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依靠广大青年职工的力量,加强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以起到凝聚力量,激发青年职工创新力和社会各项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目标。推动青年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路径转型,需要提高青年职工思想教育有效性。从青年职工的思想成长需要出发,构建完善的青年职工教育体系,创新青年职工的思想引导方式,在尊重青年职工需要的基础上,合理配置思想教育资源,引导青年职工有序成长。 二、当前企事业中青年职工的主要思想特征 (一)强烈自我意识导致职工缺乏团结精神 新时代下,青年职工主体意识强烈,注重个人的提高与发展[1]。这对青年和企业的发展往往带来了两面性的影响。从当前某些市属企业青年职工本身来讲,这种自我意识会对自身发展带来更为强大的动力,员工不甘落后,纷纷寻找并依靠各项措施促进自身在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发展,以期能够得到领导、客户和自己的认可。但是,这种强烈的自我意识往往会伴随着一种偏执、固执的思想问题。部分职工过分追求上进,只图自己的发展,忽略了单位成员之间的合作,企业目标的实现。同时,为了追求工作的“领导者”角色,往往变的不近人情,过分苛刻,人际关系处理上出现了较明显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企业内部部门集体工作的完成,损害了企业的效益。 (二)过分竞争意识使得职工开始追名逐利 竞争意识是自我意识合理衍生和发展出来的一种思想意识,可以促使各类职工向先进典型看齐,不甘落后,本身并不是一种错误的思想方式。对于现代的职业青年来说,如果你没有能力,那么你所面临的只能是被企业辞退、被时代淘汰的命运。所以,在当前社会主义建设公平公开的背景下,每一个有能力、有才华的建设者都应该具备这种良性的竞争意识,进而不断付诸实践,发展自我,努力追梦。然而,部分青年职工头脑中的竞争意识逐渐“畸形化”,其目标由之前的自我发展已经转变为追求地位和利益,认为只有得到别人的高度认可才算在竞争中领先于别人,进而不惜破坏集体利益,影响他人工作。因此,过度竞争下的畸形需要是青年职工思想误区中的一大难题。 (三)缺乏责任意识影响工作效率和企业利益 随着当前青年的生活质量逐渐提高,多数青年职工在学生期间并没有经受过生活的磨练,导致他们存在着生活安逸,精神安逸的普遍问题。在家庭中,这些青年往往享受着众星捧月的待遇,很少能养成主动为他人考虑的习惯,到了工作中就表现为缺乏必要的责任意识,一旦遇上困难和挫折,逃避心态十分严重,半途而废者居多,对企业缺乏一种负责到底,不把工作做好就不放弃的精神,对非利己工作缺乏积极性,宗旨意识淡泊,奉献精神缺失[2]。在这种心态下,青年职工对部分工作往往表现的是敷衍了事,随意糊弄,使得很多对企事业很重要的工作被搁置,进而影响企事业的经济效益增长和社会职责实行,对青年职工本身的前途未来也有着很大的负面作用。 三、我国企事业单位针对青年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工作的问题 (一)思想成果学习方式刻板化,缺乏灵活性 在针对我市青年职工展开的思政教育中,受传统模式的影响通常存在着教育内容表面化和工作方式的急功近利性。大多数企事业的党政综合办公室,往往只是担任了一种搬运工的作用,即将中央和上级的理论成果打印成册,然后分发到各个科室进行传看。但是,并没有对下级员工是否认真学习进行监督落实,学习效果较差。特别是青年职工本身就对于这种死板教条的学习方式存在抵触心理,往往只是做足表面工作,并没有将这种文本性的思想教育理论成果进行认真研读。 (二)政治素养考核形式不健全,缺乏全面性 在当前某些市属企事业中,职工的待遇、职称、岗位等福利提升往往建立在其本身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高低上。企事业单位通过业绩、成效和具体的考核来评判职工的工作技能和产出效益,进而对青年职工在单位的后期发展做出大致的了解和规划,这也就使得青年员工必须努力提高自身专业技能以谋求未来发展。但是在思想政治方面,多数企事业往往忽略了对这方面的考察,缺乏硬性的考察指标。因此,青年职工在这种背景下认为思想政治即使不过关,也不耽误自己升职加薪,思想素养意识也就逐渐与时代脱节。 (三)价值和情感认同程度降低,缺乏关注度 医院青年职工的价值取向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因此,可能弱化对传统思想政治工作地认同感[3]。当前的政治思想研究成果虽然正在根据时代在逐渐创新和充实,但那些经典的思想理论,例如“马列著作”等仍旧没有失去其先进性。但当前企事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往往只是针对于那些新的东西,加上青年职工本身就没有生活在过去的年代,导致他们必然会对这些理论著作缺乏一种认同感,学习起来也觉得枯燥无味,不合潮流,进而使得自身的思想政治体系构架并不完善。 四、青年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革的相关策略 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企事业单位的有序正常运转,对于社会稳定,人民幸福有着不可替代的保障性作用。“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我市全体青年职工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完善思想政治水平建设,才能做到团结一心谋建设,各自单位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一)转变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拓宽教育内容 首先,要在传统的理论课程、小组讨论和党团活动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座谈、成立志愿服务队和年轻党员上党课活动,加强青年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其次,党政领导干部要同新进的青年职工展开座谈,就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引导青年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第三,成立青年职工志愿服务队,定期展开社区服务,企业调研和思建基地参观维护等活动,感受思想政治的精神力量。最后,青年党员团员要利用信息科学技术,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轮流为大家上党课团课,主动学习和体会先进的理论知识成果,帮助青年职工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加快融入单位,尽早实现自我价值。 (二)完善政治素养考察制度,建立科学机制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开展亦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接受新任务的挑战[4]。首先,要认清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并不只是领导的事,党员的事,而是单位中每一名职工的事。对于企事业中开展的思政教育工作,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质疑,提出改进意见。其次,转化传统的思想政治素养考察制度,将死板的理论闭卷考试转变为知识性内容、日常行为表现和不记名投票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形式,最大程度上实行对青年职工思想素养水平的全面、科学测评。最后,要不断吸取其他单位的科学管理和考核经验,做好双方的思想交流,为思政工作开展提供方向性的保障。 (三)统计思建发展信息数据,积极接受反馈 企事业中的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做好工作总结和信息反馈[5]。对于每次召开的思政工作会和职工谈话,要全面、精确、重点地进行记录,并汇总成青年职工思政发展工作纪实,建立信息化的职工思想政治发展信息库,对每一位青年职工的思想素养水平发展进行持久化的了解。同时,建立公开公正的问题反馈机构,接受单位内外人士对企事业政治工作的问题反馈,扩大企业影响力的同时也受到来自其他机构的监督,促进思政工作良性开展。五、结束语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是向前推进,越需要凝聚最广泛的思想的力量。对于广大青年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开展而言,唯有看准目标,找对方向,整好队伍,弄清规则,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保驾护航。 【作者简介】范亚文(1984-),女,硕士研究生,中级政工师。 【参考文献】 [1]邵然.在医院青年职工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路径探析[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1):82-84. [2]王庆兰.事业单位青年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J].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学报,2018(2):101. [3]郝爱民,倪小芳.医院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问题与挑战[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5(10):700-702. [4]姜明明.新媒体视野下国企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路径研究[J].领导科学论坛,2018(15):84-85. [5]李娜.青年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路径探索[J].中国职工教育,2013(2):68.
1大数据时代大学生群体特征 一是学生主体意识及主张愈加鲜明。信息实时共享,每一位学生可以随时从互联网搜取自己所需要的各类信息。新媒介形式的出现,彻底打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单一性,全面彰显出大数据时代学生的精神主张。二是学生乐于表达自我想法。大数据时代打破信息壁垒,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成为大学生愈加依赖工具,他们可以在网络上实时发表想法及建议。三是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及模式日趋主流。实体资源和虚拟资源优化整合,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充分结合,大学生学习日渐网络化、自主化。自主学习成为大学生主流模式,个性化学习成为他们日趋接受方式。[1] 2大数据时代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新要求 第一,教育观念现代化。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旨在培养学生双创精神、科学精神,使他们在正确理论的引导下,开拓进取,勇于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要打破传统教育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关注学生“主体性、个性化”发展,由“划桨者”向“掌舵者”转变,真正成为学生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第二,内容需求多元化。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不断丰富和扩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一方面,内容的全面性和时代性。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紧紧围绕党的政策方针,快速适应大数据时代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要求,提高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性和全面性。另一方面,内容微小化和生活化。内容微小化、模式生活化成为千禧一代更加青睐和喜爱的教育形式,当代大学生更加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快捷性。因此,学生日常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日渐成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思想保障。第三,教育载体数字化。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停留在“一支笔”和“一张纸”的传统阶段,而要与时俱进,实现教育载体数字化。高校应顺应新时代新业态下的发展趋势,从提高供给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出发,加快教育模式改革,提高其对人才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政治教育工作要发挥“用户思维”、“大数据思维”,打造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介教育平台。 3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现途径 3.1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管理体系,强化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确保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顺利进行。高校主抓意识形态部门应落实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促进组织变革,打造学习型组织,勇于实践,不断创新,构建“以人为本”组织队伍;明确责任,统一权责利,对于工作中有突出业绩的部门和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失职教师和部门予以批评和教育。 3.2优化思想政治教育信息资源 高校切实遵照大数据+思想政治教育的思维模式,加快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数据平台建设步伐,优化资源组合,促进大数据教育与传统教育方式紧密结合,数据收集与工作相互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整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资源共享程度,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数据资源的整合与优化。 3.3提高高校教师数据化水平 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3]大数据时代,高校教师要提升数据化优秀能力优秀,树立互联网+思维,提高自身网络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高校相关部门丰富多种培训形式,帮助高校教师掌握大数据运用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队伍的信息分析和处理能力。 3.4正确看待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多元性 网络时代的大数据多元性对当代大学生的思维意识和知识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自古以来,所提倡和追求的教育是因材施教。当代高等教育要传承好中华民族传统教育思想的精髓,推陈出新,取其精华,尊重多元,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作者简介:崔志强,1990年生,男,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参考文献 [1]熊钰.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发展和完善[J].思想理论教育,2018(7):82-85. [2]付扬.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研究[D].四平:吉林师范大学,2017. [3]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N].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6.
教育是立国之本,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进一步扩大,西方社会的各种价值观念和文化思潮也大量涌入我国的高校校园,冲击着学生的思想,因此,全面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敏感性,树立积极向上和稳定健康的思想观念,是高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国家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指一定的阶级、政党和社会群体遵循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对其成员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一定社会、一定阶级所需要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一定的形式和内容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后的各个历史阶段。在我国,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指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即思想政治教育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为理论基础,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方法,研究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培养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捍卫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兼具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 二、为什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之前,中外思想史上并没有出现过能真正揭示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科学理论或学说。尽管它们之中也有许多包含着真知灼见和富有启发意义的思想和观念,但由于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思想政治教育总是被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遮蔽了其本来面目。而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则坚持从现实出发,以现实的从事社会生产活动的人为出发点,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教育模式,实现了彻底的变革,从而站立在了科学的基础上。经济上,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能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增长和持续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我国正积极地向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科技的知识)迈进,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经济发展和贡献更加突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不断凸显。首先,它对经济发展的方向提供了保证,对经济的发展起着导向和调节作用,如:著名的黑猫白猫理论。其次,它可以培育的一定的经济文化、经济制度、经济道德和科技精神等,通过改变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因素来参与市场的管理,推动经济的发展。再次,作为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来说,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提高人的素质,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加直接和有效地促进精神文明转化为物质财富。政治上,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是坚定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基本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上就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有着强烈而鲜明的党性和阶级性。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而言,就是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人才提供保障。因此,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来引导和武装人民,使人们学会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灵魂,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文化上,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必要措施。马克思主义认为教育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决定的,跟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思想等密切相关。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特性化,实践化,成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和处理事情的基本方法,是夯实我国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强国的需要。 三、高校应如何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也在不断的发展中积累了丰硕的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随着我国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入,国内矛盾明显增多,国际环境也日益复杂多样,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和新挑战,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如何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引领学生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服务,成为新时期必须回答的现实问题。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加强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原著的学习与研究。马克思主义原著是其科学理论的经典文本,不学习原著,就容易对其知之不深,理解不准,产生断章取义或扭曲真理的情况。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原著,才能充分地理解其理论的科学性和思想的先进性,更好地认识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并在学习和理解的过程中,自觉地学会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并以此引领自身的行动,增强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其次,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思想政治教育一旦脱离教育对象的实际生活及现实需求,便会影响其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使其教育效果大打折扣。以往有些高校在思想政治教育上存在以某种信仰、某种观念为根本,忽视学生的实际发展和主体需要,带有强塑性,反而降低了学生学习的愿望和积极性。因此,正视、重视和理解学生,不把其只简单地看作受教育的客体,而是将其作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启发他们的主体意识,从而增强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教学相长,激发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内生动力。再次,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要优化思想政治教育的供给结构,做到育人的主体多元化,和方式的多样化。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成立专职的队伍系统,也应要根据学生的日常具体需要建立满足其发展的兼职队伍,实现多元供给主体的优化配置,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实践需求成为理论研究和课堂教学的素材和动力。如,在学生的科研实践中潜移默化地使其体会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思政课的学习方式也要与时俱进,寻求多样化。随着互联网+的时代的到来,以往的课堂集中授课模式大受冲击,而新的时代特点则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更应该注意理论与实践、线上与线下的结合,并根据不同地方和各自高校自身的实际转变方式,优化资源配给,提高教学水平。最后,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要与学生的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坚持和体现这一点。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使学生提供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和状态,激励和鼓舞学生;但同时也应立足于社会现实,解决学生实际生活的中的矛盾与问题,提高教育的说服力。比如,引导学生正确的看待和分析为什么现今资本主义还有很强的生命力,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为什么还存在诸多问题等,使学生在对实际问题的思考和解决中,自觉推动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 四、小结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外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也呈现出不断频繁的态势,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更加激烈而复杂。正如西方国家从来就不允许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他们的意识形态中占据主导地位一样,我们也应当更加清楚的意识到加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尤其是高校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是党和国家在全面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发展的强劲动力。高校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指导下,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成才的日常需求,创新发展模式,优化供给结构,不断提升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的大势,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作者简介】成有杰(1993-),硕士,研究方向为科学技术哲学。 【参考文献】 [1]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12-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郑永廷等.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与发展[J].思想教育研究,2006(2):4-11. [4]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7-02-28. [5]严俊雄.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尝试和建议[J].福建师大学报:哲社版,1999(3):5.
党的胜利召开,庄严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意味着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意味着我们的社会主义彰显出强大的自信。5.工作,要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这为新形势下更好秉承文化育人新理念,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举措提出更高的要求。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本质要求。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要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充分发挥文化的涵养作用,聚焦主题、注重创新,从文化中汲取元素,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文化支撑。 一.高校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的理论基础 文化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个人行为和精神层面均具有独特的意义,支配着个人的行为和情感模式,是个人的精神家园。文化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均具有独特的意义,独特文化是民族的标实,是社会的精神结构,对国家而言,是文化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影响着一个国家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要求人们不断用文化的力量不断建设,同时不断促进文化发展。体现在理论基础方面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二是大力传承和弘扬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相契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高校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的现实依据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的高校要坚持不懈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要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使高校发展做到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要教育引导学生不断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用优秀文化涵养人心,奠定学生成长奋斗的精神基础,为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做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仰者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三.高校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的实践途径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为优秀的党中央就文化建设及意义做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拓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发展的新境界,为我们坚定文化自信奠定了基础。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用社会主义文化滋养人心。同样,文化育人工作开展要借助于一定的载体和形式才能更好的发挥实际作用,文化育人载体是实现文化育人的中介,才能高效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意义重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够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引导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利益、荣誉,同时能够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认同并继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从而不断提升自己,同时传统文化教育能够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丰富内心世界,陶冶情操。通过开展社会实践、专家讲座、经典研读等等,挖掘中华优秀传统元素涵养人心,通过设立专题项目,引导学生追溯传统文化,在讨论交流学习中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同时要注重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借助于目前比较火的文化类节目,和网络思政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观看《朗读者》《见字如面》《国家宝藏》《我在故宫修文物》等等,同时注重学以致用,开展校园内的朗读者、见字如面等等,通过开展知识竞赛等,扩大学习宣传面。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要注重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优秀,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在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使广大师生自觉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广大学生做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组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大讲堂,邀请专家教师进行宣讲,同时借助于党团日活动,加深学生对于理论的情感认同,理论彻底才能服人,才能更好的做践行者。另外通过志愿活动、社会实践、学雷锋活动等等,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培育氛围,为学生搭建平台,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深化学生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理解和实践。培育优良学风校风。教育强则国家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当前我们国家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对于人才的需求比任何时候都要迫切,对科学知识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党中央做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就是要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增加国家优秀竞争力。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能力这个优秀人物,在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中,以学风建设为重点,通过专业思想教育、朋辈辅导、主题班会等等,注重从根源找问题,解决学生的内生动力,积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氛围,同时注重家校联系,形成育人合力。以点带面,一个个优良的舍风、班风才能够汇聚成良好的校风,为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添砖加瓦。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充分发挥文化的涵养和影响作用,在潜移默化中教育人引导人,同时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参考文献 [1]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3].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C].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70. 作者:张维静
一、引言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由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合力完成,关系到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然而,目前高校辅导员大部分精力都被日常性事务所占据,对理论缺乏透彻的研究和理解,在为学生解决思想困惑时缺乏深度,教育的实效性较差。思政课教师往往只专注于理论教育,对学生思想观念缺乏了解,在教学过程中无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教学针对性较弱。由此可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未能找到有效的突破口,实效性较差已成为普遍性问题。因此,剖析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现实状况,寻找缺点与不足,对于促进教师队伍职业化,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问卷调查背景 为了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现实状况,掌握影响大学生思政教育实效性的原因,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编制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问卷调查》。通过对我校部分学生进行思政教育相关内容的调查,了解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认知程度,对思政课教师的工作方式是否满意,对辅导员的工作方式是否满意,思政教育是否影响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进行系统的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对策。 三、问卷的制定 本次调查问卷的问题设置为单项选择题,共20道题。问卷均采取无记名形式,向全校大学生随机发放。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问卷500份,回收率为100%,其中有效问卷500份,有效率为100%。 四、问卷整理与分析 问卷回收后,经过整理与统计,分析出影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因素主要包括三方面: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认知程度普遍不高,对思政课教师及辅导员的工作方式普遍不认可,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未能完全发挥。 (一)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认知程度不高 在调查中,“你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什么”,受调查的500名大学生的依次选择“马原、毛概、近代史、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占77.8%)、“思想政治课程和学校所有老师对我们在思想与道德等方面的指导”(占22.2%)、“其他”(占0%)。这说明大学生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内容界定较不清晰,大部分学生认为思政教育仅仅涉及思政课程,主要是理论学习。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涉及5道题,“你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是什么”,选择“培养爱国,守法,文明,有理想的人”占64.2%。“你认为树立正确的信仰对大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吗”,选择“重要”占53.6%。“你希望加入中国共产党吗”,选择“还要观察一段时间”以及“不希望”占85.2%。“你怎么看待马克思主义”,选择“不清楚,不关心”占71.6%。“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你会”,选择“视具体情况而定”占55%。通过数据分析,大学生虽然意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对个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对思政教育普遍不关心或者不感兴趣,敷衍了事,对思想政治教育的认知程度不高。 (二)对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的工作方式普遍不认可 思政课教师侧重于理论课教学,帮助学生全面系统的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辅导员侧重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实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但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普遍认为,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在思想上没有较好的起到引领的作用。“你觉得思想政治理论课怎么样”,选择“任课老师只是照本宣科,空洞无聊”占71.6%,“你认为思想政治课程能为你的人生带来什么”,选择“不知道”占60.4%,“辅导员关心你的思想道德与理想问题吗”,选择“偶尔关心”或“漫不经心”占87.2%,“你的辅导员关心你的思想道德与理想问题的态度是什么”,选择“没有什么要求”占54.2%,“业余时间,你愿意与辅导员交往吗”,选择“不愿意,上课就够了”或“无所谓”占86.2%。以上数据表明:思政课教师由于远离学生生活实际,无法真正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发展特征,导致教学脱离实际,无法帮助学生解决思想上的困惑。而辅导员主要通过日常,如主题班会、班委会、党团日活动、个别谈心、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于感性教育,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缺乏深度。 (三)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未能完全发挥 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可以发挥优势互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形成教育合力,增强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兴趣,提高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学习和生活中出现心理问题,你有没有去学校心理咨询室寻求过帮助”,选择“没有”或“认为自己不存在心理问题”占94.6%,“当有心理问题时你认为你或者他人不愿意去心理咨询室寻求帮助的原因有哪些”,选择“认为心理咨询没有用”占79.6%,“你会参加学习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吗”,选择“无兴趣,从不参加”占63.6%,“你认为学校这些活动的开展情况”,选择“很少人参与”或者“不清楚”占81.8%,“你上大学的目的是”,选择“随大流,父母要求上学的”占75.6%,“你现在最关心的是”,选择“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占,“没什么关心的”占24%。通过问卷分析,高校思政教育可能流于形式,并未完全发挥其育人作用 五、问卷结论和对策 高校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在高校的教育体系中同属“大思政”范畴,有着共同的精神底蕴追求: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的共产主义立场、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善于构建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领学生成长成才。辅导员侧重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思政课教师侧重于理论课教学,两者在实践与理论上进行工作融合,有利于解决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改善师生之间互动不足、合作缺失,感情疏远等现实问题。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高校顶层设计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属于不同的领导和部门管理,要进行工作的融合与交流,保证工作的效果,就必须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工作融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议由党委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对两支队伍工作融合负主要责任;学工处和思政课教学处分别担任副组长,负责搭建两支队伍工作融合平台,组织大学生思想状况的专题研讨会,促进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课的有效对接,在政策、经费及、资源上为两支队伍工作融合争取最大的支持。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辅导员、思政课教师为成员,定期研究和讨论,关注队伍融合的运行,确保队伍工作融合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控招聘,重视在职培训。在招聘辅导员过程中,关注辅导员应聘人员的政治水平、专业背景和综合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思政专业、教育专业或者心理专业的人员。思政课应聘人员除了专业要求之外,应关注应聘人员管理能力和处理事务的能力以及对学生日常事务工作的态度。重视在职培训,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训、集体备课和个别听课,鼓励集体科研和个别科研,努力拓展教师工作视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加强角色对换,发挥优势互补。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工作融合政策,将优秀的交流人员作为典范进行宣传,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工作融合对于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辅导员按照思政课教师的标准接受聘用,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如《形式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课》等,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改善教学方式。思政课教师担任辅导员,按照辅导员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多与专职辅导员沟通,深入掌握学生思想状况,改变“从书本中来,到书本中去”刻板的教学方法,既能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也能解决学生实际问题,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提高学生思政学习的积极性。 (三)搭建沟通平台,达成理念共识在高校实际工作中,部分辅导员认为思政理论课夸夸其谈,脱离实际,教学效果甚微;而部分思政课教师则认为,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过于琐碎,对学生思想理论教育杂乱无章,毫无说服力。两支队伍教育目的一致,理念却背道而驰。因此,达成理念共识是两支队伍工作融合的前提。高校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必须相互尊重,彼此信任。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共识可以是强制的客观结果,但如果明显依赖的是外界影响或暴力,共识就不会得到主体的承认。共识的基础是相互信服。”①。高校要努力搭建工作融合平台,促使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相互信任和认可,凝聚双方教育力量,共享队伍教育资源,实践与理论高度结合,促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有成效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李青.高校辅导员队伍与思政教师队伍合力育人研究[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 [2]陈辉林.高校辅导员队伍与思政教师队伍交流机制探析[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2014(04):131-133. [3]张宝强.校辅导员队伍与思政教师队伍交流机制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18):73-74. [4]王智黎.高校辅导员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创新与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6(27):164-165. 作者:余艳辉 崔敏晶 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一、新经济形势对大学生的影响 (一)新经济形势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经济增长带动高校迅速发展,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大学生供给超过了经济增长带来的对大学生的需求。在经济不断变革的过程中,产业结构也在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从而引导了市场需求的变化,但这对大学生自身知识结构,以及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业机制发起了挑战,在这个迎接挑战的征程中,伴随着因产业结构不合理而造成的失业问题。面对当今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大学生应该因时而变,这也就要求大学生紧跟国内外形势与政策,对就业的思想观念做出相应的转变。 (二)新经济形势对大学生学涯规划的影响 新的市场经济对大学生学涯规划产生影响,多数学生上大学的目的很单调,无非就是为了毕业以后找到一份相对较好的工作岗位,换而言之,就是“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把学业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而不是将来把专业进行继续深造,搞科研,为国家做贡献。然而,这早已经偏离了学习初衷。新的经济形势下学生的价值观发生变化,需要高校教育工作者进行正确的思想引导。 二、高校思想政治建设对大学生的人生指导 (一)高校积极配合思想教育工作实践,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全国的高校都是党领导下的高校,因此想让我们的高校得到良好的发展,必须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指导。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还要积极转变观念,以培育自己科学、进步、现代化的教育观念为着力点,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社会在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生着重大变革的同时,使高校在社会中发挥的职能不断扩大影响、进而深刻地改变着高校的教育思想观念。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就不能把教育过程单纯的认知为是“传道、授业、解惑”的“老三样”,而是应该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倡议和指导学生提升自身的认知能力,办事能力,和与集体共同生活的能力,进而给学生正确引导认识到世界与中国发展趋势,才能使学生客观认识当代中国,客观的看待外部世界的动态,最后达到激励学生主动把个人的理想和国家与民族的复兴大业密切的关联起来。 (二)高校教育工作者自身建设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 当下的社会环境是一个开放型的社会环境,大学生的身心都很容易受到外界种种诱惑和影响。如果想要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更好地完成思想政治工作,首要任务就是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应该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极为坚定的思想立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强有力的抵制社会中各种不良或是低俗思想对自身的影响,才能为尚未形成正确“三观”的大学生树立一个很好的标杆,才能为大学生排解诸多思想方面的问题。由此可见,身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一定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去学习,进而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深刻学习和理解党和国家有关高校教育方面的新政策,站在正确的政治立场上,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又快又好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另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还应该加强自身人文素质修养,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加入人文主义思想教育,不仅能开阔一个人的眼界,还能使人更加聪慧,让人有更高品质的审美取向,还对其“三观”的形成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人文思想教育在应用型院校的政治思想教育中具有很大的作用。 (三)依靠学生党员、团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提高大学生思想认识的工作 高校不仅是在为党与国家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更是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中国人民的安居乐业培养人才。所以在高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我们必须要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在第一位,坚持以学生为本位,有效地将所有的思想政治工作都尽可能地以学生本身进行,都是以引导学生有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工作目标,按照“廉”、“严”、“实”、“优”的工作要求,在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深入活动场所,主动地去接触学生群体,使得在思想工作拥有主动权,更深程度的去了解学生,对于学生的一些身心问题可以及时发现,进而及时处理,这样不仅可以加强思想工作的时效性,还能真正的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做到“润物细无声。”与此同时,在工作中还应该依靠学生,主要是依靠学生党员、共青团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更加深入学生群体的去开展工作,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真实需要,和情绪波动,进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通过充分发挥他们在学生群体中的作用,依靠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生活和学习的组织、管理工作。不仅可以调动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还可以帮助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进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学生自身的创造力和领导能力,达到“授之以渔”的教育目的。就学生自身而言,也会自然而然的在思想上坚持政治正确,坚持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加深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知,使自己的精神追求与马克思主义思想产生紧密联系。综上所述,可以说在当今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在进行着变革,只有了解了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大学生们才能创新优秀价值观的理念,从而推动优秀价值观的理论创新。而让大学生能以更好地精神面貌正式步入社会,并学以致用的最终成为全社会的中坚力量,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参考文献 : [1]周静波.应用型本科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模式改革问题探究[J]时代教育2016,(7) [2]王小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概论[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3]陈俊良.注重人文关怀培养人文精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再思考[C]2010 作者:何晶 单位:辽宁财贸学院
大学生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其思想政治觉悟及其思想道德品质不仅决定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落实,还影响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的发展。尤其在市场经济作用下的社会转型阶段,在多元文化的洗礼、多重价值观的共同作用下,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呈现不平衡态势,随着高校生源的不断扩大,这种不平衡态势愈演愈烈,逐步成为高校思政教育需要攻克的重要课题。基于此,如何提升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以应对这些挑战就成为本文研究的重点。 1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 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中的解释,主体性研究就是研究人在教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这种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是活动开展成功与否的关键。主体能力的实现程度越强,活动的成功率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强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性,我们就要将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延伸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去,结合一切主观条件和客观因素,从教育主体出发,掌握现代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和心理特征,尊重大学生的主观需求,从内在激发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思维创造性。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研究的必要性 当下,中国经济迅猛发展,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改善,人们的精神生活也变得丰富多彩。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背景下,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便捷,信息的内容也变得越来越丰富。一方面,繁杂的网络信息在不断的传播中持续发酵,越来越多不健康的思想意识逐步渗透在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中,动摇价值观根本。另一方面,这种开放性的网络导致很多大学生沉迷其中,无法自拔,致使大学生无法分清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界限,阻碍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可以说,大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的高低和道德建设水平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国家未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因此,无论是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目标还是国家政治经济稳定的社会目标出发,我们都要针对高校大学生的主体教育地位进行有效研究,充分发挥大学生在政治思想建设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3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的有效措施 伴随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教学思想的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教育主体性得到充分的肯定。尤其是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实践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本思想作为教育原则不断落实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可以说只有从大学生这个教育主体出发,结合大学生的生活实际,才能真正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合进学生的生活之中,才能从内在唤醒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学习热情,提高主体参与力度。 3.1明确大学生主体地位,重铸教学意识 对于大学生而言,传统的被动学习模式已不能满足大学生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从师生关系认知上,教师要对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有着清晰的认识,不能割裂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传统的教学意识中,教师是教学的主体,而学生只是教学的客体,其过度强调了教师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1]。而新的教学模式背景下,学生的主体性被充分肯定,教师的引导作用被不断弱化。这种此消彼长的地位变化,让教师产生强烈的不适应感。为此,教师要掌握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教师不能再利用权力的制约强行改造学生,而是创造自我探索、自我批评、自我反思的教学模式,打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壁垒,缩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距离。通过心与心的交流,确立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意识,从而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思想意识的稳定性[2]。从内容上分析,随着经济的增长带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也要与时俱进,符合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需要[3]。因此,在高校思政课程设计上,我们就要积极探究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发展需求,遵循学生本位的教育原则,坚持根据学生的内在需求发展的根本目标,以生活化的教学内容为着力点,结合当下最新的时事政治和世界经济发展变化为案例,深入研究其背后思想政治原理,深化学生对世界政治经济发展变化的正确认识,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从教学方法分析,传统的一言堂教学模式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主观学习热情。大学生迫切地需要一种新型的学习模式,感受思想政治教育的独特魅力。因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就要充分利用当下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学习平台构建新型的教学模式。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借助高校党建工作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平台进行健康的思想政治意识熏陶。同时利用丰富多样的文化宣传手段,提高学生对思想政治学习的关注和热情。另一方面,借助大学生的教育主体性,鼓励学生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自主探究,以小组合作的形式进行主题式报告分析,并建立完整的分析报告数据平台,学生可以在线上任意调取过往的学生报告进行资料应用,在自主探究的过程中不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与此同时,教师在不断的沟通交流中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意识动态,随时转变教学内容,不断强化大学生的教育主体性。 3.2构建主体课堂,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作为传统的教育主体,教师教育思维的转变和教育能力的提升将直接影响高校政治思想教育的质量。因此,为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大学生的主体性,高校就需要从教育者的综合素质出发[4],不断提升教育者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思想。在教师选择上,高校要强化聘任考核制度。选用具备丰富社会经验的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进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专业性[5]。在教师队伍的建设过程中,高校要不断落实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意识,深化学生本位思想。坚持公平公正的教育原则,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合法需求,在坚持学生教育主体性的背景下,充分了解学生的认知需求,结合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设计出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与此同时,强化教师的教学手段,充分利用网络等多媒体手段,借助微课等线上教学模式,打破传统课堂的时空限制,通过多样的教学模式唤醒学生的参与热情,引导学生在问题中学会思考,在自我教育和自我批判的过程中摒弃不健康的落后思想,在思辨中构建正确的价值观念。在不断强化学生学习主体性的同时,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学习营造积极探索的学习氛围[6]。 3.3引入实践,落实主体创造性 实践性的活动对于落实理论基础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团队的集体实践活动,更有益于大学生协作精神的形成。因此,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仅仅将教育的着眼点落在小小的课堂之中,而是将视野放逐到社会实践中来,为学生组织精彩纷呈的思政活动,让理论充分联系实际,发散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积极探索、敢于人先的探索意识。为了进一步帮助学生理论指导实践,贴近生活本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加强与当地企业的深入合作交流。引导学生积极深入企业内部进行社会实践[7]。为学生走向社会生活提供丰富的平台,通过真实的实践感受,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原理。总而言之,高校要动用可利用的资源,为学生打造一个多样性的学习平台,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强化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发挥其主观能动力和思维创造力。 4结语 总而言之,大学生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鲜血液,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建设的力量源泉。作为国家发展的中流砥柱,大学生的政治思想建设和道德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稳定。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强化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既是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也是思想教育发展的未来趋势。少年志则国志,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在这个少年为主体的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紧抓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形态,结合大学生的心理特征和认知需要唤醒其主体意识,发散创造性思维,不断探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通过构建行之有效的教育体系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稳定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1]李岩.确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地位的心理学引导[J].教育与职业,2013(15):58-60. [2]张国顺.网络课程人本逻辑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提升[J].科教导刊,2017(34):79-81. [3]何春燕,贾小玲,张建林.大学生主体性的培育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J].吉林画报:教育百家A,2013(10):31-32. [4]叶琳琳.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自我评价与大学生主体性发展[J].文教资料,2012(14):120-122. [5]周银超.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引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以许昌学院加强与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例[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2012(6):9-11. [6]赵富才,曹晖.论心理疏导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大学生眼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调查[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87-91. [7]赵昕,文佳.树立辅导员师爱观重视隐性教育———开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2):231,233. 作者:许祥建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在当今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浪潮中,大数据以自身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在我们学习和生活中日益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带给我们便捷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一系列隐患。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到国家的现在和未来。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如何利用大数据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大数据给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机遇也是挑战。与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前我国民办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缓慢和滞后状况。当前,民办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多采取“灌输式”的教育手段,内容单一,枯燥过时,引不起学生学习积极性,民办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滞后于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进度,更不用说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难以顺利实现。因此,我们应当结合大数据时代的背景和当前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决策,以适应大数据时代对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完成高校“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1大数据时代与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1.1大数据时代的含义 大数据资深专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认为大数据就是利用一种崭新的方式,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获取巨大价值的产品、服务或者深刻观点的技术。人民日报把大数据论述为“大数据不仅仅是一种技术,而是一种价值观,方法论”。 1.2大数据的特征 第一,参与者广泛,传播范围宽广,数据量大。随着大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用数据技术学习、工作、娱乐等的人数日益增多。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的利用或者享受数据技术带来的有益之处。每个人都可以是大数据的接受者也同时可以是大数据的传递者。在大数据时代,人人都有发言权,人人都是传播者。无论你身份地位如何,只需一条看似无关紧要的微信、微博,可能立即引起成千上万甚至更多人的关注,形成“蝴蝶效应”,使本来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小百姓进入公众视野,引起公众关注。真正体现了“社会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和推动”的道理。大数据时代使传播范围宽广,不仅冲破了传统的单一维度和直接当面交流的社会交往方式,而且可以通过微信等新媒体虚拟社会工具,个人传播的信息通过转发、转载等简单的方式以成千上万倍速度扩散,其传播范围之宽广,受众之众多是以往时代信息传播难以达到的。其次是,随着大数据各种硬件设备的快速发展,大数据的各种传输设备越来越先进,人们处理数据的能力和方法与之前相比发生了质的飞越,从而使数据有效性准确性日益提高,可以充分满足不同阶层人们的各种层次的需求。大数据不仅数据量大,而且数据完整性大。第二,数据种类多,内容丰富且与人们生活关系密切。数据种类多样、内容丰富也是大数据的基本特点之一。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传播的内容丰富、来源渠道庞杂、主题多种多样且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上至国际新闻、国家大事,下至普通大众的日常点滴、生活琐事都可以通过微博、微信在大数据中实时体现。以前的大数据数量庞大,但结构化数据占主要部分。随着数据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非结构化数据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势头迅速出现。而且这些非结构化数据大多与人类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活动密切相关。第三,数据传播及时性强,数据统计处理转化速度快。大数据与以往年代的数据相比的特点在于传播及时性强,数据统计处理转化速度快。人人均可利用高级数据传感硬件设备和技术成为大数据时代的主角。只有在有效提高数据统计处理转化的速度,才能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提高数据利用率。否则,不断增长的数据,不但不能发挥优势,反而会适得其反。并且,数据价值随着数据动态发展而变化发展,如果不能在一定限度内把数据及时有效的处理,那么数据就失去了其所具有的价值,大数据就随之失去意义。大数据满足了社会时展快节奏和信息传播的时效性的发展要求,数据传播及时性强、速度快、效率高。第四,数据价值密度低。大数据的种类多种多样,最主要的分类为结构化数据与非结构化数据,其中非结构化的数据占绝大多数。非结构化数据,虽然种类较多又类型负责,可以展现事物的全部发展过程和相关细节,但都属于散乱的状态,没有统一归类与处理总结,属于原始数据状态,因此要进行专门和高效的应用,需要对数据进行一定难度的采集、挖掘、和综合分析。这也是造成数据价值密度低而不高的重要因素。 1.3大数据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关系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党和国家利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来对大学生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他们形成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国家对人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长期坚持走持社会主义道路和保持社会主义特色的思想保证,不仅关系着我国广大青年学生能否培养成思想优良、政治立场坚定、道德高尚、身心健康的优秀人才,还关系着能否培养一批又一批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优秀道德品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战略问题。大学生由于身心处于快速成长时期,具有精力充沛、思想活跃、喜欢接受新鲜事物、思想容易波动等特征。因此,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达到良好效果,就要结合新时代背景下大学生所具有的新的身心特点,利用其乐意接受的有效的教育内容和途径。面临社会方方面面的日新月异的发展和大数据化的时代潮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创新是大数据时展的必然要求。首先,大数据时代,高校师生之间的交往和交流由传统的单一性向多维化转变。对大学生思想政治进行教育的不仅仅是课堂上的老师,还包括其他一些通过信息传播载体传送数据者,从而使以往传统的高校师生交往的主体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师生交往呈现多维度变化趋势。其次,大数据时代下,教师的主体权威地位受到挑战而逐渐弱化,严格的师生关系变得更加平等和谐民主。高校学生可以通过快捷高效的网络途径获取知识,使得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主体和权威地位逐渐削,师生关系由传统的唯一的知识传授者和接受者关系转变为相互促进者的日趋平等的关系。再次,数据技术的发展使师生交往冲破了传统的只能在课堂上师生面对面交往的空间和时间限制。师生可以毫无限制的借助数据平台传播更新数据,师生交往的连续性不断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大数据时代环境背景下,教师和学生的角色关系由传统的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高校师生可以借助数据可成为彼此思想上的引导者和被引导者。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大数据快速发展并普及的时代潮流中由枯燥乏味的课堂氛围向更加生动、有趣、活泼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也面临新挑战。 1.3.1大数据时代大学生思想多元化 在大数据时代下,各种良莠不齐、复杂多样的大数据真假难辨,西方一些国家通过网络宣传的反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的消极或者错误观念和思想,思想和心智还不成熟的高校大学生被误导蛊惑,本该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被扭曲。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国家打着“平等”、“自由”和“民主”的幌子,对涉世未深、思想尚不成熟而看不清其实质的广大高校大学生进行腐蚀拉拢以达到去社会主义的险恶目的。目前一些大学生拜金主义、享受至上、娱乐至上的思想就是西方侵蚀我国当代大学生思想有力的证明。大数据使高校大学生由传统的激情飞扬、奋力拼搏、积极向上的单一思想向多元化发展。在生活条件日益提高的今天不断发生大学生由于种种原因自杀或者杀害他人的极端现象,如果深入分析,不难发现是大学生沉溺网络接收各种网络上各种暴力宣传影响,又缺乏必要的抗压抗挫折能力锻炼而抗压力过低造成。 1.3.2大数据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氛围复杂化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使各种信息以数据的形式传播和接收方便快捷的同时,面临瞬息万变的国际局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高校学生对社会事件的关注日益加强和自由等情况,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氛围日益复杂化,这也对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1.3.3大数据使传统的课堂和教师受到挑战 日新月异的大数据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也改变了只有在小小课堂上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局限性,大学生可以在课堂内外利用网络通过在线教育或者下载各种学习资料,还可以在课余和老师进行线上交流,从而使课堂不再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唯一场所,教师也不再是学生学习的唯一讲授者,使传统的课堂和教师面临严峻挑战。 2大数据时代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存主要问题 2.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滞后于大数据时展的要求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通过各种教育方式和途径传达给大学生。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网络信息技术和各种通讯工具设备快速发展态势下,据调研发现,目前民办高校主要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仍然以课堂教学为主,而且以理论灌输方法为主。满足不了当代大学生的需求,跟赶不上大数据时展的要求,也就达不到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教育目标。 2.2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单一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大学生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国际国内各种消息和动态。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的鱼目混珠、良莠不齐又包罗万象交杂着各种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思想观念的信息,使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成型期的大学生迷惘困惑不知何为正确方向,急需高校根据当代大学生实际情况给予正确引导。但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单一又落后于时展,严重脱离了当代大学生的实际,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情感、知识、法律、道德等需求,这也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又一挑战。如,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等国家方针政策仍然是当前民办高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内容,而且案例陈旧老套,没有把当生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缺乏新意和时代特色。从而使大部分大学生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与自己当前的现实相距太久远甚至脱节而失去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教育目标。 3对策 要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真正达到培养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的教育目标,就必须对我国当前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3.1强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意识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落到实处首先要得到校主管负责人的重视。要使高校适应大数据时代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高校主管负责人就要充分意识到大数据给高校大学生造成的巨大影响和新变化。校领导要正确对待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重视和支持新媒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和运用和发展。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在高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紧跟高校大学生和大数据时展的要求,这样才能更好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2丰富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面对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当代大学生多样化的知识需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改革创新以往过时乏味的不能满足大学生和时代需求的内容,把思想政治教育中注入新鲜的体现时代性和感召力的新元素新内容,进一步丰富充实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从我国当前的国情特别是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国情和大学生新的时代思想实际出发,把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新的时代特征,和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相融合,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国家大事、百姓小事等现实相融合,进一步充实和更加完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3.3创新发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面对大数据时代的时展要求,高校要改变以往落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法,创新发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加强利用大数据的能力。一方面在教学方法数字化,如在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目标的引导下,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改编为受学生欢迎的数字化新教材,这样更易于吸引大学生;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制作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专门的教育软件。另一方面在巩固广播、板报、橱窗等传统校园媒体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微博、微信等传统校园媒体。 参考文献 [1]寻找通往未来的钥匙[N].人民日报,2013-02-01. [2]李正杨.大数据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化研究[J].学理论,2014,(13). [3]王靖.大数据时代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挑战与对策分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4,(4). [4]高爱芳,高卫松.对大学生使用新媒体的调查分析及德育引导[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 [5]申宁,林露.切实履行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责任[OL].人民网-教育频道综合,2017-02-28. 作者:谢留枝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
一、前言 在二十一世纪里,网络已经成为了大众所熟知并且习以为常的技术和工具,并且深入了人们生活中方方面面的细节中。而当代大学生作为和网络技术共同发展,共同成长的一代,深受互联网的影响。他们在享受到互联网为生活提供的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受到了网上驳杂的各类信息的影响。因此,对当代大学生进行的思想素质教育对于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的心理失衡问题 在大学生群体中,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逐年加重,但是对于大学生本身来说,思想政治教育却常年处于被忽视的境况。因此,目前对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仍然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其中,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心理失衡状况是当代大学生思想上出现问题的根源之一。而这种现象在大学新生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和普遍。对于进入高校的大部分学生来说,都是经历过高考这个艰苦的过程的,因此,在刚入学的时候,大部分的学生还残存着高中时期的记忆,对学习保持着一个积极努力的心态。但是,面对着大学这个截然不同的环境,不仅生活的氛围进入了缺少管束的自由状态,就连学习也更需要学生自己的主动。因此,在面对着这样突变的环境时,大部分学生无法独自处理好过于宽松的环境带给自己的过分的焦虑。但是在国内的环境和文化的影响下,在面对着这样的困难时,很少有学生会选择向大学的老师求助,帮助自己解决心理上的这种不正常的焦虑。长此以往,就在产生了心理失衡的问题,进而开始自我放纵的大学生活,等到醒悟的时候,却为时已晚。 (二)大学生易受诱惑的问题 在当代的大学生中,意志力薄弱,容易受到诱惑是另外一个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表现得比较突出的问题。大学生对于外界信息的识别鉴定能力以及抵制不良信息诱惑的能力都有所欠缺,因此更容易受到影响而做出一些不正确的事。在文化方面,大学生容易受到一些打着开放旗号,实际上却是不健康的思想的影响和诱惑,做出一些不合时宜甚至伤害自己的行为。例如,对传销等违法,不良思想的接触。因为大学生本身思想的特殊性,导致大学生一旦开始接触这些不良的文化信息,就很容易越陷越深,分不清真正的对错。而大学生本身对这些不正确,不健康信息的深信不疑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难以开展,甚至遭到反对,起到逆反效果的原因之一。除了在文化方面容易受到诱惑之外,对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影响更大的是经济原因。对于大部分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处在一个成长的交界点。心理上他们渴望着成长,在实际的生活状况上也逐渐开始脱离原本的家庭,但是大部分的大学生却无法在经济上实现独立。这种落差使得大学生对于经济的追求热情空前强烈。而在经济原因的驱动下,大学生往往会出现即使知道情况危险,事情不对,但是仍然愿意为此冒险的现象。近年来,在校园中屡禁不止的校园贷事件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接触校园贷的学生并非不知道自己打开的是潘多拉的魔盒,但是他们却仍然选择了冒险,并且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就是由于大学生本身的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模糊的盲区,以至于心中没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和不可逾越的底线。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面临的主要困难,也是无比棘手的一个现状。 (三)思想教育模式单一的问题 除了学生本身的思想问题所造成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之外,高校所采取的教育模式不合时宜也是思想政治教育难以看到实效的原因之一。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他们生活的是一个足够丰富多彩的世界。在他们的世界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信息和各种新奇的诱惑。再加上大学生本身的自制能力,自我辨别能力的不足,导致了大学生更容易被贴合甚至超前于时代价值观的事物和信息所吸引。但是目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却呈现出一种发展静止的状态。不论是从内容上还是从教育方式上都开始落后于整个时代的发展。显然,这样单一的教育模式已经无法吸引当代大学生的眼球,想要让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的身上看到明显的效果就更是无稽之谈。 三、对目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教育内容 因此,要解决目前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首先要从思想教育模式本身来寻求改变。更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则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殊思想状况,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里首先要加强信仰教育。大学生容易受到外界的文化,经济等因素的诱惑和驱动,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大学生本身没有树立一个足够坚定的是非善恶观。只有让大学生在心中有所信仰才能够让他们在思想上为自己设立一个足够坚定的门槛,以帮助大学生将这些不良的诱惑隔绝于门外。当然,对于大学生的信仰教育并不是涉及这一方面,而是要让大学生在内心有所敬畏,尤其是要在大学生的思维中确立法律的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只有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让大学生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是人日常行为的最低底线,才能让大学生真正做到远离危险。而只有让当代大学生逐渐了解社会道德这个行为的最高标准,才能让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都远离危险的边缘,保护自身和周围同学的安全,进而维护家庭的稳定。除了信仰教育之外,在对大学生的思想教育中还应该增加的一项内容就是独立教育。教师应该在总结大学生的总体心理状态和内心想法的基础上,为学生分析在大学阶段的独立和依赖。让大学生能够透彻地认识自己,清楚自己在目前的状况下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什么,也明白自己因为年龄环境等的限制还存在哪些无法克服的弱点。帮助学生平衡内心对于现实的高要求和自己的低能力的矛盾而产生的焦虑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大学生不在这种焦虑感的驱使下做出一些害人害己的不好的事情。也只有这样针对于大学生的独特心理状态调整教育的内容,才能够让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学生的身上真正显现出实际的效果。 (二)丰富教育渠道 除了在教育的内容上应该结合时代的发展和大学生本身的特殊心理状态做出调整,进行完善之外,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开展途径上也应该进行不断地拓展。在互联网和自媒体的时代来临之后,信息传播的碎片化,快速化等特点逐渐地显现出来。作为习惯了这样的社会状况的当代大学生来说,也只有这样的信息才能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所以,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想产生效果,就必须适应这样的时展特点,更新和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途径和渠道。例如,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教师不仅可以结合微博上的时事热点对学生进行分析,帮助大学生建立思想政治教育与自身生活经历之间的联系感和代入感,让大学生能够真正对这些教育的内容有所感悟,进而体现在日常生活的行为中。教师还可以把微博,微信,小视频等新的信息传播平台作为宣传思想教育内容的途径。在拉近与当代大学生的距离的同时,还能够让大学生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产生兴趣,并且激发他们主动学习,接受教育的积极性。 四、结语 面对着社会上越发复杂的状况和网络上质量参差不齐的信息,当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而高校对于大学生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帮助大学生抵制诱惑,克服困难的重要方法途径。但是,目前高校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因为学生和教师双方的原因,存在着种种问题,需要教师从教育内容和教育的途径两个方面来做出改变。通过与时代的发展特色以及大学生本身的心理状况的结合,更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同时结合现代的网络技术拓宽教育的渠道,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当代大学生的吸引力。让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在大学生的身上真正展现出实际效果,帮助他们获得更充实的现在和更美好的未来。 【作者简介】牛雪华(1986-),女,本科,学士学位,助教,研究方向为思政。 【参考文献】 [1]龙利红.大学新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管理学家(学术版)2014(6):304. [2]刘敏,庹前进.高校新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卷宗,2017(32):154. [3]郎学田.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理论界,2011(5):210-211.
行政管理法治化探讨:行政管理法治化探究 一、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一)体现行政管理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行政管理作为一种国家管理,代表国家的意志和利益,行政管理的职权由国家法律赋予,行政管理职权的多少和范围的大小由法律加以规定,作为一种国家管理方式,应体现国家意志,权为民所用,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被管理者也要自觉接受服从行政管理。但是,如有侵权的行政管理行为发生,被管理者可以依法维权。因此,行政管理必须做到法治化,才能很好体现行政管理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克服随意性,减少人为因素,也才能保障行政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促进责任政府的实现,更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回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说到底,就是一种法制经济,所以依法行政是市场经济的平等性、竞争性内在的要求。市场经济要求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学会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所以,行政管理要顺应这一客观规律的要求,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法治政府。目前,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必须转变政府职能,不要过多干预经济,要学会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领域中的各种关系,政府最大限度简政放权,从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建设是政治文明三大支柱之一,依法行政不仅是依法治国的优秀、重点和难点,更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行政管理法治化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关系尤为密切,只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管理权,才能保证被管理者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也能保证公民参与行政管理途径的畅通,行政管理法治化是建设法治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和提升政治文明的根本路径。 二、我国行政管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管理执法方式和途径单一 现实生活中,由于行政管理的职权不明,行政管理执法方式落后,导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例如,现实中由于行政管理人员构成性况复杂,综合素质较低、执法环境差以及执法机制欠缺等因素的影响,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问题。第一,行政管理由单一主体构成,行政机关是唯一的社会管理主体,公民、社会机构、民间组织等很少参与社会管理,他们参与意识较差、参与途径不畅通;第二,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方式上缺少创新,往往热衷于专项执法,搞突然袭击;运动式执法,更像一阵风;甚至出现暴力执法,严重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虽然近几年也出现了“微笑执法”、“目光执法”等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但是,同样缺少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法手段,实践中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导致群众满意度低,不服从管理,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二)行政管理程序法治化滞后 目前,我国的许多行政程序还没有实现法治化、达到规范化的要求,与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许多行政管理行为不仅表现在野蛮执法、越权执法、滥权执法、以权压法等行政违法方面,同时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由于行政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程序法治化欠缺,带来了诸如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在路政管理执法过程中,对一个违规违法行为多次罚款,重复执法,如此滥作为侵犯了被管理者的权力;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涉及职权部门有十几个,最终是大家都听之任之,如此不作为大大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效率,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推进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对策 (一)加强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是指所有有权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它为行政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曾指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这就强调了立法质量问题,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完善行政立法制度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行政立法要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行政立法要以宪法为依据。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行政法规不能与宪法、法律相抵触,行政立法要克服以往立法的随意性。行政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政府职能是政府一切活动的逻辑与现实起点,行政立法要在政府职能权限范围内进行。适时做好废、改、立的各项工作。是行政立法真正成为有效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行政立法过程要体现科学性。不仅要有科学的规划,也要坚持立项和论证制度。要设计完善的程序,做好调研和调查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实行立法听证制度,克服部门利益倾向的弊端。 (二)严格行政执法 严格行政执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主要是依靠广大行政管理者来实现的,管理者应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服务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行政执法要有积极行政的意识。社会发展带动国家行政职能不断地完善,行政的目的也随之不断改变,积极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正不断被增强,克服行政执法就是“重处罚,轻管理”的观念,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积极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提升和发展,两者相辅相成又各具特色。坚持依法行政和积极行政的统一,是解决当前执法过程中法律的滞后性、局限性的有效办法。这样做可以实现行政执法务实高效,廉洁的目的,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三)完善行政监督 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是行政监督体系的两大组成部分。外部监督对行政管理依法进行,防止行政机关滥作为、不作为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曾被忽视。接受外部监督,要求行政管理要做到公开和透明,也就是政务公开,全面推行的权力清单制度就是很好的办法。它是指在国家政务活动中,将不属于国家机密的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事项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这就要求管理部门,对内健全政府信息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有效监督政府。对外加强宣传,让公民增强参与意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人们知道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和坚决曝光违法乱纪行为,真正实现行政的公开和透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内部监督作用。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的复议申请,要积极主动地受理,使上一级行政机关很好了解下一级机关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可以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并创新行政复议工作的方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四)强化法治教育 要对行政管理者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培养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不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经常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观观摩等方式进行岗位培训,使其更好地依法履行行政管理的职责,纠正不作为、滥作为的现象,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对被管理者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改变过去一部分人信权、信钱、信访、信闹,就是不信法的错误观念。营造一种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自觉接受行政管理,自觉监督政府履职,并能依法参与公共管理。 作者:王雨晴 杨秀丽 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行政管理法治化探讨:行政管理法治化发展 一、行政意识: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前提 依法治国的一个必然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公务员在法律规范的要求和束缚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按照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从事公务活动,使得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可见,依法行政主要是依靠广大公务人员来推动的。因此,广大公务人员培养强烈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政治学上讲,人是理性自私的,都有在有限理性的范围内寻求自己最大利益的潜在倾向。所以,行政管理中必须注意约束人的自私性,提高公务员的行政意识。事实证明,单纯依靠外在的法律规范的约束、事后救济手段的完善,都无补于因人的意识的落后及惰性所导致的行政错误,以及行政行为对于整个行政环境造成的伤害。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须树立法治意识。这种法治意识对于行政管理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其要求行政立法及法律适用对于任何人一视同仁,其要求不能有人在法律之上,也不能有人在法律之外。惟有如此,行政活动才是对法律的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才能在行政管理领域得到切实落实。二是服务意识。行政管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控制、管理、服务。控制的目的是保障社会的稳定;管理的目的是维持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秩序和发展态势;服务的目的则是为社会本身及其全体成员提供长久的可靠的发展机会和条件。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是,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控制和管理功能越来越多地为服务功能所取代或掩盖。三是积极行政的意识。社会的不断发展带动国家行政职能不断地扩张,行政的目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积极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正是伴随着国家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这一历史的、国际的潮流的演化而形成的。现代行政所特有的灵活性、高效性决定了它是适应现代生活节奏的唯一权力形态;而现代行政组织聚集的一大批行政及社会管理方面的专家则是保证国家管理的合理性,即公正性的基本前提;同时,现代行政法治的发展,为行政的可靠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避免了行政专家及行政部门的专权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危险。种种安全保障强化了行政管理作为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力量的地位。 二、行政管理组织法治化 行政管理组织的法治化,就是要求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内部组织结构、外部运行方式等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范。既不能有未经法律程序、通过立法活动而设立的机关,已经设立的机关也不能行使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可见,行政组织的法律管理是整个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基,如果行政机关或相应行政组织的设立尚没有法律的基础,可以不依法而自生自灭,那么,相应的人员配备也会因此而不合理、不合法。在这样的环境下搞行政法治化建设是不可能的,更谈不上建立完善的法治社会了。 目前,我国组织立法的一个漏洞是,行政组织的立法体系不完善。就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而言,这些法规往往多强调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具体问题的规定常常是含混不清的,这在行政管理的实际运行中则反映为各具体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互相交叉重叠、相互争权夺利,造成管理对象的无所适从,从而影响了法治的权威,败坏了法治的形象。为实现行政管理组织的法治化,必须在行政立法方面走出坚实而有力的一步,强调加强行政立法体系建设,并且使这一体系在法规制定中更重视民主化、科学化和实用性。为此,不仅要修订一些不合时宜的立法,还要有创新精神,针对变化了的实践丰富、发展和创设新的有意义的条款。当前,在行政立法中,不但要对现有的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的组织法予以完善、充实,增加有关权限划分、组织调整程序、领导体制方面的具体内容,更主要的是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组成机构的设立、职责权限、基本准则、调整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行政管理职权的法治化 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行政职权只能是由公务员来行使,公务员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强势地位要求对他们的职权予以关注。因为行政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行政组织一旦成立,即享有法定的职权,掌握大量的可控资源,并据此拥有了可以直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权利予以直接干预的强制权力。如果不对这样的权力予以重视,甚至放纵用权者任意行使权力,不仅会使权力本身发生异变,还会造成行政事务的紊乱。因此,行政管理中必须对行政组织的职权予以法律的限定,以免因行政职权的泛滥而使人民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实现行政管理职权的法治化,必须从立法、执法及监督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的规范。立法方面的规范是基础,但并不是根本。立法对于行政组织职权设定的科学性、分类的完整性、制约的全面性等方面的规定固然是行政组织职权法治化的必要前提,但如果行政执法领域不全面、系统地贯彻执行,则再好的法律也会因“徒法不可以自行”的缘故,而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要保障在执法领域完整地落实执法的指导思想,则不能忽视监督的作用。应当指出的是,这里的监督不限于行政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不限于行政系统外部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而更重要的是行政的相对人因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使其自身的职权受到侵害时,依法定程序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妥善行使职权的监督,这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而且监督的主体越广泛,监督主体的地位越高,监督者的权威越大,监督就越有效。为此,行政管理在强调系统内的专门监督、上下级监督以及横向相关部门的监督之外,还要强调广大人民群众这种更广泛的无处不在的监督,并且不断地、有意识地强化他们的监督观念,迅速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行政职权的法治化,很大程度上讲是监督的法治化,只有建立起对于行政职权的能动的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并且从制度上保障这种监督主体的地位,保障他们不因监督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才能最终保证行政职权法治化的实现。 四、行政管理程序的法治化 行政管理程序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即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组织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行政管理程序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组织实施某种法定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是行政管理活动中最主要的程序;行政组织程序是行政组织自身实现组织、管理、协调等内部机能的程序,是为保障行政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不可缺少的;行政诉讼程序则是作为行政活动的监督程序,在行政活动中引起相对一方的异议,而由司法机关介入予以处理的程序。 从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总体格局看,行政管理的程序化是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对公共权力的产生、行使实施监督、制约的最好的手段是实现权力行使过程的程序化,这是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通过公共权力行使的程序化,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状态的公开化、开放化、有序化,以保障达到更高的效能、更佳的目的、更大的适应性。运行程序化在司法权力的行使(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设立及遵循)、立法权力的行使(人民代表机关的议事规则的确立及遵循)体现出程序化的重要作用。由此,程序化在行政领域的发展是必然的。当今世界各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趋势是,通过制定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确立各行政组织基本活动的程序框架,再辅之以部门及地方各级各类行政组织的具体立法,形成各行政组织的基本活动程序化体系,行政组织的日常工作、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都可以有章可寻,从而保障了行政管理效能。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家正在制定基本程序法。既然程序化已经成为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必然趋势,那么,程序化就应主要地成为一种思想倾向而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形态。 因此,只要有行政组织的地方,大到立法、执法的具体步骤,小到行政机关内部文件的收发,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决定条文化,其并不一定需要法定的授权,因为程序作为一种督促、制约机制,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约束意识提高的体现,如果行政机关自己制定了严格的行政程序并身体力行,人民肯定是欢迎的。 行政管理法治化探讨: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研究 一、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内涵 依法治教是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内涵,要求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教育活动,由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来担任教育行政的主题。此外,规定教育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权限,要求其行为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类教育活动都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并明确教育行政机关的权责。高校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的教育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界定教育法律的合理管理范围、实现高校教育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提高高校教育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成效等十分重要。 二、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一)落后的教育行政管理理念,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应当成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最高准则,但现实情况中很多高校缺乏依法治教的意识、观念和手段,当学校出现纠纷时没有形成用法律解决的习惯,学校部分规定和国家现行法律存在矛盾现象。此外,在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尤其在做出处罚决定时,忽略正当程序的现象十分严重。例如,在做出开除学生学籍、勒令学生退学等决定时,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当事人对执行裁定的异议权,学生的权利没有得到尊重和维护。这种现象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违法,十分不利于高校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 (二)不健全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尽管我国针对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都只在原则、方向等宏观问题上做出规定,对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细节则并未详述。这使得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缺乏明晰的法律依据,制定结果不符合高校实际情况,甚至出现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相矛盾、抵触的现象。由于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高校的行政管理失范现象严重,尤其体现在学籍管理之中,近年来,在学生受到高校的学籍处分决定这一焦点领域中,出现了许多学生诉高校的案件。大部分高校利用学生手册的方式将行政管理制度呈现出来,对行政管理的主体、内容、程序等进行介绍。尽管学生手册里的种种规定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利益都有很大影响,但这些规则办法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且往往流于形式、大都是空泛条文,对具体的实施细则则未作详述。另外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听证制度及申诉制度方面明显缺失,导致学生没有有效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满足高效率行政管理的需要。 (三)高校行政管理中,某些处分决定不适度、不合理 在高校对学生进行处罚时,尤其是涉及到学生的人身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之时,应当坚持适度、合理的原则,在涉及实质性损害权利或剥夺权利时,尤其要遵循正当性原则和最低损害原则,把维护学生基本权利放在重要位置。尽管高校在行政管理事务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但在具体的管理行为上,必须依据法律设置正当的程序促使自主管理权的合理行使。学生作为被管理者,应当拥有知情权、选择权、请求权、申诉权等,能够采取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但在具体管理行为上,很多高校并不重视正当程序,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比较严重。此外,针对高校行政管理行为的救济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针对学生的裁决做出后,很难实现依照行政程序的复议过程。 (四)不完善的权利监督机制 高校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运行不畅、甚至缺失。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针对高校行政管理权力监督机制的建构举步维艰,其执行亦困难重重。已有的监督机制则存在不规范、不客观、效率低下、权威不足等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自主权日渐增强,高校相关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高校行政管理中的自主权利日益扩大。但相关的权利制约机制和权力监督机制并没有及时建立完善,纪检监督队伍也未能及时组建起来,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学生受到不公平公正的评价甚至处分等现象时有发生。高校的重要部门和重点问题缺乏监督,导致各项监督工作缺管理问题研究乏专业性,监督力度不够,高校规章制度未能完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甚至有效制度还和法律法规相抵触,对学生权利的损害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是高校行政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表现形式。 三、构建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对策 (一)更新学校领导及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管理理念,提高法律意识 在更新行政管理理念,提高法律意识的过程中,要首先从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领导出发,针对他们进行特定的法治教育,以达到提高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领导法律意识的目的,从而形成正确的行政管理理念。要促使他们做到树立法治意识、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计划或执行决策,将法律的威严凌驾于个人的权威之上,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通过这些方式,促使我国高校的行政管理实现法治化,以达到规范化治校、保障学生基本权利的目的,同时促进我国的法治化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建立健全高校行政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首先,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和学生的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息息相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对这些基本权利进行保护,严格依照正当法律程序作出损害、剥夺这些权利的决定十分重要。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开除学籍、强制退学、不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等重大决定时,一要保证证据的充分性,做到事实清楚;二要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学校现实和学生实际,慎重决定,并及时告知当事人;三要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规定启动救济制度,保障学生的救济权利。总之,在学籍管理上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引入听证制度对高校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十分重要,能够促使良好的行政管理环境的营造。此外,听证制度对于学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意义重大。听证制度保证了高校行政管理行为的公开、公正,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法治化的要求。最后,建立起完善的申诉制度。教育仲裁、行政复议和申诉制度是高校学生主要的救济渠道,其中最常用的一种就是申诉制度。和司法介入审查相比,申诉制度成本低、效率高、十分便捷,不仅是对司法资源的节约,而且有效地维护了学生的合法权利,促进了高校教育环境的稳定,加快了高校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三)校纪校规特别是对学生处分的制定要合理、适度、规范 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要格外重视科学和高效。校纪校规的作用不仅仅是方便行政管理和约束学生行为,而且包括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方便、维护学生的基本权利等。在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形式主义,做到以人为本。例如,在图书馆门口、教学楼宣传栏、寝室楼道、食堂门口等地张贴校纪校规,方便同学们学习和遵守。在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不断加深的过程中,要十分注意提高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认同感,拉近学生和学校的距离,以增强学生的自律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校纪校规的遵守中来,最终达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推进行政管理法治化进程的目的。在制定高校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坚持合理、适度及规范的原则,行政管理工作要以维护学生基本权利为首要目标,切实避免出现高校行政管理不按照规定程序实行、走过场等现象。另外,还应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管理行为救济制度,确保学生在得到某项裁决或者处分之后仍然能够按照行政程序提出复议。 (四)建立完善高效的权力监督机制 公平公正是高校行政管理行为的应有之义,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必须做到管理制度、管理行为和管理程序的公开,建立起完善的权力监督机制,广泛接受教职工与学生的监督。高校权利监督机制的特征包括合法、有效、独立、透明等,这不仅符合我国教育行政法律法规中针对权利制约的相关规定,而且体现出高校行政管理事务运行的健康程度。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首先要求保障监督渠道的深度和广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完善层级负责制度来扩大监督渠道的广度,做到监督工作的有序运行、层层推进;另外可以建立起专业性强、分工明确的纪检监督队伍,强调监督队伍的责任、激发监督队伍的积极性,促使他们真正发挥作用,投入到权力监督的过程中去,为高校行政管理的公平公正做出贡献。另一方面,监督渠道的深度应该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不能只流于表面,要全面、深入地监督一些广大师生关注的重点问题,同时加强对监督队伍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学识素养和专业水平,促使他们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高校的行政管理行为进行全面、深入、高效的监督。 四、结语 高校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其行政管理行为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十分重要,和大学生的全面自由发展息息相关。法律至上、权力制约的法治思想要求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要求大学生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要求权力监督机构和权力救济机构设立完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管理并非高校行政法治化的唯一内容,创造以人为本、科学、民主的管理氛围也十分重要,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依法治校的有机结合。现代社会法治化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要按法治化的要求进行高校行政管理,这不仅体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体现了建设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 作者:何森林 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行政管理法治化探讨:剖析行政管理法治化途径 摘要:行政管理法治化是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而改进行政体制,促进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然要求培养依法行政的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这是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行政管理法治化途径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和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更使我国法治化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踏上新的征程。如今依法治国必先依法行政的观念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的共识。而要在新形势下实现依法行政,就必然要求培养法治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因此,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必须解决这四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一、行政意识: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前提 依法治国的一个必然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公务员在法律规范的要求和束缚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按照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从事公务活动,使得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可见,依法行政主要是依靠广大公务人员来推动的。因此,广大公务人员培养强烈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政治学上讲,人是理性自私的,都有在有限理性的范围内寻求自己最大利益的潜在倾向。所以,行政管理中必须注意约束人的自私性,提高公务员的行政意识。事实证明,单纯依靠外在的法律规范的约束、事后救济手段的完善,都无补于因人的意识的落后及惰性所导致的行政错误,以及行政行为对于整个行政环境造成的伤害。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须树立法治意识。这种法治意识对于行政管理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其要求行政立法及法律适用对于任何人一视同仁,其要求不能有人在法律之上,也不能有人在法律之外。惟有如此,行政活动才是对法律的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才能在行政管理领域得到切实落实。二是服务意识。行政管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控制、管理、服务。控制的目的是保障社会的稳定;管理的目的是维持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秩序和发展态势;服务的目的则是为社会本身及其全体成员提供长久的可靠的发展机会和条件。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是,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控制和管理功能越来越多地为服务功能所取代或掩盖。三是积极行政的意识。社会的不断发展带动国家行政职能不断地扩张,行政的目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积极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正是伴随着国家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这一历史的、国际的潮流的演化而形成的。现代行政所特有的灵活性、高效性决定了它是适应现代生活节奏的唯一权力形态;而现代行政组织聚集的一大批行政及社会管理方面的专家则是保证国家管理的合理性,即公正性的基本前提;同时,现代行政法治的发展,为行政的可靠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避免了行政专家及行政部门的专权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危险。种种安全保障强化了行政管理作为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力量的地位。 二、行政管理组织法治化 行政管理组织的法治化,就是要求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内部组织结构、外部运行方式等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范。既不能有未经法律程序、通过立法活动而设立的机关,已经设立的机关也不能行使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可见,行政组织的法律管理是整个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基,如果行政机关或相应行政组织的设立尚没有法律的基础,可以不依法而自生自灭,那么,相应的人员配备也会因此而不合理、不合法。在这样的环境下搞行政法治化建设是不可能的,更谈不上建立完善的法治社会了。 目前,我国组织立法的一个漏洞是,行政组织的立法体系不完善。就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而言,这些法规往往多强调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具体问题的规定常常是含混不清的,这在行政管理的实际运行中则反映为各具体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互相交叉重叠、相互争权夺利,造成管理对象的无所适从,从而影响了法治的权威,败坏了法治的形象。为实现行政管理组织的法治化,必须在行政立法方面走出坚实而有力的一步,强调加强行政立法体系建设,并且使这一体系在法规制定中更重视民主化、科学化和实用性。为此,不仅要修订一些不合时宜的立法,还要有创新精神,针对变化了的实践丰富、发展和创设新的有意义的条款。当前,在行政立法中,不但要对现有的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的组织法予以完善、充实,增加有关权限划分、组织调整程序、领导体制方面的具体内容,更主要的是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组成机构的设立、职责权限、基本准则、调整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行政管理职权的法治化 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行政职权只能是由公务员来行使,公务员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强势地位要求对他们的职权予以关注。因为行政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行政组织一旦成立,即享有法定的职权,掌握大量的可控资源,并据此拥有了可以直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权利予以直接干预的强制权力。如果不对这样的权力予以重视,甚至放纵用权者任意行使权力,不仅会使权力本身发生异变,还会造成行政事务的紊乱。因此,行政管理中必须对行政组织的职权予以法律的限定,以免因行政职权的泛滥而使人民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实现行政管理职权的法治化,必须从立法、执法及监督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的规范。立法方面的规范是基础,但并不是根本。立法对于行政组织职权设定的科学性、分类的完整性、制约的全面性等方面的规定固然是行政组织职权法治化的必要前提,但如果行政执法领域不全面、系统地贯彻执行,则再好的法律也会因“徒法不可以自行”的缘故,而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要保障在执法领域完整地落实执法的指导思想,则不能忽视监督的作用。应当指出的是,这里的监督不限于行政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不限于行政系统外部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而更重要的是行政的相对人因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使其自身的职权受到侵害时,依法定程序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妥善行使职权的监督,这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而且监督的主体越广泛,监督主体的地位越高,监督者的权威越大,监督就越有效。为此,行政管理在强调系统内的专门监督、上下级监督以及横向相关部门的监督之外,还要强调广大人民群众这种更广泛的无处不在的监督,并且不断地、有意识地强化他们的监督观念,迅速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行政职权的法治化,很大程度上讲是监督的法治化,只有建立起对于行政职权的能动的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并且从制度上保障这种监督主体的地位,保障他们不因监督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才能最终保证行政职权法治化的实现。 四、行政管理程序的法治化 行政管理程序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即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组织程序、行政诉讼程序。行政管理程序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组织实施某种法定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是行政管理活动中最主要的程序;行政组织程序是行政组织自身实现组织、管理、协调等内部机能的程序,是为保障行政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不可缺少的;行政诉讼程序则是作为行政活动的监督程序,在行政活动中引起相对一方的异议,而由司法机关介入予以处理的程序。 从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总体格局看,行政管理的程序化是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对公共权力的产生、行使实施监督、制约的最好的手段是实现权力行使过程的程序化,这是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通过公共权力行使的程序化,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状态的公开化、开放化、有序化,以保障达到更高的效能、更佳的目的、更大的适应性。运行程序化在司法权力的行使(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设立及遵循)、立法权力的行使(人民代表机关的议事规则的确立及遵循)体现出程序化的重要作用。由此,程序化在行政领域的发展是必然的。当今世界各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趋势是,通过制定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确立各行政组织基本活动的程序框架,再辅之以部门及地方各级各类行政组织的具体立法,形成各行政组织的基本活动程序化体系,行政组织的日常工作、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都可以有章可寻,从而保障了行政管理效能。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家正在制定基本程序法。既然程序化已经成为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必然趋势,那么,程序化就应主要地成为一种思想倾向而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形态。 因此,只要有行政组织的地方,大到立法、执法的具体步骤,小到行政机关内部文件的收发,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决定条文化,其并不一定需要法定的授权,因为程序作为一种督促、制约机制,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约束意识提高的体现,如果行政机关自己制定了严格的行政程序并身体力行,人民肯定是欢迎的。 行政管理法治化探讨: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问题探究 [摘要]:阐述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完善高校行政管理的相关法律及内部管理制度,注重组织设计的精简高效和优化组合,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权的监督等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策略。 [关键词]:高校 行政管理 法治化 0引言 高等院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的主体,怎么促使他们更加高效、有序地开展行政管理工作,以避免混乱,避免因人设岗或不规范的问题的发生,有必要加强高校的法治建设以及行政法治化管理。本文试图用行政法律理论,高校行政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等方面出发,就法律在高校的管理规则上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1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行政管理行为忽视学生合法权利 近年来,频繁传来学生状告学校侵犯其合法权利的报道,如“刘燕文案”、“田永案”等,均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高校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性的高度关注。部分高校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管理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管理者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再加上中国“尊师重道”传统的影响,忽视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出现了高校侵犯学生权利事件。这些事件在侵犯受教育权、侵犯人格权、侵犯财产权和侵犯隐私权等方面都有所体现。如“田永案”中,大学生田永诉所在高校拒绝颁发毕业证书,后胜诉,该案表明了高校的内部管理行为也被纳入了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内。在高校自主权不断扩大的今天,高校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出现行为不当甚至违法的现象也随之增多,在不同程度上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因而,社会上要求对高校行政行为进行必要规制的呼声开始出现。高校对于违纪学生作出的处分,是一种惩戒的手段,最终的目的还是教育为主,在缺乏相对健全的规章制度情况下,管理者滥用权力,造成侵权事件的发生,这将使得高校在实行自主管理事务的过程中处于不健康的状态,不仅没有贯彻履行法治理念,同时也和教育的最终目的―――实现人全面自由的发展这一宗旨相违背。 1.2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高校自主制定的规章制度基本都是围绕着1995年出台的《教育法》规定的原则制定的,而随后出台的《学位条例》也仅仅是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教育部门的管理权限,并未规定具体的规范条例,而且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对于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也未作详细说明,导致部分高校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够切合实际,操作弹性太大,甚至会出现无法可依;尤其是少数高校出现了与法律相抵触的制度,缺少了合法规章制度的指导,必然会导致高校行政管理行为的失范,而这些失范行为在高校学生学籍的管理中体现尤为突出。据调查,“学生手册”是大部分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主要呈现形式。而制定这些规则、办法的主体、内容、程序,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办法时时刻刻都在影响着相对方(教师、学生)的切身利益,但这些规则、办法大都是一些空泛的条文,缺乏相应实施的细则,并且过于严厉、笼统,只从管理方面的需要出发,追求实效性,基本上只是规定了学生积极和消极义务,而对学生的合法权利方面却鲜有提及。由于对当代大学生的性格特征不够了解,制定规则、办法没有能够做到从实际出发,同时,也违反了权利义务辩证统一的精神,很可能引发学生的逆反心理,从而给教育工作带来阻力。 1.3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各高校现行的对权利制约的有关制度建设普遍不完善,标准滞后。调查发现,很多高校在行使行政管理权力时,监督机制运行不畅,甚至处于无监督状态。在行政管理这一层面长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高校容易发生侵害学生合法权利行为的客观原因之一。高校监督机制的构建由于缺乏法律条文的明文规定而在设立方面及执行方面不够理想,或既有的监督机制未能完全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事实上并没有形成客观、高效、权威的监督机制。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加上高校自主管理权的日益扩大,有可能出现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从而对学生作出不够公平公正的评价以及处分。在我国高校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高校自主权也在逐渐地增强,高校领导干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权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权利监督和制约机制并没有及时跟进。高校的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关纪检监督队伍建设不理想,对高校重点问题和重要部门的监督工作缺乏专业水平和力度,以及对于高校某些重大决策的过程缺乏应有的监督程序,导致决策出台过程草率,甚至出现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 2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途径和方法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法治化的本质就在于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的优化。在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建设过程中,其途径和方法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维的。本文重点从高校行政管理队伍的组织设计、制度创新、加强监督等方面进行探讨。 2.1完善高校行政管理的相关法律及内部管理制度 首先得注意高校行政管理权法律依据的完善。国家赋予高校自主管理学校事务的权力,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很多地方存在立法空白,学校制定的内部管理规章成为学校管理学生的重要依据,并且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制度和司法审查制度,导致出现学校和学生的纠纷。对此,可以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尤其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权的行使范围、程序和方法的具体规定。高校所在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可以针对本地教育的特点,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地方性法规。不仅要制定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法规,而且应制定相关法规对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使之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又受到法律的规范。其次要注意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制度的完善。制度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制度文明是人类自身追求的重要目标,社会越发展,人类越进步,就越需要科学健全的制度。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工作机制,是管理进步的标志,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标志。制度本身具有规范性、强制性、稳定性等特征,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把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要素都纳入规范管理之中,用制度规定行政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也就有了方向,可以稳步推进。 2.2注重组织设计的精简高效和优化组合 一是要注意精简高效原则。从社会分工上讲,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属于行政工作而非党务工作,但这种分工并不是绝对的。事实上,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方面,既存在着目标高度一致的任务,又存在着具有很强综合性的任务,特别是那些与思想教育工作密不可分的领域,党政联合办公更有利于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最大化。二是要倡导优化组合原则。该原则具体是指行政管理机构内部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这里主要是指组织内部成员的优化组合。依据现代组织管理学理论,资源最优组合并不是相同的资源越多越好,重要的是不同资源的互相补充。就高校行政管理组织机构的资源配置来说,除了专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者外,还应选聘一些专家和优秀的法律工作者,这样才能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法治化高效平稳地进行。 2.3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高校的行政管理权是在法律授权下的政府下放权力,在保障高校行政管理权有效执行的同时,还要依法对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孟德斯鸠曾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并不等于否定高校的行政管理权,而是为了行政管理更好地为学术研究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的效率。可以让学生参与民主管理。高校不是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赋予它一定的行政职权,对高校进行行政管理。高校行使自主管理权,必须遵循法治原则。高校和学生之间的行政关系,也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而平等自愿原则正是民法的重要原则。处分决定的做出应遵循相应的程序,尤其在做出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等重大处分决定时应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德国教育法规定:取消学生的学籍,由教师大会做出决议,但须以2/3以上表决票才能通过。依据学生监护人或成年学生的申请,家长顾问委员会可以参与取消学籍的处理工作。做出决定时,需尊重家人顾问委员会的意见,若教师大会与家长顾问委员会的意见不一致,须向家长顾问委员会申明理由,若家长顾问委员会以2/3的多数反对取消学籍,则由主管教育监督部门做出决定。对我国高校来说,应按照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不能完全照搬国外做法,但在做出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等重大处分决定时也应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听证会进行听证,在大会做出处理决定的过程中,应允许学生进行质证和抗辩,如学生对处理不服,应告知其可以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3结语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法治化就是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形式来规范民办教育主体,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规范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以保障民办高校正常运行,保障民办高校参与者的权益。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治疗结石病临床医学论文 1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利用中药排石法进行治疗的结石病患者64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38例,女性26例,年龄在16-58岁之间;所有患者结石直径均不超过6mm,结石种类有泌尿系结石52例,胆结石12例。所有患者根据既往病史、发病原因、临床表现及B超、X线检查明确诊断。排除有心脑肾等严重基础疾病患者。 2治疗方法 所选患者入院明确病史,完善三大常规、生化全套、B超及X线等检查,明确结石的部位、具体大小,选择治疗方法。不同部位结石中医中药排石法方法为: 2.1胆结石胆结石的中医辨证施治主要是疏肝利胆,消融结石及行气止痛,达到内外兼治,一般应用清胆化石汤治疗。该清胆化石汤方药主要包含山栀子、金钱草、白芍、黄芩、炒元胡、茵陈、鸡内金、海金沙、青皮以及海浮石等,此类药物主理气化瘀,应用在结石病临床疗效较好。此外,针对患者出现的临床症状,进行对症处理。例如肾绞痛或者胆绞痛,可在服汤药的同时辅以电针或针灸治疗,主要实施穴位包括足三里穴、腰腹痛穴、三阴交穴及委中穴。 2.2泌尿系结石泌尿系结石的中医辨证施治主要是以排石通淋、清热利湿为主,一般应用清化湿热化湿汤。该清化湿热化湿汤方药主要包含山药、滑石、石苇、女贞子、竹叶、海金沙、瞿麦及山萸肉等,此类药物主清热通淋,在结石病有较好的化石效果。该药能促进结石溶解进而排出,阻止已有结石变大,预防结石复发。 2.3评估标准 依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的疗效判定标准,评估结石治疗效果为:显效,结石排出,患者症状消失,B超及X线片阴影消失;有效,多发结石部分排出,患者症状有所缓解,B超或X线片影像学表现为阴影减小,或出现结石溶碎裂解现象;无效,B超或X线片上显示结石无异常变化,患者症状未见明显改善。 3结果 所有64例患者经过中医中药治疗后,显效36例(56.3%),有效25例(39.1%),无效3例(4.7%),总有效率为95.3%,结果表明中医中药治疗结石病效果确切。 4讨论 结石病是是临床上较为普遍的疾病。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水质污染较为严重,人们生活方式及饮食习惯的改变,诸多因素导致人们患结石病的几率逐年上升,加之其易于复发,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临床上,针对结石病治疗的研究较多,长期以来手术、微创及中医疗法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法有开放性手术、微创治疗及中医内科疗法[2]。 在既往的研究及临床经验中,学者发现西医中,对结石病患者进行手术碎石、取石等治疗后,体内仍残留微小结石未能排出,遗留症状且极易导致患者结石的再复发,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针对此种情况,相关研究利用中医内科疗法对患者体内微小结石进行治疗,结果表明对于体内微小结石,中医中药排石法治疗效果明确。中医中药排石法能消融患者体内结石,促进结石排出体外,方法简便,对患者创伤较小,费用低廉,颇受广大医生患者青睐。 本文64例结石病患者进行中医中药排石法治疗,显效36例(56.3%),有效25例(39.1%),无效3例(4.7%),总有效率为95.3%。且治疗后患者未出现相关并发症,病情恢复迅速,结果表明中医中药排石法治疗结石病效果确切,有很大的临床意义。 综上所述,中医内科排石、碎石及溶石等治疗结石病的手段,有着良好的治疗效果。中药治疗结石病的临床效果是确切的,且损害较小,费用低廉,药物无明显不良反应,在临床结石病的治疗上占据重要地位。但是患者体内还有部分结石,利用中医内科排石法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一般机体各部位结石中,肝内胆管结石进行中医内科治疗效果欠佳,而胆囊结石及膀胱结石最适宜用中医内科疗法,疗效最佳。膀胱及胆囊因其解剖生理,结石经中医中医疗法消融后能顺畅排出,效果佳;而肝内胆管扩张后直径仍旧比肝内胆管结石最大横径要小。该类结石难以通过较小的通道排出,效果欠佳。此外,结石的化学成分若主要是碳酸钙则中药疗法效果也较差,因碳酸钙结石硬度较大,难以消融。临床上应该明确诊断患者病情,根据具体病情考虑治疗方法。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治验头痛之浅谈 摘要:目的:自拟中药方剂治疗头痛的有效性。 方法:临床辨证论治,实际运用。 结果:治疗患者159例,外感头痛一号方应用患者73例,无效者0例,有效73例,治愈71例,有效率100%,治愈率:97.26%内伤头痛一号方应用患者86例,无效者0例,有效86例,治愈85例,有效率为100%,治愈率98.83%,两则方剂总体治愈率为98.05%以上。 结论:两则方剂均为治疗头痛的有效方剂。 关键词:中医中药治疗头痛 头痛是临床常见的症状之一。头痛病因多端,分为外感和内伤两大类。头为诸阳之会,清阳之府,凡五脏精华之血,六腑清阳之气,皆上注于头,故六淫之邪外袭,上犯巅顶邪气稽留,阻抑清阳,或内伤诸疾,导致气血逆乱,瘀阻经络,脑失所养,均可致头痛。 外感六淫:六淫外袭起居不慎,均可致头痛,《素问・太阴阳明论》云:“伤于风者,上先受之,故头痛以风邪所致者最为多见。”且风为百病之长,多夹时气为患,若风寒袭表,寒凝血涩,则头痛而恶寒战栗,风热上犯清空,则头痛而身热烦心,风湿袭表,上蒙清阳,则头痛而重,若湿邪中阻,清阳不升,浊阴不降,亦可引起头痛。 内伤不足:“脑为髓海”,主要依赖肝肾精血及脾胃运化水谷精微濡养,气血不足,失却濡养可见头痛,三脏邪盛亦可引发头痛,故其发病与肝、脾、肾三脏有密切关系。 头痛的辩证,要详问病史,根据各种症状不同表现,辨别致病之因以外,尤其注意头痛之久暂,疼痛之性质,特点及部位之不同,辨别外感和内伤,以便进行论治。 另外,头痛还应根据发病部位之异,参照经络循行路线加以判断-大抵太阳经头痛多在头后部,下连于颈,阳明经头痛多在眉棱骨等处,少阳经头痛多在头之两侧,并连接耳部;厥阴经头痛多在巅顶部位,或连于目系。临床辨证既应注意头痛的不同特点,同时还应结合整体情况及其有关兼症全面分析以便处方用药。 本人行医30多年,对治疗头痛有很好的经验,根据外感、内伤两大类来自拟头痛外感一号方,内伤头痛一号方,应用于临床两年来,治疗患者97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资料与方法 外感头痛一号方 组成:菊花一包(10g),川芎一包(6g),羌活一包(10g),白芷一包(6g),蔓荆子一包(10g),甘草一包(3g)。 功效:祛风,散寒,止痛。 主治: 外感头痛:头痛,恶寒恶风,肢体困重,脉浮。 用法:一日一剂,温开水冲服。 方义分析:菊花散风清热,川芎、白芷祛风止痛,羌活除湿散寒,蔓荆子清头目止痛,甘草调和诸药。 加减:头痛而胀,发热而加石膏一包以助清热泻火之功。 内伤头痛一号方 组成:天麻一包(10g),钩藤一包(10g),石决明一包(20g),川芎一包(6g),菊花一包(10g),藁本一包(10g),当归一包(10g),茯神一包(10g),蔓荆子一包(10g),甘草一包(3g)。 功效:平肝养血,祛瘀止痛。 主治:内伤头痛势弱,时发时止,倦怠乏力,舌质红,苔薄黄,脉弦细。 方药:石决明潜镇以定肝阳上亢。天麻、钩藤平肝熄风,菊花、蔓荆子、藁本、川芎清头目,祛风止痛。当归养阴补血,茯神宁心安神,甘草调和诸药,共奏平肝养血祛瘀止痛之功。 加减:气虚头痛甚者加人参一包(5g),黄芪一包(10g),血虚者加熟地养阴补血,痰浊甚者加半夏一包,健脾化痰,瘀血甚者加红花桃仁,增强活血化瘀。 2典型病例 姓名:某某性别:男年龄:50岁职业:务农 就诊时间:2011年8月2日发病季节:立秋 地址:山西襄垣 主诉:头痛如裹,肢体困重,恶风,面红目赤,渴喜热饮。 四诊得之:面色少华,精神一般,舌质红,苔薄黄,脉浮。 辩证:由于气候炎热,雨水连绵,致湿热之邪较盛,湿为阴邪,其性重浊,热为阳邪,其性炎上,湿热之邪外袭,上蒙清窍,故头痛如裹,肢体困重,舌红而赤,口渴喜饮。脾主运化,主四肢,脾为湿困,故肢体困重。苔薄黄,脉浮,为风热之邪炽盛之象。 中医诊断:外感头痛。 治法:清热,祛湿,止痛。 方药:外感头痛一号方。 用法:,开水冲服,五剂,一日一剂。 分析:菊花祛风清热,羌活祛风胜湿,川芎,白芷祛风止痛,蔓荆子清头目止痛,甘草调和诸药,口服五剂后症状好转,无其他不适症状。 3讨论 依治疗原则看,外感头痛多属实证,治疗应以驱邪为主,因风者疏之,因寒者散之,因湿者化之,因热者清之。内伤头痛,多属虚证,治疗以扶正为主。风阳侵袭则熄风潜阳,气虚则益气升清,血虚则养阴补血,肾虚则益肾填精,至于痰浊,淤血所致头痛,本虚标实,或先祛其实,或扶正驱邪兼顾。但本人通过多年临床经验,简化了诊疗过程,把外感,内伤头痛进行综合分析,制出了外感头痛一号方、内伤头痛一号方,以便更加方便的应用于临床实践,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凡前来就诊的头痛的患者,需辨清外感,内伤,方可用上方。请各位同仁辩证用之,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辨证施治治疗脑血管痉挛性头痛临床分析 摘要:目的:分析中医中药辨证施治治疗脑血管痉挛性头痛的临床效果。方法:将我院收治的120例脑血管痉挛性头痛患者随机分为2组,即观察组60例,对照组60例。对照组患者行西医治疗,观察组患者行中医中药辨证施治治疗。治疗后分别对2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评价, 同时于治疗前后,分别对患者大脑中动脉平均血流速度予以TCD检测。结果: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0%,对照组为63.33%,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为(71.27±4.32)cm/s,对照组为(82.56±6.47)cm/s,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脑血管痉挛性头痛;中医中药;辨证施治 血管痉挛性头痛是一种神经系统退行性变性疾病,主要因颈内动脉硬化斑块形成后引发的血管腔狭窄和血流涡流对血管壁造成刺激而致[1]。临床主要表现为单侧脑部搏动性疼痛,该病病程长,且易反复发作,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及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中医学上,脑血管痉挛性头痛属“偏头痛”、“脑风”、“头风”范畴,风邪侵袭、癖血内阻为其主要病机[2],中医辨证施治能针对其主要病因予以对症治疗,并结合病理机转而取得较好的疗效。本文以我院2010年1月~2011年1月期间收治的120例脑血管痉挛性头痛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60例患者行中医中药辨证施治治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选择我院2010年1月~2011年1月期间收治的120例脑血管痉挛性头痛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男56例,女64例。年龄22岁~74岁,平均(50.4±8.6)岁。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医临床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及国际头痛学会分类诊断标准,并经颅多普勒超声(TCD)确诊。中医辨证及分型:脑脉淤阻型34例,阴虚阳亢型28例,寒凝气滞型36例,气虚血瘀型22例。随机将本组120例患者分为2组,即观察组60例,对照组60例。2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情、中医辨证分型以及一般体征上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60例患者行西医治疗。即予以患者口服盐酸氟桂利嗪,10mg/次,1d/次,2周为一个疗程,共用2个疗程。同时,联合芬必得治疗头痛症状。 观察组60例患者行中医中药辨证施治治疗: 脑脉淤阻型:治则行气活血,化瘀通络,方剂:葛根、丹参各20g,生地、山楂各15g、桃仁、天麻各12g,当归、赤芍、香附、川芎各10g,甘草5g。 阴虚阳亢型:治则熄风养肝,养阴活血。方剂:牛膝、天麻、杜仲、石决明各15g,生地、勾藤、何首乌、桑寄生、枸杞子各10g。 寒凝气滞型:治则行气活血,温阳散寒。方剂:葛根20g,丹参15g,枳实12g,当归、赤芍、白芷、附片、桂枝、香附各10g,甘草5g。 气虚血瘀型:治则活血化瘀,补中益气。方剂:当归、熟地、川芎、白芍各20g,生地、党参、黄芪、何首乌各15g,酸枣仁、黄精、甘草各10g。 上述方剂,1剂/d,清水煎,分早晚两次服,2周为一个疗程,共用2个疗程。 1.3观察指标 1.3.1临床治疗效果 于患者治疗后,分别对2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标准[3]为:治愈:头痛症状及体征完全消失,TCD检测血流速度恢复正常,且半年内未复发;有效:头痛症状及体征明显改善,TCD检测血流速度基本恢复正常;无效:头痛症状及体征无改善甚至加重,TCD检测血流速度无改善。临床治疗总有效率=痊愈率+有效率。 1.3.2大脑中动脉平均血流速度 于患者治疗前后,分别对患者大脑中动脉平均血流速度予以TCD检测,观察治疗前后变化情况。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l0.0统计软件,计量检测数据以( )表示,计数检测数据以率的形式表示,组间两均数比较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用X2检验。以P 2.结果 2.1 2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 从上表可以看出,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0%,对照组为63.33%,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大脑中动脉平均血流速度 治疗前,观察组60例患者大脑中动脉平均血流速度为(101.35±13.26)cm/s,对照组为(103.21±11.32)cm/s,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治疗后,观察组为(71.27±4.32)cm/s,对照组为(82.56±6.47)cm/s,2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长期以来,脑血管痉挛性头痛迁延难愈,久治不愈,一直是临床医学关注的热点。中医学上,脑血管痉挛性头痛属“偏头痛”、“脑风”、“头风”范畴。中医认为“脑为髓之海”,主要依赖肝肾精血濡养,若肝气郁滞,气郁化火,情志不畅,阳亢生风,风阳上扰巅顶,则易发本病。运用中医古方,因症而宜,因人而异,进行辩证治疗,能取得较好的效果。本研究中,对照组患者行西医治疗,观察组患者行中医中药辨证施治治疗,即以补肾、养脑、祛湿、清火、活血开窍为基础手段,分阶段、辨证施治的治疗原则,使患者中枢神经修复与抑制失常的病态恢复到正常。治疗后,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0%,对照组为63.33%,观察组患者临床治疗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同时,治疗后观察组患者大脑中动脉平均血流速度改善效果优于对照组。因此,中医中药治疗脑血管痉挛性头痛疗效显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在消化道恶性肿瘤中的作用 【摘要】目的:本文以国内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的相关研究为基础,主要探讨中医药特色疗法在现代肿瘤治疗中的作用。 【关键词】中医药;作用 恶性肿瘤已经成为人类死亡的重要原因,全世界每年大约有750万人死于癌症。在我国,恶性肿瘤在各种死因中也已悄然上升到了第二位[1]。目前我国对恶性肿瘤的治疗多采取综合治疗的方法,包括早期的手术治疗,放疗,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基因靶向治疗及中医药治疗。 一 中医药直接作用于恶性肿瘤中医药在我国肿瘤临床上的应用十分普遍[2]。中医治疗恶性肿瘤强调辨证论治,重视扶正固本以祛邪,《黄帝内经》云“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不足,是导致邪毒内侵的必然结果。根据肿瘤患者气、血、阴、阳的不足,分别选用具有益气、养血、滋阴、温阳的药物,佐以清热解毒、散结祛瘀等祛邪作用的中药,调节人体气血阴阳和脏腑功能,起到强壮身体,抑制癌肿的发展,缓解病情,延长生存期的作用。如陈志锋等[3]应用荟萃分析方法的随机效应模型,对国内7年来单纯应用中医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NSCLC),并以化疗作对照的研究文献进行定量分析,结果显示,中医药组稳定率OR=2.10,95%CI(0.70~3.08),资料齐性检验,Q=24.24,V=12,P 0.01;化疗组有效率OR=1.48,95%CI(1.03~2.24),Q=2.89,V=8,P 0.05。统计7 篇文献报道的中位生存期,中药组平均335.4 天,化疗组231.8 天,P=0.1489。Meta 分析结果表明,中医药治疗疗效特点是瘤体稳定率高,有效率低,但中药组远期生存显示了一定优势。刘嘉湘等[4]以滋阴益气温阳法治疗晚期原发性肺癌171 例,分别用滋阴(南沙参、北沙参、麦冬、元参、百合、生地、鳖甲) ,益气(人参、黄芪、党参、太子参、白术等) ,温阳(补骨脂、仙灵脾、肉苁蓉、菟丝子、琐阳等) 扶正中药,配合其他软坚解毒之类(夏枯草、瓜蒌皮、生南星、牡蛎、白花蛇舌草等)中药,辨证论治晚期肺腺癌,并设化疗对照组133 例。结果治疗组1年生存率、3 年生存率、5 年生存率、中位生存期均优于对照组,且中药组缓解和稳定病灶的疗效优于化疗组。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原则以扶正为主,以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位为主要目的,主张带瘤生存。 二 中医药对化疗、放疗的减毒增效作用中医药对化疗、放疗有明显的减毒增效作用。放化疗是治疗恶性肿瘤的有效手段,但放化疗常会给机体带来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如目前放化疗引起的呼吸系统受损、消化道反应、肝胆毒性反应、骨髓抑制等,使得部分患者不能顺利完成治疗,部分患者还存在着放化疗后,肿瘤复发的问题。西医药对此无良策,但中医药可以起到预防和减轻放化疗的毒副反应,减少局部复发和远处转移的作用。如张代钊等[5]报道,中医药治疗放化疗副反应的疗效观察(总结病例数为21000 例):中西医结合组(放化疗加中药组)之完成率在70%~90%,而对照组(单纯放化疗组)之完成率在50%~70%,两组相比有统计学意义,同时中西医结合组病人的全身反应、消化道反应和骨髓抑制等都较单纯放化疗组为轻。 中医认为这是由于放化疗耗伤人体气血、津液及损伤五脏六腑的功能所致,临床运用健脾和胃、补气养阴、清热之类中药。刘鲁明等[6]观察了参麦液对化疗的减毒作用。对肺癌患者203 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发现化疗后OKT1 值参麦组略上升,对照组下降( P 三 中药制剂在肿瘤临床中的广泛应用近年来,中药静脉抗癌制剂在临床上应用广泛,且疗效肯定,如康艾注射液、康莱特注射液、苦参注射液、榄香烯注射液、鸦胆子乳剂、吗特灵注射液、华蟾素注射液等,口服的抗癌中成药有平消胶囊、增生平片等,在临床应用中显示了较好的疗效。对于那些已经失去放化疗机会的中晚期肿瘤患者,放化疗后复发的患者及对化疗耐药者,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治疗方法。很多补益类中药的药理研究,证实有抗肿瘤作用。如最具有代表和前景的是人参提取物Rg3 对裸鼠移植性肿瘤的生长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该药可把大量的癌细胞阻滞在G1 期,使S 期的细胞明显减少。人参皂甙Rg3 已被开发为抗肿瘤新药参一胶囊,目前正在做多中心临床协作的大标本研究。 当今医学模式已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肿瘤及其治疗对患者生理、心理、社会功能的影响也日益受到重视,疗效的评价也更加重视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疾病的生理性与社会心理性[7]。中医药长于辨证论治、扶正固本,重视全身状态的调节。西医则以手术、放疗、化疗等针对癌灶的治疗为主,如何使中医药治疗与西医治疗手段有机的结合,更大的发挥中医药治疗的优势,使肿瘤患者更多的受益是值得我们重视和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首先要重视中医药抗肿瘤的基础研究,结合当前科学的前沿技术如基因、分子生物学等开展更深层次的课题研究,统一各恶性肿瘤的中医证型,并开展中医证型的客观化,微观化研究,便于临床操作,并为重复验证、建立大样本研究创造条件。 其次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的疗效客观化、定量化和标准化标准,建立有效的、合理的、规范的、有指导意义的中医规范化治疗的诊疗指南,这一方案的制定,既要注意科学性、可重复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又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更要突出中医特色,能够作为指导中医肿瘤临床、科研、教学和对外交流的参照依据。 最后,加强民间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验方的管理和研究,使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形成一个严谨,规范,有序的体系。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治疗慢传输型便秘的临床观察 【摘要】:目的:观察温肾疏肝汤治疗慢传输型便秘的临床疗效。方法:将60例该类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30例用温肾疏肝汤治疗,对照组30例用麻仁软胶囊治疗。结果:治疗组有效率为862%,对照组有效率为571%,两组有效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慢传输型便秘;温肾疏肝;临床观察 慢传输型便秘(slow transit constipation STC)又称结肠无力型便秘,主要临床特点为结肠传输运动减慢、肠内容物通过延缓、无便意、排便次数明显减少。笔者运用温肾疏肝汤治疗,疗效肯定,总结内容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选择资料60例系我院2010年3月-2012年6月就诊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30例。治疗组30例,男8例,女22例;年龄41-69岁,平均456岁;病程1-12年,平均56年。对照组30例,男10例,女20例;年龄40-67岁,平均461岁;病程05-13年,平均58年。 12诊断标准采用罗马Ⅲ慢性便秘诊断标准[1]。(1)必须满足以下2条:①排便费力;②排便为块状或硬便;③有排便不尽感;④有肛门直肠梗阻和(或)阻塞感;⑤需要用手操作以促进排便;⑥排便次数每周少于3次。(2)不用缓泻药几乎没有松散大便。 13排除标准经胃肠运动试验、全消化道造影、电子结肠镜等检查排除肛门、直肠、结肠的器质性病变,并经肛诊、排粪造影、肌电图等检查排除出口梗阻型便秘。 14治疗方法治疗组采用自拟温肾疏肝汤:黄芪15g、太子参10g、肉苁蓉10g、锁阳10g枳实10g、枳壳10g、白芍15g、炒槟榔6g、炒莱菔子15g。常规煎煮取汁400 ml,分3次服用。对照组用麻仁软胶囊常规服用,观察2疗程。随访6月。 15疗效判定标准[2]参考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便秘疗效判定标准。 16统计学方法运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 2结果 21一般情况治疗期间治疗组脱落1例(失访), 对照组脱落2例(1例因故中途拒服药,1例失访)。 22两组疗效比较见表1。 23不良反应:对照组有2例患者服药后出现腹痛、腹泻,经对症处理后好转,治疗组无不良反应。 3讨论 笔者经多年临床观察认为该病属中医“虚秘”,病位虽在大肠,但与肝脾肾关系密切,《素问・金匮真言论》说:“肾……开窍于二阴。” 二阴主司二便,粪便的排泄,属大肠的传化糟粕功能,其有赖于肾气的推动和固摄。若肾气不足,一方面无力鼓动胃肠之气,导致胃肠传导无力而致便秘,另一方面肾不化气,气不化水,温煦无权,阴寒内生,凝结于肠胃,阻碍阳气运行,导致大肠传送无力而致便秘;《医学入门》云:“肝与大肠相通”,“肝病宜疏通大肠,大肠病宜平肝”,大肠为传导变化之官,其功能的正常与否,有赖于气机的升降有序,清气得升,浊气得降,则糟粕传导正常,大便得通,气的升降出入是受肝的疏泄功能调节,肝疏泄功能失常,大肠传导失司,则可出现便秘之证,这与国内学者研究发现便秘患者多伴有明显的抑郁和/或焦虑型心理障碍[3]相一致。 温肾疏肝汤中黄芪、太子参益气健脾以助推动大肠之力;肉苁蓉、锁阳温肾润肠通便;枳实、枳壳疏肝理气,白芍养血柔肝以调理肠道气机。炒莱菔子、炒槟榔行气消胀推动肠道气机运行。全方攻补兼施,祛邪而不伤正。现代药理研究表明,黄芪能改变脾虚大鼠胃肠推进作用,调节胃肠动力异常[4];肉苁蓉中含有的半乳糖醇可以显著缩短小鼠通便时间[5]。枳实能明显提高慢传输型便秘大鼠肠神经递质SP、VIP含量,促进肠运动[6];白芍能促进小肠、大肠的推进运动并能使小肠、大肠含水量增多,促进大肠分泌胶状物滑润肠道[7]。 温肾疏肝汤治疗慢传输性便秘,总有效率达862%,疗效满意。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在消化道出血中的临床应用 【摘 要】目的:探讨中医中药在消化道出血中的临床应用效果。方法:选取我院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间收治的消化道出血病患100例,随机地划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其中,对照组50例,运用西医常规用药治疗,观察组50例,采用中医中药的方式治疗,对比两组病患治疗后的临床效果。结果:观察组的总有效率是96.0%,其中,有效31例,占本组病患总数的62.0%,显效17例,占34.0%,无效2例,占4.0%;对照组的总有效率是86.0%,其中,有效33例,占本组患者总数的66.0%,显效10例,占20.0%,无效7例,占14.0%[1]。治疗后,观察组未发现有不良反应的病患,对照组中有5例不良反应病患,占10.0%,从临床疗效的整体而言,观察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组,两组对比,差异具备显著性(P 【关键词】中医中药;消化道出血;临床效果;临床运用;便血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院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间收治的消化道出血病患100例,随机地划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对照组病患50例,运用西医常规的治疗办法完成治疗任务,其中,男性28例,女性22例,年龄25-75岁,平均年龄(53.2±2.4)岁;观察组病患50例,运用中医中药的治疗方式,其中,男性26例,女性24例,年龄26-77岁,平均年龄(53.8±2.2)岁。全部病患中,慢性出血30例,黑便病患21例,血便病患20例,胃癌35例,胆道出血7例,呕血病患57例[2]。两组病患在性别、年龄、病种及病情发展程度等方面对比,差异不具备显著性(P 0.05),具备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病患运用抑制酸性及保护胃黏膜的药物――奥美拉唑进行治疗,依据15-20mg/次的药剂量完成静脉注射;观察组病患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借助于中医中药的治疗方法完成健脾和中及止血处置,所用的中医中药主要包含:炒白术12g、生地炭11g,三七10g,党参14g,茯苓17g,甘草5g,大黄炭9g,与此同时,依照病患的病情发展状况适量掺入另外的中医中药成分,例如脾胃虚弱附加11g麦冬和10g石斛;肝郁化热附加青皮、牡丹皮各10g[3]。 1.3诊断标准 全部病患经临床检验后,血便、黑便或呕吐物在检测后均显示出相对强的阳性特点;并且均具有同消化道出血相联系的原发病症,例如十二指肠溃疡、胆道出血及胃癌等。 1.4临床效果的评估标准 经大便潜血检测后持续三次显示为阴性,3d之内胃镜检查未发现活动性出血现象,血红蛋白趋于平稳则为有效;经大便潜血检测后显示为持续三次阴性特征,2d之内胃镜检查未能发现活动性出血的病症,血红蛋白相对平稳则为显效;如若经大便潜血检测之后,持续三次显示为阳性特征,3d以内的胃镜检查均可观察到活动性出血的现象,血红蛋白有所降低则表明治疗无效。 1.5统计学分析 运用SPSS17.0系统软件加以统计学数据分析,计量资料借助于t检验,计数资料借由X^2检验,P 2 结果 2.1观察组和对照组的临床效果对比 如下表所示,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为96.0%,其中,有效31例,占本组病患总数的62.0%,显效17例,占34.0%,无效2例,占4.0%;对照组的总有效率是86.0%,其中,有效33例,占本组患者总数的66.0%,显效10例,占20.0%,无效7例,占14.0%[4]。从整体的临床效果看,观察组疗效优于对照组,差异具备显著性(P 2.2 不良反应的出现状况 观察组50例病患中未见不良反应病患,对照组50例病患经治疗后共出现5例不良反应病患,占本组病患人数的10.0%,不良反应的症状主要表现为腹胀2例,腹泻1例,便秘1例,头痛2例和腹痛2例。 3 讨论 作为临床上较为普遍的并发疾病,消化道出血通常包括急性消化道出血与慢性消化道出血两种类别,其发病通常伴随血便、黑便和呕血等症状,在治疗上异常繁杂。采用西医手段和方式治疗消化道出血较为常见,然而,西医治疗常常达不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并且给病患带来的不良反应较大[5],伴随临床技术和水平的日臻完善和成熟,中医治疗水平的持续增强,使该治疗方式成为临床上广泛认可的新手段。 中医普遍认为,消化道出血隶属于“血症“的范畴,以止血作为首要目标,然而,出血之后纯粹地止血会持续积蓄体内的淤血,所以说,在止血过程中需要同步进行止血祛瘀,以便于产生新血,达到标本兼治的临床目标。健脾和中并止血,止血目的实现后可完成气血同步补充,进而完全地止血,有助于提高病患的身体机能和生活质量。 除此以外,本文在采用中医中药方式的过程中,还运用奥美拉唑完成抑制胃酸和保护胃黏膜的处置工作,可在健脾并止血的过程中达到养胃的良好效果,整体疗效较佳。众所周知,奥美拉唑是消化道出血的治疗中较为普遍使用的药物,其止血效果相对理想,具有见效快、用药效果强、持续控制胃酸分泌的优势特征。针对十二指肠和每类胃病并发的消化道出血病症的作用异常显著。然而,假若单独运用奥美拉唑,则较易产生一些不良反应症状,例如,头痛、腹痛、腹胀、便秘、腹泻以及失眠等症状,也会使整体疗效大打折扣,给病患增加了较为沉重的身心负担。本文的对照组病患借助于奥美拉唑治疗后,即产生5例不良反应症状患者,占比10.0%,其主要症状集中表现在头疼、便秘和腹部不舒服等方面。 综上所述,本地研究中,结合病患入院初期检测的大便潜血、血色素水平等情况看,脾胃处在中焦,是气血生化的根源,脾统血,气摄取血,疲弱便无权统摄,血液便会向外流出。健脾和中并止血,通过服用白术、甘草、茯苓和党参等中药来达到预期临床治疗目标,并有止血祛瘀、标本兼顾、气血同补的疗效,又结合医药具备抑制胃酸、杀灭菌群,止血保护胃黏膜的作用,对于治疗消化性溃疡引发的急性消化道出血和慢性胃炎的科学诊疗是大有裨益的。本文选取100例消化道出血病患中,观察组的总有效率达到96.0%,,其中,有效31例,占本组病患总数的62.0%,显效17例,占34.0%,无效2例,占4.0%;对照组的总有效率是86.0%,其中,有效33例,占本组患者总数的66.0%,显效10例,占20.0%,无效7例,占14.0%,P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治疗慢性肾脏病20例分析 摘要:目的 探究中医中药在慢性肾脏病治疗中的作用,为慢性肾脏病的临床治疗提供依据。方法 2011年1月~2013年6月就诊于我站家庭病床慢性肾脏病患者共20例,在进行西医治疗的基础上我们采用中医中药治疗方法进行辅助治疗。结果 本组20例患者中治疗有效者13例,有效率为65.00%。治疗有效率为75.00%。结论中医中药在慢性肾功能疾病的治疗有一定疗效,综合治疗效果较好,具有良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关键词:中医中药;肾脏病;慢性;治疗 慢性肾脏病是一类由肾脏渐进性损害,功能受损逐渐加重而表现出一系列临床症状的临床综合征[1]。为了减少该疾病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医学工作者已经研究出一些治疗或者控制疾病的方法,其中透析这类治疗方法的出现为该疾病进程的延缓提供了一种有效途径,但是这类治疗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中医的治疗以阴阳五行为基础,注重人体整体的稳定性以及协调性,从整体上进行调节。肾脏病属中医中"关格"、"虚劳"、"水肿"等证范畴[2]。因此,我们认为中医在该病的治疗中应当具有独特的治疗效果。分析发现,益气活血利湿降浊法在该疾病的治疗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治疗效果,目前在临床实践中已经开展应用[3]。为了进一步探究中医中药在慢性肾脏病疾病中的治疗效果,为慢性肾脏病临床治疗提供了一种选择,我们对2011年1月~2013年6月就诊于我站的20例慢性肾脏病患者采用了益气活血利湿降浊的治疗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治疗效果,具体内容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2011年1月~2013年6月我站共收治慢性肾脏病者20例。其中男性患者13例,女性患者7例;年龄61~76岁,平均年龄为68.9岁。男性患者中糖尿病肾病10例、高血压肾小动脉硬化3例;女性患者中糖尿病肾病3例、高血压性肾小动脉硬化2例。肌肝为167~256umol/L,尿素为9.2~11.00mmol/L。 1.2诊断标准 ①西医诊断标准:参考《肾脏病学》;②中医诊断标准:病名诊断参照中华人民共中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断疗术语疾病部分(GB/T 16751.1-1997)9.14.2,肾系病类。证候分型参考《中药新药临床指导原则》及中华中医药学会肾脏病分会制定的《慢性肾衰竭的诊断、辩证分型及疗效评价》。 1.3方法 中医在慢性肾脏病治疗中按照该疾病病变的缓急程度采取不同的治疗原则,即急者治标,缓者治本[4]。由于部分患者可能有新感外邪者存在,对于这类患者我们采用的是祛邪与补肾同时进行的治疗方法。由于部分患者虚实不同,按照虚实在病程中所起的主要作用,我们采取了不同的治疗方法,具体内容如下。 1.3.1以正虚为主者的临床表现及治疗方法 以正虚为主的患者主要的表现为:脉搏弦细或为缓脉;面色萎黄、舌苔淡薄、舌质淡红;另外,由于肾脏功能受损,水分排泄受到损害,因此可表现为轻度水肿、除此之外,还可存在头晕以及腰酸乏力等。治疗方法以扶正治疗为主,并同时进行益肾健脾和祛瘀化浊治疗。对于这类患者我们给予的基础方剂为:怀牛膝15g,熟地20g,白术15g,丹参30g,山药30g,扁豆30g,泽兰20g,生苡仁15g,党参15g,黄芪15g,益母草30g,陈皮10g,制半夏10g。由于此方剂在服用期间可能会出现大便秘结等症状,对于出现症状者我们给予通腑片进行控制。 1.3.2以邪实为主者的临床表现及治疗方法 以邪实为主的患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纳呆等消化系统症状和头晕、乏力等全身表现,部分患者出现舌苔厚腻等表现。在该症的治疗中我们该用清解通腑,祛瘀化浊,佐以扶正为主的治疗原则,具体基本处方为:车前子30g、黄连5g、陈皮10g、白茅根30g、紫苏10g、制半夏10g、生大黄10g、丹皮15g、半枝莲30g、泽兰20g、冬葵子30g。对于出现舌苔厚腻者我们在上述方剂的基础上为其增加苍术15g和厚朴9g服用,另外采用灌肠治疗,具体方剂为生牡蛎30g、蒲公英30g、丹参30g、何生大黄15g。另外,所有患者均采用复方丹参注射液进行静脉滴注,以活血化瘀。 1.4疗效标准 本组研究中我们将患者的治疗效果分为缓解、好转以及无效3个等级。其中症状缓解和好转者认为治疗有效。具体如下:①症状缓解:患者临床症状基本消失,肌酐以及尿素氮水平降至正常范围内;②症状好转:患者临床症状明显好转,血肌酐以及尿素氮水平降到水平的90%甚至更低;③症状无效:患者临床症状无好转甚至加重,血肌酐以及尿素氮水平无降低,甚至出现增高。 2 结果 本组20例患者经过治疗后13例患者取得一定的治疗效果,即治疗有效,有效率为65%,其中,症状缓解者8例,占40.00%;症状好转者5例,占25.00%;症状无效者7例,占35.00%。 3 讨论 慢性肾脏病是一类病程较久的疾病,因此病变程度不一。该疾病患者一般正气虚损,中医认为是由于肾脏,运化乏权,气化无能,升降开关失常,以致湿浊邪毒滞留为患,病属因虚致实,本虚标实。因为病程迁延,因此患者脏腑功能会受到极大损伤,以肝脾以及肾虚为主要表现,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肾脏功能会进一步损伤,病情加重,最终出现严重的正气虚衰,甚至出现气血浊邪壅滞等表现[5]。本组研究中我们应用的方剂主要在于扶正,通过中药调理达到益气活血利湿降浊的目的。本方剂中生大黄具有通腑泄浊之功效,可引导湿浊之邪通过大便排出,从而减轻肾脏的负担;白术则有健脾除湿的功效,对脏腑功能的提升具有一定效果,车前草等药物则可以利尿除湿,在提升脏腑功能的同时减轻体内水分的蓄积,减轻水肿症状[6]。姜半夏燥湿和中,有降逆止呕,同时还具有通腑降浊之功;黄芪、党参等药物成分可以健脾益气,同时可以补气扶正,有助于提高机体免疫力,防止外邪的侵入。除此之外,丹参等药物的应用可以起到活血化瘀的效果。这些药物通过共同作用,不仅可以有效缓解局部症状,同时对于机体整体水平的调节作用亦较为显著。在本次研究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因此,我们认为,中医中药方法在慢性肾脏病疾病的治疗中有独到之处,具有较好的临床应用价值。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对58例胃肠道功能紊乱患者治疗的体会 摘要:胃肠道功能紊乱(functional disturbances ofgast rointestnal tract),又称胃肠神经宫能症或胃肠神经症(gastrointestinalneurosis),是一组胃肠综合症的总称,多有精神因素的背景,以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为主,而在病理解剖方面无器质性病变基础,因此也不包括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胃肠道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主要在胃肠道涉及进食和排泄等方面的不正常,也常伴有失眠、焦虑、注意力涣散、健忘、神经过敏、疼痛等其他功能性症状。胃肠道功能紊乱是农村常见病,目前国内尚缺乏有关发病率的精确统计,在各种脏器的神经宫能症中,胃肠道的发病数最高,多见于青壮年,严重地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笔者自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应用中医中药治疗胃肠道功能紊乱58例,取得较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关键词:胃肠道功能紊乱中医治疗体会 胃肠道功能紊乱(functional disturbances ofgast rointestnal tract),又称胃肠神经宫能症或胃肠神经症(gastrointestinalneurosis),是一组胃肠综合症的总称,多有精神因素的背景,以胃肠道运动功能紊乱为主,而在病理解剖方面无器质性病变基础,因此也不包括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胃肠道功能紊乱。临床表现主要在胃肠道涉及进食和排泄等方面的不正常,也常伴有失眠、焦虑、注意力涣散、健忘、神经过敏、疼痛等其他功能性症状。 胃肠道功能紊乱是农村常见病,目前国内尚缺乏有关发病率的精确统计,在各种脏器的神经宫能症中,胃肠道的发病数最高,多见于青壮年,严重地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笔者自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应用中医中药治疗胃肠道功能紊乱58例,取得较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 1.1病例排除标准:①有心、肺、肝、肾功能不全等严重疾病者;②妊娠和哺乳期妇女;③近期服用或正在服用可能影响疗效评估的药物者;④有胃食管反流病者;⑤有明确恶性疾病者。 1.2病例选择标准:按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诊断标准选择病例:临床表现为餐后饱胀不适,早饱感、上腹痛、上腹烧灼感;无可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疾病的证据(包括胃镜检查),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周,近三周有症状加重。 1.3本组资料:本组治疗的58例患者中,男性患者33例,女性患者25例,患者年龄16-56岁,平均年龄25.6岁。患者的病程1-24个月,平均为13.1个月。按照患者就诊时间先后顺序将患者平均分为两组,即治疗组与对照组,每组患者58人,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方面均无明显差异,结果无统计差异(P 0.05)。 2治疗方法 2.1对治疗组患者采用中药治疗方法:处方:枳实15克、白芍10克、柴胡10克、陈皮10克、法半夏10克、甘草5克、厚朴12克、茯苓15克、炒白术15克、木香10克,如有胃阴不足者加沙参,麦冬各10克,肝郁脾虚者加香附、郁金各12克、脾胃虚寒者加干姜、黄芪各10克、食滞者加焦神曲、鸡内金、炒莱菔子各15克。上述处方水煎煮,每天一剂,分2次于饭前30分钟服用,21天为1疗程。 2.2对照组患者采用西药治疗方法:以常用药多潘立酮片每次10mg,每天3次,饭前30分钟服用,21天为1个疗程。 2.3临床疗效观察标准:痊愈:治疗后症状完全消失。显效:症状改善2个等级,但未完全消失为显效。有效:症状改善1个等级,但未全消失为有效。无效:症状加重或无变化为无效。 3结果 见统计表。 4讨论 胃肠道功能紊乱是临床常见病,患者常表现为嗳气、早饱、腹胀痛、排便不畅或过多等症候群持续存在或间歇性复发不愈,而又缺乏形态学和生化异常改变的胃肠道疾病。目前,在临床上常采用多潘立酮、胃多安等进行治疗,并取得一定疗效。中医中无胃肠道功能紊乱的病名,根据临床症状属于中医胃脘痛、痞满、腹痛等范畴。其病机为气机紊乱、升降失常、属本虚标实之症。脾虚为本、病因上与饥饱不食、伤及脾胃;过思伤脾;木亢乘土等密切相关。标实主要为气郁、嗳气、食滞、腹胀痛、排大便不畅、血瘀等。 根据临床观察及分析患者的病情、结合患者的临床特征,拟定中药组方,由枳实、白芍、柴胡、陈皮、法半夏、甘草、厚朴、茯苓、炒白术、木香组成,其主要功效为疏肝理气、健脾和胃。如有胃阴不足者加沙参、麦冬;食滞者加焦神曲、鸡内金、莱菔子;肝郁脾虚者加香附、郁金;脾胃虚寒加干姜、黄芪等。白术、茯苓补脾益气,陈皮、半夏降逆和胃、燥湿化痰;枳实、厚朴行气消痞。方中各药相组,寓泻补施之意,同时随症加减,达到标本兼治之功效。有本文统计的临床疗效结果可见,中药治疗胃肠道功能紊乱是针对整个机体,而不是对某一局部症候来调节的。逐步使机体恢复,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中药治疗疗效持久,随着治疗时间延长,疗效日益显著,中药药源广,价格低,近期疗效肯定,无明显副作用,深受广大患者欢迎,前景广阔。 中医中药论文:朴炳奎运用中医中药综合疗法治疗肺癌经验介绍 [关键词] 肺癌;中医中药综合疗法;朴炳奎 朴炳奎老师是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中医院肿瘤科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肿瘤中心主任,业医几十载,学验俱丰,在肿瘤的中医治疗方面有独特的理论思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笔者在广安门中医院进修学习期间,有幸在该院刘新敏老师引路下,跟随朴老师学习运用中医综合疗法治疗肺癌,经验总结如下。 1 病因病机 朴老师认为,肺癌的病因可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包括饮食失节、情志失调、久病劳倦等;外因包括六淫外邪、火毒外袭。肺癌初起为局部癌肿,亦属中医学积证范畴。脾为生痰之源,痰饮为阴邪,阻遏气机;情志失调则肝气郁结或肝火亢旺,进一步木克脾土或木火刑金而致脾气、肺阴受损;年老、久病或劳倦过度均可使肺脾气阴亏虚。脾又为肺之母,肺、脾气阴亏虚则肺失滋养、濡润,“至虚之处,便是容邪之所”,邪毒乘虚留着肺络,滋生于局部,久则阻碍气血、津液的运行,气滞为瘀,津凝为痰。同时肺脾失调,肝气郁结,又会加速痰瘀的形成,痰瘀互结,久酿成毒,终致痰瘀毒胶结于肺系而成肺癌。 2 辨证经验 2.1 益气扶正 朴老师指出,肺主气,司呼吸,为气之主,治疗以大补肺气为主。重用生黄芪益肺气,还能托毒外出,而蜜炙黄芪重用,恐脾胃气虚运化失常易助湿生痰,阻碍胃气,影响饮食物的摄入。《中药药理与临床运用》表明生黄芪有增强免疫功能,激活干扰素系统,增强细胞作用及体液免疫作用,抗肿瘤作用。益气的中药有生晒人参,太子参等。药理研究表明益气之品有提高免疫功能作用。养阴用沙参,元参,石斛,五味子补益肺阴,收敛肺气。 2.2 化痰逐饮,软坚消瘤 朴老师治疗肺癌常用瓜蒌薤白半夏汤,十枣汤,葶苈大枣泻肺汤《金贵要略》名方加减运用。常用的药物有全瓜蒌,薤白,半夏,陈皮,葶苈子,大枣,薏米仁等。除用化痰逐饮治疗外,还常选用软坚消瘤之药,如:龙葵,金荞麦,白英,半枝莲,白花蛇舌草,土茯苓,赤芍,莪术,夏枯草等。《中药药理与临床运用》已证明上述药物有抗肿瘤作用。 2.3 固护胃气 朴老师认为,肺癌患者,早期能手术先尽早切除肿瘤,根据时机放、化疗。而上述治疗带来的毒副作用就是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差。脾胃为气血生化之源,只有气血充盛,正气才能充盛抗御邪气,利于疾病恢复,所以朴老师治疗肺癌患者时,炒三仙每个处方几乎都有,健脾药物常用的有白术,山药等。 3 典型案例 首诊:2010年10月8日,王勇,男,52岁,主因“右肺上叶腺癌化疗后9个月,末次化疗10年8月”就诊。目前胸闷,憋气,气短,不咳嗽,有痰,口干鼻干,纳食差,大便通畅。舌质暗红,苔白略厚,细颤。脉沉弱。8月23日CT示:1,右上叶2段肺癌原发灶缩小,现约1.1厘米;2,原右上肺癌性淋巴结减少;3,心包少量积液根据症状,体征辨证为肺气亏虚,痰瘀毒互结,气虚阴伤,痰涎雍肺,治疗扶正益气,滋阴止咳,化痰逐饮,软坚散结,固护胃气;处方为:全瓜蒌15,薤白10,法半夏9,陈皮10,沙参10,桔梗9,土茯苓15,半枝莲20,白花蛇舌草15,生薏苡仁20,太子参15,麦冬10,五味子10,炒三仙各10,炒白术15,生黄芪30,甘草6取28剂,每天一剂,水煎分两次饭后服。都以克为单位。 中成药:西黄解毒胶囊0.25*180粒,0.5tid隔日交替服用两种成药。软坚消瘤片240*1包,4*tid。 二诊:2010年11月8日,诉胸闷,憋气,气短较前明显减轻。目前咳嗽,咳少量痰,痰略粘不易咳出,色白,咽部不适,略感乏力,夜尿3-4次,周身麻痒不适,面部色素沉着,纳食好转,大便尚调。舌暗苔薄白,有齿印,脉沉弱。辨证为肺气亏虚,痰瘀毒互结,气虚阴伤,治疗以扶正益气,滋阴止咳,软坚散结,固护胃气;处方为: 沙参10g,麦冬10g,桔梗9g,杏仁9g,元参10g,赤芍12g,连翘10g,白花蛇舌草15g,土茯苓15g,半枝莲20g,莪术9g,炒三仙各10g,生黄芪30g,生晒人参10g,炒白术15g,肉桂5g,甘草6g取28剂,每天1剂,水煎分两次饭后服用。 中成药:消瘤平片10# tid po。 三诊:2010年12月10,患者诉无胸闷,憋气,气短。略感乏力,咳嗽减轻,轻微咳痰。咽部不适好转。夜尿略频减少。周身麻痒减轻。大便通畅。舌暗苔薄白,齿痕。脉沉弱。辨证为肺气亏虚,痰瘀毒互结,气虚阴伤,治疗以扶正益气,滋阴止咳,软坚散结,固护胃气,处方为: 沙参10g,桔梗9,生黄芪30,太子参15,土茯苓20,生薏米20,龙葵15,白花蛇舌草15,陈皮10,炒三仙各10,炒白术15,益智仁15,女贞子15,石斛15,赤芍12,甘草6取28剂服用,每天1剂,水煎分两次饭后服用。 患者三诊时血常规提示白细胞略低,二诊方基础上加益智仁,女贞子补益肝肾,升高白细胞,去半枝莲,莪术加抗瘤药物龙葵,软坚散结抗瘤中药交替使用。 中成药:西黄解毒胶囊0.25*180粒,0.5tid继续服用。 四诊:2013年1月15日。患者诉精神佳。偶有胸闷症状,无憋气,气短症状。偶咳嗽,咳少量白色粘痰,易咳出。夜间睡眠可,纳食佳,二便通畅。舌暗苔薄白,齿痕。脉沉弱。2010年12月20复查CT示:1.右上叶2段肺癌原发灶缩小,现约0.5厘米;2,原右上肺癌性淋巴结较8月23日片比较明显减少;辨证为肺气亏虚,痰瘀毒互结,气虚阴伤,治疗仍以扶正益气,滋阴止咳,软坚散结,固护胃气对症治疗,效不更方,上方取28剂服用,每天1剂,水煎分两次饭后服用。 中成药:西黄解毒胶囊0.25*180粒,0.5tid隔日交替服用两种成药。软坚消瘤片240*1包,4*tid。 患者综合治疗近1年,随访复查CT原发灶消失,原右上肺癌性淋巴结消失,未见转移。肿瘤标志物达标。患者生存状态良好。 中医中药论文:女性膀胱炎的中医中药治疗 【摘要】目的:探讨有效治疗女性膀胱炎的方法。 方法 将206例患者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给予纯中药治疗。 结果 206例患者198例痊愈,有效5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99%。 结论 纯中药治疗女性膀胱炎是最佳的治疗方法,有效率高,无毒副作用。 【关键词】膀胱炎;中药治疗 随着女性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多,女性膀胱炎的发病率也越来越高,这种疾病严重的影响着女性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专家分析,在日常生活中,有20%的女性在她们的一生中会遭遇短暂的膀胱炎之苦,但是很多女性缺乏对膀胱炎危害的认识,女性膀胱炎如果不及时治疗,可引发女性不孕;如果膀胱炎没有得到及时彻底的治疗,细菌沿输尿管向上蔓延,侵袭到肾脏,就会发生“肾盂肾炎”,如果转成“慢性肾盂肾炎”,长期反复发作,会使肾脏外形凹凸不平,两个肾脏大小不一样,肾功能受到损害,甚至会发展成“尿毒症”。可见,膀胱炎的危害是很多的,不仅治疗困难,而且容易复发,严重者还有可能转化为其他疾病,所以,女性患了膀胱炎,千万不可小看,要及时进行治疗。 膀胱炎的临床表现有急性与慢性两种,前者发病突然,排尿时有烧灼感,并在尿道区有疼痛,有时有尿急和严重的尿频,可伴有腰、腹疼痛。老年人、小儿及慢性膀胱炎患者,则通常尿路刺激症状较轻,如轻度的尿频,或尿急,或排尿不适等。很重要的一点是上述症状晚间和白天均可发生。终末血尿常见。时有肉眼血尿和血块排出。患者感到体弱无力,有低热,也可有高热,以及耻骨上不适和腰背痛。膀胱炎属于中医的淋证,笔者自2010年7月-2011年7月对206例患者根据中医辩证施治原则,运用纯中药治疗,临床取得满意疗效。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病例中,206例患者,全部是女性,年龄5~65岁;病程3天~10年,全部病例均经尿液检查确诊为膀胱炎。 1.2 治疗方法 淋证的治疗原则以实则清利、虚则补益。实证以膀胱湿热为主[1],临床常见小便频数短涩,溺色黄赤,少腹拘急胀痛,或有寒热、口苦、呕恶,或有腰痛据按,或有大便秘结,苔黄腻,脉滑数。治宜清热利湿通淋。方药:八正散加减。药物:木桶、瞿麦、蓄、车前、滑石、川楝子、白芍、蒲公英、紫花地丁、大黄、泽泻、甘草。若尿中夹砂石,排尿涩痛,或排尿时突然中断,尿道窘迫疼痛,少腹拘急,往往突发一侧腰腹绞痛难忍,尿中带血,舌红,苔黄腻,脉弦或带数。宜清热去湿,排石通淋,可去大黄,加石苇、鸡内金、金钱草、牛膝、乌药。若尿色深红,或夹有血块,疼痛满急加剧,宜清热通淋,凉血止血,加白茅根、大蓟、小蓟、生地、蒲黄、旱莲草;若有淤血征象,加三七、牛膝、桃仁化瘀止血,若出血不止的可加仙鹤草,琥珀;若郁怒之后,小便涩滞,淋沥不宣,少腹胀满疼痛,脉弦。宜理气疏导,通淋利尿,去大黄、蓄、瞿麦,加青皮、香附、沉香;若小便混浊如米泔水,置之沉淀,或有絮状物,宜清热通淋,分清泌浊,可去大黄,加萆、石菖蒲、黄柏、灯芯;若久病脾肾俱虚,宜补脾益肾,可用无比山药丸加减。若久病肾阴不足,虚火扰动阴血,宜滋阴清热,补虚止血,用知柏地黄丸加熟地、麦冬、鳖甲、旱莲草滋养肾阴;若久病脾虚,气不摄血,宜用归脾汤加仙鹤草、泽泻、车前益气养血通淋[2]。 2 结果 206例患者,疗程五天到一个月,通过临床症状和尿液检查进行临床疗效观察,结果彻底治愈198例,见效5例,无效3例,总有效率达到99%。 3 讨论 据了解,很多患者特别是老年人往往容易根据个人的“经验”,只要感觉解小便不舒服就认为是膀胱炎,自己不规则服用抗生素“治疗”。 这种做法不但错误而且对于身体健康有较大的潜在影响。首先,使用抗生素必须具备病原学的检测为依据,不正确使用抗生素可以导致体内菌群失调引起细菌耐药和二重感染。细菌耐药带来的严重后果是当你真正出现尿道或者其他部位感染可能已经对多种抗生素耐药,影响治疗甚至危及生命;二重感染本身就是抗生素带来的真菌感染,不但治疗需要大量医疗费用而且也有临床死亡病例的报道。现代药理学研究证实[3]中药具有较好的抗菌作用而且中药反复应用没有出现抗生素容易出现的耐药性和二重感染的情况。因此,在辩证论治的原则指导下应用中药治疗膀胱炎不但可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而且可以避免使用抗生素带来的毒副作用。除此之外,中药治疗很少出现肝脏和肾脏损害。老年女性、糖尿病及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往往反复发作,此时应用中药治疗可以明显减少本病的发生和避免反复大量使用抗生素导致的不良后果。 膀胱炎患者用药期间要注意,在饮食上应注意多吃清淡、富含水分的食物,如新鲜蔬菜、汤类、水果。多吃具有清热解毒、利尿通淋作用的食物,如荠莱、冬瓜等。多饮水,每天1500~2000毫升。禁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忌烟、酒,忌食温热性食物和油腻食物等。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治疗不孕症的体会 摘要:本文就中医中药治疗不孕症的体会,报道如下。 关键词:不孕症 寒性炎症 中医中药寒热并用治不孕症 《医宗金》云:不孕之故伤任冲,不调带下经漏崩。或因积血胞寒热,痰饮脂膜病子宫。 婚后三年,夫妻同居,丈夫生殖功能正常而不孕者,称原发性不孕症;怀过孕,又三年而不孕者,称继发性不孕症。 不孕的原因很多。少数是因为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下丘脑-垂体-性腺轴功能异常,免疫性不孕等。但大多数不孕者为妇科慢性炎症引起,输卵管阻塞不通以致不孕。 临床资料:笔者行医四十余年,治愈不孕症几百例,回馈信息有记载的生子者三百六十二例,所生小儿最小的1―2岁,最大的已有四十岁。 治疗方法:中医治疗不孕症分型而治之:肾虚者补肾,补肾阴补肾阳或阴阳双补,肝郁者舒肝解郁,痰湿者,祛痰祛湿,血瘀者活血化瘀。 中医八纲辩证将疾病分为阴阳表里,虚实寒热八纲,寒症为中医独道的一说。 几十年摸索,不孕症大多为寒性炎症。 证见:手足不温,少腹冷痛,腰膝酸软冷痛,性欲不佳。月经后期,大便稀溏,小便清长,舌淡苔白,脉沉细等。中医诊断为肾阳虚衰,寒凝胞宫而不孕,西医诊断为慢性盆腔炎,输卵管阻塞而不孕。如为急性炎症,发热、腹痛、则西药疗效很好。如为慢性炎症,特别是寒性炎症,则西药疗效不佳。 中医中药寒热并用,祛寒活血之品合清热解毒之品,治疗慢性炎症、疗效良好。作者创一方称为《祛寒种子汤》。 方剂如下: 双花50g,小茴香20g,炮姜20g,官桂20g,元胡10g,丹参30g,川芎10g,赤芍20g,党参30g,白术20g,黄芪50g,鹿茸10g,洋火叶50g,山芋肉30g,枸杞子30g,杜仲30g,兔丝子20g,白芷10g,桔梗20g,甘草10g,白芍20g,云茯苓20g,当归20g。 方解: 方中以双花为君,清热解毒,抗菌消炎,黄芪、桔梗、白芷、白芍助双花之力为臣,茴香、官桂、炮姜、茯苓祛寒祛湿;元胡、丹参、川芎、赤芍活血化瘀;党参、白术、鹿茸、当归,火叶、山芋肉、枸杞子、杜仲、兔丝子补气补血补肾,提高免疫力,提高生殖功能为佐助之品,甘草调和诸药为使。本方共著清热解毒,抗菌消炎,祛寒补肾,活血化瘀之功,则不孕可治。 试举病例: 2012年1月9日:患者曲某,性别:女,年龄:34岁,民族:汉,职业:农民,住址:良善村。主诉:给二胎指标后夫妻同居三年未孕。现病史:三年前得到二胎指标,未用避孕措施,但一直未孕。月经后期,腰腹冷痛。 既往史:结婚十一年前三年未孕,在赵连成诊所诊断为原发性不孕症,服中药十付治愈。生一女孩8岁。家庭史:无特殊记载。个人史:生一女孩,健在。 过敏史:无。 体格检查: KT36.2℃,P66次/分,BP110/70mmHgR18次/分。 面色黑黄,舌淡苔白,脉沉细。 一般状态:发育正常,营养良好,神清语明,皮膜粘膜无黄染,表浅淋巴结无肿大。 头颈部:五官端正,气管居中,甲状腺不大。 胸部:心肺无异常。 腹部:肝脾未触及,平坦,软,左髂部压痛(+)。 四肢及NS:无异常。 诊断:断发性不孕症,慢性盆腔炎。 中医诊断:肾阳虚衰,血寒不孕。 治疗:补肾阳,祛寒湿,辅以抗炎活血之品。 用上方十五付水煎服。 2012年2月15日复诊,停经55天,出现恶心等早孕反应。 验HCG(+)已怀孕,嘱其注意生活调养。 曲某,即是原发性不孕症患者又是继发性不孕症患者。用以上方法,两次治愈。 结论:四十余年来,用本方治疗慢性盆腔炎、输卵管阻塞不孕,患者几百例,皆喜得贵子。回馈信息有记载者三百六十二例。 讨论:不孕症绝大多数原因为肾阳虚衰,寒凝胞宫。西医诊断为慢性盆腔炎症,输卵管阻塞不孕。中医有寒证一说,临床的确如此。单用清热解毒,抗菌消炎之法,疗效不显。 中医中药要寒热并用:清热解毒、抗菌消炎之品,合用补阳祛寒,活血化瘀之品,使炎症消失,输卵管通畅方能奏效。 用以上方法治愈的不孕症患者,皆顺利怀孕生子,并且从未发生宫外孕病例。 同道可以一试。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佐治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46例临床观察 【关键词】反复呼吸道感染;中药口服;中医外治捏脊疗法 反复呼吸道感染(RRI)是儿科常见疾病之一,发病率25%左右。2009年至2013年笔者所在医院治疗46例反复呼吸道感染患儿,所有患儿均给予中西医药物联合治疗,并辅以中药外用治疗,治疗效果理想,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病例来源为本院门诊和住院患者。反复呼吸道感染诊断均符合2007年9月在“慢性咳嗽和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学术研讨会”上的判断条件[1-2],剔除有先天性心肺疾病患儿,一年呼吸道感染病史均超过7次以上。24例患者为女性,22例患者为男性,患儿的年龄为2-8岁,16例患者有微量元素锌降低的情况发生,7例患者有轻度贫血的表现。所有患儿随机进行分组,23例患儿对照组,12例为男性,23例为女性,患儿年龄为2-6岁。23例治疗组中,13例为女性,10例为男性,患儿年龄为2-8岁。所有患儿均进行辩证分析,辩证为肺脾气虚型,所有患儿都有咳嗽、流涕、发热等表现,并由脉细弱、苔薄白、舌淡嫩有齿痕、纳少、肢软乏力、怕冷、畏风、自汗等表现。对照组和治疗组患儿各项情况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 0.05),可进行比较研究。 1.2治疗方法对照组:口服葡萄糖酸锌口服液,以元素锌计算0.5-1mg/(kg・d),疗程4-8周,橙汁鱼肝油以维生素A5000U/(kg・d)计算,5次服或连服2周,贫血患儿给予葡萄糖酸亚铁糖浆,疗程为1个月。治疗组:在给予西药治疗的同时,配以中药口服和中医捏脊。药物:黄芪3g,白术2g,防风1g,党参3g,山药3g,五味子3g混合研末为1包量。1-3岁1/3包,3-6岁1/2包,6-12岁1包,每日2次冲服,疗程4-8周。中药治疗同时配合中医外治捏脊治疗2周为1疗程;间隔2周进行第2个疗程,共治疗2个疗程。捏脊的方法:患儿俯卧,脊背暴露,从尾骶部长强穴开始,术者用拇指、食指、中指将皮肤捏起,沿着脊椎边提边向上推进,直到大椎穴,重复6遍,并于第4遍每捏3次后提拿1次,同时行至肺俞、脾俞、肾俞穴时重点提拿。两组就诊时依病原为病毒感染者口服或静点双黄连相应制剂,细菌感染者口服阿莫西林或静点青霉素、头孢菌素等。 2结果 2.1疗效标准显效一年内发生呼吸道感染小于或等于2次;有效:一年内发生呼吸道感染不超过4次,发病减少50%以上,病程缩短,症状减轻;无效:一年内呼吸道感染次数大于或等于7次,每次持续大于4天,或发病次数无明显变化。 3讨论 反复呼吸道感染是儿科常见病之一,免疫缺陷是公认的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因,另外微量元素锌是维持正常免疫功能有关酶所必需的物质,锌缺乏时机体多种生理功能紊乱,胸腺、脾功能降低或萎缩,使T细胞功能降低;维生素A的缺乏是反复呼吸道感染的重要致病因素,维生素A不足机体细胞免疫及体液免疫功能均降低,呼吸道黏膜上皮细胞改变;局部屏障作用破坏,致呼吸道感染反复发生。补充锌及维生素A能够改善机体的免疫机能,增加呼吸道黏膜的屏障作用,减少呼吸道感染的发生。祖国医学认为,小儿稚阴稚阳,脏腑娇嫩或禀赋不足,使脾胃虚弱,气血生化乏源,肺气不足,导致肺脾气虚,有气候突变,寒温失常,调摄不当时易诱发本病。中药方中黄芪补气固表[3];白术健脾扶正;党参、山药健脾益气,五味子固表止汗;防风佐黄芪固表而不留邪,祛邪而不伤表。诸药合用共同固表祛邪之功,增强抗病能力。中医外治捏脊疗法,捏脊通过刺激督脉和足太阳膀胱经,能调和阴阳,健脾理肺,从而达到提高免疫力,减少呼吸道感染的作用。本人通过临床观察,中医中药在治疗反复呼吸道感染比对照组疗效好,说明中西医结合治疗可提高疗效,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治疗肝硬变腹水临床治疗病案分析总结 【关键词】肝硬化/治疗;腹水/治疗;中药疗法;腹水/病因学;腹水/病理生理学 肝硬变腹水,属中医鼓胀病范畴.目前中药或中西医结合治疗肝硬变腹水的临床疗效已占明显优势,现仅就中药治疗肝硬变腹水的临床研究综述如下: 肝硬变腹水的病因病机:①酒食不节:嗜酒过度,饮食不节,损伤脾胃。②情志所伤:情志怫郁,气机失于调畅,以致肝气郁结,久则气滞血瘀。③血吸虫感染:血吸虫感染日久,内伤肝脾,脉络瘀塞,气机不畅,致气、血、水停瘀腹中。④黄疸、积聚等病迁延日久,致肝、脾、肾三脏功能失调.虽然其病因常见于以上四方面,但最终形成本病的病机可概括为肝、脾、肾三脏功能失调,气、血、水瘀滞腹中。其病机特点是本虚标实,虚实错杂。 1肝硬变腹水的中医辨证分型及治疗 肝硬变腹水的临床表现非常复杂,临证时必须明确辨证,根据相应的病证选方用药,再进行随证加减,才能针对病机,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将肝硬变腹水按以下证型辨治,临床疗效满意。 1.1气滞湿阻型本型常见于肝硬变腹水轻症或早期,临床表现为面黄,腹部膨满如鼓,胸闷苦满,嗳气则腹胀苦满减轻,双足浮肿,纳呆,舌苔白腻,脉弦。治以疏肝理气,健脾化湿,方以柴胡舒肝散合平胃散,药选柴胡、白芍、香附、枳壳、郁金、厚朴、山楂、茯苓、大腹皮、九香虫、车前子。 1.2血瘀水停型症见面色黧黑,腹部膨满,可见多处腹壁静脉曲张,胸胁苦满且胁下硬痛明显,其痛如针刺。而且可见手掌红斑和蜘蛛痣。舌紫暗,苔黄腻,脉细或涩。治以祛瘀利水,方药为自拟方,药选丹参、山楂、阿魏、土鳖虫、水蛭、桃仁、葫芦、平地木、马鞭草、半枝莲、益母草、大腹皮、泽兰等,以其加减常奏效。 1.3湿热内结型此型常见于肝硬变早期或中期.症见腹痛,全身浮肿,黄疸,恶心,纳呆,脘痞郁闷或钝痛,皮肤瘙痒,口苦而干,厌油,时而发热,尿少色赤,便秘和软便交替,舌苔黄腻,脉滑数.其代表方剂为茵陈四苓散加减.药用茵陈、黄芩、栀子、茯苓、白术、泽泻、田基黄、板兰根、生大黄、车前子、水红花等。 1.4肝肾阴虚型常见于肝硬变的后期。临床可见面色黧黑,体瘦腹大,皮肤粗糙,咽干,手足心热,面赤上火,时伴眩晕,盗汗,齿鼻衄血,尿少色浓,男子遗精,舌红苔薄白或花剥,脉沉细或细数。治疗以滋补肝肾兼清虚热为主,方以自拟柔肝滋肾饮。药用生地、山萸肉、山药、枸杞子、麦冬、知母、鳖甲、牡蛎、望江南、瓜蒌、路路通、阿胶、玄参、女贞子。 2固定方药治疗肝硬变腹水 总结临床上的有效固定方药,其方义始终没有离开调整肝、脾、肾三脏的功能失调,能将扶正与祛邪药物有机配合,所以也显示出良好的治疗效果。 全国著名老中医万友生教授自拟鳖蒜汤治疗肝硬变腹水,以补脾为主,调肝为佐,寓补脾、升阳、消散于一体,虽不言泻,而泻在其中。其药味组成是:生鳖甲,生大蒜,黄芪,党参,白术,茯苓,山药,生苡仁,柴胡,枳壳,陈皮,丹参,生山楂,麦芽,神曲,鸡内金。并可进行随症加减:脾肾阳虚者加附子、干姜;湿热内蕴加生大黄、茵陈、虎杖、蚤休;瘀血阻滞加参三七、赤芍;腹胀大如鼓,小便短少者加大腹皮、陈葫芦。据胡国明报道,山西白清佐先生创攻补兼施汤治疗肝硬变腹水,其方剂有两大特点:一是药量大,16味药中单味用量达50g以上者8味;二是方中甘草与海藻配伍,取东垣“激之溃坚”之意,以其治疗,虽排尿较多,但很少有低钾情况,同时还可缓解门脉高压的程度。黄昌荣以益气软坚利水法治疗肝硬变腹水240例,肝硬变腹水、陈全寿拟软肝消水汤治疗酒精性肝硬变腹水均取得了较好疗效。 此外,部分外用药和中成药治疗肝硬变腹水也显示出一定的疗效.李跃德用复肝膏(由当归、麝香、牛黄等16味药制成)局部贴敷治疗为主,雷陵以消臌舒腹散(甘遂、牛子等7味药组成)敷脐治疗,从外用方面治疗肝硬变腹水取得了良好疗效。中成药慢肝福(丸)、319肝平胶囊、软肝片等应用于临床也取了满意疗效。 3肝硬变腹水的证型与方药研究 3.1证型与预后的关系肝硬变腹水的临床证型与疗效和预后有密切关系,应引起临床工作者的重视。顾旭平认为,其治疗难度的大小与证型有关,大体顺序如下:脾肾阳虚型气滞湿阻型血瘀水停型湿热内结型肝肾阴虚型。顾旭平等通过病例随访发现,脾肾阳虚型患者经治疗其临床症状和检验指标改善较理想,疗效显著;反之,肝肾阴虚型,特别是湿热内结型症状混杂其中者,则治疗异常困难,很难达到缓解,而且往往病情变化多端,易于恶化,预后不良,死亡率也比其他证型高;并且,肝肾阴虚型合并湿热内结型易发生大出血,必须加以注意.慢性乙型肝炎湿热型、脾肾阳虚型和正虚湿郁化火型中病情重者较多,尤以湿热型为突出,死亡病例湿热型最多,这对临床辨证和预测病情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2关于方药的研究有学者认为,健脾利水法是治疗肝硬变腹水的关键,在辨证论治的基础上配合活血药是治疗肝硬变的又一关键。目前,在补气健脾和活血化瘀等类中药的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3.2.1补气健脾方药的研究顾旭平认为,适应于肝硬变腹水的健脾利水药物,如以参苓白术散为主,加大腹皮、陈葫芦、车前子、冬瓜皮、白术等,可在提高体力和抵抗力的基础上,有促进腹水消退的作用,也可改善肝功能.现代药理研究证明,黄芪、白术均有免疫调节、代谢调节、减少肝细胞变性坏死、保护肝细胞的再生及持久而显著的利尿作用,同时增加白蛋白合成,纠正白蛋白、球蛋白比例失衡;茯苓、泽泻可促进钾、钠、氯等电解质的排出,并有免疫调节、保护肝脏的作用。 3.2.2活血化瘀方药的研究丹参、赤芍、郁金、穿山甲、桃仁具有活血化瘀,改善蛋白代谢、抑制肝内间质反应、促进肝细胞修复、消除假小叶及抑制肝纤维化形成等作用。有人还发现,丹参、当归、赤芍等有活跃肝内微循环、疏通胆管、降低门脉压、抑制纤维增生的作用。赤芍、郁金有退黄、促进肝质恢复、降低门脉高压作用,大剂量郁金能增加血浆蛋白、纠正蛋白倒置;当归能改善肝内血流量,促进肝细胞再生,防止肝糖原减少,抑制炎症反应。当归、丹参还能增强吞噬细胞功能。研究发现,运用活血化瘀法能改善肝内微循环,增加肝细胞的营养与氧气供给,患者服后多感两胁胀满减轻,肝脾亦有不同程度的回缩。 3.2.3其他类方药的研究龟板、鳖甲滋阴潜阳、软坚散结,能增加人体必须氨基酸,抑制结缔组织增生,从而起到软化肝脾的作用,鳖甲有拮抗磷脂酶A2(PLA2)活性,促进肝功能及肝组织恢复的作用;冬虫夏草有抗肝纤维化、防止假小叶及肝硬变形成的作用,其机制系冬虫夏草能抑制储脂细胞(FSC)的增殖和转化,而FSC的激活是造成肝纤维化最终的共同途径。 中医中药论文:中医中药治疗慢性肾炎108例 摘要:慢性肾小球肾炎,病因一般认为主要是机体(特别是肾小球)对某些致病原的免疫与感染反应,病变部位系肾小球炎症性损害,过去认为病变是弥漫性的,所以又称弥漫性肾小球肾炎,但少数患者的肾小球病变可呈局灶性分布,称弥漫性并非恰当,目前统称谓肾小球肾炎。我们根据中医理论,采集历代医家经验,并根据临床实践经验,研制出双参益肾汤治疗慢性肾炎气阴两虚兼血瘀证患者108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慢性肾小球肾炎;双参益肾汤;辨证治疗 1临床资料 选择符合诊断的患者108例,其中男61例,女47例;年龄18~53岁,平均年龄29岁;病程6个月~23年。其中病情轻度者55例,中度者38例,重度者15例。 2诊断和辩证分型标准及纳入病例标准 2.1诊断标准 2.1.1西医诊断标准慢性肾小球肾炎参照1992年6月安徽太平原发性肾小球疾病分型与治疗及诊断标准专题座谈会纪要中的诊断标准[中华内科杂志,1993,(32):131]。根据临床表现可进一步区分为:①普通型:有肾炎的各种症状,但无突出表现。②高血压型:除一般肾炎症状外,有高血压的突出表现。③急性发作型:在慢性过程中出现急性肾炎综合症表现。 2.1.2中医辩证(参照1986年第2届全国中医肾病专题学术讨论会通过的《慢性原发性肾小球疾病中医辨证分型试行方案》及1996年第12届全国中医肾病学术讨论会(无锡会议)专题讨论稿修订。) 2.1.2.1本证 气阴两虚证(凡具备其中任何3项者,即可诊断为该证。)①面色无华;②少气乏力,易感冒;③午后低热,或手足心热;④口干咽燥或长期咽痛,咽部暗红;⑤舌质偏红,少苔,脉细或弱。 2.1.2.2 标证 血瘀证(凡具备下列任何一项者,即可确定。)①面色黎黑或晦暗;②腰痛固定或呈刺痛;③肌肤甲错或肢体麻木;④舌色紫暗或有瘀点,瘀斑;⑤脉象细涩;⑥尿纤维蛋白降解产物(FOP)含量升高;⑦血液流变学检测全血粘度、血浆粘度升高。 2.1.3慢性肾炎轻重分级标准 病情的轻重主要从蛋白尿、肾功能、水肿、高血压、血瘀证等方面判断。凡具备下列任何1项即可确定。 2.2试验病例标准 2.2.1纳入病例标准 凡血肌酐 2.2.2排除病例标准 ①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患者;②经检查证实由系统性红斑狼疮、药物损害等因素所致者;③年龄在65岁,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对本药过敏者;④合并有心血管,肝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患者;⑤凡不符合纳入标准,未按规定用药,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或安全性判断者。 3观测方法 3.1方药 西洋参15 g,丹参30 g,鸡血藤30 g,泽兰15 g,车前子15 g。1剂/d,水煎2次分服,用药30 d为1个疗程。连续观察2个疗程。 3.2观测指标 3.2.l安全性观测 ①一般体检项日;血、尿、便常规化验;②心、肝、肾功能检查。 3.2.2疗效性观测 ①症状:如面浮肢肿、少气乏力、咳嗽、咽痛、胫酸腿软、足跟痛、神疲、纳呆、恶心、便溏、遗精、阳萎、口干舌燥、尿多、尿少、尿灼热不利等(有无以+、一表示,程度不用采用记分法或用+、++、+++表示)。②体征:如面色萎黄、白无华、晦滞、甲错、瘀斑,面肢浮肿按之凹陷不起,有无胸腹水等,水肿的部位和程度,腰部叩痛程度等。③24 h尿蛋白定量,尿常规和尿沉渣检查:尿常规检查1次/w,尿沉渣和24 h尿蛋白定量检查并记录1次/月。尿常规检查应特别注意蛋白、管型、红细胞等的观察、记录;④血常规、肾功能、血电解质检查:肾功能检查应包括血肌酐、血尿素氮、内生肌酐清除率等项目。治疗前和治疗中检查1次/2 w。⑤其他指标:治疗前和治疗后。每1~2个月检查,记录1次血糖、肝功能、免疫功能、尿渗透压等。 4疗效判定标准 ①完全缓解:水肿等症状与体征完全消失.尿蛋白检查持续阴性或"±"2个月以上。或24 h尿蛋白定量持续50%,高倍镜下尿红细胞≤3个,尿沉渣计数接近正常,肾功能正常或基本正常。③有效:水肿等症状与体征明显好转,尿蛋白检查持续减少1个"+";或24 h尿蛋白定量持续减少25%~49%。高倍镜下尿红细胞≤5个,肾功能正常或有改善。④无效:临床表现与上述实验室检查均无明显改善或反复加重者。 5疗效总结 本组患者108例.其中临床完全缓解14例,基本缓解44例。有效36例,无效14例,总缓解率54、63%,总有效率87.04%。 6结论 祖国医学对慢性肾炎的认识,早在《黄帝内经》就指出"邪之所凑,其气必虚",即正气不足.易受邪伤。气虚则血脉无力推动,阴虚则血少难于运行,因虚致瘀。"瘀血化水",因虚致瘀,瘀而血溢。故而虚、瘀、水、血互为因果,造成该病进一步发展。因此,当选用益气养阴.活血止血之大法。该方中西洋参为益气养阴之主药;丹参、鸡血藤为活血化瘀之品,活血不留瘀,活血可通络,络通能利湿.故为辅药;泽兰、车前子活血利水为佐使药。诸药合用共奏补气而活血,祛瘀而利水,养阴而行血,从而达到气充、血行、水除之目的。我们临床观察取得了显著疗效,未发现毒副作用,值得推广应用[1-2]。
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迫切需要我们的教师既精通专业知识、做好‘经师’,又涵养德行、成为‘人师’,努力做精于‘传道授业解惑’的‘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①这对新时代高中思政课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人格力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高中思政课教师而言,阅读是增强自身专业素养进而提升教学品质的要件,更是建构其专业发展的基石。学科阅读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普通阅读,是一种从课程性质与育人价值角度去寻找学科育人方向的读书方法,既可以有效避免学科壁垒,又可以精准把握高中学段的教育使命。学科阅读是高中思政课教师对思政学科的基础理论、典型事实、思维方法、价值观念等基于思政课程而又回归思政课程的阅读。思政课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诸多学科门类。②另一方面,从统编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结构及模块设置看,必修课程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政治与法治》《哲学与文化》,选择性必修课程包括《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生活》《逻辑与思维》。但这并不意味着思政课教师的学科阅读就是信马由缰、漫无边际,应当从课程性质和育人价值中寻找思政学科阅读的方向以上四个词汇,可以说是我们民族自近代以来180多年艰辛探索的成果。高中思政课,就像是为学生打开了一扇洞穿历史与现实的窗口,引导他们和教师一起感受180多年来的历史演进和社会变迁,理解这四项成果的来龙去脉及其科学性所在。凡是有利于完成如上这个任务的阅读资料,都在高中思政课学科阅读的范围之内。 一、构建塔式阅读结构,解决如何选择专业书目的问题 选择合适的阅读书目是有效阅读的前提条件。基层教师已经脱离了高等学校的系统学习环境,各类时政新闻和党政学习材料数量很多。针对这种选择困境,应当通过塔式结构的方式,建立一个专业资料库。这里所说的塔式结构借鉴了中国古代典籍“经史子集”的四部分类系统,它既是一种图书分类方法,更是一种本质与现象、认知与表达辩证统一的阅读指南。经,明确为人治世的基本原则,重在研究规律;史,关注社会历史的演进发展,重在总结经验;子,纵览各学科门类的具体知识,重在开阔视野;集,汇总各类文学作品,尤其是与政治、道德相关的作品,重在示范表达。参考“经史子集”系统和高中思政课学科背景,尝试建立这样一种塔式结构(见图1)。“经”,主要指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著作(诸子),特别是纲领性、代表性的文献和重要的工具书。“史”,主要指叙述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等以编年、纪传、数据统计等方式呈现的历史资料。“子”,主要指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的各个领域的专题论著、论文以及各类典章制度(重要文件、法律等)。“集”,主要指各类报刊、新闻节目中的专题采访类、实践典型类报道和纪实类影视资料。下面以“法治”为例,说明这一结构在阅读实践中的具体应用。高中教材体系中,有关法治的内容占了很大比重。如果不组织系统深入的长期阅读,单纯凭一本《民法典》或是不可能讲清楚法治问题的。那么我们如何开展有关法治的阅读学习呢?先从经入手,法律、法治,这些概念的词源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有关法律的基本论述有哪些?(以法哲学为代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关法的代表性论述是什么?(以《荀子》为代表)我党历代领导集体,对于法治的认识是怎样的?(如毛泽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再在史上用功,梳理中外法治发展史的基本脉络,形成大事记、时间轴,理解主要的法治成就;然后选取一两部代表性的法律做些专门阅读,比如《宪法》《民法》(总纲、草案说明等);最后关注现实,了解代表性的法治人物、典型案例、法治评述。这种结构,能够引导我们站在中学教师的视角,形成较为完备的阅读储备。 二、畅通环式阅读路径,解决怎样实现读以致用的问题 学科阅读应当着眼于学科教学品质的提升,做到“因教而读,以读利教”。但真正建立起“教”与“读”之间的有效关联,却是存在困难的。比如,有观点认为读书确实能丰富知识储备,但也可能造成课堂教学无限的拓展,或者一味的延伸。还有些观点认为阅读就是为了给思政课的教学找些背景材料,能举出更多更有意思的例子。以上这些,聚焦到一个点上,就是要解决读以致用的问题。对此,可以使用环式阅读路径的具体方法。所谓“环式路径”,是从课堂教学活动到学科阅读活动,再回到学科阅读活动的诸多行为构成的闭环。是什么激发了阅读的动机,通过阅读我们获得了什么、改进了什么,最终又如何将其运用到课堂之中。这些问题的解决,构成了“对话→概念→情境→逻辑”环式路径上的四个节点(见图2)。课堂教学在本质上是对话。对话的融洽度和启发性,决定了教学的品质高低。针对教材的文本和资源,寻找师生的兴趣点、疑惑点和生长点,聚焦到某一个话题上,进而将其提炼为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只有还原到一定的社会生活和历史进程的情境中去,才能变得清晰、立体和真切,而通过对这段社会历史活动的反思,又能形成一定的逻辑,归结为相应的理论观点、历史结论,进而转化为课堂教学生动、严谨的语言,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对话。例如,讲好马克思主义,是思政课教师的看家本领,也是统编高中教材中诸多教学内容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经典作家著述颇丰。我们在课堂对话中,最重要的是要明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笔者将其提炼为一个概念———解放。那么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笔下,什么是解放?怎样追求解放?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又是怎样带领人民求解放的?实现了哪些方面的解放?新时代,我们还要继续进行怎样的解放?围绕这一系列问题,我们可以开展相应的理论、历史和专著的学习,进而形成马克思主义是为人类求解放的科学这样的逻辑和观点,在课堂上,给学生提供一把理解马克思主义的钥匙。 三、延伸梯式阅读活动,解决如何培养读书自觉的问题 学术界普遍认为阅读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独学无友,则孤陋寡闻。学科阅读应当是在学科教研团队中进行的常态研习工作,并通过一定的交流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其逐步转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实际工作中,学科阅读容易被理解为教师个人的兴趣。因为日常事务性工作的繁杂,教师持续而广泛进行学科阅读的共识和习惯还未形成。针对如上问题,建议开展梯式阅读活动,在活动中营造钻研、共享、互助的阅读氛围。所谓梯式阅读活动,就是通过由浅显到深入、由个体到群体、由问题到共识的阶梯递进的一系列阅读活动的开展,引导教师认识到学科阅读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将其转化为自身和团队的教研行为的有机构成。结合日常备课教研的实践,将梯式活动设定为如下四个层次(见图3)。名作导读,即根据教材中列举出的或涉及的经典篇目或著作展开阅读,安排教学骨干或在团队中分工协作,完成相关篇目的导读资料的撰写,并在学科教研会上进行阅读分享,带动更多的老师自发阅读,既能够增强教师的学科理论积淀,又能开阔教师的学术视野。个性荐读,即在名作导读的基础上,围绕教材中的核心概念、重大命题、重要事件或典型人物,基于教师个人的专业背景和擅长领域,开展个性化的涉猎并采用沙龙式的荐读活动,分享阅读资源和学习体会,这不仅能够使教师全面掌握并深刻理解教材,又能提升教师对思政学科的审视能力。整合研读,即在个性荐读的基础上,整理各类阅读资料,形成对某个问题的阅读链条,集合大家的阅读智慧和研讨成果,形成对这个问题的系统而深入的认识,这有助于教师深刻提炼教材的相关问题并把握其本质,进而掌握从中传递的知识结构与思想方法。教学讲读,即在教研团队内部,依托学科阅读的心得和成果,进行融入式的教学设计并进行研磨、共享的活动,达成对阅读成果的转换,改进课堂的教学活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阅读实践活动。例如,学习党史、理解近现代以来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势必离不开对于毛泽东同志生平和著作的研读。教材中引用了大量毛泽东同志的经典著作和重要论述。这都有必要在备课中一起查阅原文、做好导读,把握其理论和实践价值。毛泽东同志的传记、年谱、选集(文集、文稿)以及诗词,几乎可以视作一部鲜活生动的党史国史。我们可以通过个性阅读和整合研读,通过毛泽东的革命生涯、探索之路,理解20世纪中国的历史轨迹。而以毛泽东同志的故事为背景,我们可以设计很多探究活动,从而使我们的四史教育,特别是哲学教学更加鲜活而深刻。 作者:刘乐 薛洪国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天津市第一中学
中医全科论文:全科护理中医院护理论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于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入住我院的120例哮喘患者,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随机均分为两组,对照组60例患者中,男性36例,女性24例;年龄为19至74岁,平均年龄为(42.3±2.8)岁;观察组男性34例,女性26例;年龄在21至73岁之间,平均年龄为(41.7±2.4)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差异不明显(P>0.05),具有可比性。对照组行专科护理,观察组行全科护理。 1.2护理方法: 对照组行专科护理,观察组则行全科护理,具体措施为:①心理护理:临床上治疗哮喘的时间较长,患者出于担忧心理,会时常出现焦虑或者不安情绪,若这些不良情绪没有得到及时疏导,则会对临床效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护理人员要注重对患者的日常心理疏导,以排解他们生理上或者情感上的烦闷,同时护理人员还要告知患者保持积极向上心理的重要性,使他们学会自主排解不良情绪;②病房护理:保持病房内的清洁,室内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有尘埃,花草也不宜摆放,同时还要避免使用羽毛枕头;③病情护理:严密监测患者病情发展,定时测量患者血压、脉搏状况,观测呼吸是否顺畅,神志是否清醒;④预防护理:这是避免哮喘再次发作的有效方法。患者一旦发作,应当立即就诊,而后再与患者及其家属分析此次发病原因,例如是否接触花粉、尘螨或者皮毛动物等;⑤健康教育:向患者说明哮喘病的发病机制、控制方法、预防手段以及使用药物等,使他们正确认识到哮喘病,并且形成与培养自主控制病情的意识与方法,尽量保证其生活质量;⑥保健护理:引导患者形成保健意识,这样能够增强抵抗力,从而优化气道状况,使防御病毒感染的能力提升。在病情好转期应鼓励患者进行功能锻炼,例如太极拳、慢跑等,既能增强体质,又能缓解不安情绪;同时,还要叮嘱患者保持作息规律,禁食能够引发过敏及辛辣、油腻食物,多补充维生素。 1.3观察指标: 主要观察患者护理满意度情况,主要使用评分法,总分为100分:①非常满意:≥90分;②满意:70-89分;③一般:60-69分;④不满意:<60分。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统计学软件SPSS20.0对所有数据进行分析,以P<0.05代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讨论 临床上哮喘是一种极其普遍的气道疾病,引发因素有很多。据调查,当前哮喘患病人数呈逐年上涨趋势,传统的专科护理已经无法满足临床需求。基于此,全科护理应运而生。全科护理对于护理人员要求更高,不仅要具备较好的理论知识和护理技能,还要有沉着的心态,能够给予患者健康指导、保健咨询以及制定康复计划从而促使病人尽快恢复的能力。本文选取120例入住我院的哮喘患者,将其均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为60例,其中,对照组患者行常规护理,而观察组患者行全科护理,主要包括心理护理、病房护理、病情护理、预防护理、健康教育、保健护理。结果表明,观察组临床护理满意度为96.7%,而对照组仅为66.7%,两组差异显著(P<0.05),有统计学意义,这与朱洁丽、樊冬梅等人的研究结果一致。 3结语 综上所述,对哮喘病患者应用全科护理相比专科护理效果更为优越,且临床满意度较高,值得推广使用。 作者:张晓萍 单位: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中医院 中医全科论文:中医全科医学发展论文 1中医全科医学临床教育思路亟待修正 在20世纪末,随着社会的发展,全球疾病谱的变化,WHO提出卫生服务要求,使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将生活质量与健康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阶段,为维护人类健康需要,社会健康保障体系亟待建立一种良性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尤为重要,因此中医全科医学发展应运而生。结合实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有关部委,适时制订了有关中医全科医学发展的纲要性、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充滿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規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实現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云南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云发改社会【2010】1871号)等文件精神。随之,组织相关专家开拓性地推出了相对完整的中医全科医学临床培训试用教材,对中医全科医学的人才教育、临床的发展具有填补空白的里程碑意义,其功巨焉!转眼,跨入21世纪已15年了,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尤其是中医全科医学教育思路、人才培养仍不容乐观,亟待修正。详细研读上世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相关部委制订的有关中医全科医学临床人才培训纲要性文件,考察相关的培训教材,不难发现:20世纪末,中医医学全科人才培训教育思路是普及最初级中医临床基本技能(如望闻问切、推拿、刮痧等),适当补充现代医学科技与社区卫生紧密结合又十分必须的实用技术(如心理咨询等),以适应刚刚成立的诸多社区卫生中心的业务需要,以及诸多转岗的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需要。同时,在此后开展的中医全科医学临床硕士研究生教育思路也是围绕这一教育思路开展,存在对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生的培养缺乏经验,且方向不明朗,培养方案存在制定重点把握不好,水平不高,对学生在校期间、就业等前瞻性不足。尤其是课程设置(除了硕士公共课以外,要求重点在中医内科常见病、多发病及中医妇、儿、外科的多发病了解),显然,这就是一个中医住院医师的强化培养。经过近几十年的发展,我们不难看到,这个教育思路与现在中医全科医学的临床及人才培训已不再吻合。中医全科医学学科发展也不再是20世纪末叶的最初阶段了,随之,中医全科医学临床预防和健康教育思路也亟待与时俱进,进行调研、论证、修改、提高、完善! 2中医全科医学学科亟待定位 中医全科医学应运而生,是因为二十世纪末,全面大力发展起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方位服务。相关人才培训教育思路是根据少量的中医和大量的非中医专业出身的卫生技术人员转岗的现实而确定的;故而,相关的培训教材就着重于最基础的中医临床适宜技术的强化培训;随之而确定的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临床硕士研究生教育也是在此大格局下开展起来的。尽管在现在看来,这些相关决策和措施与眼下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状况不大吻合,但是,这是适应中医全科医学最初级发展阶段的、合适的、正确的决策和措施,毋庸置疑!然而,为什么这些决策和措施与当今中医全科医学发展不大吻合呢?或者说,为什么这些决策和措施没有得到及时修正或修订呢?我们认为其关键的因素是因为大家对中医全科医学学科发展亟待重新定位,因为没有对中医全科医学学科进行定位。那么,这个中医特殊的分支学科,就没有发展方向,就没有自己人才队伍培养的特定目标。换句话讲,这个特殊的分支学科,尚未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分支学科,其独具特色的学科特点尚未形成。显然,大家都是在摸索中艰难前行,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正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一门分支学科,或者是一门专业,必须有自己区别于其他学科或专业的特色,有自己学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有自己独特的人才队伍、与之相关的独特的教育体系,如独自的教学方法、教材,理论体系、管理体系,网络平台……。这些诸多因素的确定或明确化的前提,必须是这一分支学科的定位。也就是说这一学科的理论体系必须要尽快相对完善,如果仅仅是根据临床需要,调整措施而进行的经验总结,那么,根本就上升不到理论层面,也根本形成不了学科。因此,对中医全科医学的学科理论层面亟待进入全面并且深入的研究。否则,中医全科医学发展的思路仍将停在上世纪末叶,显得有点僵化;培训教材仍是20世纪90年代的,显得有点老化;临床硕士生培养仍在摸索、试探,显得有点幼化;而整个中医全科医学理论研究仍在上世纪末叶,显得有点忒初级化。 3中医全科医学是中医临床最高端的综合性专科 据我们所知,在当今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及我国教育学科体系中,中医药学科是医学学科的子学科。而临床上,中医科、中医医院都是专科性质的,即使三甲中医医院,在综合评级评价中也仅仅是专科性质的三甲医院。这就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中医药学发展,而中医药发展与西医发展之比较又如此相对困难之学科原因。换句话讲,我们中医药学原来就是不分科,本来就是全科医学或者是综合医学。而现在残酷的现实:我们中医药学是专科,这样,当今又提出中医全科医学的学科定位就显得多么不严肃而多少有点滑稽的味道,中医全科医学遇上了极大的挑战和机遇。然而,现实是,愈来愈发展的大量的社区卫生机构又急需全面的、多面手的中医科技实用型人才,而推而广之,大量的高端的综合医院的发展,也同样急需全面的、多面手的高端的中医药学科的实用型科技人才。因此,我们认为,中医全科医学应该是中医临床最高端的综合性专科。对于中医全科医学这一最高端的综合性专科,即便是初级或低级阶段,也同样要求是综合性医学人才,而并非是一般的专科或单纯病种专科,如儿科、心血管科等。显然,与之相应的教育学科、教材或培训教材、教学方法都应该随之而有变。鉴于此,我们认为,中医全科医学的初级人才培养,应该是本硕连读的不分科的中医临床研究生,而并非中医临床专业的本科生。中医本科生再考中医临床研究生,大多是分科的专业较强的专科人才的培养,而非中医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换言之,具有不分科中医本硕连读的中医临床硕士研究生,才是比较对口基层社区卫生机构中医综合科这一专科即中医全科医学的全面的、多面手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如果是中医本科后再考中医全科医学硕士临床研究生,要有2年的中医师临床实践,才能进入中医全科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推而广之,大型综合型医院的“中医科”,有的叫“中西医结合科”,这样的最高端的综合性中医专科非中医不分科的硕博连读的高端中医多面手、全面的实用人才不能胜任工作。 设想一下,一个中医本科生,考了中医肝病临床硕士研究生,又读了肝病博士生,然后,到三甲医院中医科,每天遇到的是多专科多病种的诊疗现实,他该是多么多么痛苦!这就是中医全科医学的现实!因此,提示我们:中医全科医学作为中医学科分支,或作为临床的专科科室,与一般的专科是有着其独特之处和高端全面系统特性的,是很值得深入研究的。然而,中医临床本科生是否就是中医全科医学之专科人才呢?我们并不这样认为。大家都知道中医院校的本科生有2个中专生之戏称,即一个西医临床中专生,一个中医临床中专生。显然,对于仅是一个西医中专生兼中医中专生水平的医生来讲,面对日益重视健康、对健康服务水平要求日益提高的广大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群体,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一群体主要集中于老年病和慢性病康复人群,还有急性病、危急重病、社区的急救处理、院前处理或首诊处置,这些远非中医本科生能力所能及。这样的基本情况,我们认为,应该是一个长期有临床一线工作的副主任医师才能达到的基本水平,并且,不应该是专病分科的专科医师。这就再次提示我们,中医全科医学的高端性和综合性,并非一般的专病专科专业。从中医全科医学的临床现实及人才需求,可以基本确定人才培养培训的基本目标。 随着21世纪人类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逐步建立,“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师”已成为我国今后若干年内卫生改革的重要内容。全科医学是“最经济、最适宜”的医疗服务模式,是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最理想的医疗服务形式。中医学的理论体系与全科医学的理论基础基本是一致的,都是以整体医学为主线。中医“治未病”及“简、便、验、廉”的特点,社区居民更容易接受,更符合集预防、治疗、康复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创立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培养中西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具有突出的优势。高等中医药院校如何培养出高素质、适应社区卫生服务需要的全科医师,关键在于如何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确定培养目标,合理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及实践教学,这样相应的教学大纲确定、教材的编写、课程的设置,就不再成为问题了。值得说明的是,现在有些中医院校的本硕连读的课程设置并非是针对中医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而设。因为,不少是侧重了外语教学,也有是侧重了西医教学,其中,大多是取消中医经典的临床教学,这都不是在培养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因为我们认为,中医经典临床教学才是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的优秀课程。在此,对于中医全科医学的学科发展定位,从不同侧面给予简单的描述或提示,远没有上升到理论层面,只是希望我国中医界能立足世界中医界、卫生界的现实,对中医全科医学有一些认知。 4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是系统工程 中医学中蕴含丰富“全科”思想,集中体现在大医精诚的医德观、天人合参的整体观、阴平阳秘的健康观、内外相因的疾病观、辨证论治的诊疗观、未病先防的预防观、形神并调的养生观、针药并用的医技观等,这些观念涵盖了现代全科医学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下突出“以人为中心”的医学观。当今中医学的发展,需要传承更需要创新,文章旨在通过对中医学中全科医学观的探源,理清中医学之"全科"与现代全科医学之“全科”的联系与区别,为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中医全科医学奠定理论基础。中医全科医学作为中医药学科的一个独特学科分支,或独特中医专科,其学科发展或临床科室建设是牵涉到多部门多方面长时间的复杂工作,远非单一科室单一人员一天半天能完成的。因此,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是系统工程。中医全科医学作为临床综合性专科,牵涉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方方面面,与卫生、医药、中医药系统关系紧密。中医全科医学作为中医教育学科的一个分支学科,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事无巨细。这就需要教育部门各中医全科医学教学专家牵头,由中医全科医学临床专家(切记:非专病专科中医临床专家)重点参与的专家队伍共同努力,才能确定正确的教学大纲,编写合适的教材。而在人才培养和使用方面,离不开人事、劳动等各方面的政策,如建议中医临床专科博士,进行2~3年的中医全科医学博士后的研究与学习(训练),以成为一个以专病为专长的中医全科医学高端合格人才。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在社区卫生机构,在综合医院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的待遇及配置,都需要相应的政策配套,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开展的世中联(北京)远程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际上就是在培养中医高端的全科医学人才。此项目已开展三批,近10年了,培养近千人,旁听课者近3千余人。这些人才都是主任医师,大多临床已近30年,已具有丰富的临床一线经验,分内、外、妇、儿、针灸、推拿、口腔多科,而现在培训的重点是中医经典临床应用,并不分内外妇儿各科,要求每人至少要拜名师3人,并且本省1人,外省2人,这就要求临床上更要多看多练,对于各自专科,要求到国家重点专科学习。我们认为,这是专科特长的中医全科医学高端人才培养途径之一。 因此,这个学习项目培训班有“国家名老中医培训班”之美称,有“中医黄埔”之美名,有“国医大师摇篮”之美誉。这是一个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是国家层面的中医药高端人才教育项目,这也提示中医全科医学的教育思路可以开拓宽点,人才培养层面可以再分多梯级点,教学方式可以再灵活多变点。自然,这些工作的开展必然牵涉多部门协调、多方财力的优化、多方人才的团结奋斗。诸如此类,我们应该深刻地认识到,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是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切不可有急躁冒进的思想,应该是怀揣梦想、脚踏实地、干实事、干真事,为中医全科医学发展添砖加瓦,为促进中医全科医学早日学科有成而努力。以上是我们对中医全科医学发表的一点思考,不妥之处敬请指正,谬误之论,敬请批判,让我们在批判纠错中前行,让我们在携手奋进中成功。我们伟大的“中医梦”一定能成为美好的现实! 作者:杨建宇 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部级名老中医孙光荣传承工作室 中医全科论文:中医全科医学教学论文 1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要通过实践逐步深化知识和进一步巩固技能。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包括:各种病人的综合管理、保健预防和健康促进、病人及其家庭的持续性保健、与其他社区卫生人员协调合作及团队意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第1年应该在综合性大医院进行全面培训,掌握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及对患者的生活上的指导,第2、3年主要在社区全科医疗机构中继续接受培训,这样才能将中医全科医学知识灵活运用于一线临床工作,对将在农村工作的中医全科医师还应该有侧重的增加一些内容,例如妇产科学、婴幼儿常见病的诊断及治疗。但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也存在不足,一些规范化培训基地教学设施不够完善,培训基地任用的授课教师虽然临床经验十分丰富,但大多缺少教学经验,不能把知识系统全面地展现出来。 2中医全科医学继续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学教育体系中较高层次的教育阶段,是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员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补充、更新、拓宽和提高,它对于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根据“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各类学术组织应定期举办不同级别、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继续教育学习班,有针对性地选择授课内容,例如,可以针对某一学科领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做专题报告,提高临床医务工作者的上进意识[3]。其次,继续医学教育作为提高医疗质量的一种措施,是在职医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加大继续医学教育的力度,调动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以取得最佳学习效果。继续教育多渠道共同发展,不仅局限于学术会议的形式,同时也要充分利用继续教育的现代化手段,如现代远程教育,现在较多的医院都已经加入了远程教育系统,形成了一个交互的网络系统,利用网络的便捷,进行远程教学授课,使医务工作者足不出户就能学习最先进的技术方法,享用最前沿的科技成果,较之集中办班具有经济、方便、受益面更广等优势。同时,网络资源的可复制性,大大提高了学习时间的灵活性,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但是,继续教育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国家卫生部门要求各医院组织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会,但继续教育会议的质量不能得到制度上的保证,参会学员的学习质量没有统一量化的考评标准,这样就难免出现敷衍地完成任务等情况,所以要保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高质量,就要求继续医学教育教学内容必须是真正学科前沿的、有用的知识,才能保证学员有真正的收获。对于已取得执业资格的中医全科医师必须每年参加规定时间的较高层次的学术讨论和学术会议,每年保证规定的时间接受脱产培训。定期参加国家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的考核和评估,成绩合格者才能再次执业注册,继续行医。 3中医师承教育 师承教育是数千年来中医教育传承的主要模式,自从建国以来,随着高等院校教育的不断发展壮大,中医自古以来的师承教育备受冷落。鉴于师承教育在中医教育中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开始把中医教育工作重心转移向师承教育,开展全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通过师带徒,一些名医名家的学术经验和特殊技术得到很好的继承,通过形影不离的跟师学习,老师会源源不断地教授给学生宝贵的临床经验,学生通过临床实践,不断的积累知识,不断地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然后将临证中的疑惑或者兴趣及时反馈给老师,老师根据学生提出的问题,也可以发现自身的不足以及学生的思想动态,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真正做到教学相长。在这样的循环反复过程中,老师和学生不断的交互反馈,螺旋式的前进上升,对医学本身以及整个医疗体系来讲都是十分有益的。但中医师承教育还未建立长效机制,整个管理体制也有待完善,总体规模不够大,影响力还不足,老师遴选和徒弟选拔条件规定不尽合理,对师承的学习过程缺乏规范管理与统一要求,考核方式过于单一,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考核过程流于形式,这样使师承效果评价的真实性得不到保障。这些问题有待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不断加以改善解决。 总之,中医全科医学正处于探索与实践阶段,尚未建立起一套成熟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才培养模式。现阶段我国的中医全科医学教育的重点还放在以技能培训为主的岗位培训上,但从长远角度来看,全科医生的培养必须做到高起点,培养高层次专门的全科医学人才。因此,我们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中医全科医学教育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发展中医全科医学,努力开创中医全科医学教育的新局面。 作者:刘洪凯张守琳单位:吉林省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肾病科 中医全科论文:中医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性 【摘 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社区建设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社区建设逐渐走向专业化与一体化,对于社区建设的部分,我国发展部门主张全面建设,健康卫生服务与之兼顾,但是随着社区老人与儿童的增多,卫生服务的种类也必须增加,保证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有效性,其中中医全科医生是健全我国基层的卫生健康体系的重要角色,为我国未来的社区建设打下了基础与理论保证。本文通过阐述我国社区建设中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现状,探究中医全科医生在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性与重要意义,探究优化我国中医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的具体措施与策略。 【关键词】中医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重要性 1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自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社区建设的总量已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但是在高速建造社区的过程中,却忽略了对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的重要性。社区卫生服务保证我国社区建设的基础,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健康宣传与健康服务。我国居民在进入高科技时代后,产生了懒惰的休闲心理,烟酒文化与网络文化的渗透让人民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降低,导致不同病症同时出现,影响我国人民的整体健康水平,因此,健康医疗必须要从我国基层的社区卫生服务开始。 2 中医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性分析 (1)中医全科医生是我国社区全面卫生保障的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是我国卫生体系与卫生保障的发展基础与优秀,中医全科医生在社区居民卫生服务工作中,利用专业卫生理论进行工作指导,会让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产生质的变化,中医全科医生能够为全体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健康锻炼的理论基础,而且社区卫生服务也能对全体社区居民的健康活动提供专业的监督与指导,能真正提高社区居民的卫生健康水平,优化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在对居民健康工作中,中医全科医生能够遵循着最系统,最科学的理论依据,是我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与卫生体系的发展优秀与重点。 (2)有利于我国从基层建设全面的健康医疗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为社区健康医疗组织的工作步骤提供建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中医全科医生为全体居民进行健康工作,在教育的过程中,不断发现我国居民的医疗与病症的新动向与新问题,由工作人员进行总结,为社区卫生服务与中医全科医生系统提出意见,提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与中医全科医生工作模式的建议,并且在社区卫生服务进行中,不断进行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理论体系与实践系统,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水平的同步发展,让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得到质的飞跃,确立我国健康服务人才的过硬的思想基础。因此注重社区卫生服务与中医全科医生的引入与全国社区建设典范的互补性,不断提出工作建议,完善社区健康工作的手段与措施。 3 探究提高中医全科医生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有效性的措施 (1)政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健全全民健康服务体系我国社区建设的重要管理部门就是政府,对于卫生服务,属于公共设施的一部分,应该有政府进行投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进行赞助。但是由于我国社区建设范围较大,对全体社区的健康服务不能做到全面兼顾,因此要在政策上进行保护,为社区的资金招纳颁布优惠机制,而且在这方面加大广告宣传的力度,积极为社区与大医院进行联谊与合作,通过引进中医全科医生,进行全体社区居民体检的方式来达到与医院,政府等部门的多方共赢,在健全居民社区健康体系方面获得成功,并能为社会获得经济效益。 (2)加大力度培养专业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才,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制度完善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的规章制度,加强社区内部健康服务管理人员结构的优化。社区卫生服务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能够进行社区人员的裁剪,优化社区管理部门内部的人员结构,培养更多的中医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这需要可行的制度来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部门的人员制度,它规定了社区管理部门内部对人员管理的标准与准则,强调了人员工作的合格标准,避免了人员在健康服务工作中的消极懈怠,在众多制度中,奖惩制度与约束制度是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适当的人员奖惩使社区管理部门的内部人员结构形成有机的淘汰制度,能大大提升人员的工作效率,提高人员工资的热情,也有利于提高中医全科医生的加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效果的最优化。 (3)正确认识当今时代主题的变化结合时展进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整体的思想与精神也得到了大幅度的开发与发展,而现如今我国网络文化与信息文化深深融入到社区人民的工作与生活中,可以说当今时代的主题就是高速与信息,通过网络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与健康促进模式工作的创新改革已经是必然趋势,也能更加贴近居民社区的整体思想水平,因此在进行社区要及时把握当今时代的发展规律,将网络手段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能够提高健康服务宣传工作的传播程度与有效性,有利于社区各个单位与部门健康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所以当今全体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必须要结合当前形势,推动中医全科医生工作模式的进步与发展。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社区建设已经发展到了一个相当成熟的地步,社区的基本结构健全,包括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健康服务管理部门,对于我国社区居民来说,健康服务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社区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必须要引入中医全科医生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作者简介 王智华(1968-),女, 吉林省吉林市人,职称:全科医学(中医类)。 中医全科论文:中医全科医师培养模式与发展探讨 摘 要 我国全科医学发展较晚,目前培养的全科医师数量远远不足,中医全科医师更是严重缺乏,不能满足临床医疗服务的需要。如何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培训,加强中医全科医师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是中医全科医学当前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笔者以自身经历对中医全科医学培训的模式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 中医全科医学 人才培养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 全科医学是一个面向社区与家庭,整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相关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专业学科[1]。中医全科医师要求具有扎实的中西医基础理论与诊疗知识,熟练掌握中西医实用诊疗技术,具有预防、诊疗、养生、康复等全面的医疗技能,是提供连续、综合、可及的社区卫生服务的高级复合型、实用型专门人才。中医的整体观、中医治疗简、便、效、廉、验的特点,更加符合低耗高效的卫生经济策略,大力发展中医全科医学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 1 我国社区中医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中医药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医药的重要价值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近几年开展的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得到了长足发展,中医药在疾病三级预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深受居民的欢迎。然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发展也存在着诸多瓶颈和难点。 1.1 财政和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海从2000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试点工作。2011年5月推出“5+3”全科医师培养新模式,即以5年医学本科学历教育为基础,再加上3年的全科医师培训,初步建立了标准化的全科医师培训体系。为留住全科人才,按照政策,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工作满一定年份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但是卫生资源配备不均衡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对中医药倾斜的力度不够,中医药适宜技术补偿、报销比例偏低。中医药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偏低;工作积极性下降,制约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1.2 中医药人才不足 中医药人才所占比例普遍偏低[2],中医药人才数量萎缩,中医传承出现断层。截止至2011年底,上海市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以及助理执业医师,约为1.03名/万人,郊区少于中心城区[3]。本中心目前拥有中医医师10人,平均1.78名/万人;中医全科医师3名,平均0.53名/万人。10名中医医师中,在职5名、派遣1名、退休返聘4名;在职在编中医师中、高级职称医师缺乏;近2年来跳槽到二、三级医院的中医执业医师多达5名。中医人才梯队结构不合理,中医药队伍不稳定,中医药人才严重匮乏。 1.3 中医药科研政策扶持不够 没有专门的中医药科研经费,科研人员缺少继续学习的机会,科研能力有待提高;特色中医药自制制剂申请批号困难,其管理政策与中医药发展的自然规律不相适应。 1.4 社区中医科发展重点未把握 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舍本逐末,把主要精力放在中医科的硬件建设上,中医诊疗方法,尤其是传统特色疗法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不够,中医药治疗的参与率有待提高,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难以形成气候。 2 我国中医全科医生培养现状 目前我国有5亿人生活在城市,如果按照每2 000~3 000人拥有1名全科医生(最低标准)计算,我国需要16万名合格的全科医生[4]。当前,我国基层全科医生数量严重不足,执业(助理)全科医师仅占总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3.0%~5.0%,远低于国际上30.0%~60.0%的水平[5]。目前上海的全科医生只占医生总数的6.9%,中医类别全科医师数量更为不足[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门共同制定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0%以上,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中医类别医师比例达到50.0%以上”。面对群众迫切的中医中药服务需求,探索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师培养模式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3 我国中医全科医生培养的特色和优势 中国是世界上拥有独立中医学和西医学两个医学培养体系的国家,我们不能完全照搬西医全科医学培养模式培养中医全科医师,应当在中医和西医之间找到一个好的契合点。中医学特有的预防保健思想是其理论的精华所在,它所倡导的“治未病”思想在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果能够将“未病先防、已病防变、瘥后防复”的理论融入到全科医生的培养体系中,无疑将为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注入更丰富的内涵。 4 中医全科医师培养模式需解决的问题 4.1 中医全科医学教育内容侧重点 4.1.1 社区基本疾病的诊疗 中医全科医学诊疗教育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①中医全科医学应该突出中医“辨证论治”的诊疗特色。②中医全科医生应该明确中医的优势病种。所谓中医优势病种,是指中医防治疗效确切、并能被广泛认可的某种疾病或疾病的某一阶段。③中医适宜技术有自己优势的疾病谱,掌握这些适宜技术的特色,针对不同的疾病选用特色的治疗手段,才能发挥中医药“简、便、效、廉、验”的优势。 4.1.2 社区中医康复服务 社区中医康复指在中医药理论的指导下,通过针灸、推拿、中药等中医药康复手段,组织康复对象及其家属和社区共同参加,帮助病、伤、残者逐步改善或恢复其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以更好地适应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中医康复方法大多数是便于学习掌握的非药物疗法或自然疗法,容易得到应用和推广,适合社区康复的开展。所以中医全科医学教育应该适应社区工作的特点,在现代康复学的基础上,坚持中医康复的特色和优势,使中西医康复医学有机结合。 4.1.3 慢病管理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病,是一系列需要长期综合干预和治疗的疾病。慢病干预的中医措施,就是根据中医“治未病”理论,采用中医养生保健、诊断治疗、康复等干预方法,降低慢病的发病率、致死和致残率,提高社区居民的生存质量。中医慢病管理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未病养生,防病于先;②欲病救萌,防微杜渐;③已病早治,防其传变;④预后调摄,防其复发[7]。 4.2 中医全科培养课程设置与时间侧重 目前中医类别的全科医生主要通过高等中医药院校毕业、转岗培训、中医全科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途经进行培养。全科规范化培养是目前及今后培养高质量中医全科医生的主要途径。笔者是毕业后经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到社区工作的,结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的亲身经历,对课程设置提出以下建议。 4.2.1 掌握常见病的诊疗 中医全科培养课程分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两部分,离不开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参与。相对于在中医类综合性医院的轮转培训,笔者认为3个月的理论学习及内、外临床科室1年轮转应该放在西医为主的综合性医院。因其病种相对多,见识面广,对提高常见病诊疗有很大提高。 4.2.2 突出中医特色诊疗 中医全科培养的第2年可安排在中医综合性医院,加强中医内、外、妇、儿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轮转;熟悉常见病、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掌握中医针灸、推拿、养生拳操等适宜技术;可以增加名老中医带徒教育模式培养中医药人才。中医学实践性较强,这就需要医学生或全科医师跟随一些名老中医进行学习。 4.2.3 深入社区服务群众 中医全科培养的社区实践可安排在全国或上海市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深入社区体会中医全科医师职责,注重把中医药融入“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去,发挥中医药“简、便、捷”优势。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医全科培养将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因此,中医全科人才培养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 中医全科论文:怎样在社区中做中医全科医生 河南商丘市王医生来信求教:董老师,我是一名社区医生,当今在社区医疗站从事中西医医疗工作,至今已有五六年了,我原来学的是中医,但现在主要从事西医医疗工作,很少用中医药来治病。我想请教您,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如何发挥中医药的作用?社区医疗站现在只有西药,没有中药饮片,如何来开展中医药工作呢? 山东聊城邹医生来信:请教董老师,在农村我经常遇到尿结石的病人,想运用您在《琐琐药话》中的“山荷叶”进行治疗,但不知道这草药哪里去找?请告之。 广西平果县一位黄教师来函:董老师,您在《中国社区医师》“崩漏证辨治案”中所述的“墓头回”一味草药,多本医书找不到,广西平果是否有此药?是否有别名?请指教。 学生 看到这些来信之后,我也认为目前在社区或乡村开展中医药工作确实困难,虽然卫生部设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很重视中医药深入到基层医疗单位,发挥中国传统医药的作用,但目前具体的措施不多,硬件配置也缺少,中医药知识的普及教育,中医药师的培训等都有待于发展和提高。请老师谈谈这方面的看法。 老师 你说的问题,我也曾考虑多年,因为我也是一名中医,而且是从乡村医院走出来的中医,对中医药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有自己的观点,40多年的中医药临床经历,经历过“”,以及“”的中医药教育。我认为,中医药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生根、开花、结果,关键的问题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做一个合格的中医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学生 “全科医生”这个名字我听到过,但这是指西医的全科医生,中医的全科医生怎样做?如何去培养?老师有什么设想吗? 老师 我再三思考认为应该从5个方面做起:善于运用“一把草”,学习用好“一根针”,学好中医“辨证”,兼顾西医“辨病”,继承发扬“全科中医”。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在社区卫生服务的中医全科医生,中医药才能在社区发挥作用。“一把草”,其实是要多用、善用中草药,既要用中药又要用西药来治疗社区中的常见病、多发病。“一根针”,就是要学习一些针灸、推拿的知识,使中医所特有的针灸、推拿疗法深入基层,不花钱或少花钱就能治病。同时,也是一种极好的自我疗法。学好中医“辨证”,就是能知道中医治病的基本原则――辨证论治,中医所特有“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的治疗方法。兼顾西医“辨病”,所谓兼顾,即除了中医辨证论治外,还要了解现代医学中各种疾病的治疗方法。因为,西医均是以“病”为单位进行治疗,凡明确诊断为某种病之后,就会有特殊的治疗药物或方法进行治疗,在没有特殊药物或方法时,应用常规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这些治疗药物和方法同一疾病都是一样的、统一的。继承发扬“全科中医”,虽然现今有“全科”这个新名字,其实自古以来,中医就是“全科”行医的,如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等。所以我们今天说“全科中医”是一个继承发扬的问题。 学生 老师提出的5个问题中,我想“一把草,一根针”治病,听说是“”时期提出来的,那时提出“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在全国农村培训赤脚医生,“一把草,一根针”是大力提倡和推广的中医药治疗方法,也是当时赤脚医生主要的治病方法。今天老师又提出来,而且作了一些简介,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吗? 老师 同志提出把医疗工作的重点面向农村、工矿、边陲、山区等缺医少药的地方,今天我们也大力提倡并实施,我们要坚持做好它,当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了在社区、农村应用中医药的重要性。但这里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剔除其中极“左”成分,树立正确的认识。我曾在“”时期培训过广大赤脚医生,深深地体会到“一把草,一根针”在农村、社区的重要作用,在20世纪70年代,农村缺医少药的情况下起了很大作用。“”时期曾亲自用新鲜鱼腥草(又称蕺菜)外敷、内服成功治愈红、肿、热、痛的背部痈肿患者(详见《琐琐药话》149页,笔者编著,金盾出版社出版)。 那么这种情况当今是否适用呢?现在可以说更被人们所重视、更适用,因为人们追求天然、绿色,返璞归真的自然疗法。2009年在《中国社区医师》杂志开设的栏目――花卉果蔬药园,介绍了许多可以食用的中草药,而且是药食兼优之品,如马齿苋、荠菜、枸杞苗、山楂等。看似寻常之品,但有很好医疗效果。下面我举1个例子来说明。 患者,61岁,2010年2月春节回乡过年,女儿家盖房子他做帮工,因劳累过度,饮食不调,以至1个月来食欲不振,饮食无味,厌食,消瘦,四肢酸重。不愿意去医院治疗(因需自费,无医保)。要我给予诊治,我看了一下舌苔等,给了他6片北山楂干品,嘱其每天2片(约3g),沸水冲泡饮服。3天后告之:胃口大开,诸症若失,效若桴鼓。 这个案例,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山楂的功效,过去认为北山楂以食用为主,南山楂以药用为主,用量上多在10~30g,有时还更大,现在通过自己实践,体会到北山楂不但优于食用,食之酸甜可口,而且还是一味健脾和胃,消食活血的好药。在用量上,用于治病以5~10g为宜,过量会引起胃脘不适。由此可见,社区、乡村很有必要推广应用中草药。 学生 您的一番话,说明了当今在社区、乡村都很需要用“一把草”来治病,而且简、便、验、廉,它对于巩固和发展社区医疗意义重大,但如何去采集中草药,哪里有中草药卖,尤其是新鲜的中草药,什么地方去找,这些难度都太大啊! 老师 “事在人为”,“自己动手,药在手边”,即使在大城市或城镇社区也可以种植中草药,而且一举数得。一是绿化环境,以草药代花卉,而许多花卉皆是药,在我为老年大学讲授《花卉养生保健》课中,一直强调“无花不是药,百花皆治病”,所以在小区绿化带、自家阳台上、露台里、房前屋后、别墅花园等皆是草药的安身之处。二是绿色药食,有利健康,小痛小病,信手拈来,既可食用,又能药用,如金银花、菊花、荷花、白毛夏枯草(即筋骨草)、红景天、三七、马兰头、艾叶、荠菜、地丁草、清明菜(即佛耳草)、栀子花、月季花、橘类等,皆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治病保健的中草药。三是调节空气,创造和改善小气候和小环境,使自己生活之所,空气新鲜,增加阴离子,因为空气中的阴离子称为空气中的维生素,可以使自己的居住小区冬暖夏凉,四季如春,空气清新。种植爬山虎、常春藤、牵牛花、丝瓜等,还可种植一些既净化空气,又清热解毒的仙人掌类、吊兰类植物。它们不仅可入药,而且能调节空气,还能美化环境和居室。 这些天然的中草药,我主张“三自”,即自种、自采、自疗。自种,即有目的地种植一些中草药,如清热解毒为主的金银花、白毛夏枯草、野菊花、蒲公英、鱼腥草等,养阴生津为主的麦冬草、天冬、何首乌、芦荟、石斛等。自采,即去野外,如绿化带,或山上采集所需要的草药,如山栀、络石藤、枸杞、虎杖、茵陈、青蒿、苏叶等。自疗,即自我治疗,作为自己保健养生的一种方法,这样的全程治疗既环保又放心,当然也可给他人治疗,为民服务,值得提倡。 学生 老师的许多中草药知识给我开了眼界,今后我自己动手去种中草药,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但“一根针”又如何学习和开展,这不是针推医生的事吗?我们难道还要学习吗? 老师 针灸治病国外也觉得神奇,它不但能治好病,而且不需要药物。在美国前几年中医药不能执业行医,他们对我们中医药不了解,而针灸却可行医,这说明针灸治病的好处多、有疗效,所以作为社区医生也要学会针灸、推拿。我认为基层医生要掌握基本的内容和操作手法。基本内容:十四经脉(手足各六经合任督二脉)的循行要了解,基本穴位要记住,如四总穴[肚腹三里(足三里)留,腰背委中(委中穴)求,头面取列缺(列缺穴),面口合谷(合谷穴)收]。还要知道,以痛为穴的阿是穴。针灸操作手法、注意事项及意外事故处理,最好请专业针推医师带教一段时间,以确保有一定的感性知识,不至于临阵手足无措。我曾治一七旬老人,“起则头晕,平卧则安”的病证,虽用了中药,最后以灸百会穴收功(详见《琐琐药话》310页)。说明针灸疗法的效果明确。还有,平时我常用于小儿不明原因高热的外治疗法:生山栀5~10g研细末,加适量麦粉,用醋调敷内穴(双),3天为度,若不退热,需其他治疗。几十年临床应用效果很好,可谓简、便、验、廉的好方法,值得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推广应用。又如足三里穴,其对消化系统疾病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胃痛、胃肠不适,可针灸足三里。平时用冷灸或艾火灸,有健脾强身作用,有谚曰:“若要身体安,三里常不干。”说明经常化脓灸足三里对身体有好处。 学生 听了老师对针灸的讲述,使我对针灸有了一定兴趣。针灸治病是中医的一大内容,过去你也说过《黄帝内经》中《灵枢经》是专讲针灸学的,故后世又称其为“针经”。是否针灸治病也要辨证论治? 老师 你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在社区中医药应用中重点要讲的问题,也是中医药治疗的优秀,用中医药治病一定要懂得中医的治病原则――辨证论治。这与现代医学辨病论治有很大的差别,也是两种医学的本质特征。辨证与论治是通过中医的诊断方法,即通过四诊(望、问、闻、切),收集临床的各种症状特点,并用各种辨证方法(包括八纲、脏腑、六经、卫气营血、三焦、气血津液等辨证方法),然后进行综合分析,以决定治疗方法并定出治疗用方,最后列出方药的辨治过程。如何中医辨证论治,就要认真学习《中医诊断学》,为此,笔者为满足基层读者和医务工作者需要,应北京金盾出版社之约,编著了《中医诊断入门》,该书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内容新颖,它除了传统的中医诊断方法外,还增加了中医特殊诊断法,如指甲诊断、耳郭视诊、掌纹诊断、腹诊等新的内容。几年来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至今已印行14万册,并在台湾、港澳地区合作出版,我认为很适宜社区医生学习。关于治疗,我著有《新编方剂记忆法》,这两本书的最大特色是以介绍记忆法方式,讲述方剂与中药的知识。所以很适应学习方剂与中药感到困难者。在《新编方剂记忆法》中还特设了“专病专方”一章,以满足中西医学习的需要,尤其是西医,他们希望得到“什么病,用什么中药方”。其实,追本溯源,“辨病”非西医所特有,中医很早就有“病”的认识,如东汉张仲景的白头翁汤(黄连、黄柏、秦皮、白头翁)治痢疾,后世用常山饮治疟疾……这些都是独立的病。由此可见,只不过中医强调辨证,西医注重辨病。 学生 西医一旦明确诊断了某一种疾病之后就有特殊的治疗药物,或常规的治疗方案,就能治愈疾病,如急性肺炎用听诊,或叩诊,经化验、X线检查明确诊断后用抗生素治疗一般能很快治愈。所以,我认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西医结合是很重要的,老师您认为如何? 老师 你的认识我认为很好。确实在社区卫生服务中西医不但不能少,而且要加强,既要加强硬件建设,又要加强软件建设。硬件主要是医疗设备之类,软件主要是提高医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在这里我们要说的是软件,就是要学习好西医西药及现代科技知识,除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培训外,自己要自觉主动地汲取新知。这里还需知道一个问题,有些西医已经诊断明确的疾病,也有特殊治疗药物,但还是不能治愈。2010年3月报道,结核病近年来有上升趋势。这个问题说明了,尽管有抗结核杆菌的特殊药物,而且在不断更新,结核病又能明确诊断,为什么不能根治呢?除了社会、自然等因素外,我认为必须中西医结合进行治疗,因为中医辨证论治的重要思想是“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同样是肺结核病,有不同治疗方法,在20世纪70年代,我曾总结过1例空洞型肺结核的治病经过。男性老人,年逾七旬,身体羸弱,咳嗽痰血,自认为生机无望。有人告之去深山老林独居养心修身,并多食补肺之品,如阿胶、莲子、百合等,还常服红枣煎平地木(又称紫金牛)的中草药。1年后下山,面色红润,身体康复,去医院X线复查,空洞竟然消失了。在这1年多里没用过任何抗结核的西药,只服补肺食品和中草药,且没有间断过。所以,许多疾病,尤其是慢性病,或顽固性疾病,你一定不要忘记中医的辨证论治,做到辨证与辨病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医全科医生。 学生 老师讲到中医全科医生,好像只要能用中医药辨证论治、学会中医针灸及学好西医的一般知识就是一个中医全科医生了。这与西医全科医生有所不同,是否中医也有各科的分类?还是就是一个“中医科”? 老师 这个问题提得很实际,所以有必要全面、正确地认识中医全科医生。当我们步入许多“人民医院”,或西医医院,或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近年来都可以见到“中医科”这块牌子的科室,这里的医生大部分是正宗的中医师,但这其中有几种情况:一是以专看中医内科疾病的医生;二是凡要吃中药的病人,不管什么病都看,似乎是中医的“全科医生”,其中有内、妇、儿科的,甚至还有外伤科的;三是所谓中西医结合的医生,既开中药也用西药,但以开西药为主,他们多是刚从学校中出来,西医学得多,嫌中药太麻烦。 当我们进入中医医院或西医院后,情况大不一样,有内科、外科、骨伤科等,有的还有内病外治科、冬病夏治科、小儿疳科、蛇虫咬伤科等。所以,中医全科应该包括这些中医各科的内容,中医全科医生应当对中医各科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各科常见病能一般处理,能用中医辨证论治的方法治疗各科疾病的医生。《新编中医入门》(北京金盾出版社出版)一书简明扼要地讲述中医药各科的基本内容,对社区医生培养中医全科医生是很适宜的。要全面地真正成为一名中医全科医生,还要懂得药物的炮制等中药知识,即中药的调剂,我为此也编写了《中药调剂入门》一书,这些通俗的中医药科普读物,完全适合于社区中医全科医生学习。 中医全科论文:浅谈中医对全科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使命的作用 【摘要】全科医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使命主要有三方面[1]:一是承担个体与群体的预防服务使命;二是承担发展“照 顾医学”的任务与使命;三是承担重朔医生形象,推进卫生改革的任务与使命。全科医师的服务对象是社区中的全体居民,包括既病者和健康者,与专科医生只关注来就诊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古老的中医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与需要专业训练才能掌握的现代医学不同,中医在防病、治病、养生等人文文化方面,更易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普及和为民众所接受,其作用在中国颇具先天优势,应加以探索和实践。 【关键词】 中医 全科医师 社区卫生服务 作用 1在承担个体与群体的预防服务与使命中的作用 个体与群体的预防服务,是指在关注个体健康的同时也关注社区人群(含家庭成员)整体的健康。社区卫生服务是基层医疗,它面向社区,关注既病者也关注未病者、关注就诊者也关注未就诊者,由于贴切居民,被称为社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代言人和管理者,因此运用中医理论提高社区居民预防思想,实现预防服务非常有利。 1.1认识健康 即帮助居民认识健康是一种“状态”。 在社区,“没病就是健康”等是百姓普遍的健康观,常常导致他们在生活习性、求医行为、遵医性等方面的偏歧,缘由于对人往往波动于健康与疾病之间的“亚健康”状态的认识不清,特别是对许多病理基础不明的疾患或功能问题、心理欠衡问题等这些在生物医学领域中仍不能定义或称作疾病的状态无法甄别,却与生活习性、求医行为、遵医性等方面长期不良密切相关。因此帮助居民正确理解“健康是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的健康概念,是个体与群体的预防服务思想的重要策略。中医“治未病”、春“发陈”夏“蕃秀”秋“容平”冬“闭藏”之“四气调神”、“整体观念”等理论,可帮助社区居民加深对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健康观的理解和认识,改善不良生活习性、求医行为、遵医性等,并自觉承担自我保健的责任具有积极意义,而且这些理论简朴、贴切生活、哲理丰富,易于理解和强化。 1.2结合中医理论开展疾病三级预防 三级预防是依据疾病周期进行的综合性预防措施,社区卫生工作的重点是慢病管理, 需提供长期、综合、持续、协调的照顾,其中改善不良生活习性至关重要。中医思想在日常生活习惯中有很好的指导教育意义。王蕊芳等[2]从精神防御、运动防御、饮食防御、卫生防御及药物防御总结概括了民俗文化中的中医预防思想,五大防御思想归纳出生活常见良好和不良的风俗习惯,并援引了诸如“喜则气和志达,荣卫通利”、“怒则气上……思则气结”、“五谷为养……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等中医经文,颇具说服力;梁承志[3]引用了复方丹参滴丸对高血压、冠心病、高脂血症的防治作用,对“治未病”包含未病预防和已病防变进行了说明,尤其对心血管疾病不同发展阶段,从微观药理到临床实践结论,充分阐述了中医药毒副作用少,便于长期运用的优势地位;赵贵军等[4]阐明亚健康与治未病的关系等,均论述了中医对“无病防病”、“有病早查防变”和“限制残障、减少后遗症,改善生活质量”的现代三级预防措施的作用。 2在承担发展“照顾医学”的任务与使命中的作用 “照顾医学”[5]源于对“医学目的”的讨论,通过“审查医学目的”,敦促从对“治愈 和高科技”医学的优先选择转移到重点为公共卫生和预防的“照顾医学”上来,提出“预防疾病损伤,促进维持健康、解除疾病引起的痛苦、治疗照顾患病与无法治愈者、避免早死、追求安详死亡”,为此需要在医院以外的广大社区发展“照顾医学”,用主流医学和替代医学为手段,实现为慢病患者解除痛苦和改善生命质量。在国外,“世界各地很多病人转向选择医学,原因就在于正统医学不能满足病人的需求……2002年为了回应日益高涨的使用选择医学的浪潮,WHO创立了第一个全球战略规划,分析传统和选择医学治疗,力图推进其成为卫生保健服务的一个部分”[6]。“照顾医学”的提出,说明了当现代医学对治愈无望时,以其他替代(选择)医学的手段加以补充是极为必要的,我国中医学有着几千年临床实践形成的完善理论体系,是社区“照顾医学”中不可或缺的医学手段,针灸、中药、推拿、太极、气功等疗法多样,经济实用,广受欢迎,况且中医乃我国主流医学之一,应在社区卫生中发挥重要作用。 3在承担重朔医生形象、推进卫生改革任务与使命中的作用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医改的重要部分,由于全科医师是接受立足于社区的全科医学 的专门训练,在服务模式、重点、对象、内容、主动性、连续性、服务单位、处理问题特点、诊疗手段与目的和医患关系层面上与专科医生有着很大区别。回顾全科医学马鞍式的发展历程;当“治愈和高科技”等弊端使社会的负担过重、民众对医疗的不满、医者疲于应付时,就无不怀念通科“郎中”在民中的和谐互惠时代。要重朔过去郎中下社区的服务形象,而不要冰冷的“高科技”来替代一直以来的温馨言语和肢体触摸的温暖,全科医师任重而道远。中医的诊疗技术是望闻问切,体系的独特性,要求在诊疗中收集大量的信息,使得医患交流更充分,了解更深入,体念更深刻,因而拉近了医患距离,成为长久以来患者对中医颇具好感的原因之一,这为中医在促进改革、缓解医患矛盾,重树“白衣天使”形象中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我国提出发展中医药的根本原因之一是要缓解看病难和看病贵的矛盾,中医药历来以其经济实惠等广受民众的欢迎,为此全科医师应当注重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并加以探索运用。 中医全科论文:在中等中医药卫生学校的教学中应该引入全科医学理念 摘要:社区卫生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建立都需要加快全科医学的发展,全科医生是基层医疗保健服务的骨干力量。在西部地区,乡镇一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低学历状态是一个现实问题,应该在中等中医药卫生学校引入全科医学理念,培养愿意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医学毕业生。 关键词 全科医学 基层卫生服务 中等中医药卫生学校 1 全科医学、全科医疗和全科医生的概念 全科医学又称全科/家庭医学定义是:全科医学是一个面向社区与家庭,整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相关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专业学科,是一个临床二级学科;其范围涵盖了各种年龄、性别、各个器官系统以及各类疾病。其主旨是强调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向的长期负责式照顾,并将个体与群体健康照顾融为一体。全科医疗是将全科医学理论应用于病人、家庭和社区照顾的一种基层医疗专业服务。而全科医生则是对个人、家庭和社区提供优质、方便、经济有效的、一体化的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进行生命、健康与疾病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式管理的医生。 2 卫生改革、社区卫生服务赋予全科医生的使命 为适应卫生改革的需要,在城市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政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中国政府承诺到2010年“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防治等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的建立也需要加快全科医学的发展 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国政府承诺到2010年“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在农村大力发展以县级医院为优秀、乡镇一级医院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医疗,全科医生是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骨干力量。 4 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素质 2005年在四川省全科医师师资培训班学习时四川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主任李晓淳教授给出的数据是:2003年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构成是博士0.2%,硕士0.9%,大学本科13.2%,大专26.7%,中专46.6%,高中及以下12.5%。中专及高中以下学历人员集中在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如在我们当地,乡镇一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初始学历约70%为中专,约25%为高中及初中学历,5%为大专学历(其中绝大多数为成人大专和高职教育大专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无;农村个体诊所卫生技术人员的初始学历与此相似。在西部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低学历状态是一个现实问题,而在短时间改变的难度很大。因为在西部广大农村地区基础生活设施较差,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不足、卫生设备简陋而且落后,加之劳动报酬低,致使很大部分有正规学历且学历较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不愿意到西部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如在四川省全省乡镇卫生院院长工作大会上,四川省彭山县黄丰镇卫生院院长罗会强说,农村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着这样的尴尬:一方面很少或没有医学院校毕业的高素质医疗人员,另一方面又因为穷乡僻壤经常拖欠工资,正规院校毕业生不愿 来,来了也留不住。所以相当一部分乡镇卫生院患者少,收入少,制约了发展。今年我对在一家县人民医院实习的川北医学院成人教育大专学生50人作问卷调查,了解他们毕业后的就业意向,是否愿意到农村基层卫生院工作?结果是:26位同学不愿意,20位同学可以选择城市郊区的农村(以城市为中心车程距离在一小时内),4位同学表示愿意。多表示回到偏远的农村不如在城市“打工”以求发展。这是现今西部地区的现实问题。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需要大批合格的医学生去充实我们的队伍,在西部地区我们中等中医药卫生教育学校则应当承担此责任。 5 在西部地区中等卫生职业教育的优势 中等中医药卫生教育、中等卫生教育在上个世纪中期至末期,为我国的卫生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极大地充实了我国的基层医疗队伍。在西部地区中等中医药卫生教育学校和中等卫生教育学校的学生绝大多数来自于当地农村,大多数学生热爱自己的家乡,也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为家乡的父老乡亲出力。在我校,对近三届中专和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的就业意向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综合2001级、2002级、2003级毕业生的调查结果是:有意向回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学生比例为中专中医护理专业约50%,中专中医医疗专业约65%,中专中西医结合专业约60%;成人大专中西医结合专业约45%,成人高级护理专业约40%(此数据来自于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我们的优势在于我们培养的合格毕业生,有近一半的学生愿意回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工作,事实上在西部的农村也正是他们在承担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在中等中医药卫生教育中引入全科医学理念是适应卫生改革的需要,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以实现自身的价值。 把全科医学的理念引入中等中医药卫生教育中有助于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有助于改变他们所认为的“毕业也就是失业”的读书观,也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而且有助于学生对人生价值的认识,让他们在为需要卫生服务的人群提供服务的时候也实现自身的价值。因为全科-家庭医师所扮演的角色对病人而言是:医生、健康监护人(代言人)、咨询者、教育者、卫生服务协调者。对医疗保健与保险体系而言是:守门人、团队管理与教育者;对社会而言是:社区/家庭成员、社区健康组织与监测者。全科医学的基本特点是解决基层医疗保健问题,在社区、家庭通过人格化、综合性的照顾,提供持续性、协调性、可及性服务,以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理论基础与诊疗程序,以预防为导向的原则,在工作中采用适宜的技术加高情感的投入,以解决社区中的常见健康问题。若将基层医疗视为整个医疗保健体系的门户和基础,全科医生就是这个门户的“守门人”;提供首诊服务;通过坐诊、出诊、社区调查、作出社区诊断,了解社区居民的需要及需求;能解决社区居民绝大多数的健康问题;并适时转诊让患者得到有效的合理的治疗。 全科医学和我们的祖国医学中医学有很多惊人的相似:如中医学的整体论(“天人合一”、“心身合一”、“脏腑经络学说”等)、预防养生康复的原则和措施、个体化的辨证论治、因时因地制宜的处理、简便经济有效的诊治方法以及强调医德和医患关系等,与全科医学的基本观点如出一辙,而且在许多方面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适合中国人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和健康信念。此外,中医学还有许多长处可作为现代医学的补充,特别是对病毒感染、老年病、慢性病和各种功能性疾病这类现代医学感到棘手或无能为力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往往是全科医学领域内全科-家庭医师每天都可能面临的问题。我们的中医可以提出中医诊断,开出合适的中药方剂,施以综合的有效干预措施,从而在符合医学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各种期望,也更容易得到病人的信任而提高对医嘱的遵从性,而这些也是全科医学所提倡的医学理念。因此,在西部地区,在中等中医药职业卫生教育学校的医学教育中,应该引入全科医学教育,把全科医学的理念灌输给我们的学生,让他们踊跃投身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以适宜的技术加高情感的投入为家庭、社区人群服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自己的作用以体现自身价值。 中医全科论文:浅析中医全科干预对于老年慢性便秘的治疗作用 【摘要】目的:分析在老年慢性便秘的治疗中实施中医全科干预疗法的效果及意义。方法:选择我中心所收治的40名老年慢性便秘患者,将所选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每组患者均为20名,依次设为对照组与观察组。针对对照组患者给予常规的泻药疗法,针对观察组患者给予中医全科干预疗法,对比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在接受治疗之后,观察组患者总的有效率为90.0%,要显著高于对照组患者的60.0%,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关键词】全科治疗;老年慢性便秘;临床研究 慢性便秘的发病率在常见肛肠疾病中所占比例较高,且以老年及女性人群多发,发病率与年龄呈正相关。老年人群各项机能呈衰退趋势,便秘除可使其生活质量显著下降,引发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外,还易诱导脑血管疾病、结肠癌等,对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故加强中医全科综合干预对改善预后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研究选取相关病例分组治疗,比较中医全科干预与单纯泻药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一、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 选择我中心所收治的40名老年慢性便秘患者,其中男18例,女22例,年龄60~82岁,平均(67.3±1.9)岁,平均病程(3.0±0.9)年。患者均符合罗马Ⅲ诊断标准,即至少在过去12周或1年内持续出现下列≥2个症状:① 1/4时间排便费力;② 1/4时间粪便呈硬结或团块;③ 1/4时间有排便不尽感;④ 1/4时间排便有肛门直肠梗阻或肛门阻塞感;⑤ 1/4时间排便需用手协助;⑥每周排便3次以下。患者均自愿签署实验知情同意书,排除患有系统严重疾病者。,将所选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每组患者均为20名,依次设为对照组与观察组,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 0.05),具有可比性。 方法 对照组采用麻仁丸、番泻叶等泻药治疗,观察组采用中医全科治疗,分析便秘原因,除应用泻药外,还需结合饮食、心理干预、锻炼、按摩等治疗,两组均持续治疗半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心理干预 便秘患者多有抑郁、焦虑等负面情绪,需对其进行健康宣教,加强患者对疾病基础知识的了解,并 介绍治疗成功的案例,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提高治疗依从性。协助其合理安排大便时间,定时排便。 (2)饮食指导 补充足量纤维素和水,多食麸皮、水果、麦片、蔬菜等高纤维食物,以促进排便。每日需定时定量饮水,清晨可饮用250ml温盐水或温开水,每日饮水量不可低于2000ml。 (3)运动指导 根据患者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运动方式和幅度,如步行、打太极、做健身操等,以不感疲劳为宜。注重骨盆肌肉张力和腹部肌肉张力的锻炼,特别是腹肌锻炼,其可模拟排便动作以增强肛提肌收缩功能。 (4)药物指导 采用苁蓉通便口服液、麻仁润肠丸、四磨汤、六味安消胶囊、三黄片、双歧杆菌三联活菌胶囊、果导片、开塞露、莫沙必利等药物治疗,或饮用番泻叶泡水,也可取开塞露置入肛门,严重者可灌肠治疗。 (5)按摩治疗 在社区中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通过按摩揉压天枢穴等穴位,对便秘进行治疗。 (6)生活干预 改善老年患者睡眠质量,嘱其夜晚入睡前4h不饮酒类或服用含尼古丁、咖啡因的食物或药物。避免入睡前饮水过量或饮食过饱,尽量减少白天睡觉时间。调节房间的温湿度,避免噪音,以提高睡眠质量,改善机体状况,促进形成良好的排便习惯。 3、疗效评定 显效:治疗后排便每1~2天1次,排便无不适感,通畅,为成型软便;有效:治疗后每3天排便1次,便质软润,无需用药;无效:局部及全身症状无改善。总有效=显效+有效。 4、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3.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为分析,计量资料行t检验,计数资料行χ2检验,P 二、结果 经过治疗,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为90.0%,对照组临床总有效率为64.0%,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 表1 两组患者临床总的有效率对比 三、讨论 便秘为临床常见慢性病,其中功能性便秘占90%以上。研究表明,多数患者存在盲目应用刺激性泻药情况,或采用单一方法长时间治疗,导致临床效果降低,且易引发不良反应,如药物性便秘、结肠黑变病等。因此,早期预防、合理治疗、正确干预是改善便秘症状,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轻社会、家庭经济负担的保障。本次研究结果表明,采用中医全科治疗后,观察组患者临床症状明显改善,通过心理治疗、饮食调节、运动治疗、药物指导、中医穴位按摩等综合治疗,可明显改善患者预后。 树立健康意识为全科治疗的优秀,其可促使慢性便秘患者纠正不良生活方式,并及时采取针对性治疗。社区居民个体健康管理中以全科医疗团队为主体,通过开展医疗服务,使社区居民掌握便秘相关知识,保持良好心态,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本文研究中,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为90.0%,对照组临床总有效率为64.0%,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总而言之,在老年慢性便秘的治疗中实施中医全科疗法,能够显著缓解患者便秘情况,有利于患者对心理障碍的克服,从根本上调节患者机体状态,获取更高的治疗有效率,值得在临床加以推广与应用。 中医全科论文:建立全科医师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主要从事计算机辅助药物分子设计研究的陈凯先院士,一直极为关注我国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这也许和他曾经担任过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长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本刊记者再次见到陈凯先院士时,他首先说:“我今年带来的‘两会’提案中,其中一个就是关于我国建立全科医师体系的建议,并从这个角度呼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及民族医药的作用,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 “中西医并重”就是“中国特色” 陈凯先院士首先介绍说:我国新一轮医改最基本的目标就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而我国深化医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都明确指出,要实行“中西医并重”,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由此可见,实行中西医并重和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已被确认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的重要标志。 陈凯先院士进一步解释说:“在我国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已经专门了《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全科医师的建设问题,已经列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多个部门的议事日程。这份文件指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是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是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的基本途径’,强调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全科医生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15年11月,国务院《关于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要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将‘中医药特色治疗’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并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提供群众欢迎的中医药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就要把国务院的这些重要部署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建立起一支高质量的、体现中国医药卫生特色的全科医师队伍。” 陈凯先教授认为:“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制度”的优秀是政府秉承“中西医并重”的基本原则,把“中西医结合”的指导思想贯穿到医药卫生的各项工作中去。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一直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挥了“中西医结合”的优势,在医疗实践中显示出了巨大的优越性。从我国基层、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和缺医少药地区医药卫生的长期实践来看,实行中西医“并重”和“结合”,已被证明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 四条建议助推 “中西医并重”的落实 陈凯先院士认为:从疾病治疗、预防、康复、保健的社会需求看,中医药(民族医药)在“治未病(养生保健、维护健康、预防疾病)”、复杂疑难疾病治疗和康复调养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鲜明特色,人民群众对“简、便、验、廉”的中医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有巨大需求;因此,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师应该具备西医药和中医药(或民族医)两种医学体系的知识结构,应能全面掌握西医和中医药知识,为百姓提供全面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慢病干预、养生保健,包括基本的中医适宜技术和诊疗服务。 “然而,现行的全科医师教育、培训和基层医疗工作,离‘建立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制度’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中西医并重’的原则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陈凯先院士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一是培养模式不相适应。目前包括西医、中医在内的各类医学教育,都将全科课程作为医学教育的一部分,但是相当一部分学校将其作为选修课,仅有部分院校将其作为必修课。在西医院校医学教育中,教育内容基本是西医课程体系,5年本科医学教育中,仅有60至80学时的一门中医课程,显然难以达到基本了解和掌握中医基本理论、中药、针灸推拿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毕业后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仅安排两周的中医科室实训,这也只能是“蜻蜓点水”。这种模式所培养出来的西医全科医生,其中医基本知识和技能薄弱,难以提供辨证施治和养生保健、中医适宜技术等医疗健康服务,在从事全科医生岗位工作时,不能满足百姓需要,也无法承担国务院即将的有关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规定的基本任务。 二是执业岗位设定不相适应。目前,国家已全面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其中把全科医师分为“全科医师”和“中医全科医师”两类。于是,一些地区在设置基层全科医师岗位时,就照搬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早在2011年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将全科医学岗位划入17个临床类别医师执业专业范围,使得中医全科医师的执业岗位只能限于医院的中医科,而不能进入全科医学科工作。随之而来的,在进行万人全科医师需求数的统计时,中医全科医师也被排除在外。即便在基层医疗机构,也往往出现这样的怪现象:一方面全科医师数量不达标,进入全科岗位的西医全科人员不能满足基层百姓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和慢病干预的需求;另一方面,能够在基层为百姓服务的中医全科人员又不能进入全科岗位工作。实际上,目前中医全科的住院医师培训内容,不仅包括了中医各科知识、中医适宜技术、养生保健等,还包括了西医全科的全部相关知识。 陈凯先院士介绍说:“以上海市中医全科医师培训为例,部分科目如传染病等与西医全科完全并轨,有效地保证了中医全科医师能够完全胜任基层全科医生医疗服务的所有工作。但是,在其全科住院医师规培最终结束时,依然被定性为‘中医全科’,其执业范围和职业生涯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这对全科医师的培养和全科医学服务的发展十分不利。”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建立全科医师培养制度和即将出台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陈凯先委员提出如下四项建议:“首先,我们要强化全科医学培养力度。医学院校应将全科医学内容作为医学生培养的必修课目,并显著增加其学时和教学内容,使得每一位医学院校学生都必须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知识。其次,要完善全科医学教育内容设置。加强全科医学的课程建设,逐步实现西医院校和中医院校相统一的全科医学教育,建立包括西医和中医教学内容的统一课程体系,以贯彻国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全科医师队伍的要求。第三,要改进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再划分中医和西医;西医院校和中医院校毕业的全科医学专业学生,都应纳入统一的、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案、培训要求在内的培训体系。全科医师的继续教育,应按照基层全科医生服务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全面开展西医、中医的临床培训,成为一名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师。最后还要改善全科医师的执业环境。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师,不再区分中、西医类别,全部按照全科医学执业注册;设立全科医师岗位的医疗机构,也应将这些人员全部安排在全科医学岗位。在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比例时,所有获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科医生(无论中、西医)全部纳入统计口径。 陈凯先院士强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建立中国特色医疗卫生制度’的要求和‘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真正得以落实……” 我国亟待加强 居民营养数据标准研究 谈完上述问题,陈凯先院士话锋一转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我还关注了我国居民营养数据标准的研究和建立问题,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他认为,目前我国面临着营养过剩和营养缺乏的双重挑战。过去二三十年中,随着我国居民营养和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肥胖、心血管疾病、2型糖尿病等非传染性代谢疾病或代谢相关疾病快速流行,已经成为威胁国民健康的最主要的疾病。 陈凯先院士举例说:“2型糖尿病患病率从30年前不到1%,增至现在的11.6%,其增加量超过了10倍;其他代谢疾病也同样大幅度上升。很明显,30年的时间不可能产生任何群体性遗传和生物特性的变化,代谢类疾病大幅上升的最主要因素是30年中营养与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与此同时,在我国中西部和边远地区,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婴幼儿和儿童中,仍旧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营养缺乏症:低出生体重、生长迟缓、消瘦、以及铁和维生素A缺乏等;成年居民中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均衡。” “如何通过合理营养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我国居民的健康状况,是事关‘健康中国’目标能否实现的大问题。这不仅直接关系到14亿人和后代的健康,也关系到最大限度地节约医疗成本、精准扶贫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陈凯先院士表示。他对此分析说,我国粮食和副食品生产的总量已能完全满足国民的膳食需求。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国民营养认识水平的不足,过度营养与营养不足问题十分严重,这既造成食品的浪费,也增加了医疗的负担,亟需提高国民的营养认识水平;而建立我国国民膳食营养的指导标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基础工作。 陈凯先院士还介绍说:“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建立国民膳食营养的指导标准,提高居民的营养认识水平。美国卫生与大众服务部、农业部联合定期‘美国居民膳食指南’,每5年更新、修订一次;而一本居民膳食指南看似简单,实际上是以对于美国民众基本营养数据的大量研究与标准建立作为支撑的。在过去的20多年间,我国生命科学和营养科学的研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我国居民的营养膳食数据与标准的研究方面却非常薄弱,很少获得关注。由于缺少投入,我国营养膳食标准的研究非常有限,规模小、水平也较低,其研究结果难以推广;我国营养膳食标准基本上还是直接照搬国外标准。这种状况对于增进我国居民健康和建设节约型国家十分不利。” 陈凯先院士进一步分析说:“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院营养科学研究所通过对上海和北京地区3000多名普通中老年人的研究发现,按照沿用的美国《营养指南》所设定的维生素D标准,中国受测人员70%属于体内维生素D缺乏,24%属于维生素D不足,即94%的受测人员维生素D水平低于美国设定的营养标准。该研究所进一步在上海对400多名20至40岁维生素D缺乏人群进行维生素D的膳食补充试验后发现,即使按我国规定的每日维生素D摄入量的2倍对这400多名受试人员进行维生素D补充,仍有近70%的受试者体内维生素D水平低于美国标准。但是,这些研究涉及的受试人员,无论是京沪居民还是参加维生素D补充实验的人员,均未出现大规模的维生素D缺乏所致疾病。这些结果强烈提示,中国居民体内维生素D根本就达不到、也不需要达到长期来所沿用的美国标准。如果照搬国外标准,不仅造成不必要的大规模补充维生素D的巨大浪费,同时也可能带来维生素D过量的健康风险。这些研究表明,针对我国居民的健康现状开展营养膳食研究,建立我国自己的营养膳食标准,具有十分迫切的意义。” 鉴于我国长期以来缺乏适应本国国民的营养膳食标准,缺乏权威、完善的营养膳食指南,陈凯先院士建议:我们首先要设立开展营养膳食标准研究的项目和科研计划。营养膳食标准的研究,需要检测大范围、大规模的人群队列,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然而,研究数据的采集通常不能直接转化为科研论文或专利,因此常常得不到重视和支持。他介绍说:“国家很少设立这方面的计划和项目,从事这方面研究的科研人员也十分缺乏。我国过去二三十年中,代谢类疾病的发病率不断飙升,不能说和研究支持不足没有关系。2015年中科院在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营养科学研究所设立了一个对中国人群体内脂肪酸和重金属数据的检测项目,算是这方面的一个尝试;但由于经费有限,这项研究只能在现成样本上进行,无法建立人群队列进行标准化研究。我们呼吁在国家层面上重视建立营养数据标准的研究,对这类研究给予有力的支持!” “其次,我们还需要加强营养膳食标准研究计划的顶层设计,改善项目执行管理。因为完善的顶层设计是营养膳食标准研究成功的关键。在推动营养膳食标准研究时,要加强研究计划的顶层设计和过程监管,突出重点,组织优势力量,防止分散、低水平重复的现象发生。”陈凯先院士表示,“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加强部门和行业间的协同合作。居民膳食营养标准的研究不仅要有科研人员参与,还需要大量不同类型的辅助人员,研究涉及的人群范围广、规模大,需要不同部门和行业间的大力协同与合作,需要有新的项目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陈凯先院士最后说:“当前我国营养过剩和营养不足所导致的健康问题已经十分突出,再不及时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将会进一步加剧这种状况,将会严重影响‘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而作为一个在全球举足轻重的大国,建立本国符合居民实际的营养膳食标准,已经迫在眉睫!” 专家简介 陈凯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现任上海市科协主席,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国家新药研究和开发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新药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新医药博士联谊会理事长;中国药学会、上海市药学会、上海市分子科学研究会理事。系《中国药理学报》等多家期刊杂志编委;被聘为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兼职教授。主要从事计算机辅助药物分子设计研究。先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中科院创新重大专项、上海市科技攻关等多项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并两次被科技部聘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0篇,科研成果曾获国内外多项奖励,包括法国生物物理化学奖尼纳・舒可伦奖、何梁何利科技进步奖和“上海科技精英”荣誉等 。他还积极参加国家和地方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的制定,对我国药物研究创新体系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医全科论文:浅谈中医全科医师的培养 摘要:中医全科专业是发挥中医特色、适应健康保健新形势的优势专业。本文从专业角度和历史角度分析了中医全科专业的优势,认为培养中医全科医师应突出两个方面:一是重视基础,包括中医基础和西医基础:中医基础理论是各科共同依据的基础,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各科才能融会贯通;西医基础扎实,才能保证社区首诊制度的推行和分级就诊体系的构建。二是注重临床实用技术的掌握。 关键词:中医全科医学;中医教育;培养模式 中医全科医生是以中医整体观和辨证施治理论为指导,熟练掌握中西医实用诊疗技术,具有预防、诊疗、养生、康复等全面的医疗技能,具有为各科病人和城镇社区进行连续性、综合性、指导性服务能力的高级的复合型、实用型专门人才。我校自2015年开设中医全科专业,这是发挥中医专长的特色专业,是适应健康保健新形势的优势专业。 一、全科是中医的特色 中医学是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理论体系最大特点是整体观,中医把人体看成一个以心为主宰,五脏为中心的整体,同时认为人和自然界以及社有密切的联系[1]。中医并非不分科,早在《周礼・天官》中就记载将医生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四种,金元明清时期分科,不尽相同,最多达13科。但临床医家绝非仅以一科见长,多是一专多能:医祖扁鹊“过邯郸,闻贵妇人,即为带下医;过雒阳,闻周人爱老人,即为耳目痹医;来入咸阳,闻秦人爱小儿,即为小儿医:随俗为变”。[2]华佗更是民间全科医师的典范,精于针、灸、内、外、妇、儿各科,且药食同用,擅长情志疗法;李东垣也非专擅脾胃病,元好问在《伤寒会要》称李氏“大概其学,于伤寒、痈疽、眼病为尤长”,其脾胃学说广泛用于内、外、妇、儿、五官科;张景岳的《景岳全书》有伤寒典、杂证谟、妇人规、小儿则、痘疹诠、外科钤,还有本草正、古方八阵、新方八阵,更是一部理论结合临床、医理兼具药理的全科著作。叶天士位列温病四大家,但其杂病治疗同样有很多宝贵的经验,如胃阴学说、久病入络、奇经辨治等,临床诊治广及各科[3]。即使以专科擅长的医家如钱乙、王维德、高锦庭等医家,也均是博览医书,在全科基础上对一科有独到认识,而流传后世。 二、全科是专科的基础 中医的经典是各科的基础,《黄帝内经》奠定了中医的理论体系,其中详于针略于药,但阐述了中医的生理病理的基本理论、药物理论和诊疗大法,论述了各科疾病的病因病机,揭示了中医临床治则治法,是后世各科的基础;《神农本草经》药分三品,阐述了药物在保健和治疗各科疾病的功效;《伤寒杂病论》开辨证论治之先河,首创六经辨证,主辨外感,兼辨杂病。后世医家在长期的实践中,大大充实了有关杂病的辨证论治的内容,不仅为诊治外感疾病提供了有效科学的方法,而且也为中医临床各科疾病的辨证论治提供了一般的规律。在中医整体观的指导下,各科疾病均采用相同的理论体系,有相同的病因病机学说,相同的治疗大法,在这共同基础上再加以各科的特色诊疗内容,才能提高专科疾病的诊疗水平。如果抛开中医基础理论,凭一两个“秘方”治病,就不会有好的疗效。如《景岳全书・病家两要说》所云:“有曰专门,绝非通达,不明理性,何物神圣?” 三、全科是中医的优势 整体观是中医理论最显著的特色,是在中国古代哲学的指导下逐步形成的,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指导着临床实践。中医认为人和自然界以及社会有密切的联系;人体自身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种功能互相协调,彼此为用;在患病时,体内的各个部分亦相互影响。整体观的思维方法贯串于中医的生理、病理、诊法、辨证、养生和治疗等所有领域中。而在整体观指导下的诊疗,更切合病因病机,治疗更为有效。现代中医医院的分科多套用西医的诊疗体系,分科过细,甚至消化科又分出肝胆科、脾胃科。过细的分科不是中医的特色,局限了临床医生的思路,久之,则思路西化,失去了中医整体观的特色,不能发挥中医的优势。整体观贯穿于中医诊疗全过程中,内在五脏与体表之五官、五体相关联,有诸内形诸外,形诸外的病,也多从内论治。如患者既有面部痤疮、口腔溃疡,并有带下异味,在医院就要看皮肤科、消化科和妇科,而中医辨证,可用清利湿热的方法综合治疗[4]。 四、全科是社会的需要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全科医学的发展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而中医科科医学作为新兴学科,在当今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中医的理论体系和疹疗手段源于实践和基层,其“望闻问切”的诊病方法和简便的治疗手段在社区医学中最为适用。中医的治病方法,除中药、针灸处,推拿、按摩、拔罐、刺血、灌肠、烟熏、蒸浴等民间疗法,成本低廉,简便易行,疗效显著,受百姓欢迎。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中医全科医生可传授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技能,可以开展推广一系列的健康教育活动。在慢性病的防治和康复中,强调因人、因时、因地治宜,强调中医和谐观对养生保健的作用,天人相应、形神合一、强调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5]整体观是中医思维的鲜明特色,全科是中医的具体体现,中医全科最能发挥中医优势,更是国家发展社区医学的主要力量。 五、全科医师的培养 全科医学是面向社区和家庭,整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相关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专业学科。基于此,全科医师的培养应突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厚基础,包括中医基础和西医基础。中医理论是各科的基础,指导养生保健、康复治疗,越是全科,越应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才能融会贯通;西医基础在全科医师的培养中同样非常重要,具有扎实西医知识的社区医师,是我国推行社区首诊制度和分级就诊体系的保障。 二是注重掌握临床实用技术。其实普通中医学所设课程,包括内外妇儿,已兼顾各科,那么作为全科专业的医师,将来更多是面向基层和社区,而不是细化分科的综合性医院,这样掌握中西医实用性技术更显重要,有全面多样的治疗手段,才能更好适应临床需要。 中医全科论文:中医全科心理学特征及教学方式探究 1《中医全科心理学》课程主要内容及特点 (1)“中医心理学概述”主要讲授中医心理学的历代沿革,熟悉各代医家对心理学的贡献及临床应用,重点掌握明代医家张景岳对心理疾病的论述,熟悉五志相胜法。 (2)“中医五脏神理论”主要讲授中医五脏神理论的理论基础以及《黄帝内经》、《类经》、《景岳全书》等中医古医籍中的有关记载;掌握神、魂、魄、意、志等概念及其各自的功能;熟悉五脏神与现代心理学过程的相关性;重点讲授神、魂、魄的生理和病理意义以及对临床治疗的指导作用。 (3)“心理障碍”重点讲授心理障碍、人格障碍的病因病理、中医病因病机和辨证论治,掌握常见心理障碍的表现和特征以及认知疗法、分析疗法等心理治疗。 (4)“精神疾病”重点讲授强迫症、焦虑症、疑病症、抑郁症、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病因和病理,熟悉目前西医研究进展;掌握常见精神疾病的临床表现以及各精神疾病的鉴别诊断方法,掌握认知力对精神疾病诊断的重要性,以及精神疾病的中医病因病机、辨证论治、目前中医药治疗精神疾病的研究进展等。 (5)“心理障碍的治疗”重点讲授认知疗法、森田疗法、精神分析疗法等心理障碍治疗方法及其理论基础、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制定心理疗法方案、评估、解决移情问题等手段。 (6)“精神疾病的西药治疗”重点讲授抗抑郁药、抗焦虑药、心境稳定剂治疗精神疾病的常规剂量、应用方法、适应证、禁忌症、联合用药等,熟悉常见药物如百忧解、怡诺思、黛力新、利培酮、丙戊酸钠的作用机理、药代动力学以及各自的临床适用范围。 (7)“中医治疗”重点讲授中医辨证治疗癫证、狂证、郁病、不寐等心理精神相关疾病的基本概念、病因病机、辨证要点、治则治法及常用方药加减以及五脏神理论、五志相胜疗法在各疾病中的应用。 (8)“全科医学处理”重点讲授全科医学对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处理要点、处理流程,如早期的筛访、督促服药、定期随访、预防复发、相关疾病档案的建立等。 2《中医全科心理学》课程教学方法与学生能力的培养 目前,《中医全科心理学》课程以主讲教师讲授并配合课堂讨论作为主要的教学方法;同时,开展案例式教学方法对典型病例进行讨论、记录,以提高教学效果;此外,配合教学录像片、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方法,以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在实际教学中,对于一些医学心理学理论或是经典实验,主要以教师讲授为主,同时配合PPT、图片、录像片等形式。如洛伦茨(K.Lorenz)的依恋实验、哈洛(H.F.Harlow)的关于猴子母子关系实验、斯金纳(B.F.Skineer)的操作性条件反射实验、沙赫特和辛格(Schachter&Singer)的情绪认知因素与生理因素交互作用实验及沃尔普(J.Wolpe)神经症模型等。 上述实验既经典又很复杂,需要将实验过程和结果讲授出来,以利于学生理解相关原理。同时,开展案例式教学方法对典型病例进行讨论、记录。其中,一些相对简单的心理学实验可以在课堂上直接进行,如触点和痛点的确定,知觉的整体性、选择性以及理解性,再如错觉、注意的分配、心理定势、念动等。在进行“注意的分配”实验时,可以让学生左右两手各持一支笔,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连续做五至十遍。再如,学习人格及人格障碍等相关章节时,可以要求学生通过简单的人格,如能力、气质、性格等测验,对自己的人格特点进行概括与分析,发现影响自己人格形成的因素和机制,以制定提高自己心理健康水平的方案。再如,当讲授中医心理学相关内容时,如五情相胜的治法时,可以从古医籍找到一些相关医案(金元四大家之一的张从正即有大量此类医案)进行讲解,并请同学分析。也可根据临床实践,找到一个或数个典型的相关病例记录,要求同学采用精神分析理论、行为主义理论和认知理论,分别进行分析并设计不同的中医或西医或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这对于学生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作者:曲淼赵艳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医全科论文:江苏省老龄化背景下中医全科人才定向培养的设想 摘要:随着江苏省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而基层实际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的数量却远远跟不上。中医全科人才短缺不仅限制了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发挥优势和力,也制约了基层医院的发展,中医药参与“医养结合”更无从谈起。本文通过调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全科人才的现状,分析中医全科人才匮乏的原因,提出了中医全科人才定向培养的设想,并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老龄化 中医全科 定向培养 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时,则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2015年江苏省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显示65岁及以上人口为999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12.53%,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为77.51岁,江苏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将越来越大。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提出了“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重点任务。而高等中医全科人才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远不能满足需求。笔者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江苏省基层中医全科人才的现状,并对高等中医院校如何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向基层输送合格的中医全科人才进行了探讨。 1.基层中医全科人才发展现状 1.1中医全科人才匮乏 2015年江苏年鉴统计数据显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共计15934人,其中中医全科医师约占17%,约为2708人。而根据《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0年,要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各区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江苏省有7976.3万人口,对中医类别的全科医生的需求量为3191-4786名。基层实际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全科人才还存在483-2078人的缺口。 1.2中医全科人才素质有待提高 根据《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14》,目前江苏省中医医师中,正高职称占1.8%,副高职称占7.1%,中级占27.2%。中级以上职称合计也仅仅占了36.1%,这个比例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会更低。相关文献显示,基层医务人员当中,中医从业人员硕士及以上学历占16.7%,本科学历占57.6%,专科及以下学历的中医从业人员比例占了25.6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普遍存“中医治疗率低、危急重症就诊率低、中草药使用量低”的三低现象,虽然经济因素是其中的一个影响因素,但中医师医疗水平不高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影响因素。 2.基层中医全科人才匮乏的原因 2.1中医全科人才培养模式的原因 中医全科医学这个专业刚刚兴起,各大中医高等院校在专业教学计划、师资、教材、培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等环节不完善,还没有形成稳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医全科人才的培养还处于摸索阶段。现有的中医全科人才培养模式中教学与临床脱节、理论与实践脱节、课程设置不合理等因素也影响着中医全科人才的质量。不合理的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是造成基层中医药发展困境的重要因素,也是造成基层中医骨干人才匮乏的主要原因。 2.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原因 在对281名中医学专业学生就业意向调查统计时发现,影响中医学毕业生长期服务基层意向的主要因素有:①收入高、福利待遇好(82.20%的人选择);②提供进修机会(73.00%的人选择);③解决住房问题(45.20%的人选择);④得到领导的重视和赏识(27.40%的人选择)。见表1。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现状恰好相反:待遇低、工作环境差、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吸引到优秀的中医全科人才。 为老龄化社会提供基础中医药服务,人才是根本。上述数据中看出,由于待遇、工作条件、个人发展空间等因素,许多优秀的人才不愿意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造成基层中医人才严重不足、专业素养不高、后继乏人的情况。这也成为制约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加快基层中医全科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3.定向高等中医全科人才培养的设想 为落实《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的精神,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教育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笔者认为,基层中医全科人才的培养亦可参照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模式,设计社区定向中医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择优录取、协议定向、免收学费、跟踪培养、考核合格、落实就业”,由各市、区卫生部门牵头,每年依照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全科医师的实际需求,向中医类高等院校报送定向培养计划,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后,与各市、区卫生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高校委托培养至毕业,考核合格后,由卫生部门统一分配落实工作单位。在基层卫生机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免费定向生在校的学费由财政拨款解决。 这一设想涵盖了计划、招生、培养、经费、就业等所有环节。通过“定向”,统筹储备基层合格中医全科人才,满足基本中医卫生服务的需要。通过“免费”,吸引优秀人才报考,提供生源质量保证。通过“委培”,集中优秀师资、教育资源,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这一设想若能得以实现将有助于缓解基层中医全科人才短缺的现状,人力资源一旦有了保证,可以逐步实现“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水平更好地为老百姓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良性循环。 4.建议 4.1积极探索中医全科人才培养模式保证人才质量 高等中医院校应在中医全科医学教育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培养后备人才。高校应探索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全面修订中医学(全科医学)本科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培养和选拔合格的中医全科医学教育、教学、科研的师资队伍,突出社区医疗卫生的实践教学地位,使中医传统理论与全科理念进行结合与互补。保证向基层输送合格的中医全科人才。 4.2加强中医全科人才职业素养的培养 中医全科人才具有特殊性,他们不仅在基层向大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同时也肩负着继承和发扬民族医药的光荣市民。中医全科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发展的好与坏不仅是其个人价值的体现,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中医价值的认可程度。因此,要培养中医全科人才对专业的认同感,而不仅仅把掌握一技之长作为谋生手段。在认同感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职业自豪感,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而且对稳定基层中医全科人才队伍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为避免一些优秀的定向中医全科人才深造后不愿意再回到基层工作,有必要在新生入学伊始,学校就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确立明确的职业目标,并重视对专业素养的培养。 4.3提升薪酬待遇完善职称评定体系留住人才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薪酬待遇,缩小基层医院与大医院之间的待遇差距。将定向中医全科人才的福利待遇透明化、公开化、制度化,以解决基层中医全科人才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此外,还应建立健全职称评定体系,以提升基层中医全科人才的价值感、存在感、成就感。中医全科人才只有在工作中得到认可实现其自我价值,才会有长期服务基层的动力和积极性,才会有为基层老年人口提供优质中医服务的意志和信念。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研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分析 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整体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的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之城乡距离的缩短,城市与农村的交通步伐也日益加快,导致农村车辆数量的急剧增长,由此,就给本身并不发达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多新的问题,也因此在管理时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还有农民的法制观念的薄弱与他们对交通安全意识的认识不到位,另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宣传工作还未深入人心。由于上述各种原因的叠加,导致发生在农村道路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和财产造成了许多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应当引起各界人士的重视,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对策的分析与实施。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所存在的问题,从加强管理、加大警力、加深宣传三个方面分析了管理对策。 关键词: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对策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近些年来对三农问题也是十分关注,倾注了不少的心血,虽然我国农村地区幅员广阔,但大部分的农村道路也已建成通车,大量的农村公路早已投入使用,然而,随着农村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与之相关联的各种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却没有及时投放,还处于较为落后的现状。由此看来,加上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和驾驶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人、车、路的矛盾日益显现出来,给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所以,今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工作会成为一个重要课题,笔者希望通过研究农村道路交通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对其能够采取的对策,能够为我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做出贡献。 一.农村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 (一)农用运输机动车辆的激增 由于农村大部分道路的投入使用,一些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农用运输机动车辆迅速增长起来,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带来了较大隐患。由于近些年来,油价的持续节节攀升,而农用车辆的载重量大于其它车辆,而且其价格也较为低廉,导致了农用运输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然而,农用车辆的管理却十分薄弱,一些地方甚至还形成管理的真空地带,成了无人看管的道路,因此,由农用车辆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只增不减。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威胁到广大农民朋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应予以重视。 (二)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的滞后 由于我国对三农问题的持续关注,村村通公路已经遍布神州大地,但是,一些农村的道路在进行了不科学的改建或扩建之后,道路的部分地段明显变窄变险,尤其是一些桥体部分,有的地段只有道路的二分之一宽,加上一些路面的凹凸不平以及倾斜,给农村道路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农村的交通环境较之城市道路交通本就十分繁复而杂乱,有的地段路况险峻,但是连一些最为基本的交通路标和交通标线等配套交通安全设施也没有,成为了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又一大隐患。 (三)农村人民交通安全意识的薄弱 村村通了道路,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有所好转起来,家家户户都去购置了农用机动车辆,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富裕的喜悦,但是,与此相反,他们没有看到的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当前,农村人民对交通安全的意识还相当薄弱,没有人指引他们去关注交通安全,加之对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他们都还没有对道路交通安全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旦发生重大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他们是后悔不已,对其身心及财产都是巨大的打击。因此,加强农村人民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有助于他们更加小心地发家致富。 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考核制度 考核的制度在现代管理的众多方法中,是十分有效的。科学的考核制度能够督促提升各级管理的业务及水平。在各级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考核制度,公安部门、交通部门、乡镇部门、城乡管理及乡村组织等部门的积极加入,互进互助,共同管理,对农村道路的交通管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例如,可以规定交通部门负责农村道路的等级确认以及审批各大货运或客运的路线;可以要求乡镇部门及城乡管理部门对农用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农用运输机动车辆在农村道路拉载客人;可以要求乡村组织及当地学校等具体负责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普及,杜绝学生坐农用车辆上下学等。如此一来,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几管齐下的同时加大加强其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在每一项管理考核制度的监督管理之下,共同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达到有效管理农村道路交通的目标。 (二)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的警力投入使用 在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当中,加大警力的投入使用是一大有效对策。加大警力的投入使用,一方面可以恰当地扩大公路执勤的警力人员,一方面可以加强各个警种之间的沟通协作,更加明了地在农村道路管理中各司其职,各行其用,共同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这将成为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运用于各大农村道路交通之中。为何要加大警力的投入与使用呢?首先,是为了更加科学此划分出管理的路段,将各个警种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实处。管理农村道路,不仅是交警的责任,也是当地派出所及乡村公安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当地派出所和乡村公安人员的优势,负责各自所管理的交通片区的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制止各种安全隐患。其次,可以依托当地派出所管理片区的优势,有目标地对道路管理进行管理,协助当地交警的管理。对各个警种执法人员权利的拓宽,对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是十分有必要且可行的。 (三)加深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宣传与普及 大家都知道,无论任何形式的法律知识或是安全意识,在农村地区是十分薄弱的一环。由此,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加深安全意识的宣传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必经之路。各级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需互相协作、加强配合,加深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的对象必须要有针对性,对于宣传的内容必须要有实用性,对于宣传的方式方法必须要有灵巧变通性,这样一来,才会让呆板的法律及意识普及活动变得活泼,最终让人人都能领会其精要,达到普及。另外,不仅要让广大农村人民有意识,更要让他们明白他们参加道路交通知识与法律普及活动的权利及义务,应告知他们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形式上,应当不拘泥于死板的教学式方法,可以借助广播、电视、现场表演、宣传黑板、发传单等灵活的方式,让农村人民乐闻喜道,容易接受与放在心上,方能达到最初的目的。 随着农村道路建设的飞速发展,农村交通机动化的水平不断提高,路、车、人的关系日益联系紧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必须全面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的综合整治,必须提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道路交通法的深刻理解,必须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公路的设施安全,必须加大扩充警力的投入使用。只有做到了以上一些对策,才能真正切实地将农村道路建成有用实用的道路,才能让农村人民在致富的同时,走得踏实,走得安心。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研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状思考与对策 目前,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管理态势严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了要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十一五”规划,前所未有的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部门的政绩工程,要求全国各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此良好的形势和契机漾濞县积极行动,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漾濞县的实际,对本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进行思考; 一、××县慨况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县位于××州中部、点苍山之西,东西最大水平距离53公里,南北最大水平距离79公里,国土面积1957平方公里,全县辖区总人口10.0663万人,所辖9个乡镇,管辖公路里程共计1233.4公里,其中国道昆大线41公里,省道平甸线和漾梅线共83公里,其他县乡公路和城市道路共计1109.4公里,主要以昆大线、平甸线和漾梅线及其他县乡道路为主要运输通道,道路网状结构相对简单,但是地理位置比较特殊,辖区山地多、平地少,道路曲折蜿蜒。全县辖区共有机动车5705辆,驾驶员共5317人,全县共设一个客运站共计57辆客运中型普通客车,6辆微型车,一个公共汽车运输公司,拥有8辆远郊公交车;城区设立三组红绿灯和两个值勤岗亭,但无城区专门的停车场,整个城市网络骨架呈自由式结构。全县境内拥有16个私人小水电站,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大泡核桃为全县支柱产业,境内树木葱茏,物产丰富,素有“绿色宝地”之称…… 二、××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探索 在多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了许多管理上的难点,长期以来未能解决,导致成为了交通管理工作中久攻不克的“顽症”,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思考一:基层交警警力不足 成因:一是由于当前××县交警大队下设城区上街中队和平坡中队,辖区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共有民警11人,原创:1人长期生病,无法正常工作,事业干部1人,实用警力10人,人均管理道路交通123.4公里,协管员12人;面临的交通安全压力非常巨大。 二是编制出现负增长,我大队2000年有民警12人,2006年只有11人,这几年的时间里有2位民警去世,5位民警调到其他大队上班,大队人员不断的调换,但实际人数却越来越少,整个支队的情况都向这样,每年进来的人比退休的和因病去世的少,警力编制出现了负增长。 思考二:经费出现“短腿”现象; 成因:一是经费管理体制有待理顺,经费非常困难。从2003年云南省交警总队收归省财政厅后,根据预算核发每年的经费,实行三级核算,从总队到大队一级,我队每月平均每月核发经费5万元左右,除去发放工资、水电费、燃料费等和其他必须支出的项目后,剩余经费只有千把块钱,根本无法进行大的活动; 二是随着有些法定收费项目的取消、收费标准的降低,规费收入大幅度下降,甚至许多业务还需要大队自己贴钱去办(比如:驾驶员的申请表和体检表),而罚没收入只能保持在一定水平上(罚多了、罚狠了社会反响大)。所以,只能力保个人经费、公用经费的开支,交通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网络、装备等基本建设无钱购建,路面监控等更是无力顾及。 三是目前开展了许多的专项整治工作,每一项都必须要深入基层乡镇进行排查或者进行增设标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这些工作都必须要拿出经费进行投资开展,不可能让民警自己出钱去下乡,但是经费又有限,无法承担。许多民警垫付的业务经费都不能及时补回。 思考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源头管理的难点 成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由于农村地区地处偏僻,经济文化落后,村民的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是知之甚少,无交通安全意识;而近几年来通过社会主义的建设,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农民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机动车也纷纷进入到了农民手中,“烤烟摩托”、“核桃摩托”确实为村民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随着机动车的增长带给村民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许多村民没有办理落户和申请驾驶证的法律意识,尤其年青人买了车后,办牌办证观念淡薄,认为又要花一笔不小的钱,不合算,造成无牌无证车辆多,无驾驶证的驾驶人多,尤其是两轮摩托车;还有大部分的村民无安全意识观念,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或者是带“病”车,这些问题给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思考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失管、漏管的成因 成因:一是警力不足,经费不足导致了交通管理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许多工作想到做不到,工作安排了没有警力去实施,更没有经费来完成,这是主要原因。 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单靠交警一家根本无法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种种难题。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基层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漾濞县交警大队积极和县公安局汇报,取得了大力支持,同时于2005年开展委托农村基层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但由于对农村基层派出所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罚没款不能返还,而且当前的农村基层派出所也同样面临着警力不足、经费不足的问题,经费不返还还加重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所以委托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名存实亡,没有根本性的解决农村交通失管、漏管的问题。 三是县委政府各职能部门没有履行相关的职责,各乡镇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道路交通事故产生一种侥幸心理,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思考五: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公路隐患排查工作难点 成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和排查工作已经开展了几年,然而年年整治都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正在进行,农村道路交通网络还未完善,许多村镇还没有通公路,为此每一年政府都投入资金来开路,全国的新开通道路在逐年增加,但是这些逐年增加的公路里程却没有配套的交通设施,而且政府部门追求的只是达到开通公路的目标,却没有维修和增设交通设施的观念。二是由于地放财政收入较底,对新开通的公路没有专项经费进行维护和治理,无力增设相关的标志标牌。三是自然灾害的毁损,使许多临山道路因水毁而被破坏,导致通行能力降低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思考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难点 成因:一是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已经掀起了“五进”高潮,面上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已经展开,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明白交通安全是什么一回事,但是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多数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看着其他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也无忧患意识,把它当成是平时生活闲聊中的调味剂,无交通安全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是单靠交警部门的宣传,显然势单力簿,影响力较小,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宣传部门不直接参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只不过是处于“偶然自愿”或“友情赞助”,专门的媒体广泛宣传还得靠交警部门出资出力,上下协调,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局面。因此,即使是交警部门摇旗呐喊,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又热烈,但毕竟只是一个部门的内部事,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仍然孤掌难鸣,难见实效。 三是宣传内容单一、枯燥对被宣传人群无吸引力。 三、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难点的几点对策 结合漾濞县辖区多年以来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些初浅管理经验,对以上所提的工作难点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对策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警力投入,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1、加大基层交警中队的建设 积极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解决当前警力不足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辖区的地理位置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化的建议建设基层交警中队,解决地处边远乡镇的地理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紧紧结合当前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辖区基层中队的建设,明确对新建交警中队的管理、规划。但是从短时间内无法一时解决基层交警中队面临的警力不足的问题,因此需要从客观上要求当地的政府解决一部分编制。 2、狠抓基础,苦练基本功,科技强警、政治建警向素质要警力 根据公安部对全国公安机关的要求,提出了从2005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基层基础工作年的建设目标,紧紧抓住机遇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我们基层交警大队应该明确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重要意义是在于狠抓基础,苦练基本功,走科技强警、政治建警的正规化建设方针,从民警的素质抓起,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的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队伍建设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的加强基层民警的基本功和素质教育,达到一警多能的建设要求,从主观上解决当前无法弥补的警力不足的问题。 3、科学合理部署警力,不浪费仅有的警力资源 整合有限的警力资源,科学合理部署警力,改善勤务机制,有效发挥主观能动空间;从2004年以来漾濞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以动态管理为手段,对城区主要交通干道上的两个红绿灯岗亭进行错时管理,打一个时间差,要求民警和协管员上午和下午提前30分钟在广大干部职工上班的人流高峰期进行重点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通行效率,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另一方面安排警力分组对辖区的重点路段进行夜间巡逻,基本杜绝在夜间飚车、酒后驾车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对策二:积极争取项目经费,增收节支,合理安排,请求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当前全国上下都开展了许多专项整治活动,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非常重视,争取将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预算经费,使整治工作有经费保障,可以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打好经费开支的算盘,合理安排有限的经费,该节省要节省,保证将所有的工作经费用在整个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上,认真收集交通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难点,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带来的危害,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引起高度重视,争取得到支持,加大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减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将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工作交还给相关职能部门。 对策三:分析当前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根据当前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漾濞县交警大队积极结合本县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作了重要的汇报,并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通过调查整理成册报县委、政府,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并明确提出了全县各职能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各家职责,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关联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管理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运输及道路交通安全在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同时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考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人力,落实措施,实行一级向一级负责。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县、乡、村领导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切实将事故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对策四: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契机,实行农村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战略的大转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车、路和社会环境是交通管理的四大要素,其中人是关键要素。从多年来发生的农民交通违法和酿成的交通事故来看,大多数系许多人的交通安全常识欠缺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无知造成的。特别是像漾濞这样的山区县,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单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的人货混装,有的抱有侥幸心理开“病车”、报废车或者农用车、拖拉机载人严重突出等等。自2004年以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受各族人民的欢迎,但从目前工作实际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存在力度不大、普及率不高等诸多问题,开展农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入浅出形式多样,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开办专栏定期开展法规、案例讲座等;漾濞县通过向县委政府汇报后,形成了由县司法局、教育局、宣传部、广电局等多部门联动齐宣传的良好局面,深入乡镇村寨开展宣传教育,真正让全县各族人民树立遵规守法、远离事故的交通安全意识。 对策五: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三级协管员“四支队伍”的建设,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网络化建设工程,形成长效机制。 农村交通安全网络化建设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程。漾濞县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明确了建立县、乡、村三级“四支协管员队伍”的工作体系,设立在县安监局、各乡镇领导下的安监办,主要对乡镇一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完成;原创:明确县级以上的副处领导干部联系乡镇,乡级的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乡安监办联系行政村并设为义务协管员,不发放任何补助,但必须依照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对辖区乡镇的机动车、驾驶员台帐的建立,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及掌握辖区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布、查处以及及时上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指定全县65个行政村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兼职协管员,主要完成对所在行政村的机动车、驾驶员台帐的建立,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及掌握辖区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布、查处以及及时上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同时发放每月50元补助,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年底由县安监局根据年终对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考核情况进行兑现,从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入手,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将整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年终考核中。 对策六:加强路面管控,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 根据目前的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驾驶未检车辆上路行驶、客货混装、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遏制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继续蔓延,必须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自云南省开展低速货运汽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专项行动以来,漾濞县交警大队将由大队领导带队指挥分成四个组针对辖区乡镇街天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深入各乡镇进行专项整治,同时严厉处罚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重罚,仅2个月的时间全县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下降;另外一方面是全面对全县的客运车辆进行排查整治,实施对客运车辆一车一档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客运车辆的专门档案,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的业余时间进行了摸底排查,完善了对客运车辆的通报制度,清理了客运市场,建立平安、畅通的客运交通秩序。 对策七:加大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迟缓,农村的道路建设和与之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滞后,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给交通安全事故埋下了许多隐患。为此漾濞县交警大队于2005年结合二十周年县庆暨中国第二届核桃文化节和创建“平安县市”的有利时机,分组对全县辖区的重点公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以报告和相册的形式报告县委、县政府引起了高度重视,要求县养护段和县交通局开展专项治理,并在2005年年底完成了整治工作达到了创建“平安县市”的标准。2006年4月结合当前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有利时机,漾濞县交警大队适时提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并被县委政府采纳后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明确了在2005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基础上由县养护段负责国道和省道,由县交通局和各乡镇负责县乡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给予县交通局专项整治经费。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研究:对山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的探究 对山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的探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山区原有的道路交通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农村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特别是“五小”车辆的发展,给山区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文章对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针对山区警力不足、管理的道路线长面广等特点,以今年公安部开展“大讨论”和出台30条便民措施为契机,就如何适应新形势下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根据山区农村实际,探索一条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依靠全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的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的新路子,提出几点思考。 [关键词]交通管理山区社会化探究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山区农民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一辈子耕田劳作,更多的是走出山门,借助于道路交通发展农村经济。但他们对现代化交通认识不足,对于交通法规比较陌生,甚至对于如何保护自己的交通安全常识了解甚少,往往是有路只管开,唯“钱”是“途”,见车只顾上,自己图个方便,根本不管什么无证驾车、横穿、超载,早已将“安全”二字远远地甩在脑后。特别是当前农村“五小”车辆的大量发展,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带来新的难题:农村群众违章乘车出行率大幅度提高,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重大隐患,因农村地域广、驾驶员、机动车越来越分散不易集中管理,农村道路条件相对滞后与机动车迅猛发展之间的矛盾加剧,山区警力严重不足导致管理上的不到位、常常造成顾此失彼的被动局面等等,这些问题已严重困扰着当前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03年7月23日至27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杨人沂副总队长在三明地(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区调研时,提出了当前山区交警部门应树立“大交通管理”的新理念。笔者针对这一新理念,试就当前山区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推行社会化管理进行探讨,提出几点粗浅看法,供同仁们商榷。 一、当前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 1、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差,缺乏最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导致交通事故频发。近年来,由于山区农村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农民出行率大幅度提高,出行半径不断扩大,大量的农民从田间走向了城市,现代化的交通已经极大改变了人们的交通方式,但人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意识跟不上,交通安全问题并没有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如农村的“司机们”对《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如何安全行车一知半解,甚至遇交警查车时,有的车主还责问交警“车是我自己买的,还查什么驾驶证?”。还有一些比较偏远的地方,干脆就不要牌照,天高皇帝远,交警管不着,因此,他们也把事故隐患带到路上,带进城里。许多车辆不挂牌,无保险,一旦出了事故,不仅给个人带来不幸,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如发生交通死人事故当地老百姓常常引发群体性闹事、或堵塞交通等),成了危及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公害。近年来,山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到社会安定、经济的发展。 2、山区的道路条件与机动车的发展速度之间矛盾加剧。近几年,农村“要致富,先修路,修大路,致大富”的口号叫得很响,公路建设增长速度也比较快,路的延伸点不断辐射到乡村。但是,由于受自然条件所限,山区乡村道路等级低,沿溪路多,盘山路多,弯道多,道路条件仍然处于混合交通的状况,而当前山区机动车辆发展的速度成上千个百分点增长,导致“车”与“路”的矛盾加剧。以清流县为例,1989年清流县道路里程621公里,机动车658辆,2002年清流县道路里程达907公里,机动车达15098辆(均指有上牌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实际上全县机动车还要超过这个数,因为,农村摩托车未上牌的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3年来道路里程仅增长46%,机动车却增长了2195%,加之现有的车流量密度增大,通行车辆的违章行车多,致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许多人带着致富梦却踏上不归路。特别是农村“五小”车辆的发展,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是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事故。如2002年5月30日,在清流县东华乡大横溪路段,一辆拖拉机违章搭载6人翻入公路左边的大河中,造成5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3、管理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缺少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长期以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大多立足城市,对城市交通抓得紧抓得好,而对农村顾及较少,很少对农村的道路交通进行调查研究,缺少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这种情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广大农民也迫切需要交通安全知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他们也越来越意识到依法行车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客观上山区交警大队警力不足,加之农村实行的个体分散经济,给宣传教育也带来不便。二是对五小车辆的管理不力,安全隐患大。由于五小车辆基本上分布在偏远的乡镇和农村,每逢墟日主要负责运送赶集的村民,常常是严重超载,而山区交警大队因警力少,无法对此类违章给予有效打击。三是对乡村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处理缺少处罚力度,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违章者和肇事者的违章意识。按现行的《条例》规定,有的乡村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的范畴,因而对此类交通事故,公安交通事故处理机关一般只作调解处理,而事实上造成事故原因绝大多数都是车辆或行人违背了现行《条例》所规定的通行准则,如果对此类事故不作处罚,这在客观上放纵了违章,对受害者和整个社会都很不公平。退而言之,就是由交警处理,也很难对肇事者进行处罚,能把双方调解清楚,当事人不上访已经算是“工作做到佳”了,根本谈不上对当事人无证驾车等违章进行处罚。对交通违章处理也一样,因有些老百姓文化素质低,常常有意阻碍执勤民警,无证驾车被查能主动当场交缴纳培训费就算很配合交警工作了,根本谈不上对他的违章进行怎么处理。 4、马路市场现象严重,严重影响国道、省道的交通安全畅通。农村普遍存在集贸市场和各种违章棚亭摊点,业主为了招揽生意,大多分布在公路两侧或交叉路口人流相对集中的地方,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畅通,遇到交警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时就暂时避一避,等执法人员离开后又很快恢复原状,常常造成一些国道、省道交通堵塞。 5、驾驶员队伍不断壮大,但整体素质跟不上。以清流县为例,1989年清流县机动车驾驶员仅953人,2002年已达18632人,13年来机动车驾驶员增长了1855%。但整个驾驶员队伍的基本素质偏低,主要表现在驾驶技术不精,职业道德不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肇事率高。农村的驾驶员则因为其交通行为受到的管理和约束较少,更是独往独来,违章行车现象非常严重。 二、山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难点。 1、执法环境差,人为阻力大。当前,交警执法在实际工作中面临很多阻力,特别是在开展创“人民满意交警队”活动和民、主行风评议活动以来,使原本可以更好地促进交警工作,却变成了束缚交警的管理力度。路面执勤纠正违章如果查得严一点,就会有人说交警办事太过分;对违章者依法进行处罚,有人就会误解是交警受利益驱动;如果摩的车载客,有人就会说你是不顾群众利益。尤其是在农村集中查处无牌无证车辆时,经常遇到村民围攻执勤民警的现象。如2003年5月15日,在清流县嵩口镇围埔村路段,违章当事人魏文根纠集人员对协管员毕龙海进行殴打,并强行要求执勤民警黄种瑞将暂扣在派出所的摩托车送还到他家中。 2、农村交通管理工作面广量大,职能部门的管理手段跟不上。就清流县而言,现有人口14余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0余万人,有城乡道路907公里,其中省道88公里,城区道路5公里,县道121公里,乡村道路693公里。而交警大队全部民警仅13人,又无交警中队,民警平均每人要管理69.77公里道路、1161辆机动车、1273个驾驶员,年纠正1080起的交通违章,还有大量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大部分民警都是长期带病坚持工作,从而使一些边远支线道路几乎处于失控状态。面对农村道路交通愈来愈多的问题,交警部门因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只能爱莫能助、鞭长莫及。首先,因警力少无法安排警力对边远乡镇的交通违章进行查处;其次,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也只能是短期行为,因农村道路线长面广,违章普遍,现有的警力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三,在处置支线交通肇事逃逸案上,由于处警时间相对较长,布控困难,往往是鞭长莫及或失去良好时机而给破获带来困难。 3、道路交通法制建设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条例》自198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以来,至今已有15年。15年来,由于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国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步伐加快,《条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交通情况发展的要求。一是法制地位偏低。权威性和强制力不够,与交通管理艰巨任务和所承担的责任不相称;二是部分内容与新出台的其它法制法规互相抵触;三是执法主体不明确,公安机关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的地位、职权和义务已经越来越模糊,从而导致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执法者执法随意,不利于道路交通管理事业的发展。应该说,交通管理本身就是国家行政管理范畴,搞好交通管理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推行“社会化管理”的这个社会范围到底有多大?整个社会对交通管理工作重视程度如何?别的不说,单说党委政府一年中有几次会议是研究交通管理工作的?我想这主要还是公安交通部门没有真正从理论上弄清楚“社会化管理”的含义,没有真正把交通管理贯穿于整个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交通管理变成了公安机关的部门行为,以致经常出现交警唱“独角戏”的局面。 三、山区道路交通推行社会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我国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农村的道路交通管理在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下显得尤为重要,不改变农村道路交通失控的状况,干线和城市交通乃至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内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必将受到重大影响。因此,根据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山区推行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势在必行。 1、实现山区交通管理社会化,要树立大交通管理的观念,努力形成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参与的综合治理交通的良好格局,改变交警唱“独角戏”的现状。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管理交通主力军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如三明地区可根据三明市政府(明政[2001]2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议把山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年初有研究有部署,建立健全县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四长”责任制,实行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发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交通、公路、城监、工商、税务、公安派出所、农机等部门积极参与到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努力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大交通管理”。 2、实现山区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要建立警务延伸管理网络,以基层组织(如公安派出所、村治保会等)为依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交通管理。农村地域广、公路里程长、交通违章分散,仅靠交警孤军奋战只会出现顾此失彼局面,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建成以交警大队车管站为龙头、以乡镇派出所为依托、以农村基层组织(如村治保会)为阵地的警务延伸三级管理网络,抓住公安部今年将陆续实行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大好机遇,将摩托车驾驶员年审、摩托车年检、挂牌办证等业务下放,由各村治保主任负责对本村的摩托车驾驶员、摩托车年检等业务进行跟踪督促催办,乡镇公安派出所组织日常安全教育学习等具体工作,交警大队车管站负责把关,让农民享受到摸得着看得到的实惠。这不仅极大方面了群众办事,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的交通安全宣传也起到了积极作用。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既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履行人民警察神圣职责的需要。如清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各乡镇派出所设立了“农村摩托车挂牌办证临时代办处”,充分利用派出所民警对基层情况比较熟悉,与农民有一定的亲和力,发挥公安派出所和农村治保会参与交通管理更加直接、方便、快速、有效优势,将部分车管业务下放到乡镇。他们不仅能当好我们的宣传员、加强对农民的交通法规知识、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又能当好我们的信息员、监督员和管理员,及时这我们提供交通安全信息,监督民警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劝导农村中存在的显见性违章,从而营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因此,在目前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不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面广量大的情况下,依靠公安派出所和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农村交通是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有效途径。 3、要实行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要充分发挥“学校”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形成人人学交规,从而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我们每个人都要接受在校教育,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使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启蒙阶段就开始产生,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建议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常识列入教学大纲计划,使学生从小学时代就懂得如何走路、乘车,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走出校门后能迅速适应社会。让孩子们学习交通法规,还可以影响到一个家庭,从而起到小手拉大手的传导作用。公安交警部门要通过近年来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和“交通安全村”等形式,使少年儿童更加深入了解交通法规,从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逐步发展到体验管理、正确运用交通法规,从而加深对注重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民群众听得懂、弄得通,规范自己的言行,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整个社会宣传媒体应有责任感,要象宣传计划生育工作一样做到家喻户晓,加大公益性宣传的力度和密度,提高覆盖面,使所有的人认识到违反交通违章的危害性和遵章守法的重要性,从而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 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道路交通,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真正认识到现代交通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研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现状思考与对策 目前,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管理态势严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了要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十一五”规划,前所未有的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部门的政绩工程,要求全国各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此良好的形势和契机漾濞县积极行动,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漾濞县的实际,对本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进行思考; 一、××县慨况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县位于××州中部、点苍山之西,东西最大水平距离53公里,南北最大水平距离79公里,国土面积1957平方公里,全县辖区总人口10.0963万人,所辖9个乡镇,管辖公路里程共计1233.4公里,其中国道昆大线41公里,省道平甸线和漾梅线共83公里,其他县乡公路和城市道路共计1109.4公里,主要以昆大线、平甸线和漾梅线及其他县乡道路为主要运输通道,道路网状结构相对简单,但是地理位置比较特殊,辖区山地多、平地少,道路曲折蜿蜒。全县辖区共有机动车5709辆,驾驶员共5317人,全县共设一个客运站共计57辆客运中型普通客车,6辆微型车,一个公共汽车运输公司,拥有8辆远郊公交车;城区设立三组红绿灯和两个值勤岗亭,但无城区专门的停车场,整个城市网络骨架呈自由式结构。全县境内拥有16个私人小水电站,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大泡核桃为全县支柱产业,境内树木葱茏,物产丰富,素有“绿色宝地”之称…… 二、××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探索 在多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了许多管理上的难点,长期以来未能解决,导致成为了交通管理工作中久攻不克的“顽症”,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思考一:基层交警警力不足 成因:一是由于当前××县交警大队下设城区上街中队和平坡中队,辖区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共有民警11人,1人长期生病,无法正常工作,事业干部1人,实用警力10人,人均管理道路交通123.4公里,协管员12人;面临的交通安全压力非常巨大。 二是编制出现负增长,我大队2000年有民警12人,2009年只有11人,这几年的时间里有2位民警去世,5位民警调到其他大队上班,大队人员不断的调换,但实际人数却越来越少,整个支队的情况都向这样,每年进来的人比退休的和因病去世的少,警力编制出现了负增长。 思考二:经费出现“短腿”现象; 成因:一是经费管理体制有待理顺,经费非常困难。从2003年云南省交警总队收归省财政厅后,根据预算核发每年的经费,实行三级核算,从总队到大队一级,我队每月平均每月核发经费5万元左右,除去发放工资、水电费、燃料费等和其他必须支出的项目后,剩余经费只有千把块钱,根本无法进行大的活动; 二是随着有些法定收费项目的取消、收费标准的降低,规费收入大幅度下降,甚至许多业务还需要大队自己贴钱去办(比如:驾驶员的申请表和体检表),而罚没收入只能保持在一定水平上(罚多了、罚狠了社会反响大)。所以,只能力保个人经费、公用经费的开支,交通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网络、装备等基本建设无钱购建,路面监控等更是无力顾及。 三是目前开展了许多的专项整治工作,每一项都必须要深入基层乡镇进行排查或者进行增设标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这些工作都必须要拿出经费进行投资开展,不可能让民警自己出钱去下乡,但是经费又有限,无法承担。许多民警垫付的业务经费都不能及时补回。 思考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源头管理的难点 成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由于农村地区地处偏僻,经济文化落后,村民的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是知之甚少,无交通安全意识;而近几年来通过社会主义的建设,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农民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机动车也纷纷进入到了农民手中,“烤烟摩托”、“核桃摩托”确实为村民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随着机动车的增长带给村民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许多村民没有办理落户和申请驾驶证的法律意识,尤其年青人买了车后,办牌办证观念淡薄,认为又要花一笔不小的钱,不合算,造成无牌无证车辆多,无驾驶证的驾驶人多,尤其是两轮摩托车;还有大部分的村民无安全意识观念,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或者是带“病”车,这些问题给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思考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失管、漏管的成因 成因:一是警力不足,经费不足导致了交通管理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许多工作想到做不到,工作安排了没有警力去实施,更没有经费来完成,这是主要原因。 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单靠交警一家根本无法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种种难题。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基层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漾濞县交警大队积极和县公安局汇报,取得了大力支持,同时于2009年开展委托农村基层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但由于对农村基层派出所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罚没款不能返还,而且当前的农村基层派出所也同样面临着警力不足、经费不足的问题,经费不返还还加重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所以委托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名存实亡,没有根本性的解决农村交通失管、漏管的问题。 三是县委政府各职能部门没有履行相关的职责,各乡镇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道路交通事故产生一种侥幸心理,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思考五: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公路隐患排查工作难点 成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和排查工作已经开展了几年,然而年年整治都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正在进行,农村道路交通网络还未完善,许多村镇还没有通公路,为此每一年政府都投入资金来开路,全国的新开通道路在逐年增加,但是这些逐年增加的公路里程却没有配套的交通设施,而且政府部门追求的只是达到开通公路的目标,却没有维修和增设交通设施的观念。二是由于地放财政收入较底,对新开通的公路没有专项经费进行维护和治理,无力增设相关的标志标牌。