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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律论文:保险法律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入世以来,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国人的保险意识不断加以提高,保险业务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形式。但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却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多借助社会上的法律工作者;依法依规办事少,留下诸多隐患;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将使保险人更加明确自身职责和权益,为社会做出更多更好的服务,让所有公民和保险人认识到保险法律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隐患 核保是保险人的职责,由于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法律地位,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只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临颍县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原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败诉。 (三)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即复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我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真乃“一语值千金”。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对特别约定是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公司现状来看,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请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依规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简单理解《保险法》第30条规定,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誉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有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某种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加大,我认为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被保险人法律意识的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利用诉讼解决纠纷的事例不断增加,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另一方面,对保险人依法经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后,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保险公司破产的原因: 1、承保风险选择不当,具体到保险法律风险成因分析,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因此,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我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能培养自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事实上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请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能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起诉。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提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社会影响也坏。 保险法律论文:论保险法律运用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保险业务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更是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依法办事少;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败诉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的诉讼 前几年,由于保险公司工作指导上的偏差,业务经营中重发展速度和业务规模的盲目扩展,忽视了业务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之部分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①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②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造成的诉讼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如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但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舞阳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③ 舞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④ (三)由于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而造成的诉讼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告知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⑤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⑥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而造成的诉讼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⑦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保险公司现状来看,保险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托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⑧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来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这是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从而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的增加,笔者认为对此项费用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1、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4、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保险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保险公司能培养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定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托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诉讼。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构建 论 文 摘 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之一,对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处于积极的筹建过程中,为此,就十分有必要借鉴各国先进经验来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比较分析了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国际比较 制度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在金融体制中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一定范围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在投保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倒闭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资金援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法律制度。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解决银行危机的措施一般被归为金融监管制度的一种,属于金融监管当局保护性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存款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保险形式,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它具有非盈利性、存款保险机构的垄断性、标的物的同质性、运行的法定性和确定性的特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创新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1)保护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的利益;(2)完善金融安全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3)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4)促进中小银行之间的竞争,潜在地提高市场效率;(5)稳定货币供应量。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主要是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问题。各国也在建立和改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这些缺陷,以期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一面。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出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银行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已成为可能。实际上,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就是隐性保险的做法,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处理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失败的案例中,基本上都对个人储户提供了全额保障,显示我国实行的是保障程度较高的隐性保险。[2]但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存在“游戏规则”不确定、损失的承担机制不够合理、不利于小额存款人利益的保护等弊端。为此,构建显性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已十分必要和迫切。