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论文:应该抢救中国的法律史等 应该抢救中国的法律史等 q:我是一名法律人,虽从事法律工作也有十来年的历史,但却从未听说过“陈卓”这个名字。读了方圆5月上的封面报道《陈卓往事》,使我又了解到一个应该铭刻在法律史碑上的人。 这几年,很多法律界的老人去世了,马克昌、陈桂明、张宇霖、邓正来等等。他们中有一些因常常在媒体露面而被大家所熟知,更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多的一些却只是在学界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因为,现代法律在中国的历史实在是不够长,以至于我们忽略了很多重要史料的记录工作。应该趁着这些法学巨擘还在的时候多请他们谈一谈,这也是在抢救中国的法律史。 a:小编也觉得,我们总是在有人逝去的时候,才后悔什么事情还没有做。趁着历史的当事人还在的时候,保留真实的历史给后人看,是年轻法律人应该重视的问题。 洗浴中心盗窃频发, 检察官给提个醒 q:编辑老师,您好!日前,我所在的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审查了这样一起案件:打工青年、无业游民、大学学生、未成年人等4人,从结识到被抓获,短短5天时间,从甘肃到西安一路向南到南阳辗转7个地方,在洗浴中心盗窃作案5次。 近年来,发生在洗浴中心的刑事案件越来越多,我们想给大家提个醒。发现被盗后,第一时间搜集相关证据,即使公安机关破获不了,洗浴中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顾客在洗浴消费的过程中,其随身携带的财物交由洗浴中心保管,或自己存放于洗浴中心提供的衣箱内,店方都承担有看管的义务。(文/李玉军) a:很多人丢了东西找店方都面临索赔难的问题,看来还是应该举起法律武器啊。 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无法贷款, 开发商该退回首付款吗 q:因为母亲多病,身体一直极差,东北的冬天很寒冷,母亲气管疾病,天天在家不能外出!兄弟姐妹凑钱给父母打算在北海贷款 买一套房子供父母休养之用。 2009年年底,在朋友的帮助下,我们在北海定了一套房子,交了2万订金,当时说是首付2成就可办理。但等到2010年让我们去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说首付最低3成,当时为了贷款容易批下来,我们凑到了4成的首付在楼盘销售公司的带领下交给了开发商,开始办理贷款手续。结果在贷款还没有审批下来的时候,国家政策调整,外地人不允许贷款,导致这次买卖无法进行了。现在开发商拒不退还首付款,一直给我们的答复是:等有下家买的时候再退。请问我们该如何做? a:因为国家政策导致的无法贷款,属于不可抗力,您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开发商退回首付的,这与开发商是否再次卖出房子没有关系。面对这种情况,您一是可以向当地建委部门投诉,看是否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否则可以委托律师,直接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首付款。 法律史论文:近代法律制度建构的历史观照 原文作者:张松 摘 要 自清末至民国,通过全面学习移植西法,建构起一个与西方大陆法系相似的“六法体系”,而另一方面,却是人们生活实践和司法实践中的传统依然,形成制度与实践相背离的吊诡状态。归根溯源,乃是社会变迁过程中“变”与“常”二者的张力结果。变与常,既是近代中国法律转型的社会现象和“辨证规则”,也是其中存在的问题,更是近代中国法律制度建构的历史观照。 关键词 变与常 近代中国 法律制度 历史观照 基金项目:本文系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从公议到公断:清末民初的商事公断制度研究”(11yjc820168)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清末民初的商事公断制度:建构与解读”(2011sjb820013)的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张松,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近代中国法律史。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14-02 关于“变与常”,无论古今中外,都有着莫名的热衷,但却聚讼纷纭,未有定论。如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即说过“一切皆流,一切皆变”,孔子有“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之叹,老子却有“不知常,妄作凶”、“知常曰明”之论。除却哲学与文化,其他学科也有变与常之分,如数学上的“常数”与“变数”。可见,变与常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存,互相纠葛在一起。 传统中国,伦理等级分明,社会秩序井然,多数时期呈现出稳定和谐的局面,因此在古代中国,“‘和’、‘均’、‘安’才是常道,冲突与矛盾则属变道。”但历史车轮行驶至近代,西方的强势入侵,迫使中国不得不融入世界发展的大洪流,从传统的“千年不变”突转为“十年一变”,中西文化冲突成为时代的突出内容,“这是一个变的时代:从社会到个人,从制度到思想,都在剧烈地变动着。”正是由于社会形势的日新月异,一个多世纪来的史学界和法学界大都侧重于近代中国社会趋变的一面,褒之扬之,即使间或有论述不变的一面,也是基于批判的立场,贬之抑之。无疑,这一研究取向既与近代中国的历史表象相契合,也与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大势相一致,但却有意或无意中引导人们认为“变”是近代中国社会的唯一面相,从而对近代以来中国的认识陷入一种单一的平面景象之中,忽视了一直隐藏于社会实践中不变(即常)的一面。 在强势的西方文明面前,中国本土文化与中国意识处于弱化和简化的状态,失却了以往包容万象、吸纳异域文明为己用的雍容气度;而自上至下、急功近利的富国强民意愿更是生硬地将一个截然不同的异质社会和文明插入进来,一个西方模式的“新社会”已初步成型。然而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并未因此而被截断,传统文化精神仍牢牢地扎根于日常生活实践之中。从康有为、梁启超等主张的“大变法”,到沈家本的制订新律,再到清末新政、共和民国的建立,以及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六法全书”体系,无不是以“变”——即学习西方、移植西法为主导,从而形成一个双重结构模式的社会。即一种西方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模式已在明面上建立,而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的实际运作方式仍深受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影响,从制度到实践,整个法律的运行环境仍深受传统制约,形成一个“制度与实践相悖离”的吊诡状态。 以商事法律制度建设为例,无论是商事裁判机构,如大理院、商事公断处等的构建,还是一系列商事法规,如商法总则、商事程序法、商事单行法等的草拟与出台,其中无不饱含着浓郁的传统法文化元素。大理院乃是由传统的中央司法机构——大理寺改制而来,商事公断处则建基于以往的行会及其行议机制,而固有的商事习惯如合伙、担保、借贷、居间等,均可以在有关商事法规中发现端倪。一言以蔽之,在近代中国商事法律制度建构的历史进程中,虽然“变”道占居主导地位,但“常”道仍或显或隐地对其不断产生影响。这种现象不仅仅见之于商事法律制度建设,也同样见之于其他部门法制建设。从某种角度来说,近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建构是仿效西方移植而来一个庞大的西方法框架,而在框架内却是中西杂糅,新旧混陈,且一直影响至今。譬如当前仍有所留存的传统风俗习惯,国人的一些习惯性思维等则是有力佐证。 [论文网] 制度建设如此,司法实践亦然。从官方司法机关到民间裁判机构,无不在司法实践中重视援用本土法律资源。以民初大理院为例,大理院通过颁布判决例和解释例的形式来弥补法律法规的匮乏,将本土民商事习惯导入司法审判之中,与法律条文形成互补,从而使得近代民商事习惯与西方法律精神文明初步融合,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商事裁判机制。官方如此,民间亦相若。民初的商事公断处在裁处商事纠纷时,所依据的仍以本土商事习惯为主,以东渐而来的西法为辅,甚至二者综合为用。这一情形,恰与官方行为相呼应,形成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正如苏力所言:“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的相互沟通、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妥协和合作将是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并且必然是一种渐进式的制度创新。”而民间商事裁判机构——商事公断处,虽然其存在与民族国家追求司法统一的目标及社会发展大势相悖,并因此受到政府的挤压和抵制,但鉴于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其存在却是有着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这从当时商事公断处的理案效果就可以看出来。以致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民间裁判在今天的中国仍有其生存空间。 清末民初,正是我国近代法律制度的草创时期。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为习惯法的存在和实施保留了一定的法律空间,一大批行之有效的商事习惯被引进法律条文、导入司法实践等,不仅弥补了法律法规的不足,而且增强了现行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实践证明,商事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商事法规对商事习惯的吸收,不仅丰富了商事司法裁判的法律渊源,推进了社会对法律本土资源的认识,而且为法律的继受提供了一个相对可行的途径,为以后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创造了条件。这无疑是“常道”对“变道”的具体影响。 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清末民初的法律继受,是一个多方面参与、全方位移植西法的过程,是国人在内外交迫的情境下做出的选择,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理性化的过程,意即科学化、知识化、专业化等的过程,并伴随着一个法律人阶层的递嬗代换、新的专业法律人取旧制度下的法律人而代之。”从1904年清政府颁布近代中国第一部商法——《商人通例》开始,到1928年民国南京政府建立时止,晚清政府与民国北京政府拟订和颁行了多个商事法规,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囊括了商事主体法、商事行为法和程序法,基本上建构起一个比较完整的商法体系。而近代商事法律制度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近代商事法律制度传统和现代并存、东西方法律精神共生的特点,既有政府的功劳,也有社会的贡献。近代商法的变迁发展过程,表征了法律继受的长期性,“也许只有在中国人整体的法律生活(由活生生的法律到国法)找到一种与外来法律较少隔阂冲突的融合方式时,继受成功的可能性才会加大。”正 如王伯琦先生的分析:“第一,从新法律的内容而言,这原本不是本土的产物,这与西洋新法产生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他们是所谓‘观俗立法’的。新法的创制是受了自己社会情况的逼迫。我们的新法是舶来的,主要是受了国际环境的逼迫。另就法律的执行而言,问题更为严重。在我们的传统思想上,只有具体道德规范的实践体会,绝少抽象法律原则的逻辑推演。这是中西文化极显著的鸿沟。他们在历史上已经过数次严格法的训练,我们自秦汉以来就从没见过。这是在中国当今法律上的二个基本问题,到今天,须要切切实实地检讨一番才是了。” 自1840年以来,近代中国进入社会转型的“历史三峡”时期,法律制度的重构是其中重要内容。不可否认,仿效西方移植而来的法律制度有水土不服之嫌,而中华法系因此趋于解体也是不争之事实,法律文明的消亡与重生始终是相伴相随,未曾割离开来。德国法学家维亚克尔曾在其巨著《近代私法史》中批判了将近代德国法制建设诉诸继受带来的同化或抵抗的危机,认为这将会使研究者的眼光陷于偏颇,应用近代的发展趋势来解释,将可更明确、有创意地说明这些创新事物。他认为:近代德意志在继受罗马法的过程中,始终都有法条制度为因应经济、社会与政治生活本身的进展——被创造出,乃至继续演变,它们既不是“罗马的”,也不是“(古)德意志的”法制,毋宁是新法制。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审视近代中国的法律继受(或近代中国的法律生活),视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自然发展。虽然这种发展是在外力的诱发下而发生、发展的。 自晚清迄至民初,一个与已施行两千余年的传统法律制度迥异的新法律制度渐趋成型,而新的法律意识也随之悄然在国人心中养成。毋庸置疑,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法律意识,在其建构养成的过程中受外力因素影响较大,带有明显的西法印痕,但如果进一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既无法将其与传统中华法文化相隔绝,也不能忽视其中所蕴含的中华法文化因子。换言之,即近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乃是一个东西法文化共同构成的混合体,从某种角度而言,也是既有别于传统,也有异于西方的新事物。而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则是近代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代表保守力量的“常道”和代表变革力量的“变道”共同作用的结果。当然,变道和常道并非固守不变或泾渭分明,而是互相纠结不清,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今日的变道将会成为明日的常道。“变与常不是相对立、相排斥的,而毋宁是相反相成的。……常中有变,变中有常,这才真的接近了真理的边缘。” 史家唐德刚先生认为,“一部‘中国近代史’,实在是一部从中古东方式的社会型态,转向现代西方式的社会型态的‘中国近代社会转型史’,也可叫做‘中国现代化运动史’”。近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变革亦如此:它既是中国传统法律文明的近代转型,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现代化。但如何转型、如何现代化的问题却一直迁延至今,未有定论。从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论到新文化运动中的陈独秀等的“打倒孔家店”,从陈序经、胡适的“全盘西化”到近年苏力的“本土资源论”,我们与其认为其是中国学者面对西学的态度及认识上的变迁,不如说是对中国(包括法律)现代化路径的艰难抉择。 梁任公曾言:“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非吾之所敢言矣。”“变”和“不变”(即“常”)既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最为艰难的抉择,同时又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一百多年来,“变”的形式和内容始终居于主流与主导地位,从而遮蔽了那些退隐幕后的相对“不变(常)”的东西。“变与不变是研究中国历史与解决中国问题的一把钥匙。用这把钥匙可以打开许多至今仍紧紧关闭着的门。”而前文王伯琦先生所言的两个问题,以及张之洞、陈独秀、胡适、苏力等数代人的歧异主张,其实都可以说是衍生于“变道”与“常道”的博弈,是各人对社会中变与常的认识态度的外在反映。变与常,既是近代中国法律转型的社会现象和“辨证规则”,也是其中存在的问题,更是近代中国法律制度建构的历史观照。 法律史论文:谈史上最牛彩票所涉法律问题 谈史上最牛彩票所涉法律问题 公众知情权与中奖者隐私权,文明社会应该注意双方面的保护 网友:公开中奖者的信息,涉及中奖者的隐私权和公众的知情权,显然,彩民隐私与公众监督应在博弈中平衡,那么这平衡点在哪儿呢? 张树国:任何一个走向法制的国家,在社会的进化过程中,都应该注意双方面的保护,寻找更为合适的结合点。广大公众特别是广大彩民比较关心直接参与事情,充分的了解有关信息,是他们的权利。就个人隐私权而言,我国的《宪法》、《民法》都有相关规定;对于大众知情权,所有法律也都有明确的规定。依照法律满足双方的需求,是要建立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之下,因此在这个时候无论是个人,就是中奖信息持有者,还有广大公众都应该相互理解。 《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原则上保护了中奖者和公众双方权利 网友:您参与过彩票管理条例的起草,请问我国2009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只保障彩民的隐私权,而不涉及公众的知情权? 张树国:彩票管理条例既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保护中奖者个人隐私权,保护中奖者个人的信息保密权是在第三章27条,发行销售代销以及其他业务职务便利知悉中奖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给予保密,这是针对有关人员、有关机构对中奖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第4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在发行、销售开奖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是全社会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这是保护公众权益最基本的东西。第20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应及时将彩票发行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这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基本规定。所以,双方面的权益在保护,对于双方公众和个人,对于双方权益保护,从立法层面来看,划定了个人信息和中奖信息、中奖结果三者不同的关系。中奖者个人信息保密,这是法律规定。但是中奖信息和中奖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因此我们说《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原则上保护了双方权利。 杜绝“非法操控”是体制问题,不是法律能解决的 杨再昌:请问张树国委员,如何加强彩票发行的法律监督,从根本上确保中奖的公证性,杜绝“非法操控”? 张树国:关心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了,我们国家彩票发行历史并不悠久,但我们用很短的时间出台了《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无论是体育彩票还是福利彩票,体制机制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个问题更多的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体现在事业单位企业经营,这是体制的问题,不是法律能解决的问题。尽管法律规定由财政部进行监督,有社会公众监督,但是怎么监督?监督的程序是什么?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 网友:请问张律师,如果有人对最牛彩票提出司法控告,是否可以引进司法介入调查? 张树国:这涉及到一个公益诉讼的问题。我们国家对于权益受到侵害公益诉讼由谁提出来,现在的规定不明确。像你刚才说的彩票、彩民,就是关于彩票的问题,我认为有问题我提出诉讼,可能是彩民也可能不是,如果是彩民、当期彩民可能还要考虑如提供证据证明他的中奖是非法的、无效的。比如说湖北事件,摇奖过程中里面放了一个小钉子,假如说是小钉子不应该是6号,而是5号掉下来了,你侵犯了我的权利可以诉讼。退一步说你不是彩民,我是社会公民,我当期没有买彩我要提出诉讼这就很难。 抢劫彩票、抢劫彩票资金都可能被处于极刑 网友:张律师,彩票作假算不算一种抢劫行为?数额巨大的,可不可以处以极刑? 张树国: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对于彩票涉嫌犯罪的行为,应该包括几个大的罪名,比如说第一个是抢劫罪,抢劫彩票、抢劫彩票资金都可能被处于极刑。第二个是诈骗罪,用虚假彩票骗取获奖资金,那么可能以诈骗罪论处,虽然不是极刑但是很重。还有侵占罪和贪污罪,这可能涉及到彩票发行人员。 在我们国家往往一个大的事件出现会推动进步,我相信河南3.6亿彩票中奖事件通过我们广大的彩民、广大公众的普遍关心,那么必然会引起立法机构、彩票发行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通过我们媒体不同角度的宣传和报道,把不同的声音推向公众,推向我们的立法机关,推向我们的管理机构,必然会对国家的彩票发行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我所说的推动作用更多的是在规范的范畴。所以这个事件出来说它是可喜可贺的,这个事件的出现,彩民、发行机构、管理机构、立法机构通过媒体关注,会对我们国家整个彩票发行和将来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帮助作用,使之更加完善、科学。 福利彩票本着扶贫济困的原则,甚至在某些层面上平衡均富 xzjuli:请问张律师,通过电话、手机及其他媒体购买彩票时,彩民们要注意些什么? 张树国:这是常识性的问题。我们通过电话投注的形式买彩票,应当说程序上还不是十分完善。这里面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对比较繁杂,作为彩票的购买者,它通过银行结算,通过电话程序,来买彩票就涉及到一个双方授权的问题。我们知道任何彩票发行机构都是单位,金融系统是属于彩票资金结算的机构,这个时候我们用电话投注的方式就将金融机构推向了接受委托和资金结算的双重身份中。简单地说,过去买彩票你到投注站买传统的彩票,然后彩票投注站把这个钱通过银行存到彩票中心账户里面去,完成了买奖和付款的程序。我们现在通过电话进行投注,首先就要由银行确认你的投注成功了,第二你需要支付的资金已经划付了,同时银行担任了银行确认你彩票是 否在他这一阶段完成交易的委托。同时他还有义务像彩票中心用程序来报告这个人买了彩票完成了交易程序。这时候我们就要考虑另外一个问题,如果银行因为金融系统的程序问题或者跟彩票发行系统连接问题,导致虽然对你确认,虽然买彩的资金确认,但是没有在当日发给彩票中心,所以当期就没有你的彩票。怎么办?在我们国家对电话彩票投注还有一定的争议,在全国也出现了个案。所以在电话投注、短信投注还没有十分完善的情况下,我建议彩民从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上考虑,还是尽可能不要过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多使用这种方法,采取传统的方法更安全。 xzjuli:请问张所长,电话购买彩票后,因没及时去拿彩票,开奖后卖彩票人将中奖彩票占为己有,此时该怎么办? 张树国:这个问题无论是电话投注还是普通的方式投注,结果都是一样的,买彩票的人买了彩票以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去兑奖领奖,由于各个彩票中心有不同的规定,可能作为弃奖装入投奖池继续来做。但是如果彩票站因为别人没有领奖而将奖金据为己有,就是犯罪了。彩票投注站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采取这种方式取得他人彩票资金最终要受到刑事处罚。 彩票给我们广大彩民带来了实惠,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说挪用公款、导致购票综合症,有的越陷越深,甚至不惜抵房子卖地,丝毫不顾及自己的生活状态,这会给家庭带来不和谐,也可能给某些小范围的地方带来不安定。但是加强引导、加强疏导,这些弊端是可以解决的。 茫茫人海,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看问题从利弊双方来看,更多的是看主流,引导走向和谐。同时我这里要提醒,不要把改变人生命运寄托在购买彩票上,我不反对购买彩票,如果我们把精力和财力都赌到彩票上去,那不是一条很好的路。 法律史论文:试析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恶法非法”之争及其影响 论文摘要 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两大命题之对立是自古以来法学界的一大重要争论点,这个问题贯穿了几乎整个西方的法律思想史,围绕着这一争端,产生了各具特色的法学观点或法学理论体系。而其中的许多理论至今依然极具法学理论研究价值。甚至可以说,由于对这一法学理论问题的争议引导了很大一部分当代主流的法律思想的产生。本文拟通过西方思想史上“恶法非法”之争的几个发展阶段、代表人物及其观点、立场的简要介绍,对这场至今未有确定结论的争端对当代社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带来的巨大影响做出简要评析。 论文关键词 恶法非法 自然法 分析法学 法律实证主义 历史法学派 一、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 古希腊智者克里克勒,最早提出了法有良善之分的观点,并将良法的确认标准归之于自然法。 即不合乎自然法之法。自然法是西方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法律概念,它的意义并非一成不变,各个时代的法学家往往根据自己的理解,阐发出自己心目中的自然法理念。古希腊斯多葛派哲学家将之称为“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中世纪神学家认为它是“神的理性和智慧在人间的反映”,而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精神”。但总体而言,自然法总是相对于实际制定的实在法而言的,具有能够衡量实在法是否具有为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法的价值的功能的某种特定标准。与“恶法非法”相对的自然是“恶法亦法”,顾名思义,它强调即使不符合自然法的标准,实在法依然应该为人们所遵守。他们认为:法令条文本身作为法律形式应有其权威性。法律既然被颁布,就应当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然而,“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之间的对立也是相对意义上的,“恶法非法”强调的是法的内容的“正当性”,而“恶法亦法”强调的是法的形式的“合法性”。按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1)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2)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也即良好的法治应当是法的内容的“正当性”与法的形式的“合法性”的统一。正如我国学者刘杨所说:“应从统一性的方面理解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的关系,二者的对立只具有方法、策略、手段的意义,在根本目的和宗旨上二者完全一致,它们共同构成了法治的两块基石。可以说,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派是流淌在同一条河道上的思想之流。” 二、“恶法非法”之争的历史进程 纵观西方法律思想史,如同罗斯科·庞德认为法律的历史始终在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同坚持细致的规则之间摆动一样,法律的历史也长期在“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的此消彼长之间摆动。且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面貌呈现出来, (一)萌芽阶段的宗教法与君王法令的对立 在荷马史诗和海希奥德的诗歌所描绘的古希腊时代,法律被认为是由神所颁布的,而法律和宗教之间密不可分,人们认为宗教仪式是神祗之命令,即使是国王的权力,也是神所赐予的。当王权与宗教仪式产生冲突时,宗教法占据更高的地位。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安提戈涅》就反映了这一情形。安提戈涅的弟弟他生前违反了国家法律,克里奥的国王禁止安提戈涅给他举行葬礼,但安提戈涅依然按宗教仪式的规定埋葬了自己的弟弟。因为按照古希腊人的看法,葬礼是神圣的法律命令。 在王令与神之法对抗时,他们选择适用了非实在法形式的神之法,这也是“恶法非法”之争的最早体现。 (二)自然法、神法与唯名论者的对立 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芝诺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法,在宇宙中普遍有效”,西塞罗认为“智者的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五大法学家之一的盖尤斯认为:“具有普遍意义,反映所有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共有成分的万民法,即自然法。这一时期的自然法思想,基本反映在《查士丁尼法律汇编》、《法学阶梯》等官方学术著作中,按此观点,不合于宇宙普遍有效的自然法的实在法,当然要作为“恶法”加以摈弃了。 中世纪最早关于自然法的论述是在圣保罗致罗马人使徒的书信中,指出自然法是“刻在人心中的法律”。教会法的代表人物圣·奥古斯丁认为“自然法即是上帝之法”,而圣·托马斯·阿奎那将基督教义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巧妙结合,把法律分为永恒法,自然法,神法,与人法四类。自然法作为神的领域的永恒法在人间的反映,地位高于人法。此种位阶高下之分亦表明法学学者们对于恶法的否定。这一时期,只有少数不可知论者们或曰唯名论者们如约翰·邓斯·斯各脱等认为上帝的自然法是不可认识的,因而否认自然法的存在及其实际适用。这一观点虽然在当时尚未产生重大的影响,后来却客观促进了19世纪的伦理相对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发展。 (三)永恒的自然法与现实的君主特权之间的对立 文艺复兴后,资产阶级为提高自身地位,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一方面要求限制君主专权,另一方面又提倡新教改革,希望脱离基督教会对人们意识的掌控。同这一时代特征相对应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特点是:反对教会的专权,要求将神法与人法相分离,但是又要求对君主的权利有所限制。其主流观点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阶段,分别有着不同的代表人物及其思想。(1)受重商主义和开明专制主义思想所影响,早期的资产阶级法学家们重点关注对腐朽的宗教制度的反抗。作为早期资产阶级法学家的代表人物,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承认永恒的正当,理性的命令——即自然法的存在,但同时却并不承认自然法同宗教中上帝的联系。德国的塞缪尔·普芬道夫在格老秀斯的思想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更为详细的自然法体系。但由于缺少对王权的限制,这一时期实施自然法的最终保证只能是统治者的自制和智慧。(2)1649年英国清教改革后,政治、经济,哲学中自由主义思想盛行。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是洛克、孟德斯鸠等,他们更强调人对自然法的支配及相应的分权理论,如洛克认为:每个人都可执行自然法,处罚违反自然法,侵害他人自然权利的行为。(3)在资产阶级革命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代表人物卢梭却提出了与以上学者们相反的观点,在坚持人民主权和社会契约的基础上,他要求人民必须绝对遵守主权者的命令。并认为这种做法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的主权,然而托克维尔却称之为“多数人的专制”,博登海默也认为,这种依多数人意见做决策的方式易导向“绝对的民主”。 无独有偶,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也提倡议会至上原则,认为“议会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受控制的。” (四)自然法学派与分析法学派的对立 1789年法国革命的失败,欧洲大陆形成了一种反理性主义的倾向,强调普遍理性、各民族之间的共同的公平,正义的自然法理论逐渐式微,学者们更加关注各民族,地区法律制度、法律思想的自身特征。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继受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更注重民族精神在法律制度中的作用,“法律是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它深深地扎根于一个民族历史之中,而且真正的源泉是普遍的信念、习惯和民族的共同意识。” 这种对民族法律文化个性的关注深深影响了之后的法学理论研究。而这一时期真正与自然法学派在“恶法非法”问题上展开激烈争论的是分析法学派,也即法律实证主义。发源于中世纪的唯名论,在20世纪的维也纳发展成为了逻辑实证主义及它在法学界的分支——法律实证主义,他们摈弃一切哲学中的教条和纯理论主张,蔑视所有的伦理,社会因素对法律实践的影响。认为只有建立在经过检验和证实的知觉经验基础上的关于现实的主张才是正确的,正义即合法性。其代表人物约翰·奥斯丁创立了分析法学派,强调实在法的影响和“主权者的命令”。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纯粹法学派则更加彻底,如汉斯·凯尔森就要求清除法律科学中所有评价标准和意识因素,单纯注重法律的形式和结构。“法律的概念没有任何道德涵义,其决定标准乃是‘强力因素’”。因此,这一学派自开创伊始就同自然法学派就“恶法非法”问题形成了尖锐的对立。但是,20世纪下半叶以h.l.a.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主义运动却缓和了这一矛盾,他们修正了奥斯丁等人的一些过激观点,承认社会学的解释方法和自然法哲学的方法的合理性,同时也坚决捍卫实证主义“忠实法律”的基本原则,“尽管其中有些规则可能和该社会的道德意识明显不相符合”。 自反对提倡实在法律制度的绝对完善的概念法学和形式主义的利益法学运动和自由法运动在欧洲大陆兴起以来,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来研究法律的新兴法学流派不断涌现,使得本世纪的法学理论建设进入了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也因此,现时的法学学者们不再单纯关注法的内容的“正当性”与法的形式的“合法性”某一方面。现时的法律实践也往往是多种手段的结合,既强调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又伴随着对利益,目的,价值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衡量。在这种状况下,关于“恶法非法”之争亦逐渐式微。 三、“恶法非法”之争带来的影响与反思 自古希腊时代开始,这场实然法与应然法之争贯穿几千年,对法学理论和法学方法论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围绕着这一争端,产生了各具特色的法学观点或法学理论体系。法学学者们观察,研究法律问题的角度、方法,手段也愈加多样化。在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恶法非法”之争,其巨大作用和影响是令人深思的。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以期收到抛砖引玉之效。 首先,就司法实践而言,“恶法非法”之争必然对法律解释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争论带来的“恶法之恶”与法本身的安定性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往往大量借助法律解释的帮助,以获得个案的衡平。如杨仁寿教授在《法学方法论》一书中所说“对于恶法,应作合理的阐释,使之合乎法的目的性”。 各民族各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所长期采取的这种作法,使得法律解释体系更加完善、严密。 其次,就这一命题本身而言,前人的各种著述令我们明白,要想达到“良法之治”的效果,就要实现法的内容的“正当性”与法的形式的“合法性”的统一。良善的法律不应该仅仅是符合道德,符合自然公正,符合自然法;法律的形式是否合理、程序是否正当、主体是否适格等问题也同样重要。 法律史论文: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历史、现状、问题 1995年4月1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告”,这标志着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正式设立(1996年6月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关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更名的通知 学位办便字第960602号 ”,“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变更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jurismaster,以下简称jm)创立的大致进度是:“1993年研究,1994年论证,1995年批准,1996年试办jm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展在职攻读jm学位教育。”2006年,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进入正式举办阶段。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展开描述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发展历程,最后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概述。 一、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历史沿革 培养目标直接体现了一个学位的类型和定位,通过考察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历史变迁,可以进一步了解全日制法律硕士性质的变化过程,如表1所示。 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历程在两个方面出现了变化。一个方面,是职业道德要求上的变化,即由不强调德育到强调德育再到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转变;另一个方面,是能力要求上的变化,即由“高层次专业人才”到“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人才”的转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职业道德”与“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人才”将继续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的基本目标。 二、全日制法律硕士生源结构及考试科目的历史沿革 全日制法律硕士生源结构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及考试科目的变化反映出了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内容的变化,如表2所示。 全日制法律硕士生源结构与考试科目变化可以区分为两个明显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0年前法律硕士实行单独考试,全日制法律硕士不限制往届法学本科毕业生的报考,考试科目从统一走向分类,又从分类走向统一,并且考试难度不断加大。第二个阶段是2000年后法律硕士实行全国联考,全日制法律硕士从限制法学本科生报考到2009年开始放开法学本科生报考,且同年考试科目分为法学卷和非法学卷。同时在2003年,考试科目由5门减为4门,最终考试科目确定为政治、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4门。 三、全日制法律硕士教学方法的历史沿革 全日制法律硕士的教学方法历来重视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同时强调从重视案例教学到实践形式教学的转变。具体到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的教学实践,采取比较多的教学方法有:课堂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现场实习、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小组讨论等。近年来,法律诊所教学日趋得到重视。法律诊所教学方法是指“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真实的案件,使学生亲自参与诉讼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和应用法律。”它有角色模拟和真实案件的重要特征,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它没有利益驱动,也可以锻炼学生的高尚法律道德情操。 四、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规模的历史沿革 截止目前为止,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已完成第八批审批,院校总数增至115所,如图1所示。 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数量的增长经历了两个重要的时间点:一是2000年法律硕士培养试点单位完成全国布局,二是2006年法律硕士开始进入正式招生。图1的数据正反映了这种趋势:(1)1995-2000年(布局阶段),增长维持在9所/批以内;(2)2000-2006年(稳步发展阶段),增长维持在11所/批;(3)2006-2011年(大规模发展阶段),增长维持在30所/批以上。 五、全日制法律硕士存在的基本问题 (一)法律专业教育不够突出 当前,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目标重在突出复合型、实务型,然而强调法律硕士的专业教育不够突出。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不同,它是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它的目的是通过系统的讲授某一学科专门知识,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人才,为未来的职业做准备。” 霍宪丹教授曾指出,“jm教育也必须建立在基本掌握法学专业主体知识的基础之上,这一点,也正是美国jd教育制度的基石。” (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不够重视 全日制法律硕士在创设之处就已经强调把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位,然而15年来,法律职业道德课程还没有进入必修课。欧美一些法律教育很出色的国家,都把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放在必修课里面,耶鲁大学与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优秀课程包含了“律师执业道德”。 (三)政治外语考试没有突出法律硕士特色 目前法律硕士的政治和外语入学考试采用与其他研究生相同的试卷,入学考试实行“2+3”模式,而不是mba、mpa采取的“1+4”模式(即政治由各试点院校自行命题,英语和其他3门专业课由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命题、联考)。2001年,由李有根副教授执笔的专题报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jm)招生考试改革研究报告”就已经指出了这个问题。报告认为,“无论是从遵循专业学位的本身特点,还是实现专业学位统一的考试模式角度,jm的考试模式均应进行改革,采用''1+4''模式。” (四)教育质量有待提高 法律硕士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其培养规模基本上满足了社会的刚性需求。法律硕士的培养应该从注重规模转向注重质量。2011年4月11日,“首届全国高校法律硕士精英论坛”在厦门大学举行,会上代表们基本达成共识,“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重点是如何提高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而不是扩大法律硕士的招生规模。法律硕士的招收不应该成为各高校创收的工具,国家及各高校应该重点提升整个法律硕士培养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高层次的复合型的法律人才,才有利于我国法律人才队伍的壮大和素质的提高,才有利于法硕共同体的长远发展。” (五)法律硕士与行业准入挂钩不强 目前我国法律行业的准入门槛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当前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对象包含了没有受过专门法律教育的人员,很多考生经过两三个月的突击考试就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这对整个国家的法律教育有很大的冲击。加强法律专业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之间的联盟,取消非法律专业人员的报考,这对建成最低限度的法律职业统一性有重要作用。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2004年,日本模仿美国法学院教育模式建立了新型的法学教育机构“法科大学院”(lawschool)。日本法科大学院是建立在大学院(大学的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和法学部(大学法学本科)的基础上,它与我国的法律硕士十分相似。法科大学院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取得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在日本,除极少数情况外,只有法科大学院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法律史论文:黄宗智法律史研究范式中“第三领域”的学术贡献 黄宗智先生所提倡的结合经济史、文化史和社会经济史、利用诉讼档案来研究清代以来的法律制度的进路,是享誉史学界的法国年鉴学派开辟的总体史研究方式的一个体现。总体史包含了整个人类的生活,进行总体史研究,必须打破所有学科和领域的严格界限和分离的状态,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学科的专业化趋势,其实是人为地制造研究的封闭格局,形成一种互不往来的闭塞状况。在这样的背景下。黄宗智先生的著作及其试图综合社会史、文化史和制度史的努力,不仅构成某种智识上的挑战,更获得了某种智识之外的意义,因此,黄先生的著作似乎可以称为一种“总体性”的法史学研究成果。 一、主题意义上的“第三领域”范式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中,黄宗智先生充分利用了《满铁惯调》村级民事纠纷的实地调查材料、重建了这些材料中628件民事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阐述了民间调解作为纠纷处理非正式系统的构成、作用和实际运行,认为清代民事审判并非州县长官的“教谕式的调解”,而是根据法律频繁并且有规则地处理民事纠纷。628件案件中,126件是告诉后由庭外民间调解处理的,264件记录不完整的案件中,应有半数左右属未经堂审即得以调解的,因此。通过半正式途径解决争端的可能达到258件,这些案件的处理方式,即为清代纠纷处理中介于民间调解与官方审判之间的“第三领域”。 从对诉讼档案的量化分析,不仅体现对个案处理细致入理的观察,也以定量研究的方法,提出了普遍性的问题。如县官是不是偏向道德训诫而非法律条文、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他是否更像一个调停者而不像是一个法官?如何理解诉讼档案与传统观念间的差距?从区分清代民事调判制度的形式、诉讼的规模、民事诉讼费用、“衙蠹”及当事人的抉择与策略分析等事实角度,揭示了不同社会背景与结构下的民事诉讼形式——小农社会背景下的宝坻、巴县形式,复杂社会结构下的淡水、新竹形式,并将之视为由社会结构的变迁导致的历史的纵向变化。 黄先生也从阐释学的角度,提出清代民事诉讼实际并非是传统观念中设想的走极端,比如无讼与滥讼、清官与衙蠹、良民与讼棍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认定模式,而是从场境和具体实践的角度,证实了律文正史与法律运作现实的差异和背离,指出了州县官们的活动中德治文化与实用文化的双重影响,即秉持“实用道德主义”原则处理案件的真实动机。将清代法律界定为实体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矛盾性结合,并将之放在“世袭君主官僚制”的政治制度背景下理解,认为清代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可以看做是“世袭君主——实体的”表达和“官僚一理性的”实践的一个结合,德治主义和实用主义纠结在清律、县官和地方政府的实践中,权利在理论上被否定但在实践中得到保护。 黄宗智的理论创见是提出了一个介于民间调解与官方审判之间的清代纠纷处理的“第三领域”。在黄宗智的解说中,第三领域内,纠纷是在当事人及有关调解人员对县官批词中难得见到官方律例的表达。这涉及到黄先生提出的一个对“法律”概念解释的问题,即采用规范法学意义上的界定,认为规则的法律只存在于大清律例中,在黄宗智的第二领域(民间调解)与第三领域中,出现的裁判依据,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法律及其组织体系,而是为一定群体所共享、共守的一套规则知识和观念组成。“第三领域”运行的前提是存在两套知识系统,官僚阶层共享的关于儒家经典及官方表达(律例)的知识,民间调解中的“地方性知识”。“第三领域”是上述两种知识系统相互冲突、平衡、妥协、吸收的空间,或者是两者关系作用的一个结果或者构成。 《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更能够充分体现黄先生从经济史、社会史到法律制度研究的学术旨趣转向。因为“法律制度的研究结合了社会史与文化史。过去,社会经济史和文化史学者多分道扬镳,互不过问。但在法律领域中,两者是不可分离的。”这种转向的主题揭示意义,还在于“法律史促使我们不仅对待行动还要对待表象,不仅要对待现实还要对待理想。比起其他的材料,法律文件更能阐明习惯性实践和官方意识形态二者的逻辑,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逻辑。它们本身尤其便于寻找一些隐含的原则和遵循的逻辑。”这使法律制度的研究获得了跨学科的意义,并与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主流问题发生关联,对于改变“幼稚的法学”的尴尬局面,不无裨益。 作者运用了一些地方诉讼档案,除了前面提及的四川巴县档案、河北宝坻县档案、台湾淡水分府和新竹县档案以外,还包括一些民国时期的诉讼档案。这里,也揭示了法律史研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对于史料的整理与系统化,以及新史料的发掘与使用,是否仅仅停留在论据层面就达到了学术上的创新。我认为,史料的运用和整理在达到“充分化”的程度时,它的学术贡献才是独具价值的。这不仅依赖于对史料的系统化工作,更依赖对于这些史料的阐释并挖掘其中的内在联系,以及与其他史料相互佐证,贡献于“总体事实”和理论构建。诉讼档案不仅在史料的使用上较少,它“同时包含有关表述和有关行动的证 据,意识与行为的分别研究不可能像诉讼案件的研究那样显示两者之间的相互关联。”这里存在一个学术研究在保持自身独立品格的同时,与何依存、为何服务的问题。该著作偏向讨论中国法律历史中的现代性的方面。黄宗智关心的始终是清代法秩序与中华民国法秩序,以至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化以后的现代中国法秩序之间的历史继承关系。从近百年的法律实践来看,可以看出现代中国法律已经初步成形,既有明确的道德价值观念,也有实用的认识方法,符合中国实际的概念和理论。 二、比较方法意义上的“第三领域”范式 笔者的理解是,将两本书相互渗透,全面理解作者的系统思路和理论构设框架,体会贯穿其中的论证线索,获得一种无偏颇的认识。同时,这种安排也暗含了方法论上的提示,由于民国法律制度和现代法律制度在性质和实践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通过对于民国与清代法律制度和实践的对比,可以间接得出关于清代法律制度和实践的看法。法律史中以今析古的比较研究方法,昭然若示。所阐述的清代法律和习俗有关民事的概念结构和逻辑、案件记录中透露出的清代司法实践、20世纪立法者对法律中现代概念的追寻、国民党法院如何于立法者的意图与当时的社会风俗之间斡旋。体现历史变迁的动力和型式的内容连贯一致的学术史命感。 在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的二元结构分析模式影响下,屏蔽了关于变化与连续的过程中多侧面的相互作用。黄先生将比较的原则和方法贯穿于三个层面:即成文法、民间习俗及司法实践。认为对于清代与民国时期的确切比较不能仅以成文法为基础,因为那样会夸大实际的变化;清代与国民党法律不同的指导意识形态与社会取向的确重要,但它们的不同也可能掩盖了习俗的基本延续及法典的实用条例与法庭的实际行为对习俗所作的重要让步。通过以上三个层面之间相互作用的考察,才有可能了解自清代至于民国间民事法律制度的变化与连续。 贯穿于《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的主线是表达和实践的比较,《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的主题则涉及到清代、民国以及过渡时期的关于法典、习俗和司法实践三个层面的比较,比较的难度愈发增大。黄宗智先生秉持超越价值评判进行比较的学术自醒。在第三领域的比较研究方法中,阐明了超出现代主义假设看问题的学术理路,目的在于阐明两者经过明言以及未经明言的合理性,没有认为此优于彼。通过把每一方都当作另一方的澄清性陪衬而把两者概念化和相对化。从这点上看,这种研究的精神和旨趣接近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要求,具有新文化史的范式特征。 三、研究所得到的启示 (一)法律史研究中的立场以及方法论问题需要获得应有的重视。 在保持自身的独立研究品格的同时,也需要对研究场境中的“总体事实”做全面深入观察,并有助于现实问题的认识和理论体系的发展。 (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客观主义与文化分析主义可以获得结合,并相互应证。 无论是“实践逻辑”还是“现代传统”,都促使研究关注社会事实,既不将事实化约为“表象”,也不忽略理论提炼,在认识问题复杂性的同时,致力于理论发展的努力。科学对待理论与实践、应然与实然的关系问题。 (三)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很重要。 问题的提出与展开,在学术传承和学术创新方面的价值,更甚于一些具体的论断。法律史研究中,常遇到材料不足的问题,而这种缺欠其实更多是缺乏问题意识的结果。历史材料本身是沉默无语的,如果缺乏问题意识,再勤奋的努力也可能局限在零散的整理工作之中。 法律史论文:浅议中国法律史教学的困境和出路 浅议中国法律史教学的困境和出路 中国法律史是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十五门优秀科目之一,但作为理论法学基础法学课程,即使在专门的政法类院校中,这门课程也是一直处于相对落寞的地位。本人作为政法院校的中国法律史任课教师,结合一线教学实践,发现该课程教学的主要困难有: 一、课程安排的限制。主要体现为课时量的缩减和课程授课年级和具体时间的不妥安排。以西北政法大学为例,中国法律史作为十五门必修课之一,课时从过去的80个课时减为最近的68个课时(每周4个课时),每个学期的实授课时通常在60个课时左右(除去十一假期和考前总复习),中国法律史课程的全部内容在有限的60个课时内,实际上无法完成正常的教学内容,据不完全统计,我校的中国法律史任课老师授课只能勉强讲至清朝部分,近代法律史部分压根没有时间讲授;中国法律史课程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讲授,三年级的学生比之一、二年级的新生,临近毕业,尤其法科的大学生紧迫任务很多,如司法考试复习、考研、考公务员及就业准备。这个时候开这门理论法学课程,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的。这也是中国法律史到课率不及民法、刑法、经济法等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中国法律史课程具体授课节次安排最多的是早上第一、第二小节或下午最后的两小节,无论对于授课老师和上课的同学来说,这两个时间段都是不折不扣的“垃圾”时间,学生或困或饿,严重影响了上课的效果。 二、优质教材的缺乏。《中国法律史》教材编撰的不少,这些教材基本上都是按照朝代顺序一气排下来的,各部门法分散在各个不同的朝代中。这种纵的编撰方式,优点是条理清晰,便于同学记忆,不足之处在于内容史料成列感强,显得枯燥,教学中明显缺乏对学生发散思维的引导。反对这种教材编撰的学者认为这种编撰方式是历史的方法,缺乏法学的元素,不利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和训练。我认为,编出《中国法律史》的优质教材关键在于如何综合历史学和法学的方法,并结合本科学生实际。切不能为了追求法学元素做成部门法史的总和,也不能为了追求普遍性做成法律历史故事集成。 三、《中国法律史》教学最大的困难是现有的课程分科中的不利局面。21世纪初,中国法律史就被硬生生地分割为“制度”和“思想”两块。如今在全国所有开设法学的院校中,《中国法律思想史》在本科的教学中为选修课程。按照马小红老师的观点:如果学生只“必修”了中国法律史,而没有“选修”中国法律思想史,也就是说只知中国法律史的“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学生对传统法的了解无法做到全面真实。这种“学科”的分野,也为学生带来了极大的误解,如认为中国古代只有法律制度而无法律思想,中国古代就只有专制皇权没有民主元素,中国古代自始至终都是人治等一系列误会。 直面以上三点主要困难,如何使中国法律史这门古老的学科散发出青春的活力,如何最大限度地呈现课程的魅力,给学生以专业知识和历史启迪,在我看来应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中国法律史教学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荀子说:“有治人无治法。”法律史教学的基础在于中国法律史优秀教师的培养,基础法学在各个法学院校均不是“大热”,基础法学的任课教师因为授课内容不直接与司法实践相关,所以受学生们关注程度也是很有限的。在21世纪终身学习的背景下,我们的法律史教员如何在立足讲授基本课程内容的前提下,完善发展自己的各方面素质,包括文化修养、外语能力、社会知识、政治常识等。只有出现大量优秀的法律史教师,才会有优秀的、受学生喜爱的中国法律史课程。 二、教学内容需要改革,教学内容应避免简单重复。除了增加思想史的内容,还需要补充特色鲜明的 地方法制史。在法制史的传统教学中只讲授国家法,随着法制史研究领域的拓宽和深入、区域经济的发展,我们应当增加地方法制史、民族法制史等内容,使法制史拓展为多元化的体系,体现学科的融合性、多元性。这一点的教学实践做得比较早的是黑龙江大学的“中国法律史”课程组,他们目前已在课堂上讲授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黑龙江流域金代法制的特色”、“哈尔滨沙皇俄国领事裁判权问题”和“东北解放区法制建设研究”等专题,这些内容不仅学生们喜爱,也已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史团队是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传统三强之一(另二强是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科院),学科中边区法制史研究最新成果如果加入到本校的中国法律史教学中,就能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三、持续创新教学方式。广泛开展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研讨式教学,教师要有意识地提出问题,突出对立的学术观点,组织学生进行辩论,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案例教学使学生了解当时的立法背景,加深相关法律知识和重点问题的掌握;播放法律史相关的影片,如本人在中国法律史课堂上就播放了电影《孔子》,它吸引了同学的注意力,激发同学的法律史学习热情。丰富多彩的课堂符合学生学习的心理要求,在法律史的厚重中平添了一份青春元素。 法律史论文:中国法律史学名家张晋藩 中国法律史学名家张晋藩 2008年1月16日,北京飘着细碎的雪花,记者赶往张晋藩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公室,终于得见这位中国法律史学界的名家,开始了长达两个小时的采访。张先生学识渊博、真诚洒脱,使采访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以下简称“记”):张教授,您好!很荣幸能够这样面对面地采访您。我们都知道您在中法史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但是我们了解到您本科时读的是文学专业,那为什么后来弃文学而从法律呢? 张晋藩(以下简称“张”):是的,我本科时在国民党的国立长春大学攻读文学专业,我读法律是受我姐姐的影响。1949年,中国政法大学刚刚成立,我姐姐被保送到中国政法大学。我当时在外事学校,就是现在的外国语学校读书,因为她去中国政法大学了,我也就转去了。我和姐姐在旧大学时就在一起读书。 记:在1952年就开始改造司法机关和改造旧法人员,就这个情况您能不能作一介绍? 张:当时我不在司法机关工作,而是在人民大学法律系工作,情况知道得很少。1953年进行了一次司法改革,这次司法改革,主要是批判旧法观点,整顿司法队伍,改造旧法人员,大体上是这样的。首先,在思想理论战线上,批判旧法观点。当时人民大学的系主任叫何思敬,是党内的老法学家。在延安时期,他翻译了《哥达纲领批判》等经典著作,国共谈判时期是中共代表团的法律顾问。他写了一篇文章,叫《彻底清算旧法观点》。当时专门召开了学术讨论会(科研报告会),有些所谓旧法先生也来听了,影响很大。那时候人民大学法律系是很有权威的。其次,改造队伍。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包下来的政策,将旧法人员接收过来后进行改造。当时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报道,揭露旧的必须加以整顿的司法官站在剥削阶级立场来处理问题。最后,少数改造好的旧法人员可以继续从事司法工作,多数旧法人员不能做司法工作了。司法队伍如何充实呢?就是调干,调干培训。那时候有短期的调干培训班,也有长期的。长期的是在大学法律系读四年。至1965年,法律系的学生全部是调干来的,没有青年学生。调干学习以后充实司法队伍,继1953年之后,1958年又整顿司法队伍,但已经与1953年有所不同。 记:您学法制史是组织上分配还是自己选择的呢? 张:那时候没有选择专业的自由。当时有两个准备:一是参加军干校,抗美援朝;二是被调作研究生。后来调我去读研究生,调就要服从,分配什么专业就学什么专业。当分配我去学法制史,很多同学都为我感到惋惜,因为他们觉得法制史很没意思、枯燥。我却十分高兴,因为和历史有关,很感兴趣。研究生期间都是读世界法制通史,由苏联专家讲课。毕业后我被分到中国法制史专业做教员。我们共有四个研究生,两人研究外国法制史,两人研究中国法制史,我研究中国法制史专业,从1952年一直到现在。 记:1950年您就开始在人大读研究生,那时正值苏联专家来华之际,那请您介绍一下苏联专家的授课情况,以及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情况。 张:当时人民大学派来一个苏联的总顾问,负责人民大学的全面建设。各个系、各个专业都派苏联专家。招收研究生事实上也是苏联专家的建议,这在今天看来是相当有战略眼光的。当时人民大学一期招了两百多名研究生,法学有二十几名,都是从本科生或干部中挑选的。1950年7月份人民大学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是苏联专家制定的,研究生要学两门大课:马列主义基础和政治经济学。我们法制史专业苏联专家来得晚,所以一开始是何思敬何老给我们上课,何老很有学识,世界史的知识非常丰富。苏联专家来了之后就由苏联专家给我们上课,大概上了一年多时间。开始我们觉得苏联专家简直是高不可攀,很有学识,后来逐步发现苏联专家实际上是在照本宣科,讲的都是苏联教科书,如:《国家与法权通史》、《苏维埃国家与法权通史》等。苏联专家从教学计划、到辅导、到课堂讨论、到毕业论文、到考试都参与了。师生相处比较和谐,限于语言,交流不多。 记:当时中国法制史是由谁授课的? 张:没有人授课,前面说了研究生期间是苏联专家授课,毕业以后我们以苏联的教科书做范例,自己找材料,编写成书,进行教学。非但那些老法制史专家不能授课,连他们的书都不许看,以免中毒。所以我们学中国法制史就是以苏联的教科书做范例,自己找中国的材料,进行研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师自通。 记:中苏友好时期,关于我国学生赴苏留学的情况您了解吗? 张:选派赴苏留学生对发展我国经济与科技起了很大作用。1954年的时候,我已经做教员了。组织上找我谈话,告诉我想送我去苏联留学。知道后很高兴,那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赴苏留学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政治审查涉及个人问题、家庭问题、社会关系问题。政治审查通过后检查身体,检查身体也非常严格。在检查身体时我被怀疑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转到同仁医院复查,最后体检勉强合格了,但最后因为身体原因还是没有去成苏联。身体检查之严格到有一点鼻炎也不行,因为苏联气候寒冷。 记:1957年反右开始以后,反右的情况以及法学界中被打成右派的人员的情况,请您跟我们谈一谈。 张:1957年反右一开始,中央号召大鸣大放,我当时做团支部书记,到底怎么把握,很长一段时间我是有疑问的。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后,开始反击右派。当时法学界被划为右派的人很多,这和法学界“左”的思潮是分不开的。当时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和老师共被划了六十多个右派,而法律系总的人数也不过几百人。我们毕业的四个研究生中,三个都被划成右派了,就剩我一个,即75%都被划为右派。那时候有些批评是不讲科学、不讲道理的。法学界比较“左”,不少老法学家像钱端升、楼邦彦等都被划成右派了。依法治国在当时也是典型的右派观点。 记:1958年的运动您了解吗? 张:1958年的是全面,也包括法律。法律的结果就是不要法律,只要政策。政策就是法。这个观点影响很大。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缩减合并,因此“”期间的无法无天,并不是凭空来的,有一个发展过程。 记:在反右以及时您的个人经历是怎样的? 张:反右期间在校内参与运动,期间学校全部下乡,基本上没有人。当时是公社化、公共食堂、大讨论的时候,我都参加了。1958年从南到北全面大丰产,但丰产却不丰收。首先是因为农村公社化后,人们没心思干活。其次,公共食堂大浪费。我所在的大队队长曾讲道:“从古到今,哪有吃饭不要钱的?现在吃饭不要钱了。”下面就有一个老农偷偷地讲:“是啊,吃饭是不 要钱了,可干活也不给钱了。”老乡吃饭都是带着情绪,馒头隔墙就扔出去了。有一次公共食堂包饺子,老乡们把家里的菜板都搬出来了,场面十分壮观。这顿饺子从早上八点钟吃到晚上8点钟都没吃完。因为小孩先吃,小孩吃完后玩一圈又回来吃了,这顿饺子吃得真是漫长。 那时候的大讨论,讨论的内容很难以想象。譬如欠债要不要还钱,男女要不要分开居住。事实上就是太平天国时期的男有男营、女有女营。年终结算时,当年农民一分钱也拿不到。公社化、公共食堂并没有给老百姓带来益处。1958年的共产风实际上是农民的空想社会主义,人的认识水平依然停留在《天朝田亩制度》那个阶段。 记:之后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您的经历又是怎样的? 张:这期间的经历十分糟糕。基本不讲社会发展的规律,“左”上加“左”。到60年代初,来临。那时候因为粮食不够吃、饥饿引起全身浮肿,整个学校80%以上的人都浮肿。人民大学让每个职工打十斤树叶交到食堂,磨碎了和到面里头,窝头都是绿的,叫做叶绿素窝头。到1961年高级知识分子给糖给豆了,情况才稍微好转。天灾乃实,但浮夸风造成的人祸也不可低估。 1958年以后教学内容简单了,主要讲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很多课程都取消了。像民法、合同法、行政法、劳动法都取消了。法理、法制史、刑法的课程还能保证。这段期间,教学秩序时断时续。在我的印象中,“”前十几年中,只有1956年和1961年没有搞运动。 记:在那样一个学术氛围不正常的情况下,您是怎么写出那本讲义的? 张:我写讲义是从1953年开始的,主要是现代的讲义、国民党时期的讲义和抗日民主政权的讲义。因为当时没有力量写古代的讲义。从1961年开始才真正地写讲义了。1961年初《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社论,这就意味着运动不搞了,一切恢复秩序,学校也恢复秩序了,教学科研都走上正轨。这时候我开始写了古代部分讲义,叫做《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第一分册,古代部分。后来我于1982年出版的《中国法制史》第一卷就是以那本讲义为基础的。所以说1961年,一切都恢复正常,开始认认真真做研究。 记:那么就是说从您毕业开始做教员一直到1978年这段时间,中国的法学研究一直处于停顿状态对吗? 张:运动是波浪式的,一起一伏,运动一开始,学术研究就要停止,所以中国法学在这段时间一直处于不正常的状态。 记:您刚刚提到1962年又开始运动,那后来的运动中您的经历是怎样的? 张:1962年中央在北戴河会议上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再次掀起政治运动。先是“五反”。1963年调我出去“五反”,我十分不情愿,因为我的讲义刚刚出版,接下来要写近代中国国会史。可是因为组织调你出去“五反”是对你的信任,不能不去。我要求去图书馆参加“五反”,学校同意了。在图书馆“五反”期间,我把图书馆的藏书大体浏览了一遍。“五反”后紧接着就是“四清”运动。“四清”时我被分配在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社。等“四清”完了,紧接着批海瑞罢官,“”来了,所以运动基本没断。 记:您上面提到您读研究生的时候是不能接触民国时期的法学著作的,那么您在图书馆“五反”期间接触到过那些法学著作吗? 张:在“五反”之前也偷着看,那时候和图书馆的管理人员比较熟悉,先看《九朝律考》,后来陈顾远的著作也有所涉猎。对我们那个年代来讲,做学问有一种无形的压力。我1963年带了一个研究生,叫刘海年,曾任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是我最早的研究生。他常跟我的学生讲:“当时去图书馆都是偷偷摸摸地去。”依常理学生去图书馆是天经地义之事,但当时在搞火热的群众运动,谁还去图书馆。我1954年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当时不到24岁,发表文章后十分高兴,但由此背上了一个罪名:名利思想。当时一方面提出向科学进军,另一方面又不鼓励。当时我发表文章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一则以喜是因为我的文章毕竟受到了社会的承认,一则以惧是又加重了名利思想。1958年我发表一篇文章后,我们的支部书记对我讲了这样一句话:“你现在还写文章啊?”这话在当时分量相当重。 记:在“”期间您有没有受到冲击? 张:“”前,我和另外一位教授合写了《科举制度史话》,是吴晗编的历史小丛书当中的一本,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1966年5月横扫牛鬼蛇神的社论发表之前,《人民日报》点了两本书,一本是《科举制度史话》,一本是《南京史话》,整版批判。虽然没点人名,但点了书名。说《科举制度史话》是宣传入党做官论,这就等于是被党报揪出来了。但是“”期间都没有让我站起来过,十分少见。我多次准备站起来接受批斗,但一直也没有批斗我。只有六份大字报,有三份是批历史小丛书的,有三份是批所谓的新生力量的。说到底我认为还是跟学生关系好,学生那个时候是真的保护老师。后来我做研究生院院长的时候,就放手让学生脱颖而出,培养他们当尖子,两个研究生发一台录音机,让他们好好学习外文。那时候的论文调查费四百元,全部发给研究生,那时候四百元可以周游全国。 记:最后请您就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的发展作一整体 评价。 张:法制史学的真正发展还是在1979年以后。1979年成立了中国法律史学会,在那个会上大家痛定思痛:没有法治何来人权?必须要建立一个法治国家。我在那个会上提出了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的设想。中国法制史是以中国为摇篮的,但研究中心当时却不在中国,这对中国学者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挑战。我们要通过编写多卷本,把法律史学的中心牢固地树立在中国。1979年大家一致同意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1980年1月4日开会时,却没有足够的人力开展工作,直到1985年才重新提上日程。1998年这套书终于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全书十卷,共五百余万字。这套书是七十余位学者坚持不懈的成果,所以法制史学的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一个稳定的政策,一个老中青衔接的队伍。而且还要强调踏踏实实做学问,这样才能发展起来。回首过去,感慨良多,我们一定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发愤图强,让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越来越有生命力,能够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历史的借鉴。 法律史论文: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文化保守情结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文化保守情结 一、一个响亮的口号——重塑中华法系 张晋藩先生在2000年曾写了一篇大手笔文章,题目是“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他这篇文章向学界抛出了近年来法史学界最为响亮的一个口号:重塑中华法系。法史学界不见这样的大文章,久矣。那么,这一举动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知道,自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法律史学研究复苏以来,从事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研究的学者大部分都埋头于认知性的具体研究,以弥补学界一直以来对本国传统法制认知不足的缺憾。由于自知对传统把握不够,所以他们一直比较低调,比较谦虚,一直在心平气和地相互切磋对传统法制的特点、成因等的研究心得。没有人想到要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上悬置一个高大的目标,因为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任何高大的目标都离他们太遥远。如今,我们的老辈法史学家张晋藩抛出“重塑中华法系”这个响亮的口号,它无疑在宣告:中国法史学界已经成熟,提出自己的宏伟目标的时刻己经到来。“重塑中华法系”就是张晋藩提出的目标。他先后在后多个场合发出了他的号召。 《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篇文章最先发表于2000年12月出版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一书中?①,接着又发表在2001年3月出版的《政法评论》?②上。前者是法史学界庆祝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20周年并召开1999年学术年会的成果结集,后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校庆征文结集的续集。接着,据2003年中国法律史年会论文结集——《中国法制史研究之回顾与前瞻》中的年会综述所说,“张晋藩在会上提出了‘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主题,得到了与会者的广泛认可”。这是又一次的号召。此外,2005年,他又在《北京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张晋藩提出了‘重塑中华法系’的新命题”的文章,亲自鼓吹他的“重塑中华法系”主张,并称“为了这一信念(即重塑中华法系),从1980年开始,张先生连续发表了《中华法系特点探源》、《再论中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华法系的若干问题》、《重塑中华法系的几点思考———三论中华法系》、《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多篇论文,系统地总结了中华法系的特点及其近代转型,提出了重塑中华法系的科学路径”?③。这以上的证据表明,“重塑中华法系”是张晋藩心中一个深藏已久的愿望,而且他非常希望自己的这一号召被学界接纳。 学界如何回应他这一号召的呢?查看2000年以后发表的论文和法史著作,除了2005年以张晋藩为带头人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组申请的一项名为“中华法系的复兴与和谐社会构建”的科研课题,仍在贯彻张晋藩的精神外,没有一篇论文对“重塑中华法系”这一口号做出回应,没有一本法史著作提及与这个“宏伟目标”之间的联系,可以说整个学界对张晋藩的号召表示了沉默。为什么学界诸公未能“心有灵犀”,领会张晋藩的苦心呢?我们还是来看看张晋藩那篇文章在说些什么吧。 二、为了民族复兴,还是为了保守传统 《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篇文章中(以下引证文字均出自这篇文章),张晋藩主要阐述的是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的联系,以及重塑中华法系的基本纲领。在他看来,重塑中华法系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再生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支点,而民族文化的复兴又是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内容,因此“重塑中华法系”最终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样见得“重塑中华法系”是多么“重要”、多么有“使命性”的一件伟大工作! 可是我们稍稍推敲一下张晋藩的论证逻辑就会发现,“重塑中华法系”根本不是要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是为了满足一种文化上的保守情结。虽然从英语reserve一词翻译过来的“保守”一词,本来是一个中性词,意为“保留”。但我要明确地表示,我这里是在我们最熟悉的带有贬义的那个层面上使用它的,意即对落后的老古董的极力保留。其实张晋藩完全没有必要打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招牌,来为中华法系研究张目,来给它贴金。中华法系研究,或者说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研究,自有它的学术意义,但没有必要给它上纲上线。硬是要上纲上线,拔高意义,恐怕就别有隐衷。我将要指出的就是,在张晋藩这篇文章的背后潜藏的是一种文化保守主义。 首先我们来看张晋藩提倡“重塑中华法系”是不是一种文化保守主义。他在这篇文章开篇便说,“一个民族的复兴是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其意思很明显是说,中华民族的复兴包括了文化方面的复兴。他给出的理由是,“如果文化水平、道德水平低下,缺乏进取精神、创新精神,没有民族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这个民族也很难走上富强之路”。言下之意,文化的复兴能提高人民的文化道德水平,增进人民的进取、创新精神,增强民族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这些好东西当然是中华民族复兴所必需的。 那么他所说的“文化的复兴”是什么呢?我们发现,他在谈“文化的复兴”时,虽然也表现得很“维新”,但却一直强调的是要继承传统的民族文化,保持文化的民族特质。也就是说,在他那里,“文化复兴”被转换成了“传统文化的复兴”或“民族文化特质的继承”。 他紧接着说,“因此,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除致力于实现经济、政治发展的条件外,传统文化的传承是民族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德国以及韩国、新加坡的社会发展都说明了这一点。只有立足于传统文化而又能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文化建设,才能为广大人民提供改造社会的巨大能动性的精神资源。” 这里他本该论证的是“文化复兴”的重要性,但他论证的却只是“传统文化的传承”的重要性,却绝口不提当代中国文化的重要性,后面补充的“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文化建设”这一句话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辞。 他又在接下来阐述文化的重要性时说: “文化的根基在于它的民族性和地域性。民族文化不仅是产生民族凝聚力的内核,也是该民族生命力的源泉。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该民族文化的衰亡,亦即其文化特质的消失。因此中华民族的复兴既是民族文化的特质和继承和发展,而更重要的是努力寻求与现代文明结合,即依据社会的现代化需求,对传统文化加以必要的改造和重建,从而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使之成为民族复兴的伟大精神力量。” 请看,他拐弯抹角说了“文化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这种客观现象,又说了民族文化是民族生命力的源泉这种大方向正确的道理,最终落到“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该民族文化的衰亡,亦即其文化特质的消失”上面。这显然是一种偷换概念的逻辑,在“民族文化是民族生命力的源泉”这个命题中,“民族文化”指的是“民族的全部文化”,而不是单指“民族的传统文化”。