化,都能有效的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作者:许蓉单位: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法律投资理财论文 一、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长期发展对策 (一)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 针对国家在构建金融法律体系上的误区,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构建一套综合性较强的金融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点内容:1.理财业务的门槛设置。法律体系中要指明理财业务的门槛:一是理财公司的理财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二是理财公司的财务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足够完善;四是公司的资本达到一定的要求。2.信息公布的规范。法律体系中要说明信息公布的规范:一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理财收费、投资类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公司业绩、管理能力和公司资质等信息;三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支付方式、计费方法和计费标准等信息。 (二)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 在保险行业、证券行业及银行行业中,理财人员几乎都是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偏少。因此,当这些行业的理财人员在面对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往往很难给出客户较为准确的参考建议。于是,本文建议这三大金融业都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人员的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求理财人员熟知本行业的知识,还必须要求理财人员多学习另外两个相关金融行业的知识,从而打造出一批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综合性理财人员。 (三)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 本文建议三大金融业可以采取“守旧创新”的基本发展策略。所谓金融业的守旧是指:金融业拓展现有的宣传渠道,尤其在新兴媒体上多做广告,让更多居民熟悉行业所拥有的金融产品,从而吸引和拉拢更多居民来选购理财产品,保持行业的持久竞争力。所谓金融业的创新是指:各大金融业在坚持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些新的理财服务或理财产品,让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来进一步吸引客户,从而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更上一层楼。 (四)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虽然,理财投资者在选购了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之后,理财公司都会给理财投资者配备一名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是,理财投资者不能依赖于理财人员的看法和建议,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理财与投资水平的修养。本文建议理财投资者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修养:一是理财投资者一定要树立理财、投资都有风险的意识,而不要一味相信理财人员所说的毫无风险;二是理财投资者要尽量学习每款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具体内容,通过自我分析来正确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与投资产品;三是理财投资者要多向理财人员了解所选购产品的真实情况,时常关注选购产品的最新动态;四是假如理财投资者碰到了理财公司或下属的理财人员侵权的情况后,要立刻向理财公司或下属理财人员提出索赔的请求,假如对方拒不索赔,那么理财投资者最好跟监管部门反映真实的情况,请监管部门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二、结束语 首先,本文阐述了在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中最显著的几个误区:一是法律上的误区;二是人员配置上的误区;三是产品种类上的误区;四是宣传上的误区。其次,本文具体阐述了解决的方案和对策:一是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二是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三是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四是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作者:罗文平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投资论文:投资风险金融投资论文 一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在金融投资过程中,金融投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须对金融投资风险进行控制与管理。虽然使金融投资风险完全消失是不可能做到的,但通过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可以在风险发生时,投资者可以及时使用合理科学的应对方法,使得损失降至最低。因此为了加强对于金融投资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本文主要做出以下两点归纳总结,来探讨如何对金融风险投资进行控制: 1对于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评估 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金融风险是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与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金融投资过程中,金融风险的评估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的依据,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可以使得投资者在投资之前了解将要面临的一些不利于金融投资的外界因素,并做出控制和应对的准备。不仅可以降低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还能增加投资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的决策依据。由于风险不是一直固定不变的,那么对于风险评估也要随着风险的不断变化而进行不断的更新。只有不断的随着市场的变动做出最新的判断和评估,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投资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的投资风险对自身投资的金融商品的不利影响。如果完全根据金融投资风险评估去规划投资方案和制定风险反应机制,这样会造成很大的偏差。因此投资者还要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在了解所要投资的金融商品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科学的金融投资组合,以期将投资风险将至最低,并且获得最大的利益。而且,为了增加获利的可能性,投资者在金融投资过程中,不但能根据所做出的风险收益的组合评估自身投资的金融商品,而且可以通过评估自身投资商品的同时检验所做出的风险收益投资组合是否合理科学,并为进一步的投资规划和资源配置打下基础。这样一来,即使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遭遇了风险,他们也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对其进行应对,不仅可以将自身受到的损害降到最低,还能增加投资经验。 2对于金融投资过程的风险进行分类的控制 由于金融市场上在种类和性质方面有着很大差异,因而每个商品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这些风险的种类多种多样,即使面对同一种风险,这些差别很大的商品也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反应。因此,如果想要把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将要面对的金融投资风险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必须进行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分类。评估预测金融投资的商品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并针对不同的金融投资风险做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即对于不同的金融商品所将要面临的投资风险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这就是一般的金融投资过程中对风险进行分类的控制。事实上,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投资者的不谨慎,很多投资者在没有深入研究投资将要面临的风险和问题的基础上就对某个单一的金融商品进行大量投资。这种错误的行为在增加投资者所投资商品投资风险的同时,还增加了投资者受损的几率。选择多种不同的金融商品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投资组合之后再进行投资,才是值得推荐的做法。此外必须综合考虑投资过程中的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评估和预测投资组合中的每种金融商品所要面对的风险,对金融商品做出一个合理的预估,并据此做出相应的投资风险应对策略和规划,最后再在此基础上制定投资计划。这样有利于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所要面对的金融投资风险的降低,确保得到可观的投资收益。 二结语 本文通过阐述金融投资过程中金融投资风险产生的影响因素,提出了应对各种投资风险的方法和策略,并建议投资者在进行金融商品的投资时,学会进行投资风险的评估和预测,制定投资组合,进行分散投资。这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投资者所要面临的不可避免的投资风险,增加投资者在投资市场上成功的可能性。 作者:徐蓓单位: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资产股权投资论文 一、准则修订后对金融资产和股权投资归类的影响 我国《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即持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五,股票出售将被限制,不能满足准备近期内出售赚取差价收益。因此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修订之后,金融资产易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认定: (一)持股比例小于百分之五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准备近期内出售赚取差价收益的股权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余均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持股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及以上 没有达到重大影响情况下的股权投资,无论公允价值是否可靠计量,均认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只包括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和控制三种类型的股权投资。企业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无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由原来认定为长期股权投资划分为以账面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准则修订后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对日常会计核算的影响。 1.初始计量 会计科目由“长期股权投资”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期末计价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比较,如果发生减值则要计提减值准备,借方科目“资产减值损失”,贷方科目由原来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如果价值回升,由原来的不得转回变更为现在的可以转回。 3.因为计提减值对所得税的影响 按原准则,计提减值,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后期间差异不得转回,差异只有在股权投资处置时才能转回;按新准则,持有期间价值回升即可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更加符合暂时性差异的定义,与所得税准则更加一致。 (二)追加投资的核算。 1.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化为长期股权投资,如果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时提取过减值的,在转换时,需要考虑减值的处理。笔者认为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可以选择:(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应为原有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时,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同时转出。(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应为原有部分的账面原价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时,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同时,为了能够真实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还要比较初始投资成本(转换之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要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并确认营业外收入。以上两种处理方法,均符合谨慎性原则,没有虚增资产。例2:C公司于2013年6月10日取得D公司5%的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成本为900万元,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2013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为800万元。2014年2月1日,C公司又从市场上取得D公司15%股权,实际支付款项3150万元。从2014年2月1日起,C公司能够对D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4年2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 2.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达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应与上述(1)中的会计处理原理一致,即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3.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达到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分步交易实现企业合并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首先,将原持有的部分股权,按账面价值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长期股权投资;然后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总入账价值,即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进行确定;最后总的入账价值减去原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即为新增部分入账价值,新增部分入账价值与付出对价账面价值差额在贷方增加资本公积;差额在借方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三)处置部分股权后的处理。 1.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即将长期股权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公允价值是否可靠计量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剩余股权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在转换日,根据管理当局意图按公允价值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准备近期内出售赚取差价收益,投资比例小于5%的转换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余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处置部分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需要将权益法核算下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2)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则在转换日,按账面价值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相关损益;处置部分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需要将权益法核算下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2.投资方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则在将转换日,按账面价值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不确认相关损益;处置部分所得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作者:车伟娜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会计系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衍生品投资银行论文 一、金融衍生品基本概念 金融衍生品是金融产品的一种,在国际上,它更多地被描述为一种金融合约。它的价值的产生主要是源于各种基础证券在流通过程中所产生的变量价值。它的价值大小主要取决于各种基础资产的指数,同时,它所包含的种类也涉及合约或具体的金融产品。在国际上对金融衍生品的描述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关于现金的交易以及转移风险的合约。在最后进行金融产品的价格核算是要考虑包括商品价格、指数及证券的价格在内的诸多因素。金融品等相关业务的开展随着银行自身的不断发展,在整个银行金融业务里面的市场比例与份额也在不断地扩大。 二、金融衍生品定价策略研究 1、金融衍生品的分类金融衍生品 在我国的最早运作的时间可以追溯到2004年,在市场经济环境及发展需求的带动与刺激下,国务院银监会等有关职能部门批准了国内的几家规模与实力比较雄厚的银行开展与金融衍生品相关的业务。随后,国内的其它几家商业银行也陆续的开展了这项业务。从目前商业银行所开展的金融衍生品的具体业务来看,其主要包含两种产品类型。两者由于所挂钩的对象不同,金融衍生品的收益与风险也会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与利率进行挂钩的金融衍生品的客户收益一般会比较稳定,其所具有的风险系数也也会相对来说比较低。与其相对比的是,与汇率进行挂钩的金融衍生品的收益一般会比较高,同时其所具有的风险系数也会比较高。所以在进行与汇率挂钩的金融衍生品的业务时,银行不会提供任何形式的收益担保承诺。同时,银行在进行金融衍生品的客户分类时,也会根据客户本身的需求及自身的条件,包括经济水平,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其它相关的因素来为客户量身定做合宜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业务服务。对于和利率进行挂钩的金融衍生品的类别也会有更进一步的划分。目前在金融市场领域存在由于开展比较多的是“利率终止型”,“上浮封顶型”等等。 2、金融衍生品定价影响因素 在对金融衍生品进行价格制定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其中内部因素主要是涉及投资银行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开展中所发生的各种成本的核算,包括人力的成本及物力的成本。同时,在制定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制定的考虑因素中,还需要考虑投资银行自身的预期收益目标的设定与达成。当然,在进行具体的定价过程中,投资银行还可以根据自身的金融衍生品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具体的产品的组合,从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在充分考虑银行金融衍生品价格制定的内部因素的同时,要时刻关注影响金融衍生品价格制定的外部因素。这些外部因素一方面来自于金融市场的整体的价格走向,以及金融投资者自身的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期待。随着银行业之间的竞争的不断加剧,投资银行在进行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价格定价的同时也要参考与借鉴其它银行同类产品的价格定位,从而从价格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金融衍生品所涉及的是大众利益,因此,国家相关部门会对金融市场进行统一的管理与规范,避免行业内的无序竞争与垄断竞争等违反金融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因此,各个投资银行在进行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制定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是“合规”,也就是金融衍生品价格的制定不能与国家的相关法律与法规相抵触,所有的定价幅度与范围应该在国家相关部门所核准的范围内进行。同时,最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部分,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制定也要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来进行灵活的执行。也就是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来进行相应的金融衍生品的价格调整。具体来说,当金融衍生品的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时,其产品的价格可以进行适当的上调。 3、金融衍生品定价策略分析 在金融衍生品的运作过程中,价格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影响。科学合理的金融衍生品的定价,一方面可以为投资银行的业务开展提供更大的市场助力,形成自身的产品在价格方面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银行完成制定的预期的收益目标,从而促进银行利润的增加和银行未来的长足发展。其中比较关键的是要制定一个科学有效的定价策略,这个策略除了要基于上文中所提到的,影响金融衍生品价格制定的具体内外部因素之外,还要从科学的数字计算模型的角度来对金融衍生品的流转成本及潜在的风险,银行自身的收益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的核算与设定。从目前的国内外关于金融衍生品的定价策略的研究来看,目前的定价策略主要从金融衍生品的生命周期维度来进行考虑。在金融衍生品的开发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产品本身是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的。例如从刚刚投放市场的开拓期,到不断发展的成熟期,以及最后的衰退期等等。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金融衍生品的价格定位可以根据其在每个阶段的市场反映及表现情况来进行具体的调整。按照金融衍生品自身的生命周期的特点,我们可以在其成熟期的时候,进行中高档市场价格的定位。 三、结语 在跨区投资银行的业务运营过程中,金融衍生品的相关业务,目前已经逐渐成为了其日常业务的主要内容之一。随着金融经济与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这一业务的市场比重与份额也会不断的加大。在面对严峻的同行业的市场竞争面前,投资银行只有从银行自身的实际发展考虑,充分的把握市场变化的信息,在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金融衍生品的价格进行一个科学的定价策略的实施。这种建立在充分考虑市场运作周期的金融衍生品的定价策略将会极大地促进投资银行自身的发展。本文从金融衍生品的具体概念及分类入手,探讨影响其价格制定的相关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对金融衍生品定价策略进行了初步地研究,希望能促进金融衍生品定价策略的理论研究与发展。 作者:夏智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金融投资论文:投资决策金融风险论文 1金融风险感知的概念和内涵 自Bauer(1960)最早将消费作为风险行为进行研究并引入感知风险的概念以来,迄今该领域已进行大量研究,但感知风险的概念及结构仍未达成完全一致;行为金融领域对风险感知的研究则始于1970年(Alderfer&Bierman),由于金融产品较一般消费品而言其风险感知更为复杂,因此迄今关于金融风险感知概念的研究也并不充分。 1.1风险感知的定义Bauer(1960)强调风险感知是一种主观感知的风险而不是真实世界的客观风险。Slovic(1987年)将风险感知定义为人们对风险的直觉性判断。英国皇家学会(1992年)对风险感知的定义则涉及人们对风险和回报的信念、态度、判断和情绪,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和文化倾向。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来自Diacon&Ennew(2001年)。他们认为风险感知并不是一个类似于“风险”那样简单的抽象化概念,而是对具体情境中某个潜在危险的多维属性所进行的评价。他们提出风险感知是一种特殊的释义进程,是人们为在某领域/情境/事件中做出计划、选择和行动而试图对其赋予意义、加以理解的心理加工过程。 1.2金融风险感知以往文献中出现的“financialriskperception”根据其研究内容的不同,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 1.2.1财务风险感知将风险根据其来源不同进行风险感知的维度研究时,它是一种风险要素或风险类别,跟其它风险要素如心理、社会、生理等类似(Jaboby&Kaplan,1972年)。它在各个领域(如医疗健康、金融投资)的维度研究中都可能存在,是关于财务性风险的感知,我们称其为财务风险感知。 1.2.2金融风险感知金融领域风险感知尽管与其它各个领域一样,也包括了对财务风险感知的研究,但却不只于此。如:Olsen(1997年)、Diacon(2004年)研究的是金融专家或金融产品投资者的风险感知;Diacon&Ennew(2001年)研究的是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感知;Vlaev,Chater,&Stewart(2009年)研究的是与投资领域金融决策有关的各种风险感知;Sachse,Jungermann,和Belting(2012年)将金融实践中各投资品种本身所涉及的风险看作金融风险并研究个人投资者对其的感知。与Bauer的观点相似,Slovic(1972年)最早关于投资决策的研究也发现,不确定性(即:风险)情况下的决策是基于预期对不确定性与回报做出的权衡,而回报的波动性本身并非决策的可靠预测变量。这正是金融领域风险感知产生的根源。大部分研究者认同金融领域的投资者属于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其风险因素更为抽象、知识不足导致的不确定性更为突出(Mitchell&Greatorex,1993年)、所“消费”的产品,质量在购买前难以评估,甚至在购买后也因市值波动的影响而很难准确评估(Diacon&Ennew,2001年)。因此,金融领域具有不同于其它领域(包括普通消费领域)风险感知的特征。我们根据以往研究进行总结,金融风险感知研究的是:在金融实践领域中,投资者对金融产品和投资决策风险的直觉判断、态度、情绪和社会文化倾向。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包括投资者的风险感知、金融决策过程中的风险感知、对不同金融投资产品的风险感知等。归纳而言,对金融领域活动中存在的所有风险的感知,我们统称其为金融风险感知(FRP,FinancialRiskPerception)。需说明的是,金融包括融资和投资两方面,但本文仅介绍个体作为一种特殊消费者的情况,仅指金融投资领域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感知,不含融资领域风险感知和机构投资者风险感知。 2金融风险感知的维度与测量 2.1结构的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oftheCon-struct)个体风险感知的维度研究(researchondi-mensions/facetsofindividualriskperception)最早源于对风险感知结构的概念化,并为后期感知风险减少的策略研究也提供了思路。其中Bauer(1960年)关于感知风险的概念是消费行为领域最早的和应用最广的结构式定义,包括结果和不确定性两个维度。Schiffman(1972年)等研究者则提出另一种双维度风险感知的定义:不确定性和重要性。也有学者提出仅以单一维度来定义风险感知。Cox(1967年)根据Bauer的概念提出了感知风险的2个维度,他认为感知风险值是损失(预期结果不发生时可能产生的损失)和不确定性(或损失概率,主观感觉到的预期结果不发生的概率)的函数,而损失是预期结果重要性、损失严重性和预期结果实现方式的函数。也有学者提出反对,发现当损失足够大时,不确定性维度不再有意义。 2.2金融风险感知的维度金融风险感知的维度研究始于上述风险感知的概念研究所发现的结构、基于普通消费领域风险感知维度研究的成果,并逐步发展到更为丰富的多维度模型。Slovic(1987年)就公共及社会应激管理的研究所发现的双维度被很多金融风险感知研究所采用,包括因素1:可怕性风险(缺乏控制感、恐惧、最大损失及其可能性、风险/回报不匹配)和因素2:未知的风险(被判断为不可见的、未知的、新异的并且损害会延迟体现的高风险)。Olsen(1997年)在投资领域的研究中也有类似发现:投资风险感知是多维的,包括四方面的风险属性(在他的研究中能解释80%以上的总体风险感知),预测作用从高到低是:缺乏控制感、大额资产损失可能、回报低于预期可能和投资知识不足感。MacGregor等人(1999年)调查了专家对一系列投资在14个变量上的测量结果,发现风险感知包括回报相关和风险相关两个感知维度,其中焦虑、变异性和知识3个因素能解释98%的风险感知。Koonce等人(2005年)的研究结果与此类似。Diacon&Ennew(2001年)对英国投资者的风险感知研究发现的则是5个维度:不信任、关注不利结果的严重性、关注回报不确定性、缺乏知识和难于管控。最近的研究是Sachse等人在2012年进行投资风险感知的因素分析时,发现了风险性和可控性两个维度,其中总体风险感知主要负载于风险性因素(是关于产品本身风险属性的感知,包括:损失和波动性、随投资行为而来的焦虑、关注和不可预见性等);另一个可控性因素则包括流动性(可变现性)和公开性。 2.3金融风险感知的测量方法将Slovic(1987年)的理论应用于金融领域,那么金融风险感知测量的就是人们在描述和评价金融产品和投资决策时所做出的判断。目前最常用的是心理测量范式,包括对测量结果进行排序、相关分析、因素分析等,据此产生风险感知的几个维度,并根据心理测量量表对金融感知风险进行量化的测量。归纳以往研究,发现金融风险感知的心理测量范式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2.3.1基于行为金融学理论一是调查的多为投资者对金融市场中产品的风险感知,包括调查全部金融投资品种、部分金融品种或某一种金融产品等不同的研究情况。如:MacGregor等人调查的是19个风险、回报及其比例不同的产品,并在总结出跨产品的金融风险感知共性维度同时,发现个体对不同产品风险感知的具体因素有些许差异;Sachse等人(2012年)调查的是7种市场常见的投资品种;Baker等人(1977年)调查的是股票投资;Huber等人(2012年)调查的则是保险投资。二是研究的因变量多与偏好和决策有关,如:Wang等人(2006年)调查再投资意向和投资满意度;Sachse等人(2012年)关注对具有不同金融风险感知的产品的投资意向。 2.3.2采用开放式(定性)与结构化(定量)结合的调查方法通过开放式问卷获得一些属性不同的潜在风险来源,要求被试对其进行评价,再根据测量结果抽取出金融风险感知维度。第一步,要求被试报告在衡量投资风险时首先考虑什么(即:风险的相关方面),并逐一评价其重要性(Vlaev等人2009年),这一定性研究的结果为下一步结构化金融风险感知调查的设计奠定了基础,减少了风险感知变量的数量;第二步,对统计结果显示了显著关系的各方面进行因素分析,并进而测试其与总体金融风险感知、投资决策的关系,如:要求专家对不同投资品种的风险和投资环境、产品的其它方面进行评价(Koonce等人2005年)。Olsen(1997年)也是根据自己早期定性研究所发现的风险各相关方面来考察它们对总体风险感知的预测程度;Vlaev等人(2009年)基于前述Slovic的研究,围绕“不懂”和“害怕”两个方面,通过专家辅助设计了22个问卷题目调查影响风险感知和金融决策的因素。 2.3.3表达性偏好的广泛应用除Duxbury&Summers(2004年)、Nosic&Weber(2010年)和Huber等人(2012年)等少数研究者采用实验法外,在金融风险感知领域,以风险感知研究大家PaulSlovic为代表的绝大部分研究者,进行维度研究多通过表达性偏好(re-vealedorexpressedpreferences)方式。如前所述,采用标准化问卷进行调查,特别是总体金融风险感知多采用直接询问的方式(Weber等人2012年)等。而Lucarelli&Brighetti(2009年)的实验研究则是采用了一种创新性的、融合了金融和生理心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方法,通过一个名为IGT(I-owaGamblingTest)的心理测试,以皮肤电传导测量个体在做出风险决策时的心理反应。 3金融风险感知的影响 因素近年来在金融风险感知影响因素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主观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被纳入。金融风险感知的差异总的来说源于三个方面:与金融投资活动本身有关的因素(如:收益率、损失概率)、个体差异和社会文化差异,如:Weber&Hsee(1998年)就是通过一系列投资选择的实验发现了风险感知的跨文化差异。 3.1风险来源和风险信息从风险活动或投资产品本身入手,这是最基本也是研究最早的风险感知因素,因为风险感知总是与特定的风险事件或情境(如回报、期限、概率等)有关(Sachse等人2012年)。而金融风险感知还会因前后的风险事件、情境的影响而变化,如Burns,Peters,&Slovic在2012年的研究发现,金融风险感知在经济危机前后有所差异。Wang等人(2006年)指出:风险来源(通过研究信息类型确定)对中国股民的金融风险感知有显著影响,来自公共机构的公开信息能降低金融风险感知,而信息的不对称性则会增加金融风险感知;Kahneman&Tversky(2000年)等则关注了风险信息呈现方式的影响:如Anderson&Settle(1996年)认为,应按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向其提供投资产品的收益、风险分布信息,且投资者更愿意接受简单易懂方式呈现的信息;Vlaev等人(2009年)要求被试对11种不同的风险信息描述方式(针对同一金融产品)进行评价。Huber等人(2012年)发现产品的风险信息以正面参照点/负面参照点/无参照点的三种不同方式呈现时,被试的金融风险感知具有显著差异。 3.2个体差异从参与风险活动的个体差异入手,这是被研究得最广、涉及面最多的金融风险感知影响因素。包括个体知识、情感因素、风险偏好和人口统计学属性等。Koonce等人(2005年)等大量研究者都关注了知识,特别是特定领域的具体知识或熟悉程度(Slovic等人1985年),并发现知识对金融风险感知具有显著影响;Sachse等人(2012年)还进一步发现知识和经验与投资风险感知呈现负相关(即:较低的金融风险感知水平与较多的知识、经验相关)。Slovic(2000年)等则通过调查专家和外行两个群体(知识水平不同)的差异来间接研究知识对金融风险感知的影响,但他们的研究发现,两类人的金融风险感知结构相似,都含有不同于传统经济学观点的非理性因素。人们的正负向情感和情绪因素,如焦虑、恐惧、快乐等也会影响其金融风险感知。Finucane等人(2000年)和Slovic&Peters(2006年)等强调了情感启发式在经验性思考和决策中的作用,并发现感知风险和感知价值的反向关系是由于正负向情感因素的存在影响了人们的决策加工过程,从而他们将感觉或情感作为感知风险的一种最基本方式。同时也有研究发现情感因素对金融风险感知的负面作用,如概率忽视(Loew-enstein等人2001年)或过于看重小概率事件(Tversky&Kahneman,1992年)、对损失比对回报更敏感(Kahneman&Tversky,1979年),或对短期的损失更敏感(Thaler等人1997年)。大量研究表明人口统计学属性对金融风险感知有影响。Weber等人(2002年)发现金融风险感知有性别差异(男性偏低);Haslem(1977年)发现年龄和教育水平对金融风险感知具有显著影响,投资者属性如投资年限和经验、周期、品种等,也对金融风险感知有影响。但研究结论并不统一,Sachse等人(2012年)的线性回归分析就发现性别、年龄和经验与金融风险感知不相关。风险可容忍度和风险偏好、认知偏见和信任等,通过心理加工过程也可能对金融风险感知产生影响。Weingart(1995年)认为风险偏好会影响风险感知;Huber等人(2012年)也以更详细的阐述支持这一观点,并进一步提出了态度影响感知进而影响行为的金融决策链条。但也有很多研究者(如Weber2002年等)认为对感知风险的态度在跨文化和跨领域、情境时能保持稳定,而风险感知本身却存在跨文化的差异性。 4金融风险感知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Engel等人早在1973年就已发现了感知风险在决策中的重要性,认为决策就是一个降低感知风险以达到可容忍水平的过程。而在金融投资领域,投资决策包括对感知风险进行评估和对是否投资做出选择两个方面(Duxbury&Sum-mers,2004年)。Weber等人(2002年)关于愿意采取风险活动的可能性与风险感知的回归发现,不同性别和领域的风险行为可能性差异与该行动的风险感知差异有关;Sachse(2012年)在放入了前述风险性因素和可控性因素的投资意向模型中,发现风险感知可用于解释95%的投资意向差异;Roszkowski&Davey(2010年)认为风险感知会影响投资行为。但从研究结果来看,这一观点仍然存在争议:Wang等人(2006年)所提出的风险感知中介模型(自变量为外部刺激;中介变量为风险感知;因变量为再投资意向和投资满意度)未被全部验证,他们发现风险感知与投资业绩正相关、与投资满意度负相关,但在以风险信息来源预测投资意向时仅与投资业绩正相关,与风险感知高低无关。这与Slovic等人(1999年)的研究结果类似。 5结束语 已有文献对金融风险感知的一些相关变量未进行区分。如,在进行金融风险感知的维度研究时,未对构成要素和影响因素作明确区分;未区分金融风险感知和风险可容忍度等。未来研究应进一步区分金融风险感知各相关变量与金融风险感知的关系:一是将风险来源和属性、知识和经验、早期风险感知、风险可容忍度和风险规避倾向、信息呈现方式和人口统计学等变量,分别归入构成要素或影响因素分别进行相应分析;二是在以往相关关系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这些相关变量与金融风险感知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往关于专家和外行两个不同知识群体的金融风险感知研究中,我们注意到主、客观知识的影响效应不同:Vlaev等人(2009年)等认为金融风险感知受到人们感受到的(主观)知识掌握水平的影响,而Sachse,Jungermann&Belt-ing在其2012年关于金融风险感知的先导研究中却得出相反结论,并进一步在其研究二中发现只有客观的知识掌握水平才与金融风险感知相关。但这些差异并未得到进一步的研究和验证,有关经验和熟悉程度等与知识相关的变量的研究也不尽充分。未来可在此基础上,结合知识差异所导致的金融风险感知差异机制展开更深入的研究,以期进一步改善人们的投资决策效果。金融领域的风险感知,作为一个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的研究课题,未来在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乃至方法上都需要进一步扩展和深入,纳入更多的社会文化因素变量,如信任、民族或地区差异等;从个体的金融风险感知研究进一步扩展到群体金融风险感知研究等。 作者:孙云陈曦文单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 金融投资论文:金融危机背景下监管投资银行论文 一、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监管模式是采用外国现行的监管模式,这也是一种集中型的监管模式,可以为投资银行业务开展提供良好的管理。但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投资银行业务监管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也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1.现行的监管发展模式没有明确的定位。当前世界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附属全能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独立发展模式,这种不同的模式也造成监管模式的多样化,我国的大多数投资银行是以证券公司或者金融机构附属部门的形式存在,并没有主流的发展模式,这一切都表明我国的投资银行的发展模式依然处在探索的阶段,在一些规章制度方面没有完备的发展模式。当前金融市场的开放性不断的增强,对于我国的投资银行专业化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模式逐渐的完善,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也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变产生重要的影响。 2.业务范围窄,创新能力差。当前国外的商业银行业务开展广泛,其业务创新性较强,但是,我国银行投资业务范围窄,创新不足,也是制约我国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投资银行从事的业务主要有证券承销和经纪,各个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没有太大的差别,通过调查结果显示,只有部分较大规模的银行开展了财务顾问、并购重组、风险投资、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但是,在业务的开展过程当中,存在着业务经验不足、业务信誉和创新能力不足等诸多的问题,这也和我国的投资银行开展业务的时期比较短有关,但是,也反映出了其和外国投资银行之间存在的差距。 3.监管方面存在着未能覆盖的灰色地带。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跟不上金融发展的脚步,在监管方面还存在着比较多的灰色地带,例如: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负责投资银行的监管机构,但是,其监管权限只限于商业银行,不能够对整个的金融行业进行统筹的监管,从而造成了金融行业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在经济极度扩展的时期,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更是处于无人监管的局面,这种宽松的监管环境,造成了投资银行为了追求过度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同时金融创新也给业务的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业务的创新造成了金融业务操作变得越来越复杂,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高层机构也很难全面的预测出其业务开展所带来的金融风险。此外投资银行的证券业务和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以及保险公司的业务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形成了风险相互承担的局面,一旦爆发经济危机,就会造成了风险的扩大化,从而加重了经济危机的危害性,造成不可预估的严重损失。 二、我国投资银行的监管趋势和建议 1.投资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对于投资银行而言,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美国的投资银行调查结果显示,混合经营的模式并没有显示出其应有的优势,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的投资银行纷纷转型,以缓解投资的流动性不足,对于投资银行而言纠正金融交易过度放大的杠杆率才是避免出现金融危机的关键所在。否则,投行转变为银行控股公司并产生关联交易,会蕴藏更大的危害。根据我国的金融发展现状,对于经营模式的选择要吸收外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同时结合我国的历史背景和社会信用状况,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经营模式。中国的投资银行在开展业务的时候,可以在集团综合法人分业模式下进行,探讨分析有利于提高效率的经营模式,同时要注意经营模式的抗风险能力。此外在综合经营的过程之中,要加强对于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管,对于其信用衍生产品也要强调其资本约束,避免在开展业务的过程当中出现道德风险,在金融衍生产品的的推行之中,要秉承透明的原则,让客户充分的了解到产品的信息情况,限制衍生产品的杠杆率并纳入资本充足率监管;还应该控制投资银行的规模,对大金融机构也不宜放松风险控制和杠杆率约束。 2.在风险的转嫁中控制和管理风险。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避免投资银行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过度的扩张其业务,要加强对于金融机构流动性的监管。因此,要关注储蓄率对于经济和金融的基础性作用,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其新产品、新业务的创新要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进行,避免出现在发展金融业的同时忽视了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此外严格的风险管理是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和关键,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之下,要灵活的进行风险转移,可以把金融风险由商业银行转移到投资银行上,从而把金融风险的危害性降到最低,这就需要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银行等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增强对于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机制,控制风险的过度扩张。 3.加强信息的披露、规范银行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并不能够把风险完全的消除,而是把风险从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分散和转移,降低风险的破坏性,因此,金融创新并不能够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因此,要加强市场信息的披露,降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尤其是要规范银行的金融创新,规范和改善投资银行的业务模式,提高产品的信息透明度。此外还要对金融创新过程之中的利益共同体加强监管,避免出现道德风险问题,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创新产品的透明度监管标准,提高整体市场的透明度,加强系统性风险的披露,防治潜在的风险通过金融创新进行转移。 4.建立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的整合。当前我国的法律针对投资银行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了行业规范的空白,因此一旦出现任何的问题,并没有可以供参考的法律依据。此外很多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依旧存在着比较多的制约,尤其是在对投资银行的违规和处罚方面并没有形成明确的界定,这种法规的不规范和滞后现象,给金融监管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不利于我国投资银行形成有序的竞争环境。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可以为投资银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有助于其提升自身的实力,当前我国的投资银行整体资金实力都比较弱,因此,应当加强其行业内部的整合,积极鼓励投资银行业内部兼并重组扩大实力。 三、结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金融行业也不断的壮大,出现了很多投资银行,因此,对于其业务的监管也是至关重要的。当前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监管方面依旧存在着比较多的问题,现行的监管模式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位,其业务范围比较窄,创新能力也比较差,因此,针对我国投资银行之中存在的问题,要从经营模式的选择入手,加强业务信息的披露,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最重要的是增强对于金融风险的控制能力,降低风险的危害性,保证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投资银行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以上是本人的粗浅之见,希望能够给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一点参考借鉴的材料,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作者:崔阳单位: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金融投资论文:风险控制企业金融投资论文 一、我国金融投资现状 我国金融业还处于发展阶段,金融投资市场还没有发展完善。金融投资是一种在实物基础上进行投资的投资方式。金融投资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必然出现的产品,它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向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当前我国金融业还存在很多缺陷,如金融工具还不先进,金融证券管理还不能实现规范化发展,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还存在一定的缺点等,上述这些现象的存在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深入发展。形成这种形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我国范围内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还处于发展时期,还不能给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我国金融投资体系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发展还不完善。因此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完善金融投资体系是发展我国金融业的重中之重,要求相关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和探讨。 二、企业金融投资风险 1.证券投资的风险。任何一种投资行为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如果企业的决策失误或出现盲目投资行为,就会造成回报率过低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况就会严重损失企业资产。在遇到证券投资风险时企业金融决策人员常常会感到心理压力过大,做出的决定常常会出现失误,还有由于证券价格不断下滑而导致企业收入减少,有时还有亏损现象。如果证券价格出现上下浮动情况时,就会引发一连串反应,如企业看到证券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马上将大量资金投入,但没有深入研究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性原因,这种投资行为过于盲目,在证券投资过程中是不应该采取的。 2.基金投资风险。当前我国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基金投资方式,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小额资金首先集中到专家手中,由专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投资。全部基金投资过程是由很多投资人员共同出资组成的,所以具有较高的安全级别,但依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如企业利用多种手段集中了大量资金,但没有配备专业程度较高的投资专家,就会为基金投资设置了安全问题;有的企业认为基金投资是一种储备自身资产的行为,购买过程中不重视基金类别,只关注那些收益高的基金,但同时存在较高的投资风险,这样操作就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投资风险。 3.衍生金融资产投资风险。在金融投资过程中,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投资方式——衍生金融资产投资,对传统企业金融投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投资风险方面这种投资方法比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风险程度要高。这种投资方法需要控制企业大量现金,不利于企业运行过程中的现金流转,如果企业选择这种投资方法,就会引起本身资产价值的波动,也会给企业本身的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期权债券投资,假如操作正确就会给企业带来十分丰厚的经济效益,但假如操作出现失误的话,情况较轻时会大大减少收益情况,严重时就会导致本金亏损。企业在选择衍生金融资产投资时,要考虑到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主要有:一价格风险,二被控制风险,三规则交易风险。总之,如果企业要想选择这种投资方法,则一定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做不到这一点就可能导致企业遭遇严重亏损。 三、企业投资风险成因分析 1.管理层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企业领导人员没有意识到风险的重要性,有的单位根本不配备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制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存在风险,因此风险管理也要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每个阶段。在项目投资的决策过程中、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都要建立与其对应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制度。 2.企业项目投资决策不当。管理人员进行决策过程中没有意识到存在风险因素,引起项目决策失误现象,如没有充分研究项目的可行性,一些可行性研究报告只是摆摆样子,走一下过场。没有全面论证经济社会的可行性,没有准确计算投资成本和项目建设完成后的成本费用以及可以取得的经济效益,有的为了达到上项目的目的,随便改变各种基础性数据,依据计算结果判断过程。有的项目在明确建设以后,才进行有关资料的补充,导致出现错误的运行顺序。 3.不重视现金流的管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现金流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在过去很长时期内考核管理人员时只是依据企业收入和利润指标,没有注意到现金流指标的考核。在实际运行中,有的亏损企业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它的亏损可能是不用支付现金的折旧和摊销;对于现金流不足的企业来说,虽然报表存在很高利润,但如果应收款项过多,就会形成运营资本不能维持运转,引起资金困难,会马上出现支付危机。 四、提高企业投资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一要求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建立合理的风险防范应急制度。如成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风险情况,科学治理投资风险;建立合理的经营管理制度,依据自身能够承担风险能力,进行科学投资决策;实行投资决策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主体的管理;建立投资风险应对制度,严格管理风险损失。二建立风险预警指标系统,及时准确预测到潜在的投资风险,不断提升企业财务决策水平。在企业信息化发展基础上,全面研究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应对和防范企业投资风险时要全面兼顾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创造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 2.严格管理现金流。企业要严格管理现金流,才能积极应对财务风险。一是严格管理企业资产,盘活固定资产,促进资产加强流通和变现。二是争取减少存货、应回收货款、预付款等资金的运用,也可以利用增加贷款、发放债券、提高权益资本比率、减少分红等办法来提高易变现率。三是严格管理应收帐款,要拥有科学的信用政策和落实销售人员责任制,严格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要进一步关注经营性净现金流,不断提高利润,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选择的投资模式应该是经营性现金流较好的方法。 3.制定风险应对方案。进行金融投资时,由于金融投资的类型不同则会引起不同的投资风险,因此企业要制订与其相对的风险应急方案,也就是利用合适的防范办法。一般情况下投资主体可以利用下面这些方法来达到消除风险的目的:一风险保留,这种方式只需少量资金,投资主体负责支付;二风险转移;三风险消除。这种方法一般情况下不易操作,就是利用预测研究技术来实现预期收益。假如实际投资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为了解决风险就要采取一定的办法;四损失控制这种方法指的是如果出现金融风险,就要及时采取有关策略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进行投资前就应制订损失控制计划。 4.建设投资管理人员队伍。在当前这种形势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之间的竞争。人才在企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也在企业金融投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企业在进行市场投资过程中,一定要首先具备专门的投资研究人才。只有具备专业水平较高的人才,才有利于企业做好金融投资工作。再有,企业还需设置大量的投资管理人员,企业应该制订优惠措施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如可以提高薪酬和福利待遇,这种方法也对高水平的投资人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同时公司还应加强对现有投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这些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也可以间接提高企业的软实力,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五、结语 总之,在企业经营管理当中金融投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严格管理企业金融投资,可以为企业发展创造优秀环境,同时可以加强企业自身建设,达到不断完善的目的,有利于提高企业优秀竞争力,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章超单位:核工业研究生部 金融投资论文:现代成都金融投资论文 一、成都金融投资结构和风险分析 1.成都金融投资结构现状。从宏观的角度来定义金融结构是指在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金融资产等各个组成部分的比例、相互关系及其变动趋势。而从微观角度来看,金融结构是指金融体系中各个组成部分内部的构成、比例关系及其变动趋势。新中国成立以来,成都的金融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成都金融行业从“单一型、集权式”转向“多元化、分散式”,金融结构的高度化与合理化有了较大发展。目前,我国的金融结构的高度化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而金融结构得合理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在投资风险方面,成都金融风险投资企业的规模较小、数量不多且不具备产业规模,风险投资资本不足,抵抗风险的水平较低;成都风险投资企业的资金来源较单一和缺乏,金融投资的行为也得不到规范,这加剧了风险,也创造了机遇,有利于开辟多远的金融资产融入渠道,有力地促进金融投资的发展。 2.成都金融结构优化策略。成都金融结构的优化需要从宏观上依赖于中国金融结构的不断优化,具体的策略如下:第一,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首先要着手调整利率结构,并根据经济运行状况更为频繁地调节利率,同时完善货币和资本市场,丰富市场上的交易品种,逐步扩大企业融资中市场利率的比重。当国有银行商业化进展顺利,银行体系的竞争水平提高和监管机制得到完善时,就可以考虑逐步扩大商业银行决定贷款利率的自由权,放开贷款利率。而如果银行经营状况良好,国有企业改革也取得进展时,就可以逐步放开存款利率。通过这样有步骤、渐进地层层推进的改革,最终实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第二,建立金融市场体系。建立金融市场体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要加强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发展体系建设;要有序促进国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市场;要建设具有高度诚信的市场信息披露机制;要着重建立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制度;要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机制;要重视金融市场的生态环境建设。第三,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保障金融投资者权益。优化成都金融投资结构,需要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保证投资者的权益的取得和并为其决策提供一定的保障。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进一步引导金融行业的有序发展。 3.成都金融投资风险控制策略。成都金融投资行业的发展面临一定的投资风险,为了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就要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具体的风险控制策略如下:第一,控制价格风险。价格风险主要是指金融投资者高价买入债券期权后没有补偿较高买价的成本而造成的风险。控制价格风险需要金融投资者能够对企业的发展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判断。金融投资者要对债券发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全面的考察和分析,提高风险意识。第二,控制内部收益率风险。内部收益率就是在考虑了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使一项投资在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刚好等于投资成本时的折现率。而内部收益率风险就是没有有效地控制这些指标而造成的收益率低的风险,要控制这一风险需要投资者准确的预测企业发展前景和当前财务情况,增加收益率。第三,控制赎回风险。赎回主要是指债券发行起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将未到期的债券赎回。赎回是发行企业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但是这会给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然而,发行公司赎回权的形式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者要充分利用这一时间间隔做出准确的判断和正确的决策,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成都金融投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并会逐步建立起金融投资风险控制和决策体系,完善金融投资的法律法规,将成都金融投资行业的发展推向高峰。 二、结语 我国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不断进行金融投资的调整,也为我国金融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全球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成都金融投资行业作为我国金融投资行业的组成部分,探析成都金融投资的行业现状对我国金融投资的发展可以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价值。促进成都金融投资行业的发展要加强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调整金融投资结构,降低投资风险,以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作者:张权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金融投资论文:风险收益金融投资论文 一、研究背景 对于金融市场而言,整个市场的运转过程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深受资金供求关系的影响,以无形的规律在左右着资金的供求关系。基于金融投资业的客观性,对金融投资的风险评估也应该在客观的条件下进行判断,所以投资者在做每一项金融投资时,既是一种机遇同时也是一种挑战,面临巨大经济收益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所以金融投资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要谨慎介入。 二、金融投资收益与风险的问题分析 1.投资存在着盲目性,无法保证经济收益。目前我国企业及投资者在进行金融投资过程中充满了盲目性,没有对自身投资活动进行合理规划,往往只是凭借简单分析与片面分析就做出了投资的决定,最终经济收益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或者投资活动失败,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此种问题在我国各行各业间具有普遍共通性,不仅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正常运转,也对投资活动产生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该问题亟待解决。 2.收益与风险掌握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高投资风险往往会带来高额经济收益已经成为了投资者的共识,为此投资者经常在资本市场中辗转徘徊,寻找着一夜暴富的“良机”,其中大多数人最终消失在了资本市场中,另一些人经济收益也是基本持平,没有获取最大化的资本收益,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良好掌握经济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平衡,导致投资活动变成了投机活动,风险系数较高。因此在今后的金融投资与风险控制工作中需要对此方面投入较多的精力来加强教育宣传活动,促使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与投资习惯,保持良好的投资行为来规避资本市场中无处不在的风险,降低投资活动的风险系数,提高资金回报率,推动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 3.长短期经济收益比例不合理。投资不等于投机,在资本市场中进行投资活动往往需要投资者合理规划长短其经济收益分配比例,从而确保自身投资理念科学合理、投资活动安全。目前我国投资者最欠缺的就是经济收益比例的分配以及心理承受能力,往往由于资本市场的风吹草动就结束投资活动或者明知面临着较大风险情况下依然进行投资互动,不仅是对自身投资行为的不负责任,也助长了资本市场暗箱操作以及幕后黑手的嚣张气焰,导致投资活动成为某些金融机构圈钱的活动场所,很大程度上破坏了金融市场运转秩序,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三、优化金融投资收益与风险的策略分析 1.制定合理投资规划。投资规划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自身资本的安全性,也将未来一段时期内金融市场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考虑,提高了应对风险能力以及经济收益回报率,为自身壮大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相关方面经验可以参照国际大型金融投资机构的投资活动,选取对自己有益的方面进行吸收和转化并将其先进的风险控制理念融入自身投资活动中来,制定科学河流的投资规划以加强投资活动的安全性,为自身发展以及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锻炼良好的风险掌控能力以及心理素质。成为一名合格成功的投资者应具备的因素就是良好的风险掌控能力以及心理素质,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才能充分应对资本市场中的风险以及危机,保证自身投资活动获得成功。资本市场是一个以实力论英雄的场所,经过了多年的发展与淘汰,适者生存弱者淘汰出具已经成为了其鲜明的特征。面对投资风险时正确认识自己的风险偏好,如果是风险规避型投资者即应理性回避高风险投资项目,如果是风险中性投资者即应当理性制定自己的风险损失可接受范围,并在投资时严格按照可承受范围来进行。因此锻炼良好的风险掌控能力以及心理素质成为了在竞争激烈,危机无时不在的市场中生存的不二法门。 3.合理安排投资项目以及收益比例。投资者为了规避市场风险以及弥补投资活动中的经济损失往往采取长期收益与短期收益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投资活动成功率较高,有效的规避了市场中存在的风险与危机,为其他投资者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因此制定长短结合的经济收益结构能够有效帮助投资者提高资本回报率,降低投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系数,为自身壮大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总结 综上所述,金融市场是一个资本游戏场所,投资者要想在其中获取丰厚的经济收益除了需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外,还要具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规划及准确分析市场的能力才能保证自身投资活动收获理想的结果,希望通过本次研究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借鉴参考,以推动其进一步发展。 作者:李浛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投资论文:企业金融投资论文 一、我国金融投资现状 我国金融业还处于发展阶段,金融投资市场还没有发展完善。金融投资是一种在实物基础上进行投资的投资方式。金融投资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必然出现的产品,它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向着多样化方向发展。当前我国金融业还存在很多缺陷,如金融工具还不先进,金融证券管理还不能实现规范化发展,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还存在一定的缺点等,上述这些现象的存在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深入发展。形成这种形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我国范围内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还处于发展时期,还不能给金融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我国金融投资体系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发展还不完善。因此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完善金融投资体系是发展我国金融业的重中之重,要求相关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和探讨。 二、企业金融投资风险 1.证券投资的风险。任何一种投资行为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证券投资过程中如果企业的决策失误或出现盲目投资行为,就会造成回报率过低的现象,出现这种情况就会严重损失企业资产。在遇到证券投资风险时企业金融决策人员常常会感到心理压力过大,做出的决定常常会出现失误,还有由于证券价格不断下滑而导致企业收入减少,有时还有亏损现象。如果证券价格出现上下浮动情况时,就会引发一连串反应,如企业看到证券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马上将大量资金投入,但没有深入研究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性原因,这种投资行为过于盲目,在证券投资过程中是不应该采取的。 2.基金投资风险。当前我国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基金投资方式,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小额资金首先集中到专家手中,由专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投资。全部基金投资过程是由很多投资人员共同出资组成的,所以具有较高的安全级别,但依然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如企业利用多种手段集中了大量资金,但没有配备专业程度较高的投资专家,就会为基金投资设置了安全问题;有的企业认为基金投资是一种储备自身资产的行为,购买过程中不重视基金类别,只关注那些收益高的基金,但同时存在较高的投资风险,这样操作就会给企业带来较高的投资风险。 3.衍生金融资产投资风险。在金融投资过程中,最近出现了一种新型投资方式——衍生金融资产投资,对传统企业金融投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投资风险方面这种投资方法比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风险程度要高。这种投资方法需要控制企业大量现金,不利于企业运行过程中的现金流转,如果企业选择这种投资方法,就会引起本身资产价值的波动,也会给企业本身的财务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期权债券投资,假如操作正确就会给企业带来十分丰厚的经济效益,但假如操作出现失误的话,情况较轻时会大大减少收益情况,严重时就会导致本金亏损。企业在选择衍生金融资产投资时,要考虑到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主要有:一价格风险,二被控制风险,三规则交易风险。总之,如果企业要想选择这种投资方法,则一定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做不到这一点就可能导致企业遭遇严重亏损。 三、企业投资风险成因分析 1.管理层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企业领导人员没有意识到风险的重要性,有的单位根本不配备风险管理部门,没有制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都会存在风险,因此风险管理也要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每个阶段。在项目投资的决策过程中、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都要建立与其对应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制度。 2.企业项目投资决策不当。管理人员进行决策过程中没有意识到存在风险因素,引起项目决策失误现象,如没有充分研究项目的可行性,一些可行性研究报告只是摆摆样子,走一下过场。没有全面论证经济社会的可行性,没有准确计算投资成本和项目建设完成后的成本费用以及可以取得的经济效益,有的为了达到上项目的目的,随便改变各种基础性数据,依据计算结果判断过程。有的项目在明确建设以后,才进行有关资料的补充,导致出现错误的运行顺序。 3.项目投资以规模为导向。企业进行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达到企业发展的目的和进行业绩考核的需要,经常会出现收益目标弱化现象,会将扩大规模的目标强化,导致项目投资以规模为方向进行。虽然经营规模扩大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可以使产品成本进一步下降,但为了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增加许多新项目,在思想上没有意识到存在的风险,如果风险真的来临时就会束手无策,使投资出现失误。 4.不重视现金流的管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现金流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在过去很长时期内考核管理人员时只是依据企业收入和利润指标,没有注意到现金流指标的考核。在实际运行中,有的亏损企业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它的亏损可能是不用支付现金的折旧和摊销;对于现金流不足的企业来说,虽然报表存在很高利润,但如果应收款项过多,就会形成运营资本不能维持运转,引起资金困难,会马上出现支付危机。 四、提高企业投资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一要求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建立合理的风险防范应急制度。如成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风险情况,科学治理投资风险;建立合理的经营管理制度,依据自身能够承担风险能力,进行科学投资决策;实行投资决策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主体的管理;建立投资风险应对制度,严格管理风险损失。二建立风险预警指标系统,及时准确预测到潜在的投资风险,不断提升企业财务决策水平。在企业信息化发展基础上,全面研究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应对和防范企业投资风险时要全面兼顾企业的盈利能力、现金创造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发展潜力。 2.严格管理现金流。企业要严格管理现金流,才能积极应对财务风险。一是严格管理企业资产,盘活固定资产,促进资产加强流通和变现。二是争取减少存货、应回收货款、预付款等资金的运用,也可以利用增加贷款、发放债券、提高权益资本比率、减少分红等办法来提高易变现率。三是严格管理应收帐款,要拥有科学的信用政策和落实销售人员责任制,严格管理应收账款回收。企业要进一步关注经营性净现金流,不断提高利润,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选择的投资模式应该是经营性现金流较好的方法。 3.制定风险应对方案。进行金融投资时,由于金融投资的类型不同则会引起不同的投资风险,因此企业要制订与其相对的风险应急方案,也就是利用合适的防范办法。一般情况下投资主体可以利用下面这些方法来达到消除风险的目的:一风险保留,这种方式只需少量资金,投资主体负责支付;二风险转移;三风险消除。这种方法一般情况下不易操作,就是利用预测研究技术来实现预期收益。假如实际投资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为了解决风险就要采取一定的办法;四损失控制这种方法指的是如果出现金融风险,就要及时采取有关策略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进行投资前就应制订损失控制计划。 4.建设投资管理人员队伍。在当前这种形势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之间的竞争。人才在企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也在企业金融投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企业在进行市场投资过程中,一定要首先具备专门的投资研究人才。只有具备专业水平较高的人才,才有利于企业做好金融投资工作。再有,企业还需设置大量的投资管理人员,企业应该制订优惠措施大力吸引优秀人才。如可以提高薪酬和福利待遇,这种方法也对高水平的投资人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同时公司还应加强对现有投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这些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也可以间接提高企业的软实力,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五、结语 总之,在企业经营管理当中金融投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严格管理企业金融投资,可以为企业发展创造优秀环境,同时可以加强企业自身建设,达到不断完善的目的,有利于提高企业优秀竞争力,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章超单位:核工业研究生部 金融投资论文:独立学院金融投资论文 一、课程培养目标 在人才培养模式中,大致可分为“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前者以重点高校为代表,后者以职高院校为代表。独立学院介于两者之间,既不能一味地强调“就业岗位导向”“、证书导向”,也不能一味地埋首理论,简单地坐而论道。区别于重点高校的“研究型人才”和职业学校的“简单应用型人才”,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于培养在掌握一定专业理论的基础上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实践问题的“复合应用型”人才。金融投资本身就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金融投资的基本理论知识,还要具备独立自主进行实际投资分析的能力。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有了非常深刻的变化,与国际资本市场不断接轨,金融产品不断创新、股权结构改善、外部环境变化,这些变化对学生的知识结构、应用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大多数院校的实训课程设置中,都有针对单一课程的实训环节,但是对涵盖了多门课程知识的综合实训却鲜有涉及或者设计粗糙。基于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有必要对这一课程体系的设计进行探讨。 二、金融实验室的构建 金融实训离不开金融实验室。一个金融实验室、一套完善的金融模拟实验系统、一个仿真现场交易的环境,对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考虑到经费问题,一个简单的初级金融实验室金融需要由电脑、网络、桌椅、多媒体教学设备和金融类模拟软件构成。其中,与金融投资相关的模拟软件系统应包括:(1)股票、债券、期货、外汇、黄金即时行情系统;(2)财经资讯综合分析系统;(3)上市公司资料查询及财务分析系统;(4)多媒体教学系统。在金融专业理论教学的基础上,以实验室为教学场所,以各种硬件和软件为媒介,学生通过操作、观察、分析实验过程与实验结果,培养观察、分析、判断、综合、推理、比较、抽象等各种能力,可以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实验室应该采用开放式管理,学生可以申请在课余时间进行模拟投资操作。 三、课程内容设计 1.时间安排作为金融投资综合实训,由于涉及的投资品种较多,因此时间安排应该相对较长,至少10周,最好能够持续一个学期。每周安排1—2次集中实训,其他时间采用分散实训的方式。金融实验室对外开放,学生选择适当的时间自主进行模拟操作。在进行实训之前,学生应该完成证券投资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市场学、期货与期权交易、国际金融、金融投资技术分析等理论课程的学习,因此实训时间最好安排在大三下学期或者大四上学期。 2.内容模块 证券投资的基本分析方法包括:(1)基本分析法,包括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分析;(2)技术分析法,包括道氏理论、K线理论、切线理论、价量理论、形态理论、波浪理论等;(3)学术分析法,又称投资组合分析法,包括均值-方差模型、CAPM模型、APT模型等;(4)心理分析法,又称行为金融分析法,从个体心理和群体心理的角度解释投资行为,解释一些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市场异象。基于这些投资方法的应用,整个内容模块的设置以上六大实训板块基本涵盖了金融投资分析的理论知识点,并且囊括了股票、债券、期货、外汇、黄金、基金等交易品种。目前个股期权和商品期权的细则已经基本制定完毕,等将来开市交易之后,可考虑加入相应的模拟实训内容。 基于此六大模块的综合实训相较仅针对单一品种的实训,其优势在于:(1)综合实训可以让学生通过对每一种交易工具和交易方式的对比,掌握其共性及各自的特点,深化对理论的理解。比如,虽然技术分析理论适用于各类投资品种,但是通过比较,学生会看到股票的K线图与债券、期货、外汇的K线图相比,形态上细微的变化。通过观察,学生会发现可转债的价格和正股价格之间的联系,从而选择适合的转债时机。通过比较,学生会更深刻地了解期货交易特有的卖空机制、T+0交易、保证金交易、逐日盯市制度等,了解黄金交易中实物黄金、期货黄金和纸黄金的区别和联系,掌握如何进行各品种或合约之间的套利等等。这些都是在单一的实训中无法领会到的。(2)综合实训可以避免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单一的股票操作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在股市低迷的时候,再好的投资技巧也无法盈利。但是加入了股指期货这一投资工具,无论大盘指数如何,只要选对投资方向,都可以获得利润。(3)综合实训可以锻炼学生在复杂的金融环境中、在有限的时间和有限的资金的约束下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合理地分配资金,规避风险,获取最大收益的能力。 3.组织方式 在金融投资综合实训中,应当改变以往的个人独立操作的方式,采用小组团队操作。每组成员6—8人,每个成员主持1—2项自己感兴趣的投资模块,并适当参与其他模块。项目组设一名组长,对组员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任务分配等。于投资期结束时计算各分项投资收益率以及总体投资收益率,并按时提交实训报告。采取小组方式实训的好处在于:(1)可以让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的同学找到适合自己的交易工具;(2)可以锻炼学生的分工、组织、协调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培养学生整体观和责任感,(3)不会因为投资品种太多而使学生精力过于分散。 四、课程教材建设 时至今日,针对金融投资的实验教材数量仍然较少,加上各院校装设的模拟软件不同、课程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很难在市面上找到符合自身需要的实训教材,故而大多数院校都结合自身特点,采取了自编讲义或教材的方式。 教材的设计应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讲理论,一部分讲操作。理论部分虽然在相关的课程当中已有所涉及,但是由于分散在不同的课程当中,没有形成有序的系统,而且不同课程的老师在讲授时往往深浅不一,所以有必要进行适当的归纳和整理。但是,由于篇幅所限,不可能把相关课程的所有内容都详尽展开,必须遵循重要性、相关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将整个实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理论提纲挈领地加以阐述。操作部分主要是讲述软件的操作,指导学生如何通过软件在实验室环境下进行金融投资。例如,如何切换行情窗口、如何使用画线工具、如何建立股票池、如何设置指标的参数、如何进行交易买卖等等。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各种交易软件的功能越来越多,在选择模拟软件的时候既要注重实用性,又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五、课程评分体系课程的评分体系 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收益情况,二是实训报告的撰写情况,三是答辩情况,分值比例各占1/3。对收益情况进行评分时,一是就小组与小组之间的总体业绩比较,二是就同一类投资品种或交易方式的进行单项横向业绩比较,就两部分成绩给出综合分。各组长需要对小组成员的单项报告进行必要的加工整合,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体报告。对实训报告进行评分时,对每一个小组成员独立撰写的分项报告给出单项分,以及总体报告给出总体评分。在此基础上,各小组需要制作答辩PPT,在答辩会上接受教师和其他同学的提问,指定专人进行答辩记录,以此作为评分依据。 六、结语 本文对于金融投资综合实训的设计是针对日益创新的金融环境,为了和实践紧密接轨而设计的一套方案。它立足于比较高的实践应用层面,对学生和老师都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在一些条件还没有完全具备的时候,也可以先采用竞赛的方式试水一下效果,再逐步改进和完善方案。笔者相信,或许目前来看,一些独立学院开展金融投资综合实训的基础条件未臻完善,但随着教学方式和手段的进步,在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指导的原则下,金融投资综合实训这门课程一定会向着这个方向不断前进。 作者:王燕何斌锋钱婷婷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金融投资论文:解析行为金融学证券投资办法论文 摘要:阐述了行为金融的主要理论,比较分析了传统金融与行为金融的区别;基于行为金融学的行为投资分析方法从投资者心理和行为的角度来解释证券市场运行的行为特点,并介绍行为金融学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应用,为我国投资者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投资策略。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证券市场;投资方法 1行为金融学理论 行为金融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种综合现代金融理论,它是金融经济学家在研究金融市场“特异性”过程中形成、完善并把人的有限理性引入其中的理论体系。它从微观个体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更深层次的心理、社会动因来研究、解释和预测资本市场的现象和问题,本质上,行为金融是深入研究被标准金融理论忽略的决策黑箱,它把投资决策看成是投资者在一种心理上计量风险与收益并进行决策的过程,是经济行为科学化研究方法的一种价值分析回归。长期以来,传统金融理论是以投资者理性、市场完善、投资者效用最大化等作为假定前提,认为证券市场的价格不仅是理性的,而且包含了所有市场信息。 行为金融学和传统金融学主要存在以下区别: 2对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行为偏差的分析 2.1过度反应 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研究最早是由德邦特和撒勒(1985)进行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倾向于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 中国股票市场不仅波动幅度大,而且波动的频率也相当高。股市的剧烈波动导致了投资者的过度交易与市场投机心理,而市场浓烈的投机氛围则反过来会推进股价波动幅度与频率。因此,中国股市的频繁大幅度波动性从侧面反映了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的过度投机行为。 2.2处置效应 斯特曼和谢弗林研究发现,处置效应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投资者认知偏差,表现为投资者对投资赢利的“确定性心理”和对亏损的“损失厌恶心理”,在行为上主要表现为急于卖出赢利的股票,轻易不愿卖出亏损股票的现象等。实际上,处置效应正是前景理论的应用,因为赢者呈现给投资者的是盈利前景,投资者此时倾向于接受确定性结果,而输者呈现给投资者的是损失前景,投资者此时倾向于冒险,于是投资者持有已套牢股票更长时间,持有已获利股票较短时间。 我们认为处置效应反映了投资者回避实现损失的倾向,在很多情况下,处置效应主要是受到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影响,这会削弱投资者对投资风险和股票未来收益状况的客观判断,非理性地长期持有一些失去基本因素的股票,使得投资者盈少亏多。 2.3噪音交易 行为金融学家对噪音交易现象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在噪音交易者和短期性投资者存在的市场中,交易者都拥有自己的信息。在他拥有的信息集合中,利用其中某一信息的投资者越多,他就越可能利用该信息获利,这些信息可能是与基础价值有关的信息,也可能是与基础价值毫无关系的噪音,这就是所谓的信息聚集正溢出效应。而这一效应可能使努力获取新信息的交易者无法得到相应的回报,不利于信息搜集与资源配置。 中国股市中噪音交易者太多,1999年纽约交易所的年平均换手率在20%—50%之间,而1998年—2000年我国沪深股市流通股的年平均换手率分别是395%、388%和477%,噪音交易太多导致股票市场系统风险所占比例太高,同时总风险太大。平均而言,沪深股市系统风险占总风险的比例为39%,这一数字显著高于美国、英国、香港等成熟股市。 2.4羊群行为 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在信息环境不确定的条件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并模仿他人的决策。行为金融学家从人类的从众心理、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及有限理性等角度来探讨其内生机制。在股票市场上的羊群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两种:(1)基于信息的羊群行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金融理论的一个前提假设,但事实上,即使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投资者的决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据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据对其他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的判断来进行决策。这样就形成了羊群行为。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的大量的“跟风”、“跟庄”的投资行为就是典型的羊群行为。(2)基于名誉与基于报酬的羊群行为。这种现象在基金经理中相当普遍,由于雇主不了解基金经理的能力,同时基金经理也不了解自己的投资能力,为了避免因投资失误而出现的名誉风险和自己的报酬,基金经理有模仿其他基金经理投资行为的动机。如果许多基金经理都采取同样的行动,羊群行为就发生了。我们股市中投资基金投资风格雷同显示出羊群效应的普遍存在。 3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投资方法及其在我国的应用 3.1反向投资策略 反向投资策略是行为金融理论针对羊群行为而产生的一种积极的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当庞大的个人投资者群体的联动推进投机性正向及负向泡沫放大时,基金经理可以利用能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进行套利交易。行为金融理论认为反向投资策略是对股市过度反应的一种纠正。 由于市场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基金经理不但需要良好的洞察力和应变力,更需要直面市场以及同业压力的勇气。基金经理在投资理念中融入行为金融的投资理念,一方面防止自身的羊群行为,一方面利用大多数投资者的行为偏差对市场整体走向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并进行合理的资产配置,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出基金经理们的投资运作水平。 3.2利用行为偏差策略 行为金融学认为市场是非有效或不完全有效的,由于投资者受经验法则的谬误和情绪因素的影响,将会导致证券的市场价格偏离理论价格。通过发现这些偏差,买入低估的股票,卖出高估的股票,可以获得超额的收益。例如,根据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市场中的投资主体可能会对市场中的信息反应迟缓,在利好消息造成某种证券价格上涨后,这种上涨的趋势就有可能会持续一定的时间。因此,买入价格开始上涨的证券,卖出价格开始下跌的证券的惯性交易策略就成为基金经理可以选择的投资策略。惯性交易策略是首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市收益和交易量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定义的惯性交易策略源于对股市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Jegadeeshkg和Titman(1993)发现,资产股票组合的中间收益呈连续性,即中间价格具有向某一方向连续的动态效应。事实上,美国价值线排名就是惯性交易策略利用的例证。基金经理只有对投资者的心理,对市场延迟反应影响的性质和程度,以及证券价格变动的趋势和持续时间有深刻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才能在合适的时机买入和卖出证券。此时,对于投资者大众心理的研究和把握就成为优秀的投资基金经理必备的一项能力。 3.3投资组合策略 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势有效)。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3.4购买并持有策略 个人或者机构投资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入一支股票时,应详细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指定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3.5捕捉并集中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理论下的投资者应该追求的是努力超越市场,采取有别于传统型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从而获取超额收益。要达到这一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一是尽力获取相对于市场来说超前的信息优势,尤其是未公开的信息;二是选择利用较其他投资者更加有效的模型来处理信息。而这些模型也并非是越复杂就越好,关键是实用和有效;三是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识偏差等心理特点来实施成本集中策略。一般的投资者受传统投资理念的影响,注重投资选择的多样化和时间的间隔化来分散风险,从而导致收益随着风险的分散而降低。而行为金融投资者则在捕捉到市场价格被错误定价的股票后,率先集中资金进行集中投资,赢取更大的收益。 4结语 行为金融学虽然在国外产生并发展起来,但由于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许多规章制度都不完善,基本上是个无效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进行研究,要结合中国的自身特点加以发展和利用,探索出适合中国广大股民投资行为、投资策略,以更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金融投资论文:国外债务危机看我国金融投资改革论文 【论文关键词】次级债;次级债危机;金融投资 【论文摘要】2007年7月,美国爆发的次级债危机引发了全球关注,危机导致美国经济放缓,全球经济受到波及。本文以美国次级债危机为前车之鉴,从我国金融投资环境的现状出发,探讨我国金融投资改革的方向。认为我们必须在坚持金融投资渐进式发展原则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支持并鼓励资本市场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稳妥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另一方面应加大力度,合理控制对外证券投资的风险。 一、次级债危机及影响 次级债是美国银行针对信用记录较差的客户发放的住房贷款(即次级房贷),是住房抵押贷款发放机构(如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集合组成资产池,经打包定价后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特殊目的机构再将其以担保、保险等形式进行信用增强(CreditEnhancement),经过信用评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证券每月支付的本息现金流,直接来源于资产池中抵押贷款每月获得的计划偿还和提前偿还的本息金额。 作为近30年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其优秀在于通过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设计,使资产的客观信用同原始权益人的整体信用相隔离,并提供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本身信用和衍生信用两个层次信用。目前,已在国际上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运用与发展。美国次级债危机发端于2006年下半年,在2007年2月引发世人普遍关注,到2007年8月则升级成席卷全球金融市场的风暴。其影响并不仅仅限于次级债市场,已经蔓延至其他市场。在次级债危机的影响下,道琼斯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日经指数都在下降。与2003年6月29日相比,道琼斯指数2008年1月30日的市值损失了3000亿美元,去年美国金融行业裁员15.3万人,而2006年整个行业裁员仅5.03万人。截至今年1月底全球因次级债危机而导致资本市场缩水约8万亿美元。 受此影响,中国股市牛市步伐嘎然而止并调头向下,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上证指数下跌2000多点,许多股票被腰斩。我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这场危机的影响,同样也对中国的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如何稳健运行以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提出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我国金融投资的现状分析 我国金融投资从实物投资中分离出来并发展壮大,是融合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进程之中的,并已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投资工具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我国金融投资的发展面临着种种困难,无论是融资工具的发行、流通、交易诸环节,还是资本市场现存的国有股症结、股市结构单一、吸收公司上市标准僵化等特点,以及证券业的组织、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发育不全的金融市场环境和运行扭曲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严重地阻碍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但更现实的则是金融投资环境发育基础的薄弱与其环境要素组合体系的残缺不全。因此,改进和完善我国的金融投资环境已成为我们培育金融市场,完善金融投资体系,发展金融投资的关键。 三、次级债危机给我国金融投资改革的启示 1.加强金融投资风险防范意识,在实践中自我完善金融体系。 (1)提高应对金融危机的监控水平; (2)应该警惕国内住房按揭贷款的潜在信用风险; (3)谨慎加息,避免房贷资金成本过高引发的住房按揭贷款还款风险增加的金融风波; (4)以美国次级债危机为前车之鉴,事先采取科学论证、试点推广、风险控制等手段,尽快推动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的进程,化解集中于银行体系的金融风险; (5)严格控制并有效阻击银行资金尤其是境外资金非法流入国内资本市场。 2.立足于本国金融资本,积极引导个人投资者参与金融投资,鼓励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同时吸收国外金融投资为补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机构投资者进入金融投资领域的引导,降低其进入门槛,同时注意对其进行投资风险意识教育,树立投资理念。 3.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中介机构民营化,建立规范的行业自律制度和信用制度,强化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完善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建立严格规范的行业自律制度、信用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4.作为调控主体,政府退出对金融投资过程和投资行为的直接干预,成为整个社会金融投资活动的间接调控者。政府对金融投资的管理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目标合理确定金融投资活动的宏观调控目标,明确发展方向; (2)管好、用好政府投资; (3)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保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参与金融投资各方的行为; (4)防范国家金融风险。 5.从实际出发,以切实满足投资者的需要为宗旨,既改善金融投资环境中的物质因素,又灵活地运用各种政策措施,改善金融投资环境中的非物质因素。具体而言应从以下方面着眼: (1)保持政治、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发展。 (2)建立一个符合国际规范的、成熟而发达的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 (3)建立高效率的证券交易系统和现代化的通讯网络,改进和完善信息传递系统,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4)建立和完善各种证券管理政策及法律,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加快培训金融投资人才。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政府必须在坚持金融投资渐进式发展原则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支持并鼓励资本市场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稳妥推进金融市场的开放;另一方面应加大力度,合理控制对外证券投资的风险。国内各类投资机构应从此次危机中汲取深刻教训,在对外投资之前深入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风险,合理防范和控制风险。 金融投资论文:行为金融知识和投资管理推行的研究论文 现代金融理论是建立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有效市场假说(EMH)两大基石上的。这些经典理论承袭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与技术,其模型与范式局限在“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忽视了对投资者实际决策行为的分析。随着金融市场上各种异常现象的累积,模型和实际的背离使得现代金融理论的理性分析范式陷入了尴尬境地。在此基础上,20世纪80年代行为金融理论悄然兴起并开始动摇了CAPM和EMH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理论在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被主流经济学接纳之际,对人类个体和群体心理与行为研究的日益重视,促成了传统的力学研究范式向以生命为中心的非线性复杂范式的转换,使得我们看到了金融理论与投资实践的沟壑有了弥合的可能。行为金融理论为人们理解金融市场提供一个新的视角,现已成为金融研究中非常引人注目的领域。 行为金融理论是在对现代金融理论(尤其是在对EMH和CAPM)的挑战和质疑的背景下形成的。 主要理论基础 1.期望理论。期望理论是行为金融理论的重要基础。Kahneman和Tversky(1979)通过实验对比发现,大多数投资者并非是标准金融投资者而是行为投资者,他们的行为不总是理性的,也并不总是风险回避的。期望理论认为投资者对收益的效用函数是凹函数,而对损失的效用函数是凸函数,表现为投资者在投资账面值损失时更加厌恶风险,而在投资账面值盈利时,随着收益的增加,其满足程度速度减缓。期望理论成为行为金融研究中的代表学说,利用期望理论解释了不少金融市场中的异常现象:如阿莱悖论、股价溢价之迷(equitypremiumpuzzle)以及期权微笑(optionsmile)等,然而由于Kahneman和Tversky在期望理论中并没有给出如何确定价值函数的关键——参考点以及价值函数的具体形式,在理论上存在缺陷,从而极大阻碍了期望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2.行为组合理论(BehavioralPortfolioTheory,BPT)和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ehavioralAssetPricingModel,BAPM)。一些行为金融理论研究者认为将行为金融理论与现代金融理论完全对立起来并不恰当。将二者结合起来,对现代金融理论进行完善,正成为这些研究者的研究方向。在这方面,Statman和Shefrin提出的BPT和BAPM引起金融界的注意。BPT是在现代资产组合理论(MAPT)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MAPT认为投资者应该把注意力集中在整个组合,最优的组合配置处在均值方差有效前沿上。BPT认为现实中的投资者无法作到这一点,他们实际构建的资产组合是基于对不同资产的风险程度的认识以及投资目的所形成的一种金字塔式的行为资产组合,位于金字塔各层的资产都与特定的目标和风险态度相联系,而各层之间的相关性被忽略了。BAPM是对现代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的扩展。与CAPM不同,BAPM中的投资者被分为两类:信息交易者和噪声交易者。信息交易者是严格按CAPM行事的理性交易者,不会出现系统偏差;噪声交易者则不按CAPM行事,会犯各种认知偏差错误。两类交易者互相影响共同决定资产价格。事实上,在BAPM中,资本市场组合的问题仍然存在,因为均值方差有效组合会随时间而改变。 投资行为模型 1.BSV模型(Barberis,Shleffer,andVishny,1998)。BSV模型认为,人们进行投资决策时存在两种错误范式:其一是选择性偏差(representativebias),如投资者过分重视近期数据的变化模式,而对产生这些数据的总体特征重视不够。另一种是保守性偏差(conservation),投资者不能及时根据变化了的情况修正增加的预测模型。这两种偏差常常导致投资者产生两种错误决策: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和反应过度(over-reaction)。BSV模型是从这两种偏差出发,解释投资者决策模型如何导致市场价格变化偏离效率市场假说的。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是投资者对市场信息反应的两种情况。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涉及与统计有关的投资行为时,人的心理会出现扭曲推理的过程。事件的典型性将导致反应过度,而“锚定”将引起反应不足。事件的典型性是指人们通常将事情快速地分类处理。人的大脑通常将某些表面上具有相同特征而实质内容不同的东西归为一类。当事件的典型性帮助人组织和处理大量的数据、资料的时候,就会引起投资者对某些旧的信息的过度反应。 比如说在大连大豆的期货市场上,从历史数据中分析季节性因素,大豆有所谓多头合约和空头合约之分。再根据“老合约运行终止,最后往往都是跌”的经验(如S211和S301),得出“期价最终应是跌”的结论。但当基本面有较大变化的时候,人们往往会由于对上述概念反应过度而忽略基本面的新变化,从而产生价格的失真(如对S211和S301价格的长期压制上)。但是,并不是说投资者不会改变他们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基本面的这种变化持续下去,投资者将最终改变错误的观点。 “锚定”就是指人的大脑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往往选择一个初始参考点,然后根据获得的附加信息逐步修正答案的特性。“锚定”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比如一个训练有素的推销员同买家的谈判总是从最高价开始的,然后把价格慢慢地逐步降低。推销员的目标是把买家“锚定”在较高的价位上。 在期货市场中“锚定”经常导致期货价格的暂时性失真。例如,期货市场上突然基本面有实质性的变化(如2002年年初的转基因政策的宣布),但是价格并没有很快上涨到该利多因素所应该带来的幅度。投资者误认为这种利多是暂时的、局部的,并不能起实质的影响。实际上,投资者把价格“锚定”在较低的水平,投资者对利好消息对期货价格的影响“抛锚”了。当然,投资者的观点也跟事件的典型性一样,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修正。 2.DHS模型(Daniel,HirsheiferandSubramanyam,1998)。该模型将投资者分为有信息和无信息两类。无信息的投资者不存在判断偏差,有信息的投资者存在着过度自信和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过分偏爱(serf-contribution)两种判断偏差。然而价格由有信息的投资者决定。过度自信导致投资者夸大自己对商品价格判断的准确性,低估市场风险,进行过度交易;而对自己所掌握的信息过分偏爱则使投资者过分偏爱自己所占有的私人信息,低估关于商品价格的公开信息。对个人信息的反应过度和对公共信息的反应不足,就会导致商品价格短期的反应过度和长期的连续回调。 当人们面对不确定时,无法作出适当的权衡,更容易出现行为认知偏差。