在此过程中,比较分析国外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注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无疑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世界上最早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捷克。1924年捷克设立了两种存款保证基金,一是特别保证基金,对综合性银行、合作金库及储蓄银行提供担保;二是一般保证基金,承保所有储蓄及活期存款的机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截止到1999年初,世界上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包括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范围、投保方式、存款保险标的、存款保险最高限额、存款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等内容。下面就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对各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设提供借鉴意义。 (一)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各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官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出资组建并负责管理运作的。美国、加拿大是典型。二是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银行同业出资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法国、德国和瑞士。三是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产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和比利时。[3]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完全由官方创建和管理的有34个,由官方和私人(主要是银行界)联合创建管理的有23个,单纯有行业协会等私人部门创建管理的只有13个。 (二)投保方式 各国存款性金融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自愿加入的方式。二是强制加入的方式。三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比较以上三种加入方式,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容易带来逆向选择问题。采取强制方式有利于快速建立一个强大的保险基金,并能有效地克服逆向选择的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强制加入的方式。 (三)存款保险的范围 一般来说,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存款保险的投保机构。但各国(地区)依据不同的原则或条件所界定的投保人的范围是不同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属地原则。凡在一国境内吸收存款的全部金融机构包括本国的、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都在承保之列,但本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但也有一些国家并不采用属地原则。如日本规定,所有在日本注册的银行和这些银行在海外的分行的日元存款均受到保护,外国银行在日本的营业机构的存款则不受保护。 (四)存款保险标的 银行存款的类型多种多样,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一般不会把所有的存款都纳入保护的范围,而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予以保险的存款种类,同时又将一些存款排除在受保范围之外。多数国家对居民存款和非居民存款都提供保险,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68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36个国家(地区)是对大部分存款类型提供保险安排,只有16个国家(地区)只对居民储蓄保险。 (五)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确定存款保险限额实际上是在保护存款人利益与遏制道德风险两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较高的保险限额,可以扩大保护面,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相应降低了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与监管银行的动力,增加了银行冒险的冲动;较低的存款保险限额虽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但会导致更多的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承担损失,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实践中各国都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储蓄状况、通货膨胀率、监管政策的重点等因素来确定其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 (六)存款保险费率 由于发生银行倒闭的可能性不能用大数法则来描述,因此,制定费率的基础不是根据大数法则计算损失率来确定的,而是根据公平合理、保证补偿、共同分担的原则制定的。各国存款保险费率水平由于金融体系的稳定程度不同而有高低之别。金融体系越稳定,费率越低,反之,费率越高。[4]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统一的固定费率,即对所有的投保金融机构按统一费率征收保险费。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了,这种方式会加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为了防范存款保险所带来的道德风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风险调整的保险金。 二、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进行存款保险立法 立法先行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共同模式,在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宏观形式下,为了体现立法机关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国应单独指制定存款保险法,该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其法律地位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类似。该法应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投保方式、保险范围、保险标的、保险限额、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合理设计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 1、存款保险体制 从以上对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知道,各国的存款保险体制基本上有集中和分散两种模式。为了保持一个强大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保险机构的实力,我国应采取集中体制的存款保险模式,将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都纳入统一的管理之下。 2、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不如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实力强大,不利于维持公众的信心,不适合我国的国情。鉴于目前我国中央财政负担比较重,我国可以采取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可以命名为“中国存款保险公司”,该公司为专业办理存款保险业务的全国性的、非盈利性的政策金融机构。为了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行,我国的存款保险公司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它行政上直属于国务院,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它是一个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其法律性质应为事业单位法人,不受《公司法》的调整。 3、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为了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力度,构织缜密完善的金融安全网,我国应该赋予存款保险公司以复合职能。除具有保险职能这一基本职能外,还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救助职能、监管职能和破产处理的职能。 由于存款保险公司与银监会都具有监管职能,因此有必要协调好二者的职能冲突,这在存款保险法中应有相应的规定。存款保险公司应以防范和及时化解存款机构的风险为监管目标,主要是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投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紧密相连的资料。银监会是以建立规范的金融服务和透明的金融交易为监管目标,它的监管权涉及到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的方方面面。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新体制运行的成本,存款保险公司和银监会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存款保险公司应有权要求银监会提供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掌握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而存款保险公司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收集的信息也应为银监会所共享。 4、投保方式 鉴于我国金融监管法规和手段还不够健全,银行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还有待提高,如果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很多银行考虑到成本问题会不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有国家信用担保,目前尚无倒闭的可能,它们更不愿意加入。这样以来,就无法建立起强大的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也就很难运行,因此,我国应采取强制加入的方式。 5、存款保险的范围 我国应按照各国通例,采取属地原则,将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和邮政储蓄都纳入存款保险体系。[5]对于国内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这是因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属地原则来确定存款保险的范围,这些分支机构已纳入别国的存款保险体系,没有必要再把它们纳入到我国的存款保险体系中。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不加区分地全部允许加入,我国存款保险公司应将审查和监管结合起来,根据投保机构的资产结构、风险状况、经营业绩等设立相应的标准,对未达标准者可等到其达到标准后再行考虑。 6、存款保险标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鉴于目前我国居民的存款主要是本币存款,外币存款占的比例很小。在本币存款中,居民储蓄存款占很大的比例,而且大多数是小额存款者。因此,我国存款保险的标的应当定位于人民币存款,而不包括外币存款。其中应只承保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时,为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应把企业存款、银行同业存款、政府存款、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存款等应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 7、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存款保险限额的具体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国民人均GDP的倍数来确定保险限额,根据IMF的统计,世界各国的平均保额大约相当于人均GDP的3倍,亚洲国家是4倍。