三是自然灾害的毁损,使许多临山道路因水毁而被破坏,导致通行能力降低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思考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难点 成因:一是2009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已经掀起了“五进”高潮,面上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已经展开,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明白交通安全是什么一回事,但是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多数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看着其他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也无忧患意识,把它当成是平时生活闲聊中的调味剂,无交通安全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是单靠交警部门的宣传,显然势单力簿,影响力较小,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宣传部门不直接参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只不过是处于“偶然自愿”或“友情赞助”,专门的媒体广泛宣传还得靠交警部门出资出力,上下协调,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局面。因此,即使是交警部门摇旗呐喊,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又热烈,但毕竟只是一个部门的内部事,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仍然孤掌难鸣,难见实效。 三是宣传内容单一、枯燥对被宣传人群无吸引力。 三、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难点的几点对策 结合漾濞县辖区多年以来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些初浅管理经验,对以上所提的工作难点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对策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警力投入,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1、加大基层交警中队的建设 积极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解决当前警力不足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辖区的地理位置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化的建议建设基层交警中队,解决地处边远乡镇的地理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紧紧结合当前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辖区基层中队的建设,明确对新建交警中队的管理、规划。但是从短时间内无法一时解决基层交警中队面临的警力不足的问题,因此需要从客观上要求当地的政府解决一部分编制。 2、狠抓基础,苦练基本功,科技强警、政治建警向素质要警力 根据公安部对全国公安机关的要求,提出了从2009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基层基础工作年的建设目标,紧紧抓住机遇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我们基层交警大队应该明确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重要意义是在于狠抓基础,苦练基本功,走科技强警、政治建警的正规化建设方针,从民警的素质抓起,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的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队伍建设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的加强基层民警的基本功和素质教育,达到一警多能的建设要求,从主观上解决当前无法弥补的警力不足的问题。 3、科学合理部署警力,不浪费仅有的警力资源 整合有限的警力资源,科学合理部署警力,改善勤务机制,有效发挥主观能动空间;从2009年以来漾濞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以动态管理为手段,对城区主要交通干道上的两个红绿灯岗亭进行错时管理,打一个时间差,要求民警和协管员上午和下午提前30分钟在广大干部职工上班的人流高峰期进行重点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通行效率,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另一方面安排警力分组对辖区的重点路段进行夜间巡逻,基本杜绝在夜间飚车、酒后驾车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对策二:积极争取项目经费,增收节支,合理安排,请求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当前全国上下都开展了许多专项整治活动,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非常重视,争取将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预算经费,使整治工作有经费保障,可以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打好经费开支的算盘,合理安排有限的经费,该节省要节省,保证将所有的工作经费用在整个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上,认真收集交通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难点,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带来的危害,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引起高度重视,争取得到支持,加大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减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的工作压力,将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工作交还给相关职能部门。 对策三:分析当前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根据当前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漾濞县交警大队积极结合本县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作了重要的汇报,并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通过调查整理成册报县委、政府,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并明确提出了全县各职能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各家职责,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关联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管理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运输及道路交通安全在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同时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考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人力,落实措施,实行一级向一级负责。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县、乡、村领导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切实将事故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对策四: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契机,实行农村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战略的大转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车、路和社会环境是交通管理的四大要素,其中人是关键要素。从多年来发生的农民交通违法和酿成的交通事故来看,大多数系许多人的交通安全常识欠缺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无知造成的。特别是像漾濞这样的山区县,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单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的人货混装,有的抱有侥幸心理开“病车”、报废车或者农用车、拖拉机载人严重突出等等。自2009年以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受各族人民的欢迎,但从目前工作实际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存在力度不大、普及率不高等诸多问题,开展农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入浅出形式多样,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开办专栏定期开展法规、案例讲座等;漾濞县通过向县委政府汇报后,形成了由县司法局、教育局、宣传部、广电局等多部门联动齐宣传的良好局面,深入乡镇村寨开展宣传教育,真正让全县各族人民树立遵规守法、远离事故的交通安全意识。 对策五: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三级协管员“四支队伍”的建设,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网络化建设工程,形成长效机制。 农村交通安全网络化建设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程。漾濞县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明确了建立县、乡、村三级“四支协管员队伍”的工作体系,设立在县安监局、各乡镇领导下的安监办,主要对乡镇一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完成;明确县级以上的副处领导干部联系乡镇,乡级的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乡安监办联系行政村并设为义务协管员,不发放任何补助,但必须依照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对辖区乡镇的机动车、驾驶员台帐的建立,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及掌握辖区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布、查处以及及时上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指定全县65个行政村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兼职协管员,主要完成对所在行政村的机动车、驾驶员台帐的建立,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及掌握辖区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布、查处以及及时上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同时发放每月50元补助,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年底由县安监局根据年终对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考核情况进行兑现,从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入手,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将整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年终考核中。 对策六:加强路面管控,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 根据目前的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驾驶未检车辆上路行驶、客货混装、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遏制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继续蔓延,必须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自云南省开展低速货运汽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专项行动以来,漾濞县交警大队将由大队领导带队指挥分成四个组针对辖区乡镇街天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深入各乡镇进行专项整治,同时严厉处罚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重罚,仅2个月的时间全县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下降;另外一方面是全面对全县的客运车辆进行排查整治,实施对客运车辆一车一档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客运车辆的专门档案,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的业余时间进行了摸底排查,完善了对客运车辆的通报制度,清理了客运市场,建立平安、畅通的客运交通秩序。 对策七:加大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迟缓,农村的道路建设和与之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滞后,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给交通安全事故埋下了许多隐患。为此漾濞县交警大队于2009年结合二十周年县庆暨中国第二届核桃文化节和创建“平安县市”的有利时机,分组对全县辖区的重点公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以报告和相册的形式报告县委、县政府引起了高度重视,要求县养护段和县交通局开展专项治理,并在2009年年底完成了整治工作达到了创建“平安县市”的标准。2009年4月结合当前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有利时机,漾濞县交警大队适时提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并被县委政府采纳后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明确了在2009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基础上由县养护段负责国道和省道,由县交通局和各乡镇负责县乡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给予县交通局专项整治经费。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研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目前,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管理态势严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为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了要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十一五”规划,前所未有的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部门的政绩工程,要求全国各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此良好的形势和契机漾濞县积极行动,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工作方案;根据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结合__县的实际,对本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进行思考; 一、__县慨况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__县位于大理州中部、点苍山之西,东西最大水平距离53公里,南北最大水平距离79公里,国土面积1957平方公里,全县辖区总人口10.0663万人,所辖9个乡镇,管辖公路里程共计1233.4公里,其中国道昆大线41公里,省道平甸线和漾梅线共83公里,其他县乡公路和城市道路共计1109.4公里,主要以昆大线、平甸线和漾梅线及其他县乡道路为主要运输通道,道路网状结构相对简单,但是地理位置比较特殊,辖区山地多、平地少,道路曲折蜿蜒。全县辖区共有机动车5705辆,驾驶员共5317人,全县共设一个客运站共计57辆客运中型普通客车,6辆微型车,一个公共汽车运输公司,拥有8辆远郊公交车;城区设立三组红绿灯和两个值勤岗亭,但无城区专门的停车场,整个城市网络骨架呈自由式结构。全县境内拥有16个私人小水电站,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大泡核桃为全县支柱产业,境内树木葱茏,物产丰富,素有“绿色宝地”之称…… 二、__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探索 在多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遇到了许多管理上的难点,长期以来未能解决,导致成为了交通管理工作中久攻不克的“顽症”,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思考一:基层交警警力不足 成因:一是由于当前__县交警大队下设城区上街中队和平坡中队,辖区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共有民警11人,1人长期生病,无法正常工作,事业干部1人,实用警力10人,人均管理道路交通123.4公里,协管员12人;面临的交通安全压力非常巨大。 二是编制出现负增长,我大队20__年有民警12人,20__年只有11人,这几年的时间里有2位民警去世,5位民警调到其他大队上班,大队人员不断的调换,但实际人数却越来越少,整个支队的情况都向这样,每年进来的人比退休的和因病去世的少,警力编制出现了负增长。 思考二:经费出现“短腿”现象; 成因:一是经费管理体制有待理顺,经费非常困难。从20__年云南省交警总队收归省财政厅后,根据预算核发每年的经费,实行三级核算,从总队到大队一级,我队每月平均每月核发经费5万元左右,除去发放工资、水电费、燃料费等和其他必须支出的项目后,剩余经费只有千把块钱,根本无法进行大的活动; 二是随着有些法定收费项目的取消、收费标准的降低,规费收入大幅度下降,甚至许多业务还需要大队自己贴钱去办(比如:驾驶员的申请表和体检表),而罚没收入只能保持在一定水平上(罚多了、罚狠了社会反响大)。所以,只能力保个人经费、公用经费的开支,交通设施、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网络、装备等基本建设无钱购建,路面监控等更是无力顾及。 三是目前开展了许多的专项整治工作,每一项都必须要深入基层乡镇进行排查或者进行增设标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这些工作都必须要拿出经费进行投资开展,不可能让民警自己出钱去下乡,但是经费又有限,无法承担。许多民警垫付的业务经费都不能及时补回。 思考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源头管理的难点 成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由于农村地区地处偏僻,经济文化落后,村民的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更是知之甚少,无交通安全意识;而近几年来通过社会主义的建设,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农民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机动车也纷纷进入到了农民手中,“烤烟摩托”、“核桃摩托”确实为村民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随着机动车的增长带给村民方便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许多村民没有办理落户和申请驾驶证的法律意识,尤其年青人买了车后,办牌办证观念淡薄,认为又要花一笔不小的钱,不合算,造成无牌无证车辆多,无驾驶证的驾驶人多,尤其是两轮摩托车;还有大部分的村民无安全意识观念,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或者是带“病”车,这些问题给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思考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失管、漏管的成因 成因:一是警力不足,经费不足导致了交通管理工作基层基础工作的薄弱,许多工作想到做不到,工作安排了没有警力去实施,更没有经费来完成,这是主要原因。 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单靠交警一家根本无法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种种难题。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基层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漾濞县交警大队积极和县公安局汇报,取得了大力支持,同时于20__年开展委托农村基层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机制,但由于对农村基层派出所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罚没款不能返还,而且当前的农村基层派出所也同样面临着 警力不足、经费不足的问题,经费不返还还加重基层派出所的工作,所以委托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名存实亡,没有根本性的解决农村交通失管、漏管的问题。 三是县委政府各职能部门没有履行相关的职责,各乡镇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对道路交通事故产生一种侥幸心理,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思考五: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公路隐患排查工作难点 成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和排查工作已经开展了几年,然而年年整治都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正在进行,农村道路交通网络还未完善,许多村镇还没有通公路,为此每一年政府都投入资金来开路,全国的新开通道路在逐年增加,但是这些逐年增加的公路里程却没有配套的交通设施,而且政府部门追求的只是达到开通公路的目标,却没有维修和增设交通设施的观念。二是由于地放财政收入较底,对新开通的公路没有专项经费进行维护和治理,无力增设相关的标志标牌。三是自然灾害的毁损,使许多临山道路因水毁而被破坏,导致通行能力降低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思考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难点 成因:一是20__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已经掀起了“五进”高潮,面上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已经展开,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让全县各族人民都明白交通安全是什么一回事,但是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多数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看着其他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也无忧患意识,把它当成是平时生活闲聊中的调味剂,无交通安全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是单靠交警部门的宣传,显然势单力簿,影响力较小,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宣传部门不直接参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只不过是处于“偶然自愿”或“友情赞助”,专门的媒体广泛宣传还得靠交警部门出资出力,上下协调,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局面。因此,即使是交警部门摇旗呐喊,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又热烈,但毕竟只是一个部门的内部事,在整个社会的层面上,仍然孤掌难鸣,难见实效。 三是宣传内容单一、枯燥对被宣传人群无吸引力。 三、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难点的几点对策 结合漾濞县辖区多年以来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些初浅管理经验,对以上所提的工作难点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对策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警力投入,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1、加大基层交警中队的建设 积极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解决当前警力不足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辖区的地理位置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化的建议建设基层交警中队,解决地处边远乡镇的地理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紧紧结合当前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辖区基层中队的建设,明确对新建交警中队的管理、规划。但是从短时间内无法一时解决基层交警中队面临的警力不足的问题,因此需要从客观上要求当地的政府解决一部分编制。 2、狠抓基础,苦练基本功,科技强警、政治建警向素质要警力 根据公安部对全国公安机关的要求,提出了从20__年开始的为期三年的基层基础工作年的建设目标,紧紧抓住机遇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我们基层交警大队应该明确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重要意义是在于狠抓基础,苦练基本功,走科技强警、政治建警的正规化建设方针,从民警的素质抓起,切实提高基层民警的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队伍建设目标,一步一个脚印的加强基层民警的基本功和素质教育,达到一警多能的建设要求,从主观上解决当前无法弥补的警力不足的问题。 3、科学合理部署警力,不浪费仅有的警力资源 整合有限的警力资源,科学合理部署警力,改善勤务机制,有效发挥主观能动空间;从20__年以来__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以动态管理为手段,对城区主要交通干道上的两个红绿灯岗亭进行错时管理,打一个时间差,要求民警和协管员上午和下午提前30分钟在广大干部职工上班的人流高峰期进行重点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通行效率,规范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另一方面安排警力分组对辖区的重点路段进行夜间巡逻,基本杜绝在夜间飚车、酒后驾车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对策二:积极争取项目经费,增收节支,合理安排,请求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当前全国上下都开展了许多专项整治活动,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非常重视,争取将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预算经费,使整治工作有经费保障,可以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打好经费开支的算盘,合理安排有限的经费,该节省要节省,保证将所有的工作经费用在整个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上,认真收集交通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难点,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带来的危害,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引起高度重视,争取得到支持,加大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减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将不属于交警部门管辖的工作交还给相关职能部门。 对策三:分析当前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根据当前全国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漾濞县交警大队积极结合本县辖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作了重要的汇报,并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通过调查整理成册报县委、政府,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并明确提出了全县各职能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各家职责,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将关联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管理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运输及道路交通安全在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意义。同时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考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各级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人力,落实措施,实行一级向一级负责。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县、乡、村领导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切实将事故预防工作从源头上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对策四: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契机,实行农村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战略的大转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车、路和社会环境是交通管理的四大要素,其中人是关键要素。从多年来发生的农民交通违法和酿成的交通事故来看,大多数系许多人的交通安全常识欠缺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无知造成的。特别是像漾濞这样的山区县,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单薄,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的人货混装,有的抱有侥幸心理开“病车”、报废车或者农 用车、拖拉机载人严重突出等等。自20__年以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受各族人民的欢迎,但从目前工作实际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存在力度不大、普及率不高等诸多问题,开展农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入浅出形式多样,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开办专栏定期开展法规、案例讲座等;漾濞县通过向县委政府汇报后,形成了由县司法局、教育局、宣传部、广电局等多部门联动齐宣传的良好局面,深入乡镇村寨开展宣传教育,真正让全县各族人民树立遵规守法、远离事故的交通安全意识。 对策五: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三级协管员“四支队伍”的建设,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网络化建设工程,形成长效机制。 农村交通安全网络化建设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程。漾濞县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明确了建立县、乡、村三级“四支协管员队伍”的工作体系,设立在县安监局、各乡镇领导下的安监办,主要对乡镇一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完成;明确县级以上的副处领导干部联系乡镇,乡级的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乡安监办联系行政村并设为义务协管员,不发放任何补助,但必须依照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对辖区乡镇的机动车、驾驶员台帐的建立,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及掌握辖区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布、查处以及及时上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指定全县65个行政村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兼职协管员,主要完成对所在行政村的机动车、驾驶员台帐的建立,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及掌握辖区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分布、查处以及及时上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同时发放每月50元补助,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年底由县安监局根据年终对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的考核情况进行兑现,从行政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入手,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将整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年终考核中。 对策六:加强路面管控,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 根据目前的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无证驾驶、驾驶未检车辆上路行驶、客货混装、违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遏制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继续蔓延,必须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自云南省开展低速货运汽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专项行动以来,漾濞县交警大队将由大队领导带队指挥分成四个组针对辖区乡镇街天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深入各乡镇进行专项整治,同时严厉处罚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重罚,仅2个月的时间全县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下降;另外一方面是全面对全县的客运车辆进行排查整治,实施对客运车辆一车一档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客运车辆的专门档案,对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的业余时间进行了摸底排查,完善了对客运车辆的通报制度,清理了客运市场,建立平安、畅通的客运交通秩序。 对策七:加大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目前农村经济发展比较迟缓,农村的道路建设和与之配套的交通安全设施滞后,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给交通安全事故埋下了许多隐患。为此漾濞县交警大队于20__年结合二十周年县庆暨中国第二届核桃文化节和创建“平安县市”的有利时机,分组对全县辖区的重点公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以报告和相册的形式报告县委、县政府引起了高度重视,要求县养护段和县交通局开展专项治理,并在20__年年底完成了整治工作达到了创建“平安县市”的标准。20__年4月结合当前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有利时机,漾濞县交警大队适时提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并被县委政府采纳后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明确了在20__年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的基础上由县养护段负责国道和省道,由县交通局和各乡镇负责县乡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给予县交通局专项整治经费。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五诊十纲在中医内科学的应用 摘要:中医内科学心衰病的提出是中医学合理适当地融入现代医学,是现代中医发展的结晶。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的“五诊十纲”理念弥补四诊八纲的局限,使中西医病证相对应,开创现代中医教学新思维与新方法,在心衰病的教学中尤为体现。本文将从五诊十纲提出的背景与在心衰病教学中的应用两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五诊十纲;中医内科学;心衰病;教学法 随着现代医学的突飞猛进和社会进步带来的变化,如何改革中医内科学的教学,使现代医学与之无缝衔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力求培养出传承创新的专业人才是不断探索的话题。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在结合现代医学优势的基础上,提出现代中医“望、闻、问、切、查”五诊;再结合上古圣人“治未病”、“养生”和现代预防医学的思想,形成“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已未”十纲的诊治[1],以四诊八纲为辨证基础,洋为中用,丰富了中医辨病辨证体系,拓宽中医内科学的教学思维模式。而心衰病是中医内科学新提出和规范的疾病,四诊八纲在心衰病的教学中难以概括全面,特别在病名上,容易与中医内科学上的喘证、水肿病等相混淆,导致病位不明确,治疗效果欠佳,将理化仪器检查与辨已病未病融入,更能体现现代中医辨病辨证的完整性与严谨性。 1“五诊”与“十纲”的提出顺应医学发展的趋势 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诊断明确与否摆在举足轻重的地位,传统中医对疾病的诊断单靠望闻问切四诊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对疾病诊断的要求,容易造成医疗的疏漏,在辨病明确的基础上辨证论治即“辨病为先,辨证为次”的现代中医临床思维模式[2]才是现代中医的特色,例如恶性肿瘤辨病不明确,如何辨证也是徒劳。如何以传统四诊为支撑点,拓展中医诊断的新方法,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提出“望、闻、问、切、查”五诊,即运用现代医学的新技术来发扬中医,把西医学的体格检查与理化影像作为中医四诊辨病的延伸,如听诊器协助诊断咳嗽病,心电图协助诊断心悸病。国医大师干祖望教授提出150年前的中医诊断依据,只能依靠望、闻、问、切捕捉得来。现在有了条件,应该再加上一个检查的查诊,发展为五诊[3]。八纲辨证是中医辨证论治的准绳,是临床上广泛运用的基本辨证方法。而国医大师干祖望教授经过长期临床实践和探索,提倡阴阳为总纲,包含万事万物互相对立的两面,统帅寒热、表里、虚实六目,纲统领目而不是并列关系,“寒热、表里、虚实、标本、体用”为十纲[4];夏克平学者以道家经典《老子》有无辨证观和《黄帝内经》治未病思想为理论基础,认为八纲仅适用于有症状体征的已病,而健康、亚健康、潜病、前病、传变则属于未病之无证,辨证应先辨“有无”,“有无”为十纲辨证的纲领[5];邓铁涛教授根据上工治未病的思想,结合中医养生与现代预防医学,提出阴阳为万物之纲纪,地位不可动摇,在表里、寒热、虚实辨证的基础上辨别已病与未病,极大地促进中医辨证论治的发展,为中医内科学的教学与临床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2“五诊十纲”为心衰病教学中提供创新思维与方法 2.1规范病名明确诊断心衰病是以心悸、气喘、肢体水肿为主症的一种病证。古籍虽有心衰病的相关论述,但鲜有提及心衰病病名。《素问•逆调论》云“夫不得卧,卧则喘者,是水气之客也。”《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云“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大部分医家通过四诊合参以“心水、心悸、喘证、支饮、水肿”等病名来描述心衰病。直至西晋王叔和《脉经》“心衰则伏,肝微则沉,故令脉伏而沉。”首次提出心衰病。而心悸、喘证、水肿等只是心衰病的一种主症,并不能系统概括心衰病,如心衰病是心系疾病的最终转归,而心悸病是心脏体用受损的表现;喘证以肺系疾病为主,水肿病关键在肾脏,关系其余四脏,气喘、水肿是心衰病的主症之一,不能混为一谈。在无法明确诊断情况下,五诊中的查诊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通过B型脑利钠肽、N-末端原脑利钠肽或者超声心电图协助四诊合参,便能排除鉴别诊断,准确辨病从而规范病名。2.2拓宽病因便于理解心衰病病因,与外邪侵袭,饮食不节,情志失调,劳逸过度,年老久病,禀赋异常有关。如何理解饮食不节、情志失调,劳逸过度引起严重的心衰病,用中医理论阐释比较抽象,难以被学生接受,五诊十纲的引入使得病因浅显易懂。在未病方面,通过查诊发现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导致风湿热或者病毒引起的重症急性心肌炎,与外感风湿热、疫毒之邪侵袭而发病相符;饮食不节制易患高血压病和糖尿病,长期不控制导致高血压性心脏病、糖尿病性心脏病;吸烟、酗酒容易导致酒精性心肌病,与嗜食肥甘厚腻,损伤脾胃,痰热内蕴,痹阻心脉吻合;随着年龄的增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律失常、老年性心脏瓣膜病等几率也随之上升,契合年老久病,心肾亏虚,发为心衰;为求证禀赋异常的病因,可以运用基因检测手段筛选罹患某种心脏疾病的概率,如家族性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等。在已病方面,精神神经因素如过度紧张焦虑,与过度体力活动容易引发血流动力学变化,妊娠分娩加重心脏负荷而诱发心衰,与中医学的情志失调,劳逸过度不谋而合。2.3辨别已未防病传变《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则求之,无则求之。虚则责之,实则责之。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所言“有”为已病,指有一定症状体征的显形病证;“无”为未病,指无症状体征的隐性病患。“有者求之,无者求之”明确临床辨证要辨别已未[6]。心衰病已病辨证上病位以心为本,五脏相关;病性属本虚标实,气虚为主,兼夹阴虚、阳虚,标实有痰浊、血瘀、水饮;病情发展分为急性慢性。邓铁涛教授强调心衰病病机为“五脏皆致心衰,非独心也”,“本虚标实,以心阳亏虚为本,瘀血水停为标“,治疗上主张“阴阳分治,以温补阳气为上”,代表方为暖心方(红参、熟附子、薏苡仁、橘红)与养心方(生晒参、麦冬、法半夏、茯苓、三七)[7]。而未病辨证上包括两方面:一为对未病之个体的早期预防养生:对于先天禀赋异常的未病个体,可以通过基因检测手段进行筛查,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等家族遗传病,同时进行良好生活方式如积极运动、健康饮食、控制烟酒、限盐与脂肪等的干预;对于亚健康的未病个体,可以通过气候、环境、饮食、运动、人体体质等方面进行调摄,从而减少疾病的发生;二为指导无症状体征之病体的用药调摄。心衰病是各种心脏疾病的最终转归和其他脏腑疾病的危重阶段,如冠心病、心脏瓣膜病、高血压病等,通过五诊中的“查”诊,如心电图、冠脉造影、超声心动图、血压计等辅助,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止向心衰病进展,做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在心衰病早期治疗方面,陈可冀院士认为,气虚血瘀型病人多见于心衰早期,病位主要在心肺,方宜用加味保元汤(人参、黄芪、甘草、肉桂、丹参、川芎、赤芍等)[8]。四诊八纲是中医辨病辨证的基础,优秀地位不可动摇。在望闻问切中加入查诊,在八纲中引入已未,绝不是中医西化,而是在继承发扬传统中医的基础上顺应时代的发展,利用现代医学为中医学服务,互辅互补,相得益彰,促进中西医医学的交流。 作者:郑耿东 李荣 吴辉 吴伟 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病科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谈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的重要性 摘要目的:探讨《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的重要性。方法:通过近20年的中医内科教学和临床实践,针对分型加减一直不被授课教师重视的实际,分析分型加减课堂讲授的重要性。结果:分型加减体现的是中医内科辨证论治的灵魂,是学生从理论走向临床的桥梁,其内容的讲授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学生未来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结论:把《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放在重要的位置讲授,能够提高中医内科教学水平和学生职业能力。 关键词《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教学方法 医学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临床运用,《中医内科学》理论讲授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笔者从事中医内科教学和临床近20年,深感要实现这一目标,中医教育工作者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在一定程度上要从细节做起,如《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的讲授就是值得探讨的一个细节问题,很多教师因学时所限,不讲或者少讲《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部分,似乎这部分内容可有可无,岂不知分型加减是中医辨证论治的灵魂所在,它的讲授与否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学生未来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笔者现就《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这一问题谈一下个人认识,与同仁共勉。 1《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的重要性 1.1分型加减是中医内科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中医临床运用的灵魂 如果说《中医内科学》是临床的一个宝库,那么辨证分型就是打开宝库的钥匙,而分型加减才是真正的寻找宝物的探宝器。临床上几乎没有病人的病因病机与教材典型证型高度一致的,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病人,所以临床中就没有固定的病因病机,没有固定的证型,没有固定的治法,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方药。中医治疗病人,采用的是个体化治疗方案,体现其运用知识高度的灵活性,这个灵活性在中医内科教学中就体现在分型加减上,所以分型加减是中医内科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临床运用的灵魂。 1.2掌握分型加减是学生由理论走向临床的桥梁 中医临床的灵魂是辨证论治,“有是病,用是药”,“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只讲证型不讲加减,学生就无法掌握中医临床的灵魂,就无法形成正确的中医临床思维和临床流程,学生不知临床加减,一味照本宣科,对号入座,就会形成理论与临床隔离的局面,因为临床没有与教材一模一样的病情,对学生的临床运用能力和以后职业能力都会产生致命的影响。 1.3分型加减的讲授是体现教师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的重要载体 教师教学水平从低到高有三个层次,即传授知识、艺术化教学和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其中独特的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是每个教师追求的目标,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的形成需要教师有广博的知识做基础,也需要有灵活、自由发挥的载体,而《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的讲授是教师实现教学艺术和风格的重要载体。因为这部分内容的讲授,既可以是教材上有的知识,也可以是自由发挥、教材上没有的知识,在这个载体上,可以自由发挥自己的个性,充分展示自己的知识、能力和才华,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使学生因喜欢教师的教学风格而喜欢中医内科这门课,从而对学生职业发展产生正面影响。 2《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的讲授方法与意义 2.1病因病机是分型加减讲授的内在规律和依据 《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灵活性大,不易把握,讲解难度较大,也是许多老师不愿讲解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万变不离其宗,分型加减有其内在规律和线索,即病因病机演变。讲好分型加减,必须把握好这条线索。加减中出现的不同临床表现,是在证型主要病因病机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中医内科学》教材在分型加减的描述上,有时以症状为依据加减,有时以病因病机为依据加减,易造成理解上的混乱。但临床表现是外在的,病因病机决定其临床表现,所以,讲授分型加减一定要牢牢把握病因病机演变这条线索,只有这样,分型加减的讲解才能条理清晰,学生也易于掌握和理解,才能达到理论和临床相结合的教学目的。以暑湿感冒加减为例。暑湿感冒的主要病因病机为暑湿侵袭,伤表犯中,卫表不和,肺失宣肃。在这一病机中,病性有两个:暑和热,病位有两个:卫表和脾胃,病机演变也会在这四者之间发生。暑热偏盛,发热、口渴、痰涕黄稠、舌红、苔黄、脉数,加黄连、山栀、青蒿、黄芩清暑泄热;湿困卫表,肢体酸重疼痛,加藿香、佩兰;湿在脾胃,胸闷脘痞、泛恶、口渴黏腻、腹胀、便溏,加陈皮、半夏、苍术、白蔻仁;热在下,热盛伤津,小便短赤,加六一散[1]。可见加减背后是病因病机。 2.2分型加减讲授是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主观能动性、加强师生互动、取得满意教学效果的平台 提高学生主观能动性、活跃课堂气氛,加强师生互动是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无可争议的重要途径,给学生以思想自由、提供自由发挥的平台是实现这一目的重要手段。《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不受执业医师考试、职称考试等约束,给师生提供了一个自由发挥的重要平台,师生平等,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在讨论中、在自由思考中提高教学效果。 2.3分型加减讲授是拓展知识、与临床接轨的重要阵地 《中医内科学》很多知识已形成共识,也是执业医师考试、职称考试必考内容,但在知识拓展和与临床接轨的讲解上有一定难度。《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不涉及上述内容,其灵活性较高,为知识拓展和临床接轨提供了一个场所。仍以暑湿感冒为例,因为暑就是热,暑湿本质就是湿热。在知识拓展方面,可以讲授湿热病治疗原则,因湿热易停于中焦,火性上炎,裹湿上行;湿性下趋,裹热下行。湿热弥漫三焦,故治疗上焦顺势清热,中焦健脾,下焦祛湿。下焦祛湿有两个途径:通腑和利小便。这样学生不仅对暑湿感冒的治疗了然于胸,对其他湿热为患疾病的治疗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触类旁通,为走向临床奠定坚实理论基础。在临床知识讲授方面,让学生认识到暑湿感冒因湿热交蒸,临床治疗取效较慢,注重通腑(尤其消食)健脾,使湿热从大便走,利水通淋,使湿热从小便走,湿热去则疾病易愈。这样既拓展了知识,开阔了学生视野,也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作者:韩华刚 单位: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TTE模式在中医内科学教学的应用 摘要:目的研究TTE教学模式在中医内科学课程临床教学的效果。方法采用TTE教学模式和传统教学模式对我校医学院2009级中医针推班本科生开展中医内科学课程教学,并自拟教学评价标准对两种教学效果进行比较。结果对参加教学的19名学生进行测试评价,TTE教学模式教学效果达A级者占26.32%,及格率达94.74%,与传统模式教学及格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TTE教学模式对中医内科学课程的临床教学效果优于传统教学模式。 关键词:TTE教学;中医;中医内科学 中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的新型中医临床应用型人才是高等中医教育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传统中医学则更重视临床实践和经验积累,所以在培养过程中,我们应当不断强化教学适应“学生及临床需求”的观念,创新性开展中医教学改革,只有对教学内容的设计以及课堂教学的方法进行革新,才能使我们不断提高培养中医应用型人才的水平[1-3]。近几年来,我们探索一种中医临床教学的“TTE”教学模式,即Teaching(教学)、Training(训练)、Evaluation(评价)英语缩写“TTE”。现将TTE教学模式与传统中医教学模式在中医内科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为避免教师教学方法与学生学习水平的差异,我们在2013年2月~2013年7月对本校医学院2009级中医针推班19名本科生的中医内科学课程采取TTE教学模式与传统中医教学模式教学。首先选择教学内容难易程度相当,诊疗技能各异的10个中医内科病证(喘证、痰饮、心悸、痴呆、胃痛、眩晕、瘿病、中风、水肿、痿证),随机抽签确定TTE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中医内科课程各5个病证,每个病证教学时为5学时。教材选用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内科学》[4]。 1.2教学方法 TTE教学是导师根据课程内容需要开展理论与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教学中要求学生掌握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教师深入浅出的传授临床技能操作。TTE教学方法分:第一步:导师利用多媒体等教学设备讲授理论知识;第二步:导师讲解并示范诊疗技能操作方法;第三步:学生自习技能操作;第四步:导师指导学生完成技能难点操作;第五步:导师对学生诊疗技能操作测试评价。五个步骤按教学需要有机的结合并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传统教学方法是利用多媒体等教学设备,教师课堂讲授理论知识为主,辅助讲解技能操作。 1.3观察指标 教学课程完成后,导师在讲授的内科病证中设制考题,测试包括两个部分,传统试卷笔试与技能操作测试。传统试卷(题型为名词解释、判断题、多选题、简答题与病案讨论等)笔试时间90分钟;技能操作测试2个项目(中医四诊和西医诊疗方法各1项),技能操作测试由学生抽选考题,要求学生在10分钟内口述答案并进行模拟技能操作。传统试卷考试占总分60%,技能操作测试占总分40%,以观察TTE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在TTE教学过程中师生共同记录TTE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1.4教学效果评定标准 自拟教学效果评级标准:测试得分90以上者A级,得分70~89为B级,得分60~69为C级,得分60以下D级。测评人员由TTE教学法授课教师、传统教学法授课教师及临床教研室主任组成。1.5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以构成比表示,两组间的比较用x2检验。 2结果 2.1TTE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教学效果比较见表1。表1示,两种教学模式教学效果测评结果及格率(A+B+C)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TTE教学模式优于传统教学模式。2.2TTE模式教学中存在的问题①TTE教学模式不适于在传统教室内完成,教学点需设在医院,或教学点与临床基地在同一个校园内,以便于学生在课余时间进入临床见习。②TTE教学模式不适于>15人数的班开展,因学生人数过多不利于导师一对一技能操作培训。③TTE教学模式所需教学时比传统教学模式多。 3讨论 长期以来,课堂讲授式教学是中医教育普遍使用的传统教学方法[5],这种教学以“填鸭式”灌输,学生只能在课堂上被动地笔记,而对所学知识的接受和理解程度较低,其结果是理论脱离实际。教师对学生要求仅限于将授课的知识要点在考试前复习背熟即可,此种教学法虽可系统地完成教师预定的目标[6,7],但进入临床后,由于学生缺乏诊疗技能操作训练,以致许多优秀学生出现“学而不能致用”的现象[8]。如何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的各个环节,是提高临床教学效果的突破点[9]。所以,在《中医内科学》教学中,教师如何将学生前期所学的中医诊断学与西医诊断学等相关知识正确的应用在内科相关病证的诊疗过程中,如何将所学的中医基础理论有机的与中医内科学复繁的辨证分型相结合,这是中医内科学教师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们开展的TTE教学模式就是在这方面进行教学改革的尝试,其目的是希望将学生前期所学习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中西医的诊断方法能在中医内科病证的教学中得到应用,使学生在学习内科知识的同时,能复习并操作前期所学习过的相关技能,让中医内科学课程教学成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地。当然,TTE教学模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的知识面要宽、技能操作要熟练,临床经验要丰富[10]。TTE教学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启发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临床问题及掌握临床技能操作上来,在教学过程中导师要适当控制教学进度,“手把手”的传授临床技能,鼓励学生建立自信,大胆实践,力争把学习变成一种积极、主动、灵活的过程,让“趣味学习”始终贯穿在TTE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教学中学生的被动地位。在开展TTE教学过程中,我们还对2009级中医针推班不定期召开TTE教学方法师生座谈会,学生普遍对TTE教学模式很感兴趣,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操作方面感到掌握的程度比传统教学模式效果好。从两种模式教学效果学生测评结果比较分析表中亦可看出,TTE教学模式教学效果达到A级及及格率均明显优于传统教学模式,显示出TTE教学是一种实践性较强的教学方法。分析其实践性较强的原因是TTE教学模式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教师由过去“教学优秀”或“信息提供者”转换为学生求知过程中的合作者与引导者,即由“教”师转变为“导”师。这个重要的角色转变给教学带来的最大特点是避免了“纸上谈兵”,强化了临床技能操作的培训。在TTE教学中我们还体会到,如果希望TTE教学达到好的效果,导师必须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①要求导师集体备课,商讨内科病证讲授的重点与难点,规范技能操作流程。②注重传授分析和解决临床复杂问题的思路与方法。③重点培训临床诊疗技能操作,解决学生进入临床后出现诊疗技能差的问题。④督促学生按执业医师考试指南要求完成技能操作流程,为今后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奠定基础。⑤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为养成学生终生学习的习惯奠定好的基础。⑥在教学过程中鼓励学生开展互学互助,有利于学生思维能力、交流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近两年来,我们采用TTE教学模式在中医内科学、中医老年病学以及中医外科学的教学中做了一些尝试,但开展TTE教学实践的时间很短,样本很小,难免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我们进步探索,例如,如何更合理分配理论讲授与技能操作培训的时间;如何将前期的基础理论知识有机的与临床病证教学相结合,让学生更有兴趣的学习中医临床课程等。今后教学过程中,我们还将不断改进TTE教学方法,力争让TTE教学方法更符合中医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为中医学的发展壮大增添活力。 作者:祁友松 李茜 褚伟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OSCE考核模式研究 1方案的组织与实施 1.1方案的制定 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bjectiveStruc-turedClinicalExamination,OSCE)又叫做多站式临床考核,是指使用模型、标准化病人甚至是病人来模拟临床场景,从而测试医学生的临床能力,是一种以客观的方式评价临床能力的考核方法[2],它能较好的发挥对医务人员临床理论与技能操作水平评估方面的评估作用[3]。课题组借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核”方案制定了我校中医内科学OSCE毕业考核方案。本方案包括制定了中医内科学理论考试、病史采集及病历书写、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等内容,并咨询了资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以及学生中的意见及建议,修改完善方案的具体内容,最后方案制定如下。 1.1.1中医内科学理论考试 组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临床带教老师(4人以上)进行命题。命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十一五”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的教学大纲命题,题型为A1、A2、A3、A4、B15种题型,每种题型50题-100题形,由项目负责人组成50-100套题形成题库,每套题保证难易度一致,难、中、易比为1:4:5。 1.1.2病史采集及病历书写 组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临床带教老师(4人以上)进行命题。命题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取中医内科各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典型病例编写病例分析题库,每个病种病案不少于3例,整个中医内科病案不少于60例。 1.1.3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 组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临床带教老师(4人以上)进行命题。命题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取中医内科各专业需要掌握的中医临床技能操作项目制定题库,内容包括:体格检查(按人体部位或系统检查方法考核,在头面部检查、前胸及后背检查、肺部检查、心脏检查、腹部检查、四肢及神经系统检查),及四大穿刺(骨穿、腰穿、胸穿、腹穿)。每套题包括体格检查及四大穿刺内容各1项。考官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用于评分。 1.1.4中医临床答辩 组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临床带教老师(4人以上)进行命题。命题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取中医内科各专业需要掌握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典型病例制定题库。每道答辩题目应包括:病案分析(口述该病例的中西医诊断)、进一步的辅助检查、治疗原则、开具常规医嘱(包括中医理法方药、西医常用药物)。 1.1.5对所有实习生进行实习前培训 将考核方案告知实习生,考核方案中理论考试、病史采集、病历书写、病例分析、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各占一定比例记入毕业考核总成绩,使其按照毕业考核为导向,完成实习计划。 1.2考核对象 将此方案应用于2011届270名及2012届255名中医类本科生的中医内科学毕业考核中。从中医内科学理论考试、病史采集与病历书写、中医临床答辩、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4个方面进行考核。 1.3考核方法 1.1第一站 中医内科学理论考试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总分的60%。学生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进行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考核方式:闭卷。考试结束后课题组组织教师集中阅卷。 1.2第二站 病史采集与病历书写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总分的10%。学生从题库中抽取一套题,围绕所选病例进行采集病史,在1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所写病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法的《2012年中医病历书写规范》评分标准评分。 1.3第三站 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总分的20%。体格检查及四大穿刺均要求10分钟内完成,超时则评为不及格。体格检查在学生模特身上进行;四大穿刺在模拟穿刺模型上进行穿刺,考官按照事先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1.4第四站中医临床答辩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总分的10%。考生针对临场所抽病例进行现场分析并进行临床答辩,回答该病案分析(口述该病例的中西医诊断)、进一步的辅助检查、治疗原则、开具常规医嘱(包括中医理法方药、西医常用药物)。 1.4考核时间 考核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实习前一周按照方案对学生进行实习前考核,学生结束实习返校后第3周对学生再次进行考核,比较两次考核成绩。 1.5考官认定标准 临床技能考核考官要求为主治3年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2位考官为一个考核小组同时对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官在职称、学历、年龄、性别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6总分计算标准 综合考核成绩分析:考生总成绩=理论考核成绩×60%+病史采集与病历书写×10%+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20%+中医临床答辩×10%。 1.7评价分析 (1)比较学生实习前、实习后综合考核成绩的及格率(60分以上)及优秀率(80分以上)。(2)对学生、带教老师以及用人单位进行问卷调查,收集反馈意见,以便及时调整改进考核方案。 2结果 2.1两届学生实习前、实习后综合考核成绩 两组毕业生经过以毕业考核为导向的实习后,理论考核通过率及优秀率均较实习前有所提高,且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2学生问卷调查情况 2011届发放问卷调查表270份,回收265份,回收率98.1%;2012届发放问卷调查表255分,回收251份,回收率98.4%。从表2看,以毕业考核方案为导向进行实习,可以促使我校医学生尽最大努力,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及临床操作能力,普遍满意本毕业考核方案。 2.3教师问卷调查情况 课题组向2011届带教老师发放问卷调查表129份,回收129份,回收率100%;向2012届带教老师发放问卷调查表113份,回收110份,回收率97.3%。从表3看,以毕业考核方案为导向进行实习,我校医学生的临床能力得到提升,大多数临床教师对毕业考核方案持满意态度。 2.4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情况 课题组向毕业生就业单位以邮寄方式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临床能力的满意程度。按照毕业考核方案进行实习后,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我校毕业生临床能力较往届的毕业生逐年提升。 3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为医师执业注册的前提条件”。为使我们的医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我们的培养目标必须与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相接轨[4]。中医内科学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培养目的只有一个:培养出来的学生具备有高素质、具有创造性思维、能较快较好地适应临床诊疗工作要求。我们进行的中医内科学OSCE毕业考试方案的研究,发挥了毕业考核在医学生培养中的导向作用和评价作用,通过考试有效地提高了我校医学生的中医临床思辨能力和临床诊治能力。当然我们的毕业考核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3.1第二站病史采集及病历书写 采用题库形式,让学生抽题后进行发挥,自行完善病例的书写,这个过程缺乏对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的考核。在目前医患矛盾日益紧张的环境下,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社会,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必须掌握的技能。因此,应将医患沟通能力培养作为临床实践教学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但是,每年我校的毕业生人数众多,让每个学生都到临床进行实战考核难度较大,一则考核时间周期长,影响毕业考核的进度;二则考核当时每个内科不一定有典型病例的患者住院,三则即便有典型病例的患者,也满足不了众多的学生问诊,患者本人亦不愿意多次配合。如何在考核中增加医患沟通能力的考核将是我们今后的工作研究一个重点内容。 3.2考核中如何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尤其在第四站中医临床答辩中,部分考官存在打“人情分”的情况,碰到自己带教过的学生就适当的放宽考核标准,碰到没有带过的学生,考核标准相对严格一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考官未能正确认识到毕业考核对于提高医学生的临床工作能了的重要性及指导意义。目前我们采用双考官、随机分配考生的原则,尽量减少此种情况的发生。另外还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学生的考试心理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导致学生的考核能力出现异常。更重要的是,我们培养临床医学生最终的目的是使之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师,本考核方案对2011、2012届医学生生毕业后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有待我们进一步去考证。 3.3结论 本毕业考核方案的制定实施,是经过经验丰富的专家们多次修改形成,符合中医内科学本科生的教学大纲及临床实习带教的需要,能指导学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有目的性的学习,极大地提高了我校医学生的临床辨证施治及临床操作能力。同时它能够较为客观的对医学毕业生的临床诊治能力进行评估,促使他们强化训练,弥补自身存在的不足,为今后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做出了很好的铺垫。 作者:黄鸿娜 史伟 黄晶晶 黄雪霞 区锏 杜娟娇 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硕士创新能力培养 1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 重点实验室建设是高校建设的优秀,也是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基础。目前,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着重在临床跟师,对各种病例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其诊疗方法。随着中医药现代化的发展,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除了要挖掘中医传统的诊疗方法还应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这就要求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要加强科学实验,根据各种理化性质,以探究中医诊疗新方法。因此,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如以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具有良好的科研基地,必将更好的为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提供学术氛围及物质支持。 2改革培养方式,加强管理方法 2.1培养方式的探索 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大多采取导师制的培养模式,由于研究生数量众多,在使用设备及研究思路上不尽相同。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统一管理,探索在实验室整体规划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期达到研究生既能获得导师指导,又能服从实验室统一安排管理的目的。 2.2日常管理的改进 2.2.1建立档案 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后,由科研秘书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个人相关信息,考试成绩,研究方向,具体开题时间;中期技能考核相关资料;实验原始数据;毕业论文等。此档案使得研究生的管理更具规范化,促进了整个实验室科研工作的延续和发展。 2.2.2定期举行研讨会 在每个学期开始,每周定期举行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上每位研究生报告的顺序和时间根据其科研进度及学习情况而定。通过研讨会制度,不仅使报告者的科研思路更为开阔,同时也使同学们在自己的实验设计和实验过程中得到启发。通过定期的研讨会,使整个实验室的科研氛围浓郁化。又能有效地提高实验研究的效率。 2.2.3统一进行开题报告 由科研秘书召集,实验室所有同级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参与,可邀请相关专业硕士生导师参加,本实验室所有研究生到会旁听并参与提问,秘书做会议记录。每位开题者以PPT形式报告其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与会各位导师根据报告内容给出不同建议,从而有利于科研思路更为具体更为完善,避免浪费科研资源。 2.2.4研究生自治管理 打破导师单一管理的格局,建立研究生自治管理模式。将科学实验室所有本专业研究生进行分组管理,每组设一名负责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清洁,大型仪器设备的协助管理,危险用品的协助监管等工作。还经常组织一对一谈心,加强组内研究生学术交流及沟通。除了实验室的日常维护之外,还应负责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等。 2.3实验技能培训 2.3.1研究生基本教育 (1)实验室的现状教育及规章制度学习。包括科学实验中心简介、各项规章制度等,让研究生对科学实验中心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增强实验室安全。(2)科研作风教育良好的科研作风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通过踏实的科研工作,培养研究生端正的科研态度和缜密严谨的科研作风。 2.3.2大型仪器及常用技术方法培训 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实验能顺利的进行,避免实验室经济上的损失,降低对实验室工作的影响。针对高效液相等大型仪器进行经常性、阶段性地培训,对PCR技术、ELISA技术进行手把手的讲解,做到各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对于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胸有成竹,能够娴熟的掌握科研技术。 2.4建立实验资源共享机制 2.4.1实验耗材、试剂共享 科研实验中需要用到大量耗材及试剂。但部分科研试剂针对性强,且使用率低,对初开展科研的学生,购买该类试剂时常较为盲目,造成极大浪费。为此,实验室通过建立各课题组耗材、试剂目录,则可避免重复购置使用率低的试剂,节省经费。研究生离开实验室前,对剩余的试剂、耗材以及资料等进行交接,使实验中心实验条件维持良性循环状态。 2.4.2实验经验共享 尽管一个实验室会有多个课题组或多个研究方向,但在科研工作开展过程中,一些基础的实验方法或技巧会被实验室成员共同采用,如某一实验流程、某一试剂配比,或者某一篇好的参考文献。通过实验室统一登记,可分享给全体研究生,使之可以快速吸收他人的经验,少走弯路。 2.5建立实验室研究生奖惩制度 要提高实验室的整体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必须拥有一个良好的、管理高效的实验室环境。建立实验室有效的奖惩制度,有利于防止弄虚作假,营造严谨、活跃的学术氛围。通过切实可行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声明科研纪律,并明确研究生的奖惩办法。每学年评选出实验室优秀研究生,颁发优秀研究生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表扬。此外,还把这些研究生纳入全校研究生奖学金以及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和考核中。有效的奖惩办法,既能激发学生的科研热情和动力,又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对于违反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的研究生,进行通报批评。 3结语 总之,研究生教育重在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实验室不仅肩负着承担科研项目的任务,更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任,虽然在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逐渐发展并完善此模式,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人才。 作者:孙正伊 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教学质量 1坚定信念,发扬中医 教学质量的提高客观上会推动医疗、科研水平的进步,因此医学教育应奉行精英化教育。积极向上的思维意识形态能促进学生对中医的学习,所以要强化思想教育。传统医学在经历数千年沉淀的同时也因历史变革而受重创,近代废除中医的错误思想的残存、当前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及社会奢靡之风的蔓延使得报考中医的考生下降的同时也影响了在读中医学生的思想,因此当前对中医人才的思想教育显得尤为必要。纵观中医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转业人数比例增加,从事中医事业的人数比例下降,中医人才的流失将直接影响中医的发展,因此我们在传授中医文化的同时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告诫学生戒浮戒躁,教导学生静心定志,淡泊名利,刻苦学习背诵中医经典,立志传承中华文明,坚定学生对中医发展前景的信念,教导学生自觉担负起继承发扬中医、让中医走向世界的重任。同时由于知识结构的统一性,指导学生学习中华文化,博览群书,其中书法、古诗词、易学、四书五经等国学的学习有利于提高学生自身的文学修养,正如《外科正宗》医家“五戒十要”之第一要“先知儒理,后知医理”,同时也为研读古代医学夯实基础,进一步有助于古医经典的理解与阅读,深层掌握中医病因病机,促进中医辨证论治思维的发挥,提高临床治疗效果。 2浅涉临床,知行相伍 由于《中医内科学》学时有限,实训课程学时比例相对不足,学生的实践及临床思维能力相当较低。根据笔者调查比较及考核显示:自主参加临床见习的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对临床常见病的认知水平及处理医患关系的能力等综合能力相对于纯理论、脱离临床学生的均有所提高。所以中医院校应根据实际客观需要增加中医内科的学时并按4:1的比例安排理论与实践的课时。其中跟师见习是临床实践中较有效的方式之一。究其原因:一则师生固定,利于师生交流;二则时间地点固定利于学生更好地安排自我学习时间;三者病人复诊,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某一疾病的发生发展及演变规律,如此达到天时、地利、人和的相统一。临床能力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只有在临床实践中反复的强化训练,外加课后的自我学习,带着临床实际问题到课本中寻找答案、发挥主动能动性的深刻思考、请教老师讲解传授三者有机结合才能更好而灵活的运用、领悟中医的博大精深。 3应用 PBL教学法,培养临床思维据资料统计显示问题式教学法(Problem-basedlearning,PBL)已在国际知名的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的一种新型教学法,在临床医学课程教学中是主要以讨论的问题作为教学研究的优秀。而临床思维是利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对临床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逻辑推理、从错综复杂的线中找出主要矛盾并加以解决的过程。培养临床思维需要学生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所谓医学理论知识不仅是中医基础知识还应涵盖现代医学的生理、病理、药理及实验室检查等临床医学知识。精心选择设计典型、难易适度的中医内科病案示教,达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每个内科病证都具有其相关的中心证候特征及动态证候特征,可根据教学需要,合理筛选临床问题,引出病案中疾病证候的演变趋势,让学生深入探索分析其病理内涵、提炼证候要素,注重潜在可能并发症,思考并解决其中蕴含的主要次要矛盾的方法,辨证选择方药,注重君臣佐使的变化。运用整体联系的动态调控思维法,培养科学的发病诊病观及治疗预防观即“未病先防,已病早治,既病防变”治未病的思想。比较不同学生的讨论结果,并让其认真解释其中的原理,加强其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学生既需科学严谨的诊治态度又需敢于发表观点的勇气,所以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对待病案分析示教并营造活跃的课堂讨论气氛。PBL教学法可使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得以提高,在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的精髓,明显提高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处理各种临床疾病的能力。 4优化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效率 《中医内科学》具有直观性、形象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因此,要改变以往教学的传统模式,引入多媒体技术,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使《中医内科学》教学方法发生深刻变革[2]。目前多媒体技术在实践教学中的运用已日趋成熟,我们在享受网络资源的生动形象便捷的同时也应增加自身的经验教学,传授自身在临床实践中的感悟、思考,与学生共同探讨当今临床中的疑难杂病与困惑,调动学生的兴趣,培养临床思考能力。适时多次引用中医经典原文,一则利于阐释中医病因病机,展现中医各学科的内在联系,增强学生对某一病证的理解与掌握;再者引导学生学习探索中医经典,提高自身文化内涵。由于中医学学时相对不足,授课时应去繁从简,首先回顾已知,既利于学生理解疾病的病理生理联系又利于从整体上把握疾病之间的转归转化。其次要突出重点,精简内容,总结规律,利于记忆。中医是一种综合性,系统化的医学模式,明确疾病的主干内容:病因病机发病观、辨证诊病观、治疗预防康复观[3]。因此在授课过程中要突出病证的概念、历史发展、病机、病理因素、诊断依据、辨证要点等主要矛盾,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中医内科的知识要点。中医内科是一门实践性强、理论基础精深、渊源长久的学科,其来源于反复的临床实践,升华为理论,又反证于临床、不断验证。中医内科教学要课堂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加强课堂的临床效应,才能更好的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及应变能力。教师要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在灌注中医知识的同时也要坚定学生对中医的信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融会新知,培养创新型中医临床科研后备军,才能更好的继承和发扬中医。 作者:张德新 单位:长江大学医学院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病证编写 1病因病机 对病因病机,中医一般是从宏观整体上加以概括,较为笼统,每个疾病的病因不外乎外感六淫、情志失调及饮食劳倦等,欠缺检验尺度和说服力。因此,可以考虑抓住这一薄弱环节,在中医病因病机认识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医学微观和局部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以期更准确、客观地揭示疾病的本质。如“脾胃肝胆系病证篇”中的“痞满”可通过知识链接,简要介绍幽门螺杆菌感染在胃痛、痞满等病发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研究表明,幽门螺杆菌感染和胃内活动性炎症与脾胃湿热证的形成有密切关系,从炎症反应网络调节通路和胃内微生态改变,可以多角度、多层次、多靶点阐释胃病脾胃湿热证形成的病理基础[2]。该成果能更深层、具体地阐述外感邪气、饮食不节、情志失调等中医病因病机学内容。随着现代生活习惯的改变、西药的摄入及对疾病流行病学的研究等,中医学对饮食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描述不应仍停留在暴饮暴食、嗜食肥甘厚腻、不规律饮食等传统认识上。“脾胃肝胆系病证篇”在胃痛的病因中提及有毒之品,体现了中医病因学认识的发展,但较为笼统和片面,如能进一步详细列出解热镇痛抗炎药、激素等药物和其他腐蚀性物品则更好。另外,在阐述噎膈的病因中增加腌制食物的摄入、黄疸病因中增加药毒(解热镇痛抗炎药、激素、抗结核药物、红霉素类等)损害等内容,则能在突出中医药特色基础上体现中西合参,反映中医与时俱进,有助于学生对疾病的深入认识,从而更全面地认识疾病的发病、预防等。 2诊断与鉴别诊断 对疾病的诊断不能仅依靠典型症状,而应重视早期症状和非典型症状对诊断的重要性,方可见微知著。如发热恶寒、头痛、四肢酸痛及乏力等类似感冒症状,可以是黄疸的早期症状,但此时常因认识不足导致误诊而给予解热镇痛抗炎药(对黄疸患者而言更是有毒之品)治疗“感冒”,从而加重病情的发展。因此,在黄疸的诊断中加入发热恶寒等早期症状是很重要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现代医学先进检测方法的应用,使中医传统辨证方法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拓展,使现代中医在现代科技指导下更好地诊治疾病。如借助电子胃镜可以“望诊”胃痛、痞满、呕吐、噎膈等患者食管和胃黏膜充血水肿、糜烂、溃疡、肿瘤等情况,可以早期发现食管和胃的恶性肿瘤;借助食管测压测酸可以“问诊”嗳气、吐酸、呃逆等症状的轻重;借助心电图、心肌标记物可以更及时有效地区分胃痛和真心痛,使缺乏“真心痛,手足青至节,心痛甚”典型症状、仅表现为胃脘部胀闷不适的真心痛患者尽快得到有效治疗,避免出现“旦发夕死,夕发旦死”。电子胃镜、结肠镜、小肠镜能更直接地观察消化道内腔,在消化性溃疡、消化道肿瘤及出血等疾病的诊断中,比钡餐透视更有明显的优势,建议“脾胃肝胆系病证篇”在阐述有关检查时应明确指出这一点。总之,编写教材时在列举各项实验室检查时,可重点介绍各自的特点、优缺点,以期更好地指导学生以后的临床实践。 3辨证论治 在阴黄阳黄的辨证方面,“脾胃肝胆系病证篇”虽然提出以阴阳为纲,阳黄以湿热疫毒为主,阴黄以脾虚、寒湿为主,但对二者鉴别的重点仍着眼于黄色之鲜明晦黯、阳证与阴证伴随症状。临床常见黄色鲜明,但病证属于寒湿阻遏或脾虚血亏的黄疸,如著名中医学家俞长荣所说的“灿灿橘子色,并非尽阳黄”[3];另有学者经过多项研究,提出“阴阳黄”的概念[4],认为是阳黄向阴黄渐进的中间阶段,并就其病机、辨证论治进行详解。因此,建议在阴黄阳黄的辨证中,应详细分析二者病机演变之差异,同时说明阴黄亦可出现黄色鲜明,增加“阴阳黄”的相关内容,能进一步完善黄疸的辨证论治,既知其一又知其二,更符合临床实际。鼓胀是临床常见病、疑难病,神昏是其严重并发症,是病情发展恶化的结果,也是在一定诱因作用下发生的。神昏的常见诱因包括呕血、黑便、高蛋白饮食、便秘、过度利尿等导致的低钾性碱中毒、缺氧、低血容量、药物影响等。只有充分了解诱因,才能消除诱因,更好地治疗疾病。这是必须详细讲解的重点内容,体现着“既病防变”的“治未病”思想。在方药选择方面,“脾胃肝胆系病证篇”中胃痛之瘀血停胃证用失笑散合丹参饮、呕吐之肝气犯胃证选用四七汤,尚有商榷之处。失笑散是治疗血瘀作痛的常用方剂,但其中五灵脂乃复齿鼯鼠的粪便,入药煎煮时臭味浓烈。胃痛患者常伴有恶心、呕吐,闻之、饮之容易诱发或加重呕吐,不利于治疗;而且,胃痛患者多数病程长,病情缠绵,起病多兼有脾胃虚弱,已成虚实夹杂之证,需选取人参、党参及太子参等益气健脾之品;且人参畏五灵脂,也使失笑散缺乏临床实用性和安全性。四七汤出自《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由紫苏叶、厚朴、半夏、茯苓、生姜、大枣组成,功用为行气散结、化痰降逆,主治痰涎壅盛之证。呕吐之肝气反胃证是因肝气不舒、横逆犯胃,治法如“脾胃肝胆系病证篇”所说为疏肝理气、和胃降逆。显而易见,选用四七汤与病机、治法不相符合,宜选用柴胡疏肝散合小半夏汤加减。 4结语 历代医家形成的理论知识、积累的诊疗经验,既往各版中医内科学教材的成果为当代教材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而现代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疾病谱的不断演变,临床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新观点,也是值得重视的内容。中医内科学教材建设一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正确态度继承前人学术成果,因此,应不断总结当代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科学技术新成果,将其充实到今后的教材编写中,以体现教材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促进中医学的健康发展。 作者:李培武 刘凤斌 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内科学在中医专业的教学改革 1更新知识储备,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素质 目前西医内科学的发展方向是除了将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紧密联系外,其逐步涉及分子生物学相关领域,着重探讨其发病机制,但是目前中医专业的教材内容较为滞后,不能适应现代临床需求,因此本教研室定期组织学科发展的最新方向讲座,不断充实更新教研室老师的知识储备[2]。同时教师不仅要提高专业素质,也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单纯的借助课堂时间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教学要求,所以本教研室采用多媒体技术以及网络信息手段将死板、枯燥的理论知识转变为生动的图像、动画,甚至是模拟真实环境,以期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更新传统的教学模式 在教学活动中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学手段,传统的授课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较为先进的教学模式相比传统模式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2.1引入CBT教学模式CBT教学(Case-basedteaching,CBT)是一种以临床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是教师根据上课的内容,选择常见的典型病例让学生进行自主讨论的一种启发式教学。这种模式中最为重要的是病例的选择,因此本教研室首先根据教材内容选择合适的病案,病案的选择要同时具备广度、深度以及难度适宜,要从简单到复杂的反映疾病的发展过程,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采用CBT教学给学生创造了一个相对轻松的临床诊断环境,能够增强学生在真正诊断病人时的自信心,通过学生对一个个真实病例的分析,将书本中的理论知识转化为临床实践,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使学生加深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更能够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大大缩短理论与临床之间的距离[3]。2.2引入PBL教学模式PBL教学(Problembasedlearn-ing,PBL)是一种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着重培养学生自学以及创造能力的新型教学模式。本教研室运用PBL教学模式将教材内容和实际临床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相结合,然后提出相应的问题,让学生课后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最后给出结论,教师在根据学生所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分析,重点讲解学生容易忽略的错误和细节[4]。通过采用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充分发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同时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查阅文献以及团队合作的能力,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这种教学方式只能作为辅助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的补充,因为西医内科学本身内容较多,PBL教学所强调的自学必然增加教学耗时,同时不同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律性不同,不能使所有学生都得到较好的开发,因此本教研室根据西医内科学的教学内容适当运用PBL教学,以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强临床见习 理论知识的学习最终目的就是服务于临床,西医内科学内容繁多、抽象,而尽可能多的参加临床见习有助于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融会贯通。传统的见习教学都是以教师示教为主,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学的质量,节省了时间,但是对学生的启发性,以及发散思维的培养不够,为改善这一状况,本教研室定期让学生进行示教,而实习老师起引导作用,然后对学生讲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运用西医内科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讲解[5]。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的能力,又可以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对西医内科学知识进行消化总结,提高学习效率。 4完善考核制度 对于教学质量最直观的检测指标就是考试,考试制度能够督促学生更好的学习,从而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为使考试更加科学,要改变传统重理论轻实践的考试模式,因此本教研室在试卷中加大了病例分析以及资料综合分析类题目的比重,着重考查学生实际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日后的临床工作奠定基础[6]。 5总结 随着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是各大中医专业的教学宗旨,传统教育模式下只重视中医理论学习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因此作为高校必须重视西医课程的开展,而西医内科学又是一门重要的西医基础课程,所以必须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探索高效的教学模式,从而从根本上提高西医内科学的教学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 作者:张竞之 刘彬 刘慰华 谭永振 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课程设计及教学创新 2003年4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2]。围绕这五个“一流”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学》课程进行全面的建设,尤其在教学改革方面,更是突出了创新性、全方位、多途径等特点,2006年,该课程被评审为广东省精品课程,2009年被评审为国家精品课程。本文即将建设体会进行总结,以期共享。 1一流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实施者。其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师德风貌直接决定课程的质量。本课程的负责人———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罗仁教授几十年来一直工作在教学、临床、科研的第一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在中医专业本科生教学中,罗仁教授于1991年在国内率先将PBL(Problem-basedlearning,PBL)引入《中医内科学》教学中,历经近二十年的实践,深受学生的好评。此后,罗仁教授针对硕士研究生提出了“四个一”方案、博士研究生“1121”方案,本科生实习教学“三步四要”法及青年教师培训“五步方案”,从而形成了较完善的中医内科学教学模式。学科中多名教授担任了国家、省部级的学科带头人,如:罗仁教授为国家教育部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肾病专业学术带头人,广东省教育厅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中管局中医肾病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肾病学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亚健康学会第一副主委;李娟教授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风湿病重点学科带头人;谢炜教授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脑病重点学科带头人,广东省中医脑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西医结合疼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启富教授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风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等。这些均为学科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此外,本学科主讲教师以中青年硕士、博士为主,有着良好的教学、科研、临床功底,并均经过“五步方案”的培训(即:第一步,教育学培训,包括师德教育和基础教育理论培训等;第二步,试讲,即对新教师和新课程进行试讲;第三步,承担教学秘书,掌握教学特点;第四步,临床带教,掌握临床技能教学的方法;第五步,主讲,即主讲一个年级的专业课程),每一名教师都能很好地掌握教学规律、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观,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教师队伍。 2创新的教学模式 调查表明[3],当前高校教学内容与方法是制约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最关键问题,有57%的学生认为高校教学方法单一。所以,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是课程改革的重点。我科自1991年引进PBL,之后又推广应用了“三步四要”训练模式、“1111”培养模式、“1121”培养模式、SP(Stan-dardizedpatient,SP)考核、双语教学、Flash动画讲解病因病机等多项教学改革。多种教学模式结合注重了经典与现代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 2.1PBL和SP为主体,多种教学模式互参 PBL教学模式是1969年由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在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提出的一种课程模式,1993年在爱丁堡世界医学教育高峰会议中得到了推荐[4,5]。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基础,医学生为主体,小组讨论为形式,在辅导教师的参与下,围绕某一医学专题或具体病例的诊治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学习过程。我科于1991年开始由罗仁教授首次将其运用于中医内科学教学中,经过数年摸索、总结、改进,形成了适合中医内科教学特点的“中医内科学PBL教程”,明显地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对学生成绩评价和对毕业后用人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经PBL教学的学生临床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均明显强于其它学生。SP即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是指一些经过标准化、系统化培训后,能恒定、逼真的复制临床情况的非医学专业人员,具备表演病人、充当评估者和指导者三种功能。首先,SP扮演病人,供学生实践;接着,SP作为评估者,对学生的实践给出评估;最后SP还要把学生实践中的表现,反馈给学生,完成对学生的指导。70年代美国开始研究SP教学至今,在SP的定义、合格标准、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89年PaulaLStillman等人调查美国和加拿大136所医学院校中,94所(70%)在其课程中不同程度使用了SP,除了用于大学医学教育以外,还用于住院医师的训练和评估[6]。我科于2007年开始应用SP进行临床技能培训和考核,并采取考生、标准化病人、教师三方面评价的模式,使考核更加客观化,也有利于掌握医患间的沟通技巧,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对患者的同情、关心和尊重。在PBL教学和SP考核的基础上,我们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了不同的教学方法。《中医内科学》病因病机部分是教学的重点内容,但同时也是较枯燥、学生最难理解的内容。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制作了Flash动画课件,利用Flash动画来表现病因病机的基本图形元素,将声音和图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不仅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了课堂气氛,更有助于对中医病因病机内容的记忆和理解,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2.2全方位的培训模式 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我科制定了不同的培训模式。对于本科生,教学中注重早实践、多实践,采取课堂理论教学与临床见习同步进行的模式,对本科生临床实习倡导“三步四要”训练模式(即第一步问病查体,第二步汇报病历,第三步查房分析,要从临床特点、诊断分析、辨证分析及治疗方案来入手);此种训练模式有利于衔接书本知识与临床实践,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针对研究生,在提高临床技能的基础上,更强调科研能力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倡导“1111”培养模式(即在读三年,申报一项科研项目,参编一本专著,发表一篇本专业论著,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倡导“1121”培养模式(即在读三年期间,申报一项科研项目,参编一本专著,发表二篇本专业论著,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同时,学科注重教育的科学性、创新性以及中医专业的特殊性,於2006年开设本科生中西医结合创新人才基地,首批50人,从七个专业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并编辑了《中西医结合本科生创新人才论文汇编》,培养了学生对中医专业学习的兴趣、责任心及创新能力。 2.3多种渠道的教学途径 除课堂教学外,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展了基于WEB技术的教学改革,开发了《中医内科学•黄疸》等10个疾病的网络多媒体课件,开发了中医内科学系列教学学习课件10个,开发了中医内科学10个疾病的病因病机动画学习课件,并建设了三个教学网站:《中医内科学》精品课程网站、《中医内科学》双语教学网站、《中医内科学》常见病证资源库,上述网站内容涵盖了《中医内科学》中英文课程介绍、教学大纲、电子教材、教案、教学幻灯、以及《中医内科学》多媒体课件、教学录像、教学改革、病因病机动画库、实践教学、参考书目、四大经典、常用中药图谱、方剂、舌象图谱等,并开设了在线测试、师生互动等栏目,通过网络技术,延伸了课堂,为各层次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空间,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并及时反馈学生学习信息,建立了良好的教学互动机制。 3精品课程建设的效果 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学科发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教学、临床、科研上均取得丰硕的成果。近5年来,学科共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其它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取得国家及广东省各级教学课题10余项,编写教材及辅助教材20部,发表教学论文近20篇,获得省部级教学奖二等奖4项、优胜奖1项,指导学生“挑战杯”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学科现为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内科脑病、肾病、风湿病三个重点学科和慢性头痛重点专病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是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及中西医结合的重要临床基地。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的心悸教学创新 心悸是《中医内科学》心系病证的第一个病证,也是临床的常见病、多发病,其脉象异常最显而易见,是教学重点,现将教学中的要点分析如下: 1心悸与心主血脉、心主神明的关系 心为君主之官,主血脉,藏神明,心的气血阴阳是进行生理活动的基础。心悸的发生,主要是心主自病和从血脉、神明而来三个方面。心之气血阴阳不足,是心主自病;“脉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心”,是病从血脉来;骤遇惊恐,忧思恼怒,悲哀过极或过度紧张而致者,则病从神明之乱而来。心主之虚与血脉、神明之乱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而致病机虚实错杂,病程迁延不愈。 2心悸与心律失常的关系 心悸病人应当经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检查以明确有无心律失常。但是各种检查都未发现心律失常并非否定心悸诊断的依据,因为心悸的诊断应以心中悸动不安,不能自主的症状为主要依据,心脏搏动增强、心律失常和心脏神经官能症均可引起心悸[1]。存在心律失常的病人也并非都归于心悸的范畴,因为某些类型的心律失常不会出现心中悸动的主观症状。西医的相关检查是深入寻找病因,评价病情与判断预后的有效方法。当就诊者有主观不适而西医检查不能发现异常的时候,应尊重就诊者的感受,可以认为其在基因与分子水平已经发生病变但目前的医学水平尚不能进行有效的诊治。这时更是辨证论治发挥作用的大好机会。《中医内科学》的学习需要强调中医思维的主导地位。从心悸的证治分类七个证候中,出现心律失常的有三个,一个或见略数脉,一个见数脉,一个见结或代脉。可能与心悸呈发作性,就诊时大多处于缓解期有关。例如陈天佳[2]研究表明,387例心悸病人中24h动态心电图发现心律失常272例,占70.1%,心悸发作即刻记录各种心律失常183例,占47.2%。 3脉之促结代 心主血脉,脉象的异常是心悸的重要表现,以数脉为最常见。数脉以每分钟至数大于90次为特点,易于识别。因为人类寿命的延长,诊治手段的发展,促、结、代脉已非绝对的死脉而在心悸中多见。三种脉象都是时有止歇,但促脉脉率快,止歇没有规律;结脉脉率不快,止歇没有规律;代脉脉率不快,止歇有规律。具体到一位病人,在其就诊的时段中,不可能促结代同时发生而只能是其中的一种。但在病人的完整病程中可能都出现。在所有心悸病人中,肯定是三种脉象均可诊得。因而教材中可以促结代并称,但临床书写病历时,就不能促结代皆有。教材编者也注意到这一细节,而于新世纪第二版的心悸瘀阻心脉证记载脉象为“涩或结或代”。 4心虚胆怯证中心胆同病的理解 心胆同病在《中医内科学》中有两处,一为心悸的心虚胆怯证,一为不寐的心胆气虚证。胆虚证历来论述不多,教材仅于总论的脏腑病证辨治概要中提到胆虚注意心胆同治,胆虚多兼心虚。至于机理何在,则未提及。从五行的生克乘侮、经络循行而言,很难给出心胆同病机理的完美解释。但《笔花医镜》言:“气血足则胆气壮,气血虚则胆气怯。”因此可以通过气血将心与胆联系起来。这种理解符合临床实际。虽然不能将中西医的心、胆概念完全等同,但现代医学有胆心综合征诊断,且朱映秋[3]的研究表明胆心综合征患者中心律失常明显高发,可以从一个侧面对心胆同病提供例证。 5心胆虚证表现中“食少纳呆”的分析 心虚胆怯证的症状中有“食少纳呆”,胃纳改变本属脾胃系的表现,但是心胆气虚证常见,很多患者有“没胃口”、“吃饭没味”的主诉。机理上可从胆内贮精汁助消化理解,因为胆气不足,不能正常疏泄胆汁而出现胃纳的改变。如前所述,心胆因气血而密切关联,而气血生化之源在于后天水谷,故而此处强调胃纳改变是要在治法方药中兼顾。一方面补益气血不宜过用甘缓滋腻,另一方面可酌用醒脾开胃之品。 6关于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的应用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以桂枝、甘草辛甘化阳,龙骨、牡蛎镇惊敛降,用于心悸心阳不足证,可谓标本兼顾。但心阳虚而迁延日久者,多兼脾肾阳虚,且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略有病重药轻之嫌,故合用参附汤。教材以“心阳不振证”命名有失恰当。因为不振更让人理解为正气不虚,邪气闭阻的病机,而本证所涉及的症状、证机概要、治法方药都是心阳虚衰。在“瘀阻心脉证”中以桃仁红花煎合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证机概要以“心阳被遏”解释,也是难以令人信服。更为合理的理解是血具有得温则行,得寒则凝的特性;寒主收引,可致血脉凝涩及伤阳气的特点,因而瘀阻心脉证多有心阳不足或兼有寒邪,合用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以治之,体现了审证求机论治的原则。但瘀血的形成还有热邪煎熬、气虚气滞、痰浊阻滞、血行离经等机理,是不宜合用本方的。 7黄连温胆汤的解析 黄连温胆汤在《中医内科学》共出现七次,分别是心悸、不寐、内伤发热中痰热证的主治方,胸痹、痞证、癃闭中加减用方和水肿中临证备要的备选方。本方也是临床常用的有效方剂,文献涉及在多种病证中的应用、实验研究和文献研究等多个方面。但教材中将其出处定为《备急千金要方》,殊为不妥。目前公认温胆汤出自姚僧垣的《集验方》,而黄连温胆汤作为完整方名出自清代陆廷珍的《六因条辨》。书中于伤暑、中暑吐泻等处用到本方,称其苦降辛通。《备急千金要方》、《外台秘要》所引《集验方》之温胆汤,以生姜四两为君,主治“胆寒”证,性为温热;至《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生姜减为三片,其性转平;至《六因条辨》又加黄连,则其性转为苦寒而仅留温胆之名。类似因加味而致方药寒热温凉之性发生改变的还有丹栀逍遥散因为丹皮、栀子的加入由温热而转为寒凉。教学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相应的病证中,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适当进行讲解。总之,心悸是教学重点,也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需要从病因病机、诊断、中西医结合、证治方药入手,深入学习,并结合临证体会,促进理解与掌握。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的理论教学革新探索 笔者从事中医内科学理论与临床教学多年,对中医内科学理论教学有一些思考,现与同道商榷,以达抛砖引玉的作用。以下就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材第七版《中医内科学》为蓝本进行解读。 1病名 中医多以症状作病名已沿用数千年。然而,历史在前进,科学在发展,中医内科学也要与时俱进,沿用几千年的病名有的已经不适应当今临床的诊治要求,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以中医内科学的咳嗽病为例,咳嗽只是呼吸系统疾病的一个症状,常见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以上多数疾病仅以咳嗽来辨证论治是远远不够的,是难以治愈的。如肺癌,仅以咳嗽来辨证论治只能减轻咳嗽的症状,不可治愈,甚者延误病情。又如黄疸,只是临床上的一个症状或体征,常见于肝、胆、胰腺病及血液病,以黄疸为主症的疾病几十种,其治疗更是十分复杂,只以黄疸作病名来辨证论治显然是行不通的。因此,如何提高中医药治疗疾病的疗效,认清中医药在治疗不同疾病中所起的作用,这是摆在每一个中医临床工作者面前的首要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须解决病名问题。诊断不清,治疗就无从谈起。笔者认为,中医内科学的病名以病因病机结合病位来命名为好。西医的病名正是以病因病理结合病位来命名的。如胸痹可改为心痹,积聚可根据不同的病位和西医的病理改为肝癌、肝硬化、胃癌、结肠癌、胰腺癌等。有的同仁可能会问:这不是西化了吗?回答是否定的。中医古籍中早有“癌”这一病名,我们今天为何不用呢? 2病因病机 病因病机是中医内科学教学中的难点,如何突破是教学之关键。由于中医内科学的病因病机比较抽象,难以理解,因此给学生学习带来不少困难。要突破这一难点,笔者的体会是:中医的病因病机尽可能与西医的病因病理结合,这样有利于学生理解。 以胃痛为例,胃痛常见于西医内科学中的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等。西医学认为,导致消化性溃疡的病因之一是精神因素。根据现代的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观点,消化性溃疡属于典型的心身疾病范畴之一。心理因素可影响胃液分泌,如愤怒常使胃液分泌增加,而抑郁常使胃液分泌减少。长期的精神刺激或创伤,如丧偶、丧子、事业失败、失恋等,可产生一系列的生理、神经内分泌、免疫功能等方面的改变,可引起应激性溃疡,或促发消化性溃疡急性穿孔[1]1568。西医学这一引起消化性溃疡的精神因素与中医的肝气犯胃引起胃痛的病因病机是一致的。中医五行学说中肝与脾是相克关系,由于肝气过于亢盛导致相克太过,相克太过就导致肝气犯胃而出现胃痛,即木乘土证。该证是由于情志所伤或气郁恼怒,肝气失于疏泄条达,横犯脾胃,而致肝胃不和或肝脾不和,气血阻滞则胃痛;忧思焦虑则伤脾,脾伤则运化失司,升降失常,气机不畅而导致胃痛。从上不难看出西医的精神因素与中医的情志所伤的病因是完全一致的,只是所用术语不同而已。通过将中医的病因病机与西医的病因病理对比讲授,从而使学生对抽象的五行学说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的认知。进而对情志不畅引起胃痛这一病因病机有了深层次的理解,教学难点也就迎刃而解了。 又如中医内科学的水肿与西医内科学的急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也有相似之处。西医学认为,急性肾小球肾炎系由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引起,其理由如下:①本病常在扁桃体炎、咽喉炎等链球菌感染后或皮肤化脓性疾病后引起;②患者血中抗链球菌溶血素“O”抗体升高;③在发病季节用抗生素控制链球菌感染,可减少急性肾小球肾炎的发病率;④肾小球中找到链球菌细胞壁M蛋白抗原[1]1801。而中医学认为,引起水肿的主要病因之一是湿毒浸淫,内归脾肺。肌肤因痈疡疮毒,未能清解消透,疮毒内归脾肺,脾失健运,肺失通调导致水湿内停,泛溢肌肤,发为水肿[2]302。因脾主肌肉,而扁桃体属肌肉组织,因而该组织致病就内传于脾;肺主皮毛,皮肤化脓性疾病往往内传于肺。故反复扁桃体发炎或皮肤化脓性感染,即肌肤因痈疡疮毒而导致水肿就不难理解了。《中医内科学》中病因病机的论述有的缺乏科学性。以水肿为例,导致水肿的病因之一是风邪外袭,肺失通调。 即风邪外袭,内舍于肺,肺失宣降,水道不通,以致风遏水阻,风水相搏,泛溢肌肤,发为水肿[2]302。解读这一病因病机不难看出其病因是感受风邪。即只要感受风邪就可以引起水肿。而临床所见,并非如此。日常生活中感受风邪者众,而引起水肿者寥寥。可见这一病因病机与临床相差甚远。关于这一病因病机笔者认为应该这样解读:素体肾脏亏损(素有慢性肾脏疾病者),感受风邪,内舍于肺,肺为水之上源,上源不通,下源水道不利,风水相搏,泛溢肌肤,发为水肿。临床上鲜有无慢性肾脏疾病感受风邪即出现水肿者。以上是《中医内科学》病因病机中存在问题之一斑。笔者认为,中医内科学的病因病机也应与时俱进,保留其精华,剔除其糟粕。 3辨病 辨病即西医的诊断。中医的优势是辨证,西医的优势是辨病,因此,我们应充分发挥西医这一优势,先辨病后辨证。临床上流行一句口头禅:没有诊断就没有治疗。可见诊断的重要性。而中医内科学在辨病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难以给患者以明确的诊断。以下举例说明之。如腹痛,这是临床上常见的一个症状,是由各种原因引起的腹腔内外脏器的病变,其病因极其复杂,包括炎症、肿瘤、出血、梗阻、穿孔、创伤及功能障碍等。腹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病变:腹腔脏器病变,腹外脏器与全身性疾病。腹腔脏器有胃、大小肠、肝脏、脾脏、胆囊、胰腺、肾脏、输尿管、阑尾、子宫、卵巢、血管等,当这些脏器出现病变都可出现腹痛;腹外脏器及全身性疾病如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包炎、大叶性肺炎、胸膜炎、带状疱疹、腹型癫痫等也可出现腹痛。因而,腹痛的诊断与鉴别诊断非常复杂而且相当重要。中医内科学腹痛篇中关于诊断的内容只有不到5行字,且无实质的内容,对诊断和鉴别诊断无参考价值。笔者认为,中医内科学腹痛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应在体现中医学特点的基础上与西医学融会贯通,充分发挥西医学诊断与鉴别诊断的优势并为中医所用。因此,腹痛应按腹痛的部位划分来进行诊断与鉴别诊断。按解剖部位,如上腹部主要器官有胃、十二指肠、胰腺,上腹痛主要疾病有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胰腺炎;右上腹主要器官有肝、胆、结肠、右肾,其主要疾病有急、慢性肝炎、肝肿瘤、急慢性胆囊炎、胆石病、结肠炎、结肠息肉、肾石病以及右下肺炎。将以上主要疾病的诊断要点作重点阐述,使学生对产生腹痛的主要疾病有系统的认识、全面的了解、重点的掌握。尤其是急腹痛,病情急重甚至危,如果不能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正确的治疗,或延误诊治,将导致严重的后果,直接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 又如中医内科学的黄疸,黄疸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而是许多疾病的一种症状或体征,常见于肝脏、胆系、胰腺疾病及血液病。黄疸的常见病因有溶血性黄疸、肝细胞性黄疸、梗阻性黄疸。《中医内科学》中关于黄疸的诊断只有寥寥数言,于诊断无甚参考价值;而鉴别诊断更无临床常见相关疾病的鉴别内容。笔者认为,《中医内科学》中的黄疸应参考西医内科学黄疸中诊断和鉴别诊断内容,分别将溶血性黄疸、肝细胞性黄疸、梗阻性黄疸的临床特征、化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予以介绍,使学生全面掌握各类黄疸的诊断要点,以及各类黄疸如何鉴别。 4辨证 辨证,就是分析、辨识疾病的证候,是中医学认识和诊断疾病的方法。辨证的过程就是诊断的过程,也就是从整体观出发,运用中医理论,将四诊搜集的病史、症状、体征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疾病的病因、病变部位、疾病的性质和正邪盛衰变化,从而作出诊断。辨证是中医学的优秀。辨证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疗效。笔者认为,中医辨证应突出每个证的特点,只有把握了每个证的特点方可作出正确的辨证。其证的特点包括症状特点、体征特点、舌象特点、脉象特点。如胃痛的脾胃虚寒证,症状特点包括脾胃气虚证的特点:纳少,腹胀,便溏,神疲乏力;脾胃寒的特点:胃脘隐痛,遇寒或饥时痛增,喜温喜按。体征特点是面色萎黄、神疲乏力、四肢不温。舌象特征是舌质淡胖,舌边有齿痕,苔白或厚或腻。脉象是沉细无力或沉缓无力。脾胃虚寒证是脾胃气虚证的进一步发展,故此证应首先具备脾胃气虚证的症状,然后是脾阳虚的症状。因此脾胃虚寒证与脾胃气虚证各有其证候特点,不可混为一谈。第七版《中医内科学》中辨证部分分主症、兼次症,如胃痛中的脾胃虚寒证,主症:胃脘隐痛,遇寒或饥时痛剧,得温熨或进食则缓,喜暖喜按。兼次症:面色不华,神疲肢怠,四末不温,食少便溏,或泛吐清水[2]182。该证症状特点、体征特点不清,主、次症不清,本应是主症的神疲肢怠、四末不温、食少便溏当作兼次症,完全没有反映出脾胃虚寒的特点,给辨证带来困难。 又如水肿脾阳虚衰证,主症:身肿,腰以下为甚,按之凹陷不易恢复,小便短少,面色萎黄,纳减便溏。兼次症:神疲肢冷,脘腹胀闷[2]306。脾阳虚是脾气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脾阳虚证首先应具备脾气虚的特点即纳少腹胀便溏、神疲乏力,其次是阳虚的特点即畏寒肢冷、四末不温、喜热饮。然而水肿脾阳虚衰证的主症既未能体现脾气虚的特点,更无脾阳虚的症状。 5方药 方药是中医治疗疾病的武器,没有锐利的武器是不可能战胜疾病的。中医内科学历经数千年临床,积累了很多有效的方药,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对中医药非常重视,使中医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大了发展中医药的投入,科研经费不断增加,对中医药的研究不断深入,取得了不少的科研成果。中医内科学作为中医临床的基础学科,在科研方面更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如运用中医药治疗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方面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取得了不少的科研成果。而第七版《中医内科学》根本没有反映近年来中医内科学的科研成果,在方药的运用上沿用前几版教材陈旧的内容,有的甚至是临床运用无效的方药。如胁痛的瘀血阻络证,选用方药是旋覆花汤,该方由旋覆花、新绛、葱茎三味药组成,现已无新绛可用,而旋覆花、葱茎又无祛瘀通络之功,因此用此方治疗胁痛瘀血阻络证,其疗效可想而知。 又如中医内科学的胃痛,其主要包括了急、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而导致前病的主要病因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和胃酸的作用,因此治疗这类胃痛应侧重抗幽门螺旋杆菌和抑制胃酸的治疗。经药理研究和临床研究,中药中有很多抗幽门螺旋杆菌的药,其中包括不同功效、不同性味的中药,可在辨证的基础上选择运用。 这些研究成果为何不能在教材中体现出来呢?另一方面,中药中亦不乏抑制胃酸的药,如海螵蛸、瓦楞子、煅龙骨、煅牡蛎等,均有很好的抑制胃酸的作用,可在第七版《中医内科学》中看不到这些内容。中医如何走向世界?中医学如何发展?正如本教材第1章末写到:“党中央在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一方面,中医药学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必须保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2]5中医内科学是一门科学,历经数千年而不衰,有其生存的基础和存在的必然。我们这一代和下一代中医人,特别是从事中医教育的中医人必须担起这一历史赋予我们的大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培养更多合格的中医药人才而努力。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的文献引述缺陷思索 项目来源:广州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教育研究课题(编号:JYKY)作者简介:陈根成(1962—),男,主任中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从事《中医内科学》教学与中医内科临床工作。通过对历代中医文献引用和阐述,借以帮助准确理解病证概念、辨证论治方法,是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为修订后的第2版教材,该版《中医内科学》在各论历史沿革部分,其历代文献内容多是在前几版教材的内容基础上改编而成,在编写上存在不少问题,给教学带来一定的影响,亟需完善和纠正。笔者将近几年授课过程中讲授历代文献时所遇到的问题总结如下。 1不按照时代的顺序引用 在教材各论中,存在历史沿革部分历代医家文献引用不按时代顺序排列的现象。部分文献引用是为了说明病名、病因、病机或分类、证治,除了可根据所要论述的内容选用不同时代的文献外,说明同一问题的文献应该按时代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如“肺痈”篇引用的《外科正宗》为明代著作,应放在清代著作《张氏医通》、《杂病源流犀烛》、《医门法律》等之前。 2引述出处错误 作为高等中医药院校教材,在引用文献时出现出处错误,似有失严谨。如教材上“感冒”一节就出现和前几版教材一样的错误,认为“感冒”病名出自北宋《仁斋直指方》。错误之处在于:首先,《仁斋直指方》为南宋末年杨士瀛所著,而非北宋时期医籍;其次,“感冒”病名在南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就有记载,在论述“人参养胃汤”时指出“大抵感冒,古人不敢轻发汗者,止由麻黄能开腠理,用或不能得其宜,则导泄真气,因而致虚,变生他证”,这里所说的“感冒”应为病名。《仁斋直指方》只是在引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论述参苏饮时提到“感冒风邪,发热头痛,咳嗽声重,涕唾稠粘”的内容,《仁斋直指方》明显较《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成书晚。又如教材在“哮病”篇治疗原则讲到“当宗丹溪‘未发以扶正气为主,既发以攻邪气为急’的治疗原则”。查阅《丹溪心法》发现朱丹溪把“哮喘”和“喘”分为2篇,在“哮喘”篇并未提出此原则,只是在“喘”篇论述久喘时提出“凡久喘之证未发,宜扶正气为主,已发用攻邪为主”。而治疗“哮喘”采取“未发时以扶正气为主,既发时以攻邪气为主”的治疗原则在《景岳全书》“喘促”篇有记载,其在论述“哮喘”时指出“喘有夙根,遇寒即发,或遇劳即发者,亦名哮喘。未发时以扶正气为主,既发时以攻邪气为主”。 3沿用通假字 历代文献中出现前几版教材使用的通假字。如在“肺痨”一节引用《金匮要略》“若肠鸣、马刀、挟瘿者,皆为劳得之”,其中的“挟瘿”应为“侠瘿”。 4引述不完整 如“咳嗽”一节讲到“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咳嗽候》有十咳之称,除五脏咳外,尚有风咳、寒咳、胆咳、厥阴咳等”,在这里就留下疑问,五脏咳之外的五咳中,除了“风咳、寒咳、胆咳、厥阴咳”4种咳,还有一种咳是什么?《诸病源候论•咳嗽候》记载另一种咳为“支咳”,而其他版本教材是写“久咳”。在“头痛”一节中引用《丹溪心法•头痛》“如不愈各加引经药:太阳川芎,阳明白芷,少阳柴胡,太阴苍术,少阴细辛,厥阴吴茱萸”。实际上是在本段之前有“头痛须用川芎”一语,然后是“如不愈各加引经药”。原文中朱丹溪首先强调了“川芎”在头痛治疗中的基础地位,但教科书把这一句重要的内容略去,这易使学生对学习内容产生曲解[1]。 5断章取义或理解错误 如“咳嗽”一节提到“五脏六腑之咳‘皆聚于胃,关于肺’,说明外邪犯肺可以致咳,其他脏腑受邪,功能失调而影响于肺者亦可致咳,咳嗽不只限于肺,也不离乎肺”。纵观《素问•咳论》及历代诸多医家文献可以看出“皆聚于胃,关于肺”是承接“三焦咳”所讲,而非五脏六腑之咳,亦有少数古代医家论点与教材观点一致,在教材上应加以说明。金元时期刘完素、李东垣、朱丹溪就中风病因有主火、主气、主痰的学术观点,但这些观点仅仅是在辨证论治时有所侧重而已。朱丹溪在《丹溪心法•中风》开篇就说“中风大率主血虚有痰,治痰为先,次养血行血”。而教材则认为,朱丹溪主张中风的病因是“湿痰生热”。实际上是朱丹溪在论述不同地域发病原因时提出“东南之人,多是湿土生痰,痰生热,热生风也”,对于中风的病因首先强调“血虚”。凡此种种,易给初学者造成诸多误读和误识。在“头痛”一节中指出“头痛一证首载于《内经》,在《素问•风论》中称之为‘首风’、‘脑风’”,而实际上“首风”、“脑风”只是与“风中五脏六腑之俞”一样是风中不同的部位而发生的“偏风”,而非专指头痛。若按照教材上的内容理解,似乎头痛就叫“首风”、“脑风”,给学生造成概念上的混乱。在“中风”一节里提到“《内经》中无中风病名,但有关中风的论述较详。在病名方面……在中风昏迷期间称为仆击、大厥、薄厥”,然而根据《素问•调经论》“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和《素问•生气通天论》中“阳气者,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的描述可以明显看出,《内经》提到的“大厥”、“薄厥”符合气厥、血厥实证,明显是指“厥证”,而不是指中风。但是临床上也不完全排除“中风”的可能性。如硬把“大厥”、“薄厥”说成是中风昏迷期就会使学生在临证时产生误判。总之,第2版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历史沿革部分引述历代文献错误之处较多,如不纠正就可能影响教学质量,有必要通过文献研究把错误的文献纠正过来,还教科书一个真实的历史源流。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浅析中医内科学运用PBL教学革新 随着国内国际对于中医学的认可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对于中医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如何才能培养出能够肩负起继承发扬中医精髓的现代中医人才,备受各界关注。在此形势之下,中医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而PBL教学作为近年来备受推崇的教学方法,引入中医学教育之中则成为必然趋势。我们就PBL教学法发展历程,中医内科学教学采用PBL教学的必要性,及PBL教学在我院中医内科学教学中的具体实践过程等方面展开探讨,并展望了PBL教学在我国中医内科学教育中的应用前景。 1PBL起源与发展 PBL英文全称为problem-basedlearning,即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方法。其产生的背景源于20世纪20年代,西方医学及医学相关知识的不断丰富,医学生学习负荷不断加重,进而忽视了实践能力和医德医风的培养,医学教育中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危机,在此大背景下,诸多学者提出医学教育模式的改革问题。20世纪60年代,美国精神病学教授Barrows在加拿大McMaster大学医学院成立专家小组,抛弃了以学科为中心设置课程的“标准”做法,制定了一个“三年规划”,标志着PBL的诞生。20世纪80年代,PBL模式在北美获得了快速发展,逐步完善形成完整、科学、成熟的教学模式,并不断被各大学医学院采用,据1991年美国医学学会杂志(JAMA)Jones调查,全美已有100所以上的医学院部分或全部采用PBL教学法,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已全部用PBL教学取代传统模式教学。20世纪90年代,欧洲部分医学院也开始进行PBL课程实验。1993年PBL教学被爱丁堡世界医学教育高峰会议推荐[1],PBL模式在全世界范围的医科院校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和推广,并被不断修正。1994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医学院在1~4年级的教学中全面采用PBL教学模式。1997年,香港大学医学院正式实行PBL教学法。2002年,美国的著名学者布里奇斯和海林杰注意到了PBL的生命力和其在教育领导发展领域的应用价值,在大量的文献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以问题为本的学习》一书,将PBL正式引入整个教育领域。因为这种教学模式既是一门课程,又是一种学习方式,被誉为“多年来专业教育领域最引人注目的革新”[2]。它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通过学习者的合作来解决真正的问题,从而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和自主学习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进行自主、合作及探究的学习,能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发展学生高级认知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直指知识的应用和未来职业技能的培养,并充分体现了建构主义思想的教学策略,这也是该教学法能在短短的几十年内风靡全球的重要因素[3]。 2国内PBL教学的引入及发展 国内开始对于PBL开展研究,集中在上世纪90年代,主要是介绍国外在该领域的研究状况,并逐步尝试和探索将PBL引入到国内的教学实践之中。1986年,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和西安医科大学最早引进并试行PBL教学模式。进入90年代,引进PBL的院校逐渐增多,如湖南医科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及暨南大学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0年我国各主要医科大学的负责人,在香港大学医学院参加了“医学教育改革•香港的经验”研讨会,学习了香港的PBL教学经验。自此,PBL教学在我国各医学院校如火如荼地开展,PBL教学也必将成为我国医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方向之一,且目前已向其他教育领域发展,并演化出多种流派。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的总体模式还是“以学科为基础”的课程体系占主导,PBL教学模式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出现像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及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等知名院校所实施的完全整合性的PBL课程体系[4]。究其原因,大多由于在具体实施环节上由于思想禁锢、条件限制、遇到阻力及执行偏差等而使实际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但是PBL教学侧重能力培养、契合现代医学教育目标的独到优势的特点已被广泛认可,故而引发了各校教学改革的热潮。 3中医内科学教学采用PBL模式的必要性 中医内科学的课堂教学在中医学的整体教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医内科学是临床学科,更是中医学学习过程中理论与临床融汇的桥梁,但传统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LBL)教学,即以授课为基础进行学习的教学法,却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传统的教学法主要是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受体及以讲课为中心,采取全程灌输教学,教学进度、内容及方法均由教师决定。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单纯注重知识传授,而对于学生临床技能的培养却关注甚少,学生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以致造成教与学脱节,学生与老师脱节,理论与临床脱节,老师教的辛苦,学生学的迷糊,到临床上遇到实际问题更是觉得无所适从,学生普遍反映中医内科学是所学的科目中最难掌握的一门学科。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提高教学质量,使其更加贴近临床,一直是中医内科学课堂教学的难点。而PBL教学模式的应用为改变目前现状提供了可能。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PBL教学法优势明显:从以知识传授为中心转向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从教师自我思维转向学生群体思维;从追求学习的结果转向注重学习的过程;从教师的“一言堂”转向学生的“群论台”[5]。PBL教学模式更多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独立学习及个性发展;着重教育与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对学习过程的参与,更能培养出创新型、开拓型及有用型的中医继承人。 4我院PBL教学在中医内科学中的应用 PBL教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教学模式,特别是对于中医学教学来说,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我院教研室在中医内科学PBL教学中,大胆尝试,积极探索,获得了一定的经验,收取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院在PBL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法及步骤总结如下。 4.1教师课前准备PBL教案是PBL教学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是PBL教学成败的关键所在,课前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PBL教案的编写。编写过程中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4.1.1紧扣教学大纲,明确学习目标。教学目标的确立必须以教学大纲为蓝本,还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基础水平、个人素质及接触临床的程度,依据不同的教学目标,编写不同侧重点的案例。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单证、单病进行编写,亦可针对一系列有相应关系的疾病编写更为复杂的案例。4.1.2再现真实场景,力求做到真实性与故事性相融合。其真实性体现在病案的内容多化裁自真实临床和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两方面。故事性主要体现在情节的曲折性、迷惑性及冲突性等方面。4.1.3注重编写技巧。使案例及问题具备可读性、劣构性、层次性、整合性及挑战性等特点。 4.1.4关注群体,具有人文关怀性。与传统LBL教学模式相比,PBL教学更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不仅包括学习的能力,还有与他人交流的能力、与他人相处的能力、与他人协作中竞争的能力、服务人群及社会的能力等。这就要求我们的教案在编写过程中需要关注群体、具有人文关怀性。 4.2学生课前准备学生以6~10人(太多不利于组织,太少不利于展开讨论,也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为一小组,共分为4组,每组选出1名组长。每次上课前约1周将讨论内容提供给学生,令其分头到图书馆和英特网上查阅有关的参考书和文献,寻找答案(可由教师提供部分参考文献的目录)。 4.3组织课堂学习每课时50min,集中解决3~4个问题,每个案例一般在2~3个教学课时内完成。每节课前30min,每组学生在教师引导下,由组长组织,将各自查到的信息与组内同学共享,互相补充,最终得到各个问题的满意答案,其过程要求每一位学生均参与其中。其后20min,由各组推选出的代表发言,进行小组间的讨论。教师或导师在整个辅导过程中,其作用不是给学生提供参考答案,也不是回答学生的提问,而是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提出问题,控制学生讨论的范围和时间,指导学生如何去查找有关问题的答案,记录各学生的表现,以便明确不同学生的弱点所在并给予相应的帮助。最后由主讲教师联系病案讨论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或具有临床意义的不同观点,给予分析、梳理和引导。 4.4填写测评表学生填写评价表,包括病案设计优劣评价表、教学效果评价表、自身表现及收获评价表、其他同学课堂表现评价表、建议及意见。教师填写评价表:课堂讨论效果评价表,对每一位同学的表现做出真实的记录和总结。教学目表完成情况评价表,对于是否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做出客观的认定。通过教学评价表的填写,可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使PBL教学能够日臻完善。 5PBL教学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1缺少合适教材PBL教学法要求以问题为中心,打破学科间的界限,而现有的医学规划教材都是按照各个学科进行编排的,还没有专门针对PBL教学法编写的教材,因而在实际应用时,都是由各个学校的教师自己去找素材来安排PBL的内容,由于教师的水平参差不齐,造成有些PBL内容不是很合适,尽早出版规范的针对PBL教学法的教材是十分必要的[6]。 5.2师资力量不足由于PBL教学法要求学生分组讨论,每组有一个带教老师,但目前高校普遍问题是,学生日益增多,教师力量不足。加之有的教师本身对于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尚存在很多疑问,势必会影响PBL教学法的应用效果。 5.3对于学生来讲PBL教学法要成功开展,需要学生主动配合,从准备资料开始,就要结合临床问题、病例去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并积极与其他同学交流沟通,大家同心协力得出最佳结论。这样的学习,花在前期准备工作上的时间精力大大多于普通的课堂学习。因此,如果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达不到要求,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和目标。此外,PBL对教学场地和设备有较特殊的要求,对图书和信息的获取有较高的要求,所有这些均需投入足够的经费予以配备。总之,在PBL教学的具体应用中,我们看到了它所带来的变革和成效,同时也体会到了在改变故有教学模式中的诸多困难。PBL教学模式的完善尚需时日,只有不断地探究、改进、培训和鼓励才能使这种新的教学模式最终达。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中医内科学高级课程设计及教学创新 2003年4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2]。围绕这五个“一流”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学》课程进行全面的建设,尤其在教学改革方面,更是突出了创新性、全方位、多途径等特点,2006年,该课程被评审为广东省精品课程,2009年被评审为国家精品课程。本文即将建设体会进行总结,以期共享。 1一流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实施者。其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师德风貌直接决定课程的质量。本课程的负责人———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罗仁教授几十年来一直工作在教学、临床、科研的第一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在中医专业本科生教学中,罗仁教授于1991年在国内率先将PBL(Problem-basedlearning,PBL)引入《中医内科学》教学中,历经近二十年的实践,深受学生的好评。此后,罗仁教授针对硕士研究生提出了“四个一”方案、博士研究生“1121”方案,本科生实习教学“三步四要”法及青年教师培训“五步方案”,从而形成了较完善的中医内科学教学模式。学科中多名教授担任了国家、省部级的学科带头人,如:罗仁教授为国家教育部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肾病专业学术带头人,广东省教育厅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中管局中医肾病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肾病学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亚健康学会第一副主委;李娟教授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风湿病重点学科带头人;谢炜教授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脑病重点学科带头人,广东省中医脑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西医结合疼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启富教授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风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等。这些均为学科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此外,本学科主讲教师以中青年硕士、博士为主,有着良好的教学、科研、临床功底,并均经过“五步方案”的培训(即:第一步,教育学培训,包括师德教育和基础教育理论培训等;第二步,试讲,即对新教师和新课程进行试讲;第三步,承担教学秘书,掌握教学特点;第四步,临床带教,掌握临床技能教学的方法;第五步,主讲,即主讲一个年级的专业课程),每一名教师都能很好地掌握教学规律、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观,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教师队伍。 2创新的教学模式 调查表明[3],当前高校教学内容与方法是制约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最关键问题,有57%的学生认为高校教学方法单一。所以,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是课程改革的重点。我科自1991年引进PBL,之后又推广应用了“三步四要”训练模式、“1111”培养模式、“1121”培养模式、SP(Stan-dardizedpatient,SP)考核、双语教学、Flash动画讲解病因病机等多项教学改革。多种教学模式结合注重了经典与现代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 2.1PBL和SP为主体,多种教学模式互参 PBL教学模式是1969年由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在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提出的一种课程模式,1993年在爱丁堡世界医学教育高峰会议中得到了推荐[4,5]。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基础,医学生为主体,小组讨论为形式,在辅导教师的参与下,围绕某一医学专题或具体病例的诊治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学习过程。我科于1991年开始由罗仁教授首次将其运用于中医内科学教学中,经过数年摸索、总结、改进,形成了适合中医内科教学特点的“中医内科学PBL教程”,明显地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对学生成绩评价和对毕业后用人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经PBL教学的学生临床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均明显强于其它学生。SP即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是指一些经过标准化、系统化培训后,能恒定、逼真的复制临床情况的非医学专业人员,具备表演病人、充当评估者和指导者三种功能。首先,SP扮演病人,供学生实践;接着,SP作为评估者,对学生的实践给出评估;最后SP还要把学生实践中的表现,反馈给学生,完成对学生的指导。70年代美国开始研究SP教学至今,在SP的定义、合格标准、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89年PaulaLStillman等人调查美国和加拿大136所医学院校中,94所(70%)在其课程中不同程度使用了SP,除了用于大学医学教育以外,还用于住院医师的训练和评估[6]。我科于2007年开始应用SP进行临床技能培训和考核,并采取考生、标准化病人、教师三方面评价的模式,使考核更加客观化,也有利于掌握医患间的沟通技巧,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对患者的同情、关心和尊重。在PBL教学和SP考核的基础上,我们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了不同的教学方法。《中医内科学》病因病机部分是教学的重点内容,但同时也是较枯燥、学生最难理解的内容。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制作了Flash动画课件,利用Flash动画来表现病因病机的基本图形元素,将声音和图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不仅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了课堂气氛,更有助于对中医病因病机内容的记忆和理解,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2.2全方位的培训模式 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我科制定了不同的培训模式。对于本科生,教学中注重早实践、多实践,采取课堂理论教学与临床见习同步进行的模式,对本科生临床实习倡导“三步四要”训练模式(即第一步问病查体,第二步汇报病历,第三步查房分析,要从临床特点、诊断分析、辨证分析及治疗方案来入手);此种训练模式有利于衔接书本知识与临床实践,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针对研究生,在提高临床技能的基础上,更强调科研能力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倡导“1111”培养模式(即在读三年,申报一项科研项目,参编一本专著,发表一篇本专业论著,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倡导“1121”培养模式(即在读三年期间,申报一项科研项目,参编一本专著,发表二篇本专业论著,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同时,学科注重教育的科学性、创新性以及中医专业的特殊性,於2006年开设本科生中西医结合创新人才基地,首批50人,从七个专业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并编辑了《中西医结合本科生创新人才论文汇编》,培养了学生对中医专业学习的兴趣、责任心及创新能力。 2.3多种渠道的教学途径 除课堂教学外,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展了基于WEB技术的教学改革,开发了《中医内科学•黄疸》等10个疾病的网络多媒体课件,开发了中医内科学系列教学学习课件10个,开发了中医内科学10个疾病的病因病机动画学习课件,并建设了三个教学网站:《中医内科学》精品课程网站、《中医内科学》双语教学网站、《中医内科学》常见病证资源库,上述网站内容涵盖了《中医内科学》中英文课程介绍、教学大纲、电子教材、教案、教学幻灯、以及《中医内科学》多媒体课件、教学录像、教学改革、病因病机动画库、实践教学、参考书目、四大经典、常用中药图谱、方剂、舌象图谱等,并开设了在线测试、师生互动等栏目,通过网络技术,延伸了课堂,为各层次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空间,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并及时反馈学生学习信息,建立了良好的教学互动机制。 3精品课程建设的效果 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学科发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教学、临床、科研上均取得丰硕的成果。近5年来,学科共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其它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取得国家及广东省各级教学课题10余项,编写教材及辅助教材20部,发表教学论文近20篇,获得省部级教学奖二等奖4项、优胜奖1项,指导学生“挑战杯”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学科现为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内科脑病、肾病、风湿病三个重点学科和慢性头痛重点专病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是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及中西医结合的重要临床基地。 中医内科学毕业论文:提高实习生中医内科学临床能力锻炼 者简介:韩善夯(1975.5-),男,博士,讲师。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教研室,主要从事中医内科学教学、临床与科研工作。所谓临床思维能力,是临床医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对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逻辑推理、诊断与鉴别诊断,找出主要矛盾,制定治疗方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医学专业如何培养学生科学的临床思维方法,养成学生良好的临床思维习惯,如何使实习生把课堂中学到的书本知识转化为临床实际能力,这应是中医内科学理论教学和临床实习带教需要解决的的关键问题,它既是我们实习带教中的一个中心环节,又是临床教学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 目前中医内科学实习生临床思维能力培养的现状不容乐观。中医内科学实习生到临床实习医院后,很难把理论知识与临床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知道如何去分析问题,解决临床出现的问题,尤其不知道如何去思考中医内科学临床中所遇到的难点,从而导致临床思维能力欠缺,通过这几年的观察,分析起来可有如下几个方面原因。 1课堂理论教学多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 教师讲、学生听,学生不动脑筋,对教师所讲内容不能消化吸收,灵活运用,甚至死记硬背,应付考试,学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推理能力很少在教学中得到开发和提高。 2实践机会少,动手能力差 由于某些原因,实习学生在临床实习阶段不能很好的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实践,导致临床动手能力差。为提高学生实习时的临床动手能力,我校在毕业实习前,每个学生都必须进行临床实践考核,对尽快适应临床实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临床带教老师的责任心不强 临床带教老师缺乏教学责任心,对学生不能启发引导,不严格要求,教学意识淡薄,教学查房简单,对教学缺乏热情,用于教学的时间少,学生不能从中学到知识,更缺乏应有的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 4诊断疾病的辨证思维缺乏 实习生常常产生临床思维上的缺陷,如表面思维、片面思维、印象思维和惯性思维等。此外,一些学生片面的认为疾病的诊断只要有先进的设备就可以了,忽视了对一些基本诊断方法的重视,影响了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中医学是一门应用科学,中医临床思维理论包括理、法、方、药,它们是指导中医实践的依据,清代名医叶天士指出,医道之关键在于识证、立法、用药。此可谓是对中医辨证思维过程的经典归纳,点明了中医临床思维的程序和步骤,即收集症状,辨识证候,建立法则,选方用药,中医的发展和临床疗效证明:只有培养了正确的中医临床思维,才能真正掌握中医的精髓,也才能取得良好的临床疗效。 中医临床思维步骤中又以中医辨证思维最为关键,辨证论治是中医思维的一大特色,又是灵魂和关键。中医学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创立出了八纲辨证、脏腑辨证、经络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以及辨病因(六淫、疫疠等)、病性(气、血、津液)等多种辨证归类的方法。八纲辨证是辨证的基本纲领,表里、寒热、虚实、阴阳可以从总体上反映证候的部位和性质。脏腑辨证、经络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是八纲中辨表里病位的具体深化,即以辨别疾病现阶段的病位(包括层次)为纲,而以辨病因病性为具体内容。其中脏腑辨证、经络辨证的重点是从“空间”位置上辨别病变所在的脏腑、经络,主要适用于内伤杂病;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则主要是从“时间”上区分病情的不同阶段、层次,主要适用于外感时病。 辨病因病性则是八纲中寒热虚实辨证的具体深化,即以辨别病变现阶段的具体病因病性为主要目的,自然也不能脱离脏腑、经络等病位。其中辨病因主要是讨论六淫、虫、食等邪气的侵袭或停聚为病,与六经、卫气营血、三焦等辨证的关系较为密切;辨病性主要是分析气、血、津液等正气失常所表现的变化,与脏腑辨证的关系尤为密切。总之,八纲是辨证的纲领;辨病因病性是辨证的基础与关键;脏腑、六经、卫气营血、三焦辨证等,是辨证方法在内伤杂病、外感时病中的具体运用。中医辨证体系中除上述病因辨证、八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及三焦辨证等而外,现代研究认为还有“体质辨证模式”、“系统辨证模式”、“主次症辨证模式”、“症状贡献度辨证模式”、“指标辨证模式”等等[1]。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辨病治疗越来越受到重视,临床实践中辨证与辨病治疗相结合已渐普遍,面对如此复杂庞大的中医临床思维体系,在临床带教中更应强化对实习生在这些方面的培养与训练。 第一、加强基本理论的再学习 虽然学生经过近4年系统的理论学习,但是因不常临证使大部分知识尘封己久,甚至有的知识已经淡忘,所以在毕业实习阶段要重视基本理论知识的再认识,包括《内经》《温病学》《伤寒论》《金匮要略》等经典著作的学习,要重视对理论知识的温故与拾遗,一是可以使原本零散的无序的混杂堆砌的知识系统化条理化,进而建立起有机的知识体系,二是通过让学生明白理、法、方、药而全面了解中医的临床思维过程,为中医临床思维的建立奠定扎实的基础,只有整个毕业实习阶段都体现从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的认识过程,学生的基本功才能扎实,中医临床思维才能真正建立。[2] 第二、重视临床实践 中医有句常话叫:“熟读王叔和,不如临证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医实践的重要性。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实习生中医内科学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1)提高查房质量。床边教学是培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的最好途径。查房时,带教老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从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中了解症状和体征,根据已掌握的基础知识,帮助他们分析病情,更好的把课本知识同实际病例结合起来,加深对疾病的认识。(2)开展小组讲课,学生学习临床理论课时大多按教材章节,系统进行纵向联接;而临床诊断疾病时,需要学生具有横向联接的临床知识和思维方法。所以要定期组织小组讲课,讲课时应以横向联接内容为主。当然,也可介绍一些本专业的前沿知识和发展动态等,这样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造思维。(3)经常进行临床病案分析讨论。可以提前通知学生,认真准备,踊跃发言,使学生加深对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及治疗愈后的认识,从更深层次上了解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多读前人医案,吸取他人的经验 这样可以缩短成才的时间,但对于他人的经验要逐步消化成为自己的东西,医案是中医临床的实录,能最直接地反映医生的临床思维,是不可多得的教科书,多读医案对于学生尽早建立临床思维不失为一有效途径。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辩证关系论文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法律监督条件保障 论文内容摘要: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二者同样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法律的正确实施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同和遵守,所以,构建和谐社会能够为实施法律监督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与条件:而现代社会的和谐与共振是建立在法治和正当秩序基础之上的,因此,加强法律监督同样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支撑和保障。 一、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都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从现代法治社会的发展方向看,法律监督是完善国家法制、保障和健全社会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体制下,法律监督的实现方式是不同的。在西方国家,法律监督(Legalsupervision)并不象我们这样由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行使,而是通过分权制衡的途径来完成。因此,从西方的法律辞典中就很难找到“法律监督”一词的确切用语。在我国,法律监督已经成为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分离的基本内容。而在学术上,法律监督这一概念一般被理解为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狭义上的法律监督则是仅指专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在我国是特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本文中所讨论的,主要是指狭义上的法律监督。 强调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相联系的。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方面,它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另一方面,它集中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享有决定、实施国家重大事项和组织、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集中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人民的授权,人民有权监督一切国家权力的运行。但人民群众个体监督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人民群众的监督需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专门的国家监督机关来行使监督权,以保证人民监督意志的最终实现。权力需要进行监督,权力必须进行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这是社会实践所反复验证过的真理。特别是那些涉及民生利益的行政权和司法权,更是需要监督。这不仅是人民的要求和愿望,也是保证政治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所以,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专门法律监督权,代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进行法律监督,从根本上是代表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是符号社会民主与法制发展要求的。从社会民主与法治角度来思考,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权下,将检察权从国家权力体系中独立出来,作为实施专门法律监督的权力体系,是人类法制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 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提出来的、具有全新内容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和谐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要求,无论是自然界的进化还是人类社会发展,都离不开和谐。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我们完全可以找到和谐在人类进化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能够与自然界长期和睦相处的人类,通过自身的奋进不断地向周围环境寻求“和谐”的条件,从而超越了其他一切灵长类动物而成为主宰地球的“智者”。没有适应人类生存的“和谐”的条件,人类要么夭折、灭绝,要么停止进化而类同于其他动物。这种“和谐”的环境也就是人类经过世世代代的努力所取得的生存条件,它无疑凝聚了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本质含义。 社会的发展同自然界的进化具有同样的运行规律,和谐会促进一种社会制度的进步;相反,不和谐也会导致没落制度的消亡。奴隶制度、封建制度,不都是在不和谐的社会环境中灭亡的吗?社会的和谐要求社会的各个构成部分、各种要素均处于相互协调的状态。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应当是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机制在不断地完善和创新,整个社会处于稳定有序的健康状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时期,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相依存的社会上层建筑也相应地处于变革和完善时期。我党在这一特定的、关键的历史时期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具有极为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不仅紧紧地抓住了时展的脉搏,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同时也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遵循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规律,把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作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基本价值取向。这种把和谐的政治、和谐的经济、和谐的文化、和谐的自然以及和谐的人类群体融为一个整体的和谐社会,科学地归纳和总结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的重要贡献。 二、和谐社会为加强法律监督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与条件 说到社会和谐,人们总是情不自禁地想到中国的文化传统。的确,几千年漫长的中国文明历史表明,中国是一个十分崇尚道德文明的泱泱大国,而道德与和谐之间具有内在的、实质的、必然的逻辑联系。有的人认为,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这种说法一点也不为过。与西方的“法”相比,中国的“和”一点也不逊色,可谓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郭建宁这样说:“和”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和谐”是中国文化的价值目标。当生活中一旦出现矛盾时,人们总是用“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平和吉利的语言来开导和劝说。强调厚德载物,功德并用的传统信念,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尚礼德的宽容精神。但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和”,已经完全远离了古代人的思维范畴,而是一种无产阶级的、全新的社会主义道德理念。所以,我们必须抛弃没落统治阶级倡导的那种无原则的“和”,而是致力于马克思主义辩证的、在矛盾和斗争中求统一与和谐的“和”。只有这样的“和”,才能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尽管法律监督主要侧重于事物的矛盾与斗争方面,但是这种产生于事物相互排斥和斗争中的功能并不是无条件地存在的。法律监督的本质特征是表现为社会政治结构内部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的形式以不突破矛盾存在体的上限为界线。简单地说,就是统治阶级立足于对自身内部矛盾和问题的协调和解决。因此,在运用监督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必须依法律、讲政策、讲策略、顾大局,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不容突破的总体范围之内,这就不得不要求具有一个社会总体上的协调与一致。如果只讲监督,不讲和谐,我们就可能把监督视为一种“斗争”,而这种斗争愈演愈烈,最终可能使我们重新来演绎“”的斗争哲学。“”一伙曾唯恐天下不乱,用所谓的“斗争哲学”来掩盖他们篡党夺权的野心,企图把社会的发展引入历史的歧途。所以,今天我们讲监督,其监督的手段和范围应当局限在政策和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内,应当局限在人民群众认同和赞成的范围内,在监督过程中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和谐的社会前提是加强法律监督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和谐的环境中,在安定有序的社会条件下,法律监督才会真正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时期提出的一个重要理论举措。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在十九世纪中叶连中国做梦都没有想到的社会效果,今天已经完全成为现实。就是充满盛誉的十七世纪英国工业革命也不过如此。空前未有的社会变革给古老的中国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引发了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收入分配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民主法制问题、公平正义问题、腐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与法律的实施和适用有关,并且很多方面还需要通过进行法律监督来加以解决。与此同时,这些问题又直接地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为一个繁荣昌盛、国强民富的国家,不可存续在一个纷乱无章、肆意违法、权力滥用的恶劣社会环境中。这些都说明,构建和谐社会与加强法律监督都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建立和谐的、适合国情的良好社会体制,是保障一个国家沿着正确轨道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保证法律得以公正实施、正确实施的基本条件。 三、法律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法律监督是社会法治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社会由无序到有序,由自然走向理性,由法治取代人治,表明了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转化中主观世界与客观规律的矛盾运动。法律在整个社会进化过程中始终承担了其他统治工具所不可取代的职能作用。但是,法律首先是表现为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治理目的所事先设定的行为准则与活动规则,人类酷爱自由的本性决定了人们的行为与法律所设置的行为框架之间并不能完全划等号,于是违法和犯罪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同步相行。潘恩曾经这样说过:“在人类中占支配地位的秩序,多半不是政府造成的结果。这个秩序发端于社会的原则和人的天性。它在政府产生之前就存在了,而且即使政府的那一套被取消了,它还会存在下去。” 有的人认为,西方法治中并不存在法律监督问题,理由在于他们是完全依靠三权分离来制衡和牵制。其实这种解释也未免会让人信服。确切地说,西方的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分权和制衡的形式来实现的,而不是没有法律监督。如果没有法律监督,法官仅凭自己的良知而作出了错误的判决如何得到纠正?警察以国家或社会整体利益的名义随意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怎么得到遏制?难道社会能够容忍这些错误与违法行为的存在吗?绝对不会的。社会需要对法权的运用设置一道防线,以防止权力的膨胀和无限蔓延,法律监督是对法权进行约束的最好手段之一。因此,只要社会存在执法、司法行为,就少不了法律监督。 其实这个道理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就已经明晓。秦始皇立国之初。就设立了履行法律监督之职的“御史大夫”。中世纪法国国王派往法院的“人”,亦即后来的检察官,目的也无非是两个:一个是为了把官司打赢,保护王室利益:另一个则是为了监督法官的审判,维护司法公正。任何明智的统治者都清楚,制度和法律是南人们制订出来的,它需要人们去自觉地遵守。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往往受到人们自由行为的挑战。社会的大多数成员能够依法行为,但少数人也可能不遵纪守法,甚至以身试法违法犯罪。如果这种现象出现在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其引起的后果将会更为严重,就象弄脏水源一样地把法律毁坏。所以,设立特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进行监督是保证法律公正实施的必要条件。 在社会不断向文明挺进的道路中,法律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日趋紧密相联。试想,在一个法制健全,法律行为规范,民主与法治同步发展,社会充满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中,社会一定是安定有序,文明健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是诚信友爱,和睦相处的。而这种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抵御来自与法律相佐思想和行为的干扰和破坏,在更大的程度上要防止来自执法、司法权力自身的毁坏与侵蚀,必须利用监督手段来保障执法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所以,离开了法律监督这一有效工具都是难以达到的。 在我国实行议行合一的政权模式下,以宪法的明确授权设立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综合反映。我们不搞三权分立,而国家执法权、司法权又离不开监督,不设立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何路之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就曾明确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执法、司法不公,社会缺少公平正义,公民的人权还屡遭侵犯。这些现象都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通过法律监督来制约与矫正这些与法律实施相悖的行为,不失为最现实、最明智的选择。 从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个性特征上看,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监督”所包含的基本要素是排斥,强调的主要是制约与克服:而“和谐”则主要是讲事物之间存在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他们之间包含着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说:“一切对立的成分都是这样,因一定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就是说,矛盾着的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达成共同的价值取向。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正是这种矛盾的辩证关系在社会实践中的恰当运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这些都是为了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援助与和谐社会论文 提要:援助对和谐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法律援助面临着种种困境,要解决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并使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就必须明确在现阶段法律援助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法律院系在法律援助事业中的重大作用,多渠道解决法律援助的资金严重短缺。 关键词:法律援助和谐社会共同责任困境对策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1]法律援助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重申,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把“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十一五”计划的重要目标。因而,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法律援助,其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探析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寻求解决的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法律援助与和谐社会 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济,英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在免费或收费很少的情况下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的穷人所给予的帮助”。[2]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法律援助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着重大作用。 1、法律援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之一。“权利的充分赋予和权利的有效实现与保障是法治的基本内涵之一”,[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不是只是通过立法把各种权利赋予社会公众,没有必需的司法保障制度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再完善的立法也可能是一纸空文。法律援助制度旨在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其法定权利得以实现而不致成为空中楼阁,它能够保证让每一位社会成员不因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平等地享受到法律的终极关怀,是“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不可或缺的司法救济机制”,“法律援助制度是保护公民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4]而法治是和谐社会实现与维系的必要社会环境。 2、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法律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基本内容,司法公 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5]”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6]一个司法不公正的社会无论如何也不能被称之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保障公民不受经济困难等因素之,获得其他有支付能力的公民所享有的法律服务,平等地行使诉讼等权利;另一方面就是使审判程序正当化,平衡控、辩双方势力,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避免不公正判决。司法公正使社会成员信任法律从而更加遵守法律,遵纪守法也是社会和谐的体现。 3、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然而,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也逐渐暴露:由于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征用农民土地与城市拆迁问题产生的群众上访并与政府发生冲突的事件近年来诸见报端,影响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群众因经济原因或法律意识薄弱同时又没享受到必要法律援助,而使事件未能在法律范围内解决而产生社会不和谐之音。因为弱势群体得不到社会救济,不能得到法律帮助,遇到问题就有可能铤而走险,甚至运用暴力手段来获取心理平衡,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7]法律援助作用的充分发挥能使上述事件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避免社会冲突与动荡,达到和谐社会“安定有序”之要求。 二、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困境 中国的法律援助建设始于1994年司法部首次公开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想,经过十一年发展已取得一定成就。但应该看到,法律援助在现阶段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1、立法困境。法律援助立法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立法层次不高,已有法规过于粗糙。到为止,“《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的相关规定[8]和《法律援助条例》构筑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则和框架,是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法律根据”。[9]笔者认为,涉及到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及千千万万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法律援助制度,只有两部门法的零星规定及一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来规范,不仅存在缺乏对社会团体、法律院系开展法律援助的管理及人员身份问题规定的缺陷,而且也难以令地方政府对法律援助事业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在地方政府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支持上已有体现。而在国外,人们对法律援助的重视已经提升到了以宪法规范来加以保障的高度。如意大利1949年宪法第24条规定:“贫困者有在任何法院起诉和答辩可能性,应由特别制度保障之”。 2、供需困境。我国现有的法律援助人员所能提供的法律援助还远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据统计,“我国城市贫困人口有2000万,贫困人口有6500万,共8500万。如果按照贫困人口中1%的人需要法律援助,则每年有85万件法律援助案件;又据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如果按万分之一的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则每年有3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又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调查结果,我国的残疾人有6000万,按1%的残疾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就有60多万件;同时,据《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截至1998年我国已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9240万,同样按1%计算,则每年有92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上述几项相加,每年大约有387万件法律援助案件等待办理。以上计算尽管存在交叉,但仍属极为保守的数字“。[10]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绝大多数需要律师提供帮助,按每位律师每年无偿办理1-2件法律援助案件计算,我国现有的12万律师只能办理12-24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供需之间严重的失衡现象凸现在构建和谐社会下法律援助困境亟待解决的迫切性。 3、资金困境。我国法律援助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在现阶段决定了法律援助资金困境的必然性。据日前司法部公布的数据,2004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财政拨款总额为2.1712亿元,[11]分摊到我国13亿人身上,人均法律援助经费仅一角多钱!而2004年全国法律服务人员实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为190187件,[12]按每件案件花费1200元计,[13]2004年法律援助经费需2.2822亿元,仅2004年实际办案经费缺口就已经高达1110万元!而根据预测,我国贫困人口、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老年人每年亟待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每年就大约有38.5万件,每年亟需的法律援助经费就达4.62个亿,是目前财政拨款的两倍!法律援助经费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 三、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法律援助: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法律援助在立法与实践中面临种种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对其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必须明确法律援助的性质。 1997年5月20日颁布的《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把法律援助定义为:“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条例》没有明确给法律援助下定义,学者根据其内容将法律援助定义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14]还有学者认为,“法律援助,是指当事人确需律师的法律服务,却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由国家负责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制度”、[15]“法律援助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为贫者、弱者和残疾者提供法律帮助”,[16]等等。 纵观对于法律援助的诸多定义,虽然各个定义或许在受援主体或施援方式上略有区别,但是却无一例外地有着共同的理念基础——强调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国家是法律援助的主体”,“国家是法律援助义务的承担者”,“法律援助的实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一种国家义务行为”。[17]无论是国家还是学者,在对于法律援助性质的认识上,都过于强调其国家责任性,而忽视了法律援助性质的另一面——社会责任性。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法律援助应该是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理由如下: 1、法律援助从社会责任到国家责任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慈善行为阶段。从其在英国产生的15世纪到19世纪末以前,法律援助通常被认为是律师或其它社会组织因职业道德或为了公共利益的要求,通过免受或减收费用而自发地向贫困者提供法律援助的一种慈善行为,即此阶段法律援助是社会的责任。第二阶段是国家职权行为阶段。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社会平等的观念进一步普及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提升,以及人权保障运动的高涨,法律援助制度成了国家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国家通过适当的法律援助计划,使包括贫穷者和其他某些社会特殊群体在内的每个人都公平地获得司法保障和救济的机会,法律援助不再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而被公认为是各国政府的责任”。[18]法律援助在西方从社会责任上升到国家责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无论是社会责任还是国家责任都是历经社会综合因素磨合后与之相适应的。中国自1994年引入法律援助制度至今只有短短11年,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受国情制约难以充分实现,因而必须重视其社会责任性。 2、法律援助国家责任性的实现以雄厚财政支持为前提。1495年法律援助在英国萌芽时,英国正处于“资本主义的胎动时期”,“也是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都铎王朝。[19]此时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博弈下的英国政府的财力不足以实现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因而法律援助必然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到20世纪中期,英国已发展成为“日不落”帝国,雄厚财政支持使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得以实现。法律援助国家责任的实现必须以雄厚的财政支持也为美国法律援助发展史所证明。20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约翰逊提出“向贫穷宣战”计划,政府注入法律援助的资金稳步增加,法律援助迅速发展,而到80年代里根总统时期,因政府宣布裁减法律援助资金,“将联邦资助削减了35%”,美国法律援助因而立即走向低谷。[20]以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及财政收入要完全履行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是不现实的。[21] 四、解决法律援助困境的对策思考 明确了法律援助在现阶段是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以下是笔者对解决法律援助困境的对策思考。 1、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完善法律援助体制。 据有关资料表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国家,不仅在其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作出有关法律援助的原则性规定,而且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法,如英国有《法律援助法案》、加拿大有《法律援助法》、美国有《法律服务公司法》、韩国有《法律援助法》,等等,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实施被纳入了高规格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22]在中国社会贫富分化加剧而导致客观上出现不公,呼唤构建和谐社会的环境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提高法律援助立法层次的重要性。因此,笔者认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尽快通过法律援助法规,以基本法的层次来规范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党政干部乃至整个社会提高对法律援助的认识,提高公众社会责任感,群策群力,为法律援助工作贡献力量。 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以缓解供需问题。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调研组的分类,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各级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一般是在工、青、妇、老、残的维权或信访部门,加挂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的牌子,据了解,全国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有2.5万多个,全国工会系统有9000多个;第二类是法律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大致可分为法律诊所和学生志愿组织两种情况,全国大约有30—40个法律院校法律援助组织;第三类是除以上两类外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一般是咨询、代书、非诉讼调解等,[23]也办理少量诉讼案件。这些组织的援助对象一般都是经济困难的职工、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中具有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笔者要强调的是:法学院系应该在法律援助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法律院系的事业单位性决定了其应该在法律援助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方式如下: ——实行诊所法律。“诊所法律教育发端于美国,它借鉴医学院诊所与临床实践的教育模式,在有经验的教师导下,让学生在真实的案件中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其所迫切需要的法律服务”。[24]诊所法律教育是法学院学生对传统课程设置日益不满,积极要求实践性法学教育和为社会服务的渴望日益增长的推动下所形成的。[25]“是法学院在社会对法学院毕业生的能力诸多否定和批评的情势下,对法学院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进行反思、检讨和修正的结果”。[26] 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建立法律诊所并获得显著成效。诊所里的学生在实践性的教学中不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而且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咨询、代拟文书、甚至法律辩护等实践中为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05年9月,我国已有35个法律院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7]实践证明,推行诊所法律教育无论是对法学教育改革还是法律援助事业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8] ——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 “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1995年2月,北京大学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和服务中心”;华东政法学院于1997年成立“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2000年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等等。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近20所高校法学院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其中不少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从其2000年成立到2001年11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接待来访者2500余人,回复电话、信件500余次(件),成功办理6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曾创下我国民间法律援助单个案例索赔额之最,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9]实践证明了高校法学院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可行性及其对缓解目前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的重大作用。 法律院系无论是以诊所法律教育还是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形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都具有独特的优势。 (1)人力资源丰富。我国高校法律院系的教师知识深厚渊博(多数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化已成为趋势),并且不少教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还有一些是法官出身,具有独立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的经验;法律院系的本科高年级学生、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都是法律知识功底扎实并有志于提供法律服务的热血青年,而且其中有些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甚至已经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具备了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资格。法律院系里的济济人才无疑是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力量。 (2)服务成本低,质量高。法律院系学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都是以学习实践经验、锻炼能力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一般都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也无需支付工资,更容易实现无偿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参与法律援助的学生一般都是学生中成绩好、能力强的佼佼者,他们参与法律援助的工作与其社会实践学分或综合测评挂钩,老师也会对他们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指导并且在必要时亲自参与其中,因而保证了法律援助的质量。[30] (3)社会更易于接受。现阶段我国具体实施法律援助的主体仍然是律师,由于律师基于职责所在有时难免要替被公众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辩护,社会公众基于感情在心目中对律师存在误解,认为律师“惟利是图”,甚至可能产生抵触情绪而缺乏对律师的信任。而“法学院学生正直纯洁的风气,敢于伸张正义的勇气和法学院知识权威的形象,以及法学院在政府机构和司法机制中的中立地位,使得普通百姓更容易产生信任感,也更易于案件的及时处理”。[31] 3、多渠道解决援助资金 我国相对落后,财力有限,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对法律援助大幅度增加财政拨款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就目前而言,以下方式是可行的。 (1)进一步争取资金支持,广泛发动社会成员为法律援助捐款。中华民族是有扶弱济贫、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只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对法律援助事业的高度重视及对其困境的了解,鼓励公司、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其它行业协会以及有经济能力的人捐款,就一定能募集到更多的捐助,[32]同时也可以通过移动通讯、互联网、电视等媒介或现场开展大规模的募捐公益活动。 (2)建立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指多当受援助的当事人因胜诉或由于受到援助的原因而使其经济状况有实质性改善,并且有能力支付法律援助的部分费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分担范围和分担比例偿还部分费用的制度。[33]《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我国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无偿法律服务”,探究其立法目的,无非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无偿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防止出现有偿服务,损害法律援助事业的形象,其价值取向是使法律援助制度维护社会公正作用得以真正实现。笔者认为,实行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与此法规在价值取向上并无冲突。因为实行费用分担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弥补法律援助经费不足,使法律援助工作得以正常运作的举措,这与有偿法律服务的营利性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价值取向也是为了保障法律援助的有效施行。[34]此制度已为多国实践。[35] (3)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律师交纳法律援助金制度。是指律师每年交纳一定数额费用作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制度。[36]对发达地区律师尤其是其中客观上没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要求其交纳法律援助金是可行的。2003年专职律师承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仅为308.21元,不足于支付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所必需的费、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37]以及调查取证费,更为重要的是,律师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时候付出了昂贵的机会成本——律师在承办案件的时候就丧失了承办其它有偿案件的机会。假定律师在可以从有偿案件中获利5000元,[38]即其机会成本的货币表现为5000元,远高于律师所获得的办案经费308.21元,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律师权衡利益之下难免内心不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这也是社会律师缺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热情的重要原因。实践上,青岛、桂林、北京等城市已经实行了这方面的做法,并受到了律师的欢迎与好评。 (4)发行法律援助福利。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曾同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在福利公益金中划拨一定比例用于法律援助事业,这个想法目前因现有的所有福利公益金(包括每年新增部分)都已有规定用途而没有实现。[39]既然已有的公益金都有规定的用途,那么可以考虑发行法律援助福利。这样一方面可以彰显法律援助的公益性,促使社会公众意识到自己对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本身包含的不菲奖金也足以吸引充满重奖期待的公众踊跃购买。按照通行国际经验,一个国家正常的销售发行规模大约为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左右。依此,我国发行潜力可达1000亿元。发行法律援助福利是可行的。[40] (5)完善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系。对于由上述各种方式筹集到的资金,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形式进行管理,通过合法运作使基金增值,从而扩大法律援助的可用资金,使纳入基金会管理的资金成为较为持久的法律援助资金来源。[41] 五、结语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的只有短短的十一年,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也应该重视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而且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是多方面的,解决其困境的也应该是多样化的,本文对论述由于笔者能力问题而存在局限性是必然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法律援助不仅要对弱势群体施以及时有效之救济,而且还要主动出击,积极维系社会稳定,预防矛盾出现。但就目前而言,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任重道远。 法律与社会论文: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对于如何加强新时期卫生监督管理与执法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 在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工作上,体现在行动中,坚持以卫生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卫生环境为出发点,以卫生管理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完善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在实施人性化执法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尊重民意,在畅通与市民信息互动渠道上做文章 卫生执法终极目标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秩序和优美的卫生环境,以推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客观上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体制,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逐步将卫生管理模式由后果取向型转变为成因取向型,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路,更多地考虑整个社会生活的安定和谐,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归属感、认同感和责任感,才能使卫生管理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为此,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通过开展卫生进社区、卫生管理联系点等一系列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和关心群众疾苦,依法及时处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同时,我们也善于从群众的角度审视卫生执法的重点和难点,经常开展换位思考,适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构建与群众联系互动平台,架起卫生行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连心桥、爱心桥、舒心桥。 二、理性思维,在实施人性化卫生执法管理上下功夫 传统的执法理念过于强调法律的刚性和威慑力,与现代法治精神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不相符合。现代法治精神要求我们努力更新过去那种管理就是执法、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陈腐观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管理原则。一是坚持重心前移。在实际执法管理活动中,我们坚持实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力求将大量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从卫生管理违法行为的发展演变过程看。一般的违法行为都有一个违法预备、违法实施、违法既遂的发展过程,如管理方面执法人员能及时发现,并及早采取制止措施,就有可能把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就可以减少或避免服务对象因违法既遂而导致强制取缔而造成的损失,从而引发执法对立,甚至影响干群关系; 二是注重罚前教育。如对违反卫生管理的具体行为,我们是从深层次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不搞"一刀切",坚决不搞作秀。一般情况下,在纠正违法行为与实施处罚之前,我们都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与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认知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真正从内心深处信仰和接受法律; 三是首次轻违不罚。对初次轻微违法,并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又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的,一般都不予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当事人,我们始终坚持重教育、轻处罚的执法原则,在法定量罚幅度内,能轻则轻,以促其改正为要则。 三、爱心操作,在关爱弱势群体的执法实践中显价值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坚持"刚柔并济、柔性优先、以柔克刚"的指导原则,立足部门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让群众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执法权威,而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并信仰执法权威,努力实现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一是情感纠违。在2005年的全市小餐饮整治行动中,面对一位举家上下唯一依靠出售凉皮为生的违法经营业户,从情感上讲,取缔这样的业户,实是于心不忍,但市容环境又不允许存在这样的违法行为。考虑到这位业户的实际情况,我们执法人员想方设法给其选择安排了另外地点进行合法经营。此举,切切实实地赢得了这位经营者的内心认同,他饱含深情地对执法管理人员说:"你们这样对待我,我打内心里一百个接受"。此举带动了周边许多业户。 二是爱心纠违。对在卫生执法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特困家庭,用爱交心,将心比心,善于用我们的爱心行动感化当事人。我们除免健康体检、办理卫生许可证费用,减免监测费用外,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还上门体检,并把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送到手上。此举既达到了执法目的,又使当事人感受了政府的温暖,同时还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它所蕴含的精神实质是卫生部门不仅追求良好的卫生管理秩序,而且更加关心弱势群众的疾苦;同时也足以充分证明,卫生部门不是一味地追求法律目标,而是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四、依法行政,在严格的制度保障下为相对人维权利 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掌握丰富的执法办案艺术,则是对卫生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求的必然,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实现卫生管理目标的重要条件。在尊重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方面,我们注重通过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和执法程序保障制度建设的途径加以实现。 (一)内强素质,学会"宽容"。加强卫生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修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也是构建和谐执法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日常执法管理活动中,难免会遇到管理对象的谩骂、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一方面,我们注重教育卫生执法人员增强文明执法的意识,对管理相对人要热情主动,行为礼貌得体。另一方面,特别注重强化卫生执法人员的言行自控能力建设,对一些管理对象的不当行为或无礼行径,我们强调学会忍耐、忍让、忍受,平和以待,强调面对执法矛盾时,能够做到具体分析、冷静处理,宽容待之,忍辱负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时刻注意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讲究艺术,善于“说理”。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突击式执法活动,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执法手段,往往只能是一种治标手段或权宜之计,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类活动的直接副作用往往就是当事人诉权的剥夺。为此,我们特别注重培养和提高卫生执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对象,做到不怕细碎,苦口婆心,向管理对象摆事实、讲道理、宣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着力宣讲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努力让当事人听之心悦诚服,无理以辩。 (三)建章立制,注重“自律”。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有些群众缺乏权利意识,维权意识不强,不太关注执法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当自己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想借助法律武器加以保护,致使行政执法人员任意简化法定程序或者任意适用实体法律规范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另一方面有些群众义务观念不强,不能认识到自觉遵守法律,支持和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在心理上有抵触情绪,在行为上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不配合,甚至百般阻挠或暴力抗法。因此,我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时间等实施处罚,积极推行执法办案公示制度,把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及办案程序向社会公示,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上遏制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现象。同时,辅之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重人过失导致错案的,坚决追究执卫生执法人员的相应责任。我局近8年以来,虽然执法监管的力度一再加大,但执法程序没有因此受到丝毫的忽视。在办理的大量行政执法案件中,没有1件被复议机关决定或人民法院裁判导致不利后果的案件。 卫生执法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管理对象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卫生部门应该建立何种机制,采取何种方式,使用哪种手段,来解决卫生执法管理中的现实难题,重“典”轻“情”行否?显然不妥;重“情”轻“典”能否?在某种程度上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加强执法管理能力建设,讲究执法办案艺术,一切从管理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自觉地把和谐社会的理念统一于卫生管理执法实践,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法律与社会论文:市民社会理论与法律发展 交给理论界的重要课题便是重新思考何为法治,何为社会主义法治,法之本质是什么等一系列具有原点性与基础性的相关问题。从一九八零年周凤举发表《法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吗?———兼论法的社会性》为起始展开的关于法的本质问题的讨论,成为法理学发展几十年中争论最为激烈、意见分歧最大的一个问题。尽管分歧与对峙依旧存在,但随着讨论的深入与深化,学界也达成了相当程度上的共识,即要摆脱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对于法律阶级性的片面的,同时也是相当极端的理解方式,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正确地认识、思考,乃至重塑社会主义法之本质、特征、作用与价值,尤其注意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逐步形成时代的、世界的、大众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在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战略方针的同时,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历史任务。所以,这也要求我们更应该继续坚持冲破还有相当影响的教条主义与本本主义的束缚,深入解放思想,最终建立起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马克思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阐发的“市民社会理论”便是这样一个出发点与立足点,也是一个归宿点,它无疑并业已证明极大地推进了法理学“脱幼”的进程,有力地促进了法学现代化的实现。 可以看到在世界范围内,市民社会理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成为热点与显学,它将不同领域的学者聚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不容小觑的社会思潮;同时也应该看到,这是从古希腊罗马时期最早产生的市民社会理论,经中世纪到启蒙时代,从启蒙时代到黑格尔,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再从马克思到现当代社会一脉传承与发展的历史的延续。市民社会理论虽诞生在西方,但其理论意义却是遍及世界的,并不因地域或者文化的差异而使它有任何逊色之处。因为历史是一种事实,“在现实中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人类命运,一种文明集合体的传递”。[3](P5)所以,市民社会理论思想在世界范围内的兴盛以及产生了对政治、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的深刻影响便不足为奇了。对于后发而外生的中国法治及其法学理论来说,不仅要学习引进西方世界先进的理论与实践,而且还必须重视现代法治深层的本土化根基。市民社会理论,恰恰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起点,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不可忽视与分割的统一有机整体,在当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便更具有理论及实践的意义与价值,并且拥有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予以发展的有利条件。 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不仅在政治层面,而且在社会各个层面已经构成了当代中国现代法治的新的本土化根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了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第一次飞跃。邓小平理论的诞生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同样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因恰是它具有开放性的特点所决定的,这使得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精神。时代同样需要我们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理论,还原出其本来的面貌,否则只能是缘木求鱼。恰如有论者所言:“如果我们不是从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出发,不是采用教条主义、工具主义的政治解释学的思维方式的话,那么就不难发现,经典作家是从其市民社会理论而走向唯物史观的,是从市民社会中去寻找理解人类发展进程的锁钥的,并进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础。而在具体阐发其根本法律观点时,他们也是以市民社会为逻辑起点的,认为法律是建筑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基础上,立法权的双重属性反映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关系。”[4](P32)要言之,市民社会乃是私人利益体系之和,将处在政治国家之外的一切社会生活领域都涵盖其中。具体说来,市民社会应包含以下内容,即私人层次、组织层次以及经济生活领域、社会生活领域与文化生活领域。在从事满足自己利益和需要的活动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必然会结成一定的关系,即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文化意识形态关系,它们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结构。[5](P67-80)可以这样说,有一定的市民社会,便必然存在一定的政治国家。国家制度是政治国家与非政治国家,或者市民社会与非市民社会两种本质上不相同的势力的一种契约。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已经不止一次地证明:法的历史就是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史,所谓法律就是介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一个最主要的“利益调适器”。从形式上来看,法代表了国家意志,从实质上来看,法则是由处于一定发展阶段市民社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并不是单单是统治阶级利益的表达。于是,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就像本文的第一部分所要展示的那样,市民社会理论不仅仅是一个出发点,而且还是一个归宿。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一对现实的相互对应的概念,单一的研究政治国家,或者单一的研究市民社会都不可能是全面而客观的,而不承认二者的相互独立性,企图以政治国家消灭市民社会,或者以市民社会消灭政治国家的结果,不是走向专制之路,便是踏进无政府主义的泥潭。现代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别是两大生活领域的代表,偏废或者忽视任何一方,上文已述,都是片面的。二者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在资本主义国家之中,极度发展的个人权利和私人利益造成了二者的严重对立,产生了不可避免又不可调和的矛盾,就像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不可能解决的矛盾一样,这种存在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深刻矛盾,似乎以另外一种形式证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并非是一个它所宣扬的那样完美与和谐的社会。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之中,则从根本上消除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立状态。正如有论者所评价的那样:“法的历史展现的是人民群众不断把被统治阶级异化的‘普遍利益’还原为真正的共同利益,不断从‘普遍利益’中夺回被侵吞的特殊利益,并使二者逐渐统一于人的自由发展的进程。”[6](P47)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便最终共同消融在自由联合体中,法律自然演化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自愿遵守的理性社会规则。 倘若我们把眼光放在遥远的未来,从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来看的话,我们就可以看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协调与融合的过程。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在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方针的同时,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历史任务,其中包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共产党依法执政,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社会主义法制政府,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体制,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性的机缘既对中国法学研究事业提出了十分重大的历史使命,也为中国法学研究事业提供了大展宏图的机会。 作者:冯娜 张宇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与法律规制 [摘要]“互害型”社会给个人、社会、国家都带来巨大危害。文章通过分析造成“互害”的主要原因,提出从道德救赎和法律规制两个层面进行全面、有效的防控与治理。在道德层面应加强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强化学生基本道德素质教育,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法律层面扩大和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强生产标准化立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降低刑责门槛。 [关键词]“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法律规制 “互害型”社会的道德救赎与法律规制蒋何琪,孙芳兰(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13)[摘要]“互害型”社会给个人、社会、国家都带来巨大危害。文章通过分析造成“互害”的主要原因,提出从道德救赎和法律规制两个层面进行全面、有效的防控与治理。在道德层面应加强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强化学生基本道德素质教育,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法律层面扩大和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强生产标准化立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降低刑责门槛。[关键词]“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法律规制[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4-5856.2017.02.011“互害型”社会,指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商家由于道德、法律意识淡薄,重利忘义,生产有毒商品,直接危害他人;同时,自己又是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被其他不良商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既是“施害者”又是“被害者”,形成这种“人己互害”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一旦形成规模,可能导致人人自危,互不信任,人情淡薄,后果不堪设想。 一、“互害型”社会成因探究 “互害”的原因是复杂的,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制度层面、个体层面、社会层面上都有,各个层面之间又是相互联系、互为表里,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人私欲膨胀 所谓个人私欲,是指个体的私人欲念,不正当的欲望。一些无良商家为了满足一己私欲,伤害他人,最终害人害己。例如一些食品生产者受利益的诱惑,不考虑后果,只为眼前的蝇头小利,生产有毒食品,危害他人健康,最终,自己及身边的亲人也会身陷“互害”链条中。一些造假者怀着侥幸心理,一面说着不会使用或食用有毒有害产品,一面又连续不断参与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中,人心变得畸形,互害现象蔓延。我国是有着几千年文明历史的礼仪之邦,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在践行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偏差,有时会背离传统道德和社会发展规律;加之,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向市场化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成本提高,压力变大,迫使人们唯利是图,极度拜金。于是,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做出害人行为,人人互害,最终危及自身。 (二)社会环境失范 社会环境是指人们所处的各种各样社会条件的总和,也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1](P83)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生活在社会的大环境下,难免会受到周围群体的影响。比如,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上,也许有些热心之人想上前去扶一把,但看到周围的人都不闻不问,匆匆走过,为了不惹麻烦,也匆匆离去。类似的事情有很多,并不是人们的道德素质下滑,而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不信任的风气,做好事反而被害的风气,使得大家不得不敬而远之,互相防范。有学者已经注意到当下有一个被称为“道德的负收益危机”的现象,即如果不道德的行为可能比道德的行为产生更大的收益,而且这种局面不断持续下去,那么,人们就会改变自己的态度,争先出现不道德的行为。[2]害人代价很小,不害人代价很高,久而久之,使得害人成风,社会逐步陷入互害的怪圈。 (三)监管机制不严“互害型” 社会呈燎原之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监管缺位、不严、低效、推脱责任,从而造成一些生产商钻法律的空子,生产有害食品或是质量低劣的产品,危害国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有时政府的政策虽好,但真正落实还需监管到位,在各个环节加强监控,否则,生产商基于某种利益就会做出有违道德和良心之事。因此,监管部门任重道远,应加强责任意识,严格监督检查,打击不法分子,禁止生产制造商违规生产,在执法层面上遏制互害现象的发生。[3] 二、“互害型”社会的道德救赎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调节手段,对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积极作用。互害型文化蔓延,人性根基动摇,人性底线下移乃致缺失,正直和良心日益成为一种稀缺品。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亟需用道德救赎来唤醒人们原本善的、真实的良心回归,防止社会陷入“互害”危机。 (一)加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之风在一定范围内盛行,道德良心缺失,人性底线一次又一次失陷,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建构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学校教育中,积极宣传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工商业管理中,突出诚信、友善、责任意识,加强商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水平,从而有效防控“互害型”社会文化的蔓延。 (二)加强公民基本道德素质教育 通过公民基本道德素质教育,提高社会整体成员的素质。第一,增强责任观念。责任伴随我们的一生,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遇事有担当,不做危害他人的事情。第二,坚持诚信原则。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一个值得信赖的企业,能为其带来宝贵的无形财富。第三,弘扬奉献和仁爱精神。无私奉献和仁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会奉献和付出,用一颗金子般的善良之心互帮互助,换位思考,珍惜亲情、友情,不为金钱舍弃最宝贵的良心。第四,加强群体意识。人是群居动物,任何人生活在社会上不可能离开群体而独自生活,因此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利妨害群体的利益,否则也是间接害了自己。增强群体意识,有利于形成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于社会的团结。 (三)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 当下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我国经济带来繁荣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传统道德带来巨大冲击,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互害型”社会的出现,无疑使社会信用指数大大降低,你不敢相信我,我不敢相信你,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因此,针对这种陌生人社会,必须建设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在经济领域中,最重要的是坚持诚信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诚信,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是一个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加强诚信建设,有利于抵御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欺诈行为,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现今社会,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形成各种互害现象,这都是与诚信背道而驰的。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信用机制是非常必要的。这就需要每个人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成为一个可以被信赖的人;每个公司企业都重视诚信建设,注重自身企业形象,铸造良好口碑,整个社会才会呈现出和谐美好的一面。 (四)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有效防范 “互害”现象蔓延,需要建构和完善道德评判机制,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公民、企业道德评判机制结合起来,建立权威的征信体系。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相对薄弱,迫切需要建设和优化。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完善征信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做到有法可依;第二,信息公开透明,加强监管。注意保护公民的隐私,建立权威可靠的征信机构;第三,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建立良好、诚信的信用环境。对于食品安全以及药品安全,急需建立“黑名单”制度。可以考虑借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措施,把造假者加入“黑名单”,令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不仅使公民能够避免上当受骗,也使得一些企业在质量与安全方面丝毫不敢松懈。同时,完善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有一个也是唯一的信用账号,还可以与手机通信实名制度相结合。2017年,我国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三、“互害型”社会的法律规制 民生领域互害问题之积重难返,非用以重典恐难救赎。因此,在“互害型”文化蔓延的今天,我们在加强道德救赎的同时,更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和保障,要强化如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生产标准化方面的立法 “互害”现象最初出现在食品药品等生产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百姓身心健康,把这些行业标准、行业道德法律化是当务必之急。虽然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质量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但很多药品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亟需加强标准的制定。比如,餐饮行业建立“透明厨房”标准;重要食材,利用条形码、二维码等建立追踪制度,对食材来源可以跟踪溯源。刷一只鸡蛋的条形码,可以上网追踪到是哪一个养殖场或农户的母鸡下的,母鸡的情况与饲料等信息。行业标准法制化,会成为执法监管的依据,有利于完善和强化监管体系。 (二)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对于违法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有毒食品药品的生产商,要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查处没有生产许可证、环境条件和卫生要求不合格的企业,增强日常监管的威慑力,强化源头监管。同时,建立行政处罚基金,把罚款用于奖励遵纪守法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以激浊扬清,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 (三)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 在纠纷解决中,当前大量使用的仍是“补偿性赔偿”机制,是从受害人损失的角度出发的,坚持的是“填平原则”,即受多少损失获多少赔偿。这种方法对不法侵害人的惩戒不足,难以形成威慑。在很多情况下,侵害人的收益远远大于受害人的损失,这无异于鼓励违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在美国,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并无上限,所以经常出现“天价”赔偿数额。我国一些造假者之所以敢违反法律生产有毒食品,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对他们的惩罚力度不够。因此,只有提高罚款数额,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针对互害行为的主观恶性进行惩戒,才会产生威慑和预防的作用。此外,还要降低刑责门槛,加大对单位犯罪的“双罚”力度,加重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能建筑起一道防火墙、架起一道高压线对恣意侵害者起到威慑警示的作用。 作者:蒋何琪 孙芳兰 单位:华东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 一、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的含义 人们对于法律人性的探讨可以说在很早之前就开始了。在西方的许多国家认为,如果把人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有理性和非理性的,但我国的传统文化认为人性可以分为善和恶,我国建立法律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的非理性以及人们的恶性得到遏制。我国对于法律的人性化发展开始逐渐由专门化发展向普遍化发展,我国的制度现在是更加的人性化,我国的相关立法也是趋向人性化。我国对于人性的权利,比如对于人权的尊重、保护人权的合法权益以及人们对于政府的监督都有者相关权利,这与西方国家大多数的观念是一致的。总体来说,本论文所提及的法律人性化就是指,在我国的立法时,对于立法中的相关要求就要体现人性化,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充份的尊重人权,要保护人权。 人是社会的根本,人是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可以说社会如果没有人的存在,就不能称之为社会,因此,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一人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我们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人人类自身,我们要理解人的正常的情感以及人最基本的需求,我们要相互的尊重,相互的信任,要相互的关爱,还要培养有用的人才,要使我国的人们能够健康全面的进行发展。我们不仅仅只是把人作为国家、集体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属于自己的,他还是家庭的成员,他有他自己的家人朋友,有自己的生活环境。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我国对于我国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以及我国的司法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从这些改革措施来看我国的法律建设开始趋向于人性化价值取向,这也是我国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在刑法中增加了缓刑、假释制度,这些刑法的增加无疑说就是法律人性化的表现。 二、我国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造存在的问题 和谐社会的建造必须要依靠法律来进行维护,法律不是谁规定出来的,也不是谁说的算,它是听取了人们的意见才能够被制定出来,它的制定要接受人民群众对他的监督,同时他的制定要听取所有人民群众的意见才能执行,作为我国的公民就应该严格遵守我国的宪法以及我国的法律,而我国的执法人员也必须为我们的人民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这不仅是对我国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的要求。在我国许多的刑事执法中能看到许多与构造和谐社会相违背的事情,许多的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采用一些强制性手段,这些手段是与我国的法律相违背的。 (一)相关执法人员思想不端正 我国相关的法律还是非常的完善,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管理起来非常的复杂,这就导致了我国有一部分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有一些思想观念出现了误差,使得他们在执法的过程中误认为犯罪嫌疑人,他们是没有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在整个的执法过程中,他们没有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以及人格权,尤其是他们认为既然已经是犯罪嫌疑人,那么对于对待他们,就不需要像普通的人那样来进行对待,就导致了我国的执法人员对他们的监管不力,有的甚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能进行保障,还有的执法人员,甚至出言辱骂犯罪嫌疑人,还有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甚至牵涉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不像犯罪嫌疑人的家人禀报事实。 (二)我国法律存在特权 我国法律都实行立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人员都认为自己是管理人员的人,对于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像正常人一样对待,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低人一等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需要尊重。有些的执法人员认为自己有特权在进行犯罪嫌疑人审问的时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都是不尊重,甚至可能在审讯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意召唤,使唤,根本就没有按照我国的法律做事,进行执法的时候对于执法的程序没有按照规范来,在整个办案的过程中都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保护他的人权。 (三)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大部分的执法人员都是高素质,除了极少数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在进行我国法律执法的时候比较随意,对于证据的意识比较好薄弱。导致了我国的执法质量一直都比较低,而且我国有一些相关执法人员,在整个的执法过程中不全面、也没有科学的根据、更没有综合的运用所有的证据,对于我国进行执法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利用法律的手段,也不知道使用相关的技术手段来进行秉公执法,我国的有些执法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有执法质量这一种东西,一直存在着先入为主的思想,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就是罪人,就可以对他随意的采取措施,甚至是采取一些强制措施,这些都是不利于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的,更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四)执法人员没有体现人性的关怀 在我国大部份的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行为时,采用的执法方法都非常的简单,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都非常的冷漠,对于我国的人民群众是没有情感的,甚至对我国的人民群众缺少应有的关爱。对于我国人民群众所举报的内容都进行推诿、有的甚至对于我国人民群众的举报进行敷衍了事,尤其是对自己特别不喜欢的案件更是如此,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我国的人民群众对于我国法律的不信任。我国有一些执法人员他们的责任心一点都不强,对于事情总是不上心,对于群众的来信等等都不能进行及时的反馈,根本就做不到我国所需要的亲民、利民、为民着想的目标,这样就很难构建和谐社会。 三、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我国对于法律的建设也日益完善,我国开始推行依法治国,尤其是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视,这些理念的提出就要求我国的执法人员要体现人性化关怀。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的法律必须要以人为本,要推进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一)实行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人性可以说它既具有自然属性,它又具有社会属性,它在不同的时期都有着不同的地位特点。本论文所提到的人性化执法,就是指的是在进行法律的建设时要按照人的本性去进行建设。要按照我们人类所通用的情感以及人们的理性来进行执法。所谓的人性化法律就是说我们的相关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的时候能够尊重我们犯罪嫌疑人,能满足他的要求,那么这就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我国法律实行人性化价值取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实行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现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依法治国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实行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是最为重要的措施,也是推进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因素。我国的法律实行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这是个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有关的,开展我国的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和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都是有关的。可以说只有我国的文明发展与我国的法律发展能够同时进行发展结合那么对于我国的建设是大有裨益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是我国时展的产物,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作者:贾紫翔 李泽 张天宇 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规范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法社会学认为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对法律的理解和探究不能脱离社会。没有无文化的人类社会,也没有无社会的人类文化。一个国家特有的文化背景就是这个国家法律的社会基础。 一、文化 作为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并世代相传的一种特定价值规范和行为模式,文化的基本属性和特征表现为: (一)非自然性。文化是打上人类创造印记的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 (二)民族性。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信仰等是文化民族性的体现,它既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个性,也是这个民族具有的一种共性。 (三)共享性。不同文化依赖于贸易、旅游、移民甚至战争而相互影响渗透。改革开放以来,外域文化涌入并与我们的本土文化发生冲突和碰撞,其中某些内容经过本土文化的筛选、甄别后成为或正在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 (四)现实性。文化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古今中外的任何人类群体都必定生活于一定的文化模式之中,受现实文化的制约、影响和熏陶。 二、法律与文化的联系及相互作用 (一)法的精神根植于文化。萨维尼认为:法与一个民族的存在和性格紧密联系,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民族性的丧失而消亡。法不能离开文化母体,它经受着文化的洗礼和熏陶,而且不断接受和适应文化的要求和选择。同时,法律是民族文化重要的表现形式,法律、法的精神反映和诠释着民族文化。 (二)法的运行依赖于文化。法总是在既定的文化框架中存在和运行,一个民族的文化是积以时日代代相传而来,因此法律要尊重文化传统。比如说调解和法律援助得以在我国有效推行,是因为它们在某个层面上与我国传统文化相一致。 (三)法的变革受制于文化。当确立新的法律规则和制度或以新的规则制度取代原有的规则制度时,这种规则与制度必须尊重与考虑现有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条件。从我国现行正式实施的婚姻法就可以看到我国文化中的诸多因素。如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条文虽然简短,但从文化表达了当下我国一种较为普遍的价值需求和道德情感,即夫妻双方都应当对家庭忠贞诚信;对家庭成员的要求则秉承了我国一贯的文化传统和家庭理念,即友爱和谐。此外,法的变革受制于文化还在于社会文化的改革会推动和迫使已经滞后的法做出反映和调整。比如在同性恋、安乐死等问题上,很多国家就经历了一个先伦理后法律,先是公众接受而后是法律接受的过程。 三、我国转型时期的法律规范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中国法律传统是一个多维的文化现象,对现代法制有借鉴作用。如中国传统法制比较注重法律制度的道德评价,既强调法制的重要性,也重视执法者的素质修养、法律运作的社会效果和道德意义,形成社会调解与法制运行相结合的社会调控体系。但关键在于,法律传统中这些合理因素如何融入现代法律制度。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大变革时代,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异域文化与本土传统文化都处于碰撞乃至冲突之中。 真正适应和代表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思维方式未充分形成,而当前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深刻变革过程又是从多方面进行的。如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等。在这些转型中,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是转型的优秀。但社会转型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最终都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法律虽不能直接干预人的思想,但法律的引导功能是强有力的。以法律形式肯定积极社会行为,反对消极社会行为,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引导社会价值判断,有利于社会思想文化的积极发展。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人本”、“人贵”、“民本”思想,但它却没有促成近现代法治的诞生。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是从政治、家族利益角度,关注人的情感意志,注重人的内在德行和群体精神,而不是世俗社会中人的地位尊严和权利。这种人文精神以人情伦理判断行为的正当性。而法律规则寄生于现实政治,形成一种对政治权威的依附性,因此法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局限。 处在社会变革文化整合中的当下中国,与现代工业社会相适应,代表未来文明社会的新思想意识、道德标准等文化因素在悄然中不断生成和发展,原有文化和新老传统也正与异质文化进行较量,接受社会发展的筛选考察。因此,要培养有利于解放人的思想、开拓奋进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文化,塑造权利平等的人文精神,才能构建法律信仰,才能促进我国法制的转型。 作者:王惠 单位: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 一、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的博弈 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有时与法律相背离。众所周知藏族的赔命价金制度在一些藏区仍有生存的一席之地,虽然2002年西藏自治区人大通过立法明确废除和取缔了赔命价金制度,但其仍然在现实中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发挥着调解和规范作用③。赔命价金制度同样也适用在甘南州,笔者举出一个在实地调研期间得知的其中的一个赔命价金案例。案情简单概括:在一个牧区村庄中,甲乙二人与丙发生矛盾起冲突而致丙死亡,如此的刑事犯罪却在当地的一个活佛的调解下而解决,活佛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由甲乙两个家庭各赔付丙家人40余万元,并且三年内不准再踏进原来居住的村庄,甲乙两家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变卖牛羊等牲畜,加之从亲朋处借得一部分金钱。三年内不准踏进长时间居住的村庄,本是一件于情理都不恰当的处罚,甲乙两家又变卖了牛羊等牲畜,以牧为生的两个家庭日后连生计问题都面临着危险。如此犯罪、如此处理,实在与法律相悖甚远,但活佛的这个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服从、乡人赞同,应该是达到了满意的社会效果,但却不计法律效果,足足甩了法律几个响亮的耳光。在这种情况下,甘南州国资所就面临着尴尬的境遇。国资所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有时就与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摩擦、冲突,甚至在还未“交手”前便已被淘汰。在他们意识形态里法律观念是微乎其微的,当地民众在发生矛盾时,他们并没有将法律作为解决纠纷的倾向性选择,而是把目光齐刷刷的转向当地有权威的宗教界人士或者有威望的长者或双方都认识的熟人,而不论是宗教界人士,抑或是有威望的长者、熟人,他们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都摆脱不了佛教文化的痕迹。作为国家权力末梢触及的甘南州地区,国资所的能力受限及功能羁束进一步弱化了国家司法的权威及公信力,这一结果反过来又加剧了国资所生存及发展的窘境。 二、从甘南州地区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的博弈中提出解决之道 甘南州当地居民的正义观、人情观、佛教文化的伦理观是相通的,所以对于甘南州而言,我们既不能强制推行法律,也不能一切依赖他们本土社会所形成的自给自足的“规则”之治。作为国家法律适用者的国资所而言,应当寻求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间的合理契机,使得法律适用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④。当然,这也需要各方有所作为,精诚献力、合作。 (一)探索搭建本土化“宗教界—司法界”沟通平台以加强双方间对话考虑到甘南州的特殊性,国资所可以通过多方途径和支持,尝试与当地宗教界德高望重的代表进行磋谈,双方求同存异,就当地民众矛盾纠纷解决、宗教与法律适用冲突等一系列主题进行交流,逐渐完成从临时对话机制到固定对话机制、从纵向单一体系到横向成规模体系、从任意性到固定性的转变,探索搭建本地方特色的对话形式多样、运用灵活的沟通平台,双方互相交流心得、分享经验。此外,在这个平台中,一方面对宗教界的代表进行基本法律教育,灌输法治理念和法制精神,引导他们对一些严重纠纷学会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让国资所律师了解宗教习俗,在诉讼中维护当事人利益、诉讼外调解时必定大有裨益。但是,搭建“宗教界—司法界”沟通平台并不意味着法律以其“正身性”排斥、压制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也非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以其长期、固有的生命力为资本不敬畏法律。在探索搭建平台的过程中,双方在资格能力上必须地位平等,在处理纠纷时尽力保持以法律为原则,以节约司法成本和民众的经济成本为关切点。通过这个平台,最终达到一个轻微简单纠纷宗教调节、严重复杂纠纷法律解决、佛教文化和法律文化最大限度内共同生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和谐局面,进而给国资所创造更好的生存及发展环境。 (二)建立及推广“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以培养本土法律人才本土人才和当地民众交流沟通没有问题,生活习俗、自然气候等方面不会产生不适,与当地民众之间有着天然的民族情感,并且也一直深受佛教文化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的熏陶,所以本土法律人才能更好的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国家应当大力扶持当地政府,与民族类高校合作培养专门的本土法律人才,可以综合借鉴、参考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如提前录取师范生、国防生等的制度以及委培生制度,在求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上对学生多有优惠,这些本土学生毕业后再回到当地就业,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期限届满后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留任,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服务。虽然我国提前批次录取分类中包括“公安政法院校”,但培养方向大多为公安类人才,即使培养出的法律人才输送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针对性也不强。除此之外,我国从2012年启动为期十年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规划”,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2所高校作为全国第一批“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但是这些教育基地没有民族类高校有着更适合少数民族学生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并且这个规划的招生对象面向的是参加全国高考的学生,而非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参加高考的学生,那么后者要比前者在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提供法律服务和达到的社会效果方面更具有竞争优势,并且能真正做到“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⑤此外,通过“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也可以扩大和完善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这些通晓双语的法学学生毕业后不强制就业地方,但通常来讲他们会选择在本地方发展较好的城市从事法律类工作,这样也不算是法律人才流失。这样,通过“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民族类高校可以定期定向的向民族地方输送法律人才,也可为国资所提供新鲜而富含营养的血液,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以甘南州国资所的困境。 (三)加快对“习惯—习惯法—成文法”的创建及完善美国学者埃尔曼曾提出“习惯的让位”的观点,随着社会的变迁,习惯文化逐渐让位于习惯法文化,习惯法文化让位于成文法文化⑥。因此,甘南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制定及完善本土化的成文法,从深受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而使当地民众自觉形成并遵守的习惯中萃取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营养部分入习惯法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筛选,并结合我国的诉讼法,最终整合成一部具有本土特色的单行条例。这样,国资所律师在办案运用法律时才更加得心应手,既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又能使当地民众逐步信赖、依靠法律,最终把国资所搞活。 三、结语 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与国家的法律之治,虽然代表着两种迥然的文化模式,但在维稳社会、增加社会幸福总量等方面却有着相同的价值追求。甘南州国资所可以敢为人先,甘做“试验田”,努力探求实现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与法律之间的良性互动,在灵活中追求相对规范,在差异中寻求适度统一,在利益冲突中达到协调,使纠纷解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增强甘南州国资所的生命力和活力,使其成为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国资所改革的样板,最终成为拉动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治进程的重要马车。 作者:高振凯 陈漫 袁锋 王奉平 周文秀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法律与社会论文: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与社会构建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很难摆脱传统文化对我们的影响,一个是我们的生活环境当中传统的文化无处不在,穿衣文化、饮食文化、住宿文化,这其中当然包括传统的法律文化,比如在现实解决矛盾的时候,我们还是更加愿意去和谈而不是跑到法院去状告,法律只是一种不得已的解决矛盾的最后一种手段,这种法律工具性的思维一方面消解了我们想要建立起西方那种法治主导的社会模式的理想,一方面又在人们的生活中弥合了因矛盾而产生的感情裂缝,维系着传统中国人和谐社会的理想。从这个思维模式里我们经常能得出中国目前还是一种熟人社会,与现代的法治治理下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结论,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相较之下便是我们还是落后的感叹。我认为背后是一种典型的马克思经济式的思维,这种思维的隐含逻辑认为经济是基础,我们在这种传统文化中既然没有创造出领先于世界的经济,那么我们的文化包括法律文化就是落后的就是要变革的我们就应该学习西方的法律治理那一套,还经常拿出日本人的例子以说明中国人应该向日本人那样善于学习。但是我们忽视了的是文化与经济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那种决定行的关系呢?不见得。文化这个概念有着一种心理的向度,一种精神的向度,与现实有一段距离。形而上的说,意识和物质到底谁先谁后,这是一个值得永久争论的问题呢,而不是断然的下结论然后推而广之。 总得看来这种解决问题的选择更是一种手段的选择而不是一种经济落后就导致精神层面的落后的必然。正如我们吃饭的时候用筷子,西方人用刀叉,但是我们发现不如西方人吃的好就说是筷子的问题然后换刀叉。这是我们传统法律文化中对人际矛盾的化解,对大同社会的追求,与西方社会中对人权、民主、平等的追求没什么两样,我们不能得出对大同社会的向往就不如西方对民主人权的追求的结论。民主人权的追求用法治,和谐社会的追求用调解。当然你想用调解的方式去追求民主法治这又是另一个问题,这不是调解的错,是人的错,我们经常搞不清手段与目的的分野,不仅混用两个概念而且混用其中因素的概念归类。 另外一个因素可以讲是心理层面上的,我们作为一种高级动物,意识中自身存在意义的思考是我们经常的疑问。这种疑问往往来源于我们对未知的追求,对自身存在的怀疑,对安全感的渴望求,换做文化概念上就是一种对于文化的依赖和寻根。法律不管是想要成为一种生活的方式或者一种信仰,都必须对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做出较为积极的回应,否则便会体现出各种的水土不服或者遇到各种阻力。这个时候我们将法治这个词语重新定义,我认为就是有必要的。法治这个词语我们经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个就是一种治理社会的模式,这个意义上的法治是一种技术,一种手段,工具意义上的存在。另一个就是一种具有丰富内涵的追求,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一种理想追求,其中填充了西方法治社会中各种价值:民主、人权、自由,这是一种理想层面的存在。 这两种面向的划分有利于解决我们所说的中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冲突问题,并且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我们必须区分好这两个意义法治,不忽视这两种面向才能更好的进行讨论。将法治理解为工具意义上的一面后,我们就可以将这个工具中的价值内涵丰富起来,比如将这个法治的价值中赋予一种消讼理想,换句话说消解法律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这是我们大同社会中的理想实现,这虽是不可能的,但是正是如此才是值得追求的,就如同自由和人权一样,价值理性的追求让我们人类有了北极星,这也许就是中国的法律文化中的北极星。当然我们对中国的法律文化进行挖掘或会有其他的价值引导。一旦我们将中国式的法治确定下来,也许作为中国人的那种心理归属感才能理所应当的找到,找到中国人的自我价值的肯定和一定程度上解决民族寻根的要求。 以上的讨论只是为了回应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意义在现代社会中肯定问题。其实涉及到具体的操作层面上,还会有很多的其他的冲突的问题,毕竟这是两个不同的文化体系在法律中的碰撞问题,我们不能因为以上各种原因就能积极乐观的看待这一碰撞。如何处理好这一碰撞也许公民社会和伦理社会的两分法是一个解决途径。这种社会的二元构造既可能化解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文化追问也可以吸收现代公民社会中的对于政治的要求,建立一个精神和经济都有所归属的现代中国形象。 我们对于西方社会的法治模式向往的一个理由是,西方成熟的法律体制亦或者说是宪政体制更加稳健的发展经济,更好的尊重人的主体性地位,使人活的有尊严有安全感。这点是事实证明,没有什么好疑问的,但是我们究竟以何种方式来学习这套模式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提出这个问题的前提假设是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不适合中国土壤孕育出民主法治的,但是这个前提假设并没有说明,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中是必然和西方的民主法治是不可调和,是东风压倒西风式的斗争。传统的法律文化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使得我们必然要吸收西方的宪政理论,尽可能的提出民主,平等,自由的要求。政治上分权理论实践和选举制度的完善,以及面对政府的言论自由的等针对公权力的要求的主要吸收西方的法律框架和制度设计,追求人人向往之的普世价值。 当然还可以吸收传统法律文化中对官员的限制,比如施以仁政,下级官员要敢于直谏,孝敬父母,爱护自己的家庭,忠实于国家和民族。对于违背以上官员基本伦理的,就引用西方的选举替换下去,有序的实现政权的轮换。这样中国的官员身上既背负了基本的人权要求又要做人们心中的传统的道德模范,总之,等级有序是正常的,但是我们没有用好;尊重上级是好的,但是不能媚上;接待礼节是有的,但是要在人民的控制和监督之下;建立官员和政府的权威是应该而且是必要的,但是应该在权力的制约基础之上;倡导庭前调解是好的,但是应该在尊重两造自身的逻辑上进行,不得人为提倡和高压干预。只有在公权力逻辑当中以西方限权的基本法律框架为基础,融入中国官员自身的伦理逻辑才能有一个适合于中国自身的政治法律环境。这种法律环境的建立一部分原因是形成较为成熟公民社会,一部分是这群公民社会中有着对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向往和追求。这就是中国式的民主政治。 在社会中私法层面上来讲,可以更加贴合自己的伦理和道德逻辑。将一些中国传统的孝敬父母等伦理性因素描绘到民法中甚至可以入刑保护,中国人更加注重名誉问题,实质上是推崇道德的逻辑,那么在精神层面上更注重对于传统道德的违背精神赔偿,加强一些公民的传统仁、义、礼、智、信、忠、孝、悌、义、温、良、恭、俭、让等一系列的儒家要义。在公民的私社会中尽可能使传统道德的控制力体现在生活中的各方面,然后辅之以融合了一定的传统道德的法律衔接。实际上就是建立一种公民自治的大社会和私权社会,将政府囿于这种成熟的传统道德公民社会中去,尊重社会中公民自由的逻辑,当然这种逻辑的背后就是传统道德和以及融入部分道德的法律支撑。 二、结语 总之想要处理好传统的法律文化和西方的法治文明之间的冲突,最重要就是要分清楚在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逻辑的不同之处,从而让不同的控制体系发挥各自的作用。传统的法律文化是有价值的,但是如何运用这种价值是另一个问题,不能因为我们现在处理不好这个问题,就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鸵鸟向来就是飞不起来的。 作者:孟岩王小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论法律文化与和谐社会的整合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人治观与和谐社会的法治观相对立 儒家学说主张人治,把政治看成是统治者个人品德的扩大,强调执政者在治国中的决定作用。孔子提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子集立法、行政、司法权力于一身,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在统治者与法之间,以统治者为先。这一思想经过后世的继承和发展,成为正统的法律思想。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人们还习惯于以政策代替法律,甚至政策超越法律;在国家管理中,人们仍习惯于听从上级的命令,而不对命令的合法性进行判断,长官的命令事实上往往高于法律的规定;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习惯于按习惯办事,按乡规民俗办事,按族长意志办事,而不是按法律办事,一些偏远地区、落后地区甚至成为了法律的盲区,这些都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 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相对立纵观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虽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说,但是事实上在漫长的封建传统中贯彻的却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八议”、“官当”和“准五服以治罪”等等级制度,强调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贵贱、尊卑、亲疏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忽视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因此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观念直至今天还没有被广泛接受,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权仍大于法,掌握着国家行政、司法、立法权力的人员以及这些人员的亲属们也享受着特权的待遇,这直接导致了权力腐败的滋生。此外由于古代中国社会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形态,造成人情大于法、亲情大于法,也阻碍了法治建设。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融合 虽然我们认为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内容与构建和谐社会并不相容,但决不意味着要全盘否定传统。这是因为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虽然已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但其中的某些内容则可以通过创造性的转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含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儒家的中庸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观念。“中庸”即“用中”,即按“中”的标准去做,“中庸之道”追求的是一种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是一种无过无不及的状态。“中”又与“和”有密切关系,“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一词的含义是指按“中”的标准去做就会达到“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状态。在倡导和谐的儒家思想支配下的传统法律文化也构建和谐社会有若干相通之处: 1、以“仁”为优秀的“民本”思想民本主义,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夏商时代的统治者视天命为权力的来源,周的统治者认识到民众对于维持政权的重要性,在总结商亡的教训时要国人“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儒家“仁学”体系的确立,标志着中国法律文化的民本理论的定型。“民本”思想强调人的极端重要性,《荀子》中记载“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认为人民力量、人心向背对国家统治起决定作用,因此要求统治者,特别是君主要“爱人”、“为政以德”,并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认为民是国家之本,民心向背是国家和君主的安危之所系。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也强调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不是一个游离于人之外的自然过程,而是一个以人作为主体参与其间并决定其进程的历史过程。人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理所当然也应该是其建设成果的享受者,依法治国,就是要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立法必须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必须保证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必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 2、强调法律与道德教化的相互为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对道德教化与法律刑罚之间关系的典型概括。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传统法律思想认为法律刑罚的功能是相对有限的,强调应注重道德教化,孟子就曾经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明德慎罚”的思想,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注重道德教化,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 “明德慎罚”后来被儒家发展成为“德主刑辅“的思想。儒家主张“重教化,省刑罚”,认为只有在道德教化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时,才采用刑罚手段。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应当重视法律在调解纠纷、形成和维持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形成秩序的社会规范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社会规范合力作用的结果。儒家礼法互补、综合为治的主张,实际上揭示了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从而有效地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这一主张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仍有十分重要的启示,要实现依法治国,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提倡诚信友爱、团结互助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形成人与人之间互信互爱的良好人际关系 3、注重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儒家追求的是一个无诉的和谐社会。孔子说:“听诉,吾犹人也,必先使无诉乎。”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兴诉是道德败坏的表现,是社会动乱的根源。无诉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追求,而调处息诉则是达到无诉的重要手段。调处的对象不仅包括民事纠纷,也包括轻微的刑事案件。调处的顺序一般是先找亲戚、乡邻、族长,万不得以再去找官府。地方长官常常也是宣传教化和息争诉的楷模,即使老百姓有了纠纷不得不对簿公堂,地方官吏也会在判决书中附上一段劝告,寓教于判,教导境内百姓重视伦理道德、止讼、息讼。 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可能是一个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只是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发达有效的社会。必须承认各阶层、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具体利益和要求,承认它们之间存在着矛盾,但这些矛盾中很多是可以通过沟通协调,互谅互让来化解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活力,尽量以调节这种形式来化解矛盾纠纷,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节约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利于加强社会凝聚力和自治能力。 我国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积淀的文明古国,传统法律文化在许多方面体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气质和心理,深刻影响着广大中国人的法律心理与行为。“缺乏世代相传的民族法律文化心理的支持与认同,无论现行社会秩序受到现行法律规则的怎样强化,它也是脆弱的、不稳固的,”完全否定自己传统的法治建设,必然是没有根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在借鉴传统文化和哲学基础上提出的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反映时代精神的重大战略构想。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传统法律文化是可资利用的一种重要的思想资源,必须大力继承、发展和高扬,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观念与现代和谐社会是有本质区别的,必须分清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糟粕和精华,只有抛弃那些狭隘的,阻碍现代法制发展的部分,赋予传统法律文化崭新的时代意义,才能创造更高级形态的社会和谐状态。 作者:杨国红单位: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党校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比较 朱景文认为,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学科,其重点不在于从规范上分析法律本身,而在于研究法律是怎样受到社会关系制约的,在于研究国家制定的法律在什么程度上能够改变社会,在于研究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受到那些因素的制约,法律运行的结果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立法者的要求。李楯认为,法律社会学是对法律现象形成和运动的机制与规律以及法律体系的功能进行客观研究的社会科学。田成有认为,“在我国,法律社会学主要不是一门理论法学,因为法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等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并不是它研究的重心所在,它更关注国家法律制度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运行状况,以及这些法律制度的功能和效果等实际问题,如何更好地制定法律和保障法律的充分实施,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马新福认为,法社会学是一研究法律和社会之间关系,把法作为看作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方面分析法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制定执行、遵守、适用和效果的法学分支学科。陈信用认为,法社会学就是研究法律社会化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 饶艾、张洪涛在其合著的《法律社会学:社会学视野》一书中认为,法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对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这一现象进行研究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林端认为,“法律社会学”,它就会体现出重视法律的“实在性”的经验科学的性格来,它把法律看成实际的社会事实,无法自外于它所存在的社会基础与文化背景,法律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是它的研究对象。汤黎虹和史探径都在自己的《社会法学》书中,认为社会法学是研究公法和私法以外第三法域的部门法学科。 不同认识的分类 在理论法学领域,专家学者对法律社会学的名称再熟悉不过了。然而,翻开法律社会学著作及教材,尽管相同的名称,但包含的内容却大相径庭。自从奥地利学者埃利希创立法律社会学以来,法律社会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不单纯。有的学者有意无意把许多不属于法律社会学的内容塞进了法律社会学,混淆了法律社会学的范围和内容。更有甚者,把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等同,造成了法学界认识上的混乱现象。 1、学科说 从法律社会学方面说,就其发展过程看,无论是属于社会学分支还是法学分支,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学科。学科说的提出,主要来源于1913年埃利希出版的《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这部著作使法律社会学由长期存在的萌芽以一个崭新学科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它标志着法律社会学科的诞生。之后,无论是西方和东方,都有一批跟随者和支持者。在西方,英国和法国都有最坚定的跟随者,英国科特威尔的《法律社会学导论》和法国人让•卡博尼埃的《法律社会学》相继出版,使法律社会学在国际范围内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之后亨利•莱维•布律尔的《法律社会学》,也为学科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也有一批崇拜者继承和发展了他的思想,陈信勇出版了两部《法律社会学》著作,胡平等仁等人的《法律社会学》在实现国产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使法律社会学得到发扬。在我国,学科说占有明显的优势。王子琳、张文显认为“法律社会学”“是以法和社会学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横跨法学和社会学两个领域的边缘学科”。赵震江也认为“我国法律社会学最终将成为我国社会学的一个分科。”通过对不同学者和专家的观点分析可以看出,不管法律社会学是法学或者社会学的一门学科、以及社会学和法学形成的交叉学科。他们都承认它的学科地位。 2、学派说 社会学法学在西方常常作为法学中的一个派别对待。由于强调法的功能、作用和效果,又称为功能法学派。以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庞德为代表,在他的周围也有一批坚定的跟随者。特别是美国的社会学法学派,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视角,也为社会学法学的理论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作为学派的社会学法学,主要在西方法学界,之所以在西方法学界,因为西方法学发展经历了以超自然、永恒不变的、任何时代都适用的规则解释法律价值的自然法学派时期,以及其后的以对法律条文的逻辑分析来确定法的价值的分析法学派时期,社会学法学派在与它们的区别中发展了自己,在学术研究上的这种历史传统,对我国法学界许多学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付子堂在其主编的《法理学高阶》一书中,认为社会学法学首先是作为流派的社会学法学。这是社会学法学的主要形态和表现类型。在当代中国,美国“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庞德的思想,人气之旺盛超过埃利希,但是由于中国没有这种法律流派的历史传统,因此也使我国的法律社会学认知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3、运动说 运动说认为法与社会的研究是从兴起的运动中产生的。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学派在世界范围的日见衰败,在美国兴起的“法与社会”运动逐渐涌动起来,并很快达到了高潮,这一运动也带动了英国的加入。他们的相互支持,使得这一研究有了广泛的现实意义。这一运动不是法学与社会学研究,也不是社会学方法研究法律,它们以更加宽阔的视野,从多角度把法与社会联系起来,以多学科的知识对法律进行经验性研究。不仅如此,美国还在1964年11月成立了美国“法与社会协会”,1966年创办了《法与社会评论》杂志,这些制度化的措施,直接推动了“法与社会”研究的深入,由于受到行为主义的影响,凡是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都开始涉及到。其广泛程度超过任何一门学科,使法学理论从价值和规则的小圈子里挣脱出来,开始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本来“法与社会”运动与学科无关,随着“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潮逐渐凝聚,由于“法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学者们自然地把“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想归结为“法社会”的学科,即法社会学。西方的“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想倾向也对我国的法社会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接促进了我国理论法学社会化的深入。 4、规范说 规范说认为属于与公法、私法相互对应的关于社会的法律规范。其来源是18世纪祁克的二分法理论,把法律分为个人法和社会法的观点。认为“社会法”是由集体法人本身制订的法律,用以调节他们的内部生活、调节整体和个体之间的关系。社会法解决的是在原有的法律规范没有规定和调整而又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区域,进行法律规范的创制,调整社会秩序,但是其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又不能归属于原有的公法和私法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给予这一新出项的法律规范在法律体系中地位,所提出的一个法学学说。作为规范的社会法学背景是为了应对社会化发展的现实,弥补法律规范调整范围的真空,解决现有的社会问题所应运而生的。它主要是对原有公法和私法体系外,但是又是社会需求需要调整的社会问题进行法律上的规定,目的是创制法律规范解决现有社会问题,其不在研究,也不在于学,而只在于对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做出法律规范上的保护和调整。祁克的理论为社会法学的创立提供了理论根据,以明确了社会法学的发展方向。作为规范说的支持者,日本的菊池勇夫也主张,社会法“可以作为部门法及法域”。在我国,汤黎虹和史探径在各自的《社会法学》著作中都认为社会法学是研究公法和私法以外第三法域的部门法,胡平仁先生也认为社会法学即是“第三法域的社会法的研究”。他们都是规范说的坚定支持者。 分歧产生的原因 法律社会学的产生已有百年,从历史的角度看,最初法学研究主要是围绕法学内容本身进行的,但是在法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学者们逐渐认识到这种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社会现实生活脱节的,于是有学者开始认识到法学与社会是密切联系的,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关门研究法学问题。经过学者们对法学与社会联系的认识加深,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欧洲法律社会学。但是在法律社会学的发展中,美国学者们从个人认识和学术背景出发,把社会学当作法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并以其独特的世界观方法论对法律社会学从不同方面进行了阐释。与此同时,也有学者从法律社会性的角度研究有关社会生活的法律问题,在这样巨大的法学认知差异中,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法律与社会的研究场域。这些场域互相影响互相吸引也互相排斥,在丰富了法律社会学内容的同时也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正是这种不同的研究视角,既构成了法律社会学发展的基础同时又给法律社会学带来了不同的发展方向。他们都试图通过理清不同场域下法律社会学的意义来阐释认识上的不同,以揭示法律社会学未来的发展方向。社法学从此成为了法律社会学领域既烫手又难以割舍的山芋,搅乱了法律社会学一统天下的一池春水。 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分歧是客观存在的,由于学者们不同学术背景,他们都试图对法律社会学从不同方面进行新的阐释,其结果导致了法律社会学认识的五花八门。这一方面说明了学者们思维的活跃,表现了学者们对法律社会学积极的探索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学术研究的无序性,扰乱了法律社会学的健康发展。因此,要理解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不同场域,就要首先了解不同学者对法律社会学阐释的角度,通过弄清学者们不同认识阐释的理论背景,根据他们独特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研究的差异,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构筑法律社会学的宏大场域,才能不被各种不同的认识所迷惑,理清它们存在的差异,了解它们固有的共性。 作者:李润杰单位: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法律与社会论文:浅谈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社区矫正是一种区别于监禁矫正的非监禁式刑罚执行手段,强调充分地利用相关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进行矫正。近年来已经得到法律的肯定和认可,它既是刑罚社会化的具体展现,也是创新社会管理以加强社会建设的一大重要内容。本文就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展开了系列分析。 关键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社会管理创新 在中国,社区矫正是指将犯罪行为比较轻、对社会没有较大危害性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安置在社区内,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如专门的国家机关、相关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等,在判决与裁定等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与行为,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监禁之外的刑罚执行方式。它能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 一、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 1、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 (1)社区矫正能够充分的利用与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通过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与矫正,加大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力度,同时用宽容精神和人性关怀理念,尽可能地将消极方面转化为积极的一面,使罪犯自觉成为守法公民,实现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2)社区矫正能够增强社会管理和刑罚的效能,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和行为方面的矫正,不仅实现了社会管理的创新,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通过社区矫正,让社区内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教育和矫正,能够使罪犯逐步适应并顺利回归与融入社会,有利于社会管理的创新。 2、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需要深层次地对社会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不仅包括要全面开展工作,同时又要及时解决社会基础性问题等,而且管理的重点要放在对特殊人群进行帮教管理等问题上,这个就需要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现存的问题 1、法律规定存在明显缺陷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对应的法律,法规或制度等作为保障。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虽然颁布了若干文件,对社区矫正和法律监督工作制定了相关规定,然而这些法律条文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拥有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负责社区矫正的主管机关等,导致检察机关和司法人员等在行使时缺乏明确参照。 2、社区矫正措施不规范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但是仍存在着许多问题。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陷,导致社区矫正规定只是单纯停留在办法、规定层面,达不到法律层次。现行的社区矫正措施也欠缺法律规范。 3、检查监督手段的弱化 由于相关文件中仅规定了检查监督的原则性方面,一旦发现违法问题只能进行实地与书面检察以及与组织与对应人员进行谈话等检查手段,监督手段也很单一,缺乏刚性和及时性,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也很难得到强化。 4、社区建设水平难以承载社区矫正工作 主要表现在社区群众观念上的不认同、矫正经费投入上的缺乏等方面。一方面人们往往对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存有偏见,认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们难以接收那些犯过错的罪犯在社区内活动;另一方面我国当前的社区建设还不完善,政府用来进行社区矫正所投入的经费也很难有所保证,导致工作不能完全展开。 三、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加强和改进措施 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通过加强与改进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尤为重要。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法律规定 应结合实际问题来完善与健全社区矫正法律、规章与制度等,使规定做到细致清晰、条理分明,明确指出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检察机关以及各部门之间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职责等以及社区矫正的主要负责机构等,确保执行操作的可行性和可参照性,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能够顺畅、有条理的开展。 2、规范社区矫正措施 总目标是使社区矫正规定在现实中达到法律高度。规范建议如下:(1)规范相关部门的分工。国家在设置了规范化的法律条文的前提下,指派专门的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并详细的指明各部门之间的负责内容,做到分工明确,条理清晰,从而各相关部门应具体按照这些法律规定,落实好社区矫正的执行工作。(2)规范社区矫正的内容以及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等。应当采取强制性措施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明确社区矫正的内容是针对罪犯的心理与行为进行矫正,帮助其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而且应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有:在社区中有权拒绝没有法律依据的矫正措施、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等。 3、强化检查监督手段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改变单一的检查与监督方式,找到合适而有效的方法,包括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监督、执法公开公正、做到超前预防与事前监督以及多种形式相结合等,丰富检查和监督的形式与手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等。 4、加强社区建设 (1)对群众进行思想建设。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只不过事情的大小和严重程度不同。我们应该公平的看待社区矫正者,给予他们改过的机会。(2)加强社区的经济建设,通过经济的发展为社区矫正工作积累资金,从而带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展开。 5、注重检察人员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意识的培养 社区矫正与社会管理创新对相关人员要求更高,所以必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管理创新意识培训,注重他们的综合素质以及实践能力,从而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专业性人才。结语:社区矫正顺应了刑事制度不断完善的趋势,是刑罚执行方式人性化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国家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转变观念,不能偏执的歧视社区矫正人员,而不给他们给改过的机会。我们应当重视犯罪者的心理与行为矫正,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 作者:车相超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唐山工作站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联系 本文作者:尹奎杰工作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对于法律发展这一主题,学术界曾经进行过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学术界一种基本共识性的观点认为二者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指出,在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二者的关系方面,无疑首先是社会的发展决定、制约和影响着法律的发展的,但同时也必须承认法律的发展也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社会的发展。0[1]377这种观点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揭示了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阐明了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整体的特征。本文非常赞同这一观点,但是,这一观点也存在着一定的理论局限。一方面,把社会发展与法律发展二者对立起来,说成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问题,是把社会决定论机械应用到发展问题研究上的教条式反映。虽然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受制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经济生活条件,受制于它所存在的经济基础,同时政治文化等因素也对法律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过分强调这种决定论容易把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割裂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法律发展虽然是社会整体发展的一部分,但又不能把法律发展等同于社会整体发展,二者不是简单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法律作为制度文明的内容之一,它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发展而言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必须客观地分析和讨论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简单地把二者对举或者一概而论都是不当的,应当对二者的关系进行复杂化还原0¹。本文认为,社会发展与法律发展的关系不仅仅是决定与被决定、制约与被制约、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发展一方面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制度形式;另一方面,法律发展也是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制度化回应,其在自身的发展中呈现出一定的独立性。 一、法律发展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制度形式 从逻辑上说,现代社会发展是内在地涵摄了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在内的人的全面发展,其中无论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还是文化发展,都与法律发展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离开了法律的发展,任何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都会丧失一定的制度基础、制度保障和合法性认同,人的发展也会因而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而且作为现代文明构成之一的法制文明,是以一定制度为载体反映和折射人与社会发展的所有成就的,换言之,要分析法律发展的真正蕴含,必须重新审视法律发展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关系。之所以说法律发展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因为法律或者法治是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在现代社会要实现民主、人权、自由、平等、和平、安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没有法律或者法治的保证是不可能的。 (一)现代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经济发展要求法律发展与其同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0,这一命题揭示了法律或者法治与经济的高度统一。不讲规则、不讲程序和法律的市场肯定是不安全的。法治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综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法治总是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相关,而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以国家垄断为内容的产品经济、计划经济无缘。0[2]178在追求高效、安全、平等、自由的现代经济生活和经济文化时,离开了法律和法治在民主、人权、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制度进步与法律实践发展,人与社会的发展也将是片面的,支离破碎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高度市场化的当代社会,交易的安全、利益的维护,无不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律制度与法治环境,如果法律相对滞后、法治不健全,那么交易安全就没有保障,市场秩序就无法维持,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二)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以法律发展为主题民主政治不但是法治的基础,而且,法治与民主政治二者互为表里,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正是在法治的推动与形塑下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它不但借鉴了法律发展的先进成果,也凝结了法律发展的智慧与经验,是以法律发展为主题的。一方面,现代的民主政治以法治为基本内容,法治建设与发展带来的基本经验和先进成果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宝贵财富。按照学者的研究,现代民主政治所涵摄的民意政治、责任政治、有限政治、程序政治、参与政治、开放政治等基本理念都与现代的法律理念高度一致,是法治精神所提倡的人民主权、责任意识、权力不得滥用、程序公开、程序参与、程序公正等法律基本原则的体现。这些现代民主政治在本质上就是法治政治。[1]288-294同时,法治也是评价民主政治制度的价值标准。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共同追求自由、平等、人权等基本价值,追求公开、公正、公平等程序正义的理性观念,这些共同构成了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的价值标准。一般说来,法律特别是公法所提供的一系列原则、制度和规则体系,能够为公民自由、平等、公开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提供有效的和直接的法律保障,而且当公民的有关政治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获得救济。法律成为评价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本标准之一。这里说的权力合法性0,就是通常所说的权力的形式合法性或者秩序正当性。韦伯曾指出,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相反,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0[3]239从中可见政治权力合法性的重要性。在当代,公法发展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被逐渐应用到民主政治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当前提倡的建设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等政府体制转换的理念无不是从法律发展中获得启迪的。在当代,保障人权、程序正义、民主公开等公法原则是评判政府行为合法性的价值标准。从这种意义上说,现代的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具备合乎法律性0这一发展着的法律尺度。另一方面,现代法律发展所展现的程序性的制度设计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平台。现代的民主政治要求所有主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包括选举活动、立法活动、政治决策与参政议政、政治意愿表达等活动。通过这种程序性的活动,达到对国家机关,特别是政府机关的有效监督,使国家权力在民主的程序上运行,防止权力滥用,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所以说,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法治不但创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外在的形式条件,它也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了活动空间,现代的民主政治活动都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表达政治诉求和政治意愿的,它与人权一道,共同成为现代法治环境之中最为绚丽多彩的风景线。可见,随着人类民主意识的不断提高,现代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法治也会不断发展,同时,法律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必将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 (三)现代文化发展与精神生活的进步离不开法律发展现代文化与精神生活的最为基本的标志是理性。人性具有理性色彩。柏拉图将人性分为三个部分,即理性、志气、欲望,其中理性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支配性。如果志气获得理性的支配,志气便表现为勇敢;如果欲望获得理性的支配,欲望便表现为节制;如果志气、欲望都获得理性的支配,人便获得正义的德性,进而获得权利。法律上的主体)))人0,正是基于人具有理性这一理论假设为前提的。法的作用就是禁止人们放纵欲望,使那些不能按照理性行动的人能够约束自己,以实现个人的正义的德性,维护个人的权利。人正是由于有了理性,才可能有自知之明。没有理性,人类就不可能认识到自身对于法这种社会规范的需求,也不可能自主地创设或者运用法来约束自我、规范自我、保护自我。权利、义务和法正是理性的产物,并随着人的理性的进步而进步。0[4]202-203理性具有不断批判自身,进而获得进步的力量,这种力量被称为趋向合理性0。理性经历的从传统的本体理性向工具理性,再向非理性、反理性,乃至当性重构的过程表明,理性具有自觉的意识和力量,它能够不断地从自身的反省与觉悟中发现理性的缺陷与不足,进而推动理性的进步与发展,从而带来人类知识的进步。由于理性的对于主体自身的反省能力与约束能力,使得其主体人获得了不同于物的本质的规定性,这一规定性使人成之为人,使主体成之为主体。它是人们思想与行为的前提、根据、尺度或者标准。作为人之为人的特殊本质,人能凭借理性实现对世界的把握而达到自由。在存在论意义上,理性表现为人是一种特殊的本质性存在,这种存在常常被理解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在认识论意义上,理性表现为超越于感性认识之上把握对象本质、规律的认知能力;在价值论意义上,理性承诺着善的价值,理性的生活即善的生活;在规范的意蕴上,理性形塑着法律和自由,以实践的理性和制度的形式赋予了法律与权利的正当性。0[4]161不仅如此,理性的发展也带来了法治的文化的繁荣。法治文明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理性文化。法律是实践的理性,由法律揭示出来的理性是动态的、批判的、面向实践并引导实践的,它一方面通过理论的方式反思现有法律制度、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缺陷与不足,阐释法律行为的内在动因、权利诉求、义务和责任推理、法院裁判,另一方面,法律的实践理性也塑造了法律主体理性的法律行动。这二者结合起来又进一步推动法律朝着更为具有人文理性精神的方向迈进。因此,发展着的法律与发展着的法律文化是同一的,理性文化既不同于跟着感觉走的非理性文化,也不同于空想浪漫的超理性文化。它是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现代科学技术相适应的体现真、善、美统一的社会文化系统。0[2]167理性在实践发展中形成的自由平等、权利义务、公民意识与程序观念,必将带来法律程序的全面更新与法治真善美的真正实现。 二、法律发展也是现代社会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说,自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追求民主、法治、人权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一部人类的发展史,表现为一部人类在为争取民主、建设法治与实现人权的发展史,一部以法律发展推动民主进程、法治进程与人权进程的发展史。人类社会从过去只重视少数人权利,只有保障少数人利益的法律发展为保护多数人权利的历史进程说明,人类的民主不断扩大,法治不断推进,人权保障不断提升。这是法律的胜利,更是人民的胜利。人类不断推进法律发展,不断放弃与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相悖离的旧制度的历史也同样说明,文明必将取代野蛮,进步必将取代落后。从现代社会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逻辑上来说,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当然包含了法律的发展。法律发展是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应有的题中之义。从人的社会属性上说,人的全面发展,也意味着社会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内在协调统一的。在人的全面发展中,人在经济领域中的发展和在政治文化领域中的发展应当是同步的。在私有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经济形式的障碍引起相应的社会政治、社会文化形式对人的全面发展也形成诸多障碍,这些障碍均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一方面,人只有摆脱了物质经济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身的束缚,摆脱马克思所说的物的奴役0,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和发展。另一方面,只有在政治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发展民主政治,厉行法治,才能充分保证和实现人民的民主与权利。再一方面,现代社会生活中全面发展的人也必将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良好品德、精神健康充实的人。这样的人在法治的社会中必定具有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依法行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尽职尽责。全面发展的人从文化的要素上分析必然具有法律的素养,这是不容置疑的。综上所述,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存在着内在的统一关系,两者相互影响,互为表里,相互依存,共同推进。同时两者又都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和归宿,都集中在人的发展这一主题之下,是人的发展在法律与社会存在方面的具体反映。 三、法律发展相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恩格斯曾经指出:在每一科学部门中都有一定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从以前的各代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的,并且在这些世代相继的人们的头脑中经过了自己的独立的发展道路。0[5]501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在经济发展为基础的社会发展对法律发展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法律的发展还遵循着相对独立的发展道路。首先,这是由法律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所决定的。由法律相对于经济基础的这种独立性所决定,法律的发展也呈现出与经济发展并不完全同步的特点。法律是个相对独立并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性、封闭性的规则体系,它有自身的逻辑体系和思考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法律要反映它所依存的社会物质经济条件,但是它必须与经济生活与社会物质条件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在运用法律裁判案件的过程中就会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法律在这一点上始终保持着对社会物质经济条件的一定的超然性、超脱性或者说疏离意识。恩格斯曾指出:在现代国家中,法不仅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不仅必须是它的表现,而且还必须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而为了达到这一点,经济关系的忠实反映便日益受到破坏。法典愈是很少把一个阶级的统治鲜明地、不加缓和地、不加歪曲地表现出来,这种现象就愈是常见:这或许已经违反了-法观念.。1792-1796年时期革命资产阶级的纯粹而长度的法观念,在许多方面已经在拿破仑法典中被歪曲了,而就这个法典所体现的这种法观念来说,它必然要由于无产阶级的不断增长的力量而日益得到各种缓和。但是这并不妨碍拿破仑法典成为世界各地编纂新法典时当作基础来使用的法典。这样,-法发展.的进程大部分只在于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的法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经常摧毁这个体系,并使它陷入新的矛盾(这里我暂时只谈民法)。0[6]488其次,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根源于法律所具有的自身的特殊历史。法律不是空中楼阁,它是一定法律文化传统不断传承、变革、并在变革中不断完善和逐渐发展起来的,现实的法律是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在当前的延续、继承和发展。当今世界上存在的主要法系,特别是两大法系都既保持了本法系中那些固有的不变的历史因素,也发展出了与时代相适应的一些新的文化特征,这些都是法律相对独立的历史见证,是法律传统相对独立的过程性表现。虽然在全球化进程中两大法系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借鉴,但这也不能真正带来两大法系的完全融合,世界主要法系之间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这一现象也说明了法律传统或者说法律发展历史的相对独立性。再次,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也根源于法律所依存的制度文明的相对独立性。在社会文明的划分方面,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人们倾向于三分法0º,因为制度文明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不完全等同于政治文明,而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文明样式,它既是一切社会文明的关键内核,也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它与其他文明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交叉关系。(如图1)[7]图1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其他文明的相互关系(图1中制度文明是图中的小椭圆,它与其他文明是交叉关系,包含了所有其他文明的制度性内容)法律作为人类制度生活与制度实践的集中表现形式,反映了人们社会关系生活的制度状况,它的发展体现了制度变迁和创新的积极成果,也就是社会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关系的不断合理化和正当化的发展成果的制度形式,最终体现为人们制度建设和制度生活的发展和进步。因此法律发展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存在的是一种交叉关系。(如图2)图2法律发展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及其他发展的关系(图2中法律发展是图中的小椭圆,它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是交叉关系,包含了所有其他社会发展的制度性内容)最后,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还根源于法律实践的相对独立性。法律的发展植根于法律的实践。包括法学理论研究在内的法律实践,是相对自治的学术理论系统、制度实践系统和行为规范系统。在这样的系统中,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的发展乃至于法律行为规范的发展都是自治的领域,它有一套独立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理念,是不同于政治经济文化实践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方式。作为人类整体社会实践的一部分,法律实践尽管总是与政治经济文化实践发生联系,并具有一定的共性特征,但是法律实践独有的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至上思维等思考路线决定了法律发展在诸多种社会发展中独树一帜,特色鲜明,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共同展示着社会发展的整体面貌,塑造着人的全面发展的个性空间。 法律与社会论文:城乡二元社会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建议 本文作者:赵桂生工作单位:银川能源学院法学系 前言 长期以来,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包括宁夏在内全国实行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所谓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结构,是指人为地把全体公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农民和城镇居民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这种城乡隔离制度,形成了农村和城镇两个各自封闭循环的体系和农民与城镇居民两种不同的公民身份。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宁夏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步于1986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宁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各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宁夏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宁夏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安置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体制和制度。可是在农村,上述基本社会保障体制和制度仍在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城乡社会保障工作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一、宁夏城镇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宁夏城镇相关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宁夏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1986年10月,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隶属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1987年,宁夏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7月宁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由市县级统筹到自治区级统筹,明确了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走在了全国前列。1998年12月至2010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先后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宁政发(2006)81号)、《关于解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意见》、《关于老龄低保人员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解决了私营、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体从业人员、五七工、农场工、家属工等“1995年前离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保未保人员”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问题,基本实现了自治区级统筹下的“四个统一”,即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金的支付项目和标准以及计发办法和调整制度统一、基金的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相对完善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使得宁夏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十五”期间的67.55万人,上升到了“十一五”期间的107.7万人。从2005年开始,宁夏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到100%。2.宁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1999年8月25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积极稳妥地做好宁夏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宁夏全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从2003年3月至2009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城镇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规章,解决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他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2010年4月27日,为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保障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切实解决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宁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促使城镇居民参保人数的不断上升,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快速增长。城镇低收入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不断增高。2007年底,全区有78.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2003年增加30.25万人,增长63.0%,其中在职职工56.91万人,比2003年增加21.53万人,增长60.9%,退休人员21.39万人,比2003年增加8.72万人,增长68.8%[1]。截至2010年,宁夏全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上升至177.9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86.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1.9%。3.宁夏城镇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宁夏失业保险于1986年10月起步,2002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开始实施。2007年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为40.1万人,比2001年增长14.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3万人,比2001年增长82.8%。2007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3亿元,比2001年增长2.1倍。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2亿元,比2001年增长5.3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2亿元。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失业保险收入5.55元,比2002年增长1.3倍;人均缴纳的失业保险19.7元,比2002年增长96.2%[2]。截至2010年年底,宁夏全区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升至55.8万人。2011年5月6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2号令)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夏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490元—585元。 (二)宁夏城镇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曾经是一个较为边缘的制度。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失业、下岗浪潮问题导致的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问题,彻底改变了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完善。2003年,宁夏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制定并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随后,宁夏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扶持残疾人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关于老龄低保人员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宁夏城镇社会救助制度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向了分层次救助、配套救助和分类救助,即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配套救助和对残疾人、老年人、大学生、未成年人、重病人等特殊人群分类救助。 (三)宁夏城镇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为深化宁夏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宁夏民政厅于2004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9年11月16日自治区民政厅又正式出台《宁夏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从收养对象、收养范围等六方面规范全区社会福利机构。2004年,宁夏60岁以上的老人有40多万,占总人口的7%以上,到2010年,宁夏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10%,步入老龄社会,故宁夏人民政府从2009年5月起,对凡具有本自治区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即192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按月发放基本生活津贴。一些社会与人口问题专家认为,宁夏属于中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是在全国第一个建立起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份。“高龄老人津贴”是应对我国老龄社会来临的有益探索,也是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大突破。宁夏高龄老人津贴政策入选“2009年度中国社会政策十大创新”。 二、宁夏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宁夏农村相关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宁夏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有学者认为,要解决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首先要使农业人口按照现代化的国家标志降到30%以下时,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才可能实现。然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宁夏常住人口为6301350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18347人,占47.9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83003人,占52.10%[3]。宁夏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区22个县、市、区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可根据自己收入选择档次缴费并享受相关待遇,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比国家和自治区计划提前了十年和两年。这有力地驳斥了上述观点。宁夏从2009年起开展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8月已实现县、市、区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已有164万人参保,有33.6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领到了基础养老金。2.宁夏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2007年,宁夏在全区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7月1日宁夏又出台了《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救助办法》。截至2010年年底,宁夏22个县(市、区)实现了新农合全覆盖,参合农民达372万多人,参合率达到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群众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和返贫状况得到缓解。2010年10月14日宁夏人民政府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从2011年1月1日起,宁夏石嘴山市、固原市在全区率先实行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此举打破城乡户籍、身份限制,而且城乡居民参保实行“一制多档”。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可以任意选择参保档次,享受同一个医保药品目录,农村中的老年人、老病号也可根据身体健康状况,选择住院报销比例更高的第三档缴费,甚至部分地区农民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比城镇居民还高。2011年10810月1日起,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将启动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标志着宁夏医疗保险均打破城乡二元制,实现了全区范围内的城乡统筹。 (二)宁夏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宁夏于1999年在全区农业县(市、区)建立了特困灾民基本生活救助制度。2002年以来,相继在原银川市郊区、彭阳县等地开展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2003年5月,自治区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区24个县(市、区)共有特困户14.8万户、55.3万人,已占到全区农业人口的13.7%,其中,因受灾、病残、子女就学、鳏寡孤独、劳动力缺乏致贫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宁夏于2003年11月26日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截至2007年年底宁夏全区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环境恶劣等原因,确需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约有23万人(含6.5万绝对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人均月补助20元到35元。目前,各县(市、区)已初步建立了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制度,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实践探索。 (三)宁夏农村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农村社会福利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农村“五保户”设立的农村五保供养法律制度。截至2010年11月,宁夏农村共有五保供养老人14122人,其中分散供养8476人,集中供养5646人,集中供养率达40%[3]。全区集中和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水平分别为3948元和226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88元和706元。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在“十二五”期间,将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45所,使农村五保供养床位在现有基础上新增3500张。目前,宁夏五保供养体制较2006年之前发生了重大变化,供养设施明显改善,供养模式也在不断创新。 三、目前宁夏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宁夏城镇和农村的基本社会保障虽然已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但是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虽然宁夏全区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强调的是风险共担和社会公平,较多地体现了社会保险原则;而农村强调的是个人的养老责任,以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和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其次,虽然宁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新农合制度全覆盖,但是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差距依然很大。城镇居民中相当数量的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其他城镇居民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的形式存在。在农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自愿行为,以家庭为单位,由个人和国家两方出资。再次,宁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除了可以进行大病统筹以外,还可以进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则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帮助农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的情况出现。第四,2007年,宁夏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宁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人均月补助170元到200元,是农村的8.5倍—5.71倍。宁夏推行农村低保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山区补助标准偏低,困难市县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二是有一部分生活十分困难的群众没有纳入低保,这两个问题亟待解决。 结语 分析宁夏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将有利于加快宁夏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是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优秀内容。加快完善宁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宁夏各族人民基本生活、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实现社会的公平、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将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4]。 法律与社会论文:剖析社会参与原则与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完善 摘要:犯罪控制模式由“国家本位”向“国家·社会”双本位模式的演变,是现代国家犯罪控制机制的必然选择。社会参与原则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的预防性反腐败政策五项原则之一,对腐败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基于审计的腐败发现、防御与治理功能,审计被多项区域性、国际性反腐败公约列为腐败治理的积极性预防措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是中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腐败的预防与控制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以社会审计权理论为指导完善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参与原则;社会审计 一、社会参与:国际预防性反腐败 政策的基本原则与重要措施 作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项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被称为“21世纪国际合作里程碑”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本文以下简称《公约》)的签署,是国际社会进入联手打击腐败犯罪新时代的标志。在《公约》所建构的由预防、惩治(定罪与执法)与合作机制组成的腐败治理机制体系中,确立“预防措施”的基础地位是《公约》最鲜明的特色之一。 “腐败预防政策五项原则”源于《公约》第5条“预防性反腐败政策和做法”(Preventiveanti-corruptionp01iciesandpractices)的规定,“五项原则”包括:法治原则(TheprincipleoftherIlleoflaw)、妥善管理公共事务与公共财产原则(Theprinciple0fpropermanagement0fpublicaffairsandpublicproperty)和社会参与原则(Theprinciple0fpromotetheparticipation0fsociety)、透明度原则(Theprinciple0ftransparency)和问责制原则(Theprinciple0faccountability)。在我们看来,《公约》之所以倡导社会参与腐败治理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公约》面对腐败恶性发展以至蔓延、泛滥的形势,出于提高腐败治理效益的追求,表明了对传统的国家垄断腐败治理模式不足的深刻认识;二是《公约》将社会参与作为腐败治理政策的基本目标,也是对民主政治社会治理理念的积极回应,民主政治理论为《公约》社会参与原则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 将社会参与纳入腐败预防政策基本原则只是《公约》创新腐败预防机制的第一步,《公约》还通过第13条“社会参与”(Participation0fsociety)的规定将之具体化,《公约》所规定的社会参与形式与机制包括: 1.社会参与的基本类型:个体参与与团体参与 《公约》提出,“各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公共部门以外的个人和团体,例如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和社区组织等,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并提高公众对腐败的存在、根源、严重性及其所构成的威胁的认识。”显然,《公约》在社会参与腐败治理模式上提出了两种可选模式。(1)个体参与模式。个体参与由国家组织或主导的犯罪治理活动,是社会参与最原初、最基本的形式,个体参与犯罪治理的理念源于人类对犯罪危害否定评价而产生的社会正义观念。个体参与犯罪治理不仅降低了社会对犯罪的容忍度,也更加易于构建远离犯罪侵害的社会文化与环境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个体以揭露犯罪、参与犯罪矫治为优秀的犯罪治理活动,也现实增加了犯罪的发现机率,提高了刑罚的治理效益。然而,在肯定社会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活动积极意义的同时,其局限性也不容忽视。社会参与如果完全以单独、个体的方式行使,则可能会因参与方式所无法回避的自发性、散在性与非技术性,而影响社会参与功能的实现,在客观上贬损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活动的积极效能。正是基于对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局限性的充分认识,国家重视团体参与的价值,并逐步确立了团体参与模式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2)社会参与模式。社会参与是“公民基于一定的利益动机,通过投票、民意测验、结社、舆论、游行等途径表达其愿望和意志,藉以参与国家生活的合法行为”。团体参与的主体一般是非公共部门以外的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其基本属性有:一是组织性。团体的组织性表现为特定团体是以实体形式参与社会治理,尽管团体由个体组成,但是,因团体所具有的组织性而明显提高了参与力度,同时,组织性还意味着目的性,团体成员基于特定目的聚合成一个整体,目的性是维系团体存在的基本条件,团体的有组织性是参与效力的保证。二是非公共性。以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为基本形式的社会团体,其参与国家治理活动并非是基于国家法律所做出的权力结构安排,而纯粹是基于团体自发的意志而展开。三是技术性。通常情况下,团体参与具有特定的技术手段,其参与效能也会因此而大为提高。 2.社会参与的具体机制 《公约》倡导的社会参与机制包括:一是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并促进公众在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二是确保公众有获得信息的有效渠道;三是开展有助于不容忍腐败的公众宣传活动,以及包括中小学和大学课程在内的公共教育方案;四是尊重、促进和保护有关腐败的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 二、社会审计法律制度: 运行机理与制度缺陷 1.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运行机理 现代社会审计制度滥觞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工业革命引发的扩大产业规模风潮孕育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监督受托经济责任需要而产生的独立审计要求,为现代社会审计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基础。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社会审计肇始于最早启动资产阶级革命和产业革命的英国。1844年英国第一部《股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审计的法定义务,首开社会审计制度法定化之先河。其后,历经“独立第三人审计”、“独立会计审计”的发展实现了向真正意义“社会审计”的转型。19世纪后半叶,英国的社会审计传人美国,基于银行与证券业发展而产生的新的社会需求导致社会审计目标变化,社会审计制度开始转型。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由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开创了社会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的新时代。20世纪80年代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由单一型向双重型乃至多重型结构变化,对社会审计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表现为:一是随着被审计单位规模的日益扩大要求独立审计机构规模扩大,使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不断合并以适应其客户规模发展的要求。二是使得会计报表审计的内容呈扩大趋势,由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期末数的核实,扩大到期中数据、预测数据和物价变动数据的复核。中国社会审计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辛亥革命之后的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现代社会审计制度的再次确立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1997年《证券法》的及修订、《公司法》的修订,中国企业年报审计制度得以全面建立和完善。作为一项法定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已得到多项法律的确认。 受托经济责任观主张,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其目的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履行。审计产生于委托人了解人对其委托财产经管状况的需要,在委托人远离财产经营过程的情况下,主要依靠人提交的反映受托财产经管情况的会计报告,而该报告又是由人编制的,其公正性易受质疑,委托人为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就产生了聘用外部审计的需要。社会审计是以独立社会力量实施的社会经济控制活动,尽管从浅层看,现代社会审计产生于保障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要求,早期的社会审计仅以独立第三人(监事)的经济评价为必要,但从深层看,一国经济秩序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微观经济主体利益的实现与社会宏观经济秩序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对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保障也间接保护了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现代社会审计制度产生初期,尽管“监事审计”与纯粹的民间会计师审计均具个体性,但是,由“独立第三人”介入经济运行评价活动本身,已使得社会审计具有社会参与性。其后,当资本主义经济由简单的直接投资经济,发展到高度发达的信用经济、乃至金融市场经济后,确保宏观经济秩序运行的安全,成为社会审计关注的重点。现代社会审计制度在其发展中参与经济评价的主体也发生深刻变化,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成为社会经济评价与控制活动的重要力量,通过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深入参与,检查企业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检查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履行社经济秩序运行风险评估功能。注册会计师在现代社会审计中心地位的确立,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参与经济控制活动的发端。 2.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制度缺陷 传统社会审计的最大缺陷在于其功能缺位问题。受托经济责任主体就社会审计事项自愿与注册会计师达成有偿审计委托协议,并将社会审计报告提交相应使用者的行为,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这是一种“开放性三角结构”,表现为:一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主体多元。社会审计法律关系包括三方关系主体,第一方是社会审计法定义务主体的被审计者(通常为社会审计委托者、会计信息提供者);第二方是承担社会审计职责的注册会计师;第三方是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包括,财产所有者;法定报告主体,以及其他报告使用者)。二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内容复杂。社会审计法律关系是一种独立的“双边”结构而非封闭的多边结构。被审计者与审计者之间是双务关系,以第一关系主体向第二关系主体支付鉴证行为的对价,第二关系主体履行鉴证行为,作为权利义务的内容;被审计者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间是单务关系,以被审计者履行社会审计报告提交义务为内容,提交行为的履行标志着市场经济主体法定义务的完成。在既定的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中,法律并未规定审计者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二者不存在现实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三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以被审计者为轴心,由于社会审计是市场经济主体法规定的义务,被审计者作为受托经济责任的受托者是委托审计关系的发起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之报告责任的需要,而成为审计报告的提交者。作为委托审计关系的发起者,被审计者享有对审计者的选择权,而审计者基于参与社会审计关系的有偿性与被动性,易于为被审计者的需求所控制。 权利义务关系均衡、平等是法律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关系良性运行的基础。审计者权利的有限性与义务的无限性,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审计权利义务不均衡是产生审计者责任风险的根本原因。现行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以被审计者为轴心,由于审计者通过社会审计做出的审计评价,既有证明或评价受托者受托责任的鉴证作用,还产生直接影响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利益的作用,在审计者与审计报告者之间存在隐性财产收益影响关系,且该关系并不具有法律关系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审计报告使用者对审计报告使用的无偿性,而基于审计者与被审计者间的有偿关系,以及注册会计师参与社会审计活动的被选择性,易产生社会审计报告根据委托者意愿完成,无法发挥经济评价功能的结果。 三、社会审计权理论:改革与完善 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出发点 1.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必要性 《公约》在预防性反腐败政策制定中关于社会参与原则与机制的规定,体现了高度重视社会参与之于腐败治理作用的理念。社会参与是公民作为独立的社会政治力量参与国家与社会管理的基本形式,根据社会参与理论而形成的社会审计权理论对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进行改革,能够促进社会审计功能的科学化。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迫切性与必要性在于: (1)既有社会审计目标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审计理论认为,审计总目标是根据审计授权人和委托人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监督、鉴证与评价,是一种带有战略性的综合性目标,必须体现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需要。中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这种目标定位因存在应然功能认识的缺位,人为限缩了社会审计的积极价值。以中国在腐败治理中意欲构建的具有预防战略意义的预防性机制为例,当商业贿赂未呈泛滥之势前,中国部分地区曾提出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商业贿赂犯罪防范效率的构想。“市场准入”制度是指由具有一定经济鉴证功能的独立社会主体,对拟参与竞争的市场经济主体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记录予以鉴证,并由特定社会机构对鉴证予以认定,以决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一定规模的(通常指国家基建项目)市场竞争的制度。在该制度构建中所遭遇的现实困难是,应由何主体做出市场主体无商业贿赂记录鉴定的问题。市场准入制度所需要的技术资源与传统社会审计既有关联又有区别,其关联性在于,这种鉴定在本质上仍属于对市场经济主体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评价,是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中能够检测的问题,社会审计能够承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审计的责任;其区别则在于,这种鉴定在本质上属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由于承担社会经济评价的主体未将这一职能纳入经济审计的范围,导致该制度难以启动。拓展社会审计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实现由传统的以受托经济责任为优秀的社会审计,向以市场经济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为优秀的社会审计的转化刻不容缓。 (2)构建于既有社会审计理论之上的社会审计机制面临运行困境。社会审计委托关系是社会审计制度的优秀,中外社会审计理论通常采用“独立三角关系”,即,“审计人独立于被审计人和审计委托人两方之外,以‘第三方’的中立身份超然存在,从而在形式上保证了审计人的独立性。”[8]但在实践中,由于对作为委托人的市场主体配置了优位权利,导致“独立三角关系”向“伪三角关系”的异化,当“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结为利益耦合体”时,社会审计积极功能的实现也就成了理论者的“梦想”。社会审计理论与实务界为探寻解决既有困境提出过两套方案:一是改变既有社会审计的基础轴心关系,确保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将承担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审计法律关系的轴心,重新确立其与审计报告使用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后者承担经济鉴证行为的报酬,以消除注册会计师实施社会审计中的利益困境,确保评价活动公允。二是在倡导社会审计是市场经济主体法定义务的同时,倡导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以强化其职业责任意识。但是,这些方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社会审计制度的困境。要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就必须重新建构社会审计理论的基础,而社会审计权理论是解决既有社会审计问题的最佳方案。 (3)社会审计权理论提升了公众参与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尽管基于监督受托经济责任主体的需要,接受社会审计被市场主体法律规定为受托人的一项法定义务,社会审计也由此获得“法定审计”的“至上”地位,但是,在传统社会审计机制中,承担独立审计职能的注册会计师的权利配置并未受到立法特别“关照”,行使优位监督权的审计者不得不以与被监督者平等的身份加入到具有契约关系的委托合同之中,且在现实的法律资源配置上,被审计主体攫取了更具强势的权利,贬损了社会审计发现与评估功能,在根本上影响社会审计发挥积极功能。将社会审计权作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的一项基本权利,要求立法要为权利的实现配置必要的法律机制以扩大社会治理的效果。 2.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基础 (1)社会审计权的法理基础:社会参与权的经济表达方式 社会审计权的前提是承认社会公众具有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的权利。传统社会中,人权所面临的最大威胁主要来自于政府,因而人们提出政治民主诉求,并获得宪法确认与保障。但民主并不只意味着政治民主,政治民主只是半个民主,它分配给人民的只是全部社会力量的一半,社会力量的完整内涵还应包括经济力量。只有政治力量与经济力量都民主化,我们才真正拥有民主这一为人类设立的社会结构。现代政治民主制度不仅使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得到保障,也不断拓展公民权利的领域与范围。“在当代世界各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国家一社会二元并存,多元利益群体日益形成的局面下,出现了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趋势,国家权力不再是控制社会生活的惟一手段与资源。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开始拥有自己的一些物质与精神资源,从而也能运用这些资源,对社会与国家产生很大的影响力、支配力。这就是公民社会的社会权力,它同国家权力是并存和互补互动的。”随着民主政治理念的确立,公民的社会参与权得到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宪法与法律的确认,市民社会的发展又将公民参与权拓展到对政治、经济及其他社会权力监督的范围,“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是指利用审计对经济权力的行使者所进行的监督和控制,以防止经济权力运行中的异化,遏制腐败的发生,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公民参与经济权力运行监督就是作为社会经济控制权优秀的社会审计。 (2)社会审计权的观念基础:“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惟一委托人” “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惟一委托入”是西方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一句名言,用以揭示注册会计师的公众利益守夜人地位,这一观念对于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具有重要的观念导向作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对象是社会公众,社会审计权以公正性为惟一标准。基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对象的广泛性,以及社会审计报告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面对的并非委托合同关系,而是基于社会公众委托而行使的社会审计权利,基于社会审计权的基本要求,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仅具有合同属性,更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属性。而义务对象的公众性要求必须为注册会计师配置履行社会责任所必要的权利。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所负担的社会公众责任,义务对象的无限性决定了权利性质的整体性,这一特征吻合了建构社会审计权的初衷。将注册会计师履行受托社会审计义务的行为,转换为代表社会公众对社会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鉴证的权利,可确保注册会计师超脱于实然的社会审计委托关系,并基于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负责的精神,发表反映客观事实的审计报告,这种观念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公众经济利益的责任。 (3)社会审计权的实践基础:独立审计师的经济监督活动 社会审计权并非凭空产生的社会实体权,而是构建于深厚实践基础上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审计权是由独立审计师行使的一项具体权利,任何公民均享有参与国家管理权,社会审计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广泛性,但是,由审计的技术专有性与职能专业性所决定,专业知识的障碍使得社会审计权并非全体国民能够行使的直接权利,而只能作为间接权利委诸具备专业知识要求的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适应注册会计师应对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国际化业务的需要,将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拓展到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及相关知识,以及组织和企业知识、信息技术知识等领域,这一基本资质条件表明,社会审计权须以特定受委托主体行使为必要。同时,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审计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和构成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 3.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基本内容 (1)社会审计权的性质:以经济运行控制为优秀的社会责任监督权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首先要研究评价企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这是独立审计发展到今天的一个重要特征。”社会审计权作为公民参与社会经济控制的一项基本权利,必然导致社会审计权利主体与内容的根本变化,表现为:一是社会审计权的权利主体包括财产所有者、潜在投资者在内的所有社会公众,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参与性。二是社会审计权以社会参与经济运行控制为优秀,对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内部对经济权力的控制状况,而与经济运行相关,并直接决定经济运行秩序的企业履行社会义务,社会廉政文化建设义务的情况,也是社会审计权监督的内容。三是社会审计是促使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种手段,它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的社会后果,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以促使市场主体选择实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为。 (2)社会审计权的目标:建构以独立会计师为轴心的线性运行结构 以社会审计权理论作为完善现行社会审计理论的基础,其目标是要提高社会审计在参与社会管理及经济控制中的积极作用。社会审计权的运行应将拥有独立监督社会经济管制的独立会计师作为整个社会审计权运行的中心,将承担受托经济责任的市场经济主体接受审计的法定义务,调整为向具有独立监督权的社会审计组织提交真实的会计资料的义务,将既有的社会审计服务性调整为监督性权力,提升社会审计权的内容。 (3)社会审计权的实现: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 著名审计学家R.K.莫茨和H.A.夏拉夫在1961年出版的《审计理论结构》中讲到,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其委托人和信赖于他的意见的人负有责任,而且作为职业专家,他们对经济社会也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成为社会公众行使社会审计权的代表,独立行使社会公众所享有的社会审计权,也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注册会计师为企业所有者、所有社会成员监督企业的运营,保护的不是一部分人的财富与利益,其社会责任要求不仅要考虑现实投资者的利益,还要考虑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职业,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