但在“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该民族文化的衰亡,亦即其文化特质的消失”这个命题里,“民族文化”却显然指的是“民族的传统文化”。也就是说张晋藩这里把“民族文化”概念偷换成了“民族的传统文化”,目的是要为继承传统文化张目。故而,他的论点最终落脚于“民族文化的特质和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然而,对近百年来形成的中国现代新文化,他却只字不提,似乎完全无视百年来中国文化发生的变化。 一旦把“文化的复兴”转换成“传统文化的复兴”,那么在张晋藩那里,复兴传统文化也就获得了“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崇高意义,保留传统文化就获得了正当性。他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重塑中华法系”也是一项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了。因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传承与改造就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支点,而传统法律文化的再生集中体现在重塑中华法系上”。这就是张晋藩打出“重塑中华法系”口号的整个逻辑。由于我们说他在这一逻辑过程中,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所以“重塑中华法系”根本就不能抵达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价值目标,而只能止于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这样一个文化保守主义的目的。所以说,张晋藩提出“重塑中华法系”不是为了民族复兴,而是为了保守传统。 其次,为什么说他这种“文化保守主义”是不健康的,为什么我要在贬义的意义上给他戴一顶“保守”的帽子?在要不要继承传统文化的问题上,所有人都有一个共识:传统当中的东西只要它对我们今天有用,我们就保留它。张晋藩在文中也有这种认识,他说“当然,重塑(中华法系)也决不意味着简单再现,而是在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把中华法系几千年形成的、合理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与当代中国社会之间找出适当的切合点”,他也知道要使用修饰语“合理的”来限定继承传统的范围。但是他在论证“传统文化的复兴”与中华民族的复兴之间的关系时,提出的理由却是“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该民族文化的衰亡,亦即其文化特质的消失。”由于他这里所说的“民族文化”指的中国传统文化,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传统文化衰亡了,其特质消失了,那么中华民族也就要衰亡了。言下之意,中华民族要复兴就要保留这种特质。 这一说法显然不符合事实,因为从历史上看,一个民族走衰亡往往是因为受了具有民族文化特质的旧文化的束缚。中华帝国在近代之所以走向衰亡、危机重重,也是因为代表着中国文化特质的传统纲常伦理和法律制度在毒害他,因此想要中国再次强大起来就必须对它们进行改革,丢掉那种特质,重建另一种特质的新文化,这就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目标。鲁迅曾引用朋友的话来批评“保存国粹”派,“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热风.三十五》)我想说,倘若有民族特质的传统文化阻碍我们进步,我们当然要抛弃它,而去培育崭新的民族文化。哪怕别人说我们中国今天己经西化了,已经失去传统中国文化的特质了,但洗心革面后有尊严的活着,总比躺在装满老古董的棺材里死去的要好。我很奇怪,为何张晋藩要拿“保留文化特质”这种盲目追求文化的民族特色的情结,来做最后的立论基础,这不是僵化的、生病了的文化保守思想又是什么?可以预见,这种思想引导下的“重塑中华法系”最终将只会是保守了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质,从而阻碍中华民族更进一步的强大。 三、一块可怜的招牌 张晋藩的那种文化保守情结,并非今天才有的新事物,而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一直未去掉的一种心病。因为这一心病,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法律史学界就出现了“建设中国本位的新法系”、“中华法系与民族之复兴”的口号。七十年后的今天,“重塑中华法系”的口号又再次响起。“中华法系”一词成了中国法史学界文化保守主义者的一个常用招牌。 我们知道,最早提出“中华法系”概念的人是穗积陈重,他所说的中华法系指的是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而不包括清末法律变革至今逐步走向完善的中国现代法律制度。中国的法史学者们,首先也都是在“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意义上使用“中华法系”一词的。这样,在他们看来,中华法系在近代已经走向全面瓦解,现实当中它已经成为一个历史名词。可是,由于中国读书人那根深蒂固的“续统”观念的作祟,“中华法系”一词一再被有意扩大外延,试图包揽古今所有的中国法律,一次又一次地充当“续统”的招牌。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20世纪三十年代和近年出现的现象。但是不管唱着“复兴中华法系”高调的人如何辩护,说“中华法系”没有消亡,它还活着,都没能博得人们的同情和共鸣。这是因为,中华法系已经死去是铁的事实,而他们的辩护又常常自相矛盾。张晋藩这篇文章为了使用“中华法系”这个招牌所作的辩护,同样是自相矛盾的。 他在文中说, “到了近代,由于国情条件的巨大变化,中华法系受到异域文化的强烈冲击,逐渐解体。中华法系中固有的专制主义、皇权思想、宗法关系等成份,由于失去了她所依附的载体而退出历史舞台。但就中华法系的总体而言,她凝聚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而不仅仅属于封建社会的法文化现象,实际上并没有消亡,只是处于艰难的蜕变、转型、更新、与重塑的特定阶段。因此,不能简单地把中华法系理解为只是个历史现象,或者是失去生命力的僵化的概念。” 请看他这里对“中华法系没有消亡”的辩护是多么可笑,他一面承认“中华法系逐渐解体”,另一面又说中华法系“总体而言”没消亡,世上还有比这更荒唐的逻辑吗?他为了保留中华法系这个招牌,便强行扩大中华法系的外延,称它“总体而言”,“凝聚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而不仅仅属于封建社会的法文化现象”。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是“总体而言”?凭什么说“中华法系凝聚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难道今天中国人的精神也包括进去了?至于说什么已经解体的中华法系,“处于艰难的蜕变、转型、更新、与重塑的特定阶段”更是让人不知所云之语。 从这段话来看,张晋藩之所以这么处心积虑,最终都是为了“证明”中华法系没有失去生命力,并非僵化的概念,还可以用来做招牌。他想以此为“重塑中华法系”这一口号寻找依据。但已然解体的“中华法系”显然承受不了张晋藩命题之重,因此我们只能说,“中华法系”是一块可怜的招牌。他的“重塑中华法系”在学界得不到响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四、一种虚幻的民族主义情绪 当我发现张晋藩的“重塑中华法系”主张的根基处是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情结之后,我又禁不住要想另一个问题:他这一主张所仰仗的“民族复兴”价值目标,与他所追求的“继承传统的民族文化,保持文化的民族特质”这一实际目标,它们之间是否有着共通之处? 当我读到张晋藩关于其“重塑中华法系”事业之背景的陈述时,我确信找到了答案。这两种目标有着共通之处,它们的背后都是一种民族主义情绪在起作用。张晋藩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中这样说道, “中国近代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榨下,国力孱弱,民族危难,严峻的形势使民间革命和官方改革平行发展,但所追求的大都是西方式的,而不是中国化的。……经过百年法制改革的艰苦实践,中国已经具备了了参酌外国法律的同时走自己改革创新之路的条件。因此,21世纪应该是中华法系重塑的时期。” 原来张晋藩是不满于近代中国法律改革的西方化模式,耿耿于怀于改革未能走自主的中国化模式。在他心里一直憋了一口气,他觉得中国近代走西化的法制改革道路是被逼的,这是一件很丢中华民族的脸的事情。因此,在“时机成熟”的今天,就要提倡“重塑中华法系”,呼吁“继承传统的民族文化,保持文化的民族特质”,以免继续“西方化”而不能显得“中国化”。其实,近代全盘西方化的法制改革道路,何尝不是中国人的自主选择?之所以要全盘西化,也都是因为中国人觉得那样好才做的,这又何不可?我们对待改革,只需看这么做是否于中国有利,大可不必意气用事,定要去争个“中国化”的名目。张晋藩这番话表明,“重塑中华法系”不过是要争个“中国化”的虚名,这不是虚幻无用的民族主义情绪又是什么? 再回过头来看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价值目标。我们不禁要问张先生,法史学界有必要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口号吗?现在的中国不是已经复兴了吗?回顾近百年的中国史,中华民族在列强相逼的20世纪初生存了下来,后来又打退了日本的侵略,接着成立了新中国,香港、澳门主权的收回进一步标志着中国主权上的完全独立,这不正是一部民族复兴的历史吗?环顾今日世界,中国今天需要的并不是民族主义情绪,而是务实求进的稳健发展之路。过度的民族主义情绪只会分散我们的向前看的注意力,浪费我们来之不易的、稳定的、埋头发展的机会。政治如斯,学术界亦是如此。张晋藩借“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口号,来给另一个口号“重塑中华法系”拔高意义,依赖的就是一种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对于成熟有如张晋藩先生的学人来说,这是不应该的。晚清以来的文化自卑情结当休矣。 法律史论文:中国法律史上的民间法——兼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多元格局 1962年,一位名叫sybille van der sprenkel的英国人类学家出版了一本关于清代法律的书,这部书虽然也谈到地方衙门,谈到大清律例,但是更多的篇幅被用来描述和讨论普通的社会组织和日常生活场景:村社、亲族、家户、市镇、会社、行帮、士绅、农民、商贾、僧道、婚姻、收养、继承、交易、节日、娱乐、纠纷及其解决,等等。[1] 如此处理法律史,显然是假定,法律并不只是写在国家制定和施行的律例里面,它们也存在于那些普通的社会组织和生活场景之中。所以,尽管van der sprenkel重点讨论的只有宗族的、行会的以及地方习惯性的法律,她这部小书却表明了一种更具普遍意义的研究视角的转换。借用人类学家的术语,她使 竟有无宗教?在今天,这类疑问多已经不成为问题,应当弄清的只是 在 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下面就根据现有资料和研究,对明清时期的行会稍加介绍。 大体上说,会馆乃是建立在异地的同乡组织,其主要功能是联络乡情,兼营善举。会馆亦称公所,皆有自己的馆所以为居住、集会和日常各种活动之用。会馆的类型依其性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为同乡士绅官宦提供往来便利的行馆、试馆,系由公众筹捐,各省公立;另一种则是商人或商帮组织的会馆,即所谓货行会馆,系由私人合资。不过,这类会馆不单是同乡商人间的组织,也有些是同业组织,或者二者兼有。行馆、试馆类型的会馆明代即已出现,至清代数量大增,多集中于京师,亦分布于省城。货行会馆则遍布全国大小商埠,其数量更远过于前者。[21] 二者之中,行馆、试馆功能比较单一,尽管如此,它们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财产,有管理甚至经营的需要,有为满足这些需要和维持其团体而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对犯规者的处罚办法。至于货行会馆,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管理和调节行内生产或经营上的各个环节,如生产组织的形式和规模、原料的获得和分配、产品的数量和品质、业务的承接、销售的范围、度量衡的标准、货物的价格、结帐的日期,以及同行之人的行为、福利和相互关系,等等。由于工商活动中关系的复杂性和利益的多样性,也由于相近行业之间的竞争,各工商行会的行规自然也都细致、具体和相对完备,其对违反行规者的处罚,从罚钱、罚戏、罚酒席,直到逐出本行。[22] 需要说明的是,也像宗族法一样,行会法同样是一种习惯法,只考察行规并不能使人们了解行会法的全部,因此,广泛利用其他文献资料和碑铭器物等也是必要的。[23] 上面讲明清会馆组织时提到商帮,实际上,“帮”也是行会上通用的一种名称,不过,在很多情况下,“帮”被用来指无须某种专门训练,单纯从事体力劳动的职业组织,如挑夫、河工、码头工中的组织。换言之,“帮”往往与社会下层组织有关,也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帮”转义而指以社会下层人士为主要分子的秘密组织,因有“帮会”一词。最典型的例子是 和组织,小如各种诗文社、怡老会、学会、书院,大到团练、义社、善会、乡约,都是民间社会秩序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些会社,虽然其名称、性质、功能、规模等各不相同,但通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名之为会约、约法、盟词、课程、规条、章程、科条、条例等,以规范其组织,约束其成员,明确其界线。对违反社规会约者的处罚通常包括规劝、训诫、记过、罚酒、罚钱,而止于开除。[31] 这里可以顺便指出,表面上看,许多会社组织尤其是文人会社的内部规范远不如家族或者帮会的规约来得严厉和细密,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缺乏足够的凝聚力。由于我们所讨论的这类组织的自愿性质,也由于这些组织置身其中的社会的性质,它们那些看似温和的规约所具有的约束力量当远超出现代人惯常想象的范围。三 通过对民间法上不同源流的梳理,我们已经粗略地勾画出了 者即是子民,整个帝国则是一个大家庭。这里,上与下、治与被治、公与私以及国与家的界线都是相对的、变动的。[42] 因此,中国古代的法律多元格局就呈现为一种多元复合的统一结构:它既是杂多的,又是统一的;既是自生自发的,又是受到控制的;既有横向的展开,也有纵向的联系;既是各个分别地发展的,又是互相关联和互相影响的。这些彼此对立的方面,一方面包含了造成动荡的因素,另一方面也蕴涵了解决社会问题的创造性力量。正是因为同时存在着这些不同的方面,也正是通过这些不同方面持续不断的相互作用,帝国秩序才可能在长时期的变化当中保持结构的平衡。 法律史论文:技术变革与著作权法之间的关系 以法律史为基础的理论思考 关键词: 著作权法 技术变革 印刷技术 传播技术 内容提要: 著作权法的产生、发展与技术变革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特别是作品传播技术,它既是著作权制度产生的技术因素和客观条件,也是推动著作权法发展和完善的重要保障。从法律史的角度看,先是印刷传播技术导致了著作权法的产生; 后来随着复制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人类进入电子时代、网络时代以后,著作权法的发展出现很多新的特点。新技术变革带来了著作权法中一些制度的变革,如私人复制等。著作权法能够适应技术变革而不断完善。 著作权并非自始即有,而是随着复制传播技术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著作权的英文是“copy-right”,而“copy”即复制之意。故著作权最初是指与复制有关的权利,由于复制技术的发展,需要法律来对相关的复制行为进行规制,才产生了“copyright”。随后,著作权与复制传播技术之间的关系也一直没有隔断过,正如英国著作权法委员会主席沃尔曾指出: “著作权法从产生之日起就一直不断地对录音、摄影术、电影摄影以及广播领域的革新做出相应的反应”[1]。著作权法“做出相应的反应”,是因为随着技术( 尤其是传播技术) 的发展,使用者和权利人之间就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利益分割一直无法形成稳定的标准,即在复制传播科学技术进步的背景下,使用者和著作权人试图最大化各自的权益,使得技术进步带来的效益更多地归属于自己,这就需要著作权法对其进行协调。知识产权的二重属性( 产权、信息) 使其在理论和实践上一直面临着限制使用和信息共享的矛盾。网络技术所具有的大批量复制潜力等新的技术特征使上述矛盾进一步复杂化。 自将近三个世纪前始有著作权法以来,著作权这个术语的意思就如同其名所示: 指对某一特定作品加以复制——最初仅限于文字作品——以及未经许可禁止他人复制的权利[2]。著作权法并没有因为人类创作出第一部作品而产生,而是在印刷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后才逐渐发展建立起来的,可见现代著作权制度与作品的传播和复制技术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可复制性( duplicability) 原则是构筑著作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之一[3]。“在著作权保护的历史上,复制权即作者自己复制和授权他人复制其作品的权利 一 直 是 著 作 权 人 所 享 有 的‘核 心’权利。”[4]329著作权制度起源于复制权,同时复制是使作品得以传播的重要手段,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也集中体现于复制权[5]。一部著作权法的发展史,基本上就是一部复制技术发展的历史。因此,透过复制权的发展,我们可以窥见著作权发展的脉络。在著作权发展过程中,关于复制的法律规制是对社会公众使用作品影响最大的制度内容,因为其涉及到具体每个个体的作品使用。从法律对于复制的调整则可以看出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的基本立足点,以及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的基本态度。 一 著作权法与技术变革的关系:法律史视角 理解著作权法与技术变革的关系,是认识著作权法中复制与复制权的理论前提,因为“在版权保护历史上,版权制度始终伴随着复制技术的发展而发展”[6]。“自始至终,复制作品的权利都是影响出版行业的决定性因素,复制权也因此成为著作权法的基础,不管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是如此。”[7]从复制权的产生我们可以窥见一些端倪。在著作权法与技术发展、变革的关系上,印刷技术的出现与传播具有基础和决定性的意义。 ( 一) 印刷技术的出现与著作权法 1. 印刷技术前作品的复制与传播。在印刷技术发明和推广之前的很长时间里,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作品即已存在,但著作权保护却是在印刷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在活字印刷技术发明以前,智力作品的保护是根据财产法来调整的。那时作品被视为一种有形的私人财产,可以和一般财产一样被自由买卖。但是,由于缺乏复制技术,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方式均极其有限。复制的基本手段是手抄,而由于抄本数量很有限,这种复制对作者的利益几乎不会构成任何损害。相反,那时的学者为宣扬自己的思想观点,一般欢迎别人抄写其作品,甚至不惜雇人抄写。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产生著作权保护的需求。如果从经济学上的“公共产品”理论来分析,在印刷技术前时代,由于复制成本的高昂和传播的限制,作品更多地体现为“私人产品”的属性,只是在下述印刷技术出现和应用后因为复制成本降低和传播的便利,作品逐渐凸显其“公共产品”的属性,需要法律的专门调整。 2. 印刷技术的出现与著作权法的产生。著作权法是印刷技术发展的产物,印刷技术本质上是复制传播技术。从这个角度而言,著作权被称为“印刷出版之子”。前述英文中的著作权“copyright”,体现了著作权与复制( copy) 之间的渊源关系,即早期的著作权立足于复制权并且复制权是其优秀内容。事实上,复制是最古老的使用作品的方式之一。 在 1455 年德国人古登堡将活字印刷技术传入欧洲,大大促进了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印刷技术的采用,使作品可以较低的成本进行复制,作品的传播速度也大大加快。印刷技术的发展也造就了一个出版市场。据资料考证,到 1500 年,从斯德哥尔摩到巴勒莫,有 245 个城市出现了印刷机。随着印刷图书的便利,印刷业逐渐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业,智力创作的作品就成了商品,并能给作者带来利益。 我国虽然是印刷术的发祥地,最早的雕版印刷术和活字印刷术都出现在我国,但以手工操作为特征的活字印刷术在实践中并没有太多优势可言,直到清代,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印刷技术并不是活字印刷术,而依然是雕版印刷术。古登堡发明的金属活字印刷术以机械印刷取代传统的手工印刷,大大提高了印刷的质量和速度,使得大众文化产品的复制和传播成为可能,最终促成了出版业的诞生[8]。 在利益驱动下,早期从事出版业的印刷商和书商印刷得最多的,是各种宗教书籍,其次是古典著作、教材和法律典籍。这些作品多与在世作者无关,因此从一开始,作者的利益就不在印刷商和书商的考虑之中。这些出版者所关注的是如何防止任意翻印,以保护其投资和获利机会。早在印刷机被引进英国之前约 100 年,英国出版商就组织成立了行会,行会制定规则确保出版复制特定图书的权利由特定的出版商专有,其他出版商不得擅自翻印。但这些规则只能约束本行会的成员。由于行会规则的这种“私”法属性,仍然不能排除不属于行会会员的出版商复制行会会员已经出版的图书的威胁,此时利益受到侵害的出版商不能采取任何针对侵权者的行动,因为后者并非行会会员,不受行会规则的约束[4]26。于是,出版商们不得不进一步寻求公权力对自己印刷复制作品之权的保护,这样就产生了出版印刷书籍的特权制度的需要。这种情况也使得作品的公共产品属性被暴露无遗: 作品虽然可以低成本复制和传播,但印刷商和作者却无力控制作品的传播。有趣的是,当时的欧洲统治者和教会也意识到图书的传播对其思想控制的重要性,因而也主张赋予特定的印刷出版商印刷出版图书的专有权。 这种特权制度起源于威尼斯共和国,随后很快普及到欧洲其他国家[9]。据考证,15 世纪威尼斯共和国印刷商冯·施贝叶在威尼斯印刷出版的专有权,是欧洲第一个由统治者颁发的保护翻印权的特许令。16 世纪欧洲各国的皇室也纷纷为印刷出版商颁发印刷特许证。例如,1556 年,英王玛丽批准成立出版业公会,该公会是一个包括印刷者、出版者和书商的行会。1662 年,英国议会通过《许可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对出版业公会印刷特权的保护。公会被授予出版和销售图书的垄断权,在约 150 年时间中控制着英国的图书贸易。该法还规定图书须呈送官方审查,并在公会登记注册才能出版。 17 世纪以来,英国出版商为控制和垄断英国图书市场,采取了一些阻止自由复制和翻印的手段,包括通过游说,说服英国皇家取消图书进口的自由,说服英国皇家给予英国印刷、发行者更多的特许等[10]。从 1556 年到 1637 年间,英国先后颁布过四个《星法院法》,旨在授予印刷出版商印刷出版的特权。印刷出版商通过印刷图书的特权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在印刷特权的背后,事实上还存在着王室希望通过授予出版业公会审查书刊的权利来禁止敌视政府和教会的书籍传播的用意。两者可谓各得其所,使印刷特权制度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到 17世纪末,印刷出版物的种类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17 世纪以前的相当长时期内,古典作家的著作在印刷品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17 世纪后期,出版当代作者的作品数量剧增。同时,符合印刷出版业的市场法则的竞争机制也逐步建立起来。在这种状况下,书籍检查和对作者利益毫不关心的出版商著作权开始受到公众的反对。1694 年,印刷特权所倚仗的《许可法案》终于被废止。 当然,上述对特定出版商授予的专有出版权还不能和现代的著作权制度划等号。抛开行会规则不具备法律上强制执行力的缺陷,除去套在特权制度之上的图书审查等形形色色的枷锁,“准著作权”其实是一种更为单一的印刷出版之权,也就是复制权[9]。这种印刷特权就是被学者认为最早出现的著作权——出版商著作权。这种权利实质上是出版商的行业垄断与王室对思想言论进行监督和审查相互利用的产物,从它的主体到内容都与作者毫不相干。但是,由于它奠定了著作权保护的基础,通常被视为著作权制度的雏形。 此后,在出版商公会的极力游说下,英国议会终于在 1709 年通过了一项保护著作权的法律——《安娜女王法》,首次从法律上认可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排他性的权利,标志着现代著作权制度的诞生[11]8 -20。该法序言部分指出: 鉴于近来经常发生印刷商、书商和其他人未经作者或所有者之授权,擅自印制、翻印和出版图书,使图书作者或者所有者深受其苦,而且经常使其家庭破产; 为杜绝以后发生此类事情,鼓励学者撰写有用的图书,特制定本法。该序言鲜明地表明了其立法宗旨。《安娜女王法令》是一部旨在“授予作者、出版商专有复制权利,以鼓励创作”的法令。《安娜女王法》的划时代的变革,是将作为行业垄断和钳制言论的出版商特权改变为鼓励学术和阻止出版商垄断的贸易规则。它使著作权不再属于出版商公会的会员专有,任何与出版有关的人,不论是作者还是出版商,都可以取得作品的著作权,这大幅度地改变了原本存在于作者、出版商以及读者之间的利益分配状态。同时,著作权不再是永久性存在,而是被限制在 14 年内,只有作者可以再申请 14 年的保护期,如果作者在第一个 14 年内去世,其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12],从而建立了著作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分水岭,划定了一个知识的公有领域。《安娜女王法》规定对已出版的作品,自法律颁布之日起 21 年内享有重印该书的独占权。饶有趣味的是,该法的出台与出版业公会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游说有关。当为印刷特权撑腰的《许可法案》被废止后,出版业公会在一再要求恢复图书贸易垄断权的主张得不到肯定后,便改变策略而以保护作者的名义希望通过新的法律。 当然,与当代着重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著作权法相比,《安娜女王法》在保护作者方面并不彻底,因为对出版商的保护仍然是该法的主要内容——出版商对于依法印刷出版的书籍享有翻印、出版和出售的专有权。 3. 著作权法的发展。《安娜女王法》的基本理念被植入了美国《著作权法》。1790 年美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只对新创作的书籍、地图和图表授予著作权,权利内容为印刷、重印、出版和销售。这一有限的保护范围主要缘于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对书籍的商业利用以印刷为主,甚至对作品其他方面的保护也都取决于能否进行印刷和重印。那时,摘录、删节或者翻译被认为是与著作权无关的行为,就是因为它不需要印刷、重印或出版。这一时期,复制权是著作权的优秀,同时也是涉及面最广泛的权利,几乎所有的作品都享有复制权。 法国虽属作者权体系(注:当今全世界的著作权法可以分为“版权体系”和“作者权体系”。“版权体系”以功利主义哲学和商业版权为哲学基础,版权法是全社会与作者的社会契约; “作者权体系”以自然法哲学为哲学基础,作者权法仅仅是对作者的应有权利进行了确认。在“作者权体系”中,著作权的本质是人格主义; 著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著作权与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著作权的归属应该以创作者为优秀。参见张昱《著作权理论》,内蒙古大学 2002年硕士学位论文; 冯晓青《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12- 14 页。)国家,但其著作权法的历史根基和英国有着许多相同之处。与英国一样,法国也同样经历了印刷特权与国家审查制度相结合的时期。根据学者所作的历史考察,在法国,承认作者权利的过程源于出版业者之间的纷争。当时,享有印刷出版特权的书商和出版商主张延续印刷特权,而没有特权的书商和出版商反对延续这种特权。在辩论过程中,如同英国的印刷商一样,法国的出版商和印刷商也是假借维护作者利益之名,来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的。双方的分歧最后由政府颁布法令而得以化解。1777 年法国颁布了六项法令,这些法令承认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享有权利,还创设了两类不同的特权: 一种是出版者特权,有期限限制并与其投资额成比例; 另一种是作者的特权,它以创作和作品为依据,因而没有期限限制。1789 年起,制宪会议决定废除所有特权,包括已经授予作者和出版者的特权。1791 年至 1793 年的法国革命法律承认作者享有保护其作品经济利益的权利,保护范围先是戏剧作品创作者的表演权,后扩大到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显然,早期的这种著作权是鉴于出版商的动议作出的,其目的是反对其他出版商随意复制已经与他们签订合同的作品。因此,这种作者权被指为“是由法国图书出版特权的享有者精心编织、用以消除人们对垄断特权的批判从而保护自身利益的一个幌子。”[13]反对者也以作者权这一概念作为攻击出版商垄断权和高额利润的手段。 以上考证和论述表明,无论是以英美为代表的版权体系国家还是以法德为典型的作者权体系国家,最初的著作权保护都是出版者之间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甚至没有赋予作者任何权利;而后作者权的确立,也是出版者们为维护利益而作出的某种妥协。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著作权法,不可能平等地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 出版者) ,利益的天平向出版者倾斜是必然的符合逻辑的结果。 从上述关于印刷术发展与著作权的关系还可以看出,在印刷技术发明之前因为复制作品的困难与高成本,复制本身缺乏独立的经济意义与法律保护基础。印刷技术发明和传播后,图书复制成本的降低与便利逐渐造就了图书出版市场,也催生了保护作者利益的需要。著作权制度就是在复制技术发展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就私人复制而言,由于它一般涉及非商业性目的,对著作权人利益损害很小,私人复制尚不具备受复制权保护的基础。 ( 二) 从复制技术的进步看技术变革与著作权法的关系: 以电子时代复制为例 1. 电子时代之复制。这里的电子时代是指 19世纪末到 20 世纪 70 年代这一期间。这一时期,依赖于无线电技术,首先产生了电报、电话和留声机;随后,随着无线电技术的新突破和发明又诞生了无线电广播和电视。这些电子技术和电子媒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导致了著作权制度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革命。 留声机、收音机和电影放映机的发明标志着 19世纪末和 20 世纪初复制传播科技进步的起点。20世纪最初的 10 年,留声机和唱片很快普及,当时留声机公司的广告语是“请您在家中欣赏歌剧”。留声机技术的出现也促成了一个新的产业——唱片业的诞生。20 世纪初期,无线电广播从实验转向正式营业,成为一种新的复制传播媒体。与印刷复制技术相比,广播以其独特的声音复制技术优势对大众娱乐和信息复制传播产生了巨大影响。20 世纪 50年代以后,电视台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从此,广播和电视相映成趣,成为继印刷复制技术之后又一重要的声光复制传播媒体。 广播电台、电视台成为音乐等声光作品的最大复制传播者,广播电视组织大量利用唱片等声光复制品作为节目内容,而播出的节目又可被继续复制转播。所有这些复制技术和媒介的结合无疑为信息传播和大众娱乐提供了更为宽广的空间,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首先是表演者的职业活动受到影响。表演者并不是一开始就对留声机、唱片、电影和无线电广播等复制传播媒体抱有敌意,他们曾对新发明表示欢迎,因为新复制技术的发明使得表演活动能够获得更为广泛的受众。但表演者后来发现这些科技发明扰乱了他们的职业活动方式,技术复制的便捷性导致表演者的市场被较少优秀表演者占据,而其他表演者演出机会减少,经济收入降低,甚至失业。随着唱片业和广播电视业的持续发展,一个涉及表演者共同利益的要求被提了出来——分享唱片业和广播电视业因复制传播表演作品而产生的利益。此后,国际劳工组织和伯尔尼联盟一直努力,争取在《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 中增加表演者的权利。在表演者团体争取权利的同时,录音制品制作者、广播组织等复制技术的掌握者也要求对其复制作品享有专有权,录音制品制作者要求与广播组织分享利益和控制录音制品的复制。广播组织希望得到的保护是保障其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技能和资金而制作的节目不被随意复制转播。经过 30 年的利益协调和立法博弈,三个各自独立又相互依赖的利益团体的权利要求终于得到承认。这一组权利被命名为邻接权,并于 1961 年写进与《伯尔尼公约》相联系的《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 即《罗马公约》) 之中。依照该公约规定,表演者享有对其表演的支配权; 录制者享有对其录音制品的支配权; 广播组织享有对其节目的支配权。至此,在国际层面上,一个与作者权利平行的权利内容被确定下来: 对作品的权利由著作权人享有; 因作品的传播而产生的权利则由作品传播者享有[11]85。以邻接权保护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是作者权体系的大陆法系各国独有的处理方式。面对复制传播科技的产物,作者权体系国家不得不设立邻接权,这缘于其理论自身的局限性: 惟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著作权人。邻接权可以说是著作权法在电子复制技术环境下适应社会需求的结果,是利用特定复制技术固定现有的作品的专有权。 版权体系的英美法系没有邻接权和著作权之分。以实用主义为中心的美国著作权制度,并不区分作品的创作和传播,而只问著作权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以便保障信息和文化娱乐产品能够不断地被生产、复制和传播。美国 1976 年《著作权法》中受保护的客体中有一类特别的作品——“录音制品”,它是指对音乐及其他声音加以固定形成的作品。依照作者权体系国家作者权的理念,录音制品是不能获得作品的资格的,因为对音乐的录制属于通过技术设备和录音材料的运用复制表演作品的行为,录制品并不构成对作品的创造性贡献。但是,对于旨在“保护著作权持有者免受作品物质材料的任何复制,更甚于保护创造”的版权体系国家来说,一切文学艺术创作都可以纳入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之中,录音制品因其不同于其他作品的固定形式而和文字、音乐、戏剧作品一样被列为著作权客体,著作权人对其享有复制权、演绎权和发行权等。在美国《著作权法》中,没有区分 “制品”和 “作品”,也没有区分享有权利的主体是作者还是表演者、录制者,所有的权利都称为 “著作权”。在立法者看来,所谓邻接权,实质上就是传播者对传播媒介的复制专有权[11]50 -52。 综上观之,在电子时代,复制技术的电子化、声光一体化化使得作品复制的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增多,作品复制传播者在著作权法中的独立性也进一步增加,体现在法律上,就是两大体系都增加了作品复制传播者享有的权利种类和内容。尽管两大体系在赋予作品复制传播者权利的立法模式的选择上有所不同,作者权体系国家在原有的著作权之外赋予作品复制传播者与著作权平行的邻接权保护,而版权体系国家则将作品复制传播者的权利纳入原有的版权体系,给予作品复制传播者与作品作者一样的著作权保护。但不管怎样,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等作品复制传播者在著作权法上占有了一席之地。 2. 从复制技术变革看著作权法与技术变革的关系。著作权法是印刷技术发展的产物。自世界第一部著作权法诞生以来,人类技术的发展已经过了印刷技术、电子技术和数字技术(注:三次技术发展构成了现有作品传播的技术基础。依照传播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将作品传播划分为不同的时代: 印刷时代、电子传播时代和网络传播时代。印刷时代和电子传播时代又可以统称为大众传播时代。)等三次飞跃。著作权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直与复制技术紧密关连。第一次飞跃在 19 世纪末,此时的印刷技术与之前的手工抄写技术相比有了质的不同,反映在著作权法上,文字作品占绝对优势。第二次飞跃为 19 世纪末到20 世纪 70 年代的电子模拟技术时代,录音录像制品的出现和广播电视组织的发展为著作权法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反映在著作权法上,就是作品类型增多、作者权利扩大、生产了现代意义上的邻接权。第三次飞跃为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到现在尚未完成的网络传播时代( 也可称为数字技术时代) 。由于这次技术革命尚未最后完成,因此关于著作权法的变革尚处于大讨论阶段,不过总的趋势是向着著作权人权利扩张的方向发展。上述三次飞跃也可称三次大的技术浪潮,其中每一次浪潮都对著作权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第一次浪潮是印刷技术发明,它催生了版权制度。第二次浪潮是电子化浪潮,它使版权制度内部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第三次是数字技术和网络化浪潮,它给版权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并且正在持续当中”[11]31。 著作权法与技术发展和变革之间存在互动关系: 技术发展为著作权立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其变革又促使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多,著作权立法则是对技术发展和变革在法律上的回应,正如前所述,著作权法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一直不断地对录音、摄影术、电影摄影术及广播诸领域的革新作出相应的反应[1]。随着印刷技术的产生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著作权制度得以产生。技术的发展变化则一方面使作品的利用和传播形式大为增加,为著作权人实现自己的权利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则也使得作品因使用和传播方式的增多而越来越难以控制。在这种“两难”处境中,著作权法在不同的技术发展阶段总是面临新的挑战。 考察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可以看出,著作权保护范围随着技术发展而不断被扩张,著作权法的发展史也就是著作权的扩张史,其中以复制权的扩张尤为明显。著作权扩张,就著作权的内容来说,从最初的主要是对复制权的保护扩大到现代技术条件下利用作品的各种权利。《安娜女王法》主张作者是第一个应当对作品享有无形财产权的人,该法被认为实现了由主要保护出版商到主要保护作者的历史性飞跃。该法授予作者的著作权是对特定的作品制作印刷复印件的权利,以及阻止他人擅自印刷、翻印或出版作者的印刷复印件的权利,即所保护的权利限于复制权。其后各国著作权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充实了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正如郑成思教授所指出的,著作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新的著作权权能,如音像复制权、播放权、制片权、邻接权;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的著作权有改编权、发行权、追续权、连载权等; 随着国际交往,扩大了著作权的范围,主要有翻译权和最终使用权[14]。上述著作权的扩张是作为技术变革的反应和体现,原来建构的在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被不断打破,需要在新的技术条件下重构。这最终体现为著作权立法的不断修改与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印刷技术的发展最根本地体现为作品复制技术的发展,因而著作权法与技术变革的关系也主要反映于其与复制技术发展及变革的关系。有学者考察指出: 复制作品的权利自始至终都是影响出版行业的决定性因素,复制权也成为著作权法的基础,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是这样的(注:参见 ferando zapata lopez,the right of reproduction,publishingcontracts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in the digital enviroment,35 copy-right bulletion ( 2002) 。)。还有学者认为,复制技术的发展通常是促使著作权法修正的关键因素(注:参见孙铁成《计算机与法律》,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22 页。)。这些观点都体现了复制技术与著作权法之间的辩证关系。 二 技术发展与著作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理论思考 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决定意识的哲学原理来看,复制技术发展引起著作权变革具有必然性。其一,复制技术的发展改变着作品的表达和载体形式。在印刷技术时代,作品主要表现为文字作品,其载体为书籍等。随着广播技术时代的产生,作品类型增多,由文字作品扩展到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等,也增加了磁带、唱片等作品的载体形式。到现在人类进入数字时代,增加了数字形式的作品,并通过网络传播。其二,与第一点相关,复制技术的发展决定着著作权的内容。随着一种新的复制技术的产生,由此而出现的作品形式应否受到保护便成为讨论的对象,如果给予保护,就必然产生相应的权利。很显然,对这些作品享有的权利是和原有作品不同的。如音乐作品的播放权,针对数字作品的传输权等。其三,复制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作品的传播日益简单,给著作权法带来了公认的难题,如果不扩大著作权的范围,著作权人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但扩大著作权保护范围,又可能造成著作权壁垒,阻碍信息交流与创新。这就需要法律通过修改权利义务设置来重新平衡著作权权利人与作品的使用者以及其他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 ( 一) 技术发展与著作权保护的冲突 1. 私人复制技术的发展为著作权侵权提供了便利。著作权保护源于复制技术的发展,而复制技术不断创新的过程却是一个不断突破著作权保护的过程。可以说,没有复制技术的发展,就没有著作权法。印刷术开启了著作权保护的端倪,从录音录像技术到无线电技术乃至现今的数字技术,每一次复制传播技术的进步,都会影响著作权法: 因为原有的著作权保护无法覆盖新技术环境下的复制行为,法律不得不为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创新。 印刷术的发展是复制技术第一次突破性发展,但与此同时,由复制带来的作品的利益分享成为复制技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特别是打击盗版问题。在复制者取得作者复制其作品的授权后( 通常这种授权的取得需要支付一定的代价) ,复制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会通过广告等形式对作品进行宣传,以获取更多的市场回报。但当获得授权的复制者开拓市场以后,一些未经作者授权的其他复制者会争抢该作品的市场份额。在此种情况下,著作权保护应运而生。最初是特许权的授予,由国家管理者与投资者分享著作权利益。从特许权保护到私权保护是著作权保护模式的一个质变。这一质变源于资本对权利的稳定性的需求。 20 世纪电子传播占据重要的位置,录音录像制品、电视和广播出现,其通过声音和图像进行传播,直接作用于人的听觉和视觉,弥补了抽象文字的不足,使文化传播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消除了文字符号对普通大众的限制,使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得以共享信息,在技术上保证了文化传播的平等性和民主性[15]。但是,由于作品本身的社会性,不可能完全由著作权人享有权利; 同时复制技术相对来说不够成熟,复制作品与原作品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能达到与原作品完全一样的效果,且个人复制成本高,因此大量的私人复制行为还不普遍。在社会需求和复制技术发展状况的约束下,私权保护划出一部分公共领域来满足社会信息交流和文化发展的需要,这就是合理使用制度规定的范围。 数字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完全颠覆了传统复制技术条件下传播的单向性。自印刷术出现以来甚至更早,由于技术投资成本高,作品的复制传播实质上掌握在少数资本拥有者手中。他们掌控复制技术并通过这种技术掌控来决定复制的内容,他们选择社会管理所需要的作品加以复制传播,对这些作品的复制进行解释,并单方面决定自己的复制行为。数字技术的发展破除了作品复制的单向性,使得作品的复制成为复杂的甚至难以控制的行为。数字网络技术给人们复制作品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可以无限制并且无差别地复制自己能够在网络上获得的各种作品,也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将自己拥有的作品复制传播到网络空间。这种复制行为的不可控给传统著作权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传统的私人复制行为、合理使用行为的正当性受到强烈的质疑。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指出: “如果说以媒介制作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三足鼎立、径渭分明为第一媒介时代的基本特征,那么,所谓第二媒介时代就是以互联网为代表、以介入融合为模式、以无作者权威为特征的双向互动的媒介时代,它在本质上区别于以单向播放模式为特征的第一媒介时代。在这个可以自由地穿越两种不同世界,即一边是监视器以外的牛顿式物理空间,一边是数字化网络空间的今天,观念的变革与文化的重组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16] 数字技术极大降低了复制的成本,使得作品复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而非以往的专业技术行为; 复制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几乎不存在,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随心所欲地复制自己想要的作品; 复制的效果几乎与原有作品没有任何差别,这就使得复制与原创无法通过作品的载体加以区分。更为关键的是,在数字技术环境下,传统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等限制权利人权利的规定将使得大量作品几乎无法再获得市场利益。“网络空间不仅改变了复制的技术,更重要的是,它还改变了法律对非法复制的遏制效果。这两种改变是同时发生的,也是迅速发生的。网络不仅实现了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就能对数字化作品进行高质量的复制,而且使法律的实施成为了一项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对著作权人来说,网络空间是两种特征的最差组合: 复制的能力好得不能再好了,法律的保护弱得不能再弱了。”[17]数字网络环境下,作品信息的复制与传播已合二为一,法律对复制的约束直接影响作品信息的传播,我们必须思考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平衡作品使用者与权利人的利益。 2. 合理使用范围的缩减侵害了民众学习和创作的自由。为了保护作品的市场价值的实现,各国的著作权法陆陆续续针对数字技术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于传统著作权保护模式中的权利限制制度加以调整,以降低作品使用者利用合理使用权或者法定许可制度侵害著作权人市场利益的可能性。二是通过著作权保护的技术措施、著作权权利管理信息的规定,强化网络空间的著作权保护。其中合理使用范围的调整是争议较多的一个问题。涉及合理使用制度的争议主要体现在该制度设计初衷所关注的社会公众作品信息获取的平等和自由与作品著作权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 前人的知识是后人创作作品的基础。任何著作权人的作品都是在公共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智力创作和加工的成果。对社会公共领域知识信息的使用,是进行人类智力生产活动的基础,作品的创作无不是来自对已有作品的学习和利用,因此有必要对获取公共领域知识进行保护。 知识的学习是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而作品正是知识的最基本的载体。1790 年华盛顿总统就著作权法立法的讲话中说: “没有什么比促进科学和文化更值得你们去保护了。在每一个国家,知识都是公众幸福的源泉。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措施迅速收到了社会效果,那么知识一定占有重要的比例。为了捍卫自由宪章,知识正以各种方式作出贡献:……”[18]社会的进步需要知识的尽可能普及,教育的平等正是体现出社会对平等的追求。但著作权保护会增加知识获取的成本,使得基于知识学习的生存发展以及言论表达的自由都会受到威胁。在著作权制度中对此的矫正就是合理使用制度。通过设定合理使用的范围,保障教育和知识信息获取的基本平等,保障表达自由和创作自由。 21 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信息的获取不仅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生存发展所必须的。学习和创作的自由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应当得到法律的维护。数字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技术措施无法区分作品的使用是侵权使用还是合理使用,事实上排除了合理使用,这是对于学习和创作自由的侵害。通过著作权保护技术措施的使用排除合理使用会提升人们学习的成本,限制更多创作的产生。创作的基础是建立在对前人知识的吸收和借鉴上,对于合理使用的技术措施排除,会影响到民众对于知识的合理获取和利用,使得创作者无法在已有的成果基础上进行创新,提高了创作的成本。数字技术的发展目的就是信息的共享和交流的便利,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知识信息的平等获取,以及各种思想观点的平等交流及互动。但著作权保护技术措施的规定显然在自由的网络空间设置了一道道屏障,妨碍了数字网络技术发展的目标的最大限度的实现。在数字技术产业发展和著作权保护之间,法律需要做出选择: 是否能够利用其他的方式来协调学习和创造自由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3. 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利益应当由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共享。科学技术的发展的本质就是为了促进社会的进步,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利益应当是由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共享,而非哪一方独享。在利益共享的过程中要注意如何对利益进行分配。“每个社会秩序都面临着分配权利、限定权利范围、使一些权利与其他( 可能相抵触的) 权利相协调的任务。‘共同福利’或‘共同利益’这一术语是一个不无用处的概念工具,它意味着在分配和行使个人权利时决不可以超越的外部界限,否则全体国民就会蒙受严重损害。在个人权利和社会福利之间创设一种适当的平衡,乃是有关正义的主要考虑之一。”[19]324技术发展之所以被国家所鼓励、被社会所支持,是因为它能够为全社会带来福利。具体到复制技术的发展,它是一个技术改进的过程,也是一个公众对复制技术需求和利用的过程,需求带动了技术的进步,因此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作品信息交流的低成本高效益不应当被某一个群体独享。 事实上,在复制技术不断创新的状况下,著作权人在创作作品时能更为方便快捷地利用现有的资料,能在前人知识基础上节约更多的时间进行创作,其创作出的结果本身就包含了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利益。作品使用者通过复制技术获得了作品信息,而使用者的作品创作正是在这些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的,他们的复制学习行为实现了他人作品的社会价值,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创作而成为自己作品的著作权人。可见,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并非严格对立的两类主体,在现实中他们的身份经常互换,复制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利益是两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这种利益应当由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共享。 ( 二) 文化传播与著作权保护的冲突 1. 作品的传播是作品价值实现的前提。作品的价值体现于作品的社会认可度与接受度等方面。作为思想的载体,没有社会的认可,其价值无法体现。在哲学上,价值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其所表达的是一种人与物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即事物( 客体) 能够满足人( 主体) 的一定需要。任何一种事物的价值应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一是事物的存在对人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人对事物有用性的评价。在关于价值的理论探讨中,有观点认为: 信息才是价值的真正源泉。劳动之所以被确认为价值的唯一源泉,并不是因为抽象意义上的定义,而是因为劳动在信息( 包括人类机体的生物信息) 的形成、传播、处理和运行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可以说劳动创造了所有价值,劳动创造了人类本身[20]。传播是指人类通过媒介利用特定符号交流信息、以期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所有的传播都是建立在对现有作品( 包括语言和文字作品) 的复制基础之上。作者将自己的思想诉诸作品之中,作品通过传播,在不同方面体现其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作品的传播活动增加了知识的利用率,使得作品所载知识的认同度更大,从而使得相关知识的价值得以更为广泛地实现。作者将自己的思想表述在作品之中,不仅仅是为了自我欣赏,更多地是为了加入到公众的视野中,参与社会生活,进行思想的交流与文化的沟通,最终实现自身与他人的信息交换和思想交流。当作者的思想附着于作品时,只有通过作品的传播能够达到这一目的,而信息交换与思想交流恰恰是作品社会价值的体现。各种信息的交换能够使得人们掌握更多的技能、获取更多的机会,而各种思想的交流是社会发展和创新的基础。可见,没有作品的传播,作品本身无法体现出其社会价值。 在现代社会,作者创作的动力除了实现其社会价值以外,经济价值也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文化已经成为市场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影视出版等都是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而作者就是文化产业的工作者。电子前线基金的创立者巴隆认为: “一个人不能为了思想而得到报酬,而是为了能将这些思想向现实世界中而得到报酬。”[21]作者通过作品的创作而获得报酬也是对作者的一种激励方式,而要获得这种激励也必须将作品进行传播。作品本身是不直接产生经济价值的,只有在作品的传播使用过程中才能够产生经济价值。因此,作品传播是作品经济价值实现的前提,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 2. 著作权保护刺激创作,但可能阻碍作品传播。著作权保护是通过对其他人传播作品的限制,给著作权人划出特定的市场范围,从而奖励著作权人的创作行为。著作权保护对作品传播设置了屏障,减少了作品传播者的数量,可能阻碍作品的传播。 庞德认为法律是满足社会需求的一种社会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也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产生,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利用法律来对著作权进行保护目的就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私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旨在维护一个平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以促进文化的进步、社会的进步。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进行保护是为了维护著作权人创作的自由环境以刺激其创作作品的热情。自由是法最本质的价值,对于自由的追求是人最本质的追求,也是人性最深刻的需要。人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才能体会到稳定、舒适及安全。然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任何自由都容易为肆无忌惮的个人和群体所滥用,因此为了共同福利和共同安全,自由必须受到限制。如果对自由不加限制,那么任何人都会成为滥用自由的潜在受害者,法律对某一制度进行保护也是为了维持某种秩序与平衡。试想,如果法律不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那么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地利用他人的作品,作品所有人就没有激情进行创作,而那些“拿来主义”的使用者就只需坐享其成。这样的状态不是一种自由的状态,而是一种无序的状态,因此需要利用法律对著作权进行保护,以此鼓励作者的创作,使得其创作有意义、有价值甚至是有存在感。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也就意味着对其他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限制。著作权法实行思想、表达二分法,对于寄予了作者思想的作品形式加以保护,这样对于以前被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形式就不能再被创作或者被保护。但著作权法对思想是没有规制的,很可能出现思想一致的情况。为避免产生侵权就需要用另一种形式进行表达,这其实也是对其他人作品传播的限制,限制其他人用同样的形式进行传播。这是两者权利进行取舍的结果。 但是,随着著作权法的日益发展,对著作权的保护的日益扩大使得对传播的限制也日益加大,这就相当于著作权保护与作品传播是在同一个空间范围内,著作权保护加大了,其所占用的空间变大了,作品传播所占用的空间就变小了。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复制技术发展,著作权法中一些新的规定如著作权保护的合理使用制度范围的缩小,对作品采用技术保护措施,这些都不利于作品的传播,也不利于文化的交流。作品的传播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人类有自我发展的自由,就需要获得丰富的信息资源以求得发展,不能为了保护著作权而限制人类基本的自由和权利。这样一来,需要平衡著作权保护及文化传播之间的关系。 3. 著作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作品社会价值的实现,因此必须要维持作品传播的基本自由。约翰·洛克认为: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22]著作权对作品的保护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文化更好地交流、传播,让人们能平等地交换思想和获取知识以实现作品的社会价值。要形成井然有序的社会氛围和文化环境需要对传播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才能达到保护著作权的目的。但这种社会的秩序应当接受“正义”的规制,不能剥夺人们应享受的基本自由,因此必须要维持作品复制传播的基本自由。一定范围内的私人复制自由是保障信息传播自由的基础。尤其在数字网络技术环境下,复制和传播是同步进行的。没有私人复制的自由,网络传播自由将被著作权人消除掉。 著作权保护会形成一种稳定的秩序,但是这种秩序必须是符合最基本的正义需求的,“我们所需要的不只是一个具有确定性的一般性规则的制度,还要求该制度中的规则以正义为基础,换言之,是以对人性的某些要求和能力的考虑为基础。否则,这个制度就不具有可行性; 并且由于它违反了根深蒂固的判断倾向和标准,它可能会不断地被人们所违反,进而它也不可能提供确定性,而这种确定性则正是该制度存在的理由。”[19]332 在著作权保护的制度中,由于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不能利用限制使用新的技术或者限制人们最基本的自由来换取。如采用技术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时,有的技术措施使得不能对原作品进行复制,用技术来控制技术,造成了技术的倒退,限制了人们最基本的传播自由。时光流走到 21 世纪之当今,为了维护著作权人的权利我们对于原件反而不能进行复制了,这样的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去思索。 在著作权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着多种利益之间的权衡,面对着多种价值的选择。要形成一个有序的著作权保护环境必然会对相关人的自由权利进行限制,但是某些最基本的自由权利却不能被剥夺,无秩序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无自由的秩序是非正义的秩序,在追求有秩序的自由的环境中,我们可以舍弃部分自由以换取正义的秩序,但是这种秩序却不能限制我们最基本的自由。著作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得作者作品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因此必须要维持作品传播的基本自由。数字技术带来的私人复制问题使得著作权人要面对的是大量的社会公众的侵权,因此需要进行调节的是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权益,对于作品传播的基本自由则不能给予限制,这样会导致社会公众的“革命”。因此,应思考一种制度使得在作品传播基本自由的状况下,协调好著作权人与广大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形成一种有自由的秩序。 法律史论文:司法档案、史料与中国法律史研究:以傅斯年“史料学”思想为基本视角的略述 司法档案、史料与中国法律史研究:以傅斯年“史料学”思想为基本视角的略述 (一) “史料学”为傅斯年所重视。他主张对史料的“来源”、“先后”、“价值”乃至“一切花样”进行比较,强调欲得“深切著明”之见,几于每一历史事件均需“用一种特别的手段”。〔1〕在“见诸事实”的意义上,其“史学便是史料学”的著名论断倒也未显绝对。若将史学研究的对象定义为史料,那么史料即是史学的基础,而史料的发现、整理、比较和应用就是史学研究进步的推动力量。近年来,中国法律史的研究也明显受到了“史料学”的影响。从法律制度史的研究视角看,一方面随着史料的不断考订,促成了对某些重要法律典籍的探佚与复原;〔2〕另一方面,随着对既有主要法律史料“律”文的理解之加深,有学者认为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史料应“不能局限于‘律’”。〔3〕 也有学者在挖掘、整理和运用法律史料上做出了有益尝试。黄宗智及其领导的学术团队利用以巴县档案为代表的清代档案进行了意义深远的研究。?①上述为代表的一大批研究成果的出现,除研究者自己的深刻着力以外,尚有中国(包括台湾地区)从中央(包括宫藏档案)至地方(巴县、宝坻、淡新以及南部县等等)各级司法档案的公开作为因缘时节。这的确为大量国外汉学研究者涉足中国法律史研究提供了条件,也就难怪有学者将之称为“天赐良机”。〔4〕在国内学界,里赞率先运用清代南部县档案展开法律史研究。参见里赞《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侧重四川南部县的实践》,法律出版社,2010年。该书系国内第一部系统利用清代南部县档案研究中国法律史问题的专著。此外尚有系列论文,如《司法或政务: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法学研究》2009年第6期;《晚清州县审断中的“社会”:基于南部县档案的考察》,《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5期,等等。此外还有学者提出,法律史研究的对象应“不仅仅限于法庭案卷和地方档案等官方文本”,〔5〕徐忠明则着眼于对更加丰富多样的法律史料进行挖掘、整理与研究。参见徐忠明《包公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众声喧哗:明清法律文化的复调叙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相关论文有《雅俗之间:清代竹枝词的法律文化解读》,《法律科学》2007年第1期;《杨乃武冤案的平反背后:经济、文化、社会资本的考察》,《法商研究》2006年第3期;《娱乐与讽刺:明清时期民间法律意识的另类叙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5期,等等。 既有成果极大发挥了各种法律史料特别是司法档案的整理运用对法律史学研究的推动作用,但也在史料学的意义上引起了相关论争。例如,就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史”与“论”的关系问题,曾有学者指出:“法史学者不仅要注重理论探索方面的评论,而且要注重史料引证方面的评论,特别要注意对著者原作史料引证特点的追问”。〔6〕这就是说,法律史研究当重视“史”“论”结合,且倾向于以“史料”为基础。然而颇有意思的是,该学者又强调史料引证及其运用的逻辑前提,并非基于对“史”的强调,而是直接将法史学定位为“相当于法哲学”。这大致仍是从法学内部视野观照的结果。 虽然对以司法档案为代表的史料加以运用业已成为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一种学术典范,但法律史学界对史料学问题的共识尚在建立之中。除此之外,亦有前辈学者因史料的真伪问题产生了分歧。参见田涛《虚假的材料与结论的虚假——从〈崇德会典〉到〈户部则例〉》,载倪正茂主编《批判与重建:中国法律史研究反拨》,法律出版社,2002年,203页以下。综合看来,史料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近代法律史”研究的瓶颈。〔7〕结合对司法档案及其他史料的运用,就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史料学问题进行一个基础性的思考和梳理则尤显必要。傅斯年曾为研究史料提供了“直接”与“间接”、“官家”与“民间”、“本国”与“外国”、“近人”与“远人”、“经意”与“不经意”、“本事”与“旁涉”、“直说”与“隐喻”、“口说”与“著文”等观察视角。〔8〕今日用以审视司法档案的运用,除了感到上述视角之“深切著明”外,亦有重重兴味。 (二) 从直接与间接的角度看,法律史研究中的司法档案大抵均属直接史料。以司法档案研究法律史、特别是法律运行的具体面相在某种意义上属实证研究,史料对问题的“直接”切中本身就是其有效性的保障。而在傅斯年看来,是否“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才是判别直接与间接史料的标准。〔9〕此标准原本清晰,但结合法律史研究中的司法档案看,却仍有值得注意之处。在司法档案中,有相当比例的内容经代书者、书吏甚至审判者本人“修改或省略或转写”,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则难免隐没于削足适履的“官样”文书之中。故对通过司法档案对当事人诉讼心态等问题进行的研究而言又只是间接史料。这些来自间接史料得出的结论,大致还尚属“做个轮廓,做个界落”的阶段,不能因其“直接”源自司法档案就简单断定其当然正确。因为即使“假定中间人并无成见,并无恶意,已可以使这材料全变一翻面目;何况人人都免不了他自己时代的精神:即免不了他不自觉而实在深远的改动”。〔10〕由此看来,判断法律史料的“直接”与“间接”,既要看史料的来源,亦要兼顾所研究的具体问题。就法律史关心的某些问题而言,有许多是间接的,这就要求研究者“不能一概论断,要随时随地的分别着看”。在法律史研究之外,也有因对象的广阔,以及资料搜集中可能的困难而以司法档案之“镜”观察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思想等问题的研究,〔11〕则更是要注意司法档案作为间接史料的特性。 因司法档案的形成、搜集、整理与保存大都经由官方,研究者容易将其视为“官家记载”,而在运用时亦预设其确实可靠。然而,实际上司法档案所记载的审判过程可被解读为官方与民间共同参与的纠纷解决活动,其中来自民间的因素不可小觑。例如,诉状虽经官代书,但其基本意思特别是实质性诉求大致不会偏离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又如,民事法律程序虽是“官家”制定,但若无民间兴告之举,何来司法档案的记载?因而司法档案的中“官家”更多提供“形式”,其“内容”尚需“民间”填充。故将法律史研究中的司法档案视为“官家”与“民间”的共同记载似更合适。傅斯年曾提示说,“官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讳”而“民间的记载时而失之诬”。〔12〕具体到司法档案的记载而言,审判者对纠纷解决的希求、因“父母官”而产生的某种“教谕”或“作圣”的心态、对地方势力的妥协、对自身仕途的考量乃至对整个官箴文化的习得,和法律规范为审判者形式或实质(柔性或刚性)的制约,大致均属其“讳”;而民众的“厌讼”、“惧讼”或“好讼”、“缠讼”乃至具体案件中当事人为“打赢官司”而采取的种种谋略或手段,亦难逃“诬”的嫌疑。前者,尚可以“间接的方法”“风闻一二”;〔13〕后者,则需要研究者在重述史事的时候在“同情”的基础上认真对待了。 转贴于论文联盟 // 如此看来司法档案均是“经意”作成。审判者“经意”于纠纷的解决,也“经意”于审断过程中的说理或“教谕”;〔14〕而当事人则更多“经意”于诉讼目的实现。然而,司法过程中确有“不经意”的重要处值得注意,民国新繁县司法论文联盟//档案所载离婚案件中就有例证。22岁的夏陈氏状告只有17岁的丈夫夏福廷,希望丈夫不要与自己离婚。审判官邓载坤问夏福廷,“你现在还要她不哟”?夏答道:“家还是想要她,愿意领她回去”。〔15〕在另一起涉嫌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中,双方和解了案,审判者王鸣阳批“被告既自愿领回和好为初,当以和解宣次?”〔16〕,亦用了一个“领”字。在姜吉发离婚案中,审判者王鸣阳就直接问作为被告的丈夫:“你今天愿意将原告领回家吗?”被告答:“愿领她回去”。〔17〕不同的审判者,前后八年的时间差距,不同的案情,人们却共同使用了“领”字。在民国,“新”制赋予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以平等的主体资格,然而“领”字这一“不经意”的习惯表达却抖搂出一个真相:至少司法过程中妇女的主体资格是受到怀疑甚至限制的。 曾有研究尝试从“口述史”、“法律人类学”的意义上解读和研究司法档案,〔18〕这在丰富学术向度的意义上,对司法档案的整理和研究乃至整个中国法律史的研究都不无裨益。然从口述史概念的角度分析,似有问题值得注意。在口述史史料的选取上,虽不完全排斥档案材料或其他未正式出版的图书资料,但历史事件亲历者于事后之“口说”则更为习见。笔者推测,经过时间对记忆的模糊,亲历者多年后的“口述历史”会与其在经历事件时的所见难免有所差别;更为重要的是,“口述”者在描述“所见”中含藏的“所思所想”则定与事件肇始时大有区别,此种区别既是经由亲历者随人生阅历的逐渐丰富和对历史事件不断反思而“创造”的,也不排除亲历者经年后因“分享光荣”的心理需要而“流露”出的。这正是口述史的特点,亦是其魅力所在。与口述史史料相比,司法档案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从档案记载的内容来看,其来源大致可以包含“口说”和“著文”两大类。前者源于审判活动参与者的口说,如庭审对话、辩论等等;后者则更多源于审判活动中程序性、规范性内容,如各种“状”、“票”,乃至存于档案中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安排等均在此列。从档案产生的具体过程来看,不仅来源于著文的档案史料有其严格的且普通人不能掌握的格式要求,就连来源自口说的记载亦是“经意”而为。而司法档案中“口说者”的“经意”大抵攸关于讼争胜败,与口述史史料产生中“创造”和“流露”的情形似有较大差别。此外,口述史史料与司法档案的研究者也存在一定差别。目前进入学术界视野的司法档案大都早已作成,其格式、内容乃至编排体例不会随法律史研究者的不同而变化。而口述史史料的采集者,却会因其专业素养、知识背景乃至价值关怀影响到甚至创造出所采集史料的形式、内容。不仅如此,口述史史料的采集者有相当比例可能会涉及同一批史料的研究,法律史研究者却没有机会参与到史料的“创造”过程中,更多是“被动地”运用司法档案。故而在中国法律史研究过程中,笔者大致倾向于在兼顾部分材料“口说”来源之特征的同时,将司法档案视为“著文”的史料。 (三) 在中国法律史研究的理论视野内,严格考量乃至区分作为史料之司法档案的“直接”与“间接”、“官家”与“民间”,“经意”与“不经意”和“口说”与“著文”虽已经显复杂,但经研究者细致耐心的努力确有完善之可能。而若论及司法档案记载中“本国”与“外国”、“近人”与“远人”的关系,因中国法律史研究所涉之价值立场或“史观”,已无法使相关学术讨论在纯粹“史料学”的范畴内展开,因而问题似乎又复杂许多。 若将1840年以降中国社会的变革从表面上或形式上简括为从传统中国到“现代”中国的转型,那么在这个传统文化极其深厚的社会产生“今古之争”的思想现象就并不足奇。然需注意的是,由于从“古”至“今”的社会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的影响或为以“西方”影响为诱因,关于解释中国近现代法律转型(乃至社会转型)动因的学术典范,在类型划分的意义上大致有二:将之归于外因,即外来影响的,习惯上称为“冲击-回应”理论;将之归于中国社会内部动力的,被称作“中国中心观”。参见〔美〕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林同奇译,中华书局,2002年。就此种类型划分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影响及反思,参见刘昕杰《“中国法的历史”还是“西方法在中国的历史”: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再思考》,《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4期。然而这种理论分野既非本文欲关注之主要话题,亦非影响本文论点的主要因素,故暂采存而不论的办法悬置之。“今古”论争则常带有“中西之辨”的意味。因法律概念大多是在翻译引进的意义上被输入或引进中国的,故而在法律史论域内,此种“代换”尤易发生。有研究就指出:“法律近代化的中西冲突已由中国内部与外部(西方)的冲突逐渐演化为中国内部之间中央法律与地方司法的冲突。”〔19〕而“中央法律”大致是民国政府制定的“现代”法典,而“地方司法” 则更多代表了“传统力量”。颇有意思的是,即便主张与外国文化“抱而与之接吻”以“振起吾国文化”的张君劢,〔20〕亦只将读外国书视为了知国之“旧事”的途径,未有学“西”以致“今”之意,更遑论将“西”等同于“今”。若在“具了解之同情”的意义上审视,今日所谈之“西”亦并非“铁板一块”。法律史学家伯尔曼就曾慨叹“西方”是一个无法用罗盘定位的概念, 〔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1-3页。作为中国近代法学最早的标志性人物,梁启超亦有比较明显的“社会进步”思想,降至“五四”,社会“进步”的理念更是蔚成大观。但梁启超敏锐地提醒到,“经济史与文化史不能完全‘随政治史的时代’进行分期,而应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之见解。〔21〕此种见解之于中国法律史研究亦复如是。观照司法档案及其他史料中的“远人”与“近人”,不能简单依据时代“远近”判断其“进步”与否。 民国基层司法档案绝大多数出自中国人的手笔,因而将之视为“本国的记载”并无不可。然而若将问题追溯自何谓“本国”、何谓“外国”时,答案却不甚清晰。近代以来关于“中”、“西”之间关系的讨论不绝于史,其原因在于外来文化对本国文化的巨大冲击与深刻影响。就中国法学史而言,无论是从传统史学开出中国近代法学的梁启超,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承袭西方学术传统的陶希圣、瞿同祖,都深受“西学”影响。梁启超虽曾言:“我之法系,其最足以自豪于世界也”,〔22〕但他也不得不承认“逮于今日,万国比邻,物竞逾剧,非于内部有整齐严肃之治,万不能壹其力以对外。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立法事业,为今日存国最急之事业。”〔23〕不仅在思想上,就连法律术语亦由西方辗转而来。如此一来,本国人记载的民国司法档案,实则是用外国的思想和工具谱就的;且外国的思想和工具尚不一定为如其所是的“本来面目”,而很大程度上是本国人理解的外国人。傅斯年在讨论本国的记载与外国的记载时说,“一个人的自记是断不客观的,一个民族的自记又何尝不然?本国人虽然能见其精要,然而外国人每每能见其纲领。显微镜固要紧,望远镜也要紧。测量精细固应在地面上,而一举得其概要,还是在空中便当些”。〔24〕傅斯年对“本国”与“外国”的这个比喻,并非率性而为,大概与其希望“著史的事业”“变做如生物学地质学等一般的事业”〔25〕的初衷一脉相承。然而,中国人学习近代西方法律的过程,又何尝不是一个在“望远镜”中“得其概要”的过程?中国人学到手的乃是“望远镜”眼中的“望远镜”,它能否在本土、特别是基层社会发挥“显微镜”的作用,实值得怀疑。民国基层司法档案的实际作者们,在使用这种“洋道具”的时候会否与“土办法”相结合,而在“洋道具”大行其道的时候,“土办法”会不会成为官方记载者之“讳”或民间记载者(或口述者)所行之“诬”,以及他们又是如何这样做的,实际上考验着法律史研究者的眼光和素养。笔者并非意欲否认“中”“西”交流的可能性,实际上也早有先驱在思想上窥得交流的门径。如严复曾注意到:“西文‘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义”,〔26〕而张君劢也相信,“多通外国语多读外国书,其用途不徒可以多听外事,并可兼通本国旧事”。〔27〕在思想上读外国书而“兼通本国旧事”已属不易;在实践层面上,“中”“西”交流在基层社会中、在普罗大众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出的长期性和曲折性,以及这种长期性和曲折性对民国基层司法档案的形式和内容产生的影响,就更需要强调和注意。 (四) 从《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看,傅斯年因想超越中国学术系统而融入西方现代学术系统,而欲将凡可称“学”者视为甚至建成一种“科学”,于是其“史料学”将史学的进步寄希望于放弃“人文的手段”。〔28〕但通过上文的回顾不难看出,近世中国虽深受西方近现代学术的影响,却不应该也不可能脱离中国的传统。将“中”“西”学术谱系之间的关系通约为“人文”(“诠释”)与“实证”,亦不免失之简单。 为达至对史料的了解,传统史学强调阅读者“虚其心”,大致是研究中“无我之境”;而法律史研究却必须是“有我之境”。事实上,为了防止一般历史或思想史的研究成果变成“一堆杂乱无章的原始资料”,学术研究应该有必要地“预设和假定”。〔29〕如果可以将法律史研究的内容简单概括为描述法律史实、评价法律现象两个基本范畴,那么前者意味着“实证”而后者意味着“阐释”。“阐释”或“评价”需要标准,而现代西方法律中自由、秩序、平等、公正等等价值标准均是今日法律史研究者的基本依凭。由于“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关系,严格意义上能做到“了解”材料作者的主观意图已非易事。罗志田就曾发明杜诗“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之意,意指著文者的“旧心”似需等待千年才能得到真正可以理解其本意的读者,〔30〕足见“实证”研究史料之难。更为复杂的是,法律史研究尚有其“阐释”或“评价”的一面。仅用近人习于西方之法学标准“评价”某一传统“现象”就已颇显困难,遑论用之“评价”中国古人内心的“评价标准”!用康德式的话语设问,即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阐释”如何可能?此外,在现代法律概念下,今人的主观标准也往往并不一致,这让法律史研究显得更具随意性。当 然,这并不意味着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虚无主义的观点,但却着实向中国法律史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余英时说:“通过‘实证’与‘诠释’在不同层次上的交互为用,古人文字的‘本意’在多数情况下是可以为后世之人所共见的。”〔31〕笔者以为,“‘实证’与‘诠释’在不同层次上的交互为用”就意味着在中国法律史研究中使用司法档案或其他史料时,几乎时时处处均有需要“灵活处理”的地方。也难怪有学者指出:“中国法律史的论文联盟//史料范围基本上取决于学者研究什么?怎么研究?以及如何理解法律?”〔32〕这就难怪庞德也曾注意到,化境中那种既能不悖法律发展之规律,又能为人们的“创造性能力”预留空间的“法律史解释”必须具有如下因素:一则“探寻并调适”法律史料的人,二则被处理的法律史料,三则“他们工作的各种情势”乃至“他们为之工作的各种目的”。〔33〕 单从逻辑上讲,“研究对象变了,史料会跟着变”〔34〕本无可厚非。然在“史料学”的意义上,如何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选择史料则是一个关乎研究成败的课题。近世以来各种史料已是汗牛充栋,若研究者预先设定“结论”或“价值追求”,那么几乎围绕每一命题(哪怕是全然矛盾的一对命题)都会获得丰富的史料。如果用如此得来的史料研究问题,恐陷循环论证而不察!这就提醒中国法律史研究者,“预设”或“阐释”似不宜轻易置于通盘搜集、了解史料之前,否则法律史研究的“实证”难与“阐释”互动,司法档案和其他史料的“本意”自不易见。穷尽史料中的“一切花样”原非易事,也难怪傅斯年解嘲并喟叹道:“天地间的史事,可以直接证明者较少,而史学家的好事无穷,于是求证不能直接证明的,于是有聪明的考证,笨伯的考证。聪明的考证不必是,而是的考证必不是笨伯的。”〔35〕 (五) 在学术史的意义上,学界对司法档案为代表的法律史料的“价值发现”以及由此引发的论争大致是过去法律史研究典范的一种矫正,〔36〕亦是传统中国“见之于行事”的史学传统的回归。〔37〕然而一切“旧”的学术典范都曾是“新”的,当对司法档案的研究已为人常见之后,研究者则应关注此一典范所要求的研究方法以及其后更深远的问题。 傅斯年是近现代中国史学发展过程中“史料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然经由他的分析典范和前文的简述,可以发现中国法律史研究不易似也不可绕开“史观”。在史学、特别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单纯强调“史料”或“史观”都难免偏颇。余英时就曾说:“史料学与史观根本是相辅相成,合则双美,离则两伤”,〔38〕故兼美二者才臻化境。当然,在司法档案的使用在中国法律史研究甫成风气之初,重提傅斯年的史料学及其所倡的对史料的严格拣择、考据和规范性使用无疑更具意义。这是因为,司法档案作为一种研究对象的出场,并不意味完全“进步”的结果。黄宗智在大量使用司法档案后曾注意到:“法律档案记录为我显示了表象的重要性,但是它也提醒我注意真实的证据和虚假的证据、真相和虚构之间的关键性差异”。〔39〕这确属经验之谈。对新的发现和研究,往往在带来新材料的同时也意味着新的研究方法和典范。至于具体运用档案的方法,大致属于“文无定法”之类,只有在长期的整理和研究过程中也许才能逐渐掌握需得之“法”。