另一种是按存款账户的覆盖率计算,大多数国家受到保护的存款账户比例高于90%。[19]2004年末我国人均GDP约为10000,按4倍来计算是4万元。但亚洲国家的平均限额未必适合我国,考虑到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单一,金融资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为保护绝大多数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应以覆盖面为主考虑偿付限额,以使90%以上的存款人得到全额偿付。我国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人均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率等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8、存款保险费率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实行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是最终的选择,对于我国来说也是如此,但实行差别费率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需要精确评定各金融机构的风险。我国已于2004年2月出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目前还没有建立其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科学的风险评级制度,现在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根据金融机构的类型实行等级费率制。具体说来,就是把我国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第一级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二级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级别是外资银行;第四级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第五级别是城乡信用社等。依据等级来确定其应适用的保险费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起到与差别费率相似的控制银行道德风险的作用。 9、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 首先,我国存款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应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缴纳。其次,我国应采用累积基金制,事前由存款保险公司按照确定的费率,向投保金融机构征收保费。最后,我国存款法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特别融资职能。应规定当存款保险基金本身不足于实现存款保险的目的时,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社会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金融稳定基金或债券来筹集资金,这些债务由存款保险公司通过以后征收的保费来偿还。 为了实现存款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可以用来投资,但是其投资应有所限制,应以追求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我国应在存款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一般包括国库券、政府债券这类收入较为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应该允许存款保险公司以其持有的债券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以此来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 (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支持,这就要完善相关与此相应的配套制度,具体来说包括: 1、银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重点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披露,完善披露内容,逐渐提高、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息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标准,以便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监督和压力。同时应完善虚假披露和不按时披露的法律责任。 2、银行内控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应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银行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银行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实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并据此建立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保证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等,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真正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防范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存款保险制度的负面效应。 3、银行风险评级法律法规的完善。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该《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的覆盖面只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我国银行业现状,暂不对市场风险进行评级,但可以考察银行资产价值与盈利水平受利率政策与外汇价格变化的影响,作为评价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的参考。其评级结果也不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此,今后还有待建立评价全面、覆盖面广的风险评级体系。[6] 4、银行市场退出法律法规的完善。目前,我国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市场退出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接管标准比较模糊,没有关于重整措施的具体规定,缺乏对接管组织行为的限制,使接管组织对危机银行有较大的自由处置权,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为此,我们应该完善相关立法,确立一个基本的接管标准,便于接管实践中的操作;规定包括整顿和改组、人民银行发放临时贷款、进行资金援助、清理财产等在内的重整措施;对接管组织的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并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从使存款保险公司在处理问题银行时有章可循。 保险法律论文:关于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论文关键词:体育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论文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自然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中国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作用。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2800亿的投资计划所形成的巨大保险市场引来了国内外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也为我国的体育保险产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机遇。所以,对体育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国外体育保险的发展概况 在发达国家,体育保险是国家体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合理的体育保险制度,不仅是运动员、体育工作者、体育健身者、体育团体等进行体育活动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各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基石。 (一)美国体育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各类保险公司已经发展到5000多家。美国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体育保险公司,70年代以后美国体育保险业进入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专门的体育保险公司。目前,美国的体育保险已经成为美国保险业的重要经营内容和巨大的保险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美国的体育保险主要采用商业保险的运行方式。美国体育商业保险涵盖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领域,且体育保险内容丰富,有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多种体育保险业务。在险种设立方面,既有面向职业体育的运动伤残保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医疗赔偿保险;也有面向业余体育的巨灾医疗保险、超额医疗保险、普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集训营保险;还有面向学校体育的大学体育保险、中小学学生意外保险、中小学体育保险、大学橄榄球比赛和中学全明星比赛保险、校际重大医疗保险,以及天气保险、体育指导员和官员保险等。在体育保险机构中,既有盈利性保险机构,也有非盈利性保险机构;既有专业的体育保险公司,也有兼营的体育保险业务公司;既有商业体育保险,也有社会体育保险。美国的国民有很强的保险意识,几乎所有喜欢体育运动的人都参加了体育保险。 (二)日本的体育保险业发展概况 日本的体育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占的比重大、覆盖范围广,健全的体育社会保险保证了日本各种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体育活动的开展。日本的《体育安全保险》在其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中具有代表性。体育安全保险是日本体育安全协会设立的一种专门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安全协会是日本文部科学省从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创建于1970年1。该保险是日本保险项目最多、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体育社会保险,它既适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又适用于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并且包含突然死亡等险种,对于我国的体育保险有着很现实的借鉴意义。另外,日本的体育保险对象也很广泛,除了面向专业体育运动员及教练员等相关人员的保险外,还有面向大众体育运动的保险,其中包括涵盖外国留学生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将体育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制建设。涉及体育保险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体育振兴法》、《日本体育、学校健康中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仅保障了体育保险的实施,使体育保险有法可依,而且在体育保险领域中关于保险的各项制度、管理技术、实施对象、运动员参保意识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一度被世界各国所仿效。 (三)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在澳大利亚,据休闲和运动常务委员会的《澳大利亚体育保险概览》介绍,同美国一样,职业运动员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障。同时,商业性的体育保险还为体育活动参加者提供了广泛的服务。澳大利亚充分认识到风险是体育活动的本质性,因而制定了完备的体育保险安排。有代表性的是新南威尔士州议会于1978年通过的《体育损伤保险法案》,该法案要求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损伤和疾病提供保险保障。另外,澳大利亚的个人体育保险计划还为体育组织中所有成员提供责任险。正是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中的公共责任险的覆盖面达到了百分之百。 (四)其他发达国家体育法中关于体育保险的规定 法国政府1984年7月颁布的《体育活动法》第37条和第38条,直接与体育保险有关。第37条规定“体育运动组织为开展活动签订保险合同,为其所应负责任投保……该等保险合同应承保体育运动组织、活动组织、被建议人和运动员的民事责任……。”第38条规定:“体育活动组织应告知其成员投保人身保险的益处,以便在其受到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意大利体育法明确规定:“职业俱乐部保险将运动员收入的4%一5%作为保险费用。” 德国虽然并不是世界上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但他们在运动保险规则制定方面却是整个欧洲最严谨的。球员们不但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领取到保险金,而且在退役之后由于“国家保险”的存在,他们也可以保证衣食无忧。 总之,体育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我国正式涉及体育保险是在1998年9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签约仪式正式举行,所有奥运项目的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获得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此后不断扩大。但由于保险业本身的赢利性与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在体育保险发展初期,保险公司承保不仅赚不到钱,而且还要承担更大的赔钱风险。所以,一开始体育保险权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的体育保险法规仅有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优秀运动员伤残等级标准》和《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两部层次较低的体育部门规章。并且,互助保险只是转嫁风险的初级阶段,其保险资金大部分来自社会和个人的赞助,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面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 (二)我国体育保险的立法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人管理规定v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评估人管理规定》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陆续出台,中国的保险法规体系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是我国体育保险法制滞后于国家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更滞后于现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具体而言,目前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体育保险的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差。(2)国民体育保险意识薄弱。由于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人们对参加保险采取匾避态度,且大多局限于财产和人身方面。(3)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不完善。(4)体育保险险种单调。(5)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6)体育保险的专门人才数量少、素质低。由此可以看出,国内体育保险发展滞后的现状,与我国作为一个世界体育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同时,也不能适应我国迅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体育产业。 (三)加快我国体育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第一,政策扶持。政府应颁布和出台扶持与提升保险业整体实力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为将来保险发展提供不可忽视的引领作用,以有利于健康富有活力的保险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体育保险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可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减免税、补贴保险费、承担保险机构经营管理费等措施辅助体育保险,可成立政府性的体育保险公司。未来的体育保险市场,应该是以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及政府扶持的互助性保险机构为辅的保险体制。 第二,建立健全体育保险法制体系。今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时,应增添和补充有关体育保险和体育保障方面的基本内容,并对基本的体育运动保险、体育赛事保险作出强制性规定。要以《体育法》为优秀,制定在体育领域内实施该法的有关体育保险市场的相关配套法规,逐步完善体育保险市场法规体系,规范体育保险市场秩序,促进我国体育商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中国保监会、国家体育总局应代表国家行使对体育保险业的监管。在体育保险全面改革开放的今天,应当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和借鉴国外发达的体育保险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保险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以云南为例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现状 法理依据 政府法律责任 论文摘要:以云南为例,分析政府主导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理依据和现状,提出服务型政府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立法建议。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善民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中共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2OO7年中国税收收入达49442.73亿元,政府有能力保障农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我国现阶段尚未全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地正在试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无法满足多数农民养老的实际需要。笔者试图从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保障农民基本养老需求及政府责任的角度进行探讨。 1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一般包括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农业劳动者是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以农业为生的农民,其养老模式的特点是以子女供养为主,以老人自养和政府补足为辅;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而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他们持有农村户口、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最大特点是工作生活居所不稳定,老年生活无保障;失地农民主要依靠征地补偿费为生,多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费不太合理,导致失地农民在向城市人转化的过程中几乎处于没有生活保障的状态。 国家统计局的报告表明,2006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69.05%,但是社会保障覆盖率较低,特别应尽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养老面临着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风险。 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表明,中国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每户3.44人,加上大量年轻农民进城打工,代际不平衡的情况日渐严重。随着我国逐渐进入人El老龄化社会,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广大农村农民养老问题变得Et益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有利于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云南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社会养老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在许多农民无力自行解决养老问题的情况下,由政府主导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帮助农民参与养老保险,是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共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国家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确实保障城乡人民的基本生活。从2005年l1月起,“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的研究项目在全国8个县区试点,云南省南华县也参加了该项目,摸索出代际供养、粮食换保障、个人账户基金借支、保险证质押贷款、基金贴息、龙头企业资助农民参保免税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不容否认的是,执政党和中央政府的决策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发展并不平衡,特别在经济发展滞后的边疆民族地区更是如此。 2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理分析 2.1有关国际公约对社会保障权的规定1948年制定的《世界人权宣言》肯定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该宣言第22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第23条规定免于失业的保障,人人有权工作和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必要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第25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在衰老等丧失谋生能力的特殊情况下,有权享受保障。1966年制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第l2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上述公约涉及全体公民,包括农民的社会保障权、适当生活水准权和健康权等。