大气污染治理论文:科学传播规范科技名词,助力公众认知大气污染治理 2016年11月26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科技名词委”)与未来论坛联合在中国科学技术馆举办主题为“守望蓝天:决战阴霾前线”的科普讲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王跃思以“我国(北京)大气霾污染现状、防控办法和面临的挑战”为题,围绕霾的诸多相关议题为到场的近300名观众进行了生动解读。笔者借此契机,围绕科技名词审定公布与科学传播采访了王跃思老师。 王跃思老师和科技名词工作可谓渊源深厚,他曾参加《大气科学名词》(第三版)的词条撰写工作,对全国科技名词委名词审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点颇为了解。新版《大气科学名词》目前正在审定中,王老师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但是一直在关注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尤其是不同版本之间的变化。所以,谈到科技名词审定公布与科学传播工作,王老师有很多自己的思考。 一 科技名词是公众科学认知的基础 谈到科技名词工作的重要性,王老师表示,作为一线科研人员,每天的工作都涉及大量专业术语,尤其是在跟国外的一些科研同行进行交流过程中,术语对接如果出现问题,会造成很多无用功。王老师认为:“科技名词是科学研究工作和成果交流的基础,毋庸置疑是需要统一的,否则会造成公众认知上的错误。” 1.细颗粒物,雾,霾 “以此次科普讲座活动的主题为例,公众将PM2.5(fine particles)称为‘雾霾’,这本身就是错误的,PM2.5的中文名为‘细颗粒物’。”王老师从大气科学角度对这一问题予以专业解读:“英文haze一词在《大气科学名词》第三版中对应的中文定名为‘霾’,其定义为‘悬浮在空中肉眼无法分辨的大量微粒,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千米的天气现象’。如果翻译人员没有注意到全国科技名词委公布的规范名词,错译为‘雾霾’,会造成读者的疑惑,久而久之会把‘雾霾’等同于‘霾’。实际上‘雾’和‘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大气科学名词》第三版中‘雾’(fog)的定义为‘近地面的空气层中悬浮着大量微小水滴,或冰晶,使水平能见度降到1千米以下的天气现象’。‘雾霾’这种错误称呼的传播就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伴随北京乃至全国大气污染加重,公众的关注度也持续升温。在未来的工作中,全国科技名词委应加大规范科技名词推广力度,尤其是对新词、热词的定名和公布要更加及时,防止公众产生错误认知。” 2.复合污染,逆温 “造成中国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包括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王老师向我们解读了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和其中的一些术语:“主观因素是人为污染物排放的增加。中国正面临复合型大气污染。‘复合污染’(combined pollution)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污染物或几种来源不同的污染物,在同一环境单元同时存在,并同时对生物体产生胁迫作用的环境污染现象。在英美等发达国家,煤污染与汽车污染相隔了几十年发生,能够分别去应对。而中国在煤污染还没有治理好的情况下,汽车污染又来了。中国面临的问题更艰巨。客观方面,全球气候变暖,高低纬度间的空气流动减弱,造成大气水平风速降低。大气中颗粒物增多,使得大气的温度升高,而地表获得的光能量变少,地表温度降低。这种地面上空的大气结构出现‘气温随高度增加而升高’的反常现象叫作‘逆温’(temperature inversion)。当冷空气聚集在地表,空气就不易形成垂直方向的对流。空气流动性差导致了污染物难以扩散。” 3.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 从2011年末开始,中国多个城市市民的实际感受与当时空气污染指数显示出的良好形势反差强烈,旧的空气评价标准已不适应新环境,新的空馄兰郾曜己糁欲出。自那时起,专业术语PM2.5(2013年定名为“细颗粒物”)开始成为大众关注的“热词”。王老师解释了目前中国的“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和原来的“空气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 API)之间的区别:“原有的‘空气污染指数’,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只包含‘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三项。2012年上半年,我国用‘空气质量指数’替代了‘空气污染指数’,新增了形成霾的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反映机动车尾气造成的光化学污染的‘臭氧’(O3),以及‘一氧化碳’(CO)三种污染物作为空气评价指标。‘空气质量指数’数值范围为0~500,是各项污染物‘空气质量分指数’中的最高值。这项数值最高的污染物被称为‘首要污染物’(primary pollutant)。” 4.“爆表” 在霾严重的日子里,“爆表”一词常被提及。笔者和很多公众一样,曾想当然地认为这个“爆表”的含义就是超出了仪表的最大测量值。听了王老师的一番解释,才知道原来空气质量指数的“爆表”具有特殊的概念。“PM2.5(细颗粒物),是形成霾的主要污染物,当PM2.5的浓度为500微克/立方米时,刚好折算成AQI的最大值500,PM2.5再升高,即便是超过1000,AQI依然只能是500,为‘严重污染’(AQI值300~500),就是说超出了目前标准的上限。这里的‘爆表’有它特定的含义。” 5.精准治霾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总体目标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在问及这一目标是否能够实现,以及如何治理大气污染的问题时,王老师说:“这个目标比较艰巨。了解形成霾的各种因素和具体的污染物成分,针对‘源清单’‘源解析’来科学地、精准地治霾十分重要。PM2.5来源包括直接排放和二次生成。二次生成是指排放到大气中的气态污染物通过多种化学物理过程被转化为硫酸盐、硝酸盐、铵盐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等细颗粒物。柴油车排出的‘黑炭’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另一方面,工业排放都有具体的措施和严格的标准,比如脱硫、脱硝、喷尿素等,重要的是如何加强管理和控制,加强执行力。” 大气污染治理论文: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法治化问题探究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河北保定 071000) 摘 要:当前,京津冀三地正在积极探索区域大气污染合作治理的有效途径。从法治的视角研究京津冀大气污染的治理,有利于加快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法治化进程,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具体应当从京津冀区域联合立法、京津冀地方立法以及京津冀统一执法等层面为京津冀大气污染合作治理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大气污染治理 京津冀区域 环境法治 尽管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制度,但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仍持续出现雾霾频率高、时间长、影响范围大、污染物浓度高等特点。究其原因,从以下的画面可探究一二。某京津冀城市霾重度污染城市,超大混凝土车白天在城区在主干道路上经常呼啸而过,满条街黄土飞扬,等黄土散去市民才敢入街行驶。还有些治标不治本的行政手段,为了降低霾报告指数,市政洒水车每天反复喷洒设立污染监测点的街道,导致设立污染检测点的街道满水横流,而相邻街道却完全干如死灰。这些滑稽画面屡见不鲜。可见区域联合立法和地方立法执法的严重缺失。这说明京津冀三地政府在协作治理污染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各政府缺乏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详细立法和标准执法,并且政府之间并不能有效进行协调,从而致使很多治理措施并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依然需要三地政府进一步探索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的治理的有效的法治化路径。 一、京津冀大气污染的治理的立法问题 (一)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之间的衔接不紧密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在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起到是基础和综合性作用。《环境保护法》从环境的全局领域出发对环境保护的目标、原则、方法、罚则做出了规定,而大气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内容,与环境保护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环境保护法》中所涉及的基本问题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自然无法忽视,所以《大气污染防治法》应当与《环境保护法》进行有效的协同,并且该协同并不是基于法律之效力,而是基于大气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点面关系。 虽然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成为《环境保护法》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内的全面突破,但其依然秉承了 环境领域的部门法具有相对独立特性的传统,并没有和《环境保护法》进行更紧密的融合。并且《大气污染防治法》 的修订是应当随着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而适时进行调整,从国外的立法经验和时间看,针对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类法律是需要进行频繁修订的。所以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如何通过更有效的区域立法和强有力的执法工作来提高这部法律的权威,丰富深化这部法律的内容和价值。 (二)京津冀大气污染的区域联合立法问题 根据区域法治形态理论,探索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合立法路径。这是一条既不同于中央立法又不同于地方立法的第三条道路。京津冀大气污染联合立法是指京津冀三地立法机关在各自的大气污染防治实践基础上联合制定的跨区域法律规范性文件,目的在于共同治理区域内的大气污染。在性质上,京津冀大气污染联合立法类似于区际协定、州际条约等法律规范,具有“软法” 的属性。京津冀大气污染联合立法的功能在于统一京津冀三地的地方立法目标、保持三地地方立法的一致与协调。在规则制定上,京津冀大气污染联合立法应当具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力求以问题为导向,应努力减少和删除无意义的、宣誓性的、符号化的法条。” [1] 京津冀大气污染联合立法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解决三地立法的一致性。一是立法时间的一致性问题。京津冀三地在大气污染地方立法上必须保持启动时间大体一致,不能有的立法,有的不立法。比如混凝土车如城区时间问题,北京市就一直有明确规定,但河北城市并未一致规定。二是立法目标的一致性。三地应当确定一致的立法目标,明确规定共同的年度减排任务、各自的年度减排任务、年度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等内容,并尽可能量化。三是法律责任的一致性。京津冀三地对大气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应当具有一致性,处罚手段、罚款标准要保持一致,处罚数额要按地方收入比例保持一致。[2] (三)京津冀大气污染的地方立法问题 京津冀大气污染区域联合立法作为介于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第三条路径,其最终实施仍然要立足于地方立法。 尽管《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具有很多亮点,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但是很多制度仍然只是搭建起一个初步的框架结构,还需填充很多必要内容。如果行政机关不积极推进相关实施办法,立法规定只会沦为一直空文。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法律责任模糊不明确,法律执行者便无法实施。因此,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要发挥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规范作用,关键在于将法律责任明确化、具体化。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地方立法要对大气污染治理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进行精心设计,明确地方政府及各主管部门尤其是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责任。这样就容易发挥和调动相关组织机构的积极性,多部门联合,共同治理大气污染。其次,加重处罚措施。为了起到更强的法律制裁效果,在立法时可以适当考虑增加人身罚的规定,对侵犯环境违法者予以镇慑。最后,把处罚措施具体化。地方立法应在《立法法》及相关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对违法行为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使条文设计符合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立法如果对处罚措施模糊化就会给执法者留下空间,导致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变差。 二、 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统一执法问题 除了建立统一的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制度,还应当探索建立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统一执法机制,因为只有公正执法才能真正实现京津冀大气污染合作治理的法治化。建立京津冀大气污染统一执法机制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首先,统一执法主体。明确规定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机关的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深入推进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跨区域综合执法。比如混凝车入城区的行驶应当赋予环境部门和交通部门联合执法。其次,统一执法标准。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统一执法,关键在于区域内的执法标准要统一。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如果北京地区处于高额罚款,而河北地区仅处以警告,那么就会造成违法主体向河北地区集聚。比如有的混凝土等污染车辆受于北京地区的限制而转而绕行河北地区的路径,这依然会造成这个区域的污染,这就无法实现共同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再次,统一执法程序。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处罚、大气污染防治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京津冀三地应当制定统一的执法细则,明确权力运行的步骤、期限等程序等要素。 京津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政府协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京津冀以协同发展为契机,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基础,制定配套政策为保障,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政府间协作功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大气污染治理论文:浅析如何做好城市大气污染治理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工业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对大气环境造成了巨大污染。其中城市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比如我国东部城市出现的雾霾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本文首先分析城市大气污染现象及原因,接着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关键字】大气污染;城市;治理措施 近些年来,我国大部分城市被雾霾席卷,有的城市甚至遭遇6级以上的严重雾霾。随着城市大气污染的加剧,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城市空气质量,严重威胁着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也给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观念敲响了警钟。因此,要分析导致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然后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为人们创造宜居城市。因此,本文首先分析大气污染的概念和成因,接着就如何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展开论述。 一、大气污染的概念以及成因 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要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就要分析成因,制定完善的大气治理措施,改善空气质量,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空气环境。 1.大气污染的概念 所谓大气污染是指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自然界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其含量超过环境承 载能力,使大气质量发生恶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地点或地区,如排放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活火山、自然逸出的瓦斯气,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地方。人为污染源则又可按不同的方法分类:按污染源空间分布方式可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区域性污染源;按人们的社会活动功能可分为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等;按污染源存在的形式可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 2.大气污染的成因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污染了大气环境,导致城市雾霾现象不断加剧。下面就针对大气污染的成因展开论述。 (一)燃料燃烧。随着工业行业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能源和燃料,尤其是在工矿地区和工厂比较集中的崎岖,污染浓度很高。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的企业没有采用新的节能技术,仍然采用高硫煤作为燃料,尤其二氧化硫,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还有一些化工企业,产生了大量有毒气体,造成了严重空气污染,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二)交通运输,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交通行业的迅速发展,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出现成倍的增长,不仅造成了交通的阻塞,而且车辆排放的尾气,同时夹杂着大量的可吸入颗粒,对大气产生极为严重的污染。 (三)生态环境破坏。随着人口不断增加,需要更多的生存空间,就会无休止的破坏自然环境,出现很多滥砍滥伐的情况,植被遭到破坏,增加了水土流失,导致有的地区出现扬沙和扬尘,对人的身体也会造成损害。 (四)工业布局不合理。在有的城市,是依托资源建立起来的,但是整体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区空气污染严重;还有的新型的城市,没有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环保绿化没有跟得上城市发展的步伐,绿化标准远远达不到城市实际发展的需要。 (五)环境意识薄弱,经济发展没有做好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一些地区的政府部门只顾盲目的追求区域的经济发展,在进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或者在进行城市或者产业规划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对大气环境保护的内容,造成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快速发展。这造成的环境危害和损失是难以挽回的。 二、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 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协同其他部门,认真分析大气污染出现的原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城市发展,制定出长远的控制防治规划,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下面就如何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展开论述。 1.做好大气防治的措施 就目前而言,治理大气污染的途径和方法很多,具体包括调整能源战略、采用清洁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合理使用煤炭资源、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应用绿色植物净化大气等。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要使用清洁能源,比如风能、太阳能以及水能。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要不断采用高新的节能技术,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煤炭燃烧方式;还要健全城市大气污染管理法律,对大气污染进行监控。 随着城市空气污染不断加剧,大气含有很多有害物质。因此,为了更好的控制空气污染,要根据大气污染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大气常见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悬浮颗粒、浮沉、可吸入式颗粒、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铅、氟化物等。 2.综合整治方法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要制定完善的大气污染整治计划,控制好最大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同时要根据城市发展结构和交通情况,确定污染城市大气的污染物,做到有的放矢和对症下药。因此在实际治理过程中,要改进落后的燃料方式,广泛普及气体燃料、太阳能以及地能等能源,通过综合治理的方法,建立无烟控制区;另外,要做好城市发展规划,调整工业布局,加强城市空气污染源的质量,降低尾气和废气的排放量;还要做好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净化城市空气。 3.利用气象条件防治大气污染 在污染源变化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大气污染状主要取决于气象条件。在实际过程中,污染物在大气中的稀释和扩散受气象条件的支配非常明显,因此,利用气象条件来制约污染源是防治大气污染现实而又有效的途径,而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则是其中的关键。气象部门不仅要提供大气污染预报,还可以为政府规划部门搞好城市建设的合理布局和城市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所以气象部门可以通过人工增雨、增雪、消雾等技术来净化大气、消除污染。 大气污染治理论文:纳米光催化技术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摘 要:现如今,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大气污染作为环境污染中的一种,加大大气污染的治理力度,缓解温室效应给社会发展带来的难题,有利于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基于此,文章主要对纳米光催化技术进行了分析,并对其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纳米光催化技术;大气污染;治理应用 纳米光催化技术在大气污染中的应用,可以提高大气污染的治理水平。由于纳米光催化技术的光敏效果较好,容易达到其反应条件,效率高,对环境及人体具有无害的特点,所以,纳米光催化技术已成为当前社会最先进的空气净化技术。对纳米光催化技术进行分析与研究,充分了解其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应用,有利于解决我国严重的雾霾问题,优化人们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纳米光催化技术理论 太阳能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能源之一,在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今天,其有效利用显得尤为重要。而光催化污染物降解技术既能充分利用太阳能,又能解决大气污染物的处理难题。纳米光催化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大气污染物治理方法,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与传统的物理吸附法(活性炭)相比,利用纳米光催化技术净化空气具有以下优势:催化降解反应可以在常温常压下进行;操作简便;在太阳光的激发下,能有效去除大气中的污染物如NOx和VOCs,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光催化技术理论主要基于“Fu-jishima-Honda”效应,20世纪70年代后期,Frank和Bard关于水中氰化物在TiO2表面的光分解研究及Carey等关于多氯联苯在TiO2紫外光下的降解研究,极大推动了光催化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研究。半导体材料的催化氧化机理如下:当能量大于禁带宽度的光照射半导体催化剂时,价带(va-lence band,VB)上的电子被激发,跃过禁带进入导带(conduction band,CB),而在价带上产生与电子()对应的空穴(),即产生自由电子-空穴对,活泼的电子、空穴在电场作用下可以分别从半导体的导带、价带迁移至半导体/吸附物界面,而且跃过界面,使被吸附物还原和氧化;同时也存在着电子、空穴的复合。价带空穴()将吸附的H2O氧化为羟基自由基(),导带电子()将空气中的O2还原为超氧自由基()。这两个自由基(),是降解污染物的关键活性基团。其反应原理如下: 二、纳米光催化技术的实际应用 纳米光催化技术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应用比较广泛,TiO2作为应用效果较好的光催化剂,具有较好的抗酸碱性、耐光腐蚀性,其化学性质稳定性较好,来源丰富,能源较大,具有产生的光生电子和空穴的电势电位较高等优势。但是,在实际的纳米光催化技术应用过程中,容易受到催化剂、有机物浓度的影响。因此,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重视这些因素对光催化技术的影响。 (一)催化剂对纳米光催化技术的影响。纳米光催化技术的原理,是利用催化剂净化大气的。在反应过程中,催化剂的表面积、粒径等等,都会影响纳米光催化反应。如:当催化剂的粒径不断缩小时,溶液中的单位质量粒子就会增多,虽然光的吸附效率有所增加,但是,光吸收不易饱和;当催化剂系统的表面积增加时,就意味着催化剂参加反应的面积增大,有利于催化反应的进行,反之,则不利于催化反应的进行。另外,催化剂的表面羟基及混晶效应,也是影响纳米光催化反应的另一因素。 (二)光源与光强对大气污染的影响。纳米光催化技术常用的光源有黑光灯、高低压汞灯、紫外灯、杀菌灯等,波长在200-400nm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在纳米光催化反应过程中,其光的强度越强,催化反速度就会逐渐趋于常数,但是,光量子效率则会随着光强度的变化而变化。此外,PH值不同,外加助催化剂及无机盐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纳米光催化技术的反应。 三、纳米光催化大气污染控制技术与其他技术的联用 (一)室内污染控制与通风技术。目前常用室内环境净化与通风技术有主动式和被动式2种。前者是将室内环境净化装置与机械通风系统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而后者采用空气净化过滤器结合自然通风系统。这两种技术均涉及高效通风技术,前者主要针对外源性污染,可采用高效低阻过滤的方式;而后者主要针对内源式污染,比较有效的方式为各种室内净化技术。目前主要通风方式包括混合通风、置换通风和个性化送风。混合通风和置换通风均以营造室内可感风环境为目的,若将空调设定温度调高必然会引起室内人员热舒适性的降低;个性化送风由于其实际使用中制约较多,在实际工程中较少。 (二)过滤技术。过滤技术主要包括纳米纤维过滤技术、光催化纤维过滤技术、膜过滤技术。纳米纤维过滤技术具有一定梯度结构的复合过滤材料可大大提高过滤性能,已用于室内空气净化、水体有机物净化等领域,有望实现大规模工程化应用;纳米光催化技术是一种新型的处理大气污染物的方法,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 四、结语 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单独利用纳米光催化技术的效果并不是特别明显,因此,在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将纳米光催化技术与其他先进的大气净化技术进行有效结合,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效果,保证人们生活健康。 大气污染治理论文: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 摘 要:现如今我国社会经济正在不断的发展,这也使得工业的发展开始不断的被普及,它对于城市化的促进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此过程中生态环境也遭到了很大的打击,大气污染对于生态环境来说是大气污染当中的一个重要的污染,会对人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威胁。所以在现如今的背景之下,分析大气污染的治理形式和其所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十分重要,本研究据此进行探究,希望所得内容能够给相关领域提供可行的参考。 关键词:大气污染;治理形式;问题对策 现如今我国工业发展的速度十分迅速,工业发展的现状有积极的作用,也有消极的作用,积极的作用就是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持续稳定的增长,而消极的作用则表现在对环境方面,特别是对大气造成了较大的污染。所以我国在对大气污染进行防治的时候,其防治工作所提出的要求开始越来越多,但是分析目前在大气防治工作当中出现的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能够有效的促进我国大气污染的治理,这对于大气污染的治理进行不断的深化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和问题分析 在当前环境下,我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存在有一些特别明显的问题,这些问题一般较为突出的表现在三个方面,主要是资金方面存在不足情况、能源消费结构存在不合理情况和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等情况,具体进行分析。 首先是资金不足的情况。大气的污染防治工作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所以它必须具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以此来作为防治的根本保证依据。而当前环境下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主要表现出的问题就是投入资金的明显不足。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就是没有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的相关规范制度加以构建,它会导致这项工作无据可依。另外,在进行环境保护的时候没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也无法使其购置这项工作的相关设备和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的作用产生了弱化; 其次,从能源消费结构的不合理性来看。当前环境下我国工业的能源消费结构所表现的不合理的问题和发达国家比起来,因为能源利用率方面不足我国的平均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对于煤炭消费方面存在有极度浪费的情况,因为煤炭消费的不合理情况较为严重,使得煤炭消费量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这样会导致大气污染程度进一步加大,会在很大程度上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产生一定的困难和影响。 再者,就是经管管理力度不足。为了保证大气防治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强化,需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但是现在情况下,我国大气防治工作却存在着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就是监督管理手段十分单一,相关技术无法做到与时俱进,没有形成有效的监测实例,这样就会导致一些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在处理的时候也会表现出一定的薄弱情况,对于相关的决策也无法做到规范性和科学性的处理。 二、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分析 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其发源地主要是工业生产。基于此,为了有效地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必须要做好对于工业污染的重点防治,做到较好的节能减排,合理的对煤炭的工业的所需品的排放量进行控制,才能较好地实现这一工作。在这种背景之下,需要做好清洁的相关工作增强清洁工人的环保意识,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和作业条件,除清洁生产的工作效益。 (一)从主观方面做好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 要在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当中,投入较为充足的资金进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购置充足的,能够满足相关防治工作的设施和设备,满足上述条件之后进行相关的资金投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政策投入资金支持,保证大机房这工作能够顺利开展。还需要重点对工业污染进行防治,需要做好工业污染的重点防治工作,尽量能够做到节能减排合理的对于煤炭等工业所需品的排放量进行控制。与此同时进行相关清洁的管理工作,强化清洁工人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有效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并且进一步的发挥出清洁生产工作的模式做。不断地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能改善城市大气环境的质量。所以需要针对城市的现状和特点,有效开展区域性的污染防治工作,并且不断的对于污染物的排放指标进行规范,制定相关的污染物总量的控制,保证大型企业的排放量实现最大的限度的降低。在此基础之上,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方面的建设工作,要保证我国大气环境的质量。 (二)从客观方面做好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 从客观方面来讲,需要不断地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改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这项工作的开展得到有据可依的支持。在当前环境之下,对于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这些法律法规体系在监管力度方面还不够充足。所以在进行相关立法的同时,也要做好相关大气污染的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要全方面的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使得相关管理人员能够从整体上认识到对大气污染进行防治的重要性,并且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大气污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当中。对于全过程进行相关的控制,做好对大气污染的检测,这样能够使区域的大气环境的总量得以有效的平衡。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研究简单针对大气污染的治理形式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探究,并且提到了一些策略和建议。笔者认为,对于现如今的大气污染情况该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进行解决,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样才能够进一步为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提供帮助。 大气污染治理论文:探究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摘 要: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在不断地发展,科学技术也越来越先进,但是大气污染问题却没有任何进展,甚至越来越糟糕,尤其是前段时间的雾霾天气,不仅影响了人们的出行,甚至危害到了人们的健康。 本文详细分析了大气污染的来源及其治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 以期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大气污染;解决措施;危害健康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的 GDP 在不断攀升,但与此同时,大气污染也日趋严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健康生活。为了中国更好地发展,要努力做好环境保护的工作,重视大气污染问题,提出有效改善大气污染的意见。 一、大气污染的概念 大气污染是指人类因生活、生产等活动向自然界排除各种污染物,而该污染物超出了环境所能承受的范围,由此而引起大气质量发生恶化,最终导致人们的生活环境遭到破坏。污染源有两种,一种是天然污染,另一种是人为污染。天然污染指的是自然界排放出的污染源,例如灰尘、活火山排除的二氧化碳、森林火囊约暗卣鹋欧懦龅奈廴疚锏取H宋污染是破坏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例如交通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等。 二、治理大气污染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虽然很重视环境问题,也在不断地改进对大气污染的治理方案,但是效果都不太明显。大气污染仍然很严重,笔者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有以下几点问题: (一)规划过程中缺乏科学依据 政府工作人员在规划城市建设时,缺乏科学依据,忽略了环境的重要性。如今在大城市中看到的都是密密麻麻的高楼大厦,居民住宅之间离得也很近,这不利于空气的流通,容易造成城市的“热岛效应”,此外,城市周边如果还有化工厂或者垃圾处理厂的话,后果更严重,这些污染物质会向市区进行辐射,从而导致环境进一步恶化。 (二)对大气质量管理不重视 目前的大气污染基本政策是控制污染物总量,而总量控制很难兼顾质量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是大气污染控制管理的设定目标,因而忽视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排放量控制。然而污染物排放量并不是根据大气环境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来管理的。例如燃煤电行业,它的主要管理目标是二氧化碳,但是燃煤电行业不仅仅是排放二氧化碳这一种气体,还有氮氧化物、细颗粒物以及温室气体等物质的排放,这些也是影响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不强 很多城市的环境质量监测指标不全,对细颗粒物、臭氧等方面的指标都没有进行检测,数据信息不完善,很难正确反应大气污染状况。虽然有些重点城市采用了自动监测系统,但是其显示的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都没有达到要求,有些地方甚至还存在人为操纵大气环境监测数据的现象。 (四)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强 近几年,虽然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具体的规章制度还不是很完备。此外由于政府缺乏严格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而各地又受到经费的限制,导致对大气污染的监督力度大大降低,从而消弱了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的日常监督。 三、治理大气污染的有效措施 (一)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规划 城市建设必须考虑城市环境的发展,合理布局建筑之间的距离,确保空气的流通性。合理规划城市周边的化工厂和垃圾处理厂,建立专门的工业基地,远离居民的居住环境。此外,在建设过程中还要加入绿色环保的理念,加强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共同营造一个舒适环保的生态环境。 (二)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工作 深入研究导致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以及形成机制,了解大气污染的污染特征,重点研究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开发大气污染物的高效去除技术和控制二次污染物的技术。建立全国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清单,全盘了解细颗粒物排放源的构成情况,并且收集相关数据,确定污染物的排放源头。 (三)加强对汽车尾气排放量的控制,减少工业大气污染 汽车尾气对大气污染也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因此要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加强监督汽车燃油的使用质量。为了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要尽可能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可以代替石油和燃料的能源,这不仅能够节约能源的使用量,还不会污染环境。同时,做好城市交通工作,控制摩托车和出租车的使用量,增加公交车的数量,提倡环保出行,从而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另外,工业气体的大量排放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例如火电厂、钢铁厂等。这些工厂排放的气体污染源很严重,为了减少这些有害气体的排放,企业在排放该气体时要先进行清洁处理,对于二氧化硫超标的烟气,应该制酸或采取其他方式回收处理,对于常规的火电厂,应采取布袋除尘等方式加大其颗粒物的的处理,而对于低浓度烟气和排放超标的制酸尾气,应该进行脱硫处理。 (四)加强大气污染的法制建设 为了强化大气污染的监督管理,需要进一步扩大大气污染的监管范围,在行为规范、法律程序方面尽可能地做到规范具体,完善配套的法规,增强其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大气污染的执行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完善数据监测的质量体系,提高监测大气环境的技术水准,并且提升监测质量和监测频率。 四、结语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在规划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将环保理念贯穿其中,从而建立一种多样化、多渠道的环境保护机制。同时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理念,让人民群众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从而为建设健康舒适的绿色生态环境共同努力。 大气污染治理论文: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对策浅析 摘要:指出了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状况日益严重,已接连发出红色预警,从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的合作方面的问题出发,分析了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的现状,提出了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京津冀;大气污染; 治理对策 1 引言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接连发出红色预警,廊坊地区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但在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合作方面,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集中表现为京津冀还缺乏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长效保障机制,缺乏区域内财政金融政策的相互配合,存在着治理大气污染的可用资源与承担任务不匹配现象,制约了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环境效益。京津冀目前还处于跨越碳排放强度高峰的初级阶段,距离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总量高峰还存在很大差距,还面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均碳排放和碳排放总量上升的艰巨任务,寄希望在短期内很快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总量高峰,取得“一蹴而就”的成效是不现实的。 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要靠行政手段,也要靠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当前京津冀在治理大气污染中,虽然在淘汰落后产能和强制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等方面,利用行政手段能够取得一些成效,但从长期看,还需要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为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提供长效保障。 造成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运用不充分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财税金融制度还不能适应低碳绿色发展需要。一方面,我国还没有按照“税制绿化”和“财政绿化”要求,完善税收制度和财政制度,导致我国现行税收和财政在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改造提升方面,缺乏科学的制度安排,不利于发挥治理大气污染的财税制度功能。另一方面,我国在信贷考核体系中,还没有把绿色信贷真正嵌入信贷制度内容中,还没有形成导向清晰、内容完整的绿色信贷体系,减弱了治理大气污染的金融制度功能[1]。 2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的治理对策 协同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既要明确考核目标和任务分工,又要注重协同合作,必须在协同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牢固树立区域环境效益至上的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克服各种阻碍协同合作的制度障碍和行政体制障碍,必须针对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和三地客观存在的财政金融资源差距,密切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在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力和财政投资吸引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2.1 近期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完善跨区投资税收征管体制。对于总部经济所在地与分支机构所在地之间存在区域内的“飞地经济”现象,应按照地域管辖权优先征税,居民管辖权补征税款的要求,制定国内跨区域的统一、规范的企业所得税核算标准和分享办法,以抑制各地为争取分支机构项目落地而乱施税收优惠和任意让渡税款行为。同时,还应统一税收征管的执行标准,以解决京津冀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三地执行标准差异和由此造成的纳税人为减轻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跨区域报税问题。 (2)加大中央对环首都地区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重大国家战略,中央财政应承担更多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涉及减少污染排放的能源节约和能源替代项目、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改造升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消费节能和消费减排等综合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内容方面,加大中央京津冀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支持力度,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环首都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 (3)信贷管理体制创新。在京津冀协同治理污染的发展过程中,应通过金融管理特别是信贷管理体制创新,增加绿色信贷权重考核体系等举措,对承担治理大气污染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大的相关区域,增加其鼓励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绿色信贷指标,提高其金融机构存贷比水平,使京津冀资金保障与京津冀承担的治理大气污染的产业结构改造任务相一致。通过增加和调剂京津冀区域的信贷指标,支持其传统产业结构改造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4)协调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关系。按照京津冀产业一体化协同发展要求,借助区域合作协调平台,协调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有利于促进京津冀产业的吐故纳新,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引进和布局新的l展项目,进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节能减排。在布局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方面,不仅要杜绝各行政辖区采用非市场竞争手段,争夺和拦截外商直接投资现象,还要通过京津冀协商合作,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重点布局在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重、节能减排压力大的区域。 2.2 中长期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制度保障条件,提供长效保障机制。主要体现在财税制度保障方面,一是需要按照绿化税制,完善税收体系要求,及时征收包括碳排放税在内的环境保护税,通过完善消费税制度,把“两高一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发挥其抑制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功能。二是实施汲水财政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导向型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利用的财政投资、财政补贴支持力度,在鼓励和支持产业改造升级、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吸引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三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的制度保障体系,通过制度化的政府绿色采购,发挥政府节能减排的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提供节能减排产品和社会提供节能减排服务[1]。 (2)加执法整治。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以整治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为重点,铁腕执法,严查严管,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整治,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污染企业切实付出高昂代价。并采取督导检查与纪检监察联合督查等,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3)严格规划区内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加强对各个辖区的督导,对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空气质量进行认定和,强化督导和技术指导,做到责权统一,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市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4)加大对市民的宣传引导。继续与市主要媒体密切协作,播发环保公益广告,向市民群发环保公益短信,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开辟空气污染防治科普专栏。同时,加大社区、学校等的雾霾知识普及宣传,消除大众的恐慌情绪。 (5)大气检查结果将与地方政府考核挂钩。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专项检查以京津冀为重点并兼顾周边地区,环保部将组织10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飞行等方式锁定污染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说, 各类大气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是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考核的依据。 (6)积极发展环保产业。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在实现公司盈利的同时,实现污染一体化治理。到2017年底,北京市要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天津市钢铁、水泥产能控制在2000万t和500万t,河北省钢铁产能压缩淘汰6000万t以上。产业结构优化、高污染企业搬迁等工作,既可以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也是倒逼产能过剩行业进行调整的路径。而当下环境,往往能找到可以变通的方法,理由就是环境违法成本低,处罚轻,而环境违法后换取的经济效益极高。环境立法必须先行,一系列可为的促进环境守法的手段和机制也应该尽快完善。其中,应促成相关信息对全社会公开,交由全社会共同监督,这就有可能促使这些问题受到重视,法律法规贯彻和执法干预都将更为顺利。环境执法如此,京津冀一体化在环保领域的一体化,同样可以遵循这样的路径,加以促进[2]。 3 结语 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反复的环境治理过程,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大气污染来源分类,是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双管齐下、科学治理的重要基础。赵颜颜列举了几种大气污染源的分类,通过分析京津冀地区实际情况,分析出其主要污染源,针对污染源的不同提出了治理大气污染问题的建议和对策[3]。当前,河北在水资源、大气环境、能源供给和总体生态体系等方面面临严峻挑战,与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的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河北省应着力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建设京津绿色生态屏障[4]。 大气污染治理论文:大气污染治理的建议与措施 摘要:近年来,生态环境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极大的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环保问题的讨论。特别是与城市居民密切相关的大气污染问题更是受到居民的热烈关注,其中又要以“北京雾霾”为代表的大气污染现状为代表。大气污染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污染问题,还直接对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因此,如何治理与预防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现象成为环保部门及众多专家学者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大气污染;雾霾;防治 引言 由于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污染物的排放量也逐步增加,给大气环境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使得复合型环境问题逐渐表露出来,导致环境的空气质量不能得到保证。近些年来,雾霾天气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出现并持续较长时间,其危害关键在于霾。霾是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组成的,使得人们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人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着重要影响,同时还会造成人心理上的压力与沉闷。由于雾霾天气降低能见度,空气质量变差,也会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安全,进而对经济发展有着较为严重的限制,导致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受到抑制。 一、大气污染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大气环境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后期,经济发展方式、能源结构和相关的产业结构对环境的影响;主观原因则反映出我国在大气污染防控方面的不足,主要包括大气环境法制以及相应机制等。主观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我国长期以重化工业为主的经济结构产生大量污染物,不仅使经济发展质量难以提高,资源环境也不堪重负。能源结构缺乏合理性。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带来了严重的空气污染。我国煤炭消费量从2005年的21.4亿吨增长到2012年的36.5亿吨,煤炭消费量约占世界消费总量的50%。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日趋严重。这不仅是造成城市灰霾、酸雨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有限的大气环境承载条件。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城市连接成片,人们生产生活高度集中,燃煤、交通、建筑等活动带来大量污染物的集中排放。 二、大气污染的治理办法 1、提高废烟废气的控制技术和效率 从大气污染的形成的重要原因来说,城市建设中带来的废烟废气是一个重要原因。要治理大气污染,就可以从提高废烟废气的控制技术和效率的角度进行。首先,可以利用多种的除尘设备对大气中的烟尘和工业粉尘进行处理。目前较为流行的颗粒状大气污染物处理技术主要有:离心力除尘技术、湿式除尘技术、电除尘法、惯性力除尘法等等。其本质就是利用物理和化学的方法,将大气中的颗粒状污染物进行收集或处理。其次,可以提高废气的二次利用率。目前,随着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理念的更新和发展,对废气进行二次利用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方向和趋势。汽车或工业所排放的废气中不全是有害物质,还包含了一定量的有价值气体,可以进行循环利用。针对于此,应该大力发展废气回收和再利用技术,真正变废为宝,既达到治理大气污染的目的,又提高了经济效益,促进了经济可持续发展。 2、合理利用大气环境容量 大气环境容量就是指在满足大气环境目标值(即能维持生态平衡并且不超过人体健康要求的阈值)的条件下,某区域大气环境所能承纳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或所能允许排放的污染物的总量。合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就可以在一定的限度中进行合理的排放,做好合理规划,减小对大气的污染。可以根据大气的自净率规律定时定量的向大气排放废烟废气。这就可以充分利用大气环境自身所带的承受力和净化功能,利用大自然的功能对大气污染进行自动的治理。 三、大气污染的防控措施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大气环境的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并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大气污染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宣传《大气十条》 《大气十条》为大气污染的防控提供了指导,制定了相关的方针与措施,而大气污染的治理效果与其落实情况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我们要大力宣传党的指导方针,认真落实有关《大气十条》的相关任务与措施,与各省签订大气污染防控目标责任书,以确保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与实施。同时,要制定系统的考核指标,以构建完善的大气质量考核体系,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2、制定相应的规范 制定相应的规范与法律,以明确相关的责任与义务,重点是排污许可、法律责任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并且要进一步加大相应的处罚力度,以减少对大气污染的不法行为,进而提高大气环境的质量。同时,加快有关机动车和排污的相关规范的制定速度,以较好控制机动车尾气和排污对大气的污染,有效降低大气的污染程度。 3、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 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加快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以完成全国统一布局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实现对全国大气质量的实时监测;二是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监测数据的质量高低直接反应了全国监测的情况真实程度,是监测工作最为重要的一环。 4、加快预警应急体系的建立 进一步加快预警应急体系的建立,特别是雾霾天气的预警应急系统,以确保对重度污染环境的趋势分析,并提前做好预警应急工作的准备。对于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应积极制定相应应急预案,以遏制大气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并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落实机动车的防控工作 在机动车的防控工作落实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机动车的排放标准,并鼓励部分地区进一步落实第五阶段标准。同时机动车用油方面也有明确规定,严格控制油品升级的时间,并进一步加快燃油清洁化的改进过程的速度,以减少机动车排放量,进而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环保标志的管理力度,完善环保型机动车的考核标准,进而全面提高机动车的排放水平,以减少机动车给大气造成的压力。 6、鼓励开展全民行动 大气污染的防控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大工程,需要全民行动与政府、企业形成大气污染防控的社会格局。政府要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只有鼓励并开展全民大气污染防控行动,才能进一步促进大气质量的改善,以达到人们所期望的生活环境水平。 7、加大宣传力度 最后,通过宣传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绿色植物可以使大气中的氧气不断更新,以此调节空气成分,净化大气。大批植树造林,充分利用森林及绿色植被对温室效应的调节作用。扩大生物链中的碳量,使大量碳不能转化为CO2进入大气中;适应气候变化,培育出适宜气候变化的农作物新品种等,种种措施都能减缓温室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结束语 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因此本文对城市的大气污染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而后针对大气污染的原因提出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因此,要想改善城市的大气质量,不仅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方针和措施,更重要的是政府的落实情况,只有将相关的方针措施落实到位,才能提高城市大气环境的质量。
中医内科论文:我国中医内科学教学论文 1LBL教学法 LBL教学法,即Lecture-BasedLearning,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是目前仍为应用最广泛的一种教学法。该法是以教师为主线,以授课为中心,采取大班全程灌输式教学。我校目前中医内科教学大都采取LBL教学法,学生一般反应是该法较为死板,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容易忘记。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尽可能使用图片、录像、多媒体等手段为辅助,可使教学效果得到适当的提高。 2PBC教学法 PBC教学法(Problem-BasedCurriculum,PBC)是指以临床问题为引导的教学法。该法一般比较适合基础医学教程的教学,比如生理,病理,解剖等。在中医内科学的教学中,笔者及所在团队也尝试过PBC教学法,在授课中把临床的案例作为相关问题呈现在学生面前,并以该问题为契机引导课程的进行,例如在讲解痹证的病因病机时,首先给学生呈现一份因为长期从事水产业而就诊的痹证患者的病历,再对应相应的病因进行讲解。相对于传统教学法而言,该法能够更好地将书本知识与临床问题相结合,但其缺陷就是教学的重点还是以教师为主,学生缺乏临床思维能力,在学习过程的结合中显得不自然,不能适应临床的千变万化。 3PBL教学法 PBL教学法,即Problem-BasedLearning,最早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美国西余大学医学院,1969年由美国的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首先把PBL引入了医学教育领域。该法是以医学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以组内讨论的形式,在相关教师的参与下,围绕某一医学专题或具体病例的诊治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学习过程。PBL教学法强调把学习与相关的、有意义的问题背景相结合,通过学生以小组合作的方式解决问题,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专业知识,学会解决问题的技能,促使其自主学习模式的建立。例如在讲授尫痹(类风湿关节炎)中,给予学生一个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从发病到现在就诊全过程的病历(该病例基本符合教材的典型案例),提出在这个病历中相应的病因、病机及辨证论治等问题,让学生以学习小组内部讨论的方式作答。在PBL教学法的实施中,笔者发现,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医学知识背景才能很好的执行该法,否则就会出现小组讨论、自主学习等过程中学生无所适从,不能很好地完成团队配合。同时因为案例一般多为典型案例,不能很好的培养学生灵活的临床思维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改进。 4CPBL教学法 CPBL教学法(ClinicalProblem-BasedLearning,CPBL),即将临床实际病例与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方法结合的一种新的案例学习方法。CPBL与传统PBL不同,该法采用真实病例,使PBL教学从书本案例向临床教学延伸,也就意味着在该法实施中的案例不再是符合教材典型案例,而是临床上千变万化的实际案例,故而通过该法,基础与临床得到了很好的结合。CPBL教学法较为适合高年资医学生或者已经进入临床实习的医学生,对于临床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则能更好地理解CPBL法的实质与精髓。但在临床实习教学过程中发现,由于实习学生临床知识与经验不足,加之缺乏相应临床思维能力,很多见实学生很难适应和理解CPBL法,故本教学法在本科生实习中期阶段或研究生临床教学中开展,可能更具有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5TBL教学法 TBL(TeamBasedLearning,TBL)教学法是在PBL教学法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它是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团队协作,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及团队意识,克服了传统教学中以授课为基础、以教师为中心的弊端,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的主动性。笔者及所在团队在实施TBL教学法时,一般是按照一周一次的频率进行,首先组织学生课前自习,然后进行课堂测验,本次测验有学生独自完成,再以同样的问题进行第二次测验,本次以学习小组内讨论的方式完成,由同学发言,最后由教师进行详细讲解,之后完成课堂作业,同样以小组讨论及学生进行自我总结的形式进行,课堂最后完成组内成员互评,得出一个分数,构成期末考核的依据之一。通过TBL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很清楚地了解独自操作与团队合作的不同效果,同时能够很好的培养学生的思维方式,在今后的学习中养成团队合作的习惯。但是其也存在弊端,TBL教学法耗时较长,因为实际教学中的课程与课时一般都是固定的,要在短暂的时间内完成较多内容的教学,如果全程使用TBL教学法,存在时间不够的问题,影响整个教学进程。 6小结 中医内科学内容繁杂,需要掌握的知识点众多,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受到很多限制,不管采用哪种教学法,最终目的都是尽量使学生很好地掌握认识疾病、处理疾病的思路与能力。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并不能单独运用一种教学法就能完成教学,必须是多种教学法相结合,除了上述的教学法外,笔者及团队在教学工作中也会运用到其他一些教学法,如案例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参与教学法、成功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等,亦能较好地丰富课堂,激发学生学习激情,加固学生的记忆。值得一提的是,循证医学在医学的发展中是新的里程碑,在当代的医学教学中,适宜引入循证医学理念,是现代中医药学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李兆福 李钦 王燕 徐莹 王清 杨毅坚 单位:云南中医学院 云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风湿科 中医内科论文:胁痛中医内科诊治探究论文 【摘要】胁指侧胸部,即由腋以下至第十二胁软骨部分的统称,故胁痛系指一侧或两侧胁肋疼痛为主要表现的病证。常因气滞、血瘀、湿热及实火,或肝之阴阳不足致肝络不畅,气血失养所致。 【关键词】胁痛 肋间神经痛 中医药研究 毒副作用 一、病因 1、外邪侵袭湿热、疫疠或寒湿之邪侵犯肝胆经脉,肝胆失于疏泄条达,少阳、厥阴经脉不畅而致肋痛。 2、情志内伤情志抑郁或暴怒伤肝,均可至肝失条达,疏泄不利,气阻络痹而致胁痛。 3、劳欲、劳倦过度劳欲过度耗伤肝肾精血;劳倦伤脾、中焦运化水谷乏力,气血化生乏源;或久病体虚,精血俱亏、肝肾不足,脉络失养而致胁痛。 4、瘀血内积外伤或强力负重,致胁肋受伤,瘀血停留,阻塞脉络而致胁痛;或黄疸、积聚等经久不愈,肝脾受伤,气机郁滞、瘀血内积,胁络塞滞而为胁痛。 5、痰浊郁火饮食不节,过食肥甘厚味醇酒,或过食生冷,遏伤脾阳,脾失健运,痰浊中阻,气机郁滞,肝胆疏泄失司而致胁痛。痰浊阻于中焦,胆腑通降不能,胆汁排泄不畅,内郁而化热生火,湿浊热邪交蒸日久煎熬,结成砂石,阻滞胆道而致胁肋剧痛。 二、病机 1、发病浊实之邪阻滞胆道所致胁痛,起病多急,如感受外邪,外伤或砂石(虫体)所致胁痛,发病急骤且疼痛较重。因精血亏虚、胁络失养,或虚实中夹实所致胁痛,起病较缓,如劳欲过度,情志所伤者,发病缓慢而疼痛较轻。 2、病位以肝胆二经为主,兼及脾胃、肾。 3、病性有虚有实,或虚实并见。但疼痛在于气血不行,不通则痛,故临床以实证或虚实夹杂为多见。实证以气滞、血瘀、湿热等浊邪为主;虚证多为阴血不足、肝肾亏虚或阴阳俱亏。 4、病势病之初期多以气滞或湿热为多见,进而出现气滞血瘀,气郁化火,灼伤阴津之变;或出现湿热化火、气津两伤,湿热未尽、肝肾阴亏、甚至湿痰瘀阻、脾肾不足之变。气血阴阳演化之中,由肝胆而及脾胃,进而及肝胃、脾肾。 5、病机转化胁痛病机转化表现在邪实积聚与正气耗损两方面。邪实的积聚,一是由气及血,即肝气郁结日久不解,致肝郁气滞,进而可致血行不畅,瘀血内停,肝血瘀阻,甚则形成癥积;一是由湿热蕴积肝胆,化火生毒,熏灼肝体,炼液为痰,致痰火毒瘀内蕴之胁痛重证;或湿热久羁,脏腑失和,湿浊痰毒内生,恋积于肝,进而致痰湿毒瘀迁延肝胆之杂证。正气耗损,即由实转虚之变。肝胆湿热、肝胆实火或肝郁化火,火热灼伤阴液,及肝血瘀阻,瘀血不去,新血不生,均可致肝阴亏虚;火热灼津耗气,或肝郁乘脾,日久可致脾气虚弱,肝阴亏耗,久竭肾精,致肝肾阴虚,又气阴两伤,或阴损及阳,则可成肝阳虚或肝脾肾阳虚之证。 三、辨证论治 (一)辨证要点 1、辨外感和内伤胁痛外感胁痛,起病较急,大多为湿热病邪侵犯肝胆,临床多伴有恶寒、发热等表证,且多同时并见恶心、呕吐或黄疸等症状,舌红,苔白腻或黄腻,脉浮数或弦数。内伤胁痛,起病较缓,无发热,恶寒等表证出现,多由肝气郁结,瘀血阻络或肝阴不足等引起。 2、辨胁痛性质胁痛病性有虚有实。若胁痛以胀痛为主,走窜不定,时痛时止,随情志变化而增减,多属肝郁气滞,气阻络痹所致;若胁痛以刺痛为主,部位固定,入夜痛甚,或因跌仆闪挫所致者,为胁络受损,瘀血停着,若胁下可氧及癥块,触之坚硬者,多为气滞血瘀,瘀滞积久不散所致;若胁痛重着,痛有定处,触痛明显,伴口苦心烦,胸闷恶心,发热烦躁,或目身小便发黄,为湿热着蕴肝胆所致;若右胁痛如绞,痛彻肩背,或伴黄疸、发热或呕吐蛔虫,多为砂石或蛔虫阻滞胆道,病属湿热;若出现胁肋掣痛,心急烦躁,口苦,尿黄,则为气郁化火;若胸胁胀痛,右胁痞肿,纳差,舌淡,苔白滑,脉弦迟,则为肝郁夹寒;若胁肋隐痛,心烦口干,伴头晕目眩,舌红少苔,则病属阴血亏损;若胁痛隐隐,但绵绵不绝,疲劳后可使疼痛加重,按之反较舒适,多属血不养肝,络脉失养所致;若胁肋痛悠悠不休,遇劳加重,畏寒肢冷,舌淡苔白,则属阳虚,肝络失养。 3、辨胁痛病位肝居胁下,经脉布于两胁,胆附于肝,胁痛之病位主要在肝胆,但常与脾胃和肾有关。胸胁疼痛,不论一侧、两侧,呈胀痛、刺痛,或灼痛、坠痛、隐痛,或痛如刀割,痛彻肩背,位均居肝胆二经;但若胁痛伴嗳气频作,恶心呕吐,胃脘胀闷则为肝气犯胃,病位在肝胃;胁痛若伴肠鸣,腹胀,便溏泄泻,为肝逆乘脾,位在肝脾;若胁痛牵引腰背,呈坠痛、隐痛,悠悠不休,遇劳而发,则由肝及肾,位在肝肾。 (二)治疗原则 胁痛的基本治则是调理气血,疏通经络,恢复脏腑功能。对实证胁痛,据邪之不同而予或利湿解毒清热,或理气活血,祛瘀通络等祛除邪气法之主,则经络得以通畅。对虚证者,以扶正为主,阴阳气血俱充,阴平阳秘,气血调达,经络自得荣养。虚实并见者,据虚实之轻重、缓急,补泻兼施,或以补为主,补中有通,或以通为主,通中兼补。 中医内科论文:中医针灸内科学论文 一、资料与方法 (一)评价方法。两班均进行一学期的中医针灸内科学课程学习以后,进行期末闭卷测试。试卷由教研室中非授课教师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分析工作由研究生完成。最后,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和比较。 (二)统计学分析。将所有数据录入SPSS17.0软件进行t检验和秩和检验,检验标准α=0.05。 二、结果 将两班的期末成绩相比较(见表1),对照班(1班)的平均分为75.367±7.753,试验班(2班)的平均分为82.533±6.822,两班有显著差异(P=0.000),说明试验班学生掌握知识的平均水平好于对照班。将两个班的期末成绩分布进行比较(见表2),可见两个班之间有明显的差异(P=0.000)。试验班成绩优、良的人数明显多于对照班,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的人数明显少于对照班。 三、讨论 (一)教育现状。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高等医学教育为“精英教育”。学生在预修医科、获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并且通过医学院入学考试(MCAT)之后,才有资格进入医学院学习,这体现了对学生的高素质要求[5-6]。但是国内的高等医学教育现状是学生通过高考直接升上医学院进行学习,而且医学院校的门槛分数参差不齐,导致国内医学生本身素质不能普遍的达到高水平。另外国内高等医学教育学制可分为五(六)年制本科、七年制本硕连读和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与国外终身医学教育相比时间被大幅度的压缩了,也就是说国内医学生要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医学知识[5]。中医针灸内科学是一门后期临床教学的主干课程,学生需要在熟练掌握基础理论课程的前提下学习与临床相关的知识,这无形中加大了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课业负担。学生普遍反应本门课程的知识点过多,学习之后掌握度不好等问题。 (二)艾宾浩斯遗忘规律曲线理论的应用。记忆和遗忘是相反的过程,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遗忘是人体大脑对信息处理的一个综合的、复杂的过程[7]。艾宾浩斯的记忆理论来源于他的无意义音节记忆试验,在此试验中他将所有混杂因素排除,发现了在没有背景信息的条件下的记忆和遗忘规律。其试验得出的结论是遗忘在记忆之后立刻开始,但是遗忘的速度并不均匀[8],并且越熟悉的材料被人们遗忘的速度越慢(见图2)。上图形象地说明随着复习次数的增加,遗忘的内容越来越少。我们本着此理论,要求针灸内科授课教师对学生进行随堂测验及课后小结,目的是督促学生对已经学习过的知识进行多次记忆。本次试验的期末考试结果显示试验班的平均成绩以及优秀率明显高于对照班,说明该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较好。本次较好的试验结果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中医针灸内科学的课程排课紧凑,周一到周五每隔一天都有理论课授课安排,为学生提供了短期内的课内复习时间。其次,授课教师在试验班教学中利用课前及课后时间的考试和小结,反复强化学生已学的知识点,促使学生对知识点产生长期记忆,有效地降低了学生对知识点的遗忘率。 四、结论 记忆对中医学生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中医需要记忆的知识点过于庞杂,给学生增添不小压力。将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理论应用到教学中去,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强化学生对已学习过的知识点的记忆,减轻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另外,通过本学期在中医针灸内科学的教学改革试验,学生也学会了一种新的学习方法,将此方法也运用到学习其他课程中去。可谓之“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总之,了解遗忘和记忆的规律并积极地调整教学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学质量。此方法可推而广之,可使国内的医学教育质量上升一个层次。 作者:王颖张晓露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 中医内科论文:基于教学的中医内科学论文 1中医内科学前沿领域与当代名家经验的介绍 大学生的自学能力较强,书本内容完全可以通过自学预习完成,督促学生养成预习及复习的习惯,课上老师可以提纲挈领简要介绍书本的重点难点。老师备课时注重相关疾病的前沿发展与名家治疗经验等内容,并介绍给学生,会更加引起学生的注意。比如中国中医科学院的仝小林,创新性地提出肥胖型2型糖尿病(消渴)优秀病机为中满内热,他通过研究糖尿病的临床特点、演变过程、治疗经过等,结合《内经》中相关论述,提出了消渴的络病贯穿始末和“郁、热、虚、损”四大阶段的病程演变过程,形成“肥、糖、络”整体辨治体系;明确五大治法:消膏转浊,开郁清热,苦酸制甜,辛开苦降,全程、早期治络;糖、降脂、增加胰岛敏感性的糖敏灵丸,防治微血管并发症的络通粉,治疗糖尿病胃肠功能紊乱的肠胃通胶囊,治疗糖尿病焦虑失眠的眠虑安,治疗糖尿病肾小管损伤的补肾缩泉胶囊。另一位治疗消渴的中医大家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的吕仁和教授,提出了糖尿病及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等并发症防治“二、五、八”方案、“六对论治”、“三自如意表”综合防治方案,独创“微型癥瘕”学说,开破血化瘀治疗糖尿病肾病先河,益气滋肾通络法是糖尿病肾病“微型癥瘕”学说的临床应用。将这些最新的进展和医家介绍给学生,会让其眼界开阔,启发学习思路。教学不是以简单的教授课本内容为目的,而是为了培养中医事业的人才,培养从学生开始的中医思辨能力、继承及拓展能力,这些都需要在教学中不断灌输和培养。 2课堂模拟表演和演示的教学形式 由学生分组,按照老师的预先要求就某一授课内容做相关准备,通常要求去图书馆、互联网上查找资料,然后在课堂上表演或演示。一般建议可采用实物资料、多媒体或真人模拟等形式,分别就某相关内容做直观、逼真和生动的展示。表演结束后,建议先由表演者提出一些相关问题,让学生们一起思考讨论解答,然后再进行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发问回答的互动。其目的是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学生上课不再是简单的列席就坐、被动听讲接受,而是自觉主动、踊跃参与的学习。可以促进学生运用已有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所预习准备的相关知识内容的联系,培养团队协作学习能力,锻炼自主学习能力及独立思考研究能力。在这样活跃宽松气氛的课堂教学中,老师只是授课的指导员,而非授课演出的独奏家,老师的作用是指导学生,提示学生所需关注的学习重点,指明学习研究的方向,肯定和鼓励学生通过独立思考而得出自己的结论。这些演示与之后的发问讨论,会让学生把要学的知识记忆得更准确,理解得更透彻,学生在这种交流和撞碰中,会得到许多启发,同时也会在这样的锻炼中不断地创新和超越。 3借鉴国外大学的教学方法—老师开列大量参考书目,学生完成相关论文作业 老师在每次课上把下次或近期授课的主要要求告知学生,开出所需参考准备的参考书,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读,并适时完成相关的论文,或要求学生准备课堂的发言提纲或主题发言内容。这样学生就会把大部分时间花在自学上,而不是课堂听讲上。在课余时间,学生不得不阅读大量的书籍、撰写论文、准备课堂发言PPT等,在自学和书写的过程中,学生必然会遇到一些问题,他们也许会在自学中尝试自我寻找答案,也许会把疑问留给老师。无论这些疑点是否解决,都会对学生的自学和课堂教学产生积极的影响,学生会带着这些问题学习。在学生撰写论文时,会引发他们对学习的相关内容反复思考,不仅是让学生学习相关的知识理论、病证概念、鉴别要点、辨证步骤、治法方药等,还是让学生尝试应用所学的中医理论独立设计命题,并用自己设计的主题进一步开展相关的检索调查或跟师临床实践,在调查或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经过这样从命题设计到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再到总结综合的全过程,使学生更充分理解所要学习的知识,既学习到了相关的知识理论,又具有一定的分析总结经验,甚至是一些间接的实践经验。学生通过不断大量的写作练习与老师的指导修改,从论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格式、表格设计、数据统计、文法修辞、参考文献、结论等,按照科研论文的要求和规范写作,在这样反复多次的训练过程中,学生就会逐渐培养良好的科研论文写作习惯,为其今后的事业发展奠定必要和坚实的基础。 作者:张国英郭昕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 中医内科论文:名老中医内科学论文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方法对照班采用传统教学法授课,试验班采用传统教学法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授课,教学方式通过课题组人员认真讨论,结合临床实践,选择部分章节内容,引入名老中医学术思想,讲解名家医案,学生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教师启发、总结巩固所学知识。两班均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新世纪第二版《中医内科学》作为授课教材。 1.2考试方法及教学效果评估①统一命题考试。在学期期末对试验班和对照班进行统一命题考试,统一阅卷。试题采取百分制,分为基础知识考核(50分)、分析问题能力考核(30分)、解决问题能力考核(20分)三部分。②教学效果评估。对采用传统教学法的对照班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教学方法授课的试验班,组织问卷调查、座谈会和个别访谈,并分析总结。 1.3统计方法应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总结研究结果。 1.4课程示例严桂珍教授擅长中医药治疗外感风寒、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癌、肠易激综合征、胆囊炎、胆石症等方面及疑难杂症。在中医内科学授课过程中,根据讲授内容课堂上穿插讲解严桂珍教授临证治疗上述疾病的典型病例,通过具体病例的处理分析,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同时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临床意识,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对病例的选择需慎重,既要体现其症状和体征具有典型性,又要保证与本次授课内容有相关性。我们在相关章节讲授后,选择典型病例进行分析,可以让学生先分组讨论再发言,发言内容包括:归纳主诉、提出诊断、辨证分型并说出依据以及选方用药是否对证、辨证用药是否合理等,最后由教师点拨总结,并介绍严桂珍教授的诊疗过程,阐述其学术思想,鼓励学生学习继承中医并有所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在趣味中学会学习与思考,达到深入理解和掌握中医内科学的辨证论治方法以及各病症的重点难点内容的目的,真正建立临床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学习临床各学科及临床实习奠定扎实的基础。 2结果 2.1两组考核结果比较试验班期末考试总分明显高于对照班(P驥0.01);试验班的解决问题能力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班(P驥0.01)。调查问卷有效回收率100%,试验班满意度为100%,对照班满意度为66.7%。对笔试考核分析,试验班与对照班的期末考试成绩统计分析,结果表明,试验班的成绩明显高于对照班,且有显著性差异(P驥0.01),说明传统教学法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在调动学生主动性学习的同时提高了学习成绩。从考核学生解决问题能力(20分)病案诊断辨证用药综合性试题答题情况来看,试验班综合性试题的平均分显著高于对照组,说明试验班的学生理论掌握娴熟,临床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明显高于对照班。 2.2调查问卷100%的学生认为传统教学法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能激发学习兴趣,调动主观能动性;91.7%的学生认为此教学法能加强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提高解决和分析问题能力;91.7%的学生认为,此教学法有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记忆,有利于更好地与临床接轨。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学生认同传统教学法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3讨论 传统教学法是以授课为基础的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中心,学生被动参与,其教学程序与教材一致,属于顺向思维教学[1],较注重知识传授。学生课前按其自觉性决定是否对授课内容进行准备,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以教学大纲为基础,传授信息量大,知识系统性强,能弥补学生知识结构的缺陷,这种灌注式教学模式的不足就是课堂教学模式比较单一和死板,易导致理论与实际脱节,忽视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约了学习过程中潜能的开发。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本科学生在课堂上更加重视学习内容的实践性以及中医理论的指导性。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2],在结合名老中医病案的授课过程中,教师明显感觉学生积极热情,兴趣浓厚,思维活跃,发言踊跃。该模式提高了课堂学习效率,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是中医学的宝贵内容,随着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经验传承的日益重视,将名老中医病案引入课堂,让学生在尚远离临床实践的理论学习阶段,向其展示中医理论的博大精深,相当有意义。通过名老中医诊疗典型医案的讲解,激发学生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辨证能力和对案例的分析能力,培养其独立思考和临床思维能力,进而达到更好掌握授课内容的教学目的,提高中医内科学的教学质量与效果。同时,在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的道路上,有利于加快年轻中医人才培养的步伐,丰富中医学的内容,推进中医学学术发展,更好地为防病治病服务。因此,将名老中医病案与《中医内科学》的教学紧密结合,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作者:卢峰聂达荣彭美玉王世聪严桂珍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中医内科论文:中医健康教育中的内科护理论文 1给药护理指导 中医内科疾病多以药物治疗为主,护理人员能否准确掌握和使用给药途径和方法,将直接影响药效的发挥和治疗效果。中药较为讲究药物的煎法,因为它与疗效有关。煎药前应根据处方配齐药物,煎药前凉水浸泡30~40min,以利药物有效成分的浸出。 2生活起居护理指导 内科护理的患者生活起居习惯与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康复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生活起居应根据不同的病、证进行不同的护理。如寒证、阳虚患者多畏寒怕风,宜集中安置在向阳的病室内,热证、阴虚患者多喜凉恶热,可集中安置在背阴病室内,使患者感到凉爽安静。噪声刺激常使人心烦意乱,甚至病情加重或引起发作,如心气虚患者常因突然听到声响,而心悸不已;心肌梗死患者或高热、神昏患者则可因声响而引起心悸或抽搐、惊厥发作。所以护理人员应设法消除一切噪声,保证病室安静,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光线柔和,给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治疗环境。 3注重培养患者的自我护理能力 在内科患者住院过程中,应要注重培养患者的自我护理能力,将护理技能与知识传授给患者及家属,以便能够配合医护人员的护理和治疗。如针灸后患者不要立即运动,应静坐休息10min,为了避免出现针孔感染,6h内禁浴;对按摩推拿的患者要指导其了解一些相应的自我按摩知识教育,如头顶热敷、抹颞、浴面、搓手等。 4日常保健知识指导 大量的临床经验表明,患者在住院期间进行日常保健知识指导,其方式可以灵活多变,以有效、实用为指南,主要采取宣教栏教育、直接沟通、宣教广播等形式;如治疗水肿可以用大剂量玉米须煎汤,治疗暑热烦渴或痈肿疮瘘,可采用绿豆煎汤顿服;治胃寒脘痛,可以在猪肚中放入胡椒研末,进行炖服;治疗风寒感冒轻症,可采用红糖+生姜单煎等。这些便民小常识,方法简单、方便实用,患者日后还可将这些小知识传授给他人或带入家庭,必然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 作者:谢莎单位: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中医院内科 中医内科论文:中医内科特征论文 【摘要】本文就21世纪课程教材,田德禄主编的《中医内科学》读后,略谈了“概括《内经》理论,别具一格;党和国家政策,激励学子;脏腑病因病机,领异标新;探索疾病分类,突出优势;多种治疗方法,提高疗效;结合临床实际,设兼次症;摘选名言警句,启迪悟机;现代文献索引,授人以渔;校对疏忽之处,僭为订正;内容尚可补充,聊陈管见”等几点感言。 【关键词】21世纪课程教材中医内科学 21世纪课程教材,田德禄主编的《中医内科学》,是一本系统性、实用性的好教材。诊余浏览,遇病查阅,颇受教益,不避续貂之嫌,爰按该书前言提示,略谈几点感言。 一、概括《内经》理论,别具一格 本书第一章•中医内科学发展简史,自原始社会至1985年,上溯《山海经》、《周礼天官》,下及各家。值得一提的是概括出的《黄帝内经》理论,朗如列眉,在同类教材中,可谓别具一格。国内研究《黄帝内经》的专家、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王洪图先生尝曰:一部雄伟壮阔的中国医学史,无处不体现着《内经》的指导作用;光彩纷逞的众多医学流派,无不以《内经》的理论为渊源。古今无数的中医学大家,或者理论上独树一帜,或者防治疾病效验如神,然而究其成功之路,均未离开研习《内经》以为立说之根本。编者为后学导航引路之良苦用心,由此可见一斑。 二、党和国家政策,激励学子 引人入胜的是于发展简史中所录的党中央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的:“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中医药学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中医不能丢,必须保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这一决定,得到全国的响应,为中医走向世界创造了条件。正如《今日中医内科》所说;由于党和国家的重视和政策的保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大环境,极其有利于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更喜党的十七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了“中西医并重”和“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和要求。《中华中医药学刊》2008,26﹝1﹞:5刊发了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强同志“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开创中医药工作的新局面”的专题报告,号召着广大中医药工作者。当今,各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在新农合、社区卫生服务等基层的落实,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像我县,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与县级医院住院治疗,凡参加新农合人员,中西药费的报销比例均等。繇是,必将激励莘莘学子为日后的“济世活人”而兢兢业业,坚守自身价值。“盖教之著矣,亦天之假也。” 三、脏腑病因病机,领异标新 本教材•病机学提到“后世逐步认识到,诸多辨证方法都可以统一到脏腑生理、病机上来”。诚然,秦伯未氏《谦斋医学讲稿》首篇就言及:中医的理论以脏腑为优秀,临床上辨证施治,归根到底都是从脏腑出发。有鉴于此,该书在论述脏腑病机•病证的概念方面先详而有约地解释,然后又以图表的形式揭示五脏之病理机制与辨证论治规律。语言优美,图文并茂,一线贯通,易记便读实用,删繁就简,领导标新者也。 四、探索疾病分类,突出优势 本书中医内科学基础•分类学:溯流穷源,列举了《金匮要略》、《诸病源候论》、《千金要方》、《三法六门》、《医门法律》、《医学纲目》、《证因脉治》、《证治汇补》、《医学实在易》诸医籍的内科分类法。明确指出“纵观历代医家对内科疾病的分类,尚未统一看法”。认为以病因、病理变化为纲对内科疾病加以分类,较为合适。临床上可把这两类方法结合起来,称之为外感热病与内伤杂病。考虑到内科病证的外感与内伤之间的互相转化及其多系统表现的特点,此次病证的排列,即照顾到了系统又没有划分,以利于初学者学习和掌握。夫临床实际正是如此。例如现代医学中的代谢综合征(MS),是以胰岛素抵抗(IR)为病理基础的一系列代谢及生理性紊乱,它涉及肥胖、2型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等多种疾病,中医则以头痛、眩晕、湿阻、肥胖症、消渴、胸痹等命名与论治。又如肺胀,本病多因久病肺虚,痰浊潴留,复感外邪,诱使病情反复发作或加剧。尤似课文所说:“外邪每借有形质者为依附,易于形成内外相引。”再如《证治汇补•哮病》语曰“内有壅塞之气,外有非时之感,膈有胶固之痰,三者相合,闭拒气道,博击有声,发为哮病。”这些即是内科病证的外感与内伤之间的互相转化之明征。拙以为编者之主张甚有见地,此诚保持中医特色,突出学科优势之所需,不乏现实指导意义。 五、多种治疗方法,提高疗效 本教材予内科临床常用治疗方法,如内治法的汤、散、丸、膏、丹、酒、注射液;外治法的贴、涂、敷、熨、熏、浸、洗、蒸、扑法、填法、导法,就其适应证与使用作了简要介绍。在各论病证中有种种治法示范。例如:汗证•脱汗:亦可用止汗红粉,绢布包扑之以助止汗。 厥证•血厥•实证:另有心痛骤发,四肢逆冷,进而昏厥者,可先用苏合香丸灌服,以开闭塞之窍。 痫病•概述:关于治疗方法,历代医家多主张:癫痫发作时,先行针刺,若频繁发作,则醒后急用汤药调治,着重治标;神志转清,抽搐停止,处于发作休止期,可配制丸药常服,调和气血,熄风除痰,以防痫病再发。 癫狂•狂病:也有用甘遂末1~3g,装胶囊内,清晨空腹吞服,使大便保持一日3~5次为佳(176页)。 噎膈•瘀血内结:难于下咽,可先服玉枢丹,以开膈降逆,其后再服汤剂(203页)。 痢疾•休息痢•发作期:还可用鸦胆子仁治疗,用龙眼肉包裹,成人每服15粒,日3次,饭后服用,连服7~10日(222页)。 便秘•预防及护理措施:大便干硬,可用蜜煎或甘油栓之类塞入肛门,使大便易于排出(230页)。 积聚•分证论治、积症:无论初、中、末三期,皆可配合使用阿魏膏或水红花膏外敷,以助消积散癥止痛(247页)。 鼓胀•出血:若吐血、便血来势猛烈,病位在贲门上下者,可先用三腔管送入胃中,令胃囊充气,再吞服大黄白及三七粉半次量,再将食管囊充气,以增强止血功效(254页)。关格•其他疗法:关格病尚可应用灌肠疗法(降浊灌肠方、降氮汤)(337页)等等,其法也,既与《素问•异法方宜论》“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之旨若合符节,又推陈出新,与时俱进。为医者,苟能深考多种治法,操纵在手,则正如编者所说,定会提高治疗的效果。 六、结合临床实际 列兼次症是书前言开宗明义地说明:本教材在辨证论治中,突出“活套法”,即结合临床实际,加强兼次症的内容及相应的加减用药,以便临床时使用。斯乃本书一大特色。 6.1辨证要素,诊断线索同版中医诊断学指出:主症、次症、兼症等是构成同一证型的诸要素。徐荣斋先生《读书教学与临症》一书认为:病机十九条对临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它们各有各的辨证依据,但必须从症状和病因方面作必要的联系或推勘,甚或从主症以外追寻兼证,主因以外探索兼因。五版教材《中医内科学》言及:内科疾病的诊断和辨证皆从分析症状入手,其主症与具有特征的兼症常常是重要的诊断线索。当代临床大家无不注重兼次症而疗效显著。如“姚乃礼应用调和肝脾法经验”(中医杂志,2008.49(7):596)一文,介绍其辨兼证(热、痰、饮、毒、瘀、食积等病理因素,或兼有阴虚、血虚、阳虚等虚象),为其辨证经验之一。新近不少作者撰文充分说明兼次症的实用价值。"证候疗效"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治疗效果的临床评价研究中,而对于代表证候改善的程度的症状、体征则是采用构成证候诊断的主要症状和次要症状的分值来衡量。另外,患者的兼夹证候(症状)乃是病机用药与方证用药的根据,拙以为,加强兼次症的内容,这不啻是初涉临床者所必须,殆也可供从事中医证候辨证规范化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者参考。 6.2加减用药,喜忌彰明例如:心痛•阴寒凝滞•方药:心痛之重症,宜用乌头赤石脂丸改汤剂送服苏合香丸......临床上附子、乌头很少在一起同用,故将乌头改肉桂,则效果更佳(122页);血证•鼻衄•肝火上炎•方药•栀子清肝汤加减:原方中川芎因其辛温升散,临证中可减去(143页);血证•咳血•肝火犯肺•方药•百合固金汤:方中之桔梗,因其性提升,不利治疗咳血,故临证应减去(146页);胃痛•胃中积热•方药:泻心汤合金铃子散:邪热郁久则可成毒,热毒伤胃,在胃镜下可见胃粘膜充血、水肿,甚至糜烂、溃疡,此时治疗宜选用蒲公英、连翘、金银花、虎杖等药以清热解毒,对胃病治疗有积极意义(181页);心悸•邪毒犯心•方药:银翘散或生脉散加减。症见胸闷、喜叹息者,可酌加绿萼梅、佛手、香橼等理气不伤阴之品(116页);腰痛•湿热腰痛•方药:加味二妙散。龟板滋肾清热,既防苦燥伤阴,又寓已病防变......若湿热久蕴,耗伤阴津,兼见腰酸咽干,手足心热,可加二至丸以滋阴补肾,但要注意应选用滋阴而不恋湿的药物(332页);不寐•肝郁化火•方药:上述二方(龙胆泻肝汤、当归龙荟丸)皆为苦寒泻火之剂,凡肝经实火之证,津液未伤者,均可以苦寒直折。但苦寒亦能败胃伤阴,中病即止,毋使过剂,临床必须预以防范(129页)。各论各证之方药加减也,对后学提高理法方药之运用,增加临证发挥之技艺,不无小补云尔。 七、摘选名言警句,启迪悟机 浩瀚的中医典籍蕴藏丰富的名言警句,本书之所摘选与本学科相关者(包括所附之文献摘录),俯拾即是,有的经编者诠释及与其病证的参照,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如肾虚之证治:肾阴虚证治忌辛燥、苦寒,宜甘润壮水以补阴配阳,使虚火降而阳归于阴,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肾阳虚证治忌凉润、辛散,宜甘温益气以补阳配阴,使阴霾散而从于阳,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22页)。在讲"火证病机“时引《内经》”壮火食气,少火生气“之旨,释之曰:少火为正常之火,物赖以生;壮火为反常之火,物因以耗(28页)。又如肺之证治要点,中、下焦湿热证的治疗则分别摘《温病条辨》"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治下焦如权,非重不沉”(35页)。再如消渴病证乃选刘河间《三消论》之说,治疗应“补肾水阴寒之虚,而泻心火阳热之实,除肠胃燥热之甚,济一身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结,津液生而不枯,气血利而不涩,则病日已矣。”(322页) 我辈若将此譬喻简洁易懂,道理深入浅出的至理名言,“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必大裨于临床悟机之开发也。 八、现代文献索引,授人以渔 循证医学(EMM)认为,由于医学技术飞速发展,医师应掌握检索、阅读、理解和应用人群应用性科学研究报告的能力,借此不断地直接从科研论文中学习新知识。本书各论所列的五十个病证,每篇末均附有现代文献索引。前言曰:只介绍文章题目,未引内容,以促进学生查阅杂志,掌握新进展,进行能力的培养。斯正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之理也。粤稽索引的乃是各地作者对各类中医内科病证的综述、临床报导:以心系病证为例,如:中医药治疗冠心病心律失常的临床研究述评;黄连苦参汤加减治疗心动过速120例;益气温阳法治疗缓慢性心律失常40例观察;冠心病心绞痛辨证论治研究的现状及分析等。苟能认真揣摩,既可掌握学科新进展,培养科研能力,又可顾名思义,集思广益,宜其丰富证治手段,“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且夫本书谓其”注意中医内科学的系统性、实用性,强调学以致用的原则。“温习是书,信其洵非虚誉。如总论之中医内科学发展简史,中医内科学基础包括病因学、病机学、分类学、治疗学等方面知识。中医内科临证方法和病历书写,且承上启下地起到了与临床各学科课程的桥梁作用,斯乃系统性也。各论中,每个病证分设概述、病因病机、诊断、鉴别诊断(充分吸取现代医学相关的方法)、辨证论治、转归预后、预防与调摄(含“治未病”),后附文献摘要、现代文献索引等。书末又附有方剂索引,以备查阅。加之其中“治疗原则”、“结语”项之精辟语句,殊属实用性也。苟能对是书“全之尽之”的认真研读,将理论知识与临床技能有机结合,遵照编者所嘱反复训练,必达学以致用,熟能生巧之目的也哉。 粗读一过,发现该书在校对中尚有一些疏忽处。如总论•病机学•第六节•《温病条辨》指出;“始于上焦,张于下焦。”(终,35页)、(加下划线为误,括号内为笔者订正,以下同)总论•中医内科病历的一般要求:修改过多进应重写(宜删,46页)。各论:咳嗽•肺阴虚咳嗽:不易食辛辣香燥之品及饮酒,(宜,65页)。心悸•水饮凌心•分析:舌质淡胖,......皆胃水饮内停之象(为,115页)。心痛•辨证论治•辨疼痛性质......兼气滞,心慌者属心气不足(短,120页)。本篇之兼次症、分析、文献摘要节:胸痛扯背,背痛扯心(彻,123页,按此“彻”,乃心背互相牵引的疼痛)。心痛•真心痛•心脱:为病情近一步加重,(进,124页)。汗症•文献摘要《血证论•出汗》:“......乃阳气内邪,昌于下而为汗,(冒,137页)。血证•病因病机•《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失血叙论》云:”......方一微爽节宣,......或下而亡反,“(万,返,139页)。厥证•《素问举痛论》曰:"寒气客于五脏,厥逆泄,”(逆字后缺一"上"字,159页)。癫狂•文献摘要《素问玄机原病式•五,运主病》:"经注曰多喜多癫,......火实制金不能平木"(为,则,176页)。胃痛:凡属暴痛,痛势剧烈,病而拒按,(痛,179页);热邪灼进,故口干口苦而喜凉饮。(津,181页);胃病较甚时与金铃子散合用,(痛,182页);《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九痛叙论》:“馀食劳逸,触忤非类,......(饮,185页)、《顾氏医镜•胃脘痛》:”须知拒按着为实,......脉少气虚;(者,者多虚,185页)。痞满:《素问异法方宜论》曰:“脏寒生满痛”(病,186页);如《兰室秘藏•中满腹胀》曰:“胃中寒则胀满,或脏寒生满痛”(病,186页);胃满则发病较缓,(痞,186页)。呕吐:藿香正气散。......辅以半夏燥湿降气(逆,192页);若兼腹气不通,大便秘结,可用大柴胡汤......(腑,194页)。噎膈:《景岳全书•噎膈》“......或大使燥结不通"(便,205页)。泄泻:《医学心悟•泄泻》”然有湿热,有温寒,有食积,......“(湿,217页)。痢疾:2.辨寒热......入厕而不得例,(便,219页);本方(膈下逐瘀汤)可与六君子汤间服,以补益脾肾,攻补兼施;(胃,224页)。便秘:2血虚便秘血虚不能下荣,故面色苍白,头晕目眩;(上,229页)。黄疸:急黄......胆汁泛溢,故起痛急骤,(病,240页)。头痛:芎芷石膏汤加减。......羌活、藁本辛温,对热盛者宜祛之,(去,259页)。中风:风痰阻络•大黄通腑泄泻•(热,273页)。痉证•气血亏虚•方药•失眠多梦可灼加酸枣红......(仁,296页)。震颤•血瘀风动•通窍活血汤:方中麝香昂贵,可用冰片或辛荑代替(夷,300页)。水肿:肾病水肿......可伴见肝部酸重,(腰,303页)。癃闭:肾阳衰惫......可合补中益气汤或春泻汤同用。(泽,320页)。虚劳:病因病机•(2).《素问痹论》曰"饮食自倍,脾胃乃伤”(肠,347页)。内伤发热•分证论治•阳虚发热:正如《景岳全书•新方八略》中云“善补阳者,必于阴中求阳,则阳得助而生化无穷”(得字后缺一“阴”字,360页)。癌症:1.分证论治*另外,可加用下列具有抗癌作用的中草药,如......蛇毒、草河车、蚤休、天门冬等•(莓,草河车与蚤休系同物异名,宜删去其一,383页)。2.胃癌•痰湿凝滞•方药:脾虚中寒......加人参、干姜、川椒目,温中散寒止痛(目字应删,川椒目味苦性寒,386页)。3.肠癌•脾胃虚寒•方药:大便泻下无度者,加诃子、罂粟壳收购涩止泻•(应删,389页)。另外,各证型......可加用......地榆、石榴等•(应是石榴皮,389页)。4.文献摘要•《难经•五十六难》:......久不愈,令人四肢不收,发黄脐(瘅,390页)附录:方剂索引•〔9〕二神汤《杂病源流犀烛》:(散,392页)。 十、内容尚可补充,聊陈管见 10.1中医内科学发展简史章提到了喻昌《寓意草》对内科杂证方面的贡献,而其另一医著《医门法律》亦宜一并介绍。如万友生、杨扶国教授言及:该书同时对《金匮要略》多有发挥,是学习内科和《金匮》的重要参考书籍。叶怡庭《历代医学名著序集评释》有云:举凡《内经》、《难经》的理论,《伤寒论》的辨证论治和理法方药,历代各家学说和著名方剂,都精选采入,它可说是中医内科学的锥形。以上二说,可补充否? 10.2中医内科学的基础•病因学阐述了“新感”与“伏邪”的概念及其区别,惟临床上还见新感受的病邪同时引发了原来潜伏在体内的病邪,共同引起人体发病的“新感引动伏邪”这一组症状,亦需辨析焉。 10.3大肠的病机谈到了一切热证、肺气不降、肾水不足、脾胃虚弱等病理因素所致的大便异常。但据教学参考丛书•张佰臾主编《中医内科学》论及“寒湿或湿热之邪,可以直接入侵,客于大肠,导致大肠的传导失常,或为溏泄,或便肠垢。”届时修订,亦宜斟酌耶。公务员之家: 10.4脏腑病机、病证的基本概念在介绍小肠的病机时,提到临床上可分为虚寒、实热、气痛三证。而在证候分类时,气痛一证则缺如,拙以为不妨套用《临床中医内科学》(上册)之语:小肠气痛以气机阻滞为主,临床症状为小腹急痛连及腰背、睾丸,苔白,脉沉弦或弦滑。庶几做到病机与证候的统一乃尔。 10.5肺痿这一病证,与五版教材均不刊载。而《中医内科常见病诊疗指南•中医病证部分》一书,却作为常见病(西医的间质性肺疾病)论治。矧本书的哮病•转归预后说到“本病长期反复发作,使肺脏受损,肺燥津伤,或肺气虚冷,可转化为肺痿;”(73页)再版是否可增加?以利学生对照。 中医内科论文:中医内科疑难急危症诊断 1古代中医对内科疑难急危症的诊疗 论及我国的传统医学,那可是不胜枚举。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就有了经典的医学著作《内经》,这里面就涉及到很多急危症的诊疗:曰精气乃绝着,就是指人已濒临死亡,于是说灵枢通天;曰阴阳皆脱者,就是指阳之太盛和阴之太虚者,也会暴死不知人也;及至东汉末年,又有名医张仲景写出了《伤寒杂病论》,里面对当时许多急危症该做如何诊断做了精辟的论述;遂至唐代,又一名医孙思邈著就了《备急千金要》,只看题目就知晓是针对危急症状患者而言的;在此基础上,同代的王焘也出著了《外台秘要》,这里面对前人对疑难急危症患者的诊疗做了归类,总结,形似于现代的医学综述;看了《大宋提刑官》的人都会认识一个叫做宋慈的,就是宋代的他,写出了法医专著《洗冤录》,这是一部对治急性中毒有价值的医书。据说曾被翻译成多种外国文字而流传世界,影响巨大。 2中医辨证论治的理论分析 什么是辨证?辨证就是通过疾病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症状而进行的分析辨别。看它属于哪一种症候,定出症候之后,我们对疾病的本质和治疗方法就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这是在认识疾病的过程中,通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 3现代中医对疑难急危症的诊断 问诊得知患者有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史时,且剧烈疼痛开始在上腹部,并很快蔓延到全腹,持续性疼痛的,观诊有腹膜炎体征的,可以初步判断为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问诊或望诊发现患者上腹或右上腹阵发性钻顶痛,剧痛时患者可打滚弯腰、翻转叫喊,间歇时可全无症状,按压患者右上腹部,无压肌紧张,可以判断为无黄疸,为胆道蛔虫症。患者右上腹部突然发生放射性剧痛,观察发现患者发热,有黄疸症状;按压患者右上腹部,明显感觉患者肌腹紧张,可扪及胆囊。这是就可判断为胆囊炎或胆结石病症。患者的急性腹痛常由嵌脑疝、肠扭转、肠套叠引起的,并障发性脐周腹痛、呕吐、腹胀无大便、不放屁;患者腹壁可见肠蠕动波,肠鸣亢进,有气过水音。这样可以断定为肠梗塞。如果患者开始于上腹部或脐周腹痛,以后转至右下腹痛,并且患者右下腹痛有固定压痛、反跳痛及肌肉紧张时,可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患者突然腹壁剧烈绞痛,从一侧肾区及腰部放射到同侧腹部、大腿内侧及外生殖器,发现血尿。这时可断定患者是尿路结石。 4临床病例 病例1:急性肠梗阻患者王某突然剧烈腹痛,被紧送往医院就诊。利用西医输液治疗3d后症状也未见缓解,在这种情况下王某转到中医门诊。经过中医师临床诊断,结合患者的病情,腹部胀痛,按则疼痛加剧,望诊发现舌色鲜红,舌苔黄,切脉发现患者脉弦滑,初步诊断为急性肠梗阻。中医治疗应该开结通腑攻下,理气消导。党参10g、花椒10g、干姜10g、炒莱菔子10g、蜂蜜30g。用于温阳散结,理气化滞;使君子15g、大黄10g、乌梅10g、厚朴10g、枳实7.5g、槟榔片7.5g、元明粉5g,用于驱虫导滞,通腑泻下。患者服药后4h,就大便通畅,腹胀消失,疼痛得到缓解。病例2:急性心绞痛患者林某心口放射性剧烈绞痛,在医院口含硝酸甘油暂时得以控制,但不久再次发病。感觉用西医治疗只能缓解病情,得不到根治,就转到中医门诊,望诊发现患者面色苍白、气短、畏寒怕冷、舌色暗紫,问询得知有心绞痛史,初步诊断为急性心绞痛。当归15g、生地15g、桃仁10g、红花10g、钩藤20g、赤芍12g、枳壳10g、陈皮10g、甘草10g、远志10g、蒲黄10g(包煎),桂枝10g、寸冬10g、五味子6g、人参10g、三七10g、用于补充心阳,疏通血脉。患者服用一剂后,病情就趋于稳定,疼痛得到缓解。连续服用一个疗程后,基本痊愈,半年再无发病。可见,中医治疗心绞痛效果良好。病例3:急性黄疸肝炎患者吴某突然发现双眼和身体发黄、小便赤黄、饮食下降、舌苔厚腻,还伴有恶心呕吐、小腿瘙痒。根据患者病状,初步诊断为急性黄疸肝炎。茵陈15g、山栀12g、大黄6g、郁金9g、板兰根30g、柴胡12g、茯苓15g、川楝子9g、神曲15g、蒲公英15g、泽泻9g。水煎服,一日2剂。用于清除湿热,滋补肾阴。患者服用一个疗程后(7d),舌苔厚腻消失,肤色恢复正常,小便量大而白,又服用了一个疗程,彻底痊愈。 5结语 中医内科疑难急危症诊治方面效果良好,望闻问切四诊法在诊断方面作用很大,中药的副作用小,对人的身体基本没有伤害,并且中医辨证的论治既治标又治本,在很大程度上能彻底清除病根,使患者完全恢复健康。但是利用现代科技诊疗手段,中西医结合诊疗,相信能使中医诊治疑难急危症发展的更好。 中医内科论文:中医内科学临床教学 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PBL)在医学教育中是指以临床问题作为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和引导学生把握学习内容的教学方法,是国际上广受欢迎的教学法之一。笔者旨在探讨研究中医内科学新的带教模式。目前,我国中医药高等院校普遍实行的中医内科学传统带教模式,即带教老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存在一些缺陷,其主要表现在教学过程是带教老师讲解病例的特点、诊断和治疗,学生只是学习的被动接受者,较少主动思考,无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直接影响学生对中医诊疗技能的掌握和临床思维、诊治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不利于培养优秀的新型医学人才[1]。另一方面,中医内科系统疾病教学内容繁多,而学生临床实习时数有限,在有限的时间内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成为一大难题。随着教学规模的扩大,教学病例不足等问题逐渐成为临床见习带教所共同面对的难题,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正可以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1研究对象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院院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医院,承担大学针推学院五年制本科生临床课理论授课与临床见习带教任务。本研究以2011—2012学年在医院上临床课的针推专业2008级五年制100名学生做为实验组,以2012—2013学年在医院上临床课的针推专业2009级五年制96名学生作为对照组,两组学生入学成绩、性别、年龄分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教材均选用周仲瑛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内科学》,带教老师为同一组临床教师,且接受过统一的规范培训。 2研究方法 两组理论授课教学内容相同。本研究在2个班中医内科学临床见习中实施。对实验组实施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首先,按照中医内科学见习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常见病、多发病的患者为主,带教老师带领学生接触病人,一般以新入院的患者为好。第一次接触病人时,通常以一个学生为主向病人及其亲属询问有关病史,然后由小组其他成员补充询问;接着由同一个学生或另一个学生进行望闻问切四诊查体,并将检查结果向全组汇报;如果学生问诊或查体有遗漏或错误时,可以相互纠正,老师进行点评。其次,接触病人后带教老师应立即组织学生进行第一次小组讨论,让主询问病史的见习生进行汇报,归纳和分析病人的病史与临床特点,提出初步的临床诊断和鉴别诊断及其依据,拟定进一步的诊疗方案,然后再由其他学生进行质疑并提供新的意见。如果学生在讨论中发现自己在问诊和查体方面的某些遗漏和错误,可由学生自行提出解决的办法;若确实存在某些遗漏和错误而学生没有及时发现时,带教老师应适当提示学生并提供必要的讲解,帮助学生想办法补充遗漏,纠正查体错误。在此过程中,带教老师应鼓励学生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和异议以及其他各种相关的问题;老师可暂时不直接解答这些问题,可将这些问题归纳、总结为一个个具体的问题,按学生兴趣分配给每个学生,作为学生自学的内容,要求他们应用各种资源(包括教科书、杂志、网络、图谱等资料)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必要时带教老师可为学生指出需查阅的相关资料以及查询工具书、查询网站等。再次,在全班讨论前,小组中指定一名学生对病例进行追踪,这名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向患者的主管医师询问病人的病情发展变化、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必要时在主管医师带领下察看病人。每次获得新的病例资料后,这名学生都要及时地向全体组员汇报。在全班讨论前小组长组织全小组的同学对病例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和诊疗过程制作成PPT形式,待全班大讨论时用。最后,在全班大讨论时,带教老师做主持。各小组先由一名学生用PPT形式向全班同学将本组病例的病史、查体、辅助检查结果、实际诊治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讲述,还可以讲述自己的学习心得,本组其他同学可对该同学的发言进行补充和更正,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及自学心得(每组10min以内),然后由带教老师和其他组的同学围绕病例提问题,该小组的学生进行解答,最后带教老师对该病例所涉及的临床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补充、讲解,并对该小组的学习过程进行点评。逐个小组依次进行。对照组采用传统的中医内科学以带教老师为主导的见习带教方法。 3效果评价 学期末对学生发放调查问卷,结合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中医内科学综合笔试考试成绩得出结论。 3.1统计学处理 运用SPSS13.0进行统计学分析,所有数据运用χ2检验,P 0.05有统计学意义。 3.2结果 (1)对两种教学方法的主观评价分析。2011—2012学年、2012—2013学年共发放调查问卷196份,收回有效问卷194份,分别从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是否开阔思路,能否培养自觉学习能力,能否提高互助沟通能力,能否对基础知识起到复习作用、能否锻炼对疾病判断力和对资料的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否享受学习乐趣等8个方面进行调查。两组调查问卷A+B选项(A选项为有明显作用,B选项为有作用)结果比较。 (2)两种教学方法在临床技能考核效果比较。中医内科学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总分30分,“优”为27分及以上,“良”为22分及以上。两组中医内科学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运用SPSS13.0进行统计学分析,P 0.05,两组有显著性差异,实验组优于对照组。考核成绩优良所占比例比较。 (3)两种教学方法在综合考试笔试成绩中的效果比较。中医内科学卷面成绩满分70分,“优”为63分及以上,“良”为52分及以上。两组综合笔试考试成绩运用SPSS13.0进行统计学分析,P 0.05,两组有显著性差异,实验组优于对照组。笔试成绩优良所占比例比较。 4讨论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模式具有以下优点:有助于学生掌握基础理论;有助于提高学生中医内科临床思维和诊治的能力;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宽知识面;对全面提高中医内科学教学质量、培养创新型医学人才有着重要意义。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已经成为近年来国际上受到广泛重视的一种教学模式。该模式是教师引导下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强调把学生设置于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通过合作解决问题来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方法提供了新的依据。新的教学法在中医内科学临床见习教学过程的实施中,同学们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调动,开阔了思路,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到了学习与教学的乐趣,整个课堂气氛活跃,通过深入的学习,扩大了知识面,利于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由此可看出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效果更佳。当然,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部分学生中医基础知识较薄弱,应掌握的相关知识在临床课的教学中显示出不足,为临床课的教学增加一定的难度;对已经习惯传统应试教育的学生,还没有做好充分的心理和技能准备,因此在学习节奏上不能很快适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效果,因此,作为中医教育工作者,下一步应着眼于如何将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与学生现状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信这些问题的解决必将为构建科学有效的学习效果评价体系提供有力的支持。 作者:郑燕鸿 陈旭 李红梅 张其慧 杨蓓 窦进 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中医内科论文:中医内科学病机教学 学好中医内科学关键是掌握辨证论治,辨证论治的优秀是审证求机。机即病机,相当于现代医学的病理,即研究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机理。《内经评文》:“病机者,病源与病舍、病证之交际也;病源是叙其所由生;病机是叙其所由成。”《素问•至真要大论》:“审察病机,无失气宜”;“谨守病机,各司其属。”周仲瑛国医大师认为:内外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随病因的种类、作用强度、时间和患者个体差异表现不同的病理状态,根据“有诸内必形诸外”的理论,通过辨析疾病的外在表现,把握疾病的本质,获得辨证的结论。这个审证求机的过程就是厘清病机的过程。多种致病因素和不同人体排列组合会产生多种病理过程。粗略估算,常见的外感、饮食、情志、久病、劳欲五因与患病体质气、血、阴、阳亏虚及内风、气、火、痰、热、瘀、水等邪实排列组合的结果会产生50多种不同的病理状态,再参考五脏等因素,至少会出现200多种,说明内科疾病的病理过程非常复杂。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笔者尝试分析病机的一些规律,加以归纳总结,便于学生理解掌握。 1总体把握病机的五个层次 高屋建瓴地了解病机的各个层次,有利于整体把握疾病。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为例,病机可概括为:基本病机、系统病机、疾病病机、证机概要、症状病机五个层次。基本病机是对所有疾病的病机总括,在疾病状态下,由于病邪作用于人体,破坏了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使脏腑、经络、气血功能紊乱。因此基本病机大致可概括为阴阳失调、脏腑经络功能失调、气血失常、津液代谢失常等。系统病机是针对心肝脾肺肾等各系统失常提出的病机,如肺系病机以肺失宣降为主;心系病机以心脉痹阻,心神不宁为主;脾(胃)系病机以脾失健运为主;肝系病机以肝失疏泄,胆汁不循常道为主;肾系病机以肾失开阖为主;等等。疾病病机是针对每一具体疾病提出的病机,如咳嗽病的病机是肺失宣降,肺气上逆;心悸病的病机是心神不宁;泄泻病的病机是脾病湿盛;黄疸的病机是湿邪困遏脾胃,壅塞肝胆,疏泄失常,胆汁泛溢;水肿的病机是肺失通调,脾失转输,肾失开阖;等等。证机概要是针对疾病中每一证型提出的病机,如心悸心血不足证的证机概要是心血亏耗,心失所养,心神不宁;心阳不振证的证机概要是心阳虚衰,无以温阳心神;瘀阻心脉证的证机概要是血瘀气滞,心脉痹阻,心阳被遏,心失所养;水饮凌心证的证机概要是脾肾阳虚,水饮内停,上凌于心,扰乱心神;等等。症状病机是指每个疾病证型中的症状产生的机理,如头晕目眩在心悸心血不足证中的症状病机是血虚不能上承。 2厘清疾病病机的五个部分 疾病病机是由于特定脏腑的生理功能失常所产生的病理状态。在上述五层病机中,疾病病机最重要,直接决定证机概要和症状病机。它由五个部分组成:病变部位、病理性质、病理因素、疾病基本病机、病理演变。疾病病机的空间构架是立体的,同一疾病中,由病位、性质、病理因素等组成多个不同时相的病机,每一个时相就是一个辨证单元,反映该病某一证型的证机概要;同一疾病不同的时相在同一患者身上按时间顺序出现,即纵向延伸就是疾病的病理演变,因此一个病人吃中药需要经常调整处方以适应病情变化。同一疾病的不同证机概要在不同患者身上出现,就组成该病的广度,这是为什么不同的个体生同样的病,却不能用相同的药治疗,即“同病异治”。同理,在不同的疾病过程中,出现相同的病机,则需“异病同治”,当然,还需结合辨病。 3确定病位的三个相关 病位理论在中医理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内科疾病常见病位有心、肝、脾、肺、肾、胆、胃、小肠、大肠、膀胱、脑等五脏六腑及奇恒之府,部分涉及肢体、关节、经络等。疾病的病位包含所在脏腑经络的本脏病位,及其所涉及的其他脏腑经络的他脏病位,又称整体病位。中医学把人体看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身体局部的病变除了与本脏有关外,还与其他脏腑有关。这个关系主要有五行相关、功能相关、脏腑表里相关。五行相关主要是本脏和他脏之间的相乘、相侮、子及母、母及子等关系。如肺痨病篇,病位本在肺,早期以肺阴虚为主,瘵虫乘袭;肾为肺之子,母病及子,肺虚肾失滋生之源,见骨蒸潮热;肺虚不能制肝,木火刑金,肾虚不能养肝,故肝火旺盛,见性情急躁易怒;肾水不能上济心火,见虚烦不寐、盗汗;肺与大肠相表里,肺阴不足,大肠失于濡润,可见大便干结如羊屎状;脾为肺之母,肺虚子盗母气,则脾虚气血生化乏源,而见疲乏、食少、便溏等。所以肺痨的病位以肺为主,其传变通过五行相关涉及五脏。功能相关是指在某一特定功能上相互影响的关系。如水液代谢与肺、脾、肾相关,《景岳全书•肿胀》:“凡水肿等证乃肺脾肾相干为病……故其本在肾……其标在肺……其治在脾”;血液运行和心、肺、脾、肝、肾相关;等等。脏腑表里相关指疾病通过脏腑的表里关系互相影响。如淋证日久由膀胱及肾,黄疸的病位在肝与胆,等等。以上三种关系是最常见的病位关系。在疾病的不同阶段,病变的部位还可能发生变化,由表及里,由里出表,六经传变,三焦传变,卫气营血传变等。现代医学实验室检查手段增强了我们传统的视、触、叩、听能力,使中医疾病的病位概念得到延伸,教学及临证时在辨证的基础上,还需与辨病相结合,使病位辨证更准确。 4明辨病理因素的四大特性 病理因素,亦称之“第二病因”,以区别于导致疾病发生的“第一病因”,是脏腑功能失调产生的病理产物,又称“内生之邪”。常见病理因素有痰、饮、风、火、瘀、滞、燥、食滞、火毒、湿毒、水毒、瘀毒等,它们是代谢产物,又重新作用于机体致病。病理因素通常具有特异性、兼夹性、转化性、损伤性等特点。各个病理因素所对应的临床症状具有特异性,如肝气郁滞所致的气滞,必有气机走窜胀闷疼痛的特征。致病的病理因素还具有兼夹性和转化性。兼夹性是某种病理因素易与其他病理因素结合致病,如内风易与痰邪结合形成风痰,风与湿邪结合形成风湿,等等。转化性是指一种病理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向其他病理因素转化,如气郁化火、火盛动风、气滞血瘀、气郁痰阻等。病情复杂时可以出现多种因素的兼夹和转化,如中风是风、火、痰、气、瘀等多种因素的组合。损伤性是指病理因素致病可伤害机体的功能,损伤人体的正气,还可以在疾病过程中互为因果,相互影响,促使病情恶化,影响预后。例如癌病的病理因素有湿毒、瘀毒、火毒兼夹,日久必然因湿盛,脾失健运,气血生化乏源,瘀血阻滞,新血不生,火毒内盛,耗伤阴液,终至气血阴阳亏虚,预后极差。 5分清病性判断的两大要素 中医内科学中病理性质主要由两大要素决定。 5.1以八纲属性进行分类 八纲属性,包括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实际运用中主要是寒、热、虚、实四纲。阴阳,既是概括病证类别的两个纲领,又是八纲辨证的总纲。八纲中的表里、寒热、虚实六纲,分别从病位、病性、邪正盛衰等不同侧面分析、概括病情,但只说明疾病的某一方面的特征,不能反映疾病的全貌,而阴阳两纲则可以对病证进行总的归纳、分类。因此,阴阳两纲可以统帅其他六纲而成为八纲的总纲。阴阳辨证具体应用于两个方面:一是辨别阴证和阳证;二是辨别阴虚和阳虚、亡阴和亡阳。《景岳全书》:“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乃为医道之纲领。”表、里为病位,是辨别病变部位和病势趋向的两个纲领。表里辨证是对外感病发展的阶段性的最基本的认识,通过表里辨证,可以了解病邪的浅深、病情的轻重及病变发展的趋势,从而取得治疗的主动权。寒热是机体阴阳盛衰的反映。阴盛或阳虚多表现为寒证,即所谓“阴盛则寒”“阳虚则寒”;阳盛或阴虚多表现为热证,即所谓“阳盛则热”“阴虚则热”。通过寒热辨证,可以了解病证的性质,为治疗上确定采用温法或清法提供依据。虚实是辨别邪正盛衰的两个纲领。虚指正气不足,实指邪气盛实。通过虚实辨证,可以了解机体的邪正盛衰,为确定采用补虚扶正或泻实祛邪的治法提供依据。寒热虚实之间可以互相转化,如寒化为热,热盛伤阴,阴虚火旺,壮火食气,气阴耗伤,日久气伤及阳,终至阴阳两虚,阴竭阳亡。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在不同条件及不同的部位可出现不同的转化,形成寒热错杂或虚实夹杂的复杂病机。 5.2以标本缓急判断病性 中医内科学中的病理性质还包括标本、虚实、缓急,《内经》云:“知标知本,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本,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即内在本质;标,是事物的次要矛盾,即外在表现。如正气与邪气,正气为本,邪气为标;病因和症状,病因为本,症状为标;先病与后病,先病为本,后病为标;表病与里病,里病为本,表病为标;虚与实,虚为本,实为标;病情的缓急,急为标,缓为本。虚指气血阴阳亏虚;实为邪实,指上述病理因素。虚实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邪实损伤正气导致正虚;正虚亦可引起脏腑功能失调产生邪实。两者相互影响,互为因果。临证对于复杂病机,厘清标本虚实,对判断病情的轻重缓急尤为重要。所谓“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甚者独行,间者并行”,均是基于对病性的正确把握进行的。 6突出病机归纳的四个要点 对于疾病的治疗,必须审证求机,掌握疾病的基本病机。疾病层面上的病机概括通常用四字一组的病机术语进行描述,其内容由病位、病理因素、病理性质、功能失常四个要点组成。如胸痹病的基本病机为心脉痹阻,不通则痛;病位在心之血脉;病理因素多为阴寒、血瘀、气滞、痰浊;病理性质属实或虚实兼夹;功能失常是指痹阻不通则痛。其次要掌握证机概要,临床上每种疾病由多个病理因素影响多部位,产生相应的临床表现,对应不同的证型,它们的病机证素包含上述四要点,反映疾病在某个阶段的病理特点,指出疾病的主要矛盾。例如咳嗽病的疾病病机是肺气上逆,但针对该病的每个证型其病机证素各不相同,风热犯肺证是由于风热犯肺,肺失清肃;痰湿咳嗽证为脾失运化,痰浊上渍于肺,肺失宣降;肝气犯肺证为木火刑金,上逆侮肺,肺失宣降。上述“风热”、“痰湿”、“痰浊”、“火”均为病理因素,病性属邪实;“肺”、“肝”为病位;“肺失宣降”、“肺失清肃”均为功能异常的表现。相对于疾病的基本病机,证机概要更加具体,是论治的依据,在它的指导下每个证型才能进行立法选方用药,指导有效的治疗。因此,要提高学生的审证求机水平,准确把握每个疾病各个证型的病机证素十分必要。 7明了病理演变和转归的三个方向 病理演变即病理转化,是指疾病发展、转归全过程的动态变化,包括证与证之间的转化和一病向他病的演变。通过对上述病位、病理因素、病性的认识,对疾病转归、预后做出估计。病理演变和转归的三个方向是:正盛邪去,疾病向愈;正虚邪恋,病情迁延;阴竭阳亡,病人死亡。第一种情况多见于正盛邪去,或阴阳恢复平衡,或气血渐充,这是最好的转归。如感冒、咳嗽等的痊愈。第二种情况见于邪盛,正虚无力抗邪,病情迁延,如黄疸之阴黄,迁延不愈,可发展成鼓胀。第三种情况见于邪气很盛,损伤正气至阴竭阳亡,或正虚暴脱,均可导致死亡。了解疾病的演变和转归,对发病学的预防和治疗有积极意义。如肺痈的初期、成痈期、溃脓期、恢复期是同一个疾病不同证型之间的转化;胁痛、黄疸、积聚、鼓胀的转化,或水肿和癃闭的转化是不同病之间的转化。掌握疾病的演变和转归对于了解预后,及早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治疗的主动地位意义重大。 8结语 综上所述,厘清中医内科的病机,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本质进行全面的认识,整体把握疾病,进行有效的治疗和预防调护,才能系统掌握中医内科学知识,使临床诊治疾病的思路更加客观、具体、科学、合乎逻辑,满足中医内科临床实践变化无穷的要求。这是作为中医内科学老师应该传授给学生的工具,让学生用正确的方法去面对临床,体会中医学的奥妙。 作者:严冬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中医内科论文:实现中医内科护理医学的长足发展 [摘要]中医内科护理作为现代医学中护理方面必不可少的一种护理方法,它在很多临床验证中均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在的中医内科护理依然存在着非常多的现实问题。将分析中医内科护理发展的现状,其中包括人力方面的不足、科学研究能力的欠缺以及实际操作条件的匮乏等等,对中医内科护理未来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建议,对中医内科护理人员的实践能力以及专业医学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现状;中医;内科;护理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加大了在各个医学研究中的经济投入,很多的新式医学研究开始不断涌现出来,而且现有的医学模式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其中就包括越来越现代化的中医内科护理学,中医内科护理学很早以前就有了,但是它的发展却一直在停滞,随着医学模式的不断转变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加入,中医内科护理学的发展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 一、中医内科护理发展的现状 虽然现在的中医内科护理已经有了较为长足的进步及发展,但是在很多现实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少漏洞,这些漏洞直接影响着中医内科护理的发展,因此这些漏洞与不足急需填补与解决。现代医学倡导的以患者为治疗中心进行系统的、全身心的以及相对较为整体的护理理念与中医内科护理的理念是没有出入的,是完全能够契合的。中医内科护理其实从我国古代就已经存在,已经有了深厚的理论以及实践基础,而中医内科护理理论作为中医学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还是临床过程之中非常重要的恢复手段,近二十年以来,国家之间的医学交流层次上了一个台阶,西方的医学技术与中医进行了互补交流,整个医学系统更加完整。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医学急速发展的大环境之下,中医内科护理也还需改善和进步。 (一)中医内科护理专业人员匮乏 虽然我国现在的整个医学系统相对已经较为完善,而且从医人员也在大幅度增加,但是,专业素质较高的中医医学人员却非常之少,只占到所有医学人员比例的9%。现在的很多医学专业学校大部分都是以教授西方医学为主要内容,中医医学的教学内容非常少,所以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人员只有很少一部分是专业素质较高的中医内科护理人员。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很多大医院中的护理人员中的92%都是学习西方医学出身,对中医内科护理的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手法出现了很大程度上的不足,对中医内科护理中常用的针灸、药透等等护理方法的运用很不熟练。因此,中医内科护理人员的匮乏是目前中医护理发展的一大阻碍,人员的匮乏直接导致了中医内科护理的地位始终不能提升,医学护理也会因此不完善,出现明显的短板。 (二)中医内科护理人员操作自由性不足 在现在的绝大部分医院之中,很多能够实施中医内科护理人员的实际护理过程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限制,比如说经常用到的穴位按摩、中药敷贴以及拔罐等等,由于很多医院沿用了较为老式的护理制度,导致这些中医内科护理方法失去了被操作的灵活性。总体来说,利用中医内科护理来恢复患者的过程会受到严格的限制,中医内科护理的实际运用不容乐观。 (三)中医内科护理创新匮乏、制度老化 现存的中医内科护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潭死水,由于护理人员无法进行大量的中医内科护理,因此经验的缺乏使得他们没有方法去通过自身的认识以及护理过程的问题解决并去创新中医内科护理技术,即便是专业的中医内科护理创新研发人员,也是因为缺少临床的实际经验而事倍功半,而中医内科护理的制度固守也导致了这项技术不能将制度作为依托来发展,因此制度的老化也使得中医内科护理技术发展缓慢。 二、中医内科护理的未来展望 中医内科护理技术作为一项非常实用的医学护理技术,保证这项技术的长远的发展以及长足的进步是每一个从事医学人员无可厚非的责任与义务,因此中医内科护理需要一些实际的、有效的改善。 (一)提升中医内科护理的医学地位 首先,将中医内科护理技术提升到首要的医学护理技术的地位上来,让所有的医学人员都能认识到中医内科护理技术的重要性以及实际效用,卫生部门以及立法部门应该尽早制定一些保护中医护理学术方面的规定及法律,提升中医护理人员的使命感,改变医学人员对中医护理学的传统观念。 (二)增加中医内科护理人员的数量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中医护理学也是一样,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来复兴这一行业,因此,医学院校要尽量扩充自身中医护理学的规模,培养出更多的热爱中医医学的人才,为中医内科护理学助力。而且医院都应该从自身的中医内科护理方面下工夫,减少西方医学护理的从业人员,抽调出一部分对中医内科护理医学感兴趣的人来学习或者熟知中医内科护理医学,使得他们能够逐渐成长为有经验操作中医内科护理技术,有能力胜任中医内科护理学岗位的高素质人才,一同壮大中医内科护理。 (三)大力发展中医内科护理事业,对医学制度进行改革 现在的西方医学护理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占据着护理技术的绝大部分,所以这样不平衡的分配比例是非常畸形的,为了医学护理事业的平衡发展,为了壮大中医护理医学,就需要医学护理在开始教学的时候就渗透规模性的中医内科护理知识,让未来的医学人员拥有一定的中医护理基础。而且需要从制度上进行改革,为中医医学护理事业制定适当的制度倾斜,以发展中医护理学。总之,只有从多方面一齐对中国内科护理事业进行改进,从制度上进行科学适当的改革,不断培养出高素质的中医内科护理人才,才能够使中医内科护理事业更上一层楼。 作者:田亚利 李岁娟 单位: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老年病科 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周陵卫生院 中医内科论文:中医内科教学改革的思考研究分析 【摘要】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中医内科的教学改革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作为一门临床学科,其教学内容得到了改进调整,实践性与临床性得以加强,但在现阶段的中医内科教学改革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其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对中医内科教学改革进行必要的思考与研究,是推动教学改革进一步发展的必要环节,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关键词】中医内科;教学改革;思考研究 1中医内科教学改革面临的现状 中医内科是以中医为基础,合理运用医学知识进行治疗的临床性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因此,深化中医内科教学改革,有效提升中医内科的教学质量成为必然的趋势。纵观我国现阶段的中医内科教学开展,虽然在教学改革的背景下得到了调整、优化,但是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阻碍着中医内科的教学改革。(1)教学内容问题仍然存在。虽然中医内科的教学内容得到了调整,但是就课本知识而言,要想应用于实践中,存在着巨大的难度,并且课本内容的枯燥单一,也降低了学生的积极性。例如教材中的“52病证及附病”教学,课本无法将各种病证的变化情况呈现出来,这就使得学生无法制定有效的实际措施。(2)教学方法。传统的教学模式以灌输式为主,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使得实践性较强的中医内科学习,成为了以应试为目的背诵记忆式学习,其教学成果自然很差。再者现代教育的发展,促进了教学方法的多样化,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出现了教师忽略实际教学情况,按部就班的采取教学方法,严重阻碍了教学改革的进行。(3)教学计划问题。中医内科的教学内容,相对而言较为宽泛,知识面在医学学习中较为复杂,所以在实际教学中,教学计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理论与实践环节,是保证中医内科教学改革质量的重要措施。 2关于中医内科教学改革的策略 2.1优化教学内容与方法模式优化教学内容与方法模式,是中医内科教学改革的一个重点。对于教学内容而言,由于中医内科学的临床性较强,因此如何深化教学内容,以便更容易的应用于临床实践是一个难点所在。其次要注意内容的全面性、延伸性以及时代性,优化知识结构层次。教育的发展促使了教学模式的多样化,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学生实际合理进行选择。例如应用PBL教学模式(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进行“心悸之心血不足”的学习中,针对病例产生的问题:心悸判断依据?病因病机的变化?哪些证型?选药依据是?从而制定相应的教学方案,让学生从实际中发现问题,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综合素养与技能,这也是PBL教学模式的目的所在。案例教学法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只不过在某一些方面与PBL方法不同,但也是以病例为基础进行中医内科的教学。2.2强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的结合理论知识的学习是中医内科学习的基础,也是临床实践的基础,因此,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加深理解与感悟,培养自我相对完善的知识体系,从而为临床实践提供良好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不仅是书本教材的内容,同时也要重视知识的延伸与渗透,形成丰富的知识层次和良好的知识结构。中医内科的学习也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实践应用,因此要加强临床实践的能力,使学生能够学有所用、学以致用,完善自我综合能力与素质。例如在胃痛的教学中,部分教师将“通则不痛”简单的归纳于“通法”,也就是将常见的胃病治疗方法皆归于“通”字,不区分理气、散寒、消热等方面的不同,这就会导致学生对学习内容理解不深,无法建立良好的基础,导致临床实践能力低下。因此要强化理论知识的教学,“通则不痛”的另一部分是“不通则痛”,以及“不荣则痛”的说法,要合理的区分胃病,掌握不同的益胃养阴、温运脾阳等方法。同时加强临床实践的教学,结合具体病例辅助教学,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2.3重视学生中医内科思维方式的形成与培养严格意义上来讲,学生中医内科思维方式的形成与培养是一个难度很大的工程,这其中不仅包括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临床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也是对学生思维方式、综合能力以及价值体系的教育教学,涉及面较为宽广,因此教育教学的掌握尺度也必须科学合理。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中医理论体系的教学,引导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有针对性、独特性的进行临床实践探索,从而系统性、整体性的进行中医内科的学习,对其有一个整体宏观的价值体系与认知体系,然后再细化学习内容,完善学习体系,从而形成自我独特的思维方式与学术思想体系。 3结语 中医内科教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的工作,因此在实际的教学改革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正确认识教学改革所面临的现状,从而制定科学合理的策略措施,促进中医内科教学改革的发展与进步。 作者:郭璇 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 中医内科论文:神经内科中分层级中医护理模式的运用 摘要:目的:研究神经内科护理操作中实施分层级中医护理模式的效果。方法:54名神经内科工作的护理人员,随机分为对照组(26名)和观察组(28名)。对照组护理人员实施传统的护理管理模式,观察组护理人员实施分层级中医护理管理模式,运用技术考核、问卷调查等方式比较两组护理人员对患者护理合格率、基础护理知识考核合格率、专业技术考核合格率、文件书写合格率以及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结果:通过比较,观察组护理人员对患者护理合格率、基础护理知识考核合格率、专业技术考核合格率、文件书写合格率以及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均明显比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神经内科护理管理中实施分层级中医护理模式能够有效降低差错事故出现,提升护理质量以及医生及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关键词:分层级护理;神经内科;临床效果 神经内科在医院中属于一个相对特殊的科室,患者年龄多相对较高,而且病情危重,复杂多变,护理人员非常繁重。分层级管理模式是现今相对先进的一种管理方法,不仅适合用于社会的各个行业和阶层,同时也适合护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医院服务水平的情况与护理工作密切相关[1]。为了能够对患者提供更好的优质护理服务,制定更加适合神经内科患者治疗的护理模式。本院选择2015年5月~2016年5月诊治的54名神经内科工作的护理人员,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本院2015年5月~2016年5月诊治的54名神经内科工作的护理人员,均为女性。年龄21~46岁,平均年龄(28.3±2.4)岁;护龄1~26年,平均护龄(4.6±1.2)年;职称:10名为主管护师,14名为护师,30名为护士;文化程度:16名本科,26名大专,12名中专。将护理人员随机分为对照组(26名)和观察组(28名)。 1.2中医分层级护理方法:对照组应用传统的护理管理模式实施护理,观察组应用分层级护理管理模式,具体为:依据护理人员的护龄、操作熟练程度、学历、临床实践经验以及职称等实施护理层级管理,另外还要依据护理工作人员的自愿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神经内科护理中多讲护理人员分为4个级层,分别为护士长,组长,责任护士和辅助护士。每个级别的分级标准有所不同,护士长需要至少5年的工作年资,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临床操作经验,当面对紧急情况时能够冷静独自处理[2]。责任护士需要至少3年的临床经验,具备临床实践操作经验。辅助护士为年资较低或者新入职的护士,临床经验尚浅。护士长负责对科室的工作及护理质量负责,并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长要负责危重症患者的护理操作。责任护士需要在组长的指导下完成日常护理工作,同时做好相关的记录,帮助患者完成基础护理工作。辅助护士则需要帮助护师做好日常基础护理工作。护士长及组长要定期对科室护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3]。此外,因神经内科护理工作相对特殊,因而需要交接班过程中做好衔接,保证每个时间段都有不同层次的护理人员值班,确保护理质量。 1.3观察指标:观察比较两组护理人员对患者护理合格率、基础护理知识考核合格率、专业技术考核合格率、文件书写合格率以及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5.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通过比较,观察组护理人员对患者护理合格率、基础护理知识考核合格率、专业技术考核合格率、文件书写合格率以及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均明显比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神经内科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科室,需要医护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医疗质量。护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另外还会对患者的自身利益产生影响。因而要提升医院护理质量,尤其是神经内科的护理质量,这对临床至关重要。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进步,患者对医疗护理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临床护理模式已经进入到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4]。中医护理是说在对患者实施护理操作中加强整体辨证护理观念,同时更加重视患者的生活环境,保持情趣舒畅,合理的功能锻炼和饮食结构,然而掌握护理整体观念是让患者得到系统、全面以及适当的护理措施。中医护理学应用望、闻、问、切的方法对患者全身情况进行收集,通过综合分析,对疾病的出现原因以及脏腑经络的变化进行判断,全面评估患者的健康问题,之后制定有针对性的护理措施[5]。中医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异病同护,同病异护的整体辨证护理,是具备中医特色的护理方法,努力研究中医护理发展的空间,不断你弘扬我国的传统文化,将中医学发扬光大,突出中医辨证护理效果。本文通过比较,观察组护理人员对患者护理合格率、基础护理知识考核合格率、专业技术考核合格率、文件书写合格率以及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均明显比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综上所述,神经内科护理管理中实施分层级护理模式能够有效降低差错事故出现,提升护理质量以及医生及患者对护理人员的满意度,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作者:章金玉 单位:武汉市第一医院神经内科 中医内科论文:腹痛的中医内科治疗 【摘要】 目的:探讨中医内科治疗腹痛的方法,为临床中医内科治疗腹痛提供更可靠的依据可参考。方法:选取来我院就诊的76例腹痛患者为研究对象,并对其临床症状及其中医治疗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患者腹痛病因不明时,可将其诊断为腹痛待查后,并结合腹痛的主要临床特征进行辩证论治。结论:穴位按摩、针灸治疗、饮食疗法、辩证组方、中成药等治疗方法对治疗腹痛均有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腹痛;中医内科治疗;方法分析 腹痛从中医角度来看,其发病多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患者的脏腑气机不利,从而使患者经脉气血发生阻滞,进而使其脏腑内的经络失营养供给等[1]。而根据腹痛的部位,又可将腹痛分为脘腹痛、脐腹痛、少腹痛、小腹痛等多种类型。本研究选取76例患者中医内科治疗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分析,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3月至2014年3月来我院就诊的76例腹痛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有男性患者36例,女性患者36例;患者最大年龄为79岁,最小年龄为18岁,其平均年龄为(48.2±10.9)岁;有60例患者因急性胃肠炎引起腹痛。 1.2腹痛病因及常见临床表现 中医认为,腹痛多是由于外邪入侵腹中,饮食损伤脾胃,情绪抑郁失调、跌扑损伤或络脉瘀阻于腹部或阳气虚弱等原因所致。具体如下: (1)外邪入侵,寒气阻滞:外邪侵淫,寒气凝滞,使患者脾胃的经脉气机阻滞,寒邪外侵,引起腹痛。此时,患者腹痛剧烈,遇热后疼痛可减,但遇寒邪则疼痛更剧烈,患者手足冰冷,舌苔可见薄白,脉搏则细沉。 (2)湿热瘀滞,寒邪不解:暑热时患者外感湿热,内瘀滞寒邪,郁结于脾胃,致气机不通,引起患者腹部疼痛。此时,患者腹痛多表现为胀痛拒按,受热后患者腹部胀痛增加,小便短赤,苔黄脉滑数。 (3)饮食积滞,损伤胃脾:饮食不节,恣食肥甘辛辣或误食馊腐之物,又或饮食生冷等致寒邪瘀滞脾胃,腑气阻滞,进而引发腹痛。此时,患者腹部胀痛拒按,不思饮食,后腹痛可减,便臭,苔厚脉滑。 (4)情志失和,肝气阻滞:怒火伤肝,气机瘀滞,气血不畅;忧思伤脾,致脾气血失和;肝脾皆伤,又致脏腑经络气血不通,进而引发患者腹痛。此时,患者腹痛胀满,嗳气或情志温和则痛减,怒火旺盛或思虑甚时则腹痛加重,苔薄白而脉弦。 (5)跌扑损伤,气血瘀阻:跌扑损伤致气血于腹部瘀滞,血气通行不畅,则脏腑经络难愈,最终可致腹痛。此时,患者腹部刺痛剧烈难忍,气血瘀滞结块,咳嗽等腹痛加剧,患者舌紫,脉涩。 (6)阳气虚弱,中虚脏寒:患者体弱虚寒,阳气不足,或过食寒凉之物或体虚生寒致脾阳伤损,而肾阳、寒邪内外侵体引起腹痛。此时,患者腹痛绵绵,时痛时缓,喜温恶寒,食寒痛则加剧,体寒手足冰冷,面黄苔薄而脉细。 1.3方法 1.3.1穴位按摩承山穴按摩:嘱患者取侧卧位,若为男性患者则握其左侧小腿下部,而女性患者则握其右侧小腿下部,操作者拇指按其腓肠肌下的正中部位,患者在伸其小腿时其肌腹上出现的交角部位即承山穴的位置。操作者先轻后重用,先浅后深的用其拇指进行按摩,当患者按摩部位感到酸胀时,操作者拇指用力按压承山穴,并嘱患者深吸气后屏气,再缓慢将瘀滞于体内的寒邪之气呼出,操作者随患者呼气而缓慢放松按压力度后轻柔承山穴,患者痛时即可停止按摩。 1.3.2针刺治疗取患者双侧足三里、梁丘、天枢及中脘等穴位进行针刺治疗,操作者给予患者足三里穴位直刺,梁丘、天枢及中脘等穴位均给予强刺激,若患者疼痛未出现明显缓解者,在其后足三里穴位处将针退至患者皮下,改直刺为斜刺,将左侧针尖刺向外上方,而右侧针尖则刺向内上方,患者顿感疼痛减轻,强刺激留针30min,每日一次,共10次。 1.3.3灸法选取患者天枢、中脘、神阙、脾俞及肾俞等穴位进行灸法治疗,选择穴位,并将鲜姜片放置于其上,后将艾炷置于鲜姜片之上,将艾炷点燃施灸。 1.3.4饮食疗法 (1)丁香、肉桂、草豆蔻及鸭子1只,选取适量的葱、鲜姜、盐、冰糖及卤汁,煎熬两次,并于水沸后再煎熬20分钟,待药汁熬至约3000ml时,将其滤出;然后将鲜姜、葱捣碎待用;再将药汁放入锅中,加鸭子及捣碎的鲜姜、葱用小火煎熬至六成熟后捞起后晾凉待用;再将卤汁置于锅中后,将鸭子也放入锅中,用文火煮熟后捞出,并将浮沫捞净;取出冰糖、食盐及味精搅拌均匀后再将鸭子放回锅中,文火蒸煮,不时滚动鸭子浇卤汁,当卤汁均匀沾满鸭子时将其捞出,再将香油均匀涂抹于鸭子上即可。此食疗方法可以和中暖胃,驱散寒邪,止呕去痛。 (2)选取适量的胡椒、白术、肉桂、葱白、食盐及猪肚1个。首先将猪肚洗净备用,将胡椒、白术、肉桂及葱白与盐搅拌均匀,填埋与猪肚中,再将其置于砂锅中,并添加适量的水用文火将其煮烂,并于空腹时食用。饮汤,每日2次,每次200ml。 1.3.5辩证组方 (1)理中汤:温中健脾,其组成为人参6克(现用党参)、干姜9克、炙甘草6克、白术12克。水煎服,也可炼蜜为丸,名理中丸。 (2)香砂六君子汤:益气补中,其组成为人参3克、白术6克、茯苓6克、甘草2克、陈皮2.5克、半夏3克、砂仁2.5克、木香2克。上加生姜6克,水煎服。 (3)柴胡疏肝散:疏肝理气、活血止痛,其组成为陈皮(醋炒)、柴胡6克,川芎、香附、枳壳(麸炒)、芍药各4.5克,甘草(炙)1.5克。水一盅半,煎八分,食前服。 1.3.6中成药 (1)元胡止痛片:理气剂,可理气,活血,止痛。可治疗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等。口服,4-6片/次,3次/日。 (2)良附丸[2]:可温胃理气,主要治疗因寒凝气滞所致腹痛、腹胀等。口服,3-6克/次,2次/日。 (3)香连化滞丸:可清热利湿、舒血化滞。主要用于治疗湿热凝滞所致腹痛下痢。口服,2丸/次,2次/日。 2.讨论 腹痛可由一种或多种病因引起,且各种病因间也可互为因果,共同导致患者外邪侵体、经脉阻滞、脏腑气机不利及经络失养,进而引起腹痛。腹痛的疼痛范围较为广泛,可局限于大腹、胁腹、少腹及小腹等,也可侵犯脾、肠、肝、胆、膀胱等多脏腑及多经脉。因此,在腹痛的治疗时应辩证施治,已达到较为满意的治疗效果。 作者:耿红娥 单位:山西省神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中医内科论文:高职高专中医内科学教学研究 1研究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以本校2012级中医学专业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将1班55人作为实验组,2班52人作为对照组。两组学生在生源、年龄和上学期期末考试总成绩等方面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 0.05),具有可比性。 1.2研究方法 教材选用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十一五”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第1版)。授课章节为适合SSP教学的咳嗽、胃痛、黄疸、水肿等。研究方案中的所有教学工作由同一教师承担。对照组采用理论教学加病案讨论的传统教学方法,实验组采用理论教学结合SSP教学的方法。 1.2.1SSP招募 在我校2011级中医学专业学生中选取5~8名为SSP志愿者,他们需要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一定的表演能力。 1.2.2SSP培训 因为SSP本身为高年级医学生,中医及西医的基础知识只需要简单归纳复习即可。每位SSP接受1~2种疾病的培训任务。培训教师将编写好的剧本分发给指定的SSP,SSP在教师的讲解和指导下理解剧本并牢记剧本内容。随后,培训教师扮演SP作为演示,让SSP反复模拟练习,使SSP熟练掌握所要扮演病种病人的症状及体征。 1.2.3SSP教学 共20学时。首先教师简单讲授疾病的基本理论知识,然后将实验组分为6个小组,每组8~9人,每组配备1名SSP。各组学生对SSP进行四诊资料的采集,对于舌诊、脉诊和SSP无法模拟的阳性体征,通过舌像模型、脉象仪、幻灯片等形式进行补充。四诊资料采集完整后,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综合分析病情,完成一份门诊病历的书写,包括主诉、病史、体格检查、中医诊断、西医诊断、治法、方药等内容。训练结束后,SSP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意见反馈,指出学生在四诊资料采集、辨证论治以及与病人沟通等方面的不当之处,使学生及时了解和纠正自己的不足。 1.2.4考核 课程结束后,采用主客观综合评价方法对两组教学方法进行效果评价,以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作为客观评价指标,以问卷调查作为主观评价指标。理论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记忆、理解程度,总分为100分;实践操作考试主要考查四诊操作、辨证论治能力,总分为100分,其中四诊操作能力占50分,辨证能力和处方用药能力分别占20分,沟通能力占10分。调查问卷由教师向实验组学生统一发放,无记名填写并当场收回。共发放问卷55份,收回有效问卷55份,有效问卷回收率100%。 1.3统计方法 应用SPSS17.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以P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讨论 高职高专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医内科学是中医学专业的临床主干课程,重在培养学生辨证论治的临床能力。但以往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课堂教学内容与临床医疗实际吻合度差,学生由于缺乏感性认识,不得不采用死记硬背的方法,导致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传统的试卷答题评价学习效果的方法更加剧了学生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导致了学生临床技能明显缺乏。随着高等医学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在校学生人数急剧增加,使得教学资源格外紧缺,尤其是实践教学资源供需短缺的现象日益突出。学生临床见习机会少,即使安排见习,也因为病人维权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多持拒绝接受实践练习的态度。医学生实际接触病人练习临床技能的机会越来越少,同时也难以培养学生与病人的沟通能力,导致所培养的学生毕业实习甚至走上工作岗位后仍然不会望、闻、问、切,辨证施治,治疗效果差,或者出现无法与病人正常交流、医患关系紧张等不良局面。鉴于以上的实际情况,笔者在中医内科学的教学中引入了较新的SSP教学方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实验组学生普遍认为SSP教学方法有利于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中医临床操作能力,明显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实验组学生的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均高于对照组(P 0.05或P<0.01),说明SSP教学能显著提高学生的中医理论和实践操作水平。与此同时,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应用SSP存在缺陷。SSP本身为正常人,不能逼真模拟所有阳性体征,如舌象、脉象等,与临床真实情况尚有差距;教学任务重,容易造成SSP疲劳,进而影响教学效果;培训的病种有限,且表现的症状、体征也相对简单,学生容易忽视临床疾病的多样性。 3结语 综上所述,在中医内科学教学中运用SSP教学后,多数学生对于这种教学方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通过动手动脑,既掌握了基础理论知识,又掌握了中医临床实践操作技能,真正体现了“寓教于乐”。我们将继续探索SSP在中医学临床课程中的教学效果,为进一步在中医高职高专院校中的推广做准备。 作者:杨勤 杨德全 李勇华 许代福 李杏英 单位: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设计论文:水循环教学设计论文 一、教学目标 1.过程与方法.通过对相关网络资料的阅读,结合思考、小组合作探究,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水循环,能够绘制“海陆间水循环示意图”,并用简练的语言表述水循环的过程及意义. 2.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学习陆地水体的有关知识,使学生增强水资源的忧患意识,树立科学的资源观,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通过水循环运动的学习,认识自然界水的动态平衡,受到辩证唯物主义教育. 二、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陆地水体相互关系;水循环的类型、形成过程以及地理意义. 2.教学难点.水循环的地理意义;遵循水循环的规律,合理安排人类活动. 三、教学过程 1.课前思考问题的创设.设问1:地球上的水如果全部消失会是什么样的,各种物种还能生存吗?设问2:人们常说“井水不犯河水”,井水和河水间真的毫无关联吗?设问3:李白有诗:“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从中你可以感受到黄河水和海水间怎样的关系呢?设计意图:透过学生熟悉的内容及背景知识引入“水”的主题,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留给学生一些思考探究的问题,为知识教学提供铺垫.学生在思考与小组讨论后达成共识:地球如果没有水,所有的物种都无法再生存;井水和河水间是存在一定联系的,两者间可以以某种途径相连通;黄河水和海水,不是孤立的两个个体,两者间也可以以一定的方式相互连通.这样,“水循环”的一些基本观念已经在学生头脑中产生. 2.新课导入.首先让学生自主阅读新课内容,让学生明白水在地理环境中以固态、液态和气态三种形式相互转化,形成各种水体,构成一个连续但不规则的圈层──水圈.然后教师通过课件在多媒体上给学生展开“水圈”的构成图,并且让学生仔细观察自然界中各种水体的循环过程,引入本节课的教学重点.教师结合这种“水循环”的解析图让学生明白,自然界中的各种水体是相互补给、互相补充,并且在循环往复的过程中构成一个大的整体.在学生对于“水循环”形成基本认知后,教师可以让学生就地下水、湖泊水、大气降水以及冰川融水等几种最有代表性的水体为例来阐明水体间的循环与补充的方式,进而增进学生对于“水循环”的掌握程度. 3.水循环的意义的探究.让学生通过文本的阅读来理解与归纳水循环的意义:水量平衡器;天然淡水制造厂;大自然的空调;地形雕塑师.教师对于每个意义的体现形式进行相应的讲解,让学生对于这部分知识点有更清晰的理解与体会. 4.水资源忧患意识教育.(1)出示资料:21世纪,世界人口将增长3.6倍,农业用水将增加5倍,工业用水将增加26倍,城乡生活用水将增加18倍.在非洲有12个国家常年缺水,4亿多人饮水不足,而在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等国,许多大河滔滔人海,水资源未得到有效地利用.(2)教师引导:以上有关“水”的报道可以看出,水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起着生死攸关的重大意义;当今水资源问题不仅是区域性的,也是全球性的.水资源问题需要全球每一个人的关注. 5.知识归纳与总结.自然界的各种水体以固、液、气形态分别存在,这些不同形态的水体共同构成了一个连续且不规则的,水圈.自然界中的各种水体是相互补给,并且在循环往复的过程中构成一个大的整体,这就是“水循环”的体现形式.水资源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当今水资源匮乏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因此,节约用水应当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四、课外拓展 实验模拟探究水循环的原因:在一只杯子里装半杯冰水,静置3分钟,观察杯子外壁的变化.思考杯子外面的水来自何处?在碗里装半碗水,用透明的塑料纸蒙在碗上(注意密闭),将碗放在阳光下暴晒,观察碗和塑料纸.思考塑料纸下面的水汽从何而来?水汽变成水珠为何又能滴到碗里?寻找关注自己周围生活中人类活动对水循环过程的影响. 五、教学总结 1.本节课的教学中知识偏理论化,知识点的理解上难度并不大,但是让学生对于水资源的循环形成准确而清晰的认知,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方法上下工夫. 2.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以一些有代表性的水体的循环过程为例,透过单个形态的水体的循环过程来让学生逐渐感受到自然界内水体的循环方式与循环规律,这对于加深学生对于“水循环”的认知很有帮助. 3.加强对于学生的水资源保护意识以及环保意识的教育同样是教学重点.教师要让学生意识到保护生态水资源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要让学生养成节约用水的理念. 作者:刘爱红 单位:江苏盐城市田家炳中学 教学设计论文:磁敏传感器实验探究教学设计论文 1学习目标 知识与技能:通过实验探究,知道磁敏传感器的工作原理及应用;能分析、设计、制作简单的磁敏传感器.过程与方法:学生组装和调试磁敏传感器,经历科学探究过程,学习科学研究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自己设计、制作简单的磁敏传感器,体验科技创新的乐趣,体会到传感器在生活、生产和科技中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激发学习兴趣. 2学习任务 任务1:制作防盗报警器.任务2:制作位置传感器.任务3:制作模拟电梯关门控制电路。 3问题与方案 通过阅读教材与实验探究完成以下问题:(1)什么是霍尔效应及应用?(2)单、双干簧管的检测方法有哪些?(3)磁敏元件在控制电路中起什么作用?(4)用干簧管与霍尔开关设计、制作简易的磁敏传感器.能画出方案图并说出工作过程. 4探究过程 4.1熟悉器材 具体器材如下:磁敏元件,稳压电源,负载[电位器、定值电阻、12V或6V直流电动机、蜂鸣器、小灯泡、SRD-05V或JZC-23F(12V)的直流电磁继电器],MF-47型万用表,DT830B型数字万用表,逻辑非门74LS14或74LS04,三极管(S9013,S9018,S8050等),面包板等. 4.2实验探究 4.2.1制作防盗报警器 利用干簧管、电磁继电器、霍尔开关、非门的特点进行设计.所做的作品和市场销售的“门磁”相同,灵敏度高,简单实用,形象、直观地演示了磁敏传感器工作原理及磁控开关的应用.(1)干簧管与继电器制作的防盗报警器,小灯泡为“6.3V,0.15A”,根据负载选取电源电压,J和Ja是5V继电器,J为线圈,Ja为常闭触点.将小磁铁嵌入在活动门的上方边缘上,将常开干簧管嵌入在门框内,让两者相对靠近,即门处于关闭状态,此时干簧管内两簧片闭合.接通电路,继电器线圈得电,常闭触点Ja动作断开,工作电路不接通;当有人开门时,磁铁与干簧管远离,两簧片断开,线圈失电,Ja触点释放复位闭合,工作电路接通,蜂鸣器发声报警,红灯亮.(2)干簧管与非门制作的防盗报警器,采用74LS04非门,R为2.2kΩ电位器或电阻箱,首先按图将元件接插在面包板上,接上5V电压,再调试电位器R,当其阻值在1~2kΩ时,蜂鸣器发声报警,然后用小磁体靠近干簧管,报警声停止.本电路工作过程为:当门关闭时,永磁体使干簧管接通,非门输入端A与电源负极相接,处于低电平,则输出端Y为高电平,蜂鸣器不发声;当开门时,没有磁场作用,干簧管不通,非门输入端A高电平,则输出端Y低电平,蜂鸣器通电发声报警.(3)制作霍尔防盗报警器,R为5kΩ电位器(或电阻箱),采用74LS04非门,首先按图将元件接插在面包板上,接通5V电源,调试电位器,当R为2~4kΩ时,蜂鸣器发出报警声,再将小磁铁靠近霍尔开关平面,报警声立刻停止.本作品在生活中应用是:将小磁铁固定在门的上方边缘上,将霍尔开关固定在门框的边缘上,让两者靠近,即门处于关闭状态,霍尔开关输出为低电平,非门输出端Y为高电平,蜂鸣器达不到工作电压不报警;当门被撬开时,霍尔开关输出为高电平,非门输出端Y为低电平,蜂鸣器接通发出报警声. 4.2.2制作干簧管位置传感器(自动停车的磁力自动控制电路) 用于玩具车接近磁铁时自动切断电源的自动控制电路,电源电压3~4.5V,R为200~500Ω电阻,M为6V直流电动机,VT为三极管9013,8050,9012等.开启电源开关S,三极管VT基极有偏置电流,VT处于饱和导通状态,玩具直流电动机M转动.当磁铁靠近H时,触点闭合,将基极偏置电流旁路,VT截止,电动机停止转动,保护了电动机及避免了大电流放电. 4.2.3制作模拟电梯关门控制电路 参考电路,VT为三极管9012,9014,9013等,J为12V电磁继电器,小灯泡为6.3V,接6~11V电源,按图接插电路元件,调试电位器,当R2阻值达到8~10kΩ,R1达到2.2kΩ,电流达到45mA时,用磁铁靠近霍尔开关,电流达到50mA时再微调R2与R1,电流稍高于50mA时,线圈得电,触点动作,电动机转动,绿灯亮;磁铁离开时,电动机停转,绿灯熄灭,同时红灯亮,蜂鸣器发声报警.模拟了电梯门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不关闭时红灯亮,蜂鸣器报警,此电路灵敏度高、可操作性强。 5探究结果 各小组总结分析探究结果,包括问题、方案的可操作性、作品的灵敏度、作品展示与收藏,学生通过实验探究轻松地得出“4问题与方案”中的答案,而且印象深,能灵活应用.对于设计的电路,干簧管与继电器制作的防盗报警器、干簧管位置传感器、霍尔开关与继电器制作的电梯门关闭电路效果最好,电路工作原理简单、易操作.在成品展示中,效果最好的是干簧管声光报警器、模拟电梯关门控制电路,灵敏度高,可见度大,可收藏用于课堂教学演示教具. 作者:张明芹 李广志 单位:黑龙江职业学院 教学设计论文:TMN层次结构网络管理教学设计论文 1TMN层次结构 TMN是由国际电联(ITU-T)针对电信管理网络规范而制定的标准,其优点在于提供了一个明确而且广泛接受的术语学,有利于讨论网络管理的相关主题。TMN层次结构模型中描述了一系列网络管理层次,每个层次建立在另外一个层次之上。TMN层次结构如图1所示,整个网络管理内容划分为网元、网元管理、网络管理、服务管理和业务管理5个层次:①网元层,对应于单个网元内部部署的管理,涉及设备自身所支持的、与任何管理系统无关的管理功能;②网元管理层,实现单个设备的远程管理,功能包括远程查看、修改配置、报警监控等;③网络管理层,基于网元管理层进行功能分析和掌握网络基础设施的整体运行情况;④服务管理层,管理对象是网络为最终用户提供的服务;⑤业务管理层,优秀目标是实现网络服务的支撑和统计,如计费和定价、业务预测等。经过仔细分析,服务管理层和业务管理层面向具体的网络服务,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灵活性,而网元层、网元管理层和网络管理层定义了网络管理的公共内容,是提供网络业务的基础性支撑。因此,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可以按照网元层、网元管理层和网络管理层进行组织。 2教学实施设计 作为一门网络专业课,网络管理要求学习多种专业工具,掌握相关网络管理协议;在专业工具方面,需要介绍设备管理器和维护终端、网络分析器、网元管理器、管理平台等;在网络管理协议方面,需要介绍简单网络管理协议SNMP、命令行接口CLI等内容。为了让学生全面理解网络管理功能,教师需要介绍网络管理基本模型FCAPS、OAM P,讲授一些新技术和新方法,开拓学生视野和培养创新意识,使其更好地适应现代网络发展。因此,整个教学设计需要进行合理组织,按照一种先易后难、逐层推进的方式进行。 2.1教学设计基本思路 结合TMN层次结构参考模型,通过分析各种网络管理工具、管理协议可得其所对应的管理层次。其中,网元层重点介绍网络设备自身的管理功能,可以选择常见的超级终端接口进行讲解。对于服务器设备,教师可以介绍专门的自检工具或者类似于Windows资源管理器的工具。网元管理层方面要求学生重点学习SNMP协议。作为工业界事实上的标准,SNMP的支持和应用极为广泛,整个介绍内容需要涉及SNMP自身优势、运行原理、MIB信息等内容。网络管理层方面要求学生重点学习管理平台。作为一种网络管理集成方式,管理平台得到当前业界的普遍认可。教师可以在教学中选择一种应用较为广泛的系统作为学习案例。整体教学内容包括相关教材选择、课堂教学设计和实验设计。在教材方面,选择AlexanderClemm编写的NetworkManagementFundamentals作为参考教材,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类似知识结构的教材,要求是系统介绍网络管理的概念和原则,试图从一个整体的、系统的观点介绍网络管理,同时阐述网络管理中使用的各种技术之间的关系。教学的课堂设计以TMN层次结构为主体内容,同时增加必要的概述章节和总结性内容。教学对象可以分为网络工程专业学生和培训班学生,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类型,教师需要设计不同的教学计划。 2.2网络工程专业教学设计 网络工程专业学生普遍掌握网络原理,但缺乏网络故障严重性认识和网络管理工具的使用经验。学习目标是深刻理解网络管理的必要性,系统掌握网络管理的基础知识。因此,教学目标是理解和应用网络管理相关标准和模型,为网络管理系统开发打下良好的基础。网络工程专业的教学课时为20+20(小时)。第1部分是网络管理概述,主要介绍网络管理的必要性以及网络管理有关的功能、工具和活动。通过相关案例介绍,学生首先能够对网络管理的用途、基本概念及重要性有一定认识,从整体上对这门课程有直观认识。第2部分是网络管理模型,通过这部分内容的教学,进一步深化学生的网络管理基础知识,学生在面临巨大的网络管理系统时,应采用“分而治之”的方式逐个分解并解决,同时理解网络管理功能的分类方法。在该章节,教师可以初步介绍TMN层次管理模型和FCAPS等管理功能模型。这部分内容配套安排了一个实验,使用常用工具Ping测量网络中设备的响应时延并进行系统分析。通过该实验,学生进一步认识到通过适当的网络管理能够定量了解网络运行状况。第3部分是网元管理层,主要介绍基于SNMP的网络管理。这一部分是教学重点之一,首先需要分析比较CLI和SNMP两种管理协议,分析各自的优点并介绍SNMP的管理模型组成;然后需要学习SNMP的MIB相关知识,掌握基于SNMP的开发方法,为实现网络管理系统开发打下良好基础;最后是介绍常用的MIB库,学习SNMP浏览器的相关使用。在实验环节方面,教师可设计SNMP浏览器的实验内容。通过使用SNMP浏览器,学生既能直观理解SNMP工作机理,又能够用该工具解决一些网络管理问题,培养这两方面的能力。第4部分是网络管理功能集成,主要学习网络管理功能集成的目标和原理并通过Manage-Engine_OpManager系统进行实践。管理平台的开发实践是可选内容,介绍WebNMS的开发框架。这一部分的实验环节和课堂教学相对应,重点是学习使用ManageEngine_OpManager和WebNM的开发框架。实际过程中所花费的实验时间要超过6课时,可以选择只学习其中一个软件。第5部分是新技术的学习,介绍基于OSSIM的安全事件管理集成。OSSIM是开源安全信息管理系统(OpenSourceSecurityInformationSystem),支持多种开源软件系统的信息集成并实现事件关联。实验环节侧重引导学生安装和使用OSSIM系统平台,了解系统集成在安全事件方面的应用。OSSIM的网站上提供了较多的视频文件,学生可以选择其中的安装和使用视频进行学习。第6部分是课程总结,教师可以按照具体情况有选择地实施。以上是对于网络工程专业的课程设计,主要突出如下特点:①整个教学中注重整体介绍网络管理,强调网络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②按照TMN层次结构介绍多种管理工具,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网络管理工具;③侧重于学生进一步开发能力的培养。教师通过介绍当前的学习资源,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资料查找和自我学习能力。 2.3培训班教学设计 培训班的学生来源于实践岗位或者是即将参加具体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整个学习时间很短,学生特点是对系统开发兴趣较低,但是对于网络故障认识深刻,明确网络管理的必要性。此外,大部分学生有网络管理工具的使用经验,其学习目标是系统掌握网络管理的相关工具,为实际工作服务。因此,教学目标侧重分析网络管理工具的原理,能够从整体上理解网络管理工具的选择;一旦需要解决网络故障,能够准确选择网络管理工具,具有定位和排除网络常见故障的基本技能。网络工程专业的教学课时为10+10(小时)。整个教学设计中侧重实际应用学习。其中,第1、2部分内容和工程专业教学设计基本一致,目标是理解网络管理所必要的基础知识。由于培训班的大部分学生对网络管理已经有感性认识,因此不安排实验。第3部分是网元管理层,主要介绍基于SNMP的网络管理相关原理、MIB浏览器的使用以及常用的MIB库信息。在实验环节方面,教师可设计SNMP浏览器的实验内容。第4部分是网络管理功能集成,主要介绍管理平台的集成方法,学生学习网络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和选择依据。实验环节是学习使用ManageEngine_OpManager。第5部分是新技术的学习,学习内容和网络工程专业一致,介绍基于OSSIM的安全事件管理集成。实验环节侧重引导学生安装和使用OSSIM系统平台,了解系统集成在安全事件方面的应用。以上是针对培训班的课程设计,主要突出如下特点:①整个教学中注重整体介绍网络管理,强调网络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②侧重培养学生对网络管理工具的实际使用能力,通过介绍当前的学习资源,进一步培养学生的资料查找和自我学习能力。 3教学效果分析 整个教学计划目前已经在两个培养对象类型上实施。网络工程专业的教学对象为解放军理工大学指挥信息系统学院的网络工程专业学生,共计40人;培训班的教学对象为解放军理工大学指挥信息系统学院的设备维修培训班学员,共计42人。 3.1考核指标安排 两种考核指标中,网络工程专业的培训人员理论知识更为丰富,考核的内容中包含部分开发方面的内容。培训班的考核指标侧重于实际应用能力,由于授课时间较少,整个考核的知识点相对集中,应用能力方面重点考核实际操作能力。 3.2考核结果分析 经过教学实施,我们最终统计出两个班级的知识点掌握情况分布。其中,网络工程专业学生参加考试40人,理论成绩最高分为91分,最低分为60分,平均成绩为75分;实验成绩中,最高成绩为90分,最低成绩为60分,平均成绩为78分。培训班学生参加考试42人,理论成绩最高分为81分,最低分为60分,平均成绩为68分;实验成绩中,最高成绩为85分,最低成绩为60分。两者的培训成绩中,在偏重理论的知识点方面,两者差距不是很大。大部分知识点中工程专业的掌握情况比培训班的掌握情况要好,差距最大的是第3(TMN层次结构)、第5(SNMP的管理模型)和第7(管理平台)3个知识点,差距在10%以上。在实践操作方面,如第4(SNMP操作)和第8(管理平台操作)两个知识点,培训班的学生掌握情况更好,这可能是因为网络工程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SNMP的相关开发内容,要求掌握更多内容,另外一个原因是培训班的学生操作任务比较明确,更有利于集中时间学习。总体上,整个测试成绩说明教学设计方案有利于掌握网络管理的相关原理和实际操作,尤其是能够较好掌握SNMP和管理平台的基本操作步骤。 4结语 网络管理系统是一个对规模因素、鲁棒性、可伸缩性和可维护性具有苛刻要求的复杂系统,包含广泛的功能,在实际应用中面临许多挑战,因此网络管理课程的教学设计对于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起到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笔者提出基于TMN层次结构的网络管理教学设计,注重在整体上介绍网络管理的相关功能,并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制定了教学实施方案。对于网络工程专业教学对象,除了学习管理工具的使用之外,还介绍了相关的开发方法;对于培训班的教学对象则侧重于原理性知识和实际工具的结合。总体教学设计中都考虑了学习资源的介绍,进一步培养学生提高自我学习能力。网络管理教学中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实验环境的建设,一个典型性的网络环境对于教学两方面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如何实现低成本的实验环境建设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笔者下一步将在这方面进行研究。 作者:吴君青 张国敏 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指挥信息系统学院 教学设计论文:信息技术课堂教学设计论文 1教学内容分析 针对技能操作方面的教学内容,通过作品设计环节制作视频故事,但是技能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最终是通过技能来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习者分析 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不同学生之间既存在着共性,又存在着差异.教学设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教师进行有效的教学、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那么在进行教学活动设计时,必须充分了解学习者的特征. 2.1一般特征 高一年级的学生,智力快速发展,性格日趋稳重.他们的理解能力、概括能力、观察力、想象力不断增强,容易对新事物产生浓厚的兴趣并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其抽象思维迅速发展,能以理论指导去分析、解决各种问题;初步掌握辩证思维规律,能够运用假设指定计划方案等一系列有条理的手段. 2.2学习起点水平分析 学生之前已经接触和学习过信息技术课程,掌握了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掌握了浏览网页、搜索信息和收发邮件,具备了一定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对QQ、微信等聊天工具比较熟悉,具有独立的上网能力.而且大部分学生家中配有电脑,这为学生接触信息技术供了环境.本篇的学习内容是“视频素材的获取与加工”,强调的是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与技能的培养,利用相关的视频软件制作视频故事.学习该章节内容主要是在基于设计的学习环境下进行,通过相互协作、制作主题作品来学习单元内容. 3教学目标分析 整个教学过程,从计划到评价,都是以教学目标为中心的.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告诉学习者目标,将能促使学习者顺当地进入学习过程,并为学习评价做好准备;对所有的学习者来说,建立清晰的目标从而做出计划和准备,将有益于教学、学习和评估活动.根据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制定教学目标如下: 3.1知识与技能目标 (1)掌握视频素材的获取方式.(2)熟练应用视频工具进行片段剪辑、组合. 3.2过程与方法目标 (1)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与沟通合作能力.(2)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利用多媒体工具讲故事的创新感、故事感以及意义感.(2)培养学生数字时代的意识与素养. 4教学策略的选择 在分析单元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习者特征基础上,结合基于设计的学习特征,本单元教学策略选择的是抛锚式教学策略和协作学习策略.在基于设计的学习活动中采用抛锚式教学策略,让学习者在真实问题的环境中去感受、去体验、去解决问题.依据抛锚式教学策略的环节,教师创设情境、学生确定问题、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效果评价展开教学.学习者为达到共同的学习目标,以小组的形式参与,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小组成员共享搜集到的信息和学习材料.为了达到小组学习目标,学生之间相互对话、商讨、争论,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在基于设计的学习中运用协作学习策略,有利于形成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与创新性思维、培养小组个体之间及其与社会成员的交流沟通能力与自尊心等都有明显的积极作用. 5教学过程设计 基于设计的学习过程中,教师从演讲者转变为帮助者、指导者和合作者.学生以小组协作的方式交流、探讨、设计作品.学生获得的知识是建构性知识,不是通过背诵、做练习或书本作业获得的知识. 5.1创设情境激发兴趣 设计过程是丰富的、多方面的、并且能够产生新的知识.通过激励学生参与设计,提供了一个学习学科内容的原因.学生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视频形式当属电影.教师询问大家最喜欢的电影?喜欢原因?被某个镜头所感动?喜欢演员的表演?喜欢精美的台词?喜欢镜头的剪辑?除电影外,一些有创意的广告也会备受学生的关注.教师通过展示一个百事可乐的广告把学生带入特定的情景.韩日世界杯,日本机场,一小男孩向卡洛斯索要签名,小男孩赠与卡洛斯百事可乐并鞠躬表示感谢,卡洛斯鞠躬还礼.球场上,任意球由卡洛斯操刀主罚,卡洛斯向日本队鞠躬致敬,趁日本队鞠躬还礼之机,趁机射门,球进了!教师和学生对案例广告的独特之处、不足或缺失进行分析讨论,为学生自己进行作品的设计提供一定的借鉴.这样不仅将学生带入了实际的教学情景,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借助学生对案例的成功之处以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进而更好地帮助学生设计作品方案.并且由此引出当前基于设计的学习的内容———从你喜欢的电影、广告、新闻或其他视频中截取出需要的内容,重新组织,制作出一个视频故事. 5.2成立小组确定主题 基于设计的学习是典型的团队协作,它比孤立工作产生更多的思想.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组合,成立小组.学生通过协作的方式在学习和态度、意识方面获得成功,比如帮助学生发展自己的人际沟通技巧、演讲技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学生6人一组,讨论各自的主题.这是一个头脑风暴的过程,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也从别人的观点里获得新的思路.有的小组认为每看完一部电影,总有一个最感动的镜头,久久难以忘怀,于是他们的主题确定为“感动”.有的小组认为,无数的电影中表现了爱情,但是像《剑蝶》、《花木兰》、《廊桥遗梦》中那种相爱却无法在一起的剧情更能打动人心,主题为“挚爱真情”.有的小组认为励志类电影像《阿甘正传》中那种表现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当幸福来敲门》中表现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执着;《肖申克的救赎》中表现只要胸怀希望、只要不放弃梦想,一切皆有可能,于是把“勇于追求?富有人生”确定为主题. 5.3搜集材料设计作品 为完成对主题作品的设计,学生搜集所需要的视频文件、音频文件等.小组成员讨论决定与本小组主题相关的要搜集的视频文件等,并列成一张清单,小组同学进行分工,由负责搜集材料的同学获取所需要的视频文件.小组成员继续交流作品的设计流程.使用搜集到的视频文件中的哪段视频、画面或音频,使用的理由,以及最后做成一个什么样的作品,作品中画面的顺序安排,是否需要添加背景音乐.然后将搜集到的电影、广告等使用视频分割软件进行剪切并转换为所需要的文件格式,截取需要的片段,可以是画面、声音或者是声画同步的视频.视音频软件由教师提供并已安装到学生机,作品中用到的视音频片段,一定要让学生注明其来源,比如电影片段,须注明电影名称、导演;比如音频片段,须注明音乐名称和创作人.学生创建作品的过程,他们体验着有意义的学习,每个作品的精巧构思得以运用.然后,每个小组制定一个主题作品评价标准,模板由教师共享.小组成员交流协商决定评价标准的内容.教师对学生制定的评价标准中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指导.学生对于仍然无法理解的问题,或者查阅课本进行自我学习,或者和小组成员讨论交流;对于一些学生都解决不了的问题,他们求助教师.教师在帮助学生解答的过程中,不是直接告诉答案,而是逐步引导、启发学生,让学生自己思考. 5.4分组汇报、评价总结 各小组展示自己的主题作品,然后回答其他组同学的提问,各小组互相评价,取长补短、发现问题、共同进步.教师对各小组的主题作品进行评价,最后教师对各小组的学习活动开展情况作讲评和总结. 6教学评价 学生是学习过程的主体,教学评价考察的是学生对学习过程的参与情况以及参与程度———学生是部分参与还是全体参与,是被动参与还是主动参与,只有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教学过程才能真正成为主动认知、主动建构知识意义并获得成就感的过程. 6.1评价主体多元化 教师不再是唯一的评价主体,学生不仅是被评价的对象,同时也是评价主体.这样才能使评价“侧重于关注学生的表现和过程,关注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学生作为评价主体,可以进行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此次基于设计的学习活动中,评价主体涉及教师、协作团队、学习者等多元主体. 6.2评价方式多元化 在此次基于设计的学习活动中,主要采用以下两种评价方式: 6.2.1档案袋评价 档案袋评价方法不仅使用的是学习过程的真实结果,而且它的使用为教育者提供了机会去改变教学方法以适应学生的不同学习风格.档案袋更真实、更全面地反映了学生的成就和不足.在此次基于设计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将视音频素材、评价标准、主题作品以文件夹的形式保存,作为教师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依据. 6.2.2量规 以学习者为中心、基于设计的学习活动,通常涉及作品、学习反思,不但要对学习结果进行评价,更要关注学习过程.量规是适用于基于设计的学习的评价方式.在此次基于设计的学习过程中,教师让学习者以小组为单位制定评价主题作品的量规,并用量规来指导他们的设计过程,作为对作品自我评价的方式.另外对学生作品的教师评价和小组互评使用的量规是由教师制定的. 6.3评价内容多元化 对学生的评价,关注学习结果,更要关注学习过程;关注学习能力,更要关注学习态度;关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更要关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本次学习活动中运用档案袋和量规对学生的学习进行了多元化的评价.档案袋记录着各小组学习情况的材料,如视音频素材、评价标准、作品方案、最初的作品、修改后的作品.通过这些材料,可以帮助学生思考学习过程、检视自己的进步情况;可以帮助教师评价学生学习态度、收集信息的能力,运用新知的能力和学习进步的情况.教师期望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使用量规评价自己的学习活动和作品,从而使学生学会自我反思,更具责任感、更有目的性的进行学习.量规的制定是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是多方面的学习指标的细化.一个包含多方面指标的量规才能全面评价被评对象。 作者:赵晓清 单位:赤峰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学设计论文:高职数学教学效果教学设计论文 一、高职数学教学设计与课堂教学效果的主要内容 (一)高职数学教学设计的基本内涵 教师在进行高职数学相关的教学设计时,首先应当明确其大致的教学内容,并针对教学对象的知识水平确定适宜的教学目标和教学方式,从而使高职数学的教学工作得以顺利、有效地开展。就一般要求而言,高职数学的教学设计不应仅仅体现出高职数学教学的基本理念,还应当结合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数学教学方案。 (二)高职数学的课堂教学效果 高职数学教师在进行优化教学设计、展示教学成果、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时都是以教学目标的实现为基础和前提。良好的高职数学课堂教学效果是评价教师教学成果的一项指标,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体现。因此,在实际的高职数学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更加重视课堂教学效果的提升。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在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具备一定的实际课堂教学中的操作及管理能力。 二、高职数学教学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以实现教学目标为前提的原则 高职数学应当将实现高职数学的教学目标当做进行教学设计的前提。高职数学教学目标就是在充实学生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学生对数学理论、技能、知识等的自学能力以及实践应用能力,然后培养学生向更高层次的归纳总结、综合创新能力方面不断发展。因此,在进行高职数学教学设计时,在开设并计划必要的专业理论课程之外,还应在教学设计中体现出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及安排等。 (二)紧扣教学内容的原则 高职数学在进行相关的教学设计时,必须首先明确告知数学的教学内容是什么。然后教师才能在进行教学设计时紧紧围绕所应教授的内容,找出教学的重点及难点,并根据重难点合理规划教学时间、安排教学任务、寻求适宜的教学手段等。只有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实现完美的契合,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以实现教学目标。 (三)结合实际的原则 现如今高职学生基础能力的水平层次高低相差较大,这就要求高职数学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必须结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对不同水平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是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高职数学的教学设计必须使学生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尽可能地应用于解决实际生活的问题中。 三、高职数学教学设计及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数学教学中对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不够重视 高职数学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不是简单枯燥的教学内容的总结归纳,而应尽可能地丰富教学方式,以求能有效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特别是现在的高职教育越来越重视知识的实践性与应用性。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已经与时代的需求脱节,教师必须注重学生自身学习积极性的发挥。但是,就大多数高职学校的数学教学现状而言,教师对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方面的重视度仍不够高。这就对最终的教学效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二)教师尚缺乏利用多媒体设备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综合能力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为教师教学提供了方便,也对高职教师的教学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高职数学的教学目标就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时代的新知识,并不断创新出更高层次的知识。因此,高职教师在开展教学工作时,就必须有效地利用现代化的多媒体设备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大多高职数学教师的专业能力都很好,但在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方面却缺乏足够的实际操作能力。 (三)高职数学教学内容与教学课时之间不成比例 各个高职院校都对高职数学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课时等都作出了一定的调整。但其所能安排的教学课时实际上仍然难以满足教学内容的需求。这就造成高职数学教师在教学时不得不加快教学进度,很多内容都只能一语带过。这样,学生根本就难以学到更深层次的知识,也难以很好地将其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的提高。 四、促进高职数学教学设计优化及课堂教学效果提高的有效措施 (一)科学利用多媒体设备和计算机网络技术 科学利用多媒体设备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已成为高职数学教学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在传统的口语表达及板书的教学方式难以满足高职数学教学中对定积分、曲线等教学内容的再现时。多媒体设备如黑板、电视、计算机、投影、幻灯片、视听光盘资料等的出现则有助于相关空间及动态图像的模拟,具有极强的直观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便于对空间形象进行理解和想象。 (二)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型及主动性 在高职院校中,对学生的约束力不比中学时那般严格。学生的学习一般都是靠学生的自觉性。因此,自觉性较差学生往往是被动接受知识,甚至不再把学习当成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去完成。在此情形下,教师即使在教学设计中费劲巧思,缺乏学生主动配合也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教师就必须从学生的思想观念抓起,想方设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让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良好习惯。 (三)结合高职数学的教学特点调整教学方式 结合高职数学的教学特点调整教学方式也是优化教学设计,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因此,高职数学教师在进行微积分相关内容的教授时就必须划分出较多的课时,并尽可能进行详细讲解,使学生能够深入并透彻地理解微积分。此外,高职数学的理论知识从表面看上去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不够密切。所以,教师在教学时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实际,并尝试用数学的眼光分析自然界和社会现象,将数学理论应用在解决生活问题上。要优化教学设计并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就必须结合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提升高职数学教学质量,进而促进高职数学教学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刘明芳 单位: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学院 教学设计论文:化学连续性问题情境教学设计论文 一、连续性问题情境的组成因素 就连续性问题情境的涵义来看,连续性问题情境主要包括以下因素:1.要具备新的事物,可以说,这是产生连续性问题情境的主要优秀因素;2.要有想要了解答案的欲望或渴求,这是形成连续性问题情境的基本要素;3.学生要具备一定的认识和知识水平,因为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是产生思维动机的前提与保障.创建连续性问题情境,实质上就是提出一定的问题,之后构建必须要解决问题的矛盾或冲突.也就是说,构建一种使学生原有知识储备与现有新知识之间的一种冲突,进一步激化学生意识矛盾的情境,进而达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学习动机的目的和效果. 二、构建连续性问题情境的原则 1.启发诱导性原则 在中学化学课堂教学中,教师提出的问题应带有一定的启发性,也就是说,问题要能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促使他们主动思考,去探索问题的答案.为此,在进行连续性问题情境教学方式下,中学化学教师要保证设置的相关情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认知矛盾,进而推动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2.适度恰当性原则 适度性原则要求教师在进行连续性问题情境教学时,对于情境的设置一定要恰当合理.也就是说,教师在提出相关问题时,一定要依据特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并且设置的问题要能将学生原有的知识与未有的即将接触的知识紧密联系起来.为此,教师在连续性情境教学中设置的问题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过于繁杂.过难或过易的问题设置都不能很好地促进学生的思考,进而不能更好地达到连续性问题情境教学的目的和效果. 3.层次性原则 层次性原则也就是要求教师在进行问题设置时,一定要依照由简单到复杂、由表面到实质、由单一到综合的顺序构建一系列问题.换言之,教师在设置问题时,要注重问题与问题之间的衔接,运用铺垫等手法使问题的设置更加具有层次,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体水平. 4.共同促进原则 教师在进行连续性问题情境教学时,要通过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进一步活跃学生的思维,引导学生朝着正确的方向进行深入的思考探究,进而提出不同的问题,这也是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的重要途径之一.另外,随着学生提出问题的增加,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也将进一步提高.通过学生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教师还能实时了解学生对于教学内容的吸收程度,通过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教师与学生之间能够相互促进、共同进步,进而不断地提高教学效果. 三、构建连续性问题情境的途径 1.充分发挥语言艺术的作用 在提出相关教学问题时,化学教师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展示自己的艺术能力,而不是始终以一种一成不变的面孔进行课堂教学.尽管科学是十分严谨的,但课堂氛围却应当是活跃的.为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可以运用一些比较有创意和吸引力的口头语言、肢体语言和相关实验等作为连续性问题情境教学的载体,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化学学习兴趣.将乐趣融入到连续性问题情境教学中,是目前教学的迫切需要. 2.组织进行一些化学实验 化学实验以其生动直观的特点可以使学生更快地融入到情境教学中,为此,中学化学教师要充分运用化学实验的优点,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维活跃度.化学实验过程中,影响其结果的因素很多,产生的实验现象也十分多样.所以,教师在进行化学实验时,一定要对实验方案进行精心的设计安排,同时要控制好实验条件,尽量以最佳的实验方式对一些化学问题进行阐释.另外,在进行问题情境设置时,教师可以通过一些与常理认识相违背的实验现象引导出相关教学问题,这样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对一些化学问题的探索兴趣,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 3.课后留置一些问题让学生进行思考 课后留置一些疑问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布置作业,而是通过课后留置疑问的方式使学生逐渐形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另外,通过课后一些问题的设置,可以使学生对课堂教学内容进一步理解掌握,加深他们对知识的认识和记忆. 作者:童瑞风 单位:江苏扬州市邗江区方巷中学 教学设计论文:高校微课实践教学设计仓储管理论文 一、高校实践教学现状与特点分析 (一)现状分析 1.实践场地种类 一个学科、专业或者课程会涉及到许多知识,要通过实践的方式将这些知识展示给学生,依靠有限的几个实验室、实训室,是存在着明显局限性的,绝大多数高校的实践场地无法全方面地实现所有知识的实践,只能从特定的几个角度或情境下实现理论知识的检验。 2.实践场地容量不足 由于经费有限,在高校中存在着多学科、多专业共用实践场地的情况,使得学生在进行实践教学时不能充分领悟教学精髓。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有些学校把实践场地拓展到企业中,大大丰富了实践场地的层次,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限制,常常无法长期接待大批量学生实践学习;或者因为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优秀机密,企业实践就变成走马观花式的参观。 3.实践器材缺乏、陈旧 高校实验室、实训室的建立一般都采取招投标的形式采购,在教具器材更新方面存在许多不便,在非重点科学、专业的实验室建设中依旧存在着许多器材短缺、陈旧的现象,这自然会大大影响实践教学的效果。4.实践细节展示不清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一个正常的教学班级人数在25-50左右,甚至更多,教师在实践教学时展示操作细节不可逆,学生由于人数、距离、角度等原因,常常出现看不清、记不住的情况。 (二)高校实践教学组织的特点 1.以检验基础知识为主,以实践前沿知识为辅 受到实验器材、耗材的限制,大多数高校在开展实践教学时主要考虑满足基础教学,前沿知识的实践只能限制在很小范围的教学小组内。 2.以课堂内实践为主,学生自主实践较少 占人数最多的本科、高职学校在开展实践教学时,主要在正常教学计划内开出。如果有个别学生希望加深印象,或者熟悉流程,常常无法单独申请使用实验室、实训室;只有研究生、博士生才有可能享受这一待遇。 3.以常规教学班级为主,小组独立实践较少 高校开出实践教学基本都严格遵循教学计划,以常规教学班级为单位进行,一个班级可以分成若干个小组,由于教师无法同时监控所有的小组,容易忽略一些错误的操作细节。 二、基于微课的高校实践教学设计 高校实践教学有其独特性,教师使用微课这一新兴技术手段来辅助教学,应注意二者相结合,充分发挥出微课教学的长处。 (一)高校实践教学下的微课特点 虽然微课发展的时间不长,但是微课有着鲜明的特点:主题突出,精悍短小,择时学习,应用面广,互交性好。将微课应用于高校实践教学,可以提高高校实践教学的质量,不同于普通课程,展示实践教学的微课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展示细节 实践教学涉及许多操作细节,在微课中可以使用多机位拍摄的方法,从不同角度展示教师操作细节。操作细节的多角度展示,可以帮助学生更加深刻地领悟操作要领,这也是微课应用于实践教学非常重要的一个作用。 2.强调流程 实践教学注重每个操作步骤之间的前后逻辑关系,微课以其精悍短小的篇幅可以快速展示操作流程,并按照流程依次展开教学。 3.增加情境 课堂教学所能提供的学习情境、仿真操作是非常有限的,微课的应用可以让教师把采集来的不同情境,通过视频、图片、音频甚至动画的形式,充分展示给学生,帮助学生更加全面地掌握知识,对专题的理解也更为到位。 (二)基于微课的高校实践教学设计原则 1.微型原则 我们在完成课程设计时,需要考虑到微课精悍短小的特点,围绕一个知识点或者小专题进行,只求将该问题讲解清楚即可,杜绝大而全。 2.良好互交性原则 19世纪末意大利经济学家巴莱多提出了“二八定律”:在任何一组东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20%,其余80%是次要的。学习也符合该定律,80%的知识来自于非正式学习。然而,正是由于人们对互联网、移动通讯技术的频繁使用,导致阅读习惯、学习习惯的改变,让微课得以产生和发展。因此,我们在设计微课时,需要考虑如何让其具备良好的互交性,让微课顺利进入人们的非正式学习。 (三)基于微课的高校实践教学设计思路 微课的制作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9个环节:确定微课的教学主题、细化微课知识点、微课的教学设计、制作微课的教学课件、撰写微课视频的拍摄/制作脚本、微课视频的拍摄或者录制、微课视频后期编辑与优化、设计制作微课配套资源、教师的微课教学活动实施。在以上环节中,教师普遍认为最为优秀的环节是微课的教学设计。在遵循微课在高校实践教学设计原则的基础上,结合高校实践教学组织的特点以及高校实践教学下的微课特点,提出可供大家参考的微课教学设计思路。 (四)基于微课的高校实践教学设计要点 基于微课的高校实践教学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到微课制作、实践教学组织的两方面特点。 1.选择恰当的课程或专题 根据培养计划的要求,考虑从学科专业中选择优秀或者基础课程作为微课开发的对象。在选择课程或专题的时候,要结合高校实践教学的特点来分析学生的学习思维和认知特点,并非什么课程、什么专题都适合制作成为微课。 2.明确教学目标 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从体型上看,微课都属于一种短小精悍型的教学手段,这一前提就限制教师不能往微课里填充过多的知识,微课的教学目标更加倾向于“就事论事”,1-2个教学目标是微课正常的承受范围。明确的教学目标可以帮助教师快速理清教学思路。 3.重构教学内容 微课与一门完整的课程教学不同,它仅针对某个专题或知识点,并且授课时间一般控制在5-15分钟以内,所以我们在设计微课教学时需要根据微课的特点重构我们的教学内容,使其更为凝练简洁,尽量做到字字珠玑。 4.清晰明确的标题微课需要上传至网络,选择一个能够直接揭示主题的标题,能让学生快速找到自己需要的微课。微课标题要清晰明确,要突出2-3个体现主要内容的关键词,要符合网络搜索习惯。 5.简单交代清楚教学背景 微课教学是一个个独立的教学视频或者动画,学生可以选择在任意时段内学习它;不同的微课之间不存在先学谁后学谁的先后关系,甚至还可以重复学习。因此,在设计微课时,应该考虑将教学背景进行一个简单的阐述,让学习者明白学习该专题、知识的意义所在,或者对于该专业、该课程学习的作用。考虑到微课本身的时间长度较短,建议教学背景的阐述尽量控制在1分钟以内。 6.选择最优的教学策略 教学策略要注重实效,形式新颖,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微课是经过精心设计和录制的教学视频,完全不同于过去的教学视频。在重构教学内容时,要充分考虑到图片、视频、动画、声音之间的合理组合,特别要注意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文字表述要精简,最好不要出现大段文字;二是图片与教学内容相契合,讲解到什么内容就出现什么内容的图片;三是图片选择具有典型性,让人一看就明白;四是视频注重展示细节,操作流程清晰;五是动画的使用不能喧宾夺主,其趣味性要为教学服务;六是讲解声音清晰,发音标准,语速适中。 7.教学评价要科学、全面 微课一般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在设计微课时要考虑到这一特点,把学生的自我评价放进去,让学生学完之后知道用什么标准衡量所学。 三、《货物组托作业》微课教学设计 综上所述,我们选择《仓储管理》中“货物组托作业”这一重要知识作为设计对象,尝试设计一个微课。 (一)学习需求分析 微课程作为一种新形式的教学资源,在设计微课程时候明确遵循了所总结出的微课程的原则,但微课程设计过程中也要依据教学设计的原则。在确定微课程的学习目标之前,要进行学习需要分析。首先,学习需要分析要以学习者为中心,着眼于学习者综合素质进行分析。通过学习需求分析可以了解到学习者能力素质、他们的学习风格和他们更更愿意接受的学习方式,也可以了解到学习者对学习内容的需求,充分考虑学习内容和学习者在日常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关系。例如,“货物组托作业”的学习对象以物流管理专业学生为主。因为仓储管理是物流管理中的基础,而货物组托作业是仓库管理中常见的一个基本工作内容,作为学习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要掌握这方面的知识。所以“货物组托作业”这一知识点对该专业的学生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其次,学习需求分析还需要站在课程教学的角度进行。如果一个知识在课堂上可以很好地传授,那么将其制作成微课的现实意义就不是很大。只有课堂教学效果不佳时,可以考虑使用微课教学的形式来弥补。“货物组托作业”在教学时,涉及到一些演示,微课能以视频的形式把这些细节充分展示出来,有效弥补现场教学的不足。第三,进行教学目标分析。依据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学生对所学内容需要达到三微目标即认知、情感和动作技能,这可以成为微课教学目标分析的依据。学生通过学习后应达到哪些要求,培养学生的哪些能力,既是课程的教学目标,又是学生的学习目标。明确的教学目标可以指导教师完成课程设计,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快速进入角色。“货物组托作业”这个知识点的教学目标主要有:具备最大限度提高托盘利用率的能力,具备设计托盘码放方式的能力,掌握提高目测估方能力的技巧。 (二)教学内容分析 微课的教学内容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教学背景的设计、实践步骤的解析和常见操作误区的处理。在设计微课时,要突出现场教学不易演示的部分,这些内容可以在微课中重点分解讲授。微课相对独立,学生在学习微课时不一定按照课程进度来学习,特别是微课上传到网络后,学习变成随时随地,因此在微课正式开始讲授前应该交代教学背景。在教学背景中,主要阐述该微课知识与课程之间的关系,或者交代学习该知识点的主要意义。例如:可以在微课开头交代货物组托的教学背景,货物组托是仓库管理中必然会遇到的作业内容,经过组托的货物就完成了集装化,提高了货物的活性,使得货物的搬运更为便捷,大大提高了货物跨区域流通的速度。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不同,它特别重视实践操作步骤或流程,因此在设计微课时,要对实践步骤进行充分的解析。这个解析不能干巴巴地讲述,微课教学要将知识视觉化,因此要配合一定的学习情境。学习情境可以建立教学内容与学生相关经验的有意义联系,可以促进知识、经验和技能之间产生刺激。要积极利用问题、音乐、图片、游戏、角色扮演等等的方法来创建有趣的学习情境,甚至拍摄真实的实践情境,通过这些手段充分提高学生的学习情绪和兴趣。常见操作误区的处理事实上也是实践内容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货物组托操作步骤可以分解为五个步骤:判断货物和托盘规格、计算托盘单层最大容纳量、计算承重、计算码放层数、按照组托六个基本要求组托。实践教学步骤的解析要配合一定的学习情境,可以一套步骤配合一种学习情境,也可以不同步骤选择不同学习情境。 (三)视觉效果分析 微课是一种以视频形式存在的教学形式,随着微课实践的深入,制作微课视频的方式越来越多,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视频拍摄式,采用专业摄像机、DV甚至手机等;二是屏幕内录式,常用的软件有Camtasiastudio、Screencast、屏幕录像专家等;三是由软件合成微课,例如由PPT、Flash等软件录制或编辑合成;四是由运用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混合制作成的微课视频。我们在制作微课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视频制作方法。在制作微课视频时,不仅可以采用教师授课视频,也可以将图表、文字、动画、电子黑板等糅合进来。在制作时,要注意不同视觉形式的搭配。以“货物组托作业”微课视频制作为例,可以考虑选择视频拍摄的方式,将货物组托的整个过程拍摄下来;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混合制作视频,制作时完全按照实践操作的步骤安排先后顺序:先采用PPT演示,把“货物组托的方式”用表格的形式将两种组托方式进行对比说明;接着用电子黑板的形式分别举例计算“托盘单层最大容纳量”“承重”“码放层数”等内容;然后把“货物组托的要求”以动画方式演示;接着采用视频或者动画的形式演示“组托的技巧”;最后使用图片把“组托容易出现的问题”演示出来。 (四)学习资源分析 微课的产生并不是源于教师之间的微课竞赛,而是为了更好地传授学生知识。许多教师认为制作完微课视频就等于完成了所有工作,事实上,如果想让学生真正能从微课中获得完整的教学,还需要加上自测评价标准和拓展知识等内容甚至作业、试题库。目前流行的各种微课比赛主要限于微课视频本身,如果想让微课真正地靠近学生,必须要提供以上这些学习资源。 四、总结 因为微课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短,过去关于微课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微课定义、特点等方面,虽然有许多教师热衷于微课制作,但是高校对于微课制作与应用中最为优秀的教学设计模式的研究却不多,对适合我国国情的微课教学模式的研究也还未开始,这些将随着对微课的应用与实践的增多而逐步成为学者和教师的关注热点。 作者:韦嘉嘉 单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设计论文:中医课程情景教学设计论文 1将知识点串联成情景 1.1设计技巧 可通过回忆学生看中医的亲身经历,将四诊与辨证论治、理法方药巧妙地融入其中,从而分析四诊与辨证的关系、辨证论治与理法方药的关系,使学生形成辨证论治的正确思维。课堂上,先让学生介绍自己看中医的经历,笔者结合之前已讲授理论知识对学生的介绍给予适当点评,对学生描述的看病过程存在的不足予以补充;然后播放一段患者看中医的视频,笔者以旁白的方式对“望闻问切”四诊、辨证(理)、论治(法)、处(方)、用(药)等各个环节进行说明;最后鼓励学生扮演患者,指定另外3~5名学生充当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资料进行采集,通过辨证提出治法,进而给出适宜的方剂。结束时笔者指出学生诊治过程中存在的不足,重点讲解四诊,特别是问诊的技巧,并就如何把握辨证要点做进一步分析。 1.2效果 这样的情景教学,不仅可以使学生在课堂上踊跃发言,避免课堂过于沉闷,增强师生互动,更重要的是学生掌握了问病荐药的基本步骤,明白了通过辨证提高荐药准确性的必要性,而且能将分属四诊、辨证、治则不同章节的内容,甚至将后期要学习的中药、方剂内容串联到一起,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初步建立起整体中医辨证论治、理法方药思维。 2利用身边案例创造情景 学生形成正确的辨证论治思维后,掌握问病技巧成了准确荐药的另一关键点。笔者针对常见的感冒、头痛、咳嗽、不寐、抑郁等病症,采用随堂情景教学法,即上课前先通过课代表了解班级身体不适的学生,将其作为课堂案例,围绕其所患病症进行备课。上课时先用一半课时对该病的概念、病因病机、辨证论治做理论讲解,然后用剩下的课时选取3~5名学生对身体不适学生进行病情资料采集,要求学生选出最适宜的中成药(或处方),最后笔者再对学生的诊治过程进行点评。 2.1设计技巧 比如感冒,先让学生明白其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指的是上呼吸道感染,它不是一个疾病诊断,而是一组疾病,包括普通感冒、病毒性咽炎、喉炎、疱疹性咽峡炎、咽结膜热、细菌性咽-扁桃体炎。狭义才是普通感冒,是最常见的急性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多呈自限性,发生率较高,成人每年发生2~4次,儿童发生率更高,可达6~8次。全年皆可发病,冬春季较多。病因以风邪为先,所以在中医上又叫伤风,随四季六淫不同多有兼夹。风邪伤及肺卫,肺气不宣,所以多有鼻塞、咳嗽、咽喉不适等症状,卫阳郁于体内不能温煦肌表,则见恶寒发热。辨证应根据四季六淫性质的不同,先分清风寒、风热、暑湿、燥邪犯肺之证型不同,分别采用麻黄汤(或桂枝汤)、银翘散(或桑菊饮)、藿香正气散(或十滴水)、桑杏汤(或杏苏散)进行治疗。在向学生介绍完感冒的全貌及通识治疗后,由学生根据身体不适学生发病在春季、症状以咽喉疼痛为主、兼有发热,做出风热感冒的诊断;然后学生从预备好的藿香正气水、维C银翘片、感冒清热颗粒3个中成药中,根据其药物说明书中的成分、适应证,做出选择维C银翘片的判断,并从预先准备好的甲方(麻黄、桂枝、杏仁、薄荷、石膏、防风、甘草)、乙方(银花、连翘、竹叶、荆芥、牛蒡子、薄荷、杏仁、桔梗、芦根、甘草)与丙方(藿香、苏叶、茯苓、生姜、大腹皮、淡豆豉、甘草)中做出选择乙方的判断。 2.2效果 活用随堂情景教学法,利用身边案例创造情景,不仅可以使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更重要的是解决了药学类专业学生见习机会少、与患者互动少等问题,在加深对中医知识印象的同时,还提高了与患者沟通、采集病情资料的能力。 3借助道具模仿情景 现实生活中,很多患者尽管抓到了好药,却因缺少煎药常识,如不知道如何选择煎药用具、如何浸泡中药、煎药要加多少水等而功亏一篑,煎药成了影响中药疗效的重要环节。因此学生在具备准确荐药能力后,要充分理解煎药的注意事项及要点,以便交待患者正确煎药,其中包括煎药器具的选择、煎前泡药、煎药火候、煎药时间、特殊煎法等多个知识点。 3.1设计技巧 针对煎药知识,笔者在课堂上借助道具,准备不同材质的锅具、炉灶以及不同质地的中药材,再现煎药实景,使学生更好地掌握煎药要点。课前要求学生对该部分内容进行预习,课堂上笔者演示煎药操作过程,同时要求学生根据预习找出笔者演示中所犯的错误,然后让学生分组进行演示操作,相互找出操作中所犯的错误,最后笔者逐一分析、讲解,并进行总结。 3.2效果 通过借助道具模拟情景,一方面拉近了课堂知识与实际操作的距离,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让学生轻松而牢固地掌握教学内容,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4小结 情景教学是一种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教学活动,是在模拟情景中对教学内容进行理解和记忆。学生通过情景充分参与教学过程,在教学结束后,教师和学生共同进行评价和总结,找出成功和不足。该模式在护理教学中已被广泛采用,但在中医教学中鲜有报道。实践表明,在中医课堂上采用情景教学方式,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寓教于乐,使学生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形成正确的辨证论治思维,从而提高学生问病荐药及药事服务能力,这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极有帮助。特别是情景教学方式可弥补药学类专业学生临床见习机会少的不足,从而提高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当然,要获得好的效果,首先,教师要对教学过程进行精心设计,课前了解学生情况,如有无看中医的经历、有无身体不适,指导学生表演前要结合理论学习情况设计情景;其次,学生之间要有良好的配合,避免浪费时间,教师要保证学生学习的正确方向,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作者:陈丁生 单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教学设计论文:护理专业课程教学设计论文 1以职业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为优秀 1.1行业标准分析 通过走访相关行政部门(如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了解行业颁布的专业准入标准;教师到临床一线进行行业调研,了解社会对护理人才的需求情况及护理人才标准和内容要求。通过调研、分析得出护理职业岗位及岗位群的知识、技能、素质要求,及时调整教学目标、计划,优化专业知识结构,使培养出的学生符合行业需要。 1.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分析 分析近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相关考点,得出本门课程在从业中所应掌握的知识点和能力点,再结合行业标准,围绕职业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进行课程教学设计。 2课程教学围绕优秀,从“五个面”与岗位工作相结合 2.1课程目标设置 护理学基础课程目标设置贴近护理岗位需要,按岗位标准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现代护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及最新进展,掌握护理基本技能,了解临床新技术、新方法的运用,具备从事基础护理的能力,为学习临床护理课程和从事护理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2.2教学内容构建 教学内容与岗位工作内容相对接。教学内容构建紧扣课程目标,按岗位工作任务组织教学,在内容选择上体现实用、能用、够用、贴近岗位的特点。课程教学不是机械的“教教材”,应按实际的岗位工作任务,通过增、融、改、组等方式重构教材内容,优化知识结构,使教学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能够满足实践教学和未来从事岗位工作的需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2.2.1临床新技术和经验介绍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临床上运用了许多新技术、新方法,教师需通过临床调研、阅读相关资料、外出进修学习等方式获取新信息,并将之融入教学中。如近5年在我国迅速发展的PORT(静脉输液港)技术,该项技术对于需长期静脉用药的病人来说具有避免反复穿刺和减少药物外渗的优点,能提高病人生活质量,是一项正在推广的新技术。将此内容融入教学中,不仅能开阔学生视野,而且能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的兴趣,提高学生今后工作岗位的适应性。此外,在各项护理操作中,都会积累一些临床经验,传授给学生可减少由于反复操作或操作失误给病人带来的不适和痛苦。如教材上插胃管的方法是在胃管插入到咽喉部时,嘱清醒病人做吞咽动作。而在临床上如病人病情许可,可在插胃管前1分钟,给病人口含VC片。由于酸的刺激作用可促进唾液腺的唾液分泌,通过病人的主动吞咽动作能使胃管较顺利地通过咽喉部插入食道进入胃内。临床上为提高静脉穿刺成功率,有些方法值得借鉴:如针对贫血、消瘦、恶液质病人,扎止血带后,让病人握拳、松拳20次,使静脉充盈,这样可有效提高穿刺成功率。 2.2.2实践操作释义 教材作为学生学习的基本工具,具有指导作用,但教材中部分操作的描述模糊且缺乏细节,需要教师通过操作演示进行释义。如做皮试时教材中描述为左手绷紧局部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栓,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5°刺入皮内;静脉输液完毕拔针时,用干棉签或小纱布轻压在穿刺点上方,快速拔针后按压片刻至无出血。在该项内容讲授时,笔者对学生疑惑之处边讲解边用操作进行释义。例如如何绷紧注射部位皮肤,有的学生横向绷紧皮肤,有的学生纵向绷紧皮肤,通过实践,强调将皮肤横、纵向绷紧最有利于进针;而在输液完毕拔针时,按压部位为皮肤针眼及上方2cm处(不仅按压了皮肤穿刺点,而且按压了血管壁上的穿刺点),按压时间≥5min,能有效减少皮下淤血的发生。通过教师释义、学生实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操作手法,达到与临床工作的接轨。 2.2.3及时将行业颁布的新标准、新规范反映在教学内容中 2.2.4学校与医院合作开发校本教材 按岗位工作任务构建教学内容,促进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提高,为将来从事护理岗位工作做好知识和技能准备。 2.3教学实施方式 根据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通过学校与医院的合作,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将教学过程与岗位实际工作过程相结合,以校内仿真实训室和校外真实工作环境为教学场所,以项目化教学为主体(项目都是护理专业学生今后所要从事的工作事项),以“教、学、做一体化”为途径,让学生在完成项目实操过程中,学习与掌握整个工作过程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缩短学生的岗位适应期。自2012年起,我们对护理专业学生的临床实习进行项目化管理,即改变以往实习手册中对各科室有总体要求而无具体和量化指标的现象,按各临床学科实际工作任务将实习内容项目化(如学生在外科临床实习时被要求掌握术前病人常规护理、胃肠减压法、T形管引流法等项目操作),临床带教教师按项目进行带教,学生按项目进行学习,双方目的明确,学生实习成绩按项目完成情况评分,具有客观性。 2.4职业防护教育 由于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学生在实习和临床工作中将面临多种职业危害。对我校2004级高护1、2、9班及中职班学生的调查发现:在实习期间被锐器刺伤(主要是针头)的人数占87.5%;刺伤后未进行规范处理的占93.7%(护生一般处理为碘酊+乙醇消毒或碘伏消毒);刺伤后未进行任何处理的占1.1%;在配制化疗药物时,无配套防护的占50.0%;为污染伤口换药时防护不规范的占35.7%。现阶段我国护理教育体系尚未开设系统的职业防护课程,自2009年起,我们结合护理学基础中的各项护理操作,加入职业性防护知识,加强学生职业防护意识教育,减少学生今后的职业暴露,保障学生职业安全。如在学习各种注射技术时,传授锐器伤防护:在用手掰安瓿时应垫纱布;注射器用后不可将针头套回针帽,污染的针头向下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内,手不可接触针头,不取下针头,减少被锐器刺伤的机会。在学习配药技术时,传授配制化疗药物的防护知识。结合操作传授防护知识和技能,能加深学生的理解和记忆,为其在今后工作岗位中自觉运用职业防护措施并形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打下基础。 2.5行为举止训练 护理工作是为人群健康服务的工作,需要具备较高人文素养。护士在为病人进行护理过程中,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病人的身心健康。护士除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技能外,还要有训练有素的行为举止和良好的人文关怀品质。在工作中,一句亲切的问候、一个搀扶的动作都体现出护士对病人的关爱之情。结合护理学基础实操训练,将护理职业礼仪要求与之有机融合,不仅要求学生按护理程序完成操作,还要注意自己的仪表姿态、言谈举止,学会与病人交流,体现人文关怀,体现自身良好职业素质,避免操作时只顾“埋头苦干”,忽略病人的身心需要和感受。操作与行为举止的综合训练,不仅让学生体验到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也为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打下基础。 3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相接轨 学生经过8个月的临床实习,在毕业前(每年5月份)可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课程教学中,结合该考试的内容,分析考点、突出重点、讲透难点。课程考试包括笔试和实操。笔试内容、形式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接轨。实操以设计的案例来考核学生的综合技能(如脑溢血昏迷病人的护理:心电监护、静脉输液、鼻饲等操作)。学生通过学习本门课程,掌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该课程部分的知识、能力考点,提高考试通过率。我院近3年护理专业学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均在92.0%以上。职业教育以培养社会需要的实用型技术人才为宗旨,其课程体系无论在课程内容、课程形式和课程实施方面都必须紧密追踪时代步伐。我院护理专业课程教学通过“1+5+1”岗课对接,能将职业岗位所需素质、知识和技能融入课程教学中,体现教与学两方面的实用性,突出学生岗位工作能力培养,缩短学生岗位适应期,达到与岗位的零距离。近3年我院护理专业毕业生首次就业率均在97.0%以上,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岗位适应能力强,毕业即可就业。 作者:陈晓斌 单位: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设计论文:医学影像信息系统教学设计论文 1学习目标分析 (1)学生理解并掌握医学影像信息系统(PACS)的概念、功能、分类,学习完毕后能够口述并写出来,教师课堂抽查。(2)学生了解并熟悉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学习完毕后能够口述并画出工作流程图,教师课堂抽查。(3)学生能够区分PACS与HIS/RIS之间的关系,教师课堂抽查。(4)学生能够熟练操作医学影像信息系统,通过演示来判断是否达到目标。 2学生特征分析 (1)中职医学影像专业学制为3年,该部分内容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学习。通过学习该部分内容,学生能够提前熟悉医院信息化环境,较快进入实习角色。(2)该专业学生大部分住校,每人都有智能手机,班级建有QQ群,可随时上网学习;学校机房也提供上网学习条件;教室安装有多媒体教学设备(投影仪、电脑),学生在课余时间或自习时可进行自主学习。(3)学生前期已学习了WindowsXp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4)中职生普遍轻理论、重实践,对计算机课感兴趣,喜欢动手操作。但缺乏自主学习能力、自控力差,很少提出问题、主动学习,应采取有效教学策略和激励措施。 3课前任务设计 3.1设计思想 (1)运用翻转课堂整体教学设计思想,将课前任务与课上活动相联系,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遵循“努力 正确、质量 数量”原则,例如,学生完成任务4,可免除本次理论测验。(2)课前任务设计遵循教学问题设计原则,例如,角色扮演、生活实例。(3)课堂任务设计遵循小组活动设计原则、及时检测与反馈原则及课堂活动高度结构化原则。 3.2教师提供资源 (1)文字版校本教材《医学信息技术》P154~156:岗位对接篇———项目5“医学影像信息系统”,附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图。(2)电子版校本教材《医学信息技术》P154~156:岗位对接篇———项目5“医学影像信息系统”,附医学影像信息系统工作流程图(电子版可通过班级QQ群或网盘下载)。(3)电子版PACS(医学影像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书,里面有详细的系统操作步骤。(4)教学视频“PACS工作流程”。(5)拓展资源:以PACS为关键词检索相关视频信息。 3.3学生任务 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计入平时考核成绩,满分10分。(1)学习文字版或电子版校本教材,掌握医学影像信息系统的概念、功能和分类,口述并写出来。评价方式:教师课堂抽查,小组评分,1分。(2)认真阅读PACS操作说明书,为课上系统操作做准备。评价方式:课堂个人测验,4分。(3)观看“PACS工作流程”视频,口述并画出工作流程图。评价方式:教师抽查,小组评分,重点考查学生表达是否清晰、合乎逻辑,2分。(4)对照工作流程图,以患者身份到医院体验,按照自己的理解画出(或叙述)工作流程,并找出与教材所示工作流程的区别。评价方式:此任务为附加题,完成者可免于理论测验。(5)简述PACS与HIS/RIS的关系。评价方式:教师抽查,小组评分,1分。(6)以PACS为关键词,上网检索相关视频和信息,了解医学影像信息系统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写出至少3个有用内容的标题并附链接地址,提前两天通过QQ反馈给教师。评价方式:教师评分,2分。 4课上任务设计 (1)内容热身(10分钟):教师检查任务6完成情况,并展示好的收集案例(学生介绍展示),给出学生评分,总分2分。(2)任务检查(20分钟):教师随机抽查小组长任务1~5完成情况,小组长检查各组成员任务1~5完成情况。分项评分,总分4分。(3)及时教学(5分钟):教师评价学生任务1~5完成情况,对难点和不易理解的地方进行讲解、说明(70%以上学生不理解的知识点统一讲解,否则以小组讨论或个人查找资料的途径解决)。(4)个人测验(10分钟):教师针对课前学习内容指定小组出题(选择、判断、填空共12题,每组出两题)并批改,巩固学生课前学习成果。该活动不计分。(5)及时教学(5分钟):根据测验情况,教师将集中性(70%以上学生反映)问题、错题再次讲解。(6)个人测验与小组讨论(35分钟):结合任务2要求学生独立完成PACS的预约登记操作、患者列表界面操作、影像处理界面操作、图像接受操作、打印模板设计操作、查询统计操作等操作任务。个人自评与组员互评相结合,总分4分。(7)归纳总结(5分钟):教师巡视、观察学生任务完成情况,通过演示解决学生操作中遇到的问题(70%以上学生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概括总结。(8)机动时间(10分钟):用于处理课堂上临时出现的问题,如学生展示超时或小组活动延时等。(9)说明:该班级共32名学生,共分为6组(采取自由组合,教师协作分配),小组长由组员选举产生。 5教学设计反思 这是一堂理实一体化岗位对接翻转课,理论是学习的基础,技能操作是学习的目标。由于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对医院工作环境认知度低,利用视频讲解PACS工作流程,将抽象知识变为具象知识,便于学生理解。另外,以案例和角色扮演方式,让学生以患者身份体验岗位工作流程,使学生能很快熟悉医院信息化环境,为学生熟练操作PACS做准备;以PACS为检索词检索相关视频和信息,有助于了解该领域发展趋势和医院信息化水平,对于提高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也有所帮助。 作者:李新宇 单位:长治卫生学校 教学设计论文:我国数学课堂教学设计论文 一、重视教案的精心设计 好的教案设计,是对一节课的重要规划,既要确定教学目标,也要明确教材的重难点,同时还要设计一堂课的教学方法、每一个教学环节等。教师在进行教案设计时,要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要立足于构建高效课堂,对于一堂课要进行精心编排。其实教师在进行教案设计的过程就是课堂构思的过程,好的教案,要预设教学环节,同时也要把教师应说的话进行提前设计。教师如果不精心准备教案,就可能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纰漏,导致课程安排不够紧凑。因此,教师在进行教案设计时,要把教学过程摸清,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毕竟教案需要不断完善。教师要保存好自己的教案文本,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完善和丰富,逐渐让自己的教案趋向完美和高效。 二、确定清晰可行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的指导思想。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的过程中,必须明确一节课的教学目标,这是一堂课能否上好的关键所在。明确教学目标,是进行教学设计的前提。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要依据教学目标,把握教材内容。众所周知,随着课程改革的推进,教材文本在进行编排时,就已经明确反映了教材的编排意图、知识点的分布等。教师在进行备课的过程中,只有明确教学目标,才能有效地对教材进行处理。具体而言,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要立足教学目标,从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在进行教学设计时,要充分体现三维目标的有效落实。针对小学数学的具体特点,教师应该把课堂教学的目标之一放在对学生数学兴趣的培养上。小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都比较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把兴趣培养放在一个显著的位置,同时还要兼顾对学生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的培养。教学实践证明,教师在落实教学目标的过程中,要通过检测来检验教学目标的落实情况,这样既符合教育精神,也符合课程改革的理念。教学目标要具有指向性和针对性,要能在课堂教学中切实有效地予以贯彻。 三、有效把握教学的重难点 教师进行教学设计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有效把握一节课的重难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如果对教材的重难点把握不到位,首先是不利于教学目标的有效落实,其次会导致课堂教学过于分散,使学生听课后无法把握教材知识,不能做到学有所获。教学重点是一堂课中教师依据课程目标确定的,一般而言,一节课的教学重点只集中在一两个知识点上,教师要通过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进行有效把握,并在课堂上充分落实。教学难点一般而言是学生难以理解的知识,需要教师运用教学艺术和教学技巧,深入浅出地给学生讲解明白,让学生真正理解。例如在给学生讲解“找规律”这一内容时,依据教材给出的场景,给学生规律性地摆放了三种物体:盆花的颜色依次是蓝、红、蓝、红……彩灯的颜色依次是红、紫、绿、红、紫、绿……彩旗的颜色依次是红、红、黄、黄、红、红、黄、黄……然后向学生提出问题:“大家能观察到盆花、彩灯、彩旗这几种物体的摆放规律吗?按照这种规律,右起第12个是一盆什么颜色的花?”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有些教师认为让学生通过计算的方法找出简单的周期规律是重点。但笔者认为,这节课的重点在于让学生通过多样的方法找出规律,运算只是其中的方法之一,重点是让学生理解计算的具体方法,这样才抓住了问题的本质。 四、课堂教学设计与教学生成 教学设计是理想化的课堂,教学设计中最重要的其实是教学生成的具体效果。教学设计最终要落实到课堂教学中,通过教学实践去检验其设计得科学与否。因此,教师要把教学设计落实到课堂中,并不断完善教学设计。例如一些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会设计一些师生间的互动或者同学之间的合作交流。在设计之前一般只是设想,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状况,比如由于学生知识的不足,导致教学环节不能充分有效地开展;或者由于预留时间不足,导致在活动后,教师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去发现和改进。有的时候,课堂教学的生成效果和不同班次间学生的差异性也具有密切联系的,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时,针对不同班次学生的具体情况要进行适当地调整,这样才能收到预想的效果。教学设计是理论,课堂教学是实践,教师必须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课堂教学设计。 五、结语 总之,小学数学教学具有高度的计划性,教师在备课和教学的过程中,如果想讲好课,就要通过充分的备课和精心的教学设计来提升教学效果。教学设计是教师进行授课的文本依据,也是课堂教学的表现形式之一。一堂课上得效果如何,教学设计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所以教师必须重视。 作者:周宏梅 单位:吉林省珲春市第二实验小学 教学设计论文:美术个性化教学设计论文 一、充分利用数字媒体,提供个性化的教学环境 数字媒体引入课堂,促使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和谐统一。课前教师的导入更直观,学生的学更主动,和谐的师生关系拉近了学生对教师的情感,使得学生更主动地融入教学过程当中,积极主动,体现出学生的个性化学习活动,优化了课堂教学。学校教育中的美术教学,以往大多以老师为中心,教授技法知识为主要目的,同学们比较被动地接受各式各样的技法知识,学生们完成同一幅绘画作品,同时完成了一样的绘画作业,学生们的创造精神与发散思维经常被抑制。类似的学习方式当然不能达到优化教学的目的,也不适应新的课程要求。数字媒体应用于美术教学是新课程的时代要求。在数字媒体环境下和计算机时代,怎样优化美术教学单一和滞后的教学方式,加强个性化教学形式,怎样应用数字媒体于教学环境之中,更好地实施个性化教学,达到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个性化教育,已成为美术教学当前急需改革的问题。伴随数字教学环境的不断进步,我们感到数字媒体技术集幻灯、录音、绘画、媒体技术以及信息资源等多种现代化教学于一体,通过电脑的信息集成、编组、复合、展现,非常有利于美术课实施教学改革的需要。电脑多媒体美术课教学信息存贮量极大,画面生动、色彩感强、静态动态效果随意处理,展示方式富有趣味性,文、图、声、动画多渠道、多方位制造教学情境等等,这些优势很好地优化了美术课课堂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活动质量和效益,为学生的全面自主发展和艺术创造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充分利用数字媒体,培养个性化的学习方式 1.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充分利用数字媒体于美术教学活动之中,使美术课堂变成全新的模式,较好地改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改变了学生们的学习思维方式,有效地发挥了美术教学活动的作用,极大地发展了学生们动手动脑能力、丰富了学生们的想象力,开发了学生们的创造力,提升了学生们的协调合作能力。进而促进学生们的综合学习能力。数字媒体教学设计有效地促进了学生审美素质的发展。在临摹教学中学习传统知识,引导学习,观察发现规律。启发教会学生思考,学会比较,为写生做准备。通过观察物体的大小、比例、位置等变化关系。进行主客观比较,反复观察,提高认识能力。一些美术基础知识,象构图、比例、透视等常识,通过反复比较、反复思考,才会发现。美术老师的启发引导,学生在写生中实践。 2.培养学生的创造素质 数字媒体教学有利于提高参与实验的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艺术学习中的求异思维将得到锻炼和发展。同学逐渐在实践课中领会到美术作品贵在创新,具有个性化的作品才美丽,才有长久的生命力。由于美术课堂教学模式实验是建立在数字媒体之上的,新颖的教学方法、个性化的信息资源,新鲜的探索方法,以及个性的创新力,为美术教学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数字媒体在美术教学上为学生的创新思想提供了发展,老师的教学观念发生了改变,教学方式得到更新,推动了美术教学个性化的发展。通过理论的指导,观察思考,美术教学充分运用发现的方法,引导学生发现知识的方法,进行的知识和技法学习,通过直观教学获得收获。教学中一方面让学生直接看到,另一方面也让学生亲手实践。因此美术课堂教学生动而精彩。面对美术知识难于理解这一特点,临摹教学除了要充分发挥教师引导观察,教师亲自示范的作用,还要在观察中求异思变,在探索中求发现。国画教学,有许多个性化学习方法,国画教学从随意性的笔墨,到泼墨,再到晕染,逐步熟悉用笔用墨,达到随意写形,再到写意表现,完成中国画的笔墨方法。手工教学可以通过粘贴、剪纸等制作装饰性图案。手工教学从纸工开始,从窗花入手,由简入繁引导学生创作图腾纹样,通过创作精美作品,体会创造乐趣,寓教于乐。 三、充分利用数字媒体,设计个性化的教学活动 1.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数字媒体时代,美术教师需要具备更多的计算机知识与技术。课题研究的开展,提高了教师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网络认知的能力,不仅提高了教学效率,更为个人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更多网络媒体优质资源,使教师的个人发展突破了时间、地域和资源的限制,增强了科研能力。故此,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关键在于课堂教学,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则关键在于多种数字媒体以及教学媒体适时、恰当地运用。数字媒体的运用促使教学的内容直观形象,更加具体,更加生动,更好地培养了学生的洞察力。 2.设计个性化教学环节 笔者在教学“小鸡的画法”时,为了较好地调动学生们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我利用数字媒体课件通过演示,使学生观察小鸡的结构、小鸡的动态,进而体会用笔用墨。通过数字媒体播放小鸡的声音,在听的过程中使学生们思维敏捷、兴趣高涨,更好地让学生们了解小鸡形体结构特征、生活环境,更好地提高了课堂效率。事实证明,数字媒体用于美术教学,使美术教学更生活化、科学化。以往我们的美术教材,有许多脱离生活实际的地方,而充分运用数字媒体,恰好可弥补其中的不足,可以改变以往美术课堂教学活动中的缺陷,大大丰富了学生们的感性知识,较好地为美术课堂教学活动提供丰富的、生动的、形象的感性资料,集中了学生们的注意力,化解了教学重点、解决了学习难点,较好地完成了教学目标。 数字媒体优化了美术课堂结构。在教学“青蛙的画法”时,特意让同学们找来资料,在课堂上用数字媒体播放青蛙的形态特征,用数字媒体播放《小蝌蚪找妈妈》,使同学们更有兴趣,兴奋起来,进入情境。然后进行提问:青蛙有怎样的特点,怎样用笔用墨,通过数字媒体欣赏作品,使学生们兴趣高涨,充分调动学生们的想象力,于此同时也让学生亲自感受了笔墨造型,体会自然美,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兴趣,一张张完整的作业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数字媒体教学有其直观性、可操作性、实践性和技艺性的特征,它对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审美意识,培养健康向上的人格,具有特有的功能。只有巧妙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构以学生为主体,以审美教育为中心,引导学生主动探索,个性化创造的美术教学,才能充分发挥美术课的特有功能。 3.确立个性化教学新目标 通过对数字媒体教学设计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初步揭示在美术教学中使用数字多媒体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教学效率的客观事实和规律,基本形成体现学生认知主体、培养学生形成独特认知结构的美术教学模式,培养一支在建构主义教育思想指导下、能掌握信息技术并在教学中运用的高素质美术教师队伍,研制、开发一批有利于学生充分参与和自主学习、发展求异思维、有效提高审美能力的美术课教学软件,实现学校美术教学质量的整体上进。 四、总结 数字媒体教学设计模式使以往美术教学以教师为中心,以教师传授为主要教学目的的方法,得以改变。学生主动用观察和发现的方法,融情景于课堂,美术课堂活动不再单一。以往注重美术知识的掌握转变为重视美术文化、美术素养和素质的提高。个性化教学由以往的讲受、演示,变成创设情景,有信息资源供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得以综合运用。 作者:刘长胜 单位:北华大学师范分院 教学设计论文:高职课程教学设计论文 1突出能力培养的教学项目设计 经过对园林行业、企业调研和听取行业企业专家建议,为突出能力培养,课程内容整合为8个模块:即土方工程模块、园林给排水工程模块、花坛砌体工程模块、假山工程模块、水景工程模块、园路工程模块、栽植工程模块、综合实训模块。根据每个模块的知识点共设计了11个教学项目,并细化为17个教学任务。 2适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模式设计 高职《园林工程》课程重点训练学生“能识图、会作图、懂施工”的能力。经过多年探索,课程组针对高职学生爱动手、喜欢参与的特点,设计出了比较适合高职学生的四步教学模式,即:分析任务、发散思维、动手操作、分级评价。 2.1分析任务 每完成一个新任务前,教师要先向同学们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学生根据所学的理论知识对任务进行分析,每个学生(或每组代表)讲解自己对任务实施的一些想法。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学生从多个角度去思考一个工程设计任务,并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 2.2发散思维 让学生看一些与所做任务相近的图纸、施工现场或施工视频,培养学生对园林工程的识图能力,并积累一些素材。明白一个优秀的园林工程作品所具备的效果。特别是通过观看施工视频,让学生了解工程内部的构造做法,掌握园林隐蔽工程的教学设计。 2.3动手操作 根据之前的任务分析和观摩相近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过程或工程成品,学生把自己的设计方案形成图纸表达出来,比如地形设计、喷泉施工图设计等任务;或通过现场操作,把实物做出来,比如模型制作,地形放线等任务。工作量小的任务学生单独完成,工作量大的或重复性的任务采用小组合作的方式完成。 2.4分级评价 对学生所完成的任务成果,采用“自我评价、小组互评、教师点评”的分级评价法进行评价。首先,学生根据考核标准自评,找出不足进行修改;然后把整个小组的成果放到一起,小组成员互评,把其他同学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指出,由完成人修改;最后教师总结点评,评出优秀作品,并指出不完善方案的不足之处以及改进建议。 3注重学习过程的考核方式设计 高职园林工程课程所设置的教学任务,均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知识和技能考核,每学期结束前不安排集中考试时间。针对国家职业标准关于园林工程施工员对园林工程知识和能力的要求,结合园林工程课程特点,以突出能力考核为原则,注重学习过程的考核。本课程两学期完成,第一学期考查课,完成土方工程、园路工程、栽植工程和花坛砌体工程教学及考核。第二学期为考试课,完成假山工程、水景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教学及考核(学生利用课下时间完成小游园施工图设计任务)。考查课主要考核学生对园林单项工程的掌握情况,考试课除了考核学生对园林单项工程的掌握外,重点考核学生运用园林单项工程进行综合设计的能力。 高职课程组通过对《园林工程》课程整体教学的精心教学设计,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显著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胜任园林岗位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者:焦会玲 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建设工程系 教学设计论文:高中思想政治课阅读教学设计论文 一、高中思想政治课阅读教学的教学环节设计 1.课前预习 课前预习是阅读教学能否成功的第一步,学生带着问题进行课前预习,能够对课堂涉及的一些概念和知识框架有一个比较全完整的认识,对基本知识有一个初步的理解,同时带着不能理解的问题参与讨论。 2.课中互动 课堂上学生带着不能理解的问题和疑点讨论,教师提前准备问题,引导学生思维,鼓励学生发言,然后组织学生讨论,教师学生也可以将教师没有涉及的问题提出来共同讨论,最后教师评论较为正确的观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观点,回归课本知识,加深对课本理论知识的理解。 3.课后实践 教育的目的不是让学生得高分,提高升学率,更重要的是提高学生自身的能力,将课本上的知识能够灵活应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对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 二、教学方法的研究 高中思想政治课阅读教学中,针对不同的课程及不同层次的学生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本文中主要提出讲读法、辩论法、陶冶法和体验法四种方法。 1.讲读法教学 顾名思义,讲读法就是讲和读结合起来的教学方法,而不是过去的老师全堂灌的教学方法。包括学生单读、生生互读和师生互读三种讲读方式,在学生阅读的时候老师可以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阅读,学生在阅读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向老师发问。通过讲和读穿插进行,不仅能够让学生在短时间内熟悉教材,而且还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讲读法教学要求老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个15分钟的讲解,可能要求老师花费150分钟去阅读相关材料,提取精华,才能让学生受益匪浅。 2.辩论法教学 辩论法是一种具有生活型、时代性和趣味性的一种教学方法。辩论前,老师从实际出发,选择具有一定思辨度的辩题,如“实现民族文化创新应主要依靠外来文化”和“实现民族文化创新应主要依靠继承传统文化”具有正反两面的辩题,引发学生共鸣;辩论过程中,分组辩论,加强团队合作,采用质疑问难法,引导学生自由辩论,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但不能放任自流,发现学生辩论方向错误时,及时引导,对于观点比较独特的学生,给予表扬和鼓励。辩论结束后,进行辩论问题的总结,对于表现较好、积极的小组进行表扬,同时对辩论涉及到的知识加以回顾和总结,加深对课本知识的理解。辩论式教学方法成功的关键是课前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教师应结合教材出发,结合生活实际,慎重、恰当的应用此教学方法。 3.陶冶法教学 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十分重要,但道德情感更难培养,良好的情景能够使学生产生积极健康的情感,通过利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播放一些积极政治相关的视频,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如播放一些革命前辈的事迹,、邓小平等革命前辈的风范、情操和品德,引导学生收集高尚情操的名言,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影响。 4.体验法教学 体验包括体会和验证两个方面。体会涉及生活中的实例,将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联系起来,把书本上抽象的知识,还原成现实的生活中去,设计容易操作、符合实际情况的教学情景,让学生在生活中去体会,加强师生间的互动,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思想交融,通过反思和总结,形成自己正确的判断力,增强学生的自我认知感。验证是通过实际生活对理论知识的验证,如组织学生参加旁听法庭审判、社会调查等活动,将书本知识和社会生活联系起来,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如分析观察能力、社交能力、动脑动手能力。体验法教学应鼓励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走进生活,在社会实践中学习,提高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应用的能力。 三、总结 随着新课程的推进,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出现多种教学方式和方法,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那些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探究式)没有足够的广度和深度,加上信息化社会的今天,学生普遍拥有手机,缺乏阅读,通过阅读教学可以改善这种情况。但阅读教学也面临不少的问题,如教科书的不适应、教师资源缺乏、图书资料不全等问题。需要积极开发教学资源,创新教材,培养适应阅读教学的老师,引导学生配合教学,我们应在教学实践中摸索解决。 作者:范红刚 单位: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第一中学 教学设计论文:初中化学实验教学设计论文 一、搭建平台,利用原理实施探究 每次实验都是一座美丽的山峰,实验生动的再现了物质的性质,为学生的探究提供了阶梯,使学生在思考中不断攀登,在分析、猜想、假设、讨论和设计方案中,体验思考探究所带来的乐趣,不断完善和修复自己的思维,以提升自己的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例如在学习“生活中常见的盐”时,在给学生演示硫酸铜的实验时,加的水过多或过少都难以达到预期的实验效果.为了达到良好的效果,教师可以首先给学生演示过多或多少水给实验带来的现象,组织学生建立小组讨论,对实验进行改进.经过学生的激烈讨论,在学生的层层的剖析下,逐渐的掌握了实验的要领:为了得到硫酸铜晶体,加入的水量要适中、要均匀.结合学生的讨论,学生对实验进行了改进,选择了一支干燥的Y形试管,在两侧分别装入蓝色的五水合硫酸铜晶体和白色的无水硫酸铜粉末,对蓝色的五水合硫酸铜晶体进行加热,就会分解得到白色的无水硫酸铜粉末,在水蒸气会在另一端冷却与白色的硫酸铜粉末化合为蓝色的五水合硫酸铜晶体,这样的反复实验、反复加热,使得实验的现象非常的明了,通过对实验原理的分析,学生对实验进行了改进,充分尝试到了创新带来的喜悦,使的学生收到了莫大的鼓舞,极大地高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加深了学生探究的新思路、新方法,实现了对自身能力的提高. 二、合作互助,利用操作体验形成 合作是学生思维的交汇,促进学生思考的全面性、严密性,学生的思维得到不断修复和完善.在合作交流的过程中,学生对自己的思维进行反思,努力的将自己最全面的思维展示出来,促进了学生对自身的努力.学生思维的不断碰撞,彻底暴露了思维上的遗漏,实现了对操作的修改、突破和创新.例如在学习“氧气的实验室制法”时,教师就可以从原理指导,使学生了解制取氧气的三种不同的制法,从中选择利用加热高锰酸钾固体来制取氧气.教师对本班的学生进行分组,指导学生相互帮助,合作完成实验,亲自体验氧气的生成、收集和检验,通过学生的合作操作,学生之间就会相互的观察,指出相互之间的操作不同,讨论哪一种操作更为科学、更为严密,从而使课本的理论更具有说服力.有个学生认为在操作的过程中,没有必要非要在导管口塞上一团棉花,结合学生的这个想法,教师就可以指导学生分组操作,一组使用棉花、一组不使用棉花,其它的条件均相同,对比生成氧气的速率.在这两组实验的对比中,学生明显的看到没有加棉花的实验出现了堵塞现象,产生气泡的速率减慢.这样的实验有效验证了实验当中的小技巧,给理论的学习提供了更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使得学生敢于提出问题、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而不再完全的依赖于课本,拥有了自己的思想和个性. 三、强化迁移,利用延伸提高应用 初中化学知识具有很强的联系性和逻辑性,往往一种方法能够解决多种问题.在教学中,教师就要及时地引导学生的知识迁移,使学生从课本顺利地走向生活、走向应用,领会探究物质的方法和技巧,增强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在学习“金属的化学性质”时,在学生对金属的性质有了一定的学习和认识后,教师就可以采用延伸性的问题以训练学生的思维灵活性,让学生设计实验探究镁、铜、锌的活泼性,一时间学生纷纷从自己的认知出发,建立了各种各样的验证方法:利用金属与酸的反应来判断金属的活动性;利用金属与其盐溶液之间的置换来判断金属性;利用金属与氧气的反应来判断金属的活动性.等等还有很多,教师要及时的对学生的方法进行总结,并写在板书上,让学生讨论各种方法的可行性、具体的操作措施,哪一个更为简单、可行、高效?学生纷纷的开始阐述自己的观点,评价别人的观点,相互之间进行不断地完善、改进,最终设计了科学严谨的实验方案.通过延伸问题的提出,激发了学生对原有知识的调动,顺利地实现了知识的迁移,使学生了解了再比较中酸不能用硝酸、钾钙钠的盐溶液不能相互置换,从根本上理解了金属的通性和特性.通过这样的延伸实验探究,学生学会了知识的迁移和归纳总结,掌握了思考问题的一般方法. 四、总结 总之,化学实验教学是初中化学课堂的优秀,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的有力法宝.在初中化学实验教学的应用中,教师要巧妙的利用实验教学的力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由学生的“感性观看”逐渐的转化到“理性思考”上,在不断的“深思熟虑”中开拓视野、灵活思维,使实验教学这朵课堂之花更为绚丽多彩. 作者:倪成艳 单位:江苏省泰兴市济川中学北校区
教育法论文:党内监督质量教育法律论文 同志指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这一科学论断,深刻阐明了强化监督在反对和防止腐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当前党内监督还存在着党委监督不够严谨,纪委监督不够严格,群众监督不力的问题。在新形势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质量,是各级党委和领导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依靠党委,正确把握党内监督的方向 目前个别单位的党委之所以缺乏原则性、战斗性,主要症结在于党内监督薄弱,致使有的领导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监督意识淡薄。依靠党委是搞好党内监督的关键,只有依靠党委领导,才能把握党内监督的方向,形成优秀,凝聚军心,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一是打牢思想基础,加强党委对党内监督的领导。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代领导优秀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论述,学习有关廉政制度规定,掌握党委内部监督的方法和原则,牢固树立“监督就是责任”的观念,认清监督是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真正把监督作为增强班子凝聚力,提高班子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党委要全面负责,把党内监督作为事关政治方向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摆到重要位置,贯穿到部队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常抓不懈。要经常听取纪委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的重大问题。对大案要案的查处,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要组织协调机关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抓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落实。党委加强领导,关键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自已做起,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指导意识,切实加强党委对党内监督的领导。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党委对党内监督的制约。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防止领导干部个人专断、滥用职权的有效监督制度。同志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科学概括了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基本途径,为从根本上加强集体领导指明了方向。凡属贯彻上级命令指示、安排部署全局性工作、执行重要任务、选拔使用干部、处理大案要案,以及大项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委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既不能议而不决,又要防止和克服个人专断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防止权力过分集中,防止把分工负责当成“个人包揽”。XX党委在抓好这些制度建设上下了功夫,取得了成效。 三是掌握科学方法,强化党委对党内监督的质量。增强监督的质量,要切实抓好监督的入口关,加大事前监督和事前预防的力度。在监督的对象上,既重视对主要领导的监督,又要重视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在监督内容上,既重视重大问题的监督,又重视日常事务的监督;在监督的时段上,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监督,又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在监督形式上,既重视行为监督,又重视思想监督;在发挥监督的作用上,既重视民主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又要积极开展思想互助和相互提醒,使党委成员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又在被监督之中。在干部考核使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四不”:没有列入后备干部名单的不能提升使用;没有政治机关审查的不能提升使用;群众有反映而没有经过干部和纪检部门考核查清的不能提升使用;对在考核中发现有问题的不能提升使用。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质量。 二、依靠纪委,认真抓好党内监督的落实 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从我们实际情况来看,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时有时无或时紧时松现象。在党委的权力运行过程中,没能履行纪委的监督职能,监督往往流于形式。近几年,高中级干部中受腐蚀、犯错误的现象呈上升趋势,违犯生活待遇规定方面的问题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都与纪委对同级党委和班子成员缺乏经常性监督有关。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立足现行体制,针对存在问题,围绕保证经常性,增强有效性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强烈的责任感和主动意识,是搞好监督的前提条件。监督工作不落实,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没有解决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心理障碍。要通过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优秀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一系列论述,切实认清加强党内监督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遏制和防范消极腐败现象的重大意义。同时,要认真学习党章、政工条例有关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规定要求,认清职责,明确范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克服“难以监督”、“监督无用”等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以对党的事业和部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二是提高监督能力。实践证明,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质量,与纪委成员自身素质和监督能力有着直接关系。因此,要十分重视抓好纪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一要提高讲政治的具体能力,在事关重大原则的问题上切实搞好监督,确保政令军令畅通,确保部队建设的正确方向。二要提高政策水平,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纪委成员要熟悉党纪条规,熟悉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三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注意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培养大公无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格,对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真理,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不怕牺牲个人利益,始终忠于党的事业,履行好监督职能。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以经常性的预防、提醒、检查为主,把侧重点放在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上,并通过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从整体上增强监督效果。一要把决策监督作为工作重点。纪委书记要积极参与党委集体领导,认真履行经常性监督的职能,改变决策监督薄弱的状况;要发挥对本单位和班子内部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主动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为党委决断重大问题把好政策规定的关口。二要把监督渗透到党委工作的方方面面。纪委应充分利用组织反腐倡廉检查和参加下级党委民主生活会、参与考核班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党委“一班人”的反映,并将情况反馈给党委。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党委会上及时“敲警钟”;属于个别性的问题,通过找本人谈心加以解决。三要把监督与执纪办案紧密结合起来。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可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委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现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 三、依赖群众,积极拓宽党内监督的渠道 军队有自己的特点,许多内部工作不宜公开进行。但不能因此而把应当置于广大官兵监督下的工作也都统统遮盖起来,一律进行“暗箱操作”。群众了解情况,是进行监督的前提,应当鼓励和欢迎群众参加监督工作,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增大党内监督的透明度。 一是坚持办事公开。对官兵普遍关注的敏感问题,在一定范围公开,在内容上,做到公开条件、公开指标、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在范围上,做到涉及到哪一级,公开到哪一级,便于广大官兵监督;在时机上,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操作的难易程度,尽量提前公开,给大家留足充分调查论证和分析思考的时间。几年来,通过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了监督。如在选改士官工作中,大队改变以前留机动指标的做法,将选改指标一次性下达连队,避免了以往条子多、电话多、“带帽”多及拉关系等问题。基层普遍反映,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营造了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减少了不正之风的发生。 二是接受群众批评。认真接受群众批评,是搞好监督的锐利武器。要注意引导大家既善于从别人的批评中吸取营养,又注意在批评别人中审察自己,使批评教育成为一个互相教育和自我教育的过程。对在群众批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拿出整改措施,使大家在改进工作过程中增强对批评教育的热情和信心。 三是畅通民主渠道。解决知情的问题,应当从加强调查研究入手,注意通过多种途径,及时掌握情况,把群众的意见、下面的反映集中起来,认真研究解决的对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一要搞好访查。从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适时派出工作组到所属基层单位调查,内外结合、上下结合,深入了解党委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二要组织专题调研。配合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表现。三要进行廉政考评。在征集意见的方法上,采取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方法,并设立纪检监督信箱,直接获取来自方方面面的反映,通过廉政考评的方式作进一步调查了解,注意发现群众对党委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反映,作为决策的基本依据,保证做到多数群众不公认的干部不能用,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不能办,把群众监督落到实处。 教育法论文:法律信仰教育法律论文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为何要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其有应然性和重要性,以及其是法治本身的需要;还认为,法律信仰的培养所面临的障碍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立法的膨胀、司法体制弊端的存在、法律效益的低下以及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等因素的结合,因此,要将法治精神的建设同市场经济建设结合起来,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消融国家优位的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的理念,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守法观念。 〖关键词〗法律信仰信仰培养法治法治精神 依法论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如果说前者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和法治精神得以形成的关键。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那么就是再多的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促成一个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那么要建成法治社会和合理、公正的法治秩序也只能是一种空想。本文试就法律信仰的培养,推进法的精神形成的问题作以下几点探讨。 一、培养法律信仰的原因分析 1.从历史角度看,培养法律信仰具有应然性和重要性。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应该说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不管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法学家们,还是西方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家和启蒙思想家,都是致力于培养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重视“信仰”的权威。然而,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有何重要性呢?对此,笔者将结合历史作如下的阐述: 第一,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思维敏捷的法学家把法律提到伦理性的高度加以赞扬,认为“法律是善和衡平的艺术”;同时,他们十分重视从社会文化伦理角度解读法的精神本质,将其看成是深藏在实定法之后的最高价值主体,从而确立法律的至高天上的地位,并有利地保护了当时城邦自由民从事商品经济的活动。不容置疑,法学家们对法律的崇高追求并达到适应当时经济状况的需要,很大程度激发了当时城邦人民对法律的崇高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而这种信仰的产生,无疑促成了当时城邦社会法治精神的形成,加快了罗马城邦国家告别原始共同体的人治模式,进入依法而治的法治化的历史进程之中。 第二.在西方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到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所发起的许多运动中,以各种形式来(绝大多数是以法律的形式)提倡个性自由和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反对和废除封建等级和特权观念等等,这一切无疑为后来的资产阶级的法治国理论奠定了基础。即使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发起的以“信仰得救”信条的宗教改革运动,培育和传播了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精神,这一精神高扬了“信仰”的权威和价值,因而这一信仰理念,又使广大宗教徒从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的统治中解脱出来,而自愿在当时已成为社会权威的象征--法律的支配下,即在信仰法律的观念的支配下积极投身于政治经济活动,这促成了西方国家法治精神的形成,从而进一步为近现代的资本主义法治战略的实施和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总之,纵观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国家的法治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公众的法律信仰的培养对于其法治化的形成,其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就能很好地促成一国法治精神的形成,从而达到一国法治化状态的确立。现在,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一方面需要自己的不断摸索,另一方面也需要从其他法治国家中吸取经验。而上述的古希腊罗马和西方对法律的崇高追求之情以及信仰之理念正是我们所可以借鉴的,这对于我国法治国家的构筑是不无裨益的。 2.培养法律信仰是法治的内在需要。 “法治应当优于人治”①.,这已成为定论,尤其是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更需要法治。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一个国家法治应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其中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忠诚的信仰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因而,仅从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肯定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的一种内在需要。 首先,我们讲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足够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没有社会公众的尊重、认可和接受,即没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稳定性,法律就会没有权威,犹如一纸空文,那么法治就会论为人治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讲,“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②其次,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是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保证,或者说是法治的“软件”系统设立的基础,其深刻反映了法治的内在意蕴、精神气质;反过来说,法治的这种内在意蕴、精神气质又是整个社会的精神、情感和意识的反映和表达,而构成整个社会的精神、情感和意识的,无疑是那生活干社会之中的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的普遍的、共同的精神、情感和认识,即对法律的信仰之理念。因而,从这一意义上讲,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信仰,有利于整个社会法治的精神的形成,从而有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最后,从法治本身的内涵来讲,法治所要表达的意义是:法治是社会公众普遍具有的共同的一种精神和信仰、意识和观念,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心态;法治的精神在于合法颁布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的行为规则。然而,这些“公式”所要成立的条件是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这一切只能成为“空中楼阁”。诚如伯尔曼所讲,“所有的法律制度都不仅要求我们在理智上承认——社会所倡导的社会美德,而且要求我们以我们的全部生命献身于它们,所以正是由于宗教激情、信仰的飞跃,我们才能使法律的理想和原则具有普遍性。”① 二.培养法律信仰,推进法治精神形成所面临的障碍分析 首先,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旧的法律观念的影响,封建帝制的皇权至上,宗法、特权观念、专制观念、权力至上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产物,即长久的封建人治传统的中国所构造的法律观念,潜移默化地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在中国这种传统法律文化以皇权至上为特征的权力本位的价值体系中,法律被放在了次要的地位,只是“一直确认并全力维护专制王权的绝对至上性。”②这种权力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深深地影响着现代人,人们在权力和法律面前总会出现权力高于法律、法律低一等的认识,从而对法律失去信心和认同感,便不会自觉地寻找法律的保护,也更谈不上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了,法律就如一纸空文。伯尔曼也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③毋庸讳言,若真的如此的话,那不仅将对法律的培养造成障碍,同时也将给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造成极大的障碍,使中国法治面临被抛弃的危机。 其次,立法的膨胀,法律出台时间的缩短,使得法律价值很难转化为主体价值所追求的目标。据统计,自1979年到199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订248部法律和有关法律方面问题的决定,国务院颁布了700多件行政法规;此外,国务院各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也制定了数以千万计的行政法规、规章。④近些年来,立法的速度仍在不断地加快,法律、法规的出台一部接着一部,特别近两年,立法速度更是惊人,几乎每天都新的法律或法规的出台。这股汹涌的立法大潮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在市场经济下建设法治社会的“硬件”系统的逐渐完善,然而,另一方面却也给法律难以被信仰种下了隐患。这种法律、法规数量猛增的社会实践,使得社会公众对它们根本无法全面知晓,据有关调查的推算,公民对法律的认识程度只达到近几年法律制定总数的5%;再加上这些法律为适应经济发展,社会变化发展的需要,还要适时地对它们进行修改,使得社会公众更加无法知晓,更别说了解和掌握,就是一个专门从事立法工作的立法工作者也无法对它们作全面理解和掌握,那其实告诉了我们许多法律等于是虚设。也就是说,这种立法的膨胀状态,使作为客体的法律无法满足作为主体的社会公众的生活需要,从而造成主客体间的隔阂,其最终结果是导致社会公众由于对法律的陌生感而使法律信仰无从产生。 再次,司法体制存在着弊端,法律效益低下,难以满足社会成员和组织的法律期望值。在我国司法体制中,公安制度、检察制度、审判制度等许多方面还不完善,法院的独立审判权难以行使,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吃卡拿要、以言代法、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腐败现象依然大量地存在。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缺乏其公正性,打官司褪变演化成了打关系,打官司成了完全是金钱、关系和人情的较量。一个同样的案子在不同地方、不同法院却得出了不同的结果;还有,有的当事人即使打赢了官司,其诉讼也难以得到实现,诉讼价值也难以得到实现,审判结果成了“法律白条”、“一纸空文”。这带给社会公众将是对法律后果的失望和缺乏信心,这样就会使他们萌发出“有法无法一个样”的心理模式。万一这一心理模式成为定势,那法律信仰的培养,法治精神的培育只能是一个“乌托邦”式的构思。 最后,法治理论中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冷却了社会公众心中炽热的法律情感。法律工具主义论者认为法律只是统治者手中用于对社会进行有效而强力的控制的工具。然而,大家都知道,工具是一种没任何思维和良知的东西而已,它是一种静的没有活力的物品。如果说法律是一种工具的话,法律将失去其内在的价值和活力,失去其灵魂和良知,成为伦理价值缺失的残疾之物。当人们服从法律仅仅是因为害怕国家强制力制裁的话,那法律就无法成为人们信仰的对象。“一个法律制度之实效的首要保障必须是它能为社会所接受,而强制性的制裁只能作为次要的和辅助性的保障。”① 三、培养法律信仰、推进法治精神形成的对策分析 法律信仰作为现代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的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然而,大量的社会现实告诉我们现行的法律没有能够真正成为社会公众所信仰的对象,从而决定了培养社会公众崇尚法律的情感的艰难程度。可是中国要走向法治化,要建立成法治社会,就不得不对社会公众法律情感的培养,激发起他们对法律高度认同的热情,也不得不将法律作为整个社会所信仰的对象,从而以社会公众内心的原动力支撑起法治大厦的精神层面。为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增强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重视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这是培养法律信仰和培育法治精神的前提条件。社会公众的权利是一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没有权利内容的法律就激发不了公众对它的渴望。应该说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律信仰是一种互相推动的关系,权利意识的增强必然会导致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同及法律所含的价值的褒扬,从而萌发了信仰的雏形;同样,采取对法律信仰的认同和鼓励也会引发起社会公众对权利意识的重视。我们说权利意识的培养主要在于主体——社会公众的自我意识的苏醒。然而,在现代社会实践中,立法者一直崇拜和迷信国家政权的强制与威慑,而忽视了作为社会主体的社会公众的主体性与自我意识。社会公众在国家的强制和威慑下,无可奈何地被动服从法律,逐渐麻木了其自主判断的思维,也逐渐泯没了其参与的热情,这样其独立的人格丧失了,而顺从的、充满奴性的依附人格便长成了,权利意识在其心中就荡然无存,那么我们所倡导的法律信仰就无从谈起。 2.把法治精神的建设同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这是培养社会公众法律信仰观念的重要基础。我们“必须看到,法治和经济并非是绝对的因果关系,而是一种结构上的功能互动的关系。法治为经济的发展创造提供一种理想的次序和制度环境,经济为法治提供某种基础。”①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对古希腊罗马法治精神起源的考察之后,认为生产要素的流动特别是劳动力的流动带来得最显著的政治法律后果就是打破了以等级和特权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格局,建立了自由、平等、契约的新的格局,从而孕育了和催化了人们对法律神圣、法律至上的精神追求。现在,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状态之下,而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所倡导的是公平、自由的竞争,随之产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度防止社会各种弊端的滋生,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这样,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形成一种崭新的法律态度,普遍对法律产生一种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不是自己生活的障碍,反而是与自己生活密切贴近的必备条件了。社会公众没有了对法律那明显的敬畏和距离感,有的只是对法律所产生的归属感与依恋感,从而激发了他们对法律的信任、信心和尊重。这种社会公众的法律情感成为了构造法律信仰和培育现代法治精神的沃土。 3.现代法治理论要消融国家优位理念,树立起社会优位理念。这种生活优位理念应包含以下观念:国家是为社会服务的,而不是社会为国家服务的;社会是目的,国家是为公众服务的工具。潘恩曾说:“政府不过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其目的在于为全体国民——个人的集体的——造福。”②这正说明了社会优位这一理念。现实中,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各项法律是所有社会公众意志的体现,它们是面向整个社会的,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秩序的有序化,而不是国家单方面的命令和国家手中依靠强制力保障的“大棒”。假使法律的出台是国家单方面的命令,这就会使社会公众丧失对它的信任而成了一味地消极服从,从而弱化了他们内心的法律情感。那“没有了神圣的渊源,也就没有了永恒的有效性。”③正如伯尔曼所说:“正如心理学研究已经证明的那样,确保遵从规则的因素象信仰、公正、可靠性和归属感,运较强制力更为重要。法律只在受到信任,并且因而并不要求强制力制裁的时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统治者无须处处都是警察。”④社会的主体是广大的社会公众,那么树立起社会优位的理念也正是国家为社会、为广大的社会公众服务的理念,这样的一种理念是培养法律信仰、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 4.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是培养国民法律信仰的有效保证,也是培育现代法治精神的重要环节。由于国家公职人员作为由人民委托执掌一定权力的代表和法律的卫士,是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①假使执法者、司法者自己首先知法执法又犯法,就会“违背全国人民的意志,违背党的领导,也会损害全国人民的利益。”②这样的话,就会众叛亲离,甚至会使政府和法律的威信丧失殆尽。这并非是危言耸听。这也诚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③因而,为了法律信仰的培养和法治精神的培育,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素质教育,增强其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民主考核评估等各种制度,扶正祛邪。 四、简短的小结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就要唤起社会公众的主体意识、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就是要使社会公众重视自身的独立人格、自由和利益,就是要使权利本位在他们的法律观念中占中心位置,从而激发起他们内心对法律信赖、信任和尊重的灼热的情感,并进一步在无形中培养了他们对法律的忠诚的信仰,并且是类似于宗教那虔诚的信仰。这种虔诚的信仰会促成现代法治精神的形成,即将法律内化为一种民族的精神,从而加速完成建立法治社会的历史使命。 教育法论文:教育法义务教育论文 一中小学义务的来源 依据一般法理,普通法律主体的义务有两个来源:法律和道德,但某些主体例如行政主体则遵循“法律无规定即为禁止的”原则行使权力,相应地其义务也以法律规定为主要来源,学校义务的来源和其法律地位密切相关,在法国,学校是作为公立公益机构存在的;在日本,学校的公务性也有明确规定,《日本教育基本法》第6条规定“法律所承认的学校是具有公共性质,因此除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外,只有法律所规定的法人才能开办学校。”教育活动的公务性已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中明确指出:“教育是有关一般公共利益的带根本性的事业,国家应把兴办教育视为一种责任”。在我国,中小学依其活动的主要内容而言,是国家实施教育职责的专门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我国法律、法规对教育的公务性也有相应规定:原国家教委《关于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中指出:“实施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行为;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主要依靠公办中小学校”。中小学依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行使权利应视为是行政主体的活动,学校作为行政主体与其他分担政府统治职责的行政主体相比,更多的体现为公益性,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一种公务行为,但这种行为不是单纯的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其目的是增进公益和提供服务的活动,也即是非权力性公务,这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也有体现:其他行政主体,法律规定其行使的是“职权”;而教育法中则规定“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享有“权利”。中小学义务以法律规定为主要来源。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根本,《教育法》为优秀包括《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教育法规。其中对中小学义务也有明确规定,这即有利于学校适当履行其义务,更益于受教育者权益的保护。 二、中小学义务的内容 义务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构成部分,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其范围也是大相径庭的,学生与中小学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确定学校义务的基础,学校是行政主体,也是行政相对人和民事主体,但在实践中往往是把学校的多重身份一元化为民事主体,而忽视了真正体现学校性质的行政主体的资格;法律关系的形成离不开相应的法律调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宪法有关教育的规定及相应教育法的调整形成的教育法律关系, 依据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系,中小学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学校义务的优秀,其他权利和义务均是该义务的延伸和保障,《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义务贯穿于整个教育法律体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教师法》第八条,《义务教育法》第三条,也都有类似明确规定。(二)保护受教育者的生命、健康权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调整形成的,该义务就学校而言主要应指其在行使权利时无违法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的行为,那种认为学生在校受到的任何人身伤害都应有学校负责的观点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负责的前提是其有过错,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受教育者的人身、认知状况不同,我国教育法律也有不同规定,其中对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更有力些;《教育法》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三)尊重受教育者受教育权、人格权的义务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剥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生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学校在行使其权利时,不得侵犯学生的各项人格权,《教师法》第八条,三十七条的规定禁止教师体罚学生,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也有类似明确规定。(四)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中小学的职责较为特殊,其义务内容不独限于法定的范围,还应包括行使权利的不当,史尚宽在论及公务员违法行为时认为“公务员违背职务之行为,其行为无须为其义务,只须有权为之为已足”。作为公务活动,学校及其教育人员如何行使权利才是正当?这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对教育人员的道德修养也提出了较高要求。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的义务尚有其他规定,但就其宗旨而言莫不是围绕以上问题展开,随着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的义务也日渐明确,这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将有积极影响。 教育法论文: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毕业论文研究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乏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败。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学校对公开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优秀期刊和北大优秀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作者:郑朋树 单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玉环学院 教育法论文:挫折教育法应用下家庭教育论文 一“、理解”训练,教出善解人意的好孩子 有的孩子在日常生活中,习惯了用任性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的欲求,一旦不能得到满足,蛮横的行为甚至从家中上演到超市、商场、玩具店等等。有的孩子则显得很懂事,令其他父母羡慕。其实,这种善解人意是父母可以教出来的。平时,父母拒绝孩子合理的要求,一定要让孩子明白拒绝的理由,并且理由要充分,让孩子明白自己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在超市购物,孩子吵着要买奥特曼机器人。父母可以耐心地告诉孩子:“首先,家里有同样的玩具。现在只是图新鲜,玩一阵子便会搁一边不理了。其次,玩具太贵,这个钱可以用来给宝宝买其他玩具等,不能浪费钱。”这样分析之后,孩子便会立即明白父母的意思,不会再纠缠不清地闹腾了。相信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形,孩子还会学会自己分析需求呢。 二“、尝试”训练,培养胆大心细的好孩子 一些孩子在家人面前说起来眉飞色舞,一旦家里来客人了,父母邀请他在客人面前表演一个节目(比如唱首歌曲),平日一向活灵活现的孩子突然变得退退缩缩,不愿在外人面前展示自己。家长强迫,孩子不愿,闹得很不开心。我们可以试着分析一下原因:宝宝平时是在自然的情境下“表演”,一下子让他转换到一个“正式”的场合,或多或少会害怕或者害羞。父母可以试着先这样做:在晚上休闲的时候,一家人当观众,尝试让宝宝表演节目给家人看。对于孩子的表演,家长要及时给予鼓励和肯定,增强孩子的自信。接着,可以邀请邻居小朋友来欣赏表演,或者到邻居家互相表演,逐渐培育孩子展示自我的欲望,丰富表演的经验,让孩子在展示中变得自信大方。生活中,各种各样的“尝试”,需要父母给孩子机会。如独自去超市买东西、去邻居家送东西等等。但父母的“暗中保护”,是必不可少的。 三“、分析”训练,塑造不骄不馁的好孩子 经常有孩子回家“报喜不报忧”,在幼儿园得了小红花,回家便邀功请赏,要这要那。如果挨了批评,会默不支声。这跟父母平时对孩子的期望和表现是息息相关的。孩子得到表扬,父母觉得荣耀,孩子挨了批评,父母会责怪。长此下去,孩子便会“报喜不报忧”。家庭中,父母长辈有时会和孩子一起玩游戏,如下棋。有的孩子赢了很开心,输了则会赌气、甚至哭闹。因此,有的父母长辈为了孩子开心,会故意输棋,孩子成了“输不起”的人。父母该怎样做才是正确的呢?无论孩子是优是劣,家长都应与孩子坦然面对,分析成功与失败背后的原因。帮助孩子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失败的原因,提出正确的解决方法,明晰努力的方向,塑造一个胜不骄、败不馁的好孩子。 四“、目标”训练,练出坚持不懈的好孩子 房间里,孩子一个人自由玩积木,津津乐道,还能对自己建造的东西讲得绘声绘色。而当父母提出“新要求”———搭一座城堡花园时,孩子不乐意了,一句“我不会”搪塞逃避任务。面对孩子知难就退的情形,父母可以尝试将“城堡花园”目标进行分解。比如,第一天先试着造一座尖顶的高楼,第二天试着造两栋连在一起的高楼,第三天尝试造围墙,第四天尝试建构花园,到了第五天,孩子就可以轻松地造出“城堡花园”。其实,当孩子遇到一件事情过于困难时,父母不妨和孩子一起把“大目标”分成“小目标”,鼓励孩子分阶段去实现小目标,直到实现大目标,培养孩子坚持不懈、克服困难的好品质。挫折教育是贯穿在日常生活中的、终身的教育方式。生活中看起来很普通的事例,都是进行挫折教育的好时机。如果父母能够抓住这些小事情,注重培养孩子的情绪调节能力、意志力、心理素质等,孩子遇到挫折,就会运用恰当的方法去处理,缓解消极情绪,战胜挫折。 作者:卢军华 单位:江苏省海安县南莫镇中心幼儿园 教育法论文:高校法律素质教育法律教育论文 一、我国传统高校法律教育的特点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主体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和平稳运行的必要保障。纵观我国的传统法律教育模式,其已经很难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人们也越来越对高校法律教育的改革倾注了非常大的关注度。我国高校法律教育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相分离 从属性上来看,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规范中调整、约束人们行为以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从善与恶、好与坏的角度,通过人们内心的价值判断标准、传统习惯以及社会舆论来约束和调整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法律则是利用强制性来规范、确保人们行为的合规合法,保障社会的有序发展。道德和法律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不可偏颇。道德强调的是自律,将被动的遵守变成主动约束。法律强调的是他律,其通过强制性和威慑性约束人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道德和法律运用不同的约束形式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从本质上看,道德和法律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在我国传统教育中,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通常是被割裂开来,往往偏重于道德修养教育,因此很难使学生持续性地形成稳定的法律信仰,而这又会反过来对道德认识产生负面的作用,最终影响个人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法律学科课程和法律活动课程相分离 中国传统的学校教育,特别看重学科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而忽视活动课程的作用,认为活动课程会扰乱在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还与应试教育的教学模式不相符。因此,在我国高校的法律教育中,学科课程的比重大大超过了活动课程,有些甚至都没有开设相应的活动课程。高校法律教育老师,往往只重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讲解和传授,而忽略对学生法律素质以及相关能力的有效培养。在法律教学过程中只注重学生对法律知识认知,学生往往都是被动接受和死记硬背法律知识的,对相关法律问题和法律情景的分析涉及过少,师生间缺乏互动。但是归根结底,法律都是要解决现实问题的,教师只阐述某一具体规定,而未能让学生掌握和领会该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的话,一旦学生遇到真实情况的发生,如果缺乏具体的明文规定,往往会束手无策、无法灵活应用,甚至造成学生自身的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三)法律教学避重就轻,对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力度不足 长久以来,因为我国古代法制的特点,程序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们往往只知道实体而不知道程序,将程序法视作实体法的附属品,可有可无。受此影响,在我国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在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教师为了迎合学生的兴趣和营造良好的课堂气氛,往往会有意识地增加更多的实体法的内容以及相关案例,占用了本该是学习程序法的时间,另外因为学生没有真正进入社会,也未曾经历过相应的法律执行程序,因此学生对程序法的感知会更加的模糊。这就导致高校法律教育的成效有所影响,使得学生难以形成系统性的法律基础知识,进而影响了学生对法律实际运用的能力的有效培养。 (四)法律教学偏向义务本位,权利意识的培养力度不够 从我国法治观的发展演化历程来看,我国的法治观还是侧重于“义务”的规定,强调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社会控制。在我国传统的高校法律教育实践中,仍然还残存着义务本位思想的影子,具体表现在法律教育内容编排上,往往强调学生的守法教育,而忽视对学生用法能力、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的培养。在以义务本位思想为指导的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教学主体即老师是以预先设定学生是“恶”的前提下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的,其教学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课堂的法律教育活动,使学生知道不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这种教学活动几乎完全抹杀了学生在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对于相关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对增强学生的法律素质产生加大的负面作用,甚至会造成学生对法律的片面理解从而产生不良的情绪。 二、高校法律教育的素质教育发展新取向 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的时展节奏,经济建设要有现代化的思想,相应地教育也应当有现代化的理念和策略,在人们思想观念向现代化不断转变的同时,社会的法治建设也要走向现代化。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律教育已经出现了在要求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和规范的同时,注重对学生情感价值观目标培养,通过引导和鼓励学生开展法律实践体验,使学生在遵守法律、守护法律、运用法律的前提下,对法律内涵和法治精神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促进更多的人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去的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发展新趋势。高校法律教育的理念发生了重大的革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渐致力于学生法律主体意识的觉醒和法律素质的全面培养 法律意识指的是人们对于法律现象的想法、观点、心理反应等的总称。作为将来市场经济的主体,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是当代大学生未来立足社会的必要条件。据有关调查显示,现阶段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大学生在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后能够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够诉诸法律。学生已逐渐将法律知识、思维以及信念融入自己的主体范围之内,将被动转化为主动,进而养成良好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法律信仰,从而使得学生法律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逐渐致力于对法律刚性特征与现实社会纷繁复杂性之间的调和 众所周知,法律是具备强制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就像俗语讲的“法律是完全没有感情的”,但是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却与法律的刚性之间往往会出现差异和不适用的地方。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法律的制定、执行、监督等提出了与之相适应的更高的要求。这同时也要求在高校法律教育过程中,要致力于向学生讲解法律的刚性和实际社会情况的多变性之间的协调,注重培养学生对法律运用的灵活处理。 (三)致力于法律理论教育和学生实践的有效结合 单纯的法律理论知识的灌输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养成是不足的,尤其是对学生正确运用法律能力的培养是远远不够的。现代高校法律教育新理念要求教师重视学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在实践运用的过程中对法律理论知识加深体会和掌握,进而有效地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的活跃度,对高校法律教学课堂学习进行巩固和补充,进而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的目标。 三、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实施策略 法律素质教育导向下的高校法律教育,最终是要依靠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具体方法和策略得以实现,要以科学有效的方式和方法,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增强,形成正确的法律体会、法律情感以及法律信仰,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从而达到高效法律素质教育的最终育人的目标。 (一)将法律情感教育逐步融入高校法律教育中 法律情感是指人们对法律现象、法律法规所持有的情绪反馈以及形成的有关体验。大学生的法律情感,只有通过特定的法律知识的学习、逐渐的内化,才能真正培养起来。一个学生是否具有正确、坚定的法律信仰,能够在充分理解法律知识的额基础上信任法律,进而在主体性作用下对法律加以灵活运用,是衡量一个学生具备法律素质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要在高校法律教学的具体过程中,明确法律情感教育的培养思路,尽量将法律情感教育有机地融入到整个法律教学过程中去,才能真正地提高高校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效性,才能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科学、健康的发展模式。 (二)将个性教育逐步融入高校基础法律教育中 高校素质教育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综合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的人,综合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离不开对学生个性的培养和个人潜能的挖掘。个性发展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是内在统一的,个性发展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强调对学生个性以及潜能的挖掘、发展,摒弃了传统教育中的平均主义,根除了教学内容单一、教学形式固定、教学方法老旧等弊病。素质教育理念引导下的高校法律教育,就是要充分重视个性教育的思维的融入,根据学生具体的情况,因材施教,善于利用不同学生对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不同兴趣和特长,从而真正有效地提高学生整体的遵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使学生养成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能力。 (三)不断丰富高校法律素质教育方式 要使新的教育理念、教育形式在高校法律教学实践中发挥作用,就要不断地丰富、优化教学方法,例如采用在高校中增设法律基础专题教育课程、展览、竞赛等方式普及基础法律知识;采用案例教学法,节选有针对性的、生动的、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开展教学活动,在教授知识的同时,激发学生讨论的热情,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切实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创设有趣的法律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探索精神等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教学方式,可以极大地提高高校法律教育的实效,实现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 作者:李玉德 教育法论文:学历教育法务会计论文 一、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现状分析 1.学历教育方面。虽然从表面上看目前国内法务会计教育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实际上我国法务会计学历教育刚刚起步,各高校对于法务会计的学科归属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不同的学校对于在法学专业还是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有不同的见解。而且,高校在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上各自为阵,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以课程体系为例,各高校的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大多是法学课程和会计、审计课程的简单相加,在法务会计的基础课程和优秀课程上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意见,而且大部分高校不重视法务会计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极大地影响了法会会计学历教育的发展。 2.非学历教育方面。目前我国法务会计非学历教育仅有中国政法大学面向法务会计人员提供的培训课程以及与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的培训,数量少、规模小、影响力不足,很难适应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 在法务会计的发展中,理论研究举足轻重,不仅可以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注入新的内容,而且可以给法务会计的实践做出理论指引,推动法务会计实践的发展。当前,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成立研究组织。就全国范围而言,可以成立全国性的法务会计学会,积极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性的学术研讨和交流,形成相对固定和不断扩大的法务会计学术研究队伍,提高法务会计的影响力。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中,设立法务会计研究中心或研究小组,增加法务会计研究的人力、物力投入。第二,深化研究内容。在法务会计的研究内容上,必须改变目前大量研究浮于表面的情况,全面深入地对法务会计的内涵、外延及技术方法进行研究。充分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研究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 (二)发展法务会计教育 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是推动法务会计发展的基本途径。发展法务会计教育应当从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方面入手。 1.学历教育。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给高等教育提出了新话题,带来了新的挑战。应借鉴国际法务会计教育的经验,瞄准国际法务会计的前沿,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培养多层次的、复合型的法务会计人才。 (1)本科生教育:本科生教育主要是培养精通法务会计理论知识、熟悉法务会计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他们将成为法务会计的生力军。科学可行的本科生教育可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目前,法务会计专业并未被国家教育部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这一方面会让学生感到困惑,影响其对未来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另一方面,不利于形成相对统一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也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模式。因此,囿于法学和会计学的单纯学科局限性,亟待开辟由法学与会计学学科交叉融合而成的新的专业来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设置法务会计专业乃大势所趋。二是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目前法学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和会计学本科或财务管理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进行专业招生存在一定的问题,学生往往在法律、会计两方面的知识都有所涉猎,但都只学到皮毛,难以深入掌握法务会计的精髓,不能胜任法务会计职业的要求。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未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的背景下,较为可行的是开设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是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是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和特色教育的重要途径,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试点,开发法务会计特色课程,加强师资力量及教材、实践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真正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务会计人才。三是双学位教育。学生主修法学或者会计学专业的同时,辅修第二专业(辅修会计学或法学),毕业时授予法学和管理学两个学位。 (2)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他们将来主要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当本科教育达到一定规模,法务会计学科体系、课程设置等较为完善时,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 2.在职教育。由于法务会计应用的广泛性,单靠学历教育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不够的,还应当通过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来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我国可以大力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在职人员的法务会计培训,根据不同职业现有知识结构的特点,选取其他不为他们所熟悉的领域作为培训重点,以形成符合法务会计职业需求的知识结构和技能,提高他们法务会计方面的职业能力。 (三)完善制度建设 推动法务会计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作为保障。虽然我国目前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审计准则》等,但是有关法务会计的专门制度仍是空白。为了促进法务会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完善相关立法,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规章制度,如法务会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行业管理制度、法务会计的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制度、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的制度等。 (四)推进法务会计实践活动 法务会计必须在实践中发展,在西方国家,法务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较高,他们必须通过考试并在相关机构实习或工作一定年限后才能成为法务会计师。在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初期,应当积极推进法务会计实践活动。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务会计业务,如经济损失计量业务、财务调查与分析业务、其他有关诉讼支持和专家证人业务等;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有关经济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审理中,加大法务会计人员参与的力度;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遇有合同履行、知识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结算等问题时,也可以依法聘请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调查和作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综上,法务会计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有效推动。 作者:陈妙英 单位: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 教育法论文:启发式教学下医学教育法论文 1现代医学教育现状 1.1学科偏倚:近年调查全国医学院校的课程计划,必修课最多达51门,平均38门[2]。但无论教师还是学生均以医学知识为主,轻视人文素质的培养。在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及医患关系学等边缘学科的教授中,课时量少、授课形式单一、考核方式简单,课程教授没有引起师生的重视,未达到课程开设的目的-适应并改善进而创造更加和谐的医疗环境。 1.2教学课程安排不合理:我国的医学教育学制为五年,学生入学前没有相关医学接触史,入学后直接进入基础课学习,为期两年,3、4年主修临床课,有课间见习,第5年临床实习。基础和临床教学是相对独立的,二者不能相互渗透、互相辅助加深理解。课程的设置以学科为单位,虽然学生获得的知识较为系统、完整,教师的专长与所担负的课程一致,有利于保证教学质量,但这种课程设置以学科为基础,各学科间界限分明,不利于学生对整体宏观系统地理解与掌握,对于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的培养有欠缺。为期一年的临床实习往往因与研究生入学备考或就业冲突而不能保证质量,因此对临床疾病的感性认识及临床思维及临床技能操作能力均不足,学生质量不达标,只能在工作时开始进行或加强这一系列本该在读期间的能力的培养。 1.3教学方式不具长远性:我国传统的医学教育仍以课堂讲授为主,授课过程中忽视了学生的主动思考,不仅降低了学习兴趣,而且抹杀了其批判性及创新性,阻碍了学生的成长及医学的进步。在实践过程中主要以示范和重复为主,即使在实习过程中,也仅是让学生进行简单的临床查体及操作。紧张且快节奏的临床环境极大地减少了学生与患者的接触,他们大多游离于临床边缘,鲜少有操作的机会,更不论是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及对临床疾病的思考。学生对于疾病的理性认识尚可,感性认识较为浅薄,临床操作技能、临床思维能力及紧急应变力均较低。这种低质量的实习虽然保护了患者,却对医学生少有裨益,只能在后期工作中弥补当初的不足。 2启发式教学应用的探索 2.1启发式教学应用的迫切性:学生在校获得的大多是数年前的研究成果,这些知识的正确与否及最新的科学进展均有待于他们在未来工作中通过自学不断的检验与更新。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时启发学生智慧,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判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医疗环境的特殊性要求医务工作者具有较高的逻辑思维能力及应变力,因此医学教育废止注入式教学模式,开启启发式教学迫在眉睫。 2.2启发式教学的可行性:近来,我国各医学高校对新的教学模式如基于问题的学习方法(PBL)、基于团队的学习方法(TBL)的探索与应用显示在学生中受到广泛好评,取得的效果具有明显的优越性[3]。教学中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和批判思维的能力加强了,文献检索能力及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医学教育在不断地自我完善与修正中经历了数次改革,为满足现代医疗环境对医学人才的要求,促进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医学教育的质量,基于以上新型教学模式的成功探索,综合卫生部、教育部及医学高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的转变指日可待。 2.3践行启发式教学 2.3.1激发学习兴趣:学习兴趣的形成一方面源自学习内容自身特点的吸引即学生本身的求知欲与好奇心,另一方面则是外界环境的影响如教师教学风格活泼新颖、教学内容清晰透彻并做到寓教于乐、教师对学科的极大热情有强烈的感染力、在学习过程中受到老师的表扬与鼓励或获得新的自我突破等。所以为激发学习兴趣既要努力做到教学内容有吸引力,又要争取使教学形式、教学态度、师生交流模式等产生积极影响力。 2.3.2精炼教学内容: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多媒体工具以其不可比拟的优势被引入现代课堂。多媒体教学将视听有机结合,在提高授课效率、降低教育成本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学生的课堂参与性和师生之间的互动[4]。但由于医学教学内容的繁重、课时的精简,往往医学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节奏快。信息过多过滥使学生无法跟上讲课进度,只能被动的接受授课内容,无暇进行理解或深度的探究。有时为完成教学目标,教师变成放映师,只是单纯的读课件,来不及进行讲解延伸或深度拓展,失去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因此授课时不必全面覆盖,为提高教学质量,使教师有时间启发学生、学生有时间进行思考,应精简课件内容、合理利用多媒体教学工具。 2.3.3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启发式教学强调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以学生的知识水平为基础,通过有效的教学方法挖掘学生的潜力,让学生学会独立思考、自主学习,这就要求教师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首先教师须具有广泛的知识储备,不仅在本专业方面有深厚的功底,对于相关学科也有一定的基础,摒弃孤立教学,做好学科间渗透,为帮助学生理解、促进其自主思考提供基础。其次完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教师本身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思维的缜密性,在启发学生时才能做到循循善诱、松弛有度,避免不合理的逻辑跨度使学生跟不上思维的节奏。另外营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教学不必严肃拘谨,诙谐幽默的语言、多变的教学风格不仅能够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更有利于学生思维的拓展,使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中。要谨记的是教学的目的不止在于知识的传递,更在于启发学生思考,自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其间不仅仅要教师提出适宜的问题,更加要注重激发学生产生疑问,以培养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自疑自解,对知识有较深刻的领悟。 2.3.4完善考核制度:我国高校医学教育考核多在课程结束后进行统一的考试,理论考试内容多以记忆性知识为主。由于授课过程较长,学生容易养成短期记忆的习惯,到考前临阵磨枪,考试评估的更多的是学生的记忆力,而非更加应该看重的理解与分析解决能力,考试结束后学生对于所学的知识又多会在短期内遗忘[5]。所以可以改善考核形式,以评估学生思考能力为目标,拟定新的考核方式,如在每一章节或每一系统结束后自行提出问题并予以解决计入平时成绩、考试中增加评估思维能力试题的比例等,使学生在平时即养成时刻学习、勤于思考的习惯。 医学教育是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我国现阶段的医学教育模式仍存在着不足,立足于医学人才的培养要适应社会需求,我们要不断完善教育模式,努力培养出综合素质更加卓越的医学人才,为医学事业增添色彩。 作者:曾静 李琛 单位: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教育法论文:近代自然科学教育法论文 一、欧洲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科学革命始于文艺复兴时期,而17世纪是欧洲社会自然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被誉为欧洲历史上“科学的世纪”。 英国哲学家罗素指出:“近代世界与先前各世纪的区别,几乎每一点都能归源于科学,科学在17世纪收到了极奇伟壮丽的成功。” 中世纪人们对自然现象普遍缺乏兴趣,其根源在于一种超自然的观点和向往来世的思想占据支配地位。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开始表现出研究自然的兴趣,这种状况主要是自然主义精神促成的。自然主义与超自然主义截然不同,前者关注现实生活,重视经验和事实;后者则倾向于神秘。“而那时期比较鲁莽的人,要揭示外在世界的秘密,却采取荒诞不经和虚伪欺骗的手法。他们不运用观察和实验的方法,却不耐烦地希望用神秘的手段和高于感官知觉的特殊的内在的启示,来迫使自然供出自己的秘密。”其他人并不满足于这种探究自然秘密的方法,而是急于要掌握控制自然的能力,迫使它符合自己的愿望。“但是,他们确实认为自然是神秘力量的表现,相信同这些精灵发生神交就可以控制自然现象。他们希望通过秘密的技术和符号以及各种各样神秘的方式,或者发现毕达哥拉斯学说所指出的写成自然这部书的隐秘的数字,来达到这种目的。这就是巫术或魔术。……他们还极重视用巫术的方法转化金属,这就是制造金子的技术或炼金术。”总之,人们希望找到探索自然奥秘的试金石,并对自然完全加以控制。随着时间的推移,荒唐的因素逐渐被剥除,炼金术演化为化学,占星术演化为天文学,巫术演化为实验,而神秘的毕达哥拉斯数论则培育了对数学的兴趣。 英国学者沃尔夫指出:“科学的近代是跟着文艺复兴接踵而来的,文艺复兴复活了一些反对中世纪观点的古代倾向,而且部分地也是由于这个原因,那些对中世纪的生活和实在观心怀不满的人都拥护文艺复兴。……中世纪基督教趋向于自我克制和想往来世。恪守宗教生活誓约的理想的基督教徒一心想着天国。他对自然界和自然现象,从根本上说毫无兴趣。……重见天日的希腊和罗马古籍犹如清新的海风吹进这沉闷压抑的气氛之中。诗人、画家和其他人激起了对自然现象的新的兴趣;有些勇敢的人充满了一种渴望自主的理智和情感的冲动。”随着人文主义者对人性和人的自然本质的揭示,他们开始对自然界及其运动规律进行新的探索,尤其是通往东方新航路的开辟,进一步振奋了人们的探索精神。他们不再把对自然界的理解建立在信仰和启示上,而是直接诉诸于对自然界的考察和探究。“和中世纪的思想家大多开始于对传统文本的阅读不同,近代早期的科学家最为看重的是观察和假说的建构。”在中世纪的黑暗之后,科学以意想不到的力量蓬勃兴起,并且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世间再度看见往昔于二千年前在希腊化的亚历山大里亚所见的景象———为数众多的研究者与教师、实验室、资料收藏、交换知识观念的设施,简言之,一种适宜于科学进步的社会与知识环境。”这是地球从未经历过的最伟大的一次革命,也是一场伟大的科学复兴。在这场科学革命中,出现了哥白尼、开普勒、伽利略、牛顿等科学巨匠,他们成功地利用了当时的数学和物理学研究成果,在天文学上突破了占统治地位的托勒密“地心说”,创立并发展了“日心说”,由此揭开了近代自然科学革命的序幕。 随着自然科学的空前发展,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和发现自然界,对周围事物产生极大的好奇心,这是当时的时代个性。由于印刷术的改进,古典科学著作得到广泛传播,有利于人们摆脱希腊和拉丁古典作家的观念及经院主义哲学的束缚。17世纪是近代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在大学的外面,到处都充满了对科学的好奇,这种好奇心在平信徒中比在神职人员中更富于创造力,因为长期以来神职人员几乎是学术的惟一的监护人。在意大利以及别的地方,科学团体正在兴起,讲师的职位正在设立,重要的本国语著作也不乏人在撰写。应用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和化学正在飞速发展;不久,培根将强调自然知识的功用,并把手艺人的经验提升到几乎与哲学家的见识相等同的水平”。这场发生在自然科学领域的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整个宇宙的认识与理解,并为整个欧洲思想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这种科学文化界的巨大变化,德国著名教育史家鲍尔生指出:“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超自然主义的旧神学的崩溃,另一方面是自然科学,尤其是作为现世主义的新哲学基础的数学的迅猛发展。人们对于神学和基督教的兴趣,在宗教改革运动和反改革运动的斗争中,曾经再度兴起,并曾在世界上占了统治地位,在某时期还几乎压倒文艺复兴所提倡的世俗教育的势力;在现在这个历史时期,宗教兴趣却被现代哲学和科学的学术势力所排挤,而且在很多领域中确实被消灭了。”正如地理大发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习惯一样,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则启发了人们的思想,培育了人们的理性、自信心、优越感、乐观主义和科学探索精神。 二、科学教育的探索:倡导科学教育的先驱们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人们探索科学教育的兴趣空前高涨。 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思想家,最早敏锐地洞察到科学的实用价值及其教育意义,并积极倡导科学知识的传播和推广。拉伯雷的《巨人传》、培根的“所罗门宫”、弥尔顿的学园、配第的科学组织、夸美纽斯的泛智论、康帕内拉的《太阳城》、安德里亚的《基督城》以及洛克的绅士教育,几乎涉及自然科学的所有领域。 拉伯雷是16世纪法国重要的人文主义作家,他在长篇小说《巨人传》中通过描述巨人卡冈都亚受教育的过程,将经院主义教育和人文主义教育进行鲜明对比,讥讽经院主义教育的可笑和无用,突出科学教育在人文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拉伯雷的科学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卡冈都亚给儿子庞大固埃的信中。在这封信中,卡冈都亚为儿子拟定了一份新的教育大纲:“……至于七艺中的几何、算术和音乐,在你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你不过五六岁),我曾经教过你一点儿,你要继续学习下去,如果可能,把余下的都学完。至于天文学,要学习所有的规则。……至于自然科学知识,我要你仔细地学习;要做到没有一处海洋、河流和泉水里的鱼类你不知道;天空中的飞鸟、森林里或是在果园里的一切灌木和乔木、生长在地面的各种草和花卉、隐藏在地球内部的各种矿产以及世界东方和南方可以见到的各种各样的宝石,所有这一切你都应该知道。此外,必须非常仔细地阅读希腊、阿拉伯和罗马各地医学家的著作,也不要轻视犹太法典的学者和谶纬学家的学说;你应该学习解剖学,获得关于微观世界即人的充分的知识……”卡冈都亚的要求几乎囊括了当时自然界的全部内容,是一个培养人全面发展的知识体系,更是一幅现实主义教育的宽广图画。在新教育大纲中,拉伯雷主张通过旅行、参观、实地考察等教学方法,把科学知识和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他虽然没有形成完整的科学教育思想,但已经意识到自然科学知识在整个完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拉伯雷重视自然科学及直观教学等观点,为后来科学教育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培根是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近代科学归纳方法的创始人。他的著作处处洋溢着对新知识、新发明以及科学的热情向往和赞扬,充满了对僵死、空洞的经院哲学的嘲讽和轻蔑。他在1594年圣诞节演出中借“王子”之口表达了征服自然的科学教育理想:(1)建立一个最完备、最广博的图书馆,以便收藏一切对启发理智有价值的书籍,而不管它们的出版年代、印刷方法、使用的语言和地区等因素;(2)建造一个宽敞奇妙的花园,里面生长着各种各样十分茂盛的植物,花园与放养适当种类的淡水湖和咸水湖相连,在花园四周的房屋饲养一些珍禽异兽;(3)开设一所美丽的陈列室,分类陈列任何人工或机器所制造的东西;(4)开办一个设有工厂的实验室,拥有生产工具、熔炉和实验器具等。培根的科学教育理想后来成为他在《新大西岛》中描述的“所罗门宫”的雏形。“所罗门宫”是专门为研究自然和人类而建立的一所规模较大的科学教育机构,它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所需要的各种设施。例如,用来凝结、冷冻和保存各种物体的大洞穴,用来进行土壤实验和嫁接、发芽、试验的各种果园和花园,用来饲养各种鸟兽的动物园,用来配制各种各样的药草制剂、药材和药品的药房等。“所罗门宫”还拥有进行各种科学试验的实验馆,如光学馆、音乐馆、机器馆、数学馆、香料室和魔术室等。总之,在科学主宰着一切的“所罗门宫”,科学与学术享有极大的自由,人们热心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可以说,培根在科学上具有远见卓识,他几乎预见了现代科学的各种实验和创造活动。他的构想揭示了科学与人类社会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为科学知识的世俗化绘制了蓝图。培根的后继者受其鼓舞把“所罗门宫”的梦想变成了现实,各国科学社团正是顺应这种新时代的需要而诞生的。 弥尔顿是17世纪英国著名诗人、政论家,也是科学教育的倡导者。他对传统经院主义教育进行了猛烈抨击,建议创办一种重视自然科学知识兼具实科性质的学校,他称之为“学园”。学园的课程计划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神学和自然科学四部分,其中自然科学占很大比重。弥尔顿为学园拟定的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算术、几何、天文、自然地理、物理、数学、三角、筑城学、建筑学、工程、航海、农业、生理学、医学、解剖学、自然哲学中的气象史、矿物学史、植物学史、动物学史以及自然哲学方法论。他还主张让学生阅读一些医学家的著作,使他们了解一个人的气质、脾气、幽默以及如何应对粗鲁;主张把猎人、捕野禽者、渔夫、牧羊人、园丁、药剂师和其他科学家、建筑师、工程师、航海家、解剖师的实践经验引入自然科学的教学。“这些知识和经验给他们染上真实的自然色彩,使他们不会忘掉,并且给他们以与日俱增的快乐。”在弥尔顿生活的时代,近代自然科学正处于起步阶段,自然科学的成就还不足以取代古典著作的权威,因而他虽然重视自然科学知识,却主张学生从古希腊罗马著作中学习自然科学,这说明他的科学教育观具有新旧交替时期的两重性。这种使古典主义课程和实科教育相结合的理想,在17世纪70年代英国率先创办的学园中变成了现实,而且在洛克的《教育漫话》中得到进一步发挥。配第是17世纪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皇家学会的创始人之一。针对当时人们从事科学研究各自为政的弊端,他主张建立一个有利于科技传播与发展的科学组织。这一建议被认为是后来英国皇家学会创办的先声。为使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普及科学技术教育,配第建议创办劳动小学和机械中学。劳动小学主要对儿童进行基础知识及能力和制造业训练,因而课程分为两部分:前者包括阅读、写作、绘画、制图、算术、几何、外语、音乐等;后者包括车工、制作数学仪器和钟表、雕刻、制作乐器、磨制玻璃工艺、植物栽培和园艺、船舰模型、地球仪、解剖学等实用技术。机械中学是一种实科中学,除学习科学知识之外,还要学习旋工、钟表、雕刻、造船、地球仪、罗盘针、香料等。机械中学设有科研机构和配有科研设备,如生物示范园、水族馆、陈列馆、机器模型、图书馆、天文馆、地球仪、试验田等。受培根感觉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影响,配第主张采用直观教学原则,强调学习与劳动相结合,重视儿童在工场中的实际操作。为更好地了解手工艺知识的发展状况,他建议对所有知识重新审查,并从中筛选一切有关实际或实验的学问,将它们编成一部大型著作。配第强调教育与科技及手工业生产相结合,设计新的学校模式,反映了17世纪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以及人们强烈要求改革传统教育的愿望。他的关于收集各种科学知识汇编成书的建议是夸美纽斯泛智论及百科全书的先导,他所描述的机械中学与培根《新大西岛》中的“所罗门宫”交相辉映。配第在教育史上首次使用了“实科”这个词,后来德国教育家席姆勒将在哈勒创办的新学校称为“实科中学”。夸美纽斯是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他从1634年起开始致力于探讨“泛智”问题,所谓“泛智”是指广泛全面的科学或智慧。1650年他应邀担任匈牙利政府的教育顾问,期间创办了一所“泛智学校”,并为该校拟定了一份教学计划,名曰《泛智学校蓝图》。这份计划内容丰富,自然科学占有较大比重,如五年级逻辑班教室门口上方写着“不懂自然哲学的人不得入内”,墙上贴满了逻辑法则,学习内容有数学、地理学、天文学、光学、机械发明史、文体、希腊语、戏剧表演等。夸美纽斯的泛智思想和重视科学教育的主张体现在其一系列著作之中。例如,在《母育学校》中,夸美纽斯为6岁以下儿童提出了一个广泛详细的教学计划,内容包括自然、光学、天文学、地理学、年代学、历史学、家政、政治学、辩证法、算术、几何学、音乐、语言等学科,他认为通过这种启蒙性质的教育可以为儿童奠定各门科学知识的基础。在《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拟定的国语学校课程除当时流行的读、写、算、宗教和唱歌外,还增加了经济学、政治学、天文学、地理、自然、世界历史等常识;拉丁语学校除了开设文法、辩证法、修辞学、算术、几何、音乐和天文学外,还增设物理学、地理、年代学、历史等学科。总之,他主张加强新兴自然科学知识教学,对学生进行一种“百科全书”式的教育。夸美纽斯对科学教学法也提出了卓越的见解,他把教学中的直观性奉为“金科玉律”,认为“科学的真实性和确定性有赖于感觉的证明者胜于任何其他证明”。作为一种知识结构,泛智论贯穿于夸美纽斯为各级学校所设计的教学内容之中,这一理论适应了张扬理性、尊重科学知识的时代潮流,表达了重视普及教育和科学教育的美好愿望。康帕内拉是17世纪意大利著名思想家和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他设计的太阳城十分重视自然科学的学习和研究,古典主义和神学几乎销声匿迹。按照他的设想,从2、3岁起儿童就应在有学问的老人带领下,一边在城市中散步和游戏,一边观看和学习四周城墙上的图画,从而获得最简单的科学知识;从7、8岁起儿童一边学习初等数学和其他自然科学,一边从事自己所喜爱的生产劳动,如各种手工业、农业、畜牧业等;接着开始研究比较抽象的科学,如数学、医学等,并经常举行讨论和辩论;最后大家在各种科学和手工业部门获得与其能力相符的职务。在太阳城各城区的内外城墙上都悬挂着华丽的图表,这些图表几乎包括了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如天文、占星学、几何、历史、逻辑、修辞、文法、医学、物理、农学、地理、动物学、地质学、政治学等。太阳城有许多教师负责讲授这些图表和绘画的意义,因此儿童在10岁以前就能毫不费力地通过直观教学掌握各种科学的基本知识。康帕内拉认为,仅从书本研究某种科学的人只是一些外行和学究,只有联系实际的教学才能培养出随机应变的有才智的人。康帕内拉在《太阳城》中创立了一种社会主义国家学说,太阳城里知识统帅权力,除了按知识划分外,人人平等,没有阶级差别。教育是普及和强迫的,它以数学和自然科学为基础,训练学生适应各种职业。《太阳城》是继莫尔的《乌托邦》之后又一部重要的空想社会主义著作,其中的科学教育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安德里亚是17世纪德国思想家,他在《太阳城》和《乌托邦》的影响下,于1618年写成《基督城》。基督城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建立了许多科研机构。例如,在解剖室,研究者从事动物和人体解剖实验,以帮助人们弄清人体各器官的位置,认识生命和各器官的运转;在物理大楼,展示着自然发展史的各种图像,包括气象万千的天空、各个地区迷人的景色、不同种族的人们、动物的画像、万物的形态以及各种石头和宝石,这些都是用于科学研究的自然界样品;在数学大楼,有供研究用的天体图和地图,有星罗棋布的天空图和日月星辰的仿制品等。基督城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了有利于科学技术应用的各种工场,这些工场从事金属加热、冶炼、溶化和铸造、制盐、制砖、制造玻璃和陶器。基督城强调培养公民的科技兴趣,要求人人接受科学教育,因而在自然科学研究和科技应用中公民对于科学都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们在很久以前就受过训练,深谙科学工作的个中三味,并且对于自然界的内部奥秘感到由衷的兴趣。”基督城对科学教育的重视也体现在学校教育中,在基督城中心有一所宽敞美丽的学校,学校设有8个讲堂,分别是文法、算术、逻辑、天文学、自然科学、音乐、伦理学和神学,青少年可以自由地在8个讲堂接受科学教育和训练。安德里亚重视通过直观教学进行科学教育,基督城与科学教育相关的设施有实验室、解剖室、药品供应室、机械器具陈列室、绘画和图片工作室、数学实验室等,学生在这些实验室接触实物,能更形象地认识事物。安德里亚在《基督城》中重视科学实验和科学教育等思想,对后世具有深远的影响。洛克是17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他在《教育漫话》中明确提出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绅士。绅士既不是教士或学究,也不是朝臣,而是事业家。为使绅士掌握各种有用的知识和技艺,洛克提出了一份内容广泛的教学计划。在这份教学计划中,他依据“功用”原则选择学习科目,主张课程设置应把现代实用科目与古典科目结合起来,兼顾实用与装饰。洛克要求绅士学习的科目包括书写、阅读、图画、速记、法文、拉丁文、希腊文、地理、写作、算术、商业、数学、天文、几何、历史、年代学、伦理学、民法、法律、逻辑学、修辞学、自然哲学、跳舞、音乐、击剑、游泳、骑马、园艺、细木工等。他以功利主义思想为指导,论述了绅士学习各种科目的意义。“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是一个绅士所容易知道及必需知道的,此外,还有许多事物乃是以愉悦与利益,作为对寻幽探奇者的艰辛劳动的丰厚回报。不过我认为,上述种种事物宁可从诸如那些亲身进行过合理实验与观察的作者去获得,而不是来自于纯思辨方式的构想。”他认为一个人如果能够在许多领域进行探索,广泛地阅读,大量地研究人类及其思想和生活方式,就会具有精神上的自由;而一个虽然深入彻底但只研究了少数几门学科的人绝不可能达到这一目的。洛克倡导实物教学,主张让儿童亲自观察各种事物,使他们获得有关事物鲜明的印象,从而牢固地记住它们。洛克为年轻绅士所拟定的教学计划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对教育的实际需要,是弥尔顿科学教育观的新发展。《教育漫话》成了17世纪70年代在英国兴起的学园的理论支柱,直到18世纪末以前这种新型学校还在英国久盛不衰。在近代自然科学的影响下,上述思想家从不同的立场和视角探索科学教育理论,大力倡导科学教学,这种科学思潮是教育理论中对经院主义教学内容进行改造的催化剂,有力地冲击了当时学校盛行宗教神学、古典主义和脱离实际的倾向,推动学校教育进一步贴近生活和社会实际。 三、科学教育的实施:新型学校与科学教育的传播伴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兴起、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思想家们对科学教育的探索和大力倡导,在欧洲主要国家诞生了一批新型中等学校。 这些学校除开设原有的古典主义学科外,科学技术知识开始普遍受到重视,一些新的教学方法(如实物教学、直观教学、观察、实验、实习等)也得到广泛运用,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近代科学教育的传播。16世纪德国教育家梅兰希顿按照新教思想与人文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了新型中等学校,其主要课程除人文学科、古典语言和宗教教育外,在规模较大的学校高年级还讲授科学基础知识,如数学、几何学、物理学和天文学等。在17世纪后半期就开始酝酿的哈勒学园堪称当时教育革新的典范。这是一所以贵族学校为基础招收高年级学生的寄宿学校,它试图把传统的古典学科与现代语言、现代科学结合起来。在现代科学方面,学园设有几何、数学、生物学、解剖学、历史、地理等学科,而且把重点放在实物教学和实际应用上。例如,几何课尽可能增加野外实习,数学中的分数要以实物讲解,夏季应到乡村或田野讲授生物学,冬季要利用雕刻或动物尸体讲授解剖学。在哈勒学园的影响下,大多数地位较高的学校都在课程中增加了现代语言和自然科学。1708年席姆勒在哈勒创办了一所“数学、力学、经济学实科学校”。这所学校以数学、自然科学和经济学研究为中心,讲授数学、物理、机械学、自然、天文学、地理、法律、绘画和制图等实用科目,在教学法上广泛应用了绘画、图表、标本、模型等直观教具,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和现实主义色彩。1747年赫克尔在柏林创办了经济—数学实科学校,设有算术、几何、力学、建筑学、制图、贸易、商品制造、自然知识、人体知识、动物学、植物学、桑树栽培和养蚕等课程,学生按制造业、建筑业、农业、簿记、矿业、商业等分为不同的班级,先接受数理基础训练,然后按志愿进行专门的职业训练。这在科学技术教育上迈出了一大步,随后在德国许多城市相继出现了一批类似的实科中学,成为德国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7世纪法国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掌握在教会团体手中,学生均需服务教会并恪守共同的教规。1637年曾在耶稣会学院受过教育的笛卡儿发表了《论正确指导理性和在科学中寻求真理的方法》一文,认为耶稣会教育并未给他留下任何确定的信念,于是转而依靠理性方法研究哲学和科学,他认为按照这种方法进行研究,其结果是确定无疑的。受笛卡儿的影响,基督教圣乐会首先对耶稣会教育权威提出了挑战。圣乐会崇尚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致力于改革中等学校。圣乐会中学的课程和教学方法体现了教育新观念特别是现实主义:古典文学在课程中占显著地位,但也包括法语、现代外语、法国史以及数学、地理、物理、化学、解剖学等自然科学;大多数课程用法语教学,强调历史、代数学和算术,运用地图和其他直观教具讲授地理,在实验室从事物理、化学和解剖学研究。圣乐会虽然在名望和势力方面不能与耶稣会相匹敌,但其教育活动一直延续到法国大革命。该时期法国贵族教育在课程设置上也发生了根本变化,除学习贵族的必修科目拉丁语外,更注重学习法语、西班牙语和英语等现代语言;经院哲学被笛卡儿哲学所取代,数学和新兴科学代替了传统的“四艺”,并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进行讲授;为了提高贵族子弟未来的行政管理能力,历史、地理、法律和政治备受重视。该时期国家对工商业的干预也刺激了法国科学教育的传播。例如,17世纪中期在朗格勒为战争孤儿创办了一所贸易学校,开设数学、建筑学理论课程以及织布、制鞋等实践课程。法国政府也成立了一些专门学校教授艺术、设计和建筑等科学知识,如1648年的皇家绘画学园、1671年的皇家建筑学园、1682年的国立航海学校、1688年的艺术学校等。18世纪法国高级技术学校得到进一步发展,为了给海陆军部队和建筑业输送工程师,1716年奥尔良公爵创建了“路桥人才集团”,专门提供建筑、数学、物理和化学教育的路桥学校由此诞生,该校是欧洲最好的土木工程学校。与此同时,采矿学校、绘图学校、商业学校、军事学校、航海学校也纷纷建立。科学教育的发展使得这一时期法国在技术教育方面遥遥领先于欧洲其他国家。英国实行科学教育的先驱机构当推“学园”。由于文法学校和大学都掌握在国教徒手中,许多非国教派教士创立了一种规模小而且收费廉的新型中等学校,他们吸收了弥尔顿和洛克的思想,重视自然科学和现代外语,运用英语教学。例如,1715年瓦特在伦敦创办了一所实科性中学,学校拥有各种各样的实验仪器,建立了科学实验室,采用演示和实证等教学方法,传授数学、天文学、地理学、航海学、军事学、簿记和自然科学等。1740年由约瑟夫•兰德尔建立的希思豪学园,专门为中上层阶级提供所需要的课程,8岁至18岁的学生达170人,图书馆拥有藏书1400册,科学仪器包括太阳系仪等。后来兰德尔在约克开办了另一所学园,宣称不采用文法学校僵化、专制、以书本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而采用更灵活和实用的方法。随后,化学家普里斯特利创建的瓦林顿学园在课程现代化上更进了一步,课程包括英国文学和文法、历史、化学、地理、解剖学和自然科学等。18世纪末弗罗兰在巴斯创办了一所学园,课程分为三类:第一类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博物学和应用科学;第二类阐述人与人类自身的关系,包括拉丁文、法文、意大利文、文法、逻辑、修辞学、诗、绘画、音乐和体育;第三类阐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古代和近代史、政治学、经济学和名人传。与此同时,弗罗兰的妻子也为女子建立了一所实科中学,其办学精神与男校基本一致。以上这些学校注重科学知识教学,适应了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潮流,同时有助于训练一批作为工业革命先驱的职员、机械师、技术革新者和企业家,因而深受社会特别是中产阶级欢迎。该时期传统的公学和文法学校也开始增加一些现代学科,如1770年伍得彻尔文法学校在招生广告上声明,除希腊语和拉丁语外,还讲授算术、簿记、对数、几何学、测定法、三角学、力学、测量术、水准测量、航海学、地理学、自然哲学、天文学以及地球仪的使用等。17世纪俄国仍是一个落后的封建农业国家,文化教育发展缓慢。在17世纪80年代的莫斯科,只有24%的城市居民(成年男性)识字。17世纪末沙皇彼得一世考察欧洲各国后,为增强国力,在军事、财政、工商业、农业、文化教育和科学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改革,其中创建实科学校进行科学教育是彼得一世改革的重要措施。为培养军事和工业部门的各种专门人才,1701年在莫斯科建立了炮兵学校,要求教给炮兵及官员子弟以读、写、算及其他技术的科学知识。学校分为初级班和高级班,前者学习读、写、算,后者学习几何、三角、制图及炮兵技术等,学制四年,合格者送往部队或参加其他工作,不合格者送到炮兵厂当工人。随后,彼得一世颁布法令创办数学与航海学校,要求教授数学、航海学以及与航海有关的各种科学。学校分为数学班和航海学班,学制四年,所设课程有数学、天文学、地理学、测量学、航海学等。学生毕业后大多送往荷兰、英国等地深造,回国后担任舰队军官。从1701年至1716年,数学与航海学校为俄国海军培养了1200名骨干,还培养了不少造船业的专家和教师。18世纪初彼得一世还允许设立了外医科学校、工程学校、外国语学校、计算学校、矿业学校等,这些学校在科学教育的传播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些学校中,知识的世俗倾向、新的教育形式、与实践的联系扩大了人的视野,增强了人认识周围世界的可能性。所有这些都极大地拓展了世俗文化的活动范围。”可见,在近代自然科学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欧洲主要国家的学校教育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主要表现为一批新型学校的建立、课程内容的世俗化、科学知识的广泛传播及新式教学方法的运用等。在这场科学革命中形成的新知识、新理念与新方法,不仅给欧洲教育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也提供了新的机遇。从此以后,欧洲教育逐渐朝着科学与理性所指引的方向迈进。 四、近代自然科学对教育科学化的贡献自然科学的成就对教育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 在欧洲近代自然科学的影响下,自然科学知识获得空前增长,科学研究方法取得突破性进展,科学理性精神得以确立。这些变化对西方教育理论及学校教育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理论的科学化,是推动西方近代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首先,自然科学的发展促进了学科分化,出现了许多新兴的独立学科,如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力学、光学、热学、电学、气象学、地质学、地理学、解剖学、医学、生理学、药学、植物学、动物学、建筑学等,都在16-17世纪得到长足发展,推动了教学内容的科学化。随着近代科学教育的兴起,具有实用价值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逐渐扩大了在课程中的影响,并日益取得主导地位,而不切实际的宗教神学和古典主义受到排斥。经验主义认识论的代表人物如培根、洛克等,明确阐述了与形而上学和神学知识观不同的新知识观———科学知识观。“因此,如果说,在知识观念问题上,16世纪还只是一个对形而上学和神学知识观进行怀疑的世纪的话,那么17世纪则是一个真正解构和建构的世纪。”美国学者布鲁巴克指出:“一些人对通过感觉经验的新方法探究自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例如,英国的哲学家培根和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他们已经看到一个新的课程轮廓,即依据科学而构建的百科全书式课程。”自然科学对教学内容的冲击打破了传统的学制框架,导致了新型学校的产生,如弥尔顿的学园、夸美纽斯的泛智学校、配第的机械中学、各种实科学校等,对后来西方学校教育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新型学校的出现,一方面扩大了教育对象,使中产阶级和平民子弟也有机会接受中等教育;另一方面削弱了宗教教育的统治地位,促进了教育的世俗化,并对长期以来盛行的古典主义提出了挑战。其次,自然科学注重观察、实验、经验、独立思考,否定传统与权威,推动了教学方法的科学化。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自然科学理论中的某些新方法、新工具被引入学校教学活动,以取代往日机械背诵、强迫记忆、盲目服从权威的教育方法,在教学方法上打破了口耳相传的旧传统。“自然科学理论是建立在大量经验和实验观察事实基础上的,它通过对经验和实验结果的归纳和分析,提出一种逻辑构造型的理论体系作为理论框架。”实物教学、直观教学、模型、标本、图表、参观、实验、实习、制作等新的教学方法,使教学活动更加生动活泼和丰富多彩,有助于提高学习兴趣和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培根是近代科学教育的先驱。他在大力提倡科学知识的同时,对于如何获得科学知识的新方法进行了探讨。他指出:“科学当中迄今所做到的一些发现是邻于流俗概念,很少钻过表面。为要钻入自然的内部和深处,必须使概念和原理都是通过一条更为确实和更有保障的道路从事物引申而得;必须替智力的动作引进一个更好和更准确的方法。”他认为过去科学和哲学之所以毫无结果,是由于缺乏正确的方法,因此我们必须找到求知的一种新途径,那就是新逻辑、新工具。培根提出了科学归纳法,主张通过观察和实验从许多具体事物中寻找共同规律,认为一切知识都是由归纳而来,可靠的知识必定来源于正确的归纳法。同样,夸美纽斯深信以感觉经验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最可靠,洛克认为感觉是心灵“白板”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这些思想都深刻地影响了教学方法的革新。再次,自然科学发现了宇宙内部存在的客观规律和秩序,在其启示下一些教育家努力探索存在于教育工作中的客观规律,使教育教学研究由单纯的经验总结上升为教育理论,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从而促进了教育理论的科学化。顺应自然既是人文主义学者在教育活动中遵循的原则,也是一种工作方法,同时还是他们进行理论探索的依据。如夸美纽斯提出教育应当摹仿自然,“教导的确切的规则只能从自然借取”。根据这一原则,他论证了学校工作制度、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学校纪律等。过去人们往往引用圣经或宗教教条论证教育规则,夸美纽斯虽然没有完全摆脱旧传统的窠臼,但他在引用圣经之余力图寻找一个新的理论依据和论证方式。夸美纽斯引证自然的做法表明他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的可贵尝试,突破了教会宣传“圣经包含一切真理”的禁区,使人们的注意力从天国转向现实生活,有利于教育工作摆脱宗教神学的桎梏。有学者指出:“在教育学史上,是夸美纽斯首次从科学认识的角度强调并试图探讨教育规律。……在教育学史整个发展谱系上,夸美纽斯开创了近代的‘自然主义教育学’理论流派之先河。”可见在教育理论中自然适应性、向自然学习、模仿自然,反映了人们探索教育及教学客观规律的愿望。最后,自然科学使人们重新认识了自己,抛弃了以往有关人性问题的原罪论、宿命论和悲观论。正如罗素指出:“科学引起的另一件事就是关于人类在宇宙间的地位的想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哥白尼学说本来应当有伤人类自尊心,但是实际上却产生相反效果,因为科学的辉煌胜利使人的自尊复活了。”一些人文主义学者和思想家热情歌颂人性,崇尚人性的美好,以全新的观点重新讨论人性问题,改变了对教育目的观的看法,主张教育为现实生活服务、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性人才。“新的教育目的观将在科学精神和人文主义精神的结合中得以建构。甚至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人文主义的传统从此慢慢让位于科学知识对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影响,包括对教育目的观的影响。”另外,随着自然科学的兴起,以巴黎科学院、英国皇家学会和柏林学院为代表的科学社团也应运而生,既开创了科学专业化和社会组织化发展的先河,也从思想观念和教育实践方面极大地扩展了高等教育的范畴及内涵。⑥同时这些专门的科学社团也是推动科学知识传播的主要机构。 作者:易红郡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法论文:地方高校教育法学论文 一、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基层性特色建设 基层性特色建设指法学专业以培养服务基层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通过加强对基层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等教学,使法律人才掌握基层法律实务基本技能,以适应基层法治建设需要的行为与过程的总称。随着法治国家建设的加强及法学专业就业形势日趋严峻,大部分法学专业生会选择到基层就业。同时,随着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战略的推进,区域基层社会法律实务部门也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而且,武陵山片区经济欠发达,教育发展滞后,条件艰苦,基层法律实务部门人才流失严重,这导致武陵山片区基层单位法律专业人才更加紧缺。因此,强化武陵山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基层性特色建设,是回应现实需求与强化高校社会服务能力,增强毕业生服务基本社会信心与提升其就业竞争力的基本路径。随着教育法治和依法治校的推进,武陵山片区基层教育纠纷大多都会诉诸法律途径,教育法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就教育法学课程来说,加强基层性特色建设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开设教育法学课程,加强法学专业学生服务基层的信心与决心教育。因为武陵山片区基层条件艰苦,需要法律人才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信念与决心。教育法学课程通过对武陵山片区教育法律实践的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参与武陵山片区法治建设、甘于为基层法律事业奉献的信念以及吃苦耐劳的精神。(2)在教学内容上,增加有关武陵山片区基本社会教育法律纠纷及解决的教学内容,使其掌握区域教育法治、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语言等地方性知识,使其能胜任基层社会法律工作需要。(3)在教学实施上,通过引导学生参与武陵山片区基层社会教育法律的调查及法律实践,以社会真实案例为蓝本进行模拟法庭教学,不断提升学生对法案的认识和分析能力,着重培养学生具有解决基层教育法律问题的法律思维和职业技能。(4)在教学效果评价上,将武陵山片区教育法制知识与问题分析能力纳入课程考试范围,重点考察学生解决基层教育法律纠纷所需的法律思维和基本技能。 二、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实践性特色建设 实践性特色建设指为增强法律人才服务地方基层社会能力,通过有效利用地方法治建设资源,加强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实务能力等训练,以适应地方法治建设需要的过程与行为。法学实践教学是为了实现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法学理论教学相配合,着重培养学生分析法律问题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⑤。法学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优秀内容,而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品质就是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技能,具有解决基础法律纠纷的综合素质,因此,加强实践教学是优化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关键。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需要大量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作为保障。作为与武陵山片区有着血脉关系的地方高校,其法律专业应以培养适应与服务区域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为基本目标,加强法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性特色建设是实现该目标的基本路径。教育法学属于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等交叉性学科,主要研究教育法律关系原理及教育领域纠纷解决等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加强教育法学科学实践性特色建设对于提高法律人才实践能力极为重要。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特色可从以下方面加强建设:(1)在学生培养上,围绕实践能力培养为优秀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内容,突出实践操作能力在教育法学课程培养能力体系中的优秀地位。(2)在教学内容上,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有机结合,结合教育法基本原理进行教学,增加武陵山片区教育法制实践与典型案例等教学内容,适当增加实践教学内容与时间。(3)在教学方法上,结合教学内容,系统采用案例分析、社会调查、诊所教育、模拟法庭教学、研究性实践教学等方法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4)充分利用专业实践基地教学资源,发挥其在学生教育法学课程实践能力综合培养与检阅方面的功能。(5)在课程考核上,增加实践能力在教育法学课程中考核的比重,完善实践教学激励与考核机制。 三、本片区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地方性、基层性、实践性特色建设的关系 加强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课程地方性、基层性与实践性特色建设的协同性与整体性,是建设实践中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 1.地方性、基层性是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着力点。 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凸显,关键在于地方性、基层性。只有加强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才能有效彰显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律人才的优势与特色,才能使培养出来的法律专业人才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是优秀内容。其中,地方性特色建设主要目的在于凸显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与服务区域指向;基层性特色建设主要目的在于凸显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指向与服务区域。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应以满足区域发展法律人才需求为旨归,不断加强法学专业课程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才能推进特色发展,提升竞争力。 2.实践性是推进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基本载体和重要路径。 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需要通过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来体现,实践教学是地方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因此,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不断强化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是实现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科学路径。可见,实践性是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基本载体与实现的基本路径。地方性、基层性特色建设应主要落实于法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及评价体系之中。 3.“三者”统一于武陵山片区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之中。 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地方性、基层性、实践性特色建设目标、内容及侧重点有所不同,但这三者是统一的整体,应服务武陵山片区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也就是说,这三者之间要以培养服务区域发展人才为指引,充分利用武陵山片区法律培养资源,加强法律人才服务地方基层的理想与信念教育,加强法律人才的实践技能培养,从而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服务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战略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只有将这三者统一于武陵山片区基层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才能使其建设形成合力,以避免建设的零碎化、片面化。 四、完善本片区高校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保障机制 1.完善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完善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是加强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关键问题。当前,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大多与其他高校大体一致,缺少特色。这不仅导致法律人才培养规格同质化,而且影响到法律人才对区域法律实务的适应性和课程特色建设的推进。为保障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的顺利推进,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应尽快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基于加强内涵建设与基层地方法律人才需要特点,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面向武陵山片区基层的应用型法律人才。(2)优化地方高校法律人才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第一,就法学专业的特点来看,实践教学对于强化法学学生的经验能力是远远高于理论教学的,客观上要求法学专业教学体系中应分配适当比例的实践教学⑥。依据法学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的特点,适当增加课程实践教学与训练的内容。第二,适当压缩理论教学课时数,增加诸如基层法律实务实训、法律谈判技巧与社会热点法律实务问题研究等实践教学课时数。第三,在加强现有法学专业基本课程特色化建设基础上,适当增加有关武陵山片区习惯法与民族法律传统、基层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武陵山片区区域法制建设等本土性课程。第四,改革培养模式。增加武陵山片区有关法律实务能力培养的选修课,充分发挥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能力培养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实践教学力度。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大学最宝贵的智力资源,是大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关键性条件⑦。构建一支熟悉武陵山片区法律实务、具有较强理论修养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推进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课程特色建设的基本保障。当前,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普遍存在法律实践经历欠缺、实践能力不强等问题,制约了法学专业课程特色建设。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教师队伍实践能力培养,通过支持法学专业教师到实践部门脱产进修与挂职锻炼、鼓励其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积极开展武陵山片区社会调查等途径,提高其对武陵山片区法律问题的认识和实践教学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多渠道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武陵山片区基层法律实践部门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并通过教学理论培训等形式提高教师从事实践教学的理论素养。同时,建立法律专业学生校内与校外导师协作培养机制,构建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制定法学专业培养课程体系、培养计划和毕业论文选题等机制,形成培养合力,共同培养人才。 3.推进教材特色建设。 教材是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基本载体,加强专业教材特色建设,是推进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重要保障。当前,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对法学专业教材特色建设重视不够,特色建设成果少,成为制约法学课程特色建设的瓶颈。因此,加强教材特色建设极为重要。(1)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可在遵循普适性教材规律基础上,编写适合于培养面向武陵山片区基层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补充性教材。(2)编写具有区域特色的诸如武陵山片区习惯法与民族法律传统、基层法律纠纷解决机制、武陵山片区区域法制建设等本土特色教材,以使学生系统掌握武陵山片区基层法律实践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4.健全基层实践教学基地。 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是训练法律人才实践能力、检验实践教学有效性的优秀场域,是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为加强武陵山片区法学专业课程的地方性、基层性与实践性特色建设,在武陵山片区不断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必然选择。这不仅有利于通过基层实践教学增强法律专业学生对武陵山片区法治发展的直观印象,也有利于增强其服务基层社会的使命感和实践能力。当前,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实践基地建设存在制度不规范、合作机制松散、实践教学效果不佳等问题。健全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是推进课程特色建设的重要保障。(1)应加强其基层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制度建设,就法学专业实践基地管理体制、机构、实习教学、利益分配及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2)加强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功能建设。健全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在专业见习、专业实训、专业实习中的实践操作技能示范、训练与实战中的功能,健全实践基地指导与学校指导的协调机制。(3)健全实践教学基地质量管理机制,促使基层实践基地对实践教学成绩评定、效果评价及质量管理规范化。 5.创新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从总体来看,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存在随意性、盲目性、形式化和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实践教学等问题发生的关键性因素。而传统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进一步固化了现有的轻视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及质量监控随意化等问题。因此,改革与创新武陵山片区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是推进课程特色建设的重要保障。(1)改革重理论的法学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模式,构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兼顾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2)按照社会调查、旁听观摩、模拟实践、法律诊所、法律援助、实习实训、毕业论文等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3)构建实践教学评价结果与法律学生课程成绩、毕业条件及专任教师晋升等挂钩机制,强化实践教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作者:谭正航单位: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教育法论文:学科发展教育法学论文 一、教育法学的学科价值及特点 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需要为教育法学学科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和实践动力,但是一个学科的发展还需要有其内在的生命力。这个生命力就是教育法学本身的独特视角,其固有的学科内涵和特点。教育法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教育学和法学的结合,而且这种结合不是简单的1+1=2,而是“1+1 2 N”,起的不是简单的拼接作用,而是化合的作用。教育法学的特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教育法学关注法律的主体性 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特别重视人的主体性。有的西方汉学家认为,中国思想的精髓就在于强调流动的主体性。对于流动的主体性,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向来理解。纵向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华民族的精神一直是在生生不息的流动,在每个时代都焕发各自夺目的色彩。从法律发展看,历史上有不同的法律、法典,从秦律、汉律、唐律直到明清律,生生不息的发展流动。从横向空间的角度来看,中华文明空间主体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空间功能在不断的转换。这说明中华民族具有一种空间上主体的流动性。中国的教育法律文化要注重这样的主体性。法律的主体性就是要强调法律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包含了国家、社会、公民个人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始终贯穿的是法律的价值,都蕴藏着法制的精神。教育法律上的人更有特点。教育法律上讲的“人”,比简单的法律上的“人”含义更加深厚。比如说在教育法律上,把人分成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比刑法、民法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含义更深,体现了对人的主体性更加深刻的关注。教育法律的主体性有其独特的属性。学生作为教育法律的主体,和一般的“人”是不一样的,和一般的公民也不一样。比如学生有发展性,发展性是学生的本质。发展可能不是一个成年人最优秀的本质,但对学生来说,发展性是最优秀的本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在发展,是在流动当中发展的人。学生具有开放性,他的心思是开放的,可以接受好的东西,也可以接受坏的东西,所以古人讲“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比如教师,教师也有不同于一般的人的特点,教师具有神圣性,古来今往、各大文明的早期文化都强调教师的神圣性。孔子所谓的教师“万世师表”,强调的也是神圣性。神圣性就是具有献身的精神。现在有的教师没有这种神圣性,有的是世俗性,比的是工资待遇。此外,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也有它的特点。 2.教育法学关注法律的教育性 有人会问,法律是刚性的东西,怎么还有教育性?法律不是天生就是刚性的、利益导向的。古代的法律注重法的精神性、道德性、价值性和教育性。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律越来越追求解决利益问题、解决权利问题。在这样的法律引导下,社会大众的思想就变得越来越世俗,越来越利益化。有的人出来维权,维的不是尊严,而是金钱。这样一些观念在法律上得到了正当的确认,法律的精神性、教育性日益降低。1878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耶律内克讲,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为什么守法变成最低的道德,为什么守法、执法不能成为最高的道德,甚至起码达到道德的中间度?按照这个逻辑,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僭越道德的行为越来越多。这个问题要在法律当中得以解决。教育法学要关注法学的教育性,在执法立法的同时想到要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思想价值,要促进人们的精神发展,只有这样法学才会有新的活力。 3.教育法学关注教育的规则性 过去讲教育的时候,更多的是说“教育就是爱”。是的,这个话没有错,强调教育的弹性,是很重要的,但也是不完全的。教育也要强调规则,甚至是某种程度上的强制。比如说,《义务教育法》就特别强调它的强制性。如果教育法学在教育的规律性和规则性方面取得进展的话,就会解决学校和教育活动当中的很多问题。现在在教育问题上,有一种观点是学校不敢作为,老师不敢作为,政府不敢作为,因为一旦作为,就可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批评和指责。所以,必须要加强教育的规则性。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则性,教育事业就不能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二、教育法学面临的问题与任务 教育法学作为一个学科,其独特魅力和价值已经日益显现。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教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有待于得到进一步重视。教育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已经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形成了以“教育法学”或“教育法律”与政策命名的博士、硕士学位点,但是教育法学的学科地位还有待提升。在很多高校,教育法学的博士、硕士培养还位于教育经济与管理或教育学原理等专业下面,作为一个培养方向进行招生。甚至在一些高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甚至是教育学专业的本科生都没有将教育法学列入必修课。在法学研究当中,教育法学往往被列为行政法学的一个方向,也缺乏独立的学科地位。教育法学学术著作的创新性有待于进一步突出。近些年,出版了一系列题为《教育法学》或近似的学术专著,但是一些教育法学专著照搬法理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而缺乏教育法学的独特性视角,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已经形成一种相似的固定结构,即首先比照法学的概念对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做些移植工作,在分别对现有的各部教育法逐一进行阐释”。这也是教育法学难以在法学研究领域取得应有地位的重要原因。因此,今后的教育法学研究,尤其是教育法学方向专著的出版,要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要突破教育法学研究对其他法学研究的依赖性,就必须加强教育法学本身的原创性,形成教育法学自身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使得其研究在原有基础之上取得新的突破。交叉学科的复合型研究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教育法学属于典型的交叉学科,其研究需要教育学和法学两门学科基本理论的复合型应用。但是由于研究者知识结构的单一性,法学研究人员往往仅从法理的角度对教育法律问题进行法理性分析,而脱离人的发展规律的教育法学研究无疑是机械的教育法学研究,甚至有可能是局限人的潜能和个性发展的教育法学研究。另外,教育学研究人员习惯于教育学的研究思维与研究范式,缺乏对法学研究的深入学习、借鉴。教育法学的研究也是法学研究体系当中一个部门法的研究,脱离法律的语言、法律的思维、法律的体系、法律的理论,这种研究是难以取得可持续进展的。所以,以上这些情况使得属于交叉学科教育法学研究难以得到实质性的突破,这是应当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教育法学的实践指导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的教育法学研究过于集中于学术性的探讨,这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法学研究的实践意义和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在法学的分类当中,有以研究内容区分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的分法。而教育法学的研究,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更加偏重于应用研究。但是,在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当中,应用研究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同教育法学偏重应用法学的分类都是不相适应的。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教育的依法行政、学校的依法治校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校长、班主任和教师对于教育行政管理以及教育教学当中基本的法律问题掌握还缺乏一定的引领,需要更多的学者深入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教育法学的研究成为真问题的研究,并且通过教育法学的研究确实推进基层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提高办学水平。教育法学的研究视角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在当前的教育法学研究当中,对于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关注较多,对于当下教育热点问题关注较多,这些都是必要的。但是教育法学的研究更要发挥引领实践发展的作用,在研究的视角上进一步拓展。例如对于即将立法的教育法律,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应当充分对其立法的体例、立法的原则和立法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研究。对于尚未纳入立法机关视野的教育法律、甚至是今后的教育立法趋势,教育法学的研究人员都应当进一步的关注。这样才能更有效的为教育立法服务,发挥教育法学的应用法学作用。 三、加快推进教育法学二级学科建设 以上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教育立法、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教育法学理论研究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通过学科建设,即设立教育法学二级学科的方式,推进学科发展。现在教育有8部专门的教育法律,还有近20部教育行政法规和70多部教育规章、以及大量的地方教育立法。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六修五立”(即修订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订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的立法任务,这还不包括青少年保护方面的法律。这需要有一个学科来作为教育立法、执法、普法和司法的支撑。从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上看,涵盖了40多万所学校和近3亿学生,在活动当中产生了大量教育法律行为,但是没有一个支撑的学科,对于事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目前教育法制建设的地位日益突出,已有的教育法制建设成果和巨大的教育法制需求为学科发展提供了实践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现在很多学校设立了相关的专业和方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积累了人才培养研究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为教育法学科作出了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奠基工作。但是,教育法制和法学当中还有很多空白点和增长点,要看到学科的潜力和魅力,热爱教育法学专业,投入精力到教育法学专业,出精品、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出论文和专著,使自己成为教育法学学科的建设者、奠基者、开拓者。要做好教育法学的教学工作。在教学当中,对于教育法学的学生、教育学的学生、法学的学生,告诉他们教育法学的思维、教育法学的理念、教育法学的内容。师生教育相长,共同努力,推动教育法学的繁荣发展。积极参与教育法律建设的实践。目前还有大量的立法、执法、普法工作,关心教育法学的人,也要积极参与立法、执法、普法活动,通过实践促进理论研究的繁荣,同时通过理论来指导教育法学实践的发展。 作者:孙霄兵单位: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教育法论文:开放教育法学论文 一、慕课发展对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所带来的挑战 (一)打破了学生惯于依赖的传统法学教学方式 开放教育历经了十几年的发展过程,虽然倡导远程学习为主、教师面授辅导为辅,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然不高,过分依赖于教师的面授辅导,使得远程教学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导致学生知识体系的建立基本依赖于教师的面授辅导。就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而言,学生只注重考试中考核的重点内容,而并非根据自身的实际去掌握知识点,出现了课堂互动较少、网络教学资源利用率偏低、案例讨论开展效果不理想,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等现象。本文作者曾对某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班的17名学生发放调查问卷,进行随堂调研,其调研结果是:依靠教师面授方式进行学习的学员占到了75%,所占比例非常大;积极主动学习的学员为9%;能够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的学员为11%;能够有效掌握学习资源的学员仅为5%,所占比例最小。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学生学习严重依赖教师的面授环节,被动学习现象十分突出。而慕课的出现和发展,给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打破了学生惯于依赖的传统法学教学方式,实现由教师“主动”变为学生“主动”。慕课首先要求教师负责将课程按照整体结构,分割为若干知识点,并且将这些知识点进行有机衔接和融合,使得这些知识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结合,重难点突出,针对性强;其次要求学生主动学习,摆脱对教师面授这一教学方式的严重依赖,主动选择和利用网络平台和资源,根据自身需要和学习兴趣选择知识点,并依据辅导教师的建议分点、分节、分章的掌握课程,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知识结构图,从而进一步提升学习的兴趣以及利用网络资源的能力。 (二)对于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以及知识点的讲解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学模式仍是采取单线程式教学模式,即教师根据法学专业课程的课本和大纲要求,依照顺序从第一章开始进行讲授,知识点的构造是依据章节而来,完全束缚于教材。同时,教师在讲解的时候,一般根据章节所涉及的知识点穿插适当的案例进行辅助教学,从而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即知识的构建是依据教材目录进行,而非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和掌握能力进行。因此,这种单纯追求知识的完整性,忽略兴趣性和实用性的授课难以与时代同步,往往造成了教学过程枯燥无味,学生被动听课的现状。慕课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理念和知识讲解提出了新的要求,即陈旧的教学理念应予摒弃,具有现代信息化特征的教学理念应该及时树立。以往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理念侧重于知识点的分散讲解,知识点的讲解仅仅是蜻蜓点水,案例的分析过分简单,小组讨论也只是形式,这就造成了课堂互动性不强,学习方式单一的现状。因此,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的建立应该是以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每个知识点组成,课程教学以知识点的讲授为重点,打破章节的限制,做到知识体系和分割知识点的完整统一。而对于学生而言,可以对自身感兴趣的知识点进行选择式学习,但这种选择并非盲目选择,而是自身要制定一个合理化学习安排,并由课程责任教师进行分类指导。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相关知识点。会计从业人员可以选择“会计法、审计法和统计法”为学习的起始切入点,银行从业人员可以选择“金融法”为切入点,实现因工作而选择学习、因兴趣而选择学习,从而通过对某一部门法的学习全面了解《经济法律基础》一课的课程体系结构和特色。 (三)迫使课程教学方法进行转变 目前,开放教育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仍采用面授辅导、网上教学及答疑、视听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等方式[3]。虽然积极倡导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基础、工作环境和家庭情况,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个别化自主学习,但效果并不明显,依然停留在以教师教授为主的初级学习阶段。与此同时,教师的授课方法依然是循规蹈矩,且严格按照教材所提供的知识结构进行讲解,仅仅注重知识讲授的完整性,广而不精,缺乏实践性,特色不鲜明,从而影响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学生很难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慕课的发展对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方法来说是一次深层次的转变,转变的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方法,更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慕课对于教师教学方法的要求更为严谨、更为灵活,更符合实践要求。慕课要求教师一是要对整个课程有深层次的掌握,并能根据学习对象的不同,及时对课程体系和内容进行修整、完善,从而引导学生根据兴趣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二是要熟练掌握知识结构,并能实现对知识点的独立分割和统一。教师既要做到能够熟练分割每个知识点,让它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块,同时又能根据学生的选择进行有效构建,最终实现将这些相对独立的知识点进行归纳统一,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构筑知识结构图。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将书中涉及的每个部门法做成一个个独立的知识点,如“专利法”“增值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点进行讲解,并供学生选择,同时又能将这些知识点进行有效衔接,统一于经济法,并能分析彼此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使得学生在掌握单一知识点的同时,又能够养成良好的逻辑思维习惯。 (四)促使教师和学员提升实际运用网络课程资源的能力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课程教学方法中虽然非常注重教师和学员对于网络课程资源的运用能力,并且积极鼓励教师进行网络课程资源的建设,但对于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学生的认同感而言却收效甚微。网络课程资源重复建设较多、精品课程较少、学生参与过程流于形式,因而导致学生利用网络资源学习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学生利用网络课程资源的积极性不高。同时,教师自行制作的网络课程针对性不强,仅是扩散知识点,所以如何因材施教,并让学生自觉自愿地利用网络课程资源进行学习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慕课的出现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慕课并非是单纯的网络视频课程[4]。其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参与的学生数量规模很大,可以是几百人、几千人乃至几十万人;二是针对性强[5],它是将知识结构进行有效分割,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小知识点,更便于学生进行选择;三是网络教学资源更为丰富,具有立体性和直观性,如三维动画和教学游戏等手段的介入,为学员营造了一种充满乐趣,妙趣横生的学习氛围;四是在线交互学习。这种交互并非仅仅针对课程内容的交流和问答,更是学习经验、学习方法的沟通和借鉴,从而真正能够实现教学相长。利用慕课的网络课程资源作为提升学生学习能力的手段来说是十分有效的,因为学习将不是一种被动的负担,而是一种充满乐趣的享受。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可以将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这一知识点设计为一种小游戏,将每个设立条件设计成为一个个游戏障碍,以增强学生参与的乐趣,做到寓教于乐,使学生在游戏中掌握相关知识。 二、慕课对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的启示 (一)教学方式由学生“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开放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教学方式的改革尤为重要,而慕课的出现及其发展速度的迅猛对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方式而言,既带来了冲击又提供了启示。慕课的教学方式中突出学生选择学习的重要性,即学生自主、有效学习为主,教师作为辅导为辅。因此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方式应由学生“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具体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变:(1)打破传统的惯性学习思维模式和教学方式。目前,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知识的获得主要途径就是教师的讲授,对于教师面授的依赖程度较高,从而遏制了自身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因此打破这一惯性学习思维模式非常重要。与此同时,教师的教学方式也应变按章节讲授为主为以讲授相对独立的小知识点为主,增强小知识点的适用性和趣味性,同时兼顾整个知识体系的全面、系统性。本文作者认为可以将每个知识点以小案例分析的形式呈现,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学习,进而达到对知识点的掌握。(2)在教师有效的辅助下,由学生自主选择知识点。慕课的教学方式促使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方式的转变和改革。较之以前,这种教学方式的改变对于教师的要求更为严格、更为全面,要求教师不但要熟练掌握每个知识点,还能做到分割的每个小知识点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既有实践性又有理论性。学生根据每个小知识点进行选择性学习,但这种选择并非是盲目的选择,而是根据课程体系结构,并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进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和兴趣,有选择地对小知识点进行学习,然后对于其他知识点的学习可以通过对已学知识点进行类推和比较,从而提高学习的兴趣。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可以先让学生有针对性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知识点,如选择“房地产法律制度”一章中的“商品房预售条件”这个小知识点作为全面学习和掌握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突破口,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进而增强学习的乐趣和动力。(3)根据知识点之间的衔接和逻辑关系,学生构建自己的知识结构图。学生通过对知识点的选择性学习,可以全面提升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教师的指导下,由浅入深、有效衔接,最终实现对于课程内容的全面掌握。之所以借鉴慕课的教学方式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使其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图,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最终达到对知识的整体把握。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通过对于“竞争法律制度”中若干知识点的学习,可以进一步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和原则,最终可以达到对经济法概念以及调整对象的掌握。 (二)重点加强对知识点的梳理与讲解 目前,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虽引入了微课程、M-Learning等教学方式,但从根本上来说,仍不能提升学员学习的自觉性和自主性,究其原因为知识结构设计和学生实际掌握之间存在矛盾。以教材规定的章、节为设计知识点的蓝本,因其不具有发散性和针对性,故难以引起学生的共鸣。慕课的出现则带来了新的启示,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重点加强对知识点的梳理与讲解。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1)打破教材章节的设计限制,结合知识体系结构,将授课内容分割成小知识点。以分散而又独立的小知识点讲授为重点无疑是对授课教师提出了挑战,但对于知识结构的构建却能进一步加深和强化。并且每个小知识点都要能够彼此相通,让学生可以举一反三。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在讲授“无效民事行为”内容时可以和“无效合同”的内容结合在一起,并可以延伸到“无效”的相关内容,从而使学生可以掌握得更深入。(2)在分割相对独立的小知识点的同时,还要突出适时性,能够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借鉴。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授课对象多是成人,这些学生分布在社会各个行业,因此需求各有不同,所以在设计知识点的时候,教师一定要注意针对性和选择性。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在讲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要求要有公司名称”这一知识点中,可以重点讲授公司名称由哪几部分组成、如何设计、如何避免侵权等内容,这样可以给学生“实战”的感觉,增强其学习的乐趣。(3)知识点的梳理和讲授必须符合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要求,既要突出“个性”又要兼顾“共性”。教师在设计知识点的时候,要注意能够将每个重点知识点能够有效衔接,能够确保知识的完整性,避免学生学习的片面性,突出个性,兼顾共性。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要牢牢抓住经济法是主要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这条主线,无论是《税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内容都要遵循和体现这一主线。 (三)实现教与学的多线程模式 慕课要求教师对知识的掌握必须全面、深入,做到能够收放自如、游刃有余。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却仍是遵循单线程的教学模式,即从教材第一节讲到最后一节,故无法满足学生学习的个性化要求,更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实现教与学的多线程模式十分重要。多线程的教与学模式主要体现为:(1)根据知识体系,理清知识结构间的逻辑顺序,梳理出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知识点的划分并非是杂乱无章、随心所欲,而是根据知识结构、教学需要以及彼此间的逻辑联系而相对产生。因此,设计知识结构剖析网络模型图,就是为了规范知识点的设立。所有的知识点均是这个网络模型图的线条,既有教学线条又有学习线条,彼此之间相互融合,相互借鉴。(2)根据知识点衔接的逻辑性,将授课内容首先分割为若干模块,然后继续分割成每个小知识点,并指导学生进行有效选择。教师指导学生选择知识点的过程就是教学相长的过程。学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知识点,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教师建议,厘清知识点之间的逻辑性和完整性,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辅导教师;教师根据学生的反馈可以及时调整知识点在设计中的不足,并逐步改进,从而实现教与学的多线程模式。 (四)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同时结合学员实际 需求,全面提高学生运用网络资源的兴趣和能力虽然说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课程教学设计环节中涵盖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内容,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制作的网络资源却无法真正吸引学生,且学生利用网络资源以及使用网络交互工具交流的积极性不高,仅仅是为了应付学习,而不是因为兴趣和工作需要。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为全面提升学生运用网络学习资源的兴趣和能力,借鉴慕课,教师必须能够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做到有的放矢、寓教于乐,突出授课内容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具体体现为:(1)根据实际,合理设计每个重要知识点。教师在设计知识点的网络资源时,应注意把握知识点的完整性和特色性,并能用于指导实践,尤其是可以分析现实中出现的案例。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可以结合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按大纲要求对《经济法》的一些要点进行讲授,从而增强学生对知识的认同感。例如教师可以结合案例,重点讲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这一知识点的相关考核内容。(2)整合优质网络教学资源,提炼授课要点,形成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网络教学资源。目前,法学专业的网络课程资源非常丰富,尤其是慕课、微课程、网易公开课的出现提供了更为广泛的资源。但教师在制作资源时并非是拿来主义,而是经过比较、分析,最终提炼出授课要点。这些知识点不仅要突出成人教育的特色,还要突出资源本身的吸引性和实用性。例如我们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优质网络资源的同时,还要根据社会制度的不同进行有效的选择和提炼;在借鉴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网络教学资源的同时,还要参考我国国情。(3)增强网络教学资源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教师在设计网络教学资源时,应依据知识点的逻辑结构、衔接性以及实用性,通过先进的现代教育手段(如三维动画、游戏、教师角色模拟等技术),提升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一种轻松学习的环境,尤其在交互学习方面,可以适时的加入教师角色模拟环节,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生在线交互学习的水平和能力。 作者:朱振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 教育法论文:民族地区教育法学论文 一、民族地区法学教育承担的使命 1.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学研究人才。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法学院校,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培养特色法学人才时更具有优势,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地域优势,对于民族地区习惯法的研究不能够仅仅停留在文字研究或者是抽象思考,欲深入研究民间法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实地调研,虽然我国的交通较为发达,但是从发达地区到达研究地点其成本还是很高的,而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研究民间法的时候具有地域优势,更多时候研究成本较小,甚至可以“就地取材”,这为民间法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便利条件;第二,人员优势,基于我国目前的教育资源分配,民族地区法学院校招收的生源中大部分还是来自于本区域,因此,在研究民间法时文化差异更少,更容易理解民间法的真实内涵,对于民间法研究进度的推进作用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民族地区的习惯法研究主要解决的还是民间法和国家法之间的兼容性问题,现代法律思维与传统的民间法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一方面现代民族法律文化意味着对传统民族法律文化的突破和否定,表现了历史发展中的间断性和阶段性。另一方面,现代民族法律文化还包含着对传统民族法律文化中积极因素的肯定和挖掘,体现了历史发展中的连接性或一体性。”[1]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立足于本身的特色和优势,才能够培养出真正适合民族地区法学研究的法学人才。 2.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实务人才。限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为滞后的现状,我国民族地区的法律人才也相对不足,从法治的角度来看,法律实务人才的不足也会影响法律的公正施行。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仅应当立足与培养合格、优秀的法学研究人才,同时要注重为民族地区输送大量的优质法律实务人才,法学研究得出的理论成果终究是要运用到司法实务中去的,大量先进的理论、法律文本施行的效果好坏是由战斗在第一线的法律实务工作者的素质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颁行、修订了大量的法律,这些法律在司法实践中也需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来执行。在法学的人才体系中,研究型人才始终属于金字塔的上端,人数相比实务型人才要少得多,因此,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学活动中必须紧抓实务人才培养这一重要工作目标,将目前稍显“瘦弱”的金字塔补全、补强。 3.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普及人才。民族地区对于法律的认识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民事实践过程中,民间法、习惯法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推行国家法这项工程的进展过程中更需要的是法律普及工作者,单纯依靠法学研究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普及的效果不大,我们看到,在每年的公务员招考名录中,越来越多的政府机关,甚至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街道委员会都开始招收法科毕业生,这从侧面反映了法律普及工作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制的进步不能够仅仅依靠法律文本的完善和司法机构的健全,更需要的是社会对于法律的崇尚,对于法律权威的信仰,而这才是法律能够得以蓬勃发展的土壤。 4.为民族地区提供先进的文化传播者。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相对于发达地区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法科毕业生肩负的不应当只是法律的传播、普及工作,而应当也是现代文化的传播者。这就要求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不能仅仅着眼于法学素养的塑造,而应当是全方位但有重点的入手。优秀的法科毕业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对周边人群产生一定的辐射作用,既能够传播先进的法律知识,同时也能够成为民族地区群众与先进文化的纽带和桥梁。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一员。 二、如何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学教学体系 前文提到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主要的四个使命,那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如何对现有的教学体系进行改进和完善,使培养出来的法科毕业生更为适应民族地区的工作,能够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的法制发展、经济建设发挥作用,笔者认为,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设置适应民族地区特点的法学精品课程。在法科学生培养过程中,课程设置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素质,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不仅要加强对法科学生基本法学素养的培养,同时应该注重建立具有民族特色的法学精品课程,精品课程的作用不应该仅仅是立足于优化本身的教学水平,而应当是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注重教学深度的挖掘和广度的拓展,使学院的法学教学工作真正扎根于民族地区,吸收民族地区的文化养分,为了培养具有民族地区特色法科学生提供重要的社会资源,为特色法学教学提供重要的课程体系保障。从教学角度来看,要发挥精品课程的带动作用首先必须强化精品课程本身,只有精品课程本身得到了完善和进步,其对相关课程的牵引作用才会得以发挥,因此,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尤其应当注重本身的强化和提升,在师资引进过程中应当注重引进更为优秀和全面的教学人才,力求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教学团队,以优秀的教学团队来带动和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精品课程的“品牌吸引力”。与此同时,在精品课程的建设过程中应当注重教材的重要作用,应当引进一些实用且符合民族地区特殊情况的优秀法学教材,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自主编订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法学教材,从而更为贴近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为法科学生提供更为贴切和真实的学习资料,为教学工作提供重要的指引。在教学过程中,师资和教材两者的重要作用对于精品课程建设而言是不可忽视的,只有在重视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引进等多方面的因素以后,精品课程的重要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发挥,进而带动民族地区法学院校的发展。 2.建立更为贴近民族地区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如马克思所说:“社会不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都有自身的特殊性,按照统一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显然不能够更好地培养适应民族地区法制状况的法科毕业生,那么就应该在教学实践中构建真正适应民族地区情况的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在民族地区开展法学教育更应该关注的是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设。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向更加强调法科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这与民族地区迫切需要大量的法律事务人才的愿望是相统一的,在教学过程中,欲更好地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必须注重理论课程的设置。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并不是片面强调应用能力的培养而忽视理论知识的教授,相反,若想培养出优秀的法律应用型人才,扎实的理论功底是必不可少的,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是法科毕业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重要基石,一旦具有了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法科毕业生在走上工作岗位时将能够更为娴熟地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法律的理性和严谨要求我们的实践活动必须也是理性的、严谨的,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来的法科毕业生必须是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的同时还具备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的,因此,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对于理论课程的设置必须要重视。第二,强化实践课程的设置。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出既拥有理论功底同时又有实务能力的法科毕业生,那么,如何能够培养出学生的实务能力呢?笔者认为,最直接的途径仍然是在课程的设置方面进行调整,在课程设置上,除了保证必须的理论课程以外,应当强化实务课程的设置,为法科学生提供足够的实务课程学习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够仅仅将教学活动局限于学校的课堂之中,而应当大胆地让学生走向社会,走进法律实务的第一线,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从书本走向实务的过程必须要有实践过程来完成。在实务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可通过例如实务性课程设置、模拟性教学课程等校内手段,也可采用诸如设置校外法律实习基地、延长实习时间等校外手段,其最终目的就是给予法科学生更多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使学生能够在学校的关注下更为健康和稳定地适应法律实务工作,感受我国法律实践工作的气息。第三,注重引进实务型的教学人才。我国高校乃至法科院校中的教学团队更多的是倾向于理论研究型的,这对于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来说是不足的,要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必须引进一定量的实务型教学人才,这样能够更为直接地将实务性的知识、技能传授给法科学生,减少了接受知识到消化知识再到运用知识的时间。同时,可以考虑聘请在司法实务一线工作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人员作为外聘教师。 3.为法科学生开拓“第二课堂”“文化素质课堂”。前文提到,民族地区的法科学生同样肩负着为民族地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使命,日常的理论教学以及实践性教学很难灌输给学生课堂以外的知识,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笔者认为,可以吸收其他学科在教学课程中开设“第二课堂”的做法,积极地为法科学生开设“法学第二课堂”,法学本身是一门应用型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理论知识不仅要依靠扎实的实践知识作为支撑,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其它学科知识作为补充,这也是美国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直接定位在硕士阶层的原因,丰富的其他学科知识对于法律文本的执行和操作是具有积极作用的,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具有转换和生成功能的知识,这种知识能使专业知识与整体世界融会贯通,它是开放的体系,能通过与外部世界的交流汲取能量和信息,从而保持不断生长的活力。[3]“第二课堂”的一大目标就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弥补和缩小各学科之间的差异,使学生的知识面拓展,使本科毕业生在毕业时能够掌握跟多的知识,文化素质等能力也得到相应提高。要提高法科学生的文化素养,就应当重视通识教育的重要性。通识教育作为大学基础与优秀教育,奠定学生学习的基础,并拓展学习的视野,是提升大学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对于发展国际一流大学理应扮演关键性角色。但是,遗憾的是,不仅是法学教育界,甚至是中国的教育界对于通识教育的重视程度仍然有待提高,从现状来看,通识教育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严谨的课程体系,虽然国内部分高校都开设有通识教育课程,但是就其体系来看仍然是不够严谨的;其次,用于通识教育的教学设施也有待改进,虽然部分学校建立了大学生人文素质基地等设施,但是从全国的整体来说,通识教育设施的数量还是不够的。强化法科法学的文化首先应当对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有足够的重视,不仅要灌输给学生社会主义优秀价值文化,同时,针对民族地区这一特色,还要适当的对学生传授民族地区的文化,培养学生的民族地区文化素质,使其能够充分认识到民族地区的文化特点和内涵,能够理解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这对于学生走上司法实务岗位以后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其次,应当积极为学生建立、建设文化素质培养平台,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中,为本学院学生争取更多的文化素质教育机会;第三,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引进教师时也应当注意考核新进教师的文化素养,使本身的教学人才团队教授文化素质课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进而为学生创造更好的文化素质学习条件。现代的大学生走向社会承担着各项使命,民族地区的法学毕业生同样如此,学生在毕业走向社会后不仅是国家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者,同时又是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创造者,丰富的文化素质有助于学生承担这以历史使命。 三、结语 民族地区法学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但是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发展优势和机遇,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越发加快的大背景下,民族地区法学院校也有可为之处,在办学过程中只有紧抓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努力解决制约因素,才能够建立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优秀法学院校,也才能够为民族地区培养出合格、优秀的法学院校,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需要广大法学教育者共同努力。 作者:刘佳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育法论文:职业教育法学专业论文 我国的法学教育具有多层次性,主要包括法律高职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等。那么,我国法学职业教育体系也应该具有多层次性。 1、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 我国现有的法学专科教育主要包括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民事执行等,以法律事务专业为主。目前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手段几乎照办法学本科的教学模式,并没有形成不同于本科教育的法学高职教育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在我国本科教育转型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应加强法学专业高职教育以适应我国对应用型、技能型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具体措施如下: (1)明确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清晰准确地提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我国法学专业高职教育的目标可以表述为:培养具备必需的法律理论知识、综合实务操作能力(电脑速记、文书写作、现代办公技能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协调能力和较高职业素养的应用型和辅助型法律人才。 (2)用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培养高职法律人才这种先进的职业教育改革理念就是对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即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任务为载体、突出能力目标。项目化改造的特色与优势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项目化改造突出能力目标。每门法学课程都可以有多种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等,职业教育必须突出其中的能力目标。能力目标通常表述为:通过完成×××(具体任务),学生能运用×××(知识),根据×××(标准),能做×××(具体的或某类型的事情)。第二,以项目任务为课程内容的主要载体。能力不是“听”出来的,不是“讲”出来的,也不是“看”出来的。能力只能是自己动手、动脑“练”出来的。学生在“做”中学,边做边练能力,边做边学知识,将直接经验与间接知识有效融合起来。随着课程的逐步展开,学生在提高专业能力的同时,学到系统的应用知识。第三,学生是课程教学的主体。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应当兴趣盎然、积极主动地投入教学过程中去,通过亲自完成每个项目来提高应用能力。对课程的评价也应当以“学生学得好不好”为主要依据。 2、完善法学专业本科职业教育 我国法学专业职业教育体系中本科的职业教育的构建是优秀也是难点所在。现阶段,想用学术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应用型、技能型的法律职业人才是行不通的。因此,我们必须对法学本科教育进行彻底地职业化改造,从教育观念到课程设置、从教学方法到实践教学,从教材编写到教师队伍建设,每个方面都要进行彻底改革。 (1)明确法学本科教育目标,更新教育观念我们在法学本科教育的性质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争论声中,迎来了本科职业教育的转型。那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定位法学本科教育呢。笔者认为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应该是由通识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转变。这个转变指明了改革的方向,但是这个转变应该是循序渐进的,不是急转弯即不是对先前法学本科教育的全盘否定。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我们这次职业化改革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以适应市场需求来提高就业率,但是我国的法学还需要一定的学术研究性人才来保证法学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法学本科教育有双重的责任,既要培养法学研究的后续人才又要为社会输送大批职业素养高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因此法学本科教育的具体目标可以表述为:旨在培养理论功底深厚的学术研究型人才和职业能力突出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2)完善课程设置在课程设置内容方面,除了法学优秀课程以外还应增加培养职业能力的课程,如:司法文书写作、辩护技巧、证据收集、司法会计等;在课程设置阶段上,可以施行分阶段因材施教。大一进行以法学基础、法律逻辑、法制史等为主的基础法学教育,大二、大三进行以三大法、三大诉讼法为主的应用法学教育。大四则进行分流,允许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选择学术型的在大四主攻考研;选择职业型的在大四进行全套的实践教学。 (3)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改革是这次职业化改革成败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法学高职教育的“项目化”方法,即把若干个相互联系的法学知识改编成“项目”,让学生参与其中,通过“项目”的解决全方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里举个实例加以说明。这个“项目”是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问题。首先,交给学生两个典型的导入案例。【案例1】甲、乙于8月15日订立一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9月1日前交货。交货方式是甲办理铁路委托运输,运费由乙支付。8月20日,甲办妥与铁路局的托运手续。问:货物所有权何时归乙所有?【案例2】甲卖一母牛给乙,价3000,约定乙于6月1日至12月1日之间,每月付500元,12月1日前付完,母牛即为乙所以。随后甲于5月31日将牛交至乙家中。后乙于11月28日付清所有价金。问:母牛何时归乙所有?其次,给学生布置任务然后分组完成。任务一:两个案例如何解决,并找出相关法律依据;任务二:两个案例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任务三: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中动产和不动产的异同。任务四:归纳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原则和例外情形。再次,教师对以上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点评,并帮助学生把相关知识点进行系统归纳和相关法理的讲解。最后,教师将近三年司法考试中本“项目”的试题交给学生,进行真题测验。这样的“项目化”教学模式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突出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时锻炼了学生演绎和归纳的逻辑思维能力,提高了其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操作能力。 (4)加强实践教学现在许多本科院校都已经认识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开展了多层次、分阶段的实践教学活动。例如: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毕业实习等。现在的关键是要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实好,而不是走过场。那就需要建立配套的机制,例如:建立实践教学的科学评价标准、多元化的考核形式,让学生真正参与其中,亲自动手、独立思考。 (5)重视教材编写我国法学本科专业教材的现状不容乐观,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院校还在使用多年前出版的由本校老师编写的教材。这些教材几乎是纯理论性的从该学科的体系、历史沿革到概念、性质、特点一应俱全,有些甚至通篇没有一个案例。要编写出适应法学职业教育的各门课程的教材是个浩大的工程。首先,编写的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还要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其次,编写的内容要适应法学职业教育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有理论知识,还要有现行法律的具体应用。最后,还应编出配套的习题和司考真题。 (6)提高教师职业素质影响法学职业教育成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高校法学教师的素质,他们的职业化水平直接影响毕业生的职业化水平。现在的法学教师大多是出学校门再进学校门,没有丰富的法律职业经验,他们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可想而知。为了法学职业教育的成功,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增强法学教师的职业素养。为此,要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打通人员交流的渠道,例如,要求法学教师在任期内,最少有半年的时间在相关司法实践单位进行挂职锻炼;学校每年必须邀请现任法官、检察官或律师来学校进行讲座或进行实践教学的指导工作;鼓励法学教师兼任律师。 3、改革司法考试制度以发挥其对法学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 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影响了整个法学教育体系,尤其是法学本科教育体系。一方面,许多本科院校逐渐抛弃正常的法学教育模式,开始以司法考试为指挥棒,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考核方式都围绕着司法考试转,不少高校把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质量的最重要的标准,结果有些高校演变成了司法考试的培训班。另一方面,它的实施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距离。因此,我们必须改革司法考试制度,充分发挥其对法学职业教育的积极作用,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律职业的良性互动。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1)完善报考条件第一,我国的司法考试应该以法律教育经历为前提和基础,排除非法学专业毕业生的报考资格。纯应试的司法考试辅导班的出现使得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能在短时间内提高考试成绩,这增大了其通过司法考试的偶然性。这种偶然性使得不具备扎实法律理论功底的人员充实到法律职业队伍中。这些人员往往只会机械地运用法律条文解决案件,不懂得法律条文背后的法律精神,对于没有具体条文可以应用案件更不懂得通过一般法理来实现公平与正义。因此,这些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应该排除在司法考试之外。当然,这些人员要想参加司法考试完全可以通过本科院校的第二学位或自修获得法学教育经历。第二,增加法学专科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将大量法学专科的学生排除在司法考试之外是不合理的。现在大多法学专科教育都能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法学本科四年的课程,因此,应该将所有的法学专科毕业生纳入司法考试范围,而不仅限于某些特殊地区的法学专科毕业生。 (2)设立专门的司法考试组织机构现在的司法考试由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共同组织,其中以司法部为主。由于各部门职能差异往往在司法考试的命题、标准答案等方面出现偏差,这严重影响了司法考试的权威性。因此,建议建立独立的司法考试组织部门,从命题、阅卷、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专门管理,最大程度体现司法考试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改革考试形式和体制我国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和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分阶段考试的体制。第一阶段以主观题为主,以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用来考查考生的法学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法律职业素养。第二阶段以主观题为主,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包括分析判断的能力、推理论证的能力和解释说服的能力等。综上,我国法学专业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共同努力为社会输送优秀的法律职业人才。 作者:范诚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深度学习”一词由来已久,在不断的实践和摸索中,深度学习已经逐步形成了特定化的内涵,它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开展挑战性的学习和探索,从中获得知识、提升技能、发展思维的学习模式。深度学习指向的是高阶、深度的能力,由此它被广泛应用于深层教学之中。对于高中学生来说,深度学习是他们提升高阶能力的必经之路。尤其是高中政治学科,注重学生对政治深度的理解,而不局限于表面的知识记忆。所以在高中政治课堂中,教师要从深度学习的角度去开展相应教学,以有效提升学生的政治基础和思想能力。 一、在高中政治课堂中开展深度学习的必要性 高中阶段的教学以高阶能力为目标,学生不仅需要理解知识、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要看透知识表层,挖掘出其内在的深刻含义,并灵活地加以运用,所以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不适应当前高中教学的需要。对于高中政治学科而言,它本身就极具思考性和灵活性,要求学生具有深度的思维水平,才能达成有效的学习。因此,在高中政治课堂中进行高阶能力的深度学习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深度学习能合理促进学生理解知识,加深基础能力。政治知识尤其注重深层的解读,但深层解读知识的前提是理解知识。在深度学习模式下,学生能深入地对知识进行思考和探索,这有助于学生从不同角度深入理解知识内涵,由此提升基础知识能力,夯实学习基础。其次,深度学习能更好地发展学生的思维水平,培养创新的品质。深度学习引导学生用科学的方法去探索、验证,在学习中不断地提升和拓展,所以在深度学习模式下,学生的思维水平能一直保持比较丰富的层次。在有效的锻炼中,学生的思维水平能显著提升,他们能从生活中发现问题、理解问题,并灵活地解决问题,实现了创新品质的发展。最后,深度学习能有效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培养综合技能。核心素养是学科教学的关键,借助深度学习去深入理解知识,学生就能更好地学习政治知识,拥有理性的思想和行为,能客观地认识法律规范,积极地参与社会活动,履行职责,由此他们的核心素养能有效提升,在生活实践与思考中不断发展综合技能,实现生命的成长。 二、基于核心素养背景下的高中政治深度学习策略 学科教学的深层化是教育发展的必然,也是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关键。在高中政治课堂,教师要尤其注重学生的深层思维和视野的发展,因为它本身就指向了高阶技能,需要用深度学习来支持。由此,高中政治教师在教学中应当积极探索深度学习策略,引导学生深入挖掘知识,提升学习的效率,培养良好的政治思想能力。 (一)利用问题教学,提高学生的高阶思维水平 问题是激发思维走向深度水平的重要媒介。众所周知,高中阶段的学生在学习时更加倾向于具有挑战性的内容,他们渴望了解深奥的知识,希望能克服更多的困难,所以以问题为指引开展教学是必要的。在高中政治课堂,有效的问题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引导他们进行深入思考,使思维逐步向深层次迈进。因此,教师可以在课堂教学时针对学生的兴趣点,提出一些具有深层意义的问题,激发学生思考,从而推动他们高阶思维能力的发展。以人教版高一必修一《原始社会的解体和阶级社会的演进》一课的教学为例,社会形态对人们的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不同的社会形态呈现出不同的生活方式,而了解社会形态的变化对于学生理解政治知识的基础、掌握政治思想是十分关键的。所以教师可以基于学生对于社会发展的兴趣,提出相应的问题,如“原始社会人与人如何相处?”“为什么后来会演化成奴隶制社会?是由于什么因素发生了改变?”“每个社会形态各有什么样的特点?人们的生活或者思想有什么样的区别?”等,通过这一系列的问题引导,学生就会逐步深入地去理解相应的知识,从不同政治形态去思考人们的生活,理解社会变化所带来的影响,由此就能更深层地去看待社会发展的必然性。 (二)利用思辨情境,提升学生的深度思考能力 思辨是开展深度学习的主要思维活动,是提升学生理性精神的基础。在思辨的作用下,学生的思考范围往往会充分延伸,形成具有一定探究性的思维窗口,让学生可以突破桎梏,深入问题本质。政治学科具有天然的思考特征,正是最好的应用思辨的平台,所以教师可以在课堂创设思辨情境,让学生在不同的观点中尝试思考、分析、验证,由此激发出他们的深度思考能力,帮助他们挖掘问题的本质,形成理性精神。以高一必修四《世界的物质性》一课的教学为例,自然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唯物主义观认为物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这是非常重要的哲学理论。而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思想决定行为”等论述,所以此时教师就可以创设思辨情境:“物质决定意识”与“思想决定行为”是否矛盾?在这样的情境中,学生会深入地去思考唯物主义的观点,从本质上去分析物质与意识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能深化唯物主义论,更有效地理解世界和生活。此外,他们还会从思想和行为的角度去考虑社会的发展,从行为与思想的关系去探索规则的意义,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提升了学生的深度思考能力,让他们更好地形成法治意识和认知,促进核心素养的发展。 (三)利用研究教学,培养学生的深度探索技能 研究教学是学生开展深度学习的主流模式,它以小组形式组成研究项目组,学生根据项目的主题开展合作探究,结合理论知识、生活经验以及其他模块知识开展深入的主题探索,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充分发挥自主思考、自主探究的能力,能进一步促进他们深度能力的发展。所以在高中政治课堂,教师可以利用这样的主题式研究学习,让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知识和问题的探索过程之中,进行系统的、深度化的研究,从而形成对知识的深度理解及多元的认知,发展出更独特的深度学习技能。以高一必修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一课的教学教学为例,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类如何合理地利用这些资源呢?这就需要市场的调节作用来支持。市场就像无形的手,决定着资源的配置以及经济的发展。那么市场到底是如何来调节资源配置的呢?教师可以以“市场中的竞争”为项目主题,组织学生开展合作探究,在研究市场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的利弊过程中,学生就能深刻地理解市场的调节作用,由于市场的调节,资源才能被合理且恰当的分配,才能实现公平合理的交易。与此同时,学生又能发挥自主探究的作用,深入地去解读各种市场竞争现象,在不正当竞争中发现问题所在,在正当竞争中理解其核心纽带,这样就有利于学生的深度探索技能的发展,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认知,解决生活问题。 (四)利用生活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学习能力 实践是内化知识的途径,也是发展深度学习能力的关键渠道。在实践中,学生所理解的理论知识将转化为现实的事件,给学生完全不同的知识体验。同时生活缤纷多样,它体现的是更为复杂的、综合性的理论知识应用状况,所以在生活实践中,学生自然而然地就能形成综合性的视野,全面地看待问题,并形成良好的政治认知,合理地参与到生活之中。由此,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组织学生参与生活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实践中更好地发展能力,灵活思维,从而形成综合性的学习能力。以高一必修四《正确认识中华传统文化》一课的教学为例,文化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内在的品质精华,它融入在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默默地发挥着影响社会发展的作用。理解文化、接纳文化、继承文化是政治课堂应当实现的教育目标。那么怎样让学生真正认识传统文化呢?教师可以利用实践活动来实现。比如,在文学方面鼓励学生阅读经典;在艺术方面引导学生欣赏作品;在科技方面组织学生参观体验古代的不同发明;在生活方面带领学生亲身参与当地的民俗活动之中。在这样多姿多彩的生活实践中,学生就能真正理解文化在生活中的体现,感悟文化对生活的影响,继而从实践角度深入理解文化的内涵,接受文化的熏陶。久而久之,学生就形成了一定的文化自信,也能够有效地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促成了综合性的学习能力。 三、结语 培养核心素养可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科能力,在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进程中,如果能引导学生从浅表到深层思考,从单一向综合应用,那学生的能力将会有更大的提高,能促进他们未来的良好发展。高中政治学科就是引导学生看清事物本质,引导学生有效应用的学科,所以在高中政治课堂,教师完全可以从深度学习角度出发,用问题激活学生的思维,用思辨推动学生深度思考,用探究提升学生的探索技能,用实践促进学生的综合应用。这样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学习模式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政治知识,提升政治兴趣,从而促进他们政治素养的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1]吴龙军.核心素养下高中政治开展深度学习的研究[J].科学咨询,2021(4):140—141. [2]黄建地.基于深度学习理念的高中思想政治大单元教学设计[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21(11):36—37. [3]佘荩.走向深度学习的思政课教学实践[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20(10):56—57. 作者:史功伟 单位:江苏省溧阳市南渡高级中学