历史学论文:林则徐禁烟运动新评历史学研究的论文 一百六十年前林则徐在中国发动了一场"禁烟运动",不仅在当时轰动世界,成为中国近代史的开始,林则徐也从此成为中国的"民族英雄"而名扬中华,流芳百世。今天,一百多年后,我们重新审视历史,再度就林则徐当时的"禁烟运动"进行分析,就会发现有许多问题需要人们进行新的认识,特别把林则徐的行为完全称之为"爱国行为"有许多值得怀疑和商榷的地方。本文就此做分析,以引起人们争论。 一、林则徐"禁烟运动"前的中国 从十四世纪开始发展起来的西方现代文明,随着人们思想的解放,新航线的开通,现代工业的兴起,缩小了世界不同地区之间的相互的距离。古老的东方,特别是充满神迷感的中国,西方各国早就意欲打开闭关锁国的古老中国的大门。最早来华的是十六世纪葡萄牙和西班牙这些当时海上的强国,葡萄牙是自西而东,绕过非洲南端的好望角到印度,明朝正德九年到十一年间(公元一五一四至一五一六年)间到达广州沿海,在广州附近的一些小岛做一些中介商人,正德十二年(一五一七年)有八条葡萄牙船来到广州珠江口岸。明朝嘉靖二十五年(一五四八年),在宁波,明朝官兵还与葡萄牙人发生武装冲突,据西方人记载,葡萄牙死于此役的有五百多人。一五六一年左右来华的葡萄牙人因船上货物湿水,需要"借地晾晒",重金贿赂广东地方官,租下了澳门,每年完纳地租银一千两,一七四0年减少为五百两,历来均向山县缴缴纳。 西班牙来华的方向则是自东而西,由南美洲到达菲律宾,一五七一年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曾帮助当时的明朝政府夹攻以林凤为首的中国海盗,这样便开始了与中国最初的关系,但是当时的交往只限于在福建海口进行通商,一五七五年西班牙首次到达了中国大陆,要求与中国通商,得到了明朝政府的允许。 继葡萄牙和西班牙之后,荷兰也开始寻找与中国发生关系,荷兰是一个后起的西方强国,明朝万历二十九年(一六0一年),荷兰的商船首次来到了广州,要求与中国通商。但是未得到明朝政府的允许,以后荷兰人曾两次占领澎湖列岛,明天启四年,明朝官兵夺回澎湖列岛,接着荷兰人又占领了中国台湾,到了清朝顺治十八年(一六六一年)中国民族英雄郑成功从台湾赶走了荷兰人,荷兰人的"武力通商"的办法才告结束。 英国是从十六世纪开始,英国女王伊利莎白曾两次致书中国皇帝,要求建立关系,但都没有成功。一六三七年英国派了四只军舰来华,驶入珠江和广州,要求与中国建立关系,结果与中国发生了最初的冲突。一七九二年,英国又以补贺干隆皇帝八十寿辰为名,派遣马嘎尔尼为首的使团启程来华,九月在热河觐见了皇帝,提出开放宁波、舟山、天津通商口岸,设立商馆等建议,均被干隆皇帝向英王颁发"敕谕"拒绝,马嘎尔尼被迫扫兴而去。一八一六年,英国又派遣阿美士德为首的使团来华,主要目的是谋求驻使北京,开放北方通商口岸及争取广州的的英商有更大的自由。但是,因阿美士德等人坚持不行跪叩之礼,同清延争执不下被逐回。一八三二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派遣一个名叫礼士的船主,带领广东商馆职员林塞,化名胡夏,及传教士郭士立,化名甲利,一行七十多人,对中国进行实地贸易考察。 法国一六六0年,成立了中国公司,一六八八年法王路路易十四派遣第诚、白普、洪若翰、李明、刘应等五名传教士到北京。一六九八年,第一只法国商船开来中国,从路易十四,路易十六,一直到拿破伦,法国曾多次派传教士商船到中国。 美国则是一个后起的经济强国,一七六八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次年,美国商船"中国皇后号"到达了广州,商船在广州出售西洋人参,赚了三万七千多元,从而吸引了大批美国商人到中国经商。而美国则是后来者居上,在以后的发展中美国以自己技术,资源,资金等雄厚的力量,逐步取代一些"老牌"的西方强国。 历史学论文:高考历史学论文 一、要有正确的态度看待历史学科 历史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社会文化记载,是培养人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的重要手段,对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有重要意义。培根说“读史可以明智”。唐太宗也说“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要以知兴替。”可见,学习历史可以加强个人的修养。除此之外,历史上高考中还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说白了,它直接关系着你的高考成绩,在当前情况下,你没有选择的余地,不管你对历史有无兴趣,但在主观上你必须重视它。 二、要认真听讲听课 在学习过程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老师一般都会把所学内容的精华在课堂上讲解,并集中解答同学们比较难理解的重点和难点,并形成体系和线索。这在高三尤为重要,因为高三课堂的特点就是容量大,速度快,而且极切近高考。老师往往会联系高考考点,考纲,和往届考题,所以在课堂上必须全神贯注,力求听懂老师讲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跟上老师的思路,积极思考,争取在课堂上留下知识的深刻印象,减轻课后复习的负担。 三、要善于把握 历史线索历史是一门线索性极强的科目,上条脉络清晰的线索可以使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中国近代史的学习,我们可以把它分类,归纳成三条大线,即: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中国人民的反抗和斗争;中国的近代经济的发展。而在列强的侵略的这条线索下,可以归纳到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边疆地区的新危机,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以及日本侵华战争等,这样就把分散的历史通过列强侵华这条线联系起来了,省下了我们很多工夫。还有,课本有些东西看似零碎,只要我们注意整理,还可以找出其历史线索,无论是时间线还是空间线。 四、要重视基础知识的落实 历史的高考题型,一般注重历史基础知识的灵活运用,所以要切实地注重课本上的基础知识,凡是书上的文字都应认真去看,还有书上的小字部分,每页的注释,也要做到一一过目。不要侥幸的认为这不会考,那不会考。要抓住考试重点的同时,全面地铺开战线。还要反复不断地看书,持之以恒,特别对重要的章节有强烈的印象,这样才能打好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只有基础好了,才能完成从“自由王国”的飞跃。最后做起题来,才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同时就有了心理优势,不至于在高考时过于紧张。 五、要重视对做题的训练 做题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是我们在平时的一种能力的试卷上的反映。所以要特别仔细,对题要一字一句的读,扣住关键字词,并把它放到历史背景下分析,研究其具体的历史意义。不要审漏,审错漏了题,即使似曾相识,也要从角度、要求的不同来考查,一定要在审准题的前提下产生第一感觉,不要犹豫不决反复涂改。做问答题或材料题时,还要注意答题范围尽可能宽,但应注意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有所侧重,切忌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作者:李梅兰单位:山西省运城市运城三中 历史学论文:胡服骑射历史学论文 1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时代背景 赵武灵王改革的内部压力所谓胡服,就是北方游牧和半游牧民族的服饰,胡服较之当时的中原服饰,要轻便的多,而且更适于骑兵战法。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想法尽管得到了大臣楼缓的明确支持,但在群臣中却招来了普遍的非议。主因是中原人身着胡服,首先就触犯了华夷之别的礼仪规范和传统,而采用骑射战术又有悖于通行中原诸国的军事战法和军队建制。这样,胡服骑射就不简单是个服饰着装的问题了。面对群臣的非议,武灵王并没有退缩。他又召见了心腹大臣肥义进宫商议,武灵王说“:作为一个贤明的国君,平时要教导百姓,要制定好的政令,打仗要超越古代,建立功业。我要开拓疆土,灭中山,并胡狄,要想用力小而收获大,就需要建立一支骑兵,学习胡服骑射,这必然要遭到流俗的议论和庸人的反对,怎么办呢?”肥义说“:疑事无功,疑行无名。今王即定负遗俗之虑,殆毋顾天下之议矣。夫论至德者不合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与众。昔舜舞有苗,而禹袒入裸国,非以养欲而乐志也,欲以论德而要功也。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王其遂行之!”经过此次商议,武灵王又得到了肥义等大臣的支持,这就更加坚定了实施胡服骑射的决心。但当武灵王率先身穿胡服上朝之后,他的叔父公子成借口生病,不去上朝,为了争取这位朝廷重臣的支持,武灵王派使者前去游说,公子成却说:“臣闻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圣贤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今王舍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而怫学者,离中国,故臣愿王图之也”。对此责备,武灵王并没有生气,而是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也。”并结合赵国的实际,说明了实行“胡服骑射”的重要性,使得公子成“不敢不听”。其他宗室贵族赵文、赵造、赵燕以及大臣周袑也都表示反对。赵文进谏:“当世辅俗,古之道也。衣服有常,礼之制也。修法无愆,民之职也。三者,先圣之所以教。今君释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之道,故臣愿王之图之。”武灵王反驳说:“常民溺于习俗,学者沉于所闻,此两者,所以成官而顺政也,非所以观远而论始也。”并认为:时势在变化,所以,世俗也得跟着改变,这是圣人之道。在强邻压境,胡人猖獗的形势下,长袍重甲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已关系到赵国的存亡,在此种情况下,还死守陈法旧俗,无疑不是自寻死路。所以赵武灵王果断的说:“知学之人,能与闻迁,达礼之变,能与时化。故为己者不待人,制今者不法古。”针对以上观点,大臣赵造则曰“: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俗而动。因民而教者,不劳而成功;据俗而动者,虑径而易见也。今王易初不循俗,胡服不顾世,非所以教民而成礼也。且服骑者志淫,俗僻者乱民。是以莅国者不袭奇僻之服,中国不进蛮夷之行,非所以教民而成礼者也。且循法无过,修礼无邪,臣愿王之图之。”面对这样陈旧落后保守的传统观念,武灵王反驳“:古今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最后坚定地断言:“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也;法古之学,不足以制今。”赵武灵王就是在此高压之下推行了“胡服骑射”,前后共经历了11年,卓有成效,不仅使赵国摆脱了过去长期被动挨打的局面,而且在军事斗争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胜利。从公元前306年至前296年,先后击败了胡人,兼并了中山,开辟了广袤的土地。从公元前288年到前266年的22年中,虽遭秦五次攻击,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相反在前270年的阏与之战中大败秦军,使秦国在其称霸战争中受到了重创。 2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剖析 2.1胡服骑射的分析 “胡服骑射”是一场以军事改革为优秀的封建化运动,主要包括“胡服”、“骑射”两个方面,“胡服”和“骑射”彼此联系,不可分割。“胡服”是出于“骑射”的需要,为实现“骑射”目的所必须采用的手段。王国维亦云“:赵武灵王之易胡服,本为习骑射计”。赵武灵王把大力推行易胡服作为他实行改革方案的第一步。第一是“胡服”。赵武灵王首先是要求朝中官员改装,此后“邯郸命吏大夫迁奴于九原,又命将军、大夫、适子、戍吏皆貂服”。在赵武灵王下达的命令中,只强调了这些人要穿胡服,是否其他百姓就不改装了呢?其实,上行下效,自古皆然。上层统治者崇尚胡服,百姓自然会加以效仿,更何况胡服确实便利。强制反而会产生逆反心理,赵武灵王就是利用百姓的心理作用很自然地把“胡服令”推行下去的。然后是官兵,“胡服骑射”前的赵军,官兵的衣服都是宽衣博带、长裙长袍、拖拖沓沓、行动不便,影响了军队战斗力的发挥。相反,胡人都是身穿短衣、长裤,作战骑在马上,行动灵活方便。赵武灵王十九年(前307年),赵武灵王正式下达“胡服令”,让男人改穿北方游牧民族的窄袖短衣。赵武灵王此举的目的有,一为组建大规模的骑兵部队作准备,因为身着传统的裘裳根本无法打仗;二为革除贵族大臣们的保守意识,强化改革精神;三为改良整个国家的社会风气,培养民众的尚武之风。第二是“骑射”。几乎与服饰改革同时,赵武灵王又开始“招骑射”,模仿“三胡”骑兵的装备和训练方法,大规模组建骑兵部队。赵武灵王二十年(前306年),赵国攻占原阳(今内蒙古自治区萨拉齐县境)变其为骑邑,主因是这里北部是群峰起伏的阴山,南部是水草丰茂的草原。这里的马,长得剽悍、善跑、机灵而有耐力,是战马的最佳选择。赵国骑兵的来源有三部分:一是从赵国本土招募及变车为骑。赵国原来的兵制是“国有固籍,兵有常经”,人民按固定不变的户籍,到一定的年龄就被征去服兵役,军队按地区编制。这是征车兵和步兵的方法。当时的骑兵需要具有难度很大的骑马射箭技术,从头训练很不容易,按原来的兵制就无法在短时间内建成一支足以抗胡的骑兵。但是在靠近胡人的地方,人民为了自身的利益,自发地“习骑兵”“、便其用”,有了骑马射箭的本领。因而国家就采用了打破“固籍”、不分地区的策略,以优厚的待遇招募会骑马射箭的人充当骑兵。二是“三胡”的骑兵,据《赵世家》载:武灵王二十年,命“代相赵固主胡,致其兵”。惠文王二年“,主父行新地,遂出代,西遇楼烦王于西河而致其兵”。“致其兵”就是招引、收编胡人补充骑兵。赵国用胡兵补充自己的骑兵,实行以胡制胡,不但扩大了自己的骑兵部队,也提高了战斗力。三是赵国代地的骑兵。代地边胡,近于游牧民族,其民尚气力,多习骑射,因此有组建骑兵的基础。 2.2北方游牧民族与汉民族对比分析 2.2.1骑射文化对比我国北方游牧民族,从匈奴以前的熏育、厥允、东胡、林胡、楼烦,到匈奴之后兴起的鲜卑、乌桓、敕勒、柔然、回纥、契丹、女真、蒙古等族,都是惯于马上生活,精于骑射的民族。在加上他们生活在一个自然环境恶劣,资源贫乏,周边政治、军事形势变迁频繁,弱肉强食,此起彼伏的大环境中,个体部落的独立强盛,往往取决于军事实力的强弱,这就导致了游牧部落无一不重视在部落中进行军事教育。如大约在公元前三世纪的匈奴族,是河西走廊最早活动的游牧民族。《史记》中记载“: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力士能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功以侵伐,高气力,好射猎”。草原特有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古代的匈奴人游牧、涉猎的经济生活方式。从幼年便开始练习骑射,学射鸟鼠、狐兔,到成年时皆能开弓作战,骑射技艺超群,做到其马“日常驰数百里,有致千里者”,其人能达到“人不驰马、马不懈勒”的状态。匈奴族在冒顿单于时拥有控弦之士达三十至四十万人。之所以拥有如此强大的骑兵队伍,说明当时匈奴对骑射文化的重视和教育程度。而当时汉民族的骑射文化却不及北方游牧民族,汉民族多生活在中原地区,以渔猎农耕文化为主,生活环境相对平稳富足,他们的作战方式主要以笨重的战车和步兵为主。在此将中原骑兵与匈奴骑兵进行对比,可得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原之马不如也;险道倾,且驰且射,中原骑兵不如也;风雨疲劳,饥渴不困,中原之人不如也。从一定程度上看,中原地区难免会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侵袭。 2.2.2服饰文化小析民族服饰作为民族文化外在化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不同民族的服饰综合反映了不同民族生产和生活方式、生存环境、生活水平、价值观念、审美意识、宗教信仰以及民族之间的联系交往程度,是民族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是民族历史的沉淀,也是民族文化的创造,还是民族智慧的结晶。汉民族是以“服章之美”著称的,同时,与汉民族共存的还有其他许多民族,他们也有自己独特的服饰,这是不同民族的智慧创造,也是不同民族适应其生产和生活环境的结果。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社会大变革时期,也是不同民族文化大交流时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出现了汉民族的“服饰创新”,这是汉民族在对其他民族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实现的。赵武灵王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实行了军服改革,采用了北方游牧民族“胡服”的样式,即短衣、窄裤、革带和长靴等,其特征是“衣长仅齐膝,腰束郭洛带,用带钩,穿靴,便于骑射活动”。改变了汉民族传统的上衣下裳的服饰格局,史称“胡服骑射”。这种改革,使赵国由弱国成为强国的重要原因之一。“胡服骑射”被学者称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服饰飞跃”。因此,可以说是当时其他民族的服饰文化丰富了当时汉民族的服饰文化。同时,这种“服饰飞跃”充分反映了不同民族的文化认同与文化共享。 2.3胡服骑射的历史学价值 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对军事实行改革后,推动了整个中原骑射的发展。数千年来,他一直是我国古代练兵习武的重要项目。同时,这次改革以其独特的方式和价值给后世以深远的影响。第一,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改革,并不是以外部来刺激、强化军事力量,而是把着眼点放在改革军队内部的结构机制,改革传统的作战方法上。实施胡服骑射后,军队摆脱了笨重不便而又耗费巨大的甲衣战车,变得更加灵活机动而富有战斗力。国家民众由此而减轻了沉重浩繁的军费开支和赋税徭役,一则强兵,二则利国利民,这正是胡服骑射得以成功的基本因素。由赵武灵王所倡导的胡服骑射的战法,一扫以往中原车战的陈旧战法的束缚,开创了新的军事活动的场面。从此以后,以步兵、骑兵为基本力量的作战方式逐渐得以推行。这在中国古代军事战史上,也有不可低估的历史价值。第二,胡服骑射改革的推行,使人们的心理和思维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打击了“先王之道不可变”的保守思想,勇于革新的思想得到了确立,同时减弱了华夏民族鄙视胡人的心理,增强了胡人对华夏民族的归依心理,缩短了二者之间的心理距离,促进了二者之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为民族大融合和国家统一奠定了心理基础。第三,改变了经济和社会结构。实行胡服骑射改革后对赵国的经济结构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使之更趋近于游牧经济,对游牧经济、骑兵生活熟悉的大量胡人精英通过选拔,进入到赵国的军政领导层,改变了赵国的权力结构。第四“,胡服骑射”是中国历史上服饰方面的一次巨大革命,对后世服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胡服骑射以前,统治者以严格的等级服饰来显示自己的尊贵和威严,也是区分夷夏不同民族身份的标志。“胡服骑射”之“胡服”首先是为便“骑射”,也便利了人们的生产劳动与其他社会活动,这就强化了服饰的实用功能,同时,因其打破了服饰的民族界限,弱化了身份界限,使君臣、官民的服饰差别大大减小,自然弱化了服饰的身份标示功能。除当时楚、齐两国已有人效法外,汉代即以成为官定武服;北朝以后,文武官员皆为胡服,后来一般百姓,甚至妇女、儿童也逐渐穿上胡服。胡服的优越性日益被中原人民所接收“,习胡服,求便利”成为我国服饰发展的总体倾向。 3结语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在历史上的影响,似乎不及吴起、商鞅、韩非子、王安石、张居正等人倡导的变法改革,但它提倡给历史的借鉴同样发人深省。这次改革是战国时期较为成功的封建化改革之一,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赵武灵王的改革没有能够继续深入,赵国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军事领域,综合国力的欠缺使得其无法改变在统一战争中被消灭的命运。但是作为中国历史上的改革典型,“胡服骑射”在民族融合,服饰变化,军事改革等方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改革的成功与得失对以后历朝历代的改革实践也是有着现实的借鉴意义。 作者:郭文兵单位:长治一中 历史学论文:民族史教学历史学论文 1民族史研究、教学的优秀内容 民族史是指民族发展的历史和对这一历史的记述与认识,是民族这一主体在客观世界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发展与变化的轨迹,也是民族发展过程这一客体在人们对全部历史认识中的反映和记述。民族史研究的内容应包括古今各民族的生产、生活、政治、文化以及民族间相互关系的形成史、变迁史、发展史,包括各民族的起源史、社会史、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人口史等等,既有纵向演变过程,又有横向发展联系。从目前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对象来看,主要有各民族形成与发展史;各民族文化及其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各民族专史研究,如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宗教史等;中华民族形成研究;疆域史与边政史研究;民族语言文字和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民族史和史学理论研究等。从20世纪初,民族史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体系建立至今,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民族史的研究和教学提供了知识体系和理论支撑。以目前民族史教学的参考书,陈连开的《中国民族史纲要》、罗贤佑的《中国民族史纲要》为例,简要说明。陈连开的《中国民族史纲要》以汉文文献记述的材料与考古学、民族学、民族语言学等多方面的材料和研究成果相结合,同时尽可能挖掘少数民族文字的文献记载与之相互印证,简明扼要地叙述、印证各民族历史发展和各民族的历史如何构成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及各民族对中国历史所作的贡献,内容丰富而分量适中,既能较好反映民族史研究的优秀内容和重要成果,又能指导将民族史优秀内容在教学中实施、贯彻。罗贤佑的《中国民族史纲要》在借鉴有关教材的基础上,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博采众家之长,比较全面、系统、简要地阐述了自远古至民国时期中国各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体现中国民族发展时序感,体现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值得在民族史教学中借鉴。从目前指导民族史教学的理论观念来看,唯物主义历史观仍然是民族史教学必须坚持的根本理论观念。唯物史观对分析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律有着不可替代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把握民族社会发展趋势的一把基本理论尺度。在具体民族研究中,又有多学科理论,如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语言学、考古学、经济学等理论与方法运用到民族史的研究中,也就决定着在民族史教学的理论观念要在中观、微观层面进一步丰富,开阔眼界,将多学科视角引入到民族史教学中来。 当然,无论运用何种理论和方式对民族史进行研究,无论学科如何交叉,只能是理论和方法的创新,并不能改变民族史的历史学范畴,因此,一些学者提出,在“在民族史教学中灌注‘通史精神’”,值得肯定。从具体教学实践来看,将民族史同区域史、地方史有机结合的方式,展开民族史的教学,既符合民族历史、现实活动的区域、地方实际,又利用了当地的民族文化遗存资源,是一个非常有益的教学途径,值得借鉴。如西北师范大学田澍教授《以西北区域史教学为突破口,推动历史学特色专业建设—西北师范大学生历史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实践》、罗彩娟《 中国少数民族史 课程教学方法探讨》等,是将区域史同民族史结合,运用到民族史教学中的范例。钱放《谈地方史、民族史与中学历史教学的关系—中学 新疆地方史 教学中的几个基本问题》,是20世纪90年表的文章,谈中学历史教学问题,但对大学民族史教学仍有观念和方法上的启示。因此,民族史研究的内容、方法、理论都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又有了大量的具体的民族史教学实践经验,为在历史学本科生中,普遍开展民族史教学准备了充足的条件。 2民族史教学对历史学本科生基本专业素质的培养 民族史教学是历史学本科课程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部分环节,但如何更加清楚看待民族史教学的价值与作用,仍然要放在历史学本科生专业培养与职业选择的这一整体过程中来考察。历史学科是一个传统学科,受这一学科体系特征影响,专业与职业问题,必然会受到目前“‘市场导向’所引发的‘史学危机’,已经深刻体现在高校历史学科的人才培教改教法养上”,这一大背景的影响。下面举两个地方高校历史学专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流向情况案例作进一步分析探讨。从吉林师范大学2001至2010年历史专业毕业生就业总体流向来看,在中初等教育部门就业的学生占十年毕业生总人数的67.9%,攻读研究生人数占十年毕业生总人数的18.5%,非教育部门就业人数占十年毕业生总人数2.8%。宁夏大学2011年至2013年历史专业毕业生在初等教育部门就业的学生占三年毕业生总人数的30.7%,攻读研究生人数占三年毕业生总人数的19.3%,行政部门就业人数占三年毕业生总人数的12.3%,其他部门就业的人数占13.2%。这两个学校分别为地方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数据统计时间上有所差异,但仍能反映一些总体趋势。两校历史学毕业生职业流向中,在中初等教育部门就业的占有最大的比重;其次是考取研究生人数占比较大;在非教育部门就业人数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尤其是宁夏大学历史学本科毕业生在行政和其他部门就业人数占有相当的比重。从两校的当年毕业生待就业人数来看,仍然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部门是历史学本科生就业的主要渠道,但每年补充因退休的中初等历史教师的缺口,在数量上,总体呈现一个稳定趋势,同时还有大量的历史学研究生来竞争这一岗位。因此,拓宽历史学本科生就业途径成为教育工作者探讨的主要问题。一些学者以全球视野进行综合考察,如姚霏《公共历史学与高校史学人才的培养》、张倩红《世界著名大学历史学本科生培养模式及其导向》等文颇具启发性。姚文列举美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将史学人才分为具有学院历史学者和公共历史学者两种职业特征的培养模式:综合国内设有历史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情况来看,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为:为有关的教学、科研、编辑出版、图书情报、行政、外事、媒体以及文化建设等社会各领域,培养所需的历史文化专业人才。各院校在具体培养目标设定上,师范院校,尤其是地方师范院校,将“为中小学培养从事历史和历史综合类课程教学的专业教师”作为主要目标;综合类的大学则将培养目标设定的较为宽泛。如果按照美国历史学人才培养模式来划分,国内各院校培养的历史学本科生大多属于公共历史学人才范畴。因此,本科历史学人才从总体就业分布上看,同社会的接触面更为贴近和广泛,其历史学科素质及其所形成的历史价值观对社会影响也更为直接。所以,培养历史学本科生具有较系统的史学思维、综合分析能力、认同感、爱国主义精神,促进民族间的理解与尊重等学科素质和正确的价值观,就显得非常重要。具体来说,民族史教学对历史学本科生专业素质培养和提升,有着非常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目前,各民族在自己的发展历史中留下丰富、多样的历史文化遗址、遗存,大多已被保护和开发,成为历史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学基地、影视商业基地等,并创造了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因此,加强历史学本科生的民族历史文化素养,既可以满足社会需求,又可以拓宽就业口径,可谓一举两得。其二,具有较高民族史素养的历史学人才,具有宣传民族团结的专业岗位优势。无论是历史教师、历史遗址、博物馆等工作人员,在同公众“亲密接触”的具体工作中,从专业视角,运用正确的民族观,对人们进行国家认同、爱国主义精神、民族间的理解和尊重教育,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其三,政府、服务管理部门中,具有较高民族史素养的历史学专业背景的工作者,因其具有较好分析民族历史信息的能力,可以帮助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减少工作偏差。 3总结 总之,民族史是中国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的研究内容、成果、方法、理论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在历史学本科课程体系中,开设民族史选修或必修课,对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公共历史教育人才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作者:杨学跃单位:宁夏大学人文学院 历史学论文:大学资料室历史学论文 一辽宁大学资料室分馆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辽宁大学前期借助“文献保障数字平台工程”完成了全校资料室书目数据库建设,整合了全校的文献资源。同时,图书馆的自动化管理系统中相应增设了各个分馆的设置,并针对资料室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这些工作的实施对各资料室的分馆化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但辽宁大学目前所实行的分馆化体制仍停留在形式阶段,面临着诸多问题。①传统的管理体制暂时难以突破,经费和人员的隶属关系短期内无法改变,导致总分馆间难以统一规划、密切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②分馆是由资料室“改造”而来,数量过多,设置上缺乏统一标准,发展不均衡。③分馆的馆舍设置有困难。多数高校暂时不具备建设新馆舍的条件,而且分散的资料室也很难集中安置。④各分馆在馆藏规模、经费投入和业务水平等方面差距明显,部分资料室的合并意愿并不强烈。⑤各分馆在业务上难以与总馆保持同步,严重缺乏基于学科内容的专业化知识服务能力。 二辽宁大学历史学分馆的建设举措 1业务管理实行分馆化 辽宁大学历史学院资料室以“辽宁大学文献保障体系数字平台工程”项目为契机,与图书馆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力求改变历史学院资料室以往独立、封闭的运行状态。①在业务工作上接受图书馆的培训和指导,安排资料员参与到图书馆的业务工作中,培养其业务能力。②利用近一年时间回溯建库。在图书馆数字化小组的帮助下,实现文献著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③部署与图书馆统一的自动化管理系统,设立历史学院分馆,完成馆藏地点、资料类型、编目模板、流通规则、读者信息等一系列参数设定。④日常的图书采访、编目、典藏、流通等业务工作应充分与图书馆合作,统一布局,在分馆的自动化管理系统中进行。在图书馆的大力协助下,历史学院资料室的业务工作实现了自动化管理,完整地揭示了文献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进而成为图书馆系统中真正意义上的一个“分馆”。 2文献资源建设 坚持专业化、特色化、系统化历史学院资料室以往的藏书准则就是专业化、特色化,是区别于图书馆的重要特征。为了迎合本专业读者群的需求,使文献更具专业性和特色性,在执行既有的采购、订阅方式外还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①与其他图书馆或档案馆建立合作关系,以交换形式获得文献。②专门收集、整理教师因出访或参加会议带回的文献资料。③接受相关专业的学者或著者的赠书。④定期举办选书会,让教师和研究生根据书单挑选图书。⑤重视收藏本院师生的学术成果,主要包括学位论文、专著、科研项目或课题报告等。 3拓展阅览空间 改善阅览环境历史学院资料室原有的典藏形式是将图书和现刊存放在一间阅览室,过刊、学位论文和其他资料存放在另一间阅览室,分类布局不尽合理,总体空间略显狭小,读者的满意度较低。宁静、优美、舒适的阅览环境,科学、合理、人性化的馆藏布局,容易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方便读者利用文献。历史学院资料室在原有基础上新开辟了一间阅览室,并对其进行了统筹安排和重新布局。①把所有图书放置于一间阅览室内,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以方便读者查找。②把现刊放置于一间阅览室内,按专业排列,并标示出期刊的学术层次,供读者查阅。③把过刊、学位论文及其他资料放置于一间阅览室内,按照出版时间顺序摆放。④每个阅览室均开辟出较大的阅览空间实行开架借阅,最大限度地为读者提供自由舒适的阅读空间。 4创新服务功能 提升服务价值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创新资料室的服务功能提供了便利条件,针对资料室资源以纸质文献为主、更新速度较慢,技术服务手段缺乏等现实情况,历史学院资料室从计算机网络建设、数字资源开发、参考咨询服务等方面入手,进行了许多尝试。①每个阅览室内都开通了计算机网络并配有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为读者提供完备的科研辅助功能。②建立分馆网站,搭建网络服务平台。通过整理、归纳学校所购买的相关学科的数字资源,建立本学科的数字资源导航,填补了资料室缺乏数字化资源的不足。③定期开展各类文献资源的宣传活动,依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采取不同的服务策略。主要为教师推送了专题资料和相关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助力教师的教学科研活动;为学生提供了最新图书期刊目录、各类专题综述、书评等文献资源,使他们及时掌握相关专业的资源检索途径和最新研究进展。 三辽宁大学资料室分馆化建设展望 1资料室发展趋势 笔者认为应开阔思路,以学科大类为划分基准,构建“虚拟的总分馆”模式。资料室与图书馆各自的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保持不变;业务工作、资源建设、学科服务等方面统一规划、协调发展,按学科大类合并资料室,使之成为学科分馆,与图书馆一起以总、分馆形式存在,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科分馆制。 2服务共建创新进行分馆化 建设中的资料室必须转变服务范围狭窄,服务手段单一的现状,努力提供高效、准确、人性化的信息服务。①创新服务理念。②创新服务手段。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服务功能。③追求服务共建。依托自身的服务优势,联合图书馆及相关学科资料室共同融入服务对象的教学、科研和学习过程中,建立良好的互相协作关系,为建设真正的学科分馆做好准备。 3业务和资源的共建 共享既然资料室的发展趋势是建设成为学科分馆,那么实现共建和共享将是非常必要的。①将资料室纳入全校的文献保障体系当中,逐步部署统一的自动化业务管理系统。②业务上分工明确,设立统一标准,贯彻“总分馆”制。③做好各资料室文献资源的回溯建库工作,实现校内文献资源的统一检索,并制定合理的文献资源建设策略,减少重复建设,便于图书馆与各资料室形成各自的收藏特色。④转变资料室原有的封闭状态,探索可行的资源共享制度,推行校内资源的“大流通”。 作者:田瑞雪单位:辽宁大学历史学院 历史学论文:人才培养民族史教学历史学论文 1民族史在中国古代史中的地位问题 中国历史是一部多民族的共同史。从殷墟甲骨文研究来看,夏商周时期,就有夏、蛮、夷、戎、狄等民族集团。到秦汉时期,以华夏族为主体,融合了部分少数民族而形成汉族。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匈奴、羌、鲜卑、西域诸族,都对中国历史产生重要影响。隋唐与宋辽金时期,突厥、回纥、契丹、党项、蒙古等民族的兴起,对古代中国产生了更为深远影响。元朝是由蒙古族建立的全国统一性政权。明朝时,北方的鞑靼、瓦剌与明王朝长期处于或对立、或交往的互动关系中。清朝则是由崛起于东北的满族人建立的全国统一性政权。因此,中国历史是一部多民族的共同史,是在历史的长河中,汉族同其他少数民族相互碰撞、融合、推进的一部发展史。因此,历史学本科生的中国古代史教材,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中国历史是一部多民族共同史的历史实际编写而成。 以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的古代史部分为例,总体上按照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发展进程编写。从内容编写主线来看,按照中国历史上,以时间为基本序列,在中原建立的王朝的形成、发展、更替为叙写主体,内容包括政治制度、经济、文化、阶层与农民运动、科学艺术、中外交流等。同时,《中国史纲要》对汉族建立的诸王朝史的叙述中,“边境各民族”的历史及汉族王朝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史都占有一定分量。十六国、北朝和辽、金、西夏是在中国历史不同时期,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民族政权,《纲要》中也有相当的书写分量。元、清分别是蒙古族和满族建立的两个大一统的全国性王朝,其历史不仅是蒙古族和满族的历史,也包括在人口上占绝大多数的汉族在内的各民族的共同历史,其书写分量、地位同周秦汉唐史一致。从现在各高校使用的《中国古代史》教材来看,以在古代亚洲东部的黄河、长江流域为优秀地域,形成控制辐射周边广大地域的大一统或者局部统一的王朝为书写主体,同时兼顾周边少数民族历史的叙写方式,是符合中国历史发展演进规律,符合马克思主义史观,体现了中国历史是一部多民族共同史的历史实际。 在中国古代史教学实际中,有学者认为,“由于受各种教材的局限,教学过程中涉及的民族问题总是意犹未尽,加之教材编纂过程中太过强调汉民族的中央政权,故涉及民族史部分的内容总会让学生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与判断”,因此,在中国古代史教学中应适当增加补充各民族友好交往、各少数民族文化介绍以及少数民族政权等内容。那么,我们如何来看待这样的观点呢?中国历史源远流长,要想在中国古代史的教学中,将一部多民族史面面俱到,恐怕难以完成任务。同时,汉民族及其所建立的中央政权,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起到优秀凝聚作用,在多元一体格局中起到网络骨架作用,所形成的文明史不但具有象征性,也是记述历史发展的标杆,离开了这些,就连最基本的历史时序问题都难以厘清。因此,现行的中国古代史教材既尊重了历史实事,也是马克思主义史观指导下得出的正确结论。如果不坚持历史主义,不坚持中国历史实事来讲民族问题,反而“会让学生产生一些错误的认识与判断”。但这一问题的提出并非没有其讨论价值。中国古代史教学价值目标是:通过中国古代史教学,使学生掌握中国历史发展时序,掌握中国历史发展规律,培养历史学科基本思维方式,实现对传统文化的正确认识,培养国家认同感和爱国主义精神。正因此,中国古代史在书写时,“各民族友好交往”、“各少数民族文化介绍”、“少数民族政权”等都有相应分量涉及,但要达到深入探讨下去,仅靠中国古代史的教学难以胜任,必然会产生“意犹未尽”之感。同时,随着历史教学课程体系的改革,历史学本科教学中,已经将中国古代史的教学课时进行了缩减。一些重点院校将中国古代史教学“开设于大学一年级,分上下两学期讲授自史前时期至隋唐、五代至清前期的历史,共计144学时”,已经成为一种合理趋势。因此,在原有中国古代史整体编纂结构中,已经将少数民族史纳入到整体史内容中的现状下,再加大“各民族友好交往”、“各少数民族文化介绍”、“少数民族政权”等内容分量,从中国古代史的整体结构及教学实际等方面来看,都是难以完成的教学任务。因此,民族史在中国古代史编写和教学中占有相应的分量,并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民族史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如何进一步充分体现呢?本文认为,民族史除在中国古代史教学中,按照教材编写规划进行充分讲授外,还应在历史教学过程中,设立专门的民族史课程,供本科生选修或者必修。唯此,中国古代史内容和教学所谓的“民族问题”也就不存在了,还可以深入对“各民族友好交往”、“各少数民族文化介绍”、“少数民族政权”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可谓一举两得。 2民族史研究、教学的优秀内容 民族史是指民族发展的历史和对这一历史的记述与认识,是民族这一主体在客观世界的历史过程中形成、发展与变化的轨迹,也是民族发展过程这一客体在人们对全部历史认识中的反映和记述。民族史研究的内容应包括古今各民族的生产、生活、政治、文化以及民族间相互关系的形成史、变迁史、发展史,包括各民族的起源史、社会史、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人口史等等,既有纵向演变过程,又有横向发展联系。从目前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对象来看,主要有各民族形成与发展史;各民族文化及其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各民族专史研究,如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宗教史等;中华民族形成研究;疆域史与边政史研究;民族语言文字和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民族史和史学理论研究等。从20世纪初,民族史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体系建立至今,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民族史的研究和教学提供了知识体系和理论支撑。以目前民族史教学的参考书,陈连开的《中国民族史纲要》、罗贤佑的《中国民族史纲要》为例,简要说明。陈连开的《中国民族史纲要》以汉文文献记述的材料与考古学、民族学、民族语言学等多方面的材料和研究成果相结合,同时尽可能挖掘少数民族文字的文献记载与之相互印证,简明扼要地叙述、印证各民族历史发展和各民族的历史如何构成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以及各民族对中国历史所作的贡献,内容丰富而分量适中,既能较好反映民族史研究的优秀内容和重要成果,又能指导将民族史优秀内容在教学中实施、贯彻。罗贤佑的《中国民族史纲要》在借鉴有关教材的基础上,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博采众家之长,比较全面、系统、简要地阐述了自远古至民国时期中国各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体现中国民族发展时序感,体现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值得在民族史教学中借鉴。 从目前指导民族史教学的理论观念来看,唯物主义历史观仍然是民族史教学必须坚持的根本理论观念。唯物史观对分析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律有着不可替代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把握民族社会发展趋势的一把基本理论尺度。在具体民族研究中,又有多学科理论,如社会学、民族学、人类学、语言学、考古学、经济学等理论与方法运用到民族史的研究中,也就决定着在民族史教学的理论观念要在中观、微观层面进一步丰富,开阔眼界,将多学科视角引入到民族史教学中来。当然,无论运用何种理论和方式对民族史进行研究,无论学科如何交叉,只能是理论和方法的创新,并不能改变民族史的历史学范畴,因此,一些学者提出,在“在民族史教学中灌注‘通史精神’”,值得肯定。从具体教学实践来看,将民族史同区域史、地方史有机结合的方式,展开民族史的教学,既符合民族历史、现实活动的区域、地方实际,又利用了当地的民族文化遗存资源,是一个非常有益的教学途径,值得借鉴。如西北师范大学田澍教授《以西北区域史教学为突破口,推动历史学特色专业建设—西北师范大学生历史学本科教学改革的实践》、罗彩娟《 中国少数民族史 课程教学方法探讨》等,是将区域史同民族史结合,运用到民族史教学中的范例。钱放《谈地方史、民族史与中学历史教学的关系—中学 新疆地方史 教学中的几个基本问题》,是20世纪90年表的文章,谈中学历史教学问题,但对大学民族史教学仍有观念和方法上的启示。因此,民族史研究的内容、方法、理论都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又有了大量的具体的民族史教学实践经验,为在历史学本科生中,普遍开展民族史教学准备了充足的条件。 3民族史教学对历史学本科生基本专业素质的培养 民族史教学是历史学本科课程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部分环节,但如何更加清楚看待民族史教学的价值与作用,仍然要放在历史学本科生专业培养与职业选择的这一整体过程中来考察。历史学科是一个传统学科,受这一学科体系特征影响,专业与职业问题,必然会受到目前“‘市场导向’所引发的‘史学危机’,已经深刻体现在高校历史学科的人才培养上”,这一大背景的影响。下面举两个地方高校历史学专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流向情况案例作进一步分析探讨。综合国内设有历史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情况来看,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为:为有关的教学、科研、编辑出版、图书情报、行政、外事、媒体以及文化建设等社会各领域,培养所需的历史文化专业人才。各院校在具体培养目标设定上,师范院校,尤其是地方师范院校,将“为中小学培养从事历史和历史综合类课程教学的专业教师”作为主要目标;综合类的大学则将培养目标设定的较为宽泛。如果按照美国历史学人才培养模式来划分,国内各院校培养的历史学本科生大多属于公共历史学人才范畴。因此,本科历史学人才从总体就业分布上看,同社会的接触面更为贴近和广泛,其历史学科素质及其所形成的历史价值观对社会影响也更为直接。所以,培养历史学本科生具有较系统的史学思维、综合分析能力、认同感、爱国主义精神,促进民族间的理解与尊重等学科素质和正确的价值观,就显得非常重要。具体来说,民族史教学对历史学本科生专业素质培养和提升,有着非常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目前,各民族在自己的发展历史中留下丰富、多样的历史文化遗址、遗存,大多已被保护和开发,成为历史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学基地、影视商业基地等,并创造了相当数量的就业岗位。因此,加强历史学本科生的民族历史文化素养,既可以满足社会需求,又可以拓宽就业口径,可谓一举两得。其二,具有较高民族史素养的历史学人才,具有宣传民族团结的专业岗位优势。无论是历史教师、历史遗址、博物馆等工作人员,在同公众“亲密接触”的具体工作中,从专业视角,运用正确的民族观,对人们进行国家认同、爱国主义精神、民族间的理解和尊重教育,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其三,政府、服务管理部门中,具有较高民族史素养的历史学专业背景的工作者,因其具有较好分析民族历史信息的能力,可以帮助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减少工作偏差。 总之,民族史是中国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的研究内容、成果、方法、理论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在历史学本科课程体系中,开设民族史选修或必修课,对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公共历史教育人才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作者:杨学跃单位:宁夏大学人文学院 历史学论文:民族传统体育历史学论文 随着后现代主义史学的兴起,“小写历史”蔚然而成风尚,对于历史的表述也从以往的着重于大历史观的表述而转向于对特定问题的表述,从专注于精英人物的活动的历史研究转向研究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于是社会史、公众史和新文化史应运而生,并渐次成为史学的主流,这对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无疑有着重要的影响。民族传统体育传播作为一个文化现象,其在中国的传播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同步并互动,由此,考察民族传统体育与中国社会文化之间的互动就成为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成为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的新视野,如何在历史学视野中把握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的走向就成为我们必须给予关注的课题。 民族传统体育首先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所以,对于民族传统体育的有效研究能否进行,关键在于能否准确把握民族传统体育的基本历史走向。民族传统体育是一种文化形态,也是一个文化系统,在其长时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与其它的文化形态形成了紧密的联系。这就要求我们将古代民族传统体育放在整个社会形态中进行研究,从而更清晰地表现出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真正面貌。并且,研究民族传统体育与其它文化形态及社会的关系,可以为我们准确把握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真正历史动力提供有益的思考。故此,我们对民族传统体育研究在更大视野下的展开,首先要自觉地将武术作为中华文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将其作为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只有真正将其置于全新的视野之下,才有可能对其展开全面研究。再者,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应与其它文化形态的历史进程联系起来。我们在进行民族传统体育研究的过程中,应当对其特定社会阶段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背景进行厘清,从而对民族传统体育在当时条件下的发展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民族传统体育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分析。事实上,这也才是目前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以往的研究中,已经产生了许多值得我们尊敬的研究成果,这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研究的基点,另一方面也使得我们的研究选择越来越难。研究的创新性是研究的基本要求之一,创新研究对历史研究而言,首先体现在材料的“新”上,拥有一些前人没有使用过的材料显然会使自己的研究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使自己的创新性研究结果更具说服力;其次,在发掘新的史料很难的情况下,就需要我们在新的视野下,用新视角对这些材料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研究结果。总之,无论是“新”材料还是材料的“新”用,都体现了我们对旧有研究的创新,都是我们不断创新的结果。随着历史研究和考古学发掘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展现在我们面前,所以,我们对民族传统体育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要着重于对“新”材料的使用。 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与史料的运用息息相关。长期处于社会文化结构的底层,导致许多民族传统体育料都不够真实,需要我们去甄别使用。但由于这样的史料太多,在许多的研究中还是难免将错误的史料运用进去。再加之,传统的宗法思想也给民族传统体育史料的搜集和甄别带来了困难,由于为尊者讳,在师徒传承方式为主的传授过程中,后学者往往会将许多真实的情况隐藏起来,而代之以虚假的史料,使我们一些耳熟能详的名字成为几近于神的人,并且使他们的行动变得只能隐藏在厚厚的帷幕后面,无法搞清。我们在研究中不得不经常使用的地方史志材料当中,由于历代修纂者对所修志地方的偏爱,也常常会有意无意地为我们制造一些不准确的史料。同时,由于近代以来,风云变幻,许多武林人士的个人行为很难被人称道,其后世及后学为了掩盖事实的真相,有意地为我们制造了层层迷雾。因此,要提高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水平,只能先从民族传统体育的材料的甄别和考证功夫做起。 在民族传统体育研究过程中,要注意理论研究和研究方法的使用。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与历史研究相同的地方,首先是材料的研究和梳理,但没有理论支撑的研究显然难以站得稳脚。因此,在民族传统体育研究过程中,我们要加强历史理论学习,掌握中西方前沿的史学研究理论,使自己的研究能够建立在前沿理论的基础上。我们知道,方法是研究过程中必须予以关注的内容,尤其是随着跨学科研究的进行,我们对于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也必须予以相应的借鉴。事实上,在民族传统体育研究中,许多研究者也大量使用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的研究方法,新方法的使用可以使我们的创新研究成为可能,也为新成果的出现提供了支持。因此,我们在研究过程中要着重于对跨学科的研究,使自己掌握更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从而使自己更好地对材料在分析手段上实现突破。 作者:田文波单位:上海大学 历史学论文:个人情感历史学论文 一、历史叙述的定义及相关研究成果述评 历史叙述不同于叙述历史,叙述历史可以包括文学、美术、影视等多种手法,历史叙述只是叙述历史时的一种手法。历史叙述专指历史学家如实记录历史的过程。历史学家一般都称自己著述时秉承“实录”“秉笔直书”“求真”等写作原则,这是历史学严格按照历史记录的学科属性决定的。然而,历史叙述是对客观历史进行著述的主观实践活动。历史是客观发生的事实,历史学家在叙述历史时,则是一种主观活动,并且还带有爱憎等个人情感。历史学家在进行历史叙述时,是以史料为研究对象,以著作为最终产物的一个主体实践过程。历史叙述包括“历史学家主观选择史料”和“历史学家写作历史著作”2个步骤,是一个自始至终的主动性实践过程。在这个模型中,中国古代的私家修史,以及西方史学叙事传统都能够较好地解释“历史学家个人感情主导主观选择”这个理论。而对于唐以后的史馆修史、集体修史,以及近代以来西方的计量史学等则不太适合。因此,本文将主要考察个人撰写的叙事性历史著作。自海登•怀特的《元史学》发表以来,学者们开始重视历史叙述的主观性研究。一是对历史叙事手法的研究,一般都在考察历史叙事的虚构性。如《中国历史叙事中的间接虚构叙事及其效果》《怎样看待历史叙述中的“虚构”》等。二是关于历史叙事和文学叙述比较研究,主要是谈区别。如《真与用:关于历史叙事与文学叙事的问答》《历史真实与文学虚构》等。三是有关历史叙述意义的研究,主要是从哲学角度进行考察。如《叙述、解释与历史编纂》《历史叙述的客观与主观》等。从以上成果来看,对历史叙述中历史学家的主观性进行分析的较少,仅有陈新的《论历史叙述中的主观性与历史评价》一文,着重考察了历史叙述中的历史评价问题。对于历史叙述过程中历史学家的主观性和个人情感论述较少,对这种现象产生原因的分析较欠缺。总体缺乏对于历史学家在历史叙述过程前后的情感分析,以及由此构建的理论系统。历史叙述这种主体性的实践活动中,主体思想会不会影响历史的记述?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又会对历史叙述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历史学家在历史叙述中为何会有不同的情感?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 二、历史叙述中历史学家的主观性 历史叙述这项实践活动的最终产物为历史著作。通过研读各种不同历史著作,我们可以看到,这项主体性活动隐藏着不同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故从历史著作出发,溯源探讨历史学家的主观性和个人情感最为科学。 (一)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激发写作历史著作在历史著作中,历史学家以客观历史为叙述内容,以读者为叙述对象。虽然历史学家一再强调“良史”,不“隐晦”,但是历史学家在写作历史著作之前,都有着写作的动因,而这种动因与个人情感密切相关。如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陈述自己作《史记》的原因时说:“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矢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此外,他还在《太史公自序》中谈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这种强烈的“意在斯乎”的个人责任意识激发了他写作的意志。希罗多德称自己撰写《历史》的目的是:“为了保存人类所达成的那些伟大成就,使之不致因年代久远而湮没不彰,为了使希腊人和波斯人那些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不至失去其应有的光彩,特别是为了要把他们之间发生战争的原因记载下来,以永垂后世。”在史学最初发展的过程中,中西方都是从个人著史开始的,而历史学家对自己所述历史的个人强烈情感激发了其写作的动力。无论是记载历史的光辉,还是记载历史的阴暗,都是历史学家努力展现给读者的内容,都表达了历史学家个人对这段历史的个人情感。 (二)历史叙述中的主观性历史写作虽然是以事实为基础的,但是在对事实的记叙中,作者到底将史料加工整理成什么样子,与作者自身的史学积淀及个人情感关系密切。史料浩如烟海,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不能将其全部纳入到自己的著作中,这就必然会有所取舍。威廉•德雷在《历史哲学》中提出:“任何历史学家都不可能把他所知道的一切研究对象统统塞入他的叙述。无论他试图通观罗马失陷后的西欧,还是简述鲁比肯河渡口的变迁,情况都是如此。确实,在需要选择时,一般历史学家告诉我们的是他认为有意义或重要的东西,其中就蕴含着某种价值标准。”历史学家所要告诉读者的“有意义或重要的东西”,正是他个人情感中最为强烈的部分。如吉本在《罗马帝国衰亡史•序言》中写道:“伟哉罗马,举世所誉,经此变革,虽毁犹荣。”吉本想将罗马帝国曾经的辉煌展现给读者,他说:“我选择了一个光彩的题目。罗马对于学童和政治家都很熟悉;而我的叙事文章,又是从最近时期古典著作的阅读中推演出来的。”推演的目标就是展现罗马帝国曾经的辉煌。作者曾游历罗马,看到历史遗址后,难以抑制写作的冲动,最终完成了这一巨著。历史学家选取一定的史料进行加工,如果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叙述,那么这些史料所推演的结论将是固定的答案。伯克霍福曾说:“如果我们可以询问谁为伟大故事的讲述者讲话,或者作为伟大故事的讲述者而说话,我们也就可以询问伟大故事是从哪种或谁的视角出发而被讲述的。历史学家必须同小说家一样,也选取一种与声音相伴随的视角。”历史学家选取哪些史料,是自由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历史学家的叙述也是存在主观性的,即便所述符合客观史实,在叙述哪些内容时,历史学家仍然有着一定的主动性。 (三)历史叙述的主观性表现为对同一史实的不同态度面对同样的史实,不同的作者在运用中可能表达不同,甚至出现相反的评价与态度以对韩信的评价为例,《史记•淮阴侯列传》末尾对韩信的评价为:“君臣一体,自古所难。相国深荐,策拜登坛。沈沙决水,拔帜传餐。与汉汉重,归楚楚安。三分不议,伪游可叹。”《汉书•韩彭英卢吴传》末尾则强调韩信没有忠于刘邦:“张耳、吴芮、彭越、黥布、臧荼、卢绾与两韩信,皆徼一时之权变,以诈力成功,咸得裂土,南面称孤。见疑强大,怀不自安,事穷势迫,卒谋叛逆,终于灭亡。”两书中对韩信的不同评价,表现出了历史学家的主体性。司马迁感叹韩信作为英雄的悲情结局,班固则指责韩信作为谋反之臣,应当受到惩罚。司马迁对韩信的态度是同情与惋惜,而班固则是对西汉帝国有着强烈的崇敬之心。历史学的求真原则,要求历史学家如实地记录历史。但在记录过程中,历史学家也有个人情感,历史学家的主观性和个人情感会通过历史叙述来表述。金圣叹曾感叹司马迁的《史记》是司马迁个人情感的表达:“夫修史者,国家之事也;下笔者,文人之事也。国家之事,止于叙事而止,文非其所务也。若文人之事,固当不止叙事而已,必且心以为经,手以为纬,踌躇变化,务撰而成绝世奇文焉。……马迁之书,是马迁之文也,马迁书中所叙之事,则马迁之文之料也。”在情感表达上,历史著作也是情感表达的一种,这与文学著作有着一致性。历史著作中,史料承载着作者的情感,承载着作者要向世人展现的历史。 三、历史学家在历史叙述中表达个人情感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将历史分为客观和主观2个层面:“在我们德国语言文字里,历史这一名词联合了客观的和主观的两方面,而且意思是指拉丁文所谓‘发生的事情’本身,又指那‘发生那个的事情的历史’;同时,这一名词固然包括发生的事情,也并没有不包括历史的叙述。”个人情感归属于历史学家的主观层面,历史叙述中充满了历史学家的主观性和个人情感。 (一)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来源于现实生活除了官修史学之外,一直都有大量的历史学家个人写作的史学著作。历史学家个人著史是一种顺应时代的现象。如抗战爆发前后,国内存在投降与抗战2种声音。范文澜感觉到现实缺乏抗战英雄,为了激励民众,写就了《大丈夫》一书,专门选取了从西汉到明代的25位古代“大丈夫”的英雄形象,“希望每个读者也都学做大丈夫。”历史学家生活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完全与现实隔绝。历史学是以过去为研究中心的学科,又只能如实记录,不能随意编造与杜撰。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来源于亲情、友情、爱情等现实情感与体悟。写作历史著作是个体参与的主体性实践活动,编史必然会与现实社会产生联系。陈新曾提出:“历史叙述是历史学家实践的途径,主观性参与其中的运作,自然而然,在历史叙述的产物即历史文本中,就会映照出一行行主观性的足迹。”这种主观性的足迹,尤其是在现实社会出现大变革时,表现得更为明显。如《明史》的修撰、《清史稿》的编纂,都是在前朝灭亡后,一批文人(遗老)通过修史来寄托哀思、表达对前朝的依恋。如有外敌入侵时,历史学家往往通过历史上抗击外敌的史实来鼓舞抗战斗志,如《大丈夫》的编纂。如政治清平时期,大臣往往通过编修史书来警示执政者。如吴兢的《贞观政要》、司马光等人编纂的《资治通鉴》、张居正的《帝鉴图说》。 (二)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反映了其价值观念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是其价值观的生动表现,无论是喜爱、憎恨,还是惋惜、崇拜之情。历史学家在进行历史叙述时必然有属于自己的价值评判标准。海登•怀特在《元史学》中提出,历史学家在叙述历史前,已经有了“模式”:“史学家通过确认支配着一组事件的规律‘说明’历史领域发生了什么。这些事件作为一种基本上是悲剧含义的戏剧被情节化了。或者,反之亦然,在他找到支配着情节关联次序的‘规律’时,他也可以发现自己加以情节化的故事的悲剧含义。不论哪一种情形,都必定会得到一种特定历史论证的道德蕴含,它出自史学家假定的关系。”因此,在面对历史记载的空白处时,历史学家大胆地按照自己的价值观来推测历史的空白,直接将历史人物的对话生动地写了出来。历史学家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彰显了其价值取向与情感认定。毛曦认为,历史认识活动受“生理条件和认识环境的影响”,以及“情感主体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等的影响。”应该说,在历史叙述中也存在客观和主观2个方面的要素,尤其是历史叙述更倾向于将个人情感传递给读者,使读者获得历史学家所要告诉读者的那些内容。历史学家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叙述的立场、对历史事件的感慨都属于主观层面的价值取向问题。历史事实是固定的,历史学家则存在个体差异。在历史事实向历史著作的转变过程中,历史学家起着优秀作用,其个人情感认定往往让读者受到教育,读者与历史学家在传播历史知识的过程中形成共鸣。历史学家通过自己的价值观来选取史料,进而通过史料来教育读者。如刘知几在《史通•史官建制》中曾谈到历史的作用:“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无论是“自省”,还是“劝善惩恶”,都是历史学家价值观的体现。记叙“乱臣贼子”警示后人,必然记载其惨痛下场。记叙忠臣的光辉,无一例外地记载忠臣死后受到后人的敬重。记述朝代的更迭,都在有意识地对比前后朝代之间的差异;记述某朝代的强盛,无一例外地强调君主励精图治。 (三)历史是无情的,历史学家面对历史时却是有情的时间、空间的一维性决定了历史事实的唯一性。后人在面对历史时,因为不是当事人,常常不断地追求真相,却只能越来越接近真相。历史都是远离现实的,人在回顾历史时,难以置身其中,只能靠着情感去接近真相。人们无法改变历史事实,却又常常心存历史的假设,这就是对历史事实无奈之情的明显表现。历史事实的客观性、一维性,让历史学家留下了无尽的叹息。于是在处理史料时,就有了文学与历史2种表达情感的方式。对客观史实的不同表达方式造成了文学和历史2种学科不同的叙述原则。在此,本文不探讨2者之间的差异,而是着重强调历史著作也存在主观性。曾提出在情感方面历史和文学的作用有着相同之处:“从情感方面说,史与诗(文学)有相同之用处,如读史读到古人当危机存亡之秋,能够激昂慷慨,不论他自己是文人武人,慨然出来,拯民救国,我们的感情都被他激发激动了,不由自主地感奋兴起,把这种扶持国家民族的免于危亡的大任放在自己的肩头。这是关于感情的。”面对相同的历史,在文学叙述和历史叙述的过程中,人们都是对客观历史表达无奈,发出叹息。如司马迁在《史记•项羽本纪》末尾感叹道:“然羽非有尺寸,乘执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司马迁对“霸王”的功绩由衷地赞叹,也对“霸王”的悲剧有着无限的感慨:“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司马迁认为项羽败于“以力征经营天下”,且“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这个总结可谓客观。后代文人在叙述项羽失败时,则不再受史实的约束,大胆地创作。如杜牧的《题乌江亭》:“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以及王安石的《乌江亭》:“百战疲劳壮士哀,中原一败势难回。江东子弟今虽在,肯与君王卷土来?”者截然相反的个人情感表达,均不再受史实的约束,主观大胆地假设结局。总之,无论哪种叙述手法,都是表达了对历史的无奈之情。 四、历史叙述中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的作用 历史学家通过记述客观史实,而将思想与情感融入其中,最终传递给读者。读者在阅读历史著作过程中受到教育,这就是历史学服务于现实的基本过程。因此,有必要从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出发,逐步推演到读者接受,看看历史叙述是如何影响历史学家的个人情感的。 (一)会影响主体对史料的选择历史学家在写作历史著作时往往都是在内心先有想法,然后才开始搜集资料。历史学家不可能随意选题,选题往往有现实意义,并且还需要有写作的现实基础(资料丰富、时间宽裕、经济基础)。选题的现实意义,往往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也就是时代背景。如范文澜曾在1944年撰写《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他曾回忆说:“《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是1944年我在延安时写的。曾国藩是近百年来反动派的开山祖师,而他的伪善乔装却在社会上有很大的影响。他的继承者人民公敌则把他推崇为‘圣人’,以为麻醉青年、欺蔽群众的偶像。为了澄清当时一些人的混乱思想,所以有揭穿曾国藩这个汉奸刽子手本来面目的必要。”为了更好地说明曾国藩的刽子手面目,作者大量地运用了曾国藩剿杀太平天国运动的史实,范文澜撰写这部书时的史料明显有所选择,侧重于其勾结洋人剿杀农民起义的内容。历史学家对历史人物的爱憎,主要通过史实来表达。为了表达某种情感,历史学家会有意地精心选择史料,让读者看到的是史实,接受的却是历史学家的情感。米塞斯曾认为价值是主观的、不断变化的、不同的:“价值之一切判断系个人的及主观的。价值判断不外宣称我偏好、我较欢喜、我心愿。任何人亦无法否认,各人的感情、趣味,及偏好都大有差别,而甚至本人在不同的时刻,对同一的事物,亦有不同的评价方式。”基于史实进行的价值判断,自然也随着主体、时间、角度的不同而迥异。如建国后对“洋务运动”的评价,就存在着前后2种不同评价的现象,评价的不同正与改革开放政策出台的政治背景有关。因此,不同的价值判断正是受到时代主题的影响,历史学家置身于现实时代之中,自然会受到现实环境的影响。 (二)进一步影响主体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历史学从出现至今一直保持着实证的传统,即要求历史叙述严格遵循客观史实。通过寻找真相和真相之下的历史规律是历史学家公认的工作追求、价值取向。然而,仅靠部分史料推断的真相和真相之下的历史规律,能否经历时间的考验?在此,笔者不论述真相的真伪度,主要是要分析历史学家所发现的“真相”已经影响了对历史人物的评判。陈新提出:“历史叙述者不可能在他的叙述中避免做出历史评价,因为,即使他想拒绝自己的主观性与历史评价进入文本,这种拒绝本身也需要理由,它是建立在某个立场的基础之上的。”这种主观性是历史学家无法回避的,因为历史学家所述对象往往距离自己较为久远,基于一部分资料之上的历史结论总会受到各种其他资料的冲击与质疑。即使是亲历事件的当事人,也仅是从个体出发,并不能将事件参与者(他人)的状况完全说清楚,这就制造了大量的历史疑案、历史反思与历史再现。历史叙述是如何影响主体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呢?托波尔斯基曾分析道:“历史的(历史编纂学中的)事实是建立在历史学家进行科学地再现过去时对资料源和非资料源材料的运用的基础之上的。但那种再现在所有历史学家那儿肯定不可能是一样的,因为历史学家即使仅仅就其非资料源知识而言也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历史学家是通过构筑历史事实来再现过去的,但从某一种观点来看,他又是历史事实的‘创造者’。”历史学家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在面对多种声音时必须要选择其一。如历史上关于曹操和魏延的评价一直没有结论。这主要是围绕着曹操是奸雄还是英雄、魏延是否谋反展开的。吕思勉的《三国史话》有“替魏武帝辩诬”和“替魏延辩诬”2章。但自《三国志》以来,历史学家大多沿用曹操是奸雄、魏延曾谋反的结论。因为历史学家不可能在历史叙述中将疑问留给读者,只能是采取其中一种说法,并按照此说法填充史料。由此,许多历史学家沿用成说,最终进一步强化前人的结论,就出现了人云亦云的情形。 (三)最终影响读者对史实的接受读者接受的史实大多来源于历史叙述。广大的读者在接受史实前,一般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与判断能力。利科曾说:“我们从历史学家那里期待某种主观性,不是一种任意的主观性,而是一种正好适合历史的客观性的主观性。”读者与历史学家的交流是依靠历史叙述作为媒介的。情感在交流中属于传递的内容,也就是信息。历史学家依靠历史叙述与读者交流思想。历史叙述中历史学家隐藏的情感凝聚到历史著作之中,间接地传递给读者,这是一个主体参与的传播过程。读者在阅读历史著作后,逐渐分辨美丑、善恶,以反省自我、辨别是非。如《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言:“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遭李陵之祸,使得司马迁将情感凝聚于《史记》之中,“思来者”正是为了将情感传递给后来人(读者)。再如裴松之在《上三国志注表》中对宋文帝说:“臣闻智周则万理自宾,鉴远则物无遗照。……将以总括前踪,贻诲来世。”“鉴远”“贻诲来世”都是裴松之作注时个人情感的写照。综上所述,历史学家生活在现实社会之中,受到现实生活的影响而产生各种个人情感。历史学家在进行历史叙述时,必然是主观行为。历史叙述是历史学家个人情感的载体,各种不同的历史叙述代表着历史学家不同的个人情感。读者通过阅读历史著作,最终领悟历史学家所要传达的个人情感。 作者:盛亚军单位: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 历史学论文:专业选修课历史学论文 一、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的设置情况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要求高等教育“加快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在这一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各高校重建课程体系,选修课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2007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选修课比例,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选修课的地位进一步凸显。随着学分制的推行,专业选修课设置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选择,有学者说:“学分制与选课制紧密相连,学分制的优秀是选课制,离开了选课制学分制就失去了意义。”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高校历史学系推出了一系列专业选修课。北京大学历史学本科毕业要求总学分不低于141分,选修课不低于54学分,其中专业选修课不低于29学分,约占学分比例的21%,提供了71门备选课程,平均每门课程为2学分。也就是说,学生至少要修15门专业选修课程方能达到毕业要求。复旦大学历史学本科毕业要求总学分为146分,其中专业选修课须达到26学分,约占学分比例的18%,共提供了11组总计99门备选课程,平均每门课程为2学分,即学生至少要修完13门专业选修课才能达到毕业要求。地方本科院校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的开设虽然达不到复旦大学近百门的规模,但是也都有数十门之多。河北大学历史学本科毕业总学分要求为159分,其中“学科基础选修”和“学术研究选修”须达到24学分,约占学分比例的15%,累计设置了26门备选课程。安徽大学历史学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为160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为63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低于32学分,约占学分比例的20%,备选课程33门。淮北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学生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为159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为79.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不低于15学分,约占学分比例的9%,所设置的备选课程有36门。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在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继续延伸,使学生进一步学习本专业更高层次的理论基础、更新的研究方法,了解掌握本学科、本专业较前沿的知识及动态,为以后的学习、研究和工作做准备。依据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专业选修课的性质特征,一年级基本不设专业选修课程,二年级开始少量设置,更多的专业选修课程集中在三年级及四年级上学期,学者王乐忠在论及专业选修课的特点时说:“一般是在大学高年级开设,亦出现在低年级开设的尝试。”现将河北大学、安徽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选修课设置的时间情况列表如表1,从中可见,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的确主要集中于第五、六、七学期。 二、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的授课困境 经过几十年的摸索与实践,中国高校的选修课设置与教学取得显著成绩,就历史学而言,专业选修课程的设置蔚为壮观,上述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分别达到71种和99种之多,即使像淮北师范大学这样的地方本科院校,也能达到36门。各高校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程内容涉及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等诸多领域,既充分体现了不同高校历史学专业的特点,也满足了不同学生的兴趣和爱好。但是,与此同时,历史专业选修课也表现出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学校、教师和学生对专业选修课的重要性普遍认识不足,这一点得到一线教师、教学管理者以及高教研究者的普遍认同。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指出:“教师与学生一个共同心理是对选修课的重视程度不如必修课。”21世纪以来,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线教师张秀琴等说:“一些教师、学生对开设选修课的意义不够明确,或者说立足点太低。”教师李丽说:“学生普遍把它们看作是不重要的‘辅课’;又因为选修课属于考查科目,学生普遍不予重视。”教学管理人员曹树国指出:各高校学生对“选修课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选修只是为了应付学校对学生更有甚者,部分高校对专业选修课与必修课给予了不同定位,选修课在教师的工作量计算、职称评定、精品课程申报等方面的地位远不如必修课,甚至课时津贴也有所区别。对专业选修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和定位欠妥必然导致一系列教学问题的出现,出勤率低是最直接的表现。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毕业生就业难的局面凸显,而对于历史学这样的所谓冷门专业来说,其表现要比热门专业更为直接。考村官、考编、考研、考公务员成为大部分历史学专业学生学习的中心任务,而历史学专业选修课不具备应对上述各种考试的直接功利性功能。学生在时间分配(尤其是在考前冲刺期间)难以协调的情况下,往往选择缺席备考。部分高校个别专业选修课程的出勤率甚至仅有40%;一线教师乔梅英、杨胜凯说:“大学生选修课逃课现象严重,令人担忧,部分选修课缺勤人数甚至超过了半数。”笔者所讲授的《徽商与儒学》曾获校级课堂竞赛三等奖,尽管如此,学生的平均出勤率也只有70%左右。专业选修课出勤率低的责任不能完全推到学生身上。专业选修课的性质决定了其对教师的教学要求比必修课教师更加严格,有学者客观地指出:“专业选修课作为专业必修课的补充,其内容涉及面更加广泛,这更需要专业知识扎实及丰富的专家来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然而,在实际教学安排中,此类课程常由年轻教师承担。年轻教师虽然具有较高的学历背景,但是其专业知识体系尚未完善,缺乏教学经验,中国地质大学教师李胜利就曾论及这一问题:“一些教师(尤其是新教师)可能受到院系委托主讲一些自己并不擅长甚至并不熟悉的课程。”甚至还出现教师为了完成工作量指标,勉强任课的局面,有学者指出:“高校中某些专业出现了教师无课可上,特别是对于新进高校的年轻教师这种现象较突出,但又不得不完成学校规定的每年教学工作量,因此,一些老师抱着完成学校任务的需要而开设选修课。”草率任课无疑会影响到教学效果。历史学专业选修课教材建设严重滞后。教材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体现着教育的基本思路和培养目标。长期以来,教材建设集中于必修课程上,产生了一系列精品教材,如国家十五、十一五规划系列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系列教材等,历史学必修课代表性的教材有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李侃的《中国近代史》、张岂之主编的《中国历史》等。而对于专业选修课来说,虽然学界在相关领域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尚未转化为教材,如徽学、方志学、敦煌学等。目前,更多历史学专业选修课是教师自拟大纲和讲义,甚至还有部分教师不得已而借用学术专著作教材的情况。教材建设的滞后无疑制约着教学质量和效果。 三、建设历史学专业选修课教学团队 对于高校选修课普遍存在的问题,高教专家、一线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人员都曾从不同的角度探索过应对措施,取得不少成果。偶有学者探讨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的教学问题,20世纪80年代初期,叶书宗曾阐述其讲授《苏联史》的体会;90年代,杨德华交流过大学《元史》的教学经验;近年来,一线教师姜朝晖和张立胜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两方面讨论了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的研究性教学步骤;但是,很少有人言及建立历史学专业选修课教学团队的问题。无论是从所开设的年级(中、高年级),还是从课程内容以及所承担的人才培养功能而言,专业选修课对教师知识及能力的要求不是更低,而是更高。