人们往往认为近期发生的事件和最新的经验以及熟悉的东西更有把握,而选择它们,对不熟悉的行业、品种则敬而远之。如投资者总是对最近发生的事记忆犹新,人们总是对经常看的品种进行投资,并认为这些品种风险较小。人们还有“回避损失”的表现:当面对同样数量的收益和损失时,感到损失的数量更加令他们难以接受。这就是投资者在获得收益时会马上平仓,而在损失时会继续持仓的解释。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风险厌恶者或者风险追求者,面对不同的情形,人们对风险的态度也有所不同。当涉及的是收益的时候,人们表现的是风险厌恶者;而当涉及的是损失的时候,人们则表现为风险追求者。当然,过度自信并不单单影响普通投资者,对市场的专业人士也构成影响。 所以Fama(1998)认为DHS模型和BSV模型虽然建立在不同的行为前提基础上,但二者的结论是相似的。 3.HS模型(HongandStein,1999),又称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theorymodel)。统一理论模型区别于BSV和DHS模型之处在于:它把研究重点放在不同作用者的作用机制上,而不是作用者的认知偏差方面。该模型把作用者分为“观察消息者”和“动量交易者”两类。观察消息者根据获得的关于未来价值的信息进行预测,其局限是完全不依赖于当前或过去的价格;“动量交易者”则完全依赖于过去的价格变化,其局限是他们的预测必须是过去价格历史的简单函数,在上述假设下,该模型将反应不足和过度反应统一归结为关于基本价值信息的逐渐扩散,而不包括其他的对投资者情感刺激和流动性交易的需要。该模型认为最初由于“观察消息者”对私人信息反应不足的倾向,使得“动量交易者”力图通过套期策略来利用这一点,而这样做的结果恰好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反应过度。 4.羊群行为模型(herdbehavioralmodel)。该模型认为投资者羊群行为是符合最大效用准则的,是“群体压力”等情绪下贯彻的非理性行为,有序列型和非序列型两种模型。人类由于其社会性而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经常在一起交流的人由于互相影响,他们往往具有类似或者相近的思想。所谓羊群行为是指:由于受其他投资者采取某种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投资者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并不一定是羊群行为,羊群行为强调对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并对他的投资结果造成影响。比如说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即使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社会上,信息也是不充分的。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期货投资者的决策往往不完全是依据已有的信息,而是依据对其他投资者行为的模仿来进行决策,这就形成了羊群行为。 在我国期货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打听主力动向,跟风投资的行为,或者在同一个期货公司开户的投资者往往持有相同方向的期货合约。由于羊群行为在期货市场中的广泛存在,期货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这样,投资管理者可以采取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短线交易,以获取过度反应向正常反应的价值回归过程的利润。另外,期货交易是一个“零和游戏”。如果除去手续费等费用,期货交易严格说来是一个“负和游戏”,在这样的一个市场中,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当市场上的大多数人认为价格应该上涨的时候,价格往往会出现转机。所以作为一个成功的期货交易者,就应该敢于做市场中的“少数人”,依据自己的理性判断和客观分析,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行为金融理论的应用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投资者由于受信息处理能力、信息不完全、时间不足、以及心理偏差的限制,将不可能立即对全部公开信息作出反应。投资者常常对“非相关信息”作出反应,其交易不是根据信息而是根据“噪音”作出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也就不可能是有效的。此外,行为金融理论从投资者行为入手对许多市场异常现象做出了解释,认为异常现象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市场是无效的。 投资管理者如何将行为金融理论应用于投资管理实践呢?一方面是要了解和认识自己的认知偏差,避免决策错误;另一方面要利用其他投资者的认知偏差和判断错误,在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前,投资那些价格有偏差的品种,并在价格定位合理后,平仓获利。由于人类的心理和行为基本上是稳定的,因此投资管理者可以利用人们的行为偏差而长期获利。具体而言,有两种应用思路,即把行为金融理论作为投资技术或者作为投资理念,实际上不少投资者是既将其作为投资技术也将其作为投资理念混合运用的。 有些公募基金(如共同基金)直接标榜为行为金融基金,他们利用投资者的各种认知偏差和市场表现出来的价格波动异常现象,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利用数学工具和电脑程序来选股和操作。如美国著名的行为金融学家RichardThaler和RussellFuller管理着一个行为金融共同基金,其投资方法是利用投资者对信息的错误加工导致的市场非有效性来获取投资回报,采用自下而上、结合带有行为金融观念的基本分析来投资。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利用市场长期“炒小”、“炒新”、“炒绩差”的风气形成的定价偏差,高举“价值投资”的大旗,集中持有“中石化”、“中联通”等大盘绩优股,取得实效。 在期货市场中,各种投资失误将使投资者产生后悔的心理,对未来可能的后悔将会影响到投资者目前的决策。因此投资者总是存在推卸责任、减少后悔的倾向,“随大流”、“追涨杀跌”、“节前平仓”等从众投资行为都是力图避免后悔心态的典型决策方式。投资者必须学会客观地看待期货价格的涨跌,并严格设置好止损点。虽然投资者不可能每次都赢利,但只要赢利大于亏损,便是这个市场中的赢家。尽量使赢利扩大,而使亏损减小,才是最终的策略和目标。 另一些私募基金(如对冲基金、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则是将行为金融理论作为一种投资理念,他们不像公募基金那样张扬,但是在这个应用队伍中,更不乏世界顶级的投资管理人,像WarrenBuffett,GeorgeSoros,DavidSwensen等等,Buffett的简单企业原则、Soros的反射理论、Swensen的资产类别原则等就是他们的投资理念的典型代表。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与现代金融理论相矛盾的实证研究不断涌现,主要体现在投资策略的改变上。如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购买股票,以防止“不测”时,摊低成本的策略,而时间分散化是指根据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理念,随着投资者年龄的增长而将股票的比例逐步减少的策略。这两个策略被认为与现代金融理论的预期效用最大化法则明显相悖。Statman(1995),Fisher、Statman(1999)利用行为金融中的期望理论、认知错误倾向、厌恶悔恨等观点对两个策略进行了解释,指出了加强自我控制的改进建议。 结语 行为金融理论对于原有理性框架中的现代金融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从人的角度来解释市场行为,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的作用,为人们理解金融市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行为金融理论是第一个能够有效地解释市场异常行为的理论。行为金融理论以心理学对人类的研究成果为依据,以人们的实际决策心理为出发点讨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它注重投资者决策心理的多样性,突破了现代金融理论只注重最优决策模型,简单地认为理性投资决策模型就是决定市场价格变化的实际投资决策模型的假设,使人们对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的研究由“应该怎么做决策”转变到“实际是怎样做决策”,研究更接近实际。因而,尽管现代金融理论依然是对市场价格的最好描述,但行为金融的研究无疑也是很有实际意义的。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责任风险探析论文 摘要: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承担着会计法律责任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法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监管和控制是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的保证。因此,应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管理行为,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关键词:会计法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法律责任 我国于198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1993、1999年对《会计法》作了修改。在《会计法》实施过程中,不少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的误区,以致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 一、我国《会计法 中法律责任的规定及不足 将我国建国来先后修订的《会计法》中法律责任加以比较,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1.责任主体的变化。经历了由1985年的会计人员、单位领导人和上级单位领导人到1993年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再到1999年单位领导人为主、会计人员为辅的变化。 2.法律责任的变迁。1985、1993年的会计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完全一致,1999年的会计法规定的责任种类仍只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明确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而现行《会计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六章的第42条至第49条,以及第4条、第5条、第21条、第40条等。总之,我国会计法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从未规定民事责任,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均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为主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一)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必要性 在执行多年的旧《会计法》中,存在“责任人缺位”的现象,导致责权不清,处罚对象不明,更为会计信息的虚假、残缺和随意性留下了可乘之机。有人认为,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单位负责人未必是会计专家,也不可能对本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因而不能全面负责。其实不然,当前一些单位做假账,账外账的现象,往往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是受到单位负责人的指使不得已而为之,或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合谋行为。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法定代表,应对组织的一切行为负责。会计行为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不是单位会计机构的集体行为,而是整个单位的组织行为。如果是会计弄虚作假,说明他用人不当,也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形式及其工作要求 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依法建账。设置会计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从设立时就依法设置会计账册,系统、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认真培训会计人员。会计信息失真除人为做假外,还有会计人员本身专业水平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上,无意识地出差错等原因。 3.遵守记账规则和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各单位在建账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当然《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 4.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应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与职责权限,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和差错的目的。 5.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取得他们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环境建设 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禁、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其应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宏观监督和管理,为《会计法》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现行《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会计人员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中涉及到一定的民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对单位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单位的会计人员也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从会计的关系看,会计人员是接受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的委托,向管理当局的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因此,只有管理当局才对外部投资者负责,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负责,与外部投资者并没有直接的受托责任关系。由会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缺乏依据,并且淡化管理当局的责任。从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机制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为会计信息失真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只不过是受到管理当局的授意、指使或强令,为了避免被解聘或降职等而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实际上,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的聘任报酬契约、与债权人的债务契约、资本市场筹资动因等导致他们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直接动因。从会计的定位看,会计人员的报酬取决于管理当局,其意思表示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 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侵权法中的雇员侵权责任。侵权法认为,受雇人执行职务行为时所致的他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的这种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意志为雇佣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佣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雇佣人与受雇人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雇用人对受雇人选人不当、疏于监督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主要原因,除非能证明没有过失,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管理当局承担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往往并非不知其为违法,因而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会计信息失真不法行为的责任,他们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对虚假会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法》第43条和《公司法》第212条对此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了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证券法》第177条和《刑法》第161条也有相应的规定 。因此,会计人员对虚假陈述行为仍然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完善措施 (一)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而会计人员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实施者,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条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要加强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 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的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单位负责人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信息失真还是屡禁不止,因此应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办法,使单位负责人个人对其会计信息失真行为承担更多的处罚,更多地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是只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了事。 (三)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会计法》是会计管理的法定基础,对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逐步出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专业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管理体系,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规章制度还要不断地完善,会计监督机制还要进一步强化。 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实现会计规范化的保证,目前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社会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将成为企业监督的重要力量,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效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更要关注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些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监督审计力量都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 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主要途径:一是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法律,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强化财政机关的会计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各会计监督部门的监管协作,逐步建立起一个高效的会计综合执法机构。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责任风险探析论文 摘要:新《会计法》首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企业会计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法制观念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基本前提;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有力保证。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会计法律责任风险 一、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以《会计法》为代表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了解《会计法》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的领导为追逐政治或经济上的私利,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一些政府官员为完成经济指标,强令下面虚报瞒报。《会计法》第28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条款都不容置疑地表明企业负责人在会计法律责任面前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或“不知情”“事前不知”,或所用会计人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等为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任。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正确履行其会计责任。否则,很容易遭遇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 会计是二个行为过程,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各种会计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等,都离不开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会计又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大部分负责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财会知识教育,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负责人首先应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原则,包括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一般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学会读懂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负责人只有熟悉掌握了财会知识,才能提高自己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才能保证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才能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控制会计行为,防范会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三、重视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除了自己遵守《会计法》,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外,还必须防止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的作假舞弊行为。首先,负责人要关注会计人员的配置,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继续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任用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人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减少单位负责人由于会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其次,负责人应重视会计机构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以及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从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会计的监督职能,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监督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政策性和法制性,会计人员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目前,在一些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会计法律论文:企业会计法律制度 摘要:在回顾我国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的形成历史并对其格局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面对加入WTO后所必然引起的国际化大趋势、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就其对我国现有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所造成的影响、冲击和挑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会计法律体系核算模式国际化 一、现有会计法律体系形成过程的历史回顾及格局分析 以《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目前基本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的相对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纵向分析,我国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律,主要是指会计法。第二个层次是会计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会计法》授权、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规范。横向分析来看,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核算方面的法规;二是会计监督方面的法规;三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的法规;四是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如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一方面要求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三、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二)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优秀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 (三)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应以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具备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前提 如果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必将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如滥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来蓄意调节利润,从而造成不同会计期间的损益大起大落的可能性,既是具有代表性的、潜在危机的表现所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优秀。而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本质是解决由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问题,因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优秀是处理好作为委托人的董事会和作为人的经理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有效地激励和监督约束经理人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则必然难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四)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台相应的会计法律法规时应注重其内容的前瞻性 信息化技术在财务会计领域中的发展与运用,尤其是网络财务或电子商务会计的出现,必将对现行的一系列会计法规的建设与完善产生深远的影响,致使相应的法律法规需及时出台。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在修订过程中也要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增加其内容的前瞻性。当世界经济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网络数字经济时代迈进的时候,一方面,能迅速适应配套需要的敏捷制造方式,即以“零库存”为特征的适时生产与管理系统———虚拟企业的出现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分散于各地的不同市场将联成一个整体,在一个超越了时间限制的、全天候的交易循环体内,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获取各种商品与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信息。在信息传播速度有了新的衡量标准后,这一切都使得会计以市价为基础的计量属性的推广和应用成为可能,进而为提高会计信息同决策的相关性和有用性提供了条件,使得现行成本的计量方法和属性受到了挑战。 (五)重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及职业道德的加强是确保会计法律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 反映与计量经济活动的会计工作是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的,经济能否发展、经济增长的预期能否实现,会计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否只是一个方面。而确保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真正地发挥出自身的效能,需有两个条件:一是会计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二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会计监督,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在运行机制上确保结果不偏离基本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是加强外部监督,即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规,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在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上下功夫。 (六)进一步明确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税法与财务制度的相互关系 1.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关系。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相互代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会计核算制度应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保持一致性,即对同样的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保持一致,不能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中应继续保持原有的结合会计科目的使用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做法,而不是将会计核算制度变成简单的会计科目汇总会计报表及其使用说明。 2.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关系。会计核算制度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性的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减少调整事项,以便于企业纳税。但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目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必将会导致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国际惯例。 3.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财务制度是政府为强化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与企业所在的国家的所有制相关。随着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造粒度的加大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方式也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相应的国家财务制度内容。也将作较大的调整,现行的财务制度中所包括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内容,将由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 会计法律论文:我国会计法律责任问题的经济学探讨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化经济转型,由此带来了会计目标的转变,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处理方式的不同产生的经济后果性更加显著,这就增加了经济主体之间因会计的问题而发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规范会计行为,调节利益冲突成为会计法形成的必然性,而会计和法律的共同目标就是经济效率,法律政策选择的依据就是经济效率的高低,利用经济学分析研究会计法律责任成为必然的选择。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经济学研究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会计目标从原来的报告受托责任转变为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而委托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以及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极大地影响了经济后果,使会计信息的处理要在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之间进行平衡,从而变得异常复杂,当会计信息的使用与责任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必然带来法律上的责任问题,为确保经济主体之间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保护整个市场的有序运行,完善会计法成为必然。 二、我国会计法律责任问题概述 (一)我国会计法律责任问题的内涵 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是指从事会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自然人,因违反有关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强制性义务。目前我国有《会计法》、《税法》、《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多个法律中规范了会计的相关法律责任,具体的表现形式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发展,民事责任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重要表现形式。会计法律责任问题的具体内容一是在帐簿设置、凭证编制、帐目登记等会计工作的基础环节上不得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二是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不得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授意、指示、强令他人从事上述行为;三是财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的行为。 (二)我国会计法律责任表现形式 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具体表现形式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法主体是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需承担行政责任。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应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金融诈骗犯罪、妨害税收征管方面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民事责任正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逐步成为重要的表现形式,如在资产评估中或证券交易中违反规定提供虚拟报告等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我国会计法律体系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责任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是以追究行政责任为主的会计法律体系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法律的首要功能应当是平衡市场主体的利益,以平等主体的法律手段为主,因此民事责任应成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二是会计民事责任追究在法律上存在真空不利于建立防治会计舞弊行为的长效机制,会计民事责任的追究可以实现财产权的流转,有效的惩罚违法者,保护利益受损者,恢复社会公平和利益的平衡。三是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界定的不明确,由于会计的法律责任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行为,而责任划分的不明确难以实现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 三、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会计法律责任问题 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过程反映了经济改革的发展进程,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会计的法律责任问题也日益突出,司法实践也不断丰富,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会计的法律责任必然要逐步完善以适应在经济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变化的会计环境。 (一)完善会计法律法规提高经济效率 会计和法律的最终目标就是为发展市场经济,提高经济效率提供服务。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是为委托者提供有利于发展和收益的决策信息,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以此做出投资、信贷和其他类似的决策。不同的经济环境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资源效率达到不同的目标,因此会计目标和信息直接影响了经济成果,完整和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避免决策的失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社会资源按市场规则有序流动。 (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研究会计法律责任问题是在正义的目标前提下采用效率作为研究的起点,效率是会计和法律共同的目标,是为提高经济效率,更好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许多“看不到的手”在影响着市场的自然秩序,威胁着市场的安全,如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安全,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健康的运行秩序,是会计法律法规研究的重点。 (三)会计法律责任问题对经济的影响 会计提供的虚假会计信息会对经济造成严重的后果,一是它会误导委托人做出错误的决策,影响投资决策的有效性,造成资本配置的不合理从而提高资本运作成本,降低使用效率;减少了社会投资的净产出,从而对经济效率的破坏是广泛性的;二是虚假会计信息违反了市场公开透明的原则,造成信息的不对称不公平,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四、结语 综上所述,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逐步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丰富司法实践,加大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监管力度,在保障会计人员合法使用职权的前提下,规范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可以有效的提高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刘嘉玲 邸雪惠 胡佳语 单位:沈阳理工大学 会计法律论文:剖析中国《会计法》中的法律职责 关键词 会计法 单位负责人 会计人员 法律责任 摘 要 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承担着会计法律责任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法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监管和控制是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的保证。因此,应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管理行为,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我国于198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1993、1999年对《会计法》作了修改。在《会计法》实施过程中,不少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的误区,以致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 一、我国《会计法 中法律责任的规定及不足 将我国建国来先后修订的《会计法》中法律责任加以比较,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1.责任主体的变化。经历了由1985年的会计人员、单位领导人和上级单位领导人到1993年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再到1999年单位领导人为主、会计人员为辅的变化。 2.法律责任的变迁。1985、1993年的会计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完全一致,1999年的会计法规定的责任种类仍只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明确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而现行《会计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六章的第42条至第49条,以及第4条、第5条、第21条、第40条等。总之,我国会计法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从未规定民事责任,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均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为主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一)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必要性 在执行多年的旧《会计法》中,存在“责任人缺位”的现象,导致责权不清,处罚对象不明,更为会计信息的虚假、残缺和随意性留下了可乘之机。有人认为,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单位负责人未必是会计专家,也不可能对本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因而不能全面负责。其实不然,当前一些单位做假账,账外账的现象,往往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是受到单位负责人的指使不得已而为之,或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合谋行为。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法定代表,应对组织的一切行为负责。会计行为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不是单位会计机构的集体行为,而是整个单位的组织行为。如果是会计弄虚作假,说明他用人不当,也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形式及其工作要求 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依法建账。设置会计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从设立时就依法设置会计账册,系统、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认真培训会计人员。会计信息失真除人为做假外,还有会计人员本身专业水平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上,无意识地出差错等原因。 3.遵守记账规则和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各单位在建账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当然《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 4.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应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与职责权限,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和差错的目的。 5.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取得他们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环境建设 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禁、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其应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宏观监督和管理,为《会计法》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现行《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会计人员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中涉及到一定的民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对单位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单位的会计人员也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从会计的关系看,会计人员是接受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的委托,向管理当局的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因此,只有管理当局才对外部投资者负责,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负责,与外部投资者并没有直接的受托责任关系。由会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缺乏依据,并且淡化管理当局的责任。从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机制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为会计信息失真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只不过是受到管理当局的授意、指使或强令,为了避免被解聘或降职等而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实际上,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的聘任报酬契约、与债权人的债务契约、资本市场筹资动因等导致他们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直接动因。从会计的定位看,会计人员的报酬取决于管理当局,其意思表示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 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侵权法中的雇员侵权责任。侵权法认为,受雇人执行职务行为时所致的他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的这种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意志为雇佣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佣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雇佣人与受雇人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雇用人对受雇人选人不当、疏于监督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主要原因,除非能证明没有过失,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管理当局承担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往往并非不知其为违法,因而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会计信息失真不法行为的责任,他们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对虚假会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法》第43条和《公司法》第212条对此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了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证券法》第177条和《刑法》第161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会计人员对虚假陈述行为仍然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完善措施 (一)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而会计人员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实施者,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条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要加强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HtTp:// (二)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 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的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单位负责人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信息失真还是屡禁不止,因此应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办法,使单位负责人个人对其会计信息失真行为承担更多的处罚,更多地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是只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了事。 (三)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会计法》是会计管理的法定基础,对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逐步出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专业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管理体系,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规章制度还要不断地完善,会计监督机制还要进一步强化。 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实现会计规范化的保证,目前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社会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将成为企业监督的重要力量,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效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更要关注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些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监督审计力量都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 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主要途径:一是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法律,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强化财政机关的会计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各会计监督部门的监管协作,逐步建立起一个高效的会计综合执法机构。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会计法律论文:简析企业担当人会计法律保障的规定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 会计法律责任 风险 摘 要:新《会计法》首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企业会计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法制观念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基本前提;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有力保证。 一、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以《会计法》为代表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了解《会计法》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的领导为追逐政治或经济上的私利,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一些政府官员为完成经济指标,强令下面虚报瞒报。《会计法》第28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条款都不容置疑地表明企业负责人在会计法律责任面前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或“不知情”“事前不知”,或所用会计人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等为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任。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正确履行其会计责任。否则,很容易遭遇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 会计是二个行为过程,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各种会计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等,都离不开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会计又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大部分负责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财会知识教育,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负责人首先应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原则,包括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一般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学会读懂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负责人只有熟悉掌握了财会知识,才能提高自己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才能保证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才能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控制会计行为,防范会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三、重视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除了自己遵守《会计法》,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外,还必须防止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的作假舞弊行为。首先,负责人要关注会计人员的配置,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继续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任用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人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减少单位负责人由于会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其次,负责人应重视会计机构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HtTp:// 四、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以及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从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会计的监督职能,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监督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政策性和法制性,会计人员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目前,在一些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监督完善举措 当前我国在会计法律监督方面仍存在一些弊端,如国家监管不到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强等。本文就如何完善会计法律监督进行探讨。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会计法律监督对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和完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计法律监督的重要性 第一,有效的会计监督可促进公平竞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种形式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增加,如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粉饰企业经营业绩,从而获得融资机会等案例已不鲜见。如此作法造成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有必要加强会计法律监督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引导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第二,加强会计法律监督有利于企业健康成长。完善的会计法律监督可促使企业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而真实的会计信息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管理及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决策依据,还可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高知明度。同时,真实的会计信息还能让社会公众(潜在投资者)发现其价值所在,使企业优先获得融资机会,为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合理保证。 第三,通过会计法律监督可以有效缓解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利益矛盾。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相分离,他们之间实质上形成一种利益竞争关系。在管理者利益与企业所有者的利益相茅盾时,管理者常常要面对维护自身利益和所有者利益的两难选择,可能因此而损害所有者的的利益。所以,必须通过会计监督促使管理者依法履行职责,既维护管理者自身的利益也能有效保护企业利益。 二、会计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一,会计人员的监督权受到严重制约,无力履行监督职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赋予会计人员双重身份,即会计人员作为企业员工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同时又要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这种监督权本身就有缺陷。另外,会计人员要在企业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只能服从和维护管理当局的利益,会计人员的会计独立性因此丧失,会计监督职能即被严重削弱。 第二,以财政、审计、税务等为主的国家监督多采用事后监督的形式,缺乏必要的过程控制。另外,由于各监管部门之间存在权利重叠和功能交叉,缺乏信息沟通,常常使得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如有业内人士称对央企的审计多是离任审计,任期中很少进行,有时审计仅仅是例行公事,一般查不出太多问题,即使查出了问题怎么处理也有顾虑;最终的审计报告要提交国资委,相关方面要对审计的结果怎样定性、怎样披露等进行一定的沟通后才向社会公开,这样的方式会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形,而且对已发生的损失大多无法挽回。因此,政府应改变过去以事后监督为主的方式,要重抓事前、事中监督,从源头上作好会计监督工作。 第三,内部控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实施内部控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管理的优秀,它能深入到企业生产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企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直接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我国一些企业由于受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对建立内部控制重视不够、意识淡薄。有的企业内部控制虽然定了,但却不能有效执行,如企业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该机构的工作常受到管理层的限制,而不能真正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第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无法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就实际情况来看,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缺少必要的问责制度、内部授权不当、越权决策等。在国有企业里,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不是资产所有者,他们大权独揽,缺乏外部监督和约束机制;由于所有者的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相互制衡机制随之失效,给管理层的造假行为提供了条件。在监督缺失的情况下,管理层很容易根据自身的利益偏好来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报告。 三、完善会计法律监督的措施 第一,完善法制建设,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科学的会计法律监督体系,能够充分发挥各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调动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力量,提高会计监督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首先,国家立法从全局利益出发,采取统一的立法原则和基础,明确各监管主体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清晰各自的监管内容,理顺相互间的关系。其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实施细则,加快完善会计法律监督体系建设的步伐,真正做到会计监督有法可依。再次,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处罚力度,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予以公开披露和惩处,做到违法必究,以发挥社会警示作用。最后,正确引导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利,维护监督者的利益,使会计监督透明化和科学化。 第二,改变监督方式,发挥政府监督的作用。我国政府享有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直接管理权,这一管理模式忽视了会计行业社会化管理在会计监督中的作用,导致会计监督工作的僵化、低效率。笔者认为改变政府监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政府作为管理机关,要严格规范会计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协调各部门科学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信息共享,有效避免重复监督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损失,降低政府监督的成本,提高政府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建立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会计监督长效机制,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如可以通过体制改革赋予会计行业组织(如会计协会)部份管理权,利用行业自律管理来有效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三是建立信息时时共享制度,使财政、审计、税务、工商、银行监管和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能通过授权及时查询和共享,这样既可以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也可提高会计监督的信息化水平。 第三,改变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监督有效性。目前,政府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如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及继续教育等方面,至于人事管理、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则由企业单位决定,对会计人员的奖惩也不规范。现行法规制度来看,会计人员应如何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激励措施,从而弱化了新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政府应着力改变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强化会计人员的中立者身份,确实发挥内部会计监督作用。首先,要加强诸如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工资待遇确定、绩效评价和奖惩、会计委派等方面工作,保证会计人员从业的中立性。其次,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已试点推行的会计委派制度的成果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措施,在兼顾国家和企业单位利益的同时,使会计委派制度科学化、制度化。再次,提高会计从业人员入门关,保证持证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真正发挥会计监督作用。 第四,健全内部控制,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我国企业单位普遍存在会计监督不力现象,问题在于企业单位对建立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现有内部控制没能有效实施。事实上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发挥内部会计监督作用的重要保证。如何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单位管理层和会计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控制实施环境,否则再好的制度也是形同虚设。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中小股东的投票权,防止大股东一人说了算,提高管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会计法律论文:小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诠释 【论文摘要】公司治理涉及各种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划分和制衡。会计是连接权利和利益的纽带,会计信息质量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司治理中对各种利益相关者的约束与制衡机制需要以会计信息作保障。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在我国公司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下,公司目标是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因素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会计目标;法律经济学;会计立法 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指连接并规范所有者、支配者、决策者、执行者以及使用者相互关系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匹配的制度安排。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公司利益相关者中在公司治理关系中的地位。股东、经管阶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影响最终表现为对其利益实现程度的影响,而公司会计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调节各利益相关主体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会计目标的实现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一方面,会计功能的发挥与控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反映、控制和监督的功能,会计行为可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维护企业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会计法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以来,法学界对会计法律制度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会计法律制度却明显滞后于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已有的成果也局限于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角度研究公司的会计行为,这种研究方法由于规范分析方法的缺失,其研究会成果对公司治理与会计立法并无多大助益。本文在分析国外有关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会计目标模式与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互动与对应关系进行了归纳和评析,并对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完善进行了初步构想。 二、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会计目标是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基础,也是从法律经济学视角研究会计法律规范的逻辑前提。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背景下,人们对于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就有不同的的认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两大法系国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派学说之中,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尽管两个学派的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理论观点,对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受托责任学派与内部治理为主导的“德日治理模式” 受托责任学派形成于公司制盛行之时。该学派认为,由于社会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必然造就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受托经营者应当对委托者尽忠诚、勤勉的义务,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此种理论观点称之为“受托责任观”。在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受托责任观”。由资本市场的欠发达,德日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银行是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的定位必然要倾向于银行。在德日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内部控制机制对管理当局进行监控,会计的基本目标主要是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二)决策有用学派与外部治理为主导的“英美治理模式” 决策有用学派是在证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该学派看来,会计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因此认为会计信息是资源利用决策的基础。在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决策有用学观”。由于英美国家具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必须通过资本市场以股票或其他证券买卖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社会资源分配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其会计目标必然定位于决策有用观。在英美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外部控制机制对公司经理层进行监控,会计就以为公司经营者的经营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基本目标。 三、对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关系的法律经济学评价 (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的法律经济学价值 如上所述,受托责任学派把会计目标定位于为公司股东的投资决策需要,决策有用学派则把会计目标定位于公司经营者的经营决策需要,两者实际上都只是客观反映了现代公司的产权特点,而对其他利益主体的关注是不充分的。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会计目标如果定位于单一的主体,则构成对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双重拟制,从而在根本上动摇公司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公司不仅仅是股东和经理层的事业,而且需要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交易的契约关系。在这组合约安排中,公司作为他们之间合约的连接点,将这些利益相关者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因此,公司治理在承认和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 “效率”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公平”是指获取收人或积累财产的机会公平。效率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没有效率或效率低下,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产品与劳务的供给就不可能充裕,公平也就失去了实现的物质保障。但一个公司为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它就因无法赢得包括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信赖而维持公司的高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国家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目标的确定也要受制于现行的公法制度框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因此,在进行价值选择时,我们不能效率与公平绝对化,而应该在肯定公司治理机制奉行效率优先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兼顾公平的价值要求。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与会计目标定位的路径 1、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一是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是完全以资本市场为导向,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资本市场都不会在企业资本筹集上发挥主要作用,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大都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只有少部分资金从资本市场筹集。在我国市场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交易的不规范是普遍的存在的;二是股权高度集中。在资本市场完善的情况下,股东可以“用脚投票”来对公司的经营不善及时作出反映。然而,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只是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对经营者实行外部约束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三是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本应在监督经营者方面起重要作用,但我国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存在着董事会地位模糊的现象,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的机制缺乏必要的保障。 2、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 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会计立法的现状,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为:会计人员在依法享有会计权利的前提下,有效地履行义务,创造出既忠实于会计现象又对社会有着较高利用价值的会计信息。从长期看,“决策有用观”是会计目标的必然选择,但“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完全有效的证券市场假设基础上的。而在中国当前的会计环境下,证券市场刚刚发展还很不完善,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需求严重不足,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障碍,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会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应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定位于“受托责任观”为主。随着中国会计环境的健全,资本市场发育成熟,并在社会经济中具有全面影响时,再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再定位于“决策有用观”。 四、完善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会计立法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随着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实践的逐步深人,会计立法的滞后与不足也逐渐显露出来。为规范公司治理,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急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会计监管体系 会计监管模式可分为行业自律、政府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种模式。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会计监管立法体系和会计监管执法体系。会计监管的立法体系解决的是会计监管的法律建设问题,它是实现会计监管的手段和工具;会计监管的执法体系需要从会计监管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来体现,它主要包括会计监管主体、会计监管对象以及会计监管范围等问题。如上所述,这种“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体系框架是由我国公司的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模式决定的。 (二)会计监管体制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法确立的是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因而会计监管体制主要涉及到会计监管权的设定和分配。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多头监管体制,会计法律规范之间冲突严重,极不利于公司会计目标的实现,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笔者认为,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明确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诉讼机制,实行民事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统一会计立法,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 (三)法律责任制度 目前的法律对于会计、会计监管中的法律责任虽然已经有了许多规定,但是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缺位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二是司法会计制度不适应改革的需要;三是有关监管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应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立法的重要内容。 (四)会计国际化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二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五、结语 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意识到经济的发展程度、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及银行的作用对公司治理和会计目标的影响。转轨经济的公司治理和会计目标模式应该植根于现实的经济与社会环境。中国目前的国情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发展现状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过渡发展目标模式应是“市场导向型”与“行政监管导向型”相结合的模式。无论是加强会计立法,还是加强公司治理,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一致的整理。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责任深究 【摘要】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律规定,作出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会计法律或相关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种类、违法行为主体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尚不完备,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会计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主体;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违法行为人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人,依据会计法律或相关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法》规定了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种类。 1会计违法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13种: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2、私设会计帐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1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12、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的。13、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 2会计法律责任主体 《会计法》规定了违法会计行为,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存在,就必然有违法行为主体即法律责任主体,因为违法者必须对其违法行为后果承担责任。这里使用责任一词,主要是想讨论哪些人应当对一个单位的会计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实践中,会计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但对其责任人却难以追究责任。究竟哪些人应当对会计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会计法》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就现行会计法的规定看主要有这样几种: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以及单位的外部关系人(如政府部门、注册会计师等)都是会计责任人,但如何界这些责任人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有必要进行讨论。 2.1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对会计违法行为负当然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会计法》作出了明确规定。(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章。(3)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有两种,一是保证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但是《会计法》没有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不履行这些职责的法律责任。仅在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另外,《会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该包括两类,一类是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内部设置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另一类是外部会计机构,主要指会计师事务所。在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会因某种原因,出具虚假会计报告,作出违法会计行为,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相关单位和个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因而外部会计机构也应当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者。 2.3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会计法》明确规定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等情况实施监督。同时明确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由此可知,以上财政及相关部门是会计工作的监督主体,应当承担监督不力的法律后果。至于其是否应当承担违法会计行为责任(主要指经其监督检查后仍发生的违法行为),《会计法》则没有规定。还规定,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机关是违法会计行为的行政处罚部门,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法律责任及其完善 3.1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类型。 《会计法》规定的会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两种,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目前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为重,并以财政部门为主,由审计、税务、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部门参与共同对会计违法行为追究行政责任,其他法律对会计违法行为也作了追究行政责任的规定,如税法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法》和《公司法》中都规定了对会计违法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罚款、吊销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主要有降级、撤职、开除等。《会计法》规定的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第四十二条到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会计法律责任的完善。 完善《会计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1)应当明确,《会计法》应当制裁哪些违法行为。因为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性活动,其影响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一张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仅影响本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以此为依据进行分配、投资等工作的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还可能影响原始凭证开出方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而准确认定该原始凭证对各利益关系者的危害程度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会计法》只能规定,凡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即为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不联系该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实际后果,如果该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后果,当按照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制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一种会计违法行为没有确定的侵害对象而给予法律制裁,是否会有失公平?笔者认为,由于会计违法行为所侵害对象的不确定性,只能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即给予相应法律制裁,就像对违法持枪者并不考虑其是否造成实际危害一样,这是法律实施所必须付出的社会成本,不这样就无法根治会计秩序混乱的顽症。 (2)应考虑《会计法》与刑法的衔接问题。一般而言,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只是实施其他违法目的的手段,如通过造假账而偷税、贪污、行贿等,单纯为了会计工作自身目的而故意违法似不多见。由于刑法等相关法律对偷税、贪污、行贿等违法行为有相应的制裁规定,因而《会计法》仅仅原则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中关于会计犯罪的规定仅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而且主体上有所限定(如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仅适用于公司制企业),相对于会计秩序混乱的状况而言,其惩治力度稍感不够,或相应增加罪名,或扩大主体范围,以打击会计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可增加扰乱会计秩序罪名,以制裁乱设账、假造凭证以及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等违法报告罪的基础上,扩大主体范围,凡是对外筹资以及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单位,都适用该条规定,以制裁假造会计报表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会计法》关于刑事责任仅规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在什么条件下构成犯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承担哪些刑事责任,则没有明确规定。刑法仅在第201条规定了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偷税的法律责任,在第229条提到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会计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3)关于会计责任的承担问题。 3.1对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在许多情况下,单位负责人对违法会计行为难辞其咎,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足以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3.2对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影响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不仅仅是单位内部的有关人员,往往还有单位外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如管理部门、注册会计师等。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有关部门指使、强令某个单位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不在少数。因此,《会计法》应当对影响一个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外部因素作出相应约束,并明确法律责任,以防范和制止这类问题的发生。 3.3规定对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处罚较轻且效果不佳。根据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处分的主体是单位,而一般情况下,违法会计行为往往与单位或者其负责人有关,行使行政处分权的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完善《会计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非常重要。(责任编辑:饶湘)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存在问题思考论文 一、当前存在的若干会计法律问题 1.现行法规中重视行政及刑事的处罚,轻视民事处罚。我国的经济体制原从计划经济中脱胎而来,现有的法规还是体现了较多的计划经济色彩,即往往比较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而轻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节。例如,在《证券法》中,用了很大篇幅描述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仅在第62、69、161、202以及207条中,简单地提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民事责任,至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如何处理这一民事责任,几乎没有涉及,这就给具体的司法判决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陛。即使在《会计法》中也是只字不提会计问题中的民事责任问题。类似的问题,也反映在《公司法》、《合同法》等其他有关的经济法规中。 2.缺乏对虚假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尽管在《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法规中,已经规定了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的有关人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往往规定得过于原则与抽象,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对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法律问题,不同阶层的人士会有不同的标准:专业人士通常是以专业标准为依据,只要符合;专业标准,不管会计信息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将其认定为虚假会计信息;非专业人士则通常认为,只要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则该项会计信息就属于虚假信息。由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有关的司法部门一般都是非专业人士,一旦因会计信息问题引起法律冲突,在认定某项会计信息是否虚假时,如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部门往往以最为简便的方法来判定会计信息是否虚假,这就是以事实作为标准。有关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已大量发生在与验资有关的民事纠纷中。 第二,即使法律上已认定一项会计信息是虚假的,但如何来界定这项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是故意还是过失,又是一个法律难题。因为区分故意与过失,在对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量刑时,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还要在分清程度不同的情况下,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如属于重大过失,其承担的民事责任就相对要大些,赔偿的金额就可能较高;对于一般过失,则赔偿的责任就较轻。但是,要界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是故意还是过失,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是难以胜任的。 第三,也就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虽然确认了某项会计信息是虚假会计信息,并已认定了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但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项经济损失,在法律上仍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目前司法界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是以验资金额的不实部分作为赔偿金额,而不是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使用该虚假会计信息实际受到损失的金额为依据。然而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与虚假会计信息有关的法律冲突。如上海贝龄微电子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中,由于有关部门的过失,使得每股盈利0.39元误登为0.43元,按照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赔偿要求,注册会计师每股仅需赔偿0.04元,这对损失了成千上万元的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3.关于虚假会计信息法律责任分担问题。由于虚假会计信息会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因此,对制造与公布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民事赔偿责任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一项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从原始凭证开始、直至报表的公布,中间有着非常多的环节:如公司的财务人员、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注册会计师、公司监管机构、会计信息的媒介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本身。如何确定这些不同环节的法律责任,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在现有的《公司法》、《证券法》中,都强调了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公司管理部门与财务主管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也强调注册会计师因过失要对虚假会计信息承担责任。同时,有关法规也规定了监管部门的失职亦应承担责任。但是,对同一案件的虚假会计信息责任究竟如何分担,从未在任何的法规中予以规定。这样在司法实践中,当一项虚假会计信息涉及到多个环节时,司法部门只能采用“非理性无限连带责任”的判例原则,即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就由谁来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所谓的“深口袋理论”。这一理论的贯彻,从表面上来看,起到了符合平衡社会机制的作用,但实际上由于责任与权利不相配比,这种处罚不当已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例如,根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由于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相当的经济赔偿能力,因此,在虚假会计信息的赔偿金额中承担了大部分责任,截至1995年底,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总计面临300亿美元的索赔,这甚至超过了其资本总和的20倍。这样,就变相地鼓励那些经济承担能力较差的人员去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而将责任转移到有经济承担能力的这一方。 二、解决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若干设想 1.借鉴国际法务会计经验,开展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规范理论研究。针对普遍存在的会计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以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应运而生,这就是被称为“法务会计”的一个新会计分支。作为一种学科,它主要处理财务事实与企业违法问题的关系,并运用于法律上的鉴定。欧美各国会计界已开始对法务会计开展了广泛研究,有关这方面的论文与专著亦层出不穷,世界著名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也对这一问题予以特别的关注,不仅纷纷成立了科研小组,而且还专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以应付社会的需要。 法务会计不仅在理论上得到总结,在实践中也被 广泛运用。例如,法庭调查美国最大的舞弊丑闻案——麦克威尔通讯公司舞弊案时,美闰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就作为法务会计人员,在法庭上予以作证。又如,在调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瑞士银行侵占犹太人存款事件中,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共起用了450个法务会计人员,才得以完成客户的委托。由此可见,研究与借鉴国际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是解决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首要方法之一。 2.通过现有的会计诉讼案例,加强对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实证研究。会计诉讼案例,历来是世界各国会计理论界最为重视的研究领域之一。每一个重大会计诉讼案例的发生,都对社会经济造成了一定冲击,而且,每一个重大会计诉讼案例的背后,总是隐含着一些深层次的法律问题:要么是会计理论滞后于实务,使得会计法律的制定者无法预见可能发生的新情况,没有及时制定应有的新法规,导致了会计实务界的失误;要么是会计实务界对现有的会计法规缺乏应有的理解,使会计实务发生偏离……。认真研究这些重大的会计诉讼案例,寻求其产生根源及对策,已成为世界各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的最好方法。当前,我国已发生了不少重大的会计案例,如深圳原野、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等舞弊案,都是出于利用虚假会计信息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私利。通过会计案例,加强会计法律问题的实证研究,是妥善解决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又一个重要途径。 3.设立会计法律监督机构,强化对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监督。当前,我国在设立会计监管部门时,主要强调的是技术管理,其次强调的是行政处罚。监管部门的大部分精力放在会计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协调上,并对一些违规、违纪现象进行行政处罚。