妇产科护理管理问题探讨:妇产科中无缝隙护理管理的应用 摘要:目的分析探讨无缝隙护理管理在妇产科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我院妇产科收治的患者110例(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作为本次研究对象,经简单随机分组的方式将上述患者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均55例,两组患者分别给予常规护理(对照组)与无缝隙护理(观察组),对比两组患者的心理状况、院内感染发生率及护患纠纷发生率。结果观察组患者的SAS评分与SDS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其院内感染发生率及护患纠纷发生率较对照组低,对比差异明显,P 0.05。结论在妇产科中应用无缝隙护理管理的效果显著。 关键词:无缝隙护理管理;妇产科;医院感染 0引言 妇产科是医院中具有较高特殊性的科室,提升妇产科中的护理质量可以有效控制该科室内发生医院感染的概率,对患者的预后进行改善具有重要意义[1]。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对护理的需求逐渐上升,增加了临床护理难度。本次研究旨在探讨将无缝隙护理管理用于妇产科中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抽选在我院妇产科接受治疗的患者110例进行研究,收治时间均在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间,通过简单随机分组的方式将上述患者分为对照组(55例)与观察组(55例)。对照组:平均年龄为(41.75±6.91)岁;根据患者的疾病类型将其分为23例子宫肌瘤患者,12例卵巢囊肿患者,16例异位妊娠患者,4例盆腔炎患者。观察组:平均年龄为(40.92±7.23)岁;根据患者的疾病类型将其分为21例子宫肌瘤患者,15例卵巢囊肿患者,12例异位妊娠患者,7例盆腔炎患者。比较上述两组妇产科患者的基线资料,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1.2方法。给予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护理,即护理人员对患者的疾病情况及生命体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饮食、用药护理等。为观察组患者进行无缝隙护理管理,该项护理措施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实施,详细内容见下:组织科室内的护理人员对相关护理知识进行学习,对妇产科所收治患者的特征及相关护理措施进行详细了解,规范护理人员的日常用语,并告知护理人员应对患者的隐私给予尊重;在科室内建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及护理操作流程等,提升临床护理质量。根据患者的病情及其自理能力,协助其完成自我护理;在日常护理中有效结合规范化护理及个性化护理,提前制定护理工作流程与标准,使得护理人员可根据流程为患者实施护理操作,可避免护患矛盾的发生概率。保持患者病房的整洁及舒适度,及时与患者沟通,对患者的护理需求进行有效的了解,同时对合理需求给予满足;同时科室内年资低的护理人员较多,对科室的整体护理质量存在影响,我院通过对传统的排班制度进行调整,以新老搭配的方式,提升资历较浅护理人员的综合素养及护理能力。 1.3观察指标。观察两组妇产科患者的心理状况(SAS评分、SDS评分)、院内感染发生率及护患纠纷发生率。 1.4统计学处理。上述妇产科患者的相关数据均经过SPSS20.0版进行处理,两组妇产科患者的心理状况用(±s)表示,用t检验;其院内感染发生率及护患纠纷发生率均为计数资料(%表示,检验)。用P 0.05,表示患者的各项指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观察组患者的SAS评分与SDS评分均较对照组低,P 0.05,具体结果如下:经统计发现,观察组患者的SAS评分与SDS评分分别为(30.42±6.18)分与(31.35±6.84)分。对照组患者的SAS评分为(42.93±7.09)分,SDS评分为(44.27±8.12)分。 2.2观察组患者的医院感染发生率与护患纠纷发生率均较对照组低,P 0.05, 3讨论 近几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与健康观念不断提升,患者对临床护理工作的要求亦是不断上升[2]。伴随护理水平的提升,临床护理工作已逐渐由简单的技能操作转变为服务性措施。我院妇产科通过不断规范护理工作,将护理人员为患者实施的护理质量进行提升,对其生活质量及心理状况进行改善,从而提升患者在治疗期间对护理的满意度。无缝隙护理管理是由患者入院开始直至出院,护理人员为其开展的全程护理。患者在住院期间获得细致及具有完整性的护理服务,从而提升患者的满意度[3]。通过组织护理人员参与无缝隙护理的相关培训,对该项护理的中心内容及重点服务意识进行学习,在不影响患者临床疗效的前提下,对其日常生活习惯加以尊重,对其隐私进行保护,以提升患者在住院期间心理的舒适度,一定程度上改善其不良情绪;为患者提供环境良好且舒适度较高的病房,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了解患者对护理的需求,同时在不违背科室内相关护理制度的情况下给予满足;加强对患者病情变化的观察,对科室内护理人员的排班制度进行调整,通过弹性排班制度,结合患者的需求,更好的给予患者护理措施,确保临床护理工作的连续性,以此有效降低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发生医院感染及护患纠纷的概率。无缝隙护理管理的本质即为补充临床护理中存在的缺陷,护理人员在为患者开展护理措施时给予患者全方位的亲情服务。本次研究中,观察组患者的SAS评分与SDS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同时该组患者的医院感染发生率及护患纠纷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P 0.05。该研究结果进一步表明,无缝隙护理管理在妇产科中实施,不仅降低了医院感染及护患纠纷的发生率,同时将患者治疗过程中的心理舒适度进行提升,效果显著,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 作者:何晓华 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妇产科 妇产科护理管理问题探讨:妇产科护理管理中柔性管理的作用 【摘要】目的探讨柔性管理在妇产科护理管理中的作用效果。方法选取2016年2月~2017年1月我院妇产科收治的126例相关疾病及孕产妇患者的存档资料进行回顾统计分析,根据其接受的不同护理方案进行分组研究,63例对照组和63例柔性组,对照组患者均接受常规性基础护理,而柔性组在此基础上联合开展柔性管理护理措施,回顾统计并检验比较患者的护理管理作用效果。结果柔性组患者对柔性管理护理的总满意率为98.41%(62/63),显著高于对照组的满意率82.54%(52/63)(P<0.05),而且对比对照组,柔性组患者反馈其接收到的护理服务的工作质量明显提高。结论柔性管理会显著提高妇产科护理工作者的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率,进而大大提高患者对其工作质量的满意度。 【关键词】柔性管理;妇产科护理管理;作用 随着医护人员自身家庭及工作的双重压力下,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倦怠感[1],易造成工作质量不符合预期、工作效率不高,进而影响患者对其工作满意度的评价。因而,为改善这些问题,高效护理的管理模式逐渐形成。现本文对我院在妇产科护理管理中实行的柔性管理的应用作用及效果进行具体探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2月~2017年1月我院妇产科收治的126例相关疾病及孕产妇患者的存档资料进行回顾统计分析,根据其接受的不同护理方案进行分组研究,63例对照组和63例柔性组。对照组患者的年龄为20~67岁,均值年龄(36.37±2.31)岁;其中孕产妇患者的孕周为35~42周,平均孕周(39.22±1.61)周;柔性组患者的年龄为20~63岁,均值年龄(36.51±2.27)岁;其中孕产妇患者的孕周为35~41周,平均孕周(39.42±1.45)周。全部患者均对其所接受的治疗方案、护理管理措施等预先知情,且两组患者在年龄层次、孕周、病程及病症状态等方面的统计学差异情况不显著(P>0.05),进行可比性研究可以获得可信的结果。 1.2护理方法 1.2.1基础管理对照组患者均接受常规性基础护理管理,也可视为刚性护理管理,即:护理人员需严格按照医院妇产科规定的临床护理管理条例对妇产科患者进行相关护理管理。1.2.2柔性管理柔性组在此基础上联合开展柔性管理护理措施。柔性管理具体措施包括:①转变护理管理的基本理念,提高护理管理工作者的综合素质,给予其一定的自我决定权及管理权[2],以使其能与患者更好地相互协作。②施行民主管理,积极采纳基层人员提出的合理化管理建议,进而提高其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③应用组织行为管理模式,护理人员与患者及时沟通,了解其需求并尽量能够合理满足;护理人员应理智对待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及不良问题,努力从根本上杜绝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应在合适时间及场合对工作出错的护理人员进行指正,注意对其的人格尊重及自尊心的保护。④人力资源柔性管理[3],根据人的个性特征,、灵活安排工作,努力发挥其潜能。⑤设立激励管理机制,根据不同需求而设立激励方式。对品质卓越、洞察力敏锐、工作贡献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必要的肯定及物质奖励,通过奖励激励,使其尽可能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进而提高患者对妇产科护理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1.3满意度评价 将患者对妇产科护理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分为三级: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 1.4统计学方法 各项数据收集整理完毕后,均统一导入统计学应用软件SPSS20.0中,对两两数据进行差异运算及分析,将计量资料描述为“x±s”,正态分布双侧行t值检验;将计数资料描述为(n、率%),非正态分布双侧行x2检验。差异系数P<0.05为判定标准,表明两两数据间统计学意义鲜明。 2结果 经统计研究,柔性组患者的总满意率(98.41%)要显著高于对照组(82.54%),检验差异值P<0.05。具体情况。通过观察发现在柔性管理应用后,妇产科护理人员对其工作的热情度、工作进展的顺利度、工作效率等均较之前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3讨论 妇产科中的临床工作十分复杂,工作中医护人员常常需要面对众多人群,如患者、新生儿及陪同人员等,其绝大多数均存在一定程度的焦虑、紧张等心理压力及情绪表现,使得本科室工作的开展常面对沉重负担及较高风险。柔性管理是指通过管理者对护理人员进行灵活化柔性管理,进而实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并且显著提高其工作质量及效率的目的。在对妇产科疾病或孕产妇患者进行治疗及护理管理的过程中,在常规性基础护理工作开展的同时实施柔性管理会使护理工作的效果更为理想,值得在在妇产科护理管理中推广使用柔性管理。 作者:邵彩玉 单位:新疆阿克苏沙雅县人民医院 妇产科护理管理问题探讨:妇产科护理管理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应用 摘要:目的:对妇产科护理管理中以人为本的应用效果研究和其中出现的不足进行分析,最大限度的促进产科护理工作的完善。方法:选取我院妇产科260例住院患者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的住院顺序将总人数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观察组患者是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期间入院的;而对照组患者入院时间为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入院的,对照组的患者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的患者采用以人为本理念的护理方式。结论:两组患者的产后并发症的产生情况以及患者对于护理的满意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最终得出结论。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管理工作;以人为本;应用效果 在卫生服务工作中,医疗护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并给以人为本的观念在医疗护理工作中也是非常有实际意义的,本文重点对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妇产科护理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效果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探究,以下为具体的探究结果。 1研究资料与研究方法的选择 1.1研究资料介绍。 本研究选取我院260名在妇产科住院的患者为研究对象,然后根据患者的住院时间先后将这260名患者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观察组的患者的入院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对照组患者的入院时间为2013年6月-2014年12月,两组患者均为单胎待产妇,患者均没有传染病及心肺等疾病。260名患者的分布情况是观察组140名,对照组120名。观察组的患者的平均年龄为28.3岁,其中经产妇的人数为55名,初产妇的人数为85名;对照组患者的平均年龄为28.5岁,其中经产妇的人数为46名,初产妇的人数为74名,对两组患者的年龄和生育经历分析此次研究具有可行性。 1.2研究方法介绍。 对照组的患者采用常规的护理,观察组的患者采用以人为本理念的护理方式,具体的护理情况分析如下: 1.2.1对于产妇分娩前的护理。观察组的产妇在分娩前的护理:在检查操作之前做好解释和指导,减轻孕妇的焦虑和恐惧,鼓励丈夫及家人的参与和支持,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风良好,让孕妇在一个温馨安静的环境中等待分娩。对孕妇进行生命体征测量、采集病史,做体格检查、产科检查、给予清淡饮食、保证水分摄入等,定期对孕妇进行血常规和尿常规的检查,对孕妇的身体状况做细致了解,并做好清洁卫生和分娩不适的应对技巧,及时发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病人,积极控制血压,预防子痫。定时连续观察宫缩持续时间、强度、间歇时间,及时记录。鼓励孕妇采取左侧卧位,改善肾循环及子宫胎盘供血,做好间歇吸氧护理。多用多普勒仪检测以判断胎儿是否存活及是否存在宫内缺氧,做好病情观察,根据孕妇和胎儿具体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1.2.2对于产妇分娩期间的护理。对于即将生产的产妇,医护人员必须将准备工作做到充分,做好心理护理、胎心监护、产程观察、接生准备。及时安慰产妇,耐心讲解分娩时正常的生理过程,增强产妇对自然分娩的学习;加强与产妇的沟通,建立一个良好的护患关系,及时提供产程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信息,帮助其采取相应的对应措施。促使产妇在产程过程中密切配合,以便能顺利分娩。 1.2.3对于产妇分娩后的护理。为产妇提供舒适、安静的环境,室内通风良好。保证产妇有足够的营养和睡眠;鼓励尽早下床活动和产褥期体操,保持大小便通畅,指导并帮助产妇哺乳。严密观察产妇生命体征,评估产妇子宫的高度、宽度、软硬度、膀胱充盈度、子宫收缩、阴道流血及会阴伤口情况,同时按摩和挤压子宫底使宫内残余血排出。做好会阴、乳房的护理,指导产妇正确的哺乳姿势,并好出院指导。1.2.4对于产妇的心理方面的护理。产妇分娩的感受对产后心理适应性关系重大,所以医护人员应做好心理调适期相应的护理。特别要注意产妇的心理变化,对其进行合理的心理护理,鼓励配偶及家属为产妇提供良好的社会支持,如对产妇、婴儿周全的照顾,避免对产妇的不良精神刺激,为产妇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家庭环境。促进和帮助产妇适应母亲角色,指导与婴儿进行交流、接触和为婴儿提供照顾以培养产妇的自信心。 1.3观察的指标分析。 对观察组和对照组产妇的产后并发症,主要包括产后的情绪不稳定出现不同程度焦虑和抑郁、伤口出血、感染等情况,然后对患者的满意度进行统计,采用打分制进行评价,总分为10分,小于6分的为不满意;6-8分为一般;8-9分为较满意;9-10分为满意。 2应用效果分析 2.1两组患者的满意度对比。 经过统计分析,观察组的患者的满意率为97.9%,而对照组的患者的满意率为79.4%,由此可见观察组的患者满意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并且这两组的差异分析P小于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2两组患者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并发症以及住院时间的比较。 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对于两组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并发症的情况,观察组的总人数为140例,患者出现焦虑的情况有4例,出现抑郁情绪的有1例,术后出现伤口出血的有1例,其他特殊情况有2例,总发生率为5.7%;而对于对照组患者出现焦虑的有6例,出现抑郁情绪的有4例,术后出现便秘的有3例,出现出血的有2例,其他情况有1例,总发生率为13.3%,对于住院时间,观察组患者的平均住院时间为7.4天,而对照组患者的住院时间平均为12.6天,据此可以分析,观察组患者在产后出现并发症的情况明显低于对照组,且观察组患者的住院时间明显少于对照组,并且其差异P小于0.5具有统计学的分析意义。 3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综合分析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妇产科护理管理中的应用效果,发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身心健康,促进其身体的恢复,减少患者的医疗支出,还能够将患者术后出现并发症的几率降低,可以说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妇产科的护理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李晓英 单位:甘肃省金塔县人民医院 妇产科护理管理问题探讨:妇产科护理的安全管理探析 1妇产科护理安全的主要隐患 1.1医护人员方面: ⑴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漠:较多的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淡漠,未能把护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缺乏预见医疗差错事故、服务纠纷发生的能力,不知如何保护自己,忽视医源性损伤,更多依赖仪器去解决患者问题,工作时疏忽大意,如在听取孕妇胎心时不认真,或在观察产程时不按标准进行,有些人甚至对孕妇或新生儿常规护理不仔细,可能导致孕妇产后出血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医护人员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等护理安全的规定标准,可能出现发错药或抽血出错等情况,护患纠纷明显增多。 ⑵缺乏良好的沟通技巧:只注重执行操作,解释不到位,不能换位思考,不注意语调语气,不能适当道歉,引发投诉。 ⑶主动巡视及健康教育不到位:护士的知识水平不高,缺乏慎独精神,导致病情观察不仔细或交班内容有遗漏,多发生于交接班前后、中夜班、节假日。 ⑷专业技术不熟练:随着医疗行业对医护人员的数量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医疗队伍年轻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而妇产科护理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临床护理经验,年轻护士难免缺乏相关的知识及历练,对本科及跨科疾病的知识不熟悉,对特殊仪器操作不熟练,应急抢救配合能力差。随着高科技医疗设备在妇产科护理中的不断应用,以及先进的管理观念和模式的引进,某些医护人员可能对新设备、新知识的学习缺乏耐心,不能及时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以适应越来越先进的护理工作。因为护理人员技能水平不够而导致的护理安全事故有两种:一是医护人员在助产或护理过程中动作不标准,造成婴儿锁骨骨折等;二是护理人员在孕妇产程监控过程中对某些变化缺乏了解,延误了事故处理时机,导致诸如新生儿脑瘫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⑸工作人员疏忽:如护士对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不当,未落实对医疗器械的用前检查、治疗中观察、定期故障维修制度等。 1.2其他产科高精尖诊疗手段的应用,如遗传病产前诊断技术、胎儿镜、产程监护系统、镇痛分娩等,这些诊疗手段有可能对孕产妇和胎儿造成伤害,增加护理人员风险。 1.3患者方面: ⑴患者对护理安全缺乏相关的认知,某些患者甚至不愿意接受相关的护理工作,对医院提出的护理要求不配合,增加了医护人员在护理过程中的难度,也影响了护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加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在以往的护理安全事故案例中,并不缺乏因患者自身缺乏安全意识而导致的护理事故,如患者在预产期不遵守医院的规定出院活动,不小心摔倒而造成早产、胎膜早破、胎盘早剥等,更为严重的则可能导致新生儿窒息或者孕妇产后大出血等。 ⑵妊娠、分娩的异常:待产期间存在的风险因素有高危妊娠,如孕妇对分娩产生的焦虑情绪、妊娠合并症、妊娠并发症,以及各种原因引起母体胎儿血供不足导致胎死宫内;分娩期间存在的高风险因素有难产、产道狭窄、分娩时出血、羊水栓塞、产力异常、产道损伤等;产褥期间存在的高风险因素有产后出血、产褥感染及产褥热等;胎儿新生儿因素,有各种因素造成胎儿血供不足而致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早产儿等。 ⑶认识冲突:一方面医患双方所拥有医学知识的不对称性,导致人们对产科医疗的期望值极大;另一方面产科涉及到母婴双方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意外,将其看成是医疗事故而与医护人员发生纠纷。 2妇产科护理安全的控制措施 2.1提高专业知识和护理技能:医护人员专业知识和护理技能的进一步提高是杜绝妇产科护理安全事故的根本措施,护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常见疾病的相关知识,熟悉疾病甚至特殊疾病的特征和护理重点,并在临床实践中灵活运用。 2.2加强护理人员风险意识:实施教育与临床相结合,规范护理操作,规范护理人员的执业范围,实行全程护理质量管理,转变服务观念,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对新入科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风险意识教育,确保风险意识教育的效果。 2.3做好风险评估:在临床工作中即使是极为简单或看似微不足道的临床活动,都带有危险性。 2.4认真覆行告知义务:在医疗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的今天,医护人员有告知产妇实情、尊重产妇意愿的义务,产妇及家属有知道各项护理操作内容及可能出现问题和承担风险的权力。笔者根据产妇生理、心理的特点,结合本科具体护理操作项目,通过识别、评价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应用于护理工作中,做好预见风险。2年来,我科护理投诉从2011年前平均发生16起降到5起,护理冲突发生率为0。 2.5规范操作规程:在分娩过程专人监测,并提供个性化护理。2年来,我科风险事件和差错发生率,从2011年前每年平均12起和10起降到6起和3起,风险管理效果显著。 2.6加强护理人员层级培训,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注重产科护士的培养,不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结合专业护理培养的发展方向,应用层级管理的新型培训模式制定各级护士相关培养的计划和目标。采取小讲课、护理业务查房、理论学习以及技术操作考核等方式,有计划、有层次、有目的地培养护士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从理论和实践技能两方面把关,持续改进护理质量,提高护理服务的安全性,以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 2.7制订并实施管理制度:实施风险管理的优秀内容就是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各项活动,以达到预防风险事件发生的目的。我科针对以往引起护理事件的主要原因,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孕产妇的接诊、护送、检查、告知、沟通制度;待产室与产房、产房与产后休息室间转送、签字、报告制度;产科技术操作告知制度;母乳喂养宣教制度;差错事故报告及防范制度;新生儿游泳、抚触等新技术的指导及新生儿护理常规。同时,我们在明确产科护理工作的高风险基础上,加强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落实和检查,建立防范医疗事故风险管理组,护士长为大组长,并根据产科特点细分不同风险管理小组,如急救器械、物品管理、使用、保养、供应小组;就诊产妇接待、转送、检查、服务组;专科技术操作培训小组;孕产妇、新生儿护理等相关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及产后访视服务小组;文件书写、记录、检查、督促小组;收费管理小组。明确管理职责、范围和内容,每周定期检查至少1次,护士长每日有重点跟班、督促、检查,对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每日晨会提醒,每月总结点评。 2.8加强护理文书管理:护理记录是护理过程的文字反映,也是护理纠纷时的依据,由于产科患者病情变化较快,如处理不当,就会危及母子的生命安全,所以护理人员必须及时、准确、详细地填写护理文书的内容。 作者:李茉单位:湖北省云梦县人民医院妇产科 妇产科护理管理问题探讨:妇产科护理工作中的风险和管理研究 【摘要】妇产科护理属于医院最基本的护理工作之一,与重症病房以及精神病方的护理相比,妇产科的护理工作听上去似乎更轻松一些,然而,在实际护理工中,我们却发现妇产科部门的护理工作具有很高的风险性。接下来,本文将结合妇产科护理工作存在风险的原因,探讨控制这些风险的方法以及措施。 【关键词】妇产科;护理工作;风险;控制 1引言 妇产科护理工作听起来比较轻松、简单,而实际上风险性却是极高的,之所以会产生这么高的风险,与患者本身有关,与护理人员本身以及护理人员所采用的的护理方法也有关系,因此,若想实现对于妇产科护理工作风险的控制以及管理,我们就可以先从这几方面入手,究其原因,然后治其根本。 2妇产科护理工作存在风险的原因 2.1患者方面 妇科病与感冒等病情不同,其没有很明显的症状,更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病情,因此,很多人便会不重视妇科病,认为这都是比较正常的现象,吃点药就没事了,更有的妇女从不进行体检,因而导致妇科病的产生。在去医院进行护理的过程中,很多患者也会出现对病情不重视的现象,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进而导致病情越来越严重。另外,也有一部分患者因为不熟悉医院的环境想要放弃治疗回家的现象,这样的现象存在也会影响到护理工作的展开,并且给护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性。 2.2护士方面 如今,各大医院都存在患者多,医护人员少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护理以及照顾,很多护理人员必须长时间工作,不能正常休息,进而导致护理人员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呈现一种比较疲惫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护理人员很难做到以比较积极的情绪去面对每一位患者,再加上患者由于身体比较疼痛或者不舒服,态度也会比较差,部分患者甚至会出现不配合治疗的现象,进而导致医患之间的关系不是很融洽,严重影响护理工作的质量,导致患者的护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 3控制妇产科护理工作风险的方法以及措施 3.1提升患者对于疾病的重视 若想降低妇产科护理工作的风险,提升妇产科护理工作的质量,首先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提升患者对于疾病的重视度,只有患者足够重视疾病,能够意到自己所患的疾病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危害以及后果,他们才能很好地配合治疗。例如,相关的护理人员要耐心地为患者讲解自己所患的疾病是怎样的一种现状并且要让患者了解到,这种疾病倘若不恢复会对患者的身体以及生命带来怎样的影响,进而提升他们对于自身的身体情况以及疾病情况的了解以及意识,增强他们对于疾病的重视程度,促进他们更好地配合护理人员的护理工作,早日实现病情的好转以及康复。 3.2实施人性化的护理模式 所谓人性化护理,主要指的是护理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护理的过程中要尊重患者,且除了正常的护理工作以外,还应该多与患者进行沟通,让患者了解到自己对患者的关系以及爱,进而拉近医患之间的距离。例如,在进行护理工作的过程中,相关的医护人员可以事先对患者做一定的了解,比如了解患者的病情情况,产生病情的原因,患者的情绪状况以及家庭背景,在有了基本的了解以后,在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并且要在进行护理工作的过程中对其进行开导,要保证患者的情绪一定是积极地,只有积极的情绪才能够帮助患者早日恢复健康。另外,在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时,可以对患者采用一些亲昵的称谓,比如“王姐,张妈,林妹妹”等等,进而让患者感觉护理人员很亲切,而不是直接喊“XXX号床的xxx”,这样不仅可以拉近医患之间的距离,还可以提升护理工作的质量,进而帮助患者早日恢复健康。 3.3护理人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为了实现对于妇产科护理工作风险的控制,除了要做到以上几点以外,对于护理人员来说,还应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多读一些与护理相关以及一些心理指导相关的书籍,进而使自己能够更好地满足患者的治疗要求。除此之外,医院也可以选择交流学习的方式,与多家医院进行合作,互相进行学习,了解其他医院都采用怎样的手段进行心理反应护理的,进而提升自身的护理水平,实现护理手段的多样化,保证给予病人最有效的护理方法以及护理手段,帮助病人早日恢复健康。 4结束语 总而言之,为了很好地控制妇产科护理工作的风险,除了要提升患者对于疾病的重视程度以外,相关的护理人员也要不断地提升自己,并且要对患者采用人性化的护理方法,进而实现医患距离的拉近,提升患者工作的配合度,提升妇产科护理工作的质量以及水平,将护理工作的风险降到最低,为我国医务事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作者:陈晓航 单位:重庆市酉阳县教育委员会
教学理论论文:整体语言教学理论论文 一、整体语言教学的基本主张 1.该理论认为语言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 语言技能的学习不应该被分割成听、说、读、写,孤立地学习。教学应该从整体出发,使听、说、读、写技能同时发展,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技能。语言需要在整体的背景中进行学习,语言学习是一个从整体到局部然后再回到整体的学习过程。整体语言环境的学习是有意义的学习。整体语言教学重意义、重整体、重综合技能。对于EGAP教学而言,教学可采用语篇教学的方法,通过语篇学习,了解语篇结构和内容,熟悉学术语篇的构成方法。通过语篇的组织,熟悉和掌握学术语篇的宣讲技能。在这样一种有意义的学习中,学术语言和技能的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得以同时发展。 2.语言是交际的工具,是为交际目的而存在的社会现象。 语言知识不等于语言运用。不应人为地将知识和技能分割开来,孤立地培养,而应当通过真实自然的语言环境加以培养。有鉴于此,EGAP教学应努力使学生置身于学术交流活动的真实环境,提供学术讲座音频和视频材料,鼓励学生撰写学术报告并进行宣讲,组织学术讨论。通过这样一种模拟的真实的环境,使学生更加容易地掌握学术英语交流中的语言知识和交流技能。 3.整体语言教学主张教学以学生为中心 考虑和尊重学生的需求、兴趣和特长,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地、有意义地、持久地学习。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中,教师不仅是知识技能的传授者,而且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促进者。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活动,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鼓励团队合作和同学间的交际互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在EGAP教学中可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专业特长设计教学活动,布置学习任务,及时与学生沟通和协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确保学习任务的按时完成和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组织学生自评和互评学习效果,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在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中促进学生的学习进而提高学生的学术英语交流能力。 二、整体语言理论的具体应用 整体语言教学理论强调语言教学的整体性、语言运用的社会性和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的基本观点,为非英语专业硕士生学术讲座听力、学术报告写作以及学术报告宣讲等学术英语教学的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学术报告宣讲是国际学术会议中主要的交流形式,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熟悉和体验学术宣讲过程,掌握学术宣讲语言和技能,笔者在教学中以整体语言教学理论为理据,进行教学实践并取得初步效果。 (一)教学的基本环节 1.理论指导(TheoreticalInstruction)。 开课之初,教师将对分散在教材各个单元的学术宣讲话语、宣讲技巧和方法进行整合,补充和丰富有关内容,按照撰写和宣讲学术报告的流程,完整介绍学术宣讲的语言和策略,强调要点,布置理论自学,为学生撰写和宣讲学术报告提供前期的理论指导。 2.讲前准备(ReportPreparation)。 经过理论学习,学生对于如何撰写和宣讲学术报告有了初步的了解。他们将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研究兴趣确定报告的主题,收集资料,根据撰写和宣讲学术报告的理论知识,组织和完成学术报告的发言稿和PPT。教学班学生来自学校农学、植物保护、资源与环境管理、园艺、食品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生命科学等多个学科专业,学术报告主题丰富。教师在这一环节将与学生充分协商报告主题,帮助学生完善报告内容,确保教学后续环节的顺利进行。 3.学术宣讲(AcademicPresentation)。 学术报告宣讲人将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在课堂上宣讲报告。报告的主题和点评的要点将提前交给学生听众。报告宣讲中,学生听众不仅要听取报告内容而且要留意报告语言和技巧的运用。报告宣讲后,学生听众与宣讲人先就报告的内容进行目的语的口头交流,然后进入讲后点评环节。 4.讲后点评(AudienceEvaluation)。 澳大利亚课程中心主任DavidNunan认为讲后点评不仅包括评价本身(Assessment),还包括了对评价结果的理解和依据该评价结果应该采取的行动。因此,我们采用讲后点评法,组织和引导学生对宣讲报告的开场、结尾、结构话语的使用、PPT的辅助效果、图片图表的解释、声音的运用和体势语的使用等进行讨论和评价,直观地帮助学生掌握和运用学术宣讲的语言和技能。 (二)教学结果与讨论 收集资料,撰写、宣讲和点评报告的实践过程既锻炼了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又提高了学生用英语进行学术宣讲的技能。在宣讲报告的准备阶段,学生通过报告内容的组织以及宏观表达(Macro-structureSignals)和微观表达(Micro-structureSignals)的实际应用,加强了写作的逻辑性、连贯性和一致性。宏观表达和微观表达的学习和使用不仅帮助学生了解了这些表达的不同作用,较好地掌握了学术宣讲语言,而且帮助他们建立了形式图式,使他们在学术讲座中得以更好地把握讲座内容的整体结构。教师在这一阶段针对学生报告中优秀内容比例失当以及报告内容一致性不够的问题,运用美国专业演讲者Morgan和Whitener的组稿方法,指导学生从优秀问题出发,向外扩展来组织讲稿,删除了报告中不必要的细节,进而突出了报告的要点,完善了报告的内容。点评和讨论宣讲报告让学生明确了理论学习阶段的模糊认识,改进了报告宣讲阶段的不足,真正掌握了学术宣讲话语和基本技能。正如美国应用语言学专家MichaelRost在论及学术讲座研究方法时所指出的那样,让听众来评价学术讲座的效果,尤其是讲座中的不足,是一种有效的学术讲座研究方法。通过点评,学生明白了怎样简化PPT演示文稿、如何确定幻灯片的数量以及演示文稿与宣讲的配合问题。宣讲人对自己的表达速度有了更好的掌控,更加注意自己的体态语言。对图片图表解说的点评和讨论,发现并解决了宣讲人图表解释前不提示、图表中解释部分不明示以及讲解与听众理解不同步等问题,帮助学生熟练了图表解说的基本方法。 三、结语 基于整体语言教学理论的硕士生EGAP教学,可以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得到更多的完整的实践体验,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语言技能,而且可以提高学生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当然,这种教学需要任课教师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和协助学生完成实践任务,同时学生的积极努力和认真准备也是教学成功的关键。 作者:宋葵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教学理论论文:教学理论下语文阅读教学论文 一、相互教学法的理论基础及目的 相互教学法是培养及监控理解的活动教学,其最大的目的是教导学生主动进行有意义的阅读,提供学生监控自己的思考与学习。除此之外,相互教学法不只能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还可以增加不同能力学生间的互动,并由同学之间的互相支持,促进学生阅读的兴趣及参与感,在这样的过程中,也能再次刺激学生的思考。故而教师可透过小组的活动,提升学生阅读的乐趣,并达到教学的效能。 二、相互教学法的四个策略 相互教学法的四个策略包括:预测、发问、摘要及澄清,这四个策略之所以被选取是基于它们能被成功的阅读者再阅读时自然的使用;它们能提供理解的监督及理解力的培养;每个策略能使用在反应课文中的具体问题。 1.预测 预测策略是指导学生依据文章的标题、图示或隐藏的问题,预测接下来的内容。预测包括阅读前及阅读过程中的预测,在阅读前先依据文章的标题,猜测文章可能在说些什么,如此可以帮助学生思考有关文章主题的意识,而在阅读过程中作预测,则是学生整合先前知识与文章中的讯息,验证自己所作的预测是否正确,再加以修正。 2.发问 在发问策略上,教师可提供学生题干以产生问题,对一般的记叙类文章,便以“6W”即“谁”、“什么”、“何时”、“何地”、“为什么”、“如何”来教导学生发问,训练学生发展较为详密的问题组织能力,养成严谨的求学习惯和科学态度。 3.摘要 选择重点内容,采取以下的技巧,如:删除琐细、重复的部分;以概括性的观念取代相似的词语;选择主题句或是创造主题句等。 4.澄清 学生在阅读过程中,对于文章的概念混淆,而无法厘清时,可以运用澄清的策略来重整文章意义,在相互教学进行时,澄清的策略通常透过师生互动或团体共同讨论,以解决疑虑及模糊的概念。相互教学法的实施原则与程序:在实施原则方面,相互教学法强调师生间以对话的方式互动学习,期望所有学习者都能参与讨论文章的意义,故而过程的学习重于内容的学习。而教师是专家鹰架的提供者,即担任示范的工作,也是学生主动学习的监控者,须提供回馈、提示、与纠正,并推动学生对课文进行内容的思考,逐渐让学生负责监控和运用策略。由于相互教学是提供学生透过引导练习的方式,逐步熟悉阅读的技巧,因此分组的人数不宜过多,最适当的人数约为每组四至六人。在实施程序方面,教师宜先引起动机,再进行四种阅读策略的说明,并藉由对话方式示范阅读,引导学生练习,之后让学生逐步运用阅读策略,此时教师转而担任辅导的角色,最终促使学生自行完成阅读。 三、相互教学法的实际应用 语文教材包含了诸多中国文化的内涵。其中选编了部分优秀小说作品。中国古典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常随着社会背景、经济状况、政治情形而有所不同,也因此衍生出相应的角色形态。小说中的人物可藉由动作、对话、外形上的描写叙述,一探究竟。这些小说作品中的人物丰富多变,如《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等。教学目标可让学生了解预测、发问、摘要及澄清四个阅读策略,并能将策略运用在阅读的过程中,经由这样的练习,使学生增进阅读理解及后设认知的能力。教学对象:本班高中学生。教学活动 1.教师引起动机 教师说明阅读策略的重要。如果能够善用阅读策略,则可以帮助理解文章内容,进而在阅读任何一个科目时,都有极大的帮助,并获得学业成就。①说明阅读前预测的优点:能够促使自己专心,在印证预测的过程中,可加强对于文章的了解及记忆。②说明发问的优点:可以测验自己是否了解文章,藉此增进对文章的理解。③说明摘要的优点:藉由摘要的过程,去除不重要的细节,截取文章的重点,以贯通文章内容。④说明须要澄清的原因:文中的生难字词太多,或是句子太长、文章结构太烦杂,或是读的速度太快,或是文章的内容未曾学习过等,都有可能造成阅读上的困难,此时则须要澄清。⑤请学生讨论平时阅读的情形:询问学生阅读时曾遭遇的困难,若能运用上述的阅读策略,可能会有什么效果。 2.教师介绍四种阅读策略 ①说明预测策略的使用方法:可以依照文章的题目预测内容;也可根据文章的内容猜测文章题目;或是阅读故事到一段落,预测接下去的可能内容。②说明发问策略的使用方法:在阅读前后或过程中,都可以运用各种方式来自问自答。③说明摘要策略的使用方法。相互教学法之所以称为“相互”,是由于教师与学生针对教材,共同学习、共同讨论之故,在这样的学习情境中,师生透过对话的方式,产生互动,让学生具有参与感,自然能够增加学习的意愿与兴趣,提升了学生阅读理解、后设认知等综合能力。 作者:李华忠 刘须芹 单位:江苏省涟水县第一中学 江苏省涟水县高沟中学 教学理论论文:案例对比式教学理论下的金融学论文 1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理论探究 1.1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精神实质 一是平等开放式讨论。平等开放式讨论表现为教师扮演与传统教学不同的角色。教师赋予学生课堂的话语权,成为学生发言的倾听者,使学生敢于、乐于表达自己的观点;教师激发学生继续思考,充当学生发言的沟通者,促进学生激烈辩论;学生思考与讨论的引导者,确保课堂讨论热烈和主题始终锁定教学目标,保障教学有序进行。二是多元发散的思维方式。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中心的参与式学习,教师在课堂上不是为了提供答案,而是营造氛围,使学生获取知识来源由传统的教师讲授拓展至案例自学、团队协作和教师的点评、总结。教学不再限于金融学的基础理论与知识,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由“学会”向“会学”转变,重视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技巧。教师反复强调并使学生明白:面对同样的金融情景,永远不会有标准答案,答案因而是开放的、发展的和动态的,不同答案的差异在于与情景的匹配程度,让学生改变定向思维习惯。三是学生的主体能动性。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强调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考虑到学生的兴趣点、关注点和学生课堂积极性的调动,除了自我编写案例,教师往往会向学生征集案例。只有意识到课堂教学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能动性,学生才能主动搜集资料提供符合要求和感兴趣的案例供教师选择。 1.2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建构主义学者提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构建”四要素,认为学习是在一定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通过人际间的协作活动而实现的意义建构过程,强调知识的主动因素。金融学案例教学是指教育者遵循金融学教学目的要求,以真实事件为基础撰写的金融案例为素材,将学生引入一个特定情景中,通过组织学生对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以达到启迪学生思维、培养其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启发式教学方法。案例应达到运用语言和多种视听手段真实描述特定金融活动情景要求,以便学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金融活动、金融现象进行分析或解释,并提出方案。它不是通常的例子,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没有悬念,只是纯粹为支撑或理解某一观点。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以案例教学为基础,注重教学过程中不同类型、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尤其是中外)的案例比较。因而通过有利于学生对金融学知识进行有意义建构的多个案例情景,在教师的启发下,学生组成团队主动进行资料搜集、比较分析和协作学习,借助讨论,根据间接经验建构出有关知识的意义。因此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成为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2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SWOT分析 2.1优势分析(StrengthAnalysis) 2.1.1有利于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调动 为了让枯燥的金融学理论变得生动,案例对比式教学法针对性地引入实际发生的金融现象,让学生充当主角,扬长避短研究案例,提出观点,相互切磋,并鼓励、引导与教师平等辩论。同时利用案例的比较分析、点评与总结,使学生意识到在同一金融理论或思想指导下,背景不同,时期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也不同。这些都能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2.1.2有利于学生思维能力与合作精神的培养 在学习金融学课程前,学生大多具备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等知识,而金融学中的货币、信用、通货膨胀等内容是前面课程相关内容的深化,因此运用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容易激发学生联想,对比以前课程的论述,甚至让学生发散到更多学科知识,进而培养学生多学科多视角思考经济现象。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采用的案例,大多背景复杂、知识集成性强、跨度大,学生凭一己之力难以完成案例的阅读、研究尤其是比较分析,必须主动进行组合通过团队合作取长补短,方可高质量展开。 2.1.3有利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 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体现了教学目标的全局性、教学内容的实践性、教学过程的主动性和教学活动的创造性的有机统一。这要求教师必须采用综合性强、适用性广的典型案例,及时回答学生形形色色的问题,合理引导学生讨论,科学高效点评总结学生的对策,确保教学活动热烈有序。这些构成对教师教学能力的全面挑战,应对挑战促使教师准确把握快速发展的金融学理论脉络,提高对金融现象的关注度,深化对货币政策、金融机构运行和金融改革等现实背后的理论认识,熟练驾驭课堂的技巧。 2.2劣势分析(WeaknessAnalysis) 2.2.1建立案例教学库的难度大 目前我国高校金融学案例教学库主要由任课教师创立。无论是金融学教材及其教辅资料,还是各高校金融学及其相关课程教学网站案例库,绝大多数是国外案例,且时效性不强。为实现案例的三大功能,我国金融学案例库应包含一定数量的国内典型案例。因此,精简、更新国外案例,选择、增加编写相当数量可与国际案例比较、鉴别和启迪的综合型与时效强国内典型金融案例,成为建立对比式教学金融学案例库的难题。 2.2.2传统文化背景与教育体制所形成的障碍 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强调个人主义、推理的力量、论辩、自我表现,鼓励质疑权威,这与西方社会推崇个人奋斗、宽容失败、鼓励冒险、自由、喜欢坦率直言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环境相一致。我国中庸思想影响深远,传统文化倡导尊长、礼貌与谦逊,当面怀疑他人观点,甚至质疑被认为是不礼貌的。目前教育体制仍为应试体制,强调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而“传道授业解惑”的师道观和教育观,增加了大学生对基于能力中心的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不适应。传统文化背景与教育体制使我国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难以出现西方课堂上学生公开挑战彼此观点和质疑教师的活泼高效情形。 2.2.3耗时长与不适宜大班教学的限制 案例对比式教学法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是学生深入到案例的讨论比较中,这不可避免产生知识传授效率低耗用时间长的后果。本科金融学课程的总学时一般48学时左右,以货币资金运动、信用活动及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为载体,以货币政策和金融调控为手段讲授金融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而学生缺乏必要的实践经历,既有学时难以保证每章主要内容运用案例对比式教学法。以金融市场为例,先必须花一定的时间讲清楚金融资产等专业强的内容方可进行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同时为保证讨论比较的充分性和学生的参与性,20人左右的小班选择这一方式效果最好。我国高校教学课时减少容易增加难的困境和金融学大班教学的实际情况,不利于案例对比式教学的实施。 2.3机会分析(OpportunitiesAnalysis) 2.3.1为高等教育改革的共识提供了机遇 随着高校教育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教育部质量工程的推进,教育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更要求课程授课情景化和拟真性,利用、创造条件带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促进知识应用于实践。与此相适应,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日益受到高校、院系领导的普遍重视,在科研立项、经费保障、人员支持等方面受到照顾,这有助于形成浓厚的教研氛围。随着用人单位招聘对实践经验者优先的普遍推行,高校为适应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必须积累实践经验。重视实践教学逐渐成为高校的共识,而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可促使大学生重视和获得实践经验。这为案例对比式教学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2.3.2案例渠道拓宽,搜集编写便利 美国金融危机、欧债危机的相继发生,对政府、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形成了许多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如何趋利避害,众说纷纭,正是案例分析和比较的极好话题。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投资理财问题的大量涌现,金融学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围绕股票债券等金融投资开设专栏节目,利用网络开设投资咨询服务;高等教育国际合作的拓宽与加强,国内高校吸收国外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研究的最新成果更容易。这些为金融学案例收集和编写提供了素材和经验,有利于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顺利开展。 2.3.3教育经费持续追加,教学形式多样化 随着国家教育中长期规划的颁布和近些年的执行情况,我国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呈增长趋势,目前已达到4%,这为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奠定了物质基础。搜集资料、邀请专家学者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等都需要资金,而各级政府对教学科研经费投入的持续增长,在金融学教学过程中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将受益匪浅。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实践和研究的深入,在课堂讨论之外,诸如小组讨论、辩论会、情景模拟、学生自行准备案例与教师讨论等教学形式都可被引入,使这一教学法在形式上更加多样,为巩固、提升教学效果创造了条件。 2.4威胁分析(ThreatsAnalysis) 2.4.1保障制度措施缺失 制度的建立是推动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可靠保证。目前有关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工作量核算、案例对比式教学法质量评估和案例对比式的案例资源库建设以及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经费保障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的制度举措匮乏,严重挫伤采用这一教学法的教师热情和积极性,加剧他们对克服案例对比式教学法高风险的巨大付出而没有回报的担忧。比如可能因学生不适应而影响教学评价和教学进度,甚至不利于教学薪酬和职称评定。 2.4.2投入不足和师资力量薄弱 与单纯的课堂讨论不同,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需要较好的软硬件环境。比如计算机房成为专业实验室不可或缺的部分,还应配备必要的软件以保障较好地模拟实际金融运行,目前教学设施还难以达到基本要求。这一教学法要求教师既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较高的学术水准,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高超的驾驭课堂能力。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的教师通常不愿意留在高校,导致高素质教师流失。部分高校教师资源不足,不能有针对性的对教师进行实践方面培训。师资现状堪忧。 2.4.3实践存在偏差 由于对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与传统教学的关系认识不当和前者的理论实质认识模糊,教学出现如下情形:一些教师引入金融学案例,视案例比较为理论讲解的必要环节,甚至等同举例教学;一些教师过多使用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忽视甚至抛弃传统讲授法,导致学生的金融理论体系不完整。在课堂上使用案例时,或者表现为包办,案例展开全过程容不得学生的质疑,难以吸引学生积极参与;或者放任,听而不评,听而不言,缺乏引导作用。完整的案例对比式教学法过程因而缺失,学生误认为其与案例教学、举例教学大同小异,课堂吸引力不强。 3完善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思考 3.1夯实教学基础,正确对待传统教学 个人思维与能力的形成离不开相应的理论知识的掌握这一基本前提,只有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才可能达到预期的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效果。一些理论知识难以通过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展开,事实上片面推行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必然造成学生无法掌握金融学的知识结构全貌,也无法严谨专业到位地分析现实问题,从而难以满足招聘单位的人才要求。考虑到目前紧张的金融学课程学时,以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左右将课程最重要和学生必须运用的教学内容通过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完成较适宜。因此,教师在实施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前,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学生掌握案例必备的金融学理论知识。 3.2强化案例资源库建设和金融学科教师培训 高等教育的主管部门的重大项目应向金融学案例编写倾斜,加大相关项目立项和推进的力度;高校间应尽快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共同开发建设金融学案例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以本土金融案例为基础,结合境外案例,拓展案例源泉,通过比较分析提升案例资源库编写质量。建议组建教授牵头、中青年教师搭配的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团队,邀请实践经验丰富、金融理论功底深厚的专家与知名人士参与教师培训,选派有潜力的主动性强教师到案例对比式教学法效果明显的国外高校研修,创造条件让教师开展这一教学法的研究,奖励教师到金融机构挂职锻炼。 3.3促使学生更新观念,改变学生的考核机制 鉴于国内大学生对金融学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不完全适应,高校应多途径宣传这一教学的必要性和作用,促使学生解放单一的被动接受知识的传统思想,善于通过主动学习和独立思考而掌握知识、提升能力;教师因势利导学生掌握基本的沟通技巧,学会扼要突出重点地论证自己的观点,理性辩论和科学对待不同的意见或质疑,营造案例对比式教学法适宜的文化氛围。为了使学生自由组合的团队活动、学生考试制度和考试内容的确定、学生成绩的评分标准等与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进行紧密联系,教师应强调学生的课前准备,引导学生的课堂讨论与监督学生的课后总结,在学生考核方面强化学生平常表现的跟踪与记录,大幅度提升课堂表现占金融学课程成绩的比重,减少学生教学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 3.4加快强制度建设,激发教师工作热情 高校院级机构领导应设法建立专兼结合的组织机构,统筹案例对比式教学法制度建设以激励教师积极实践这一新型教学法,比如尽快制定案例编写工作量的计算与相应报酬办法,从物质与精神方面鼓励教师投身案例的编写、研究和教学中,在教师评价中加入教师案例对比式教学法设计与实施的评价内容与标准,并在评奖、考核和晋升中适度倾斜;通过制度设计在教学时间安排、场地安排、教学保障和金融学专业实验室建设等方面为案例对比式教学法的开展创造条件。 作者:曾剑云 单位: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教学理论论文:互动式教学理论的初中政治教学论文 1初中政治教学现状以及互动式教学的重要性 目前,随着教育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国的教育事业还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教师在教学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学生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这种课堂教学方式严重缺乏互动氛围,导致教学工作停滞不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课堂教学问题。因此,只有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改革观念,才能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以学生为本,促使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地发挥,教师积极指导和帮助学生,师生在课堂上进行积极地互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改变以往的“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充当着引导者的角色,促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发现问题、探索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采用互动式教学方式进行教学,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2对于互动式教育法在初中政治教学应用方面的几点建议 2.1营造和谐交融的课堂氛围 课堂是学习学习的主要场所,是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学习知识的有效途径。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逻辑性。因此,教师需要积极营造一种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首先,师生之间应该建立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教师需要改变以往落后的、传统的教学观念,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有助于为学生的学习创造一种开放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参与到互动教学中。因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生应该充分地发挥自己学习主体的作用,学生也更加地信任和尊重教师。其次,教师应该学会掌控课堂教学情绪,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一方面,如果学生的情绪处于兴奋的状态,学生才愿意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如果学生能够专心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才能激发教师教学的热情;另一方面,如果教师的情绪比较高涨时进行课堂教学,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才会主动地参与到互动教学中。因此,教师应该学会掌控课堂情绪,在教学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热情教学状态,合理地调动学生的学习情绪。 2.2深入地分析教材、理解教材,巧设互动点 互动点主要是指在课堂教学中互动的切入点。在设计互动点时,需要根据教材知识以及教学目标的实际需求进行设计。一般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设计: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在一般情况下,教师在政治教学的过程中,主要是利用现实生活中的材料进行情景教学设计,促使学生能够全面地了解和认识背景材料,从而积极参与到教师的互动教学中,分析和体验背景材料,学生在体验材料的过程中,了解到相关的教学知识,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教学难点处。教学的难点处主要是指一些容易促使学生出现偏差的地方。教学难点直接影响着学生是否能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新知识,也对教学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教师需要将教学的互动点设计在教学的难点处,充分地利用互动主体的方式,促使学生能够主动地进行交流、分析和体验,从而将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复杂的知识简单化,有助于学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知识,不断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操作能力,帮助学生突破教学难点。教学重点处。帮助学生全面掌握教材中的重点知识是进行政治课堂教学的重要任务。但是,由于有的教学重点比较抽象,学生感觉学起来比较枯燥乏味,但是,学生无法主动地掌握学习重点,但是依靠教师的指导也无法保证学生能够完全掌握教学重点,长此以往,学生逐渐失去了学习的兴趣。因此,教师需要科学地设计互动点,将抽象的知识具体化。 2.3课堂中进行角色转换讨论问题 开展互动式教学,主要是为了加强学生与教师的互动。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一般是采取“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评价”的教学模式。可以适当地转变以往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提问、师生共同回答。在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改变学生的被动地位,促使学生主动地学习。另外,教师可以在教学重点处开展讨论,不断拓展学生的思维模式,加强学生对重点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3小结 课堂教学模式多种多样,任何一种教学模式都有优点也有缺陷。并且政治具有多元化教学模式、开放性思维的显著特征。采用互动式的教学模式,有助于突破传统教学的限制,活跃课堂氛围,充分地发挥学生学习主体作用,从而有效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作者:李建英 单位: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一机二中 教学理论论文:八年级语文阅读教学理论论文 一、尝试教学的含义 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中,它的主要目标就是达到教学规定的教学目标,主要形式就是解决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所提出的问题。尝试教学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先由教师根据教学目标提出问题,让学生在之前所学知识的基础上,自学课程和相互交流讨论,依靠自己的思考去初步解决问题,教师根据学生的思考结果和练习中的难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尝试教学可以将学生的主体学习和教师的引导教学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升教师的教学效果。 二、尝试教学的重要性 在新课标的教学改革下,语文教学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除了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课本知识外,还强调了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和独立性,主张学生在阅读时获得自己的主观思考,培养学生阅读的创造性思维。在尝试教学中,其淡化了教师对文章复杂的分析,取而代之的是学生阅读的过程而不是一味地强调结果。尝试教学很好地弥补了传统语文教学的不足之处,不是重复课本上的教学步骤而是让学生自主地用自己的方法去思考,让学生在阅读教学中占据主动性的地位。尝试教学很好地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和创新思维,培养了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欣赏水平,这样可以更好地去理解所阅读的文章的思想底蕴。 三、尝试教学在教学中的应用方法 1.利用尝试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气氛。 在尝试教学中,强调的是学生是否能够主动学习,因此教师要改变传统的讲课模式,让师生之间可以互动,形成一种轻松的、和谐的民主教学氛围,把课堂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教师去引导学生学习。例如在学习《桃花源记》这一课时,教师首先要让学生去了解作者陶渊明的实例,让学生根据课文的标注解释自行去理解文章的大意,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然后阐述自己的见解。教师要充分调动起学生讨论的热情和积极性,在课堂上与学生平等对话,用轻松、疑问的语气去提问学生,让学生带着好奇去思考。在学生思考之后进行教学,既能有针对性地让学生掌握知识,又能加深学生的印象。 2.尝试准备,进行有目标的引导。 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之前,首先要对教学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例如在学习《桃花源记》时,教师要对作者生平经历充分地了解、掌握。教师要通读文章,结合文章的重点、难点去确定教学方法,准备好尝试题目。教师也要让学生做好课前预习,要让学生对作者进行简单的了解,能够通读全文,让学生自己去查询一些陌生词语,如“阡陌”、“郡下”等发音,让学生在预习时发现自己的疑难之处,有利于教师在课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 3.提出问题,讨论解决。 在学生已经进行过预习的前提下,教师提出与课程相关的尝试性问题,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知识的印象。尝试教学中的课堂活动都是以尝试题目为中心,让学生进行讨论。例如课文《云南的歌会》,作者在这篇文章中介绍了一云南少数民族的民俗文化,教师在预习时可以让学生尝试着去搜集一些民歌民谣,按照书上作者所描写的方式去整理分类,在进行分组讨论时,教师让学生去模仿,去演唱这些民歌民谣,让学生在表演中加深对作者所描述的文化进行体会。经过了这样的思考和经历,学生会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内容和思想,同时也能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在讨论中学生可以和其他同学进行交流,可以知道自己哪里有优势,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学生之间的交流比教师传授更容易被接受,也能增进彼此的友谊。 四、结语 尝试教学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对于教师和学生来说都是不同的挑战,尝试教学强调在学习中学生应该是主动学习,而不是教师去一味地灌输教学内容。学生的自主学习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任何教学模式都有一定的优缺点,因此教师在进行尝试性教学时,要进行充分的准备,要尊重学生的个性,有目标地引导学生学习,让学生在阅读中提升自己的欣赏能力和自学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尝试教学的作用,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 作者:邓清幼 单位: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第一初级中学 教学理论论文:文化变异教学理论论文 1以承认学生主体性为前提的教学理念 通过变异维度创设学习空间,使预想的学习内容顺利转化为实践的学习内容和经验的学习内容。”这种承认并尊重学生在教学实践中优秀地位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把学生看做有独立思考和沟通能力的课堂主体,在强化知识内在关联性意识的基础上,重视学生经验方式和前知识对于目标新知识学习的潜在影响,最终引导学生建构更加客观和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当前西方文化教学中往往存在的问题是“学生并没有经过对事物差异性的辨析,排除非本质因素影响,真正掌握本质特征,而是通过简单的重复强化来建立概念。”变异理论明确指出知识的建构要以学习者的经验心理结构和已掌握的信息为基础,充分体现了学习的关联性,主动性和社会性。“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只是向学生介绍概念的定义,而没有呈现这个概念的正反例,学生往往只学会了死记硬背,而无法真正掌握概念的关键属性。”因此,教师能够有效列举正反例是建立在对学生已有知识结构的深入考察和全面掌握的基础上的。 2以学生前知识为出发点的教学安排 变异教学理论强调,“为了领会事物的本质特征,就必须注意它与其他事物有何差异。要注意到该事物在哪个方面与其他事物不同,在差异的比较过程中,逐渐掌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在教学策略上,变异理论指出,‘分离-变异-对比’的教学操作模式正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理解事物的关键。”这种以变异、对比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要求教师在明确目标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对于学生已有的相关知识结构进行细致考察,然后客观筛选和提取学生前知识中,能够有效构成目标学习内容正反例的知识信息,以便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通过关键属性的差异对比,深入理解和掌握目标教学内容的本质内涵。基于教学实践并结合对于这一科学教学理念的反思,笔者对于如何将上述操作模式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操作步骤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总结如下。 2.1分离基督教文化的关键属性 首先,基督教文化知识体系是庞大而繁杂的,有效分离出这一文化知识体系中的关键属性能够“化解知识难度,揭示知识的内在道理,使庞大数量的知识呈现出清晰而严密的内在联系结构,又能使结构复杂的知识体系清晰化,简约化。”基督教文化中的关键属性主要包括神论,人论,救赎论和末世论,而基督教对于人性的观点即是这四个基本教义的基础也是其联系纽带。“作为一种善恶两重的人性思想,基督教的人性论对西方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乃至整个世界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于今天的人类生活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学习和掌握基督教的人性论是把握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文化精髓的一把钥匙。由此可见,在基督教文化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将人性论这一关键属性与其它次要属性区别并分离开来,并将其作为基督教文化教学的基础和优秀内容。 2.2对关键属性进行变异 其次,对关键属性进行变异,即在学生已有的文化知识体系中寻求能够区分人性论这一关键属性的相关信息。“在变异理论看来,不经历可替换的事例就不可能掌握任何一样东西。”显然,“人性”是一个具有理解难度的抽象概念,但是对于熟悉儒家思想的中国学生而言,他们对于儒家思想中的人性论也并不陌生。“数据表明,当代大学生一般认同传统的儒家伦理意识模式并加以承继。”儒家文化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一直是中国人的主导价值观。“著名的美学大师李泽厚先生曾在《中国思想史论》中阐明‘由孔子创立的这一套文化思想在漫长的中国社会中,已无孔不入地渗透在广大人民的观念,行为,风俗,信仰,思维方式,情感状态……之中。”而儒家传统文化中的人性论“如所周知,至少可以归结为四种:性无善恶论,性善论,性恶论,性有善有恶论。”其中对中华民族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孟子提出的性善论。《三字经》开篇即为“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妇孺皆知的经典。与儒家文化人性本善论相反,基督教文化人性本恶观又被称为“原罪”的观点,指的是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的堕落随着生殖行为传给子孙后代,成为人类各种罪恶的根源,代代相传,绵延不绝。它与“人之初,性本善”的论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迥然不同又互为变异。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所熟悉的“人之初,性本善”这一观点为引子,循序渐进地引出基督教文化中“人之初,性本恶”的论点,这既能在对立观点的碰撞中激起学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也能迅速开启学生对于“人性”这一概念的记忆与思考,启发学生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去重新审视自身已有的对“人性”的理解和判断。 2.3运用变异的反例展开对比 最后,将基督教文化人性本恶观与儒家文化人性本善论,从理论基础和社会意义以及理论局限性等,多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入的比较,以引导学生形成对于不同文化知识更加客观全面的认识,并构建自身更加完善的文化知识系统。具体来说,在提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的同时,教师应当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探索和发掘这两种论断产生的不同理论前提和基础。孟子提出的人性本善论的理论前提是人作为特殊动物群体的本质,它是从社会伦理角度出发做出的判断;而基督教人性恶的观点是以人作为上帝创造物的本质为前提,从宗教历史渊源角度得出的结论。这种承认并畏惧“原罪”的观点也促进了西方社会对于法律的推崇、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政府权利的制衡。与此相反,儒家文化人性本善观反映了对人性和人生积极的态度,它塑造了以‘善养浩然之气’的圣人贤人为代表的理想人格也维护了人的尊严。但是性善论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它往往只是强调贤人政治和道德意识培养的重要性,而忽视了社会法制体制建设的重要性。对于两种文化不同人性观进行对比是学生深化“人性”概念的理解、拓宽文化视野、完善文化知识结构体系的过程。“比较分析结果表明,系统运用变异理论的课堂在帮助学生学习上更为有效。” 3结语 语言与文化具有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关系,掌握并合理运用英语语言的前提和基础是对西方文化尤其是占其主导地位的基督教文化系统的学习和全面的理解。基于课堂研究的变异教学理论以改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基督教文化的教学应当汲取这一科学理论的先进思想和理念,在教学实践中以学生已具备的前知识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变异教学理论“分离-变异-对比”的操作模式在基督教文化教学实践中有效的操作步骤,发挥变异理论在突出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提高学生思辨能力等方面的特殊功效。 作者:王慧 刘爱琴 单位:泰山医学院外国语学院 教学理论论文:CBI医学英语教学理论论文 1CBI教学理念及理论基础 CBI教学,即内容依托教学法,简单来说就是一种用目的语言授于某一领域的学科知识,从而确保学生既可以习得目的语言,又可以掌握学科知识的教学。CBI教学通过运用目标语教授学科内容,旨在把语言学习与学科学习相结合,通过对学科的学习来获取语言能力。CBI抛弃了将英语教学与专业学习分离开来的传统教学方法,有利于学习者在使用英语语言的过程中学习专业知识,促进学习者语言技能和学科知识的同步发展。Krashen认为语言的习得需依靠“足量的、可理解的、趣味性的”输入。CBI教学让学生更注重语言意义而非语言形式,围绕专业内容进行有意义输入,逐步掌握目标语言。此外,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生应将新知识与原有的知识经验联系起来,主动构建新的知识结构。CBI教学为学生创设了真实的语言环境和交际活动,促进学生语言水平和专业知识的综合发展。CBI教学理念有4个主要特征:1)语言教学需围绕学科专业知识展开;2)语言教学中需使用真实的目标语言材料,即本族人所用的材料;3)强调新信息的学习,学生应具备使用目标语言获取、评估和解读新信息的能力;4)语言教学需符合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注意学生在认知能力、语言水平和情感需求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性。 2CBI教学理念下的主要教学模式 语言和专业教学背景、目标和性质等因素之间的差异性决定了CBI教学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最主要的CBI教学模式包括以下3种。2.1主题模式(theme-basedapproach)根据学生的需求、兴趣设计主题和话题,选择相关的专业教学材料,并通过各项语言技能的训练,加强学生在获取新信息的过程中对目标语的实际应用。主题模式主要由语言教师进行授课,适合应用于语言学习的基础阶段。2.2课程模式(sheltered-contentcourse)根据学生的语言和专业水平,选择难度适宜的目标语专业教学材料。目标语成为获取专业知识的工具。该模式的教学任务主要由专业教师承担,要求教师具备丰富的学科、语言知识储备,适用于各类高等院校学生和有科研、学术需要的人群。2.3辅助模式(adjunctcourse)在辅助模式中,同时开设专业课和语言课,语言课为专业课服务,学生借助语言知识掌握专业内容。授课任务由专业教师和语言教师共同完成,分别进行专业教学和语言教学,适用于各类高等院校学生。 3CBI教学理念在医学英语教学中的启示及应用 英语教学总的来说可以分为2大类:EGP(Englishforgeneralpurpose)和ESP(Englishforspecificpurpose),医学英语属于ESP教学。目前我国许多医学院校的英语教学仍然以教师为中心、以语言知识为中心,忽略了学生的兴趣和需求,教学方式和学习方法过于单一,无法将语言学习和专业学习有效地结合起来。CBI教学模式将枯燥的语言学习变为符合学生职业需求、个人兴趣的趣味学习,在专业学习的同时,提高语言应用的综合能力。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可以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同时促进了教师的全面发展。 3.1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 医学英语教学需分2个步骤进行:即医学英语基础课程和医学英语专业课程。第一阶段的医学英语教学主要是词汇学习和专业阅读能力的培养。通过基础课程的学习,消除专业词汇对医学英语学习的障碍,培养学生基本的专业英语交际能力和科研能力。根据本阶段学生已有的语言水平和专业教学要求,可以选择CBI教学的主题模式。教师围绕符合学生兴趣和需求的主题、话题进行语言技能的综合训练,使学生在获得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自己的语言水平。同时带给学生满足感和成就感,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学高年级学生大都具有了较为扎实的语言基本功,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因此,第二阶段的医学英语教学应以专业课程为主。主要是采用适合学生水平、需求的原版教材,用英语或双语讲解专业课程。本阶段可以选择CBI的课程模式或辅助模式。学生在已有的英语、专业知识储备的基础上,借助语言掌握专业知识,增强专业英语的应用能力。 3.2教材选择 CBI模式和医学英语教学的两大组成部分即为语言和内容,而教材是教学内容和目标语言的重要体现,因此,医学专业英语教材对CBI能否成功实施至关重要。其中,语言材料的真实性是CBI教学的特征之一。至今,已有大量原版教材引入,许多优秀新版教材也在陆续出版,这为医学英语教学提供了广泛的教材来源。但是,教材的使用需根据学生的英语程度及其理解力和接受力进行合理取舍。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讲,国外原版教材难度较高,容易使学生产生焦虑感和挫败感;而对于英语水平较高的学生,过于简单的教材则容易使其产生厌烦感,缺乏学习的热情和动力。只有当语言材料的难度略高于学生水平时,语言习得效果最好。因此,教材的选择要注意学生语言水平与内容难度之间的平衡,以取得教学的最佳效果。在采用原版教材的过程中,对于学生难以理解和运用的部分,可以弃之不用;同时,可针对我国国情,选取相应的章节。各个医学院校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发利用自己的教材。这种做法将课文作为信息的实体而不是语言学习的实体,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个性化学习和专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学生在语言使用的过程中扎实掌握专业知识。另外,在教材选择中还应注意语言的准确性,以创造真实的语言环境;注重语言的趣味性和文化性,加强学生人文素养的培养,启发学生对医学道德、情感和伦理的思考。 3.3师资培养 师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CBI教学理念在医学英语教学中的应用。医学英语教师主要包括2类:英语专业并具备医学知识的教师,以及医学专业且英语水平较高的教师。然而我国目前非常缺乏既具备精通的英语水平又有扎实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影响了CBI教学的进行。针对师资匮乏的情况,各医学院校应积极应对,拓宽医学英语教师来源渠道,应对困难。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采取合作式教学(coop-erativeteaching),由英语教师和专业教师紧密配合,共同完成课程的设置和教学资料的开发,全面提升业务素质,使双方的语言能力和医学知识都有所提高。其中,教师可以通过集体备课交流各自的经验、做法、提出个人遇到的问题,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利于教学方法的改进和教学思路的拓展。另一方面,可以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方式,聘请专家学者、外籍教师进行专业和语言的培训,或者聘请医学翻译从业者及其他有医学英语背景的人员兼职教学;同时,可为医学英语教师创造出国进修和培训机会。此外,医学英语教师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发挥自主精神,积极利用各种途径,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 3.4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 传统的灌输型教学方法容易造成学生应试能力强,但是实际应用能力差。CBI教学理念强调目标语言的实际应用,让学生沉浸在医学场景当中,培养目标语的应用能力。因此,教师必须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进行语言输出能力的训练,如:设计真实的模拟情景,强化学生在各种医学交际场合中语言有效输出的能力;围绕话题设定场景,赋予学生特定角色,锻炼学生的交际能力和灵活运用语言的能力;设定主题,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等等。此外,CBI教学还应提倡合作性学习。利用小组讨论、辩论、集体学习、同学之间相互纠正等学习方法,安排学生一起学习、交流观点,共同完成任务。CBI教学理念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科知识为优秀,更注重学习过程。这就要求医学英语教学采用多样化的评价体系,变单一的知识评价为多元的综合能力评价,全面考核学生在医学专业领域的交际能力、英语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体系应该结合笔试和口试,综合考察学生语言的实际应用和交流,以及获取专业信息的能力。同时,将终结性评价转化为过程性评价,注重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反馈。还可以鼓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同学之间的相互评价。 4结语 总之,CBI教学理念将语言习得融入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当中,消除了许多医学院校将英语教学和医学专业教学割裂开来的问题,有助于学生英语水平和医学知识的同步提高。CBI教学以学生为中心,贴近学生的需要和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以更好地应用目标语进行交际,为以后的工作和科研打下坚实的基础。各医学院校可以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整合教学资源、培养优质师资、强化教材的开发和更新、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加强有关部门的支持等措施,广泛推行CBI教学理念,培养更多满足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医学人才。 作者:于诚 金文 朱荔芳 单位:济宁医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学理论论文:内容依托式教学理论论文 一、我国高校英语专业《英语阅读》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至今,英语专业阅读课程的教学仍然存在很多的困惑和问题。比如教材和阅读材料的选择问题,基本阅读技巧的讲授问题等。魏双飞在“普通高校英语专业阅读教学该何去何从”一文中就这一观点曾做过如下阐述:“目前教师在教学中是知识的单一传输者……没有提供足够的空间供学生去发挥自己的想象。在教学过程中缺乏对阅读特点的整体把握,对课文内容的讲解过于仔细。”经过调查发现,的确有不少泛读课的老师把阅读课当成了“小精读”来教,过分重视讲解语言点等细节。由此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难以主动参与到阅读过程中,不利于自主阅读习惯的养成,从而使得教学效果与该课程的教学目的相脱离。正是由于上述我国高校英语专业《英语阅读》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英语阅读》课亟需改革,亟待改进。 二、内容依托式教学的基本理论 内容依托式教学(Content-basedInstruction,简称CBI)不同于以往围绕教学大纲从而展开的教学模式,而是围绕着学生即将学习的内容或信息组织教学(Richards Rogers,2001:204)。由于用此种形式组织的课堂教学对于内容给予了充分关注,它容易激发学生通过目的语言思考、学习新知识,作为主导者的学生从而很自然的将听、说、读、写这四种语言技能更好地融合起来。该方法不仅可使学生掌握多种语言技能,而且可帮助学生掌握未来所需的各项技能和知识(常俊跃,刘晓蕖,邓耀臣,2009:41)。内容依托式教学最早起源于第二语言教学,其倡导者认为学习者在学习地理、历史、文化、文学等学科知识的同时,可进一步提升学习者的语言水平和综合能力。Stryker和Leaver认为,内容依托教学法要贯彻三个重要的原则:(1)应以学科知识为优秀;(2)选用真实可靠的语言材料;(3)满足特殊学生群体的需求。而Crandall和Tucker等学者认为,内容依托式教学是一个既包括课程设计、教学项目、也包括语言教学的手段和方法等众多内容的概念。总结下来,内容依托式教学有三个较为明显的特点。第一,在内容依托式教学中,内容主宰教学,内容在CBI课堂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二,内容依托式教学坚持用于语言教学的材料必须真实、系统,相互联系,因为语言是通过内容来习得的。第三,内容依托式教学的教学目的具有多重性。因此,内容依托式教学的支持者认为,现在许多语言习得类的教科书中,语言材料大多相互鼓励,缺乏关联和系统性。 三、内容依托式教学的利与弊 内容依托式教学具有自身的优势和长处。首先,由于内容在该教学模式中的重要性,使得语言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兴趣,选取适当的教学内容。这有利于激发学生主动阅读,主动学习,同时听、说、读、写可以同时得到训练和提高。其次,学生在通过内容学习的过程中,不但提高了语言能力,同时也开阔了学科知识,从而可以拓宽视野。再次,内容依托式教学过程中,真实、系统的内容材料可以为语言学习者提供最直接的语境,从而帮助他们更好地体会和学习目的语言。但内容依托式教学并非完美,笔者认为它也有一定的弊端。第一,内容依托式教学模式只是提出了在语言教学过程中,选取的语言材料必须是真实的、系统的。但是,它并没有提出具体的、易于操作的选取语言材料的标准。第二,内容依托式教学强调内容,那么一旦学习者对学习内容缺乏兴趣或兴趣减弱,就必然会影响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第三,某些课程的缺失。由于内容依托式教学主要围绕某些选定的“内容”,即所选取的语言材料进行,某些在第二语言学习体系中处于传统基础地位的课程则有可能被取代,比如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对英语专业课程所进行的内容依托式教学改革中,英语专业的传统阅读课程和语法课程被取消(常俊跃,刘晓蕖,邓耀臣,2009:42)。笔者认为,英语阅读的基本技巧和语法的系统性知识有必要通过开设专门课程,以帮助学生更全面、更系统地掌握相关知识。虽然在内容依托式教学过程中,阅读技巧和语法知识也能够被学习者习得,但在某种程度上会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因此可能不利于语言学习者有效地掌握相关知识。 四、内容依托式教学理论在《英语阅读》课中的应用 基于以上的总结和分析,我们不能否认内容依托式教学的优势与长处,而我国高校英语专业阅读课的现状也告诉我们:《英语阅读》课应该进行进一步的教学改革。那么,可不可以在不取消《英语阅读》课的基础上,合理、适当利用内容依托式教学理论,在该课程内部进行改革和借鉴。在英语专业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习中,开设以阅读技巧和方法为主要内容的英语阅读课。通过多媒体手段向学生呈现基本阅读方法的相关知识,如:whatisskimming?Whyskim?Howtoskim?等,并利用多媒体课件的特点,清楚地呈现阅读方向。每一个基本阅读技巧的理论过后,通过“手把手”的示范性阅读,直观地向学生传达该阅读技巧的使用方法。在这一学期中,应借鉴内容依托式教学理论中“内容”的重要性,每一次阅读技巧基本知识讲解过后,都应该附上内容生动有趣,篇章长短适宜的语言材料来引导学生做阅读实践,为其日后能熟练应用各种阅读技巧打开一扇大门。第二学期可以设置充分且适量的基本阅读技巧实践。在这一阶段,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帮助。通过有效的引导和监督学生做适量、有效的阅读实践,才能使学生真正掌握好基本的阅读技巧。这一阶段学生所练习的阅读材料必须是严格挑选出来的、适合练习各类阅读技巧的文章材料,使他们能够循序渐进地练习,以达到扎实掌握、熟练应用的教学目的。除此以外,阅读材料应保证多样化和趣味性,尽可能保证学生的阅读兴趣。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则可以参照内容依托式教学理论,将《英语阅读》课设计成为以特定“内容”为依托的阅读实践。这里的“内容”应真实、连贯、并自成体系,可借鉴大连外国语学院在对英语专业学生进行的内容依托式教学改革中所开设的“美国历史文化”、“美国社会文化”、“英国历史文化”、“英国社会文化”等。除此以外,可以选取经典阅读类的文学作品,这里应注意区别于英美文学选读类的课程中文学作品的宽泛和零散,可以集中、连续地指导学生读完某一本或两本名著(包括课堂训练和课后阅读)。这样,学生就可以依托原汁原味的语言材料,在掌握扎实的阅读理论的基础上,提高综合阅读能力。 五、结语 内容依托式教学确实具有自身的特点和长处,通过大连外国语学院所进行的内容依托式教学改革试验,我们可以发现,它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显出了一定的优势。但仅仅以内容为依托展开教学,将基础类的系统知识体系打碎打乱糅合到“内容”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并不一定可取。某些传统的基础课程仍然需要学习者进行系统、有序的学习,才有可能形成清晰而深刻的理论体系。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将内容依托式教学的基本理论应用到高校英语专业阅读课程体系之内,突出“内容”的重要性———通过阅读材料的精心选取,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综合阅读能力,从而使学生养成自主阅读的好习惯,成为爱读书、会读书的人。 作者:董杰华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 教学理论论文:交际法语言教学理论论文 一、交际语言教学法的教学目的 根据海默斯等人所提出的理论而随之产生的交际语言教学法是一种以培养学生运用语言手段进行社会交往的能力为目的的教学方法。根据交际能力的要求,交际语言教学法将语言当成是一种交际用的工具,学生学会一种语言不仅需要掌握词汇形式和语法规则,还需要学会如何在实际环境中进行具体应用,还要知道在什么场合下这样的运用方式才是合理的,最终达到能够利用语言作为工具来顺畅地传递信息、交流思想和表达感情的目的。 二、交际语言教学法的具体应用 交际法认为语言是交际中使用的起着传递和负荷信息的工具,而语言能力则是“语言知识”和“交际能力”的合二为一,即一方面教师要教授给学生词汇,语法等的使用规则,一方面要重视引导学生进行语言使用的实践活动。传统的翻译教学法等方法只注重语法规则和词汇的使用,结果导致学生能够做到语法熟烂于心,考试无往不利但是到了实际应用中却处处碰壁,无法适应社会所提出的交际需求。 首先,语言交际不是静止的、抽象的,而是相对动态的、具体的实践活动。这首先需要从实际环境出发,让学生能够自然的融入进去从而自由的使用语言来进行交际。这就需要在教材的编排上下工夫,需要选取日常生活中为学生所熟知的片段来构建场景,如校园生活,上课学习,休闲娱乐,出游购物等,从而调动学生的交际积极性。在日常的场景中学生很容易放松下来,自然而然的就产生交际的欲望,想要知道“如果有这个意思需要如何用外语来进行表达”,自发的产生想要用语言来与人进行沟通的愿望,进而获得真实有效的交际能力。这种学习模式被英国语言学家W.Littlewood称为自然学习模式(NaturLearningModel)。因此课堂教学的目标将集中在获得交际能力上,而不仅仅限于习得语法和词汇相关知识。教材内容也将从以语法内容为中心来安排课时转变为以交际内容为中心来划分。 其次,教师角色的转变也体现了交际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不同之处。教师由教学指挥者的角色转变为引导者和辅助者,负责激发学生的交际愿望,在实践活动中引领学生自主进行寻找发现语言运动规律的活动。学生是舞台上的演员,负责进行语言运动活动,而教师则扮演着导演的角色,通过给学生设定好不同的任务场景,在学生在实际解决任务过程中,独立完成交际过程。以德语中情态动词的使用为例,德语中共有6个不同的情态动词,用法上有很多相同之处,但表达方式和所附带的感情色彩不尽相同。教师在课程开始时不讲授任何与情态动词的有关知识,而是让学生通过听和阅读一篇具体文章,通过上下文来理解这个交际场景出现的情态动词的用法。 文章内容是精心设置的,其中多处都应用了情态动词来进行表达,之后学生需要完成教师设置好了循序渐进的问题和任务,开始可以是“母亲过生日需要选购礼物”,接下来是“询问他人意见购买何种礼物比较恰当”,最后进阶到“与朋友一起在商场里进行购买活动”。通过解决这几个学生平日熟悉的任务,不知不觉中就掌握了情态动词的具体使用规则,不同场景下不同情态动词的恰当选用,同时还能够理解这些动词所附带的不同的感情色彩。这些细心地为学生准备的新鲜有趣同时又切合教学目标的学习任务,既能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增加他们对自身语言应用能力的自信。 三、总结 交际法对传统的教学观点并非采用完全否定的态度,而是在前人方法上的继承、发扬和进一步发展壮大。运动交际法教学并不意味着取消语法教学,交际法首先肯定了语法和词汇教学的必要性,作为掌握学习语言必要的基础和必经的过程。但在之后的交际应用过程中需要把语法知识形象化、交际化地呈现,才能做到将交际法教学与单纯的语法学习融为一体,使交际教学法能够在课堂上得到更好的呈现。 作者:周文姝 王松 单位: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 教学理论论文:思政课教学理论论文 一、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主体内涵及学理依据 (一)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主体内涵 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是关于思政课实践教学具体实施的运行方式。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是在吸取研究性教育教学优秀理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具体操作步骤的结构性整体,是一种既体现思政课教学规律又体现研究性教育教学规律的实践教学范式。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内在结构由“菜单引领•学生主体教师主导”三位一体构成。其主体内涵是:“菜单引领”,即以问题为源头,围绕问题引导大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学生主体”,即以学生在实践中自主建构知识体系、提升道德素质为本体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教师为主导”,即以教师为后台推手和规范的制度管理保障实践教学活动的运行。三者内在逻辑联系严密、运行分工明晰、功能互补性强,共同作用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全过程。 (二)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学理依据 任何教学模式都必然意蕴着一定的教学理念和精神,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也不例外。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蕴育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的优秀要义。从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内涵看,该模式被植入了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两者具有相同的理论价值契合点。 第一,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意蕴着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主张的教学过程应是引导学生源于问题、围绕问题、探究问题过程的思想。西方启发教育理论的创始人古希腊教育学家苏格拉底的“问答法”,又称“产婆术”,是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的奠基之作。他认为教学不应该把现成的结论直接告诉学生,而是在与学生诘问、交流和争辩中向学生提出问题,引导学生去怀疑自己的原有观念,一步步激发学生去寻找解决问题答案的过程。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了“发现学习”。他认为教学“不是教他这样那样的学问,而要他自己去发现学问”①。卢梭在这里提到的“发现”,包含了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无论是苏格拉底的“问答法”,还是卢梭的“发现学习”,都提倡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探讨问题的过程。“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赋予学生实践的过程就是探究实际问题的过程,它主张实践活动源于问题,以问题(即菜单)引导学生深入火热的社会生活,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自主探究问题、解决问题、验证理论,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观念。 第二,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意蕴着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倡导的自由选择的精神。卢梭倡导并建立的“自然教育法”,主张教育要顺应人的自然本性,反对过多的干预。这一观点的依据是“在所有一切财富中,最为可贵的不是权威而是自由”②。因此,教育必须遵循自然法则,即尊重人的自由权利,能够依据努力而实现自己的意志。“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秉持卢梭“自然教育法”的精髓,主张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选择,唤醒学生与生俱来的欲望和好奇心,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经验、专长、爱好像在菜单上点菜一样自由选择实践活动的主题、自主决定实践活动的方式、自主策划实践活动的过程、自主选择实践结果的表达方式,并自主评价实践效果,给予学生极大的自由选择的空间和自主决定的权利,赋予学生极大的学习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意蕴着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倡导的教学过程是学生自主建构意义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学习的本质和过程不是被动地形成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一个主动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他指出:“教某人学习这些学科,主要的并不是要他记住那些成果……而是要使一个学生有条理地思考,使他考虑问题时像一位历史学家所做的那样,参与获得知识的过程。认识是一个过程,绝不是一个结论”③。在布鲁纳看来,认识过程既是探究过程又是自主意义建构过程,他还突出强调了意义建构过程的主体性。在“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中,学生将探究问题和自主意义建构合二为一,在探究活动中自主完成理论认知的意义建构。 第四,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意蕴着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倡导的教育应该在敞开的空间进行的思想。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的鼻祖苏格拉底在“问答法”教学中不预设任何前提,对话结果也常常是没有确切的定论,对话的过程是让学生敞开心扉自由思考、自由表达,在自己的怀疑、思考、否认中不断向结论推进。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在这一点上与研究性教育教学理论不谋而合,它鼓励学生到社会广阔的天地体验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价值和魅力。实践前不设任何前提假设、实践中不设框架完全随学生活动情况推进、实践后总结评价不设标准和结论。 二、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内在工作机制的建构 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包含三个系统——菜单库设计、学生自主实践、教师辅助指导,其模式的主体框架设计如下: (一)建立菜单库——突出“问题探究”的工作体系 菜单,即项目、主题、问题、任务的统称。菜单库,即是实践教学的内容体系,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高校五门思政课课程的重要理论问题,它是与理论教学内容相对应、相融通、反映思政课五门课程教学规律及逻辑关系的,可供学生备选的实践活动项目库。菜单库的建立指教师将思政课五门课程的基本理论观点转化为学生可以操作的实践活动要点的过程,它实现由理论教学体系向实践教学体系的有效对接,体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菜单设计工作体系中,教师要将“问题探究”置于优秀地位,要强化问题意识,对问题要有设计,要使问题成为实践活动的载体,这是在“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中实施研究性教育教学理念的关键。为此,需要将菜单设计成类似科研课题那样的项目申请书,赋予“菜单”和科研课题项目申请书同等的功能,为学生实践活动保驾护航。菜单设计应包含以下六个要素: 一是实践活动要探究问题的理论依据,它是与思政课教材相对应的理论要点。具体操作是先将教材内容梳理整合,形成理论专题或模块,然后对应每个模块或专题设计出若干个菜单,由此形成的菜单紧扣教材内容,不偏离教材内容,点面结合又不疏漏,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符合教育部对高校思政课的基本要求。以“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实践教学菜单库设计为例,我们先将教材的理论知识点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部分内容进行分解,分为思想活灵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六大模块,依据每个模块的基础理论相应设计出若干个实践项目。 二是实践活动要探究问题的现实依据。菜单设计应该紧密结合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只有让学生在现实灼热问题中探究和感悟,才能促进他们思考和提升,任何离开社会现实的菜单实践教学项目,是不会激起学生兴趣的。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确定了中国未来四年发展的基本走势,我们针对大力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的形势,以“菜单式”实践教学的方式设计并申报了广西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项课题——“美丽南宁行——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状况调查”,让大学生在调查南宁市持续5年“一江四湖”治理中,感受南宁的自然之美、人文之美、生态之美,从而体会党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价值和魅力,同时也激发了学生为建设“美丽中国”努力学习、不断实践的热情。又如针对雾霾天气持续扩大,人们谈霾色变的现实,我们设计了调查南宁市近一个月来的空气质量指数PM2.5及其走势,剖析指数变化的成因,提出防霾治霾的对策。同学们在“雾霾”这个现实问题的引导下完整经历了“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全过程,达到了实践教学的目的。 三是实践活动探究的现实情景环境。党的创新理论必然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因此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必须回归现实世界。在具体操作上,要从现实社会中找寻与理论知识点形成和发展的真实环境,不能再现的真实环境的可以创设虚拟环境。在菜单设计中要坚守的原则是,教师只给问题情境不给问题,问题应该由学生在实践中自我找寻。 四是实践探究活动大致思路和实施步骤。在菜单中粗略地描述实践活动的线路图,告知学生科学规范的调研活动应具备的要素,给学生实践活动提供一个大致过程参考。 五是实践探究活动的预期成果,即调研报告和PPT。确定活动预期成果是为了让学生明白在实践活动中应该注意收集哪些材料。六是完成实践活动的基础和保证。列出完成此实践活动应必备的条件,如文献资料、需要的人力、物力、时间、场地等。上述六点中,前三点的设计反映了实践教学在思政课教学内容层面思想性、政治性的特点,后三点设计反映了实践教学在技术层面操作的特点。菜单的设计及菜单库的建立是实施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环节,是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主要举措。必须坚持以问题探究为优秀完善菜单库建立的工作体系。 (二)学生自主实践——突出“自主探究”的工作体系 在菜单实践教学模式中,自主实践是基于菜单引导基础上的大学生自主构建的过程,是大学生将自己在理论课堂习得的思想观念、价值追求自主地付诸实践,在实践教学活动中“对未知的求知,对已知的求证,对虚知的求实”,通过实践活动的历练重新建构自己的思想道德的认知体系。这个过程与理论教学不同的是,学生的知识结构不是教师从外部“灌输”,而是学生将从教师那里获得间接经验(书本知识)与自身实践中获得的直接经验有机整合而生成新的知识体系,达到“知行合一”,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这是由粗浅的理性认识转化为感性认识再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完成这样一个实践教学过程,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价值和主观能动性,因此这一环节工作设计的重点在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来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努力求证。学生作为实践的主体,其主体作用贯穿在实践前准备工作、实践过程的体验工作、实践后的总结、反思工作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实践前的准备工作,学生要完成诸如选题、组队、策划、分工合作、制定方案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一是选题。学生像在菜单上点菜一样,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关注点从菜单库中选取一个主题,或者自选菜单库以外的主题来开展实践活动。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特色就体现在吸取了菜单选择的精华的这个意义上。二是组队。学生根据同学的友情和亲疏度确定实践的合作伙伴,由此组建志趣相投的实践活动小团队,有利于团队合作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三是策划。根据选题找出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分解选题的几个分要点,大致确定实践的几个步骤。四是分工合作。团队小组成员根据选题、个人的特长安排每个成员在实践中所要承担的工作,要求各成员各司其职,团结一致搞好实践教学活动。五是制定方案。团队成员查找各种文献资料、咨询任课教师,确定实践的时间地点,在充分认识实践教学目的和充分理解选题意义的基础上,制定和撰写实践活动方案。 俗话说不打无准备的仗,上述实践前准备工作做得越扎实,实践教学的成功率越高。实践中的体验工作,即学生通过社会调查、专题研究、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形式进行自我体验、感悟和自主建构意义。在这一实践关键阶段中,学生的思维活动包含两个方向的过程:一是自我体验和感悟活动,这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学生将课堂所学理论付诸实践,在实践中检验所学理论的真理性、体验所学理论的魅力、感悟所学理论的真谛,使理论教学效果得以延伸、拓展和深化。二是自主建构意义活动,这是思想的历练和升华过程。学生将实践中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收集起来,通过知、情、意的心理机制的作用,在思维中与原有认知结构中合理的成分进行消化、加工和整合,重新建构出新的思想道德认知体系。 实践后的总结和反馈工作,即总结、评估和反思,反馈、交流和展示。一是总结、评估和反思。学生将实践活动中收集的文字、图片、数据、采访录音、录像文献等资料加以整理、归纳、总结出结论,撰写调研报告和自制PPT作品。学生的调研报告和自制的实践作品凝结着学生对实践活动的总结、反思、评估,反映了学生的收获和成长。二是反馈、交流和展示。实施“小组——班级——年级”三级展示交流制度。首先在班级里展示各小组的实践作品,评选出最优作品参与年级作品评选活动。其次将各班评出的最优实践作品汇集评比出年级优秀实践作品。这种由学生自主交流展示作品的制度实际上就是学生互相学习、自我教育的制度,它弥补了实践活动中由于每个小组只能选择一个主题开展实践,其他主题无从学习和体会的缺陷,使学生在同一时间内间接学习了其他小组实践活动的经验和教训。由学生自制实践作品荟萃而成的精品库成了学生自我教育的极好教材。在学生自主实践这一环节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把学生置于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个性、需求和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实践教学的主动参与者,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教师主导实践——突出“支撑探究”的工作体系 教师主导实践的工作体系主要通过建立指导教师规范化操作系统和支撑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的管理系统来实现,教师的指导是实践教学的技术支持,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实践教学的保障支撑。 1.建立思政课教师指导实践教学的规范化操作系统。传统教学中,教育者以势相示,受教育者被动相迎,教育者是中心、权威。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重塑教师的角色,重置教师的地位。教师由前台一线的操控者隐退为后台推手,并通过建构一系列保障制度来推动实践教学的规范化。具体工作内容: 第一,要求思政课教师把教学内容巧妙地隐含在每一个问题中,以菜单引导和激发学生在实践中探究问题、求证问题、解决问题。在设计菜单中通过软硬两方面手段激发学生的欲望和主动性。软性激励手段,一是根据学生的兴趣点、关注点,贴近学生实际来设计问题情境,让学生对所要选择的问题情境有好奇心,能提出问题和自主反思,具备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二是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来自制实践作品。硬性约束手段:要求学生通过独立的或协作的实践活动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并将实践成果制作的实践作品作为考核学生实践成绩的依据。 第二,思政课教师在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扮演着“顾问”、“辅导员”、“观察员”的角色。在实践前学生确定主题制定实践方案阶段,思政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建议、答疑解惑,审核计划,把控方向。在实践过程中,教师扮演着实践计划执行的“咨询员”、行动操作的“辅导员”、矛盾冲突的“协调者”、探索创新的“鼓励者”、安全实践“监督者”的角色。 第三,思政课教师掌握着实践活动效果的评价方向。教师既关注学生实践结果的考评,即实践作品,也注重对学生实践过程的考评,尤其是学生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个性心理特征如克服困难、勇于探究问题的意志力和勇气的考评。 2.建立“菜单式”实践教学模式实施的保障机制。“菜单式”实践教学的管理模式是“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专业课实习实训,二者同步实施,统一管理”,该实践教学管理模式的工作内容有: 第一,建立规范化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管理模式把社会实践教学纳入思政课教学计划当中,制定完整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包括规定具体的实践教学课时(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16个课时的规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案和实施细则。思政课“菜单式”实践教学统一安排在每年学生专业实习实训期进行,思政课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实习实训结合起来,在专业实习实训的同时开展思政课的实践教学,这就明确规定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时间空间,确保了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全员参与,以及规范化的有序进行。 第二,建立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协调化的实践教学管理体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部、团委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的,社科部联合系部组织实施的,任课教师具体指导,学生在实习实训中自我体验、自我教育的实践教学的运行机制。 第三,建立稳定的内涵丰富的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思政课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实习实训相结合,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就是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基地,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提供了稳定的实践基地,既避免了重复建设,又实现了思政课实践教学载体的阵地化。 第四,建立提高思政课教师实践教学指导能力的机制。从思政课实践教学能力构成要素“思政课课程资源开发能力,实践教学的实施能力,产学研结合的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能力等”④来看,思政课教师教学实践能力的提高离不开社会实践活动。菜单式实践教学管理模式的实施为思政课教师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一年一度的综合实习月思政课教师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指导学生实践的同时也是自身深入基层调研、考查、锻炼的良好时机。 作者:甘毛文 单位: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科部 教学理论论文:英语写作教学理论论文 一、识解理论 “识解”最初被叫做“意象”。“意象”是源于认知心理学的术语,其意指人们在于客观世界互动之时形成的可以长时间存储与大脑中的抽象表征。“意象”被引入认知语言学之中,被认为是获得语言意义的必要组成部分,即概念内容与心理意象。虽然认知语言学中的“意象”与认知心理学里的“意象”具有渊源,但也不尽相同。为了将此两术语区别开来,Langacker(2002)将“意象”改为“识解”,并将其定义为“我们拥有用众多不同方式来识解同一情景的能力”。Langacker(1987,1991,1999)将其分为五个方面进行探讨:辖域、背景、突显、视角以及详略度;Talmy(2000)从四个方面来叙述了识解:构形系统、视角系统、注意力系统以及力动态系统;Croft Cruse(2004)认为Langacker与Talmy对识解的认识不全面,因为Fillmore的框架以及Lakoff Johnson的隐喻没有包含其中。故提出其识解观:注意/突显(选择、辖域、程度调节、动态注意)、判断/对比(范畴化、隐喻、图形、背景)、视角/场景化(观点、指示语、主观性、客观性)、组合/完型(包括大部分的其它意向图示)以及结构图示化(力动态、相关性)。 二、体验识解观及其在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应用 1.体验识解观 识解,作为人们的一种认知方式,是语言表达式意义的重要来源。Langacker(1987)将语言的意义看作是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其贡献是巨大的。概念化是一动态过程,表明意义是人构建的。但王寅(2009)认为Langacker过于强调人本性与主观性,客观层面考虑不够,应该将体验二字加于概念化之前,及体验性概念化。同时,认为识解是观念化的最主要部分,因此其提出体验识解观(EmbodiedConstrualTheory),旨在分析对《枫桥夜泊》40个译本不同的原因。体验识解观分为两个部分:体验与识解,这里的识解采用的是Langacker对识解五方面的描述。此术语充分体现了认知语言学的优秀原则“现实—认知—语言”,并明确表现出语言意义来自人与现实的互动体验及其认知加工这一优秀观点。 2.体验识解观在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应用 英语写作是人与现实互动体验及其认知加工后意义表达的产物,而体验识解观正是人们得以认识世界以及获取意义的方式,故将体验识解观用以促进英语写作教学,实为从认知层面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这是我国众多教师所忽略的,因而这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从现实、认知与语言三者的相互关系中可得到两点启示英语写作教学中:(1)要将体验用于英语写作教学中,以便学生更好地认知;(2)将识解的五方面内容用于英语写作中,是英语写作真正实现对认知方式的外在化。体验识解观在英语写作教学的应用如下所述。 (1)体验互动:话题熟悉与分析。英语写作实际就是语言表达,就是认知方式的凝化。而认知内容从何而来?无疑来自人与现实的互动体验。在课堂上,老师可以设计一些方式与活动让学生互动体验。体验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有直观的视频、音频及图片呈现,可以有相关话题的文字阅读,也可以有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以此帮助学生获取更多的信息并拓宽知识面、增长百科知识,以达到帮助学生有效分析话题、获得全面与准确信息的目的。 (2)辖域激活:信息获取与罗列。辖域激活实则为话题相关的百科知识激活。激活百科知识或背景知识,能为学生提供更多与话题相关的信息。信息分为关键信息与次要信息、原型信息(众人普遍接受的信息)与非原型信息(非众人普遍接受的信息)等等,用头脑风暴写下与主题相关的观点,基于自己的视角与立场,选择相应的中心论点。选取论点时可以是众人接受的观点,也可以是非主流的看法,基于自己需要,任其选择。罗列中心论点之后,写下其各方面的主要特征,不是所有的特征都符合自己立场,这就需要用突显原则将符合自己或能最好体现自己立场的特征保留,将不符合自己的观点省去,将其隐显。 (3)语言表达:认知内容的凝化。英语写作,其实就是用英语书写人们识解的客观现实。换句话说,英语写作就是将认知方式凝化。在英语具体表达时,怎样将认知内容表达出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学生在英语写作中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词汇及句型结构选择与表达的单一。学生词汇上的问题首先体现在词汇贫乏、单一,缺少变化,并且概括词(generalwords)使用更多,缺少一些精确的具体词。例如,在表示打击碰撞之时,学生多会选择hit。虽然hit有打、打击、碰撞之义,但它不能够表示所有方式的打。突显打的不同方式,含打之义的动词也会有不同选择。当突显用皮鞭打时,whip是合适的选择;当突显用物体敲击、攻击及撞之时,最好选用strike;而表两物相撞或碰撞的动词非collide不能传达其妙;smack突显打的方式为用手掌掴;beat表示连续击打。由此可见,突显打的不同方式,动词的选择绝非仅为hit一个。 学生在词汇上体现的问题还有动词使用过多,不能将其灵活地转化为与其具有同样意义的名词或介词结构等静态表达。王寅(2007)在其《认知语言学》一书中叙述了ICM与辖域、认知域、图示、框架、脚本等术语的关系,它们之间可以用约等于连接,所以辖域可以用框架来表示。框架在词性转换上能起到极大的作用,用一雇佣框架能够很好的说明:在雇佣框架中,必定有参与者(雇佣者与受雇者),也存在雇佣这一动作以及这整个事件。参与者及这一事件是Taylor(2002)所说的事体(thing),雇佣动作为其所言的关系。因此,对不同方面的突显可以获得不同词性的词汇。如若突显参与者,employer与employee将会出现在句中的主语位置;如突显雇佣这一整个事件,employment会被选用;而若要突显雇佣这一动作,employ能被选择出现在表达中。可见,在辖域中突显不同实体(关系或事体),不同词性将被选择,这有助于解决学生词汇选取单一,动词使用过多这一问题。 在句子层面,也可以用识解观解决学生表达单一这一问题。每个句子其实就是一个事件域,Ungerer Schimid(2011)在运动事件域中列出了六个构成要素,即图形、背景、路线、运动、方式与原因。在这一运动事件域中有三个要素必不可少,即图形、背景和路线。其它三个成分基于表达的详略度选择呈现与否。因此,表达运动事件的句子就可能包含这六个要素。在这一事件域中,突显不同要素会产生不同句子结构。倒装句是将突显成分提于句首而产生的句子非常规表达。例如,Myfatherstandsintheroom(我父亲站在此房间中)因突显成分的转换将导致句子结构的变化。要是对背景intheroom突显,这句话就会转换为Intheroomstandsmyfather.倒装句的出现显然就是对不同要素的突显所致。句子不同要素的突显会丰富句子的表达形式,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学生解决表达过于单一这一问题。除此之外,由于整篇文章辖域的设定,为意义的表达设定了范围,致使意义表达在同一辖域中得以进行。加上识解观的应用,让意义表达符合人们的认知方式,这就为语篇的连贯表达作了保证。 三、结语 英语写作教学至关重要,但老师难教、学生难学。在多年的英语学习中,英语写作仍然问题颇多,比如低效的话题分析、单一的语言表达及令人不甚满意的语篇连贯等。本文尝试基于“现实—认知—语言“这一优秀原则,将体验识解观运用于英语写作教学中,进行初步的理论探讨,希望能在语言层面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还能在认知层面提高学生的写作流利度。 作者:吴晓松 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教学理论论文:思想品德教学理论论文 1.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生活实际问题 思想品德教育应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教学中要做到知识、情感、能力相统一;课堂设计要做到基础性、拓展性、选择性相统一;设计的活动要做到认知、探究、实践相统一。鼓励学生在实践中进行积极探究和体验,挖掘学生学习的潜力,通过道德践行促进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让学生自主感知、领悟和实践,将学生的进步、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解决,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目标的设定和方法的选择,例如在云南昆明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教师要教育学生搞好民族团结,追求真善美,把爱洒满人间,通过合作学习,学会用自我提高的办法和手段来提升自己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水平。教师通过科学的理论,有原则的教育和德育管理的方法来做学生的思想工作。遵从学生认知的规律,增强学生思想提高的效果,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让学生组织演讲、主题班会、图片展等活动。 2.坚持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应借助各种形式、方法和途径,让人们接受崇高理想和信念。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时候教师要重视要以生活中的材料作情境,引出问题,开展探究活动,然后再学习正文。做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手法创新。教学应准确把握本课程的综合性,以学生在成长中需要处理的主要关系为线索,将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国情等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和科学设计,避免将这些内容割裂开来,分块进行教学。教师教学要形成让学生自主发展和自主运行的机制,而不是主宰课堂。例如,上课时,要让学生学进去,讲出来,还可以让学生成立测评小组,评定学生的思想品质和平时成绩,评价学生自我发展的成绩等。满足学生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教师可以让学生轮流当思想品德背诵组长或学。实行创新的带领机制和纪律制度,让学生干部规范、稳定地管理学生,提高学生学习思想品德的积极性。让学生和教师一起评价学生,激励学生,鼓励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关心学生中的热点话题和难点问题,开启学生的心智。 在政治观念、思想提升、道德约束、文化熏陶等方面,教师必须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从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去开发和利用初中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选取学生关注的话题组织教学,教师要引导学生“自主学、合作学、质疑学、讲出来、教别人”的学习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的参与度。开展案例分析活动,引导学生在社会大背景下思考和规划人生,在联系自身实际、思考人生的过程中关注社会和世界。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坚持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师生互动 要做学习型的教师,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转变自己的教学方式,改变自己的教学行为,落实学生的自主地位。教师要创造性地组织教学内容,并设计合理的教学结构,让学生通过同伴互助的“做、讲、练、教”方式,达到强化所学知识,发展自身素质的目的。教师要注重学习策略和学习方法的指导,要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充分掌握学情的基础上设计生生互动、师生互动的教学活动,根据学习基础,对学生提出不同层次的学习要求,根据课程目标和学情,深加工教材,使老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变得更有实效,更具教育和生活的意义。 4.结束语 当前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存在理论和实践脱节的问题,我们要不断创新教法和学法,追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推进“学讲方式”应用,改善课堂教学氛围,使教学活动更有目的性、针对性、时效性,实现教育本质的回归,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发挥学校在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社会的进步。 作者:王峰 单位:江苏省新沂市合沟中学 教学理论论文:体验式外语教学理论论文 一、理论基础 (一)体验学习的理论 体验式学习理论的主要倡导者考尔博在他的著作中对体验式学习教育理论进行介绍。他认为它由四个基本阶段构成,包括:体验—思考—抽象—实验。体验阶段指学习者在真实的情境中去体验世界和生活,并且在体验过程中获得各种感悟与知识。思考阶段指体验者描述并思考自己的体验活动,对自己的体验活动进行归纳、分析与反思。抽象阶段指体验者加工与处理所获的初步经验,将感性知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并抽象成概念。试验阶段指体验者在新的情境中检验自己的理论假设,并且将所获得的经验和概念运用于其他新的情境中。 (二)克拉申的情感过滤假说 体验式教学理论是基于克拉申的情感过滤假说所提出的教学理论。情感理论指的是情感因素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克拉申把情感分成动力、自信和焦虑三类。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动机不足、缺乏自信以及过度焦虑会阻碍语言的习得。相反,动机明确、自信满满和低焦虑感会加速语言习得。因此,根据他的情感过滤假说,教师的任务就是如何引导学生把焦虑降低到最低程度。体验式外语教学能够减少外语学习中的焦虑和恐惧。在体验式外语课堂中,学生是主体,教师在教学中为学生营造轻松、有趣和友好的课堂氛围,确保学生有效地进行体验式学习。在此过程中,教师身上必须要散发快乐的愉悦情绪。教师快乐的情绪必然会感染学生,帮助学生放松下来,消除焦虑,带动学生快乐的学习,更好地接受新的信息。 二、体验式外语教学理论在大学英语中的应用 在体验式外语教学中,“参与”是前提,“愉悦”是共鸣的先导,“共鸣”和“环境”是外语教学体验机理赖以发生的依存条件。成功的体验式外语教学需要将“参与”“愉悦”“共鸣”和“环境”四个要素相互融合。 1.鼓励学生全身心投入在体验式外语教学课堂上,学生是主体,教师要鼓励学生自发和主动地学习,积极发言,参与多样的课堂合作交际活动,分享自己的心得和体会。学生只有最大限度投入到语言学习的活动中,在平等、友好、协商、自主的气氛中学习,才能提高语言综合应用能力。 2.愉悦的情感体验体验式外语教学活动所追求的积极体验,总是与学生获得“愉悦”紧密关联。学习者只有在快乐中学习,体验到乐趣,才能激发、保持和提升学习者的兴趣,才能持续地获得前行的动力。因此,在外语教学中,只有让外语学习者体验语言学习的快乐,反过来促进外语认知和使用经验的增长,才能培养出“知情合一”终生学习者。 3.和谐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共鸣营造体验式外语教学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是体验式教学原则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高度重视师生关系、教学氛围等要素,积极营造自然语境,使学生保持轻松愉快的学习心情,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 三、结语 体验式外语教学模式以学生的体验为优秀,通过创设教学情境,让学习者亲身体验、观察和认知,在实践中升华和完善知识体系,培养语言能力。体验式外语教学实践与理论课题的研究仍然处在探索推进中,随着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我们希望英语教师能够引导学习者进入到“自我反思—自我激励—自我提高”的良性循环中,并且能够帮助他们从中真正体验到成功和快乐。 作者:杨妮 李明子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 教学理论论文:课程教学下的法学理论论文 一、法学理论教学的现实情况 教育部制定的法学专业课程有14门,法学理论课程以法理学为代表,同时在各个部门法中也都涉及本部门法的相关基础理论教学。法理学虽然不是具体针对研究某一部门法学或某一项法律制度的学科,但对学生以后学习宪法、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部门法学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就法学基础理论本身的学科背景来看,它以人文社会科学为背景,在大学生的相关背景知识空白的情况下来讲授这样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基础理论一直是法学教育的重点。同时由于理论教学内容本身的抽象化、理论化、体系化,使得如何在课堂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生动形象地讲授法学原理理论成为教学时的难点。授课老师认为法学基础理论难讲,要讲清楚,讲得浅显易懂不容易;学生认为法学基础理论难学,抽象晦涩,内容庞杂,体系难以理清。在理论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是渐渐向学生展示法学理论自身丰富而深邃内涵的过程,格言似的语言展现的是精妙的原理和崇高的精神,曾有学生深深为博大精深的法学理论所着迷,并说法学的基础理论是一件令人叹为观止的艺术品。然而这件艺术品并非没有瑕疵,一方面,我们看到了法学基础理论作为以哲学为背景的法律中的基础学科所展现的深奥理论;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法在社会实践运行中与现实生活的冲突碰撞,司法、执法过程也时常遇到各种困难。应当清楚看到,法学理论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将具有根本性、基础性的作用,也是法律职业者要做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工作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 二、法学理论教学的困惑所在 即使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确立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提出的当下,在法律体系日渐完善、法学教育日臻成熟的情况下,仍然避免不了在法的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困境和考验,这些矛盾的出现同样给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提出了课题。 困境一,法理学以哲学为背景进行研究,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的特点,这样就不免与现实产生距离。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可以为以后其他部门法学科的学习,提供一般规律性的法学方法论的导引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学基础理论的导引性就显得很乏力,各个部门法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依托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运行来完成,反观法学基础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则明显微弱得多,表现出处理各类问题层面上的渗透力不足。然而,法学基本理论作为一种指导性的学理,其干预力应当在广度上、深度上都是完整的,但事实是法学理论在指导的深度上只停留在了理论层面,在进入实际操作层面发生了断层。这就导致了法学基础理论在作为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的司法考试中处境尴尬。以每年全国性的司法考试为例,司法考试的应然状态应当是法律人由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发展的一个关节点,而恰恰在这个关节点处,法理学发生了断层。从而发生了一种奇特的现象——平时所学习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在司法考试中通常不是标准答案,而司法考试中的参考答案在真正法学理论中又经不起推敲,这一点在法理学中表现尤为突出。担负选拔优秀法律人才、意义重大的司法考试中的应试法学理论与真正的法学理论之间产生了的巨大冲突。而这种状况的出现,也值得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进行深刻的反思。 困境二,我国法学基础理论教育起步较晚,无论是在法律文化积淀层面、还是法律价值内涵、技术制度层面都与西方法理学有一定的差距。在教学活动中,许多法律著作通常的写作模式都是:就一个问题列举许多西方学者观点,论述其优缺点,最后提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是怎样认识的,在批判其他观点的狭隘性、局限性过程中提出后者怎样具有超越性。但是,这种观点无非是以上各种观点的总结和捏合,并没有太多的创新和高明,即所谓的“折中说”。诚如学者说:“所谓‘折中说’,即是没有学说,因为根本没有自己的观点。”如果我们的法学教育习惯在这样一种亚健康的思维模式下发展,总是在批判他人观点中寻找快感,在整合他人观点中获得成就感,那么,我们的整个法学教育就真的很难步入法律的理想家园。 困境三,法学基础理论一向被认为是一位表彰权利的勇士,但是在权力面前却失去了太多的骨气。法律为政治统治服务本身无可厚非,但是,突破法律所秉承的原则,唯政治统治马首是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法学理论中许多优秀的价值理念,完美的技术制度,神圣的精神内核,当与国家的现实情况和政策意向发生冲突时忽然变得苍白无力;而当政治统治发生需要时,却动辄任意修改法学基础理念,影响其价值取舍,撼动其基本根基。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法学基础理论作为其他部门法的基础对法治精神的实质内核应当是一种坚持,而不是对政治的一种迎合。法学基础理论作为各个部门法的基础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应当充当开山铺路的急先锋,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一个克服政治任性的过程,法学基础理论应当为依法治国寻求更多的理论支撑点,而非为政治的任性提供自圆其说的依据。只有在这样的过程中,法学基础理论教学才能步入真正的良性循环。 三、法学理论教学的解决出路 以上,是笔者结合近几年从事法学教学活动,基于和学生的深入交流、归纳总结的思考所得。这些方面的困惑应该说不仅是对当前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效果的困惑,同时也是对整个法学教育发展的困惑,更是法学理论教学在法学教育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鉴于此,结合法学基础理论课程自身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在今后的法学理论教学活动及学习中,应该作出一一校正,教学手段及方法适时作出适当的调整。 首先,为了解决第一重困境,笔者认为法学基础理论课在倡导学习运用法律原理的同时,应当注重对法律事实探知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对法律事实调查、搜索、归纳、提炼、分析、认证的能力。这并非是简单的调查搜集客观事实,而是法律人运用法律思维去判断、分析、确认、选择客观事实,提醒学生对某一问题得出的结论是以法律事实的探知作为第一手材料的。从现实角度出发,对事实材料背后所蕴含的法律关系进行提炼、认证,最终获得对事物的法律评价和价值判断。借以试图联结法律基础学科在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断层,加强法学理论在司法实践层面的渗透力。考虑到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浙江警察学院《法学导论》的授课计划特意尝试安排三次实训课程,分别以读书报告会、案例分析、主题辩论等方式开展,实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生活,学生参与热情较高,教学效果反映良好。 其次,为了解决第二重困境,笔者认为法学理论课应当注重强调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法学理论是思辨之学,法学理论课程当然应该是培养法律思维②的学科。通过对法学理论的学习掌握,培养学生形成运用法律思维的思考能力,把现实案件中各种要素转换成法律要素,再通过各种不同思维模式将各种要素整合,最终形成对问题的看法和结论。法学理论课应当重视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认识、辨别、解决能力,形成自己独立的法律思维模式,面对问题有自己观点,而非人云亦云。笔者提倡学生对问题大胆提出独到看法,不要动辄适用“折中说”,禁止向“折中说”逃逸。应该认识到,法学理论这类基础理论学科的教学宗旨是培养能提出问题和集中注意力寻找未知问题答案的人才。对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学理论基础知识的夯实,培养其法律思维能力、形成法治观念,引导其领悟法学智慧和掌握各种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能力。因此,建立在服务和满足社会各方面需求的能力培养,才正是优秀的法学理论教学方法。 最后,为了解决第三重困境,笔者认为法学理论课应当是一门注重培养学生法律人格、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的课程。在法律学习中,首先要形成的就是法律角色参照,也就是一个法律人在所处位置上对外观察、处理问题的方法、方式以及法律独特的法律推理论证模式。在我们形成以法律角色参照为基础的法律人格之后,我们就具备了“双重人格”,在处理日常生活时,我们运用通常人格;在面临法律问题时,就适用法律人格。培养学生能够充分运用法律人格,有力地阻止法律之外的因素以及个人情感、利益得失的介入,理性地保持从法律角度出发的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培养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能够做到结合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步伐运用法学理论来分析社会现象,从而保证法律人的骨气,树立和维护法律的最高权威性。应该看到,中国的法学教育走到今天是经历了一系列艰辛曲折的路程,我们在肯定它的进步和重要意义的同时,也要不断反思、比较、吸收、借鉴、创新。纵观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模式,不论是民法法系国家以“讲授式”为主,还是普通法法系国家以“案例教学”为主,都出现教学方法、手段、模式上的相互融合。也就是说,民法法系的法学理论教学虽然以讲授式为主,但当然也会有案例的引证、分析和说明;普通法法系的法学理论教学虽然比较多地充斥着案例分析,但是讲授式在这里其实也是贯穿几乎所有的基本教学方法。新世纪的中国法学教育,必然要与法制社会、知识经济、权利时代相适应,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融合不同的教学方法模式,对法学基础理论知识进行正确地观察、认识、解释、说明以及依托这样的理论基础对当代社会发展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准确地分析和评判,通过更合理的机制体制的建立,以期达到整个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国家利益的统一。 作者:何悦单位:浙江警察学院 教学理论论文:高校体育教学理论论文 一、交往教学理论对高校体育教学的启示 (一)在改进教学组织形式中的启示 高校体育教学在以往的教学工作中,虽然有过突出表现,但对于现阶段的教学环境来讲,固有的教学组织形式已经不再适用于新的高校学生,倘若坚持传统的教学方法,将会对高校体育的教学发展,造成严重的恶性循环。为此,本文认为,交往教学理论对高校体育教学的启示是非常大的,可尝试将该理论应用到教学组织形式当中。第一,交往教学理论比较强调师生交流与沟通,而固有的教学组织形式都是教师为主导,这就为交往教学理论的应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因此,在日后的教学组织当中,可以首先播放相关的资料或者是阐述数据,之后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与学生互相讨论,之后决定训练方法。第二,在课堂教学当中,不乏有些学生会按照错误的方式去执行,此时的教师应抱有“创新”的态度与学生展开交流与讨论,应从知识上、技术水平上、训练方法上与学生探讨,让学生自己认识到训练的错误和动作的失误,之后积极按照正确的方法去训练,完成知识点的理解和动作要领的领悟,这要比强硬的规定和言辞过激的批判更加有效。所以,交往教学理论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启示在于,促进教学组织的优化和重构。 (二)在进行体育教学评价中的启示 体育教学评价是依据一定的体育教学目标及其有关的标准,对整个体育教学过程进行的调查,并评价其价值和优缺点,以求改进的过程。在实际的工作中,体育教学评价主要是划分为评价学生学习、评价教师教学两个部分。首先,交往教学理论对评价学生学习的启示在于,不再过分强调体育成绩的指标,而是从学生的实际训练强度、学习态度、个人能力等情况出发,为学生制定有效的教学方法,并非单纯的强硬训练。第二,交往教学理论对评价教师教学的启示在于,告别过去的纯成绩比拼,同时促使学生与教师的交流增多,帮助更多的高校体育教师放弃“高高在上”的地位,能够站在与学生相等的平台上对话,这对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和个人教学能力的领悟,都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从目前的教学评价来看,很多高校体育教师都在不断的努力,一方面会实行积极的教学手段,变相体罚等措施得到禁止;另一方面,高校体育教学的框架和实际成果,都得到了提升,总体上的教学趋势还是比较积极的。所以,我们在未来的体育教学中,应积极推行交往教学理论,与学生更好的沟通,从而实现教学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总结 交往教学理论虽然提出时间较早,但是在后续的丰富和发展中,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理论体系,并且与客观教学相结合,总体上的积极意义较大。目前的高校体育教学,在融合交往教学理论后,教师与学生的改变都比较大,这是令人欣喜的。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高校体育教学,仍然在坚持传统的教学手段,虽然获得了较多的成绩,但并不意味着传统手段优于交往教学理论。体育教学应是不断改革、优化的过程,只有融合更多的先进理论和先进方法,才能促使高校体育教学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作者:高阳 单位: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艺术部
法律逻辑论文:教学法律逻辑学论文 一、应实现向法律实践的转向 非形式逻辑在实践中体现为用日常生活中的自然语言来加以论证,而形式逻辑的论证则用的是人工的数学语言。形式逻辑侧重研究论证的有效性,而非形式逻辑则侧重研究论证的合理性。早在两千多年以前,逻辑学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古希腊的第一批逻辑学家就是律师。19世纪以前,在逻辑学的教学中就一直延续着一种所谓大逻辑的传统。亚里士多德一直重视关于论证的研究,所以其《工具论》和《修辞学》的研究对象就都是对运用自然语言作论证的分析与评价。亚里士多德还对运用自然语言作论证提出了三种评价方法,即分析方法、论证方法和修辞方法。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论辩理论与形式逻辑是受到同等重视的。但是,自19世纪中期数理逻辑兴起以后,现代逻辑就统治了对逻辑学的研究,人工语言也完全取代了自然语言。但这种过度形式化的逻辑与人们的思维是严重脱节的,所以它就不能满足论证实践的需要,尤其是法律实践中论证的需要。20世纪中后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非形式逻辑便应运而生了。佩雷尔曼认为,“形式逻辑是关于演绎和强制的论证,非形式逻辑是关于说服的论证。法律逻辑是一种启发性的逻辑,而形式逻辑则是证明的逻辑”。非形式逻辑运动的兴起既是因应法律实践需要的一种创新,也是对逻辑学研究传统的回归。非形式逻辑拒绝为逻辑而逻辑,它使法律逻辑学因而能面向真实的法律实践,所以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应实现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的互补 关于逻辑学的定义,以下几种观点具有代表性。1)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2)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有效性的科学;3)逻辑学是研究区别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方法与原理的科学;4)逻辑学是研究区分好论证与坏论证的方法与原则的科学。从法律专业教学要求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前述第四种关于逻辑学概念的表述更为可取。逻辑学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工具性的学科,其中的非形式逻辑不仅是法律逻辑学中的一个分支,并且是法律逻辑学中的一个重点。因此,那种认为非形式逻辑不是逻辑的观点是不成立的,凡是以思维的基本形式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理论都属于逻辑学的理论。在法律论证中,一直存在着两种逻辑方法:一是形式符号的方法,二是论辩的方法。前者强调的是其论证的正确性、可控性和确定性;后者则强调意见冲突、选择评价和理性抉择。实际上,法律论证是非形式的,法律逻辑学的使命就是要为这种非形式论证的有效性确立起一种理性的标准。这样,与其说非形式逻辑研究的兴起是对形式逻辑的“去形式化”,还不如说非形式逻辑是把形式逻辑能把握的逻辑法则用另一种形式运用于实际论证的过程之中而已。历史地看,逻辑学一直在关心论证和推理。但自100多年前开始,它开始转向专注于数学。在整个20世纪,逻辑学中“哲学性的成分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少,而技术上却越来越精致”。逻辑语言因此也在高度技术化,也完成了它从自然语言到人工语言的巨变。然而,法律实践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法律思维必须面对的恰恰正是这种复杂性,所以企图人为地用某种形式之义的思维方式或处理方式将之消除是不可能的。另外,事实上,包括一些数学家在内,任何人都是不可能放弃其母语的,而在法律逻辑学教学中教师脱离自然语言与符号泛化也是使学生产生不满的原因之一。作为逻辑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在法律逻辑学教学中也要求学生应掌握其中的符号技术和工具的使用方法。但是,在将其应用于法律实际的论证时,却会困难重重,因为学生在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其中的符号化的语言后,却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人工语言中的逻辑形式与自然语言中的语句有明显的区别,以数学形式出现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讲或不愿讲、不能讲的语言,会让他们觉得法律逻辑不是关于推理和论证的。学生要求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要求能学一门真正的关于推理和论证的课程。形式逻辑明显地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在教学过程中,笔者曾屡次听到过学生的抱怨,即抽象的逻辑演算对他们认识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没有帮助。前提的可接受性、前提与结论的相关性及结论的可接受性等,这些法律论证过程中的问题,形式逻辑几乎都不能给出回答或无法对之有回答。形式化的现代逻辑在特定的领域中很有价值,但它不适合法律领域。随着逻辑学在形式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它也就越来越脱离我们的生活,以至于会使学生谈逻辑而“色变”。法律逻辑学作为一个应用性学科,必须立足于实践,必须能发挥它的推理和论证的功能。法律逻辑学作为一门“临床”逻辑学,如果将之建立在一种“纯粹”逻辑的基础之上,那么它就会失去应用价值。波斯纳曾说:“法律总是吸引并奖励那些善于运用非形式逻辑的人们而不是形式逻辑——数理逻辑和谓词演算之类的;那是吸引另一类人的逻辑。”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应强调法律论证的合理性 逻辑学首先是一门形式科学,它首先关心的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但是,将形式逻辑中的数学式的推演方法应用于法律实践有根本上的局限性。人们无法通过逻辑性的演绎来得到具有强制力的自证性的结论。法律逻辑学应以法律论证的实践为导向,否则就只能是一种“大众逻辑”或“普通逻辑”。法律推理的重要特征是其“似真性”,即法律推理不是演绎推理,而是似真推理,是根据不完全的前提所进行的可修正和可废止的推理。“随着举证事实数量的增加,推理中得出的结论就可能被改写、被证伪、被废止”。在法律实践中,面对某个被演绎出的有效的论证,具备理性思维品格的人对之都必须予以承认。承认了前提,就要接受结论;如果承认了前提却拒绝接受结论,那就必然使当事者陷入一种自相矛盾的状态中。尤其在民商法领域,对证据的要求是要以其“盖然性占优势”,而并不提出必然性的要求。即使在刑法实践中,对证据的要求也是正确性与可靠性,远不是逻辑学所要求的有效性。在法律实践中,有效的逻辑推理可能产生的条件及其适用范围是十分有限的。三段论是以真前提为前提的,但“真”在衡量是否存在谬误时却并不是一个有用的标准,对“真”的终极确立是不可能的。法律对话中的参与者必须先接受某些承诺,必须以这些已被接受的承诺而非命题的真伪来展开对话,这种承诺是不适合用“真”或“假”来评判的。况且,法律规范本身也只有有效与无效之分,而无所谓“真假”之别。在法律实践中,人们更关心的不是某种论证或推理在逻辑关系上是否严格而有效,而是其前提能否对其结论提供足够的支持。法律思维要同时关心思维的形式和内容,但形式逻辑只涉及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对可接受性却缺少关注。法律论证的合理性除了形式上的标准以外,还要求要有相应的实质上的标准。法律逻辑不仅应有推理形式上的有效性,并且还应有推理前提的真实性和可信性。 四、法律逻辑学教学应关注法律逻辑的终极目标 1832年,奥斯丁在其《法理学问题》一书中明确提出了“法律命令”的概念,把确定性视为法律的生命,认为司法的作用仅仅在于运用逻辑推理中的三段论方法将法律适用于案件。然而,随着逻辑学和论证理论的发展,作为形式逻辑优秀的三段论遭到了空前的批判。论者认为,虽然运用形式逻辑进行推理能保证其结论的确定性,但作为演绎推理的法律却并不具有严格的明确性、一致性和完备性。法律规则有其“开放结构”,所以在适用过程中总会出现立法者不曾预见或不可能预见到的情形。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严格性和确定性是以空洞性为代价而实现的”。“就其本性来说,形式逻辑没有能力来处理人们的日常思维中所涉及的这类问题”。并且,演绎推理是以其前提的真实和充分为条件的,但在法律论证的实践中,前提不够真实和充分的状况是无法回避的。这样,削足适履式的法律逻辑学教学的结果,就极可能造成学习者日后在运用该法律理论时对相关事实或法律规范的扭曲。另外,衡量法律论证的成功与否,主要并不是基于逻辑形式做出的评价。一个法律论证,其逻辑形式有效,能被目标听众所接受,并能使论辩中的意见分歧得以消除,这自然是它要追求的目标。但是,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的一种情形则是,虽然其论证也完全符合形式逻辑中的关于有效性的要求,但目标听众对之却不接受。反之,另一种常见的情况则是,虽然其论证的逻辑形式是无效的,但目标听众对之却能接受,并且也能使论辩中的意见分歧得以消除、纷争得以平息。因此,虽然形式逻辑中的规则是不能违背的,但在逻辑的法则之外,我们还需要对法律论证的特殊形式与具体运用作研究。这样的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才能真正适应法律实践的需要。 综上,法律逻辑应包括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运用和法律运用中的特殊逻辑理论两个部分。其中,形式逻辑是基础,特殊逻辑则是在形式逻辑的基础上借助现代逻辑手段开发出的一种逻辑,它可为法律专家提供一种逻辑模型。法律逻辑是一种包括了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在内的广义上的逻辑理论。 作者:蒋晓云单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教学改革逻辑学论文 一、我国法律逻辑学课程存在的问题 综合性高校仅开设“逻辑学导论”在课程设置上,中国政法大学属于相对比较完善的,除了为本科生开设“逻辑学导论”之外,还开设了诉讼逻辑、法律逻辑和侦查逻辑等。但是一个学校的课程完善不代表整个中国的高校都具有这样的课程设置。一般的综合性大学的法律专业仅开设“逻辑学导论”这一门课程作为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同时在教材的选择上也不尽如人意。一方面受到课时数的限制,仅仅对逻辑学在法学中进行生搬硬套,这样的教学结果就是学生对逻辑学稍有理解,对法学理解也不是很深,在两者的结合上简直就是在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这样的“人才”走向社会可以为社会带来怎样的效果呢?这种形式的授课,讲述的都是普通逻辑学的内容,没有突出法律的科学性,也没有深入考虑法律内部的问题,肤浅得很。 第二,对于法律和逻辑结合所产生的“法律推理”的讲述让人十分诧异,要么抛开法律讲推理,要么抛开推理讲法学,这样的课程设置简直让人发笑。有的人说“实质法律推理”也叫“辩证推理”。而事实上“实质法律推理”的根据并不是取决于推理的逻辑问题,而是推理之前的事实依据,应该属于“内容推理”。还有的教科书认为“个案适用推理”、“民事责任划归的推理”等其他责任划归推理都划归到法律逻辑学里。这种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是对于概念的混淆。 第三,存在大量法律逻辑学属于不规范以及分类偏差的错误,这样的错误是由于不能坚持以“逻辑学”为研究基础,必然会把法律逻辑术语搞混,造成不规范和分类错误的情况。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对于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在讲“法律辩证推理”时却去讲“实践推理”和“实质推理”,并且不重视法律逻辑学的法律的主体地位的情况,在进行法律逻辑学的讲授过程中需要进行纠正的。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方案 通过笔者研究,在解决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上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2.1分清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作为区分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的方法,首先搞清楚普通逻辑学和法律逻辑学的整体和个体的关系,然后再加以区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2.1.1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显然普通逻辑学属于逻辑学中较抽象的问题,而法律逻辑学则属于抽象中的具体个例。 2.1.2理论和应用的关系普通逻辑学属于理论逻辑范畴,更多的是进行形式和方法的理论研究;法律逻辑学则更倾向于逻辑学在实际中的应用,而应用的正是普通逻辑学中的理论结合法学理论。 2.1.3广泛和个体的关系在普通逻辑学中并不涉及固定的应用领域里的个性化问题;法律逻辑学则必须应用到法律领域内的各种具体化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所以在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过程中既要讲授普通逻辑学的思维方法,又要讲授法学中对普通逻辑学的应用。在概念的讲述上既要讲述法律术语的主观规定与客观现实的矛盾,也要讲法律的稳定与灵活的统一,而判断的真假特征与判断的断定上更要明确法律条文的意义,同样的推理要注重法律辩证推理和形式推理的统一。 2.2解决法律逻辑学和法理学的关系在这方面对于法理学、法律方法论和法哲学等学科的理论成果要经过辩证判断之后吸收,再避免出现照搬其成果的情况。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在法律逻辑研究基础之上的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思维形式。在进行法律辩证推理的讲解时不能完全不顾形式而只考虑内容,这都是一些普通综合性高校在法律逻辑学课堂上容易出现的错误。总之,这二者的关系不能是脱离开来的两个孤立部分,而应该是互相结合融为一体的两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采用这种逻辑统一的方式实现法律逻辑学术语的规范化是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内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3重视“法律”在法律逻辑学中的特色目前大部分法律逻辑学课程中所讲述的都是普通逻辑学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问题,采用的方法大多是“案例分析+普通逻辑学原理”,这在整个法律逻辑学中是属于个体与整体的关系,目前的方法必须采用,但是仅采用目前的办法还远远不够。法律逻辑学的内容应该包括应用逻辑学和特殊逻辑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这些情况中不仅有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逻辑问题,还有法律逻辑规范中自身存在的逻辑问题。总之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多采用法律实践的研究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明确法律逻辑学中法律的重要性。 2.4重视法律推理的地位既然是法律逻辑学就应该凸显法律推理的重要性,以法律推理为主要依据。根据逻辑学界的通用说法就是逻辑学就是推理学。尤其是法律逻辑学,更应该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之上重视逻辑推理。事实上,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法律事实明确、而法律动机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推理对案件进行分析和侦查的过程,对案件的认定存在必然关系。在具体讲授过程中,特别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2.4.1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只有弄清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才能明确使用的适用范围。 2.4.2法律推理的种类通过对种类的详细描述,才能让学生了解在具体情况中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的推理。 2.4.3法律推理的要求对事实的可信性进行分析之后采用正当的形式和合法的手段进行法律推理是法律推理必须遵照的要求,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2.4.4法律推理的作用法律推理的使用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2.5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目前国内的学术氛围就是重理论而轻实际,这在学术探讨中无可厚非,但是大部分学校培养的人才是要到社会中去实践自己的理论,而不是去研究机构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的。这就造成大部分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空有一身理论而无法进行实践操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正是出于法律逻辑学的特点———经验性学科而得出的结论。经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更胜于理论。 三、法律逻辑学的应用(密室逃脱策划方案) 3.1活动主题本次活动的主题就是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 3.2活动目的“普通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方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为提高学生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它注重培养学生准确判断、精确推理的能力,因我院是培养执法工作者的摇篮,执法工作者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素质,而且逻辑学来源于实践,最终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因此未来的执法工作者学习逻辑,更应该结合实际思考和体会。根据我院学生所学专业需要,培养学生逻辑推理实践应用的能力是有必要的,特在2012级本科大队开设“普通逻辑学”的实践活动,在学习理论知识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3.3活动过程 3.3.1准备工作人员准备:活动参与人员从2012级本科大队7个开设普通逻辑学科目的班级中选出20名学员分两次参加此项活动。活动地点准备:新疆警察学院北校区1号教学楼二楼全部行政班级教室(202~208)。(注:活动当天需学生处领导配合安排各区队教室)活动器具准备:根据设计关卡,列出项目活动器具清单,上交至基础部综合教研室教师处审核,统一配备。(注:因活动设计需要向警体训练部借用手铐) 3.3.2正式活动部分参加人员先聚集在一号教学楼阶梯101教室统一进行对本次活动的全面介绍和规则的学习,再随机分组,由每组负责学生分别带到202-209教室统一开始第一关:心有灵“析”、心心相印。活动中,所有参与学生必须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联系实践,紧密配合,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人人参与其中通过团队合作寻找线索,推理、联想、破解谜题获取最终密码,才能全部成功逃脱。随后由第一名逃脱的小组再进入终极关卡:越狱终极大Boss。最后评出逃脱最快、使用提示最少的小组为冠军进行奖励。此次活动,教师只是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密室关卡,不仅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而且还专门单设一间供邀请嘉宾闯关,让我部全体教师与学生同时参与活动,真实切身体会其中的奥秘。 3.4活动总结通过这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无论是推出了成功经验还是发现了存在的不足,都会对学院的本科实践教学模式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类实践教学活动可长期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四、总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大胆革新必须坚持全面系统的讲解逻辑学原理,并结合法律学原理进行综合应用,保证学生在掌握原理的情况下能有更多的实践机会。本文中提到的密室逃脱策划方案就是在教学中的大胆革新,通过这样一个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对于法律逻辑学的理论理解,并能够真正运用法律推理制造问题和解决问题。由于笔者水平有限,问题的阐述过程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欢迎指正。 作者:王君单位:新疆警察学院 法律逻辑论文:基于行为逻辑的戒毒法律制度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 任何法律制度都以人的行为为规制对象,主体的行为逻辑抑或行为范式都必然或隐或现的对法律制度的实际运行和最终效果产生诸种影响,不研究主体的行为逻辑,或者对主体的行为逻辑本身熟视无睹,而闭门造车式的进行法律创设,这样的法律制度必将是苍白的,必将因为失去对其所规制对象的行为把握而遭致主体的逃避进而形同虚设。盖因如此,考量法律制度所规制主体的合理需求及行为逻辑,厘清影响主体行为选择的各种影响因素,并以此为基点进行制度设计或完善,应该是法律制度生成发展的一种自然状态或理想图景。我国《戒毒条例》明确规定:“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从根本上说,戒毒工作以人为本就是要通过戒毒体系的科学运作,尽可能地促使吸毒人员戒断毒瘾,从而有利于国家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了解吸毒人员的合理需求,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是实现戒毒工作以人为本原则的基础性问题,也是戒毒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完善的主体基础。现阶段完善我国的戒毒法律制度,就应该对戒毒人员戒毒的行为逻辑进行系统的实证分析,以此厘清吸毒人员的合理需求,进而进行制度完善。已有研究表明,有高达90%以上的吸毒人员都曾经想戒除毒瘾,但研究同时也发现,戒毒人员复吸率也高达90%以上。这是一种非常矛盾的现象,也是一种非常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甚至有人由此而得出结论,吸毒人员一旦成瘾就不可能戒除毒瘾,也有看法认为,“一朝吸毒,终身戒毒”。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想戒除毒瘾,又有那么多的人复吸,或者说戒毒失败?这表明两个问题。想戒除毒瘾的吸毒人员多,说明吸食的人员或者其家人对的危害性已有一定的认识,从另一个方面表明了我们禁毒宣传的效果。复吸人员的比例高则表明戒毒工作的高难度和高复杂性,进一步的思考则会发现我们的戒毒工作体系或者戒毒法律制度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分析这一问题,本文以实证调研为方法,通过对50位吸毒/康复人员访谈和调研,了解吸毒人员戒毒的逻辑,并提出以此为根据完善戒毒工作法律制度体系。 二、戒毒者行为逻辑的实证分析 戒毒是一种行为,行为就必有其行为逻辑。吸毒者戒毒的行为逻辑是怎样的?尽管在很多研究中都已经关注到了这一现象,但对此进行的研究并不多。我国《戒毒条例》规定,戒毒工作“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吸毒人员戒毒的行动逻辑,即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的行动过程是从自愿戒毒到社区戒毒再到强制隔离戒毒的过程。整体上看,这一概括是准确的,但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会发现这一概括仍有不完善的方面,特别是其中的自愿戒毒方面尚有很多值得深入思考的地方。《戒毒条例》第9条规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这内含了五重含义:其一,国家鼓励自愿戒毒;其二,是否进行自愿戒毒属于吸毒人员个人行为,是“自行”戒除毒瘾;其三,自愿戒毒是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其四,自愿戒毒是接受戒毒治疗;其五,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这五重内涵共同指向自愿戒毒的三个要素:一是吸毒成瘾人员;二是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三是接受戒毒治疗。就此而言,现有法律制度从吸毒主体看,吸毒未成瘾人员没有涵盖在其中;从吸毒人员自愿戒毒的方式看,吸毒成瘾或未成瘾人员的自我戒毒、家庭戒毒,以及一些民间自组织的自愿戒毒没有涵盖在其中,也就是说,吸毒人员在“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之前的戒毒行为都没有得到相应的规定。 (一)自我戒毒及其行为选择不少吸毒人员在吸毒后,无论是否成瘾,会产生一些通过自己的努力戒毒的行为。这种戒毒行为笔者称之为“自我戒毒”行为。就访谈对象的情况看,吸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不少人员首先都是自行进行自我戒毒。案例一:宋某,男,1978年出生,2007年开始吸毒。最初,他主要是溜冰,也没什么瘾。之后,他开始使用海洛因,到了后来“就跟完成任务一样了,每天到这个时候如果不去用的话就会非常难受。”发现成瘾之后,他和另一个毒友决定去武汉自愿戒毒,但考虑到费用问题,同时,宋某还在外面有生意,于是决定进行自我戒毒。这种吸毒成瘾而进行自我戒毒的人员大多属于对的危害性有一定的认识,其家人、亲戚、朋友都还不知其在吸毒的吸毒人员。 (二)家庭戒毒及其行为选择一些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发现其吸毒行为后,不论吸毒人员是否同意,会采取各种方式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有的家庭甚至使用强制性的方式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这种家庭帮助吸毒人员戒毒或吸毒人员在家庭戒毒的行为,笔者称之为“家庭戒毒”。从笔者访谈的吸毒人员看,他们都经历了家庭戒毒的过程。案例二:章某,生于1982年,17岁开始吸毒。章某在家吸毒时,基本上选择在浴室洗澡的时间,这使他洗澡的时间长达一小时左右,导致父母的怀疑。一次父母把门踢开后,他吸毒的情况被发现了。家人在第二天就开始让他在家“干戒”,为此,父母在一直在房门外守候,晚上就用一把睡椅在房门外睡觉。家人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并为他买来一千多元钱的药品帮助他戒毒。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两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在自我戒毒和家庭戒毒不成功的情况下,后来都选择了去自愿戒毒所戒毒。钟莹博士的研究也证实了这种现象的存在。她在对602位吸毒人员戒毒的问卷调查中发现,“76.1%的调查对象自述曾进行过自愿戒毒(入住自愿戒毒医院或自己在家干戒),平均自愿戒毒次数为5.22次,最多甚至达到20次以上。男性自愿戒毒的比例为73.7%,女性为81.096。从自愿戒毒的方式来看,在尝试过自愿戒毒的调查对象中,90%的调查对象自己在家干戒过,其中男性更高达95.6%,女性则占86.9%;有72.8%的人曾入住过自愿戒毒医院,其中女性占83.5%,男性占67.0%。与女性戒毒人员相比,男性戒毒者更倾向于选择在家戒毒的方式。”〔1〕 (三)以戒毒者行为逻辑考察已有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上述实证调研证明自我戒毒和家庭戒毒已经成为吸毒时间不长,戒毒动机比较强烈的吸毒人员戒毒的重要选择。之所以如此,一是政府多年的宣传已经使很多社会成员了解了的危害,他们希望家庭成员能够戒除毒瘾。同时,这也表明社会成员已经认识到吸毒行为本身的非法性;二是受传统家庭观的影响,家庭成员不希望家庭丑闻外传,因而希望通过家庭的支持促使吸毒人员戒除毒瘾;三是相对公安部门而言,家庭成员发现吸毒人员吸毒行为的时间会早一些,他们不希望家庭成员的吸毒行为被政府相关部门发现而成为打击的对象。还有一种未被《戒毒条例》纳入的戒毒方式是所谓“类家庭生活戒毒康复模式/工作坊”的社会自愿戒毒方式。“即一批热心于禁吸戒毒公益事业的人群,尝试运用住宿家庭生活的方法,帮助无工作、无家庭、无生活来源的隐性吸毒人员戒毒。其具体做法是:把那些“三无”吸毒人员集中住宿,让他们以家庭成员的资格共同生活。对入住人员允许互不报真实姓名,互用代号;在入住期间,有一名被指定的负责人主持被安排的日常活动;按月给他们统一使用的活动经费(经费来源:自筹及朋友捐助为主、志愿者少量支持一点);入住人员自行安排一日三餐;对入住人员的开支情况包括伙食费、交通费、电讯费、娱乐活动等每天记录,且财务、帐簿公开,充分体现自我管理,互助戒毒。此外每天均有志愿者(轮流)陪伴生活、外出活动。这种在陪伴中引导戒毒者自我管理,互助成长做法,其优秀意图是想通过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帮助入住人员重塑新的价值观,触入新的社交群体,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增强抗挫折能力,以康复、回归常人生活为目标。“我姑且把这种助戒做法取名为类家庭生活戒毒康复模式或类家庭生活戒毒康复工作坊。他们的服务和管理念是:戒毒不论早晚,持戒康复就好;来去可自便,服务永不变;帮助一人戒毒,拯救一家和睦”。〔2〕据统计,“2002年至今,他们已先后帮助75人,且已有近1/3人结婚、工作,回归社会生活。目前,每周参加帮助服务工作的志愿者有5-7人,义工有20多人;接受帮助的隐性戒毒人员有30多人,入住家庭有3人。”〔3〕由此可见,在现行政策体系下,吸毒人员戒毒的逻辑有一个从非正式组织戒毒到正式组织戒毒的过程。在作为隐性吸毒人员的时期,他们大多会选择在非正式组织场域进行戒毒,而当从隐性吸毒人员转化成为显性吸毒人员之后,他们进入到社区戒毒和强制戒毒场域。而在作为隐性吸毒人员时,他们戒毒的方式有多种选择,其中,家庭戒毒是最主要的选择。上述现象也在某种程度上突破了我们对自愿戒毒的传统认识,也引发了我们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戒毒工作制度体系的思考。 三、确立符合戒毒者行为逻辑的戒毒法律制度理念 我国《戒毒条例》规定,“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它已经对我国的戒毒体系进行了整体的设计,这一设计在整体上是比较完善的。但考虑到吸毒人员的戒毒行为逻辑,我们认为,还需要对《戒毒条例》的规定,特别是对自愿戒毒的相关规定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明确理念,完善政策,进而强化制度建设。戒毒工作应坚持怎样的理念?传统的戒毒工作多以控制、打击为主,维护社会稳定是首要目标。戒毒方面,从社区安全的角度出发,多强调对吸毒者的隔离与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依然处在“从属”的地位,现行的安置帮教工作,依然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对戒毒人员存在着片面性的认识,甚至是歧视性的看法。社区对戒毒工作目标的界定、地位的认识、意义的了解还远远不够,单纯的“彻底戒断”、“永不复吸”并不符合戒毒的科学性和阶段性特征,社区排斥、歧视和偏见不利于戒毒人员恢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因此,在笔者看来,戒毒工作的理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帮助吸毒者戒除毒瘾,二是帮助吸毒者恢复社会功能。具体体现在:“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阶梯式的发展诉求,社会融合的包容情怀,权利保障的人文关怀,多元参与的服务意识。 (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原则与优秀所在,以人为本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体现了对发展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以人为本”指的是人们处理和解决一个问题时的态度、方式、方法,即指人们抱着以人为根本的态度、方式、方法来处理问题,而所谓根本就是最后的根据或最高的出发点与最后的落脚点。〔4〕以人为本是以唯物史观“现实的人”为依据的,相应地以人为本就是以现实的人为根本的价值尺度和价值目标。〔5〕“以人为本”中,“人”的向度是把握“以人为本”优秀理念的前提,“本”的向度是把握“以人为本”优秀理念的重点。以人为本应更多的集中在对人什么的满足,如何满足这一焦点上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作为社区内弱势群体,面临着身体康复、心理调适、自我生存、社会融入、情感支持等各方面的需求。在对戒毒人员的帮扶工作中,应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融入其中,将其看作是社会上有全面发展诉求的人的一部分,充分重视其主体性和客观性,充分尊重其权利和地位,给予其充分的社会接纳空间。因此,应全方位地了解其需求、发展、权利的诉求所在。在以什么为“本”上,有一个充分、合理、科学的定位。社会融入、康复回归是戒毒工作的终极目标,促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激发其恢复社会功能的潜能和力量,是戒毒工作的重点和根本。如何实现“以人为本”,在实现以人为本的途径上,应以戒毒人员主体性的发挥为前提,以社会各界的协同参与、密切配合为力量,以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康复体系设计为途径,将戒毒人员、家庭、政府、专业化社会力量等纳入其中,真正实现社区戒毒人员回归家庭与社会。 (二)阶梯式的发展诉求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生理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安全的需求包含健康保障、资源所有性、财产所有性、道德保障、工作职位保障、家庭安全,尊重的需求包含自我尊重、信心、成就、对他人尊重、被他人尊重。尊重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是人高层次的需求,低层次的需求满足了,能够成为高层次满足的动力。国内也有学者把需要分为生存需要、情感需要、服务需要、社会需要、享受需要、发展需要六个层次〔6〕,让戒毒康复人员割裂一切的社会关系,破坏了戒毒康复人员原有的社会功能。完整的戒毒过程包括: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重返社会三个阶段,戒毒体系需要满足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和重返社会的需求。现有的戒毒体系多是以单层次、单向度的救助与帮扶,较少考虑到戒毒人员多层次的生存、生活及发展需求,戒毒资源难以满足戒毒人员多样化的发展欲求与回归社会的迫切愿望,始终陷入在复吸的怪圈的和循环中来。需要建立起阶梯式、层次化、全方位的戒毒体系,在生活救助、就业安置、心理康复、家庭融合、社区帮扶的基础之上,真正帮助戒毒人员恢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 (三)社会融合的包容情怀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是戒毒康复的终极目的,也是当前戒毒工作转型的现实需要。戒毒人员长期吸食,被排斥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因其这样一段不见光的经历而贴上越轨的、反社会的标签,难以真正地被家人、社区和社会接纳,家人和社区的舆论压力将其一次次推向“毒友”的身边,心理脱毒难以为继。社会排斥在戒毒过程中,带给戒毒人员的压力和创伤是巨大的,经济排斥、制度排斥和文化排斥将戒毒人员推向了社会的“边缘化”地带,严重地阻碍了戒毒人员重获新生与发展。资源上的排斥使戒毒人员成为游离于生存夹缝中的边缘群体,制度上的排斥与不足使其成为制度上的“弃婴”,来自文化性认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遭受着传统观念文化的排斥,社会交往中的非认同性使其遭受着社会关系网络的排斥,这势必会影响到戒毒人员再社会化认知的偏差和失败、再社会化生产的中断,且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需要一种社会融合的理念来贯穿戒毒体系的始终,构建戒毒人员社会融入与适应的多元社会支持体系,获得家庭、社区、政府、社会的全力支持与帮助,以制度和非制度力量消除社会排斥,实现戒毒人员康复的无障碍化社会融合。 (四)权利保障的人文关怀基于传统观念,社会公众对戒毒人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歧视和偏见,戒毒人员自身也缺乏应有的权利意识,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和管理的运作也存在着对他们权利保障的滞后性,戒毒人员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失。具体来看,这一群体的就业率低下、生存质量不高,就业是解决个人生存问题的优秀要素,他们的就业能力欠缺,就业状况难以满足其生存的需要;戒毒人员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难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另外,社会包容度低、个人发展空间受束缚,需要树立一种权利保障的人文关怀,提升对戒毒人员的权利保障和社会尊重,从制度设计到社会尊重,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权利保障的人文关怀,倡导公平正义的理念,致力于营造保障戒毒康员权利的良好社会氛围。这就需要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普及戒毒工作的相关知识,营造宽松的社会氛围,以此来增进康复者的自尊、自信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在法制建设和法律保障体系建设上,将权利保障贯穿始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上要切实本着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和关怀求助的原则,补充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内容,细化相关的管理细则;权利保障的人文关怀主张加大对戒毒人员的就业支持,拓宽他们的就业范围和安置渠道,解决他们的实际就业和生存难题,让他们有底气、有尊严的重新回归社会。实现全体成员社会保障权利的平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权利保障的人文关怀需要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等和完善。 (五)多元参与的服务意识戒毒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单纯的行政力量和政府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尤其是非政府组织的参与。非政府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它的产生和发展就是源于政府和市场存在的缺陷,在政府失效、市场失灵时可以起“拾遗补缺”的作用。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国家和一个成熟社会政治架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政府与社会间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改进社会管理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养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非政府组织可在政府的主导之下参与戒毒工作,政府制定戒毒的基本方式和标准,以及戒毒工作的基本需求,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或招标,由非政府组织来直接承担戒毒工作的任务。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引进专业服务的非政府组织参与戒毒工作。利用非政府组织的平台,引导戒毒人员参与公共生活,提供公共服务,从而认识到人生的尊严和价值。 四、以戒毒者行为逻辑为基点完善我国《戒毒条例》 如果以上述的理念来对照现有戒毒工作,笔者以为,现有戒毒工作在政策、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戒毒宣传、戒毒支持体系建设等方面都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现有的戒毒体系的设置与构建多是一种“行为改变的环境建构”模式,带有一定的强权性、外在性和表面性,戒毒的受益终端———戒毒者多处在一种被动接受的不利地位,自身的主动参与性较少。外在的强制性福利输入及事后司法性的干预未能很好地转化为戒毒者自身主动的实践选择和行为改变;从戒毒的运作机制上来看,司法性力量较强,而社会性力量较弱,康复目标单一化,康复的重心仍在于传统的“司法式的帮教”,缺少专业性和多元性的联动和引导,重在对戒毒者个体的监管与控制,缺少对戒毒者家庭整体的帮助与支持。 (一)在法律上重视吸毒人员社会功能的恢复工作从戒毒工作政策看,我们较好地重视了戒毒治疗工作,而忽略了吸毒人员社会功能的恢复工作。从《戒毒条例》的规定看。《戒毒条例》第18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管理、帮助社区戒毒人员:(1)戒毒知识辅导;(2)教育、劝诫;(3)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就学、就业、就医援助;(4)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的其他措施。”第39条规定“负责社区康复工作的人员应当为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治疗和辅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以及就学、就业、就医援助。”对吸毒人员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期间社会功能的恢复工作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我们必须明确的是,自愿戒毒和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具有基本功能重复的特征,即自愿戒毒和社区戒毒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康复的过程。这样,在自愿戒毒过程中,也必须制定与社区康复相应的政策体系。而对于自愿戒毒而言,由于自我戒毒、家庭戒毒、民间组织支持的戒毒在戒毒条例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就更谈不上在这一过程中吸毒人员社会功能恢复的工作了。即使从《戒毒条例》第18条、第39条的规定看,笔者认为,这些规定也还很难实现吸毒人员社会功能的恢复。这主要是由于吸毒人员因吸毒导致的社会功能受损不仅体现在生理、心理、就业就学等方面,而且也体现在其社会态度、认知、吸毒行为本身、家庭、社会交往、社会支持等方面,也就是说,要促进吸毒人员的社会功能,戒毒工作在帮助吸毒人员生理脱毒的同时,还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其社会态度、认知、生理、心理、吸毒行为本身、家庭、就业就学、社会交往、社会支持等方面进行矫治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综合矫治”,也只有这样,才能帮助吸毒人员恢复社会功能,摆脱戒毒—复吸—再戒毒—再复吸的怪圈,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二)明确条例关于戒毒组织建设方面的规定组织是戒毒工作的主体,也是戒毒工作者队伍的归属所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戒毒工作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处决于戒毒工作的组织建设。因此,加强戒毒工作组织建设对戒毒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成效性具有重大影响。《戒毒条例》关于自愿戒毒的组织主要规定为“戒毒医疗机构”,对于社区戒毒,《戒毒条例》第15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落实社区戒毒措施。”第37条规定:“社区康复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执行,经当事人同意,也可以在戒毒康复场所中执行。”这表明社区戒毒的组织机构主要是戒毒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工作人员是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康复的组织主要是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康复场所。这些关于戒毒工作组织建设的规定应该说已经很具体,但在笔者看来,这些规定仍然具有一般性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对戒毒工作的具体操作人员的规定仍然没有得到明确。如对于社区戒毒工作,《戒毒条例》规定了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但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数量,条件没有相应的规定。这可能带来两个问题:其一,由于没有数量规定,可能使相关基层组织在人员配备时简单地进行操作。实际上,这种情况已经出现,在一些城市配备专职人员时,只是简单地在街道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而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吸毒人员分布不是均等的,不同街道吸毒人员的数量不同,这样简单地在一个街道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就很难实现一对一的工作,从而很难保证对吸毒人员工作的有效性.其二,由于没有条件规定,在一些地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时并不考虑戒毒工作专业性的需要,这使戒毒工作的“科学性”很难实现。这两个方面都会对戒毒工作的成效产生重大影响。 (三)法律上应对戒毒专业人员的配置作出具体规定科学戒毒是《戒毒条例》规定的一条重要原则。在笔者看来,科学戒毒并不是简单地体现在生理脱毒和心理脱毒方面。正如前面所说,影响吸毒人员社会功能发挥的因素包括了社会态度、认知、生理、心理、吸毒行为本身、家庭、就业就学、社会交往、社会支持等众多方面,因此,戒毒工作必须在生理脱毒的同时,也在这些方面开展工作。这样,认知治疗、心理治疗、行为治疗、家庭治疗、社会交往治疗也必然同时进行,而这些治疗都有其专门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戒毒工作实质上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专业人员的配备过程中,必须选择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形成专业队伍,同时,还要特别注意这些人员的结构,形成梯级的结构性队伍,以便于专业问题的相互转介。 (四)在禁毒宣传中应增加戒毒方面的内容作为专业性很强的戒毒工作,吸毒人员的自我戒毒和家庭戒毒,以至于民间自组织的戒毒都可能面临专业性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戒毒宣传便具有了极其重要的意义。以往的禁毒宣传,大多注重知识、危害、预防等方面,这当然是对的。但从吸毒人员戒毒行为的逻辑过程看,这样的宣传仍然具有系统性不够的缺陷。如禁毒宣传中缺乏染上后如何戒毒的宣传,这使许多自我戒毒和家庭戒毒,乃至于民间自组织戒毒的戒毒工作失去了专业的支持,从而使这些类型的戒毒工作的成效受到重大影响。宣传教育的投入与预防效果存在的程度差异。在减少需求方面,仍有大量新的吸毒人员滋生预防,特别是以青少年为主体、追求刺激为目的的滥用新型问题快速发展。防止滥用问题继续蔓延、消费市场持续扩大的任务十分繁重。除了依靠戒毒减少吸毒人员存量外,最主要还是依靠禁毒宣传来控制增量。禁毒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实现、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宣传者与受传者的有机结合程度〔7〕。因此,在禁毒宣传中应增加戒毒方面的内容,这包括戒毒的基础知识和方法、可以寻求帮助途径、相关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结语 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需要从吸毒人员正当合理的需求出发,调动戒毒人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个体管理的外在化、强制化逐步被内在化、自觉性所替代”〔8〕,使戒毒人员的观念由“要我戒”到“我要戒”的转变。因此,强化对吸毒人群的研究,特别是吸毒人员行为的研究,明确戒毒工作的理念,据此形成科学、系统、全面的戒毒政策、制度和机制,对提高戒毒工作的成效,促进吸毒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维护社会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作者:胡鹏单位: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逻辑学概述论文 1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方案 通过笔者研究,在解决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上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1分清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 作为区分法律逻辑学和普通逻辑学的关系的方法,首先搞清楚普通逻辑学和法律逻辑学的整体和个体的关系,然后再加以区别,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1.1.1抽象和具体的关系显然普通逻辑学属于逻辑学中较抽象的问题,而法律逻辑学则属于抽象中的具体个例。 1.1.2理论和应用的关系普通逻辑学属于理论逻辑范畴,更多的是进行形式和方法的理论研究;法律逻辑学则更倾向于逻辑学在实际中的应用,而应用的正是普通逻辑学中的理论结合法学理论。 1.1.3广泛和个体的关系在普通逻辑学中并不涉及固定的应用领域里的个性化问题;法律逻辑学则必须应用到法律领域内的各种具体化的思维方式和思维方法。所以在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过程中既要讲授普通逻辑学的思维方法,又要讲授法学中对普通逻辑学的应用。在概念的讲述上既要讲述法律术语的主观规定与客观现实的矛盾,也要讲法律的稳定与灵活的统一,而判断的真假特征与判断的断定上更要明确法律条文的意义,同样的推理要注重法律辩证推理和形式推理的统一。 1.2解决法律逻辑学和法理学的关系 在这方面对于法理学、法律方法论和法哲学等学科的理论成果要经过辩证判断之后吸收,再避免出现照搬其成果的情况。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在法律逻辑研究基础之上的法律思维方法和法律思维形式。在进行法律辩证推理的讲解时不能完全不顾形式而只考虑内容,这都是一些普通综合性高校在法律逻辑学课堂上容易出现的错误。总之,这二者的关系不能是脱离开来的两个孤立部分,而应该是互相结合融为一体的两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所以,采用这种逻辑统一的方式实现法律逻辑学术语的规范化是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内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1.3重视“法律”在法律逻辑学中的特色 目前大部分法律逻辑学课程中所讲述的都是普通逻辑学在法律工作中的应用问题,采用的方法大多是“案例分析+普通逻辑学原理”,这在整个法律逻辑学中是属于个体与整体的关系,目前的方法必须采用,但是仅采用目前的办法还远远不够。法律逻辑学的内容应该包括应用逻辑学和特殊逻辑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这些情况中不仅有法律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逻辑问题,还有法律逻辑规范中自身存在的逻辑问题。总之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多采用法律实践的研究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明确法律逻辑学中法律的重要性。 1.4重视法律推理的地位 既然是法律逻辑学就应该凸显法律推理的重要性,以法律推理为主要依据。根据逻辑学界的通用说法就是逻辑学就是推理学。尤其是法律逻辑学,更应该在重视法律的基础之上重视逻辑推理。事实上,法律推理是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中广泛使用的法律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法律事实明确、而法律动机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推理对案件进行分析和侦查的过程,对案件的认定存在必然关系。在具体讲授过程中,特别应该强调以下几点: 1.4.1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只有弄清法律推理的定义和特点才能明确使用的适用范围。 1.4.2法律推理的种类通过对种类的详细描述,才能让学生了解在具体情况中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的推理。 1.4.3法律推理的要求对事实的可信性进行分析之后采用正当的形式和合法的手段进行法律推理是法律推理必须遵照的要求,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1.4.4法律推理的作用法律推理的使用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可以找到正确的方向,从而实现司法公正。 1.5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目前国内的学术氛围就是重理论而轻实际,这在学术探讨中无可厚非,但是大部分学校培养的人才是要到社会中去实践自己的理论,而不是去研究机构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的。这就造成大部分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空有一身理论而无法进行实践操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这正是出于法律逻辑学的特点———经验性学科而得出的结论。经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更胜于理论。 2法律逻辑学的应用(密室逃脱策划方案) 2.1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就是通过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 2.2活动目的 “普通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方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为提高学生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它注重培养学生准确判断、精确推理的能力,因我院是培养执法工作者的摇篮,执法工作者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素质,而且逻辑学来源于实践,最终也要回到实践中去,因此未来的执法工作者学习逻辑,更应该结合实际思考和体会。根据我院学生所学专业需要,培养学生逻辑推理实践应用的能力是有必要的,特在2012级本科大队开设“普通逻辑学”的实践活动,在学习理论知识概念、判断和推理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理论知识联系实际,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 2.3活动过程 2.3.1准备工作人员准备:活动参与人员从2012级本科大队7个开设普通逻辑学科目的班级中选出20名学员分两次参加此项活动。活动地点准备:新疆警察学院北校区1号教学楼二楼全部行政班级教室(202~208)。(注:活动当天需学生处领导配合安排各区队教室)活动器具准备:根据设计关卡,列出项目活动器具清单,上交至基础部综合教研室教师处审核,统一配备。(注:因活动设计需要向警体训练部借用手铐) 2.3.2正式活动部分参加人员先聚集在一号教学楼阶梯101教室统一进行对本次活动的全面介绍和规则的学习,再随机分组,由每组负责学生分别带到202-209教室统一开始第一关:心有灵“析”、心心相印。活动中,所有参与学生必须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联系实践,紧密配合,能够在规定时间内,人人参与其中通过团队合作寻找线索,推理、联想、破解谜题获取最终密码,才能全部成功逃脱。随后由第一名逃脱的小组再进入终极关卡:越狱终极大Boss。最后评出逃脱最快、使用提示最少的小组为冠军进行奖励。此次活动,教师只是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密室关卡,不仅学生参与积极性很高而且还专门单设一间供邀请嘉宾闯关,让我部全体教师与学生同时参与活动,真实切身体会其中的奥秘。 2.4活动总结 通过这种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最大程度地锻炼参加者的观察能力、逻辑推理能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无论是推出了成功经验还是发现了存在的不足,都会对学院的本科实践教学模式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类实践教学活动可长期坚持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3总结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法律逻辑学的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大胆革新必须坚持全面系统的讲解逻辑学原理,并结合法律学原理进行综合应用,保证学生在掌握原理的情况下能有更多的实践机会。本文中提到的密室逃脱策划方案就是在教学中的大胆革新,通过这样一个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对于法律逻辑学的理论理解,并能够真正运用法律推理制造问题和解决问题。由于笔者水平有限,问题的阐述过程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欢迎指正。 作者:王君单位:新疆警察学院 法律逻辑论文:卢梭法律思想中的共和逻辑 卢梭法律思想中的共和逻辑 卢梭是一个共和论者,他的思想处处闪现着共和的火花,他将共和国视作其理想的政治单位,并在《社会契约论》中以大量笔墨论述了罗马的共和政制,超越了古希腊以来的古典共和主义传统。笔者将以此为切入点,通过考察他对古典共和主义的发展及其富有争议的法律思想,进行一种思想史而非政治发展史的解读。 一 契约与立法:共同体的建构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才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的?我自信能够解答这个问题。”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卢梭用这句脍炙人口的名言开始了他的思索。布鲁姆认为,“卢梭是一个共和论者,他是一个共和论者是由于他相信人自然而然地就是自由而平等的。只有反映了这个本性的文明社会才有希望给人们带来幸福。”社会状态对于人来说是不可逆的,卢梭并不留恋于自然状态下的自由与平等,因为自然状态下孤独的原子化个体将面临着诸多不可克服的障碍,然而迈入社会状态的人又最终陷入了不平等和奴役,因此,该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在于“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在卢梭看来,自由和平等是一种以法律和道德自由代替自然自由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前提是承认国家和法律的存在是个人自由得以实现的前提,失去人造的现实国度为依托的天赋自由只是虚渺的海市蜃楼。那么,这样的一个能将集体权利和个人权利、权威与自由统一于一个共同体的结合形式是怎样构筑的呢? 首先,人们必须订立这样一个契约:每个人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毫无保留地转让给整个的集体,每个人既然是向全体奉本文由 献出自己,他就并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己,因为其他人亦如是所为,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并能以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使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紧接着,社会契约造就了一个社会的人格即国家,它像自然的人格一样有意志;它意欲看起来为那个人格所必须或值得自己向往的一切东西,而为全体人所意欲的东西便是法律。此即:“社会公约赋予政治体以生命,立法赋予政治体以行动和意志。”在这个通过契约建立的人民主权国家里,个人必须服从国家,服从公意(general will)。 然而,“国家的生存绝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立法权”。政治生命的原则在于主权者的权威,既然人民的普遍意志是主权者,那么它必须通过昭示主权权威的立法权来直接行使其主权。“而法律又只不过是公意的正式表示,所以唯有当人民集合起来的时候,主权者才能行动。”在此,卢梭剔除了任何“个人主权”的可能,卢梭公正法律的实质在于意志和对象的普遍性,就前者来说,法律必须是公意的体现,任何个别人的意志都不可成为法律;而就后者而言,指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由此,公民只有直接参与人民大会进行公意的宣示时才构成主权者,任何提议一旦通过普遍讨论和表决后上升为法律,就意味着每一个公民必须服从它,哪怕该公民并不是多数的一员而是反对这一提议的少数派。因为立法提议本身并不考虑人民对此提议赞成与否,而在于是否符合公意,因为“每个人在投票时都说出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意见,于是从票数的计算里就可以得出公意的宣告”。公意的内在蕴涵要求公民通过普遍、经常、定期、直接的民主集会融入共同体,通过多数审议立法的方式达成公意,通过积极的公共政治生活重铸自由与平等,实现整体的幸福。 卢梭的政治建构是一种共和的复归,但在卢梭的时代,却正是共和理想遭受重创的时代,因此,卢梭的共和主义仍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颇有后来梁启超“以复古为解放”的意味。 二 继承与超越:复归的共和 自17世纪以来,古典共和主义步入衰微,最明显地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它无法对威斯特伐利亚条约订立后兴起的民族国家、主权观念和“国家——社会”等境况进行说明;其二,它在经历了从“共同体人”(member)到“个体人”(individual)的社会属性转变后,无法对公民从一元到多元、从全职到兼职的转变以及变化了的国家和个人关系的整合提供任何答案;其三,商业时代的来临,使得绅士美德不再为人们重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利益契约取代了古风对荣耀和美德的追求,市场道德对传统的先设美德进行着从观念到制度的排挤。卢梭的政治思想在两个方向上远离了当下状态,它指向了人类往昔的幸福的自由,以及在将来建立一个吁求受其统治的人们的意志的政治,公意可能至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国家的规模必须很小,以便人民很容易集会,并使公民之间相互熟悉;(2)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3)在财产权上,每个人对于自己那块地产所具有的权利,都永远要从属于集体对于所有的人所具有的权利,在地位和财产上要高度平等;(4)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使他们热爱自己的道德和责任,这种道德与责任又是宣扬这种宗教的人自己也须对别人履行的。 一方面,卢梭对以个人主义为哲学基础的主流政治思想进行了批判与更新。他批判了从机械主义哲学推演出的消极国家观,否定了将法律视作政治博弈规则和利益协调均衡机制的法律观,给法律打上了公民文化和神圣美德的烙印。卢梭认为,现代政治学是建立在对人的片面性理解基础之上的。国家完全是消极的,只考虑到幸福的条件而忘却了幸福自身。在霍布斯那里,个人自由的多少不在于法律的来源,而在于法律所允许的自由空间。 另一方面,它将古典共和主义在新的政治生态中进行了发挥,并试图突破共和主义的理论困境从而使之可以运用于当下。这样,卢梭的共和观念使他设计出一套和机械主义哲学进程迥然不同的政制,它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整体主义。卢梭的整体观念绝非对个人价值的否认,相反,他所说的共和国是一个将个人价值和整体价值进行整合以达到完美交融的政治境界。“一旦人群这样地结成了一个共同体之后,侵犯其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就不能不是在攻击整个的共同体。”如果个体离开了共同体,正如同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一般,“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 ”。 2 公共利益。公意指导下的主权行为以公共的力量和最高权力为保障,它以全体利益为目的,以法律来实现和保障。卢梭意义下的法律是意志的普遍性和对象的普遍性的统一,作为共同体臣民所普遍服从的是自己作为平等参与的主权者时,致力于公共利益的公意所订立的法律,它的普适是一种自由和平等的公共化,人们因此达到了整体幸福。 3 公民参与。在主权者层面,卢梭强调直接参与,只有这样作为主权者意志的公意才能通过立法表达,它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不可被代表的。然而,“……在行政权力上,则人民是可以并且应该被代表的”。在政府层面,卢梭拒斥了直接参与的可能,主张人民委任的贵族制的政府组织形式。然而,为了避免政府天然的滥用职权并走向蜕化从而腐蚀主权的倾向,公民必须考虑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维持的手段就是作为主权者的公民通过定期的集会对政府进行监督和约束,而“当人民合法地集会而成为主权者共同体的那个时刻,政府的一切权限便告终止;于是行政权也就中断”。 4 美德王国。渊源自古希腊的共和理想中,一个国家的善政光倚仗僵死的制度和法律是不够的,道德方才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公民所能得到的幸福。道德既是条件,又是目的。卢梭继承了这一传统,并强调“唯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这点很鲜明地在卢梭对公民宗教的呼吁上体现。 三 解读与阐释:卢梭的法律至上说 理论界最常见的误读,在于对他的两大误解:其一,将卢梭政治哲学的优秀概念的自由理解为“自主”(autonomy);其二,将人民主权说中的人民等同于主权者。造成这两个错误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卢梭的“公意”概念的抽象与神秘,以及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把眼光聚焦在《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爱弥儿》之上,从而在《社会契约论》无法清晰说明公意与自由、人民以及法律的关系之时,以自己的逻辑填充之。而一旦第一个进行解读的权威完成了这一牵强附会,后来便不乏附庸者了。卢梭的公意概念的抽象性应该置于法律语境中来解读,正是卢梭的法律思想,可以将他共和逻辑下的自由观、主权观、人民观以及公意本身进行说明。 1 自由绝非自主。在《忏悔录》中,卢梭说明了他思考“什么是可能的最好的政府”这一政治哲学的最重大问题的心路历程,“不管你怎样做,任何一国人民都只能是他们政府的性质将他们造成的那样;因此,‘什么是可能的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在我看来,只是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样的政府性质能造就出最有道德、最开明、最聪慧、总之是最好的人民?……我又看出,这个问题又极接近于这样一个问题:哪种政府在性质上最接近于法呢?”施特劳斯将霍布斯视为近代政治哲学的奠基者,原因就在于他完成了自然法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过渡。施特劳斯认为:霍布斯并不像传统那样把“自然法”,即一个客观的秩序,作为起点,而是把“自然权利”作为起点。这种自然权利是一种绝对合理的主观声称,它非但不依赖于任何事先存在的法律、秩序或义务,而且,它本身是所有法律、秩序或义务的渊源。 2 主权在民。如果说之前将自由与自主画上等号还能解释为逻辑推理上的过渡,那么“人民是主权者”这一提法便是明显地对卢梭的误读。笔者认为适当的提法应是“主权在民”,这两种说法是决不可画上等号的。如果以“人民为主权者”为逻辑起点,将会导致一系列与卢梭原有思想可能造成的矛盾全然不同的、自造的思想冲突。卢梭的这一态度,在于他对于人民的“幽暗意识”。卢梭对于人民并没有诸多后世学者所判断的如此乐观,相反,他认为正是由于人民判断上的缺憾(人民总是被个人意志所诱惑),甚至提出“常常是并不知道自己应该要些什么东西的盲目的群众——因为什么东西对于自己好,他们知道得太少了——又怎么能亲自来执行像立法体系这样一桩既重大而又困难的事业呢?” 卢梭的政治思想始终贯穿的是共和的逻辑。当代人更偏好以民主的视角来解读他,更关注于其思想对后世一幕幕历史画卷所制造的一隅火花,也许是这幅画卷太过瑰丽,以至于对卢梭的狂想代替了学问应有的审慎怀疑。卢梭用其深刻锐利的眼光和细致入微的论证,调适了共和与主权这两个概念,并把个体的自由深深印嵌于共同体和法律当中。卢梭被立体化,也被抽象为现代民主的先知与宗师这种神话般的存在。因此,笔者所尝试的是尽可能地将一个平面化的卢梭呈现出来。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探讨 内容摘要: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以培养和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为目的,法律逻辑学教学需要注意:从强调逻辑自律意识着手,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找寻法律的生命。 关键词:法律思维 法学教育 法律逻辑学 教学方法 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在法律教育和学习中,法律逻辑不但是基础,是工具,而且更是目的。这正如台湾著名的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所言:“学习法律,简单言之,就在培养论证及推理的能力”。 当前,法学教育困惑于怎样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逻辑学教学困惑于怎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法律思维训练。对此,本文结合讲授法律逻辑学的体会,总结一些法律逻辑学的教学方法,就教于同仁。 一、强调逻辑自律意识,引导学生重视逻辑思维 人从2岁左右就开始逻辑思维,在成长的过程中,逻辑思维能力不断提高,但是逻辑自律意识淡薄却是大家的通病。有一些人,我们不能说他逻辑思维能力欠缺,但在写论文、教材、专著中,在讲话、演讲、辩论中,在处理一些重要问题时,却犯了一些不该犯的简单错误。例如:《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的两篇文章。 《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社会危害性理论之辩正》第167页:“根据通说,犯罪的本质在于它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简单地说,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显然,它是一个全称判断,即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于是,反对者很快反驳”这里,作者明显在偷换论题,从“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推不出“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能推出“有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犯罪”(全称肯定判断不能简单换位,只能限制换位)。 《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第109页:“客观真实论者一方面声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另一方面又将刑事诉讼定义为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这样一来,在诉讼中,所谓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这一命题可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而所谓真理无非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一种认识,因此,上述命题可以进一步替换为‘认识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作者在这里混淆了概念,将辨证思维中的“同一”理解为普通思维中的“同一”,依此作推理,结论肯定不正确。“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同一”指的是辨证思维中的“同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的同一,而不是普通思维中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同一。 当然,讲到这里,老师还要告诉学生:出现逻辑错误只是作者和编辑缺乏逻辑自律意识的结果,优秀期刊还是优秀期刊,法学专家还是专家,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全部(作者的文章还是有创新之处,这个例子还可以用来讲解思维形式与思维内容的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优秀期刊的编辑、专家尚且出现这样的错误,我们更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逻辑自律意识,把自发的逻辑思维转变为自觉的逻辑思维。这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第一个目的。 二、用法律逻辑学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思维能力 法律思维由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组成,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相互依存,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法学专业课讲授法律思维内容,法律逻辑学讲授法律思维形式,各有侧重,但在培养和提高法科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学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时,法律思维形式和法律思维内容彼此相依,形式离不开内容,内容也离不开形式。法律逻辑学教学中融入法律思维内容,法学专业课讲授时注意法律思维形式、方法和规律,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的目标。举两个例子: 在法律逻辑课堂上,我让学生把“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表示出来,大部分学生把行为划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在违法行为中划分出犯罪行为。他们认为,一种行为,要么合法,要么违法,为什么?他们说“不违法的就是合法”,“法不禁止即自由”嘛!且不说这样给合法下定义不合逻辑规则,也先不提合法的定义到底应该是什么,就举个例子,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另一个人上来打他一下,不重,也不轻,违法吗?不违法。合法吗?没法回答,说是说不是似乎都有问题,但你肯定不能说这种行为合法。还有更多的例子,不违法的并不能说合法。“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行为”、“犯罪行为”四个概念之间的关系用欧拉图应该这样表示:先将行为划分为法律调整的行为和法律不调整的行为,然后,再将法律调整的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中有一部分是犯罪行为。想一想,“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法不禁止的就是自由的,但逻辑理性告诉我们,不是所有时候都这样。 在和学生一起聆听的一次学术报告中,一位教授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修改为“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公平”。目的是希望“依法治国”落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上,而不是“依法治民”。但是如果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那么,凡是官和权都要依法而治。行政是权,我们呼吁依法行政,司法也是权,为什么不说依法司法呢?是现在我国的司法已经依法了,还是司法需要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司法依不依法并不重要,至少不如行政依法重要,只要公正就可以了?而什么是公正?司法官说了算吗?这是从逻辑三段论推理想到的质疑。当时,正好讲到三段论推理,学生感触非常深刻。 以上说明尽管法律逻辑学没有探讨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但它告诉我们批判性地分析法律的逻辑(此处的逻辑意指思维规律、规则和方法,主要是推理和论证的规则与方法)。后一种逻辑理性地看待前一种逻辑的现有观点,思考其未来走向。 三、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让学生产生学习期望 “案件分析是指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条理剖析,并提出应如何适用实体和程序法律意见的活动。”案件分析是法学专业教育中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件分析在于揭示案件中的法律理由,包括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和二者在法律上的逻辑结合。事实和法律都是由概念组成命题,由命题进一步组成推理,以此来论证法律理由。所以,案件分析也可以从概念、命题和推理入手。 例如,某地方法院判决的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原告和被告结婚时订立书面的婚姻合同,上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任何一方有第三者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25万元给对方。现在被告违约,原告起诉请求违约金。法院审理本案,遇到的难题是:本案是婚姻案件,应当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上没有违约金制度。违约金是合同法上的制度,而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婚姻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怎样解决这一难题?从法律逻辑学的角度讲,合同和婚姻,一是财产法上的行为,一是身份法上的行为。但两者均属于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其属概念。法律行为与合同、婚姻两个概念之间是属种关系。因此,法官可以适用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具体说就是:其一,意思表示真实;其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本案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对此并无强制性规定,并不违反"公序良俗",因此认定该违约金条款有效,并据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 四、提问式教学,使学生学会思考 提问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是老师不断向学生提出问题,务求达到学生被穷追猛问,难以招架的地步。其目的是促使学生思考,通常不会问问题的人,也就不会发现问题,不会提出问题。因此,要在不断的提出问题的过程中,促使学生不仅会回答问题,更主要的是会注意问题、发现问题、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问题。 有人说,律师的作用就是重新组合案件事实,寻找法律理由,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怎样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找到突破点?借鉴mba逻辑考试的方式,针对一个案件,请学生总结各方当事人的可能观点及证据,思考怎样支持、加强、反驳、削弱某一方的论证,怎样解释、评价某一方的观点和论证。同学之间可以假设案情,展开辩论。 在个案分析中,不断提问的方式可以启发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们积极思索,互相反馈信息,并与教师沟通,在提问、反问、自问自答、互问互答中,探求解决问题、难题的路径与方法。 五、适当课堂辩论,引用典故事例,设计课堂游戏,激发学生听课的兴趣 逻辑学是在“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我国古代,逻辑学也称为“辩学”。“诉讼”的目的就是找到法律理由,说服别人,维护自身利益。故辩论对于学好法律逻辑学而言,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辩论的题目可以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热门话题。辩论要求语言流畅,有的放矢,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分正反两方进行。如“法学教育应侧重于理论(实践)”等。这是一大部分大三学生所困惑的问题,大一、大二学习了一些专业知识,大三开始思考未来发展时,发现所学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差别,而又不知道怎样解决。辩论的过程中,我发现,他们自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是辩论的一个作用。此外,辩论中,学生的思维过程展现出来了,逻辑问题也出来了。如: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明确,机械类比、循环论证、诉诸无知等等。往往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也往往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可以提醒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工具性学科,学好它对于我们的法律学习、司法实践大有裨益;同时,它又是一门交叉学科,高度抽象的逻辑学学科溶入具体的法学学科,概念多、规则多、符号多、公式多,法科学生学起来有一定难度。鉴于课程的抽象性和应用性,有必要设计一些课堂游戏,活跃课堂气氛,深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例如,为强化学生对等值命题的理解和运用,在课堂上用10—15分钟做“换一句话说”的小游戏:第一排学生写一个命题,后几排学生换一句话说,然后在传回来,前排学生评价是否等值;讲到法律规范逻辑时,为了引起学生对“应当”、“允许”等规范词的重视,请学生们课后研读法律条文,寻找三个相关法律条文,编造“两个事实与一个谎言”,上课时,请其他同学判断那一个是谎言;讲法律概念时,请学生用三个词语编一段故事;讲推理时,做“谁是作案者”、“故事接龙”的推理游戏等。 六、既讲普通逻辑学的知识,又讲辩证逻辑学的知识,寻找法律的生命 对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加以研究,因而逻辑学本身是一个庞大而又多层次的学科体系,如今人们通常把逻辑学分为普通逻辑、辩证逻辑。普通逻辑形成最早,它侧重于静态地研究思维形式的逻辑结构及逻辑规律,研究单向的思维;辩证逻辑研究动态的思维,研究多向的思维;恩格斯说“普通逻辑和辩证逻辑就象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辩证逻辑思维时针对某一方面的论述同样要遵守普通逻辑思维的形式和规律。在通常情况下,对于简单案件,人们使用普通逻辑思维就可以了,但对于复杂案件,必须使用辩证逻辑思维才可以维护法律的正义。毕竟,人类已经进入辩证逻辑思维时期。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道德、经济、政治是统一的,经济效益有国家、集体、个人之分,有近期、中期、长远之分;道德上善与恶的标准、政治上利与弊的权衡也因出发点的不同而有差异;谈到法律,当它确定时,我们以合法性为标准进行法律思维,当它不确定时,我们怎么进行法律思维呢?而什么是合法?为什么法律如此规定呢?答案是,以当时的政治、经济、道德为标准所制定。所以,当我们讲用法律来思维时,我们仍然要考虑到政治、经济、道德的因素,当法律确定时,是立法者考虑;当法律不确定时,是司法者考虑。这样,法律就是活的法律,而不是死的法律;合法性仅仅是法律思维的重心,而不是法律思维的唯一前提。 因此,既要讲普通逻辑的知识,又要讲一些辨证逻辑的知识。这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必须告诉学生,形式推理重要,但仅有形式推理是不够的,在形式推理解决不了的地方,需要使用辨证推理。这样,学生分析案例发现逻辑知识并不能简单地应用时,就不容易产生“法律的正义是个变数”等消极看法。 法律离不开逻辑,法律的长足发展要求每一个法律人思考逻辑、应用逻辑,寻找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学还是一个不成熟的学科,它的成熟需要逻辑学者和法学学者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要求。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逻辑学的课堂教学研究 法律逻辑学的课堂教学研究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有三大发源地,这就是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逻辑学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与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等有密切的联系。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学科的门类越来越多,逻辑学处于基础学科的地位。在高校教育尤其是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逻辑学更拥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律逻辑学是面向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是逻辑学与法学知识的结合。法律逻辑学的课堂教学应该改变原有的固定模式,引入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使学生被动或主动地参与到课程的教与学的过程中。传统的教学方法, 是以学生为对象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按照教材的章节和顺序逐个内容讲解下去,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没有任何创新和扩展;在教学手段上基本上是一本教材、一个教案、一支粉笔,现代化的教学工具和手段基本谈不上使用或者是没有条件使用。这种方法极大地限制了逻辑学的教学效果,使原本就抽象、晦涩的逻辑学概念和原理更不容易被学生理解和接受。为此,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师,就应该在法律逻辑教学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那么,如何才能在法律逻辑教学中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搞好法律逻辑教学呢?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效果来看,本人认为采用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多媒体技术教学法等方法效果比较好,很受学生欢迎,下面对此进行探讨。 一、案例教学法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利用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习者去分析和研究, 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 从而提高学习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对典型事例的精辟分析,使学生对逻辑知识有更深刻认识和直接感受,避免空洞说教和乏味推理,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其运用 逻辑知识的能力,实现逻辑知识的迁移应用,尤其是列举一些缺乏逻辑知识或者巧妙运用逻辑知识的典型事例进行分析,不仅使学生对学习逻辑知识产生浓厚兴趣,而且在对这些典型事例的思考,分析中更加认识到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性。如通过韩复渠演讲的典型事例让学生体味到逻辑就在我们生活中,违背逻辑规律、规则就会笑话百出;通过丁谓运用逻辑思维成功建造昭应宫的事例让学生明白逻辑离我们并不遥远,每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工作都离不开逻辑,我们就生活在逻辑的海洋之中,正确运用逻辑知识会使我们生活和工作效率非凡;通过对林肯为小阿姆斯特朗作无罪辩护的事例分析,使学生认识到判断的巨大威力,一个虚假的判断可以置人于死地,一个真实的判断可以洗却罪名;通过曾国藩“屡战屡败”的事例分析,可以深刻学习语句与判断的联系与区别;通过列举上海七君子案件审、答、辩中的一些精彩片段,可让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去思考、分析真实的法庭审理;可以通过罗文锦智辩茂隆皮箱案以分析类比推理的妙用。每个典型事例都可以将学生带到逻辑思维的草原上任其驰骋,让学生体味到逻辑的威力、魅力和精妙所在。 二、 启发式教学 启发式教学既是一种教学方法,又是一种教学思路。作为教学方法是指基本方法,而非具体方法,贯彻到各种具体方法中,使教学具有启发性。作为教学思路,强调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作为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启发式教学方法,这是由这门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特殊性决定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将学习目的寓于课堂教学之中,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通过设疑,激发学生认识上的矛盾,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通过引发学生的想象力,促进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并转化为学生自身的认识。为使整个教学过程有启发性, 要运用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提问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式,针对大学生思维的活跃性、跳跃性有余而逻辑性不足的特点,结合各章节教学内容的进度,融入课堂,提出讨论话题,让学生在课后准备。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并在讨论中充分发挥民主,各抒己见,教师一方面参与讨论,引导学生不偏题,同时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后,进行总结发言,提出观点和结论。这不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培养其搜集资料、整理资料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也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 三、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法 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法就是利用 powerpoint 软件系统把法律逻辑学的概念和原理制作成演示文稿的形式, 向学生进行展示和讲解的方法。 这种方法通过 powerpoint 办公软件系统丰富的幻灯片界面,强大的声、光、动画演示功能, 可以使刻板、生硬、抽象的逻辑学知识变得更加活泼、生动、具体、形象和鲜明, 使学生在多彩的视觉、听觉氛围中学习逻辑学知识、感受逻辑学的魅力,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法律逻辑论文:浅议法律逻辑学的研究方向 原文作者:董张磊 摘 要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本文将会通过介绍一些法家思想,来论述法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意义和影响。 关键词 法家思想 中国 法制建设 作者简介:董章磊,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文法系。 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是千百年来历史沉淀下来的历史文明文化的精髓,一个国家能否稳定持续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传统的历史文化。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家思想提出了法律治国的必要性,这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具有很大的作用。 一、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的优秀精髓就是强调法治,这些基本的理论依据对后来的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而后汉朝也沿袭了这种法制制度来治理国家,在古代的法制建设体系上,法家思想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法家主要探讨了法律的发展与起源、法律的本质、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等问题,并揭示了一些关于人性、道德伦理、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律之间存在的关系。 (一)法家思想对法律产生的作用的重视 从法家思想可以看出,法律的主要作用表现为:第一,兴功惧暴,让人们不要害怕恐惧那些暴戾之徒,而是要树立一种不断建立战功的思想,建立战功对于最终取得战争的胜利是很有帮助的,而且还可以强化人们的爱国意识;第二,定纷止争,强调的是具体物体的归属权,如果一件物品没有具体的归属于某一人,就会引起争执和抢夺,而一旦有了归属,这种纷争自然就停止了。 (二)人性主张“就利避害” 就利避害,就是避开有害的,接近有利的条件,这是管仲提出的“人性论”,他主张统治者对人民进行礼仪上的教化,和天下人保持一致的礼仪思想,便于统治者做好封建制度的维护,管仲提出,商人日夜兼程不会感觉到劳累,打渔者不顾自身生命安全出海打渔,都是受利益的驱动,这种思想,对于统治者带来的启示就是:每个人都好自己的喜好,要根据这种喜好来治理人民,治理国家。 [论文网] (三)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提倡思想与时俱进,不主张保守思想,法家认为历史总是在不断前进变化的,而法律制度也要跟随历史前进的步伐发展,不能一味抱着守旧的思想。就如同商鞅提出的不法古不循今的思想,后来韩非又进一步提出了时移而治不易者乱,时代有了发展而统治方式一成不变的,社会必然危乱,那些守旧的思想必然影响社会统治的安定。 (四)治国方针与策略 古代的治国方略典型的有,商鞅主张的重法,即完善各种法律体系,依法治国;慎道提倡的重势,即君主要注重自身权势的壮大,最大限度的拥有军事权力;申不害提出的重术,即通过控制朝堂之上的大臣,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来执法的治国方针,这三种治国之道各有利弊,后来,法家思想的韩非则把这三种治国策略结合起来。 法律作为治国方针,它提倡“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法律不仅仅是用来约束市民的,对掌握控制权的君主同样有约束作用,法家思想注重的是法律的实质内涵,这样使得法律制度在建立之后就可以比较公开化大众化,可以杜绝一些徇私枉法的事件的发生,这些都显示出了法律的占有的地位还是比较大的。法家对“法”还是很推崇的,虽然法家治国策略中包含有重法、重势、重术三个方面的内容,但是这些都只是治国的一些策略,并没有实际的内涵意义,法家思想的优秀还是“法”。 二、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积极影响 地主阶级奠定了法家兴起的阶级基础,法家思想伴随着新地主阶级的兴起而开始有了发展,成了新地主阶级统治社会的另一种标志,这种新潮的思想根本改变了原本的奴隶制的社会性质,使人权得到了解放,传统的封建社会的局面也得到了有利改善,而且奠定了法制发展壮大和完善的基础。 (一)法家思想的客观性 法家思想一致认为法是规范一个国家人们具体行为的标准,可以客观的为人们的日常行为提供一个准则,可以用来衡量人们的日常行为是否在标准范围之内,这样的约束可以让人们的行为更加规范。管仲在《管子七法》中写道,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即尺寸、绳墨、规矩、衡石、斗斜、角量等等,叫做“规范”,根据这个概念可以看出,法的客观性,韩非子也提出椎?者,所以平不夷也。榜檠者,所以矫不直也,即法可以纠正人们一些不正确的行为方式,慎子也提出,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这些都强调了法家思想的客观性。 (二)法家思想的强制性 法律的制定制度中,一般都会涉及到“刑”这个字,对于那些不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行为,违反社会安定的,引起社会动荡的行为,国家都会给与强制性的制裁和惩罚,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做到赏罚分明,严惩违法行为,强调了法家思想的强制性。 (三)法家思想的权威性 法律作为一种长期规范人们行为标准的尺度,不能够朝令夕改,要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就不能随便的废除或者重新制定,以免引起人们感觉无法可依的状态出现。管子提出,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无论是统治者,还是普通大众,都要充分重视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遵纪守法,不做逾越法律之事。 (四)法家思想切合人民大众的利益 法家思想制定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虽然只有志之士为了替君主出谋划策,提出好的治理国家的方案,但是它并没有因此而忽略人民大众的利益,把法制同普通群众的利益联系起来,顺应民意,如此势必会得到支持,否则社会也无法真正的安定下来。管子提出,法律制度的制定为了得到民心的支持,要先考察好民众的喜恶。 综合以上四点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积极影响可以看出,法律引起了法家的高度重视。法家提出的君主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是法律的权威性;法家思想还倡导法律条文应该明确清晰,公布于众,在惩处那些违法之人时,可以通过媒体来大众互相传播的方式让法律的一些操作具有可见性;法家思想强调法与刑相结合,赏罚要分明;法家思想注重法的公平性客观性,法律面前无人例外;法家思想还注重法的稳定性统一性,不要随意变更,这些重要的思想与现代的法律制度都是相符合的,它们在规范国家的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深层剖析来看,法家思想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思想的不同表现在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更加注重法律的合法性,公平性以及对人权的充分尊重。 三、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消极影响 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提倡的是民主法治,这与两千多年以前的法家思想是有本质区别的,法家思想更注重的是君主的统治权,即最高权力都掌握在统治者手中,现代社会是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强调的是民主的决定权,即法律不再是中央最高领导人控制社会的工具,这些法家思想存在的不积极的因素,在法制建设的现代也不能被忽略。 (一)法家思想忽略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性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文明的产物,不是人类诞生以来就有的一种制度,是后期人为规定制作的,因此在最初发展的时候,势必会存在一些问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法律在衡量规范人们行为上有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消极的影响因素,比如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上,人人都有自己独立的思想领域和思考方法以及不同的宗教信仰,如果用法律硬性的规范这些东西,就是对人类无法思想的不尊重,久而久之,势必会引发民众的不满和叛乱,对于思想自由方面的问题,不宜用法律进行约束限制。 (二)法家思想过于强调君主专制 法家思想过多的强调国家利益,而没有平衡好国家与大众间的利益,强国弱民的法家思想潜伏着危机,当国家的利益过大,威胁到人们的基本生存时,原本的信仰就会遭到质疑,致使国家的条规失去民众的信任,继而导致大众的反抗,国强则民富,民穷反过来会影响国家的富强。 (三)法家思想在“用刑”上的制度不够合理 法家思想认为虽然没有犯罪,但是仍然有犯罪的动机时,就要给与惩罚,这就是法治思想的不合理性。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要进行宽容处理,给与其认识错误和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的,都不应被施与重罚,这种把思想和行为犯罪视为同一等级的法家思想,与现代的法制建设的中国是不一致的。 法家思想注重的是法律制度对于社会各个方面的约束力度,所以这种主张依法治国的思想受到了高度重视,法律的存在使得整个社会的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而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的性质和它是一致的相通的,所以法家思想对中国当代社会的发展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但是它也存在着消极影响,法家思想只是君主用来治理国家的一个强制性工具,强调的是君主专制,这与当代中国的保护人权的主张是相悖的,总的来说,法家思想和中国的法制建设还是存在差异的。我国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家的依法治国的思想优秀对于当代中国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为了跟上时展的步伐,我国的法制体系也需要不断的完善,严格执法,以法治国。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保留、法治与复杂社会——中国语境下的法律保留之法治逻辑探究 【摘要】在我国的宪法语境下,法律保留虽不能从依法治国原则当中必然导出,但其本身的法治意蕴却与后者神脉相通。这一法治逻辑在抑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利之时,又受制于内生其中的民主逻辑而无力约束代议机关本身。对于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并存的当下中国复杂社会,此种张扬立法权而抑制行政权的古典法治模式可能无法有效回应社会的挑战。对此,法律保留设计宜拿捏分寸,恰当收敛保留密度,并借助其他制度共同平衡强大的政府与公民自由权利之间的紧张。 【关键词】法律保留;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治;代议民主;复杂社会 引 论 所谓法律保留是指某些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行政权非经法律授权不得行使。[1]譬如,征收如属于法律保留范围,则意味着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政府不得实施。这一概念源自德国公法学界,上个世纪后期被引入中国,用以命名我国的类似制度,如《立法法》第八条等所规定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事项。[2] 国内学界多认为法律保留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的理据是法律保留蕴含了民主与法治的制度逻辑,而这其实又是德国法学理论的打包附赠,有明显的“他者”色彩。自上个世纪后期以来,随着社会结构与法律制度的部分变迁,法治与法律保留之必然关系遭到部分德国本土及台湾学者的质疑。对于这一概念的继受者我们而言,不仅应当和域外的学者一同从时间的维度考察社会变迁对法律保留制度的影响,更应当从空间的维度,立足于当代中国复杂社会,对中国制度语境下的法律保留逻辑加以反思,切忌“错把他乡当故乡”。具体而言,在当下中国的宪政语境下,法治与法律保留是何种关系?法治是否像某些域外学者所言并不必然导出法律保留?而这是否又意味着法律保留并不必然蕴含法治逻辑?如果蕴含,此种逻辑具体是如何展开的,其功能上的边界在哪?能否有效回应当下中国复杂社会对公权力服务的冀求?本文将立足于中国的宪法背景,在本土的法律制度脉络中探析法律保留之法治机理,揭示其运作逻辑,指出其在这一维度上的内在紧张与局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 一、法律保留之法治依据探究 1.何谓法治? 要理解法律保留与法治的关系,首先必须清楚何谓法治。虽然法治不存在一种先验的、放之四海皆准的定义,但在共识的意义上而言,我们可以给法治总结出一个粗糙的“标准”。纵观中外历史上的各种法治样态与古今圣贤的相关论述,理想型的法治大致可以从形式与实质两个层面勾勒:在形式层面,法治就意味着规则之治,而要保障规则之治,首先法律必须具备富勒所谓的“法的内在道德”:如公开性、一般性、稳定性等八项要素。[3]其次是要求任何组织与个人都在法律之下,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主要表现为有限政府的要求)。再次就是要分权。只有分权,“法的权威才能上升,人的权威才会下降”,[4]才真正可能保证所有人在法律之下。[5] 如此,所谓规则之治方能真正实现。但仅有规则之治,法治还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而填充这一躯体的灵魂就是基于一般伦理道德之上的基本权利。用亚里士多德那句稍嫌抽象但不失精炼的话来讲就是:法治是获得普遍服从的良法之治。[6] 2.法治的规范依据 作为全人类的文明成果之一,法治在我国已经深入人心,并被写入宪法。《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7]这一条款不仅强调了法治作为一项宪法基本原则的地位,而且也明确指出了法治的优秀要素——任何组织与个人都在法律之下,包括政府。 此外,从《立法法》到《监督法》等宪法性法律也都在开章就宣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根据宪法,制定本法。”[8]民主与法治俨然已经成为中国宪政制度的两大支柱。而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也自觉地在党的章程中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9] 3.法治与法律保留 在德国传统上,法治国一向被视为法律保留制度的两大宪政根据之一(另一是民主)。但上个世纪后期以来,两者的必然关系遭到不少学者质疑。他们认为,在十九世纪君主立宪时代,这一因果关联大致成立。但在现代宪政社会,国会立法与行政立法的法治品性并无明显区别。行政权所制定的行政命令也具备一般性、公开性与预先性的特征,同样可以达到法治国原则有关人权保障的要求。[10]即使从稳定性的角度来看,法律也没有了多少优势。譬如,在现代财经法规领域,“朝令夕改”的法律日益增多就是明证。因此,从法治国原则根本无法导出法律保留的要求。[11] 面对这种基于功能主义立场的质疑,著名公法学者路普(h.h rupp)从法教义学的角度坚守传统观点。其理由是,根据德国基本法,所有赋予人民权利或课以人民义务的外部法(au?enrecht)都必须有国会立法授权。[12]换言之,没有国会的法律授权,行政不能对外命令。因此,在德国,依法行政其实就等同于严格的法律产生行政——无法律即无(对外)行政,这实际上就意味着法律保留。所以,法治国原则蕴含了法律保留的要求。[13] 但台湾学者许宗力根据台湾的制度语境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路普的观点即使有理,也只局限于德国。在他看来,依法行政仅与法律优先等义,而与法律保留并无必然关系。从逻辑上而言,依法治国或者依法行政虽然强调行政必须受到法律拘束,但这只意味着行政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依照法律。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则另当别论。不能将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形认定为法律已经保留而行政不得作为,否则就溢出了依法治国或依法行政的逻辑。[14] 上述观点有各自的制度语境,其成立与否并不能照搬到我国大陆,只能作为一种智识参考。关键在于:在中国的宪法语境下,依法治国是否必然导出法律保留?对此,必须结合我国的宪法制度加以细致分析。 我国宪法等将“依法治国”作为宪政原则之一,《监督法》等又将依法治国具体化为“依法行政”等要求。[15]而且,根据人民共和的政体性质,国务院由全国人大产生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行政机关的功能定位是执行权力机关意志,“依法行政”就是履行这一职责的制度保障。如果行政机关能够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自行对外行政,那么人大领导政府的代议制模式就有被架空的危险。因此,“无法律即无行政”应当是我国宪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所谓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皆当作此理解。 但“无法律即无行政”(或者说法律产生行政)与法学理论上的法律保留之关系尚需做进一步辨析。我国宪法并没有像德国基本法那样规定任何对外行政都必须有专门的法律授权(也即宪法没有就所有对外行政予以法律保留)。因此,在宪法和法律没有做出特别限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宪法赋予其的行政职权来对外行政。[16]这就意味着依法行政的含义可以分解为三块:1.法律已有规定的,行政必须依据法律规定。2.法律没有规定同时也不属于法律保留事项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抽象的行政职责行政。3.法律没有规定但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内的(如征税),则行政机关不得对外行政。 也就是说,在法律保留范围内的事项上,行政机关不能仅根据宪法上的职权依据行政,还必须有直接的法律依据。只有这样理解,法律保留制度一说才有意义——如果所谓法律保留只是要求行政行为必须有抽象的法律职权依据,那么这种法律保留意义不大。因为抽象的职权性规定往往空洞而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甚至有害,“因它反而可能使原欲避免之行政的恣意与滥权获得合法之藉口”。[17]反过来,如果行政行为在任何事项上都必须有直接的法律依据(即法律全部保留),那法律保留一说就显得多余。正如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则“黑色的乌鸦”一说就是画蛇添足。 当然,从宽泛的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说有两种法律保留:一种是比较弱的法律保留,行政行为只要有法律上的职权依据即可。还有一种是比较强的法律保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有直接法律依据或至少是法律明确授权的行政法规依据。[18]《立法法》第八条等规定的法律保留事项以及学界通常所说的法律保留显然是第二种意义上的。 在我国的制度语境中,尽管“法律没有规定”则意味着“行政不能行动”。但由于所谓“行政必须有法律规定”又可以理解为上述两种法律保留。因此,从逻辑上而言,依法治国虽然包含但并不能必然能推导出较强的法律保留(即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保留)。换言之,不能仅仅根据宪法上有依法治国的原则就认定我国有或应该建立严格的法律保留制度。这一结论和许宗力的接近,但两者的论证脉络和内涵却是大不一样的。 其实,如果跳出上述问题框架并反观其身,我们会发现:依法治国是否必然包含法律保留要求在我国并不迫切,甚至可以说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在我国,法律保留无需从依法治国中推导出来,其有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19]而且,法治国能否理解为法律保留的宪法理据,其实不需要去论证法治国是否必然意味着法律保留,而只需要证明法律保留蕴含法治的精神即可。那么法律保留是否体现了法治的逻辑?下面将论证:在我国的法律制度语境下,这一点毋庸置疑。 二、法律保留之法治逻辑展开 法律保留体现法治逻辑的地方,首先在于:法律作为一类特定的规则,其品质就在于具有普遍性、稳定性等特点,相对于行政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特色的政策而言,法律的这些优势尤为突出。尽管德国有学者质疑法律保留的法治品性,认为与德国的行政命令(类似于中国的行政法规)相比,法律的安定性并不明显。但这一点在中国显然并不成立。虽然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多少靠近(也仅仅是靠近)了法律的品质,但法律保留针对的不仅仅是行政法规,更是行政法规以外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各级行政机关利用行政规范性文件调整公民权利的现象极为普遍,对公民权利的不当限制主要来自于这些行政规范性文件。[20]即使是国务院,其规则制定权限也有含混不清之处。如《宪法》赋予国务院决定与命令的权力,但《立法法》只规定了行政法规的效力,对国务院的特殊规范性文件效力地位未作规定。两者出台程序的严谨性与公开性大不相同,但在现实当中却具有相同效力。结果,国务院就经常用决定命令的形式来取代行政立法。[21] 其次,法律保留意味着通过人大立法来限制行政立法和立规,这种分权逻辑正是法治的要义之一。尽管在复杂的现代国家,立法权与行政权的绝对分离已不现实,但“如果自己为自己立法,法律就不存在了。”这一古典自由主义信条并没有失效。《立法法》第九条基于现实对规则治理的需求,允许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部分法律保留事项授权给行政立法,但在重大事项上仍然强调绝对保留。而且,这种转型时期的特殊做法已经备受诟病。[22]而行政权之所以能分享立法权其实也得益于民主制度赋予他的正当性。因为民选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那种集立法权与行政权的专制可能性。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最高行政机关往往演变成专门的立规机关,而较少负责具体的行政,如国务院即是如此。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制定规则,其他各级政府与部门具体实施国务院的决策,这其实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立法与行政的分权。 但是,行政系统的性质并没有因此而发生质变,基于自身独立的系统,其很容易形成制度意义上的部门利益。在此意义上,其天生就有权力扩张的欲望。[23]虽然我国的宪政模式不存在“以野心对抗野心”的制度逻辑,但是对于行政权的这种权力惯性,民主代议机关自然得加以防范。 需要强调的是,行政权的这种野心并不是完全基于私益的考虑,其实和宪法等赋予其的职责也有某种内在关联。宪法性法律规定,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其职责包括:领导和管理经济、城乡建设、教育文化、治安、外交、民族关系等等事务。[24]这些职责在追求四个现代化目标的转型中国时期,实际上演变成了一种富民强国的政治任务。所以,我们看到,从新中国建立之初到现在,政府都扮演了国家准权力中心的角色。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在国家权力层面,也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行政权被寄予这种厚望,自然就较为强势。而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过程中,对财产权等公民权利的调整成为政府治理的手段:如通过征税来增加国家财政,提高国家执政能力,实现收入第二次分配,减少贫富差距;又如通过征收征用来推动城乡建设和国家工业发展等。为了完成这些职责,政府必然会有强烈的权力扩张欲望,首当其冲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等。最典型的就是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大量房屋和土地征收现象。正是权力扩张与政绩追求这种冲动的惯性下,政府往往片面追求公共利益而过度挤压财产权。何况,由于政府执掌的公共资源巨大,各种利益集团都会想方设法钻进行政系统,影响公共政策,谋取私利。而行政决策的封闭性势必阻挡民主的有效监控,而造成立法性腐败在行政系统更容易发生,特别是在涉及财产权调整的领域,这种现象极为普遍。 因此,有关公民权利的调整事项就不能由具体执行这种调整的政府制定规则。如果政府既立法又执法,那么公众就成了“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法律的另一个角色就在于扮演第三方,以超越政府与民众双方的利益冲突,从而更公正、更权威。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强大的行政权和普通的公众一同服膺法律。许宗力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法律相对于命令具有法治意义上的优越性,自不能从中导出法律保留的要求。”[25]但法律保留所暗含的分权逻辑本身就表明其相对于行政命令的优越性。即使在德国或台湾地区,法律在安定性方面相对于行政命令并没有明显优势,但在分权功能上却显然高出一筹,这种分权逻辑能有效规训行政权,促使其服从法治的要求。 法律保留所具有的这种法治功能对于公民权利的保障非常重要,有利于人们对自己的权利形成稳定的预期,无需担心大大小小且师出多门的行政命令突然降临到自己头上。在此意义上,法治的要义在于对政府的限制,而非对公民的管制。苏力担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口号容易产生误导,以为是主张政府对市场的规制,迷信政府的作用。[26]这其实只理解了这一口号的一个面向,或者说是对法治的一种误解。法治作为一种规则之治,其主要防范对象不是普通公民而是政府与强势阶层,因为他们更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实力。事实上,近代以来的法治之形成,也是以实现有限政府为主线的。[27]所以“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说并非一定是主张加大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恰恰相反,如同苏力自己所倾向的立场,即限制政府干预,强调“法不禁止即自由”,市场自发形成秩序。 三、法律保留之法治逻辑检讨 但是,法律保留的法治逻辑并不彻底。尽管法律保留制度意味着整个行政分支在法律之下,但对于立法者本身,法律保留无法有效约束,仅能凭借法律本身的稳定性与一般性等规则品质给予立法者一定的制约,而无法防止立法者通过废除或修改法律的方式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无疑是法律保留的一个先天局限,如同人无法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在此意义上,法律保留不能保证所有人在法律之下,立法者是一个例外。 而民主立法本身又并非完全可靠,其带有与身俱来的激情特性和利益取向。这方面,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很多。譬如,在特定的社会情势下,民众可能被少数阴谋家煽动,“被人卖了还帮着人家数钱”。德国历史上的纳粹政权就主要是凭借民主手段上台的。而且悖谬的是,上台之初,整个政体仍然具有民主特征,纳粹控制了国会288个席位,成为第一大党,民主国会由此成为希特勒的独裁工具,不仅犹太人的公民权利被完全剥夺,普通德国人的基本权利也被严重限制。[28]另外,民主的主要逻辑往往被简单化为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少数服从多数的逻辑与财产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逻辑存在紧张。权利强调的是对所有人一视同仁,而多数决原则强调的是多数人利益至上。这就不排除多数人利用法律来侵犯少数人权利的可能性。美国建国之初,联邦党人对国会最大的担忧就在于此,而主张司法审查以抑制国会的“多数人暴政”。[29]对于代议民主机关所存在的激情弊端,光靠法律规则本身的品性(如一般性与稳定性等)来加以抑制无疑是杯水车薪。 甚至法律保留本身就蕴含了鼓励乃至催促代议机关积极立法的制度取向。如果代议机关对某些重要事项予以保留而不制定相应的法律,那么行政就无法作为,社会就可能陷入失序状态,即使立法机关不主动立法,社会各界包括国家权力系统内部都可能一致对代议机关施加压力,要求其积极立法。由此,法律保留的制度逻辑呈现两种取向:一方面限制行政权,强调消极行政,体现了法治的理念;另一方面则是张扬立法权,强调代议机关积极立法,体现了民主的要求。两者之间的紧张使得法律保留的制度逻辑呈现出一种内在的分裂,而其中民主又占据上风。从中不难看出,法律保留本质上是民主代议机关对行政权的一种控制手段,其强化的是代议机关的权力中心地位。[30]在法律保留制度身上,民主正当性的逻辑要强于法治的逻辑。 话又说回来,法律保留的法治逻辑也不宜彻底。这不仅仅是因为法治存在民主正当性质疑这一阿基里斯之踵,更是因为法治本质上是一种否定性价值,“它仅被用来减少对自由和尊严的侵害”,[31]与公权力积极追求的其他正当价值存在冲突。在当代中国这一复杂社会,这些冲突特别明显。 首先,从时间维度来看,社会的变动决定立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其中既有前现代的问题,如部分欠发达地区人们的生活方式仍比较传统,生活水平也比较落后;也有现代的问题,如许多城市已经进入现代工商社会,人们生活节奏快,权利意识与契约意识也很流行,形成了主要靠法律维系关系的陌生人社会;甚至还有后现代的问题,如在经济全球化、网络虚拟化、交通迅捷化的背景下,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人和人之间交往不断纵深与多维度化,与此同时,文化与价值日益多元乃至虚无主义横行,阶层冲突与群体利益矛盾频繁且不稳定,经常出现意想不到的流变。可以说,中国正在迅速卷入市场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过程,正在经历实现现代化和反思现代性这双重的挤压,正在承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习俗等各方面的变化和震荡。[32]这种历时性与共时性形成的奇妙的交叉与重合,使得当代中国社会构成一个典型的复杂社会。在此背景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废除法律的频率必然很高。法治所强调的稳定性在变革时代无法简单地通过法律保留来实现,这是宿命。 其次,从空间维度来看,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人口经济发展相对不平衡的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城市不断扩张的大国。在改革开放这三十年来,市场经济的逻辑冲洗了我国的绝大部分角落,城镇人口逐年攀升,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再加上高速发展的通讯与交通设施,城际差距,城乡差距其实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这种数千年来未有的工商时代对政府治理模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一方面,随着市民社会的慢慢成长,政府的权力应当慢慢从社会退场;另一方面,随着科技与社会分工迅猛发展,人际关系急剧复杂,人类进入一个资源相对逼仄的空间,越发需要公权力来平衡各种利益冲突。同时,社会机器高速运转,随便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造成大的灾难。全球进入了贝克所说的风险社会,哈耶克意义上的自发秩序很难在这种急剧变动、充满冲突,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复杂社会发挥大的作用。为了减少公民受高速运转的社会系统的意外伤害,政府必然要深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建立复杂的监管网络。这些都要求加大政府干预社会的纵深度,但法律保留遵循的却是抑制政府积极作为的消极行政治理模式,或者说是一种将民主代议机关推向社会治理前台的积极立法模式。而在快节奏、极复杂的现代社会,法律保留所依赖的民主立法机器又多少有些笨重,不可能事必躬亲。[33]因此,代议机关只能放权,否则就无法消除行政的“规范饥饿”状态。[34]具体到法律保留制度方面,则体现为法律只能针对行政权保留部分事项,并且在这些事项范围内也只能保留到一定程度,以免过分压制政府的治理能力,妨碍其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而后工商时代,民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远非以往可以相比。 拉兹三十年前的那句警告在当代社会不仅没有过时,反而愈加振聋发聩:“法治是一个程度性问题,尽管越遵守越好。……但法治不应轻易地成为‘不应这样做’的借口。在法治的圣坛上牺牲过多的社会目的将使法律成为空中楼阁。”[35]具体到法律保留制度而言,则是一味地要求以人大立法为中心对行政权进行全面的实体法控制既不现实,也不可欲,甚至可以说有违宪嫌疑——违背宪法上赋予政府的职责性规定。[36] 这就对法律保留的制度设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既要保障民主代议机关的控权,又要让行政权能如鱼得水,有能力充分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而不过分限制公民权利。传统的法律保留代表了一种事前的实体法控制模式,即行政主体必须根据民主代议机关的立法判断来作出具体的行政决定。这种模式看似对行政行为的民主正当性要求极为苛刻——无授权即无行政。但事实上,民主代议机关的结构特点决定了其无法提供足够的实体法依据,结果在现实治理的压力下,要么出现大量的“空白授权”,要么是行政机关自作主张,将法律保留架空。[37]对此,可以考虑将对行政权的民主控制分摊到其他环节,如行政决定过程本身。如果说民主立法无法及时有效应对社会治理,完全由行政权自行治理又担心公权力被滥用,则可要求行政决定过程本身对外敞开,吸纳各种民主元素,强调民众尤其是当事人的公共参与,以补强行政决定的民主正当性与可接受性。也即在“事前”的实体法治基础上增加“事中”的程序法治机制。学界近年来兴起的“行政过程的公共参与”研究就是对这一路径的探索。[38]此外,还必须强化“事后”的制度配套,如一般司法审查以及违宪审查等。上述事前、事中与事后的制度控制一并铺展,方可对行政权形成一套严密而不失灵活的制约。 当然,也不能因此忽略对民主代议机关立法能力的强化。尽管在当代复杂社会,由代议机关主导社会治理不切实际,但不能因噎废食走向另一个极端,以为民主代议机关无法作为。宪法赋予的全国人大作为国家权力中心的地位不可动摇,这是人民共和政体的命脉所在。其即使有所不为也是为了有所为。而且,要特别强调的是,与当下中国所具有的部分后现代工商社会特征相比,立法机关自身的立法能力多少还停留在“前现代”的阶段,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远没有到达其能力的“天花板”。无原则地强调立法机关下放立法权给政府,显然是将洗澡水与小孩一并倒出的愚蠢之举。因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适当下放权力给政府以应对复杂社会挑战的同时,自身也要不断地加强建设,完成其现代转型。[39] 结 语 人类总是处于价值冲突之中,具有悲剧意味的是,往往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要么放弃某些价值,要么作出妥协。反映到法治上则表现为几对悖论:如稳定与变革,确定与灵活,一般与个别等。[40]法治的这些内在紧张在法律保留制度上同样存在,这些法理学命题又可以转化为一个宪法学命题:强有力的政府与公民自由的冲突问题。在我国的宪法语境下,法律保留虽不能从依法治国原则当中必然导出,但其本身的法治意蕴却与后者神脉相通。这一法治逻辑与政府治理能力存在相当的紧张,在临近后工商时代的当今复杂社会,其表现得尤为剧烈。而我们的政府还没来得及基于法治的理念从社会大面积撤离,后工商时代又提出了政府应当全面介入社会的要求。这或许是中国独特的现代性命运。如何充分利用行政权而不被其所伤是法律保留所必须面对的一个制度挑战。对此,法律保留设计宜拿捏分寸,恰当收敛保留密度,张弛有度地驾驭行政权。 当然,法律保留在中国的宪政制度框架下,只是法治的一个子制度,无法承受过多的使命。前述任务显然已经超出法律保留本身的能力范围,需要配套制度的完善,如完善人大制度,强化行政决定的公众参与程度以及司法独立和违宪审查等等。所有这些制度有效运作,即可真正平衡强大的政府与公民自由权利之间的紧张。 法律逻辑论文:论责任是违法的法律后果——从《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逻辑矛盾说起 关键词: 必要注意;过错;义务;债务;责任 内容提要: 《侵权责任法》第2条采用了概括式加开放式列举的矛盾模式,根本原因在于立法者无法界定侵权。义务是 法律 规定的行为强制资格。债务是特定人的义务,是因特定行为发生的行为强制资格。过错是对行为人意志的间接否定,即导致欠缺必要注意的心理状态,可分为加害人过错和非加害人过错。必要注意是法律对变动稀缺资源归属关系的行为的要求,只能由法律直接规定,或法官依法认定;或为义务,或非义务。行为人过错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包括发生义务,义务不消灭,丧失权利,不取得权利等。不履行意定发生之义务不存在过错问题。责任是违法之法律后果,即因欠缺必要注意而发生之债务。侵权是违法和责任之唯一根据。违约发生债务,不发生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模式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款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2条规定了《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第1款实际上是全称判断:侵害任何民事权益,均须承担侵权责任,没有例外。众所周知,违约行为侵害合同债权,当然侵害民事权益,但通常情况下,违约并不侵权。因此,立法必须限制第1款的适用范围,即必须加上“但书”。第2条的通常模式应是:“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但侵害某类权利除外。”如分立两款,就是:第1款是全称条款,第2款是除外条款。 第2条第2款列举了侵权适用的权利,多达18类。立法者显然希望第2款发生“但书”的作用。然而,采用列举模式限制第1款,必须穷尽侵权的适用范围。第2 款采用列举加“等”的模式,成为开放条款,无法限制第1款的适用范围,实属多余。当然,一旦穷尽了侵权的适用范围,第1款又多余了。 那么,为什么不采用“但书”模式呢?只能有一个解释:立法者似乎不了解侵权对象的共性,无法明确界定侵权,即:民法之侵权究竟侵害什么权利。或者说,侵害什么权利不构成侵权,因此无法明确规定除外条款。 在无法明确界定侵权的情况下,本来可以通过开放的列举模式规定侵权的适用范围,但这样就表明《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者无法界定侵权概念,这又是立法者不愿意承认的事情。第2条最终包括了现在的第1款和第2款,采用了概括式加开放式列举的奇怪模式,可谓用心良苦。 在文字上,第2款完全成立,但第2款没有回答:未列举的权利中,是否存在非侵权行为侵害对象的权利:如不存在,第2款不仅多余,而且会造成误解,以为有些未列举的权利不是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如不存在,哪些权利不是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第2款的使命应该是限制侵权行为的适用范围,即界定侵权行为与侵害民事权益的其他行为的区别,但没有完成,如前所述,其实是一句废话。 《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款本身显然不能成立;第2款没有限制第1款的范围,不属除外规定,不能为第1款辩护。最高人民法院的研究部门为第2条辩护:“对受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的确定,《侵权责任法》采取了具体列举和一般概括相结合的规范方式,这种列举并非穷尽性的,而是例示性的。”[1]然而,《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一般概括(第1款)不能成立,这一辩护当然也不能成立。《侵权责任法》第2条是全文之纲,发生如此低级的法理错误,令人遗憾。由于不能抽象出侵权行为的本质属性,第2款企图穷尽之列举仍然存在问题:1.虽然多达18类,还是列举不全,如条文未列举相对身份权。相对身份权是 自然 人十分重要的权利,可因法律规定而发生,如亲属权、监护权;亦可因合同而发生,如配偶权、养父母亲权;无论法定发生还是意定发生,内容均由法律规定。现实生活中,侵害相对身份权时有发生,构成侵权。2.列举不当:第2款列举了股权。股权反映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和股东之间的关系,两种关系均为特定人之间的关系,股权实质上是合同债权。[2]侵害股权通常构成违约,不构成侵权。[3]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部门认为:“相对权的存在一般难以为第三人知悉。如果相对权不作区分的都纳入到侵权责任法定保护范围,第三人可能动辄就要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将限制行为人的自由。故,相对权一般不适宜由侵权责任法保护;但是,如果加害人明知他人的相对权存在,仍恶意去侵犯他人权利的,应当承认侵权责任的成立。这也是我国学者的主流观点。”[4]然而,“如果加害人明知他人的相对权存在,仍恶意去侵犯他人权利的”,是侵犯相对权吗?如是,第三人是相对权的义务人吗?如是,相对权还“相对”吗?相对权而不“相对”,是否违反逻辑呢?引文实际上主张侵权包括第三人侵害相对权,如此理解,该如何界定侵权呢?还有可能界定侵权吗? 《侵权责任法》第2条错误的直接原因,是立法者掩饰自己无法界定侵权,但根本原因是立法者不了解侵权与违约所侵害权利之区别。讨论这一区别,必须明确界定民事责任概念,弄清楚民事责任在民法逻辑中的地位。 二、责任概念的困惑 责任是民法学的一个重要范畴,但民法学对“责任”一词的使用相当混乱,可以认为,民法学并没有明确界定责任概念。 民法学有多种责任,如: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自己责任、替代责任、有限责任、无限责任、保证责任、举证责任等等;侵权责任中,又分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等。据此,侵害权利发生责任,如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未侵害权利也可能发生责任,如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因自己行为可能发生责任,如自己责任;因他人行为也可能发生责任,如替代责任;有过错发生责任,如过错责任;无过错也可能发生责任,如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造成损害发生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未造成损害也可能发生责任,如举证责任。要在如此多样的“责任”中抽象出共性,建立民法之责任范畴,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恐怕是民法学至今没有明确界定责任概念的原因。 近代以来,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法律之例外、“但书”不断增加,学界似乎有一种倾向:对一些民事范畴,不明确区分,如:绝对关系和相对关系,绝对权和相对权,物权和债权;对一些民事范畴,不明确界定,如权利客体、人身、财产、物。责任与其近似概念债务、义务,可能亦属不明确区分之列。责任可能亦属不明确界定之列。学界甚至出现了一种“功能性定义”的理论,主张同一范畴在不同场合有不同含义,无需抽象出共性,只需界定该范畴在不同场合的功能。严格地说,同一范畴在不同场合,表现形式可能不同,含义应该相同。思维必须从不同的表现形式中抽象共性。任何抽象都是从不同场合不同形式的对象中完成的。没有抽象就没有概念、范畴、思维。缺少界定明确的概念和范畴,无法进行严格的推理,更无法建立自圆其说的理论体系。 《 现代 汉语词典》对“责任”的解释是:“ 1.分内应做的事:尽责。2.没有做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当承担的过失:追究责任。”这一解释可以给我们很多启发,其中之一为:法律以外也有“责任”。这就说明,“责任”并非法学范畴,法律责任才是法学范畴。换言之,汉语“责任”与法律责任存在区别,不能以汉语“责任”等同法律责任。类似现象很多,如民法之“物”与汉语之“物”,民法之“债”与汉语之“债”,民法之“人”与汉语之“人”,民法“过错”与汉语“过错”,均存在区别。为明确法律责任的含义,恐怕首先应该探讨:法律为什么需要引入责任概念,提出法律责任(以下简称责任)范畴。而弄清楚引入责任概念的原因,实际上就是弄清楚责任概念与近似概念的区别。 责任是行为的强制资格。民法学中,表示行为强制资格的范畴有义务、债务、责任。民法已经有了义务范畴和债务范畴,为什么还要引入责任呢?换言之,责任与义务、债务有什么区别呢? 义务是相对于权利的概念。权利表示法律确认的行为选择资格,义务表示法律确认的行为强制资格。义务可分为不特定人义务和特定人义务:不特定人的义务是不作为,即不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特定人的义务即债务,债务人须为特定行为(含不作为),以协助权利人行使权利。民法用义务表示行为强制资格;用债务表示特定人的义务,即特定人的行为强制资格。义务与债务的区别是清楚的。 责任是行为强制资格,因此属义务。责任是特定人的行为强制资格,因此属债务。可见,明确界定责任,其实就是明确界定:哪一类债是责任关系,哪一类债务是责任。 三、区分相关概念 回答上述问题,必须明确区分下列概念。 (一)稀缺资源之静态归属关系和动态归属关系 法律是对可支配稀缺资源的归属关系和归属程序的规定。所谓资源,即价值之载体。此类规定至少包括两个含义:(1)任一归属者可在不侵害其他归属者归属关系之前提下,支配归属对象,即在对象上实现自己的意志,包括履行允诺的意志和非履行允诺的意志;(2)任何人因欠缺必要注意损害归属关系,须恢复原状,受害人发生债权,加害人发生债务。人不能两次进入同一条河流,此处之“恢复原状”是相对的、广义的:(1)归属对象之价值如可量化,恢复至等价状态,如侵害财产实行全额赔偿;(2)归属对象之价值如不可量化,为归属者恢复原心理状态,如侵害名誉实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因此表现为行为规范、行为评价。据此,稀缺资源之归属关系可分为两类:(1)不特定人承担不作为义务,发生特定人与不特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表现为静态归属关系,称绝对关系。(2)特定人承担特定行为义务(含不作为),发生特定人之间的平等法律关系,表现为动态归属关系,称相对关系,也就是债的关系。通说认为,债是典型的相对关系,言外之意除债之外还有相对关系,不能成立。[5]动态归属关系包括:(1)特定人为自己设定特定行为义务,是静态归属关系因归属人意志变动后的确认形式,即合同债务。(2]特定人欠缺必要注意而损害静态归属关系,须广义恢复原状,是静态归属关系因他人行为违反归属人意志变动后的救济形式,通称法定债务。 稀缺资源归属关系可参见图1: (二)法律关系之发生和内容 法律关系包括权力义务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权利义务关系。此处讨论之法律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为权利义务。权利义务是相对概念,各以相对方为自己的存在前提,同时发生;各自的内容均为相对方内容之逆向表述,明确了一方内容,也就明确了另一方内容。法律关系可分别从发生和内容的角度分类: 1.从因立法者意志发生还是因义务人意志发生,法律关系可分为发生法定法律关系和发生意定法律关系:前者可简称法生法律关系,如人格权关系;权利义务之发生均由法律直接规定,权利为发生法定权利,可简称法生权利;义务为发生法定义务,可简称法生义务。后者可简称意生法律关系,其实即合同关系;义务由合同债务人为自己设定,即发生意定义务,可简称意生义务;权利由相对人为自己设定,即发生意定权利,可简称意生权利。法生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内容必然法定。意生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内容通常由义务人决定,但存在例外:(1)如发生绝对权,内容法定,如抵押权、质权。(2)如发生相对身份权,内容法定,如配偶权、养父母亲权。需要指出,法律对合同关系的规定,包括明示规定和非明示规定,后者即附随义务。在法理上,两种规定均应视为对缔约人意思表示之肯定,或基于诚信原则之推定,本质上属意生之权利义务。可见,内容法定之法律关系可因立法者意志而发生,亦可因义务人意志而发生,须作区别。 法律关系从发生法定还是意定的角度分类可列表如下参见图2(法律关系分类表之一)。 法生义务包括特定人义务和非特定人义务,前者即法生债务,有两种类型:(1)原因行为为违法行为,即侵权行为,含恶意不当得利。债务人须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2)原因行为为合法行为,包括:①债务人行为直接损害稀缺资源静态归属关系,如善意不当得利。②债务人因受益而间接损害稀缺资源静态归属关系,如无因管理。善意不当得利人和无因管理受益人均须适当返还利益,即适当补偿。可见,合法行为亦可构成法生债务的原因。 法生义务分类可参见图3。 2.从内容法定还是意定的角度,法律关系可分为内容法定法律关系和内容意定法律关系,权利亦可分为内容法定权利和内容意定权利,义务亦可分为内容法定义务和内容意定义务,同样须作区别。民法之侵权,并非侵害权利之简称,而是侵害内容法定之权利。或者说,违反内容法定之义务。对此后文将作分析。 法律关系从内容法定还是意定的角度分类可参见图4(法律关系分类表之二)。 (三)行为性质和行为后果 法律是行为规范。所谓行为规范,即许可为哪些行为,禁止为哪些行为。为法律许可之行为即合法,为法律禁止之行为即违法。合法和违法均是对行为的评价,但评价的是行为性质,非行为后果。 前文指出,合法行为亦可构成法生债务的原因,如善意不当得利,无因管理。这意味着法律可在肯定行为性质的同时,否定行为后果。否定行为性质,指禁止该行为;否定行为后果,指变动该行为后果所反映之法律关系;两者含义不同,须作区别。义务人因欠缺必要注意而损害稀缺资源静态归属关系,构成侵权,法律既否定行为后果,又否定行为性质,属违法行为。义务人不欠缺必要注意而损害稀缺资源静态归属关系,如善意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法律仅否定行为后果,不否定行为性质,属合法行为。但善意不当得利人明知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受益人明知受益,而不补偿相对人损失,均构成不作为侵权,不仅须否定行为后果,而且须否定行为性质。 (四)不同法律关系中的过错 1.过错概念 民法之过错,历来有主观说和客观说。前者指心理状态,即意志;后者指外在表现,即行为。汉语“过错”之本义即错误、不正确。可形容意志,亦可形容行为。但法律之过错并非泛指一般的错误,而有其特定含义。 行为是意志的表现。在整个行为过程中,意志始终起决定作用。评价行为之最终根据并非意志的表现形态,而是被表现的意志,即心理状态。法律规范行为,实质上是规范表现为行为之意志。或者说,法律直接规范行为,间接规范意志。因此,过错应指心理状态。 为表示一种“全面”的观点,一些学者提出了过错的主客观统一说。如,《 侵害发生意定而内容法定的权利,如抵押权、质权、配偶权、养父母亲权,构成侵权还是违约? 抵押权、质权为绝对权,义务人为不特定人,侵害绝对权构成侵权。绝对权设定人侵害设定之绝对权,如抵押人毁损抵押物,出质人毁损质物,构成侵权,是否构成违约?否。前文指出,仅发生债权的合同为狭义合同;终止债权的合同,或发生其他权利的合同为广义合同。狭义合同存在履行问题。广义合同如不同时发生债权,不存在履行问题。这意味着,合同一方就相对方因合同发生之债权外权利,不存在违约问题。 养父母亲权通常因收养合同而发生,由送养人设定,合同相对人是送养人,但权利相对人(义务人)是未成年子女。在法理上,所谓侵害亲权,即未成年子女不服父母管教。显然,未成年养子女不服养父母管教不构成违约。 配偶权即夫妻的平等身份权,由婚姻相对方设定。所谓侵害配偶权,即夫妻一方将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从配偶权发生意定的角度,侵害人不存在必要注意和过错问题,构成违约;从配偶权内容法定的角度,侵害人欠缺必要注意,存在过错,构成侵权。这意味着违约和侵权并无绝对界限。在法理上,民事主体以特定人身份,为自己设定内容法定之义务,而不履行义务。或者说,为特定人设定内容法定之权利,而又侵害此权利;既违约,又侵权。民事主体为特定人所设定之内容法定权利,可为绝对权,如抵押权、质权;亦可为相对权,如配偶权、养父母亲戚。同一行为可能既违约又侵害相对权,如侵害配偶权;可能既违约又侵害绝对权,如加害给付和缔约过失,对此后文将作分析。[12] 3.违法性非侵权要件 《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规定:“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者,对被害人负赔偿损害的义务。” 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有三要件: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而根据《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有四要件: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 国内一些学者主张四要件说,如:“ 中国 侵权法理论的通说及中国司法实践都肯定违法性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对此不应当有所怀疑。”[13]“考虑到……我们主张基于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应为四个: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14] 前文指出,侵权是违法的根据,违法是侵权的结果。过错是对加害行为的否定,违法性也是对加害行为的否定。确认加害行为是侵权行为,无须两个否定性要件,违法性不能成为侵权行为要件。违法性与侵害性一样。或者说,与侵权行为一样,是侵权行为全部要件—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的共同结果。侵权关系中,过错是因欠缺必要注意导致损害事实之心理状态,过错要件实际上吸收了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可以认为违法性是过错的结果,过错意味着违法。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三要件说,又称“违法性吸收说”。《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被认为是“违法性吸收说”在 现代 立法上的代表。四要件说不能成立。 (七)区分损害和侵害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 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条规定实际上认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有两种原因:(1)过错;(2)过错外事由。按反对解释,因过错外事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杨立新教授认为:“立法者规定本条(本文按:指《侵权责任法》第2条),是要确定侵权法保护的范围。因此,在草案的条文中规定,凡是‘侵害民事权益’就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样表述显然有误,理由是,侵权责任法定基本功能是制裁违法,保护权利,但侵权责任法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保障行为自由。在 历史 上,侵权法最早实行加害原则即客观原则,凡是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样的侵权法无法保护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只有在《法国民法典》确定了过错责任原则以后,侵权法才真正发挥了保障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作用,即有过错才有责任,一个人的行为尽管造成了他人损害,如果这个人并没有过错,那么就不承担侵权责任。”[15] 《侵权责任法》草案主张“凡是‘侵害民事权益’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款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两个条文含义并无区别。前文指出,《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款不能成立,理由是:违约也侵害民事权益,但通常不构成侵权。杨立新教授参与制定《侵权责任法》,专门著文为第2条辩护,[16]但却认为草案主张“凡是‘侵害民事权益’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显然有误”,这令人费解。杨立新教授的理由是:损害未必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损害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说成立,问题在于:草案采用的不是“损害”,而是侵害。杨立新教授混淆了“损害”和“侵害”。 需要指出,“损害”与“侵害”含义不同:“损害”指对他人之稀缺资源作不利变动。或者说,妨碍他人正当行使权利,属事实判断;“侵害”指无 法律 上抗辩事由而对他人稀缺资源作不利变动,或者说,无法律上抗辩事由而妨碍他人正当行使权利,属价值判断。损害之发生,如有法律上抗辩事由,加害人无过错,不发生侵权责任;如无法律上抗辩事由,加害人有过错,发生侵权责任。因此,严格地说,“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用词重复,实际上否定了“过错”是侵权之根据,导致无过错侵权之矛盾结论,应改为:“因过错损害他人民事权益。” 四、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之法理根据 (一)无过错侵权违反法理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通说称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侵权责任法》第7条表述上修正了《民法通则》第106 条第3款,实质上没有修正。所谓“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包括两种情况:或有过错,或无过错,条文的意思包含无过错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然而,没有过错,表示法律对行为性质的肯定。承担侵权责任,表示法律对行为性质的否定。法律既肯定当事人行为的性质,又否定当事人行为的性质;或者说,既确认当事人没有过错,又确认当事人违法;这算什么逻辑呢?要一个没有过错,也没有被推定有过错的人承担侵权责任,其究竟该如何做才可以不侵权呢?才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呢?才可以不被法律追究呢?是否需要“过错”一下才可以免责呢?《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和《侵权责任法》第7条都是对当事人行为性质的双重评价,直接挑战形式逻辑。 (二)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之法理根据 前文指出:过错是欠缺必要注意之心理状态,在侵权领域,可分为加害人过错和受害人过错。加害人过错应有以下属性:(1)过错是一种心理状态,具体地说,是一种意志。(2)过错导致加害行为。(3)加害行为人未为必要注意。(4)不可归因于加害行为人以外之客观因素,即不可抗力或他人。此处之他人含受害人。(5)法律上必须否定。因此,行为人应对自己的过错负责。 在古代法律,包括早期罗马法中,侵权行为均适用加害责任归责原则,只要存在因加害行为产生的损害事实,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而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加害责任归责原则只考虑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行为人必须为自己行为造成的所有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包括非因自己的过错而产生的损害。这是一种非理性原则,无法体现 自然 人的平等人格关系。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增加了过错要件,行为人仅对因自己的过错而产生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这是理性的胜利。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要件的理性事由。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体现了自然人的平等人格关系。 在逻辑上,受害人是通过证明加害人欠缺必要注意而证明加害人过错的。如加害行为不可归因于不可抗力或归责于他人,构成侵权,加害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自罗马法后期以来直至今天,侵权行为法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理由。但是,在近代以前,“必要注意”的范围相对明确,法律可直接规定以过错为侵权要件,以无过错为免责根据。而在今天,在某些领域,主要是高危作业、环境保护、产品责任等领域,“必要注意”的范围相对不明确,如仍然机械地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将使受害人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导致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法律为此类加害行为专门规定了免责事由,实际上就是规定了“必要注意”的范围,此即严格责任归责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适用此原则,受害人主张加害人侵权,无须证明加害人有过错,而只须证明加害行为发生于法定领域。加害人主张免责,必须证明加害行为有法定事由。如加害人证明成立,表明不欠缺“必要注意”,无过错;如不能证明,表明欠缺“必要注意”,有过错。可见,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实际上并非主张加害人无过错也应承担法律责任,而是主张,在行为人“必要注意”范围相对不明确的领域,以法定事由界定“必要注意”的范围。 所以,在实质上,现代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只有一条,即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一般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都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特殊形式。一般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适用于证据在受害人一边的场合;一般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适用于证据在加害人一边的场合。一般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适用于行为人“必要注意”范围相对明确的领域;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适用于行为人“必要注意”范围相对不明确的领域。一般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是明示推定形式;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是默示推定形式。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精神是一致的:任何人都应对自己行为所导致的他人损害承担责任,除非行为人已有必要注意。这一精神反映了民法的基本原理:民事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前文指出,过错吸收了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因此,现代侵权行为要件表面上是三项: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质上只有一项—过错。任何无过错而违法,无过错而侵权,无过错而发生民事责任的规定,都违背民法的基本逻辑和法理。 (三)关于所谓“公平责任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我国侵权行为适用:(1)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第106条第2款);(2)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第106条第3款);(3)公平责任原则:“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第132条) 《侵权责任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条文不称“分担责任”,而称“分担损失”。权威机关研究部门否认《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将公平责任原则作为独立的归责原则,[17]但仍认为:“公平责任的目的不在于对行为人的不法过错实施制裁,而在于在当事人双方对造成的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当事人适当分担损失。” [18]然而,既称责任,只能是欠缺必要注意而导致他人损害之后果。实际上,不界定过错、侵权和责任等概念,无法否定我国立法中公平责任原则之归责原则地位。 据《民法通则》第132条和《侵权责任法》第24条,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的场合。然而,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不过是行为人无过错的情况之一。在逻辑上,公平责任原则应为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之特殊形式,并非独立归责原则。 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经典案例是:公路上的石块因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碾压而飞出,击伤人行道上的行人,司机和行人均无过错,应分担损害。此类损害不属不可抗力。如法院判决司机不承担责任,表明法院认为,司机不欠缺必要注意,无过错。如法院判决司机承担责任,表明法院认为,司机欠缺必要注意,有过错。法院的认识反映了法院的价值观。可见,问题之关键不在于如何分配双方均无过错情况下的损失,而在于如何界定双方之必要注意程度。 法律对侵权行为的规范,或确认行为人有无过错,或表面上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前者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后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如行为人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其行为非侵权行为。因此,《民法通则》第132条和《侵权责任法》第24条都不应成为侵权行为之归责原则。所谓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况,实际上并不存在。无论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均建立在民事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均是公平的原则。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可如图8所示。侵权行为要件可如图9所示。 五、债务发生的逻辑 (一)责任概念 现在可以界定责任概念了。 法律是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包括直接强制力和间接强制力。法律的直接强制力表现为法律对稀缺资源静态归属关系的规定,间接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关系的确认。法律的直接强制力表现于两个方面:(1)特定行为之事前禁止;(2)特定行为之事后制裁。表示特定行为事前禁止之范畴即违法。显然,法律也需要一个范畴,表示特定行为之事后制裁,即违法的法律后果,这一范畴就是责任。据此,责任具有以下属性: (1)责任是义务。责任具有强制性,是行为的强制资格,因此属义务。 (2)责任是债务。责任是违法人的义务,即特定人的义务,因此属债务。 (3)责任是法生债务。责任由法律直接规定,即发生法定,因此属法生债务。这意味着责任是法律对责任人行为后果的否定。 (4)责任是欠缺必要注意之法生债务。责任是法律的制裁,这意味着责任人欠缺必要注意,有过错。前文指出,过错有两种法律后果:①加害人过错发生义务;② 非加害人过错或义务不消灭,或丧失权利,或不发生权利。法律规定了可支配稀缺资源归属关系。法律所禁止者,即因欠缺必要注意损害他人之稀缺资源,所谓违法即违反此类禁止,须损害赔偿。加害人过错发生之义务即责任。因此,责任是违法的法律后果。责任意味着法律不仅否定责任人行为的后果,而且否定责任人行为的性质。 前文指出,违约不存在过错问题。如合同债务人为加害给付,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从不为允诺之特定行为的角度,加害给付侵害内容意定之权利,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后果,补偿未移转价值及孳息;从侵害相对人内容法定之权利的角度,加害给付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后果,赔偿因侵害内容法定之权利而造成的损害。 因此,违约不发生责任。所谓“违约责任”,并非违约后果之确切表述,实际上是不了解责任含义之通俗名称,确切地说应称违约债务。 无过错责任是大陆法的称呼,英美法称严格责任。在文意上,似称严格责任为宜。作为规定侵害权利后果之法理根据,严格责任归责原则不仅适用侵权领域,也适用合同领域,可表示如下:行为人侵害他人权利,如无法定事由,即发生债务:如侵害内容法定之权利,推定有过错,构成侵权,须赔偿损失,即恢复原状(原权利可行使之状态),所发生债务为责任;如侵害内容意定之权利,不存在过错问题,构成违约,须补偿未移转价值及孽息。 需要指出,民法学中的很多“责任”并非责任。如:通说认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此说并不确切。公司是拟制主体,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不承担。所谓股东有限责任,其实是股东承担自己的出资行为的风险,即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风险。此处之“责任”,实为风险的意思。 民事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人均应承受自己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包括积极后果一权利,消极后果—债务。如属财产性债务,债务人应以全部财产为担保,即承担无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文字意义是主张欠债可不全还,违背债的性质,也违反民法平等原则,不能成立。 又如:所谓无限责任,指当事人以全部财产担保债务,此处之“责任”仍是风险。所谓保证责任,指保证人向债权人允诺之债务,非因过错而发生,不是责任。.所谓举证责任,其实是取得权利或不承担债务之条件。此类“责任”均非责任之本义。实际上,民事领域在违法后果外使用之“责任”概念,均属责任之引申义。 所谓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均是对行为之双重评价,不能成立。 通说认为:责任是债务之担保。其实,民法需要责任范畴,并非表示担保债务,而是表示因过错发生之债务,即违法之法律后果。不特定人无债务,如侵害绝对权,发生债务;特定人侵害发生意定而内容法定之权利,也发生债务。两类债务均因欠缺必要注意即因过错而发生,不仅须否定行为后果,而且须否定行为性质,是法律对行为人之制裁,是违法之法律后果,区别于无须否定行为性质,仅须否定行为后果之债务,包括意生债务和无过错之法生债务,如善意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须用一专门范畴表示,此范畴即责任。 债务与责任关系可如图11所示。 罗马法没有区分债务和责任,日耳曼法作了区分,这是日耳曼法的贡献。但日耳曼法远未建立民法自身一元化的逻辑体系,不可能找到责任范畴在民法逻辑体系中的位置,对责任存在不少误解: (1)日耳曼法中,债务不履行发生责任,即视责任为债务的担保和替代形式,不能成立。 (2)日耳曼法中的责任主要表现为债权人可对债务人实行人身强制。债是一种民事关系,当事人双方人格平等。在法理上,债权人一旦可强制债务人人身,债务人即完全或部分丧失主体资格,债的关系终止。因此,严格说来,日耳曼法的责任已非民事范畴。 (3)债是一种法律关系,有强制效力。日耳曼法将债务与责任完全对立起来,责任有强制效力,债务无强制效力。在法理上,日耳曼法的责任概念将债务概念从法律领域驱入了道德领域。 同为法律之制裁效力,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有本质区别。刑事关系、行政关系,均是国家与当事人之关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均是作为关系一方之国家对作为关系另一方之违法行为人之制裁。民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民事关系任何一方不能制裁相对人。民事责任不是关系一方对另一方之制裁,而是国家对违法行为人之制裁,只是此类制裁表现为法律确认受害人享有债权,可亲自或通过人行使债权,受领和请求债务人之给付行为,以实现广义上的恢复原状;受领不成,可请求公法救济。当然亦可不行使债权,或放弃债权。 承担责任以法律主体为前提。通说认为,合伙承担无限责任。此说也不确切。合伙即全体合伙人之集合,系复数主体,非单一主体。所谓合伙之权利义务,即全体合伙人之权利义务。所谓合伙承担无限责任,其实是各合伙人均以全部财产担保全体合伙人之债务,即各合伙人均以全部财产承担风险。 (二)关于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程中,如无法定事由,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缔约人应承担民事后果,民法学称缔约过失责任。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不同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第三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此说值得商榷。 前文指出,责任是违法的后果,违约不发生责任,“违约责任”表述不准确。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独立的第三种民事责任,其实是主张缔约过失发生之债务既非侵权后果,亦非违约后果。然而,在逻辑上,民事权利或内容法定,或内容意定,不存在第三类民事权利;侵害内容法定的权利发生侵权债务,侵害内容意定的权利发生违约债务。据此,侵害权利不发生第三类债务。 缔约过失有两种类型:1.未订立协议;;2.协议不生效(包括“可撤销”,实为可决定其不生效)。[19]缔约人在缔约前,双方互以相对人为不特定人,均承担不侵害相对人绝对权之不作为义务。此类义务内容法定。因过错不履行内容法定之义务,侵害的是内容法定之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一意义上,缔约过失责任属侵权责任。 然而,根据诚信原则,缔约双方均负有为相对人提供缔约安全的义务。此类义务是作为特定人的义务。这表明在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已从互为不特定人的关系进入互为特定人的关系。这一关系是双方的自主选择,并按缔约人意志发生约束力,应属合同关系。这意味着,缔约双方在订立希望发生之合同关系前,已发生合同关系,可称先合同,即在先之合同;双方希望订立之合同可称本合同。为相对人提供缔约安全之义务属内容法定之义务,又是先合同义务,即在先之合同的义务。可以推论,缔约人以内容法定义务为内容意定义务,相对人享有发生意定而内容法定之权利。侵害此类权利,构成侵权,亦构成违约。因此,缔约过失责任亦可归人违约债务。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不履行先合同义务而发生之债务,此言成立。但通说之“先合同义务”为“先于合同之义务”,理解有误。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是独立于侵权和违约之第三类民事后果,不能成立。 以法生义务为意生义务,是否多此一举,没有意义?不能一概而论。以不特定人之法生义务为意生义务,可谓多此一举,如允诺不伤害他人。以特定人之法生义务为意生义务,意味着行为人自愿承担特定人之法生义务,从不特定人成为特定人,如为自己设定配偶义务、合同诚信义务,有民事意义。 (三)债务发生的逻辑 法律是对可支配稀缺资源归属关系和归属程序的规定,是定分止争的工具。“定分”表现为稀缺资源之静态归属关系,即绝对关系。“止争”表现为稀缺资源之动态归属关系,即相对关系,也就是债的关系,是静态归属关系因人为原因变动后的确认或救济形式。“定分”是“止争”的根据,“止争”是“定分”的宗旨。民法 “定分”的逻辑即绝对权的逻辑体系。民法“止争”的逻辑即债权的逻辑体系,也就是债务发生的逻辑,可从两个角度表述。 1.从债务发生意定还是法定的角度 稀缺资源的静态归属关系有两种类型:(1)稀缺资源归属自己,归属人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变动归属关系,发生意生债务。意生债务是法律对变动行为的确认,对变动后果的肯定。意生债务内容通常亦由义务人决定,但存在例外,如,配偶义务因义务人意志而发生,而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 意生债务有两种类型:(1)单方允诺;(2)合同债务,即因要约或承诺发生之债务。意生债务人通常不存在必要注意义务问题,因而不存在过错问题。如无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无论因违法行为(如吸毒、)还是合法行为(如经营不善),故意(如一物二卖)还是非故意(如救助行为),自己原因还是第三人原因(如第三人全责之车祸),不履行意生债务,债务人均发生违约债务,不发生责任。 (2)稀缺资源归属他人,非归属人无法定事由擅自变动归属关系,发生法生债务。法生债务是法律对稀缺资源归属关系的人为变动后果的否定,是对变动的救济形式。法生债务之内容必然法定。 法生债务亦有两种类型:(1)原因行为为违法行为,即侵权,含恶意不当得利。债务人欠缺必要注意,有过错,发生责任,须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法律不仅否定行为后果,而且否定行为性质。(2)原因行为为合法行为,包括:①债务人行为直接损害稀缺资源静态归属关系,如善意不当得利。②债务人因受益而间接损害稀缺资源静态归属关系,如无因管理。善意不当得利人和无因管理受益人均不欠缺必要注意,无过错,不发生责任,但发生债务,须适当返还利益,即适当补偿而非赔偿。法律仅否定行为后果,不否定行为性质。 据此,从发生意定还是法定的角度,债务的发生可如图12所示(债务发生分类表之一)。 2.从是否侵害权利,以及侵害何种权利的角度 债务可因侵害权利发生,亦可因非侵害权利之原因发生。前者如违约和侵权,后者如善意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违约侵害内容意定之权利,发生违约债务。侵权侵害内容法定之权利,发生侵权责任。善意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不欠缺必要注意,无过错,不侵害任何权利,须适当返还利益。 据此,从是否侵犯权利,以及侵害何种权利的角度,债务的发生可如图13所示(债务发生分类表之二)。 民法需要义务概念,是为了表示法律规定的行为强制资格。民法需要债务概念,是为了表示特定人的行为强制资格。或者说,表示因债务人行为发生的行为强制资格,反映法律对债务人行为后果的评价:如因债务人允诺而发生,表示法律对行为后果的确认;如因法律规定而发生,表示法律对行为后果的否定。民法需要过错概念,是为了表示对行为人意志的间接否定,即行为人意志表现为欠缺必要注意。民法需要责任概念,是为了表示违法之法律后果,即因欠缺必要注意而发生之债务。或者说,因违法发生之债务。民法通过义务、债务、过错、责任等范畴,建立了债务发生即平等当事人人格,平衡当事人利益的完整的逻辑体系。 笔者过去认为,意生债务亦可发生必要注意;合同领域中,因合法行为违约,亦可能存在过错问题;过错违约发生违约责任,无过错违约发生违约债务,不发生违约责任;不能成立。[20]现特撰本文,以作修正。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逻辑学主体因素研究 本文作者:黄伟力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律推理及其特征 法律推理为什么要涉及诸多实质性问题?对此学者们有过许多研究和论述。美国法理学家博登海默列举了三种情况:(1)法律没有提供解决争端的基本准则;(2)法律规范本身相互抵触或冲突;(3)将一既定法律规范用于某一具体案件时明显有失公正[1]。深入研究会发现,需要人们在进行法律推理时考虑实质性问题的原因是繁复多样的。就有关法律的推理而言,在面临法律漏洞、法律规范含义不清、法律条文相互冲突等情况时,为了确定恰当的推理前提,就需要作关乎内容的实质性分析和推断。例如,出现“法律漏洞”,即现有法律条文没有就某一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即意味着这一领域出现了法律适用的空白。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也不受罚。面对司法实践中的某些情况,便可能就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做出不同的解释。又如,法律虽经严格的立法程序,但因各种原因某些条文的含义仍可能不甚清晰明了,导致人们可以作多种不同的理解或解释,从而引发纷争。当要以这样的法律条文作为推理根据时,就需要对其中的法律概念或规定进行界定、梳理和分析,以证明引用某一条文作为处理本案件之判决依据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再如,有关法律规范相互抵触或冲突的情况,具体有三种可能:其一,一部法律内的不同规定不一致或相互抵触;其二,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一致或相互抵触;其三,将不同法律适用于某一案件可以推出相互冲突的结论。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有些随着立法制度的健全和立法水平的提高有可能得到解决;有些则不然,由于不同法律的着眼点或立法意图不尽相同,所以各自的具体规定或由它们推得的结论就可能相互抵触。倘若针对同一案件的不同判决都能找到法律依据,这时进行法律推理就不能不考虑诸如社会的价值理念和道义原则等实质性问题,据此在不同的法律或法律条文间作出选择。就根据法律的推理而言,最突出的问题是严格按照法律作出的判决结论有时会陷入“合法”与“合理”相悖的窘境之中。也就是说,某一判决结果,从法律角度看是“合法”的,但是从道义、伦理角度看,则不一定“合理”;或者相反,从法律角度看不“合法”,但从道义、伦理角度看,却有合理性。法律原本是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制定的,当适用现行法律规定得到的结果与立法者自己认同的公平正义观相抵触,或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冲突的时候,人们必定要寻求某种补救办法,其中之一就是所谓的“衡平”。“衡平”是指在适用法律过程时对某些案件作出有别于一般法律规定的特殊处理,以在“法”与“理”之间求得某种平衡。法国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把衡平法称作是避免在法律和正义之间产生“不能容许的脱节”的一种“矫正剂”和“解脱术”,认为这是任何一个立法制度都不能没有的[2]。而“衡平”运用之处,必定有对诸如立法意图、判决效果、社会伦理价值观等实质性问题的考量和权衡。 影响法律推理的主体因素 由上文所述可见,进行法律推理必然会涉及到对与推理过程相关的诸多实质性问题的考虑,而在考虑这些问题时,人的个体因素就会渗入其间,并影响他的判断,影响最终的推理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面对同样的案情,当事各方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断,这通常不是因为各方据以推论的逻辑规则不同,或者其中一方粗暴践踏了逻辑规则,而是因为推理的主体———人受到各种不同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使他们对问题形成全然不同的认识或判断。从推理主体方面分析,影响法律推理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心智状况。这里所谓“心智状况”,既包括非理性层面的心理、情感等因素,也包括理性层面的认知能力、分析方法等。法社会学和分析法学是20世纪初盛行于欧美的两大学派,他们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人的心理因素和逻辑分析方法对适用法律及法律推理的影响。法社会学主张联系现实社会生活来理解法律的本质和功能,所以他们注重对法律的社会效果的研究。法社会学派指出,法律规范只提供了维护社会正义、解决个人纠纷的一般指南,它不可能囊括全部司法领域,其实这也就是上文提及的出现“法律漏洞”或法律条文含义不清等情况的深层原因之一。因此法社会学派认为,必须给法官判案以一定范围的自由裁量权,而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为了做出公正的判决,必须考虑社会流行的道德观念,研究当时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等,在这一过程中法官的个人直觉和感情因素会起一定的作用。法社会学派所说的这种心理因素对法官判案的影响并不难理解:比如,倘若法官的从众心理较强,那么社会流行的道德观念等就会在较大程度上支配他的判断;反之,法官则可能更倾向于依据法律规范进行独立的分析思考。分析法学突出了问题的另一方面,他们排斥对法律作心理的、社会的、价值的“形而上”研究,提出,研究法律的任务在于解释法律体系中的一般概念和原则,从而获得对法律的更为精细的理解。 因此分析法学强调研究法律内部的形式、结构和语言的重要性。这一学派的一些学者曾运用维特根斯坦提出的语言分析方法,通过解剖法律概念、把它们还原为其基本成分来澄清法律概念的含义。分析法学派提出的对法律概念、形式、结构等的精细理解,对人们理性思维能力具有极强的挑战性,需要运用各种逻辑或语言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分析法学派的问题在于其理论趋向极端,无视人的心理状态等非理性因素对于理解法律所发生的作用,甚至根本反对做这一领域的研究。第二,价值理念。现实的法律过程,从立法、司法到执法,没有一个环节能逃脱人的价值理念的“纠缠”。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有其追求的特定价值目标,都有相应价值理念的支撑,价值理念是统摄法律的“灵魂”。因而对法律条文的解读,除了要有一定的逻辑或语言分析理论与方法之外,还必须把握其背后蕴含的价值理念,否则,逻辑或语言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就会成为无本之木。德国法哲学家拉德布鲁赫指出:“法律是人类的作品,并且像人类的其他作品一样,只有从他的理念出发才能理解。”[3]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推理的主体能否领悟某一法律的价值目标,他的价值观是否与该法律所蕴含的价值理念相契合,是他能否准确理解法律条文、从而确定其推理前提的重要条件。理想的法律制度,是在一项法律确定以后,其适用过程能排除或尽量减少主体因素的影响,从而体现法律的普适性、一致性和公正性。但是,由于种种难以消弭的主客观原因,在任何一种法律制度下,都会存在法律空隙、法律条文含义不清乃至相互冲突等情况,古今中外概莫如此,因而总是需要适用法律的人从自己的判断出发去弥补漏洞、廓清含义、做出选择。人的任何思考和行为都自觉不自觉地受其价值观的支配,所以主体的价值理念在适用法律及法律推理中的影响是排除不了的。比如,面对相互抵触的法律条文,不同的判决结论均可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都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出,那么,究竟是选择有利于被告的判决还是相反,最终的判决结果必定反映了推理主体对孰是孰非、孰重孰轻的价值判断。第三,利益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价值理念的形成都有其社会经济根源,因此由价值理念可以进一步看出人的各种利益关系在法律推理中的影响。每个人均是一个利益主体,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处于相同或相近地位的人构成一利益集团。不同个体、不同社会集团的利益有契合之处,也必定存在差异、矛盾甚至冲突,由此产生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如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个人与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集团与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个人和集团与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等等。这些利益关系会影响人们的价值判断,当然也会影响身处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人对问题的判断。#p#分页标题#e# 利益关系对适用法律过程的影响可能带来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威胁,因此世界各国都尝试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切断利益向司法过程侵蚀的通道,尤其是切断法官与各种利益关系的瓜葛,以保持其独立性。但任何“独立”都是相对的,因为人不可能置身于利益集团之外;即使其个体的利益关系独立了,也不能保证他对问题的整体判断不受某一相关利益集团的影响。上文已提及,为了缓解“合法”与“合理”之间的冲突需要求助于“衡平”。在司法实践中有太多的案例表明,所谓“合理”之“理”,不仅是指立法者认同的公平正义观或社会主流价值观,而且还包括社会或多数社会成员的整体利益。“衡平”往往是社会或推理主体内心各种利益关系相互博弈的结果。主体因素的加入对于适用法律而言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意义,如消弭法律空隙,澄清法规含义,在“合法”与“合理”的冲突间保持必要的平衡等;也有负面效应,如影响司法公正,导致司法腐败,削弱法律的统一性、公正性、权威性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对“人治”的否定,但实行“法治”并不意味着可以无视或否定人的作用。就适用法律和法律推理过程而言,便不能没有人的参与和运作。如实承认并正视这一现实,与实行“法治”并不矛盾,相反能使我们得到某些重要的认识:其一,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至关重要,推进“法治”、实现司法公正必须进行不懈的努力;其二,建立一套严格、透明的司法制度同样至关重要,这样才能保证适用法律过程处于有效的制度规范、约束和监督之中,保证司法人员的个体因素在合乎法律基本精神的框架内发挥作用。 对法律逻辑学研究视角的思考 一门学科的研究视角和方法总是与它的研究对象的特点密切相关。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学问,推理的特点不同,它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就会有所区别;或者说,对推理特点的认识不同,逻辑学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就会发生相应变化。从上文分析可见,法律推理的特点在于,它既要遵从人类共通的逻辑规则,也要考虑推理过程所涉及的诸多关乎实质内容的问题,而在这一过程中,人的主体因素将渗入其间并产生相应影响。法律推理的这一特点,要求法律逻辑学有其不同于传统逻辑的研究视角和方法[5]。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逻辑学专注于思维形式结构,特别是“必然推出”之推理模式和规则的研究,刻意排斥探讨推理中人的主体因素及其作用。正如蔡曙山先生所言:“逻辑学是从来不关心人的,这来源于逻辑学根深蒂固的观念:逻辑要为思维立法!因此,逻辑学只有抽去人的因素,它才能适用于一切人!在传统逻辑和近现代逻辑中,人的因素都被排斥于逻辑学之外。亚里士多德三段论、假言推理、一阶逻辑都是与人无关的,因此,它们是适用于一切人的。”[5]这一倾向在弗雷格那里发展到了极致。他在《算术基础》一书序言中提出了研究数学哲学的三条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把心理学和逻辑学的东西区分开来,把主观和客观区分开来。”[6]这种逻辑主义倾向在20世纪不断遭遇挑战。与弗雷格同时代的直觉主义学派就提出,数学起源于经验直觉,是人类心灵的创造性构造,因而他们认为,数学和逻辑不仅不排斥心理因素,相反应肯定心理意向在数学和逻辑中的作用。20世纪40年代,维特根斯坦以语言游戏论取代他早期的逻辑图像论,提出“语言的意义在于它的应用”,强调语言的意义与语言的使用者和使用者的意向有关。后来奥斯丁发展了维特根斯坦的理论,进而研究语言的使用条件即语境与语言意义的关系,建立起言语行为理论。20世纪70年代,在乔姆斯基的心理主义语义学等理论的影响下,形成了认知科学,促使心理学与逻辑学相互交融。人们在对认知的研究中找到很多证据,表明心理因素在人的推理过程中的作用,如著名的沃森纸牌游戏就生动说明了人的逻辑推理是如何受其心理因素影响的[7]。 20世纪的这些理论探讨及成果,从根本上动摇了一种信念,即:可以把逻辑的东西与心理的东西分开,逻辑学只有与任何人无关才能适用于一切人!由此,用蔡曙山的话说,逻辑学重新获得了人的维度,由无人在场的逻辑学转变为有人在场的逻辑学。回到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视角这一论题,笔者认为,从法律推理的固有特点出发,法律逻辑学研究必须摒弃从传统逻辑一直延续至近现代逻辑的那种理念和方法,即排除推理中的主体因素而专注于单纯形式化的探究。对法律推理的研究,应当把对形式结构和推理规则的研究与对推理过程所涉及的诸多实质内容的研究结合起来,将渗入其中的人的主体因素及其影响纳入研究的视野,建立起人的研究维度。对法律逻辑学研究视角的这样一种调整或定位,其意义何在,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首先,将使我们对法律推理过程获得更真实、深刻的理解。对推理过程作纯形式化研究的目的,是获得某种抽象的推理模式或推理规则,这些模式或规则能适用于一切同类推理过程。例如,概括出三段论的推理规则,就可以用它们来规范和评估所有的三段论推理。但这种追求在适用法律的推理中是注定难以实现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幻想”。司法实践的常态是:面对相同的案情,对适用什么法律会有不同意见的争论;即使就适用什么法律达成一致,由此推得的具体结论也可能南辕北辙;相同的案件在不同法院审理或由不同的法官接手,判决结果会有不同;即使是同一法院或同一法官审理,在不同的社会环境和舆论背景下,判决结果也可能有差别。 这种情况单纯从推理形式或规则的角度看,是无法解释的,因为其中加入了对与推理相关的诸多实质内容的考虑或权衡,受种种主体因素的影响。所以,对法律推理的研究只有转换视角,将主体因素等纳入视野,才有可能揭示适用法律时推理过程的真实情形和规律性,才能够理解司法实践中呈现的看似费解的“常态”。其次,研究视角的调整将推动法律逻辑学融入现代逻辑发展的主流并对现代逻辑发展有所贡献。当我们把法律推理过程所涉及的实质内容及人的主体因素纳入研究视野时,就会发现,对法律推理的研究光凭逻辑学的一己之力是难以胜任的,它需要与诸如法学、社会学、语言学、心理学等其它学科相结合,需要运用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成果。这种与其他学科的相互交叉、渗透、融合,乃是现代逻辑正在经历的转变,也是逻辑发展的大趋势。20世纪以来,逻辑学不断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其结果之一是产生了一些新的研究领域,其中有些已发展成为新的逻辑分支学科。如逻辑与语言学交叉,形成语言逻辑;逻辑与心理学交叉,形成心理逻辑;逻辑与人工智能交叉,形成人工智能逻辑;逻辑与医学交叉,形成医学逻辑;逻辑与生物学交叉,形成生物学逻辑,等等。逻辑学由“无人在场”向“有人在场”的现代转向,一定意义上,正是由它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促成的。另外一个结果是逻辑学成为其他学科开展研究及理论建构的不可缺少的方法和工具,进而扩大了逻辑学的应用范围。比如,命题演算所揭示的推理的逻辑性质,为人工智能研究提供了方法,在计算机软件设计中得到了广泛运用。#p#分页标题#e# 以此观之,调整法律逻辑学研究视角带来的逻辑学同其他相关学科研究的相互结合,与逻辑学的现代转向高度契合,并将把法律逻辑学带进现代逻辑发展的主流中去,由此获得的研究成果,不但能揭示适用法律过程中的推理“奥秘”,而且还能为现代逻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提供范例,凸现逻辑学建立人的研究维度的意义,从而对现代逻辑的发展做出贡献。笔者曾在拙文《略论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视角》中提出:“确立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视角需考虑两个要素:一是这种研究应有助于揭示和刻画法律人的思维特征及方式,能够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思维工具和方法,从而引领和启发法律人的理性思维,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能够给有关人类思维活动的逻辑研究开辟新领地,有助于更完整地认识人类思维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进而推进逻辑学的研究。”[8]对于实现这两个学术目标而言,从本文以上提出的研究视角开展对法律推理的研究,是可行的切入点和有效的实现路径。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逻辑学教学难题及策略 作者:钢特木尔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一、高校法律逻辑学教学现状分析 法律逻辑学是交叉法学与逻辑学研究的边缘性新兴学科,是训练法律思维能力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我国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起步于是20世纪80年代初,目前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法律逻辑学起步晚,科研和教学严重滞后于别的学科。 1.没有引起学校的重视。逻辑学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七大基础学科之一。当前,我国高校逻辑学研究水平大大提高,普通逻辑学领域出现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有的在国际逻辑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普通逻辑学,虽然在国内一些高校的哲学、法学、中文、经济学等学科中开设了法律逻辑学课程,但并未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以致法律逻辑学课时少、内容浅,甚至有些法学专业没有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 2.教材内容需要改进。目前,法律逻辑学教学与科研还未成为完善的科学体系,由于历史的原因,对法律逻辑学研究主要体现在如何应用普通逻辑知识来解释司法实例问题上,事实上只停留在普通逻辑学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层面上。这种研究方法谈不上创新,只能说是“普通逻辑原理+法律案例”的一个框架,与普通逻辑学并没有本质区别。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逻辑学应用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与司法活动的过程中,探讨涉法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与逻辑规律;另一方面,法律逻辑学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涉法思维活动的特殊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法律逻辑学教材理当首先界定清楚自身的学科性质以及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区别与联系,彰显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3.教学效果不佳。学生对法律逻辑学课程没有充分的认识,缺乏学习的动力,很多学生学习态度消极、被动。法律逻辑学课的普及程度远不及普通逻辑学课,大部分法学专业本科生只学过普通逻辑学而没有学过法律逻辑学课程,对于法律逻辑学了解甚少。多数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神秘莫测、远离现实。还有一些学生认为法律逻辑学与自己的专业学习和就业前途没有多大关系,毕业找工作时,用人单位只会关心专业课成绩或外语水平,因而学生对法律逻辑学的功能产生怀疑。这些问题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教学过程中虽然采取的教学方法符合高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律,也能够适应教育改革需要,但仍面临着学生兴致不高,缺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开设法律逻辑学课程的意义 法律逻辑学是法学专业的理论基础课,为学生学习法学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奠定理论基础并提供方法论指导,是培养司法工作者法律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学科。 1.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波兰学者齐姆宾斯基指出:“逻辑基本知识已成为法律科学取得进步的先决条件”,是“现代法律工作者越来越不可缺少的”[1]。法律逻辑学本身只是一种思维训练工具,其优秀是法律语言。法律工作者的法律语言,关键是根据法律规定阐述问题,在法律话语范围之内说明理由。因此全面深入地学习法律逻辑学有助于学生准确表达思想,严密论证思想,有助于辨别与反驳各种谬误和诡辩,提高论辩、善辩能力。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2] 2.学习法律逻辑学能够提高大学生司法实践能力。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官的实践能力,是指法官通过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在打击违法犯罪、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水平。法官在审判中引导诉讼,听取对立当事人之间的意见,分析现有证据,构造一个法律上的事实。法官在处理这个过程中的逻辑论证,必须用清晰的逻辑头脑不断对当事人阐述诉讼各阶段处理结果的逻辑性理由。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明确提出:“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正执法的重要工具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终如一地和不具偏见地执行法律命令。”[3]学生通过法律逻辑学课的学习及其教育实习环节,参与办案及审判过程及实际操作,可以促进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改革的途径 当前各个高校为实现内涵式发展,采取措施深化高校教学改革。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的目的最终达到不需要教。”但在教学实践中能否实现为不教而教,为学而教,仍然是个大问题。法律逻辑学毕竟不同于普通逻辑学,它需要有特定的方式方法来达到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目的,因而更应该注重教学改革与创新。 (一)引导学生提高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在以往的逻辑学教学过程中,一般把讲授系统的逻辑知识作为教学目标。而忽视逻辑学的应用价值。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日后所从事的工作决定其学习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培养日常的法律思维技能。法律逻辑学对于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水平,提高准确表达思想、正确认识事物、获得新知识以及法学研究、公平公正办案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越强,对知识的理解越透,掌握的越牢固,运用时就越灵活。正确规范的思维能力必然有助于认识和把握真理。因此,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是非常必要的。教师通过案例分析、辩论及模拟审判等实践教学环节,引导学生综合应用逻辑方法,厘清概念,准确使用命题及推理,掌握思维活动的客观规律,提高思维速度,使学生减少思维的弯路,避免误入歧途。 (二)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这些学科的出现也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律逻辑学是法学和逻辑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因而讲好这门课,并非易事。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文化科学知识。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师应该多读一些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理学、法律思维学、立法学等方面的书籍和资料,来充实提升自己。在上课时,灵活应用逻辑学、法学知识,让学生深刻体会到从事法律工作离不开法律逻辑学有关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 (三)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要创新课程改革的优秀环节是课堂教学改革,“聚焦教学,决战课堂”已成为对高校新课程改革的价值选择。#p#分页标题#e# 1.运用案例教学法训练学生逻辑思维能力。长期以来,以“学生为主体”一直是我国一条主要的教学原则。但因为传统教学的压力,教学中的教学角色很难转变,教师往往成为课堂的主宰者,学生在学习中成为被动的接受者,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的厌学情绪很浓。案例教学法是通过事例呈现,激发学生的探究意识,使学习的主体地位得以发挥。教师选择的教学案例必须贴近实际,在案例分析中,教师要善于对案例进行情境设计和设问,师生课堂互动,教学才会收到较好的效果,同时也使教师作为教学的管理者和教导者的角色得以转变和体现。通过多类型案例的讨论训练学生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等逻辑思维方法。案例教学法要使学生通过案例教学演练,把理论运用于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案例分析的主要目的不是单纯去找问题的答案,而是更注重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步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使实际操作能力得到训练和提高。 2.采用辩论教学法强化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辩论,是观点对立的双方就同一问题进行争论,以说服或驳倒对方为目的的言语活动。辩论教学法是一种开放式的、能够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教学环节。辩论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首先教师选好辩论题目,其次让学生准备一段时间,最后进行辩论。从目前国内外大学生辩论赛规则来看,辩论的过程中除了对立双方的争论以外,还增加了跟评委对辩的环节,也就是说,在课堂辩论中加一个跟教师对辩的环节,能够建立师生共同参与的平台,进行广泛的交流。如此,一方面让学生翻阅与论题有关的书籍,查找有效的论证材料;另一方面通过争论,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论证材料的分析应用能力、善辩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对整个辩论过程的掌控能力。 3.通过实践教学法提高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教授法律逻辑学知识的院校,除了对学生进行实在法规和法律程序方面的训练以外,还必须教导他们像法律工作者一样去思考问题和掌握法律论证与推理的复杂艺术”[3]。在教学中,教师应该根据教学内容,通过灵活的教学手段和实践活动,如让学生去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实习,参与其办案及审判整个过程,学习搜集材料、整理案件、探求因果联系、分析论证结构、综合应用归纳、演绎及类比等逻辑方法,从而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学生的理性认识和实践能力。就目前我国法律逻辑学教学而言,模拟审判是比较好的实践教学模式。模拟审判是以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例为蓝本,让学生充当法院庭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模仿真实法庭审判情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模拟审判的实训活动。在开展模拟审判活动中,要求按程序进行:第一步,选好一个比较典型的审判案例。第二步,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分好审判活动所需的各个角色,让学生分组准备材料。本阶段主要任务是让学生认真分析案件,充分分析双方证据及法律文书,详尽考虑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及理论与实际依据,为取得最佳判决结果做好充分准备。第三步,进行模拟审判活动。在此模拟审判过程中,教师仅确定案件案情、庭审将要争议的焦点及诉讼活动主体各方的名单,而其他陈述意见、辩护意见以及法官对诉讼的主持、最终判决结果等都处于未知状态。在模拟审判的“实战”中,带动学生积极参与模拟审判活动,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使学生充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或处理问题的方法。几年来,在法律逻辑学教学中,以模拟审判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参加比赛并评比表彰。通过模拟审判实践教学,调动和提高学生学习法律逻辑学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抽象理论融于法学教学及法律实践之中,使法律逻辑学的具体理论走向具体的法律行为活动。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逻辑学教学革新探索 作者:陈洁 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科学家培根说过:“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法律逻辑学是一门逻辑学与法学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而产生的边缘性、应用性的学科,一方面,它将逻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应用于法律和司法活动过程,从而探讨关于法律思维活动的一般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另一方面,它要结合法律与司法活动思维的特殊性,研究法律思维活动特殊的思维形式及其合理性规则。我国对法律逻辑学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历史的原因,早期对法律逻辑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如何应用传统逻辑知识来解释司法实例问题上,实际上是停留在‘传统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这一层面上。”目前在我国,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以及法学教育的发展,法律逻辑学的教学研究在广大法律工作者与逻辑工作者的广泛关注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与法学的其他传统学科相比,法律逻辑学依然是一门相当年轻的学科,我们要加大对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的关注力度,通过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国法律逻辑学教学体系的不断完善。就目前的法律逻辑教学实践来说,典型案例教学法、辩论教学法、多媒体技术教学法、情境教学法与法律职业特征相吻合,值得探索。 一、典型案例教学法 “典型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中选择最典型的例子讲授,使学生能依靠特殊来掌握一般,并借助这种‘一般’独立地进行学习的教学方法。”使用这一方法的主要目的是启迪受教育者的思维,培养其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同一类知识和规律,同时使学生在实例中独立学习。由于法律逻辑学是结合着法律工作者的实际思维过程和法律条文来研究人的思维形式结构和逻辑规律的,这一独特的研究视角,使得典型案例教学法在法律逻辑学教学过程效果显著。笔者之所以推崇该教学法,主要是基于如下理由:一是由于法律逻辑是一门实践性与操作性都很强的专业基础课,其内容繁多,公式复杂,概括抽象,使人易感枯燥乏味,而典型案例教学法可以把比较抽象、枯燥的知识内容,在典型案例分析中,逐渐的刻画到了脑海中;二是利用典型案例激发学生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兴趣、促使学生养成主动学习和批判思考的推理能力、为学习者提供一种不用亲自实践但却能在短期内接触并处理大量实际问题的机会;三是典型案例教学法可以运用于法律逻辑学的任一章节,易于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记忆。但是,案例教学法并非孤立的教学活动,应与法学教育中的其他教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可以进行举例说明,又可以进行模拟训练;既可以进行个人练习,又可以展开小组讨论。总之,典型案例教学法实际上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在法律逻辑教学过程中,利用典型案例把逻辑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用法学的观点看逻辑,用逻辑的观点看法律。“法律逻辑学应属于逻辑学,即它主要是逻辑科学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因而属于应用逻辑的分支。”列宁曾说过:“一切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二、辩论教学法 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思维的逻辑学科,是培养法律思维能力的重要工具。因此,该课程教学的根本目就是要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其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更好地为我们的生活、工作服务。而法律思维能力只有通过逻辑思维和法律实践的紧密结合才能得以不断提高,辩论教学法正是这一过程的真实再现。辩论教学法有如下优势:一是有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通过辩论,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运用正确的逻辑推理形式获得新知识;二是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表述能力。人们表达思想和建构理论都力求思想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首尾一贯,这些都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说过:只有学会语法、修辞和逻辑,才能使思想成为有条理和可以理解的东西;三是有助于学生提高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论证个人观点和反驳他人观点的能力,提高其论证能力。对于法官和律师来说,都应善于说理、善于辩论、熟练运用论证方法。辩论中教师不告诉学生现成的结论、定理和正确的证明,也不表明自己的态度,而只是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分析理解,自己去发现其中的规律和方法,得出自认为合乎逻辑的结论。 三、多媒体技术教学法 边缘性的学科性质注定了法律逻辑学具有高度抽象性。在法律逻辑学教学中,将多媒体技术教学法这一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传统的教学方法相结合,可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作为现代化教学手段之一,多媒体技术教学法就是利用PowerPoint软件系统把法律逻辑学的概念和原理制作成演示文稿的形式,向学生进行展示和讲解的方法。通过多媒体教学教学,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地理解掌握内容较为抽象的法律逻辑知识。同时,多媒体教学法也弥补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相脱节的缺陷。多媒体技术教学法的优势突出表现为:一是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容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例如,在讲到复合推理的综合运用时,运用多媒体课件,将案发过程和侦查人员的调查经过重演,引导学习者列出侦察人员所掌握的情况,并以此作为前提进行推理,破获案件;二是知识容量大,可以拓宽课堂教学的时空范围,优化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法律逻辑学教学的关键问题不仅在于理论的掌握,还在于对法律知识的敏感程度及将知识转化为技能的能力,利用多媒体可以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实践知识四、情境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是通过对典型练习题的分析,实现“教、学、做”一体化,加强基本技能训练。重构法律逻辑学课程教学内容,按照由简单到复杂的逻辑顺序进行相应的知识讲授,在做中学,做中教,集学、练、做一体化。课堂讲授是法律逻辑学教学的基础,课堂教学的任务是系统阐述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各种逻辑规则、规律和有关的逻辑方法。但是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还必须辅之以相应的课外练习,因为只有通过学生课外练习以及随后组织的课堂讨论,教师才能发现课堂教学的薄弱环节,发现自己备课和教学中未能考虑周全的问题,进而改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推动科研能力。学生由此也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内容,并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和途径。#p#分页标题#e# 综上所述,传统教学方法强调学生掌握系统的知识和牢固的技能、技巧,这在今天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教学要求,如果没有讲授法,很多课程的教学将无法进行。但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形势下,教师应该具备探究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必须对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与创新,在运用传统讲授法教学的同时还必须结合运用典型案例教学法、辩论教学法、多媒体技术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多种现代教学方法来对学生加以训练和培养。所以,“每一种教学法其教学效果都是有限的,各有所长,各有所短,逻辑学教学目标的完成,必须对各教学法取长补短,使之有机结合。” 法律逻辑论文:法律理念逻辑分析 本文作者:唐凌云 张南宁 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在过去一千多年间,法律在一大半时间里是用来当做统治者的管理工具,直到近两百年来,法律才在一群哲学、法学者的奋斗之下,有了自己的生命,成为了社会的稳定器。18世纪,自然法学理论的产生标志着法律逐渐走向成熟。到了19世纪,英国法学家奥斯丁(JohnAustin)提出将法律视为命令的分析法学成为当时的主流学派。但到了19世纪末,分析主义法学的主流地位开始动摇。为了维护和巩固逐渐陷入危机的政治统治,资产阶级统治者不得不寻找新的法学理论。凯尔森(HansKelsen)的纯粹法学正是19世纪的分析主义法学分衍出的重要法学派别。纯粹法学理论彻底抛弃了古典自然法学理论,把奥斯丁的分析主义法学推向了极端,并开始了法律的形式理性化之路。 一、凯尔森纯粹法学的理论体系 凯尔森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法学理论家之一,他的纯粹法学理论作为法实证主义的一个主要流派,在西方法学理论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纯粹法学理论,继承了康德的应然与实然的法律逻辑,对实在法的结构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了实在法的一般理论。 (一)规范等级体系 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又叫做“规范法学”“概念法学”。凯尔森认为纯粹法学的对象是关于实在法的一般理论,即研究法律规范及其要素和相互关系,针对的是法律的现实———它规定人们应当如何行为,这是一种规范关系和服从关系。法律是由众多规范形成的体系,规范之间有层次性,即“上位———效力———下位”。法律规范要能找到上位的法律规范作为它的基础,最上面是“基本规范”。凯尔森认为“规范”是表达某人应当如何行为这一事实的一个规则,而并没有任何人真正要他这样做的含义;规范并不依赖任何意志,而是藉助于“应当”,它规定人们“应当如何行为”而不是指人们“实际上如何行为”,所以说凡是法律规定的事或行为都是应当遵守的事或行为;实际上是不是发生这种事或行为,并不影响规范的存在和效力。亦即“规范就是应当,应当就自然有效”。每一个规范效力的理由都来自另一个更高的规范,所有规范组成一个规范体系。“这些规范的统一体是由这样的事实构成的:一个规范(较低的那个规范)的创造为另一个规范(较高的那个规范)所决定,后者的创造又为一个更高的规范所决定,而这一regressus(回归)以一个最高的规范即基础规范为终点,这一规范,作为整个法律秩序的效力的最高理由,就构成了这一法律秩序的统一体。”[1](141)按照凯尔森的理论,所有法律规范都是根据另一个更高的法律规范制定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法律规范的效力都是由另一个更高的法律规范授予的。这样由低到高,一直追溯到最终的一个法律规范,即“根本规范”,也就是宪法,而宪法的权威是预设或假定的。这样,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有了可以最终追溯到宪法的法律效力,所有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加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统一的法律体系。 (二)非理性正义 “凯尔森认为,正义就是一个意识形态概念,是一种反映个人或群体的主观倾向的价值偏爱的‘非理性的思想’......根据凯尔森的观点,正义就是把某个一般性规则确定适用其内容所适用的一切案件”[2]。按照凯尔森的解释,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因此不能用理性的认识方法来加以回答。正义的问题取决于情感因素的价值判断,因而在性质上是主观的,它只对判断者有效,从而是相对的。凯尔森说,纯粹法学专注于实在法,既不捍卫什么正义,也不反对什么正义。它所追求的是真实和可能的法律,而不是正确的法律。如果我们要在实证主义的领域确立一种正义的概念,那么它只能是一种“合法性”,即将一般规则实际应用到应该适用的一切场合,那便是正义的;把它适用于不应该适用的场合,那便是非正义的,“只有在合法性的意义上,正义的概念才能进入法律的科学中”[1](14)。纯粹法学并非反对法律应是正义的要求,而是认为纯粹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自己不能够科学地回答某一法律是否合乎正义以及正义究竟包括什么要素,正义不过是人类不能认识的一种理想。 (三)有效性 “既然规范调整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发生的,那么,规范也就对一定时间和一定空间是有效力的。”[1](45)凯尔森在讨论规范的时候,把“存在”这一术语当做“有效性”的同义词来使用(亦就是说“规范的存在”与“规范的有效”同义),而“有效性”又被他定义为那种可以用逻辑的方式从最高权力者的某种意志行为中或从“基本规范”中推导出来的东西。凯尔森用了很大的篇幅来区分“效力”与“实效”。“法律效力的意思是指法律规范有约束力,人们应当像法律规范所规定的那样行为,应当服从和适用法律规范。法律实效意思是人们实际上就像根据法律规范规定的应当那样行为而行为,规范实际上被适用和服从。”[1](42)因此,“凯尔森关于一种法律体系存在与否的意见可以归纳为:当且仅当一种法律体系实现了某种最低限度的有效性时,它才是存在的”[3](94)。 二、纯粹法律理论的逻辑 凯尔森不仅研究法律,而且还涉及到哲学、文学、逻辑、数学和自然科学。凯尔森将康德的先验逻辑看成是“最低限度的自然法”,从而彻底消解了实质理性与形式理性之间的紧张。他首创的由系统内所有有效之链构成的纯粹法律理论体系在结构上与形式逻辑有异曲同工之妙。凯尔森认为纯粹法学“旨在从结构上分析实在法,而不是从心理上或经济上解释它的条件或从道德上或政治上对它的目的进行评价”[1](序),法律应同社会学或对社会现实的认识区分开来;这就是说纯粹法学的研究方法,仅仅是对法律规范进行逻辑分析和逻辑操作,而不研究法律和经济、政治、道德或心理等因素的关系。因此,纯粹法律理论是一种形式主义法律理论,甚至可以说,纯粹法学把法律的形式理性发挥到了极致。“因此,我们将看到在凯尔森那里,‘应然’的法、规范及大量规范累积形成的法律制度的特征完全是形式意义上的,不承认法律自身之外的源自任何学科或价值体系的评价”[4]“作为新康德主义,凯尔森严格区分了实然与应然,并据此将描述的(说明的)观察方式与规章的(规范的)观察方式划分开来。但作为实证主义的理论,纯粹法学仅能以法理学规范的形式的(逻辑的)结构为对象,而不是其内容,因为科学认识不能获得内容”[5]。纯粹法学的两个主要概念是“法律规范”和“规范效力”,连接它们的纽带就是成员资格(member-ship)。凯尔森关于法律成员资格的标准是:“当且仅当一个法律是通过被基本规范授权的权力实践所创造,而这一基本规范也授权权力机关创造所有其他的法律,这个法律才具有特定体系内的成员资格”[3](115)。根据凯尔森的解释,一个规范N(b)是否属于一个确定的法律体系S,完全看这个体系S中是否包含一个能够被授权创造这一规范N(b)的规范N(a)存在。这实际上是一种逻辑上的公理方法。那么,第一部宪法也可以这样定义:当且仅当一个法律的创造不是由任何其它法律授权时,它才是属于第一部宪法。由此可见,第一部宪法(基本规范)具有公理的性质,从它可以推导出一系列有效规范(定理)。#p#分页标题#e# 三、什么是逻辑法学? 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法律的科学性。从上面的分析看,纯粹法学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逻辑角度来说都不是完善的,因此,“法律的科学性”这个目的并未完全实现。日本东京明治学院大学的吉野一(HajimeYoshino)教授认为,尽管凯尔森的法律体系有一定的局限,但我们应该接过他的火炬,继续他的事业,因为这项事业在当今世界仍然(或更加)重要。为了实现真正的法律的科学性,在现代逻辑工具的帮助下,吉野一教授自从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构造这种法律的科学理论,并将其命名为“逻辑法学”。逻辑法学在德语中叫LogisheRechtslehre,它是“法律的逻辑”(JuristischeLogik)的一种发展形式。吉野一教授认为逻辑法学不仅仅是逻辑到法律的一个应用,而且也是一个建立真实法律科学的法律的科学的理论。他通过LES-5①的构建发展了逻辑法学,并证明了逻辑法学在LES-5平台中实现真实的法律推理的可行性。 (一)逻辑法学的初始元素 逻辑法学从3个初始的元素开始,试图用最基础的原理解释整个法律系统。这3个初始元素是:(1)语句。在逻辑法学中,语句是法律知识的载体,是逻辑法学构建的基石。(2)语句的有效性。逻辑法学把法律有效性当做法律真值,如某一基于目的G的语句S在某一时间T是有效的,用符号表示为:“is_valid(S,G,T)”(3)推论规则为分离规则(MP):((A→B)∧A)→B (二)法律语句的理论 逻辑法学从法律语句开始,根据3种可选择的基本元素来分析和建造一个法律体系:①(法律)规则语句和(法律)事实语句;②对象语句和元语句(metasentence);③基本语句和复合语句。法律规则语句又叫法律规范语句,由法律的必要条件A(x)和法律的结果B(x)组成。例如x(A(x)→B(x)),如果法律规定“如果A向B发出的要约在时间T到达B,则该要约在时间T生效”,则该语句就是法律规则语句。用专家语言表示为:x(reach(offer(x,A),offeree(B,x),T)→become_effective(offer(X,A),T)②法律事实语句是指描述某一法律事实的陈述。例如,在C1市的A发给在C2市的B的要约于4月5日到达,就是描述了一个要约到达的事实。用专家语言表示为:reach(offer(A,C1),offeree(C2,B),4_05)一个法律对象语句描述了一个对象,即人的义务,如“B必须按$10000的价格支付给A”。一个法律元语句描述了一个法律语句的有效属性,如“‘B必须按$10000的价格支付给A’是有效的”。逻辑法学认为,一个法律义务的存在意味着描述相关义务的法律对象语句是有效的,逻辑法学把人的义务当做事件的最后规范形态,因为法律最终规定人的义务,人的行为最终由法律赋予的义务控制,逻辑法学赞同凯尔森关于在法律领域义务是本质的观点,但也警惕义务存在的问题可能引起哲学上的混乱。基本法律语句和复合法律语句是以语句的复杂度为标准来区分的。基本法律语句是法律语句的最小单位,相当于数理逻辑中的原子语句,如“在公路上驾车时速必须在100公里/小时以下”。复合法律语句是指由基本法律语句组成的语句,如一部法典或法令的一个条款、部分或章节。在形式上,复合法律语句的性质由基本法律语句决定,即复合法律语句是基本法律语句的性质函项。 (三)法律推理的理论 法律推理作为法律语句相互作用的一个发展过程,是一种将法律语句引入逻辑系统的专门化或具体化的证明。逻辑法学把法律推理分为法律理由的推理和法律创造的推理。法律理由的推理使用的规则是分离规则:((A→B)∧A)→B。法律创造的推理的方式包括“外展”(Abduction)、“归纳”(Induc-tion)和“串改”(Falsification),使用的规则是逆否规则:((A→B)∧A)→B。吉野一教授对法律推理的结构做了形象的描述。决定法律语句是否有效的推论,叫做法律元推论。与法律元语句相对应的法律元推论用于解决法律语句有效性问题。其基本要求是,只有有效的法律语句才能被用于作为法律推论的前提。 (四)法律体系的理论 吉野一认为,法律像一个演绎系统一样需要一个法律体系,使得一个判断通过法律推理在法律体系中与一个相关事实一起被证明是正当的。逻辑法学根据上面3个初始概念及3种可选择的法律语句来分析和构造一个法律体系。我们可以看出,逻辑法学像一个演绎系统一样成功地示范了一个法律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法律语句的有效性概念和法律元推论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一法律体系与凯尔森的规范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有明显的不同:凯尔森的规范法律体系是由规范层层叠加而成,而逻辑法学的体系由不同法律语句的演算而得,其逻辑结构更加严密。 (五)法律语句之间的有效性关系 法律推理的最终目标是证明对象语句的有效性,义务的存在是法律对象语句有效性的前提。因此,首先必须区别那种描述义务语句是有效的。法律语句之间的有效性遵循以下规则:(1)一个法律对象语句的有效性基于在法律元语句中有效性的描述;(2)这个法律元语句的有效性被其他的法律元语句所决定;(3)决定一个法律元语句的有效性的法律元语句叫做更高的或高级的法律元语句;(4)每个法律元语句的有效性由更高级的法律元语句所决定;(5)最高级别的法律元语句叫做“基本”或“基础的”法律元语句;(6)最高级别的法律元语句的有效性由事实决定;(7)一个复杂法律语句有效性的增加跟随属于它的基本法律语句有效性的增加;(8)一个法律对象语句的有效性通过行使权利而增加。这些规则用于语句之间有效性的推算。例如,“一个法律语句S对目标G在时间T是有效的”,根据上面的规则可以推出“S在对G在T之前的时间T1生效”并且不是“S对G在T1后和在T前终止”。又如,如果一个法律语句“Y有权利要求X做Z”是有效的,并且Y在时间T行使了权利要求X做Z,那么,一个法律语句“X有义务做Z”在时间T变成有效。 四、结语 “纯粹法学”并不是一门有关事实的经验科学,至多也只能被认为是这样一种科学,亦即在逻辑或数学被认为是科学的那种意义上的科学。“纯粹法学”所阐述的,实际上只是它的“法律”定义所产生的一系列后果认知。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纯粹法学与逻辑法学在出发点上有很大的不同,那么,逻辑法学到底是一种法学理论还是一种法学研究方法呢?如果说纯粹法学是一种法律理论,那么,通过上面的比较,视逻辑法学为一种法律理论也不无道理。吉野一教授称逻辑法学是“一种新的集中、彻底运用数理逻辑观点和方法的法律理论”③。但现在说逻辑法学是一种完整的法律理论还为时过早。吉野一教授也仅仅勾画出了逻辑法学的一个框架,对其中的许多实质性的问题还没有做更深入的探究。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法律中许多未解问题(如主观确信、博弈分析等)随着心理学、经济学、现代逻辑学等方法的不断引入,必将产生许多新的法律理论。#p#分页标题#e# 法律逻辑论文:引用非形式逻辑研究法律推理的非单调性 法律推理是法律逻辑学研究的优秀内容。传统的法律逻辑研究将法律推理看成是形式逻辑推理的一个分支,即主要解决形式逻辑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问题,法律推理被定位为形式推理。而演绎三段论则是法律推理的基本模式,即以法律规范或司法判例为大前提,以某一案件事实为小前提,推导出司法判决的结果。其大小前提为真、推导形式正确的情况下,结论必然为真。 但是法官适用法律作出判决的过程并非这么简单,机械的三段论判定过程早已受到诸多非议,因为在法律推理中实际存在着大量的非形式的价值判断,包括如何确定一个权威的大前提,如何正确描述一个真实的小前提,以及如何说明大前提与小前提之间的关联并由此得出的结论。事实上,在找出一个权威的大前提时,法官们经常会面临诸如在新问题前可适用的法律规范并不存在、可适用的法律规范不止一个且相互矛盾时如何选择、可适用的法律规范模糊不清、如果适用当前的法律规范会造成社会不公平等问题。法律概念的模糊性和法律规范之间的竞争性往往使得推理结论难以得出。这时就需要通过各方的对话和辩论进行法律规则的选择。因此,大前提的确立不在于其为真,而在于其为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最优值。而对于小前提而言,由于案件发生的不可重复性,对于证据的搜集、相关线索的排查与逻辑联系等只能尽可能的逼近事实,而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并不一定能保证完全正确。“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某个方面事实的认定,法学家们更是认为只要它不存在‘合理疑点’即可。因此,西方有的法学家甚至认为‘事实认定是概率的而不是确定的’。”[1]在大小前提皆不能保证为真的情况下,由此而得出的结论自然就不能保证必然为真。因此,雍琪指出法律逻辑“关心的主要不是法律推理的形式结构,而是法律推理的构建活动,亦即它前提如何建立的问题”。[2] 形式逻辑无法适应复杂的法律推理的需要,主要在于其具有单调性,即当推理的前提都为真,推导过程正确时,结论必然为真。无论在前提中增加多少信息,结论仍然为真。而事实上,法律推理是一种实践性推理,在推理形式有效的情况下,前提不一定真实,结论也不一定可靠。因此,法律推理是非单调的。“随着举证事实数量的增加,推理的结论就可能被改写、被证伪、被废止”。[3]在法律推理既要讲求大小前提的真实,又要讲求推理过程的逻辑性时,形式逻辑显然已不能适应要求,必须引入非形式逻辑的研究。 非形式逻辑的出现,代表着从语用层面研究法律推理问题开始走向成熟。传统对逻辑的理解往往局限于语义、语形层面,忽视了语用层面。语义、语形层面是理论层面,语用层面是应用层面。法律领域的推理问题是属于实践层面的应用问题,将基于语义层面的形式推理搬到法律实践领域中,显然会遇到各种逻辑困难,这时就需要从语用层面去分析法律推理问题。非形式逻辑相对于形式逻辑而言,它并不是要取代形式逻辑,而是试图建立一种新的法律逻辑。形式逻辑研究推理的有效性,非形式逻辑则研究前提的可接受性。佩雷尔曼认为:“形式逻辑是关于演绎和强制的论证;非形式逻辑是关于说服的论证;法律逻辑是一种启发性的逻辑,而形式逻辑是证明的逻辑”。[4] 非形式逻辑学家认为,传统逻辑将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被看作是归纳推理的一个特例)两种类型,值得商榷。在这两种推理类型之外还存在第三种推理。皮尔士称之为溯因推理,沃尔顿称之为假定推理,莱斯切称之为似真推理。在这里,我们用似真推理指第三种推理。似真推理指的是根据不完全的前提所进行的可修正和可废止(defeasible的推理。它是非单调性的。 在三种推理中,演绎推理最为严格,当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也就是说当前提为真时,在此前提下的结论为假是不可能的。但演绎有效性并没有断定前提为真,也没有断定结论为真。归纳推理的严格性要弱于演绎推理,即当前提为真时,结论可能为真。也就是说,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不存在支持与不支持的关系,而是支持强与弱的关系。当归纳推理的前提为真,结论很可能为真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支持关系就是强的,反之就是弱的。归纳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似真推理的严格程度最弱,即如果前提是似真的,那么其结论至少在似真的前提下应该是似真的。也就是说,结论至少与前提一样是似真的。在这里,似真性并不包含或然性,似真推理和归纳推理应该区别开来。似真意味着,如果前提是真的(或可接受的),那么结论并非是演绎或归纳得出的,而是仅仅作为在给定情况下的一个合理的假设或假定,并且如果情况改变了,则可能撤回该结论。 似真推理与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相比,无疑具有其不同点。例如,似真推理的一个特殊类型———如果p,那么q,q;所以,p。这一逻辑形式在演绎推理中被称为肯定后件式,是无效的,但是在似真推理中,它又是合理的。在计算机科学中,这被称之为溯因法。即用结果去推测原因,也就是说某一结果是一种假设或者猜测,用这种假设或者猜测可以马上把那些特殊的事实解释出来。例如,丹丹尼是刺杀大臣的凶手的假设,理由是案发时,丹丹尼当时正在银行大厦的三楼,他购买过一支六五毫米口径的意大利卡宾枪,他是个卓越的。当然丹丹尼是凶手并不是肯定的,他很可能是被冤枉的,这是一个需要被验证的假设。这种假设虽然并不一定正确,但是在法律推理中,却又是合理的。因为假设性推理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常识的推理,而常识具有不确定性,允许未经论证的经验或者经验性知识。常识可能造就意外情况的发生。由于依据常识的推理对外界环境的依赖性很大,当外界环境发生改变,有新的信息加入时,结论就可能会发生变化,非单调性由此而生。 传统的演绎推理是封闭式推理,即前提所依赖的环境中无论加入多少新的信息,结论始终是不变的。也就是说,演绎推理关注的是演绎有效性,即当前提为真时结论为假是不可能的,而对于前提本身的真假并不关心。归纳推理是半封闭式推理,当前提所倚赖的环境中加入新的信息时,结论是或然性的,即可真可假。但它仍然是一种非此即彼的二值逻辑,关注的仍然是前提对于结论的支持程度的问题,而对于前提的真实性问题并没有任何说明。而法律推理本质上既不是演绎推理,也不是归纳推理,而是似真推理。法律推理不仅要关注推理过程的逻辑性,同时也要关注推理前提即推理内容的真实性问题。似真推理强调,其推理的前提即大前提和小前提严格说来是似真的,如前所述,大小前提的确立都不是必然为真,而是论辩双方通过对话和辩论确立的最优值(在此论辩过程中包含了认知、心理、情感、偏好等多种复杂的因素即包含了个人价值判断,是双方博弈的过程,其结果并不必然为真),因此,推理的结论在似真的前提下也应该是似真的。而当前提中增加新的信息时,结论可能随之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当前提的似真性受到挑战时,结论的似真性便值得怀疑。因此,结论应该是最佳解决方案,但不意味着是完全正确的解决方案,结论为假是可能的。#p#分页标题#e# 由此可见,法律推理的结论具有可废止性、可改写性、可证伪性。这种特性在人工智能逻辑中被称为非单调性。非单调性是相对于单调性而言的。单调性指在前提中增加新的信息,结论仍然为真。演绎推理就是单调推理。非单调性则相反,当前提发生变化时,结论可能为假。处于实践领域的法律推理是非单调性的。如果传统的演绎推理是静止的不变的,那么实践领域的法律推理则是动态的变化的。 在这里,引用非形式逻辑研究法律推理的非单调性或似真性问题,使得法律推理研究的逻辑基础得到了满意的解决,避免了法律逻辑学究竟是形式逻辑学的一个分支或者是法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尴尬,使得法律逻辑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成为可能。非形式逻辑的崛起为法律逻辑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对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方法及功能等将能做一个圆满解答,将会成为今后法律逻辑研究的主流。 法律经济学逻辑起点 内容提要:作为法律经济学的逻辑起点,理性选择理论的内涵至少可以具有四种,即解释性含义、预期效用含义、自利含义和财富最大化含义。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认知心理学和实验经济学的研究对理性选择理论提出了诸多反证,如有限理性的反证、有限自利的反证等,并由此对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造成了强有力的冲击。正因为存在诸多反证,使的建立在理性选择理论基础上的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显的并不那么可靠,社会规范理论由此产生并作为理性选择理论的补充而日益为人所重视。 逻辑起点在学科的分类和体系建设中起着基础作用,是各个学科理论体系中的“第一个概念”。它是一门学科研究中最基本、最简单的质的规定,不但构成了该学科研究对象中最基本的单位,而且也包含了整个学科理论发展中最优秀的矛盾,正是逻辑起点的不同导致了各个特定学科之间理论逻辑结构的差异。作为法学与经济学交叉学科研究领域的法律经济学,其学科的独特性首先就在于它所设定的逻辑起点的独特性。在这一学科领域中,学者们一般都从严格的方法论个体主义立场出发将逻辑起点设定为“理性选择”(rationalchoice),也即将社会中的个体假定为总是遵循理性最大化的原则做出自己的选择。这种最初起源于经济学领域中的理论假设被誉为法律经济学“最初也是最基本的关键性发展”[1],它提供了迄今为止最为全面和最具逻辑连贯性的个体决策行为模式,这或许也是法律经济学在20世纪中叶之所以得以勃兴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对于“理性选择”本身的内涵即使在经济学领域内也不是一个没有争论的话题,特别是20世纪末叶以来,“理性选择”理论更是遭到了诸多反面证据的冲击,这使得这个法律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显得越来越面目模糊。鉴于此,本文致力于理清经典法律经济学理论中理性选择的内涵,并分析理性选择理论在20世纪末遭受的诸多反证,进而论述一种对其缺陷进行补充的理论——社会规范理论。 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什么是理性选择? 理性选择理论本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分析的基石,得益于加里·;贝克尔(GaryBecker)从20世纪中叶开始的一系列努力[2],这一理论假设突破了经济学领域的藩篱,向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拓展,并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其中最明显的例证就是法律经济学的迅速崛起。不过,虽然贵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分析的基石,但究竟什么是理性选择却仍然是经济学研究领域中一个颇富争议的问题,这些争议自然影响到法律经济学领域,使理性选择具有了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 (一)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 经济学中关于理性选择最广义的理解定位于对“一致性”(consistent)的强调,也即认为如果一个选择的做出是谨慎的(deliberative)并且是前后一致的,那么就可以认为它是理性选择。这意味着当人们在做出选择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思考与权衡,对行为的目的有着清醒的认识和前后一致的追求,对达成目的的方式有过认真的选择,赋予了这个选择合理的正当化理由,其中没有蕴涵着任意和不可理喻的行为。但是这种广义上的理解显得非常宽泛、抽象、不精确。事实上,根据这种广义上的理解很难区分理性的选择和非理性的选择,因为几乎所有人类的行为都可以通过事后的“解释”而被证明是谨慎并且前后一致,换句话说这种解释无法证伪(falsification),任何人类行为都可以符合这种理解,因此它解释了一切又没有解释一切,最终沦为诡辩术。 由于存在以上的缺陷,这种基于“一致性”的理解更多出现在经济哲学的讨论文献中,而在普通的经济学研究领域内中最常见理解是将理性选择定义为:在各种约束条件之下,有着递延性偏好(transitivepreference)的人们寻求最大化自身效用(maximizetheutility)的行为[3]。此处的约束条件具体是指时间、自然条件、认知能力、货币等约束人们选择做出的条件,从更抽象的层面确定理性选择行为存在的最优条件(optimality)则是[4]:行为方式必须是在给定行为人信念(belief)的前提下可以满足行为人偏好的最优途径;信念必须是在给定的行为人所掌握的信息的状况下最优的信念;信息则必须是在行为人偏好的强度内所能搜集到的最全面的信息;递延性偏好是指当假设有三个对象A、B、C时,如果选择者的偏好序列为A>B,并且B>C,那么根据偏好的递延性,必定有偏好序列A>C。而如果偏好序列表现为B>C,C>A,那么肯定有B>A。一个具体的例子就是:我喜欢苹果多于喜欢梨,而喜欢梨有多于喜欢香蕉,那么如果我的偏好具有递延性,则我喜欢苹果肯定多于喜欢香蕉;对于“效用”的理解在经济学领域内与理性选择本身一样是由多种观点汇萃的集合体,不过一般情况下经济学家在使用这个词汇时主要指主观预期效用(subjectedexpectedutility),因此最大化自身效用常被理解为人们通过获取最大货币量从而在心理上的满足。当然,在近代随着经济学的发展及适用领域的拓宽,经济学家将诸如荣誉感、道德感等非物质形态利益的最大化导致人们心态上的满足也纳入了效用最大化的范围之内。这种狭义上的理解是经济学领域内认同面最广的关于理性选择理论的观点,多数主流的经济学家都将其作为勿庸质疑的理论分析前提,并且对法律经济学影响最大的无疑也正是这种解释。 (二)法律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 在吸收经济学中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上,法律经济学从四个角度发展了本学科研究领域中的理性选择概念,由此形成了法律经济学领域内对于理性选择的四种理解[5],不同的法律经济学者在研究过程中总会有意或无意的使用其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含义。 1.解释性含义(definitionalversion)。这是法律经济学中对理性选择最广意义上的理解。波斯纳在回应行为主义法律经济学挑战的论文中明确表达了这种意义上的理性选择观念,他指出自己在使用“rationality”时为它确定的内涵是:“为选择者的目的选择最好的方法”[6],这种理解并不具体解释个体最大化的“目的”是什么,也不具体解释个体为达成“目的”所使用的方式是什么,而是将“理性选择”行为理解为选择“达成目的的适当方式”(suitingmeanstoends),由此推出极端的结论就是“当理性被理解为以最小的成本达成个体的目的(比如老鼠的生存和繁殖)时,老鼠与人同样具有理性”[7]。与上述经济学中对理性选择的第一种理解一样,法律经济学中这种最广意义上的理解是无法证伪的,因为行为的“目的”和“方式”都只能通过对行为本身的观察得以发现,“理性选择”行为也只能根据人们行为本身进行判断。但是正如波斯纳在其经典的法律经济学教科书中所指出的:人在其生活目的、满足方面是一个理性最大化者[8],可见他已经先设了人就是理性最大化自身目的者,于是任何人的行为都可以被理解为是最大化自身目的,这样即便是令人无法理喻的怪异行为也可以通过对行为本身的观察而得出是符合行为人的目的,这明显是一种同义反复(tautological)的解释[9],同样是解释了一切行为而实际上又没有解释任何行为,因此不具有对个体行为方式的基本预测能力。 2.预期效用含义(expectedutilityversion)。这是法律经济学中对理性选择次广义上的理解,这种理解认为理性选择主要指人们寻求最大化其自身的预期效用(expectedutility)。这与上述经济学领域内对理性选择理论的狭义理解相等同,并且这是也是法律经济学家们最为普遍接受的观点[10]。这种理解表明了行为人在进行选择时必定会在待选项之间进行成本-效益的分析(cost-benefitanalysis),通过对比行为预期效用与所付成本之间的数量关系来选择可以最大化其预期利益同时最小化其预期成本的选项。因此,这种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定义了行为人实现行为目的的“方式”(成本效益的对比),不过它仍然没有明确行为目的的内涵,也就是说没有明确行为人效用函数的内容,因此行为人效用函数的内容可以无限扩大,难以特定化,这样也就导致了可以通过增加效用函数的变量来解释人的一切行为,因此它的预测能力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削弱。但由于它毕竟定义了行为的方式,所以相对上述第一种理解来说仍狭义了许多。 3.自利含义(self-interestedversion)。这是法律经济学中对理性选择狭义上的理解。这种理解进一步明确了行为人的行为目的,也就是界定了行为人效用函数的内容,这种行为目的或效用函数的内容就是“自利”(self-interest)。理性选择的行为在这种理解中表现为行为人的“自利”行为,因此只要观察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对其本人有利就可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理性的,如果行为本身对行为人不利而行为人仍然实施该行为,就可以断定为非理性行为,也即可以证伪。这种理解在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常与上述第二种对理性选择的理解混用。按照这种理解,法律经济学认为法律制度的设置主要就是通过对行为人自身利益的影响来调整行为人的行为,赫伯特·;霍夫曼坎普(HerbertHovenkamp)曾指出法律经济学从两个方面丰富了理性选择理论的内涵,其中第一个方面就是它强调了人们的最大化计算受到法律制度设置(特别是法律制度中法律责任的设置)的巨大影响[11]。这种理解对人的行为有很强的预测能力,能得出许多可证伪的行为预测,但这种理解往往很容易遭到实践中利他现象的反证,又显的并不是十分可靠。法律经济学学者也曾试图将“利他”包括在“自利”概念的努力,如波斯纳就曾指出“自利不能和自私相混淆;他人的快乐(还有痛苦)也可能是自我满足的一部分”[12]。然而这种整合将在很大程度上削弱此种理解的预测能力,从而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并与第二种理解相等同。 4.财富最大化含义(wealthmaximizing)。这是法律经济学中对理性选择最狭义的理解。这种理解将行为目的或者说效用函数的内容限制在货币的数量之上,认为法律约束之下行为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拥有货币量的最大化。几乎所有关于企业经济组织的实证主义法律经济学分析都隐含了对理性选择的这种理解,而波斯纳在其早期(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更是将这种理解延伸至规范主义法律经济学领域,将其作为法律经济学研究的规范性标准[13]。 二、诸多的反证——理性选择理论受到的质疑及其对法律经济学的影响 对理性选择理论的质疑一直都存在[14],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认知心理学(cognitivepsychology)和实验经济学(experimentaleconomics)的许多研究都对理性选择假设提出了挑战,并由此对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造成了强有力的冲击。归纳来看,理性选择假设遭遇的反证以及对法律经济学造成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限理性的反证 有限理性(boundedrationality)的概念最早由赫伯特·;西蒙(HerbertSimon)提出,他认为个体的理性并非具备无限性,更经常的情况是个体无法获取‘完全信息’(perfectinformation),因此会面临多种选择,并且究竟何种选择可以最大化个人利益并不明确。因此,与其说个体是在实行理性的最大化行为,到不如说是个体在按照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发展,不断的调整自己的行为策略最终达到一种令自己满意的状况(satisficetheirposition)。有限理性的概念提出之后不断得到认知心理学和实验经济学的证实,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有限理性主要从两个方面对理性选择理论构成了的颠覆,这两个方面分别是“个体判断错误”和“个体决策做出时对预期效用理论的偏离”: 1.个体判断错误 个体判断的错误主要表现在个体认知事物过程中产生的诸多偏见(bias)之上,其中对于法律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假设最有可能产生影响的偏见包括:(1)乐观偏见(optimismbias)。个体常会倾向于认为自身发生不利事件的几率会低于一般的几率,比如人们常会认为自己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要低于社会上交通事故发生的一般几率;(2)后见偏见(hindsightbias)。这主要表现在个体常会认为刚刚发生过的事情出现的几率会更高,比如人们如果刚刚目睹了一件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往往会高估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后见偏见与法律领域联系的非常密切,因为在法官对案件进行裁判过程中常会遇到需要判断涉案事实发生的可能性和可预测性的问题;(3)可得性探索(availabilityheuristic)。这主要指个体在衡量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时,常会根据自身的熟悉程度进行判断,而不是理性的进行判断;(4)铁锚现象(thephenomenonofanchoring)。这主要指个体在进行数量估计时常会围绕一个并不相关的参考点进行,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比如在商品买卖中,如果买家对某一商品的开价为1000元,那么即使该商品的价格远低于这个数字(比如只值100元),个体在进行还价过程中也往往会以1000这一数量为参考点进行,而不会偏离的太远。 传统的法律经济学分析一般都预设了个体作为理性行为的主体能够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认为自由交换可以达到资源最有效率的配置,因此法律相对于个体偏好来说是处于次要地位的,其作用应在于促进和保证个体偏好的自由表达,从而促使自由交换的发生,以实现社会资源最有效率配置的规范性目的。然而上述个体判断会产生诸多错误的研究结论表明,个体并非象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预设的那样能够准确无误的作出最有利自己的选择,比如有学者的研究表明由于“可得性探索”现象的存在,借贷者会因为以前成功的归还了借款的经验而高估自身偿债的能力,从而背负超过自己承受能力的债务。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在美国,许多房屋的拥有者由于“可得性探索”偏见的影响而低估了无法偿债的可能性,因此承担了过多的物业套现贷款(home-equitydebt)[15]。又比如由于乐观偏见的存在,使得合同的当事人有可能会低估毁约的风险而进行一项不必要的风险交易、诉讼当事人也可能会高估自己胜诉的机会而在诉讼上花费过多的成本等等。这些都表明存在的个体选择并不一定能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相反的情况则是普遍存在的,这也成为有些学者主张法律家长主义(paternalism)的重要理由[16]。 2.个体决策做出时对预期效用理论的偏离 个体不但常常会出现判断错误的情况,而且在决策过程中也常表现出对理性选择假设的偏离,其中最著名的反证就是禀赋效应(EndowmentEffect)现象。禀赋效应指当某种物品归属于某人之后这个物品对于此人的价值就会增长,也就是说该人出售该物品所希望获取的价格会比购买该物品所愿意付出的价格高,简单的说即“WilingToAccept”一般是大于“WillingToPay”(WTA>WTP),并且其比例大约为2:1左右。这种情况也可以称为“厌恶失去”(LossAversion),即个体在放弃自己拥有的财产时所减少的效用一般要大于取得等量财产所获得的效用。“厌恶失去”的隐含意思是“现状偏好”(StatusQuoBias),即人们有着维持现状的强烈偏好[17]。禀赋现象的存在使得即便在理想的条件下,人们也不会如预期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假设所预测的那样行为,这就给立基于理性选择假设的传统法律经济学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传统法律经济学所得出的许多结论在禀赋现象面前显示出了它们的缺陷。 例如根据传统的法律经济学分析,法律权利的初始配置一般由两种途径:第一种是“模拟市场路径”(marketmimicking),即将法律权利配置给最珍视它们的个体,这是因为经典的科斯定理认为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权利的初始配置是不重要的,法律权利最终会归于最珍视它们的个体手中[18],传统法律经济学者在此基础上指出既然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本身是一种假设,那么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法律权利的初始配置就应该给最珍视它们的个体[19]。但是,禀赋效应的存在使这一结论显的不那么可靠了,因为在传统法律经济学家的论证中,隐含的前提是认为WTP=WTA,也即假设了个体放弃自己拥有的财产时所减少的效用要等于取得等量财产所获得的效用,换句话说就是这种论证假设了同一物品对于同一个体的效用是一样的。然而正如禀赋效应所显示的,WTP并不等于WTA,传统法律经济学的论证因此在其前提假设上就存在严重的缺陷;第二种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所展示的法律权利配置路径是“市场推动路径”(marketfacilitating),即由于很难确定究竟哪个个体对于法律权利的珍视程度最高,因此应将法律权利配置给能够以最低成本转让法律权利的个体,然后通过市场的力量来使法律权利转移给最珍视它的人[20]。禀赋效应的存在使得这种论证的路径也存在问题,因为WTA大于WTP意味着法律权利的转移并非象经典的科斯定理所预测的那样顺利,当法律权利配置给个体后,由于WTA的存在使得法律权利往往会留在法律权利初始配置的个体手中,而并不会被转让,社会资源也就不会象传统法律经济学家预测的那样通过市场交换达到最有效率配置的目的。 (二)有限自利的反证 如上文所述,理性选择的自利含义也是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中常用的一种前提假设,但是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个体并非总是倾向于自我利益最大化的,许多情况下会出现个体宁愿自身利益受损也不愿做某些行为的情况,这其中似乎存在某种超越个体自利的力量在引导个体的行为。其中最为显著的两个反证如下: 1.基本的“公正”观念对个体自利理性的反证 根据自利意义上的理性选择假设,当理性人面临“合作剩余”(cooperativesurplus)为正数时就会选择合作,因为这样符合自身的利益。所谓的合作剩余是指合作者通过合作所得到的纯收益(即扣除合作成本后的收益,包括减少损失额)与如果不合作或竞争所能得到的纯收益(即扣除竞争成本后的收益,也包括减少损失额)之间的差额。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基础——科斯定理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建构自己的理论框架。这表明,理性选择假设认为如果人们之间进行合作那么肯定会存在合作剩余,如果不合作则不会存在合作剩余。但是目前已经有许多证据表明,即使在存在“合作剩余”的情况下,人们也会违背理性选择的假设,做出不合作的选择。其中最为显著的例子是实验经济学家设计的“威胁游戏”(ultimatumgame)[21],这种游戏也可以称之为“威胁交易游戏”(ultimatumbargaininggame)[22],这种实验显示当利益分配方式显著的偏向一方时,另一方即使在接受这种分配方式可以得到利益、拒绝这种分配方式则会一无所获的情况下仍然会选择后者,可根据标准的理性选择假设另一方则应该选择前者[23]。这种实验结果表明了在人的行为过程总会存在某种最基础的“公正”观念,这种观念常导致人们的行为方式与理性选择假设所预测的行为方式相异。因此并不是所有的选择都是在经过理性计算之后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而实施,简单的说就是一些虽然符合效用最大化但“显失公正”的选择不会被人们所认同。 2.公共产品投资现象对个体自利理性的反证 根据自利意义上的理性选择假设,对于公共产品(比如道路、桥梁等)来说,由于它很难排除为其付出成本者以外的人享用,或者说这种排除行为本身的成本过高,因此理性选择的人将会选择避免为公共产品付出私人成本,而更倾向于“搭便车”(freeride)的行为。然而实验经济学家的实验则表明这种预测并不完全正确,他们的实验表明即使在明知不付出成本仍然可以从公共产品中获利的情况下,仍然有大约40%—50%的人会选择向公共产品进行投资。即便是相同的实验重复多次,进行投资的人虽然会减少,但却从没有结果显示这些人数降至为零[24]。 以上所述都表明出了理性的自我利益最大化之外还存在某些力量作为个体行为的驱动力,这些力量被学者们称为社会规范(socialnorms)。一些传统的法律经济学家们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比如斯蒂文·;帅福(StevenShavell)等人在进行侵权法的经济学分析时,就注意到存在一些关于尽量避免伤害他人以及在造成伤害之后对其进行弥补的社会规范,不过他们与此同时也认为虽然这些社会规范会增进社会福利,但是侵权法本身则可以给社会带来额外的收益[25]。另一些法律经济学家们则由此发展了作为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补充的社会规范理论(本文第三部分将详述)。 (三)其他反证 除了以上两种主要的反证之外,还存在其他对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反证。比如个体总是具有有限的意志力,个体一般都会了解吸烟对人体的危害,从理性选择的角度出发戒烟应该成为人们的首选项,但普遍的事实情况则相反。这种有限的意志力还表现在个体常无法坚持已经制定好的计划任务,比如人们常会根据专家的指导而制定一套详细且完善的健身计划,但许多人在明知坚持实施健身计划会有利于自身健康的情况下(自我效用最大化),仍然会放弃坚持履行计划。除此之外,经济学领域中的研究还表明理性选择理论隐含的一个前提条件——递延性偏好(transitivepreference)——并不一定是事实,相反则存在所谓的偏好悖论(preferencereversals)的现象[26]。这些反证的存在目前还较少为法律经济学研究所吸收,但可以想见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必然离不开对这些问题的回答。 三、理性选择假设的一种补充——社会规范理论 由于理性选择理论面对如此之多的反证,经济学领域中也有对其的反思与修正,例如针对“禀赋效应”的现象的存在,实验经济学家卡尼曼(Kahneman)和特沃斯基(Tversky)提出了著名的期望理论(prospecttheory)意图取性选择理论,不过这些修正的理论对法律经济学的影响甚微。当然法律经济学家们对此也并非视而不见,上述理性选择理论的反证使得以理性选择理论为逻辑起点的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显的越来越不可靠,从20世纪90年代早期开始,一些法律经济学学者开始寻求可以弥补理性选择假设的途径,其中最为重要的理论成果集中在社会规范理论的发展之上[27]。 社会规范理论所力求应对的是有限自利现象对理论选择理论的反证。正如上文所说,即使在存在“合作剩余”的情况下,人们也会选择不合作,同时即使在明知不付出也可以获取利益的情况下,人们也会选择对“公共产品”进行投资。这种有限自利的现象反映在法律领域中主要表现为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即使知道不遵守法律的规定不会受到惩罚却仍然会遵守法律的规定,法律所意图设立与维持的社会秩序即使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却仍然会存在,这就促使一些学者开始放松对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逻辑起点的固守,扩宽法律经济学的分析视野,将“无需法律的秩序”纳入到研究的范围中[28],发现了传统法律经济学分析无法解释的现象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规范的存在加以解释,从而逐步形成社会规范理论。 社会规范理论主要研究社会规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社会规范一般指一个社会对于某种行为同意与不同意的态度,特别是指人们应该如何做或不应该如何做的态度[29]。埃里克·;波斯纳则认为社会规范是一种行为的常规或者说是行为的规律性,它几乎没有独立解释力和影响行为的外在力量,并且来源于个人理性自利行为的互动[30],是在信号传递——合作模型基础上个体之间博弈的结果。如果说理性选择理论指导下对人的定义可以称为“经济人”(homoeonomicus)的话,那么社会规范理论指导下对人的定义则可以称为“社会人”(homosociologicus)。这两种类型的“人”有着很多的区别:前者的理论鼻祖是亚当·;斯密(AdamSmith),后者的理论鼻祖是埃米尔·;涂尔干(EmileDurkheim);前者的视角是着眼于未来或说是未来导向的(future-oriented),并且是条件反射性的(conditional),而后者的视角则是回溯到过去,且不是条件反射性的(即使是条件反射性的,也不是未来导向的);前者总是在不断的适应变化的环境,总是在寻求发展,而后者则对周遭环境不敏感,即使出现了更好的行为选择也会坚持循规蹈矩;前者会被讽刺为以自我为中心、孤僻的原子体,而后者也会被讽刺为社会力量的肆意玩物;前者最经典的行为表述是“如果想要得到X,那么就做Y吧”,而对于后者最经典的行为表述是“做X或者不要做X”,更复杂一些的行为表述是“如果做了X,那么就要做Y”,或者“如果其他人做了X,那么就做Y”(X和Y都代表某种行为)。上文中提到的人们心中存在的某种基本的“正义”(fairness)观念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规范,人们在这种社会规范引导下所做出的行为往往与理性选择理论所预测的行为相异。埃尔斯特曾将社会规范归纳为以下八种[31]:即消费规范(Consumptionnorms),比如有关服装的样式、进餐的方式等规范;排斥“反常”行为的规范(Normsagainstbehavior‘contrarytonature’),比如排斥乱伦、排斥互相残杀的规范;规范资金使用的规范(Normaregulatingtheuseofmoney),比如排斥用钱购买公车排队的位置;互惠规范(Normsofreciprocity),比如互相赠送礼品;报复规范(Normsofretribution);工作规范(Worknorms),这是在工作场所中常形成的非正式规范,比如目前常见的所谓《办公室法则》;合作规范(Normsofcooperation),包括了“日常康德主义”(everdayKantianism)即只有当合作对所有人有利时才选择合作和“公平规范”(normoffairness)即只有当大多数其他人都合作时才选择合作;分配规范(Normsofdistribution),比如上文曾提到的在实验中人们宁愿选择一无所获,也不愿意接受在他们看来不公正但至少有所得的资金分割建议。 