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本科教学团队建设,重点遴选和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就目前各高校的实际情况而言,必修课“形成团队,打造精品”的理念已经得到普遍认同和实施,校、省及部级教学团队层出不穷,而专业选修课教学团队建设尚未受到足够重视,有教师指出:“从师资力量来看,专业选修课没有专门的教师,每门课程也没有组建教学团队,专业选修课只好由专业必修课教师兼任。”选修课与必修课不仅仅是名称不同,其课程设置、教育目的、教学特点和所承载的人才培养功能与必修课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在历史学专业人才培养中,专业选修课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课程体系,教学实践中,如果单纯地把教授必修课的一系列理论与方法挪用到选修课的课堂上,势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选修课的课程建设、课堂组织、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进、制度建设等归根到底要由教师来完成,而各项与专业选修课相关的改革并非个别教师凭借自己的理解所能胜任,教学团队的优势因此而凸显。另一方面,过去的教学改革在课程方面多强调单门课程的建设,但是单靠一门课程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根本无法达到教学目标进而提高教学质量。为此,有学者提出“课程群”建设,对于历史学专业选修课来说,其本身就是一个课程群,而课程群建设必须依靠教学团队才能完成。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过:“在一个紧密联结在一起的集体内,即使是一个最年轻的,最没经验的教师也会比任何一个有经验和有才干的,但与教育集体背道而驰的教师能做出更多的工作。”教师是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学环境的最主要角色;教学团队建设是大学的主体工程,也是固本强基工程。在高校的必修课体系中,教学团队所发挥的优势已经充分显现出来。目前,专业选修课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创新空间。为此,已有学者呼吁建设专业选修课教学团队,闫怀义等就建议建立化学专业选修课教学团队,他说:“建立一支选修课教学团队,以多人授课代替一人承包,是确保专业选修课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同样,探讨与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相适应的教学理论与实践,亦离不开强有力的教学团队的打造。综上可见,组建历史学专业选修课教学团队既是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的需要,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更是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的需要。历史学专业选修课教学团队可以借鉴必修课教学团队建设的经验,遴选优秀的专家作为团队带头人,成员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并充分考虑年龄、个性、职称、学历及研究方向的互补性。团队建成以后,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改革实践与理论研究,转变教育管理者、教师、学生对专业选修课的态度;鼓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授担任选修课教学,整体提升团队的教学水平;力争以团队的力量打造一批专业选修课的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从多角度改变历史学专业选修课的教学现状,推进教学改革。 作者:熊帝兵单位:淮北师范大学历 历史学论文:课程建设历史学论文 一、课程建设的标准 1.教学条件。教学条件包括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文件,如教学日志、教案、教学检查记录、成绩分析等,要完备、配套;教学大纲要能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阐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基本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合理分配教学学时,反映本学科的最新成果等;选用教材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使用效果好,同时要有辅助教材,如教学参考书、习题集、音像教材等。教学仪器设备能满足教学需要,利用率高,实验开出率达100%。 2.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教育部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文件指出: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围绕特色专业建设需要,建设一支以学术带头人为骨干,教学和科研综合水平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要将优质教学与研究资源用于本科教学,鼓励教师根据教育目标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教师是课程教学的组织者与实施者,教师的素质直接决定课程的教学质量,因此,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是课程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师资队伍从数量上必须达到一定的要求,即一门课程至少有两位以上的教师讲授。师资队伍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等方面比较合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这样,才能形成一支高质量的教学梯队,相互促进,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开展教学改革等。 3.教学组织管理。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包括教学环节、教学手段、教研活动等。要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采用启发式、引导式教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要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如现场演示、投影、电化教学等;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以教研室为单位,坚持听、评课制度,每位教师要认真听取同行意见,及时总结、改进教学,有完整的听、评课记录;遵守教学纪律、教学法规,无教学事故,如上课迟到、提前下课、随意调课等,无违纪现象,如随意停课、考试漏题等。 4.课程考核。每门课程都要有试题库,且试题质量较高;试题内容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既要考查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考查学生的应用能力,试卷难易分布要合理。统一评分标准,由教师实行流水判卷,考试结束后要有总结与试卷分析。 5.教学改革。课程建设要有明确的教学改革计划,计划切实可行;在教学改革某一方面,如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法、能力培养等,效果明显,并有与教学改革相关的教学论文、阶段性成果报告等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二、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赤峰学院历史学特色专业的课程体系建设围绕构筑四大课程模块、优化课程结构、完善课程体系展开。随着历史学的发展,新理论、新方法犹如老树新枝,蓬勃兴旺,与多学科的关联性日益密切,因此历史学的课程体系必须涵盖多学科门类。基于这一基本原则,对原有课程通过增、删、并、减、压等方式,实现“强干减枝”,增设实践性、跨学科课程。通过“学科基础课”、“主干理论课”、“科学研究课”、“实践教学课”这四大课程模块的建设,构筑基础性、专业性、研究性、实践性为一体的课程体系。 1.基础性。要突破以往在该专业课程设置上偏重于传统的历史学基础知识课程的狭窄局面,拓宽专业课程的支撑面,以“宽口径、厚基础”为重点,以历史学、民族学、考古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课程为支撑,构成学科基础课课程模块。 2.专业性。以掌握专业基础理论方法为优秀,突出专业理论课教学,以史学理论与史学方法、中国历史地理等课程构成专业主干理论课程模块。 3.研究性。以掌握专业基本研究方法为原则,强调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以中西文明比较研究、红山文化研究、契丹辽文化研究等课程构成科学研究课程模块。4.实践性。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导向,突出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本领,抓好实践性教学环节,继续坚持并不断改革“中学历史教学法”课程教学,以课程考察、历史专题调查、社会调查、学年实习、毕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多个环节构成实践教学课程模块。 三、建立课程建设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的课程评价指标体系,不仅是课程建设客观评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课程建设要努力实现的目]。把课程评价作为实施课程建设的措施与途径,使课程评价寓于课程建设之中。经过长时期的摸索总结,赤峰学院历史学特色专业课程建设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课程建设评价体系。课程评价体系由两级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有5项,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细化,有17项。一级指标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改革与教学效果等五项。二级指标具体包括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梯队规模、师资培养、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设备、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改革、教学效果等。每一项二级指标都对应相应的评价标准,同时,划分相应的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A级(优)、B级(良)、C级(中)、D(一般)、E(差)五等,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分值,各项得分之和为评价总分。评价总分≥85分的课程为优秀课程;评价总分≥60分且<85分的课程为合格课程;评价总分<60分的课程为不合格课程。四、课程建设的成效在课程建设标准的指导下,在课程建设评价体系的监督下,赤峰学院历史学特色专业的课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 1.促进了师资队伍建设。历史学专业通过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学术潜力的青年人才以充实师资队伍,并通过进修、访学、攻读学位等形式来提高•82•吕富华/论部级特色专业下的历史学课程建设———以赤峰学院为例现有教师的整体素质,做好教师的培养工作:(1)培育名师,鼓励科研水平高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使科研和教学相融合。目前,本专业已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名、校级教学名师1名。(2)注重教学、科研能力比较突出的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在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同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年来,本专业的青年教师2人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人获教育部项目,12人获自治区级科研项目。专业建设点还有计划、有重点地优先派遣青年教师外出访学和交流。目前,4位青年教师已先后到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内蒙古博物院等单位访学,其中2人顺利完成访学任务,并在教学和科研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先后有7名教师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知名学府的博士研究生。不久的将来,这些学成归来的青年教师必定在教学和科研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3)是探索学校与社会联合培养教师的新途径。鼓励校内专任教师到历史学相关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聘请相关产业领域的优秀专家、资深人员到学校兼职授课,形成交流培训、合作讲学、兼职任教等形式多样的教师成长机制,建设一支熟悉社会需求、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同时,结合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和要求,通过引进、培养、调整等方式,有意识构建具有专业特长的师资团队,逐步形成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基础稳固、研究方向明确、具有专业特长和影响力的师资梯队,为今后专业的发展和凸显特色奠定基础。目前,以红山文化研究为优秀的红山文化研究创新团队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级科研创新团队;以契丹辽文化研究为优秀的契丹辽文化研究创新团队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级科研创新团队,契丹辽文化教学团队被评为赤峰学院2013年校级教学团队。 2.促进了精品课程和优秀课程建设。历史学专业已有两门课程建设成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即中国古代史与中国考古学通论,有多门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与优秀课程。同时,为突出地域特色,建设两门特色课程,即红山文化研究专题与契丹辽文化研究专题。 3.促进了图书资料建设。按照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学院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资料室、实验室及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依托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基地图书文献、期刊等现有资料基础,建立起一个与课程教学相配套的图书影像资料库,为课程建设提供资料支持。 4.促进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针对教学研究项目少,教学改革不够深入的问题,特色专业的课程建设专门深入地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要求教研室有计划地组织教学研究,建立了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立项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在此政策支持下,先后有《运用多种教学手段上好文献学课》、《依据特色专业优势,丰富开放型实践教学内容》等六项课题予以资助立项,有效地推动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5.促进了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历史文化学院加强了教学管理的规范化,认真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制定了教研室工作制度,明确了教研室一级的管理职责,要求教研室认真做好听评课的组织工作,每位教师认真做好教师听课记录,教研室认真做好教研室活动记录,并定期进行抽查,随时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管,有力地提高了教学管理水平。总之,通过课程建设,历史学特色专业下的课程建设在教学水平的提高、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手段的更新、教学效果的增强、教学特色的彰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并以点带面,对其他专业课程建设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了赤峰学院各门课程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作者:吕富华单位: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论文:研究型教学历史学论文 1历史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在研究型教学中的地位 历史学是典型文科专业,在其教学活动中存在诸多文科共性问题,如:课程体系设置不够合理,知识性课程较多,方法论的课程很少;教学手段单一,以课堂教学为主;教师多重科研而轻教学,教学内容陈旧等。这些包括历史学在内的文科专业所具有的通病,近些年来常常为学界所攻诘。毋庸置疑,在这种僵化陈旧的教学模式下,人才培养质量很难保证,专业培养目标能否实现也极为堪忧。许多高校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不断通过推动教学改革来扭转这种局面,力图将研究型教学落到实处。总体看来,业已形成的规范性认识将“研究型教学”定位为三个主要特点:一是要有课题(专题、问题),师生共同研究、共同讨论;二是强调学生的自主性,教师引导而学生自主钻研;三是实现知识的“内化”,通过体验,提升素质和能力。基于上述特点,很多高校围绕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两个层面展开了探索和改革,其中课堂教学改革是主要发力点。从教学氛围的培育到学习兴趣的培养;从教学主体的互动到课堂效果的评价;从教学过程的优化到教学手段的更新,探讨不可谓不全面,不可谓不细致。各高校管理者和相关研究学者,考古鉴今、兼收中西,形成了大量的极具智慧的研究和探索成果。 相较而言,对于课外实践这一环节却长期疏于关照。古语有“纸上得来终须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之说,特别是对于历史这门偏于理论和知识的学科,更是需要注重实践,否则所谓研究型教学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研究型教学强调学生的主体精神,自主钻研、自主创新,这种能力的培养只通过课堂是很难实现的,实践环节不可或缺。人的能力总是在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实践中不断运用所学知识,方能实现“知行合一”。有研究表明,一个人对于听到的信息能记住25%,对于听且看到的信息能记住45%,而对于听到、看到且做过的事情则能记住70%。也就是说,虽然课堂有内外之分,但却不应割裂开来,唯有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教学与实践的良性互动,方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对于学生来讲,课外实践活动的实现形式是多元化的,比如参加甚至主持课题研究,或者自发参与一些社会活动,即便是做一些兼职也可视为实践活动的一种。但上述方式均有局限性,课题研究从目前来看对于本科生而言机会还是比较有限,而自发参与社会活动或者兼职目的性不强且随意性很大,这都难以收到实效。在这种情况下,体现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包括课程见习、综合实习、毕业论文等就显得尤为重要。 2历史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事实上,历史学专业的管理者和教师对于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是有清晰而明确的认知的。但是限于各种主、客观因素,这种认知大都停留在理念上,以致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并没有落到实处,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按照培养大纲要求,历史学本科专业在课堂教学之余,还设置有固定时间安排的实习活动,包括课程见习和综合实习两个方面。课程见习,顾名思义是针对于特定课程所安排的实习,如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考古学通论、史学论文写作等课程,一般要安排至少两天的单科实习。综合实习,又称为综合认识实习,即提供给学生一个较长时间(一般为7天)去校外开展实践活动。无论是课程见习还是综合实习,其目的是相同的,就是通过重返历史现场、开展田野调查,将文本知识与现场实况互为映证,使枯燥乏味的文字变为立体形象的鲜活材料,从情感上和学理上更为深刻地感受历史背景、认知历史事件,进而将所学知识与身处的社会、自然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一种内化的体验。这样一种设置和安排,无疑是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具有开放性、创造性的一个平台。 这样一个平台如若搭建规范完备,就能够将合作性、问题性、实践性三个维度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有助于其综合素质的提升。然而目前许多高校的实习环节操作往往是流于形式,几无效果。析其原因大概有三:一是传统教学理念的惯性作用,“重理论而轻实践”,高校管理层面没有予以足够重视和支持,比如实习经费安排比较低难以有效开展活动;二是教师重科研而轻教学,“课题、论文”至上的倾向依然比较严重,不愿意投入精力于实践教学;三是院系在运作中对于师生安全顾虑过重,往往简化甚至改变实习形式,当下一种常见的做法就是将实习活动完全交由旅游公司打理,从而规避责任,但实践活动却变成了旅游观光。实践教学的另外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毕业论文写作,其设置的目的在于检验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学科知识、思维能力等各种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将所接受的教育和所学习的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提高实践能力和水平。但是近年来关于本科毕业论文的声讨之声不绝于耳,有部分学者甚至提出废止这一规定,其原因就在于东拼西凑、粗制滥造的论文严重浪费了教育资源,伤害了本科教育的形象。教育部曾多次下达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强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各高校也纷纷采取举措,力图改变这一现状,如进一步规范论文写作流程和制作要求,严格论文的考核和评估,加强对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管理等。 但从效果来看,似乎难尽如人意。就历史专业而言,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较低是有客观原因存在的。一方面专业课程设置偏重于知识体系掌握和理论观点介绍,而方法论课程设置较少,加之大学期间又鲜有机会参与科研活动、接触乃至写作科研论文,以致到大四阶段毕业论文写作时有手足无措之感,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意识严重不足,也就很难形成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另一方面,大四阶段正是学生面临择业的关键时刻,考研、找工作成为优秀内容,在目前的就业环境下,很多学生在重重压力下没有心思、也没有精力投入过多时间在毕业论文写作上,往往只是抽出几天时间就草草完成,其质量也就可见一斑了。 3研究型教学导向下历史学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与展望 研究型教学的宗旨是通过教学与研究、实践的结合,激发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勇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这就要求在课内教学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搭建一座桥梁,以问题为导向,在师生平等而又积极互动的基础上,给予学生充分而又自由的探索空间。正如前文所述,课外实践的全面开展和落实,主体环境尚不成熟和完善,目前有效的着力点就是抓好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活动。若要做好这一方面,需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合力。其一,高校层面。高等院校要自上而下重视实践教学活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扶持和激励机制。在目前实习补贴水平较低的情况下,高校可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免除师生后顾之忧;面对指导教师主动性不强的现状,高校可以将实践教学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或者可以通过课题等方式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物质奖励。针对于历史学的专业特点,高校应该积极引导具有丰富考古经验或者田野调查经验的高水平教师充实到指导教师队伍中来,以优化师资结构。 在毕业论文工作方面,高校要采取有效举措严把质量关,还可以结合实际进行适当变通,如将时间安排至学生在校的大四第一学期全部完成。其二,教师层面。无论是校外实习活动还是毕业论文写作,都需要指导教师与学生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积极的互动,可以说实践教学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教师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指导。这就要求指导教师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负责的敬业精神。以田野调查为例,一次大规模的田野调查活动往往需要极为耐心和周全的准备工作。事先要有具体的运作方案,包括确定调查主题、遴选合适田野点、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准备充足经费、培训人员等方面都要面面俱到。调查期间,要结合实际情况把握好计划进展的节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保护好师生的安全,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调查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及后续的收尾工作。所以作为指导教师而言,既然承担了这样的角色,就要认真履行职责,不辱使命。其三,学生层面。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归根结底还是要由学生自主来完成,即使是方案和计划制定得非常完美,如果学生不积极参与进来,一切都只能是零。作为学生来说,应该珍惜每一次实践教学活动,积极走向田野与社会,确保教学“情境化”的生成。在经费相对有限、实习环境相对艰苦的条件下,学生要“吃得苦、耐得烦”,配合实习方案组织实施,积极参与互动,更要在这其中树立主体意识,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实践中培养才干,增长见识,提升综合素质。 作者:邵侃单位:吉首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历史学论文:高校教学历史学论文 一、历史学专业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的主要活动 通过长期摸索,我院已经认识到上述单一的实践教学方式和内容难以满足社会需求,不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此,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为契机,我院以“多样性”和“循序渐进”为原则,合理安排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首先,在教学方面,我院充分利用校外实践基地的各种活动,促进学生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日本帝国主义者发动的侵华战争是中国现代史的重要内容。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而日军第七三一部队就是制造灾难的凶手之一。近年来,学院每年都统一组织历史学专业学生前往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参观,让学生近距离地、真切地感知日寇发动侵华战争的罪恶,深化理解理论知识。为了避免学生走马观花,学院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小组,鼓励各小组自行安排各种专题性的活动,包括参观展览、走访专家、担任志愿者、听取学术报告等。2012级同学就组织了多个课外活动小组,并充分利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的资源自主地进行有效活动:他们自行组织了更为细致的参观活动,在参观过程中注意有针对性地记录相关资料、史实,为自己撰写论文收集材料;他们走访了展馆周围平房区的老居民,倾听这些老人们讲述七三一部队的累累罪行;他们还与陈列馆内的专家学者交流,了解相关研究现状和前沿问题。学院还将结合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延长历史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习时间。届时,学生可以在更长的时段内、较为集中地在实践基地学习、工作。其次,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学生专业兴趣和技能。学院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分别组织不同形式的活动,循序渐进地推进学生的知识与能力的增长。针对大一学生知识储备相对较少的特点,学院主要组织他们参观考察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对大二学生,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定期到展馆从事讲解工作的学习,陈列馆根据学生表现选拔胜任者出任讲解员;对大三、大四学生,学院鼓励他们争取在更高的层次上发挥特长、锻炼能力、提高素质。比如,进行田野考察,跟随专家收集、整理文献资料,参与各种学术会议等。在“2013年世界犹太研究与大屠杀教育国际研讨会”七三一分会场的活动中,我院历史学专业的部分学生陪同参观,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再次,依托校外实践基地,积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我院历史学专业学生结合陈列馆的展品资源,运用网络、展板、征文、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爱国主义宣传和教育。近年来,我们先后邀请了多位省内外专家到我校讲学,内容包括侵华日军化学战研究、战后七三一遗址保护情况等。 二、实践教学活动取得的成果 通过历史学专业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我院在历史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实践教学活动,促进了史实与实物、书本知识与实践活动、理性认识与感性认识的结合,提升了学生对本专业的热爱,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往,很多同学对历史学专业有成见,认为它不如其他实用性强的专业,只能纸上谈兵,将来找工作也受局限。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很多同学们认识到,历史是人类知识宝库中的重要财富,是人类共同的记忆。在课外实践活动中,他们理解了什么是历史、什么是“以史为鉴”,懂得了“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很多同学摒弃了过去的偏见,学习兴趣提高了。一些同学还选择了考取历史学专业的研究生。近年来,我院历史学专业的考研率始终居于全校前列。更多的同学毕业后选择了从事历史教学工作。一些同学在学习世界史或考研的过程中,外语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实践教学活动还引导一些学生选择了自己的科研方向。在学习兴趣提高的同时,通过多层次的活动,一些同学对中国现代史、东北地方史的学习、研究兴趣渐浓。他们认识到东北地区在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重要地位,看到了身处东北从事地方史研究的优越条件。在老师的引导下,一些学生在本科阶段就把学习、研究的重心向中国现代史、地方史领域靠拢。目前我院已有多名同学围绕这些领域成功申报了大学生创新项目。 每年学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中,这两个方向的选题总是占有比较大的比例。还有一些同学在此基础上报考、攻读这些方向的研究生,继续深造。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爱国主义教育作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达到了双重效果:其一,避免了枯燥、单调的说教,让学生潜移默化地增强了爱国主义情感。他们主动地向他人宣传,同时把自身的爱国主义情感转化为学习知识、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其二,很多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都一反以往老师组织的自上而下方式,而是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自主安排各项活动。这不仅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动性,更体现了学生“以史为鉴”的人文情怀,用他们的行动彰显了史学研究的现实价值。在历次参观七三一罪证陈列馆的总结会、报告会、征文稿中,我们都能感觉到一届一届学生思想受到的触动。除了专业方面的成果外,实践教学活动还锻炼了学生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提高了综合素质。在担任讲解员、会议志愿者以及跟随专家从事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田野考察等活动中,同学们不仅提高了专业技能,而且在待人接物方面也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很多同学认识到,要做好工作,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良好的综合素质,否则就会事倍功半。因此,他们在实践基地的活动中,向指导教师、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学习,在各方面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目前已有多名优秀毕业生被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选拔留馆就业。以上成果仅就本科教学而言。相信通过与校外实践基地长期、持续的合作,未来在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等方面的成果将会与日俱增。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一,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活动的层次、扩大教学对象的范围。目前实践教学活动主要限于本科学生。本科学生的年龄、知识储备、阅历都限制了他们参与的实践活动的内容、方式、层次。这必然影响实践教学活动的效果。本着实践教学活动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将来应从大一学生开始到研究生阶段一条龙式地指导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从而保证参加实践活动的人员相对稳定、学生的研究范围相对固定、研究成果不断深化、层次不断提高。此外,还应积极推进合作培养研究生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应保证实践活动时间的连续性。目前我院历史学专业学生校外实践活动时间比较短且分散,导致学生的锻炼机会少。这主要是由于在目前教学培养模式下,课堂授课时间比例大、学生自主学习时间相对较少。在新一轮教学改革中,应适当延长学生自主学习特别是课外实习实践活动的时间,保证学生实习实践活动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增加学生轮岗的机会,促进能力培养。 第三,建立追踪与反馈的长效机制,保证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效果。校内、外指导教师应积极加强合作,有效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践活动。对各批次参与校外实践活动的学生,都应设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和引导,储备资料。学生毕业后,还应定期与其沟通,了解学生发展情况,更好地改进实践教学工作。 作者:杨超于琳琦赵景光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历史学论文:历史学科多媒体课件论文 一、多媒体课件的合理使用,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情感 知识很容易被学生遗忘,但是,学生在课堂上的情感体验则会对其产生持久稳定的影响。在授课伊始,如果教师能够合理地使用多媒体课件的话,能够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情感来。例如,我们在探究《甲午中日战争》这节课中的战争背景以及中国战败的具体原因时,其中《马关条约》的内容和影响是要学习的重点知识,这就需要学生能够在切实地感受带这段屈辱历史给中国带来的伤痛的基础上,才能更深刻地去理解其中相关的知识。为了促使学生形成这种情感体验,我结合了《走向共和》中李鸿章与伊藤博文谈判的一段视频播放给学生们看,视频中的李鸿章痛苦的表情、步步退让的无奈和日方咄咄逼人的姿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极大地刺激了学生的爱国情感。紧接着,在这个基础上,我抛出问题:“中国为什么会战败?《马关条约》给中国带来了哪些危害和影响?”有了之前的情绪做铺垫,学生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也更加的积极、主动,课堂学习的氛围也异常的热烈,这样的教学效果也是极佳的。 二、多媒体课件的展示,能够生动地再现历史事实,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 历史学科是过去式的,学生在学习中,不可能对历史学科中的一些现象进行直接的观察,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历史学科的教学带来了困难,运用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能有效地帮助学生建立起对历史知识的感性认识,并且还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认识能力。例如,我们在学习《红军长征》这一课的内容时,由于学生对红军万里长征知之甚少,如果单纯地让学生通过文本的阅读或者教师的简单复述的话,比较难理解红军长征的艰难,也很难真正地立即遵义会议的历史作用。于是,我在教学伊始,制作了一个课件,在上课前播放了一段电视剧《长征》里的歌曲《十送红军》来渲染课堂的教学氛围,在讲解新课之时,又播放了一个战斗片段:“湘江战役”惨烈的战斗场面。学生在观看视频后,也能够迅速地进入到了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当中,再结合课本内容,边学习边讨论,最后的水到渠成的地得出了一个结论:左倾冒险主义让红军面临着生死攸关的紧急关头,以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在关键时刻挽救了红军,挽救了党和中国革命,进而学生也能够很轻松的就理解了遵义会议的历史意义,有效地突破了教学中的重难点内容。 三、多媒体课件的弊端 1.教育素材的整合不是很合理。在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的时候,如何将来自不同途径的多种信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是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课件中的一个常见的难题,特别是历史这种学科,要让各种素材有效地整合在一起是一个难题。很多教师在教学中,认为信息资料越多越好,这就导致了在制作课件的过程中没有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接受的信息量过多,没有突出重点,这也是不利于构建高效的历史课堂教学的。 2.在使用多媒体课件的过程中个,片面地追求表象,忽视了历史教育教学的效果。比如,有些课件热闹花哨,有图像、文字和声音以及动画等各种效果,过分地追求了课件的形象性和直观性,这就容易让学生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这就让教师在传授知识以及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教学目标淡化了。多媒体课件的使用本身就具有两面性,多媒体课件在给教学带来优势的同时,也对教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能够清楚地认识到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双面性,科学合理地进行使用,让其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有效地促进学生素养与教学质量的双重提高。将多媒体课件的优势发挥到极致,让多媒体教学成为初中历史课堂教学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作者:吾甫尔 艾买提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阿拉哈格镇中学 历史学论文:艺体生的历史学习现况简析 作者:宋继超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美术特长生历史学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美术特长生对历史知识了解、学习、掌握的程度并未达到教育大纲的要求.通过笔者自身的调查了解来看,美术特长生历史学习成绩不理想,历史知识素养偏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学生的因素多出现在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习惯与方法不正确以及学习的动机不强烈;同时,也有来自于学校与教师等外在因素,如学校与教师对历史学习的重视不足,忽视对学生历史学习过程中监督与管理,导致历史学习与美术专业课程的学习出现矛盾,并不能妥善给予解决等等.以上的诸多现状,都是引起美术特长生对历史学习存有不同程度的忽视、厌学的主要因素.而存在的问题则有以下几方面.学习目标不明确、后劲不足每个学生都必须具有自己的学习目标.只有为自己树立一个明确的学习目标后,才可以更加自觉地、努力地进行学习;同时良好的学习目标还具有导向、激励、制约等心理作用,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经过笔者的认真观察、了解与分析,在美术特长生中,大多数学生对历史学科的学习目标不明确,甚至没有学习目标,只是随波逐流应对考试.他们没有认识到历史学习对其未来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放弃了对历史学习或是减少了对已学历史知识的整理与巩固.学习兴趣不浓郁、学习意志比较薄弱由于美术特长生大多数把其爱好、兴趣及学习时间放在了专业课程上,再加之历史学科需要大量的记忆,学习内容枯燥、乏味等等,这都是导致学生们对历史学习不感兴趣的因素.由于对历史课程没有足够的学习兴趣,导致学生们在历史课堂学习时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气氛不浓郁,甚至出现了历史课旷课的学生日益增多.当问及学生们为什么会对历史学科不重视甚至出现旷课的问题时,学生多表现出一种无奈,或是表示可以原谅的想法———我们对历史课学习没有兴趣,同时它对我们的未来发展没有太多影响等等.这些现象,完全可体现出美术特长生对历史学习的兴趣不浓,自身的学习意志薄弱,没有产生自主约束力.学生缺乏自主性学习能力及良好的学习方法学生的自主性学习,对其整个学习过程与学习效果的影响都非常巨大.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越强烈,也就能越加坚持学习,对学习成绩的提高也帮助极大.而美术特长生的历史学习的主动性与专业课程相比之下,其自主性学习能力就差很多.由于美术特长生基本都存在历史知识的底子较薄,以往的学习方法也多以死记硬背为主,加之缺乏对已经学习过的知识整理、巩固,没有系统地将所学知识进行全面理顺、贯通,只能死记硬背这些零散的历史知识,这就引发许多学生对历史学习产生一种畏惧心理.由于学习方法的不正确,导致对历史学习没有自信、学习态度消极、兴趣不高等. 提高美术特长生历史学习有效对策 明确历史学习目标,增强学习动力历史教师应让美术特长生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并树立目标,这样才可以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动力,才会具有面对并战胜困难的勇气.历史教师要使学生充分认知、理解历史学习对其自身素质的提高与未来的发展重要意义.同时,侧重于学生们不同的个性、不同的爱好,引导、帮助学生们树立不同的、适宜的学习目标,要让学生们感觉不到学习目标的压力过大,经自己努力过,可以完成这个目标.这样一样,才可以增强学生们的学习动力.当学生们达到目标之后,历史教师则可以再适宜、适时的进行下一个学习目标的制定,以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提高目标的标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历史教师应该做好自己教学内容安排,最大程度地加强对历史知识的融合性、趣味性,以增加历史课堂的感情色彩与趣味性,提高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同时,还要侧重于发掘与美术相关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以及相关的历史知识,让学生们在课堂学习中可以从中更多地了解一些相关历史知识,提高其对历史的学习兴趣.再加上历史教师在课堂上充分将历史知识结合生动、幽默的教学方法,也可以大大提高学生们注意力,进而逐步达到使其产生学习兴趣的目的.与此同时,历史教师还要充分体现出自身的高尚情操、丰富的知识素养以及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将自身的活力与素养全面的展现给学习,让历史课堂充满快乐的因子,闪烁着智慧的火花与幽默及快乐的笑声.这样的历史课堂才是学生最需要的课堂,才会使更多的学生对历史学习产生浓郁的兴趣来,也才会使美术特长生对历史学习产生自主性的学习,以配合课堂上历史教师授课的生动、有兴趣的教学内容.培养学生们的正确学习方法,提高其自主学习能力学习方法是最重要的,是一个人能够主动获取更多知识的基础.良好的学习方法,可以令学生获得更大的成功,无论是现在抑或是将来的学习与工作之中.因此,我们历史教师有责任引导、帮助学生们掌握一种或是更多种的正确、良好的学习方法.首先,及时的对历史知识进行预习与复习.这也是实践证明后的成功学习方法之一,这也需要我们历史教师在学生们掌握此方法之前要进行督促、监督的重点,并使其形成一种习惯.其次,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对知识的自主探究式的学习习惯.任何知识在我们刚刚学习的时候,都会有一定的难度,这就需要培养学生们进行自主的、积极的去对未知知识的探究性学习,从多方面去了解、理解该方面的知识,同样,这种方法也适用于历史学科的学习.历史教师可以抓住教学内容的重点,以此给学生一个自主探究的题目,让学生们自主学习与之相关的知识.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学生对此类相关知识的理解、记忆程度,还有助于让学生们产生更加浓郁的学习兴趣,从而丰富其历史知识.提高历史教师的自身综合素质历史教师的自身综合素质,对美术特长生的历史学习的影响极其重要.如果历史教师都没有继续学习、继续深造的兴趣与态度,没有一个良好、有效的教学方法与模式,也很难全面提高美术特长生的历史学习效果.因此,我们历史教师更要注重自身的综合素质的提升.首先要做到提高对新时期历史教学的方法与教学观念的转变.其次,丰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这样才可以真正发挥出教师的职责,提高教学质量. 历史学论文:在历史学科研究性课程中提高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能力 高校历史学科研究性课程的设置体现了对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注重和培养,是提高本科生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的指导意义十分突出。通过开设研究性课程可以培养学生对史学研究和史学论文写作的兴趣,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能力,避免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出现盲目选题、写作不规范甚至全文抄袭的现象,能够做到选题有所依据、写作有适当的指导、答辩有一定的提高,从总体上提升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 一、高校历史学科研究性教学模式的构建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动研究性教学,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在高校积极推广研究性教学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研究性教学模式通过研究性课程的设置得以实施和体现。 研究性课程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主地运用研究性学习方式,获得和应用知识、发现和提出问题、探究和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是在基础型课程和拓展型课程的基础上,体现知识的综合和能力的发展,注重体现专题性和综合性、开放性,加强实践性。课程理念表现为:关注学生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优化学习方式,丰富学生学习经历;注重过程评价,促进学生不断发展;加强课程整合,充分发挥课程整体效益。着重在专题性和综合性的研究或探究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学力,以及实现知识迁移和相应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习主体应具备以创新精神进行探究、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能用批判的眼光进行学习与理解,具有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行为的能力。 高校历史学科研究性课程的设置可以搭建一个让学生充分发挥创造性能力的平台。结合历史学科的特点,通过研究性教学模式的实施,给学生提供思考历史和探究历史的空间,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提高学生正确表述历史、对历史知识的综合理解能力,掌握初步的科学研究历史的方法,加强师生间的合作与交流,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研究性教学模式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特定的历史课题,利用图书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获取材料,以科研的方式获取历史知识、解决特定历史问题的教学方式。它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其创新能力为宗旨和目标,其特点是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思维的展开、方法的运用和经验的积累,而不是对现成知识的死记硬背。提倡学生对教学的主动参与,强调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学习为基础,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积极性,使他们的自主学习、积极探究具有内在动力。 首先,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授课时间,既兼顾教材的系统性、全面性,还要适当介绍或探讨学科中比较深层次的或前沿性的问题。这种授课方式是学生比较欢迎的,能激发学生产生浓厚的兴趣。教师的教学要围绕问题的提出和解决来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更加注重引导学生对历史问题进行共同探究,注重学生历史思维的培养和在教学中对史料的运用,加深学生对历史的理解,使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历史和认识历史的方法。教师抛出问题,学生带着问题积极思考、热烈地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开阔思路、集思广益,观点逐渐明晰,并进一步提出自己的疑问,实现课堂上教材内容的拓展延伸。 其次,教师要布置与本门课程相关的参考文献让学生课下阅读,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在阅读文献资料的过程中对学到的知识有更深切的体验和感受,使之真正成为自己的东西,综合已有的知识来解决正在研究的课题。学生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从多种渠道去寻找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资料,能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整理、提炼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能熟练地使用信息工具和各种相关软件,能了解科研的一般流程和方法,能规范地撰写科研小报告,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总之,研究性教学模式更加注重学习过程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其优秀是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通过主动探究式的学习,力求激发学生的主体创造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在研究性课程中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能力的方法及意义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指出:“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研究性课程有利于学生阅读、分析史料和探究历史问题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功扎实、牢固,并形成初步的研究、写作的能力,为毕业论文写作奠定了良好的科研基础。强化研究方法及写作基本功的训练,应贯穿大学教学的每一个阶段。一、二年级指导学生撰写读书笔记、读书报告,写前沿性问题的学术研究综述、小论文;三年级,指导写学年论文;四年级,指导写毕业论文。 可以在毕业年级开设专题讲座课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专题课以中国史、世界史两大通史为选修课程,选择和通史课内容相关的史学问题展开研究和讨论。由各教研室集体研究确定题目,汇总后按照历史发展线索授课,要求所讲题目能够反映本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提供给学生一定量的学术信息、参考书目及相关因特网址等。学生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掌握比较丰富的资料,使研究课题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为顺利地开展后续研究工作提供保障。通过学生的讨论和教师的分析论证,使学生拓展视野、开阔思路,使学生初步了解史学论文选题的原则,掌握查阅史学信息与文献资料的方法,熟悉史学论文的基本格式和写作规范,培养对史学研究和史学论文写作的兴趣。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写出初步的选题或开题报告,为该课程结束后进行的毕业论文写作做好准备。 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论文需要扎实、完善的知识积累和科研素养积累。通过平时量的积累最终达到质的飞跃,从总体上提高毕业论文写作的能力和质量。研究性课程对毕业论文写作的指导意义体现在论文写作的三个程序上: (一)开题。确定选题,制定提纲,理清思路,撰写开题报告。选题是专业论文写作的突破口,要求论题明确、立意新颖。研究性课程结合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在学生学会对专业基本问题的把握、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介绍本学科的研究动向、最新的研究方法、观点和成果,使学生对某些研究领域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并对某些史学问题有所思考,具备了相关的理论、资料储备,做论文时能够从容面对。避免出现盲目选题、全文抄袭等不良现象。 (二)撰写。史学论文写作需要作者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写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1.论证有力。论据充分,资料翔实。研究性课程指导学生进行课外文献的查找和阅读,既培养、锻炼学生查找、整理文献资料的能力,同时又能够开拓学生视野、拓宽知识面。学生利用网络查找资料,为论文写作提供较为丰富的资料引证。史学论文写作重在驾驭史料,对史料的消化与处理应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将史料转化为自己的语言,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杜绝史料的杜撰。 毕业论文写作所需要的研究方法以及基本写作技巧等内容的掌握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训练。专业课老师注意在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勤思考、多动笔,通过读书笔记、文献综述、学年论文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通过循序渐进的写作实践,使学生写作水平逐步得到提高。既巩固了专业基础知识,又极大地调动了论文写作的积极心理因素,从而提升学生的科研能力,最终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 2.格式规范。史学论文的格式应符合学术规范。论文的基本格式包括题目、摘要(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毕业论文要求由学生独立按照学术论文规范进行排版打印。明确规范化的注释包含的要素:(1)作者;(2)论著名;(3)出版地;(4)出版社(或刊物);(5)出版时间(或发表期次和日期);(6)页码(或版次)。 3.修改定稿。学术论文修改的内容包括对观点、论据、结构、语言、注文的修正。指导学生在充分利用前人研究成果及资料的前提下,表达对某个历史问题的看法。并参照学术信息,考虑是否写出了新意;是否发掘新的材料或对材料进行新的解读。指导教师统稿时对课题研究的方法、论文的结构安排、逻辑层次,遣词用语的准确与规范给出修改建议、重点在于力求写出新意、提高质量。 (三)答辩。规范答辩程序,力求在规范中求进步、促发展。毕业论文答辩的功能在于考核论文质量与评定成绩、修补论文漏洞与完善论文、师生互相启发与学术切磋。在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全面结束后要及时召开研讨会,总结经验和不足,并对以后的毕业论文工作提出建议。 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写作,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培养学生科学研究、创新能力、自学能力的重要环节,可以反映出学生的学业情况和本科教学质量状况。通过研究性课程设置,教师对于学生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都给予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在师生共同研讨过程中,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使他们初步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在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教师启发引导学生独立进行工作,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创造精神,帮助学生最后确定题目,指定参考文献和调查线索,审定论文提纲,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修改论文,使毕业论文的开题、写作、答辩各个环节都体现出开放性、探究性,从总体上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这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科学技术史论文:洋务运动时期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作用 摘 要 洋务运动时期,开启了西学东渐的大门,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对巩固清政府的统治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就科学技术在中国的表现,洋务运动时期学习西方科学技术的方式,学习科学技术的进步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进一步揭示科学技术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关键词 洋务运动 发展 科学技术 洋务运动时期,西方科学技术的传入对当时清政府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本文从科学技术与近代中国社会观念的进步、新式人才的培养、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近代物质文明的发展等方面进行一定的探讨,试图从科技角度对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进步关系的上分析与综合。 1“科学主义”在中国的最初表现 科学主义思想源自启蒙主义,成于实证主义。17世纪F.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成为后世科学主义者一个常用的口号,其中“知识”被理解为科学。牛顿理论使人看到了科学在阐释世界方面的理性力量,宗教对自然的阐释逐渐让位于科学,使得科学获得了宗教的部分神性。科学逐渐被认为反映了自然的本质规律,是绝对正确的客观真理,自然而然地成为最高的判断标准。 中国的科学技术是20世纪初随着现代科学的大规模进入而建立起来的。严复第一个把西方社会的先进性归因于“科学”和“民主”,把科学从“术”的地位升为“道”。科学意味着理性、文明、进步和效率,它不仅是一种外在的善,而且具有一种内在的美。因此,科学既是知识合理性的评判标准,又是知识合法性的衡量尺度,惟有进入科学领域,知识才具有合理性并获得存在的合法性。文学、艺术、宗教等人文知识因为不具备科学的特征而被排斥在外。实际上,科学主义要求科学具有话语霸权,这就意味着科学所体现出来的功利主义与人们对终极价值的追求产生了难以填补的隔阂。 中国文化素来有重形上而轻形下、重道轻器、重理论轻实用的传统。1840年以来,由于在只讲功利不讲道义的战争中失败,中国人感到有引进西方科技的必要,可是这种引进完全是出于“中体”层面的,仍然大谈伦理名教,甚至说出“外洋以富为富,中国以不贪得为富;外洋以强为强,中国以不好胜为强”的昏话;与之同时,在“西用”层面上,却大造枪炮,大办洋务,试图“师夷长技以制夷”。这种文化内双重取向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明显,而且互相挚肘,导致了严重的内耗。最终伦理名教只剩下了一个空壳,而师夷长技也只学了些皮毛。 2学习西方科学的主要方式 2.1开设学堂,培养外事人才 鸦片战争后,开放口岸成倍增加,外国公使允许驻京,各通商口岸设领事馆,外事事务增多,急需翻译人才。江南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和天津机器局等几个大型局厂,开设有学堂,聘请洋教习传授知识技能,培养了一批现代化业的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1862 年设立同文馆培养了一批翻译人才。恭亲王奕 、李鸿章奏请成立语言文字关培养翻译人才。1862 年,京师同文馆设立。设有英文馆、俄文馆、法文馆、德文馆、日文馆,聘请外国人任教习。同时,又增设了天文、算学、物理、化学、医学、外国史地等课程。 2.2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 在容闳的奔走下,1872-1875 年,选拔 120名留美幼童赴美学习,虽然这批留美幼童由于顽固派的阻挠提前回国,未完成预定的留学计划。但是,他们中涌现了一批现代著名人物,成为现代化的实用人才,如修筑京张铁路的詹天佑。 1877 年清政府又派出赴欧留学人员,1881 年派出第二批赴欧留学人员,1885 年派出第三批。19 世纪末培养了一批不同于封建士大夫知识结构的翻译人才、外交人才、科技人才达千人以上,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 2.3建立各类新式学校二三十所 这些学校有专门的军事学校和工艺学校,如上海电报学堂、天津武备学堂、广东水师学堂、天津军工学堂等一批专门化的学校。洋务运动前传统士子以八股选拔人才,但在西学的冲击下,学习实用的技艺逐渐受到重视。 3洋务运动时科学技术的进步意义 (1)培养了现代化企业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如经办福州船厂的丁日昌,经办汉阳铁厂的徐华封,原是江南制造局的局员。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局及天津机器局等几个大型军工企业还附设各类学堂,聘请外籍教员讲授数学、物理、化学、英文、法文等课程,培养了一批科技、外交、工程人才。同洋匠跟班实习,培养一批掌握现代技术的工人。译书馆翻译出版的各类书籍史地、社科、军事工程、科技类推广西方的先进知识,开阔眼界极为重要。 (2)促进了现代民用工业形成与发展。一方面,军事企业所需的原料单靠进口成本过高,需要建立民用企业由本国生产满足需求。另一方面缓解政府资金的不足,这两点刺激了民用企业的产生。“1872 年设立的上海轮船招商局;1877年设于滦州的开平矿务局;1887年设立的漠河金矿;1882年设立的上海机器织布局;1889年设立的湖北织布官局。 (3)兴办中国第一批现代化军事企业和民用工业,为中国现代化奠定了物质基础,使中国跨出了现代化的第一步。如 1866年闽浙总督左宗棠创办福州船政局,开始聘请法国人为监督,引进国外技术,建造船只,后来自行设计制造,到甲午战前,完成自主设计制造轮船 19艘。1867年三江通商大臣重厚创办天津机器局,后由李鸿章接手,自主设计的机器占了很大的比例。此外,各省督抚自筹经费创办的中小型的军火工厂从模仿洋枪洋炮到自己生产制造。 科学技术史论文: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及其研究 摘要:机械系统中的传动有三种,分别是机械传动、流体传动和电传动,其中接卸传动具有精度高、响应快、传动效率高等优点,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应用到的机械传动有很多,机械传动在生产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本文对机械传动系统研究的重要性进行了简要分析,并概括总结了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和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研究。 关键词:机械传动;科学技术;发展历史。 一、机械传动系统研究的重要性 在机械系统中工作机、原动机和传动机是其三大基本组成部分,机械系统的原动机为机械系统的运动提供了基本的动力,工作机是机械的具体功能执行系统,机械功能的种类有很多,这就使得工作机的结构形式和运动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原动机的运动具有单一性和简单性特征,工作机的运动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征,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在机械系统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使用传动机将原动机的运动和动力大小、方向进行转换,将其传递给工作机,使得工作机能够正常运转。在机械系统中的原动机运动和动力输出无法满足工作机的工作要求时,就必须将传动机应用到其中。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机械系统开始朝着高速、高效、精密、多功能的方向发展,因此,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对传动机的功能要求越来越高,机械系统的工作性能、能源消耗和振动噪声大多取决与机械传动系统的性能,因此对机械传动系统进行细致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二、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 机械传动是机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机械诞生的同时就已经出现了机械传动。早在中国古代,指南车这种早期的机械就安装有累死齿轮传动的装置。14世纪,时钟的发明促进了齿轮传动的发展,人们开始研究金属齿轮传动,并在排水装置中采用大型机械传动系统,将风力机械传动装置用于工厂生产中,推动了制造业的迅速发展。18世纪初最早的蒸汽机诞生了,被运用到矿井排水、铁路机车和加工机械中,这就意味着机械传动的需求在极大程度上得到提升,此时,以水能为动力的机械传动系统在纺织和冶金工业中得到广泛应用。19世纪末,电动机和内燃机诞生,这些原动机的产生促进了机械传动的发展,并使机械传动在船舶、制造厂、发电站和铁路机车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交通和工业的发展对机械传动的需求也逐渐提升,实现机械传动的可靠性成为机械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20世纪初期,摆线齿形和渐开线齿形的齿轮传动诞生了,这些齿轮传动在船舶、铁路机车中得到应用,且对齿形机械传动的精度要求越来越高,齿轮传动设计开始受到重视和关注。20世纪40年代,渐开线和非渐开线齿轮传动的齿形计算方法得以问世,多采用几何学分析方法对其进行计算。20世纪50年代,在大量机械传动试验研究的基础上,齿轮传动设计更加精细,齿轮传动设计要充分考虑齿轮表面的接触强度、弯曲强度和荷载,并将其应用到汽轮发电机传动系统的设计中,有效提高其承载能力。20世纪60年代,机械传动被应用到宇航技术发展中,火箭推注系统对机械传动装置的要求很高,要求其具有体积小但、承载能力大的有点,从宇航飞船安全性角度出发,对宇航机械装置的可靠性要求也更高,细致研究宇航飞船中的机械传动装置和传动装置材料性能,才能确保机械传动装置在宇航技术中应用良好。20世纪70年代,机械传动研究中的空间啮合理论研究成为研究的热点,这些研究成果被应用到新型传动装置的开发中,这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机械传动的科学发展步伐。在不同工作条件下,使用齿轮润滑油等添加剂能有效提高机械传动的使用性能,并延长其使用寿命。20世纪80年代,空间啮合理论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果,空间啮合理论的研究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空间啮合齿轮受载接触分析方法诞生出来,在应力分析中得到广泛应用。此时,航空、船舶工业中的机械传动振动噪声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在机械传动设计的过程中以减振降噪为主要目的,航空、船舶机械齿轮传动材料质量的控制更加严格,成本低、重量轻且润滑性能良好的非金属材料被运用到齿轮传动系统生产中。20世纪90年代,以齿轮传动和带传动为主的力学机械传动成为业界研究的热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减振降噪,对多种类型的齿轮传动系统进行拓展研究。 三、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研究 21世纪时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先进的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环境保护技术、新材料技术和制造技术成为科技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这些科学研究成果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成为机械传动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 1.机械传动具有信息化和智能化特征 目前,我国的机械传动呈现出信息化和智能化特征,机械传动研究中要将先进的计算机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和机械传动技术有效的结合起来,根据机械系统中原动机和工作机效率特征、功能要求的基本特征,使用计算机技术实现机械传动的智能控制,并对机械传动功率和速比进行实时控制,实现原动机和工作机的最佳匹配和有效协调,才能使得现代化机械装备呈现出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特征,例如,汽车生产中广泛应用到机械传动理论,并将机械传动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在汽车自动变速传动中。 2.机械传动动力系统具有节能和环保作用 机械传动动力系统的节能和环保既包括传动系统本身的节能环保作用,还包括机械系统中原动机和工作机的节能和环保,在机械传动系统节能环保设计上,使用无污染的润滑剂能有效避免环境污染,并对以行星传动为代表的分流传动进行研究,使用功率流程设计方法实现机械传动系统的分流传动功率流的均载和协调。机械传动系统设计中,充分考虑原动机和工作机的节能和环保作用,根据原动机和工作机的功率和速度对传动系统进行合理设计,使原动机和工作机实现最佳匹配效果,确保原动机拥有最高效率的同时排放的污染物最少。例如在汽车生产中采用多档变速和无级变速实现汽车发动机工作的有效调节,将自动离合器和变速器构成的动力装置结合起来,确保汽车在行驶中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混合动力汽车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功能,汽车的混合驱动系统使得汽车的使用性能更佳。 3.材料科学技术与机械传动的有效结合 21世纪的机械传动系统将材料科学应用到其中,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新材料的研发,各种新材料在机械传动中的应用得到促进,在极大程度上实现了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性能提高。梯度材料、高分子聚合物、智能材料等对机械传动的性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由表至里呈梯度变化的材料就是梯度材料,由于该类材料由表至里的变化很有规律,因此特别适合用作机械传动零件。高分子聚合物具有良好的耐磨损和润滑性能,在机械传动中的应用较广,塑料齿轮被广泛应用到办公设备中,并且在使用的过程中无需任何润滑介质。随着高分子聚合物复合材料种类的增多,其性能也得到提升。智能材料是通过信息技术来控制的,能有效改变其服役性能,实现机械结构智能可控性的材料。采用智能材料制作机械传动装置,能通过智能材料适时控制实现机械传动系统减振降噪的目的。 总结 通过对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和研究的分析可知,机械传动是机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21世纪是科技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各领域都应用到机械传动科学技术,将先进的新机技术、能源技术、环保技术和新材料技术应用到机械传动领域中,才能促进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可持续发展。 科学技术史论文:浅论科学技术史与历史科学之间的关系 摘要:本文首先简要分析了科学技术史与历史学的含义及学科特点,在此基础上重点、详细论述了科学技术史与历史科学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科学技术史;历史科学;关系 广义的历史是所有人的生活历程。科学探索和技术创造活动是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技术和科学的产生才使人类的生活和其它动物的生活产生了质的区别。技术的历史反映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状况的变化轨迹;科学的历史同人类精神、思想和世界观的进步密切相关。因而,科学技术史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部分。自然科学史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兴起较晚。但是,由于科学理性的巨大力量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类社会前进的深刻影响,科学技术史研究逐渐成为人类文化史、社会发展史中特别引人注目的内容。 一、科学技术史与历史科学内涵 1、科学技术史的含义 科学技术史是关于科学技术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科学技术史既要研究科学技术内在的逻辑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又要探讨科学技术与整个社会中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因此,科学技术史既不是一般的自然科学,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历史学。它是横跨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2、历史科学的含义 关于历史学的定义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国内更多专家学者倾向于作如下定义:历史学是一门整合型的社会科学,是历史研究主体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提供的一般规律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思维认识方式和手段,在与历史客体发生互动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对历史客体的分析研究,以理解其特殊规律和特点的一种精神生产实践及其创造出来的产品――历史知识。 二、科学技术史与历史科学之间的关系 科学技术本质上是一种历史科学,它描述的科学和技术从生产到发展的史实,是自然科学与应用科学的历史。它是历史学领域中发展较晚、具有特殊性质的一个分支,是一门位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接壤位置的边缘学科。美国著名科学史家萨顿曾经指出,历史学发展中最早的领域是政治史、军事史,以后才是经济史,最后才是文化史。在文化的历史研究中,宗教是最早出现的,然后是艺术史,出现最晚的则是对科学的历史研究。出现这样的研究顺序是很正常的。这是因为为系统的观察、实验与严密的逻辑体系相结合的近代科学产生于文艺复兴运动之后的17世纪。在这之前,历史的其他分支早已有人进行了认真地研究了。经过18世纪英国产业革命的技术机械化、19世纪欧美国家实现的技术科学化和科学理论化之后,从经济在市场竞争和科学技术的带动下获得飞速发展的史实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深刻影响。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过对资本主义和对科学技术历史的考察,才明确提出: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科学论断,又经历了20世纪社会实践的检验,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日益发挥了关键能动的作用。正是这种日渐深化的认识,科学技术的历史研究在历史学中的重要地位才逐渐被置于它应有的位置。 