这些技术标准是判断会计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对我国的会计改革是非常必要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管要逐步转移到法律问题的协调上。一旦遇到诸如会计信息理解方面的法律冲突时,作为会计监管部门,应站在独立客观的立场上,对这些会计信息予以鉴定,并作出相应的结论,以便给有关司法部门提供依据。有关这方面的任务,将会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越来越迫切。在会计监管部门中设立法律监督分支机构,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监督,将成为我国会计监管部门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 普及会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是有效处理会计法律问题的又一有效手段。从当前看,我国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总认为会计信息的差错只是工作态度问题,而没有将其放到法律责任的高度,例如,前些年公布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其低级差错之多,其问题之严重,令人瞠目。因此宣传普及会计法律知识,对我国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是非常重要的。 会计法律论文:企业负责人会计法律浅议论文 摘要:新《会计法》首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企业会计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法制观念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基本前提;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有力保证。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会计法律责任风险 一、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以《会计法》为代表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了解《会计法》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的领导为追逐政治或经济上的私利,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一些政府官员为完成经济指标,强令下面虚报瞒报。《会计法》第28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条款都不容置疑地表明企业负责人在会计法律责任面前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或“不知情”“事前不知”,或所用会计人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等为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任。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正确履行其会计责任。否则,很容易遭遇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 会计是二个行为过程,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各种会计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等,都离不开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会计又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大部分负责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财会知识教育,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负责人首先应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原则,包括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一般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学会读懂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负责人只有熟悉掌握了财会知识,才能提高自己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才能保证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才能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控制会计行为,防范会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三、重视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除了自己遵守《会计法》,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外,还必须防止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的作假舞弊行为。首先,负责人要关注会计人员的配置,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继续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任用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人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减少单位负责人由于会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其次,负责人应重视会计机构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以及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从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会计的监督职能,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监督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政策性和法制性,会计人员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目前,在一些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会计法律论文: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探究论文 【论文摘要】公司治理涉及各种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划分和制衡。会计是连接权利和利益的纽带,会计信息质量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司治理中对各种利益相关者的约束与制衡机制需要以会计信息作保障。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在我国公司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下,公司目标是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因素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会计目标;法律经济学;会计立法 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指连接并规范所有者、支配者、决策者、执行者以及使用者相互关系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匹配的制度安排。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公司利益相关者中在公司治理关系中的地位。股东、经管阶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影响最终表现为对其利益实现程度的影响,而公司会计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调节各利益相关主体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会计目标的实现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一方面,会计功能的发挥与控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反映、控制和监督的功能,会计行为可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维护企业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会计法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以来,法学界对会计法律制度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会计法律制度却明显滞后于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已有的成果也局限于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角度研究公司的会计行为,这种研究方法由于规范分析方法的缺失,其研究会成果对公司治理与会计立法并无多大助益。本文在分析国外有关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会计目标模式与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互动与对应关系进行了归纳和评析,并对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完善进行了初步构想。 二、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会计目标是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基础,也是从法律经济学视角研究会计法律规范的逻辑前提。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背景下,人们对于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就有不同的的认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两大法系国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派学说之中,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尽管两个学派的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理论观点,对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受托责任学派与内部治理为主导的“德日治理模式” 受托责任学派形成于公司制盛行之时。该学派认为,由于社会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必然造就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受托经营者应当对委托者尽忠诚、勤勉的义务,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此种理论观点称之为“受托责任观”。在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受托责任观”。由资本市场的欠发达,德日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银行是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的定位必然要倾向于银行。在德日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内部控制机制对管理当局进行监控,会计的基本目标主要是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二)决策有用学派与外部治理为主导的“英美治理模式” 决策有用学派是在证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该学派看来,会计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因此认为会计信息是资源利用决策的基础。在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决策有用学观”。由于英美国家具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必须通过资本市场以股票或其他证券买卖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社会资源分配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其会计目标必然定位于决策有用观。在英美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外部控制机制对公司经理层进行监控,会计就以为公司经营者的经营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基本目标。 三、对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关系的法律经济学评价 (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的法律经济学价值 如上所述,受托责任学派把会计目标定位于为公司股东的投资决策需要,决策有用学派则把会计目标定位于公司经营者的经营决策需要,两者实际上都只是客观反映了现代公司的产权特点,而对其他利益主体的关注是不充分的。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会计目标如果定位于单一的主体,则构成对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双重拟制,从而在根本上动摇公司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公司不仅仅是股东和经理层的事业,而且需要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交易的契约关系。在这组合约安排中,公司作为他们之间合约的连接点,将这些利益相关者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因此,公司治理在承认和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 “效率”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公平”是指获取收人或积累财产的机会公平。效率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没有效率或效率低下,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产品与劳务的供给就不可能充裕,公平也就失去了实现的物质保障。但一个公司为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它就因无法赢得包括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信赖而维持公司的高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国家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目标的确定也要受制于现行的公法制度框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因此,在进行价值选择时,我们不能效率与公平绝对化,而应该在肯定公司治理机制奉行效率优先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兼顾公平的价值要求。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与会计目标定位的路径 1、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一是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是完全以资本市场为导向,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资本市场都不会在企业资本筹集上发挥主要作用,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大都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只有少部分资金从资本市场筹集。在我国市场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交易的不规范是普遍的存在的;二是股权高度集中。在资本市场完善的情况下,股东可以“用脚投票”来对公司的经营不善及时作出反映。然而,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只是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对经营者实行外部约束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三是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本应在监督经营者方面起重要作用,但我国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存在着董事会地位模糊的现象,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的机制缺乏必要的保障。 2、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 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会计立法的现状,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为:会计人员在依法享有会计权利的前提下,有效地履行义务,创造出既忠实于会计现象又对社会有着较高利用价值的会计信息。从长期看,“决策有用观”是会计目标的必然选择,但“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完全有效的证券市场假设基础上的。而在中国当前的会计环境下,证券市场刚刚发展还很不完善,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需求严重不足,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障碍,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会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应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定位于“受托责任观”为主。随着中国会计环境的健全,资本市场发育成熟,并在社会经济中具有全面影响时,再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再定位于“决策有用观”。 四、完善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会计立法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随着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实践的逐步深人,会计立法的滞后与不足也逐渐显露出来。为规范公司治理,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急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会计监管体系 会计监管模式可分为行业自律、政府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种模式。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会计监管立法体系和会计监管执法体系。会计监管的立法体系解决的是会计监管的法律建设问题,它是实现会计监管的手段和工具;会计监管的执法体系需要从会计监管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来体现,它主要包括会计监管主体、会计监管对象以及会计监管范围等问题。如上所述,这种“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体系框架是由我国公司的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模式决定的。 (二)会计监管体制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法确立的是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因而会计监管体制主要涉及到会计监管权的设定和分配。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多头监管体制,会计法律规范之间冲突严重,极不利于公司会计目标的实现,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笔者认为,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明确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诉讼机制,实行民事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统一会计立法,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 (三)法律责任制度 目前的法律对于会计、会计监管中的法律责任虽然已经有了许多规定,但是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缺位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二是司法会计制度不适应改革的需要;三是有关监管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应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立法的重要内容。 (四)会计国际化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二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五、结语 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意识到经济的发展程度、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及银行的作用对公司治理和会计目标的影响。转轨经济的公司治理和会计目标模式应该植根于现实的经济与社会环境。中国目前的国情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发展现状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过渡发展目标模式应是“市场导向型”与“行政监管导向型”相结合的模式。无论是加强会计立法,还是加强公司治理,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一致的。 会计法律论文:剖析会计法的规定法律责任论文 [论文关键词]会计法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法律责任 [论文摘要]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承担着会计法律责任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法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监管和控制是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的保证。因此,应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管理行为,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我国于198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1993、1999年对《会计法》作了修改。在《会计法》实施过程中,不少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的误区,以致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 一、我国《会计法 中法律责任的规定及不足 将我国建国来先后修订的《会计法》中法律责任加以比较,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1.责任主体的变化。经历了由1985年的会计人员、单位领导人和上级单位领导人到1993年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再到1999年单位领导人为主、会计人员为辅的变化。 2.法律责任的变迁。1985、1993年的会计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完全一致,1999年的会计法规定的责任种类仍只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明确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而现行《会计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六章的第42条至第49条,以及第4条、第5条、第21条、第40条等。总之,我国会计法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从未规定民事责任,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均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为主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一)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必要性 在执行多年的旧《会计法》中,存在“责任人缺位”的现象,导致责权不清,处罚对象不明,更为会计信息的虚假、残缺和随意性留下了可乘之机。有人认为,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单位负责人未必是会计专家,也不可能对本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因而不能全面负责。其实不然,当前一些单位做假账,账外账的现象,往往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是受到单位负责人的指使不得已而为之,或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合谋行为。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法定代表,应对组织的一切行为负责。会计行为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不是单位会计机构的集体行为,而是整个单位的组织行为。如果是会计弄虚作假,说明他用人不当,也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形式及其工作要求 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依法建账。设置会计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从设立时就依法设置会计账册,系统、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认真培训会计人员。会计信息失真除人为做假外,还有会计人员本身专业水平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上,无意识地出差错等原因。 3.遵守记账规则和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各单位在建账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当然《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 4.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应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与职责权限,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和差错的目的。 5.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取得他们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三)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环境建设 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禁、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其应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宏观监督和管理,为《会计法》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现行《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会计人员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中涉及到一定的民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对单位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单位的会计人员也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从会计的关系看,会计人员是接受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的委托,向管理当局的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因此,只有管理当局才对外部投资者负责,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负责,与外部投资者并没有直接的受托责任关系。由会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缺乏依据,并且淡化管理当局的责任。从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机制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为会计信息失真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只不过是受到管理当局的授意、指使或强令,为了避免被解聘或降职等而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实际上,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的聘任报酬契约、与债权人的债务契约、资本市场筹资动因等导致他们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直接动因。从会计的定位看,会计人员的报酬取决于管理当局,其意思表示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 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侵权法中的雇员侵权责任。侵权法认为,受雇人执行职务行为时所致的他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的这种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意志为雇佣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佣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雇佣人与受雇人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雇用人对受雇人选人不当、疏于监督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主要原因,除非能证明没有过失,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管理当局承担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往往并非不知其为违法,因而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会计信息失真不法行为的责任,他们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对虚假会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法》第43条和《公司法》第212条对此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了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证券法》第177条和《刑法》第161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会计人员对虚假陈述行为仍然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完善措施 (一)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而会计人员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实施者,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条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要加强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 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的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单位负责人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信息失真还是屡禁不止,因此应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办法,使单位负责人个人对其会计信息失真行为承担更多的处罚,更多地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是只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了事。 (三)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会计法》是会计管理的法定基础,对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逐步出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专业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管理体系,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规章制度还要不断地完善,会计监督机制还要进一步强化。 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实现会计规范化的保证,目前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社会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将成为企业监督的重要力量,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效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更要关注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些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监督审计力量都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 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主要途径:一是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法律,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强化财政机关的会计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各会计监督部门的监管协作,逐步建立起一个高效的会计综合执法机构。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会计法律论文:成文习惯法规定会计法律责任论文 论文摘要: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审计理论界的难点问题,我国正着手进行修订,美国注册会计的法律责任及特点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实践有借鉴意义。 论文关键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特点 美国的证券市场是比较完善的,素有“成熟的市场”、“百年老店”之称,其信息披露规则、市场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都是较为健全的和有效的,人们的投资理念也是很成熟的其完善及发达是与管理当局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证券市场的重要作用是分不开的。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鉴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皿待完善,故本文主要是介绍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以期对我国有所借鉴。 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源自习惯法和成文法:下面主要分别介绍习惯法和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一、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一)注册会计师对受益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所谓受益第三者是指各方所签订合同(业务约定书)中所指明的人,此人既非要约人,又非承诺人。例如,注册会计师知道被审计单位委托他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某家银行的贷款,那么这家银行就是受益第三者。 委托单位之所以能够取得由于注册会计师普通过失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的权利,源自习惯法下有关合同的判例。受益第三者同样地具有委托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所订合同中的权利,因而也享有同等的追索权。也就是说,如果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包括普通过失)给依赖审定会计报表的受益第三者造成了损失.受益第三者也可以指控注册会计师具有过失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遭受的损失。 (二)注册会计师对其他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委托单位和受益第三者对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具有损失赔偿的追索权,这是因为它们具有和会计师事务所所订合同中的各项权利那么其他许多依赖审定会计报表却无合同中特定权利的第三者是否也有追索权呢?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对于其他第三者是否也负有责任呢?这在习惯法下和成文法下有些不同首先看一下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931年美国厄特马斯公司对杜罗斯会计师事务所一案,是关于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责任的一个划时代的案例,它确立了‘厄特马斯主义”的传统做法。在这个案件中,被告杜罗斯会计师事务所对一家经营橡胶进口和销售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其后不久这家公司宣告破产。厄特马斯公司是这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商(企业将应收账款直接卖给商以期迅速获得现金),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曾给予了该公司几次贷款。厄特马斯公司以未能查出应收账款中有70万美元欺诈为由,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过失。纽约上诉法庭(即纽约州最高法院)的判定意见是犯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不对未曾指明的第三者负责;但同时法庭也认为,如果注册会计师犯有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则应当对未指明的第三者负责。 可见,注册会计师对于未指明的第三者是否负有责任,厄特马斯主义的关键在于要看注册会计师过失程度的大小一普通过失不负有责任,而重大过失和欺诈则应当负有责任但是自世纪年代以来,许多法院扩大了厄特马斯主义的含义,判定具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对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负有责任所谓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正常情况下能够预见到将要依赖会计报表的人。例如资产负债表日有大额未归还的银行贷款,那么银行就是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在美国,目前关于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一些司法权威仍然承认厄特马斯主义的优先地位,认为具有重大过失和欺诈的注册会计师才对第三者负有责任;但同时也有些州的法院坚持认为.具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对可以合理预期的第三者也有责任: 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案中,举证的责任也在原告,即当原告(第三者)提起诉讼时,他必须向法院证明:(1)他本身受到了损失;(2)他依赖了令人误解的已审会计报表;(3)这种依赖是他受到损失的直接原因;(4)注册会计师具有某种程度的过失;作为被告的注册会计师仍处于反驳原告所做指控的地位。 二、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在美国,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文法主要有‘、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当受害第三者指控注册会计师时,首先应当选择其指控是根据习惯法,还是根据成文澎如果有适用的法律的话)提出的。由于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允许集团诉讼(即某一类人,如全体股东作为原告),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严格的标准行事,因此大多数指控注册会计师的公开发行公司的股东或债券持有人,大多都根据联邦成文法提出的。 一残1933年证券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1933年证券法芬规定:凡是公开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的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送登记表,其中包括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会计报表。如果登记表中有重大的误述或遗漏事项,那么呈送登记表的公司和它的注册会计师对于证券的原始购买人负有责任,注册会计师仅对登记表中经他审核和报告的误述或遗漏负责。 1933年证券法飞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颇为严格,表现在:其一是只要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就对第三者负有责任;其二是将不少举证责任由原告转往被告,原告(证券购买人)仅须证明他遭受了损失以及登记表是令人误解的,而不需证明他依赖了登记表或注册会计师具有过失。这方面的举证责任转往被告〔注册会计师)但1933年证券法将有追索权的第三者限定在一组有限的投资人、证券的原始购买人 在、1933年证券法里.注册会计师如欲避免承担原告损失的责任,他必须向法院正面证明:他本身并无过失或他的过失并非原告受损的直接原因因此,1933年证券法建立了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最高水准,他不但应当对其普通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责.而且必须证明他的无辜,而非单单反驳原告的非难或指控 (二)1934年证券交易法少中关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1934年证券交易法少规定,每个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管辖下的公开发行公司(具有100万美元以上的总资产和500位以上的股东).均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年度会计报表。如果这些年度会计报表令人误解,呈送公司和它的注册会计师对于买卖公司证券的任何人负有责任,除非被告确能证明他本身行为出于善意,且并不知道会计报表是虚伪不实或令人误解的。 与1933年证券法矛相比,心1934年证券交易法咨涉及的会计报表和投资者数目要多几1933年证券法少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限定在登记表中的会计报表和那些原始购买公司证券的投资者,但在众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注册会计师要对上市公司每年的年度会计报表和买卖公司证券的任何人负责。 不过,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所减轻。由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除非被告确能证明他本身行为出诸善意,且并不知道会计报表是虚伪不实或令人误解的”。这就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限定在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而众1933年证券法、则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普通过失。 《1934年证券交易法、将大部分的举证责任也转往被告。但与《1933年证券法户不同的是,原告应当向法院证明他依赖了令人误解的会计报表,也就是说要证明这是其受损的直接原因二另一方面,戈1933年证券法》要求注册会计师证明他并无过失。而气1934年证券交易法、比较宽大,只要求注册会计师证明其行为“出诸善意”(即无重大过失和欺诈)就可以了。 三、习惯法与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特点 从美国以上成文法和习惯法对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美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明确规定了注册刽十师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 在美国,明确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成文法和习惯法通过两者的相互作用,使得法庭不断重新认定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和法律责任自从英国会计师远涉重洋将独立审计引进美国之后,独立审计便在美国从无到有、从落后到先进,迅速得到了发展迄今为止,美国的独立审计已近百年,并且其水平在国际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相应地,美国独立审计法律责任在这百年的历史过程中也逐步得以完善,在其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成文法一般具有前瞻性不够的缺点,并且不便于及时加以修改,但习惯法则比较灵活,通过成文法和习惯法的相互配合,互为补充,使得美国独立审计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较为严密 (二)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在美国,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而没有行政责任。这主要是由于美国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体制所决定的。行政责任是指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规,以及单位行政管理章程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方式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和单位对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违法人员的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美国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体制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我管理,因而不存在行政责任这一法律责任形式。在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一般都希望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承担赔偿其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刑事诉讼成立,则连带的民事诉讼常常使得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时甚至使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了破产的境地。 (三)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的对象、范围和程度。 美国独立审计承担法律责任的对象除了客户外,还包括其他广泛利用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第三者无论是习惯法还是成文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对象都日益广泛这与社会公众对审计质量的期望是密切相关的:‘牡会公众是审计唯一的委托人”,随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对象的扩大,社会公众更加希望借助法律的手段实现和保障注册会计师这一重要角色的作用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范围来看,审计人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过错行为可以分为:违约、过失、欺诈注册会计师在哪种过错行为下需要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是最为棘手的问题美国各州在审理第三者诉讼案件时所采用的标准不一样,同时所依据的法律也不一样,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的复杂性和不一致性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程度来看,有数据表明,1995年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诉讼赔偿是其资本总额的32倍,1995年美国颁布了,、私有保证金诉讼修正法案》,其中提出了比例分担责任的概念,即被告根据其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对于连带责任来说,其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程度无疑是较为缓和了。通过对以上三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具有了比较具体的主体框架,这些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其对社会公众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实施的审计行为和所作的审计结论所造成的影响充分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履行法律责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从严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追究特别是其民事责任赔偿非常到位。从美国所发生的一些重大违法案件来看,当事人都受到了严重的处罚。例如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的林肯存贷款信用社审计案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林肯存贷款信用社在审计后破产了,而支付了150。万美元;在不久前结束的山登公司审计案件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又向股东支付了3.35亿美元的民事责任赔偿。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摘要】在前一阶段的改革中,我国管理界与会计界对两大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建设情况比较关注,不少文章也从某一方面涉及到对它的介绍与研究,同时,会计、审计职业界也希望对这一问题有比较系统的了解。本文分别研究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的历史过程及其运行的基本规律,并通过比较分析研究了它们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形成的基本特点,以及其中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些基本问题。在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经济改革乃至会计、审计改革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其中建立健全已初步形成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将是下一阶段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本文希望对此所作出的研究能够起到参考性作用。 【关键词】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 两大法系中的大陆法系或民法法系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历史悠久、分布最广、影响很大的法系,它的代表国家是法国与德国。而英美法系或普通法系、或海洋法系则是以英格兰普通法为基础形成、发展起来的,在进入现代社会后,它在发展中创新力度明显加强,影响也进一步扩大,在世界性法系中与大陆法系形成并驾齐驱的演进格局。不言而喻这个法系的代表是英国和美国,并且在进入二十世纪后美国开始在这个法系中占据主要地位。本文将以两大法系中的代表国家为主,对其会计法律制度及其体系建立与发展情况作专门研究,并通过比较研究揭示其规律,以供我国加入WTO之后,进一步建立我国会计的法律制度及其体系作参考。 一、两大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的法律基础 自阶级社会产生之后,财产所有权问题便日渐突出起来,一方面是对国家财产所有权的维护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当时最高统治者的统治与经济利益,故通过立法来维护与保障国家权益,进而达到最高统治者的长久统治,必然成为当时立法的根本性目标之一。另一方面则是解决对家庭私有财产的维护与保障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讲,家庭经济的稳定是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稳定的基础,这种稳定也需要法律制度的维护;而从维护富有家庭的财产权来考察,它关系到维护包括最高统治者在内的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进而也关系到保持当时社会制度的性质及维护这种制度的长久统治问题,故后者也是当时立法确定的根本性目标之一。 由此可见,以上两方面所确定的立法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它充分表明有关维护与保障财产所有权方面的立法,一开始便成为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最根本性的立法,它既关系到某一社会制度下的政治,也更加深切地关系到某一社会制度下的经济。 (一)奴隶制时代财产权立法模式的建立 历史事实充分表明了这一问题。从最古老的历史事实考察,处于奴隶制时代的古埃及已形成了它的民法制度的基本内容。首先是财产法,既保障国家的租税收入,也保护家庭占有私有财产和处理这些财产的权利。其次为契约法,其中有关债务方面契约倍受重视,法律中充分明确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最后是关于婚姻家庭和财产方面的规定,它明确了私有财产的继承法则。在以上三者之间,财产所有权成为简单商品经济下的产权的优秀,因而它是民法制度建立的出发点,而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债权法和财产继承法,也相应在民事立法中体现出来。此外,根据《圣经》中的《旧约》部分记载,在希伯来人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后,它所形成的民法制度也十分明确地体现出财产法——债权法——财产继承法的主体结构[1],其民法制度的建立在立法思想、立法内容及其立法实践方面与古埃及如出一辙。 更为重要的历史事实是,从世界上奴隶制时代的成文法典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在当时的民法制度中已形成的保障财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的较为系统的规定。如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所颁布的《汉谟拉比法典》(约公元前1792~前1750年)、古代印度的《摩奴法典》(公元前三世纪至公元三世纪)、公元前462年至441年古希腊民主派领袖进行立法改革所形成的希腊“宪法”,以及古代罗马所颁布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1~前450年)等等,其中民法制度的思想精神、立法所确定的目标、对民事法律主体结构的确定,以及立法中所使用的判例,无一不清楚、明了地显示了法律中维护与保障财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这一立法的根本模式。处于同一历史时代,但却是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立法背景及其在不同历史人物的主持之下,产生了具有同一主体意义的民事立法模式,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民事立法史上的奇迹。 (二)封建时代财产权立法模式的稳固 前资本主义的商品货币经济在封建制或中世纪时代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在封建社会末期或中世纪的最后几百年其发展开始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其中这种转变在西欧国家中体现得更为充分。也正是基于这一变化,欧洲的封建统治者也从巩固其统治出发,首先在立法方面继承了奴隶制时代的法制建设成就,把民法制度中所确立起来的财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模式稳定下来,并在此基础上使其得到进一步发展。 在中世纪最初的四百年间,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不少日耳曼封建王国,史称其为蛮族国家。在这些蛮族国家中以法兰克王国为最强大,其存续时间也最为长久。公元五至六世纪它所颁布的《撒利克法典》是在公元五至九世纪所创立的“蛮族法典”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它的内容不仅集中体现了以往所建立的民法制度的精神,而且扩展了原有民法制度的内容,并以更高的层次确立了民法制度的原则。如这部法典不仅从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出发,进一步明确了保障私有财产的基本宗旨,而且进一步明确了对债权的保障,并在法典中强调了债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同时,这部法典还明确了只有具有法定性质的契约才能作为进行债权与债务清算依据的精神,并且也只有持有这种合法性的证据,才是合法的财产继承人。应当指出,在整个“蛮族法典”中,凡涉及到经济方面的问题都从一个新的立法高度把财产法、债权法与财产继承法,以及契约法的内容统一起来,从而最终形成了与罗马法并立的日耳曼法系。 在中世纪,体现对奴隶制时代民法制度继承与发展的法律文献是英国1215年颁布的《大宪章》。《大宪章》首次把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立开来,限制国王的权利,而相应保障其他方面的权利,由此体现了“罗马法”中最主要的精神。罗马人之所以重视法度,其“主要兴趣是发展和规定那些作为私有财产的抽象关系的关系。”[2]而事实上“又确实是罗马人最先制定了私有财产的权利、抽象权利、私人权利、抽象人格的权利。”[3]《大宪章》不仅首次将这一内容反映在具有宪法意义的文献之中,并依据它的内容确定了类似于后来议会的组织形式,因此,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法制史研究者认为《大宪章》是后来资产阶级国家立法监督模式建立的原型。 在十五世纪末期,“土地转让的现象相当普遍,以债、契约和账目为理由的诉讼都得到承认。”[4]由此,“业主权利”反复出现在官司诉讼之中,并很快便成为具有社会性意义的语言。在都铎王统治时期(1485~1603年),罗马法复兴运动影响到英国,在新的立法思潮冲击之下,英国在财产法制建立方面又有明显进展。1536年颁布了《用益权法》,随即又颁布了《遗嘱法》。1628年英王查尔斯一世一度接受了议会所提出的《权利请愿书》,“权利”的问题再一次被提到作为根本法内容的高度,这一史实也与上述法律文献一样直接影响到后来英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英国资产阶级“并把它作为‘宪法’的渊源之一,直至今日。”[5]同时,这类立法很快便影响到中世纪末期的城市,在城市立法中产生了具有深远影响的“城市宪章”,这种宪章明确地把它的立法目标完全放在对业主权益的保障方面,并在有关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立法方面形成了更具有影响的创新之点。 中世纪欧洲大陆的城市也从获得自治权利之日起,便逐步根据资本主义性质经济的特点及其发展要求制定了城市法,并且,这种城市法的内容及其范围又在不断扩大之中得到充实,“不仅包含规定城市特权的宪章,还包括城市中一般遵行的私法法规,并且记载得十分完全,可谓初具‘私法法典’的规模”。[6]在意大利、西班牙、德国与法国它们的城市也都显示出这种进步。同时,迎合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货币经济萌芽的演化,商法及海商法也相应在这些国家建立起来,其内容具体而较为系统地反映了对生产经营者经济权益的维护,故它们“标志着近代商法的开端。”[7] 中世纪时代的注释法学家在解释罗马法时,围绕所有权问题提出了“物权”的概念,从理论上把物权与债权划分开来。同时,又进一步从财产权的研究出发形成了一系列的概念,这些概念构成了产权理论的基础。历史地考察,无论是后来归属于大陆法系的法国与德国、意大利,还是后来属于普通法系中的英国对此都有着突出的贡献。正如英国学者安德尔·里佛所讲:“凡私有制基础上的所有权的概念,都是私有权的概念。”[8]中世纪关于产权的立法原理既是在奴隶制时代立法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而又极其深刻地影响到后来资产阶级的立法。如前所述,事实上随着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关系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的形成与演进,有关维护早期资本权益的立法,既在实务方面,也在基本理论方面直接为资产阶级国家立法或者说两大法系代表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及其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二、大陆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从前文已可见,大陆法系的主要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从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方面考察,还包括城市法与商法。在大陆法系建立中罗马法是作为成文理性在发挥作用的,这便决定了它以成文法作为其立法的主要形式。 (一)法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正如史学家所作出的评价:“作为大陆法系典型代表的法国法,以其深厚的思想基础、完备的法典化体系结构、明确严密的原则内容、民商分立的私法制度,以及公法与私法的传统分类等法治模式著称于世,对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决定性的影响。”[9]从法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方面考察,在总体上,它的建立起始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形成并确立于19世纪上半期,在19世纪下半期开始通过改革为建立现代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奠定基础,最终于二十世纪下半期建立起以产权制度为优秀的较为完善的并独具特点的现代会计的法律制度体系。 “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着。”[10]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针对财产所有权的立法行为无论对于建立与发展资本市场,还是对于建立与发展整个市场经济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方面的立法建制既是在历史的基础上进行的,而又都是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要求在创新之中推进其发展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如果对于财产所有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维护与保障缺乏科学、系统且力度更强的法律制度,那么,资本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便无法建立起来。因而,在近代社会,资产阶级国家在产权法制方面的创新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它在发展这类法制方面的历史成就也是十分显著的。 1.法国的《人权宣言》及其在立宪发展中对财产所有权所显示出来的根本性保障。 “所有权的立宪保证把经济财富与政治权力分开来。”[11]立宪中最突出的一个举动是把对财产所有权利的保障以专门法案的方式确立下来,即在宪法中确立“权利法案”的重要地位。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的《人权宣言》是中世纪时代的“宪章”所不可相比的,它既强调了人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而又同时强调了“财产权是不可侵犯的神圣的权利。”[12]并严正指出:“任何社会,如果在其中不能使权利获得保障或者不能确立权利分立,即无宪法可言”[13]可见,“权利法案”在宪法中的地位之重要。1791年的法国宪法既强调了对私有财产的保障,而又同时强调了必须处理好国家权益与私人权益之间的关系。此后,法国宪法虽然历经多次修订,直至2000年9月所进行的最新修订,但是对这一精神不仅始终体现完整,而且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它都一直表现出使其不断得到加强的发展趋势。 2.法国的《民法典》与《商法典》在立法内容确定中系统体现了宪法中的“权利法案”精神。 1804年在拿破仑的支持下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在资产阶级立法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正是因为有了《民法典》,才树立了法国法作为大陆法系重要代表的地位。”[14]《民法典》的立法依据是《人权宣言》及1791年的宪法,它既从理论上也从实际的方面对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作出了具体而切实的规定。具体讲:(1)明确了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并对财产进行了分类;(2)明确了私有财产与国家财产的界限;(3)对财产所有权的变更、取得与处理方式作出详细规定;(4)确定了债权种类与债同契约的关系,以及明确了对债权的保障;(5)明确了家庭、婚姻与财产继承权等等。可见,《民法典》与《人权宣言》中的精神及宪法中的规定完全保持一致,并充分体现了切实对宪法中关于维护财产权利精神的贯彻执行。在立法内容上,《民法典》充分显示了它的开创性,同时在产权理论与实务处理方面也体现了它的创新与发展,故法国《民法典》的产生其意义极为深远。正如拿破仑所讲:“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几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那么多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15]也正如美国学者艾伦·沃森所指出的:“在整个大陆法系的历史中,民法典诞生的深远意义是无与伦比的。(法国)民法典的问世,开创了一个新纪元,整个大陆法系都因而产生了深刻的变化。的确,在典型的近代形式的民法典面前,先前的法律荡然无存,就连辅助性的作用也谈不上了。”[16]尤其是在这部《民法典》中所确立起来的以财产、契约与侵权行为作为三大支柱的民事法律规定,以及这三大支柱中所体现出来的立法内容对产权、债权与继承权的充分维护,对于促进法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尽管近二百年来由于对它的不断修订使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民法典了,然而,它最初所确立下来的维护财产权的法律制度其宗旨却不仅永远未变,而且在其发展中已成为促进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部现代民法典。 1808年颁行的《法国商法典》又开创了民法与商法分立的崭新格局,《商法典》的颁布又解决了在保障所有者权益方面与《民法典》相对应的一个重大问题,即如何从公司设立、管理、清理,以及从会计、审计等方面具体解决维护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商人会计或商业会计是《商法典》中的重要篇章,它具体涉及到会计制度中的各个主要方面,从而在这个重要法律文件中确立了会计制度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典式会计制度”的特色,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通过后来的多次修订,《商法典》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并适应了近代、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要求。尤其是到现代社会,法国已形成了以《商法典》为主体的商事法律系统,其中主要包括《商事公司法》、《公司重整与公司清算法》和《工业产权法》等。以下着重简介《商事公司法》。 《商事公司法》于1966颁布,它适应了对法国现代各类公司管理的要求,其后它又通过多次修订进一步使会计、审计方面的规范具体化及系统化,并进一步使《商法典》中有关会计、审计方面的法规具有切实性与可操作性,其中会计规范内容的具体程度已涉及到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其报表合并、计价方法变更之合法程序、固定资产折旧与各种准备金的提取、各种损失的弥补,以及处理会计、审计事项的法定性原则等等。同时,这一商事立法还充分考虑到与欧共体成员国乃至其他国家的会计协调问题,其规范不仅把会计方面的规定理论化、具体化,而且将其内容进一步达到系统化,从而更进一步突出了“法典式会计制度”的特色,并使这种特色的保持及发展与会计区域化、国际化的要求统一起来。此外,应当说明,法国近代至现代所制定的《破产法》也始终与以上法律相呼应、相配合,并在对公司的审计方面把会计、审计乃至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统一起来。另外,配合《法国注册会计师法》与《法国注册审计师法》的颁行,在法国也形成了具有大陆法系特色的法典式审计法律制度体系。 总之,法国首创成文法典中的民法与商法分立模式,在保障财产所有者权益方面,民法与商法协同发挥对市场经济的管制作用,分别贯彻执行了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精神。尤其是法国的《商法典》与《商事公司法》又系统地集中了会计规范方面的内容,形成了大陆法系所固有的“法典式会计制度”的特色,在具体保障与维护财产所有者权益方面起到坚固屏障的作用,这是法国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主要贡献之一。 3.法国的税法与税制建设对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发展的重要影响。 1959年和1968年法国通过两次税制改革,在所得税方面完成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从而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法国还坚持按“财务关系年”进行核算,并采用了账目公开制度。按照法国现行税法的规定,为纳税而申报的收益必须与“财务关系年”中的账面会计记录和反映在会计报表上的收益相一致。各个公司所发生的费用也只有在账面上有正确反映时,方准许按规定相应在收入中扣除。这样,法国的现代会计制度改革便必须正确而充分地体现会计收益与纳税收益相一致的原则,并必须相应解决财务报表编制、调整、合并与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这既是法国税法与税制改革一直影响到法国现代会计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法国之所以能够科学地处理国家所有者权益与所有者权益的重要原因。 4.法国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颁行的“统一会计方案”在它的整个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1945年法国经济与财政部组建成立了会计标准化委员会,1957年更名为“国家会计审议委员会”。这个组织由法律、经济和会计职业团体方面的代表组成,为官方正式机构。该委员会的任务不仅在于主持与修订“统一会计方案”(PlanComptableGeneral,又译为会计总计划或总会计方案),而且还在于根据“统一会计方案”制定“行业会计方案”。1947年9月经批准正式颁布了“统一会计方案”,当时仅适用于公营企业。1957年对其进行了修订与调整,使其既适用公营企业,而又适用于私营企业,由此提高了它在执行中的权威性。这种“统一会计方案”的创建不仅有效地配合了《商法典》与《商事公司法》中会计制度的执行,并使其成为法国“法典式会计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通过对它的修订又不断地适应了与欧共体成员国进行会计协调的要求。如1979至1982年所进行的修订,主要是为了解决贯彻欧共体的指令,尤其是其中第4号指令,通过这次修订在“统一会计方案”中体现了以“真实与公允”作为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标准。1985年在修订中所作出的规定,则是为了贯彻欧共体第7号指令中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法国从1996年起又进一步着手对会计制度的改革,并于1998年在对“国家会计审议委员会”改组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组织机构“会计管理委员会”。这个新机构的工作进程明显加快,于1998年便完成了对原“统一会计方案”的全面修订工作,最终交由经济与财政部批准,从2000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新的“统一会计方案”,从而把法国对公司会计制度改革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德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从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到1817年德意志帝国的建立,是德国逐步走向统一的时期。其中统一的帝国议会产生,为德国近代统一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创造了先决条件,使德国成为大陆法系中的主要代表之一。二战结束后,根据协议按美、英、法占领的西区建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西德),西德继承与发展了大陆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在总体上依旧显示出大陆法系的特色,故本文论及现代德国会计法律制度建设部分其研究内容仅限于西德。 1.德国宪法中所体现的“权利法案”的精神。 在德国由分散逐步走向统一的六十多年间,先后颁布了三个基本宪法,即1849年的法兰克福宪法、1850年的普鲁士宪法及1867年的北德意志联邦宪法,它们为统一之后所制定的帝国宪法奠定了基础。从体现“权利法案”精神方面讲,它作为近代宪法的主体源流自然也在德国上述宪法内容中处于突出地位。如法兰克福宪法在其主要章节必特别强调“财产权不可侵犯”[17],并同时强调保障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1919年所颁布的《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史称魏玛宪法)克服了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历史局限性,既进一步突出了维护公民经济权益及财产所有权受到宪法保护的内容,而又同时强调宪法保障国家权益及其公共的利益。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宪法还强调了对劳工权益的保障,从而确立了近代宪法的全面权益观念。加之宪法中强调契约自由的原则,债权依据合法的契约加以保障,以及保护财产的继承权,从而体现了对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保障的一致性。正因如此,法制史研究者认为:“魏玛宪法的诞生标志着现代宪法史的开端。”[18]从1949年5月开始西德执行的是《波恩基本法》,并且从1949年至1990年通过对此法所进行的三十多次修订,不断适应了政治与经济环境变化的要求。 2.德国的《民法典》与《商法典》在立法内容确定中亦系统体现了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精神。 法国的《民法典》对德国制定《民法典》产生了直接影响,它的制定曾经仔细参考了法国《民法典》的内容,故其立法的目标及其基本格局具有一致性,都是体现大陆法系特征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文献。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立法环境的变化,因而,德国《民法典》在制定中较之法国《民法典》又显示出它的发展方面。从产权方面讲它依然集中体现了对宪法的“权利法案”的切实贯彻执行,依据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相互关联的客观实在,在德国《民法典》中充分体现了以下规定: (1)首次在法典中明确了法人(JuristischePerson)的概念及其法人制度,同时相关联地涉及到对物的财产形态的概念作出规定,最终明确法律所确认的物权,这种物权的确认不仅包括动产、不动产,还相应包括了对不动产附加物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2)在上述基础上对财产占有权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明确法律所确认的物权是以人为主体所行使的物权,当事人对物权的合法占有便受到法律的保障。同时,《民法典》还明确了占有权与支配权的一致性,并指出它具有不可侵犯性。 (3)德国《民法典》分别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度对债权作出规定。一方面“债权人根据债务关系,有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另一方面“债务人须依诚实与信用,并依照交易惯例,履行给付。”[19]从本质上讲德国《民法典》系从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出发来确定法律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 (4)在债权与债务关系处理方面,《民法典》相应明确了契约法的内容,凡依法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这种关系,其唯一法定性依据为契约,债权人是依据契约的成立而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法律保障这种契约的履行。 (5)德国《民法典》第五编为继承法,对财产继承人的法律地位、继承顺序、继承人对遗产债务的责任,以及遗嘱的法定性内容都有系统规定,强调法律对财产继承权的保障。 上述可见,德国《民法典》忠实地依据宪法精神,在立法中充分体现了对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依法保障的一致性,它较之法国《民法典》又站在一个更新的高度发展了民事立法,其影响也具有世界性意义。如二十世纪上半期瑞士、奥地利、土耳其、苏俄、中国,以及泰国所颁布的民法典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它的影响。截止1998年德国《民法典》先后共计修订14次,修订之后的德国《民法典》依然围绕宪法中的“权利法案”精神,使其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方面一直向前推进。 法国的《商法典》也对德国《商法典》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德国在制定中又处理好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又把大陆法系的《商法典》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德国于1861年颁布了《普通德意志商法》,俗称旧商法典,而把1897年所颁布的《德国商法典》称之为新商法典,本文所研究的是1897年颁布,而从1900年1月执行的新商法典。 德国《商法典》作为德国《民法典》一般性原则所制定的特殊法律,更为具体的从公司的方面及更多、更为详尽地从会计规范方面明确了体现对财产所有者的经济权益维护与保障的条款,从而最终也在德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商法典为支柱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德国《商法典》以商人主义观念为基础,采取‘商人法主义’,即依据商主体资格确定商事关系范围。”[20]1900年执行的德国《商法典》共四编,计905条,有关会计事项的规定主要列示在第一编之中。1985年为与欧共体的公司法相协调,对会计部分(及相关审计部分)又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整,调整中确定第三编为“商业账簿”,前所未有地对公司会计作出了详细、具体而又十分系统的规定,其篇幅在整个商法典中达到了三分之一,充分确定了会计法规在《商法典》中的重要地位。其具体内容可简要概括如下:(1)明确了簿记的原则与记载责任,以及在账务处理方面的原则性要求;(2)关于正确编制公司财产目录的规定;(3)关于会计期间与统一货币量度的规定;(4)关于按会计期间进行决算中的会计报表编制的系统规定;(5)关于资产计价与费用摊销的规定;(6)关于会计确认、计量与记录,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规定;(7)关于会计文件保存方面的规定等等。其会计方面规定的详尽程度,既包括了现代会计制度中最主要的方面,也包括了欧共体有关会计指令方面的内容,故尔它亦充分显示了大陆法系“法典式会计制度”的特色。 必须指出,为具体配合德国《商法典》的执行,1965年又在以往所颁布的公司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为与欧共体所的第2号指令相适应,1978年又对该公司法进行了修订,使其既与商法而又与共同体的指令保持一致。此外,经历了1877年制定与1879年施行,而后又经历了1898年修订与1900年施行的《德意志联邦破产法》,也在其最初阶段便起到了与《民法典》、《商法典》及其公司法密切相配合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的作用,其中关于审方面的规范也达到了具体切实及较为系统的地步。在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德国的破产法又通过1977年的修订既解决了与《民法典》、《商法典》及公司法修订的一致性问题,而又同时解决了与欧共体的会计、审计相协调的问题。以上可见,在大陆法系中德国在“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确定方面与法国立法建制格局保持一致。 3.德国的税法税制对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发展的重要影响。[2] 英国学者C·W·诺比斯与R·H·帕克在《比较国际会计》一书中讲:“西德的基本会计原则指的是‘有秩序的簿记原则’。这些要求有三个主要来源:公司法、商法,以及税法及其细则。西德的商法(第38条及以下各条)、股份公开公司法(第149条,(1),1条),所得税法(第5条)和所得税细则(第29条)规定,在西德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法律主体(包括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都必须遵循这些原则。”[21]单独从税法方面考察可见:(1)正确的会计原则又基本上取决于德国的税务法规[22],而这种会计原则又基本上是由德国的税务法庭确定的,因而它更多地考虑到税务的方式[23],它的会计处理更多地受到税收法制的支配,这“使得德国会计比较重视稳健性原则,而轻视权责发生制的概念。”[24](2)德国与法国的情形一样,它的税法也规定了在一个会计期间所应当采用的收入和费用的计算与分配方法,使之最终达到公司的会计收益必须与纳税收益完全保持一致,倘若发生不相一致的情况,税收机关可以拒绝采用公司的会计记录作为计税的基础;(3)基于以上两点,在德国的会计惯例中其基本原则是由会计主体原则、会计分期原则和成本原则构成的,税法在处理国家所有者权益与公司所有者权益方面具有直接影响,这也显示了德国税法制定的科学性。 最后,必须强调说明,德国虽然是最早提出统一会计制度的国家,事实上它早在1911年便制定过统一的会计科目表[25],并且这一举动还影响到后来法国“统一会计方案”的制定。然而,从以上可见,德国的统一会计制度除主要包括在商法、公司法中之外,至今尚未单独制定过发挥统一会计制度作用的会计规范,这一点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也不同于法国。此外,德国的会计原则也散见于税法、公司法之中,至今也没有将其集中起来的文献。有鉴于此,德国的会计专家委员会曾经建议应把制定一套明确会计原则的任务交给一个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那样的独立机构[26],但是,它的民事与商事立法却未曾采纳这一建议。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受“法典式会计制度”思想支配而决定的,这一点作为德国在漫长历史上所形成的基本特色看起来是不可动摇的。 (三)大陆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特点 从总体上讲,相对而言在大陆法系中,法国法注重简明扼要,其务实性颇强,而德国法则注重于各类法规之间的关联性,以求在法制体系构建中形成一种十分明确的逻辑关系。尤其是德国法尤为注重于概念与法学原理的精神,这一点又影响到法国,从而既促进了大陆法系中法理之发展,而又相应地促进了大陆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朝着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尤其是促进了会计法制原理的发展,最终影响到大陆法系会计理论的建设。从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发展与执行的具体特点讲,其主要体现在: 1.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主体结构是由根本法宪法与民法、商法形成的,民法与商法分别侧重于不同的方面贯彻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精神,并具体体现维护与保障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之重要内容。在民商法分立的立法模式中,民事立法将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内容理论化、原则化及其系统化,而商事立法则以民法典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全面规范了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行为,尤其是公司的财务会计行为,从而围绕对产权的维护与保障最终既从整个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方面,也从公司的方面形成了会计法律制度的系统控制。 2.大陆法系基于罗马法和日耳曼法这一极其深刻的历史渊源,其深远的影响不仅在于由于罗马法的成文理性的作用而使它确定了以成文法为立法的主要形式,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则在于罗马法在对经济中的优秀问题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保障目标的确定方面及其规范制约方面,既重视而最基本的法理与对这些法理的科学解释,而又尤为注重法律所依据的证据与这些证据所具有的证据力。从总体方面讲,这种精神与对经济中优秀问题的立法宗旨直接影响到大陆法系中的契约法的发展,而从具体的方面讲则影响到它在立法中对会计、审计与财务方面证据的高度重视,它通过把会计制度与审计制度的内容在商法、公司法、破产法中系统确定下来的这一关键性作法,创造了“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的崭新格局,从而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3.与以上第二方面直接相关的是大陆法系独特的会计思想。法国与德国首先把会计凭证、会计账面记录与财务报表看作是法律的证据,强调它们作为法律证据的相关性、正确性与可靠性,其中尤其是注重财务报表所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宪法与《民法典》、《商法典》的规定,是否符合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即使它们为解决与欧共体4号指令相一致的要求而接受的英美法系中关于财务报表必须提供“真实和公允”信息的原则也依然首先是从法律方面考虑的。对于法国与德国来讲,强调会计信息对决策的相关性与有用性则将其看作是第二位的。 4.税法与税制对于大陆法系的会计具有十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涉及到会计的基本原则,而又具体地涉及到会计确认、计量与记录的基本方法,而把这两个方面集中到一点来讲,税法与税制所规定的目标在于必须坚持会计收益与纳税收益的一致性,这一点对于国家所有权的保障是确定无疑的,并且这一点对于法国注重发展公有经济与对于德国在二战后所提出的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也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在科学地处理国家、市场与公司的三角替代关系方面,在正确处理国家或公共所有者权益与公司所有者权益之间所存的博弈关系方面,法国与德国的税制与税法又完全与《民法典》、《商法典》,以及公司法在规范上保持协调一致,并注意解决与防止在这方面所可能发生的冲突。具体讲它们在会计政策的确定方面既注意到市场对会计信息的灵敏性、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也注意到充分保障国家权益,使国家权益不受侵犯。回到以上所归纳的第二点作进一步的研究,正因为大陆法系的“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能够妥当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因而无论政府会计、政府审计与公司会计、公司审计都能够在处理这一问题方面树立起它们的权威性。“一个社会的规模越大,就越看好私人所有权,而依靠中央集权和国家控制来管理这个社会也就更加困难。”[27]大陆法系通过解决法律在产权制度建立方面的统一性、一致性及其协调性问题,最终达到解决国家的这一困难的目的,这应当是大陆法系的成功经验之一。 5.大陆法系国家把解决法律在维护产权制度建立的统一性与一致性问题,系放在统一会计制度这个基点之上,它的基本经验还告诉我们,统一的市场经济、统一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必须建立在统一的会计法律制度基础之上。进一步讲,一是最基本的、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建立必须以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精神作为根本出发点,二是它的基本内容必须与民法、商法、公司法保持一致,最后是它的具体内容必须服务于以上法令的贯彻执行。从大陆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形成与发展方面考察,一方面在商法与公司法制定中已充分考虑到统一会计制度的建设问题,并将其上升到作为这些法律中的最重要内容与最基本内容的高度,以此树立起它的权威性,而另一方面类似法国“统一会计方案”的建立又反过来充分考虑到它与宪法、民商法、公司法、破产法中的规定的一致性,并通过设计基础性的统一会计制度,最终实现整个会计法律制度的统一性与一致性。这也是大陆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 6.无论从经济全球化角度与以法国、德国为首的大陆法系国家加入区域化经济集团欧共体的角度考察,还是从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要求出发,法国与德国都已考虑到与欧共体各成员国及与英美法系国家,以及与其他国家的会计的国际协调问题。从前文所述已可见,一方面是通过修订商法与公司法来解决与欧共体所颁法令的协调一致问题,另一方面又通过具体会计制度的改革来达到这一目的。同时,从进一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变化要求出发,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修订已颁发的会计准则与尝试建立国际通行会计准则的改革目标已通过欧共体、世界贸易组织(WTO)、七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以及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显示出大陆法系国家对这一改革举动的支持。由此,在世界上两大法系之间,以及在所有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国家之间,已在现代会计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出现相互融通与相互借鉴的发展趋势,两大法系国家在这方面都已有一定表现。事实上围绕会计国际化或全球化所进行的法制改革都是在历史成就的基础上进行的,也是在以往的基础上达到逐步完善的地步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如何保持“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会计的国际协调,并进一步朝着会计国际化或全球化方向迈进,这既是世界所关注的,也是这些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为之进行奋斗的宏伟目标。 当然,在大陆法系之中又可分为以法国为代表的拉丁支系和以德国为代表的日耳曼支系,这虽然会使得它们在民商法典制定体系和风格上出现一定区别,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发展方面也会存在不同之处,然而,这个法系所具有的共同点却是占据支配地位的,它们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方面所显示出来的特点也是一致的。这是在研究中应当注意到的事实。 、英美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英美法系或普通法系起始于英国,其历史渊源为英格兰普通法、衡平法及制定法。普通法是在十二世纪前后由普通法院创制并发展起来的,它在英格兰乃至整个英国普遍得到使用。衡平法则是在14世纪左右在大法官的审判实践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法律规则,它弥补了普通法的缺陷。制定法即成文法,如前文所述及《大宪章》便是这类法律制定的开端。从总体上讲英国则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其法令的主体部分为判例法,它系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后一度出现抵制英国法律的情况,但后来由于经济、文化,以及民族习俗方面的原因,最终还是接受了英国创制的普通法、衡平法与制定法,并采用了适合美国情况的那一部分,形成了英美相一致、相关联的立法格局,在世界上成为普通法系国家的代表。至现代社会,由于法制创新,美国在这一法系中事实上已经取得了主导地位。 (一)英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内阁作为最高行政机关的地位被确定下来,普通法与衡平法通过正式进入立法程序而在内容上得到充实,并充分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英国的整个资产阶级的法律制度体系乃至会计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来。 1.英国在立宪中对“权利法案”精神的确立。 英国于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是一个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所颁布的具有宪法意义的法案,它的总精神在于限制王权,确立国会至上的权力。国会通过它所拥有的立法权、司法权与财政监督权,来保护资产阶级国家的财产所有权与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在近代历史上,英国首先通过这个法案明确了维护与保障业主财产权益的精神,并成为宪法之中“权利法案”名称确定的历史来源,其影响颇为深远。同时,1701年所颁布的《王位继承法》成为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另外一个宪法依据,它使国会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在文件中也有更进一步的体现。1911年和1949年所通过的《议会法》亦属于宪法性法案,一方面它系统规定了国家的经济权益,确立了政府会计与政府审计的地位与作用,另一方面又明确了国会对保障公民财产具有重要的义务与责任。 上述可见,尽管英国宪法是一种不成文的宪法,它所表现出来的立宪原则既具有多样性而又具有分散性,由此显示出判例法的基本特征。然而,它在立宪方面却又具有创建性地将“权利法案”置于特别突出的地位,并以它的精神决定着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公司法、破产法的制定,以及最终决定着英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同时,英国所确立的“权利法案”无论在立法精神上,还是在它所包含的内容方面都具有世界性的影响。在进入现代社会后,英国虽然放弃了以往所确立的国会主权原则,政府立法权相应得到扩大,但是在“权利法案”中关于对所有者财产的根本性维护与保障却依然反映出加强的趋势,其精神是坚定不移的。 2.英国依据宪法原则所制定的的财产法、契约法与侵权行为法,构建了它的私法体系的主体框架。 财产法确定了私有财产占有的绝对性和不可侵犯性,以此排除英国最初发展商品货币经济的障碍,为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创造了条件。进入二十世纪后,英国把财产权的改革目标确定在消除它的封建性方面,对动产与不动产进行了重新分类,由此卓有成效地适应了工业革命乃至信息革命发展的需要,它的划分标准为现代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提供了依据,并把对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维护与保障具体体现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财务报表的编报乃至披露方面。 契约法是英国采用判例法的基础,成为保障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依据,是构筑早期商品货币经济及后来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基石。十九世纪末期,由于英国由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进入到垄断资本时代,因此,以往程序化的契约体系逐步被理论化的契约体系所取代,由此标准化契约或格式化契约的立定也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契约的格式、内容受到严格的规范,履行契约责任集中体现了对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维护与保障,这样,不仅对于英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日益好转,而且对于规范公司的会计、社会审计,以及资本市场会计都起到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英国的侵权行为法是从判例法中确立起来的,它对于动产与不动产的侵害都形成了具体的规定,除涉及到产品、商品、材料、燃料、油料之外,还涉及到商标、专利、商誉,以及版权等方面,并且,英国1938年所颁布的《商标法》、1949年所颁布的《专利法》已由制定法取代了判例法。 总之,以上三种立法都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权利法案”的精神,有效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了英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并成为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上层构成部分。 3.英国的《公司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的重要部分,它具体体现了权利法案的精神。 成文的“公司法”产生于英国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它是资本主义经济与近代公司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十八世纪初,由于对联合股份公司的设立失去了限制,导致相当一部分公司出现了无法无天的投机活动与欺骗活动,对投资公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严重,以至公众要求政府制定一个“防骗法”的呼声长达一个世纪之久[28]。在经历了1720年针对“南海公司泡沫事件”所颁布的“泡沫法案”之后,针对公司设立方面所出现的反复,1834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贸易公司法》,随即又于1844年颁布了《股份公司法》,这是英国公司法产生的历史开端。其中,体现早期公司法制定进步的是1844年的《股份公司法》,其历史成就主要体现在:其一,这个公司法首先是依据1841~1844年间股份公司审批委员会的报告,尤其是依据该委员会所确定的关于会计账目处理原理及财务报表编制与进行审计的一般性原则[29],规定了《股份公司法》中有关会计与审计的条款。其二,它明确了合法公司设立的审计程序。其三,规定公司必须设置账簿并正确登记这些账簿;应进行定期的试算平衡;应正确编制资产负债平衡表并提交股东大会。其四,公司的账目与报表必须通过监事进行审查,并明确规定具体进行审查的人员必须是在当时已具有特许会计师证书的会计师,其审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上宣读并存档保管。最后,实行公示主义原则,凡公司设立情况当一律向社会公开等等。可见,会计、审计方面的规定一开始便在公司法中占有一定地位。此后,1845年的《公司法》又着重对公司账簿设置与记录,以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作出了真实性及完整性的规定,要求资产负债表必须“详细且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债务状况,并必须有主管人员的署名,以明确其责任。同时,还规定必须编制一个用于说明本届红利与上届红利分配情况,以及未来公司利润实现计划的报告等,并须将这类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1845年《公司法》相应加强了在报表审计中对真实、完整要求的评价,进一步强调了审计报告在公司内部与外部所应当起到的重要作用。 1855年英国颁布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相对1844年的《股份公司法》而言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它不仅对适合有限公司的会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而且同时还作出了更为具体切实的规定,其中既涉及到会计报表的标准格式与对资产、负债项目的合理划分及进行收益计算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而且还涉及到较为科学的计量、记录与编报方法的采用。此外,从对会计、审计的原则性要求、技术性要求及程序性要求中可见,1855年《公司法》已在会计规范建立方面朝着较为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此后,1856年、1862年对《公司法》的修订又进一步朝着这个方向发展。1856年根据1844年《股份银行法》建立的英国皇家银行的倒闭,使英国立法界人士认识到在《公司法》中恢复与增加强制性会计、审计条款的必然性与重要性。这是因为这家银行倒闭原因发生在会计、审计方面,其具体原因是公司董事会伪造了平衡表,在无利润的情况下支付了股息,最后又用这种伪装的办法向社会增发了新股[30],会计与审计同时出现了严重失职的重大责任事故。[3] 在1862年至1900年间,英国议会对《公司法》所提出的修订议案一般都集中在合理记账、正确编制平衡表与损益账,以及对账表进行审计的技术性规定方面,然而对于会计、审计规范的强制性依然未能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体现。其间1887年格拉斯哥银行的突然倒闭,又一次使立法界人士关注会计、审计方面的强制性条款问题,然而,这个问题却已经来不及在十九世纪解决了。 英国著名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史学家戴西(A·V·Dicey)从立法背景研究出发,把1825~1868年称之为英国的自由放任的个人主义时期,并将1869至1900年称之为集体主义或政府对经济的加强干预的时期[31],这一划期自然也适合这两个阶段《公司法》的演变情况。至二十世纪英国进入到《公司法》发展的新时期。二十世纪前半期在公司法修订方面所产生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果是1948年《公司法》,它的内容体现了对《公司法》一百年来演进情况的一个总结,开辟了英国《公司法》的新时代。1948年《公司法》的主要进步在于:(1)它把对《公司法》的修订建立在明确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这个基础之上,并在公司内部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层次及其责任环节;(2)规定公司设立必须建立法人组织,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统一的法人团体名称,并在此前提下明确公司财产的法定性质;(3)详细确定公司的会计规范,对会计报表的编制、披露与审计提出严格的要求,并且使这些要求具有强制性;(4)进一步明确对会计中的原则性问题作出规定,指出违背这些原则便被视作违法行为;(5)规定实行两位董事对会计报表等文件进行签署的制度,并明确了签署这些文件应当担负的法定性责任;(6)对集团公司的会计与审计作出了系统规定;(7)对公司的会计期间、决算及利润分配的一贯性原则作出规定;(8)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作出规定,明确股东具有受益权、转让权、表决权,以及在公司停业之后享有对剩余财产的公平分配权利等等。1948年《公司法》具有划时代意义,如果把它所确定的法理、原则、程序和方法结合起来研究,便可清楚明了地看到这个公司法对于会计、审计乃至财务方面的规定已经达到比较全面、系统而深入细致的地步。 1948年英国的《公司法》将以往公司法中的散乱内容综合与系统起来,形成了具有科学系统的成文法。二战后,英国对公司法的修订便是在这个基础进行的,并注意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以求《公司法》在进一步地修订中达到发展与完善。首先,从立法思想上来讲,它放弃了消极的立法观念,使政府在对公司的监管中由“守夜人”的隐蔽地位转变到以“有形之手”对其进行监管的方面,既注重在总体上对投资者权益加以维护与保障,又尤为注重对中、小投资者乃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其次,它已从根本上改变了公司立法中的“个人本位”立场,否定了公司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它的财务目标,而强调“社会本位”、“社会责任”,强调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与社会责任的最大化统一起来;再次,英国现代《公司法》已进一步达到系统化,同时它的组织结构也达到科学化,所确立的逻辑关系达到严密化。其中有关会计、审计及财务方面的规范在英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4.英国的《破产法》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是与《公司法》相适应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所起到的作用同样是显著的。 从十七世纪下半期到十八世纪,英国几乎是依靠中世纪的破产法来处理破产案件的,在十八世纪仅仅值得一提的是1732年颁布的《防止破产人欺诈法》,但如果从它的内容方面考察应当讲它还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破产法律文献。此后,几乎在上百年间英国再也没有新的破产法规问世,对破产案件的处理一直处于十分平淡的状态。进入十九世纪后,1811年英国开始对以往的《破产法》进行修订,修订中改变了以往“商人破产主义”的历史局限性,而开始转向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失败情况的关注。同时,修订中对公共会计师在破产审计中的地位与作用重新加以明确。1825年修订颁布的《破产法》首先强调在处理破产案件中必须注意维护财产所有者的权益,规定大法官有权任命符合条件的人去行使破产委员会的权力。其次强调了破产中作为法律依据的会计文件的重要性,并强调必须通过这些合法文件去审查处理破产财产的清算问题。最后在修订中进一步明确了在破产案件处理中审计的基本权力。可见,1825年的《破产法》体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1849年是英国修订《破产法》的一个转折,它将以往有关破产的所有法律文件都汇集起来并加以修订,并在修订之后将其合并为一册,形成了长达上百页的破产成文法律文件。这个文件充分考虑到与《公司法》内容的一致性,从破产财产清理的角度鲜明而系统地对会计、审计问题作出规范,并尤其强调破产人应对其所提供的会计账目和报表的“真实性发誓”[32]。 1861年及1869年的英国《破产法》又进一步提高了会计、审计方面的透明度,并进一步完善了这方面的内容及提高了公共审计师的法定性地位。1914年英国的《破产法》体现了在破产理论方面的发展,它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与保护债权人利益及给予债务人以出路三方面统一起来阐明了正确处理公司破产案件的重要性,从原理上让公司明确必须优化资本结构,正确组织会计工作,并加强日常性审计,以防止破产案件的发生。 进入现代社会后,英国又先后于1952年和1959年修订了《破产法》,1976年又通过颁布《无偿付能力法》对以往的破产法进行了修订与补充。此外,英国现代破产法还另外由一系列的单行法和判例法组成,它们与成文破产结合,并与现代《公司法》密切配合,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内容更切实、更合理地体现在会计、审计乃至财务规范方面,使英国《破产法》在它所构建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与《公司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5.英国的会计准则。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受美国的影响,英国成立了“会计研究会”,开始研究会计准则方面的问题。然而,由于当时英国的公司会计所依据的法规系以《公司法》为准,在制定会计准则方面还缺乏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故该组织建立不久便自行解散。此后,从1942年起,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开始了研究与制定会计准则的工作,并从这一年开始了“会计原则建议书”。此后,这种建议书的一直持续到1946年。该建议书仅从建议的角度让人采纳,不具有规定性约束力,故它的影响极为有限。 20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由于在英国公司之间一系列兼并与并购事件的连续发生,会计实务处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对会计理论界的冲击很大,因而这很快便引起了ICAEW的注意。1970年ICAEW发表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会计准则意向书”,明确了改进会计准则制定的基本目标。接着它又作出进一步反映,于当年建立了“会计准则筹划委员会”(ASSC),由其专门负责进行制定会计准则的准备工作。随后又有苏格兰和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等加盟,并于1976年成立了由六大职业会计团体联合成立的“会计职业团体协商委员会”(CCAB),同时将原来的ASSC更名为“会计准则委员会”(ASC)。至此,由ASC负责制定会计准则草案,而由CCAB正式批准,它前后所的25个“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SAPs)为其后英国会计准则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90年英国建立了一个部分带有官方色彩的、具有半独立性的新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取代了ASC的工作。ASB从九十年代初至2000年底止先后共了19号“财务报告准则”。目前,ASB一方面继续修订原ASC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另一方面又根据需要不断新的“财务报告准则”,并加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合作关系,在会计准则制定中已充分考虑到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力求向IASC制定的会计准则靠拢。 还很值得论及的是,美国制定会计准则历史上所经历过的“会计概念框架”建立的问题,在英国会计界也引起了同样的震动,并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认真吸取了美国在这方面的教训。事实上英国在解决“会计概念框架”建立问题的过程中也同样产生了反复,并仅仅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才真正进入正常的研究程序,这时从学术界到会计职业界也才真正从研究中与会计准则执行实践中认识到,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有利于推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应用。具体讲它一方面促使会计准则的制定者既从会计实务出发也从会计原理出发设定会计准则的内容,另一方面它也有助于会计准则的使用者对会计准则的充分理解、执行判定和信任。