社会规范支配下的行为常与纯粹的理性选择假设所预测的行为相矛盾,也就是说社会规范支配下的行为并不符合人们效用的最大化计算。这也就部分的解释了为什么人们即使在明知违反法律不会受到惩罚时也常常会选择遵守法律的规定,也同时部分的解释了为什么在社会中会存在许多“无需法律的秩序”:这都是因为社会规范的制约使然。社会规范的存在使人们即使在“独处”时也能“善其身”,使秩序即使在“无法”时也能“显其形”。 但是,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既然遵守社会规范不符合效用的最大化,那么人们为什么还会遵守社会规范呢?对此存在两种解释,即“尊敬”型解释和“内化”型解释: 第一:“尊敬”型解释:理查德·;麦克亚当斯(RichardMcAdams)认为原因在于人们希望获得他人的“尊敬”,他指出人们之所以遵循社会规范是因为他们不但重视行为本身的品质(qualities),同时也重视社会对行为的认同以及他人对自身的尊重,如果遵循社会规范那么自身的行为就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并且自身也就可以得到他人的尊重,反之则失去社会的认同并遭到他人的唾弃[32]。这种解释实际上是将社会规范纳入到个人的效用函数之中,即纳入了理性选择理论的框架内,认为社会规范有助于行为人辩明行为的成本与效益[33],也就是说将社会认同和他人的“尊敬”作为行为的效益,而将社会的不认同和他人的唾弃作为行为的成本进行衡量计算。根据这种解释可以理解许多现象,比如在美国社会人们进餐后普遍有将小费(tip)放在桌子上给服务员的规范,根据这种解释可以认为人们之所以将小费留在桌上是因为如果不给小费的话,那么如果被旁人知道就会看不起自己。将其运用到法律领域中也一样:比如许多人来说,某些轻微的惩罚性法律所规定的惩罚措施(比如罚款五元)远及不上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所获得的自身效用的满足,但是人们仍然不会去轻易违反这些法律。根据“尊敬”型解释,这是因为虽然法律规定的惩罚措施使人们付出成本并不高,但是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本身却会受到他人的鄙夷与谴责,所以人们才会选择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过这种解释无法解决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许多美国人在外旅游时,无须担心自己不给小费的行为会被旁人知道(因为熟人都不在身边),同时也无须担心不给小费会导致服务员下次为自己服务时降低服务质量(因为下次在接受同一服务的可能性很小),但他们仍然给服务员小费。这种解释同样无法说明为什么在独处或者身处陌生环境时,人们并没有遭到受人鄙视的压力却仍然选择遵守轻微的惩罚性法律的规定,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第二种解释来解决。 第二:“内化”型解释:另一种更为合理的解释是由埃里克森等人所提倡的“内化”型解释。“内化”型解释认为人们之所以遵守一些甚至是与他们直接利益相违背的社会规范是因为“内化”(internalize)了其所处社会的社会规范。根据这种解释,是羞耻心(shame)和自责(guilt)使人们自动的选择遵守社会规范,也就是说美国人之所以在没有熟人看到的情况下仍然给服务员小费是因为他们已经将这种社会规范“内化”(internalize),而并不是因为害怕第三方的谴责才遵守社会规范。据此人们之所以自觉遵守轻微的惩罚性法律规定也是因为这种遵守的本身已经“内化”为人们内在的行为习惯,如果将其推而广之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一些法治发达国家,人们的守法意识为什么这么强。可见“内化”型解释比“尊敬”型解释显得更有理论说服力,同时也更体现了社会规范理论之于理性选择理论的相对独立性。 但是,如果从广义上看,仍然可以将“内化”型解释纳入理性选择理论的框架,因为“羞耻心”和“自责”也可以视为人们行为所需付出的成本,也就是说对违反社会规范的成本在这种解释框架中并不象“尊敬”型解释那样来自于外在的社会,而是来自于违反者本身。正因为此,埃里克森将“尊敬”型解释和“内化”型解释的区别理解为社会规范是由第三方(third-party)促成还是由单方(first-party)促成之间的区别[34],而考特将两者的区别理解为对社会规范“外发性遵从”(adventitiousconformity)和“原则性遵从”(principledconformity)之间的区别。当然,更有可能的解释是人们遵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不但是希望获取社会认同或者避免遭他人唾弃的结果,而且也是人们对社会规范“内化”的结果,这也同样说明社会规范理论仍然与理性选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规范理论与理性选择假设之间并不存在截然的对立,它并没有否认理性选择的重要性,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人的行为受到理性选择和社会规范的同时影响,许多人的行为都是理性计算和社会规范共同作用的产物[35],因此社会规范理论只是理性选择假设的补充,尚难以取性选择理论在法律经济学中作为逻辑起点的地位。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针灸内科学论文 一、资料与方法 (一)评价方法。两班均进行一学期的中医针灸内科学课程学习以后,进行期末闭卷测试。试卷由教研室中非授课教师在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分析工作由研究生完成。最后,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和比较。 (二)统计学分析。将所有数据录入SPSS17.0软件进行t检验和秩和检验,检验标准α=0.05。 二、结果 将两班的期末成绩相比较(见表1),对照班(1班)的平均分为75.367±7.753,试验班(2班)的平均分为82.533±6.822,两班有显著差异(P=0.000),说明试验班学生掌握知识的平均水平好于对照班。将两个班的期末成绩分布进行比较(见表2),可见两个班之间有明显的差异(P=0.000)。试验班成绩优、良的人数明显多于对照班,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的人数明显少于对照班。 三、讨论 (一)教育现状。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高等医学教育为“精英教育”。学生在预修医科、获得文理学院学士学位并且通过医学院入学考试(MCAT)之后,才有资格进入医学院学习,这体现了对学生的高素质要求[5-6]。但是国内的高等医学教育现状是学生通过高考直接升上医学院进行学习,而且医学院校的门槛分数参差不齐,导致国内医学生本身素质不能普遍的达到高水平。另外国内高等医学教育学制可分为五(六)年制本科、七年制本硕连读和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与国外终身医学教育相比时间被大幅度的压缩了,也就是说国内医学生要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医学知识[5]。中医针灸内科学是一门后期临床教学的主干课程,学生需要在熟练掌握基础理论课程的前提下学习与临床相关的知识,这无形中加大了学生学习本门课程的课业负担。学生普遍反应本门课程的知识点过多,学习之后掌握度不好等问题。 (二)艾宾浩斯遗忘规律曲线理论的应用。记忆和遗忘是相反的过程,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遗忘是人体大脑对信息处理的一个综合的、复杂的过程[7]。艾宾浩斯的记忆理论来源于他的无意义音节记忆试验,在此试验中他将所有混杂因素排除,发现了在没有背景信息的条件下的记忆和遗忘规律。其试验得出的结论是遗忘在记忆之后立刻开始,但是遗忘的速度并不均匀[8],并且越熟悉的材料被人们遗忘的速度越慢(见图2)。上图形象地说明随着复习次数的增加,遗忘的内容越来越少。我们本着此理论,要求针灸内科授课教师对学生进行随堂测验及课后小结,目的是督促学生对已经学习过的知识进行多次记忆。本次试验的期末考试结果显示试验班的平均成绩以及优秀率明显高于对照班,说明该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较好。本次较好的试验结果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中医针灸内科学的课程排课紧凑,周一到周五每隔一天都有理论课授课安排,为学生提供了短期内的课内复习时间。其次,授课教师在试验班教学中利用课前及课后时间的考试和小结,反复强化学生已学的知识点,促使学生对知识点产生长期记忆,有效地降低了学生对知识点的遗忘率。 四、结论 记忆对中医学生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中医需要记忆的知识点过于庞杂,给学生增添不小压力。将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理论应用到教学中去,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强化学生对已学习过的知识点的记忆,减轻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另外,通过本学期在中医针灸内科学的教学改革试验,学生也学会了一种新的学习方法,将此方法也运用到学习其他课程中去。可谓之“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总之,了解遗忘和记忆的规律并积极地调整教学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教学质量。此方法可推而广之,可使国内的医学教育质量上升一个层次。 作者:王颖张晓露单位:辽宁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 中医内科学论文:基于教学的中医内科学论文 1中医内科学前沿领域与当代名家经验的介绍 大学生的自学能力较强,书本内容完全可以通过自学预习完成,督促学生养成预习及复习的习惯,课上老师可以提纲挈领简要介绍书本的重点难点。老师备课时注重相关疾病的前沿发展与名家治疗经验等内容,并介绍给学生,会更加引起学生的注意。比如中国中医科学院的仝小林,创新性地提出肥胖型2型糖尿病(消渴)优秀病机为中满内热,他通过研究糖尿病的临床特点、演变过程、治疗经过等,结合《内经》中相关论述,提出了消渴的络病贯穿始末和“郁、热、虚、损”四大阶段的病程演变过程,形成“肥、糖、络”整体辨治体系;明确五大治法:消膏转浊,开郁清热,苦酸制甜,辛开苦降,全程、早期治络;糖、降脂、增加胰岛敏感性的糖敏灵丸,防治微血管并发症的络通粉,治疗糖尿病胃肠功能紊乱的肠胃通胶囊,治疗糖尿病焦虑失眠的眠虑安,治疗糖尿病肾小管损伤的补肾缩泉胶囊。另一位治疗消渴的中医大家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的吕仁和教授,提出了糖尿病及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足等并发症防治“二、五、八”方案、“六对论治”、“三自如意表”综合防治方案,独创“微型癥瘕”学说,开破血化瘀治疗糖尿病肾病先河,益气滋肾通络法是糖尿病肾病“微型癥瘕”学说的临床应用。将这些最新的进展和医家介绍给学生,会让其眼界开阔,启发学习思路。教学不是以简单的教授课本内容为目的,而是为了培养中医事业的人才,培养从学生开始的中医思辨能力、继承及拓展能力,这些都需要在教学中不断灌输和培养。 2课堂模拟表演和演示的教学形式 由学生分组,按照老师的预先要求就某一授课内容做相关准备,通常要求去图书馆、互联网上查找资料,然后在课堂上表演或演示。一般建议可采用实物资料、多媒体或真人模拟等形式,分别就某相关内容做直观、逼真和生动的展示。表演结束后,建议先由表演者提出一些相关问题,让学生们一起思考讨论解答,然后再进行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发问回答的互动。其目的是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学生上课不再是简单的列席就坐、被动听讲接受,而是自觉主动、踊跃参与的学习。可以促进学生运用已有的基础理论知识与所预习准备的相关知识内容的联系,培养团队协作学习能力,锻炼自主学习能力及独立思考研究能力。在这样活跃宽松气氛的课堂教学中,老师只是授课的指导员,而非授课演出的独奏家,老师的作用是指导学生,提示学生所需关注的学习重点,指明学习研究的方向,肯定和鼓励学生通过独立思考而得出自己的结论。这些演示与之后的发问讨论,会让学生把要学的知识记忆得更准确,理解得更透彻,学生在这种交流和撞碰中,会得到许多启发,同时也会在这样的锻炼中不断地创新和超越。 3借鉴国外大学的教学方法—老师开列大量参考书目,学生完成相关论文作业 老师在每次课上把下次或近期授课的主要要求告知学生,开出所需参考准备的参考书,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阅读,并适时完成相关的论文,或要求学生准备课堂的发言提纲或主题发言内容。这样学生就会把大部分时间花在自学上,而不是课堂听讲上。在课余时间,学生不得不阅读大量的书籍、撰写论文、准备课堂发言PPT等,在自学和书写的过程中,学生必然会遇到一些问题,他们也许会在自学中尝试自我寻找答案,也许会把疑问留给老师。无论这些疑点是否解决,都会对学生的自学和课堂教学产生积极的影响,学生会带着这些问题学习。在学生撰写论文时,会引发他们对学习的相关内容反复思考,不仅是让学生学习相关的知识理论、病证概念、鉴别要点、辨证步骤、治法方药等,还是让学生尝试应用所学的中医理论独立设计命题,并用自己设计的主题进一步开展相关的检索调查或跟师临床实践,在调查或临床实践中发现问题,经过这样从命题设计到信息内容的搜集整理,再到总结综合的全过程,使学生更充分理解所要学习的知识,既学习到了相关的知识理论,又具有一定的分析总结经验,甚至是一些间接的实践经验。学生通过不断大量的写作练习与老师的指导修改,从论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格式、表格设计、数据统计、文法修辞、参考文献、结论等,按照科研论文的要求和规范写作,在这样反复多次的训练过程中,学生就会逐渐培养良好的科研论文写作习惯,为其今后的事业发展奠定必要和坚实的基础。 作者:张国英郭昕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 中医内科学论文:名老中医内科学论文 1资料与方法 1.1研究方法对照班采用传统教学法授课,试验班采用传统教学法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授课,教学方式通过课题组人员认真讨论,结合临床实践,选择部分章节内容,引入名老中医学术思想,讲解名家医案,学生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发现问题,教师启发、总结巩固所学知识。两班均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新世纪第二版《中医内科学》作为授课教材。 1.2考试方法及教学效果评估①统一命题考试。在学期期末对试验班和对照班进行统一命题考试,统一阅卷。试题采取百分制,分为基础知识考核(50分)、分析问题能力考核(30分)、解决问题能力考核(20分)三部分。②教学效果评估。对采用传统教学法的对照班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教学方法授课的试验班,组织问卷调查、座谈会和个别访谈,并分析总结。 1.3统计方法应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总结研究结果。 1.4课程示例严桂珍教授擅长中医药治疗外感风寒、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癌、肠易激综合征、胆囊炎、胆石症等方面及疑难杂症。在中医内科学授课过程中,根据讲授内容课堂上穿插讲解严桂珍教授临证治疗上述疾病的典型病例,通过具体病例的处理分析,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同时强化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临床意识,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对病例的选择需慎重,既要体现其症状和体征具有典型性,又要保证与本次授课内容有相关性。我们在相关章节讲授后,选择典型病例进行分析,可以让学生先分组讨论再发言,发言内容包括:归纳主诉、提出诊断、辨证分型并说出依据以及选方用药是否对证、辨证用药是否合理等,最后由教师点拨总结,并介绍严桂珍教授的诊疗过程,阐述其学术思想,鼓励学生学习继承中医并有所创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在趣味中学会学习与思考,达到深入理解和掌握中医内科学的辨证论治方法以及各病症的重点难点内容的目的,真正建立临床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以后学习临床各学科及临床实习奠定扎实的基础。 2结果 2.1两组考核结果比较试验班期末考试总分明显高于对照班(P驥0.01);试验班的解决问题能力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班(P驥0.01)。调查问卷有效回收率100%,试验班满意度为100%,对照班满意度为66.7%。对笔试考核分析,试验班与对照班的期末考试成绩统计分析,结果表明,试验班的成绩明显高于对照班,且有显著性差异(P驥0.01),说明传统教学法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在调动学生主动性学习的同时提高了学习成绩。从考核学生解决问题能力(20分)病案诊断辨证用药综合性试题答题情况来看,试验班综合性试题的平均分显著高于对照组,说明试验班的学生理论掌握娴熟,临床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明显高于对照班。 2.2调查问卷100%的学生认为传统教学法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能激发学习兴趣,调动主观能动性;91.7%的学生认为此教学法能加强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提高解决和分析问题能力;91.7%的学生认为,此教学法有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记忆,有利于更好地与临床接轨。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学生认同传统教学法与名老中医学术病案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3讨论 传统教学法是以授课为基础的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中心,学生被动参与,其教学程序与教材一致,属于顺向思维教学[1],较注重知识传授。学生课前按其自觉性决定是否对授课内容进行准备,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以教学大纲为基础,传授信息量大,知识系统性强,能弥补学生知识结构的缺陷,这种灌注式教学模式的不足就是课堂教学模式比较单一和死板,易导致理论与实际脱节,忽视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约了学习过程中潜能的开发。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本科学生在课堂上更加重视学习内容的实践性以及中医理论的指导性。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2],在结合名老中医病案的授课过程中,教师明显感觉学生积极热情,兴趣浓厚,思维活跃,发言踊跃。该模式提高了课堂学习效率,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是中医学的宝贵内容,随着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经验传承的日益重视,将名老中医病案引入课堂,让学生在尚远离临床实践的理论学习阶段,向其展示中医理论的博大精深,相当有意义。通过名老中医诊疗典型医案的讲解,激发学生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辨证能力和对案例的分析能力,培养其独立思考和临床思维能力,进而达到更好掌握授课内容的教学目的,提高中医内科学的教学质量与效果。同时,在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传承的道路上,有利于加快年轻中医人才培养的步伐,丰富中医学的内容,推进中医学学术发展,更好地为防病治病服务。因此,将名老中医病案与《中医内科学》的教学紧密结合,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 作者:卢峰聂达荣彭美玉王世聪严桂珍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老年病科福建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中医内科学论文:五诊十纲在中医内科学的应用 摘要:中医内科学心衰病的提出是中医学合理适当地融入现代医学,是现代中医发展的结晶。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的“五诊十纲”理念弥补四诊八纲的局限,使中西医病证相对应,开创现代中医教学新思维与新方法,在心衰病的教学中尤为体现。本文将从五诊十纲提出的背景与在心衰病教学中的应用两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五诊十纲;中医内科学;心衰病;教学法 随着现代医学的突飞猛进和社会进步带来的变化,如何改革中医内科学的教学,使现代医学与之无缝衔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力求培养出传承创新的专业人才是不断探索的话题。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在结合现代医学优势的基础上,提出现代中医“望、闻、问、切、查”五诊;再结合上古圣人“治未病”、“养生”和现代预防医学的思想,形成“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已未”十纲的诊治[1],以四诊八纲为辨证基础,洋为中用,丰富了中医辨病辨证体系,拓宽中医内科学的教学思维模式。而心衰病是中医内科学新提出和规范的疾病,四诊八纲在心衰病的教学中难以概括全面,特别在病名上,容易与中医内科学上的喘证、水肿病等相混淆,导致病位不明确,治疗效果欠佳,将理化仪器检查与辨已病未病融入,更能体现现代中医辨病辨证的完整性与严谨性。 1“五诊”与“十纲”的提出顺应医学发展的趋势 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诊断明确与否摆在举足轻重的地位,传统中医对疾病的诊断单靠望闻问切四诊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对疾病诊断的要求,容易造成医疗的疏漏,在辨病明确的基础上辨证论治即“辨病为先,辨证为次”的现代中医临床思维模式[2]才是现代中医的特色,例如恶性肿瘤辨病不明确,如何辨证也是徒劳。如何以传统四诊为支撑点,拓展中医诊断的新方法,国医大师邓铁涛教授提出“望、闻、问、切、查”五诊,即运用现代医学的新技术来发扬中医,把西医学的体格检查与理化影像作为中医四诊辨病的延伸,如听诊器协助诊断咳嗽病,心电图协助诊断心悸病。国医大师干祖望教授提出150年前的中医诊断依据,只能依靠望、闻、问、切捕捉得来。现在有了条件,应该再加上一个检查的查诊,发展为五诊[3]。八纲辨证是中医辨证论治的准绳,是临床上广泛运用的基本辨证方法。而国医大师干祖望教授经过长期临床实践和探索,提倡阴阳为总纲,包含万事万物互相对立的两面,统帅寒热、表里、虚实六目,纲统领目而不是并列关系,“寒热、表里、虚实、标本、体用”为十纲[4];夏克平学者以道家经典《老子》有无辨证观和《黄帝内经》治未病思想为理论基础,认为八纲仅适用于有症状体征的已病,而健康、亚健康、潜病、前病、传变则属于未病之无证,辨证应先辨“有无”,“有无”为十纲辨证的纲领[5];邓铁涛教授根据上工治未病的思想,结合中医养生与现代预防医学,提出阴阳为万物之纲纪,地位不可动摇,在表里、寒热、虚实辨证的基础上辨别已病与未病,极大地促进中医辨证论治的发展,为中医内科学的教学与临床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2“五诊十纲”为心衰病教学中提供创新思维与方法 2.1规范病名明确诊断心衰病是以心悸、气喘、肢体水肿为主症的一种病证。古籍虽有心衰病的相关论述,但鲜有提及心衰病病名。《素问•逆调论》云“夫不得卧,卧则喘者,是水气之客也。”《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云“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大部分医家通过四诊合参以“心水、心悸、喘证、支饮、水肿”等病名来描述心衰病。直至西晋王叔和《脉经》“心衰则伏,肝微则沉,故令脉伏而沉。”首次提出心衰病。而心悸、喘证、水肿等只是心衰病的一种主症,并不能系统概括心衰病,如心衰病是心系疾病的最终转归,而心悸病是心脏体用受损的表现;喘证以肺系疾病为主,水肿病关键在肾脏,关系其余四脏,气喘、水肿是心衰病的主症之一,不能混为一谈。在无法明确诊断情况下,五诊中的查诊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通过B型脑利钠肽、N-末端原脑利钠肽或者超声心电图协助四诊合参,便能排除鉴别诊断,准确辨病从而规范病名。2.2拓宽病因便于理解心衰病病因,与外邪侵袭,饮食不节,情志失调,劳逸过度,年老久病,禀赋异常有关。如何理解饮食不节、情志失调,劳逸过度引起严重的心衰病,用中医理论阐释比较抽象,难以被学生接受,五诊十纲的引入使得病因浅显易懂。在未病方面,通过查诊发现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导致风湿热或者病毒引起的重症急性心肌炎,与外感风湿热、疫毒之邪侵袭而发病相符;饮食不节制易患高血压病和糖尿病,长期不控制导致高血压性心脏病、糖尿病性心脏病;吸烟、酗酒容易导致酒精性心肌病,与嗜食肥甘厚腻,损伤脾胃,痰热内蕴,痹阻心脉吻合;随着年龄的增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律失常、老年性心脏瓣膜病等几率也随之上升,契合年老久病,心肾亏虚,发为心衰;为求证禀赋异常的病因,可以运用基因检测手段筛选罹患某种心脏疾病的概率,如家族性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等。在已病方面,精神神经因素如过度紧张焦虑,与过度体力活动容易引发血流动力学变化,妊娠分娩加重心脏负荷而诱发心衰,与中医学的情志失调,劳逸过度不谋而合。2.3辨别已未防病传变《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则求之,无则求之。虚则责之,实则责之。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所言“有”为已病,指有一定症状体征的显形病证;“无”为未病,指无症状体征的隐性病患。“有者求之,无者求之”明确临床辨证要辨别已未[6]。心衰病已病辨证上病位以心为本,五脏相关;病性属本虚标实,气虚为主,兼夹阴虚、阳虚,标实有痰浊、血瘀、水饮;病情发展分为急性慢性。邓铁涛教授强调心衰病病机为“五脏皆致心衰,非独心也”,“本虚标实,以心阳亏虚为本,瘀血水停为标“,治疗上主张“阴阳分治,以温补阳气为上”,代表方为暖心方(红参、熟附子、薏苡仁、橘红)与养心方(生晒参、麦冬、法半夏、茯苓、三七)[7]。而未病辨证上包括两方面:一为对未病之个体的早期预防养生:对于先天禀赋异常的未病个体,可以通过基因检测手段进行筛查,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等家族遗传病,同时进行良好生活方式如积极运动、健康饮食、控制烟酒、限盐与脂肪等的干预;对于亚健康的未病个体,可以通过气候、环境、饮食、运动、人体体质等方面进行调摄,从而减少疾病的发生;二为指导无症状体征之病体的用药调摄。心衰病是各种心脏疾病的最终转归和其他脏腑疾病的危重阶段,如冠心病、心脏瓣膜病、高血压病等,通过五诊中的“查”诊,如心电图、冠脉造影、超声心动图、血压计等辅助,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止向心衰病进展,做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在心衰病早期治疗方面,陈可冀院士认为,气虚血瘀型病人多见于心衰早期,病位主要在心肺,方宜用加味保元汤(人参、黄芪、甘草、肉桂、丹参、川芎、赤芍等)[8]。四诊八纲是中医辨病辨证的基础,优秀地位不可动摇。在望闻问切中加入查诊,在八纲中引入已未,绝不是中医西化,而是在继承发扬传统中医的基础上顺应时代的发展,利用现代医学为中医学服务,互辅互补,相得益彰,促进中西医医学的交流。 作者:郑耿东 李荣 吴辉 吴伟 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病科 中医内科学论文:谈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的重要性 摘要目的:探讨《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的重要性。方法:通过近20年的中医内科教学和临床实践,针对分型加减一直不被授课教师重视的实际,分析分型加减课堂讲授的重要性。结果:分型加减体现的是中医内科辨证论治的灵魂,是学生从理论走向临床的桥梁,其内容的讲授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学生未来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结论:把《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放在重要的位置讲授,能够提高中医内科教学水平和学生职业能力。 关键词《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教学方法 医学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临床运用,《中医内科学》理论讲授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笔者从事中医内科教学和临床近20年,深感要实现这一目标,中医教育工作者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在一定程度上要从细节做起,如《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的讲授就是值得探讨的一个细节问题,很多教师因学时所限,不讲或者少讲《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部分,似乎这部分内容可有可无,岂不知分型加减是中医辨证论治的灵魂所在,它的讲授与否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学生未来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笔者现就《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这一问题谈一下个人认识,与同仁共勉。 1《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的重要性 1.1分型加减是中医内科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中医临床运用的灵魂 如果说《中医内科学》是临床的一个宝库,那么辨证分型就是打开宝库的钥匙,而分型加减才是真正的寻找宝物的探宝器。临床上几乎没有病人的病因病机与教材典型证型高度一致的,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病人,所以临床中就没有固定的病因病机,没有固定的证型,没有固定的治法,也没有一成不变的方药。中医治疗病人,采用的是个体化治疗方案,体现其运用知识高度的灵活性,这个灵活性在中医内科教学中就体现在分型加减上,所以分型加减是中医内科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临床运用的灵魂。 1.2掌握分型加减是学生由理论走向临床的桥梁 中医临床的灵魂是辨证论治,“有是病,用是药”,“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只讲证型不讲加减,学生就无法掌握中医临床的灵魂,就无法形成正确的中医临床思维和临床流程,学生不知临床加减,一味照本宣科,对号入座,就会形成理论与临床隔离的局面,因为临床没有与教材一模一样的病情,对学生的临床运用能力和以后职业能力都会产生致命的影响。 1.3分型加减的讲授是体现教师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的重要载体 教师教学水平从低到高有三个层次,即传授知识、艺术化教学和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其中独特的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是每个教师追求的目标,教学艺术和教学风格的形成需要教师有广博的知识做基础,也需要有灵活、自由发挥的载体,而《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的讲授是教师实现教学艺术和风格的重要载体。因为这部分内容的讲授,既可以是教材上有的知识,也可以是自由发挥、教材上没有的知识,在这个载体上,可以自由发挥自己的个性,充分展示自己的知识、能力和才华,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使学生因喜欢教师的教学风格而喜欢中医内科这门课,从而对学生职业发展产生正面影响。 2《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的讲授方法与意义 2.1病因病机是分型加减讲授的内在规律和依据 《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灵活性大,不易把握,讲解难度较大,也是许多老师不愿讲解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万变不离其宗,分型加减有其内在规律和线索,即病因病机演变。讲好分型加减,必须把握好这条线索。加减中出现的不同临床表现,是在证型主要病因病机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中医内科学》教材在分型加减的描述上,有时以症状为依据加减,有时以病因病机为依据加减,易造成理解上的混乱。但临床表现是外在的,病因病机决定其临床表现,所以,讲授分型加减一定要牢牢把握病因病机演变这条线索,只有这样,分型加减的讲解才能条理清晰,学生也易于掌握和理解,才能达到理论和临床相结合的教学目的。以暑湿感冒加减为例。暑湿感冒的主要病因病机为暑湿侵袭,伤表犯中,卫表不和,肺失宣肃。在这一病机中,病性有两个:暑和热,病位有两个:卫表和脾胃,病机演变也会在这四者之间发生。暑热偏盛,发热、口渴、痰涕黄稠、舌红、苔黄、脉数,加黄连、山栀、青蒿、黄芩清暑泄热;湿困卫表,肢体酸重疼痛,加藿香、佩兰;湿在脾胃,胸闷脘痞、泛恶、口渴黏腻、腹胀、便溏,加陈皮、半夏、苍术、白蔻仁;热在下,热盛伤津,小便短赤,加六一散[1]。可见加减背后是病因病机。 2.2分型加减讲授是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主观能动性、加强师生互动、取得满意教学效果的平台 提高学生主观能动性、活跃课堂气氛,加强师生互动是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无可争议的重要途径,给学生以思想自由、提供自由发挥的平台是实现这一目的重要手段。《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讲授不受执业医师考试、职称考试等约束,给师生提供了一个自由发挥的重要平台,师生平等,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在讨论中、在自由思考中提高教学效果。 2.3分型加减讲授是拓展知识、与临床接轨的重要阵地 《中医内科学》很多知识已形成共识,也是执业医师考试、职称考试必考内容,但在知识拓展和与临床接轨的讲解上有一定难度。《中医内科学》分型加减不涉及上述内容,其灵活性较高,为知识拓展和临床接轨提供了一个场所。仍以暑湿感冒为例,因为暑就是热,暑湿本质就是湿热。在知识拓展方面,可以讲授湿热病治疗原则,因湿热易停于中焦,火性上炎,裹湿上行;湿性下趋,裹热下行。湿热弥漫三焦,故治疗上焦顺势清热,中焦健脾,下焦祛湿。下焦祛湿有两个途径:通腑和利小便。这样学生不仅对暑湿感冒的治疗了然于胸,对其他湿热为患疾病的治疗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触类旁通,为走向临床奠定坚实理论基础。在临床知识讲授方面,让学生认识到暑湿感冒因湿热交蒸,临床治疗取效较慢,注重通腑(尤其消食)健脾,使湿热从大便走,利水通淋,使湿热从小便走,湿热去则疾病易愈。这样既拓展了知识,开阔了学生视野,也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作者:韩华刚 单位: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中医内科学论文:TTE模式在中医内科学教学的应用 摘要:目的研究TTE教学模式在中医内科学课程临床教学的效果。方法采用TTE教学模式和传统教学模式对我校医学院2009级中医针推班本科生开展中医内科学课程教学,并自拟教学评价标准对两种教学效果进行比较。结果对参加教学的19名学生进行测试评价,TTE教学模式教学效果达A级者占26.32%,及格率达94.74%,与传统模式教学及格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TTE教学模式对中医内科学课程的临床教学效果优于传统教学模式。 关键词:TTE教学;中医;中医内科学 中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的新型中医临床应用型人才是高等中医教育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传统中医学则更重视临床实践和经验积累,所以在培养过程中,我们应当不断强化教学适应“学生及临床需求”的观念,创新性开展中医教学改革,只有对教学内容的设计以及课堂教学的方法进行革新,才能使我们不断提高培养中医应用型人才的水平[1-3]。近几年来,我们探索一种中医临床教学的“TTE”教学模式,即Teaching(教学)、Training(训练)、Evaluation(评价)英语缩写“TTE”。现将TTE教学模式与传统中医教学模式在中医内科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为避免教师教学方法与学生学习水平的差异,我们在2013年2月~2013年7月对本校医学院2009级中医针推班19名本科生的中医内科学课程采取TTE教学模式与传统中医教学模式教学。首先选择教学内容难易程度相当,诊疗技能各异的10个中医内科病证(喘证、痰饮、心悸、痴呆、胃痛、眩晕、瘿病、中风、水肿、痿证),随机抽签确定TTE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中医内科课程各5个病证,每个病证教学时为5学时。教材选用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内科学》[4]。 1.2教学方法 TTE教学是导师根据课程内容需要开展理论与临床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教学中要求学生掌握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教师深入浅出的传授临床技能操作。TTE教学方法分:第一步:导师利用多媒体等教学设备讲授理论知识;第二步:导师讲解并示范诊疗技能操作方法;第三步:学生自习技能操作;第四步:导师指导学生完成技能难点操作;第五步:导师对学生诊疗技能操作测试评价。五个步骤按教学需要有机的结合并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传统教学方法是利用多媒体等教学设备,教师课堂讲授理论知识为主,辅助讲解技能操作。 1.3观察指标 教学课程完成后,导师在讲授的内科病证中设制考题,测试包括两个部分,传统试卷笔试与技能操作测试。传统试卷(题型为名词解释、判断题、多选题、简答题与病案讨论等)笔试时间90分钟;技能操作测试2个项目(中医四诊和西医诊疗方法各1项),技能操作测试由学生抽选考题,要求学生在10分钟内口述答案并进行模拟技能操作。传统试卷考试占总分60%,技能操作测试占总分40%,以观察TTE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在TTE教学过程中师生共同记录TTE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1.4教学效果评定标准 自拟教学效果评级标准:测试得分90以上者A级,得分70~89为B级,得分60~69为C级,得分60以下D级。测评人员由TTE教学法授课教师、传统教学法授课教师及临床教研室主任组成。1.5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以构成比表示,两组间的比较用x2检验。 2结果 2.1TTE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教学效果比较见表1。表1示,两种教学模式教学效果测评结果及格率(A+B+C)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TTE教学模式优于传统教学模式。2.2TTE模式教学中存在的问题①TTE教学模式不适于在传统教室内完成,教学点需设在医院,或教学点与临床基地在同一个校园内,以便于学生在课余时间进入临床见习。②TTE教学模式不适于>15人数的班开展,因学生人数过多不利于导师一对一技能操作培训。③TTE教学模式所需教学时比传统教学模式多。 3讨论 长期以来,课堂讲授式教学是中医教育普遍使用的传统教学方法[5],这种教学以“填鸭式”灌输,学生只能在课堂上被动地笔记,而对所学知识的接受和理解程度较低,其结果是理论脱离实际。教师对学生要求仅限于将授课的知识要点在考试前复习背熟即可,此种教学法虽可系统地完成教师预定的目标[6,7],但进入临床后,由于学生缺乏诊疗技能操作训练,以致许多优秀学生出现“学而不能致用”的现象[8]。如何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的各个环节,是提高临床教学效果的突破点[9]。所以,在《中医内科学》教学中,教师如何将学生前期所学的中医诊断学与西医诊断学等相关知识正确的应用在内科相关病证的诊疗过程中,如何将所学的中医基础理论有机的与中医内科学复繁的辨证分型相结合,这是中医内科学教师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我们开展的TTE教学模式就是在这方面进行教学改革的尝试,其目的是希望将学生前期所学习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中西医的诊断方法能在中医内科病证的教学中得到应用,使学生在学习内科知识的同时,能复习并操作前期所学习过的相关技能,让中医内科学课程教学成为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地。当然,TTE教学模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教师的知识面要宽、技能操作要熟练,临床经验要丰富[10]。TTE教学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启发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临床问题及掌握临床技能操作上来,在教学过程中导师要适当控制教学进度,“手把手”的传授临床技能,鼓励学生建立自信,大胆实践,力争把学习变成一种积极、主动、灵活的过程,让“趣味学习”始终贯穿在TTE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教学中学生的被动地位。在开展TTE教学过程中,我们还对2009级中医针推班不定期召开TTE教学方法师生座谈会,学生普遍对TTE教学模式很感兴趣,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操作方面感到掌握的程度比传统教学模式效果好。从两种模式教学效果学生测评结果比较分析表中亦可看出,TTE教学模式教学效果达到A级及及格率均明显优于传统教学模式,显示出TTE教学是一种实践性较强的教学方法。分析其实践性较强的原因是TTE教学模式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教师由过去“教学优秀”或“信息提供者”转换为学生求知过程中的合作者与引导者,即由“教”师转变为“导”师。这个重要的角色转变给教学带来的最大特点是避免了“纸上谈兵”,强化了临床技能操作的培训。在TTE教学中我们还体会到,如果希望TTE教学达到好的效果,导师必须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①要求导师集体备课,商讨内科病证讲授的重点与难点,规范技能操作流程。②注重传授分析和解决临床复杂问题的思路与方法。③重点培训临床诊疗技能操作,解决学生进入临床后出现诊疗技能差的问题。④督促学生按执业医师考试指南要求完成技能操作流程,为今后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奠定基础。⑤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为养成学生终生学习的习惯奠定好的基础。⑥在教学过程中鼓励学生开展互学互助,有利于学生思维能力、交流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近两年来,我们采用TTE教学模式在中医内科学、中医老年病学以及中医外科学的教学中做了一些尝试,但开展TTE教学实践的时间很短,样本很小,难免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我们进步探索,例如,如何更合理分配理论讲授与技能操作培训的时间;如何将前期的基础理论知识有机的与临床病证教学相结合,让学生更有兴趣的学习中医临床课程等。今后教学过程中,我们还将不断改进TTE教学方法,力争让TTE教学方法更符合中医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为中医学的发展壮大增添活力。 作者:祁友松 李茜 褚伟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OSCE考核模式研究 1方案的组织与实施 1.1方案的制定 客观结构化临床考核(ObjectiveStruc-turedClinicalExamination,OSCE)又叫做多站式临床考核,是指使用模型、标准化病人甚至是病人来模拟临床场景,从而测试医学生的临床能力,是一种以客观的方式评价临床能力的考核方法[2],它能较好的发挥对医务人员临床理论与技能操作水平评估方面的评估作用[3]。课题组借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核”方案制定了我校中医内科学OSCE毕业考核方案。本方案包括制定了中医内科学理论考试、病史采集及病历书写、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等内容,并咨询了资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以及学生中的意见及建议,修改完善方案的具体内容,最后方案制定如下。 1.1.1中医内科学理论考试 组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临床带教老师(4人以上)进行命题。命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十一五”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的教学大纲命题,题型为A1、A2、A3、A4、B15种题型,每种题型50题-100题形,由项目负责人组成50-100套题形成题库,每套题保证难易度一致,难、中、易比为1:4:5。 1.1.2病史采集及病历书写 组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临床带教老师(4人以上)进行命题。命题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取中医内科各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典型病例编写病例分析题库,每个病种病案不少于3例,整个中医内科病案不少于60例。 1.1.3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 组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临床带教老师(4人以上)进行命题。命题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取中医内科各专业需要掌握的中医临床技能操作项目制定题库,内容包括:体格检查(按人体部位或系统检查方法考核,在头面部检查、前胸及后背检查、肺部检查、心脏检查、腹部检查、四肢及神经系统检查),及四大穿刺(骨穿、腰穿、胸穿、腹穿)。每套题包括体格检查及四大穿刺内容各1项。考官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用于评分。 1.1.4中医临床答辩 组织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的临床带教老师(4人以上)进行命题。命题要求: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选取中医内科各专业需要掌握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重症典型病例制定题库。每道答辩题目应包括:病案分析(口述该病例的中西医诊断)、进一步的辅助检查、治疗原则、开具常规医嘱(包括中医理法方药、西医常用药物)。 1.1.5对所有实习生进行实习前培训 将考核方案告知实习生,考核方案中理论考试、病史采集、病历书写、病例分析、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各占一定比例记入毕业考核总成绩,使其按照毕业考核为导向,完成实习计划。 1.2考核对象 将此方案应用于2011届270名及2012届255名中医类本科生的中医内科学毕业考核中。从中医内科学理论考试、病史采集与病历书写、中医临床答辩、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4个方面进行考核。 1.3考核方法 1.1第一站 中医内科学理论考试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总分的60%。学生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进行考核,考试时间2小时,考核方式:闭卷。考试结束后课题组组织教师集中阅卷。 1.2第二站 病史采集与病历书写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总分的10%。学生从题库中抽取一套题,围绕所选病例进行采集病史,在1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所写病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法的《2012年中医病历书写规范》评分标准评分。 1.3第三站 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总分的20%。体格检查及四大穿刺均要求10分钟内完成,超时则评为不及格。体格检查在学生模特身上进行;四大穿刺在模拟穿刺模型上进行穿刺,考官按照事先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1.4第四站中医临床答辩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占总分的10%。考生针对临场所抽病例进行现场分析并进行临床答辩,回答该病案分析(口述该病例的中西医诊断)、进一步的辅助检查、治疗原则、开具常规医嘱(包括中医理法方药、西医常用药物)。 1.4考核时间 考核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实习前一周按照方案对学生进行实习前考核,学生结束实习返校后第3周对学生再次进行考核,比较两次考核成绩。 1.5考官认定标准 临床技能考核考官要求为主治3年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2位考官为一个考核小组同时对1名学生进行考核。考官在职称、学历、年龄、性别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6总分计算标准 综合考核成绩分析:考生总成绩=理论考核成绩×60%+病史采集与病历书写×10%+内科常用临床技能考核×20%+中医临床答辩×10%。 1.7评价分析 (1)比较学生实习前、实习后综合考核成绩的及格率(60分以上)及优秀率(80分以上)。(2)对学生、带教老师以及用人单位进行问卷调查,收集反馈意见,以便及时调整改进考核方案。 2结果 2.1两届学生实习前、实习后综合考核成绩 两组毕业生经过以毕业考核为导向的实习后,理论考核通过率及优秀率均较实习前有所提高,且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2学生问卷调查情况 2011届发放问卷调查表270份,回收265份,回收率98.1%;2012届发放问卷调查表255分,回收251份,回收率98.4%。从表2看,以毕业考核方案为导向进行实习,可以促使我校医学生尽最大努力,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及临床操作能力,普遍满意本毕业考核方案。 2.3教师问卷调查情况 课题组向2011届带教老师发放问卷调查表129份,回收129份,回收率100%;向2012届带教老师发放问卷调查表113份,回收110份,回收率97.3%。从表3看,以毕业考核方案为导向进行实习,我校医学生的临床能力得到提升,大多数临床教师对毕业考核方案持满意态度。 2.4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情况 课题组向毕业生就业单位以邮寄方式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临床能力的满意程度。按照毕业考核方案进行实习后,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我校毕业生临床能力较往届的毕业生逐年提升。 3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为医师执业注册的前提条件”。为使我们的医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我们的培养目标必须与国家执业医师考试相接轨[4]。中医内科学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培养目的只有一个:培养出来的学生具备有高素质、具有创造性思维、能较快较好地适应临床诊疗工作要求。我们进行的中医内科学OSCE毕业考试方案的研究,发挥了毕业考核在医学生培养中的导向作用和评价作用,通过考试有效地提高了我校医学生的中医临床思辨能力和临床诊治能力。当然我们的毕业考核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3.1第二站病史采集及病历书写 采用题库形式,让学生抽题后进行发挥,自行完善病例的书写,这个过程缺乏对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的考核。在目前医患矛盾日益紧张的环境下,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社会,是一名医务工作者必须掌握的技能。因此,应将医患沟通能力培养作为临床实践教学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但是,每年我校的毕业生人数众多,让每个学生都到临床进行实战考核难度较大,一则考核时间周期长,影响毕业考核的进度;二则考核当时每个内科不一定有典型病例的患者住院,三则即便有典型病例的患者,也满足不了众多的学生问诊,患者本人亦不愿意多次配合。如何在考核中增加医患沟通能力的考核将是我们今后的工作研究一个重点内容。 3.2考核中如何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尤其在第四站中医临床答辩中,部分考官存在打“人情分”的情况,碰到自己带教过的学生就适当的放宽考核标准,碰到没有带过的学生,考核标准相对严格一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考官未能正确认识到毕业考核对于提高医学生的临床工作能了的重要性及指导意义。目前我们采用双考官、随机分配考生的原则,尽量减少此种情况的发生。另外还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学生的考试心理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也可能导致学生的考核能力出现异常。更重要的是,我们培养临床医学生最终的目的是使之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师,本考核方案对2011、2012届医学生生毕业后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有待我们进一步去考证。 3.3结论 本毕业考核方案的制定实施,是经过经验丰富的专家们多次修改形成,符合中医内科学本科生的教学大纲及临床实习带教的需要,能指导学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进行有效的、有目的性的学习,极大地提高了我校医学生的临床辨证施治及临床操作能力。同时它能够较为客观的对医学毕业生的临床诊治能力进行评估,促使他们强化训练,弥补自身存在的不足,为今后成为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做出了很好的铺垫。 作者:黄鸿娜 史伟 黄晶晶 黄雪霞 区锏 杜娟娇 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硕士创新能力培养 1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 重点实验室建设是高校建设的优秀,也是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基础。目前,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着重在临床跟师,对各种病例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其诊疗方法。随着中医药现代化的发展,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除了要挖掘中医传统的诊疗方法还应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这就要求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要加强科学实验,根据各种理化性质,以探究中医诊疗新方法。因此,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如以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具有良好的科研基地,必将更好的为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提供学术氛围及物质支持。 2改革培养方式,加强管理方法 2.1培养方式的探索 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大多采取导师制的培养模式,由于研究生数量众多,在使用设备及研究思路上不尽相同。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统一管理,探索在实验室整体规划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期达到研究生既能获得导师指导,又能服从实验室统一安排管理的目的。 2.2日常管理的改进 2.2.1建立档案 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后,由科研秘书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个人相关信息,考试成绩,研究方向,具体开题时间;中期技能考核相关资料;实验原始数据;毕业论文等。此档案使得研究生的管理更具规范化,促进了整个实验室科研工作的延续和发展。 2.2.2定期举行研讨会 在每个学期开始,每周定期举行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上每位研究生报告的顺序和时间根据其科研进度及学习情况而定。通过研讨会制度,不仅使报告者的科研思路更为开阔,同时也使同学们在自己的实验设计和实验过程中得到启发。通过定期的研讨会,使整个实验室的科研氛围浓郁化。又能有效地提高实验研究的效率。 2.2.3统一进行开题报告 由科研秘书召集,实验室所有同级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参与,可邀请相关专业硕士生导师参加,本实验室所有研究生到会旁听并参与提问,秘书做会议记录。每位开题者以PPT形式报告其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与会各位导师根据报告内容给出不同建议,从而有利于科研思路更为具体更为完善,避免浪费科研资源。 2.2.4研究生自治管理 打破导师单一管理的格局,建立研究生自治管理模式。将科学实验室所有本专业研究生进行分组管理,每组设一名负责人员,负责实验室日常清洁,大型仪器设备的协助管理,危险用品的协助监管等工作。还经常组织一对一谈心,加强组内研究生学术交流及沟通。除了实验室的日常维护之外,还应负责应对实验室突发事件等。 2.3实验技能培训 2.3.1研究生基本教育 (1)实验室的现状教育及规章制度学习。包括科学实验中心简介、各项规章制度等,让研究生对科学实验中心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并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增强实验室安全。(2)科研作风教育良好的科研作风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通过踏实的科研工作,培养研究生端正的科研态度和缜密严谨的科研作风。 2.3.2大型仪器及常用技术方法培训 为了确保研究生的实验能顺利的进行,避免实验室经济上的损失,降低对实验室工作的影响。针对高效液相等大型仪器进行经常性、阶段性地培训,对PCR技术、ELISA技术进行手把手的讲解,做到各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对于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胸有成竹,能够娴熟的掌握科研技术。 2.4建立实验资源共享机制 2.4.1实验耗材、试剂共享 科研实验中需要用到大量耗材及试剂。但部分科研试剂针对性强,且使用率低,对初开展科研的学生,购买该类试剂时常较为盲目,造成极大浪费。为此,实验室通过建立各课题组耗材、试剂目录,则可避免重复购置使用率低的试剂,节省经费。研究生离开实验室前,对剩余的试剂、耗材以及资料等进行交接,使实验中心实验条件维持良性循环状态。 2.4.2实验经验共享 尽管一个实验室会有多个课题组或多个研究方向,但在科研工作开展过程中,一些基础的实验方法或技巧会被实验室成员共同采用,如某一实验流程、某一试剂配比,或者某一篇好的参考文献。通过实验室统一登记,可分享给全体研究生,使之可以快速吸收他人的经验,少走弯路。 2.5建立实验室研究生奖惩制度 要提高实验室的整体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必须拥有一个良好的、管理高效的实验室环境。建立实验室有效的奖惩制度,有利于防止弄虚作假,营造严谨、活跃的学术氛围。通过切实可行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声明科研纪律,并明确研究生的奖惩办法。每学年评选出实验室优秀研究生,颁发优秀研究生证书和奖金,并通报表扬。此外,还把这些研究生纳入全校研究生奖学金以及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和考核中。有效的奖惩办法,既能激发学生的科研热情和动力,又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对于违反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的研究生,进行通报批评。 3结语 总之,研究生教育重在创新能力的培养。重点实验室不仅肩负着承担科研项目的任务,更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任,虽然在中医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逐渐发展并完善此模式,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人才。 作者:孙正伊 单位: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教学质量 1坚定信念,发扬中医 教学质量的提高客观上会推动医疗、科研水平的进步,因此医学教育应奉行精英化教育。积极向上的思维意识形态能促进学生对中医的学习,所以要强化思想教育。传统医学在经历数千年沉淀的同时也因历史变革而受重创,近代废除中医的错误思想的残存、当前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及社会奢靡之风的蔓延使得报考中医的考生下降的同时也影响了在读中医学生的思想,因此当前对中医人才的思想教育显得尤为必要。纵观中医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转业人数比例增加,从事中医事业的人数比例下降,中医人才的流失将直接影响中医的发展,因此我们在传授中医文化的同时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告诫学生戒浮戒躁,教导学生静心定志,淡泊名利,刻苦学习背诵中医经典,立志传承中华文明,坚定学生对中医发展前景的信念,教导学生自觉担负起继承发扬中医、让中医走向世界的重任。同时由于知识结构的统一性,指导学生学习中华文化,博览群书,其中书法、古诗词、易学、四书五经等国学的学习有利于提高学生自身的文学修养,正如《外科正宗》医家“五戒十要”之第一要“先知儒理,后知医理”,同时也为研读古代医学夯实基础,进一步有助于古医经典的理解与阅读,深层掌握中医病因病机,促进中医辨证论治思维的发挥,提高临床治疗效果。 2浅涉临床,知行相伍 由于《中医内科学》学时有限,实训课程学时比例相对不足,学生的实践及临床思维能力相当较低。根据笔者调查比较及考核显示:自主参加临床见习的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对临床常见病的认知水平及处理医患关系的能力等综合能力相对于纯理论、脱离临床学生的均有所提高。所以中医院校应根据实际客观需要增加中医内科的学时并按4:1的比例安排理论与实践的课时。其中跟师见习是临床实践中较有效的方式之一。究其原因:一则师生固定,利于师生交流;二则时间地点固定利于学生更好地安排自我学习时间;三者病人复诊,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某一疾病的发生发展及演变规律,如此达到天时、地利、人和的相统一。临床能力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的过程,只有在临床实践中反复的强化训练,外加课后的自我学习,带着临床实际问题到课本中寻找答案、发挥主动能动性的深刻思考、请教老师讲解传授三者有机结合才能更好而灵活的运用、领悟中医的博大精深。 3应用 PBL教学法,培养临床思维据资料统计显示问题式教学法(Problem-basedlearning,PBL)已在国际知名的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的一种新型教学法,在临床医学课程教学中是主要以讨论的问题作为教学研究的优秀。而临床思维是利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对临床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逻辑推理、从错综复杂的线中找出主要矛盾并加以解决的过程。培养临床思维需要学生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所谓医学理论知识不仅是中医基础知识还应涵盖现代医学的生理、病理、药理及实验室检查等临床医学知识。精心选择设计典型、难易适度的中医内科病案示教,达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每个内科病证都具有其相关的中心证候特征及动态证候特征,可根据教学需要,合理筛选临床问题,引出病案中疾病证候的演变趋势,让学生深入探索分析其病理内涵、提炼证候要素,注重潜在可能并发症,思考并解决其中蕴含的主要次要矛盾的方法,辨证选择方药,注重君臣佐使的变化。运用整体联系的动态调控思维法,培养科学的发病诊病观及治疗预防观即“未病先防,已病早治,既病防变”治未病的思想。比较不同学生的讨论结果,并让其认真解释其中的原理,加强其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学生既需科学严谨的诊治态度又需敢于发表观点的勇气,所以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对待病案分析示教并营造活跃的课堂讨论气氛。PBL教学法可使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得以提高,在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的精髓,明显提高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处理各种临床疾病的能力。 4优化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效率 《中医内科学》具有直观性、形象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因此,要改变以往教学的传统模式,引入多媒体技术,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使《中医内科学》教学方法发生深刻变革[2]。目前多媒体技术在实践教学中的运用已日趋成熟,我们在享受网络资源的生动形象便捷的同时也应增加自身的经验教学,传授自身在临床实践中的感悟、思考,与学生共同探讨当今临床中的疑难杂病与困惑,调动学生的兴趣,培养临床思考能力。适时多次引用中医经典原文,一则利于阐释中医病因病机,展现中医各学科的内在联系,增强学生对某一病证的理解与掌握;再者引导学生学习探索中医经典,提高自身文化内涵。由于中医学学时相对不足,授课时应去繁从简,首先回顾已知,既利于学生理解疾病的病理生理联系又利于从整体上把握疾病之间的转归转化。其次要突出重点,精简内容,总结规律,利于记忆。中医是一种综合性,系统化的医学模式,明确疾病的主干内容:病因病机发病观、辨证诊病观、治疗预防康复观[3]。因此在授课过程中要突出病证的概念、历史发展、病机、病理因素、诊断依据、辨证要点等主要矛盾,利于学生更好的掌握中医内科的知识要点。中医内科是一门实践性强、理论基础精深、渊源长久的学科,其来源于反复的临床实践,升华为理论,又反证于临床、不断验证。中医内科教学要课堂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加强课堂的临床效应,才能更好的培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及应变能力。教师要重视学生思想教育,在灌注中医知识的同时也要坚定学生对中医的信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融会新知,培养创新型中医临床科研后备军,才能更好的继承和发扬中医。 作者:张德新 单位:长江大学医学院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病证编写 1病因病机 对病因病机,中医一般是从宏观整体上加以概括,较为笼统,每个疾病的病因不外乎外感六淫、情志失调及饮食劳倦等,欠缺检验尺度和说服力。因此,可以考虑抓住这一薄弱环节,在中医病因病机认识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医学微观和局部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以期更准确、客观地揭示疾病的本质。如“脾胃肝胆系病证篇”中的“痞满”可通过知识链接,简要介绍幽门螺杆菌感染在胃痛、痞满等病发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研究表明,幽门螺杆菌感染和胃内活动性炎症与脾胃湿热证的形成有密切关系,从炎症反应网络调节通路和胃内微生态改变,可以多角度、多层次、多靶点阐释胃病脾胃湿热证形成的病理基础[2]。该成果能更深层、具体地阐述外感邪气、饮食不节、情志失调等中医病因病机学内容。随着现代生活习惯的改变、西药的摄入及对疾病流行病学的研究等,中医学对饮食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描述不应仍停留在暴饮暴食、嗜食肥甘厚腻、不规律饮食等传统认识上。“脾胃肝胆系病证篇”在胃痛的病因中提及有毒之品,体现了中医病因学认识的发展,但较为笼统和片面,如能进一步详细列出解热镇痛抗炎药、激素等药物和其他腐蚀性物品则更好。另外,在阐述噎膈的病因中增加腌制食物的摄入、黄疸病因中增加药毒(解热镇痛抗炎药、激素、抗结核药物、红霉素类等)损害等内容,则能在突出中医药特色基础上体现中西合参,反映中医与时俱进,有助于学生对疾病的深入认识,从而更全面地认识疾病的发病、预防等。 2诊断与鉴别诊断 对疾病的诊断不能仅依靠典型症状,而应重视早期症状和非典型症状对诊断的重要性,方可见微知著。如发热恶寒、头痛、四肢酸痛及乏力等类似感冒症状,可以是黄疸的早期症状,但此时常因认识不足导致误诊而给予解热镇痛抗炎药(对黄疸患者而言更是有毒之品)治疗“感冒”,从而加重病情的发展。因此,在黄疸的诊断中加入发热恶寒等早期症状是很重要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现代医学先进检测方法的应用,使中医传统辨证方法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拓展,使现代中医在现代科技指导下更好地诊治疾病。如借助电子胃镜可以“望诊”胃痛、痞满、呕吐、噎膈等患者食管和胃黏膜充血水肿、糜烂、溃疡、肿瘤等情况,可以早期发现食管和胃的恶性肿瘤;借助食管测压测酸可以“问诊”嗳气、吐酸、呃逆等症状的轻重;借助心电图、心肌标记物可以更及时有效地区分胃痛和真心痛,使缺乏“真心痛,手足青至节,心痛甚”典型症状、仅表现为胃脘部胀闷不适的真心痛患者尽快得到有效治疗,避免出现“旦发夕死,夕发旦死”。电子胃镜、结肠镜、小肠镜能更直接地观察消化道内腔,在消化性溃疡、消化道肿瘤及出血等疾病的诊断中,比钡餐透视更有明显的优势,建议“脾胃肝胆系病证篇”在阐述有关检查时应明确指出这一点。总之,编写教材时在列举各项实验室检查时,可重点介绍各自的特点、优缺点,以期更好地指导学生以后的临床实践。 3辨证论治 在阴黄阳黄的辨证方面,“脾胃肝胆系病证篇”虽然提出以阴阳为纲,阳黄以湿热疫毒为主,阴黄以脾虚、寒湿为主,但对二者鉴别的重点仍着眼于黄色之鲜明晦黯、阳证与阴证伴随症状。临床常见黄色鲜明,但病证属于寒湿阻遏或脾虚血亏的黄疸,如著名中医学家俞长荣所说的“灿灿橘子色,并非尽阳黄”[3];另有学者经过多项研究,提出“阴阳黄”的概念[4],认为是阳黄向阴黄渐进的中间阶段,并就其病机、辨证论治进行详解。因此,建议在阴黄阳黄的辨证中,应详细分析二者病机演变之差异,同时说明阴黄亦可出现黄色鲜明,增加“阴阳黄”的相关内容,能进一步完善黄疸的辨证论治,既知其一又知其二,更符合临床实际。鼓胀是临床常见病、疑难病,神昏是其严重并发症,是病情发展恶化的结果,也是在一定诱因作用下发生的。神昏的常见诱因包括呕血、黑便、高蛋白饮食、便秘、过度利尿等导致的低钾性碱中毒、缺氧、低血容量、药物影响等。只有充分了解诱因,才能消除诱因,更好地治疗疾病。这是必须详细讲解的重点内容,体现着“既病防变”的“治未病”思想。在方药选择方面,“脾胃肝胆系病证篇”中胃痛之瘀血停胃证用失笑散合丹参饮、呕吐之肝气犯胃证选用四七汤,尚有商榷之处。失笑散是治疗血瘀作痛的常用方剂,但其中五灵脂乃复齿鼯鼠的粪便,入药煎煮时臭味浓烈。胃痛患者常伴有恶心、呕吐,闻之、饮之容易诱发或加重呕吐,不利于治疗;而且,胃痛患者多数病程长,病情缠绵,起病多兼有脾胃虚弱,已成虚实夹杂之证,需选取人参、党参及太子参等益气健脾之品;且人参畏五灵脂,也使失笑散缺乏临床实用性和安全性。四七汤出自《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由紫苏叶、厚朴、半夏、茯苓、生姜、大枣组成,功用为行气散结、化痰降逆,主治痰涎壅盛之证。呕吐之肝气反胃证是因肝气不舒、横逆犯胃,治法如“脾胃肝胆系病证篇”所说为疏肝理气、和胃降逆。显而易见,选用四七汤与病机、治法不相符合,宜选用柴胡疏肝散合小半夏汤加减。 4结语 历代医家形成的理论知识、积累的诊疗经验,既往各版中医内科学教材的成果为当代教材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而现代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疾病谱的不断演变,临床实践中涌现出来的新问题、新观点,也是值得重视的内容。中医内科学教材建设一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正确态度继承前人学术成果,因此,应不断总结当代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科学技术新成果,将其充实到今后的教材编写中,以体现教材的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促进中医学的健康发展。 作者:李培武 刘凤斌 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医内科学论文:内科学在中医专业的教学改革 1更新知识储备,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素质 目前西医内科学的发展方向是除了将基础理论和临床实践紧密联系外,其逐步涉及分子生物学相关领域,着重探讨其发病机制,但是目前中医专业的教材内容较为滞后,不能适应现代临床需求,因此本教研室定期组织学科发展的最新方向讲座,不断充实更新教研室老师的知识储备[2]。同时教师不仅要提高专业素质,也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单纯的借助课堂时间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教学要求,所以本教研室采用多媒体技术以及网络信息手段将死板、枯燥的理论知识转变为生动的图像、动画,甚至是模拟真实环境,以期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更新传统的教学模式 在教学活动中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学手段,传统的授课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较为先进的教学模式相比传统模式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2.1引入CBT教学模式CBT教学(Case-basedteaching,CBT)是一种以临床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是教师根据上课的内容,选择常见的典型病例让学生进行自主讨论的一种启发式教学。这种模式中最为重要的是病例的选择,因此本教研室首先根据教材内容选择合适的病案,病案的选择要同时具备广度、深度以及难度适宜,要从简单到复杂的反映疾病的发展过程,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采用CBT教学给学生创造了一个相对轻松的临床诊断环境,能够增强学生在真正诊断病人时的自信心,通过学生对一个个真实病例的分析,将书本中的理论知识转化为临床实践,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使学生加深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更能够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大大缩短理论与临床之间的距离[3]。2.2引入PBL教学模式PBL教学(Problembasedlearn-ing,PBL)是一种以问题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着重培养学生自学以及创造能力的新型教学模式。本教研室运用PBL教学模式将教材内容和实际临床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相结合,然后提出相应的问题,让学生课后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最后给出结论,教师在根据学生所得出的结论进行总结、分析,重点讲解学生容易忽略的错误和细节[4]。通过采用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充分发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同时培养学生独立思考、查阅文献以及团队合作的能力,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但是这种教学方式只能作为辅助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的补充,因为西医内科学本身内容较多,PBL教学所强调的自学必然增加教学耗时,同时不同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律性不同,不能使所有学生都得到较好的开发,因此本教研室根据西医内科学的教学内容适当运用PBL教学,以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强临床见习 理论知识的学习最终目的就是服务于临床,西医内科学内容繁多、抽象,而尽可能多的参加临床见习有助于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融会贯通。传统的见习教学都是以教师示教为主,这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学的质量,节省了时间,但是对学生的启发性,以及发散思维的培养不够,为改善这一状况,本教研室定期让学生进行示教,而实习老师起引导作用,然后对学生讲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运用西医内科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讲解[5]。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的能力,又可以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对西医内科学知识进行消化总结,提高学习效率。 4完善考核制度 对于教学质量最直观的检测指标就是考试,考试制度能够督促学生更好的学习,从而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为使考试更加科学,要改变传统重理论轻实践的考试模式,因此本教研室在试卷中加大了病例分析以及资料综合分析类题目的比重,着重考查学生实际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日后的临床工作奠定基础[6]。 5总结 随着中医药事业的蓬勃发展,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是各大中医专业的教学宗旨,传统教育模式下只重视中医理论学习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因此作为高校必须重视西医课程的开展,而西医内科学又是一门重要的西医基础课程,所以必须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探索高效的教学模式,从而从根本上提高西医内科学的教学质量,培养出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 作者:张竞之 刘彬 刘慰华 谭永振 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课程设计及教学创新 2003年4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2]。围绕这五个“一流”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学》课程进行全面的建设,尤其在教学改革方面,更是突出了创新性、全方位、多途径等特点,2006年,该课程被评审为广东省精品课程,2009年被评审为国家精品课程。本文即将建设体会进行总结,以期共享。 1一流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实施者。其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师德风貌直接决定课程的质量。本课程的负责人———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罗仁教授几十年来一直工作在教学、临床、科研的第一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在中医专业本科生教学中,罗仁教授于1991年在国内率先将PBL(Problem-basedlearning,PBL)引入《中医内科学》教学中,历经近二十年的实践,深受学生的好评。此后,罗仁教授针对硕士研究生提出了“四个一”方案、博士研究生“1121”方案,本科生实习教学“三步四要”法及青年教师培训“五步方案”,从而形成了较完善的中医内科学教学模式。学科中多名教授担任了国家、省部级的学科带头人,如:罗仁教授为国家教育部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肾病专业学术带头人,广东省教育厅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中管局中医肾病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肾病学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亚健康学会第一副主委;李娟教授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风湿病重点学科带头人;谢炜教授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脑病重点学科带头人,广东省中医脑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西医结合疼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启富教授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风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等。这些均为学科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此外,本学科主讲教师以中青年硕士、博士为主,有着良好的教学、科研、临床功底,并均经过“五步方案”的培训(即:第一步,教育学培训,包括师德教育和基础教育理论培训等;第二步,试讲,即对新教师和新课程进行试讲;第三步,承担教学秘书,掌握教学特点;第四步,临床带教,掌握临床技能教学的方法;第五步,主讲,即主讲一个年级的专业课程),每一名教师都能很好地掌握教学规律、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观,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教师队伍。 2创新的教学模式 调查表明[3],当前高校教学内容与方法是制约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最关键问题,有57%的学生认为高校教学方法单一。所以,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是课程改革的重点。我科自1991年引进PBL,之后又推广应用了“三步四要”训练模式、“1111”培养模式、“1121”培养模式、SP(Stan-dardizedpatient,SP)考核、双语教学、Flash动画讲解病因病机等多项教学改革。多种教学模式结合注重了经典与现代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 2.1PBL和SP为主体,多种教学模式互参 PBL教学模式是1969年由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在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提出的一种课程模式,1993年在爱丁堡世界医学教育高峰会议中得到了推荐[4,5]。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基础,医学生为主体,小组讨论为形式,在辅导教师的参与下,围绕某一医学专题或具体病例的诊治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学习过程。我科于1991年开始由罗仁教授首次将其运用于中医内科学教学中,经过数年摸索、总结、改进,形成了适合中医内科教学特点的“中医内科学PBL教程”,明显地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对学生成绩评价和对毕业后用人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经PBL教学的学生临床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均明显强于其它学生。SP即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是指一些经过标准化、系统化培训后,能恒定、逼真的复制临床情况的非医学专业人员,具备表演病人、充当评估者和指导者三种功能。首先,SP扮演病人,供学生实践;接着,SP作为评估者,对学生的实践给出评估;最后SP还要把学生实践中的表现,反馈给学生,完成对学生的指导。70年代美国开始研究SP教学至今,在SP的定义、合格标准、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89年PaulaLStillman等人调查美国和加拿大136所医学院校中,94所(70%)在其课程中不同程度使用了SP,除了用于大学医学教育以外,还用于住院医师的训练和评估[6]。我科于2007年开始应用SP进行临床技能培训和考核,并采取考生、标准化病人、教师三方面评价的模式,使考核更加客观化,也有利于掌握医患间的沟通技巧,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对患者的同情、关心和尊重。在PBL教学和SP考核的基础上,我们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了不同的教学方法。《中医内科学》病因病机部分是教学的重点内容,但同时也是较枯燥、学生最难理解的内容。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制作了Flash动画课件,利用Flash动画来表现病因病机的基本图形元素,将声音和图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不仅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了课堂气氛,更有助于对中医病因病机内容的记忆和理解,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2.2全方位的培训模式 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我科制定了不同的培训模式。对于本科生,教学中注重早实践、多实践,采取课堂理论教学与临床见习同步进行的模式,对本科生临床实习倡导“三步四要”训练模式(即第一步问病查体,第二步汇报病历,第三步查房分析,要从临床特点、诊断分析、辨证分析及治疗方案来入手);此种训练模式有利于衔接书本知识与临床实践,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针对研究生,在提高临床技能的基础上,更强调科研能力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倡导“1111”培养模式(即在读三年,申报一项科研项目,参编一本专著,发表一篇本专业论著,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倡导“1121”培养模式(即在读三年期间,申报一项科研项目,参编一本专著,发表二篇本专业论著,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同时,学科注重教育的科学性、创新性以及中医专业的特殊性,於2006年开设本科生中西医结合创新人才基地,首批50人,从七个专业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并编辑了《中西医结合本科生创新人才论文汇编》,培养了学生对中医专业学习的兴趣、责任心及创新能力。 2.3多种渠道的教学途径 除课堂教学外,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展了基于WEB技术的教学改革,开发了《中医内科学•黄疸》等10个疾病的网络多媒体课件,开发了中医内科学系列教学学习课件10个,开发了中医内科学10个疾病的病因病机动画学习课件,并建设了三个教学网站:《中医内科学》精品课程网站、《中医内科学》双语教学网站、《中医内科学》常见病证资源库,上述网站内容涵盖了《中医内科学》中英文课程介绍、教学大纲、电子教材、教案、教学幻灯、以及《中医内科学》多媒体课件、教学录像、教学改革、病因病机动画库、实践教学、参考书目、四大经典、常用中药图谱、方剂、舌象图谱等,并开设了在线测试、师生互动等栏目,通过网络技术,延伸了课堂,为各层次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空间,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并及时反馈学生学习信息,建立了良好的教学互动机制。 3精品课程建设的效果 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学科发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教学、临床、科研上均取得丰硕的成果。近5年来,学科共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其它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取得国家及广东省各级教学课题10余项,编写教材及辅助教材20部,发表教学论文近20篇,获得省部级教学奖二等奖4项、优胜奖1项,指导学生“挑战杯”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学科现为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内科脑病、肾病、风湿病三个重点学科和慢性头痛重点专病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是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及中西医结合的重要临床基地。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的心悸教学创新 心悸是《中医内科学》心系病证的第一个病证,也是临床的常见病、多发病,其脉象异常最显而易见,是教学重点,现将教学中的要点分析如下: 1心悸与心主血脉、心主神明的关系 心为君主之官,主血脉,藏神明,心的气血阴阳是进行生理活动的基础。心悸的发生,主要是心主自病和从血脉、神明而来三个方面。心之气血阴阳不足,是心主自病;“脉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心”,是病从血脉来;骤遇惊恐,忧思恼怒,悲哀过极或过度紧张而致者,则病从神明之乱而来。心主之虚与血脉、神明之乱相互影响,形成恶性循环而致病机虚实错杂,病程迁延不愈。 2心悸与心律失常的关系 心悸病人应当经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检查以明确有无心律失常。但是各种检查都未发现心律失常并非否定心悸诊断的依据,因为心悸的诊断应以心中悸动不安,不能自主的症状为主要依据,心脏搏动增强、心律失常和心脏神经官能症均可引起心悸[1]。存在心律失常的病人也并非都归于心悸的范畴,因为某些类型的心律失常不会出现心中悸动的主观症状。西医的相关检查是深入寻找病因,评价病情与判断预后的有效方法。当就诊者有主观不适而西医检查不能发现异常的时候,应尊重就诊者的感受,可以认为其在基因与分子水平已经发生病变但目前的医学水平尚不能进行有效的诊治。这时更是辨证论治发挥作用的大好机会。《中医内科学》的学习需要强调中医思维的主导地位。从心悸的证治分类七个证候中,出现心律失常的有三个,一个或见略数脉,一个见数脉,一个见结或代脉。可能与心悸呈发作性,就诊时大多处于缓解期有关。例如陈天佳[2]研究表明,387例心悸病人中24h动态心电图发现心律失常272例,占70.1%,心悸发作即刻记录各种心律失常183例,占47.2%。 3脉之促结代 心主血脉,脉象的异常是心悸的重要表现,以数脉为最常见。数脉以每分钟至数大于90次为特点,易于识别。因为人类寿命的延长,诊治手段的发展,促、结、代脉已非绝对的死脉而在心悸中多见。三种脉象都是时有止歇,但促脉脉率快,止歇没有规律;结脉脉率不快,止歇没有规律;代脉脉率不快,止歇有规律。具体到一位病人,在其就诊的时段中,不可能促结代同时发生而只能是其中的一种。但在病人的完整病程中可能都出现。在所有心悸病人中,肯定是三种脉象均可诊得。因而教材中可以促结代并称,但临床书写病历时,就不能促结代皆有。教材编者也注意到这一细节,而于新世纪第二版的心悸瘀阻心脉证记载脉象为“涩或结或代”。 4心虚胆怯证中心胆同病的理解 心胆同病在《中医内科学》中有两处,一为心悸的心虚胆怯证,一为不寐的心胆气虚证。胆虚证历来论述不多,教材仅于总论的脏腑病证辨治概要中提到胆虚注意心胆同治,胆虚多兼心虚。至于机理何在,则未提及。从五行的生克乘侮、经络循行而言,很难给出心胆同病机理的完美解释。但《笔花医镜》言:“气血足则胆气壮,气血虚则胆气怯。”因此可以通过气血将心与胆联系起来。这种理解符合临床实际。虽然不能将中西医的心、胆概念完全等同,但现代医学有胆心综合征诊断,且朱映秋[3]的研究表明胆心综合征患者中心律失常明显高发,可以从一个侧面对心胆同病提供例证。 5心胆虚证表现中“食少纳呆”的分析 心虚胆怯证的症状中有“食少纳呆”,胃纳改变本属脾胃系的表现,但是心胆气虚证常见,很多患者有“没胃口”、“吃饭没味”的主诉。机理上可从胆内贮精汁助消化理解,因为胆气不足,不能正常疏泄胆汁而出现胃纳的改变。如前所述,心胆因气血而密切关联,而气血生化之源在于后天水谷,故而此处强调胃纳改变是要在治法方药中兼顾。一方面补益气血不宜过用甘缓滋腻,另一方面可酌用醒脾开胃之品。 6关于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的应用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以桂枝、甘草辛甘化阳,龙骨、牡蛎镇惊敛降,用于心悸心阳不足证,可谓标本兼顾。但心阳虚而迁延日久者,多兼脾肾阳虚,且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略有病重药轻之嫌,故合用参附汤。教材以“心阳不振证”命名有失恰当。因为不振更让人理解为正气不虚,邪气闭阻的病机,而本证所涉及的症状、证机概要、治法方药都是心阳虚衰。在“瘀阻心脉证”中以桃仁红花煎合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证机概要以“心阳被遏”解释,也是难以令人信服。更为合理的理解是血具有得温则行,得寒则凝的特性;寒主收引,可致血脉凝涩及伤阳气的特点,因而瘀阻心脉证多有心阳不足或兼有寒邪,合用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以治之,体现了审证求机论治的原则。但瘀血的形成还有热邪煎熬、气虚气滞、痰浊阻滞、血行离经等机理,是不宜合用本方的。 7黄连温胆汤的解析 黄连温胆汤在《中医内科学》共出现七次,分别是心悸、不寐、内伤发热中痰热证的主治方,胸痹、痞证、癃闭中加减用方和水肿中临证备要的备选方。本方也是临床常用的有效方剂,文献涉及在多种病证中的应用、实验研究和文献研究等多个方面。但教材中将其出处定为《备急千金要方》,殊为不妥。目前公认温胆汤出自姚僧垣的《集验方》,而黄连温胆汤作为完整方名出自清代陆廷珍的《六因条辨》。书中于伤暑、中暑吐泻等处用到本方,称其苦降辛通。《备急千金要方》、《外台秘要》所引《集验方》之温胆汤,以生姜四两为君,主治“胆寒”证,性为温热;至《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生姜减为三片,其性转平;至《六因条辨》又加黄连,则其性转为苦寒而仅留温胆之名。类似因加味而致方药寒热温凉之性发生改变的还有丹栀逍遥散因为丹皮、栀子的加入由温热而转为寒凉。教学中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相应的病证中,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适当进行讲解。总之,心悸是教学重点,也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需要从病因病机、诊断、中西医结合、证治方药入手,深入学习,并结合临证体会,促进理解与掌握。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的理论教学革新探索 笔者从事中医内科学理论与临床教学多年,对中医内科学理论教学有一些思考,现与同道商榷,以达抛砖引玉的作用。以下就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材第七版《中医内科学》为蓝本进行解读。 1病名 中医多以症状作病名已沿用数千年。然而,历史在前进,科学在发展,中医内科学也要与时俱进,沿用几千年的病名有的已经不适应当今临床的诊治要求,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以中医内科学的咳嗽病为例,咳嗽只是呼吸系统疾病的一个症状,常见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以上多数疾病仅以咳嗽来辨证论治是远远不够的,是难以治愈的。如肺癌,仅以咳嗽来辨证论治只能减轻咳嗽的症状,不可治愈,甚者延误病情。又如黄疸,只是临床上的一个症状或体征,常见于肝、胆、胰腺病及血液病,以黄疸为主症的疾病几十种,其治疗更是十分复杂,只以黄疸作病名来辨证论治显然是行不通的。因此,如何提高中医药治疗疾病的疗效,认清中医药在治疗不同疾病中所起的作用,这是摆在每一个中医临床工作者面前的首要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须解决病名问题。诊断不清,治疗就无从谈起。笔者认为,中医内科学的病名以病因病机结合病位来命名为好。西医的病名正是以病因病理结合病位来命名的。如胸痹可改为心痹,积聚可根据不同的病位和西医的病理改为肝癌、肝硬化、胃癌、结肠癌、胰腺癌等。有的同仁可能会问:这不是西化了吗?回答是否定的。中医古籍中早有“癌”这一病名,我们今天为何不用呢? 2病因病机 病因病机是中医内科学教学中的难点,如何突破是教学之关键。由于中医内科学的病因病机比较抽象,难以理解,因此给学生学习带来不少困难。要突破这一难点,笔者的体会是:中医的病因病机尽可能与西医的病因病理结合,这样有利于学生理解。 以胃痛为例,胃痛常见于西医内科学中的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等。西医学认为,导致消化性溃疡的病因之一是精神因素。根据现代的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观点,消化性溃疡属于典型的心身疾病范畴之一。心理因素可影响胃液分泌,如愤怒常使胃液分泌增加,而抑郁常使胃液分泌减少。长期的精神刺激或创伤,如丧偶、丧子、事业失败、失恋等,可产生一系列的生理、神经内分泌、免疫功能等方面的改变,可引起应激性溃疡,或促发消化性溃疡急性穿孔[1]1568。西医学这一引起消化性溃疡的精神因素与中医的肝气犯胃引起胃痛的病因病机是一致的。中医五行学说中肝与脾是相克关系,由于肝气过于亢盛导致相克太过,相克太过就导致肝气犯胃而出现胃痛,即木乘土证。该证是由于情志所伤或气郁恼怒,肝气失于疏泄条达,横犯脾胃,而致肝胃不和或肝脾不和,气血阻滞则胃痛;忧思焦虑则伤脾,脾伤则运化失司,升降失常,气机不畅而导致胃痛。从上不难看出西医的精神因素与中医的情志所伤的病因是完全一致的,只是所用术语不同而已。通过将中医的病因病机与西医的病因病理对比讲授,从而使学生对抽象的五行学说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的认知。进而对情志不畅引起胃痛这一病因病机有了深层次的理解,教学难点也就迎刃而解了。 又如中医内科学的水肿与西医内科学的急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也有相似之处。西医学认为,急性肾小球肾炎系由感染溶血性链球菌引起,其理由如下:①本病常在扁桃体炎、咽喉炎等链球菌感染后或皮肤化脓性疾病后引起;②患者血中抗链球菌溶血素“O”抗体升高;③在发病季节用抗生素控制链球菌感染,可减少急性肾小球肾炎的发病率;④肾小球中找到链球菌细胞壁M蛋白抗原[1]1801。而中医学认为,引起水肿的主要病因之一是湿毒浸淫,内归脾肺。肌肤因痈疡疮毒,未能清解消透,疮毒内归脾肺,脾失健运,肺失通调导致水湿内停,泛溢肌肤,发为水肿[2]302。因脾主肌肉,而扁桃体属肌肉组织,因而该组织致病就内传于脾;肺主皮毛,皮肤化脓性疾病往往内传于肺。故反复扁桃体发炎或皮肤化脓性感染,即肌肤因痈疡疮毒而导致水肿就不难理解了。《中医内科学》中病因病机的论述有的缺乏科学性。以水肿为例,导致水肿的病因之一是风邪外袭,肺失通调。 即风邪外袭,内舍于肺,肺失宣降,水道不通,以致风遏水阻,风水相搏,泛溢肌肤,发为水肿[2]302。解读这一病因病机不难看出其病因是感受风邪。即只要感受风邪就可以引起水肿。而临床所见,并非如此。日常生活中感受风邪者众,而引起水肿者寥寥。可见这一病因病机与临床相差甚远。关于这一病因病机笔者认为应该这样解读:素体肾脏亏损(素有慢性肾脏疾病者),感受风邪,内舍于肺,肺为水之上源,上源不通,下源水道不利,风水相搏,泛溢肌肤,发为水肿。临床上鲜有无慢性肾脏疾病感受风邪即出现水肿者。以上是《中医内科学》病因病机中存在问题之一斑。笔者认为,中医内科学的病因病机也应与时俱进,保留其精华,剔除其糟粕。 3辨病 辨病即西医的诊断。中医的优势是辨证,西医的优势是辨病,因此,我们应充分发挥西医这一优势,先辨病后辨证。临床上流行一句口头禅:没有诊断就没有治疗。可见诊断的重要性。而中医内科学在辨病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难以给患者以明确的诊断。以下举例说明之。如腹痛,这是临床上常见的一个症状,是由各种原因引起的腹腔内外脏器的病变,其病因极其复杂,包括炎症、肿瘤、出血、梗阻、穿孔、创伤及功能障碍等。腹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病变:腹腔脏器病变,腹外脏器与全身性疾病。腹腔脏器有胃、大小肠、肝脏、脾脏、胆囊、胰腺、肾脏、输尿管、阑尾、子宫、卵巢、血管等,当这些脏器出现病变都可出现腹痛;腹外脏器及全身性疾病如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包炎、大叶性肺炎、胸膜炎、带状疱疹、腹型癫痫等也可出现腹痛。因而,腹痛的诊断与鉴别诊断非常复杂而且相当重要。中医内科学腹痛篇中关于诊断的内容只有不到5行字,且无实质的内容,对诊断和鉴别诊断无参考价值。笔者认为,中医内科学腹痛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应在体现中医学特点的基础上与西医学融会贯通,充分发挥西医学诊断与鉴别诊断的优势并为中医所用。因此,腹痛应按腹痛的部位划分来进行诊断与鉴别诊断。按解剖部位,如上腹部主要器官有胃、十二指肠、胰腺,上腹痛主要疾病有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炎、胰腺炎;右上腹主要器官有肝、胆、结肠、右肾,其主要疾病有急、慢性肝炎、肝肿瘤、急慢性胆囊炎、胆石病、结肠炎、结肠息肉、肾石病以及右下肺炎。将以上主要疾病的诊断要点作重点阐述,使学生对产生腹痛的主要疾病有系统的认识、全面的了解、重点的掌握。尤其是急腹痛,病情急重甚至危,如果不能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正确的治疗,或延误诊治,将导致严重的后果,直接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 又如中医内科学的黄疸,黄疸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而是许多疾病的一种症状或体征,常见于肝脏、胆系、胰腺疾病及血液病。黄疸的常见病因有溶血性黄疸、肝细胞性黄疸、梗阻性黄疸。《中医内科学》中关于黄疸的诊断只有寥寥数言,于诊断无甚参考价值;而鉴别诊断更无临床常见相关疾病的鉴别内容。笔者认为,《中医内科学》中的黄疸应参考西医内科学黄疸中诊断和鉴别诊断内容,分别将溶血性黄疸、肝细胞性黄疸、梗阻性黄疸的临床特征、化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予以介绍,使学生全面掌握各类黄疸的诊断要点,以及各类黄疸如何鉴别。 4辨证 辨证,就是分析、辨识疾病的证候,是中医学认识和诊断疾病的方法。辨证的过程就是诊断的过程,也就是从整体观出发,运用中医理论,将四诊搜集的病史、症状、体征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疾病的病因、病变部位、疾病的性质和正邪盛衰变化,从而作出诊断。辨证是中医学的优秀。辨证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着疗效。笔者认为,中医辨证应突出每个证的特点,只有把握了每个证的特点方可作出正确的辨证。其证的特点包括症状特点、体征特点、舌象特点、脉象特点。如胃痛的脾胃虚寒证,症状特点包括脾胃气虚证的特点:纳少,腹胀,便溏,神疲乏力;脾胃寒的特点:胃脘隐痛,遇寒或饥时痛增,喜温喜按。体征特点是面色萎黄、神疲乏力、四肢不温。舌象特征是舌质淡胖,舌边有齿痕,苔白或厚或腻。脉象是沉细无力或沉缓无力。脾胃虚寒证是脾胃气虚证的进一步发展,故此证应首先具备脾胃气虚证的症状,然后是脾阳虚的症状。因此脾胃虚寒证与脾胃气虚证各有其证候特点,不可混为一谈。第七版《中医内科学》中辨证部分分主症、兼次症,如胃痛中的脾胃虚寒证,主症:胃脘隐痛,遇寒或饥时痛剧,得温熨或进食则缓,喜暖喜按。兼次症:面色不华,神疲肢怠,四末不温,食少便溏,或泛吐清水[2]182。该证症状特点、体征特点不清,主、次症不清,本应是主症的神疲肢怠、四末不温、食少便溏当作兼次症,完全没有反映出脾胃虚寒的特点,给辨证带来困难。 又如水肿脾阳虚衰证,主症:身肿,腰以下为甚,按之凹陷不易恢复,小便短少,面色萎黄,纳减便溏。兼次症:神疲肢冷,脘腹胀闷[2]306。脾阳虚是脾气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脾阳虚证首先应具备脾气虚的特点即纳少腹胀便溏、神疲乏力,其次是阳虚的特点即畏寒肢冷、四末不温、喜热饮。然而水肿脾阳虚衰证的主症既未能体现脾气虚的特点,更无脾阳虚的症状。 5方药 方药是中医治疗疾病的武器,没有锐利的武器是不可能战胜疾病的。中医内科学历经数千年临床,积累了很多有效的方药,特别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对中医药非常重视,使中医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加大了发展中医药的投入,科研经费不断增加,对中医药的研究不断深入,取得了不少的科研成果。中医内科学作为中医临床的基础学科,在科研方面更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如运用中医药治疗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方面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取得了不少的科研成果。而第七版《中医内科学》根本没有反映近年来中医内科学的科研成果,在方药的运用上沿用前几版教材陈旧的内容,有的甚至是临床运用无效的方药。如胁痛的瘀血阻络证,选用方药是旋覆花汤,该方由旋覆花、新绛、葱茎三味药组成,现已无新绛可用,而旋覆花、葱茎又无祛瘀通络之功,因此用此方治疗胁痛瘀血阻络证,其疗效可想而知。 又如中医内科学的胃痛,其主要包括了急、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而导致前病的主要病因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和胃酸的作用,因此治疗这类胃痛应侧重抗幽门螺旋杆菌和抑制胃酸的治疗。经药理研究和临床研究,中药中有很多抗幽门螺旋杆菌的药,其中包括不同功效、不同性味的中药,可在辨证的基础上选择运用。 这些研究成果为何不能在教材中体现出来呢?另一方面,中药中亦不乏抑制胃酸的药,如海螵蛸、瓦楞子、煅龙骨、煅牡蛎等,均有很好的抑制胃酸的作用,可在第七版《中医内科学》中看不到这些内容。中医如何走向世界?中医学如何发展?正如本教材第1章末写到:“党中央在关于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一方面,中医药学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点和优势,必须保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中医必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2]5中医内科学是一门科学,历经数千年而不衰,有其生存的基础和存在的必然。我们这一代和下一代中医人,特别是从事中医教育的中医人必须担起这一历史赋予我们的大任,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手段,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培养更多合格的中医药人才而努力。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的文献引述缺陷思索 项目来源:广州中医药大学2010年度教育研究课题(编号:JYKY)作者简介:陈根成(1962—),男,主任中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从事《中医内科学》教学与中医内科临床工作。通过对历代中医文献引用和阐述,借以帮助准确理解病证概念、辨证论治方法,是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为修订后的第2版教材,该版《中医内科学》在各论历史沿革部分,其历代文献内容多是在前几版教材的内容基础上改编而成,在编写上存在不少问题,给教学带来一定的影响,亟需完善和纠正。笔者将近几年授课过程中讲授历代文献时所遇到的问题总结如下。 1不按照时代的顺序引用 在教材各论中,存在历史沿革部分历代医家文献引用不按时代顺序排列的现象。部分文献引用是为了说明病名、病因、病机或分类、证治,除了可根据所要论述的内容选用不同时代的文献外,说明同一问题的文献应该按时代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如“肺痈”篇引用的《外科正宗》为明代著作,应放在清代著作《张氏医通》、《杂病源流犀烛》、《医门法律》等之前。 2引述出处错误 作为高等中医药院校教材,在引用文献时出现出处错误,似有失严谨。如教材上“感冒”一节就出现和前几版教材一样的错误,认为“感冒”病名出自北宋《仁斋直指方》。错误之处在于:首先,《仁斋直指方》为南宋末年杨士瀛所著,而非北宋时期医籍;其次,“感冒”病名在南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就有记载,在论述“人参养胃汤”时指出“大抵感冒,古人不敢轻发汗者,止由麻黄能开腠理,用或不能得其宜,则导泄真气,因而致虚,变生他证”,这里所说的“感冒”应为病名。《仁斋直指方》只是在引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论述参苏饮时提到“感冒风邪,发热头痛,咳嗽声重,涕唾稠粘”的内容,《仁斋直指方》明显较《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成书晚。又如教材在“哮病”篇治疗原则讲到“当宗丹溪‘未发以扶正气为主,既发以攻邪气为急’的治疗原则”。查阅《丹溪心法》发现朱丹溪把“哮喘”和“喘”分为2篇,在“哮喘”篇并未提出此原则,只是在“喘”篇论述久喘时提出“凡久喘之证未发,宜扶正气为主,已发用攻邪为主”。而治疗“哮喘”采取“未发时以扶正气为主,既发时以攻邪气为主”的治疗原则在《景岳全书》“喘促”篇有记载,其在论述“哮喘”时指出“喘有夙根,遇寒即发,或遇劳即发者,亦名哮喘。未发时以扶正气为主,既发时以攻邪气为主”。 3沿用通假字 历代文献中出现前几版教材使用的通假字。如在“肺痨”一节引用《金匮要略》“若肠鸣、马刀、挟瘿者,皆为劳得之”,其中的“挟瘿”应为“侠瘿”。 4引述不完整 如“咳嗽”一节讲到“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咳嗽候》有十咳之称,除五脏咳外,尚有风咳、寒咳、胆咳、厥阴咳等”,在这里就留下疑问,五脏咳之外的五咳中,除了“风咳、寒咳、胆咳、厥阴咳”4种咳,还有一种咳是什么?《诸病源候论•咳嗽候》记载另一种咳为“支咳”,而其他版本教材是写“久咳”。在“头痛”一节中引用《丹溪心法•头痛》“如不愈各加引经药:太阳川芎,阳明白芷,少阳柴胡,太阴苍术,少阴细辛,厥阴吴茱萸”。实际上是在本段之前有“头痛须用川芎”一语,然后是“如不愈各加引经药”。原文中朱丹溪首先强调了“川芎”在头痛治疗中的基础地位,但教科书把这一句重要的内容略去,这易使学生对学习内容产生曲解[1]。 5断章取义或理解错误 如“咳嗽”一节提到“五脏六腑之咳‘皆聚于胃,关于肺’,说明外邪犯肺可以致咳,其他脏腑受邪,功能失调而影响于肺者亦可致咳,咳嗽不只限于肺,也不离乎肺”。纵观《素问•咳论》及历代诸多医家文献可以看出“皆聚于胃,关于肺”是承接“三焦咳”所讲,而非五脏六腑之咳,亦有少数古代医家论点与教材观点一致,在教材上应加以说明。金元时期刘完素、李东垣、朱丹溪就中风病因有主火、主气、主痰的学术观点,但这些观点仅仅是在辨证论治时有所侧重而已。朱丹溪在《丹溪心法•中风》开篇就说“中风大率主血虚有痰,治痰为先,次养血行血”。而教材则认为,朱丹溪主张中风的病因是“湿痰生热”。实际上是朱丹溪在论述不同地域发病原因时提出“东南之人,多是湿土生痰,痰生热,热生风也”,对于中风的病因首先强调“血虚”。凡此种种,易给初学者造成诸多误读和误识。在“头痛”一节中指出“头痛一证首载于《内经》,在《素问•风论》中称之为‘首风’、‘脑风’”,而实际上“首风”、“脑风”只是与“风中五脏六腑之俞”一样是风中不同的部位而发生的“偏风”,而非专指头痛。若按照教材上的内容理解,似乎头痛就叫“首风”、“脑风”,给学生造成概念上的混乱。在“中风”一节里提到“《内经》中无中风病名,但有关中风的论述较详。在病名方面……在中风昏迷期间称为仆击、大厥、薄厥”,然而根据《素问•调经论》“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和《素问•生气通天论》中“阳气者,大怒则形气绝,而血菀于上,使人薄厥”的描述可以明显看出,《内经》提到的“大厥”、“薄厥”符合气厥、血厥实证,明显是指“厥证”,而不是指中风。但是临床上也不完全排除“中风”的可能性。如硬把“大厥”、“薄厥”说成是中风昏迷期就会使学生在临证时产生误判。总之,第2版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医内科学》历史沿革部分引述历代文献错误之处较多,如不纠正就可能影响教学质量,有必要通过文献研究把错误的文献纠正过来,还教科书一个真实的历史源流。 中医内科学论文:浅析中医内科学运用PBL教学革新 随着国内国际对于中医学的认可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对于中医人才要求的不断提高,如何才能培养出能够肩负起继承发扬中医精髓的现代中医人才,备受各界关注。在此形势之下,中医界教学改革势在必行。而PBL教学作为近年来备受推崇的教学方法,引入中医学教育之中则成为必然趋势。我们就PBL教学法发展历程,中医内科学教学采用PBL教学的必要性,及PBL教学在我院中医内科学教学中的具体实践过程等方面展开探讨,并展望了PBL教学在我国中医内科学教育中的应用前景。 1PBL起源与发展 PBL英文全称为problem-basedlearning,即以问题为基础的学习方法。其产生的背景源于20世纪20年代,西方医学及医学相关知识的不断丰富,医学生学习负荷不断加重,进而忽视了实践能力和医德医风的培养,医学教育中存在着严重的偏差和危机,在此大背景下,诸多学者提出医学教育模式的改革问题。20世纪60年代,美国精神病学教授Barrows在加拿大McMaster大学医学院成立专家小组,抛弃了以学科为中心设置课程的“标准”做法,制定了一个“三年规划”,标志着PBL的诞生。20世纪80年代,PBL模式在北美获得了快速发展,逐步完善形成完整、科学、成熟的教学模式,并不断被各大学医学院采用,据1991年美国医学学会杂志(JAMA)Jones调查,全美已有100所以上的医学院部分或全部采用PBL教学法,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已全部用PBL教学取代传统模式教学。20世纪90年代,欧洲部分医学院也开始进行PBL课程实验。1993年PBL教学被爱丁堡世界医学教育高峰会议推荐[1],PBL模式在全世界范围的医科院校中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和推广,并被不断修正。1994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医学院在1~4年级的教学中全面采用PBL教学模式。1997年,香港大学医学院正式实行PBL教学法。2002年,美国的著名学者布里奇斯和海林杰注意到了PBL的生命力和其在教育领导发展领域的应用价值,在大量的文献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出版了《以问题为本的学习》一书,将PBL正式引入整个教育领域。因为这种教学模式既是一门课程,又是一种学习方式,被誉为“多年来专业教育领域最引人注目的革新”[2]。它强调把学习设置到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情境中,通过学习者的合作来解决真正的问题,从而学习隐含在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技能和自主学习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有利于学生进行自主、合作及探究的学习,能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发展学生高级认知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直指知识的应用和未来职业技能的培养,并充分体现了建构主义思想的教学策略,这也是该教学法能在短短的几十年内风靡全球的重要因素[3]。 2国内PBL教学的引入及发展 国内开始对于PBL开展研究,集中在上世纪90年代,主要是介绍国外在该领域的研究状况,并逐步尝试和探索将PBL引入到国内的教学实践之中。1986年,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和西安医科大学最早引进并试行PBL教学模式。进入90年代,引进PBL的院校逐渐增多,如湖南医科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及暨南大学等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0年我国各主要医科大学的负责人,在香港大学医学院参加了“医学教育改革•香港的经验”研讨会,学习了香港的PBL教学经验。自此,PBL教学在我国各医学院校如火如荼地开展,PBL教学也必将成为我国医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方向之一,且目前已向其他教育领域发展,并演化出多种流派。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的总体模式还是“以学科为基础”的课程体系占主导,PBL教学模式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尚未出现像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BC)、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及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等知名院校所实施的完全整合性的PBL课程体系[4]。究其原因,大多由于在具体实施环节上由于思想禁锢、条件限制、遇到阻力及执行偏差等而使实际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但是PBL教学侧重能力培养、契合现代医学教育目标的独到优势的特点已被广泛认可,故而引发了各校教学改革的热潮。 3中医内科学教学采用PBL模式的必要性 中医内科学的课堂教学在中医学的整体教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医内科学是临床学科,更是中医学学习过程中理论与临床融汇的桥梁,但传统的LBL(lecturebasedlearning,LBL)教学,即以授课为基础进行学习的教学法,却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传统的教学法主要是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受体及以讲课为中心,采取全程灌输教学,教学进度、内容及方法均由教师决定。这种“填鸭式”的教学单纯注重知识传授,而对于学生临床技能的培养却关注甚少,学生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以致造成教与学脱节,学生与老师脱节,理论与临床脱节,老师教的辛苦,学生学的迷糊,到临床上遇到实际问题更是觉得无所适从,学生普遍反映中医内科学是所学的科目中最难掌握的一门学科。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提高教学质量,使其更加贴近临床,一直是中医内科学课堂教学的难点。而PBL教学模式的应用为改变目前现状提供了可能。与传统教学方法相比,PBL教学法优势明显:从以知识传授为中心转向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从教师自我思维转向学生群体思维;从追求学习的结果转向注重学习的过程;从教师的“一言堂”转向学生的“群论台”[5]。PBL教学模式更多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独立学习及个性发展;着重教育与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对学习过程的参与,更能培养出创新型、开拓型及有用型的中医继承人。 4我院PBL教学在中医内科学中的应用 PBL教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教学模式,特别是对于中医学教学来说,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我院教研室在中医内科学PBL教学中,大胆尝试,积极探索,获得了一定的经验,收取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院在PBL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法及步骤总结如下。 4.1教师课前准备PBL教案是PBL教学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是PBL教学成败的关键所在,课前教师的主要任务就是PBL教案的编写。编写过程中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4.1.1紧扣教学大纲,明确学习目标。教学目标的确立必须以教学大纲为蓝本,还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基础水平、个人素质及接触临床的程度,依据不同的教学目标,编写不同侧重点的案例。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单证、单病进行编写,亦可针对一系列有相应关系的疾病编写更为复杂的案例。4.1.2再现真实场景,力求做到真实性与故事性相融合。其真实性体现在病案的内容多化裁自真实临床和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真实感两方面。故事性主要体现在情节的曲折性、迷惑性及冲突性等方面。4.1.3注重编写技巧。使案例及问题具备可读性、劣构性、层次性、整合性及挑战性等特点。 4.1.4关注群体,具有人文关怀性。与传统LBL教学模式相比,PBL教学更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不仅包括学习的能力,还有与他人交流的能力、与他人相处的能力、与他人协作中竞争的能力、服务人群及社会的能力等。这就要求我们的教案在编写过程中需要关注群体、具有人文关怀性。 4.2学生课前准备学生以6~10人(太多不利于组织,太少不利于展开讨论,也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为一小组,共分为4组,每组选出1名组长。每次上课前约1周将讨论内容提供给学生,令其分头到图书馆和英特网上查阅有关的参考书和文献,寻找答案(可由教师提供部分参考文献的目录)。 4.3组织课堂学习每课时50min,集中解决3~4个问题,每个案例一般在2~3个教学课时内完成。每节课前30min,每组学生在教师引导下,由组长组织,将各自查到的信息与组内同学共享,互相补充,最终得到各个问题的满意答案,其过程要求每一位学生均参与其中。其后20min,由各组推选出的代表发言,进行小组间的讨论。教师或导师在整个辅导过程中,其作用不是给学生提供参考答案,也不是回答学生的提问,而是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提出问题,控制学生讨论的范围和时间,指导学生如何去查找有关问题的答案,记录各学生的表现,以便明确不同学生的弱点所在并给予相应的帮助。最后由主讲教师联系病案讨论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或具有临床意义的不同观点,给予分析、梳理和引导。 4.4填写测评表学生填写评价表,包括病案设计优劣评价表、教学效果评价表、自身表现及收获评价表、其他同学课堂表现评价表、建议及意见。教师填写评价表:课堂讨论效果评价表,对每一位同学的表现做出真实的记录和总结。教学目表完成情况评价表,对于是否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做出客观的认定。通过教学评价表的填写,可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改进,使PBL教学能够日臻完善。 5PBL教学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1缺少合适教材PBL教学法要求以问题为中心,打破学科间的界限,而现有的医学规划教材都是按照各个学科进行编排的,还没有专门针对PBL教学法编写的教材,因而在实际应用时,都是由各个学校的教师自己去找素材来安排PBL的内容,由于教师的水平参差不齐,造成有些PBL内容不是很合适,尽早出版规范的针对PBL教学法的教材是十分必要的[6]。 5.2师资力量不足由于PBL教学法要求学生分组讨论,每组有一个带教老师,但目前高校普遍问题是,学生日益增多,教师力量不足。加之有的教师本身对于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尚存在很多疑问,势必会影响PBL教学法的应用效果。 5.3对于学生来讲PBL教学法要成功开展,需要学生主动配合,从准备资料开始,就要结合临床问题、病例去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并积极与其他同学交流沟通,大家同心协力得出最佳结论。这样的学习,花在前期准备工作上的时间精力大大多于普通的课堂学习。因此,如果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达不到要求,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和目标。此外,PBL对教学场地和设备有较特殊的要求,对图书和信息的获取有较高的要求,所有这些均需投入足够的经费予以配备。总之,在PBL教学的具体应用中,我们看到了它所带来的变革和成效,同时也体会到了在改变故有教学模式中的诸多困难。PBL教学模式的完善尚需时日,只有不断地探究、改进、培训和鼓励才能使这种新的教学模式最终达。 中医内科学论文:中医内科学高级课程设计及教学创新 2003年4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正式启动。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2]。围绕这五个“一流”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学》课程进行全面的建设,尤其在教学改革方面,更是突出了创新性、全方位、多途径等特点,2006年,该课程被评审为广东省精品课程,2009年被评审为国家精品课程。本文即将建设体会进行总结,以期共享。 1一流的教师队伍 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实施者。其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师德风貌直接决定课程的质量。本课程的负责人———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罗仁教授几十年来一直工作在教学、临床、科研的第一线,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在中医专业本科生教学中,罗仁教授于1991年在国内率先将PBL(Problem-basedlearning,PBL)引入《中医内科学》教学中,历经近二十年的实践,深受学生的好评。此后,罗仁教授针对硕士研究生提出了“四个一”方案、博士研究生“1121”方案,本科生实习教学“三步四要”法及青年教师培训“五步方案”,从而形成了较完善的中医内科学教学模式。学科中多名教授担任了国家、省部级的学科带头人,如:罗仁教授为国家教育部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肾病专业学术带头人,广东省教育厅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中管局中医肾病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肾病学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医亚健康学会第一副主委;李娟教授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风湿病重点学科带头人;谢炜教授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脑病重点学科带头人,广东省中医脑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西医结合疼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启富教授为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风湿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等。这些均为学科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此外,本学科主讲教师以中青年硕士、博士为主,有着良好的教学、科研、临床功底,并均经过“五步方案”的培训(即:第一步,教育学培训,包括师德教育和基础教育理论培训等;第二步,试讲,即对新教师和新课程进行试讲;第三步,承担教学秘书,掌握教学特点;第四步,临床带教,掌握临床技能教学的方法;第五步,主讲,即主讲一个年级的专业课程),每一名教师都能很好地掌握教学规律、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观,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朝气蓬勃的教师队伍。 2创新的教学模式 调查表明[3],当前高校教学内容与方法是制约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最关键问题,有57%的学生认为高校教学方法单一。所以,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是课程改革的重点。我科自1991年引进PBL,之后又推广应用了“三步四要”训练模式、“1111”培养模式、“1121”培养模式、SP(Stan-dardizedpatient,SP)考核、双语教学、Flash动画讲解病因病机等多项教学改革。多种教学模式结合注重了经典与现代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 2.1PBL和SP为主体,多种教学模式互参 PBL教学模式是1969年由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在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提出的一种课程模式,1993年在爱丁堡世界医学教育高峰会议中得到了推荐[4,5]。PBL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基础,医学生为主体,小组讨论为形式,在辅导教师的参与下,围绕某一医学专题或具体病例的诊治等问题进行研究的学习过程。我科于1991年开始由罗仁教授首次将其运用于中医内科学教学中,经过数年摸索、总结、改进,形成了适合中医内科教学特点的“中医内科学PBL教程”,明显地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通过对学生成绩评价和对毕业后用人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经PBL教学的学生临床思维和实际操作能力均明显强于其它学生。SP即标准化病人(Standardizedpatient),是指一些经过标准化、系统化培训后,能恒定、逼真的复制临床情况的非医学专业人员,具备表演病人、充当评估者和指导者三种功能。首先,SP扮演病人,供学生实践;接着,SP作为评估者,对学生的实践给出评估;最后SP还要把学生实践中的表现,反馈给学生,完成对学生的指导。70年代美国开始研究SP教学至今,在SP的定义、合格标准、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89年PaulaLStillman等人调查美国和加拿大136所医学院校中,94所(70%)在其课程中不同程度使用了SP,除了用于大学医学教育以外,还用于住院医师的训练和评估[6]。我科于2007年开始应用SP进行临床技能培训和考核,并采取考生、标准化病人、教师三方面评价的模式,使考核更加客观化,也有利于掌握医患间的沟通技巧,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对患者的同情、关心和尊重。在PBL教学和SP考核的基础上,我们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了不同的教学方法。《中医内科学》病因病机部分是教学的重点内容,但同时也是较枯燥、学生最难理解的内容。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制作了Flash动画课件,利用Flash动画来表现病因病机的基本图形元素,将声音和图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不仅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了课堂气氛,更有助于对中医病因病机内容的记忆和理解,从而大大提高了教学效率。 2.2全方位的培训模式 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我科制定了不同的培训模式。对于本科生,教学中注重早实践、多实践,采取课堂理论教学与临床见习同步进行的模式,对本科生临床实习倡导“三步四要”训练模式(即第一步问病查体,第二步汇报病历,第三步查房分析,要从临床特点、诊断分析、辨证分析及治疗方案来入手);此种训练模式有利于衔接书本知识与临床实践,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针对研究生,在提高临床技能的基础上,更强调科研能力的培养,硕士研究生:倡导“1111”培养模式(即在读三年,申报一项科研项目,参编一本专著,发表一篇本专业论著,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倡导“1121”培养模式(即在读三年期间,申报一项科研项目,参编一本专著,发表二篇本专业论著,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同时,学科注重教育的科学性、创新性以及中医专业的特殊性,於2006年开设本科生中西医结合创新人才基地,首批50人,从七个专业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并编辑了《中西医结合本科生创新人才论文汇编》,培养了学生对中医专业学习的兴趣、责任心及创新能力。 2.3多种渠道的教学途径 除课堂教学外,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技术,开展了基于WEB技术的教学改革,开发了《中医内科学•黄疸》等10个疾病的网络多媒体课件,开发了中医内科学系列教学学习课件10个,开发了中医内科学10个疾病的病因病机动画学习课件,并建设了三个教学网站:《中医内科学》精品课程网站、《中医内科学》双语教学网站、《中医内科学》常见病证资源库,上述网站内容涵盖了《中医内科学》中英文课程介绍、教学大纲、电子教材、教案、教学幻灯、以及《中医内科学》多媒体课件、教学录像、教学改革、病因病机动画库、实践教学、参考书目、四大经典、常用中药图谱、方剂、舌象图谱等,并开设了在线测试、师生互动等栏目,通过网络技术,延伸了课堂,为各层次的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空间,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并及时反馈学生学习信息,建立了良好的教学互动机制。 3精品课程建设的效果 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学科发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在教学、临床、科研上均取得丰硕的成果。近5年来,学科共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其它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取得国家及广东省各级教学课题10余项,编写教材及辅助教材20部,发表教学论文近20篇,获得省部级教学奖二等奖4项、优胜奖1项,指导学生“挑战杯”作品竞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学科现为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内科脑病、肾病、风湿病三个重点学科和慢性头痛重点专病建设单位,国家教育部“中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是南方医科大学中医内科及中西医结合的重要临床基地。 中医内科学论文:提高实习生中医内科学临床能力锻炼 者简介:韩善夯(1975.5-),男,博士,讲师。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内科学教研室,主要从事中医内科学教学、临床与科研工作。所谓临床思维能力,是临床医师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对患者的病史、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逻辑推理、诊断与鉴别诊断,找出主要矛盾,制定治疗方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医学专业如何培养学生科学的临床思维方法,养成学生良好的临床思维习惯,如何使实习生把课堂中学到的书本知识转化为临床实际能力,这应是中医内科学理论教学和临床实习带教需要解决的的关键问题,它既是我们实习带教中的一个中心环节,又是临床教学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难题。 目前中医内科学实习生临床思维能力培养的现状不容乐观。中医内科学实习生到临床实习医院后,很难把理论知识与临床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知道如何去分析问题,解决临床出现的问题,尤其不知道如何去思考中医内科学临床中所遇到的难点,从而导致临床思维能力欠缺,通过这几年的观察,分析起来可有如下几个方面原因。 1课堂理论教学多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 教师讲、学生听,学生不动脑筋,对教师所讲内容不能消化吸收,灵活运用,甚至死记硬背,应付考试,学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推理能力很少在教学中得到开发和提高。 2实践机会少,动手能力差 由于某些原因,实习学生在临床实习阶段不能很好的将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实践,导致临床动手能力差。为提高学生实习时的临床动手能力,我校在毕业实习前,每个学生都必须进行临床实践考核,对尽快适应临床实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临床带教老师的责任心不强 临床带教老师缺乏教学责任心,对学生不能启发引导,不严格要求,教学意识淡薄,教学查房简单,对教学缺乏热情,用于教学的时间少,学生不能从中学到知识,更缺乏应有的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 4诊断疾病的辨证思维缺乏 实习生常常产生临床思维上的缺陷,如表面思维、片面思维、印象思维和惯性思维等。此外,一些学生片面的认为疾病的诊断只要有先进的设备就可以了,忽视了对一些基本诊断方法的重视,影响了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中医学是一门应用科学,中医临床思维理论包括理、法、方、药,它们是指导中医实践的依据,清代名医叶天士指出,医道之关键在于识证、立法、用药。此可谓是对中医辨证思维过程的经典归纳,点明了中医临床思维的程序和步骤,即收集症状,辨识证候,建立法则,选方用药,中医的发展和临床疗效证明:只有培养了正确的中医临床思维,才能真正掌握中医的精髓,也才能取得良好的临床疗效。 中医临床思维步骤中又以中医辨证思维最为关键,辨证论治是中医思维的一大特色,又是灵魂和关键。中医学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创立出了八纲辨证、脏腑辨证、经络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以及辨病因(六淫、疫疠等)、病性(气、血、津液)等多种辨证归类的方法。八纲辨证是辨证的基本纲领,表里、寒热、虚实、阴阳可以从总体上反映证候的部位和性质。脏腑辨证、经络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是八纲中辨表里病位的具体深化,即以辨别疾病现阶段的病位(包括层次)为纲,而以辨病因病性为具体内容。其中脏腑辨证、经络辨证的重点是从“空间”位置上辨别病变所在的脏腑、经络,主要适用于内伤杂病;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则主要是从“时间”上区分病情的不同阶段、层次,主要适用于外感时病。 辨病因病性则是八纲中寒热虚实辨证的具体深化,即以辨别病变现阶段的具体病因病性为主要目的,自然也不能脱离脏腑、经络等病位。其中辨病因主要是讨论六淫、虫、食等邪气的侵袭或停聚为病,与六经、卫气营血、三焦等辨证的关系较为密切;辨病性主要是分析气、血、津液等正气失常所表现的变化,与脏腑辨证的关系尤为密切。总之,八纲是辨证的纲领;辨病因病性是辨证的基础与关键;脏腑、六经、卫气营血、三焦辨证等,是辨证方法在内伤杂病、外感时病中的具体运用。中医辨证体系中除上述病因辨证、八纲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及三焦辨证等而外,现代研究认为还有“体质辨证模式”、“系统辨证模式”、“主次症辨证模式”、“症状贡献度辨证模式”、“指标辨证模式”等等[1]。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辨病治疗越来越受到重视,临床实践中辨证与辨病治疗相结合已渐普遍,面对如此复杂庞大的中医临床思维体系,在临床带教中更应强化对实习生在这些方面的培养与训练。 第一、加强基本理论的再学习 虽然学生经过近4年系统的理论学习,但是因不常临证使大部分知识尘封己久,甚至有的知识已经淡忘,所以在毕业实习阶段要重视基本理论知识的再认识,包括《内经》《温病学》《伤寒论》《金匮要略》等经典著作的学习,要重视对理论知识的温故与拾遗,一是可以使原本零散的无序的混杂堆砌的知识系统化条理化,进而建立起有机的知识体系,二是通过让学生明白理、法、方、药而全面了解中医的临床思维过程,为中医临床思维的建立奠定扎实的基础,只有整个毕业实习阶段都体现从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的认识过程,学生的基本功才能扎实,中医临床思维才能真正建立。[2] 第二、重视临床实践 中医有句常话叫:“熟读王叔和,不如临证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医实践的重要性。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实习生中医内科学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1)提高查房质量。床边教学是培养学生临床思维能力的最好途径。查房时,带教老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从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中了解症状和体征,根据已掌握的基础知识,帮助他们分析病情,更好的把课本知识同实际病例结合起来,加深对疾病的认识。(2)开展小组讲课,学生学习临床理论课时大多按教材章节,系统进行纵向联接;而临床诊断疾病时,需要学生具有横向联接的临床知识和思维方法。所以要定期组织小组讲课,讲课时应以横向联接内容为主。当然,也可介绍一些本专业的前沿知识和发展动态等,这样有利于启发学生的创造思维。(3)经常进行临床病案分析讨论。可以提前通知学生,认真准备,踊跃发言,使学生加深对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及治疗愈后的认识,从更深层次上了解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多读前人医案,吸取他人的经验 这样可以缩短成才的时间,但对于他人的经验要逐步消化成为自己的东西,医案是中医临床的实录,能最直接地反映医生的临床思维,是不可多得的教科书,多读医案对于学生尽早建立临床思维不失为一有效途径。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膝关节滑膜炎临床医学论文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全部50例病人为本院2005年3月到2008年11月期间住院手术病人。男28例,女22例。年龄最小26岁,最大68岁,左膝16例,右膝34例。病程最长22年,最短9月。 1.2症状体征 所以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患膝肿胀疼痛,部分患者关节僵硬、肌肉萎缩。22例病人X线提示有不同程度的骨赘形成,关节间隙变窄或关节周围骨质疏松。 2、治疗方法 2.1关节镜下治疗术 无菌手术常规准备,持续硬膜外麻醉。麻醉生效后,常规入路进关节镜及器械,按顺序依次探查髌上囊、内外侧间沟、髌股关节和髁间窝,在多部位取滑膜组织送病检,同时将一些增生无功能的滑膜组织给予刨刀切除,清理。[1]最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关节腔,直到引流液体清亮为止。术后第2天进行膝关节及股四头肌功能锻炼。 2.2中药外用熏蒸 术后切口愈合后开始中药外用熏蒸治疗。采用自拟的通经活络汤:独活30g、防风15克、乳没各20g、木瓜30g、牛膝30g、杜仲30g、伸筋草30g、透骨草30g、忍冬藤20克、红花15克。煎煮好后,乘热熏蒸患部,每日3次,每次15min,7d为1疗程。 2.3内服中药 术后第2d开始内服壮骨去瘀汤:杜仲15g、五加皮20g、狗脊20g、熟地20g、山萸肉20g、木瓜20g、威灵仙15g、川牛膝20g、秦艽20克、鸡血藤20克、乳香10g、没药10g、红花10、赤白芍各20克。辨证为湿热,上方加黄柏10克、苍术10克、苡仁20克、忍冬藤30克、地龙10克;辨证为寒湿,上方加附子10克、桂枝10克、独活20克、麻黄10克。 3、结果 本组50例中,无一例感染,均得到随访,随访时间4—30个月,平均20个月。根据病检和相关检查,50例中,创伤性滑膜炎25例,骨性关节炎15例,化脓性关节炎4例,痛风性关节炎3例,滑膜结核2例,色素绒毛结节性滑膜炎1例。疗效评定按HSS膝关节功能评分标准,[2]临床疗效按优 85分,良70~84分,中60~69分,差 50分评定。本组优37例(74%),良7例(14%),中6例(12%),差0例,总有效率100%。 4、讨论 肾主骨肝主筋。“肾主骨”,肾充养骨骼。《素问。六节脏象论方》说:“脊者....其充在骨。”骨骼起支持人体的作用,为人身之支架。骨之所以能起这样的作用,依赖於骨髓的营养。骨髓由肾精所化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指出“肾生骨髓”髓藏於骨腔之中,以充养骨骼,所谓“肾充则髓实”。而髓的生成,为“肾主骨”提供了物质基础。肾主骨和髓的生长发育,与骨的功能有关。肾藏精,精生骨髓,骨髓充实,骨骼强壮,运动捷健。肾的精气盛衰,直接影响骨骼的生长、营养、功能等,故称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肾主骨髓。”肝主筋,出《灵枢•九针论》。肝主全身筋膜,与肢体运动有关。肝之气血充盛,筋膜得其所养,则筋力强健,运动灵活。《素问•痿论》:“肝主身之筋膜。”《素问•六节脏象论》:“肝者……其充在筋。”《素问•经脉别论》:“食气入胃,散精于肝。之合为筋。《素问•五脏生成》:“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筋膜有赖肝之精气濡养,肝之气血充足则筋力强健,肢体关节屈伸有力而灵活;肝之气血亏虚则筋力衰惫,肢体关节屈伸困难。故凡骨科疾病多与肝肾有关。本病属于中医的“痹症”。[3]痹症与外感风寒湿热之邪和人体正气不足有关。风寒湿等邪气,在人体卫气虚弱时容易侵入人体而致病。汗出当风、坐卧湿地、涉水冒雨等,均可使风寒湿等邪气侵入机体经络,留于关节,导致经脉气血闭阻不同,不通则痛,正如《素问•痹论》所说:“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根据感受邪气的相对轻重,常分为行痹、痛痹、着痹。本病多为本虚标实,本虚为肝肾亏虚,筋骨失养,标实为寒湿、湿热痹阻,日久成瘀,阻塞经络。[4]外用方中独活、防风、乳没、木瓜、牛膝、杜仲、伸筋草、透骨草、忍冬藤、红花,祛风通络,化瘀止痛;内服方熟地、山萸肉、鸡血藤、芍药、杜仲,养肝肾生精益髓;五加皮、狗脊、秦艽,强筋骨祛风湿;木瓜、威灵仙、乳没、红花、赤芍,舒筋活络化瘀止痛;川牛膝引诸药直达病所。辨证为湿热者,加黄柏、苍术、苡仁、忍冬藤、地龙,清利湿热;辨证为寒湿者,上方加附子、桂枝、独活、麻黄,祛湿散寒止痛。滑膜主要分布关节周围。于关节腔相通,分泌润滑液润滑关节。在受各种病因(如骨质增生、关节炎、关节结核、风湿病等和创伤性外伤、骨伤、关节内损伤、周围软组织损伤、手术等)刺激或直接刺激滑膜损伤产生炎症反应,而滑膜对炎症的刺激的反应是分泌渗液。产生疼痛,严格地讲,只要关节内有渗出积液,就证明滑膜炎症存在,其主要表现关节充血肿胀,疼痛,渗出增多,关节积液,活动下蹲困难,功能受限。滑膜炎是由于微循环不畅造成的无菌性炎症,主要症状是产生积液,关节滑膜是包绕在关节周围的一层膜性组织,它不仅是一层保护关节的组织,而且还会产生关节液,为关节的活动提供"润滑液"。关节液的产生和吸收是一个"动态平衡",当出现对关节液的重吸收障碍时,由于关节液的产生和吸收动态平衡被打破,关节液的产生大于重吸收,便会出现"关节积水"。膝关节是全身关节中滑膜最多的关节,故滑膜炎以膝为多见。当膝关节直接受到暴力打击,长期负重慢性劳损,间接膝关节扭伤、手术过程中的损伤,剧烈体育活动或超强度训练,不正确的习惯动作,关节本身退变,膝关节反张,甚至穿鞋不当均可引起创伤滑膜遭受损伤、滑膜充血、肿胀,滑膜细胞活跃产生大量积液,其中含有血浆、白细胞、吞噬细胞等。正常关节滑液为碱性液体,由于损伤后渗出增多,关节内酸性产物堆积,滑液变为酸性,促使纤维素沉淀,如不及时清除积液,则关节滑膜长期炎症刺激反应,促使滑膜逐渐增厚,且有纤维机化,引起粘连,影响关节正常活动。滑膜细胞分泌液体,可以润滑和滋养关节,机体运动时膝关节所产生的热能全赖于滑膜液体及其血液循环而得以散发。当关节受外在性和内在性因素影响时,滑膜发生反应,引起充血或水肿,并且渗出液体,表现为关节肿胀,痛疼,功能受障碍。 多数膝关节滑膜炎,是在上述各种膝关节损伤等情况下并发的,但也可以单独发病或继发于膝关节骨关节炎,后者多为老年人。在青壮年人多有急性膝关节外伤史,伤后膝关节开始发生轻度水肿、疼痛、活动受限及跛行。通常在伤后6---8小时出现滑膜反应性积液,膝关节明显肿胀、发热,不敢活动。检查发现膝关节屈伸活动受限,下蹲困难并伴有疼痛,关节周围可有局限性压疼点,浮髌试验阳性。慢性损伤性滑膜,可能无明显外伤史,主要表现膝关节发软及活动受限,肿胀持续不退,不敢下蹲。活动增多时加重,休息后减轻。久病者,可扪到膝关节囊肥厚感。关节镜是一种观察关节内部结构的直径5mm左右的棒状光学器械,是用于诊治关节疾患的内窥镜。该器械从1970年开始推广应用。关节镜在一根细管的端部装有一个透镜,将细管插入关节内部,关节内部的结构便会在监视器上显示出来。因此,可以直接观察到关节内部的结构。通过在皮肤上建立约0.8mm~1.0cm微小切口,将关节镜放入关节内,并在其后方接驳摄像和显示设备,可直接观察关节内形态和病变,并通过使用特殊器械,对关节内疾病进行治疗,从而避免许多关节切开手术。关节镜不仅用于疾病的诊断,如色素绒毛结节性滑膜炎具有特征性,滑膜病变呈黄褐色,增生呈绒毛状或者绒球状,弥漫性或者局限性增生[5];创伤性滑膜炎关节镜下可见,滑膜充血,片状淤血[6];骨性关节炎关节镜下可见滑膜增生、粘连,轮廓不清[7];化脓性关节炎关节镜下可见滑膜肥厚,有灰黄色脓苔、坏死物[8];痛风性关节炎关节镜下可见滑膜充血增生,绒毛粗细不均,有晶体沉着,关节软骨苔藓样变;滑膜结核关节镜下可见滑膜充血肿胀,绒毛增生,有干酪样坏死。而且已经广泛用于关节疾病的治疗,如本组治疗中在关节镜下可以切除病变滑膜,并可进行关节腔冲洗。关节镜可以看到关节内几乎所有的部位,比切开关节看的更全面,由于图像经过放大,因而看的更准确。应用关节镜的优点:切口小,美观,可避免晚期因关节表面和运动部位的瘢痕而引起的刺激症状;微创手术,痛苦小,术后反应较小,患者易于接受;术后早期即可活动和使用肢体,避免长期卧床并发症,减少护理人员和费用;并发症相对较少;基本不影响关节周围肌肉结构,术后可早期进行功能锻炼,防止关节长期固定引起的废用和并发症;可以在近乎生理环境下对关节内病变进行观察和检查,有“把眼睛和手指放入关节内”之称,可对关节进行动力性检查,提高了诊断能力,某些疾病如滑膜皱襞综合征,是通过关节镜才确立的;关节镜可施行以往开放性手术难以完成的手术,如半月板部分切除术等。 关节镜下切除病变滑膜,配合中药养肝肾生精益髓,强筋骨祛风湿,舒筋活络化瘀止痛,共同治疗膝关节滑膜炎,痛苦小,恢复快,疗效确切,所以值得推广。 中药治疗论文:中医中药治疗结石病临床医学论文 1临床资料 选取我院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利用中药排石法进行治疗的结石病患者64例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38例,女性26例,年龄在16-58岁之间;所有患者结石直径均不超过6mm,结石种类有泌尿系结石52例,胆结石12例。所有患者根据既往病史、发病原因、临床表现及B超、X线检查明确诊断。排除有心脑肾等严重基础疾病患者。 2治疗方法 所选患者入院明确病史,完善三大常规、生化全套、B超及X线等检查,明确结石的部位、具体大小,选择治疗方法。不同部位结石中医中药排石法方法为: 2.1胆结石胆结石的中医辨证施治主要是疏肝利胆,消融结石及行气止痛,达到内外兼治,一般应用清胆化石汤治疗。该清胆化石汤方药主要包含山栀子、金钱草、白芍、黄芩、炒元胡、茵陈、鸡内金、海金沙、青皮以及海浮石等,此类药物主理气化瘀,应用在结石病临床疗效较好。此外,针对患者出现的临床症状,进行对症处理。例如肾绞痛或者胆绞痛,可在服汤药的同时辅以电针或针灸治疗,主要实施穴位包括足三里穴、腰腹痛穴、三阴交穴及委中穴。 2.2泌尿系结石泌尿系结石的中医辨证施治主要是以排石通淋、清热利湿为主,一般应用清化湿热化湿汤。该清化湿热化湿汤方药主要包含山药、滑石、石苇、女贞子、竹叶、海金沙、瞿麦及山萸肉等,此类药物主清热通淋,在结石病有较好的化石效果。该药能促进结石溶解进而排出,阻止已有结石变大,预防结石复发。 2.3评估标准 依据《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的疗效判定标准,评估结石治疗效果为:显效,结石排出,患者症状消失,B超及X线片阴影消失;有效,多发结石部分排出,患者症状有所缓解,B超或X线片影像学表现为阴影减小,或出现结石溶碎裂解现象;无效,B超或X线片上显示结石无异常变化,患者症状未见明显改善。 3结果 所有64例患者经过中医中药治疗后,显效36例(56.3%),有效25例(39.1%),无效3例(4.7%),总有效率为95.3%,结果表明中医中药治疗结石病效果确切。 4讨论 结石病是是临床上较为普遍的疾病。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水质污染较为严重,人们生活方式及饮食习惯的改变,诸多因素导致人们患结石病的几率逐年上升,加之其易于复发,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临床上,针对结石病治疗的研究较多,长期以来手术、微创及中医疗法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法有开放性手术、微创治疗及中医内科疗法[2]。 在既往的研究及临床经验中,学者发现西医中,对结石病患者进行手术碎石、取石等治疗后,体内仍残留微小结石未能排出,遗留症状且极易导致患者结石的再复发,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针对此种情况,相关研究利用中医内科疗法对患者体内微小结石进行治疗,结果表明对于体内微小结石,中医中药排石法治疗效果明确。中医中药排石法能消融患者体内结石,促进结石排出体外,方法简便,对患者创伤较小,费用低廉,颇受广大医生患者青睐。 本文64例结石病患者进行中医中药排石法治疗,显效36例(56.3%),有效25例(39.1%),无效3例(4.7%),总有效率为95.3%。且治疗后患者未出现相关并发症,病情恢复迅速,结果表明中医中药排石法治疗结石病效果确切,有很大的临床意义。 综上所述,中医内科排石、碎石及溶石等治疗结石病的手段,有着良好的治疗效果。中药治疗结石病的临床效果是确切的,且损害较小,费用低廉,药物无明显不良反应,在临床结石病的治疗上占据重要地位。但是患者体内还有部分结石,利用中医内科排石法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一般机体各部位结石中,肝内胆管结石进行中医内科治疗效果欠佳,而胆囊结石及膀胱结石最适宜用中医内科疗法,疗效最佳。膀胱及胆囊因其解剖生理,结石经中医中医疗法消融后能顺畅排出,效果佳;而肝内胆管扩张后直径仍旧比肝内胆管结石最大横径要小。该类结石难以通过较小的通道排出,效果欠佳。此外,结石的化学成分若主要是碳酸钙则中药疗法效果也较差,因碳酸钙结石硬度较大,难以消融。临床上应该明确诊断患者病情,根据具体病情考虑治疗方法。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溃烂性结肠炎的临床意义研究论文 【关键词】中药:灌肠:溃疡性结肠炎 摘要: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结构、生活习惯的改变,环境的变化,以及诊断技术的不断进步,我国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率逐年增高,这种病在欧美国家非常多见,近年来统计的结果几乎比20世纪末要增加1倍。 成为肛肠科的常见疑难病。大量文献证明中药保留灌肠对治疗溃疡性结肠炎有显著的疗效,有利于防止复发和控制病情的发展,使病情缓解直至康复。现将治疗体会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2008年1月至2010年9月我科共收治溃疡性结肠炎患者48例,年龄在20-50岁,其中女27例,男21例,均有稀便、不成形、伴有粘液,日行4-8次,伴有消瘦,出现上述症状2个月以上前来就诊,通过结肠镜检查确诊。 1.2临床表现 主要表现局限于结肠粘膜及粘膜下层的炎症过程。病得多位于乙状结肠和直肠,也可延伸至降结肠,甚至整个结肠,病理漫长,常反复发作。本病可发生在任何年龄,多见于20~40岁,也可见于儿童和老年,男女发病率差别不明显。溃疡性结肠炎的病因尚未完全清楚,目前认为本病发病主要由于免疫机制异常,细胞、体液免疫反应均参与,并与遗传因素有关。感染和精神因素可能参与发病。主要临床表现是腹泻、大便有粘液脓血、腹痛及里急后重和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可有关节、皮肤、眼、口及肝胆等肠外表现. 1.3治疗方法及结果 1.3.1中药临床上采取清热解毒,凉血止泻的中药汤剂保留灌肠,使药液直接通过肠壁吸收发挥药效。方中青黛凉血解毒;秦皮清热燥湿、涩肠止泻;黄连清热止泻,它含有多种生物碱,具有广谱抗菌作用;白及可使血白细胞凝集,形成人工血栓,消肿生肌,利于溃疡面的修复;白头翁对肠粘膜有收敛、止血作用;三七能缩短凝血时间,使血小板增多而起止血作用;五味子提高肾上腺皮质功能,提高机体抗炎抗病毒的应激反应。以上诸药合用具有清热解毒,止泻生肌之功效。灌肠药用:青黛5g,秦皮、黄连、白及、白头翁各15g,三七5g,五味子15g。上药用文火浓煎成100ml药汁备用。 1.3.2方法:上述中药100ml每日1次,连用4周。每晚睡前排空大便后,取药液100ml灌肠前将药液温热约38°~40°,灌肠时嘱其左侧卧位,润滑并插入肛管,连接输液瓶装有灌肠液的输液管,缓慢注入药液,注入后令患者尽量抬高臀部,灌肠体位:直肠、乙状结肠、降结肠病变取左侧卧位30min,横结肠、右半结肠、全结肠病变,取左侧卧位,右侧卧位各30min。经肛门注入肠腔,保留时间不短于30-90min,每30天复查1次结肠镜,为1疗程。 1.3.2疗效判定经过2个疗程以上的治疗,症状消失,结肠镜检查溃疡病灶缩小50%以上或渍疡愈合,糜烂面消失,粘膜光滑,色泽正常,血管走行清晰,大便日行1-2次。 2讨论及预防 2.1溃疡性结肠炎的发病特点和病理基础,我们选用中药溶液保留灌肠法。给药途径包括外周途径和肝脏途径,外周途径可有肌肉注射、舌下给药或外周静脉给药等,药物首先向各组织器官分布,首次循经全身时,仅有30%通过肝脏。肝脏途径包括口服,经脾静脉、门静脉给药等。直肠给药途径笔者认为其归于外周途径。所以中药保留灌肠,药物吸收利用率更高,疗效更好。灌肠时要采取正确体位并保持一定时间,使药物同病变部位充分接触,以维持肠腔药物浓度及肠粘膜细胞内药物浓度,以达最大生物利用度,通过渗透扩散达到止血生肌,调节肠道功能,修复病理损伤之目的,收到抗炎、祛腐生肌的疗效。保留灌肠除了强调体位与时间外,还应注意中药的煎制及灌肠时药液温度,使药物在肠腔内保留一定的时间,得以充分吸收,这样才能提高疗效。 2.2由于此病原因不清,长期反复发作,往往使人感到心理负担重。正确认识此病,从休息、饮食及合理用药等多方面进行自我护理,有利于防止复发和控制病情的发展,使病情缓解直至康复。轻型病人可从事一般轻工作,生活要规律,注意劳逸结合,保持心情舒畅,预防肠道感染。饮食上要摄入高热量、高营养、少纤维、少刺激、低脂肪、易消化的食物;对可疑不耐受的食物,如虾、鳖、花生等应避免食用;牛奶可导致腹泻加重,应避免服用牛奶及奶制品;忌食辣椒,忌冰冻、生冷食物,戒烟酒。要知道坚持治疗的重要性及药物的有关副反应,以利于能正确用药。若出现腹泻、腹痛加剧,大便便血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耽误治疗,减少过敏食物及损伤肠道药物的摄入,减少精神负担和精神创伤,避免感染疾病发生,维持治疗,可减少复发。 中药治疗论文:老年便秘推针中药治疗法论文 【摘要】[目的]观察在针灸配以推拿,口服中药治疗老年便秘的疗效。[方法]将70例病人根据病因,在针灸基础上,配以推拿,口服中药。[结果]痊愈45.7%,好转42.9%,无效11.4%,总有效率88.6%。[结论]根针推药相结合的方法治疗老年便秘,疗效显著。 【关键词】便秘;针灸疗法;推拿疗法;内外兼施;老年 老年便秘是指老年人由于体弱久病,或进食纤维减少,活动减少及脱水麻醉剂使用等原因,造成大便秘结不畅,排便时间延长或虽有便意,但临而努挣乏力,属中医“阴结”、“阳结”、“脾约”等范畴。对老年人来说。大便排出不畅时,过度用力屏气的话,会增加腹压,血压也同时升高,可以诱发心绞痛、心肌梗死、脑出血、中风猝死等[1]。笔者采用针推药结合治疗老年便秘取得较满意的疗效。 一、临床资料 全部70例均为68岁以上住院病人,最大92岁,其中男41例,女29例,病程均在2周内。经中医辨证主要证型为:气血不足、阳虚寒凝、阴液不足、气机郁滞、肠胃积热所至便秘。 二、治疗方法 2.1针灸方法 取穴:天枢、支沟、上巨虚、足三里,均用泻法。加减:热秘泻曲池、合谷;气秘泻行间、太冲;寒秘灸天枢、气海、神阙、关元、上巨虚(每次取3穴);食滞泻里内庭;虚秘补血海、三阴交、照海、脾俞、胃俞(每次取3穴),灸关元、气海。治疗部位常规消毒后,选用直径0.32~0.38mm、长35~50mm毫针直刺,得气后留针20min钟。体弱者15min。留针期间每5min行针1次。上下午各治疗1次/d。7d为1疗程。 2.2推拿方法 (1)腹部操作:取穴及部位:中脘、天枢、大横、关元。操作要求:病人仰卧位,医生坐于右侧。先以轻快的一指禅推法在中脘、天枢、大横、关元穴治疗,每穴1min,然后以顺时针方向按摩腹约10min,再以指按揉中脘、天枢、大横穴并用掌摩横结肠、乙状结肠。(2)背部操作:取肝俞、脾俞、胃俞、肾俞、大肠俞、长强。操作要求:患者俯卧位,医生坐于右侧。先以一指禅推法治疗背部两侧膀胱经,沿肝俞、脾俞向下推,往返5min,然后用按揉法在肾俞、大肠俞、长强穴治疗,往返3次。再以擦法擦热长强。热结便秘:加按足三里、支沟、曲池、合谷穴、长强、大肠俞、胃俞。气滞便秘:加按揉中府、云门、膻中、章门、期门、肺俞、肝俞、膈俞,以酸胀为度。手法刺激不应太重。再加摩气海,斜擦两肋。阳虚便秘:加横擦肩背部及肾俞、命门,再直擦背部督脉,均以透热为度。气血虚便秘:加轻揉肝俞、脾俞、内关、心俞、足三里,再将腰骶部擦至温热。可酌情配合捏脊三遍。治疗期教患者每天晨起自我按摩。具体方法:仰卧屈膝,用手掌顺时针方向揉摩腹部5~10min,舒适为度;以中指指腹按揉中脘、气海、天枢,用力稍重;以拇指点按足三里,有酸胀感为宜;以双手掌放于腰骶部上下往返直擦3~5min,使有透热感。治愈后患者长期自我保健按摩,晨起和晚睡前各1次。推拿1次/d,7d为1疗程,各疗程间相隔2d。 2.3中药治疗 (1)气虚便秘:特点为虽有便意,但临而努挣乏力,大便并不干硬,神疲气怯,舌嫩苔薄,脉虚。药用黄芪、茯苓、山楂、木香、佛手、香椽、麻仁、白蜂蜜等。(2)血虚便秘:特点为大便秘结,面色苍白,舌淡脉细。药用当归、麻仁、玉竹、生地、熟地、元参、佛手、香椽、枳壳、生黄芪、白蜂蜜等。(3)冷秘:特点为大便难涩,腹中或有冷痛,喜热恶冷,舌淡苔白,脉沉迟。药用当归,仙灵脾、肉苁蓉、木香、枳壳、麻仁、生黄芪等。(4)气秘:特点为大便秘结,噫气频作,腹胀痛,胸胁痞满,苔薄腻、脉弦。药用木香、槟榔、佛手、郁金、枳实、麻仁、柴胡、鸡内金等。(5)热秘:特点为大便干结,口渴喜冷饮,苔黄燥,脉数。药用大黄、炙枳实、白芍、生地黄、元参、生芪等。疗程:连服7d,早晚各1次,7d为1疗程。 三、结果 3.1疗效标准 痊愈:排便通畅,大便1~2d次;好转:大便基本正常;无效:针灸、推拿、服药2个疗程无明显变化。 3.2治疗结果 本组病例经过1个疗程的治疗观察,其中痊愈32例,占45.7%,好转30例,占42.9%,无效8例,占11.4%。总有效率达88.6%。 四、典型病例 患者,男,75岁。2年前患心肌梗塞卧床1月,治疗期服潘泻叶汤剂缓解便秘。出院后排便困难,少则3、4d不便,多则7d以上不便。长年需用泻剂帮助排便,有时出现食欲不振、乏力,甚或腹痛、腹泻。苦于药物弊端,患者前来接受针灸推拿。时诊:体瘦乏力,面色淡白,口唇微绀,腰痛腹冷,四肢欠温,舌淡苔白,脉细沉迟,属虚秘、冷秘。依法服中药汤剂配以针灸推拿,7次后排便正常。患者长期自我按摩,随访半年未见复发。公务员之家: 五、体会 老年人脏腑功能减弱,肠道传送无力,故成便秘。以虚秘、冷秘、气秘为主。在治疗时,不可妄用泻火通便之药,而应以润肠通便为主,同时加入理气健脾之品。根据病因,分别施用健脾、益气、温阳、养血、润燥等法,以治其本。摩腹能调和脾胃,刺激消化液分泌,促进肠蠕动;推揉中脘、天枢、关元、大横能通利气血,行气导滞,宽肠通便;按揉足三里、上巨虚、支沟能通三焦气机,畅行气血,升清降浊,通腑下气;推脊柱两侧腧穴能疏通经络气血,调五脏六腑。针灸取穴治疗与推拿相辅相成、相得益彰[2]。老年人生理功能减退,消化液分泌不足,肠道紧张性降低、运动功能失调,腹肌与盆肌张力降低,或精神神经因素、药物因素、膳食纤维摄入不足等影响,容易导致习惯性便秘。针灸配以推拿,可宣通气机、畅行气血、升清降浊、通腑导滞、疏肝理脾和胃、补肺健脾益肾、养阴润肠,共奏标本兼治、扶正祛邪之功。 中药治疗论文:儿童哮喘中药治疗措施论文 摘要:目前认为哮喘是儿童时期多发性、慢性气道炎症性疾病,据2000年流行病学调查我国0~14岁城市儿童哮喘患病率为0.5%~3.4%,平均为1.97%;死亡率超过30/10万,均呈上升趋势。哮喘临床特点主要表现为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而哮喘长期反复发作不仅影响患儿的生长发育和身心健康,也给患儿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本病属中医学“哮证”“喘证”范畴,中医对哮喘的认识有着悠久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医儿科名医王烈教授提出“哮咳”病名的新认识,并对其病因、病机和治疗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关键词:中医药防治儿童哮喘 中医认为儿童哮喘致病因素有诱发因素、遗传因素和体质因素三方面。其中诱发因素主要包括感受外邪、饮食不当、接触异物、情志劳倦等;遗传因素主要是指家族过敏史;体质因素主要是指“痰湿内蕴”之体。其病机关键为痰饮内伏,遇触而发,反复不已。本病属本虚标实之证,但又有发作期和缓解期不同,发作期以实证为多,表现为痰、气、瘀、寒、热等相互夹杂;缓解期以虚证多见,以肺、脾、肾三脏虚弱为主。在八十年初期王烈教授提出“哮喘苗期”理论体系,其病机主要表现为患儿体质异常,在哮喘未发之前即存在其病理基础。 中医注重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提倡“发时治标、平时治本”的哮喘治疗原则,并实行“分期论治”。发作期攻邪以治其标,缓解期攻邪兼顾扶正,稳定期扶正以治其本。发作期的主要治法是宣肺化痰平喘,结合外邪有寒热之分、患儿体质虚实之别,又分寒、热、虚、实等证型,临床常用治法有温肺化痰平喘、清肺化痰平喘、扶正平喘等。缓解期(和稳定期)是治疗哮喘的关键所在,根据患儿肺、脾、肾三脏功能之偏颇,治疗亦有益肺、健脾、补肾之偏重。王烈教授自1988年开始增辟稳定期,即将哮喘缓解期后无任何临床症状与体征之时定为稳定期加以治疗,此为哮喘之“三期分治”原则。咳期予“哮咳饮”;痰期拟“缓哮方”;稳定期之治在于祛除伏痰,痰无所生则其哮难作,采用“防哮汤”加味治疗,体现了中医“既病防变”“既病防复”的预防原则。 哮喘的病因病机较复杂,单一疗法的效果往往不理想,临床上常采用多途径多环节的综合治疗方法。中医临床医学的发展及传承,将具有中医特色和优势的疗法积淀和保存下来,这些疗法至今仍具有确切的疗效和其服务能力。根据地域不同,南方以膏方冬令补调治为主;北方以“伏九贴敷”为中医特色外治法,这两种疗法目前均普遍应用于我国临床哮喘的防治中。另外还有很多中医综合疗法在临床中广泛应用,包括针灸、推拿、砭石、药线点灸、穴位注射、雾化吸入、灌肠、食疗等。除防治外,中医还十分重视儿童哮喘的护理调摄,通过饮食、运动、起居和精神调摄等康复管理方法来维系人体的阴阳平衡、调养正气,提高机体内在的防病抗病能力。公务员之家: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重点专科办公室的指导下,儿科协作组对主攻病种之一的儿童哮喘中医诊疗方案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评价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临床诊疗方案及验证方案,目前正在各协作组成员单位中积极开展验证工作,以总结评价中医防治儿童哮喘的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为进一步优化诊疗方案奠定基础,今后将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促进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虽然中医药防治儿童哮喘取得了较好疗效,但在哮喘急性发作期,特别是哮喘持续状态,应该采用2008年重新修订的全国儿童哮喘防治指南进行系统规范的抢救治疗,以及时缓解患儿的哮喘发作,保证患儿的生存质量。根据患儿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中西医结合的防治优势和特点,形成完善的哮喘病证结合临床路径,以便于有效的指导临床。 中药治疗论文:便秘中药治疗分析论文 1卒中后急性期便秘的中药治疗 卒中后急性期指发病6h至2周。此期患者病情重、变化多,风、火、痰、瘀相互交织,《内经》指出:“正时人所谓卒倒暴仆之中风,亦即痰火上壅之中风”。此期以实证为主,阳热亢盛,炼液成痰,阳明热结,腑热上蒸。患者常见神昏、高热、肢瘫、喉中痰鸣、腹胀、便秘、舌苔黄燥、口气臭秽等。根据急则治其标的原则,通腑泻热是中风急性期治疗的关键。选用承气汤类为主方并随证加减,肝阳上亢者加天麻、钩藤、石决明等;痰多者加法半夏、陈皮、竹茹;血瘀明显者加赤芍、当归、桃仁;气血虚弱者加太子参、当归、甘草;阴虚者加玄参、生地、麦冬;肠燥津亏者加火麻仁、杏仁。方中大黄、芒硝一可借通降阳明胃腑之势,使实热邪浊随大便而去;二可借泻下阳明之力,上病下取,使血气下行,痰热消散,气血谓顺,元神之府自然清净;三则借通导腑气之力祛痰化瘀,清热解毒,推陈出新,使痰热有其出路而达开窍醒脑、神明复用之目的;四则急下存阴,使欲竭之真阴得以保存,邪去正安。中草药保留灌肠治疗中风后便秘有效,但亦有人认为,为避免诱发颅内压升高,脑卒中急性期患者需禁止灌肠,但可在恢复期及后遗症期选择使用[6]。何静[7]将68例急性期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所有患者均给予脑卒中的基础治疗。西药对照组给予口服果导片,隔天1次,睡前服用;治疗组服中药汤剂小承气汤加减。结果总有效率治疗组为833%,对照组为500%,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01)。张福珍[8]将所选的96例缺血性中风患者分为2组,治疗组(64例)以通腑化痰法为主(星蒌承气汤加减)结合西药降压、降糖及降脂等对症治疗,对照组(32例)单服西药治疗。治疗后治疗组疗效、血液流变学指标、血脂变化显著优于对照组(P 005),提示通腑泻热可改善中风病急性期诸症,但需中病即止,应用时需注意掌握时机,保持大便略稀,每日2~3次。黄厚腻苔渐去或虚证表现明显者不宜再用。病案举例:巫某,女,69岁,2008年6月17日晚餐后看电视时突然出现口舌歪斜,左侧肢体乏力,随后出现神昏。于晚7点入院经西药处理后,查体见口眼歪斜,左侧肢体肌力:上肢Ⅰ级,下肢0~Ⅰ级;反应稍迟钝,言语不清,意识清楚,定向力、记忆力可。第2天查头颅CT示:右侧大脑基底节放射冠区脑梗塞。患者入院4d未解大便,自觉腹胀,口气臭秽,采用上述方法治疗后,腑气通,精神好转。后继予中药口服维持,未再出现便秘。住院治疗1个月后,患者步行出院。 2卒中后恢复期便秘的中药治疗 卒中的恢复期指发病后2周至6个月。度过急性期,大多数患者病情稳定,风阳渐平,急性期所见舌红苔黄、口气臭秽、大便秘结等阳明腑实证逐渐消退,而以肝肾亏虚为本,痰瘀阻于经络为标,或由于患者肢体功能障碍,多静少动,思虑过度,情志不舒而致气机郁滞,痰瘀内阻;或腑实肠燥,肠道津亏,加之各种通便药应用不当,耗伤津液;或中风后久卧伤气,脾胃虚弱,气虚无力推动血行,瘀血停滞,肠道传导失常而便秘等等。正如清·王清任云:“既得半身不遂之后,无力使足动……,如何有气到下部推大恭下行?大恭在大肠,日久不行,自干燥也”。治疗应标本兼顾,活血化瘀,滋补肝肾,缓下通便,可选用麻子仁丸加减。麻子仁丸以润肠药配伍小承气汤组成,润下之中兼能泻热,专用于津液不足而兼肠胃燥热之便秘。《金匮要略·五脏风寒积聚病》曰:“跌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坚,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方中大黄、芒硝急下燥热以存阴气;人参、当归补益气血;麦冬、生地、玄参、海参滋阴养液;姜汁、大枣、甘草固护胃气,调和诸药;桔梗开宣肺气,通调胃肠。全方泻热通便与滋阴益气并行为治,使正气得运,阴血得复,则药力得行,大便可通,邪热自平。随症加减:血瘀明显者加桃仁、红花、丹参等;气行则血行,加用黄芪、党参等补益肺脾之气,木香、乌药、沉香等顺气理气。郭二霞[9]将83例患者随机分为2组,所有患者均给予脑卒中的基础治疗。对照组41例给予口服酚酞片01g,每天1次,睡前服用;治疗组42例口服自拟新加黄龙麻仁汤,每天1剂,水煎分2次服。治愈率、总有效率治疗组分别为6190%、9524%,对照组分别为1707%、5610%,2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 001)。病案举例:张某,女,78岁,患者于2008年3月8日凌晨上厕所时自觉头晕头痛,遂又回床休息,第2天晨起时突然跌倒在地,神志昏迷5h,在外院查头颅CT示:(1)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量约25mL;(2)脑萎缩。经住院治疗后患者遗留左侧肢体乏力,不能行走。为求进一步康复治疗,于2008年5月来我院住院,诉中风后一直大便秘结,自觉腹胀、纳差。查体:右上肢肌力Ⅰ级,右下肢肌力Ⅱ级。察其舌质淡红,苔稍黄腻,脉细数。因患者久病卧床,忧愁思虑,脾伤气结,导致腑气郁滞,肠道失润,传导失职,糟粕内停,不得下行而致便秘。治以泻热导滞,润肠通便。方用麻子仁丸加味:麻子仁20g,芍药15g,厚朴15g,黄芪30g,陈皮20g,白术12g,杏仁12g,大黄6g,蜂蜜15g,甘草9g。3剂,水煎早晚分2次温服,2d后患者自述解羊屎状大便数枚。 3卒中后遗症期便秘的中药治疗 卒中后遗症期指发病6个月以后。该期以虚为主,兼有实证,其病理机制多为肝肾阴虚,津液不足以润肠通便;或久卧耗伤气血,气虚不能推动糟粕下行;或素体阳虚,阴寒内生,阴气固结,留于肠胃。治疗以益气养阴、温阳行气、润肠通便为主。气血不足者选用益气养血通便方,方中黄芪、白术、茯苓健脾益气;当归、鸡血藤补血润燥;火麻仁、瓜蒌仁润肠泻热,佐以枳实、莱菔子、厚朴行气除满,消积导滞。阴液不足者可选用增液汤,可加用当归、桃仁、芍药、黄芪等,取津血同源之意;阳气虚衰,大便坚涩,排便困难者,给予济川煎;郁病者(精神异常),多属肝脾郁结、情志失和,宜理气安神、化痰逐瘀,予半夏厚朴汤、甘麦大枣汤、桃红四物汤。若患者几日未解大便,证见舌苔厚腻,口气臭秽,属因虚致实,或气郁日久化火,证见口苦咽干、舌红苔黄,脉弦数者,均宜攻补兼施并配合使用清热通便或理气通便类药物。王洪真等[10]将86例患者分为2组,治疗组66例,自拟养血润肠l号方为基本方,随证化裁,每天1剂,水煎分2次服,每次l00mL;对照组20例,口服果导片2片,每天3次。结果总有效率治疗组为955%,对照组为750%,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 005);治疗组有2例出现轻微腹痛、腹泻,停药后1d缓解,考虑为大黄量过大,未见因便秘而致脑血管病再复发者。 病案举例:陈某,男,79岁,因左侧肢体活动不利1年于2008年6月30号入院。患者曾于2007年6月因左侧大脑枕叶梗死入我院住院治疗,经治疗后症状改善,可自行走路后出院。近1年来患者逐渐出现情绪低落,伴有大便干结,3~4d1次,失眠,胸胁胀闷。察其舌质红,苔薄少,脉弦细,考虑患者阴血不足,肝气郁结。入院诊断:中医:(1)中风后遗症期,肝肾阴虚,脉络瘀阻;(2)郁病,肝气郁结。西医:(1)脑梗塞后遗症期;(2)抑郁症。治以疏肝解郁、养血通便为法,予增液汤合四逆散加减。患者服1剂后大便即通。住院2周,情绪稳定,二便通畅,给予出院。卒中和便秘为中医学两个不同的病症。二者有其内在联系,互相影响。卒中后气血更虚,阴亏于下,促使便秘发生;便秘则大肠传导失司,气机不畅,血行不利,气血不能濡养肢体经脉,加重中风病情。总之,急性期多以实证为主,恢复期虚实夹杂,后遗症期以虚为主,或夹有实证,应随症治之。 中药治疗论文:肩周炎中药治疗论文 1临床资料 1.1一般情况治疗28例均为门诊病例,其中男10例,女18例;年龄最小36岁,最大72岁;病程最短10天,最长3年。发病在左肩者15例,右肩者11例,双肩者2例。中医辨证分型属风寒湿型16例,淤滞型9例,气血虚型3例。 1.2诊断依据[1](1)慢性劳损,外伤筋骨,气血不足复感风寒湿邪所致;(2)好发年龄在50岁女性发病率高于男性,右肩多于左肩,多见于体力劳动者,多为慢性发病;(3)肩胛疼痛及活动痛,夜间加重放射到手但无感觉异常,常因天气变化及劳累而诱发;(4)肩关节活动尤以上举,外展,内外旋受限,出现典型的“外展扛肩”现象;(5)病程较长者,可见有肩胛带肌萎缩,尤以三角肌萎缩明显;(6)X线检查多为阴性,对直诊断无帮助,但可以排除骨与关节疾病,病程久者可见骨质疏松。 1.3鉴别诊断本病应与颈椎病、冈上肌腱炎、肱二头肌长头腱鞘炎等相鉴别。颈椎病虽有肩臂放射痛,但在肩部往往无明显压痛点,有颈部疼痛和活动障碍,但肩部活动尚可,X线表现为颈椎生理曲度的改变、椎间隙变窄、椎体前后缘骨赘的形成、小关节及钩椎关节退行性变等。冈上肌腱炎与肩周炎的不同点在于当自动外展60度左右时,因疼痛不能继续外展及上举,但可被动外展及上举。肱二头肌长头腱鞘炎检查时见肩前相当于肱骨结节间沟内的肱二头肌腱长头部位局限性深压痛,肩部肌肉痉挛,外展和外旋运动明显受限,肱二头肌抗阻力实验阳性[2]。肩-臂综合症,是以肩与上肢、手掌慢性疼痛萎缩变性为特点的临床征候群,其疼痛范围较肩周炎广泛,同侧手指肿胀疼痛呈现半屈曲位[3]。 2治疗方法 2.1手法治疗首先行放松手法,即在肩前,肩后及肩外侧用揉、拿、推、滚等手法放松肩关节及其周围肌肉。治疗手法分三步。第一步术者立于患肩对侧,一手点拨痛点,另一手拖患肘向术者怀中做节律提拉,做7至9次。第二步术者到患者背侧做患肢后伸,做数次旋前,旋后动作后屈肘向上摸棘突,另一手拨肩前痛筋,重复数次后即可上摸一个棘突。第三步术者立于患者背侧,虎口拖患肢手腕,做从下内经经胸前上举,再外旋、外展、后伸的动作。同时患者肘关节也随术者肘关节屈曲而屈伸,重复7至9次,另外还可酌加被动梳头、擦汗等动作,以恢复其功能,最后用揉拿叩抖等方法放松肌肉[4]。 2.2针灸治疗治疗时让患者坐正,针刺患者手三里、足三里行针3分钟后,再取局部穴位,肩外俞、肩中俞、肩贞、天宗等穴针刺,留针15分钟。 2.3中药治疗起针后以痛点为中心,外敷中药膏剂。方法如下:活螃蟹三只,把螃蟹放在清水中,泡半天,等它腹中的泥排完从水中取出捣成肉泥后摊在粗布上,直径不超过8厘米,贴敷在肩胛最痛区。每天晚上贴,第二天早上再取掉,两三次后疼痛即可消逝。肩周炎初期中成药可选用木瓜丸,小活络丹,国公酒治疗。汤药可选用经验方:柴胡10g、白芍10g、陈皮10g、清半夏10g、羌活10g、桔梗10g、白芥子10g、黑附片10g、秦艽10g、茯苓10g以白酒作引,水煎服,每日两次,饭后服;肩周炎后期,中成药可选用大活络丹、舒筋活络丸、五加皮酒治疗。汤药可选用经验方:当归30g、丹参30g、桂枝15g、透骨草30g、羌活18g、生地黄30g、香附10g、草乌9g、忍冬藤40g、桑枝20g,水煎服,每日两次。2.4封闭疗法本人在带教的指导下,采用压痛点封闭的方法,注射醋酸氢化可的松龙12.5mg,2%盐酸普鲁卡因2ml,每周两次,三次为一疗程。无效者弃用,另选它法。可达到抑制炎性渗出、改善局部营养状况、消肿止痛等作用。 2.5功能锻炼治疗期间,嘱患者积极进行功能锻炼,方法如下。(1)抡拳,左右肩关节划圈抡动15圈。(2)耸肩,双手叉腰,上下前后缩头耸肩,每次15下。(3)揪耳廓,两手交叉揪住耳廓,连揪15下。(4)举手,十指相挟,手心向上,举过头顶,上下前后摇动30下。(5)展翅,双臂平抬成飞翔势,上下扇动30下,早晚各一次。 3治疗评定 3.1疗效标准[1](1)治愈:肩部疼痛消失,肩关节功能完全或基本恢复。(2)好转:肩部疼痛减轻,活动功能改善。(3)未愈:症状无改善。 3.2治疗结果本组28例中,最少治疗1个疗程,最多4个疗程,随访五个月。其中治愈18例,显效10例,治愈率为64.3%,有效率为100%。 4典型病例 王XX,男,56岁,左侧肩痛1周,自述由夜眠而发病,初时肩周微有疼痛,未注意,后疼痛渐增,并向颈部和整个上肢放散,夜重昼轻,患肢畏寒喜温伴手指轻度麻木感,左肩关节上举,后伸功能开始受限。查:局部无红肿,肩周均有压痛,以后侧压痛明显,外展70度,被动继续外展时,肩部随之高耸,肩臂肌肉无萎缩,按之稍有僵硬感。舌质淡、苔白、脉弦。诊断:肩周炎(左侧)。症属风寒阻滞筋脉。治则:祛风散寒,活血通络。经上述方法治疗,1个疗程后,左肩关节症状消失,活动自如。嘱患者停治后,避免患部感受风寒和防止过度劳累,继续适当功能锻炼。 5讨论 肩关节周围炎,简称肩周炎,是一种肩关节囊及周围软组织的退行性变和慢性非特异性炎症,好发于50岁左右的中老年人。本病的发生多因中老年人正气渐衰、肝肾虚损、气血不足、筋失濡养,复因局部感受风寒湿邪及外伤劳损,劳损闪挫,致使患肩局部气血运行不畅或筋脉受损,脉络不通,不通则痛。《素问痹论篇》说:“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肩病日久,由于局部气血凝滞,蕴郁而生湿热,以致患处发生轻度肿胀,甚则关节僵直,肘臂不能活动。病情迁延日久,常可因风寒凝滞,气滞血瘀,筋脉痹阻,导致患肢发生肌肉萎缩。 手三里、足三里手足阳经之穴位,也使部分患者的阳性反应点,针刺手三里、足三里起到疏通经络、调和气血。根据经络循行分布,肩部的经脉所过是手三阳经分布走向。在《灵枢经脉》中有这样的记载:大肠手阳明之脉“上臑外前廉,上肩”;小肠手太阳之脉“上循臑外后廉,出肩解,绕肩胛,交肩上”;三焦手少阳之脉“循臑外上肩”。根据经脉所过之主治及特点,治疗肩周炎的局部取穴可选用手阳明经的臂臑,手太阳经的肩贞、秉风、肩外俞、肩中俞,手少阳经的臑会、消泺、肩髎等,其疼痛放射部位的选穴也以经络作向为主配穴用。一般针刺病侧穴位病程久者,先刺健侧,后刺患侧[5]。肩周炎早期患者肩部尚未形成粘连,予以针刺,疏通气血,舒筋活络,取得较好疗效;晚期肩部粘连形成,运动受限,须以手法松解,“摩其壅聚,以散瘀之肿”,从而达到疏通经络,宣畅气血之目的。通过手法推拿,可缓解肌肉痉挛,解除粘连,促进血液循环,消炎止痛,以辅助针刺缩短疗程。根据肩周炎的病理机制,即肩部的肌肉、肌腱、关节囊等组织充血、水肿、渗出、循环和代谢障碍,我们在针刺并用的基础上加中药外敷疗效更强。外敷中药直达病所,祛邪而不伤正,祛风逐寒、理气胜湿、疏通经络、活血化瘀,使僵硬之筋脉得疏,关节滑利。在肩周炎的治疗上,早期以减轻疼痛,缓解肌肉痉挛为主,中后期则以剥离粘连,恢复功能为主。患者必须避风寒,配合肩关节的热敷及自我功能锻炼,有利提高疗效及疗效的巩固,可防止以松解的粘连部分重新粘连。肩周炎多为慢性过程,能逐渐好转及痊愈,适当治疗可使病程大大缩短,功能恢复更完善。在疼痛较显著时,可用水杨酸制剂或其他药物消炎止痛。局部压痛明显时可用醋酸氢化可的松加适当局部麻醉剂作局封。采用针刺、推拿、中药外敷相结合的方法治疗肩周炎,适宜于任何时期,疗效明显,如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治愈更快。总之,诸法综合运用具有取长补短,互不不足,提高疗效,缩短疗程的作用,且疗效优于单一疗法等优点,值得推广。但限于本人水平,仍有不足之处,望老师及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不断修改完善。 论文关键词:针灸推拿中药治疗封闭肩周炎 论文摘要:目的观察综合治疗肩周炎的疗效。方法采用针刺手三里、足三里,行针3分钟后推拿治疗,再取局部常用穴和经验穴留针,起针后以痛点为中心中药外敷,以针灸、推拿、中药外敷等相结合的综合方法治疗肩周炎28例。结果参照疗效评定标准本组28例中,全部有效,其中治愈18例,显效10例,治愈率为64.3%,有效率为100%。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药物监测现状分析论文 【摘要】通过查阅近年来大量文献,文章针对中药不良反应的严重性和中药治疗药物监测(TDM)发展滞后的现状,对如何借鉴西药TDM开展中药TDM进行了探讨,以需要进行治疗药物监测的各类中药为突破口,总结归纳了中药TDM的研究思路并分析了其研究方法,且在方法中提到无创伤性样品(如尿液、唾液等)的应用。 【关键词】中药治疗;药物监测;不良反应 中药治疗药物监测(therapeuticdrugmonitoring,中药TDM)是以中医药理论及药物动力学与药效动力学理论为指导,其通过各种现代化测试手段,定量分析生物样品(血液、尿液、唾液等)中活性成分及其代谢物浓度,探索血药浓度安全范围,并应用各种药物动力学方法计算最佳剂量及给药间隔时间等,实现给药方案个体化,从而提高药物疗效,避免或减少毒副反应,同时也为药物过量中毒的诊断和处理提供有价值的实验依据的方法。在临床实践中由于中药引起的不良反应日趋增多,且随着中草药药动学研究的广泛深入,使人们认识到要做到合理的使用中药,就必须对其在体内的作用规律进行深刻剖析,因而中药TDM应运而生并成为实现中药用药安全性的有效手段。 1中药TDM现状 与西药TDM相比,中药TDM发展还比较滞后,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由于中药成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这些都制约了中药TDM的开展。虽然没有西药TDM中诸如卡马西平[1]、氨茶碱[1]等成熟的监测理论和方法,但近年来大量的中药药动学[2,3]及临床药动学的研究[4]为中药TDM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中药TDM,降低中药不良反应的发生频数,从而将实现中药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根据血浆中游离药物浓度可间接的作为作用部位药物浓度的指标[5]这一原理,有人提出,在血药浓度-效应关系已经确立的前提下,对中药及中成药进行TDM的研究思路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1)以活血化淤中药作为突破口,开展中药TDM,且已积累了一些资料,如川芎嗪、阿魏酸、丹参酮、水蛭素等[6]。(2)对毒性大的中药开展TDM,需在对这类中药进行充分的药动学研究基础上,通过设计合理给药方案,扬长避短,开发为高效安全新药,故这类中药的药动学及TDM亟待研究[7]。(3)确立TDM的监测指标,从而进行有效成分的治疗药物监测,在这方面,河南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针对中医90%以上处方应用甘草这一传统习惯,对“中药甘草制剂的TDM”进行了探索[8],提出了以血钾作为其TDM的监测指标,为临床合理使用甘草制剂,避免可能造成的醛固酮增多症(尤其与利尿药合用)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 在血药浓度-效应关系未确立的情况下,目前许多临床药学工作者在努力寻找中药活性成分血药浓度的测定方法,有人提出以中药的剂量-效应关系来代替血药浓度测定,以便求得有关药动学参数,制定合理给药方案[9]。但是由于中药成分的复杂性以及药理活性部位不明确,没有可靠的监测指标,因此,中药的TDM应符合中医特点,紧密结合中医临床和中医药理论,以中医的“证”为基础,如易使人失阴亡阳的虚证、急症、重症,在辨证拟定给药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监护。药物方面主要是霉、剧、峻方药的作用,如大承气汤[10]等。 2中药TDM的展望 中药TDM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可以辅助诊断和处理药物过量中毒,在实现个体化用药、制定合理给药方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且对中药药动学和药效学研究具有指导意义。与西药相比,中药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即增效减毒。传统的中医以八纲、六经、气血津液及脏腑辨证为理论,对临床望、闻、问、切资料进行归纳,得出诊断结果是何证,再利用中药对症治疗。这在某种意义上进行了个体化给药,但是要将经验用药推进到科学用药,必需借鉴西医临床药学理论开展中医临床药学,利用客观、合理、可靠的指标(如血药浓度)来进行中药TDM,从而制定中药科学的个体化给药方案。通过中药TDM,获得大量治疗学的定量化数据,指导临床科学地辨证施治,解决长期困扰中医学的特、速、长和显效及其疗效重复性的难题,以带来中医药新的革命。 中药TDM在某种意义上与不良反应事件息息相关,应针对中药不良反应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11]如药物因素、机体因素、用药因素来开展中药TDM。对于那些治疗窗口窄的药物,如细辛[12]日用量超过20g出现不良反应,马钱子生药服用量达到7g可致死亡[13];中毒症状容易与疾病本身相混淆的药物,如洋地黄毒性反应症状出现时,较难诊断的是因洋地黄用量不足,还是洋地黄中毒引起的[14];个体差异大的药物,如白芍、熟地本为无毒之品,常人服用一般不会发生过敏反应,但个别病人服后可引起过敏[15];需长期服用的中药及其制剂,如朱砂安神丸服用过久,可以造成慢性汞蓄积中毒[16];在治疗范围内,具有非线性动力学特性的药物,如双香豆素[17]等都需进行TDM,这些中药已有相应的药动学研究结果,但尚未进行中药TDM,对上述这些中药进行TDM将为药物过量中毒的诊断和处理,提供有价值的判断依据。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药物的代谢、排泄能力降低,若采用常规方法给药易引起不良反应或导致中毒,对这部分患者进行中药TDM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另外,当有些中药血药浓度与效应有较好的相关性,但临床用药已达最大剂量尚不见疗效时,应对这些中药开展中药TDM研究,将成为临床辅助诊断的手段。开展中药TDM,目前样本的选择与西药TDM一样主要采用血液进行药物浓度监测,即给药后不同时间抽血测定活性成分的血药浓度,分析实验数据并计算药动学参数,从而阐明活性成分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但测定的血药浓度是药物总浓度,不能代表具有药理活性的游离药物浓度,且存在采样时对患者造成反复多次的针刺创伤等弊端。而非创伤性采集的样品,如尿液、唾液、毛发等各有其不同的优点,其中唾液样品几乎不含蛋白,唾液中的药物浓度可直接反映血中具有药理活性的游离型药物浓度,对采样者(患者)可避免采血带来的弊端,在西药TDM领域中,唾液药动学是研究的前沿,也可以应用在中药TDM研究中。另外先进的现代分析仪器、技术和方便、快捷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为中药临床药学的开展提供了便利可行的条件,进而将更加促进中药TDM的发展,制定安全、合理、有效的给药方案。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中药TDM刚刚起步,随着进入个体化用药的时代,运用中医学理论,使中药密切结合临床,在人体内发挥最大、最合理的防治疾病效能,并运用现代科学方法探讨其有关的作用机理,开展我国独特的中药治疗药物监测,对阐明和揭示中药作用机制及其科学内涵,设计及优选中药给药方案,促进中药新药开发和剂型改进及质控,推动中医中药走向世界,并最终实现中药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急性非特异性外阴炎分析论文 【摘要】目的:探讨中药治疗急性非特异性外阴炎的疗效。方法:对2005-2006年,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急性非特异性外阴炎病例31人,按证候类型分两组,分别用药。结果:两组的有效率分别为86.6%、93.8%,总有效率为90.3%。结论:对抗生素有抗药性的急性非特异性外阴炎患者用中药治疗有一定的疗效。 【关键词】急性非特异性外阴炎;脾湿下注;肝经湿热 外阴炎就是外阴的皮肤或黏膜所发生的炎症病变,如红、肿、痛、痒、糜烂等。外阴炎有特异性和非特异性感染两种。特异性如霉菌、滴虫感染为主;非特异性如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链球菌感染等。后者比较多见,非特异性外阴炎(non-specificvulvitis)是妇科门诊中最常见的疾病。临床表现大体有急性慢性两种。 西医对于急性非特异性外阴炎的治疗,主要是针对病因以消除,使用药物控制或手术修补,服用相应的抗生素治疗。在我院门诊中,有一定数量的患者,西医药的治疗效果不很理想。对此类患者,我院妇产科与中医科合作,在实践中,采用中药治疗收到较好的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从2005-2006年江苏省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门诊接诊病例中选择确诊为急性非特异性外阴炎者31例,年龄25~55岁,平均年龄39岁,无其它疾病。临床表现:患者先感到外阴不适,继而出现瘙痒及疼痛,或有灼热感,同时可出现外阴部位(包括大、小阴唇,阴蒂)皮肤及黏膜有不同程度的肿胀充血,有部分较重病者有糜烂、溃疡,或出现大片湿疹等,并伴有排尿痛、性交痛。另外,有4例患者外阴部位出现毛囊炎,5例因外阴高度肿胀及疼痛,进而形成疖肿。以上患者分为两种证候类型即脾湿下注型与肝经湿热型,均为抗生素治疗无效者。 将31例患者按中医学实证的两种证候类型分为两组,第1组脾湿下注型15例,第2组肝经湿热型16例。两种证候类型症状的区别:两者均有阴部瘙痒、肿痛,重者甚至坐卧不安的症状,而肝经湿热型还另有外阴充血、灼热或糜烂溃疡,以及带下量多,色黄质稠,有臭秽,烦躁易怒,口干口苦,便秘、溲黄,舌苔黄腻,脉弦数等症状。 1.2方法第1组:用中药1号方,内服外洗,每日各1次。1号方的成分与用量:萆薢15g,薏苡仁20g,黄柏25g,赤芍20g,丹皮20g,泽泻15g,通草10g,滑石10g,鹤虱15g,蛇床子15g,苍术、牛膝、车前子各15g。 第2组:用中药2号方,内服外洗,每日各1次。2号方的成分与用量:萆薢15g,薏苡仁20g,黄柏25g,赤芍20g,丹皮20g,泽泻15g,通草10g,滑石10g,鹤虱15g,蛇床子15g,龙胆草、栀子、黄芩各15g。 2结果 以上两组均以1周为1个疗程,作随访观察,两组的有效率分别为为86.6%(13/15)、93.8%,总有效率为90.3%(15/16)。 3讨论 非特异性外阴炎的主要症状是外阴瘙痒、肿痛,属于中医学的“阴痒”、“阴肿”等病范畴。中医学认为其急性炎症基本属于实证,具体为湿热下注,如七情过极,郁怒伤肝等,多发于青壮年,治疗的基本原则是清,如1、2号方中的泽泻、通草等有清热利湿作用。 实证中,虽同为湿热,但在生成的过程中又有脾湿下注和肝经湿热的区别。脾湿下注:脾有主持人体水液代谢的功能,脾的功能失常,水液代谢不能正常运行,就会导致水湿的积聚,日久则能化热,而形成湿热。1号方中的苍术、牛膝、车前子有利湿的作用;肝经湿热:肝有主疏泄的功能,对水液的运行具有调节的作用。肝的疏泄功能失常就会形成肝气郁滞,不仅能影响水液的运行而生湿,同时肝郁日久也能化热,从而形成湿热。2号方中的龙胆草、栀子、黄芩具有泻肝火的作用[1]。 另外,非特异性外阴炎一般都会伴有程度不同的虫菌感染,所以,两方中均有杀虫止痒作用的鹤虱、蛇床子。 阴道生态系统在正常情况下是酸性环境,阴道菌群中,乳杆菌为优势菌,有抑制和杀灭其他病菌维持阴道生态平衡的作用[2],乳杆菌若减少不能抑制其他病菌,平衡即被破坏表现为炎症。 西医对于本病的治疗,主要是针对病的外部因素加以消除,即使用抗生素抑制病原体。但经常使用抗生素的病者因产生抗药性,再用抗生素治疗效果不好,本文中病例大多在病史中有经常使用抗生素的记录。中医学治疗原则为调节病者自身的阴道生态系统,使之能产生足够的乳杆菌使阴道生态系统恢复平衡。所以对不易使用抗生素治疗的病者,用中药治疗有非常好的效果,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输卵管阻塞性不孕探究论文 摘要:引起不孕的输卵管疾病有先天性输卵管发育不良,功能性的输卵管痉挛,炎症性输卵管阻塞。其中最多见的是慢性输卵管炎所致的输卵管阻塞。输卵管阻塞性不孕占不孕症的30%~50%,因输卵管阻塞病因诸多,其治疗方法也各异,具陈亦繁。本文所讨论的输卵管阻塞性不孕均以炎症所致,以输卵管粘连阻塞而致不孕的病例为讨论对象。 关键词:不孕症;输卵管阻塞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本组患者共40例,年龄最小23岁,最大39岁,以28~35岁发病最高,有31例,病程最短者2年,最长者5年。 1.2诊断依据该组病例均做过盆腔碘油造影或腹腔镜及盆腔镜检查,有些做输卵管通液术检查,检查结果均示一侧或双侧输卵管阻塞不通。 1.3治疗方法主方组成:丹参15g,柴胡15g,当归12g,赤芍12g,川芎15g,生地15g,桃仁15g,红花12g,山棱10g,莪术10g,公英15g,败酱草15g,甘草10g,兼肝郁者加香附15g,川楝子15g,兼痰湿者加苍术15g,云岭15g,兼肾虚者加菟丝子15g,巴戟天15g等。服用方法:上方煎取400ml分2次服用,每日1剂,20日为1个疗程,经期停用。 1.4治疗结果 1.4.1疗效标准临床治愈:盆腔碘油造影等检查示双侧输卵管通畅,1年内再孕;有效:检查示双侧或一侧输卵管通畅;无效:经治疗6个月后,检查示输卵管阻塞不通。 1.4.2结果治愈18例,有效16例,无效6例,总有效率85%。 2典型病例 患者,女,32岁,于2005年10月11日初诊,患者自述3年前曾行“刮宫流产术”。现时有小腹隐痛,经期退后,行经腹痛,有血块,有2年时长,未避孕而一直未孕。其爱人精液常规检查均正常。B超检查示:右侧输卵管增粗变宽。碘油造影示:双侧输卵管均不通。诊刮示:卵巢排卵正常。治疗用主方加路路通15g,皂刺15g,香附15g,元胡15g,服药7天后腹痛症状明显减轻,原方加减服用3个月后输卵管通液术示:双侧输卵管通畅。后改用调冲任、补肝肾之品服用1个疗程后停药,停药2个月后妊娠,足月产一子,母子均健。 3体会 炎性输卵管阻塞在中医中属“癥瘕”范畴,多因邪毒瘀血阻于胞络,故久而不孕。《医宗金鉴·妇科心法要诀》云:“女子不孕之故,由伤其冲任也……或因宿血积于胞中,新血不能成孕……皆当细审其因,按证论治,自能有子也。”故治当活血化瘀,温经通络。始而清热疏化,理气养血,疏通络脉,以期输卵管复通。以当归、丹参、赤芍、生地,凉血活血;桃仁、红花、三棱、莪术、路路通、皂刺活血化瘀通络;香附、元胡、川芎理气以通络;公英、败酱草清热解毒,诸药合用,共奏行气活血化瘀通络之功。继而以调冲任滋养肝肾为主,以期输卵管通而受孕,故以四物合逍遥加枸杞子、菟丝子、巴戟天补肾助孕,四物养血活血而收功。我们通过临床观察认为,虽然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的治疗颇为棘手,并且炎性输卵管阻塞多具虚实夹杂的特点,但只要辨证准确,用药精当,治疗上宜采用攻补兼施之法。本方对此病具有较为满意的疗效 中药治疗论文:卒中后便秘中药治疗论文 【摘要】结合文献分析和临床实践,从卒中的急性期、恢复期和后遗症期分析卒中后便秘的中药治疗。认为卒中急性期患者病情重、变化多,风、火、痰、瘀相互交织,多以实证为主,通腑泻热是中风急性期治疗的关键;恢复期以肝肾亏虚为本,痰瘀阻于经络为标,以虚实夹杂为特点,治疗应标本兼顾,活血化瘀,滋补肝肾,缓下通便;后遗症期以虚为主,或兼有实证,治疗以益气养阴,温阳行气,润肠通便为主要疗法。 【关键词】中风/中药疗法;便秘/中药疗法;辨证论治 便秘是卒中(中风)的常见伴随症状之一,尤见于中风急性期。对于神经功能损伤严重,度过急性期但仍需卧床的患者,便秘也很常见。RobainG等[1]对152例脑卒中患者进行前瞻性研究,结果显示便秘的发生率为60%,并表明便秘可加重卒中患者脑部损害,降低患者的活动能力。国内有医学统计,脑卒中患者的死亡诱因10%为便秘[2]。黄小波等[3]的观察发现,大便秘结时,排便用力过度可以增高颅内压,导致卒中病情加重;庄礼兴等[4]认为,便秘对于出血性卒中患者是一个不良信号,会使血压上升,诱发再次出血。为防止卒中后便秘,西药常选用硫酸镁、酚酞或液体石蜡等,操作简单但易导致腹泻、大便失禁。范一宏等[5]报道通过长期应用刺激性泻剂酚酞和大黄可建立“泻剂结肠”大鼠模型,在用药过程中发现大鼠对酚酞和大黄逐渐产生耐受性,酚酞和大黄的泻下作用越来越差,致使用药剂量不断加大,这与临床上慢性便秘患者长期服用泻剂,效果减低,用药剂量逐渐加大的过程非常相似。我们在临床工作中发现,将卒中分为急性期、恢复期和后遗症期,根据卒中后便秘发生机制的不同,运用中药治疗,取得较好疗效,且副作用少。 1卒中后急性期便秘的中药治疗 卒中后急性期指发病6h至2周。此期患者病情重、变化多,风、火、痰、瘀相互交织,《内经》指出:“正时人所谓卒倒暴仆之中风,亦即痰火上壅之中风”。此期以实证为主,阳热亢盛,炼液成痰,阳明热结,腑热上蒸。患者常见神昏、高热、肢瘫、喉中痰鸣、腹胀、便秘、舌苔黄燥、口气臭秽等。根据急则治其标的原则,通腑泻热是中风急性期治疗的关键。选用承气汤类为主方并随证加减,肝阳上亢者加天麻、钩藤、石决明等;痰多者加法半夏、陈皮、竹茹;血瘀明显者加赤芍、当归、桃仁;气血虚弱者加太子参、当归、甘草;阴虚者加玄参、生地、麦冬;肠燥津亏者加火麻仁、杏仁。方中大黄、芒硝一可借通降阳明胃腑之势,使实热邪浊随大便而去;二可借泻下阳明之力,上病下取,使血气下行,痰热消散,气血谓顺,元神之府自然清净;三则借通导腑气之力祛痰化瘀,清热解毒,推陈出新,使痰热有其出路而达开窍醒脑、神明复用之目的;四则急下存阴,使欲竭之真阴得以保存,邪去正安。中草药保留灌肠治疗中风后便秘有效,但亦有人认为,为避免诱发颅内压升高,脑卒中急性期患者需禁止灌肠,但可在恢复期及后遗症期选择使用[6]。何静[7]将68例急性期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所有患者均给予脑卒中的基础治疗。西药对照组给予口服果导片,隔天1次,睡前服用;治疗组服中药汤剂小承气汤加减。结果总有效率治疗组为833%,对照组为500%,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01)。张福珍[8]将所选的96例缺血性中风患者分为2组,治疗组(64例)以通腑化痰法为主(星蒌承气汤加减)结合西药降压、降糖及降脂等对症治疗,对照组(32例)单服西药治疗。治疗后治疗组疗效、血液流变学指标、血脂变化显著优于对照组(P 005),提示通腑泻热可改善中风病急性期诸症,但需中病即止,应用时需注意掌握时机,保持大便略稀,每日2~3次。黄厚腻苔渐去或虚证表现明显者不宜再用。病案举例:巫某,女,69岁,2008年6月17日晚餐后看电视时突然出现口舌歪斜,左侧肢体乏力,随后出现神昏。于晚7点入院经西药处理后,查体见口眼歪斜,左侧肢体肌力:上肢Ⅰ级,下肢0~Ⅰ级;反应稍迟钝,言语不清,意识清楚,定向力、记忆力可。第2天查头颅CT示:右侧大脑基底节放射冠区脑梗塞。患者入院4d未解大便,自觉腹胀,口气臭秽,采用上述方法治疗后,腑气通,精神好转。后继予中药口服维持,未再出现便秘。住院治疗1个月后,患者步行出院。 2卒中后恢复期便秘的中药治疗 卒中的恢复期指发病后2周至6个月。度过急性期,大多数患者病情稳定,风阳渐平,急性期所见舌红苔黄、口气臭秽、大便秘结等阳明腑实证逐渐消退,而以肝肾亏虚为本,痰瘀阻于经络为标,或由于患者肢体功能障碍,多静少动,思虑过度,情志不舒而致气机郁滞,痰瘀内阻;或腑实肠燥,肠道津亏,加之各种通便药应用不当,耗伤津液;或中风后久卧伤气,脾胃虚弱,气虚无力推动血行,瘀血停滞,肠道传导失常而便秘等等。正如清·王清任云:“既得半身不遂之后,无力使足动……,如何有气到下部推大恭下行?大恭在大肠,日久不行,自干燥也”。治疗应标本兼顾,活血化瘀,滋补肝肾,缓下通便,可选用麻子仁丸加减。麻子仁丸以润肠药配伍小承气汤组成,润下之中兼能泻热,专用于津液不足而兼肠胃燥热之便秘。《金匮要略·五脏风寒积聚病》曰:“跌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坚,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方中大黄、芒硝急下燥热以存阴气;人参、当归补益气血;麦冬、生地、玄参、海参滋阴养液;姜汁、大枣、甘草固护胃气,调和诸药;桔梗开宣肺气,通调胃肠。全方泻热通便与滋阴益气并行为治,使正气得运,阴血得复,则药力得行,大便可通,邪热自平。随症加减:血瘀明显者加桃仁、红花、丹参等;气行则血行,加用黄芪、党参等补益肺脾之气,木香、乌药、沉香等顺气理气。郭二霞[9]将83例患者随机分为2组,所有患者均给予脑卒中的基础治疗。对照组41例给予口服酚酞片01g,每天1次,睡前服用;治疗组42例口服自拟新加黄龙麻仁汤,每天1剂,水煎分2次服。治愈率、总有效率治疗组分别为6190%、9524%,对照组分别为1707%、5610%,2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 001)。病案举例:张某,女,78岁,患者于2008年3月8日凌晨上厕所时自觉头晕头痛,遂又回床休息,第2天晨起时突然跌倒在地,神志昏迷5h,在外院查头颅CT示:(1)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量约25mL;(2)脑萎缩。经住院治疗后患者遗留左侧肢体乏力,不能行走。为求进一步康复治疗,于2008年5月来我院住院,诉中风后一直大便秘结,自觉腹胀、纳差。查体:右上肢肌力Ⅰ级,右下肢肌力Ⅱ级。察其舌质淡红,苔稍黄腻,脉细数。因患者久病卧床,忧愁思虑,脾伤气结,导致腑气郁滞,肠道失润,传导失职,糟粕内停,不得下行而致便秘。治以泻热导滞,润肠通便。方用麻子仁丸加味:麻子仁20g,芍药15g,厚朴15g,黄芪30g,陈皮20g,白术12g,杏仁12g,大黄6g,蜂蜜15g,甘草9g。3剂,水煎早晚分2次温服,2d后患者自述解羊屎状大便数枚。 中国论文联盟-3卒中后遗症期便秘的中药治疗 卒中后遗症期指发病6个月以后。该期以虚为主,兼有实证,其病理机制多为肝肾阴虚,津液不足以润肠通便;或久卧耗伤气血,气虚不能推动糟粕下行;或素体阳虚,阴寒内生,阴气固结,留于肠胃。治疗以益气养阴、温阳行气、润肠通便为主。气血不足者选用益气养血通便方,方中黄芪、白术、茯苓健脾益气;当归、鸡血藤补血润燥;火麻仁、瓜蒌仁润肠泻热,佐以枳实、莱菔子、厚朴行气除满,消积导滞。阴液不足者可选用增液汤,可加用当归、桃仁、芍药、黄芪等,取津血同源之意;阳气虚衰,大便坚涩,排便困难者,给予济川煎;郁病者(精神异常),多属肝脾郁结、情志失和,宜理气安神、化痰逐瘀,予半夏厚朴汤、甘麦大枣汤、桃红四物汤。若患者几日未解大便,证见舌苔厚腻,口气臭秽,属因虚致实,或气郁日久化火,证见口苦咽干、舌红苔黄,脉弦数者,均宜攻补兼施并配合使用清热通便或理气通便类药物。王洪真等[10]将86例患者分为2组,治疗组66例,自拟养血润肠l号方为基本方,随证化裁,每天1剂,水煎分2次服,每次l00mL;对照组20例,口服果导片2片,每天3次。结果总有效率治疗组为955%,对照组为750%,两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 005);治疗组有2例出现轻微腹痛、腹泻,停药后1d缓解,考虑为大黄量过大,未见因便秘而致脑血管病再复发者。 病案举例:陈某,男,79岁,因左侧肢体活动不利1年于2008年6月30号入院。患者曾于2007年6月因左侧大脑枕叶梗死入我院住院治疗,经治疗后症状改善,可自行走路后出院。近1年来患者逐渐出现情绪低落,伴有大便干结,3~4d1次,失眠,胸胁胀闷。察其舌质红,苔薄少,脉弦细,考虑患者阴血不足,肝气郁结。入院诊断:中医:(1)中风后遗症期,肝肾阴虚,脉络瘀阻;(2)郁病,肝气郁结。西医:(1)脑梗塞后遗症期;(2)抑郁症。治以疏肝解郁、养血通便为法,予增液汤合四逆散加减。患者服1剂后大便即通。住院2周,情绪稳定,二便通畅,给予出院。卒中和便秘为中医学两个不同的病症。二者有其内在联系,互相影响。卒中后气血更虚,阴亏于下,促使便秘发生;便秘则大肠传导失司,气机不畅,血行不利,气血不能濡养肢体经脉,加重中风病情。总之,急性期多以实证为主,恢复期虚实夹杂,后遗症期以虚为主,或夹有实证,应随症治之。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前葡萄膜炎疗效论文 【关键词】前葡萄膜炎 前葡萄膜炎又名前色素膜炎,它包括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和前睫状体炎三种类型。它是最常见的葡萄膜炎,约占葡萄膜炎的70%。其发病率高,临床表现多而复杂且并发症较严重,复发率也有逐年上升的趋势,目前仍是临床医学中一个尚未解决的课题。我院于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应用中草药治疗前葡萄膜炎,疗效满意。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全部病例为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来我院住院治疗的前葡萄膜炎病例,均按1994年北京医科大学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的《现代眼科诊疗手册》的诊断标准确诊。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30例(38眼),男25例(28眼),女5例(10眼),年龄18~45岁,平均31.5岁,病程1~8年。对照组30例(31眼),男20例(21眼),女10例(10眼),年龄23~43岁,平均33岁,病程0.5~6年。两组年龄、性别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显著性,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两组病例入院后均给予一般常规治疗,未用免疫抑制剂,局部散瞳、热敷,病情较重者可同时结膜下注射氟美松+庆大霉素+利多卡因,隔日1次,共注射3~5次。全身抗炎治疗,疗程14~21天。疗效评定指标:临床症状消失,如羞明、流泪、疼痛等。体征:裂隙灯、眼底镜下查:睫状肌无充血,房水清亮,无浮游物,部分病例有陈旧性角膜后沉着物,虹膜无充血,纹理清,无粘连,瞳孔圆,晶状体和玻璃体无混浊,眼底均无异常。对照组经上述治疗达到疗效评定指标后停止治疗出院。治疗组在使用上述治疗的同时使用中草药治疗。药方及服药方法如下:急性期热症重者服葡萄膜炎1方:板蓝根、生石膏、生苡仁、连翘、银花、丹参、知母、车前子、甘草,15剂水煎服。好转期热症中度者服葡萄膜炎2方:板蓝根、生地、生苡仁、连翘、银花、云苓、丹皮、车前子,15剂水煎服。恢复者、慢性期轻热者服葡萄膜炎3方:生地、云苓、泽泻、女贞子、淮山、菊花、草决明,15剂水煎服。治疗组、对照组均随诊2年。 2结果 治疗组2年内复发5例(5眼),有效25例(33眼),总有效率86.8%。,对照组2年内复发17例(17眼),有效13例(14眼),总有效率45.2%。经x2检验,治疗组优于对照组(P 0.01),此外治疗组少数复发病例的症状及体征较前轻,经再次常规治疗和中草药治疗后2年内未复发。 3讨论 因前葡萄膜炎的病因尚未明确,仅能根据患者眼部的临床表现、结膜病史来明确诊断。近年来随着免疫学的发展发现许多疾病与免疫机制有关。细菌、病毒、霉菌、原虫、寄生虫感染可产生免疫性炎症,因此本病的治疗原则是对症治疗,增加机体免疫功能,同时预防本病的复发是治疗的关键。治疗中使用的中草药有凉血、清热、利水、滋阴、活血、增强抵抗力的作用,且副作用少。可有效预防本病的复发。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类风湿关节炎 1资料与方法 1.1诊断标准 诊断符合1987年美国风湿病协会关于RA分类标准,具备以下各项中4项者即可诊断:①每日晨僵持续1h以上,时间超过6周;②3个或以上关节肿胀至少6周;③腕、掌指、近端指间关节肿胀超过6周;④对称性关节肿至少6周;⑤有皮下结节;⑥手X线片改变(至少有骨质疏松和关节间隙的狭窄);⑦血清类风湿因子阳性[3]。 1.2一般资料 42例门诊患者,男17例,女25例;年龄32~67岁,平均49岁;病程1~13年,平均4年;早期患者11例,中期患者23例,晚期患者8例,全部患者按中医辨证原则分为:风湿性6例,虚寒型22例,痰瘀互结型8例,寒热夹杂型6例。 1.3治疗方法 方药组成:生黄芪30g、当归15g、熟地15g、白芍15g、鸡血藤30g、制川乌10g(先煎)、桂枝15g、细辛6g、羌活15g、独活15g、威灵仙15g、透骨草30g、羊藿叶24g、乳香10g、没药10g、乌蛇15g、蜈蚣3条、土元10g、炙马钱子0.3g、白芥子15g、生甘草6g,每日1剂。煎药方法:将上方药物用冷水浸泡30min,每剂煎2次,每煎煮沸后30min,每次煎留药液200ml,将两次煎留药液混匀备用。服用方法:早、晚各服药液200ml,3个月为1个疗程。加减:阳虚甚者加制附片、鹿角胶;寒盛痛剧者加制草乌;关节肿胀者加防己和生薏仁;瘀血明显者加血竭和地龙;关节僵硬变形者加炮山甲和蜂房;低热阴虚者加丹皮、秦艽和石斛;局部灼热,寒热夹杂者加生石膏、知母和黄柏;气虚者加党参和白术。 2结果 2.1疗效评定标准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拟定。痊愈:症状、体征全部消失、关节功能活动正常,实验室检查均正常;显效:症状、体征大部分消失或减轻,关节功能活动基本正常,实验室检查正常或基本恢复正常;有效:症状、体征有减轻,关节功能活动有改善,实验指标有改善;无效:症状、体征、关节功能活动均无明显改善,实验检查无变化[4]。 2.2治疗结果 本组42例中临床治愈26例(61.9%),显效11例(26.2%),好转2例(4.8%),无效3例(7.1%),总有效率为92.9%。 3典型病例 患者,男,51岁,农民,2006年9月3日初诊。由于患者长期居住湿热潮湿之地,导致双膝、踝及脚关节肿痛,继则手腕及手指关节肿痛,已经确诊为RA。现双膝、脚踝、腕、手指关节肿大变形,疼痛僵硬已3年,舌淡苔白润,脉弦细,血化验:血沉60mm/h,类风湿因子阳性。西医诊断为RA,中医诊断属“顽痹”、“厉节风”范畴,证属肾虚寒湿、痰瘀凝滞、痹阻经络关节而致,治宜补肾散寒祛湿、疏风活络止痛。处方:桂枝30g、制川乌10g(先)、细辛6g、羌活15g、独活15g、熟地15g、鹿角10g(化)、淫羊藿24g、威灵仙15g、透骨草30g、当归15g、制乳香10g、制没药10g、鸡血藤30g、乌蛇15g、川芎18g、白芍15g、蜈蚣3条、、生黄芪30g、生甘草6g、炙马钱子0.3g、蜂房10g、炒白芥子15g,水煎早晚服。二诊,12月8日,已服上方90余剂,现四肢关节疼痛消失,肿胀消失,四肢屈伸自如。 4讨论 RA是一种以关节的慢性炎症为主要表现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据统计,在国外其发病率为1%~2%,个别地区高达5%。在我国平均为0.4%,总数360万~440万[5]。中医认为,本病是由于风、寒、湿、热等邪外袭人体肌腠、经络,滞留筋骨、关节、肌肉,痹阻气血,使气血运行不畅所致。由于肾主骨、肝主筋,所以筋骨、关节病变当责之于肝肾,应以肝肾亏虚为本。正气不足、肝肾亏虚是其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或关键因素(即内因),而风、湿等邪外袭仅属该病发生的重要诱因(外因),正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灵枢·百病始生篇》)。明代医家王肯堂明确指出痹证的发生:“有风、有湿、有寒、有热,皆标也;肾虚,其本也。”《金匮要略浅注》则进一步明确指出“此证若非肝肾先虚,则虽得水气,未必便入筋骨”。又因诸邪痹阻经络,使营血涩滞,则血凝成瘀,故瘀血也贯穿于本病始终[6]。基于上述病机特点,方用生黄芪、当归、白芍、熟地、鸡血藤、淫羊藿益气养血,柔肝补肾,强壮筋骨;制川乌、炙马钱子、细辛和桂枝温经散寒、开通经络。现代药理研究表明上述诸药能够兴奋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炎症发展,减轻水肿、改善微循环和肢体关节功能;羌活、独活、威灵仙和透骨草祛风除湿散寒;土元、制乳香和制没药活血化瘀、通络定通;蜈蚣、乌蛇搜风透骨,疏通经络;白芥子擅祛经络之痰以消肿;甘草解毒调和药性[7]。诸药配伍,使机体正气恢复,寒湿痰瘀得除,络通血行,筋骨强健而获佳效。 中药治疗论文:再灌注心律失常中药治疗 再灌注心律失常(reperfusionarrhythmias,RA)是指缺血心肌在部分或全部恢复血流灌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AMI)溶栓后梗塞血管再通,心肌重新获得灌流和氧供,可使透壁性AMI的病死率下降。但是心肌再灌注时活跃的氧自由基(O-、HO-和H202)暴发性产生,重新获得氧供的心肌受到氧自由基的额外损伤,可使心肌微血管损伤或细胞死亡、心肌顿抑、心电不稳定,产生RA,致病情复杂化[1,2]。RA是AMI再灌注疗法的主要并发症之一,也是缺血再灌注期患者猝死的原因之一。为了有效防范RA的发生,近年来国内外对RA的发生机制和药物防治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其中中药治疗心肌缺血再灌注心律失常的研究取得较大进展。现综述如下。 1再灌注心律失常作用机制的研究现状 防治RA首先要搞清其作用机制,其发生机理复杂,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种: 有学者认为:胞浆内钙超负荷与再灌注心律失常存在密切的关系。YukihikoYoshida[3]等用腺苷酸环化酶抑制剂潘生丁(Dipyridamole)做实验,得出潘生丁能保护和终止再灌注心律失常,所以cAMP诱导的触发活动可能导致再灌注心律失常的发生。 一些学者在研究缺血预处理的抗心律失常机制时,发现了缺血预处理的这种保护机制与其影响细胞连接蛋白43(Cx43)的去磷酸化作用、细胞裂隙间未磷酸化Cx43的积聚以及Cx43从细胞裂隙到细胞内的转移有关。它可延迟心肌细胞缝隙连接关闭和使邻接细胞分开,这有利于心肌细胞之间的传导,减少传导阻滞,因而可保护心肌,为防治RA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4]。 其他一些原因,例如:Na+-H+交换活性加强、心肌细胞内游离脂肪酸增加、血小板激活因子释放增加、冠脉内皮的受损以及肾上腺素浓度升高等,对RA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重视[5]。 2中药抗再灌注心律失常的实验研究 目前,国内外众多学者采取不同方法,从不同侧面和层次对中药复方和单味药进行了大量实验研究,揭示了中药对抗RA的部分作用机制,取得了较多研究成果。 吴英等[6]用强心胶囊(丹参冰片、三七、地龙、水蛭)对大鼠心肌缺血再灌注模型进行实验,表明缺血40min,再灌注30min后强心胶囊(0.6g/kg·d)可明显减少室性早搏及室性心动过速发生率,降低心室颤动发生率,增加窦性恢复率,指出这与大鼠心肌组织SOD活性显著提高并减少MDA的生成有关。孙蓉等[7]用参葛胶囊(人参、葛根、黄连、麦冬等)对大鼠心脏缺血再灌注进行试验,发现参葛胶囊可明显对抗心肌缺血再灌注诱发的心律失常,其作用机制可能为:(1)减少膜磷脂降解,保护细胞膜系统完整性;(2)抑制Ca2+内流,降低细胞内Ca2+超负荷;(3)抗脂质过氧化等。孙学刚等[8]用定心方观察NO在大鼠缺血再灌注心律失常中的作用,结果NO升高时心律失常的发生减少,且定心方能增加心脏血中NO含量。认为NO与心律失常的发生呈负相关。定心方能通过增加血中NO含量而防治再灌注心律失常。睢大员等[9]建立心肌缺血再灌注模型,观察到刺五加叶皂苷(系从五加科植物刺五加叶中提取分离的总皂苷,ASS)能防止缺血再灌注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缩短心律失常的维持时间,降低ST段抬高的程度。以上药物的作用机制主要与增强心肌组织的抗氧化酶活性,减少自由基及Ca2+超负荷对心肌的氧化损伤有关。魏品康等[10]益心饮(川桂枝、当归、党参、麦冬、炙甘草)对大鼠心脏缺血再灌注模型进行研究,对照组在冠脉结扎前10min静脉注入0.2ml左右生理盐水,复方丹参组与益心饮组冠脉结扎前10min均按18g生药/kg体重经静脉给药,在结扎冠脉造成心肌缺血6min后再灌注,对照组全部动物均发生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室性心动过速及心室颤动,复方丹参组和益心饮组与对照组在室性早搏、心室颤动的发生率,动物死亡率及窦性节律恢复时间的比较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在室性早搏的发生率上复方丹参组、益心饮组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P 0.05),认为益心饮抗再灌注心律失常可能与抑制钙超载的作用有关。蒋建刚等[11]在大鼠心肌缺血10min再灌注30min损伤模型上,发现甘草酸二铵(系甘草主要成分甘草次酸的衍生物,DG)能显著降低RA发生率及评分(P 0.01)。陈惠等[12]用大鼠心肌缺血再灌注模型,观察益母草注射液对再灌注心律失常的影响,结果益母草(0.8mg/100g体重)组心律失常发生率(20%)明显低于对照组(90%)(P 0.01);心律失常持续时间(1.10±0.89)min明显短于对照组(12.10±2.26)min(P 0.01),认为益母草注射液能明显降低大鼠缺血再灌注心律失常的发生率,这与益母草抑制脂质过氧化物,保护抗氧化酶系统,从而减轻氧自由基损伤有关。王朝阳等[13]用金香丹(延胡索、青木香、郁金、降香、丹参)对在体大鼠结扎冠状动脉及再松扎再灌注的动物模型进行研究,通过测定心肌组织中MDA的含量,血清中CK活性,记录30min内各组心律失常发生率,再灌注后15min及60min时ST段变化。结果显示金香丹能明显减少缺血再灌注引起心肌细胞酶、CK的释放,减轻心肌细胞损伤程度,减少MDA的产生,表明金香丹的作用机理可能与它抑制氧自由基的产生、抑制脂质过氧化的作用有关,减轻对心肌细胞膜的损害,维持细胞膜的正常通透性和完整性,减轻心肌的缺血状态,抑制了再灌注性的心律失常,而发挥对实验性心肌缺血再灌注心律失常的防护作用。安薇等[14]用平律复方(苦参、豆根、黄芩、麦冬、甘草、五味子、党参、射干)对冠脉结扎心肌缺血-再灌注心律失常大鼠进行实验研究结果表明,心肌缺血-再灌注时高能磷酸物质生成严重不足,心肌组织ATP水平较正常时降低了6O%,腺苷酸池(TAN)水平仅达到正常组的48%,Na+、K+-ATP酶、Mg2+-ATP酶、Ca2+-ATP酶活力均不同程度下降,而平律复方各剂量组心肌组织ATP、TAN水平和能量负荷值(EC)均显著高于模型组,此结果提示平律复方可能通过减慢能量物质的分解,改善心肌有氧代谢而发挥抗心肌缺血-再灌注心律失常的作用。 3中药抗再灌注心律失常的临床研究 为了探索防治心肌缺血-再灌注损伤所致心律失常有效而安全的药物,许多学者在动物实验的基础上继续探讨中药制剂对RA的临床疗效。徐洪国等[15]观察了稳心颗粒(党参、黄精、三七、琥珀、甘松)对老年急性心肌梗死再灌注心律失常的影响,对住院病人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45例,对照组39例,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治疗组入院时溶栓前即给予稳心颗粒2袋,温水冲服,后每次1袋(9g),3次/d,4周为1个疗程。结果显示治疗组中的35例患者,再灌注时和灌注后心律失常的发生,包括加速性室性自主心律,LownⅡ级以上的室性期前收缩、室速及室颤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二者差异有显著性(P 0.05)。提示稳心颗粒能降低再灌注心律失常的发生,尤其是能防止恶性心律失常的发作,从而进一步降低由恶性心律失常所致的病死率。秦林等[16]观察大剂量三七片治疗再灌注心律失常疗效,结果显示再灌注心律失常患者经大剂量三七片治疗2个疗程(14天),总有效率为98.3%,其中临床痊愈率为76.3%,获得较为满意的治疗结果,与常规治疗组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三七治疗再灌注心律失常既能改善周围循环、增加心肌收缩、改善心功能、降低外周阻力、减慢心率、减少心肌耗氧量,又能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提高缺血心肌电的稳定性及抗心律失常,延长缺血心肌存活时间等功效。黄瑞群等[17]利用中医药内外同治,治疗组在对照组治疗的基础上加服复脉汤(白参、炮附片、川连、苦参、绞股蓝等),同时每天在左胸心前区外敷胸痹膏,结果发现,治疗组与对照组在多数类型心律失常发生率方面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复脉汤益气振阳、气阴双补;胸痹膏外敷于心前区,直接作用于心脏,可扩张冠脉,改善血供,加速侧支循环的建立。两方相合,内外同治,从而提高疗效。席孟杰[18]观察了生脉注射液对AMI溶栓后再灌注损伤所致心律失常的防治作用,对住院患者54例(符合冠状动脉再通判断指标),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治疗组在溶栓同时给予生脉注射液静点,结果表明,治疗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 0.05)。同时,临床观察生脉注射液无不良反应,制剂具有安全性和稳定性,病人用后可改善住院期生存率和远期预后,提高生活质量,所以是防治急性心梗溶栓后再通致心律失常的理想药物 4展望 综上所述,RA的中药防治已显示出比较好的前景,而其在治疗心律失常方面具有辨证施治、毒副作用小等的独特优势,使得中药防治RA显示出良好的研究前景。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中药仅对降低非致命性RA有效,而且降低幅度还不够大,对致命性RA(如VF)的防治效果尚不明显。(2)大规模心梗溶栓治疗研究证实,再灌注后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极少见,与动物实验所见不同。人类再灌注通常是在数小时之后,此时再灌注引起室颤在动物试验亦少见;且与溶栓有关的再灌注是逐渐发生的,而动物实验的再灌注是突然的,实验证实血流逐渐恢复可明显减轻RA。(3)临床研究虽已逐步展开,但深层次、多中心、大样本的研究尚待进行,有关的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尚未确立,缺乏统一的标准,安全性也有待进一步证实。故应探索新的科学途径提高中药治疗RA的药效,从中西医结合角度阐明相关深层机制,充分发挥中医的优势,开发研制高效、安全的抗RA中药。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功能便秘 【关键词】中药 很多人的肛肠并没有明显的病变,但就是长期便秘,医学界称之为功能性便秘。近年来医学界已将功能性便秘作为一种独立的疾病对待[1],从而大大促进了功能性便秘的研究、治疗进展和疗效提高。 1功能性便秘的分类[2] 以“老年性便秘”、“女性便秘”、“儿童便秘”等都是一种笼统的说法,都必须在找到明确病因的前提下才对治疗有指导意义。从病因上对功能性便秘进行分类。 1.1慢传输型便秘(又称结肠型便秘)粪便在结肠中通过缓慢,水分被肠黏膜大量回收,导致大便干燥,排出困难。原因有:一是结肠无力性便秘,见于老年体弱者,表现为肠鸣音减少,便次减少和粪量少;二是排便动力缺乏性便秘,见于膈肌衰弱如慢性肺气肿者,腹肌衰弱如多次妊娠、肥胖、急剧消瘦者,提肛肌衰弱如经产妇;三是肠壁刺激匮乏性便秘,多因饮食中食物渣滓、纤维素、活动量太少导致,见于人为抑制便意、环境改变、精神抑郁、精神病、神经性厌食等;四是肠蠕动抑制性便秘,如长期应用泻剂、铁剂、肌肉松弛剂、抗抑郁剂等抑制肠蠕动,导致弛缓性便秘。 1.2出口阻塞型便秘(又称直肠型便秘)由于肛门直肠附近的组织或器官发生病理性改变,导致排便困难。其因:一是直肠无力性便秘(或称弛缓性便秘),指直肠及盆底非解剖原因、非器质性变化、生理机能退行性改变引起的出口阻塞性便秘,可见于分娩产伤、不合理饮食结构、久蹲强努排便、营养不良、中气不足者;二是盆底肌功能不良性便秘(或称失弛缓性便秘),其因盆底肌痉挛性功能亢进导致顽固性便秘,常见于长期忽视便意、植物神经功能紊乱者,尤其多发于75岁以上、常服泻剂以协助排便者,其排便动力存在严重不足;三是直肠外梗阻性便秘,因直肠毗邻组织器官压迫或阻塞直肠所致,常见子宫后倾位压迫直肠前壁、盆底疝等。 2功能性便秘的中药施治 根据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肛肠外科学组1999年5月潍坊会议的规定:便秘是多种疾病的一个症状,表现为:大便量太少、太硬、排出太困难,或合并一些特殊症状,如:长时间用力排便、直肠胀感、排便不尽感,甚至需用手帮助排便,在不使用缓泻剂的情况下,7天内自发性排空粪便不超过2次或长期无便意。 功能性便秘的治疗应以解除排便困难症状、恢复正常排便规律为目的。患者首先应保持精神舒畅,增加运动,加强肠肌和腹肌锻炼,纠正不当饮食习惯,养成按时排便习惯,积极排遣精神或心理障碍,预防药源性便秘等,同时配合药物和简便的手法治疗。当各种保守疗法治疗无效时,方可考虑使用手术疗法。中医药治疗功能性便秘,主要有以下几型。 2.1慢传输型便秘因正气不足所致,又称阴结。表现为便次减少或便意缺乏,肠鸣音减少,饮食量少或口干,小腹胀满,粪便干燥如球或量少、排出困难,舌质淡红,苔白欠津液,脉沉细。此为气阴不足,腑气不通,治宜平补气阴,润肠通便。(1)单味决明子炒或打碎,成人每次15g,小儿6g;阴虚血少,可加入枸杞9g,杭白菊、生地各5g;若气虚,加生晒参3g;婴幼儿内热便秘,加玄参6g[3,4]。(2)牛蒡子加生地、玄参、麦冬以养阴生津[5];血虚者,宜加当归、熟地、何首乌之属以滋阴养血;兼气滞者,须伍用枳实、木香、槟榔、乌药等顺气行滞;咽喉肿痛,痈肿疮疡,风热痒疹诸症而大便干结者,可与连翘、浮萍等伍用,其功益彰。(3)菟丝子性甘微温,能补肾阴阳,补阴而不滋腻[6]。组方:菟丝子25g,生地黄15g,槟榔8g。如宗气虚弱,排便无力者,则加适量黄芪,疗效确切。(4)补骨脂辛苦大温,补肾助阳,可治证属肾脾阳虚,肾气不足的便秘。潘氏等[7]以温脾汤加味治疗阳虚寒积便秘患者,而后以单味补骨脂或配肉豆蔻、肉苁蓉各15~30g水煎服,每日或隔日1剂,服用半月~2个月,可获长期疗效。(5)生何首乌成分含蒽醌衍生物,以大黄酸及大黄泻素为最多,具有润肠通便作用,适用于虚人便秘[8]。生何首乌20~30g,生山楂10g,丹参20g为基础方,随症加减,每日1剂,水煎2次服,1个月为1个疗程。但服药后出现大便溏稀和大便次数增多应中断服药。(6)生白术大量使用有增加肠动力,加快肠蠕动,促进排便的作用。每遇虚秘之症,亦可用大剂白术,乃取当归补血汤用大剂黄芪之意,名为补血,实为补气[9]。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分析 【摘要】目的:本文分析中药治疗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的临床效果。方法:本次选取我院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间收治的58例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患者自己选择的治疗方式进行分组,分为西药组29例和中药组29例。西药组患者行西药治疗,中药组患者行通任种子汤治疗,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结果:西药组治疗总有效率为79.31%,中药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6.55%,中药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西药组。治疗之后,中药组患者中医症候积分下降程度明显优于西药组,对比两组数据,数据间存在较为显著差距,统计学有意义(P<0.05)。结论: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患者接受通任种子汤治疗,治疗效果突出,有效提升治疗疗效,临床推广价值显著。 【关键词】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通任种子汤;临床治疗 慢性盆腔炎是涉及多个组织、器官的炎症[1],慢性盆腔炎病情迁延,病程较长,对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很多女性由于受到慢性盆腔炎的长期困扰,对治疗不够积极。基于对患者健康负责的理念,医者有必要根据实际病情对患者进行治疗,以保障女性的健康[2]。本次我院选取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间收治的58例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中药治疗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的临床效果,分析过程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基本资料 选取我院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间收治的58例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患者选择的治疗方式进行分组,分为西药组29例和中药组29例。西药组年龄33~67岁,平均(47.3±4.8)岁,盆腔炎病程6个月~3年,平均(1.2±0.3)年;中药组年龄32~69岁,平均(46.3±4.5)岁,盆腔炎病程1~3年,平均(1.3±0.4)年。已将妊娠妇女、哺乳妇女、精神障碍患者、语言沟通障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血液疾病患者、传染病患者等排除在外。本文研究对象均愿意且主动参加本次调查研究,并且了解本次研究情况。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等基本资料并无太大差异(P>0.05)。 1.2诊断标准 患者主要症状表现为:腹部、乳房胀痛、胸闷、烦躁易怒,患者舌头暗黄,伴有瘀点,月经不正常,白带增多。 1.3方法 西药组患者采用西药治疗,主要药物包括:头孢哌酮(生产商: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687),一次2g,一日2次。替硝唑片(生产商: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0659),一次1g,一天一次,患者连续治疗10天。中药组患者行中药治疗,采用通任种子汤,其主要中药成分包括:红花、当归、连翘、白芍、小茴香、香附、甘草、皂刺、赤芍、络石藤、川芎等,水煎,每天一剂,一天两次,早晚各一次。第二次煎药的时候,取100毫升用于灌肠。 1.4疗效评定 患者临床症状为疗效评价标准,选治愈、显效、有效、无效四个指标,分别统计两组患者治愈、显效、有效、无效例数及概率。症状疗效评定:治愈:患者的症候消失超过95%,下腹胀痛、腰痛等临床症状消失;显效:症候积分减少率超过70%,但少于94%;有效:治疗之前,症候积分减少率超过30%,但是小于69%;无效:治疗之前,症候积分减少率小于29%,或者是治疗之后患者病情加重。 1.5统计学方法 统计两组患者研究数据,借助统计学软件SPSS22.0进行分析,进行t值检验,利用P值判定数据的差异,P<0.05时,说明数据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反之,则无。 2结果 2.1比较两组患者疗效 西药组中,7例患者痊愈,6例患者治疗显效,10例患者治疗有效,6例患者治疗无效,治疗总有效率为79.31%;中药组中,10例患者痊愈,10例患者治疗显效,8例患者治疗有效,1例患者治疗无效,治疗总有效率为96.55%。中药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西药组,对比两组数据,数据间存在较为显著差距,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比较两组患者中医症候积分 治疗之前,中药组患者中医症候积分为(41.35±3.21)分,西药组患者中医症候积分为(40.98±3.30)分;治疗之后,中药组患者中医症候积分为(21.60±2.68)分,西药组患者中医症候积分为(31.22±2.19)分;治疗之后,中药组患者中医症候积分下降程度明显优于西药组,对比两组数据,数据间存在较为显著差距,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临床上,盆腔炎属于一种十分常见的妇科疾病类型,指的是妇女盆腔腹膜、子宫周围结缔组织以及盆腔生殖器官的炎症[3]。造成该疾病出现的主要原因包括妇科手术史、不良孕育史、宫腔操作史以及近期同房史等[4]。我国中医将慢性盆腔炎归为“不孕”“月经不调”“痛经”的范畴,认为造成该疾病出现的主要原因在于盆腔脏器内血气不畅以及气血相博,通任种子汤起到了活血消肿、痛经活络、止痛、疏肝理气的功效[5]。从本次研究结果来看,中药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西药组,中药组患者中医症候积分下降程度明显优于西药组,对比两组数据,数据间存在较为显著差距,统计学有意义(P<0.05)。总之,气滞血瘀型妇科慢性盆腔炎患者接受通任种子汤治疗,治疗效果突出,可有效提升治疗疗效,临床推广价值显著。 作者:张秀丽 单位: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 中药治疗论文:针灸结合中药治疗膝骨关节炎的疗效 摘要:目的观察针灸结合中药治疗膝骨关节炎的疗效,针灸的方式在消炎镇痛方面具有显著疗效,既能改善肿胀的症状又能促进血液循环,以此来控制患处的血液状况,将致病因子随血液带走代谢掉,最终达到改善甚至治愈膝骨关节炎的目的。方法本研究选取膝骨关节炎病例81例,通过对照组的纯中药口服以及实验组口服中药辅以针灸治疗的治疗方案对患者实施为期四个疗程的治疗。结果实验显示针灸配合中药治疗膝骨关节炎的总有效率为97.78%,单纯口服中药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4.45%。结论针灸结合中药在治疗膝骨关节炎方面收效显著,并且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身心折磨相对较小,此方案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针灸;中药;膝骨关节炎;治疗;临床 引言 膝骨关节炎,简称OA,也被叫做增生性关节炎或者退行性关节炎等。膝骨关节炎的病状特征是患者关节活动受到限制,膝骨关节僵硬严重者伴有疼痛症状,它是由滑膜关节老化退变引起的一种疾病。膝骨关节炎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原发性的另一种为继发性。原发性膝骨关节炎大多与患者平时的生活习惯,患者本身的身体素质等有关系;而继发性膝骨关节炎,大多是膝骨关节及其周边组织曾经受损导致诱发OA。膝骨关节炎在中老年人群中的发病率特别高,已成为多发疾病,并且女性患者要比男性患者多。患有膝骨关节炎的患者,轻则在日常活动中偶发性关节僵硬以及间断性疼痛,重则关节疼痛为持续性且关节活动受限,更为严重者则行动不便、关节处疼痛剧烈。当前国情,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膝骨关节炎患者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1-2],已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质量,患者身心皆疲。在临床中,现有治疗膝骨关节炎有很多手段,按照是否需要手术分为非手术治疗和手术治疗两种[3]。非手术治疗又分为非手术治疗有非药物治疗和药物治疗两种手段。非药物治疗是不通过用药来改善膝骨关节疼痛的症状,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的抵抗心理和恐惧心理也会减少很多,从而起到减轻患者压力的作用,患者也会因此而对治疗信心倍增。所谓因材施教,治愈患者的过程中根据患者不同的状况,可以通过功能锻炼或者冷、热疗等方法使患处血液循环增加以及松弛肌肉的目的。由于受损关节有适应倾向,因此功能锻炼尤为重要。相关文献显示,结合多中康复手段联合治疗,能够有效提升膝骨关节炎的治愈率[4]。药物治疗是通过药物减轻患者疼痛感,非激素类的消炎药可以起此作用。手术治疗也分为两类,一种以保留关节面为主要目的,旨在减轻疼痛感延缓膝骨关节炎的发展,这类手术包括截骨术、关节清理术;另一种是去掉关节面,这类手术主要服务于膝骨关节炎非常严重的患者,即关节置换术。在临床治疗中,真正采用关节置换术的患者仅为少数,绝大部分的膝骨关节炎患者可以采用非手术治疗的方式使病情得到缓解,最终达到治愈的效果[5]。由于西医治疗副作用比较大,为减少患者身体受损程度,寻求对于膝骨关节炎新的治疗手段,本研究采用针灸配合中医中药的方式治疗膝骨关节炎。 1资料方法 1.1研究对象选择膝骨关节炎病人81例,51女30男,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其中实验组患者45例,年龄最大75岁,最小49岁;对照组患者36例,年龄最大69岁,最小52岁。所有患者在治疗前均通过严格审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类风湿因子、抗“O”、尿常规、MRI、EKG项目检查均正常,且X线检查患者皆为膝骨关节炎(OA)。1.2治疗方案1.2.1对照组单纯予以中药口服治疗。药方:光桃仁12g,红花12g,当归15g,妙五灵脂6g,川穹18g,制没药10g,香附6g,羌活10g,秦艽10g,牛膝18g,甘草6g。治疗过程中视患者情况予以增加药量,七天为一个疗程,四个疗程后观察疗效。1.2.2实验组在对照组的治疗基础上,辅以针灸治疗,选择血海、梁丘、阴陵泉、阳陵泉、足三里及膝部阿是穴。1.3观察指标观察患者身体活动情况的基础上,治愈后均对患者进行肝功能、肾功能、尿常规、EKG项目检查。1.3.1显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正常行走无任何阻碍感,且基本无明显疼痛感,膝骨关节功能以及生活恢复正常。1.3.2有效临床症状得到有效控制,患者正常走路活动无碍,但不能剧烈运动,膝骨关节比治疗前具有极大改善并且膝骨关节功能趋于正常。1.3.3无效患者治疗前后临床症状基本无好转,膝骨关节功能并未得到改善。2.3.4总有效总有效率等于显效率和有效率的总和。 2结果 所有患者在四个疗程后肝功能、肾功能、尿常规、EKG项目检查均正常,说明本试验在肝肾等基本功能方面并无影响。本实验通过统计学计算,实验组和对照组显著差异(P 0.05)。两组患者经过四个疗程的治疗,均取得良好疗效,总体治愈效果都颇好。就两组对比来说,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7.78%,对照组总有效率为94.45%,实验组疗效明显高于对照组。实验组的45例病人,8例完全治愈,显效率为17.78%;36例治疗效果明显,有效率为80%;其中有一例治疗后无明显效果,无效率为2.22%。对照组的36例病患,6例完全治愈,显效率为16.67%;28例治疗效果明显,有效率为77.78%;无效率5.55%。上述指标实验组均高于对照组。说明针灸配合中药治疗膝骨关节炎具有临床意义。 3讨论 在中医领域,膝骨关节炎隶属“骨痹”、“痹证”,西医治标不治本,中医治标治本,从根本上治疗此病,是中医在疾病治疗方面不可替代的优势[6]。近些年,中医疗法治疗膝骨关节炎的研究逐渐深入,治疗手段也逐渐丰富。中医学理论显示,膝骨关节炎的成因乃肝肾亏虚、气滞血瘀记忆风寒湿阻。膝骨关节炎乃是本虚标实的病症,其根本是肝肾亏虚、筋骨失养所致[7]。筋骨失养是本,血瘀痹阻是标。肝脏生血,主筋;肾脏藏精,主骨。中老年人在肝肾方面存在不足,由于年纪越来越大,肝肾劳损气血虚,同时风寒导致气滞血瘀,筋骨失养,这是膝骨关节炎的根本致病因。所以在治疗膝骨关节炎的方案中,应当主要补肾养肝,其次活血化瘀,通经络[8]。膝骨关节炎的病程漫长,症状复杂,治愈过程也比较长。西医疗法[8]可保守可进行手术置换,保守治疗适合早期病症,患者病情可以通过药物以及其他手段得到改善和控制;但是中期和晚期比较严重的病患,多为中老年患者,采用关节置换术疗效较好,但是置换的人工关节寿命有限,且只能置换一次,而且手术又存在风险,花销上相对多一些,综合考虑,手术置换并不是最佳方案。而中医结合针灸治疗的方式,可以在治疗患者病情的同时又能降低患者心理压力以及心里的恐惧感[9-10]。中医在我国历史悠久,经验也相当丰富,这些宝贵的经验能够在有效的时间内明显提高临床疗效,由于中医讲究治本治标,中医治疗也可以缩短整个治疗疗程,充分提升患者的生活质量。在现有文献中[11-12],中医手段治疗膝骨关节炎无毒副作用,在临床中值得推广。 作者:马迎辉 厉志 翟伟韬 孙卿 肖涟波 单位:上海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节矫形外科 中药治疗论文:西医疗法与中药治疗儿童肺炎之效果 1中药治疗处方 麻黄3~6g、桂枝3~6g、芍药6g、五味子3~6g、半夏6g、杏仁6g、生石膏(先煎)15g、炙甘草6g。兼大便不通者,加用玄参6g、麦冬6g;兼鼻塞、清涕多者,加用辛夷3g、苍耳子3g;兼喉中痰鸣,加用杏仁3g、射干3g;兼食积内停,加用焦山楂15g、莱菔子15g。水煎服,每日1剂,煎取100mL,分2次或多次服用。1.6观察指标观察两组患者疗效、治疗时间及不良反应。 2疗效标准 痊愈:3d内患者无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体温达到正常;显效:5d内患者咳嗽咳痰明显减轻、体温达到正常,身体状况有明显好转;有效:患者在用药时间内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减轻,体征未完全恢复正常;无效:7~14d后,患者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无变化,体温高于正常、体征无改善者。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3.0软件分析数据。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结果2.1疗效比较治疗组痊愈20例(64.5%),显效7例(22.6%),有效3例(9.7%),无效1例(3.2%),总有效率为96.8%;对照组痊愈14例(45.2%),显效3例(9.7%),有效8例(25.8%),无效6例(19.4%),总有效率为80.6%。两组疗效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2治疗时间比较治疗组患者治疗时间多集中在7d内,仅1例患者7d后痊愈。两组患者治疗所需时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3不良反应治疗组无不良反应,对照组仅1例出现皮肤反应,两组患者治疗后不良反应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儿童肺炎多在冬春季节发生,小儿肺炎中,细菌、病毒引起最为多见。如未及时治疗,易转为其他严重疾病,且该病易反复,给患儿及家属造成心理精神负担。阿奇霉素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多用于治疗支原体肺炎。有学者[1]比较阿奇霉素与红霉素治疗支气管肺炎的疗效,结果发现阿奇霉素临床有效率为90%,高于红霉素有效率70%。儿童肺炎患者多外感风寒,素有内饮、痰湿体质,儿童肺炎,中医称之为“喘嗽”。 在本研究中,患者风寒束表,卫阳被遏,营阴郁滞,饮寒相引,形寒饮冷则伤肺,故出现一系列咳嗽、咳痰、质稀等病症,正邪相争,故有发热[2]。本研究中应用小青龙汤治疗,麻黄、桂枝辛温解表祛寒,麻黄又可宣肺平喘咳;五味子味酸性敛,敛肺气止咳;芍药酸收,和营养血;半夏味辛性温而燥,为燥湿化痰之要药;杏仁主入肺经,味苦降泄,肃降兼宣发肺气而止咳平喘;生石膏辛寒入肺经,善清肺经实热;炙甘草祛痰止咳,还可调和诸药[3]。本研究中,加用中药治疗儿童肺炎,可提高临床疗效,还可以缩短治疗时间,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作者:吴蕙 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中医院 中药治疗论文:中药治疗颈椎亚健康疗效初探 将正负极电极板直接贴于纱布上,然后用沙袋压住两电极板,打开电源及治疗开关,调节电频脉冲电流强度,由小到大,直到患者能耐受为准,30min/次,1次/d,14次为1个疗程。观察指标治疗前后分别对所有患者进行视觉模拟评分(VAS);观察临床症状体征主要包括颈肩部酸痛、颈部活动受限、头晕头痛、上肢麻木疼痛、颈部弹响征等变化,参照VAS评分,自拟评分标准:①头痛头晕。程度:没有,0分;很轻(出现1次),1~3分;较重(偶尔出现),4~6分;很重(经常出现),7~10分。②颈肩部酸痛。程度:没有,0分;很轻(轻微酸痛,休息后缓解),1~3分;较重(非常酸痛,可忍受,休息2~4d缓解),4~6分;很重(酸痛难忍,经治疗方可缓解),7~10分。③颈部活动受限。程度:没有,0分;很轻(轻微受限,休息后缓解),1~3分;较重(明显受限,休息后缓解),4~6分;很重(非常受限,经治疗方可缓解),7~10分。④上肢麻木、疼痛。程度:没有,0分;很轻(偶尔感觉有,活动及休息后消失),1~3分;较重(经常有,持续时间长,治疗后缓解),4~6分;很重(持续性出现,影响生活及学习),7~10分。⑤颈部弹响征。程度:没有,0分;很轻(偶尔感觉有),1~3分;较重(经常有),4~6分;很重(每次转头时都有,持续1个月以上),7~10分。疗效评定标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评定疗效。痊愈:临床症状和体征完全消失,恢复正常学习和工作。显效:临床症状和体征基本消失,有时稍有不适,不影响正常学习工作。有效:临床症状和体征有明显好转,但对日常学习工作有轻度影响。无效:症状与体征均无变化。统计学处理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数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x珋±s)表示,计数资料用例(%)表示;2组治疗后VAS评分采用t检验,总有效率采用卡方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因此建议对亚健康状态的人群应尽早进行合理的积极干预。颈椎亚健康多为功能性病变,若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后大多可痊愈,而不遗留任何后遗症,颈椎亚健康非骨骼改变,而是颈椎生理曲度改变,骨结构的紊乱[5]。针对其发病原理和特点,治疗中恢复颈椎正常生理曲度,矫正颈椎内外动静力平衡状态为关键。通过推拿手法,既可改善病变部位血液循环,解除肌肉紧张及痉挛,又能纠正颈椎的生物力学异常,调节及恢复颈椎动力平衡,恢复颈椎力学上的稳定,具有松解粘连、疏通经络的作用。以往的资料和经验都证实推拿治疗的有效性,因此在本研究中作为对照组观察,具有临床可比性。中药离子导入是中医学与现代科技的有机结合,具有直流电和药物的双重功效。第一,通过电刺激消除神经、肌肉水肿,使神经的传导作用受到抑制和中断,达到镇痛作用,放松肌肉,使局部组织血液循环增加,组织代谢加快,减轻和消除各种临床症状。第二,中药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在病变附近形成浓度较高的离子堆,持续长时间发挥作用,使中药中的有效成分得以最大效用的发挥,达到治疗目的。此外,中药离子导入的效果与中药的使用有着重要的关系。一是中药选用要符合离子导入极性的需要;二是中药的选用要符合本病的治疗需要,即符合中医辨证施治的要求。 故在临床上选用了已经明确有效成分或尽量选用与导入极性基本一致的中药组成复方,以符合上述要求,因此,能在临床治疗上取得较好的疗效。中药学研究证实,川草乌的有效成分乌头碱及附子磷酸钙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样的作用,可减少组织渗出,使局部血管扩张,有利于致痛物质的疏散和排泄,降低感觉神经的兴奋性,产生明显的镇痛效应。细辛主要成分含挥发油,具有镇静、镇痛、解热及抗炎、抗变态反应及免疫抑制作用[6]。诸多活血化瘀、祛风化湿、祛风散寒中药配伍,通过离子导入在病变部位,使药物直达病所,使风寒湿邪无所依附,病痛遂解。本研究表明中药离子导入配合推拿对改善患者颈肩部疼痛、活动受限效果明显,对改善肢体的麻木疼痛效果次之。显然是中药离子导入和推拿能很快消除颈肩部的炎性物质,缓解疼痛,而对神经功能的恢复需要时间要长一些。预防颈椎病要有科学的方法:伏案30min后应休息一下;枕头的高低要适宜,一个人拳头高度为宜;不要趴在桌子和趴着睡觉;调整桌子和椅子的比例;加强体育锻炼及颈椎操。中药离子导入配合推拿手法治疗青少年颈椎病具有费用少、见效快、无创伤、无痛苦、疗程短等优势,值得推广,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作者:赵保礼 张立庄 王建兵 张喜芬 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法律论文:从美国法律教育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一、美国法律教育的硬件优势 (一)法律图书馆 法律图书馆的质量成为衡量一所大学法学院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保证法学院法律教育的素质水平,美国律师协会专门制定了《法学院认证标准》,对法学院的运作模式一一进行规定并明确标准,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对图书馆的认证评估标准。开办法学院的必备条件,就是必须具有法律图书馆,并且是在法学院内建立的独立于大学总图书馆之外的专业型图书馆,由此可见法学院图书馆在法律教育体系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它也是维持美国法律职业人才高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体系。在美国,还设有“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对美国各法律图书馆进行专业管理,明确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和验收。 (二)三大法律行业管理组织 为维护美国法律职业者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最低标准,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对法学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其中,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法学院协会和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是美国三大民间性行业管理组织,在美国的法律教育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美国律师协会下设有法律教育常务委员会,负责规定对法学院的各种硬件要求,并对办法学院的开办严格把关;美国法学院协会是美国法学教育规模和影响最大、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术团体,全美200所法学院中,有176所为其团体会员,超过1万余名法学教师是其个人会员,每年一度的法学院协会年会是全美最大的法学教育学术盛会。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则负责对全国法律图书馆进行专业管理,规定各种专业标准并定期进行评比、验收。 (三)数据库 以数据库在美国高校法学院的使用为例,体现了美国法学教育的“个性”。法律数据库在我国为各高校提供服务是学校作为单独个体,对应一个的IP地址,同时在线在使用数据库的人数不能超过5人。而在美国高校,法律数据库则是以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展开,即只要是法学院学生,每人都有一个登陆ID,每个学生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陆数据库,并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设置。westlaw法律数据库为美国各法学院提供的服务模式比较新颖,有针对普通学生用户的主登陆通道,此外,根据使用人群的不同特点,又将主通道分为五类,法学院新生、转校生、在读生、教师、应届毕业生。对于最后一类用户,是westlaw专门为优秀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想充电的人而设的“绿色通道”。这类人离开学校后仍可继续使用westlaw法律数据库进行继续教育,而后其研究成果往往又由出版商收录到westlaw法律数据库中。此外,引进的法律数据库并非全部是专业数据库,以便学生对各领域各学科全方位涉猎,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面。 二、美国法律教育的软件优势 (一)严格把关,价值观引导 法律素质培养问题关乎国家法治发展,社会稳定,因此进入法学院所设定的门槛也相应较高。在招收法学院学生阶段,美国高校就开始对未来的法律职业者进行严格把关,任何一名申请学生被录取的基本前提就是必须有其他学科专业背景。因此,美国律师协会称法学院为“律师职业的守门人”。此外,美国律师协会对作为一名合格律师应有的法律职业价值观,对法学院学生做出了指导和建议,具体规定总结如下:⑴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⑵争取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⑷纯洁律师队伍,促进国家法律事业发展。这四点职业观念精确、务实,目的统一于服务大众和回馈社会。 (二)目标明确,人才储备 美国的法学教育的突出特点,就是其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和同一性,即培养律师(美国的法官和检察官一般是从律师中挑选,许多法学院的教师也同时是律师)。这种“小司法”的教育理念,符合美国法律职业教育特点,使培养目标更加具体化明确化,有利于进一步组织教学。这并不是说美国的法学院只负责职业教育,不搞学术研究,相反,法学院教授和学生的学术水平非常之高,从《哈佛法律评论》这样的校刊在美国法律界的知名度就可以得到印证。美国法学院的学术研究不仅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特点,同时具有跨学科研究以及较高的学术品位。从生源方面讲,法学院每年都能够吸收大量各学科领域最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同时,一些已经取得其它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也不断被吸收到法学院中来。这不仅保证了法学院学生普遍的高智力水平,而且使他们具有从不同的视角进行法律学术研究及创新的可能。 作者:彭爽 单位:许昌市高级技工学校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缺陷及路径 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缺陷 1.各地区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不平衡。由于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导致其法律援助明显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中国法律援助机构多集中于发达的大城市。在中国的小城镇甚或偏僻的农村,尤其是在农村,大多数人由于经济条件差、加之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弱、很少接触到法律援助机构,倘若当地有法律援助机构,其权利将免遭侵犯。2.受援范围小。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共同点是受教育程度低,社会地位低,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比如未成年人、农村妇女、外出打工者等。然而,当这些人的权益被侵犯时,却很难得到法律援助。中国的法律援助与受援者的经济条件直接挂钩,但并未对经济困难标准做出明确界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以生活最低保障线为标准,这是导致受援范围小的主要原因。我们知道,很多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人并非是经济条件达到低保线的人。法律援助的对象原则上是打不起官司的人,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穷人”。实际运作中,将打不起官司的低收入人群长期排除在法律援助的对象之外,这就与法律援助的精神背道而驰。比如受到家暴的未成年人和妇女,他们的家庭并不都是经济困难户的“低保户”,但由于他们长期受到虐待,几乎没有经济来源。将经济困难情况作为受援标准是极不合理的。3.法律援助质量低。虽然中国《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条款中对法律援助的质量有所界定,但由于个人或者组织对条例理解的角度不同,导致在实践中很难精确把握好。另外,由于中国欠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体系,导致法律援助质量低于有偿服务质量是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虽然《律师法》规定了律师每年要有至少一次法律援助,但很大一部分律师缺少职业道德,由于得不到酬劳,又缺少监管体系,所以大多案件都被草草处理,质量极低。综上所述,中国的法律援助无论是设立的时间还是制度完善方面,都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亟需从西方发达国家吸取精髓,结合本国实际,逐步革新和完善。 二、西方国家两种典型模式的经验 西方国家在法律援助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种模式。一种是国家资助型,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和美国;另一种是社会福利型,代表是北欧国家。两种模式各有利弊,都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有可借鉴之处。1.英国。英国是最早实行法律援助制度的国家之一,其现行法律援助制度的依据是1999年制定的《获取司法正义法》。英国有专门的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法律服务委员会,这对中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典范。管理机构介于法律服务者和受援者之间,起到沟通和监督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另外,英国的社区法律服务援助项目也值得中国借鉴。这个项目下的几种服务不需要考量申请者的经济状况,社区法律服务援助以社区为单位,避免了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增大了法律援助的普及率。“如果法律援助不及时掌握社区的发展动态,充分利用社区这笔巨大的社会资源,法律援助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将要错失良机。”[2]2.瑞士。瑞士共有二十六个州,各自制定法律援助制度,但其内容基本是一致的。由于瑞士经济发达,政府每年为法律援助提供大量经费,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部分援助或全额援助。在瑞士日内瓦州,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提供财政经费,为经济困难又确实需要法律服务的公民聘请律师,以保障公民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瑞士日内瓦州的法律援助有两个等级,一种是受援者只享受政府支付律师费用的法律援助,一种是律师法和诉讼费全部由政府支付的法律援助。受援者应享受何种法律援助,主要根据其经济状况决定。据悉,日内瓦州的法律援助申请者大约有四分子三能够得批准。对于中国而言,政府也应该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在法律援助上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让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完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路径抉择 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以及汲取西方国家的典型经验,中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路径抉择如下:1.强化政府职能机制。中国法律援助以政府为主导,政府负有法律援助的责任。“政府在履行法律援助责任中的模糊性、抽象性以及难以归责性,已经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受到了批评。”[3]因此,强化政府职能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要有动员意识,一方面组织活动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让弱势群体知道如何维权;另一方面是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因为法律援助不仅是政府职责,同样也是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多方参与才能更好发展政府应制定奖惩机制,奖励在法律援助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惩罚职业道德败坏,草率处理案件甚至是违法乱纪的个人和集体,做到奖惩分明。2.地区均衡发展机制。为了缩小东西部、城乡差距,实现法律援助事业均衡发展,首先,要提高对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法律援助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如不能均衡发展,再快的发展都会大打折扣。其次,要有一个推动西部和农村法律援助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通过合理调配律师资源等方式解决西部和农村地区没有律师或者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以更好地满足当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再次,在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方面,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在西部和农村地区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时,要注意与当地的实情结合起来。同时,在落实中,切忌方式方法上的粗糙和冒进,要稳扎稳打、逐步推进。3.拓展法律援助财源机制。在经费的保障方面,政府负有首要的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政府要加大拨款数额,保证法律援助正常发展。政府要多方筹措资金,合理管理和分配资金。借助美国的经验,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于1997年在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基金会可以通过合法的运作,将基金用于投资购买企业股票等有价证券,从中获取资金的收益,最终保持基金会资金增值,用于法律援助的业务开支。依据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接受国内外企业、公民、法人代表、慈善机构或其他组织的慈善性捐助,最终达到支持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目的。4.强化法律援助受援机制。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4]弱势群体大多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和偏远山村,而这些地方正是法律援助最薄弱的地方,急需建立法律援助机构。荷兰要求法律机构保障申请人在一小时内到达,这种量化的普及方法同样适合中国,我们要把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深入建立到每一个最小的村落。中小学校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在中小学要加强法律宣传,多开展生动有趣的普法课,让未成年人建立维权意识。在学校内可以设立小型的法律援助站,未成年人在受到家庭或学校暴力或其他侵害时,可以最快得到保护。2008年,山西省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5.健全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相关机制。曾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5]那么,要想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必须从内外两个方面做起。一是组建一支优秀的法律服务队伍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内在要求。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律师,是法律援助质量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首先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以及行业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法律援助与有偿法律服务不同,律师不仅需要专业技能过硬,还需要有奉献精神和高尚的职业操守。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外在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内部要有监督部门,在受理案件前审查律师的综合素质,受理后随时了解办理情况,督促办案人员,保证每个办案环节都高质量进行。同时,监管部门要简化相关程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6.构建网络信息平台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能力,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对中国法律援助网首页进行了改版并全新搭建了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6]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后,将成为面向社会的权威、深入、便捷、系统的公共法律教育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接触并深入了解法律援助搭建一个迅捷的通道,成为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律师进行工作交流、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重要帮手,进而逐步树立中国法律援助网一站式法律援助信息服务的品牌形象。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每个公民在法律上都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制度,是保证公民人人平等享有权利的制度。针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弊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两种典型模式,使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走向成熟。 作者:程文 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 中国法律论文:当代中国法律教育论文 一、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发展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文明国家,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产生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古代教育法律萌芽。唐宋时期律学教育和司法考试一度兴盛,是中华法系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19世纪末期,欧美法制入侵中国,随着法律制度和法律教育的变革,近代意义上的法律教育逐渐产生。40年代末,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内成立了许多临时性的培养“人民司法干部”的司法机构。70年代后期,国家为支持法律教育的发展又提出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法律教育,从而为我国培养出了一大批法律人才。80年代初期,国家开始实行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但由于此种考试只是对从事律师行业的一种考试制度,而不是对法官、检察官的考核,因此三种行业的人员在从业资格与选任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可见,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律教育在依法治国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获得了持续的发展和有力的支持。法律教育之所以能够获得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它顺应了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的趋势,另一方面,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但是,从总体上看,法学家们大多数的探索没有摆脱经验的束缚,因此触及的根本问题不多。 二、当前中国法律教育的现状 (一)法律人才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栋梁之才,其不仅仅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应具备高尚的情操与坚定的信仰,即时时刻刻维护法律的尊严,用法律的利剑来维护社会正义。但高层次法律人才匮乏真是我国当前社会的现状。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我国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过于注重学生理论的培养,法律十四门优秀课几乎全部在课堂上教授,不注重法律实务的培养,忽视了实践的作用,有的学校所谓的“实习”也只是流于形式,这就使得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步入社会从事法律实务时不知所措。 (二)招生标准多元化,生源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政策的出台及各高校利益的驱使,一些法学院在招生时逐渐降低招生门槛,扩充招生规模,不仅大大超出了学校本身可以承受的学生容量,还导致学生的素质参差不齐。又由于师资力量有限,学校对不同的学生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模式,使用同一标准进行教学,这就使得不同程度的学生很难受到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其理论水平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法律人才的培养途径繁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日益感受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使更多的人选择了法律专业。于是,我国法律教育从一开始的正规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教育培养,逐渐发展成为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但从长远看来,这种繁杂的法律人才培养途径势不但不会推动法律教育事业的发展,反而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阻碍作用。 三、对当代中国法律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法律教育观念。法律人才的培养,绝不是掌握了法律专业知识就大功告成,法律是变化发展的,它需要不断深入的研究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因此,国家应注重法律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不仅仅专业知识要过关,还要培养法律学生的逻辑思维,要全面的思考问题。同时,要注重学生职业素养的提高,一个合格的法律人要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又要能摆脱伦理的束缚。还要培养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及应变能力等。要想达成这一目标,就要创新法律教育的理念,要认识到法律教育不仅仅是理论教育,还包括职业教育。 (二)坚持高质量、高层次、多样性与统一性的标准模式。一位合格的法律人的选拔,其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要能跳出法律的思维,全方位的考虑问题。在自由心证逐步占据重要位置的今天,我们不再需要“没有灵魂的讼棍和没有良心的法官”,而是需要有正义感且理性的法律人来实践社会正义。我们应当认识到,法律人的选择与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联。 (三)大力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虽然被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但是从其效果及长远发展看来,它对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推动了我国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制度的发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目前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还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许多方面还在探索之中。但我们仍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一方面,它从源头上加强了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的改革,有助于培养出时代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另一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推动法学研究的进步,它促使法学专家、学者更多地站在比较研究的角度、交叉学科研究的角度、理论与实践切实结合的角度来研究分析问题,这是当前法学研究的薄弱环节,也是法学研究壮大成熟的切入点和起始点。我们有理由相信: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并对法学教育、法学及至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产生重要的作用。 作者:王唯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教育改革论文 一、当前中国法律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教育观念落后受我国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我国法律教育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阶段。这种教育模式严重抑制了学生兴趣个性、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单纯的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实践课程的开设,学生很少有将理论运用到实际案例中的机会,导致了学而无用的问题。 (二)教学内容上的不足在教学内容上,常年不更新导致内容严重脱离是社会的发展,对于新的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内容较少。同时单纯的理论知识相对枯燥乏味,完全按照教学计划照本宣读,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严重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考核机制上的不足在考核机制上以考试成绩来评价教育教学成果,长此以往学生容易形成实践无用的错误观念,从而培养出一大批高分低能“人才”。同时学生为了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严格按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教授的观点进行答题,可以说这种考核机制考验的仅仅是学生的记忆和背诵能力,使得学生缺乏相应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四)法律教育脱离法律职业大多数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专业错位的现象,进入了专业并不对口的法律部门,甚至还有些并没有受过专业法律教育的人进入了法律部门。这是由于我国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并没有很好的结合的结果,二者脱离开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到了法律职业者的总体素质偏低。严重违背的法律教育为法律职业培养专业人才的基本出发点,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 (五)教师队伍素质低大多数从事法律教育的教师比较重视理论的研究,实践经验匮乏,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读,进行理论知识的教授。这种缺乏实践支持的理论往往不容易被学生所理解,直接影响到法律教育的结果。同时作为学生的领路人,教师的创新意识、实践意识差直接阻碍了学生相关能力的培养。 二、如何深化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一)树立实践与理论并重的教育观念思想决定行动,深化法律教育制度改革要从改革教育观念入手。法律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大量的专业的职业人才,因此必须在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之中形成一种实践与理论并重的教育观念。 (二)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首先,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引入,例如多加入一些当下的社会热点问题,鼓励学生应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讨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其次,不要轻易的给某个同学的观点戴上对或错的帽子,积极寻找每一种观点中的可取之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最后,在考核的过程中要适当的减少对理论知识的考察,多采用实际案例分析的方式加强对学生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三)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可以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培训、鼓励教师进行学术研究,以此来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在教师的聘请和录用过程中要注重其是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可以从法律部门聘请兼职教师。最后,建立相关的绩效评估机制,激励教师主动的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四)将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结合起来法律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加强与法律职业部门的合作,根据法律职业部门的实际需要培养专业对口的人才,制定正确的教育方向。法律职业部门要为接受法律教育的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就业机会,通过大量的实践加深学生对于法律的理解、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教育改革要从改变教育观念入手,以培养专业化法律人才为目标,优化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大胆的创新与改革,促使我国法律教育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国培养大量的专业能力强的法律人才,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真正实现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 作者:刘丽单位:临沂职业学院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改革思考 一、我国法律硕士培养制度之现状思考 中国当初决定设立法律硕士教育,主要是考虑到司法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泛,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类法律人才。同时,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大批高素质律师,而且各行各业都将逐步纳入法治的发展轨道,也急需一大批既懂本行业专业知识,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①因此,经过1993年的研究和1994年的论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及司法部于1995年参照美国培养“法律博士”(JurisDoctor,简称J.D.)人才培养模式批准设立法律硕士(JurisMas-ter,简称JM)专业学位教育。1996年,北京大学等8所院校得到批准和授权,成为第一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院校。1998年起,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之后,有资格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不断增加。截至2009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7所,有115所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具有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4万人左右,较10年前增长了4倍多。② 根据笔者的观察,在双轨制法科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最大的问题是法律硕士的培养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其一,法律硕士的应然定位是培养成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但是,法学教育中,多数院校在法律硕士的培养上与法学硕士的培养并没有多大区别,一个教师给法学硕士上课讲什么内容,给法律硕士上课时也讲同样的内容,法律硕士的“实践性”与“复合性”并没有得到体现。 其二,由于法律硕士学位诞生后,法学硕士不仅没有转向学术型与研究型道路,而是把进入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作为就业的第一选择,特别是随着法学硕士招生规模的扩大,在每年的就业“大军”中,越来越多的法学硕士成为法律硕士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其三,在高校法科硕士研究生中,因为法律硕士是付费的,所以法律硕士似乎低人一等,无论从师资配备上、还是从后勤保障上往往得不到重视。 其四,与法学硕士、甚至是与法学学士混同的培养模式,使得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无法保障,3年结束,法律硕士被培养成了“法学基础知识懂一点”、“法学前沿知识懂一点”、“中国法律知道一点”、“外国法律知道一点”的“样样通”、“样样松”的“法律夹生品”。 基于此,我们认为,法律硕士教育如果再不进行改革完善,那么最终会毁掉这个初衷甚好的制度,而今天在校的4万多法律硕士研究生则将成为该制度的陪葬品。于此,绝不是危言耸听。 二、法律硕士培养制度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之双向必要性分析 (一)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硕士教育理念、目标、方法的契合 自从我国开始法律硕士教育后,对其教学该如何进行,也有不少争论。法律硕士教育主要是培养培养复合型、实践性高级法律人才,因此必须更多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导向。其中,诊所法律教育就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在美国,法律教育都是研究生教育,与我国的法律硕士有相似之处。美国的法学院也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因此,我国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将其纳入法律硕士教育。 当前,人们对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和反思的更多针对本科教学。诊所法律教育也是如此,主要针对本科学生。③实际上,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法律硕士教育更能从中获得启示,汲取营养。例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要求从学生的视角出发,为学生服务。教学的目的是培养人才,以学生学到知识为准,而非以老师完成教学大纲为准,更不是以念完教材、讲义为准。因此,必须鼓励学生提问、思考,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如何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尤其如此。老师不但要能够让学生思考,提出问题,更要让学生质疑自己的权威。毕竟,研究生毕业后不论是从事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工作,都必须自己独立完成。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然而,如果没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就难脱“误人子弟”之嫌。长期以来,国内的法学教育过于注重对法条的注释和对法学理论的解析,在培养学生面对真实案例时的实际操作能力缺乏足够的重视。而且,考试中更多的是对记忆而不是对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测试,这很难培养学生思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也无法得心应手地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具体问题。相比之下,在诊所法律教育中,主要采用亲身体验教学法、角色模拟教学法、合作教学法等,无疑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有力挑战。 1.通过法律实践培养职业技能 (1)培养法律人的思考方式 概括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就是“通过法律实践学习律师的执业技能”,教会学生“象律师一样思考”。学生在法律诊所中,通过亲身参与,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判断力,建立职业责任心,从而深刻理解法律人的社会角色,具备终生学习的能力同时,还可以了解司法制度问题所在,并为其改进作贡献,成为一个有道德的、“反思性的”法律人。 (2)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 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引用了“诊所”的称号,就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法学领域特有的名称。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这一做法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实习,即从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职业技能。 (3)培养事实调查能力 当前法律硕士教育依然在走着传统法学教育中强调法律逻辑训练而忽视“事实调查”的老路。在现实中,事实是不断变化的,并非总为律师所知晓。有些事实仅为对方所知,有些事实是任何人都无法获知的,甚至于有些委托人非诚实对待律师。寻找真相、了解事实、运用证据、在真相不明时明确自己的职责是律师的重要职责。事实真相的不确定性是实际存在的,但在传统的法律院校课程里极少提到。④尤其是在我国,法律教育传统模式是老师讲,学生听、记笔记。离开课堂,学生分析案例和处理问题时往往茫然不知所从。在这种情况下,案例教学法被引入法学教育。但是,仍然不能解决上述实际问题。因,先不说我国的案例教学法更多的是举例教学法,也就是拿案例来证明学说和法律条文的合理,其存在很多缺陷。即使开展案例教学法,也还有先天的缺陷———案例教学中的案件事实是现成的、清晰的、固定的,不能很好地锻炼学生发现线索、收集证据的能力,以及思考与行动的互动能力,更无法锻炼学生接受挫折、克服心理障碍、适应社会以及与人交流的能力。相反,在诊所法律教育中,结合证据规则(文本中的法律)具体实践事实调查及其步骤、技巧以及所引起的职业道德问题,实实在在地培养了学生事实调查实践能力。 (4)培养法律研究与推理能力 法律实务中不但要调查事实,还要查找、研究相关的法律。然而,传统法律教育对法律研究等方法论的重视是不够的。法律研究(LegalResearch),在国外是非常重视的,美国各大法学院都开设了一门LegalResearchandWriting的课程。LegalResearch,主要指科学系统地检索法律信息,以及对检索到的法律信息进行分析,并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方法。 对法律推理过程的认知,“常见的工作方式是从现存事实入手,逐渐展开分析过程,在这个过程,发现事实与分析法律交替进行,最终实现‘从结论道根据’的逻辑推理”。⑤这是一种律师的视角,看到了法律推理中的一些被忽视、隐藏了东西。毕竟,法律并不总是非常明确的,律师的工作就在于为客户寻求尽可能理想的结果。律师当然需要了解法律,但根据情势的变化,律师同样有必要熟悉如何为客户提供建议并帮助他们分析不利因素,如何做好书面及口头形式的庭审辩护,如何与潜在的合作者或诉讼关系人磋商。尤其是,律师必须在事实真相尚不明了并且(或者)不确定的背景下运用这些技能。在我国,因对法律研究的不重视,对其研究也就滞后。 (5)培养其他职业技能 法律实践中不但要调查事实,研究法律,还要会见当事人、证人、给予咨询意见,参与调解、谈判、出席法庭等。在这些具体的律师技能培养上,诊所法律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2.通过法律实践培养职业道德 诊所法律教育所实践案件的性质皆为法律援助。在中国,尽管社会各界都已经认识到了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而且政府法律援助中心也已发展成为一个网络,但是由于政府资金来源以及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的不足等多种原因,中国的法律援助还存在诸多困难,其中,法律援助机构数量不足就是问题之一。在该种现实下,诊所法律教育性质的院校法律援助中心,就能够有所作为。与此同时,学生在从事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也能接触到书本和课堂上接触不到的法律实施的种种现实,甚至是非正义,促进学生对正义的理解与追求。⑥另外,人才的培养强调德才兼备,法学院的毕业生不但应有娴熟的律师技能,还要有悲天怜人的情感,不然培养出来的就是“讼棍”,而不是合格的法律人。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学生会直接面对职业道德问题,有助于将学生培养成有责任感、有良心的法律人。 3.以诊所法律教育消除毕业实习之弊 在传统的法律实习环节中,存在实习的期限短、学生不能接触业务知识、不能学习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弊端。如果用诊所法律教育来取代毕业实习,就可以解决这方面的弊端,还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时间冲突,更好地促进学生能力的培养。 (二)成为法律硕士教育必修课是诊所法律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地位边缘化、师资不足、教师的工作量大而又得不到承认、资金和其他教学资源投入的非常规性等因素,直接影响着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和可持续发展。如果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必修课,那么上述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不用担心万一福特基金会这些外部资源不再支持,中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就会垮掉。实际上,我们也不可能一直依靠外部资金的资助来给诊所法律教育“续命”。诊所法律教育必须自己成长起来,走向独立。 四、法律硕士培养制度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之可行性考察 考察与研究发现,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不仅具有双向必要性,而且实践证明其具有现实可行性。 (一)诊所法律教育在法律硕士教育中的成功实践 据考证,我国目前在有权招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115所院校和科研机构中,有52所院校和科研机构是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占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45.22%;有42所院校和科研机构设立了不同专业领域的法律诊所,占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36.52%,其中,大多数院校以法学本科生为法律诊所的主要学员,也有一些院校将法律诊所作为选修课,允许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选修。我们经过调查认为,在已经开设法律诊所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完全有可能将现有的法律诊所应用到法律硕士教育中;没有开设法律诊所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可以为法律硕士教育创造条件设立。事实上,有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已经在培养制度中引入了诊所法律教育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的法律硕士教育就是其中的典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于2003年被批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自2004年至2009年,法学研究所共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591人。法学研究所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在全国率先实践了专门以法律硕士研究生为学员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与社会效果。首先,参与诊所法律教育的法律硕士100%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其次,在就业上,参与诊所法律教育的学生表现抢眼。除个别同学考博而未就业外,就业率为100%。就业单位中,既有中国证监会、中石油这样的中央企事业单位,又有北京等地党委、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也有不少像普华永道、竞天这样的跨国公司与知名律师事务所。为此,2006年12月18日,在全国法律硕士培养试办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暨全国第三届法律硕士论坛上,法学研究所获得“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和“优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奖”双项大奖。法学研究所作题为“打造豪华教师阵容,编写通用教学教材,开设法律诊所教育,实施人文培养管理,探索建立具有法学所特色的办学模式和社科法硕品牌”的经验介绍,介绍了其在法律硕士培养中开设诊所法律教育的经验做法以及对法律硕士培养的意义和价值,受到法学教育学界的重视。目前,法学研究所在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中,已经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学生12个学分的必修环节,要求所有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都要经过法律文书、模拟法庭、法律谈判和法律实践培养,而且均通过诊所法律教育的方式来实行。探索出了诊所法律教育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三层次教育模式,深受法律硕士研究生欢迎。目前,该校正在大力建设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基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招贤纳士,争取资金,创建全国模范刑事法律诊所;并以此为龙头,着力实施“教学强所”指导目标,推动法律硕士教育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推进“社科法硕”名牌战略发展。 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培养法律硕士的经验来看,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其可行性毋庸置疑。 (二)现行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与诊所法律教育的结合 在调整对中国法学教育从通识教育向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精英教育的相结合功能定位的转化中,法律硕士教育一直定位于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等方面需要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这一教育定位在职法律硕士培养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也是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在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宗旨也没有改变,而且不断强调其重要性并加大实践教学实施力度。例如,2006年8月3日,国务院学位办将全日制法律硕士实践教育环节从没有硬性学分要求增加到了12学分,增设了法律文书课(3学分)、模拟法庭训练(4学分)、法律谈判课(2学分)、法律实践课(3学分)等必修课程;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学位办的文件再次强调了12个学分的实践课程,并在法本法硕培养方案中,专门规定一个学期为实践教育环节。 我们认为,法律文书、模拟法庭、法律谈判、法律实践等课程完全可以用诊所法律教育来替代或者结合实施。不仅前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做法已经证明是行之有效,而且在其他一些院校的法律硕士培养中,也有成功的尝试。 此外,在一般的课程教学中运用诊所法律教育的方法,也有助于法律硕士的学习。实践性教育认为,教学理论与实践并不存在任何张力。相反,通过实际训练进行法学教育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来培育对法律更深的理解,并鼓励个人技能、价值观、判断力的发展。此外,通过学生积极的自我学习,实践性教育激发了学生的创造力,并且有助于职业认同感的发展。一个设计良好的训练有助于学生通过经验本身来学习。学生边做边学。教授可以穿针引线,并协助学生反省总结经验以实现传统的教学目标,例如鼓励形成法律上的洞察力、加强对实体法与法律原则和学说的理解。⑦ 五、结论:诊所法律教育应当成为法律硕士培养制度之必修课 中国创立法律硕士教育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担当法学教育直接服务于法律职业的重任。然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之后,除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外,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并没有完成其使命,反而其声誉有江河日下之虞。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容置疑,那就是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方法与法学硕士并无多大区别,用同一教案和方法教授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教师大有人在,法律硕士教育应有的实践性特征明显不足。诊所法律教育引进中国,给我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也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性机遇,并为“法律教育开启了一扇门,这扇门打开了长久以来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学实践活动之间的屏障,这扇门使学生在踏入社会之前不仅具备法学专业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更具备了实际操作的能力,适应社会工作与人际交往的能力。”⑧虽然诊所法律教在中国的实践、特别是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试验难说圆满成功,但是,我们惊喜地发现了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成功范例,而此,又恰恰契合了从单一的法律知识型人才培养转变为法学应用人才、法学研究人才和社会管理人才的共同培养的法学教育目标,符合了法学教育肩负为法律职业部门和全社会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历史使命。这无疑为已经备受争议的、亟待改革的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找寻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发展径路。通过上述论证,我们发现,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必修课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适时将诊所法律教育纳入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将诊所法律教育规定为法律硕士教育的必修环节,以切实保障培养复合型、实践型高级法律人才目标的实现。 中国法律论文:简述中国法律中人性关怀运用 众所周知,在依契约进入文明社会以来,随着心灵的弱化,感觉能力的增强。人性作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借着“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的潮流,在推波助澜之中一发不可收拾。“人性”这个词对中国这个礼仪之邦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也许是探索人性吧!我最初接触“人性”这个词是无意之中看到英国休谟《人性论》,这是一本具有深远见识的关于“人性”的大百科全书,不过这是晦涩难懂的书没看几多。由于学习精力上逐渐转移到刑法上,逐渐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也许是一个简单的社会问题,也许是一个简单的心理问题。 不论是法律也好、道德也罢。这些归属于上层建筑家庭的一员。都建立于经济基础之上,共存于社会这体现框架之内。人作为社会中的人,社会作为人的集合体。以为为中心的结构星系体系开始建构。“人性”应该处于其最优秀的位置。这一切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社会转型的各个方面,而且,在刑法体系之中无不体现着“人性”这一光环。从人性的视野去察觉“刑法”这一体系规范,刑法是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犯罪的优秀是行为,追根溯源还得从“人”出发,刑法规范本身就是对“人”行为的合理、有效地调控,着眼整体、兼顾局部,构建和谐世界,科学的刑法观念。这不仅仅体现其内部规范结构体现的协调,在其内部有其证成的基点,在其外部有其立足的依据。在这里,我着重浅谈本人关于其外部立足的依据,要想寻求刑法正当化,简单一点讲就是立法依据,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集于一身的人。人与人相结合所形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古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水亦载舟,亦能覆舟”这从某种角度上都说明了“人民”的力量。对于大众来说,人及其共性之处,虽有个别差异、例外,但不会影响其规范体系。其人性的共性是其正当性的前提和基础,满足人的需求是其自身演变的不竭动力,也许刑法本身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柔性色彩。人性的伸缩会不时呼应着刑法规范的刚性要求,使其在潜移默化地嬗变。这其中深刻的体现中相互作用力,不断发展的规律(意识作用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种意识地形成逐步演变成解决这一类问题的方法论,在以前社会形态中,罪行擅断、践踏人权色彩浓厚,“盖古代法与道德,宗教之不可分性,身份之不平等性,刑罚之苛刻性,罪刑之擅断性”。在依契约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不断闪耀“人性”的光芒,释放“人性”的能量。这一潮流在基于其古希腊罗马文化之星火之上,借助于这腐朽封建王朝压抑已久的“人性”能量迅速波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无不体现“人性的美”在美术作品中、文学艺术上等借助“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这一旗帜,尽情展现“人性”。突出人的作用,体现人的价值;改变以“神”为中心观念代之以“人”为中心。之后,人类认为自己的可以征服世界,征服自然的观念指导下,发生一系列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改革和革命的动力,深刻地影响了这一世界。“民主”、“科学”逐渐成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放眼世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成为两翼,资本主义也好、社会主义也罢,都追求民主,因为只有这样建立于人性基础之上的国家才能长久存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民主基础之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这是其存在正当化理由,是其存在的基点。与此同时,作为上层建筑之一员的刑法也应建立于这样的一个基点之上,最大限度的兼顾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使刑法本身就带有普遍性、抽象性,囊括纷繁复杂的个体差异。刑法适用对象这种开放性,不仅使其生命延续得更为久远,就像具体的法规条文随社会的变化会窒息会诞生。而超法规文本因其普适性而生命更长久。刑法的理论建构和价值设计无不体现“人性”这一优秀命题,从定罪、量刑、行刑上都因带上“人性”色彩,而软化了其刚性规范,更符合刑罚目的,更具人道主义、人文精神。 纵观刑法规范体系始终,无不体现和保障人权。陈兴良教授在其著作《刑法的人性基础》着手于从经验、意志、自由的角度出发更多地体现其带有哲学气息,而这也许是其适用差异化的对象而得以生生不息的重要证成。从罪刑法定主义经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志士的不懈努力从学说成为刑法上的铁则后,其限制刑罚、滥用权力,保障权力就成为贯穿刑事立法、刑事司法重要准则。这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势力取得的重要成果,由不成文到成文的转变。人的个性得到了张扬和自由得到了保障。 这种保障人权基于人人平等,当孤立的个人面对的统治阶级对其刑罚的诉求,对孤立的个人的倾斜,而立法者就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古典学派到近代学派变化中,刑事实证学派得到了长足地发展,犯罪的优秀由行为转变行为人,此时,客观主义盛行之风逐渐受到主观主义的冲击,客观主义被视为主观主义的外化,是主观意志的外在行为。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之中,不仅仅其法律依据宪法中有所体现,因为宪法中规定:“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总则中在分则中的具体体现。这里排除了年龄、职业、教育程度、婚姻状况………这些条件无不体现形式平等。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极大地解放了人们不平等思想,消除歧视观念。任何其他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其相违背,当人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却在程序上举步维艰(英美法系国家重视程序,不仅体现在其认定犯罪规格、标准;三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合法辩护事由}),当有人被精神病、“乙肝歧视”等维护时被认为是可笑的。犯罪构成要件中,我国现存的四要件体系出发,尽管其本身存在不相协调部分,在此不究,在主客观相结合四要件体系之中,无不体现着“人性的光环”。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略演讲范文 摘要:法律文化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构筑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现实孕育的中国当前法律文化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法律文化范畴,虽然它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在整体上无法创生现代法治,许多方面甚至成为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必须摒弃传统法律文化的阻滞因素,理性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加以本土化。同时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营造市民社会;公平立法,严格守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信仰;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 关键词:法律文化;现代化;法治;市民社会。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中国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较为明显变迁过程。这是一个从一元法律文化到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公法文化一枝独秀到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共同繁荣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单一强化政策文化到不断强化法治文化,从热衷于法律的工具性特征到认同法律的价值性特征的过程。尽管如此,变迁过程中的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之保守和落后性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它在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法律文化范畴,与现代法律文化差距仍然很大。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实现是构筑现代社会法治大厦的前提和基石,理性分析制约和影响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现实因素,科学构建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的理想模式,对“法治国家”的实现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一、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现实制约因素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可能离开社会的诸多现实因素孤军独进,而是在与社会现实因素的互动中逐步增加现代性,实现现代化。影响和制约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因素错综复杂,它们在影响和制约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同时,也使自身逐步走向现代化、民主化和理性化。 (一)物质因素 生产力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先进与落后、文明与愚昧的根本标志。生产力发展的特定阶段必然外显为相应的物化形式或物质因素,这些物质因素对特定历史阶段的制度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都将产生决定性影响,法律文化自然涵盖其中。首先,在法律文化现代性因素的生成方面,物质因素起决定作用。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过程就是法律文化内容日趋合理化过程,亦即法律文化内容的现代性因素不断生成和增长的过程。而法律文化的内容归根结底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物质因素,“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中国的生产力水平总体上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无论是劳动者素质、劳动工具现状和劳动对象范围,其传统性和落后性因素还占相当大的比重。这就从根本上对法律制度的完善化和系统化程度、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和科学化程度、法律规范对社会现实的反映和普适程度、法律硬件和软件设施的现代化程度、以及立法和司法技术的科学化程度等方面产生严重制约。使表层法律文化如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设施和深层法律文化如法律意识、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等的现代性因素较难生成,从而难以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 其次,在传播现代法律文化的深度、广度和效度方面,物质因素起着决定作用。尽管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制度等方面原因而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进度,但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不断趋于先进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法律文化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也是这一客观规律的生动表征。改革开放加速了这一现代化进程。但是,“春江水暖鸭先知”,法律文化的现代性因素最先是由精英层次的法律家和法律职业者所感知、理解和认可的。要使法律文化在深度、广度和效度上真正实现现代化,还必须有一个传播的过程。在传播现代法律文化方面,物质因素是基础,是前提,是条件。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无疑是关键因素。现代传播媒介和教育技术、现代的交通设施和通讯技术为法律文化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使法律文化的传播更广泛、更深入、更生动、更有效。中国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达和运用程度,与实现现代法律文化的全面传播所应具备的物质条件有很大差距,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更加薄弱。推进科技进步,实现法律操作和宣传技术的现代化应该是法律文化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在公民对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和接受能力方面,物质因素也起着决定作用。市场经济与其说是一种现代经济体制和模式,不如说是阶级社会先进生产力的特殊载体和外现形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在市场动作当中自然产生对法律调整的需要和依赖。同时,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主体本身也应该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素质,从而也就具备接受现代法律文化的能力。但是,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中国特别是中国广大农村现在仍然处于农业社会或者说是“熟人社会”,这种传统的社会形态不可能产生对现代法律的强烈需要,加上较落后的教育现状,也就决定了中国民众对法律文化较低级的接受能力。法律只有作用于现实社会生活才能成为“活的法律”。现代法律文化也只有作用于现代化了的人才能扎根开花,中国法律文化由于难有市民社会基础而难以实现现代化。 “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提出了变革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的要求,而且造成了实现这种变革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力量,因而这种变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中国独具特色的法文化传统的形成可以从自然环境、生产方式等物质因素中找到理由,那么同样,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也就是传统法律文化不再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必然。 (二)制度因素 现代法律文化离不开与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物质基石,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它又离不开以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制度和理性文化制度为基本组成部分的制度上层建筑这一基石。现代法律文化及现代法治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理性文化的基石上,现代法律文化本身就是理性文化的基本要素。 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基础。市场经济是社会发展难以跨越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的运作品质衍生出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自由、竞争进取的现代文化,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产生了对法律规范的内在需求,在市场经济的文化背景和现实需要面前,有关市场主体资格、财产权保护、合同自由、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法制观念不断孕育并日益现代化。所以,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确立开始了近代法治和与之相伴随的近代法律文化,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完善形成了现代法治和现代法律文化。法治及其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成为市场经济的反映装置、维持装置和推进装置。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近代和现代法治,就没有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近代和现代法律文化,这是历史发展充分实践的不争事实。而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环境下是只适合于人治和人治文化而排斥法治和法治文化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一直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作,与之相对应的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高度发达的集权政治文化,现代法律文化因缺乏前提和基础而难以生成。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终于被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现代法律文化才逐渐有了生成的土壤。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非常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样式,计划到2020年才能“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由此可见,现代意义的法律文化在中国的生成还需要较长的一个时期。 民主政治制度的健全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前提。民主政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和现代政治文明的全面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出印证了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和健全是社会发展无可阻挡的历史必然。西方的历史经验已经说明,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都是民主政治背景下的产物,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遭遇挫折的历史教训证明,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治只能孕育人治文化而不可能生成近现代意义的法律文化。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主的确认作保障,没有现代的民主政治,就没有立法的科学化和平等化,就没有执法、司法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就没有人们对法律严格遵守的自觉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只能是遥不可及的法治理想,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 二千多年的封建人治传统对新中国以来的政治制度文化影响颇深,虽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迫使政治制度趋向民主化,但由于没有民主法治文化的深厚底蕴,民主政治制度更多地体现在政治理论和制度设计上,在实际政治运作中有一系列的关系并没有理顺。比如,执政党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机关、司法系统内部关系等等。导致法律成为政策的附庸,既没有权威性又缺乏稳定性;导致立法主体混乱,“法律走私”现象层出不穷,法律缺乏统一性;导致司法成为同极党政机关的一个部门,“人财物”完全受控,独立审判徒有虚名;导致“悠久的中央动员型治理传统”仍然顽固存在,立法、执法、普法都成为一个又一个的运动和“会战”,把法治异化为“运动法治”。总之,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的政治体制本质上是以树立人的权威而非法的权威的人治模式,是一种人治文化丰富发达而现代法治文化严重匮乏的文化样式。要实现“法治国家”目标,实现由传统法律文化向现代法律文化的最终转变,必须切实体现“主权在民”的民主国家本质,建立健全的民主政治制度。 理性文化制度的确立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保证。理性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一对范畴,法律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理性文化。从西方法治理论与实践发展史上可以看出,纵贯西方法治的一根主线是对人类理性的呼唤。亚里士多德是率先提出法治主张与学说并最早提出“人是理性的动物”命题的西哲。大体而言,凡是法治论者多是理性主义者。理性是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但并非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能产生理性文化,如果国家实行集权政治模式,实行新闻、文化和教育专制,树立主义、组织和个人权威,不实现真正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现代法治三大基石之一的以“主体平等、意思自治、权利神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契约自由”为价值取向的理性文化就不可能生成,也就无法构筑现代法治大厦。 (三)文化因素 法律文化是文化系统中独特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精神文化的重要构成。”法律文化如同政治文化、宗教文化、伦理文化一样,是构成人类整体文化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受整体文化影响的一种亚文化。整体文化的内容和样式作为强大的文化背景深深地影响着法律文化的性质、发展进度和调整方式。 中国是一个几千年儒家文化生长繁衍的传统农业大国,文化中的惰性因素对中国现代化进程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和渗透力是不可低估的。传统文化中的“礼治”、“德治”导致的重礼轻法思想、“家天下”和“家国同构”导致的高度集权政治结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以及“集团本位”价值观导致的盲从和无视个体权利等等,与肇始于近代西方社会的现代法律文化形成鲜明对极。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我们尽管可以改变传统文化的物质外壳,但要更新它的深层内核却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复杂工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然建立了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无法可依已成为历史,但受传统文化的深层影响,再加上经济、政治制度的原因,“礼治”文化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法律还没有成为调整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律的效力、权威、尊严还没有在政治结构和权力运行过程以及社会的日常生活中树立起来。一些非法律的调整文化如政策、道德风俗、习惯甚至远古遗风常常不时地替代和行使着法律的功能,一个为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法律秩序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的二元结构存在着深层的矛盾。“传统不仅仅过去了,它还确确实实地现存着。……以致于历史每迈出一步,都必须跟这种传统势力发生纠葛,时而以之为前进、发展的凭藉,时而又力图摆脱它的羁绊。传统和当代是一对相生相克的范畴:传统制约着当代的进程,当代反过来改造和消融传统……”因此,推进整体文化的现代化,是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二、法律文化现代化模式构建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构筑法治社会大厦的前提和根基。西方法治实践历程充分证明了“没有这个由文化到政治,由抽象到具体制度的转化,就不会有近代法治”,同样也不会有现代法治。因此,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民主政治目标,必须首先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如前所述,中国自古以来的法律文化传统整体上无法创生出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传统文化还因其与现代法治的深刻矛盾与冲突,构成了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所以,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于中国而言是极其曲折复杂的,必须着眼中国社会现实,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问题。 1.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建立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市民社会。 着眼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集权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变,从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型和政治结构的变革中去寻找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历史动力,是一种科学认识方法。商品经济的形成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确立实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西方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总是与西方经济形态和政治结构的变革相伴随,这一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也必须首先从中国经济政治变革中寻找根本动力。 首先,“商品经济这一社会人类学的历史运动,同时伴随着文明社会法权关系与法律文化的深刻改变。”在分析法律文化的进步时,经济因素是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一个历史动因。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只能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传统法律文化样式,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导致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也形成了特有的法律文化样式,这既是历史现实,又是规律。可见,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根本动力之一就是实现经济的现代化,即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市场经济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其次,相对于经济因素来讲,政治因素对法律进步的影响更为具体和直接。第一,执政者的治国理念直接影响法律的地位和权威。西方自古希腊以来就形成的“法治国”传统与中国几千年对超越法律之上的“道德理想国”的苦苦追求而导致的“重礼轻法”就是鲜明的例证;第二,执政治者的政治主张为了能够得到广泛的服从,往往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具体化、固定化和条文化。从这一角度讲,法律就成了政治的一种反映装置,政治的每一个进步都会在法律中得以显现,亦即表现为法律的进步。要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离不开政治的民主化和政治体制的现代化。 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伴随的社会形式必然是与熟人社会相对极的市民社会。熟人社会又称为“乡土社会”,在熟人社会里,人们几乎不需要法律和法院。法律更多地是一种潜在的威慑。这样的社会形式自然不会产生现代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有自己独特的社会“语境”,这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又称为“陌生人社会”,它是“以城市为活动空间,以市民为成员而构成的一个阶级群体。”市民社会体现了与众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精神面貌。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这样刻画现代市民社会:“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威胁我们,如犯罪。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当我们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或飞机旅行,我们的生命便掌握在陌生人手中。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市民社会形成的直接后果是道德与权威的碎片化,道德控制社会的能力直线下滑。市民社会是多元的,权威趋于减弱并越来越分散,道德价值取向变化无常,法律成为共同的信仰,传统权威日薄西山,法院成了神圣的殿堂,习惯的力量减弱,权威受到质疑,对正式法律的需要应运而生,法律的价值性亦倍受重视,现代法律文化逐步生成。 2.正确处理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与移植西方法律文化的关系,促进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变。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本质上就是要建立一套与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并由现代化了的人所主动接受的动态法律观念价值体系。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巩固皇权神圣不可侵犯为宗旨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其具有的专制性、等级性、封闭性以及重刑轻民、刑罚酷烈、缺乏正当程序观念等特征而与现代法律文化根本对立,传统法律文化从总体上不可能再生现代法律文化。但是,也决不能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法律文化。应该看到,中国传统法文化曾给我们民族和国家增添了光彩,它向世界传递过智慧之火,它是一笔财富,同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体系一样,既有守旧消极的因素,也有进取积极的一面。我们决不能在一片废墟上构筑我们的现代法律文化。我们可以在剔除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核之后,对某些方面给予创造性的转换,使之附属于新的内核之上。当然,任何一种形式存在的传统法律文化,都必须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面前接受洗礼,“合者存,不合都亡,再也不能让旧的缠住新的,死的拖住活的。” 另一方面,世界法律的发展史表明,法律移植是落后国家加速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对中西法律文化的考察可以发现,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别,实质上是自然经济、产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差别,是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的差别,是封闭社会、半封闭社会与开放社会的差别,是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差别,是伦理社会与法理社会的差别。一句话,中西法律文化乃至整个中西文化的差别,是“古”与“今”的差别。西方国家为人类创造了发达的法律文化,这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作为在整体上处于落后状态的我们,必须大胆地移植其先进的成果。法国著名比较法学家达维德说过:“在法的问题上并无真理可言,……很多改进可以在别人已有的经验中汲取源泉。”只有不断地鉴别和吸收,才能不断地改进,我们不必过分惧怕移植西方的法律文化,马克思主义就是从西方引进,迄今已成为大多数中国人的政治信仰。鲁迅先生说的好:“虽是西洋文明罢,我们能吸收时,就是西洋文明也变成我们自已的了。”不要“一到衰弊陵夷之际,神经可就衰弱过敏了,每遇外国东西,便觉得仿佛彼来俘我一样,推拒,惶恐,退缩,逃避,抖作一团,又必想一篇道理来掩饰。”改革开放以来,传统法律文化与原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赖以存在的物质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封建政治权力为特点,以道德为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及以计划经济为特点、以义务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已经难以为人们在新的物质生活条件下的法制建设和法律生活提供有效的知识和经验,必须加以变革,实现向现代化的转变。影响中国法律文化变迁的外部文化因素主要就是西方法律文化。“一种法律制度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向他国法律制度借用材料以及将法律之外的材料加以同化的历史。”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使之本土化就成为完善中国法律制度、提高民众法治观念、推进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历史必然。不过,本土化是一个艰难复杂的过程,“法治最大的困难在于外来文化与本土环境之间的脱节,由于这种脱节使得这种制度无法在本土得到很好的运做。”在上世纪初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过程中曾有过“南橘成为北枳”、“画虎类犬”的教训。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可能又要归结到“市民社会”的语境中来。 3.公平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信仰。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表现出一种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它包含着社会对法的理性推崇,寄托着现代公民对法律的终极关怀及法律人的全部理想与情感。”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立法活动,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但是,法律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实现程度极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乱究的现象大量存在,法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社会公众与法律之间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内在紧张关系,表现出对法律的冷漠、厌恶、规避或拒斥,而不是对法律的热情、期待、认同和参与。究其根源,就在于长期以来由于传统的、政党的、国家的和民众的原因而导致的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而只要法律没有被信仰,“只要法律还没有被看成是坚固的堡垒,以阻止实施任何与法律相抵触的国家决定或党的决议,……社会就没有避免重复出现悲惨事件的保障。”法律信仰问题是整个法律理论的最高问题,它是法律的实施、功能、价值以及效益能否真正实现的文化支撑点。 在中国现阶段,实现法律信仰,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立法公平,包括立法程序民主公开和法律内容平等公正。“被人们普遍所遵守的法律必须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需要法律并实际感知到法所具有的神圣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如果认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况下可能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么大公无私的判决还能有什么意义呢?”法律制度可以完备,但如果法律只代表某个政党或者某个政府部门的利益,搞“法律走私”,法律不符合“法”的要求,不体现公平、正义等终极价值,法信仰就无从建立。第二,执法严格公正。这里的执法,既包括行政执法,又包括司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实现了“平之如水”,接下来的关键就是执法者。“执法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如果执法官作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那比一次犯罪祸害犹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执法环境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执法活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等执法违法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现象还表现相当突出。“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为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者的公正与否以及他们本身的法律信仰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正所谓“生殖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 4.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善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一堆废纸”。我国公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加上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和一直以来对法制教育工作的不够重视,造成公民接受法律的基础非常薄弱,在这样的法律文化氛围当中,要想实现现代化进而建立法治社会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多样的学校法制教育、举办更多的公民听证会等等,使公民懂法用法,强化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唤起公民对自由、平等等法律终极目标的追求,才能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和法治社会这一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恢复了高等院校的法律教育,并逐步在中小学阶段开设了一定的法律常识课,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以及在很多地方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传授,使学校法制教育缺乏应有的地位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为了能使学校法制教育真正承担起弘扬现代法律文化、造就现代法律人才的使命,改革已是刻不容缓。自上而下的全民性的普法活动自1986年以来已实施了三个五年计划,“四五”普法正在全面展开。通过近二十年的全民普法,为中国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打下了认知基础和民众基础。但在普法过程中,有一个形式与内容、主动与被动、目标与效果的反差问题,必须从理论上和技术方法上认真加以解决。听证会也是近年来得到较多运用的立法和法制教育形式,让利益可能受到拟议中的法律影响的行业代表、民间人士有充分机会参与其事,这不仅体现了立法的民主性,也使法律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树立“自己的法律”的良法观念,有利于法律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实现制度法律文化与观念法律文化的统一。 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是一个艰难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和市民社会共生共进的互动过程。但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并不会因为我们的愿望而化为现实,它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国家和政府的实际行动和共同努力才能最终生成,也只有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生成之时,才是“法治国家”的全面实现之日。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渊源模式 【摘要 目前中国的法律渊源呈现出以宪法为统帅单一制的制定法模式,具有特定的历史必然性,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逐步地显现出来,其最突出表现为制定法模式工具主义。 一、当代中国制定法模式的法律渊源[1 中国是制定法和成文法的国家,其主要法律渊源有摘要:⒈宪法。宪法是制定法的首要渊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基本特征是摘要: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根据,其他任何法律和宪法相冲突无效;宪法是规定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最基本的内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要严格。因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⒉法律。法律是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渊源,是全国人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在其闭会期间,可以由其常委会在不同原法律的基本原则精神相冲突的进行修改;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和调整除基本法律以外的社会生活的某一领域方面的法律。⒊行政法规和基本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那么,其合法性根据摘要:一是宪法;二是法律。国务院各部委所的规范性命令、指示和规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地位低于行政法规。但应注重的是,国务院根据人国人大授权而制定的有关改革开放的规范性文件不是行政法规,而是授权立法。⒋军事法规。军事法规是由最高军事机关,即中心军事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一般只及于军队内部。军事法规的合法性依据有宪法和法律。我们把产生于宪法确定体制的军事法规称为自主性军事法规,产生于法律授权的军事法规为授权性军事法规。从历史上看,我国已经有最高军事机关立法的传统,目前的中心军事机关也在行使一定的立法权。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为执行和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范围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地,并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因此,这种地方性法规又可以划分为省级法规和大市级法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多个经济特区,其立法是一种非凡性的地方性法规。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征制定的具有自治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其不同于一般地方性法规的特征是摘要:⑴其立法依据不是一般政府的权力,而是民族地方自治权;⑵立法机关只能是民族自治机关,而且只能是人大,不包括其常委会;⑶其立法权限较大,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作出变通性的规定;⑷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而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并由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⒎规章。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只国务院各部委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权限范围内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在各部委管辖范围内生效,其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它只是一种“准法源”或者是“参照性的法源”。地方规章是指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和部门规章处于同一个层次,也是“准法源”或“参照性法源”。另外,经济特区的规章效力和一般地方规章效力相同,其内容仅限于经济领域,经济特区的规章可以和全国性的法律有所不同。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的规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法律等方面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现在通常被认为是法律渊源。国际惯例也是我国的法律渊源,这种国际惯例是在按国际法行为必须的或正当的信念下形成的。 二、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模式之弊端 ⒈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的必然性[2。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是由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传统造就的非凡法源思维方式造成的。主要表现摘要:⑴从历史上,中华法系的主流是以制定法为法的主要形式,令、格、敕、例都是低一级的法的形式。尽管在历史有过以例破律、律例合一,只不过是一种例外而已。⑵从中国法律形式受外来法律形式影响来看,主要是以日本法、德国法为模式。而这两者是大陆法系,而大陆法系是以制定法为其主要形式的。大陆法系把制定法作为主要法律形式和中国固有的法律思想相吻合,易被中国人所接受。⑶解放后,中国的政治态度受苏联的影响,法制建设多以苏联为楷模,而苏联的法律形式也主要是制定法。第四,从理论上讲,新中国的诞生既社会主义在东方的胜利,也是中华民族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开端。中华民族以独立的民族国家形式在世界出现,必然强调国家主权及国家权威,废除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头上的不平等条约,非凡是新中国的政权性质和旧社会的根本对立。因此,需要制定法巩固国家政权,制定法便成为我国的主要法律渊源形式。 ⒉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模式的主要弊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关系不断地复杂化,使制定法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制定法的调整和社会需要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这集中地体现出制定法法律渊源的主要弊端,主要表现在摘要:⑴法律效力的滞后性和社会关系的相对超前性产生了矛盾。因为制定法的形成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即起早、审议、讨论、通过、公布等环节,其效力始于公布之日或者之后的若干之日。这时社会社会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甚至是巨大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是制定法所无法预见的。另外,制定法是对以前法律实践活动的阶段性的总结,又是针对未来生活规范的预选设计,也不可能包括所有的现象,更不可能未卜先知。因此,制定法对其制定后出现的新情况就失去了相当的针对性,制定法当然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⑵制定法的静态稳定性和社会关系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由于制定法是对一定阶段成熟的社会关系的阶段性的总结,一经制定就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不变性,因为在制定和修改上要受到很多的限制,即使需要修改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才能进行。这些因素就导致制定法具有更强的静态稳定性。相反的是,社会关系却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的,而且是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这种绝对意义上的变化性是和制定法的静态稳定性产生了很大的矛盾。而且,极有可能造成的是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化是对制定法规范的公然违反。⑶制定法的抽象概括性和社会关系的具体复杂性的之间产生较大的矛盾。由于制定法是一种具有很强抽象性和一般性的行为准则,它要对复杂的社会关系尽量地作出一定的规范,再由于语言文字本身所具有的抽象性的特征,因此,制定法只能作出一般性的原则规定,因而具有很强的抽象性。但是社会生活关系本身的复杂性,以及不断地发展变化性造成更高程度的复杂性,也就个案的具体性体现,那么,这两者的之间的矛盾就会产生一定的对抗。总之,制定法是不能解决这个矛盾的。⑷制定法的统一性和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之间的矛盾。我们知道,制定法是一种普遍性的行为规范,需要对各种具体的行为都要作出一定的规范,对他们都有普遍性的约束力,所有的社会成员必须一体化的遵循制定法的规定。可是,我国的地区差异很大,各地情况异常的复杂,尤其是沿海和边疆地区的发展极不平衡,非凡在文化、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差距巨大。在这样的不平衡的大环境下,适用具有高度一体化的制定法,而区分各地的具体情况。假如运用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统一的制定法,势必什么造成许多困难和其他的一些负效应的。 可以说,制定法所具有的这些一般意义上的弊端是不能运用制定法本身来解决的,不可以运用制定法的自我调节或者政策来代替法律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的。 三、中国单一制定法法律渊源的一个重大缺陷——制定法模式工具主义 法律工具主义指法律的适用主体把制定法仅仅当成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他们需要制定法时才予以适用,而制定法本身没有独立性的价值,是处于被他人利用的地位。制定法的这种工具主义主要表现为摘要:[3⑴制定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认为法律是实现阶级意志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刀把子”,法律的价值首先和主要的是维护阶级统治和镇压阶级压迫。⑵制定法是经济工具,主要是因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功能,那么制定法就是构成了经济实现的工具。⑶制定法是国家的工具,是指制定法国家是目的,是维护国家机器运转的手段而已。⑷制定法是政策性的工具,表现为法律使政策规范化、稳定化的工具。⑸制定法是道德的工具,即制定法是维护统治阶级道德和制约非统治阶级道德的工具。 制定法工具主义的最大弊端是对法治所造成的影响,因而,它是法治实现的最大障碍,也可以说,重视制定法也不上重视法治。其一,制定法工具主义违反了法治的基本要求。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摘要:⑴权自法出;⑵法大于权;⑶人从于法;⑷违法有责;⑸立法公平。这种制定法工具主义和法治间存在很大的差别,表现为摘要:首先,制定法工具主义宣称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阶级意志在阶级社会的永恒存在。其次,制定法工具主义为统治阶级乃至个人以及其所代表的权力凌驾法律之上打开了方便之门。最后,制定法工具主义弱化了责任意识,权力行为的社会制约性大大下降。[4其二,制定法工具主义强化了人治的理论基础。人治的基本精神是摘要:⑴法自权出;⑵权大于法;⑶人高于法;⑷责任失衡;⑸立法等差。这种工具主义主要表现为摘要:首先,立法公平的思想在这里被斥为异端,立法等差仍有坚实的基础;其次,对国家意志的强调也是制定法工具主义强化人治的重要表现;最后,制定法工具主义对法律的制裁功能的无限扩大强化了国家机构的控制功能,弱化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社会性监督,使人治盛行。[5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发展的方式与立场 本文作者:张浩书眭鸿明工作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一、中国法律发展应采用何种方法论立场 面对西方各种法治与现代性的理论,中国的法学学者应当表现出怎样的一个立场以及重要的,中国的问题是什么中国的法治建设要改变什么存在着一个中国的法律现代性问题吗又该怎样理解中国法律的现代性呢以及,该如何细致而真实地描述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脉络并进而阐释其内在的理论逻辑进一步,法治对于中国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是否已经构成中国人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下中国的法治又究竟处在什么样的一个阶段以及,中国当下的法律制度是正当的吗它与现代性的法律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联与法律的全球化运动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系也就是说,法律的现代性与当下中国法治之间有着怎样的相关性(或不相关性)或者,现代性的法律之于中国的正当性又将何在当下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又该如何可能换言之,法治到底如何面对中国国情这样,更进一步,设若存在一个“中国的法制现代化”问题的话,那么究竟该如何建设现代性的中国法律价值体系又该如何创建足以保障现代性的中国法律持续和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等等。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质疑“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以及反思“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所必须直面的前提性问题;同时,这也表明了当代中国法律问题的复杂性。长期以来,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方法论、特别是有关法律发展的研究范式及其立场上,人们要么习惯于以历史哲学或社会进化论为其阐释之基础,认为中国法律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条相对固定的发展轨迹,而且这条轨迹是由若干前后相续、彼此独立的阶段或形态所构成的,并且这一轨迹的运行走向又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如由野蛮之法到文明之法的嬗递、由身份之法向契约之法的转变、由封建社会法制向社会主义社会法制的历史演变、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要么习惯于以某种单一的理论或者一种意识形态来解释中国法律的现代性,把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看成是某种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比如把有关中国的法律发展看成是一个追求某种价值—规范体系(如法治型价值—规范体系)并且这一价值—规范体系自身又是不断完善的过程,再比如求助于自由主义的法治理论,还比如热衷于宪政主义,又或者认为中国法制现代性的精髓在于西方启蒙以来的两大思想传统“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中的任何一个,①进而把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同于“西化”或“西方化”;要么就是把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置身于“传统/现代”、“东方/西方”、“正式制度(国家)/非正式制度(地方)”这三组二元对立的文化结构之中,认为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实际上是一个法律文化的比较与选择、进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过程,是一个法律资源优化组合后的多元化的法律文化共同体齐步迈向现代性的过程;要么就是将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置于中国政治体制的历史变革和社会结构的变迁、甚至是经济全球化的宏大图景之中来描绘,把法律的现代性看成是依附于政治事实的、或者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甚至混同在政治的现代性与社会的现代性之中,进而认为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其实是一场伟大的“法律革命”。问题是,尽管上述四种分析范式都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也尽管这些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描述或多或少都能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脉络与现实轮廓,但是由于它们没有保持对于西方法治与现代性理论的足够警醒与警惕,同时也没有准确地把握中国现代法律发展的未来走向,因而在“仓促之间”,它们不仅失去了对西方法治与现代性理论进行批评与反思的能力,而且还草率地把西方的法治与现代性理论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直接勾连起来,从而忘却了法制现代化之于中国的立场和中国自身的品格。结果,它们不仅没有确立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实践性的问题意识,也没有提升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分析理性,因而它们不仅没有生产和再生产出有关中国法律发展的知识类型,而且也没有深入思考“法律的现代性”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甚至还忽略了在“法制现代化”与当下中国社会大众日常性的法律生活及其感受之间建立起有知识意义的关联,进而使得中国的法律人无法意识到当下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描述和理论建构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都是建立在西方法律发展的知识传统之上并一直受到“西方文化霸权”的支配、而不是中国自己的;为此,就连同2006年年底两位学者提出的当下中国的反思性法制现代化的观点,②他们不是“将西方发展经验的偶然转换成一种普适的历史必然”(邓正来语),就是重新陷入一种“新的西方中心论的现代化范式”的支配之中。③因而,这些论断无疑又都是有问题的,甚至非常地简单化。我们究竟该采用何种研究范式或方法论立场来对中国的法律发展、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进行描述才是合理、客观的,才更贴近于真实的中国法律的历史生活呢又究竟该以怎样的立场来观察并反思当下正在行进之中的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律发展,并对中国的现实问题进行理论化处理,以期体现中国法律发展的主体性的同时,更多当然也更自主地参与到世界法律发展的运动当中,从而在世界结构中从“主权的中国”迈向“主体性的中国”④我们提倡一种从法律实践或法律实践史出发、也即“走进法律的现实生活”并以“法律文化的持有者”和“法律实践的参与者”的“内在视角”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律的现代性问题。换言之,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研究立场应当摆脱经济实践、政治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束缚,回归到中国的法律实践当中来,应当以法律人的眼光、特别是要尝试着以司法者而不仅仅只是以立法者的眼光来审视中国法律的发展问题,力求从社会生活方式的角度来理解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不仅要充分注意法律的实践理性,注意实践中法律知识类型的细微变革,而且要特别留意中国的法律发展所要直接针对的现实问题(比如这种问题是如何产生的,是如何被“问题化”的,又是如何不断地将各种具体的现实问题卷入到这个问题工厂的生产机器中的⑤),留心各种活生生的但却也是直接的、来自法律制度的行动者以及法律制度所必须面对或即将面对的一般人的法律生活经验与感受,因为对于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我们不仅是观察者,还是参与者,更是行动者。为此,我们应当是坚持从实然层面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及其特征进行检讨,要明确真正符合“现代性”意义的思辨应当是摆脱了以逻辑学、语言学规范分析基础之上的、认识论意义上的“形而上”的思辨,①是返回法的形而下、返回实践性的问题思考。为此,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必须一反过去从理论前提或概念出发的认识方法,必须一反过去的那种宏观的认识方法,力求从微观的角度、从认识实践出发,以生活化、细致化但却又是专业化的法律职业意识、知识和技术来关注中国法律发展的理论以及理论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及其处理问题的方式;既要全面了解西方的各种法治与现代性理论,了解西方现代性与西方法制现代化的复杂情势和多元方案,也要充分注意西方的理论预设与中国现实的法制实践之间所可能存在着的对抗和冲突;既要关注理论的结论以及具体的实践措施和政策,也要对现行的法律理论和具体的社会实践措施和政策进行反思、检讨与批评;既要照顾到客观现象(如司法实践中中国法官所采用的形式多样的策略),也要照顾到主观现象(如社会民众对待法制现代化的态度);既要分析国家的立法规划、法律政策和司法任务,也要叙述某一法院内部机构的日常运作,以及揭示具体司法活动中法官的个人意志与司法行为的选择及其二者之间的关系,还要关注法律制度所必须面对或即将面对的人(如诉讼者)的心理与特点,也即就是要通过法律来理解生活,理解法治对于中国人意味着什么,并进而尝试着把中国人细分为“‘法律生活的游离者’、‘法律面前的求助者’、‘法律活动的参与者’、‘法律困境的反抗者’”四类,以期理解法治与当下中国社会大众日常性的法律生活及其感受之间的关联,进而把握法治究竟该如何面对中国国情以及如何选择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行动策略和行动路径。为此,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应当从规范/规划的法律发展观转变到实践的法律发展观上来,语境化地理解中国法律发展进程中的问题,注意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而不仅仅只是关注那些没有问题根基的“形而上”的思辨,更不是去关注科学真理、终极价值与基本问题的探求;应当注重个别案例,注意中国法律人的个性化努力,以及关注这种努力对于制度的形成所可能起到的作用,而不仅仅只是注重那些一般性的问题,或者不仅仅只是关注具体“事件”或“过程”所反映出的社会结构或制度关系。这样,欲要做出中国法学之于世界的贡献,那么中国法制的现代性就不仅应当体现出中国法律发展的自主性,而且“其优秀还在于根据关系型视角形成一种根据中国的中国观和世界观,并根据这种中国观以一种主动的姿态参与世界结构的重建进程”②,因为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现代性的法制,更是中国的现代性的法制。唯如此,中国较之于西方,才能够从依附关系转换为自主关系,而西方较之于中国,才能由强制性的支配关系,迈向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二、中国法律发展方法论立场的实践(史)反思 从法律实践或法律实践史出发、也即“走进法律的现实生活”并以“法律文化的持有者”和“法律实践的参与者”的“内在视角”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律的现代性问题,在我们看来,这一视角和立场至少包含以下几重含义:首先,它要求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去观察并了解和思考这个社会以及这个社会所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熟悉社会问题所包含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因素,并且熟练法律实践和法律操作。也即要以法律为起点,了解这个社会中的法律制度及其在实践过程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以及其所需要采取的具体策略和其所体现出来的实践的逻辑;也即是要在法律人的知识智慧和专业化的法律职业技术的意义上,了解在特定的社会情境系统里中国法律制度的制度角色和制度能力;要从立法者的眼光转移到司法者或解释者的位置上,了解“立法为唯一法律”这一理论前设背后所隐藏着的法律供给主义以及所存在着的诸多困难和风险(如国家的法律供给与社会的制度演进之间的冲突),③并对我国现行的主要以借鉴和移植西方制度为特征的、以法律制度建构为中心的法治发展战略或“变法”模式进行反思,以及对把立法作为国家推动现代化变革的重要机制进行严肃地批判,进而尊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合谋共生,承认“社会中的习惯、道德、惯例、风俗等从来都是一个社会的秩序和制度的一部分,也是其法治的构成部分,并且是不可缺少的部分”①。这样,我们在解释社会现象时,就不仅要关注制度(或结构),而且更应当关注个体行动者(或行动)及其行动策略;我们要力求从实践出发,并充分“移情”,深入到中国法律人丰富的内心世界里,从而尝试着以主体的地位来解释和理解中国法律人的行为,进而“拨开制度的云雾”,看到法律制度背后人的力量及其个性化的努力。毕竟,人的行动并不只是被他生存其中的制度(正式或非正式的)所刺激、鼓励、指引和限定的,与此同时,“事件”也不仅仅只是现时各种制度、社会关系(结构)复杂作用的产物。②这样,具体到司法活动领域,就是既要一反仅仅只关注所谓的司法原理的传统做法,也要反对制度主义的分析进路,不再视“诉讼人为既定司法制度的消极的接收者,他们还是直接影响和塑造这一制度并创造制度绩效的行动者”③,同时也要理解面对现实而具体的问题中国法官要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以及能做什么,怎样去做,怎样才能做得更好;要知道在现实的困境中,中国法官之所以能够成功将纠纷事实裁剪并重构为案件事实,并对具体的社会—文化情境做有效且地道的回应,是因为他们在具体塑造角色的过程中,依凭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依靠丰富的生活经验与生活智慧,并参照他所处的社会—文化情境系统的具体要求,尽可能多地排除了其角色集合中的矛盾因素,同时汲取并重组了他所承担的其他社会角色中的有利因素,进而在此基础上以一个综合性的角色(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多面手”)进入司法的。当然,了解、熟悉法律的实践无疑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们还必须联系自身切实的社会实践与经验感受、力求从“生活中的法理”为切入点来展开对法律问题的经验性分析,进而揭示出包括法律没有明确说明但却体现在实践中的各种原则和做法,也即“实践的知识”,并看到法律在官方表达层面背后的运作实际,体悟法律话语和法律制度实践中的智慧,从而说明并理解现实和社会的力量,最终发现中国法制现代性历史进程以及当下里的特有品格,而不是将目光停留在法律公开宣示的目标或法律制度无论是官方化的还是大众化的表达上。毕竟,任何逻辑上合理的命题或程式都不能确保真理,任何固定化的制度或齐整化的规则更是不能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的。生活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一些普适的制度或法律概念往往就会在某个狭窄的地方受到了挑战。④特别是对正处于社会变革和法治建设时期的中国而言,制度变革的真正合法性和正当性必定只可能是我们的生活体验。由此可见,强调从法律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实际上也是倡导一种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的语境化的内在视角,也即提倡有关法的现代性因素的思考,不仅要站在立法(制度)的角度,而且也要站在司法(实践)的角度;不仅要关注具体的法律制度与技术问题,比如承认法制现代化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便是要制定能够配合现代社会运作的实际需要的法律规范,而且也要出于知识的目的,出于对法律的信仰,更应当进入法律的社会实践,并把法律话语和社会实践联系起来观察和反思中国法制现代化这一其实是世俗且具体的活动。其次,强调法律的实践品格,还要求中国的法律人在考虑推进中国法律发展所采取的行动路线时,既要注意国家或政府所从事的、“自上而下”式的法律的制度建构和制度推进,也要充分注意并仔细考察当下中国因特殊的社会结构造成的民众对待法律的心理特质,⑤更要了解他们在日常的法律生活中的主张以及官方的法律话语表达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到底居于什么样的地位,并发掘法律在中国人生活中的意义。换言之,也即要在现代化的语境之下,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律发展找到一个现代法律之为中国的内在理由,找到区别于他国而自立于法界的中国特色,也即努力寻找到现代性的法律之于当代中国社会民众的权威认可和法理认同。毕竟,唯有法律实践才是法律知识和法律价值的创造者。相反,若是忽视了这一点,那么从制度表达或官方话语及其实践的层面来看,缺乏信赖基础的现代性法制,缺乏法理认同和内心认可的法制现代化,不仅无法在群体的认知层面上获得合理性,而且一旦实践起来,在特定的语境中还会反过来继续侵蚀他们自己本来已经不那么坚实的社会公信力,使得中国法律人即使在与民众基本立场一致的情况下也会因为显得“矫情”而没有办法切实地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进一步,话语是(discourse)带动政策的,并且又是以实践(practice)为手段的。①这样,中国社会若是要为自己的法制现代化建设生产出自己所急需的法律知识,那么,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就必须转化为一种场景化的实践,同样,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研究、包括对当下的中国法制及其改革的研究,也必须反思自己惯常表现出的制度层面上的宏大叙事,反思自己微言大义般的凌空蹈虚,进而着力于、甚至在一个阶段彻底地转向于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具体问题的场景化考量,将法律发展的原理与不同的城市、农村、群体、组织、活动领域等场景因素相结合,将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与具体的政治制度、与具体的社会结构和“运作场域”联系起来,在具体的场景中分析推动法律发展的不同要素、阐述法律发展以及法律运作的不同逻辑、策略以及不同的方式。换言之,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总体而言,它就必须反对以抽象的所谓永恒价值作为对法律制度和规则的评判,而是注重特定社会中人的生物性禀赋以及生产力(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把法律制度和规则都视为在某些相对稳定的制约条件下对于常规的社会问题的一种比较经济化的回应。”②因而,在这一视角之下,现代性的中国法制,既必须成为国家和社会管理中一种常规的治理方式,也更必须成为日常社会生活中人们交往实践的一部分;唯有如此,法制现代化的理念才能转化为一种具象的治理实践,一种鲜活的生活事实。同样,中国的法律发展及其当下进行中的法制改革,也必须回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从而才能够为当下的中国社会谋福利并让当下的中国社会受益。相反,设若我们没有贴近自己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对别人的具体法律实践又不是很了解、或了解得很片面的话,那么我们抓住的只可能是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影子。实际上,就中国而言,法制现代化中诸多问题的有无,可能并不是或并不只是导源于我们所归因的制度因素或社会因素、政治因素,还可能包括其他制度的或非制度的因素。而后者,尽管有时往往更为重要,比如它们很可能为正式制度提供制度资源上的支持,但也常常容易被人们忽视。为此,如果说这种去语境性的有关法律发展的知识在西方还有它的适用性的话,那是因为它对于西方来说是内生性的,是建立在西方法律发展的经验基础之上的,是“土生土长”的,所以很多语境性的因素在其理论中是没有必要言说的;然而,如果我们不加反思地把它照搬过来并适用于中国这样一种后发型法治化国家,运用到对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策略制定或标准的指导上,那么,结果自然就会是以西方的理论来认识自己。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法制现代化的语境因素对于法律发展的具体过程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三,强调法律现代性的实践品格,强调法制现代化要面向生活,服务于生活,要回报大众并回溯社会,这样,我们就不能仅仅只是关注理论自身(比如逻辑上是否自恰)而轻视理论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否则,我们不仅会人为地割断理论与历史上或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迫切问题之间的紧密关系,而且还会割断历史上的问题与我们当下的现实生活的联系。因此,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研究,就必须回到历史的同时,也回到现实;并在过去的、西方的理论与中国的、当下的现实之间建立起联系。这样,我们在理解过去的时候,也获得了对当下生活的感悟力。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在把握现实的同时把握理论,在把握历史和现实的同时,把握人类的普遍命运。③当然,也正是因为此,我们便不可避免地要在当下、在中国的法律场域里重新审视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之间的关系,并在中国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完成对西方“现代性”社会制度的观察与研究以及对中国自身文化的反思、对自身传统的批判、对自身制度的改造尝试,既不简单地把“传统”视为“现代”的对立物而予以否定,也不把任何名为现代性的事业都看成是对传统观念、制度的全面剔除和取代;最为重要的,还是要解决掉我们社会中存在着的法律问题。为此,我们可能更需要的或许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眼光,一种同情式的理解,更需要从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需要的角度来论证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要求。这样,我们也就能够发现并承认,尽管“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范畴不同,也尽管它们在治理国家和社会中的方式与特点也不同,但他们的地位和功能对于当下的转型中国这样一个复合型的文化共同体而言却是非常重要的,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既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长期以来,尽管以往的有关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的研究虽说运用到了历史学术语,可是却都未曾提及———更不要说解释了———中国法律制度发展之最显著和最特殊的特点,即它的历史意识:它对自己从过去到未来的历史运动的自觉,对本身之前进和发展的品格的自觉。换言之,这种历史自觉,是指它对其本身之历史延续和发展的察觉,以及它对于自己作为一个共同体的进取特性的意识,以及它本身从过去到未来的运动。虽说有点儿闪烁其词,但部分作为这种疏漏的结果,其所揭示出来的、有关中国法制发展历史的构成要素虽反映了它在结构上的统合,然却忽略了它的动态个性,忽略了它在实践中所可能展现出来的多元逻辑以及在时间中的真实发展。例如,这些要素并未解释清楚清末法制为何或者如何发展成了19世纪末期或者20世纪的法律,后者尽管遭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与渗透、但在许多特征上却都跟传统法制完全相同,或至少是与之有着继承关系的,而又在另一些特征上,则如果不是在种类上也是在程度上与之有着基本的差异,换言之,它没有把传统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每一个特征和所有其他的法律体系的特征关联在一起,而只是简单地把法律发展依附于政治实事,进而也就没能很好地解释究竟有哪些因素被遗弃了,而又有哪些因素被得以创造性地转换了。由此可见,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问题的研究,就不仅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观念史,而且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制度史,更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实践史。当然,也正是基于此,那么对于当下中国的法律发展来说,现如今面临的最急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修订我们的法律规范体系、变革现有的法律制度,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倒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得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第四,当然也是紧接着上面的分析,提倡从法律制度的当下实践以及实践史的角度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制的现代化,还意在提醒我们在对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进行研究时,不仅要注重共时性,而且同时更要历时性地集中关注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的过程,也即将中国法律制度的实践和实践史视为一个未定的过程,一个不断实践和革新中的过程,将中国的法律发展视为一种参与、构成并推动世界法律发展的物质性力量,一项未尽的事业,而不是简单化地将其归结为某种诸如东方传统、西方、现代性的单一建构。这一点很重要。的确,法律实践的时空不应该被缩小,它必须既包括历史的与现实的法制实践,也必须包括中国和外国的法制实践。特别是随着国际化、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团体化的趋势日益凸显,那么介于地域之间各实体之间和平共存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网络的重要度势必逐步上升。这样,新型的法治势必就要反映各种因素互相依存的复杂的关系性、相对性。当然,在这里,平面的非中心化将成为最基本的趋势,而这又将意味着多元的法律体制的出现,以及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有赖于不同层面的同期处理和结构连动。当然,也恰恰正是在这里,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法文化才可以融合。①的确,就当下中国所参与其间的世界结构而言,经济的全球化无疑使得当下中国的法律实践与法律制度的发展一下子都置身于更广阔的公共空间当中。当然,正是在这一空间里,传统与现代、三维的(天理这样,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就不应当仅仅只是在西方法制现代化的延长线上来被理解或阐释,而应当被看成是独立自主的、但却又是世界法律发展和法律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也正因为此,中国法律制度的实践进而也就获得了更广泛的世界意义。与此同时,在另一层面上,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也已经在中国现代性的社会结构和多元化的法律实践场域中开始了自我反思。就当下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而言,“转型”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无疑不应简单地理解为目的先导的从一个社会类型转成为另一个社会类型,而应看作是一种持久的、多元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并存以及产生新型社会现象的混合。换言之,作为一个过程,“转型”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意味着整个社会将由传统渐入现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无论中国社会的结构还是形态,就都将会由多种成分构成。这样,对于当下中国的法律发展和法治建设而言,不仅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而且农业社会、城市社会或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的社会相混合的现实国情,以及由此带来的多种知识、多元文化和多重秩序并存的格局,一方面,既是当前任何一项全国性的法律制度在制定时所必须充分考虑的因素,另一方面,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中国的法律制度为顺利达至其预期的目的或产生必要的效果而在具体的运作中所不得不采取的策略。为此,对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而言,当下的研究就必须从混合社会的历史实际出发来创建新的理论概念,就必须从法律实践的经验总结中提炼出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逻辑,进而指引中国法制现代化未来走向的可能方向,从而形成中国乡村法制与城市法制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换言之,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多样化及复杂化,以及社会知识的开放性和世界性,使得我们只有着眼于实践过程,才能避免现有的单一类型理论的不足以及由此带来的理念化了的建构的误导,尤其是意识形态化了的建构的误导。与此同时,也只有着眼于实践中未经表达的逻辑,我们才可以把握不同于现有理论框架的新的概念并寻找到超越现有知识图景的一条可能的道路。①第五,从根本上来说,这一视角实际上是要求我们改变以往所习惯的从法律制度或法律条文出发来看问题的方式,尝试着从中国法律人的日常法律实践、特别是中国法官的日常司法生活中去看待这个世界,从生活中的法理(lawinaction)去理解中国法律的现代性,去理解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把中国法制的现代化看成是我们的日常生活需求,而不仅仅是某种外部要求的产物,或者是对外部社会压力的某种反应,甚至是对外国投资者要求的满足,更不是国家强加于社会、知识精英强加于普通民众的东西。因为后者,往往会简单化地把中国的法律发展,变成是中国对外关系史的一部分,会把现代法律制度在中国的建立,认为只是回应某种外部挑战的结果,那么在这样的意义上,这套“现代的”制度因而也就仅仅成了外部力量强加于中国社会的东西,成了国家强加给民众的“制度枷锁”,而与中国在同西方文明相遇以前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要求无关的,或者与中国社会内部生活的日常需要无关,进而使得它可能会忽略中国社会自身的问题和要求,因此不能真正了解中国社会。②应当承认,现阶段中国社会中的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机制无疑是多重的,分散的。但是,任何制度建设却又都不可能穷尽关于一个社会中法律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所需要的全部信息或知识,这样,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中国的法律实践就不得不面对并尽可能地考虑那些来自国家规划生产之外、根植于社区生活合理性之上的、非正式的知识传统与社会规则。③比如,与西方宪政制度下法官更注重规则治理不同的是,中国基层法院的法官、特别是农村社会里的广大人民法庭的法官在日常的司法活动中,经常需要面对和考虑的,其实不仅仅是规则问题,还包括“吃多少荤油多少素油、口粮中几斤黄豆几斤绿豆”等这样更为细致的技术问题。这样,为了解决好具体的纠纷,尽管他们需要的更多的是一种被称为地方性的知识,而不仅仅只是恪守职责、执行已有的法律规则,但这种知识却“又不是关于地方性规则(四个儿子谁应该多负赡养责任)的,而是关于地方性事实的(比如山里寒冷,老人要吃荤油等等);换言之,他的知识实际上已经超越了法律。也超越了礼和传统。”①由此可见,当下中国法律在其具体的运作中,必须尽力沟通转型期国家与社会的断裂以及调和因这种断裂所导致的两种不同的运作逻辑,进而兼顾法治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从而促成国家法制和内生于社会生活的自发秩序的沟通与合作。否则它就无法对社会中大部分变动不居的现象做及时、有效且地道的反应。这样,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就都必须尝试着把这些知识或知识结构系统化进而提高到理论层面。最后,但或许却是最为重要的,就方法论的立场上而言,提倡从法律/法律制度的实践或实践史的角度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意在避免在缺少经验研究和经验知识的积累的基础上简单地进行所谓的方法论反思,而后者往往会在不自觉中陷入就方法谈方法的所谓的“方法论的瘟疫”之中。换言之,纯粹的逻辑思维并不能给我们任何关于经验世界的(有用的)知识。这样,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方法论反思若是陌生于中国的司法和法律实践,没有深入中国法律的实践并在其中有所发现,进而缺乏对中国法律实践的制度环境、社会条件和法律文化的全盘关注,而只是引经据典,但却又不熟悉典章背后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问题所在的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进而没能对当下中国法律人在角色扮演时所处的具体而复杂的角色环境做同情式理解,因而这些分析与批判当然就会不着边际。 三、如何重构中国法律发展的方法论立场 当然,这一视角并不意味着无视或者否认中国法制现代性事业中外部因素的存在,甚至也不意味着试图降低这些外部因素的重要性。其实,这一主张首先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的信念,即通过把中国的法律发展置于中国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情境中加以理解并反思,并挖掘出它所要针对的现实问题,还原出问题所在的整个社会—文化情景系统,以及这些现实的问题最终又是如何被解决掉的,才能重新认识理论之于历史和现实的意义,从而才能进一步确定其性质、力量和限度。同样,现代性的法律若要在中国良性运作,现代化法律制度的实践若要能妥当地服务于中国的社会生活,那么它就必须考虑它所处的社会—文化情境,就必须与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系统相协调。换句话说,“法制是从社会中生发出来的,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②,而一个民族的法律实践,则创造了它的现代性的法律。这样,我们也就必须承认,中国的法律发展就必须将中国人现实的社会秩序和可欲的社会生活作为基础和根据,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必须尊重中国人的切身经历和生活感悟。其次,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还意在提醒我们应当从经验上考察中国的法律发展问题,并结合历史条件和制度环境来分析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进而将中国法制的现代化研究建立在对中国社会法律生活经验性的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不迷信价值和理论的普适性,力求避免陷入抽象的“大词”和脱离语境的无休止争论中,要尽量地考虑它的复杂性、多面性和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性。毕竟,作为一种知识,法律并不只是一种中立的技术或实践,它的非自主性使得它必将与经济、政治,甚至是社会普遍流行的道德、价值观念和文化等因素相关联。比如,法律与政治无涉的认识就只可能是一种“虚假意识”。换言之,当人们感觉不到法律与政治的关联时,恰恰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有着高度的政治共识。③也正是因为此,对于西方(主流)法律知识的、脱离其具体语境的自我迷醉,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知识学的“那喀索斯”。的确,既然知识是植根于特定的意义体系和社会情景之中的,是语境化的,那么,脱离具体的社会背景、即超出地方性的限度,知识自然也就没有发言权了。同样,一项法律制度具有什么样的功能,能发挥多大的功能,都取决于其所在的社会—文化情境。为此,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即是要求对现实提出真问题并给予这些问题具有现实意义的解释,是要“从实求知”。然而,当前中国法学的知识谱系,却充满了对实际法律生活的想象以及对法律事实的任意切割,缺乏对司法和执法的制度环境、社会条件的全盘关注,缺乏对特定社会条件和制度环境下的司法的同情和理解,表现出很强的教条主义倾向和泛道德化情绪。①这样,要勾勒出当前中国法律发展的轮廓,辨识其知识谱系和话语基础,就必须在法律话语和实践的互动中考察“行动中的法”,必须从中国法律人在司法和执法的过程中考察其运用的法学知识,辨析其背后隐含的法学理论,考察中国法律人对特定社会事件的评论话语背后所隐含的逻辑,以及这一逻辑对法律实践的实际影响。毕竟,不仅真正的知识只可能源于经验(培根语),而且,“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地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②再次,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更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中国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为建构公共领域所扮演的积极角色,以及法律运作的对话理性,从而意识到中国法律人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运动中的可能贡献。换言之,法治的内在基础在于职业法律家阶层,中国的法治之路要靠中国的职业法律家阶层开创,毕竟法律职业共同体是现代法治的保护神。③为此,对于中国法律实践的特别关注,还应当超越教条主义的藩篱进而注重法律实践经验、特别是司法经验以及对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应当超出个人主义的范畴而注重主体的相互性;而对“交往/对话理性”的坚持,又意在提醒我们注意,现代法所包含的结构性矛盾只有在中国法律人的积极作用下才能在“法律场域”中得以缓和或缓解。具体的,比如,转型中国社会里的纠纷处理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由多元且混杂(包括前现代、现代以及后现代的各种要素)、冲突(包括正式制度内部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范之间)的知识群通过法官的积极疏通、引导进而展开对话、沟通或交流从而整合成秩序、内化成制度资源的过程,都是来自法理社会的知识传统与乡土社会的本土资源、是国家制定之法律通过与地方性知识的相互合作来共同完成的;而法官,在此当中始终都是一个行动者的积极角色,进而发挥着极强的制度和规则创造力。换言之,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多元法律体制的出现,使得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有赖于不同层面的同期处理以及结构联动;这样,转型司法里的中国法官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就不仅会遵循了“在地”(onground)的经验和相应信念的法,也即遵循了“地方性的知识”和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规则,而且还积极沟通了抽象的法律世界与真实的生活世界、整合了法律知识和生活情理的。当然,又正是通过法官对纠纷的细致处理、特别是通过调解机制的运作将大量的民间纠纷带到法院或者纳入规范化的渠道,以及通过对规范人们社会生活的地方性知识的吸纳并改造、进而内化为制度资源,从而使得抽象的法律逻辑与生活逻辑得以展开积极的对话和交流;甚至,这种沟通在法官的积极牵引下还可能达到一种“理想交谈情景”(哈贝马斯语)。那么,在这一视角下,我们看到,转型中国的司法及其运作策略,实质上是中国法官充分利用中国“传统”与“现代”的、“东、西方”两种文化之中的法律资源,并又超越两种司法模式而采取了一种更为实用的司法操作术。换言之,若仅以东方的、传统中国的纠纷处理模式,那么,当下中国的司法无疑难以回应已经“现代了的”社会,无法为现代社会里的纠纷提供地道且妥当的“处方”;而若仅采用西方的、所谓“法治型”的纠纷处理模式,则必然无法与正处在转型时期的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系统相协调,进而生产出能为当下中国人普遍消费得起的法律产品,从而解决当下中国社会里常规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其实,透过这种法律产品的生产过程,我们又能够清楚地看到,转型中国的司法及其运作,实际上已经“超越法律”(overcominglaw),并且打通了“传统”与“现代”的沟壑,沟通、融合起了“传统”与“现代”的精神,以及最重要的,达成了“东方”与“西方”两种法律的共识。也就是说,当下中国的法官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质上是充分利用起了东、西方两种文化之中的法律资源,并又超越了这两种法律文化中的司法运作的固有模式而采取了一套更为实用的司法策略。当然,也正是在这一法律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东方”的司法运作模式(“调解”)与“西方”的司法运作模式(“审判”)在中国的司法场域里已经形成初步的分工并且相互合作,进而共同推动着问题的顺利解决。从这个角度来说,两者之间实已无区分开来的必要了。最后,从中国法律的实践出发,还提醒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于各种法治的“悖论现象”或者所谓的“法治乱象”之上,承认无论从其中任何一种理论传统来看,转型中国的法律实践都存在着悖论的一面。我们需要了解和解释的是(从西方理论看来是)矛盾的现实,是要表述中国法律实践的各种可能行动路线,而不是争论哪一个理论是唯一正确的理论。这样,我们就不会坚持以一种理论压倒另一种理论,也不会再长期陷于无谓的意识形态的争论之中。相反,“正是悖论社会的现实以及现代传统中的实践和理念传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学术理论和发展道路的方向。”①这样,我们便会承认转型中国法律实践的多面性,并注意到各种理论在解释中国法律在“表达”与“实践”上的距离是怎样并存的,它们之间在知识上是怎样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又是如何互动和隔离的,而不会去坚持把片面的真实当做唯一和全面的真实。当然,其实从另一个层面上来看,“法治悖论”或者“法治乱象”的存在,却也恰恰反映出中国的法制建设与法治实践正欲从当下的诸多困境(这里既包括社会的、文化的,也包括理论自身的)中为自己走出“泥淖”寻求到合法依据,组织和动员起一切有利的社会资源,进而摆脱传统的束缚,抵制现有体制的掣肘,从而减少前进中的阻力。为此,我们必须要做的,就是超越这些理论之间的对立,做出有目标的选择与融合,并结合中国的现实,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理论。由此可见,对于中国而言,所谓现代性的法制,其实也就是体现了中国社会特有之实践品格以及主体性的法律。而所谓法制的现代化,也就是要满足中国现实且日常的法律需求并在此之上又要积极参与到世界法律发展的运动之中去彰显中国法律发展的独特品性进而为推动全球法律发展作出中国特有的贡献。这样,才能不仅确立起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自主观念、自我意识和文化自觉,而且中国才有可能以一种“主体性的中国”出现在整个世界的对话或对抗中,进而赢得应有的尊重。 中国法律论文:新时期中国法律体系构建模式探究 摘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为重要的优秀内容,其重点是“提高立法质量”。因此在建设法律体系中,就不能完全依照构建模式而来,必须依照实际中的经验进行理性探索,这就形成了与西方法律体系发展过程中完全相异的特点,中国法律体系一方面因实验性而逐渐完善,另一方面又因政府的指导性而显示出很强的“人为性”特点。 关键字:法律体系;构建模式;理性探索 我国的立法模式主要采用渐进式的发展思路,西方的法律体系往往需要很漫长的时间,进行自然演化,那我国的法律构建模式是否体现了我国在立法过程中独有的轨迹呢?立法是如何满足社会主义社会关于经济、社会、文化等相关方面发展的需要呢?在反思新时期我国法律体系的模式中,我们需要分析构建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以构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律体系的优秀基础。 一、探索渐进审慎立法 我国的立法思路采用的是通过实践的方式,逐渐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就是所谓的“摸着石头过河”因为在我国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缺乏参照标准,并没有任何国家的定型化模式让我们进行参考学习,我国只能采取一步一看的方式进行试验,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发现问题逐渐完善。 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们必须摒弃掉好高骛远的理想主义作风,切不可试图一步走向最终蓝图,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修改补充法律成熟一条就修改补充一条”其中先立单项法,后立综合法就是对邓小平同志话语的充分表现。同时定制单行法规和条例,也是为了满足我国各个地方及不同社会差异性的需要,而产生先推行在入法的审慎之情。 二、试行机制实验方法 (一)试行立法 试行立法是在特殊条件下采取的临时立法措施。如本应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因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而由国务院接受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特别授权,先制定行政法规,以适应需要。这样便于总结实施的经验,为制定法律作准备。从2004年开始试行法规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7%-18%之间。 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的不断发展,这种试行法规会越来越少。虽然试行立法的弊端很明显,但是在特殊条件下,这种立法模式为国家建法失败预留了很大的缓冲空间,所以在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过程中它也发挥着积极的最用。 (二)试点立法 是指国家依据创新、协调的发展理念,在正式出台一些政策法规的前期,进行筹备、调整政策法规所采用的一种方式。根据立法点的反馈随后更改,以对应出台正式的法律文书,试点立法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不仅可以降低风险,还可以给我们国家的法律发展积累宝贵的经验,所以我国的试点立法长期在我国存在。 (三)先行先试 相比较于传统的立法模式,先行先试更能表现创新及开阔的一面,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地方性的法规都是我国制定中央立法的信息来源,先行先试的根本优秀原则与审慎立法原则是一致的,地方先行法律法进行探索和寻找不足,当符合满足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国家在进行采用,先行先试在一方面可以起到引导社会变革的作用。 三、构建“实验―控制”模式 我国立法过程中实验色彩强烈,是立足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实践中寻找真理的一套行为有效的体制,在推行法律过程中往往依靠于政府来进行推动,虽然由政府控制,政府拥有最终的话语权,但是这样的构建模式来源于实践,重点是对立法合法有效性的一种体现。这也是中国这种单一制度下最容易开展社会制度变革的方式。 虽然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允许地方性法规涉足,但是为了能够控制整体,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化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一开始在法规的制定中就设置了很多底线,当脱离自己的管制范围时,就利用权力将试行法规叫停。这种方式是一种很强的选择性控制,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些政策法规很容易得到推广,有些政策法规在地方反而经常难产。 四、结语 从新时期中国法律体系构建模式中我们发现,我国的法律是在不断的“纠正”中建立起来的。由试行法规体现出了探索求真的一面,又由政府推行控制而体现出人为控制的一面,这种双重特点恰恰反映了,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独特一面。这种构建模式的优势十分明显,既可以使我国法治化进程快速发展,同时政府也在其中充当监管的职责。使我国社会朝着既定目标快速前进。但是这种构建模式同时也有很大的弊端,当试验法规在地方一旦出现非预期情况时,地方与中央就会出现权衡与选择,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政府不可能完全的给予制度化和法治化,那时往往会出现一种虚假的法治繁荣,甚至会出现非法治化的情况。由此可见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我们既要保留成功的经验,同时也要克服特殊模式下所产生的弊端,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用更加广泛的视野来审视我国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律论文:论现行体制下中国法律规范体系的构建 摘要:中国的会计法律法规,包括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GAAP会计制度,由于缺乏会计制度,并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协调系统的专业部门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协调、不完善的现象,主要法律制度不健全,冲突或不一致时,相关会计准则和过分强调尊重的原则之间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会计法律规范应有的作用。因此,建立会计信息失真民事责任制度,同时注意法律规范势在必行。 关键词:会计法律规范;协调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机关的各级会计做了很多相关工作,在市场开放的利好经济需求下,出台了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规章等等规范。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作为会计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逐渐渗透到各项经济活动领域中。从其演化的历史源流上看,会计法律规范不仅主导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进程,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一国经济关系构建的基础要求。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概述 (一)会计法律规范的定义 在会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又引导出法律工作的最高标准的会计制度。国务院根据其任务制定会计规范性文件,如具体的措施,比如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也属于会计标准,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批。按照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如财政部出台了“有限会计制度”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这是调整会计和经济生活之间的法律范之间关系的某些方面。 (二)会计法律规范的特点 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开放的结构完整性和系统性功能,构成了法律规范的会计准则、会计信息、会计人员、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处理、评估和指导,受到限制的标准。一般应具有以下特点。 1. 内容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客观性是指会计制度和客观环境的会计制度,不仅是条件的组合,也是可操作性程度高,同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科学性则是前提和基础,成功实现了会计法律、法规,因此,这也足以体现出法律、法规的会计制度的内容以及会计和内部法规的内在要求。 2. 统一和稳定时间 会计制度和法律规范,在发展到一定时期的法律规范的动态演变的会计制度,一定的客观环境是相对稳定的,而不是静态的。随着会计理论和实践,社会和政治的发展在经济环境的法律和会计规则的一些变化可能不再是合适的,或者已经过时,需要加以纠正,甚至放弃。而一些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已逐步建立或接受。 3. 目标的倾向 会计法律法规的调整,主要是占各方面之间的社会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维持现有的社会秩序,因此其价值基本实现了目标,这是建立科学标准规范,客观真理的内容,及时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因此,会计法律规范和具体的社会制度,它始终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发展阶段的反映。 4. 正式承认和权威 评估会计法律、法规,合法、合理、有效且标准的会计做法,肯定有足够的声望和影响力,这种理解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的,最后由标准让人们明白法律规范,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相一致的路线。 (三)我国现行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构成 1. 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有会计管理规定权限会计工作、会计信息、基本宗旨,为会计监督,问责会计主体,会计职责及会计机构的权力和会计人员,会计和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的基本要求指导工作会计的最高标准。 2. 财务部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按照《会计法》的金融业和会计管理系统。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了会计法律法规,包括会计规范性文件和各种会计法规制定的法律。 3. 会计的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 《企业会计准则》,以规范企业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准则进行必须符合基本要求的工作,反映了会计的基本规则。它是会计的一般原则,同时具有覆盖面广而强大的功能,是会计报告准则元素的先决条件。 三、我国现行会计法律规范存在的主要缺陷 法律规范是指在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中,合法的来源是规范各种法律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方面的会计实务。正在按照当地的会计规则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前提下,再重新制定核算会计监督问题。然而,随着进一步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改革,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暴露出了一系列的法律会计问题和目前会计规定的不足。 (一)相关法规之间相互冲突或不协调 有不同的会计调整行为之间的矛盾,有些原则是因为在法律文件中有着不同来源之间的法律文件的差异,而法律的制定过程以及制定程序的限制因素,如主体、客体、内容的目的。 最主要问题是法律和部门规章的冲突。复杂的金融部门不缴纳罚款加罚款各方,规定不仅与现有的“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相抵触,也违背了国家的入世承诺。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处罚和罚款,即使时效期限的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也剥夺了他们的权利,比如起诉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那么他们不可能在“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任何法律上找到。 (二)会计法规过于强调原则 我们法律法规给出的一些原则,过分强调了会计规则,很难在实践中掌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有些人认为会计法律、法规的发展是从我们目前的情况足够的内容来提供,现有的条件下,在我国完全实现是不可能。 其次,一些会计规则过于笼统和大规模的可扩展性,可行性不强。如“会计法”第六条规定:“认真落实法律上的会计人员,敬业,有原则,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应当给予奖励。”但很少见能够在实际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原则中实施。 最后,有些法律本身,对会计的定义就是不严谨的,导致不同的人理解他们之间的差异。例如,《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生故障的规定,以填补或获取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不符合该法的规定得到行政处罚相应人员和单位。既不讲具体内容和法律的形式,也不指明点错金额大小,在实践中很难操作。 (三)法律体系不健全 首先,大部分的当地会计法规,缺乏针对性的内容,实际情况不是很好的利用了行政区域,大多数当地的会计规则是一些盗版内容的国家会计法规或规章基本的简单堆积。 其次,当地的会计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缺乏实施必要的监督和检查的。 其三,小地方的会计法规,质量差。在某些情况下,当地的会计法规立法的发展,只有不到10%(包括本地GAAP),现在已经发出来自该地区,欠规范,技术含量低的含量,甚至错误的存在有些地方的当地会计准则。 其四,地方会计法规建设的理论研究不够,基本上还处于空白。 会计制度的弊端法律渊源是一个根本性的缺陷,会计制度和发展,不能得到保证,并通过具体的法律规范的法律原则《会计法》的支持。 因此,通过法律范监察部,《会计法》会计活动,当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主要问题是不完美的,有几乎是空的司法解释,法律渊源的结构缺陷的形成。 (四)法律责任不明确,处罚力度轻 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主要是在资格规定予以处罚,但对于复杂的情况,事实上,改变处罚的法律形式太过简单了。“金融部门监管和执行的会计核算办法“金融业的第24条实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处罚的会计监督检查证书的形式是必要的惩罚不够,因此不能获得罪犯教育目的。然而在实践中,有些是违反了数亿非法人单位的会计制度的利益,“会计法”未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最高的单位并处罚金10万元,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严重程度和这些问题的统一的会计制度,不仅冲击法律法规,导致未能遵守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失真。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导致客户严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会计进行法律规范是十分重要的。 四、解决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存在问题的建议对策 (一)建立过程坚持以现代博弈论为指导 法律制度最好应考虑很多很多次“在比赛结束后。”最终达到社会契约“纳什均衡”状态。更多应该是现代博弈论的焦点所在,对于本场比赛的主舞台不到位,法律制度应在会计讨论、制定和充分协商反复论证修订的过程中,各方接受的最后一场比赛。因此,引起的问题“的游戏主题,应该包括那些好处。” (二)应体现中国特色的发展和国际惯例的原则 在会计准则的发展,一方面中国已经加入了WTO成员的国家立法的过程中,WTO的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成员和立法会议员达成共识的国内,几乎所有国家的承诺在WTO规则转化为国家法律,而不是直接。在另一方面,应充分考虑的情况下,你可以尝试做会计准则为中国企业服务的健康发展,并加快研究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国际商务和具体会计准则的步伐。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和原来的会计调整的规定,那就完美了。在反映我国特点的基础上,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在西方国家有益的成分,让我们创建一个和谐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 (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内在协调 首先要进一步严格的立法程序,其次是进一步理顺规范会计层面的法律效力,接下来要对立法机构进一步明确许可,以避免过多的重复和重叠的立法机构,最后是进一步完善标准和法规、名称和统一的会计法规,改变法律,法规更及时的协调。 五、结论 法律制度必须适应会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发展,我们工作的技术和管理的需要,提高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希望发展科学技术能有一个完善的法律保障的社会,人民的利益,科学技术与社会进步的协调。法律会计制度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公有制为主体,以适应多元化中国的实际,开放性和国际公约的股权结构,以满足监管要求的需要,适应中国国情并符合继承法律制度和法律管理的结合和发展的需要。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会计系) 中国法律论文: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 摘 要:通过利玛窦的著作解构出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具体从对中国司法体制,官员回避制度,官员监察制度,官T豁免制度,中西法律之比较五个方面来剖析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看法并对其进行相关评述。最后以史为鉴,希冀从法律制度与法治理念两个方面为当今中国对外法治形象的建设提供建议。 关键词:利玛窦;中国;法律观;法治形象 一、利玛窦其人及著作概述 利玛窦是西方人在中国传播天主教的开创者,是中西文化交流的使者。其1552年出生于意大利,16岁开始在罗马学习法律,1571年成为天主教徒,1582年即万历十年,利玛窦从印度前往中国,此后在中国生活近三十年,直到1610年于北京去世。利玛窦精通中文,游历过中国一些重要的省份,结交袁宏道、徐光启等中国知识分子与上层官员,利玛窦曾亲身研究中国的风俗与法律,并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有十分独到的见解。 作为16世纪西方传教士中最著名的一位,利玛窦于中国的士人阶层中传播天主教,期间产生了大量的书信与回忆录,后来被金尼阁汇编成为拉丁文版的《基督教远征中国史》即现今的《利玛窦中国札记》在德国出版,立即在全欧洲引起巨大轰动,该书从一个旁观者角度精确真实描述了当时中国的政府、风俗等情况,更有对中国传统法律的论述及评价。 透过其作品可知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之描述是以其亲身经历为前提的,且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看法并不是西方中心主义式的,反而更多体现的是其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尊重。总体来看,其对中国传统法律持一种肯定与赞扬态度。利玛窦的描述,为当时西方人了解中国法律提供了重要参考,亦为现今了解明末清初中国法制与社会提供了重要材料。以下笔者将从五个方面具体论述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 二、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论述 (一)帝国的司法体制 利玛窦对当时的中央主审机关刑部进行了描述,即“第六个部门是司法部,叫做刑部,主管侦查和惩办刑事案件。全国的警察都在它的管辖之下”。紧接着他又对中国地方司法行政体制进行了介绍,即属于北京和南京立法机构的特殊城市,也像这些省份的其他城市一样是以同样方式进行治理的;其余十三个省的司法权属于布政司与按察司,其分别是一般法庭与刑事法庭;这两个法庭都设在各省省会,程序都有点复杂。各庭都有称作道里的主审官以及若干助审官。有时道里可以不在省会,因为他必须到好几个城市去主持审讯。一个地区或城市的官长都有他的助手,例如有四位助理帮助他作为法官或顾问来审理有关本辖区的案件。〔1〕利玛窦认为在中国即使是一些皇亲与一般公民发生纠纷,也要依照一般法律来处理;另外不同于西方的是,中国是由许多深谙哲学造诣的文士官员行使着国家司法权力。 在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法律允许由知州或知县审理的案件向上级上诉,比较严重的案件法律还允许第二次上诉;那就要上诉到省城的更高级官员,也就是上诉到布政司和按察司或他们的助理那里,这主要是由案件的严重性所决定的。省城和较小的或低一等的城市的政府部门的管辖权以及官吏的权力都规定的很好,整个体系都条理井然。〔2〕通过对当时的审级制度与上诉制度的介绍,可知利玛窦对当时中国的地方管理制度的描述是极为详细与准确的。利玛窦对中国的立法机关的设置和地方城市的管理也有十分精到的描述,纠正了十六世纪以来西方人对中央集权下的地方行政和地方管理上的错误理解。〔3〕 (二)法官的回避制度 利玛窦还向西方介绍了当时的法官回避制度。通常的规矩是法官不得在他所出生的省份里任职。当法官主持法庭时,他的子女和亲属都不得离家,免得法官通过他们受贿,当法官本人离家出庭时,他家的公私出口都要盖印加封。〔4〕此处利玛窦论述的是古代司法审判中普遍存在的司法官员的地区回避与亲属回避。古代的地方行政长官同时兼理司法,回避制度的目的是为预防地方割据势力以及结党营私,亦为防止主管司法的地方官员偏袒亲属。利玛窦所在的明朝回避制度比前朝更加严格,明初官制中就有南人调任北方为官,北人调往南方为官的惯例,后来南北更调惯例虽被打破,但不得在本省任官的规定则是底线。同时,官员在一个地区有一定任职期限,期限届满则不得留在原地任职,以防止司法官员人地熟悉而判案过宽或其在地方影响过大、部下较多而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但异地为官,语言不通,风俗不熟,常导致对地方治理出现困难。 其实,官员回避在中国古代是一项极为普遍的规定。司法官员受理案件之后,只要与当事人有服亲或姻亲或师生关系,均处于回避之列。即“凡官吏于诉讼人内,关有服亲及婚姻之家,若受业师及旧有仇嫌之人,并听移文回避,违者笞四十”。利玛窦对明朝末期的回避制度论述具有真实性,因为当时贪污腐败现象极为严重,规定回避制度以严格防止司法官员在司法活动中贪污腐败与枉法裁判也就顺理成章。但即便有上述司法官员的回避规定,当时的贪污受贿现象也仍未得到根本治理,这是利玛窦所未能认识的,其只是观察到了回避制度的表层现象。但总的来说,利玛窦认识到古代司法官员回避制度是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普遍性规定,做为中国传统法律中的合理成分,反映了古代立法者的聪明才智,这是值得肯定的。 (三)官员的监察制度 吏治好坏关乎王朝命运,对官员考察是监察制度的一部分,“有官必课”乃古代政治家的共识,其被称为国家大典。利玛窦在其札记中记录了1607年通过审查对四千名官员作出的判决。被判决的人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在任职期间贪污受贿而受惩罚的人;第二类是对罪犯用刑过苛的人;第三类包括年老生病以及用刑或玩忽职守的人;第四类是定案时过于草率、考虑不周以及奉公施政有欠理智和审慎的人;最后一类是在规范个人生活或家务上行为不捡的人,以及一般来说与他们职位的尊严不相称的人。〔5〕根据明律规定,中央要定期对官员进行考察,考察有外察与京察之分。外察每三年一次,所考察的官员队伍主要为全国各地区的高级官员,即布政使、按察使、知府、知县等,考察审问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对官员审查所做之决定即使是皇帝亦不得随意更改,凭考察之结果做为官员升降、调离与惩罚之依据,但考察制度本身着重于打击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同时,京察即在京的官员亦要接受与外察同样程序之审查,所不同的是京察六年才一次。可以说利玛窦是首位对中国官员考察制度做详细与准确论述的西方人。 利玛窦对当时的“风宪衙门”都察院亦有介绍。察院的职务相当于高级专员或钦差,他视察所有的城市和军事中心,z阅所有官员的公务,有权处罚或降黜低级官员;他直接向皇上报告,可以决定极刑,因此大家自然都对他又敬又畏。〔6〕利玛窦还对明初时创立的六科给事中进行了描述,即他们是皇帝专门为处理朝廷以及各省重大事项而设的,皇帝委以他们重大的责任,他们因此受到尊敬并有很大的权威。他们在人为有需要时经常向皇上报告全国各地的违法事件。没有人逃得过他们的监视,即使涉及皇上本人或皇族,他们也直言无忌。〔7〕接着利玛窦认为中国“君主的权力和特权被一整套成文法和刑法所严格限制,文士集团集体对全社会施行一种真正道义权威。”〔8〕拥有至高权威的中国皇帝在大臣进谏时不得不低下自己高贵的身段,在利玛窦看来,这不仅是谏官据理力争之结果,亦体现了谏官制度这一监察制度本身的优越性,可见对其评价之高。 利玛窦所言的给事中是不隶属于其他任何单位的独立机构,六科给事中监察六部,其长官官职不高,不过正七品,但其掌管规谏与稽察六部及百司的职权,所以实权极大,官员对其又敬又畏当属自然之事。利玛窦认为监察官员是谨慎可靠之人,他们具有很大权威,执法公正,利玛窦对监察制度推崇备至,认为是外国学习的好榜样。如此夸大监察制度,可以看出利玛窦对当时中国监察制度缺乏本质理解,众所周知,到明时君主专制日益强化,明末政治更加腐败。作为君主耳目之司的监察官员“随着明后期专制政治的腐败,不仅名存实亡,甚至以朝廷甄别之典,为人臣交市之资。”〔9〕科道官吏在皇权的支持下独揽司法大权,操纵刑狱。他们得以在监督司法的招牌下为非作歹,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其弊端不一而足。但这些弊端是作为外国人的利玛窦所未能预见的。 (四)官员的豁免制度 利玛窦亦在其札记中记载了明朝对特权人物实行的司法豁免制度。在洪武领导下这个家族的家长在解放这个国家中立下的光辉功绩被刻在像碟子一样的铁券上,这种铁卷可以呈交皇帝三次,请求赦免,即使犯的是死罪也不例外;对这规定的唯一例外是犯叛国罪,对这种罪的处罚是立即剥夺犯人的全部权力和尊荣。〔10〕其实,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对官员豁免由来已久,周有“八辟”,汉有“先请”,曹魏有“八议”,封建等级社会极为重视保护特权人物,对他们的犯罪必须“大者必议,小者必赦”。 利玛窦以上论述的是司法豁免凭证“丹书铁券”,亦即民间俗称的“免死金牌”,只有建立过极高功勋并得到皇帝格外体恤的大臣方能获得。据明史记载,明太祖在开国之初就将九十七副铁券赐予李善长、徐达等立有军功的大臣,明律规定铁券拥有者享有法律规定与皇帝赐予的诸多特权。利玛窦认为丹书铁券不但是特权象征,而且是特权人物拥有司法豁免权利的重要凭证,此种看法十分到位。 (五)中西法律之比较 利玛窦运用中西比较的方法,将《十二铜表法》《凯撒法典》与中国法律相比较,对中国法律作出了积极评价。利玛窦认为在中国虽未有《十二铜表法》与《凯撒法典》之类可以永远治理国家的法典。但凡是成功取得王位的人,不管其家世如何,都按照自己的思想方法制定法律,这些法律不得无故修改。〔11〕故在中国凡是继承大统的人必须坚持开国皇帝所颁布的法律,此法律不得随便加以修改。统治者们的计划乃是制定一部涵盖各方面的全面性法典,以保证国家安全稳定与皇帝子孙绵延久远。其实,一部统一、包罗万象、体系完整的律典与中国古代集权体制相辅相成,其不仅有利于政权稳定,亦有利于法律统一实施。故王朝初立伊始即行立法,编纂与颁行一部统一律典的传统为历代所承袭。 利玛窦指出与西方相比中国虽缺乏一部永恒法典,但统治非常有效。即“每个朝代第一位皇帝都订立新的律法,后继者都该遵守,不能轻易更改。故当今在中国施行的法律制度并不古老,全是洪武帝制定,对古代法律有取有舍。”其实,明初法律或由朱元璋制定,或从前朝继受。洪武帝制定的法典《大明律》于洪武三十年最终完成,当时朱元璋特别下令:“子孙守之,群臣稍议更改,即以变乱祖制之罪议处”。《大明律》高度重视吸收唐宋立法与司法经验,在起草律条时朱元璋就命“儒臣四人,同刑官讲唐律,日进二十条”,为明律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当然,利玛窦并未看到中国的法典虽随王朝更替而不断变化,但法典的内容、性质与精神则是一脉相承的,从这点看,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认识有不够深入一面。 综上所述,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制大部分描述有溢美之词,同时,他亦对中国法制的负面因素进行了批评,如执法官员的贪赃枉法,刑罚的血腥残酷等。总之,利玛窦对中国法律的看法并非以西方中心主义为视角,更多的是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尊重。作为同时期对中国法制认识最全面与最深入的外国人,故其相对客观描述,为当时西方人了解中国法律提供了重要参考,亦为我们当今了解明末清初的法制与社会提供了重要材料。 三、对当今中国法治形象建设的启示 承上所及,以史为鉴,笔者认为构建中国法治形象的正确路径离不开作为“硬件”的法律制度建设与作为“软件”的法治理念培育。 首先,一个国家法治形象首先取决于作为“硬件”的法律制度本身。以利玛窦为代表的外国人对中国传统法律赞扬的重要原因是中国有一整套十分完善发达的成文法典,它将整个社会关系都纳入到法律即礼法调整之下。这套严谨的成文法典不仅保障了法律统一实施,更维护了帝国稳定,使得作为外国人的利玛窦不得不被折服。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的国家能称为法治国家。故我们今后应制定更能反映人们利益之良法,在此基础上梳理各种法律制度,以便剔除过时的法律法规,使法律体系更趋于统一与完善。 其次,离不开作为“软件”的法治理念培育。不难想象,在一个没有法治理念的国度很难建成一个先进的法治国家。利玛窦认为中国文明程度之所以高于欧洲,最主要原因乃在于礼,其所言之礼是中国传统法律之理念与灵魂,亦正是礼决定了中国传统法律的特色。就当今法治建设而言,平等、自由、公正等方是现代法治的理念,法治社会是一个观念的共同体,我们须从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等方面加强中国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最终使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真正成为人们的信仰。 中国法律论文:沉默权与中国法律传统 摘要:沉默权是一项刑事诉讼制度。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确立了这项制度。而我国对这项制度尚处于考证阶段。究其反对的原因,主要集中于沉默权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本文力图突破这一观点,在传统中寻找与沉默权契合的因素,从而支持建立合乎本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 关键字:沉默权;刑讯逼供;法律传统 一、默权的发展现状。 沉默权又称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的特权,指在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对追诉人(警察、检察官、法官)的讯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自证其罪的权利。沉默权的观念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古罗马法中关于自然正义的司法原则就包含了沉默权的内容:“正义从未呼唤任何人揭露自己的犯罪”;教会法中,圣保罗曾明确指出:“人们只需向上帝供认自己的罪孽,而无需向任何人招供自己的罪行”;英国习惯法中古老的法谚:“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等等,这都是确立沉默权制度的观念之源。沉默权形成并上升为一项制度起源于12世纪早期至17世纪之间,是在英国教会法院适用的纠问程序和普通法院适用的控告程序之间的斗争中,以及在个人反对教会法院纠问程序和世俗法院官方纠问程序的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1今天,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确立了沉默权制度,除此之外, 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也相继在本国的法律中对沉默权作出了规定。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也确立了沉默权制度。二战以后,随着人权问题的国际化,有关沉默权的规定也被联合国有关规章和其他国际法律文件所确认。如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3款庚目规定:“任何人不被强迫做出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联合国《关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问题的决议》第17条规定:“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第14?2段规定,少年刑事被告人应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等等。 二、沉默权在我国法律史上的命运。 尽管沉默权意义重大且在世界很多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得到了确认,但是,我国自古以来却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上都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相反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刑讯逼供之所以在我国绵延几千年,造成无数的冤假错案,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强调到了不适当的地位。从犯罪嫌疑人被告口供中取得对其定罪证据的思想基础,正是轻视人权的观念。若要保障人权、减少冤假错案,就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不供述的自由。供述自由是保障断案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 三、沉默权与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 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方面,有一种非常有力的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决定了我国不适宜确立沉默权。我国立法所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如实供述的规定具有深厚的道德观念基础。我国公众普遍认为,当一个人的行为与刑事犯罪有关时,要求其如实回答司法人员的提问具有合理性。 关于法律文化传统,我认为应当作两个层面的区别。第一个层面是制度层面,从这个层面上看,我们的确没有实行沉默权规则的基础,因为我们的传统制度中充斥着大量的与保障人权的思想格格不入的规定。但是,如果仅仅从这个层面上看,任何国家都不存在实行沉默权制度的基础,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在制度上赋予其刑事诉讼的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的。所以能不能实行沉默权,关键的应当是第二个层面上的传统。从这个层面上来看,我认为在我国确立沉默权是存在传统观念的基础的。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 我国自古就有关于追求自由、崇尚自然、尊重人的尊严的思想。庄子关于国家起源的思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早在2500多年前,庄子就曾说过:“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橐允,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就是说,鱼们本来自由自在地在水里游荡,可是有朝一日水突然干了,它们不得不聚集在一起,通过相互吐出的唾液来湿润空气、维持生存;但是这样的生活怎能比得上在广阔的江河湖海里边的生活呢?在那里,我们彼此之间也许没有深厚的感情,但是我们都感觉到自己是自由的。 很明显,庄子在这里隐晦地道出了他的政治哲学:人们之间之所以组成社会,仅仅是因为社会能满足我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对于个人自由而言,社会和国家永远都仅仅是一种必要的恶。而我们结成社会或组织国家的原则,就应当是尽量地保护公民的个人自由,而少一些对个人的强制,所以,在能够保障自由时,我们应当尽可能地选择保障自由。 第二,在我国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并非一味地强调社会本位,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儒家思想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之下都优先考虑社会整体利益;恰恰相反,儒家也主张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实际上,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儒家从来没有主张个人的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或社会利益。这一点至少从两件事情可以得到论证。 第一件,在“容忍”的观念方面,儒家赞成“亲亲相为隐”的观点。对此,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曾明确指出:“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从立法上看,至少从专制的秦朝就已经明确规定了禁止儿女控告父母的原则。汉唐之后,容隐制度正式确立并得以完善,并且后来历代法典都规定了亲属相容隐的制度。这一制度显然是儒家思想直接作用的结果。而儒家之所以主张这一观点,正是其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进行权衡的结果。在保护社会的安宁与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伦常之间,儒家思想选择了后者而不是前者。 第二件,儒家思想的本质和优秀,应该是“为己之学”。这与沉默权制度旨在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精神可谓异曲同工。哈佛大学著名中国历史和哲学教授杜维明先生明确指出:《论语》里讲得很清楚,儒学是为己之学;我们求学不是为了师长,不是为了家庭,不是为了简单的社会需求,而是为了发展我们自己的人格;同时,这个“己”又不是孤立绝缘的个体,而是一个关系网络中的中心点,从中心点来讲人的尊严,从关系网络来讲人的社会性、感同性和沟通性。杜维明认为,儒家在《论语》里提出的“仁”有两个向度:一个是为人由己,每个人都可以阐发它内在的道德资源,每个人都可以发现他的独立人格;一个是通过感情和同情,通过“推己及人”,实现人的社会性。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文化传统是一个十分深奥而又非常复杂的问题。的确,如果从制度层面上来把握,那么我们的法律文化传统是给予了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太多的支持。但是法律文化传统也有精华和糟粕之分。我们在对待传统文化的时候,既不能因循守旧、泥古不化,也不能全盘抛弃。当然,即使从观念层面的意义上,也可以找出许多与沉默权规则水火不容的观念,特别是儒家观念。但是好的文化传统需要我们挖掘继承,坏的传统则需要批判扬弃。我们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要抱一种“无罪推定”的审视态度,经过认真考察,如果发现其中存在着能支持沉默权制度的因素,就应该加以充分的肯定,不要让它被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所湮没,以利沉默权早日在中国现代法律中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综述 摘 要:纵观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20多年的历史可以看到,相关的研究主要涉及4个方面:综合研究、个案研究、技术手段研究和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存在缺乏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缺乏理论基础和缺乏司法语言规范化研究等问题,今后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应主要围绕这几方面来进行。 关键词:法律语言规范化;现状;问题;前景 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然而纵观30多年来法律语言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很多都是关于法律语言风格特点的、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这一法律语言研究重大问题的成果屈指可数。实际上,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法学和语言学学科建设的需要(廖美珍,2008)。 一、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现状 我国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有20多年的历史,主要涉及4个方面:综合研究、个案研究、技术手段研究和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 (一)综合研究 一些学者从宏观角度对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作了研究,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分析了当前法律语言失范的具体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规范法律语言的对策。 宋北平(2006)界定了法律语言规范化,明确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指出了实现法律语言规范化的途径和方法,尤其指出要建立法律语言库,并对法律语言库的建设原则及语料的分类和取材给出了一定建议。廖美珍(2008)确定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内容,即规范理论研究、立法语言规范研究、司法语言规范研究和执法语言规范研究,并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原则和优秀,提出了法律与语言规范的理论依据及方法。邹玉华(2009)从法律术语、情态动词和语法形式三方面分析了法律语言的特殊性,进而对法律语言规范化提出了建议,认为法律语言应该使用最典型的语法形式。郭龙生(2009)界定了规范化、法律语言及法律语言规范化,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在语言语体方面的具体表现及实现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具体措施。卢秋帆(2010)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探讨了立法语言、执法语言和司法语言中的语言失范问题,并就这三方面分别提出了语言规范的建议。 (二)个案研究 还有一些学者就具体法律领域中的语言失范与规范问题进行了探讨。 晓鸣、京中(1991)通过一些现行法规中的典型例子分析了立法语言中存在的问题,呼吁立法机关在法律法规颁布之前作文字上的审定工作。刘大生(2000)列举了中外法规中立法语言不规范的现象,分析了立法语言失范的危害性,并就如何实现立法语言规范化进行了探讨。贾俊花、王丽芳(2006)指出了法律文书语言规范化的必要性,探讨了法律文书语言规范化的要求,即词语运用要精确、句子表达要严密、语言运用要精练、语言风格要庄重及段落结构要严谨。刘震(2009)界定了法律语言及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内涵与意义,反思了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些法律语言问题,呼吁形成知识产权领域法律语言规范化体系,提出应该建立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数据库、确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标准、规范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标准的翻译原则。韩起祥(2009)阐明了刑事诉讼检察环节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分析了当前刑事诉讼检察环节法律语言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白红杰(2012)指出了执法语言规范化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治安民警执法语言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对提升治安民警语言规范化能力提出了建议。刘宏丽、柳思专和刑丽(2012)阐述了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建设的意义,对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建设的举措。 (三)技术手段研究 要科学地研究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不能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 刘蔚铭(2010)探讨了语料库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关系问题,提出法律语言规范化应从“一元”走向“多元”,既要规范外部形式层面,又要规范内部形式层面。刘震和常素凤(2010)分析了Wiki技术的优势,以及利用Wiki构建法律语言语料库的可行性。 (四)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 要研究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有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没有标准作保障,就无法判定法律语言是否是规范的,法律语言的规范化就无从谈起。 赵艳平(2008)从语言和法律两个层面讨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从语言层面看,法律语言是现代汉语的组成部分,应该遵守现代汉语的规范原则,遵守词汇和语法的使用规则,避免词语和语法运用的不规范。从法律角度看,法律语言在形式上要保持内部的一致性,在内容上要表达法律本意。宋北平2010年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名为《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思考》,指出了建立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迫切性,并分析了建立这个标准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李振宇(2012)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现实意义,分析了法律语言规范化存在的困难,进而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行进路线,提出要建立法律语言规范的国家规范和学术规范,还提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即含义单一、没有歧义及合乎语体。 二、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20多年来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不难看出,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研究还很不足,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面临的最迫切也是最棘手的问题是缺乏法律语言规范的标准。关于这个问题,很多学者都有提及,但是涉及到具体标准的建立,就几乎无人问津了。虽然有3篇专门针对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论文,但都没有确立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语言规范标准。 第二,任何研究要深入进行,都要有强大的理论作为基础。但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找不到合适的理论作为落脚点,大部分研究都是从语法和用词角度进行的。这样的研究只能是泛泛而谈,是“记账式”的研究,不系统、不科学、说服力不强。要对法律语言规范化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必须找到合适的理论作为依据。 第三,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大都集中在立法领域,针对司法领域语言规范化的研究极少。实际上,法律语言既涉及立法语言,又涉及司法语言。进行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必然要对这两方面的语言都开展研究,忽视任何一方,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都是不完整、不全面、不客观的。 三、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前景 当今,中国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是法律语言研究的热门话题,但是仍存在缺乏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缺乏理论基础和缺乏司法语言规范化研究等问题。因此,今后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主要应围绕这几个方面来进行。 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确立,当前几乎没有可以借鉴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当然,造成这个问题是有原因的。其一,语言不同于物质实体,无法称量、度量;其二,语言变化无穷(宋北平,2010)。但是无论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确立有多困难,这都是首要的而且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有关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相关研究将很难展开。有学者(宋北平,2006;刘蔚铭,2010)提出,要确立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首先要建立法律语言语料库,通过科学均衡抽样和合理设计,为法律语言的规范化使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缺少理论依据这一问题,法律工作者和语言研究者首先要认识到其重要性――没有理论,就没有深入的研究。其次要积极学习和探索法律和语言理论,找到合适的可借鉴的理论用于法律语言研究。可以学习西方成熟的法律和语言研究理论,加以借鉴,洋为中用。 关于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主要集中于立法语言这一问题,必须认识到,法律语言功能各异,除了立法语言,司法语言也是法律语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不仅立法语言存在失范现象,需要规范,司法语言也是如此。 结语 法律语言的规范化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立法科学、执法公正的必要途径和保障,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法律语言的规范化问题展开研究。理论上,要建立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加强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实践中,要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效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 【摘 要】中国文明也称华夏文明,有着上下5000多年的历史。而法律制度则作为文明的重要部分,伴随着中国文明的推进而不断发展,绵延至今。从夏商周到近现代,随着朝代的更替,政权的更迭,各个时期的法律也相应的有着各自的特点。本篇文章主要介绍的就是中国法律在中国文明的各个具体时期的发展历程及其背景故事。 【关键词】中国文明;中国法律;发展 一、奴隶制时期的法律 中国的法律制度伴随着中国文明的发展绵延数千年。而中国最早期的法律制度出现在中国的奴隶制社会时期,也就是夏、商、西周朝的统治时期。随着原始人类逐渐从个体生活转变为集群生活,形成一个个氏族部落。氏族居民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就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摩擦,这就需要一些规章条例来规范各居民的行为。于是氏族的首领就开始制定规章和制度来约束其氏民,这就是中国早期法律制度的萌芽。 (一)夏代的法律 夏朝是在公元前21年由夏启创立,前后持续了约500年的时间。是史料记载的中国的第一个以世袭作为传位方式的国家。夏朝建立后,出于稳定民众,巩固统治的需要,夏王以天的名义制定了禹刑来规范民众的行为。然而受到当时思想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限制,禹刑大多集中在刑法方面,旨在通过严酷的刑罚来使民众服从统治。这体现了其局限性,但对中国的早期法律制度建设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突破。 (二)商代的法律 商朝出现于公元前16世纪左右,是夏朝之后的中国的第二个国家。商朝的法律可以说是夏朝法律的传承,其基本继承了夏朝法律的特点。其在夏朝依照天意进行刑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其刑法制度。据商周出土的甲骨文中记载,商代的刑法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但其过于严苛的刑法造成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农民起义的呼声此起彼伏,最终导致了王朝的覆灭。 (三)西周的法律 西周于公元前1046年成立。在法律上,其在夏、商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吕刑。吸取夏商朝的教训,西周不断完善其法律制度。其刑罚虽严格确有理有据,还能根据实际情况区别惩罚。从法律上看,西周的法律制度可以说是中国早期法制的结晶,其对中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封建制时期的法律 春秋时期开始,奴隶制社会开始瓦解,中国的法律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 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西周王朝瓦解,中国开始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为了加强自身实力,各诸侯国纷纷进行变法改革。如秦国商鞅变法和魏国李悝变法等。其法律规定的内容突破了之前法律的局限,除了刑法,在农业、手工业等各个领域都有涉猎。 (二)秦汉时期的法律 秦汉时期中国统一,经济和科技不断发展。秦王听取法家的建议,以法治国,有着完备的法律制度和刑罚体系。汉代则由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强调外儒内法。既制定完备的刑法制度也强调通过儒学来教育感化民众。这有利于安抚民众,巩固其统治,为汉唐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社会动荡不安。但法律制度在这一时期仍取得了不小的发展,八议、重罪十条等法律条例集中体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理论的发展和立法技术的提高。这为隋唐时期法律的成熟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隋唐时期的法律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的鼎盛时期,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法律军事都达到了中国古代的顶峰。隋唐时期统治者在吸收前朝法制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法制改革,不断完善其法律制度。 (五)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专制时期,其专制在法律制度上也得以体现。宋朝制了严格的市井制度,严密控制商品流动。元朝是异族统治,其法律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平等性,歧视汉族的民众。明清时期封建专制达到顶峰,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束缚人们的思想,从而巩固自己的封建统治。这些法律虽满足了其巩固统治的需要,但严重遏制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近现代时期的法律 (一)清末变法修律 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接受了马关条约。从此之后中国丧失了独立的领土主权,成为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的危亡使得一些有识之士挺身而出,提出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法律成果。通过对西方法律学说的学习和引进,促进了我国法律制度向近代化发展。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国民政府以外国三权分立的先进法律思想为中心,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尽管其中的内容有些没有被真正实行,但其从法律的角度上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仍是很大的进步。 四、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 (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法律 1949年到1956年是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规定我国的国旗国歌等,为我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打下了基础。1954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其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序进行。 (二)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律 1956年后至今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时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领导人吸取的教训,高度重视我国的法治建设,确立了法律的权威。1982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法律条文上明确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在党的十六大上,同志提出将依法治国同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充分结合起来,使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篇章。 六、结论 中国法律从夏朝开始传承4000余年,各朝代间的法律相互影响,紧密联系。但由于政权的更迭,社会历史的变迁,各个年代的法律又各有其特点。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法律的发展中既出现了像科举制这样的伟大成果,也出现了像明清文字狱这样重大的错误,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在我国法律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既要借鉴古人在法律创立方面的优良经验,也要以先人在法律方面的错误作为经验教训。