任何科学的见解被人们所理解、认同都会有个过程。科学技术史地位的上述变迁也不是一下子就被众多人所接受的。美国科学史家、《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的作者库恩在1971年不无遗憾地说:“尽管历史学家一般口头上都承认,在过去400年中,科学在西方文化的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对于多数历史学家来说,科学史依然是他们学科之外的领域。在许多场合,也许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把科学史拒之门外的做法,看不出明显的害处,因为科学的发展对于西方近代史的许多主要问题似乎没有多大关系。但是一个历史学家,如果要深人考察历史发展的社会背景,或者要讨论价值观念、人生态度和思想意识的变迁的话,那他就必须涉足到科学史。 ”那种历史学家将科学史拒之于门外,造成科学史与历史科学相分离的现象,在中国也同样明显存在。在著作中,在课堂上,历史学学者和教师不自觉或有意地回避科学史的内容,至今仍是显而易见的。 历史学家之所以拒科学史于门外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归纳为: 第一,研究对象不同。科学技术史的研究由于以科学技术和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为主要对象,所以它不同一般的历史研究,它的许多特点都与科学技术研究的本身取向有直接联系。历史学家首先注意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科学史则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研究人类认识自然、适应自然、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历史。其实,历史学研究的深人,要求历史学家的视野从战争、政治和帝王将相的范围内跳出去,向文学、艺术、宗教、经济等领域延伸,把文化和思想的发展也包括进去。这种新的历史观就必然会促进历史学的发展。当然,科学史的发展也是其中。科学史的发展不仅从内容上是对历史学的重要补充,而且它将人们的历史观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展到人与自然、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和能动作用等更广阔的领域。 第二,研究内容的差异。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科学史家常需阅读的是一些科学著作,这些科学著作则往往专业语言很强,对于多数只是在中学阶段接触过自然科学的历史学家来说就很难看懂。不要说属 于近代科学的牛顿、欧拉、拉格朗日、道尔顿、麦克斯韦、玻耳兹曼、爱因斯坦、普朗克的著作,历史学家难看懂,就是中国二十四史中“天文志”和“律历志”等,一些历史学家也是望而生畏。这种知识结构上的差异,使一些历史学家有意或无意地回避科学史的课题。这样一代传一代,造成一些历史学家对科学史愈来愈生疏。应该看到,个别有远见卓识的历史学家已认识到这种缺陷,他们正在大力倡导 历史学的教学应加强科学史的内容,同时主张在历史教学 中开设科学史的课程,有的还身体力行地学习科学和开展有关科学史专题的研究。事实上,科学技术史,从它的内容来看,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研究的学者较熟悉;若从研究的对象和范畴来看,他更倾向于社会科学。但是无论是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学者,还是社会科学的学者,研究科学技术史都有自己的某种局限,这正是科学技术史作为边缘学科的一个特点。科学技术史不是简单的科学和技术事件的罗列,它的研究应该深人到科学发展的过程,揭示其发展的源泉、动力和一般模式,还要从其发展的外部制约条件来探讨支配科学活动和科学研究行为的一般机制,即它不仅展现各门自然科学和技术本身的逻辑发展,揭示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同时也还表述了科学技术的变革或革命对经济、政治、军事以及社会制度的重要影响,以及后者对前者的强大的反作用力。基于这种认识,上述前一部分内容通常被视为科学史的内史,后一部分内容则被称为科学史的外史。这两部分内容的研究和陈述,对于科学技术史的著述同样都是重要的。从科学技术史研究的动态来看,科学技术史研究的最初成果大都属于内史的范畴,而发展至今,似乎外史的课题日愈受到重视。 总之,科学技术史与历史科学都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都具有多学科交差等特点,两者之间既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又各具特点,不能混为一谈。(作者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科学技术史论文: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与进展探讨 【摘要】在机械方面,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原动力,传动和执行系统,三者是环环相扣紧密相连,原动力系统结构较为简单,主要负责给机械的运转提供相应的动力,相反执行系统种类就比较多。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传动系统就是一种结合起来的系统,它既起到输出动力的作用,也起到执行的作用。传动系统在当今机械的发展中尤为重要,其优劣也是衡量一台机械好坏的重要指标,一个好的传动系统不仅意味着高效性,并且还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所以传动系统的优化和发展一直是当今机械领域的热点课题,本文针对机械传动系统的发展历程和前进方向作了相关的介绍和探讨。 【关键词】机械制造;传动系统;机械传动 1 机械传动的种类及起源1 当今机械的传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带传动、链传动、曲柄连杆传动、齿轮传动等。当然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也有很多新兴技术应用在传动方面,使得传动系统的局限性变小,传动系统的发展所涉及的领域也会相应的扩宽,难度也就会相应的增加。但不管怎样,机械传动仍然是当今机械传动领域的主流,一个的传动系统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机器的优良与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行,邓小平同志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使得我国各行业技术领域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尤其是最近这三十年,机械传动技术更是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当然机械传动技术的发展是与机械本身的发展离不开的,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推进,传动技术的发展对于当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我们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很多问题,使我们的生产力得到飞速的发展。在古代,我国是世界上生产力最强的国家,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的农业文明发达,能够运用很多的机械原理去服务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现在想想觉得祖先们的智慧真是令人叹服啊,他们所发明的齿轮结构,在指南车方面的应用极大的提高了当时人们的生产效率,指南车更是在20世纪中期在美国进行展览。早至战国时期,齿轮已然诞生,但将齿轮运用于实际生产却花费了几百年的时间,在此期间人们也在不断地探索,直至宋代人们才发明了指南车,不过对于这一说法目前尚有争议。 2 机械传动的发展历程 据史料记载,机械传动的产生大致可以追溯到三千年以前。很早以前在罗马时代,人们用水力驱动齿轮来碾磨稻谷,使得传动首先出现。最难得的是瑞典人率先发明了斜齿轮技术,虽然只是用石头做的一点斜齿轮的样子,但却是传动发展史的一个伟大的进步。 到了14世纪,时钟被人们发明了出来,始终是起到计时的作用,因此时钟的机械设计要求就需要更加精准,这就使得时钟内部的零部件必须很精细,而这些零部件很多都是齿轮或与齿轮相关的结构,而最开始出现的木齿轮显然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于是即有人开始研究能否用金属来制作齿轮,使得齿轮既能够满足精度要求,又不至于体积过大。到了18世纪的初期,人们发明了蒸汽机,而这一发明使得英国的工业革命迅速展开,蒸汽机也被广泛运用于个各行各业,英国的生产力大大提高,经济更是迅猛发展,一跃成为世界第一大国,自称为日不落帝国,由此可见机械传动的进步对于推进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蒸汽机其实也是由机械传动系统构成的,由于蒸汽机的动能更大,所以机器内部零部件的冲击力也会变大,而齿轮这种结构在较大冲击力情况下会损坏,这就使得高精度和高强度的金属齿轮的诞生迫在眉睫。 到了19世纪末期,电动机开始出现,随之出现的还有内燃机,这又是机械传动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进步。紧接着在20世纪初期,更加先进的摆线齿轮和渐开线齿轮也开始出现。1940年左右,齿轮形状的设计和计算也得到了飞跃的发展。到了20世纪60年代,航天技术也在飞速发展,人们不仅在争夺地球上的空间,对于宇宙的争夺也是如火如荼,航天技术对齿轮的精度要求更高,因此齿轮精度在你这一时期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到了20世纪90年代,齿轮被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基本上所有机器都依赖于齿轮的传动,因此齿轮的故障诊断和排查监控显得尤为重要,人们根据传动系统的力学原理,开发出了相应的排查故障的方法。 3 机械传动的发展新方向 在传统的机械传动发展史上,机械传动的优化往往只会在宏观上对齿轮的形状,大小,表面粗糙度,平面度等等参数进行设计和调整,而随着现代科技在围观领域的发展,高新技术材料如纳米材料、陶瓷材料等也在高精密的卫星中得到使用,材料其实对于机械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材料的性能好坏也直接能决定机械传动性能的好坏,由于不同的材料性能各异,因此机械传动也因为材料的突破而有了更加长远的发展,机械的发展离不开材料科学的发展,而材料的发展也依赖于机械的发展,未来机械传动的进步将不再依赖于系统的机械结构,更多的是取决于机械传动系统的材料,因此不断探寻能够优化传动系统的材料将会是机械传动未来发展的主题。 机械作业不一定是在那种常规的环境中,有时候被发送到真空的宇宙中,也可能作业在高重力的深海中,以及腐蚀性的环境中,也有可能会工作在很强的电磁场中,像这类特殊的环境,我们的机械传动要保证不受影响,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传动系统,如果机械的传动系统不能满足机械使用环境的要求,那么不论这个机器多么精密高效,都将毫无意义。除此之外,微机械的重点研究对象也就是微型传动系统,由于微型传动系统体型很小,难免会使得其性能与普通的机械传动系统有所差别,如何在缩小机械零件体积的同时,使得机械的传动性能不受影响甚至更加优越,这需要我们更加深入的研究,因为体积减小意味着接触面积的减小,在散热,齿轮啮合以及传动等方面都需要仔细的探讨,不断研究和探索,设计出最合理的方案。 4 结语 21世纪是个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尤其是信息能源技术和机械制造技术更加是突飞猛进,在很多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这显然还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们还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首要任务还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而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工业和农业,而工农都需要有先进的机械设备来促进生产力和生产效率的提高,所以机械传动技术的发展仍然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题,我们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就,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机械制造的洪流中,促进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当然,机械传动科技的发展不是我们一两个人能够推动的,还有赖于广大研究人员的进一步探索。 科学技术史论文:浅析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历史概貌 摘 要: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在世界科技发展史上有其重要历史地位。 关键词:古代科学技术;科学思想的发展 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在世界科技发展史上有其重要历史地位。它的发展从远浅析古时代原始积累,春秋战国奠定基础,两汉、宋元两次高潮,中经魏晋南北朝的充实提高和随唐五代的持续发展,至明万历以后虽比诸同时期的西方已经大为落后,但仍有缓慢进展,也出现了一系列集大成的著作,传统科学思想从高峰走向总结。 一、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思想的发展,既有连续性,又显示出阶段的特点 春秋战国时期可以说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全面奠基时期,也是第一次大发展时代,其成就不仅赶上而且超过了早期科学技术最发达的古希腊。 春秋末期出现了块炼铁渗碳钢,战国时期又出现了白口铁处理技术,这些冶铁技术的发明,大大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在农业方面形成了以精耕细作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传统农业以都江堰、郑国渠两个大型灌溉工程的兴建为标志,展现出为农服务水利工程设施的空前发展。《考工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工程技术知识的总汇。《墨经》中包含有关于力学、光学、声学、逻辑学以及对物质结构的猜测等科学成就,它不仅是我国第一部几何光学著作,而且在世界上也是领先的,比欧几里德几何光学要早百余年。 在数学、天文学与历法方面都有了广泛的发展与进步。在地学方面,人们的地理知识已从地理资料的积累,上升到进行某种形式的综合论述与区域对比。医学方面,以《黄帝内经》等著作为代表,构成了我国特有的医学体系的最初基础。 两汉时期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又一高峰期,数学算术化是其特征。今天,由于计算机的出现,算术化倾向于现代数学中的作用已日渐显著,中国古代算术的思想与方法和现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正相融合。 历法已确立了我国后代历法体系、规范和基本内容的原始框架。《汉书、地理志》的出现,开拓了沿革地理研究的新领域。《神农本草经》是我国秦汉以来药物知识的总结,它为后世本草学奠定了基础;《伤寒杂病论》不仅确立了辩证论治的医疗原则,而且大为充实了中医药体系的内容。《汜胜之书》可以说是对农业知识的总结。 我国的科学技术自两汉而后,经魏晋南北朝的充实和提高,到隋唐五代技术发展,并呈现一股继续高涨的趋势。前者对中国古代科技的贡献,以刘徽与祖冲之的数学、裴秀地学、贾思勰的农学、王叔和、皇甫谧与陶宏景等的医药学、葛洪的化学等为标志;后者主要有李淳风、一行等的天文学、李淳风与王孝通的数学,孙思邈的医药学以及柳宗元、刘禹锡等人的天人论与宇宙观等。这种趋势困宋元时期经济发展、文化昌盛、理学形成、战争和其他需要而得到强化。 作为世界古代文明标志的指南针、火药和印刷术三大发明的出现或大规模使用均始于北宋,正是诸多尊敬的科技前辈先后在各方面的努力,不断将宋元时期的科学技术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以宋元秦九韶、李冶、杨辉、朱世杰数学四大家为代表,使宋元数学在中国古代以筹算为主要计算工具的传统数学的发展达到登峰造极的阶段。大规模的恒星观测,各种天文观测仪器的研制成功把我国古代天文学推向它的发展高峰。沈括在磁学方面的成就在当时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金元时期的四大医学学派和相应的医学流派使中国医药学得到全面发展。宋代动植物志、谱录的大量出现并形成出书高潮,和宋景《欧希范五脏图》、所显示的解剖学上的发展,应该说这时的生物学也是成就不小的。在这一时期,地学方面的成就也很突出。杜绾著《云林石谱》的出现,反映了矿物学在宋代已较前有了很大进展。 二、经验性、描述性、实用性与本土化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一个突出特点 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特点是在封建社会初创的秦汉时期形成的,从建立与巩固新的封建秩序出发,要求科学技术直接为发展生产服务就成为必然的事,因此它更多地具有实用性的色彩。 同时,由于在延续2000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一直是社会生产的基础与主体,它对科学技术能提供的经验往往是片断而零星的,不可能有其系统性,这样,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科学抽象当然多数也就只能是经验性的;同时在这样的社会生产条件下,为科学实验与观测所提供的仪器设备,总的讲也必然是既有限又简陋的,这就使人们对自然现象的观测受到限制,对其本质的揭示只能停留在描述阶段,或者在理论上给予某些定性的说明,或者作出些天才的猜测。而这种情况,与着眼于实用要求,特别关注工艺技巧与可操作性是密切相关的。 三、与农业关系密切的学科更多地得到发展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又一特征 由于我国古代的封建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国家又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因此,与农业关系密切的学科都得到较大的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2000多年来,我国的古代农书,包括现存和业已散失的,总共有376种,内容十分丰富。 科学技术史论文:试论科学技术史教学在高职教育中的意义 摘要:在高等院校中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为社会舆论普遍认可,而科学技术史教育又是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本文着重论述了科学技术史教学在高职教育中的意义。 关键词:科学技术史 高职教育 意义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也引起了人们的很多议论。诸如对高校合并的利弊、对大学圈地的是非、对招生制度的改革、对贫困学生的窘境,等等,社会上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众说纷纭。而在各种见仁见智的说法中,在高等院校中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认可。可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既符合当代社会教育发展规律,又是教育界人心之所向。因此,必须对素质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认真探索办好素质教育的各种途径。 一、科学技术史是沟通科学与人文的桥梁 素质教育包括多个方面,比如提高受教育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等,其中很重要的内容在于提倡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的结合,培养学生具有科学的理性思维方式、深刻的历史意识和高度的人文关怀。要实现这一点,开设相应课程是必不可少的。而在这些课程中,科学技术史不可或缺。 素质教育的优秀之一是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的结合,而科学技术史是实现这种结合的最佳桥梁。科学技术史立足于过去与未来、自然与社会、科学与技术的交叉点,是沟通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理想工具,是现行文理分科教育体制下联结文理学科的一座桥梁。是文科学生学习科学知识、了解科学精神的理想途径,是理工科学生培育历史意识、学习人文精神的优选课程。对于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人才来讲,科学技术史的重要性更是不容忽视。 但是,就中国高校而言,科学技术史的教育现状并不理想。其原因一方面在于缺乏相应的人才,另一方面就教学过程来说,如何把握科学史的内容,使之适合素质教育的需要,学者们因为多关注于自己的专业研究,很少有人对之作深入探究,因而显得缺乏相应的思路和理念。 科学技术史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所谓古老,从某种意义上说,早在古代社会就有了其萌芽。古代社会的学者也探讨自然现象,他们在探讨自然现象时,不可避免地要对前人已有的工作进行梳理,这就是科学技术史的萌芽。而到了十八世纪,就已经出现了一批以各门学科为对象的专门史著作,这更标志着科学技术史的发展。但科学技术史作为一门学科,树立了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和研究目的,实现了建制化的要求,并且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则是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事情,是经由比利时学者乔治・萨顿坚韧不拔的努力而得以实现的。从这一时间节点来看,科学技术史仍然是一门相当年轻的学科。 科学技术史成为独立学科后。首先在欧美国家得到发展,后来逐渐扩展到其他国家。中国的科学技术史事业,在民国时期已有李俨、钱宝琮、钱临照等前辈从事过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共和国成立后,首先在中国科学院成立了专门的科学技术史研究机构――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室,该研究室后来升格为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成为中国科学史研究的大本营。除此之外,在高校中也存在着少数科技史研究机构,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自然科学史研究室、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史研究所等。这些研究机构的设立,标志着科学技术史学科的建制化在我国得到了初步的实现。 1999年3月,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隆重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科学史系,它的建立是科学史学科在中国建制化进程中的里程碑式的事件。嗣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内蒙古师范大学科技史与科技管理系,以及别的高校中的科技史系也相继成立。这些,标志着中国高校中的科学史学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在高校中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史学科,是这一学科发展的当然选择。因为科学技术史的一项重要功能是其教育功能。科学技术史以历史上的科学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涉及范围极其广泛。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李志超教授曾经动情地说:“科学史是纵览古今,兼治文理,横参中外,汇通天人的大学科。”此殆非虚言。正是由于科学技术史学科的这一功能,它在帮助人们正确理解科学本身和认识应该如何正确应用科学方面具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在对于沟通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这两种不同的文化、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为营造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方面的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高校是现代社会教育的制高点,具有如此重要教育功能的科学技术史学科,当然应该在高校中得到应有的发展。 二、作为素质教育内容的科学史课程在授课过程中应该把握的方方面面 科学技术史联结中外,纵贯古今,横跨文理,包罗万象,内容十分丰富,这既为教师的授课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为教师在七尺讲台上的思想驰骋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又为教师高屋建瓴纵览全局深入浅出的讲解制造了障碍。内容的博大精深与课时的有限及学生学业的繁重构成了一对矛盾,这一矛盾如果解决不好,不但不能实现在素质教育中开设科学史课程的初衷,反而会把学生吓跑。因此,教师在讲授科学技术史课程的过程中,就必须下决心将一些东西不列入教学内容之中。惟有如此,才能突出主线,简明扼要。 科学技术史属于历史学的范畴,在授课时要充分体现这一点,把科学技术发展的历程揭示出来,以此培养学生的历史意识。历史意识是一种高级思想体验,只有具备历史意识的人,其知识结构才是健全的,才会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才会对人更加宽容、对事更易理解,才会在面对各种问题时,持更符合社会实际的态度寻找相应的答案。在培养学生的历史意识方面,科学技术史大有用武之地。科学不是用一个个概念串起来的,也不是用一堆堆成果堆积起来的,而是从活生生实践的历史中走出来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把科学发展的前因后果讲述出来。有助于学生形成科学的历史观。可是我们现有的科学技术史著作,特别是中国科学史著作,大多注重对细枝末节的考证,忽视了对宏观发展过程的把握;注重对具体科学史事件的研究,忽视了对隐藏在各种具体科学史事实后面的原因的探讨。缺乏对因果关系的探讨的著作,极容易误导学生的思维方式,使那些缺乏历史感的学生产生一种错觉,认为他们在其他课程中接触到的那些科学概念是先天就有的。或者是科学家造出来的,从而不知不觉地形成先验论的思想方法。既然已有的供学生参考的科学技术史著作已经包含了这样的不足,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就应该注意这一点,设法通过自己的教学活动弥补这一缺陷。任何科学知识体系都有其历史的发展形成过程,好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用最精练的语言表述这个过程。 在当今的时代,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人文社科类学子都不能以“科盲”自居。而要对人文社科类大学生进行现代科技教育,弥补其因过早实行文理分科而导致的知识缺陷,科学技术史就应该是一门优先考虑的学习课程。对于理工科学生来 说,他们所拥有的科技知识,大都局限于其专业领域之内,因此对他们也同样存在着进行科普教育的问题。面对这种现实,在对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史教育时,必须重视对重大科学技术史事件中所蕴含的具体科学知识的讲解。例如,我们在学习“开普勒的历史作用”时,不可能不涉及对太阳系天体运动状况的介绍,以及对开普勒行星运动三定律的阐释,这种介绍和阐释本身就是对学生进行的科学知识教育。同样,在讲授“量子力学”时,如果对量子力学所涉原理讲述不够,未能使学生充分把握,那么,要让学生懂得量子力学史,就是不可能的。因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必须注意对相关知识的讲授,使学生在接受科学技术史教育的同时,学到相关的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史有助于加深人们对科学本身的理解,这是科学技术史教育多年经验的总结,已经为教育界所公认。作为一个科学技术史教育者,我们的任务是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史学科的这一功能,让它为传播和普及科学知识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注重弘扬科学与人文精神 在讲授作为素质教育课程的科学技术史课程时,还要重视对科学精神的宣扬。科学界在发展科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共识,例如从自然本身出发来解释自然的信念,不迷信、不盲从的理性批判意识,注重实验、讲求实证的实践精神,等等。这些,就是我们所说的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是科学的灵魂。有些人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上伪科学的当,究其原因,不在于他们缺乏科学知识。而在于他们没有掌握科学精神。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和国家才一直在提倡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科学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历史地位,正是它一次又一次超越伪科学、超越迷信的结果。讲授科学的发展历程,可以使人们更清醒地认识这一点。 进行科学技术史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应该充满人文精神。科学技术活动处理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活动的主体是人,因此,要发展科学技术,科技工作者首先就要处理好人的关系。这些关系,就包含人文因素在内。所谓人文精神,主要体现在人能否正确对待自我,对待他人、社会和自然。这些因素既是科学能否发展的前提。更是人类社会肌体是否健康的关键。科学正是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它们的重要性。科学技术史所记录的,就是这一过程。一部科学技术发展史,实际上就是一部人类不断完善自己、发展自己、提升自己,使自己从“自在”状态过渡到“自为”状态的历史。这正是人文精神的体现。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的科学技术史教育,对此应该有充分的反映,以期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在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学会与人合作共事,对群体、社会和国家有责任感等方面有所提高。 四、高职院校尤其应引进科学技术史教育 关于高职院校实施人文教育的情况,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研究》杂志社主编高宝立同志曾于2007年对北京、河北、浙江、广东、山东、重庆、河南、吉林、安徽、江苏、陕西等省市所属的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26所高等职业院校的987名教师、4035名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并对有关高职院校的校(院)长进行访谈。调查表明,由于大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时间短,学术底蕴不厚,加之当前在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存在着技术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一些高等职业院校单纯注重学生操作技能的训练。片面强调专业技能的培养,仅仅满足于让学生获得从事某个职业所需的实际知识和技能,而对于培养学生独立人格、健全心理,以及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人文教育则重视不够,对学生的人文知识教育、人文精神培养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人文教育处于边缘状态。具体表现在:(1)人文教育未列入学校整体规划;(2)学生的人文素质有待提高;(3)高等职业院校人文教育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4)高职院校人文教育缺少职业特点;(5)教师的人文教育能力不高。为解决这些方方面面的问题,作者作了诸多探索,其中一条是:树立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的办学理念。虽然作者只谈原则,未能给出具体的操作手段,但却引起了笔者强烈的共鸣。 大力加强科学技术史的学习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操作手段,高职院校尤其应引进科学技术史教育。 但考虑到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除注意以上所述基本原则之外,还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 对课堂讲授内容要有合理的偏重和进行合理的取舍。 科学技术史可讲授的内容非常多,而本课的课时数又肯定非常少。所以我们必须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精选精讲,凡涉及的内容一定要讲深讲透,确实做到让学生领会要点,并能举一反三。 避免只讲授抽象的理论,通过讲授具体案例生动地展现科学技术史的发展历程。使学生在具体的人和事中学习科学知识、了解科学方法、领悟科学精神。注重在教学中结合本校或本人的学科与专业特点。让学生在学习一般的科学史知识的同时,了解本专业的历史渊源及发展方向,或更进一步体会学术研究的要领和规范。 2 建设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高等职业院校要加强职业人文教育,关键在于提升教师的人文素质。可以说。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人文素质发展程度与水平直接影响学校的人文教育质量与水平。因此,如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他们的人文素养,构建稳定而又内涵丰富的人文精神,应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双师型”教师是高职院校实施职业人文教育的骨干力量。为了更好地实施职业人文教育,发挥“双师型”教师的作用,在今后的“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中,有必要把人文素养及人文教育能力作为必要条件。同时,要加强教师职业人文素质的培训,改进教师的评价体系和办法,要求教师不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动手实践能力,而且具有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素养,从而促进高职院校人文教育的开展。 科学技术史论文:欲望下的实用技能\科学技术与艺术审美的历史演进 摘要:本文以人类根身欲望即美的“欲望论”为基点论艺术审美的历史演进,艺术是人类意识在进变中所产生的能动性于结晶品所达到的一种意义和水平。所以,从原始自然心理烁石选择是艺术的萌芽,石器的加工是艺术的开始;身饰、巫术是艺术的形成,阶级社会下的“社会结构”的创建是从简单心理到社会性审美意识的结果,而“社会结构”下的情于物、情于理的审美演化,又是人类艺术结果的必然。 关键词:社会物象;实用艺术;艺术技巧 人类从原始自然心理烁石选择是艺术的萌芽,石器的加工是艺术的开始;身饰、巫术是艺术的形成,阶级社会下的“社会结构”的创建是从简单心理到社会性审美意识的结果,而“社会结构”下的情于物、情于理的审美演化,又是人类艺术结果的必然。这一点上正如美国的杜威“艺术论”所说:“艺术也就是人能够有意识地去重建(restoring)这种能力的一个生动而具体的证明,把感觉、需求、冲动和生物的行为特征结合成整体并达到一种意义的水平”。[1]虽然杜威以“经验”角度论美学艺术,把艺术分为“审美艺术”和“实用艺术”。然而从他的意识欲动下的“意义”和“水平”的理路看艺术,艺术在历史演进中是于生活实用中的技能`技巧`科学技术,在逐步演化中而被具体的运用。在这一过程中,既有社会性物象于“艺术演进过程”;又有能动意识于“过程”彼此促变而随欲而进,既有源头又有发展,从而使艺术组合形式于社会结构而不断地彼此创变。 所谓的技巧是人类与自然、社会长期运作中逐渐积累起来,并反复地被运用于实际作工的经验。从被能动地创变为做工的程序、具体操作方式而形成于技巧。人类的技巧首先来源原始工具的使用。例如从砾石的选用的原始比较心理的技巧,到石器的一步步进化;从砍砸器、刮削器、尖状器,原始的无知心理也逐渐进变为感知心理。在工具制做过程的能动心理的“打制”到“压制”、“琢制”、“磨制”、“钻制”、“火制”等系列技巧的形成,技术也随之形成。所以技术是在技巧不断地作工而形成的一定的规范、规则、和程序。然而从技巧到技术中已蕴含着艺术组合的能动心理,其运作的指向首先是欲之驱动为自然性的实用满足,从而动力人的意识层的能动性。能动又促进技巧、技术的向前发展,使艺术由低向高逐渐形成。例如当一件工具被做工后给人以实用,那么将会促动新的做工技巧的探索,在探索过程又进行新的艺术思维组合,使之技术不断地向前发展。同时也创变人类意识,使技巧、技术在进变中逐渐走向科学。随着意识能动地艺术组合于人类的技巧与科学,科学也开始由单一的物之实用向意识层中进变向多项发展;在物与思互促过程,科学也由低级走向高级。 科学是人类与社会、自然关系运作中形成的具体分门别类的知识体系。它是由经验的技巧、技术的不断创变而形成的内领域的总体规范、规则,是意识体能动艺术组合的高级标志。它以规范、规则的理论系统,即所谓逻辑性形式表现意识体。而在运作中却是以“社会结构”不断创变而变化发展,以新视象的偶然、突出性所激发的冲动与情力交替一同运作于它的逻辑性的艺术组合。从砾石的选用到旧石器、新石器,在此过程的技巧、技术不断运作形成了雏形的科学程序,如陶器制成。因为偶然火的利用,发现泥土等物质改变了自已原有的性质,其实用性和外表光洁的新奇感,冲动着心理能动地再组合这一现象。使技巧编顺为技术再用于实践作工。经过这种不断的反创,使陶器制造形成了规范的作工体系,使陶器由简一使用到多色彩多形状的观赏审美。在这一过程中,已形成了雏形科学程序。如线条如何对称与比例,色彩如何鲜明、光洁,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技巧、技术的理论系统来指导艺术组合。这一过程,即随心里到意识层发展,承习于物与思的技巧、技术的经验;再从独立的思规指向于实践作工。然而这一作工的具体性,正如乔治.卢卡契以“观念性”同理的词语解释的比较清楚:“这样的同质的、同质化的本质正是集中在赋予所有塑造的对象一种‘观念性’。这种‘观念性’表现为有关对象的感性可识别性,即把视觉丰满的印象简化为最节省的笔触,(技巧与技术过程)并由各种自然环境中抽取出来。”[2]从“视觉”到“笔触”,从“具体”到“自然”表现出艺术组合的逐渐发展过程,并蕴孕着科学的艺术形态。 虽然本文以以石器到陶器的技巧与技术的发展为例证,来简述科学的形成,但并不等于说科学就局限于某一领域。技巧、技术、科学同“情之力动”“艺术”一样随欲生成发展,随意识体的能动性的的不断创进而具体表现。所以意识体下的艺术同人类社会是同步发展的,例如在一个时代、同一个社会形态的个体拥有着相同的社会性意识体,一切行于它的指向。虽然人类在特殊历史时期,在不同的情之力动下有着不同的表达的领域,但艺术表现的内在显现,却是基于特殊历史时期社会性相同的意识体。例如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他既是杰出的画家、学者,又是数学家、力学家和工程师。他不但创作出《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等著名绘画作品,并与其中显现出特殊历史时期社会性相同的意识体,即人文精神。但同时也表现出起个体还能精通工程科学技术,担任过建筑师、军事工程师和桥梁设计师。同样,文艺复兴时期另一位杰出的意大利画家拉斐尔也是如此,他不但创作出了《西斯廷圣母》等举世闻名的给画作品,还担任建筑师,完成了罗马彼得大教堂的建筑工程。还有阿尔勃莱希特•丢勒,他是画`钢板雕刻家、建筑师,此外还发明了一种筑城学体系。他们既是艺术家,并于艺术内中既能显现出“共同的意识体”;同时又是科学家,在他们两种不同表现中却能基于同一个意识体下的艺术组合,在“同一体”中,又以不同的方式展示出不同的特征。 不仅如此,从实用艺术到纯艺术,既有彼此的联系更是有着历史演化过程。审美价值的实用性与纯艺术审美性,是逐步由于审美来源于人类根身欲的创变结果。从生物性本能的需求,到原始心理实用与审美的满足。这一过程本身就是人类在承习中发展实用与审美。由原始的生物的需求促发人的心里发展,创变为实用;实用又 从低级向高的实用性的享受,在享受思维运作中,就是审美价值的形成。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只承习实用没有审美,追求实用是为了享受,享受的心里本身就是审美后的感受。 人类的审美源于根身欲望进变过程,如从烁石、石器、陶器,乃至当今电脑,无不表现出审美的历史演进过程。正因为如此,人类经过反复进变于意识,实用与审美交织于人类新欲的驱动,去探索新的审美价值的感受。例如,工业艺术,农业艺术,自然艺术无不是艺术组合下的“现象”。当然这种艺术组合是所指于达到一定水准和意义即审美价值,而不是某一生产过程的原始土块。粪堆之类的物质材料的堆切。然而,这种审美价值,有区别于艺术作品的审美。如实用艺术是以实用、美观来满足人们的需求,二者是结为一体的。如果单纯实用不称其艺术,单纯为艺术观赏也不是实用艺术。既使是原古的艺术也不仅仅是实用,如从“身饰”“纹身”到工具的精细制做,本身就含有审美的价值。如“身饰”既可除妖避斜,又有审美作用。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说:“狩猎最初是为了吃肉,用来作为装饰的羽毛,野兽的皮肤,脊骨,牙齿和脚爪等等,是不能够吃的。或是不能够用来满足其他需要的,但是这部分可以作为他的力量,勇气或灵巧的证明和标记。”[3]男人“身饰”是为了向女性展示力量,女人身饰是为了吸引男性的审美。陶器的制做,不仅实用同样也有着观赏的价值。 如工业艺术也是如此,从低级工具制造到现代化电脑;从古代建筑到当代的奇形多样的高楼大厦。一件件“物象”呈现于我们的感观,无不具有审美价值,而不是单纯地原始实用。不仅如此,农业艺术、自然艺术也同样以感观于艺术与物的现象来满足人类审美价值。又如农业艺术,是指在能动意识的艺术组合下与大自然作工于作品。通常指对自然地形的改造和用植物建筑成自然环境。如“红旗渠”,环山的层层“梯田”,农业防护林,在沙海里“拦沙造田”,人造运河、水库等等。不仅用于农作物的实用性,而且在实用的同时,既可显示人类自身力量的伟大的审美又可成为可观赏的一道自然风景。然而,自然艺术的审美价值,虽然也是以艺术与物之现象的感观来满足人的需求,但审美的感受,却以人类与自然的生物链条形成而被表现。如江、河、湖、海、高山大川、飞禽走兽,在它们不危害人类生命时,不仅可观赏审美,同时是养育人类的生命之源。 当然,审美价值的实用性与纯艺术审美性,是源于人类根身欲望逐步演进创变的结果。从生物性本能的需求,到原始心理实用与审美的满足。这一过程本身就是人类在承习中发展实用与审美。由原始的生物的需求促发人的心里发展,创变为实用;实用又 从低级向高的实用性的享受,在享受思维运作中,同时也是人类审美价值的形成。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不能只承习实用没有审美,追求实用是为了享受,享受的心里将会逐渐形成精神层面上的审美需求和审美感受。正因为如此,人类经过如此反复地进变于意识,实用与审美交织于人类新欲的驱动,从而去不断地探索新的审美价值的感受。 科学技术史论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历史观 一、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论断的发展历程 面对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同志进一步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是人类智慧的一座光芒四射的灯塔。从近代以来科学技术发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三次重大科技革命演变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先进生产力取代落后生产力,都是由科学技术的进步或突破引起的。因此,哪一个国家抓住了科技革命提供的历史机遇,哪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就获得大发展;哪一个国家错过了科技革命提供的发展机遇,哪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就大大落后于时代。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革命力量”等重要论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 二、科技进步和创新是发展生产力的决定因素 当今科技发展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新科技发明、发现的速度大大超过以前。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应用于社会的速度大大加快。这个周期,在18世纪约为100年,19世纪约为50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为3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7年,而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更新产品一般只需要3至5年,某些先进产品只需要1至2年。三是科学技术综合应用、集成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四是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以信息科技与生命科技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迅速兴起,以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优秀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要想在这场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科学的本质是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人才,人才的成长靠教育,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体。科学技术实力和国民教育水平,始终是衡量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个国家走向繁荣昌盛的两个不可缺少的飞轮。据统计,在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世纪初为5%~20%,20世纪中叶为50%,而到20世纪末已经上升到75%以上;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 三、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思想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的数量、质量及其高层次的创新能力,正在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党中央相继提出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要把人才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把我国由人口大国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国。 21世纪以来,世界新科技革命发展的势头更加迅猛,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强化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 作者:姚爱琴姚爱娟单位:防空兵学院政治部 河北工业大学廊坊分院政治教研室 科学技术史论文:科学技术让历史知识传播方式改变 历史电视片是以掌握历史概念,探求历史发展动因和宣传历史为目的的。心理学研究表明,没有理解的记忆是不会长久停留在脑海中的,这样就会出现观众掌握得不够牢固,不久就会忘掉的现象。而历史电视片将历史知识化难为易,化繁为简,片中动态内容代替抽象的说教,使观众在轻松愉快的情境中很快地去欣赏、去鉴别、去认识历史。 如历史电视片《斯大林格勒保卫战》,我国观众对法西斯德国对苏联的进攻,以及苏联红军的战略反攻,因地理知识和历史知识所限,对敌对双方的实力对比、军事分布、战争激烈程度、战略进攻目标和进攻方向及战役进程往往难以理解。然而,在历史电视片中,电视工作者利用电视画面、利用现场音响、通过3D或AE技术将流动的箭头把敌我双方的攻防路线及战略态势进行演示,再配上战役中影像记录的素材,观众在鲜明生动的影像的刺激下,就能清楚了解战争进程,理解敌对双方作战方针和意图了。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效果,最主要的原因是电视画面的直观效果,让观众一目了然;其次是历史电视片中的知识点,被电视片编导按照一定的编辑手法有规律、有层次了,这样一来观众就比较好理解;第三,历史电视片中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被条理化了,一个事件、一场战争它的前因后果被条理化后,让观众理解起来就清晰明了。这样一来,观众的抽象思维就变成了立体思维,理解起来就变得简单容易多了? 还有一点就是电视艺术是一门综合艺术,编导运用画面演示,运用解说词点拨,运用音乐烘托,使观众在愉悦的心境中轻松地获取知识、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比单一的说教或是枯燥地“啃”历史书籍,对观众生理和心理来说,无疑会产生更深的刺激,这种刺激经过转换变成了记忆,深深刻录在观众的脑海中。 如:历史电视片《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反映19世纪末两大军事阵营形成时,用世界地图把两大军事阵营的国名在屏幕上呈现出来后,通过解说词用最简洁的语言概括它们间的关系,即: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的一个规律,到法国与德国、英国与德国、俄国与奥地利的三组矛盾,再由三组矛盾升级,形成同盟国、协约国两大集团斗争,最后导致世界大战。正是这些动态图像、图形,把抽象的内容转化为直观的,观众便于理解的,全面系统的认识,生动准确的演示,将错综复杂的关系化解了,让观众了解到这些互不关联国家为什么会形成两大阵营的一些历史。 影像技术的综合运用改变了传统的历史传播方式,传播中历史电视片成了观众接受历史,认识历史的引领者、指导者。历史电视片的内容和观众之间产生了互动,看起来观众的接受方式更随意了,但这种方式更方便、更直接、更灵活、更有针对性,促进了观众学习历史方式的改变,使观众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 在历史电视片的传播中,通过运用影像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影视艺术表现手段,将综合艺术形成的“场”信息,设置给观众,让观众不仅置身于某个历史阶段的一个特定的环境中,还会让历史上发生的事件、故事随着情节的展开入脑入心。使观众的观看不仅是在享受,而是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历史知识的启迪、精神的升华。 实质上利用影像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影视艺术手段的传播,还会逐渐改变观众接受信息的方式。历史电视片生动有趣的历史情景,逐渐转化为养成教育的一种形式,以及一种特有的接受信息的素养,养成良好的观看习惯、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让观众由单一地观看转化为想要动脑思考、反复琢磨,让观众在学会学习的基础上对历史信息加以提取、整理、加工,得出正确结论。 影像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影视艺术手段的应用,使影像艺术或者说历史电视片与观众之间,观众和观众之间能够实现交互,能够使观众由过去单纯的强灌式学习历史知识,变为观众自己主动参与的过程,充分领悟历史知识的内涵,在原有历史知识的基础上引申、积累,这样观众不仅了解了历史知识,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各种能力,学会了学习。例如,一些80后学生观众在观看历史电视片《》时,由于该片对发起“”的动机没有定论,他们看了这部片子后就对“”的产生非常不解,他们就从网络上搜集有关“”的资料,并针对资料提出相应的问题,在网络上进行讨论,这样一来不仅形成了资源共享,而且通过他们搜集、思考、讨论,加深了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由此可以看出影像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手段,以及影视艺术手段的多媒体环境下的接受,获得了充分展现自我的空间,激发了观众的主体意识,使观众积极、主动、全面地参与到某一历史过程之中,做到了享受与学习相结合,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社会群体对历史知识的认识和提高。 科学技术史论文:面向高职制造专业的科学技术史教育初探 摘要:针对高职制造专业学生缺乏科学技术史了解,在工程实践中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通过科学技术史教育宣讲增强科技意识、树立科学精神,专业课程教学与科学技术史相结合培养学生科学的认识论、方法论,科学技术史的专题研讨提升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探索出了适合高职制造专业学生的科学技术史教学实践方法,提高了高职制造专业学生的创新活动能力,推进了我国高职素质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高职;制造专业;科学精神;创新能力 科学技术史是关于科学技术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的历史学科。是以自然科学技术为对象的一门横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学科,是学习《自然辩证法》、《科学思想史》、《发明学》、《创造学》等课程的基础,具有极强的应用性、导向性,是一门对学习、创造、成才的养成教育课程[1]。高职制造专业的学生主要面向生产现场的技术管理、工艺改革和新产品、新工艺实施,有必要养成认真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及勇于探索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因而对高制造专业的学生开展科学技术史教育,对培养高职制造专业学生实事求是的辩证自然观、科学观,掌握正确的科学思维、方法,增强技改、创新能力,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目前我国针对高职学生的科学技术史教育的实践经验还比较匮乏,笔者经过大量的研讨,在高职制造专业中开展了科学技术史的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活动,并经过三届学生的尝试,极大的增强了学生的科技意识,提高了学生的创新能力。 一、科学技术史教育教学计划 高职学生经过高中阶段的学习,已经掌握了一些比较系统的学科内容,初步具备基本的科学知识基础,可以接受科学技术史教学而不会存在知识障碍;其次,大多数高职学生不存在升学压力,有条件注重培养兴趣爱好;最后,科学技术史教育对未来职业发展、能力提升有重要作用。这就为高职学生开展科学技术史教育创造了有利的时机和条件。根据高职教育活动规律和高职制造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解能力,在制造专业经过连续三届学生的教学实践,制订了分阶段科学技术史教育的培养计划,分为3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采用开科学技术史讲座的形式,达到科学技术史普及教育的目的。主要针对历史上一些有重大影响的科学事件进行分析、讲解,达到让学生了解科技史的发展,对社会进步的重大影响,激发学习兴趣。第二阶段是在专业课程内容教学中融入相关科学技术发明内容,帮助学生理解专业技术的形成、发展规律,逐步养成掌握科学的认识、方法论,增强专业理解和专业自豪感。第三阶段是开展科学技术史专题研讨,组建兴趣小组,与企业共同研讨新技术,养成学生的科学精神,培养创新意识,提高提高创造能力。 二、科学技术史讲座 在第一、二学期开设科学技术史讲座。这个阶段以典型、有趣的历史事件为主,通过教师讲授案例、参观学习、上网查阅资料等手段,组织学生讨论、总结、交流感受等形式完成。也可以组织学生参观科技展览和现代化企业,观看相关的电影、录像等影像资料,了解科技发展的规律和最新技术,感受科技对社会变革的影响;有条件的还可以邀请企业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介绍新学科、新思维、新理论、新技术,全方位的立体感受科学技术对社会活动的深刻作用。由于该部分案例通俗易懂,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并且趣味性较强,容易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学生乐意接受。通过这个环节,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专业的了解,激发了专业兴趣,感受了科技的力量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提高了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对今后成为一名科技工作者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当然案例的选择应该紧紧结合专业,要根据学生情况和行业最新技术的发展及时的进行适当的更新。活动后要求学生写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通过这些活动,学生消除了科学技术史“无用、无关”、“无能无力”等错误观念。 三、专业课程内容与科学技术史融通学习 在第三、四学期的专业课程学习过程中,增加科学技术史内容,尤其是一些与制造专业相关的重大发明创造。如在高职制造专业中讲连杆机构时,可以引入卧轮水排、水击面罗、人力砻、脚打罗、脚踏纺车、脚踏车[3]等;在链传动中引入翻车,高转筒车,木斗水车和管链水车,天梯[4]等;在讲齿轮机构与轮系时讲轧蔗糖车的结构、指南车的构造原理[3]等;在讲加工与工艺时介绍古代的压力加工,拉拔加工,钻锯刨剪,车璇镗、陶轮和琢玉车等[3];在讲金属切削机床时介绍秦陵铜车马,水运仪象台[3],近代机械的引进与仿制[3]等。通过这些古代的发明创造的介绍,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各概念、定理、定律的来龙去脉和技术的演变过程,培养正确的科学思维方法,让学习活动变得生动有趣;另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感受专业对社会进步的巨大贡献,激发专业自豪感,提高学习兴趣,更加努力学好专业理论知识,最终养成创新思维,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四、科学技术史的专题研讨 在第五学期的科学技术史教育中,应该注重创新思维、能力、技巧的培养是一种兴趣爱好的养成,可以组织一个研讨班。通过一些先进技术应用的案例(如叶片加工技术的发展、核电转子的制造技术等);与专业相关的企业真实案例(如多轴加工与高速切削技术等)或者历史上还存在异议的科学技术发明(如水力天文仪器的驱动和传动机构等)展开专题研讨,采用教师重点介绍、自主查阅资料和共同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切实改变单向传授知识为目的的注入式教学法,更加注重启发学生、引导学生、激励学生敢于打破常规,敢于挑战权威,敢于质疑、勇于创新。对以上类似问题,通过教师介绍相关知识,让学生在课后查阅资料并开展小组讨论,再专门组织了一堂探讨课,让学生充分发挥想象力和理解力,大胆表述自己的见解。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历史是社会发展的一面镜子,科学技术史教育的意义就在于让未来的科技工作者,工程师,技术人才体会到“创新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与进步的灵魂,是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4]”针对高职制造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就业岗位以及课程安排,通过科技史讲座、专业课与科技史融通、科技史专题研讨等形式,完成了面向高职制造专业的科学技术史教育目标。让学生深刻领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培养了学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热情,有效的提高了学生在专业技术活动中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实践证明,高职制造专业开设科学技术史教育是有益的、必要的、可行的。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史的教育必将与素质教育的改革紧密结合,这对于以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应用人才为己任的高职院校将是一场挑战和机遇,只要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中努力实践科学技术精神,就可以有效转变学生的创新观念,激发学生专业学习中的创新意识,培养出高技能的创新型应用人才。 作者简介:卢万强(1971-),男,四川眉山人,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大学本科,主要从事机械制造及数控技术应用研究与教学工作。 科学技术史论文: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与研究进展 摘要:机械领域是由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和执行系统构成,三者息息相关:构造较为单一和固定的原动力系统为机械提供了动力,而执行系统呈现多样性,传动系统则将原动力系统与执行系统有机结合,具有枢纽作用。机械中的传动系统是必要的,依据传动系统的科学性和效率性对机械的优劣进行评价。因此,最近几年,传动系统成为机械制造领域的重点研究课题。 关键词:机械传动;传动系统;机械制造 1 机械传动技术的发展历史 1.1 机械的主要传动方式介绍 机械的主要传动方式包括:机械传动、流体传动、电传动。目前,电磁轴承、电磁传动等非接触式传动也逐渐出现,将传动技术的范畴拓宽。但具备了机械传动系统必须的要件的“机械传动”仍是最主要的传动形式,如恒功率输出、速度影响、效率等都很好。 1.2 机械传动技术的特性 高效、高速、多功能、精密是机械逐渐达到的范围,那么就必然要求传动机的功能和性能也达到一个高端和精准的层面。在某种程度上,传动技术对机械的工作性能、寿命、能源的消耗、振动的噪声等影响很大。机械传动的形式包括齿轮传动、带链传动、摩擦传动等。 1.3 机械传动科学技术的发展 在最近几年,机械传动技术得到了长足发展,其作为组成机械设备的重要部分之一,与机械诞生及其进步、更换有着紧密的联系,它有助于推动生产力的更新换代,有助于解决一系列的生产难题。在我国早期,指南车有着类似于齿轮传动的装置,美国在20世纪中期将指南车模型进行展览。战国到西汉期间,机械传动的重要标志就是齿轮已经诞生,指南车的发明早于宋代,中国古代科技史学家王振铎认为,三国时期的马钧发明了指南车。 据相关文字记载,表明了机械传动装置大约3000年的历史。在罗马时代,人类文明逐渐进步,谷物碾磨的木制齿轮是在水力驱动下运作的,传动随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瑞典人在谷物磨中率先采用了传动技术史上称得上是突破斜齿轮传动,斜齿轮是由石头制成的,在材料上稍为原始。 14世纪,由于时钟较为精细,传动齿轮逐渐精密、小巧,人们开始研究金属齿轮,以减小尺寸。 18世纪初,蒸汽机进入使用,相续在矿井排水、铁路机车、加工制造等领域。蒸汽机本质上是机械的动力系统,它的发展对于传动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的金属齿轮传动在之后得到应用。 19世纪末期,电动机和内燃机出现。 20世纪初期,摆线、渐开线齿形的齿轮传动先后出现。40年代左右,渐开线和非渐开线齿轮传动的齿形计算方法、齿轮刀具、被加工齿轮、相互啮合的齿轮之间关系及齿形计算方法、空间三维齿形及其啮合计算方法,逐渐发展开来。20世纪50年代,初步形成了齿轮传动的表面接触和轮齿弯曲强度,以及动载荷的传动设计方法。20世纪60年代,宇航技术的发展要求机械传动更加精确。90年代,人们开发了被广泛用于冶金、船舶、电厂等关键设备及故障诊断的齿轮传动系统的状态监控。这一开发是基于传动系统动力学研究,并在故障诊断与失效预报两个方面也开发了相关的诊断系统。 2 机械传动技术的相关研究 2.1 机械传动的信息化与智能化 信息化和智能化作为现代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特征,涉及生产和生活的多方面,机械传动领域也如此。根据原动力系统的效率特征和执行系统的功能,结合了机械传动技术与计算机控制技术,实现了信息化和智能化,通过计算机控制技术,精确实现动力传动功率和速比的实时控制,使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和执行系统趋于融合,这一研究也成为机械装备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的重要基础。 在科研人员的研究下,传动系统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和机械装备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已获得了重大进步,在汽车、工程机械和军工机械生产领域被广泛使用。在结合了信息、计算机和控制技术与机械传动技术的基础下,出现机械传动的信息化与智能化,使动力传动功率和速比的实时控制出现,在车辆中广泛应用,包括机械自动变速传动、液力机械自动变速传动和无级自动变速传动三种形式。 2.1.1 液力机械自动变速传动。由液力变矩器和行星齿轮传动构成的液力机械自动变速传动(AT),液力变速器不仅仅可增加扭矩、吸收冲击振动,也可在较小的范围内将无级变速变为现实。机械自动变速传动采用液力变矩器,使得车辆起步换档平稳、舒适。 2.1.2 无级自动变速传动。实现“发动机一变速器一道路负载”的最佳匹配和汽车动力传动系统的最佳燃油经济性和动力性,就是无级自动变速传动(CVT),即带式无级自动变速传动和牵引式无级自动变速传动。 20世纪90年代末期,和日产汽车公司与日本山一润滑油有限公司合作,率先研究并成功开发了牵引式无级自动变速传动,将装车运行实现。由于无级自动变速传动的承载能力较大,被广泛用于大排量的汽车、工程机械和重型装甲车辆,作为未来日本和欧美等发达国家及部分地区的研究重点。 2.2 械传动装置的高性能、低成本、小型轻量化 从传动原理和结构出发,采用高强度的新材料,喷丸、冷挤压、表面涂层和表面复合处理,均可提高传动系统的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减小传动系统的体积和 重量。 显示在诱导传动部件微点蚀的表面微缺陷和裂纹扩展和热处理交变应力,微点蚀的影响下和裂纹扩展;啮合传动副分析负载条件下,负载分配和牙齿评价之间的关系压力,牙齿牙齿表面改性和负载分布和应力强度,传动部件,如每一个的实力,如寿命设计,是提高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减少了重量和所需要的传输容量研究的传输系统主题。 现代机械工程的发展对于机械传动系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比如,宇宙空间的真空高、重力微、温差大,海洋环境下的海水腐蚀,强磁场或强强电场等特殊环境下的机械,就需要与该环境相适应的传动系统。 3 传动系统新材料的突破 20世纪50年代,在苏联成功发射人造地球卫星之后,先进材料对高科技的发展影响很大。在机械传动技术领域,性能特点鲜明且独特,如梯度、纳料、陶瓷、高分子聚合物、智能、表面涂层,以及自修复材料等,机械传动技术的发展和性能被这些独特的性能推进发展。作为多学科交叉与结合的结晶——材料科学,与工程技术是密不可分的,并且在全世界的排名中也位居前列。 4 提升机械传动的适应性 真空高,重力微,高温,腐蚀性海水的海洋环境,以及强磁场或强电场作用下的空间特机械环境,我们需要适应传输系统的环境。 此外,微型传动系统作为微机械中重要的研究方向。微型传动系统与普通机械传动的工作原理和性能特征受到尺度效应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传输系统的微米或纳米级的小尺寸,这将是一个很大的新的科学问题。表面积的传输副成分增大,表面力学,表面物理效应,摩擦学,传输和不同规模的常规热传导体积比,我们需要加大研究力度。 5 结语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包括信息和控制、新材料、能源和环保以及先进的制造技术,已逐得到创新和发展,科学在这些领域的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领域,以促进科学和技术的发展的机械传动。在很大程度上机械传动技术的发展与突破影响着机械传动的发展与振兴,对机械传动的研究必将更加深入。 作者简介:黄光(1955—),男,南宁康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科学技术史论文:范例式教学法在科学技术史课程中的应用 摘要: 范例教学运用于科技史的教学,能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受到全面训练,促进他们运用书本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实际例子,分析了范例教学法在科学史教学中的作用,范例的选取和搜集应遵循的原则,范例教学的实施过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助于提高科学技术史课程的教学效果。 0 引言 科学技术史是高校培养当代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课程。大学生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了解科学技术发展的脉络和历史演变,掌握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方法,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培养科学的理性精神和科学态度。科学史能打破文理隔阂,沟通“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能培养学生的历史使命感和批判精神;正因为如此,科技史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有着其他课程不可替代的特殊的功能。[1]74 1 范例教学法在科学史教学中的作用 传统的科学史教学方法,大都是采用“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处在被动的教学地位。科学技术史的内容包罗万象,内容涵盖面广,如果采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知识,主体地位得不到发挥,学生的创新精神难以发展,学生往往忽视科技史在实际中的应用,最终导致厌学和怕学。 学习方法是学好一本课程的关键。好的学习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范例式教学法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方式。它是通过模拟真实的事例,在特定的情景中进行体验,分析和解决。从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具体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1]78范例式教学以典型范例为教学内容,学生通过学习典型的范例从而掌握一般,进而借助于一般原理和方法形成积极有效的学习。科技史由许多史料组成,许多史料就是典型的范例。范例教学法和科技史结合,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把典型性、代表性的历史事例作为引导学生发现规律的突破点,利用这些突破点将科技史的知识串成一个整体,学生通过将学习过程中前后问题、模糊的知识有机联系,最终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从而实现教学目的。在科技史的教学中应用范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究性和创新性。 2 科学史教学中典型范例的选取和搜集 范例式教学中的范例是教学的关键点,教师应根据科技史教学的内容和教学对象,精心搜集筛选范例,这是范例教学法应用的关键。一般来说范例的选取和搜集应遵循以下原则: 2.1 范例要生动、有趣、具有代表性 选择生动有趣的案例能调动大学生积极主动性,让学生积极地参与到课堂中。积极思考,唤起学生原有知识结构,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积极分析思考问题,理解新知识。 2.2 范例的选取要难度适中、贴切 范例的选择要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难度适中,给学生一定的思考的空间,让学生能够有效参与到课堂中。 2.3 范例要具有较大的迁移效应 范例的选择要能够让学生从特殊个案推演到一般,在讨论和分析范例时往往会引起学生的联想,类比,这就是知识迁移的过程。可以帮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易于同化和顺应新的知识,建构一种有意义的教学过程。 2.4 范例要和科技史专业相联系 范例的选择和本学科相联系,一方面有利于本课程教学的开展,另一方面也更能够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能更好地掌握所学的内容。例如在讲述古希腊的阿基米德对物理学的贡献时,浮力定律的发现是一个重点,可以采用范例教学法。教师首先讲述浮力定律发现的过程,提出问题:“中国曾经利用过浮力定律,你们是否知道?”通过这个问题引导学生展开联想,引出“曹冲称象”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引导学生思考:第一,中国传统思维和西方科学思维的异同。第二,通过范例,教会学生两种思维“替代法”和“综合法”。阿基米德鉴定皇冠的真假使用了替代法;曹冲称象就是使用综合法的典型例子。教师通过引导,带领学生分析,培养学生的发散式思维模式,带领学生分析,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阿基米德鉴定皇冠的真假和曹冲称象这两个大学生耳濡目染的故事。把它们放在一起作为典型范例,这两个范例本身就比较生动有趣,能够激起大学生的兴趣。两个范例具有较大的知识迁移,其实就是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和西方传统思维方式的典型代表。在进而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科学方法。 3 范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范例教学过程中范例是教学的中心,教师应在课前首先选择,分析好范例。根据教学目标和任务,选择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的典型范例。再根据范例的基本特征进行教学分析,为范例的分析讨论和范例教学的实施作指导。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适时、适度地提问引出范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通过学生思考,相互讨论,各抒己见,鼓励学生提出不同的意见,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学生积极发言,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思维能力。当学生的思维走向误区时,教师要正确加以引导,但是不要给学生过多的提示,给学生独立思考的时间,这样学生能更好地从范例学习中掌握知识和规律。通过学生之间相互讨论和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互讨论,进一步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和分析问题,对范例做出总结,理解科学技术发展的普遍规律。 对范例进行充分讨论后,教师要对讨论及时作出总结、评论,指出优点和不足之处,对讨论中有代表性的观点,给予及时的表杨。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学会理解其他学生的不同观点,懂得欣赏别人,注重对大学生人文精神的培养。帮助学生进行知识迁移,理解所学内容的重难点,达到教学目标。 4 范例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4.1 正确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范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由于教育对象是大学生,教师往往会把学生的主体地位绝对化,忽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在整体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具有一定的掌控、调剂教学进度和课堂气氛的能力,通过适时、适度的提问,充分调动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中,使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上能得到充分发挥。 4.2 注意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 科技史的教学目的不仅仅局限于知识的积累,更为重要的是要让大学生掌握和运用科技发展的规律。科技史一方面讲述历史事件和历史事实,更为重要的是科技史后面还隐藏着在这些科学事件背后起支配和影响作用的方法论,科技史本身也是一门科学方法发展的历史。例如,欧几里得建立使用公理方法和严密的逻辑推演构成了逻辑演绎体系;亚里士多德全面系统地研究和总结了形式逻辑;伽利略建立了研究物理的数学方法,牛顿在经典力学研究中建立了微积分方法,现代物理学中形成和完善了对称方法等。教师在使用范例进行教学时,要让学生学会掌握、运用和更新科学方法,并能将这些科学方法学以致用。 在科学史的教学中还要培养学生尊重科学,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能力。科技史的讲授如果完全使用传统的公理化、逻辑化的讲授方式,就会忽视学生的探索和创新精神。合理使用范例教学,能加深学生对科学原理实质的理解,给学生以科学创造的启示。例如:在有关原子核物理学的内容时,涉及的内容凌乱复杂,可以以原子结构的探索发现过程作为范例,引导学生将电子的发现、汤姆孙模型、α散射实验、卢瑟福有核模型、玻尔量子化原子模型、薛定锷方程的建立等知识点连成一条线。最后提示学生:“直到今天,人们仍没有停止对于高激发态、高电离态的原子结构以及粒子与原子碰撞时的行为的探索,仍然存在有待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激发学生对未知科学的探索欲望,尽量避免如爱因斯坦说的“几乎总是以完成的形式出现在读者面前。读者体验不到探索和发现的喜悦,感觉不到思想形成的生动过程,也很难达到清楚地理解全面的情况”。 4.3 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素养 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中说:发展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一般能力,应当始终放在首位,而不应当把获得专业知识放在首位。适时使用范例教学法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性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5 案例 以下是“基本粒子物理学的进展”范例教学案例。 5.1 课程导入,引入“个”案 在章节的学习内容中,学生最难于理解并掌握的内容就是本章节的重难点。教师在课前要设计一个与范例相关联的个案,帮助学生理解并掌握学习的重难点,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大学生来说,通过对范例案的学习,让学生懂得敢于根据客观事实冲破传统观念,是科学发现的关键。对此在教学中,以“杨振宁和李政道对弱作用下宇称不守恒的发现”为例,首先简要介绍宇称不守恒的规律发现的简要过程。之后,教师向学生提问:从宇称不守恒的故事中,你学到了哪些有价值的学习的方法?这个故事对你有何启示?通过这些问题,激发学生思考。引出范例,通过教师从具体的个案范例中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范例,也就是整个教学的重点。 5.2 引导学生进行“类”的探索 通过对“宇称不守恒”定律这个案例的研究讨论,学生理解了杨振宁和李政道二位科学家的科学发现冲破了传统观念。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教师进一步引导学生在科学史中找出类似的科学发现的案例,这就是从“个”案阶段向“类”的阶段过渡。在科学史中类似的事例很多,哥白尼冲破“地心说”,爱因斯坦冲破牛顿的绝对时空观,创立了相对论等。 5.3 理解普遍规律 通过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学生成功地找出隐蔽在“类”后的内容,即冲破传统的思想束缚是科学发现的关键所在。把从个案到类的认识提高到对规律性的认识,从而理解科学发现的普遍特征和一般规律。 5.4 学与致用 经过前三个阶段的升华,学习重点转向对学生精神世界的开拓、把书本知识转化为学生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的过程,教师让学生回答第一阶段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认识和理解并掌握资料检索法和协作法。并学会运用这两种方法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最后是评价阶段。可以采用学生自评,小组对学生评价,最后老师评价。通过综合评价来确定学生的综合成绩。 总之,范例教学运用于科技史的教学,能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受到全面训练,促进他们运用书本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科学技术史论文:学习科学技术史的意义 [摘要]科学技术史不是单一学科的历史,它不仅是一部综合的历史,而且是科学历程的历史。科学技术史从哲学方面来说是做事的价值观和方法论;从人文方面来说则是科学精神对人生观的影响和科学家留给后人的学术成果。学习科学技术史可以使知识面增长,使眼界开拓,使文理结合,知识结构得到合理布置,使人才的培养更为全面。 [关键词]科学发展 哲学 意义 科学史研究是描述和记录各门学科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还揭示科学技术产生和发展的规律。在面临重任和挑战的今天,系统的研究科学技术发展史不但是学术研究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现实赋予我们的重大课题。 