公约成员国应当通过国内立法将公约的规定具体化,以切实保障每一位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2.2有关国家法律对社会保障的规定一些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对社会养老保障作了专门规定,其共同特点是法治化、平等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例如,1793年法国宪法序言第21条规定:“公共救助是神圣的义务。社会对于不幸的公民负有维持其生活之责,或者对他们提供工作,或者对不能劳动的人供给生活资料。”第23条还规定:“社会保障就是全体人民保证各人享受并保存其权利的行动,此种保障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1874年瑞士联邦宪法第34条规定:“联邦可采取措施设立充分的老年、死亡和残废救济基金。该项基金来源于联邦保险费、职业保险费和个人保险费。”第2条规定:“联邦可通过立法,设立全民义务老年保险、伤残保险和遗嘱保险,该保险可以现金或实物提供帮助。”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161条规定:“为了维持健康和预防因为老病衰弱之生活不便,联邦应当制定概括之保险制度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该宪法其他条款从不同角度对老年保险及政府的责任作了规定。此外,还有德国1889年《伤残和养老保险法》,1911年《帝国保障制度》,1938年《手工艺者养老金法》,1957年《农民养老金法案》,1992年《养老金改革法》。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管理效率较高和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其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惠及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国民。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规定了政府责任下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雇主责任下的雇主年金(Pfv~ePension)及雇员团体保险和家庭责任下的个人退休储蓄与个人人寿保险。社会保障资金比较充足、参与主体多元、养老保险风险分散是美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势。日本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不仅注重立法和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实时调整法律,而且充分发挥农业协作组织参与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巴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通过对农产品初次卖到城市的价格的一定百分比提留作为保障基金,农民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养老保障,体现了“以工补农”实现农民养老的思路。 2.3我国宪法和法律对社会保障的规定2(304年3月,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第l4条第4款。这是我国建立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宪法依据,同时要求政府应当履行上述宪法条款设定的国家义务。第45条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等也对农村社会保障作了原则规定。以宪法和法律形式对老年人权益予以保障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巨大进步。遗憾的是,宪法条款之下配套的法律和法规太少,而且尚无专门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缺乏操作性和合理性。 3云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现状及困境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现状1992年,民政部施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o同年,云南省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1993年试点范围继续扩大。1995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69个县市展开。1995年民政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同时,国务院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1997年,《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颁布。2003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将进城务工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提上议事日程。2OO4年底,全省8l%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人数达到136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30%。2005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2006 2(X)7年,云南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力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一些地区初步建立,为农村打破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供了范式。但是,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少、农民投保能力弱、保险制度不健全和政府投入少是影响云南农村养老保险全面推行的瓶颈。 3.2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困难首先,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保险任务加重。人口老少比上升到31.2%,0~14岁人口比例为24.[)7%,云南省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估计到2010年,云南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20%以上,将进入高度老龄化社会。 其次,绝对贫困人口基数仍然很大。按照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国家绝对贫困标准测算,截至2006年底,云南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228.40万人,仍占全国的l0.6o%,占西部l2省的19.4o%;低收入人口442.4万人,仍占全国的12.50%,占西部12省的22.30%;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人人口合计为670.80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比例为18.70%,降低1.90百分点3J。200r7年,虽然政府采取诸多措施试图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数,但是庞大的贫困人数制约了农民的参保能力。 最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困难,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按照现行的规定,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主要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方式解决,实际上许多地方的集体和当地政府并未尽到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责任,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4完善云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对策 4.1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政府应根据宪法平等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自1958年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形成后,城乡居民在选举权利、劳动就业、教育权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不平等待遇。政府应当给予农民真正的国民待遇,即给予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仅必须关心和尊重人民,而且必须平等地关心和尊重人民。它千万不要根据由于某些人值得更多地关注从而给予其更多的权利这一理由而不平等地分配利益和机会_4。虽然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惠及绝大多数贫困的农民。政府应当让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因此,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中,政府应当明确职责,强化作为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责任意识。政府的责任应当体现在政策责任、财政责任和法律责任3个方面。首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政府应起主导作用,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和前提;其次,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再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强制性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才能保障。 4.2履行国际公约义务,落实宪法条文规定我国政府于1997年l0月27日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自该批准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3个月后,公约对我国生效。所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公约成员国应当履行的义务。该国际公约进一步丰富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为我国今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指明方向。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成员国履行国际公约的具体表现。 我国宪法关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条款应得到具体落实。回顾历史,我国1954年宪法第93条、1975年宪法第27条第2款、1978年宪法第50条和现行宪法都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内容,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一波三折,直至现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过去,政府更多考虑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等客观原因。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许可以理解,但是在中国经济已经有了巨大发展的情况下,如果还一味强调上述客观原因.那么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是不利的。 4.3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法治。我国应当履行国际公约,根据宪法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以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为依据,尚无全国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关系几亿农民养老保障的重大问题。应当遵循“法律保留”的原则,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做出权威规定,诸如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法》等法律。