初中历史论文:自主合作学习初中历史论文 一、自主合作学习理论 自主合作学习是目前国内教育界比较普遍适用的教学范式之一,让学生在教育中占的为主导位置,以人为本,让学生有过去机械性被动式接受知识变成,老师引导学生学习自主性学习,发挥学生主动能动性,让学生探究学习的兴趣。传统教学范式应试的,师生缺乏互动,没有充分学生的创造性,让学生成为为了考试的工具,成绩的奴隶,而不是为了兴趣。所以为了改变这一现象,需要引入自主合作学习。 二、自主合作学习利弊分析 (一)自主合作学习有利之处 在传统初中历史教学里,老师都是在教学范式的主导位置,学生是属于被动位置、次要位置。师生之间无法互动,严重压抑学生主动性无法提高学生历史成绩。自主合作学习的范式能够克服这一困境,有利于充分开发同学们的主观能动性。 1.自主合作学习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 学习关键让学生学会自己学习,让学生体会一个主动学习过程。历史学科教学不同于语文数学学科,是一种功能性极强的学科,具有自己的学习的规律。所以我们根据规律来刺激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老师在分析历史人物之时,先讲述历史人物的发生事迹,在讲述历史人物所处的时代背景。老师在教学的时候可以引入一些野史之类,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同学们积极配合老师课堂教学成果。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可以课堂分组学习,让老师来指导学生学习,每个小组的成员分别说出对历史人物的看法。一个说完,让另一个去补充,最后组长做好笔记,加以总结,老师做点评。在这个学习的过程里,让学生体会学习的兴趣。 2.自主合作学习能够突出学生在课堂上主导地位 根据新课改“以人为本”的要求,让历史老师在教学范式中逐渐改变。有学生评价历史老师就像是评书人角色一样。说的很清楚,故事性很强,但是听过很快就忘记。自主合作性学习让课堂成为学生发展的天地,让老师的演讲才华得以实现。例如老师在讲授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让学生先收集材料,然后再课堂上让同学们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理解第一次世界战给人类带来了什么危害,特别是要理解中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为什么是战胜国最后却变为失败国一方。在这个过程里,老师只是加以引导一方却给课堂带来了生动性,老师做出最后总结性发言,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讨论才能,提高学生交流能力。 3.自主合作学习能够活跃课堂氛围 学习的课堂氛围是提高教学效果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舒服、和谐的教学氛围有利于老师与同学们加强交流。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是上好历史课关键。在传统的课堂上,老师与同学们之间无法沟通,同学们没有学习的兴趣,有了自主合作学习这种模式,教学境况有了改变。例如老师们在教授比较乏味的历史知识的时候,例如古代政治政策与经济建设的时候,同学们往往无法不愿意去听。这时,老师们可以补充相关的历史人物如何去发展当时的如何发展,当时人们吃什么、穿什么。补充当时有趣的历史史实,来激发学生学习的气氛。 4.自主合作学习能够加强同学实践能力 自主合作学习能够加强学生之间交流,训练他们团队意识。团队意识是现代社会必须具备的,这样才能加强以后工作的竞争力。老师组织学生学习的时候,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学习历史知识,不仅仅是要学习历史中发生了什么事情,还要知道如何去看待历史事件,去分析历史人物。例如教授学生学习明治维新,老师启迪同学们谈谈自己的感受,谈谈维新的态度。对比中国,同样是变法,日本为什么会成功,中国为什么会失败。让同学们分成两组做PPT,一组做明治维新,一组做。让同学们在团队协作中学到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 (二)自主合作学习的弊端 1.使得教学速度变缓,教案设计难度加大 在传统的历史教学里,老师只需要简单写一套教案,然后灌输同学们教学内容。在自主合作学习的教学范式,同学们活动成为主要的,同时占据老师们教授的时间,会导致老师们无法按时完成教学方案。如果小组讨论超过十五分钟,老师们就会压缩讲授内容甚至造成拖堂,延迟下课时间。 2.使得课堂纪律不够严肃,一些学生浑水摸鱼 一些老师虽然展开了自主合作学习范式,但是只是简单分成小组学习,让其自由讨论。不是所有的学生都热烈参与讨论,有些学生默默坐在那里玩自己东西,心不在焉。这样讨论看似课堂氛围活跃,其实讨论教学效果不好。因此在教学讨论的时候需要老师加强监督。 作者:姜海英 单位: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包头市第四十六中学本科 初中历史论文:情境教学视域中初中历史论文 一、情境教学法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 1.教师使用语言描绘,增强课堂气氛的活跃性 在初中的历史课堂教学中,教师如果能够用生动的语言将要讲的知识描绘出来,对学生的学习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要求历史教师在讲课时要富有感情,形象生动,比如在讲述一些历史英雄人物时,要慷慨激昂地讲述,让学生受到感染,进而对其充满敬意。在讲到一些比较残酷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时,要在语气上体现出气愤等情绪,使学生能够与教师的情感形成共鸣。这样,学生就会在教师正确的情感带领下,形成正确的学习观和价值观。 2.再现历史场景,使学生积极参与其中 在初中历史的课堂教学中,情境教学是比较重要的,教师在讲课时,可以制作一些PPT课件,把一些重要的历史场景和事件用图片或者视频的方式展示给学生,如果时间允许,也可以播放一些相关的影片,把学生代入当时的情境中,让学生能够切身感受到历史的氛围,并认识到历史的本质。比如在讲“鸦片战争”时,可以将圆明园被烧毁之前的图片和视频与被烧毁之后的圆明园进行对比,让学生一目了然事件的整个过程,达到学习的目的,提高了教学质量。 3.通过音乐渲染气氛,使学生产生共鸣 在初中的历史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运用一些音乐来帮助学生体验情境,可以在讲课时将音乐声音调小一点,营造一种历史氛围,也可以在教学过程中播放一些相关的歌曲,比如:在讲述“九一八”事件时,可以给学生播放《松花江上》这首歌,这首歌学生应该都耳熟能详,让学生试着跟音乐一起唱,增强学生对情境的体验,渲染课堂气氛,使学生产生共鸣,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学习历史知识。 二、情境教学法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1.能够活跃课堂气氛,课堂效果更好 上好一堂历史课的标准就是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课堂气氛中学到历史知识。教师要在课前做好备课工作,精心设计课堂情境,在上课的过程中和学生积极配合,和学生一起参与到课堂活动中,这样学生与教师的距离拉近,在学习和表演时就会有更高的兴致,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进而提高课堂的教学效率。 2.有利于发挥学生的想象力 在传统的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只注重学生的历史知识是否掌握全面,只为了考试而一味地枯燥讲解,强行灌输,学生很难从中真正领悟历史,也将学生的天性扼杀了。在历史教学中加入情境教学,可以让学生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习,能够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表演和想象,在教师设定的情境教学过程中,发挥出自己独特的想象力。3.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初中的历史课堂教学中,设置情境教学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有效的,初中的学生普遍都喜欢这种轻松的学习氛围,并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堂活动中,在快乐中学习历史知识。这种教学方法可以活跃学生的思维,将学生从传统的死气沉沉的教学气氛中解救出来,使原本枯燥无味的课堂变得生动而有趣,使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充分地展现出来。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初中的历史课堂教学中运用情境教学是增强历史课堂效率的一种有效方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发现学生的潜力,使学生在最佳的学习氛围中学习历史知识。 作者:孛小媛 单位:甘肃省舟曲县峰迭新区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学生公民意识下初中历史论文 一、健全学校教育体制 教育体制是教学的前提和保障。完善的教育体制可以为各科教学提供制度和系统保障。作用到初中历史教学中,可以为历史教学和学生意识、品质培养提供正确引导。就目前来说,初中历史教育教学体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建立健全教师工作、学习、管理机制,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和教学能力培养,将能否做好本职工作、实施素质教育列为教师考评目标之一;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德育工作队伍,制定德育工作规章制度,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德育工作,营造浓郁的校园德育氛围;颁布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条例,将品质、道德、责任感培养当作历史教学的主要目标;生成初中历史教学实践机制,创新历史教学方法,提高历史教学学生品德、意识培养质量。在此基础上,教师要根据历史教材内容进行教学改革,变静态教育为动态教育,变灌输教育为形象教育,切实发挥历史学科在学生品质、意识培养方面的优越性。 二、因材施教,分类加强学生社会认知 教师按照一个标准要求所有学生,忽视学生个性差异和需求,是历史教学中长期存在的问题。新课改要求教师必须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年龄、认识能力、心智水平加强学生意识培养和品质教育。这就要求初中历史教师根据低年级学生盲从、自觉性差等特点,开展爱国主义道理、责任感说服教育、榜样典型示范教育和道德规范约束教育。而面对具有一定创新能力、辨别能力的高年级学生,历史教师可以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合作教学等方法引导学生进行历史知识使用锻炼,鼓励他们通过知识归纳总结形成正确的责任认知和价值取向,进而实现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目标。 三、立足教材,深挖意识责任培养的素材 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优良的品质并非是生而俱来的,但是有效的后天教育却可以激发个体身上蕴藏的巨大潜能,使之成长为一个品质优良的人。鉴于此,初中历史教师可以采取一切有效途径去培养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对于处于心智发展时期的初中生来说,许多人都有英雄情结和英雄崇拜心理,因此,教师可以立足历史教材,深挖教材中有利于品德和意识培养的素材,用伟大人物的思想和事迹鼓励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坚强意志。如初中历史教师可用卫青、霍去病、岳飞、戚继光等人的英勇事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用勾践卧薪尝胆、司马迁著史、苏武牧羊等故事鼓励学生磨炼自己的意志,敢于同困难作斗争。当然,教师还可以运用现代网络技术进行历史影视资料、电子素材搜索和整合,丰富课堂教学内容,为学生历史情感养成和责任感培养提供有利条件。总之,在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要强化课程资源意识,因地制宜开发和利用各种课程资源,深挖社会责任感培养素材,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多载体、多渠道培养策略 新课程背景下的历史教学不仅不能局限于课堂和教材,还要教师有效拓展、利用各种资源、各种渠道、各种载体向学生传递更多的历史知识,为学生情感和意志培养打下坚实基础。就目前来说,可以利用的历史教育资源有:历史教科书、图书馆藏、网络资源;社区和地方历史资源,如历史文化古迹、博物馆、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时事报纸、国内外时政热点、历史影视资料等。而行之有效的历史教育、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载体有:历史教学课件、历史图文资料、校园德育文化活动、校史剧创编、校园网络、板报、宣传栏等。常用的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渠道有: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等;开放性作业、课外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勤工助学、志愿服务等。总之,教师要对初中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问题有清醒的认识,能够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激励学生更好地学习历史文化知识,鼓励其树立报效社会、报效国家的理想。 五、结语 由上述可知,学生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是初中历史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这就迫切需要初中历史教师将书本知识和社会现实联系起来,关注学生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培养,引导学生知行统一、学以致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养成的最终目标。 作者:刘红霞 单位:江苏省滨海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素质教育视角下初中历史论文 1初中历史教学中素质教育的体现 1.1发挥历史学科特点 初中历史教学中的素质教育表现在要求教师对教材中的深层含义进行挖掘,并对学生进行适当的道德教育。首先,可以结合历史教材中人物的生平事迹,在潜移默化中教导学生做人的道理。如在学禹治水时,就可以通过大禹治水时三过家门而不入的行为,教导学生学禹高度的责任感;在学习司马迁的生平时,挖掘出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人生价值观;学习诸葛亮的相关事迹时,可以挖掘出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献身精神。教师对教材中历史人物的内涵进行充分挖掘,并且由此对学生进行启发和教育,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认识水平。其次,教师通过对教材中近代史的教学,使学生树立爱国主义思想。中国的近代史就是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中国的历史,是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历史。中国在近代相继遭受到鸦片战争、中法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日本侵华战争等多次外国的侵略,中国人民也进行了相应的抗争,在抗争过程中涌现出无数的民族英雄和他们的英雄事迹,这些民族英雄和他们的斗争实际就是教育学生爱国最好的素材。另外,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太平天国和义和团,还有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和辛亥革命,都没有带领中国走上新的道路。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才真正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才最终走向新时代。教师通过对中国近代史的讲解,使学生们深刻认识到共产党对新中国建立的重要性,能够更加热爱我们的党和祖国。 1.2教会学生独立学习 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也是素质教育的主要要求,只有拥有独立学习的能力,才能够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真正占有主动性,为学生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学生应当是学习的主体,应该在学习过程中占据绝对主动的地位,只有让学生在开心快乐的状态下进行学习,才能够有更好地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将教和学的过程融为一体,在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下进行教学。比如,教师在讲解中国近代史中的《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和掠夺》时,可以引导学生自己来对圆明园为什么会被英法联军烧成一片废墟进行思考,还可以引导学生对鸦片战争后,英国侵略者为什么强迫清政府签订中国第一份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以及我国是如何一步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学生通过对这些课文的学习,心中的愤怒和痛恨不言而喻。中国近代史中这一段段残酷的史实教育了学生,也将是学生学习的动力。教师可以运用这种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自己教育自己,不仅能够学到课本中的知识,也能够对课文中蕴含的道理有自己的理解,学习效果比教师的一味说教要强得多。 1.3结合多种教学手段 多样化的教学手段也是素质教育中应当重视的。素质教育要求教师创造更好的教学条件,尽量对教学条件和教学手段进行改进,充分利用现有的电脑、网络等高科技技术,生动形象地再现历史场景,通过声音、光照形式与学生互动,使学生多方面地体会教学内容,增强课堂内容与学生的实时互动,更直观地展现出历史教学内容的直观性和生动性,促进学生学习历史知识的兴趣。如讲解二战部分的内容时,教师就可以利用投影或电脑,通过影片或历史图片,向学生们直观地演示希特勒是如何发动战争,日本如何突袭珍珠港,还有日本是如何节节溃败最终签署无条件投降协议的。这些场面真正地展现在学生面前,比起课本上枯燥的文字,学生更容易接受。而且学生通过这种教学方式,丰富了感性认识,对课本知识理解得更加全面,对学生的概括总结能力和独立性都能够进行有效培养。 1.4积极开展课外活动 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也是素质教育中必不可少的。教师可以在课下时间,组织学生对历史博物馆进行参观,相比于课本上枯燥的文字,历史博物馆更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学生在参观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兴趣,就会向教师提出各种问题,教师解答问题的过程也就是教学的过程。此外,教师还可以在课下组织学生举行辩论赛,如在学习完鸦片战争后,教师就可以将学生分成两组,对“如果没有鸦片战争,清朝会灭亡么?”这一问题进行辩论,学生可以通过自己对课文的理解,借用网络和课外书等工具,对相关知识进行仔细研究,在辩论的过程中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充分阐述,最后教师对这个问题进行总结,说明清政府失败的原因是由于政府的迂腐,封建社会随着历史的前行也必然会被取代。学生在辩论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本节知识,还在搜集素材的同时锻炼了自学能力,在辩论的过程中也锻炼了学生的口才,培养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2结语 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的发展趋势,如何将素质教育真正结合到教学过程中,是每一位教师所重视的。教师应当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符合素质教育的教学方式,并结合学生自身的特点,充分运用到教学过程中,真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作者:李守龙 单位:山东省平邑赛博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问题式教学初中历史论文 一、教会学生提出问题 课堂教学中的问题意识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因发现一些难以解决的、疑虑的问题而产生的一种怀疑、困惑、研究的心理状态。在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只有让学生想问、敢问才能真正实现历史课堂的问题式教学。初中生正处于青春期阶段,思维活跃、好奇心强、行动力强,对一些故事成分比较丰富的内容兴趣高,等等,这些都是他们所具有的特点,那么教师就应当充分利用学生的特点,依据学生心理特征和认知水平以及教材具体内容恰到好处的设置问题。运用问题式教学,引领学生带着问题学习,启发学生进行思考,活跃课堂气氛,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历史学科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现实当中的很多事情都可以在历史中寻找根源。初中历史教材涉及的内容多,但课时少,教材编排跨度较大,甚至会出现断代现象,仅凭课堂时间完成教学任务是远远不够的,除了教师在课堂上的补充知识外,还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获取相关的历史信息,帮助消化课堂内容。教师应当将课堂讲解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把历史学习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热点问题联系起来,不仅为课堂增添趣味,还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对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在课堂上,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就是问题。教师在向学生提问时要注意技巧,从全局考虑,标新立异,立足于事实,在学生理清史实了解其生产过程、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想象力,大胆提出问题。当然更需要教师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启发学生从反面思考问题,激发学生的探求欲望和求知欲望,帮助学生建立如何提出问题的思维模式方法。教师要鼓励学生进行提问,逐渐培养学生提问意识。 二、创设问题式教学氛围 教学要真正实现高效,必须在课堂上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不仅要在形式上调动起来,还要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问题式教学能有效地调动教学氛围,促进教学发展。问题是教学的灵魂,教师要实施问题式教学必须首先创设氛围,只有学生敢于提问,大胆质疑,教师悉心教导,真正启迪学生,激发学生创造力和想象力,让学生自己寻找属于自身的学习规律,才能真正实现问题式教学。在课堂上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利用学生的好奇心创设问题式教学氛围;鼓励和表扬是教师进行教育的良好方式,教师要给予学生适当的鼓励和表扬,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师还应当结合当前社会现实与课本相联系,引发学生思考,拉近学生与历史的距离感,让学生对历史有一种亲近感;利用多媒体技术,播放相关教学视频联系相关时事,进行问题式教学,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三、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能够主动参与课堂,说明他们已经在积极思考问题,教师应当进行引导,教会学生如何思考,并把他们的主体地位发挥出来,及时对学生进行鼓励,提高他们的学习热情。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平等地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想法,营造轻松、平等、和谐、自由的课堂氛围,使学生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有足够的耐心进行解答,学生和教师进行问题探讨,有利于增进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亲近感和信任感,增加学生的探讨热情。教师要指导学生认识错误,强化自身领悟。在问题探究的过程中,学生犯错误是难免的,教师一定要鼓励学生大胆提问,而不是因为错误就退缩,敢于正视自己的错误,改正错误,解决问题的才能会越来越强。 四、有技巧地提问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扮演的是引导者的角色,历史问题式教学模式必须要考虑教师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教师将大问题转化成一系列有内在联系的小问题,对问题进行分类筛选,对学生给予指导,教给学生学习策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启动思维,从而主动思考解决问题的途径。问题是教学的灵魂,教师设问要善于激发学生提问的欲望,促进学生进行思考。解答教师设计的问题,关键是引导学生从分析问题的条件入手。因此教师在进行问题教学过程中,不仅要设计好题目,又要有明确指向的引导、点拨、示范,要引发学生的思考与质疑,开展教学与发展学生思维能力的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掌握知识点。教师还要注重对学习方法的指导,教师提出问题,学生进行讨论,在教师的指导下得出结论,这样就使得学生与教师之间增强了交流,同时也使学生获得知识。课堂教学不能限制学生的思维,应当充分鼓励学生发表自己意见,围绕优秀知识展开思考。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站在学生的角度,多引导、多启发学生进行提问,帮助学生学会提问。 五、结语 总之,问题式教学的发展是实施新课程标准的有效手段,它是一种启发式教育方法,突出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弱化了教师的主导作用,更正了以往传统教学的弊端,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参与,注重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教学充满活力。初中历史教学运用问题式教学有助于推动历史教育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积极性,还能增加学生对历史的了解。教师在运用问题式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采取恰当的策略,还要注意讲究教学方法,教师与学生进行问题互动,要把学生问题意识和提出问题的能力落实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推动问题式教学的发展。 作者:嵇华连 单位:江苏省响水县黄圩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教学实践初中历史论文 一、设置相关教学场景,激发学生真正参与学习的兴趣 历史学科是一门以探讨、研究为主,通过对历史内容的真正探讨和分析,让学生真正通过历史相关内容对历史事件和事迹的了解得到学习内容和知识。历史事件和内容是过去式,学生对于许多历史课本和知识点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疑惑和疑问,由于历史内容的过去呈现,许多内容存在不清晰的状况,在初中历史学习课堂上,学生对于学习内容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理解,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积极的创设一系列与历史内容相关的相关场景,让学生在参与学习的过程中真正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学习内容,教师要想真正有效的保证学生对于学习内容的了解和掌握,需要教师真正完善对教学内容的教学手段,在真正教学实践参与落实的过程中,教师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教学手段,不断创设相关历史事件的教学场景,让学生在教学高效手段的辅助下真正得到知识和内容。例如:在现代初中历史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情景教学设置教学内容,保证学生参与学习和实践。在讲到“商鞅变法”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设置一些当时的场景让学生真正有兴趣参与和学习,“商鞅变法当时场景的呈现”,“商鞅变法失败的原因”等等,让学生在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真正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学习内容,得到对学习内容的高效汲取。 二、设置历史问题,引导学生真正参与 高效的教育方法添加到初中历史的课堂实践中对于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有一定的推动的作用。在教学实践落实过程中,学生对于学习内容存在的抽象问题有时会存在不理解现象,为了让学生真正高效的保证对学习内容的汲取和了解,让学生学有所得,教师可以在历史课堂上依据教学内容和课本呈现的内容设置一些相关的历史内容小问题,设置历史问题,引导学生真正参与,保证在学习课堂上有效获取到教学课堂上呈现出来的内容和知识,让学生在这些一系列内容和问题的分析和探讨,让学生真正对学习内容有更加深入和透彻的了解和掌握,真正实现教师教学的有效落实,通过对学习内容内部设置的问题和探讨内容,使学生真正有效的参与学习和实践当中,真正保证学生对于学习内容的有效透 彻了解和掌握,实现对学生的高效培育。例如: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可以设置一些历史课堂上针对教学和需要掌握知识点的问题和探讨点,让学生自由参与和探讨,得到学习内容的有效充实和落实。在讲到“昭君出塞”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带领学生了解此次出塞存在的原因和相关的背景,让学生欣赏和了解课本呈现的文字知识和图片信息,然后在教学课堂基础上对于学习和探讨呈现的现象提出一系列问题和观点,让学生真正在学习基础上保证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有效汲取和掌握。 三、注重学生自身,保证学生对学生内容的高效汲取 初中学校内部教学旨在通过现代学科教学内容培育有思想、有技能的优秀人才,学校最主要培养和教育的是学生自身,因此在真正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在真正教学中真正有效的保证教学实践真正落实到学生自身,保证学生自身对于教学内容和知识的有效汲取和掌握,学生每个人自身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各不相同,学生对于学习内容的汲取和掌握也不一样,要想真正保证学生自身对于学习内容的真正掌握,让学生自身得到高效的参与和实践,教师需要在真正重视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注重学生自身,保证学生对学生内容的高效汲取,不断注重对学生自身学习和状态的关注和了解,使学生有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保证学生对于学习内容的有效汲取,对于学生自身学习和能力有一定实质性的了解和掌握,真正保证教学内容在学生自身的真正落实。初中学校内部教学通过不断完善和更新教学技巧,不断加强和重视教学力度,促进学生参与学习的高效化,真正保证学生高效高质的参与和汲取学习和知识,真正实现对学生的高效培育。作为义务教育教学实践的最后阶段,其内部教学参与和实践需要真正落实到学生自身,保证学生自身对学习内容的有效汲取和掌握,才能真正保证学生有效成长和进步。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初中学校是一个旨在培养学生能力和思维高效提升和促进的场所,初中历史作为初中学校内部教学课程的一部分,内部涉及的历史事件、理论内容、历史故事、历史史实等内容的分析和呈现,真正有效的通过三段式教学方法的辅助和参与,真正有效的保证学生自身对学习内容的了解和汲取。 作者:闫丽 单位:吉林省四平市第六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小组合作下初中历史论文 一、新课程改革下初中历史课堂教学方法的变革 1.结合多媒体技术的教学方式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的进步,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多媒体教学方式逐渐走进了课堂。多媒体教学方式引入了图片、音频和视频,利用丰富多彩的资料,为学生营造了一个精彩的课堂。尤其是历史学科有着丰富的教学内容,且教学内容之间相互联系贯通,一节课的教学任务量很大,传统的灌输法使得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都比较吃力。初中生的兴趣广泛,学习能力有了很大提升,把多媒体技术引入初中历史课堂,学生的反映良好。一首歌曲、一张图片、一段视频都可以绘声绘色、生动形象地展现出很多历史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远比教师口述的效果要好。多媒体教学营造了良好的课堂氛围,增添了课堂教学的趣味性,极大地丰富了课堂教学的内容,提升了初中生学习历史的兴趣。 2.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参与课堂教学 在初中历史课堂中开展小组合作,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活动,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教学当中。如在学习某个内容较为简单、知识点较繁杂的章节时,教师就可以采用小组合作的方式,分配小组任务,小组成员内部共同搜集资料,准备课件展示给全班,变教师主体为主导,把学生当作课堂的主角,并培养其主动学习和团结协作的能力。小组合作教学极大地提升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每个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在轻松又紧张的课堂气氛中发挥学生的发散思维和创新思维,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此外,教师还可以在小组之间展开历史知识竞赛、历史擂台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丰富历史课堂的教学内容和形式。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不仅减少了教师的负担,而且大大提升了教学效率,激发了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培养了学生的创造力。这样的课堂更加生活化,充满了趣味性。 3.引入发现式教学法 发现式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自身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获取新知的过程和方法,非常适用于前后联系紧密、知识体系庞大的历史学科,它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发现式教学法包括阅读指导法和讨论法。阅读指导法要求教师的语言要精准,要引导到位,才能使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主动获取历史知识;讨论法既有师生之间的讨论,又有生生之间的讨论,随着讨论的逐步推进,学生一边听取他人的意见,一边形成自己的观点。 二、结语 教学有法,教无定法。尤其对于历史这样一个教学内容丰富、知识前后贯通的学科,还需要教师的不断努力和创新,在新课程改革的指引下进一步丰富教学方法。 作者:熊绍安 单位:江西省丰城市丽村镇丽村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多媒体技术初中历史论文 一、多媒体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 纵观新课改下的初中历史教学,发现多媒体技术应用存在以下问题。 1.多媒体技术的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多媒体教学容易受到课件质量和多媒体设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导致初中历史教学时课堂的信息量过大,学生无法有效地消化吸收教学内容,导致教学无法达到预期作用和效果。还有些教师上课时过分依赖课件,不注重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2.课程资源匮乏。 在初中历史教学中,教师可以共享的有效课程资源较少,普遍需要自己制作上课所用的课件。有的教师在进行课件的制作时,一味地追求“高科技”,却忽视了初中历史课堂中本该呈现的历史内容,把课件变成多媒体制作的技术成果展览。还有的教师怕课堂上操作出现失误,为了方便,把课件制作成顺序式,讲课时只按一个键,顺序播放课件即可。 3.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层次较浅、应用方式单一。 大部分教师在制作课件时使用的工具是PPT软件,很少应用其他软件辅助制作,导致制作出来的课件是单一的文字式,没有动画、图像与声音等元素,降低了初中历史教学中多媒体的效果。 二、完善并提高多媒体的应用 针对以上多媒体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下面笔者就如何完善并提高多媒体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应用提几点建议。 1.以理性的态度对待传统教学与多媒体辅助教学。 传统教学和多媒体辅助教学各有优势,相互互补。在初中历史教学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同时要以多媒体技术为教学手段,更加直观、生动、形象地创造情境、传递教学内容和信息,引导学生自主积极主动地学习并建立新的认知框架。 2.加强教师的职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计算机水平和理论水平。 除了PPT软件以外,教师还应掌握Flash等多种软件辅助制作课件,使课件效果更加生动、形象、具体、富有生命力。 3.加强教师之间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地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这样能够减少教师耗费在寻找教学资料上的时间,让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在已有课程资源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对象、内容和目标的差异,制作出适合学生的优质课件。 作者:张骞 单位:甘肃省张掖市甘浚镇中心学校 初中历史论文:历史故事运用原则下初中历史论文 一、选取历史故事的原则 1.坚持真实性原则 历史是一门科学严谨的学科,坚持真实性不仅是对历史学科的尊重,也是对学生获得知识的尊重。如果学生发现老师所讲的历史故事有悖于历史事实,会严重影响到学生对老师的信任,无法建立正常的师生关系,更不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尊重史料的基础上,合理进行想象和推测,才可以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2.故事内容要生动有趣,形式题材多样化 在一个班级中,每个学生主体的理解方式、思考方向不同,将故事生动化、有趣化、多样化有利于不同层次的学生提高对历史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新鲜感,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历史价值观。 3.立足课本,鲜明主题 选取历史故事,一定要围绕大纲要求,把握知识重点,围绕一个主题,有条不紊的展开,让学生不会感觉混乱,不会失去学习兴趣,分阶段、有层次的对学生思维进行引导,使学生的史学认识和分析能力得到提高。 4.注意结合初中生的心理变化特征 初中生主要集中在13-15岁这一年龄段,学习以感性思维为主,逻辑思维的能力不足,历史故事可以使学生对历史事件有一定了解,给学生以思考和教训,使学生理性看待问题,开发和培养初中生的历史思维能力。 二、历史故事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原则 1.运用历史故事导入新课程 在讲新课之前,不应急于直奔教学内容,已完成教学任务,可以运用历史故事导入课程。课堂中,为避免学生思维在15-20分钟后出现分散游离现象,如果能在一开始就把握住学生的听课学习兴趣,那么这个良好的开端就使整个课堂成功了大半。在这个时候,老师可以先讲些历史小故事,将课堂气氛“预热”,让学生在听故事的同时调动起学生的兴趣,促使学生能集中精力,将历史专业理论知识和历史故事联系起来,加深印象,提高课堂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历史故事可以是成语故事、神话故事、战争故事、名人名事、文化故事等等,这些都可以加以利用。比如讲到中国近代不断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原因众多,但其中慈禧太后作为顽固派领袖权倾天下,把持朝政,不断阻挠进步思想和势力,固守闭关锁国,崇洋媚外,导致清庭逐步沦为列强统治的工具,加剧了中国两半社会的形成,加深了阶级矛盾和民族危机。使中国近代化举步维艰。所以可以列举一些慈禧太后的错误做法,如对外屈膝投降,对内镇压农民起义,大肆挥霍钱财,阻碍等等。通过慈禧太后这一学生们熟知的历史人物故事来反应中国近代屈辱史,不仅可以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还可以重振学生的民族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学生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 2.在课堂中穿插讲述历史故事,并通过提问的方式来启发学生 要想在45分钟内不让学生走神,就需要使讲课内容具有吸引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也要适当地穿插历史故事。如在讲到三国混战时,可以描述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战役的激烈场面;在讲到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孙中山的所作所为;在讲到亚里士多德的发明发现时,穿插他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现的这些原理等等。这要求教师改变以往上课严肃的气氛,将课堂变成一场生动有趣的“故事会”,让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下,更好地记忆课堂上所讲的历史事件过程、人物、时间、结果影响。在历史故事之后,还应该提出一些由小故事引出的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来让学生思考,鼓励学生发散思维,积极发言。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思考能力。 3.在课堂结束时也应运用历史故事 在课堂结束时运用历史故事有利于实现课堂教学的首尾呼应,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感到历史课不再那么枯燥,促使学生更加期待下次上课。 4.注重讲课技巧,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历史学的主观性较强,一字之差就可能使学生产生误解。历史故事需要教师运用自己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以生动的语言使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其次教师的态度要客观公正,另外,还应注意语速和节奏,太快或太慢,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三、结语 运用历史故事的教学方法既符合初中生感性认识占主导的思维认识方式,也能有效地帮助学生获得历史知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既要合理运用历史故事,也要让学生积极参与进来。以故事为载体,结合实际,融会贯通,以古鉴今来传授历史知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丰富课堂教学内容。科学教学,促进历史学科不断受到学生的重视,发挥历史学的积极作用。 作者:魏云芳 单位:山西省大同市第三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史料视域中初中历史论文 一、掌握获取史料的多种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新人教版初中历史课本中的史料比旧版丰富,但仅靠课本提供的史料往往不足以满足教学所需,也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其好奇心,如学习八年级下册第12课“香港和澳门的回归”时,课本用几段文字讲述了香港澳门“谈判———签约——过渡———回归”的历程,以及几组图片,目标是要学生掌握回归的基本情况、意义,并借此激起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只凭课本这些文图,会让学生觉得枯燥无味,难以激起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我课前让学生查阅相关史料“邓小平会见撒切尔夫人”以及上网下载“香港特别行政区划图”“澳门特别行政区划图”,播放“香港澳门回归政权交接仪式的精彩瞬间”(或视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大大丰富了本节课的内容,让学生在欢歌、笑语中体会到了我国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很好地完成了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二、恰当地筛选史料,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 历史教材涉及史料众多,重在选出最为典型的,而又适合学生阅读水平的史料。课堂中切忌出现史料滥用,使学生“眼花缭乱”的情况,尤其是在复习课中恰当精选一些史料,能有效地整合教材突破重点、考点,再配以教师精心设问活跃学生的思维,启发学生去思考问题,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复习日本历史上的两次改革“大化改新”和“明治维新”时,我主要选取了两则材料来帮助学生复习比较。材料一:“大化二年(646年)正月初一,孝德天皇颁布《改新之诏》,正式开始改革,这一事件又称乙巳之变,革新派以唐朝律令制度为蓝本,参酌日本旧习,从经济到政治方面进行了改革”。材料二:“政治方面,废藩置县,加强中央集权;经济方面,允许土地买卖,引进西方技术”。提问:材料一、二分别反映日本历史上的哪两次改革?改革者分别是谁?两次改革在性质上有何不同?两次改革对日本历史的发展产生了什么重大影响?这样由浅入深的设问,引领学生积极主动去思考问题,既帮助学生比较了日本两次改革的“异同”,突破了考点,又锻炼了学生的历史思维能力,总之,课堂中运用的史料要“精简”。 三、引导学生从史料中提取有效的历史信息,提高史料分析能力 新的课程标准强调教学中要突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教会学生自己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况且近年中考试题中都有相关的材料分析题,考查学生运用史料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运用史料教学,就是将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学法指导,将史料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与整理,从繁杂的史料中获取有效信息。如讲八年级上册第六课《洋务运动》,评价洋务运动时,可引用李鸿章:“我办了一辈子的事,练兵也,海军也,都是纸糊的老虎……不过勉强涂饰,虚有其表。”提问:材料反映的是李鸿章在什么事件后的自我反省?“我办了一辈子的事”具体指什么事情?纸糊的老虎……勉强涂饰,虚有其表又说明了什么?这样层层设问,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提取材料中的中心意思,就使学生对洋务运动的性质和如何评价洋务运动有了一个客观和科学的认识。有些史料生僻、难懂,初中学生有时难以从材料表面提取有效的历史信息,可以引导学生把握其中的关键词,如材料一:“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材料二:“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提问:这两首诗提到了我国历史上一位威名赫赫的皇帝是谁?材料一赞颂了“秦王”的什么功绩?材料二讥讽了这位统治者的哪一项统治措施?这一措施给我国古代思想文化造成了什么严重后果?材料二的“山东乱”指的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这次起义爆发于何地?人物关键词“秦王”,地域关键词“坑灰”“山东”等,这样就将秦王嬴政灭六国、统一中国,焚书坑儒、大泽乡起义等这些有效信息提取了出来。 四、结语 总之,历史课涉及的史料丰富多彩,每节课的内容又很多,课堂上能展示的史料就很有限,重在结合教材的重难点、考点精心筛选,科学有效地加以运用,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前提下,掌握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双赢”甚至“多赢”应成为我们历史教学永恒的主题。 作者:牛春玲 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第六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高效课堂视域下初中历史论文 一、自主能动,让历史课堂精彩如花 1.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 教师在课堂上只是领导者,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明确师生之间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不可忽视学生的自我思考。新课标指出,新课程改革的关键点是优化课堂教学内容,构建高效的课堂模式,所以首先教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 2.采取积极有效的教学手段。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教学设施不断发展前进,所以教师应当灵活地运用各种教学手段,用多种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3.教授自主学习的技巧,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 学习方法的重要性大家都很清楚,“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所以教师大多数是要教给他们方法而不是单纯地告诉他们答案,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能够让历史课堂更具活力。 二、注重评价,活跃历史课堂 1.评价讲究实效性。 课堂的有效评价是构建初中历史课堂的主要方式之一,教师的评价要恰到好处,不能太早,也不可过晚。评价要抓住时机,这是做出评价的关键点,适当地做出课堂评价能够提高课堂效率,还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评价讲究真实性。 真实的评价才能让学生重视,教师要先从人格上让学生尊重,才能对学生有信服力,最终目的是让学生相信老师,只有对教师产生信任感才会更认真地听从教师的评价。 3.灵活运用评价方法。 评价的方法尤为重要,教师仅知道要评价还不够,还应当充分了解为什么要评价,该以怎样的方法评价。评价的方法有很多种,不仅可以用言语表达,还可以用肢体语言,用眼神交流,根据学生的个体情况判断应该给学生采取什么样的评价方式。 三、注重提问技巧,讲究提问艺术 课堂提问是一门艺术,能够有效地提高课堂效率,在提问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对知识的一种交流,更是让教师与学生的情感达到有效的共鸣。课堂提问虽然不是课堂教学的主要方式,但是仍是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注重问题类型,保证问题质量。 很多教师虽然一直很重视提问的重要性,但是忽略提问质量,这就需要教师根据学生的特点提供不同的问题类型,必须很好地区分问题的难易程度,也就需要教师“因材施教”。 2.全面撒网,重点捕鱼。 教师要保证提问对象的平等性,很多教师只是提问一些学习成绩比较优异的学生,但是往往很容易忽略成绩相对较差的学生,甚至认为对成绩较差学生的提问很大程度上浪费课堂时间。教师一定要转变这种不公平的观念,往往活跃课堂气氛的正是那些“待优生”,虽然他们的答案并不是最准确的,但是只要学习态度认真就应当受到鼓励,也有权利被提问。 3.给学生鼓励,让学生有动力。 学生在完成问题回答之后,教师往往要对答案做出自己的一定见解,教师应当试着站在他们的角度,找到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每一个问题的回答都有它的可取之处,教师不可全盘否定。对于初中生来讲,在历史课堂上做出自己的见解而且受到教师的鼓励,很大程度上会提高学生的历史学习兴趣。 四、巧用现代科技,引进多媒体技术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时代的不断进步,教学方式的变革速度大大加快,尤其是现在的多媒体教学,在很多初中学校普及起来。巧用现代的科技技术就是让传统的教学方式和现代的教学方式有效地结合起来,传统的“黑板式”教学虽然能够让学生的学习更仔细,内容更清晰,但是课堂效率是很低的,采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能够从根上提高课堂效率,这是构建历史高效课堂的有效方式。历史教学内容里有很多的图片需要解释,而且为了更有效地了解一个时期的历史发展状况,很多时候可以放相关的时代性视频给学生看,这些图片和视频用板书和教师自己的讲解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只有通过多媒体才能更清晰地表现出来。屏幕上的内容能够直接有效地将教学内容传达给学生,这样的有效利用使得课堂效率大大提高。 五、有效发挥小组机制的带头作用 课上将学生分为若干个小组是提高课堂效率的关键,团结才有力量,学生在一种共同学习的过程中更容易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思维火花的碰撞使得学生更愿意融入课堂,并且不会觉得历史课堂乏味。课堂上可以给他们自由发挥的空间,让他们彼此讨论学习,这是提高课堂效率的关键,小组式的学习能够使优秀生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历史老师在分组的时候要注意很多问题,包括小组成员的分配,只有适当地分配才会起到真正作用。 六、结语 课堂教学的高效性是一种过程,更是一种理念,它不仅仅关注知识的传授问题,更是对智慧的崇尚,为学生创造高效课堂,更新教学方法,积极地进行有效的探索才是历史教学的关键。 作者:于翔 单位:南京市营防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合作学习教学法初中历史论文 一、用任务式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合作学习 任务式教学法是指教师给学生一个目的明确的任务,学生完成任务时需要自主地吸收历史知识。这种学习方法开放性强、自主性强、灵活性强。学生在完成任务时,有时会遇到困难,如果学生不能克服困难,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就会受到挫折。如果使用合作式的任务教学法,就可以以取长补短的方式让学生共同学习,让任务式的教学方法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比如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灿烂的宋元文化》时,可以让学生完成一个学习任务,研究课题为《从宋朝的服饰看当时社会的阶级性》。该任务课题具有极强的系统性,初中学生很难独自完成该课题。教师可以依照学生的层次与性格把学生分成学习小组,让学习小组的成员各自研究一块领域。其中一个学习小组将该课题分为:皇帝的服饰、后宫女子的服饰、官员的服饰、命妇的服饰、平民男性的服饰、平民女性的服饰等。学生先精研自己要完成的学习领域,在拼合学习成果时,发现有不够系统或者出现研究错失的问题,学生们就共同研讨,直到找到标准的历史答案。任务式合作学习法把学习自主性交给学生,学生因此得到研究的乐趣。同时学生在学习时与其他的学生共同探索、共同研究,他们就能够多角度地看待历史,对历史课程有更深入的见解。 二、用竞争式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合作学习 竞争的方式是指给予学生一个目标和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将学生依层次与性格不同分成数个学习小组,任何一个小组首先达到了评估标准即算完成学习目的。使用竞争式的学习方法能够给学习小组外在的压力,加强学习小组内部的凝聚力,它能提升学习小组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率。以教师教学《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社会危机》章节为例,这个章节如果仅仅学习课本中的概念和历史事件,学生将难以从历史中吸收更多知识。在这个章节的教学中,学生依旧要从课本以外寻求知识理解。有些学生认为明朝的社会制度更先进,清朝走上了使人类历史倒退的路;另一些学生则认为清朝的繁荣有它自身的原因,否定清朝统治是拒绝满人统治中原才故意扭曲事实。教师可以依照学生的观点将学生分为两个大的学习小组。先将明朝学习小组分为研究经济、军事、文化、制度等数个学习小组,再将清朝也如此。两个辩论小组互相争锋,谁提出的见解有理有据,能驳倒对方的观点即获得胜利。竞争式的教学方法能激起学生的好胜心,学生们会为了获得胜利自主吸收大量历史知识。同时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必须紧密配合,团结合作。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既享受到竞争的快感,又享受到合作的乐趣,学生能够感受到学习历史的乐趣,同时在竞争中他们能够了解到更多的历史知识。 三、以调查式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合作学习 教师在引导学生学习历史时,如果一味让学生学习历史课本中的知识,学生可能会觉得历史和自己的生活毫无挂钩,对历史学习失去兴趣。面对这种情况,教师要引导学生用调查法学习历史,让学生理解历史知识与自己生活紧密关联,只有学好历史知识,才能以史为鉴把握现在的生活。学生在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就会有学习历史知识的动力。教师使用调查法引导学生学习历史时,由于调查资料的多样繁琐,学生自己一个人无法完成。如果教师将学生分成历史小组让他们分工合作,分别调查,学生就能够在短期内得到全面的调查资料。比如教师引导学生学习《人们生活发生的变化》这一课,学生单纯阅读历史资料无法对当时的历史有全面了解。如果学生能够亲自实地走访,调查人们的生活,学生就能感受到在数十年的历史中,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多大的变迁。以该次教学为例,教师将学生分成数个学习小组,让小组成员依照调查目的自己分工。学生将小组成员划分为“50—60年代”、“70—80年代”、“90—2000年代”、“2000年代后”几个阶段,每个调查成员依照收入不同、职业不同、性别不同分别调查走访,详细的了解他们的职业、工作方式、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等。通过纵向的比较了解人们的生活变迁。调查法能够让学生从实践中了解历史知识就是来源于生活,了解过去的历史是为了纠正各类历史错误让人类缓慢向前进步,最终过上更好的生活。在这种学习方法中让学生使用合作方式,学生能够了解到自己的实践能力与他人的差距,在获得乐趣的同时获得实践能力的提升。 四、结语 初中历史教师引导学生学习时,需要让学生了解历史知识,思考历史问题,总结历史规律。只有完成三个学习步骤,学生才能称得上学好了历史。小组合作教学法能使教师达到该教学目的,历史教师在进行历史教学时可以应用该种教学方法。 作者:管燕 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初级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影响影视资源的初中历史论文 一、强化影视资源融入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必要性 1)影视资源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传统历史教学中教师以板书或讲述的方式将枯燥琐碎的知识全盘灌输给学生,容易使学生丧失学习历史的热情,影响历史教学质量的提高。新时期的历史教学中教师利用多媒体技术为学生播放各种与教材内容相关的影视资料,可以通过刺激学生视觉、听觉等感官神经来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使学生的主观学习历史的动机逐渐增强,最终促进了学生历史学习效率的提升。 2)影视资源能够帮助学生加深对历史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相关研究表明初中阶段的学生在对知识的理解与消化方面仍存在较大的劣势,历史课堂教学中经常会涉及到很多较为抽象的知识,这些内容如果不能被学生及时消化理解,最终将会成为阻碍学生历史成绩提升的影响因素。而将具体的知识通过鲜活的画面演绎出来,可以使学生在融入剧情的过程中深化对历史知识的理解。例如,初二上学期第五单元的内容是《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其中便包含了著名的“三大战役”(即辽海、淞沪和徐州战役),很多学生在学习中容易将三大战役发生的时间、具体的地点、领导人、历史意义等发生混淆,因而教学中我便为学生播放《三大战役》的电影视频,让学生在具体的环境影响下加深对各个历史的知识的记忆。 3)影视资源是培养学生情感能力的重要途径。 新课程标准下将培养学生的情感与认知能力作为重要的教学任务,而中国古代史与近现代史的教学中恰好为培养学生的情感能力提供了一个平台,而影视资源的融入便进一步将这种情感的培养具体化。例如,初一的历史讲述的是中国古代史,通过给学生具体的展示四羊方尊、唐三彩、造纸术、印刷术等古明,有利于激发学生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豪感。而在初二讲授到屈辱的近现代史时,通过《甲午大海战》、《八国联军》等影片的播放更能够激发学生的爱国思想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感。 二、影视资源的高效利用 当然,说影视资料可以融入到历史教学中并不是强调其会成为教学的主导方式,真正的教学方式仍以各种具体的教学模式为主,影视资源只是众多教学方法中的一种。如何实现对影视资源的高效利用已经成为历史教师教学实践中逐渐深化研究的问题,科学合理的方法更有利于学生对历史知识的理解与消化。 (一)影视资源利用原则 1)严谨性。 历史教材中涉及的每个细节的知识点都是经过无数次的验证才得出来的教学内容,但有的影视资料中为强化某种效果而对真实的历史进行了一定的改编,因而利用影视资料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经过反复的验证,在确定所选用的影视资料与历史真实情况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进行播放,以免不正确的历史影视资料对学生的认知观念造成误导。 2)时间性。 影视资料有很强的时间性,每年我国影视行业出产的同一类型的作品会有很多,因而教师应该与时俱进选取最为新颖的作品,以调动学生的欣赏兴趣。很多教师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过程中利用的影视作品的年份过老,其中没有一个人是学生所认识的,这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观看热情,因而教师应尽量选取较为新颖的影视作品。例如,在讲到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与共产党进行和谈时便可以引入《建国大业》这部汇聚了众多一线明星的巨制,在积极调动学生欣赏兴趣的同时结合教材中的内容引领学生走进那个时代。 (二)影视资源利用时应注意的事项 1)严格影视资源的选取条件。 教师在引进历史影视资源时一定要结合影片与历史的真实性、教学的重点、对学生的积极作用等多个方面的知识对影片进行筛选。例如,现代电视上很火的《甄嬛传》等历史剧、《雪豹》等战争剧都与历史史实大相径庭,因而虽然这些作品更有利于激起学生的观赏兴趣,也不能使这些作品走入课堂。而在讲到八国联军侵华等历史史实时可以结合《十二生肖》这样的足够吸引学生兴趣的且与历史有一定关联性的影视作品,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影片中的兽首具体阐述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抢夺中国文物等历史恶行,从而更加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 2)强化影视资源的整合与思考。 为强化影视资源在历史教学中积极作用的发挥,教师有必要在播放影片前对其进行整合与思考,在深入探究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融入到相应的历史知识学习。教师首先需要对选取的影片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从而能将历史知识与影片进行有效地融合。例如,我在选定一部影片后会综合分析其具体细节,并结合相关知识总结出一定的问题,让学生在欣赏影片的过程中进行思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分析、独立判断等能力,更有利于促使学生形成自己的学习框架,对其长远学习有极大的帮助。 三、总结 将影视资源融入到历史课堂教学中去极大的活跃了课堂氛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集声音与图像于一体的影视资源能够以更为直观的方式加深学生对知识的记忆,是重要的教学资源,值得更多的历史教师进行实践探索。 作者:蒋恭境 单位: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德化第六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探究性学习初中历史论文 一、提高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水平的有效措施 (一)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施有效的情感教育 在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的过程中,教师应当以学生为教学中心,突出学生的自主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削弱教师的作用,反而更强调教师的辅导作用,要求教师做好引导工作,以帮助学生开展正确而有效的自主探究学习。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设置悬念和问题,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让学生产生探寻的兴趣和动力,也可以利用讲故事的方式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促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历史事件,主动地投入到历史教学活动中。例如,在学习国家产生与社会变革的内容时,教师可以让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来举例说明社会的影响,然后教师可以通过叙述春秋时代的社会故事来加深学生的印象,让学生了解古人的社会情感,并且使其能够牢记相关史实。除此之外,教师应当重视对学生的情感教育,要充分发挥情感教育的作用,以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使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比如,在讲解抗日战争内容的时候,教师在授课之前就可以先让学生进行有效的预习,收集相关的资料和图片等,并且做好整理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让学生感受到教材中所体现出的情感,使其在学习此内容的时候注意力更加集中。在课堂教学的时候,要让学生去思考抗日战争产生的原因,从各个角度来进行分析,自己去探讨,以得出正确的答案。 (二)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技术,采用鉴赏教学方法 在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中,应当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技术,教师可以通过图片、影音、动画等形式来刺激学生的各个感官,让学生仿佛身临其境,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优化学生的认知结构。例如,教师在讲解《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这一课的时候,教师可以为学生播放相关的影片片段,让学生观看相关图文资料,以此让学生深刻感受到历史的残酷和那个时期的屈辱,使其产生继续研讨和探究的兴趣,从而更深入地了解这一时期的历史状况,并且能够牢固的掌握所学到的历史知识。另外,教师应当采用鉴赏教学方法,以此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在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中,教师可以综合使用教学方法,将历史教材当做是一个作品来欣赏和研究,避免历史课堂教学气氛过于沉闷,营造活跃的课堂气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可以朝代为基础来讲述不同朝代所发生的历史事件,优化学生的历史知识结构,让学生对历史进程的认识更为明朗。通过有效的鉴赏教学方法,能够帮助学生梳理历史知识点,扩展学生的历史学习范围,把握历史主要线路,对历史有一定层次的理解,以此提高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水平。 (三)做好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反馈工作 为了保障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效率,教师和学生都应当做好教学反馈工作。在课堂上开展历史教学活动的时候,教师应当设计具有探究性的问题,要将学生放在主体地位上,给予学生自主讨论的空间,鼓励学生大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另外,教师要积极开展历史探究性学习实践活动,以活动的方式来促使学生进行探究,培养学生的历史素养,实现素质教育改革的目标。在课堂教学之后,教师所布置的作业应当具有一定的难度,要让学生在课后进行思考,自己去查找资料、整理资料。分析资料,从而完成教师所布置的任务。 二、结束语 开展有效的初中历史探究性教学活动,是素质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顺应了现代教育发展的趋势,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新时期下的要求,教师在初中历史教学过程中,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状况和个性特点来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及时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加以解决。实施有效的历史探究性教学活动,能够促使学生自觉地参与历史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性,转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被动状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提升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水平,从而推动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的可持续发展。总而言之,加强对初中历史探究性学习的研究,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作者:李绍春 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靖安镇初级中学 初中历史论文:探究性思维教学初中历史论文 1.初中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探索性思维的必要性 初中历史学科是学生认识历史的重要途径,对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和认知水平的提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学必须倡导学生积极主动地提出问题,转变学习方式,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手段,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适合探索性思维发展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生学习历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在历史教学的过程中让学生掌握历史知识,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2.初中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探究性思维的有效对策 2.1通过启发式教学方法为学生营造探索性思维的情境 启发式教学可以通过两方面来进行,一方面将教学内容转化成教学问题,相比单纯的介绍内容,从问题引入,启发学生主动思考更能够培养学生的探索性思维能力。例如,在教授红军长征一课中,教师可以设置一些问题来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如“红军四次反围剿胜利的原因是什么?第五次反围剿为什么会失败?第五次反围剿的领导人是谁?”等等,这些问题的提出能够让学生主动思考,利于探索性思维的培养和知识点的记忆。另一方面营造情境同样是培养探究性思维的重要手段,例如影音视频、电视题材等多种方式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再现历史情境,深刻感受当时的情景[2]。 2.2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对历史的学习热情 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可以通过三方面进行:首先,提出科学性较强的问题,让学生多角度探讨。可以提出一些开放性问题,让学生发表自己不同的看法和意见,例如“论唐玄宗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这类问题学生可以从多个角度发表看法,有利于探索性思维的培养。其次,提出假设,让学生大胆的去思考[3]。例如“有人说如果商朝没有妲己,就不会灭亡,你对此怎么看?”教师可以让学生探讨,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样能够激发学生思考的能力,同时也让学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在探讨问题的过程中也深入掌握了历史知识。最后给学生提供广阔的想象空间。这对于学习历史也非常重要,想象能够让学生独立创造出事物,创造历史情境,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加深学生的记忆。适时的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自己阐述自己的感受,描述对于历史的印象能够增强想象能力,提高学习历史的探索性思维能力。 2.3充分发挥史料在培养学生探索性思维中的作用 史料是考证历史、新编历史的重要资料,正确的史料能够激发学生的思维。例如南京大屠杀这一课,给学生观看视频,图片等相关资料,能够激发学生对于侵略者的痛恨,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同时也引发学生的思考,“侵略者为何会如此惨无人道?侵略者在战争中还有哪些罪行?……”通过一系列问题的思考能够培养学生的探索性思维以及对于历史的深入了解和探讨,能够深刻掌握历史知识点,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打开思路,有利于探索性思维的培养。不同史料对于历史和历史人物的评判是不同的,学生在阅读了大量的史料之后,会对评判内容形成自己的思考,判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有偏颇的,从而形成自己对于历史的理解和认识,这相较于传统的死记硬背的方法,更能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和探索性思维,对于掌握历史知识非常重要。 作者:官财林 单位:福建省永春下洋中学
【摘要】服药依从性不佳是肺结核患者治疗效果差的重要原因,而延续性护理能有效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改善临床结局。本文就延续性护理应用于肺结核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为改善肺结核患者出院后自我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延续性护理;肺结核;研究进展 2021年全球结核病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约有990万人感染肺结核,我国约占8.5%,居全球第2位[1]。目前肺结核主要采用药物治疗,而用药依从性差是肺结核出院患者自我管理过程中最常见问题[2],严重影响结核病的治愈及转归,如何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已成为结核病研究的焦点[3]。延续性护理是一种新兴的护理模式,在提高肺结核患者服药依从性、疾病认知及生活质量等方面效果显著。本文就延续性护理应用于肺结核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为改善肺结核患者出院后自我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1肺结核延续性护理的内容 1.1建立干预团队 实施延续性护理通常需要成立一个护理小组,由小组成员制定个性化的延续护理计划并具体实施。小组成员能力水平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及效果,因此成员选择和能力培养至关重要。(1)成员选择:孙晓等[4]指出国内慢病延续性护理需借鉴多学科协作模式,通过多学科协作共同制定延续性护理计划,统一治疗及照护方案,提高护理效果[5]。目前国外相关研究已基本成熟,而国内仍处于初级阶段,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延续性护理尚缺乏多学科团队协作,已开展的研究中延续性护理小组成员单一,由单一护理人员构成[6]或医护人员合作构成[7],较少研究加入了心理医生[8]、营养医生或药剂师[9],仅个别研究成立了多学科团队[3]。(2)能力培养:医护人员延续性护理能力的培养也极为重要,其自身的专业知识贮备直接影响患者管理效果[10]。同时,延续性护理团队需要一个负责沟通协调的关键角色,以促进多学科团队的合作,帮助最大限度发挥各学科专业优势[11]。这一关键角色在国外多由具备丰富专科知识及临床经验的高级实践护士担任[12],而我国现阶段缺少高学历护理人才,结核病专科医护人员存在知识缺乏、能力参差不齐、教育观念落后等不足[13],导致延续性护理团队中此关键角色缺如。应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在肺结核延续性护理中成立多学科团队,同时顺应国内结核病护士专科化的趋势[13],加强专科护士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及教育水平,实现肺结核延续性护理内容的专业化、精准化。 1.2确定干预内容 延续性护理的干预内容现主要包括认知干预、用药指导、饮食行为指导、心理干预、个性化指导5个方面。(1)认知干预:有研究表明结核病认知不够是患者依从性差的独立危险因素,因此有必要提高患者的疾病认知水平[14]。Khachadourian等[15]为患者提供涉及疾病、副作用、结核病污名化及常见误解等相关知识的互动式结核病教育会议,结果显示干预组患者的知识得分及依从性明显提高。此外,污名化所带来的病耻感常使患者采用消极的应对方式,不利于结核病的控制,国内在认知干预时对污名化的提及较国外少,建议后续在疾病知识指导时,加强患者对结核病污名化的正确认知。(2)用药指导:肺结核诊疗指南强调为患者提供化学治疗时,应遵循全程、规律、早期、适量及联合治疗原则,否则会导致治疗失败甚至增加耐药菌株发展风险。Fang等[16]研究发现肺结核治疗过程中有33.6%的患者不按时用药,应重视对患者用药的监督管理。(3)饮食行为指导:营养风险[17]、吸烟[18]、饮酒等是影响结核病治疗结局的主要危险因素。88.6%的结核病患者伴有营养不良[19],延续性护理中应及时评估患者的营养状况,对具有营养风险的患者尽早给予科学有效的营养支持。吸烟是影响患者痰菌转阴的独立危险因素[18];因此,应劝告患者戒烟并避免二手烟,同时饮酒应适量并避免酗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4)心理干预:结核病患者的精神共病患病率(尤其抑郁症)很高[20],而精神心理问题会导致结核病转归复杂化,影响治疗效果,需要对患者进行深入的心理教育、心理急救及及时干预[21]。目前我国仅有部分研究在延续性护理中加入了心理干预的内容,因此在后续延续性护理中,应加强由心理咨询师或经过专业培训的心理支持者为患者提供的专业心理急救。(5)个体化指导:对于合并症、病程等不同的患者,需进行个体化护理指导。合并糖尿病患者使用抗结核药物可能会加重糖尿病,所以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指导,比如保持血糖稳定,选择避免加剧并发症的药物等。另外,有研究指出不同病程的肺结核患者对健康教育内容的需求不同,如初治患者主要表现在对治疗知识的需求,而复治者则对药物不良反应及家庭消毒隔离的相关知识需求更高[13]。因此在进行延续性护理时,应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进行精准化指导,解决患者最迫切的问题,以提高干预效果。 1.3选择干预途径 目前肺结核患者延续性护理的干预途径主要包括电话随访[22]、专家门诊[8]、家庭访视[22-23]及社交软件平台随访(微信、QQ[24]、线上App[25]等)。以上途径已在各研究中广泛应用并取得丰富成果,现多采用多种途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居朝霞等[8]对肺结核患者进行院外跟踪干预时采用电话、微信、门诊复诊及家庭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果表明与患者进行多途径互动对促进护患关系及治疗依从性有积极意义。Arulchelvan等[26]也指出人际交流与社交媒体相结合是治疗结核病的有效方式,建议采用多途径相结合方式,充分发挥彼此最大优势。此外,线上App应用于延续性护理领域功能强大,鲁敏等[25]研发专用于肺结核患者的手机App进行延续性护理,相较于其他线上平台如微信、QQ等,对肺结核患者有更好的针对性,同时其内容质量由研究团队进行全程把控,可以有效避免平台失实内容传播等问题[27]。但目前国内相关研究开展较少,尚存在许多问题如功能不完善、维护及管理经验不足等[25],后续应大力开展相关研究并加以完善。 2延续性护理应用于肺结核的效果 2.1功能指标 (1)疾病相关知识:肺结核患者经延续性护理后疾病相关知识掌握度明显提高[28,15]。张岚[28]对45例肺结核患者进行延续性护理服务后,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在发病原因、正确用药方法、药物不良反应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Khachadourian等[15]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延续性护理后,结果显示干预组知识平均得分明显提高,与直接观察疗法组相比未呈现明显劣势,表明延续性护理可作为高成本直接观察疗法的替代方法。(2)治疗依从性:延续性护理的实施可有效提高肺结核患者的治疗依从性。施燕芬等[24]利用微信平台对50例肺结核患者进行为期6个月的延续性护理后,结果显示观察组在治疗2个月、5个月及结束时的完全遵医例数多于对照组。Liu等[29]评估电子药物监测仪对肺结核患者服药依从性的有效性,结果显示药物监测仪组患者漏服药物率降低。(3)自护能力:刘莹璎等[11]在延续性护理中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认知干预,发现其可有效提高患者的自护能力。丁密等[3]成立多学科团队协作小组对100例肺结核患者提供6个月的延续性护理后,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自护能力评分优于对照组。郭鹏[30]对33例肺结核患者实施6个月的动态延续性护理干预后,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自我护理能力实施量表总分明显高于对照组。(4)心理状况:延续性护理能有效改善肺结核患者的负性情绪,增强个人心理应对能力。居朝霞等[8]在延续性护理中对抑郁自评量表、焦虑自评量表评分达中度及以上的复治肺结核患者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干预6个月后发现患者的焦虑、抑郁情况获得明显改善。(5)生活质量:大量研究显示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延续性护理后,患者的生活质量各维度指标均显著提升[6,23-24]。王超等[23]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延续性护理后,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生活质量得分高于对照组,可能是因为肺结核患者的生活质量与服药依从性相关,而延续性护理能提高肺结核患者的遵医行为,直接影响了治疗效果,从而有效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2.2临床指标 痰涂片和胸片常作为检验延续性护理干预效果的直接临床指标。范远珍等[22]等分别在延续性护理干预后第2、5、6个月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复查,结果显示痰涂片转阴及病灶大部分吸收的病例数逐渐增加,表明随着延续性护理干预的进行,治疗效果呈一定程度的上升趋势。施燕芬等[24]在延续性护理干预5个月后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痰涂片、痰培养、CT检查,发现观察组患者治疗有效率为78%,而对照组仅为52%。延续性护理可明显改善肺结核患者的临床指标,提高治疗有效率。 2.3社会效应指标 社会效应指标主要为患者满意度。张娥等[31]从专业技能、服务态度、病房管理、健康教育这4个方面调查患者对延续性护理的满意度,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护理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王超等[23]从服务态度、措施合理性、效果3个方面了解患者对延续性护理的满意度,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在各方面均高于对照组。延续性护理可增加护患间的沟通交流,增强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提高患者满意度。 2.4经济效应指标 有研究指出患者经延续性护理后初治失败病例数明显低于对照组[23],复发率也较对照组显著改善[28],减少了患者门诊次数,降低了再入院率,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此外,在延续性护理中新技术的应用能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服务,同时节约人力资源成本。Beeler-Asay等[32]将远程视频督导应用于延续性护理中发现,与直接观察疗法比较,远程视频督导有更低的卫生部门成本及更高的计划观察比例,同时也降低了患者的经济成本。 3肺结核延续性护理的质量监督及管理 目前我国肺结核延续性护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实施过程中尚无成熟本土化模式可供借鉴,研究设计尚不完善。大多数研究在开展过程中不重视护理质量的监督及管理,如缺乏多学科专业团队[6],无临床经验丰富的高级别职称人员监督管理[6-7],忽略患者个体化需求[9]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延续性护理的服务质量。个别研究通过制定全程督导干预流程图进行监督,且干预组由1名副主任护师负责质量控制,保障护理服务质量,使得该管理实施程序化及规范化,具有一定的临床意义[8]。邹喜荣等[33]为保障护理服务质量,将结构-过程-结果三维质量评价模式应用于肺结核患者的延续性护理中,对各阶段进行评价,有效保证了方案的针对性及监督性,优化了工作结构和护理流程,为后续研究中延续性护理的质量监督及规范管理提供了启发。 4小结 及展望 综上所述,延续性护理的实施对肺结核患者功能、临床、社会及经济效应方面均有积极影响。但目前我国针对肺结核患者延续性护理的相关研究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缺乏专业团队支持、干预内容个性化不强、无成熟线上App应用、评价体系不统一等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1)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加强对结核专科护理人员的教育及培训,提高专科水平,同时加强与专科医生、药剂师及心理咨询师等的多学科协作,加快形成以高学历护士为主导的多学科协作的延续性护理服务团队。(2)采取访谈、日常生活记录等方法深入了解患者需求,促进延续性护理内容的个性化制定。(3)加强研究及创新,积极构建线上平台,最大限度地为肺结核患者的远程护理提供支持。(4)积极探究并建立针对肺结核患者合理有效的评价工具,减少自制量表的应用,以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5)规范管理并及时评估延续性护理实施质量及效果,为后续研究工作提供指导。 参考文献: [2]黄兰妹,陈欣梅,冯芳,等.思维导图引导延续性护理干预对肺结核患者诊疗依从性及预后的影响[J].临床与病理杂志,2020,40(9):2469-2474. [3]丁密,李英爽,李福利.多学科团队协作延续护理对肺结核患者遵医行为和自护意识的影响[J].中国校医,2019,33(12):945-947. [4]孙晓,杨开阳,施雁.国外慢病延续性照护现状及启示[J].现代临床护理,2018,17(4):72-76. [5]王倩.延续性护理研究进展[J].齐鲁护理杂志,2016,22(1):56-58. [6]王丽捷.延续护理措施对肺结核患者遵医行为及其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国当代医药,2017,24(1):171-172,175. [7]钟洛阳.延续护理对出院后肺结核患者治疗依从性的影响及生活质量评价[J].中国社区医师,2020,36(20):150-151. [8]居朝霞,沈丽燕,曹维宁.全程延续督导模式对复治肺结核病人管理中负性情绪、遵医行为和生活质量的影响[J].全科护理,2020,18(12):1498-1501.[9]任剑颖.基于微信APP平台的延续护理对耐药肺结核患者遵医行为及自护能力的影响[J].实用医技杂志,2020,27(9):1274-1276. [11]刘莹璎,杨敏.照护过渡干预模式的研究进展[J].中国护理管理,2019,19(11):1701-1704. [12]王莉,孙晓,张寸,等.医院-社区联动下的慢性病延续性照护现状研究进展[J].护理研究,2016,30(32):3973-3976. [13]李珍,常立阳,王玲华.肺结核患者健康教育在临床实践中的实施现状与思考[J].中国防痨杂志,2021,43(11):1132-1138. [14]田瑶,刘辉敏,傅满姣,等.结核病与糖尿病共病诊疗现状69[J].结核与肺部疾病杂志,2022,3(2):91-95. [17]李栋梁.住院肺结核患者营养风险状况和临床结局的关系[D].郑州:郑州大学,2016. [18]马艳,杜建,舒薇,等.吸烟对涂阳肺结核患者治疗效果影响[J].中国公共卫生,2019,35(1):16-20. [19]陈晓红,王姣焦,沈生荣.重视结核病患者的营养治疗[J].结核与肺部疾病杂志,2020,1(2):3-5. [22]范远珍,彭惠丰.奥马哈系统在中老年肺结核患者延续护理干预中的应用[J].中华护理教育,2018,15(4):299-302. [23]王超,黄丽君,吕莉.延续性护理在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2019,25(15):86-88. [24]施燕芬,陈怡.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延续护理在肺结核患者中的应用[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9,26(5):439-442,454. [25]鲁敏,毛燕君,孙婧琳.肺结核患者延续护理APP的开发与应用[J].上海护理,2019,19(7):40-44. [27]雷铖,陈晨,石镁虹,等.基于微信平台的延续护理在院外患者中的应用现状[J].护士进修杂志,2017,32(2):117-120. [28]张岚.延续性护理干预对提高肺结核患者认知效果的影响[J].中国现代医生,2018,56(5):139-141,145. [30]郭鹏.微信式延续护理对耐药结核病患者的影响[J].齐鲁护理杂志,2018,24(7):89-91. [31]张娥,秦静,张燕.延续性护理模式对耐多药结核患者治疗依从性的影响[J].齐鲁护理杂志,2021,27(11):88-90. [33]邹喜荣,尹凤鸣,周友乾,等.三维质量评价模式在肺结核患者延续护理中的应用[J].当代医学,2020,26(33):187-189. 作者:杨文璐 万彬 赵霞 付莉 余巧林 雷丽梅 刘春梅 刘晓霞 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法律大学论文:心理健康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1.高校法律基础教育不健全 我国长期以来不重视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法制教育,在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也没有专门设置相关课程,进入大学阶段后,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思想观念和人生理想,以及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已基本形成,由于他们在中小学阶段没有专门接受过法制教育,要在已有的知识结构中植入大量的法律知识,其难度显而易见。法律基础课程设置的意义在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应用法律的能力。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我国在高校普遍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已有三十余年,在这期间,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突破,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善,然而,这门课程的教学理念以及教学手段等却始终未能跟上时展的脚步。截至目前,我国的法律基础课程一直采用的都是教师课堂讲解为主,学生自主学习为辅,最终依靠期末考试成绩来检验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的授课模式。该模式并未区分不同专业的学生,它只是一味地强调一些基础性法律知识,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对于法的本质、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在社会生活具体起到的作用等并没有做进一步解释。众所周知,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繁杂,法学专业的学生单专业课就有几十门,而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指定教材——《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下文简写作《思修》)一书中,法律基础知识所占的比重仅占全书内容的四分之一,其余四分之三的内容则是围绕提高公民的道德修养而展开的,显然,这些内容根本满足不了不同层次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更加不能保证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除教材内容较单薄以外,教育工作者自身的素质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也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教学实践中,无论是教师授课还是教材编写,都更加侧重强调履行义务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对于权利意识的培养,这严重妨碍了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使得部分大学生在之后的社会生活中由于不健全的法律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社会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地变化发展之中,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会经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而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经历的社会转型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我国目前的转型是一种体制内的、有计划的转型,这是一种温和的转型模式,但是与任何转型一样,接踵而至的是一系列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经济结构转型推动了作为政治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法律意识的改变。这是由于经济结构的变革必然导致旧的社会法关系不再能够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结构的要求,而发生相应的结构性调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的多样化导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产生了较大的收入差异,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呈现出多样化局面。具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是: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并存,非规范性法律关系不断产生,各种行为规范及相关调控机制不断涌现等。此外,纵观我国法治建设现状,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司法工作人员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等司法乱象层出不穷。“法治不单指用法律来统治,也指被法律所统治。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即是说,任何公民、政治领袖或政府官员所做的任何事,都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然而,这些司法不端行为长久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纠正,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公民对于法律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网络上关于这些腐败现象的报道也在不断跟进,而大学生作为网媒的主要受众,长期接触这些负面新闻,其对法治的信心将极大地被消磨掉。 3.大学生自身的因素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大部分学生在大一入学时就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现在的大学生基本都是家里的“独苗”,在温室里长大,社会经验严重不足,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且思想易脱离实际而表现出一定的片面性和表面性,挫折承受能力也比较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大学生所要面临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其价值目标也逐渐染上了功利色彩,一切都以“我是否需要”为标准,这一情况突出表现为大多数人对待新鲜事物都是持乐于接受的态度,但由于大学生心理成熟度不够,他们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就表现得比较被动,也不会主动去了解并学习法律知识。这种情况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大部分学生学习法律基础这类公共课程仅是为了应付考试,除了死记硬背考试范围以外,完全不会思考法律对于人们生活的重要意义。即便其真的遭遇了法律问题,也不会第一时间想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会被情感所支配,或者冲动“解决”问题,或者消极逃避问题。这种功利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法律信仰的形成不仅要求大学生在主观上认识到法律对于公民生活的重要意义,还要求他们在客观上严格做到知法守法。只有主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权利遵守义务,才能把内在的信念与外在的法律行为完美的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法律信仰。客观地说,当代大学生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自觉守法、用法,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太过表面且缺乏社会经验,大学生们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误将个别现象当做社会主流,夸大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健全以及司法乱象对于执法过程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的不断上升就印证了这一结论。所以,即使外在条件再好,内心素养不足也无法养成健全的法律意识。除以上三种主要原因外,传统观念中的“人治”思想、义务本位观以及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等都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本文不再一一赘述。 二、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几种途径 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的形成,而必须有意识的培养”。法律意识属于思想领域的范畴,有其固有的心理形成机制,高校需根据大学生的认知规律来因势利导地进行培养。 1.推进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 是使得大学生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内化成为内心的法律观念,守法、用法的行为指南。因而该课程改革应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丰富教学内容,尽量选择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激发学生的兴趣,同时要求高校教师在今后的课堂教学中尽量减少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将课程的重点从法律知识的传授转移到法律思维的训练上来,着重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意识;第二、增加课程种类,由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各不相同,高校应增设多门法律选修课程,以满足不同层次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特殊需求;第三、加强实践锻炼,不能只一味地传授理论知识,教师可以组织模拟法庭大赛,自行决定模拟演练的次数,通过观看不同学生对同一角色的表演,找出该学生的不足之处,并帮其改进,使其在轻松的氛围下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 2.提高课堂授课效率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首先要做的是激发其对法律的热情和兴趣,这就要求教师授课时,不仅要让学生知晓相关法律知识,还要让学生对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有一个较为完整的了解。另外,高校教师不能不加区分地为所有专业的学生展开同样的授课内容,因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时不但要掌握一般性、基础性法律知识,还要涉猎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例如金融专业的学生,老师除了要讲授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等基础性法律外,还要进一步讲解金融方面的立法,如公司法、金融法、财税法等等,以帮助其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其学习兴趣。鉴于短时间内难以延长课程时间,为了使学生更加全面地了解我国法制建设,需改进教师教学方法以提高课堂授课效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用案例分析的形式将理论与实践生动地串联在一起,引导大学生对于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现象展开一系列的思考、讨论,并要求其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行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达到熟悉法律条文的目的。教师在教授学生的过程中,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不断激发学生的潜能,引导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打造健康的校园环境高等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 以达到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的效果。学校是否能够做到依照规章管理学校将直接影响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在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尤其是在处理评奖评优以及违纪处分等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时,要坚决做到照章办事,决不给任何人搞特殊、开后门,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好榜样,只有在对学生日常管理的各个方面都体现出法治精神,才能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环境。除健康的校园环境可以促进法律意识的养成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及其直接、现实的感染方式,也远比课堂教学来得更加生动有趣。诸如举办法律讲座、开设普法宣传栏、组织模拟法庭、开展法律援助等,都可以与课堂教学相辅相成,通过营造一种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来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与其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研究表明,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意志力不够坚定,被不良情绪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这些不良情绪主要来自于家人过高的期望、残酷的社会竞争以及低下的自我调节能力所造成的压力,因为长期以来一直得不到排解,积累到临界值,便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在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包括针对全体学生展开的带有普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增强面对困难的信心和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还包括为心理不健康的学生进行一对一治疗,以防他们做出危害社会的举措。学校还可以针对不同大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采用做游戏、团体讨论等方式开展包括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心理沙龙和自信心训练、人际交往训练、拓展训练等活动,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活动中感悟人生,不断地提高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有助于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我,充实日常生活;也能帮助他们增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保持身心健康。此外,心理健康教育还能为学生长期以来积累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等提供帮助,避免学生因想不开而铸成大错。只有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才能有效巩固法制教育效果,进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其法律意识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因而,对其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紧迫且重要。但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综合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工程将持续很久,且需要大学生自己、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必须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摆在首位,为给中国法治现代化乃至全面现代化的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而努力。 作者:杨波田成刚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法律大学论文:法治环境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 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接班人必须树立法律信仰,他们法律信仰的生成与否直接关系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但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着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信仰的缺失。法律规范信仰是指主体对法律本身公正性的确信无疑并力求践行的一种信念,是法律公信力的体现。然而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却日渐低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大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不尊重、不服从使得大学生对法律漠视,践踏。缺乏对法律规范的信仰导致部分大学生以身试法,害人性命,引发大学校园一系列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大学生自身不信仰法律,很难让他们在社会上去做法律信仰的传播者和倡导者。 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1.受到中国传统社会影响 在我国古代就有“法者,治之具也”的说法。这种说法直接把法律当做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和手段。教科书中对法律的定义就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调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手段”。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皇权在中国是至高无上的,皇帝一言九鼎、金科玉律。“特权思想”在今天仍有市场,在“特权思想”影响下产生的的“官二代”,“富二代”,阻碍了社会发展,扰乱了法治进程,直接阻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产生。 2.社会现有的法治环境不利于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 (1)立法快,数量多,以致法律不严密。对法律信仰的主体而言,良法的存在是法律信仰的基础。公认的良法应该是公正、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体系,能够使社会秩序走向和谐。而普通公众无从了解掌握,必然导致对法律的陌生,法律信仰更无从谈起。虽然大学生在知识水平、理解能力上优于普通公众,但是对于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来说,其法律知识体系必然不完整。而法律漏洞频发,自相矛盾,令人质疑,必然影响法律的公信力。 (2)执法不严,影响法律效力的实现。执法者的执法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公信力及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行政人员执法活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等违法现象仍存在,损害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影响了人们法律信仰的养成。 三、建构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对策 1.加强法律修养 培养法律精神崇理重情”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但在现实生活中,当“理”与“情”发生冲突时,“情”还是起着主导的作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失法律信仰意识,法律信仰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首先,要求高校法律工作者引导大学生理性看待和处理传统文化。对待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树立现代社会公民意识。其次,培养守法精神。法律不仅是世俗的政策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的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 2.改善高校法律教育方式方法 优化校园法制环境提高高校法学师资力量,积极探索高效的教学模式,推动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把法律信仰由理念化作行动;在高校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竞赛,虚拟法庭开展律师辩论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定期邀请律师到校讲解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提高学生的权利意识,传承法律精神,让法律价值深入人心;通过让学生参与学校的法律实践活动培养法律信仰,比如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采纳学生的合理意见,使大学生从实际生活出发,自觉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法治精神应该在校园中得到倡导,当代大学应该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尊重法律,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做法律精神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3.建设法治型政府 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十五大报告上深刻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得到正式确立,同时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做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其中建设法治型政府成为题中应有之意。建设法治型政府的重点和难点是依法行政,政府如何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便民高效、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及建立廉洁、高效、服务型法治政府成为政府的重要课题。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精神的良好风尚。 作者:杜红梅单位:冀中职业学院 法律大学论文:应用科技大学法律基础论文 一、基于学生发展要求的课程设计应用 科技大学按照教育现代化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所有的过程都从学习者的需求开始,实行专业、课程结构、学习方式设计等来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力求做到学生自主、多次、多样性、开放性选择。对此,基础课要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和需要进行课程设计,关注学生的发展,生活和生命。首先,优化契合学生发展的教学内容。针对统编教材内容的重复性问题,对其进行解构和整合,甄选出符合学生具体现实需求的教学内容,可以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学科门类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凸显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可以结合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凸显教学内容的生活性,可以结合市场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凸显教学内容的实效性,对内容进行不断的丰富和更新,坚持个性化培养、差异化培养,以构建出基础课对市场适用,对学生管用的教学内容体系。其次,创新触动学生知行的教学方法。针对简单灌输的教学形式,对其进行多元化拓展,寻求激发学生思考的教学方法,通过逻辑论证的理路引起学生的兴趣探究,形成正确的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针对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优秀的实践教学链,引导学生体验生活、社会、职业岗位、注重情感体验和道德体验的内化,让学生知荣明耻,培养他们的道德思维和价值判断能力。最后,探索激发学生进取的考核方式。针对以考为本的应试教育模式,对其进行多样化的开放考察,可以增加过程管理成绩的比重,采取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可以把成绩纳入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评价中,同选优评优、选拔学生干部等评等定级相联系;可以把实践能力纳入考核指标,单独设置学分,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因此,切合应用科技大学“以学生为本”理念的基础课课程设计在本着掌握基本理论的同时,要加强实践环节,突出职业性特点,在教学内容上实现职业性与科学性结合,教学方法上探索感性体悟与理性思辨结合,在考核方式上兼顾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这样才能体现出从学生的实际生活出发,保证大学生对基础课的认可,形成适用于应用科技大学的基础课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二、基于区域特色发展的协同合作应用 科技大学致力于服务地方区域发展,是校企协同创造,产业机构和教育结构同步演进的发展模式。对此,基础课要深入企事业单位调研,与当地的区域发展特点相结合,形成学校、企业、地方协同推进的改革合力。第一,开展与企业专项科研合作。基础课科研方向要紧密联系企业技术发展与变革,服务于实践教学和学生未来职业需要,同时学校可设立科研转换机构,使教师教学成果向企业市场需求转化,以实现科研效果的针对性。第二,构建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模式。针对封闭式的课堂教学形式,基础课应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探索开放式教学模式,实现职业和学生的直接对接,企业和学校的联合培养。可以聘请企业的相关专家定期给学生做讲座,实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案例讲授,激发学生对角色转变过程中所应该具有的道德素质和法律常识的重视;可以设立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基础课的老师可带领学生到合作的基地中进行参观、调研、实习,让学生直观的感知到走入工作领域不仅仅需要专业的技术才能,更关键的是要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法律规范等等,达到合作育人的目的。 三、基于教师队伍的特殊诉求应用 科技大学对教师队伍有着特殊的诉求,它规定教师必须具有与所教授专业相关的长期工作经验,有到企业中从事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对此,基础课的教师要走到学生之中,深入企业中去,把学生在企业中切实需要具备的素养和能力演绎到课堂之中,并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多元化教师队伍。一是在教师选聘上。针对固化单一的教师队伍,基础课应该创新教师的选聘制度,把基础课教师的工作经历和实践能力纳入到选聘标准中来。可以聘请知名院校的优秀基础课专家,实现不同院校的培养交流模式,做到专兼结合;可以让辅导员兼任基础课的教师,实现教师和学生的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的所想所需;可以吸纳已经退休或离任的那些在企业中做党务工作的资深人员或是政府部门人员,实现行业需要和理论讲授的双重互通,满足学生的职业需要。这样一支结构合理的多元化教师队伍才能做到优势互补,把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真正内化到学生的具体行为之中。二是在教师的要求上。作为承担国家育人使命的基础课教师,必须具备知识的广度、理论的深度,政治的高度,这点毋庸置疑,但同时作为为应用科技大学学生这一群体服务的教师还应该具备与行业、企业专家合作的能力,将科研方向紧密联系企业行业技术发展与变革的实际,从而深度开发探索基础课的改革新趋势;还应具备到企业行业中调研、实践甚至体验具体工作的能力,从而有效的将职业所感所得贯通到课堂之中,还要具备开展组织学生工作的能力,以辅导员和教师的双重身份深入学生的生活学习实际,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这样的基础课教师才可能改变传统的从概念、原理出发去讲授课程,而尽可能多的融入产业、企业、职业和实践的要素,满足市场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三是在教师的培养上。为了适应应用科技大学教师队伍的需要,要给予基础课教师一定的学术假期,让他们与学生共同走入行业企业之中,从事实际工作或研究,了解行业要求与学生实际之间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更新和扩充知识;要提供基础课教师培训的平台,让他们学习优秀教师的授课方式,相互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等。坚持这样的选聘制度和要求,致力于这样的培养,就能构建出一支符合应用科技大学建设的基础课教师队伍。应用科技大学建设已经成为未来教育发展的新趋势,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改革新模式正是对中国教育趋势的即时关注,对中国人才培养结构的适时关怀,它将始终坚持把应用科技大学的理念贯彻始终,将共同要求与特殊要求相结合,探索出一条与应用科技大学相匹配的基础课改革路径。 作者:王海荣单位:黑龙江东方学院 法律大学论文:法制社会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一)增强法律意识是促进大学生的个人素养提升 全面发展的需要。健全的法律意识能够促进大学生个人素养,能从文化上提高大学生的内涵,对于一个法制社会国家来说,能有培养具有法律意识以及深刻内涵的人才,无疑是推动这个法制社会建设与发展的优秀力量。提升大学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以及个人对法的理解,影响着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随着日益发展的社会,法律是如今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法律有着重要的思想意识,才能更好的融入法律当中,运用法律,建设法制社会。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并不容乐观。不能正确的行使法律,以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不能有效的得到保障,也使得法律意识淡薄的某些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近些年,大学生犯罪的例子也频频皆是,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重要、紧迫的问题。 (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自我利益得到保障的重要途径 法律作为调节利益的规范,日常生活中在保护人民权益方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大学生在步入社会后,其所具备的法律意识对其在社会生活中自身利益的保障与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工作与生活中,大学生需要面对许多在校时并未能面对的问题,有些情况下,需要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维护自己利益,而此时法律意识在问题下起着一个基础的作用。如若在有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大学生眼中,对权益的保护以及维护未能做到最好,从而使其低迷,失去信心,最终做出消极的决定。而社会生活中,法律意识不仅仅只是口头的空谈,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自己来维护,因此,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将来进入社会必要生存手段也是推动法制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必要因素 依法治国是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优秀内容之一,作为当代社会的知识力量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学生来说,增强其法律意识是使其为法制社会建设及推动依法治国的力量。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全体公民守法自觉性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主力军,当代大学生日益成为国家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主体力量,其法律意识的深浅直接影响着对行政以及司法工作的开展,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能为行政、司法工作的开展做出重要影响,也能为树立法律形象,健全、普及法律提供一个良好的精神力量。 (四)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纳入和谐社会的视野中,是全社会对大学生所寄予的期望。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通过学习中得到的各种知识,与目前社会折射出的各种矛盾问题,在大学生心中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律形象,才能使其对面对的问题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中,法律起到了一个平衡的作用,当代大学生若法律意识薄弱,则对社会构建中的不平等问题将会采取消极的态度,而增强其法律意识能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社会主义民主观念,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面对的那些问题,从而使其能正确的认识与处理,最终达到个人,集体的利益得到最完全的保障。通过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增强,使大学生能在将来更好的去面对,积极的客服与解决那些在构建和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自信心,尽快的成熟起来。 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思想是人们行动的先导,树立科学的思想的引导,才能够培养人们正确的观念和科学方法,当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通过对法律意识的培养,从而使得思想层面的提升,来做到一个对思想树立的前提和关键。当代大学生需要加强思想建设,学习与研究法律,加强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的培养,树立一个法律形象,从而使其能在今后社会生活中能通过法律意识对其的引导,做出理性的判断。实际行动也是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之一。对法理的深刻了解,咨询有关律师,多观看公开审理的案件,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案件的判罚做出相应的结论,以便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能够运用所观察学习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需要在学校多开一些法制教育的讲座,让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使得大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大学生入学期间,要多开展普法活动,让他们不只是学习专业课的知识,更要知法懂法。 三、总结 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是一个时代性的问题,其牵涉到的不仅仅是大学生本身的文化与知识素养,更重要的是增强法律意识是这个发展中的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其重要性不可忽视。大学生已渐渐成为当代社会推进的重要组成力量,通过增强其法律意识,树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态度,锻炼一个成熟理性的法律逻辑思维,不仅对我国的社会现状能有所改观,更重要的是能推进行政、司法的良好发展,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增强,能够在一定层面上展现出我国的法律水平,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当代社会中,有着良好法律意识的大学生,能在国家事务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才能带动民众的法律意识水平提高,才能实现我国社会的法治化,才能促进我国法治国家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作者:魏震单位:福州大学 法律大学论文:法律信仰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西藏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原因 1.西藏法治环境的影响 受传统的封建制度、历史文化的影响,西藏的现实法律环境乱象丛生,人们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抱有质疑甚至绝望的态度。走访中的一些学生表示,他们有时候不得不“信人而不信法”、“信权而不信法”,“信教而不信法”,许多依照法律程序无法解决的事情,往往会涉及到一些特殊人员或特殊权力,权力滥用已经成为污染司法、污染行政、进而影响西藏稳定的严重因素。 2.西藏传统文化的影响 西藏受宗教文化、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影响深远。因而宗教信仰、权利信仰等代替法律信仰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校园的各个角落,使得许多藏区的大学生形成了义务本位、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传统观念。在需要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一些学生从主观上不会把法律作为保护自己的手段,从心理上排斥法律的适用,对法律表现出茫然退缩、犹疑不定的态度。这是因为在西藏的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形成对法律信仰这种价值观的普遍认同,从而成为藏区大学生法律信仰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3.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 我国的大学生法制教育课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却一直从属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特别是2005年教育部将《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进行整合后,从2006年秋季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为现阶段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然而整合后的课程中法律知识部分被大幅压缩,只占整体内容的1/3不到,使得一些老师、同学均认为此部分的内容不甚重要,造成了在授课与学习的过程中的忽略。西藏高校也不例外,同学们往往针对考试突击背诵课本内容,而对法治的精神与内涵则避而不谈,更加不会对法律信仰进行深入探讨。 4.学生自身的原因 大学校园是一个小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与真实的社会比较,显得更为简单和纯粹。现在的大学生经历挫折较少,社会经验缺乏,对事物的认识不够深入,理论思维能力尚未成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自身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涌入校园时,他们的观念势必会受到影响。很多同学往往重视专业知识的提高,来为将来就业做好准备,却忽视了法律素养的提高,遇事容易表现出情感超越理智,不冷静、易冲动的特征,甚至采取消极的应对行为。此类学生如果未得到长期、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导致他们从内心深处藐视法律的威信,直接影响其法律信仰的形成。 二、西藏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1.净化西藏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中,大学生们所见所闻的一些特权事件、不公事实等,使得他们极易对法律的权威产生动摇。因此,要维护大学生乃至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就必须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合法有效地控制,全面提升官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从根本上净化西藏法治环境,从而使学生确立“法治”优于“人治”的理念,正确理解“权”与“法”的关系。这是西藏法治最终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也是法律信仰得以产生的必要前提。 2.完善西藏高校的法制教育 大学生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这就需要西藏高校在传统的法制教育基础上,改进教学方法,在灌输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法治精神的渗透和法律在实践当中的应用,注重发挥理论与实践的合力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对热点法治问题进行模拟庭审、法律辩论等进行法治实践,调动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使他们能够从实际生活出发,自觉遵守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并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西藏各高校还应营造依法治校、依章办事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要坚持在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生违纪现象做到秉公办理,在评优、评先的各项活动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禁走后门、弄虚作假、行贿受贿行为的发生。在师生权益受损时,学校应当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必要时支持师生依法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在这样的校园环境中,大学生们必然会体会到法律、纪律、制度的权威与价值,会自觉维护法纪,严格按规定办事,从而逐步生成法律信仰。 3.注重大学生道德建设,提升法律意识 法律规则本身不足以使人们自觉地产生信仰,只有当法律的规则与程序产生某种社会效果,并且这种效果符合人们对正义、公平的评判标准时才能够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任与遵从。因此,法律作为道德的最后防线,为人们履行道德义务划定了最后标准。没有道德作为基础,法律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时,必须首先从道德要求开始做起。在强化大学生道德意识与伦理习惯的同时,强化其对法律的信仰,使之成为一种自觉的、深入的信仰。同时,还要唤醒西藏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使他们摒弃封建历史文化的影响,认同法律存在的价值,树立判断是非曲直的法律观念,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法律热情,真正自愿接受和遵守现行的法律制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培养他们对法律的情感,从内心深处自觉撑起法律信仰的大厦。 三、结语 法律制度的实施固然需要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但如果缺乏法律信仰作为内在的支撑,完全依靠强制来施行法律的时候,一国的法治便无法长久地维持。当前西藏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要求我们深入分析大学生法律信仰危机的原因,做到对症下药,促使他们对法律价值高度认同,树立学生“法律至上”的意识,自觉守法、积极用法。当他们对法律形成一种尊重和信仰的习惯,使法律内化成为一种传统和精神的时候,法律信仰才能真正成为他们衡量事物的标准,才能促使他们以法治理念更好地建设西藏、发展西藏。 作者:阴赵丹卫绒娥魏莉单位: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讲师西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法律大学论文:法律素质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法律素质与公民素质 1.法律素质与公民素质的关系 何谓“公民”?古希腊时期,公民是国家中的一个特权阶层;中世纪时期,公民是指由于商业的兴起和发达而形成的市民阶层;近代以后,公民资格以国籍为标准,在内涵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在当今社会,公民概念有多个方面的涵义。在法律上,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政治意义的公民概念涉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公民是一个国家享有充分权利的成员,是国家的主人,能参与国家的治理,而不是只是能俯首称命的臣民。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民可以界定为分享决策权或统治权的人,不管是通过实际担任公职还是通过在公民大会或司法中享有表决权。民主制中身为公民的人在寡头政体中并不一定是公民。一个人是否是公民最终取决于政体的类型,而不是取决于诸如地理或国籍之类的因素。“素质”一词本是生理学概念,指有机体与生俱来的生理解剖特点,即生理学上所说的“遗传素质”。人的素质是以先天禀赋为基础,通过后天环境和教育的熏陶、培养而形成。人的素质是个体的才智、能力和内在涵养的综合,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的特征,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模式、行为习惯、处事方式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质,只有通过对日常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质。东汉时期许慎在其所著《说文解字》一书中解释: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律,均布也。从“法”的词源看,“法”具有“公平、正义、正直”之义,“律”字具有“整齐、统一、一致”之义,“法律”喻意公平和正义。法律素质是指一个人所具有的法律知识和必要的法律意识,以及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法律素质主要包含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三种要素,法律知识即指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程度;法律意识即有权利义务、自由民主和公平正义观念,遇事能想到法律,法律至上而不是权力至上,尊重规则而不是重视关系;法律能力即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中运用法律的能力。其中,法律知识是法律素质的基础,法律意识是法律素质的优秀,法律能力是法律素质的关键。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是衡量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法律素质是公民个体素质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大学生作为公民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成员,未来将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大学生法律素质对其他公民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素质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治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2.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意义 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赋予这一治国方略以最高法律效力,确立为一个宪法原则,这在中国几千年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通过大学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第一,对个人而言,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的必备素质。具备优良的法律素质,使既能防止无意中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首例因为铁路部门违约引起乘客状告铁路部门的民事纠纷案中,浙江某大学生金某持卧铺车票在郑州乘火车去往杭州,金某仅因未主动找乘务员换票而被剥夺卧铺使用权。起诉后,郑州铁路局向金某赔礼道歉,并退还金某车票差价款并赔偿金某经济及精神损失费。第二,对整个社会而言,大学生增强法律素质教育有助于树立社会正气,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中,社会的正常运转不仅需要自律的道德,更需要强制的法律。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可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护法扬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正义。浙江大学学生雷闯,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拿到浙江省也是全国第一张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这是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重大胜利。第三,对于国家而言,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法治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法治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激发国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法治是中国必然的选择,实现法治的关键是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国民信仰法律、敬畏法律、法律至上,“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及影响 因素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令人担忧,主要存在对法律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能力欠缺等问题。 1.父母培养方式不当 家庭法律教育缺失中国大多数家长通常都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待,所以,父母把大多数的精力都花在提高孩子文化成绩上,从而忽略了对子女的法律意识教育。由于现在的子女大多数为独生子女,所以父母教育大多属于宠溺型的,而孩子也在这种环境下丧失了法律教育的第一课堂。 2.高校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不够重视 各大高校囿于国情,比较注重学生的政治教育。高校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但对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法律基础课内容过于简单,课时过少,尤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后,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地位。按照道德教育的思路和模式开展法制教育,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3.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内容比较单一 缺乏实用性各大高校虽然开设了相关的法律教育课程,但是这些课程往往重理论轻实践,导致高校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大多停留于书本的文义理解上。在日常生活中,学生碰到法律问题时,即不能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也不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4.社会法律文化的缺失 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建设目标,依法治国的理念也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官本位”、“人治”、“权力大于法”、“人情关系”以及“媒体审判”等现象将会使大学生对法治的期许和执着逐渐变为失望和不信任。 5.社会现实的冲击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中存在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现象,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定型和成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情绪反应周期短,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薄弱的法律意识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立法质量不高、执法不严以及司法腐败导致人们感到法律形同虚设,对法治缺乏信心。 三“、六法”并重 知行合一,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面对令人堪忧的现状,社会、学校应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高校应以“高素质公民”为人才培养目标,把法律素质列入“高素质公民”的必备素质之中,在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应重视以下几点: 1.学法、知法 做社会法律的弘扬者“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习知识是我们认识世界、理解世界,形成正确认知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法律知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只有认真学习,才能逐渐明了法律原理,理解法律的真谛,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仅仅有专业技术知识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法律知识的匮乏会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因为一些疏忽或误会而悔恨终生。当然学法、知法的要义不仅在于能保护自己,更在于能通过自己的学习把法律知识宣扬传播,去帮助更多的人,从而做一名法律的弘扬者。 2.懂法、守法 做社会良知的坚守者学法、知法是法律素质形成的基本阶段,法律不是僵死的教条,要真正地去理解法律的内涵,不能只是背诵法律条文,而要理解法律的精神。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法律不应是压制和控制人民的工具,而是限制政府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公器,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仅仅懂法还不够,还要能把法律运用于实践中,做到守法、用法,从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到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灵活运用,完成法律素质由抽象的知识到实际的行动的提升,做一名社会良知的坚守者。 3.尚法、护法 做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高素质公民的大学生,仅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尚未达到法律素质的至高境界,在现代法治社会,还要做到尚法、护法,把个人的思想境界与法的精神相结合,将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思想内化为一种信念力量。孙中山曾在张勋复辟后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归国发动“护法运动”,用生命捍卫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每个人都应享有与人人享有的一种类似的自由权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全面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权利”。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这些都是人类所追求的,也是法律所崇尚的。大学生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建设法治国家,坚持弘扬社会正气,勇于与恶势力作斗争,做一名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高素质公民,必须富有正义感,明辨是非,具有与违法现象斗争的勇气和方法,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和社会利益。要成为高素质公民,就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做一个法律的捍卫者和正义的坚守人。惟其如此,才能做一个尊法重道、知行合一、正义凛然的高素质公民。 作者:张光磊钱璐唐志文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日报集团 法律大学论文:高校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法律素质与公民素质 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意义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赋予这一治国方略以最高法律效力,确立为一个宪法原则,这在中国几千年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通过大学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第一,对个人而言,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的必备素质。具备优良的法律素质,使既能防止无意中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首例因为铁路部门违约引起乘客状告铁路部门的民事纠纷案中,浙江某大学生金某持卧铺车票在郑州乘火车去往杭州,金某仅因未主动找乘务员换票而被剥夺卧铺使用权。起诉后,郑州铁路局向金某赔礼道歉,并退还金某车票差价款并赔偿金某经济及精神损失费。第二,对整个社会而言,大学生增强法律素质教育有助于树立社会正气,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中,社会的正常运转不仅需要自律的道德,更需要强制的法律。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可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护法扬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正义。浙江大学学生雷闯,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拿到浙江省也是全国第一张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这是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重大胜利。第三,对于国家而言,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法治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法治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激发国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法治是中国必然的选择,实现法治的关键是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国民信仰法律、敬畏法律、法律至上,“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及影响 因素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令人担忧,主要存在对法律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能力欠缺等问题。 1.父母培养方式不当,家庭法律教育缺失中国大多数家长通常都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待,所以,父母把大多数的精力都花在提高孩子文化成绩上,从而忽略了对子女的法律意识教育。由于现在的子女大多数为独生子女,所以父母教育大多属于宠溺型的,而孩子也在这种环境下丧失了法律教育的第一课堂。 2.高校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不够重视各大高校囿于国情,比较注重学生的政治教育。高校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但对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法律基础课内容过于简单,课时过少,尤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后,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地位。按照道德教育的思路和模式开展法制教育,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3.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实用性各大高校虽然开设了相关的法律教育课程,但是这些课程往往重理论轻实践,导致高校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大多停留于书本的文义理解上。在日常生活中,学生碰到法律问题时,即不能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也不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4.社会法律文化的缺失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建设目标,依法治国的理念也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官本位”、“人治”、“权力大于法”、“人情关系”以及“媒体审判”等现象将会使大学生对法治的期许和执着逐渐变为失望和不信任。 5.社会现实的冲击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中存在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现象,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德育与学生工作完全定型和成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情绪反应周期短,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薄弱的法律意识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立法质量不高、执法不严以及司法腐败导致人们感到法律形同虚设,对法治缺乏信心。 三“、六法”并重,知行合一 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面对令人堪忧的现状,社会、学校应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高校应以“高素质公民”为人才培养目标,把法律素质列入“高素质公民”的必备素质之中,在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应重视以下几点: 1.学法、知法,做社会法律的弘扬者“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习知识是我们认识世界、理解世界,形成正确认知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法律知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只有认真学习,才能逐渐明了法律原理,理解法律的真谛,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仅仅有专业技术知识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法律知识的匮乏会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因为一些疏忽或误会而悔恨终生。当然学法、知法的要义不仅在于能保护自己,更在于能通过自己的学习把法律知识宣扬传播,去帮助更多的人,从而做一名法律的弘扬者。 2.懂法、守法,做社会良知的坚守者学法、知法是法律素质形成的基本阶段,法律不是僵死的教条,要真正地去理解法律的内涵,不能只是背诵法律条文,而要理解法律的精神。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法律不应是压制和控制人民的工具,而是限制政府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公器,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仅仅懂法还不够,还要能把法律运用于实践中,做到守法、用法,从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到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灵活运用,完成法律素质由抽象的知识到实际的行动的提升,做一名社会良知的坚守者。 3.尚法、护法,做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高素质公民的大学生,仅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尚未达到法律素质的至高境界,在现代法治社会,还要做到尚法、护法,把个人的思想境界与法的精神相结合,将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思想内化为一种信念力量。孙中山曾在张勋复辟后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归国发动“护法运动”,用生命捍卫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每个人都应享有与人人享有的一种类似的自由权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全面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权利”。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这些都是人类所追求的,也是法律所崇尚的。大学生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建设法治国家,坚持弘扬社会正气,勇于与恶势力作斗争,做一名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高素质公民,必须富有正义感,明辨是非,具有与违法现象斗争的勇气和方法,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和社会利益。要成为高素质公民,就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做一个法律的捍卫者和正义的坚守人。惟其如此,才能做一个尊法重道、知行合一、正义凛然的高素质公民。 作者:张光磊钱璐唐志文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日报集团 法律大学论文:在校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大学生兼职中权益损害的严重性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已经不再单纯进行理论知识的教学,而是走与实践相结合的路线,因而大学生兼职成为潮流也就不难理解。对于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来讲,他们刚刚半只脚踏入社会的大门,对于外界的防范意识不强,这就造成对兼职大学生的各种侵权事件层出不穷。根据调查,大学生从事兼职时,只有16.3%的人与用人单位于签订书面合同。有将近一半的学生在兼职时遇到权益受损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被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要求大学生超时工作但无法得到相应报酬或从事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工作。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其一,财产权利受侵害。如拖欠、克扣大学生的工资,都直接侵犯了大学生的财产权利。其二,人身权利受侵害。一些用人单位不考虑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的保护,给大学生的工作环境十分恶劣甚至存在危险行,如在无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形下从事于化学相关的工作等”,甚至有女性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遭受性骚扰、性侵犯的事件发生。由此可见兼职大学生群体的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一个急需决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二、大学生兼职中权益受损的保护 从调查中得到的情况看,在大学生兼职的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大约有80%的人维权意识淡薄,极少采取维权措施,一般是自认倒霉;还有一部分是自己有维权的意愿,但是不知该如何进行,不知道应该向什么机构进行投诉。大学生权益受到侵犯与其本人关系最为密切,只有大学生自身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大学生平时留在学校的时间最长,与学校关系关系也极为密切,学校应重视这方面的管理,由学校对于大学生进行相关的培训,学校可以开设相关课程,这样无论是对于兼职大学生还是将来大学生就业都有很大帮助。学校可以与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为大学生提供帮助。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犯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大学生个人声音太过弱小,可以有学校牵头,组织一个兼职大学生自己的机构,当大学生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上报机构,有机构出面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涉,以集体的力量来进行维权。 无论是大学生提高自身维权意识,还是高校加强对于大学生相关方面的教育,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在校大学生兼职权益被侵犯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于大学生兼职的行为定位模糊,而据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但法律只是不承认,在校大学生兼职的行为是就业,但却并没有排除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权利,是因为“就业”与“存在劳动关系”这两者之间并不等价。既然兼职大学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那就应该归属于民法的一般调整,或是适用教育部有关的规定,如《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就目前来讲,我国法律中对于大学生兼职的定性身份模糊,而兼职大学生又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只能适用民法的一般调整,或者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大学生兼职无论是假期工还是平时兼职,都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每条条款的意思,特别是工资、劳动时间及劳动环境等,是否存在潜在的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都应做出事前的确认及防范,也可以为以后的侵权诉讼准备证据。 三、总结 就目前形势看,大学生走出校园参与社会实践,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只有与社会接触,才能在走出校门后更快的适应社会。大学生在不久的将来,社会上的各个行业中都会出现一批又一批的大学生的身影,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主要力量,我们应尽最大努力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学生自身也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尽最大努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秦健英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法律大学论文:法律保护大学生实习论文 1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1.1现行法律覆盖面不足大学生实习期间的身份模糊,而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习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致使大学实习生处于法律上的“真空地带”,即使受到劳动上的权益侵害也不能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进行维权。另外《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学类法规对实习生实习方面的细节没有详细说明和具体安排。政府、学校、企业、以及学生各方面的任务安排不清,致使实习达不到积累有效实践经验的目的;各方责任分工不明,再一次将实习生至于“三不管”的尴尬地位。 1.2校方管理失衡,校方权力过盛大学生实习主要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校方共同组织的实习,第二种是学生个人寻找的实习。就校方组织的实习,往往是校方一手包办,校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规定实习内容。学生只是服从学校安排,进入实习点,学生应有了解实习协议的知情权,但往往校方会忽略学生。校方没有详细的实习标准,实习内容不统一,用人单位严松难定,一旦发生纠纷,实习生离开用人单位,就得不到实习证明与成绩,就使得实习生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会保持沉默。而学生个人寻找的实习,由于多种原因,校方的管理失衡,落实实习不到位,实习协议签订有失公平,实践中该类实习生常常会受到侵权伤害。 1.3实习单位强势权力面对每年日益增长的毕业生,市场人才极度饱和,买方市场强势。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来讲很难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用人单位既担心实习生工作效率不高,承担商业机密被泄露的风险,又担心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招收实习生实习的积极性不高。学生找不到实习,无法完成学校毕业任务,为了得到实习经验与证明,往往会降低标准寻找实习单位,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1.4实习生自我法律保护意识淡薄随着应届毕业生总数地增长,就业压力也逐年成增长的趋势,因此就业单位也随此趋势调整招聘标注。学生们会为了实习工作经验而选择对口专业进行实习,而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又同样的比较困难。一部分学生会跟随学校的安排进入用人单位实习,而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生往往不清楚,即使权益受到侵害也不知道;还有一部分学生会自己寻找用人单位,需要实习的学生多,但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岗位有限,这种情况下,学生往往会成为弱势群体,即使权益受到侵害,为了实习工作经验也会忽略或放弃自己应享受的权益。 1.5实习岗位保证、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中政府作为低下就大学生实习及其权益保护方面国家政府没有完善的法律和经济税收方面的支持。除了一些发达城市有相关的地方规定予以支持外,绝大多数城市,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支持。面对中国人口基数大,每年有几百万的毕业生需要实习岗位的这一国情下,没有政府强有力的法规规定和有效的经济支持,很难保证足够的实习岗位,更不用说大学生实习的质量与相应的权益保护。 2我国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措施与展望 2.1补充完善相关立法完善现行法律制度,把大学生纳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给予处于法律弱势地位的庞大的实习生群体以最可靠的保护。消灭法律上的“真空”地带,使大学生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用劳动合同共同约束实习生与用人单位。这样必能有效地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并且即使有侵权的事情发生也会有合法有效的救济方法,从根本上实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补充完善《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学类法规有关实习生实习方面的细节,使学校、企业以及学生做到分工明确,各有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2制定完善合理的校方管理体系、校方与实习单位签约计划任务高校每年都有大量的学生要进入实习单位实习,就实习生管理方面学校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纸面工作,更重要的是落实详细的实习计划任务,与用人单位签订系统的实习安排,并将实习生的权益保护提到日程上来。高校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明确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从学校的管理层面落实每一位学生的实习工作。开设实习辅导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实习内容、实习方向、实习单位等基本信息,对实习中的权益保护进行宣讲,提高学生的法律保护意识。加强学校与学生的联系,在实习期间要求学生及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实习阶段小结,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实习任务,真正做到实习是教学服务的一部分。充分调动起各大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的作用,集中对用人单位进行评估,联系,保质保量地提供实习工作岗位。 2.3政府出台企业招聘实习生相关政策,提升实习生市场地位解决每年几百万大学生实习问题,光靠学校单方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有力的支持,使得处于法律弱势地位的实习生,在市场地位上有所提高。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的时候,这无疑是一有效的解决方法。例如早在2004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前,须与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校外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且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费用。德国经济部明确表示,接受实习生的公司可最多获得政府12个月的财政资助,整个扶持就业计划的有效期为2年。如果有公司为缺乏经验的德国年轻人提供12个星期以上的实习期,政府将为每位实习生每月提供192欧元的经济资助,并且帮其交纳102欧元的社会福利金。通过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财政支持,有效地提供大量的实习岗位,使企业自主积极的招聘实习生,从根本上提高实习生的市场地位,有效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 2.4合理购买商业保险现阶段对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还不明确,因此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以及政府有必要共同合理购买实习期间的商业保险,将风险最小化,一旦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有效地保护了学生的权益,并降低了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责任值。总的来讲我国大学生实习期间法律身份难定,针对在校期间大学生实习的现行法律覆盖不足,校方管理失衡,校方权力过盛,实习单位强势权力,实习生自我法律保护意识淡薄,实习岗位保证、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中政府作为低下以及目前对大学生教学实习协议的基本内容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的多种原因,使得在校实习生处于法律弱势的地位。一旦大学生在实习中权益受损,很难得到有效救济。因此应该从补充完善相关立法,制定完善合理的校方管理体系、校方与实习单位签约计划任务,政府出台企业招聘实习生相关政策,提升实习生市场地位,以及合理购买商业保险等方面为大学生实习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让每个大学生都能够真正的在实习中学到知识、积累经验并为实习接收单位做出相应的贡献,安心度过最后的大学学习生活。 作者:孙瑞雪单位:渤海大学 法律大学论文:实习法律性质的大学生就业论文 一、就业实习生法律身份的认定 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的法律身份如何确定呢?能否看作是劳动者?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者地位否定说”,即认为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不是适格的劳动者。因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实习生与单位之间不成立实质的劳动关系,而只是一种劳务关系。一方面,在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学生,其与接收实习生的单位都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的意图。对于参加就业实习的学生来说,他们的参加实习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所学知识和积累实践经验而没在乎是否有劳动者身份;另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实习生显然不能同正式员工相提并论,他们在很多方面和正式员工有着根本的差别,比如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受到的待遇与正式员工有很大的区别,待遇很少有的甚至没有工资,反之,实习学生或者实习学生所在的学校一般还要向实习单位缴纳一定的实习费用。用人单位只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参加实践的机会,这一过程很难有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意思可能。另外一种观点是“就业实习生劳动者地位肯定说”,即认为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是适格的劳动者。因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付出了劳动,且已经超过十六周岁,其主体是适格的。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劳动权,而我国劳动法也没有明确排除大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实习期间的劳动权,因此大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属于适格的劳动者,理应收到劳动法的保护。大学生实习种类繁多,比如教学实习,这种实习是理论教学的延伸,实习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教学所学的理论知识,锻炼技能。这种实习的学生明显不是劳动者。但是,本文所讲的就业实习生理应列入劳动者范畴,主要理由如下: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具有劳动权,只要具有劳动权利和可以承担劳动义务的公民就有劳动权。实际上就业实习生已经承担劳动义务,虽然形式上他们的档案还由其所在学校管理,这只是暂时的现象,不能作为排除其劳动者身份的理由。 2、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将大学生排除在劳动法保护的范畴之外,但是,现在社会普遍不承认实习生劳动法保护的主体资格,主要依据是1995年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通过对该条文进行分析,该条并没有排除实习生的劳动法主体资格。首先,该条文只是说在校学习的大学生利用课余实践去勤工助学不能算作是就业。因此,应该明确区分大学生哪种实习属于该条文规定的不视为就业的情况,哪些是不属于该条文规定的情形。其次“就业”与“建立劳动关系”并不是相同的概念。如果就业的话就一定有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建立劳动关系并不一定意味着就业。这正恰恰说明劳动法并没有将实习生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3、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适格的劳动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具有适格的年龄,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事实上大学生的年龄一般都是在十六周岁以上的;二是具有劳动能力,既然在就业实习中实习生已经和实习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说明了单位已经初步认可了实习生的劳动能力。这就说明实学生是具备劳动能力的。 4、本文所涉及的就业实习是学生的自发行为,在与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正式参加工作,只是因为单位规定需要经过一些条件诸如拿到毕业证等条件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目的就是就业,他们在单位中往往做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虽然因为其工作经验的欠缺,有时会在业绩上不如正式员工,但是这也不能成为排除其劳动者身份的理由。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就业实习其实在某种情况下已经成为可以视为就业,因为他们已经与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实质的劳动关系,虽然因为单位要求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不影响其具有劳动者身份。 二、大学生就业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 依前文所述大学生在就业实习中是适格的劳动者,已经视为与实习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受到实习单位的管理,同时,因其学生身份仍受到学校管理,因此,在就业实习中产生多重法律关系,即实习生和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等。 (一)就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在就业实习中,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究竟是属于什么关系呢?笔者认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尽管因单位某些内部规定暂时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的目的是留在实习单位工作,而且已经与工作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在实际工作劳动过程中,就业实习生作为适格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履行了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形式上的欠缺并不能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实习单位也是按照单位正式员工的标准要求和管理就业实习生的,可以说,就业实习生除了因没有拿到毕业证而没有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外,其他方面与正式员工一样。所以,就业实习生与工作单位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 (二)学校与就业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在就业实习中,实习单位和学校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双方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在特殊情况下,二者是通过毕业生这个中介产生法律关系,例如,就业实习中毕业生因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人身伤害时,单位和学校则需要根据事故的性质、责任的划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就业实习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相对于在就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他们与学校的法律关系具有多重性,一方面毕业生和学校之间存在一种行政管理关系。根据行政法有关规定,高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对学生行使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学位发放权等行政权力。另一方面,学校和学生又可以看作两个相对独立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学生缴纳了学费,就有权利在学校进行学习与生活,而学校收取了学费就有义务为学生的正常活动提供权益保障,包括就业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 作者:陆文龙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法律大学论文:大学生的人权法律定义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学生管理依法治校权利保护 论文摘要: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本质上就是权利和义务关系,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是多方面的,对学生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 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定》充分体现了学校以育人为本、育人以德育为先的原则,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这将推进高校学生管理进一步法治化和民主化。回顾近年来发生的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冲突和纠纷案件,一方面隐含着高校学生管理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与矛盾,另一方面它也表明高校学生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日益高涨与成熟。如何正确解决和处理高校学生管理与法律法规冲突的问题,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加快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已成为高校管理者面对的现实新课题。 一、深刻认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高校与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此还没有达成共识,归纳起来,主要有宪法关系说、民事关系说、行政关系说、特别权力关系说及综合说等观点。笔者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包含着两重内容: 其一,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高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或者说接受国家的委托,对学生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我国《高等教育法》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对高校授予学位的规定等,体现了这种性质。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是一种纵向关系,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 其二,学校与学生双方还形成了一种属于或具有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教育格局的变化,学生自费上学、自主就业,后勤服务社会化等等,体现了高校更多的是在为学生提供服务,这一切使得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已经表现出来。尽管由于公办学校的性质和我国人民群众收人水平的限制,现在乃至将来一段时期,学校的收费还不能全部满足培养学生的支出,“合同”双方“对价”不完全相等,但双方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是存在的。在这种关系中,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私法性质,主要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当然,在学校特殊环境下,民事关系的双方,实际地位并不对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明显属于“格式合同”的性质,学生处于被动接受学校规定的状态。 因此,无论是行政法律关系,还是类似服务合同的民事关系,作为一方的主体学生始终处于弱者的地位。因而,如何把握这两种关系,如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学生管理法治化需要注意的问题。当然,在现实的学生管理过程中,有时是很难判定哪些事项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行为,哪些属于民事性质的行为。但是,从理论上,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是能够分清,也应该分清的。这对于确认学生管理的指导原则具有实际意义。 二、正确把握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纠纷及其成因 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主要指学生管理制度、校纪校规及其执行过程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高校管理中对学生的侵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二是侵犯学生的名誉权,三是侵犯学生的财产权,四是侵犯学生的公正评价权,如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及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高校在管理工作中对学生侵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第一,教育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自古以来,中国教育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对学生无所不管,其尊严神圣不可冒犯,学生权利被漠视,甚至被抹杀。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一些教育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上存在一些误区。如有人认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就是用法规治学校,再由学校用法规治老师和学生。也有人片面认识法律的功能,认为法律可用可不用;对自己有利就用,没有利就不用;口头表态用,实际操作不用。这样,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以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这就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 第二,教育行政规章和学校的某些学生管理规定违背法治精神已经凸现出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我国法制建设进程迈上了新的台阶。从教育立法来看,针对教育事业我国先后出台多项教育法律和200多件行政法规、规章,但是仍然出现学生管理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搜查学生宿舍、学校禁止学生谈恋爱、在巡夜中曝光学生个人隐私以及各种名义的校内罚款等种种现象,还包括“女博士因生育被劝退学”案件引发的法律冲突,引发人们对于高等学校管理权限的讨论。从这些案件和纠纷中,学校的规定和做法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冲突不断凸现出来。 第三,高校内部缺乏规范管理。高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环节,由于缺乏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及应有的保障制约机制而出现脱节,造成内部行为矛盾,导致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受损。以1999年田某诉北京某高校一案为例,校方败诉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对学生的违纪处分超出了教育部的规定和对原告作出的退学处理决定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第四,高校的自主管理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之间的冲突矛盾日趋加大。高校对学生的自主管理权《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等权利。学校的这些权利有助于学校实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能,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高校对学生的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都直接针对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而受教育权又是我国宪法和教育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在发生多起学校败诉的纠纷中,有的学校权利随意扩大,采用类推、比照条例和随意扩大自主管理权,导致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第五,学校管理程序存在瑕疵。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内容。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没有正当程序,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均等”就难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缺乏正当程序,存在程序瑕疵,是高校在行使管理自主权时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学校依法行使自主管理权对违规学生作出处罚时,应包括学生的解释和申诉程序、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专门委员会听证并作出处罚建议的程序、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具体实施处罚的程序等,缺乏其中的一项程序,就有可能造成对学生的侵权,从而成为学生状告学校的理由。 三、加快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这不仅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法治是时代的呼唤,是社会的需要。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组织系统,自然不能游离于法治的触角之外,高校的学生工作理应置于法治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完善高校学生工作的法律秩序,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构建,是高校学生工作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标志。 (一)树立依法治校理念,融入人文关怀精神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法治理念。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高校的管理进人了法治化的时代。1999年教育部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了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由此在中华大地掀起了一股依法治校的热潮。然而,不少从事高校学生管理的人员往往囿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旧的行为方式的惯性以及缺乏应有的理论指导,在学生学籍管理乃至后勤服务管理方面,仍然习惯于用政策、道德以及行政手段来治理学校,由此造成了学生与校方的对立和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尽快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才能够摆脱困境。法律有规定的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也应该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超越法律范围,限制学生的权利,或者处罚(分)学生,不管主观愿望如何,都是不允许的。特别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与乱用。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有的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分)制度公开不够,有的甚至是暗箱操作,对什么样的情况给予何种处理,缺乏详细的规定,人为因素太重;处罚(分)学生时,并未履行严格的程序,对学生的异议权没有给予足够的保障;还有的个别学校设定了许多对学生罚款处罚。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学校这种做法是很值得非议的。所有这些,都说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说明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法治原则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高校学生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地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而对于如何以人为本、维护学生的权益重视不够。高校在推行法治的同时,不仅要关心国家、学校的利益以及教师的利益,更要关心学生的利益,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价值,关心学生的权利实现,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在学校“立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时,特别是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管理制度时,应该进行认真的研究,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某些问题可以实行类似听证的做法,使制度科学化、合理化,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学校的各种规章应该公示,要使得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管理必须体现民主、平等的精神,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善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坚持做到有管有放、有宽有严,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的利益,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 (二)建立学生参与机制,完善利益表达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民主思想。作为学生工作的主要对象,学生利益和学校的利益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情况下又往往存在某些矛盾。思想教育工作要实现指导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就必须让学生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意愿,反映他们的利益,调动他们民主参与的热情,从而增加他们对学生工作的认可度,减少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实行扩招政策以来,高校规模迅速膨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制定了诸多规章制度。囿于管理者习惯思维的局限性,这些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往往缺乏学生的参与,导致带有明显的“泛道德主义”倾向。这些规章往往特别强调高校的公共利益,忽视学生个人利益,并以公共利益为借口过多地要求学生奉献服从,以致在规章施行过程中,遭到学生的反对和抵制。规章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只有与社会相协调时才能成为一种有用的规则。要达到与社会发展的契合,规章必须是各方主体不同利益的有效充分的平衡。学生作为高校的管理相对人,其自身利益与学校利益在总体上是相一致的,但在具体领域也存在着许多差异。因此,高校中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必须体现学生的利益,表达他们的意志,否则就很难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支持,导致实行成本大大提高。为此,我们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利益表达制度,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充分、有效地表达自己合理的见解和反映自身的利益,使高校不同利益之间在公平程序中得到有效博弈,从而增添规章的正当性和学生的认可度。比如高校学生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制度,高校通过这两个制度促使学生的参与,有利于体现学生的意志,寻找学生利益和学校利益的优化点,减少规章实行的摩擦和阻力。同时,建立这种制度就能够使学生与学校管理者增加沟通,减少矛盾,同时也为决策者提取信息资源提供了一条捷径,可大大缩短信息交流的管道,提高管理的效率。 (三)规范学生管理程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西方有句古老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应坚持正当程序原则,通过正当程序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使权力的行使遵循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步骤和方式,避免管理运行的无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高效性。为此,高校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合理、严格的程序机制,以保证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平等得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得以保障和维护。处罚(分)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例如在高校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时,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严格的程序,包括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学生的申诉程序、专门委员会的听证程序等等。 (四)强化司法审查原则,保障高校依法治校 依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众多权利。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并给予学生充分的法律救济。超级秘书网 司法审查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进行审查,宣告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无效及其他违法活动通过司法裁判予以纠正,从而切实维护宪法实施,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它是现代主张法治的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高等教育领域,一些学者基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反对司法权对高等教育的介入。他们认为外部权力有可能以司法的名义干涉大学的独立,对学术自由与独立产生某种不良的影响。 笔者认为,教育权作为一项行政权力,具有单方性的特点,同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空间。高校在行使教育权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失范行为或侵权行为,这关系到公民受教育的宪法权利。“有处理就必须有救济”是古老的法律原则。司法权力作为一种被动性、中立性、权威性和终极性的力量,对高校行使的公权力实行外部监督,这既不可缺少且无法替代。如果没有司法审查,通过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大学秩序、建构理性的校园秩序将是无法实现的。当然,司法权力不是绝对的。司法审查介人大学自治是必要的,但这并不表明司法审查对大学自治介入是毫无保留、无限制的。司法审查介入高校的学生工作的方式、条件、内容以及范围等都必须受法律的严格限制,符合教育发展的目的。当前,司法审查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除管理规章中存在的瑕疵,二是使大学管理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司法审查更多更广泛地介入我国的高等教育,应当成为现代法治国家高校发展的新标志。 法律大学论文:经济危机下大学生就业探讨法律论文 2009国家公务员考试将会在12月30日开考录取率低至1.75%。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务员报考人数多,竞争激烈,但考生人数参差不齐,所以造成考试平均分较低,进入国务院办公厅的笔试分数只需两科平均55分,故有“55分就能和做同事”一说。 据广州日报11月19日报道金融海啸、跨国公司裁员,让瞄准外企的名校尖子生乱了阵脚。在一次次被用人单位招聘“调戏”后,他们发现还是被称为“国考”的公务员考试靠谱。然而,百万雄师都想挤过独木桥谈何容易,除少数幸运儿,更多人充当了“公务员考试的分母”,他们自嘲是“国考炮灰”。 何谓炮灰?按报道主人公周悦的话,“炮灰的意思就是做无用功,陪着冠军跑的人。”据相关部门统计,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了104万,而最终能捧上“金饭碗”的仅仅13566人,也就是说,有超过100万人将成为“炮灰”,淘汰率高达98.7%。由此可见,“炮灰”之说,尽管有些悲情,客观上却是一种实情。 “炮灰”一说的流行,反映了大学生求职的悲怆与无奈。按理说,公务员考试只是众多就业渠道中的一条,但由于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提高,以及具有户口、福利等安定职业的关键要素,这几年公务员考试一直都是求职热点,报考人数犹如芝麻开花,以至于今年中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岗位供需比达到4584∶1,夺得第一。在这种情况下,想通过公务员考试实现就业简直是“华山一条道”,考上公务员无异于中了。 “炮灰”一词,还暗示了一种渴望就业的焦虑情绪。就业问题原本就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老大难问题,今年又遭遇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可谓难上加难。一方面,企业在校园的招聘需求大幅缩水,有些公司的校园宣讲会成为“形象宣传会”;而另一方面,今年毕业生总数将超过600万,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超过33万人,比去年上升4万人,如果再加上省外大学毕业生,将超过50万人在粤“找饭碗”。在僧多粥少的求职环境下,毕业生们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而公务员考试只是在“就业无门”彷徨无助的时刻紧紧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而已。 而面对当前这样的状况,工信部网络营销学院的陈老师认为真是由于目前世界经济环境在不变或者增长缓慢的情况下,面对国内大学扩招越来越严重同时大量的民办高校异军突起的情况下,解决了大量的高考生只要想上大学就有地方上但三年到四年的学习时间结束之后就带来了目前每年至少800万的应届生的就业问题,目前大量的高校开始的课程基本上都是一致的,这样就导致一个企业或者行业供大于求,学校扩招学习的质量不能上去附带着学员的就业就得不到保障,目前网络在中国乃至世界将有越来越大的市场,如果占有这方面的市场,运用网络上的资源和信息为自己找到合适的职位和企业谋利就目前大多数的企业的所关注的。陈老师认为网络营销将是 未来互联网不可缺少的一个工作环节,网络推广将是更多企业抢占互联网的重中之重。 法律大学论文:大学法律援助发展思考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着大面积的弱势群体,特别是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法盲依然存在。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制文明建设,特别要在高校法制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对于大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能让他们打得起官司,能平等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重大意义。本文将结合笔者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来探究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意义。 关键词: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弱势群体 “国无法不立”,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就像铁轨对于火车一样,脱离了这条轨,必将导致国家的混乱甚至国家的存亡。法律对于国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国的法制建设虽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我国公民在法律知识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别是位于西部边陲的人们。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不仅是国家的事,更是我们每个法学专业者的责任。同时,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力普法宣传,还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好机会。本着“学法用法,服务社会”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产生 据相关材料调查显示,我国最早出现的从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组织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它是一家民间的法律援助组织。由此可见,法律援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近几年才产生的,还是个新生儿。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条例》后,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进入了法律化的阶段。那么怎样来给法律援助定义呢?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减收或者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公正。狭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或出于弱势群体地为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见,社会各界法律援助组织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据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依靠法学专业的法律知识资源优势,经院团委同意,报校团委批准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长历程 (一)、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内部组织结构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一个以大学生为主体,面向社会,无偿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它有着先天的优越性,对于培养法律后备人才和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着“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前身为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 该中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工作原则,以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为其基本的工作内容;以论坛、讲座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组织其成员深入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并且积极开展同国内各法律院校同类社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设团支部,主任,秘书处,事务部一部,事务部二部,事务部三部。秘书处(下设网络组、刊物组、外联组)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等。事务一部的主要工作为行政复议,劳动纠纷,妇女,儿童权益来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二部的主要工作为一部以外的民事类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三部的主要工作为刑事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法律援助审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则,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事物总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作为石河子大学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的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公益性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简了一些部门,其内部组织结构为委员会,团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务部,档案部,外联部和宣传部八大部门。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询为日常工作。同时举办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传日活动。例如,举办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五一”、“六一”、“十一”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十一物权法宣传”活动,承办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以及协办每年的“西域法学高峰论坛”。 在活动中,我们组织学生参加,邀请指导老师带队,接受相关的新闻媒的采访报道。我们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接待来访咨询,现场为他们解决疑难问答,提供解决办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则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并给予满意答复。在三下乡中,我们送出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不仅发放法律法规传单,接待咨询,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群众,知群众之所难,给群众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学以致用,服务群众,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咨询上万次,接待案例上千个,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帮助了经济困难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9月2日,我校成功举办了“第三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我国著名法学家,刑法学泰斗,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深法学教授马克昌来我校作专题讲座,并高兴地给法律援助中心题词:“维护弱者权利,保护公平正义”。马克昌教授治学严谨,学贯中西,享誉学界,与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马老对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厚望,他希望我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弱势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保护弱者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马老厚望。 2007年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举办了“第四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主任姜明安,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磊,刑法学研究室主任陈兴良一行四人来到我校,分别作了专题讲座,并分别高兴地给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题词,对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厚望。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以上论述来具体分析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 (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对学生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根据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务及开展的活动,(这些已在上文中论述过了,这里不在赘述)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论坛及模拟法庭等内部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使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加坚实,还为对外援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先为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实践平台,有利于自身理论的提高,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其次,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法律需求的窗口,促进学生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法援通过对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与援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自己的专业技能,真正地做到了边学习边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贫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一种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贫困者的案件,这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最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使学生在承办具体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这样的案件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所达到的效果是学生在课堂上不可能达到的。这有利于培养承办案件的学生对于全社会特别是当事人的责任心,培养学生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奋斗、献身精神。学生在办案中能够培养社会正义感和职业道德,从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质量上的保证。” 总之,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仅可以使法援的成员学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更能学到社会实践的本领。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不仅把我们所学的理论得到了应用,还锻炼的我们的沟通交际等综合能力。 (二)、大学法律援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从该中心的性质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对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节假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受益。另一放方面也为国家普法,进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年来,法援通过定期的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举办法律咨询等多种活动方式,使法援在学校师生和观大市民及周边团场连队里有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近两年来,该中心立足于团场,扎根团场,在团场司法办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实践基地,为团场职工全心全意服务。另外,法援以节假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市内街头的法律咨询活动,接触到诸如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离婚财产等各种常见的法律问题,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员值班,接受来访、来电咨询。一旦遇到无法一次性给予答复的疑难纠纷,我们会向我们强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门法的老师请教,集体协商争取找到最为经济有效的方案,以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我们中心每年举办的各种法制宣传活动,有利于进行普法宣传,分担了国家的职责,为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今年,我中心又成功的联合乌鲁木齐一所高校的法学会共同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得到了兵团电视台的特别采访,受到了乌鲁木齐市民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们中心提供的无偿的法律援助,帮助了那些真正经济上困难,又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为我国司法部门减轻了工作负担。 总之,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用它的经历证明了它存在的意义,证明了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用它的付出饯行了“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淋社会底层风雨,方知书本知识的有限和自身力量的微薄;睹众生艰辛的生存挣扎,才会真正明白法制、法律这些字眼与现实生活自然存在的天堑距离。“民为本,法为器”,“学法、用法、普法、援助”,本着心中无比坚定的信念,我们每一个法援学子以青春的激情和有限的学识投入到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们的无偿法律援助中。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会秉承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古训,用我们最真诚的心和热情服务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更少的人陷入权益无从救济的困境,让社会所有人知道法律是我们每个人最亲近的守护神。风雨成长路,我们携手走过;坎坷未来路,期待你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我们所有法律援助组织的不断努力之下,相信我们笑傲挫折的年轻,相信我们的明天不是梦,法律援助的队伍会更大、更强,法律援助的明天会更好! 法律大学论文:大学生法律援助产生思考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着大面积的弱势群体,特别是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法盲依然存在。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制文明建设,特别要在高校法制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对于大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能让他们打得起官司,能平等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重大意义。本文将结合笔者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来探究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意义。 关键词: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弱势群体 “国无法不立”,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就像铁轨对于火车一样,脱离了这条轨,必将导致国家的混乱甚至国家的存亡。法律对于国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国的法制建设虽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我国公民在法律知识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别是位于西部边陲的人们。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不仅是国家的事,更是我们每个法学专业者的责任。同时,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力普法宣传,还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好机会。本着“学法用法,服务社会”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产生 据相关材料调查显示,我国最早出现的从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组织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它是一家民间的法律援助组织。由此可见,法律援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近几年才产生的,还是个新生儿。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条例》后,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进入了法律化的阶段。那么怎样来给法律援助定义呢?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减收或者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公正。狭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或出于弱势群体地为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见,社会各界法律援助组织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据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依靠法学专业的法律知识资源优势,经院团委同意,报校团委批准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长历程 (一)、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内部组织结构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一个以大学生为主体,面向社会,无偿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它有着先天的优越性,对于培养法律后备人才和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着“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前身为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 该中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工作原则,以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为其基本的工作内容;以论坛、讲座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组织其成员深入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并且积极开展同国内各法律院校同类社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设团支部,主任,秘书处,事务部一部,事务部二部,事务部三部。秘书处(下设网络组、刊物组、外联组)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等。事务一部的主要工作为行政复议,劳动纠纷,妇女,儿童权益来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二部的主要工作为一部以外的民事类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三部的主要工作为刑事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法律援助审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则,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事物总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作为石河子大学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的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公益性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简了一些部门,其内部组织结构为委员会,团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务部,档案部,外联部和宣传部八大部门。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询为日常工作。同时举办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传日活动。例如,举办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五一”、“六一”、“十一”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十一物权法宣传”活动,承办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以及协办每年的“西域法学高峰论坛”。 在活动中,我们组织学生参加,邀请指导老师带队,接受相关的新闻媒的采访报道。我们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接待来访咨询,现场为他们解决疑难问答,提供解决办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则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并给予满意答复。在三下乡中,我们送出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不仅发放法律法规传单,接待咨询,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群众,知群众之所难,给群众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学以致用,服务群众,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咨询上万次,接待案例上千个,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帮助了经济困难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9月2日,我校成功举办了“第三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我国著名法学家,刑法学泰斗,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深法学教授马克昌来我校作专题讲座,并高兴地给法律援助中心题词:“维护弱者权利,保护公平正义”。马克昌教授治学严谨,学贯中西,享誉学界,与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马老对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厚望,他希望我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弱势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保护弱者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马老厚望。 2007年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举办了“第四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主任姜明安,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磊,刑法学研究室主任陈兴良一行四人来到我校,分别作了专题讲座,并分别高兴地给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题词,对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厚望。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以上论述来具体分析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 (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对学生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根据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务及开展的活动,(这些已在上文中论述过了,这里不在赘述)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论坛及模拟法庭等内部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使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加坚实,还为对外援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先为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实践平台,有利于自身理论的提高,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其次,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法律需求的窗口,促进学生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法援通过对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与援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自己的专业技能,真正地做到了边学习边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贫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一种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贫困者的案件,这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最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使学生在承办具体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这样的案件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所达到的效果是学生在课堂上不可能达到的。这有利于培养承办案件的学生对于全社会特别是当事人的责任心,培养学生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奋斗、献身精神。学生在办案中能够培养社会正义感和职业道德,从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质量上的保证。” 总之,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仅可以使法援的成员学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更能学到社会实践的本领。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不仅把我们所学的理论得到了应用,还锻炼的我们的沟通交际等综合能力。 (二)、大学法律援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从该中心的性质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对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节假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受益。另一放方面也为国家普法,进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年来,法援通过定期的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举办法律咨询等多种活动方式,使法援在学校师生和观大市民及周边团场连队里有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近两年来,该中心立足于团场,扎根团场,在团场司法办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实践基地,为团场职工全心全意服务。另外,法援以节假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市内街头的法律咨询活动,接触到诸如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离婚财产等各种常见的法律问题,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员值班,接受来访、来电咨询。一旦遇到无法一次性给予答复的疑难纠纷,我们会向我们强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门法的老师请教,集体协商争取找到最为经济有效的方案,以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我们中心每年举办的各种法制宣传活动,有利于进行普法宣传,分担了国家的职责,为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今年,我中心又成功的联合乌鲁木齐一所高校的法学会共同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得到了兵团电视台的特别采访,受到了乌鲁木齐市民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们中心提供的无偿的法律援助,帮助了那些真正经济上困难,又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为我国司法部门减轻了工作负担。 总之,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用它的经历证明了它存在的意义,证明了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用它的付出饯行了“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淋社会底层风雨,方知书本知识的有限和自身力量的微薄;睹众生艰辛的生存挣扎,才会真正明白法制、法律这些字眼与现实生活自然存在的天堑距离。“民为本,法为器”,“学法、用法、普法、援助”,本着心中无比坚定的信念,我们每一个法援学子以青春的激情和有限的学识投入到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们的无偿法律援助中。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会秉承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古训,用我们最真诚的心和热情服务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更少的人陷入权益无从救济的困境,让社会所有人知道法律是我们每个人最亲近的守护神。风雨成长路,我们携手走过;坎坷未来路,期待你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我们所有法律援助组织的不断努力之下,相信我们笑傲挫折的年轻,相信我们的明天不是梦,法律援助的队伍会更大、更强,法律援助的明天会更好! 法律大学论文:大学自治立法思考法律论文 摘要:大学自治立法要研究的是大学自治从大学精神向大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转化的过程。本文在分析研究我国大学之公务法人地位的基础上,阐述了大学自治的内部管理、外部监督问题。 关键词:大学自治公务法人大学自治权 大学自治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关于大学自治的确切概念,学术界基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有着不尽相同的表述。大学自治应当满足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大学治理的主体应当是大学自身内部的力量,可以是校长、教师和学生,但不是国家、社会、或学校以外的其他组织;二是大学治理的内容是高校内部的事项,主要包括学术上的自由和管理上的自主;三是大学自治的目标是学术自由1[P51]。笔者认为,大学自治是以学术自由为优秀的大学精神的制度保障,但是,大学自治并不意味着摆脱政府的干预或控制。 一、明确大学的公务法人地位 在我国的传统体制下,高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行政诉讼实践采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这一概念来为大学定性,认为凡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公权力的行为,均可将其视为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诉讼。严格地说,这只是权宜之计。 大学自治在大陆法系的制度基础是公法人制度,在公法人的框架下,进行民主管理,大学因此获得内部立法权和行政主体资格。在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学校通常分为公立与私立两种。公立学校属于公营造物或公共公益机构的一种。所谓公营造物,根据德国行政法之父奥托•迈耶的解释,就是掌握于行政主体手中,由人与物作为手段之存在体,持续的为特定公共目的服务2[P164]。我国学者在介绍此类性质的组织时,将其统称为“公务法人”。 作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大学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务法人在功能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笔者认为,将大学定位为公务法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大学自治立法问题,切实可行。这将有利于厘清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变原来隶属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从而拓宽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空间;同时还有利于高校按照各自法人资格的特性完善自己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办学效益3[P135];还可以将大学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顺理成章地纳入到行政诉讼中去。 二、大学自治的内部管理 大学的内部管理涉及到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两个方面。学术管理是大学管理的优秀和最终目的,行政管理应围绕学术管理来进行,应当立法以学术自由为导向提升大学学术管理的地位。2004年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计划》“民主治校、科学决策、健全学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机制”的决定,已成为我国大学实行民主管理的法律基础。但是从实践来看,现有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大学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缺少具体有效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以至于大学民主管理实践进展甚微。为此,必须加快大学的组织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建议具体落实: 第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的责权。校长应切实地履行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职责,领导各类学校事务。校务委员会是行政事务决策机构。校务会下还可设各类审议机构,如财务委员会、人事委员会等。这些审议机构中应当保证相当比例的学术人员参加。校务会应设若干名监事,对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第二,确立以高级教授组成的教授会在重大学术事务决策与监督中的优秀地位,落实“教授治校”,确立学术事务决策机构。教授委员会下还可设置各种固定的专业委员会,如教学委员会、专业设置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等。教授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并向校长进行报告。第三,进一步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地位和权力,提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民主决策与监督作用。第四,积极推动大学生参与大学管理,加大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力度。 三、大学自治的外部监督 完全不受限制的大学自治是不存在的。笔者认为对大学自治进行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主要包括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三方面。监督的内容和范围需要法律法规加以明确。 笔者以为,可以基础关系及管理关系理论结合重要性理论,界定大学自治外部监督的范围。对于管理关系,依据管理行为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抽象性程度进一步划分为一般管理法律关系和具体管理法律关系。一般管理关系是指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章程、校纪校规、以及依据学校章程、校纪校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抽象性文件的抽象性管理行为。与此相对,具体管理关系是指学校依据规范针对具体管理相对人或事务作出的影响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据此明确: 1.保障具体管理关系 在具体管理关系中应充分保障大学自治权,法律保留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一般不适用。像大学考试中的评分是极其专业性学术评价,理应排斥法律规制,但有例外,如果具体管理关系中的行为对公民基本权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涉及“重要事项”(如高校的具体行政管理行为侵害了大学生私有财产权、隐私利益等),则应将其置于法律保留和司法审查的范围内。要界定“重大影响”可以借助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来衡量。 2.规范一般管理关系 在一般管理关系中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事项”行使大学自治权必须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但要注意,对于那些涉及到实质教学、学术层面的问题一般不审查,即使确实需要审查也应通过聘请专家作鉴定的方式来审查。 3.确立基础关系的可诉性地位及其例外 基础关系中除有关学位授予的实体性评判行为外大学自治权的行使应受司法介入的限制。根据基础关系及管理关系理论,涉及基础关系的事项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而该事项的决定,就属于可提起司法救济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因为基础关系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理应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而且应当接受法律的规制,所以明确其可诉性地位无须质疑。但是立法者和司法者不宜介入其中对大学的学术评价作出实体判断,只应从程序上规制学位授予的过程。
法学大学论文:政法学院大学语文论文 以当今渐呈弱势的大学语文课为例,此课程是普通高校面向非中文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其设置目的就是培养学生汉语语言文学方面的阅读、欣赏、理解和表达能力,这是大学生文化素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上,大学语文课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课,首先,它具有工具性,这也是其最单纯最简易的特性。但在具体的课文中,一个字、一个词、一个句子、一段文章等,往往有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感悟,经常需要反复推敲才能有新的收获。对于一个文本,若言之有据,不同的观点是可以并存的。大学语文理解的多元性,正是培养大学生多元思维、严密性和一贯性的重要手段。大学语文课在讲授中应循序渐进,同时还应兼顾文学性、艺术性、审美性、创新性。高校关乎职业教育,更应该是素质教育。而我们现在的高校,大多为市场需求所左右,悖离了高校的宗旨,而把高校降格办成了高等职业培养所,市场需要什么人才,高校就开设什么专业,没有深厚的积淀,没有学术的积累,缺乏原创性的活力,拘泥于狭隘的实用途径。没有学术思想,学者以及学生只能沦为工匠,以致于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上,我们一直处于被动的追赶状态,那些带有里程碑式的科学理论、新的学术观念、科学发展,如计算机、网络、软件业、数字经济等,大多产生于西方,并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而这一切,都与我们的高等教育有着极大的关系。 即使以最为实用的功利目的而论,攻读于大学,乃为求知,在于养成具有思想性的人才。知识之获得,不可能凭空而来,必须借助于某种媒介,通过一种介质的训练、培养,进而获得知识,提升思维能力。源渊流长、充实丰富、瑰丽多彩的中国文学、世界文学,历经时间的淘汰,积淀为人类思想文化的精品,我们阅读、研究,正可以训练思维,培养能力。比尔•盖茨是许多人所羡慕的,是众多青少年心目中的英雄、偶像,但我们往往关注、羡慕的是盖茨所积累的财富和那种超常的积累财富之能力,很少有人想到正是对电脑的着迷、对未来科学的不懈追求,那种永不放弃的对未知世界的执着探索,使盖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获得巨额财富只不过是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与不懈的创造力的必然结果。这种对学术的痴迷,纯粹出于兴趣的探索精神,很有一些中国古人所说的“谋道不谋身”的意思,对形上而的“道”的追求,自然会获得“谋身”的结果。而原创性的科学发明和理论创造,所依赖的正是这种“谋道”的精神。 而阅读理论性的书籍,其精密的逻辑思维、推理论证、辨疑析难的能力,显然对训练思维、培养能力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大学语文的教学多少可达到这一目的。而大学语文课的一个重要意义,即在于传承文化。“所谓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在悠长的历史中,在一种制度下形成的、渗透到民族的血脉中的集体记忆,一种思维方式、价值观和行为模式。”那种以学术为生命的不懈追求,正是对优秀文化的传承,是华夏民族的凝聚力所在。专业乃谋生技能,而文化则是立身之根本。知识和文化的脱节,只会使一个大学生在未来发展中走向狭窄,无创新性,甚至于生活中缺少灵性,缺乏为人的情趣。从政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看,大学语文课的开设应放在一年级。刚入校的大学生,对学校的学习和生活充满了新鲜感,而对于课程的选择无功利性。虽说是语文,但它的内容安排和讲授方法丝毫不同于中学,因为没有高考的压力,学生们才能在老师引领下,慢慢读,慢慢看,在重读经典中体会语言之美,体会文章中所表达的情感、态度,体验不同的人生况味,潜移默化地积累生活阅历和经验。从以前授课的经验看,许多学生认为,大学四年中,真正有内容、不枯燥的课反而是大学语文。当然,在今天的大学语文课的内容上,可以相对增加一些法律文选,让学生在对传统社会与文化的理解中,体悟前人是如何贯彻、实践法律精神,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 相对而言,现在的学生写作能力比较弱,笔者所在学校曾对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做过调查,反馈的信息中有一条就是写作能力的不扎实。其实,写作和文学息息相关,写作首先需要学生有认读能力。认读能力是阅读中应该首先培养的基本能力。缺乏这种基本能力,阅读就无法进行,因为阅读是借助对文字符号的感知而进行的。其次是理解能力。所谓理解能力就是培养阅读的悟意明理能力,是由认字识词的感性阶段到理解内容的理性阶段的深化,它是构成阅读能力的优秀部分。阅读中的理解消化能力,要求在了解一字一词表面意思的基础上,进而理解语言文字之间的内在意义及内部联系,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篇章结构、写作方法。理解是阅读的深化,是阅读的关键,是阅读的诸能力中至为重要的一种能力。再就是评论能力。评论能力是指对文章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全面评价和深入品评的一种能力。评论能力,不仅是写作中十分重要、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能力,而且是阅读的各种能力中较高的一种能力。好的阅读是常识性的接受,能够培养健全的人格,促进独立思考的能力,培养共同生活或参与公共生活的情意与能力,再往深就是传承文化。一个学生上了大学,心理上最轻松的莫过于家长,但是一个孩子在学校干什么?想什么?很多家长不会知道,也不会主动去了解。学生想什么?心理上有了困惑,有了坎,与同学之间有了摩擦如何化解,很多学生其实是找不到解决方法的。今天的高校里,不断出现的恶性事件恰恰说明了他们心理上的问题,而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也是素质教育的不足导致的。 所以在当前的教育中,无功利性的文学课更应该受到重视。大学语文等人文素质的课程多少弥补了这个问题。大学语文中精选的篇目,关涉到仁爱、宽恕,包容、和谐;从“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爱因斯坦)的宽大胸怀,到对生命的敬畏,对人的悲悯情怀,皆能涵盖。一个正常人在困境中的坚守,对苦难的解脱,对爱情的渴望和执着,对历史的认知,对大自然一草一木的欣赏,对世事的洞察,对故园的深情,对责任的担当等,都是从无功利的文章中体味和养成的。要之,从一个学生长远利益来讲,立身、谋生都是最根本的,人文素质的培养和实际能力的训练都不可缺少。我国高校的发展应该说是已近成熟,但对课程的设置反复变动,讲求功利的话,牺牲的是学生的利益。而今,高校教学改革工作已渐渐启动,全国近半高校将转为职业技能型大学,问题的关键是职业技能型的“技能”培养是一个方面,而“技能”之外的“健全的人”之养成也应得到各方的重视。因为无论怎么改,如何变,对一个学生“健全人格”、综合素质和技能的要求应该是不变的。所以,素质教育涉及到一个个富有鲜活生命力的“人”之培养,而非简单的一个“学生”的概念,更不是培养驯服的“劳动机器”。简而言之,无论是学术性人才,还是职业技能型人才,其底蕴都在于培养有健全人格、高素质、具有务实求真能力的理想人才。 作者:姜朝晖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法学大学论文:大学生法学实习论文 一、法学专业大学生的人格差异 七大因子测量结果分别显示为: (一)外向性(包含“活跃”、“合群”、“乐观”三个小因子),外向性年级上大四得分最高、大一最低;女生比男生、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总分得分高。 (二)善良(包括“利他”、“诚信”和“重感情”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善良纬度年级呈递增状态,大四学生得分最高,大一得分最低;女生比男生、非独生子比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得分高。 (三)行事风格(包括“严谨”、“自制”、“沉稳”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在该维度的总体上大三得分最高;性别上女生优于男生,非独生子女显著高于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显著高于城镇学生。 (四)才干(包括“决断”、“坚韧”和“机敏”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呈递增状态;女生优于男生;农村学生优于城镇学生;非独生子女优于独生子女。 (五)情绪性(包括“耐性”和“爽直”两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呈递增状态,大一得分最低、大四得分最高;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非独生子女比独生子女情绪稳定性高;女生比男生稳定性高。 (六)人际关系(包括“宽和”与“热情”两个小因子),总体上,在年级上呈递增状态、女生比男生、非独生子女比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在人际关系上得分更高。 (七)处世态度(包括“自信”和“淡泊”两个小因子),在“自信”小因子上,大四学生的自信得分最高,大一最低;男生、非独生子、农村学生学生比其他学生更自信、理想更远大、目标也更明确。在“淡泊”小因子上,年级呈递减状态。女生、独生子、城镇比其他学生表现出更无所追求、更安于现状的淡泊心态。 二、人格因素对法学实习绩效水平的影响分析 绩效的基本涵义是业绩和效果,绩效水平是指个人、团队或组织的业绩和效果的实现程度。提高法学学生实习绩效水平,对提高学校实习教育整体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实际意义。绩效水平是由个人素质和任务指向两阶纬度组成,这两阶纬度与人格又有着显著的相关性。 (一)个人素质纬度,包括热情诚恳、机智敏捷、亲和、主动灵活和熟练五个小因素组成。 反应学生实习中热情细致、主动亲和的特点。 1.热情诚恳,与人格中善良因素的“利他”“重感情”小因子,人际关系因素中“宽和”小因子,与人格外向性因素中的“乐观”小因子,善良因素中的“诚信”小因子,人际关系因素中的“热情”小因子呈正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合群、且富有团队精神,受到团体接纳,在工作和学习上主动积极、热情大方,在和他人相处时能做到可靠、言出必行。 2.机智敏捷,与人格外向性因素中的“活跃”小因子,情绪性因素中“爽直”小因子,才干因素的“机敏”小因子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反应快、富有机智、给他人活泼有趣的感觉;当其面对冲突时能机敏的化解矛盾并解决问题,当在实习中遇到压力或失败时,能将之视为个人成长的挑战。 3.熟练,与人格中情绪性的“耐性”小因子呈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具有较强的耐性,注重细节、保持谨慎的态度;面对新任务、新环境时能适应不同变换和挑战,并很快熟练掌握其中技巧。 (二)任务指向纬度,由积极进取与开拓好学等两个小因素组成。 反应学生实习中积极进取、自信、坚忍不拔和开拓创新的特点。 1.积极进取,与人格中才干因素的“坚韧”“决断”小因子,处世态度因素的“自信”小因子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喜欢富有挑战性的实习任务,果断有自信、做事效率高,主观意识强烈、坚持己见,希望在达成目标时有对等的回馈,并有向上发展的机会。 2.开拓好学,与人格中行事风格因素的“严谨”“自制”“沉稳”小因子呈正相关,与处世态度因素中“淡泊”小因子呈负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负责、能深思熟虑、重视细节和现实数据;做事计划周详、并时常自我检查;不喜欢和能力差、没有主见、效率低的人合作。 三、结语 通过上述人格差异分析及其对实习绩效水平的影响,在法学实习过程中有效利用学生的人格特征,因材施教,并对学生实习行为给予正常的评价和考核。 作者:付云岭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法学大学论文:民族大学生法学教学论文 一、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定位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为培养“通用法律人才”、“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反对过分强调职业性倾向。不少学者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孙笑侠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方流芳认为,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应定位为职业教育,而非培养法学大师的学术教育。培养法律人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学本科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其目标也应分阶段。要培养应用性的通用人才,先要培养其单项的职业技能,逐步渗透,最终成为复合型应用人才。所以,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为职业型教育,这样的定位对民族大学生尤为合适。新疆的民族大学生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律,有语言转换带来的困难;二是新疆的法律职业人才奇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很少,有了资格愿到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三是民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由于没有语言的障碍,并且深谙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他们在民族地区处理案件更得心应手。既然民族地区急需民族的法律职业人才,那么对民族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首先应该是职业型的教育。 二、新疆民族大学生的调查研究 (一)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 1.对国家法生疏 民族学生上大学前大多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接触到的是本民族的习惯法,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都按照耳濡目染的习惯进行。加之汉语水平较差,要用第二语言精通法学理论势必难于登天。如果将法条规定对比他们的习惯法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引导他们讨论、比较,逐渐渗透法学理论,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对失落感” 民族大学生在家乡是各个群体的佼佼者,从小就受到村民、老师的宠爱。然而,到了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大学校园,由于语言不通、基础教育落后造成的学习障碍,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平日的交流也局限在本民族学生之间。虽然学校组织的民汉互动拉近了民汉学生之间的距离,但用第二语言学习的困惑,造成的学业成绩差异使民族学生总处于被帮助的地位,角色变换使许多学生不适应。因此,增强其学习能力,恢复其自信心尤为重要。 3.渴望学习法律 民族法学学生性格直率、坦诚,通过和他们交谈,发现大部分同学选择法学专业是为了将来能够处理好当地纠纷,为民汉和谐社会的建立发展作贡献。他们对本华民族习惯法有一定研究,这为学习中华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互动奠定了基础。 4.熟悉民族习惯 新疆民族大学生都是土生土长的,对民族习惯了如指掌。在以后的法律职业工作中,他们能更好地处理民族纠纷,做好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调适。如对结婚不登记习惯的处理及以后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被告强奸、一夫多妻等案件的裁判、调解更有利。 (二)塔里木大学法学民族大学生的实证调查 1.汉语水平能力较差 虽然民族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年经过了一年的汉语学习,汉语水平有了很大的长进,但是由于他们在上大学之前基本没有接触过汉语,总体上看,凭他们的汉语水平,要想精通深奥的法学理论有些勉为其难。 2.法学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调查 正是由于汉语基础较差,学生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学就比用母语学习困难得多。况且目前的情况是汉语老师用汉语讲解汉语课本,语言转换造成的知识上的偏差,更增加了民族生理解的难度。这种情况下,学生喜欢案例、举例法的讲课方式就顺理成章了。法学理论对法律条文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法学教学中必不可少,对民族生讲法学理论时宜用案例、举例法引导。此外,对少数志愿考研、考博的学生,可要求他们多阅读法学理论的书籍,打好坚实的法学基础,因为这部分同学将来要参与民族研究、民族教育,为培养更多的优秀民族法学大学生服务。 3.对学生司考的调查 民族学生毕业后一般在民族地区工作,大部分学生学法学的目标是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他们课外阅读的书籍也大部分与司法考试有关。 4.学生喜欢的课程 学生喜欢的课程集中在案例较多的刑法、合同法,应用较多的婚姻法、经济法上。学生不太愿意上难以理解、案例较少的行政法、国际法等课程。 三、对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的建议 (一)对尖子生个别指导。对少数汉语基础好、志愿考研的同学进行个别辅导,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法学理论的民族大学生,为以后的民族生教学培养师资力量。 (二)课堂教学重点向司法考试倾斜,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笔者认为对民族大学生来说,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比较实用。课堂教学以案例为主,用案例、举例等方法导入法学理论,学习法学理论的目标定位是更好地理解法条,将一些较难理解而司法考试不考的课程(如法律逻辑学)改为选修课。尽快为民族地区培养大量的法律人才,以解新疆法官、检察官、律师匮乏之急。 (三)混合编班,加强民汉互动。开展民汉法学辩论赛、法庭对抗等活动,迅速提高民族生的汉语言转换能力,达到学汉语课本像学维语课本、听汉语老师讲课像听维语老师讲课一样,不明白的地方可及时请教汉族同学。加强师生互动,建议老师兼任班主任,多与同学们交流,及时解决民族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在与民族生交往的过程中学习一定的维语,了解其风俗习惯,为以后的教学、科研打好基础。 (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搞科研。民族大学生是他们本民族的骄傲,培养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本民族的繁荣发展有一种历史责任感。积极搜集本民族的文化、历史、风俗习惯,研究、融合并发展。学习法学就是要发展他们本民族的习惯法,国家法应重视与习惯法的调适,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教会他们设计调查问卷及实地走访的技巧,研究民族地区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民族习惯法、环境保护、宗教信仰、国家安全等。可以分配好课题,让他们假期去做,一是可以锻炼他们的调查研究能力,为以后的工作、写论文打好基础,二是可以为老师收集到相关的科研资料,帮助老师完成自己的课题。 作者:薛全忠单位:塔里木大学 法学大学论文:大学法学系社会实践心得 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要感谢我们**法院,因为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民一庭的所有前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帮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帮助…… 法学大学论文: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学教育的运用 大学法学教育中,除了让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外,还要注重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兴趣,提高课堂活力,促进学生的知识应用技能和法律素养提升。随着教学观念更新,越来越多的教学方法被应用到课堂教学活动当中,案例教学法是其中之一。但目前在教学中,一些任课老师没有充分认识案例教学法的重要作用,忽视合理选择教学案例,不仅难以激发学生兴趣,还不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应用技能,需要采取完善和改进措施。 一、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学教育中的应用意义 作为重要的教学方法之一,案例教学法注重对案例的研讨和分析,以提高学生的法学思维和知识应用技能为目的,在教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其重要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1.推动课堂师生有效互动。案例教学中,任课老师往往需要提供丰富的案例材料,让学生掌握充足的学习资料。同时,为妥善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师生之间需要有效开展交流互动,深化对案例的认识,把握每个学习要点,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让整个课堂教学充满活力。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法学教育教学中,案例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每个案例往往有着曲折的情节,丰富的人物形象,能调动学生思考和学习兴趣。同时,很多案例还与学生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融入学习和讨论当中,满怀热情学习案例内容,推动教学活动顺利进行。3.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大学法学教育中,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能让学生将理论和知识应用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深化对理论知识的认识,加深印象。同时还可以利用所学知识解决案例中的具体问题,提高知识分析和应用技能。这对提高学生法律素养,让他们利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促进课堂教学效果提升也具有积极作用。 二、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学教育中的应用策略 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满足大学法学教育的需要,将其应用到教学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任课老师,应该认识其重要作用,把握每个要点,合理选择教学材料,促进案例教学法更为有效的发挥作用。1.科学合理选择教学案例。案例选择是关键的内容,任课老师要注重案例筛选,考虑学生基本情况,结合法学教育教学目标,注重案例与生活联系,与社会热点问题联系,确保案例真实性与开放性,这对提高教学效果产生重要影响。例如,民法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学习时,可以引入以下真实的生活案例:小明花2600元购得一件皮衣,回家后发现皮衬下面的皮革腐烂,要求商场退货。试分析商场的做法违背了哪项原则?小明应该采取哪种措施维护权益?这种案例短小精悍,与学生的生活紧密相联,有利于学生积极思考和讨论,巩固所学内容,提高学习效率,促进知识应用技能提升。2.注重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学习。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中,讨论是非常关键的环节,不仅可以激发课堂活力,还能巩固知识,促进知识应用技能提升。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时,可以引入以下案例:小明花了8000元购得一部单反相机,回家后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而向商场索赔。商家却拒绝索赔,给出的理由是,小明是无业人员,购买相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索赔。请思考和讨论以下问题:小明购买单反相机的过程中拥有哪些权益?商家能否拒绝索赔?小明可以得到赔偿吗?通过这样的案例引入,能够帮助学生打破思维僵局,拓展学生思维空间,让他们自由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并利用所学知识解答问题。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氛围,还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3.增进案例与学生日常生活的联系。大学法学教育与学生的生活密切相联,因而案例教学中应该注重与生活的联系,引发学生思考,提高知识应用技能。例如,公民基本权益学习时,可引入侵害公民通信自由案、侵害公民受教育权案等案例,让学生知道公民的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措施。这样既有利于学生深化对课文内容的认识,还能调动学习主动性,掌握正当的维权途径,有利于促进学生知识应用技能提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整个大学法学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学法,不仅能推动课堂教学顺利进行,还能激发课堂活力,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让他们有效开展交流互动,促进教学效果提升。作为任课老师,应该合理选择案例,科学安排教学流程,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并注重课堂互动和讨论,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认真分析案例,进而把握要点,掌握综合技能,实现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法律素养的目的。 作者:代寒芳 单位:九江职业大学 法学大学论文: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的建议 一、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定位 贺卫方认为,大学法学本科教育应培养“应用型通才”。赵相林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构筑了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即培养基础扎实、专业面宽、人员素质高和适应能力强的高级法律应用专门人才。苏力认为,法学本科教育要完成培养“通用型、法律交叉学科型”人才的任务。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为培养“通用法律人才”、“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反对过分强调职业性倾向。不少学者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孙笑侠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方流芳认为,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应定位为职业教育,而非培养法学大师的学术教育。培养法律人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学本科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其目标也应分阶段。要培养应用性的通用人才,先要培养其单项的职业技能,逐步渗透,最终成为复合型应用人才。所以,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为职业型教育,这样的定位对民族大学生尤为合适。新疆的民族大学生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律,有语言转换带来的困难;二是新疆的法律职业人才奇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很少,有了资格愿到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三是民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由于没有语言的障碍,并且深谙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他们在民族地区处理案件更得心应手。既然民族地区急需民族的法律职业人才,那么对民族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首先应该是职业型的教育。 二、新疆民族大学生的调查研究 (一)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 1.对国家法生疏民族学生上大学前大多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接触到的是本民族的习惯法,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都按照耳濡目染的习惯进行。加之汉语水平较差,要用第二语言精通法学理论势必难于登天。如果将法条规定对比他们的习惯法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引导他们讨论、比较,逐渐渗透法学理论,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对失落感”民族大学生在家乡是各个群体的佼佼者,从小就受到村民、老师的宠爱。然而,到了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大学校园,由于语言不通、基础教育落后造成的学习障碍,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平日的交流也局限在本民族学生之间。虽然学校组织的民汉互动拉近了民汉学生之间的距离,但用第二语言学习的困惑,造成的学业成绩差异使民族学生总处于被帮助的地位,角色变换使许多学生不适应。因此,增强其学习能力,恢复其自信心尤为重要。 3.渴望学习法律民族法学学生性格直率、坦诚,通过和他们交谈,发现大部分同学选择法学专业是为了将来能够处理好当地纠纷,为民汉和谐社会的建立发展作贡献。他们对本华民族习惯法有一定研究,这为学习中华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互动奠定了基础。 4.熟悉民族习惯新疆民族大学生都是土生土长的,对民族习惯了如指掌。在以后的法律职业工作中,他们能更好地处理民族纠纷,做好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调适。如对结婚不登记习惯的处理及以后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被告强奸、一夫多妻等案件的裁判、调解更有利。 (二)塔里木大学法学民族大学生的实证调查。 1.汉语水平能力较差虽然民族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年经过了一年的汉语学习,汉语水平有了很大的长进,但是由于他们在上大学之前基本没有接触过汉语,总体上看,凭他们的汉语水平,要想精通深奥的法学理论有些勉为其难。 2.法学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调查正是由于汉语基础较差,学生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学就比用母语学习困难得多。况且目前的情况是汉语老师用汉语讲解汉语课本,语言转换造成的知识上的偏差,更增加了民族生理解的难度。这种情况下,学生喜欢案例、举例法的讲课方式就顺理成章了。法学理论对法律条文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法学教学中必不可少,对民族生讲法学理论时宜用案例、举例法引导。此外,对少数志愿考研、考博的学生,可要求他们多阅读法学理论的书籍,打好坚实的法学基础,因为这部分同学将来要参与民族研究、民族教育,为培养更多的优秀民族法学大学生服务。 3.对学生司考的调查民族学生毕业后一般在民族地区工作,大部分学生学法学的目标是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他们课外阅读的书籍也大部分与司法考试有关。 4.学生喜欢的课程学生喜欢的课程集中在案例较多的刑法、合同法,应用较多的婚姻法、经济法上。学生不太愿意上难以理解、案例较少的行政法、国际法等课程。 三、对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的建议 (一)对尖子生个别指导。对少数汉语基础好、志愿考研的同学进行个别辅导,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法学理论的民族大学生,为以后的民族生教学培养师资力量。 (二)课堂教学重点向司法考试倾斜,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笔者认为对民族大学生来说,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比较实用。课堂教学以案例为主,用案例、举例等方法导入法学理论,学习法学理论的目标定位是更好地理解法条,将一些较难理解而司法考试不考的课程(如法律逻辑学)改为选修课。尽快为民族地区培养大量的法律人才,以解新疆法官、检察官、律师匮乏之急。 (三)混合编班,加强民汉互动。开展民汉法学辩论赛、法庭对抗等活动,迅速提高民族生的汉语言转换能力,达到学汉语课本像学维语课本、听汉语老师讲课像听维语老师讲课一样,不明白的地方可及时请教汉族同学。加强师生互动,建议老师兼任班主任,多与同学们交流,及时解决民族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在与民族生交往的过程中学习一定的维语,了解其风俗习惯,为以后的教学、科研打好基础。 (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搞科研。民族大学生是他们本民族的骄傲,培养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本民族的繁荣发展有一种历史责任感。积极搜集本民族的文化、历史、风俗习惯,研究、融合并发展。学习法学就是要发展他们本民族的习惯法,国家法应重视与习惯法的调适,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教会他们设计调查问卷及实地走访的技巧,研究民族地区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民族习惯法、环境保护、宗教信仰、国家安全等。可以分配好课题,让他们假期去做,一是可以锻炼他们的调查研究能力,为以后的工作、写论文打好基础,二是可以为老师收集到相关的科研资料,帮助老师完成自己的课题。 作者:薛全忠 单位:塔里木大学 法学大学论文:法学专业大学生个人见结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年月11日至月11日 (2)实习地点: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3)实习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4)实习方法:到单位实习工作、协助侦查案件 (5)实习目的:接触和认识社会,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学习检察官一般的理念、逻辑、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能进行初步的实际运用;学习法律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各类案件的侦查程序,初步掌握侦查的技巧;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笔录等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2、实习单位情况 (1)单位名称: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2)单位简介(自按): 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是区人民检察院的自侦部门,主要工作是侦查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打击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活动。与其他科室相比,开展工作比较独立,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守秘密,是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部门。 二、实习主要内容 1.在开展审查举报材料、侦查案件等工作中,通过观察、分析,了解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 2.在日常工作中,细心观察、了解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与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日常运作,在反渎职局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法学及相关知识解决侦查办案等实务问题。 3.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和掌握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检察院侦查案件、审查起诉、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体程序,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 4.在侦查案件、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三、实结与体会 本人于年月11日至年月11日在市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工作,并能积极地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了解工作任务,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大胆讨论遇到的实务问题,认真总结实习工作,细心发掘自身不足,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实习指导老师的肯定。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随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嫌疑人,了解了渎职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群体特征:从事职业职位较高、曾拥有(行使)较大的公权力、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暴力倾向较弱,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由于在金钱面前思想开始动摇,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终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 实习期间,我随办案人员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涉及保密工作,具体部门不便说明)了解相关案情,调取有关资料。发现我国现行法律尤其是行政执法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具体规定不够详实,赋予相关执法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滋生腐败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向指导老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现状,我国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实习期间,在查处有关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执法的问题,经与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解到:1、各种法律职业人员分工不同:律师主要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人权、诉权;公诉机关,包括法院系统,主要是保护公权力和公众利益;2、渎职类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公诉案件的诉讼中,很少被列入诉讼当事人,属于最弱人群,利益很难在诉讼中得到体现和保护;3、随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执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进,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实现真正的保障人权还需要长期的努力。 实习期间,在审查材料、调查案件、初查案件的过程中,指导老师交给我草拟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工作。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熟悉了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关办案环节的工作流程,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在写作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通过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探讨,了解到司法实务中,尤其是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等方面的知识。发现司法实践中,在对渎职类犯罪结果的认定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深入、具体,对案件的调查、初查、立案等带来一定的影响。经查阅相关法律学术论文,发现相关问题在学术界同样没有定论,有关讨论也很激烈。发现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是司法实务工作的难点,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主要是通过现有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志进行推断。这也是司法实践与法律学术知识之间的存在衔接问题之处,需要通过司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找到查案办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反腐倡廉的问题,在老师的帮助下,对我国司法反腐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了解到,在我国对官员的监管逐步加强的情况下,贪污类犯罪会逐步减少,但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还会继续,因为相比贪污犯罪,后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隐蔽性。要根除此类犯罪很难实现,但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每个人的身份证就是这个人的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财务账号,且每人有且只有一个账号,这样就会大大增加个人财务的透明度。但在尝试的过程中,为保护个人信息,必须有相应的健全的调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范公权力对个人人权的肆意侵犯。 实践期间,与指导老师探讨到大学生就业择业的问题,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了我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国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大学生热衷公务员、“选调生”、村官,个人倾向从事与法律专业有关职业,比如法检系统。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建议是:首先,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兴趣,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其次要摆正择业观念,不要盲目跟风;再次,可以先多尝试在不同领域实习、见习,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确选择;最后,建议我如果从事律师职业,一定要跟对指导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熟悉业务,更快地独立案件。 通过此次实习,发现自身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改进。比如,社会经验少,社会阅历浅,对司法实务问题的认知不够深入,今后我将多尝试不同领域,了解不同职业群体的工作环境,增加自身社会经验;对经手的案件考虑不够健全、缜密,容易轻易下定论,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已经对我提出这方面的指导意见,我将继续努力,培养自身专业素养,做到慎思笃行。 在市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期间,我收获了很多,不仅在实践中检验了自己大学四年所学的知识,而且学会了待人处事,提高了自己的实务能力。我在工作中,善于思考问题,敢于举一反三,注重团队协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知识储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遇事沉着冷静,做事认真踏实,得到了单位指导老师的好评。 今后,我将认真总结这次实习经验,吸取教训,与同学们交流、分享实习经历、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实习结束后,我将结合自身情况,弥补自身不足,发扬自己的特长,以就业择业为目标,到不同岗位尝试,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职位,为就业打下基础。 法学大学论文:大学生法学专业实践总结 又一次来到市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处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第三,去年在执行庭的时候到外面跟法官们出差的机会比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难以及对法官们处理当事人纠纷矛盾的实际能力要求之高。面对有能力支付却无赖的被执行人应如何采取强硬的措施执行,面对狡猾转移财产的当事人怎样查出他们财产的真正去向并与他们在语言的交谈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极强的应变能力和处事技巧。因为从“达官贵人”到“三教九流”各种类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抓住他们的特点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时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样。刑一庭处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伤害、杀人,以及抢劫和贩毒的居多。可谓是人们心目中最“十恶不赦”的“罪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确实是比较高的。这几个星期里我跟着法官跑过广州的很多间看守所。深入牢房区,面对面地接触过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环境依地点的不同也大有差异,其中可能跟该区政府的财政和监所建成的时间有关系,但我窃认为这样是对在押人员的不公平对待。(涉嫌)犯了同样的罪行,就因为“选择”犯案的地点不同,就会被关押在卫生和劳动环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仓。就那全广州市牢房环境几乎最差的白云区看守所为例,据我了解那里在整个走廊上也充满了刺鼻的臭气,仓内的空气更是溷浊不堪。但这里却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员的地方。而番禺区看守所的卫生和伙食情况就明显改善,且每个仓内还有独立的阳台。这样空气的流通和在仓内人员的精神面貌会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监所的环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对于提高改造的效果会有积极的影响。当然由于时间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时间内都改善得一样地好,但统一的设施和卫生标准的落实确是刻不容缓的,在押人员也是社会中的人,不能因为身份的差异而置这种差别的对待于不顾,剥夺他们的正当权利,违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考验,对于那些因“疑罪”被暂时关押的人来说更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无可否认,现在的公安机关还存在着重口供,轻实物证据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关了再说”的措施,防止他们潜逃。也许这是打击罪恶的需要,但由此也产生许多运用严刑逼供,“轰炸式”盘问等强迫手段获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实物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凶器上并没有被告人的指纹,被害者的伤痕并不必然是该凶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员可能会在向检察院提交证人证言时候避重就轻,“想法设法”连成“证据链”去支持对被告人的控诉。与家人和朋友的隔离,孤独和绝望的心情满溢,这种状态下的人最为脆弱,他们在看仓内正焦急地等待着法院公正的判决——有罪服刑,无罪释放,了结心头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每个人都是无罪的,他们为什么又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呢?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法学大学论文:法学大学生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2009年,随着两会的召开,响应十七大精神号召,全党掀起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通过再一次认真学习,我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更加明晰更加深刻的认识。自己也有了些许的感受与想法,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三十年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在发展过程中的发展经验和教训,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是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我们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践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来自思想认识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愈深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会愈自觉愈坚定。公务员之家: 我们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时刻刻牢记以人为本的观念,节约资源的观念,保护环境的观念和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思想决定意识,意识指导实践,实践检验认识,通过重视、理解、实践三个环节来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以人为本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看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的气质、谈吐、学识和风貌,更代表着学校的形象;作为一名积极分子,我们的一举一动代表着个人的品行、修养、道德与素质。作为学生,我们应该结合当前形势、所处环境和自身身份成为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先行者和忠实实践者,结合自身定位,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我作为大二学生,应该不断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技能,提高创新能力,务实肯干,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结合专业领域要有目的、有方向的刻苦学习、抓紧学习、善于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知识层次、增强学习能力。同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还要广泛涉猎人文、社会科学等,博览群书、修学储能、修身养性,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改造,全面地审视自己,改正缺点,克服弱点,发扬优点。注重人格的健全、身心的健康、觉悟的提高。培养浓厚的集体荣誉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同时要积极的参加体育锻炼,强身健体,欲文明其精神,必先野蛮其体魄。要积极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集体活动,以求能增长见识、开阔视野、活跃思想、锻炼交际和培养性格。 总之,我们要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结合起来。要提高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水平和提高实现科学发展的知识水平。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自己,抓住重点、推动学习,结合实际、深化学习。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思想上保先进,理论上下功夫,行动上求实干,自信自尊、自我发展、自我塑造、自我完善,积极的开放自我、正确的认识自我、坦率的接受自我,才能做到全面发展、科学发展、与时俱进,做一个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大学论文:法学专业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年月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年月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原创:轴约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万元,后又于年月日、月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年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年月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年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年月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年月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万元,并给予房款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年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年月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年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年月,均在经贸公司××年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年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号: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年月开工。 年月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轴,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交付房款万元,同年月日、月日又交增面积款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年月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轴建筑面积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年月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年月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年月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年月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证据: ⒈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⒉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⒊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⒋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⒌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⒍经贸公司确认书。 ⒎国有土地使用证。 ⒏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⒐施巍证言材料。 ⒑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⒈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⒈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⒉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第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法学大学论文:大学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渗透探析 [摘 要]文章将法律理论当作调研目标,概括阐述了华东某高等学校法律学科中法律理论教学目标的规划和这个学校达成其规划的一般方式,为中国其他大学法学专业理论教育的变革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理论;教育目标;途径 自古以来,法律制度的建立同法律教学息息相关,法律教育是法律制度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合理、公正的法治社会的构建离不开一个健全、规范的法律教育体系。所以,当前中国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现状备受各界学者的注意。 法律教育归属职业性教育范畴,却又区别于大家所理解的平常的职业教育。高校法律教育不但要培育国家所需的公检法人才,而且更要树立大学生的社会公正意识。所以,高校法律教育中既要教授学生法学专业理论,还要传播大学生法律理论思想[1]。 1 法律理论的概念界定 “法律理论”是高校法律专业学科规划中重要的一个学科,是一个拥有极大概括性的概念。所以,要想讨论华东某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就务必要了解法律理论的含义和梳理它的拓展学科。 1.1 普遍理论 普遍理论是指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社会人沿袭学习到的道德规范,它是社会人保证正常日常交往的根基。在日常的社会生产生活中,人们经历多次实践,达成了代表不同民族或国家的展示出各自不同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道德规范。所以,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势必会产生不一样的理论规范。 1.2 法律理论 法律理论区别于普遍理论,法律理论是拥有法律基础的理论。法律理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1)法律理论脱离不了一个民族的普遍理论,它势必要以普遍理论为根基,法律理论来源于民族普遍理论,但又比普遍理论上升了一个层次,不然就不会构成法律理论。 (2)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总结式体现。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制度化和系统化,所以,法律理论势必是对该国家普遍理论的记录和上升。 (3)法律理论奠定了法律的质量。法律制度也存在好坏的区别,法律理论的质量好坏奠定了的法律的质量程度[2]。 1.3 法律职业理论 法律从业人员在他们的就业应当遵照的有关道德规范就是法律职业理论,比如律师从业理论规范、法官职业理论规范等。法律职业理论大多是用来约束以法律事务作为工作的的从业人事,令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必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要对当事人负责、对国家负责。 经过调研走访,笔者总结出当前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育课程中大致具有下列两个不足:首先,该大学看重对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普遍性理论知识培养,而忽略了对他们开展法律理论教育;其次,在该大学法学院课程安排中,法律理论教育的教学意义非常局限,并没有强化法律理论本身的特性,使教学内容不凸显、教学结果达不到现实需要。所以,我们务必要结合法律职业性质的需要,重新定义华东某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的意义。 2 法律理论教育意义的设定 2.1 树立学生法律理论的问题观念 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学教育中,我们容易看到:上课过程就是传统教育中的填鸭式模式,老师将书本的理论教授给学生就是上课的优秀目的。但是在今后的就业过程中,作为理论存在的法律条文并不能适用于一切现实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这也就是法律条文要不定期加以修订和重新解释来满足当前国情的需要的原因。 我国的法律归于大陆法律体系,但是我们应该参考欧美的判例法律体系,树立学生的法律理论问题观念,让学生要对已有的条文敢于质疑,从而培育大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并解决的能力。华东某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很好,但实例见得相对太少,精通条文背诵但却难以将理论运用到现实中[3]。 法律理论教育应该着重于学生的理论问题观念的树立。不仅要在日常教学中重点培养学生发现理论问题的能力,降低学生们在日后就业中碰到理论问题的概率;还要加强该校学生在学习中遭遇法律理论困难的承受力,让他们认识到在法律这条路上遭遇理论问题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要有信心向理论问题发起挑战,解决法律理论问题是法律相关专业就业人员的任务,是每个人的职责。 2.2 培养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未来的从业人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是首要前提,对法律理论问题具备必须的敏锐度;另外,法律专业人员还要具备优秀的理论推理能力。但是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学课堂中,我们看出:其法学教学中压根没有培育学生法律理论推理能力这一教学目的。本文总结出致使当前该校忽略培育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的因素大致在于:一是对法律问题和理论问题不能正确认识;二是对理论问题的意义不清[4]。 理论知识有着严谨的体系,大家往往认为理论问题不归属理性知识范畴,这种思想往往是错误的。要是我们通观理论知识,就能够发现:理论知识是理性知识,是能够被论证的。在华东某高校中,学生能够经过学习用什么方法处理理论道德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推理能力并使用到处理现实中遭遇的理论问题上。 所以,学生自身而言,为了应对未来的工作,要加紧锻炼自身的推理能力。在法律知识的上课过程中,学生要坚持地锻炼自身的这些能力,为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从业人员打下基础。 3 实现法律理论教育目标的途径 3.1 将法律理论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律教育体系 当前,华东某高校还没有独立开展有关法律理论的相关教学活动,所以,目前重点就是该校领导应该探讨如何开办相关法律理论的课程,让该校法律专业学生对理论知识可以有条理性、整合性的学习,为自身能力的锻炼打下坚实的理论根基。但笔者认为该校应开办法律理论相关教学活动并不是单单开办一门课程这么简单,而是在法律教学活动中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法律学习的整个过程。所以,该校应该把锻炼法律专业学生的理论洞察水平和推理能力作为全部法律教学目标的优秀。 3.2 提升法律学生自身的理论道德修养和其自身的发展能力 法律是一门每时每刻都会发生改变的专业,其法律条文规范不是静止不变的,法律理论当然也伴随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持续的变化之中。所以,华东某高校的法律教育要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具备自主发现矛盾、自主处理矛盾的能力。该校的法律学习应当为该校学生学习理论,树立其理论道德意识和将来的职业道路奠定一个扎实的根基。 3.3 务必变革现在的法学教育方法 华东某高校要变革现在的教学方法来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全部法律教学目标中。上文已经论述,欧美国家的判例教学方式可以为我们提供范例。长期的教学实践表明:判例教学法是可行的。所以,华东某高校应变革教学方法,筛选部分拥有教学意义的法律理论问题来指引学生对实例开展讨论。既能培养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层次思考能力,又能让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树立其自身法律理论道德意识。 4 总结 华东某高校开办的法律理论教育学科只是达到法律理论教育的目的,是建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一小步。我们还务必把法律理论道德教育延伸到法官、律师等职业现实操作当中。 我国的法律教育开展较迟,法律理论的教育不但与我国法律人才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还影响到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是否健全。所以,每一所开设法学教学专业的高校都应该认识到法律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改变教学方法,为国家法律事业输送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法学大学论文:浅谈高校法学教育与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 摘要: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既是法学教育和法律本身的意义所在,也是我国依法治国重要战略的有效实践。因此在高校法学教育中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法学教育质量。本文简要概述了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意义及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的有效措施,希望能升华大学生法治信仰,推动我国依法治国长远发展。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育 大学生法治人格 塑造 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理念,其致力于追求人的自由平等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人与社会有序发展。基于此,法治人格可以理解为法治理念在个体心理和行为中的体现,其具有一定的特征,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同时个体需要具备人文和理性双重精神内核,在法治人格的塑造过程中既要尊重法律更要尊重人的价值。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意义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体现对人的尊重 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人格塑造体现了对正义之法的追求,注重激发人的主体性地位,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增强学生对依法治国价值理念的理解。 (二)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高等院校对学生的培养应注重学生人格和综合能力的提升,因此法学教育应以培养学生的优秀法治人格为优秀任务,为社会输送机法律知识、技能和素养于一身的优秀人才。因此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不仅要用理论知识武装学生,更要为学生提供人格培养的机会,增强自身的能力与素质。 (三)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构建法治国家 我国倡导依法治国,提倡法治国家这一理性的治国方针政策,在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并尊重法律,确保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法律从业人员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之际资源所在,因此必须确保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技能,高校法学教育为依法治国输送优秀人才,在其教育过程中注重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必然提升人才的整体实力,从而有利于法治国家的构建。 二、高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学教育注重实用价值 以往法学教育过程中主要注重其使用价值的体现,教师主要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及条款的实际意义和应用情况进行讲解,以此保证学生理解并可以进行相关实用性操作。但在教育过程中忽略了法学的人文价值,造成大学生法治人格形成缺乏一定的人文基础。 (二)高校法学教育以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 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受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为学生讲授法学理论知识,教师将其视为优秀任务,这样一来学生对法学的学习与理解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掌握与应用层面,因此只懂得尊重法律,而对法治理念并没有深入了解。最终造成学生以功利的视角看待知识,重视可操作的理论而忽视价值形态的重要性。 (三)高校法学教育注重技能忽略素养 随着课程体制的改革,高校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注重提升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以此缓解就业压力为社会输送更多优质人才。但是也导法学教育过程中将职业素养等同职业技能,日常教学中将技能的培养放在首要位置,忽略对学生人格的培养,即便注重学生人格培养也停留在人文情怀方面,并未上升至法治人格层面。 三、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的有效措施 (一)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创新教学体系与教学方法 法治人格培养的前提体现在法学教育价值观中,只有在价值观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在调整相应的教学体系与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要摒弃原有教学体系与教学法中的不合理之处,避免全理论讲授带来的不良影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引导学生进行对比与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身独特的法律思维与意识。例如在民事诉讼法相关课程的学习中,教师在介绍相关理论知识后可引入其他国家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并带领学生一同了解相关国家的历史沿革与社会发展状况,在学生对法律内容和背景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的基础上开展相关讨论活动,引导学生理解国家政体、经济发展、历史变迁及社会形态与法律发展的关系,并充分理解我国法律法规设置的根本出发点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现实性与合理性,帮助学生跳出理论学习与技能提升的模式,为其法治人格的形成创造新的意识形态。 (二)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营造良好的法学教育环境 在高校法学教育中,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对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法学教育中要改变传统死板的课堂教学氛围,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公平正义的校园法律文化环境。例如学校或社团可与社会中的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根据学校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开展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法律月活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由学校教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为学生贡献法律发展、依法治国和生活中法律常识的讲座,在提升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开拓学生视野,将社会视角带入到校园之中,为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形成提供更加宽泛的平台。除此之外,在活动月接近尾声期间,举办法律活动月闭幕晚会,为师生风险以法律精神或相关从业人员事迹改变的精彩节目,以此感染学生提升其提高自身职业素养的意识。 (三)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整合各学科优秀资源 法治人格的塑造应该成为学生的终身使命,并且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整合各学科优秀资源,通过多学科之间的结合与升华,为学生营造法治人格塑造的良好学习氛围。因此在教育过程中避免将法学孤立起来的做法,而是要在教学实际中利用其它学科优秀资源,并将其整合融入到法学教育之中。例如在国际贸易法教学过程中,教师以学生的学习与掌握情况为出发点,在教学内容中适当地加入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或者国际文化等学科知识,为法律相关条款内容找寻其他领域的依据,以此丰富法学教学内容,使得整个教学体系更加完善化与人性化,避免单纯法律知识造成学生枯燥或知识断层现象的出现。这样一来,学生在多元知识熏陶的氛围下,学生不仅能够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还能通过摄取多元化知识来开拓自身视野,以此实现法治人格塑造的知识补给,为法治理念理解的深入和法治人格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四)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创造实践模拟机会 在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过程中,单纯的理论知识讲解与基本技能培养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实践机会,通过前身参与达到对法学内涵与法治理念更加深入的理解。例如教师将班级内部学生进行分组,由相关教师或者合作律师带队参与到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带队教师先为小组内部学生讲解各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及每个环节中注意事项,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学生进行分工,由1~2名学生负责一个单元环节的受理,最后召开讨论会议,带队教师引导学生对案件进行整体梳理,既保证案件的完整性又能使小组内部学生熟悉整个案件。除此之外,在谈论会上带队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心得体会分享,引导学生将案件办理中运用的知识与技能上升至素养探究,从而激发学生关注自身法治人格的意识,带队教师根据学生的交流内容进行总结,体现法律的崇高与神圣。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必须打破法学教育的传统模式,创新教育模式与教育理念,为学生创造新颖易接受的教育氛围,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感悟法律精神,形成法治人格。在这一教育过程中必须重视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更加彻底地增强学生的法治人格基础,领悟依法治国政策的精髓所在。 (作者简介:古丽帕.艾则孜,学历:大学本科,和田广播电视大学,助教,研究方向:法律。)