一、科学技术史使人的世界观改变并让人们形成新的思维方式 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科学在哲学方面的贡献就是对人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影响。马克思很早就说过,科学进入人们的生活,它比宗教、政治、艺术等意识形态的形式更为有效影响和改变了人的精神世界和思维方式。 回望人类思想的每一次变革,科学的每一次重大的改变总是影响着人们世界观的改变和新的开拓性思维方式的形成。具体表现大致有如下几方面:(1)科学术语到处被运用;(2)科学方法被广泛使用;(3)科学理论到处被引证;(4)大科学家被人们爱戴。 从科学史与方法论的关系上来说,首先我们看到:每一部科学方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科学史;再者,科学的不断发展促使着科学方法与哲学方法逐渐融为一体。研究和学习科学技术史能很好地开拓世界观的改变和开拓性思维方法的形成,促进社会更好地发展。 二、学习科学技术史能使知识面增长,使眼界开拓,使文理结合,知识结构得到合理布置,使人才的培养更为全面 科学技术史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全景图,以全球的视角详述了西方、东方等文明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传统。从人类进化到旧石器时代,从巴比伦到亚里士多德,从中国象形文字到地动仪,从玛雅文化到哥白尼的日心说,从笛卡儿到法拉第,从工业时代到工业污染,等等,向我们展示了整个人类的科学技术发展过程。 学习科技史不仅是对科学成就的崇敬和对科学精神的思考,更多的是对文化的深刻认识和对创新的深入理解。学习这样的一个历史的进程,使我们知识面增长,使眼界开拓,使文理结合,知识结构得到合理布置,使人才的培养更为全面。 三、学习科学技术史,能够更好地认识科学,从源头上透彻理解和掌握科学知识,还可以促进科学的创新 从人类的进化到最早的科学研究,一路走来领略了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巴比伦的文字体系,埃及的数制。从毕达哥拉斯定理,柏拉图立体,亚里士多德元素,到哥白尼的地心说,笛卡儿的世界体系,法拉第的力线,达尔文的燕雀,从人类旧石器时代的文明到中国的象形文字,玛雅文明,再到工业时代,科技史徐徐地向我们展开了一幅画卷。从这幅画卷里我们温故而知新,站在历史的肩膀上而创新。 四、学习科技史增强集体主义的责任感 科学的发展是一项集体的事业。“集体”二字很明显地告诉我们,科学需要我们和同时代人同心协力,需要我们像一个集体一样合作,而且需要我们世代相传的前赴后继的合作。在不同的条件下,科学的历史发展能够导致类似的行为。让我们回望科学几千年的发展史,不管是古老的东方还是西方世界,都曾创造出令人眩目的古代文明,不管世界各个国家,都曾在近代科学中一度占据中心位置而对之做出过巨大贡献。从希腊文明和中国古代科技对于近代科学的巨大影响,从开普勒在第谷的天文观测资料的基础上建立行星运动三定律,牛顿又在开普勒和伽利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牛顿力学,麦克斯韦电磁学立足于法拉第实验定律,现代遗传学重新发现孟德尔定律等一系列科学史事实,我们可以体察人类智力接力的承继性,牛顿因而感叹:他所以能看得更远,是因为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 所以,科学技术史是一门伟大的交叉学科。十八大明确指出我们必须加强科学的普及工作,科学的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学习科学技术史,不仅让人们全面了解了科学的发展历程,而且更重要的是使其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而实现科教兴国的战略,使我国的发展更快更好。 科学技术史论文: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史研究方法探析 【内容摘要】基于民族学田野调查方法,对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做了一定的迁移性思考,本文分析了田野调查方法对于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从具体方法上阐述了民族学中的田野调查法和科技史中的田野调查法之异同,进一步说明了对传统工艺传承与保护的应持的态度。 【关 键 词】少数民族科技史 科技史 田野调查法 一、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史研究的侧重点 1.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史研究的目的 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史(以下简称“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隶属于科技史研究的范畴,是科学技术史(以下简称“科技史”)研究的一个具体方面。我们知道,科技史是关于科学技术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既要研究科学技术内在的逻辑联系和发展规律,又要探讨科学技术与整个社会中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因此,科学技术史既不是一般的自然科学,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历史学,它是横跨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综合性学科。由此可见,我们研究科技史的内在规律和外在联系与制约因素,是为了认识规律,以指导我们的行为,促使科学技术更好地发展,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当然,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其目的归根结底也是如此。 2.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的思路 基于科技史研究目的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对少数民族科技史的审视,也应包括这两个方面:一方面既要研究少数民族科技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另一方面又要研究从产生至今,少数民族科技在不同阶段的具体表现及其与社会相关因素的内在联系。而要研究这两个方面,必须获得一定的资料,并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包括概况与猜想的方法,抽象与具体的方法,归纳与演绎的方法,逻辑与历史的方法,分类与比较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的方法,朔因与预见的方法,控制论思维方法,数学思维方法,模型思维方法,系统思维方法等等)加以整理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揭示内隐其中的规律。因为只有有了资料,我们才能进行分析。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获取资料,尤其是获取第一手资料,更显重要。 3.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的侧重点 不同门类的学科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在研究方法上会有不同,但都必须符合科学方法论上的若干要求,否则其科学性就会受到质疑。我们知道,科学研究是实证性的研究,实证性的研究关键是获取第一手资料。各门学科获取第一手资料有不同的方式。自然科学多以实验为基础,社会科学多以调查为基础。科学技术史是一个交叉学科,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综合学科。所以其获得第一手资料的方式也应以实验和调查为基础,这不同于单纯的历史学主要从文献中获取方式。少数民族科技史是以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技及其历史为研究对象,而问题恰恰就在此,正如万辅彬教授在《从少数民族科技史到科技人类学》一文中所说的那样:“以往人们主要通过手头现成的科技文献从事科技史研究,少数民族科技史则大都处于空白状态。”在这样的一个领域内,恐怕我们最应该做的就只有田野调查了。 二、民族学田野调查法对少数民族科技史的适用性 (这一部分主要说明田野调查对民族学与少数民族科技史的普适性) 1.民族学的田野调查法概述 田野调查又叫实地调查或现场研究,属于传播学范畴的概念。主要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如人类学、民俗学、考古学、生物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民族音乐学、地理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语言学、古生物学、社会学等,其英文名为Field work。科学的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是由英国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马林诺夫斯基(Bronis aw Kasper Malinowski)奠定的,在我国这方面卓有成绩的是著名社会学教授费孝通先生,其最重要的研究手段之一就是参与观察。它要求调查者要与被调查对象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从中观察、了解和认识他们的社会与文化。田野调查工作的理想状态是调查者在被调查地居住两年以上,并精通被调查者的语言,这样才有利于对被调查者文化的深入研究和解释。田野调查是民族学家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基本途径,是民族志架构的源泉。民族学田野调查是指经过专门训练的民族学工作者亲自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研究资料的过程。 2.田野调查法对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的适用性 该过程用于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工作者身上同样有效,训练有素的科技史工作者进入民族地区,通过直接观察、具体访问、居住体验等方式可以弄清该科技或工艺在该地区该民族生活生产中的作用和具体的使用方法以及其祖辈们使用的具体情况等等。(先说明少数民族科技史研究的方法探索过程,再提出借鉴田野调查方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补充)。 由于研究对象和目的不同,少数民族科技史田野调查法有其独特的特点,不能够把民族学的田野调查法硬生生地套在科技史的研究中。民族学理念下的田野调查法的使用,其结果是使得我们对科技的相关社会因素有了较透彻的认识。但工作仅做到这里远远不够,我们要反过来思考,从这些被看清的社会因素出发,再来审视少数民族的科技,社会因素哪些起了积极作用,哪些起了消极作用,便更清晰。被这些积极和消极因素影响后的科技又是怎样影响了社会,导致社会因素中的哪些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往返分析,则更适合少数民族科技史的研究。我们不像民族学的研究,注重文化。我们关注的是科技,或许文化和科技有时也在较量中共存共荣。 3.民族学与少数民族科技史运用田野调查法的异同 定量分析指分析一个被研究对象所包含成分的数量关系或所具备性质间的数量关系;也可以对几个对象的某些性质、特征、相互关系从数量上进行分析比较,研究的结果也用“数量”加以描述。定量分析的理论基石是实证主义。从研究的逻辑过程看,定量分析比较接近于假说-演绎方法的研究,既保留重视观察实验、收集经验资料的特点,又保留重视逻辑思维演绎推理的特点,应用假说使得观察实验方法和数学演绎形式结合起来。正因为这样,定量分析往往比较强调实物的客观性及可观察性,强调现象之间与各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因果联系,同时要求研究者在研究中努力做到客观性和伦理中立。定量分析方法很多,但各种方法在应用时往往都有一定的程序化。如实验法、观察法、访谈法、社会测量法、问卷法、描述法、解释法、预测法等等。 因为科技史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研究方法的特殊性,它是一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交叉的学科,学科的交叉即思想的交融,必定会产生特定的研究方法,前文我们提到,自然科学注重实验的方法,社会科学注重调查的方法。既然科技史有自然科学的特质,就少不了要做实验,定量的进行分析。所以我们在做田野调查的时候,要为日后做定量的分析做足准备。在调查过程中,该测量的一定要测量,该取样的要想办法尽量取样,该记录的工序一个也不能少,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的做定量的研究,分析科技内在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 三、结语 在少数民族地区,科技的呈现形式往往是以工艺的形式存在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少数民族科技史的研究很大程度上都是在对传统工艺进行研究。笔者认为对传统工艺的研究也应遵循上面的阐述,也应从内外两个方面进行探讨。至于很多学者讨论的传承与保护问题,我们认为不应该纳入到科技史的研究范围内,我们发现,要传承和保护的往往是某种文化层面的内容,应该由文化学界的学者来探讨。科技史要探讨的是科技层面的问题,至于某种工艺要消失了,从科技的角度,或许它已经符合了我们发现的规律,某种工艺被传承了,或许它也符合了我们发现的规律。不是所有的传统工艺都要被保护,科技革新,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新旧科技的博弈,没有淘汰,也就没有科技的进步。所以,我对很多科技史方面的学术研究中看到的牵强的传承与保护感到不解。似乎这已成了传统工艺方面写作的模式了, 笔者觉得不可取。 科学技术史论文:“科学技术史”教学的思考 [摘要]科学技术史是展示人类社会发展轨迹的重要窗口。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开展科学技术史教育,不仅可以影响国家现实的科学技术、教育和其他相关政策,而且特别有利于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文章从科学技术史的教育功能分析入手,提出了高校科学技术史的教学原则和方法。 [关键词]科学技术史 教学 原则与方法 [作者简介]曲用心。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工学博士,广西南宁 科学技术史是展示人类社会发展轨迹的重要窗口。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开展科学技术史教育。不仅可以影响国家现实的科学技术、教育和其他相关政策,而且特别有利于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本文从科学技术史的教育功能分析人手,提出了高校科学技术史的教学原则和方法。 一、科学技术史教育的重要意义 科学技术史是关于科学技术产生、发展及一般规律的科学,它作为一门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学科,对于大学生有着特殊的意义。笔者认为,开展科学技术史教育的重要意义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有助于学生从历史的角度认识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史记述了科学技术发展的历程,通过学习科学技术史。可以使学生把科学技术了解为一个动态过程,而不是科学技术知识的现成结论。通过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历史分析,可以帮助学生认识科学技术的本质,更准确地理解科学概念、原理的演变过程,认识科学技术发展的批判、继承关系。分析科学技术产生、发展的脉络及历史演变;可以帮助学生较准确地把握科学技术的生长点、突破,预测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 2 有助于学生从社会的角度认识科学技术 科学是一种社会建制,它不是象牙塔中的知识,科学技术史不仅对科学技术发展本身进行逻辑分析,而且对影响科学技术发展的人文、社会因素进行分析。科学可以造福人类,也可以被法西斯用来杀人;人们在享受着科学技术带给人的丰富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同时,也面临着环境破坏和生态危机的种种威胁,这即是科学发展付出的代价,它的最终解决也必然依靠科学技术。了解科学技术的社会性、人文性以及科学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对于学生有着重要意义,它可以使学生对科学技术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对于未来的科学技术决策有重要的潜在意义。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面向21世纪的技术人才不仅需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而且需要有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即文理兼容的复合型人才。科学技术史作为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交错的综合性科学,可以起到沟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桥梁作用,这是科学史特有的优势,因而科学史的教学对于文理渗透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具有积极的作用。 3 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科学态度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目标。简单地说,科学态度就是面对实际问题时能遵循事物本身的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科学技术史教学,使学生认识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规律,进而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人类历史上的任何一项重大科学技术发明创造都与社会需要有着内在的联系。而其本身又有自身的规律。任何脱离社会、违背规律的发明创造不可能存在。如造纸术的发明就是适应了汉朝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发明后又推动了人类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从一定意义上说,一部科学史就是科学精神形成、发展和传播的历史。科学技术不仅是人类物质文明的决定因素,而且科学活动中所体现的科学精神正成为人类精神文明的构建因素。科学精神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至少可以包含如下几个方面:探索求知的理性精神,实事求是的严谨精神,批判创新的进取精神。互助共进的协作精神。而科学技术史正是科学精神的最集中的载体。通过科学史的教学,可以使学生了解这些科学精神。弘扬科学精神,对于人类文明的进步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科学家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修养对正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期的大学生的世界观形成会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4 有助于学生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 纵观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带来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从科学技术史研究中得出的必然结论。通过对科学技术史的学习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信心,明确自己肩负的重担,努力掌握科学技术。为将来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作好知识准备。 5 有助于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 我国古代在农学、医学、水利、机械、建筑、桥梁、矿冶、陶瓷、纺织和造纸等各技术领域都有博大精深的技术成就,在大学各有关专业里开出各种技术史课程,不仅有益于各专业的学习,更可以。细雨润无声地对大学生们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具体来说,船尾舵、指南针、水密舱壁和车轮舟,这是中国古代造船术的四大发明,推动了世界造船技术的进展。大学生们在学习和掌握中国造船史资料的同时,爱国主义的情怀持续不断地浸润他们的心田。对于学习理工科的大学生来说,这也是―个极好的人文科学素质的培养和锻炼,对于后续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也是有益的。 二、科学技术史教学需要把握的三个原则 (一)内史与外史相结合的原则 科学技术史属于历史范畴。但又是介于科学技术与史学问的边缘学科,是联系科学与人文科学的桥梁。科学技术内史要求了解和研究自然科学与技术的原理、造就过程和内部规律性,科学技术外史又要求我们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对科学技术和社会作出统一的研究和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的建立得益于它的创始人对近代科学技术史的研究。而今天科学技术史的教学也理应渗透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渗透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对立统一的教育。 (二)中与西相结合的原则 中国的科学技术在世界科学技术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英国的李约瑟博士说:“在人类了解自然和控制自然方面,中国人是有过贡献的。而且贡献是伟大的。”他的评价是实事求是的。许多西方学者,或由于对中国的无知,或出于种族偏见。或出自对科学技术定义想当然的解释,或采取了以已今日之长掩盖昔日之短的思想方法,始终无视、贬低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成就,甚至一些国内学者也自我贬低。因此,加强历史唯物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教育,展示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本来面貌,就成了科学技术史义不容辞的任务。中西结合就是要注意横向比较。在古代部分,既应弘扬中国科学技术的辉煌,指出西欧中世纪科学技术的落后,又应突出古希腊科学的开放和理性传统;在古代向近代的过渡部分,需明确指出,西欧中世纪少数科学。如物理 学与技术如水轮、钟表中长期积聚的潜能与对中国四大发明的研究和改造相结合,再辅以古希腊优秀科学传统的恢复和发扬,形成了西欧天文学、力学、机械学的优势。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近代的第一次科学革命和第一次技术革命。而同时期的中国却发生了相反方向的转化。循此前进,一方面是西方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几乎垄断了科学革命和技术革命源头的地位;另一方面是中国被远远地抛在后边,半殖民地中国的科学技术基本上已是西方的舶来品。 (三)古与今相结合的原则 这是因为,一方面,科学技术近现代史内容量的增加,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大。以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口号也只是到了当代才能提出;另一方面,距离当代愈近,科学技术与现实生活的贴近度愈高。对受教育者的启示更直接、更亲切。因此,要古今结合,既不厚古薄今,也不厚今薄古;既从古代科学技术发展汲取经验和教训。也从当代科学技术发展中汲取力量。 三、《科学技术史》教学方法 科学技术史是一个蕴含着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巨大宝库,从科学技术的历史发展中。大学生不仅可以接触到大量自然科学知识,而且可以开阔大学生的视野,活跃学生的思想,对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起到积极作用。但这种作用的发挥有赖于科学的教学方法。笔者通过几年来的教学实践总结出以下方法: (一)启发式教学方法 强调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坚持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相结合。教学过程中注意启发和引导对科技史的理解和掌握,重视非智力因素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把握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关系,使学生在科技史学习中实现掌握知识和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同时。重视教法和学法的结合及其转化,培养学生学会学习。 (二)计算机辅助教学方法 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信息量的特点,实施计算机辅助教学,培养和开发学生的形象思维能力、综合思维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一是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优化课堂教学艺术。讲究教学艺术,教师不但要向学生倾注感情。要有激情,要注意语言的规范、简洁,并配合教学内容适时的声情并茂,还要注意板书的工整、扼要,同时还要利用多媒体计算机结合知识点巧妙地设计一些小故事和生动的画面,创造出美好的情境。二是利用计算机辅助教学。通过有效创设情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科学技术史是一个静态的已经发生的历史,将其放在一个动感活泼的环境中,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多媒体计算机系统有优美的图像、动听的音乐,有趣的动画,是创造这种情境的最佳工具。在多媒体计算机的辅助教学下,使静态变为动态,抽象变为形象,教学效果较好。三是运用计算机充分及时出示课堂练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在课堂练习巩固中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可以省去板书和擦拭的时间,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学生提供大量的信息,提高学习效率。四是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让生活走进数学课堂,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现实的生活材料,不仅能够使学生体会到所学内容与自己接触到的问题息息相关,而且能够大大调动学生学习科技史的兴趣,使学生认识到现实生活中隐藏着丰富的科技问题。 (三)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came一hased teaching),案例本质上是提出一种教育的两难情境,没有特定的解决之道,而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不像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一位很有学问的人,扮演着传授知识者角色。案例教学的实质是开放、互动,强调大学生的高度参与。教师的重要职责是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保持大学生的学习动力,从而保证科技史教学的顺利进行。 案例教学法的过程大致可以归纳如下:(1)收集科学技术发生发展的情境资料;(2)将所收集资料形成教学案例;(3)进行班级团体讨论或班级小组讨论;(4)讨论中,成员轮流担任领导者角色;(5)归纳各组或团体意见。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可以质疑他人的想法,学习如何发问,进而学习到独立思考、与人相处、解决冲突、尊重他人等能力。 (四)共同讨论教学方法 鼓励学生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途径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助于锻炼学生的思维灵活性。通过共同讨论,不但可以强化学习的效果,而且可以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同时方便教师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能力水平。 科学技术史论文:关于科学技术史课程的研究 一、开设背景及目的意义 高职大学生与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比较起来无论是文凭、学历亦或是知识结构、知识储备都不可同日而语,要把这门课程移植到高职教育当中,必须回答和解决两个具体问题:第一,是否有可能在高职院校中开设“科学技术史”这门课程,课程的难度对高职大学生来说是否可以适应、克服;第二,在高职院校开设这门课程有什么意义或者说这门课程对高职大学生素质的提升有何帮助。 我们认为任何事物或问题都是相对的,具体问题可以具体分析和解决。首先,经过我们这几年对课程的重新设计、改造和实践,内容的理论性和抽象性已大大降低,高职大学生学习起来变得相对轻松。第二,“科学技术史”这门课程对于大多数高职专业(包括理工科、文科)的学生都是有用的:一方面,学生们不仅可以在课堂上学习到许多自然科学发展的一般常识,还可以学习一些哲学社会科学的常识,在提高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两方面都能获益,避免自己毕业后成为“单腿巨人”];另一方面,在高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构成中,哲学素养的培养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方面。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习和掌握对于高职大学生一生的学习、工作与生活将起到其他知识和技能无法撼动的决定作用。除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这一主渠道和主阵地之外[3],辅渠道和辅阵地应该还有许多,“科学技术史”课程毫无疑问可以成为其中之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不单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体现,自然科学领域各学科的发展进步同样也离不开它的指导。“科学技术史”课程能让高职大学生在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发展史实的基础上,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脉络有一个总体把握,并领会科学的思想方法,体会科学精神对自然科学自身的发展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4],更重要地让他们知晓科技发展背后的、一般的哲学原理和方法,使他们终生受益。 二、课程的设计 (一)教学安排 课程的安排大致是这样的,因为每个思政课教师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相对来说比较繁重,几乎都要承担4、5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每学期至少有200课时左右的教学任务),而且也不是每个教师的专业背景都一样。一般只有具备哲学或科技哲学专业背景的教师才能够胜任科学技术史的教学任务,所以,学院只有2-3名教师时断时续地开设“科学技术史”的选修课,并且都是负责一个小班(人数大概60人左右)的教学。开课的时间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是放在周一至周四的晚上或周末全天,至于是一周的哪一天要视教师必修课教学的情况而定。一学期的课时数也不能太多,不会超过30课时,一般就是20-24课时。这样,每周上一次课,每次2个课时。为什么授课班级规模不宜太大、听课学生人数不能太多呢?那样不是可以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来选修这门课吗?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开课的教师这几年也一直在思考,最后还是认为不妥,因为小班教学的效果当然是比大班要好,另外考虑到教师的时间精力有限,若人多了会增加工作量,导致教学质量下降。教学的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倾听为辅,主要采用问题式、案例式教学法,教学手段则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的优势。我们还是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PPT课件的制作,考虑到高职大学生认知的特点,课件的形式适当减少理论性、文字性的东西,而在图片、影像视频上下足了功夫,尽量找出与所讲内容匹配的图文声像资料,以增加学生的听课兴趣和感性认识。我们还会在每次课的最后大约二十多分钟播放一个完整的视频故事,主要是CCTV10频道制作播放过的《走进科学》栏目。考核的方式也比较的宽松、灵活,不会采用像必修课那样那么严格,不必正儿八经地出一份试卷去为难学生。一般每个学期教师根据教学实施的具体情况,采取过程考核的方式,通常是布置一个小作业让学生去完成,撰写一篇诸如科技发明、科技人物的小论文,抑或谈一下课程学习的心得体会等等。除非学生考勤很差或没有完成作业,才不让学生获得该门课程的选修学分。 (二)教学内容 因为没有现成的适合高职大学生的教材,我们只能暂时以申漳编写的《简明科学技术史话》为蓝本,科学技术发展的时间逻辑顺序是不存在什么争议的,主要是内容的取舍需要下很大的功夫。 1.厚古薄今,大话历史 对待历史的态度,我们采取了“厚古薄今,大话历史”原则。薄古厚今是基于学生大多是“90”后,对历史知识尤其是科技史的知识了解有限,所以要多讲些。我们大致把课程分为十讲,分别为科技的起源、古埃及科技、古希腊古罗马科技、中国古代科技四讲(包括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与风水、 水利工程技术、丝绸瓷器、李约瑟问题)、近代西方科技的兴起、现代物理学革命、航空与航天等,这其中古代的内容占了主要的篇幅。在讲述历史的时候还要注意打破之前“科技史”课程内容过于突出学科体系和抽象复杂的局限,淡化过于严格按照时间年代人物,摊大饼式的内容讲述,而是采用大话历史的讲课形式,把科学严谨的理论变成一个个生动有趣、寓教于乐的小故事,这完全是出于让高职学生更容易接受方面的考虑。 2.哲学引领,科哲合一 哲学对高职学生来说是非常深奥难懂的,如何在课程内容中体现出哲学思想和韵味,发挥引领作用,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事实上,哲学与科学在古代是不分家的,不少哲学问题其实也是科学问题。我们可以用一条哲学的逻辑主线把整个课程的内容贯串起来。马克思主义认为,哲学的最高、最基本问题是人们对于世界观的看法,即物质与意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古代东西方人都殊途同归地在思考天、地、人三者的关系如何,这就是逻辑主线。西方人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而东方人却把三者融为一体。当然,也不能生搬硬套在每一讲都谈论这个问题,只是在一些重要的章节去深入论证。例如,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与风水这一部分,要介绍风水必须首先说一下中国古人对天、地、人三者关系的看法,不能孤立地谈论风水思想,学生对此是非常感兴趣的,但只有讲清楚了前者,才能真正了解风水思想的来龙去脉。 3.突出亮点,以点带面 “科学技术史”课程教学把学生从现有的专业知识背景领域一下子引入一个相对陌生的世界,对他们来说无异于一次全新的学习,开始时总处于一种担忧和排斥的思想状态,如何消除师生之间的视域隔膜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我们在每一次课的内容里想尽办法找出一个学生感兴趣的亮点环节出来,详细地讲、深入地讲,使学生即使在课堂过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印象深刻、难以忘却。例如,在讲到古埃及科技的时候,突出金字塔和木乃伊的内容,还介绍和播放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的电影片段;又例如讲到中国古代科技这一小节时,对大家都熟悉的四大发明一笔带过,重点介绍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的水利工程、丝绸、瓷器等,水利工程又着重介绍都江堰和京杭大运河。这些亮点讲下来,不但能够吸引学生眼球,还对整个章节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一)完善课程内容 前面提到课程内容主要分为十讲,并且侧重于古代科技史,现代科技发展涉及不多,原因除了课时限制外,跟我们之前的思路及花的时间和精力有关系。现代科技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特别是第二、第三次科技革命使科技的发展从纵向上和横向上都更深更广,不少高职学生对这方面的了解还是偏少的,我们开设这门课程应该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知道。下一步做到就是如何把现代科技部分划分为几个符合逻辑的章节,准备充分之后就适时与学生共同分享。 (二)拉近师生距离 参与选修“科学技术史”课程的学生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都是来自学校的几十个专业的学生,除了上课时间以外,大家在一起的机会是很少的,另外上课时又不能随意交流,所以,一个学期下来相互之间还是比较陌生。这是不少选修课的一个通病,课堂气氛的沉闷有可能会影响教学效果,必须适当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教师让学生多回答问题或课间多到学生中进行交流是目前常用的做法,还有就是在教学语言上教师尽量不要说一些学生难以理解的内容,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是最好的但也是最不容易办到的。 (三)扩大影响范围 我们教师是非常希望全院的学生都来选修“科学技术史”这门课的,但不实际。粗略算了一下,每学期三位老师开设三个班,每班60人,一学年还不到四百人,三年也就是一千人多点,相当于学生总数的十分之一,以目前的状况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扩大影响范围不一定要在学生数量上做文章,不是说选修的人越多该选修课的影响就绝对会越大的。我们这五年下来总体感觉,选修课程要扩大影响力关键还是要看教师个人的综合素质,特别是人格魅力,学生的感觉有时候是很直接的,一个他们欣赏的教师会很快在学生们中间传开,进而所教的课程也会逐渐让其他学生们知道。 科学技术史论文:关于科学技术史课程的研究 一、开设背景及目的意义 高职大学生与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比较起来无论是文凭、学历亦或是知识结构、知识储备都不可同日而语,要把这门课程移植到高职教育当中,必须回答和解决两个具体问题:第一,是否有可能在高职院校中开设“科学技术史”这门课程,课程的难度对高职大学生来说是否可以适应、克服;第二,在高职院校开设这门课程有什么意义或者说这门课程对高职大学生素质的提升有何帮助。 我们认为任何事物或问题都是相对的,具体问题可以具体分析和解决。首先,经过我们这几年对课程的重新设计、改造和实践,内容的理论性和抽象性已大大降低,高职大学生学习起来变得相对轻松。第二,“科学技术史”这门课程对于大多数高职专业(包括理工科、文科)的学生都是有用的:一方面,学生们不仅可以在课堂上学习到许多自然科学发展的一般常识,还可以学习一些哲学社会科学的常识,在提高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两方面都能获益,避免自己毕业后成为“单腿巨人”];另一方面,在高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构成中,哲学素养的培养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方面。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习和掌握对于高职大学生一生的学习、工作与生活将起到其他知识和技能无法撼动的决定作用。除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这一主渠道和主阵地之外[3],辅渠道和辅阵地应该还有许多,“科学技术史”课程毫无疑问可以成为其中之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不单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体现,自然科学领域各学科的发展进步同样也离不开它的指导。“科学技术史”课程能让高职大学生在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发展史实的基础上,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脉络有一个总体把握,并领会科学的思想方法,体会科学精神对自然科学自身的发展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4],更重要地让他们知晓科技发展背后的、一般的哲学原理和方法,使他们终生受益。 二、课程的设计 (一)教学安排 课程的安排大致是这样的,因为每个思政课教师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相对来说比较繁重,几乎都要承担4、5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每学期至少有200课时左右的教学任务),而且也不是每个教师的专业背景都一样。一般只有具备哲学或科技哲学专业背景的教师才能够胜任科学技术史的教学任务,所以,学院只有2-3名教师时断时续地开设“科学技术史”的选修课,并且都是负责一个小班(人数大概60人左右)的教学。开课的时间根据学校有关政策规定主要是放在周一至周四的晚上或周末全天,至于是一周的哪一天要视教师必修课教学的情况而定。一学期的课时数也不能太多,不会超过30课时,一般就是20-24课时。这样,每周上一次课,每次2个课时。为什么授课班级规模不宜太大、听课学生人数不能太多呢?那样不是可以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来选修这门课吗?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开课的教师这几年也一直在思考,最后还是认为不妥,因为小班教学的效果当然是比大班要好,另外考虑到教师的时间精力有限,若人多了会增加工作量,导致教学质量下降。教学的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倾听为辅,主要采用问题式、案例式教学法,教学手段则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的优势。我们还是花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PPT课件的制作,考虑到高职大学生认知的特点,课件的形式适当减少理论性、文字性的东西,而在图片、影像视频上下足了功夫,尽量找出与所讲内容匹配的图文声像资料,以增加学生的听课兴趣和感性认识。我们还会在每次课的最后大约二十多分钟播放一个完整的视频故事,主要是CCTV10频道制作播放过的《走进科学》栏目。考核的方式也比较的宽松、灵活,不会采用像必修课那样那么严格,不必正儿八经地出一份试卷去为难学生。一般每个学期教师根据教学实施的具体情况,采取过程考核的方式,通常是布置一个小作业让学生去完成,撰写一篇诸如科技发明、科技人物的小论文,抑或谈一下课程学习的心得体会等等。除非学生考勤很差或没有完成作业,才不让学生获得该门课程的选修学分。 (二)教学内容 因为没有现成的适合高职大学生的教材,我们只能暂时以申漳编写的《简明科学技术史话》为蓝本,科学技术发展的时间逻辑顺序是不存在什么争议的,主要是内容的取舍需要下很大的功夫。 1.厚古薄今,大话历史 对待历史的态度,我们采取了“厚古薄今,大话历史”原则。薄古厚今是基于学生大多是“90”后,对历史知识尤其是科技史的知识了解有限,所以要多讲些。我们大致把课程分为十讲,分别为科技的起源、古埃及科技、古希腊古罗马科技、中国古代科技四讲(包括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与风水、水利工程技术、丝绸瓷器、李约瑟问题)、近代西方科技的兴起、现代物理学革命、航空与航天等,这其中古代的内容占了主要的篇幅。在讲述历史的时候还要注意打破之前“科技史”课程内容过于突出学科体系和抽象复杂的局限,淡化过于严格按照时间年代人物,摊大饼式的内容讲述,而是采用大话历史的讲课形式,把科学严谨的理论变成一个个生动有趣、寓教于乐的小故事,这完全是出于让高职学生更容易接受方面的考虑。 2.哲学引领,科哲合一 哲学对高职学生来说是非常深奥难懂的,如何在课程内容中体现出哲学思想和韵味,发挥引领作用,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事实上,哲学与科学在古代是不分家的,不少哲学问题其实也是科学问题。我们可以用一条哲学的逻辑主线把整个课程的内容贯串起来。马克思主义认为,哲学的最高、最基本问题是人们对于世界观的看法,即物质与意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古代东西方人都殊途同归地在思考天、地、人三者的关系如何,这就是逻辑主线。西方人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而东方人却把三者融为一体。当然,也不能生搬硬套在每一讲都谈论这个问题,只是在一些重要的章节去深入论证。例如,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与风水这一部分,要介绍风水必须首先说一下中国古人对天、地、人三者关系的看法,不能孤立地谈论风水思想,学生对此是非常感兴趣的,但只有讲清楚了前者,才能真正了解风水思想的来龙去脉。 3.突出亮点,以点带面 “科学技术史”课程教学把学生从现有的专业知识背景领域一下子引入一个相对陌生的世界,对他们来说无异于一次全新的学习,开始时总处于一种担忧和排斥的思想状态,如何消除师生之间的视域隔膜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为此,我们在每一次课的内容里想尽办法找出一个学生感兴趣的亮点环节出来,详细地讲、深入地讲,使学生即使在课堂过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印象深刻、难以忘却。例如,在讲到古埃及科技的时候,突出金字塔和木乃伊的内容,还介绍和播放埃及艳后克里奥帕特拉的电影片段;又例如讲到中国古代科技这一小节时,对大家都熟悉的四大发明一笔带过,重点介绍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的水利工程、丝绸、瓷器等,水利工程又着重介绍都江堰和京杭大运河。这些亮点讲下来,不但能够吸引学生眼球,还对整个章节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一)完善课程内容 前面提到课程内容主要分为十讲,并且侧重于古代科技史,现代科技发展涉及不多,原因除了课时限制外,跟我们之前的思路及花的时间和精力有关系。现代科技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特别是第二、第三次科技革命使科技的发展从纵向上和横向上都更深更广,不少高职学生对这方面的了解还是偏少的,我们开设这门课程应该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知道。下一步做到就是如何把现代科技部分划分为几个符合逻辑的章节,准备充分之后就适时与学生共同分享。 (二)拉近师生距离 参与选修“科学技术史”课程的学生虽然人数不多,但他们都是来自学校的几十个专业的学生,除了上课时间以外,大家在一起的机会是很少的,另外上课时又不能随意交流,所以,一个学期下来相互之间还是比较陌生。这是不少选修课的一个通病,课堂气氛的沉闷有可能会影响教学效果,必须适当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教师让学生多回答问题或课间多到学生中进行交流是目前常用的做法,还有就是在教学语言上教师尽量不要说一些学生难以理解的内容,通俗易懂、喜闻乐见是最好的但也是最不容易办到的。 (三)扩大影响范围 我们教师是非常希望全院的学生都来选修“科学技术史”这门课的,但不实际。粗略算了一下,每学期三位老师开设三个班,每班60人,一学年还不到四百人,三年也就是一千人多点,相当于学生总数的十分之一,以目前的状况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扩大影响范围不一定要在学生数量上做文章,不是说选修的人越多该选修课的影响就绝对会越大的。我们这五年下来总体感觉,选修课程要扩大影响力关键还是要看教师个人的综合素质,特别是人格魅力,学生的感觉有时候是很直接的,一个他们欣赏的教师会很快在学生们中间传开,进而所教的课程也会逐渐让其他学生们知道。 作者:胡慕贤 黄海峰 单位: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历史论文:清水江文书对中国历史的意义 摘要:不同的文献系统代表着不同的历史叙述,官修正史必然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民间文献则体现了普通民众的行为逻辑。民间文书的意义,有助于我们理解特定时间下人的行为及其异同。利用清水江文书重建西南乃至中国的历史叙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放到一个更长时段、更大范围的历史进程中去解读。 关键词:清水江文书;历史叙述;民间文献 2002年,我随张应强教授等一行10余人前来锦屏,去文斗及隆里诸处考察,在百姓的家里见识厂令人惊叹不已的大量契约文书;在寨子里、崖壁上看到的碑刻,一直是我多年来上课时提及的内容;在偶然的情况下发现的民国《隆里所志》,则是难得的对明代卫所系统的基层社会遗存的记录。时隔10年,2011年夏,我再次随张应强教授———确切地说,是随张应强教授的学生们来清水江流域考察,发现对这—地区的研究已有极大拓展和深化。到今天,无论是学者们的论文、专著,还是学生们的学位论文,都已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关于这些研究,也有不少学者进行了综述和评说,对未来的研究走向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①*令我这个完全未曾涉足这一领域研究的人目不暇接。诚如一些学者所概括的,目前利用清水江文书所进行的研究和相关成果,大体集中在文书、文献学、社会经济史、法制史以及人类学等方面,对于改变和深化各自领域内的某些传统认识起了积极的作用。作为历史学者,我更愿意强调这些文书以及通过这些文书对清水江流域社会历史的了解,对重建整个中国历史叙述的意义。以下我即就此略陈管见,以就教于方家。 为什么要重建中国历史叙述?其实,这正是职业的历史学者的本职工作。100多年前梁启超写《新史学》,批判旧史学的“四弊”“二病”,就是要重建中国的历史叙述。从社会史大论战到20世纪50年代以后马克思土义史学的确立,也是要重建中国的历史叙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此项工作,就是因为传统的中国历史叙述中存在许多令人不满的问题,并且一直影响到具体的历史研究。问题之一是“宏大叙事”或“主导性叙事”的影响。在对清水江流域的山林土地所有权甚至所有制问题的讨论中,明显具有20世纪50年代“五朵命花”中关于土地所有制讨论的余绪。这并不是说这类问题不需要讨论,而是说需要反思讨论这类问题的起点,即不是从既有概念出发,将讨论限制在从公有制到私有制或领主制到地主制的框架内,或者根据契约所反映的情况判断这里是自耕农所有制或农民所有制,而非地主所有制,等等。相反,应该从特定时空中的人的具体动机出发,去理解他们的行为———这些人为什么这样做,他们面临怎样的问题,他们最后形成了怎样的社会制度。其实,在讨论中,不少学者也已发现具体的个案与试图论证的“道理”之间存在极大张力[1]。其实,通过田野调查以及发掘和利用民间文献所做区域社会历史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破这种先入为主的宏大叙事,如果利用民间文献所做研究不是挑战、而是回到宏大叙事的窠臼中,无疑就会成为新瓶装旧酒。贵州的文化研究和展示经常喜欢用“原生态”这个概念,包括清水江文书在内的民间文献也属于“原生态”,所以我们的研究也应该是“原生态”的。这个“原生态”就是从本土经验出发的研究。问题之二是以国家为历史主体或出发点的历史叙述的影响。最近,刘志伟教授在—本颇具思想性的小册子中着力区分以国家为主体的历史和以人为主体的历史之间的区别,认为这就是我们的历史学与传统的历史学的分野所在[2]。他认为,由于历史学在中国从一开始就是从属于国家的,因此一切历史必然成为国家行为的叙事,现代史学也没有完全走出历史以国家为主体的套路。 实际上,无论是梁启超开启的中国现代史学还是年鉴学派所代表的世界现代史学,都在现代社会科学的意义上倡导摆脱“国家”的历史,帝王将相也好,知识精英也好,都是“国家”的代表。梁启超批评旧史学“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这当然是切中时弊的,是朝向“人的历史”逼近了一步。但我们认为,无论以朝廷还是以现代国家为主体,都同是国家历史;梁启超与“群体”相对立的所谓“个人”,是指帝王将相的个人,而我们强调的“人”是包括仟何人在内的、有血有肉的能动者,这种强调是人文学研究的本质要求,是对梁启超时代的超越。利用清水江文书所做研究,显然不能做成国家历史的地方版,即不以国家的行为逻辑作为历史的逻辑,代之以特定时空中的人的行为逻辑作为历史逻辑,或者“从人的行为及其交往关系出发去建立历史解释的逻辑”。比如说,在这里,我们都不会忽略“改土归流”的历史背景,但我们所看到的这些变化,是不是—定是“改土归流”的结果?还是由于商品化、市场以及这里的人们因应这一情势而做出的生计模式的改变,导致了国家的“改土归流”?我们也都知道,明清时期国家的“改土归流”在不同地区或早或迟,但这究竟是国家战略的安排措置的结果,还是不同区域内人的能动行为导致与国家关系的差异所致?当然这些都需要研究,但提出问题的不同方式可能导致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导致历史叙述的重心变化。如何估计包括清水江文书在内的地方民间文献在重建中国历史叙述上的意义呢?这个问题—方面说很简单,否则就没有这么多人趋之若鹜,花大气力去搜集和整理这些文献,国家也不会为此设立重大研究项目,也不会迅速将其列入“记忆遗产”的部级名录。但另一方面也不那么简单,因为如果我们只是将其视为“新史料”的“发现”去理解其意义,如同以前对待敦煌文书、秦汉简牍那样,就有失偏颇了。我们知道,不同的文献系统其实代表着不同的历史叙述,官修正史必然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国家历史;文人的私修史书往往表现了知识精英的立场,与国家历史多有重合。但即便如此,它们的历史叙述也多有差异。比如地方志,虽然亦属官修,但多反映地方文人的看法,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从地方出发、而非完全从国家出发叙述历史的态度。民间契约文书的意义,就在于有助于我们理解特定时空下人的行为及其异同。很多研究者已经发现,清水江文书中的山林契约多为白契,红契很少,与徽州文书中的契约有所不同。我在清代山西契约中见到的红白契之比大概是—半对一半,这或许说明官府权威在不同地方民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契约在不同地方处理私人事务中的不同角色等等差异。但也许这些都不太重要。我以为重要的是重现这些契约缔结的情境:张三和李四之间为什么要缔结契约?缔结契约的张三李四和作为中人的王五体现了怎样的社会关系?通过缔结契约他们是否造成了原有社会关系的改变?等等。在重现这一情境之后,许多制度的、社会的变化就比较容易得到理解。进而,基于各地不同民间文献的情境再现,显示出来的是为何制造出这些文献的人的动机、行为和后果,最后呈现出的是不同区域或同或异的历史过程。由此,中国的历史叙述得以重建。当然地方民间文献绝不止契约文书一类,族谱、碑刻、账本、书信、日记、科仪书、会簿、日用杂书等等,类别繁杂,可以说有多少生活侧面,就有多少民间文献的类别,它们都反映了人们的生活实态。问题是,它们不像史书、档案或者文集、笔记那样,本身往往就是比较完整、成系统、有逻辑的历史叙事,而是零散的,呈碎片状的。如果不能找到这些文献的内在逻辑,不能重现其产生的情境,据之所写历史就很容易被讥为“碎片化”的历史,据之重建中国的历史叙述就会成为一句空谈。不久前我和刘志伟教授在川南与云贵交界的山区跑了几天,发现那里没有“村”的概念,无论是汉、彝还是苗,都呈散居状态,与华南、华北都有很大不同。那么人们是如何形成相互的联系、并结成一个社会的呢?施坚雅当年关注的“场”便是一个重要因素。在一个已经衰落多年的、当年的山间商路的场上,我们听到这样的歌谣传留至今:“尖山子,波浪滚滚;谢连山,杀气腾腾。新房子的场合喝得呛人,陈树清是提刀血盆。河坝头矮矮小小,伪保长穿的衣服长短不巧。”从这短短的歌谣中,我们已经可以朦胧地感到一个处在特定地理空间的场,具有着怎样的社会关系结构。由此呈现出的人的生计模式、社会组织等等都与这种散居形态有关,而这又使我们对清末民国时期本地普遍编纂的族谱有所理解。总之,要理解这些看似散碎的民间文献,一力面要将它们视为构成整体的民众生活的不同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要与理解特定时空下人们的生活逻辑互为表里。 清水江文书将首先在重建中国西南地区的历史叙述上起重要的作用,而要想重建元代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的中国历史叙述,重建西南地区的历史叙述是至关重要的,就像要理解宋代的中国,不重新认识长江中游地区的历史就会出现偏颇一样。我们现在很重视历史上“文字下乡”的过程,这不仅是因为由此中国社会的各个层级之间有了勾连起来、也就是所谓“文化大一统”实现的可能,而且也使我们这些人得以认识中国的乡村社会。但是,与中国其它地区相比,西南是“文字下乡”程度最低、或比例最小的地区之—,因为这里许多族群是没有自身的文字传统的。所以,这里既有“文字下乡”的问题,也有“汉字入边”即“以夏变夷”(此处并无贬义或汉人中心论的意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清水江文书就更有意义了。目前这—地区所发现的最早的同类文书是明代成化初年的,到清中叶就很普遍了,为什么下乡的文字最初是这些,而不是族谱等等别的?但在西南某些地区,最早下乡的文字可能是经书一类东西,而在云南大理这样的政治文化中心,碑刻也很早就下乡了。沿着清水江向下游走,到湘西的苗族、土家族地区,这类契约好像就不是发现很多。说到这里,我想到最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中国历史上的3个土司所在地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我的许多同行和朋友为之欢欣鼓舞。我就像鲁迅先生说的那个说孩子以后会死的、很讨厌的人一样,当时就兜头泼去一盆冷水。我说这3个地方我都比较了解,基础性研究做得很不够。—旦被批准列入名录,热情和动力都会用在商业开发上,更不会做基础性研究了,因此这未必是件好事。这3个地方差不多都是讲西南官话的,也差不多都与苗族、土家族有关。但无论是对这些土司还是这些地区的土司社会,至今还没有出色的研究。在我看来,除了研究视野、方法等等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对这些地区的地方民间文献缺乏有系统的搜集、整理工作。明代继承元朝制度,在设立土司的地区往往都兼以卫所进行管理,形成了二元的边疆管理体制。在清水江流域同样是这样。隆里是个守御千户所,按民国所志的记载,这里65%的人口是土著,30%是来自江苏、安徽、福建的卫所军户,还有5%是后来从湖南来的客籍。在明代,土著的比例应该更高,所以所城经常被攻破,一被攻破,所城里的人便逃出去,事态平息了再跑回来。这个所是洪武十六年(1383年)设的,是明朝打进这个地区较早的一个楔子,但它到底起了什么作用,这里的地方社会到底是什么样子,不同的人群之间的关系如何,怎么变化的,我们还是不太清楚。土司也同样,清水江支流新化江沿线的亮寨司、欧阳司、新化司等等蛮夷长官司都是怎么回事,比如隆里所与隆里土司的关系如何,我们也不清楚。据说亮寨龙氏土司留有同治《龙氏族谱》,留有《长官司图册式》,这些都没见过。所以,对清水江文书的研究,利用它重建西南乃至中国的历史叙述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一项卖木头的研究,也不能简单地把它作为理解中国所有权关系或者民间纠纷与诉讼的地方例证。我们需要以这批文书为基础,形成一个更丰富的区域性地方文献的系统,需要把这批资料放到一个更长时段、更大范围的历史进程当中去,才能更好地发挥它在重建中国历史叙述中的作用。 作者:赵世瑜 单位:北京大学历史系 中国历史论文:重典之中国历史论文 在《尚书》的《吕刑》中最早出现“刑罚世轻世重”。《吕刑》规定道“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其大意是说,对于刑罚的适用,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轻重程度是各不相同的。也就是说在不同时期刑罚也是有所区别的,应当依照社会现实的客观需要,制定出不同轻重的刑罚,使其符合于各个不同时期打击犯罪的目标;有区分的去使用刑罚,正确的执行刑罚,才能保证社会安定和谐的需求。战国时法家代表商鞅也有着与《吕刑》相通的思想,他明确提出:“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修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这一刑法思想也被法家集大成者韩非更全面的阐发:“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 韩非的思想是指统治者制定刑法的根本是为了爱护百姓,是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所以不可以随心所欲的使用刑罚,要考虑到治理社会的根本。也就是说制定刑法是为了治理好社会,所以法律的制定要随着时代的需要而发生变化。假如时代转变但是国家的法律不变,那必定会有法律无法涵盖到的社会问题,即使善于治理众人的人,如果不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设禁惩罪,那也是会使法治受到削弱的。故而明智的统治者一定会随时代的需要而制定法律,刑罚的轻重应当适时采用,这样才可以实现把国家治理好的目标。由此可见韩非把“刑罚世轻世重”的思想从两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方面立法要适应形势,做到“法与时转则治”;另一方面司法也要适应形势,达到“治与世宜则有功”。汉代在初始之时由于经历了太多战争的摧残,国家已经是十分脆弱,统治者奉行黄老的休养生息的哲学,同时又根据汉初百姓久苦秦时严刑苛法的客观现实,遂即实行简法轻罚和“省约烦苛”的刑政策略,也获得了载诸史册的“文景之治”。可见在汉朝的治理中,刑罚适时无疑是他们巩固政权的法宝之一。 宋朝王安石在主张变法时曾明确指出:“夏之法至商而更之,商之法至周而更之,皆因世就民而为之节,然其所以法,意不相师乎?”并且强调说“徒法不足以自行”,“得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利;非其人而行之,则为大害。”意思就是,国家的治理有赖适应时代要求的法律;法律的执行,又有赖于善于审时度势的执法人。这两个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是实现社会稳定治理有效的必然要求。历代统治者鉴于历史上这些经验教训,在司法和审判活动中大都不同程度地坚持了“刑罚世轻世重”的刑法原则,并结合客观的社会形势,推行了一套相应的刑事政策,建立了反映“刑罚世轻世重”思想的刑罚制度。这也就说明,乱世用重典的传统并非是一味正确和有道理的,只有建立理性客观的刑法制度,才能够起到社会治理的作用。而在一开始提到太祖皇帝奉行重典,在他之后的万历年间,海瑞在起复任用,升任南京右都御史之际,曾向万历提出了一个条陈,条陈中提到要恢复太祖皇帝当年的严刑峻法,并指出要杜绝官吏的贪污,除了采用重典以外别无他法。这一大干众怒的提议在朝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并招惹了许多是非。按照洪武的祖制,一位御史在家中找一班伶人排戏是应受到杖责的,但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这类事情已属司空见惯,海瑞一味要求要重典来惩治,结果只能被大众看成胶柱鼓瑟,不合乎时代的潮流。又如唐代律令的制定,从《武德律》到《贞观律》,正是因为唐高祖李渊制定的法令太过于严苛,旧律用刑太重,所以唐太宗即位后,便令大臣修律,《贞观律》从此成为唐律定本。其中,主要大量减死,流刑,《旧唐书刑法志》对此做出概括性的总结:“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所以,我们看到“乱世用重典”也并非绝对的良方能解决问题。 重典可以在一个朝代失去秩序,民心混乱之际起到一种警示或是约束的作用,但其本身是不适合于社会的长足发展的。就如同明朝太祖朱元璋在一开始就提出以重典治世,但其后一代代君王都是在不断的改革重典,在这个过程中,轻刑慎罚的态度越来越明朗。一个文明的国家能够长久的存在,不是靠武力镇压,也不是靠暴力的威慑,应该是依靠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依靠严明有力但却张弛有度的法制。重典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我们看到它所产生积极的作用,但是一个又一个朝代的改弦更张都告诉人们,只有从本质上建立起完善的法制制度,才是一个王朝能稳定存在的根基。 作者:袁昕仪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中国历史论文:和谐之美中国历史建筑论文 建筑是文化的记录者,它如实地记录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步伐。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建筑将不同时期的时代特点和民族特色一一写照,并悄然地陈述着人类文明演进的故事。当人们开始步入新的生态文明时代之时,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生态学、环境美学于一身的中国传统建筑之绿色生态观,不难成为建筑生态艺术的典范。人们在美的世界中所追求的最高理想是和谐,建筑艺术也体现出以和谐为主要内涵的审美特征。从中国文化史中的哲学范畴来看,“和谐”一词标志着中国哲学的智慧理念。和谐一词在我国各个学派中的含义有所不同:在儒家学派中,“和谐”一词多指“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或者“以和为贵”的以人的本身个体与其他外在客观事物的和谐发展,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道家将“和谐”一词理解为人与自然规律、宇宙万物的和谐,弱化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佛家则强调只有人融入自然才能达到和谐统一的本质。尽管“和谐”一词在不同学派中意义有别,但和谐的思想作为我国传统理论精髓的优秀价值是恒久不变的。在中国传统建筑范式中,建筑的和谐性深受传统文化哲学的濡染,具有诗意的本真性、审美的直观性、哲理的深远性与生态的持续性。这种“美”将人导向自然生态以及精神文化生态无比丰饶的理想境界,从而帮助受非自然化和精神异化侵害的人们实现双重“补益”和“修复”,是一种最佳意义上的人性复归和人文关怀。 一、中国历史建筑哲学———和谐之美 “天人合一”的哲学定理是中国建筑哲学中最基本的定律之一,对我国建筑营造观念的各个方面具有深远的影响。“和”这一观念一直指导着建筑的选址、规划、布局和形制。传统的古代师徒制度将建筑工匠们的经验以及技术口口相传,加之灵活使用和思维的拓展,古代设计、规划与施工等营造活动则显得更为丰富多变,表现出古代劳动人民卓越的才能和伟大的智慧形态。如战国时代的《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叙述了有关城市建设的完整规划思想;在建筑规划的选址、布局、规划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征、地形地貌、水土质量等因素的影响,如“辨方正位”、“相土尝水”等理论的流传,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独立建筑中,我国特有木架结构将建筑本身的结构相互“锁住”。使整个框架形成一个牢固的整体,并利用三角形具有稳定性的独有结构特性,达到“墙倒屋不塌”的建筑水平,可谓独树一帜。在整体的建筑中,中国建筑多以组合而有序的排列为多数,讲究各个独立建筑之间的关系,以廊柱等结构联系起来;而在建筑色彩、建筑方位以及建筑形式及空间等结构方式中,也常常杂糅“天干”、“地支”、“八卦”、“五行”、“阴阳”等中国传统哲学观念,充分显示出华夏子民对整体构思的重视,而并不是注重条分缕析的思维特点,将人与自然、建筑等构成有机的和谐整体。难怪李约瑟在游览和研究清代皇陵后由衷地赞叹道:“皇陵在中国建筑形制上是一个重大的成就,它整个图案的内容也许就是整个建筑部分与风景相结合的最伟大的例子。在门楼上可以欣赏到整个山谷的景色。在有机的平面上深思其庄严的景象,其间所有的建筑都和风景融会在一起,一种人民的智慧由建筑师和建筑者的技巧很好地表达出来。” 二、儒家思想与中国传统历史建筑美学之和谐 中国建筑的和谐美,同时体现在建筑形制的和谐上。儒家学派的思维特征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具有深远的影响,浸透于生活中的每个领域,也必然成为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发展与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尤其体现在宫殿、坛庙、陵寝等皇室建筑形态之中,这也变相地表明中国古代建筑用自己的“身躯”与“血液”写下了当时帝王社会的“政治伦理学”,并通过建筑形式的尺度、均衡、对称等形式美学原则以及色彩、线条、体块等手段将本是抽象的伦理道德符号的演绎,变为具象化的“礼乐和鸣”。 (一)“中正无邪”的布局构造 中国古代园林建筑对称形体的构成体现了尊严和重要的特性。从结构与功能上区分,大致分为正堂区、休寝区、苑囿区三个功能区域。根据传统儒家哲学“中庸之道”的价值观,在建筑领域里也能看到强烈的“尚中”情结,表现了我国建筑领域的设计者们清醒的世界理性精神,是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传统理念之一。集中体现在中轴对称的运用和强化以及中心对称的以攒尖式屋顶来强调的建筑形式。正如《乐记•乐论篇》所言:“中正无邪礼之质也”[4]。在周代时期,中国院落空间布局已经呈现出对称的建筑形态,重要的建筑空间处于中轴线或中心点上。这种以方正的院落空间为基础,于其中营造各式对称秩序园林建筑形态的方法,已然成为城市、宫殿、坛庙、庭院建筑布局的主要模式。中轴线南北贯穿,建筑物左右对称,秩序井然,设计以前后中轴线为主干,而左右交轴线则往往被忽略。西方著名美学家乔治•桑塔耶那曾从人的视觉角度说明对称对人的心理机制所造成的影响,认为“对称所以投合我们的心意,是由于认识和节奏的吸引力。当眼睛浏览一个建筑物的正面,每隔相等的距离就发现引人注目的东西之时,一种期望,像预料一个难免的音符或者一个必需的字眼那样,便油然涌上心头”[5]。 (二)“高大为贵”的审美态势 中国传统建筑中,功用不同的建筑具有不同的体量。在王权建筑中,常常通过巨大的体量感来突出王权的尊贵和震慑力。所以建筑物本身的体量感便成为华夏传统建筑艺术的又一个和谐美的重要品质。只有通过强大的体量感,才能彰显王权的秩序性和人与当时社会的礼制的“和”。作为古建筑中重要类型的宫殿、都城、陵寝等建筑形式多是通过“高大为贵”的艺术手法来体现建筑本身的恢弘气势。《周易•彖传》说:“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者,阳刚、威壮、雄大、壮美之谓也。就是传统建筑“高大为贵”之观念的深刻反映。建筑的尚“大”之风,在建筑史上一直保持着一脉相承态势。如秦始皇时期的阿房宫,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前殿阿房,东西四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坐万人,下可建五丈旗。”这一描述将阿房宫的体量之大、气势之恢弘、面积之广泛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出来。再如唐都长安,据考古工作者的初步实测,唐长安都城的外郭城东西宽9 500米,南北长8 470米,周长35.5公里,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垣之一。其总面积达到84平方公里,相当于现在西安城的10倍。至盛唐,长安为当时规模最大、最为繁华的国际都市。万里长城的建造无疑是中国建筑的卓越表现,它蜿蜒盘旋的身姿如同飞舞磅礴的巨龙,盘卧在中华大地上,在沙漠戈壁的广袤无垠和千古岁月的时空交错中舞动着,向人们传颂着中华民族古老的历史故事。 (三)打破绝对对称的“均衡之美”与“礼乐韵律”之美的呈现 传统建筑中的均衡之美是与中轴线或中心点建筑形式相关的建筑艺术形式,是中国古代建筑形式的又一基本美学特征。“中国艺术最大的一个特质是均齐,而这个特质在其建筑与诗中尤为显著。中国的这两种艺术的美可说是均齐底美———即中国式的美”[2]12。均衡感从建筑形象上来讲,具有安慰、灵境、坦然、持重之感。但是,建筑布局的整体效益还受制于很多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人文因素等等,如具体的场地、交通、地形、山势等因素。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上,我国劳动人民具有卓越的艺术成就,他们往往通过多变的艺术处理形式,将建筑在绝对对称形式被打破的情况下使设计依旧保持良好的均衡性,使建筑仍然具有良好的均衡审美效果。如我国著名传统帝王建筑十三陵,其中长陵是整个陵区的中心,本在神道的设计中用纵深笔直的道路铺设才能合于中轴观念,但由于神道两侧远山布局体量变化所致,便将神道走向做了偏东北方向的艺术处理,使神道在略有弯曲的基础上靠近东部形态较小的山峦,远离西部形态较大的山峦,这样便在视觉上使人感到更符合均衡之美的建筑构图。“礼乐韵律”之美是中国建筑美学中的重要语汇,是塑造意境美的重要条件之一。在大自然中,韵律美随处可见,起伏的山峦、荡漾的波纹、绵绵的细雨都是韵律美的体现。而建筑艺术中的韵律美则是通过相同或相似的构件装饰等按照一定规律规则排列成的。整齐的韵律美将建筑的外在或内部在布局或形态上获得完美统一,进而达到和谐的境界。“韵律是使任何一系列大体上并不相连贯的感受获得规律化的最可靠的方法之一。比方说,一些散乱的点,我们要想记住它,虽说不是不可能,那也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这些点所仅有的效果,是混乱或单调,别无其他。如果把同样数量的点分成组,这样一来,整体效果就是可以认识的一种重复了,这些系列马上就变得有了连贯性,我们说它已经图案化了。眼睛常常会本能地把自己的感受归类成为一个有韵律的系统,所以在看星星时,人们常常趋向于把那些距离大致相等、光辉大致相当的星星看成一体,从而建立起一种星座图案,一种美学上的满足就会应运而生。”[6]在传统建筑布局中,中国建筑韵律是通过建筑群落以横向铺排布局而在平面上展开的。如故宫的部分房屋设计,用统一的柱子等距离排放,柱后窗门样式相同或相近,每隔一段距离便是一间屋室。屋室多为左右对称,或是在柱边放置大小齐一、数量齐一的台基。有序不乱的固定模式定期重复,宛如音乐的不同声符的和谐交织,既显示出了王权的壮观景象,又不失庄严中的韵律感与节拍感,在心理上使人得到统一排序的震撼效果。 三、道家思想与中国园林的和谐之美 中国儒家思想是中国哲学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哲学的发展,也必然对中国建筑哲学具有重要的美学意义,其所表现的美学意义依附于“礼”的特点十分明显。而中国哲学中的另一个重要学派———道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建筑美学中为儒家思想提供了重要的补充,对中国建筑艺术也具有深远的美学意义。在哲学范式中,儒家与道家学派都讲求“天人合一”。但究其侧重点,却各有不同。如果说儒家思想的伦理道德思想与情理统一的审美理想被宫殿、陵寝、庙宇所呈现,那么道家的心物相通、追求自然和谐的审美之道便在我国古典园林景观中淋漓地体现了出来,更在文人士大夫中获得了自由的升华。在古典园林中,建筑是被赋予其中的,构成园林所必要的条件就是建筑。山水中的亭台楼阁,小河边的拱桥轻跨,百花中庭院点饰的美学意境随处可见,它们都是园林构成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园林的每个角落都闪烁着建筑美的光辉。道家将“无为”作为“天人合一”的道法,人只要以“无为”的态度回归自然,便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审美境界,强调自然与返朴归真的情怀,也正是这种情怀奠定了中国建筑美学的深厚的哲学基础。园林是人们亲近自然,从“内”向“外”的重要媒介,是建筑与自然环境的融合之所。它把建筑变相地运用于现实的自然环境,是建筑向室外空间的有机延伸和拓展。中国园林美学讲求意境之美,意境之美是中国园林建筑的灵魂。古代文人士大夫追求和谐为美的审美意境,意境为中国园林美学之灵魂,是中国园林追求的对美的事物的审美的创造,其和谐是由多元化和不同差异杂糅而成的优美。在园中,只要角度稍作变化,就能将庭院的景色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呈现在人们面前,使人进入“人动景变”的情景中去,产生一种虚实相生、回味无穷的艺术境界。这种艺术境界也是中国园林艺术追求的审美意境,在有限的空间之内,将无限的景致囊收其中。在传统园林作品中,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造园者通过虚实结合的艺术手法将空间组织调整,圆满地解决了“无限于有限之中”的矛盾,将美的感受不断丰富完善,创造出园林艺术的意境之美。在传统园林中,造园者以景观为物质基础,以“天人之际”为表现形式,以“心与境契”为理想境界,从有限到无限,创造出了无穷的以“和”为美的审美意境。 四、历史传统建筑中“和谐之美”的精神传承 建筑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如实地记载了人类文明发展的脚步,深邃而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孕育出中国传统建筑艺术的美丽丰姿。在古代,和谐是人类的最高理想和审美追求。崇“和”、尚“和”、重“和”、求“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精神,几乎涵盖一切、贯穿一切。可以说,在中国各种传统艺术形态中,建筑最具象化地体现了中国人“和”的意识,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最好的物化表现形式。以和谐为美的精神品格,正是在这种审美理想中体现的。宫殿建筑,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和智慧结晶。传统建筑美学中,对建筑形式中的对称、均衡、尺度、韵律等的追求一直延续不绝。大至故宫、天坛、十三陵、颐和园,小至一处园林、一座小亭,无论是惊叹其伟大巍峨,还是流连其清丽婉约,都使我们感悟到美。建筑和谐美的取得,也主要是依靠这些外在的形式美的原则体现出来的。关于儒家、道家思想对中国传统建筑的影响,著名作家安德鲁•博伊德也曾评论:“中国的思想受到儒家和道家的双重影响,这种相反的二重性清楚地表现在中国的建筑和中国花园上。……房屋和城市由儒家的意念所形成:规则、对称、直线条的、等级森严、条理分明、重视传统的一种人为的形制。花园和风景则由典型的道家观念所构成:不规则、非对称、曲线的起伏和曲折,表现了对自然本源一种神秘、深远和持续的感受。”儒家伦理的物化手段和物化模式,成为人与社会之“和”的最好表征,将人的情感与理想消融满足在以亲子关系为优秀的人与人的世间关系之中。在道家思想作为重要补充之后,又揉合了释家文化的中国园林建筑,更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文感性因子。中国建筑美学的“天人合一”,在儒、道、释诸家的哲学理论的阐释与深远影响下,诠释出中国传统建筑美学与浪漫互相交织的和谐美的旋律。希望这种美学原则能在中国现代建筑中呈现光彩,延续传统的和谐生态原则,让“和谐之美”的美学原则融入建筑之中,从而使华夏子孙寻找到精神复归的家园,而不是被遗忘和淡化。 作者:姜欢笑 王铁军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中国历史论文:戏剧的振兴中国历史论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但就说河南的戏曲舞台,也涌现出了不少的优秀作品,如20世纪5O年代后期的《朝阳沟》、八九十年代的《倒霉大叔的婚事》、《老子•儿子•弦子》、《香魂女》,还有近几年的《新版白蛇传》、《程婴救孤》、《常香玉》等。虽说近些年来出的精品戏也不少,也曾获大奖,但整个戏剧市场仍不景气。与其说观众冷漠了戏剧,不如说戏剧疏远了观众。改革的大潮在席卷着人们的生活和人们精神世界的各个领域,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审美观念。艺术家们必须紧紧追随生活前进的步伐,努力地为广大观众去开拓艺术的新天地。所谓“戏剧危机”,只是旧的艺术观念的危机,是戏剧繁荣的胎动和阵痛。这些年来,我目睹着艺术家们带着汗水、辛酸和兴奋的泪,踏着荆棘的路朝前走。他们的体会非常简单:遵循艺术的质朴原则,大胆探索和创新。 众所周知。戏剧艺术应充分体现通过美的形象.唤起人们美学深思的基本屑性。任何艺术作品,特别是与观众直接交流的戏剧.都是“他人参与”的艺术。舞台上的艺术形象,只是通过观众的体验和想象,借助演员同观众的交流,引起观众的共鸣,才能真正为人接受。产生永久的艺术魅力。艺术家应该也只能向观众提供审美趋向和范围,引导人们在规定的艺术情景中对人生的思索,得到美的享受和启迪,如果无视艺术审美的心理过程。把剧作家的主观意念硬塞给观众。填满其美学深思的时空,这样就令观众倒胃口。为了避免重现过去一个时期的弊病,我们在进行创作的审美把握时,自觉或不自觉地注意了两个原则:一是戏剧的表层俏丽与深层的哲理内涵和谐统一,做到雅俗共赏。不同层次的观众进入剧场,首先需要的是感兴趣。这就要求戏剧在剧情、表演、氛围、情趣等诸多方面有一定的通俗性和世俗性,以增强戏剧的普遍感应性,产生扣人心弦的魅力。同时,还要引导那些审美层次较高的观众,触摸戏剧的深层内涵,唤起美学深思,产生对世界和人生的哲理认识。二是使现实题材具有历史的纵深感,使历史题材体现对现实的关照。现实是历史的发展和延续,现实矛盾关系越是复杂激烈,它打下的历史印记也就越深刻。对于现实题材深广内涵的开拓,往往有赖于对历史深层积淀的挖掘。现代豫剧《香魂女》和新编历史剧《程婴救孤》的创作过程,初步尝试了这样的审美把握和美学思考。通过对“戏剧危机”状况的反思,我们越来越感受到,随着观众思想文化和艺术欣赏水平的提高,他们已不至于从戏剧欣赏中得到喜怒哀乐的情感满足,并且越来越增强对于戏剧说教的逆反心理。他们要求艺术家给予应有的想象空间,对戏剧所提供的丰富生活和多义主题独立进行思考,而不需要别人做出现成的结论。戏曲是综合艺术,一部好的戏曲作品,离不开编剧、导演、音乐、演员、舞美、灯光等主创人员的努力,而剧本显得首为重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剧本是一剧之本,是一出戏的灵瑰,剧作家及其作品的思想艺术品格和内涵,往往决定了一个剧团的艺术方向和水准。然而,正如很多业内专家指出的,目前戏剧的文学性和思想性正在削弱,不少作品虽然辞藻华丽,但剧本的艺术品位、思想含量及人文意识缺失,作品缺少对人生、生存、欲望、理念和信念这些本质东西的思考和关注,很难表现时代的诉求和传达人民的心声。当然。这并非说只要描写了当下的生活就会具有时代感。比如,豫剧《朝阳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部作品虽然反映的是2O世纪50年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作品,149具有鲜明的时代印记,但现在看来仍不觉得过时。原因在于,它不是对某个时期某个政策的简单图解,而是融入了剧作家对历史、对生命、对人生的独特感悟。剧本的思想性、文学性,尤其是及其生活化的语言、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赋予了作品长久的生命力。戏剧艺术应充分反映审美思想的民族性,做到时代性、民族性和地方性的统一。几年来,我们非常强调艺术创作要反映时代精神、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作为审美意识集中体现的艺术,其审美理想的民族性,决定其艺术的生命力。