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建立正是在实现科学概念与实务规范确定相统一的情况下树立起来的。 这里需要联系起来阐明的是英国审计准则的制定,在这方面它虽然也落在美国的后面,但是英国从1976年建立“审计实务委员会”(APC)起,到1978年开始审计准则研究草案,及从1980年起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三个特许会计师协会联合《审计准则和指南》与一系列单行审计准则,英国的审计准则建设已经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并且,1991年英国又建立了“会计职业团体咨询委员会”(CCAB),从此APC在其领导之下继续开展工作,从1995年至2001年它所的数十份《审计准则说明》考察,英国的审计准则制定工作已进入到初步发展阶段。 (二)美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在美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建立的过程中,既在不少方面师承英国,并一直受到英国的影响,然而,随着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世界经济发展中心的转移,美国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很快便出现了后来者居上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进入二十世纪之后,它在会计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也很快便走在英国的前面,并且在许多方面英国反过来又受到美国的影响,要向美国学习了。事实上在二十世纪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方面,在英美法系中美国已处于主导地位,它既影响到英美法系国家,也同时影响到整个世界。 1.美国在宪法中所确立的“权利法案”(BillofRights)是维护与保障财产所有者权益的纲领性法案。 在1776年《独立宣言》的基础上,在1776年~1780年之间,美国先后有十一个州制定并通过了本州的宪法,这些州宪法的共同点在于都明确了本州独立的主权与公民权,并且都突出了不可剥夺的人权和财产权。最初各个州的宪法对权利保障的体现,或以“权利条款”的方式出现,或以“权利宣言”的方式出现,或已直接以“权利法案”的方式出现。这些对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产生了直接影响。 1787年9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产生,1788年7月正式生效。1789年美国国会所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便是为增补“权利法案”的内容而商讨对宪法的修订问题,同年9月提出了修正案,并最终通过了这个修正案,从1791年起宪法中所增定的“权利法案”正式生效。这是美国近代史上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的名义宣布人民的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33]它代表了美国制宪时代的发展顶峰[34],当然,这对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与产权会计发展的影响也是根本性的。 《权利法案》中首要内容是强调公民的自由权利,如修正案第四条规定:公民个人有保护其人身、住所、文件和财物不受侵犯之权利。修正案第五条规定: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恰当赔偿不得收为公有。从这一内容可以看出,人权与财权“这两种权利恰恰是法律所关心的焦点。”[35]人身权与财产权是相互关联的,它们都是宪法目标所确定的保护对象。也正如美国大法官斯拉里所断言的:“一个自由政府的基本准则似乎应当是,要求把人们的人身自由权和私有财产权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36]而在二者之间财产权利是人身权存在的基础或根本性前提条件,正是从这一点出发,美国学者查尔斯·A·比尔德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一文中也指出:“宪法实质上是一个经济文献。”正因如此,体现这一根本精神与具体贯彻执行“权利法案”中的根本性要求,便成为会计、审计乃至财务法律制度建立的根本依据与目标,是依法从事会计、审计乃至财务管理工作的历史使命,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这一点是不可动摇的,并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从维护与保障所有者权益出发这一点也是不可动摇的。在进入现代社会后,美国所形成的关于宪法的修正案都一直体现着对“权利法案”内容的充实和提高,并真正地做到了使“权利法案”精神永久化了。事实上在“权利法案”中也自然而然包括了维护与保障国家权益的内容。美国宪法第十六修正案为“国会的征税权”[37],它旨在从根本上维护与保障国家税收的实现,以此维护与保障全体公民的权益,故它亦被人们推崇为“划时代的重要修正案”[38],自然它也是美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中另外一个不可动摇的根本性精神。此外,一些重大的判例也对美国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确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不仅充实了维护与保障产权的内容,也相应充实了有关维护与保障财产所有权的基本原理。 2.美国的财产法、契约法与侵权行为法。 美国与英国的情形完全一样,财产私人占有制是它的社会结构的基础,因而,它亦从财产法、契约法与侵权行为法的建立方面进一步体现对“权利法案”的贯彻执行。 在财产法建立方面美国取法于英国,它基本上沿用了英国财产法中的基本概念,然而美国的进步却在于它的财产法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的财产关系,完全突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美国的财产立法权虽然在各个州,但各州的立法精神却是完全一致的。立法中系统地涉及到财产占有人、财产转让人、财产受益人,以及财产管理人之间关系的处理,并在具体内容方面涉及到不动产与动产的分类及处理,这些同样对会计、审计立法建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美国的契约法亦源于英国的判例法,但在进入十九世纪以后它便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至现代社会美国契约法的发展又体现在它所颁行的商法典之中,并达到了较为完善的地步。契约原则也是会计、审计所坚定不移地依据的原则,而作为一种具有法律与诚信效力的依据,它从始至终体现在会计活动的全过程之中,对于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演进,契约法的影响力也是从始至终存在的。同时,美国有关侵权行为方面的立法也与英国的精神完全一致。至现代社会,美国对财产侵权行为的处治已经朝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了,在此阶段,体现在这一立法中的对财产权利的全面维护,使“财产权像契约权一样,发展到了它的顶点。”[39]从美国财产法、契约法与侵权行为法在立法之中所建立的关系考察,它再一次表明:“财产永远是以政府的权力为基础的,不受国家保护的财产,只是一种学究的空谈。”[40] 3.美国的《公司法》也是构建它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层次,其地位与作用也与英国完全一致。如果说它的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起着与大陆法系民法相同作用的话,那么,从客观上讲,它的公司法便应当起到与大陆法系商法典一样的作用,并且在这方面也应当与英国的《公司法》保持一致。然而,由于美国从18世纪到19世纪在《公司法》制定与颁行方面与英国所存在的体制上的差别,造成了在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方面出现了较为曲折的经历,并在二十世纪初期形成了深刻教训之后,才使美国通过改革,走上了一条部分与英国相同,而部分又仿效大陆法系作法的道路。 由于美国各州公司设立与发展情况不一致,因而使得它一开始便把《公司法》制定权下放到各州。在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最初的十年间,由于公司设立的发展,一些州开始制定《公司法》,到1830年美国各州公司立法便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1899年特拉华州《公司法》的颁行使公司法的内容达到系统化,并较之以前更多地涉及到会计规范方面的内容,这种情形随即影响到其他州的《公司法》的制定或修订。进入20世纪后,美国联邦政府加强了对公司立法控制,尤其是在经历了1929年至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之后,公司行为开始受到联邦法律的约束,联邦政府对公司股票发行、会计与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及财务报表披露方面的规定推动了美国公司立法的历史进程。同时,在此基础上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关注像英国那样统一全国公司法的问题。1928年美国全国律师协会制定了《标准公司法》,这种非国家行为的立法虽然对联邦及各州均不具有约束力,但大半以上的州却采用了这个公司法,并且将其作为修订原公司法的依据。《标准公司法》多次被修订,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美国现代公司法的发展。 正如美国法学界著名学者、美国法律史研究者伯纳德·施瓦茨所指出的:“如果说在上世纪与本世纪之交,财产还意味着权力,那么到本世纪(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后,财产在法律上却意味着责任。”[41]社会利益日渐处于上升的地位,而相对而言财产在法律价值的等级中日渐降为较低的等级[42],因此,在此情况下美国的《公司法》已面临着极其严重的挑战。在六十年代,美国公司法的一位权威就已断言:“作为理性努力的一个领域的公司法,在美国早已死亡了。”[43]伯纳德·施瓦茨对此也尖锐地指出:“公司法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因为它对于在大多数公司内部行使着的那些实际权力毫无约束。”[44]依我之见,这大体上既是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出台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促成美国当时及其后来不断加强会计准则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 4.美国的《统一商法典》。 1953年美国所颁布的《统一商法典》,取代了美国原来所颁布的单行的统一法,是以往商业中的习惯法和成文法的总汇。从制定与的意义上讲,它既是20世纪英美法系中最伟大的一部成文法,也是当今在世界上极有影响的一部法典[45]。而从立法原因上考察,《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制定既可从近代英国有关商事立法中找到它的历史渊源,而又可以发现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大陆法系的影响,可以讲它是现代两大法系出现相互融合现象的一个历史例证。 这部法典通过1957年、1958年、1962年、1972年与1978年等多次修订,逐步达到了适应于统一各州商事法律的目的。《美国统一商法典》正文由十一篇组成,第一篇主要涉及到普遍适用的原则,即保障产权、债权的原则、契约自由的原则、诚信原则,以及反欺诈原则等,而其余九篇则基本上是围绕着货物买卖展开的。从与会计规范的关系方面讲,它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会计契约、交易中的计算与结算,以及入账价格确定等问题,而大部分只是原则性地与会计、审计问题发生关联。从有关会计方面的一些原则规定方面讲,它对当时及后来会计准则中对一些原则的界定及商事交易中的会计事项处理都产生了一定影响,它集中体现了美国《统一商法典》对美国现代会计制度建立所产生的影响。 5.美国的《破产法》。 美国制定与颁行的《破产法》也直接受到英国的影响,与它的《公司法》制定所不同的是,它一开始便在宪法中明确了国会具有制定全国统一《破产法》的权力。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美国的《破产法》较之它的《公司法》在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方面更好地发挥了统一性作用。同时,美国的《破产法》,尤其是1898年的《破产法》在破产确认、清算、在破产中的会计事项处理,以及在破产审计方面更多地且更为系统地涉及到会计、审计规范方面的问题,故它较之美国的《公司法》在促进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统一性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在进入现代社会后,针对美国1898年的《破产法》,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破产改革法案》,开始着手对《破产法》进行改革与修订工作。此后,又经过1984年和1986年的两次修订,又分别于1988年和1990年通过了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破产案件的修正案与有关个人债务人的债务解脱修正案,从而形成了现代美国的《破产法》专门体系,其中对破产中的会计与审计的规范进一步趋于系统,它对于同一时期的会计准则建设与审计准则的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6.20世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会计法律制度创新之举——美国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 从前文可见,美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形成有其特殊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会计与审计环境方面的阻碍。其一,它的《公司法》的制定一开始便处于分散状态,不仅通过它无法达到统一全国会计规范的目的,而且它其中所确定的会计规范的内容较之英国《公司法》既缺乏规制的切实性,而又缺乏规制的系统性,即使1928年出台的非国家立法的《标准公司法》也依然如此。何况它也不能很好地起到统一美国公司法的作用。其二,美国于1952年所颁行的《统一商法典》仅在规制货物买卖行为方面连带涉及到会计方面的一些原则性问题,它与法国、德国的《商法典》在系统、具体规范公司会计行为方面所显示出来的意义与作用相差甚远,并且根本就无法与“法典式会计制度”模式联系起来。其三,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前,美国的会计尚处于自由放任时期,对会计、审计实务的处理多以经验判断为主,缺乏统一及一致的会计、审计规范。尽管在二十世纪初它已经认识到统一会计规范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如191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关于《统一会计》文献的,1921年为统一规范政府会计与审计行为所的《预算与会计法案》,然而一方面由于习惯势力的抵制,另一方面又由于未能很快把重点放在统一公司会计规范方面,公司对会计实务的处理方法一直存在多样性,公共会计师对审计实务的处理也一直处于松散与不一致的状态,这些问题依然造成了会计与审计工作的失控。最后,从组织机构方面讲,由于在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美国的职业会计组织还处于分散不统一的状态,资本市场管理机关也还缺乏权威性与科学地管理资本市场的法制及手段。上述几个方面的原因便是促成美国在三十年生会计法律制度创新的基本因素,是在客观上与主观上为会计准则的发明创造所形成的几个具有促动性作用的基本条件。 1929~1933年美国经济大危机既充分暴露了美国在资本市场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同时也充分暴露了在会计与审计方面的严重问题,这是促成会计准则研究与制定举动发生的直接导因。同时,二十世纪初在美国工商业中所掀起的标准化运动也是促成会计准则研制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正如美国学者夏元·桑德所讲:要理解为什么要制定会计准则,也许首先便要认识到标准化并不是会计所独有的,……会计标准化只是大量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中的一种。[46] 美国在经历了经济大危机之后首先是从对资本市场控制出发,于1933年和1934年分别颁布了《证券法》与《证券交易法》。在这两个重要法律的制定、颁布中,其中很值得注意的一个历史事实是,由于当时公共会计师界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促成了这两大法律在国会的顺利通过。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审计和在资本市场管理中地位与作用的确立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美国会计师协会之间的关系开始协调一致,这也为会计准则研制工作的开展创造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 作为痛定思痛之中对社会批评的回应与配合以上两法的贯彻执行,美国1934年处于酝酿之中的会计制度改革把初始阶段的目标放在改变会计中的自由放任主义与解决在会计及审计实务处理方面所存在多样性方面,以期最终解决统一会计制度的问题。然而,由于历史存续方面的原因,最初一度把改革问题集中在解决“会计原则”问题方面,事实上这种受不成熟思想支配的探索性举动造成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的曲折经历。 1935年美国会计界出现了少有的沉寂,围绕会计制度问题所形成的许多争议也似乎因此而被搁置下来,然而这一切却已意味不平凡的1936年的到来。这样,先后经历了1936至1959年由会计程序委员会(CAP)具体主持制定会计准则的阶段和1959至1973年由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主持这项工作的阶段,以至到1973年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具体主持制定会计准则的阶段,在这将近四十年的时间里,一直使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处在风风雨雨之中,以及处在曲折、反复的研究探讨与争鸣过程之中。尽管在这漫长的历史阶段,已为美国会计中准则的制定打下了一个基础,然而,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却一直未能被树立起来。从1973年至今,FASB在以往的基础之上,基本上解决了所存在的问题,构建了美国会计准则的基本体系,并确立了它的权威性。概括起来讲,FASB的主要贡献在于:(1)《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系统。自1973年到2000年底止,该委员会共计了这类公告140号。从140号公告的内容来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对以前会计原则委员会所的“意见书”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规范的修订或补充,另一部分才是适应新环境下的变化所制定的新的会计准则。从总体上讲,该委员会不仅解决了以往在“会计原则”方面所存在的纷乱认识和复杂的争议,使“会计准则”成为一致认同的概念,使这种会计规范在确定形式上的科学性与内容上的科学性统一起来,同时又使所颁行的准则达到系统化。(2)“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告解释”的。从1973至2000年共计这种解释性文件40多份,有效地服务了公告的执行,并相应加强了对准则的理论性解释,使理论指导与实务处理达到一致。(3)《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在FASB时代,通过这种公告解决了以往久拖而不决的“概念框架”的建立问题,使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与科学理论的支持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会计规范体系与会计基本理论体系的最佳结合,从而既提高了会计准则的科学性,也树立了它在执行中的权威性。从目前已经的七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来看,它在这方面的效果是显著的,它已经完成了会计“概念框架”这个艰难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当然它今后在这方面需要走过的路还十分漫长,尚需作出更大的努力。(4)“财务会计委员会的技术公报”。对于以上文件来讲,这种公告所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它体现了FASB的工作人员对财务会计准则的使用者理解财务会计问题的具体指导,故它也有利于会计准则的推行。 此外,1984年美国还建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政府会计准则的建设。在审计准则建设方面自1938年以来也取得了可与会计准则相提并论的成就,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作详述。 总而言之,美国的会计准则建设在FASB时代,在以往的基础之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它使这种体现会计制度创新的成果在技术性、理论性、法定性、先进性和科学性、系统性等方面统一起来,从而使其不仅在美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产生了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影响。美国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是具体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协同支持而树立起来的,它既体现了政府对其法定性规范作用与执行力度的确认,而又体现了美国会计职业界与学术界乃至会计教育界协同发挥作用下的科学创造力。美国在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特色。 (三)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特点 当前,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他们的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或受普通法系影响的国家或地区[47]。在进入近代社会后,随着英国对外侵略而将它的法律带往受其殖民统治的国家,从而使普通法系形成和发展起来。以上所研究的英国与美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在这一法系中具有代表性,故对其所进行总结也同样体现了英美法系国家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和发展方面的基本特点及其历史运行基本规律。 1.会计法律制度的主体结构系由宪法与公司法、破产法形成的,其中直接体现宪法中的“权利法案”精神的是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及与财产继承权相关的家庭法,因而,从维护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方位来考察这些法律的实质性作用,应当讲它们也是与这个体系中的主体结构密切相关的部分,起着与大陆法系民法典相同的作用。英美法系是在宪法中确定“权利法案”的“历史渊源”,这一法案的精神为举世所公认,最终几乎成为各国宪法中的主旨,在法制史的演进中形成了根本性与持久性并存的影响。1689年的《英国权利法案》是作为一种制定法专门通过的,当时并未确立它的精神的持久性,而美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却极其明确地在宪法中确立了这一精神的持久性,因而,从根本法的立场上来体现维护与保障公民的产权、债权及其财产继承权这一完整权利是在美国宪法中实现的。从整体上讲,这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突出历史贡献。 2.基于英格兰普通法这一历史渊源,在进入近代社会后,英国把会计法律制度方面的基本内容集中体现在《公司法》之中,而又从公司破产清算的方位把与《公司法》相应的会计法制,尤其是审计法制体现在《破产法》之中,从而从会计规范与审计规范方面具体体现对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维护与保障。只是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一方面英国《公司法》在英国整个法律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不如大陆法系《商法典》或《商事公司法》那样重要,另一方面英国有关会计、审计方面的规范在《公司法》中的地位也不如大陆法系中的会计、审计规范在《商法典》中那样重要,加之它在详尽程度及其系统性方面的表现也不如《商法典》中那样充分,故英国的会计、审计规制与大陆法系的“法典式会计制度”及“法典式审计制度”在客观上还存在相当大的差别。由于美国联邦体制方面的原因,它的《公司法》的建立既受到英国的影响而又不同于英国,它既缺乏英国《公司法》的统一性,而它的《公司法》中的会计规范又缺乏英国《公司法》中的会计规范的那种切实性与系统性,并且这种情形最终影响到它的会计法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处于分散的多样性状态,在会计准则创新之前不仅在统一会计制度方面与英国乃至大陆法系国家存在很大差别,而且它的会计制度的权威性也远远不如大陆法系的“法典式会计制度”。这便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促使美国及英国等普通法系国家走上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改革创新之路的极其重要的一个原因。 3.英美法系在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建立、执行及其发展方面的改革创新成就具有世界性意义和世界性的影响,其中美国在这方面处于开创性地位。它的主要历史贡献在于:(1)极其深刻地改革了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的基础结构,系统而具有针对性地规范了现代公司发展所充分依赖的资本市场中的会计、审计行为,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形成了会计与审计规范对所有者与经营者合法经济权益的维护与保障机制;(2)它促成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审计准则委员会的建立,推动了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研究、制定和发展,为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进行会计的国际协调创造了一个具有先决性意义的条件,进而为最终实现会计国际化创造了条件,它最终也将会促使民族性的会计、审计制度及区域性的会计、审计制度发展成为国际性的会计、审计制度。英国与英联邦国家,以及其他归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都按照这个创新性的会计、审计制度模式改革了它们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结构,从而形成了普通法系的一个特色。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那些作为欧共体成员的国家,也通过修订商法或商事公司法及类似“统一会计方案”方面的法律文献接受了使其能够达到会计、审计协调目的的有关会计准则方面的内容。为尝试建立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世贸组织、世界银行、欧共体及亚太经合组织等都正在作出努力,其中欧共体有关会计方面指令的已开始进入到切实进行的阶段,(3)普通法系中的代表国家——美国与英国在建立会计、审计中的概念框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初步实现了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理论性指导与务实性执行及操作的一致性,由此既提高会计、审计准则的权威性,而又卓有成效地推动了现代会计审计理论的发展,而正是由于这些理论的发展又十分显著地提高了会计与审计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现代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演进史便是一部现代会计理论、审计理论的发展史。 4.英美法系会计准则建立所体现出来的会计法律制度创新,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增设了一个新的层次,形成新的统驭关系,并进一步提高了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科学性。会计准则之所以在这个体系中较之一般性会计制度高一个层次,对于一般性会计制度具有统驭性作用,其关键原因在于它对于会计实务或事项处理的规定性不仅体现在必须这样作的方面,并且更为重要的是还同时体现在让执行者明了为什么必须这样作的方面。正因如此,会计准则具有它区别于一般性会计制度的特性,即技术性处理与理论性指导的一致性,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发挥承上制下作用的统一性,在对各个会计问题处理之间通过逻辑关系的建立所体现出来的科学性及系统性,根据会计环境变化适时进行修订以使其始终保持它的针对性与先进性,以及它作为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层次在执行中所具有的法定性等。 5.英美法系国家在会计法律制度建立中也十分注意处理国家权益与公司权益之间的关系。从国家权益方面讲,它的税法系通过国家审计部门监督执行来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实现的,如英美两国的国家审计都坚持一切收入归纳税人所有,而一切支出又必须通过纳税人批准这一审计原则,并通过它们所建立的审计法制,既从组织上,而又从审计法制严格执行方面来体现这一原则,达到这一目的的。1866年英国所颁布的《国库及审计院条例》(1921年进行修订)与1921年美国所颁布的《预算与会计法案》都是从国家审计组织的确立和国家审计与会计法的制定相结合的方面来解决维护与保障国家权益的。从公司权益方面讲,除受到根本法与基本法的保障外,它最具体与最切实地体现在会计准则对它的保障方面,并且通过在会计准则制定中所体现出来的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来正确处理与解决在国家权益与公司权益之间客观上所存在的博弈关系,既保障国家权益不受侵害,而又使公司在会计政策方面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以调动公司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6.在英美法系国家会计法律制度建立过程中,在解决统一会计制度的问题方面,既取得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也有着深刻的历史教训。美国在《公司法》制定与施行过程中所出现的不统一问题,带来了在公司会计法律制度确定方面的不统一问题,最终在维护与保障公司所有者权益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失误,其教训极其深刻。英国的《公司法》虽然并不存在类似的问题,但是英国的《公司法》在形成为统一而较为系统的会计规则的过程中不仅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历史时期,而且却又在其完整性方面尚与大陆法系商法典中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距。然而在英美法系国家通过会计制度创新建立了会计准则的基本体系之后,不仅彻底解决了以往所存在的问题,实现了会计制度的统一,而且这种创新成就又反过来影响到大陆法系国家,并深刻地影响到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区域化经济集团的统一会计制度问题的解决,乃至行将影响到建立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国际通行会计准则的尝试。 总起来讲,英美法系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的历史,既是一部体现英国发挥其开创性作用的奠基史及其在英联邦国家中扩展其影响的初步发展史,而且也是一部体现美国在英国基础之上进一步进行会计法律制度创新的发展史。英国在这个法系中的主导性作用集中体现在前一历史时期,而美国在这个法系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则集中体现中现代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长足发展时期。两者一体与大陆法系鼎足而立,在世界未来会计法律制度发展中将会依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四、研究结论与对基本问题的思考 研究两大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及其相互影响,无论从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处理相结合的角度,还是从未来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中会计持续进行改革的角度,其中都有不少问题有待我们深入进行思考与认识,笔者认为以下一些基本问题值得我们加以关注: (一)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问题决非一个单粹孤立起来从会计职业或专业本身所考虑与设计的问题,它既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演进中的最根本的问题,也从最基础的经济层面出发涉及到最为具体的问题,由此将这个专门体系中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关联起来,形成这个体系中的最高层次与基础层次,然后它的中间层次也必然会在此前提下相应建立起来。从两大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构建可见,它们在对这个体系的最高层次的确定方面是基本上一致的,在其中间层次的确定方面则又各显特色,而在基础层次设定方面它们各自所形成的特色又尤为显著,大陆法系以“法典式会计制度”显示其特色,而英美法系则以会计准则显示它的特色。 (二)维护与保护市场经济下的所有者权益问题是会计法律制度建立的出发点,也是作为它的基本体系最终得以构建起来的落脚之点,因而,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正是以宪法中的“权利法案”为根本支柱或主轴建立起来的,失去这一构建的根本依据或目标,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便不复存在。 (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建必须处理好国家所有者权益与公司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关系,任何一种偏废都是有违市场经济发展原则的,也都会造成极其有害的后果,两大法系在这方面的经验都很值得我们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同时应当注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必须正确认识与体现“权利法案”的精神,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我国宪法中确定这类法案,依我之见,在我国宪法中应当明确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神圣不可侵犯,宪法维护与保障这种权益。 (四)在两大法系的立法中,议会或国会不仅有审定批准颁行的决定权力,而且具有依据法律制度体系中的自上而下逐级统驭层次来统一各层次法制之间的精神,协调各层次法制之间的内容,以明确法律制度构建的关联性及执行这些法律制度的系统性、一致性。如大陆法系中的民商法与宪法中“权利法案”的一致性,商法与民法精神的一致性,其中《商事公司法》中的会计规范与《商法典》中会计规定的一致性等。再如英美法系中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及家庭法与宪法中的“权利法案”所保持的一致性,《公司法》与《破产法》与上述法律精神的一致性,以及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与《公司法》与《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的所保持的一致性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体系中对法律制度之间的精神与内容上所保持的一致性是通过双向制度安排来完成的,首先是自上而下的统一安排,然后才是自下而上依次在内容安排上体现上一层的精神,并保持与上一层次法制内容的一致。如果在会计法律制度建立中没有或缺乏这种安排,那么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便不可能建立起来。有鉴于此,无论我国未来对《公司法》、《破产法》的修订,及至对会计专门法律的修订,还是在着手建立民商法典时,都必须把解决这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之上,也都必须统一解决好与之相协调地或相联地这一事关我国今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而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五)从两大法系所进行的统一会计、审计制度的历史事实中可见,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便无法达到实现对公司经济与资本市场的统一管理,但欲达到统一会计制度与审计制度的目的,首先便必须明确它们在整个经济法制体系与整个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确立统一会计、审计制度在对公司经济和对资本市场控制中的权威性,最终实现这种统一制度所预定要达到的管理控制目标。比较而言,大陆法系的会计、审计制度都具有司法性质,因而“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都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在执行中具有比较强的司法力度与较大的强制性,这是它在统一会计、审计制度方面所形成的优势,这种优势是英美法系国家所不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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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研究论文:农村信贷市场研究论文 一、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及其特点 现代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主体实质上就是农村实体经济主体,其构成主要是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业产业代组织。从需求主体使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我国的农村信贷需求可以概括地分为农村生活需求、农业生产需求以及农民发展需求这三个层面。农民生活需求属于农民家庭生活对货币的需要,但由于农户属于生产生活的综合体,使得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民生活需求经常性地交织在一起,而表现为农户的信贷需求;农业生产需求主要针对的是农户经营以及小规模农业生产组织在农业生产上的货币需求,是一般意义上农村信贷需求的优秀内容;农村发展需求是从宏观社会发展角度出发的一种对农村信贷需求的总括,含义上侧重于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和社会文明的提高等社会综合层面,是农村社会发展对公共产品的需求。 具体来说,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需求主要来自以下方面:第一,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农业规模化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起来的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近年来正处于创业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十分旺盛;第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及原有设施的“康复”所产生的资金需要。目前水利工程设施除了满足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新建的以外,不少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日渐萎缩,加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水利设施急需维修,而仅靠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无法满足;第三,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的农用机具购置所产生的资金需求。随着先进生产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农业、农村和农民对先进农用机具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据调查,农户从事农、林、牧、副、渔虽然职业有差别,但投入资金很大一层都用在生产加工技术或设施上,农用机械所需资金仍有不小缺口;第四,农村日益增长的消费性资金需求增加需要融资解决。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普遍提高。农民对住房消费、医疗、子女教育、交通和通讯设施,以及家庭设备等方面投入增多,资金需求快速增加。 二、农村信贷市场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信贷市场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国家政策的制约作用,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1.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单一,信贷供给能力不足。“二元经济”结构中,政府以城市工业优先发展为理由低成本地吸取农村剩余资金,造成农村信贷资本外流,使农村信贷供给先天不足,统计数据显示,国家财政支农比重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5%以下,农业贷款也仅占贷款总额的5%多一点。政府对农村自由资金流通的管制措施使农村信贷市场的发育和信贷资本的供给受到严重挫伤,进一步抑制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资金来源。近年来,由于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商业化运行,在“三性”经营原则下,四大国有银行逐步撤离了乡镇的经营网点,特别是本来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农业银行逐步撤离了镇一级的营业网点,使本来资金融通不便的农村在发展中贷款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以信用社为主的单一的正规金融机构的局面也更加凸显。 同时,在利润目标的驱使下,众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保险,邮政储蓄等正式的金融机构实质上并未履行农村金融资金供给的责任:全国性商业性银行在农村是存多贷少;城市商业银行规模有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际上只是粮棉油的银行,还没有深入到农村的各个环节;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很多业务已经从农村基层转移;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保险和担保发展缓慢,这让信合不堪重负。 2.信贷的风险控制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农业本身具有的弱质性、低利性和外部性的特征,使得涉农金融机构的运作存在高风险性。正规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与应对农村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各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市场风险,而相对于较小的贷款本金而言,运用的信贷成本太高,且高到难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风险溢价去弥补。这种高风险与高成本并存的信贷市场,对于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机构构成了很大的天然障碍。同时,在现行信贷政策条件下,担保抵押资产是否充足,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由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场所、产品和经营周期的特殊性,在涉农融资中往往不能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加上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是用于农业领域,而农业生产由于其容易受到自然资源、气候及市场等因素的多重制约的特点,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加大了农村信用贷款的风险。由于目前与农村信贷相配套的农业担保体系、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农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信贷风险全部由贷款机构承担。 3.农村信贷市场效益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由于政策作用的限制,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和利率不能正确反映信贷资本的供求情况,使稀缺的信贷资本不能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导致信贷资本的供求缺口和信贷资源分配上的官僚化和无效率。农村借贷尤其是小额的农户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这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相悖。而此外,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利率限制使信贷供给在较大风险的前提下利润回报极低,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大量发放信贷。 4.借贷贷款成本高。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需求主体是分散的小规模农户和大量的农村中小企业,他们对金融需求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因此,金融机构对其服务的交易成本比较高。调查表明,由于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和数据资料作为参考,农村信贷员需要与农户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很高。而从农户方面来说,贷款的手续费用高,贷款程序繁琐,也抑制了贷款的需求。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除信用贷款以外,贷款都需要有经过认证的合适的抵押物,而要证明一个合适的抵押物,需要经过繁杂的手续,以及一笔手续费,农民的贷款金额小,而抵押物认证的手续费是按交易笔数算,因此抵押物认证的手续费相对显得很高,这就会影响农户的贷款需求。农村金融信贷成本过高,限制了信贷总量扩大;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小,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大户的需求,滞缓了产业规模化发展。由于小额农贷的管理成本高和风险较大,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大都成倍上浮甚至一浮到顶,使许多资金需求较大的农户被高成本贷款价格挡在门外。 三、发展农村信贷市场的政策建议 根据上文中对我国农村信贷市场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农村信贷市场组织体系尚未发育成熟,存在明显的功能不健全和脆弱性。从针对的问题出发,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和健全: 1.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1)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信贷市场主力军作用,利用农信社改革的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农信社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的改革。(2)引导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进入农户小额贷款领域,要建立金融信贷对社区服务的机制,明确县域内各金融信贷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义务。结合商业银行的性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力度。这类企业对充分利用农村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拓展农村内部就业空间具有重要作用。只要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应当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3)在对民间金融信贷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放开市场准入条件,吸收民间闲散资金,培育民间贷款组织,促进农村资金的回流。监管部门应努力把各类金融活动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后,原本服务农村地区成熟的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村镇银行等信贷机构转化。 2.稳步推进农村信贷利率市场化。现有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除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2—3倍内浮动,央行特批的6省区试点地区可以在基准利率4倍内浮动,其余的只能按照商业贷款基本利率计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信贷机构应该制定适当的利率,以保证其短期和长期的持续经营。农村信贷市场的目标群体是低收入的农户和微小企业主,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弹性较低,对应与农村信贷市场的高成本和风险层次的大跨度,放开一定的浮动利率空间有利于调动金融机构的放贷积极性。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在市场化利率条件下,小额信贷才能达到商业可持续。 3.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性保险为辅的保障型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主要由政府自接经营,或政府委托保险公司经营,保险公司只向政府收取管理费用而不以收取保费赢利。政府经营的目的是保障农业生产链条的持续,减小农业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经营的原则必须是:低保费,高保障。针对保费收入不稳定的情况,可以预留部分支农补贴,转为保险基金,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应当按比例给予参保一部分保费补贴。同时,政府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农业保险领域,充分利用他们的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再者,便是加大宣传动员力量,提高广大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最终必须依靠发展农村经济来提高农业保险的规模。 4.加强对农村信贷的风险防范。(1)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首先,相关金融机构应积极投身到诚信的宣传中去,通过各种形式,在社会上营造出诚信的信贷市场氛围。其次,工作人员要使农户明确农村信贷的性质和法律责任,使农户在思想上增强维护信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再次,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使之形成讲信用的自我约束力。(2)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及时收贷。贷款的发放有一套自己的程序,要规范发放贷款的程序。(3)健全农户贷款的担保机制。建立信用档案,筛选优良农户。农村信用社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要严格根据农户的思想道德品质、资产、资信状况、家庭经济收入、偿还能力等情况,建立起健全的农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资本市场研究论文 1、功能金融观中的资本市场 (一)资本市场的资金聚集功能 资金积累和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一般来说,没有资本积累和资本形成就不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也就缺乏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变迁的动力。以股份制为前提的资本市场的出现和发展,借助于其独特的资金聚集机制,为一国或地区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注入新的生产要素,扶持瓶颈产业部门,促进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和合理化,实现新增资源的倾斜配置。具体而言,其途径主要有:一是通过上市、重点支持基础产业、支出产业的发展。二是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建立专门的板块,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三是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提高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 (二)资本市场的风险配置功能 作为一种独特的金融制度,资本市场的出现挖掘和培育了一批具有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他们愿意在高风险中追逐高收益。而且,资本市场所固有的有效的风险分散或风险分担机制,一方面为具有不同流动性偏好的投资者提供了股权交易的场所,资本所有权在整个技术生产周期内可以实现不停的转移。发达的资本市场降低了所有权交易的成本,减少了流动性风险,有力地促进了技术进步;另一方面资本市场使创新项目的异质性风险可以参与项目的众多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分散和分担,特别是风险资本和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鼓励了人们对创新的投资,有力地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资本市场的存量优化功能 从现实的经济运行来看,一国或地区增量资源的投入往往会受到资金来源的约束,而改变现有资源在不同产业间分布能迅速实现存量结构调整。资本市场在存量调整中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支持上。资产重组主观上是企业为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自我调整行为,客观上是一种存量资产流动重组的机制。它本身不一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但是资本市场高度的流动性和信息获取及传递的充分性为资产重组提供了最便捷、最经济的场所。 2、浅谈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 (一)股票市场 任何制度都有路径依赖。一是出于挽救国有企业的目的,忽视了股票市场功能提升的问题,弱化了资源配置和制度创新功能,导致了市场功能被扭曲的倾向,把中国股票市场在特定时期的主要任务(圈钱)当作了股票市场的总目的,把股票市场的主要功能单纯地理解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忽视了多元化风险主体和多元化的金融资产的建设,忽视了增强社会资产的抗风险能力。二是股权分置矛盾及政策性因素困扰导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集中表现在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问题。尽管股权分置改革初步解决了“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问题,但过了限售期的巨额“大小非”,始终是悬在投资者头上的一把徳默克里斯之剑,令人谈“非”色变。三是中国股市投机氛围浓重,市盈率和换手率都较高,经常由于非理性的亢奋或恐慌引起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再加上流动性提供上的行政限制,A股市场成了泡沫、系统性冲击和风险集聚的场所。 (二)债券市场 债券市场不成熟及利率市场化改革造成中国债券市场的三大缺陷:一是发行者忽视了债市的可持续发展,如在低利率环境下发行大量的长期券,并通过固定利率债券和招标上限的模式,锁定自身成本,转移利率风险,因而导致中长期券定价的扭曲以及整个收益率曲线的扭曲。在稍有利率风险的预期变化情况下,就导致了债市的大幅波动。二是央行、政策性银行和财政部的协调性不足,导致债券多头竞相发行和债券市场的投资预期紊乱。三是市场缺乏对冲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因此对于依靠单边上扬而获利的债券投资机构来说,在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时,投资是相当被动的,也可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归结起来,我国债市的风险累积既是债市初级阶段的制度缺陷问题在债市中的体现,同时也是市场对长期债的非理性定价,投资心理的短期性和盲目性等风险因素的暴露,加剧了投资的难度。 3、结语及政策建议 要解决中国资本市场的问题,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形成法治和产权保护体制。特别是完善股权结构(妥善解决“大小非”问题),市场的进入和推出制度,新股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对内部交易的严厉查处制度。 其次,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尽快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开发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毕竟,推进直接金融工具的多元化和金融市场的分层化,是构建功能更为强大、向实体经济渗透力更强的直接金融体系的必由之路。 市场研究论文:证券市场研究发展论文 一、从完全理性到有限理性——行为金融学 在传统的经济、金融学研究中,现实的人被简化为一个简单的理性人,即假定人们能掌握处理所有有用信息,总是能最大化其预期效用,显然这种假定是不现实的。这种以完全理性假定构筑的学说是无法通过经验科学方法来检验与研究人的内在本性的,也无法观察现实人的经济行为。 对完全理性的质疑,促使人们尝试用心理学方法来研究经济、金融问题,并试图以此来修正和检验经济、金融学的基本假设,于是便应运诞生了一门新学科——行为金融学。目前,对“行为金融学”一词还没有正式规范的定义,它主要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人们如何理解和利用信息,并做出正式的投资决策,以及在此过程中,人的行为认知偏差对决策的影响。田宏伟(2001)认为构成行为金融学定义的内容有三个方面:行为金融学把经典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与心理学和决策科学综合在了一起;行为金融学力图解释是什么造成了股票/证券价格的异常现象,这种异常已被众多的研究证明是广泛存在的;行为金融学是一门研究投资者是如何产生系统的认知偏差或称为有限理性(不完全理性)的科学。 事实上,正是因为投资者会产生系统的认知偏差或不完全理性,才导致证券价格出现各种异常。至于到底有哪些价格异常现象,它们又是由什么样的不完全理性行为造成的,如何确定价格异常出现的市场条件,正是行为金融学的研究内容所在。从总体上看,现有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是在两个方向上展开的:一是对主流金融理论缺陷的实证分析,研究在金融市场上发现的人们的诸多行为认知偏差;二是试图从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认识金融市场上的异常现象。 ·噪声交易理论 FischerBlack(1986)首次提出关于噪声交易的概念,他的论文是噪声交易理论以及行为金融学研究的奠基性文章,是许多随后研究的出发点。Black指出,噪声的概念与信息的概念相对应,一直存在于金融市场中,而股价则综合反映了噪声与信息的影响。股票投资者也被分为噪声交易者和信息交易者。噪声交易理论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展,已成为行为金融学的重要工具。 J.BradfordDeLong,AndreiShleifer,LawrenceH.SummersandRobertJ.Waldmann(1990)研究了金融市场上的噪声交易者风险,得到的结论是噪声交易者通过承担更多的由他们自己创造的风险(噪声交易者风险),可以比厌恶风险的理性套利者获得更高的回报。 LawrenceH.Summers(1986)的研究也认为,股票的市场价格会对非理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敏感,因为当理性投资者接受市场价格是其基本价值的体现,并且不以自己对价值的判断作为交易的依据时,非理性投资者则相反,他们按自己对价值的(错误)判断作为交易的依据,这时市场价格就会对非理性投资者更敏感。 ·期望理论 在行为金融学模型中,由卡尼曼(DanielKahneman)和已故的特韦尔斯基(AmosTver-sky)提出并发展起来的期望理论无疑是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个(DanielKahneman,andAmosTversky(1979,1992)),它向传统的预期效用理论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DanielKahneman因此获得了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不可否认,预期效用理论至今仍是现代经济理论的重要支柱之一,它给出了不确定性条件下的理性行为的简单精确描述。然而,正如前文所述,实际情况下人的行为并不总是理性的,这使得效用理论在应用中会产生矛盾现象,最著名的当属阿莱悖论。Kahneman—Tversky的期望理论的提出,改进了预期效用理论的不足。在期望理论中,投资者的效用(价值)不再是财富的函数,而是获利与损失的函数;投资者也不再总是风险厌恶者。图1.1、图1.2分别是预期效用理论与期望理论的效用/价值函数。 可以看出,与标准效用函数相比,期望理论的效用函数呈“S”型——在获利区间凹,在损失区间凸,这与对人们风险偏好的实际观察结果是一致的(即损失厌恶)。 通过引入价值函数、概率评价函数、参考点等概念,期望理论更好地描述了人们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行为。许多异常现象可以用期望理论来做出合理的解释,如阿莱悖论、证券溢价之谜、期权微笑现象等。 ·过分自信理论 人们往往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能力,高估自己成功的机会,我们把这种心理现象称为过度自信。过度自信解释了许多股价异常现象,如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 W.M.DeBondt,RichardH.Thaler(1986)的文章“股票市场过分反应了吗?”是实证检验美国股票市场是否存在过度反应的奠基性作品。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并指出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的原因都在于投资者的过分自信。 TerranceOdean(1998)对过分自信理论进行了详细综述和研究,并建立了过分自信的行为金融模型。由于过分自信,投资者有时会高估某些信息,有时又会低估,过分自信对金融市场的具体影响要看哪些市场参与者会过分自信以及信息是如何传播的。 首先,两个前提假设是:过分自信意味着交易者认为后验信息更准确(比实际上的准确性更高);交易者认为自己的私有信息比别人的私有信息更加可靠。 通过分别假定一般交易者、内幕信息交易者和厌恶风险的做市商存在过分自信,TerranceOdean分析了金融市场存在信息成本时的过分自信效应。在各种情形下,过分自信都会增大成交量和市场深度,同时降低投资者的预期效应。但是,对价格波动性和价格内在性质(以价格与基本价值差额的方差来衡量)的影响则依赖于过分自信的主体是谁。一般交易者和内幕信息交易者过分自信会增加波动性,做市商过分自信会减少波动性。 ·主观概率理论 主观概率指的是人们对某一特定命题正确性的相信程度。主观性体现在它是基于个人的知识和信念做出的评价。主观概率研究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决策过程的关键环节。 传统概率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Bayesian决策准则所关注的都是事件发生的频率,其前提是事件能够反复发生。而对于一次性事件的概率估计,它们是不适用的。现实中人们又确实经常需要对不同的命题做出自己的评估。研究表明,人们在做出这类评估时,由于受到自身条件和知识能力的限制,无法得到最优结果,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意解,这使得人们可以凭直觉和个人经验解决复杂问题。这种实际决策过程的本质特点,促使科学家从行为认知的角度来研究决策过程,AmosTversky和DanielKahneman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试图用启发式方法来代替Bayesian分析。这一领域的研究被称为主观概率研究,期望理论其实是主观概率理论中的一种。 二、从线性到非线性——非线性科学的应用 在人类的认识上,首先是用相对简单的线性关系(线性模型)来刻画线性问题的定量关系,对于那些非线性因素不能忽略的情况,则往往采取线性近似或线性迭代的方法来处理,这样处理有时也能得到较好的结果,但这种情况一般只出现在比较“简单的”非线性问题中,或者只是研究系统的一些“常规”行为特征。随着人们对社会、自然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越来越不敢“小看”非线性问题了。首先,就其本质而言,自然界是非线性的。其次,许多问题中的强非线性作用与长时间尺度的系统行为都不能用线性方法(包括线性近似)来刻画。第三,即使是一些表面看上去很简单的系统,也可能表现出令人惊异的复杂性(如确定性的随机性),于是,人们愈来愈重视对广泛存在于社会和自然中的非线性现象的研究,并由此而诞生了非线性科学。 最早将非线性科学用于经济学研究的是美国经济学家斯徒泽(Stuzer),他于1980年发表的论文“一个宏观模型中的混沌动力学系统和分岔理论”,将李—约克(Li—York)定理和分岔技术应用于哈维尔默(Havelmo)增长模型,找到了该模型出现混沌的条件。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非线性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经济和金融系统。 分形学的创始人,著名的数学家BenoitB.Mandelbrot(1997)将其研究成果应用到金融市场价格变动的研究中,价格的变动可以用分形几何中的研究成果推导的模型加以解释。分形(多分形)的目的并不是要确切地预测未来,但是它们的确能对市场风险作出更切合实际的描述。分形是一种几何形状,其特点是可以分为若干部分,而每一部分都是最初那个整体在较小尺度上的翻版。在金融学中,这一概念并不是无根据的抽象,而是对一种简单明了的市场常识从理论的高度上重新进行表述 埃德加·E·彼得斯(Peters.E.E,1996)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表明证券市场确实存在分形、混沌特征。认为证券价格并不是随机游动的,而是受到某种确定性趋势的作用,并具有对初始波动的高度敏感性,换言之,股价运动具有混沌性质。据此,彼得斯(1994)提出了分形市场假说,认为:(1)市场是由很多具有不同投资预期的投资者组成的;(2)与每一个投资预期相联系的信息集是不同的。只要市场维持这种分形结构,并且没有特征时间标度,市场就会保持稳定。当市场的投资预期变得一致时,市场就会变得不稳定,因为每个人都基于同样的信息集进行交易(Peters,1994)。 近年来,非线性动力学在证券市场研究领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向上,一个是证券市场是否存在混沌、分形等非线性特征的检验以及检验方法的研究,在证券市场应用混沌分形理论的前提是数据是否具有混沌性质,这就需要进行有关的统计检验。对股指数据是否具有混沌分形特征的统计检验也是当前股票市场非线性研究的热点。这些检验包括:长记忆与R/S分析、BDS检验、Lyapunov指数检验等。 另一个方向便是建立非线性动力学模型来描述股价的动态行为,探寻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行为的形成机理。最近几年,不少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如Arthur、Holland、LeBaron、Palmer和Taler(1997),Brock(1993,1997),BrockandHommes(1997,1998),BrockandLeBaron(1996),Chiarella(1992),ChiarellaandHe(2000),Gaunersdorfer(2001),GaunersdorferandHommes(2000),Lux(1995),TaiseiKaizoji(2000)等等。这些模型都是基于异质投资者上的,即投资者是有限理性的,他们之间是有差别的,而非传统的金融研究将投资者简化为典型的理性人。 Brock和Hommes(1997,1998)(简称BH)提出了一个信念自适应系统(AdaptiveBeliefSystem简称ABS)的理论框架,其基本思想是:市场上的投资者是千差万别(投资者的异质性),其对未来的信念也是各不相同(信念的异质性),为适应环境,投资者的信念是变化的。人们通过不断的学习,选择业绩好的预测规则(信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的环境,这样就导致了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比例的变化,进而影响着资产价格的变动,而价格的变化反过来影响投资者对预测规则的选择,形成了二者相互作用的进化系统。ABS模型给出了一个易于处理的理论框架,而且理性预期均衡作为一个特例包含在该系统中。在ABS中有两个重要的噪声源,即模型近似的误差和经济基本面内在的不确定性。ABS能产生一些重要的实证研究和观察到的市场特征现象,如收益的不可预测性、厚尾、投机泡沫和波动集群性等。Brock、Hommes和Gaunersdorfer在接下来的研究中对最初提出的模型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扩展,Brock、Hommes和Wagener(2001)又提出了LargeTypeLimit(LTL)的概念来描述有多种类型投资者的适应性进化系统的平均行为。ChiarellaandHe(1999,2000)也对ABS系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扩展。 Lux(1995)模型企图刻画市场上投资者的“从众”行为或相互模仿的传染现象,描述了对基本面不完全知情的投资者的预期的形成。这些预期主要依赖于其他投资的预期和行为,模型刻画了投机者之间的相互模仿传染(递)的过程。模型通过投资者的态度(即买入和卖出)的变化来描述市场供需状况,而供需状况进而影响价格的变化,投资者买和卖两种态度的转变的概率引入了协同学的方法。Lux模型较好地刻画了市场中的从众行为,能很好地解释股市泡沫的形成、破灭(过度波动)和均值回复。Kaizoii(1998)模型与Lux模型相似,区别在于后者为微分方程,而前者为差分方程。TaiseiKaizoji(2000)又引入了统计物理学中平均场理论来研究股市泡沫和暴跌。 T.Vaga(1991,1999)提出的协同市场假定认为,市场价格的概率分布是基于以下两类因素在时间上的变化:基本的或经济的环境;市场中存在的情形偏倚量或“集体思维”的水平。随着两个因素组合的变化,市场状态也变化,可以达到四个不同的相:随机游动、过渡市场、混沌市场、协同市场。这样就把市场价格的随机变动与可能的混沌性质统一到一个框架下。换言之,把有效市场理论与分形市场理论统一为一体。这种理论虽然还缺乏实证检验,但对市场价格变化具有很好的描述能力。 三、从宏观到微观——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的是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和信息传导、价格形成机制,它对于全面深入了解证券市场交易过程,制定正确的投资决策及有效监管市场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微观结构理论主要研究股票市场的价量关系及相互作用机制,它可以被用来建立技术分析的理论基础,为股票价格预测服务。AnanthMadhavan(2000)把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1)价格形成,包括价格吸收信息的动态过程;(2)市场结构与设计,包括价格形成与交易规则之间的关系;(3)市场透明度,市场参与者观察交易过程信息的能力;(4)其他金融领域应用,包括资产定价、国际金融、公司财务。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与以前的金融理论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以前的金融理论注重的是宏观分析和总量的分析,而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注重微观分析和变量分析;二是以前的金融理论多用演绎法,而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则主要运用计量经济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同时也注意运用演绎推理方法和行为分析方法。这两个特点实际上是反映了当代金融理论非常注重对“人”这一金融和经济活动中的主体的研究,这是当代金融理论也是经济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中关于存货模型的分析、价格行为的分析等,都着重突出了对人的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的发生及其原因的分析,从而使得对市场上的价格变动的分析更加深入。 四、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实验金融学 随着计算机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定量仿真与实验成为了可能,于是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实验金融学便产生了。 SantaFeInstitute(SPl)研究人员Authur,W.B.,J.H.Holland,B.LeBaron,R.G.Palmer,P.J.Taylor使用基于Agent的计算机模型来研究资本市场,建立人造股票市场ASM(ArtificialStockMarket),本质上开了实验金融学的先河。他们从1990年开始到1997年论文“AssetPricingUnderEndogenousExpectationsinanArtificialStockMarket”的发表标志着金融学中又一分支——基于Agent的计算实验金融学的诞生。 实验金融学是指应用计算机技术来模拟实际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等,在既定的市场结构下,通过研究市场微观层次Agent(投资者)的行为来揭示市场宏观特性形成原因的一门金融学分支。 目前实验金融学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股票市场与外汇市场。在股票市场研究上,主要有美国SFI研究所的人工股票市场ASM,台湾ChengChi大学人工智能与经济研究中心的人造股票市场AIE-ASM,它们都是在Grossman Stiglitz如理性预期均衡模型所描述的市场结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目前两者都能产生与实际股票市场具有相同统计特性的时间序列。不同的地方是在Agent学习机制上,前者是个体学习,后者是社会学习。在外汇市场研究上,主要的成果是由加拿大Si-monFraser大学经济系的JasminaArifovic教授作出。J.Arifovic在继承了Karehen Wallace(1981)关于外汇市场一般均衡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价格空间中的多点均衡理论(详见张维和刘文财等,2002)。 总之,证券市场研究发展的大趋势将是:股价动力学与投资决策行为相结合的研究、证券市场的非线性动力学、证券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等的研究将会是未来证券市场的热点。可以相信卡尼曼教授和史密斯教授的获奖,必将进一步激发人们对主流经济、金融学的反思,探索新的理论和方法,可以预见现代经济、金融学将会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冲击和革命。 内容提要:近二十年来,证券市场的研究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这些特点和趋势可以概括为:从原来线性的、完全理性的观点到非线性、有限理性的转变;从市场宏观层面的研究到微观结构的研究;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实验金融学的产生和发展。相应地诞生了一些新的理论和方法,本文简要介绍了当前兴起的理论,包括行为金融学、证券市场非线性动力学研究、市场微观结构和实验金融学。 市场研究论文:欧盟对穷国开放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48个最不发达国家完全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欧盟这一举措有利于这些不发达国家扩大对欧盟出口、吸引外资流入、加快改革开放,从而减少贫困。但这一歧视其他欠发达国家的政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领域的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是受害者之一。对欧盟来说,有利于其推动新一轮世贸谈判,减缓美国等国家要求其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压力,提高欧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地位。我国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把国内过剩和比较优势减弱的部分产业转移到这些不发达国家,间接扩大我对欧盟出口。 最近,欧盟委员会宣布,从今年3月5日起,欧盟对联合国确定的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见附录)开放除武器以外的所有产品市场,不再实施配额和关税限制。但对糖、大米和香蕉三种敏感商品设定了过渡期,其中香蕉的关税从2002年1月1日起,每年降低20%,到2006年1月1日实行零关税;大米的关税从2006年9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9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9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9月1日全部免税;糖的关税从2006年7月1日起减少20%,2007年7月1日起减少50%,2008年7月1日起减少80%,到2009年7月1日全部实行零关税。同时,为这三种商品自由进口的延缓进行补偿,把糖和大米的零关税进口配额在90年代出口数量最多的一年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5%。 为防止其他国家通过这48个国家转出口商品到欧盟,欧盟成立了专门机构严格检查进口商品,确保商品原产地规则的实行,以防欺诈。 欧盟的这一举措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贫穷国家的欢迎。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认为,欧盟的这一行动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信息,即欧盟希望开展自由贸易,贫困国家有真正的机会通过出口减少贫困。安南并敦促其他发达国家步欧盟后尘对贫困国家开放市场。那么,欧盟的措施会对贫穷国家和欧盟有何影响? 一、对贫穷国家的影响 世界上48个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口约6亿,占全球人口的10%以上,按购买力评价计算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每天不到1美元。其出口额约为250亿美元,占世界贸易总额的0.4%,出口商品80%以上是农产品和矿产品,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每年不到50亿美元。欧盟是这48个国家的最大出口市场,1999年对欧盟出口总额为90亿欧元,占其总出口35%。 从目前情况看,欧盟的这一措施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政治姿态,对48个贫穷国家的直接经济意义不大。首先,这些国家除农产品、纺织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基本可以自由进入欧盟市场,平均关税不到4%,而对大米和糖这两种大宗出口商品,欧盟设置了配额,到2009年,大米的配额才达到6696吨,糖的配额为19.7万吨;其次,这些国家生产能力严重不足,国内生产的产品满足不了国内的需求,除了自身消费外已没有什么剩余产品可供出口,短期内不可能利用欧盟对其放开市场的机会扩大生产;第三,许多国家经济体制僵化、国内战乱、政局动荡、腐败丛生、管理混乱,国内出口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严重不足,难以组织起有效的对外贸易活动。尽管如此,欧盟的政策毕竟关注了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会对这些国家努力减少贫困带来积极影响。 (一)增加对欧盟的出口,特别是农产品和纺织品的出口。虽然欧盟的平均关税仅为4%,但对主要粮食产品如肉类、糖、牛奶、奶制品、巧克力等关税税率为100%,香蕉的税率高达150%,果汁、肉类罐头、糖果的税率超过30%,纺织品、服装和鞋类的税率在15%-30%之间。农产品、加工食品和纺织品都是发展中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欧盟对这些产品进口设置高贸易壁垒,使发展中国家的这些产品难以进入欧盟市场。同时,欧盟又通过共同农业政策保护内部市场价格,导致欧盟市场上农产品价格和国际市场价格差别较大(见表1),有的产品如糖、羊肉、黄油等价格相差2-3倍。 欧盟放开市场,使这些国家在农产品和纺织品上的价格竞争优势大幅度提高,这些国家可以通过从周边国家低价进口产品用于国内消费、高价出口本国产品到欧盟换取价格差,以及从欧盟进口原料在本国进行加工后再转口欧盟实现增值这两种方式迅速扩大其出口,克服其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弊端。据欧盟有关机构估计,欧盟的这一举措可使48个最不发达国家每年增加对欧盟出口15亿欧元左右。如果这些国家未来的生产能力增强,出口会更多。 (二)有利于吸引外资。欧盟是世界第二大进口市场,在欧盟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是各国努力扩大对外贸易、发展本国经济的首要目标。但欧盟相对美国来说,进口限制较多,除实行关税和配额等贸易壁垒外,动辄对一些国家实施反倾销,严重影响了一些国家对欧盟的出口。欧盟开放市场,可促使其他没有享受这一待遇的国家把某些产业转移到这48国中政局稳定、资源丰富、经济发展势头好的国家去生产,利用欧盟开放市场的机会,间接扩大对欧盟出口。 (三)为贫困国家经济改革提供动力。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趋势明显,推动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促进了世界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但世界上许多贫穷国家未能从全球经济日益开放中获益,除了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外,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自身政策和机构问题,一些国家固守过时的、陈旧的体制和观念,不思进取。同时,由于贫穷国家被排斥在全球化之外,导致国与国之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引发反全球化、反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不断高涨,一些贫困国家对贸易和经济自由化的态度更为消极,体制改革裹足不前。欧盟的举措将促使这些国家接受开放的经济体制和自由贸易法则,为其改革开放提供了动力,有利于其长期的经济发展和消除贫困。 (四)欧盟仅给48个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对其他欠发达国家有失公允。短期内欧盟的市场容量一定,贫穷国家出口结构基本一致,最不发达国家对欧盟出口多就意味着其他发展中国家出口相应减少。因此,这一歧视性政策会加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和利用外资领域的竞争与矛盾,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疑是受害者之一。 二、对欧盟的影响 欧盟从这48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仅占欧盟从区外进口的1%,与欧盟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可忽略不计,从经济总量看不会对欧盟造成影响。但欧盟的举措却赢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提高了欧盟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发言权和地位。 (一)有利于新一轮世界贸易谈判取得成效。由于最不发达国家没有从世贸组织和多边贸易体系中得到好处,对开展新的全球多边贸易谈判态度消极,导致1999年年底的美国西雅图世贸会议失败。这之后,欧盟急于重新启动新一轮世贸谈判,解决农业和金融、保险、电讯等服务领域的全球市场开放问题,以获取自身的最大利益。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拉米就多次表示,由于世贸组织无法进行新一轮谈判,目前的区域性贸易集团和双边贸易协议正呈愈演愈烈之势,世界贸易组织面临着仅仅作为一个世界贸易法庭的危险。要改变这一状况,今年必须启动新一轮世贸谈判,并应重点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欧盟的举动,满足了世贸谈判中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对其开放市场的部分要求,增加了今年5月份在布鲁塞尔召开的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会议和11份卡塔尔第四次世贸部长会议取得成功的可能性。 (二)减缓欧盟改革共同农业政策的压力。设立于40年前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主要的共同政策,也是欧盟存在和发展的基石之一。该政策通过保护内部市场价格、进口滑准税、限制产量(对牛奶和糖)以及出口补贴等形式对农业给予支持,以解决食品短缺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共同农业政策取得了巨大成功,目前,占欧盟就业人口不到5%的农业劳动力不仅解决了欧盟近3.8亿人的吃饭问题,而且使欧盟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市场。 美国和凯恩斯集团等农业出口国家对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颇有微词,不断压欧盟改变其共同农业政策,减少价格补贴,实行农产品自由贸易,并希望在新一轮贸易谈判中解决这一问题。但鉴于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重要作用以及必须照顾农民的利益,欧盟彻底改变共同农业政策是不可能的。欧盟对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一方面满足了美国和凯恩斯集团要求欧盟开放农产品市场的部分条件,而且最不发达国家出口能力有限,不会对欧盟农产品市场造成太大冲击;另一方面,占世贸成员三分之一的最不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的经贸利益,会站在欧盟的一边,共同抵制美国等国家要欧盟彻底改变共同农业政策的要求,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 (三)对部分农产品生产造成影响,增加农民失业。欧盟市场需求量多、和国际市场价格差别大的农产品如香蕉、黄油、肉类的进口会增加,生产将相应减少,价格会有所下跌。如果欧盟要保持现在的市场保护价格不变,每年欧盟需要增加10-20亿欧元的补贴,同时,上万名农民将失业。因此,对于这一政策,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比利时等农业大国持谨慎态度,而一再遭受疯牛病、口蹄疫、颤羊病打击的欧盟农民激烈反对,正因为如此,欧盟才对糖、大米和香蕉设置过渡期,以缓解农民利益集团的压力。 三、政策建议 欧盟的总体经济规模和对外贸易量已接近美国,大大高于日本,但中国对欧盟的出口明显低于对日本出口,仅为对美国出口的一半。欧盟还在反倾销、进口配额、质量和卫生标准等方面对我国采取较为严厉的政策,阻碍了我国对欧盟的出口。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国相当一部分产业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在国际市场上的比较优势减弱。我国应充分利用欧盟向最不发达国家完全开放市场的机会,把国内过剩和比较优势减弱的部分产业如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玩具、机械等转移到这些国家生产并出口欧盟,带动我国对这些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从而绕开欧盟对我的限制,间接扩大对欧盟出口。 附录:48个最不发达国家为苏丹、毛里塔尼亚、马里、布吉纳法索、尼日尔、乍得、佛得角、冈比亚、几内亚比绍、几内亚、塞拉里昂、利比里亚、汤加、贝宁、中非共和国、赤道几内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刚果(金)、卢旺达、布隆迪、安哥拉、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吉布提、索马里、乌干达、坦桑尼亚、莫桑比克、马达加斯加、喀麦隆、赞比亚、马拉维、莱索托、海地、所罗门群岛、图阿鲁、也门、阿富汗、孟加拉、马尔代夫、尼泊尔、不丹、缅甸、老挝、柬埔寨。 市场研究论文: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当前,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对开拓农村保险市场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发展农村保险市场没有特别的政策支持;在农村开展业务困难;农村业务风险大;销售渠道单一;产品不适应农民的需要;对农村营销员管理办法不符合农村业务的实际情况;保险服务难以到位。应采取的措施是:提高认识;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拓宽销售渠道;改进保险产品设计;改革人管理办法;强化业务推动措施;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提高保险信誉;各级政府和各保险总公司都要支持农村保险业务。 [关键词]农村人身保险;网点建设;销售渠道;产品设计;人管理 一、农村人身保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紧迫感 一是感觉城市业务发展还算顺利,还有保源,靠城市业务就能实现增长目标,没有必要大力发展农村业务。二是认为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保险需求不足,开展业务难度大,有畏难情绪,望而却步。三是现在农村保险市场竞争还不激烈,没有看到丢失农村保险市场的危险。 (二)对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没有特别的政策支持 开展农村业务点多面广,营销服务部建设需投入多种费用,如:租赁费、装修费、办公费、电话费、宣传费,应付各种摊派,还有服务工作的跟进、保费的收集上缴、客户的回访、赔案的调查、赔款的支付送达等,投入大,成本高,投入产出不成比例,公司从费用角度考虑不合算,基层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的积极性不高。 (三)农村营销员开展业务困难,绩效差、收入低,积极性受到影响 农村客户大都是低端客户,高、中端客户较少。农民的保险意识不足,展业的难度大于城市,而且件均保费很少。据资料显示,在我国大中城市寿险件均保费能达到5000元以上,有的城市超万元。小城市3000元以上,县城1000元以上,而农村只有500元左右。农村营销员是劲没少费、苦没少吃、汗没少流,但收效不大,收入很低,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发展农村业务风险大 与城市相比,农村的销售人员和客户的素质更加参差不齐,业务质量难以保证,利润、退保率、死亡率等考核指标完成困难。如有的地方农村的住院医疗赔付率年年都在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200%—300%以上,亏损严重,使得保险公司对该项业务望而却步。 (五)销售渠道单一 只有个人人——营销员直接分散展业一个渠道,其它渠道都不很顺畅。 (六)产品对农民的保险需求适应性差 一是普遍存在交费高的问题。如现在各家公司业务规模较大的险种,一般交费都在5000元以上,交费都高,超出了农民的交费能力。二是交费方式不灵活。农民收入的特点是春秋两季才有粮食或经济作物的收入,还有就是打工收入,一般是春节回家时,才能发到手,具有时间性。而目前各公司推出的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交费方式是定时交费,超宽限期失效。 (七)对营销员的管理办法不符合农村业务实际情况 考核标准定的太高,如严格执行,每次考核都会有20%左右的主管被降级,15%左右的营销员被解除合同。几次考核下来,营销员队伍就有垮掉的可能,所以就出现了许多地方都不敢严格考核的现象,不利于营销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八)保险服务难以到位,保险信誉低,给保险展业带来困难 由于延伸到乡镇的机构、人员、业务量都少,很少或没有配备客户服务人员和设备,致使许多对客户的服务措施,如:上门收取保费、送达保单、送赔款、帮助进行保单保全等,难以到位,使农民客户对公司服务很不满意,降低了投保的积极性。 二、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对策 (一)提高对开拓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要认识到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服务三农工作是响应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号召的重要举措。二是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在国家还没有能力在农村普遍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更应该在农村大力发展商业寿险,使广大的农民享受到保险保障,解除农民对未来不确定的人生风险的忧虑,补偿人们因人生风险损失造成的经济困难,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三是实施科学发展观,做大做强保险公司的必然选择。要做到科学发展,发展战略就必须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现在我国农村已参保的人群还不到30%,已参保的保障程度也极其有限,所以说这是一个人口众多、保源潜力巨大的市场,极具开发价值。近年来农村业务所占的比重出现了逐年增加的趋势,有的地区已从占30%发展到占50%以上,有的地区甚至达到了70%的水平,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只要开拓了农村市场,就为做大做强保险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制订规划,积极实施,梯次推进,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 一是成立时间长、农村网点多的公司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农村网点建设规划。规划制订要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积极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既不搞脱离实际的一阵风、一窝蜂、一刀切,盲目大上,也要有积极的态度和明显的效果。二是在时间要求上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三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河南林州、安徽六安、甘肃酒泉的经验很值得在全国推广,可通过各种方式推广他们的经验,使他们的经验在全国遍地开花。四是坚持标准,梯次推进。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逐年分批,梯次推进。乡镇营销服务部建设要遵循“选到一个好主管,建立一种好机制,费用核算不亏损,后续服务跟得上”的原则。选一个好主管这条很重要,对主管的选择要慎重,可在营销员或正式员工中公开招聘,优中选优。总之,一定要选到合适人选。建立一种好机制,就是要建立营销服务部的行政、晨会、业务、收入分配等各项制度,坚持体现绩优多得的佣金分配制度,绩优晋升制度。费用核算不亏损是指在上级公司加大费用投入后或建设营销服务部一、二年后能不亏损就可以。后续服务跟得上是指不能一哄而上,否则,会使人力、物力、财力都跟不上,应适量梯次发展,使各项服务措施都能基本到达新建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和农民客户。 (三)拓宽销售渠道 在以营销员为主销售分散型业务的同时,寻求其他的销售渠道。一是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争取他们支持。如与计生、教育、卫生、农机、交通、公安交警、安全等部门合作,开办计生系列,学生、农村合作医疗,农业机械手、驾乘人员、旅客、民营企业人员等人身意外、医疗、养老等保险。二是利用各种社会组织开展业务。如:民营企业家协会,各种自发组织起来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种养殖业的产供销协会。三是发挥已有的兼业渠道。如利用信用社、邮政网点、各种银行在农村的机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四是利用村干部、农村信贷员、农村医生、电工等联系农民群众紧密,又有一定文化,接受保险理念快,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优势,让他们经培训后寿险业务。 (四)改进寿险产品设计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位,现在农民亟需的就是医疗、养老和意外类保险产品。在产品的改造和设计时要根据农村普遍交费能力低的实际情况,遵循“较低缴费、保障适度、手续简便、风险易控”的原则设计保险条款及费率。人身意外险的交费以不超过40元为宜,养老、医疗、理财类险种每份以不超过500元为宜,保障程度以精算数据为依据,适度保障。手续的设计要尽量简便快捷,不体检。风险控制采用加长观察期,医疗类保险采用病种赔付型和住院补贴型保障,不用费用报销的补偿办法,以规避造假骗赔风险。 (五)改革人管理办法 一是降低考核标准,严格进行考核。除基准考核值不要设定得太高外,对解除合同的标准,主管职级维持的保费、保单件数、续期保费完成比率、下辖人员、甚至下辖团队数量的标准都要降低。有的公司做过探索,单降低基准考核值、保单件数、保费、人员数量这几项,仍会出现大量主管维持不住职级需降级的情况。所以也必须降低下辖团队数量的要求。在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严格进行考核,这样才能发挥基本法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二是考核时间限制要放宽。根据农村两季收入及打工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保费收入具有时间性,按月、按季考核不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要延长考核的时间限制,改为半年或年度考核。 (六)强化推动措施 一是组织推动。各总公司都要设立农村业务部,省市公司也要设立农村业务工作机构,县区可实行县城和农村分片管理。从组织上保证农村业务发展。二是目标考核推动。把农村业务列入各级公司年度目标进行管理考核,以引起各级对农村业务的重视。三是选好突破口,强力推动。1.“新农合”是国家在农村为农民建立的第一个社会保障项目,现在还未完全确定经办模式。河南新乡、江苏江阴的“政府主导推动,商业保险管理,医疗机构服务,卫生部门监督”的模式,虽然保险公司增加了工作量,费用上也相对紧张,但对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其他业务的带动作用,已显示出巨大的好处。2.农村干部养老险。过去有的公司已开办了一些,现在就有许多农村干部正在领取每月几十元的养老金。虽然钱不多,但在农村每月能有如此的固定收入也是令很多人羡慕的。而且农村干部的投保资金筹集相对也容易些。3.农民工保险。农民工数量巨大,且长期在城市打工,接触新事物快、保险意识相对强,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因此要先从农民工人手做工作,见效相对较快。4.农村中收入高的人。选择收入高的人做工作,对打开缺口相对容易些。5.民营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及其职工。6.失地农民的保险工作。 (七)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提高保险信誉 一是延伸服务网点。在中心乡镇建立小型的业务处理及客户服务中心,使周边乡镇都能在不太长的距离内办理交单、交费、保全或赔款、给付等业务。二是加强服务工作培训,强化服务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以农村客户为中心建立农村客户服务制度,规范农村客户服务流程,简化各种业务处理手续。四是根据农村收入的特点,改变条款交费期的规定。改为提前交费,给客户利息,宽限期由2个月延长到半年,年内复效不重新体检等。鼓励农民客户有收入时提前交费,无收入时延后交费,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客户提供方便。 (八)各级政府和各家公司都要全力支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服务“三农”工作 各级政府要重视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关注农村保险工作;减免涉农保险税收;减免农村营销员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各家公司要加大对农村保险的投入,紧缩其他费用支出,提高涉农保险费用率。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债券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经过多年的艰辛努力,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全国统一、多层次、面向各类经济主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债券市场框架,银行间、柜台和交易所三个债券子市场各有侧重、相互连通和互动。从债券市场机制和框架形成角度,对我国债券市场10余年的发展轨迹进行了全面回顾和分析,进而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债券市场进一步深化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债券市场回顾发展 1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回顾 1.1债券市场规模不大,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流通性有待提高 1999年末,我国发行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中央银行融资券、企业债券的总余额为17985.33亿元,占当年GDP的22%,仍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其中94%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其他债券的发行规模很小,从二级市场来看,也是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交易规模相对较大,其他债券的市场份额较小,且整个债券二级市场的交易规模不是很大。1999年沪深证交所和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总量占当年GDP的比重不到1/3。除了国债,其他各种债券的流通性仍然较差。 1.2债券市场的框架结构不完善 第一,场外形式的银行间市场与场内形式的证交所市场在很大程度上相互隔离。后者以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企业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为主,而前者的参与者主要是各类存款货币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暂时被排除在外,两个市场的参与者交集构成主要是二、三十家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者种类的不同造成了资金流动在较大程度上被阻塞,两个市场的表现差异很大:证交所市场交易活跃,规模相对较大;银行间市场虽然集中托管了国内发行的大部分债券(1999年底银行间市场托管的各类债券余额为13264.61亿元,占债券总余额的74%),但市场流动性较低,交易规模相对较小(1999年交易量约占证交所国债交易量的1/4)。第二,零售市场没有充分发育,且与批发市场相互隔离。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暂不对企业和个人开放,故与零售市场处于分割的状态。而且,目前的零售市场基本上只局限于交易所市场内部。第三,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联动性不够。二级市场需要的短期债券品种很少,1999年底的余额只有260亿元;企业短期融资券基本上年年发,但数量逐年减少,1999年累计发行55.6亿元。此外,一级市场的债券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的收益率有时会存在较大差异。第四,债券市场的层次性不分明,尤其是场外市场的组织结构比较单一,中间交易商和中介服务机构还没有充分培育。 1.3债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和信息传播机制不完善 一是做市商、商、经纪商制度在我国债券市场上还没有得到普遍推广和运用。其中,商制度和经纪商制度在证交所市场已经得到广泛运用;部分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试行融资行业务,但在实践中还没得到有效推广;有部分银行间市场参与者从1999年开始尝试进行债券的买入和卖出双边报价,揭开了做市商的萌芽,但还很不成熟。二是债券一级市场发行机制和定价机制不尽完善,尤其是在中国目前金融机构之间实力差距十分悬殊的客观条件下,如何制定合理的机制,尽可能减少少数几家特大型银行的垄断影响,保证承销团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合理权益,从而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效率,还很值得研究。 2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展望 有鉴于此,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方向应该确定为:保证政府能够有效控制其成本和风险,调整好政府的资产和债券发行工作的成功及二级市场的有效运作。最终形成一个高效运作且与国家货币政策目标相互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 2.1财政部应继续发行凭证式国债,以满足具有储蓄偏好的国债投资者 国债的发行目的,从国家角度,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发展经济。从个人角度,是为满足我国广大个人投资者日益增加的对国债的需求。从目前的状况看,大批的个人投资者是不直接在市场中运作的,也没有精力和能力去运作,他们基本上是买了以后持有,到期兑付,所以国债的二级市场对他们意义不大。为满足这一部分人的需求,财政部应该继续发行凭证式国债。这种国债虽然不能上市,但可以提前兑取,并且可以避免市场风险,目前这一品种在我国国债市场上成了国债的发持主体,并且实践证明效果很好。像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至今仍然保留着储蓄债券这种不上市的、完全对个人的品种。但凭证式国债毕竟是不上市的债券,它与世界各国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不一致,不应作为国债发行的主体。因此,在我国为了保证个人投资者的需求,在继续保留一定发行量的该品种的国债基础上,应该积极探索个人投资者投资的可上市的国债品种。 2.2增发长期国债,有利于降低国债的筹资成本,有助于调整国债规模 长期以来,我国国债基本上是以3~5年期的中期国债为主,既没有10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又几乎没有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中期国债的期限结构比较单一,国债期限结构缺乏均衡合理的分布。这种单一的期限结构,使国债严重缺乏选择性,不利于投资者进行选择,很难满足持有者对金融资产期限多样化的需求,从而大大缩小了国债的发行范围,而且也造成国债发行规模增加过快。由于国债期限不稳定,又呈逐年缩短的趋势,再加上付息方式过于单调,大都是一次性还本付息,使得债务偿付年度不均,导致国债集中到期,形成偿债高峰。偿债高峰又逼得财政增加借新还旧的比例,加重还本付息的负担和压力,从而大大加剧了偿债年份中央财政支出的压力,不利于财政收支的平衡。在我国目前通货膨胀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抓住有利时机发行长期国债,符合降低国债发行成本的要求。以后若能每年发行一定数量的10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类矛盾。 2.3积极探索个人投资者投资可上市的国债品种,培养投资于国债二级市场的个人投资者 我国20世纪50年代和80年行的国债都主要是对个人发行的,人们把购买国债看作是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的爱国行为。如今人们购买国债是从经济的角度来考虑,随着国债发行逐步走向市场化,为个人投资者购买国债提供方便,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因为,一方面,居民投资是国债资金的主要来源,鼓励群众购买国债,可以充分发挥国债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变个人消费资金为国家生产建设资金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金融意识增强,国债作为一种证券投资工具,将会成为广大投资者的重要选择。尤其是在个人投资渠道不足情况下,国债投资更是成为许多家庭除银行之外第二个稳定的理财渠道。目前个人购买方式有纸化、非上市流通券的比较多,购买定价发行的多,而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国债的人却很少,这与人们对国债的了解不足,对国债交易提供的设施、信息较少有关。为便于个人投资者投资于国债二级市场,可采取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分销和在证券经营机构柜台委托购买的方式向公众公开发售,这种方式1996年以来发行过几次,但今后要逐步增加这种形式的债种。因为这种方式有利于个人投资者认识国库券作为金融资产的投资意义,有利于股票持有人把国库券纳入资产组合,投资者可以用同一证券帐户进行国库券和股票的买卖,这就为投资者进行国债和股票间的资产转换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随着这种方式发行的国库的增多,债券的二级市场会更加活跃,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相互影响也会更加明显。 2.4优化债券市场结构,大力发展企业债券,鼓励非国有企业融资 长期以来,国债是债券市场的主体,而其他债种则停止不前。这样,不仅财政每年到期的还本付息任务增大,而且,由于国家大量投资于固定资产建设,致使国家财政负担过重,只好靠举债过日子,雪球越滚越大,非常不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只有激活股市以及其他券种的市场(如企业债券),才能使财政卸下沉重的包袱,让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转为由社会投资来进行。从理论上讲,发行企业债券具有防止出现控股、发行新债券手续简单、利息可在纳税时予以剔除而降低筹资成本以及免受通胀影响等优点。正因为如此,企业债券市场应成为资本市场的发展重点。但就当前国情看,发行企业债券还不能成为国有企业筹资的主要途径。因为,国有企业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债务负担沉重。不过,对非国有企业,却应当鼓励其进入债市融资。众所周知,我国目前非国有企业对经济的贡献与其获得的信贷支持严重地不对称。在需要保持一定的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应为非国有企业提供一个更加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因此,当前适当支持那些效益好、自身资本结构合理的非国有企业通过企业债券市场来融资。 2.5改进承购包销办法,实行招标方式发行,努力实现利率市场化 1991年第一次采取承购包销的方式发行国债,实现了发行方式由行政分配任务和对个人、单位派购的方式向投资人自愿购买的市场方向转变。1992年采取一级自营商在一级市场上认购国债方式,使一级市场进一步向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和提高了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但是在银行利率尚没有市场化以前,国债的票面利率仍然只能随着存款利率的变动而变动。1996年我国曾尝试通过招标方式发行了记帐式国债,但由于非常不规范,1997年又回到承购包销方式,不过完全以招标方式发债券是国债的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可采取分步走的策略:第一步,完善和发展一级自营组织,使自营商考虑国债长期包销的收益而不计较一次包销国债的得失,避免那种今年承购包销,明年不干的短期行为。第二步,逐步实现招标方式和承购包销方式相结合,可以对实行承购包销国债的一部分实行招标,也可以先实行招标,然后再实行承购包销。由于一级自营商也承担一定的承销义务,这样有助于在过渡时期保证国债发行任务的完成。第三步,过渡到完全招标方式和直接向个人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这时国债市场的大宗国债以无券记账形式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小规模国债的发行主要供个人投资者购买,这样可以建立两条筹集资金的渠道。 除此之外,发展债券衍生金融工具。成熟的债券市场需要发展债券和与金融变量相联系的衍生工具。2001年全球金融衍生产品中,利率性衍生产品占到95%。发展债券期货、期权、远期等债券衍生金融工具,可以为投资者提供避险的手段这对于长期进行大量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 市场研究论文:二板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属于政府主导的模式,其功能定位及服务对象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因而在国内二板市场的建立过程中既要借鉴资本市场发达国际的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设立多功能多选择具有很强流动性的二板市场。为防范风险,二板市场应采用分步骤分层次的发展战略。在中小企业板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再推出完全的二板市场。在区域选择问题上,由深圳向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发展,逐步向中西部科技、风险投资较发达的地区推进。 关键词:二板市场中小企业板风险投资 一、引言 1998年民建中央的“一号提案”推出之后,全国掀起了建立二板市场的呼声,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二板市场迟迟没有推出j,主要在于以风险投资为载体的二板市场周期性波动。从2000年3月起,全球风险投资业一度陷入萧条,NASDAQ综合指数接近1000点,2001年随着国际经济的下滑,全球二板市场一度陷入萧条局面。2003年以来,国际主要二板市场各项指标陆续好转表明风险投资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4年风险投资业逐步回升。据最新公布的年底数据显示,2004年风险资本获得的资金在继续增长,大学、捐赠基金和养老基金去年向170多家风险投资基金投入了176亿美元,较2003年增长67%。据ThomsonVentureEconomics和美国风险资本协会(NationalVentureCapitalAssociation)的数据显示,2004年的风险资本额比前两年的总和还要多。