土地管理论文: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 一、土地管理的概况 土地管理是国家土地制度维护,土地关系调整,土地利用合理组织所选用的行政、经济、法律及技术等措施。通常情况下,政府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土地管理。按照法律、法定职权相关部门实施土地管理的权利,组织、管理土地等相关活动。作为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方式,土地管理在土地宏观管理与土地用途管制中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土地管理工作的目的就是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用地,规范土地用途,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工作,以此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实施规划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管理的现状 (一)农业生产用地管理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同时人口也持续上升。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尤其是建设用地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将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造成极大的影响。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与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条件。以耕地进行分析,全国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7735.6万公顷(116034万亩),占57.1%;2~6度耕地2161.2万公顷(32418万亩),占15.9%;6~15度耕地2026.5万公顷(30397万亩),占15.0%;15~25度耕地1065.6万公顷(15984万亩),占7.9%;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549.6万公顷(8244万亩),占4.1%,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见表1)。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国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格局失衡、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土地利用变化反映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很严峻。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设用地管理问题 从土地管理现状分析,我国建设用地管理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如用地粗放、不合理土地布局、建设项目重复等。城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从根本上看,还处于利用阶段,如旧城区土地利用率低、大量闲置。在扩大城市规模时,存在外延扩张发展现象。在农村、城区等土地规划中,存在较多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在安置拆迁、安置移民及新农村建设用地中,存在规划不合理及批文不规范等问题。产生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等。 三、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管理的措施 (一)科学建立城镇规划体系 城镇规划体系的科学建立,是统筹规划城乡发展及区域建设布局优化的前提。知识经济时代下,必须协调好各项规划内容,确保规划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遵循产业集聚、功能完善、土地节约等原则,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实现土地管理的预期目标。在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统一制定中,必须对各分区功能进行准确定位,实现规划区域内产业之间的衔接,优化产业布局,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作为国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城乡用地的重要管理途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合理利用对土地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自2006年开展后,大多数地区通过增减挂钩方式的应用可以调整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确保其能够达到土地管理的目标。 (二)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物权法的公布实施,特别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受到社会关注。2009年和2010年,修改土地管理法连续两年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规划,但最终都无下文。2012年,修改土地管理法再次进入立法计划。当年12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作说明时介绍,征地补偿程序不完善、补偿标准偏低、一些地方抢占乱占土地等是农村土地领域最突出的问题。2013年和2014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再次出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根据情况,适时安排审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要求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三)提高土地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土地管理人员素质,可以对各方关系进行处理与协调,在熟练掌握计算机软件等内容的基础上,必须对土地利用、使用等程序进行熟悉,土地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市场观念,在提高土地管理数据信息准确性的同时,应加大土地利用的合理性,降低资源浪费。 (四)规范土地承包程序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管理是否科学、合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从土地管理发展角度来看,土地成本的长期刚性上升及多种政策的改变是导致土地管理发展不稳定的直接因素,这种情况下,土地利用不合理等问题大量产生。知识经济时代下,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必须进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制约,转变传统管理模式,为土地管理的规范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作者:卢良方 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政府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重点探讨 一、土地管理实践中的重点 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2011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2011年11月10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 2.不动产登记。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3.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4.农村土地流转。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5.征地制度改革。2014年1月20日,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第20条专门提出“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6.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011年9月24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4号),提出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2010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提出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7.节约集约用地。2014年9月1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2014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提出“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2012年9月6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号),提出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年2月2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提出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等措施。 9.土地整治。2010年12月27日,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提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2010年10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提出开展全国和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10.土地调控。2010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提出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2010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提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11.一张图。2012年7月1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42号),提出加快推进“一张图”优秀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深化“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应用。 二、结合管理实践的《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重点 《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过程中,首先要讲授课程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和各章节中基本知识点,在此基础上融入土地管理实践重点内容,使学生既掌握了土地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知识,也能够掌握最新土地管理政策和具体实践内容。具体到《土地管理学》课程,主要包括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同构成完整的土地管理内容体系,其中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市场管理是手段,土地利用管理是优秀[3]。 1.地籍管理教学重点。地籍管理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不动产登记工作,重点讲解以下内容:(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勘测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绘制地籍图。(3)土地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登记的特点、原则、类型,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2.土地权属管理教学重点。土地权属管理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重点讲解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年限、程序以及今后改革的重点方向。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重点讲解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流转方式和流转管理措施。结合土地征收,重点讲解土地征收的概念、程序、安置补偿方式,发现土地征收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土地征收的措施。 3.土地利用管理教学重点。土地利用管理教学过程中,结合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等,重点讲解以下内容:(1)耕地保护国策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提升,耕地集约利用、耕地预警系统。(2)建设用地有序扩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确定,城镇盲目扩张控制;建设用地潜力挖掘;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缩减。(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体系、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及主要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4)土地利用管理的概念、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保护的概念,土地整治的内容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内容。 4.土地市场管理教学重点。土地市场管理教学过程中,结合土地参与宏观调控,重点讲解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理、目的和方法,土地市场调控中的政策工具、土地储备制度、土地价格管理与动态监测。 5.土地信息管理教学重点。土地信息管理教学过程中,要结合“一张图”工作,重点讲解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含义、土地信息系统概念和系统架构、“一张图”的含义、“一张图”的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一张图”优秀数据库的内容。 三、结语 结合土地管理实践进行《土地管理学》教学,有助于学生在掌握课本知识基础上掌握土地管理新知识,从而提高实践工作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有助于提高学生在考研和就业面试中对土地管理新政策和实践问题的解答,从而提高成绩。 作者:冯新伟 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土地管理论文:知识经济时代下的土地管理 1知识经济时代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1.1对土地利用观念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只有能被利用的土地才称之为土地资源,由于知识经济时代更加强调知识的作用,使得土地等自然资源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弱化,虽然知识资源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附于自然资源之上,但自然资源本身的决定性作用已经不复存在,在土地利用上,通过知识资源可降低土地资源的消耗,一方面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的科技含量,使单位面积土地的产量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开发新的可利用资源来部分替代土地资源,从而有效缓解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消耗之间的矛盾。可见,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土地本身的依赖程度将大幅降低,取而代之的是土地利用者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对土地利用的能力对于土地资源利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通过科技含量的提升弥补土地数量和质量的不足,从而导致人们对土地的利用观念不再局限于自然价值的评价,而转向对土地的经济评价。 1.2对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 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农业生产为降低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追求生产的批量化、单一化、标准化和集约化,规模性较强但灵活性较差,规模化生产虽然便于管理,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本,但却无法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完美对接,但在知识经济时代则更多的是以市场需求为指引,通过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的生产来实现土地利用价值的最大化,土地产品生产方式更加灵活多样,但同样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权衡利弊、协调矛盾,并逐步适应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 1.3对土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土地利用者的知识非常丰富,因此在有限的土地上可获取比工业时代更多的产品,虽然土地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放大,土地潜力被深度开发,但在另一个层面上对于土地生态系统的干扰程度也不断增大,土地自身的调节功能不断减弱,土地生态系统更加脆弱,这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协调提高土地收益与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是人们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2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管理的改革措施 2.1土地管理思维的改革 我国的国情与国外发达的工业国家不一样,我国的起点更低,在发展工业经济的过程中就要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因此对于土地管理来说应当立足于国情,立足于土地现状,切不可急功近利,而要步步为营,逐步改革,为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奠定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需要充分考虑人地关系的变化和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两个方面。在一定意义上说,土地管理就是处理和协调好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作为智力载体的人的作用被不断放大,因此人地关系也不断发生变化,一方面人们对于土地的效益期许不断提高,人类改造土地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于土地功能的需求也不再局限于基本的生存需求上,而是更多样化,例如景观、生态等。在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如果不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主体的所有权不够明确,就会导致土地资源利用强度的过度增加,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虽然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产权主体不明确导致的资源浪费,却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明确土地产权的主体,使土地管理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 2.2土地管理方式的改革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方式还是主要以数量变化监测为主,这样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的要求。如前文所述,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对土地的利用具有两个方面的影响,即不断利用高科技以提高土地的产出和对土地生态系统破坏的巨大隐患,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的方式要与土地资源的利用特点相适应,将土地管理方式从数量变化监测转变到质量变化监测上来,使之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通过对土地质量变化的监测,防止土地使用者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过度开发土地而导致土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土地质量的不可逆破坏,可以说,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于土地的管理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兼顾其生态效益。另外,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系统的开放性不断增强,因此土地管理要从传统的分割管理方式转变到资源共享的统筹管理上来。2.3土地管理手段的创新要想获得高产出,就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其中投入包括物质的投入和知识的投入两方面,物质的投入终究是有限的,且投入成本是巨大的,而知识投入却是无限的,通过不断的知识投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对于土地管理来说,传统的管理手段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精度较差,而通过知识的投入,将现代化的技术与土地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例如3S技术———即遥感技术(RemoteSensingR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in-formationSystemGI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GPS)不但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精度极高,对于提高土地管理水平,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土地利用的新特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结束语 综上,知识经济时代的土地管理具有新的特征,因此无论是土地管理的观念、方式和手段都必须不断改革和创新,一方面使知识经济时代的土地经济效益发挥到最大,另一方面还要防止在新的时期人们用地的盲目性,充分利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科技的力量提高土地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以促进社会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曲喜龙 单位:黑龙江省统一征地工作站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 1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 虽然在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实行了数十年,国家也不断采取措施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然而当前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还是在不断受到侵害,农村土地经营权不能得到有效的行使,因此导致农民对于土地承包自主权极为有限,主要表现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对于土地收益的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在当前的土地征用制度下,地方政府为促进财政增收,使得土地收益分配明显倾向于政府和企业,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对于农村土地的征用是政府行为,农民自身不具备对土地直接交易的权利,对于其正当权益的维护丧失了话语权。 1.2农村土地资源与城市化建设之间存在矛盾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统计,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农村的耕地将减少675万亩,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国家提出的耕地红线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可用于建设的农村用地已经十分有限,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3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落后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导致土地利用效率极为低下,远不能满足我国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导致此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农村耕地分配过程中,未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是按照人口、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及距离远近等因素进行搭配分配的,因此同一个家庭的不同地块之间距离较大,较为分散,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很难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因此无法满足现代农业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要求;第二,当前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方式很难与市场形成良好的对接,由于过分追求产量也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大量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导致对大面积土地形成面源污染,使我国农村土地质量不断退化。 2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2.1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导致地方政府、企业等钻空子侵占土地的现象比比皆是,要想解决这样的现实困境,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由村内所有农户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村土地的变更等情况必须经由农户集体组织商议通过后实施,这样就可有效避免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对土地的擅自处置,有利于肃清农村土地管理的“灰色地带”。第二,对土地的收益分配方面要做到透明化,包括程序、过程、方案的透明化,农民享有土地收益过程的知情权。第三,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来约束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征地行为,改变由于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造成的土地收入不平等的局面,允许不同所有制的土地进入到土地市场,在法律的框架内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农民对土地产品的权利,通过多主体的土地供应来逐步消除城市和农村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的差距。 2.2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 在我国,出于国家性质和国情方面的考虑,仿照国外将农村土地彻底私有化的做法并不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户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并使农村土地市场更有活力,可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尝试改革。具体来说,要延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年限,除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公共用地的征用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永久归农户所有,允许农村用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易、出租、入股、抵押和出售等,不仅能够形成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长期行为,而且还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农业生产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2.3合理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 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责任和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受到影响,为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可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的方式来代替从前土地出让金等各种收费。在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科学统筹,秉着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采用高收入者多征,占地过多、房产面积过大者多征,低收入者少征的方式,既稳定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 2.4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要消除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收益差距,并协调好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之间的关系,就要在制度的层面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工矿用地都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的统筹范围之内,对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和增量控制。具体来说,首先,要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重大决策的实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次,明确不同区域土地的用途,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设定红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农田等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用地。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合理之处很多,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相信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一定会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路。 作者:曲喜龙 单位:黑龙江省统一征地工作站 土地管理论文:教学方式之土地管理学论文 一、课程内容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的具体情况,土地管理学的内容体系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土地管理的原理,包括土地概念和特点、土地管理的经济学原理、土地管理的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现代管理原理。第二部分为土地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四大部分。就四大内容在土地管理系统中的作用来看,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是手段,土地利用管理是优秀。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同构成完整的土地管理内容体系。第三部分为土地管理案例分析和操作实务[3]。 二、“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方式 基于土地管理学课程所具有的先导作用和课程特点,在教学中应综合考虑,由浅入深、理论结合实际,多种教学手段有机融合的模式展开课程的教学活动。 (一)“图表”教学方式 “图表”教学是一种以图形、表格为材料呈现方式,展示地理事物或揭示其本质特征,以激发学生跳跃式思维,增强学生地理素质,加快教学过程的一种方法[4]。该方法虽然在地理教学中应用较广泛,但在土地管理学的教学中巧妙使用后也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讲土地功能这部分内容时,针对土地不同的功能,首先给学生展现土地功能的不同图片,之后让学生指出每一种图片所表示的土地功能,从而总结出土地5大功能,并用一句话概括土地的功能即土地的有用性。这种图表教学虽然看起来简单,但通过图片的直观教学可起到让学生更直观地认识土地,了解土地的属性及土地的功能,感受到土地与人们生产活动的密切相关性,进而使学生自发地产生重视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 (二)“主题引导”教学方式 土地利用及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但在具体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实践中原有的土地利用政策、土地利用规程等都在发生变更,这样就导致教科书上的部分内容与实际土地管理活动产生不一致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在教学中给予直接补充完善是一种教学方法,也可以巧妙地设置一个主题并围绕该主题让学生广泛的收集和整理资料。具体做法是先将全班学生分成不同的学习小组(2-4人为宜),其次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置一个主题,围绕该主题要求各学习小组通过各种学习手段搜集、整理资料并自己动手制作课件[5],之后每一组派一位代表就所准备的内容向全班同学讲解,同时要求各小组的其他同学做记录,主要记录其他组的讲授内容与本组内容的不同之处,之后要求各小组将听课记录整理后统一提交给老师。因为面对的是刚踏入大学的一年级的学生且初次尝试讲台讲课,所以教师可根据每位学生的讲解情况给予及时的肯定与鼓励,最后就设置的问题进行统一的归纳与总结。其教学效果可达到以下几个目的:拓宽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丰富学生的知识面;客观的肯定与鼓励可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从而达到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增强学生的课堂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 (三)“案例”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最早于1870年首先在美国哈佛大学兴起。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一般是基于教学的需要和一定的教学目标,由在实践中所收集或撰写的原始材料、案例报告或案例研究等组成的教学案例[4]。在土地管理学的教学中可根据本门课程的理论知识,将土地领域中发生的案例或从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中心案例库中选取典型案例引入课堂。具体做法是,把课程中的理论知识和选取的案例事先布置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预习理论,熟悉案例。在课堂上,教师把学生已经了解的案例故事情节,通过简明扼要的方式重现给学生,从而尽快引导学生进入案例的情境之中。其次以将要讲授的理论为基础,围绕提前布置的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发表自己的观点、再进行讨论和辩论。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始终要把握不偏离设置的主题。讨论之后,教师对学生的观点进行提炼,对达成的共识给予肯定;对讨论中遗漏和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讲解、梳理,使学生通过案例掌握理论,对理论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此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案例教学重在原理,重在举一反三,案例本身不是学习内容。 (四)“框图”教学方式 框图是用框型符号如流程图、结构图等图式,将抽象事物具体化,描述系统中部分之间联系的一种手段。“框图”教学方式可以将相对分散的知识单元进行有机融合与衔接,使学生既可以看到一个整体、全局的知识体系,又能明确各知识单元的位置与联系[6]。在内容的讲授中可使一个章节的内容,在整体框架下,沿着层次结构逐层深入细化。例如,土地管理学中土地利用管理这一章内容,共包括了5个小节,而且第一小节中包括了土地利用及土地利用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土地利用管理理论依据,使得教学内容的涵盖面过大和层次不突出,基于此在讲授这一章内容时通过拆分和归并,首先把全部内容整合成3大模块构成框图的第一层,其次根据知识结构的从属性和关联性构筑框图的第二层,第三层,逐层细化知识点,在讲授的过程中强化重点内容,第四层,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个别知识点。这样既从整体框架结构上做了全部内容的概括,又把分散为各小节的知识块,通过框图有机联系在一起,从而达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教学效果,教学框图见图1。 三、结束语 国家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是“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吃饭需要农业用地,建设需要建设用地,在满足了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显得更重要。所以如何将土地管理学的理论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是该门课程实现教学目的的关键所在。因此土地管理学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原则,而教学手段可以是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可以选取多种方式。 作者:敖登高娃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系统的构建 一、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的构成 (一)基本组成架构 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即时动态定位系统是一套完整涵盖广范围且可达公分级精度的即时性动态卫星定位系统,其基本组成架构分述如下:一是卫星定位基准网。卫星定位基准站的最佳建置间距以不超过70公里为原则,主要功能是连续接收GPS观测资料、连续通过网络将GPS原始观测资料即时传输至控制及计算中心。二是控制及计算中心。建置控制及计算中心服务器的目的为集中管理各卫星基准站的GPS资料,其主要功能为连续进行GPS观测资料的品管、储存、处理与远端监控、连续计算产生区域性定位误差修正资料、组成VBS虚拟观测资料、通过行动电话GSM/GPRS及RTCM网络传输通讯协定(NTRIP),将VBS虚拟观测资料(RTCM格式)传送至移动站。三是移动站。采用虚拟基准站即时动态定位技术所须配合的基本配备,只要1组具有RTK解算功能的卫星定位接收仪、控制器及具有GSM/GPRS上网功能的PDA或其他相容的行动通讯设备,即可进行VBS-RTK定位解算,其作业流程为下载移动站GPS原始卫星观测资料并计算产生导航定位坐标、通过GSM/GPRS及NTRIP将导航定位坐标(NMEA格式)传输至控制及计算中心、联合移动站观测资料及VBS虚拟观测资料进行RTK定位解算。 (二)土地信息管理的精度规范 数值法土地信息管理的作业项目,计有鉴定测量、分割测量、合并测量、未登记土地信息管理、坍塌测量、调整地形及界址调整测量、他项权利位置测量、更正检查有关测量等项目。而数值法土地信息管理的作业方式,是根据图根点、界址点位的数值坐标档绘制土地信息管理参考图,然后根据依据图根点的已知坐标反算与界址点间的夹角与距离,在实地以全测站经纬仪依据相关的图根点或界址点测定测量土地的界址点。数值法土地信息管理,实质上仅将原有测设计算的界址点坐标,复原测定于实地。 二、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的实验应用与发现 (一)实验应用 本研究选定某地区办理地籍图重测地区为研究范围,该地区位于是一个开发较早的城镇,区内除了有高楼大厦及公寓外,尚有农地、山坡地及林地,地形较为复杂,可针对各种遮蔽情况下进行定位研究,且实验分析所须的数值资料均已建立,故选此地区为实验范围。本研究采实验研究法,利用土地信息管理系统中的VBS-RTK某区服务网,对实验地区的四等控制点及图根点进行观测及界址点放样,综合观测值分别与重测公告坐标成果及面积,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应用VBS-RTK办理土地信息管理的精度及可行性。 (二)实验结论与建议 一是从实验数据结果,两次的观测成果与公告成果坐标值较差绝对值平均值与均方根误差值,均仅0.1公分,可见VBS-RTK即时动态定位的观测精度甚为平均,另从观测平均值的平面位置较差曲线分布情形,可知本实验区测得的坐标成果与公告成果存有约2~3公分的系统差,因此以VBS-RTK直接应用于图根测量及土地信息管理,得经坐标转换套合的程序。二是本实验以六参数坐标转换,转换后成果与公告成果的坐标差值绝对值的平均值及均方根误差均较转换前低。且成果较差均符合界址点位置检查与原坐标值的比较差不得超过6公分的规定,其中除有1点位置较差为5.3公分外,其于点位也均符合图根点位置检查与原坐标值的比较差不得超过5公分的规定。因此,VBS-RTK观测成果,可利用坐标转换方式使观测的坐标成果较相似于公告成果,以减少系统误差。三是利用全国性e-GPS卫星定位基准网的VBS-RTK办理土地信息管理界址点放样,其中界址点因建筑物遮蔽或其他地形等外在因素影响,系统无法求出正确解(fixed解)时,须配合使用简易的测量工具辅助,若测量区的界址点受建筑物遮蔽情况严重,则尚须配合全测站经纬仪及其他测量工具作业,才能将全部界址点放样于实地。四是本实验区经以放样后重新测量计算的界址点坐标,再重新计算各宗地面积与登记簿面积比较分析结果,各宗地面积较差均符合地籍测量实施规则的容许误差范围,故VBS-RTK可直接用于办理土地信息管理作业。五是以VBS-RTK办理图根测量,虽可达到地籍测量实施规则的精度规范,但仍受限于点位位置所能接收到的卫星颗数及几何分布的影响,因此,办理时尽量使图根点的透明度良好,使成果正确可靠。另为确保成果可靠度,建议观测时应慎选最佳观测时段进行点位重复观测,两次重复观测的较差值可放宽为3公分。 作者:李伟红 单位:吉林省国土规划研究室 土地管理论文:加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意见 为加强规划建设,规范土地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市城乡和村庄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规划建设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工业企业、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公益事业建设、单位或个人建设和村民住宅建设的,必须遵守本实施意见。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的严肃性。 2、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严禁私自买卖集体和国有土地。 3、坚持先申请后审批,再建设的程序,严禁未批先建。 三、街道规划区域内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 (一)街道规划区域内的道路红线退让 依据《乡城镇总体规划》,规划区域内街道的道路分为四级: (1)过境道路——红线宽30m,连接镇区与外部的主要交通枢纽。 (2)主干路——红线宽24-30m,连接镇区主要功能区和对外联系。 (3)干路——红线宽16—22m,联系镇区范围内各组团(村、社区)间的主要道路。 (4)支路——红线宽12m,联系各组团(村、社区)生活区内部交通。 凡沿各条道路两侧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红线退让,退让线为5米。 (二)街道规划区域内农户(居民)建房或单位建设的申请程序 根据《乡城镇总体规划》、《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凡在集镇(街道)规划区域内从事各种建设(含翻建、改建、新建)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四邻(或村民组)意见; 2、经村(社区)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乡规划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附表1),由村(社区)主任签字确认并签署意见、盖章,上报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联合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核定用地位置及面积、土地性质等规划、用地条件; 4、经现场勘察通过后,报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审核(一般每月审核一次); 5、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核发的审批表到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6、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国土部门的相关用地批文到村镇建设规划办申请开工,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等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指派工作人员按规划要求到现场进行开工前的放、验线; 7、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项目竣工后须到村镇建设规划办申请竣工验收。 (三)下列建设项目,应当由取得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采用经设计主管部门推荐的通用设计图纸、标准图纸: 1、3层及3层以上住宅; 2、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定范围的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基础设施。 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 依据《乡城镇总体规划》、《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全县232个村庄规划的批复》(肥政文件,结合我乡新农村建设规划,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和个人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村民住宅建设的审批程序: 1、村民使用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含翻建、改建、新建)的审批程序: ⑴村民提出书面申请,本村民组户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章),村分片干部签字,报村(社区)审查; 2、经村(社区)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乡规划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附表1),由村(社区)主任签字确认并签署意见、盖章,上报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联合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核定用地位置及面积、土地性质等规划、用地条件; 4、经现场勘察通过后,报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审核(一般每月审核一次); 5、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核发的审批表到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6、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国土部门的相关用地批文到村镇建设规划办申请开工,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等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指派工作人员按规划要求到现场进行开工前的放、验线; 7、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项目竣工后须到村镇建设规划办申请竣工验收。 (二)村民住房建设方式和建设规模 1、村民住宅建设方式: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村民住宅建设实行统一规划,采取集体集中联建与村民个人自建相结合的办法。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不得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2、村民住宅建设规模: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总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对于超占、强占土地建房或拆除不到位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农户)在进行土地整理、道路建设、征用土地、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拆迁中,不予补偿。 五、街道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落实与保障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制止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保障规划管理的严格执行和落实,创造良好的建设管理环境,制定以下措施: (一)严格土地规划。凡在我乡区域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乡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全县232个村庄规划的批复》(肥政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规划管理、土地国策国情和法规政策,切实增强全民的规划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规范申报程序。凡在乡规划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上述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不全或未办理审批程序的建设一律视为违法建设,责令建设单位或个人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助拆。 (四)加强监管巡查。乡成立村镇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成员以文另发),从乡执法所、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对全乡的土地规划建设工作不定期进行巡查,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集镇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土地监督管理。 (五)建立信息员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各村(社区)主任为本村(社区)土地规划管理第一责任人,确定各村(社区)营长为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员。信息员应对本村(居)范围内的建设行为及时掌握了解,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的立即上报。 乡人民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规划建设土地管理例会,并对信息员进行考核评比,对没有违章建设的村(居)和信息员给予奖励。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监督,加大处罚力度,违法违章建设信息员未及时上报,经他人举报一例并核实的,对信息员和村(居)包片干部各罚款200元。 (六)加大清理,严格执法。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联合对乡范围内未经规划批准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清理统计,对目前在建工程一律停建,限期(20日内)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划建设的限期自行拆除或组织助拆。任何单位或个人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申请竣工验收或经乡主管部门现场验收不合格的缓发(或停发)土地、规划等相关证件,房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产证等证件。 六、本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实行,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论文:强化土地管理水平的实践 1广东农垦土地管理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 用信息化提升土地管理水平的实践,在黑龙江、广东、海南、上海、北京、江苏、宁夏、安徽等垦区都有所收获。在这里,仅以广东农垦为例,分析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实效。2009年,“全国农垦土地信息化管理现场会”在湛江召开,湛江农垦局展示了利用GIS软件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广东农垦持续推进土地管理信息化进程。截至2011年底,湛江垦区运用土地信息化管理手段,累计增加土地承包面积约1万hm2,年净增土地承包费上亿元。同时,将土地管理工作与农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挂钩,极大推动了基层干部管好土地的积极性。阳江、茂名等垦区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积极开展土地清理,摸清家底,土地管理信息化工作落到了实处。土地信息化管理手段有效遏制了“关系地”、“人情地”、“水分地”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现象。以信息化为依托的土地清理活动,逐步走上良性循环,实现了多赢的良好局面:垦区经济效益大幅增长;农场增加了土地发包面积,日子好过了;农场班子经济效益考核与土地绩效考核奖励大幅提高;职工土地承包费降低,生活环境美化。土地承包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干部、群众生产热情高涨。广东农垦的积极探索,为农垦如何管好、用好土地,科学精准地提高土地效益,提供了一条值得借鉴的好路子。 1.1理顺机制,提升土地维权成效 广东省农垦总局国土处处长祝启明每到一个农场,首先要求农场打开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着软件中的航片和图表说事。地图上一块块历史被占地清清楚楚显示在大屏幕上;总面积、总宗数等汇总数据,每块被占地的明细数据也都与地图对应显示。祝启明说:“农垦最大的资源是土地,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沿海经济的发展,国有农场规模化的土地越来越受到关注。我们农场场长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看好、守好土地这一优秀资源。”针对近年不断发生的土地被侵占情况,广东垦区不断完善和理顺土地保护和管理机制。2009年起,土地权属保护和管理责任被纳入了总局对各农垦局领导班子的年度责任考核内容,湛江、阳江等农垦局纷纷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保护目标责任制,把保护耕地、加快确权发证进度、维权和回收被占土地等具体指标列入对农场领导班子、生产队干部的考核内容,每年层层签订土地管理责任合同,大大规范了农场土地的权属管理。各局制定了对农场考核指标的底线:当年被占地当年清理,当年不能出现新增被占地;守不住土地要受罚,收回历史被占地有奖。几年来,广东农垦回收了一批历史被占土地,土地被侵占发案率持续下降,有效保持了农场土地权属稳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清理、更正土地发包面积近1.13万hm2,年净增加土地承包收益上亿元,有效堵塞了土地管理漏洞。 1.2土地内清,依托科技进步获益 广东省平岗农场于1954年围海建成,拥有0.27hm2多土地(水面面积),是广东农垦规模最大的水产养殖基地。2008年,阳江农垦局在平岗农场开展土地内清试点工作,淘汰了以往手工量算鱼塘、水域承包面积的落后方法,利用土地管理信息化软件的GIS面积自动量算功能,结合GPS设备现场复核,平岗农场清理出约33.3hm2“水分地”。随着相关地块的承包合同于2011年左右逐步到期,按照信息化管理面积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水分地”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按照土地承包费每666.7m2600元/年的平均价格计算,土地信息化管理手段每年为平岗农场增收近500万元。阳江农垦局国土科的干事小杨说:“我们现在的土地承包面积测量都是在办公室里,通过点击鼠标操作完成。个别面积有异议的地块才跑去现场测绘。信息化手段量算土地面积高效、精准,更大幅减少了我们土地测量外业的工作量。”阳江农垦局副局长莫益环介绍,在多次参观、学习湛江农垦局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成功经验后,阳江农垦局在平岗农场展开了试点,摸索适合当地情况的土地内清工作方案。针对一些大包户的抵触情绪,局里干部分头下农场做工作,向群众解释土地管理信息化手段的土地面积量算精准特点。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逐步做通承包户的思想工作,平稳地完成了“水分地”的回收工作。2012年,在理顺了土地内清相关工作的头绪后,阳江农垦局建立了局领导挂帅,国土、生产、财务、企管、纪检等5部门的工作组,在下属6个农场全面铺开依托信息化的土地内清工作。通过集中举办土地信息化管理培训班,在每个农场开动员会,阳江农垦局统一了各级干部思想,消除了个别农场场长“清土地等于清自己”的抵触思想。莫局长信心十足地说:“内清工作预计今年11月底完成,到时候,欢迎大家来阳江农垦局检查我们的成果!” 1.3深化改革,实现土地管理共赢 土地面积测量的大小,是一个简单数字,但牵扯了多方利益。传统测量土地面积的工作,需要走现场,拉皮尺、手工计算。一个农场上万个地块,要想全部测量一遍,土地管理部门就别干其它工作了。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土地承包的准确面积基本是沿用历史形成的数据,难以监管,给基层管地的干部制造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关系地”、“人情地”、“水分地”应运而生,极大损害了国家利益,土地承包不公,群众意见大。土地管理信息化,使承包土地面积高效、精准量算成为可能。但单纯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更为关键的是强有力的管理手段。湛江农垦局副局长宫玉林找准了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切入点———依托信息化,通过系统、有效的强力手段遏制土地流失。宫局长介绍工作经验时总结了3个要点:一是工作出发点要讲效益,不讲人情;二是工作要动真格的,要有问责制度,不行换人;三是要深挖信息化潜力,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个信息化推进过程,职工没有上访,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承包,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湛江农垦局建立了科学的奖惩机制,将基层干部的灰色收入变为合理的阳光收入。2011年,湛江农垦局向下属农场发放效益考核奖金600万元,土地管理考核奖金200万元。通过土地清理工作,5年来,湛江农垦累计清理、更正超承包合同面积近1万hm2,年净增土地承包费上亿元,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大型农场的承包面积。 2土地管理信息化工作大有作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这些年的试点,我们充分认识到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性。各垦区依托信息化的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土地管理信息化,有效提高了垦区农业管理水平现代化;促进了垦区摸清家底和掌握土地生产经营状况;增强了垦区国土管理部门的执法能力;提升了垦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带动了垦区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广东垦区的实践,证明了土地信息化管理大有作为,是一项小投入大产出的科技创新,为如何在全国农垦范围取得更大的成功,提供了现实依据。《实践论》指出“认识———实践———再认识”的循环理论。纵观这些年来,农垦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实践,我们的确也是走了一条反复认识、反复实践的道路。在成功的基础上,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平台整合问题,即如何有效整合财务、农产品质量追溯、土地管理等信息平台,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如何充分利用各省国土资源厅的现有卫星照片,解决资源共享的问题?我们相信,这些问题都将会在土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实践中,获得再认识。土地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将因此获得不断进步和提升。 作者:张建光 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土地管理论文:低碳经济视野下的土地管理探索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要研究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主要应考虑的便是碳排放问题。就目前而言,由土地利用导致的碳排放有两种: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直接碳排放是指由于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或保持导致的碳排放,如围湖造田、草场退化、种植制度的改变等。间接碳排放是指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人为源碳排放,如交通用地尾气、矿产品开采工艺排放等。由此可见,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碳排放现象比比皆是,且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碳排放量也与日俱增。如何管理好土地利用以减少碳排放是目前全球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对我国这样碳排放总量居全球第二的国家(王铮和朱永彬,2008),尤其需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土地类型变化不当往往不利于碳蓄积,会加剧碳排放。如森林砍伐会直接导致地上生物量排除,土壤呼吸加剧;农牧林地被建设用地所占有,生物量便会被清除、土壤被掩埋和收集;草地转变为农田会加剧土壤呼吸,从而减少了碳素向土壤的分配等等。这一切都是因为土地利用类型转换不当引起的碳排放。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在低碳经济理念倡导下,中国政府逐渐重视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力求土地利用朝着低碳和经济的方向发展,顺应自然发展规律,力求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是中国六大区域(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仍然存在一些不利用陆地生态系统碳蓄积的问题,其中尤以东北、华北和华东三大区域的问题最为显著。(一)东北地区过快的农业发展扰乱了自然生态系统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和2010年统计的数据显示,1996年东北三省耕地总面积达到21526200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55%;到了2008年,东北三省耕地总面积减少到21450000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7.63%,但实际上2008年耕地总面积只比1996年减少了0.35%。但东北三省的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耕地面积增加也主要来源于森林和草地。而该地区的森林和草地富含生物碳量和土壤碳蓄积量,土地利用类型转变将对于该地区的地面生物量清除;耕作以及水土的流失将对土壤碳蓄积碳汇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草地转变为耕地将加剧土壤呼吸,不利于碳积蓄。近几年,国家政府在低碳经济理念下,面对严峻的生态问题和环境污染,投资积极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2010年该地区林业投资完成额达到22426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额占84%,当年造林总面积为50703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为308643公顷,而退耕还林面积却为0。这样的发展并不能使该地区土地利用低碳化,要彻底改变目前现状,必须合理配置各类土地利用类型,而并非一味增加林地面积。(二)华北地区的牧草地出现严重的退化和荒漠化现象由于过去20年间华北地区大量的植树造林,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显示,到2005年,华北地区牧草地面积比1985年减少了6888000公顷,主要转化为林地(林地面积增加1175600公顷);还有部分转化为耕地(耕地面积增加774700公顷)。但是,就总体来看,牧草地面积下降速度依旧过快,同时过度的放牧也加速了土壤沙漠化速度,这些都不利于土壤中碳的蓄积。(三)华东地区耕地面积急剧下降,建设用地扩张过快华东地区是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理应是耕地面积最大的地区,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数据显示,2008年耕地面积只占了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9.98%。与此同时,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8年增加耕地面积仅为95006公顷,但是减少耕地面积却达到了99695公顷,超过了增加的耕地面积达4689公顷,可见耕地面积减少的数量超过了增加的数量,年末耕地总面积呈下降趋势。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总量中,有85%用于建设用地,占全国耕地改造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可见华东地区建设用地改造的面积之大,华东地区土地利用类型的迅速变化(耕地逐年递减、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导致生物量清除、土壤被掩埋和收集,加速了碳排放,将不利于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的发展。那么为什么华东地区会出现这样大量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现象呢?这一方面是华东地区地处平原,耕地面积大,矿产资源匮乏,因此自古以来该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耕地和进出口贸易。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以及领海这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该地区经济发展较内陆地区快,各地纷纷建居民楼、厂房、写字楼,加速了该地区建设用地的需求。另一方面,耕地种植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不及贸易所带来的利润,人们纷纷闲置耕地或者转卖土地成为城镇居民,进厂打工或者自己成立工厂进行加工、贸易。近几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这种势头更为猛烈。江浙一带很多原有的耕地都被低价转卖给政府用于建设用地。农民搬进了政府新建的农民安居房,农民成了没有土地的农民。这种现象已经违背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同时也恶化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合理调整,不利于低碳经济型土地的利用,值得政府部门深思。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管理的对策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需要协调好生态发展和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顺应自然发展规律,有节制地开发利用土地,有效地管理保护好土地的生态系统。因此,转变土地利用的方式,重视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减源”、“增汇”,这是降低土地利用的碳排放和提高土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必然手段(彭欢,2010)。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优质、可持续发展的低碳土地利用。因此,我们首先应该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力度,通过法制化的方式进行土地利用类型的管理,通过增加耕地转化审批环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向建设用地。对破坏耕地、任意改造为建设用地者进行严厉打击,应处于高额罚金,并要求其限期对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其原有生态系统。同时,提高林地面积规模,控制耕地、牧草地、沼泽和滩地面积减少速度,促进其他未利用地面积向林地、牧草地和耕地转换,设立提高土地的碳吸纳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利用经济杠杆,促使土地利用合理化。可以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的成本,提高土地价格,以此用经济杠杆自动调节土地利用类型,使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最后,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碳交易市场。尽管低碳经济、碳汇等词汇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碳积蓄后到底用于哪里或者说能否带来经济效益,这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这主要是碳交易市场不健全导致的。碳交易其实质就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实际上就是碳排放权利的交易。碳交易把气候变化这一科学问题、减少碳排放这一技术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这个经济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科学、技术、经济综合问题”(彭欢,2010)。我们应该应用市场化的手段,制定好合理的碳交易体系,并处理好各个相对量的指标,建立全国的统一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碳交易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碳排放才能从经济的角度得到实质性的遏制。总之,目前低碳经济下我国土地利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利用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道德等各种手段进行管理。重要的一点是让低碳经济观念深入人心,政府部门应该从本质出发,倡导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同时,利用经济手段,让低碳和土地利用自动协调发展,这对于现今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而言,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让经济成为土地利用管理的有力杠杆。当然,健全的法律也是必然的管理途径,法制的强制力手段将能使土地利用管理变得井然有序。 作者:刘伟 何春艳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对解决三农问题分析 2010年1月,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这是2004年以来中央政府连续第7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说明了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载体,人类活动的场地和乡村发展的基础,因此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优秀[1]。土地整治作为适应新时期建设高效农业、现代化农业及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当前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由过去单纯的农地整理走向了农地整理和村庄土地整治相结合的重要发展阶段。对农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有效改善农用地土地利用布局,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村庄整治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不难看出,土地整治与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土地整治与“三农”问题的“联姻”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土地整治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意义 1.1土地整治是全面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生产的有效方法 土地整治是适应新时期建设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现代化农业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加大对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的长效机制。通过土地整治,在农业基础条件较差的地区,能够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产权调整,将土地集中到少数种田能手手中,能够发挥集约生产效益,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和生产方式的改进;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效益高、附加值高的农业,适应了人们饮食结构调整的需要。此外,土地整治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扩大了经营规模,优化了农产品区域布局,从而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 1.2土地整治是提升农村居住环境,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点还存在着人均用地面积偏大、选址随意、分布松散、布局零乱、缺乏规划和违法占地严重等问题,农村居住环境不容乐观,乱、脏、差现象依然存在。通过土地整治,对“空心村”、布局分散零乱等村庄实施村庄改造,迁村并点,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村镇集中,建设统一规划和统一设计的农民住宅,不仅可以整理出村庄内部的存量耕地,提高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还可以改变历史遗留下来的农村建房自然分散的格局,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提升生活质量,实现布局规整、生产生活方便、居住环境优美的新农村[3]。 1.3土地整治是实现农民增收、乡风健康的有效手段 土地整治将分散、布局零乱的农田集中规划整治,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的后劲;同时,土地整治有利于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方便农民生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进而实现农民增产增收。此外,通过产权调整,实施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民耕地效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进城务工或进乡镇企业,让农民有事可做。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农民收入增加;另一方面也避免以前农闲季节农民便无所事事,打麻将、、搞封建迷信活动,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乡风健康。 2土地整治对“三农”问题的成效与不足 2.1土地整治对“三农”问题的成效 2.1.1新增了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农民增收1999—2008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78万hm2,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通过耕地整理,可新增耕地5%~8%,农田产出效力提高10%~20%,通过平整土地,治理沟渠,修筑田间道、生产路,农田生态功能进一步发挥,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4],从而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1.2提高了土地整治区域的土地质量及农业生产能力 通过实施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治,对整治区域内的农田进行统一布局、改良土壤,对农田水设施、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更新完善,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方便农民生产作业,进而提高了土地质量和农业生产能力。 2.2土地整治对“三农”问题的不足 2.2.1推进力度不够,程度不深 土地整治与“三农”问题在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发展等方面具有高度一致性。然而,近几年来的土地整治实践证明,土地整治的综合作用尚未全面发挥,土地整治的重点仍在农地整理方面,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这势必会影响农民生活、农村发展。 2.2.2不可持续行为令人担忧 ①大面积平整土地,填沟挖渠,推土填塘,尽管能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垦殖率,但是易导致原生、次生自然植被大面积减少和退化,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②农田水利设施和道路设施追求高度标准化和硬化,田间农路、农渠(沟)大量混凝土化会阻塞土壤自然呼吸,影响大自然气温的变化,并使草木难以生长,小型动物和微生物无法栖息,从而可能导致该地区部分物种的灭绝。土地整治的不可持续行为可能会导致资源与环境面临风险,致使农业、农民发展受阻甚至停滞。 3促进“三农”问题解决的土地整治方略 3.1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是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的重要依据。当前,我国正在开展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认识到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与上轮规划的不同之处是做好新时期下土地整治规划的关键。以前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吃饭的问题;现在土地整治,不仅要解决增地增粮,还要服务于外部条件、形势变化带来的新要求,要把促进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关内容纳入规划中统筹考虑安排。 3.2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涉农资金 土地整治是一项系统而庞杂的工程,牵涉到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涉及到土地、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交通、建设、财政等多行业、多部门。目前,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资金总量相当大,多个部门都有各自的专项惠民资金。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职责不明,各自为政,导致资金重复投入,利用率低,浪费较多[5]。因此,要搞好土地整治工作,必须要政府主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即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思路,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以工代赈、农村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6]。 3.3加强土地整治环境建设 土地整治是一项牵涉面比较广的工程措施,项目的实施在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发挥其积极影响的同时,很可能也会引起新的生态环境问题,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当前土地整治工作的4大基本目标。其中,改善生态环境不仅是保证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重要保障,更是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因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土地整治环境建设,要有整体观念、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充分考虑到土地生态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相互关系,不能只简单地考虑增加耕地面积,而忽视土地生态系统各生态因子的改变对系统的不利影响;不能只考虑当前局部地区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而忽视生态平衡破坏对将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整个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4尊重民意,加强土地整治宣传 土地整治是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助推器,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所以,土地整治必须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依法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才能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整治,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4结语 土地整治关系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随着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土地整治工作势在必行。通过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涉农资金、加强环境建设和土地整治宣传等措施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真正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论文: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土地分配是指对城乡土地进行分配,土地分配制度的确立和实行关系到城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也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化使用状况。尤其是农村土地的管理和分配问题,是城镇化进程中最需进行保护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新管理制度建立的基础和重要前提。因此,加强耕地保护,不断深化制度,明确改革方针,是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深化和改革的重要动力和源泉。 1以建立适宜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为深化改革的基本目标 农村土地进行深化和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建立适宜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真正站在农民的角度上,看待农村土地管理和分配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优化土地管理,统筹城乡社会、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一是对农村土地产权的实施稳定管理。对土地产权进行管理是确保农民合理规划和使用土地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稳定农村土地的产权,可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升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二是对土地的使用用途进行明确。农村土地制度中对土地的使用用途进行明确,可避免出现土地资源浪费、违规建设等错误的资源配置和土地资源浪费,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总之,以建立适宜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为深化改革的基本目标,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可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的推动下,我国农业的发展实力逐渐提升,土地生产量增加,可提高农民的收益,也可合理优化土地资源。 2加强耕地保护及节约用地管理 国计民生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和保障,民生问题涉及到社会中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粮食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产物。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占世界第一,而耕地面积仅占全世界耕地面积的7%左右,一旦粮食种植面积与开垦面积差距较大,则会导致粮食种植面积持续减少,一方面,将会导致农业发展受到阻碍;另一方面,将会导致粮食负担加重。立足于我国现阶段国情,实施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等保护措施极其重要。 2.1实施有效策略进行耕地保护耕地保护是实施各项农业作业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因此,无论实施何种土地保护制度,耕地质量的保护是关键。通过对以往农村标准及改革方案的查阅,可见国家在进行和优化时,往往对基本农田进行重点保护。基本农田主要包括灌溉条件好、养分充足以及分等定级高等多种形式的农田区域。针对此类农田的保护措施较为完善和全面,禁止除国家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或耕种。若此类农田本为农民耕地,则需给予农民相应的补贴,提高农民的主动性,加强对耕地的保护。 2.2实施有效策略节约农村土地用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将会导致农民的利益受损,同时对土地使用效果及利用率也造成浪费。因此,节约农村土地用地势在必行,一方面,可控制土地投入和建设成本;另一方面,可从总体上控制城乡经济建设水平和建设规模,带动一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另外,对于农村住宅基地的土地管理而言,以住宅为目标进行土地开垦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宅基地使用权。在进行开垦和使用的过程中,建筑用地的开垦须符合土地使用标准和管理规范,在不影响集体用地的基础上,规划开垦范围,保障农民利益。此外,针对土地征用问题,相关政府部门需给予占地者相应的补偿机制,提升农民的积极性。 3增强耕地的保护意识 在保护耕地问题上,不仅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保护耕地是所有国民的责任和义务,更需要相关部门以及各级党组织根据地方情况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和进一步规划。粮食是人类生存的根本,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条件,作为耕地管理工作人员,要认识到身上的责任和重担,宣传并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促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深化和改革。 4结语 立足于农村土地使用和发展现状,以建立和完善适宜地区发展的土地管理制度为主要奋斗目标,从多方面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政策,同时,要不断完善和增强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思想,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从而实现农民、社会、国家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作者:房姗姗 辛海英 单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研究 舟山群岛陆域面积狭小,以丘陵山地为主,可利用土地资源非常有限。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国家战略的实施,在“十二五”乃至“十三五”期间建设用地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使新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资源因素制约严重。新区在土地管理方面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和制约,迫切需要突破现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一、新区概况 (一)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舟山位于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背靠长三角广阔经济腹地,是我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走向世界的主要海上门户,陆域面积1440km2,海域内水面积208万hm2,500m2以上岛屿共有1390个,区域内适宜开发建港的深水岸段有54处,总长279.4km,理论上可建码头泊位年吞吐量超过10亿吨。2014年,新区常住人口114.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1.66亿元,增长10.2%,人均GDP 1.45万美元,其中海洋经济增加值713亿元,占GDP比重69.8%,是全国海洋经济比重最高的地级市。①新区鲜明的海洋特色区域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临港装备工业蓬勃发展,港口物流业快速增长,海洋渔业稳步转型,海洋旅游持续升温,新兴产业扎实起步。2014年,港域吞吐量3.47亿吨,工业总产值1967.62亿元,水产品总产量166.94万吨,渔农业总产值199.48亿元,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共3997.96万人次。② (二)新区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新区未来将具备三大功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我国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通过10~20年发展,将新区打造成我国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桥头堡,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和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成为我国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和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新区发展规划明确:到2020年,舟山海洋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20%左右,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6亿吨以上。到2030年,开放型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国际领先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新区资源禀赋概况1.土地资源概况。截至2013年底,新区土地总面积共14.813万hm2,农用地8.893万hm2,其中耕地2.7万hm2(含可调整地类0.247万hm2);建设用地3.187万hm2;未利用用地2.733万hm2。在建用地中,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033万hm2,交通用地0.407万hm2,其他建设用地0.747万hm2。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2.48万hm2,基本农田2.313万hm2,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比率93.2%。2.海洋资源概况。新区海域内水面积208万hm2,至2013年底,全市共批准建设填海面积约0.6万hm2。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期间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填海的面积为0.45万hm2,因此,舟山建设填海总面积将达到0.985万hm2。3.潮间带资源概况。目前,潮间带总面积达1.527万hm2,其中“十二五”规划可用于开发利用的潮间带达0.667万hm2。4.低丘缓坡资源概况。全市可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1.662万hm2,宜建面积0.7万hm2,“十二五”期间宜建面积0.411万hm2。③ (四)新区土地利用现状1.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舟山市土地总面积仅为全省的1.4%、全国的0.02%。受海岛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全市能够开发和利用的土地资源很少,区域内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只占到了舟山总面积的31%左右,地面坡度大于15°的面积大约占到舟山土地总面积的44%,其中大部为海岛生态防护林,不宜进行开发利用。经调查,新区适宜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总数不足1万亩。①2.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耕地种植受制于水。受自然资源限制,舟山种植业发展不具优势,2013年,舟山市三次产业比例为10.3∶44.2∶45.5,一产比重逐年下降,从2005年的14.1%降至2013年的10.3%。一产中又以渔业为主导,种植业种类单一,主要以提供蔬菜和水果为主。2013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87.8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为10.6亿元,仅占5.6%。②同时,由于海岛耕地资源少且布局分散,加上自然灾害侵袭较多,淡水资源紧缺,土壤盐碱化现象严重,种植业投入成本大,耕地产出水平较低。按照大陆引水成本1.86元/m3计算,水稻亩均耗水成本高达1268元,在舟山种植水稻仅耗水成本是大陆水稻平均种植成本的2倍,是国家水稻收购价格的1.36倍,成本收益严重倒挂。3.岛屿建设用地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及特殊用地比重高。舟山岛屿分布呈现“大岛近岸、小岛离散”的空间形态,城镇用地布局于沿海平原区域,临港产业用地依海而建,农村居民点分布于各大小岛屿,新区建设用地布局总体呈现较为分散的状态。受地形地貌和环境条件制约,各岛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必须自成体系,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共享性差,占地较多,全市基础设施用地比重高于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另外,作为国家军事战略要地,舟山特殊用地面积大、比重高;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多。 二、新区建设面临的土地问题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新区建设的加快推进,舟山市将迎来新一轮用地需求旺盛期。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成果:到2015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约1.133万hm2,占用耕地约0.667万hm2;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约2.133万hm2,占用耕地约1.067万hm2,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一)规划控制指标与实际不相符根据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耕地保有任务是2.48万hm2,基本农田2.313万hm2,基本农田保护率高达93.2%;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3万hm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0.715万hm2。但从实际情况看,到2013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已“倒挂”约1万hm2,新增建设用地仅剩约0.04万hm2。预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缺口将达2万hm2,城乡建设用地缺口2.467万hm2,约有0.9万hm2新区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空间重叠。③这将导致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海洋新兴产业以及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项目无法“落地”。 (二)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缺口较大据分析预测,今后5~10年,舟山市每年平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在2000hm2左右,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此差距很大,如2013年下达舟山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约为430hm2,仅为今后年度用地需求量的21%左右。④ (三)区域内难以实现占补平衡2007-2013年,舟山市完成耕地占补面积约0.23万hm2,其中市域内占补约0.16万hm2,市域外易地补充0.07万hm2,易地补充率为30%多,特别是2013年的易地补充率达到近50%,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日益加大。虽然通过滩涂围垦解决了部分耕地占补平衡,但由于围垦成本高,实际垦造的耕地必须进行灌排、降盐降碱、地力培育等过程才能形成有质量的耕地,从围垦成陆到形成耕地,必须要8~10年的时间。 三、新区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探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土地管理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舟山市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新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功能目标,充分发挥海岛陆海资源优势,统筹山、海、陆资源开发利用,坚持先行先试,着力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适应舟山发展需要的土地管理机制和政策制度,促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深入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时,要特别注重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努力探索陆海规划合一的实现途径。山东省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大力实施海陆一体化规划,将海岸带、海岛及近海海域纳入蓝色经济区海域空间规划,建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域空间规划,从而有效地避免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以及不同产业开发活动之间的冲突,实现海洋资源与空间的优化配置。[1]建议舟山市将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海洋功能区划中均涉及到的相同内容在规划安排上进行统一,并落实到一个涵盖舟山群岛陆海区域内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真正实现陆海规划合一,明确所属陆海区域内各部分用地用海的功能划分和控制目标。同时,注重加强规划编制体系、标准体系、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统一后的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其真正成为统领舟山群岛新区陆地、海洋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的依据。 (二)积极创新土地规划计划管理新模式1.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天津滨海新区试行两年一次动态评估,经评估如有必要五年可滚动修编制度。上海市根据实际用地需求,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两年一次动态评估、五年一次修改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制度。[2]建议舟山市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落实0.8万hm2新增建设用地,0.56万hm2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任务先由浙江省统筹平衡,待省级规划修编或浙江省开展省级规划评估修改时国家一并予以追加。2.创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湖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行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国家一次性下达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计划,省政府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时序分年度统筹安排使用。天津滨海新区试行在建设用地总规模范围内按照“前期适当集中,后期相应减少”的方式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以滨海新区近年实际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数为基数,在规划期前五年,以前三年适当高于基数,后两年相应减少的方式将有关年度计划指标下达给天津市,天津市将指标使用情况分类统计后报国土资源部。[3]建议国家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一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在本轮规划期内,不突破0.8万hm2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自主统筹安排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将指标年度使用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接受监督核查;二是国土资源部下达浙江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加至份额的110%,10%专项用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三)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新方式湖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偿调剂制度,对在本区域内确实无法实现占补平衡或保护目标的,可以在省域范围内其他地区进行有偿补充或补划。上海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途径和方式,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市场。四川成都探索按耕地等级补偿的占补平衡机制,以粮食产能等效面积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刚性指标,并试行独立选址等重大项目在省内跨区域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办法。[4]建议舟山市积极争取,将国家、省级重点交通、能源、水利建设项目及新区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纳入全国统筹补充耕地试点范围,开展国家统筹补充耕地试点工作。为确保舟山市重大项目建设,舟山应遵循先挂后统的原则,即在国家没有正式开展全国统筹补充耕地试点前,耕地占补平衡以挂账方式解决,等国家正式开展试点后,实行正常占补平衡统筹方式,并将前期挂账项目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统筹范围。 (四)深化研究更加有效保护耕地的新途径1.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贵州省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议舟山市划定永久性(高标准)基本农田并严格保护,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创新适应海岛型城市环境状况、生态需要以及社会观念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耕地的生态功能、社会功能,从单纯强调数量控制向质量控制、环境影响控制转变,适度调整、优化耕地的数量和布局,建立耕地保护共管机制。2.开展国土综合整治。湖北省鼓励开展迁村腾地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稳步推进迁村并镇建设。实施“双百万”土地整理重点工程(100万亩高标准建设示范工程和100万亩低丘岗地改造示范工程)。[5]建议舟山市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调整建设用地、生产力和人口布局,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支持探索通过农村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折抵新增耕地。加大城镇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力度,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现腾笼换鸟,有效释放建设用地空间。推进二次开发过程中,在允许以协议出让方式变更土地用途、完善用地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给予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对通过土地整治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允许以留用地等形式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多种经营。 作者:虞卓华 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管理学院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1.引言 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从2005年已开始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正是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大纲编制和实施各个环节的业务需求,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及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利用网络技术、GIS技术、数据库技术与办公自动化技术,规范化组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实现灵活有效的规划辅助编制、规划成果管理、日常办公支持、辅助决策等功能,并为其它相关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和技术上的支持。 2.系统体系结构 根据本系统的需求分析,综合考虑软件性能和开发成本,本系统采用C/S(客户端/服务器)的三层体系结构(图1)。 2.1数据层采用大型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整个系统数据的管理。系统数据库在逻辑上分成两部分: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前者存储地理空间数据,实现不同行政区域数据的无缝拼接,由中间层的空间数据引擎协同管理;后者存储属性和管理数据。二者之间通过地理定位编码相互关联。 2.2中间层采用空间数据引擎协同管理空间数据库。 2.3应用层用户直接接触的部分,根据不同的用户需要,将应用层分成两个部分:系统用户端和部门用户端。 3.系统功能 系统按模块化结构设计,划分为基础数据处理模块、规划辅助编制模块、规划成果管理模块、规划实施管理模块、专题分析模块、系统维护模块等6个功能模块。一方面各模块在功能上相互独立,另一方面,各模块又通过数据共享、功能调用、界面集成而紧密相联。 3.1基础数据处理模块基础数据处理模块实现最基本的GIS功能:包括数据录入与编辑、数据浏览、数据查询、数据分析和数据交换。数据处理的前提是让用户能够快速的定位、查看所需要的数据。由于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量很大,如果用户的每一次屏幕操作都涉及覆盖整个数据库范围的一个层或几个层势必造成浏览处理速度下降,屏幕刷新缓慢甚至死机。针对这种情况在用户操作前首先提供一套调图机制,使得用户可以根据灵活的条件把要浏览的数据先装载到系统中,再对其进行操作。调图功能具体分成自定义调图和传统调图两种:自定义调图方式。是指用户定义调图的范围和调图的内容(图层),系统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图幅号、单位名称、道路名称、地名确定浏览数据的范围。用户可以根据图层的名称,大类和实体的类型(点、线、面和注记)来确定要打开的图层。传统调图方式。是指制作索引图,让用户可以根据索引图漫游数据,然后在此基础上用户可以选择浏览的范围。这种调图的方式需要先从某个比例尺的数据中默认指定某个索引图层,作为系统缺省要加载的图层。 3.2规划辅助编制模块规划辅助编制是指利用计算机辅助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和修改。规划辅助编制包括规划的方案拟定、方案比较、成果输出等;规划局部调整和修改包括对规划指标、用地布局等的调整。具体功能包括数据编辑、数据查询统计和规划指标调整等基本功能,规划地块拟定,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地块调整,规划地块注记,规划用地类型汇总统计、规划成果输出。规划地块调整具体可以划分为图形变更和属性变更,通常图形变更伴随着属性变更。其中,图形变更主要可以归结为地块合并、地块分割和边界变更。提交变更后即时刷新现有规划图层,同时在数据库中保留原有地块信息以备历史回溯。 3.3规划成果管理模块规划成果管理是指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及在规划实施中形成的相关规划成果的管理,包括图件成果和文档成果的调阅、查询、统计和输出等。 3.4规划实施管理模块规划实施管理模块对具体规划实施业务进行管理,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规划审查、未报已批土地利用项目登记。 3.5专题分析模块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对规划信息,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计划指标统计专题图、业务统计报表制作等。 3.6系统维护模块系统维护模块包括用户管理、系统设置、数据维护、日志管理等功能。 4.系统实现 SuperMapDeskpro是中科院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心北京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于SuperMapGIS优秀技术研制的新型通用桌面地理信息处理平台和GIS应用工具。通过SuperMapDeskpro,用户可以完成地图编辑、数据管理、地图打印、查询浏览、网络分析、拓扑处理、空间分析、三维建模等GIS系列任务。根据功能需求,本系统选择SuperMap做为GIS开发平台。实现效果如图4,图5所示。 5.系统特点 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代替常规的手工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系统具有如下特点:①将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实施管理中用到的纷繁复杂的数据系统地组织起来,方便用户使用,并通过一套调图机制,使得用户可以根据灵活的条件把要浏览的数据先装载到系统中,再对其进行操作。②系统具有方便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现状统计功能以及多种分析报表,功能强大的图层叠加分析功能,为规划辅助编制及红线预审管理提供重要的统计数据支持。③可以自动进行红线坐标标注,并提供完备的布局输出功能,自动生成图签、图例和红线坐标列表,方便用户红线预审出图。 6.结束语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意识到建立一个完善、先进、实用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复杂的软件系统工程,单靠一方面的力量难以完满地完成,必须由软件开发单位与软件使用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另外,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设计、分步实施、通盘考虑、由点到面”的原则进行开发。任何系统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本系统也不例外,随着业务的发展,系统也将在使用中不断完善。 作者:肖格 单位:襄阳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制度视角下的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土地是广大农民集体所有,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农业用地经营,可以说增强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利,同时也减少了以往许多不必要的成本开资,例如劳动监督成本、生产组织成本等,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我国农业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外界环境的不断变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逐渐突显出来,下面对其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 1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1农村土地所有权界定不明确,产权残缺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关于土地产权问题,在不同主体间的归属安排并不是十分合理,使得各个权力主体对于农村土地的权力、义务、收益等内容不能够明确认知,这也是我国农村土地经济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国家对农村土地权力的控制,直接表明农村土地的最终归属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国家并不是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的主体。我国广大农民群众虽然是农村土地名义上的拥有者,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所有权并没有充分展现,农民土地权益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干扰,可以说农村基层政治民主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农民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农村土地经营管理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角色混乱,对于农村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有一定的分歧。 1.2土地分配制度不完善我国农村目前采用的是在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内部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虽然它能够有效保证农民对于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和所有权,而且使得每一个农民所拥有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但是受时间的影响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因为合同签订之后就没有办法再对其进行更改,这样就会导致农村家庭中新增加了人口而土地不会增加,同时家庭中的人口有所减少而土地也不会随之减少,而且农村家庭中新增的人口是无法获得土地的,最终导致相同的农村集体下,农民人均承包的土地不均匀。我国较多农业地区的亩产量不高,很多农村人口向外界流动,依靠打工获取经济收益,目前还不会产生较大的问题,但是长此以往粮食生产力下降,粮食的价格也会不断上涨,最终会使得农民有不满的情绪,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必定会产生强烈的冲击力。 2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2.1赋予农民永久农村土地使用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不能将农业土地私有化;二是不能改变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基础。目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已经形同虚设,所以不如将其全部打破,将农村土地全部收回归国家所有,但是给予农民群众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利。在此基础上,国家作为农村土地的拥有者,可以颁布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农村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转让、继承等问题进行系统化的规范,保证我国农业发展,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我国的农民群众获得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农民成为了农村土地真正的“主人”,而且不会改变原有的家庭承包模式,同时还保证了农民自主经营的主体地位。因为国家赋予农民群众永久的使用权利,而且土地权利还可以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下转让和集成,农民会将农村土地看作是自己宝贵的财富,能够有效避免农业生产中的短期行为,充分展现市场机制,将农业生产中的规模效应良好地发挥出来。 2.2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使得农村土地行政由传统的审批管理方式转变为登记管理方式,不仅是对农民群众农村土地使用权利的保护,同时还能够有效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可以说是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改革内容,这一改革需要尤为注重的就是如何体现公平分配,使得农民群众的权利平等。因为每一个农村家庭都有着属于自身的生命周期,劳动人口的比例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所以在土地权益分配的起点上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在农村土地进行首次登记过后,在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益交给农民时,就废除原有的按人分配制度,农民群众想要获得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主要途径就是在家庭内部采取继承的方式或者是在家庭外部采用买卖的方式解决土地需求。 3结语 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必定还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只有不断找寻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实际问题实际解决,才能为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扫除道路上存在的阻碍,才能不断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脚步。 作者:张可心 单位:榆树市国土资源局大坡国土资源所 土地管理论文:数据库土地管理系统论文 1由ER图导出关系数据模型 根据上文可知各个实体和联系,ER图绘制出来过后,将二者分别转换成关系模式中的一个关系就得到了关系数据模型。根据关系模型中存在的各个关系对具体的数据库结构进行进一步的设计,一个数据表中的主关键字和外键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特别指出。在数据库的开发过程中难免出现对图形或是超长字段等数据,该问题的解决方法一般是:图形数据就将其设置为BLOB类型,LongRaw亦可,超长字段数据存取方法可见于程序设计。 2数据库安全设计 成熟完善的安全机制能够保障数据的完整、保密性,防止被人为破坏情况的发生。完善的安全机制能够有效防止误操作或是人为的破坏。Oracle数据库具备功能强大的安全管理工具,Oracle数据库中的每一个用户都由系统分配相应的权限,因此,用户只有具备对相关数据进行访问或是处理的相关权限才能够做进一步的操作,这为数据的安全性提供了保障。此外,Oracle安全管理工具能够对用户角色进行相关的增、删、除、改等操作,甚至可以为用户配置特权。 2.1角色的规划与建立基于土地管理部门的特点,系统用户划分为4大类:(1)数据库管理人员。(2)局长、科长等。(3)内部普通员工。(4)外部人员。数据库土地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在于开、关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备份、恢复以及维护工作,用户的安全管理也在其工作范围内。科长、局长类似于数据库的超级用户,他们具有对签字、批准等特权。对于内部工作人员,他们具有的权限即按照相应要求对数据进行录入或是修改等操作。而外部人员一般是通过验证注册身份得以浏览部分数据。 2.2角色特权配置Oracle数据库提供三种标准的角色:CONNECT、RESOURCE和DBA。CONNECT即为链接角色,其特权为相关用户对某些表仅具有查询权力,一般是第四类用户;RESOURC表示可靠的数据库用户,第二、三类用户属于这个范畴,他们能够创建相关的数据表、序列和引索等;DBA拥有所有的系统权限,拥有该角色特权的用户行使对整个数据库的更新维护以及数据备份工作,其他用户拥有的权限也由DBA用户赋予,上述各类用户中的系统管理员被赋予DBA特权。除了Oracle本身的安全设置机制,登录用户和用户密码的验证也让系统的安全性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3运行开发环境 3.1服务器端(1)操作系统:window2000以上操作系统。(2)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le企业版。 3.2客户端(1)操作系统:window2000以上操作系统。(2)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le客户端。(3)开发环境和工具:VisualBasic、ADO(ActiveX控件)、报表生成工具(Oracledeveploper)。 4关键技术的实现 4.1界面控件与数据表的联接VB环境下,利用数据库设计工具将窗体控件与数据表中对应的字段绑定。然后清空ADO的ConnectionString和RecordSource属性。 4.2报表的打印功能用水晶报表软件设计报表,将CRYSTAL32.OCX嵌入VB,然后对控件的属性进行设置,实现打印输出。 4.3对大型对象的读取和存贮土地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大型数据,比如说相关的汇总数据表或是图片类文件。在Oracle中,BLOB、CLOB、NCLOB、BFILE可以用于大型对象。 在VB环境下,返回Recordset对象的大型对象字段中的全部或部分采用的是GetChunk方式,而降数据添加大Recordset中的大型对象字段中则采用的是AppendChunk方式。 作者:尚静波单位:大连金州新区土地事务管理中心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利用冲突及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1引言 中国发生土地利用的冲突事件越来越频繁,国内外不仅引起了的关注,同时国内的学术界也越来越重视。我国的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着很多问题急需解决,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普遍存在违法用地、耕地的保护难度越来越大,造成依法对土地形式进行管理非常严峻、政府和农民集体征地冲突日益加剧、现有的土地利用冲突管理方法不足等,都是导致我国土地利用冲突的根本问题.怎样解决这一问题显得非常重要。 2我国土地资源利用以及管理的现状分析 2.1基本状况 为了使土地资源更好的发展,需要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该地的工业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能够合理的规划土地,必须要有科学的规划和论证,进而更好的解决土地的使用问题和就业问题,这样将使地方经济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良好的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制度也是良好经济环境的保障。 2.2土地利用的基本内容 在进行土地开发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土地开发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土地的集约利用,地区的产业发展需要以土地资源的规划为前提,这样才可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企业在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还需要有良好的消费观念,让土地的利用和经济的发展形成统一的整体,将有力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步。 3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驱动力及原因 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土地供给的有限性和土地资源的多宜性,但是冲突发生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是人口及其需求的增长。土地利用冲突受到文化、社会、机制和政治、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可以概括为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社会经济因素,即冲突产生的外部因素;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自然因素,即冲突产生的内部因素。因为内部因素具有不可变性,外部因素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方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土地征用法律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成本强加于农民身上 我国法律限制了农民和集体组织转让土地的权利,政府行政采取国家经营土地市场的方式垄断了土地的转让。“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用。”而没有具体的界定“国家利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征用部分集体土地时,通常由政府从集体手中以低廉价格征得土地再以高额的价格出让。农民既没有参与整个过程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甚至连最基本的土地利益也保证不了,在丧失土地之后,面临着无社会保障和失业的困境,使农民的基本生活也维持不下去,政府的行政权力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本强加在农民身上。 3.2集体主体界定不明确导致土地产权模糊 我国《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我国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是指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一部法律对其进行明确的描述和界定,其合理性与存在性都受到置疑。在法律中由于集体主体概念的模糊使得政府干预和影响土地所有权的实施,从而缺失主体功能。具体表现在农业生产的公共建设跟不上,农民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保障不了。 3.3各级政府规划理念的不同造成的土地利益分歧 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理念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不同而产生土地利用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指标数量的扩张和控制之间的矛盾。中央政府要求把节约用地放在第一位,原则是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对建设用地对耕地占用进行严格的控制。盘活城市存量土地的成本比征用土地的成本高很多,地方政府更加乐意新增加建设用地的指标;中央政府的基本国策是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但是地方政府一致认为发展第二、三产业经济的产出效率高,而忽视了对耕地的保护。 4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方向 土地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合理利用土地的一项根本制度。经过不断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建成一套成熟和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土地利用的矛盾越来越加剧,目前土地的管理制度也有不足。创新是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此对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就非常必要了。 4.1明确土地产权的所有 造成土地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产权所有模糊。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体的使用开发具有特殊性,没有清晰的土地产权,多方都非常想从土地开发中获得利益,进而造成严重的问题。使土地产权主体明确,就会使土地的开发、使用、所有的流程变得更加规范,大大提高土地开发工作的效率,明确土地利用各方的责任,进而避免权钱交易、越权管理问题的出现。 4.2统一土地市场,健全土地监督惩罚机制 土地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因为土地市场进展非常缓慢,使得城乡分离、独立运行,市场化程度无法提高。所以,必须健全土地监督管理体系:①强化社会公众参与规划过程监督。构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过程社会公众参与新机制,增强重大决策过程的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多元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协商型编制、管理和监督体系[1]。②通过法制的建设不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建立城市规划、工商、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相联合的土地执法机制,将执法的力度提高。与此同时,动态监察时运用3S等高科技手段,避免土地利用冲突,避免地方政府违法利用土地的发生。 4.3统筹城乡发展 在不断推进城市化中,要充分考虑环境治理、人口迁移、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问题,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的现状,将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控制好,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新技术第一时间解决住房、交通等基础性的建设问题。同时制定与之对应的措施,统筹城乡的发展速度,合理使用农村的土地资源,保护好农民的耕地,在国家的整体发展中使得农村能够扮演其应该有的角色。 4.4合理规划土地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对土地进行开发,需要有长远的眼光,除了要考虑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耕地规划、林业规划、水利工程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产业经济园区的开发要和市政建设接轨,同时纳入到城市整体规划方案中,加大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经济发展三方效益的平衡。 4.5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应该充分发挥土地流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确定了开发用地大多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土地。土地流转因为我国特有的土地政策而变得更加便利,主要有几下集中,包括:储备经营、反租承包、置换、出租、转让、入股。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其优势,不断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对土地性质进行不改变的前提下,和村集体公司达成用地的协议,把土地以租赁的方式而不是出让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不仅对珍贵的土地资源进行了有效的保护,还能节省大笔的征地资金,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5结语 随着我国实行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状况差别很大,土地利用冲突在不同时间、不同区位的表现全然不同。所以,在分析在具体区域冲突的具体表现形式、发生冲突的原因及驱动力、利用冲突的发生与发展变化跟踪土地的同时开展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必须对土地利用制度进行改革,规范土地利用制度以及不断健全土地交易市场机制。为了建立优势互补、功能明确的区域发展格局,使土地资源空间结构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作者:刘会容 陈曦 单位:湖北联众土地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的遥感课程教学改革 摘要:针对土地管理实践,对遥感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首先分析土地管理学科中遥感课程的定位,提出了关联课程设置方案。其次采用需求启发的方式动态跟踪市场变化,建立教学框架,并调整教学内容,同时辅以实验信息反馈等教学手段,实现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交叉与融合。最后在课程设计中基于Matlab平台培养学生的程序开发技能,从而为土地管理单位输送更加优秀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关键词:遥感教学;土地管理学科;需求分析;任务驱动;Matlab 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遥感对地观测方法凭借其覆盖范围广、周期性强、信息丰富等优势,已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大量实时有效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1-3]。许多高校已将遥感设置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但一些遥感教学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如需求分析法、任务驱动法,Matlab辅助学习法等,在本专业虽有所提及却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3-5],导致学生对知识要点掌握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教学内容也不断发生变化,其数据类型、理论重点、处理流程和处理方法都已更新。因而,针对土地管理实践进行遥感课程教学改革,对于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都是必要而紧迫的。 1土地管理学科的遥感课程教学改革需求分析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快速发展,对3S技术人才结构及人才素养的需求也发生较大变化[6-7]:在各级土地勘测、土地开发整理储备、土地规划等事业单位,基于3S技术的应用工程项目增多,需要大量的技术熟手和一定的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目前专科生和硕博士因人力成本合理而较受青睐;高等院校对人才的学位要求较高,主要吸纳博士毕业生就业;3S技术类公司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人才需求量巨大,但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各公司致力于提供特色服务或打造高端软件产品(如MapGis、SuperMap等),因此要求雇员拥有多学科交叉的知识体系,同时具备3S技术集成应用和创新的能力。可见,市场上较多地解决了专科生和硕博士的就业,本科毕业生虽然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背景,但动手能力弱,技术特色不突出,即使通过部门培训也很难培养创新和拓展能力,往往处于一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状态。实际上,大部分教师期望通过遥感实践课程的开展,实现与具体工作的衔接[2-5],但离“学以致用”的教学目标仍有一定距离。首先,土地管理的专业课程众多,因此安排的遥感实验课时通常较少,也缺乏对口的实习基地建设;其次,相关科研成果的跟进与融合较少,与实践的关联较弱;往往局限于对既有软件的运用,缺乏对开发类软件平台的学习,导致技术手段单一、僵化,不符合学科关联与学科创新的发展趋势。应该认识到,严峻的就业形式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学过程必须结合具体的应用,从课程结构、内容体系、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调整[8],并通过学习一些软件开发知识[9],跟踪最新的科研成果,从而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2遥感课程的定位与关联课程设置 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中,遥感是一门综合性和技术性很强的课程,它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联系主要包括2个方面:首先,从技术层面分析,学习该课程要求具备数学、物理、计算机方面的基础知识。同时,它与测量、制图、信息科学等工具学科相互渗透和交融,在实际工作中共同发挥优秀技术工具的作用。其次,在应用层面上,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理论学科为实践操作提供背景知识,而专业应用类学科为其提供了发展方向。可以说,多层次丰富的学科知识促进了遥感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领域的扩张,它们之间互为支撑和依托,相辅相承。为适应市场对实践创新型遥感人才的需求,根据对该学科的关联与定位分析,按表1所示的方案调整相关配套课程。 3需求引导下的教学实践方案 3.1启发式教学框架设计 在课堂教学的首尾环节,分别增设需求分析与总结这两项教学内容,为教学框架的设计起到提纲契领的作用,使教学思路清晰、教学内容系统。①在初次课堂教学中,对土地遥感应用的领域及成果作重点介绍,围绕当前的应用热点,选择全国土地遥感二次调查、城市三维空间遥感调查、城市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执法、重点项目选址与规划、汶川地震灾害遥感监测与评价、鄱阳湖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等经典案例,采用图示对比的方法与学生分享遥感应用经验和成果,并通过对案例中技术要点的提炼,让学生了解该课程的实践需求,对整体教学框架形成直观的、系统的概念,即“提出问题”。②在具体的理论学习中引导学生自主思考:本堂课针对什么问题,学习什么内容,怎么进行学习,从而不断地“回答问题”。③在理论教学完成后,安排专门的课时对知识点进行串讲,逐一总结这些技术要点,并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从而让整个教学体系更加全面,教学过程更有针对性,形成“前后呼应”的模式。具体如表2所示。 3.2反馈式理论知识学习 遥感数字图像处理涉及到众多模型和算法,为在短期内系统地掌握这些知识,需交叉利用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进行强化训练。当完成关键技术理论的课堂教学后,穿插对应的实验课教学分别有6次:图像校正原理与方法、图像增强技术、遥感影像目视解译、最大似然法分类、图像变化检测。在实验课中,选择功能齐备、与GIS兼容性强的Erdas软件作为平台,并采用SPOT5、QuickBird、IKNOIS等高空间分辨率影像作为实验数据,演示在既有软件中如何实现课堂中所讲授的理论方法。同时,指导学生完成课后模拟实验,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既是对学生的考核,也为下一轮教学提供了经验和素材。经实践,学生的实验效率不断提高,反馈信息也逐步细化,这种理论知识和实验内容相互交叉、反馈式学习的方法具有及时强化的效果,同时也锻炼了软件操作技能。 3.3基于Matlab的任务驱动式遥感课程设计 3.3.1课程设置目的及实现模式 “遥感课程实习与设计”是对实验课的延伸与补充,它引导学生参与具体的实习项目,并培养基于Matlab的算法开发技能。为保证实习案例动态更新,可以选用2种培训模式:一是与相关生产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建立长期的实习基地。本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与诸多单位有密切合作,如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学生在实习单位见习项目的一般流程,并做相应的辅助工作,总结其中的关键点和难点问题,再通过小组协作的方式选择其中一些任务进行软件开发训练,最后完成实习报告。二是参与教师的相关科研项目,学习利用丰富的图书馆资源查找文献,进行综述,再根据完成情况让学生参与到部分项目设计与开发环节中来,通过实习任务引导学生认识到技术研究中的新问题,真正培养学生的技术创新思维能力。根据经验,我们已经总结出一些遥感图像处理的流水线工作任务,当前涉及到的技术难点主要是影像特征提取、解译、变化检测、集成计算等。为此,我们选择Matlab软件进行开发技能的培训,让学生可以利用本专业多种信息技术集成的优势,取得良好的图像处理效果。 3.3.2Matlab软件开发平台的学习与实践 Matlab是世界顶级的科学计算软件,它采用面向对象的开发语言和面向任务的开发思想,为图像处理用户提供一个编写简单、计算快捷、兼容性好的开发环境,几乎所有的图像处理经典算法及近期权威的研究成果都收集到了其工具箱(ImageProcessingToolbox)中。该软件的学习应从以下几个要点展开:①掌握基本的图像处理函数,包括图像显示、图像算术运算、几何变换、图像增强、线性滤波、色彩空间变换、邻域与块处理、空间滤波、形态学运算等。②在扩展的Matlab工具箱中,学习与影像解译相关的经典算法,包括纹理特征提取、主成分分析、相关性分析、聚类分析、最大似然法分类、最小距离法分类、误差矩阵分析等。在熟练调用的基础上,理解其运算原理。同时,根据具体的实习任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某类算法,包括对设计思路、参数选择、编程技巧等进行深入学习与分析。③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注重与GIS数据分析平台的交互,实现技术创新与突破。主要讲授Matlab与ArcGIS软件的自动化集成运算方法,即采用ArcGIS平台中集成的VBA作为控制器来启动和控制Matlab,而Matlab作为ActiveX的自动化服务器,接收通过引擎传来的数据和指定信息进行计算,完成链接扩展。既利用了ArcGIS既有的强大的矢栅数据分析功能,也利用Matlab承担了大部分与矩阵计算有关的任务,有利于融合GIS领域知识,实现快速自动化、智能化的图像处理任务。④在指导学生编写具体算法时,充分利用Matlab自带的矩阵运算函数,避免循环语句的大量使用,从而为处理大数据量的影像打下良好基础。笔者曾做过一个实验,在实现最小距离分类算法时,先使用二层循环语句for…end计算特征之间的距离,再调用既有函数repmat(A,N)在第N维空间重复矩阵A从而替代循环语句完成计算,仅针对1000×1000的二维矩阵,后者的效率就提高了8倍之多。可见,Matlab算术技巧将为我们节省大量运算时间。类似的代表性函数包括:cat(dim,A,B),将矩阵A、B在第dim维联结起来;permute(A,order),将矩阵A按设定order次序排序;reshape(A,[m,n]),将矩阵A按m×n维大小重新排列;sort(A,dim),将矩阵A按第dim维数值进行排序;max(A,[],dim),返回矩阵A在第dim维的最大值;min(A,[],dim),返回矩阵A在第dim维的最小值;mean(A,[],dim),返回矩阵A在第dim维的平均值。 4结语 在土地管理专业的遥感课程教学中,探讨了关联课程的设置方案,采用需求引导法调整教学框架和内容;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改进,通过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相互交叉、反馈的方法进行强化训练,深化对理论知识的掌握;采用科研课题驱动或与单位联合培养的模式,指导学生参与具体的实习项目,并基于Matlab平台学习经典的图像处理函数,使学生能具备一定的程序开发素养和技术创新能力。 作者:兰泽英 刘洋 林嘉怡 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论文 1、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的沿革 土地具备两种功能,一种是农村社会保障,还有一种是具备生产资料的功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主要如下几个方面:第一阶段从1949年开始,一直到1978年十—届三中全会为止。土地制度建设发展缓慢,不过明确了土地制度的所有权问题,也就是集体和国家所有权并存,且此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第二阶段的时间跨度的起始点为1979年和1990年,全国上下地方性政府规章和法规相继诞生,内容涉及到经营、保护和开发土地等。从此,开启了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的新局面。第三阶段的时间跨度的起始点为1990年和1997年,改革开放也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起来,土地制度也由此更加完善。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再次强调务必要展现市场的配置作用,而且应进一步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环境和计划生育这两项基本国策要坚定不移的执行,环境、人口和资源的关系务必要合理处置、协调发展。第四阶段从1997年到现在为止,《土地管理法》于1998年开始实行,此法律详细、全面的对土地进行了规划,也成为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新的举措,在土地管理立法中起到举足轻重作用,成为承上启下的关键点。出于对维护农民的利益的考虑,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修正了《土地管理法》,重点关注的对象为失地农民,可以给予相应的补偿或重新安置。作为一项纲领性质的文件,这次修订有效的指引了未来土地管理制度的改进方向。 2、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2.1法律中有关土地的权利残缺不全 土地法律制度的关键就是土地权利,在如今的《民法通则》、《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里面,都没有明确的确立土地权利。这也导致了土地权利的种类不全面,内容不具体,设置更是不严谨,毫无规则可言。如此设定必然导致一系列问题,管理土地困难重重,不能满足保护、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要求,无法匹配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更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以说,对于健全土地权利已经迫在眉睫。 2.2公民参与土地法律法规制定过程的程度较低 中国一直强调民主,公民对于设立土地法律法规尤为关注,因为它和我们的自身利益、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理应参与进来。可是,依据现在的情形来讲,公民的参与度并不高。以征地为例,公民并没有过多的参与,更何况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民的参与度定为很低。同时,我国土地管理部门缺少相应的监督,监督法律机制也不完善,这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2.3土地执法监察软弱无力 在中国,司法体制存在一定的漏洞,执法手段更是软弱。同时,由于没有完善、统一的法律,这就造成了土地管理秩序的混乱,造成执法时无法可依,无据可循。 2.4缺乏农地产权流转及市场管理规定 土地市场法律制度并不健全,这也带来了一些弊端,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无法得到正常的交易和流转,那些想转让土地的农民、想承包土地的农民都寻觅不到相应的人,自然会给国家资源造成一定的浪费。粗放经营、耕地抛荒的现象随处可见。同时,农业劳动力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自然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农业生产力,规模经营更是也无法实现。 2.5征地立法较为薄弱 我国现有的土地管理法中针对征地的法律、法规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律制度。我国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对征地制度进行了改革和修正,并确立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用途管理为基础的农用地转用以及土地征用的审批制度,集中管理征地的审批权,对征地审批程序和文件进行管理和规范,制定更加科学的补偿和安置标准。但在具体实施中,效果不明显,依然体现出了较为显著的计划经济特征,具有一定的缺陷。 3、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完善措施 3.1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制度 中国的土地管理相关法律中规定,有偿取得、无偿划拨是获得土地的主要方式,此方面极为重要。建设单位获得土地的方式必须是有偿取得,那些军事用地等公益工地均为无偿划拨获得。可是,营利用地、公益用地两者的划分并不非常明确,这就会引起土地规划失策,致使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例如土地无效使用,或者利用率低,甚者出现土地腐败等。所以说,本文出于合理利用土地的考虑认为,只有废止无偿划拨制度可以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而对于那些公益性用地可以辅助于财政补助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综合考虑、全盘决定,务必要实现公平、公正、合理,增加规划法律意识,注意方式方法。 3.2完善征地法律制度 健全征地法律制度务必要确保立法理念符合农民的利益,让农村土地可以随意的变卖,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逐步改变土地的用途。而且,本文希望废除土地补偿最高限额的做法,对于补偿标准来讲,可以让买卖者自己商定价格。若出现矛盾,可以让资产评估公司来帮忙,而政府应给予参考价,这样就显示了公平性。综上所述,征收土地一定公平、民主,确保公民能够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公正。 3.3完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 健全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务必要重点关注政府在耕地中承担的角色,对于那些不经许可擅自利用和损害耕地的行为进行严加制止。要加大因违法所造成的处罚力度,如刑事、民事及行政处罚等。同时还要这三者并用、齐头并进,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违法行为。同时,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现存的耕地要保护好,更应该努力维持耕地质量。我们追求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所以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彻底发挥作用,不仅仅要维护好农民的利益,还要保护好耕地,如此才能促进经济进步,推动社会发展。 作者:周兵 单位: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国土执法监察局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制度论文 1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针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涉及到的项目进行综合性的研究,是加强工作以及改进缺陷不足的重点环节。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并且严格的执行相关土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第二,全面的查清各个地方土地的利用情况,并且对土地的分布状况、总体的质量和数量等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结合实际的情况给予科学性的评价和管理政策;第三,在相关制度的执行过程之中应当进行土地登记,在登记之后才可以授权土地使用证书和土地所有权;第四,建立其科学化的、完善的、健全的统计制度,为土地的规划建设奠定基础;第五,加强土地和用地的管理,加强土地的建设,并且严格的控制出现非农用建设占地的情况,全面的、细致的、严谨的贯彻我国国家制定的政策和规定,依法对划拨土地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六,全面并且细致的制定出土地的利用规划,为今后土地的建设和发展打下基础;第七,严格的检查并且监督土地的使用情况,对一些违规使用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并且妥善的处理土地利用过程之中出现的相关纠纷情况。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全面的加强并且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一项关键性的政策制度。而国家政府为了进一步的加强土地的使用和规划管理,还陆续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我国针对土地管理是从改革开放之后逐步进行的,当前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包含有社会主要公有制制度、土地利用管制制度、有偿土地使用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登记制度、国有土地农田保护制度等等。总的来讲,土地管理制度对于我国完善土地的使用并且增强利用效率有着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2土地管理制度的问题分析 通过上文针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相关的项目进行细致并且深入的研究,可以对加强土地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的重要性有着全面的掌握。下文将针对当前土地管理制度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力求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对策,以全新的工作思路来对工作的方向进行科学化的引导,促进土地管理水准和效益的不断提升。首先,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工作之中土地的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最为突出的是城市内部的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土地产权的主体不够清晰,同时针对土地的登记制度也不够健全和科学,针对土地的使用划分和相关的界定也不够科学合理。另外,在当前的土地管理工作之中,针对土地的价格机制建设不够科学化,相关基准的价格不能够真实的、全面的、客观的反映出土地的实际价格水准,另外在地方政府之中也存在有垄断性的行为,这一点对于土地价格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在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之中,也存在有重大的缺陷。首先,现行的集体性的土地管理制度立法存在有巨大的问题,针对各项权限的规定均存在有较大的缺失,而在部分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之中,难以体现出农民作为集体式土地主体的所有权,部分地方政府不能够准确的贯彻和执行国家所制定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所以不少村民申请的住宅建设均由于规划方案的缺失而难以得到及时的审批。上述问题都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阻碍,所以应当加以全面的改进。 3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研究 明晰土地产权,加强产权管理。应在法律上对城市土地所有权主体给予清晰地界定,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土地权利中的相互地位和关系,明确前者的控制管理方式渠道、后者的权限范围,以及两者的利益分配。通过政府监察和公众监督对地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使土地配置能够反映国家与地方利益的协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丰富和完善土地相关权利法律体系,对土地使用权的各权力层次进行细化分割和明确规定,形成科学的权力层次体系。适应经济发展和现实需要建立如土地发展权、地上通行权、空间使用权、地役权等土地权权能,有效地促进城市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效率。结合全国土地调查,尽快建立全覆盖的土地权属信息资料数据库。建立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的土地权属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土地权属变更信息的动态监测。采取措施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办理土地使用的相关手续。建立政府授权委托下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必须要先理顺土地储备制度主体也即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角色和定位。土地储备一是要实现政府目标,二是要通过市场运作,必须把目标主体和运营主体分割开来,尤其在利益关系上分割开来,才能实现公共目标和规范市场运作的双赢。应建立政府授权委托下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由政府授权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高级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完全市场化运作。建立土地储备监督评估体系。建立一种高度透明的信息机制,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政府管理的约束指标向社会公开,土地收购或出让、出租项目的信息提前公示,及时出让、出租的结果,建立土地储备相关信息定期的制度,以利于政府、行业组织以及全社会对土地收购储备运行的监督。设置土地储备的绩效评估体系和制度。 综上所述,根据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制度工作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工作的缺陷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可以得出今后改革和创新的基本工作方向,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对加强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基本措施进行探究,旨在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度,增强政策的可行性。 作者:刘凌云单位:哈尔滨国源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反思及重建 1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目标及问题 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是通过1997—1998年《土地管理法》、《刑法》等法律的修改而确立的。当时制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1)在立法目的层面,《土地管理法》确立了保护耕地和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这两大目标。其中,耕地保护被提升到了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生存安危”的高度,成为土地管理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浙江农业大学东南土地管理学院的专家当年甚至认为,这部法律的名称应改为《耕地保护法》而不是《土地管理法》[1]。(2)在具体制度设计层面,为了落实“耕地保护”这一目标,《土地管理法》建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度,以及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农地专用审批、占补平衡、省级区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农村“一户一宅”等一系列制度a。为了落实“国有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这一目标,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土地管理法》建立了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并且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外,不得进行非农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b。(3)为了确保上述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立法者在1997年《刑法》新增加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罪”等相关法律条款c。如果说上述梳理过于技术化,可以换一种方式来概括1997—1998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1)作为国家的统治者,中央政府对耕地的不断流失感到十分焦虑,希望能够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来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2)作为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中央希望实现并提高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3)虽然20世纪80年代的耕地流失是由乡村工业化(主要是乡镇企业)和地方政府推动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共同造成的,但中央决定只惩罚集体土地的权利人(包括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剥夺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开发权,关闭乡村建设用地市场,保留国有土地市场;(4)在这个单一封闭的土地市场中,政府是惟一的土地一级供给商,集体土地必须首先经政府征收为国有土地,才可以进入土地市场;(5)中央并没有完全放弃对其人(即地方政府)的规制,要求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耕地实行“占多少,补多少”,以省为单位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6)通过“制定国家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然后再将总体利用规划分解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层层下达”这种方式,中央建立了一套高度集权的土地计划审批制度,并辅之以政党纪律、行政处分和刑罚处罚等措施来保证这一套制度的实施。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说,上述土地管理制度变革的思路是清晰的,逻辑是完整的。通过这一套严格的计划管理制度,中央政府相信所有的土地利用都将处在有效的控制之中。然而,诚如人们今天所看到的,这一套体制并不十分有效。首先,在耕地保护方面,1996年制定的《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是,“2000年,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933万hm2(19.40亿亩)以上;2010年,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801万hm2(19.20亿亩)以上。”然而,到200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就减少到了19.2356亿亩,全国19个省市提前10年用完了计划指标;2001年6月,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不得不把保有19.20亿亩的目标设定为2005年,然而2002年时全国耕地保有量就只剩下18.9亿亩,到2006年,这一数据又减少到了18.27亿亩d。严峻的现实迫使中央政府2006年不得不提前修订已经无法实施的《1997—2010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其次,由于国有土地供给“以市场为原则,以无偿划拨为例外”,中央希望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量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目标也并没有实现。多占少用、早占晚用、优地劣用、占而不用甚至乱占滥用的现象层出不穷,比如,湖南省娄底市2006年落成的政府新大楼(被称为“白宫建筑群”)的主体建筑占地就达247亩,同年建成的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办公楼则占地530亩。另外,由于高校可以通过划拨方式获得土地,所以各个高校的面积也是越来越大。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到2010年上半年,划拨土地依然占到全国土地供应总量的34.1%a。再次,确实如同《土地管理法》所要求的那样,公开的乡村土地市场被依法关闭了,然而农民和农民集体也因此失去了土地的自主开发权,他们无法在自己的土地上自主进行工业化和城市化。其结果是,除了违法出租或出售小产权房及其他建设用地之外,农民不得不到城市寻找发展的机会,并千方百计留在城市里。于是,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就业、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资源越来越紧缺,而乡村却逐渐走向衰败,农民也呈现日益贫困的趋势,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最后,有偿出让制度以及后来不断发展的招拍挂制度,确实有助于国有土地资本化这一目标的实现,并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丰厚的收益——据财政部统计,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达到了29109.94亿元,超出预算113%,同比增长70%b。然而,越来越高的国有土地价格,既削弱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效果,也推动了房价的高涨,并诱使地方政府患上了“土地财政依赖症”。 2制度失灵的原因 为什么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会在中国失灵?中央政府给出的答案是,1998年建立的管理制度依然不够严格,“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c为此,其首先提醒地方政府“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权力和责任在中央”,地方不得染指(2004年)d;其次,又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省长、主席、市长为第一责任人(”2005年)e;再次,中央政府不但将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半垂直化”管理,还建立了跨区域的土地督察制度,用以监督地方政府的土地执法情况(2006)f;最后,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007)g。为了证明上述规定和要求不仅是一种倡导或口头宣示,2006年,中央政府对中部某省两级政府领导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4877亩的行为进行了党纪和政纪处分h。然而,“更加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并没有遏制住地方政府、土地权利人和土地开发商违法用地的冲动,也没有为中国的土地管理找到和谐有序的运行之道,甚至使中国的土地管理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在2012年报告中总结到,“2011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0万件,涉及土地面积75.1万亩(其中耕地26.4万亩),同比分别上升5.8%、11.0%(下降2.4%)。266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41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1149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140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a实践表明,仅仅寄希望于政党纪律、党员意志、领导人决心和“严”字当头的管理制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希望在失序和混乱中找到秩序与和谐,就必须从源头上重新审视中央政府的土地管理目标、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府的利益冲动等问题。 2.1中央政府土地管理目标之间的冲突 通过建立一系列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央政府希望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2)增加建设用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3)完善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增加国有土地收益;(4)保护其他土地权利人(比如乡村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利益,防止地方政府过分剥夺公民的土地权利。然而,这里的问题在于,上述管理目标并没有完全固定或者稳定的位阶排序,选择何种目标进行强调往往取决于中央政府对于当时国内外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判断。当地方民众抗议强烈时,它倾向于强调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房地产征收时必须保障民众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当国际金融危机到来时,它要求地方政府保障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以防止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而当谈到中国的社会发展时,它总是将不断提高的城市化率作为重要的指标之一。更为糟糕的是,这些目标之间并不完全和谐统一,而且经常冲突矛盾,比如耕地保护与城市化之间的冲突就很明显,公民土地权利的保护与维护国有土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之间也往往难以协调。 2.2地方政府的应对策略 虽然中央政府下达的相互冲突的命令或者任务可能会让地方政府左右为难,但这也意味着现行的制度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地方政府总是能够利用自身的资源(制度或者策略)将这些漏洞或缺陷迅速转化为“武器”,从而既不触犯中央的底线,又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总体规划是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最重要的“武器”。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权归各城市政府所有,所以许多地方政府总是强调“规划先行”的重要性,利用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来松动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地方的束缚。比如,地方政府首先会提出许多更高的发展目标——GDP在未来20年内持续15%或者更高的增长,城市化率要年均提高1.5%—2%,城市人口要达到某个百万甚至千万级等;然后,根据这些预测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做出大手笔的超前城市总体规划,扩大城市的规模或者重新规划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城区;最后将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或者无偿国有化,用于城市的发展。(2)2008年《城乡规划法》后,市、县政府很快就发现“乡村规划权”也是实现自身目标的工具。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虽然该法要求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b,但是在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刺激下,各级地方政府以建设新农村、城乡一体化、或者统筹城乡发展的名义,迅速制定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然后开展土地整理,强行撤村并居,将农民集中居住,将节省下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新增加的耕地复垦指标用于城市建设。(3)土地复垦也常被地方政府作为应对中央政府的“武器”。虽然中央政府给地方下达了耕地保护目标,但这一任务的优秀是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而不是具体某块土地不得变更用途,这实际上给地方政府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可以一方面占有大量的优质耕地去招商引资发展第二三产业,另一方面又不断努力对那些劣质土地进行开发复垦。一些学者在上海、浙江、天津等10个省级单位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各地纷纷出现了基本农田“上山、下水”的现象。以浙江省为例,1997—2003年,该省已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234.85万亩,连续8年实行了占补平衡有余,累计占补节余43.65万亩,超过国家要求浙江规划期内占补平衡有余16万亩目标任务的173%,然而,大量通过占补平衡补充的耕地都是鱼塘、河滩、坡地[2]。 2.3地方政府官员的利益与冲动 这里存在着一个很明显的悖论,既然中国的地方政府官员只有获得中央的认可才可以获得晋升,那么为何在土地管理领域中他们总是倾向于违背而不是贯彻中央的意志,甚至不惜以自身的政治前途为赌注呢?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考虑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家转型、央地财政分权、地方官员的考核机制等因素。20世纪80年代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了发展经济,中央一方面改变了地方官员的政治竞争及晋升标准,开展以经济发展(GDP)为优秀的政治锦标赛[3],另一方面不得不进行财政分权,并在1994年建立了以分税制为优秀的财政分权体制——有学者将其称为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AChinese-styleFiscalFederalism)[4-5]。这两个方面的制度变革确实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同时也影响甚至改变了中国的央地关系。其既表现为地方政府拥有了独立的税收和财政来源之后不再甘当中央政府的“传声筒”,又表现为地方官员为了进一步升迁,积极参加中央设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GDP指标)锦标赛,努力提高本地区的GDP和相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比如城市化率),扩大城市规模,发展工商业。耕地保护既不能增加地方的税收和财政能力,也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所以对于地方官员没有吸引力。对于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来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责任在省级人民政府,他们没有必要为此过分担心。本辖区保有更多的耕地只会让别的地区拥有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而这也意味着要将自己的发展机会拱手让与其他竞争对手,所以,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通常在指标分配的时候就千方百计减少本区域的耕地保护指标,在指标分配结束后,又千方百计从别的地方购买建设用地指标。而对于省级政府来说,虽然中央政府将省级政府的行政首长列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省级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但是这一项指标仅仅是他们被考核的众多指标之一,只要辖区内的市县政府能够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省级官员是没有太多的动力去追究基本农田到底是在山顶上,还是在水塘里的。 3土地管理制度的重构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现行土地管理体制试图以剥夺集体土地权利人的权益为代价来实现耕地保护、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城市化等目标。但这种“严”字当头的管理模式既没有实现中央政府所设想的目标,也没有就管理措施所损害的利益与其所要达成的目标进行合理的平衡,出现了欲治反乱的情况。如今《土地管理法》正在修改过程中,关于制度变革的方向、具体制度的设计等问题,人们依然没有达成共识。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应当首先予以解决。 3.1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产权 实践证明,财产的所有者惟有实体化,才能防止来自公权或者其他私权的侵害。组成集体和国家的民众只有切实地享有他们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各种权利,才不会被土地管理者和执行者(或者人)肆意挥霍或者随意处分自己的财产[6]。 3.2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法律地位的平等 现行宪法第6条宣布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同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10条也确立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所有权模式,按照所有权平等的原理,这两种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应当是平等的,相关土地权利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内容也应当是平等的,国家不能仅仅基于耕地保护的需要就不合比例地剥夺集体土地权利人的权利。为此,一方面要放弃“只能在国有土地上从事工商业建设”的观念,尽快修改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3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不再区分土地所有权性质,而是按照土地的区位、用途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领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另一方面,要赋予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同样的权能,即无论是集体建设用地,还是集体农业用地,相关土地权利人同样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担保、抵押、赠与等权利——前提是土地的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3.3以比例原则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政府的土地管理职能 如果能够依照公法上的比例原则来重构政府在土地管理领域的角色,很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7]。(1)适当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政府采用的土地管理手段或行政措施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标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标的达成。为此,政府应当反思并逐步放弃残留在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中的计划管理思维和模式,如取消《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5款关于土地划拨制度的规定,逐步放弃《土地管理法》第18条所建立的建设用地指标制度等。(2)必要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政府所采取的土地管理措施对于相关行政目标的实现应当是必要的,不应存在其他成本更低、对公民权利侵害更小的替代性措施。为此,《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应当吸收和借鉴《行政许可法》的经验,将那些土地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的,能够通过市场配置加以完成的,以及可以交由社会自治组织自行管理的土地管理事务交给土地权利人、市场或者社会自治组织,对那些可以通过事后监督方式来进行土地管理的事项就不应再设置事前的行政许可。(3)相称性原则。特别是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方面,国家可以为了保护粮食安全限制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土地权利,但这种限制必须在粮食安全、城市化与公民权利保护之间进行必要的平衡,如果为了保护粮食安全或者快速推进城市化就一刀切式的牺牲7亿农民的土地开发权而不给予公正补偿,那毫无疑问是不符合比例原则的。 作者:程雪阳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及改革 当前中国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建立至今这段时期,正值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国经济取得奇迹般的增长。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生产总值(GDP)持续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2011年中国GDP总量为47.16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占全球的份额由1979年的0.98%增至2011年的8.4%。与此同时,中国步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中3国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增至2011年51.27%,城镇人口数千年以来首次超过农村人口。面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中国土地管理工作始终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理应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解决13亿人口吃饭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作为头等大事对待,“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这是中国土地管理要处理好的第一要务;另一方面,“发展才是硬道理”,工业化、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土地是工业化、城镇化的物质载体,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其中包括耕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是我国今天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需要认真研究和破解的两难问题,处理好这一对矛盾,是对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和中国人民智慧与能力的严峻考验。当今中国土地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学术界对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和对现行制度设计及其执行效率的质疑。中国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实际上耕地面积逐年急剧减少,1996—2011年15年间减少1.24亿亩,减幅为6.4%。1996—2005年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达178.36万公顷,占这段时期耕地减少总量的15.26%。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际上城乡建设用地逐年扩展,1996—2009年13年间扩展3.8万平方公里,增幅为13.3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政策期望农村人口减少伴随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实际上城市用地增长速度快于人口增长速度和农村人地逆向变化,2005年城市用地人口弹性系数为2.09(合理限1.12),1997-2008年12年农村人口减少13%,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4%。出台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实际上大量闲置土地依然存在,2011年底全国闲置土地17.9万亩,2011年全国未开工房地产用地为21.3万公顷,和未竣工房地产用地45.5万公顷,按1.5容积率计,可建32亿平方米和68亿平方米的房屋。村庄用地无法流转,全国闲置村庄用地达7万平方公里(1亿亩)。在中国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际上开发区用地无序扩张,2009年全国开发区用地面积3.86万平方公里,已超过全国存量城市建设用地3.40万平方公里,土地低效利用,2008年全国每亿GDP占用2281公顷,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89倍。1992年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施行以后,突显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卖地机制”,造成城市化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2.9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71.6%。地方政府存在巨大的金融分险,2011年土地金融达11万亿元,为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3倍,为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1.6倍。面对上述总总政策执行中事以愿为的现象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是有关制度与政策设计出了问题,还是由于政府执行力有误而违背其设计初衷,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面临着严峻挑战,对其改革的讨论自然地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向存在三种不同意见:(1)实行土地管理的市场决定制。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发挥辅导作用。(2)实行土地管理的委托制。中央政府作为委托人将全国大部分土地下放给地方政府(作为人)代管,地方政府每年向中央政府交纳“土地占有税”。(3)实行土地管理中央集权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系统实行单线、垂直、封闭式管理。作者认为上述三种改革取向各有利弊,但以在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框架内实行改革为上。以下就是本人关于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内容的思考。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未来改革取向 1.重新确立政府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土地管理主体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1998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我国现行法律明确指出,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主体(而非所有主体),是典型机制下的执行主体。实际上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由国务院直接行使土地所有权是不现实的,于是国务院要用分级机制,委托省、地(市)、县、乡各级政府行使土地所有权。从法律上讲,各地方政府不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资格,但具有代表国务院行使具体的土地管理职能。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我国现行土地产权与管理制度,使得我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集所有、经营和管理三者于一身,在职能或权益上表现出重叠特征,但三者的利益并不重合,这就是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种种弊端之根源所在。由于中央政府考虑的是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而地方政府行为则多强调地方局部和当前利益,这就是常说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管理目标函数不一致。现实生活中保护耕地是中央政府的政策目标,而地方政府则以发展经济为其目标,这也就是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执行结果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根源之所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正是因为所有、经营和管理三种权益的重叠和冲突,在土地管理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经营者利益为导向,所有者的权益被忽略,管理者的职能被弱化。按照委托—制运作分析,委托人(中央政府)追求土地所有权益最大化,而人(各级地方政府)却寻求在满足一定所有权益要求的条件下实现自我收益的最大化。可是这两个最大化的不重叠,其目标与政策导向是不一致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最终必将以损失土地所有者权益而告终。这就是许多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无法按设计初衷得以执行或采取所谓的“下有对策”限度内执行,甚至冠以实行“差别化管理”的真实原因。重新确立政府角色定位,除去要确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利边界以外,主要突显政府的管理者功能,要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土地管理主体的作用。具体改革指向是政府不参与土地经营活动,将土地经营权交给国务院授权的国有地产经营公司负责经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通过开征不动产税来解决。实践证明,政府经营土地制度,实际上使政府扮演了“经营者”的角色,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就决定了政府管理者功能的缺失。尤其是自1992年分税制建立以来,政府作为土地经营者的角色得到进一步强化,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弊端导向是土地出让面积愈多,政府获得土地出让金愈多,地方财政收入越丰,最终形成了一个以出让土地为中心的有地就有钱,要钱就卖地,土地经营至上的怪圈,而使政府作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形同虚设。这种制度安排使市场秩序混乱,管理过程不透明和企业行为扭曲,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为热衷于以权谋私的政府官员提供寻租机会。土地管理部门不参与土地经营活动,其建立初期就已经明确。当时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对土地管理部门的定位就是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的执法部门和监督部门,同时是国有土地产权代表,承担着保护国家土地资源,防治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不参与土地经营活动。2.尽快出台土地根本法律,构建良好的土地管理的法制环境至今我国仅颁布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常常遇到该法与《草原法》《森林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渔业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如何协调和衔接问题,在操作层面上未得到解决导致土地管理政策受制于现行土地法律框架而无法执行。究其原因就是土地上位法律缺失所造成的。作为土地管理客体的土地,既包括城市土地,又包括农村土地;既包括农用6地,又包括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既包括耕地,又包括林地、草地和水地。这里所指的土地是广义的概念,不同时代的学者和相关法律由于其研究的出发点和侧重点不同,使“土地”这一优秀概念及其特征的认识极不统一,见仁见智,这就造成我国土地立法上存在优秀概念上的“硬伤”。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是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之后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均采用此种土地概念,其弊端将土地母概念及其子概念混为一谈,试想管理客体尚未明晰、权利边界尚未划定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如何执行?于是就出现了《土地管理法》在规定对林地、草原、水面、滩涂确权时,应按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也就不奇怪了。在《土地管理法》86条款中仅有4条款涉及城市土地,实难据其对城市土地实行科学管理。试问《土地管理法》中“土地”两字是指什么土地?依其既不能管理城市土地,又不能管理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由此得出的最终结论是《土地管理法》的法律作用仅限于耕地,难怪有人称谓《土地管理法》为“农业土地管理法”或“耕地管理法”。有限的法律效率的《土地管理法》怎能肩负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重任,又为管理全部土地提供法律保障?土地是由各类用地包括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所组成。各类用地之间存在着彼此消长关系。既然是土地管理法就要管理农用地又要管理建设用地了。只管理农用地不管理建设用地,农用地是无法管理好的。为了明确土地管理制度的法律边界,必须明晰土地管理的客体,构建良好的土地管理法律环境,尽快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这是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呼唤,也是多年来中国政府和学术界为之努力的至今尚未实现的目标。据我所知,1986年《土地管理法》文本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时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正式颁布却增加“管理”两字。1986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1998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已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初稿)。2010年9月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总理提出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调整范围,弥补《土地管理法》的不足。回顾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20多年的实践经验,充分证明制定并明确公民在土地上的权利和义务,调整土地关系包括公法和私法关系,协调土地民事权利与土地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出台包括土地上多种权利关系的根本大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是非常必要也是势在必行。必须以广义“土地”概念作为土地立法基础,全面系统地设定各类土地权利及其法律地位,为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3.实施土地权利登记,切实保护土地权人的权益孟子曰:“仁政必自经界始”。我国《民法通则》采用登记要件主义,买卖契约虽有效成立,标的物所有权并不当然移转,其所有权的移转必须以登记为要件。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土地确权是明晰产权主体和所有权归属,定界是确定土地权利边界四至,登记是土地权利的法律保障,发证是土地登记的法律文件。土地权利登记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这项关系产权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进展不尽如人意。以2003年为例,全国有519.2万个村民小组,共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110万本,仅占村民小组的21.2%,土地登记覆盖率极低。这种现象与“重确权轻定界”的认识误区有关,甚至于形成“产权不明晰无法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权利无法保障”的怪圈,打破这一怪圈的有效途径就是适时开展土地权利登记,借助登记推进明晰产权,否则产权永远是模糊的。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在中国模糊产权之所以得以存在,就是没有认真开展土地权利登记工作。这里必须指出,定界是登记的基础和依据,定界就是要确定每宗地的边界线上界址点的坐标之后,该宗地在空间上才是唯一的,也就不会发生土地边界纠纷。当农民就像城市居民一样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证书,保证土地权利合理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才有可能实现,否则,充其量属于理论探讨。2011年我国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定界登记发证的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图件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这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举措。只有通过宗地定界才能实现土地确权的实体化、物质化。如同我国公布钓鱼岛基点坐标和临海基线用以维护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土地权利具体体现在法律层面和经济层面,前者可称为土地法律权利即土地归谁所有,归谁使用;后者称为土地经济权利(土地物质权利),即谁占有哪里和多少土地,谁使用哪里和多少土地。定界体现土地权利的初始界定,是法律上保护土地权利的要件。以登记的要件来判断土地权利的归属,而不依占有,这已为我国土地制度史和国际经验所证实。我国《物权法》的颁布执行催生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问世,预计明年6月份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有望解决目前存在多部门(农业、林业、渔业部门等)按地类发证,按地类经营和分散多头管理问题。4.转变土地管理思路,努力提高制度安排效率人类社会发展对土地需求呈多元化特点,土地物质具有多样性和发散性,两者之间的有赖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就宏观配置而言,政府与市场是土地资源配置的两个重要手段和路径,两者互补,不可替代,因为客观上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在我国土地管理实践中,只重视政府作用,认为政府是万能的,而忽视市场作用,没有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这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效率低下的根本症结。微观配置而言,应当对于现行土地管理思路进行反思,为什么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设计的制度目标与实践后果反差如此之大?不得不对现行土地管理思路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质疑。如耕地保护只强调耕地数量,忽视耕地质量,更没有考虑耕地数量与质量之间的替代性,结果导致耕地数量还会减少,耕地质量也随之降低;建设用地管理只强调外延扩展,几乎不考虑内涵挖潜,“年年指标不够用,年年指标用不完”,导致城市用地规模一味地向外扩展,呈现“摊大饼”之势,制度设计导向低成本的大量占用耕地;对于土地用途管制的源头——城市用地管制束手无策,对于与城市用地存在消长关系的耕地则采取最严格的保护,难免有本末倒置之嫌,耕地保护后果背离初衷则不言而喻;城市用地随着城市人口增加而扩展,却没有估计进城的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又怎么管理而使其流动起来,导致农村人口在减少,而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却在增加;又如为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明知基层土地图数不符,却采取约束性指标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明知规划实施面临大量的不确定性问题,却采用确定性的用地指标加以规划控制;明知数年前编制的静态性规划却要据以控制数年之后的动态性用地计划,导致这种规划永远逃脱不了频繁地修改的命运,到底是规划编制方法不科学,还是规划思路出了问题?凡此种种还可以列举更多实例足以说明,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土地管理思路有失偏颇,在中国土地管理实践中出现了如诺斯所说的“制度悖论”,“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本着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所选择的某种制度,其变迁的结果却偏离了资源有效配置的方向,反过来成为限制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发展的根源”。关于土地管理思路的转变与改革问题,应当注意两点:其一是树立制度设计总效果思想。当在各自为改进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制度格局进行选择时,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行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在设计和选择制度结构时,应当改善执行制度总的效果,以得大于失的行为和制度才是应当追求的。设计和选择耕地保护的制度和决策时,应当考虑对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相反也同理。其二是树立土地需求概念的更新认识。人类对土地的需求属于引致需求或称为次生需求,也就是说,人类需要土地不是土地本身,而是土地功能。土地功能是与其本底特性密切相关,我们常把由土地质量特性和人类社会干预所决定的土地功能的过程称为土地利用。人类需要耕地,本质上是需要耕地的养育功能即耕地能够生产粮食;同样地,人类需要建设用地,本质上讲是需要建设用地的承载功能即承载建筑物和构筑物。对于土地功能的需求本质上就包含数量和质量两层含义。对于耕地来讲,在其上生产的粮食总产量是耕地面积(A)与单位耕地产量(B)的函数即V=f(A,B),换句话说,只要实现规划的粮食总产量就说明满足了人类对耕地的需求。这就是不同时期耕地面积未变,被养活的人口却增加了的原因所在。建设用地也是同样道理,相同面积的建设用地由于选择不同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却承载着不同的建筑面积。仅土地三维立体利用就可增加大量的建设用地,据有关研究表明,全国城市平均容积率提高10%,就可增加40×108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按容积率1.5计算,可增加27万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又如北京市建成区10米深以上地下空间资源量为13.9亿立方米,可提供6.4亿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相当于北京市存量建筑面积。土地管理思路的转变具体体现为:(1)土地用途管制的指导思想因以作为源头的城市土地用途管制为主,不能本末倒置,才能缓解耕地保护的压力。(2)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管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的实质是保护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这才是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也只有这样才能给耕地保护政策带来转机和活力。(3)建设用地内涵外延并举管理,破解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双保”难题。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和土地利用方式,采取经济手段,加大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推进城市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4)实行土地资源、资产与资本三位一体管理,显化土地的潜在价值,实施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同价”的目标,推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建立,提升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基础作用。(5)城乡建设用地与城乡人口增减挂钩,缓解城乡人地关系,推进闲置村庄用地流转利用,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盘活现存农村闲置宅基地并将其视为破解“双保”的关键性措施。(6)转变土地利用观念,树立由二维平面转变为三维立体的土地利用观,开发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这是符合当代土地产权制度发展由地表产权向土地立体产权演变趋势。5.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降低制度执行成本学术层面上讲,土地管理制度可分解为地籍管理制度、地权管理制度、地价管理制度和地用管理制度,前者可理解为后者四项制度的综合,也就是说,土地管理母系统是由地籍、地权、地价和地用四个子系统所构成,系统内存在着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关系和子系统与母系统之间关系,系统外存在土地管理系统与周围环境系统之间关系。同理,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不仅与地籍、地权、地价和地用四项管理制度相关,而且与内部和外部环境中相关制度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赖于土地信息管理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考核制度改革等,因篇幅限制,择其要者加以表述。关于土地管理信息制度改革。土地管理信息是土地管理活动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土地管理的重要资源,是实现土地管理有计划、组织、监督和控制职能的重要手段。回顾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实践不难发现,许多不可思议的问题的主导成因不是制度设计本身而是土地本底信息扭曲、虚假、失真、不对称所造成的,基层土地地籍信息不实、不准,存在图数不相符的问题,却偏要以精确的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以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又如中国大陆地区基本农田面积大于耕地面积,却偏要在规划中保持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许减少,在这种地籍信息状况下,基本农田配置上山和下水也就不足为奇了。依据失真的信息作出的任何土地利用决策就不可能逃脱失效的命运,为了处理信息失真和不对称,后续土地管理活动必然付出高昂的制度成本。信息失真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源与信宿之间的矛盾。要有效地防止失真,确保传输信息的真实可靠,除了改善获取和传输的技术条件外,最重要的是根据发送者(地方政府)与接受者(中央政府)各自的客观状况,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好他们的目标不一致的矛盾。如有可能,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的权威机构——中国土地调查局,以全国“一张图”为平台,建立集全国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变化、土地本底等多元信息,独立地完成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利用等本底信息的获取、处理、传输、更新等项业务,及时地为土地利用与管理决策提供真实的图件和数据。关于财税制度改革。1994年我国大陆地区实行财政制度改革导致在其后中央政府逐步大幅度集中各地财力,同时默许地方政府大量收取财政外资金收入,包括来自“土地财政”的大量收入,以缓解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和财力紧张的困境。在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框架下,地方政府以低补偿的形式大量征收农村土地,低价储备后高价转让给开发商,获得大量的土地转让收入,同时又通过财政担保和土地抵押的方式取得大量的银行贷款来投入城市建设,由此形成“征地——土地收入——银行贷款——城市建设——征地”不断滚动开发循环怪圈,现在这这种势头有增无减。以2009年为例,全国与土地相关税收收入达3077.03亿元,其中房产税804.64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20.97亿元,土地增值税719.43亿元,耕地占用税632.99亿元;全国土地出让收入1.6万亿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8.8%,约占当年的GDP的5%;全国地方融资贷款却高达7.66亿元。虽然政府的土地财政增值发挥了正面的推动作用,对于工业化和城镇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历史的演进,其弊端日益凸显。问题出在地方,而根子却在国家的制度安排上。当今中国的土地财政已成为保护耕地政策不能得到落实的主要原因;由于其与民争利,成为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透支未来,孕育着政府信用危机和财政金融风险。土地财政金融制度的改革方向首先应当是把土地经营职能从土地管理部门分解出去,成立独立的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其经营国有土地,参与市场运作,通过转让、出让、联营、入股等途径,使这部分国有土地保值增值。同时向国家财政上交土地收益,各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专注于管理,保证其职能不错位,避免与民争利。建立财产税(物业税)制度,保证地方政府从存量土地获取稳定的税源,摆脱对增量土地的依赖,从根本上改变外延扩张的增长方式和土地粗放利用方式。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改变现行的“软约束”的规划体制,将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上升为法律,由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颁布,政府没有修改规划的权力,只有实施规划的义务,从根本上管住城市用地增长边界和堵住城市用地外延扩张,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从土地利用源头上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真正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政策落到实处。 本文作者:王万茂工作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医药学论文:专业实习管理的医药学论文 一、强化实习动员,奠定思想基础 实习学生远离学校,且较分散,这就增加了教育管理的难度,学生管理工作者应当抓住实习动员这个有利时机,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增强大学生判断是非得失、识别善恶美丑的能力,提高自身免疫力,自觉抵制错误思想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实习动员应将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纪律观念作为教育重点。敬业精神是一种基于热爱的对工作、对事业全身心的忘我投入,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的永恒动力和思想保证。只有具备敬业精神,才能爱岗、乐业,才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作为一名实习学生,只有以火一样的热情投入实习生活,才能克服实习过程中的种种困难,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认认真真为病人分忧,在实践中开阔视野、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日后走上工作岗位有所作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打下坚实的基础。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正当的职业活动过程中,思想、行为上理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走上实习岗位后,大学生的社会角色发生了变化,由一个在校大学生变成了一名医药工作者,这就要求实习学生充分认识到一名医药工作者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用职业道德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大学生才能成为德才兼备、对患者既有责任心又有同情心的合格人才。另外,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规章和制度,就没有遵守和自觉,行动也就不会统一,实习工作也就搞不好。所以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搞好实习的重要保障。实习期间,许多实习单位会同单位职工一样要求实习学生,这更需要大学生事事、时时、处处严格规范自己,给实习单位留下一个好印象。在对学生的纪律教育中特别要告诫学生不能乱开诊断书、开药等,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二、加强管理服务,优化实习过程 首先,应选好实,延长工作手臂。实是一个实习小组的优秀,是辅导员老师的左膀右臂,也是其余同学仿效、学习的榜样,他的一举一动都起着较大的示范作用。这就需要实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作出表率,要求同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同学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实习期间,领导、老师不可能长期留在实习单位,许多具体问题和大量的日常工作要依靠实独立协调、处理,这就对实的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辅导员老师要选派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好、敢于负责、善于工作、乐于奉献的优秀学生团干部、学生党员担任实。实践证明,凡是有一个优秀实的实习基地,工作就开展得好,出问题就少,实习效果就好。其次,应通过实习检查,及时化解矛盾。学生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者特别是处在工作第一线的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实习基地,开展调查研究与服务,了解学生的思想实际,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学生解释清楚,并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早日解决。检查实习要深入学生中去,深入科室病房,怀着一颗赤诚的爱心,关心爱护学生,倾听学生的呼声,满足学生的合理化要求,不能只走“上层路线”,更不能走过场,这样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学生到实习单位以后,应以一个在职职工的身份自觉接受所在单位管理,学校要配合实习单位给予那些遵守纪律、认真实习的学生表彰鼓励,对那些违纪学生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个别情节严重的要作出纪律处分,决不能袒护。最后,应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学生实离不开带教老师的帮助指导外,还需要所在实习单位党(团)组织、医教科、带教老师及全体医护人员的配合,共同教育和管理,使学校教育和实习单位管理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因此,学校应加强同实习基地的沟通和联络,通过感情联系、技术联系、人才联系、责任联系、影响力联系等方式,发展学校与实习单位的新型关系,建立稳定高效、适应高素质医药学人才培养需要的实习基地。 三、加强院校互动,总结合作经验 实习单位与学校之间应加强交流与互动,尤其是实习医院应对每一届实习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客观的评定,并将信息反馈给学校。学校通过第一时间获得的反馈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证,也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的必要途径。由于各实习点相距较远,为沟通各实习小组和学生的情况,促进实习工作,就必须建立一个长期可靠的院校合作关系。如本人所在的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下共有三所附属医院,学校每年都有大批实习生被分到自己的医院进行实习。其中第二附属医院与学校仅一墙之隔。该医院与学校通力合作,实习效果颇佳。院方与校方在积极沟通下,组织编写“实习简报”,互通各实习小组工作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通报经验教训。这一牢固的实习合作关系也向各个附属医院输送了大量紧缺人才,实现了互信互利。学生在实习工作结束后,可召开实结暨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优秀带教老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由优秀实习学生向下届实习学生介绍各方面的经验、体会、教训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下届学生搞好实习指明道路,提供借鉴,也有利于提高学校的实习管理水平。总之,高校相关部门只有善于根据形势的变化和时代的发展,研究新情况,开辟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才能开创实习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吴佳琦单位:河南省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医药学论文:现代有机分析的医药学论文 1在医药学检测中的应用 1.1基于CCI实验设计优化液相色谱条件裸蒴曼生草本,作为中药材具有清热利湿、消肿利尿、至带消食、解毒排脓之作用。可用于肝虚久咳、劳伤咳嗽、小便淋痛、水肿、带下病,是我国传统中药且为我国特有植物,外用于跌打损伤。何达海等人证实其主要成分为木脂素类化合物,但目前有效化合物尚未被证实。故对优化其分析色谱条件对其活性成分的研究有指导性的现实意义。为此,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的李敏等人以实验设计的方法,优化了裸蒴甲醇提取物的液相色谱条件。完成了该析因实验以及CCI实验设计,优化了其最终色谱条件为5.0%~9.8%,5.8min。9.8%~99.6%,20min,柱温为80℃,进样为3μL。即在该条件下得到174色谱峰,即平均分离度为1.35[3]。该研究用于裸蒴和白苞裸蒴中有效活性成分分离检测效果良好。 1.2芒苞草化学成分的UPLC———MS分析芒苞草是中国植物分类学家高宝莼研究员首次建立的第一个新科,是中国的特有科植物,国家首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II级),是一个十分古老而孤立的类群,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是科学上的一个重大发现,该成果代表了植物学领域的国际领先水平。为此,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的肖世基等人对芒苞草进行UPLC———MS分析,通过相应色谱峰的质谱解析并参考文献报道,从该植物全草的甲醇提取物中推测出5个化合物,其结构分别为:绿原酸、奎宁酸、异鼠李素-3-O-(3"-6"-二-O-E-P-香豆酰基)-β-D-吡喃葡萄糖苷、山奈酚-3-O-(3"-6"-二-O-E-P-香豆酰基)-β-D-吡喃葡萄糖苷和松柏苷。由UPLC的PDA色谱图可知前4个化合物均为该植物的主要化学成分,它们具有一定的生物活性[4]。 1.3硝苯地平在石墨烯修饰电极上的电化学行为及测定硝苯地平(NIF)是第一代钙拮抗剂,广泛用于心绞痛、充血性心衰和高血压等疾病的治疗[7]。石墨烯(GR)是具有二维平面结构的新型纳米材料,其具有良好的电催化和电子转移性能,能够极大降低被测物的过电势。广西民族大学的廖苏琦等人研制了用Nafion与乙醇分散石墨烯的化学修饰电极以测定NIF在修饰电极上的电化学行为。实验结果表明:在0.1mol•L-1的NH4Cl-NH3缓冲溶液中(pH值为9.0),硝苯地平在裸电极于-1.037V处有一个不明显的还原峰,与NIF在修饰电极上于-0.937V处有一个明显的还原峰,峰电位正移100mV,灵敏度增大约15倍。说明石墨烯修饰电极对硝苯地平有很好的催化和增敏作用。且NIF在电极上的电极过程是完全不可逆的。定量测定的线性范围为4.0×10-6~1.0×10-4mol•L-1,相关系数为0.991,检测限为4.0×10-6mol•L-1,说明此修饰电极有良好的选择性,且表现出优良的重现性[8]。实验证明,此修饰电极具有稳定性好、催化活性高以及灵敏度高等优点,可用于实际样品测定。 1.4盐酸氯丙嗪在纳米石墨烯修饰电极上的电化学行为及测定盐酸氯丙嗪(CPZ)是一种中枢多巴胺受体的阻断剂,具有增强睡眠、麻醉、镇静等多种药用功能。石墨烯(GR)是具有平面二维结构的新型纳米材料,具有良好的电催化和电子转移性能;能够极大降低被测物的过电势。为此,广西民族大学的彭欢等人研究了盐酸氯丙嗪(CPZ)在用Nafion分散石墨烯电极上的电化学行为及测定,实验表明该电极反应为一具有吸附作用的不可逆过程。用该方法对片剂中CPZ含量测定,回收率在95%~110%之间,结果令人满意[9]。实验也证明,此修饰电极具有稳定性好、催化活性高以及灵敏度高等优点,可用于医药片剂的检测及实际生产控制。 1.5一个氨基剑麻多糖的分离纯化及结构解析多糖由于拥有抗肿瘤、抗病毒、抗氧化、免疫调节、降糖降脂等众多生物活性,因而吸引了众多研究人员的关注。广西大学的张雪红等人以抽取纤维后的废弃剑麻渣为原料,采用水提醇沉和脱蛋白法,得到剑麻粗多糖CSP(手性固定相)。粗多糖CSP经DEAE-Celluose纤维素柱色谱脱色分离、SephacryS-300HR凝胶柱多次催化纯化后得到一个精制的剑麻多糖SP3,其纯度为99.4%,平均分子量约为16700Da。由单糖组成分析可知,SP3由Rha、GalA、Gal、Mam、Glc和Xy1以1.7∶1.0∶1.1∶0.1∶0.2∶0.1的摩尔比组成。通过多糖部分水解、氧化、降解和甲基化对剑麻多糖SP3分析,还进行了结构鉴定[10],其中发现部分半乳糖残基的0-2位上的羟基被甲氨基取代,该研究期望能在生物学、医药学、生命科学、分析分离科学中得到应用。 2在食品检测中的应用 2.1液液选择分配萃取法从栀子中分离制备栀子苷栀子别名黄栀子、山栀、白螗,是茜草科植物栀子果实。目前,栀子的果实是传统中药,属卫生部颁布的第一批药食两用资源,具有护肝、利胆、降压、镇静、止血、消肿作用,在中医临床用于治疗黄疸型肝炎、扭挫伤、高血压、糖尿病等症。栀子苷是临床上用于治疗各种疾病的有效成分,分子式为C17H24O10,为环烯醚萜类化合物,是栀子的干燥成熟果实。为提高栀子苷的食品保健作用和药效,广西大学的周敏等人通过选择性分配萃取原则建立了一种简便而有效提取制备栀子苷的新方法。即将栀子粗提物用聚合物包括羧甲基纤维素钠(CMC)、聚乙二醇(PEG)和聚丙烯酰胺(PAM)水溶液和有机溶剂进行分配萃取分离富集栀子苷,并对栀子苷在两相之间的分配行为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如果将栀子粗提取物分别溶在0.5%CMC水溶液、5.0%的PEG-6000水溶液和2.0%PAM水溶液中,用乙酸乙酯-正丁醇进行普通的正相萃取,有机相栀子苷含量为65.4%、59.8%和62.3%,而将栀子粗提物溶于正丁醇中,用上述聚合物水溶液反相萃取,有机相中栀子苷含量分别为85.0%、82.3%、87.1%。此结果表明聚合物对栀子苷的分配具有选择性[2]。 2.2苯酚-硫酸法测定低碳食疗植物藤茶多糖含量研究藤茶有作为保健食品和药用的双重功能,其味甘淡,性凉,且有清热解毒,降暑生津,祛风湿,强筋骨,淡炎利尿,抗心律失常,抗心肌缺血,缓解酒精等功效。长期饮用对廯癞、黄疸型肝炎、感冒风热、咽喉肿痛、急性结膜炎、痈疖、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均有治疗作用。不仅如此其还有护肤养颜作用。藤茶富含蛇葡萄素、二氢杨梅素、膳食纤维、多糖及钙、镁、铁等微量元素。而有些多糖具有抗肿瘤、抗病毒、降血压、降血糖、镇痛、抗辐射作用。为此,遵义师范学院的张世仙等人采用苯酚-硫酸法,建立了简单可靠测定藤茶中多糖含量的有效方法,利用吸光光度法测定结果表明,溶液最大吸收波长为560nm、在10~40μg•mL-1范围内吸光度与被测物含量呈良好的线性关系。实验测定结果表明葡萄糖汁、藤茶中多糖含量为5.6%。故采用苯酚-硫酸法测定藤茶中多糖含量简便、快速、准确,为藤茶的大力开发和综合应用提供了理论和实验依据。 综上所述:由于各学科间的不断渗透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使有机分析的定义已从“有什么”,“有多少”发展为现代有机分析是发展和应用各种方法、技术、仪器和策略,以获得有关物质在空间和时间方面组成和性质的信息科学。正如1991年IUPAC国际分析科学会议主席E.NiKi教授所言:新世纪是光明还是黑暗,取决于人类在能源与资源科学、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环境科学四大领域的进步,而取得这些领域进步的关键问题是依赖于现代有机分析化学。而当今有机分析化学正向着四大领域所需要的灵敏、准确、特新、微量化、自动化和在线的方向发展。 作者:张来新单位:宝鸡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医药学论文:微生态学研究的医药学论文 1中医证候学与微生态 袁嘉丽等[10]依据微生态学原理,从小儿呼吸道微生态变化的角度探讨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发病机制,探索中医宏观辨证分型与现代医学的微观量化指标存在的内在联系。研究发现,复感儿肺脾两虚型及脾弱肝旺型患儿的呼吸道微生态表现为紊乱失调的状态,尤其是肺脾两虚型更为严重。付肖岩等[11]通过研究慢性腹泻脾胃湿热证与舌苔细菌比例、菌群密集度和菌群多样性的关系发现,脾胃湿热证组的革兰阳性杆菌和革兰阳性球菌明显减少,细菌密集度明显增高,多样性明显增加。胡玲等[12]研究认为微生态失衡之“邪气亢盛、脾运失健、邪正相争”亢奋状态可能是幽门螺旋杆菌(Hp)相关胃病脾胃湿热证形成的重要环节。脾胃湿热证是Hp相关胃病发生过程中邪气最盛及邪正交争最剧烈的阶段,Hp感染率高,胃黏膜呈现明显充血水肿、糜烂或溃疡上覆黄苔,甚则黏膜下出血的活动性炎症改变;脾气虚证的Hp感染率明显降低,胃黏膜呈现明显水肿或溃疡上覆白苔,甚则黏膜以白相为主的慢性炎症改变。陈晓刚[13]应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研究再发性腹痛患儿的粪便标本中相应微生态检测指标的变化与脾胃湿热证主要临床证候的关系。结果发现,较诸脾虚证,脾胃湿热证表现出双歧杆菌与肠杆菌含量的相关性高,B/E值与腹痛程度、肠杆菌含量与腹胀频率的相关性高也是脾胃湿热证较诸脾虚证不同的肠道菌群变化特点;而双歧杆菌含量与食量减少的相关性增强则是脾虚证与脾胃湿热证不同的特点;此外,脾胃湿热证也表现出舌苔黄腻程度与肠道菌群失调的相关性。复发性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属于中医学带下病的范畴,中医认为主要是湿浊蕴积生虫、虫蚀于阴中则痒。陈妮妮[14]对98例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和妇科检查,在辨病的基础上进行辨证论治,了解复发性外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的证候学特点、体质特征以及相关发病因素,通过内外结合法治疗,恢复肝脾肾正常功能,使阴道微生态恢复平衡,达到因人而异的个体化诊疗。 2中医临床应用与微生态 中医从整体出发,通过调节机体使之处于平衡状态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这与微生态学中微生态环境的平衡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目前很多学者从微生态平衡的角度来研究治疗疾病。小儿非细菌感染性腹泻属于中医学泄泻范畴,而微生态平衡则在腹泻的发病机制中起重要作用。胡小英等[15]通过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观察中医药疗法(口服汤剂和小儿推拿疗法)对小儿急性非细菌感染性腹泻病的疗效及肠道微生态的影响,结果发现中医药疗法对小儿急性非细菌感染性腹泻病具有良好的治疗作用,但是短期内对肠道双歧杆菌、大肠杆菌、乳酸菌数量影响不明显。胡晓霞[16]采用对照试验,将80例细菌性阴道病患者随机分为中药治疗组和西药治疗组,经临床观察发现,中药疗法既能有效治疗局部症状,又可以显著改善患者伴随的脾虚躯体不适症状,复发率低,疗效稳定性强。推测中草药不仅仅可治疗感染,还可作为一种微生态调节剂,扶持正常阴道内的优势菌,发挥其生物拮抗作用,从而达到重建阴道微生态平衡的治疗目的。陈莉[17]对60例假丝酵母菌阴道炎患者采用中西药对照的前瞻性疗效观察,发现舒乐宁洗剂对改善中医证候疗效与达克宁相似,对维持阴道微生态环境也有显著疗效。 3中药作用与微生态 中草药主要经过消化道转化吸收后起作用,这个过程必然地介入了微生态系统,现代研究发现其药效成分是通过机体微生态系统的作用而发挥疗效的。目前的研究多集中于皂苷类成分的微生物转化,对其他成分的转化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中药调节微生态的作用机制也还不确定[18]。了解机体微生态系统与中药吸收代谢的相关性,对中医药学与微生态学的发展都非常重要。商宇[19]研究发现,三七总皂苷能显著提高呼吸道菌群密集度和菌群多样性,并对甲型链球菌有增殖作用,为研究开发调节上呼吸道菌群失调及局部免疫低下的中药微生态调节剂提供依据。徐艳琴等[20]以腹腔注射抗生素制作上呼吸道菌群失调小鼠模型,观察玉屏风散中黄芪、白术君臣两药对上呼吸道优势菌甲型链球菌的影响,结果发现黄芪、白术二药对上呼吸道甲型链球菌的生长均有促进作用,从而可以阻止病原微生物的黏附、定植。吴大斌等[21]观察佛手四黄汤与西药三联疗法分别治疗脾胃湿热型Hp阳性胃炎,结果佛手四黄汤对Hp的临床治愈率明显高于西药对照组,对胃黏膜组织炎症的显著改善率亦明显高于对照组。周正华等[22]运用清胃合剂治疗Hp感染相关的湿热壅滞型胃病,也取得满意疗效。王小娟等[23]运用灭幽汤、孙靖若[24]应用黄连温胆汤治疗脾胃湿热型Hp阳性浅表性胃炎,亦观察得出相似的疗效。经临床观察和药理研究发现,具有祛湿化浊的厚朴、槟榔以及具有苦寒清热作用的大黄、黄连、黄芩、栀子等对Hp有较好的抑制或灭杀作用;具有活血、止血作用的牡丹皮、赤芍、白及、仙鹤草、三七粉等可治疗Hp引起的胃黏膜充血、糜烂甚至出血;而苍术、薏苡仁、茯苓等可治疗炎症后的黏膜水肿[25]。杨大国等[26]通过观察赤芍承气汤对重度肝病患者肠道菌群变化,发现赤芍承气汤可以显著调整肠道菌群失调,增加肠道益生菌的数量与比例,改善肝脏生化指标,降低重度肝病患者的病死率。研究显示,以微生态理论和技术研究中医药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目前该方面的研究仍处于初期阶段,中医临床治疗、中药的作用机制、中药微生态制剂的开发以及针灸对微生态的调节作用等研究还太少。我们应进一步借鉴和运用现代微生态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拓展中医药的现代化研究,认识微生态系统在养生、治未病、脏腑、阴阳、气血津液等方面的生理作用,阐明微生态系统在正邪交争、阴阳失调、气机失常等病机和具体发病中的病理作用,揭示微生态系统对中药成分的各种作用,特别是对于中药、针灸、气功等治疗取效的中介转化作。 作者:曹云飞李慧芬崔伟亮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2013年级硕士研究生山东中医药大学 医药学论文:医药学术论文写作技巧 1、医药学术论文之观念陈旧,缺乏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更新 我们收到一篇文稿有关“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治疗川崎病的临床分析”,设三组对比研究:(1)单用阿斯匹林组;(2)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0.4g/(kg·d)×5d加阿斯匹林组;(3)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2g/(kg·d)加阿斯匹林组。结果得出以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2g/(kg·d)加阿斯匹林疗效最佳的结论。众所周知,对于川崎病的治疗的确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论,但争论的热点在于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1g/kg或2g/kg,而不是单用阿斯匹林或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0.4g/(kg·d)×5d,因为后一种治疗方案已经被淘汰,这样的科研选题显然是不能被认同和采用的。 2、医药学术论文之选题重复,缺乏新意 尽管在医药学术临床研究中,医药学术论文真正的原创性研究占少数,更多的是借鉴、模仿或部分重复前人或他人的工作,但即或是模仿和重复他人的研究,也应该有一点新的结果,新的结论或新的观点,新的见解,尤其在药物的疗效观察方面,可根据自己的临床应用经验,进行批判性思维,进入循证实践再循证实践的良性循环,并不是简单进行临床疗效或副作用观察。 我们收到的医药学术论文的稿件中有大量的对同一种药物治疗某一种疾病的临床疗效观察,比如同时有几篇稿件都是细辛脑治疗毛细支气管炎疗效观察,其结果都是疗效显著,但在研究设计上缺乏新意,没有发现问题的本质所在。 3、医学论文写作技巧的问题: 想要医学论文要使读者喜爱就必须求"新"、"精"、"全"。文字简练达到"量体裁衣"的水平,力争达到"少一句不够,多一句嫌罗嗦"的要求。 医学论文一般论著字数在2500~5000字左右,摘要在350~500字左右,病例报告在1000字左右。字迹要端正。简化字要规范,不用自选字及自选简化字。各种符号亦要符合规范。 医学论文其他当有医学名词、药物名词、数字、统计学符号、缩略语、基金资助、著作权法等问题,一切均按国家及中华医学会规定的标准执行。计量单位请按法定计量单位书写。 医药学论文:中医药学校创业教育论文 1加强中医药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学校对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方法稳步增多,通过增设专项基金,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用于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14年部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我校有72个项目获批部级立项,由此可见广大师生的积极热情。 2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培训是中医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迫切要求 第一,中医药文化流传千年,是我国的文化精髓,博大精深。现代中医理论早已发展为用数学、物理、化学等方法对中医学所涉及的人体生命活动、脏象、病症规律加以解释。特别是系统科学、运筹学、数理统计、模糊数学、标准分析等新理论的发展,不仅为工程技术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算法,也为科学技术各领域间架设了横向联系的桥梁。这些都与中医药学基本原则和认知方法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不但拉长了中医药学的纵深还与多领域多学科相结合,拓宽了中医药学的社科领域研究以及临床疗效等辐射范围。第二,坚持将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素质和创业能力作为高校评价教学体系建设与科研水平的主要指标和人才培养的主要方式。我校作为一所正在从单一教学型高校朝教学与科研并重型高校转型的过程中,校领导在构建学校前进思路与体系时非常重视对本科生的科研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不论是在顶层设计上还是在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不断丰富教学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让师生们感觉到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日常教学科研活动的引路者与增长剂。让师生们在日常教学中能够明确学习目标,并且变被动学习为主动自我学习。第三,资源整合,建立激励体系。创新活动是以专业学习为基础,以良好的知识水平为基石,将所学知识做到学以致用、拓展创新、发扬光大。西方学者有关激励理论中内容虽有差异但是都为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能力为目的,这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前提,有效的激励,必须通过适当的激励方式与手段来实现。在实施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过程中,激励模式的确定,激励手段的选取,对于学生群体来说至关重要。应重视传统的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这两种手段。心理学家认为人们受到激励后会在心中产生积极的心理反应,对自己获奖行为记忆深刻。而经过多次激励重复,能产生积极心理动力定型,可以使这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化,养成优秀的心理品质,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成功规划与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以来,从以往的较为单一教职工为科研主导力量,已经发展成为以教职工为主,学生为辅的科研模式。更加注重结合我校现有资源,突出中医药文化。在立项之初注重教师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加以引导辅助,通过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自主能动性共同完成项目的协作模式。第四,健全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我校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旨在进一步明确全体人员的分工,细化工作内容与形式,明确成员组个人目标。我校从2012年第一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以来,学校坚持以力争申报精品项目为目标,坚持安全、质量、进度并重,同时切实履行基本项目审核程序,实施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并邀请各方专家人员在项目策划阶段对可行性、阶段性指标、研究方法进行论证指导。在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实施方案、团队建设、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咨询辅导。从科学管理方法出发,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必将进一步有力推进项目规范、有序完成。第五,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创新能力实践运用评价。学校一直以来把培养学生创新理念提高创新能力作为教学内容的优秀部分,一直以来力图深化教学改革,围绕创新创业活动开展培养。对人才的宏微观的评价体系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以团委为主,各学院之间配合,定期开展各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立综合评价量化方法,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与学生评价体系紧密挂钩,主要体现为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研究,突出强调须有自己特定的评价理念和评价方式。在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主要引导学生对自己在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进行“自我评价与互相评价”,引导学生自我发现问题所在,强调师生之间、项目组成员之间对彼此细化分工后的表现进行评定与提出问题。在评价理念上,要坚持整体观,要求在评价中把课程、教学和评价进行统整,使它们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贯彻到活动进行中去;强调多元化,坚持多元价值取向和多元标准;注重过程性,重视学生活动过程的评价,突出科学观与可持续发展观念。学校在深入分析和研究课改教学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有多样性和可选择性的,能关注学生个别差异,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性评价方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作为对学生综合评价制度的重要环节,具有重大意义。 3实际面临问题与挑战 第一,一些激励制度流于形式。例如,学生只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管是否取得实效、不管结题情况如何、不管经费使用等情况都可加分,由于相应的监管手段与方法不健全,会导致各环节出现虚报或多加分的情况。学生如果只是为了加分敷衍参加活动,变成为了创新创业而盲目投标,不从实际经验与知识体系结构、兴趣专长入手。导致大量课题在立项之后,毫无进展。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影响其他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实践活动的健康发展,失去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意义初衷。第二,创新机制不足。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亦服从这一论断。在当今,名目繁多的“创新”确实给人以应接不暇之势,但具体分析起来,大多只有治其标而不治其本的功效。到底如何设计适合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建立优化的帮扶手段,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特点量身定做实施方案等方法。机制创新,必须标本兼治,在封闭性的状态下自我革新,只能是事倍功半。 4结束语 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是广大高校推进教学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培养研究型、创新性人才的重要方面,并且在拓宽大学生学习思维、丰富大学生学习手段、促进大学生学习热情、增加大学生社会常识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当继续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力度,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安徽中医药大学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以来,充分鼓励学生各项项目实施,积极调动了学生的科研兴趣,提供全方位的帮扶办法,已取得喜人的成果。在之后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中我校仍需考虑自身定位,与各专业特点,本着服务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广开思路,不断丰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 作者:徐天馥 王卫星 杨松涛 谢啸 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医药学论文:中等医药学校德育工作论文 一、构建德育工作网络,形成“大德育”观念 中职学校德育工作不是学生科、团委的个别行为,而是全校性的,它涉及教学、安全、后勤服务等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建立以校党委为中心,包括学生科、团委、德育处、教务处、保卫科、总务处、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等科室及班主任、校学生会、各班团支部在内的德育工作网络。以学生科、团委为主导,其他科室积极配合,安排全校学生的德育教育。学生的日常德育考评由学生会、班主任、班委会、团支部来具体执行。任课教师利用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保卫科对学生进行安全、消防、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后勤对学生进行国防、饮食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学生科及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通过各部门、各科室的通力合作配合,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德育教育,在全校形成“大德育”观念。 二、增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中职生绝大部分年龄在15—17岁之间,正值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可塑性大。学校要从改进德育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入手,在进行传统德育工作的同时,增加和改进德育工作的内容,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的是非观、荣辱观、幸福观、职业道德、就业观等内容,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进教育方法,避免单纯的说教,克服假大空及重理论轻实际的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健康生活、追求美好的观念,形成对生命、情操、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等的正确认识,养成乐观开朗、勇敢顽强、自尊自信、乐于创造、健康向上的行为习惯。 三、增强德育工作针对性,提高德育工作时效 与普通高中学生同属一个年龄段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身心特点上与普通高中学生有许多共同之处,德育工作也应该借鉴普通高中成功的经验。然而,我们更应该注意到,中等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不同于普通高中,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差异极大,而且学生思想、心理状态也有很大区别。高中生的文化素质,学习态度等明显好于中职学生。对这样一类特殊群体,应该通过我们的努力引导他们以“成功者”的心态走向社会,并且能融入社会、适应社会,对自己和社会充满信心,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高素质劳动者。因此,我们只有准确地抓住中职学校学生德育的特点,才能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 四、从实际出发,确定德育工作内容,构建思想道德体系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应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让中职德育工作更好适应中等职业学校和中职学生的实际,既是制定和颁布《大纲》的初衷,也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者特别关注的关键问题。要使中职德育工作真正对学生成长成才起到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就必须针对中职学生的实际。 现在的中职学生,独立意识非常强,特别是在价值观、道德观、荣辱观等方面,他们讨厌大人对他们指手划脚。有时明知是自己分析错了,也要自己思考后改正,而不要正确的现成答案。对于这样的学生,应顺应他们的性格特点,提出某个道德问题,启发引导他们进行思索,以达到德育的目的。 另外,发现、发挥学生长处,突出职业道德,在明确的岗位目标下开展德育教育,可以让德育有的放矢。贴近专业教学,紧密结合学生的专业爱好,结合专业教学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从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到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渗透德育目标,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德育突出专业特点,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职业意识,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社会、融入社会能起到明显的作用。 五、创新德育工作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把德育渗透到学生的活动中,可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通过新生教育报告会、新生军训、毕业生典型成功创业经验介绍、职校生技能大赛等系列专业教育,强化学生专业意识、创业信念。通过“我爱祖国”、“七一”、“十一”等系列庆祝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推出尊师周、家庭美德周、环境保护周和成人仪式等活动。根据学生的兴趣倾向,成立文艺、书画、舞蹈、美术等兴趣小组,开展美术、摄影、声乐、舞蹈等活动。既让学生得到美的享受,又使学生受到优秀民族文化精神的熏陶。通过值周劳动、卫生包干等校内服务活动,培养学生劳动意识,环保意识及服务意识。同时,组织学生走向社区,组织学生参观访问、调查,参加公益劳动,让同学们在社会实践中接触社会,接近生活。在具体社会实践中,培养学生爱劳动、能吃苦的意志品质,提高正确分析问题的能力。 六、加强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现在的中职学生,并不是没有道德认知,而是“知情脱离”或“知行脱节”。德育方法要有成效,就必须要抓住本质,有针对性。注重发展学生道德方面的自我教育能力,促进他们的自我道德完善。比如各班团支部结对社区、福利院、聋哑学校,定时服务、探望,在活动中让学生感受到助人的愉悦,体验被人重视甚至依赖的满足感。再比如利用寒暑假期,让学生有组织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了解社会工作的复杂性,理解父母为培养自己所付出的劳动和艰辛,珍惜现有的良好条件和机会,从而培养学生孝敬父母的品质。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不断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 总之,创新德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德育教育的重要性。确立全新的德育观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开创学校德育工作新局面。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中等医药学校必须创新德育工作,构建德育工作网络,增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内容和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时效性,构建思想道德体系,创新德育工作载体,加强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确立全新的德育观念。 【关键词】创新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人才需求的 医药学论文:医药学基础理论前途思索论文 藏族医药学具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是藏族光辉灿烂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过去这不仅对藏族人民繁衍生息、防病健身作出了巨大贡献,既使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迅速发展的大潮前,藏族医药学面临或衰亡或发展的两种命运。现在我们应该认真思索以下几个重大新问题,是一味地顽固坚持藏族医药学的传统来迎接时展的挑战,还是面向世界、面向现代,面向未来,走向新的道路。为未来藏族医药学的前途和命运作出科学的估量,这是时代付于我们的光荣任务。 一、藏族医药学基础理论的危亡和发展机遇 由于西医诊疗理论在藏区普及,藏医诊疗理论和现实之间存在的矛盾更加突出,非凡是西医解剖学、生理学的普及,使藏医的三因学和藏药学的理论受到严重冲击,故应对藏医药学进行全面探索。我以为现在应抛弃对现实存在新问题回避的心态,应抛弃满足于过去的伟大成就,满足吐蕃王朝时的光荣的心态,真正面向现实存在,对藏族医药学理论和现实状况间的关系进行科学的阐述,这是将藏族医药学理论从危亡中解救的主要途径。 当前我们所闻所见的不少论文中,有的作者只看到藏族医药学过去的光辉成就和无法胜数的医学典籍,宣称藏医是内容丰富的伟大宝库、是集聚了所有医学精华的甘露宝藏;有的专家学者,其专著像身处天国善见城中不惜人生时光和笔墨纸张探索奥义,对《脉经注释》、《尿经注释》进行再注释。但是事实上没有人否认藏族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也不可能被否认。假如过分的自我炫耀,只会处于汉族谚语“王婆卖瓜”的境地,不会产生任何好处。在今天信息时代所面临的新问题是如何发挥我们藏族医药学的功能和效益,如何使其和时代相适应而发展。功能和效益能否发挥的关键取决于是否符合科学。一般只据《四部医典》中有关“三因”在人体中形成、位置、度量和功能的论述,而认为“三因”是人体中真实存在的器官,这会造成和现代解剖学、生理学相矛盾。“三因”是什么?三因学和解剖学,三因学和生理学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这是当前须探索的主要课题。为了全面、深入地分析三因学,首先要从传统观点的禁锢中解脱出来,用新的思维全面地对面临的各种新问题进行阐述。 三因不是四大种之风(隆)、脏腑之胆(赤巴)、土水之培根,它是熟悉和解释外界物质的本质的一种非凡辩证熟悉方法,内外界事物的性质即本质形式各不相同,但用表示三大系统概念的词语去分析观察,三因和机体机能间的新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在表示病理时并不是说隆病就是轻、糙,赤巴病就是腻、锐,培根病就是腻、柔等,而从病理和症候的本质上来说,凡具有糙、轻、寒、滑、稀、动等性相者称为隆病,凡具有腻、锐、热、臭、泻、湿等性相者称赤巴病,具有腻、凉、重、钝、柔、稳、粘的相性者称为培根病。同样有关机体构成和机能方面达布达娃坚赞说摘要:“和七种触觉功能相对应,都命名为隆、赤巴、培根名”。机体器官呼吸时几个功能活动称之为隆,感觉饥湿的几个功能活动称为赤巴,稳固机体和心神的几个功能活动称为培根。根据机体器官功能的活动而提出的三因系统学说是我们藏族医药学理论的一种非凡表述形式。传统的三因系统观点能正确地解释和反映机体器官错综复杂的活动。三因是对机体的器官的功能进行综合概括的通称。离开机体和器官功能,不存在所谓的隆、赤巴和培根三种实际存在的器官或组织。 反映机体器官机能综合性的三因系统不是孤立存在,而它们之间具有依存关系、定量关系、对立关系。 有关依存关系在《四部医典》中说摘要:“隆位于骨骼中,赤巴位于血汗内,其余各部存培根,互为依存维持情。”隆、赤巴、培根三者如亲兄弟的比喻,能形象地详释其依存关系。实际上三因的依存关系就是机体的器官组织功能间的关系。《四部医典·论述部》中说摘要:“摄入饮食首先由拌搅培根磨碎和腐熟,其后消化赤巴消化并分解,最后平火隆来分清浊。”此概括食物消化整个过程中三因的功能的论述可理解为现代西医人体生理学中有关胃的蠕动、消化液的各种酶素、胆汁的功能及肠内膜的吸收功能的论述。概括说三因的依存关系是系统和系统间的关系,具体说是细胞和细胞间的关系。 三因之间,或者说机体器官的功能之间存在互相依存的关系外,还有定量关系。“隆的定量是自身的—膀胱,赤巴的定量是自身的—阴囊,培根的量是自手棒量”中所说的定量,是指和器官及组织的功能而言,故应理解为器官及组织正常的标准量。隆的定量是自身的—膀胱,是指属于隆的系统中的器官及组织的正常量而言。如心脏每分钟跳动七十五次是心脏器官跳动的正常量。《四部医典》中所说摘要:“培根依次于脑住上方,赤巴依存于肝胆住中间,隆依存于髋腰住下方”,表明了三因所处的一定位置,是指综合器官功能的三系统范围的主要功能,不应理解为隆一定位于下方、赤巴一定位于中间、培根一定位于上方。 三因的对立关系是三因的依存关系和定量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非凡关系。如培根属寒具有水的性质,赤巴属热具有火的性质,从培根和赤巴的本质上来讲,二者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实际上培根中存在赤巴,赤巴中也含有培根。 传统的藏医三因学思想和西医人体生理学之间的矛盾,是由于观察人体生理机能所探究的着眼点即观察角度不同而造成的。三因学将由人体生理运动中所产生的共同功能表象作为主要探究对象来解释人体生命活动现象,而西医人体生理学将器官及组织的构成和其功能活动状态作为主要探究对象来解释人体生命活动现象。如藏族医学依据呼吸运动的外表现象,认为这是维命隆的功能;西医人体生理学依据呼吸器官组成及功能活动状况,认为它取决于呼吸系统的肺和呼吸肌肉功能。这两种论点大体上来看是矛盾的,但探究的最后结论是一致的,这是因藏医学将外表现象作为探究的主要对象,西方医学将产生功能运动的基础(器官和功能)作为主要探究对象而形成的。正如论述人时,会说话,能从事各种劳动的是人;由血肉等各种细胞集聚而形成的任何具备发达头脑、非凡聪明的补特伽罗才是人,这两种论式,其最后的结论是指人一样。 藏族医药学理论是解释人体和疾病同体外所显示的症象的一种信息学,不是表述物质机体和器官功能如何形成的理论。比如只能将下泄隆理解为司理大小便和精血的排泄和控制、司理胎儿分娩等方面的机体运动共同现象,实际上不存在下泄隆这种器官或组织。 (一)藏医理论的信息学性质 我们将和藏族医药理论相关的症象称之为表象信息,将实体和症象间的关系称之为表象关系,故藏医理论可认为是统率表象信息和表象关系的一个巨大信息系统。藏族医药学理论和客观存在间是否有矛盾,主要取决于其理论统摄的信息和实体间关系是否可信。 对统摄信息的形成从发生学说,从内成因和外成因。内成因是指对疾病诊断医疗实践中得到的经验进行分析探究而形成的理论。它是从医疗实践范畴中产生的,故称之为内成因理论。《四部医典·论述部》中云摘要:“隆盛症象干黑喜暖和,身颤腹胀大便滞。”又云“隆衰症象力衰言微身不适,神志不清又生培根增盛状。”以三因盛衰实象为例,隆盛症状和其所属的肌肤干黑的两种症状相吻合的诊治,就是用信息学说的诊治。它是医疗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故称之谓内成因理论。所称其为内成因理论因它是对医疗实践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了分析和归纳的基础上形成的,故轻易解释医疗实践中出现的所有新问题。例如,在医疗实践时,对胸部满闷、神志不安、乱语、头晕、连连嘘气的病状,按传统藏医理论,认为是隆症心风病,对治药物应是八味沉香丸、仲孜八味沉香丸、五味石榴散。医疗实践中按传统的观点认为神志不安是隆的性相中轻和动的成分亢盛,胸部满闷、心悸过猛、乱语等症候是隆即风入侵入心和命脉,其对治法则应使其服用息隆即息风的八味沉香丸等能取得良好效果。当代西医治疗理论中,无隆即风入侵心和治疗息隆即息风的说法,但按藏医理论对隆症心风病治疗中施以息隆即息风的治法,定能取得良好疗效。按逻辑学所说存在都是合理的思想,它符合客观物质存在的规律。总之很明显藏医理论和现代西医学在治疗时严谨以据症候的理论其落脚点是一致的。 和内成因并存的外成因也是藏族医药学组成的主要部分。藏医的生理学、诊断学和药理学中都吸取和发展了外成因理论,更多的吸取和发展了五大种理论,使其和藏医学的基本理论紧密结合。由于藏医学中吸取和发展了这些理论,一方面藏医学在医疗实践中碰到的疑难新问题得到解决,另一方面藏医中采用了这个理论的基本思想,观察了人体、疾病和外界环境间的关系,并总结了经验,内成因和外成因理论浑然连为一体。 (二)藏医学诊疗理论是医疗实践和古代哲学相结合的结晶 用三因学和五大种学收集和总结了对人体和疾病症候观察中所得的经验知识,创立了具有藏族特色的医疗学体系。这个体系主要对人体和外界间复杂关系和制约情况进行观察,坚持人体和外界环境是统一体的思想。藏医的统一体思想在世界医学中是特色突出的医学之一。 三因学不仅坚持和总体相关的人体生理学和病理学中机体器官组织的功能运动和病变间的统一体的思想,还坚持机体和外界环境间动态平衡的思想。按三因学的思想,认为人体生命运动和质量主要取决于人体器官间、器官组织和人生活的外界环境间的关系能否动态平衡。如心脏功能发挥状况。不仅取决于心和肺、心和肝、心和肾等器官间关系的质量,甚至还取决心和外界社会环境、气候、空气等。医典中指出造成心脏病(心风病)原因是悲痛、思虑过度、生气发怒、闻听不悦之言、惊恐等,一个人想要健康正常生活,主要不仅取决于此人的所有机体器官和组织、功能的发挥状况,还取决于此人的身体、思想、生活起居、社会环境等。《四部医典·论述部》中说摘要:“时季五官(器官)起居味和性,劣反盛时皆为致病源,正常之时无病健康因。”非凡是指明三因(蓄积、发作)的因素时说摘要:“春季之时轻扬并粗性,环境饮食起居皆相类,虽聚隆渐不起发,夏时雨风生寒将发病,秋季润腻温得平息。”从这个论述中可以得知三因蓄积、发作、平息和外界环境的紧密关系。将藏族医药学中有关情(人)器(外界物质环境)世间平衡(生态平衡)和整体统一的思想和当代创建的生物心理学医学模式相对比,可以发现很多共同处。1948年发表的世界卫生组织章程的前言中说摘要:身体健康是指人体所处的自然界、心理和社会等都处于和谐状态。它将人身所处的自然界、心理和社会等之间的关系以章程的形式确定下来。生物医学或称之为结构医学的论点趋向越来越走向光明,故显而易见藏医学的整体思想的应用价值。 医药学论文:生命科学医药学论文 1现代有机及生物分析在生命科学及医药学分析中的应用 1.1光谱法研究含氟卟啉-蒽醌化合物与DNA相互作用卟啉类化合物具有较强的吸光和发光性能,是一种良好的大环芳香系光敏剂,蒽醌类化合物具有良好的DNA光断裂特性,它们易于插入DNA碱基对之间,以不同的作用机理使DNA断裂。含氟化合物具有强的生理活性,它有可能和生物组织相互作用而显示出抗肿瘤作用。黄冈师范学院的赵胜芳等[4]采用微波辐射合成了以二肽键联的含氟卟啉-蒽醌化合物及其金属锌配合物。用紫外可见光谱法和荧光光谱滴定法考察了两种合成的目标化合物与质粒DNA的相互作用,探讨了它们与DNA的作用模式。即卟啉-二肽-蒽醌化合物与DNA发生自堆积的外部键合。该研究将在生命科学、医药学、配位化学的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 1.2基于DNA自组装无酶循环放大猝灭化学发光法检测核酸G-四链体DNA酶是一类具有催化功能的核酸分子,由于富含G的核酸分子可以在血红素存在下,形成G-四链体的结构,表现出类似于辣根过氧化物酶的活性,可以催化H2O2氧化鲁米诺产生化学发光。基于目标催化DNA自组装,广西师范大学的褚志丹等[5]基于G-四链体是富含鸟嘌呤碱基的DNA序列形成的一种特殊的DNA二级结构,当其与血红素结合后,可显示较强的过氧化物酶催化活性的事实,利用DNA自组装、G-四链体的催化化学发光性能,构建了一种无酶循环放大猝灭化学发光生物传感新体系,用于DNA检测。该传感系简单、低耗、灵敏。该研究将在生命科学、医学及生物学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 1.3基于DNA链置换酶辅助信号放大G-四链体脱氧核酶DNAzyme催化化学发光检测腺苷腺苷在各种生物组织和器官功能的生理活性调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检测生物体中腺苷含量意义重大。化学发光检测具有灵敏度高、线性范围宽、分析速度快等优点。广西师范大学的李梅等[6]利用富含G碱基的DNA在血红素和K+存在下,形成G-四链体结构并表现出过氧化物酶活性的特点,结合DNA链置换反应和核酸内切酶的置换反应,构建了一种基于DNA链体脱氧核酶DNA链置换反应和核酸内切酶辅助信号放大的G-四链体脱氧核酶(DNAzyme)的催化发光检测腺苷的新方法。该方法灵敏度高、选择性好、检测限量为0.5μmol/L,用于人血清中腺苷的检测效果良好。 1.4南海红树林真菌Fusariumsp.301次级代谢产物研究红树林生态系统是一种分布在热带、亚热带潮间带具有海洋环境特有森林类型的木本植物群落,其特殊环境孕育出的红树林内生真菌是此生态系统的主要降解者,也是海洋真菌的第二大生态群落[7]。从1994年至今,国内外对海洋真菌次级代谢产物的研究表明,红树林内生真菌的次级代谢中含有极其丰富的结构新颖且在抗肿瘤、抗氧化、抗真菌、细菌等药理方面表现出良好活性的化合物。海洋真菌活性代谢产物已经成为重要的新型药物来源之一。为了寻找结构新颖且具有药理活性的海洋真菌次级代谢产物,中山大学的方平等[8]对一株采自海口桐花树的红树林内生菌Fusariumsp.301次级代谢产物,根据化合物的理化性质、采用正反相硅胶、凝胶柱层析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对其次级代谢产物进行分离纯化,通过波谱解析以及文献数据对照的方法,分离得到并确定了5个链红菌素类化合物的结构。该研究将在生命科学、生物学及医药学中得到广泛应用。 1.5盐酸氨溴索的电化学氧化作用盐酸氨溴索(AMB),trans-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是治疗呼吸系统疾病的一种特效药物。它对活性自由基(ROS)有不同的清除能力,对羟基自由基(HO•)的清除能力强,对超氧阴离子(O2-)弱,对过氧化氢(H2O2)很少或没有作用。因此研究AMB的氧化作用和过程对了解AMB的生化过程很有意义。为此西北大学的孙杰娟等[9]在酸性水溶液中,研究了盐酸氨溴索(AMB)的伏安行为,参照取代苯胺的伏安特性,说明了AMB的氧化机理。该研究将在生命科学、医药学的研究中得到应用。 2现代有机及生物分析在有机物分析分离科学中的应用 2.1壳聚糖衍生化杯[4]芳烃键合硅胶固定相对八种单取代苯的分离及分析壳聚糖大分子中有活泼的羟基和氨基,具有较强的化学反应能力和生物相容性;杯芳烃的孔腔大小可调,构象和取代基可以人为控制。郑州大学的卢静等[10]利用二者的优点将其结合制备了一种新型固定相并对八种单取代苯进行了分离分析研究。他们的做法是采用自制壳聚糖衍生化杯[4]芳烃键合硅胶固定相(CBS4),对8种单取代苯(苯胺、苯甲醛、苯酚、甲苯、氯苯、溴苯、碘苯、丁苯)进行了分离、热力学、疏水作用的研究。实验结果表明,8种单取代苯在CBS4上分离时间短,分离效果好,符合反相色谱机理;分析物的保留时间会随柱温的增加而减小;疏水作用在分离单取代苯时起着重要作用。该研究将在分析分离科学、环境科学、生物学中得到应用。 2.2Cu2+-羧甲司坦络合物的光谱特征及其应用羧甲司坦为一种黏痰调节剂,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黏稠,咳出困难者,但用量过大会有医疗副作用。为此广西大学的林瑜等[11]根据羧甲司坦分子结构特征,推测其分子应该具有与金属离子络合的条件。通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考察了羧甲司坦与各种金属离子络合的可能性。他们的研究发现,羧甲司坦与Cu2+可以形成稳定络合物,该络合物在237nm处有一个最大特征吸收峰。确定了络合物的络合比羧甲司坦Cu2+为2∶1,络合物稳定常数为4.98×109,在237nm处络合物的摩尔吸光系数最大为4.74×103L/(mol•cm)建立了基于Cu2+络合的紫外分光光度法定量测定羧甲司坦的新方法。该方法简单、快速、灵敏、准确,且成功的应用于药厂的产品分析,结果与标量相符合。 3结束语 随着有机分析及生物分析新方法、新技术、新仪器、新理论的不断问世,使得现代有机分析及生物分析迅猛发展,并为人类的生产、生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代有机及生物分析的建立和发展,促进了生命科学、环境科学、资源和能源科学、材料科学的形成和发展,并且在工业、农业、国防、航空航天、通信科学、信息科学、医药学等领域均彰显出广阔的应用前景。随着科学家对现代有机及生物分析研究的不断深入,现代有机及生物分析正朝着准确、灵敏、特新、在线、微量痕量化、快速的方向发展。现代有机及生物分析发展的明天会更光明更辉煌。 作者:张来新张辉单位:宝鸡文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第二炮兵工程大学门诊部 医药学论文:酯化医药学论文 1HA酯化及其产物的应用 1.1药物载体药物的控制释放涉及医学、药学、生物学、材料学等诸多领域。药物传递系统(drugdeliverysystem,DDS)是将药物或其它生物活性物质与载体结合,使药物通过扩散等方式在一定的时间内,以某一速率释放到环境中或者输送到特定靶组织,对机体健康产生作用。DDS可被加工成不同的控制释放体系,如片剂、膜剂、胶囊剂、微球剂等。HA酯化后,表现出新的理化特性,如稳定性提高,能形成微弱的胶体网状结构,甚至形成纳米尺寸的自聚体等,可与目标药物通过物理作用结合。HA酯化衍生物制成薄膜、纤维、海绵、微球,可用作药物控释的载体材料[12]。 1.1.1靶向载体:HA的天然受体细胞黏附分子CD44在肿瘤细胞表面高度表达,2者主要在细胞表面结合[13]。尽管HA分子上的单个CD44-HA结合结构域对CD44的亲和力非常低,但在细胞表面存在着众多紧密排列的CD44受体,能与HA高度重复的二糖单元结构结合[14]。对羧基的修饰低于25%的HA衍生物,仍可有效地通过HA受体介导的内吞作用摄入至细胞中,因此轻微修饰的HA衍生物可应用于胞内传递靶向给药,拓展了HA及其衍生物作为药物载体的应用[15]。目前上市的HA载体药物仅韩国LG生命科学公司生产的DeclageTM长效重组人生长激素,市场仍有极大的挖掘潜力[16]。 1.1.2薄膜载体:膜剂可适用于舌下、口腔、阴道、口服、体内植入、皮肤和粘膜创伤等各种途径和方法给药,以发挥局部或全身作用。Lisbeth等[17]用4种酯化程度不同的Hyaff11膜作为药物载体,比较泼尼松龙眼部给药释放度的不同。实验结果显示:Hyaff11p25亲水性最强,药物释放初始浓度最高;给药2h后Hyaff11p25药物浓度降至30μg/mL,Hyaff11p75给药3h后,药物浓度降至30μg/mL,而Hyaff11持续给药效果最好,给药后8h内,药物释放度维持在45~72μg/mL。现已有专利[18]利用HA酯良好的生物可降解性,将其作为角质细胞和二肽基肽酶-4(dipeptydil-peptidase-4,DPP-4)抑制剂薄膜载体,厚度为10~500μm,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糖尿病伤口。 1.1.3微球载体:微球是指药物溶解或者分散在高分子载体材料中,形成微小球状结构,粒径在1~250μm之间,对特定器官和组织具有靶向性及药物释放的缓释性,是缓控释剂型研究的热点。相比其它剂型,微球输送体系表面积较大,载药量提高,且微球与粘液亲和性较高的,可增加药物吸收和靶向性。水溶性Hyaff微球可由喷雾干燥法[19]制备,非水溶性Hyaff微球可由溶剂萃取法制备。也可采用超临界溶液迅速膨胀(rapidexpansionofsupercriticalsolutions,RESS)法和超临界流体反溶剂(supercriticalfluidanti-solvent,SAS)法[20]制备HA酯化物微球。Elisabetta等[21]用溶剂蒸发法(solventevaporationmethod,SEM)制备Hyaff11p50载药微球,Hyaff11p50在水溶液中形成胶化网状结构,包裹模型药物色甘酸钠、甲硝唑及氢化泼尼松琥珀酸钠,平均粒径为6.4μm。实验中模拟多种体外模型给药,均表明Hyaff11p50载药微球能够缓释药物,释放过程符合扩散动力学。 1.1.4纳米载体:在微球载体的基础上,研究人员进一步将载体尺寸缩小至纳米级。理想的纳米载体在血液中不被网状内皮系统(reticuloendothelialsystem,RES)系统清除,有足够长的滞留时间[22],并能利用实体瘤组织的高通透性和滞留效应(enhancedpermeabilityandretentioneffect,EPR)在肿瘤部位聚集,最终通过扩散、胞吞或受体介导的内吞作用进入细胞[23]。HA与单硬脂酸甘油酯酯化得到HA-单硬脂酸甘油酯(HA-glycerylmonosteatate,HA-GMS),形成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囊泡,该多层载体的粒径为40nm左右,具有良好的稳定性、生物相容性及药物包封率。与壳聚糖纳米粒组相比,小鼠乳腺癌细胞4T1(mousemammarycancercell,MMCC)对HA-囊泡具有更好的内吞作用[24]。该载体可用于纳米透皮给药系统的肿瘤治疗。通过酯键将5β-胆烷酸连到HA骨架上,使HA成为两亲性物质,疏水作用使得HA衍生物在生理条件下形成纳米级别的自聚集体(HA-nanoparticles,HA-NPs)。荧光标记得到CY5.5-HA-NPS,加入至高表达CD44受体的口腔鳞状细胞癌(squamouscellcarcinoma,SCC)SCC7癌细胞中,可在胞质中观察到强荧光信号。荷瘤小鼠给药,近红外观察显示2d内血液中CY5.5-HA-NPS选择性地向肿瘤聚集,且粒径小的纳米粒效果更好。该实验揭示了HA衍生物作为癌症治疗药物纳米载体的潜[25]。 1.2前体药物前体药物系指经过生物体内转化后才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载体与目标药物直接通过共价键连接起来,形成前体药物,在体内通过酶解或水解作用将药物释放出来[26]。这一过程的目的在于增加药物的生物利用度,降低药物的毒性和副作用,HA可作为缓释给药体系的良好载体。同时HA对肿瘤细胞表面CD44受体的靶向性,可加强抗肿瘤药物的治疗效果[27],并降低药物对正常组织的损伤。以上2方面的优势,使得HA适合与药物通过共价键结合形成良好的载体前体药物,属于目前热门研究领域[28]。雷帕霉素(rapamycin,RAPA)是一种亲脂性大环内酯类免疫抑制剂,与HA酯化形成前体药物后,能提高药物水溶性。ZhaoY等[29]用透析法比RAPA和前体药物HA-RAPA的释药能力:RAPA和HA-RAPA在PBS缓冲液(phosphatebufferedsaline,PBS)中的半释期分别为0.16h、7d,HA-RAPA在血清中的半释期为1.5d,延长了药物释放时间,达到缓释目的。姜黄素因其抗癌功效具有较大的药用价值,但水溶性差导致生物利用度低。Manju等[30]用1∶1的H2O/DMSO作溶剂,用二环己基碳二亚胺(dicyclohexylcarbodiimide,DCC)及4-二甲氨基吡啶(4-dimethylaminopyridine,DMAP)作助剂,使姜黄素的羟基和HA的羧基直接反应,产物在水相中形成胶束,且在生理pH环境中的稳定性提高。紫杉醇是一种天然抗癌药物,为解决水溶性差的问题,Galer和Sano等[31]对HA-紫杉醇前药的活性做了进一步的研究。HA-紫杉醇对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eadandnecksquamouscellcarcinomas,HNSCC)细胞株OSC-19和HN5的体外抑制能力与紫杉醇相似,但体内研究显示,HA-紫杉醇给药的小鼠肿瘤组织中TUNEL细胞增加,微血管密度降低,比紫杉醇单独给药具有更好的肿瘤抑制能力。丁酸可引起细胞分化,抑制人类多种肿瘤的生长[32]。丁酸盐最主要的问题是在血液中的清除率快、半衰期短,导致其在体内不能达到并维持有效血药浓度,限制了其临床应用。Coradini团队[33]将丁酸酐和低分子量HA的三甲基吡啶盐,在含有二甲基胺基嘧啶的DMF中反应,从而将丁酸连接到HA上生成HA丁酸酯,延缓其在体内的释放、代谢速度。同时利用HA与肿瘤细胞表面特异受体CD44结合的能力,增强药物对肿瘤细胞的靶向作用。该团队[34]改进合成工艺,并进一步研究发现,在体外试验中,透明质酸丁酸酯对非小细胞肺癌细胞株(non-smallcelllungcancercellline,NCI-H460)和转移性亚克隆(NCI-H460M)细胞增殖的抑制能力是丁酸的10倍。硫辛酸(lipoicacid,LA)具有优良的抗氧化性能,但是在体内代谢迅速。Picotti等[35]把LA溶于N,N-二甲基乙酰胺(diMethylacetaMide,DMAc)中,加入1,1’-羰基二咪唑(carbonylimidazole,CDI)活化羧基得到硫辛酰基咪唑(sulfuroctanoylimidazole,SOI)。HA溶于甲酰胺溶液,加入催化剂二甲氨基吡啶(dimethylaminopyridine,DMAP)及SOI,反应产物经磷酸二氢钾中和,透析纯化,冻干保存得到透明质酸硫辛酸甲酸混合酯(mixedlipoicandacidformicestersofhyaluronan,Lipohyal)。用黏度测定仪测定显示:Lipohyal的代谢时间明显延长;芬顿实验表明:LA浓度为0.4mmol/L时达到50%自由基清除率,而Lipohyal只需0.26mmol/L,提高了抗氧化能力。 2展望 对HA酯化的研究,从无药理活性物质酯化转变为有药理活性物质酯化,再到混合酯化、多功能酯化等,目的是从单纯提高HA稳定性逐渐演变为利用HA提高药物作用的有效性,极大地拓展了HA在医药学领域的应用。HA良好的生物相容、黏弹性、可降解性、抗炎活性以及最新研究的CD44靶向性,均表明其具有作为肿瘤靶向给药载体的潜质。抗肿瘤药物与HA酯化,理论上能够延长药物在体内的作用时间、增强靶向性,降低化疗对人体正常组织的伤害,合成时应调整取代度,使HA具有一定抗酶解能力的同时,保留CD44受体的靶向能力。由于RES系统及肝脾肾等组织上有HA受体,导致HA靶向前药易在肝、肾聚集,药效降低,而纳米载药系统比普通胶束穿透性强,可以改变药物的体内分布特征,因此设计新型HA靶向药物载体时应考虑载体粒径。除此之外,HA靶向给药载体的释药途径,可能是载体在肿瘤组织附近释药,药物通过扩散进入细胞;也可能是载体通过受体介导的内吞作用进入细胞,药物在胞内释放和发挥作用,需进一步研究HA载体的体内递送性能并且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目前研究仍处于实验室阶段,还未有HA靶向的抗肿瘤药物上市。综上所述,HA与活性药物酯化作为药物载体已经成为了热门研究方向,今后应深入研究HA在肿瘤环境下的产生、代谢及生物学功能,研制出更精准、功能全面、靶向性更强的HA纳米给药载体。 作者:龚清格贺艳丽单位:山东大学药学院山东省药学科学院 医药学论文:协同创新下中医药学论文 1协同创新是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必然途径 《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分析了中医药事业面临的形势,提出要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作”以促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而协同创新本质上是一种管理创新,是资源的有效互动和优化利用,既包括微观层面的组织内部共享机制,也包括宏观层面的各相关独立组织(如大学、企业、研究机构等)之间的合作与协同关系(产学研合作为基本形式)。为培养出掌握主要诊疗技能与传统特色疗法、能紧跟国际医学知识前沿并适应现代医学新模式需要、能独立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具备扎实的医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中药新药研发与生产销售等方面能力的高层次中药学人才,协同创新计划的实施是必然途径。必须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将协同创新思想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全过程,构建起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和机制)。 2协同创新是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应对之策 2.1初步建立了协同创新运行机制 从主体层面看,广州中医药大学充分发挥了资源整合优势和组织协调作用,逐步完善内部组织的健全、相关章程的制定、发展目标的确定,以及相关计划和方案的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大学与政府、企业、研究所以及其他高校的合作(包括国际合作)。通过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制度等方式,全方位培养相关领域行业急需的人才。例如,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多为双导师制,研究生在合作企业见习或实习时,配备一名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导师(具备高级职称)。 2.2创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协同创新中心 广州中医药大学面向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问题,在中医药行业领域寻找有效突破口,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启动了“筹建校级-力争省级-培育部级”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方案。201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华南中医药协同创新中心”和“肿瘤中医药防治转化医学研究协同创新发展中心”2个协同创新平台通过广东省教育厅首批认定。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为相关研究方向的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提供了优质的平台,更有利于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2.3加强科研平台构建 “科研主导、导师主责”是研究生教育的两大基石。广州中医药大学历来重视以科研平台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工作。在协同创新背景下,大学积极发挥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广东中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东莞中医药数理工程研究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产业园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推动校市、校企合作,共建联合研究院和多元化成果转化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技术转移模式。在稳步提高大学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度的同时,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促进中医药学高层次人才培养。 2.4加快导师队伍发展 协同创新计划的实施及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都必须以优质的教师队伍为根基。广州中医药大学突出了师德建设、优秀教师培养和引进、聘任制度完善等三个方面的工作。2014年大学修订了更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并在遴选过程中严格把关,尤其对合作单位的导师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但另一方面,遴选制度又对各类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作出了年限的倾斜。相关措施及其实施有效的保证了研究生导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践水平。 2.5规范管理文件、优化培养过程 在产学研合作培养机制下,大学充分发挥校本部、研究所(或企业、医院)各自优势,以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创造开放的育人环境,增强理论教学的广度与深度、加大实践环节的考核和评价。为实现培养过程的优化,大学逐步规范了从招生考试、课程学习、临床轮训(或企业实习)管理与考核、论文撰写和学位申请等整个培养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制度,如先后制定了《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卓越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广州中医药大学卓越中医师临床轮训考核指标体系与规范》、《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 3问题与展望 面对国家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对高层次、应用型中医药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以协同创新为契机,是推动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学位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必由之路。但要真正实现中医药院校与科研院所、中医药企业(和医院)、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乃至国际社会的深度融合,而不是曲意迎合所谓的社会发展,去追求“短平快”的项目,还必须立足于运行机制和驱动力上的突破,以激励机制创新和资源整合方式创新为枢纽点。因此,为推动中医药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借鉴国内外高校研究生合作培养的成功经验,针对中医药学学科专业及中医药的行业特点,对现有研究生产学研合作制度(各项合作文件)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进行深入调研与系统分析,并进一步创新资源整合方式、明确配置主体、完善配置机制(尤其是激励机制。 作者:冯毅翀 李土芳 刘少斌 严艳 任金玲 潘华峰 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医药学论文:急性缺血性中风病中医药学论文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1.1.1病例来源 全部病例550例,来源于2007年10月—2008年12月山东省八家地市级中医医院神经内科住院患者。随机分为中医综合组(治疗组)和西医综合组(对照组)。治疗组275例,退出12例,最终进入疗效分析263例,男155例,女108例,年龄63.29岁±9.38岁。对照组275例,剔除2例,最终进入疗效分析273例,男171例,女102例,年龄63.52岁±10.20岁。两组患者在发病性别、年龄、职业情况、文化程度、开始治疗时间、既往病史、治疗前中医证型等方面无统计学意义(P>0.05),资料均衡可比。 1.1.2入选标准 符合中医中风病诊断,属中经络者;符合西医急性脑梗死诊断,神志清者;以首次中风者为主,若为复中,则以往基本未留肢体运动功能障碍者;起始时间:脑梗死一般发病一周内,伴神志障碍或进展性卒中者待病情稳定、神志清楚后即可开始;年龄在35岁以上,80岁以下。填写知情同意书。 1.1.3排除标准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或可逆性缺血性神经功能缺损(RIND);脑出血及蛛网膜下腔出血;重度脑水肿者或昏迷等病情不稳定者;经检查证实由脑肿瘤、脑外伤、血液病等引起的卒中患者;因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及其他心脏病合并房颤,引起脑栓塞者;合并严重感染或有肝、肾、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严重疾病及骨关节病者;严重精神症状、重度认知障碍、痴呆者;80岁以上,35岁以下;参加其他药物研究治疗者;中风病史并留有严重后遗症者;患者及家属对治疗康复持极消极态度,不能积极配合者。 1.1.4剔除和退出研究标准 不能坚持治疗者;出现严重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者;临床试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其他并发疾病者;纳入研究后,影像诊断提示出血转换,小面积的渗血不需退出研究,若发现大面积的团块状出血,则需退出研究,退出指征由各中心负责人决定;受试者不愿意继续进行临床试验,提出退出临床试验;受试者未按时来院复诊时,应电话、信件等咨询理由,咨询其后的经过。 1.2治疗方法 1.2.1两组基础治疗 内科基础治疗:抗脑水肿降颅内压、调整血压、控制血糖、降温治疗、预防合并症、神经保护剂等。常规护理:体位的选择、饮食、口腔护理、呼吸道护理、皮肤护理、导管护理、血压的调理与护理、并发症的预防与护理等。肢体功能康复训练,根据中风患者所处的时期制定相应康复训练方案,积极进行适应性训练。心理康复:医护人员针对病人具体情况,因人而异地做好思想工作。 1.2.2中医治疗组的治疗方法 中药辨证论治汤剂加静脉输注,风痰瘀阻证给予息风复瘫宁加清开灵(醒脑静)注射液;气虚血瘀证给予益气复瘫宁加生脉注射液;肝肾亏虚证给予补肾复瘫宁加脉络宁注射液。康复手法,以改良的陆氏中风病中医康复手法为基础,结合现代康复理论与实践技术,制定的系列康复方法。根据病情,采取由被动到主动,由简单到复杂动作,由生活能力训练到职业技能训练的步骤。针灸治疗,针对中风病的基本病机为瘀血、肝风、痰浊等病理因素采用石氏“醒脑开窍针刺法”。 1.2.3西医对照组的治疗方法 溶栓治疗,发病3h内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者,积极采用静脉溶栓治疗。降纤治疗:脑梗死早期应用(特别是12h以内),适用于合并高纤维蛋白原血症者。抗凝治疗:起病48h之内应用。抗血小板凝集治疗:无禁忌证的不溶栓患者在卒中后及早(最好48h内)开始使用阿司匹林,溶栓患者在24h后使用阿司匹林。 1.3评估标准及主要观察指标 1.3.1评估标准 分别于患者入院时、第7天、第14天、第28天及第60天随访时,进行神经功能缺损程度(NIHSS)评分、日常生活能力Barthel(MBI)指数评分、运动功能(FMA)评分、认知功能(MMSE)评分、生活质量(SSQOL)评分。根据治疗结果,分析治疗组和对照组患者费用,进行卫生经济学评价。 1.3.2主要观察指标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NIHSS、Barthel指数、FMA、MMSE、SSQOL评分、住院费用进行成本-效果分析。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7统计软件进行处理,计量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成组数据t检验,F检验,方差分析,协方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秩和检验,检验水平α取0.05,采用双侧检验。 2结果 2.1两组入院时各项量表评分比较 2.2两组出院时临床疗效 2.2.1治疗28d两组运动功能严重程度 Ⅰ级(严重):<50分,严重运动障碍;Ⅱ级(明显):50分~84分,明显运动障碍;Ⅲ级(中度):85分~95分,中度运动障碍;Ⅳ级(轻度):96分~99分,轻度运动障碍;正常:100分。通过秩和检验,Z=-2.208,P=0.027,两组治疗28d后运动功能严重程度有统计学意义。 2.2.2治疗28d两组Barthel指数比较 通过协方差分析,统计控制治疗前因素的作用,获得处理因素,P=0.004,治疗组较对照组Barthel指数在治疗28d具有统计学意义。 2.2.3治疗28d两组SS-QOL积分比较 通过协方差分析,统计控制治疗前因素的作用,获得处理因素,P=0.662,两组SS-QOL积分在治疗28d无统计学意义。 2.3两组院内死亡率、复发率比较 住院期间治疗组与对照组均未出现死亡,随访期内两组均未出现复发。 2.4两组住院费用比较 经t检验,两组患者在药费、住院总费用方面,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组药费、住院总费用低于对照组;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两组无统计学意义(P>0.05)。 2.5两组的成本-效果分析 两组患者的成本包括住院费用、检查费用、治疗费用、药费等;效果用神经功能缺损评分的减少、日常生活能力评分的增加、运动功能评分的增加、认知功能评分的增加、生活质量评分的增加来表示。 3讨论 卫生经济学(health economics)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学科,是从经济学角度对方案进行评价的一种方法,主要目的是考察治疗方案的经济学价值,为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决策辅助。虽然在我国开展只有20多年的时间,但近几年该领域有了长足的发展,卫生经济学研究内容包括卫生服务、人民健康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卫生领域内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揭示卫生领域内经济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形式和特点。卫生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有多种,其中成本-效果分析是较为完备的经济评价方法之一,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寻找某一治疗效果时成本最低的治疗方案。鉴于中风病临床治疗方案的多样性,在达到预期治疗结果的中西医治疗中,以最少费用的最佳治疗方案成为研究的关键,对中医综合治疗方案的卫生经济学分析就显得十分重要。应用卫生经济学的方法对本方案进行成本-效果分析,两组患者成本包括住院费用、检查费用、治疗费用、药费等;效果用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日常生活能力评分增加、运动功能评分增加、认知功能评分增加、生活质量评分增加来表示。两组患者在药费、住院总费用方面有统计学意义,治疗组药费、住院总费用低于对照组;同时NIHSS评分每减少1分,ADL评分每增加1分,FMA评分每增加1分,MMSE评分每增加1分,SSQOL评分每增加1分,治疗组所需花费均较对照组少,提示本方案经济、实用。本研究表明,中医综合治疗方案对于治疗急性缺血性中风病具有显著的疗效,本方案较对照组在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同时费用使用更加合理,特别对于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和人们消费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更能显出该方案的优越性,是值得推广的经济、合理、有效方案。 作者:曹晓岚 赵世珂 胡浩 田立 王白玲 陶素爱 陈建强 付巍 王金桥 李东晓 医药学论文:中药饮片质量中医药学论文 1中药饮片质量的现状 根据我国中医疗效的经验总结来讲,对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和民族的繁荣昌盛有着重要的作用。当然,中药饮片的质量直接就影响着中医临床治疗的效果。根据目前的情况来讲,中医临床上,中药饮品在质量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中药材的来源不明 第一,中药材的真假分不清楚。 1)药材品种易出现品种混淆现象。如:川贝母、暗紫贝母、梭砂贝母以及甘肃贝母等,通过市场上的有关调查,其中川贝母的来源就有二十几种以上,有的商品药材将浙贝母等数种贝母混淆在一起,由于不同的贝母所含的有效成分是不一样的,尤其是西贝母素的含量竟然相差6.3倍。 2)药材出现以假乱真的现象。例如:柴胡、炒白术、大黄、何首乌等在临床治疗中使用较为广泛,因此在临床使用中出现了以黑柴胡和大叶柴胡等来冒充柴胡;以土大黄来冒充药用的大黄;制作番薯片来冒充制附子、制何首乌等。 3)以次充好。例如:医药使用的金银花,在其上面喷洒高糖水、盐水、糖蜜混合水等;在法半夏中参入一些染过染色的小石子;在蝎子的腹腔内含有大量的泥沙等。 第二,中药材的产地出现不明现象。中药材比起其他的生物制品来讲更加的具有地域性,很多中药材,尽管药材的品种是一样的,但是因为产地的不同其质量相差甚远。例如:四川的黄连、东北的人参、宁夏的枸杞、玉树的虫草等。 第三,原植物的生产、种植等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根据我国药材目前的生长、发展情况才看,我国中药材的生产之地主要是集中于欠发达的山区中,因此,原植物在种植、生长期间的管理很难达到规范化、正规化;过量的喷洒农药、施肥等,都会造成原植物上的农药残留或者是植物中重金属的含量超标,从而降低中药材的质量,最终导致中药饮品的质量降低。 第四,采集方面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中药材的采集在年份、月份、季节、一日之内的时辰、采集的方法等,对中药材的质量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原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等都具有一定时间的生长期、成熟期,然而,其内所含有的有效成分也是因为季节的不同而出现不同。例如:7月份丹参的有效成分含量最多;黄连其有效成分在第六年的7月份含量是最高;每年9月金银花的有效成分含量最高。市场上由于很多药贩子为了抢收货源,提前收购,出现了夏药春采、冬药春挖、秋果夏摘等不良现象。这些劣质的药材大量的流入市场上,给中药材饮品的质量造成严重的下降。 1.2中药材饮品的炮制问题 首先,中药材炮制工艺的统一化、标准化。虽然在目前上有《中国药典》、《全国中药材炮制规范》以及地方中药材的炮制规范一同形成了中药材饮片质量的三级标准,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不完善之处。 其次,具体的操作中存在不足之处。 1)原药材的修制不规范,导致药材饮片中的非药用部位的比例过高。如远志、牡丹皮等药材去心率低。 2)药材饮片的切制不规范。如将板蓝根切成薄片,其有效成分明显高于厚片、斜片。 3)中药材饮片的炮制方法不恰当。常见的辅料过量、不规范操作、炮制不到位。 4)使用劣质的药材进行加工炮制。如使用霉变的山栀炒成焦的山栀;使用发绿的黄芩饮片加工炒制成炒黄芩。 最后,临床炮制药品的品种严重的欠缺。同样的中药材在不同的使用处方中会采取不同的炮制饮片,照目前的治疗来讲,在临床使用中炮制药品欠缺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 1.3中药材饮品的储存与保管存在一定的问题 中药材从采收到炮制成为饮品中间有一段储存的瞬间,如若药材在这期间不能严格的储存,很容易导致药材发生霉变、质变、虫蛀、受到潮湿等。 2加强中药材饮品质量的有效对策 2.1加强对中药材的法制教育以及专业的培训 对中药材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业务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中药材的专业知识进行宣传、教育以及培训。促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熟悉中药材饮片的炮制规范、鉴别、养护、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有关企业质量监督负责人的业务、知识培训等。 2.2加强依法监督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重点要加强对药品的监督与管理,重点要提升各单位质检人员的能力,有效的发挥质检作用。加强对中药材饮片的生产加工与分装的监督与管理,并且还要严格的按照中药材饮片的包装进行分类的管理;同时,还要在中药材饮片的包装盒上注明药品名、生产日期、生产场地、生产的单位、质检合格的标志等,若是不能达标则不能流通于市场上;严禁使用没有正规包装的中药材饮片。 2.3加强对中药材的源头控制 2.3.1加强对GAP的推广和实施 首先在生产加工上,政府要组织中药材专家对生长某药材的地区、气候、土质、设备、人员、技术等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其次,要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农药、肥料、采购、炮制,有助于中药材从种植、采收,到炮制等的每一个环节上做好严格的把关,促使其从根本上解决并保证了中药材饮片质量的高低;避免在以后的种植、采收、炮制上出现质量问题、混淆问题等。 2.3.2合理的规划中药材的生产区 加强对地道中药材的生产区科学、合理的规划,同时还要制定相符合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为了保证药材真正的体现出地道、纯正,避免出现异地引种地道的中药材。要逐渐在各地区组织并制定对地道药材定量化的质量标准等,同时还要对合格的药材颁发质量认证书、合格书等。 2.4统一标准,依法进行中药材的炮制 根据《药品管理法》,建议国家的有关部门加强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标准)》进行修订、完善[3]。有关企业、单位、医院要加强引进新的药材炮制设备、新的炮制技术,以及炮制饮片所需辅料的质量标准。除此之外,还要对加强对中药材生产企业的管理,逐渐施行“品牌”药材饮片制度,尤其是要对通过了GMP认证的药材饮品企业进行有效的扶植,逐渐的提升药材饮片生产的质量门槛,实现饮片生产的优胜劣汰,且要净化药材饮片的市场环境。 2.5提升管理的意识、质量、环境 如在药材仓库中增添新的药材架、增添空调、抽湿机、排风扇、温度计等,帮助药仓有效的调节温湿度,严格的管理,避免出现中药材饮片的乱堆乱放。有条件的医院可对贵细中药材饮片进行气调的养护管理,尤其是淘汰掉使用硫磺熏蒸药材的旧老方法。 总而言之,中药材饮片和汤剂由古代传承至现代,足以证明我国中药材在质量方面上的科学性、可靠性、实在性以及独特性。要加强对中药材的改革是不能一蹴而就的,必须是要经过研究人员的不断努力、探索、研究,实事求是、密切结合,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的对待中药材饮片的采收、炮制、储存、监督、管理,使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的实验、比较,促使中药材在以后的临床治疗中充分的发挥其独有的疗效和作用。 医药学论文:中药中医药学论文 1合理用药基本原理 1.1现代合理用药原理 从实际临床工作中可知,用药过程实际上包括了:诊断、开处方、包装调配、分发给患者以及患者遵医嘱服用药品的过程。简而言之,合理用药就是要做到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从生物医学的角度出发,合理用药内涵有明确规定,包括: ①药品使用与患者疾病相吻合; ②符合药品使用指征; ③除药品疗效外,合理药品使用还应该综合考虑安全性、经济性; ④服用方法、剂量要正确; ⑤要确保不良反应小,患者无所使用药品禁忌症; ⑥医嘱内容情况明确,患者遵医嘱情况良好。 1.2中医药理论下中药用药原理 中医治病救人主要依赖与中药的使用。因此,中药的使用应该严格遵循中医药理论指导,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炮制、配伍、煎服、制剂来减毒增效。既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又可以减轻患者经济及身体负担,两全其美。 1.2.1药性理论在中药合理使用中的应用药性理论主要是指: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毒性等几个方面,是中药合理使用最基本最优秀的理论之一,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只有严格遵循药品药性,才能确保药物临床疗效及用药安全。 1.2.2中药配伍理论在中药合理使用中的应用配伍理论主要是指:组方的应用要严格遵循君、臣、佐、使的配伍理论,尽量避免无逻辑药物配伍,或者滥用某些药物的情况出现。 1.2.3七情配伍理论在中药合理使用中的应用所谓七情配伍理论是指药品使用中的单行、相须、相使、相畏、相杀、相恶和相反,是指药品的使用要注意彼此之间的配合,有些药物配伍使用可增强药效,有些药物配伍使用会增加毒性,在使用过程中要加以甄别。 1.2.4将辨证论治理论应用于中药合理使用中中药使用最基本前提是,需对症用药,只有给合适病症使用合理药物,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临床作用。而所谓辩证论治理论是指:通过四诊(望、闻、问、切)进行辨证,再根据证侯临床表现而拟订治法,是中医药最基础理论之一。其应用与中药使用工作中,具有主导作用,只有准确辨证,才能真正达到合理安全使用中药的作用,才能取得理想疗效。 1.2.5将中医整体观念应用与合理用药工作中整体观念是中医基础理论之一,即应重视患者身体整体的病变以及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中药使用相关医务人员应该严格遵循疾病发生与发展规律,全面合理用药,综合治疗,标本兼顾。 2促进合理用药相关建议 2.1医疗行政机构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者需要高度重视合理用药的意义 在我国,85%以上的药品是在医院进行销售的,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是药品使用的最主要场所。所以,涉及到药品合理使用的各个环节必须由医疗机构自身出发。把握医疗机构的用药规范是贯穿合理用药质量管理的最为重要的主线。另一方面,随着中药使用安全问题的不断暴露,医疗机构管理者应该投入一定精力在中药合理使用中,以提升合理用药整体水平。 2.2各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 药事管理委员会是指各级医疗机构药品有关工作行政管理单位,其最主要的工作职能就是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相关国家药物政策,着力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在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宣传和应用。定期举办各种宣传活动,加强介绍中药合理使用,将中医药理论渗透于相关工作人员脑海中,努力促使医务人员、患者甚至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药合理用药的临床意义。 2.3医疗行政单位协助各级医疗机构建立标准化治疗方案 传统中医药的使用,应该遵循中医药理论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治疗方案,促进中药的合理使用。而中药标准化治疗方案也够进一步促进治疗规范化、合理化,与经验治疗相比,它能够提供诊断、治疗的基本标准,避免了随意、不合理的治疗决策。各级医疗机构制定具有较高水准的中药标准治疗方案,用来指导临床规范化诊断、治疗、护理。应对中药标准治疗方案执行情况进行适时检查、监督。从而促进合理中药合理安全使用。 作者:赵丽萍 单位:山西省晋中市中医院药剂科 医药学论文:生态文明中医药学论文 一、中医药学的实践就是把人体视为一个生态系统 如果人体内部各种生理活动正常进行,健康状况良好,就处于平衡状态,当外界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起作用导致正常生理活动被破坏,开始的平衡被打破,疾病就随之而来,各种治疗药物和方法都是为了弥补这种平衡。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发现了藏象、经络等生命活动现象,六淫、七情等致病因素,以及病态过程中互相抗衡的“正”、“邪”两种力量的存在,穴位是调整功能的枢纽;内因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是致病精神因素,即内在因素;外因:风、寒、暑、湿、燥、火六大类,包括细菌病毒是致病的外来因素。气血是全身的动力,还有内外因等等,这些都是中医学的理论基础,是整体的功能因素。《黄帝内经》和《伤寒杂病论》两部经典医书正是在前人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向理性认识过渡的产物。在中医思路与方法的指导下,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法收集到的有意义的症、脉、舌象等信息确定患者的“证”,再通过对“证”的辨证施治,确立不同的个性化治疗方法,这与当今许多西医学家提出的个性化治疗非常一致。作为中医学理论的优秀内容,“阴阳”、“五行”等概念,和脏腑经络、病因病机、四诊八纲、辨证论治、治法治则等一整套独特的治疗概念、理论体系都无一不体现出中医学注重人体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中医用药的方剂中讲究君臣佐使,每一个方子都有不同的配伍原则,其内在也是体现出生态平衡的意义,每一种药物都有其治疗作用和副作用,针对疾病的主要药物为君药,为了辅助君药达到更好的效果的药物称为臣药,配合君臣药治疗兼证,或抑制君臣药的毒性,或起反佐作用的药物称为佐药,指引导诸药直达病变部位,或调和诸药的药物称为使药。君臣佐使四类药物的相互影响,给人使用后就能帮助人体尽快恢复生理平衡,疾病自然消失。西医采用了很多化学药物,生产工艺中有很多污染问题,对自然环境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与化学药物不同,中医药的原料都是自然界可再生资源,并且以植物为主,这与人类的饮食习惯一致,也符合现在比较热门的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环保的理念。现在很多人在饮食中都注意食用适合自身保健作用的有药性的食品,比如鱼腥草、马齿苋、山药、枸杞等药物经常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这对于我们提高全民素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很有益处。对于很多新出现的疾病,西医很难在短时间找到有效的治疗方法,但中医药学在中国防治非典和现在肆虐全球的H1N1型流感的应用极大的作用,对于突发的疫情,中医药学工作者及时提供了相应的处方,避免了很多易感人群感染疾病的机会,给疫苗的研发机构争取了时间。 二、结语 生态文明主要是以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发展经济的目标,医药学作为社会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至关重要。中医药学发展到今天,为了让世界人民共享中医药文化带给人类的健康,我们逐渐探索出了一条中西医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在中医药学理论和西方医学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地从传统中药中选择具有良好临床效果的中药对其成分进行系统研究,寻找植物中真正起作用的成分,运用先进的监测分析方法对其活性和质量进行监测和监控,开发出更多的源于可再生资源的新药;另一方面,将中医药学理论中的精华与西方医学理论有机的结合起来,根据病人的自身特点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最大程度上减轻病人的痛苦,减少医疗上的花费,相应的提高了经济效益。中医药学现在面临着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指导下,中医药学与时俱进的发展模式很适合现阶段的社会环境,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的环境是中医药学进一步发展的方向,随着生态文明与中医药学的不断发展,它必将为人类的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葛驰宇 张君丽 单位: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医药与健康管理学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基础实验中心 医药学论文:生态系统中医药学论文 1.生物群落和其生存的周围环境所构成的系统称为生态系统 人类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与食物链中的其它生物一样,充当着消费者的角色,一旦人类的环节出现问题,整个生态系统就会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人类的灭绝。中医药学的实践就是把人体视为一个生态系统,如果人体内部各种生理活动正常进行,健康状况良好,就处于平衡状态,当外界因素和内部因素共同起作用导致正常生理活动被破坏,开始的平衡被打破,疾病就随之而来,各种治疗药物和方法都是为了弥补这种平衡。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发现了藏象、经络等生命活动现象,六淫、七情等致病因素,以及病态过程中互相抗衡的“正”、“邪”两种力量的存在,穴位是调整功能的枢纽;内因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是致病精神因素,即内在因素;外因:风、寒、暑、湿、燥、火六大类,包括细菌病毒是致病的外来因素。气血是全身的动力,还有内外因等等,这些都是中医学的理论基础,是整体的功能因素。《黄帝内经》和《伤寒杂病论》两部经典医书正是在前人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向理性认识过渡的产物。在中医思路与方法的指导下,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法收集到的有意义的症、脉、舌象等信息确定患者的“证”,再通过对“证”的辨证施治,确立不同的个性化治疗方法,这与当今许多西医学家提出的个性化治疗非常一致。作为中医学理论的优秀内容,“阴阳”、“五行”等概念,和脏腑经络、病因病机、四诊八纲、辨证论治、治法治则等一整套独特的治疗概念、理论体系都无一不体现出中医学注重人体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中医用药的方剂中讲究君臣佐使,每一个方子都有不同的配伍原则,其内在也是体现出生态平衡的意义,每一种药物都有其治疗作用和副作用,针对疾病的主要药物为君药,为了辅助君药达到更好的效果的药物称为臣药,配合君臣药治疗兼证,或抑制君臣药的毒性,或起反佐作用的药物称为佐药,指引导诸药直达病变部位,或调和诸药的药物称为使药。君臣佐使四类药物的相互影响,给人使用后就能帮助人体尽快恢复生理平衡,疾病自然消失。 2.西医采用了很多化学药物,生产工艺中有很多污染问题 对自然环境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与化学药物不同,中医药的原料都是自然界可再生资源,并且以植物为主,这与人类的饮食习惯一致,也符合现在比较热门的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环保的理念。现在很多人在饮食中都注意食用适合自身保健作用的有药性的食品,比如鱼腥草、马齿苋、山药、枸杞等药物经常出现在我们的餐桌上,这对于我们提高全民素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很有益处。对于很多新出现的疾病,西医很难在短时间找到有效的治疗方法,但中医药学在中国防治非典和现在肆虐全球的H1N1型流感的应用极大的作用,对于突发的疫情,中医药学工作者及时提供了相应的处方,避免了很多易感人群感染疾病的机会,给疫苗的研发机构争取了时间。 3.生态文明主要是以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发展经济的目标 医药学作为社会经济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至关重要。中医药学发展到今天,为了让世界人民共享中医药文化带给人类的健康,我们逐渐探索出了一条中西医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在中医药学理论和西方医学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地从传统中药中选择具有良好临床效果的中药对其成分进行系统研究,寻找植物中真正起作用的成分,运用先进的监测分析方法对其活性和质量进行监测和监控,开发出更多的源于可再生资源的新药;另一方面,将中医药学理论中的精华与西方医学理论有机的结合起来,根据病人的自身特点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最大程度上减轻病人的痛苦,减少医疗上的花费,相应的提高了经济效益。中医药学现在面临着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指导下,中医药学与时俱进的发展模式很适合现阶段的社会环境,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的环境是中医药学进一步发展的方向,随着生态文明与中医药学的不断发展,它必将为人类的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葛驰宇 张君丽 单位: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医药与健康管理学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基础实验中心
法制教育论文:公民教育之高校法制教育论文 一、公民教育之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公民教育是民主政治的产物,这一概念虽是从国外引进,但其萌芽却始于清末民初时期严复与梁启超诸公向西方学习,在民国初期蔡元培与晏阳初先生的主张下得到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公民教育的理论研究日渐丰富,实践活动也在不断涌现,对于公民教育的认识却有不同的观点,公民的概念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宪法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而公民教育的广义含义一般理解为培养良好公民的教育,具体而言公民教育包括什么,各个国家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要求,这也是体现出不同时代社会发展对于公民素质要求的不同。有学者认为公民教育的内容包括公民意识﹑公民智慧﹑公民道德和公民法治等方面,也有学者认为公民教育的内容包括公民的道德教育﹑公民的政治与法律教育﹑公民的思想教育以及环境教育﹑性教育等。各家观点众多,篇幅有限,本文不再作展开。众多的理论研究也表明当前公民教育的需求,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需要公民能够实现自我权利义务的行使以及具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所谓民主就是要公民能够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主体性的作用,而这种能力的培养就有赖于教育的努力。法制教育作为公民教育中的一个环节,有着重要的作用,今日时代的政治文明往往都以法律为衡量标准,中国在依法治国的路上奋进也同样证明良好的社会离不开法律的治理,因此公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显然离不开法律,同时也正是法律保证了公民能够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十八界四中全会提出,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这一意见即体现了我国公民在国家事务管理中职能的扩大与保障,同时也是对于公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民要参与管理就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法制教育无疑不仅对公民行使自己权利履行应尽义务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公民能够参与社会管理的必备知识。对于公民教育来说,大体来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个可进行的教育途径。家庭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起点,观念意识的培养往往会受到家庭教育潜移默化的影响,尤其在德育方面,家长的以身作则总是比再多的苦口婆心都有意义,但家庭的教育显然不是真空的,离不开社会这个大的环境,而且社会教育显然通过公民实践这一环节给予了公民更多自主选择的可能。家庭和社会的公民教育有很多值得深入展开的空间,也有许多学者积极研究相关理论,但实践方面相对而言难度较大开展较少。当前中国的公民教育更多体现在学校教育中,学校教育有其先天的优势,一方面,学校职责本身就为教育,公民教育中有大量的知识性要求,学校依赖其良好的资源配置和全面的课程体系,足以提供公民教育所需,另一方面学校教育正处于学生求知与观念意识形成阶段,长期的学校教育有助于构建完整的思维体系,因此,学校教育在公民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 二、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 高校中的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培养的是高素质人才,是未来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且目前伴随高校扩招,接受高等教育的公民在社会中所占比重大为提高。可以这样说,今日高校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就决定了明日中国社会对法律的态度,因此,有必要在这一环节更多思考如何做的更好。今日高校之法律教育无疑是有很多的成效,从1986年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已经快三十个年头了,这些年法制教育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明显的提高,对于依法治国理念有较高的认同感,同时,学生自身的法律素质的提升也促进大学生知法守法,有助于法治社会的建设。高校的法制教育也有一些值得深思的地方。从教育层次上来说,高校的法制教育一直是从属于德育内容的,因此与思想道德修养内容合并成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但德育与法制教育是有区别的,道德的提升更多是通过内心精神境界的提高,存在大量的感性认知,法律意识培养更多是依靠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对公民社会的认知,更多存在的是理想思考,这就决定两部分内容在讲授方式上是有区别的,这种从属地位也使得一些学生甚至老师把法制教育当作思想教育。从教育内容上看,合并之前的法律基础课注重大而全,更像是一本重要法律汇编,容量很大,但学生学习比较吃力,也难以做到较好的理解并运用,合并后的法律内容避免了汇编的情况,但内容相较德育较少,且更多是对于社会主义法律理念的学习,对于具体法律的介绍就更少了,难以应对所需。从教育方法上看,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学手段的单一,仍然以理论灌输为主,直接带来的效果就是对生活实践重要的法律学习演变为了单纯的记忆,且考完试就抛之脑后,对未来生活影响甚微。 三、对高校法制教育改进的建议 1.可以在学校开设法律知识的公选课。 由于课时有限,法律知识又极为庞杂,想要在基础课内完成更多的法制教育显然难以实现,因此学校应当集中教师资源,开设一些部门法的公选课,尤其是刑法和民法等重要部门法,以及劳动法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很多大学生对于法律有很高的求知欲,公选课的开设可以使有兴趣有需求的学生学习更多,也避免给其他学生造成学习负担。 2.应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律。 时至今日,中国的立法已实现大面积覆盖,相关的专业学都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既有保险财经类法律,也有一些相关的专业技术类法规,这些都是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用到的,实用性较强。 3.集中学校的各项资源进行法制观念的宣传。 法律电影的赏析是了解当代法律观念的重要手段,如著名的《十二努汉》《杀死一只知更鸟》等影片,都是很好的反映法制意识的逐步发展,学生在观看影片的过程中带动内心深处的对正义等法律理念的思考。还可以运用学校的多媒体资源播放法制节目,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 4.最关键的还是要突破单纯的理论灌输教学。 这就更多需要包括学校和社会的诸多力量的帮助。校内教学要将课堂与课余生活联系起来,一方面进行知识的讲授,另一方面要通过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来学习并运用知识,这些案例的发掘并不困难,教学中经常会遇到学生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例如:想要兼职与中介签合同被骗,在网络购物中遭遇假冒伪劣产品,在学校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家庭中父母离婚带来问题,农村土地征收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学生有强烈期待去解决的事情,可以在院系成立小组,负责收集学生的问题,在教学中展示案例,集学生之力去寻找解决的途径。这一过程,教师只是负责引导,学生寻找相应法律知识,寻求相应解决之道,这直接锻炼了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把具体的法律知识牢牢掌握。同时还要将实践的范围扩大到校外,这就需要联系当地的司法机关,建立实践教育基地,可以通过法庭进校园,或者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自己感兴趣的案件审理,通过实例提升对法律的认识。此外,还可以通过学校的团委和学生团体组织一些法律知识的竞赛,当然,这一点目的更多是快速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掌握。 作者:郑倩 单位:西安航空学院思政部 法制教育论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论文 一、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意义 法制教育是国家和社会有目的的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使人们形成一定的法制观点、法律信念和法律信仰,从而最终达到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知法”“、守法”“、护法”和“用法”教育目的。 (一)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国方略得以落实的基础保障 目前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不仅仅需要制定完备的法律制度,更需要有全社会中所有成员具有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逐步使全社会公民都能够树立一定的法律信仰,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是这项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能够形成的,需要后天学校和社会环境的教育和培养才能逐步形成和增强,最终实现全社会公民的共同意识和价值观。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同样作为高等教育活动中法制宣传的重要基地,其所培养的大学生,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高技能知识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的进程。加强高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远意义。 (二)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是高职学生成人成才的现实需要 21世纪的高职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职学生的素质良莠不齐,高职教育既要避免学生因不懂法而实施违法行为,同时还要避免有些人因私欲膨胀作怪,将所学知识与能力用于犯罪。高等教育阶段是学生人生理想、信仰的完善和成熟阶段,高职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认识水平,强化他们的法制教育,能够使其对法律产生较深的认识,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但是高职生又不同于一般的大学生,加强其法制教育有着特殊的意义:其一,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素质职业人才的主要阵地,首推“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重点是突出培养高职院校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这就决定了高职学生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时间比较有限,那么如何将学生的理论学习时间高效率地利用起来完成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利用项目化学习的方法来提升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律教育质量和水平,使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修养和法律观念,甚至在步入社会后形成法律信仰。其二,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高级性、技术性、职业性和基层性的特点,比较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理论学习能力,这样就会导致高职院校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通常会忽略学生的整体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因此,随着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经济的平稳发展,必须要同时强化高职学生的法制思想教育。其三,高职生毕业后面临的工作岗位大多在生产第一线。由于接触的社会层面比较复杂、特殊,通过校园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可以使其增强是非判断的能力和自我约束的能力,也可以帮助他们树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分析 (一)社会法治环境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社会法制化程度不断加深,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在某些社会领域发生,“权大于法”、法律面前存在特权人员、法律是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等想法,影响着高职学生“学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积极主动性,致使高职学生对我国法制状况缺乏信心,也使其在日后“用法”时出现知行不统一的现象,影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习惯的形成。 (二)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效果不理想 1.教材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 目前高职院校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版),教材后三章内容领会法律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和遵守行为规范旨在树立学生的法律观,就法律基础而言,内容笼统空泛,是站在德育教育的角度宣传法制教育,不能满足高职院校的实际教学需要,更难以实现让高职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律信仰和培养法律能力的教学目标。 2.教学内容笼统,方法陈旧。 目前高职院校唯一开设的一门法律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教材编排上,法律基础在其中只占有一半不到的比重,面对庞大的知识点和较少的课时,大多数教师都采用单一的口授加板书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只对知识点进行简单的罗列和堆砌,追赶教学进度,缺乏师生之间的有效交流,不利于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使得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 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集政治理论和知识实践性的综合性学科,因此,要求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教师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度和规范的政治理论水平,同时在授课的时候必须明确授课计划、授课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教学方式才能更好地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水平。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高职院校政治法律课教师缺少相应的法律实务和实践经验,这就导致在授课的过程中不能更好地将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这种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育不能让学生对法律产生认知感、认同感和依赖感,使法律课成为纯粹的知识讲授课,缺乏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与高职学生提高法律素质的要求不相适应。 4.课堂实践环节缺乏实效。 高职院校的法律教育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基础性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然而,目前高职院校的大多法制教师仍然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没有将理论教学与课外实践有效结合起来,就算偶有案例分析和课堂提问等实践方式的尝试,但却达不到课堂实践教育环节的预期目标。同时,在课堂上的实践项目不明确,没有准确的实践教育授课计划和教案等必备的规范性内容,往往随机性或随意性较大,导致课堂教育的实践环节缺乏实际效果。 三、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改善教学方法,突出实践环节 传统的教学模式以传授知识为主,无法适应现代法制教育的要求。法制教育应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目标,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为任务,通过制定具体的案例和项目,将理论联系到具体学习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院校条件进行合理课程设计。通过精心设计的课程安排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引导其多多探索。因此,我们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课堂应该走出传统的教室,走向社会,高职院想应当高度重视法制教育的环境和法治氛围的重要性,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等行政部门联系,建立校外法制教育的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司法机关等行政部门进行参观和学习,甚至深入旁听或参与,同时可以聘请司法界的著名学者和专家来学校进行交流或座谈,组织灵活多样且极具参与性的实践教学活动。这样可以为高职院校学生营造浓郁的法治学习环境和氛围,改善传统的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的因素,增加学生法治学习的兴趣,寓教于乐,最终提升高职院校学生法治价值观。 (二)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我们首先应该就宪法、民法、刑法等一些大法进行普及,利用项目化学习的方法根据学生专业和日后职业的实际需要开设具有一定层次的法律选修课,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家庭法律课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通过法律选修课使得学生掌握专业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职业中可能出现的司法问题,提高法律素质。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针对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课程的教师现状,高职院校一方面应积极引进人才,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队伍。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现有法制教师能力的提高,通过进修、培训等方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四)坚持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 高职学生思想活跃,作为学校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创造高质量、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法治氛围。从学校角度来说,为配合法制教学,学校要营造高品位、高质量的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法制氛围。以抓校风校纪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师生的行为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使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让学生在校期间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这对其走向社会后自觉按法律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有很大的作用。 作者:金娟 单位: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法制教育论文:师范院校实效性新生法制教育论文 1.省属师范院校新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1.1教学方式以封闭型为主 在省属师范院校中,课堂教学仍然是新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课程的内容庞杂与授课时间短等原因,使法制教育很难被省属师范院校新生所接受。课堂教学往往只是走马观花,教师普遍缺乏对法制教育知识点的深入剖析。呆板的教学方法很难培养出省属师范院校新生良好的法律素质。 1.2教学过程“轻权利,重义务” 在当前省属师范院校的法律课程教学中,过于强调禁令和义务的宣传教育。针对省属师范院校新生的法制教育,向新生灌输最多的是法律的约束作用,忽视了法律作为权利的另一方面作用。这种教育的直接后果是导致省属师范院校新生认为自己在法律上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他们在心理上形成逆反心态,自然在心理上排斥法制教育。 1.3教学缺乏有效的实践环节 省属师范院校新生的法制教育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地让他们做到学以致用。但目前的实践教学环节还缺乏实效性。教师的教学过程往往忽视法制教育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使得省属师范院校新生忽视法律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致使省属师范院校新生面对突发问题,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怎么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纠纷,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 2.加强省属师范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原因 省属师范院校新生的法制教育能够帮助新生掌握法律知识,促进他们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提高省属师范院校新生的法律素质。我国正在完善法律化的进程,作为未来社会的建设者的主力军的省属师范院校新生必需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努力提升自己的依法办事的能力。研究省属师范院校新生的法制教育,不但要重视教育的过程,更应该重视教育的实效性,根据省属师范院校教育的需要和新生的的身心发展特点,省属师范院校要有的放矢地组织好教育教学,使省属师范院校新生学法、懂法、信法、护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 3.加强省属师范院校新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途径 加强省属师范院校新生法制教育是完善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让省属师范院校新生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信法、护法”,省属师范院校在教育教学中尤其应该注意提升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3.1提升学生对寝室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 省属师范院校由于近几年的扩招导致学校宿舍的生活条件较为简陋,新生寝室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安全的隐患尤为突出。在蚊虫较多的夏天,有的新生点蚊香;宿舍较为寒冷的冬天,有的新生用电热毯、电热水袋等取暖;在不在寝室的情况下,还有很多新生没有养成将充电器、饮水机等的电源插头拔掉的习惯。上述的这些情况都存在着安全的隐患。在对省属师范院校新生教育的过程中,有许多省属师范院校新生不理解学校的作法,省属师范院校需要俯下身子耐心地安排人员对他们摆事实、讲道理。 3.2提升学生对防偷防盗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 防偷防盗教育也是省属师范院校新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省属师范院校住宿生普遍存在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的情况。他们将银行卡、身份证放在一处,将银行卡的密码设置为生日,很容易在遭受偷盗之后导致财物丢失。在公交车上很多省属师范院校新生将手机等贵重物品插在后面的裤子口袋里导致东西被偷。虽然很多省属师范院校在不同的场合进行多次教育,但省属师范院校新生的防盗意识仍然不强。另外,在遇到失窃的情况下他们往往惊慌失措,不知道及时报警,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 3.3完善省属师范院校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 针对省属师范院校教育的特点,需要有针对性地对省属师范院校新生进行法制教育。省属师范院校新生的法制教育要做到“点面结合”,突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法制教育中要注意“面”,也就是要照顾到理论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还要巧妙地利用“点”,即要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社会实际。要联系新生实际,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通过讨论、辩论、案例分析、观看法制教育片、举行“模拟法庭”等方式,充分调动省属师范院校新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掌握法律武器。 3.4将省属师范院校特色融入法制教育中 省属师范院校要培养省属师范院校新生法律的基础理论知识,增强省属师范院校新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他们塑造成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的复合型人才。省属师范院校要在法制教育当中充分体现省属师范院校的办学特色,将对新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新生所学专业和职业能力培养目标,有目的的培养新生相关的法律素养。 作者:孙玉龙 单位:通化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法制教育论文:优秀价值观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论文 1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1.1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师资薄弱且资源局限 在高职教育中,因为重技能轻人文的大势,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薄弱。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包含在“两课”中,并没有专业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而在“两课”教师队伍中,受到过专业的法律教育的教师非常少,多数教师是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哲学等专业出身,在法制教学中,连教师自己都不懂,因此在教学中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用道德教育替代了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中除了师资的薄弱外,其他条件也是非常的局限。图书馆的资源中法制类的资源少,学生法制实践基地少,学生校内法制活动设施少,因为法制教育师资的缺乏,因此与外界联系的法制教育基地也少,同时受经费制约等因素的影响,学生法制活动少。 1.2法制教育氛围不足 首先是学校的大环境没有法制的氛围。因为高职院校重视的是技能,而忽视了人文素养的培育,法制观念的培养几乎被忽略,一切为了提高学生的技能技术,形象地说就像是把学生塑造成一个机器人,只有技术技能的骨架,没有诸如法律素养等人文血肉。其次,高职院校管理从上到下的行政化管理模式,也不能为法制教育提供好的氛围。法制教育要有民主的氛围与基础,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压制了民主的积极性,不能给法制教育良好的土壤,学生不能从法治的管理中汲取法制素养。第三,因为法制教育师资的不足,高职院校一般比较难组织起法制类型的学生活动。在高职院校的学生活动中,不是五彩缤纷的文艺活动,就是各种技术技能的比赛活动,在法制日、“3.15”等特殊的日子也不能见到几所高职院校有法制类的学生活动,除非开设了法律专业的学校。 2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2.1高职院校发展及学生成长需要 大学的功能,应当是对人的全面教育,使培养的学生能适应社会,适应优秀价值观的要求。高职院校并非一个技术技能的培训机构,培养的学生不能仅仅具有技能技术的功能,不仅仅是生产的工具,更是一个法制社会下的公民个体,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当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维护法律权威,信仰法律。同时高职大学生作为社会建设的主力军的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社会法制进步、践行社会优秀价值观的重任。大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不仅仅要掌握专业技术,同时也要全面发展和成长。法制素养是其综合素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制素养,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适应优秀价值观的要求,也只有具有一定的法制素养才会敬畏和遵守法律,信守承诺,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建设的必然要求 高职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力建设者之一,在优秀价值观指引下,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理应成为法制社会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但许多高职毕业生缺乏法律意识,并未树立法律信仰。一方面在校高职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高职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后,成为了社会建设者,甚至行业主力军后,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并不依法依规办事,而是想方设法超越法律法规的制约,谋求不正当的利益,践踏了法制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种情况一直在持续,但并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基本内容公布后,在理论层面对包括高职学生在内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应该被重视,应该加强。在法制较发达的国家,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均足够重视,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及其毕业后的普遍意识和信仰,社会精英会不遗余力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制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大学应当是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者和推动者,优秀价值观的引领下,高职院校对法制社会的建设有着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的完成主要贯穿于对学生的教育中,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其树立法律信仰,维护法律尊严,从而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内容。 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探索 3.1把法制素养纳入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体现了人才培养的方向,高职教育培养的目标不仅仅要体现在对学生技能技术的培养上,还应该体现为对人的通识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在优秀价值观的指引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理应成为高职学生的价值追求,在我们大多数的培养目标中对学生的素质一般概括为德智体,把法制素养包含于德育素养之中。在优秀价值观下,法制教育的理念也应进行调整。应当把法制素养和德智体一样并列设置,把法制教育单列出来,而不是把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之下。只有这样设置培养目标,调整法制教育的理念,从一开始就朝着培养具有法制素养的学生出发,才不会在实施中弱化或跳过法律素养的培育,使学生有机会获取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从而认同和践行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的优秀价值观内容。 3.2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法制教育课程是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下,应该改变观念,把法制教育课程设立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使用独立的教材,而不是包含在德育教育之中,把法制教育放在和德育教育同样的位置。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治历史悠久的国家,甚至应该把法制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培育学生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信仰,引领社会法制观念的形成,从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观。在高职院校独立设立法制教育的课程,一定会遇到阻力,因重视技术技能的教育,对人文课程不可能给太多的课时量,但为了实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高职院校也要有所改变,必须开设必要的法制课程,以使学生能够充分理解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领会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的可贵,以树立法律信仰。在认同法律价值追求的基础上,同时教会学生一些法律的知识,懂得遵法守法,并培育法律的思维方式,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践行优秀价值观。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可以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开设为公共的法制教育必修课程,主要学习法律发展的历史、法理学中法律的精神与价值追求,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法律信仰,以及其他与公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法中的内容,如劳动法、民法、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掌握一些部门法的知识,解决实际当中遇到的问题;第二部分开设为专业选修课程,主要是学习与专业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相应的准备。总之,只有单独开设法制教育的课程,才能彻底改变法制教育被挤压的现实,也只有单独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给予必要的课时,使用独立的教材,才能把法律的精神与价值讲解透彻,让学生能够真正领会与认同法律的价值追求,在掌握必要部门法的基础上养成法律思维习惯。 3.3提高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法学水平 目前因法制教育内容设置在德育课程之中,多数教师并不具备法制教育的专业水平,努力的方向也不是法制教育,主要的精力放在思想道德修养方面,对法制教育的部分基本上用德育教育替代。在独立设置法律教育课程后,应该由专业的法律教学的教师来承担教学任务。一方面对新加入法制教育的教师设置一定的门槛,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对原来从事法制教育但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师加强培训,并对其在法律专业水平方面提出一定的要求,如通过培训与自学拿到一定的学位或资格证书,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全面提升法制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3.4形成法制教育的良好校园文化 法制课程课堂教育是主渠道,但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氛围对学习的效果有较大的影响力,良好的法制校园文化氛围,是法律价值体现的现实载体,使学生在民主与法制的氛围下受到熏陶,加深对法律精神与价值的理解与认同,提升学习效果。一方面学校要朝民主管理、依法治校方面迈进,另一方面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如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需要透明与程序。尤其在学生的自我管理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作用,体现公开性、程序性,在一定的规则下有序运行。 3.5整合法制教育的资源 第一,吸纳司法系统成员加入高校的法制教育。司法系统成员普遍具备较高的法学水平,同时具有法律实践经验,掌握法学界的前沿动态,拥有法学实践中的鲜活案例,是难得的法制教育导师。作为高职院校,在法制教育自身师资队伍欠缺的情况下,适当吸纳司法系统的成员作为兼职教师或实践指导教师是行之有效的。例如吸纳司法系统中负责法律宣传的成员、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或校外法学实践的指导教师等。第二,发挥高校法学专业学生作用。因高职院校学生规模庞大,要比较充分地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有较大的难度,高职院校教师普遍授课量大,在全程指导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活动上时间和精力难于保证,因此吸纳高校的法学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尤其是高年级的学生,担任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实践活动指导者,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点。法学院高年级的学生,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对法理学、法律发展历史等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对其自身所学专业的部门法也有了一定的掌握,他们也需要实践与锻炼的机会,可以鼓励和吸纳这些学生担任高职法律教育的实践指导者,协助教师开发和指导学生进行课外法律实践活动。如组织和指导高职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比赛、模拟法庭、法律宣传、“3.15”活动日、联系和带领学生旁听庭审等活动。 3.6加大对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支持 高职学生在学习上有自己的特点,他们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能力比较强,因此在法制教育中,可以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设置。实践教学活动的增加将对场地、经费开支、教师工作精力等提出新的要求,高职院校应对这些新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软件和硬件保障。在软件上应当鼓励教师开发和实施法制实践教学活动,给教师减轻精神压力增加动力;在硬件上给予保障,开辟固定的场所作为法制教育实践教学的保障,如模拟法庭场地、法制宣传专栏、法制教学网站等;在经费上予以专项支持,以购买实践教学中需要的设备设施和运行费用,以及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的课酬等。 作者:夏果平 单位: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法制教育论文:中学政治教学中法制教育论文 一、要充分挖掘教材中的法制教育内容 教师在进行政治教学时,可以仔细讲解教材中的案例,和学生一起讨论其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使学生对基础法律有细致地了解,使学生意识到法律知识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作用,从而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观念。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能违背政治学科教学的规律,不能完全让政治课程变成法制课程,反之,教师需要在适当的时机进行法制教育渗透,从而促进政治学科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相互贯通,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做到更好地让学生在掌握政治知识的同时了解法制观念。 二、结合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首先,教师应当掌握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中学生正处在从少年向青年成长的阶段,思想非常活跃,还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且难以抵抗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因此,中学阶段的政治教育对于青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次,政治教师必须要明白“法制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这一道理。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应当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引导学生学会仔细观察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角度入手,将法制与学生生活的事例适当的结合进行讲解,这样不仅可以使学生体验生活,关注生活,在现实生活的实际案例中得到教育,受到启发,提高学习的自觉性。还可以深化学生的记忆力、提高学生对法制理念的理解能力和提高学生认知、判断、参与社会的能力。只有通过有效的方法,教师才可以通过法制教育的普及,帮助学生辨别行为是否合法,并帮助他们抵制不良行为的影响。从而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同时学生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重视课外教育,利用多媒体丰富教学案例 由于政治课程属于理论类教学课程,且其涉及的专业名词较多,再加上学生在课堂上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多,使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较为困难,最终导致学生的学习法律的兴趣不浓,效率低下。这就需要教师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利用多媒体将课内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丰富课堂教学,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对学习政治这门学科的兴趣。首先,政治教师应当采用引入现实中学生较为熟悉的案例进行法制教育的普及。通过案例的引入,可以采取让学生讨论、发表观点或者总结的方法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同时还能营造课堂轻松的氛围,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从而确保法制教学的质量。其次,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教师也可以在其过程中传授给学生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学生在活动时自觉遵纪守法,懂得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教师应该多鼓励学生在课外时间多阅读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更多的法律条款,不断地增长自己的法律知识,培养自己法律意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很多教师的教学经验表明:多媒体是实现案例教学非常有效的手段。多媒体包括的种类很多,诸如报刊、杂志、电子设备、网络等。由于网络信息的涵盖范围较广,传播速度较快,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给学生提供丰富的法律案例供学生学习,使学生在动静结合、图文并茂中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多媒体手段引入这些案例可以及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对于社会和法制的理解。 四、在创设课堂情境中渗透相关的法律知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首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为学生创设轻松、优美的教学环境,只有良好的教学氛围才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和提高学生的效率。教师可以通过视频进行案例演示,设立法律相关的情境,使得学生的身心都融入到法制的环境中,从而确保教学效率的提高。其次,教师还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学生之间的角色扮演等活动的方式使学生切身感受到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理解法律中的各种条款,从而实现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结合。一方面普及学生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加强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学校也可以提供一些法律相关的书籍供学生借阅,一方面拓展学生的法律视野,另一方面提高学生的法制认知水平。最后,教师可以开设针对中学生道德、安全等方面的法制教育专题,使学生融入到实际教学中来,让法律知识在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中,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中,取得好的教学效果,促使学生不断地提高自主探究和自主学习的能力,从而使教学达到教与学的和谐统一。 五、要掌握在政治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技巧 首先,需要明确政治教学的目的。教师应当将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定位为教学中的目标之一,并在制定教材时有效地抓住法制教育相关因素。其次,政治教学内容需要与法制教育进行合理、有效的结合。法制教育不能被生搬硬套到政治教学课程中,教师需要根据政治学科本身的特点、遵循法律知识在教材中的特定层次,结合学生学习情况的实际选择最佳的渗透时机,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此外,在进行法制教育时,教师不能忽视与学生进行思想情感的交流,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能够使学生在课堂上触景生情,从而达到“内化”的效果。再次,政治教学需要注重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主动性,教师要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前的预习准备工作中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性的作用。在政治教学中需要注重加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从而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才能使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中学阶段的教育对于学生社会价值观和法律意识的树立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中学政治教学的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可以有效地树立学生的法律观念,从而确保学生能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此外,法制教育的有效渗透可以有效减少学生犯法行为的发生,同时保证学生可以使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教师还需要继续结合实际,采用针对性强的教学方法促进法制教育在中学政治教学中的渗透。 作者:郭婧 单位:山东省单县北城一中 法制教育论文: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论文 一、当代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一)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前大学生犯罪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重点院校的大学生犯罪问题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能够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那么法制教育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二、当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足 虽然目前各级高校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少。由于课时有限,短时间内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不可能,主要还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非法学专业的兼职教师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从而导致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极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还是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重法律理论知识传授,忽视实践教学,很少给学生提供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授仅限于几部法律,少有与时俱进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育考核方式不合理 当前,各级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闭卷考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标准是考试成绩及格,学生们追求的仅仅是该门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脑后,没有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更谈不上学以致用。 三、强化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独特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门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挑选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既有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正面教育意义,又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案例。 (二)重视法律课程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教育规律和大学生的成长规律,还要具备比较系统全面的法律学科知识,还要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一定的实践能力,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形式,组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三)组织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成效 我国当代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每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都在急剧变化。青年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各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消除学生们不良的心理状况,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进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好的效果,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掌握,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作者:宁晨旭 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法制教育论文:小学语文课堂渗透法制教育论文 一、做好教学设计,优化教学策略 小学生作为特殊的群体,教师在知识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要更用心、更用情,认真备课,专心上课,努力掌握精湛的教学艺术。而要想在小学语文课中渗透法律教育,就更需要教师有效设计教学内容。在备课过程中,除了要整体把握教学内容外,还要能筛选内容,将语文知识和法律教育灵活对接,并做出有效的设计和预测。另外教师还要抓住重点,对知识内容进行适当取舍,鼓励学生自己探究,促使他们主动参与课堂教学,加深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在现在很多新课程课堂上,我们会发现有很多教师讲得并不多,但是学生学习的效果却很好,这就是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效设计的结果。通过有效的设计,教师可以恰到好处地控制知识量,在集中解决重难点问题的同时,还为学生留了大量的自我探索时间,既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也训练了学生的思维。 二、依托语文教材,深化法律教育 在小学语文教材中,有许多古今中外的名篇。当然,其中也不乏可用作法制教育的好素材,对于这些素材就需要教师适时挖掘,将教材内容和法制教育相联系,在对学生进行法制知识教育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对此,教师可以抓关键词进行教学,如“赡养”,在教授这个词时就可以将其与“抚养”联系起来,指出二者的含义,并让学生用这两个词造句,帮学生理清二者间的区别。同时老师还可以适当向学生讲解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学生从小树立尊敬父母的意识。另外,还可以利用文章中的个别句子进行引导,例如在讲授《我的战友》这一课时,可抓住“烈火在他身上烧了半个多钟头才渐渐地熄灭”这一句,让学生明白在这过程中所遭受的巨大痛苦,体悟到身上的爱国主义精神,进而树立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崇高理想。 三、拓宽视野,开展生活实践活动 对于小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教材,因为教材中的文章是有限的,不能充分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对此,小学语文教师要认识到这一点,在教材之外寻找其他途径加强对小学生法律道德的培养。可以在学生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后,通过开展一些生活实践活动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布置一些与法律知识有关的拓展作业,引导学生到生活中去发现、感受法律制度,如《凡卡》一文就可以适当拓展,让学生在课后去了解身边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况,然后再在课堂中进行探讨,以初步了解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另外,教师还可以定期给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可以选择在班会课上,也可以选择每学期的开始和结束时。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生守则》等的学习,让学生在学习这些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促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者:刘高升 单位:江苏苏州市工业园区方洲小学 法制教育论文:大学生法制教育论文 一、准确把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 1.法制教育 首先应该指出,“法制教育面向全体公民,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法制教育属于公民的素质教育范畴,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公民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整体素质”。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最高权威性,法律至上,法高于权。它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以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目的,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宗旨。法制将法作为统治阶级维护社会秩序和规范社会行为的有力武器和工具;法制将法提升到一种价值理念和治国方略。通过法制教育,全体公民无论是人民还是政府或是政党都必须遵纪守法。法制教育因其对象的不同又可区分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普通民众法制教育、军人法制教育、政府公务人员法制教育等等。本文所阐述的是大学生法制教育,而且主要是指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 2.大学生法制教育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我国法制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大学生成长阶段,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和不稳定性。目前大学生群体中,犯罪率、自杀率、违法违规率呈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当然,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与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强有关,与大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确、体系不健全有关,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有关……。因此,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研究就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大学生法制教育不仅要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而且要求受教育者在实践中深化认识,既提高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又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大学生法制教育还是一项系统教育工程,从法制教育的效果来看,需要高校人文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协调同步、协同创新,从而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法制教育的责任来看,还需要建立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同时发挥家庭和社会教育的配合作用方能奏效。 二、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建议 1.大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法律信仰为优秀,以增强教育的有效性 大学生法制教育应将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律信仰放到首要位置。搞好大学生法制教育,首先要划清封建传统文化和现代法律精神的界限,把反映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公正、正义;权利、义务、责任;效率、平等、竞争等法律精神的相关内容充实到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去,辩证扬弃带有封建色彩的“仁”“礼”“义”“刑”的传统教育,使法律能够被信仰。大学生只有信仰法律才能遵纪守法,才能逐步做到从被迫守法、他律守法、强制守法到自觉守法。 2.丰富与创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基本内容、原则和方式,使教育更具针对性 在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上,不能只限于一门课程,建议由四部分组成:即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教育、民商法律知识教育、经济法律知识教育和法律选修知识教育(根据学生的兴趣)。通过上述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宪法基本原理,民事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意识、明确法律责任、了解法律程序、维护公平正义。在法律教育原则上,要坚持正面为主,反面结合,进行典型教育的原则,知行统一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家庭、社会互动的原则。在法制教育方法和途径上,应坚持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应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结合起来,全方位、多渠道、全过程地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对渗透教育、体验教育和养成教育三者实行有机结合。在法制教育价值上,主要应体现为威慑价值、规制价值、保护价值、评价价值、激励价值、信仰价值等。 3.推动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使教育更具实用性 具体应做到:一是课堂教学应多采用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学生讨论与课外练习、教学录像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学生紧密围绕课堂教学的中心内容,尽量做到以法评案、以案说法,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去分析社会生活和与青少年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二是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平台的作用,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网络课程建设,包括授课PPT、教学图片、经典案例、资源下载、扩充知识和练习反馈,融影、音、图等影视动态形象组织教学;三是对于有一定条件的高校,可以在保障课堂教学任务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的同时,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或举办关于法制教育的知识竞赛,或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参观法院、监狱、强制戒毒所等,以此增强大学生对法制教育实践的亲身感受。 4.充分发挥大学生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作用,使教育更具专业性 大学生法制教育有效性的提高需要建设一支既具备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又具有法律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队伍。高校要加强法律教师的培养和引进的力度,在德才兼备的条件下,注重教师的法律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还可以通过“互派”和“双聘”的方式,聘请一批在司法实务部门工作的专门人才兼任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教师,也可以派高校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任职,让他们能够更多地接触法律案件,不断提高法律决策与运用的能力,更好地承担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艰巨任务。 5.不断扩大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文化影响,使教育更具创新性 高校校园文化能够体现一个高校的精神风貌。每一个高校都有自己的校园文化,但是每个高校的校园文化并不一定包含法律文化,特别知识产权文化。校园法律文化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扩大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文化影响,一要努力构建观念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二要努力构建制度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三要努力构建高校环境形态的知识产权文化。 6.努力为大学生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环境,使教育更具综合性 大学生法制教育离不开法制教育环境。新加坡实行全民社会教育环境,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古人所谓“孟母三迁”讲的也正是这个道理。想要营造良好的大学生法制教育环境:一是政府必须继续坚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以实际行动在公众心目中树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等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念。二是高校应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治校,密切联系学生,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同时明确学生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三是学生家长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于学生所面临的困境和相关法律问题,应及时与老师沟通,共同营造大学生法制教育环境。四是全社会都要关心和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尤其是我国司法实务部门要积极配合高校做好法律实践教育工作,积极选派优秀的司法专门人才担任高校“双师型”教师,并欢迎高校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履行我国司法实务部门双重责任和义务。 作者:魏芳 郭林昕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法制教育论文:思想品德渗透法制教育论文 一、充分备课,挖掘教材中法制教育的内容 初中思想品德学科的教学都有规律。教师要遵循其规律、根据其特点,把教材中的法制因素充分挖掘、开发出来,因势利导,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渗透,整合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就得根据思想品德课程标准,认真研读教材,吃透教材,结合学生实际,课前认真备课。 在每一节课上,教师要知道所授课内容中可渗透的法制教育内容有哪些,应采用怎样的教学方法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在课堂教学中如何创设情景,如何设置问题,让学生通过思考,交流,体验的过程来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比如,在引导学生学习“尊重他人隐私”这一课时,我为学生创设情景并设置了以下问题:(1)请你谈谈自己的隐私是否被侵犯过?如果有的话,请说说侵犯你隐私的具体行为。(2)当隐私被侵犯时,自己感受如何?(3)怎样才能让我们的隐私少受伤害或不受伤害?这样的课堂,能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要尊重他人隐私,在体验中反思自己的言行,提升自己的法律觉悟。 在引导学生学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我结合现实生活实际,让学生领悟和辨别市场上商品促销中的打折、降价行为。教育引导学生在活跃的商品经济中,如何做一个有“慧眼”的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若遇到吃亏、受骗上当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情境创设不但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气氛,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而且通过教学让学生充分知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内容,树立自觉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由此可见,思想品德教材中有着得天独厚的法制教育素材,教师只有整合学科教学内容与法制教育渗透,才会收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多渠道拓展法制教育课堂,让法制教育无处不在 渗透法制教育的课堂不仅仅指教室,法制课堂无处不在,要提高对学生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认为多渠道拓展法制教育课堂,显得尤为重要。在学校,可以利用升旗或集会、集队时间讲述一些违法犯罪案例,让法制教育警钟长鸣;可以利用“校园之声”广播时间,选择一些法律法规条款进行播讲,让法律知识牢记学生心间;可以请司法部门的人员来学校作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在社区,可以组织学生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去参观;有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学生亲临庭审现场去看、听、悟,开展一些触动心灵的法制教育,感受法律的威严。 在家中,教师或家长可以有意识有计划适时安排学生收看法制电视栏目,如收看教育影片《少年犯》,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庭审现场》等等。通过多渠道拓展法制教育课堂,让青少年学生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要知法、懂法,没有法律知识会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当代中学生,只有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识,才不会成为法盲,去做可悲的犯罪事情。 三、总结 总之,在思想品德课堂中有效渗透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作为思想品德学科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把在教学中充分渗透法制教育视为自己的法定责任,并积极与家庭、学校、社会携起手来,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不懈努力。 作者:蔡春发 单位:贵州省遵义县第六中学 法制教育论文:幼儿法制教育论文 一、传唱音乐儿歌,建立幼儿法制情感 音乐教育是幼儿教学的主要内容,音乐能够愉悦情绪,陶冶艺术,更重要的一方面,音乐能够凝聚情感,升华思想,特别是朗朗上口言简意深的儿童歌谣学习简单,切合幼儿心理,是渗透法制教育的最好工具。但教师一定要注意音乐歌词的表达,不能乏味,也不能太过严肃。例如,在对孩子们进行行为规范教育的时候,我就用了歌谣来提升孩子们的情感认识,我选取了意境童真,简单真切的《团结友爱亲又亲》:一个人,孤零零,两个人,喜盈盈,三个人、四个人、五个人,团结友爱亲又亲。孩子们学得很快,而且结合着我的“我们是个大家庭,就像兄弟姐妹一样”、“吵架、打架是不道德的行为,会让我们失去友谊与喜爱,换来伤害与邪恶”的道理引导,都认识到了要遵纪守礼,友爱互助,不能打架斗殴,恶行相向。在孩子们情感饱满的歌声里,我意识到音乐能够跨越言语,为孩子们急剧丰茂的心灵枝芽导正形态,滋润灌溉。 二、创设情境游戏,丰富幼儿法制体验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寓教于乐是幼儿获得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法制教育的渗透当然也离不开如此,怎样让孩子们玩而不废,乐而深思?怎样充分调动起孩子们的参与积极性?这都在于切身体验这个要点,教师要将生活搬进游戏,将描述化为情境。例如,在巩固消防安全意识的课堂中,我为孩子们设置了一场全班参与的表演游戏。场景是在医院里,有认真为病人检查的医生,有忙碌的护士,有病人和家属。孩子们都进入了角色,按照表演安排,我突然大喊:“二楼起火了,快逃啊。”孩子们都投入地表现出焦急、慌张等情绪,但大部分孩子都记起了我教过的消防常识,有的用小毛巾浸水捂上鼻子,有的赶紧找安全通道,有的马上开了窗户呼救,令我意外的是,扮演医生和护士的孩子还不忘帮扶小病人。这堂情境游戏课圆满成功,我从中看到,孩子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教,更需要引,给予他们体验的空间,他们的小心灵会更加丰富,更有想法,更乐于接受。 三、融入教学点滴,加深幼儿法制印象 幼儿掌握知识容易淡忘,因此,让法制意识深入孩子的心里是幼儿教学的重要方向。光靠言语、音乐、活动都不够的,在平常的基本教学内容中有意识地融入法制思想,让学生时时记忆重温,才能点滴融入,自然渗透。例如,在带孩子学习涂色的课堂中,我画了三个圆形请孩子们上色,并要求道:涂上交通指示灯的颜色,孩子们都觉得很新颖,还没等请上台,就有人说:“老师,我知道,交通灯是红绿黄色的。”“这代表什么呀?”“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预备起。”学生们竟齐声背出了交通儿歌,我满意地继续考验:“还有什么交通危险不能做呀?”“喝酒不开车。”“不走斑马线容易出车祸。”“不能走左边。”一个小小的涂色知识点就能够让孩子们将法制印象巩固得更深刻,法制意识扎根得更牢固,真是一举两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也由衷地认识到,幼儿法制教育不是一笔带过,而要不断地回头,温故而知新,让孩子们汇集点滴而成长。 四、总结 儿童是社会未来的希望,他们含苞待放的养分有知识的围绕、有艺术的鼓励,还不能少了做人最基本的法制的约束。法制教育在幼儿教学中是人格塑造的基底,是思想成型的牵引,因而,教师们在对法制教育引起重视之余,还应多发掘适合幼儿特殊身心的教育方式,切合环境、认知实情,巧妙带动情绪,这是不可缺失的思考方向。 作者:谢洁 单位:张家港市后塍幼儿园 法制教育论文:学科教学与法制教育论文 一、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方法 1.实例分析法。法制教育十分重要,但受到年龄小和社会经验少等方面的制约,学生对法制教育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掌握和了解,这种模糊的概念让学生没有充分意识到触犯法律法规的后果。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时,要注重引入实际案例,通过违法犯罪人员受到的处罚措施和悔恨话语,深深打动学生的心灵,让学生在内心深处建立起法律准绳的强制性和庄严性。在课堂教学中,适时地提出相关问题,供学生们讨论分析,在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中,既完成教学目的,又开展了法制教育。实例分析法能在学生和案例之间建立联系,健全和完善学生的法制观念,保证学生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2.习作关注法。课堂只是法制教育的一个部分,教师还应加强课后的法制教育。通过写日记、周记、作文的形式,让学生结合身边或者电视上的法制事件,谈论自己的法制观点,教师在批阅过程中,能够掌握学生的法制认识水平,从中发现法制观念有待加强的学生,重点关注和教育,在班上阅读这些文章,让学生展开一系列的思考,案例的众多给学生们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通过习作关注法,培养了学生善于观察的能力,针对法制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抒发自己的情绪,与此同时,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的现象将有明显的改善。 3.讨论认知法。对于学生来说,课堂上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课堂表现不够积极,但课堂以外,学生往往打成一片,教育工作者应意识到这个问题,在课堂上引入讨论的教学新模式,这也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法。在谈论的过程中,课堂具有了灵活性,而学生也具有了积极性,在和同龄人的讨论过程中,观点更加容易接受,没有抵触的情绪。教师把法制知识和口语交际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知法守法,通过讨论,学生的法制观念更加全面,从而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二、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注意事项 1.找准渗透点。各个学科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学生从中都能学到科学文化知识,而法制教育也是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教师应找准渗透点,提高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效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离不开课本,法制教育也应借助教材来开展教育工作,通过法律概念的挖掘,让学生能准确掌握法制知识,而课本也能让学生在课后继续进行法制方面的学习。学生是法制教育的接受者,教育工作者应站在学生的角度上来思考问题,拉近学生与教材之间的距离,通过把握渗透点,学生才能真正意义上培养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工作的成效才能显现。 2.把握渗透时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可见渠道对时间的影响和作用。教师在找准渗透点的基础上,还要把握渗透实际,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让学科之间和法制教育之间能完美融合。依据教材的结构分布,结合学生课堂上的实际表现,在适当的时机,把法制教育引入到课堂之中,这样,一方面不会影响教师的正常授课进度,另一方面,学生对法制教育能够接受,法制教育的效果才能得到保证。渗透时机的确定很难把握,这客观上给教师提出了要求,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利用教学方法的多样性,达到最佳的教学成果。 3.掌握渗透度。除了渗透点和渗透时机以外,渗透度也是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影响因素之一。渗透度过低,法制教育就成为了形式,预期效果和目标难以达到;渗透度过高,法制教育有了喧宾夺主的倾向,影响了学科的正常教育,这种顾此失彼的现象得不偿失。因此,教师应把握法制教育的渗透度,权衡学科和法制教育的关系。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掌握足够的学科知识,同时培养健全的法制意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 三、结语 伴随着学生素质教育的开展,法制教育也逐渐成为教师教学任务的一部分。针对青少年法制意识淡薄的现象,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教师应总结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把握渗透的适当、适时、适度,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构建遵纪守法的和谐社会,为国家的法制教育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潘玉来 单位:贵州省三都县九阡镇红星小学 法制教育论文:高中化学渗透法制教育论文 一、在高中阶段开展法制教育的意义 法制教育是国家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青少年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在我国,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及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已经在各省市得到普及。在高中阶段开展法制教育有以下意义: 1.接受法制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高度重视对公民的法制教育,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由此可见,国家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对受教育者的法制教育,国家将其以法的形式做了明确规定。尤其是青少年,他们正处在形成人生观、世界观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不给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他们就可能产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而做出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行为。 2.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基础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二、高中化学课堂教学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意义 1.高中化学学科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有助于实现化学课程的目标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各方面的行为都会受到道德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学生在政治课堂上会学到很多法律法规知识,但是,直接授予学生法律知识,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将高中化学学科教育与法制教育的结合,能够让学生体会到知识与社会的联系性,感受知识应用于生活的愉悦;能够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帮助学生构建正确的价值观;能够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建设的意识。 2.高中化学课程有着丰富的教学资源,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法制教育高中化学课程所涉及的知识很广:有研究物质的主要性质及用途的元素化合物知识,也有体现化学反应速率、反应进行的限度以及反应进行方向等方面的化学反应原理理论,还有概述现代社会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情况、化学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等方面。其中,我们会发现很多知识点都可成为法制教育的切入点:在学习有关元素化合物知识时,我们会遇到诸如硫酸、氧氧化钠、碳酸氢铵等强酸、强碱、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方面我们要让学生从化学学科的角度熟悉这些物质的性质,同时也不能忽视要适时对学生进行有关正确使用危险品的安全教育;又如,学习到某些重要的化工原料,我们还可以给学生介绍其在生活中被不法分子滥用导致的一些危害社会、危害人类身体健康方面的知识,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们将这些丰富的教学资源与法制教育有机地整合,势必会让学生更容易接受那些在他们看来枯燥的法律条款。同时,利用具体实例,学生对相关法律的内涵也会认识得更为深刻。这样,化学课堂由于加入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应用,教师对学生情感态度的教育目标也能更好地达成。长此以往,学生在化学课堂上不仅学到化学学科的知识,分辨是非的能力也会有所提高,社会责任感也会得到培养。 三、在化学课堂中渗透法制教育的策略 为了更好地在化学学科知识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1.教师要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要有一桶水。”作为化学教师,首先要把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作为专业水平提高的内容之一,这样才能在教学中收放自如。 2.教师要深入挖掘教材中的教学资源,思考法制教育与化学学科教学的切入点教材是教师教学的重要资源,教材中的正文、图片、习题、探究活动设计,都为我们教学环节的设计提供了很多参考。要让学科知识的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整合,教师就必须对教材资源进行深入思考,寻找适当的切入点引入有关法律知识。 3.教师要关心时政,寻求时事热点与化学、与法制教育的契合点教材的资源是有限的,教师应把视野放到生活中去。当今社会时常发生这一些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过度开发导致环境恶化等问题,我们可以把这些时事要闻引入课堂,这些贴近学生生活的素材更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的思考。 4.教师要提高教学技能,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为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融入了法制的学科教育现代多媒体不断被应用于课堂中,为课堂教学增色不少。多媒体技术的掌握,能让教师选取的素材得到更直观的呈现。教师可以利用广播、视频、图片等资料作为载体,寓法制教育于化学学科教育中。 作者:黄飞雪 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乌当中学 法制教育论文:高校学科渗透法制教育论文 1、进行课程改革,提高渗透力度 1.1游戏渗透。对于任何年龄层次的人,娱乐都有着一定的“深化”意义。通过游戏的方式,普及和监理法制观念,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加强知识记忆,使法制教育得以高效率的实现;另外,游戏教育要求学生身体力行,讲求团队合作性,对帮助学生组织观念的树立也有着极好的促进意义。 1.2案例渗透。法制学习主要的方法便是案例,但是一些课本中的案例与现实生活差之甚远。贴近生活的案例,发生在学生的身边,以法制规范学生认知态度,才能够建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如进行思想政治课中,通过相应的文献案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品德,以法律规范己身。 1.3设施渗透。信息时代的来临要归功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最前沿的信息是引起学生兴趣的关键。通过电脑和网络学习法律知识,建立法制认知,帮助学生更广泛的接收法制信息,促进法制教育方式健全。 1.4作业渗透。作业一直是学生十分反感的学习方式,特别是高校生在历经小学和中学的磨砺之后,促使高校作业多是敷衍了事。在作业中渗透法制观念,要采取适合的方式,布置纸面命题作业,难以引发学生深入的思考。 2、增强教师的教育能力,要求教师不断发现合理渗透点 2.1提升教师的法律意识。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储量,能够客观的认知法制规范,辩证的分析法律案例。如,在会计课课程中帮助学生建立法制意识,可以通过会计知识的应用、会计职业道德,违规的会计行为的危害等之间的关系,在帮助学生学习会计知识的同时,能够认识到会计合法运作的必要性,建立起关于会计的法律认知,并在相关侵害案例的基础上,提出正确的法律解决途径。 2.2深入挖掘课本内容,适时进行形式创新。制定教学大纲时,教师应对知识的合理认知,从教学内容到教育目的挖掘有效的法制渗透点;另外,教育可不拘泥于形式,除必要在课堂教学外,教师可以在相关学习环境中入手,如练习、实践课程等,从侧面帮助学生认知法律。如,教师可以根据“作业”与学生探讨,分析独立完成作业和抄袭行为,帮助学生认识到抄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有效引入著作权进行教育,使学生认识到抄袭是一种侵权行为,而被抄袭者,则意味着权益受到侵害。 2.3紧密贴合社会与生活。在高校的现行课本中,大量引入了生活相关知识,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更好的进行学习。对于法制教育而言,课本知识贴近生活的课程改革,也是其渗透到学生思想中的重要契机。如,环境问题。无论任何学科,在课本中都会涉及到环境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环境概念,以法制规范认知环境保护,更好的认知环境与法律之间的逻辑关系,建立以法制维护环境的行为意识。 2.4寻找兴趣话题。高校学生已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灌输知识往往适得其反,对于此类人群而言,最好的教育方式应是引导。寻找学生的兴趣点,有效的契合法律知识,帮助其更好的渗透。如,在英语教学中,一些能够引发学生兴趣单词便可以作为渗透点。Clone便是社会一般认知生物克隆,通过这个单词便可制造话题,如“克隆羊多莉的成功,是不是意味着人类也能够进行克隆,是否人类也可以进行克隆?”该话题能够引起学生的讨论,在教师的引导下,帮助学生建立人类道德和法律基础上的克隆观念,普及相关法律意识。 3、建立多环境结合体系,全面落实法制教育需求 学科教学中法律知识的渗透是法制教育实现的重要途径之一,只有建立意识高度统一的多环境教育体系,才能够满足高校法制教育的需求。具体来看: 3.1教师要树立法治观念,主导学科法制教育的渗透。高校在校学校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就是课堂学习,学科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渗透应该成为高校法制教育的优秀。在事实过程中,首先要求各科教师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在懂法、讲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的知识内容,有效的引导学生认识法律,也使法律能够对知识的理解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3.2要求学校积极关注。首先,高校的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加大投入教育支持,或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学校提升渗透法制教育能力;其次,任课教师需积极配合高校教学工作,在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参加学科教育活动,避免结果适得其反;最后,社会媒体要意识到法律责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法律案件,正面引导学生健全法律意识。 3.3帮助教师规范行为。在学校,对于学生行为意识影响最大的人无疑是其教师,教师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会影响到学生对于社会的认知。为更好的实现高校法制教育,教师应以身作则,充分的学习法律知识,并以合理的行为传达给学生,培养其以法制认识社会的思维方式,进而提升法律素养。 4、结语 总之,法制教育是大学生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适时的法制教育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健康,是建立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本文通论对于各学科教学中法制教育的渗透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创新方法。 作者:龙飞 单位: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法制教育论文:语文教学中法制教育论文 一、在字词教学中让学生认识法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字词教学是语文教学的基本教学内容,教师给学生讲授词语的时候,不妨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些词语,如“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我们很多人从小就哼唱这首童谣,知道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知道拾金不昧在字典中的含义,捡到东西不私自藏起来,但教师还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解一下,当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占为己有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因此,无论从哪个层面来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渗透适当的法制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二、在文章教学中引入法 在语文教材的编排中有相当大多篇目中涉及到了法律知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法律讲解,担负起我们应尽的责任,例如在《泉水》一文中,描写了涓涓清泉,一路轻快地流淌着,为我们做了不计其数的好事。这篇课文向我们传授了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同时教师还应该向学生介绍《水利法》的有关知识。又如,在学习《一个小村庄的故事》一文时,让学生知道在保护森林,保护大自然,促进生态平衡德同时,还应该介绍《森林法》和《环境保护法》。再如,在学习《那天》一文中,本文以汽车的失去又得到和我的情感变化为线索,当父亲非常幸运成为获奖者,而奖品又是一辆我们梦寐以求的高档小轿车时,但父亲看起来却不是很开心,因为父亲正面临着一个内心道德和财富的选择,但父亲最后的行为,让我们懂得了,精神财富比物质财富更重要,同时还应该介绍,非法所得与占有时违反法律规定的,让学生知道德法共存,让法律意识之花在学生的精神土壤中绽放。 三、在阅读中引导学生悟法 书籍是知识的海洋,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语文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为学生良好的认知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让学生经常阅读《意林》《读者》《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四大名著等优秀的国内外读物,使其从思想上得到更深刻的熏陶,久而久之对其自身的行为,以及人生观都有一定的升华。在阅读《水浒传》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时,歌颂了鲁提辖性格直爽,仗义疏财、除暴安良、粗中有细、有勇有谋的梁山好汉的高大形象,但教师也应该讲解,这一切也学在古代的旧社会中是可以的,但在今天这个法律健全的社会中,这是一种犯罪行为,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的。 四、在课外活动中让学生学法 每个学期学校都会组织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我们也可以将法制教育无形渗透到这些活动中。举行“珍惜多彩青春,不要沉溺网吧”的演讲比赛,让学生了解“网吧”的危害性,让学生通过亲生参与,从思想上彻底意识到远离网络游戏是非常有必要的,使学生认识到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要做一名合格的中小学生,要好好利用网络资源来帮助我们的学习,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树立正确文明的上网意识。又如,“珍爱生命远离黄赌毒”让学生知道生命只有一次,对于任何人都是最重要的,我们要珍爱生命,回报父母,回报社会。当我们生命受到威胁时,我们应该怎样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果有一天我们无意识地触犯了法律,我们该怎么做。实践证明,在语文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追求的理想境界应该是因势利导、生动活泼、润物无声、潜移默化,学科教学和法制教育相得益彰。教学中,必须坚持法制内容与学生实际、教学实际、社会实际的有机结合,注意渗透的趣味性和感染力,重视学生的参与,重视学生的情感体验、过程体验和法制实践。课堂是教学的主要阵地,也是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但将语文学科将法制教育相融合,也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过我坚信只要在语文教学中将学生思想各个阶段的发展特点和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德智的双重教育目的终将实现。 作者:金旭日 单位:吉林省东丰县一面山小学 法制教育论文: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论文 一、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根源 尽管我国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但“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效果一直不理想”,从刑法角度出发的预防犯罪教育,以及简单的条文灌输在帮助青少年领会法律精神方面收效甚微。2013年,教育部等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认为“从总体上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定位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不够系统、保障条件不够有力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承担者,由于受主观认识以及减负等因素的影响,时至今日,各类学校都远未达到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度悬空的现象十分普遍。从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成效评估的角度来看,这“四个不够”好像既是问题,又是原因,但实际上并不是问题的重点所在。而在部门政策分割的情况下,由司法部门主导和推动的法制教育能否在青少年学生群体中顺利推进,似乎本身也是一个问题,但这些都不足以揭示问题的根源。 1.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历史语境考察 围绕上述问题,近年来的大量分析和反思大都没有走出“四个不够”的认识范围,总有隔靴搔痒之感,显得苍白无力。在新的历史形势下,要打破认识的僵局,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要追根溯源,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发展逻辑入手,对其运行轨迹进行系统的观察。具体到方法的使用上,就要深入分析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的历史语境,发掘目标任务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差异,以便破解困局。改革开放初期,“”后遗症在社会上开始显现,“许多地方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群众失去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严峻的刑事犯罪形势对当时的社会秩序构成了直接的挑战和威胁,也对执政党和国家的政治合法性构成了挑战。”针对当时的情况,1983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严打”活动,很快就遏制住了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在首次“严打”之后,邓小平提出,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现在这么多青年人犯罪,无法无天,没有顾忌,一个原因是文化素质太低。所以,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正是在“严打”的特定背景下,全民普法活动开始启动。第一个五年规划提出,普法的对象是工人、农(牧、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普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与广大公民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常识,要求“把这项工作,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以及其他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打好坚实的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中也明确提出:“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掌握,使广大人民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当时全国各类在校学生近两亿人,占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因此学校被作为普法的重要阵地。可见,普法是一项自上而下的高度组织化的群众活动,普法对象、普法内容、普法形式的选择和不断调整,以及指令性部署、政治性动员、阶段性目标、全民性参与等特点,映射出普法活动明显的“运动式”治理逻辑,青少年法制教育自然也就带有历史局限性。 2.“运动式”普法的困境 通过法律技术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的治理是法制的工具性价值的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改革开放以后,建设政治、治国政治取代了革命政治、运动政治,大规模的群众运动退出了社会政治舞台,但以运动形式处理和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思维和方式仍然惯性地存在。运动式治理以意识形态宣传和政治动员为手段,具有强烈的非常态和非理性色彩。普法作为一种大规模的政治社会化运动,就是通过政治理念与政治话语的灌输,实现对社会成员行为的规范和对社会的控制。但由于“运动式”普法从一开始就是自上而下的全民性群众活动,其运行逻辑与现实基础并不完全吻合,导致社会上产生了将普法误解为“政治运动”的观点。机制上的问题和矛盾,使得价值层面的实现必然会存在缺陷与弊端。事实也正是如此,普法活动的实施基本上都沿用以往的“运动式”教育,工作计划上下一样,实施方案左右一样,活动方式前后一样,但学习内容却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切割和断裂,只讲统一性,缺乏针对性,没有连续性,照搬照抄,单调老套,重形式和程序,轻内容和成效,结果脱离了现实法律生活,无法触动思想和灵魂,难以引起共鸣。回顾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置身于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背景之中,在全民普法的框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展开,并且实现了从普及法律常识到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目标设定的跨越,但“运动式”普法归根结底是对传统社会调控方式的延续,在社会转型的变革时期,必然存在因制度环境的适应性问题而导致效率低下的可能。实际上,这种模式难以持续,早就走到了尽头,“三五”规划结束后司法部门内部就出现了分歧。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对此直言不讳,坦言在起草“四五”规划之初,就有过大胆的讨论———“要不要制定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践证明,这种治理方式不仅容易产生形式主义,而且会在社会心理上形成厌倦和逆反,无法影响和引导受众的法律心理,达不到法制教育的目的。在这种困境中,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自然也不例外。普法活动虽然形式和方法多种多样,但青少年法制教育自身的诸多要求长期得不到满足,作为重要教育阵地的第一课堂的大纲、教材、师资、课时无法落实,具有高度组织保障的学校法制教育始终面临着无法解决的问题和障碍,第二课堂更是良莠不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直处于“上面热、中间温、下面冷”的境地。不仅如此,由于“运动式”普法欠缺成本收益的考量,普法效果除了用印发多少册知识读本、编辑多少份简报材料、举办多少次知识竞赛、组织多少次集体参观等数据来反映外,基本上依赖于相关部门的自我表扬与自我批评,难以客观评价。当然,也有人试图把青少年犯罪比例的降低与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联系起来,但青少年犯罪多年来在高位徘徊,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运动式”普法往往局限于法律条文,法律背后的精神被具体条款所湮没,从实际功效来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青少年发展的多元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好像总是在徘徊,因为抓不住根本,也就很难真正深入人心,在意义认知和具体实践之间存在着强烈的张力。 二、实现向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全面转型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需要法治提供可靠保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事关全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特别强调,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是对法制的超越,“青少年法制教育”必须及时调整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轨道上来,遵循和体现“法治”的要求。 1.把握“法治”的实质法治是制度和精神的有机统一 从人类文明的发展来看,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通常认为,法治是在继承古希腊和罗马遗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而作为一种系统、完整的理论思想,则是近代西方文明的产物。11世纪,教皇格利哥里七世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的斗争引发了欧洲中世纪史上的全面政教冲突,也促进了教会法、城市法等各种法律的蓬勃发展。到中世纪晚期,君主专制主义国家在王权与教权分离的世俗化过程中,通过包括复兴罗马法在内的立法活动,实现了法律发展对王权统治的有效巩固,法律形式主义的演进使在法律之上治理国家成为重要取向。在之后的文艺复兴运动、宗教改革运动中,人文主义与基督新教促进了私权等法律思想的发展。17世纪初,英国王座法院首法官爱德华•柯克与国王詹姆斯一世之间的精彩对话触及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内涵———法律至上。基督新教思想家萨缪尔•卢瑟福则在《法律与君王》中明确提出,英国国王也要服从上帝的律法,并对人民这一权力的源头负责。经过西方启蒙运动的洗礼,法治也因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国家观念而在内涵上得到进一步丰富,并成为资产阶级争取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主权在民”、政府“有限权力”、“法律为王”等思想得以广泛传播,逐步建立起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并最终形成现代西方法治体系。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对法治的描述莫衷一是,尽管有不同的表达,但内涵大体相当。从西方法治的源头来看,亚里士多德的人性论和认识论的理论基础,决定了法治的价值取向,孕育了特定的法治精神,其中既具有法律至上、普遍性的形式程序,也体现出人权、民主、自由、平等的实质价值,而以追求法治的实质价值原则为起点,以确立法治的形式程序原则为终点,近代法治思想上升到了“法治主义”的高度。在这个过程中,反宗教蒙昧的世俗法律的成长得益于基督教信仰支持的奇特关系,推动法律获取了意料之外的超验价值或者说是宗教信仰价值,从而使法治具备了因其神圣性而深入人心的力量。在西方文化传统之中,法治的模式也并非一成不变,法治的概念始终被时代所追问。在詹宁斯眼中,“法治的含义如同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但毋庸讳言,尽管中国古代也有“以法治国”、“使法择人”、“使法量功”等治理理念,以及所谓的申韩式法治、诸葛式法治、包青天式法治等具体形式,甚至是法治与德治、礼治的对立,然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指的是源自先秦的法家学派的治国理论,与西方法治概念或现代法治概念貌合神离,只有法制而根本谈不上法治。法治最为强调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最高权威,并且是一个实践的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要符合中国实际、体现中国发展,可以合理借鉴国外法治经验,但决不是西方法治理念和模式的简单复制。所以,明确法治概念的演变,有助于把握法治的内涵,避免出现因取舍不当而导致的方向性错误。 2.全面推进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决定》强调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由于政府推动型的法制教育模式存在着天然的功能性缺陷,对普法的争论和质疑以及由此产生的被动厌倦的思想情绪在短期内都不会自动消失,以普法为内容和形式并演进而成的法治教育也就因此而成为崭新的课题。青少年法治教育已经注定不能在昨天普法的轨道上继续滑行,亟需进行重新定位并进行相应的战略调整。 一是遵循法治精神,以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为要求来看待和衡量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发展。要完成从“青少年法制教育”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定位拓展,法治精神的培养最为根本,也最为艰巨,需要升华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精神的基石和形成路径关键就在于法治信仰的形成。“只有对我们可相信的东西进行彻底的考察和检验,才更有益于培养和建立我们对它的信念,反过来,信仰的脆弱和动摇则来自于对它缺乏充分的理解。”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中,应该坚持宣传法律知识与传播法治理念的有机结合,帮助广大青少年了解法治建设的内在机理,全面增强法律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同时引导青少年克服天真的幻想,深刻认识“有法律不等于就有法治,法律越多也不等于法治越完善”,从而真正把握法治的本质和精髓。由于历史的惯性,在中国,人治和法治的较量是长期的,这不仅因为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人治历史,也不仅因为中国的政治体制决定着人治的因素更多一些,还在于权力在孳生腐败的同时也在孳生人治。因此,在具体实践中,还要克服急功近利的意识,打消一蹴而就的念头,同时警惕普法教育中普遍存在的法制文学庸俗化问题,深刻认识法治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二是坚持宪法至上,以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贯彻实施来看待和衡量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发展。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依法治国提供了制度依据。相比之下,处于优秀地位的宪法宣传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尚未形成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自觉和内在动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设定了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来源,为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了最为可靠的根本性保证。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宪法精神为统领,把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强化“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的观念,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维护宪法实施。同时,要充分发挥“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教育功能,积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把“国家宪法日”列为法定假日,克服普法对象人为圈层化的狭隘,增强对宪法的法治文化的认同,把貌似抽象的宪法与社会生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宪法深入人心,更好地树立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 三是完善公民教育,以培育全民对法治的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来看待和衡量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发展。切实落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国民教育的角度出发,制定具有层次性、完整性、科学性的教材,挖掘各类课程中的法治教育元素,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应有的主导作用以及共青团组织的教育职能,真正从根本上解决以往普法工作中存在的“进了校门进不了课堂”的顽疾。通过对法治价值内涵的学习,教育青少年学生真正认识和把握法治的普遍性、至上性原则以及法治对保障民主所具有的根本作用,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在学生自治、杜绝“中国式过马路”等具体实践中培养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约束和限制权力的任性,自觉实现由知法、守法向用法、护法的转变。要坚持“受者本位”,利用法治与德治相互补充的特点,增强青少年学生对法治的道德价值的认同,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从制度设定转变为价值教育的生动实践,使法治成为青少年的道德追求,培养尚德守法的价值取向,也就是孟德斯鸠、托克维尔等所强调的良好风习。同时,充分发挥法治在培育和践行优秀价值观中的保障作用,用法治精神来支撑和引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践行,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学校公民教育的基本框架,形成公民教育的“新常态”。对于法治教育,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从本质上讲,青少年法治教育是重大的时代命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着力培养与之相适应的法治理想、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等法治精神,尤为重要和紧迫,而这正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时代使命。 作者:张华单位: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 法制教育论文:职业学校的法制教育论文 【摘要】在法治社会的今天,重视当代职业院校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重任。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成为实现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对职业院校的学生进行深入的法律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 职业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决定》的出台强化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不可缺少性。所以我们必须明白,职业教育是社会教育结构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它能推进教育结构的调整。同时,职业教育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在整个国家的教育中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如在德国,16岁至19岁年龄的青少年有超过百分之七十的人接受职业教育;在美国,在高中教育中,进行职业课程教育的有百分之八十九左右。随着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普及和推广,选择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日渐增加,在校期间他们接受职业技能的培训,毕业以后作为劳动者直接参与社会劳动,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对来他们来说维护自身权益很重要也很必要。因此,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法学课程十分必要。 国家也十分重视法律知识的普及,尤其是对青少年学生的普及。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要经常地在学生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纪律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要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在法律已经遍布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更应该成为中职学生具备的基本素质。 那么,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和职校教师,在抓好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法律知识教育也成为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了。因此,法律基础课在中等职业学校中不仅仅是一门法律知识的普及课程,同时还要是一门优秀的德育培育基础课。在教学实践中,法律基础课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我们让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目的就在于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如民法、劳动法、合同法都是学生以后步入社会,参加工作必须知道和掌握的法律,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有用)这样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学习不仅使他们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培养学生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新一代公民。 由于职校学生的特殊性,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能力水平,教育学生做到学以致用,明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自主地学习,多选用典型事例和案例进行教学,适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通过阅读生动、真实的案例来分析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往往能震动学生的内心情感。通过分析案例中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及其作用,让学生懂得法律不仅惩治违法犯罪,而且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从而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通过结合案例,联系学生实际,教育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加强修养,防止失足,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并勇于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这样,通过对案例的具体分析,学生对法律常识就会有真实的感受和切实的体验,并由此形成健康的心理定势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做事、依法维权、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等实践能力。 加强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是储备的劳动者,没有升学压力而且正在处于向成年过渡时期,思想还不是很成熟稳定,要使青少年在身体、智力、品德、人格等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对他们的法律基础教育是很必要的,而法律基础教育离不开学校,也离不开家庭更离不开社会。三方面同时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氛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在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据报道,北京市教委也明确规定,校园周边要达到“六无”:无占路市场,校门前50米内无游商;校门两侧50米内无美容美发厅、汽车修理、机械加工等经营场所;校门口两侧200米内无电子游艺厅、电脑屋、网吧、歌舞厅、酒吧、录像厅、台球室、卡拉OK厅、洗浴中心、性保健用品商店等经营场所;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隐患;无治安乱点;无环境脏乱。由此看来,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法律的天空下,我们一定能够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法律修养的合格的人才,我们的学生也能成长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 法制教育论文:新教育下思想法制教育论文 一、对学生进行法制思想教育的前提是学法懂法 在校园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是课堂,所以,教师首先要有过硬的本领。打铁还要自身硬,否则如果教师不了解足够多的法律知识,自身的法律意识不够强,那么如何去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呢?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我们的思想品德教材新增了很多常识性的法律知识,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这些知识在以前的课本中是看不到的。所以,教师要想教好这部分知识,首先自己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如指掌,这样才能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这些法律知识。一般情况下,这些知识是教师和学生都应该掌握和了解的,如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要知道这是我们国家的立法之本,所有的法律都不能超出国家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刑法》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自己的言行如果控制不好,就有可能触犯刑法的某条某款,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校园里时常发生一些打架斗殴事件,严重的就会触犯刑法,轻者罚款重者拘留甚至于判刑。所以,身边活生生的事实常警告我们,刑法是不能触犯的,一定要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恪己守法,平平安安地度过美好而短暂的一生。《义务教育法》是教师必须学习的法律,要了解自己应该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要会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来维护自身安全,同时也要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教好书、育好人。《未成年人保护法》是青少年学生必须要学习的法律,要知道法律给予自己的保护,关键时刻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安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部法律,需要师生一起学习,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保护意识。比如首先要在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对正在发生的事情予以报警或者是及时制止,不能盲目地明知不能左右当时的情况,偏要去参与,结果得不偿失。所以,法律规定的死知识,还要我们活学活用。另外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都是跟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的,都应该好好的学校,特别是现在的消费,次产品劣质产品过期产品等等,在身边时时发生,如果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那么就给了那些奸商可乘之机,假冒伪劣产品一旦泛滥开来,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所以,要从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将来对自己对国家都是一种财富。教师要教育学生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如此才能在将来社会立足,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二、注重课堂体验,切身体会法制教育 照本宣科是一种僵硬的教学方法,有经验的教师,往往会先研究课本,然后大胆地取舍,不会对教材一字一句读,而是会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吸取精华剔除糟粕。空洞的说教看似没有大的问题,实际是一种不负责甚至于误人一生的做法,我们对这种教学态度要坚决予以抵制和纠正。我在平时的教学中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学校的教学条件,把一些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案例制成幻灯片,在教学中营造情境,让学生主动去思考、去交流、去体验,以此来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自己的言行。如在讲解《尊重他人隐私》这一课时,教师不需要用更多的语言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只需要让学生体会自己隐私被人传播时的感受,就知道保护别人的隐私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了。然后教师通过一定的习题对学生的知识点进行总结,这节课可以说就完美了。 三、拓展法律活动,巩固法制知识 学生的法律知识,还应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来巩固。在学校可设置模拟法庭,把学生学过的所有法律知识来进行实践检验,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真正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叫做正义。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的角度去判断,这样学生就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新课程改革要求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法制教育,这个任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一起携起手来,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他们的一生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作者:贾存廷 单位:甘肃省高台县南华初级中学 法制教育论文:新时期高职法制教育论文 一、高职法制教育的现状 我国高职法制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校教育的改革而处于不断的完善当中,形成了具有一定自身特点的高职法制教育。我们就从高职法制教育的目的、内容、特点等方面探讨一下高职法制教育的现状。高职法制教育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拥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最后形成一定的政治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教学中,我们如果能够实现前面的目标就已经基本完成教学任务了。高职学生以后的工作大都是技能型的工作,所以学生一般都不太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类的课程。所以就算非常简单的教学内容,让学生主动接受和积极学习都是很困难的。这就让我们的教学不一定能达到的教育目的。高职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其他高校是相似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人民的意志,要在全体人民中进行遵守宪法和法制的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白身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由此可见法制教育应该在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同时介绍一些与学生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高职法制教育也应该如此。由于学生的基础普遍不是很好,所以法律知识也不能太专业,而应该深入浅出,便于学生理解。高职法制教育的特点很多,相对于其他法治教育有以下特点。第一,法制教育的政治性与社会性相结合。法制教育传播国家主流的政治观和民主法治观念,这些观念是具有显著的政治倾向。高职的法治教育要注重政治性的同时与社会相结合,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第二,法制教育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法制教育本身是宣传国家法律精神和具体法律知识的,所以理论性很强。但如果是单一的理论灌输不能使学生更好的理解法律知识,要注重在实践中通过各种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第三,法制教育的一致性性和层次性相结合。法制教育是对国家法治思想的认识和具体法律法规的理解,所以是国家的统一要求,具有一致性。而高职院校学生由于专业何课程设置的不同,法制教育的情况也具有层次性。如对理科性的专业主要进行具体法律知识的传授,而文科性的专业在则可以增加法理知识的内容。这样在不同专业中形成多种层次的教学模式。 二、高职法制教育的作用 鉴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我们有必要继续探讨法制教育的作用,以促进高职法制教育更加完善。高职法制教育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是高职院校管理的隐形保障、是社会进步的阶梯。1.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法律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法制教育的根源是人自身的需要。所以作为一个将要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拥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是很重要的,也可以说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的必要条件。