抛弃了对文艺民族性的追求,一味去拥抱所谓时代新潮,就不会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艺。 今天,在对外开放的历史条件下,既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又要坚持文艺的民族化方向,并以它作为振兴戏剧的基本美学原则之一。由于各民族在审美思想上有一定的共同性,因而各个民族艺术的发展,往往表现为相互影响、彼此促进的历史特征。为了振兴和繁荣我们的戏剧艺术。完全应该加强对外文化的交流,吸收一些外来的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以增强我们戏剧的艺术表现力。这对满足观众多层次的审美需要,发展多种戏剧风格和流派是必要的、有益的。不过在接受当代文艺新潮大胆进行艺术创新的时候,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现实生活的土壤,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美学理想,反映民族之声。只有个性鲜明的民族艺术,才是最有国际性和开放性的艺术。 戏剧艺术的民族性审美品格。往往是同民族的地域性紧密相连的。特别是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种带着浓郁乡土气息的地域性文化支流汇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巨流。因此,振兴和繁荣戏剧艺术,还必须保护和发展其地方特色。 作者:黄敬 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戏研所 中国历史论文:太武帝灭佛运动中国历史论文 一、北魏太武帝灭佛的原因 北魏太武帝灭佛是中国历史上最暴力最严酷的一次灭佛,太武帝即位后,灭佛前对佛教有个崇信、亲近、疏远、限制、打击、彻底消灭的过程。其灭佛的原因应该是一个综合体,并不是简单从反佛思想,经济土地的争夺,佛道冲突或者是政治事件就可以一言以蔽之的。(汤用彤先生的《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倾向归因于佛道之争和崔浩、寇谦之的掩掇;王仲荤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史 认为,因拓跋魏王朝对佛教不了解,同时又掺人了佛道斗争的因素,于是发生了灭佛教事件;郭朋先生的《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认为是因地主阶级内部世俗地主与与僧侣地主的矛盾和冲突;任继愈等先生的《中国佛教史》论述得相对最为详细。它又强调其原因一是争夺控制人口劳力、二是佛道之争、三是怀疑沙门与盖吴通谋反魏;四是儒佛之争)经济因素并不是太武帝灭佛的主要原因,太武帝灭佛毁佛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引发血光之灾的导火线。《魏书•释老志》记得较清楚,是他亲征镇压卢水胡盖吴起义时,途中在长安一家大寺院发现了所藏匿的大量兵器,地方官和富人藏在寺中的大量财物,以及所藏的许多酿酒具,还有僧人与贵族妇女淫乐的密室。太武帝疑僧人与盖吴通谋造反,憎恶沙门敛财、贪酒、好色,遂在崔浩的支持下颁布了严厉残酷的灭佛诏,在全国范围内消灭佛教。而以前只是抑佛、限佛、排佛。在发现的四大类违禁品中,兵器是最大的罪证,通谋造反是最重的罪行最令太武帝仇视,是刺激太武帝决心立即灭佛的最强烈的刺激物。此外,佛教和本土道教的矛盾,佛教和儒教的矛盾都从一定程度上促使了灭佛事件的发生(下文有论述)。 二、北魏太武帝时期的偶像崇拜与破坏 武帝初期。对于佛像还是很推崇和敬重的,这可能是出于对太祖的尊重和继承,造像活动也得到了延续和发展。世祖初即位,亦尊太祖太宗之业,每引高德沙门,与共谈论。于四月八日,举诸佛像,行于广衙。帝亲御门楼,临观散花,以致礼敬(《魏书•释老志》)。可以看出,太武帝对佛教的态度并不是刘乐(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广东深圳518026)一开始就反对的,而是一个从信佛,尊重佛教到怀疑佛教,反感佛教,再到彻底否定佛教,灭佛的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道教对佛教偶像的压制作用也渐渐体现出来,太武对佛教的抑制是伴随着对道教的倚重而发生的。世祖即位虽归宗佛法,敬重沙门,而未存览经教,深求缘报之意,及得寇谦之道。帝以清静无为,有仙化之证,遂信其术。(《魏书•释老志》)北魏进入中原后,受到汉族文化和儒家思想的很大影响,并逐渐以此为正统文化和思想,魏、齐大臣魏收著的《魏书》就列有《儒林》、《文苑》、《孝感》、《节义》、《烈女》、《礼志》等篇章记载和弘扬儒家文化。人世的儒家文化和佛教教义存在着不可协调的冲突。在太武帝灭佛的过程中,其亲信崔浩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作为官僚士大夫,三朝元老、世家大族,大学者的崔浩灭佛的动因,很明显是崇儒抑佛。崔浩对佛像进行了曲解和诋毁来达到偶像破坏的目的。浩既不信佛、道,模深所归向,每虽粪土之中,礼拜形像。浩大笑之。云:“持此头颅不净处跪是胡神也”。(《魏书•释老志》)这里崔浩所说的胡神显然指的就佛,崔浩觉得佛教信徒对佛像顶礼膜拜的行为很可笑,将佛教称为“胡神”,这是以中原儒家为中心的眼光来看作为他者的佛教,是一种排斥和否定的眼光,佛儒的冲突在这里表现得淋漓尽致。严厉打击佛教诏、最后灭佛诏都是经崔浩润色修改的,甚至是他起草的。太武帝下诏灭佛,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强迫僧人还俗,捣毁寺庙,破坏佛像等等。非常严厉,诏诛长安沙门,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令,一依长安行事。(《魏书•释老志》)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佛图形像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同上)恭宗言虽无用,然犹缓宣诏书,远近皆预闻知,得各为计.四方沙门,多亡匿获免,在京邑者,亦蒙全济。金银宝像及诸经论大得秘藏。而土木宫塔,声教所及,莫不毕毁矣”。(《魏书•释老志》)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其一切荡除胡神,灭其踪迹,庶无谢于风氏矣。自今以后,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铜人者,门诛。虽言胡神、问今胡人,共云无有.皆是前世汉人无赖子弟刘元真,吕伯强之徒。接乞胡之诞言,用老庄之虚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实。致使王法废而不行,盖大奸之魁也。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事。非肤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魏书•释老志》) 从文献记载中可以看出太武帝灭佛的对象不仅包括僧人,寺院集团,佛教的经义和思想,佛教典籍,对佛教造像和图像也采取了破坏毁灭的政策,这和八九世纪的拜占廷破坏圣像运动是有几分相像的。灭佛导致了大量的佛像被毁灭,同时也抑制了佛教美术的发展。在此时期,石窟造型和壁画的创作都处于了停滞的状态。在灭佛结束之后几大石窟都迎来了各自的营造高潮。虽然诏书严厉彻底,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中,灭佛活动还是受到了很多的阻力,这些阻力往往来自对佛教笃信或者抱有同情心理的贵族和官僚。太子恭宗就是其中之一。《魏书》上记载了太子恭宗是如何将灭佛和捣毁佛像的概念分开,从而保护佛像的。时恭宗为太子监国,索敬佛道。频上表,陈刑杀沙门之滥,又非图像之罪。今罢其道,杜诸寺门,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毁灭。如是再三。(《魏书•释老志》)太子的意思是缓禁、少杀、不烧、不破。让它自然消亡。而且太子说的很清楚,他将太武帝为沙门定下的罪过痛图像分开,“又非图像之罪”,图像的存在和意义只是对佛教教义的阐释或者是作为膜拜的对象,而并没有参与谋反之事,所以太子主张不去主动破坏图像和寺院,而是让其自然毁灭。在灭佛期间,太子恭宗保护了大量的沙门、佛教经典以及寺院,佛像。《魏书•世祖纪下》还记录了一件同情佛教的人士巧妙地利用佛像为佛教求情开脱的事件:邺城毁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日:“魏所受汉传国玺”。(《魏书•世祖纪下》)太平真君九年(448年),寇谦之死。真君十一年(450年)六月,力主严厉镇压消灭佛教的崔浩因文字狱等原因被诛杀。两年后的三月,太武帝被太监杀死。同年六月,太子恭宗病死。至此,太武帝太平真君年灭佛的几位最重要、最关键、最优秀的人物都想继去世。太子恭宗拓跋晃之子,文成帝拓跋浚继位。兴安元年(452年)冬十有--Yl乙卯,“初复佛法”。(佛教)助王政之禁律,益仁智之善性,排斥群邪,开演正觉。有司失旨,一切禁断(太武帝灭佛)(《魏书•释老志》)。天下承风,朝不及夕。往时所毁图寺,仍还修矣。佛像经论,皆复得显(《魏书•高宗纪》) 至此,太武帝灭佛事件算是告一段落,佛教又重新在北魏流行起来,被毁坏的佛像得到的修复。主持复兴工作的主要有师贤和昙耀。昙暇主持在平城武州塞开凿石窟五年,雕造佛像各一,高者七十尺,次六十尺。此为大同云岗石窟营造之始。从太武帝灭佛到北周武帝灭佛这段时间,佛教在北朝迎来了他传人中原以来的第一个高峰,造型活动也极为兴盛,为后世留下许多珍贵的佛教美术作品。 作者:刘乐 单位:深圳市关山月美术馆 中国历史论文:凤纹演变下的中国历史论文 1凤纹的演变过程 商朝的青铜器上凤纹的形象不尽相同,在冠上就有多齿冠、长冠、花冠,分别代表了凤纹在商朝的不同发展时期的特征。西周玉器上的凤鸟纹,既继承了商代青铜器上的鸟形,又改掉了商朝凤纹的质拙写实,朝着装饰化,图案化,艺术化,程式化的方向完成了根本性的转变。西周人在思想得到空前解放的基础上,对于艺术的追求也更加的别致。西周的雕刻着鸟纹的玉器,不仅起了美化生活,陶冶情操的作用,更加是西周人民思想,精神的一种寄托。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阴阳五行思想的盛行,龙凤这两种分别代表阴阳的鸟兽大量地出现工艺美术作品中。凤纹常常成对地出现在楚系青铜器中,有时两种纹饰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到战国中期,楚系青铜器上的凤鸟纹进一步线性化、图案化。纵观商代至战国时期这一千多年青铜器凤鸟纹饰的发展与变化,展现出一些阶段风格与演变特征。这段时期的凤纹由繁缛变简洁,由具体变抽象,由静止变跃动。秦汉时期凤鸟纹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形态越来越多,并且在材料的运用、艺术的表现、技术的提高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创新之处。秦瓦当凤纹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具象写实、现实直观、灵活创新、整体平衡。秦凤纹巧妙地与龙、虎、龟、蛇组合,造型上从过去的以线为主的造型手段逐渐发展成了形象的具体刻画。所有的这些艺术特点使之成为开创具象凤纹的始祖,其艺术创新与价值是后世无法比拟与超越的。汉代的凤纹艺术较之前朝都有了跨越性的发展,他的形象更加丰富,线条越发流畅。汉代凤纹的形象不再试静止不动,不再是呆板烦人,而是运动着的,跳跃着的,给人的感觉积极向上,身心愉悦。汉代凤纹被运用到了瓦当,画像砖,石刻等多种地方,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魏、晋南北朝时期,凤纹的造型上除了继续沿袭汉代以来的风格外,线条的设计趋于粗犷,给人一种壮实之感。这个时期的凤纹不仅仅是追求某一个局部的优美,而是从大局出发,关注的是整个图案,装饰性的图案被广泛地使用在了凤纹的表现中。唐朝凤纹的造型更加的具象化,与鸟的形象越发的接近,唐朝的凤纹常常是成双成对的出现,有着美好的寓意。唐朝的凤纹可谓是集大成于一体,吸取了前几个朝代凤纹的发展,广泛的使用了花卉的图案,使得唐朝的凤纹样式显得更加的雍容华贵。出土于西安大明宫的唐代金银凤纹图,风鸟的造型精巧、细密,头、冠、颈、躯、翅、尾、爪等精雕细琢。晚唐时期的纹样更为精巧美观。这种造型和富裕的物质文化生活密切相关,凤形象已经被赋予了女性象征。宋元时期的凤纹开始进入了一个规范化使用的时代,这是一个凤纹流行的时期,凤纹被广泛运用在了妇女的头饰,建筑物的装饰,各类瓷器家具中。宋代装饰艺术在观念形态上偏重寓意,在其表现上都注重艺术性,赋予了吉庆如意的民俗思想愿望和气息。例如,政和年间的“凤穿牡丹”纹,就赋予了富贵吉祥的寓意。明清时期,是凤纹的鼎盛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凤纹的使用更加的丰富,各类建筑装饰、家具、瓷器上都有凤纹的身影出现,并且独具特色。这一时期的凤纹被人们看作是吉祥如意的象征,整体纹样的表现上也更加的富丽堂皇。 2凤纹象征意义的演变 凤凰作为神鸟存在于古代的神话传说中,最开始是东夷部落的图腾。同时期黄河一带的文明图腾是龙,合并统一后龙凤都成为中国的图腾,被称为“龙凤呈祥”。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把凤凰看作是吉祥的象征。孔子临死时,曾哀叹“:凤鸟不至,河图不出,吾已矣夫!”[4]秦汉时期凤纹被赋予祥瑞、兆庆的象征意义,出现了“鸾鸟”“、朱雀”“、朱鸟”等多种命名。秦朝时期的凤纹退去了神秘的主题,开始转向对于现实美好生活的向往。魏晋南北朝的时代,因这一时期佛教的盛行,凤纹也被带上了宗教的意味。隋唐以后,凤纹逐渐摆脱了宗教的背景,而开始成了皇室的专用图案,代表了权利的象征。唐朝时期,武则天率先使用凤纹作为了自己的象征,从此以后各个朝代,凤纹都被作为皇权的象征保留使用了下来。 3结论 凤凰身上既有丰富且美好的吉祥含义,又有许会让人感到崇拜的虚无和皇权的沉重,但是它的美好寓意却让人为之迷恋。而凤纹,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性传统纹样,极具东方韵味,向世人展示了中华民族传统图案的艺术魅力。凤纹作为装饰纹样,其艺术的装饰生命力也将长存不衰。 作者:章慧凰 王芝湘 单位:天津工业大学 艺术与服装学院 中国历史论文:多元叙述视角的中国历史论文 一、“叙述视角”及其选择 在历史文化题材纪录片中,对历史真实理解、发现、叙述及展示角度的差异,可能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媒介真实”,继而给受众建构出不同的“想象真实”。从视界结构上讲,可追溯到不同的叙述视角。所以叙述视角是探究纪录片深层创作理念的重要考量对象之一。叙述视角,也称为叙述聚焦,是叙述语言观察和讲述故事的特定角度。按照结构主义批评家兹韦坦·托多洛夫的观点,叙述视角可分为三种形态:(1)全知视角———叙述者>人物;(2)内视角———叙述者=人物;(3)外视角———叙述者<人物。它们体现了叙述主体对事件或故事观察角度的差异以及与事件和故事关系的差异,从而呈现出事物不同的面貌和意义。这三种视角在表达时各有侧重,如全知视角体现出俯视的全知性、权威性,视野开合度大;内视角的叙述者身处故事之中,以普通人的感观“得知”和讲述,可信性和亲切性超越前者;外视角比内视角知道更有限,对内情毫无所知,即跟在人物后面告知受众其言行,但其“不知性”反而让人觉得神秘莫测,引人入胜,尽可能地调动追问和想象的参与。不同视角既代表了纪录片叙述风格的选择,也体现了创作者之于受众的姿态以及希望受众采取何种姿态进行“阅读”和解读作品信息,从而引起不同的认知和判断。而无论选择哪一种视角,都无法克服该视角自身的局限性。“没有一种超越的实证权威对故事信息及材料可靠性负责,任何一个视界都有其独立的代言个性”。叙述视角的选择得当与否,也会直接导致观众采取不同的立场解读和评价作品信息。霍尔认为,在假定读者具备发现传播者“制码”能力的前提下,根据读者解码立场与传播者的编码立场是否一致,读者的解读方式可分为主导―霸权立场(dominant-hegemonicposition)、协商代码或协商立场(negotiatedcodeorposition)与对抗立场(oppositionalposition)。这三种立场体现着读者对编码者权威和主导地位不同的认同程度。持主导―霸权立场的受众类型随着信息和文化产品买方市场的形成必将逐渐减少,而更多的是会经过自己的经验部分接纳甚至颠覆性解读作品的协商立场和对抗立场的解码者,尤其是在后现代的语境下。在网络传播时代,面对媒介经验日趋丰富、自我意识日趋强热的传播对象,历史文化纪录片的叙述视角选择就更需谨慎,如全知视角就极易使已形成自我观点的受众产生对抗立场。但若纪录片完全陷于纯客观表象之中,没有合适的主观意见和意义解读的自信,又易囿于“当局者迷”的局限而难以使受众信服,从而降低纪录片的认知水平与格调,同样容易引起对抗立场甚至轻视态度。于是,当代历史文化纪录片均衡比较了多种叙述视角的长短利弊,向“多元化”视角的方向探索,以协调上述矛盾。 二、中国当代历史文化纪录片作品中的多元叙述视角分析 梳理21世纪以来中国历史文化纪录片的创作,从表现元素上看,作品中的多元视角主要包括:代表创作主体的叙述———解说、口述者(专家、见证人、相关事件的当事人等)和再现的历史人物。 (一)解说视角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尤其长于传达抽象信息。解说作为纪录片抽象符号系统的重要主体之一,与被访者口述和表演者对白(及独白)共同表现视觉信息难于传达的概念、观点和意义。在力图输出一定意义的纪录片作品中,解说历来是贯穿作品的最常见的主线和链条,在其节点上再安放影像、采访等其他信息板块。它赋予作品逻辑性,同时,其理性思维和抽象思维特点符合该类纪录片主要目标受众群的书写文化传统和思维习惯,能更有效地构建出深层意义体系。解说作为诉诸听觉和视觉的符号,以索绪尔的理论分析,其“能指”包括解说员的声音符号和相应的字幕文字符号,其“所指”则直接代言创作主体的价值判断,承担了描述事实、抒发感情、表明态度等多种功能,声音符号中的副语言及字幕的字体、大小、位置都承载了特定的涵义。受众借助影像本体形成对事物感性的认知,可以说画面在一定程度上“翻译”解说着文本,同时观众又能借解说避免画面解读的多义性和表面化,语言的逻辑特性更易于构建出结构、脉络、意义和情感。解说还是纪录片的重要美学元素。首先,渗透于解说的字、词、句和整体结构的文学美能营造出令人陶醉和回味的丰富意境,受众能借助文学语言联想出超出“画框”的宏阔而绮丽的时空并心驰神往。这种审美感受通过时间的积累使受众逐渐形成对表现主体较稳定的认知态度与情感共鸣。其次,解说蕴含思想、哲理的思辨美。语言能表现出远大于影像具象世界的思维领域,展示历史智慧和思维成果,揭示表象背后的价值与规律,发人深省。如《大国崛起》不仅有对具体国家的兴衰、具体历史事件的总结分析,而且其对葡萄牙、英、美等九个世界级大国的选择、排序以及作品的整体结构也都体现出创作者的历史观点,展现了创作者包容的胸襟和气魄。最后,听觉美。该类优秀作品体现出对人声之美的重视与挑剔,解说员圆浑有力、充满色彩和韵律的声音,与影像和音乐一起,营造出纪录片或深沉庄严或欢欣雀跃的意境美,给观众一种流连忘返的听觉审美享受。与以往作品相比,这一纪录片群落中的优秀作品在解说方面体现出一些变化或趋势,这些变化从深层反映了创作主体话语姿态的改变。其一,淡化的“脂粉气”———抒情性文字的减少与改进。主旋律的作品曾给人留下这样的印象:慷慨激昂、直接而厚实的情感渲染表达和词藻的铺陈让人应接不睱,但却难以溶入。纪录片的纪实本性和客观信息量一度被主观化的抒情文字所包裹,甚至让位于后者,历史叙述带着浓厚的“脂粉气”。例如《话说长江》中有许多类似的表达:“古往今来,有多少著名的诗人,为您的魅力,寻访名胜、昂首歌唱啊!数千年间,有多少杰出的文豪,为您的风姿,写出了优美的篇章!”这种抒情化的表达方式曾受到一个时代的推崇。抒情,《现代汉语词典》将其释为“表达情思,抒发情感”,即用形式化的话语组织象征性地表现个人内心情感的文学活动。据此,笔者对比了《话说长江》、《故宫》、《敦煌》、《舌尖上的中国》等多部代表性作品的解说文本,据情感表达和修辞特点统计了其中的典型抒情性文字,选择其中几例,作如下比较(表1)。由表1数据可见,同性质媒体创作的同类题材纪录片作品中,抒情性文字比例在新时期表现出明显下降趋势,且这种下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并不是某部作品的偶然表现。创作者对解说文字的美学追求发生了理性、平实性、客观化的转变,这与国际纪录片故事化的风潮不无联系,但更重要的是体现出创作者居高临下的精英教化心态向与受众对话心态的转化趋向,使该类纪录片表现出真诚、质朴的态度。其二,纳“他者”之见———注重引用他人观点与一手资料。解说更加注意引用他者话语,多方引证,以求更加全面、立体地构成与评述事件,减弱主观性,从而提升受众对作品的接纳和信任程度。例如《敦煌》第一集中便以探险者斯担因的个性化独白简洁而真实地描述了探险历程,暂时脱离了对“解说员视角”的依赖。这比解说员极描述之能事传达的效果可能更直接而动人。此外,解说中也更多地引用研究者、亲历者的观点,有时甚至借助对创作者亲身体验的原始纪录———考察笔记、拍摄、走访手记等,削弱雕琢感,丰富审视角度,更显真实。其三,“不知为不知”———全知语气的和缓。在人们的印象里,大型历史文化纪录片如卷轶浩繁的史册一般谈古论今,无所不知,拥有与受众的巨大信息位差和文化优越感。但在当代作品中,解说中出现了“我们无从考察”、“我们不知道”、“或许”等词句,这些非但不是创作者的不自信,反而证明了创作者正在以一种平易而朴实的面孔与观众交流,表现出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口述者视角 说到口述者,不得不提史学研究中搜集历史的途径之一———口述历史,它源于史学研究的田野调查方法。其历史资料源自于人的记忆,通过访问和记录(文字笔录、录音、录像等)曾经身处历史现场的见证人获得原始资料,从中抽取有用史料,获取历史真实。20世纪40年代,口述史学的术语(OralHistory或称HistorybyWordofmouth)正式产生。后被美国现代口述史学的奠基人、哥伦比亚大学的阿兰·内文斯教授推广运用[5]。相对于书面正史资料,口述史更能够深入到民间,在社会生活史、风俗史、灾难史等方面有更大的发挥空间。该史学方法也集中地体现在纪录片家族的特定类型———口述体纪录片中。中国也产生了大量代表作,如《20世纪中国女性史》、《神鹿啊,神鹿》、《百年小平》。历史文化纪录片中的口述者,多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亲历者和各类知情者,把其讲述与评论的视听觉信息作为纪录片的直接构成部分,其特殊身份、特定经历以及本人影像增强了确认作用和大于语言本身的感染力。口述者视角主要具有以下传播优势。其一,权威性。历史信息久远的历时性意味着对普通人的门槛和“知沟”,于是,对其进行讲述及价值评判,学术研究者往往能凭其在特定领域的专业经验和文化地位引发“意见领袖”效应,提升作品的学术高度和说服效果。其二,多元性。当代作品中的口述者并不局限于专家学者,其来历既有“庙堂”也有“乡野”,创作者观念的包容带来口述者选取标准的多元。非正统的、私人的、群体性的观点以及不同的社会角色、态度立场能折射出多面的历史,为靠近真实提供参考。“历史影像叙事结构的逻辑性及其现场,建立在这种多元的、个体的和局限性视角共同组成的口述见证基础之上”[6]。例如表现陕西风土人情和历史文化的作品《望长安》中的口述者涵盖各级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高校教授、文化学者、作家等30余位,他们的讲述针对自己对陕西文化最熟悉、最热衷、最津津乐道的方方面面,将宏观的地方文化风貌与个性化的体验认知相结合,在口语化表达的同时又不乏对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背景与规律独立的深层思考。这种口述相对于解说词一元讲述或专家群体口述者的一元讲述,更能显示深层创作理念中的包容性、差异性和客观性,也更容易实现传播意图。其三,感染力。口述者借大众媒介实现了类似人际传播的效果———面对面交流下的直视与“靠近”,把影像背后上帝一般的讲述者“他”转化成了一个促膝而谈、有生动表情、有肢体动作、有丰富情感的表达意愿强烈的“你”;而大众媒介借口述者成功地把久远的历史事件拉近为受众“在场”的当代事件;“教化”变为“交谈。”《望长安》第八集《鼓舞风神》中,陕西籍作家高建群以极具特色的方言、质朴的外表、憨直的神态,一下就拉近了与观众的心理距离,厚重的文化表达顿时变得亲和与轻松,他动情地讲述着自己理解的陕北民歌信天游,“陕北民歌就是它的那种赤裸裸的表达感情的方式,那种热烈那种真诚”,然后,语言也不足以表达这种“热烈”与“真诚”,情到深处他便自然而然地吟唱了起来:“(唱)六月里日头,腊月里个风,老祖先留下个人爱人……”口述者兴至而歌、手舞足蹈,奔放豁达的人性释放真正充分利用了影视媒体的多通道和“零距离”,实现了信息与情感的双重交流,并且彰显了纪录片创作者回归人文本性的决心。值得注意的是,作品中对口述内容选择及节奏把握的探索。口述视角虽然有以上优势,但也不能不分主题、风格的滥用,在当前历史文化纪录片中,形成的大致规律是:口述信息多用来表达事件和史实的细节性信息、未成定论的各家之言、个人化的身心体验等。且口述部分的剪辑节奏要与作品整体风格统一,避免节奏拖沓和视觉疲劳。由此,有的创作者会借音乐及转场设计等元素进行多位口述者的快速剪辑,形成片断信息拼合和递进的紧凑感和“疾风暴雨”式的信息流。 (三)“情景再现”中的历史人物视角 情景再现,是目前历史题材纪录片中广泛使用且争议渐小的表现手法,又称“搬演”或“重演”,是由他人扮演时过境迁的特定重要情节,或者运用光影声效造型再现某种历史环境氛围[7]。这种手法可以追溯到美国纪录片先驱弗拉哈迪1916年的经典作品《北方的纳努克》。导演通过真人表演的方式再现了爱斯基摩人行将消失的生活场景。当代很多题材的纪录片中,情景再现都逐渐成为作品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创作理念。笔者在此先搁置学界对其合理性的长期争议,仅讨论其叙述视角问题。虽然“再现”的控制者仍然是创作主体,历史人物不可能真的穿越时空,但“再现”的历史人物的行为、动作、语言(内容与风格)均基于文献资料和专家考证,有史可查,力求客观真实。而且,其表现力不局限于历史人物的言行本身,服装、礼仪、建筑、环境等形成的信息“场”,都在参与表达,其直观效果是解说和口述都无法企及的。历史人物的生命通过史书、传说、遗迹的初次复制,而后又在后世的现代影像媒介里再次实现了巴赞所说的“人类延续生命的幻想”和“木乃伊情结”,这本身就是历史人物视角下的一种“发言”,对他同时空同命运的人们具有使命般的代言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代作品中,史书上的主体———帝王将相等强势阶层不再是唯一的主角,对普通人尤其是平凡甚至苦难的个体的关注上升,比如《敦煌》中对社会地位并不高的塑匠、舞女等的大篇幅再现。这些历史人物通过特殊的方式,获得了表达的一席之地,穿越古今的时空巨壑,诉说或无言重演着自己的命运,触动着当代人的情感神经和现世困惑。创作者不仅为古人“失语”作了改善,通过历史人物的视角实现了民族历史情感化的古今对话与中外对话,同时借用新历史主义“history———his-stories”的观念[8],体现出将抽象化思维向具象世界和真实人物生活还原的创作趋向。 三、多元视角的“合力” 上述三种视角构建了一个包容的体系,共同构建历史叙述的完整性与多面性,多点、多层面思维形成较全面的历史“拟态环境”的立体感,通过传者一方的多元(涵盖创作主体自身、学界、艺术界精英阶层、大众阶层,甚至历史人物)满足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这三种视角借助不同的表现方式可以使纪录片作品集可视性、情节性和思辨性、抽象性为一体,根据不同的侧重而在创作中分工与合作,创作者也通过向其他媒介的借鉴使之优化,例如新闻写作华尔街体(DEE)的理念便常被应用于纪录片创作中[9],由个人故事、细节、事件或口述者引入(Description),由解说语言概括、梳理、深入剖析,结合专家及口述者的多元阐释(Explana-tion),最后实现价值揭示、理性升华(Evaluation),这种剥笋式地层层深入地由历史局部向全貌延展的创作方法在《大国崛起》等偏政论型作品中均能找出痕迹。可以说,历史文化纪录片中的多元视角的探索体现出当代独特的历史解读方式,它能够在“小人物—大历史”、“小事件—大背景”以及“理性阅读—视觉商品”间寻求一种平衡。借助历史话语表达了对不同社会成员的人文关怀,凸显了创作者的人文精神,也体现出对视听语言规律认识的深入。但同时要警惕创作中模式化以及因追求戏剧性、传奇性对真实性、深刻性的消解等潜在危机。 作者:王月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伊犁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中国历史论文:传统文化视域下的中国历史论文 一、中国传统的休闲观 对休闲的认识,中国学者们对其有独特的理解,今天被我们理解为“休息”的“休”字从词源学上看是指“人倚木而休”的意思,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闲”字,则有娴静方面的意思,通常被理解为思想的纯洁与安宁。休闲就是过一种符合儒、道、佛三家共同认可的“中道”原则的生活,它本质上是一种人生哲学的概念,因此休闲与哲学密不可分,谈休闲就是谈人生哲学。中国人的休闲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融合,体现为一种自足的宇宙空间。中国人有自己独特的宇宙观照方式,他不会像西方人那样只站在一个固点企图穷极宇宙之尽处,而是仰观俯察作左右流动之观照。中国人认为,自然界包括一切,只有当人意识到自身与大自然的骨肉之亲,再重回到大自然之中时,才真正观照到人的本质力量,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才有真正意义的休闲。但是,在中国古代,很多隐士们由于无法实现自我,没有表达的自由,往往选择那种带有逃避性的以“清静超然”为优秀的休闲观,他们远离社会,回归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领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休闲不仅仅是一种精神世界和逍遥境界,而它更多的意味着为获取自由作出的对社会有推进作用的创造性行为。它不是老子的“小国寡民”式的知足,或者陶渊明的“世外桃源”式的自封,而是一种更强的进取行为。要想达到休闲的真正目的,就只有回顾往昔和面对自然,这样人类的心智才能结出温馨之花。从本质上说,休闲即为一种人生哲学的概念,它是过一种符合“中道”原则的生活。这种“中道“原则是中国古代儒道佛三家都共同认可的关于道德的基本义,其追求的是一种个体生命与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谈休闲,就是谈人生哲学,在中国,对休闲的理解,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释家,都有一个传统,即休闲既是一种生活方式,同时是一种人生境界。具体来说,作为一种哲学理念,休闲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其一,超越性。生活在一个当下的世界里的我们往往会对部分现状产生不满,在这种情绪的促使下,往往会有更高的追求。当下的世界是指我们的行为、思考、兴趣等,由于休闲具有超越性,也就是说对当下世界的超越,它要求我们在确立人生的目标时不要只看到眼前的事物,要勇于创新,勇于追求,超越固有的显示,达到更高的水平。只有当一个人的生活内容愈具有精神性时,他才愈具有超越现实生活的能力。 其二,主体性。休闲强调追求人的内心世界的充实,而并不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一种满足。在人的日常行为中,无不体现出这种主体性,这些都充分显示休闲活动不是人们受外界环境的支配,而是被人们自身的内在意愿所控制的。有无主体性,正是人区别于动物之所在。在生活目标的设定上,以及人的行为方式的选择上,休闲哲学强调的正是这种主体性。 其三,日常性。因为休闲哲学将种种的人生理想、追求,以及价值体现于日常生活世界,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人生哲学。休闲哲学是透过人的具体生活的一门学问,而不是空谈哲理,它往往是通过一些行为模式、生活内容来展示人格理想、生活价值。它追求的是合一性,无论是知还是行,理想还是现实。它的价值目标是立足于当下,超越现实。 其四,体验性。休闲哲学强调人生是一种体验。正是由生命的内在体验才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正是由于体验的丰富性,我们才能超越平庸无奇的日常生活表面,挖掘生活的内涵。正是人的这种独特的感受性与体验性的结合,才有了更多有意义的发现和感悟。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可以是丰富多彩的,但这种丰富多彩性未必就是休闲。只有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才能感知哪种休闲方式更加适合自己。 二、中国现代的休闲观 进入现代社会,尽管中国人感受并经历着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革,但是传统的休闲观念仍然根深蒂固,不管其中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它都以各种方式演变和生存着。与以往的休闲活动的目的相比,现代社会中人们参与休闲运动是为了获得情感、生理、生活等效益。人们为了实现自我价值,提高生活品质,往往会通过对休闲活动的选择,最终实现休闲在人生活中的真正作用。现代都市人之所以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找财富,寻找快乐,寻找幸福,但很多人却忽视了幸福来源于内心,只有当自己内心情感得到满足,才会自然而然的在生活中感到快乐和知足。现代社会,人类的生存尽管在物质上可以得到保证,但因环境污染、工作快节奏对身心的损害及不良生活方式带来的影响,却又在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现代都市人极力主张开展“回归自然”的运动。因此,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时间缩短,余暇时间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有效地调节人的生理状态和心理状态,是人类回归大自然,适应大自然,促进自我健康与长寿的最好手段,可以说余暇时间的休闲娱乐,是人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途径。为了使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获得更多的余暇时间,我国政府也实行了每周五天工作制以及元旦、五一、国庆节等假日制度,普遍开展各种社区娱乐活动,组织各种单位娱乐活动的竞技比赛。随着人们对假日休闲的重视,家庭舞会、家庭茶座等以家庭为优秀的娱乐形式渐渐普及。而对于年轻人,在节假日或周末,有的人痴迷于减肥塑身、锻炼肌肉的有氧健身项目,有的人则流连于各种游乐场大玩、冒险游戏等等。这些都极大的丰富着我们的空闲生活。但是,现在人们的生活尽管已经达到了吃饱穿暖玩好的境界,可国内多数学者发现,现在的中国的休闲方式还存一些问题,有待人们的进一步改进: 其一、中国农民闲暇生活存在的困境。农民闲暇时间增多,闲暇观念的转变以及闲暇消费能力的提高,越来越多农民开始追求更加丰富更加多样化的生活方式,特别是精力旺盛、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轻一代农民,他们向往丰富多彩的娱乐性活动以填补空闲的无聊。然而目前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休闲还极端滞后。农村公共休闲设施匮乏、闲暇活动单一,无法满足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各类农民群体对闲暇的需求,传统闲聊、打牌仍然是农村居民休闲活动的主流,多样化的适合不同农民群体的闲暇生活模式严重缺乏。 其二、休闲旅游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旅游来作为自己度过休闲时间的方式,旅游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环境方面,乱扔垃圾、破坏景点、污染环境等现象屡见不鲜,绿色旅游业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的推进。健康方面,存在很多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很多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也是由旅行者和当地人口之间的相互传染而发生的。社会方面,为了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现在很多单位强制员工旅游、购买旅游商品,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休闲旅游的本意。 作者:闫石 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文献学的教学思考 一、教学内容的设计 “中国历史文献学”作为历史学的基础课程,我校在课程设计时,定为36学时,因此要想在这有限的学时内把文献学的定义、范围,文献的载体,文献的形成与流布,文献的收藏与散佚,文献的版本、校勘、目录、辑佚、辨伪、类书、丛书、方志、家谱、出土文献等一一详细介绍,显然是不可能的。有的《文献学》教材把“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也作为文献学的教学内容,虽然这些内容作为文献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不能回避的,但是由于《文献学概要》这本书没有列入,且这三门学科对于学生们来讲又确实太难了,所以在实际的教学中只能割舍掉了。虽然不再把“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作为单独的讲解内容,但我会在讲解其它内容时,凡是涉及到相关的内容,均予以简单的讲解(我校中文系开设了“文字”、“音韵”、“训诂”学等课程,建议学生们去中文系选修相应课程)。即便如此安排,也不可能详细地介绍上述内容的每一个章节。因此要根据本课程的内容和难易程度来合理安排课程的讲授:相对容易的章节,除了必讲的内容外,安排学生课后自学,而相对难的章节,则进行重点讲述。如在讲述“文献的载体”的时候,讲解“甲骨”、“金”、“石”、“竹木”、“帛”、“草纸”、“羊皮纸”、“贝叶”、“纸”的时候,可以利用相关图片,简单讲解。而在讲到“文献的辑佚与辨伪”的时候,则会重点讲解文献辑佚的方法、作伪的主要手段和辨伪的方法等内容。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必须对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有一个总体把握,同时让学生积极地参与到教学活动之中,不仅可以节省课堂教学时间,同时可以锻炼学生的自学能力,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 二、教学方法的选择 不同课程,不同的教师,有不同的教学方法。而历史文献学又是一门讲求运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当充分重视历史文献学的学科特性。笔者在长期的历史文献学的教学过程中,认为“中国历史文献学”除了传统的课堂讲授的方式,更应当注重以下一些教学方式的使用: 1.改变传统的满堂灌的课堂讲授方式,进行启发式教学。 有关启发式教学,专家学者们都进行了较为精辟的阐述,笔者在此不予赘述。学习中国历史文献学知识,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而如何才能让学生们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呢?如在讲“出土文献”里敦煌、黑水城文献的时候,我会拿出一篇黑水城文献,让大家去释读、断句、文献断代。在释读文书的时候,我会提醒同学们注意“证圣元年”、“则天大圣皇帝”等一些关键词。然后提示他们根据“证圣元年”这个年号,在《中国历代纪元表》中,查找这是谁的年号。经过查找,发现这是武则天的年号,这正好和“则天大圣皇帝”相吻合。然后我又提示同学们再根据“则天大圣皇帝”这个封号,在《新唐书》、《旧唐书》、《唐会要》、《全唐文》等唐代史料查找武则天什么时候得到“则天大圣皇帝”封号的,如果这个时间能确定,那么基本上就能断定这件文书的写作时间。经过不断的启发提示,同学们不仅完成了对文书的释读,同时也完成了对文书的研究,最重要的是锻炼了学生阅读文献和利用文献的能力。通过这种实践教学的方式,启发引导学生在学习中遇到问题时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并不断地解决问题,增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成就感,使他们感觉到所阅读的再也不是枯燥无味的古文,而是有血有肉的历史记载。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他们学习“中国历史文献学”的兴趣。 2.要注意多媒体课件的使用,但不能过多地依靠多媒体。 由于我校以前特别重视和鼓励教师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因此大多数教师都采用多媒体教学。毋庸置疑,多媒体教学有多媒体教学的优点,这一点在中国历史文献学的教学过程中也是较为突出的,特别是在讲述文献载体、版式等问题的时候更是需要借助多媒体课件。如在讲文献的载体的时候,很多教具我们是没有办法准备的。这时候多媒体教学就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可以把文献的各种载体,用图片的形式予以显示,并对每种载体的形式进行讲解,这样同学们不仅见到了类似于实物的图片,同时对文献的载体也有了进一步深入的了解,而不再仅仅局限于教材所写的那些枯燥的名词了。但是多媒体教学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大多数教师,课件做的都非常精致,内容也非常翔实,安排也较为合理。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完全是依靠课件进行教学,缺少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比如我在教学过程中,引用的古文,我会直接就把加上标点符号的古文打到屏幕上去。其实这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师生互动环节。我可以把白文打到屏幕上,然后让学生来加标点;或者是把白文写到黑板上,让学生到黑板前来加标点,这既增强了师生之间的学习互动,又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正是因为没有师生之间的互动,在教学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教师在课堂上慷慨激昂地讲课,学生在下面昏昏欲睡地听课,基本上达不到多媒体教学的效果。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注意多媒体课件的使用,但不要过多地依靠多媒体课件。 3.教具的使用。 由于中国历史文献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还要注意教具的使用。比如在讲述文献装帧形式,如“卷轴装”、“经折装”、“蝴蝶装”、“梵夹装”、“包背装”、“线装”等形式的时候,这些图书装帧形式,学生基本没有接触过,也没有见过,有的同学甚至都没有听说过。所以在讲解的时候,可以利用自制的教学道具来演示讲解。在自制教学道具的同时,我还充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和我自己搜集的一些资料。如我在讲述地方志的时候,就把图书馆里的《天一阁地方志》借出来,让学生传览。在讲出土文书“玺印”、“砖瓦”的时候,把自己的“印章”和收藏的一些有关古印的图片、以及瓦当等的拓片拿出来,让大家观看。通过这些教学道具的使用,也可以使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文献。 4.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中国历史文献学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以前我在讲课的时候,往往忽视这一个重要的环节。由于学生们不断地反馈课程内容较为抽象、难懂,因此我不得不改变以前的那种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开始注意学生们的实践教学。在讲“版本”的时候,我把同学们带到了图书馆的古籍书库。虽然我校图书馆古籍书库藏书数量无法同重点高校相比,但是亦藏有一定数量的古籍。然后依据古籍,讲解古籍的版式等相关问题。在讲到版本的鉴定的时候,让学生自己找书的牌记、字体、版式、收藏章、序跋、刻工、装帧等内容。同时在讲解古籍装帧形式的时候,可以让同学们自己动手制作卷轴装、旋风装、蝴蝶装等模型。而这种实践教学的尝试,竟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学生纷纷反映,他们喜欢这种教学方式,既增长见识,又对古籍版式有了较深的了解。总之,历史文献学作为历史学的基础学科,在教学的过程中,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不要死搬硬套。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实践教学,让学生充分地加入到教学过程中来,激发学生们学习历史文献学的兴趣。 作者:吴超 单位:包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中国历史论文:辽西地域在中国历史的地位 一、辽西地域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 从考古学文化看,辽西地区史前古文化源远流长,不仅不落后于中原,有时甚至更先进。辽西地域发出照亮中华大地的第一道文明曙光,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4]下面主要从文明起源的精神层面略述辽西地域古代文明起源及在中华文明史中的地位。(一)社会组织形态方面辽西考古学文化系列从兴隆洼文化开始,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由氏族到部落,再到“古国”,率先迈入文明的门槛。从查海、兴隆洼遗址揭露的村落房址看,当时人按照血缘关系聚族而居,同一血缘聚居一处,为一个基本单位,社会以这些平等的村落组织联系起来。到赵宝沟和红山文化时期,在彼此分散的平等村落基础上,出现了中心聚落,并进一步形成聚落群。人们的关系不再纯粹以血缘来维系,而是突出了政治、经济和地域的关系,说明社会组织向更高阶段发展。红山文化晚期出现由“环壕聚落”向“环壕石城”演变,这是早期城邑的雏形。至红山文化晚期,辽西地区进入到“古国”阶段。辽西地域在中国古代文明起源上具有“早熟性”和“先导性”,率先在中华大地上放射出第一道文明曙光。(二)崇龙与尚玉辽西考古学文化系列很早就形成崇龙、尚玉观念。在查海遗址中,就出现了用石块摆塑的龙形堆石,被称为“中华第一龙”。红山文化遗址中,出土有玉龙、石龙。在牛河梁遗址女神庙,还出土有泥塑的猪龙,这都说明红山文化居民的龙崇拜。夏家店下层文化,崇龙由自然崇拜向政治礼仪过渡,从而礼制化。辽西地域古文化崇龙观念对中原文化产生巨大影响,红山文化崇龙观念渗透到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成为中华文明的源头之一。辽西古文化的尚玉传统也是中国玉文化的源头。在兴隆洼文化遗址中,普遍出土有玉器,制作精细。这些玉器主要用于表达某种观念,服务于宗教或政治目的,说明兴隆洼文化已经出现礼制的萌芽。人们通过“礼”这种形式向神灵献玉。玉具有“神性”,专门用于宗教礼仪活动,所谓“玉亦神物也”“,行礼以玉”。玉成为社会等级地位高低的标识。红山文化“惟玉为葬”,牛河梁遗址中心大墓的主人兼有巫———王的身份。辽西古文化形成以玉为神、以玉礼神、以玉别人的“巫———玉———神”的直接联系,[5]说明“辽西一带的社会分化早于中原”,红山文化在精神领域已经进入文明社会。(三)祭天祀地与崇祖尊王礼制的形成是文明起源的一个主要标志,在辽西古文化序列中,红山文化的礼仪性建筑坛、冢、庙最具有典型意义。从坛、冢、庙结合看,牛河梁遗址是辽西地域规格最高的祭祀整体,是一个更大的文化共同体崇拜共同祖先的圣地。[6]东山嘴和牛河梁遗址祭祀各有侧重,东山嘴遗址侧重祭天祀地,牛河梁遗址重点在于崇祖尊王。牛河梁积石冢体现了“一人独尊”的等级制,女神庙已具有“宗庙”性质,说明此时“王”已经产生。红山文化的坛、庙、冢,“这种反映中国传统礼制的大型礼仪性建筑,与文明起源的其他要素,如金属的发明,文字的出现,城市的形成相比,更具中华文化的传统特色。所以,以红山文化坛庙冢作为中华五千年文明曙光的象征,是当之无愧的。”[7]从兴隆洼文化到夏家店下层文化,辽西地区与全国其它同一时期文化相比,在很多方面处于领先和超前的地位。在红山文化晚期,辽西地区社会发展进入“古国”阶段,率先出现文明社会的曙光。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区域,辽西地区与周边文化不断进行着碰撞与交流,创造了远古辽西地区辉煌灿烂的文明,成为中国古代文明起源地之一。 二、多民族起源与汇聚之域———民族主体流变与民族融合 辽西地域是诸多民族(部族)的起源地之一,也是中原汉族与北方东胡族系、东北肃慎族系、秽貊族系等民族迁徙、聚居的重要场域和民族融合的大熔炉。历史上起源于辽西地域的民族主要有先商、孤竹、屠何、山戎、俞人、东胡、肃慎、库莫奚、契丹等,在辽西地域流转迁徙过的部族、民族众多,主要有匈奴、乌桓、鲜卑、吐谷浑、高句丽、渤海、女真、蒙古、满族、锡伯族和汉族等。有学者认为,辽西地域的红山文化属于黄帝文化区,其时空框架与黄帝部族相吻合,红山文化即黄帝时代的遗迹。当以“龙”为标志的红山文化先民们和以“花”为标志的仰韶文化先民们在辽西地域相遇时,作为一种文化融合的结果,产生了以龙纹与玫瑰花纹相结合的新的文化。苏秉琦先生把花(华)与龙的结合过程形象地概括为“华山玫瑰燕山龙”,认为“龙与花的结合会使人自然联想到我们今天的自称‘华人’和‘龙的传人’”。可以说,红山文化先民就是华夏族的直系之一。商人也是从辽西大地走向中原的远古民族。有学者认为,商人祖先起源于辽西,并从辽西走向中原建立商王朝。从文献记载看,辽西地域分布着众多的商子姓方国,如孤竹。孤竹的疆域很广,一般认为包括河北省东北部和辽宁省西部。“营州柳城县,古孤竹国也。”在喀左北洞曾出土刻有铭文“孤竹”的商代铜罍,说明辽西的大、小凌河流域是其主要活动区域。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活动在辽西地域的少数民族(部族)有“山戎”“令支“”屠何”“孤竹”“肃慎”“俞人”“东胡”等。史载齐桓公曾“禽狄王,败胡貉,破屠何……北伐山戎,制令支,斩孤竹,而九夷始听。海滨诸侯,莫不来服。”[8]山戎活动在河北北部和辽宁西部一带,其强盛时多次侵燕。“令支”也在辽西,是“山戎之与也”。“肃慎”与先商相邻而居,据傅斯年、陈梦家、邹衡等学者考证,肃慎原居地在燕山南北地区,居于辽河、山海关之间。“屠何”亦作“徒河”,西周至春秋时期活动于小凌河下游锦州一带。“俞人”生活在大、小凌河流域,有人认为“俞人”就是后来023建立“扶余国”的扶余人的先祖。战国时期,东胡活跃于辽西地域,与燕和匈奴经常发生战争。战国末至秦汉,中原汉族大量进入辽西地域,改变了这一地域的民族主体。东汉魏晋时期,乌桓、鲜卑南迁至辽西地域,慕容鲜卑建立三燕政权。隋唐时期,奚和契丹族崛起于老哈河和西辽河地区。奚亦称库莫奚,与契丹“异种同类”,属于东胡族系。奚和契丹最早游牧于松漠之间,过着“善射猎”、“随逐水草”的游牧生活。辽亡后,奚人曾一度立国,但很快灭亡。契丹于916年建国,称契丹国,后改称大辽。契丹政权占据北部中国,对中国历史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自春秋战国以来,不同民族在辽西地域流转迁徙,碰撞融合。山戎、东胡吸收、融合其他部族,建立部落联盟。燕秦汉时期,匈奴、乌桓、鲜卑在辽西往来迁徙。魏晋南北朝时期,辽西地域周边许多少数民族如鲜卑、高丽、夫余、契丹等迁入辽西并从辽西古廊道进入中原。隋唐时期,营州汇聚了汉、高丽、突厥、奚、契丹、靺鞨、渤海、杂胡等诸多民族,营州同西北的敦煌一样,乃“华戎所交一都会”,呈现“胡化”趋势。辽金元时期民族迁徙频繁,辽西地域奚、契丹、女真、汉人、渤海、高丽、蒙古等杂居,出现空前的民族大融合。明、清时期辽西地区主要聚集着汉族、蒙古、满洲和朝鲜等民族,汉人与蒙古、满族等杂居通婚,文化上相互吸收,最终形成满、蒙、汉一家的民族大融合。辽西地域是一个最活跃的民族大熔炉,不同民族通过辽西走廊迁徙往来、聚居融合,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起到重要作用。正是民族之间的迁徙、交流和融合,使东北民族不断融入汉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逐渐形成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辽西地域的诸多少数民族在历史上亦颇有建树,其中有的民族不仅实现了本民族的统一,还征服了许多其它民族,在辽西、东北乃至北中国建立了辖域广阔的多民族地方政权。“这些政权对开拓东北边疆,沟通中原王朝,推动东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融合做出了重大贡献,进而为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疆域的奠定起着先导作用。”[9] 三、“诗书之路”:辽西走廊与文化交流传播 走廊具有地理和文化两层含义,是民族迁徙、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中国自古就有西北河西走廊、西南藏彝走廊和东北辽西走廊,这些走廊通道在人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成为沟通东西方、农耕与游牧和中原与边地的重要民族-文化廊道。在各走廊通道的连接下,不同民族通过走廊而迁徙往来,不同文化得以传播交流,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正是在这种持续不断的民族和文化的交流融合中得以形成和壮大。“辽西走廊”指的是分布于辽西地域的连接中原和东北的交通廊道。辽西古廊道在历史时期形成,并不是单指傍海通道,而是包括傍海通道在内的几条古代交通孔道,总称为“辽西走廊”。辽西古廊道早在红山文化时期已见雏形。从辽西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分布看,辽西优秀区大凌河、老哈河流域已经发现的红山文化遗址基本连成一线,[10]形成交通廊道。这些廊道也是后来山戎、东胡、乌桓、鲜卑、契丹等部族多次迁徙和南进的最主要的孔道。汉魏以后,经辽西地域由中原通往东北的古廊道主要有四条,即古北口———平刚———柳城道;卢龙———平刚———柳城道;无终———平刚———柳城道;临渝关———锦州傍海道。前三条古廊道的枢纽是平刚(今凌源市)和柳城(今朝阳市)。从中原出发前往东北,一般都是穿过燕山关隘,沿瀑河、青龙河河谷北上,进入辽西大凌河流域的重镇平刚。由平刚北上,沿老哈河可直达赤峰以北;由平刚顺大凌河东北行,经柳城越医巫闾山抵达辽东,北上便进入东北腹地。辽金以前,这三条道路发挥着重要作用。辽、金时期,傍海道(碣石-锦州段)得到进一步开发,地位逐渐提升。明清时期,傍海辽西走廊“扼山海之冲要,为京师之樊篱”,成为中原通往东北的咽喉要道。[11]历史上,沿着辽西古廊道,中原汉族与东北诸民族进行着持续不断的物质与文化交流。但与西北丝绸之路、西南茶马古道相比,辽西古廊道更突出的是文化交流。辽西地域在青铜时代到来之前,属于玉器崇拜和玉石信仰时代。玉作为礼器而传播,形成了具有精神信仰的玉石之路。“玉文化传播不仅是物质文化的传播,同时也有史前信仰观念的传播。”[12]夏家店上层文化南山根等石椁墓中都出土有中原地区的青铜礼器,说明夏家店上层文化所代表的部落首领或贵族仿效中原诸侯国的礼俗,辽西地域与中原通过辽西古廊道保持密切的文化交流。[13]商周之际,箕子从辽西去朝鲜,“教其民以礼义,田蚕织作。……是以其民终不相盗,无门户之闭,妇人贞信不淫辟。”[14]即“诗书达于礼教”。辽西是商周时期中原人主要迁徙地,也是从陆路到东北的第一站。在喀左发现的商周青铜器看,一部分从中原传来,属于礼器,说明商周的礼乐文明沿辽西古廊道传播。汉晋时期,中原汉文化通过辽西古廊道不断向东北传播扩散。慕容鲜卑建立三燕政权,“渐慕华风”,而佛教也传入辽西朝阳,慕容皝在龙山建龙翔佛寺,[15]这也是东北第一座佛寺。后佛教传向高句丽,前秦苻坚“遣使及浮屠顺道,送佛像经文。”佛教通过辽西走廊传入东北腹地并传至朝鲜半岛。辽西走廊不仅是地理交通廊道,更是一条承载文化的“诗书之路”。辽西古廊道的文化符号更具有特殊意义。“诗书之路”侧重于强调和突出文化与精神层面,包括信仰观念。玉器、青铜礼器、典籍和佛教等都表现为文明与文化,属于精神层面,要高于物质层面。辽西古廊道这条“诗书之路”对于汉文化圈的拓展起到重要作用。不同民族文化认同越多,文化的冲突就越小,矛盾就越少,最终由民族心理上“非吾族类,其心必异”而实现“车书一家”。这种超越地理意义上的文化认同,正是“诗书之路”精神文化传播的结果。 四、辽西地域农耕与游牧的转换 辽西地域处于农耕、游牧和渔猎交汇区,自然生态、气候宜农宜牧,不论农耕还是游牧,都有着悠久的历史。自古以来,由于气候变迁、民族分布和经济方式等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的影响,这里的经济类型并不是单一的农耕或游牧,而是农耕与游牧等经济类型并存,且农耕与游牧相互转换。从考古学文化看,从兴隆洼文化到夏家店下层文化,辽西地域农耕、畜牧、与渔猎等经济类型并存,属于混合经济,但原始农业占有较大比重,说明辽西地域农业起源较早并达到一定水平。西周以后,整个北方气候趋向干旱寒冷,森林减少,草原扩大,畜牧业逐渐发展起来。大约到西周晚期,北方进入以骑马为标志的半游牧-游牧经济阶段。[16]在老哈河流域的宁城南山根夏家店上层遗存三号墓出土的铜环上有骑马射猎立雕,说明当地人已懂得骑马,在新的生态环境下做出“专化游牧业”的抉择,由农耕定居逐渐向游牧转变。到战国晚期燕文化全面到达辽西之前,这里已经转变为游牧业。战国秦汉时期,以长城为标志的南北民族、经济和生态分界线最终形成。长城以南,为汉文化区,长城以北,属于游牧世界,农耕与游牧两大世界长期并存与对立,生产方式和文化差异所导致的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也不可避免,辽西地域成为农耕与游牧民族冲突、碰撞的前沿地带。影响辽西地域经济类型和特点的原因很多,主要有气候变迁、民族分布、人口流动和国家政策等。大体说来,辽西地域经过几次农牧转变。西周春秋时期由农耕转变为游牧业。燕秦西汉时期,设置燕北五郡,由游牧转向农耕。东汉魏晋时期,乌桓、鲜卑南下长城塞内外,此地由农耕转为游牧。慕容氏迁居辽西后,“教以农桑”,又由游牧转向农耕。隋唐时期,营州农业经济集中分布在柳城及其附近汉人、高丽人聚居区,其余地区主要是游牧业。辽金时期,由于不同民族和人口迁移等因素的影响,辽代辽西地域的农牧业北、南有别,北部以游牧业为主,南部以农业为重。金代辽西地域的原契丹等诸群牧多得以保存,但牧业所占比重恐不如辽代那么大,当地农业生产有所发展,垦田增加。元、明时期,辽西地域再一次由农耕转变为游牧为主。蒙古南下,大片良田沦为牧场。明朝时,辽西地域成为蒙古人的驻牧地,如赤峰地区有蒙古乌梁海部,承德地区有喀喇沁部,朝阳、阜新地区有东土默特部。清朝初期,柳条边以西辽西地域仍主要是游牧区。清朝中期,对东北封禁政策有所弛懈,大量流民进入蒙地垦田种地,“借地养民”使这里由半农半牧区逐渐变成农耕区。到清朝康熙、乾隆年间,承德平泉地区景观大变,“井庐相望,禾黍盈畴与内地无异矣。”乾隆皇帝曾感叹曰:“昔原蒙古游牧地,今作齐民耕凿场。”清末以来,大量汉人涌入辽西地域,基本形成现代以农耕为主、农牧交错的文化景观。辽西地域是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起源地,从一定意义上讲,二者同根同源。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在辽西地域成长、发展、冲突、融合。辽西地域农耕与游牧转换意味着民族主体、经济类型、生产方式和文化认同的变化,农耕与游牧交替转换体现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裂变-聚合这一形成、发展的辩证法。“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一连串问题,似乎最集中地反映在这里,不仅秦以前如此,就是以后,从‘五胡乱华’到辽、金、元、明、清,许多‘重头戏’都是在这个舞台上演出的。”[17]辽西地域农耕与游牧相互转换对于理解中国北方民族关系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等意义重大。 五、以汉文化为底色的多元一体文化特质 辽西地域多民族杂居,民族文化相互影响。一方面,随着汉文化圈的形成与扩展,为辽西地域文化奠定了基调与底色;另一方面,不同时期不同民族反复交叉构建着辽西地域文化,形成辽西地域以汉文化为底色的多元一体的文化特质。辽西地域文化以汉文化为底色。从考古学文化看,红山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的一些文化因子是中华文化根系之一,如尚玉崇龙、聚落形态、祭天祀地、丧葬礼仪等直接成为汉文化的观念与制度源头,而由此演生的诸多文化层面构成了汉文化的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辽西地域的汉文化不是外传的,而是扎根于辽西本土的。从文化传播看,汉文化对辽西地域文化的影响是持续不断的,汉族人口的不断迁入和在当地人口中的比例决定着汉文化的比重。从文献记载看,辽西地域与中原的文化交流在夏商时期就已出现。箕子率商民携诗、书、礼、乐、百工去朝鲜,这是华夏系汉文化在辽西、辽东地域大传播时期。战国后期,燕国袭破东胡,筑长城确定农牧分界线。这不仅是一次大规模的军事扩张,更是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化整合,汉文化在辽西占据主导地位。秦、西汉进一步巩固这一成果,奠定了辽西地域汉文化基础。魏晋南北朝时期,乌桓、鲜卑以其独特的民族文化丰富着辽西地域文化内涵,但受汉文化影响,他们“渐慕华风”,被汉文化所同化。辽金时期,在“胡”、汉文化的相互影响中,汉文化占主导地位,契丹人制度“大略采用唐制”,“参酌国俗,与汉仪杂就之”。随着中原汉族的大量迁入,辽西地域的奚、契丹人也转向农耕。辽朝皇帝还尊奉孔子,儒家伦理道德对其产生影响。[18]清中期以后,汉人不断涌入辽西,辽西蒙地得到开发“,内地民人渐集,汉文风气一开。”汉文化占据主导地位。辽西地域文化充分体现多民族文化色彩,有时甚至色彩浓重,局部湮没汉文化底色。燕国占领辽西地域后,燕文化亦深受当地少数民族文化影响。从燕山南北地区出土的燕国青铜器看,表现出强烈的北方民族文化特色。隋唐时期,辽西地域为多元民族文化交融之地,胡文化对汉文化产生全面而持久的影响,各个领域各个阶层都有胡化倾向,体现出强烈的胡风和多元文化因素特点。契丹、女真和蒙古等民族文化也影响汉族文化。辽时,北方还呈现出汉民族的契丹化,很多汉族人从事农耕兼畜牧,在居住、饮食、风俗、服饰、婚丧嫁娶和性格、精神生活等方面都呈现更多的北族因素。[19]蒙元时期,辽西地域成为游牧之地,蒙古族文化成为主流,在某些方面,汉文化底色被遮盖。明、清时期,蒙古、满洲文化亦影响着汉文化。汉人因久居蒙地,亦“习蒙语、行蒙俗、垦蒙荒、为蒙奴、入蒙籍、娶蒙妇、为蒙僧等等不齐。”[20]所谓“人杂牛羊气,山多虎豹声。家家番字帜,寺寺梵文旌。”[21]辽西地域在不同时期因民族主体的不断变化而呈现文化的“汉化”或“胡化”,但随着汉族不断迁入,汉族文化的底色一次次被凸显出来,形成多元一体的新的地域文化。经过漫长的历史积淀,辽西地域形成独特的文化特征:一是文化悠久连续,底蕴丰厚。辽西古文化具有悠久性与连续性,从兴隆洼文化中经红山文化至夏家店下层文化,呈现文化传承关系,具有很强的文化连续性。漫长的农耕与游牧文化积累,底蕴丰厚。二是文化内涵丰富而复杂。各民族文化碰撞、冲突和互补、融合,形成了极具地域特色的三燕文化、契丹文化、避暑山庄文化、佛教文化、蒙族文化和移民文化等,构成了辽西地域文化的丰富内涵,创造了复杂的文化景观。三是开放与兼容并蓄。辽西地域多种民族杂居,多种文化因素荟萃,辽西古廊道沟通南北,草原丝绸之路贯通东西,从而形成开放与兼容的特质。四是剽悍与创新。剽悍尚勇是东北各民族的基本特征,辽西地域是多民族汇聚之地,更强化了这种性格特征。“广宁,古幽州地。迨元置广宁路,其地广袤,汉胡杂处,人性犷悍,冠裳异制,习俗尚武”。与此同时,多元民族文化也使辽西地域文化富含创新精神,穷则思变,勇于进取。五、先进与落后杂陈。由于辽西地域民族成份复杂,发展水平不同,在辽西“这一特定文化场相遇的文化,不仅存在着形态上的差异,而且存在着领先与落后的发展进程上的‘文化差’,因此,从相遇之初的碰撞,走向最终的融合或同化的艰难历程中,必然存在着一个先进和落后杂陈的过渡阶段。”但经过痛苦的冲突、选择,最终向先进的文化融合,共同创作新的富含多民族因子的文化。 六、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变迁的活标本 人类活动于特定的地理与生态环境中,人类活动受地理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又影响和改变生态环境。从人地关系的演变过程看,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经历了由对自然环境的被动性适应到对自然环境的选择性适应和对自然环境的全面改造三个阶段。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改造体现了人对自然支配能力的提高,但也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调。气候和人类经济方式选择是影响、改变生态环境的两大因素。辽西生态环境变迁受到气候变迁的影响,但人为的过度开发、破坏是造成辽西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原因。辽西生态环境经历了巨大变迁。据研究,全新世气候和环境经历了多次变化,在全新世大暖期,辽西地域气候温和,雨水丰沛,生态环境良好,表现为森林、草原和原始农业景观。从兴隆洼文化到夏家店下层文化,大凌河流域和西辽河流域成为人们从事农牧业的重要场所,黄土台地成为人们居住的最佳选择,因此逐渐发展为农耕定居。进入历史时期,辽西地域的生态环境并不像现代这样恶化。隋唐以前,辽西地域森林密布,水草丰茂,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山戎、东胡、匈奴、乌桓、鲜卑、奚、契丹等民族游牧其间。唐朝时松漠西部称为“千里松林”或“平地松林”,原生植被覆盖率极高,野生动植物种类很多。《新唐书·地理志》载营州柳城土贡有人参、麝香、豹尾等。辽金元明时期,由于气候变得干旱,森林减少,同时由于移民垦荒,出现土地沙化现象。但整体来说,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如西辽河冲积平原上“高原多榆柳,下湿饶蒲草”。明朝时“锦州各边,山险陡峻,树木稠密”。朝阳山深林密,“水草肥美,游牧无边”。清代中期以前,敖汉一带尚“沙柳浩瀚,柠条遍野,山深鹿鸣,黑林生风。”大凌河在辽金时期可以行船,明末清初仍可泛舟,蒙古人在大凌河上游砍伐木材,顺大凌河漂流而下,直到义州。清中期以后,随着关内大量移民迁入,辽西地域生态环境破坏日趋严重,木本植物速减,草本植物增多,气候进一步干旱化,河流水量减少,沙地扩展。如朝阳地区到处是“垦遍山田不见林”,加之官民乱砍乱伐,造成辽西森林资源枯竭,水土流失严重,昔日绿色山野变成荒山秃岭,奔涌的河流变成了干河套,土地严重沙化、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呈现残破之相。“在不改变发展模式的情况下,辽西地域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形成恶性循环,辽西地域由原来的先进变得落后,这是造成辽西地域落后的根本原因。”①在此以东北虎在辽西地域的退却来说明辽西地域生态环境变迁。从远古到清代,辽西地域属于东北虎分布区。在喀左鸽子洞遗址、凌海市沈家台遗址、黑山县姜家屯遗址等都有虎化石发现。西汉时,右北平郡有老虎出没,郡守李广“及居右北平射虎,虎腾伤广,广亦竟射杀之。”东汉时,辽西乌桓“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豹貂皮。”[24]说明有虎存在。辽金元时期,史籍中多有在辽西地域猎虎的记载。“这一时期,狩猎的地域从辽西地区的医巫闾山到西辽河流域的炭山、黑山,再到金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附近地区,范围相当大。”[25]明代及清代中期前,虎在辽西地域“诸山皆有之”,凌源东南窟窿山“树木阴翳,狼虎成群,居民常见有数大虎率小虎往来于洞中”。[26]喀左大城子一带“树木成林,虎狼群聚”。清代史料中多有皇帝在辽西一带打虎的记载。清中期后,由于移民大量迁入,开山垦荒、砍伐山林,给东北虎的生活环境造成了很大破坏,东北虎的活动区域日益向北退却。自1912年后,辽西再未见虎的踪迹。至20世纪50年代,东北虎分布区的西南缘已退到吉林省辉发河流域和集安、浑江一带。[27]人类在特定的地理与自然环境中创造历史,这种创造不是随心所欲的,人们必须尊重生态环境,处理好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辽西地域生态环境变迁是一个典型案例,研究辽西地域生态环境变迁,总结经验教训,重新协调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对于辽西地域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性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作者:崔向东 单位:渤海大学 政治与历史学院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程 摘 要:文章分析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体现的主要特点,全面回顾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程状况及特征,并指出中国历史文化遗产面临新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在思想认识和保护理论方面亟待改变。 关键词:遗产;文化;保护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老国家。据考古发掘和史料记载,古代文明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史前社会。大约公元前21世纪中国出现了第一个王朝国家――夏朝。在这之前的新石器晚期,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已经成为主要的生产方式,青铜器铸造业、陶器与玉器业以及文字符号相继出现,居民点也渐渐固定下来,形成了规模不等的中心聚落和城市雏形,并且开始建造大型祭祀场所与礼制建筑。这些以冶炼、器皿制作、文字、城市、大型礼仪性建筑为标志的早期文明发展要素和带有古代国家组织及其权力集中的特征,表明我们的祖先已经摆脱了自然的野蛮状态,迈进了古代文明社会。在上下五千年漫长的历史岁月里,一代又一代华夏子孙按照自己特有的国情创造历史,积淀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凸现了中华文明根深蒂固,枝繁叶茂,从而在世界文明史上独树一帜,别具风采,为人类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主要特点 中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荟萃了中华文明,主要特点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绵延五千年持续发展,从来没有中断。这种状况与其他文明古国迥然不同。虽然世界上有如中国这样的文明古国并不是孤例,除了中国黄河中下游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以外,北非的尼罗河下游、西亚的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的两河流域,以及地中海的古希腊半岛和南亚的印度河流域,也都孕育了古代文明。位于这些地域的埃及、巴比伦、希腊、印度等文明古国的历史比中国更早,但是都曾出现过中断,形成古代文明的断裂。唯独只有华夏文明的发展历史从古至今一脉传承。关键在于文化传承的同一性。中国的语言、文字、历法、人生哲学、伦理道德、宗教信仰乃至政治理念等,很早就实现了大一统,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是中华民族生生息息、代代相传的立身治国之本。正是华夏文明绵延不断,才造就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积淀异常丰厚深邃。 其二,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具有多元一体的鲜明特征。一方面在世界上像中国这样56个民族并存、和睦相处、共同生活的国度绝无仅有。几千年来中国多民族互动的过程始终没有停止,民族关系相当密切。伴随着民族融合,汉文化与各民族文化在吸纳、放射和更新中持续融入了新鲜血液,升华成为灿烂绚丽的中华文明。另一方面中国史前文明呈现多元萌芽演进和以黄河流域中原文化为主体发展的轨迹,也颇为罕见。古代文明起源的多元演进与中原文化发展互为补充,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形态、文化内容和文化内涵。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在历史发展嬗递的进程中不断融合,兼收并蓄,共同走过了五千年,使文化遗产异彩纷呈,辉煌璀璨,在世界上无与伦比。 二、党和国家向来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早在北平解放前夕,为了保护这座古都,中央军委决定同北平守敌谈判,争取和平接管。1949年1月16日发出关于保护北平文化古城电报,指示前委 “必须作出精密计划,力求避免破坏故宫、大学及其他著名而有重大价值的文化古迹。”要求前线部队“对于城区各部分要有精密的调查,要使每一部队的首长完全明了,哪些地方可以攻击,哪些地方不能攻击,绘图立说,人手一份,当作一项纪律去执行。”同时为避免一旦被迫攻城造成文物古迹破坏,解放军特地登门拜访梁思成先生,请他在北平军用地图上标出城内重要古建筑的位置。北平解放后,又将梁思成先生主持编写的《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印发给南下部队,用于各地作战和接管时保护古建筑,表明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 1950年建国伊始,中央人民政府很快政令,作出了《关于保护古建筑的批示》,并颁布了《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关于地方文物名胜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和《关于征集革命文物的命令》。1956年国务院着手组织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1981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近40万处,为发展中国文物事业奠定了基础。紧接着1958年将“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法律规定正式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61年国务院依据宪法颁布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从此为建立中国文物保护法规体系奠定了基础。同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开始实行以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制度。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建设发展,城市规模一再扩大,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因为缺乏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注意保护历史文化古迹,致使一些古建筑、遗址、墓葬、碑碣、名胜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在基本建设和发展旅游事业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城市和文物古迹的环境风貌进一步受到损害。为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文物古迹继续遭受破坏,以免断送长期积累起来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1982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同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成为中国第一部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 鉴于文物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关系十分密切,必须依法规范各类建设活动,确保文物免遭破坏,国务院于1984年1月颁布了《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城市规划应当切实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和发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1985年1月中国政府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标准在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启动了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1986年国务院确定将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较完整地保存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与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在履行国际公约和实践中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国人大于1989年12月审议通过了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的第一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法律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城市新区开发应当避开地下文物古迹。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开始步入快车道,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新一轮更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蓬勃兴起。长期因资金紧缺而起步艰难的旧城改造,由于推行了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的体制改革,出现了生机,许多历史文化名城也因此开始了大面积的旧城改造,导致出现了大量“建设性”破坏。鉴于此,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在襄樊市召开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会议。1994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加强保护管理的请示》。通知要求抓紧编制、修订和审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印发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依据。经过在十年实践中积累经验,建设部于2005年7月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进而为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了国家标准。 21世纪以来,党和国家把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继2002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后,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更将弘扬中华文化,“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为中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同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接着又于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再次决定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从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保护好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建立起法律构架,使保护方针和原则更加清晰明确,保护内容和措施日臻完善。在此短暂期间,国务院于2003年5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条例》),2005年12月22日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并首次决定在中国设立文化遗产日,开始了每年一度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普及活动。2006年11月,文化部公布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不久依据《文物保护法》规定,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又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名城保护条例》)。至此《文物保护条例》和《名城保护条例》两部行政法规相继公布施行,以及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配套制定,使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走上了健全的法制轨道。 三、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及特征 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集中体现在保护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方面。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终没有停止,经历了长期艰苦的开拓过程。回顾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走过的道路,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1950年至1981年。这一阶段中国在经济建设上实行计划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致力于推进工业化发展,对于文化遗产保护采取完全由国家财政负责的体制和政策。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基础比较脆弱,不可能安排更多的资金和经费用于保护文化遗产;另一方面中国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意识尚处于初始阶段,认为保存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的目的仅仅在于体现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进行光荣的革命传统教育。三十多年里,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局限在文物古迹个体保护的范畴,同时由于长期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在相当多的人们心目中,甚至将文物古迹、老建筑和历史遗存的古城街道当作旧社会与旧制度的产物,采取了漠视和排斥的态度。尤其“”十年动乱带来的灾难,在破旧立新中彻底割断历史,否定文化遗产,使中国大量文物古迹遭受严重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消失殆尽。 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后的1982年至2000年。这一阶段以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为里程碑,标志着中国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形成,并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单,首次提出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现了两大特征:一是把保护的对象从文物本体拓展到了文物赖以存在的历史环境;二是把保护的内容从单个的文物古迹扩大到了成片的历史地段和更大范围的古城,包括古城的整体格局和传统风貌。 第三阶段为21世纪以来的若干年。这一阶段以2002年党的十六大为标志,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提出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并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摆在了增强综合国力竞争的突出地位。党和国家强调“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通过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在短短五年时间里,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设立文化遗产日,颁布《文物保护条例》与《名城保护条例》,促成一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了《世界遗产目录》和《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目录》。