在2003年,135家风险投资基金共筹资106亿美元;2002年,165家基金筹到36亿美元。相比之下,在2000年科技股泡沫时期,635家风险投资基金筹到1061亿美元。含高科技类企业在内的全美风险企业投资调查MoneyTreeSurvey的数据显示,2004年对风险企业的投资金额为209.4亿美元,比2003年的189.5亿美元增加了10.5%。就我国而言,2004年创业投资首次突破了10亿美元,中外创投机构在2004年共对25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投资额总计12.69亿美元,其中投资案例数量较2003年增加43%,投资金额上升28%。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在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的同时,要“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国务院2004年初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在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2004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我国分步设立二板市场的构想已经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尽管还面临一系列问题,如功能定位、发展步骤、区域选择等,如果处理不好,将陷入与主板市场雷同的境地。 二、我国二板市场的功能定位 结构决定功能,单一的主板市场结构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只能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大量中小企业得不到发展资金与不断攀升的12万亿元居民储蓄存款由于缺乏投资渠道而得不到保值增值的矛盾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暴露出来,经济转型中的深层次矛盾需要通过完善资本市场才能解决。建立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是制度变迁的必然选择,创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二板市场是资本市场制度创新的结果。 国际上成熟的证券市场都设有二板市场,只是名称因国家定位不同而各异,诸如自动报价系统、小盘股市场、创业板市场、小型资本市场等,在美国称NASDAQ(1971),英国称另类投资市场(AIM,1995),德国称新市场(1996)、欧洲称EASDAQ(1995),香港则称创业板(GEMGrowthEnterpriseMarket,1999)等。尽管名称各异,但是其功能却基本相同或相似。根据二板市场的功能定位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三种:(1)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的二板市场称为“科技板”或“高新技术企业板”;(2)为高成长性、具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称为“创业板”,(3)为中小型企业发展服务的二板市场称为“中小企业板”[2]。高新技术企业板、创业板与中小企业板这三个概念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主要表现在概念的外延与内涵上:三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服务对象的不同,高新技术企业板主要是针对高新企业而言的,其优秀技术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确保其国内外的领先性,并且有足够的投入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而且还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定;创业板主要针对初创企业而言的,一般要求主营业务明确、成立时间大约在3-5年,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企业。普遍观点认为创业板主要是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的;中小企业板主要是针对资产总额在4亿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而言的k,对其技术含量没有要求但必须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无论属于新兴产业还是传统产业均可。三者的联系也是很明显的,三者之间的概念并没有严格界定,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R D投入比例相对较大,因而其一般也是中小企业,初创企业也往往是中小企业,当然某一个企业也可能是初创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只要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就能够得到二板市场的青睐。但实际运行往往与理论有很大差距l,某些国家的二板市场并非只吸纳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对于传统企业和大型企业也是开放的,只要它们具备良好的成长性。事实上,各国政府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并没有严格区分这几种市场,大多数二板市场的服务对象都涵盖了中小企业、高新企业、初创的成长性企业,甚至有的还吸纳了传统行业的企业,其目的在于缓冲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的周期性波动对市场的影响。如香港创业板的服务对象为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和新兴企业。欧洲EASDAQ的服务对象是高成长性的小型企业。英国称另类投资市场是向新创建的成长型小公司提供服务,无论是高科技公司,还是传统的制造企业,或是第三产业的服务公司,均可在该市场上市。而美国NASDAQ的服务对象是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或新兴公司,其上市公司包含了信息技术、电讯、医药生物技术、金融、保险等领域。 我国二板市场的功能定位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1999年,我国准备将二板市场定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板”。2000年,政府决定将二板市场改为“第二交易系统”,把其功能定位于为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服务。2004年设立的中小企业板是以后推出创业板的试验田。与主板市场不同,二板市场主要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处于幼稚阶段中后期和产业化阶段初期的中小企业在筹集资本性资金方面的问题,以及这些企业的资产价值(包括知识产权)评价、风险分散和风险投资的股权交易问题[3]。因此,我国二板市场的上市对象应包括三类企业:一类是成长型中小企业,即在3-5年内,具有持续挖掘未利用资源的能力、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整体扩张的态势、未来发展预期良好的中小企业。2003年的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例也在六成左右,上缴的税收已占全部税收的40%以上。最新调查表明,在我国市场化程度较高、中小企业发展较好的地区,中小企业贷款被拒率近60%,从全国范围来看,80%的中小企业不同程度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因此,二板市场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第二类是主业突出的创业型企业,即在产业生命周期中处于创业初期或种子阶段的中小企业。尽管我国风险投资额已达到400亿元,但由于缺乏二板市场,大多数风险投资退出只能进行股权转让而无法获取高额的回报。第三类是以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高科技企业,这类企业具有经营历史很短、市场需求不确定、盈利能力不稳定、破产风险较大的特点j。我国每年大约有十多万件专利授权,但由于科技转化渠道不畅、转化率低,相当多一部分高科技含量的技术得不到转化而淘汰。鉴于国际一些二板市场运作失败的经验k,在我国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除了高科技企业外,还应包括其他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以抑制高科技企业明显的生命周期特性产生周期性波动的风险,这样可以形成多功能多选择的资本市场,增强二板市场的流动性,可以避免随着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以及陷入英国、欧洲等二板市场流动性不足的困境。但实际上,我国的中小企业板主要安排了制造业行业的企业上市,并不能降低由于行业过于集中带来的市场风险(见表一)。 三、我国二板市场的发展步骤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已经建立了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它应该包括有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柜台交易或场外交易等,比如美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主要有:(1)全国性集中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NASDAQ;(2)区域性市场:太平洋交易所、中西交易所、波士顿交易所、费城交易所等;(3)未经注册的交易所;(4)场外交易市场:OTCBB和PinkSheets[3]。二板市场只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的一个环节,从整个资本市场的结构来看,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的上市条件依次递减,对应不同企业各有一个筛选机制,使企业有可能递进上市或递退下市,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资本市场结构体系。众多学者提出了发展我国二板市场的思路,比较有建设性的建议有刘纪鹏(2003)提出了规则与主板直接对接的“中小企业板”概念,建议创业板推出应贯彻从紧到松和从高到低逐步调整的指导思想,采取两步走的策略:第一步是在提高创业板门槛的前提下,尽快推出“改良”后的创业板,也就是门槛不低的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第二步,随着监管水平的提高,人们认识的加深、机构投资者的比例加大,再调低上市标准,推出门槛较低的创业板j。成思危(2003)提出“三步走”思想:第一步,现在搞科技板块,先不降低门槛,在已经发审委通过的几十家小盘股中挑一些,组成科技板块,到深交所上市;第二步,逐步研究,降低门槛,让更多的中小型创新企业通过科技板来融资;第三步,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创业板k。 借鉴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我国可以首先活跃各地的产权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场外交易(OTC)即三板市场,恢复NET和STAQ交易,辅导培养一大批未上市企业,形成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后备企业。这类企业至少要形成大约8000-15000家的队伍。其次,在这些上市后备企业中筛选一些具有良好成长前景的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这类似于NASDAQ的小型资本市场,这类企业大约要达到1000-1500家。最后,在“中小企业板”精选一些规模较大、需要更多发展资金的企业转入创业板市场,这类企业大约要达到200-500家。深交所通过对中小企业上市资源调查,掌握了3328家重点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其中,辅导企业634家,占950家辅导备案企业的66%;后备企业2694家,占81%。在3328家辅导企业及后备企业中,880家具有完整的信息资料,明确表示有上市意向。对照目前的发行上市标准和主要财务条件,408家大体符合中小企业板发行上市条件,属于后备上市资源,占880家的46.4%l。我国有充足的上市企业资源,经认定的高技术企业有上万家,而且90%以上为中小企业,为二板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见表二)。 建立一种“接力棒模式”而不是“终身制”的制度安排,有利于不同层次上企业的优胜劣汰,使各个不同层次的市场对进入企业在注册资本、盈利能力、成立年限应有所不同,以满足不同、规模、风险度的企业都能以合适的方式实现产权交易。值得一提的是,不能为了急于扩充上市公司数量而降低上市标准和忽视公司治理,降低标准虽然有可能促使部分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快速发展,但是也很有可能让一些质量不高的企业混入二板市场,使得二板市场成为垃圾市场,海外相继关闭的二板市场就是很好的案例[7]。 四、我国二板市场发展的区域选择 资本市场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条件下的产物,所以我国二板市场发展还面临着区域选择问题。二板市场应该选择金融、投资意识较强的地区。尽管我国的股票市场已经发展十多年,但投资者多数属于短线投资,还没有上升到价值理念投资的高度,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而且二板市场也只是在少数国家取得了成功。因此,在金融、投资相对发达的地区推行二板市场,容易被人们接受,成本也较低,而且也容易找到更有价值的上市企业。再者,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发展迅速,其投资风险也逐渐被人们接受。根据以上原则,我国地区性二板市场应选择以下三个地区:一是以深圳、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二是以上海、杭州、南京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三是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湾地区。因为这些地区的投资意识强,风险投资发展迅速、中小企业发展成熟,也比较容易接受国外先进的观念和事物,而且也是中国金融人才和金融机构密集、技术研发实力雄厚、社会资金流动最为活跃的地区,具备发展二板市场的外界环境。以深圳为例,截止2004年底,深圳共有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公司197家,比2000年增长了410%;深圳地区实收创业资本总额125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223%。深圳的创投机构数量和创投资本双双居全国第一,成为国内创业投资资本聚集力最强的地区。尽管从短期看,我国还不需要这么多的区域性二板市场,但从长远看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一个国家也可能有多个二板市场,如日本东京的Mothers和JASDAQ二板市场[8]。从目前二板市场准备的成熟度来看,在深圳运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再在上述其他地区推出区域性二板市场,甚至必要时在中西部风险投资、中小企业发展迅速的地区发展,如武汉、西安、成都等。 市场研究论文: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研究论文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土地级差收益;《物权法(草案)》 内容提要:现行立法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态度。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也在进行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但是,地方政策和法规无法根本保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急待规范运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条文;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改造农村集体所有制,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我国的土地分为农地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又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农地可以通过征收和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变为国有建设用地,但它要变为集体建设用地,除了要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外,还被严格限定在农民自用或以土地合伙或入股与他人办企业、进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自建宅基地的范围,而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处于法律严格限制的范围。事实上,集体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相当大的规模已成事实,据统计,全国集体建设用地总量1700万公顷,相当于全部城市建设用地700万公顷的2.4倍。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早已自发存在,甚至在数量、规模及地区覆盖面上有不断扩大之势。面对这一矛盾,在政策层面,国土资源部早在1999年开始,就陆续在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进行试点。本文将回顾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的演变,并结合全国几个集体建设用地的试点,探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必然性、形式以及面临的问题。 一、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空间 (一)集体建设用地管制之变迁 改革开放之前,集体建设用地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局限于所有权人之间且完全依靠行政权力进行划拨和平调。[①]虽然这一时期集体建设用地基本上由社队自行管理,但在计划经济的严格管制下,并无土地市场的生存空间,更无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之可言。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创造了两项奇迹。一是通过土地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创造了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的奇迹。另一是农民利用集体的土地创办乡镇企业,创造了农村工业占据全国工业半壁河山的奇迹。遗憾的是,支撑这两项奇迹背后的土地制度安排却面临完全不同的命运。 当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农用时,经由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以包产到户为优秀的农地制度变革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演变,现行法律对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已有很高程度的保障,且权利的取向也越来越明确和清晰,具体体现在2004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近向全民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②]中。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面对土地承包到户后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严峻形势,在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壁垒下,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办起了企业。乡镇企业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国家工业化模式,让几亿中国农民以自己的土地、劳动力参与到工业化的进程,因而也得到中央政策的许可与支持。应当承认,那个时期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得益于当时在建设用地管理上相对宽松的环境。 当乡镇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沿海及大城市郊区发轫时,我国直到1986年才有第一部《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1986年《土地管理法》)。这部法律经历过1988年的第一次修正,但直到1998年通过新的《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1998年《土地管理法》)之前,对集体建设用地还是采取了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对平等的态度。它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处置上,按照《宪法》的精神,将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并立,如“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分别用两节来做出管理规定。 尽管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的规定,埋下了由于未对公共利益作明确限定、国家进行任何建设用地都可征地、且被征地单位都必须服从的种子,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还是比较容易的。具体表现为: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准权主要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只要符合乡(镇)村建设规划,就可进行。如果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进行建设,只需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只是在使用耕地时才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民建住宅,也只原则性地提出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也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级以上政府只是规定了一个不同企业规模的用地标准而已。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则是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应该说,在当时大力提倡发展乡镇工业的大政策环境下,乡村建设用地审批权主要在县乡两级,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尤其是乡镇企业发展用地的管理还是有利于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发展经济的。 (二)现行制度之解析 相比于1986年《土地管理法》,1998年《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则施加了明显的限制,大大缩小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空间。尽管1998年《土地管理法》仍然维持了《宪法》对“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二元格局,但对两种性质土地的管理的表述则改变了1986年《土地管理法》将其并立的做法,如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的“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已变成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分节处理,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则合并成了“建设用地”一节。除此之外,1998年《土地管理法》在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具体细节上也作了严格的限制。在关于“建设用地”部分的第1条,就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把“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非农建设的路给堵住了;当然,它还为农民留下了一个尾巴,那就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43条) 从1998年《土地管理法》来看,保留给农民集体将农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包括: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②村民住宅建设;③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就是在这些许可的范围内,还有两条约束着农民对集体土地的使用,一个是用途管制制度,另一个是上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以上两条是1998年《土地管理法》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最为不同的地方。用途管制和审批权上收,是针对农地转为所有建设用地的,也就是说,所有建设占用土地,只要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就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当然包括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因此,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生效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乡(镇)村兴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农村村民建住宅时,除了要得到有关批准外,就是增加了占用农地时的审批。而占用基本农田和占用一般农田35公顷的审批就要上报国务院,在地方重点工程和产业优先发展项目的建设用地都要经过严格审批才能获得的现实下,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在政府的考虑中无疑处于不利的地位。我们可以从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提出的对“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中,感到政府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的从紧倾向。 因此,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农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经济、以及土地农转非相对较便利的环境,到了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发生了根本改变。1998年《土地管理法》框定了建设用地使用的基本格局,那就是,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靠国有土地来满足。由于该法对公共利益没有任何规定,国有土地实际上通过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来满足。尽管保留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创办乡镇企业、可以从事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建农民住宅的权利,但是,由于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和农民宅基地只允许一户一宅的规定,加上建设用地的指标管理和农转非时的审批中的弱势地位,就决定了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和比例不断缩小的现实局面。由此不难理解,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尽管保留着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空间,但由于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种种限制,这个空间已越来越缩小,农民利用土地办企业更难得到批准,农民盖房的指标也越控越严,以致出现土地农转非进程中的国有化趋势。 同时,法律的例外规定为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入市提供了变通的路径。1998年《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在原则上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一级市场的同时,例外地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在特定的情况下(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进入二级市场。 二、浙江湖州:规范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变之后土地管理部门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乡镇企业的改制,这一问题变得尤为突出。此前,乡镇企业资产属于集体财产,企业建设用地虽然没有计价并反映为企业资产,但由于两者权利主体均为村集体,原有制度之实施并无大碍。但是,一旦乡镇企业改制,企业的资产不再属于村集体所有,企业所占用的集体土地的处置即成问题。对此,许多地方采取的方法是由企业与土地管理部门补办手续,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在程序上先由企业补交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然后办理国有土地证。 浙江省湖州市是浙江省和国土资源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的试点地区之一。试点工作以解决乡镇企业土地资产处置为出发点,其间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乡镇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企业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具备此条件的,须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2.乡镇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包括土地资产的内容。 3.乡镇企业改制方式不同,办理用地手续的规则也不同。(1)企业整体转让或部分不动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由受让者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和造地专项基金等国家税费;(2)集体土地所有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改制企业的,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管理部门向出租方颁发《集体土地租赁许可证》,承租企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3)乡(镇)、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集体土地性质不变,乡(镇)、村每年收取红利。(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乡(镇)、村集体企业改制时,由乡(镇)资产经营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后,可以转让、出租给改制企业,补交的出让金要返回乡镇80%. 在处置转制乡镇企业土地资产的基础上,湖州市又将这一探索延伸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1999年,在该市善琏镇进行试点。善琏镇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形成湖笔、纺织、机械三大产业,用地需求剧增。由于使用国有土地成本太高,而原有乡镇企业许多处于关、停状态,存在大量闲置建设用地,市国土局决定在该镇进行试点,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允许集体土地在符合如下原则时进行流转:(1)已经依法取得镇、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办理过相关使用手续);(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相关流转条件(一般村镇规划区内的流转,原则上征为国有;规划区外的,实行集体土地内部流转);(3)流转形式包括转让(含作价入股或出资)、出租、抵押;(4)土地收益分配,谁所有谁收益,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流转收益金额收取5%的手续费。 随后,湖州市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该办法将流转适用的范围限定为工业园区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适用于建城区和规划区范围的建设用地,也严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商贸和房地产开发。用地者通过一次性转让和作价入股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纳入乡镇专户,乡镇提取15%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剩余由土地所有者分到各户。 应该说,湖州市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试点为当地小规模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农民集体也从中获益。到2004年,已办相关许可项目604个,总面积521.82公顷,农民集体取得收益1.5亿元。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该市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试点相当谨慎,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受到了严格限制,如只允许在规划区外进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业性开发,而且该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局限于存量建设用地的流转,仍然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框架下进行,其经验得失尚不具有普遍意义。 三、安徽芜湖:为国土资源部改革做政策和法律储备 1999年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批准芜湖市为全国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各地进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尝试中,安徽省芜湖市是第一个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在其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由此可见,芜湖市方案最能代表国土资源部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上的意图,而国土资源部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走向。正如芜湖市的《试点方案》在其试点宗旨中所明确表述的:“通过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贯彻新《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的条件下,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和形式,管理方式和程序,以及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等,从而建立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在试点前,农村集体土地自发流转在芜湖市就已普遍存在。[③]当时,市政府正筹划利用中央发展小城镇的政策和安徽省政府以芜湖市为重点融入长江三角洲的政策,通过“让农民加快向小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者集中、工业向小区集中”,来推进该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试点地区后,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芜湖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近三个月时间就形成了《试点方案》,并得到国土资源部的认可,正式付诸实施。 芜湖市方案的主要内容可归纳如下: 1、乡(镇)村办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个体工商户、私营或者联户办企业以及农村村民建住宅等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取得可以不改变集体所有权性质,只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集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集体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发,采用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3、集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建设规划,并根据这一规划向县政府申报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并报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试点乡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市人民政府实行计划单列。 4、集镇建设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在涉及占用农用地时,须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5、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采用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在流转时,要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并由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书面协议。 6、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分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如发生首次流转,土地所有者和流转双方须持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同意流转协议、土地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如发生再次流转,流转双方须持土地使用权证、前次流转合同、本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租赁、抵押登记手续。 7、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要在土地所有权人与市、县、镇人民政府之间分配。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流转时,土地使用者须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流转收益。首次流转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流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流转收益。再次流转的,则要参照国有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缴纳土地增值收益。 8、允许分属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进行置换,促进建设用地向小城镇集中和土地整理。 在确立上述基本原则后,芜湖市又制定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1、集镇建设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对农用地的承包经营者和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首次流转的程序依次为:第一,土地所有者与流转方签订同意流转协议;第二,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第三,土地所有者和流转双方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表》;第四,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流转呈批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发《流转许可证》;第五,流转双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等有关费用,及办理土地登记。如发生再次流转,流转双方直接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租赁、抵押登记手续。 3、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土地可用于:居住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4、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土地使用者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流转收益,其标准分别有:3元/平方米、2元/平方米和1元/平方米。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再次流转产生的增值收益,在减除前次流转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后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土地流转收益和土地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者、镇、县(区)、市之间按2:5:2:1进行分配。 根据我们对芜湖县清水镇、繁昌县三山镇、南陵县三里镇、鸠江区大桥镇和马塘区鲁港镇进行的实地调研,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步骤和方式如下: 第一,试点乡镇编制土地利用和集镇规划,是集镇土地开发的第一步。各镇对1996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进行了修编。以南陵县三里镇为例,2002年4月,镇政府修改了1996~2010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城镇用地从12.12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50公顷。引人注目的是,这次修改调减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增加了一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从3558.12公顷改为3248.24公顷,一般农田从244.92公顷改为528.79公顷。从规划图上看,该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地全部划成了建设用地和一般农地。 第二,土地的流转实际是村集体组织从农民手中收回承包地,再流转给镇政府。土地流转的具体步骤为:第一步,由村负责从农户取得土地。以三里镇孔村与农民王小旦签定的“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为例,“为加快三里镇小城镇建设,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承包土地,因此,需要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1.6亩,年限为土地承包合同书的剩余年限23年。二、甲方付给乙方每亩土地补偿费7000元(其中含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计11200元。三、乙方自签订本协议后,即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甲方流转用于三里集镇建设。”第二步,由村将收回的农民承包地流转给镇政府。以三里镇孔村、西岭村村委会流转给三里镇土地开发公司的一块地的合同为例:“乙方从甲方流转16431平方米(246.6亩),用于建公路站,文化美食城,农民住宅小区。转让期23年。” 第三,各试点乡镇成立镇政府建设投资公司,对集镇建设用地成片办理土地使用或征用手续,开发形成建设用地后,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缴纳土地流转收益。这几个镇规定,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次性缴纳转让年限内的土地流转收益;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出租的,可一次性或逐年缴纳土地流转收益。 第五,流转收益和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者、镇、区、市人民政府之间按2:5:2:1进行分配。2002年,明确市级不参加分成,将县、乡、集体经济组织分成比例调整为1:4:5. 从国土资源部直接介入的这一试点来看,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积极的因素: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属关系的前提下,以出租、出让、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农民集体可以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这与现行《土地管理法》有根本性突破;在制度建设上规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程序和规则,还对集体建设用地首次和再次流转及其收益分配进行了规定,这体现了主管部门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方面的努力。这一试点也体现了主管部门在形成建设用地统一市场方面的努力,那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严格以《土地管理法》为依据、按照土地进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的方式进行,表现为先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集镇规划,给农民的补偿与征地补偿相当,土地的出租、转让、拍卖由镇政府进行。因此,芜湖市方案尽管在农地变为建设用地过程中,保留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关系,但是,在土地出让期满之前,农民土地所有权在收益上的实现与国家征用并没有什么不同,仍然采取向农民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方式。对农民的最大安慰是,在土地合约期满之后,农民仍然保留着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但是,农民如何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价值的升值,将是芜湖市方案面临的最大挑战。 四、广东:从基层创新到地方立法 (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层创新——以南海市为中心 与芜湖市相比,广东省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明显的自下而上特征。它首先在南海市(现改为佛山市的一个区)、中山市、东莞市等地,由农民集体自发进行。南海是这场制度创新的发源地。1992年前后,为了应对农村工业化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当时的南海县政府的做法是,以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对集体土地进行“三区”规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经济发展区和商住区,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以土地招商引资。这种模式,避免了国家征地垄断农地非农化的格局,为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推进工业化留下了较大的空间。[④] 南海做法在当时没有遇到太大的政策阻力,因为它与当时的法律并不相违背,1988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而且按照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只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即可,且县级人民政府就有权批准。对南海地方政府来讲,他们唯一要应对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内每个农民的财产权利。南海做出了如下制度安排:用集体土地股份制替代原来的农户分户承包制。具体办法是,将集体财产及土地折成股份,以社区户口作为配股对象,并根据不同成员的情况设置基本股、承包权股和劳动贡献股等多种股份,以计算不同的配股档次,按股权比例分红,农民手上的承包权证被置换成了股权证。 实行土地股份制后,农民不仅没有损失农地分户经营下的财产权益,而且随着土地的非农化经营,这份权益的价值还在不断增大。因为在新制度安排下,农地承包制时分配土地的基本原则得以保留,它将分红权严格限定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成员,并对因婚嫁、入学、入伍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人口变动所导致的成员权变化引起的股权调整做出了严格规定;在分红原则上,既体现了“人人有份”,凡“属本村的常住农业人口”每人一份“基本股”,又兼顾到“贡献大小”,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从16周岁到56周岁以上分为四至五档,每档一份“年龄股”。另一方面,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不仅得以保留,而且还有所延伸。在承包制下,土地承包权是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投入使用后获取收益的权利凭证;在实行股份制后,股权则是集体组织成员所应享有的红利分配的权利证明。他们将土地的使用权让渡给了集体经济组织,但他们对土地的收益权以红利的形式得以保留,而且在土地作非农使用后他们还可分享土地的级差增值收益,因而使农民土地收益权的量增加了。因此,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变成可以永久享有的股份分红权,既保留了家庭承包制的合理内核,又将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延伸到了土地非农化过程,使农民分享到土地非农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上涨的好处。1993~2005年,南海农民每年通过股份分红平均达3000多元。 与农民以土地分享工业化的好处相比,受益更大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因为在土地非农化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面负责土地的规划、开发、出租与收益,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土地经营者。为了经营土地,南海对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改造,以村为单位成立了股份公司,形成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结构。股份公司主要负责土地开发,商业铺位建设和出租,鱼塘投包,土地投包,其中土地开发和商业铺位出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股份公司没有经济实力之前,一般是先出租土地,待通过这种方式积累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之后,便开始盖厂房来出租,以使土地的附加值提高。股份公司的经营纯收入,在扣除国家税收、上缴各种费用、弥补上年度亏损、以及提留10%作为福利基金后,剩余部分留51%作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另外49%作为土地分红。1993~2005年,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村组两级)从土地和厂房出租获取收益每年高达5000~6000万元,高的达上亿元。 集体经营土地收入成为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和为村民提供福利的主要来源,公共产品和福利包括修建道路、桥梁、自来水、下水道、村容整治、医药费补助、建校和学校日常支出补助、养老补贴等。以全市实行土地股份制的村统计,每年用于公共投资和福利提供村均500~600万元。 总起来讲,土地股份制的最大好处是,将土地非农化的级差收益保留在了集体内部,让农民集体分享到土地非农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上涨的好处。与国家征地相比,在土地股份制下,在扣除土地有关的各项税费以后,土地级差收益的大部分由集体和农户享有。在南海,集体将一亩土地租给企业使用,一般年租金为8000~10000元,企业至少要先交五年的租金。这样,集体和农民不仅可以一次性获得地租收益每亩4~5万元,而且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关系未变,他们还可以不断分享土地的级差收益。这种以土地启动的工业化,降低了企业创办的门槛,为农村工业化开辟了道路。对一个初始创办的企业来讲,如果通过征地方式取得土地,企业不仅会因手续繁杂而影响开工进度,而且还要支付高昂的土地交易金和土地出让金。在南海,一亩农地要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如只办农地转用手续,牵涉到的费用有:耕地占用税4000元,征地管理费1500~1800元,复垦基金1万元,农业保险基金6000元,农田水利建设费1333元。如办出让手续,除了上述费用外,还要再加上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为1~2.5万元,商业用地12.5万元,住宅用地以前为8~10万元)。在工业较发达的地方,企业用地费用比这要高得多,如在大沥镇,要办国有工业用地,农田为13万元,综合用地22万元,房地产用地达25万元。南海通过租地的方式,使企业创办的费用大大降低。正是这种灵活的土地使用方式,促使大量企业在南海落户、生根,形成珠江三角洲地区著名的工业带。 但是,这种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办法,也面临困境。一个是传统集体经济的“囚徒困境”。主要表现为,由于集体经济实力过于庞大,给集体经济的运行和资金的有效管理带来一些隐患。政权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庞大,政府开支巨大,加上各机构人员交叉任职,使集体组织的当家人的行为缺少制衡和监督,难免出现村干部以权谋私,占用集体资金等行为,也减少了农民以股份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比例。从这点来讲,南海土地股份制并没有摆脱集体所有制造成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残缺,必然影响农村社区的长期发展。 更大的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面临无法逾越的法律障碍。南海的集体土地出租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他们的做法在当时的法律中还可以找到说法。但是,随着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尤其是明确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处于两难境地,尽管法律还允许农民自用土地或以土地入股从事乡镇企业,但是在90年代末以后,随着乡镇企业改制,这条路已缺乏现实基础。其一,集体利用自己的土地办乡镇企业,由于产权天然不清,且缺乏有能力的企业家,这类企业个个负债累累,纷纷改制,当地人不会再去仿效。其二,用土地入股合办企业也不成功,集体产权所有者缺位,资金入股方常常按内部人控制。企业赢利,土地方得不到分红;企业亏损,股东还要背债。 尽管面对法律的限制,农民集体为了生存和发展,还是大量从事着将土地出租或者在土地上建厂房、仓库、店铺出租的行为。为了避开同法律的正面冲突,农民集体采取应对办法,使出租地、厂房表面合法化。①“以假乱真”。在办土地转用手续时,上报的合同是合作、合资合同。背后合同都是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合同,合同期少则5年,多达50年。也有的表面是自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用地办企业,土地使用权证办申请方名下,出资人实际是承租方,凭一纸租赁合同取证土地使用权,政府管理部门很难发觉。②“无证用地”,出租土地和厂房店铺等,根本不到国土部门办理登记转用手续,完全黑市行为。该市平洲区上报给国土部门的非农建设用地统计数为2000亩,而实际保有达8000亩,漏报达3倍之多。在南海市,农民不愿讲,集体不愿办手续的非农建设用地大量存在,使近一半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设用地处于非法状态,为此出现了大量法律纠纷。2001年,该市法院房地产庭受案780件,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案78件,占10%;2002年上半年受案110件中,涉及这类案件33件,占30%.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案件呈激剧上升态势,而这些案件都与非法出租土地、厂房有关。 这种大量的、普遍的、查不完、禁不止的非农建设用地的自发流转,对现行法律法规形成倒逼之势。据我们了解,除了南海市外,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顺德市、东莞市等地,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等地,凡是民营企业和外资发达的地区,集体出租土地现象都较为普遍。集体组织出租非农建设用地不受法律保护,既损害农民集体的财产性收入,又影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后劲。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出租、转让非农建设用地是违法行为,所立合同是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其处理结果一般都是:将土地使用权还给集体,土地租金返还交租者。尽管建筑物是以土地所有权人的名义合法报建的,但承租方为出资建筑方,作为不当得利,集体还得向他们返还建筑物的价值,承租方反而能从集体拿回投资。一些人开始钻法律空子,有的企业在合同期满之前,故意不交租金,以此起诉讼,坑害农民和集体。这种社会现象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此外,因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违反了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不愿意承担法律风险而接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物,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体土地的融资能力。尽管中小企业租用集体土地创办时门槛低,但到了发展时期,许多资金都用在租金、厂房和设备,变成了不能流动的财产,他们成天为流动资金发愁,为扩大企业规模发愁。 (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方立法 为了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保障经济正常发展,广东省政府于2003年出台《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通知》,并于2005年6月以省长令的形式颁布《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该年10月1日在该省范围内实施。 这部地方规章开宗明义,旨在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投资企业(包括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联营企业等;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兴建农村村民住宅。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给予了明确界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出租时,由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应当持该幅土地的相关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合同(包括其村民同意流转的书面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转租,且应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相关合同,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证。 更有意义的是,这部地方规章还提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要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供其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另外,它还规定了集体土地所有者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方式,要求将其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农民社会保障安排,不得挪作他用。 《办法》的出台,在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土地市场的发展方面具有革命性意义。 第一,有利于实现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现行《土地管理法》下,同一块土地分属两种权利体系(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建设用地国有制),受到两种不同对待(集体土地只享有在承包期间农业范围内的种植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国有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增值收益权和转让权),尽管这种二元格局为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了便利,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办法》实施后,一方面,农民的集体土地可以不需要事先变成国有土地,从而享有了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出让权、出租权、转让权、转租权和抵押权,真正实现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另一方面,作为土地的使用者,它们无论是“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股份制、联营)”,还是“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或是“兴建农村村民住宅”,都不必唯一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也纳入它们的可选途径,从而打破了国家垄断建设用地独家供应一级市场的局面,有利于以市场为基础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形成。[⑤] 第二,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化,合法保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利益。《办法》颁布与实施后,无论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还是转让、转租,其相关的土地权属证明、出资合同等都在市、县人民政府备案,因而有利于合法保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利益。 第三,有利于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分享土地价值增值的成果。《办法》实施后,由于大量的建设用地不必非得先转为国有土地,农民就可以通过他们的集体所有土地,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由于保留了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农民集体还可以以此长期分享土地非农化后的级差收益。事实已经证明,与国家征地不同,集体流转的建设用地在上交了与土地有关的各项税费以后,土地级差收益的大部分由集体和农户享有。 第四,有利于降低工业化的门槛,加速农村工业化进程。在国家征地制度下,企业使用国有土地,除了交纳各项税费外,还必须交纳一笔不菲的土地出让金。而企业与农民通过租地的方式,使企业创办的费用大大降低。这个模式不仅对广东省农村工业化意义非凡,而且对于正在启动工业化、且储备着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的中西部地区,意义更大。这种模式除了因土地费用低导致工业成本降低外,另一个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企业的好消息是:《办法》允许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突破了《担保法》上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规定。这一规定意义非凡,企业可以以其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银行抵押,获得金融支持;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他们又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获得更大的资金,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和规模的扩大。 但是,由于《办法》只是一部地方规章,不可能根本突破国家大法,在一些规定上还留有现行法律的缺陷,如,其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对于城郊结合部主要靠房租收入为收入来源的农民来讲不利,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商品化也不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应当服从”,在目前国家征地范围过宽的现实下,这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规模和集体所有权的长期保持带来威胁;等等。所有这些有待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发挥市场对土地这一最稀缺资源的配置作用。[⑥] 五、昆山车塘村与南海洲村:农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新途径 在南海制度创新中,我们提到它仍然面临的“集体所有制困境”。即,它在面对土地非农化进程中的价值增值时,通过成员权分享土地级差收益,将土地级差收益留在了集体内部。但是,这种以成员权为基础建立的土地收益分享机制,又成为土地资本化和社区发展的桎梏。农民在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进程中,如何从这一桎梏中走出来,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发展中面对的根本挑战。好在农民的实践显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端倪。 1992年以前,昆山基本上是个农业县。从1992年开始,随着一个个台商在这里开厂创业,这块仅77平方公里的版图上就吸引了448家外商和台资企业,给这个县级市创造了2053亿元的财富。在昆山的发展中,土地的作用功不可没,即以土地的招商引资,成为大批台资和外资企业选择这个比上海和周边县市硬环境相差很远的县落户的秘密。那么,在昆山以土地富县、强县的进程中,农民如何分享到发展的好处呢?昆山的办法是,靠激活集体土地流转,让农民以地生财,以地致富。1998年,由于建设用地审批仍处于冻结,而正处于腾飞的昆山又急需土地,当地国土部门便将目光盯在了存量建设用地上,出台了《关于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意见》,全市先后盘活内资企业存量土地200余宗,面积5583.9亩,盘活土地资产6.4亿元,农民的就业也有了出路。在昆山开发区8万多亩工商用地当中,未经国家征地、由农户转让使用权的土地约2万亩。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之后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土地大幅度增值情况下,当地农民如何分享土地的利益。[⑦]昆山市陆家镇车塘村是比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村子,该村农民集体就面临以上问题。该村仿效地方政府的做法,通过买土填平村头村尾的烂泥塘、沟渠的方法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仅在1997年,该村就通过这种方式“复垦”出40亩土地。1999年,村民陈振球提出向村里租一亩地,联合村民投资建厂房出租,得到了村委会的首肯,于是,他联合4户村民,出资15万元,建造了一个432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厂房出租后的第一年,他们就获得了12%的投资回报。这种方式迅速为其他村民所仿效。到2001年12月,车塘村共成立了9个投资协会,总计投资679万元,参加投资协会的农户总数为105户,接近总户数的1/5.除了15栋标准厂房,协会兴建的项目中,包括两座打工楼(宿舍楼)、一座农贸市场和66间店面。昆山市委把车塘村的做法称为“农村专业股份合作制”,并作为该市的一个试点。后来,昆山市委在出台的一个富民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发展农村专业股份合作制经济,是富民的主要手段之一。到2002年,昆山市已经有1600余户村民自发加入各种以土地收益为目的的合作社,投资总额已经超过了6000万元。 有意思的是,车塘村的做法,在以推行集体土地股份制闻名的南海下辖的罗村、洲村等村也出现了。洲村隶属南海里水镇,与广州市的白云区仅一水之隔,1994年开始搞社区股份合作制,股份按年龄分配,满股10股,2004年每股分红300元,2005年每股分红400元,每人平均分红3060元。股份制企业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和厂房出租。到了2005年初,村里干部意识到,土地租一亩,少一亩,剩下的土地已经不多,而这里靠近广州市,广州市的一些企业正向这里转移,土地愈显金贵。另一方面,集体土地股份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显露出来,一个是其福利性使农民分红额达不到预期水平,另一个是参与分配的成员只关心股份分配,无法也不关心股份公司的管理。而2003年,该村有5个合伙组织从集体租地,获利甚丰,他们从村里以每亩10000元租地,盖好厂房后出租每平方米7.5元,比村里厂房出租租金每平方米1.8元高出许多。2003年以来,全村已有200亩地以此形式出租。村里认为,对村里剩余的寸土寸金的土地开发不能用租地的方式,但也不能用老的福利性很强的社区股份制。于是,从2005年初开始,发动村里人以资购股,每人可购一股,每股1万元,股份的分红按资分配,经过一年的动员,先收1000元认股,全村2395名村民,入股的达到85%.收认股资金200多万元,第一期开发50亩地,向集体租地以每亩1.4万元交地租。村干部认为,这种新型的股份制,必将发展壮大,因为每个股民对资产的运营更为关心,也不会被高额的福利所拖累,每个股民的股份分红会更高。待这种新型股份制发展壮大以后,由它来收购老的社区股份制,从而走出集体经济的泥沼。 六、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须解决的政策和法律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农民的土地权利意识越来越强,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也在进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但是,地方政策和法规由于与国家大法冲突,无法根本保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急待规范运行,为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 (一)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 由于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城市化和工业化推进到哪个村庄,就意味着该村的土地被强制征用,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被剥夺,他们也相应失去了利用土地发展非农产业的机会。因此在政策上应尽快结束因土地所有制不同就被赋予不同权利的二元结构,让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 我国法律上将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这两种所有权在所有制基础上是相同的——均为公有制,只不过公有制的层次有所区别。有学者即据此认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上级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下级所有权”,两种所有权在等级上和本质上存在差异。[⑧]在实践中,受这种观念的左右,许多人主张国家土地所有权应予特别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则应给予差别待遇。[⑨] 我们认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并不表明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不平等,相反,法律作如此规定,体现了对主体之间经济成分不同的肯定,同时赋予不同主体之间相同的法律地位,并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同时,无论是权利的来源,还是现行的制度设计,国家土地所有权并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上位阶概念,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因此,既然国家土地所有权上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逻辑上的推论应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之上亦可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可依法流转。 因此,我们建议在《物权法(草案)》“所有权”中增加国家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具体为:(1)增加“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农民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实行‘同地、同价、同权’”的条款,结束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上存在的“所有制歧视”状态。划分农用地与非农用地、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用地、经营性用地与非经营性用地的标准,只能按规划要求,不能依所有制性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同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抵押、出租、转让的权利。(2)增加“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必须正视住宅商品化是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尽快结束现行法律限定农民宅基地“一户一宅”、转让限于本村的半商品化状况,赋予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所有人以完整的物权。 (二)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条文。 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乃不争之事实,由于现行法律的严格限制,集体建设用地大多以私下的、间接的、非正常的途径和方式进行流转。这种隐形流转虽然有地方政府默许,其隐忧是明显的:第一,与现行法律冲突,既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也影响企业发展的长远预期;第二,形成竞相压价,利益流失,和土地市场不规范;第三,由于集体土地的地权初始形态模糊,在级差收益的分配上造成集体部分过大,农民分红缺乏制度保障。[⑩]所有这些都呼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全国性立法的出台。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基于所有权的基本原理,“农民集体”自然就享有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处分集体土地的权利,其中包括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权利。同时,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均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条文中并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排除于适用范围之外,也未就转让设定任何具体的附加条件。必须正视《土地管理法》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已完全滞后于农村土地市场的现实,这一滞后不仅减低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保护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妨碍了正常的交易活动,删除这一禁止性条款已成必须。与此同时,应当总结近些年各地开展试点的经验,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法规,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在合法的轨道上进行,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促进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形成。 (三)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 在现行制度之下,农村土地进入市场须先转为国有土地,农民所获的征地补偿仅与其土地农作有关,土地征收、转用过程中的级差收益被政府拿走。国家在自利动机的诱惑下,就会倾向滥用其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以不正当分享甚至完全剥夺集体土地所有权来聚敛财富。[11]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立法宗旨就是让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成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之所以普遍存在,反映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土地级差收益的要求。集体建设用地的立法应在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农民集体获得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包括让农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在完善税制的同时,尝试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经营性开发;突破农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限制,推进宅基地的商品化,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的房租收入。 (四)改造农村集体所有制,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反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学者往往认为,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后,真正受益的是代表集体经济组织的少数“内部人”,将造成对农民权益的剥夺。在农村社区民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但只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保证集体建设用地公开、公平地进行流转,即可避免这一现象。如在流转程序上可以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在依法成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网上竞价等方式公开进行。尝试以农户或农民以自愿入股形式从事厂房的投资与开发。在土地产权上,严格界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权利和流转收益上的分配;在制度上严格制约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将土地流转收益的集体部分最大程度地运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以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市场研究论文:美英保险市场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2003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东荣带领外汇局与保监会的有关人员对美国和英国保险市场进行考察。考察团走访了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丘博集团、英国劳合社等七家公司,主要对保险公司资金风险经营和监管情况,再保险业务及资金流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保险外汇业务管理的基本框架等提出建议。 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及其管理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既包括了保险费率厘定、险种设计和保单销售等承保风险,也有汇率、交易等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最终表现为保险公司是否具有充分的资金量和足够的资金流动性。在保险经营实践中,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经营风险的分类和认识略有差异。 例如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有限公司主要关注承保风险、准备金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货币风险等。而美国人寿保险排名第一的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将自己所关心的经营风险细分为200多项,主要包括资产风险、承保风险、国际主权风险、中介费风险、运营风险等。总的来说,承保风险更多地体现为保险业务技术环节,其他各类风险大都反映在保险公司资金流动环节。保险公司风险理念的优秀是资金的偿付能力。各家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管理,美国和英国的保险风险监管,都是围绕着保险公司资金偿付能力和资金风险进行的。 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 此次考察所拜访的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各有特点,但却有两个基本的共同点。 一是不同层次的风险内控(监督)体系,例如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根据风险的可控、可测性将风险划分为“绿色”、“红色”、“黄色”三级。同时,将这些风险评级状况,迅速报告给本部门内部和外部的审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执行风险控制的管理者,从而通过部门内部、部门外部(公司)、公司决策者等三个不同层次,有效解决风险或者做好充分准备。 二是以偿付能力为优秀的自我风险评价。主要是风险资本评估和有效资本评估。前者是目前英美两国保险监管部门运用于保险监管实践的风险评估方式,后者是一些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采用的评估方式。 风险资本(RBC)评估方式是基于保险公司面临风险的一种评估方式。它根据保险监管者确定的风险因素权数,对于保险公司所有的资产风险进行加权,计算出总风险资本。同时,调整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项目,得出风险资本率,从而判断该公司的资金偿付能力处于何种风险阶段。总风险资本=资产风险值+承保风险值+利率风险值+经营风险值—调解因素。其中,各项风险值均是其有关风险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相对应的风险权数相乘所得。例如,人寿保险公司的利率风险值=养老金准备金x风险权数+寿险准备金x风险权数。对于所有资产和风险资本计算所涉及到的风险权数,均由保险监管部门按年度予以公布,各家保险公司根据统一的权数数值,各自计算自身的风险资本和风险资本率,从而实现本公司的偿付能力评估。 有效资本(EC)评估方式是对保险公司整体资金价值的一种衡量方式,以确保该公司能够有足够的资本,来偿付已经发生的不利事件。它确定公司预期的资本回报率,从而得出满足一定收益条件下的有效资本。同时,列举出公司经营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通过风险因素加权得到公司全部资产的资产变动率,与市场平均收益率相乘得出应有资本。最后,将有效资本与应有资本比较,确定公司整体资金的整体风险状况。这种以收益率为基础的有效资本评估模式,主要适用于从事人寿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美国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将人寿保险公司的200多种经营风险加权取得应有资本。同时,根据公司预定的综合收益率,在特定允许的偏差范围内,保证该公司有效资本和应有资本能够在99.97%的概率上进行匹配。换言之,有效资本评估控制了可以控制该公司99.97%的经营风险。 有效资本评估模式的建设前提是大量独立风险因素基于正常的概率发生作用,但对于某些主要的风险因素,还需要通过极端情况或者压力测试的方式进行评估,这样,可以解决有效评估模式所不能保证的0.03%的风险暴露可能性。 保险公司货币风险管理 跨国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资金的货币管理,分别采取了集中管理和当地化两种不同的风险管理结构模式,但是两种模式反映出共同的管理思路。 一是币种匹配。当前保险公司采取的办法是:根据不同的币种,在现金流基础上匹配资产和负债,利用市场设定的保险资产或负债衍生工具(某些保险资金)调整期限,尽量确保相同期限的资产和负债数量相互匹配,最终实现同一币种资产和负债的匹配。有的是将跨国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同一币种的资产和负债集中起来进行现金流分析,一般是将同一国家所有分支机构集中起来进行管理,如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有时是将不同国家但是用同一货币的分支机构集合起来进行管理,如在欧元区。 二是对冲货币头寸暴露。保险公司往往采取远期交易、货币期权、货币互换等衍生工具,继续对冲货币暴露风险,控制因不同币种产生的净负债风险。 三是以投资收益抵补货币风险。保险资金投资是保险公司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保险公司从事投资活动,除了考虑收益率这一主要因素外,还需要从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币种结构出发,通过投资于不同到期日的债券或基金,通过投资于不同的股票市场,使得资产负债的期限得到更加完全的匹配,使得货币结构得到改善。在此基础上,再寻求收益率的最大化。当然,资产负债币种匹配以及利用货币工具、衍生工具等投资品种抵补货币风险等种种风险防范手段并非万能。例如,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在再保险经营中,获得了100多种的不同货币资产,该公司通过币种匹配和投资工具的综合运用有效解决了不同币种偿付风险。然而,当去年阿根廷比索发生危机时,该公司在阿根廷的资产仍然遭受了巨大损失。该公司由此考虑在偿付能力评估系统中加大国际主权风险等系统风险权数,同时也在进一步研究在货币风险管理中增加系统风险因素。 此外,有的保险公司认为,通过资产和负债的币种匹配并通过衍生交易对冲净负债的做法成本太高,或者是由于使用金融工具的限制而难以实行,它们会将其资产的计算货币变为篮子货币。篮子货币计算的资产和负债的货币因素变动趋势应当是相同的,这样可以降低货币波动不确定性带来的不利影响。 “9.11”事件与保险安排 美国世贸大楼赔偿案 “9·11”事件中美国纽约世贸大楼组楼倒塌及其产生的一系列财产、人身损失,酿成人类保险历史上单笔损失额最大的保险事故。至今,国际保险界尚未能够全部计算清楚保险公司对“9……11”事件的全部赔偿。 世界各大评级机构或著名保险公司对“9·11”事件保险赔偿作出估计:瑞士再保险和穆迪估计“9·11”事件造成的全部损失在300-700亿美元之间;慕尼黑再保险、AIG和英国劳合社估计全部损失在400亿美元左右;达信和摩根斯坦利估计全部损失在520-530亿美元;安龙估计全部损失在600-800亿美元之间;高盛估计全部损失为250亿美元,通用科隆再保险估计全部损失为350亿美元左右。不管最终全部赔偿额为多少,必将远远超过此前的最大单笔保险赔偿案(安德鲁飓风赔偿案,赔偿总金额为196亿美元)。 “9.11”事件的巨额赔付中,赔偿事故包括:世贸大楼1号主楼和2号主楼的财产损失、其他建筑等的财产损失、商务中断损失、员工赔偿、航空险赔偿、人寿给付、责任赔偿等。与一般估计不同的是,“9·11”产生的一系列赔偿事故,最大的理赔事项是商务中断损失赔偿和责任保险赔偿。根据劳合社估计,两者的赔偿金额超过了200亿美元;次之的理赔事项是其他建筑的财产损失和航空险赔偿,两者的赔偿金额接近100亿美元;较大的理赔事项包括了世贸大楼l号楼和2号主楼的财产损失以及员工赔偿,两者的赔偿金额约70亿美元左右。相对而言,人寿保险的给付金额较小,仅为27亿美元左右。 世贸大楼赔偿案的再保险安排 “9·11”事件产生的任何一项巨额理赔,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均不能独立承担的。保险公司一般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分散巨额风险。例如,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对于世贸大楼综合保险,提取的保险准备金为187万美元,但截至2002年底,该公司已经支付了3亿美元赔款。据该公司测算,最终可能要支付赔偿共20亿美元,而该公司全部的股东权益市值才40亿美元。显然,完全由保险公司自身支付有关赔款是不现实的。这时,保险公司需要将直接保险(例如世贸大楼及其有关保险合同)进行再保险,减少本公司的自留保险责任,一旦出现风险,可以由多家再保险人共同承担损失。 在世贸大楼赔偿案中,保险公司充分运用了再保险合同,有效分散了自身承担的赔偿责任。以英国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为例,它对于本公司承包的世贸大楼财产损失风险,综合运用了临分和合同分保,比例分保和非比例分保等再保险方式。该公司首先与再保险人签订了一个四层的比例再保险合同,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两层超赔再保险合同,从而以合同分保的方式锁定了大部分风险责任,对剩余的风险,该公司又通过临分的方式,取得了保障。“9·11”事件后,该公司应当承担的赔款责任共有12.9亿美元,但是,经过上述再保险安排,该公司通过合同分保从其他保险人获得了6.59亿美元的赔款,通过临分获得了3800万美元,最终该公司自身仅需要支付2.5亿美元赔款。可见,有关世贸大楼标的的再保险安排直接使得该公司少支付了10.4亿美元赔款,付出的成本则是6000多万美元的再保险费用。“9.11”事件后的保险经营和监管 “9·11”事件对世界保险市场产生的巨大冲击不仅仅表现为巨额的赔款(历史上的第一赔案)和精英的损失(全球保险业界几家著名公司在“9·11”事件中损失了许多保险技术人员),其影响还体现在: 一是保险公司对于承保风险有了新的认识。恐怖主义风险成为保险承保过程中重要考虑的因素。同时,过去保险业认为“不相关”的保险风险,例如人寿保险风险、员工赔偿风险、财产保险等,在“9·11”事件却产生了极大相关性,并共同导致了一个巨大的保险偿付。 二是保险经营有了新的变化。保险费率厘定、合同条款等更加详细和周密,除外责任更加清楚准确,特别是核生化因素(NBC)的除外条款。同时,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控制,风险管理机制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三是保险公司提高准备金,增强偿付能力。尽管“9·11”事件前,保险公司也会提取一定准备金,但是,在风险巨大的情况下,一般数量的保险准备金是远远不够的。“9·11”事件后,保险公司均为难以预料的风险提高了保险准备金。如劳合社的优秀信用准备金将从2001年底的4亿美元左右扩充到10亿美元(2003年底完成),并且将50亿美元转入其美国信用准备金部分(劳合社的保险准备金由保费信用准备金、劳合社信用准备金,其他独立资产准备金和优秀信用准备金等构成,目前超过30亿美元)。 四是保险监管部门增加了保险风险保障的监管。美国在2002年通过了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案(TRIA),明确提出,对于恐怖主义造成的风险损失,超过一定金额的,由美国政府予以补助。英国也通过加强金融服务监管局的管理职能来强化了保险行业的风险监管等。 对我国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的建议 外汇局承担着配合中国保监会做好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监管的职责,就应当对保险外汇资金管理进行全面分析和系统规划。针对当前保险外汇资金存在的风险点,我们应当积极应对,解决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总量不足的困难,增加保险公司流动性管理的手段,拓宽保险外汇资金运用形式,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保险偿付能力,提高国内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社会保障能力。这次对英美保险市场的考察,汲取了跨国保险公司资金风险市场管理经验,对于今后研究和逐步引进市场手段引导保险公司解决业务经营的币种匹配、汇兑和风险管理等问题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保险外汇管理政策的基本框架刚刚形成,考察团认为应当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管理政策,扩大保险外汇业务经营的空间 当前,境内保险公司所从事的外汇业务主要是外汇保险经营,对于外汇资金运用以及管理还存在较多空白。实际上,保险业务经营和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两个主要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国际上比较成功的保险公司,都是通过资金运用的收益弥补保险经营的亏损,增强公司的保险偿付能力。 我国《保险法》确定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但并没有明确限定保险公司只可以投资人民币工具、不可以运用外币工具,也没有明确限定保险公司只可以投资境内市场,不可以运用于境外市场。当前的优秀问题是,管理部门如何进一步明确操作政策,确定保险资金境内外运用的风险管理模式和资金流动的规范,将《保险法》规定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落到实处,真正扩大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空间。 从市场化经营观念出发,实行审慎性管理 从英美等国对保险外汇资金管理的经验来看,政府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确定可以投资的资产及其规模,确定投资对象标准、实行风险为基础的资本金管理等三个方面的审慎管理,对于公司如何套期保值、如何运用衍生工具避险、如何获取投资收益等并不过多涉及。在我国现行外汇体制下,除了对上述外汇资金运用管理外,国家还对保险公司外汇资金的存放和划转,在境内从事外币计价结算的保险活动等,进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但是,无论保监会和外汇局对国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管理的内容为哪些方面,同样应当坚持审慎性管理原则。外汇管理对保险资金境外运用的政策目标,主要是监测资金流动,判断其对宏观国际收支的影响并进行政策导向。外汇管理部门只需确定和疏通资金流通的管道,方便监测和引导,并协助保监会确定审慎性管理方案。至于具体的外汇资金流动性管理和运用,资金头寸的分布和调动等,应当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的情况自行决定。 积极调整人民币境外分保购汇政策,有效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 当前,境内98%左右保费收入来自人民币投保的保险业务。根据保险经营的规律,保险公司收入的保险费,如果超过自身偿付能力的,应当进行再保险。按《保险法》规定计算,境内全部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中应有100亿元人民币左右保险费必须分散到中国境外,这就会产生约12亿美元的外汇资金需求。这对现有保险公司外汇资金量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保险公司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 为此,解决保险公司现有外汇资金不足以支付人民币保险境外再保险费用的问题,是近期必须迅速明确的一项重大任务。考察团建议,借鉴国际保险市场有关再保险经营管理的经验,根据再保险风险保障的特点,以再保险合同为基础,研究明确人民币境外分保购付汇政策,使得境内保险公司可以及时足额地将巨额风险分散到国际保险市场,有效提高境内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积极研究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流动性管理的政策 目前,境内保险公司对外汇资金基本上没有流动性管理,有关保险外汇资金流动管理的政策还尚未明确。但另一方面,支付保险赔偿或分保费等,往往时间要求特别高。一旦继续支付时,由于外汇定期存款没有到期,而购汇申请因程序性延迟没有获批,保险公司外汇流动头寸不足无法及时付款,会给公司信誉等带来不良后果。国外保险公司往往具有较多流动性工具,包括拆借,将保单、债券、股票等抵押融资等,调节短期头寸。考察团建议,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政策,提高境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的流动性管理水平,增强境内保险公司抵抗突发性外汇支付的能力。 积极研究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的政策 我国保险公司从事外汇保险业务,产生了对人民币、美元以及其他货币等的收付,也必然产生外汇资金投资运用的需求。从大都会人寿等欧美保险公司投资品种的结构看,主要投资形式是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的政府机构债券、公司债等。债券投资收益率稳定、期限结构分布合理,可以满足外汇保险资金不同的收益和期限要求。与此相比,境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运用的渠道还非常狭窄。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资金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运用形式。其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具体是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和国内“AA+”级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由于有关后续政策没有明确等种种原因,当前保险外汇资金的运用方式实际上只有银行存款。因此,考察团建议有关部门应当积极研究,拓宽境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投资渠道,增强竞争能力。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考察报告能够对我国保险外汇管理和保险市场发展有一定帮助,这也正是考察境外保险市场的意义所在。 市场研究论文:农村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在我国,农村居住人口约占70%。如此庞大的农村消费市场尚未被大规模开发的现状,向人们昭示:农村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如何有效地开拓农村市场?解决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都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农村发展状况入手分析,农村市场发展不起来,关键是贫困原因造成的。解决贫困问题,对于农村市场的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次,开拓农村市场要以农民为中心,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贫困问题。 关键词:农村市场化农村市场贫困改革 我国是一个超级农业大国,而农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贡献远不及其它小国家的农业对自己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中国70%的人口在农村,1998年,农村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只要15.8%,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但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还有很大的扩展空间,它蕴含着巨大的消费潜力和市场扩张潜力,启动农村市场对于提高中国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 一农村市场启动不动的原因及对策 目前,在中国7万亿存款中,农村居民仅拥有1万亿,人均只有1200左右,农民的增收又较缓慢,农民的增收幅度2001年又比2000年回落了0.3%。所以农村市场启动不动主要是没钱,即贫困原因造成的。 贫困是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所能够完全根除的社会“顽症”。它的存在对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构成了一种巨大的钳制性力量。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构成了一种巨大的钳制性力量,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人群生活水平之间的悬殊差异,对任何一个社会来说,均是一颗“定时炸弹”。我国自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来,在反贫困的问题上已经取的了一系列的成就。截止到1998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由改革开放初期地2.5亿减少到4210万人。 要想把农村市场开发出来,我们首先的任务就是扶贫,以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具体来看,扶贫政策在目前和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要通过如下措施来具体化: 1国家的地区发展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以缓和东部、中部、西部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 中国的情况是,贫困人群多集中在特定的区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是实现整个国家脱贫的一个基本点。反贫困战略如果没有地区发展政策的配套,则没有实现的可能,而地区发展政策的调整,主要就是政府所掌握的各种资源向中部和西部的倾斜,在财力方面加大投入,在体制变动上给予更多的灵活性。 2国家的收入分配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尤其是对农业要加大投入 长期以来,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虽然有所增加,但其速度远低于国家从农业部门取得的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由于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长期不足,造成了农业的基础设施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恶化,抗灾能力的下降;再加上农业科技进步缓慢,这样直接制约了农业的发展,人民的收入很难提高。 3国家的教育文化政策要进行重大调整 区域劣势加之交通、通讯等条件的落后导致广大农民观念上的保守陈旧。有些地区的农民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在农业生长中不因地、因时而异,总是使用“祖传秘方”,农业生长很难提高。更有的人在思想上安贫乐道、安土重迁、整天盼望救济,更有甚者,鄙视经商,认为经商是为人不齿的活动;他们得过且过;宁可常年在困苦中忍受,也不肯主动吃苦去变革贫困。这些思想的存在归根于文化的落后,所以我们要加大教育事业在农村的发展二开拓农村市场要以农民为中心 农村市场的主体是农民,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必须以农民增收减负为前提。 (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降低农业生长成本来增加农民收入。 先进技术运用到农业中能简化生产过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应加大在选育、引进、繁殖等方面的研究,努力培育和引进一批高产、优质的农产品品种,进一步推广农业增产技术设施,并积极提倡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并在干旱地区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2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来增加农民收入 在农村,应努力实现生产、加工、储藏、保鲜、销售、运输和信息服务的一体化,改变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单家独户分散经营与庞大的市场相脱节的矛盾,要把农业产业化和因地制宜发展乡镇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并鼓励一些民营企业做好农产品市场的产品流通,加强农村市场的灵活性。 3在农村实施市场化改革 农村市场化改革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源泉。我国农村发展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市场要素流通,大力发展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以便农民进入市场,以市场需求来调整农业结构。同时,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计划落后的农业管理体制,为农村市场化创造条件,为农民增收服务。 (1)、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化。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也逐步融入市场经济的洪流。但是我国农村市场体系不完善,生产要素流通不畅,直接影响了农产品价值的实现,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是新阶段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2)、扩展农业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各种市场中介组织。我国农业生产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小规模生产,小生产与大市场必然存在难以对接的矛盾。同时,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其市场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这都是农户进入市场的屏障。而且,现阶段农业经济结构和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特点及自然属性决定农产品的流通,有与工业流通完全不同的特性,加大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难度。要解决小农生产的微观农业经济组织与大市场的宏观经济之间的矛盾,必须培育发展各种市场经济组织,建立符合大市场要求的有效的组织形式。 (3)、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以质量、效益为目标调整优化结构优化结构,提高品质,是农村市场化的必然结果,是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的战略选择。在农产品供求关系已经出现了相对性,地区性和结构性过剩的情况,产品数量的增减和比例的变动已意义不大,应随着市场需求,提高品质和质量。 (二)减轻农民负担 1端正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 各级地方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要把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尊重农民合法权益当作农村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正确估计农民的富裕程度并正视农民负担过重的现实。对目前的农村经济形势不能盲目乐观,而应当依法管理农民负担,严肃处理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保护农民从事农村经济活动的积极性。 2在农村实施税费改革。 农村“费改税”被誉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革命,它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农村税费关系不清、分配关系不顺、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 3健全政府部门约束机制 政府部门要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约束机制,以解决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权责不明、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 (三)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 在开拓农村消费市场中,提高农民收入是拉的作用,而开发生产适合农村市场的产品则是推的作用。我国农村市场消费品远远满足不了农村居民的需要,供给农村市场的商品不适销、质量低下、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而且,农村市场的产品售后服务质量普遍低下,根本没有送货上门、使用指导、定期回访等服务,甚至有的销售单位只顾眼前利益,实行“货物出门后不管”。售后服务的缺陷限制了有支付能力的农村居民的需求。 生产企业应该以满足农村市场需求为出发点进行生产和经营,树立质量意识,向农村提供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特别是要提高销售服务质量。销售服务做的好,会使消费者增加安全感,同时也会帮助消费者降低使用成本,提高满意程度,而这些既有利于企业良好声誉的形成,又会因农村消费者的仿效性和趋同性而产生有效的消费示范作用。 (四)要打破农民传统的消费观念 传统的观念使人们崇尚“收支相抵,略有节余”,忌讳“寅吃卯粮”,主张“节约在前,聚财在后”,偏重远期消费,轻视近期消费。这充分反映了中国几千年来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和传统的攒钱消费模式,即使手中有钱,农民对花钱依然很慎重,长期以来“过苦日子”的消费习惯更使人们今天不敢花明天的钱。这种消费观念对人们的消费行为产生消极作用,降低了消费信贷等政策措施的灵敏度,并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消费对生产的刺激作用和导向作用。这都充分要求我们在以后的行为活动中,注重农民的消费观念,打破他们长期以来的保守思想,让他们充分了解银行信贷与消费方面的理论知识。 总之,农村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潜力,开拓农村市场对与我国来说不仅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而且还有巨大的政治意义。它不仅可以缓解我国内部的阶级矛盾和贫富差距,对于我国在世界上的政治地位同样有巨大的作用。开拓农村市场任重而道远,势在必行。 市场研究论文: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研究论文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土地级差收益;《物权法(草案)》 内容提要:现行立法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采取了严格限制的态度。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也在进行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但是,地方政策和法规无法根本保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急待规范运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条文;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改造农村集体所有制,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我国的土地分为农地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又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农地可以通过征收和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变为国有建设用地,但它要变为集体建设用地,除了要办理农地转用审批手续外,还被严格限定在农民自用或以土地合伙或入股与他人办企业、进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自建宅基地的范围,而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处于法律严格限制的范围。