高职学生虽然是以技术型人才为主,但其法律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学生自身要想在社会上有一个好的发展,就需要学习和了解与自己有关的法律知识。法制教育是为了高职学生成长和发展的需要,所以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总是站在社会要求的立场上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出现。这往往容易被误解为以社会压制个人,从而影响学生对知识的接受。所以我们不仅应该注重法制教育是学生自身的需要,更应该多站在学生的立场考虑问题,以便学生更好地接受知识。法制教育最终达到的结果就是能够让学生主动地接近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治的权威,从而形成完善的社会精神和健全的个人人格。2.高职院校管理的隐形保障。高职院校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主要分为:行政管理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不管是那种类型的管理都需要健全的学校管理制度、与时俱进的管理技术、有担当的管理人员、得力的安保措施等看得见的有形保障。除此之外,对于学院管理来说学生的素质和理解力是其隐形保障。对于法律意识健全的学生来说,他们会很好的理解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从而更好地配合学院的各种管理实践活动。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中教学工作处于优秀的位置,它关系到两大教学主体即教师和学生的日常教和学的活动。法制教育是教学的内容之一,同时促进整个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整个教学管理环节中,高职法制管理对教学起着隐形的组织、调度、监督稳定教学秩序的作用。因此,高职法制教育工作能更好地引导学生适应和遵循学院各种管理工作,从而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总之,学生的法治素质影响着教育、教学的质量、效率和目标的实现,所以法制教育是高职院校的隐形保障。3.社会进步的阶梯。社会主义各方面事业的发展都需要法制教育。市场经济的有序、稳定、健康发展需要法律的思想和制度保障,在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发展上也都缺不了法律制度。一个社会越文明、发达的国家,越要在各个方面尊重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因此,一个法治社会就需要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和遵守秩序的公民。高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为社会提供具有法治思想的人才。所以高职法制教育是社会进步的阶梯,为市场经济未来的发展提供具有全面素质的人才,最终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由于高职院校有很多专业都是社会所需要的技术型专业,所以高职法制教育更应该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提供的条件完善自身。首先,高职法制教育的指导思想应该进行转变和完善。曾经的指导思想一般都是源于国家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应该更多考虑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法治意识的提高。其次,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将社会实际情况最大可能的与教学内容相结合,把教学眼光放长远,注重培育人的综合素质和健全的社会精神。最后,我们应该注重教学与学生思想情况相结合。我国目前己经出现的以精神危机为特征的文化病态的萌芽应足以引起我们的警醒。在学生中间表现在为追求个人价值观的模糊、缺乏信仰等方面。所以我们应该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把法律知识与学生实际相结合。因而,高职法制教育虽不能满足于立刻解决现实的问题,但在精神环境上改造了经济建设、政治发展、文化繁荣的社会环境,也就能逐步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三、高职法制教育的加强 法制教育的作用要真正得到发挥还需要具体的高职法制教育的教学和实践活动。高职法制教育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促进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和学习法律知识,但由于前面讲到的各种现状和原因,所以还应该在以下方面去完善。首先,提高高职院校各种群体的法治意识。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就要提高国民的法治意识。高职院校的各个群体共同组成了学校的运作系统,所以要加强高职法制教育就必须提高各个高职群体的法治意识。高职院校的群体大致包括行政管理人员、教师队伍、学生群体、后勤服务等等。高职院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的传播体系,但还有很多不足。比如有些人员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法律知识学习形式化、法制人员本身知识欠缺等等。所以在法治意识提高的理论学习或者实践活动中,要注意把法律知识内化和上升为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的过程。只有当学院所有的群体都把法律形成自己的信仰的时候,才会形成一个整体的依法办事的环境,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其次,增强法制理论教学的实效性。高职法制教育的理论教学主要是在课堂内完成的,开设的讲授课程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在《形势与政策》和《毛中特》课程上也会有所涉及。由于教学资源的有限性、学生接受力较弱等因素影响,法制理论教学的实效性一直不高。所以要加强高职法制教育就要增强法制理论教学的实效性。为此,我们可以丰富教学的内容,包括法制观念的更新和丰富的实际案例等让学生学习具体的法律知识、体验真实的社会经验;还可以改进教学方式,除了理论教育惯用的讲述法,还可以用案例法、讨论法、故事法等等,让学生在多样、生动的教学中更好地体验知识;还可以为学生创造一个法制学习的教学情境,比如可以让法官、警察等执法、司法人员进课堂讲授某一方面的知识或者搞模拟有一个法庭和辩论赛等等。这些法制内容、方式和情境的改变都可以增强法制理论教育的实效性,让法律知识能深入学生心理。最后,扩展法制实践活动的参与性。除了理论教学,举办高职学院的校园法制活动是加强法制教育的关键所在。高职院校的法制活动有很多,但大都形式重于内容,而且学生的参与性并不广。“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学生自身的实践体验是对法律知识的应用和升华。所以我们应该尽可能扩展法制实践活动的参与性,举办各种有意义的实践活动。我们可以开设讲座,理工科学生可以侧重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等方面,文科类学生则可以侧重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方面;还可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让学生在竞赛中愉快的参与活动,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还可以搞校警共建活动,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起来实行法制教育,请公检法等部门的同志来学校作专题报告;还可以在学校举办法制宣传周,进行法制图片资料展览,使学生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这些活动可以让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在实践活动中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总之,我们通过了解高职法制教育的现状、作用能够使我们深刻的理解加强高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我们应该跟随着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步伐,积极的进行高职院校的法制建设,培养具有全面法治意识的人才。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将来看到一个人人信仰法律、人人尊重法律、人人运用法律的法治国家。 作者:张家宁 单位: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法制教育论文:大学生普法法制教育论文 一、有关部门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力度不够 一些理工科高校的有关部门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形式主义严重,只是在全国法律日等特殊的时间点进行一些活动,其他时期关注很少。宣传方式陈旧,更多的是发发传单、挂个条幅、办个法律知识讲座而已,并没有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及媒介,导致宣传教育活动乏味,难以激发学生热情。此外,一些高校辅导员在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对科技竞赛、评奖评优、贫困生等问题比较关注,而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相对不足,对学生的法制意识及知识储量现状缺乏足够了解,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 二、加强理工科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切实了解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状况及需求 第一,设计法律知识调查问卷,主要考察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情况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并对已毕业学生进行信息收集,了解毕业生进入社会后对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情况及对我校法律知识普及的意见。第二,访谈法。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选取一部分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学生进行访谈,深入了解其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存在哪些必要法律知识的不足,以及其对法律知识的看法。 (二)充实教育内容,采取灵活的宣传方式 第一,采取情景教学法。选取一批对法律知识感兴趣、有一定基础的学生,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进行公开的模拟法庭、法律知识小品、普法微电影等活动,让在校生在乐趣与实践中培养法制意识与逻辑,掌握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第二,邀请知名的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对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进行专题讲座,对基本的法律知识及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讲解,以充实普法活动内容,有利于学生理解、掌握前沿知识,从而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第三,采取游戏竞赛与知识竞赛。小组游戏竞赛法强调小组奖励、个人责任和成功机会均等。无论基础好或差的组员,只要努力,都有可能从水平相近的人中脱颖而出,为小组赢得最高加分。这种竞赛机制充分体现了成功机会人人均等的思想,可以有效激发所有学生的学习动机。在进行法律知识普及的实践中,可以采取此项模式,充分激发不同层次学生的学法意识。由有关部分或法律专家撰写统一的校法制教材,以此为基础举办一次普法知识竞赛,以班为单位,分院和年级进行,分为初赛、复赛与决赛,初赛选出各院各年级的优胜者,复赛选出各院的优胜者,决赛由各院的优胜者决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进行奖励。第四,组织班级讨论。鼓励班级利用班会在高年级进行每月一次法律、案件的品评与讨论,开展“有人向你借钱不还怎么办?”“有人威胁你怎么办?”“被人欺骗怎么办”“遇到倒地老人该不该扶”等主题班会。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学生的法律意识更强,能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三)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及反馈机制 第一,建立多层次的信息交流与互动平台。充分利用校内网、校内论坛、QQ、微信等网络工具及平台,建立多层次的法律信息交流与互动平台,例如QQ群及微信的公共账号,对于法律知识信息进行实时更新,让同学们可以随时随地了解最近法制动态,准确把握我国法制建设的脉搏。第二,集合一批有就业指导经验、有一定职业法律指导技能的老师及校外的有关专家,建立面向全院学生的就业法律咨询平台。对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就业中面临的就业法律问题提供一对一的咨询和指导。通过咨询平台了解法律普及机制的实际效果。同时,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搜集在本次项目实施的各种活动中学校老师及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应地反馈各个阶段,做到充实和完善,使本项目能够循环而有效地运行。 (四)开展“普法实践”主题活动 利用学生假期期间,组织一部分学生深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践学习,让学生进一步知法懂法。实践结束后,参与法律实践的学生要积极进行总结,然后将心得体及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全院进行宣传分享。组织青年志愿者团队,与本地的律师事务所、公安部门与司法部门及其他高校合作,以全年相关节日为契机,如3•15消费者权益日、5•1劳动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大规模的校园内外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建立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点、普法讲座等方式,将学到的法律知识以校园为基点,向整个周边地区辐射,到各街道及周边地区进行法制宣传,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 作者:王晓蕾 李英 单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法制教育论文:高校辅导员法制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实践效果不明显 实践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有效途径,教育效果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检验和体现。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使大学生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为法治国家建设奠定基础。由于当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错误做法,如将法制教育等同于法条教育,将法制教育等同于预防犯罪教育,将法制教育简单的归入道德教育的范围等,从而导致大学生在实践中的“片面化”认识和做法,往往混淆权与法的界限,不知道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弄不清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关系。 二、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独特地位和优势 (一)辅导员肩负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职责 辅导员的首要职责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法制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辅导员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的实施主体。[3]辅导员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中去,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学法、守法和用法,进而更好的实现德育目标。 (二)辅导员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间接受益者 辅导员的工作纷繁复杂,内容多,范围广,变数多。辅导员每天面对的是思想各有不同、行为各有差异的众多学生,大到人生规划、小到生活琐事,这些在学生的大学阶段,都属于辅导员的工作内容。[25]法制教育能够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的良好意识,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从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减轻了辅导员工作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果。这也说明了法制教育与辅导员工作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既有助于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也有助于减轻辅导员工作的压力。 (三)辅导员有介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便利条件 辅导员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直接接触最多的老师,也是学生与其他学校管理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最贴近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最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和成长需求。[5]78由于各高校辅导员队伍多以年轻人为主,辅导员往往与学生之间的年龄差距不是很大,这也使辅导员更加便于与学生进行沟通,更容易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正是辅导员与大学生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使得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起到其他教育主体无法起到的作用。 三、高校辅导员介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举措 (一)高校辅导员自身法律素养的提升是有效介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前提 辅导员自身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其介入法制教育的效果。在现实中,多数辅导员并非法学专业出身,因此,辅导员在介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得心应手、从容不迫。首先要树立学习法律的意识,认识到提高自身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法律实践,如将所学用于解决学生中发生的纠纷和矛盾,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等,在学中用,用中学,做到学以致用。其次要知章守纪,坚决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自觉依照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中注重过程的规范性和程序性,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学生,为学生树立榜样。 (二)将法制教育融入到辅导员日常工作中,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辅导员应将法制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通过具体的学生管理活动实现法制教育功能,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一是学生干部的选拔。学生干部的选拔过程是渗透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契机。辅导员按照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确定学生干部的选拔规则,让学生们全程参与、监督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直接体验和践行程序价值和法治正义的机会,增强法制观念。二是奖贷助优对象的评选。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各种优秀学生荣誉的评选都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事情,在这些评选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辅导员往往都是直接组织者和执行者。辅导员通过班会等方式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传达到学生中间,并严格依照学校和院系的评选规定,成立评选小组,经过严格的选择程序评选出最符合条件的人选,这一过程能够很好的培养学生依规办事的规则意识。三是考风考纪教育。辅导员可以将法制教育与考风考纪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主题班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坚决维护考试纪律,使学生树立对考试纪律的尊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素质。 (三)将法制教育贯穿于班级建设,增强学生的民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 良好的班级文化对学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将法制教育融入班级建设,使其成为班级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在班集体的熏陶中,不断增强民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辅导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指导班级建设:一是让学生参与到班级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中来,使学生亲自体验一项制度的酝酿、讨论、起草、表决、、实施、反馈和修订的全过程,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使学生行使自己的参与权、提议权、变决权等权利,同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义务。这样既能促进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也能提高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二是在班级活动的筹划和组织过程中,充分听取全班同学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策,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集体归属感。三是主动联系学校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法学专业教师参与到班级安全法制教育班会中来,通过专门的针对性教育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四是成立班级法律兴趣小组,举办各类法律学习和普法活动,以点带面,促进整个班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四)将课堂学习与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非法学专业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辅导员应当督促学生在课堂上认真学习,并经常向任课教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将学生关心的法律问题及时搜集起来,主动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以帮助任课教师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课堂教授,提高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同时,辅导员可以通过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与课堂教学相呼应,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6]。如参加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建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法制专题社会调查,还可以创作演出法制教育情景剧、举办法制征文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课外生活,而且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接受了法律教育,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引导学生积极利用大众传媒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大众传媒能够给大学生带来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制信息,影响他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行为。辅导员应引导学生经常收听收看广播电视中的法律栏目,主动向学生推荐一些质量较好、教育意义强的法制节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学生集体收听或收看。作为传统的传媒,报刊、杂志、书籍等也是学习法律的重要途径。辅导员要引导学生选择适合的法律报刊书籍进行阅读,促使学生养成经常阅读的好习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辅导员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网络,强化网络法律意识,提高自身辨别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鼓励学生利用网络学习法律。[7]同时,还可以发挥微信、QQ群、班级博客等新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借助这些平台传播法律知识,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作者:唐圣华 田力 周海全 单位:防灾科技学院 地震科学系 灾害信息工程系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论文 一、大学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直以来,我国大学行政管理工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些问题越来越严重,例如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机构冗杂、效率低下;行政人员服务意识不够、素质低下,导致人们对高校行政机构存在一些不满跟误解;行政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等等。这些都使得高校行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效率低下,阻碍各项工作的进展。随着教育事业越来越得到重视,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和改革,这些问题都必须及时得到重视和解决。 大学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大学行政管理的首要问题是机构设置问题。大学行政机构跟其他行政机构一样,守着一套旧有的固定模式,如党委办公室、纪检部、宣传部、公会等,由党委领导主要从思想上进行管理。仔细研究,会发现其与教学的关系较小。这些结构的设置需要相应的人员填充,因此就导致行政人员冗杂,甚至出现比学校老师的数量都多的现象,带来学校行政资源成本较高的问题。其次表现在管理系统不合理。由于行政管理中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管理设置的不合理,管理系统的范围太广,包揽任务宽泛,往往导致随意性、岗位职责不明确,这样导致的问题就是学生要办一件事往往需要跑好几个地方还未必得不到有效回应,办事效率低下。再次表现在行政人员的问题,这是主要问题。 一般来说,学校的行政人员可以称为辅导员,所谓辅导之意,理论上就是为教师教学提供辅助作用,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辅导员相当于领导,服务意识低下;在他们中间存在严重的官僚作风,也就是指脱离群众和实际的不负责任之风,比如学术权利低于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缩小而行政权力泛化,具体表现就是教师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或者没有有效采纳,教师还不如辅导员,官僚主义衍生的“官本位”思想使得行政人员觉得自己权力很大,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发展;首先表现在工作效率不高,成员比较散漫,工作消极,不能快速有效地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很大原因是缺乏一个有效的奖惩机制或者说激励机制,如此下去,可能会影响学校的社会形象;第二是打着以人为本的口号却很难真正落到实处。高校行政管理的宗旨应该是为教育服务、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但如果过于散漫没有服务意识,那么就尽不到自己的职责,做不好自己的工作;三是权力过于集中。学校行政管理部分虽然机构众多且人员也不少,但真正掌握实权的却只有几个或某个领导,如此一来,就容易出现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导致工作时效性问题,而且容易滋生校园腐败,应该引起注意。引起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管理体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比较落后。传统的、原有的教育行政机构跟它所在的院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领导跟服从的关系,所谓管理就是这个意思,行政管理管的就是学校。这样一来就容易形成行政人员的官僚之风。而且机构繁杂,人员相应也就增多,形成阻碍创新的局面。二是考核人员的方式陈旧不合理。旧有的考核方式奖惩机制跟鼓励机制都欠缺,难以调动人员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新功能,传统的考核标准,通常是四方面“德、能、勤、纪”,过于粗放,不细致跟明确。 二、行政管理如何创新 一是行政人员素质必须得到提高。因为一切工作的主体跟完成者都是人,人具有主观能动性,负责一切计划跟工作的实施。行政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办事效率跟办事水平的高低。新形势下,行政人员应该更新观念,强化能力,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创新素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等等,服务人员应该有服务意识,当学生或者教师有需求时,应该及时处理,禁止推脱或者为难,努力使得学校的行政管理朝着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二是坚持以学生和教职工为本,为他们服务。新形势下倡导一切以人为本,具体到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则是一切以学生和教职工的需求为本,为他们服务。只有有了这个意识,才能有效遏制他们的官僚之风,认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要改革人事招聘制度,抵制走后门现象,实行公平竞争,能者胜任。在上岗后做好培训工作,对自身工作及职责有一个清楚明晰的认识,源头就做好工作,让他们清楚地认识行政管理人员的定位;还要完善并明确奖惩机制,这样一来,就能有效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防止惰性思想和行为的产生。综上,大学行政管理是一项细致且具体的工作,它存在的问题不少,需要改革的地方很多,如何有效改革需要我们不断发现、思考和探讨。 作者:吴郑雅 单位: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行政管理组织创建 一、学习组织理论内涵和特点 学习型组织理论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哈佛大学佛睿斯特教授在系统动力学原理基础上提出,由他的学生彼得•圣吉博士完善。1990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一书中提出了构建学习型组织的“五项修炼”,即:建立共同愿景,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团体学习和系统思考的五项要素。《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提出:“今天,一个人如想在美国生活得好,仅有工作技能是不够的,还须不断学习,以成为更好的家长、邻居、公民和朋友。学习不仅是为了谋生,而且是为了创造生活”。彼得•圣吉认为:学习型组织是指通过培养弥漫于整个组织的学习气氛、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有机的、高度柔性的、扁平的、符合人性的、能持续发展的组织。[1]学习型组织的特点在于组织成员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建立的愿景;强调组织成员的合作学习和组织智力的开发;上下级的沟通,组织成员边工作边学习,形成整体互动思考、协调合作的群体。学习型组织理论在构建学习型大学中和在大学行政管理队伍培养和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它旨在改变传统组织的管理模式,将管理理念中的管理改为激励,挖掘和开发人的潜能,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组织竞争力的一种管理和发展的组织运行模式,以使大学优秀竞争力得以提升。 二、我国大学行政管理队伍的现状 大学行政组织是大学发挥教育和科研作用,提高办学效益,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而建立的组织机构。随着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大学规模的逐步扩大,2010年与2000年相比大学在校生规模扩大了五倍,这使得大学变成了一个人员积聚、资金庞大、复杂的巨型组织机构。大学内部组织结构的复杂化给大学的组织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大学行政管理队伍与精英教育时代相比也存在的问题。 1.大学行政管理内涵、特点 大学的行政管理是大学为了实现教育的目标,依照一定的规章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有效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它是一个学校办学效率的总要标志,其管理水平的高低已成为衡量学校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标准。2009年我国有2305所全日制本科院校,分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两大类。大学行政组织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一般的行政组织机构设有20个左右的部处。行政管理部门分为: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纪委、监察审计处、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计划财务处、学科发展规划处、离退休处、招生与就业处、基建处、保卫处、总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学院、房地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重点大学的行政组织机构会有所增加。大学行政管理组织与学术组织相比有自身的特点。(1)行政管理工作的繁杂性。行政管理工作涉及大学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了教学、科研、人事、组织、宣传、基建、后勤、财政、学生管理等。日常工作较为繁琐复杂,工作量较大。(2)行政管理工作的单一性和专业性。行政管理工作具有重复性和规律性,工作内容较为单一,工作流程程序化。同时,行政管理工作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这些部门在完成组织、协调等职能外,还要承担对各项工作的评价和认定等工作,如,教学质量监控,科技成果的评价,科研材料的选择等,这使得对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了一定的专业化。(3)行政管理工作的突发性。行政管理工作的突发性工作较多,涉及行政管理工作中各种政策的制定等,增加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强度和压力。 2.大学行政管理队伍现状 (1)大学行政管理队伍庞大,管理机制不健全。我国大学行政管理人员2009年与2000年扩招时相比人员有了较大的增加,是2000年时的0.59倍,十年来增加了10万多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5%。行政管理队伍的迅速增加,管理机构膨胀,相应的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滞后于人员的增加。行政管理越来越细分,职责细化到个人,管理变成了为管理而管理,部门间缺乏密切配合。行政管理人员在部门利益和学校整体利益间的取舍上更注重部门利益,造成办事效率低下。同时,用人机制、考评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2)专业化程度不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与专任教师相比我国高校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从学历层次看博士学历在行政管理人员中占少数,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为本科和硕士学历。表2反映一所地方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学历状况,博士学历占行政管理人员的4%,硕士学历占行政管理人员的24%,本科学历占行政管理人员的82%。高级职称占行政管理人员39%,中级职称占行政管理人员53%。在专业知识结构上,由于行政管理人员来源于不同的岗位,有着不同的专业背景,真正具有教育学和管理学专业的人员较少,这使得行政管理人员对高校管理规律的掌握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上有较大差距。由于行政事务性工作繁忙,许多行政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精力潜心钻研行政管理的规律和行政管理的业务,不少人是凭自身积累的经验进行行政管理的,管理层的整体文化素质有待提高。同时,专业的学术性和管理的科学性混合在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中并存,削弱行政管理的规范性。 (3)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开拓创新意识不足。在大学的行政组织管理中,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形成在管理方法上的行政命令,管理手段上的强制,现代的管理思想如人本管理、校本管理、管理创新等思想在行政管理中的体现较少,在管理和服务上缺乏民主意识,更缺少协作精神。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日复一日地重复既定的思维模式的工作程式,学习和创新意识不足,在工作中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工作效率低,缺少主动、创新、进取精神。 三、大学行政管理队伍建设路径 知识经济时代,终身学习成为人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学习型组织理论的优秀强调人和组织的发展需要持续的学习,不断更新已有的知识,激发人的活力,挖掘人的潜在能力,保持组织的创新活力,提升组织的应变能力。行政管理人员的能力要素主要有:知识基础、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能力、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新时期行政管理工作中显得尤其重要,因此运用学习型组织理论,针对行政管理人员中存在的问题,在组织和文化等方面建立一个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及发展环境。 1.在组织结构上:强化制度环境,完善管理机制 学习型组织的组织结构是扁平的,有利于上下级的沟通,增强组织间的互相理解、互相学习、整体互动思考、协调合作。因此,大学的行政管理组织改革逐步向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发展,使大学的行政管理组织成为更具有学习能力的组织。组织的制度环境建设对大学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是非常重要。大学的行政机构依据科学的管理设置,权限的划分明确、职责分工的明晰,减少管理的层级,实现管理效率的最大化。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设在于做好职员职级体系的设计,合理地设置岗位,变行政管理人员的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施行政管理干部的任期制、岗位交流与轮换制。学习型理论强调组织学习的激励,围绕行政管理的目标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一是避免政出多门,相互抵触;二是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进取心。建立科学的富有竞争力的考核和评价体系,定期考评和评估岗位的绩效,以激励和支持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与进步。 2.在组织文化上:构建学习共享与互动的组织文化氛围 学习型组织理论强调持续学习的组织文化,提供管理人员成长的动力。个体的学习是组织学习的前提。从个体上看,行政管理人员在自身发展的愿景激励下,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思考,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从组织层次上看,行政管理队伍通过组织共同愿景的塑造,改善心智模式,通过学习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的文化素养。因此,建立有效的互动学习进修机制,培育以人为本、知识共享组织文化氛围,组织跨地域、跨学科的学习与交流,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知识吸收和获取能力,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3.在管理上:提升行政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大学的功能日益多样化,学校内部的学术、行政事务日益繁重,大学的组织结构日益庞大,使得传统的大学行政管理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高等教育形势。现代的行政管理要求高水平、高效率、科学化与民主化,这要求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因此,在管理上建立优化、精简的行政管理专业队伍;建立适应大学行政管理队伍特点的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注重行政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能力的培养,建立完善的符合行政管理队伍专业要求的职业培训体系,使行政管理人员掌握教育科学、心理科学、管理科学等多学科复合型知识,逐步提高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规范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从而达到行政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提升行政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上岗资格体系的建构 本文作者:冯静颖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任职资格与“知能愿”模型的适用性 1.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概念起源于对胜任特征的研究。自McClelland[2]1973年首次提出“胜任力”概念后,西方诸多学者如Guglielmino[3]、Boyatzis[4]和Spencer Spencer[5],国内学者王重鸣[6]和王垒[7]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这些研究尽管各有侧重,但对任职资格概念的认识基本一致,即:任职资格是某特定岗位任职者所需具备的各种资质的综合,这种资质既包括所学专业、学历水平及工作经历等刚性指标,也包括可迁移的软性技能和心智能力。如创造高绩效所需具备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健康的心智模式以及态度和动机等。任职资格体系,则是指包括任职资格标准、任职资格认证及相关配套制度等在内的系列制度的综合。 2.“知能愿”模型。尽管不同理论、不同组织对任职资格构成要素的界定存在差异,但从以下三个任职资格的代表性描述模型可见其内涵颇为接近。英国国家任职资格体系建立时间较早,它从知识、技能、态度和其他要素(简称KSAO,即“知能愿”模型)四个视角来构建任职资格标准。其中,K(Knowledge)是指执行某项工作任务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岗位知识等;S(Skill)是指为完成工作所必需运用的某种工具或设备的操作技能、工作技巧和经验;A(Ability)指能力和素质,如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及问题解决能力等;O(Others)是指有效完成某一工作需要的其他个性特质,如工作态度及其他特殊要求。McClelland最先提出了胜任特征的“冰山模型”,该模型把员工的胜任特征分为显性的知识和技能、隐性的社会角色和特质动机两大维度。全球最大电信网络解决方案提供商、我国电子行业巨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借鉴性地创建了包括资格标准(包含必备知识、专业经验、专业技能和专业成果四个子维度)和行为标准(包含行为模块、行为要项和行为标准三个子维度)两大标准的任职资格体系,树立了一个成功运用任职资格体系实现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的实践标杆。 3.“知能愿”模型的适用性。高校行政部门承担着制定学校管理制度、服务教学一线、维护学校正常运行等重要职责,工作复杂程度较高、灵活性较强、涉及面广,并且事无巨细。高绩效的任职人员,不仅需要具备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更需要重点考察其可迁移的通用技能和态度。这是因为:第一,显性技能容易培训和习得,而具有潜质特征的软技能则不易在短期内生成、习得和提高。软技能不仅将影响显性技能的习得效果和个体绩效,在行政人员面临岗位变动和新技能挑战面前,“软技能”表现突出的员工能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挑战。第二,工作绩效包含任务绩效和周边绩效①,总绩效的达成与“软技能”及“动机”显著相关[8],前者决定了绩效的质量和水平,后者决定了个体为实现目标而愿意付出努力的强度、方向和坚持性[9]。第三,态度和动机是介于需要与行为之间的心理中介。心理学家米勒的力场分析理论指出,个体的行为向量取决于个体的心理因素和个体所处的外部环境;管理心理学家维克多•弗洛姆也指出,个体动机行为的强度,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目标价值的评价(效价)和对实现行为目标可能性概率大小的估计(期望值),即:激励力量等于效价和期望值的乘积。只有当某个目标对个体来说效价和期望值都很高时,个体被激励的水平才会很高,才越有可能出现持续的优秀绩效[10]。尽管期望理论同时强调内外部因素对个体的激励作用,但从行政管理岗位上的知识型员工而言,态度也是一种生产力,只有那些具备工作能力、动机纯正、态度端正的员工才能带来组织所期望的绩效,并且这种意愿越强烈,员工的敬业度也越高。知识型员工若处于“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状态,其绩效不可能很优秀。而对于那些有能力却不愿意做事的员工,组织需要去挖掘其背后的原因,这种“挖掘”既需要耐心细致的个性化关怀,更需要制度的引导。把“态度和动机”纳入任职资格标准,正是对员工进行制度化引导的一种表现和途径。第四,将软技能和态度纳入任职资格标准,体现了定性和定量指标的结合,通过多要素多层面的评价方式,避免单一评价方法所固有的僵化和刻板,增强评价的灵活性和弹性,有利于防范用人的风险,也使得主管部门在评价过程中掌握一定的主动性和话语权。第五,把“态度/动机”纳入高校管理者的任职资格,是对传统管理制度重专项能力、轻职业操守规制这一顽疾的一种修正,是将《教育规划纲要》和《规范》有关精神落实在高校日常管理的具体体现。“知能愿”模型很好地契合了高校对这一大职业人群的任职资格要求。基于此,笔者提出“知能愿”模型在建立高校行政管理岗位任职资格体系中的应用。 “知能愿”模型在高校行政岗位任职资格体系中的应用 任职资格标准的建立应遵从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任职资格为优秀、以支撑组织优秀功能为根本出发点的基本原则。标准确立及体系建立过程,自始至终需要三类人员的通力合作:一是高校有经验的管理者;二是关键行政岗位上的任职人员代表;三是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对整体工作予以框架设计和规范操作指导。同时,这是一项分步推进的工作,从指标定义、行为分级,到最后各岗位任职标准的确立,都需要阶段性地征询主管领导及岗位任职人员的意见,确保维度定义和行为分级既体现学校对任职人员的期望又不脱离实际情况。建立任职资格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岗位管理;二是确立任职资格要素和指标;三是定义指标和行为分级;四是确定各岗位的任职资格标准;五是任职人员的资格认证。 第一,岗位管理。岗位管理是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按分层分类原则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岗位系列。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高校所有岗位分别纳入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和工勤技能系列,不同岗位系列内设立不同的岗位等级。目前,这一工作各高校已基本完成,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院校将进入第二轮大规模的岗位聘任工作。 第二,任职资格要素和指标的确立。如果说,第一轮聘岗主要考虑稳定为主、全员纳入,那么在第二轮聘岗之前,有必要在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梳理各岗位的任职资格标准。再次聘岗时,对于满足新任职标准的,可以续聘;对于不满足的,可考虑其他更适合的岗位。这一工作有助于盘活人力资源,有助于逐步提高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一般地,高校行政岗位主要分为两类:处级及以上的管理岗位,处级以下以从事日常行政事务为主、具专业行政性质的岗位。这两类岗位设置目的与工作职责不同,任职资格也应随之不同。在确定任职资格要素时,既要分层分类考虑,又要整体统筹、兼顾纵向和横向岗位任职资格之间的平衡和协调。按照“知能愿”模型,任职资格的基本要素为知识、技能和态度。知识,一般可以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或工作经历的折算来代表,以便于操作和管理;技能,可分为刚性指标和软性指标;态度,可使用责任感、忠诚度等通用指标,也可选择反映本校文化理念的关键指标,如可以将文化自觉、制度自律、敬业度等作为“态度”这一要素的下属指标。 第三,定义指标和行为分级。任职资格要素和指标确定后,需要对这些指标进行定义并对反映指标的行为和资质进行分级。相对而言,刚性指标的分级比较容易。软指标的定义和分级相对困难,这可能也正是历来的管理制度缺乏软指标设计的主要原因所在。即便如此,随着管理方法日趋丰富、管理手段日趋科学,将对软指标的考察落实在任职资格和绩效管理制度仍然有可作为之处。管理者可以通过观察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来推断员工在软性指标方面的水平。 第四,确定各岗位任职资格标准。操作化定义和分级完成后,应为各岗位制定具体的任职资格标准。如人事处薪酬主管的任职资格条件,“知识”必须是二级(假定:一级为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二级为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三级为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下同),“工作经验”必须是三级[一级为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下,二级为相关工作经验2-5年(含),三级为相关工作经验5-8年(含),四级为相关工作经验在8年及以上],软性技能要求具备沟通能力三级、协调能力三级,态度指标要求敬业度三级等。为各岗位确定任职资格标准及行为等级时,应严格遵循岗位对任职者的客观要求,避免受现任人员的影响。 第五,任职人员的资格认证。任职资格认证,是任职者和任职资格标准的接洽点。一般地,任职资格认证流程设计过程包含以下环节:第一步,组建任职资格认证小组。认证小组的成员应由各专业资深人士或专业人员组成,并且必须保证小组成员对任职资格工作有充分的认识。第二步,提交认证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相关人员可根据认证申请条件填写认证申请表并递交申请。第三步,对照任职资格标准,资格认定委员会需要综合运用测评、业绩检查及360度评价等手段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部门主管给出初步审核意见,并交人事处复核。第四步,认证小组将评定意见反馈给申请者个人和部门主管,对有异议的项目双方可进行确认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认证小组可以将相关工作向校工作委员会汇报。第五步,认证结果反馈。校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人事处根据审批意见将任职结果在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申请人对任职资格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事处反馈或投诉。第六步,人事处同时还需要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部门,由部门与申请人沟通反馈结果。第七步,由人事处将任职资格认证结果统一输入人事处员工信息管理系统,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认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一般来说,任职资格标准应符合约80%现任人员的总体情况而设置。第二,任职资格认证需随着学校战略定位的调整,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管理岗位业务要求的变动,在维护管理连贯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与时俱进,做好调整工作。第三,按照任职资格动态管理原则,学校应定期开展认证更新工作。以上三项工作环环紧扣,每一环节又自成系统,共同构建起高校行政管理岗位科学严密的任职资格体系。 任职资格制度的应用 任职资格标准及认证工作的完成,将为高校创建系统配套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奠定基础。简要地说,任职资格体系可以为理顺合理的报酬待遇提供参照。结合岗位职责,对于职责重大且任职资格要求高的岗位,自然赋予较高的岗位价值。在招聘录用时,学校可以根据任职资格条件设计招录考察指标,从而提高招录工作效率,提高招录工作质量。这一方法对人员任用和提拔重用也同样适合。设计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技能开发培训项目时,可以根据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展开。此外,高校即将进行的绩效管理制度变革,同样可以并且必须与任职资格相结合,从履职情况、执政能力、工作态度及服务质量等方面设计关键绩效指标(KPI),引导员工的态度和行为向学校期望的方向努力。因此,任职资格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此外,高校可以以建立任职资格体系为契机,从内在动机角度去激发行政管理人员全方位反省自己的履职水平和工作质量,自发找差距,自愿提能力,促进高校顺利实现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的转变。不难看出,这一工作也正是逐步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所提出的“要提升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和职业化水平”的工作抓手,是高校真正实现人-岗匹配、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的必由之路。组织性质不同、岗位类别不同,决定了任职资格的不同,只有适合高校自身要求的任职资格标准才能有利于高校的发展。因此,高校行政应该立足于高教工作特点、办学特色和组织使命,因地制宜,开发既体现高校要求又切合学校实际的任职资格标准及便于操作的认证程序。需要强调的是,学校的发展战略、办学理念及培养方案,应先于任职资格标准,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支撑发展战略、能够承载高校优秀功能和落实发展规划的指标体系。指标不在多,关键在于是否如实体现了岗位对任职者的客观要求。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与职业能力培养问题 摘要:随着远程技术手段的发展以及第三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不断成熟,使得更多丰富优秀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了教育的功效,也使得教育的模式变得多样化、生动化和形象化。当今的教育不仅要重视学生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提高,更要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为了满足社会对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的需求,在教育过程中必须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关键词:远程教育;行政管理;职业能力;培养 随着“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到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教育对于学生的职业能力提出了新的高要求。而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种新的发展模式,远程教育必须要在满足地方经济发展要求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然而现阶段我国的远程教育,对于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存在着问题与不足。探索出一种在远程教育环境下,使学生进行有效、自主学习,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的教学模式已经成了当前网络教育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研究当前行政管理专业远程教育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不足之处,并寻找出解决的有效方法,为学生的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1行政管理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内涵分析 “职业能力”其实就是指人们从事某项特定的职业的多种能力的综合。职业能力要求学生能够将所学习到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在工作中进行类化迁移与整合,能完成一定职业任务的能力。根据对用人单位、行政管理培养单位以及毕业生的调研,结合行政管理专业自身的学科性质和社会需求,可以得出: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应该拥有良好政治素养、现代公共行政理念和合理知识结构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要具备良好的职业能力。即:计划组织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文案写作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调研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等职业能力。 2远程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存在的问题 2.1缺乏专业优秀素养的训练 虽然远程教育有“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的特点,学生能够通过感知、归类、收集等过程对所学知识进行加工和整合,但是就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而言,理论课比重大,实践操作训练缺乏,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能力教育。学生缺乏了专业优秀素养的训练,职业能力不足。学生的专业能力不够突出,削弱了学生自身的竞争力。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应并重,二者要平衡发展。在给学生进行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也要注重他们的专业技能训练。适当培养他们的职业能力,增强他们自身的竞争力,帮助他们实现良好的职业发展。 2.2实践技能训练流于表面 远程教育主要是依靠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进行教学。学生可以透过电视广播、互联网、辅导专线和科研等多种渠道互助学习。但是这种教学模式的最大缺点是不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技能培训平台和基地。一方面是受远程教育自身特点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由于学生年龄、所处环境不同,很难集中培训。所以,在远程教育中,对于学生的职业能力仅仅流于表面,没有作进一步的培养。导致学生的职业能力不足。 3提高远程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策略 3.1计划组织能力培养 无论是在政府、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团体中,行政管理工作者都需要有良好的计划组织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其实就是将未来一段时间的活动内容、途径等做好详细的计划,并对实行需要的人、财、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在远程教育过程中,可以让学生针对某个案例进行分析,例如“贫困县的摆谱症,高调消费的公共行政现象”,让学生从行政环境的原理分析。还可以借助沙盘推演和分组演练的方式使学生逐步领悟。增强他们计划组织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提升。 3.2文案写作能力培养 文案写作能力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项基本能力。在远程教学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多写、多总结。如社会热点的总结、案例分析、教训、总结等都可以写。指导学生熟悉公文写作形式,对报告、宣传稿等都能信手拈来,熟练写作。学生的文案写作能力培养没有捷径,需要教师引导,通过公文写作等相关的课程,给学生创造写作机会,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学生自身多努力,多写多练,才能熟能生巧,提高自身的文案写作能力。 3.3计算机应用能力培养 随着科技的发展,熟练办公自动化软硬件成为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基本能力。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学习基本的网络沟通、网页设计和网站维护等能力。扎实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的技能训练,让学生熟悉办公自动化的软硬件。可以举行小型的计算机应用比赛,让学生重视提高自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且在实践中真正完成自身能力的提高。把学生培养成为具备良好计算机应用能力的人才,适应社会的发展。 3.4依法行政能力培养 在法治社会下,学生的法律意识相当重要。依法行政能力也成为了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基本能力之一。行政管理人员必不可少会接触到员工劳动保障,工伤处理等。没有一定的劳动保障法、工伤赔偿法知识是不行的。学校可以开设法理学、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等基本法律课程,让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同时也可以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形式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可以例举一些企业的规章制度,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强化学生依法行政的能力。 3.5财务管理能力培养 虽然很多企业用人单位都有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但是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管理能力也是一项重要的能力。学校可以针对财务管理涉及到的知识,开设相关的课程。利用网络课件、双向音频等教学系统培养学生部门预算、资金利润率、投资收益分析等能力。可以模拟政府公共财政管理的过程,强化学生的财务管理能力。也可以引导学生对自身财务实行有效的分配和管理,一点一滴积累相关方面的知识,提高自我的财务管理能力。 3.6调研分析能力培养 针对学生的调研分析能力,在远程教育中,要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可以加强学生高等数学知识的学习。让学生对数据统计、调查研究方法、统计软件运用上有深入的理解,并能熟悉掌握这些方法和技能。可以多布置调研分析的作业,加强训练。如针对“地方行政人员职业能力情况”让学生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并分析总结,撰写报告。在调查研究中学生的调研分析能力会逐步得到提高。 3.7创新能力培养 创新能力是行政管理人员必不可少的一项基本能力。在教育过程中,应培养学生都在原有的知识、信息和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创新组合,使之具备新的功能和效用。可以让学生尝试进行管理模式的创新。例如针对地方政府现有的管理模式,让学生尝试创新。当然不能一味地追求创新,而是应该审慎看待创新,不唯上,不唯书,追求“唯实”。让创新真正受益于企事业单位活动中。 4结语 远程教育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利用远程教育的技术,多媒体教学软件、计算机辅助学习课件等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希望通过本文的探索与研究,能够为远程教育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提出更完善的方法和途径。把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复合型行政管理应用人才。 作者:张知慧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设定“翻转式”课堂主体及教学内容 由于行政管理学课程的理论及实践特殊性,我们在“翻转式”课堂教学改革中采用了传统课堂与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行政管理学的教学过程中,为了提高教学和学习效果,我们只选取出部分相对简单易懂的章节进行翻转教学。在翻转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我们改变了往日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改由学生在课下自主学习,通过观看微视频解决疑惑。在课下学习的过程中由学生提出自己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在课堂上汇总由学生讨论。每一章节习题不再像传统教学模式那样由老师讲解,学生记笔记的形式出现,而是学生自由讨论并完成。具体操作方式为:“学生自由分组”,“课下小组讨论”,“课堂成果展示”三结合方式。具体做法是“:学生自由分组”,即学生采取自由组合的形式,每一个小组5人,以小组形式学习,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带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率。“课下小组讨论”,即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将无法解决的问题提出来,通过小组讨论来解决,这一环节是对学生知识上的理解进一步加深。“课堂成果展示”,即在课堂上每一个小组对章节的内容进行总结阐释,并提出自己的问题,之后由小组之间相互解答疑惑,教师在这一个环节中主要对学生讨论内容的重点性、准确性进行把握,对于学生无法讨论出的内容进行引导性的解惑。最后老师将习题列出,由学生在课堂完成。 二、翻转课堂学习效果检验 在采用翻转教学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位学生都具有较强的自觉性,较强的自学能力,往往会发生偷懒的情况。为了尽可能地杜绝这种情形的出现,在课堂中,老师的作用不可忽视。虽然翻转课堂学生是主体,学生在课堂中自由讨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老师也应随机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来。在讨论过程中,老师也应该抛出自己的问题随机地让学生来回答,并给出练习题,由学生来完成。在每一堂课后,老师根据学生课堂讨论情形,小组整体表现以及课堂练习情况对每一位同学作出准确的评估。翻转课堂为一些原来在课堂上对知识领悟力较差的同学,在课下提供内化知识学习提供可能,有利于每一位同学发展。同时,通过翻转课堂,通过学生在课堂的表现,老师也对学生有了更加理性清晰的认识,改变了以往老师靠印象评价学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 三、鼓励机制的建立 布鲁纳曾说过:动力与激情是学习的源泉。因此,要让学生对学习充满热情,激发出学生的学习激情就尤为重要。而要想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就应该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课堂上,老师在布置课下任务的时候,知识点不宜直接展现在学生面前,如果知识点过难,直接导致学生失去学习的动力,因此老师应将知识点分解成若干小问题,由学生一个一个去解决,让学生在学习中找到成就感和满足感。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每堂课老师可以选取一定的奖品带上课堂。对于在不同的任务场景里,每一位表现好的同学可以任意选取一样奖品。当然,不同难度的知识,对应的奖品也应该不同,总的来说,难度越大,奖品品质越好。当然,建立必要的惩罚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有制度才会有规范,这样也能够提醒督促学生认真学习,有利于他们取得学习上的进步。以上三个步骤在“翻转课堂”应用中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必将导致这一教学模式最后流于形式,不能对行政管理学的教学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结语 “翻转课堂”在实际教学中也存在诸多诸如学生能否自觉抵制网络诱惑和学生学习自觉性的问题。但是,如何利用网络资源,如何利用好网络资源以及提高学生自觉性,需要老师、学生和家长的共同努力。需要说明的是“,翻转课堂”并不是在线看视频,而是一种学习的方法,是让学生对自己学习负责的一种手段,老师不再是站在讲台上单纯的传道,负责讲授知识,而是和学生一起讨论、解决问题;“翻转课堂”目的是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学习,在学习中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中,还需要老师和同学不断地去探索,不断地去完善翻转教学的各个环节,找出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和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 作者:王莉 单位: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队伍激励机制构建刍议 一、制度的制约 虽然改革开放后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的初衷是为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提高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也确实缓解了当时管理队伍人才短缺的现象,但由于制度的滞后性和其他各种原因,并没有从根本上调动管理队伍的积极性,甚至有的演变至今反而成为了管理者消极管理的制度保障。 (1)“双肩挑”制度的示范效应。改革开放初期,面对当时高校普遍存在着管理人才奇缺的现象,从专职教师队伍中选拔了大批优秀骨干任各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同时仍然保持教师编制,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时至今日“双肩挑”管理干部仍是我国高校管理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肩挑”干部大部分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伴随着“双肩挑”制度的盛行,其弊端日益凸显。其实早在80年代初就有学者指出:“治学之道不同于治校之理,光有学科知识的某一领域的行家可能是一个好教授,但未必能当好一个好的领导干部。”[6]退一步讲,纵然有些行家既在某一学术领域学有专长又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但“双肩挑”既要承担所在职位的管理任务又要兼顾学术,往往应接不暇。不仅如此,“双肩挑”制度在我国浓厚的“官本位”文化环境影响下已演变成一种扭曲的学术人才奖励制度。高校为了留住优秀人才往往对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教授安置一个官衔,最为直接的做法便是给予一个行政领导职务。拥有了行政权力就意味着更多的资源获取机会,学术也越容易得到肯定,故行政领导岗位很受学术人员青睐。再加上“双肩挑”制度本身缺乏对管理工作投入程度和管理绩效高低的约束,客观上给“双肩挑”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提供了制度保障,造成“双肩挑”干部可以堂而皇之地将工作重点转向能直接给自己带来名利的部分。另一方面,由于大批“双肩挑”干部的存在,真正有管理能力并有志于管理工作的人才的发展受到了阻碍。 (2)高校职员制的不完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我国高校推行教育职员制度。高校职员制度是指在高校管理人员中实施的以“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合同管理”为主要特征的一套管理激励制度。自1999年教育部开始在高校开展教育职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部分高校也根据自己的需要逐步建立了具有自己特点的教育职员制度。高校职员制把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区分开来进行分类管理,力求建立一套反映高校管理岗位职责和职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职员等级系列,为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高校职员制度本身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职员的工资待遇、晋升渠道、岗位培训等等缺乏权威标准和明确规划,导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管理人员“二等公民”的现状。与专业技术人员相比,专职管理人员上升的空间比较小,上升的速度比较慢,而且待遇也有很大差距。因此对于大多数管理人员,特别是年轻的管理人员而言,职员制缺乏吸引力和工作动力。从事管理工作的年轻人依然会感觉前途迷茫,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很受影响。调查结果显示,管理者在工作去向的打算上,34.6%的人选择了一有机会马上转行或是“迟早要离开”,真正愿意干一辈子的仅有10.3%;虽然表示“乐意干下去”的高居五成左右,但一旦有其他教学或者科研岗位的时候,接近72.9%的人愿意考虑转行,远远高出真正愿意干一辈子的10.3%。[7] 二、资源的约束 资源约束的主要表现为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的不足。高校大规模扩招,但所获取的办学资源却没有得到较大改善,即使利用银行贷款,也主要用来加大校园改造和建设力度,而用于人才队伍建设上的经费则很少。特别是在我国现行的评价体系下,高校一般对教学和科研比较重视,对管理队伍建设上投入的经费就更少了。为维持高校的正常运转,也为很多高校“创一流”的目标,高校一方面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目标,对管理人员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另一方面高校又普遍忽视管理人员的需求和情感,对管理队伍的建设缺乏重视和长远规划,而且在涉及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的相关利益抉择时往往会牺牲管理人员的利益,这种状况极易造成管理者的心理失衡,挫伤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而且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易出成果,管理业绩又较少与个人联系在一起,这不利于实现知识分子个人价值的普遍愿望,因此从内驱力来说管理者也没有足够的工作动力和热情。 三、构建管理队伍激励机制的对策 1.树立“以人为本”的优秀理念,做好激励机制的顶层设计 要改变过去传统的僵化管理模式,坚持学校的一切管理活动都要以人为根本出发点,把人视为高校的财富和优秀资源,唤醒人的主体意识,重视人的价值,发挥人的潜能,创造出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促进人的心灵的管理新机制。因此,高校管理不仅要关注教师和学生的利益、情感和价值追求,也应真正将管理人员当“人”来看待,尊重其价值和尊严,重视关怀管理人员的人性追求,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全面发展。首先要充分重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价值,深刻认识到管理人员对于高校发展的战略意义,纠正对管理人员以及管理工作的种种偏见。一直以来,我国高校忽视了对管理科学本身的认识,或陷入“管理就是简单的自上而上颁布命令”的极左思维,或又单纯地认为“管理就是服务”,失去了其自身的科学性和生产力价值。其次,积极推进参与式管理,畅通普通管理者与高校决策层沟通的渠道,全面了解所有管理者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管理者的需求;对于事关管理者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意见,给普通管理者参予政策制订的话语权;进一步扩大和落实管理者工作的自主权,使其能够放开手脚,以自己认为有效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才能。 2.围绕实施性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管理队伍专业化管理模式 首先,要明确管理者的身份地位。国外许多国家对高校管理者的身份地位都有明确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日本、德国等国家高校管理者是国家公务员,享受公务员法对其相关权益的保障。我国应抓紧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高校管理者的性质、业务范围和法律地位。其次,要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收入的高低常常被人们视为衡量社会地位高低的重要标准。一要做到收入具有可比性。严格执行《教师法》规定,使得高校管理者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全面改善管理者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二要做到稳定增加收入。管理者在任职期间内的收入应该按一定比例逐年增加,并与工作能力直接挂钩,工作能力强,收入高,激励管理者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最后,要畅通管理者的职业发展通道。高校应采取多种晋升制度让管理者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一是行政职务的直接提拔晋升。逐步取消“双肩挑”制度,直接从普通管理者中选拔优秀人才晋升管理领导岗位。对于目前具有学术背景的管理干部,必须要求他们在担任行政管理岗位期间不再从事教学、科研活动,使其全心全意从事管理工作。二是岗位轮换。通过不同管理岗位的锻炼不仅能开阔管理者的工作视野,提高他们的实际能力,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整合教育资源,奠定管理队伍激励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首先,采取“扁平化”的管理组织结构。“扁平化”的管理是指通过压缩职能管理部门尽可能地减少中间管理层次,实现管理幅度的增加,也就是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实现管理的最优化,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以更加合理的分配。而实现“扁平化”管理的基础就是充分发挥每个管理者的潜能和特长。可以说,采取“扁平化”管理为管理者各种能力的发挥提供了组织保障,因此有利于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其次,开展“经营管理”,实现利益共享。在高校的经营管理中,建立管理者收入与责任轻重、经营成果及资产增值挂钩。依据高校的经济效益,构建管理者与其工作业绩挂钩的薪酬结构。这种利益共享的方式把管理者的收益与高校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更能起到长期激励的作用。 作者:蔡建淮 王燕妮 单位: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改革发展研究室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探微大学行政管理状况与优化路径 一、现状分析 现阶段我国高校内部管理机构大都形成于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并呈现出行政权力为重的局面。随着我国高等学校内部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行政管理的诸多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高等学校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随着社会不断快速发展,对高等学位管理工作及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所要求的技术含量也越来越严格,原有的高校管理观念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这就需要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完成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新任务。第二,管理机制不和谐。现阶段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模式是校———院(系)两级管理层次,还有一些高校选择校———院———所三级管理层次,这种由上而下的管理方式经常出现“下级只对上级负责却不对工作负责,个人只对自己负责而不对部门负责”的一系列现象。特别是在干部选拔方面,许多高校还采用任命制,其弊端不言自明。有限的采用竞聘制,也常常会因为计划不周密、安排不合理等因素使得私人感情掺杂其中,使竞聘上岗流于形式。这种机制在管理实践中更多的倾向于刚性管理,对于管理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产生了极大的限制,人浮于事、消极怠工以及“站队”、腐败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第三,管理队伍建设滞后。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制约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众多因素中最主要的因素。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需要高素质行政管理人员。一所高校行政管理干部的素质的优劣直接决定了其行政管理质量和水平的高低。但是,现阶段我国从事高校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待遇差距逐渐拉大;同时,在高校内部行政管理人员在众多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情上(例如职称评定、职位升迁等)相对于教师总是处于劣势地位,这使得许多有潜力和能力的行政管理人员多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高自身学历水平或参加专业职称考试当中,而对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只能简单地应付交差,不再用心思考和深入研究,最终形成了行政人员流动性大、整体管理水平不高的困局。第四,机构膨胀且缺乏配合。机构膨胀是当前高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众多高校目前行政管理部门及附属机构林立,门类繁多,机构在行政分工中越设越多,功能越分越细,虽说是做到了各负其职,但都是各扫门前雪,造成了“管事的人多,干事的人少”的局面。这就使得行政部门之间缺乏应有的密切配合和有效合作,工作中一旦出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怎么解决问题而是互相推诿和扯皮。这些情况使得日常效率明显下降,影响了学校工作顺利进行。第五、行政权力挤占学术权力。高校本来就不应该是行政部门,大学中的行政人员也不应该是严格意义上的“官”。但我国与国外高度自治的大学不同的是政府管高校,这种行政管理体制的沿袭使得我国高校带有浓重的“官”气。具体表现在:管理理念、机构设置、运作方式、人员配备等方面。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权力的强势自然使得学术权力相对弱势,进而出现了学术权力屈服于行政权力的怪异局面。 二、优化路径 随着我国各项事业各个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行政管理改革已迫在眉睫,深入研究如何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并实现管理效益最大化是我们一段时期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第一,转变管理方式。这不仅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适应知识经济发展和信息社会的需要。当前,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做到两个转变:即从内部教学管理到全面质量管理的转变,从注重办学条件到注重社会效果的转变。因此,必须及时打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把工作的着眼点落在“以人为本”上,切实做到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人的因素是影响管理水平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也是最活跃的,因为人的因素可以全面激活其他因素,进而提高管理水平。高等学校本身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教职工各方面的合理需求直接决定了高校教职工能否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第二,树立和谐理念、建立健全高校行政管理制度。要使学校具备特色与活力,就必须根据学校发展的自身需要,建立良性的运行机制,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制度不仅可以引导人的行为,同时也可以规范人的行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是保证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基础。动态平衡、末位淘汰、群众评议、效益评价、信息互通、权力分配、审计监督等机制,都应成为制度和机制创新的重点并加以考量。另一方面,对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各项要素的整合和协调过程同时也是为了达到最好的管理效益对人的能力的挖掘过程,对物的资源的整合过程,对学校人、财、物等各方面的整合、协调。第三,加强管理干部团队的素质提高,加强团队建设。高校管理团队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管理干部必须提高综合能力及素质,加强整体团队建设。首先,高校管理干部应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使自己具有良好的思想境界和精神风貌,有事业心、有使命感,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其次,高校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恰当地协调好教学与科研的关系,积极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教学环境,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最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要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对于高校管理干部来说,高素质、高能力是做好服务的基础,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工作的前提。在日常繁杂的工作中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应努力保持良好的心态,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沉着冷静、宽容大量,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第四,精简机构,加强协作。我国高校机构设置繁冗,不仅给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带来重大阻碍,同时也给高校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高等院校应该逐步建立并完善的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校内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为高校精简机构提供保障。同时,行政管理人员应培养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在工作中努力做到默契配合,同事间取长补短、各尽其能,努力把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建设成为一个最优化的工作群体。第五,充分尊重学术权威,努力发挥学术权威在管理中的作用。充分尊重学校学术委员会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保证高校的教学、科研有序、正确地发展,由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确立学术、科研等发展方向,高校行政管理团队必须树立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服务意识,发挥为教学科研的服务作用。应当使权力中心适当下移,扩大院、系、所的自主权,努力使其权责对称,提高决策的公平性。 作者:王淑华 陈忠仁 唐吉平 单位:吉林大学数量经济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办公室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刍议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一、研究兴趣分散,科研能力缺乏整合 从所调查的数据来看,具备副教授(包括高级讲师及副研究员)职称的教师所占比例为29.11%,具备教授(包括研究员)职称的仅占2.62%。如此有限的高级职称群体其研究兴趣与方向却十分分散,其中涉及教育学、法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企业管理、行政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与方向。一般而言,拥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都是各个学校的科研带头人,在教学与科研中需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但分散的兴趣与研究方向大大弱化了其科研引领能力,既不利于建成科研团队,又不利于形成科研合力,无法发挥电大自身的系统优势。分散的科研兴趣还直接导致学科研究能力整体较弱。被调查教师所参与以及主持的课题只有极少数为行政学领域的课题,课题级别也多以校级为主。这一局面不仅不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科研能力的塑造与提升。尽管很多教师结合远程教育开展教学科研研究,有关远程教育的论文成果相对丰富,但其中与行政管理专业紧密结合的教学学术研究成果仍然很少,多数为远程教育领域的公共问题与普遍问题的研究。 二、区域内部缺乏交流,未形成系统合力 所谓的区域内部主要是指各省内部,即省级电大与地市级电大、县级教学点的专职任课教师缺乏有效地沟通与交流。为了充分利用系统办学的优势,此次调查除了在中央电大行政管理专业主页和电大系统行政管理专业教师群调查通知之外,主要通过各省校的行政管理专业负责人向省内各教学点信息并进行统计与汇总。从实际的反馈来看,只有15所省级电大汇总有地市级电大及教学点的信息,占总数的42.9%。通过电话及网络回访调查发现,没有汇总地市级电大及教学点教师信息的省级电大绝大多数是因为无法与其取得有效联络或日常缺乏联络,进而无法获取确切的师资信息。如前文所述,在同一级电大不同的专职任课教师管理不同的课程,因此教师们很难在同事间寻求教学科研兴趣相同的合作伙伴,这就要求各位教师到系统中寻找志同道合者。但内部交流的缺乏使得原本应发挥巨大积极作用的系统优势大打折扣,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专职教师形成对行政管理专业甚至是整个电大乃至国家开放大学的疏离感,不利于教学工作的开展与教育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行政管理专业专职任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此次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对于国家开放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师资整体状况的改善与提升以及专业和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都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现实依据。据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一)鼓励并支持教师进行学历提升 针对电大系统师资学历水平普遍偏低的情况,各级学校应鼓励并支持教师进行学历提升教育。一方面要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在制度上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教师职业生涯的规划与引导。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调动教师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既要让其明确现实的工作需求,又要让其意识到未来可能会面临的压力与挑战,从而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二)注重继续教育,加强系统教师的学科专业培训 在提升学历水平的同时,还需要注重非学历的继续教育。这一方面是由电大系统行政管理专业专职任课教师的专业背景多元、行政学学科基础较差的现状所决定的,同时还与行政管理学科本身发展迅猛、知识更新较快的特点紧密相关。目前,部分省级电大已经或正在借助电大系统内部和普通高校的资源针对省内尤其是基层教学点的专职教师开展专业培训,获得教师们的一致好评,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笔者认为,对于专职任课教师专业基础知识的补偿性教育或培训可以借助系统内部的师资及资源完成,而对于专业发展所形成的知识更新诉求则可由国家开放大学总部牵头借助普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师资及资源完成,在补充与学习的基础上逐渐形成自身的力量。此外,进行学历的继续教育也是由教育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所决定的。国家开放大学是一所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新型大学,因此仅就教育技术而言,就对每一位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熟练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技术并实时更新才有可能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与学习支持服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笔者认为,目前中央电大举办的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是一种非常好的形式,希望可以在未来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发展。 (三)加大师资引进力度,合理分配课程 对于师资数量不足的电大及教学点必须加大师资引进的力度,尤其是那些具备一定招生规模的学校必须配备合理数量的专职任课教师,以保证基本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具体的引进过程中,要将应届毕业生与具备高级职称的人才相结合引入,满足任课教师梯队建设的需要,进而促进行政管理专业的良性发展。同时,还要对专职任课教师所管理的课程资源进行重新梳理与划分。首先,必须满足专业优秀课程全覆盖的要求;其次,要结合教师自身的研究兴趣与方向分配其它课程,争取建立以课程群组为单位的管课模式。国家开放大学总部则应制订相应的标准,还要加强对师生比、课程资源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督促各分部将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要的地位。 (四)组建科研团队,强化科研引领 要充分挖掘系统内部资源并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国开行政管理专业及课程教学科研团队,逐步提升国开行政管理专业教师的科研水平与能力。在实践中可以考虑打破地域界限,以中心教研组为依托建立实体及虚拟的专业教学科研团队,团队构成以具备一定学术威望的系统内部教师为带头人、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及行业的资深专家为顾问、系统内部青年教师为骨干。借助面对面的实地交流以及网上的远程互动实现教学与科研的创新与改革,进而实现“以老带新、以外促内”的教学科研发展格局。 (五)建立系统内部交流机制,提升系统合力 广播电视大学自设立之初就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多级办学系统,国开也借助电大系统建立总部—分部制的基本架构,因此要积极探索并构建行政管理专业专职教师系统内部的交流机制,发挥系统优势,形成系统合力。要切实发挥行政管理专职教师QQ群的作用,实现国开总部与分部、分部与分部、分部内部的及时沟通与交流;要充分利用行政管理的专业主页,及时并更新专业发展与变化的动态;要认真把握每一次专业及课程的网上教研会议,与各地教师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讨,把握师资队伍的整体动态。 作者:陈鲲 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人才队伍的发展趋向 学生与行政管理人员相对变化趋势分析 2002年以来,研究型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显著增长,在校生规模不断扩大,本专科在校生数基本稳定。研究型大学2002-2008年各类学生人数变化情况见图1。2003年研究型大学在校生人数增长幅度较大,与2002年相比,博士生增长了39.9%,硕士生增长了41.9%,本科生增长了18.2%。对照表1行政管理人员增长情况,发现2003年、2004年、2005年及2008年学生的增幅高于行政管理人员的增幅,2006年、2007年行政管理人员的增幅高于学生的增幅。从学生规模与行政管理人员数的变化情况看,除2004年,学生人数增加,行政管理人员数减少外,其他年份,行政管理人员数都随着学生的增加而增加。各类学生与管理人员比值有没有随着年份的增加而有显著变化?详细见表3。2002年以来学生与管理人员的比值基本维持在18.5∶1~22.6∶1之间。其士生与管理人员的比值变化最大,7年间约增加了一倍,本专科生与管理人员的比值变化最小,7年间基本没有变化。硕士研究生与管理人员比值居中。具体到不同的高校,情况如何?本文对每一所高校各年份各类学生相加求均值,对每所高校各年份行政管理人员相加求均值,然后用学生的均值与管理人员的均值作比值,将最小比值和最大比值之间的间距分为4个赋值区间,每一区间分布的学校数见表4,其中最大比值达44.3∶1,最小比值是11.5∶1,多数高校维持在20~30个学生配一个管理人员的水平。说明不同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存在显著差异。 研究型大学行政管理人员队伍职称结构变化趋势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来源主要有三部分:通过正常程序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因多种历史原因进入高校的一部分文化程度较低的行政管理人员;为解决引进人才的配偶而安置的管理人员。最近几年,随着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正在发生新的变化。笔者对2009年某地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招聘信息做了一个统计,在所有高校的招聘信息中,要求学历是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岗位占到所有招聘岗位的95%。可见,高学历管理人员已经成为高校管理人员当中的新生力量,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中高级职称管理人员依然偏少。本文按年份对34所高校各类职称人员占行政管理人员总数的百分比进行了分析,详见表5。可以看出,从大学的总体情况看,各类职称管理人员占总管理人员的比值并没有随着年份的变化有太多的改变,尤其是高级职称行政管理人员并没有随着行政管理人员的增加而增加,在整个管理人员队伍中,中级职称人员占近一半,初级职称人员所占的比例与副高级职称人员所占的比例大致相当,有四分之一以上的管理人员没有任何职称,高级职称管理人员占的比例最少。具体到各个学校,本文对各高校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管理人员数占管理人员总数的百分比进行了分别计算,将最小比值和最大比值之间的间距分为4个赋值区间,每一区间分布的学校数见表4。多数高校正高职称占管理人员总数的百分比维持在1%~3%之间,副高职称管理人员占管理人员总数的百分比维持在10%~30%,与大学的总体情况相似,高级职称管理人员偏少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研究型大学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研究的结论与思考 2002-2008年期间,在教师人数不断增加,学生规模显著扩大的情况下,研究型大学行政管理人员队伍规模稳步增长,为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行政人员队伍自身的职称结构没有显著变化,高级职称管理人员仍然偏少,也没有随着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整体人数的增加而有所增加。具体到各研究型大学,无论是教师与行政人员的比值还是学生与行政人员的比值,不同大学间有很大的不同,说明不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差异显著。如何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变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中高级职称管理人员偏少的现象?本研究参照美国研究型大学行政管理工作的一些情况谈几点建议: 第一,合理的身份定位。美国研究型大学明确定位每一个行政管理岗位,聘用专业的管理人员来承担管理工作。因为有明确的岗位定位,所以在管理人员的资格遴选中非常看重应聘者的管理经验和其应聘职位所需的专门知识。如财会部门主管必须具有MBA证书,学生心理辅导员必须具有心理咨询方面硕士学历,校区规划管理人员则需具备建筑或规划领域的学位和经验,而与教学科研直接有关的重要的管理职位均从资深教授中提拔。大学各学院的副院长们则越来越多地由持有高等教育博士学位的人担当,其所学专长直接指向管理工作内容。普通的行政管理人员则采用契约化的管理方式,根据考核结果灵活流动。 合理的身份定位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分类管理、分类考核,有效避免了在不同的管理领域以同样的考核标准来评价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和实际业绩的弊端,一方面不会出现管理人员队伍中高级职称管理人员偏少的现象。另一方面为管理人员的合理流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其次,合理的身份定位为高学历管理人员的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越来越多的高学历管理人员进入高校管理人员队伍中的现实条件下,如何为他们的职业发展奠定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也成为高校管理岗位吸引优秀人才的重要方面。而不同的管理岗位选用具有不同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既有利于将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应用于管理实践,在实践中又可以加深管理人员对专业知识的理解,为管理人员自身发展制定了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达到以良好的职业发展规划留住人才的目的。 第二,明确的岗位职责。美国研究型大学行政管理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岗位目标的明确化,新岗位的设置与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因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而设置,对于已有的岗位一旦空置出来,不是直接进行替补,而要对岗位进行是否有设置必要的评估,然后再决定是否招聘人员。其二,岗位职责的与时俱进。对于已有的岗位,其岗位职责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随着学校整体及所在部门每年的发展目标而做出不断的调整。 第三,岗位职责的可操作化。以密西根大学为例,上到学校的章程,下到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都做了明确的详细的规定。其董事会章程作为一个宏观的指导性规范已经细致到半操作化的程度,在学校章程的统领下,各行政部门再辅之各级更为具体与细致的规定,行政人员在发挥行政职能的时候都有据可依,有规可查。明确的岗位职责直接导致考核的简化和公正,从而大大减少行政管理人员在增加和减少方面的随意性。 第三,科学化的管理过程。信息技术的日益更新与发展,加速了管理过程的科学化进程,为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许多高校纷纷将各种信息化技术应用于高校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然而对于美国的研究型大学而言,科学化不仅仅体现在现代化管理工具的应用方面,更多的是指管理观念的科学化、管理制度的科学化和管理过程的科学化。以伯克利加州大学在其行政管理过程中实行的“平衡记分卡”系统为例,其系统设计和改革的理念充分体现了大学尊重学术、服务学术的理念,在系统设计过程中拥有科学的、严谨的流程与方法,在系统实施的过程中又制定了详细的考核体系、明确了监管的部门。整个系统处处体现了科学化的管理理念。 近年来,我国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改革一直在不断地推进,如我国高校针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聘任制改革,2000年教育部在武汉大学等五校启动的高校职员制度试点工作以及各高校实施的“人事制度”等。但在所有这些改革中,设岗难、考核难、淘汰难成为我国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改革却难有明显成效的现实条件下,美国研究型大学行政管理人员合理的身份定位、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化的管理过程,也许能为我们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改善管理人员队伍高级职称人员偏少现象提供一些借鉴和建议。 作者:孙艳丽李宗印单位:华东理工大学高教所人事处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善治理念下大学行政管理研究 摘要:在高校建设中,行政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随着现今教育理念的发展,善治成为了高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理念。在本文中,将对善治理念下的大学行政管理进行一定的研究与分析。 关键词:善治理念;大学;行政管理 1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水平的提升,高校逐渐从单纯的高等教育转变为对社会进行服务的角色,对政府、教师、学生以及市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价值进行了充分的体现。而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对大学的行政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需要能够敏捷应对新的社会环境,在行政管理组织内部也需要具有更多的主体参与到行政管理之中。这部分要求的存在,都使得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在开展中具有了更高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从善治的角度对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积极的创新。 2善治视角下行政管理工作概述 2.1行政管理善治因素 2.1.1重视师生权利:在大学行政管理工作中,人本理念是最为优秀的一项理念,即需要对学校师生的权利以及主体地位进行充分的尊重与认可,其不仅是管理工作的客体,同时也是该项工作的主体,对他们的工作、学习提供服务正是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任务。其中,教代会对教职工的民主权利进行行使,且能够参与到高校管理当中,而学生会则能够对学生的权利进行发挥与维护。 2.1.2分权管理:目前,在简化管理目标的指引下,高校逐渐推行了以学院管理为中心的院校两级管理模式,在该种模式中,行政工作则能够更为直接的向高校师生进行开放,这对于学校师生的创造性、积极性发挥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在组织中,其中的部分或者所有成员对权力进行分享,并通过讨论的形式在对意见达成一致之后进行决策。而在学校方面,则从以往的直接管理转变为了宏观调控,以此使院系在科研、财政以及教学等方面的管理权力在得到加强的同时也对分权管理进行了实现。 2.1.3法治化管理:在善治行政管理方式中,法治是非常重要的基本特征。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已经在市场经济影响下得到了蓬勃的开展,这也是对组织成员权利追求的一种法治层面回应,是对法治精神的积极体现。而我国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条例,也在教育层面形成了一套结构较为合理、内容相对完备的法规体系。 2.2大学行政管理现存问题:在现今大学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较多的非善治因素:第一,在管理工作主体地位方面存在缺失问题。对于善治管理来说,其根本要求就是在多元化管理为主体的基础上允许师生能够以更为适当的方式参与到大学的行政事务之中,并在相关行政事务开展中同行政人员形成一种共治的格局。而在现今部分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却存在着行政权力地位过度强化的情况,在工作开展中,行政人员具有最高的地位,决策权力过于集中;第二,行政管理机构较为混乱,不仅职责存在不清情况,且机构设置也较为复杂,在对很多事务进行办理时,往往要经过很多层审批工作,对于工作时间是一种较大的浪费。同时,部分部门也存在着业务交叉以及职能重叠的情况,有更多的工作量投入到不同部门间的协调方面,并因此使行政工作的开展效率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第三,监督机制不健全。在部分大学中,其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条例很难在具体工作中得到贯彻,更多的教代会因此流于形式,很难对监督作用进行发挥,且由于校长所具有的权力过大,很大对教代会的监督功能进行发挥;第四,管理方式僵化。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行政命令以及规章制度是最为主要的管理方式,而在组织内部如果存在冲突情况,则交由上层进行裁决。这种情况的存在,则使得管理信息存在着不畅通情况,信息并不能及时、畅通的反馈到管理者。而在具体执行中,由于师生对相关规章条例的不认同,也会使其产生一定的抵触以及反感情绪,进而使工作效能出现了低下情况。 3善治理念下大学行政管理实施策略 3.1营造包容文化:对于善治管理理念而言,其正是不同群体、目标进行理性交融的一个过程。在避免对其他成员利益产生损害的情况下使组织中的每一位成员都获得利益的提升。要想对该目标进行实现,就需要大学能够具有更为包容的管理理念,在对利益相关者价值观念以及思想进行积极尊重的基础上进行各自思想的交流表达,进而在思想自由得到体现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大学内学术的自由。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大学需要对宽松、民主以及自由的文化环境进行创设,对不同学术思想、价值以及信念进行融合与包容。此外,行政负责领导也需要对组织成员的特殊要求以及利益进行包容,对组织凝聚力积极加强、提升,最终促进善治局面的形成。 3.2民主行政管理:在行政管理体制建设中,首先,需要建立起具有互动、参与特征的决策体制,积极鼓励师生与基层管理人员参与到决策当中,即将组织决策权从以往仅仅集中在高层人员手中的方式转变为在更低的层次中进行,以此在提升其主人翁意识、信任感的同时对其创造性以及积极性进行发挥。对于教师来说,其参与到决策之中是对大学决策自由进行保证的权力,不仅能够对其学术创新提供更为宽广的空间与道路,对于高校的和谐、健康发展也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而作为大学学生,其也具有着较为强烈的民主参与意识,对于现今社会、教育的相关问题具有着十分积极的关注,并能够给出属于自身的客观评价以及正确认识。在大学中,对于不同群体成员,需要给予其不同的限度参与到决策之中,即通过决策的科学分配使决策具有更高的质量。在整个工作开展中,校务委员会是参与决策的最高行政机构,这就需要其能够对制度化、科学化的交流方式进行建立,以此更好的对学生、教师以及基层管理人员的意见进行对话与提交。 3.3营造公正法治环境:为了对更为公正的法治环境进行塑造,就需要做好组织成员法治信仰的培育工作,并做好法治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要做好大学章程的制定,在对其积极完善的同时提升师生以及行政管理人员对章程的认识,能够充分遵循章程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其次,要做好监督机制的建立,通过对监督机制的科学建立、健全,对行政组织自律监督进行加强,并对监督过错追究制度以及监督责任进行建立与明确;最后,在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完毕之后,则需要建立起稳定、科学的长效机制,在强化他律监督的同时对内、外监督关系进行正确的处理。 4结束语 行政管理是现今大学的一项关键工作。在上文中,我们从善治理念角度对大学行政管理进行了一定的研究,需要高校能够把握重点,以科学措施的应用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作者:宁亚秋 贾翠玲 单位: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浅析“善治”视角下大学行政管理 摘要:21世纪以来,“善治”理论在国内外学术界愈加受到关注。同时该理论也被广泛地应用到了学术研究和社会生活等多个领域。亦有不少学者尝试将“善治”理论借鉴到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当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笔者将从“善治”的思维角度出发,浅谈构建一个以人为本、民主、法治的大学行政管理模式的实现策略。 关键词:“善治”大学行政管理 大学用知识积累、传承和创造,践行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在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重要。然而,由于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社会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大学行政管理中仍存在管理主体单一、机构冗杂、监督不力等问题。笔者试图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和大学现实情况,借鉴发达国家的“善治”理念,提出“建立扩大学术权力、建立专业化的行政管理队伍;营造以人为本的文化环境,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民主管理、多元共治”等来实现大学行政管理的“善治”。 一、“善治”的内涵与实践 “善治”理论源于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民主政治优化的表现。20世纪末,“善治”理论(Goodgovernance)出现,21世纪之初,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开始在经济领域中引用“善治”理念,随后延伸到公共治理领域,并逐渐成为社会研究的热点。“善治”理论认为:“善治”是有效“治理”并不是“控制”,“善治”机制不依靠政府控制,而依靠参与主体或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商。“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1]。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从某个小范围的社群来看,可以没有政府统治,但却不能没有公共管理[2]。学者们针对宏观的国家管理,以及微观的社区管理,提出了一些“善治”理论的可行性分析。而在大学管理中,学者也借鉴了“善治”理念。张维迎在《大学的逻辑》中指出大学的制度安排即大学治理(Universitygovernance)。在大学治理中,学校的行政机构是衍生工具,是派生出来的,而非原始的需求[3]。眭依凡则在《论大学的善治中》提出了大学“善治”必须遵循效率性、民主性、整体性及法制性等四个原则[4]。高等院校的领导者凭借在学校多年的经历,目前可以推进一种强调合作重要性的理念,利用外部团体的话语讲述合作的重要性并考虑学校中的学科差异和其他差异,更加有针对性地建构学校网络和基层的领导力,建立一个促进合作的集权化部门,提供教师发展活动的资源,努力改进计算机、管理和会计制度[5]。“善治”实际上是将国家权力回归给社会,“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善治”的实现需要依靠公民自愿的合作以及对组织权威的自觉认同,缺少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合作,至多只有“善政”,而不会有善治[6]。“善治”下的大学行政管理,需要将行政管理的权力下放到学校的行为主体手中,让大学中的各行为主体能够自愿合作,自觉形成对组织的认同感,通过参与和合作,来实现大学行政管理的“善治”。 二、大学行政管理中的“善治”理念 (一)学术自由 大学的本质是研究学术、追求真理、创造知识、创新价值观和培育人才[7]。大学行政管理组织从根本上而言,是一个服务型的组织,是为了方便学者从事学术研究而衍生出来的。学术是一种追求知识创新的活动,知识创新不仅仅是以给人们提供精神上的享受为目的,同时还可以给行政活动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学术自由指学习自由、教学自由与研究自由。我们强调学术自由,但是并不是说这些自由是一种无限制的自由。在学术自由中存在的限制,是为了自由而限制,而不是为了限制而限制。大学的行政管理首先要确保学术的自由,并积极地营造这种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 (二)民主决策 “善治”只有在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没有民主,“善治”便不可能存在[8]。改革开放之前,计划经济体制下,大学的行政管理模式相对单一,大学的行政决策基本是由行政领导制定,而教授和学生鲜有机会参与其中,这样就容易造成决策失误、决策难以贯彻实施等问题。“善治”下的行政管理强调合作,强调权力下移,倡导包括教师、学生和基层管理人员在内各相关利益者参与决策,行成多元共治的决策体制。在这种情况下,高层管理者不再是唯一的决策者,他必须广泛地倾听其他决策者的意见,从而保证学校的重大行政管理决策能够民主、有效地制定和实施。 (三)以人为本 大学不仅是崇尚学术,亦重视人文精神。因此,应该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贯穿于大学行政管理过程中。首先,人是大学“善治”的优秀。如老子在《道德经》所言:“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他对人在宇宙中的意义与地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其次,人是大学治理的目的。大学“善治”不是为了获利或谋权,而是为了每一个在大学中的人的发展。“善治”要求管理者能够主动地征询群众意见,让各个主体了解并理解政策,给予各主体的反馈越多,“善治”的程度就越高。这就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只有尊重、理解和相信教师和学生这些高校的教育主体,才能减少高校内部的矛盾,从而增强高校的凝聚力,最终实现高校的教育目标。也只有这样,才能发挥高校传播、传授先进知识,促进先进文化与思想的产生与发展的作用。 作者:杜梦婷 单位:广西大学教育学院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道德构建路径 1、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涉及的内容 人职业道德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并且也不会随职业出现而自行形成,这必须经过一个漫长培训与训练过程。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的开放程度的扩大,社会对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态度、节能、作风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一来,也使得高校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内容更加趋于完善。主要涉及以下几点内容:(一)增强爱岗敬业意识实际上,职业道德建设的优秀内容就是爱岗敬业,同时这也是社会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倡导的。因此,高校的行政管理职位就是行政管理人员展现自我价值的一个平台。只有对自己的本职工作非常的热爱,而且认同岗位价值,将有助于树立敬业的精神。不过,敬业实为爱岗本质的一种升华,集中表现在对自己职业要求做到精益求精。所以,身为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要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将所有的经历都投入到自己的工作当中。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升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二)树立乐业意识这里的乐业意识主要来自人们对职业理想与价值的追求。判断一个人是否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乐业,其决定权在他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和是否真正体会到人生意义。所以,身为一名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来说,职责要求、规范约束、出现的问题等都会给从业人员带来巨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若不具备乐业的精神,那么便极容易出现职业倦怠感,以至于出现大量服务不到位的情况。由此看来,我们必须要将个人利益与社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从而树立正确的、切实可行的目标。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培养乐业的意识。(三)强化守纪意识良好职业道德的培养是和纪律约束紧密相关的,因此,为确保职业活动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借助制度予以保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事务进行合理的处理,做到公平、公正。另外,在实践工作当中,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应进一步强化“守纪”意识,把“守纪”转变成一种自觉行为,这即为强化守纪意识的根本目的。 2、加快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意义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职业道德建设正是道德自我提升、发展以及完善的过程。然而,对于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来说,职业道德建设为师德建设不可缺失的内容,而由于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如;教学、管理以及科研等,同时各项活动开展的组织性非常强,这对高校建设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近年来,由于高校师德建设的深入发展,从而使得高校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也引起了足够的忠实,建立了可满足行政管理人员道德建设的管理体制,并且,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态度以及表现都是极佳的,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无私奉献,这有助于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推动高校师德建设与发展。不过,也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还存在着大量的缺陷,这是和现代高校道德建设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如:在行政管理队伍当中,出现收受贿赂、服务质量差、职业道德意识薄弱等问题。由此看来,只有进一步加快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才可以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这也是高校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3、关于对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现状的探究 (一)职业道德观念存在偏差现如今,在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严重偏差。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引起的:其一,在学校发展方面,只关注那些直接反映学校优秀竞争力的方面,如:提高教学质量、加快科研建设等,这些都属于硬性建设指标。但是,针对软性建设指标的关注程度却不是非常的高,极易忽视这方面工作建设,如:职业道德建设。其二,在当前师德建设过程中,只对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视,这样便完全忽略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这样一来,常常会使得后者处在从属地位上。由于上述认识偏差的存在,从而导致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难以顺利的开展下去,甚至还有可能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二)不具备完善的道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在高校行政管理岗位的种类不仅复杂,而且种类偏多,不同部门所从事的工作不同,这就要求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考核以及评价内容等所有不同。但是,由于长时间以来,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都只是针对教师,因此,造成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机制十分的笼统,其可操作性是不强的,难以体现各部门的工作绩效。长时间下去,人们将会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考核产生质疑,这样一来,考评绩效也不是十分的明显。(三)道德规范的形式十分单一通常来说,高校所设置的行政管理岗位,都是通过定编定岗的方式予以设置的,但是,岗位的不同,其工作任务也有主次之分,而且服务对象范围有时偏大,有时偏小,通过较为简单的“一人一岗‘制进行设置,必然会导致对相同职称级别的不同岗位的职业道德标准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难以用相同的标准进行衡量。(四)道德监督的缺失事实上,道德发展是从他律转变成自律的一个过程。因此,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由他律转变成自我约束的一个过程。人的良好道德品质并不是天生的,而是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学习转变成定型理性形式,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逐渐内化成自身的观念。然而,在此阶段,道德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不过,当前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重点对道德自律要求偏多一些,而并不具备完善的道德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 4、造成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现如今,在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主要原因包含以下几种:(一)未充分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时间以来,人们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缺少全面的认识,甚至出现了严重的“重教学、轻管理”的理念。片面地认为:管理工作指的是高校内部的一些事务性工作,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只要按照规则办事即可,所以,行政管理工作并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此种倾向会直接对高校发展决策产生影响,这样一来,导致高校在津贴分配、继续深造等方面都倾向于教学人员。另外,由于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量偏大,耗费个人时间偏多,且成绩也不是非常的突出,因此,对于高学历的毕业生来说,都不会选择去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这样,在高校行政管理缺少专业的、高素质管理人才,更难以推进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二)职业倦怠近年来,由于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从而使得高校对内部部门以及人员予以精简,这样一来,增大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由于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又大,因此常常会出现加班情况。而长期的超额工作,既会透支工作人员的身体,又会给他们的心理带来巨大压力。从而使他们的内心产生极度的不平衡心态。除此之外,对于长期从事事务工作人员来说,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因素影响,压抑他们个性与创造性的发展,根本找不出自身价值,更不能从工作当中寻找到乐趣,甚至还有可能产生迷茫、失落等情绪,开始厌倦这个职业,更不愿主要冻结职业道德教育,因此,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产生一定的阻碍。(三)社会环境的影响事实上,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形成以及发展是和社会环境紧密相关的。其中,新旧体制的替换、格局的调整、中西文化等都对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在给社会发展带来影响的同时,又给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出一系列的问题。 5、推动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健全各项职业道德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能够正确指导高校管理者认清自身的学校,引导和纠正学校日常生活中诸多不规范的行为。因此,高校的职业道德管理制度具有其他制度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高校在制定管理规则制度时,必须结合高校管理岗位需求予以制定。只有这样,使得高校的职业道德管理制度有着较强的可操作性。(二)完善激励机制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实际为高校决策人员,因此,他们的工作态度与业务能力将直接对高校的发展产生影响。所以,高校在制订考核制度的过程中,首先要对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予以考核和评价,使他们能够以良好的工作面貌、积极的工作热情来工作,从根本上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三)努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与水平身为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来说,要求必须具备下述职业素质;首先,学习意识与能力。将业务知识与技能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研究,虚心向周边同事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其次,培养创新意识。在实践工作当中,不断提出新思路,打破传统制度的约束与限制,将工作理念、体制以及方法都予以创新,从而开创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新局面;再次,沟通能力较强。因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主要是处理学校内部的一些事务性工作,因此,工作重复性强,且十分的复杂,再加上工资待遇不是很高。长时间下去,必然会出现失落情绪,这就要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要有良好职业态度,多和各个部门进行沟通,从而逐步增强他们的沟通能力。(四)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在借助舆论进行引导时,不仅要反对那些低级、垃圾舆论等当作一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并且又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建设,重点对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从而建立以完善的且适合各个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的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而培养高校行政人员自觉抵制不良道德观念的良好习惯。此外,合理使用多媒体技术。现如今,高校舆论涉及两方面,即口头议论与大众传媒。不过,由于大众传媒在信息传播上十分迅速,所以,有着很强的影响力。因此,在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充分理由传媒手段,弘扬正气,强调舆论监督,从而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营造一个良好舆论氛围。 6、结语 总体来说,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道德建设所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内容。同时它又能够营造和谐的文化环境、加快高校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重要条件。然而,目前大多数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职业精神都不能更好地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甚至还会影响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建设,还会影响到高校教学的顺利开展。由此看来,只有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才可以确保我国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与此同时,还可以为社会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社会人才。 作者:聂亚杰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1高校行政管理行为中的法律风险 高校管理工作的优秀就是保障学生在校学习的合法权利。具体来说,也就是高校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必须表现出诚恳负责的品质或行为合理合法的管理学生,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及自身行为,与学生之间建立坦诚、互信、和谐的关系。提高在校学生对学校办学宗旨认同感,在保障学生自身权利的基础上,激发学生对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力。(1)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所产生的纠纷,这里的人身伤害纠纷特指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这也是高校中频繁的纠纷事件,现在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和校外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越来越被重视,2013月6月20日发生的同济大学踩踏事件,造成多名学生受伤。这件事件的处理将牵扯到学校、家庭、司法等多方面,加上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所造成的伤害将影响一个家庭,如果处理不当将引发很多的社会问题。(2)维护学生财产权利所产生的纠纷,高校学生目前人均拥有手机和电脑的比率非常高,有些不法之徒利用学生没有社会经验利用各种骗术骗取或盗取学生财物,高校行政管理措施不完善,很难保证维护学生的财产权利。(3)保障学生受到公平教育所产生的纠纷,每位来高校学习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纪律,但是同时学生也有一定的自由范围,重庆某高校两位热恋的学生在教室有亲昵行为学校作出开除处理,而后两位学生起诉学校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2高校行政管理行为中法律风险分析 2.1高校行政管理法律意识薄弱是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一直以来我国高校管理工作中对于学生的管理以不违反校纪校规为标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特征,这就必然导致行政管理和防范纠纷风险措施明显不足。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的过程中,主要是规范学生的在校行为而对如何保障学生权益很少有规定,在制定规章制度中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严重失衡。高校通常用行政手段来管理学生过于简单,没有明确学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只是认为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法律关系不明确。而管理者在对于如何维护学生的权益、规范高校的行政管理行为没有充分的重视,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面临严峻的考验,除了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者法律意识的提高显得就尤为重要。2.2在处理与学生的纠纷中过于草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大学生享有告知、申辩、听证、申诉、起诉和上诉等程序性权利。目前我国高校在处理与学生纠纷中,很少有高校在学生管理条例中对发生纠纷情况中有关于学生申诉的程序,往往就是一个书面通知或一份处分材料。目前高校管理工作越来越复杂,高校在制定规章不得不考虑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详细合法的可行性制度。2.3相关政策法规滞后随着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学生自身维权意识到与学校之间是平等的,这给高校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学生很多情况下不认为自己犯错而是学校的规定太过于死板,而目前的法律又不太健全,无法跟上社会出现的诸多问题,造成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过错方不明确,责任不明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也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高校在严格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处理纠纷时,也应该加强依法管理和依据法律解决纠纷的能力。 3建立高校行政管理行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依法治校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由于我国高校管理工作中有浓厚的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学校管理者的个人法律意识的增强也尤为重要。高校管理工作的改革正影响着我国关于高校法制建设的进程。虽然面临挑战,只要坚持法制的理念和精神一定会实现学校管理有序与学生权利利益之间的统一与和谐。3.1树立法制观念,完善高校管理制度3.1.1管理者要树立依法治校的法律观念高校管理者的素质与观念直接影响一个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宗旨,高校管理制度是有管理者制定与执行,如果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实行一言堂,那么高校管理制度就很难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执行。高校在管理工作中必须要把普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培训中,加大法制宣传,组织相关的法律专家对管理者进行专题讲座,进而影响管理者管理制度的制定上必须优先考虑要维护每一位学生的权利利益,尊重学生的建议,规范管理行为。3.1.2遵守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完善管理制度目前,高校管理制度大部分存在不够完善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管理制度与现行的法律制度存在一定差距;其次,就是对学生管理中限制太多而对学生权利利益的保护太少,在处理学生处分等问题中过于片面。行政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令大基本原则,高校管理者在制定管理制度时要充分考虑这两大基本原则,制度的制定既要合法就要合理。规章制度不仅要规范学生在校行为,而且还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身权力。尤其是处罚制度要规范在执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要考虑合理性。3.1.3树立学校与学生之间平等的法律关系高校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时要广泛征求学生的建议,实行听证会、座谈会的方式,让学生觉得不是被管理者而是学校的主人,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开、透明、公正。完善学生申诉制度,在产生纠纷时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3.2依法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当学校与学生不可避免的产生纠纷,作为学生属于特殊的社会群体,思想和行为需要进一步的成熟,那么作为学校除了教书育人还要对产生的纠纷进行协调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以最大限度的理解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通过多方的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加深纠纷,例如,可以采取学生干部协调、学生教师听证会、自主协调等方式。这些解决纠纷的方式比简单行政解决方式更容易被当事人接受,更容易化解纠纷,学校在选择处理方式不能只依靠单一的行政解决纠纷的形式,“依法治校、以人为本”才能体现一个大学的管理素质。高校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不可避免,只有正视困难,不断完善高校管理制度才能有效防范风险的发生,从而构建和谐的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 作者;李珺单位:湖南科技学院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策略 高校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是依托校园网,围绕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流程,利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对行政管理信息进行采集、监控、存储、交换、处理,实现行政管理信息横纵向便捷沟通融合的软硬件结合的网络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行管信息系统)。 1以科学发展观引领行管信息系统的创新发展 (1)科学发展观是行管信息系统建设的行动指南。一流的院校要有一流的管理水平,高校行政管理是维系院校正常状态下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前提,要重视高校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创新建设,必须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下,大力推进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人本化,增强院校凝聚力和行政执行力,这样才助于保持高校的发展后劲。 (2)科学发展观是确保系统优秀思想先进性的思想武器。 建设和谐校园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和谐能够凝聚人心,和谐可以团结力量,和谐校园有利于培养高素质人才。行管信息系统必须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融入具体的功能之中,否则将不利建设和谐校园。首先,系统要体现“以管保安全”的思想。创建安全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安全、秩序井然,让生活工作中的师生员工生活满意,是建设和谐校园和行政管理职责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行管信息系统综合运用视频监控、指(掌)纹识别、身份确认、车辆定位等先进技术,对重要敏感部位进出和停留人员的生物信息及车辆的影像进行实时清晰记录,提升校园的安全防护,完善安全信息共享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信息化相应,缩短处置时间,最大限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其次,系统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改变那种“以管人为中心”代之以“以人为中心”的管理。以法制校是以人为本的基础和前提,和谐校园必然是法制的校园,法制是以人为本的根本保障。 2贴近行管理具体内容,创新行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流程 管理的流程决定着管理的效能,科学的管理流程能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制约形式主义,保证工作真抓实干,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行政管理要从忙忙碌碌效益不佳中解脱出来,就必须创新和优化管理流程,否则即使实现了行管工作信息化,也是穿新鞋走老路,管理的效能不会有根本性的提高。合理区分各项行管业务,是进行行管流程优化的第一步。 高校行政管理内容较为宽泛,涉及到院校组织编制管理、安全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各项校务管理等,体现在秩序、校风、纪律、安全等方方面面。为保证系统能紧紧咬合具体行管内容,必须有统筹思想,围绕行管主体工作搞设计:一是围绕院校安全管理,提供行政值班平台,对院校安全进行全方位监控;二是院校人员管理,对师生员工考勤、在位、请假、工作情况进行分类统计管理,掌握全院人员动态,为行政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三是院校日常秩序管理,实现院校行政管理信息量化和信息资源精确共享,用量化信息指出优点和不足,督促各单位及时表扬先进,明确各单位工作重心,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针对性。 科学统筹,优化管理流程是构建系统的关键。根据行管主体工作内容,按照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功能需求分析,应针对各个管理流程,对管理的各环节信息,如管理信息来源、处理程序和方法、处理信息流去向及信息的时间和形态(文字报告、表格、短信、屏幕显示等),进行根本性的思考和分析。在此基础上考虑优化原有组织和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方式,对具体管理流程进行信息化整合和流程优化,缩减乃至取消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在保证每个流程环节做到“四个明确”(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明确、管理内容明确、管理方式明确)的基础上,选用相适应的信息与监控技术,提高信息安全交互,迫使管理者运用信息技术,按照管理流程进行管理。保证各管理部门的横向直接沟通效率,以适应行管信息共享的复杂度,实现行管信息的全方位共享、达到异地控制及分布式的统一管控的目标。 3运用信息技术,更新行管工作的管理方式 现代化管理离不开信息,管理过程就是信息的获取、加工、变换和使用的过程。科学的管理首先来自管理信息的精准,只有“管理信息”才能揭示管理的真相,而不是管理者的个人判断。行政管理信息是行管信息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也是各级领导正确决策的依据,管理信息的缺失或不准,行政管理就会象在干涸的河道中行船一样,无法前进。行管工作要科学发展,就必须采用信息技术更新管理方式,使信息系统建设紧紧围绕“行管信息”,为管理者提供更为全面、强大、准确的信息,提升管理效果,使管理工作从经验、随机、粗放的管理模式转向信息化管理,实现可视化管理、移动化管理和精确化管理。 (1)消除行管信息孤岛,建立行政管理信息交换中心。行管信息是面向各行管业务和全院各部门的,必须统一考虑数据标准或信息共享问题。系统建设要坚持走“先搞行管信息资源规划,后搞系统开发”的技术路线,在行管信息资源规划阶段,按照行政管理知识类信息、业务类信息、控制类信息、决策类信息,完成各类管理信息标准化工作。 (2)丰富行管信息,建立全维监控信息处置中心平台。丰富的行管信息是各级行政管理者执行科学管理的基础,为此,系统必须依靠先进的信息采集技术,依托校园网综合运用IP视频摄像快球、人员IC卡、车载卡、指纹(掌纹)识别器、射频标签、终端感应读头、手持输入设备等多种采集设备,完成人员、车辆的识别、重点要地的监控及相关行管信息的采集,取代过去完全依赖手工的管理方式,完成信息采集的信息化、自动化,并通过有无线传输技术为为行政管理者随时、随地提供更为便捷、可靠的实时相关动态信息,辅助管理者先进管理和决策。 (3)健全信息维护机制,搞好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高校行管信息的特殊性要求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行管信息系统的网络特征决定了应用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安全隐患,对感信息不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其安全将会受到威胁,一旦密级信息丢失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系统要采用身份认证与识别、访问控制、数字签名、信息加密等技术,保证系统上传输、储存和处理的信息数据必须具有严密的安全性、以及身份验证机制,保证行管信息在网上安全提交、调取及合法修改,保证传输的数据具有抗否定性、完整性、安全性。 4结束语 战争胜利的决定因素不是武器,而是人。同样,行管信息系统对管理者来说是工具,是手段,所起的是辅助作用,管理者必须重视并发挥我国高等教育特有的思想政治教育优势来进一步深化提升管理效能。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大学行政管理绩效衡量研究论文 摘要:利用平衡计分卡中部门指标分解的工具——指标分解矩阵表,以高校学生工作处为例,将高校整体办学目标分解为部门具体绩效指标,总结出制定针对高校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指标的一般方法,并提出高校行政管理部门考评实施的新思路——关注内部利益相关者。 关键词:高等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平衡计分卡;内部利益相关者中图分类号: 近年来,国内高校的持续扩招,使高校的学术研究及教学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在提高学校整体绩效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行政管理部门绩效考评制度与学校行政绩效的提高息息相关。建立良好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寻找适当的绩效考评指标,对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国内外与平衡计分卡相关的研究成果多以提高企业管理绩效为主,而以政府机关及非营利性机构为研究对象的成果较为少见。Kaplan Norton曾指出,虽然平衡计分卡最初的目的和应用是为了改善营利机构的管理,但是平衡计分卡用在改善政府及非营利性机构的管理上效果会更好[2]。本文借鉴平衡计分卡理论设计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体系,旨在提高高校管理效率和效能。 一、设计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体系的原则 依照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固有特点制定针对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应遵65循以下原则: 第一,目标的统一性与差异性。行政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各机关、各院、系、所的工作性质,以及不同部门与不同岗位的特性和不同工作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制定贴切的衡量标准,评估的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第二,公开性与沟通原则。考评者要向被考评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绩效标准和水平是通过协商制订的,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考评者和被考评者要开诚布公地沟通与交流。评估结果要公开并及时反馈给被考评者,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今后应努力和需要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也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第三,全面性和客观性的原则。考评方案中所确定的考评内容要尽可能全面、完整,包括影响工作绩效的各个主要方面。除考评内容要全面外,多角度、全方位的考评,即360度考评,能有效地减少考评者的主观性。 第四,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体现在考评指标和指标体系合乎高校行政管理的客观规律,具有严谨、精确、周全、逻辑性强的特点。指标体系要简明扼要、符合高校的行政管理实际,能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理解和接受,考评方法和手段简便易行,能根据高校现有基础条件使用或操作。 二、利用平衡计分卡建立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指标体系 当前,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与公务员考评一样,仍沿用德、能、勤、绩的考评内容和标准。[3]而平衡计分卡的优秀思想是通过财务、客户、内部经营过程、学习与成长这四个指标之间相互驱动的因果关系展现组织的战略轨迹,实现绩效考评—绩效改进—战略实施—战略修正的目标。[4] 本文利用平衡计分卡部门指标分解工具——指标分解矩阵表,结合高校行政管理特点,将高校整体目标分解,总结出设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体系的一般方法。 以学生工作处为例,设计出部门具体考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部门层面的指标体系首先来源于高校层面指标的直接分解,这些指标就是初步获得部门层面平衡计分卡指标的“源头”。设计高校行政管理部门指标体系的步骤:在纵栏写出平衡计分卡的几个维度,并将学校整体目标中可分解的指标定为行政管理部门的一般指标,将他们作为各行政管理部门指标分解的“源头”;在横栏中列出各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根据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对比整体目标逐个进行指标分析;在各行政管理部门和一般指标交界栏内填写相应的考评指标具体内容,将指标分解至该行政管理部门。 三、部门绩效考评实施的新思路——关注内部利益相关者 (一)内部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内部沟通体系莫过于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沟通,即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二是横向的沟通,即平级部门或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在很多中国企业中,横向沟通中存在的问题往往比纵向沟通的问题多,许多部门经理往往互相指责或互相埋怨,存在部门壁垒。在平衡计分卡与绩效管理中,解决这一问题比较好的办法是在设计部门指标体系时,关注内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对于企业中的一个部门,它的内部利益相关者有三个,即公司与上级部门、组织中的672007年刘兵,等: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绩效指标体系构建第1期平级其它部门、本部门的员工。在高等院校的行政管理部门和人员之间,仍然存在类似内部利益相关者的问题,包括教师群体、学生群体、各院系、其它平级行政管理部门、本部门内部的员工,也包括学校一级的管理部门。 关注内部利益相关者需求,不仅对实现良好的沟通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使利用平衡计分卡进行的指标分解内容更加全面。 首先,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指标体系可以来自于学校整体指标体系的分解,学校整体指标体系的分解有效地加强了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因为指标体系分解过程是学校领导和部门领导共同完成的,这为充分沟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空间。 其次,它打破了单一从部门来选择考评指标的局限性,可以从其它部门对某部门的期望的角度来设置绩效指标,当然这些期望是必须与学校整体目标相一致的。 第三,内部员工是部门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能获得部门最直接的信息,他们的个人工作绩效直接影响到整个部门的绩效。 (二)内部利益相关者考评的实施 内部利益相关者考评是指将平衡计分卡中的财务、客户、内部经营过程和学习与成长等四个方面分解的部门指标体系,分别由不同的考评主体来完成,由上级领导审核,其成绩由本部门确认并最终保存的全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考评准备阶段。在每一周期的考核之前,各行政部门内部要召开工作计划会议,沟通上一阶段考评成绩,总结工作的优点和不足,制定改进方案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在部门内部得到确认后,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审核。学校主管领导确认后送交考核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制定本阶段的考核指标,由行政部门领导确认并签字。 第二阶段,初步考评阶段。用平衡计分卡分解的部门绩效指标分为财务、客户(亦称顾客)、内部经营过程(亦称内部组织)、学习和成长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分别由四个不同的考评主体来完成。其中财务考评由财务部门完成;客户考评由其它利益相关部门完成,包括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各学院及其它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组织考评由部门主管领导完成;学习和成长考评由部门内部员工来完成。最后,将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考评结果记入同一张表格中,并注明来源。 第三阶段,领导审核阶段。负责考评的部门要将初步考评的情况汇总,对考评的四个维度给予不同的比例,每个维度的指标也赋予不同的权重,然后进行加权计算,最后得出每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初步考评成绩。财务、学习成长和内部组织三方面的考评较单一。顾客方面比较复杂,因此要计算平均值然后进行加权,将得出的初步考评成绩上报给校级主管领导。校领导根据初步考评成绩逐一与行政管理部门领导面谈,沟通考评成绩,指出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和对下一阶段工作的展望。此时,校级领导根据情况有一定比例的成绩修改权。 第四阶段,考评结果确认阶段。校级领导修改后的成绩作为考评的最终成绩,经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确认并签字,交负责考评的部门存档,作为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的依据,也作为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以及分解考评指标的依据。 总之,平衡计分卡是从组织长远发展及提高竞争力的角度,以考核组织的成长及创新为主要内容。即先设定可实现的合理目标,让员工充分了解组织策略及目标后,再要求员工去实施。管理者关心的是实施的成果,并不详细探究员工实现目标的方式,因此赋予员工作业上的弹性与自由空间。平衡计分卡不是一套控制系统,而是帮助组织实现目标的学习与沟通模式。运用平衡计分卡的思想设计高校行政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并强调内部利益相关者参与考评,为高校行政部门进行绩效考评提供了新的思路。
市场经济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国有经济的存在,是当代世界各国经济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不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国民经济中都存在着一定比重的国有经济。从一般的规定性来看,所谓国有经济,就是由国家(政府)通过赎买、投资等一定的方式形成并拥有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就国有经济的形成而言,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曾采取赎买甚至没收的方式把私人经济转变为国有经济,而在正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国有经济主要是通过国家投资形成的,这不仅包括国有独资企业,而且也包括国家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部分。国有经济在产权制度上的基本规定是国家拥有决定权。一定的产权制度所包括的产权不是一项权利而是一组权利的总和,是以所有权为基础而形成的包括所有权在内的权利体系,一般可划分为所有权、企业法人财产权、使用权、收益权、让渡权等。国有经济最基本的规定是所有权为国家拥有,在国家拥有所有权的基础上,产权制度的具体内容可以有不同的安排。国有经济作为社会经济中的一种经济形式,与其他的经济形式并存,进行经济活动并发挥作用。在我国经济中,从社会性质上看,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国有经济的实体形式是国有企业(包括国家控股和参股的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和微观经济组织。虽然国有经济的普遍存在是不争的事实,但究竟如何认识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地位、效率以及矛盾仍然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而且也是关系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问题。 一、国有经济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市场主体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与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其许多功能和作用是非国有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第一,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领域,如邮电、铁路、港口、供水、供电部门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大都由国家投资和国有企业经营,以满足国民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在这里,国有经济承担着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并为其它经济部门和企业取得效率与收益创造条件的职能。第二,国民经济的一些基础工业部门如重要资源和能源的开发生产等,由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回收周期长,同时,由于这些部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许多也是由国家投资、由国有企业经营的。国有经济发挥着促进国家的工业化进程、创造经济增长和市场正常运行基础的功能。第三,在其他的许多经济领域,国有经济承担着提高国家的经济竞争能力以促进本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职能,承担着创建新兴工业和产业、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职能,承担着一定的经济调节的职能。同时,在创造和扩大就业机会、开发和援助落后地区、接管某些发生危机或破产的重要民间企业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是国有经济的这些功能,弥补了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在一定领域、一定方面的失效,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表明了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必要性。国有经济履行这些职能并有效发挥作用,都是以其自身的经济活动来体现的,这就使国有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定经济形式成为市场主体具备了基础性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主体的可能性也日益突现。就国有经济而论,国家拥有所有权并不排斥国家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的控制权、经营权的分离,也不排斥对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等都集中于国家的产权结构重新安排。国有经济的产权制度本身具有权利行使性的特征,即国有经济的资产运营总是在国家或政府的授权下由一定的组织或个人来进行的,这就为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了前提和可能性。在一定意义上,这是和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分工的专门化、经济的信用化对市场主体所提出的要求相符合的。国有经济在资本国家所有的基础上,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国有企业也就有可能成为有活力、有生机并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创造和提供了国有经济的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的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市场客体的资产已经价值化、货币化和信用化,这就使国有经济的具体实现形式、委托—关系、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的多样化、有效化获得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为在国有经济中调整、改革和重构企业制度,建立与完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市场客体条件。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市场体系,竞争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存在与完善,有助于克服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国家作为所有者同国有企业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的难题;竞争的经理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形成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而竞争的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也可能使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得以基本反映。这些,提供了在国有经济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使其有效运行的充分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使国有企业建立与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成为现实,促进国有企业焕发活力与生机。 二、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 认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又一个重要问题,是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讲效率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要求。有的人对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持怀疑态度,就是以国有经济的国家所有必然造成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低效率为论据的。因此,考察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能不涉及资产所有状况与企业效率高低的关系问题。 在国有经济中,资产所有权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公民作为一个整体(由国家来代表)所有。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个人能以其个人身份和名义对国有资产提出剩余索取权要求,国有经济的收益归全民作为一个整体所享有。由国有经济的资产所有属性所决定,其基本单元即国有企业的效率高低、盈利或亏损,并不对构成国有资产最终所有者整体的个体产生直接的利益影响,因为每一个公民个体因国有企业的盈利所获致的利益和因国有企业的亏损而承担的损失是极其间接和微乎其微的。因此,作为国有经济最终所有者整体构成部分的公民个体,缺乏直接地主动监督国有经济提高效率的激励。而作为国有经济所有权直接代表的政府,一般而论应该是有这种激励的,因为国有经济运营效益的提高、利润的增加,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扩张和社会福利的提高,这对于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激励效应。但问题在于,一方面,许多国有企业本身就承担着实现一定社会目标的职能,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作为所有者正是要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要求这些国有企业去实现所承担的社会目标,其间有时不得不把利润目标、效率目标放在次要位置;另一方面,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国家或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主体的职能,但这是在一个相当大范围中通过若干层次建立和形成一定委托关系,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有企业的经营的,其间可能产生比较高的运营成本,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手段,同时可能逐层弱化国有经济的所有权约束,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效率降低。因此,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国有经济的运营中,一方面是大量否资产国家所有就必然造成经济的低效率,或者说国有经济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就必然地、绝对地是由资产国家所有造成的?对此还应作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有些人认为,公有、国家所有必然造成企业的低效率,而私有制必然带来私有企业的高效率。然而,大量的研究分析说明,私人所有权并不必然、绝对地产生私有企业的高效率。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统一于私有者一身的方式,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企业中已不复存在。一方面,现代公司所使用的先进而又极端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技术使得往往只具备普通知识的股东即一个一个的私人所有者,即使有着强烈的谋求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也很难对经理人员的经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现代公司的巨大规模又使股权异常分散,单个或数个股东缺乏足够的财力通过持股的数量来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在私人业主制中能发挥其作用的私人所有者利润最大化的动机,在公司制企业中很难、甚至不大可能发挥出来,从而难以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效率的唯一的因素。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私有公司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就一定比国有企业中的经理人员,基于所有权的原因而更加关心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和效率。私有制的运行实践也表明,市场经济中大量的私有企业的破产,既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强制性作用,也是由于这些私有企业的低效率,资产的私有并没有绝对、必然地保证私有企业的高效率。 显然,市场经济中一定经济形式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并非绝对的、唯一的和所有权关系相联系。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1.就产权制度对于企业效率的影响而言,并不仅仅只是对所有权发生影响。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等构成的权能结构以及在不同权能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制衡关系,还有协调权能结构和权能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约束机制等,都对企业的效率产生着极大的影响。设定其它条件不变,在同一所有权的前提下,不同的企业或者同一企业采取不同的权能结构、在不同的权能主体之间形成不同的制衡关系以及不同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经营效率肯定是不同的,甚至有着极大的差别。因此,不能只是简单地从所有权关系考察国有经济的效率,还应该看到在所有权关系不变的条件下,对产权制度其他方面的调整、改革也会影响到国有经济的效率。 2.市场经济中企业具有效率和成功的必要条件是充分而公平的竞争环境。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非国有经济,在委托——关系下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况时,如果缺乏竞争的市场条件,都不可避免地产生经营者或人侵犯所有者或委托人权益、预算约束软化从而效率低下的问题。而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对经营者或人的有效监督,从而使企业经营具有效率。 3.市场经济中影响企业效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的治理结构。就公司制企业而言,无论是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都不可能回避委托——问题,都要分层次地把资产经营权委托出去,都有成本问题,关键在于成本和收益的对比,在于付出一定的成本以后,所取得的所有者收益的水平高低。多层次委托关系导致高成本、弱监督激励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都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形成一个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在一个有效的治理结构的框架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委托人和人的责权利是明确的,相互之间存在着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在国有经济中,只要建立和形成了有效的治理结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通过诸如任命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或经理人员及监督考核企业经营绩效等方式手段,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就可能履行国有经济所有者代表的职能,促进国有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还必须特别指出,企业的产品或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对某一经营事项所作的战略决策是否正确以及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状况等等,都对企业效率产生着影响,而且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有可能发生着极其重大的影响。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的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有着使国有企业产生低效率的可能性,但资产国家所有并非是低效率的充分必要条件或绝对唯一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同样具有产生高效率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在国家所有的基础上,只要建立适当的产权制度,实现产权明晰,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加之充分而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国有经济同样会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因此,就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而言,并不否定国有经济成为市场主体。 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矛盾 说明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不绝对地是低效率,并不意味着就否定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进程中,国有经济也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对此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布局性矛盾 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国有经济的存在并发挥一定的功能,但国有经济的数量与分布显然有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越过这一区间,就会发生所谓布局性矛盾,即国有经济数量过多、分布过泛所产生的矛盾。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不合理,国有企业数量过多,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分布过泛,国有企业技术水平低、设备和产品老化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难以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造成许多障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也隐含着出现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布局性矛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存在诸多问题的极其重要的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调整和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改组。 2.体制性矛盾 经过20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的面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形成和在改革开放前的发展与计划经济体制密切相连,旧体制对国有经济的影响仍然在许多方面存在,有的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明晰的产权关系,有的国有企业仍然预算约束软化、难以自负盈亏、不能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许多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机构庞大、人员冗多、企业办社会等问题。这就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所产生的国有经济的体制性矛盾。这一矛盾的根源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是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3.管理性矛盾 即由于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而形成的矛盾。管理水平低下表现在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比如,忽视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生产经营不从市场需求、市场变化出发,决策随意而出现重大失误;规章制度不完善,在生产经营中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缺乏严格的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检查;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存在漏洞,导致经营成本提高、资金运用低效、产品质量下降;忽视现代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的运用,在管理上墨守陈规,不思创新,等等。管理水平低下必然降低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使国有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运行遇到困难。但是,必须指出,这种矛盾并不是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特有的,非国有经济、非国有企业也存在着这种矛盾。因此,这种矛盾在市场 的投入,另一方面是不符合社会需要或市场需求的低效或无效的产出,很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往往是低效率的,同时也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无效配置。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国有经济运营中存在的低效率状况是和资产国家所有的属性有关的。那么,是 市场经济研究:会计法治与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提出,说明我国正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巨大转变和过渡。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以新修订的《会计法》颁布为标志,会计将有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迈进。本文首先提出了会计法治的内涵、分析了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然后分析了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由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会计法治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其次从会计法律的普遍性和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分析了我国会计法治现状;最后从六个方面探讨了会计法治实现的条件。 关键词:会计法治会计法制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社会水平越高,会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优秀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3)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会计案件进行执行、审判。 但是由于地方利益的驱动促使地方政府表现出权力大于法律的倾向,在审批制度下,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层层申报、审核与批准,而地方政府是审核最细的一环,但地方政府有时为多上市几家公司,经常“照顾”本地的公司,暗示、默许,甚至鼓励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数据,证监会有时对地方特殊情况了解不足,较难发现公司上市申报作假的材料,使得作假者有机可乘。对于企业会计的法律监督,政府财政部门往往纵容企业的会计造假行为。 政府权力的过度介入,一方面给那些愿意遵守会计道德的企业责任人和会计人员施加相当大的压力,因为畏惧政府权力而不得不违背法律进行会计造假,另一方面这种政府权力又为会计造假的个人提供了抗拒法律制裁的保护伞。因此,日前政府权力对会计活动的过度介入直接挑战了会计法律的权威性和会计法的普遍性。 2.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法治的形式好坏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律规范必须清晰、适度、公开、规则之间协调一致,有明确的效力范围和制裁方式;二是法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体现客观规律,保障广大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分析我国会计法治形式,发现现行会计法规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1)会计相关法规存在一定差异,规则之间没有做到协调一致 会计法律规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各相关法律对公司以及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尽相同,尤其是行政责任方面处罚的金额差别很大。因此,在涉及处罚违规公司或个人时,到底援引哪个法律作为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就很成问题。 (2)会计法律责任的分配不明确 对于因会计造假应追究的多个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使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降低,不利于相关法律责任人责任的公平分配。具体表现在: ①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共同承担责任,其中单位负责人负首要责任。但是对两者的法律责任如何具体分担没有做出相应规定。 ②会计法赋予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等部门对单位会计行使监督检查和进行处罚的权力,但是对这些部门的分工缺乏明确的说明。虽然这些部门各有侧重点,但时常相互交叉,这就形成了会计领域的多头管理。 (3)会计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不足,对广大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够 会计造假相关责任人面临的法律惩罚是构成其犯罪成本的重要变量。法律惩罚越严厉,法律的威慑作用就越强,迫使造假者越发不敢进行会计的虚假陈述来牟取暴利,相应地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就越好。 处罚严厉程度较低,很难起到有效的惩罚和威胁作用。如《证券法》规定的对做出虚假会计陈述的上市公司的行政罚款为30~60万元,对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追究最高为5年的刑事责任,而这些罚款与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所获取的非法收益相比差之甚远。 四、我国会计法治的实现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会计法治应具备以下六个前提条件: 1.建设完备的会计法律体系 会计法律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为了调整和处理会计工作与各方而关系而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的总称。它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颁布的会计法律、有关会计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地方性会计法规组成的协调一致且相互连续的有机整体。我国会计法律体系依据其法律效力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会计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其它法律中的会计法,例如《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人民银行法》等。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它是调整特定方而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效力下仅次于国家性会计法律。 (3)会计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4)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从以上的我国会计法律体系来看,应当说,我国会计法律体系还是相当完整和系统的,尤其是作为基本会计法规的《会计法》自1985年以来已连续修订两次,会计法律不断的得到健全和完善,基本上使会计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促进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我国会计法治己初步具备了具有结构完整、层次分明的会计法律体系的条件,为实施会计法治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使会计法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由于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期,对变革中的生产关系和对各利益主体的要求在会计法律体系中仍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这些矛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加剧,因此会计法律体系仍需完善和增加新的内容。 2.恪守会计法律的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 会计法律颁布并生效后,因其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国家在宏观管理会计事务和企业的会计行为必须服从会计法律法规,以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为依据,即政府必须守法,依法行政。企业应依法理财和依法核算,并依法接受会计监督。这有待于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心理的提高和成熟。 3.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制度。 执法机关在执行有关会计法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反《会计法》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尤其是在《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之后,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坚决把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会计责任,通过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予以贯彻落实,使《会计法》的精神成为经济生活的行为准则之一。 4.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实现会计法治的重要条件。具体来说,企业产权的界定关系到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企业自身产权的不清晰、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外部与政府关系的紧密必然造成会计服务对象和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模糊化。 会计人员虽然是会计造假的实施者,但会计人员的造假行为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直接授意或强迫,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很多都受到大股东甚至是当地政府的压力而产生会计造假冲动。因此,会计人员、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当地政府官员可以说与会计造假都有关联,但究竟谁应负主要法律责任的判定会非常困难,而不能判断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会计法律就会难以做到有的放矢,会计法治的也很难实现。因此,必须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会计法治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5.会计道德水平的提高。 会计法治的实现必须获得会计道德的支持,如果没有会计道德水平的提高,会计法治是建立不起来的。此外,法治一个重要环节是守法。守法之于法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是法治社会得以建立、能够良性运作的社会心理基础。而守法有外在守法与内在守法之分。外在守法是指法律主体迫于外在的威慑或强制而服从法律;内在守法则是指法律主体自觉认同法律而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显然,具有道德义务感的内在守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守法。因此,一个社会的会计道德水平越高,会计内在守法的意识就越强,建立会计法治的可能性和实现程度就越高。 6.社会舆论监督的加强 社会舆论监督是指大众传播媒体对社会现象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影响或监督社会的个体或群体行为。社会舆论不仅在法治建设中要发挥宣传法治,促使公民知法并且自觉守法、用法的作用,且应在守法、执法、司法等法治运行环节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社会舆论监督虽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加强,但总体来说舆论的透明度仍不高。 市场经济研究:互惠经济到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基诺族作为中国的山地少数民族之一,其传统经济形式是以刀耕火种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初级农业。在这种经济形态中,经济与社会是嵌合在一起的,经济活动与教育、宗教、歌舞等形式不分彼此;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依据的是互助,互惠互利原则。然而经过化,特别是经过山地、林地制度改革和引入市场经济之后,基诺族的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嵌合关系被打破,经济变迁与社会文化变迁不再同步。基诺族的经济形态由互惠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在此过程中,出现基诺族传统文化的快速变异。 关键词:基诺族;经济形态变迁;嵌合 今天,当我们用经济人类学的眼光来审视中国各个民族的经济形态的演变情况时,不由得想到了经济人类学家卡尔•博兰尼,他认为就社会与经济的关系而言,社会是首要性与支配性的。在他看来,在十九世纪之前,人类的经济是附属于其社会关系之下的,经济对社会而言,是一种“嵌入”的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是镶嵌于社会体制之中的。博兰尼认为,虽然没有一个社会不依靠一定的经济制度而存在,“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没有一个时代的经济是受市场的控制(即使是大体上)而存在的……事实却是:在交易上图利从没有在人类经济上占过如此重要的地位。虽然市场的制度从石器时代后期就已普遍出现,但它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只不过是从属性的。”①然而到了十九世纪,社会成了市场社会,市场经济不再是“嵌入”社会,而是相反,市场宰制了社会。 具体到中国的情况,我们知道九十年代以后,中国逐步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日益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了。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些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前,经济形态处于自给自足或者是处于互惠经济中的各个民族,他们在从传统经济形态向市场经济演变的过程中,其变迁的实质是如何的,这种变迁与各个民族的社会文化的关系又是如何的,是值得从事民族经济研究的学者关注的,因为这样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民族经济变迁与社会文化变迁的关系。本文即是应用博兰尼的理论来分析中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之一的基诺族②的经济演变情况,从而来探讨在此过程中基诺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一、基诺族的传统经济形式③ 20世纪50年代以前,基诺族的经济生产,实行村社土地公共所有制,处于以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为主,以狩猎、采集等为辅的经济状态。 1.刀耕火种山地农业 基诺族聚居的基诺山和散居的地区全部是山地,没有成片的坝区。农业生产全部在开垦的山地上进行,是典型的山地农业。刀耕火种是山地农业的主要耕作方法。通常在春节后或上一年底开始砍树,待被砍倒的树木晒干后便焚烧,烧后的草木灰布满地面成天然肥料,有的厚达一二寸,此后稍事平整即行播种。耕地采用轮种制,轮作时间有一定年限,一般为烧一次荒种一年,少数种二年,然后丢荒。 2.狩猎 在基诺族的传统经济中,狩猎是基诺族男子的主要副业,也是基诺族获得肉食来源的一项重要活动,在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基诺山原始森林里动物繁多,基诺族人传统狩猎对象大致可分为兽、鸟、鼠三大类。他们常用的狩猎工具是:外地买来的火药枪,自制的弩,用棕绳搓成的支在鸟类通过的地方的扣子,设在野兽常走的路上的弯弓,打马鹿、麂子、野猪、野牛、老熊等的毒箭和跳枪。基诺族打猎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村社组织的集体打猎。第二种打猎的形式是几户联合起来打,即谁家发现较大的野兽踪迹,便约几户一起去打。第三种形式是个人发现后自己去打。 3.采集 采集是基诺族女子的主要副业。基诺人经常性的副食蔬菜靠采集,于是妇女们在农业劳动中必背一个大背箩,以装随时采集到的各种野菜、竹笋、菌子等。大多数采集物现采现吃,有的需经过加工,存放着以备常年食用。在湿热带森林中植物繁多,可以采集食用的野菜类有:耳朵菜、青树的果与嫩叶、梨板菜、马蹄根、芥菜、薄荷、鱼腥草、野豌豆、刺五加、香椿、大刀豆、麻根、橄榄皮等。竹笋类有:甜竹笋、若竹笋、毛竹笋、麻金竹笋、大泡竹笋、斑竹笋、金竹笋等。竹笋可以鲜吃,也可以经过泡、晾、烫、腌、压、浸等加工后贮存起来,常年备用。菌类有:木耳、鸡枞、牛舌菌、奶浆菌、大红菌、辣菌、白参等。菌类多数随采随食,但如木耳、鸡棕、白参等亦可晒干贮存,常年食用。果类有:芒果、毛荔枝、青果、涩梨等。此外还有人工培植的香蕉、芭蕉、黄果、桔子、泡果、番木瓜等水果。块根类有:青山药、绿山药、硬壳山药、黄山药、四菱、蘑芋、芭蕉根、滕萝卜等。虫类有:蝉、蚂蚁、蝌蚪、蟋蟀、酸蜂、蜂蛹等。 4.传统经济形态存在的条件 基诺族以刀耕火种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高原山地农业自成体系,其存在的条件主要为:(1)生产的组织形式即氏族长老制。长老集团发挥着维护氏族土地制度、组织实施刀耕火种生产等重要职能;(2)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即以氏族所有制为主的土地占有形式;(3)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足够面积的至少被规划为十三大片的林地,以资轮歇耕种;(4)足够多的森林为狩猎和采集各种动植物提供可能;(5)与刀耕火种各阶段和环节相联系的符号体系和农耕礼仪,起到对传统知识的强化和传承作用。 二、基诺族经济形态的变迁 1.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 传统上,基诺族村民的经济生产是以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生计经济形式。后来受傣族影响,到四十年代开始开挖小块的水田,出现一定的水稻种植。特别是到化时期,农业学大寨,又改造了一些梯田,开挖了一部分水田,水田农业成为人们生产的一部分。与此同时,水田改造破坏了大量森林,但传统的生产方式在人们的生产中仍占主导地位。这种生产形式基本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1982年和1983年基诺山分别实施“林业三定”“林业三定”即划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地、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和“两山一地”“两山一地”即责任山、自留山和轮歇地划分到户。政策,基诺族土地集体所有制被打破,山地、林地、水田等逐渐承包到户。同时当地政府提出了“以林为主,在粮食自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综合发展”杜玉亭:《基诺族识别四十年回识——中国民族识别的宏观思考》,载《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第61页。的发展思路,茶叶、橡胶、砂仁、西番莲等经济作物被大量引进和种植,因而山地面积变得越来越小,传统的轮歇耕作形式变得越来越难以为继。特别是九十年代初期以来的一段时间,上述作物价格可观时,村民更是大量种植经济作物,部分村民甚至不再耕种山地,改以种植经济作物。这时期,部分经济收入较高的村民有能力购买诸如电视机、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等生活、生产用具。然而19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上述经济作物价格的普遍下跌,村民的经济收入也随之下滑,放弃山地劳作的村民又开始耕种山地。今天,国际资源市场等因素像只看不见的手在影响着基诺族的日常生产、生活,村寨居民往往只能被动去适应。例如,2001年基诺山砂仁价格为70~80元/千克,但仅过1年砂仁每千克的价格仅为28元左右;再来看橡胶,据村民讲,在基诺山橡胶一般要种植7—8年后,才能开割,而在泰国已经出现了栽种4年之后就能开割的橡胶树,并且其出产的胶,价格仅为西双版纳这边的一半;西番莲也一样,刚种植时价格很好,家家户户都种植后,价格马上下跌。很显然,国际市场的变动情况已经与基诺山各个村寨村民的生产、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了。 2.集镇贸易的兴起 目前在基诺山与村民直接发生作用的集镇主要有三个:(1)勐腊县的勐仑镇;(2)基诺山基诺族乡政府驻地;(3)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允景洪。基诺族村民骑摩托车或驾驶拖拉机来往于村寨与上述三个集镇之间,这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此举一例为证。在勐仑镇,曾经出现新老两个农贸市场“争客”的现象。老的农贸市场为了保证自己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经常到半路抢购社区基诺族村民的农副产品,然后拿到自己的市场出售,而新的农贸市场的做法是允许附近村寨(包括巴卡社区)的村民进入市场出售农副产品,卖不完的由市场负责全部收购;另外新的农贸市场管理者请附近寨子(包括基诺山的三个寨子)的村干部吃饭,并且还发给每个村干部200元钱。最后,新的农贸市场赢得了竞争。现在村民出售农副产品、野菜、野果等都在新农贸市场,并且每人每次要交纳2块钱的摊位费。显然,市场的力量已经介入到社区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成为居民不可回避的作用力。也就是说,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运行模式正在形成。 3.民间经济往来的变化 而在民间经济往来方面,也即村内交易上,外来的老板经常到基诺村寨收废胶、包谷、扫把花、野菜等,基诺人自己也开起了小商店、碾米房,甚至有的村民开着拖拉机,走村串寨炸米花。外来的商客和本民族的坐贾行商,一方面带来了山区之外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在改变着村寨的人际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基诺山也出现了雇佣关系,村民雇佣傣族、汉族为自己建盖房屋的现象也不再新鲜;基诺族村民到其他寨子或在本寨子承包工程也时有发生。显然民间经济往来形式的变化是基诺族传统文化解体的促动因素之一。传统的村民之间互通有无,互利互惠的关系正逐步消失。 三、基诺族经济形态变迁与其社会文化的关系分析 1.经济变迁与技术文化的关系 进入到1950年以后,基诺山先后经历了五十年代初的“直接过渡”;1957年设置的基诺洛克生产文化站;1958年的民主补课,发动群众按既定比例重新划分阶级,对被划为地主、富农的人进行面对面的斗争,没收其浮财和底财,开展化运动;六十年代的;七十年代的农业学大寨;八十年代落实“林业三定”和“两山一地”政策;九十年代的市场经济等政策变动和社会变革,主要参考《景洪县志》编篡委员会:《景洪县志》之《大事记》,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版。渐渐地基诺族刀耕火种农业存在的各种条件消失或变迁了。 时期强调以粮为纲,基诺山有水、地面稍平的地方都把树砍光开了水田,而刀耕火种农业则被认为是一种“种一山坡,收一箩筐”的低效的、原始落后的经济形式,而成为国家欲加以改造和消灭的对象。此时的生产也不再由氏族长老根据传习和积累的经验来组织进行,而是由生产队来统一安排,记工分,吃大锅饭,显然刀耕火种的传统组织形式已被取代。而在六十年代中,基诺山的各种鬼门被堵死,各种与刀耕火种农业生产体系相联系的农耕礼仪、祭祀活动都被贴上了封建迷信的标签而被禁止,也无人敢再搞。接着在农业学大寨的运动中,人们战天斗地,为开梯田,大面积砍伐森林,加上修公路等活动,以至到80年代,整个西双版纳的森林覆盖率从五十年代初的65%下降到30%以下。尹绍亭:《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43页。可见基诺族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已遭严重破坏。而到1982年和1983年以后,基诺族的山地、林地都明确了权属责任,基本上承包到了各家各户,因而刀耕火种生产体系中的号地仪式也就变得多余了。并且由于山地不保土,连续种2到3年后,地内的表土变得越来越少,此时为恢复土地肥力,就需对地块进行轮歇,然而土地分配到各家固定使用后各家的地块数量和面积减少,原来连续耕种1到3年的山地,现在至少要连续耕种5到6年后才轮歇,因此以前靠天吃饭,现在就靠化肥、农药吃饭。毫无疑问,刀耕火种的原生形态已发生了巨大改变,与此同时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物质文化形态也发生了变异。生产使用的劳动工具如点播棒消失了,生产的刀耕形式被锄耕和犁耕所代替,种植的旱稻品种从几十种上百种减少到了现在仅存的十多种,而且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许多村寨的村民已基本不再种植旱稻,经过基诺人祖祖辈辈培育、种植的旱稻可能随着刀耕火种农业形态的彻底消失而消失。 基诺族刀耕火种农业形态的出现和发展是基诺族与高原山地森林生态系统长期互动的结果。“刀耕火种是山地民族的一种生计,是他们对山地森林环境的适应方式,是森林孕育的农耕文化,是一个山地人类生态系统,是一个文化生态体系。”尹绍亭:《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37页。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今天这种文化体系即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出现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生态环境的变迁,使得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丧失了,而更深层的原因是与之相联系的基诺族文化体系的整体变异。 2.经济形态变迁与制度文化的关系 传统上基诺族社会是以长老制为中心的均质化社会,对于这种社会制度文化我们可称其为“卓巴文化”,其包括的内容主要有:(1)卓巴等长老的产生机制即根据年龄自然传承;(2)卓巴等长老的功能发挥,即执行传统法规、调整村社内的各种关系、维护土地所有制等;(3)卓巴权威的象征大鼓;(4)卓巴等长老所主持的仪式活动,如选铁匠、祭鼓、跳大鼓舞、号地祭、砍地祭等。虽然此种文化曾受傣族土司统治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通过其在基诺山的人间接发生的,并且是基于基诺族的传统来进行的,因而“卓巴文化”的基本形貌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也因战争频繁政府无暇顾及地方建制的实质性运作,因而基诺山仍然延续着旧有的村社政治与文化结构;而从五十年代至今,经过多次建制变革和社会运动,基诺山各个寨子都建立了现代国家下的基层管理、组织形式。村社干部取代了长老成为基诺族村寨管理的中心。村干部在生产组织、仪式活动、调解村民纠纷等事务中取得了传统长老的角色。从前长老的权威是自然形成的,其权威的合法性是由村寨的传统所决定的,其年龄以及与年龄相长的经验是其发挥作用的依据。而今天村干部的权威来自上级政府或者说国家,其要保证的是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在村寨的无违,执行的是上级政府的决策。因而在村民心目中,他们是当官的。在仪式活动方面,以往长老们所主持的多与生产的世俗性相关联,代表着人们的各种祈盼和希望,长老们用神圣的方式实现着世俗的目的。而现在传统仪式的神圣性,随着世俗功能的减退而消解。人们在相信化肥、农药的同时,传统仪式的延续也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和信仰基础,偶尔的出现也变成了纯粹的表演。3.经济形态变迁与观念文化的关系 传统的基诺族社会是一个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合为一体的社会,因而在生产方式的变迁过程中,伴随的是基诺人的社会组织制度、宗教信仰、伦理道德、财富观念以及认知方式的变异。以往基诺人生活的深山密林中充满着鬼怪神灵,有的树如大青树是不能随便砍伐的,有的水是不能喝的,而有的地方是不能大小便的,上山打猎时,山林中的一些动物是不能打的,如巴卡小寨的人就不敢打野牛,他们认为犯禁打了不该打的动物家里的牲畜会得病,而且时间、地点不对的行为往往会给行为者带来疾病,甚至夺走他的生命。在村寨的四周,在山地的周围都有各种鬼怪,为防鬼怪侵扰通常的做法是在家里面放置姜巴、在房屋的周围挂上达了,在地棚边栽种几棵姜、芋头、鸡公花、并挂达了,“这样鬼怪就不敢来了。”;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从传统来看,基诺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相互协作,互通有无,形成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尊老爱幼,一家有事全寨支援的良好社会风尚;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基诺人信奉取之有度、用之有度的生态伦理。砍地、烧地时,大树都不连根砍倒,而是留着长长的树桩,烧地时也不把其烧死,等轮歇后不久其即又发新枝,因而传统的轮歇地生态易于恢复平衡。而且人们每次上山采集带回来的野菜、果子和菌子等仅为一次食用,而不囤积贮藏。在他们的观念中“今朝有酒今朝醉”是合适的生活态度,一方面是因为山林中有足够多的野菜、野果供采摘,有大量走兽可猎获,大自然就是天然保鲜库,今天用完,明天要用现去取来;另一方面在人们的欲求上,并没有积财的牢固观念,吃饱穿暖人们即可满足。人们的荣誉、名望并不依凭财富来建立,刀耕火种的经验技能、狩猎的技术、歌舞才能、巫师的灵异、仪式程序的掌握等,这些都是人们自我实现的希望所在,都是声威所出的源头。然而上述这些社会情景都渐渐成为了历史,人们对自然、对神的敬畏随着消灭封建迷信思想的运动而丧失,神灵越来越少,山林也越来越稀,人与人之间讲报酬、明算帐,同一村寨的人即使是同一家族的人搭次便车坐一次拖拉机都要出钱,为了生存、积财深夜2、3点钟就起床上集市占摊位卖菜成了人们的日常事务。另外偷盗现象也时有发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风尚正在改变,传统的仪式程序、节日内容、庆典活动正在消失或变异。并且随着电视等大众媒介的涌入,人们的审美趣向、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都深受影响。无疑,今日基诺社会同以往相比变化是巨大的。而这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基诺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分离。 四、小结 纵观基诺族的经济变迁过程,我们会发现,从其经济形式的实质内容来看,发生了两次较大的转变,一次是在五 十年代,实行公社化后,另一次是在1983年到1990年以来基诺族山开展改革开放之后。在前一次转变中,基诺社会由传统的经济形式转变为计划经济形式,但由于计划经济实行的是村寨集体所有制形式,这种形式与基诺族传统的氏族、村寨共有共耕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而其文化与经济的相互关联性没有被完全破坏;社会文化变迁与经济变迁的速度差距不大;而在后一次转变中,基诺族被逐步推向了现代市场经济,文化的变迁与经济的变迁的协调关系基本被打破,经济的发展受制于文化的内容,而经济的变迁又深刻地影响文化的变迁,促使传统文化快速流失。而究其原因,就在于在两次经济形式的变化过程中,基诺族完成了从互惠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已经不再完全嵌合在社会文化当中了。因而在思考今天基诺族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的时候,必须把基诺族经济形式转变所带来的众多相关因素考虑进来,才能得出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 市场经济研究:和谐的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有竞争的属性,也应有和谐的属性,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是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要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和谐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决定。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的经济,然而作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竞争的属性外,还应具有和谐的属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竞争与和谐的统一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和谐的市场经济。 一、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1.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全面和谐的社会,其中经济的和谐是基础。因为,和谐社会的实质是要处理好社会中的各种关系,协调好人们的各种利益,使人们和谐相处,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的安定团结。在各种社会关系中,经济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首先协调好经济利益关系,满足了物质生活这一最基本的需求,人民才能更好地追求和享受其他利益。因此,社会是否和谐根本上取决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否和谐,只有从经济利益关系出发来构建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才有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应该是在市场经济和谐运行的基础上,构建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状态。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理顺我国现阶段经济利益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2.市场经济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它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外,还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殊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必须以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既要促进效率的提高,发展生产力,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注重社会公平;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竞争的作用要受到社会和谐目标的约束;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竞争都要受到共同富裕目标的协调和相应政策的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效率与公平、竞争与和谐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经济。 3.和谐运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在促进经济增长、带来高效率的同时,其自发性、盲目性的缺陷会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从而引发恶性竞争、短期行为、道德缺失,带来经济增长的盲目性、收入分配的悬殊,乃至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以及其他不和谐因素。市场经济的缺陷不仅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对立,而且同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要求相对立。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虽然使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这就为市场经济消极性、缺陷的滋生蔓延提供了更多空隙,从而产生竞争无序和失范、不讲诚信、假冒伪劣、欺诈活动等不和谐现象,而这一切都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迫切需要和谐机制来引导、规范、推进和保障,以维护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秩序。 二、发展市场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市场经济是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事实上,市场经济与社会和谐有密切的联系,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不断增加和谐因素,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 1.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 2005年2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这些要求与市场经济的某些属性有着共通的地方,因而是可以相容的。 首先,市场经济与民主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一个要求。发展市场经济能较好地解决民主法治的问题。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保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不能够运行良好的。同时,完善的法治体系也需要民主作为保障。发展市场经济,能推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增强人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促使国家民主法治体系的完善。市场经济越发展越容易促进国家完善民主法治,这就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必要条件。 其次,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与和谐社会要求的公平正义具有统一性。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经济,它要求所有的人都遵循同样的规则。尽管由于每个人的条件不同,在公平竞争中可能导致结果的不公平,但在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生产者经营者都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实现优胜劣汰。因此,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增强人们的平等意识和公平竞争观念,从而能较好地解决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 再次,发展市场经济有利于诚信友爱的建立。市场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通过契约为纽带来维系的,“诚信为本”是现代市场经济长期生存的法则,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如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背后调节着商品运动,一切商品的价值和质量都要通过市场来检验,这有利于树立人们的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为和谐社会的诚信友爱的建立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通过发展市场经济,还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要求创造必要的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充满活力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了追求利益,相互竞争,不仅使社会充满着活力,而且也能很好地解决效率问题。同时市场经济不仅能优化资源配置,还能促使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这就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创造了条件。另外,市场经济承认并肯定人的利益,而对人的利益的承认和肯定,有利于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和谐从根本上说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长,没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物质财富的增长,和谐社会将无从谈起。尽管物质财富的增长不会自发地导致社会和谐,但社会和谐却离不开物质条件。因为和谐与贫穷落后是不相容的,一个贫穷落后的社会永远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和谐。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同样,贫穷也不是和谐的社会主义。因此,社会和谐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并受其制约,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而要发展生产力,就必须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宏观上,它能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在微观上它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提高效率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转总之,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是殊途同归的,是相容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发展市场经济。 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和谐机制是指为市场经济和谐发展提供的利益均衡引导手段和控制杠杆。尽管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之间存在着相容性,发展市场经济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市场经济固有的规律和特征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是不能自发形成的,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去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机制。 1.坚持以人为本是根本出发点 经济运行机制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类活动与发展的需要,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因此,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首先从人出发,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充分保护和激励人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确保人的权益得以实现。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优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机制的优秀,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是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有的道德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而新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形成,因此积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确立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要着力培养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的关系,营造扶正去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在人类的道德体系中,诚信友爱对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最有价值,要建立企业、个人的信用档案,完善现代信用体系,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3.加强法制建设是保证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维护市场运行的正常秩序,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保证。要建立正常的市场进入、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界定各市场主体的产权,明确各自的活动规范,使市场活动在法律规则的框架下展开,引导人们以合理合法的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目标,自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解决所遇到的矛盾;要坚决打击市场不法行为,真正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运行。 4.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是关键 社会公平是衡量和谐社会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和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表现。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则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促进社会公平,就必须健全收入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要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在科学发展观提出的“统筹规划”方法指导下,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制定社会普遍能够接受的分配政策;要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并以法律形式来调控收入分配差距。 同时还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器。因此,必须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者给予资助、对困难群众给予保护,实现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满足每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的经济,也应该是和谐的经济,既具有竞争机制,也应该有和谐机制,只有把竞争机制与和谐机制有机的统一起来,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市场经济研究: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逻辑与其在各国的实际运行构成了鲜明的对比,暴露了它的内在悖论:宣称自由市场经济是自发产生的,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干预的产物;表面提倡经济的自由竞争,实质又严重依赖国家干预;对外宣扬自由贸易。实际上又实行国家保护;鼓吹自由市场经济带来繁荣,结果却是造成严重的灾难。因此,我国在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时,必须以扬弃的态度对待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坚定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决心。 [关键词]新自由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干预 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逻辑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在各国的实际运行,暴露了它的内在悖论。正如德国的罗伯特·库尔茨所总结的那样:“自由主义因此积聚下自己的优秀矛盾:一方面以‘自由’和独立的个性为前提条件,另一方面又创造出别名为‘龙形海怪’的具有镇压性质的国家机器……一方面承诺‘看不见的手’具有造福人类、促进繁荣的作用,另一方面又造成世界范围内人为的和史无前例的大众贫困。”新自由主义的理论逻辑和实际运行之间的矛盾是在多个方面展开的。 一、自由市场经济的出现不是自发产生而是人为的产物 新自由主义者坚持自由市场的出现是自发产生的,而不是人为作用的结果。米塞斯说:“从‘自然本性’讲,我们也许并不喜欢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地方,但是我们不可能改变自然进程的性质。”米塞斯的话毫不掩饰地表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私有制的产物,因而市场经济是天然合理的。哈耶克认为,自由市场经济是经由一个自发的演进过程而来的,而这一过程与政府的强制力量没有任何关系。但是,自由市场的选择和扩张绝不是田园牧歌式的和平进化过程。格雷指出,19世纪英国的自由市场体系并不是无数渐进变迁的结果,而是政府采取强制措施的产物。“在任何社会中,受限制的市场是正常的,而自由市场才是策略、规划和政治高压的产物。自由放任主义政策必然在中央计划之下产生,而规范的市场则是自然产生的。自由市场并不像新右派思想家们所想象或声称的那样,是社会进化的馈赠品,而是社会工程和坚定的政治意志的一个有目的性的产物。” 对于新自由主义者为自由市场经济的自发进化所作的辩护,有些学者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评。迈克尔·佩罗曼认为,至少在资本主义早期,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比,商业生产方式并不占优势,它们甚至有些落后。但在资本家看来,商业生产方式无疑是最有效率的,因此他们有强烈的动机去打破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以便获得劳动力。但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具有的封闭性和完整性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扩张构成了有效的抵抗。如果不借助于市场以外的强制力量,要想把这种经济方式下的农民转变为雇佣劳动者,将会非常困难,而且也会颇费时日。为了维护资产阶级自身利益,各国政府先后采取了多种强制措施来干预这种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退一步来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之后,完全就是一种自发进化的情景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哈耶克本人也认识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发进化过程完全有可能陷入困境,存在某种毁灭既有经济秩序和制度的可能性。尽管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经历了多次的经济政治危机,但它却始终没有被其他制度所代替。这一事实恰好表明,不能仅仅依靠自发的秩序和力量来维持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而必须依靠某些社会组织和团体的有意识的引导和规范。 二、名为自由竞争实为国家干预 新自由主义一向提倡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过多干预,但实际上,新自由主义更多的是依靠国家来推行自由主义政策,并获得巨大的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控制着经济和社会资源的一般都是大实业家阶层。拉尔夫·密里本德指出:“有大量证据表明,根据社会出身、教育和阶级状况,那些在国家体制中控制着所有支配职位的人,主要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来自实业界和有产者,或是来自自由职业中等阶级……这些国家中绝大多数男人和妇女们,始终被那些来自其他在经济和社会上较为优越的和相对来说较为疏远的阶级统治、代表、管理、审判和在战争中指挥,这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是一个基本事实。”显然,资本主义国家首先要保护的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因为这涉及整个资产阶级的生存和统治。沃勒斯坦说,在现代世界体系里,规则的最终制定者不是别人,而是国家,它在确保维护利益,如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精神等方面扮演主要的角色。没有国家制定切合现实的各种规则,资本主义活动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利润。因此,所有实际的资本家都喜爱和尊崇国家,与特定的国家政府打交道,以换取订立一些有利于他们的规则。正如乔姆斯基指出的,居于统治地位的经济利益集团非常虚伪,它们一方面希望并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津贴,保护它们的市场不为竞争对手所占领;另一方面又要求政府不向它们征取税收或者要求政府不要过多地保护那些非商业阶层的利益,特别是不要过多地保护穷人和工人阶级。政府机构日益庞大,但是在新自由主义的旗帜下,它们毫不掩饰地只去满足部分阶层的利益。 以自由竞争面目出现的市场经济,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都远未涵盖经济生活的全部。布罗代尔说,那些大资本家们总是尽量避免专业化的局限,总是试图染指贸易、生产和金融等所有部门。因为唯有如此,他们才能有望取得垄断优势,获取高额利润。事实上,自由竞争原则发挥作用的区域总是低额利润区域——微型资本主义,而大资本行使垄断权的区域则是投资和资本高速形成的区域,具有非比寻常的利润。为了更为有效地排斥竞争力量的压力,大资本家常常求助于国家的介入和干预。对于国家力量在限制自由竞争上的作用,大资本家显然比西方经济学家们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一位华尔街大亨在一篇文章中呼吁政府加强对金融领域的管制。他强调:“表面的说法是‘市场’会惩罚那些在金融体系中的不法者。但是,在监管金融机构的工作中,市场并不灵光……在这种严谨的监管形式下,华尔街的公司可能要符合更严格的资本要求,以及对其控股公司的所有活动进行更严厉的监管。因为失去很多专利,证券公司的数目和规模最终会缩减。”显然,最后一句话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那就是通过政府干预来减少自由竞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绝对不是自由主义所说的那样处于对立的地位。恰恰相反,两者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三、新自由主义的双重标准:对外自由贸易对内保护主义 在人们的观念中,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向来是实行自由贸易的楷模。美国学者保罗·贝罗奇戳穿了西方自由主义标榜的自由贸易神话,向世人指出:“在历史上,自由贸易属于例外,而贸易保护才是常规。”西方发达国家自己并不搞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但总是要求落后国家实行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他们经常指责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干预过多,但他们自己实际上不仅没有放弃国家干预,甚至还把国家干预这个看得见的拳头挥向别国。西方国家在国际贸易问题上,自己大搞贸易保护主义,却总是要求别国搞贸易自由主义。美国政府对外宣扬自由贸易、对内实行保护主义的种种做法,就连新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弗里德曼都感到羞耻。他说:“我们声称我们信仰自由竞争和自由市场,但我们却设立贸易壁垒,以‘保护’国内生产者免受竞争的威胁;我们声称我们信仰政府最少地干预经济活动,但我们的政府却制定了进口配额,并实行政府支持农产品的价格政策而向国外进行出口倾销……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把我们看作是伪君子,它们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 历史已经证明,英美统治者都是以少数资产阶级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当少数资产阶级利益需要加强政府干预时就加强政府干预,需要放任自由时就放任自由。他们绝不会完全照搬新自由主义的教条来解决问题。即使在美国里根执政时期和英国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的20世纪80年代,美国和英国政府实际上推行的也不是什么纯粹的新自由主义,而是新自由主义与凯恩斯主义的混合,他们只是放松了国家干预,并没有放弃国家干预。他们推行的虽然有不少新自由主义的东西,但也有凯恩斯主义,他们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许多关于减少国家干预的主张并没有接受。乔姆斯基指出,实际上,这种情况并不具有讽刺意味,而恰恰是那些鼓吹自由市场准则的国家的正常运作模式:市场开放规则只对你,不对我;除非“游戏场”正好向着有利于我的方向发生偏斜,而这种偏斜在典型情况下都是国家大规模干预的结果。经济史的事实表明,在经济上获得成功发展的国家都是那些“肆意地违反公认的自由市场原则”的国家。总的来说,正如有人提到的那样,在振兴本国经济方面,自由主义的美国人更倾向于采取干涉主义的政策,他们比社会主义的欧洲人更相信政府的力量。 四、等待戈多:自由市场经济的长期繁荣 直面两极化趋势日益严重的大量事实,新自由主义秩序的捍卫者宣称,美好生活总会惠及到广大民众,只要加剧这些问题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畅行无阻。实行放任自由市场经济的结果,大大削弱了大多数政府控制其国内市场、金融投资的能力,全球经济的金融泡沫更迅速、更大规模地扩展开来。推行新自由主义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特别是工业的发展遭到了致命的打击,经济安全、民族独立、国家主权不断弱化,国内贫富差距和南北差距不断拉大。 英国经济学家安·麦迪森认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曾经历过三个最成功的时期,它分别为:自由秩序时期(1870~1913年)、黄金时期(1950~1973年)、新自由秩序时期(1973~1998年)。这三个时期中经济发展最快的则是黄金时期(1950~1973年),而这正是发达各国在实践中主要推行凯恩斯主义的时期。麦迪森的这个研究分析虽然不一定十分精确,但至少有可供参考的价值。从经济增长维度来判断,最能推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增长的是凯恩斯主义的市场经济理论,而不是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如果不仅考察经济增长问题,而且考察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情况,那么很明显,新自由主义的全面推行带来了严重的问题。简单地说,实施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国家,几乎都发生了经济萧条,甚至出现严重的经济衰退。从实施新自由主义的全面结果来看,其带来的问题则更多。有人认为,波兰是新自由主义改革成功的转型国家,但这是经不起推敲的轻率结论。波兰政府副总理、总统经济顾问格泽戈尔兹·w·科勒德是这样回应这个问题的:“转型国家再也不能重复新自由主义的老路,而是要走一条超越新自由主义的新路;波兰的成功来自于抛弃了休克疗法,而非相反;毫无疑问,‘休克疗法’这一政策失败了,而且,依据‘休克疗法’的方式进行的思维与行动,导致了生产的大幅滑坡,‘休克疗法’应当对如此悲惨的后果承担责任。”可见,对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我们不能指望它会自动带来长期的社会安定和经济繁荣,而必须有相应的机制、规则来约束它。“如果我们想保护环境,减少贫困和失业,避免恶性竞争的后果,那么自由市场就很有必要由强有力的道德框架、社会凝聚力和有理性的政府干预来支撑……因为假如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自由追求与社会的合作和强有力的政府之间必要的平衡被打破而无法修补的话,那么持续的人类进步就不太可能了。到那时,人类就会完全乞怜于自由市场——沦为它的奴隶,而不是成为它的主人。” 对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我们应当一分为二地来看待,具体地加以评价。对其非科学的内容进行批判,警惕它所设下的意识形态陷阱;对其带科学性的合理成分则应予以充分肯定,并在我国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合理借鉴。任何西方现存的理论和模式都不能直接为中国提供现成的方法,但所有理论和模式都将会对我国的改革有所启发。 市场经济研究: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对于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深刻内涵,笔者以为有两个方面:一是要重新建立劳动者对劳动的支配权利和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利和占有权利,恢复劳动者的自主地位;二是民有经济的充分发展是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历史前提。现实中的社会主义要求发展商品经济,那么就内在地决定了民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基础,但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基础的民有经济与作为资本主义社会运行基础的民有经济是存在着重大区别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并不是笼统意义的民有经济,而是具有资本和劳动相联合为特征的民有经济。最后,本文指出,发展民有经济关键在于对民有经济的产权进行有效保护。 一、准确理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深刻内涵 对于马克思提出的“重建个人所有制”到底具有怎样的内涵,学术界历来就存在着许多争议。一些学者认为是指对社会主义社会消费品的个人占有,其理由根据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提出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产品“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公有制包括土地和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 对此观点,本文不能苟同。如果“重建个人所有制”仅仅是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在理论和实践上其实并无太大的意义,因为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是一个产品分配的问题,而产品的分配不过是生产要素分配的结果。这是由于,“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如果在考察生产时把包含在其中的这种分配撇开,生产显然是一个空洞的抽象;反过来说,有了这种本来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的分配,产品的分配自然也就确定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2页)可见,生产资料的分配问题是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它决定着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分配、消费和交换关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重建的“个人所有制”强调的应该是重建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 为透彻理解和把握“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深刻内涵,我们有必要重温马克思宏大的经济理论体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资本主义社会的中心问题——资本和劳动的对立为主线贯穿全文,深刻地剖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相适应的交换关系,即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基础及其这种运行基础之上的体制和制度。马克思是从资本主义社会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开始,分析了商品以及商品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矛盾,探讨了这一系列商品内部的矛盾是如何表现为外部矛盾;探讨了伴随商品经济内部矛盾的发展、资本主义产生的条件下,货币如何转化为资本,劳动力如何变成商品,商品和货币的对立如何转化为资本和劳动的对立;探讨了伴随资本对剩余价值剥削的加强,在对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无止境追求的情况下,资本和劳动的矛盾是如何深化;探讨了这种日益深化的矛盾在工资的形式下是如何被掩盖起来了,并在再生产过程中由于剩余价值的资本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又如何成为剥削的手段,使得资本的积累和贫困的积累同时增加,而导致资本和劳动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在此基础上进而提出资本主义经济竞争和信用的发展使资本和劳动呈现相反方向的运动趋势,即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生产资料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而劳动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程度与日俱增的趋势,一端是资本家占有的资本和财富的积累,而另一端则是工人贫困的积累,于是就会出现“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兼容的地步”,“资本主义的丧钟就要敲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这样一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灭亡的趋势,换句话说,就是基于资本和劳动之间愈演愈烈地对立和冲突情况下,马克思提出“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经典论断。 可见,“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内涵,在于强调要摒弃劳动和资本相对立的个人所有制,而重建劳动者对生产要素即劳动和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在这一重建的“个人所有制”中,劳动者是主体,所有权归劳动者所有,劳动摆脱了异化的状态而回归到自主的状态。劳动成了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主体,成为社会围绕转动的“太阳”,劳动者恢复主体地位,自主劳动的太阳普照整个世界,整个世界撒满了自主劳动的阳光,一切归于自主劳动。自主劳动成为社会的最高价值取向、最高道德标准、最高理想境界,成为激励劳动者最大限度发挥创造、勤奋的动力机制;成为劳动者自我完善、实现的前提和迈向自由境界的起点;劳动者成为主宰经济活动的真正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占有者、支配者,万事万物必然以劳动者为尺度。生产力标准将与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交融,经济增长将符合劳动者的需求限度,经济发展将与劳动者的生活环境改善同步,整个经济活动应该无愧于劳动者的根本要求。劳动者的个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所有和公有统一在一起,每一个社会成员以自由联合体为中介保持对生产条件的所有权即以公共所有和共同占有的方式体现个人所有,生产的条件成为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的生产条件。 并且,“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提出,还为我们提供了通向重建目标的道路选择即充分发展民有经济。提出“重建个人所有制”论断的背景是以产业革命后的英国为典型,马克思认为以排挤、剥夺和否定小私有制为基础成长起来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发展趋势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过程,这种否定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和一切生产者个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已有的资本主义成就奠定了“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经济制度基础。尽管19世纪70—8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进入相对稳定的时期,并没有出现如经典作家理论上的推断,无产阶级革命的重心而是转向了西欧以外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但马克思以尚未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俄国及其农村公社所有制为对象,研究了经济落后国家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特殊道路和特殊起点。这个特殊道路、特殊起点和特殊规律也同样强调通向重建目标的道路必须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用到公社中来”才“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资产阶级时代所取得的“一切肯定的成就”对社会生产力的催生作用,正是未来社会的物质基础和历史前提。 那么,是什么创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的成就”呢?回顾历史不难发现,从18世纪70年代亚当·斯密的市场机制完美假说及其自由竞争思想的确立,到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普遍性的巨大经济危机的产生为止,这一阶段经济运行机制上的特点,主要是以个体、私营和股份制经济等民有经济为运行基础,一切经济活动都由市场调节来完成,政府只负责修订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不刻意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在一般竞争性产业上,私营或现代股份制民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运行基础,这是市场调节机制得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即使是在从20世纪30—70年代国家干预主义取代自由主义的时期,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也是通过政策调整来激发民有经济力量的,从而保障了市场调节在其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决定作用。从历史的角度看,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单靠“看不见的手”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的情况下,恰如其分地发挥政府干预的作用,不仅是必要的,也不会轻易导致失灵的结果。当然,政府的干预必须是合理的,否则只会渐渐走向自身的反面,使“看得见的手”显得力不从心。但是,如果不能恰当地评估政府干预的作用,反而夸大这种机制的作用,就会不可避免地造成政府干预的扭曲,造成政府干预适得其反的结果。可见,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市场和政府的功能定位是否准确,而市场功能的发挥要看是否激活产权清晰、对市场信号反应灵敏的运行主体即民有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等非国有的经济组织形式)的力量。二、重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行基础 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已经证明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是一个必经的阶段,于是问题就产生了,我们必须重塑繁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运行基础。也只有如此,市场经济对社会生产力的催生作用才能得到极大发挥,二者是相生相长的。然而,传统观念却认为原来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运行基础是牢不可破的,否定原来的国有经济的运行的基础地位就是否定社会主义本身。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想在理论上作过多的论述,因为实践已经证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超前冒进的国有制、集体所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格格不入,且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也不相适应,这就是说,产权不明晰、职责不明确、不能自主经营、不能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是不能成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的,因为它们是不能与市场经济相对接、相兼容的。 那么,市场经济是什么呢?市场经济总体来讲是交换经济,交换的内容是各个商品所有者的所有权的交换,如果没有不同的产权安排的主体也就无所谓交换的概念。因此,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应该是由产权多元化的主体构成。市场经济只有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资源的市场配置,才能真正实现交换的实质,否则市场发展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说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了。现在看来,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说到底最根本的就是要对“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市场经济的发展史已经证明依靠市场来配置资源较政府配置资源更加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而靠市场配置资源的实质就是要突显民间资本的地位,释放民有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而产生的巨大能量,集中人民的力量和智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然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重蹈资本主义血与火的历史,把运行基础建立在资本与劳动尖锐对立的私有制经济之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虽然都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基础的主体力量是劳动和资本相联合的劳动者股份制经济。这一点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有力地证明:能够真正实现与市场经济的对接、兼容的是我国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劳动者股份制经济,其内在地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资本不再具有剥削的属性,完成了资本的私人占有向社会占有的转化,成为了劳动者摆脱异化劳动向自由劳动的过渡的有效实现形式,劳动者成了企业的真正主人。对于作为现代经济中日渐发展壮大的民有经济的重要力量——股份制经济,马克思曾评价“它们对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的影响恐怕估价再高也不为过的”,“是发展现代社会生产力的强大杠杆,而且“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这种扬弃是“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浸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最终会形成“一种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而且,“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可见,股份制是完全可以成为劳动者联合所有制——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因为股份制经济本身就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而且作为财产的实现方式,实行的是劳动者的联合占有的形式,这恰恰与“重建个人所有制”所要求的劳动者的联合劳动、联合占有的本质要求相吻合。所以,民有经济的重要力量——股份制经济是能够成为通向未来社会“个人所有制”的重要路径,在现阶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 三、发展民有经济关键是要对民有经济进行产权保护 为了更好地促进民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应努力从以下三方面推动和扶植民有经济。 首先,在于统一市场。打破垄断,放开市场准入的若干规定,由市场去判明,而不是从所有制角度界定准入的产业界限。“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优秀问题,就是政府从市场应该发挥作用的领域撤出,而将力量集中在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上。经过20多年的努力,国有企业退出了许多竞争性行业,但传统的具有网络特征的非竞争性行业,如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等领域刚刚开放市场,除了铁路部门以外,垄断行业成为了市场化改革的“边缘地带”,它的高速发展延缓了对“计划经济强大壁垒”的实质性改革。为此,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打破行政垄断,健全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其次,要科学地明晰产权。产权始终是个“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在产权明晰的问题上,不仅要明晰物质资本产权,而且要明晰劳动力产权。在所有权界定问题上要做到科学和公正,并以此对剩余收益权作出相应地划分,如此,产权明晰才是彻底的。 最后,完善保护个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个人财产的保护要依法,要为民有经济产权保护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从立法角度来看,我国民有经济的法律平等地位还有待提高,应通过立法明确个人财产与国有财产享有同等的权利,明确民有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享有国民待遇。通过法治,尤其是通过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法律规则、一个高素质和独立的法院系统以及一个高素质和独立的律师队伍,切实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包括财产权、生命权、人身自由、隐私权和言论自由),切实保证政府在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定的程序,防止政府随意地或不公正地侵犯公民的基本权益,防止简单地、没有原则地以国家利益的名义牺牲公民的个人权益。 市场经济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管理论文 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杜会福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已广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综观当今实行市场经济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有着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步较晚,一度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滞后因素。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和优秀问题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总体要求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因为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模式筹集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和财力保证。 一、我国当前基金筹集的现状及问题 回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这一阶段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在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以劳动保险为优秀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阶段基金的筹集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障费用。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以后,我国有步骤地进行了以养老、医疗、失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等方面的暂行规定,并在全国陆续选定了若干城市作为试点,以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为全国性推广奠定基础。这一阶段在筹资方式上进行了一步步的改革,先后实施过多种筹资方案。后来在全国大面积推行了企业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办法,起步阶段以市县为统筹基本单位,参加统筹的企业采取“以支定收、现收现付”的办法。到1993年末,国有企业全部实现了市县级以上统筹;集体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达到1927个县;外商投资企业统筹达到800多个县。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决定逐步提高各地社会统筹的层次,从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由此可见,经过几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筹措方式目前正处在新旧交替的特殊阶段。一方面,旧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筹措模式已经渐渐解体,而另一方面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筹资方式还刚刚起步,远未达到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这种新旧交替的现状导致了现阶段各种相互矛盾的做法并存的局面,出现了过渡阶段特有的特点,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首先,虽然国家不再统揽一切社会保障经费的筹措,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仍然很重。国家负担重除了因为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继续由国家负担外,还因为国家目前还负担着一部分本应由三方共同分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际上是由国家财政在负担;虽然在“两江”等地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公费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依然没有实质性变化。企业在现阶段的负担仍然过重。据统计,到1993年末,全国共计有59万户各类所有制企业,8000多万职工和近2000万退休工人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分别占城镇企业职工的60%和退休人员的80%。但就费用的筹集来源而言,绝大部分由企业统筹,个人缴费率还不足1.5%。 其次,与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相联系,特别是由于企业负担过重,又导致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困难。有的地方强制性统筹甚至演变成了“友情”募集。以1993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情况为例,全国平均收缴率为86%,较往年下降7%一8%,有的市、县情况更为严重。基金收缴困难存在客观原因,当前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负担过重的社会保险费用实在难以承受,而在国家行政强制统筹收费的情况下,企业也只有采取拖欠的办法。 第三,由于采取行政方式,按各地具体情况征收统筹基金,而统筹的范围层次以市县为主,省、地、县各种规格的均有,交纳统筹基金的比例和计算办法,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性质均存在差异,这导致出现一个突出问题,即各地各自为政,各地方财政和企业的负担水平极不平衡,从而社会保障的社会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降低了统筹基金分担社会风险的能力。 第四,基金多家负责筹集,管理体制不畅,基金筹集欠规范。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涉及到劳动、人事、卫生、民政、财政以及行业系统统筹部门和保险公司,特别是许多部门都错误地把养老保险视为一块肥肉,各争一块,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经办、标准各异、业务交叉的“多龙戏水”局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声誉。而今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保障工作将逐步走向统一,这一问题也将相应得到解决。 可见,从克服我国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上的缺点,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等诸多方面考虑,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以给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 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筹基金的筹资渠道 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国家、企业(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及劳动者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比例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并且通常是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下来的。 (一)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企业,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统收统支的,所以实际仍是财政负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是社会保障社会化,要逐步减轻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因而今后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作用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扮演的是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其首要任务是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搞好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以疏通、理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为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稳定的有法律依据的资金来源。另外,作为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有关的经济政策方面如税收、利率方面给予社会保障事业适度的优惠,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如:根据《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要给予政策扶持,其扶持办法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 其次,要适度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政府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主要应该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项。因为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属于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范畴,体现国家对达不到基本生活水平的人群及特殊人群应尽的救助责任,体现公平的原则,只能是由国家财政支付资金。而社区服务起始阶段也是由财政支撑兴办的项目。以上保障项目资金的筹集是国家财政要承担的主要部分。 除此之外,从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角度看,国家财政主 要负担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管理社会保险支出的行政费用,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属于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理所当然应由财政支出。二是通过财政拨款弥补社会保险费用收支不足的部分,即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扮演着“最后出场”的角色,是社会保险的后盾。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项目发生困难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要给予适当补贴。诚然。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应按照保险的原则,主要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均是这一方式。但社会保险一旦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财政必须给予补贴。因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不允许出现收支不平衡的,具体而言,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政府所承担的上述社会保障基金份额是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进行的。即通过国家预算的转移性支出项目来完成,其资金的来源是政府的一般性税收,支出属于国家预算支出项目。在目前未设立单独的社会保障预算、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财政所能拨付的社会保障资金也受到整个国家财政收支状况的影响。但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角度来说,应该明确国家财政究竟应承担多大的份额,给予哪些方面以最后补贴,并测算出这一部分所占的比例。这对于克服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缺乏刚性、非规范化的缺点是大有帮助的。目前,我国有关专家认为国家财政应承担的份额。比例大约是全部社会保障费用的30%一40%(含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基金支出在内),如果是在这个比例之间,国家的负担应该说是有所减轻的。这里还有一点值得说明,财政所承担的社会保障份额并非仅仅指中央财政,也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如失业救济发生困难即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贴。 由此可见,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只作为支持者、后盾的角色出现,主要还是依靠企业和职工个人。 (二)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中的责任和义务 在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原则下,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按照自己的承受能力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份额。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国要逐步采取由企业与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税)的办法,并实行养老、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社会保障费(税)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是;首先,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和职工本人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交纳社会保险费。然后,在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形成统筹基金,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性质,职工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另一部分则记人职工个人帐户。其中,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实行个人帐户之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或医疗费。个人帐户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养老金或医疗费的支付。至于企业和个人所承担的具体比例各项基金有所不同: 1、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推荐的两个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的一个方案改革本地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个方案对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及基金的设立作了具体规定。各地按所选方案规定的比例迅速组织了基金筹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22个省、市、区出台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改革方案、全国已有61.7万户企业、8738.2万职工和2241.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地方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总覆盖面约为1.2亿人。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1020亿元。但两种方案的实施也导致出现了全国各地个人帐户比例、企业缴费比例、管理层次和待遇支付标准的不同,为此于1997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来各地按照新的统一的方案尽快实现并轨。方案重新规定企业和个人的承担比例。 新方案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人个人帐户的部分),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干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同时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从上述新方案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规定了企业总的社会保障负担水平,这有利于减轻国有老牌企业的负担,为消除企业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的不公平现象提供了依据;在企业和个人承担的份额中,随着个人负担份额的逐年提高,企业负担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体现了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个人在筹资中的作用的精神。 2、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比例由于我国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因而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职工医疗经费紧张的问题,而另一方面有限的医疗资源又浪费惊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组织在江苏镇江和江西九江两地先行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4月开始,试点又逐步扩大到57个城市。这些试点均采用了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其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两方面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两江”均规定改革之初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离退休人员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暂按10%提取。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医疗费用水平变化适时调整。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改革起步时暂按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缴纳,今后随经济发展和工资增加逐步提高。为不过多增加职工负担,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应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进行。 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上述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要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镇江市职工医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个人医疗帐户中的基金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职工个人按年工资总额的1%缴费部分,二是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要按不同比例(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计入个人医疗帐户;三是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一半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的其余部分及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另一半则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集中调剂使用。九江市对个人医疗帐户及社会统筹基金的来源也有类似规定。 事实证明,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很好地落实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问题,所以它既可以满足生病职工的医疗需要,同时也可以避免药品浪费等问题,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益。 3.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7月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失业保险建立至今,发放了大量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费,并建立了一系列转业训练基地、生产自救基地,对解决我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问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企业要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一l%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的缴费费率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本地的失业状况确定;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均不同于养老保险,它一般都是由政府和企业(雇主)负担,职工个人不交纳或只交纳名义上的失业保险费,但鉴于我国目前及今后的人口和就业压力,我国宜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措渠道,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起步阶段职工个人所缴纳部分可以采取较低的比例,不致给职工个人造成负担。 综上所述,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来支撑、支持社会保障事业,企业和个人要按一定比例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这两条渠道,由三方共同负责。那么如何才能明确体现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三个行为主体的行为、保障三方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除了加强各项社会保障的立法、执法、宣传工作力度之外,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纳入国家预算进行统一管理,能从根本上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应统一纳入国家预算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用的原则,并且已着手在养老、医疗等项目上实施或试点,但现在纳入国家预算的仅仅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抚恤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并且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经费虽然包括在预算内,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混淆不清。至于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目前都由其主管部门管理,这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目前还属于预算外资金范畴。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管理的混乱,致使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以及管理请水平偏高,结余投资运营混乱,流失、挪用、浪费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陕西省5年内共动用了养老保险基金2.5亿元。因此,为了保证国家、企业、个人各方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能专门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必须尽快改变目前预算内、外分散管理的格局,将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人国家财政预算管理。 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就必须单独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为此,首先要将现行的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改为由政府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成的三式预算,并重新划分收支。将社会保障方面的收支全部纳人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也包括目前尚未纳人、属预算外资金的部分社会保障收支。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其他预算之间必须保持相互独立,特别要注是不得将社会保障收人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赤字或挪作其他用途。关于这一点是许多国家在实施社会保障预算实践中得出的普遍经验。 其次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收人的来源。社会保障预算的收人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国家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收的社会作障税,目前我国是按照这一原则征收各类社会保险费;二是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还有社会保障基金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社会保障税由财税机关会同劳动保险业务部门根据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和可能共同制定其税率、征收范围,分别由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政府社会保障拨款即应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支出可直接从政府公共预算划转;投资收益是政府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余额用于投资所获收益。 同时还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拨付给劳动保险部门建立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以及社会福利基金支出,社会救济支出等项目。各项基金的金额。应由财政部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安排。 最后是关于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平衡问题。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必须保持收支平衡。社会保障预算不同于政府其他预算,一般不得发生赤字。若发生赤字,应提高社会保障税的税率或重新调整社会保障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或者增加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以保证预算的平衡。而社会保障盈余应开展运营,主要用于购买国债以及银行储蓄,也可用于政府担保的投资项目,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 将全部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有利于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但也还必须解决相关的一些问题。如必须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出台,作为准绳;要协调、规范社会保障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改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为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并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关于以社会保障税取代目前的规费形式已有许多文章述及,这里不再赘述。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按统一的税率征税,统一各地基本保障水平,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二是各地经济及社会保障事业本身的发展速度、程度。目前国家已决定统一全国基本养老金收缴比例,这对于解决统筹层次过低问题是一大突破。相信随着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上述一系列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规范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将逐步确立。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今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将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主要依靠两条渠道:一条是社会保障税收人,它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税;一条是国家财政的转移性支出,它来自于国家的一般性税收收入。其中,社会保障税将逐步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的主渠道,而财政则构成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坚强后盾。上述两条筹资渠道均应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场经济研究:德育市场经济研究管理论文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更新内容 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必须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实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商品经济观念的教育,引导学生全面正确地认识社会和人生,增强学生在复杂社会环境中的适应能力和辨别能力,大胆清理那些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并严重影响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的陈腐观念。学校德育工作应着眼于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拓展丰富德育工作内容,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系统安排,精心组织,确立德育工作所包含的道德品质、政治观点、人生观和世界观等基本内容,挖掘德育工作潜在力量,有目的、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地开展好德育工作。在开展德育活动中一要摆正德育工作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做到教书育人并驾齐驱,克服存在的片面注重教学而忽视德育的现象;二要在德育中突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的理解,学好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辟论述。钻研引导学生学习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突出市场经济的主战场,特别要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发育、完善,有针对性地分层次,科学地抓好党的基本路线、改革开放、爱国主义和“两史一情”教育。当前深入开展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这是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特别是培养教育中学生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奋斗的坚实政治基础。三要选准德育工作的突破口。在开展德育工作中,要切人主题,摸准不同时期学生的思想实际,抓住学生的思想“热点”,培育一代新人应有的道德品质,教育他们公正、诚实、勇敢、文明礼貌、关心集体和热爱劳动的高尚品德,养成勤奋、刻苦、向上的精神,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找准自己的坐标,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材。 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这一社会背景格局的转换,使得许多传统的理论、观念、价值标准等都受到了挑战。因此,深化学校德育改革,开拓德育工作新局面是我们做好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好这项工作须在两个方面突破,第一是要突破过去“管人”、“防范”的管理模式,转轨到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各种实际能力。学校教育在人的成长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教育不是万能的,单纯的知识教育替代不了德育。学校德育工作过去由于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存在着包得过多,管得太死,多为指令性运动的活动,这些弊端不利于德育工作括力的发挥,必须加以克服。要敢于破除那些不适应新形势的旧思想观念的束缚,建立正确的导向,形成多层次的追求,遵循学生心理、思想发展规律,为德育创造良好的氛围,构建生动活泼、形象有效的德育体系。第二是突破片面的追求升学率的办学模式。当前就学校内部而言,其工作重点主要抓升学率。学生书包沉重,课业负担越来越重,胳、智、体发展不平衡,严重违背了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并导致学生在校就读重智轻德的现象。为此,加强德育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抓好学校的德育工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我们必须将这项关系到我们民族未来的跨世纪育人工程摆到重要位置,提高到战略高度来认识。 我们德育工作者在学校德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肩负着教育培养青少年成长的重任。在加强学校德育工作中我们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同时要注意克服心理定势,摆脱计划经济下的德育模式,不断研究市场经济及其对青少年全面影响的新情况,因势利导,开创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德育工作新格局。 二、德育工作的新尝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德育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德育工作上做以尝试。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做好德育工作上要坚持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发扬三个特色,形成五种教育合力,最后实现育人目标和办学目标。 (1)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德育是首位,经济建设是中心,这两者的关系要摆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全党的一切工作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部要为这个中心服务,这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也是学校德育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根本出发点。只有经济发展了,德育工作才会有自己的位置,而且德育工作只有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中作出实绩,育出“四有”新人,才能体现自己存在的价值,才能发挥自身独特的作用,也才能更有生命力和说服力。在德育工作中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培养学生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治观点、道德情操、心理素质、文明行为、人际关系和活动能力等。从纯理论的说教式宣传,转变到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思想教育,树立起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 (2)坚持抓好两个教育重点。德育原理告诉我们,德育的基本内容有道德品质、政治观点、人生观和世界观等多方面的统一的综合要求。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下,认识到中学德育工作要着重抓好两个教育重点,即基本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教育的行为规范养成训练。 在基本政治观点教育中,切忌“面广、浮浅、空谈、说教”。在道德品质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我们认识到实现社会经济现代化,首要的是实现人的素质现代化。在德育工作中要重视抓经常、养成、实效,而且要贯穿学期思想教育工作的始终。并采取多项措施,为开展好德育工作创造条件。第一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在校内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形成文明、整洁、高雅、健康的校内小气候,让学生从中陶冶美好的心灵和道德情操,使德育工作由“虚变实”;第二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联系;第三根据德育大纲和学生年龄特点,制定不同年级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的要求,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品德测评。 (3)坚持发扬三个教育特点。坚持教育对象的层次性、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教育途径的实践性,这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特色。坚持和发扬这一基本特色的目的在于实现教育的实效性,使得德育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更具有高效率。 在德育工作中坚持教育对象的层次性。即根据教育对象的年龄特点、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上的差异,进行分层次教育。大致可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在初一、二年组成立少年团校,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第二层次在初三以上年级团组织中建立青年党校,进行党的基础知识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教育;第三层次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中组织理论学习组,系统学好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开放改革的方针政策,提高学生政治素质,为走向社会奠定良好思想政治基础。坚持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是指进行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教育时,要针对当前国内形势实际、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重点与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有的放矢的教育活动。 坚持教育途径的实践性就是学校德育要从社会吸取养料,最终升华在学生身上,服务干社会。这一特点决定了我们德育工作过程中要十分注重实践性。引导学生面向社会、服务社会、参与社会实践。坚持实践性十分有利于帮助学生了解国情、了解社会、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政治观点;有利于学生同社会保持接触,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坚持形成教育合力,形成教育合力,建立多渠道德育管理网络,这对实现德育工作目标,提高德育实效至关重要。根据德育工作特点主要要形成五种教育合力。这就是政治教师与班主任形成合力;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形成合力;学校、家庭与社会教育形成合力;党、团队教育形成合力;学校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形成合力。为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学校德育工作努力。 市场经济研究:期货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文章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建立起期货市场与国民经济发展关系的理论模型,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系统分析期货市场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从理论上系统研究了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 关键词:期货市场;国民经济;价格发现;风险转移 一、引言 我国期货市场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办以来。经历了不平常的发展道路。经过数年的整顿规范,我国期货市场的市场环境、内部结构、市场规模均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期货市场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期货市场交易规模近来出现了持续的恢复性增长。 值此期货市场蓬勃发展之机,我们更应该在反思中国期货市场走过的曲折道路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期货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对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深人地探讨,客观认识我国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揭示期货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作用。这样才能够为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理论上的保障。 二、文献综述 关于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即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国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微观层面的理论分析。据其对期货市场经济功能强调重点的不同,研究可分为三大观点:首先是传统的观点,即认为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就是风险转移,如Samuelson(1965)首先将商品期货界定为“票据”,然后通过对完全竞争市场均衡价格的两种形式的分析,指出商品期货市场具有稳定价格(价格熨平)的功能,同时还具有风险分摊(套期保值)的功能。其次是期货市场的流动性理论,Working(1962)和Telser(1981,1986)认为,就风险转移而言远期比期货更有效。所以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并不在于风险转移,而在于为市场参与者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流动性。而Williams(1986)则提出了隐性借贷理论。他认为套期保值实质上是一隐性借贷行为,所以期货市场是一种隐性借贷市场。故而期货市场的重要作用应是规避信用风险,减低交易成本。综合上述观点,Hieronymus(1993)指出,最接近自由竞争的期货市场,其主要功能在于确定投机价格,提供风险转移机制和建立公平的融资渠道等几方面。 在国内,由于期货市场长期处于试点、整顿阶段,故而关于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作用的探讨一直都未停止,但这些探讨大都集中于宏观层面的实践总结。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常清(1999)提出,应在反思10年研究和试点的基础上,对诸如经济发展与期货市场建设;期货市场建立与市场经济改革;期货市场与通货膨胀、通货紧缩;期货市场会否制造泡沫经济等有关重大理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陈述云(2001)指出期货市场主要有以下几个作用:(1)有利于商品生产经营者改善内部经营管理,避免价格风险。提高经营效益;(2)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提供价格决策信息;(3)有利于完善市场体系与市场价格形成机制;(4)有利于建立各种金融市场之间的竞争和均衡关系。姜洋(2005)认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有助于确立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有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助于推进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机制,并且有助于健全我国石油安全机制。田源(2005)亦指出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决定了它在全球资源配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能够帮助国家化解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趋利避害,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利益。而马文胜(2005)则将新形势下期货市场的功能归结为:(1)宏观功能,包括保护国民经济安全与国家利益、对产业调整起宏观调控作用和联接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等三方面;(2)微观功能,包括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和形成良好投资渠道两方面。曹和平(2005)也提出:期货行业是一个能够直接为GDP带来增长的实物性产业。期货市场不仅能够发现价格规避风险,而且由于它自己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和供给价格弹性比其它的银证期保类产业要快,这就使它能够成为宏观经济的稳定剂。 综述国内外有关文献。我们可以发现期货市场作为高级的市场组织形式,具有形成价格进而优化资源配置的根本作用。故而期货市场的基本经济功能就在于:(1)风险转移功能,也就是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能够有效的转移价格风险,其实质就是期货市场通过形成合理的风险价格(套保费用),将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在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之间进行有效转移。(2)价格发现功能,也就是由于期货市场具有公开性、预期性和连续性的特征,期货价格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当前和未来的市场供求,从而优化资源配置。 在两大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期货市场可衍生出一系列具体的派生功能。首先是期货市场的宏观功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促进经济增长;(2)平稳经济波动;(3)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其次是期货市场的微观功能,主要是帮助企业转移价格风险,锁定生产成本,保障经营收益。事实上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作用也就在于此。 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虽然国内外在这方面的探讨很多。但前期文献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不足。前期文献的理论探讨多为局部均衡分析或简单经验判断,尚未发现采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运用金融经济学基本理论对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进行规范分析的成果;同时全面系统地理论研究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状况的具体文献也几近于无。这就说明国内外在这两方面的工作实际尚未展开,而这种状况既与目前国内期货市场高速增长的现状不相适应,更会阻碍未来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所以,下面我们即对期货市场的两个基本经济功能进行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 三、期货市场通过风险转移功能优化资源配置 这部分的研究我们主要从微观角度人手,讨论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期货市场没有出现以前,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承担来自于季节性的变化、自然因素的影响和政治因素的影响的全部价格波动的风险,这种风险会给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期货市场出现以后,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可以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来将价格波动的风险有偿转移给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这就是期货市场的风险转移功能。 我们认为,期货市场通过风险转移功能能够优化资源配置,这一点可以通过下面的局部均衡分析来证明。 不确定的价格会影响到风险厌恶的厂商的生产行为。对于这一点,理论界早有研究。早在1971年,AgnarSandmo就在模型中严格证明了,风险厌恶的厂商在面对不确定的价格的时候会减小自己的产出(Sandmo1971)。但是一旦存在远期市场、期货市场及期权市场等这些可以进行套期保值的金融市场的时候,厂商可以将自己面临的价格风险转移给金融市场中的买方和其他投机。Holthausen(1979)及Lapan等人(Lapanet.a1.1991)也证明了当期货价格与未来现货价格的期望相等时,也就是所谓的期货价格是无偏的时候.厂商的产量与它面对一个等于未来现货价格期望的确定的价格下所选择的产量一样。这也就是说。通过包括期货市场这些金融市场的引入,可以提高厂商的产量(相对没有这些市场时而言)。 在现有的文献的基础上,我们将主要对不存在期货市场和存在期货市场两种情况下风险厌恶的厂商的生产决策研究,以此发现期货市场风险转移功能对市场参与者的福利的影响情况,从而证明期货市场的确能够通过风险转移弥补现货市场的不足,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1.无期货市场时的厂商决策。 在这部分中,我们遵循Sandmo(1971)的框架,分析没有期货市场时厂商的生产决策。我们假设: (1)厂商处于完全竞争市场。 (2)厂商从其利润中获得效用。其效用函数为一个以 2.存在期货市场时的厂商决策。 此处我们在模型中引入期货市场,并研究这一市场的引入对厂商生产的影响。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这里借用Hohhausen的假设,即市场的参与者并不是像现实中那样在期货合约到期之前平仓,而是持有期货合约一直到期并履行合约。因此,实际上这里讨论的更像是远期市场。但是只要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的无套利关系能够始终成立,这里的分析就可以很容易地推广到真实期货市场的状况。 假设厂商在期货市场上有总量为h的套期保值头寸。期货合约的当期价格为f,未来价格为b。则厂商的最优化问题可以写为 由(10)式可以得出结论:当存在期货市场时,厂商的生产决策只受期货价格b的影响。当期货的价格等于未来现货市场的价格的期望时(b=E[P]=μ),厂商的行为与完全竞争条件下面对确定价格时的行为一样,即而厂商的风险厌恶程度仅仅影响厂商在期货市场的头寸。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没有期货市场的情况,期货市场的引入能提高厂商的产量(),达到资源配置优化的产量。 进一步,当期货的价格b μ时,厂商的产出低于价格为确定时的产出。此时期货市场的引入是否会增加厂商的产量(相对于没有期货市场,而价格又是不确定的情况),是不确定的。具体要依期货价格而定。而当期货的价格b μ时,厂商的产出高于价格为确定时的产出。这就说明,如果期货市场非有效,则其对现货市场乃至资源配置的作用很可能是负面的。 基于微观角度,我们发现在不确定的情形下,有效率的期货市场确实能够弥补现货市场的不足。即其通过转移厂商面对的价格风险,促使风险厌恶的厂商做出有效率的产量决策,从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 四、期货市场通过价格发现功能促进经济增长 下面我们从宏观的角度,分析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作用。 作为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之一,所谓价格发现是指在期货市场上通过公平竞争、高度透明和集中交易的方式所形成的,最接近市场真实需要,能够反映当前和未来供求关系,指导现实生产和经营的价格水平。 由于现货价格在形成过程中的时滞性、分散性和更重要的信息不对称性,其价格的真实性受到严重影响。以其作为市场信号,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形成高昂的交易成本。而由于规则公平,买家和卖家众多,期货市场积聚了各方面广泛信息。由此信息集中过滤所形成的期货价格,必然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真实的供求状况及其未来价格变动趋势,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这样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就显著地降低了相关商品的交易成本,促进了商品的交易乃至经济的发展。 事实上,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根本作用就是显著降低商品交易成本,促进经济增长。 Williams(1986)则从另一角度论证了期货市场降低交易成本的基本作用。他指出原则上任何一种商品和服务都应有一个市场,但为了降低整个交易成本,市场的数目应在满足交易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有的商品或服务没有必要在有形的市场中交易,而可以在隐性市场上进行交易。两个有形的市场交易一般就可以衍生出一个隐性(市场)交易。事实上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和借贷市场就是这样相互联系的。所谓套期保值,就是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的结合,其实质包含着一种隐性的商品借贷交易。所以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市场是一种隐性借贷市场。故而期货市场的重要作用应是规避信用风险,减低交易成本。 下面我们采用Yang和Borland(1991)建立的新兴古典动态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研究期货市场是如何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来促进经济增长的。 由上可见,交易条件越好,交易成本越低,则分工的演进就越快,专业化经济优势就越强,从而经济增长也就越快。 而期货市场恰恰就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我们可以延续上述思路具体分析一下: 在t=O时,分工水平很低,每种贸易品均有多个生产者。因而购买者可以选择其中任一,即使购买者在这一生产领域已停止人力资本积累。所以此时存在一个瓦尔拉斯机制。然而可以证明,由于熟能生巧和专业化经济,经济可能演进到极端分工的状态:每种产品只有极少生产者,每个人作为他的专业产品的出售者就是一个垄断者,而作为其它产品的购买者,相对其中的生产者而言是没有竞争力的(因为此人已停止在此领域的人力资本积累)。所以在t很大时,存在一个对称的多边垄断机制,垄断造成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了阻止专业化经济优势被充分利用的内生交易成本,从而影响了经济增长。 而以期货市场为代表的长期合约制度安排,可用于限制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导致的内生交易成本。如前假设,所有交易都是通过一个合约系统和一个期货市场来进行谈判。在t=O时期的一个瓦尔拉斯机制决定所有的长期合约。这些长期合约不能在以后重新谈判。t=-O时期任何人都没有生产活动的经验,因而人们事前完全相同并无“专家”与“外行”之分。因为所有的交易通过合约系统被在t=O时期运作的期货市场完全决定,因此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者会从熟能生巧中获得垄断权力,但在合约签订之时还没有垄断权力存在。与所有人的理性预期假设结合,t=O期的瓦尔拉斯机制是可行的。因此期货市场的功能就是消除由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内生交易成本。如果没有期货市场,由熟能生巧和专业化经济引致的机会主义行为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根据新兴古典动态一般均衡分析框架,我们发现期货市场能够降低经济体系的内生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分工水平的提高,最终促进经济增长。 五、结论 由上我们可以看出,期货市场通过风险转移功能能够优化微观资源配置,同时通过价格发现功能也可以促进宏观经济增长。故而期货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高级形式,它既因为价格发现和风险转移功能而处于市场机制的优秀地位,又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规模扩张的“稳定器”,而且在期货市场中形成的价格信息还能为宏观决策和微观经济活动提供重要参考。所以我国应当大力发展我国期货市场,以更好的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 市场经济研究:会计法治与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的提出,说明我国正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巨大转变和过渡。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以新修订的《会计法》颁布为标志,会计将有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迈进。本文首先提出了会计法治的内涵、分析了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然后分析了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关系,由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会计法治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其次从会计法律的普遍性和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分析了我国会计法治现状;最后从六个方面探讨了会计法治实现的条件。 关键词:会计法治会计法制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社会水平越高,会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市场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优秀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会计信息进行监督检查。 (3)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会计案件进行执行、审判。 但是由于地方利益的驱动促使地方政府表现出权力大于法律的倾向,在审批制度下,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层层申报、审核与批准,而地方政府是审核最细的一环,但地方政府有时为多上市几家公司,经常“照顾”本地的公司,暗示、默许,甚至鼓励企业提供虚假的会计数据,证监会有时对地方特殊情况了解不足,较难发现公司上市申报作假的材料,使得作假者有机可乘。对于企业会计的法律监督,政府财政部门往往纵容企业的会计造假行为。 政府权力的过度介入,一方面给那些愿意遵守会计道德的企业责任人和会计人员施加相当大的压力,因为畏惧政府权力而不得不违背法律进行会计造假,另一方面这种政府权力又为会计造假的个人提供了抗拒法律制裁的保护伞。因此,日前政府权力对会计活动的过度介入直接挑战了会计法律的权威性和会计法的普遍性。 2.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法治的形式好坏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律规范必须清晰、适度、公开、规则之间协调一致,有明确的效力范围和制裁方式;二是法必须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并体现客观规律,保障广大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分析我国会计法治形式,发现现行会计法规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1)会计相关法规存在一定差异,规则之间没有做到协调一致 会计法律规则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各相关法律对公司以及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尽相同,尤其是行政责任方面处罚的金额差别很大。因此,在涉及处罚违规公司或个人时,到底援引哪个法律作为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就很成问题。 (2)会计法律责任的分配不明确 对于因会计造假应追究的多个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使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降低,不利于相关法律责任人责任的公平分配。具体表现在: ①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对会计工作共同承担责任,其中单位负责人负首要责任。但是对两者的法律责任如何具体分担没有做出相应规定。 ②会计法赋予财政、审计、证券监管等部门对单位会计行使监督检查和进行处罚的权力,但是对这些部门的分工缺乏明确的说明。虽然这些部门各有侧重点,但时常相互交叉,这就形成了会计领域的多头管理。 (3)会计法律责任的严厉程度不足,对广大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不够 会计造假相关责任人面临的法律惩罚是构成其犯罪成本的重要变量。法律惩罚越严厉,法律的威慑作用就越强,迫使造假者越发不敢进行会计的虚假陈述来牟取暴利,相应地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就越好。 处罚严厉程度较低,很难起到有效的惩罚和威胁作用。如《证券法》规定的对做出虚假会计陈述的上市公司的行政罚款为30~60万元,对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追究最高为5年的刑事责任,而这些罚款与上市公司及管理当局所获取的非法收益相比差之甚远。 四、我国会计法治的实现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会计法治应具备以下六个前提条件: 1.建设完备的会计法律体系 会计法律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为了调整和处理会计工作与各方而关系而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的总称。它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颁布的会计法律、有关会计工作的行政法规、规章及地方性会计法规组成的协调一致且相互连续的有机整体。我国会计法律体系依据其法律效力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会计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其它法律中的会计法,例如《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人民银行法》等。 (2)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它是调整特定方而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法律效力下仅次于国家性会计法律。 (3)会计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主要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4)会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从以上的我国会计法律体系来看,应当说,我国会计法律体系还是相当完整和系统的,尤其是作为基本会计法规的《会计法》自1985年以来已连续修订两次,会计法律不断的得到健全和完善,基本上使会计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促进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我国会计法治己初步具备了具有结构完整、层次分明的会计法律体系的条件,为实施会计法治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使会计法治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由于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期,对变革中的生产关系和对各利益主体的要求在会计法律体系中仍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这些矛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加剧,因此会计法律体系仍需完善和增加新的内容。 2.恪守会计法律的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 会计法律颁布并生效后,因其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国家在宏观管理会计事务和企业的会计行为必须服从会计法律法规,以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为依据,即政府必须守法,依法行政。企业应依法理财和依法核算,并依法接受会计监督。这有待于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心理的提高和成熟。 3.严格公正的执法和司法制度。 执法机关在执行有关会计法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反《会计法》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尤其是在《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之后,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坚决把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会计责任,通过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予以贯彻落实,使《会计法》的精神成为经济生活的行为准则之一。 4.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实现会计法治的重要条件。具体来说,企业产权的界定关系到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确定问题。企业自身产权的不清晰、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外部与政府关系的紧密必然造成会计服务对象和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模糊化。 会计人员虽然是会计造假的实施者,但会计人员的造假行为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直接授意或强迫,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很多都受到大股东甚至是当地政府的压力而产生会计造假冲动。因此,会计人员、上市公司、大股东、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当地政府官员可以说与会计造假都有关联,但究竟谁应负主要法律责任的判定会非常困难,而不能判断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会计法律就会难以做到有的放矢,会计法治的也很难实现。因此,必须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会计法治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5.会计道德水平的提高。 会计法治的实现必须获得会计道德的支持,如果没有会计道德水平的提高,会计法治是建立不起来的。此外,法治一个重要环节是守法。守法之于法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它是法治社会得以建立、能够良性运作的社会心理基础。而守法有外在守法与内在守法之分。外在守法是指法律主体迫于外在的威慑或强制而服从法律;内在守法则是指法律主体自觉认同法律而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显然,具有道德义务感的内在守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守法。因此,一个社会的会计道德水平越高,会计内在守法的意识就越强,建立会计法治的可能性和实现程度就越高。 6.社会舆论监督的加强 社会舆论监督是指大众传播媒体对社会现象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影响或监督社会的个体或群体行为。社会舆论不仅在法治建设中要发挥宣传法治,促使公民知法并且自觉守法、用法的作用,且应在守法、执法、司法等法治运行环节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目前我国的社会舆论监督虽较过去有了很大的加强,但总体来说舆论的透明度仍不高。 市场经济研究:互惠经济到市场经济研究论文 摘要:基诺族作为中国的山地少数民族之一,其传统经济形式是以刀耕火种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初级农业。在这种经济形态中,经济与社会是嵌合在一起的,经济活动与教育、宗教、歌舞等形式不分彼此;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往来依据的是互助,互惠互利原则。然而经过化,特别是经过山地、林地制度改革和引入市场经济之后,基诺族的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嵌合关系被打破,经济变迁与社会文化变迁不再同步。基诺族的经济形态由互惠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在此过程中,出现基诺族传统文化的快速变异。 关键词:基诺族;经济形态变迁;嵌合 今天,当我们用经济人类学的眼光来审视中国各个民族的经济形态的演变情况时,不由得想到了经济人类学家卡尔•博兰尼,他认为就社会与经济的关系而言,社会是首要性与支配性的。在他看来,在十九世纪之前,人类的经济是附属于其社会关系之下的,经济对社会而言,是一种“嵌入”的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是镶嵌于社会体制之中的。博兰尼认为,虽然没有一个社会不依靠一定的经济制度而存在,“但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没有一个时代的经济是受市场的控制(即使是大体上)而存在的……事实却是:在交易上图利从没有在人类经济上占过如此重要的地位。虽然市场的制度从石器时代后期就已普遍出现,但它在经济生活中的角色只不过是从属性的。”①然而到了十九世纪,社会成了市场社会,市场经济不再是“嵌入”社会,而是相反,市场宰制了社会。 具体到中国的情况,我们知道九十年代以后,中国逐步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日益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了。而在这个过程中,那些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前,经济形态处于自给自足或者是处于互惠经济中的各个民族,他们在从传统经济形态向市场经济演变的过程中,其变迁的实质是如何的,这种变迁与各个民族的社会文化的关系又是如何的,是值得从事民族经济研究的学者关注的,因为这样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民族经济变迁与社会文化变迁的关系。本文即是应用博兰尼的理论来分析中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之一的基诺族②的经济演变情况,从而来探讨在此过程中基诺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一、基诺族的传统经济形式③ 20世纪50年代以前,基诺族的经济生产,实行村社土地公共所有制,处于以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为主,以狩猎、采集等为辅的经济状态。 1.刀耕火种山地农业 基诺族聚居的基诺山和散居的地区全部是山地,没有成片的坝区。农业生产全部在开垦的山地上进行,是典型的山地农业。刀耕火种是山地农业的主要耕作方法。通常在春节后或上一年底开始砍树,待被砍倒的树木晒干后便焚烧,烧后的草木灰布满地面成天然肥料,有的厚达一二寸,此后稍事平整即行播种。耕地采用轮种制,轮作时间有一定年限,一般为烧一次荒种一年,少数种二年,然后丢荒。 2.狩猎 在基诺族的传统经济中,狩猎是基诺族男子的主要副业,也是基诺族获得肉食来源的一项重要活动,在经济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基诺山原始森林里动物繁多,基诺族人传统狩猎对象大致可分为兽、鸟、鼠三大类。他们常用的狩猎工具是:外地买来的火药枪,自制的弩,用棕绳搓成的支在鸟类通过的地方的扣子,设在野兽常走的路上的弯弓,打马鹿、麂子、野猪、野牛、老熊等的毒箭和跳枪。基诺族打猎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村社组织的集体打猎。第二种打猎的形式是几户联合起来打,即谁家发现较大的野兽踪迹,便约几户一起去打。第三种形式是个人发现后自己去打。 3.采集 采集是基诺族女子的主要副业。基诺人经常性的副食蔬菜靠采集,于是妇女们在农业劳动中必背一个大背箩,以装随时采集到的各种野菜、竹笋、菌子等。大多数采集物现采现吃,有的需经过加工,存放着以备常年食用。在湿热带森林中植物繁多,可以采集食用的野菜类有:耳朵菜、青树的果与嫩叶、梨板菜、马蹄根、芥菜、薄荷、鱼腥草、野豌豆、刺五加、香椿、大刀豆、麻根、橄榄皮等。竹笋类有:甜竹笋、若竹笋、毛竹笋、麻金竹笋、大泡竹笋、斑竹笋、金竹笋等。竹笋可以鲜吃,也可以经过泡、晾、烫、腌、压、浸等加工后贮存起来,常年备用。菌类有:木耳、鸡枞、牛舌菌、奶浆菌、大红菌、辣菌、白参等。菌类多数随采随食,但如木耳、鸡棕、白参等亦可晒干贮存,常年食用。果类有:芒果、毛荔枝、青果、涩梨等。此外还有人工培植的香蕉、芭蕉、黄果、桔子、泡果、番木瓜等水果。块根类有:青山药、绿山药、硬壳山药、黄山药、四菱、蘑芋、芭蕉根、滕萝卜等。虫类有:蝉、蚂蚁、蝌蚪、蟋蟀、酸蜂、蜂蛹等。 4.传统经济形态存在的条件 基诺族以刀耕火种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高原山地农业自成体系,其存在的条件主要为:(1)生产的组织形式即氏族长老制。长老集团发挥着维护氏族土地制度、组织实施刀耕火种生产等重要职能;(2)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即以氏族所有制为主的土地占有形式;(3)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足够面积的至少被规划为十三大片的林地,以资轮歇耕种;(4)足够多的森林为狩猎和采集各种动植物提供可能;(5)与刀耕火种各阶段和环节相联系的符号体系和农耕礼仪,起到对传统知识的强化和传承作用。 二、基诺族经济形态的变迁 1.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 传统上,基诺族村民的经济生产是以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为主,采集狩猎为辅的生计经济形式。后来受傣族影响,到四十年代开始开挖小块的水田,出现一定的水稻种植。特别是到化时期,农业学大寨,又改造了一些梯田,开挖了一部分水田,水田农业成为人们生产的一部分。与此同时,水田改造破坏了大量森林,但传统的生产方式在人们的生产中仍占主导地位。这种生产形式基本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1982年和1983年基诺山分别实施“林业三定”“林业三定”即划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地、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和“两山一地”“两山一地”即责任山、自留山和轮歇地划分到户。政策,基诺族土地集体所有制被打破,山地、林地、水田等逐渐承包到户。同时当地政府提出了“以林为主,在粮食自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多种经营,综合发展”杜玉亭:《基诺族识别四十年回识——中国民族识别的宏观思考》,载《云南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第61页。的发展思路,茶叶、橡胶、砂仁、西番莲等经济作物被大量引进和种植,因而山地面积变得越来越小,传统的轮歇耕作形式变得越来越难以为继。特别是九十年代初期以来的一段时间,上述作物价格可观时,村民更是大量种植经济作物,部分村民甚至不再耕种山地,改以种植经济作物。这时期,部分经济收入较高的村民有能力购买诸如电视机、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等生活、生产用具。然而19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上述经济作物价格的普遍下跌,村民的经济收入也随之下滑,放弃山地劳作的村民又开始耕种山地。今天,国际资源市场等因素像只看不见的手在影响着基诺族的日常生产、生活,村寨居民往往只能被动去适应。例如,2001年基诺山砂仁价格为70~80元/千克,但仅过1年砂仁每千克的价格仅为28元左右;再来看橡胶,据村民讲,在基诺山橡胶一般要种植7—8年后,才能开割,而在泰国已经出现了栽种4年之后就能开割的橡胶树,并且其出产的胶,价格仅为西双版纳这边的一半;西番莲也一样,刚种植时价格很好,家家户户都种植后,价格马上下跌。很显然,国际市场的变动情况已经与基诺山各个村寨村民的生产、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了。 2.集镇贸易的兴起 目前在基诺山与村民直接发生作用的集镇主要有三个:(1)勐腊县的勐仑镇;(2)基诺山基诺族乡政府驻地;(3)西双版纳州府所在地允景洪。基诺族村民骑摩托车或驾驶拖拉机来往于村寨与上述三个集镇之间,这已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此举一例为证。在勐仑镇,曾经出现新老两个农贸市场“争客”的现象。老的农贸市场为了保证自己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经常到半路抢购社区基诺族村民的农副产品,然后拿到自己的市场出售,而新的农贸市场的做法是允许附近村寨(包括巴卡社区)的村民进入市场出售农副产品,卖不完的由市场负责全部收购;另外新的农贸市场管理者请附近寨子(包括基诺山的三个寨子)的村干部吃饭,并且还发给每个村干部200元钱。最后,新的农贸市场赢得了竞争。现在村民出售农副产品、野菜、野果等都在新农贸市场,并且每人每次要交纳2块钱的摊位费。显然,市场的力量已经介入到社区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成为居民不可回避的作用力。也就是说,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运行模式正在形成。 3.民间经济往来的变化 而在民间经济往来方面,也即村内交易上,外来的老板经常到基诺村寨收废胶、包谷、扫把花、野菜等,基诺人自己也开起了小商店、碾米房,甚至有的村民开着拖拉机,走村串寨炸米花。外来的商客和本民族的坐贾行商,一方面带来了山区之外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在改变着村寨的人际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基诺山也出现了雇佣关系,村民雇佣傣族、汉族为自己建盖房屋的现象也不再新鲜;基诺族村民到其他寨子或在本寨子承包工程也时有发生。显然民间经济往来形式的变化是基诺族传统文化解体的促动因素之一。传统的村民之间互通有无,互利互惠的关系正逐步消失。三、基诺族经济形态变迁与其社会文化的关系分析 1.经济变迁与技术文化的关系 进入到1950年以后,基诺山先后经历了五十年代初的“直接过渡”;1957年设置的基诺洛克生产文化站;1958年的民主补课,发动群众按既定比例重新划分阶级,对被划为地主、富农的人进行面对面的斗争,没收其浮财和底财,开展化运动;六十年代的;七十年代的农业学大寨;八十年代落实“林业三定”和“两山一地”政策;九十年代的市场经济等政策变动和社会变革,主要参考《景洪县志》编篡委员会:《景洪县志》之《大事记》,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6月版。渐渐地基诺族刀耕火种农业存在的各种条件消失或变迁了。 时期强调以粮为纲,基诺山有水、地面稍平的地方都把树砍光开了水田,而刀耕火种农业则被认为是一种“种一山坡,收一箩筐”的低效的、原始落后的经济形式,而成为国家欲加以改造和消灭的对象。此时的生产也不再由氏族长老根据传习和积累的经验来组织进行,而是由生产队来统一安排,记工分,吃大锅饭,显然刀耕火种的传统组织形式已被取代。而在六十年代中,基诺山的各种鬼门被堵死,各种与刀耕火种农业生产体系相联系的农耕礼仪、祭祀活动都被贴上了封建迷信的标签而被禁止,也无人敢再搞。接着在农业学大寨的运动中,人们战天斗地,为开梯田,大面积砍伐森林,加上修公路等活动,以至到80年代,整个西双版纳的森林覆盖率从五十年代初的65%下降到30%以下。尹绍亭:《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43页。可见基诺族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已遭严重破坏。而到1982年和1983年以后,基诺族的山地、林地都明确了权属责任,基本上承包到了各家各户,因而刀耕火种生产体系中的号地仪式也就变得多余了。并且由于山地不保土,连续种2到3年后,地内的表土变得越来越少,此时为恢复土地肥力,就需对地块进行轮歇,然而土地分配到各家固定使用后各家的地块数量和面积减少,原来连续耕种1到3年的山地,现在至少要连续耕种5到6年后才轮歇,因此以前靠天吃饭,现在就靠化肥、农药吃饭。毫无疑问,刀耕火种的原生形态已发生了巨大改变,与此同时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物质文化形态也发生了变异。生产使用的劳动工具如点播棒消失了,生产的刀耕形式被锄耕和犁耕所代替,种植的旱稻品种从几十种上百种减少到了现在仅存的十多种,而且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许多村寨的村民已基本不再种植旱稻,经过基诺人祖祖辈辈培育、种植的旱稻可能随着刀耕火种农业形态的彻底消失而消失。 基诺族刀耕火种农业形态的出现和发展是基诺族与高原山地森林生态系统长期互动的结果。“刀耕火种是山地民族的一种生计,是他们对山地森林环境的适应方式,是森林孕育的农耕文化,是一个山地人类生态系统,是一个文化生态体系。”尹绍亭:《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第337页。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今天这种文化体系即将全面退出历史舞台,出现这种局面的直接原因是生态环境的变迁,使得刀耕火种的生态基础丧失了,而更深层的原因是与之相联系的基诺族文化体系的整体变异。 2.经济形态变迁与制度文化的关系 传统上基诺族社会是以长老制为中心的均质化社会,对于这种社会制度文化我们可称其为“卓巴文化”,其包括的内容主要有:(1)卓巴等长老的产生机制即根据年龄自然传承;(2)卓巴等长老的功能发挥,即执行传统法规、调整村社内的各种关系、维护土地所有制等;(3)卓巴权威的象征大鼓;(4)卓巴等长老所主持的仪式活动,如选铁匠、祭鼓、跳大鼓舞、号地祭、砍地祭等。虽然此种文化曾受傣族土司统治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是通过其在基诺山的人间接发生的,并且是基于基诺族的传统来进行的,因而“卓巴文化”的基本形貌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也因战争频繁政府无暇顾及地方建制的实质性运作,因而基诺山仍然延续着旧有的村社政治与文化结构;而从五十年代至今,经过多次建制变革和社会运动,基诺山各个寨子都建立了现代国家下的基层管理、组织形式。村社干部取代了长老成为基诺族村寨管理的中心。村干部在生产组织、仪式活动、调解村民纠纷等事务中取得了传统长老的角色。从前长老的权威是自然形成的,其权威的合法性是由村寨的传统所决定的,其年龄以及与年龄相长的经验是其发挥作用的依据。而今天村干部的权威来自上级政府或者说国家,其要保证的是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在村寨的无违,执行的是上级政府的决策。因而在村民心目中,他们是当官的。在仪式活动方面,以往长老们所主持的多与生产的世俗性相关联,代表着人们的各种祈盼和希望,长老们用神圣的方式实现着世俗的目的。而现在传统仪式的神圣性,随着世俗功能的减退而消解。人们在相信化肥、农药的同时,传统仪式的延续也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和信仰基础,偶尔的出现也变成了纯粹的表演。 3.经济形态变迁与观念文化的关系 传统的基诺族社会是一个经济基础、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合为一体的社会,因而在生产方式的变迁过程中,伴随的是基诺人的社会组织制度、宗教信仰、伦理道德、财富观念以及认知方式的变异。以往基诺人生活的深山密林中充满着鬼怪神灵,有的树如大青树是不能随便砍伐的,有的水是不能喝的,而有的地方是不能大小便的,上山打猎时,山林中的一些动物是不能打的,如巴卡小寨的人就不敢打野牛,他们认为犯禁打了不该打的动物家里的牲畜会得病,而且时间、地点不对的行为往往会给行为者带来疾病,甚至夺走他的生命。在村寨的四周,在山地的周围都有各种鬼怪,为防鬼怪侵扰通常的做法是在家里面放置姜巴、在房屋的周围挂上达了,在地棚边栽种几棵姜、芋头、鸡公花、并挂达了,“这样鬼怪就不敢来了。”;而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从传统来看,基诺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相互协作,互通有无,形成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尊老爱幼,一家有事全寨支援的良好社会风尚;而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基诺人信奉取之有度、用之有度的生态伦理。砍地、烧地时,大树都不连根砍倒,而是留着长长的树桩,烧地时也不把其烧死,等轮歇后不久其即又发新枝,因而传统的轮歇地生态易于恢复平衡。而且人们每次上山采集带回来的野菜、果子和菌子等仅为一次食用,而不囤积贮藏。在他们的观念中“今朝有酒今朝醉”是合适的生活态度,一方面是因为山林中有足够多的野菜、野果供采摘,有大量走兽可猎获,大自然就是天然保鲜库,今天用完,明天要用现去取来;另一方面在人们的欲求上,并没有积财的牢固观念,吃饱穿暖人们即可满足。人们的荣誉、名望并不依凭财富来建立,刀耕火种的经验技能、狩猎的技术、歌舞才能、巫师的灵异、仪式程序的掌握等,这些都是人们自我实现的希望所在,都是声威所出的源头。然而上述这些社会情景都渐渐成为了历史,人们对自然、对神的敬畏随着消灭封建迷信思想的运动而丧失,神灵越来越少,山林也越来越稀,人与人之间讲报酬、明算帐,同一村寨的人即使是同一家族的人搭次便车坐一次拖拉机都要出钱,为了生存、积财深夜2、3点钟就起床上集市占摊位卖菜成了人们的日常事务。另外偷盗现象也时有发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风尚正在改变,传统的仪式程序、节日内容、庆典活动正在消失或变异。并且随着电视等大众媒介的涌入,人们的审美趣向、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都深受影响。无疑,今日基诺社会同以往相比变化是巨大的。而这有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基诺族经济与社会文化的分离。 四、小结 纵观基诺族的经济变迁过程,我们会发现,从其经济形式的实质内容来看,发生了两次较大的转变,一次是在五十年代,实行公社化后,另一次是在1983年到1990年以来基诺族山开展改革开放之后。在前一次转变中,基诺社会由传统的经济形式转变为计划经济形式,但由于计划经济实行的是村寨集体所有制形式,这种形式与基诺族传统的氏族、村寨共有共耕形式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因而其文化与经济的相互关联性没有被完全破坏;社会文化变迁与经济变迁的速度差距不大;而在后一次转变中,基诺族被逐步推向了现代市场经济,文化的变迁与经济的变迁的协调关系基本被打破,经济的发展受制于文化的内容,而经济的变迁又深刻地影响文化的变迁,促使传统文化快速流失。而究其原因,就在于在两次经济形式的变化过程中,基诺族完成了从互惠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济已经不再完全嵌合在社会文化当中了。因而在思考今天基诺族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的时候,必须把基诺族经济形式转变所带来的众多相关因素考虑进来,才能得出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 市场经济研究: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 摘要: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只有坚定地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关键词:依法治国;市场经济;社会主义 任何社会形态都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依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所以,作为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决定着上层建筑的依法治国,即市场经济是依法治国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依法治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经济关系主要受国家控制,各经济主体听命于国家的行政命令,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很少拥有自己的选择权;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大相径庭,经济关系主要靠市场的力量来调节,配之以有限的国家宏观调控,各经济主体是独立的,需要靠自己自主经营,命脉掌握在自己手中。但是,各类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并不是无条件得到担保的,必须坚定地贯彻依法治国的战略,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各经济主体实现真正的独立和自主。 二、市场经济的竞争性 人的需求是无限的,而社会资源是有限的,人的需求无限性与资源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的永恒性矛盾。这个矛盾的存在,会使不同群体之间为争夺资源而展开竞争。毋庸置疑,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只有展开激烈的竞争,优胜劣汰,才能更有效地实现社会资源的配置。但是,参与竞争的主体必须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开展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理想和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各竞争主体为了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避免遭受淘汰的残酷现实,使出浑身解数,无视公平公正竞争的规则,做出许多令人发指的“道德失范”之事。恶性竞争的现象频频发生,恶意价格战、恶意贬损对手、假冒伪劣、虚假广告……这种极端的个人主义的竞争,不仅会损害对手的利益,而且会损害消费者甚至是国家的利益,是极度不可取的行为。为了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规则和秩序,必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强调法治的重要性,依靠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的正当竞争,规范引导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 三、市场经济的契约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存在的普遍的行为模式之一就是通过交换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契约或合同是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是区别于其他经济体制的标志之一。契约精神能够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现实生活中存着许多违背契约精神的“霸王条款”,比如说餐厅谢绝自带酒水、营业厅捆绑销售流量套餐等等。因为各经济主体都是机会主义者,为了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抓住一切机会,不惜损害别人的利益,达到自己的目的。为了弘扬正确的积极向上的契约精神,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契约只有在法律确认下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律保障下才能得到履行,只有在法律引导下才能富有活力。 四、市场经济的平等性 市场经济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是承认市场主体作为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独立平等的地位。自由平等是市场经济发育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去单一的公有制变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各类经济组织、某些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均可依法从事市场经济活动,于是出现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局面。这些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不论其规模大小都能够参与公平的市场竞争,享有其应有的权利,并且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国有企业不得依仗其强硬的政府支撑恶意压制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所有经济主体的地位都是平等的,需要用法律的强制性保证各类经济主体处于同等地位、同一起跑线上。 五、市场经济的开放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密切,各国的国内市场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全球化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下的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趋势,我国积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因此,伴随着这种全球性的经济开放与发展,各国的市场行为都必须要与国际市场的各种行为接轨。为了确保这些接轨行为的规范性与高效性,各个成员国家必须承认和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国际市场贸易行为规则。综上所述,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主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契约性、平等性和开放性,以及市场经济中最终的产权制度都必须以法治为前提,只要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获得长足发展。 作者:张玲花 单位: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 市场经济研究: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研究 内容摘要: 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的两项重要内容,二者有着密切联系,市场经济是创新公共管理制度的现实依据与经济基础,而公共管理制度又能反作用于市场经济,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因此,在改革实践中,应当对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市场经济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分析二者的相关性,为促进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的协调发展提供有效依据。 关键词: 公共管理;市场经济;制度;相关性 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成功转型,在这一阶段,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的革新都在持续地进行。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管理制度才得以创新、发展。在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内,加快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发展市场经济将是两项重要使命,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要将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深入分析二者的相关性,从而为促进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的协调发展提供有效依据。 一、公共管理制度与经济制度的差异 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管理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对公共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就必须了解公共管理制度所具有的功能。公共管理制度作为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制度,其功能必然与经济制度功能有着明显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目标不同,前者以获利最大化、效用最大化为目标,后者则以满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为目标;二是价值追求不同,经济制度追求的是经济效率、经济效益的最大值,公共管理制度追求的是自由、稳定、民主、公正的社会秩序;三是标志不同,经济制度的标志主要为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率,以竞争性资源优化配置为追求目标,而公共管理制度则是法律、民主的制度,以结果的统一、和谐为追求目标。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商品流通比计划经济时代更加自由。然而,市场经济仍然受制于国家调控,所以市场也必然会受到政府部门的干预,可见市场机制并非万能的,同样也存在一些缺陷。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经济会受到国家宏观干预,而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就能实现市场经济的完全自由,但实际上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实现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形态,基本上每个国家都会使用“有形的手”,以确保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这也是市场经济形态的共性。管理和经济运行的本质都是人类的行为活动,所以我国在市场经济转型初期要想对改革进行深化,就需要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改革区域,承担其相应的职责,将创新公共管理制度作为第一要务,将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对二者进行协同发展(赵秋兰等,2014)。 三、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的相关性 (一)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其通过市场机制让经济活动适应供求关系变化、符合价值规律要求,将社会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需求最大的环节中,从而实现劳动生产效率和社会效益的提高(陈希,2013)。市场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这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也自然对公共管理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刘太刚,2014):第一,要求公共管理制度要对政府角色进行正确的定位,同时要重新明确政府与社会、企业、市场、事业单位、公民等组织及个人的关系;第二,要求将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作为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政府要从“无限”变为“有限”;第三,要求树立法制、服务、以民为本的公共管理理念;第四,要求调整公共管理的手段与方法,将过去命令式的单一化管理转变为服务式的多样化管理;第五,要对公共服务进行改革,不仅要对机构进行改革,还要对人事进行改革,构建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和一支专业的人才队伍,市场经济的上述要求让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成为了一项迫切的任务。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其自身的特点与运行原则,让人们的利益观念大为改变,造成了社会利益分化,强化人们的主体意识,对于改变社会统治结构,实现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具有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广大群众的利益观念被唤醒,人们往往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参与公共管理进程。市场经济带来的利益分化,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组织化程度,同时也促进了第三部门的形成,让公共管理主体日益多元化,从而逐渐提高了群众对公共管理主体的制衡作用。在公共管理越来越复杂、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热情不断提高、社会主体越来越多元化的情况下,就必须对公共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以满足多元化的公共管理需求。创新公共管理制度,首先可以增加公共管理体系的回应性、开放性,对群众的意愿、需求及时地予以回应,同时为公民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畅通的渠道;其次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可以对公共管理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制定公共管理主体的行动依据与行为准则,以确保公共管理活动能够高效、有序、规范地开展。总之,在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下,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的冲突越来越明显,对制度创新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制度创新又是提高公共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见市场经济是进行制度创新的直接动力,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二)创新公共管理制度能够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制度自身也是发展变化的,并且还能通过政治保障等来支持、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对制度进行创新后,公共管理质量也会相应的提升,高质高效的公共管理服务必然有助于开拓市场经济发展新局面,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地发展。1.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制度作为经济体的支柱,创新制度必然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计划经济直接催生出来的产物,而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公共管理主体也发挥出了极大的推动效应。市场经济的建立是无法脱离公共管理制度创新而独立存在的,这是因为制度的创新决定着市场经济中的多种因素,比如外界对待经济活动的态度,经济活动的地位等等。市场是一个十分广阔的环境,其会对市场经济产生决定性作用,个体在开展经济活动时,往往容易因缺乏对市场的整体把握而盲目操作,在此情况下,引入政府或第三部门进行调控,将很好地规避经济活动的混乱与大幅波动。权利部门在对市场经济运作进行干预时,需要法律、制度相关体系的支撑,所以要让市场经济按照预期轨道发展,就离不开约束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类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宏观干预。2.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有助于实现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其最终目的都在于规范行为,可见制度对于个体和社会都具有重要作用。创新公共管理制度,就是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制度的行为规范作用,同时创新的制度也能对国家调控、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引,以改变市场的无序、混乱状态,保证经济活动能够在稳定、良好的轨道上运行(侯一麟,2012)。要想让市场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不仅以社会环境为依托,更需要创新公共管理制度,因为创新公共管理制度能够直接提升公共管理水平,减少社会环境中的各种安全隐患,为经济活动的运行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环境,从而确保生产活动能够顺利地进行。此外,前文提及的市场经济与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二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但这种关系只有在良好的政治环境下才是成立的,也就是说没有良好的政治环境,市场经济是不可能持续发展下去的。由此可见,对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创新也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政治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对经济发展产生阻碍,同时也会影响生产力的发展,这也提示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是能够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 四、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一)明确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相通的要协调推进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和市场经济发展,首要任务就是要认识到二者的本质作用具有相通性,二者的本质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邓小平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而高效、合理、科学的行政及政治体制又是市场经济的有效保证,所以公共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都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目标服务的,二者在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李宜强,2015)。因此,我们应当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立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推进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市场经济是创新公共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协调发展,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同时将促进市场经济完善、发展作为最终的目标与归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变革、发展的目标与方向,是上层建筑变革、发展的经济基础与现实依据”(汪小波等,2011),可见上层建筑变革与发展必须依附于特定的经济基础,其能对经济基础产生反作用。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市场经济分别归于上层建筑变革和经济基础范畴,所以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必须依赖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制度创新的经济基础与现实依据,要进行制度创新就必须从市场经济着眼,深入分析其要求与特性,结合经济规律明确制度创新的方向与目标,再通过创新实践达到预期的目标。在本质和现象层面,市场经济都是公共管理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同时还为制度创新指明了目标与方向,制度创新只有以市场经济为基石,将促进市场经济完善作为最终目标,安排新的制度服务于市场经济,才能确保市场经济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克服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市场经济是一种科学、高效的经济运行模式,其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市场经济发展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效应。比如:市场经济造成的利益分化可能导致功利主义思想倾向;在市场经济下,人们更多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物质当先,更容易滋生拜金主义;市场经济运动原则泛化可能滋生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市场经济的竞争特点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引发社会矛盾,等等。市场经济的这些负面效应会对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阻碍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不可否认,公共管理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公共管理的强制性是制度创新的根本,而这一强制性有源于其社会合法性,政府的合法性取决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力量,可见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并不完全符合效率逻辑,并且制度创新还会受到制定者个人偏好、社会科学知识等的限制。鉴于此,要实现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充分认识到二者的局限与不足,并要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防范和弥补,尽可能地减小其负面效应,使二者的积极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制度创新与市场经济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创新公共管理制度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制度的创新也能加快市场经济的完善,保障市场经济平稳、有序地发展,与此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二者存在的不足与局限,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规避,使二者的积极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以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为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驾护航。 作者:陈程 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市场经济研究:球鞋市场经济研究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零售产业也借着东风大幅度扩张,直接体现在消费者购卖力上。之前中国的鞋市一直处在不温不火的状态,人们购买大多以满足需要或者实用性为主要目的。而近五年了鞋市却愈发地火爆,表现为某些限量版球鞋的价格飞涨、外来sneaker文化、名人效应、国内仿造也的兴起、营销策略、倒卖市场的繁荣、年轻人的消费观念。这一切正如近些年来房地产业的迅速膨胀,充斥着当下人们心里内心的浮躁和欲望。 关键词: 消费观;饥饿营销;名人效应;倒卖 Sneaker本意橡胶底帆布鞋,sneaker文化真正的起源于1908年第一款匡威鞋的问世。后来球鞋文化的多元化和发展,sneaker直接与球鞋挂钩了。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北美为主的sneaker文化流入,这种情况在中国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逐渐发酵。其表现和原因大概有以下八点: 一、超过通货膨胀率的溢价 airjordan11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自从2009年以后每年都会复刻一次。2000年的发售价120美金至2015年的发售价220美金,十五年涨了100美金,差不多翻了一倍。结合通货膨胀率,2000年的120美金大概相当于现在的173美金,也就是说实际这双球鞋15年增长幅度为47美金,增长率为27%。然而现实生活中自从2009年开始,人们实际购买到的价格也一直在攀升,比如aj11大灌篮现在市场均价是432美元,也就是说人们平均要多花高于售价212美金的价格才能买到,溢价率为96%远远高于27%的增长率。 二、球鞋文化的传播 以亚新体育为代表的中国最早的一批sneaker领导人把这股潮流引入中国后,结合中国本土特色很多年轻人接触逐渐深入了解sneaker衍生了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sneaker圈子,同国外的sneaker圈一样,每个人都想拥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球鞋,并以收藏到某些限量款为荣,伴随脸书推特和微信朋友圈传播,总能看到一些人晒刚刚得到的球鞋。 三、名人公关 NBA赛场上球星们的精彩表现往往带动他们脚上穿的球鞋的大卖,诸如科比詹姆斯杜兰特库里为首的球星们的个人签名球鞋倍受球迷追捧。最近几年耐克阿迪达斯也对中国市场愈发重视,毕竟有那么一股强大的购买力存在,每年夏天休赛期都会有一批接一批的球星来访引发巨大轰动。场下很多歌星,演员本身就是潮流的引领者,球鞋自然也是必备品之一,诸如侃爷韦斯特,他的椰子系列签名球鞋以其超前卫的设计和独家营销方式,每次发售总能引起巨大的轰动。透过名人代言,强烈暗示一般人只要消费这些产品也可以达到和名人一样靓丽的形象,对于不满自身现状的消费者来说,便是一种透过代言商品的消费来满足并成就个人梦想的消费行为。 四、仿造行业的兴起 球鞋市场的巨大的利润吸引不少地下作坊以及不法小工厂选择铤而走险,以低廉的价格生产出大量的防止球鞋以满足难以正价买到球鞋的消费者需求。每天我们都可以看到某知名网站X宝以远低于发售价的价格销售数以千计万计的球鞋,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人们对于球鞋的强烈需求。他们简单易得,不需要话费太多成本就可以是消费者本身获得满足感。 五、营销模式 以耐克为首的球鞋品牌,每次发售一款aj正代球鞋的时候总是加上限量抢购,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无论上线上还是线下甚至产生人流过多造成瘫痪的状态,几乎每年年底发售最经典的aj11总能听闻新闻报道美国因为抢购球鞋发生枪击案。耐克的饥饿营销模式不得不说取得了巨大成功了赢得口碑的同时还赚的了大把钞票,几乎所有球鞋迷以原价抢到乔丹球鞋为荣。后来阿迪以及国内的李宁也纷纷效仿都取到了不错的绩效。 六、球鞋转让 球鞋市场和消费之间滋生的另一个消费方式就是球鞋转让市场。市场之火爆如同当年的房地产一样。有些人为了赚取差价抢购到球鞋就拿来变卖,也是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的原因之一。甚至有一些大贩子联手垄断鞋市,积压球鞋导致价格居高不下。据著名球鞋评测网campless统计2014球鞋倒卖金额已经超过10亿美金在二手球鞋市场依然火爆,某些限定版球鞋在二手市场还能卖出比原价高出数倍的价格。2015年第一季度北美最昂贵的10款单品,很荣幸能看到中国定制版鞋迷俗称的“天津喷”能够以1694美金高居第一差不多是11000左右的价格,是原价的六倍左右,而侃爷韦斯特的代言设计潮鞋yeezy750boost以1416美金紧追气候同样要是原价的4倍,2015年第一季度北美销售额排名前十的鞋款第一名差不多是2到4名的总和,188w美金之多一个庞大的数字。从2015年3月31日截至目前为止ebay显示的球鞋销售量已经突破2000万。 七、年轻人消费观念 法国学者德博里亚说过,sneaker族收藏球鞋已经超过了消费者本身的内涵,更突出消费品本身的内涵,消费品所代表的社会身份的符号价值。富贵,浪漫,时髦,前卫,归属等象征衍生的价值散发出符号的魅力球鞋的主要消费人群年龄段在13岁到30岁之间的年轻人以大学生为主,他们叛逆,张扬渴望表现自己,sneaker文化融入街头文化后,鞋更是成为“武装”的必不可少条件之一。欧美时尚大军攻陷中国市场后,日韩风也跟着席卷进来,街头潮牌vivimAape还有香港潮牌i.t..都是年轻人弄潮范本。一些单品诸如著名日本潮鞋设计大师山本耀司设计的y-3黑武士,藤原浩设计的编织鞋。不仅仅是要穿的舒服也要穿的好看,穿出型来。追求颜色绚丽多彩款式设计的新潮,搭配上也要下一番功夫。大学生的攀比心里推动球鞋文化的发展。他们常常因为穿了某位名人代言的鞋子限量和价格而鸣鸣得意,有的同学会通过在没有这类鞋的面前穿了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而之前没有购买经历的同学在这些人的影响下也开始省钱买此类限量版球鞋,无形之中算是加快了球鞋文化的传播。 八、中国人消费水平的提高 随着中国鞋业消费市场容量的不断膨胀,中国除了是世界上最大的鞋类产品制造基地外还是第一大鞋类消费市场,在2012年的时候已经逼近3000亿。从2007年开始呈不断增长趋势,平均增长率为10.2%。2009年是一个巨大转折点,消费增长率不断爬升,2011年更是达到顶点,结合之前最初一张表,2011年也是中国球鞋圈价格发生质变的一年。城市化全面加速,物价飞涨,货物膨胀,产能过剩这些因素都在影响零售鞋业的发展。专家预计2017年,市场鞋类消费总额将达到4450亿。 九、长久压抑的欲望 说到底,对奢侈的渴望是一种无形的压抑。改革开放前全国人民大部分都是很清贫的.现在大妈们开始疯抢降价黄金,上班族青年排队抢购打折香奈儿,还有学生党们省吃俭用购买球鞋。不知不觉生活追求发生变化,曾经遥不可及的奢侈在如今却变得可以如此“亲民”。穷怕了,所以挥霍起来也就很少顾忌。憋的太久,释放出来也就显得很疯狂,正如这疯狂的球市。欲望不会维持太久,慢慢的人们就会产生厌倦和麻木,继而催生新的对奢侈的欲望,工厂就会加班加点生成更多款式和配色的鞋子来满足鞋市的需求。 作者:刘卓航 单位:成都中医药大学 市场经济研究:师生思政教育市场经济研究 一、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难点 (一)受改革中出现的社会问皿的深刻形响,学校一些师生信仰缺失、情绪焦蹂、关系复杂化。l、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动摇了师生员工的政治信仰。由于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出现了一些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以及失职、读职等现象。腐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部分师生不能正确看待腐败现象,情绪低落、思想消极,甚至改变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党和政府的信任出现动摇,丧失了共产主义信仰。2、社会收人分配差距过大,校园不良风气草生,人际关系复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社会收人差距日益扩大,校园里贫富差距非常之大。部分校园的奢靡攀比之风流行,拜金主义蔓延。由于少数富有者的收人来自腐败、违法,导致了一定程度“仇富心理”产生。家庭收人、地区收人和行业收人差别较大,引起师生心理失衡,关系复杂化。3、较严重的失业问题导致师生心理焦虑,影响学风教风。在经济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不少产业工人下岗、失业,同时隐性失业大量存在,加之大学的扩招和我国第三个就业高峰的到来,就业形势愈加严峻。部分大学生不能正确认识,便会产生思想困惑和焦躁心理,因而挫伤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继而影响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学校的学风、教风建设难度进一步加大。4、网络经济及对外开放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新经济概念已被广泛接受和实践,互联网和计算机的普及面不断扩大,师生接受信息的速度之快、内容之庞杂使人始料不及。网络化既给师生提供获取知识、开拓思维的便利条件,也给师生在面对大量的负面信息的同时,在心理上对思想政治的正面教育产生抵触。特别是西方腐朽思想和西方文化猫权的渗透,使得部分学生浮躁虚荣、逆反情绪强化、责任感淡化、心灵空虚,更谈不上正确的信仰追求。 (二)市场经济下师生员工对思政工作认识的误区。市场经济的价值、竞争规律和利润最大化的运行方向,客观上与传统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成矛盾和反差。第一,利润最大化原则与重理想、信念、道德、责任等价值取向之间形成矛盾;第二,自主性原则与坚持集体主义原则之间的矛盾;第三,等价交换原则与上级决定、领导安排、计划调配之间形成反差;第四是竟争性原则与团结友爱、平等互助、共同进步之间有不相容之处等。这些矛盾的存在,导致人们对思想政治工作的认识产生种种误区:1、对立论:认为市场经济不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强调思想政治工作就会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二者不可兼容。2、无用论:认为发展市场经济要靠物质、金钱作调节杠杆,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思想政治工作是空口说教,既不解渴,也不当饱,没用。3、替代论:认为教学科研搞好了,思想政治工作也就搞好了。以教学科研为中心,就是教学、研究压倒一切、替代一切。4、悲观论:认为市场经济给思想政治工作带来许多新的问题,师生的思想价值观、道德观都发生了变化,想使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效果太困难。由于思想认识发生偏差,陷人误区,导致了有的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缺乏积极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在行为上被动、消极,甚至干脆放弃。在一些学生中存在只重视科技知识学习,忽视思想品质修养的现象;在教师中,存在只顾教书,不注意育人的现象。 (三)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素质、方式方法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一般来说,学校思想政治队伍中科班出身不多,而由于社会认可度不高,使科研的精英集中在理工领域和非思想政治的人文研究领域,加上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的陈旧,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与理论素质都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具体表现在:1、观念陈旧。思想认识没有摆脱传统体制下思想工作中的“左的”、“权威”、“管教”等观念。2、工作方式方法老化,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习惯于学文件、读报纸、写心得、谈体会等说教灌输,缺乏灵活性、主动性、实效性,容易让师生产生排斥心理。3、思维方式单一,缺乏创新意识。面对师生员工价值取向多元化、学生犯罪、违规低龄化、师生民主意识强烈等现实,不能提出最有效、最及时的方法去解决、引导,多向思维、工作手段和方法的创新较少,遇到问题显得无所适从。 二、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思想政治工作的难点的产生,既有客观形势变化的原因.也有思想政治工作自身的原因.新形势下,要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为学校思政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和环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旨在维护社会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弥补制度缺陷、完善社会行为规范,从根本上缓解和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社会问题。比如,完善、落实《反垄断法》、《个人所得税法》;将分配政策倾向于效率调整为倾向于公平等,解决贫富收人悬殊问题;落实存款实名制和领导干部个人收人申报制、离任审计制等,以遏制腐败。政治上要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经济上,保持经济适度稳定增长,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以缓解失业、待业带来的社会压力,进而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同时对全体公民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人们懂法、守法、用法,并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事的氛围。一旦社会进人了良性循环,出现机遇均等、利益分配合理、竞争公平的和谐社会环境,那么,失衡的社会心理就能得到矫正,师生心态就会恢复正常,其行为就会受到主题建康的心理机制的有效控制,再行思想教育.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认清市场机制与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走出认识上的误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使二者达到统一。1、要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思想政治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导向、激励、启发、教育功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创造了新的机遇。市场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集团的分化、生活地位的改变,社会矛盾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要解决这些矛盾,除了建立和完善社会运行机制外,还必须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引导师生员工对改革充满信心,以国家大计为重,提高自我调控能力,防止各种负面影响的扩大蔓延,维护学校和谐稳定。2、要认清发展市场经济与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发展过程,而是以发展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政治、科学文化、思想道德全面进步的过程。发展市场经济,人是根本。青年将成为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就是要用先进的思想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作用在于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它还通过作用于师生的思想、心理、意识,发挥调节、疏导、激励、引导补充作用。同志指出:愈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愈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愈要适应新的形势,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党全社会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青年学生的思想工作直接关系到我们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能否取得成功,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取得成功”。3、走出认识误区,在实践中把发展市场经济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我们要坚持教学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两个任务一起上,两付重担一起挑,两个成果一起要”,“两手都要硬”,“防止一手硬、一手软”。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教学和管理当中去,做到教学、管理与育人相结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要纳人各系部、各部门中层干部业绩考核体系中去,纳人员工的工作任务中去,确保把工作落在实处。 (三)立足学校自身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强化与新形势相适应的观念。为适应新形势,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加快自身改革。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针,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中不断变化的环境、对象、内容、要求、条件,确立五种观念:1、系统观念。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其复杂的结构和运动规律,需要从科学管理人手,制定目标、划分层次、把握环节、采取措施,这样才能避免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和零碎性,才能充分提高工作效率。2、前瞻性。前瞻性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必然要求,高质量的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预见性,即工作目标、内容、方法要走在师生思想发展的前面,并根据目前师生员工思想发展和事态可能的发展方向,做出准确的判断。这样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发挥其说服、疏导、教育、激励的功能3、民主平等观念。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人,政工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平等观、民主观,塑造良好的人格形象,充分尊敬师生的人格、师生的权利和师生的尊严,抛弃那种以权势、以资历、以学识压人的猫道作风.4、利益效益观念。作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应该引人利益效益原则,因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离不开利益和效益。利益要求是人最基本的权利,思想政治工作要善于动员师生为人民利益而奋斗,也要善于保护师生自身的正当利益,把精神、道德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这是利益效益原则最好的落脚点.5、科学观念。树立科学意识是现代社会给人提出的要求之一。作好思想政治工作也必须具有科学意识,表现在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遵循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知识与方法上。比如,吸收和运用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知识经济、新经济等知识,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各系部都要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政工队伍,坚持年轻化、专业化的用人标准,特别是从未来发展的战略眼光出发,挑选那些政治素质好、思想观念新、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专业知识和开拓能力的青年教师,充实到政工队伍中,提高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五)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探索有效方法,目的是要寻求工作的实效性,达到工作的预期目的。近年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实践中探索出很多好的工作方法,诸如心理咨询、平等对话、树立典型、目标激励、情理并施、人格感化等。针对新时期人们的思想、心理状况,思想政治工作要引进科学的管理理念,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科学管理系统。近年来各校基本建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专职政工队伍为骨干、教职工广泛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有效的运行机制有:竞争机制、激励机制、规范机制、奖惩机制、评估机制等。要按目标预测、结构层次、程序环节进行动态管理,要用辨证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实施动态的管理操作,从而建立一个完整的科学管理系统,使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 市场经济研究: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取得了突出的进步,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将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发挥不同经济体系的最大化作用,禁止出现经济不协调的情况。房地产经济隶属于市场经济,因此市场经济的变化对房地产行业有重要的作用,如果存在干预机制不合理的情况,则必然会增加管理难度。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强化市场管理力度,保证房地产行业的有序发展。 一、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不协调的原因 针对经济发展形式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整个干预过程中必须及时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明确后续干预形式的要求,进而探究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以下将对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不协调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价格和价值出现不协调 根据房地产价格形式和价值形式的变化,必须及时对价值形式进行分析,基于已有控制机制的特殊性,如果出现价格过高的情况,则必然会扰乱市场秩序。近些年来随着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明显,甚至出现泡沫经济的情况,和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是相反的,因此很难保证房地产经济的有效发展,减少经济风险。 (二)干预形式不合理 基于已有发展形式的特殊性,要制定合理的宏观调控形式,避免出现控制机制不合理的情况。在后续干预过程中政府的干预形式有重要的作用,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干预机制。在实践过程中,存在干预机制不健全的情况,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市场发展形式进行了解,进而出现控制形式不健全的情况。 (三)资源应用不合理 房地产经济处于开放式管理形式,在实践过程中必须灵活应用资源,体现出资源应用形式的要求。在具体控制过程中存在土地规划形式不合理、开发形式不合理的情况。由于我国资源比较少,人均占有量少,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能源矛盾的问题,使其适应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形式的要求。 二、如何保证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 基于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及时对经济形式进行调整,使其适应协调发展形式的要求,进而促进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以下将对如何保证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进行分析。 (一)调整房地产商品价格 根究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式的要求,在后续控制阶段,如果不及时对其进行控制,则会出现经济泡沫的情况,增加市场经济的风险。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及时对房地产商品价格进行调整,强化控制机制。控制控制好房地产商品价值决定价格市的价格并不说一定要强制性将房产价格降下去,应该按照房地产商品的价值制定相应的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过高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明确价格变化形式,调整工序矛盾,及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整,保证房地产市场处于稳步发展的状态。 (二)强化金融监督形式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控制机制对整体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在整个干预过程中,要及时对房地产经济进行调整。金融监督管理形式采用的是大规模发展形式,为了避免出现价格控制不合理的情况,必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房地产企业的信息进行了解,提升监控管理力度,及时对贷款机制进行调整,进而保证资源的合理应用。在干预过程中,要及时对存贷形式进行分析,灵活应用资产形式,降低高风险贷款风险,保证市场经济和房地产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进行经济转型 当前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控制不当必然会出现转型机制不协调的情况。政府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发挥主导性作用,应用杠杆经济原理,鼓励相关房地产企业应用智能化发展形式,此外对购买的住宅区进行环保设置。如果存在控制不合理或者经济发展机制不明显的情况,则必然会经济发展造成消极影响。此外房地产建设形式必须以低碳环保为建设目标,和市场经济发展保持一致的步调。如果房地产建设不能以低碳环保为建设目标,则必然会出现控制机制不合理的情况。 (四)合理应用激励政策 基于房地产设计形式的特殊性,在后续干预过程中,则必须从现有发展形式入手,结合后续控制形式的要求,合理应用激励政策。市场经济发展必须树立战略发展目标,制定合理有效的经济发展形式。政府在发展过程中,要及时调整贷款形式,吸收更多的购房群体对这种住宅的关注。实践证明,政策的激励政策势必会带动房地产经济向着低碳经济的转型,工作人员必须在已有设计基础上,调整经济发展形式和干预机制,使其适应整个发展形式的要求。 三、结束语 近些年来我国房地产经济取得了突出的进步,为了调整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式和市场经济干预形式,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对控制机制进行分析,控制经济发展形式,采取合理有效的宏观调控形式,必须发挥房地产经济的最大化作用,带动市场经济发展,重视转型发展机制的要求,及时对其进行总结,对房地产经济加以控制,这样才能发挥出房地产经济的积极作用,进而促进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同步发展。 作者:王威 单位:包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