在此之前,可以根据《立法法》第9条的授权立法条款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条例》等行政法规,以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化和法治化。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应按照《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十七大的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体系。无论采取何种立法形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应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把政府的法定责任具体化。 4.4妥善处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关系,依法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费的投入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国家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其理由有二:①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06年中国GDP为2094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70%[6J;2007年中国GDP为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l71;2007年云南省实现生产总值4721.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增幅创1989年以来的最高水平8;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37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1.90%,增收6770亿元_9;2(I)7年中国税收收入完成49442.73亿元,比20O6年增加11806亿元,同比增长31.40%[10]。 我国政府应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养老保险财政预算经费法治化,并且落实到位。郑功成教授认为,预计2OO7年GDP将达到23万亿人民币,政府控制的财力将达到7万多亿人民币,以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家财力,建设一个水平适度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当前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最好时机l“j。李迎生教授还认为,中国完全有可能搞一个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我国财政已具备向农业转移支付的实力。如果财政每年拿出1600亿元左右,那么基本可以将医疗保障全覆盖;如果拿出1000亿元左右,那么基本可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养老问题12]。上述观点来源于大量实证调查和科学分析,可以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 德国公法学者温克勒提出,没有一个社会保障机构能光依靠所缴费用来承担农民养老金的支出,它们都需要依赖政府补助和其他方式来补贴_J。税收取之于民,应当用之于民,国家税收增多,纳税人从国家得到的实惠应当与国家税收的增长构成一个合理的比例,应当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得到更多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 5结语 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导作用。通过法治的手段,明确政府、集体和个人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责任,强调并督促政府具体落实相关责任,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问题或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在我国多数农民参与保险支付能力有限,而国家经济力量日益强大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增加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依法保障农民与城镇居民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全体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保险法律论文:论和谐社会进程中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 法律制度 思考 论文摘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农民为使年老不能再从事劳动时的生活有保障,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缴纳部分保险金,在他们达到一定年龄后,有权向国家或有关保险机构申请养老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的仍然是根据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经过十多年的运行,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也已逐渐显露出来,具体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撑 实践中的主要依据,一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方案和1995年颁布实施的通知》,以及一些相关法律中关于应该重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性条款。二是相关文件内容: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六大报告中的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三是有关领导关于重视“三农”问题和农村保障问题的讲话。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另外,由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基金的流失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基金的正常运转。 2.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 农村养老保险运行多年的实践表明:资金来源问题是养老保险的优秀问题,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只规定了国家应对保险资金的筹集给予政策扶持,而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在集体经济日益薄弱的情况下,这样的“软约束”必然导致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参保者缴费负担重,保障水平低且参保人数不断下降。据测算,在199071999年期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人均累计农村养老保险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3.5元,根本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是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根本性制度原因,我国应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3.管理体制不顺,监管不力,流失严重 其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存在条块分割的现实:民政部门管一块、卫生部门管一块、社保部门管一块、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人为矛盾,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推动和开展。其二是养老保障基金管理和增值问题较多。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应该遵循征缴、管理和使用三分离的原则,互相制衡,从而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即保值增值)。在中国,大多数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当地的民政部门独立管理的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督,而地方的民政部门又受当地政府的管理,所以,当地民政部门或政府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便时有发生,使农民的养老钱失去了保障。 二、重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津制度的设想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1.合理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农民社会保险事业的保障,是农民社会保险制度的优秀。同时,有没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也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发展来看,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以国家立法为基本前提,并依靠法治来保证实施。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农民的社会保险法律框架应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修改宪法。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对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负有义不容辞的保护责任。虽然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纵观宪法条文的规定,涉及社会保障方面的只有退休制度和公民获得物质保障的制度,但退休制度将农民排除在外,而物质保障是针对全体公中的困难群体。鉴于农民的生存状况和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应当通过修改宪法,增加保护包括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的根本性原则,使宪法真正成为农民的“权利保障法”,使宪法成为农民社会保险的母法,从而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有较高的法律起点,通过加强农民社会保险上位法的保护,使农民社会保险立法有足够的法律权威。 其次,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会保险问题,我国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法律框架,包括国务院的决定和省一级落实国务院决定的法律,但还没有出台国家层次的专门法律。在我国农民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立法者必须提供适当的制度保证,宏观上应尽快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该制度的实施作出明确规定和统一筹划,使之有法可依,规范操作,克服随意性,使城乡社会保险在宏观上达到统一。 第三,制定保护农民权益的综合性法律。我国在立法实践中一直非常重视和强调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如全国人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特殊保护的法律。但由于城乡差距的存在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农民在就业竞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问题,明显处于弱者的位置。因此,要尽快制定和出台保护我国全体农民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用法律确定农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最后,制定专门的农民社会保险法》。