事实上,集体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相当大的规模已成事实,据统计,全国集体建设用地总量1700万公顷,相当于全部城市建设用地700万公顷的2.4倍。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早已自发存在,甚至在数量、规模及地区覆盖面上有不断扩大之势。面对这一矛盾,在政策层面,国土资源部早在1999年开始,就陆续在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地进行试点。本文将回顾集体建设用地在法律上的演变,并结合全国几个集体建设用地的试点,探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必然性、形式以及面临的问题。 一、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空间 (一)集体建设用地管制之变迁 改革开放之前,集体建设用地实行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局限于所有权人之间且完全依靠行政权力进行划拨和平调。[①]虽然这一时期集体建设用地基本上由社队自行管理,但在计划经济的严格管制下,并无土地市场的生存空间,更无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之可言。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创造了两项奇迹。一是通过土地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创造了农业生产增长和农民收入大幅增加的奇迹。另一是农民利用集体的土地创办乡镇企业,创造了农村工业占据全国工业半壁河山的奇迹。遗憾的是,支撑这两项奇迹背后的土地制度安排却面临完全不同的命运。 当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农用时,经由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的以包产到户为优秀的农地制度变革以及相关的法律政策演变,现行法律对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已有很高程度的保障,且权利的取向也越来越明确和清晰,具体体现在2004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近向全民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②]中。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面对土地承包到户后产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严峻形势,在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壁垒下,农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办起了企业。乡镇企业的兴起改变了传统的国家工业化模式,让几亿中国农民以自己的土地、劳动力参与到工业化的进程,因而也得到中央政策的许可与支持。应当承认,那个时期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也得益于当时在建设用地管理上相对宽松的环境。 当乡镇企业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沿海及大城市郊区发轫时,我国直到1986年才有第一部《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1986年《土地管理法》)。这部法律经历过1988年的第一次修正,但直到1998年通过新的《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1998年《土地管理法》)之前,对集体建设用地还是采取了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对平等的态度。它在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处置上,按照《宪法》的精神,将土地国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并立,如“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分别用两节来做出管理规定。 尽管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及“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应当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的规定,埋下了由于未对公共利益作明确限定、国家进行任何建设用地都可征地、且被征地单位都必须服从的种子,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还是比较容易的。具体表现为: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准权主要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只要符合乡(镇)村建设规划,就可进行。如果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进行建设,只需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只是在使用耕地时才需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民建住宅,也只原则性地提出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也是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县级以上政府只是规定了一个不同企业规模的用地标准而已。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则是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应该说,在当时大力提倡发展乡镇工业的大政策环境下,乡村建设用地审批权主要在县乡两级,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尤其是乡镇企业发展用地的管理还是有利于农民利用集体土地发展经济的。 (二)现行制度之解析 相比于1986年《土地管理法》,1998年《土地管理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则施加了明显的限制,大大缩小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利用空间。尽管1998年《土地管理法》仍然维持了《宪法》对“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二元格局,但对两种性质土地的管理的表述则改变了1986年《土地管理法》将其并立的做法,如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的“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已变成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86年《土地管理法》中将“国有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用地”分节处理,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则合并成了“建设用地”一节。除此之外,1998年《土地管理法》在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具体细节上也作了严格的限制。在关于“建设用地”部分的第1条,就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就把“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非农建设的路给堵住了;当然,它还为农民留下了一个尾巴,那就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43条) 从1998年《土地管理法》来看,保留给农民集体将农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包括: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②村民住宅建设;③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就是在这些许可的范围内,还有两条约束着农民对集体土地的使用,一个是用途管制制度,另一个是上收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以上两条是1998年《土地管理法》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最为不同的地方。用途管制和审批权上收,是针对农地转为所有建设用地的,也就是说,所有建设占用土地,只要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就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当然包括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因此,与1986年《土地管理法》相比,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生效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乡(镇)村兴办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农村村民建住宅时,除了要得到有关批准外,就是增加了占用农地时的审批。而占用基本农田和占用一般农田35公顷的审批就要上报国务院,在地方重点工程和产业优先发展项目的建设用地都要经过严格审批才能获得的现实下,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在政府的考虑中无疑处于不利的地位。我们可以从1998年《土地管理法》中提出的对“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中,感到政府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供应的从紧倾向。 因此,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农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经济、以及土地农转非相对较便利的环境,到了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发生了根本改变。1998年《土地管理法》框定了建设用地使用的基本格局,那就是,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靠国有土地来满足。由于该法对公共利益没有任何规定,国有土地实际上通过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来满足。尽管保留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创办乡镇企业、可以从事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可以建农民住宅的权利,但是,由于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和农民宅基地只允许一户一宅的规定,加上建设用地的指标管理和农转非时的审批中的弱势地位,就决定了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和比例不断缩小的现实局面。由此不难理解,1998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尽管保留着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空间,但由于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种种限制,这个空间已越来越缩小,农民利用土地办企业更难得到批准,农民盖房的指标也越控越严,以致出现土地农转非进程中的国有化趋势。 同时,法律的例外规定为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入市提供了变通的路径。1998年《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在原则上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一级市场的同时,例外地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在特定的情况下(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进入二级市场。 二、浙江湖州:规范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变之后土地管理部门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乡镇企业的改制,这一问题变得尤为突出。此前,乡镇企业资产属于集体财产,企业建设用地虽然没有计价并反映为企业资产,但由于两者权利主体均为村集体,原有制度之实施并无大碍。但是,一旦乡镇企业改制,企业的资产不再属于村集体所有,企业所占用的集体土地的处置即成问题。对此,许多地方采取的方法是由企业与土地管理部门补办手续,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在程序上先由企业补交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然后办理国有土地证。 浙江省湖州市是浙江省和国土资源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的试点地区之一。试点工作以解决乡镇企业土地资产处置为出发点,其间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乡镇企业改制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企业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具备此条件的,须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2.乡镇企业改制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包括土地资产的内容。 3.乡镇企业改制方式不同,办理用地手续的规则也不同。(1)企业整体转让或部分不动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由受让者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和造地专项基金等国家税费;(2)集体土地所有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改制企业的,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管理部门向出租方颁发《集体土地租赁许可证》,承租企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3)乡(镇)、村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集体土地性质不变,乡(镇)、村每年收取红利。(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乡(镇)、村集体企业改制时,由乡(镇)资产经营公司或村经济合作社补办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后,可以转让、出租给改制企业,补交的出让金要返回乡镇80%. 在处置转制乡镇企业土地资产的基础上,湖州市又将这一探索延伸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1999年,在该市善琏镇进行试点。善琏镇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形成湖笔、纺织、机械三大产业,用地需求剧增。由于使用国有土地成本太高,而原有乡镇企业许多处于关、停状态,存在大量闲置建设用地,市国土局决定在该镇进行试点,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允许集体土地在符合如下原则时进行流转:(1)已经依法取得镇、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办理过相关使用手续);(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相关流转条件(一般村镇规划区内的流转,原则上征为国有;规划区外的,实行集体土地内部流转);(3)流转形式包括转让(含作价入股或出资)、出租、抵押;(4)土地收益分配,谁所有谁收益,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流转收益金额收取5%的手续费。 随后,湖州市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该办法将流转适用的范围限定为工业园区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不适用于建城区和规划区范围的建设用地,也严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商贸和房地产开发。用地者通过一次性转让和作价入股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纳入乡镇专户,乡镇提取15%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剩余由土地所有者分到各户。 应该说,湖州市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试点为当地小规模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农民集体也从中获益。到2004年,已办相关许可项目604个,总面积521.82公顷,农民集体取得收益1.5亿元。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该市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试点相当谨慎,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受到了严格限制,如只允许在规划区外进行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业性开发,而且该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局限于存量建设用地的流转,仍然在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框架下进行,其经验得失尚不具有普遍意义。 三、安徽芜湖:为国土资源部改革做政策和法律储备 1999年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批准芜湖市为全国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各地进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尝试中,安徽省芜湖市是第一个经过国土资源部批准、并在其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由此可见,芜湖市方案最能代表国土资源部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上的意图,而国土资源部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走向。正如芜湖市的《试点方案》在其试点宗旨中所明确表述的:“通过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贯彻新《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的条件下,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和形式,管理方式和程序,以及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等,从而建立起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在试点前,农村集体土地自发流转在芜湖市就已普遍存在。[③]当时,市政府正筹划利用中央发展小城镇的政策和安徽省政府以芜湖市为重点融入长江三角洲的政策,通过“让农民加快向小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者集中、工业向小区集中”,来推进该市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在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试点地区后,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芜湖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近三个月时间就形成了《试点方案》,并得到国土资源部的认可,正式付诸实施。 芜湖市方案的主要内容可归纳如下: 1、乡(镇)村办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个体工商户、私营或者联户办企业以及农村村民建住宅等可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取得可以不改变集体所有权性质,只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集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集体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发,采用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3、集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建设规划,并根据这一规划向县政府申报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并报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试点乡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市人民政府实行计划单列。 4、集镇建设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在涉及占用农用地时,须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5、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采用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在流转时,要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并由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签订书面协议。 6、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分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如发生首次流转,土地所有者和流转双方须持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同意流转协议、土地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如发生再次流转,流转双方须持土地使用权证、前次流转合同、本次流转合同、地上建筑物证明等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租赁、抵押登记手续。 7、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要在土地所有权人与市、县、镇人民政府之间分配。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流转时,土地使用者须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流转收益。首次流转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流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流转收益。再次流转的,则要参照国有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缴纳土地增值收益。 8、允许分属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进行置换,促进建设用地向小城镇集中和土地整理。 在确立上述基本原则后,芜湖市又制定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进行了细化和延伸: 1、集镇建设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对农用地的承包经营者和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 2、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首次流转的程序依次为:第一,土地所有者与流转方签订同意流转协议;第二,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第三,土地所有者和流转双方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表》;第四,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填写《流转呈批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发《流转许可证》;第五,流转双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等有关费用,及办理土地登记。如发生再次流转,流转双方直接向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租赁、抵押登记手续。 3、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土地可用于:居住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4、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土地使用者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流转收益,其标准分别有:3元/平方米、2元/平方米和1元/平方米。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再次流转产生的增值收益,在减除前次流转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后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土地流转收益和土地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者、镇、县(区)、市之间按2:5:2:1进行分配。 根据我们对芜湖县清水镇、繁昌县三山镇、南陵县三里镇、鸠江区大桥镇和马塘区鲁港镇进行的实地调研,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步骤和方式如下: 第一,试点乡镇编制土地利用和集镇规划,是集镇土地开发的第一步。各镇对1996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进行了修编。以南陵县三里镇为例,2002年4月,镇政府修改了1996~2010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城镇用地从12.12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50公顷。引人注目的是,这次修改调减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增加了一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从3558.12公顷改为3248.24公顷,一般农田从244.92公顷改为528.79公顷。从规划图上看,该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地全部划成了建设用地和一般农地。 第二,土地的流转实际是村集体组织从农民手中收回承包地,再流转给镇政府。土地流转的具体步骤为:第一步,由村负责从农户取得土地。以三里镇孔村与农民王小旦签定的“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协议”为例,“为加快三里镇小城镇建设,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承包土地,因此,需要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1.6亩,年限为土地承包合同书的剩余年限23年。二、甲方付给乙方每亩土地补偿费7000元(其中含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计11200元。三、乙方自签订本协议后,即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由甲方流转用于三里集镇建设。”第二步,由村将收回的农民承包地流转给镇政府。以三里镇孔村、西岭村村委会流转给三里镇土地开发公司的一块地的合同为例:“乙方从甲方流转16431平方米(246.6亩),用于建公路站,文化美食城,农民住宅小区。转让期23年。” 第三,各试点乡镇成立镇政府建设投资公司,对集镇建设用地成片办理土地使用或征用手续,开发形成建设用地后,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转让或出租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缴纳土地流转收益。这几个镇规定,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次性缴纳转让年限内的土地流转收益;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或出租的,可一次性或逐年缴纳土地流转收益。 第五,流转收益和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者、镇、区、市人民政府之间按2:5:2:1进行分配。2002年,明确市级不参加分成,将县、乡、集体经济组织分成比例调整为1:4:5. 从国土资源部直接介入的这一试点来看,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些积极的因素: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属关系的前提下,以出租、出让、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农民集体可以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这与现行《土地管理法》有根本性突破;在制度建设上规定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程序和规则,还对集体建设用地首次和再次流转及其收益分配进行了规定,这体现了主管部门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方面的努力。这一试点也体现了主管部门在形成建设用地统一市场方面的努力,那就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严格以《土地管理法》为依据、按照土地进入国有建设用地市场的方式进行,表现为先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集镇规划,给农民的补偿与征地补偿相当,土地的出租、转让、拍卖由镇政府进行。因此,芜湖市方案尽管在农地变为建设用地过程中,保留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关系,但是,在土地出让期满之前,农民土地所有权在收益上的实现与国家征用并没有什么不同,仍然采取向农民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方式。对农民的最大安慰是,在土地合约期满之后,农民仍然保留着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但是,农民如何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价值的升值,将是芜湖市方案面临的最大挑战。 四、广东:从基层创新到地方立法 (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层创新——以南海市为中心 与芜湖市相比,广东省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明显的自下而上特征。它首先在南海市(现改为佛山市的一个区)、中山市、东莞市等地,由农民集体自发进行。南海是这场制度创新的发源地。1992年前后,为了应对农村工业化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当时的南海县政府的做法是,以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对集体土地进行“三区”规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经济发展区和商住区,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以土地招商引资。这种模式,避免了国家征地垄断农地非农化的格局,为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推进工业化留下了较大的空间。[④] 南海做法在当时没有遇到太大的政策阻力,因为它与当时的法律并不相违背,1988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而且按照198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只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即可,且县级人民政府就有权批准。对南海地方政府来讲,他们唯一要应对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内每个农民的财产权利。南海做出了如下制度安排:用集体土地股份制替代原来的农户分户承包制。具体办法是,将集体财产及土地折成股份,以社区户口作为配股对象,并根据不同成员的情况设置基本股、承包权股和劳动贡献股等多种股份,以计算不同的配股档次,按股权比例分红,农民手上的承包权证被置换成了股权证。 实行土地股份制后,农民不仅没有损失农地分户经营下的财产权益,而且随着土地的非农化经营,这份权益的价值还在不断增大。因为在新制度安排下,农地承包制时分配土地的基本原则得以保留,它将分红权严格限定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成员,并对因婚嫁、入学、入伍等各种因素引起的人口变动所导致的成员权变化引起的股权调整做出了严格规定;在分红原则上,既体现了“人人有份”,凡“属本村的常住农业人口”每人一份“基本股”,又兼顾到“贡献大小”,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从16周岁到56周岁以上分为四至五档,每档一份“年龄股”。另一方面,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不仅得以保留,而且还有所延伸。在承包制下,土地承包权是农民对所承包土地投入使用后获取收益的权利凭证;在实行股份制后,股权则是集体组织成员所应享有的红利分配的权利证明。他们将土地的使用权让渡给了集体经济组织,但他们对土地的收益权以红利的形式得以保留,而且在土地作非农使用后他们还可分享土地的级差增值收益,因而使农民土地收益权的量增加了。因此,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变成可以永久享有的股份分红权,既保留了家庭承包制的合理内核,又将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延伸到了土地非农化过程,使农民分享到土地非农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上涨的好处。1993~2005年,南海农民每年通过股份分红平均达3000多元。 与农民以土地分享工业化的好处相比,受益更大的是集体经济组织。因为在土地非农化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已全面负责土地的规划、开发、出租与收益,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土地经营者。为了经营土地,南海对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改造,以村为单位成立了股份公司,形成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结构。股份公司主要负责土地开发,商业铺位建设和出租,鱼塘投包,土地投包,其中土地开发和商业铺位出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股份公司没有经济实力之前,一般是先出租土地,待通过这种方式积累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之后,便开始盖厂房来出租,以使土地的附加值提高。股份公司的经营纯收入,在扣除国家税收、上缴各种费用、弥补上年度亏损、以及提留10%作为福利基金后,剩余部分留51%作为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另外49%作为土地分红。1993~2005年,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村组两级)从土地和厂房出租获取收益每年高达5000~6000万元,高的达上亿元。 集体经营土地收入成为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和为村民提供福利的主要来源,公共产品和福利包括修建道路、桥梁、自来水、下水道、村容整治、医药费补助、建校和学校日常支出补助、养老补贴等。以全市实行土地股份制的村统计,每年用于公共投资和福利提供村均500~600万元。 总起来讲,土地股份制的最大好处是,将土地非农化的级差收益保留在了集体内部,让农民集体分享到土地非农化进程中土地级差收益上涨的好处。与国家征地相比,在土地股份制下,在扣除土地有关的各项税费以后,土地级差收益的大部分由集体和农户享有。在南海,集体将一亩土地租给企业使用,一般年租金为8000~10000元,企业至少要先交五年的租金。这样,集体和农民不仅可以一次性获得地租收益每亩4~5万元,而且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关系未变,他们还可以不断分享土地的级差收益。这种以土地启动的工业化,降低了企业创办的门槛,为农村工业化开辟了道路。对一个初始创办的企业来讲,如果通过征地方式取得土地,企业不仅会因手续繁杂而影响开工进度,而且还要支付高昂的土地交易金和土地出让金。在南海,一亩农地要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如只办农地转用手续,牵涉到的费用有:耕地占用税4000元,征地管理费1500~1800元,复垦基金1万元,农业保险基金6000元,农田水利建设费1333元。如办出让手续,除了上述费用外,还要再加上土地出让金(工业用地为1~2.5万元,商业用地12.5万元,住宅用地以前为8~10万元)。在工业较发达的地方,企业用地费用比这要高得多,如在大沥镇,要办国有工业用地,农田为13万元,综合用地22万元,房地产用地达25万元。南海通过租地的方式,使企业创办的费用大大降低。正是这种灵活的土地使用方式,促使大量企业在南海落户、生根,形成珠江三角洲地区著名的工业带。 但是,这种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经营集体建设用地的办法,也面临困境。一个是传统集体经济的“囚徒困境”。主要表现为,由于集体经济实力过于庞大,给集体经济的运行和资金的有效管理带来一些隐患。政权机构和集体经济组织庞大,政府开支巨大,加上各机构人员交叉任职,使集体组织的当家人的行为缺少制衡和监督,难免出现村干部以权谋私,占用集体资金等行为,也减少了农民以股份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比例。从这点来讲,南海土地股份制并没有摆脱集体所有制造成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残缺,必然影响农村社区的长期发展。 更大的问题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面临无法逾越的法律障碍。南海的集体土地出租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他们的做法在当时的法律中还可以找到说法。但是,随着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尤其是明确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处于两难境地,尽管法律还允许农民自用土地或以土地入股从事乡镇企业,但是在90年代末以后,随着乡镇企业改制,这条路已缺乏现实基础。其一,集体利用自己的土地办乡镇企业,由于产权天然不清,且缺乏有能力的企业家,这类企业个个负债累累,纷纷改制,当地人不会再去仿效。其二,用土地入股合办企业也不成功,集体产权所有者缺位,资金入股方常常按内部人控制。企业赢利,土地方得不到分红;企业亏损,股东还要背债。 尽管面对法律的限制,农民集体为了生存和发展,还是大量从事着将土地出租或者在土地上建厂房、仓库、店铺出租的行为。为了避开同法律的正面冲突,农民集体采取应对办法,使出租地、厂房表面合法化。①“以假乱真”。在办土地转用手续时,上报的合同是合作、合资合同。背后合同都是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合同,合同期少则5年,多达50年。也有的表面是自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用地办企业,土地使用权证办申请方名下,出资人实际是承租方,凭一纸租赁合同取证土地使用权,政府管理部门很难发觉。②“无证用地”,出租土地和厂房店铺等,根本不到国土部门办理登记转用手续,完全黑市行为。该市平洲区上报给国土部门的非农建设用地统计数为2000亩,而实际保有达8000亩,漏报达3倍之多。在南海市,农民不愿讲,集体不愿办手续的非农建设用地大量存在,使近一半以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设用地处于非法状态,为此出现了大量法律纠纷。2001年,该市法院房地产庭受案780件,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案78件,占10%;2002年上半年受案110件中,涉及这类案件33件,占30%.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案件呈激剧上升态势,而这些案件都与非法出租土地、厂房有关。 这种大量的、普遍的、查不完、禁不止的非农建设用地的自发流转,对现行法律法规形成倒逼之势。据我们了解,除了南海市外,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顺德市、东莞市等地,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等地,凡是民营企业和外资发达的地区,集体出租土地现象都较为普遍。集体组织出租非农建设用地不受法律保护,既损害农民集体的财产性收入,又影响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后劲。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出租、转让非农建设用地是违法行为,所立合同是属于《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合同。由于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无效均有过错,其处理结果一般都是:将土地使用权还给集体,土地租金返还交租者。尽管建筑物是以土地所有权人的名义合法报建的,但承租方为出资建筑方,作为不当得利,集体还得向他们返还建筑物的价值,承租方反而能从集体拿回投资。一些人开始钻法律空子,有的企业在合同期满之前,故意不交租金,以此起诉讼,坑害农民和集体。这种社会现象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此外,因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违反了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不愿意承担法律风险而接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担保物,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体土地的融资能力。尽管中小企业租用集体土地创办时门槛低,但到了发展时期,许多资金都用在租金、厂房和设备,变成了不能流动的财产,他们成天为流动资金发愁,为扩大企业规模发愁。 (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方立法 为了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保障经济正常发展,广东省政府于2003年出台《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通知》,并于2005年6月以省长令的形式颁布《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该年10月1日在该省范围内实施。 这部地方规章开宗明义,旨在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投资企业(包括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联营企业等;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兴建农村村民住宅。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给予了明确界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的行为。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资)的,与他人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的,视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出租时,由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应当持该幅土地的相关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或作价入股(出资)合同(包括其村民同意流转的书面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转租,且应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相关合同,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和领取相关权证。 更有意义的是,这部地方规章还提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要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供其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抵押的书面材料。”另外,它还规定了集体土地所有者出让、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土地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方式,要求将其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其中50%以上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农民社会保障安排,不得挪作他用。 《办法》的出台,在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土地市场的发展方面具有革命性意义。 第一,有利于实现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在现行《土地管理法》下,同一块土地分属两种权利体系(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建设用地国有制),受到两种不同对待(集体土地只享有在承包期间农业范围内的种植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国有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增值收益权和转让权),尽管这种二元格局为快速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了便利,但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办法》实施后,一方面,农民的集体土地可以不需要事先变成国有土地,从而享有了与国有土地同等的出让权、出租权、转让权、转租权和抵押权,真正实现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另一方面,作为土地的使用者,它们无论是“兴办各类工商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外资、股份制、联营)”,还是“兴办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或是“兴建农村村民住宅”,都不必唯一使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也纳入它们的可选途径,从而打破了国家垄断建设用地独家供应一级市场的局面,有利于以市场为基础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形成。[⑤] 第二,有利于土地市场的规范化,合法保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利益。《办法》颁布与实施后,无论是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出租,还是转让、转租,其相关的土地权属证明、出资合同等都在市、县人民政府备案,因而有利于合法保护土地交易双方的利益。 第三,有利于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分享土地价值增值的成果。《办法》实施后,由于大量的建设用地不必非得先转为国有土地,农民就可以通过他们的集体所有土地,直接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由于保留了土地的集体所有性质不变,农民集体还可以以此长期分享土地非农化后的级差收益。事实已经证明,与国家征地不同,集体流转的建设用地在上交了与土地有关的各项税费以后,土地级差收益的大部分由集体和农户享有。 第四,有利于降低工业化的门槛,加速农村工业化进程。在国家征地制度下,企业使用国有土地,除了交纳各项税费外,还必须交纳一笔不菲的土地出让金。而企业与农民通过租地的方式,使企业创办的费用大大降低。这个模式不仅对广东省农村工业化意义非凡,而且对于正在启动工业化、且储备着大量剩余农村劳动力的中西部地区,意义更大。这种模式除了因土地费用低导致工业成本降低外,另一个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企业的好消息是:《办法》允许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突破了《担保法》上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规定。这一规定意义非凡,企业可以以其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银行抵押,获得金融支持;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他们又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获得更大的资金,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和规模的扩大。 但是,由于《办法》只是一部地方规章,不可能根本突破国家大法,在一些规定上还留有现行法律的缺陷,如,其规定,“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对于城郊结合部主要靠房租收入为收入来源的农民来讲不利,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商品化也不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集体建设用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应当服从”,在目前国家征地范围过宽的现实下,这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规模和集体所有权的长期保持带来威胁;等等。所有这些有待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发挥市场对土地这一最稀缺资源的配置作用。[⑥] 五、昆山车塘村与南海洲村:农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新途径 在南海制度创新中,我们提到它仍然面临的“集体所有制困境”。即,它在面对土地非农化进程中的价值增值时,通过成员权分享土地级差收益,将土地级差收益留在了集体内部。但是,这种以成员权为基础建立的土地收益分享机制,又成为土地资本化和社区发展的桎梏。农民在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进程中,如何从这一桎梏中走出来,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发展中面对的根本挑战。好在农民的实践显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端倪。 1992年以前,昆山基本上是个农业县。从1992年开始,随着一个个台商在这里开厂创业,这块仅77平方公里的版图上就吸引了448家外商和台资企业,给这个县级市创造了2053亿元的财富。在昆山的发展中,土地的作用功不可没,即以土地的招商引资,成为大批台资和外资企业选择这个比上海和周边县市硬环境相差很远的县落户的秘密。那么,在昆山以土地富县、强县的进程中,农民如何分享到发展的好处呢?昆山的办法是,靠激活集体土地流转,让农民以地生财,以地致富。1998年,由于建设用地审批仍处于冻结,而正处于腾飞的昆山又急需土地,当地国土部门便将目光盯在了存量建设用地上,出台了《关于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意见》,全市先后盘活内资企业存量土地200余宗,面积5583.9亩,盘活土地资产6.4亿元,农民的就业也有了出路。在昆山开发区8万多亩工商用地当中,未经国家征地、由农户转让使用权的土地约2万亩。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之后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土地大幅度增值情况下,当地农民如何分享土地的利益。[⑦]昆山市陆家镇车塘村是比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村子,该村农民集体就面临以上问题。该村仿效地方政府的做法,通过买土填平村头村尾的烂泥塘、沟渠的方法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仅在1997年,该村就通过这种方式“复垦”出40亩土地。1999年,村民陈振球提出向村里租一亩地,联合村民投资建厂房出租,得到了村委会的首肯,于是,他联合4户村民,出资15万元,建造了一个432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厂房出租后的第一年,他们就获得了12%的投资回报。这种方式迅速为其他村民所仿效。到2001年12月,车塘村共成立了9个投资协会,总计投资679万元,参加投资协会的农户总数为105户,接近总户数的1/5.除了15栋标准厂房,协会兴建的项目中,包括两座打工楼(宿舍楼)、一座农贸市场和66间店面。昆山市委把车塘村的做法称为“农村专业股份合作制”,并作为该市的一个试点。后来,昆山市委在出台的一个富民政策文件中,明确提出:发展农村专业股份合作制经济,是富民的主要手段之一。到2002年,昆山市已经有1600余户村民自发加入各种以土地收益为目的的合作社,投资总额已经超过了6000万元。 有意思的是,车塘村的做法,在以推行集体土地股份制闻名的南海下辖的罗村、洲村等村也出现了。洲村隶属南海里水镇,与广州市的白云区仅一水之隔,1994年开始搞社区股份合作制,股份按年龄分配,满股10股,2004年每股分红300元,2005年每股分红400元,每人平均分红3060元。股份制企业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和厂房出租。到了2005年初,村里干部意识到,土地租一亩,少一亩,剩下的土地已经不多,而这里靠近广州市,广州市的一些企业正向这里转移,土地愈显金贵。另一方面,集体土地股份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显露出来,一个是其福利性使农民分红额达不到预期水平,另一个是参与分配的成员只关心股份分配,无法也不关心股份公司的管理。而2003年,该村有5个合伙组织从集体租地,获利甚丰,他们从村里以每亩10000元租地,盖好厂房后出租每平方米7.5元,比村里厂房出租租金每平方米1.8元高出许多。2003年以来,全村已有200亩地以此形式出租。村里认为,对村里剩余的寸土寸金的土地开发不能用租地的方式,但也不能用老的福利性很强的社区股份制。于是,从2005年初开始,发动村里人以资购股,每人可购一股,每股1万元,股份的分红按资分配,经过一年的动员,先收1000元认股,全村2395名村民,入股的达到85%.收认股资金200多万元,第一期开发50亩地,向集体租地以每亩1.4万元交地租。村干部认为,这种新型的股份制,必将发展壮大,因为每个股民对资产的运营更为关心,也不会被高额的福利所拖累,每个股民的股份分红会更高。待这种新型股份制发展壮大以后,由它来收购老的社区股份制,从而走出集体经济的泥沼。 六、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须解决的政策和法律问题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土地的价值不断提升,农民的土地权利意识越来越强,集体建设用地隐性市场普遍存在。许多地方也在进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探索,但是,地方政策和法规由于与国家大法冲突,无法根本保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急待规范运行,为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政策和法律上寻求根本突破。 (一)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实现农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 由于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城市化和工业化推进到哪个村庄,就意味着该村的土地被强制征用,农民对土地的权利被剥夺,他们也相应失去了利用土地发展非农产业的机会。因此在政策上应尽快结束因土地所有制不同就被赋予不同权利的二元结构,让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 我国法律上将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这两种所有权在所有制基础上是相同的——均为公有制,只不过公有制的层次有所区别。有学者即据此认为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上级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下级所有权”,两种所有权在等级上和本质上存在差异。[⑧]在实践中,受这种观念的左右,许多人主张国家土地所有权应予特别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则应给予差别待遇。[⑨] 我们认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同,并不表明国家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不平等,相反,法律作如此规定,体现了对主体之间经济成分不同的肯定,同时赋予不同主体之间相同的法律地位,并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同时,无论是权利的来源,还是现行的制度设计,国家土地所有权并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上位阶概念,两者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因此,既然国家土地所有权上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逻辑上的推论应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之上亦可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可依法流转。 因此,我们建议在《物权法(草案)》“所有权”中增加国家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条款。具体为:(1)增加“国家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家土地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农民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实行‘同地、同价、同权’”的条款,结束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上存在的“所有制歧视”状态。划分农用地与非农用地、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用地、经营性用地与非经营性用地的标准,只能按规划要求,不能依所有制性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享有同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抵押、出租、转让的权利。(2)增加“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必须正视住宅商品化是城市化进程中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尽快结束现行法律限定农民宅基地“一户一宅”、转让限于本村的半商品化状况,赋予农民宅基地及其房屋所有人以完整的物权。 (二)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中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条文。 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乃不争之事实,由于现行法律的严格限制,集体建设用地大多以私下的、间接的、非正常的途径和方式进行流转。这种隐形流转虽然有地方政府默许,其隐忧是明显的:第一,与现行法律冲突,既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也影响企业发展的长远预期;第二,形成竞相压价,利益流失,和土地市场不规范;第三,由于集体土地的地权初始形态模糊,在级差收益的分配上造成集体部分过大,农民分红缺乏制度保障。[⑩]所有这些都呼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全国性立法的出台。 我国《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基于所有权的基本原理,“农民集体”自然就享有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处分集体土地的权利,其中包括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权利。同时,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均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条文中并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排除于适用范围之外,也未就转让设定任何具体的附加条件。必须正视《土地管理法》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已完全滞后于农村土地市场的现实,这一滞后不仅减低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保护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妨碍了正常的交易活动,删除这一禁止性条款已成必须。与此同时,应当总结近些年各地开展试点的经验,制定规范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法规,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在合法的轨道上进行,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促进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形成。 (三)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 在现行制度之下,农村土地进入市场须先转为国有土地,农民所获的征地补偿仅与其土地农作有关,土地征收、转用过程中的级差收益被政府拿走。国家在自利动机的诱惑下,就会倾向滥用其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以不正当分享甚至完全剥夺集体土地所有权来聚敛财富。[11]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立法宗旨就是让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成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之所以普遍存在,反映了农民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中土地级差收益的要求。集体建设用地的立法应在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农民集体获得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包括让农民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在完善税制的同时,尝试农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经营性开发;突破农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限制,推进宅基地的商品化,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的房租收入。 (四)改造农村集体所有制,确保农民成为土地流转收益的主要获得者。 反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学者往往认为,在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后,真正受益的是代表集体经济组织的少数“内部人”,将造成对农民权益的剥夺。在农村社区民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但只要建立和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保证集体建设用地公开、公平地进行流转,即可避免这一现象。如在流转程序上可以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在依法成立的土地交易机构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网上竞价等方式公开进行。尝试以农户或农民以自愿入股形式从事厂房的投资与开发。在土地产权上,严格界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权利和流转收益上的分配;在制度上严格制约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将土地流转收益的集体部分最大程度地运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以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市场研究论文:老年旅游市场研究论文 摘要: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化社会,同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旅游度假已经不再是少数老年人休闲娱乐的选择,从而对老年人旅游市场的研究与开发将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老年人;旅游市场;经营策略;政府规范 中国的老龄人口不论是对数还是相对数,都堪称世界之最,从市场规模的基础性要素来看,中国的老年市场具有不可限量的开发潜力。推动“老年经济”的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已经成为当代社会必须面对的一项重要议题。 成都市2005年老年人口系数(指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16.4%。其中,60-69岁人口占老年人口比重为57.2%,70-79岁人口占到31.9%,80岁以上人口占到10.9%。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比较,老年人口系数上升4.4个百分点,60-69岁人口占老年人口比重下降0.9个百分点,80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8个百分点。同时成都人的消费特点是爱享受生活,购买力较强,喜欢超前消费,可见成都有着很大的老年旅游市场需要开发。 一、对于成都市旅行社的分析 1.产品策略 老年人由于其身体阅历的情况与其他年龄组差异较大,旅游活动具有自身的特点,这就决定了老年人对旅游产品的特殊要求,因此旅行社应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专项旅游产品。我们认为,老年旅游产品应当形成“安、专、新、敬”的特色。 (1)“安”,就是要根据老年人的自身特点,注重旅途的安全性。 (2)“专”,就是要开发专门属于的个性化旅游产品,创出“老年之旅”的特色。 (3)“新”,就是要使“老年之旅”不断创新、敢为人先,从而使“老年之旅”成为老年游客所钟爱的旅游品牌。 (4)“敬”,就是要强化“敬老爱老”意识,使旅行社成为老年人温馨的“家”。 2.价格策略 老年旅游产品时应该避开旅游黄金周,安排在旅游淡季,比如每年的春秋两季,三四月份、“十一”以后以及十一月份,这个时间段不仅有利于降低旅游价格比如提供旅游折扣,也因为其气候适宜而比较受老年人欢迎。另外,老年人在淡季出游过程中,旅行社可提供一些具有特色的老年活动,不仅使得老年人能感受到与普通游客出游所不同的乐趣,同时也达到了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旅行社还可以通过批量购买各景点的景区门票,通过产生价格差价(即零售价于批发价之间的差额)来降低旅游价格。 虽然老年旅游市场刚刚起步,但老年人是一个庞大的市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转变他们外出旅游的愿望也一定会越来越强烈,因此只要运用新型的营销策划观念,关注目标市场,一定会逐步将老年旅游市场拓展开,为旅游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对于政府在旅游市场中的职能分析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国家越发重视旅游市场的开发,随着老年化社会的步步推进,老年旅游市场的开发与老年人需要的满足也逐步提上日程。在整个市场酝酿发展过程中,市场的自我调节必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旅游市场的完善,特别是中老年人这个特殊旅游的市场的完善尤其需要国家主体对其进行宏观及微观调控,才能确保其安全、健康、有力的发展。这些必要的规范和引导市场不能完成,只有政府依靠其强大职能才能完成。我们将其归纳为合理引导,鼓励推动,服务管理,协调监管四项主要作用。义乌市政府重视老龄化工作,间接地带动了义乌的老年旅游市场。在政府原则性政策的指引下,社区、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机构和组织在推动义乌老年旅游市场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义乌模式全面贯彻了政府合理引导,鼓励推动,服务管理,协调监管的作用。给我们提供了部分借鉴依据,我们将以此为基础针对成都市具体情况给予政府以下几项建议,以满足成都老年人旅游市场的需要。 第一,普及老年人旅游知识,做好旅游宣传,政府建立旅游信息系统,披露真实的旅游信息,以避免经济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老年人作用存在的巨大隐患。防止老年人因信息不对称发生的吃亏上当,利益受损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政府的合理引导作用。 第二,引进义乌模式,加强中老年旅游立法与行政规定的完善,维护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以杜绝经营者非理性,甚至非法行为的出现。加强立法意味着制度建设提升了一个层次,以制度规范,监管更符合经济学与社会学的效率原则。显然,加强政府的协调监管作用是势在必行的。 第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建设,增加针对老年人出游的服务设施,方便群众,必将是鼓励推动老年旅游业的重要举措和规划,从成都周边的部分景点走访来看,成都景点的开发较全国部分旅游资源开发较完善的景区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容量不足,景区周围住宿饮食行业发展相对粗放,更少谈专门针对老年人旅游的服务设施。所以应从细处着眼,鼓励促进中老年旅游业的发展。 第四,既要强调中老年旅游业的整体控制与约束,又要体现政府的人文关怀,服务与管理并重,把对老年人旅游的支持落到实处,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和制度支持,(如“三”中所述建议),把成都的旅游文化与成都老年人的旅游文化润物细无声的传达给中老年人,全面推进老年旅游市场的发展。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地方二板市场研究论文 1998年7月,一批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专家在北京举办“大陆中小企业在港第二板市场融资上市询证会”之后,国内便掀起一股“第二板市场热”。笔者认为,在二板市场各种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条件下,掀起“二板市场热”并不利于二板市场的发展。我们在看到二板市场极其有利的一面的同时,并没有审视二板市场由于其本身原因及内地中小企业所具备的条件而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看到二板市场所具备的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这一作用的同时,并没有关注二板市场所具有的其他作用。笔者认为,目前发展二板市场,需要澄清以下几个观念问题: 一、二板市场并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唯一方式 从目前情况来看,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是制约中小型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成熟度、产品未来市场接受度和占有率等均不确定,市场风险较高;而且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担保,资信较差,因而往往成为银行贷款“嫌贫爱富”的牺牲品,很难从金融机构融资。同时,由于缺乏市场信贷手段及资产规模较小,中小企业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也非常困难。二板市场作为专门为中小企业筹集资金而设立的证券市场,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方面,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二板市场获得直接融资的种种好处;另一方面,二板市场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创立的“门槛”,鼓励居民个人创办或投资中小企业。 但同时,中小企业应知道,到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数量毕竟有限。这对于成千上万的企业来说,还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产权重组、物色保荐人、争取申请到二板市场上市解决融资问题的同时,也要把目光放在其他融资方式上,包括买壳上市、改组为外商投资或向国际金融公司申请融资等方式。到境外上市也不仅仅局限于香港的二板市场,也可以争取到美国NASDAQ市场、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SESDAQ市场等境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以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二、企业到二板市场上市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融资 二板市场是专为解决融资问题而设立的,内地企业到二板市场上市可以解决其融资问题。但从企业长远来看,更不容忽视的是通过上市对企业的产权、内部管理、财务等方面加以规范,完善企业运行体制。与国内上市不同的是,中小企业二板市场上市要融入严格而规范的国际化金融运作体系,其企业形象、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市场表现、未来成长均要接受国际投资者的关注和审视。所以,二板市场上市是一项艰巨、庞大、专业性、系统化的工程,它涉及到经营理念、发展战略、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会计制度、发行上市等一系列特定的内容,二板市场上市需要公司产权明晰化,因此公司要上市,就必须解决公司产权明晰化的问题,通过改组,成为现代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公司。 同时,二板市场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当高,监管较严格,在有些方面超过主板市场,这将促使上市企业在经营发展、财务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地接受社会监督,在一种新的制约机制下,提高自身素质,完善企业运行机制。 另外,二板市场的建立为风险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出口,从而大大促进了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发展。投资者在投入资金的同时,会介入风险投资企业的管理、市场营销、理财等方面,这样有利于中小企业迅速进入规范化的管理和运营状态,大大提高中小企业的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使其作为规范的市场经济主体而健康发展。 三、二板市场并不是风险投资唯一的退出方式 当前情况下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公开上市;二是企业兼并;三是出售;四是清算。从国外经验来看,公开上市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也是风险投资最主要的退出方式。与其他方式相比较,公开上市发行股票是收益比较高的方式,尤其当股市火爆的时候更是如此。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资本退出采用这种方式。问题在于,由于高科技企业具有风险大、规模小、建立时间短等特点,一般难以进入证券主板市场,因此,风险投资很难在股票市场出售股票套现,去获得回报或退出所投资金。与主板市场相比,二板市场上市标准和上市条件相对较低,不像主板市场需要连续三年10%的盈利,二板市场只需要公司有两年的经营记录,而且不一定要盈利。这就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变现、退出提供了场所,使风险投资者的投入得到应有的回报,进而激励更多的风险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使高科技企业得到新的巨额资金,促进其发展。 虽然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但从国际形势发展来看,企业兼并和出售在风险投资退出中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企业兼并的通常做法是新兴高科技企业被一大公司兼并,风险投资家通过与大公司交换股票而退出投资企业。出售是将部分股权出售给一个或数个大公司,出售给公司职工和创业者本人等。与上市相比,这两种方式具有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拿到现金或流通证券,而不仅仅是一种期权;同时将交易的复杂性降低,花费的时间较少,风险投资家可以迅速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在80年代,这两种退出方式的平均回报率较上市低得多。但近年来情况开始出现变化,据以色列风险投资协会统计,其收益率已经与上市方式持平甚至超出了上市方式。 内陆企业在选择何种方式退出风险投资时,不能只看到二板市场在风险投资退出上所发挥的作用,而盲目地一味追求二板上市,应权衡利弊,明晓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企业要选择与自身情况相符的一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 四、二板市场并不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必要条件 风险投资通过资产增值给投资者带来巨额回报,同时也给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带来资金,促使其快速成长,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作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需要通过二板市场实现增值取得巨额回报。有些企业认为,二板市场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二板市场应当在风险投资活动充分开展之后建立,而不是相反。美国的二板市场NASDAQ市场建立时间晚于风险投资,直到70年代才建立。以色列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十分迅速,仅用了不到7年时间,就基本上赶上美国,而以色列至今也没有成立二板市场。由此可见,二板市场并不是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必要条件。从我国情况来看,由于存在制度缺陷和其他各种条件的限制,建立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建立二板市场需要一个过程,即使在香港二板市场,能上市的内地企业数量毕竟有限,也不现实。 市场研究论文:我国信用卡信贷消费市场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信用卡信贷消费完善 [论文摘要]:信用卡在金融领域的普及使用是一种国际趋势,我国信用卡业务虽然发展较快,但目前仍处在起步阶段。而且随着花期、汇丰等四家外资银行先期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在信用卡市场方面长期积累的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必将给中国信用卡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要想迎接挑战,信用卡业就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调整策略,尽早与国际接轨实现产业化运作。基于此,本文对国内相关机构在信用卡策略的运用和完善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 根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预测,到2010年,中国年收入达5000美元的中产阶层将达到1.55亿人,在未来的几年,我国的信用卡市场将会迎来爆发式的增长。虽然我国国内信用卡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是和外资银行相比无论在经验、资金实力、管理水平还是技术手段都有很大差距。基于此,本文对如何完善国内信用卡信贷消费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一、实现信用卡发卡业务的公司化改造 信用卡业务及其他银行卡业务主要是增加储蓄的管理理念产生和发展的,目前由于管理层重视程度不够,以及银行庞大的组织架构特别是金融体制上的原因,我国的信用卡发卡业务一直由银行的零售业务部负责,而在国外成熟市场中,信用卡业务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信用卡公司全权运作,发卡业务的公司化改造并非易事,公司化改革涉及组织结构的设计、未来公司与现有传统银行零售服务的资源重组、未来公司业务和产品的重新定位等一系列问题。在公司化改造过程中,我们应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业务运营机制和组织结构合理、责权明确的管理体制。 1.机构公司化 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中国银行可将现有银行卡业务部门改造为银行卡公司。银行卡公司由所在银行控股,同时为促进银行卡公司的长期发展,可以吸收海内外的资金或技术、机器设备入股,采取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形式。银行卡业务经营规模较大的银行还可根据中国业务量的发展状况,在各地成立区域性银行卡分公司。 2.经营集约化 以总公司为统一法人,对分公司实行垂直领导与管理,由总公司统一决策、集中调配业务资源:加速建立集中式业务处理模式,逐步将卡片制作、对账单发送、授权与客户服务、账务处理等职能集中至总公司。 3.服务延伸化 由于发卡业务是银行个人金融服务的一个方面,银行卡发卡业务的经营必须建立在传统零售业务经营服务的基础上,信用卡发卡业务公司化经营后,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零售业务网点优势,将信用卡的服务延伸到储蓄网点的柜面。 4.利润中心化 信用卡公司要以利润作为经营的中心目标和最终目的。在公司化运作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真正树立“利润中心”观念,切实强化成本核算,要逐步做到对业务流程中每一个环节的作业成本和利润贡献度都进行精算,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核算和利润目标管理;第二,以利润贡献度的高低作为业务考核的主要尺度,不论是分公司内部的利益分配还是总公司对各分公司的利益分配,均应以利润贡献度的高低作为最高要的参照标准,向利润贡献度高的人员、部门和分公司倾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5.风险化解规范化 在综合考虑信用卡发卡业务特性的基础上,提取适当比例的信用卡呆账、坏账准备金,建立完善规范的呆、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二、完善自身功能、拓展持卡人市场 1.改善评估系统,保障有效发行 针对目前睡眠卡含量较大的现象,建议各信用卡发行机构在向目标顾客发行信用卡时首先要考虑未来市场的收益。各发卡行应根据自身条件加强信用卡评估系统的完善,把发展的重点转移到手中有钱、有消费能力同时有用卡需求的市民中。国家已经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目标,这一举措将在未来会对信用卡市场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缓解评估矛盾,虽然现在很多的发卡行实行“定额存款保证金”办法,即申请者在经过评估后,由银行订定保证金额,有意者可在银行存入该笔款项,则可获批领用信用卡,这就是所谓的“准贷记卡”。但是此卡的透支功能非常有限,而且信贷利息又很高,因此大多数人都望而却步。 鉴于此,我们认为应该改变评估系统,准确订定申请人的信用度,以此确定保证金额度和信用额度,在要求申请人存入定额存款的同时,给予较活期存款更高的利息,使申请人不致因该笔存款受损;另外根据评估所的信用额度给予持卡人相应的透支额度,实现信用功能,保证信用卡发行后的有效使用。 2.完善产品组合,提高产品质量,争取获利机会 提高信用卡产品质量首先是指外观,但最重要的是功能和附加服务。VISA国际组织就是信用卡产品策略的典型代表,作为一个非赢利性质的信用卡机构,它的责任是为属下的会员提供丰富的产品选择。VISA有完善的产品组合,有相当长的产品线,以至于可以满足不同国家、不同会员、不同层次的顾客需求。这也正是VISA“全球运作、本地服务”的最高品质所在。我国现时发行的信用卡虽然在品种上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大多都是沿用其他品牌产品的功能,品种单一的情况不但限制了自身的发展,更难起到活跃市场的作用。如果将发展的重点放在对产品功能和服务的改善和提高上,可以在满足市场需要的同时为银行、商户发掘利润增长点。 例如,我国房改政策的出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已经为信用卡提供了一个可供开发的市场。针对住房公积金所有者不了解账户具体情况,而所在单位经办人又无暇应付众多查询的现状,工商银行首先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牡丹查询卡,不但受到广大职工和企业的欢迎,而且也大大提高了牡丹卡的影响和声誉。 外币业务风险大、利润高,外币信用卡业务风险系数更大,但回报率也更为可观。近年来,我国与各国间的交流来往频繁,到国外读书和工作的人也越来越多,外币卡除了吸引国内长驻外商、学者等,同样可以吸引短期在国外居留的中国人。国内的信用卡都已加入了国际组织,利用这些组织的商户网络,发行外币信用卡,不但可以较低的使用成本吸引大批顾客,而且能为国内信用卡经营获利、在国际上打响品牌创造机会。 三、加强特约商户的市场营销 在信用卡运作的流程中,特约商户,起着支持和联结的作用,被称为持卡人的“乐园”,没有特约商户市场的支持,持卡人市场也将难以维持。特约商户是信用卡赖以生存的主要条件,而且对信用卡市场的发展非常重要。加强特约商户的市场建设,主要从数量和质量几个方面入手: .梯次发展一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特约商户 通常国内信用卡发行机构对大型商户不但上门宣传、给予手续费方面的优惠,甚至有些还提供一些额外的业务培训等。然而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则反复进行规模、资产状况等各种调查,或者在企业加入后不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采取怠慢的态度,使小型企业被自然淘汰。信用卡巨头VISA在特约市场上则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无论商户规模大小,也无论交易笔数、交易金额多少,VISA提供的是整齐划一的服务。VISA在特约商户市场上的优势奠定了其信用卡龙头的地位。因此,国内品牌在培育特约商户市场时必须兼顾中小型商户市场。高消费市场能吸引额度较大的资金,例如AMERICANEXPRESS就是将市场定位在高消费市场的成功典范。但是,中小型市场毕竟是广大普通市民消费的主要市场,在我国,受传统消费意识和仍然落后的经济现状的制约,普通消费曾仍然占12亿人口的大多数,从信用卡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看,中小型商业企业才是最大的潜在特约市场。 2.提高特约商户的服务质量 在发展商户的过程中,首先应注意提供有效的咨询和授权服务,开办受理信用卡的业务培训,帮助解决受理中遇到的困难;其次,应该深层次加强合作,争取建立长期稳定的特色合作关系。 加强日常管理,主要是要保证受理质量和交易的顺畅,以及对加强对特约商户的信息控制。由于信用卡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持卡人,也可能来自于受理单位。因此,要定期对特约商户进行资信评估,得出资信等级,并根据等级采取不同的授权控制和付款承诺。 3.结合社会新兴产业,开发受理新行业 发展航空、道路、保险及水电等收费领域,能形成一个量多、质高、结构合理的特约商户网络。目前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业务都开办了各类代缴费等中间业务,在一些中等城市信用卡业务也进入了旅游、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领域,但目前这些领域的消费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举例来说,城市交通离不开公共交通工具,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建设地下铁路、地上轻轨等设施来缓解地面交通阻塞状况。现代交通工具多采取自动投币方式,但是零钞清点工作带来的麻烦和伪钞、残钞带来的损失也令公交部门头疼。如果发展公交公司为特约商户,就可以充分发挥信用卡结算中介的职能,既能带来社会效益,又为信用卡市场拓展提供机会。 四、加大促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 信用卡营销是指商业银行通过激发人们对信用卡商品的需求,设计和开发出满足持卡人需求的信用卡商品,并且通过各种有效的沟通手段使持卡人接受并使用这种商品,从中获得自身最大的满足,以实现经营者的目标。一般来讲,信用卡营销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吸引合格的新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二是充分挖掘持卡人的现有的和潜在的需求,给银行创造盈利机会。可见,信用卡作为高度市场化和个性化的金融产品,营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品牌效应 对于消费者来说,金融产品的内容就是服务,一个熟悉的品牌或是一个市场占有率极高的品牌往往就是他们选择信用卡时的决定因素。正如著名广告商奥美公司所说的“品牌是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品牌的差异性是在持续不断地沟通中形成的。 我国的信用卡由银行发行和经营,而持卡人对信用卡的使用如同他认可的其他商品一样也存在着相当的习惯性和品牌忠诚度。信用卡品牌的建立受银行业务的影响较大,而信用卡品牌的推广也主要依赖银行品牌。因此,品牌差异无疑已经成为信用卡业务成败的关键。 2.广告促销 把广告作为重要的促销手段之一,VISA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谁拥有VISA谁就决定游戏规则”这一广告,给大众一个充满趣味、强有力、又带有些诡辩性的形象。此广告曾荣获肯萨斯广告大赛铜狮奖,并一度在信用卡界成为一个新话题。 除广告促销外,信用卡的服务促销也是维护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服务促销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人员培训和优化服务两个方面。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业务和服务培训是国内信用卡服务营销的关键。成立专门的促销队伍,配备熟悉信用卡知识的专业人员,向顾客提供周到细致的业务咨询,同时尽量简化申请手续,为潜在客户提供便利。针对特约商户市场进行有效宣传,引导目标商户认识特约的潜在利益,提高现有客户持卡消费的欲望,实现信用卡市场“金三角”的全方位受益。 五、加强持卡人风险管理 目前中国单调划一的信用额度分配办法不能满足风险防范的要求。不同的持卡人应给予不同的信用额度。对一些信用较差或存在其他潜在风险的客户给予较低信用额度。对所有持卡人应利用信息系统所提供的消费行为模式及还款模式并结合其个人信息来动态调整其信用额度,这样我们即可防范于未然,将风险限定在允许的范围内。 管理层对于风险的认识程度是制约信用卡业务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在信用卡的业务过程式中,风险管理无处不在,过严的风险控制会使得卡片申请通过率降低,客户用卡不方便、忠诚度下降;过松的风险管理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但是风险与盈利成正比,没有风险就没有盈利。在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中,我们应记住风险管理不是将风险控制或降低为零,而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内。这是风险管理的优秀所在,也是我们风险管理的指导方针。 信用卡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是一个整体的问题,要获得成功就必须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可喜的是,中国的中央机构和各家商业银行都越来越重视信用卡市场的发展,不断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随着各家银行对信用卡业务的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金卡工程的进一步实施贯彻,信用卡市场现在的问题必将不断得到解决。科技的发展和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的不断深入,也将使信用卡业务在功能,制度,机制乃至整个用卡环境上有更大的发展。总之,中国的信用卡市场具有十分广阔的前景。
金融创新论文:看次贷危机创新中国金融创新论文 目前美国次贷危机已全面爆发,引发了全球金融动荡,让世界为之震撼。次贷危机的引发因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根源是“创新”惹得祸。这也就让世界金融行业产生惧怕创新的念头。然而进步是永远离不开创新的。因此绝不能因为回避危机而拒绝创新。很大程度上,回避就意味着要面对更大的风险。尤其是对于中国相对落后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发展与运行中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即使出现也是相当正常的现象,因此只有敢于面对,积极应对以及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才是中国金融业甚至整个经济发展的良策。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市场金融改革中国崛起 一、次贷危机 (一)次贷定义 美国监管当局认为,次级债的含义就是贷款给那些不够银行发放贷款标准的人,让他们去买房,所以称为“次级”。据美国监管当局调查,这些次级贷款并不是商业银行发放的,而是不受监管的贷款公司发放的,他们是不需要注册的贷款公司。那么,为什么这些小公司能够发放那么多贷款呢?这是次级债危机的关键。这些小的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之后,把卖给有特殊目的的投资机构,或者叫打包公司。 这些打包公司把款打包分成A、B、C、D四档,交给评级公司进行评级。假如有100个次级债客户,其中有很多人不能偿还贷款,但是肯定不会全部都不还。假设有20%的人能偿还,把这20个人选出来打包,这20个人还款概率是99%,按照穆迪和标普的评价标准评为3A;另外还有20%的人还款概率是80%,评为1A;30%的人可能还不上,评为3B;其他的人评为C或者垃圾级,这就是资产证券化。也就是说,打包变成一包资产以后,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再分类卖给不同的人。这样投资者也很放心。例如,社保基金追求安全和高回报,可以选择3A级的债券,风险投资者可以选择3B级,很明显,这是“创新”。[8]对于这些信用无法得到保障的债券,发行者自然希望卖到越远的地方越好。因此,到最后谁是“创新”的受害者?谁是损失的承担者?毋庸置疑,是那些购买者,是欧洲的投资者,也包括我们中国的银行。 (二)次贷的传导机制 次贷危机的传导机制是:住房者/借款人从贷款人这里借到钱,贷款人将贷款转给特殊目的公司(就是SPV),SPV找到承销人把贷款打包并证券化,经过评级公司评级,该证券就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市场上的购买者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等,也有一些个人投资者。 美国次贷确实分散了风险。美国的金融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和金融创新都是全世界最先进的,次贷这样一种创新使得美国不够住房抵押贷款标准的居民买到了房子,同时通过贷款打包、证券化将风险分散到了全世界。谁是这次美国次贷危机最终的埋单者?现在看来,最终的埋单者中包括了欧洲国家的银行,当然美国自身也承担了部分损失。 我们需要看到事物的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这种创新将风险分散到了全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创新的成功之处。另一方面是负面的影响也扩散到了全世界。美国仅仅1.5万亿美元的次贷就搅动了全球的金融市场,影响范围是非常大的。次贷危机起源于利率的上升,房价由上升转为下降,形势发生了逆转。传导的导火索是评级的下调。信息不对称使次贷衍生产品投资人对评级机构有较高的依赖度。评级机构只能用建立在历史数据之上的计量模型来推算违约概率。一旦房价、利率变化,模型原有的假设条件不复存在,评级机构需要对模型进行大幅度的调整。 这次受到次贷危机冲击的首先是美国按揭贷款银行和公司。次贷违约率13.33%,直接贷款损失约1730亿美元。美国按揭贷款市场的投资损失共计2820亿美元,其中投资次贷的损失2040亿美元,损失率10.8%。美国市场次贷规模只有1.5万亿美元,与此相关的证券化产品在市场上还是少数,但是其传染效应和由此造成的流动性的紧张与恐慌心理却蔓延到整个市场。另外一类损失者是购买了次贷衍生产品的各国银行、对冲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比如德国的银行就做次贷管道比较多。我们中国的银行在这个市场投资数量比较小,投资策略比较保守,所持产品的信用等级比较高,投资期限也比较长,所承担的次贷损失只占非常小的一个比例。次贷危机的冲击是一个过程。投资者如果持有到期则损失就会小一些。相比之下,如果投资期限比较短,不得不在高折价的情况下卖出,所受损失就比较大。第三类受害者是虽未购买次贷衍生产品,但依靠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融资的银行。比如被媒体报道最多的英国北岩银行。北岩银行存款很少,但是发放了很多住房抵押贷款,它的资金来源就是不断在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由于次贷问题的冲击,北岩银行即使愿意付出很高的利率也不能将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出去,票据的承销商无法兑现承诺,造成北岩银行的现金流断裂,进而引发银行挤兑。 次贷危机正开始渗透到实体经济。渗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主要是房价。房价下跌使得整个形势雪上加霜。房价越跌,次贷借款人的房子就越难以销售出去,还款就出现困难。这时银行就可能把他们的房子拿来强制拍卖,这就导致房价进一步下跌。房价的下跌使得次贷借款人的负资产上升,进一步加深次贷危机。 二、金融创新 (一)金融创新是次贷危机出现的根源 次贷危机的根源在哪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是金融创新的结果。在金融市场上,当一个新产品出现的时候,就可能出现泡沫和危机。新产品在市场上从来没有出现过,面临定价的问题。例如,2000年美国科技泡沫的破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不知道新经济的概念如何定价。有些公司只要说自己是“新经济”的概念,即使没有盈利,也可以上市,股价可以达到100、200甚至上千美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后来的投资者发现新经济的概念不值那么多钱时,泡沫就破灭了。美国次贷危机有两个比较新的特点。首先,很多银行或者贷款机构发放了次级房地产贷款,转身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把次级房地产贷款的风险转嫁给次级债的投资者。第二,次级债本身和金融衍生工具、结构性金融产品混在一起,使得次贷危机包机整个金融市场。很多金融衍生工具、结构性金融产品里混合了回报高、风险大的次级债。这些金融衍生工具、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大发展,使得整个市场对次级债风险的承受能力大大提高。这次危机给我们的一个教训:新的金融产品、新的概念,都隐藏着一些危机。如果因为惧怕危机,不让新产品出台,这些产品就永远不会出现,金融市场的效率也很难提高。所以,在新产品出现的时候,需要有特殊的监管政策。这个监管政策不能限制新产品的存在,而是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衡量新产品的风险在哪里,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二)中国金融市场的现状 A.大局中的中国金融市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金融体系的建立,中国的金融市场在不断探索中发展。目前,一个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建立了较完善的货币市场中国的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自1996年6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同业拆借利率上限,全面放开拆借利率。统一拆借市场的形成,结束了市场分割、多头拆借的局面,规范了各金融机构的拆借行为,提高了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效率,推进了利率市场化,并为中央银行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了条件。1997年6月,中国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允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回购和现券买卖。到2001年底,债券回购累计交易量达6.1万亿元,现券交易累计交易量为1597.6亿元。第二,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1990年10月和1991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经过12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债券和股票为主体的多种证券形式并存,包括证券交易所、市场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初步健全的全国性资本市场体系,有关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也正在日益完善。第三,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业务品种日益丰富,保险业务范围逐步扩大,保费收入较快增长。商业保险已成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市场的发展在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四,外汇市场的发展1994年4月,中国在上海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原来分散的外汇交易集中统一起来,为成功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体制奠定了重要的市场基础。8年多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效率不断提高,成交规模不断扩大。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了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对人民币的交易。到2001年底,已累计成交各币种折合美元4397.7亿美无其中,2001年各币种外汇交易折合750亿美元。 B.次贷危机中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度审视 第一,中国的债券市场。这里指的不是国债,而是公司债券市场,次级房地产贷款实际上是公司债。中国的公司债券市场现在怎么样?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可是,成熟国家的公司债市场规模往往是数倍、数十倍大于股票市场。公司债市场是发达国家应该有的最基本的市场,但我们中国没有。我们有国债市场,但没有公司债市场,更不用说债券评级、打包等配套措施了。 第二,金融市场里一个很重要的价格是利率,目前利率自由化情况怎么样呢?虽然贷款利率有一些上浮的空间,但存款利率还是绑得很死。作为世界上第二经济大国,我们连基本的存贷利率都还没有完全自由化。而利率自由化是金融最基本的特征,当然,利率不能够准确地确定,跟债券市场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公司债券的价格隐含了利率。利率尚未自由化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很大问题。 第三,汇率问题。从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改革到今天,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内,人民币汇率升值了12%,这个速度是快还是慢?大陆官员认为这个速度已经算是挺快的了,而在台湾省,从1986年到1988年,三年时间内台币升值了30%,事后学界都在骂台湾当局,认为它的汇率升值太慢。 第四,对于资本进出的管制,国家现在管制非常紧,即使有黑市,还有私下管道,但从国家的态度看,资本的管制还是非常进。港股直通车也没有放开。总的所来,在过去30年,中国已经变成“世界工厂”,变成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于此同时,金融方面的表现不是很好,金融发展尚不能配合实体经济。也许再过15年、20年以后,中国的经济总量和美国一样强大,但20年以后,我们的金融是能否会有进步,基本的公司债市场能否建立起来,真正发挥融资作用,都是值得思考和重视的问题。 (三)中国的金融创新与发展 然而对于中国国内的金融发展与创新,我们通常担心新产品的风险无法控制。人们往往会因为对新产品的风险不了解,而限制它的出台,不去进行尝试。最后虽然看上去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比较小,但另一方面的代价也是很大的。这个代价是,投资者和企业的金融需求满足不了,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从这个角度看,美国的次贷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当次贷危机过去以后,美国金融监管当局会重新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资产证券化工具的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会出台一些新的监管政策来限制坏的一面,发展好的一面,这本身也是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学习的过程。像美国这样成熟的资本市场,也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对于我们中国来说。这个学习的过程会更长。我们不能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而过分强调资产的安全,试图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把所以风险都置于我们可控制的范围内。事实上,有些东西如果不实践,永远不知道风险有多大。这是次级房地产贷款危机对国内金融市场的一点启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各式各样的金融创新,每天都有创新,想不出问题,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当出现问题或者即将出现问题的时候,金融监管单位要有能力处理。入股我们打算事先计划好,把所有的风险都能控制住,再去开放金融市场,这是不会有长足有利发展的。 因此,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创新的启示,还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的尽职调查,参与放宽的机构、打包的机构、评级的机构是否尽职?评级机构是否进行了认真的评价?对于各类参与创新的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制约机制? 第二,要充分披露信息。实际上,即使有些贷款人是没有还款能力的,也有人愿意贷款给他们,有的贷款目的是捐赠性的,就是为了救助没有房子住的穷人。即使穷人没有还款能力,还是要贷的,只是需要披露信息,需要有人告诉他,哪些人是这种人。如果贷款人本来是还不起债的,就不能让本来不想捐赠的那些投资者买这些产品。这是信息不对称问题,投资方和发行方的交易是信息不对称的。只有在对信息完全和准确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行风险的判断和定价。信息披露不充分,是引起风险的第二大问题。 第三,是监管。在金融市场上,绝不能认为走向市场化就不要监管。认为市场能自己监管,这是空话,就像足球场一定要有裁判一样,监管的能力、监管的到位程度、监管的覆盖面,是金融创新的三个条件。 第四,在创新复杂产品的过程中,徐呀考虑如何是原始的信息不损失、不遗漏。在中国搞金融创新,业务创新要做,这是目标,同时,监管和协调更要做好。还要强调的是,中国是出口导向型国家,中国当前经济增长中,有60%以上是靠进出口拉动,因此说中国是贸易大国是完全正确的。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也稳固的确立。然而再看其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全跟不上中国当前经济的发展节奏。在中国,可以这样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可以比作高级小汽车,而金融的发展状况只能用拖拉机来形容,如果让轿车和拖拉机共同工作来实现经济的飞跃,显然拖拉机不仅起不到积极的作用,还会严重影响轿车的先进。因此我们必须敢于去搞金融创新,不去惧怕问题与风险,并且配合以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那么就会很有效的缓解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不对称的矛盾。 三、结束语 可以这样说,应对危机的具体方法可以有成千上万种,但是我认为无论什么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一贯的自主做法最为关键。只有靠自己的思索和努力,才会获取成功,对于个人是这样,对于一个民族更是如此。中国面对次贷危机,面对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只有保持冷静,认清事物,采取有效的改革创新措施,不断改善和完善自身,才能保持有利地位,实现真正的崛起! 金融创新论文:双重理念促进中国金融创新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信贷资产转让的理论分析;中国信贷资产转让的异化;异化的原因;对金融监管的启示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逻辑、转让标的仅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转让是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利用、不同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风险偏好发生了相对变化、主观评价的不同,就一定存在“消费者剩余”、并不能够从实质上优化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这种转让很难帮助银行解决流动性问题、这种转让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监管、我国目前正面临加大金融对外开放的紧迫进程中、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监管当局出于良好愿望,自觉的启动和放开了资产转让业务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国际上,信贷资产转让是获取“消费者剩余”的逐利行为;但是近期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却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异化的背后,展现了中国银行业面临着与国外完全不同的金融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揭示了中国金融监管当局需要背负强化监管和促进金融发展的双重任务。要完成任务,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从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资源,改善基本金融环境。 【关键字】信贷资产转让;异化;金融环境 一、引言 一般意义上,自主达成的交易,必须满足交易双方对市场条件变化之后产生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和瓜分。从国外金融发展历程来看,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逻辑,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颇为流行:在交易量上有了重大发展;在交易对手的范围上,由银行同业拓展到了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展开。最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转让推进到了新阶段。随着商业化进程的推进,中国银行业也开始了对信贷资产转让中存在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与瓜分,并且所有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形式上与西方的信贷资产转让并无二致。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现了与国外明显不同的景象,甚至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基于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创新的目的,本文思考了以下问题:信贷资产转让的基础是什么?中国的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与国外不相同的景象,其内在根源是什么?中国监管当局又应该从中获得何种启示?