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上,进而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使命,极大地唤起了社会意识和民族意识,开创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局面。 目前中国登记在册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多达40多万处。先后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约9300处、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8000多处。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了110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截至2008年底,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已经公布了143个历史文化名镇和108个历史文化名村。 在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中,有37项入选为联合国《世界遗产目录》,数量仅次于西班牙和意大利,居世界第三位,也是拥有世界遗产类别最齐全的国家。 如今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现了两大特点:一是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由早期保护文物古迹个体,逐步扩大到了保护文物的历史环境、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 筑;二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更加清晰,方法更加科学合理,措施也在不断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中国历史文化遗产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了闭关锁国和沉闷僵化的状况,打破了束缚人们的思想和体制桎梏,调动了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这一时期,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国的经济总量连续三十年保持着高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比重由1978年的1%上升到2007年的5%以上,对外贸易总额占全球的比重由不足1%上升到8%左右。社会生产力强劲发展的势头和日益丰富的物质条件,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持,极大地促进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创造了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大好机遇。不过,中国的文化生态也在这一时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威胁。 过去几十年,受计划经济体制禁锢,中国城市维护建设资金长期紧缺,始终困扰着各级城市政府。城市基础设施欠账过多,居民住房、道路交通、生活环境迟迟得不到改善,尤其旧城区改建起步尤其艰难。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推行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房屋商品化制度以及多元化投资和财政、税收、金融体制等项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主导资源配置的机制逐步形成,从而为城市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筹措建设资金,开辟了广阔渠道。城市建设因此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万马奔腾,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但是与此同时,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的汹涌大潮中,人们已经来不及思考历史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意识不到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继承和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对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意味着什么。在这样一种大的历史环境下,许多历史文化名城也纷纷破城开路,拆除古老的城墙,开始进行大面积的旧城改造,从而带来了“建设性”的破坏。一些地方在引进资金开发建设中,违反城市规划,任意选址定点;随意改变规划确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标;肆意开发历史文化名城的黄金地段,大拆大建历史街巷和传统民居、商铺;甚至擅自拆除文物建筑以及已经明确保护的古代建筑和近代建筑。正是因为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加之利益驱动,所以有些历史文化名城过度开发,造成不少古建筑、古遗址岌岌可危,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遭到了严重毁坏。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热和资源掠夺式的文化旅游开发,使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村镇面临着新的更加严峻的挑战。这些历史文化遗产遭受“建设性”破坏和“旅游性”破坏的状况,在地域分布上具有显著特点:越是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越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越是文化旅游火热的名城名镇,破坏的程度也就越是严重。 不仅如此,在中国一些地区,进行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相当猖獗,导致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历史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使得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由此可见,在经济快速增长和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新形势下,面对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不断出现的严峻挑战,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具有更加现实的紧迫性,已经变得刻不容缓。这就需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五、思想认识和保护理论的缺失亟待改变 目前,中国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虽然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却存在着很大困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没有直接伤害自身利益,人们对于发生在身边的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往往熟视无睹,表现得麻木不仁。这些现象反映了现阶段中国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意识和国民素质还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与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相去甚远。 出现这种状况并非偶然,而是与中国特殊国情下长期形成的认识和理论上的严重缺失,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中国历史上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新中国的诞生,建立在贫穷落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废墟上。建国后,经过短暂的经济恢复,很快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且在一段很长时期内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来解决资源配置和亿万人口的温饱问题。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国民经济还不富裕,人民群众尚未摆脱衣食之虞,自然不会产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动机和需要。恰恰相反,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所有的事物和言行都毫无例外地被打上了“阶级烙印”。历史文化遗产也被当作旧社会和旧制度的产物,遭到排斥与否定。以梁思成先生为代表的一代建筑宗师和大家对于保护古城、保护文物的大声疾呼,就被淹没在了“复古主义”的批判浪潮中。这种极左思想曾经影响了中国两代人的观念。改革开放后,中国转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代,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基本解决了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但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必须经过一个渐进的过程,由于发展阶段的限制,人们的思想认识顾此失彼,关注点和着力点出现了偏差,因此不惜以牺牲资源、环境、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为代价,拼经济,上项目,引资金,追求经济高速增长和经济总量达标,造成了大量历史文化遗产损毁,使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威胁。直到党的十六大以来,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将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整个社会和国民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才产生了质的飞跃,发生了根本性转变。2005年至2008年,在短短四年里,中国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公布了《城乡规划法》、《文物保护法》(第二次修正)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保护文化遗产还被写进了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有这些重大举措,都标志着对保护文化遗产的认识开始迈向一个新的阶段。当然,要想真正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还需要相当长的过程。 中国特殊的国情,也使保护文化名城的理论研究中断了几十年。迄今中国公布了上百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依靠名城所在地有限的专业技术力量,各自为战,进行实践探索,创造了丰富的经验。尽管经验层出不穷,学术交流不断,但是很大一部分内容停留在政策、资金、方式等具体操作层面,很少涉及理论上的探讨研究。况且自从1993年在襄樊市召开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会议后,时隔十五年,中国再也没有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成就、问题、基本经验进行回顾总结,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加以概括提炼,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固有的特性、规律以及新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缺乏分析判断。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以后,涉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的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和规划设计单位渐渐多了起来,即使这样,在专业技术队伍总量上也还只是凤毛麟角,影响极其有限。而且研究比较多的是对物质文化遗产个案的评价分析,侧重在形态保护的方法及规划设计的成果,而对其文脉传承和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问题探索明显不够。如今,在国内尚未形成一整套比较系统成熟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理论。这也是目前对保护工作缺乏指导性和不足以唤起社会保护意识,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原因。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承载着不同历史阶段的信息。它们的产生与演化势必受到当时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的深刻影响。因此保护好这些名城名镇名村,必须大力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要把历史、考古、规划、建筑融为一体,从当地历史文脉切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地理、哲学、文化、艺术、建筑、规划、法律、行政等多学科知识,深入发掘它们的属性特征、演变过程、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特色,以及如何服务当代社会,创造现代文明。 中国几十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通过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对理论的积淀创新,才能端正思想,科学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应对在新的历史阶段所面临着的严峻挑战;才能抓住机遇,在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的同时,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得到永续发展。 中国历史论文:论中国历史文化对法律监督的影响 【摘 要】从近年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滋长的势头来看,综合治理职权,加强法律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经是不言而喻的。而且从建立法治国家的长远目标来看,法律监督更是一个必须加强的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等待着人们去探讨和解决。 【关键词】监督;御史;礼;王权至上 一、中国古代监督制度的产生、发展 早在西周时期,中国的官制上就已经有了御史之称。御史当时是在皇帝左右掌管文书档案和记事的工作,同时还兼有监督官吏执法的职责。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均设置并赋予其监察职责,如《史记・滑稽列传》中记载:“执法在旁, 御史在后。”虽然那个时期的御史监察制度不具备现代监督的基本特征,但在当时封建社会“诸法合体”、审判权和公诉权不分的情况下,却已经包含了现代法律监督制度的因素。 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立御史大夫为副丞相,其主要职责是“典正法度”,即负责监察百官和司法工作,同时,还掌管图书文件。这时,御史大夫地位列于“三公”之中,处于国家中枢地位。但是,此时的御史大夫还不是完全的监察官,而是对内实行监察权,对外实行行政管理权的兼任官,即行政官兼任最高监察官。 到了两汉时期,国家逐步制定了一些有关监督的法规,最主要的有《监御史九条》、《刺史诏六条》。由这两个法规来看,两汉的监察法规主要是监督官吏在司法审判中违法渎职的行为。而此时,国家的言谏制度也得以发展,这就初步形成了御史制度和言谏制度相互配合的封建监察制度格局。 隋唐时期,尤其是唐代,中国已经形成组织完善、分工清楚、职责明确的监察机构和谏官组织。其监察机构格局为,中央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下设台院、殿院和查院分别掌管弹劾中央百官、纠察违礼之事及监察地方官吏等监察事宜。其谏官组织在唐代称为御史台,专职监察弹劾行为。 到了宋朝时期,监察制度较之唐代有了新的发展,一是其言谏机关由过去的对君主的过失行为进行劝谏扩大到对大臣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谏正,使封建言谏制度发展到了高峰期;二是御史台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对违法失职的官吏不仅可以监察纠举,而且有权侦训,增加了司法职能。同时还实现了“台谏合一”制度,强化监察机关对权力的监控职能。明清两代改御史台为监察院,其基本监察制度相对前朝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只是在组织设置及实施方面更加严密。 二、监督制度存在的意义 儒家学者认为,社会各阶层人等,按照礼的要求各守其位、各安其分,天下之治即可实现。因此,对于作为社会和谐安定的一种辅助机制的监察必然会以“礼”为标准来实施监督。故我国古代御史监察的主要对象有:无礼失敬行为;侵害百姓行为;恃强霸朝行为;贪污行为;泄密枉法行为;违法司法行为。正是从监察的主要对象――人们的行为是否合乎“礼”的要求――出发,我国古代监察制度逐步形成了以“王权至上”为优秀,并以“礼”为约束的监督理论。而纵观我国古代监察制度,无论是对哪一个阶级群体进行监察,还是对哪一种行为进行监察,它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缓和阶级之间以及阶级内部之间的矛盾,从而确保封建王朝的统治屹立不动。 首先,封建社会都是实行专制统治,那时的君主把握着立法、司法、行政等国家的最高权力。在这种统治制度中,皇帝一人处于最高层,其下是层层官僚机构及其官吏,最下层才是广大劳动群众,皇帝是万万人之上的最高统治者。皇帝在治理国家时,需要各级官僚机构及其官吏忠实地贯彻自己的意图,尽力为自己效劳,这就决定了御史监察的必要性。因为上文提及的六种监察对象都会有损于统治者的形象,以至于最终危机封建专制统治。然而,由皇帝一人对数量庞大的官吏进行监督是很难的,因此就需要一个专门的国家机构代替皇帝来行使监督权,而御史台及其相关部门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机构。特别是在一个朝代的特殊时刻,御史通过肃清贪官污吏、惩戒违法行为、追究侵害百姓权益的行为等等来确立封建统治阶级的良好形象,稳固社会秩序,最终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专制统治。 其次,在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都必然存在着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在阶级矛盾比较尖锐时,皇帝为了缓和这种矛盾必然会要求御史采取一定的行动,对官吏进行监察以削弱官吏对百姓的剥削和压迫。早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我国的统治者就已经意识到了百姓与统治阶级之间的关系。因此,他们认为要安抚百姓,必定要从统治者自身抓起,也就是说,必须约束统治阶级的一些“非法”行为。这就必然导致皇帝建立御史监察机制来实现这一目的。同时,在统治阶级内部也同样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他们相互之间为了争权夺利而相互对立。当一方的权力极度膨胀时,就必然会产生恃强霸朝等违反礼法的行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皇帝必然需要御史对官吏进行监察,并根据监察结果随时对权力分配的格局进行调整。 三、监督制度存在的弊端 当然,从我国的御史监察制度来看,由于它受到王权与礼的约束,它也就当然的会 存在一定的弊端。第一,御史为了在朝廷中生存并获得权力,他们必然要依附于权贵(或是皇帝,或是当朝重臣)。因此,他们的监察行为也必然要受制于他所依附的权贵。皇帝讨厌的官吏如稍有犯规则深究其则,甚至株连九族,而皇帝欣赏的官吏即使犯下弥天大罪也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督者们对直接侵害最高统治者利益的职务犯罪从严追究,而对于侵害百姓利益的职务犯罪则听之任之或者从轻发落。第二,御史在行使监察权时,为了不得罪权贵,必然会明哲保身,从而导致其监察行为的不彻底性。他们的监察行为只针对阶级地位低、官职小的官吏,与他们利益及关系疏远的官吏,而很少甚至从不会针对阶级地位高、官职大的官吏,与他们利益及关系密切的官吏。 四、历史文化对我国现今监督制度的影响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与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逐步引入了西方国家那种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模式。在这一过程中,许多人认为我们已经把“礼”约束权力的监督模式所抛弃,但是它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 (一)历史文化对我国现今监督制度的消极影响 1.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机构的设置受到“王权至上”的影响。法律监督权是为了保证国家权力在合法的轨道上正常运行,是为了保障法律在正常的范围内统一正确地被实施。这是一种超然的、完全独立的国家权力。因此,作为行使这种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也就必须出于一种超然的、完全独立的地位。 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给予了明确的定位。该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此后,虽然我国宪法又多次修订,但对于检察机关的这一清楚明确的定性和定位却没有再作任何改变。但是在实际中,行政机关对于检察院干预甚至侵犯却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司法界人们早已认识到的,行政机关掌握着监察机关人、财、物的配备、调拨权,没有物质保障的法律监督是难以对立行使的。 从历史上考虑,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一直强调“王权至上”。御史的权力来源于王权、服务于王权、受制于王权。并且他们的升迁、奖励、俸禄,甚至生死完全取决于王权所有者的决定。因此,他们没有独立的监督权,也就不能更好的发挥法律监督在社会中的作用。 2.对于“政治权威”的监督受到“王权至上”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影响。从理论上说,现代政治学已经论证,监督指向实际上与权力指向相一致,任何一个健全的民主社会,其监督指向都应当是自上而下、平行制约和自下而上的有机统一、平行配置,不能轻畸重或强弱过分悬殊。但是,从我国现阶段的法律监督的实践来看,我国的法律监督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而没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以及平级之间的相互制约。而这种状况形成监督在失衡的条件下运行,从而加大了“政治权威”的权力(当然,这里的“政治权威”也包括法律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例如:人大对于司法机关有监督权,但是,我国《监督法》却没有规定司法机关对人大的监督权。这样就会导致对人大监督的空白,从而使得人大及其成员的行为违法成为可能。 而造成这样的一种形式的原因有两种:第一,我国自古以来的“王权至上”对其的影响。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尊君”是儒家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封建专制统治,而对人民的一种思想控制手段。他们强调:人民必须忠君报国。在这种长期的思想控制下,人民在内心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服从于“政治权威”的思想,他们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作出违背“政治权威”命令的行为或侵害“政治权威”利益的行为。而在现代社会中,人民内心仍然存在着这种服从的思想。第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其的影响。自古以来,儒家认为人心本善,“既然人心本善,则庶民可教化,明君贤相亦可返身自求,故修身便成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起点。”而古代的官吏除世袭外,一般均采用举荐贤能的制度来选拔。通过这种程序而成为官吏之人也均被认为是“德行道艺”全面合格的人。因此,在百姓眼中,他们不会有违法行为之可能。既然没有违法行为,就更谈不上对其进行监督。 3.法律监督在立法上的规定受到“性善论”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在规定监督权限时,出现条文不明确、操作性差、任意扩大或缩小权限范围等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规定过于笼统。例如,行政诉讼法全篇共有75个条文,但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只有2条,且都只是“有权对……实行法律监督”、“有权按……提出诉讼”等极为原则性、概括性的表述,至于这些权的具体内容、操作程序、效力如何,难以从字面上获得明确的解释,又没有立法解释对此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只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统一协调。(2)监督出现空白。例如对劳动教养的监督方面,依法律规定,目前劳动教养委员会是政府的下设机构,以政府名义对劳教案件进行审批,检察机关无权直接实施监督。而在实践中,劳动教养委员会与公安机关的劳教承办部门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检察机关无权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审批行为,实际上也使劳动教养案件成为了监督的“空白带”。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还是受到我国传统中“人心本善”的思想影响。正因为人心本善,官吏则不需要外在的约束条件,只需要内在自律就可以正确且正当地行使监督权,特别是那些通过“德行道艺”全面考核地官吏,更能在行使监督权时自动受到“礼”的约束。因此,对于这些监督者在行使监督权时就没有必要设置外在条件的约束。 (二)历史文化对我国现今监督制度的积极影响 1.在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方面,儒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儒家强调的人伦道德,自人类摆脱野蛮、迈向未来以来,它在人类社会的生活中就一直发挥着巨大的精神、行为制约,这集中表现在儒家推崇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个方面。在这个“八字方方针”的指导下,在人们内心中逐渐形成一种观点:不管是何人,谁在思想及行为上被判了这些道德规范,不仅其本人会感到内心谴责,更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就会受到社会的唾弃,就会生无立足之处,死无葬身之地。这种观点经历了几千年,仍然影响着我国现今的人民群众及领导干部,促使他们不断的用“八字方针”提醒自己、约束自己,使自己的道德修养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提升,并且尽可能的不去做任何违法行为。相对地,对违法行为地法律监督也就相应地减少。 2.在政令贯彻实施方面,“王权至上”与“礼”发挥着它地积极作用。由于上文提及的,在人们心中的一种服从于“政治权威”的思想。当国家决策者们制定了一个政策、命令时,人们必然会绝对的对其进行贯彻实施,使政令畅通无阻,并且能够彻底发挥政令的作用。 作者简介:刘宇,女,硕士,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诉讼法、刑法学。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语境下关于契约自由的几点思考 【摘要】英国法学家梅因曾做过著名论断:“我们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1这堪称揭示社会发展动因的经典论断。在人类社会诞生以来的几千年历史长河中,契约一直扮演着一个无处不在,有时却又无影无踪的神秘角色。有学者说:“中国是世界历史上出现契约关系和契约制度最早的国家”。契约关系和契约制度本身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契约关系出现最早并不意味着就形成了世界上最早的契约制度。在中国特殊历史语境下,契约自由和契约制度才初见端倪。 一、契约要旨 在中国古代,契,本意为刻;②约,本意为绳索,亦有缠束之义。@契、约两字相连,在古代人生活之中,就是指事先约定好一些事项,然后用刀等工具,将这些约定的事项刻在树木或者金属之上,以此作为约束双方信守承诺的凭证。在历史文献中,记载契约的称谓有很多,比如:判书、质剂、书契、约契等等。这些最早在《周礼 《易经》《战国策》里而都有零星记载。 在西方法文化中,历来有“公法”和“私法”之分。受此影响,法律意义上的契约也有“公法之上的契约”和“私法之上的契约”两大类。公法之上的契约意指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契约,是将契约观念引入政治领域的结果。公法之上的契约当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代表。而私法之上的契约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契约,不涉及国家公权力,是处分和行使私权的结果。 笔者认为,白人类社会产生时起,就会因人与人之间生活交往的频繁化,以及身份关系的复杂化而出现契约关系,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契约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故,要断定哪个国家最早出现契约关系是很难考证的,学者们不能妄下定论。正如前述,契约制度有别于契约关系,契约制度必须是契约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由国家制定或者虽未制定,人们在生活中普遍实践并认可的惯例所形成的一种规则。 二、中国历史语境下的契约自由 中国现代契约自由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才刚刚开端。为何刚刚初见端倪,笔者以为,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社会中虽不乏契约关系的存在,但现代意义的契约自由在中国的产生才刚刚开始。 (一)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身份等级制度和宗法制 身份等级制度和宗法制的基本内涵就是人与人之间是有身份差别的,比如父父子子、君君臣臣。这种架构在人与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使人们不能自由平等的进行商品交换,随意的“讨价还价”。封建时期的身份关系到现在就演变成学者所称的“熟人社会”,尽管两者之间有所不同。比如,现在人与人之间的身份等级差别已经不复存在,但是身份关系依然存续。在熟人社会里,同样缺乏讨价还价的空间,也没有国家法律全方位的“侵入”。 (二)封建社会“天下为公”的意识形态是中国社会出现契约自由和契约文明的最大障碍 在封建集权统治之下,皇帝居高临下,社会结构分成三六九等,人与人之间并不是平等和自由的。“天下为公”的社会意识形态同样是磨灭个人意识,忽视私权的。为什么千百年来,在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里,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是因为,历来中国就处于一个“大政府,小社会”的形态,政府主导型社会磨灭了个人私的意识。④整个社会对私权保护不够,而又过于偏袒公权。在国家和集体高于个人的压制之下,做为个人哪里还有充分的白由进行商品交换,平等的进行民事活动。 (三)几千年落后的小农经济和重农抑商政策严重压制了资本社会的萌芽,人与人之间进行契约交易的空间严重受限 虽然,中国古代曾出现过“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极盛时期,但是这样的极盛时期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社会性质,改变的结果不过是人们生活变得丰衣足食,安居乐业,但束缚白由和平等的制度和观念依然存在。即使人们生活丰衣足食,有更多的剩余商品可以进行交易,但盛世在历史长河中往往昙花一现,屈指可数。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终究成为了束缚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商品经济出现的罪魁祸首。 当西方国家的坚船利炮打开了封建帝国的大门,清政府为挽救危在旦夕的统治政权,在国家立法和制度建设等方而做出了“垂死挣扎”。其中,就包括《大清民律草案》,但由于完成时间已是1911年,因清王朝的迅速崩溃而夭折。民国时期,也有一些民法典的颁布和施行,但都由于历史传统和历史局限,现代意义上的契约自由并未形成。 从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全国性的立法工作开始进入国家政治生活。但民法方而的立法仍相当有限,民事基本法只有一部《婚姻法 ,除此之外就是一些零星的法规和条例。有法律并不意味着有法治,即使制定再多的法律条文,如果没有切实得到实施,权利没有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法律将形同虚设。所以,即便是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制订了再多的法律法规,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民法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平、诚信等价值仍受到制度的严重阻碍。 改革开放之后,民事方而的法律法规开始大量制定和实施,国家权力的触角逐步从社会的各个层而逐渐退出,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中华大地。人与人之间才开始有了较为白由的经济交往,现代意义上的契约自由初见端倪。为何是“较为白由”呢?笔者认为,虽然社会开放了,人们可以走向国际社会,商品可以进入国际市场,但阻碍人们自由交往和制度并没有被完全废止,比如城乡身份差别制度、严禁农民进城、收容制度等等。广大农民不能白由进入经济高速发展的城市,结果只能是城乡差距日益拉大。 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背景下契约自由的再思考 根据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原理,社会上的每个人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利共同组成一个强大的国家,以此保卫自己的权利。换言之,国家是全社会的人民通过订立契约让渡白己的一部分权利而组建的。这在西方法文化中,叫做“公法意义上的契约”。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的国家就是民主社会的雏形,人民可以根据白己的喜好选择白己的国王,罢免白己的讨厌的君主。其实,此时的国王和君主并不是国王和君主,而用人民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守卫者”更为贴切。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无论是中国还是国外,常见的情形却是:政府由人组成,他们在保护人的同时,也在“吃人”。在中国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赶农民上楼”“强拆队”“唐福珍”屡见不鲜。这样的称呼已不仅仅代表着其原本的意义,它己成为一种符号,成为历史的脚注。当这样残酷的命运降临在每一个中国人的头上时,我们能做的就是改革。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而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议的背景下,所谓的改革不仅仅是经济层而的,更为重要的是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层而的。不管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法律制度改革,优秀都可以理解为契约自由。在经济体制方而,要改变计划经济体制残存的缺陷,放宽市场准入的门槛,让更多的民事主体有权利白由进出国内和国际市场,让人们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福利。在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改革方而,就是要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在政治生活中有发言权,让国家和政府能够听到他们的声音,同时政府要简政放权,“重新发现社会”的力量。因此,这既包括公法的契约也包括私法的契约。尽管改革开放为全社会的经济交往扫清了诸多障碍,契约自由开始初见端倪。但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因素,依然对契约自由的产生和发展形成威胁。如何做出进一步改革,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而: (一)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从“大政府小社Aj’过渡到“小政府大社会” 目前,最能概括中国发展状况的一句话就是“中国处于转型期”,确实,我们正在从计划经济向全方位的现代意义的市场经济转型,政府正在从权力主导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而最为关键的就是政府职能转型,这是从上而下的改变,只有体制转型了,人民才有途径救济权利,为自己谋幸福,才不会出现诸如以死相抗的唐福珍的悲壮惨剧。从“大政府小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过渡意味着,国家权力触角的收敛,人民能有更多白由和平等的空间。 (二)完善立法,清退国家干预私法自治的权力触角 《行政许可法》可以说是一部限制行政权力的法律,其颁布和实施对于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立法上的不足,依然为数不少。比如,《合同法》规定一些合同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关审批或者登记后方能生效、法院有对原告撤诉的请求予以驳回的自由裁量权等等。这都是国家权力干预私权,干预契约自由的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可有可无的审批程序,应当通过立法予以废除。法律不仅仅要减少国家权力对契约自由的干预,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倡导和保护契约自由,让社会成为一个自由有序,诚实守信的公民社会。倡导和保护契约自自,何尝不是改变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崩溃,人人白危的一剂良方? (三)彻底消解传统身份文化对人们心灵的禁锢,彻底打破传统身份体制对社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营造自主平等、生动活泼、宽松和谐的社会经济生活环境,这是契约社会形成的必要前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仍然是民事主体参与社会经济交往活动和进行物质利益交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契约社会是充分体现自由和平等精神的自治社会,它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允许包括劳动力资源在内的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我国已经放宽“农转非”的政策,但是城乡有别的户籍制度依然存续,有差别的对待就意味着歧视,“同命不同价”便是明证。排除这样的障碍,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拆除经济生活中种种身份体制的樊篱,使进入市场的民事主体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机会参与市场竞争,真正实现通过市场机制而不是通过权力身份关系来配置社会资源,切实给各种民事主体创造自由选择、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缺乏这一重要前提,契约自由就不可能生成。而且,社会主体自由平等地参与社会经济生活,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人,是社会主体自由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人的前提和基础。 在中国语境下,为建立契约自由所做的努力必须是全方位的,既从上而下,又从下而上,更多的则是从上而下。契约自由的精髓就是自由和平等,只有自由和平等得到实现和保障,才谈得上契约自由。市场经济的要旨也是自由、平等竞争,所以市场经济和契约自由是相通的,没有契约自由的社会不可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反过来又促进着契约自由的深化和契约文明的新纪元。 眼下的中国,社会生机初现。一切正如罗曼-罗兰眼里当年的法国:“我明白了我的力量,明白了我的民族的力量。我们只要等洪水退下去。法兰西的质地细致的花岗石决不会因之剥落的。在洪水带来的污泥之下,我可以教你摸到它。眼前,东一处西一处,有些岩石的峰尖已经露出水而了。”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传统文化中的休闲观念 [摘 要]休闲既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人类文化。从人类发展之初,中国的休闲就已经产生,逐渐地发展演变开来。文章通过中国古代、现代对休闲的认识,研究了中国人的休闲观念,并对中国休闲的一些特征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休闲;中国;观念 休闲生活是与每个人的生存息息相关的领域,当今,休闲已成为我们这个时代重要的特征之一,每个人都在以各种方式从事着休闲活动,来娱乐身心。对于中国传统思想来说,休闲不仅仅是指人们在解决温饱问题以后的娱乐与放松,它其实是一种积极有为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作为个体的生命与其心灵的和谐。在人类发展之初,中国休闲就已经伴随着人类文明进步的漫长历史进程而逐渐发展演变开来[1]。从最初以采集野果和捕鱼打猎为生的原始生活到后来的农业社会,人们逐渐从繁重的劳动生活中解放出来,于是,人们便拥有更多的时间去参与其他活动,古中国休闲活动的原初形式(即“礼、乐、射、御、书、数”)也就逐渐形成了。后来,随着工业社会突飞猛进地发展,工业化为人类的传统生活带来了彻底的变革的同时,也最终实现了休闲产业化的发展。在这个时期,休闲的商业化使得休闲愈加贴近大众,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也在不断的丰富自身的休闲娱乐生活,随着社会大众对休闲运动的关注加深,多数社会大众都希望休闲运动能变得更加良好、更有建设性,于是,休闲活动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一、中国传统的休闲观 对休闲的认识,中国学者们对其有独特的理解,今天被我们理解为“休息”的“休”字从词源学上看是指“人倚木而休”的意思,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闲”字,则有娴静方面的意思,通常被理解为思想的纯洁与安宁。休闲就是过一种符合儒、道、佛三家共同认可的“中道”原则的生活,它本质上是一种人生哲学的概念,因此休闲与哲学密不可分,谈休闲就是谈人生哲学。中国人的休闲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融合,体现为一种自足的宇宙空间。中国人有自己独特的宇宙观照方式,他不会像西方人那样只站在一个固点企图穷极宇宙之尽处,而是仰观俯察作左右流动之观照[2]。中国人认为,自然界包括一切,只有当人意识到自身与大自然的骨肉之亲,再重回到大自然之中时,才真正观照到人的本质力量,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才有真正意义的休闲。但是,在中国古代,很多隐士们由于无法实现自我,没有表达的自由,往往选择那种带有逃避性的以“清静超然”为优秀的休闲观,他们远离社会,回归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寻找属于自己的那片领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休闲不仅仅是一种精神世界和逍遥境界,而它更多的意味着为获取自由作出的对社会有推进作用的创造性行为。它不是老子的“小国寡民”式的知足,或者陶渊明的“世外桃源”式的自封,而是一种更强的进取行为[3]。要想达到休闲的真正目的,就只有回顾往昔和面对自然,这样人类的心智才能结出温馨之花。 从本质上说,休闲即为一种人生哲学的概念,它是过一种符合“中道”原则的生活。这种“中道“原则是中国古代儒道佛三家都共同认可的关于道德的基本义,其追求的是一种个体生命与社会整体的协调发展。谈休闲,就是谈人生哲学,在中国,对休闲的理解,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释家,都有一个传统,即休闲既是一种生活方式,同时是一种人生境界。具体来说,作为一种哲学理念,休闲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其一,超越性。生活在一个当下的世界里的我们往往会对部分现状产生不满,在这种情绪的促使下,往往会有更高的追求。当下的世界是指我们的行为、思考、兴趣等,由于休闲具有超越性,也就是说对当下世界的超越,它要求我们在确立人生的目标时不要只看到眼前的事物,要勇于创新,勇于追求,超越固有的显示,达到更高的水平。只有当一个人的生活内容愈具有精神性时,他才愈具有超越现实生活的能力。 其二,主体性。休闲强调追求人的内心世界的充实,而并不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一种满足。在人的日常行为中,无不体现出这种主体性,这些都充分显示休闲活动不是人们受外界环境的支配,而是被人们自身的内在意愿所控制的。有无主体性,正是人区别于动物之所在。在生活目标的设定上,以及人的行为方式的选择上,休闲哲学强调的正是这种主体性。 其三,日常性。因为休闲哲学将种种的人生理想、追求,以及价值体现于日常生活世界,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人生哲学。休闲哲学是透过人的具体生活的一门学问,而不是空谈哲理,它往往是通过一些行为模式、生活内容来展示人格理想、生活价值。它追求的是合一性,无论是知还是行,理想还是现实。它的价值目标是立足于当下,超越现实[4]。 其四,体验性。休闲哲学强调人生是一种体验。正是由生命的内在体验才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正是由于体验的丰富性,我们才能超越平庸无奇的日常生活表面,挖掘生活的内涵。正是人的这种独特的感受性与体验性的结合,才有了更多有意义的发现和感悟。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可以是丰富多彩的,但这种丰富多彩性未必就是休闲。只有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才能感知哪种休闲方式更加适合自己。 二、中国现代的休闲观 进入现代社会,尽管中国人感受并经历着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革,但是传统的休闲观念仍然根深蒂固,不管其中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它都以各种方式演变和生存着。与以往的休闲活动的目的相比,现代社会中人们参与休闲运动是为了获得情感、生理、生活等效益。人们为了实现自我价值,提高生活品质,往往会通过对休闲活动的选择,最终实现休闲在人生活中的真正作用。现代都市人之所以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找财富,寻找快乐,寻找幸福,但很多人却忽视了幸福来源于内心,只有当自己内心情感得到满足,才会自然而然的在生活中感到快乐和知足。 现代社会,人类的生存尽管在物质上可以得到保证,但因环境污染、工作快节奏对身心的损害及不良生活方式带来的影响,却又在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5]。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现代都市人极力主张开展“回归自然”的运动。因此,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时间缩短,余暇时间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有效地调节人的生理状态和心理状态,是人类回归大自然,适应大自然,促进自我健康与长寿的最好手段,可以说余暇时间的休闲娱乐,是人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途径。为了使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获得更多的余暇时间,我国政府也实行了每周五天工作制以及元旦、五一、国庆节等假日制度,普遍开展各种社区娱乐活动,组织各种单位娱乐活动的竞技比赛。随着人们对假日休闲的重视,家庭舞会、家庭茶座等以家庭为优秀的娱乐形式渐渐普及。而对于年轻人,在节假日或周末,有的人痴迷于减肥塑身、锻炼肌肉的有氧健身项目,有的人则流连于各种游乐场大玩、冒险游戏等等。这些都极大的丰富着我们的空闲生活。但是,现在人们的生活尽管已经达到了吃饱穿暖玩好的境界,可国内多数学者发现,现在的中国的休闲方式还存一些问题,有待人们的进一步改进: 其一、中国农民闲暇生活存在的困境。农民闲暇时间增多,闲暇观念的转变以及闲暇消费能力的提高,越来越多农民开始追求更加丰富更加多样化的生活方式,特别是精力旺盛、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年轻一代农民,他们向往丰富多彩的娱乐性活动以填补空闲的无聊。然而目前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休闲还极端滞后。农村公共休闲设施匮乏、闲暇活动单一,无法满足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各类农民群体对闲暇的需求,传统闲聊、打牌仍然是农村居民休闲活动的主流,多样化的适合不同农民群体的闲暇生活模式严重缺乏。 其二、休闲旅游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旅游来作为自己度过休闲时间的方式,旅游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环境方面,乱扔垃圾、破坏景点、污染环境等现象屡见不鲜,绿色旅游业的发展还有待进一步的推进。健康方面,存在很多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很多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也是由旅行者和当地人口之间的相互传染而发生的。社会方面,为了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现在很多单位强制员工旅游、购买旅游商品,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休闲旅游的本意。 中国历史论文:谈对外汉语中的中国历史文化教学 作者简介:管悦,中南大学12级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 摘要:对外汉语教学虽为语言教学,但与其国家文化密不可分。来华留学生学习汉语会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是他们学习汉语的重要突破口。因此,把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导入和运用到对外汉语教学体系中,必将对提升对外汉语教学水平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对外汉语;教学; 近年来,随着全球汉语热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外国留学生赴华深造。其中多数学生选择以汉语言作为专业。对于这些学生,我们不能仅停留在简单的字词句学习和会话练习上,还应使其进一步了解汉语的发展历史、文化内涵其内在规律特点。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对汉语的表达方式和言语构成有着深远影响,所以要学习好汉语,深入理解汉语,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学习是至关重要的。 一、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教学在现代汉语教学中的重要性 20世纪90年代始,来华留学的外国学生规模明显增加,目前已经成为国外学生的一种对外求学潮流。其中中国古代历史对于绝大多数留学生而言,既博大精深又蕴含着丰富的人生智慧及哲理。近年来中国在国际上军事力量,科技力量,金融力量上的不断强大,这也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留学生和科研人员来到中国进行学习的现象。只有当了解了一个国家过去的经历、兴衰胜败,一个国家的历史,才能更好地一个国家真实面貌,故此,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教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 国际影响方面 何以中国古代历史文化如此吸引人眼球,以下简单归结为三点。第一,文学影响。众所周知四大名著是世界范围内广为人知的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即《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西游记》。这四本书浓缩了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与生活中的种种领悟,其中一些著名的典故和场景甚至连很多外国人都能脱口而出,其魅力可见一斑。第二,科技影响。中国的四大发明――指南针、造纸术、活字印刷、火药可以说是中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这些发明的出现,不仅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加促进了世界科技水平的发展。第三,军事影响。欧洲学者们曾把孙膑所著的《孙子兵法》列为三大奇书之一,此书对于战法的总结概括是令整个世界为之惊叹的,其书主旨“攻心”一词更是一语道破了战争当中最为有效、最为重要的胜之玄机。总结来看,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地位不容小觑。换言之,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教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语言教学方面 中国的语言,最为精髓的要数其意义的复杂多变性,而其复杂多变性源于其语境的多变性,所以只有了解其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及相关历史故事,才能更准确地理解汉语所要表达的意思。例如古乐府《子夜歌》中“见娘喜容媚,愿得结金兰”中“娘”这一字便指的是对秀外慧中的女子的爱称,这一含义始于晋代。以此同时,乐府诗集《木兰诗》中“旦辞爷娘去中“娘”一词却意指母亲。同样处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娘”字却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意义,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个字所处在的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如某留学生只明白“娘”字释义为母亲,那么“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句中国俗语对其而言就会造成严重的误解,误以为是母亲要嫁人,但只有了解其“姑娘”这层含义,才会将此句话进行通顺的理解。可见汉语的含义其根本是多变的,而要准确了解其不同意义,就必须掌握相关的历史文化。 二、对外汉语教学中历史文化元素的选取原则 首先要说明的是,在对外汉语教学的过程中融入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教学,这对留学生自身的汉语知识水平是有所要求的。历史文化因素教学要求学习者具备一定的汉语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汉字会话知识,对中国文学作品有一定的了解,否则在字词句不熟悉不通顺的情况下,对所学的内容完全无法吸收领会,这样不仅耽误学习进程,还会减弱学习兴趣,所以对外汉语中历史因素教学应把起点放在中高级水平的汉语学习者上。其次,在教材的选取上也应有所讲究,概括为三个原则,渐进性原则、实用性选择和系统性原则。 (一) 渐进性原则 教学素材的安排要由易到难,这是共识,所以决定教材的难易程度的各种因素,诸如教材的长短,冷僻字词的多少,背景故事的深浅,“构词频度”高的字的出现先后,以及教材思想内容理解的难易,都是在安排篇目的顺序时必须认真考虑,周密设计的。此外,在教材的选择上,还要考虑兼顾各类形式,以及在语言结构上的追源溯流。 在教材选取的共识大前提之下,渐进性原则对于历史文化元素的选择则有其独特的涵义:教学最初选取的历史文化内容应优先选择在世界范围内熟知度高的题材或典故,其次题材和典故中也应尽量避免生僻词汇的过多出现。这样就会具备学习效率高,进度快,接受人群范围广的优点。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这一典故出自三国时期,而三国时期的历史背景及其内容故事在世界领域内的认知程度是非常高的,这就为对这则典故及其中文字的完整理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且在以上例举的成语中也没有出现太过生僻的字词,如按照现代中文的理解方式去解读也并不困难,同时解读出的含义也不至于和其本意大相径庭。与此相反,若是教材中历史故事一开始就选取一些不为国际领域所熟知的内容,如“西北望射天狼”取自苏轼的《江城子密州出猎》。其中“狼”一词就极具民族文化特色,由于国外留学生缺乏这种知识背景就极容易将其表象的理解为天狼星座,而不是外族入侵,这样一来他们对其内在含义以及诗中的真正所指将难以获悉,这在对外汉语教学上可说是大忌。 (二) 实用性原则 语言是用来交流沟通的,是一种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载体,所以学习语言的最终目的便是能够使用这种语言去表达,去交际,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因此在对外汉语教学过程中要秉持实用性的原则。在渐进性原则中我们已经提到,教材的选取,教学的过程应当由易及难,由浅入深,那么难要多难,深要多深,而这个标准又该如何界定呢?这里可以将实用性原则作为参考标准。如在学习成语时,若选取的是一些晦涩难懂又已经不用了或者甚少使用的词语,这不仅给教学过程增加了难度,更会导致学无所用的坏结果。举个例子韩愈的《进学解》中有一句话“周诰殷盘,佶屈聱牙”,其意思是句子读起来不顺口。首先不要说外国留学生,许多中国学生都不很了解韩愈的《进学解》一文,在内容的理解方面就会产生相当大的困难,其次“佶屈聱牙”这一成语中“佶屈”“聱牙”在字形和语音上都存在难度,这些都给学生的学习识记造成困难,而最关键的一点是学生学习了这类生僻的字词之后,却很少能在生活中应用到,这本身就违背了对外汉语教学的意义所在。 (三) 系统性原则 即学生可以仅通过一篇完整的历史故事了解并学习到其中所包含的多个词汇、成语,从而将这些看似毫无关联的词汇一次性系统的进行记忆、掌握。例如在介绍到了三国时期的历史故事时,对于曹操的众多儿子必会有相关叙述,而这之中不但有曹冲那广为人知的“曹冲称象”,同时也有源自曹植而流传开来的“才高八斗”。这两个词语虽然意义不同,但其都出现于曹操儿子们的历史故事之中,那么教师就可以一并进行讲解,学生也可以一并进行记忆理解,不单节约了教学时间,同时还深化了学生对于词汇的记忆理解。除此之外,教师也可以参照英语单词的词根记忆法,通过近音近形,同义反义的整合,扩大学习者的汉语词汇量,形成有效的记忆链。 三、对外汉语中历史文化元素教学的具体策略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历史文化元素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不但不能回避,而且要引起高度的重视,要在对外汉语教学实践中有计划有选择地实施历史元素教学。依据上述原则,我们将历史元素教学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 适当选取教材 历史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国外的汉语课程并不要求中国历史课,但其重要性广泛地体现在教材,观念中,比如在讲解诗词,成语故事,历史事件中,如何诠释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就成为了重中之重。而首当其冲的就是教材的选取,之前已经谈到选材应遵守的原则,此处不再赘述。其次,教材选取过程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要对学生们普遍接受过的中国历史文化要有所了解,学生有可能在没上过课之前就已从书本,互联网等渠道了解过中国的文化,而那些材料多数来源于中英翻译,或者外国人所撰写,出现误差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在选材的时候,应当以中国本土的正史为依附,从根源上预防学生可能出现的错误观念和理解偏差。 (二) 场景模拟 此步骤首先要求教师先以留学生可以理解的语言和方式将所要叙述的历史故事进行一下大致情节描述。然后以此为前提让学生们扮演其中的人物角色,以学生们自己的亲身感受去理解故事内容。接着在此基础上教师再进一步对故事当中所要重点记忆、理解的词语进行明确地解释,最后通过将这些词语应用到或者转换到外国留学生所熟知的历史事件、常遇场景当中,以达到巩固深化学生对于这些词汇理解的教学目标。例如:本次教学的主要目标是使学生理解“负荆请罪”是表达一种诚挚的歉意,并使学生学会应用到中文学习生活当中。那么依照上文所述,首先教师以台下留学生们便于理解的方式大致介绍“负荆请罪”所取自的《将相和》这一历史故事的主要内容,紧接着教师要求两名学生分别扮演其中的蔺相如和廉颇,让他们以自己对这个故事的理解来进行现场演绎,结束之后教师对其中主要需要表达的“负荆请罪”一词的含义着重讲解,最后教师举出一个国际熟知的使用范例――1970年12月7日联邦德国总理维利勃兰特下跪向二战中无辜被纳粹党杀害的犹太人表示沉痛哀悼,并虔诚地为纳粹时代的德国认罪、赎罪,这一行为就可以被称作负荆请罪。 (三) 强化巩固 由于之前提过,本教学策略适用范围为中高级汉语水平学习者,所以在基本字词的发音和书写的问题上,这些学生并不会出现太过明显的错误。故此步骤主要通过教师在讲解某一词语时运用丰富的表情和肢体语言,加之模拟场景所带的渲染力,以及不断地重复训练来实现使学生对于这一文字、词汇的发音和书写有更为准确识记的教学目标。例如教师在讲解“掩耳盗铃”一词时,一只手捂着耳朵,另一只手去模仿拿东西的样子,并且带着暗自窃喜,不被人知的表情。这样一来学生不仅仅只是理性的去生硬记忆它的读法,而更是感性的对其有了较为深刻的记忆。不过要学会准确熟练的对汉语进行发音,还是需要学生本人大量重复性的练习,毕竟语言的学习就是对音形系统的识记与运用。文字的书写没有捷径可取,尤其是中国的文字是音形分离的符号体系,很难做到知其音而晓其形,所以书写的重复训练是必不可少的。 综上所述,在中高年级的留学生中开展中国古代历史文化教学是非常必要的,中国古代历史文化的学习可以加深他们对现代汉语的了解和掌握,使他们充分感受到汉语的美感,领会汉文化的博大精深。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强中国历史文化知识的构建,培养出更多的汉语人才,把汉文化在海外的传播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中国历史论文:论固原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地位 [摘要]宁夏地区为关中之屏蔽,河陇之咽喉,同时也是匈奴南下的重要通道。固原地处宁夏南部,在中国历史上地位更为突出,它不仅是历代中央王朝防御少数民族入侵的军事堡垒,而且是少数民族入侵中原的分水岭,同时也是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 [关键词]固原;军事重镇;丝路要道 固原地处黄河中上游,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关中四镇之北险。古人云:“据八郡之肩背,绾三镇之要膂。”自古以来就是边陲要冲、塞上咽喉,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历朝历代的交通要塞。周秦以来,固原地名不绝史书。 一、军事重镇 宁夏地区为关中之屏蔽,河陇之咽喉,同时也是匈奴南下的重要通道之一。秦穆公三十七年(前623),固原大部分地区纳入了秦的版图。“秦穆公得由余,西戎八国服于秦,故自陇以西有绵诸、绲戎、翟、■之戎,歧、梁山、泾、漆之北有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①秦昭王时,宣太后灭义渠,至此秦有陇西、北地、上郡三郡。为维护统治,“筑长城以拒胡” 。秦长城从宁夏西吉入,经将台、马莲入固原城,越清水河,进彭阳县,去甘肃镇原县。在固原境内绵延200多公里。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示疆威,服海内”,开始巡游全国。公元前220年,秦始皇开始第一次巡视,从咸阳出发“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 。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派大将蒙恬率30万大军北击匈奴,收取河南地,利用黄河天险,筑起西起临洮、东到辽东的万里长城。在此期间,秦兵对固原境内的战国长城加以修缮,作为抗击北方少数民族的重要屏障,东西横贯西吉、固原、彭阳三县。并利用黄河天堑向西向北沿河设障,关障处派兵把守,其中在固原地区筑有瓦亭关和萧关,屯兵驻守。秦汉之际,匈奴已经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趁着楚汉之争,连年混战,控制了我国西北和东北地区。西汉时期,固原是汉王朝的边关要塞,同时也是匈奴侵扰中原的根据地。汉初,经济凋敝,政局不稳,无力北伐,统治者多采取和亲政策以缓和民族矛盾。汉文帝时期,和亲政策已经满足不了匈奴的欲望。公元前166年,匈奴单于率领14万骑兵攻入朝那、萧关,杀死了北地都尉孙,劫掠百姓和牲畜甚多,随后到达彭阳,“使奇兵入烧回中宫,侯骑至雍甘泉”,威逼长安。汉文帝大惊,“发车千乘,骑十万,军长安城以备胡寇”,同时又“拜昌侯卢卿为上郡将军,宁侯魏为北地将军,隆虑侯周灶为陇西将军……大发车骑往击胡”。两军相持不下,月余之后,匈奴退去,汉兵追其到塞外未敢逗留便立刻返回。之后,匈奴日益骄纵,“岁入边,杀掠人民畜产甚多”,②固原地区也多受匈奴侵扰。为此,汉王朝加大兵力,加强固原地区的防范。武帝即位后,“明和亲约束,厚遇,通关市,饶给之,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③自马邑之谋后,汉、匈失和,匈奴再度南下“入盗汉边,不可胜数”。汉武帝自忖国力恢复,经济殷实,开始着手以军事手段代替具有屈辱性质的和亲政策。派名将卫青、霍去病三次大规模出击匈奴。元狩二年(前121),汉武帝派骠骑将军霍去病率领1万骑兵走出陇西,攻打匈奴,“得胡首虏万八千余级”。同年夏天,霍去病率数万骑兵出陇西、北地进行第二次西征,河西匈奴损失惨重,故“陇西、北地、河西益少胡寇”。继而,汉武帝“徙关东贫民处所夺匈奴河南、新秦中以实之,而减北地以西戍卒半”。④元鼎五年(前112),天子巡边,北出萧关,随从万骑,狩猎新秦中。西汉时期,宁夏地区(包括固原在内)是汉王朝防止匈奴南下的边防要塞,因此,在瓦亭关和萧关驻军严加防守。东汉末年,社会动荡,汉王朝对宁夏的控制力减弱,宁夏北部成了北方少数民族的迁居区。因此,固原具有重要的军事地位,是汉王朝抵御少数民族入迁的一道重要防线。 三国时期,固原属曹魏统治,设高平、朝那、乌氏三县,均属雍州安定郡所辖。从曹魏开始,北方政局一直动荡不安,固原成了兵家必争之地。先有羌族起义,再有诸葛亮攻魏,后有匈奴起义。十六国时期,前赵、后赵、前秦、后秦、西秦、大夏六个政权先后在此角逐。 隋初,突厥沙钵略可汗打着替北周复仇的旗号,率领40万大军兵分两路,从木峡(今固原西南)和石门(今固原西北)南下攻隋。“武威、天水、安定、金城、上郡、弘化、延安六畜咸尽”,整个西北地区受到骚扰,严重威胁隋王朝的统治。当时宁夏是隋朝政府重点防御突厥的地方,尤其是灵州和原州的军事地位更为重要,在此设了边防重镇。自薛举起兵后,灵、原二州经常受到突厥的侵扰。到了唐中叶后,皇权衰微,党项羌豪酋拓跋氏逐渐成为西北地区一支很强的武装力量,后因“勤王”有功,被唐朝赐予李姓,逐渐掌握了夏、绥、银、宥四州的大权,成为西北地区的藩镇。⑤安史之乱后,吐蕃乘机内侵,原州、安乐州、秦州、渭州等地被侵占,宁夏大部分地区落入吐蕃之手。之后,吐蕃“修原州城,屯据之”,原州成了吐蕃的军事要地。对此,唐朝也制定了一些防御策略。大历八年(773),吐蕃入侵宁,元载出策说:“今国家西境极于潘源,吐蕃防戍在摧沙堡,而原州界其间。原州当西塞之口,接陇山之固,草肥水甘,旧垒存焉……请移京西军戍原州,乘间筑之,贮粟一年。”并附上地图,派人秘密实施筑城的前期工作。 赵宋王朝建立以后,固原便处于宋王朝与西夏国的接交处,也是两国战争中的必争之地。宋将李继隆“先是,受诏送军粮赴灵州,必由旱海路,自冬至春,而刍粟始集。继隆请由古原州蔚茹河路便” ,“太宗许焉” 。至道三年(997),李继隆“遂率师以进, 壁古原州,令如京使胡守登城之,是为镇戎军”。⑥ 元朝建立之初,宁夏地区遭受战争破坏,民不聊生,继而又爆发了浑都海、阿兰答叛乱。元世祖开始意识到宁夏的重要性,尤其是对宁夏南部地处西陲军事要塞的重视。至元九年(1272),封忙哥剌为安西王,出镇长安,赐京兆为封地,驻兵六盘山。次年,加封忙哥剌为秦王,在开成建府――安西王府,为其行都。⑦ 明朝时,鞑靼势力强大,明王朝无力据守,所以将宁夏北部人民迁往西安一带,在宁夏北部形成防御带,以抵御其入侵。“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明朝在北方地区先后置有辽东、宜府、大同、延绥、宁夏、甘肃、蓟州、偏关及固原九个边镇,史称“九边重镇”。固原为关中门户,地处延绥、宁夏、甘肃三镇中间,军事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成化十年(1474)置延绥(榆林) 、甘肃、宁夏三边总制府于固原,“总陕西三边军务”,使固原成为一个在北方防务中举足轻重的军事要镇。⑧清代,固原的军事地位继如明代,陕西三边总督仍驻固原。 二、 丝路要道 固原为关陇要塞,是古代丝绸之路由长安到河西走廊最短线路的必经之地,同时也是陇右丝路的重要枢纽,在中西交通史上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宁夏境内的其他两条线路也都由此分出。 自汉代开启以来,丝绸之路在中西交通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魏晋时期,尽管社会处于纷争和战乱之中,但没有完全阻断中西交往。东段固原段,从北朝开始,在丝绸之路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的茶叶、丝绸以及先进生产技术通过这里带到中、西亚,同时西方的先进文化和珍奇异宝通过这里带到中国。固原南郊北魏墓出土的萨珊波斯银币,币面中央有萨珊王卑路斯(459~484)的图像,两侧有孔,是墓主人生前佩戴之物。北周李贤夫妇合葬墓出土的鎏金银壶、凸钉玻璃碗和金戒指都是丝绸之路上的遗珍。其中,鎏金银壶壶柄铸两个兽头与壶身连接,把上方铸一深目高鼻带盔帽的人头像,面向壶口,壶身腹部一周装饰有三组男女相对人物图像。壶身形状、人物外貌着装均反映了波斯的风俗习惯。凸钉玻璃碗,内壁光洁,外壁饰以凸起的圆形装饰两周,上下错位排列,使用烧吹技术制造,是我国现存最完整的玻璃器。金戒指,环形,界面正中镶嵌一块圆形平面的蓝色青金石,石面上雕刻一人,双手持一弧形花环。这些珍品充分印证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宁夏在中西文化交流过程的重要性。 隋唐时期,经济快速发展,推动了中西交往。宁夏南部在丝绸之路上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少数民族开始与唐王朝抢夺丝绸之路的控制权。经过多次战争,丝绸之路上的障碍被扫除,长期控制丝绸之路的突厥人退至西域,吐谷浑也归顺了唐朝。盛唐时期,丝绸之路极度繁荣。杜佑在《通典》谈及开元年间长安到平凉的交通时说,“皆有店肆以供商旅,远适数千里不持寸刃”。固原南郊小马庄隋代史射勿墓出土萨珊波斯银币,以及唐代史道洛墓出土的罗马金币,就是粟特人从西亚带来的珍品。 经过战乱纷繁的五代十国,到了宋元时期,丝绸之路东段分出一条新线:行至瓦亭关后,经隆德县及甘肃会宁县、定西县至兰州市,这条线路的出现,使原来路线不再使用。至此,固原在丝绸之路上的地位也开始下降。 从历代王朝的军事建置看,固原在中国历史上军事地位十分显赫,是中央王朝防御少数民族入侵的军事重镇。从丝绸之路的发展历程看,中原汉族不仅通过固原向西北少数民族传入了丰富的物产和先进制度文化,而且还向中西亚国家传递了华夏文明。 中国历史论文:中国历史文献学教学的新探索 [摘 要]目前中国历史文献学课程教学存在教学课时较少、教材信息量大、教学方法单一等缺陷。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教学实践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些教学探索,比如科学选择教材、课下辅导交流、多种教学方法合理运用等等,在实践教学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关键词]历史文献学;教学;探索 中国历史文献学是一门既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它是对历史文献的形成发展、整理利用进行研究、探索其规律从而加以理论说明的一门学问,它能为历史科学研究建立坚实可靠的资料基础。近三十年来,历史文献学的学科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历史文献学也成为了高校历史系本科学生必修的一门专业课与基础课。 中国历史文献学在新疆大学历史系被确立为专业基础课,多给大一新生设置,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总结了教学的不足和缺陷,同时也在教学实践中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些教学探索,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做简要的探讨。 一、把握教学进度,做好课下交流辅导。 随着很多大学公共课如英语和政治课的不断增多,很多学校的专业课的课时相对被压缩,在新疆大学,英语和政治课挤压各学院专业课的现象比较突出。中国历史文献学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每周的课时仅为2课时,一门课的总课时数是36课时。就课堂教学时间而言,师生一年内接触的时间不到40小时,十分短暂有限。然而,中国历史文献学实际上是一门包罗万象的课程,它包括中国目录学、版本学、校勘学、训诂学、辨伪学、史源学等多方面的学科知识,是一门带领学生走入历史的入门基础课,掌握了它,就等于有了做历史研究的工具,但学生要想真正学好这门课程,所需要解决的疑难和问题是很多的,需要教师对课程的讲解细致有序,可是课时的严重不足使得教师无法对教学中任何一个学科知识系统详细地讲述,这当然会影响到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学习。 为应对课时不足,笔者在每学期开课之初,就给所带班级学生布置了整学期的学习任务,包括对课程涉及到的各学科如目录学的产生时代、发展过程、研究内容、对历史研究的作用和贡献等等,每次上课抽出一定时间请学生来介绍他所预习得到的知识,然后再由教师进行有针对性地对教学难点和重点的阐述讲解。通过这种方式使得学生利用课余课下时间来有计划地学习,同时课堂上也能与教师有较好的互动。 二、教材选择科学化 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学习、获得知识的主要读物。20世纪80年代后,国内先后出现了20多部以“文献学”命名的著作。有吴枫的《中国古典文献学》,张舜徽《中国文献学》,王余光《中国历史文献学》,罗孟贞《古典文献学》、洪湛侯《中国文献学新编》等,每一本著作都各有其优缺点及内容的侧重性。但有的著作对课时与课量要求较多,不太适应教学的要求,因此选择合适的教材对教学是至关重要的。杨燕起、高国抗主编的《中国历史文献学》定为我系历史文献学教材。该书结构安排周密合理。全书分为三编,每编各有侧重点,上编是概论,从历史文献学的定义讲起,直至历史科学与历史文献学的关系等诸多理论问题,均一一扼要阐发。中编为历史文献学的发展史,从先秦两汉到20世纪,抓住重要人物、重要典籍和重大事项,将基本线索梳理地非常清楚。下编为历史文献学的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识,系统介绍目录、版本、校勘、辨伪、辑佚等若干方面的原理和内容。全书文字深入浅出,对刚刚入校的大一学生来说较为适合。 三、教学内容设计合理化 由于课时有限,课程中所有的教学内容都深入、全面、透彻地讲授是不现实的。这需要我们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哪些内容必须讲,哪些内容简单提及、哪些内容学生自己可以课后学习,做到学生每课都有所得,对教学内容的重点熟记于心。比如,讲解“时代治乱与历史文献的聚散”一节时,重点是文献聚散的特点和历史上文献散亡的原因。在课程教学中要能深谙历史文献学全局,做到各章节内容安排合理,重点、难点突出,能很好的提高历史文献学教学的效果。 四、教学方法多元化 历史文献学课程教学方法基本上沿用传统的板书教法,采用“填鸭式”、“满堂灌”的方式,即以教师注入式讲述为主,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很少,多局限于对简单问题的一问一答,课堂气氛单调乏味,这种将知识强行授予学生的方式无法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同时教学的场所过分局限于课堂之内,教师只在教室完成教学过程,极少有创新的形式,这种单调的教学方式又使前面所说教学内容单调的矛盾更加突出。学生的视角受到限制,难以接触到课堂外的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只是机械被动地学习教材内容,学习的方法只有死记硬背,这样的教学方法是达不到课程的要求和目的的。 对于这种教学方法单一,笔者认为需要利用各种生动活泼的教学手段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将以教师为中心的知识性传授教学,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知识探索性教学,让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而不是做被动的听众。 1、互动式学习 这也是激发学生兴趣的有效手段。每次课前预留思考题。每次课上,围绕思考题,师生互动,展开讨论,启迪并开拓思路,并找出新的问题,从中引出新问题的讲解。这种情况下的课堂气氛都及其热烈,学生们各抒己见、各有立场,就好像在辩论场,学生充分享受到辩手的乐趣。如进行“辨伪学”一节的讲解,前提是学生带着“什么是伪书”、“辨伪学和我们有多大关系”这样问题的思考进入课堂,上课时,就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教师则从中将讨论引导深入,将伪书伪文出现的原因和带来的危害做细致深入的分析,让学生能更好的理解辨伪学的必要性和学术地位,从而达到学生和教师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2、设计试讲 全面测试学生学习水平。学期中会给学生一次试讲的任务。试讲题目由学生自己从教材中寻找。讲授前,给学生3-4周的准备时间,要求学生尝试转换角色,指导学生备课时所应留意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学生通常接到任务都很兴奋,也很紧张,每位学生试讲后,及时点评,点评包括教学内容的点评,还有学生的教态、板书。语速等方面。试讲锻炼了学生的业务技能,更融洽了师生关系,通过亲身体验学生能了解教师的职责,也能体谅到教师的辛苦。 3、多媒体课件及相关材料的使用 全国各高校为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强调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方式,在中国历史文献学教学过程中,将多媒体课件作为教学辅助手段是很有必要的。制作图文并茂,知识与趣味性合一的课件用来辅助教学目前看来效果较好。 除了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外,在教学中还向学生提供给大量与学习内容相关的视频、动画、图像、文字、声音等。如在古籍装帧形制讲解时,提供相关形制古籍图片,讲解经折装、蝴蝶桩、旋风装时,除了展示相关图片,还采取了手工展示的方法,现场在教室给学生表演蝴蝶装、旋风装的装帧办法,学生对此很感兴趣,同时鼓励他们和教师一起动手做经折装、卷轴装、包背装等书籍模型。这些使教学充满了感官上的强烈刺激,也可使教师借助多媒体工作平台和丰富的资源库,整合教学素材,丰富教学内容,使教学手段更加灵活便利。 4、培养学生利用网络学习能力 在教学中要向学生介绍与教学相关的网站,供学生课后学习研究使用。如历史专业网站等。还告知学生充分利用校园网上的学术期刊网以及超星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电子网站来查阅文史资料。网络还给师生之间搭起了一个沟通和交流的平台。由于大学师生关系松散,,为改变这种状况,笔者在历史文献开课之初,就将自己的QQ号,电子信箱告知学生,和学生开展课下的相互交流。师生之间就专业问题、学习方法、考研就业等各方面的问题相互交流,在交流中即调动了学生对课程的兴趣,也锻炼了学生为人处事的能力,教师也从中体会到了为人师者的快乐。 在中国历史文献学课程教学的过程中,对教师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为此,教师必须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总之,只要师生协作努力,中国历史文献学的教学面貌定然会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