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保障都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如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并在1957年扩大到全体农民。日本在1971年,丹麦、芬兰在1977年,美国在1990年也都建立了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并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而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所以应当就农民的社会保险专门立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民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确认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性质、对象和标准,规范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2.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上,我国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保障”的道路,国家承担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部分建制成本,却忽略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学者说得好,“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所有的资产,不是城里人独有的资产,更不是国有企业职工独有的资产”。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政府虽不可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为农民提供全面的、高标准的养老保险待遇,但国家应从公平的角度为广大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世界已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和地区看,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涵盖农村地区,其保障对象包括全部农村人口,其中有相当数量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相对于城镇居民,我国农村居民的收人水平普遍较低,所以政府理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尤其是中央政府不仅应该制定各项法规和政策,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加以规范和引导,更应该承担必要的财政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投人。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运行的情况来看,各国中央财政通常会投人很大比例的社会保障资金。据资料显示,1991年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的社会保障总支出中,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占~1J56.4%、31.8%、36.4%、28.7%1994年欧盟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36%来自国家财政,而我国2000年即使在中央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的情况下,这一比重还只有4.5%,而且其中大部分还投到了城镇,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扶持很少。政府可采用各级政府财政按比例分担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扶持。 3.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其一,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拓宽基金运营渠道。如中央发行国债明确一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优惠量,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储蓄补贴利率,政府特许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其二,加大基金的监管力度。可设立由缴费人、受益人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共同组成的非官方监督机构相结合的政府、社会、事业经办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全面监督的养老保险监督的机构。此外,要完善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外部监督制度,以保证基金安全。其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也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国家有关机构管理。 保险法律论文:保险法律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入世以来,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国人的保险意识不断加以提高,保险业务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形式。但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却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多借助社会上的法律工作者;依法依规办事少,留下诸多隐患;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将使保险人更加明确自身职责和权益,为社会做出更多更好的服务,让所有公民和保险人认识到保险法律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隐患 核保是保险人的职责,由于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法律地位,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只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临颍县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原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败诉。 (三)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即复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我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真乃“一语值千金”。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对特别约定是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公司现状来看,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请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依规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简单理解《保险法》第30条规定,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誉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有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某种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加大,我认为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被保险人法律意识的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利用诉讼解决纠纷的事例不断增加,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另一方面,对保险人依法经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后,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保险公司破产的原因: 1、承保风险选择不当,具体到保险法律风险成因分析,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因此,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我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能培养自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事实上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请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能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起诉。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提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社会影响也坏。 保险法律论文:论保险法律运用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保险业务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更是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依法办事少;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败诉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的诉讼 前几年,由于保险公司工作指导上的偏差,业务经营中重发展速度和业务规模的盲目扩展,忽视了业务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之部分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①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②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造成的诉讼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如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但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舞阳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③ 舞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④ (三)由于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而造成的诉讼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告知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⑤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⑥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而造成的诉讼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⑦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保险公司现状来看,保险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托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⑧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来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这是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从而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的增加,笔者认为对此项费用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1、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4、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保险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保险公司能培养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定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托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诉讼。