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理论分析 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买卖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的业务;其转让对象仅限于同业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可以接受非金融机构为信贷资产转让提供担保;转让标的仅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不包括金融同业的各类权益性资产(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包括有一次性买断和回购。 一般而言,信贷资产转让是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利用。按照现代金融理论,银行是生产金融产品的机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实质是银行向社会上的个人和机构通过转让资金使用权而生产金融产品并收取服务费的过程。因为信贷业务的实质仅仅是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让渡,所以银行拥有信贷类金融产品的部分控制权,比如银行拥有贷款合同,以保证贷款到期时能够收回资金的使用权。故,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结果就是:贷款者获得了资金的暂时使用权,银行获得了信贷类金融产品的标志物——保证到时收回资金并获取服务费的信贷合约。 从经济学的最新进展看,只要两个主体对同一种商品在同一时间的主观评价不同,就存在交易空间,并可能为交易双方带来“消费者剩余”。依此看来,只要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产的评价不同,他们也就具有对信贷合约进行转让的动力。而对同一信贷合约产生不同主观评价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由于某一时点,不同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需求约束不同,而流动性需求往往为硬约束,所以部分银行为了获取流动性,就会降低对已经发放出去但未到期不能收回的信贷资产的评价,而提高对现金资产的主观评价。二是在某一时点不同银行为分散风险而需要调整的信贷合约的区域、行业、企业分布结构的内容不同。对于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对A银行而言,也许是需要增加的项目,但对于B银行而言,也许正好是需要减少的项目。这样一来,他们之间也会产生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三是不同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风险偏好发生了相对变化。比如,A银行因为资本结构变化等原因,风险承受能力降低,他们对于风险较高的信贷资产合约的评价就会降低,相反也就可能存在一家B银行会提高对于该合约的主观评价。特别是由于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对国家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态势的评价的不同,不同银行之间对于同一信贷资产合约几乎不可能存在完全一致的主观评价。由于主观评价的不同,就一定存在“消费者剩余”。只要达成交易的成本低于这一“消费者剩余”,我们就可以肯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银行,肯定会进行这一类信贷合约的交易。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交易成本的显著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以于是就以超乎寻常的高速在增长。 三、中国信贷资产转让的异化 从上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参与信贷合约交易的根本目的是获取不同银行对同一信贷合约主观评价不同而产生的“消费者剩余”,是一种明显的趋利行为。但是如果我们深入考察我国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我们就会发现一幅完全不同的图景。 2002下半年,我国央行开始批准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事实上在2002年上半年,就有银行已经秘密开展此类业务(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信贷资产转让主要采用回购形式;二是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都很短;三是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达成的时间往往是商业银行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前几天甚至当天。其实,正是这三个特征决定了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具有与一般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完全不同的涵义。如果极端一些,甚至可以认为,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是正常寻利行为,而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 第一,具有上述三种特征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能够从实质上优化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因为信贷资产转让采用的是回购方式,相当大一部分转让期限在十天之内。这样一来,卖出行能够改变信贷资产结构的时间就少于十天。这样一个相当短期限的信贷资产结构改变,对于银行业务难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这种转让很难帮助银行解决流动性问题。因为回购期限短,信贷资产转让只会带来帐面信息的改变,并不一定带来现金的实际流动。即使有现金流动,除非卖出行面临特殊的支付困难,否则这种确定的非常短期的现金流对银行的流动性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并且,对于如此短期的现金需求,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交易成本低得多的同业拆借等方式进行,而不必须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因为同业拆借是一个标准化的市场,银行参与该市场的参与成本很低,合约的谈判成本也非常低。相反,在信贷资产转让方面,要涉及很多笔业务,要涉及信贷资产的合约条款和资产状况的确认等等,可以肯定其交易成本很高。 第三,这种转让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监管。我国目前对银行的监管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对于银行日常经营状况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管进行。为此,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框架中,设计了十项指标,来保证监管者比较充分地掌握银行的经营信息。如果在上报监管信息前夕,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只要所转让资产组合适当,完全可以轻易的修改这十项指标。又由于这种转让业务期限极短,在商业银行上报监管信息之后的极短时间,商业银行相关的经营状况又会还原。这样,银行的非现场监管数据事实上就处于严重失真状态。或者说,监管当局掌握的仅仅是银行上报监管数据时的信息,而不是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信息。 如果银行依据上述非现场监管数据,对相关银行下监管结论,制定监管策略,那可能就会带来严重问题。幸运的是,目前监管当局一方面有多种信息收集渠道,同时还有强有力的现场监管手段,并且初步建立了持续监管的机制与架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上述信息进行甑别。但是,因为甑别成本相对高昂,而监管当局受限于监管资源和监管成本的约束,并不能够完全彻底地对此进行清理。所以,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通过这种合法方式掩盖经营信息,逃避监管的。如此一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意义上,就不仅不具备发达金融市场上的信贷资产转让的积极功能,相反异化为合法逃避监管的工具。 四、异化的原因 我国目前正面临加大金融对外开放的紧迫进程中,同时形势要求监管当局鼓励中国银行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竞争能力。所以,面对这种异化,我们不能够以“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但是,也不能够对此视若无睹。从金融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找出合适的“药方”才是上上之选。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之下,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没有足够的“消费者剩余”供商业银行获取,而规避监管成为信贷资产转让的根本动力。 从金融基本制度环境看,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因为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一方面要面临追求短期受益的所有者的压力,比如国家财政增加收入的压力和股东每年分红的压力;另一方面,政企没有在根本意义上完全分开,政府干预金融的现象虽然有在最近几年有明显好转,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银行经营者在某些情况下,要考虑政府当期的一些特殊要求。但是政府的这些要求并不一定完全与银行长期经营战略在时间轨迹上趋同,有时甚至明显背反。再则,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标准意义上的银行家市场,应行经营者面临的不是市场化的约束,其准入与身价不是由市场确定,相反银行经营者面临的只有法律的约束和监管当局的行政约束。特别是在经济市场化转轨进程中,金融法规与监管框架都处在不停的剧烈变化之中,银行经营者难以形成长期的预期,自然其行为就难以长期化。在行为短期化的基本背景时,银行经营者的行为会发生明显的变异,突出体现在并不关心银行未来的长远发展,而是特别关注银行当期在同业中和监管标者评判中所处的位置,以及银行每年的盈利多少。我们可以预测,凡是能够改善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充分利用;相反,对于恶化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尽量规避。从金融市场环境看,目前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并不大,自然,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获取信贷合约“消费者剩余”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一,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而利率浮动范围差别不大。这限制了各个银行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不同资产的比较优势,进行获利的能力。于是,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定价的差异很小,各家银行都没有为获利目的进行资产转让的交易价值空间。价格管制导致了消费者剩余“租值”的耗散,在此也许获得了另外的例证。 第二,风险评价粗放,差异不大,各家银行缺乏对某一类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获利的能力空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银行业目前还处在“跑马圈地”的阶段,各家银行还在以扩张市场份额为优秀进行运作。信贷资产管理能力的深度提升,银行经营的集约化,精细化还没有提高到应有的议事日程上来。对于风险管理,优秀也就仅仅是应对监管当局的监管,消解因风险过高带来的监管当局对于该银行发展强加的外部约束。真正为了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而强化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明显不足。这样一来,各个银行对于风险管理就显得比较粗放。突出表现在贷款风险分类比较松,没有专门的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而已有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注重于不良贷款的清收,而不是对于全部信贷资产的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粗放,使得银行之间对于同一笔或一类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价没有太多的本质性差异,自然,他们对于该笔资产的评价差异不会出现太多的差异。当然,不存在他们在承担这些资产转让带来的交易成本之后还能够获益的风险定价空间。从此也可以看出,如果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根本态势不发生改变,即使利率市场化成为现实,我们也不能够奢望标准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能够顺利出现。 第三,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格局,促成了银行经营战略的同质性,阻碍了银行对信贷资产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努力余地。中国银行发展的多元化,差别化可以说是监管当局梦寐以求的。为此,监管当局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实际情况并不理想。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拼命突破区域限制,成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正全力以赴,要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正一心谋求成为城市商业银行。金融差别化,并没有成为商业银行的追求。相反努力扩大势力范围,获取一切可能的客户资源正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种时尚和目标。这样就导致了,我国每一家银行都努力做所有的银行业务,而所有的银行都在相同的业务领域进行残酷的“搏杀”。于是乎,银行之间的个性化服务,差别化服务都成为服务于该“搏杀”的工具。当然,这种情况并不非不理性。因为,我国目前的人均GDP还在1000美元左右,而在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能够为金融服务提供盈利空间的潜在客户是相对集中的。目前企业征信体系不完备,个人征信体系又相对缺失,更加大了金融服务的风险和成本。所以,各家银行就努力争取相同的高端客户,互挖墙脚,进而业务趋同。遗憾的是,这种合乎个体理性的行为,一方面降低了我国银行业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真正进行差别化服务的努力。在此,合符逻辑的结论自然就是,银行不会主动出让某一类优良信贷资产,也不会在没有额外补偿的前提下受让某一类高风险不良信贷资产。 总而言之,我国银行利用资产转让业务修改非现场指标,合法逃避监管,正是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优秀要义之所在。而监管当局批准此项业务时,所希望的银行优化资产组合、改善银行流动性、提高银行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最多只是副产品。 五、对金融监管的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矛盾的两方面:一方面,监管当局出于良好愿望,自觉的启动和放开了资产转让业务;另一方面,资产转让业务“理性”的异化导致非现场监管部分失效。这其实是目前中国监管面临双重目标的典型表现。这个双重目标就是:中国的金融监管不仅仅要负责金融的规范;还要促进金融发展。而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内,同时满足规范和发展的双重目标,是非常矛盾的。因为规范意味着对己有的监管制度的认同和毫不动摇地执行;而发展意味着商业银行某一些突破现有规则和制度的行为应该也必须得到认可。 更进一步说,这其实是在考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艺术和水平。因为我国目前金融发展处于低水平,又立即要面临残酷的国际竞争,低速发展都不行,不发展就更行不通。但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目前的层次上,不规范很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再加之,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金融业已经承受了较多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太多的能力承担试错成本。所以,规范,尤其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规范,避免银行发展落入低效率“纳什均衡”陷阱是监管当局必须面临的现实。 这样看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双重发展理念。一方面,要以促进中国金融发展为己任;另一方面,在监管中,对于发展中的新问题,要通过发展监管技术和模式的监管发展理念来解决,要主动的促进中国监管事业的发展,使其适应金融发展的形势。决不能受限于监管技术和水平而让金融业“削足适履”。 要促进中国金融发展,必须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改善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可能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沦为少部分人和地区获取资源的便捷手段,而对改进中国金融业的水平就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将更多的变为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业务范围趋同,金融服务的对象一致,对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过剩,对另外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进而出现金融业整体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发展困境。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必须站在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方向,以及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的资源,通过有效的监管促进金融的纵深发展。 金融创新论文: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论文 1金融创新的含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些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金融创新是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讲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 2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产品、市场和品牌的认识也不断深化,逐步认识到金融企业只有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状况,不断推出能够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才能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内在动因 (1)转移风险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引发了国际汇率、利率剧烈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加剧,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使商业银行运作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由此,产生了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 (2)提高资产流动性的需求。金融资产的一个重要性质是杠杆性,即资产能在流动过程中不断被放大,因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越强,其盈利性和安全性也越高。商业银行为了提高其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创新出能够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3)银行收益率的下降,促使银行寻求新的盈利途径。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直接投资的兴起,廉价资金来源减少,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上升,再加上竞争及利率政策的调整,引起银行的利息收入下降,服务成本支出增加,银行要保持较高的收益,必须另辟新径,寻求新的突破口,金融创新便由此产生。同时,因为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的是特殊的金融服务,其价格没有可比性,不可能由人民银行统一定价,而只能由银企双方协商决定,其利润空间必然较大。商业银行作为经济实体,其经营目标就是获取最大利润,只要有利可图,商业银行就有创新金融产品的内在动力。 (4)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性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像其他产品样也有其生命周期,即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金融产品与其它产品的衰退期有所不同,一般工业品或消费品进入衰退期时,市场多表现为人们不购买或不使用该产品;但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时,则多表现为市场饱和与低利润。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需要在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之前研制开发出替代品,使商业银行不因金融产品衰退期的来临而出现产品断层。所以商业银行在想方设法延长金融产品生命周期的同时,要承认金融产品的周期性,积极开发和设计出新的金融产品,以形成金融产品创新链条。 2.2外在动因 (1)市场经济机制的日趋完善,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打开了广阔空间。市场经济是以竞争为特征的经济,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成熟和开放,不论是创新产品的垄断,还是优秀竞争力的保持,都有其阶段性,都会由强转弱成为相对的概念。惟有创新能力,才是市场机制里最为闪光的亮点。对商业银行而言,创新能力的强弱将决定其在竞争市场中的寿命,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无疑会加速内地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因此说,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进程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这是金融创新的时代特征。 (2)中央银行的政策导向,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中央银行在确保金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一般都是鼓励金融创新的,这就减少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政策风险。 (3)银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和高层次性的拉动,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设定了细分化的目标市场。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使得由单一的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转变为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与各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市场,这一市场表现为金融供求关系的买方特征。近几年,尤其是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最为明显,这就迫使商业银行的产品与服务适应这一变化,这种“倒逼”也加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4)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国内市场,更多的外资银行和金融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从而使得国际竞争国内化;三是其它产业公司或其它行业向金融业渗透,参与金融业的竞争。信息技术的进步直接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不断下降的交易成本和不断丰富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金融非中介化趋势日益增强,“脱媒”现象出现,使得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有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对传统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5)新技术的运用,包括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 科技进步是实现金融创新的客观基础,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载体。新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使某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带来更大利润,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综观当代金融创新,尤其是以银行卡、电话银行、网络银行、手机银行为代表的产品创新方面,其中每一项产品的创新或功能的完善都与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科技发展引发的。如,以数据集中为表现的客户关系管理的变革使传统性商业银行的客户数据管理显得十分笨拙。就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而言,招商银行就是以科技为恒定支撑力而获得金融创新优势的典型范例。因此,商业银行科技实力的强弱决定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经济效能的高低,这是金融创新发展史上的又一显著特征。 另外,由于之前一些金融机构过于强调风险防范,制订了一些过于严格的条款,手续复杂繁琐,使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譬如,在申办信用卡和处理信用卡申请资料时,手续过繁,容易导致客户抵触和银行办卡效率低下。 3结论 总之,金融创新浪潮对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它在提高金融机构收益率的同时,也对金融系统和货币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商业银行创新将是全方位。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问题,但较之以前毕竟有了很大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在客户、业务、区域、市场等方面有所侧重,将内外动力系统有效的相结合,才能实现在经营理念、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技术、金融机构和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发展先机,在金融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金融创新论文:人力资本证券化与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结合人力资本理论与证券化理论提出人力资本证券化的概念,进一步揭示出人力资本证券化实质上是一个终身的跨期最优消费-投资决策问题。这一新型证券化品种的提出符合金融产品创新的内在需求,同时能够为劳动者个人一生的收入与消费水平做最平滑的安排。 关键词: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证券化;金融创新 1问题的提出 人力资本,顾名思义是通过对人力投资而形成的资本。通常认为,它是经过一定的教育、培训等手段形成的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正如《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给出的定义:“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因此,人力资本是蕴涵于劳动者中的一种能力,而劳动者则是这种能力的载体。回顾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得到主流经济学的承认和重视,人力资本理论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是沿着宏观和微观两条思路展开的。宏观思路主要探讨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另一种思路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微观研究思路,这一思路通过建立收益率函数,对个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职业选择等行为进行微观层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条线索:(1)TheodoreW.Schultz结合经济增长问题的分析,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并阐述了人力资本的内容及其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2)JacobMincer在对有关收入分配和劳动市场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所开创的人力资本方法;(3)GaryS.Becker从其关于人力行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诉诸经济学分析的一贯方法论出发,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工具应用于人力投资分析,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框架。 2人力资本证券化:概念与特征 作为经济增长基本要素的人力资源连同它的各种表现是天生附着在个人身上的资产,个人实际上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与货币、土地和厂房等非人力资本相比,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的特性。周其仁(1996)的研究表明,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中,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状况都是无法改变的,不仅在罗森(Rosen,1985)所说的“自由社会”里,而且在巴泽尔(Barzel,1971)所考证的奴隶社会里人力资本只属于个人的命题仍然成立。从资本的一般意义上理解,根据fisher(1930)的观点资本是现在和将来收入流的源泉,因此,凡是可能产生未来收入的资源都是资产——这其中当然包括人的劳动能力和知识存量,而资本不过是资产的市场价值。资本作为资产动态的、价值化的表现形式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被出售、收购、兼并,并相应地增值或贬值。人力资本同样是一个具有价值的存量,能够以存在于人体之中的知识、技能、健康等带来现在和未来的产出与收益。人力资本与其他实物形态或价值形态的非人力资本不同,是难以用得到普遍认可的标准来进行度量的。而且在人力资本市场上,类似学历证书、职业证书等人力资本价值显示信号信息是残缺的,难以直观量化。因此,人力资本不像非人力资本那样易于流动,存在承担风险的可能性。 证券化作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最具潜力的金融创新之一,其最大的作用就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人力资本的证券化是基于把人力资本看作是个人所拥有的能够在未来带来一系列收入的知识和技能资产化,为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首先对资产证券化从一般意义上做一个描述。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金融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组合从而转换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是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与发行其他金融产品(例如债券及股票)类似,资产证券化发行人在资本市场交易中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不同之处在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还款来源是一系列未来可回收的现金流,产生这些现金流的资产可以作为基础抵押资产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起到支持作用。因此,资产证券化的优秀原理是以可预期的现金流进行融资。现在,几乎任何金融资产——只要具有可预测和可回收的未来现金流,都可被用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因此,作为可带来预期现金流的人力资产也可被用做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人力资本证券化的中心思想是以可预期的收入为当前的消费融资。人力资本证券化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终身的跨期最优消费-投资决策问题,利用金融工具把个人一辈子的消费和收入做一个更加平滑的、互相补充的安排,使得个人不至于在年轻、最需要钱的时候没钱花,年纪大了有了钱,却没有时间、精力去享受。而“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在于劳动力潜在薪水的价值。3人力资本报酬的证券化:金融产品创新需求 从个人主观需求角度考虑,正如家庭经常要进行工作、职业培训、退休计划等经济活动决策一样,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的个人最为重要的经济决策是要在储蓄与消费之间作出效用最大化的抉择,而这一效用最大化的抉择主要集中体现于具体的理财决策上,即他关注的是持有怎样的金融资产。大多数有收入的个人对范围广泛的各种金融资产抱有潜在的兴趣,这些资产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收入状况,即便从税收和风险偏好这一有限的角度考虑,也能导致对金融资产需求的很大变化。而正是对各种金融资产的这种需求在背后推动着金融创新。投资者的需求刺激了各种金融机构提供投资者需要的资产组合。另外,风险动机也导致投资者对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多样化及规避风险方法的需求。 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我们可以把资产分为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两大类。实物资产在我们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自明,那么金融资产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呢?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来说,金融资产的作用大致可以被归纳为两条。(1)金融资产可以很容易地传递生产与消费之间的间隔。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由于有了金融资产,这两者之间就可以拉开一个横向的或纵向的距离。所谓横向距离,是指在同一时间周期内人们可以把属于自己的产品暂时“转让”给他人消费或用于再生产,这就是投资和信贷。所谓纵向距离,就是时间上的间隔。人们可以在年轻时多生产,以投资或储蓄的形式把一部分产品转化为金融资产,年老之后无力生产时,再把这部分金融资产转还回商品消费。同时人们还可以以借贷的形式消费自己目前尚未生产出来的东西,即把将来的生产提前到现在消费。如果没有金融资产,类似这样把生产和消费在时间上前后推移是无法进行的,至少是相当困难的。(2)金融资产的使用可以大大地减少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产生对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要求,交易成本高低使个人对需求预期发生变化。金融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正是双方的预期,为了使交易按照自利的预期达成,交易双方必然尽可能多的收集有关交易的准确信息,这会带来支付成本的增加。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使金融交易合约不完全,往往容易陷入“逆向选择”和“道德陷阱”的困境,这会带来更高的交易成本。金融创新加强了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降低了融资成本,促进了交易主体通过金融市场融资从而推动了经济发展。 金融创新论文: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金融创新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银行竞争力的大小,决定着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的兴衰成败。基于这样的背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只有这样才能针对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动因 1金融创新的含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些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金融创新是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讲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 2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产品、市场和品牌的认识也不断深化,逐步认识到金融企业只有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状况,不断推出能够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才能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内在动因 (1)转移风险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引发了国际汇率、利率剧烈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加剧,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使商业银行运作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由此,产生了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 (2)提高资产流动性的需求。金融资产的一个重要性质是杠杆性,即资产能在流动过程中不断被放大,因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越强,其盈利性和安全性也越高。商业银行为了提高其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创新出能够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3)银行收益率的下降,促使银行寻求新的盈利途径。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直接投资的兴起,廉价资金来源减少,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上升,再加上竞争及利率政策的调整,引起银行的利息收入下降,服务成本支出增加,银行要保持较高的收益,必须另辟新径,寻求新的突破口,金融创新便由此产生。同时,因为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的是特殊的金融服务,其价格没有可比性,不可能由人民银行统一定价,而只能由银企双方协商决定,其利润空间必然较大。商业银行作为经济实体,其经营目标就是获取最大利润,只要有利可图,商业银行就有创新金融产品的内在动力。 (4)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性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像其他产品样也有其生命周期,即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金融产品与其它产品的衰退期有所不同,一般工业品或消费品进入衰退期时,市场多表现为人们不购买或不使用该产品;但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时,则多表现为市场饱和与低利润。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需要在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之前研制开发出替代品,使商业银行不因金融产品衰退期的来临而出现产品断层。所以商业银行在想方设法延长金融产品生命周期的同时,要承认金融产品的周期性,积极开发和设计出新的金融产品,以形成金融产品创新链条。 2.2外在动因 (1)市场经济机制的日趋完善,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打开了广阔空间。市场经济是以竞争为特征的经济,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成熟和开放,不论是创新产品的垄断,还是优秀竞争力的保持,都有其阶段性,都会由强转弱成为相对的概念。惟有创新能力,才是市场机制里最为闪光的亮点。对商业银行而言,创新能力的强弱将决定其在竞争市场中的寿命,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无疑会加速内地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因此说,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进程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这是金融创新的时代特征。(2)中央银行的政策导向,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中央银行在确保金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一般都是鼓励金融创新的,这就减少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政策风险。 (3)银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和高层次性的拉动,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设定了细分化的目标市场。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使得由单一的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转变为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与各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市场,这一市场表现为金融供求关系的买方特征。近几年,尤其是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最为明显,这就迫使商业银行的产品与服务适应这一变化,这种“倒逼”也加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4)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国内市场,更多的外资银行和金融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从而使得国际竞争国内化;三是其它产业公司或其它行业向金融业渗透,参与金融业的竞争。信息技术的进步直接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不断下降的交易成本和不断丰富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金融非中介化趋势日益增强,“脱媒”现象出现,使得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有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对传统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5)新技术的运用,包括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 科技进步是实现金融创新的客观基础,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载体。新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使某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带来更大利润,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综观当代金融创新,尤其是以银行卡、电话银行、网络银行、手机银行为代表的产品创新方面,其中每一项产品的创新或功能的完善都与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科技发展引发的。如,以数据集中为表现的客户关系管理的变革使传统性商业银行的客户数据管理显得十分笨拙。就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而言,招商银行就是以科技为恒定支撑力而获得金融创新优势的典型范例。因此,商业银行科技实力的强弱决定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经济效能的高低,这是金融创新发展史上的又一显著特征。 另外,由于之前一些金融机构过于强调风险防范,制订了一些过于严格的条款,手续复杂繁琐,使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譬如,在申办信用卡和处理信用卡申请资料时,手续过繁,容易导致客户抵触和银行办卡效率低下。 3结论 总之,金融创新浪潮对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它在提高金融机构收益率的同时,也对金融系统和货币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商业银行创新将是全方位。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问题,但较之以前毕竟有了很大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在客户、业务、区域、市场等方面有所侧重,将内外动力系统有效的相结合,才能实现在经营理念、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技术、金融机构和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发展先机,在金融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金融创新论文:人力资本证券化与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结合人力资本理论与证券化理论提出人力资本证券化的概念,进一步揭示出人力资本证券化实质上是一个终身的跨期最优消费-投资决策问题。这一新型证券化品种的提出符合金融产品创新的内在需求,同时能够为劳动者个人一生的收入与消费水平做最平滑的安排。 关键词: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证券化;金融创新 1问题的提出 人力资本,顾名思义是通过对人力投资而形成的资本。通常认为,它是经过一定的教育、培训等手段形成的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正如《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给出的定义:“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因此,人力资本是蕴涵于劳动者中的一种能力,而劳动者则是这种能力的载体。回顾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得到主流经济学的承认和重视,人力资本理论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是沿着宏观和微观两条思路展开的。宏观思路主要探讨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另一种思路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微观研究思路,这一思路通过建立收益率函数,对个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职业选择等行为进行微观层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条线索:(1)TheodoreW.Schultz结合经济增长问题的分析,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并阐述了人力资本的内容及其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2)JacobMincer在对有关收入分配和劳动市场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所开创的人力资本方法;(3)GaryS.Becker从其关于人力行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诉诸经济学分析的一贯方法论出发,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工具应用于人力投资分析,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框架。 2人力资本证券化:概念与特征 作为经济增长基本要素的人力资源连同它的各种表现是天生附着在个人身上的资产,个人实际上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与货币、土地和厂房等非人力资本相比,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的特性。周其仁(1996)的研究表明,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中,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状况都是无法改变的,不仅在罗森(Rosen,1985)所说的“自由社会”里,而且在巴泽尔(Barzel,1971)所考证的奴隶社会里人力资本只属于个人的命题仍然成立。从资本的一般意义上理解,根据fisher(1930)的观点资本是现在和将来收入流的源泉,因此,凡是可能产生未来收入的资源都是资产——这其中当然包括人的劳动能力和知识存量,而资本不过是资产的市场价值。资本作为资产动态的、价值化的表现形式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被出售、收购、兼并,并相应地增值或贬值。人力资本同样是一个具有价值的存量,能够以存在于人体之中的知识、技能、健康等带来现在和未来的产出与收益。人力资本与其他实物形态或价值形态的非人力资本不同,是难以用得到普遍认可的标准来进行度量的。而且在人力资本市场上,类似学历证书、职业证书等人力资本价值显示信号信息是残缺的,难以直观量化。因此,人力资本不像非人力资本那样易于流动,存在承担风险的可能性。 证券化作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最具潜力的金融创新之一,其最大的作用就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人力资本的证券化是基于把人力资本看作是个人所拥有的能够在未来带来一系列收入的知识和技能资产化,为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首先对资产证券化从一般意义上做一个描述。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金融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组合从而转换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是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与发行其他金融产品(例如债券及股票)类似,资产证券化发行人在资本市场交易中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不同之处在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还款来源是一系列未来可回收的现金流,产生这些现金流的资产可以作为基础抵押资产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起到支持作用。因此,资产证券化的优秀原理是以可预期的现金流进行融资。现在,几乎任何金融资产——只要具有可预测和可回收的未来现金流,都可被用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因此,作为可带来预期现金流的人力资产也可被用做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人力资本证券化的中心思想是以可预期的收入为当前的消费融资。人力资本证券化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终身的跨期最优消费-投资决策问题,利用金融工具把个人一辈子的消费和收入做一个更加平滑的、互相补充的安排,使得个人不至于在年轻、最需要钱的时候没钱花,年纪大了有了钱,却没有时间、精力去享受。而“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在于劳动力潜在薪水的价值。3人力资本报酬的证券化:金融产品创新需求 从个人主观需求角度考虑,正如家庭经常要进行工作、职业培训、退休计划等经济活动决策一样,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的个人最为重要的经济决策是要在储蓄与消费之间作出效用最大化的抉择,而这一效用最大化的抉择主要集中体现于具体的理财决策上,即他关注的是持有怎样的金融资产。大多数有收入的个人对范围广泛的各种金融资产抱有潜在的兴趣,这些资产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收入状况,即便从税收和风险偏好这一有限的角度考虑,也能导致对金融资产需求的很大变化。而正是对各种金融资产的这种需求在背后推动着金融创新。投资者的需求刺激了各种金融机构提供投资者需要的资产组合。另外,风险动机也导致投资者对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多样化及规避风险方法的需求。 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我们可以把资产分为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两大类。实物资产在我们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自明,那么金融资产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呢?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来说,金融资产的作用大致可以被归纳为两条。(1)金融资产可以很容易地传递生产与消费之间的间隔。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由于有了金融资产,这两者之间就可以拉开一个横向的或纵向的距离。所谓横向距离,是指在同一时间周期内人们可以把属于自己的产品暂时“转让”给他人消费或用于再生产,这就是投资和信贷。所谓纵向距离,就是时间上的间隔。人们可以在年轻时多生产,以投资或储蓄的形式把一部分产品转化为金融资产,年老之后无力生产时,再把这部分金融资产转还回商品消费。同时人们还可以以借贷的形式消费自己目前尚未生产出来的东西,即把将来的生产提前到现在消费。如果没有金融资产,类似这样把生产和消费在时间上前后推移是无法进行的,至少是相当困难的。(2)金融资产的使用可以大大地减少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产生对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要求,交易成本高低使个人对需求预期发生变化。金融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正是双方的预期,为了使交易按照自利的预期达成,交易双方必然尽可能多的收集有关交易的准确信息,这会带来支付成本的增加。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使金融交易合约不完全,往往容易陷入“逆向选择”和“道德陷阱”的困境,这会带来更高的交易成本。金融创新加强了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降低了融资成本,促进了交易主体通过金融市场融资从而推动了经济发展。 金融创新论文: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论文 内容摘要:金融创新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应采取的对策是:加快制度创新;加快负债品种和资产品种的创新;加大中间业务的创新;加强科技应用创新;对金融监管进行创新。 关键词:金融创新国有商业银行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步骤地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将很快携带新的金融工具、新的金融品种、新的营销理念和新的服务手段进入中国市场,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直接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性 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中新理论、新方法、新成果的创建活动的概称。内容包括新理论的灌输,新技术的运用,新产品的开发,新方法的推广,新模式的替换等等。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浪朝以前所未有的态势推动着各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同时也推进商业银行不断地继续进行新的金融创新,一部金融发展史就是一部金融创新史。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原动力。在加入WTO之后的银行竞争中,金融创新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金融创新可以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从根本上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合理的金融制度安排,通过股份制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法人。通过金融创新使国有商业银行能够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拓展业务,追求利润,降低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具有特色的服务。只有创新才能使国有商业银行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通过金融创新使国有商业银行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在现阶段要为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基础建设投资,启动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服务,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但是,由于受到体制、技术、政策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管制严,金融创新缺乏内在动力。经过多年改革,我国的金融管制已大大放松,但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仍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严格的金融管制限制了金融创新的空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还远远没有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机制尚未形成,这使得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品种少、规模小。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探索阶;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还处在待发展阶段,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已开办的新业务的发展水平看,由于受到来自内外部的约束限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创新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中占的比例低,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总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规模效应。 金融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扩张,质量较低。我国现有金融创新重点放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在形式的建设上,如金融机构的增设、金融业务的扩张等,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此外,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比较肤浅,手段也比较落后。 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存款等负债业务一直是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相对激烈的业务领域,金融机构退出的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也在这个领域最为丰富。如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大额存单等大部分业务和工具创新皆属于负债类业务创新。长期以来,贷款一直是金融机构垄断的资源,这个领域过去几乎不存在竞争,因而创新明显少于负债业务。 金融创新的监管不完善。目前,对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监管还不到位,不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的许多方面还不规范,自我约束性不强,经常出现违规行为。我国金融法规仍不健全,金融创新的监管手段仍很落后,还没有将金融创新活动纳入正常轨道,所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加强金融监管的创新就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应采取的对策 加入WTO对我国商业银行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以适应银行业的国际化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其资产总量占银行体系全部资产的80%以上。国有商业银行创新的关键是产权制度改革,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是产权制度创新的关键。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增强创新的原动力,分离出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所有权和商业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权,以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作为出资人,行使所有者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同时,落实商业银行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法人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从原有机关式管理走向法人治理。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和监事会组成的企业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从而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加快负债品种和资产业务的创新。在负债品种的创新方面要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使储蓄在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前提下具有多功能及灵活性。通过向社会推出系列化的综合性个人零售业务产品,逐渐形成有特色的产品开发战略,促进个人金融一体化发展。在资产业务的创新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注重资产多元化、资产证券化、贷款证券化,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证券结构的有效设计,将银行信贷资产转变为可在市场上出售和流动的证券,以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资本充足率低以及利率风险等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可运用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间接投资方式。大力推行个人住房贷款、住房维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新品种,完善个人信贷体系。这将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资产业务提供广阔的空间。 加大中间业务的创新。开拓中间业务,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积聚资金的能力,降低平均成本,增加信用供给,从而增强盈利水平。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业务,它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功能、竞争能力以及占有市场的能力具有巨大的推进作用。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实现收益多元化和服务多样化。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中间业务的创新,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主要以“三代”业务为主,即代收,代付,代办保险、租赁业务。充分利用联系面广和信息灵通的优势,为客户传递市场、产品、项目、技术等实用信息。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发展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的中间业务,通过中间业务的突破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增强竞争力。 加强科技应用上的创新。把电子计算机引入支付清算系统,是当代最成功的金融创新。各种现金支付、存款透支、自动查询、报表提供、信息传递、消费信贷等新的业务和新的服务都可以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进行识别和处理,这大大地提高了结算和支付的速度和效率,还可以节省流通费用的开支,满足经济发展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自动转账、信用卡、网上银行等高科技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以赶上国际银行业的先进水平。 对金融监管进行创新。要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与时俱进,大胆进行金融监管的创新。首先是更新监管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监管,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其次是要增强金融监管的创造性,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及时地发现问题和处理风险苗头;再次是提高金融监管的科技含量,变低层次监管为现代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信息系统,运用计算机等先进手段进行信息的收集、归类和分析;最后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变孤军奋战为多层次监管。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金融创新论文:市场深化过程金融创新论文 9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机构投资者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金融工具的创新不断加快。不仅发达证券市场竞相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新兴证券市场也紧随其后,股指期货交易的发展极为迅速。据统计,全球股指期货的未平仓名义余额从1991年的760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3210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股指期货的交易金额也从1991年的78000亿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208000亿美元,增长了近3倍。此外,从整体上看,股指期货交易额远远超过了股票现货市场交易额,前者是后者的22倍(国际清算银行,1999)。 发达国家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一般是市场自然演进的结果,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往往在政府推动下,直接引进发达国家的交易机制和交易模式,因而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顺序往往与发达国家差之甚远。出于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和本国投资者规避风险的需要,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往往把股指期货作为开设金融衍生交易的首选品种。 我国1993年也曾出现过股指期货交易的试点,但当时市场条件不够成熟,使这一创新性的试验中途夭折。经过证券市场的多年快速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市场也对此提出了现实要求。因此,推出股指期货已是势在必行。 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股指期货功能凸显 1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 在任何市场上,股指期货都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经济功能:一是价格发现功能。股指期货市场价格是由套期保值者、投机者根据供求信息和市场预期通过公开竞价达成的一种市场均衡价格,其变动也反映众多市场参与者对未来股价预期的调整,因而成为股票现货市场未来价格走势的指标。二是平抑股市波动,防止暴涨暴跌。由于股市中存在着众多的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当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的偏离超过一定幅度时,市场套利行为使期货价格向内在价值回归;三是增加市场流动性。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性高以及现金交割等特点,满足各种投资者的需要,其流动性远远超过了股票现货市场,带动了股市的活跃。 微观上,对投资者而言,股指期货也具有多种功能:一是套期保值。通过股票组合与股指期货合约的配合使用,能够规避系统风险。正如默顿。米勒所说:“只要有自由市场,就会存在未来价格的不确定性,只要存在未来价格的不确定性,就需要期货市场”(刘也,1995)。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交易中,以对冲风险为目的的交易约占到20%左右,充分反映了恒指期货对套期保值者的巨大存在价值。二是投机功能。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满足了投机者的需要,使投机者愿意承担套期保值者转移的风险,以获取高额利润。三是套利功能。根据各自的风险厌恶程度不同,套利者能够在不同的偏离程度上,对股指期货的波动进行套利交易,获取收益。 2股指期货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特殊功能 上述都是股指期货所具有的一般性功能,在不同市场经济国家都具备。但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因历史原因具有许多不同于一般证券市场的特征。在此情况下,股指期货不仅具有上述各种基本功能,还能发挥其特有的功效: (1)促进市场深化,拓展大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空间。在快速扩容过程中,我国股市出现了市场广度和市场深度不相匹配的状况,金融工具单一,投资工具选择有限,市场深度明显不足。随着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增加,我国证券市场上原有投资品种单一的局面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因此投资品种的创新也随之出现。如除了股票和国债之外,又增加了基金、可转换债券等新的投资工具。但金融工具单一、投资工具选择有限的局面尚未获得较大改观,成为大型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券商业务创新和进一步发展的强力约束。从国际上大型投资银行的业务构成来看,衍生产品的交易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如美林证券的股票和股票衍生工具交易收入分别从1996年的1245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1634亿美元;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股票和股票衍生工具交易收入分别从1996年的1181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2056亿美元。如果我国长期与金融衍生市场相隔离,国内大型券商将无缘进行衍生工具的交易,向跨国投资银行的转向将成为一句空话。 (2)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增强投资者风险控制能力。对投资者而言,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类,即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投资组合的分散化能够规避非系统性风险,却无法规避系统性风险。从相关实证分析的结果看,美国、英国和法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比例分别为268%、345%和327%,与此同时,我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比例却高达657%.可见我国股市不仅波动幅度大、整体风险高,而且系统性风险在总体风险中的比重也较高(张人骥,1998)。投资者对系统性风险的规避有两种策略:一是随着股市波动,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二是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但我国目前既没有做空机制,又缺乏风险对冲工具,所以投资者要规避系统性风险只能从股市退出。而股指期货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既能满足投资者规避系统性风险的需要,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货市场没有做空机制的缺陷。 (3)发挥政策的市场效应,增加政府调控能力。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国民经济的需要,随着证券市场发展、国民经济证券化比率的提高,证券市场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去年下半年政府不断出台股市利好政策,但股市却没有作出预料中的反应。除了券商的融资政策外,对市场长期利好的政策当属三类企业及保险资金入市,但市场反应不如人意。主要原因在于制度决定了这些潜在的股市上的机构投资者是风险厌恶者,与此同时,股市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风险规避机制,因而即使政策放开,它们也并没有太大的入市动机。也就是说,股市的实质性利好没有得到三类企业实质性的回应,因此政策力度被股市制度缺损所削弱。经验表明,政府调控股市同样需要股市本身的完善和规范。而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这种制度缺损。即使在弱市中,投资者通过股指期货的方向操作,也能在现货市场低风险的大胆投资,从而有效增强政策对市场的刺激作用,发挥政府调控功能。 (4)提高国有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融资能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解困的一条重要渠道就是加大资本市场的融资力度,使国有企业增加资金来源的同时,降低负债比率,优化资本结构。但这必须建立在一个有效率资本市场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市场上要有足够的投资者和资金来承接国企的股票发行。国家放开三类企业和保险资金入市,只是为增加股市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实际情况还要看三类企业和保险资金是否有入市的激励。若没有股指期货的推出作为前提,在缺乏避险工具的情况下,其入市动力将受到极大约束。在此意义上,股指期货的推出有利于国有企业的股票发行。 (5)提升本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对于证券市场的开放,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带来两方面的利益:一是提高市场完备性,增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二是给我国机构投资者及时提供市场磨炼的机会,增强机构投资者将来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国际金融自由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趋势下,各国和地区之间证券市场的竞争力主要在于市场机制的完善性和交易品种的丰富性。为了提高本国或本地区证券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新兴证券市场都采取实质性措施来拓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其中股指期货因其与股票市场的天然关联性,成为首选的衍生交易工具。各国不仅以本国股票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标的物,还进一步采用别国指数作为股指期货标的物。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为了与香港竞争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1986年推出了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又在1997年1月9日同时推出了道。琼斯台湾股指期货和摩根。斯坦利台湾股指期货,并于1998年10月、11月相继开设泰国及马来西亚股指期货交易。与此同时,香港期货交易所也于1998年5月26日正式推出台湾指数期货与期权。因此,激烈的竞争迫使各国家和地区加快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如果将来亚太邻国或地区抢先推出以我国股票指数作为标的的股指期货,那么,国内未来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竞争力将大为削弱。随着我国加入WTO的迫近,证券市场的开放只是时间问题,为了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应该未雨绸缪,积极探索衍生金融产品的开发和监管,为未来挑战作好准备。此外,我国机构投资者没有经历过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将来难以与国际上投资机构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竞争。在股票市场尚未开放的情况下,积极进行金融衍生市场投资,不仅能使我国投资机构通过“干中学”提高本身驾御市场的能力,提高与国外机构的竞争能力,而且也能以较小代价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水平。 二、现货市场日趋完善,期指交易条件基本具备 1市场快速扩容,市场容量不断增加。我国股票市场从90年代初的试点到现在,仅仅用了10年左右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程,形成了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架构。无论在市场容量、交易手段、清算体系,还是在监管规则等各方面,都有了飞跃式发展。不仅如此,股票市场的快速扩容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下去。首先是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股票市场的长期支持。其次,目前占GDP比重60%以上的非国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样需要证券市场的有力支持。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股市扩容将是一项长期工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证券化比率的平均水平也在50%左右,远远高于我国目前30%左右的比例。若同时考虑到我国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那么即使证券化比率只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股票市场仍然还有相当大的扩容空间。 2机构投资者迅速增加,为股指期货的运行准备了合适的交易主体。股指期货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长期以来,由于法律和各项规则的限制,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机构投资者仅仅限于证券公司。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发展股市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允许三类企业入市和保险资金入市,为我国股市投资结构的优化创造了良好条件。首先,目前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已有20多家,规模都在20亿元以上,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资金总额已经达到了500亿元左右,占流通市值比重约6%,成为证券市场投资中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其次,券商增资扩股使券商作为投资者的力量大为增强。目前已有湘财证券、湖北证券等16家券商进行了增资扩股,资本金总额从增资扩股前的不足70亿元增加到增资扩股后的22232亿元,平均每家券商的资本金达到1235亿元,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目前资本金在10亿元以上的券商有18家,在市场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第三,三类企业入市又为股市增加了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我国三类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模大、实力强,三类企业的入市将极大改善我国股市投资者构成,优化投资者行为。第四,保险资金目前通过投资基金进入股市,扩大了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促进了投资基金的发展。而且在将来条件成熟时,保险公司与养老基金以独立主体进入股市时,将成为股市重要的稳定力量。 3法律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有助于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首先是《证券法》的实施,为股市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最为有利的基础。其次,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会计准则》等的逐步完备,也有助于股市运行的规范发展。第三,伴随着股市的成长,经历了股市上各种风风雨雨,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不断提高,风险控制手段也逐渐丰富和完善。这些都为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和法制环境。 三、我国实施股指期货的方案设计 1股指期货的国际现状及其借鉴。 在亚洲地区,中国大陆金融市场的竞争对手主要是新加坡和香港地区。此外,美国是世界上金融衍生市场最发达的国家。因此,我们选择美国、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金融衍生市场作为比较与借鉴对象,以构造出符合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发展现状的比较完善的股指期货方案。从表1可知,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股指期货交易都集中在一个交易所内,而美国却分散于各个期货交易所,并且每个期交所拥有不同的标的指数,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采用标准。普尔指数,而纽约期货交易所采用纽交所综合指数等。从股指期货的合约看,包含内容都相一致,但具体量化指标有所差异。表1股指期货的国际比较国家(地区)股指期货开设时间交易所美国香港新加坡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S&P500)824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225)909主要市场指数期货(MMI)844价值线指数期货(VLF)822纽交所综合指数期货(NYSE)825欧洲顶尖指数期货(Eurotop)9210恒生指数期货(HIS)865台湾指数期货985日经225股指期货86道。琼斯台湾股指期货971摩根。斯坦利台湾股指期货971泰国股指期货9810马来西亚股指期货9811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堪萨斯城期货交易所纽约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香港期货交易所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注:上述美国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尚未包括目前正在交易的所有指数。 2我国实施股指期货的方案设计: 股指期货方案的设计必须考虑到我国具体情况,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充分吸引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的积极参与,达到“以流动性创造流动性”的目的。 (1)标的指数选择或重构。目前在考虑标的指数的选择时有两种选择:①直接以沪深两市的现有指数为标的指数,在两个市场分别推出以各自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即上交所推出上海综合指数期货或成分指数期货,同时在深交所推出深圳综合指数期货或成分指数期货。其优点主要在于:一是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的股价指数,无需重新编制新的标的指数;二是每个市场都有最高关联度的股指期货,有利于市场投资者套期保值。②由于股价指数编制方法以及我国特有的股本结构上的原因,以现有股价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有缺陷。首先,我国综合股价指数是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以各股票发行股数为权重,但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因而指数变动不能准确反映股价的实际变动情况。其次,两市的成分股指数虽然以样本股票的流通股数为权数,但包容股票样本过少,既缺乏市场代表性,又容易通过刻意打压和拉升高权重股操纵股市,影响市场平稳运行。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以流通股为权数的、统一的成分股指数,作为股指期货交易标的指数。 (2)合约规模。股指期货的交易主体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资金规模较大的专业投资者,因此每张合约价值的设计也应满足机构投资者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可以设定为50×标的指数。 (3)最小报价单位。最小报价单位是指股指期货交易中每次报价变动的最小单位。为了增加市场流动性,可将最小报价单位定为05个指数点,即25元人民币。 (4)合约交割月份。可直接采用国际上通行作法,以3、6、9、12月作为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份。 (5)保证金水平。鉴于我国股市价格波动较大,在开办股指期货交易初期,其保证金比率可先设定为20%—30%.随着股指期货交易的逐步成熟,保证金率再逐步降低。为了增加股指期货交易的流动性,应允许用现金、国债等多种支付手段作为保证金。 (6)每日涨跌幅限制。由于推出股指期货初期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可以在一段时期内把涨跌幅限制在10%以内,以后随着交易、监管等各方面条件的成熟,可以考虑适当放宽。 (7)交易所选择。目前国际上趋向于证券交易所和金融衍生交易所的合并,如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德国期货交易所、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和瑞典衍生产品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和荷兰衍生金融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期交所的合并等。因为信息技术的进步使交易所地理位置的优势不复存在,交易所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为投资者提供快捷、低成本的管理各种复杂的交易策略的能力,专业化和分割化的架构模式越来越失去效率。适应这种国际上的演变趋势,提高交易所运作效率,我国应把股指期货交易直接放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这既有利于投资者管理复杂的交易策略,也符合我国推出股指期货这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初衷。 四、股指期货的投资方式选择 股指期货市场上存在着三类交易者: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套期保值者主要是为了降低已经面临的风险,投机者通过预期资产价格的变动来获取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而套利者则通过瞬间进入两个市场的交易,锁定一个无风险的收益。与此相对应,存在着多种投资方式。 (1)指数套利。大量指数套利者的存在能够促使股票指数理性调整。即使在成熟市场上,股指期货价格仍会出现偏离,而出现市场套利机会。在我国股指期货开办之初,实际价格对理论价格的偏离机会将会较多,指数套利将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投资活动。无风险指数套利的关键在于判断两个市场的价格差异。对股指期货而言,就是要判断股指期货的实际价格与相对应的理论价格之间的差异。当期货实际价格大于理论价格时,卖出指数期货,买入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可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当期货实际价格低于理论价格时,买入指数期货,卖出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 (2)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有两类:一是空头套期保值,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空头,对现有股票的投资组合进行保值;二是多头套期保值,即持有股指期货合约,卖空股票组合。由于我国还没有作空机制,投资者只能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中关键有两点:合约选择和套期比率。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后,一般只能获得无风险利率。合约选择主要是合约期限的选择,一般遵循交割日最近原则,即选择与套期保值到期日之后最接近的那个交割月份。 最优套期比率的决定如下:定义ΔP=P2-P1为套期保值期限内股票组合的价格变化,ΔF=F2-F1为套期保值期限内股指期货价格变化。ρ为ΔP和ΔF之间的相关系数,σP和σF分别为ΔP和ΔF的标准差,N为套期比率。在套期保值期内,投资资产的价值变化为:ΔP-NΔF. 令P是投资于股票组合的资金总量,F是单个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则ΔP/P、ΔF/F即投资者收益率的变化。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可以通过ΔP/P和ΔF/F之间的关系进行模拟,得出β系数。并且有:ΔP/P=a+βΔF/F.代入上式,ΔP-NΔF=aP+βΔF/FP-NΔF.只有当βΔF/FP-NΔF=0时,(ΔP-NΔF)的价格变化方差最小,保值效果最优。此时有:N=β(P/F)。 (3)不完全套期保值。投资者并非一定要在套期保值与指数套利之间选择,还可以通过改变买卖股指期货的份数,来改变整个组合与市场的相关性,即β值的大小。把β降低为β1时,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为:(β-β1)P/F.把β增加到β2时,购买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为:(β2-β)P/F. (4)直接针对股指期货的投资。由于高杠杆比率的作用,此投资方式风险较高,但收益较大。事实上,目前在发达金融衍生市场上,股指期货的交易者中,此类投机者最多,它们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转移的风险,提高了市场流动性。与股票组合的投资相比,股指期货的投资有如下优点:一是不需要花费精力于个股的选择;二是充分运用高杠杆比率,获得高额投资收益。 五、优化制度环境促进规范发展 比较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效率的提高,必须要有一整套“互补性制度安排”作出保证。股指期货交易与整个证券市场的外部环境关系密切,需要解决一系列制度和技术问题,因此在推出股指期货时,必须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 1法律法规的完善 考虑到《证券法》制定时国际金融形势的背景,和对衍生金融市场风险的担忧,我国《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同时,《证券法》总则第2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应用指南》中对该条款的解释是:“证券法是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所调整的证券种类的:一是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应限于资本证券,其基本形式为股权凭证(如股票、投资基金券等)和债券凭证(如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等),这两类证券是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基本品种,已有了一定的经验。而对于证券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暂不列入本法的调整范围”。因此,由于历史原因和经验上的限制,我国股指期货这一新的金融衍生工具没有包括在《证券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股指期货交易若由《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行规范,则又与现在设立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或初衷相违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总则第4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目前设立股指期货主要在于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避险工具,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以及本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若放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不利于证券投资机构(包括三类企业)回避风险。我们认为,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冲突,但现阶段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明显存在着法律上的缺陷。但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国际化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不能因噎废食。因此,宜在适当时机对相关法律条文作出修正。 2引入做空机制,完善市场运行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状况导致了市场不对称问题。因为股指期货交易具有作多和作空的双向性,与之对应的股票现货市场却只能作多,这样形成了单边套期保值,即只能进行买进股票、卖出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但当股指期货价格被低估时,却无法通过“卖出股票、买入股指期货”进行套利,影响市场自动调整价格的功能。因此,应在条件成熟时引入股票卖空机制。为防止卖空交易出现的风险,可以通过高保证金比率进行有效控制。 3优化股权结构,促使股指平稳运行 为了使股指期货能够准确反映股票价格的变化,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有利于投资者的套期保值,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选择应该选择流通股作为权重。但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构建选择流通股作为权重也存在着股权结构缺陷所带来的一些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固有的不足,存在着相当比重的非流通股,而这些非流通股正是要解决的对象。在将来逐步降低流通股比重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在股价不变的情况下股指却随着流通股比重的增加而上升,股指期货价格随之发生波动,这样无疑会降低投资者套期保值效果。于是,要在流通股作为权重的情况下,消除股权结构优化对标的指数带来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技术层面上,交易所采用“派式连锁”计算法,在非流通股转为新流通股的上市当日,其市值不计入指数。而在第二天开盘前自动计入指数,从而消除了非流通股上市对指数的冲击;二是制度层面上,现有上市公司要加快股权结构优化的步伐,新上市公司应在股权结构上提出规范要求,防止重蹈覆辙。 4加强监管,控制交易风险 (1)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的负面影响 股指期货虽然能使单个投资者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整个市场的风险却只能转移而无法消除,在一定情况下,市场整体风险反而可能增加。股指期货交易具有“双面刃”性质,其对现货市场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股指期货交易和由此而生的指数套利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会影响市场的稳定。1987年10月美国股灾被认为是华尔街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所致;1987年香港联交所的股灾也认为是恒生指数期货引起。尽管实证研究表明两者之间并非是因果关系,但股指期货交易确实可能加剧市场波动程度。二是作为标的的股票现货和期货市场间具有很高的相关性,股指期货有可能因此成为投机者操纵市场的工具。亚洲金融危机中对冲基金利用股指期货冲击证券市场的事实,充分说明了股指期货的高杠杆性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尤其是恐慌性时期,市场具有“自增强机制”,往往会导致灾难性后果。 (2)控制交易风险的措施 技术层面上的相应规定:一是在股指期货设立初期,采用较高的保证金制度,进行逐日清算,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再逐步降低保证金比率;二是借鉴股票现货市场经验,当某一投资者持有同类股指期货合约的仓位超过一定比例时(如20%),就要向监管机关及时报告,每超过一定比率(如5%),就需要重新报告一次;三是根据各结算会员的资金实力,分类设定单个结算会员的仓位上限,防止仓位过于集中,防止出现类似于国债期货“327”那样的投机风波①;四是在券商内部推行风险价值控制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五是在交易所内引入实时风险分析系统,全面评估清算会员的流动性状况及财务风险。 制度层面上作出相应规定:一是建立政府设立的期指平抑基金,主要用于应对整个市场因突发性事件出现恐慌局面或巨额资金的恶意投机(如对冲基金利用期指市场冲击香港)。其资金来源可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如股票或债券等方式筹集。二是设立共同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会员违约时,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不足部分就以其在风险基金里的份额进行弥补。其资金主要由会员交纳,每个会员所应缴纳资金与其分类时所处位置相联系。 金融创新论文:跨世纪宏伟金融创新论文 世纪之交,有着太多的问题让人“想不到”。两德统一、、伊拉克突袭科威特……,这一切,似乎都发生在旦夕之间,至今让人捉摸不透。在经济上,20个月以前,很多人还对即将到来的“太平洋世纪”笃信不疑,而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又使这一憧憬终成梦幻,一些煞费苦心总结出来的“东亚经验”竟随之成为失败的教训!在98年初人们还在争论知识经济时代有无商业周期,而现在是否出现全球性经济大衰退又成为经济学家的热门论题。在另一个大陆,就在几个月前,多数人还认为在政治分立的情形下将10多个发达国家的货币归于一统简直是“不可想象”,而现在欧元却已经成为现实。 一 倘若从大的时空着眼,欧元的诞生或可看成协调技术革命与制度空缺之间矛盾的结果。二十世纪以来,科技革命引致生产突飞猛进,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而在交往扩大的情况下却没有一套规则来约束各国的行为,于是各国自行其是,终于利益矛盾冲突不可调和引发了战争,在1914—1945短短的三十二年间竟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一次经济史上最严重的经济危机。鉴于此,二战行将结束之际,有识之士便着手设计战后的国际秩序,希图通过一整套制度或规则来制衡各国的行为。联合国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现为世界贸易组织)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而欧洲作为两次世界大战的发源地,冲击最大,经济政治又颇多相近之处,所以历史最终选择欧洲作为人类合作的试验田。 要进行经济合作,统一市场,达到真正的自由贸易,就必须保证交易媒介——货币以及汇率的稳定。不稳定的汇率,且不论增加交易成本,还往往成为商品倾销和某些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理由。因为汇率不稳,进出口商对贸易的前景及收益难以判定,贸易成效的透明度欠缺;贬值国借贬值推动出口,进行外汇倾销,而升值国因收支恶化不得不以非关税壁垒阻止,诱发贸易保护主义。 尽管要达到汇率稳定,也可以不通过单一货币来解决,比如通过国与国之间达成的汇率安排来达此目的。事实上,欧洲正是这样做了,1979年建成的欧洲货币体系(EMS)便是出于这个想法。但EMS存有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平价网需要不定期调整,也即双边汇率有可能变动。这样市场上的微观经济主体还得为可能的汇率变动支付保值等各种金融交易费用。二是EMS下汇率调整的“不对称”问题,由于人们对强币的偏好,使得调节汇率的义务只能落在弱币国肩上,其它成员国的货币政策只能跟随德国的货币政策。作为这一问题的预防机制的差异指标体系,最终由于人们对低通胀的喜爱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消除欧洲内部贸易自由流通的货币金融瓶颈,欧洲人才敢为天下先,走统一货币的道路。 二 欧元能否如期推出,曾经是全球争论的热门话题,现在欧元既出,这一问题便被欧元能否稳定所替代。根据流行的现代货币主义理论,在不兑现的纸币流通的条件下,货币能否稳定取决于货币管理当局——中央银行。所以对于欧元的未来,人们总是聚焦于欧洲中央银行。欧洲人自然明白这一点,为欧洲中央银行精心设计了一套很复杂的机制,其中有两点最为突出:货币政策目标的唯一性和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马约》第105明确规定:“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保持物价稳定”;第107条及附件第7条指出:“欧洲中央银行、欧洲经货联盟内的所有成员国中央银行及其决策机构的成员不得向任何欧盟机构、组织、成员国政府以及其他机构寻求或接受指令”。由此看来,假若物价稳定目标与经济增长(失业率)目标相冲突时,欧洲中央银行必然“义无返顾”地选择前者,而不论失业率有多高。 实践中的欧洲中央银行果真如此执拗吗?现代中央银行理论认为,信誉是一国中央银行成功的基石,对于老牌中央银行来说,有其“历史记录”来使人们相信自己,而新兴中央银行则只能靠“言语”来表达自己。欧洲中央银行刚刚创设,迫切需要确立其信誉,所以一再强调目标的唯一性。也即,实际运作中的中央银行将不会如《马约》规定的那样保持高度独立性和刻意维持物价稳定,经济增长或失业率将常常左右其货币政策。由此是否可以认为,欧元区并不能消除通货膨胀,达到战后德国那样的物价高度稳定。 从即期角度看,亚洲金融危机挥之不去,全球金融市场跌宕起伏,欧元前景是否因此而渺茫?不会的,当前动荡的国际金融环境恰恰有利于欧元的催生:一是全球面临通货紧缩的情势,使得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自动”达到货币政策目标——物价稳定,因为多年来正如黄达先生所言“我们总是崩紧一根弦”;二是国际投机分子的力量遭到了削弱,其手法已为外界所熟悉,这使得欧元可以免遭投机势力的洗劫。 三 围绕着欧元问题的方方面面曾经引发了无数次争论,但对于欧元的引入将会创造一个统一而高效的欧洲金融市场这一点,几乎没有争议。欧盟虽然建立了统一的市场,但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目前并不很高,欧盟各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仍然是以国内机构为主体的市场。欧元的启动从消除汇率风险和促进市场惯例趋同两个方面推动欧元区金融市场的统一。统一的金融市场将使投资者获益匪浅:一是买卖差价缩小;二是由于市场容量极大,一两笔大额交易不致冲击金融市场整体价格;三是金融工具极其丰富给投资者提供了充分的选择余地。欧洲中央银行于98年12月22日确定99年欧元启动后短期利率在2.75%-3.25%内浮动,这一举措证实了此前大多数人的推测,即欧元利率将保持在较低水平。这对于筹资者来说也是一个福音。 目前,欧元区11国金融资产一半以上是银行借款,而在金融市场发达的美国,金融资产中的银行借款比例还不到1/4。因此,欧洲金融市场债务证券化的潜力很大。同时,由于消除了汇率风险,投资者对信用风险具有更大的承受力,对信用等级AA以下的公司的需求将增加,这将改变目前欧洲债券市场由AA和AAA信用等级的发行者所主宰的局面。从实践上看,欧元已在1998成为世界范围内债务发行的第三大币种。在98年,世界债券中有11·5%按欧洲货币单位(ECU)标值,在普遍性方面仅次于美元与德国马克,而名列第三,领先于英镑与法郎。 即便是政府债券市场,尽管看上去有点类似于美国的市政债券市场(各州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和税率给自己的债券定价),但现实欧洲各国债券的价格和评级却趋于一致,在德国、法国、荷兰的情况尤其如此。所以,用同样货币标价的各国政府债券市场势必会形成同样的交易实践和市场惯例,也即欧元政府债券市场仍保持较高的流动性与统一性。 1999年开始,欧元区已发行的股票将转换为欧元计价。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主要受各国股票交易所的监管,在上市公司财务稽查、投资利润的课税等方面,各国也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欧元的实施,虽将消除股票地域上的许多限制和不便,但因涉及的范围太大,尤其是因为投资人的投资习惯不易改变,所以短期内对股票市场所产生的冲击,较债券市场和银行保险业为小。但长期来看,随着由欧元启动而促进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欧洲股票市场将急剧扩容,预计今后5年之内将有总额近1250亿美元的股票进入市场,各国对机构投资者管制的放松也将有力地推动这一趋势。股票市场联成一体之后,筹资者可在欧元区全境选择股票交易所上市,而投资者也可在一致的经济基础上对欧元区全境的公司进行比较,前者加剧了各股票交易所之间的竞争,所以有了98年的伦敦与法兰克福两家股票交易所的联姻,后者则给上市公司增加了压力。 利率是一切衍生金融交易的产生之源,当只有欧元利率的时候,衍生金融契约将会减少,欧元区国家之间的货币衍生金融工具也将不复存在。这可能引起欧洲3个最大交易所--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德国期货交易所(DTB)和法国国际期货市场(MATIF)之间的竞争加剧,而小的交易所将力图建立技术联系和普遍适用的结算程序来抗衡。 欧元的出现将进一步加大金价下跌的压力曾被认为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所谓欧元启动将造成黄金被大量抛售的威胁论只是危言耸听。首先,《马约》并未明确规定各成员国的黄金储备是否应该或在多大程度上转存于欧洲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和德意志联邦银行就双双表示没有任何出售黄金的意图。其次,欧元区对于黄金储备有着传统偏好,其持有的黄金储备多于美国,亦是日本的10倍之多,法国的黄金储备已超过其外汇储备,在哪里黄金被认为是替代走势趋软的美元或者流动性差的日元的尚好选择,因而未来这些国家降低黄金储备地位的可能性不大。也许黄金价格在短时期内有可能下降,但并不能据此认为欧元启动会对黄金价格产生任何长期影响。毕竟欧元启动影响国际投资各个领域,而并非只对于黄金产生深远的影响。 大家谈得多还是欧元与美元的关系,以及由此而触发的国际金融格局的变迁。单一货币之后,欧洲11国将成为一个统一的经济整体屹立于世界。1997年欧盟15国(英国、希腊、丹麦和瑞典在1998年5月2—3日的布鲁塞尔会议上没有搭上欧元头班车)的国内生产总值、所占世界贸易份额分别为8.63万亿美元和21%,这两项指标均超过美国的7.3万亿美元和20%。经济实力决定一国货币的强弱,现在欧元出台,对美元的主流国际货币地位是否构成挑战?几乎很少有人对此持有异议。这里我们分析一下欧元能否抢占美元的地盘。欧元区成为全球最大的单一货币经济体之后,将欧元视为目标货币的国家货币是否会显著增多?首先是中欧、东欧国家的货币将与欧元持钩,匈亚利弗林特、捷克克朗、波兰兹罗提目前已有这种意愿,欧盟东扩加强了这一趋势。俄罗斯等前苏联国家虽然客观上有钉住欧元的需要,但黄金、石油美元定价的惯性将妨碍欧元成为卢布的目标货币。部分中东、北非的货币也将率先与欧元挂钩。现在以色列、土耳其和摩洛哥已经扩大了欧币在其外汇储备中的比重,并且后两个国家还表达了加入欧盟的意愿。至于沙特,作为产油国,它不可能成为欧元区,而南非由于产金的缘故则会由现在的马克区转换成美元区。 亚洲一直是美元、日元相互争雄的地方,欧币难以插足。由于97亚洲货币危机的冲击,亚洲货币与美元的关系已明显弱化,但由于政治因素的干扰,尽管理论上日元应成为这一地区的目标货币,而事实上日元将无法替代美元的地位。所以,亚洲货币危机的结果,仅仅使这一地区汇率安排弹性化,却不能表明欧元将插足亚洲。 至于拉美,其美元区的角色不会改变。目前仅仅智利比索以篮子货币定值,美元比重在50%以下,而且最近其美元比重又有所回升。 也即,欧元作为目标货币有扩大的趋势,但会受到两方面限制:一是浮动汇率制度的盛行,钉住汇率制将继续退缩;二是欧元区将为美元区所包围,后者涵盖南北美洲、亚洲、波斯湾以致澳州,这一固有美元领域很难为欧元所突破。同样,未来全球一半的外汇交易将涉及欧元,但几乎所有的外汇交易都会涉及美元;在国际贸易方面,欧元的核算手段职能也局限于欧元区内,而不可能象美元那样被广泛当作核算手段。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最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杜伊森贝赫先生说了一句令很多人费解的话“欧元产生后,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不跌反升”,道理不言自明:欧元出现后,欧洲内部的外汇交易、官方储备、国际贸易核算由于货币的统一而不存在了,也即以全球来计算,这些数字缩小了;而这时欧元并没有夺得美元固有的市场,从而在分母减小的情况下,美元的份额或称国际地位反得以提高。 五 欧元启动,自然是好处多多,这已被欧洲人不厌其烦地论说过。比如消除货币兑换和管理成本,这一成本现在每年约为131亿到192亿ECU,相当于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0.4%左右;削减目前跨国界银行支付承担的费用和浪费的时间,这一费用估计每年约为13亿ECU,约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0.05%;消除外汇变动风险,创造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而1992年的欧洲汇市动荡,就使欧盟经济增长速度放慢了0.25%-0.5%,使150万个就业机会丧失;促成欧盟单一市场的真正形成,只有在联盟内部实行统一的货币,才真正谈得上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等等。同时,欧元的崛起,也为区外国家在国际贸易、国际储备、国际投融资等多方面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机会。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欧元本身的开创性而导致欧元运行隐含着较大的不确定性,以及欧元启动后欧盟区的经济政治演绎态势,对全球经济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一些国际知名人士诸如马丁·费尔德斯坦、米尔顿·弗里德曼、乔治·索罗斯、保罗·克鲁格曼以及撒切尔夫人等都曾对欧元作过措辞激烈的批评,尤其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鲁迪·多恩布什甚至将欧元的负面效应上升到“影响西方资本主义美好前程”的高度。 也许最大的负面影响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欧元有可能加剧国际汇市的波动性。由于种种不确定性的存在,特别是市场对欧洲中央银行的特性需要一个认知过程,又由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分割,ERMⅡ的存在,外加当前国际上浮动汇率制的盛行,决定了欧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一种波动度较大的货币。再有如果恰如保罗·沃尔克所说美欧对欧元/美元汇率采取一种“忽视”态度,那么今天美元/日圆汇率大起大落的局面就会在欧元/美元汇率上重演。二是在美元的至尊地位受到挑战之后,美国不再愿意处于全球最大逆差国地位,由此而转行贸易保护主义,这对世界经济将是极为不利的。 六 对比20年前,欧洲货币体系建立时,国内几乎是闻所未闻,而今天的欧元则一直是国内媒体关注的焦点,中国确实已走向世界。欧元之于中国经济,泛泛而论,若欧元果真如欧洲人所期待的那样,促进欧洲内部经济的繁荣,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作为外部国家的中国亦可籍此得到好处;同时,欧洲内部的经济整合也对中国的外向型经济构成竞争。细言之,对于中欧贸易,欧元的出台,短期而言是挑战大于机遇,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于欧盟扩大化所引致的贸易转移效应以及中国外贸体制所固有的弊病;在中国引资方面,欧元未必会促使欧盟对华直接投资增加,但却有利于中国对欧进行证券融资;欧元强势,使中国多了一重选择,长期内将有利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弹性化,也便于降低中国的外债风险,促进中国储备结构的优化。至于中国的应对策略,还得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宏观方面要以欧元出台为契机,争取欧盟采取对华有利的贸易政策;微观方面要与中国的银行业一道,辅导中国的企业去适应欧元,最大限度地利用货币一体化所创造的机会。 人类史上并不乏货币统一的先例,但往往伴随的是主权的统一,欧元的光辉之处就在于它是在主权分立的情况下通过协商实现了货币整合。八十年代是金融创新的年代,“把不同金融工具的特性加以分解,再各取所需重新组合”——这便是金融创新的本质含义,但这只能看作是微观金融创新。九十年代,金融全球化滚滚而来,“金融全球化乃指全球金融交易活动、风险发生机制日益联系紧密的一种状态”——这是我对金融全球化所下的定义,当国与国之间的金融交易活动密不可分时,最基础的金融工具——货币的分割无疑是阻滞金融交易的最大障碍,也是金融风险的集中栖息地,所以统一货币是全球化的大势所趋,最近媒体已有报道世界不少地区如南美、白俄正就货币统一而跃跃欲试。从这个意义看,欧元的诞生是20年金融创新浪潮的最高成就,吹响了21世纪全球化时代宏观金融整合的号角 金融创新论文:新型农村金融创新论文 一、账户对多种金融制度的优化整合 传统的养老保险基金成长为新型养老保险基金,是一个质的飞跃,其间要经过对多种金融制度投资功能和避险功能的优化整合。所涉及的金融制度包括: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银行储蓄或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商业保险、投资基金等。 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种制度作分析和比较: 其一,产权属性。传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福利性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统包,个人不具有产权。①储蓄存款、现存农村养老保险制度、②商业养老保险、投资基金属于个人资产,国家有可能在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优惠。 其二,政策性质。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模式、鼓励性个人储蓄款与现收现付制相结合的现行养老保险模式皆属于“社会政策”;但前者属于“收入社会政策”,后者包含“资产社会政策”因素。纯粹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投资基金从本质上来看不属于“社会政策”。这是因为,从国家允许市场进入养老保险行业的政策的许可性上来看,商业养老保险模式也成为解决养老这一社会问题的渠道之一,但它是一个纯粹的市场行为,如果没有企业愿意进入,这一模式将不会发挥养老作用。纯粹储蓄存款尽管不排除用以养老的可能,但其目的的发散性太强。 其三,个人投资性。产权状况决定了制度的“个人投资性”,所谓“个人投资性”是指个人拥有投资选择权或投资委托权。很显然,纯粹储蓄存款和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模式具有个人投资性;商业养老保险模式的目的是为养老储备购买力或消费力,但有的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也进行了储蓄分红等制度安排,因而该模式也可以有个人投资性;投资基金具有典型的投资性;传统的社会养老模式和现行农村养老模式中的现收现付制则不具有“个人投资性”。 其四,个人投资收益的稳固性和风险性。不具有个人投资性的也谈不上个人受益问题。个人纯粹储蓄、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模式的收益均依据市场利率,主要是银行利率。有的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模式则通过协议性存款安排锁定了收益。商业性养老保险模式可能有固定和浮动两种可能。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证券,也可以投资于产业,是一种组合投资,收益高、风险较银行储蓄大,但可以通过组合消解非系统风险。 其五,共济程度。以往对于共济性概念的理解存在模糊性,本文此处特别予以分析。共济可以细分为“市场化共济”、“强制性共济”和“政府转移支付性共济”三种类型。为了分析方便,在共济“专业化”条件下,文章将“市场化共济”等同于“自愿性共济”。③“市场化共济”通过大数法则消解“非系统性风险”,并与专业机构共同分担“系统化风险”。“强制性共济”由国家(或行政机构)强制要求辖区内的合格对象加入共济组织。一般来说,“强制性共济”在风险消除方面与“合作互助式共济”有共性,“系统性风险”不能转移,但却节省了风险转移“对价”。“政府转移支付型共济”是“强制性共济”的深化,当共济制度中存在“政府兜底机制”安排时,“强制性共济”就演化为“政府转移性共济”。显而易见,个人纯粹存款和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模式不具有共济性;④商业养老保险和投资基金只具有“市场型共济性”;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和现存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现收现付制安排具有“强制型共济性”或“政府转移支付型共济性”。 其六,功能分析。只要能解决社会养老问题,国家应当都是支持的;但如果个人或市场不能有效加以解决,国家将亲自成立相关组织。纯粹储蓄存款模式、商业养老保险和投资基金模式下,⑤国家没有参与组织;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和现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政府不但组织,而且从监管、管理到操作性过程,都由国家统揽,甚至有财政兜底机制。纯粹性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投资基金模式下,存在较强程度的专业化分工,企业参与了投资和消解风险过程,获得相应回报;现存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下,只在保费增值方面有微弱的专业化分工;⑥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下,不存在分工和企业盈利。在传统社会养老模式下,个人只获得避险或养老保障效应;而在储蓄存款、现存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投资基金等模式中,个人皆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获得避险、个人资产、投资收益等综合效应。 其七,避险原理。这可以从上文的论述中有所领悟。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下,政府完全承担了养老风险;纯粹储蓄存款模式下,基本不具有避险功能;⑦现行农保制度在现收现付制下,存在代际风险共担机制,但在向个人累积账户过渡的条件下,未来给付压力最终将由政府兜底;⑧投资基金模式下,利用了集合投资的“非系统风险”消解机制,也利用专业化分工机制降低风险。 其八,公平效率评价。根据解决养老问题的程度和模式中基金的安全、管理、增值效率和功能复合程度,可以对这几种金融产品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及其效应程度加以客观评价。要说明的是,只有解决养老这一社会问题才涉及公平性。若以“零”、“弱”、“中”、“强”对公平和效率加以定性化度量,传统社会养老保险和现存农保养老模式中的现收现付制具有强公平性、低效率性;纯粹储蓄存款、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投资基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只涉及效率,不涉及公平评价。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对以上金融制度优点的优化整合,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坚持资产社会政策,吸取纯粹储蓄存款、鼓励性个人储蓄存款、投资基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资产所有权特点。除“调剂账户”外,“基本账户”和“机动账户”都归个人所有。其二,发挥市场性共济、强制性共济和政府兜底共济三重机制。共济的目的是消除、降低和转移风险,保障养老资源的安全和增值。“基本账户”和“调剂账户”同时具有三重机制。“机动账户”拥有“市场性共济”特征。其三,吸收投资基金中信托投资功能和收益权功能。⑨由个人账户享有投资收益,采用个人决策投资、政府决策投资和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模式。如,借鉴集合投资的大数法则原理,消解非系统性风险;利用“强制性共济”节约保险成本,拓展保险广度,实施代际之间资源的最佳配置;保留政府兜底机制防止投资风险、保证保险资源购买力。其四,监管、管理、操作职能细分,行政管理和市场化管理相结合,以避免监管中的“合谋现象”,防止管理中的“道德风险”,强化基金安全和增值责任。通过对现存金融制度避险优势和投资优势的吸收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可以收到“强公平性”和“强效率性”的有机结合。 二、账户所有者的“贷款权”权能 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账户的贷款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为了诱导参与“基本账户”者的积极性,收到“尽力参保”的效果,法律规定,凡是有资格在“机动账户”中存款者,政府允许其以该账户为抵押申请生产性贷款和应急性贷款,并按照一定比率配款,利率优惠。二是由于大数法则和养老问题的公共性,决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为了减轻政府在“基本账户”中的兜底负担,法律规定,投保者有权利按一定利率获得政府专用贷款,以充实“基本账户”个人额定余额。本文主要论述第一层含义。 设置第一层含义贷款权能的原因如下: 1.在现存条件下,所有者自行管理账户的时机还不大成熟。可以通过一定契约,将账户中的资产贷给个人灵活管理。一是制度运行初期,“政府一市场”双重管理模式尚无成熟经验,信息卡的运行也需要在实践中逐渐完善,个人暂时不宜过早介入个人账户管理。二是个人缺乏证券投资经验,农民要学会理性选择投资对象尚待时日,若自我管理账户,可能会增大账户“充实度”下降的风险。 2.证券类投资对象还不完善。我国市场经济还不成熟,一方面经济主体尚未有足够的信誉积累期,以充分展示期信誉级别;另一方面人们缺乏信誉资源意识,毁誉现象严重。加之人们对金融经济的虚拟规律认识还不够深刻,造成股票市场的运行极其不规范;债券市场还比较薄弱;银行也处在深层体制变革时期,潜在风险逐渐显现。在个人投资知识有限的条件下,以这些虚拟资产为投资对象,会隐藏巨大的风险隐患。 3.个人投资成本太高。首先,个人投资由于投资额度小,无法进行有效种类或数量的投资组合,将失去集合投资下的非系统风险消解机制。其次,个人投资非专家理财,信息收集成本太高。 4.农民对贷款存在迫切需求。一方面,由于农民贷款额度小、风险大、缺乏担保等原因,农民存在贷款难问题,对于农民来说,贷款权是稀缺资源。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二元经济”安排,农民收入水平长期较低,在住房、教育(子女)、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缺乏社会政策安排。加之农民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民对于资金的需求具有紧迫性、频繁性、突发性,⑩贷款权能的配置有利于缓解农民的货币需求。 5.呼图壁模式的经验借鉴。呼图壁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允许农民在发展生产急需资金时,用个养老保险证办理质押短期贷款,利率与同期贷款利率相同。从1997年到2004年,呼图壁县农保基金运营收益达980多万元,年平均利息收益达百万元,年平均增长达7%以上,基金从1100万元增加到2100多万元,基金几乎翻了一倍,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6.防止“机动账户”激励过度。以免增加配款压力和支付负担,可以通过配款额度和收益率随缴费金额逐渐下降的制度设计加以避免。[1]三、账户体系的“代际”融资功能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推出一系列个人账户,有个人退休账户、个人训练账户、教育储蓄账户和医疗储蓄账户。新加坡的公积金账户兼住房、养老、医疗等多用途消费,具有综合效应。[2]资产社会政策理论和实践启发中国建立“个人资产账户”。采用新加坡的综合模式,还是采用美国的分立模式?中国目前的国情决定了暂时适宜于“分立模式”。这是因为:(1)根据“路径依赖原理”,中国旧体制下的各种社会保障处于条块分割的状态。在向新制度过渡过程中,也应采取“先分后合”的模式,以便先把握中国环境中各种账户的运行规律,然后再分组融合。(2)代际资产转换理论的存在,也说明个人资产账户适度分立的必要性。有些账户单独存在,有利于代际之间的互助和资产转换,提高养老资源的效率。 “代际资产转换理论”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内部代际间的契约“显性化”,有利于提高“抚养”、“赡养”的实施效用。根据人生融资需求规律,人的一生可以划分为“三次信用期”,分别对应“上接受期信用账户”、“给予期信用账户”和“下接受期信用账户”。中国的“教育储蓄”,相当于“上接受期账户”,养老保险的“个人累积账户”则相当于第二、三次信用账户。“三次信用账户”间的信用互助和资产转换,可以平滑代际之间的信用需求,有利于各代的成长或养老互助。 四、账户体系的“结构金融”功能 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以缺乏流动性,但具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资产作为信用交易基础,通过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发行证券的融资方式。[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基本账户”有稳定的现金流,“机动账户”和“调剂账户”在一定的信托契约下也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可以此为支撑发行证券,将未来现金流转化为当前现金流,以加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减少制度建立的摩擦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表现为两个方面: 1.“代际补偿理论”。上文提到的“资产转换理论”局限于家庭内部。代际互助产生于人类繁衍的需要和以家庭为纽带的生活生产特征,代际信用互助则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明晰、交换行为货币化、违约普遍化等因素。而“代际补偿理论”则超出家庭范围,在区域、行业、群体等多层次间展开。这里着重强调,在制度转轨背景下,新型农保制度实行过程中受益者和受损者之间的相互补偿。在构建农保制度过程中,年龄较大者曾在旧制度运行中做出过贡献,经济体制转轨使得其既得福利遭到了损害,年龄较轻者则是新型农保制度的受益者。总体规律是年龄越轻者,农保制度越健全,受益越大。作为新制度的受益者,后期受益者应为前期受损者分担一部分制度转轨和制度建设成本。况且,随着经济发展,后来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也会更高,货币的边际成本较小,鼓励下一代人向上一代人融资或转移支付,是一种福利上的帕累托改进。其实现方式则是将后代参保者的部分账户或账户中的部分资产证券化,以获得现金流为前代人融资或转移支付。 2.“代内资产转换理论”。该理论的本质是“代内资源的优化配置理论”。人的养老行为与养老前的建设和消费行为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理性的建设和消费行为应当遵循“代内资源效用最大化”原则,即:一方面人从生到死是资产的创造过程;另一方面又是消费过程。其中不乏生产和消费过程的交织,但若能达到“临终时资源也刚好消费完”的状态,则是理性人假设下个人资源运用的最高境界。可以理解,资源的流动性越强,就越容易达到以上境界。而事实上,人们所拥有资源的流动性具有非均衡性:“非耐用品”的流动性较强;而“耐用品”的流动性则较差。人的一生中,房屋是最典型的流动性较差的资源,如果没有特别的制度安排,往往会出现临终时,存在“住房资源剩余”的难题。住房产权证券化,不但可以改善住房的流动性,解决“临终住房余额”难题,还可以利用其现金流充实养老账户,缓解住房建设时期对养老资源的“挤出效应”。 五、结论 优化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保制度优化任务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和背景条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这要求制度设计者必须本着“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原则,拓宽思路才有可能有创新性政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金融创新方面有如下特点: 1.将传统养老问题和个人资产建设进行整合。使消费和投资、政府和市场、一般养老和消除贫困在新型农保制度中融合。 2.对现存金融制度加以分析整合。构造“强避险功能”和“强投资功能”、“强公平性”和“强效率性”的农保制度。 3.通过“机动账户”的“贷款权”进行权能设置。诱导农民尽力充实“基本账户”,用激励机制放大农民尽力参保的积极性。 4.“代际资产转换理论”为家庭内部代际资源调剂和信用互助提供了基础。有利于提高养老效率和人类繁衍质量。 5.账户体系的证券化既有可能性,也有必要性。“代际补偿理论”和“代内资产转换理论”是账户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金融创新论文:开放银行业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在当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诸多问题之中,金融创新乏力是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金融创新是新世纪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之源,是开放趋势下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提升的主要途径。但是,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动态博弈过程中,由于现实存在的监管滞后等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发展。本文提出了监管制度创新的构想,并就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原则与方向问题进行现实的探索。 回首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世界金融发展历史,其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金融创新风起云涌,新的机构、新的工具、新的市场、新的交易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内生推动力量。但与此同时,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全球性、地区性的金融危机和银行危机此伏彼起,金融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如何兼顾安全与效率,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重要研究课题。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始终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一方面两者具有统一性:金融监管能支持和引导创新,能消除创新的负面效应,金融创新则包含和促进了金融监管的创新;另一方面两者又是对立的: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则可能抑制金融创新的效率。这种矛盾的发展过程,在现实中表现为两者之间的一种博弈。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博弈能否达到均衡,与监管当局对待金融创新的态度和监管方式密切相关。哪一个阶段金融监管支持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银行业就会取得快速的发展;哪一阶段金融监管抑制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银行业的发展就明显偏缓。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也是这样。 一、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乏力:来自监管的滞后约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机构发生了重大变革,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陆续建立,并在90年代后期开始引入了外资银行;在业务交易方面,除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创办了个人消费信贷、中间业务、同业拆借、银行债券和外汇交易活动等等。这些实际上都是金融创新。通过这些创新,我国银行业的金融资产品种逐步走向了多样化,不断满足居民、企业和金融机构追求利益和规避风险的需要。 但这只是自我从纵向上比较的结果,若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横向比较,就不难发现我国的金融创新水平还是十分低下的。 (1)目前国际金融衍生品工具已发展到1200种,外国银行大部分已从传统银行业务转向现代银行业务,但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和创新产品都非常之少,传统的存、贷款和结算业务仍然是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业务主体。 (2)西方国家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不断上升,已普遍超过25%,而我国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在其全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仅为1.15%、0.9%、3.94%和1.08%。 (3)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已基本形成表外业务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各占一半的发展格局,不少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收入已超过总收入的一半以上。而我国银行业的表外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结算和业务上,其总量不足银行业务总量的5%。 (4)我国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规模非常有限,1999年末在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仅为2%,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占比达到20%以上。 (5)我国外汇市场仅开设美元、港币和日元兑人民币的即期交易,而且只开上午场。西方国家的外汇市场则是全天候、全球性的市场,绝大多数货币都可进行交易,开有即期、远期、期货、期权等多种交易方式。 关于中国金融创新落后的原因,一些学者已进行分析,如受到体制制约、环境制约、管理制约、技术制约和观念制约;由于市场机制问题、管理体制问题,金融主体创新的意识不强等等,这些方面对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确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从深的层次分析,则是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滞后,导致了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乏力,制约了银行体系向更高级阶段发展。 其一,现行的合规性监管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所谓合规性监管,就是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上,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要求金融机构只能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违规则要受到严厉处罚,处罚对象包括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这种合规性监管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安全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特别是由于处罚时掌握政策及把握尺度的差异,同时各金融机构在理解法规和执行时的差异,导致这种监管方式极大地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 其二,仍然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金融管制的放松是金融创新至少需要的两个金融环境之一。从我国来看,在诸多方面仍存在严格的金融管制,这种管制压缩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首先,在业务范围上,实施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抑制性金融监管政策。其次,利率水平还没有市场化,银行存贷款利率基本上是由中央银行确定的。第三,外汇管制十分明显。此外,由于政策把握力度不准,将强化监管等同于加强管制的现象也十分突出。 其三,缺乏创新的消极监管约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所谓消极型监管,就是注重对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训斥、处分、处罚,而不是对金融机构的合法有益的经营行为进行表扬、奖励;对金融机构各种超出现行规定的创新行为不是结合实际地进行具体分析,加以疏通和引导,而是不加研究地予以堵截和取缔。 其四,金融监管对创新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监管激励是金融监管当局通过保护产权和推动相关制度措施来推动创新。如制订金融创新专利保护法律,维护金融创新成果的独立性;制订创新的相关条例,明确金融创新的有关程序和有关优惠政策;制订金融安全条例,引导金融机构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过程中安全与效率的关系。我国目前这些都是不完善的。 其五,被动的事后监管突出了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监管部门总是在出了金融风险以后再去充当“消防队”,而不是在风险发生前,积极主动加强监管去控制风险。这种情况之下,金融创新的风险效应无疑被放大了,引致监管部门“急刹车”,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大规模的整治和规范,从而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创新活动。 其六,忽视效率的单一目标监管创造不出竞争性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是金融创新需要的第二个方面的金融环境,金融市场的竞争有助于培育创新的主体——熊·彼特意义上的金融企业家。但是在我国,四家国有银行仍然处于垄断地位。而且近年来,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更加突出了金融安全,安全已几乎成了金融监管的惟一目标,在防止金融机构之间恶性竞争的同时,一些合理的、有助于增进金融体系效率的竞争也遭到人为的遏制。 其七,监管当局自身能力不足,难以充当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按照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的观点,创新的首要步骤是形成“第一行动集团”。由监管当局担当“第一行动集团”是可行的。但是金融监管当局的创新能力却相对不足,由其主导的金融创新供给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创新需求,而且带有明显的政府“偏好”,降低了金融创新的市场针对性。 二、加速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 (一)金融创新: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提升的主要途径从国外银行业的发展看,80年代以来,传统的银行业务已逐步进入衰退期,通过创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增强竞争实力、稳定和开拓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银行业虽然尚未进入衰退期,但目前传统存贷款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利润比重已在逐年下降,必须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随着我国加入WTO,银行业市场将逐步对外开放。因此,中资银行只有加速金融创新,才能增强中资机构的优秀竞争力而立于不败之地。 (二)金融创新:新世纪中国金融发展的动力之源 从世界各国金融业的发展来考察,金融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改革推动;其二就是创新推动。我国银行业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加速发展,主要归功于体制转换和改革政策的推动。但是,在新的世纪里,金融发展中改革政策因素、体制转换因素的推动力将逐渐减弱,中国金融发展必须依靠新的动力——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内生推动力量,通过金融体系内部各种要素重组或创造性变革所出现的金融创新,可以不断地创立更为合理的金融制度、更为先进的组织管理形式、更为全面和优良的金融业务、更为丰富的金融工具和更多类型的金融机构,由此推动整体金融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与发展方向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金融业效率的同时对安全却产生了诸多的负面影响。要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银行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而将其负面作用降至最低,主观方面要求我们从增强金融创新的规范性入手,在创新高潮来临之前,确立正确的创新原则和方向。 1.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 (1)收益与风险对称原则。金融创新必须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实现风险与收益均衡的条件下,既规范稳健,又灵活大胆地进行。 (2)满足金融需求原则。金融创新是为满足现实的金融需求,没有需求的创新是毫无价值的。 (3)国际通用性原则。随着中国加入WTO,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必须考虑到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2.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 其一:为实质经济发展服务的创新方向。金融与经济存在不可分离的依存关系,金融产业的基本功能就是满足实质经济运行中的投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性需求,脱离了实质经济运行,金融创新也就失去了实质性意义。因此,必须以开发和强化金融产业基本功能为立足点,以满足实质经济运行中的金融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为实质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才能使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具有坚实的基础和真实的动力,才能使创新具有实质性意义。 其二:追赶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方向。戈德·史密斯和爱德华·肖等人认为,各种类型国家的金融发展大致沿着一条道路前进,只不过在不同的时间序列上处于不同的阶段。按照这种观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会逐步向发达国家靠拢,但是很缓慢。而金融创新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它使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有了一条相对的捷径。只要发展加强追赶发达国家水平的原创性创新,加快对发达先进金融领域的吸纳性创新,就能使发展中国家金融产生跳跃性的发展,从而缩短赶超发达国家水平的时间。 开放趋势下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与监管制度创新(下) 2002-01-14 根据上述两个基本方向,从现阶段我国的具体实际来看,我国银行业应在以下领域尽快取得突破和发展。 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是运用信息技术及现代通信技术打破传统的银行组织界限,以网络为基础进行银行业务活动。它通过构建电子的“虚拟银行”,让人们从网络渠道取得、利用金融信息资源,从而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以及对客户服务的效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银行业务,不仅可以突破传统银行服务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而且可利用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降低业务成本,巩固和扩大客户群体与市场份额。 金融控股公司。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拥有若干家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独立金融子公司控制权的金融集团。其优点是:控股母公司能运用组合理论、协同理论和能力理论对子公司进行战略协调和管理,子公司作为经营实体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因而金融控股集团在整体上可视作全能型银行,在分业经营体制下,提高自身整体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混业经营的挑战。 中间业务。随着商业银行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的转变,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资产重组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中间业务将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流,也是商业银行竞争的“聚焦点”和经营利润的增长点,特别是外资银行进入后,将在这一领域形成严峻的挑战,中资银行如不加速金融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与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中将会迅速败下阵来,丧失这一新的利润增长点。 消费信贷。消费信贷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发达国家信贷消费在消费中的占比一般达40%以上,消费信贷在银行贷款中的占比在20%左右,形式多样;而我国目前仅有2%左右,形式非常单一,必须通过创新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 国际金融业务。随着金融经济时代的来临,金融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证、款项划拨及各类国际融资业务时都处于劣势,无论是清算服务还是结算业务,其速度和质量均不如外资银行。如不加速创新,迎头赶上,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将丧失这一规模不断壮大的业务领域。 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是近年来世界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创新和发展的业务领域,它的兴起是银行业开始向规模化、全面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银行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对加快经济改革步伐,促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有重要意义。 三、监管制度创新构想:提供促进金融创新的监管制度安排 (一)监管制度创新的原则 1.效率与安全相结合的原则。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要将安全与效率同时兼顾,不能重此轻彼。 2.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设计规范的监管标准是维护金融业公平竞争的前提,但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机构按单一的标准进行规范,则很可能会给一些经营情况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形成桎梏。 3.短期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既应注重在短期内维护金融安全,又要注意在长期内盯住发达国家的金融水平,鼓励追赶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 4.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放松管制,鼓励创新,又要针对放松管制和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加强监管,保持金融稳定。 5.适度监管的原则。监管过严即金融管制会抑制金融创新,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但是如果对金融创新活动不加监管,则会增加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危害金融安全,反过来也阻碍金融创新和金融业发展。因此,从促进创新的角度来看,把握适度的监管是极其重要的。所谓适度监管,如下图所示,就是使监管的收益——成本之差尽可能最大化的监管区域。 (二)适应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需要的监管制度创新构想 1.加快监管理念创新步伐,建立适合和支持金融创新的监管模式。 (1)在监管目标模式上,由合规性监管向目标导向型监管转变。金融监管应该是目标导向的,即监管者规定明确的目标,但不规定具体的做法,只要能够达到相应监管标准,商业银行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行为。目标导向型监管是实现由中央银行外部监管为主向商业银行自我管理、自我控制为主转变的必然选择。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易于获得相对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 (2)在监管内容上,由全面监管向重点监管转变,突出加强对资产风险和创新业务的监管。即由支付风险监管向资产风险监管转变,由传统业务监管向中间业务等创新业务监管转变。 (3)在监管方式上,由直接的监管检查向间接的考评监督转变,由普处向监测考评转变。变简单的检查和处罚为间接的监测监督和评价,变单纯的行政制裁为自发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变一味的经济和行政处罚为将机构升降格、业务种类增减、高管人员准入退出等方面结合起来实施综合治理。通过这种诱导式、监测式监管,变较为直接和严厉的金融管制为间接和相对宽松的市场化监管,给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创新空间。 (4)在监管程序上,由风险事后控制监管向风险过程控制监管转变,建立实时监管制度。实时监管与事后监管的区别在于实时监管是对金融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不仅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实施实时监管有利于对各商业银行的金融活动及时进行规范和引导,支持和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 (5)在监管组织架构上,由单向被动式监管向双向互动式和联动式监管转变。加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进行沟通和交流,促使监管人员对商业银行作出更切合实际的评价,有利于被监管者充分了解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标准,从而抵消和抑制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 2.逐步改革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框架,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创造空间。打破“渐进式改革”的常规,实行“跨越式改革”,目标定位在世界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的最新走势上,实施统一的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这不仅符合未来混业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且即使是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统一监管也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和加强对各种类型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 3.建立并启动经营绩效考评和差别监管体系,逐步构造支持商业银行优化发展、加速创新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金融机构市场优化制度,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二是建立商业银行业绩综合考评体系,形成良性竞争、汰劣扶优的市场化监管机制。三是扶优限劣,建立差别监管制度,鼓励发展快、管理规范的机构加快创新。 4.建立并启动金融创新支持体系,逐步构造银行业良性有效发展的生长机制。一是规范金融创新业务市场准入制度。对有意逃避金融监管、转移风险和投机性强、潜在风险大的创新业务要严格限制,实行审批制度;对有利于增加有效利润、有利于增强竞争实力、有利于改进服务的创新活动要积极鼓励,实行报备制度。二是加强引导,建立金融创新目标导向制度。由中央银行《金融创新指导意见》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指南》等,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给予窗口指导,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三是建立创新业务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分析各类创新业务的成本利润率、相关业务支持率、资产风险度、内控管理等指标,形成考评机制,真正扶持那些有效益或有潜力的创新业务。 5.渐次放松并逐步取消各类金融管制活动。一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尽快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形成机制。二是逐步放松汇率管制。国际贸易的大幅增长、资本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以及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都要求我们尽快放松汇率管制。 6.尽快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为金融创新风险的有效处置建立公共安全设施。金融创新对经济金融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决不容忽视,因此必须预先建立相应的公共安全设施,一方面有利于及早防范和和处置因金融创新失败引致的风险苗头和风险隐患;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处置,抵消和控制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增强社会公众对金融创新的信心。一是尽快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二是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金融创新论文:论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金融创新是一项极具层次性和程序性的系统工程,金融创新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必须在一定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内有序推进。监管当局必须制定出合理的监管对策,确保金融创新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整个全球金融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金融创新风起云涌,新的机构、新的工具、新的市场、新的交易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实践也告诉我们,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全球性、地区性的金融危机此伏彼起。金融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如何兼顾安全与效率,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推动中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特别是中央银行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及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已经发展成熟,基本功能都已齐备,“金融创新”往往是指金融衍生产品。但对正处于经济转型之中的国家或地区来说,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尚未建立或很不健全,基本的金融功能并未理顺及到位,“金融创新”并不全是指金融衍生产品,而是指金融市场的基本建设,指金融基本功能的建立和健全,理顺关系就是创新。因此,对我国金融业来说金融创新是一项极具层次性和程序性的系统工程,金融创新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必须在一定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内有序推进。 毋庸置疑,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金融创新将进入一个发展高潮期,并将成为推动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这种大的环境背景下,各商业银行势必也将迅速建立起自己的金融创新平台,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推出多样化的金融创新产品,为适应市场和自身发展采取一系列金融创新的行为组合,中国金融创新将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首先是扩源型创新。金融业是专门经营货币资金的行业,负债经营是金融业的基本属性,能否获得充裕的资金来源是其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既定的货币资金总量下,各金融机构一方面设计出各种新颖的资产及负债品种,尽可能多地吸引或争取客户,扩大自己所能支配的份额及增加营业收入;另一方面则创造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相对扩大可利用的金融资源。二是避险型创新。金融活动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不仅是金融机构生死存亡的关键,也是所有客户的第一需要。因此,转移风险、分散风险或尽可能地减轻风险便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动因,由这个动因引发了旨在转移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增强资产流动性等各种创新活动。三是避管型创新。由于金融企业特有的高风险性和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国家对金融业实施了较一般产业更为全面和更为严格的管理。在受到严格管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就会想方设法钻现有政策法规的空子,用打“擦边球”的方式推出某些业务,“合理”地规避监管。 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并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特别是对不熟悉多数创新工具的国内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而言,更难以鉴别或准确度量新推出的创新工具所产生的风险。因此,入世后大量深层次的金融业务创新,既会促进我国金融业向现代成熟金融业发展,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也会对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严峻挑战。 (一)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使建立在传统分业经营模式基础上的金融监管制度框架,已经严重落后于金融发展的现实,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互相融合,国内金融机构大量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按照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审核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发现问题,而衍生交易等表外业务并不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这就使传统的监管方式无法施行。特别是由于对表外业务缺乏统一公认的会计标准,不同金融机构对同一种交易采用不同的会计技术处理方法,加之衍生交易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极短时间内通过头寸的对冲实现的,即使定期检查金融机构头寸或采用其他监管方法,也难以对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风险程度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 (二)金融创新打破了传统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全能银行越来越多,从而增加了监管的难度。金融创新打破了各种金融业务的分离状况,各种金融创新工具使得各种业务越来越难以区分,金融机构向综合性和一体化发展,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在我国,由业务创新引致的混业经营趋势必然会对当前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形成冲击,如何改革金融监管体制以顺应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课题之一。 二、金融创新的监管对策选择 按照审慎性原则建立起适合和支持金融创新的监管模式 1.加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可扩大资金来源,降低经营成本,这将对现有的资产负债及收支结构产生影响。 2.强化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一是建立表外业务风险监测体系。既将商业银行的各项表外业务通过信用系数换算、风险加权计算后全部动态反映出来,监管部门可据此对不同银行各类表外业务的风险进行量化比较,又能将表外业务纳入金融宏观调控的范围予以监控。二是加大表外业务风险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考核力度。将商业银行包括表外业务加权风险资产在内的全部风险权重资产纳入资产负债比例的考核,并要求金融机构在大额贷款比例管理中,将对单个企业的表内信用与表外信用之和作为授信总量来控制,以全面反映真实的风险水平。三是建立表外业务风险暴露制度,提高商业银行运行的透明度。由于表外业务的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应强制规定哪些信息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哪些信息必须向公众披露,以便对各类风险及时发现、准确讦估、有效化解。 3.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在证券监管中,信息披露一直是一个重要内容,但在银行监管中,传统上并不注重信息披露问题,金融创新的发展,使得快速、准确、及时、充分地获取和处理各种信息,对于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也日益变得重要,已成为对银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的一个基本前提,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强和完善也成为银行监管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金融创新论文:自贸区的金融创新问题研究 根据国际经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实施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允许离岸账户内交易货币实行自由兑换,除对资本充足率进行要求外,免存款准备金,降低对流动性比例和清偿力的要求,放宽利率波动的幅度,对金融机构不进行现场监管,只进行非现场监管,这些都有利于自贸区的建立和发展。因此,在国内有条件的保税港区促进相关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就可创造出国内保税港区向自贸区转型中的金融自由环境,形成自贸区金融自由化的政策环境。 1上海自贸区进行的利率 市场化试验对于上海自贸区的实施方案拥有利率市场化的内容,不仅有学界的学者,而且有经济界的个别官员在论坛上对此观点发表过否定的意见。但笔者对此是持肯定态度的,最主要的是在岸市场已在贷款利率方面实施了利率市场化,而在存款方面尚未实施利率市场化,根本的原因在于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风险相对较大,倘若上海自贸区顾虑其风险,不能实施存款利率市场化,那么上海自贸区实施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战略意义又在哪里呢?选择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进驻上海自贸区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其相对在岸的金融机构又高明在哪里呢?其实国内的一些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在发达国家开办的海外分行(分公司),始终是在完全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将其多年练就的本领运用到上海自贸区建设是完全可行的。不仅如此,进驻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机构是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不进行利率市场化显然不可行。在实践中,完全可以由入驻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先行一步,推进完全的利率市场化,以尽快为国内金融市场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此外,还应适当增加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进入,即不仅要有一定数量的内资金融机构,还要有一定数量的外资金融机构,否则数量太少就会很难形成市场,利率市场化就更难于实现。 2上海自贸区的汇率自由汇兑及人民币国际化试验 笔者认为,上海自贸区的汇率自由汇兑,进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试验的重要途径仍然是通过离岸金融,具体来说主要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2010年中共中央党校召开了一次以“后国际金融危机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论坛,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的夏斌先生作了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主题发言,他的重要观点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途径是离岸金融,离岸金融的重要途径是在香港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这主要是因为,在香港集聚的大量的离岸人民币资金,需要有一个回流渠道,否则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推进也将受到影响。然而大量的香港离岸人民币资金回流内地市场会使国内市场受到冲击,需要有一道防火墙来缓冲这一冲击,而在上海和天津等国内的保税港区构建与香港大体接轨的自贸区,就可容纳大量香港离岸人民币资金的回流,实现一举多得。正是在这一观点的推动下,上海率先以开展离岸金融为抓手,来推动以汇率自由兑换为特点的人民币国际化试验。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上海自贸区的这种试验是有局限性的,即使完全成功,也会由于其空间有限而难以满足香港乃至其他国家或地区离岸人民币资金的回流需要,还需要内地其他地方,诸如天津、深圳等自贸区建设与之相呼应,这样才能达到有序快速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目的。 3上海自贸区的离岸金融风险 防范不论是上海自贸区进行利率市场化,还是汇率自由汇兑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试验,都主要以自贸区的离岸金融为依托,而离岸金融相对于在岸金融风险要大得多,这就涉及不论是上海自贸区,还是内地其他地方的自贸区,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所共同面临的风险防范问题。笔者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应设立一道防火墙,即借鉴国际经验,在自贸区发展初期阶段,采取内外分离型的离岸金融发展模式,等到中国自贸区的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可采取在内外分离型基础上的渗透型发展模式。这不仅可以促进我国自贸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而且还能够带动国内一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并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金融创新论文:试论金融创新在我国的发展 试论金融创新在我国的发展 周卓阳 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为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制度安排、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的创新活动,是金融结构提升的主要方式和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现代金融发展史实质上是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受经济体制的影响、金融改革滞后的约束以及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和技术进步不足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我国金融创新速度相对落后,但入世后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为金融创新及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加快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必将推动我国的金融深化和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制度创新;另一类是金融市场技术创新。 “创新”有三层涵义:(1)原创性创新,即思想的跃进,比如第一份期权合约的产生对于投融资行为来讲,是一个全新的创造;(2)整合性创新,即将已有观念的重新理解和运用,如期货合约的产生;(3)组合性创新,如蝶式期权的产生。第一种创新主要是专家型的金融家起作用,后两种创新则更需要实践型的金融家。 一、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 (一)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从20多年的创新历程可以发现,我国金融创新具有如下特征: 1、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金融创新主要是吸引、模仿和借鉴国外的管理模式和市场模式,主要表现为市场制度的建立和基础金融产品的开发。这种创新惟一能够确定的好处是速度快,而且能够起到诱发新的创新的作用。吸收式创新的最大优点是创新成本低,主要是将国外的创新移植到中国市场。 2、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金融产品结构单一。我国负债类业务创新是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导向和主体,有较浓的计划特征,推出的产品主要以满足国有企业融资需求为主。资产类业务在20世纪90年代证券市场出现以后,也主要停留在股票市场,没有形成多元化产品。 3、区域特征明显,特区和沿海城市金融管制相对宽松,市场比较发达,创新比较集中。金融组织机构高度集中,金融发展极不平衡,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等金融业相对发达地区,内地金融市场的发展较为沉闷。这种格局同时加剧了国内经济的二元化特征。 4、金融创新靠外力推动,内部驱动不足。市场化的金融创新强调市场主体的内在激励,但在计划体制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创新的第一推动力受到削弱,其结果是中国的金融创新以自上而下的强制式推动为主。这种创新只有在创新主体能够享受到大多数利益时才能出现,因而加剧了市场的垄断特征。在实践中的明显表现是,一方面由于监管过严,金融创新成本高昂,另一方面市场不规范,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作为金融主体的“暴利”造成了简单的数量扩张。 (二)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的金融创新仍处于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快速发展金融市场,需要消除很多制约因素。 1、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薄弱的信用基础。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本身是信用高度发展的产物,离开了信用基础,金融创新根本不可能出现和存在。我国的信用机制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来建立和推动的,在形式上基本属于国有信用,典型的表现是银行代表国家执行“出纳”的功能。在这种信用机制里,企业有借钱扩张、借债不还的内在动机。因而实体经济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资金需求旺盛,银行“惜贷”,金融创新空间狭窄。 2、要削弱的制约因素是政府行为错位。政府行为的错位造成了金融创新成本增大,金融行为主体政策风险加大。一个成熟的驾驭市场经济的政府应该通过制度设置来健全市场,通过市场化的操作来调控市场。我们的政府往往通过非经济的手段来干预市场。政府对金融创新的趋利动机等特性突出表现为,出现于市场流动性、靠强制推销的政府债券,以及不计成本的保值储蓄等。政府行为的错位还表现为金融市场立法不完善,立法缺乏前瞻性。 3、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金融创新主体风险意识薄弱、内在动因缺失。由于我国产权制度改革没有到位,金融机构主体还没有做到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没能有效形成,金融主体缺少风险防范意识,“避险性”创新难以展开,其他创新也是表面的和缺乏市场支撑的。 4、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利率、汇率管制。利率是资金时间价值,是资金使用的机会成本基准。利率水平的国家管制,使货币市场创新直接受到抑制。由于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作为参照标准,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机会成本很难计量,造成融资行为扭曲。虽然我们在20__年2月份开始启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但利率市场化和市场化利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意味着人民币没有市场价格,这就使得外汇套利保值创新受到制约。 5、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金融人才短缺。人才是金融创新的主体,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增强创新的供给能力,以及促使创新成果的模仿和普及的基础。可是由于我们起步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政府推动性创新的格局一时难以改变,在巨大的政策风险之下,市场主体更偏好于投机,金融市场内部信用机制难以有效运转。 6、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技术水平落后。新技术的运用成本一方面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又为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提供技术保障。受技术能力和水平的限制使得技术创新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薄弱环节。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优势 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由集中管制的计划金融运作向有管制的相对自由的市场化运作金融体制过渡。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近几年间有关金融的法制、法规环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这样的金融环境是创新展开的最有利时机。金融创新活动有了立法保障以后,创新活动的未来预期损失将会下降,信用价值会逐步得到体现,社会信用机制因而能够在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得到加强,信用机制和以信用机制为基础市场引导,使得金融创新可能进入快车道。 多元化金融主体的并存和壮大,会加剧竞争,导致金融创新向纵深发展。《信托法》、《银行间中间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出台,为多元金融机构的并存和在竞争中寻求发展提供了指引。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还看到了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各 种中介业务在激烈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行业间竞争的加剧在第一阶段会引导金融部门用技术壁垒谋求寡头垄断;在第二阶段,则很可能会直接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寻找技术上的先占优势,这都有利于金融创新。在金融行业内部,一些政策性、违规性盈利逐渐被堵塞,业务趋同、管理相似的粗放式经营已进入微利甚至亏损时代,依托金融创新实现业务分化与飞跃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全球化进程加快。进入WTO使中国在市场建设和管制取向上要与国际接轨;同时,外资机构的进入加剧了竞争,中国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来与之抗衡。 从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金融市场的内涵式扩张和外延式扩张都会促使进一步的金融创新成为必要。中国金融市场存量巨大,但结构畸形,严重影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创新需求旺盛。目前,尽管银行8次降息,银行存款却仍高达6万多亿元,加上居民和机构1万多亿元的滞留现金,总共高达7万多亿元的资金没有合适的流向。一些金融产品如银行间市场产品、资产支持的抵押担保产品、银行中间业务等,以及股票指数期权、期货,可转换债券等创新产品开发所需的市场环境逐步具备。市场结构性缺陷所导致的风险积聚使投资者避险要求增强,在缺乏卖空机制下开发套期保值工具,为投资者提供组合选择需求迫切。 投资者素质逐步提高为创新产品市场开发提供了客户基础。在间接融资市场,随着产权改革的逐步深入,盲目贷款、逃废债务的行为有所收敛,说明理性,尤其是信用理性在逐步建立;在直接融资市场,近年来投资者行为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场由浓烈的投机气氛向注重基本面回归,投资者行为开始分化,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要求出现。 三、我国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 我国金融创新总的发展路径应该是把市场主体的趋利冲动科学合理地引导到法制化的轨道上,既不压制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也不片面迁就,防止积累风险。 (一)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坚持以原创性为主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异,吸纳型创新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单纯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在外资拥有绝对技术优势的前提下,一旦允许外资机构涌入,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一场灾难。中国金融创新必须从本国市场环境出发,必须坚持原创性。 赞同以吸纳型创新为主的人认为,过去在金融工具创新上的失误主要是由于吸纳创新不规范,在操作中变动了其特性,使之丧失了所具备的特性和优势。举一个例子,比如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基本特性是大额(如美国规定为10万美元)和流动性强,故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的依靠站,有人认为,CD引入后表现不佳,主要是因为中国在吸纳时改变了它的两个特性—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了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显然,引进CD的创新主体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基本特性,而是在引入时缺乏结合国情的“原创性”,在简单吸纳中忘记了中国社会的资金分布格局,造成失败。由此可见,在我国搞金融创新,如果有吸纳,一定是吸纳人家的创新思想,而不是照搬照抄。 (二)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从本质上讲,金融市场是实体经济中用权利交易代替实物交易,以便降低实物交易成本的一系列规则、方法和场所的总和。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得以展开的保证。金融工具由于具有虚拟特征,很容易被人为操纵,从而脱离实体经济,出现我们常说的“泡沫”。因此,金融市场必须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健康道路。 (三)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信用制度创新 信用制度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石,没有公信力的市场固然会抑制交易和投资人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公信力的市场事实上根本就不会存在下去。信用制度的建立需要这样几个渠道来完成:一是以市场化手段发展中介机构,市场竞争使中介机构在生产中介产品时投入足够的资源,同时市场秩序的维持成本(法律成本)也会较低。二是引进先进的科技支持系统,降低信息成本;三是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避免管的过多过死,要相信市场。即便是在金融创新容易引发问题的时候,也不能片面强调管制,因为没有理由认为行政力量比市场在防范风险方面更专业、更有激励。 (四)坚持以提高金融机构业务能力和运作效率为优秀的技术创新 业务趋同必然带来利润摊薄,只有坚持“精细化、特色化”的经营理念,才是业务发展的市场取向;也只有利用技术创新推动业务发展和运作效率提升,打造自身的优秀竞争力,确立市场优势,才能为金融业务整合和今后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不断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在优化结构中防范金融创新可能诱发的风险 纵观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它基本颠倒了“先货币市场,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以债券为主;先初级市场后二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场外交易市场为主”的内在顺序,造成投机气氛浓烈,市场理性不足的局面。从深层次讲,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结构畸形,比如产品结构,当市场上只有少数几种可资交易的金融产品品种的时候,供需矛盾的突出,足以诱发泡沫风险。由于没有一个成熟的债券市场,也就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水平,金融资本的机会成本缺乏参照,非理性的融资和非理性的投资是必然的。又比如市场结构,如果没有一个交易场所竞争的局面,期货市场、银行间市场、货币市场、汇率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就无法通过交易规则的竞争,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交易,交易规则就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更重要的是,交易规则的漏洞经常使得人们在金融市场交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发生扭曲,这会抑制创新,挫伤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四、我国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创新。国有商业银行要使自身的经营管理焕发全新的活力,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一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推动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化的步伐,增强其经营活力和竞争力;二要在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的融合,与国际接轨,实行国际通行的全能银行制度;三是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上进行创新,以经营效益为优秀,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现代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体制创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是银行低效经营和资产质量欠佳,产生大量冗员的主要原因之一。国有商业银行要走出困境,就应当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在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彻底解决机构臃肿、决策缓慢、管理技术落后等问题,使银行管理体制尽快与市场经济适应,做到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三)产品创新。国有商业银行要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客户需求变化,寻找金融产品的创新点,积极开发新产品。可联合其他商业银行对企业或项目进行集团贷款,并购贷款,可以以客户应收账款为抵押开展保险业务等,要积极开发个人银行业务新产品,使其更具适用性、灵活性,应当积极开发具有竞争能力的产品,探索存贷款、证券、支付清算、外汇、保险、租赁与咨询等全能银行业务的途径,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金融百货公司”。 (四)服务创新。在金融市场呈现全面竞争的今天,谁的经营理念转变的快,适应变化的市场和需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谁就能赢得市场、赢得客户、实现有效益、高质量的发展。要通过细分市场,建立分层次的客户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投资顾问和理财咨询等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通过认真听取客户意见,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的忠诚度;通过优质客户的增加和客户对银行依赖程度的加深,挖掘客户的贡献度。 金融创新论文: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现状 1997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农村信用社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特别是从20__年以来的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使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更为活跃,主要表现在: (1)农村信用社产品与服务创新取得了很大进展。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基础上积极创新,同时在中间业务领域相继推出了银行卡、信息咨询、理财业务等金融产品。这些新兴的金融产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而且拓展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空间,拓宽了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渠道。在服务方面,农村信用社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改善了信用社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传统的“银行至上”的服务形象发生了重大转变,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 (2)农村信用社管理素质与管理水平取得很大进展。20__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等8个省(市)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管理体制、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一次全面改革。20__年8月,农村信用社改革在除海南和西藏以外的21个省(区、市)全面推开。在传统的“三性”原则基础上,引入全面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等方法的基础上,20__年,中国银监会整体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改造现有金融机构,鼓励培育新的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__年初开始,全国农信社系统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贷款实行“五级”分类。农村信用社系统展开了从高管人员的大规模培训,大量的农村信用社的基层高管人员被轮流培训,到大型银行与股份制银行进行工作实践,大银行抽调上百人分赴各省指导五级分类,农信社六十万员工的业务水平得到迅速的提升。通过实行五级分类,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与商业银行的标准达到了统一。 (3)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社在计算机方面的应用与工、农、中、建等商业银行相比起步较晚,起初主要应用在对外营业上。现在,农村信用社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金融电子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以网络为依托,先后开展了电子联行及各类代收、代付等业务。除联行外,对外营业的电子化水平基本能够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持平。同时,管理信息化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强。通过管理信息的及时反馈,农村信用社增加了经营收益,降低了经营风险,优化了人力资源的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 2、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 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农村信用社依然面临着资产质量较差、经营效益不好、资本充足率低、抗风险能力弱等诸多问题。相对于国内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起了步,上了路,水准低,不平衡”(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语)的现实状况,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能力更为落后,主要表现在: (1)金融创新观念缺乏。目前,很多农村信用社还没有真正树立起金融服务的观念,依然存在安于现状、保守求稳的心态。这种观念的存在导致其经营核算意识不强,工作开拓性差,不能积极主动地去寻找金融创新的切入点,而是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应付上级的考核,缺乏金融创新观念。 (2)高素质金融人才严重缺乏。金融创新对金融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需要从业人员具备现代金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思想观念新、竞争意识强、具有丰富金融知识和直接操作经验、精通业务的高素质人才,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农村信用社地处广阔的农村,对计算机、国际金融、企业管理、投资、保险等高素质人才缺乏吸引力,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开展。 (3)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和特色性创新少。当前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品种单一,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上, 满足农户信贷资金需求的信贷品种较少,金融创新主要是模仿、借鉴国内商业银行的做法,以吸纳性创新为主,有特色和原创性创新很少,创新产品具有很强的同质性。由技术进步引起的金融创新工具只是极少数,同时创新层次低,创新主要表现为简单的数量扩张。 (4)金融技术创新有限,金融工具创新能力不强。国有商业银行老牌资深、实力雄厚,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业务网络,电子化程度较高,资金调拨灵活,在“硬件”上比农村信用社先进的多。同时它们采用国际金融领域已有的金融创新成果,再加上服务意识强,在“软件”上也比农村信用社先进。农村信用社由于科技人才的缺乏,观念落后,不舍得在电子化建设上投入,导致农村信用社金融工具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金融创新处于初级阶段。 (5)金融创新的监管不完善。目前,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监管还不到位,不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仍不健全,金融创新的监管手段仍很落后,还没有将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活动监管纳入正常轨道。 金融创新论文:金融创新风险与防范研究 [摘要]金融创新为微观金融主体提供规避风险和获利手段,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推进经济金融发展,同时金融创新也给金融系统带来的新的风险。本文将探讨如何从金融创新监管、金融创新主体、行业组织和监管国际协作角度对金融创新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创新风险;风险防范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创新风险 (一)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着《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本文的界定为: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二)金融创新风险 金融创新风险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金融创新[文秘站:]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即由于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二是金融创新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即由于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使实施受到阻碍或实施效果严重偏离预期的可能性。这两种风险之和,即为金融创新总风险。] 1.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1)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2)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于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 2.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金融创新风险可以细分为以下各种风险。(1)设计风险。即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2)市场风险。即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基础资产的价格。(3)信用风险。即衍生交易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即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市场上找不到适当的对手,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风险。(5)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6)法律风险。即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7)声誉风险。即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创新工具交易的机构或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金融创新风险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中市场风险占据主体地位,它与其他风险相互紧密联系。比如,在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上,某种衍生产品的价格波动越大,交易主体无法履约的可能性越高,因而信用风险也就越大。同时,市场风险越大,交易主体把衍生产品合约在理想的价位上脱手的可能性越小,流动性风险也就越大。同样,其他风险也会对市场风险产生影响。比如,操作风险的增大会提升衍生产品合约价格波动的幅度,从而增大市场风险。总之,金融创新的风险体系,是一个由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的彼此制约的复杂链条。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之下,我国民族金融业面临激烈的挑战和竞争。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提高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能力,是新的形势下我国金融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性金融监管合作机构一直在积极地探索有效的风险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金融风险监管规则,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以构造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机制,以金融风险监管来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1.有效的监管形式的安排。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被确定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我国银行开始涉足基金业务。2006年10月,保险机构获准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为了满足跨领域金融创新的需要,我国的金融监管可尝试设立国家金融管理局以取代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跨行业、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监管,将金融监管权统一起来,为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2.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监管者要有效履行金融监管职能,除了主体法律体系外,还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对立法环境尚未成熟、近期不易立法的有关金融行业,先制定过渡性的暂行条例。 3.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和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建立金融监管信息中心,专门从事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保证信息共享的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达到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目的。 4.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是防范创新工具交易风险的第一道关口。监管当局对准备上市的创新工具,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交易所会员及经纪人资格的批准等都要严格审查,把 握交易风险和交易总规模,控制金融创新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5.监管的市场化,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法。穆迪已为全球超过1000家银行发出评级,其中包括已开发市场和新兴市场银行。信用评级运用于金融监管之中,一方面,评价金融机构的业绩,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具有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利用评 级指导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以提高资产质量,限制不慎投资经营活动。 6.建立高效的金融创新风险预警体系。借鉴发达国家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结合我国金融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特征,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从宏观层面可分为三个层次(如下图所示)。 (二)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创新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1.表外业务的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表外业务占全部资产额的比例,并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要分开管理,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及时发现表外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 2.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总部要对海外分支机构规定业务范围及各类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加大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管理力度。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而导致巨额亏损,最后不得不接受重组。中航油事件充分表明,总部对于其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构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创新。 3.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设计。实践中,几乎所有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监管的建议性文件都突出强调内部控制制度在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中的优秀作用。建立和完善创新金融工具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创新金融工具交易中董事会、管理当局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交易员及其主管,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第二,应建立足以监控、管理和报告创新产品交易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明确不同层次韵报告制度;第三,应选用具有高素质的交易人员,并明确界定交易员权限,包括其职责范围和交易限额;第四,实施全面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创新业务风险管理规则和程序是内部控制总体框架的延伸,内部稽核人员对风险管理过程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有效发挥内部监管职能。 (三)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 对于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我们在强调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监管的作用。衍生产品品种众多,交易过程复杂,交易规模庞大,监管部门很难对所有的交易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监管当局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交易主体自律管理的积极性。2000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 sociati—on,CBA)成立。实践证明CBA在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国际协作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 1.国家之间的协作监管。全球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创新工具的交易、金融组织机构、金融创新业务和金融创新市场都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这样,一方面,其增加了一国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对本国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一笔业务或经济纠纷也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监管法规能否共同协调的问题。由于金融创新的风险带有国际性质,其监管不是某个国家的事情,它关系到本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安全。因此,在此方面加强国际协作更加重要。 2.国际组织的监管协作。开放式经济条件下单个国家金融监管的失灵使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成为必要。从20世纪80年代起,各国监管当局开始进行国际合作。在银行监管方面,在国际清算银行的主持下成立了“银行规则与监管实践委员会”,即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建立,开创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先例。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由各国证券与期货监管机构所组成的证券监管国际合作的组织。1994年成立的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IAIS),通过为各会员国提供磋商平台,以提高保险领域的监管标准。 金融创新论文:金融全球化环境下金融创新探究 [摘要] 金融全球化环境下,面对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我国商业银行直面机遇和挑战。在这个时候必须进行商业银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金融服务创新。本文从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的途径以及对策两方面,探讨了改革问题。 [关键词] 商业银行改革 金融服务创新 一、开辟金融服务创新的有效途径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当今时代,经济大发展,金融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外竞争对手虎视眈眈,市场份额屡遭侵蚀的网络经济,商业银行面临发展机遇更面临挑战,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增强竞争力,增强实力,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生命线。在金融全球化环境下,国内银行已无退路可言,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未来的竞争。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的有效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金融服务创新的突破点 商业银行有中间业务、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三大支柱业务。进行商业银行改革,负债业务改革是在传统存款业务的基础上开发新的品种,积极开发多功能存款账户并使存款服务丰富多样。资产业务改革是增加新的贷款品种,大力发展票据贴现业务,把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收益高,风险小的特点,为外资银行带来的利润占其年利润的80%以上,而我们只有10%左右,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是商业银行改革的突破点。 金融全球化环境下,中间业务的冲击是外资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首当其冲的冲击,因此中间业务的竞争是商业银行更高层次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抓住机遇,把握机会,不断创新,继续推广和创新中间业务新项目,逐步开放担保类业务和不断扩大租赁、委托、、理财、信息咨询等低风险或零风险中介业务的市场份额。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混业经营趋势的逐步形成,中远期逐步转向风险略大、技术要求高的投资银行、期权、金融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积极探索高科技风险投资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参与方式,并逐渐向全球清算系统及其他知识密集型和高增长、高收益型、适应国际化要求的中间业务方向发展。 2.积极开发新的电子技术是金融服务创新的有效手段 随着电子和网络技术不断应用于银行业务领域,全球银行业已经进入“超级银行时代”,商业银行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第一,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的步伐,大力提高支付结算系统的现代化程度,抓紧建设国家金融网络主干网和同城、区域、全国一体化资金清算系统,努力推进票据清算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信用卡授信系统、外汇业务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的开发,早日实现全国性金融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处理电子化、交易活动电子化和资金汇划电子化,提高支付结算的效率。其次是逐步建成全国性的主干网和分区网相互配套、应用软件系统和卫星通讯系统有机结合的自动网络系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准确、快速、便利、周到的金融服务。 3.加快新产品开发是金融金融服务创新的载体 商业银行要想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打好金融产品品牌。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时一定要适应客户需求,贴近百姓生活,方便客户使用,这样新产品进入市场后才容易被客户接受,才具有竞争力。开发的新产品无论在名称、操作方式,还是在功能、办理手续等方面,必须比以往产品更先进、更新颖,给客户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产品的创新要结合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使产品便于为客户区别和识别。新产品的问世后,随着被客户大量使用,将进一步增加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增加银行的经济效益和利润增长点。 二、商业银行创新对策分析 金融全球化环境为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挑战和机遇。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以适应银行业的国际化竞争,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金融改革的首要任务,创新观念 我们应以战略的眼光和金融生存发展的角度看待金融创新。提高对金融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金融创新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虽然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的发展非常迅速,但在中国,支行网点依旧是最为重要的销售和服务渠道。 以欧洲银行为首的金融服务模式,在基本账户类别下,一般都有至少7种以上针对不同人群的账户类型。与支票、现金卡、服务卡联结,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ATM机具进入账户,还根据开立账户类型的不同获得程度不同的额外收益。以英国国民西敏寺银行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账户为例,开立账户后银行有学生顾问提供专门支持,能够免息透支,可获得无年度手续费的信用卡,并以特别优惠费率提供学生物品保险。对价值更高的账户所提供的额外收益更多。 全世界最好的零售银行在香港,其次才是瑞士;中国的电话银行服务已经达到了世界一流的水平,但网上银行的营销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63%的消费者更喜欢在支行网点开设现金账户,而富裕阶层客户则引领了网上银行消费的潮流。根据博思艾伦咨询公司新一期的研究报告《追求卓越——零售银行销售和服务渠道的行业典范》。该报告表明:全球大多数零售银行都未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未能将渠道的经营业绩发挥到最大。 在中国,89%的顾客选择在支行网点办理现金和存款业务,而78%则会在支行网点申请按揭贷款。因此改进和完善支行网点是中国银行业的当务之急。不同支行网点的服务水平差异很大,为了提高支行网点的服务水平和销售业绩,同时为了改善支行网点的设计布局,保障客户的隐私权,银行就必须始终将培训和前瞻性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同时着力改善网站的设计、提供尽可能多的便捷功能和更为强大的安全性。目前,银行在建设渠道方面仍然将注意力放在单个渠道的开发上,加强跨渠道整合的力度。 2.面对客户和市场,创新经营策略 市场既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出发点,又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归宿点, 也是判别商业银行创新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面向市场、了解市场、融入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占有市场”是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抓住了市场就抓住了银行业务经营的关键。 以欧盟银行业为先导,国际银行业逐步过渡到全能银行制度,以不同形式的综合金融集团开展全面金融业务经营。全能银行制度复归在零售银行业务中的体现是,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向客户交叉销售全面的银行、保险和资本市场产品与服务。 中国内地在电话银行方面则达到世界一流水平。银行目前的四大主要渠道为支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流动性销售团队。中国内地银行在电话银行方面的优势,其服务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同时在支行网点、网上银行和多渠道整合方面还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余地。中国电话银行全年、全天向客户提供服务;呼叫中心的专业服务人员可以解答客户的即时问询并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但是,与全球其他银行一样,中国的银行还需要充分发挥网上银行对产品销售的推动力。 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着力改善网站的设计、提供能多的便捷功能和更为强大的安全性,在建设渠道方面仍然将注意力放在单个渠道的开发上,加强跨渠道整合的力度。现在中国银行的当务之急还是改进和完善支行网点服务,虽然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支行网点依旧是最为重要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其中,89%的顾客选择在支行网点办理现金和存款业务,而78%则会在支行网点申请按揭贷款。另外,虽然外资银行的平均得分略高于众多国内银行,但差距并不明显。倒是不同支行网点的服务水平差异很大。以上表明,中国银行业必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才能保持竞争力。在这方面可向中国香港和韩国的同行学习。 3.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业务创新 各金融机构应树立品牌观念,立足于自身优势,客户需求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借助先进手段,不断开发,研制出金融新业务、新工具、新品种。在新业务的开发上,坚持走引进、改造和研究开发相结合的路子。借鉴和引进应适合自身实际,符合市场需求;对传统业务的创新,要融入新内容,增加新功能,明确新特征,同时要注重创新业务的推销、宣传工作。业务创新上,还要遵循规范管理方略、客户定位方略、区域定位方略、优化品种方略和产品开发方略。业务开拓上,重点推进中间业务创新。 4.重视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加快银行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 随着世界科技的发展及其在银行领域的运用,电子化的水平将直接决定银行未来的前途和命运。而中国银行业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水平还不是很高,面临竞争风险,因此中国商业银行要加大技术投入,大力发展网上银行,充分占有网上银行的市场份额,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还必须提高金融安全意识,把严密的技术设计和周全的预控措施纳入金融电子化工程中。 随着电子和网络技术不断应用于银行业务领域,全球银行业已从传统银行时代逐步进入“超级银行时代“,商业银行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首先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的步伐,大力提高支付结算系统的现代化程度,抓紧建设国家金融网络主干网和同城、区域、全国一体化资金清算系统,努力推进票据清算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信用卡授信系统、外汇业务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的开发,早日实现全国性金融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处理电子化、交易活动电子化和资金汇划电子化,提高支付结算的效率。其次是逐步建成全国性的主干网和分区网相互配套、应用软件系统和卫星通讯系统有机结合的自动网络系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准确、快速、便利、周到的金融服务。 5.注重银行间的合作 在未来中外银行的竞争中,中资银行间的业务合作十分重要,如果对外业务处理基本达成同一口径,不仅可增强竞争性,还可以节约成本。 在统一口径对外方面,日本银行业表现非常突出,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影响力。另外,香港和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实行的“银行公会”制度值得借鉴。可通过这一制度,在中资银行间以协议形式达成某些共同准则,沟通信息、防止不公平竞争,协调解决部分银行间的业务矛盾,增强中国银行业的整体实力。注重与外资银行协作。通过协作,可以学习外资银行先进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和经营管理技术,逐步提高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商业银行要想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打好金融产品品牌。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时一定要适应客户需求,贴近百姓生活,方便客户使用,这样新产品进入市场后才容易被客户接受,增强竞争力。开发的新产品无论在名称、操作方式,还是在功能、办理手续等方面,必须比以往产品更先进、更新颖,给客户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产品的创新要结合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使产品便于为客户区别和识别。新产品的问世后,随着被客户大量使用,将进一步增加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增加银行的经济效益和利润增长点。 金融全球化环境下,面对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是银行业务发展的坚实基础,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当的方式和策略在适当的地方设立海外机构进行国际化经营。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亚太地区、欧共体、北美地区、拉美的巴哈马、开曼群岛,以及中东的巴林等国可作为中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重点区位:而对于尚处于经济调整阶段的俄罗斯和东欧市场中的大多数国家,虽说外汇管制较松,但风险较大,故在进入这些地区时应持谨慎态度。同时商业银行应努力通过筹资业务多元化、资产多元化、资产的职能属性多元化、金融通讯、柜台服务、资金清算、内部管理、信息搜集处理等的现代化,实现经营的多元化和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