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 内容简介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 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海峡两岸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从国际趋势和受害人保护看两岸措施统合之必要 前言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和大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社会性灾害,各国都积极采取措施抑制交通事故,消灭交通灾害。例如,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规划上考虑使汽车工业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应占合理比例正常发展[1];与环境保护、大众健康、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社会文明等诸方面综合规划,发挥公共交通的客运主干作用;发展自行车交通(包括保护自行车使用人安全、建设自行车专用道路等);科学设计和修建机动车[2]专用道路,完善各种道路安全设施等;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依法标划各种道路标志、标识等并负责任地经常修补和根据交通情况的变化时常加以完善等。除了这些积极预防的"物理"性措施之外,各国都非常重视大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遵守的教育运动,并且通过设立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制度来强化机动车保有人(所有者和管理者等)的责任,以使因机动车的运行受到受害的受害人得到及时妥当的救济,并保障汽车事业(包括制造业及机动车交通运输业等)得到正常发展。 我国海峡两岸与世界各国同样,为了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社会问题,都设立了相关的法律制度。自大陆施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两岸的经济贸易和各种民间往来不断增加,法律方面的学术交流也不断增多,为保障两岸同胞交往中道路交通时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参照国际上的共通规则,健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统合两岸汽车责任保险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本文拟在阐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法理,考察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发展趋势的基础之上,对两岸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中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阐释在与国际接轨前提下统合两岸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措施,对受害人保护及两岸法治建设之必要与可能。 一、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险的性质与定位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对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课以的一种严格责任[3]。当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他人损害时,无论机动车保有人是否有过失,都要负赔偿责任。对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的损害适用这样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原则,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妥当地救济因机动车的使用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但是,如果只有这样一个原则而不能保障机动车保有人等的赔偿能力,及时妥当地救济受害人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为使机动车经常保持在万一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具有起码的赔偿资力,各国都在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我国台湾称之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大陆习惯上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法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强制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国家对某些特殊的危险领域实施的一种经济上的预防措施,目的在于救济可能发生的受害人,避免因危险物或危险活动引起的损害酿成重大社会问题。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国家为防备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的损害的社会性救济措施。并且,为了防备发生责任人逃逸及其他的无法从保险获得赔偿而影响受害人救济的情况,各国还建立了政府的交通事故救助保障基金。 综上所述,对机动车运行造成的损害,其赔偿责任的成立不以责任人的过失为要件;有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一定赔偿资力的"担保";并有在非常情况下的政府保障事业。这三者构成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救济受害人,抑制交通灾害的完整机制。其中责任构成的规定处于整个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机制的优秀,为保障这种责任实现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赔偿责任上的资力担保)与责任的性质相同,只要这种责任得到认定,该责任保险就要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赔付。 二、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特点 从机动车保有人来看,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面临同样的因自己的机动车运行行为给他人带来危险的机动车保有者,为填补这种偶然发生的可预见的一定程度的损害,而采取的经济上的预防措施[4]。所有以运行机动车的方式参与道路交通的人都应该共同对付这种危险,加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以保证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妥当的救济。由于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派生关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显现出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相关联的一些特点: 1.强制加入 就保险人的自主性而言,保险有强制保险与任意保险两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一般是指作为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这样一种特殊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相配套而存在的保险。通常谈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就是指这种保险。例如,日本称"自赔保险"或者"自赔法保险"[5]时,就是指的这种强制保险。为使机动车保有人都加入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由法律规定只有在提供了保险证明时国家才发给机动车驾驶执照,不加入法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通过与车检相结合的方法,不给没有加入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辆进行车检,不准上路运行。有些国家例如日本,还以法律规定,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加入义务者将受到拘役1年以下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制裁。与此同时,保险者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缔结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违反了这一义务保险公司的总经理或者理事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86条)。这些措施的采用,目的在于谋求百分之百的机动车辆加入第三者责任保险以防万一的不测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 据学者考察,早在1912年挪威就施行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强制化,紧接着,丹麦(1917年)、新西兰和瑞典(1929年)、英国(1930年)、瑞士(1932年)和德国(1939年)也实现了该保险的强制化。二战以后,卢森堡和日本(1955年)、比利时(1956年)、法国(1959年)、西班牙(1962年)、荷兰(1963年)、意大利(1969年制定,1971年开始施行)等国也都相继实现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制化[6]。现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7]。 2.责任集中于机动车保有人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保有人责任,而不是驾驶人责任。因此,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投保义务人是机动车的保有人。在保有人与驾驶人不同时,保有人要对驾驶人运行其机动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有时会发生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使用人责任相关联的情况。当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得到确定时,保险人就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害的第三者赔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许多国家,例如德国和日本等国,法官们在审理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时,之所以要采取各种解释适用的方法,尽量认定保有人责任,目的就是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保险金的赔付。 3.无过失责任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它不以责任人的过失为责任成立要件,只要机动车的运行给他人造成损害,机动车保有人和使用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有些国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条文规定的是,只要不能证明机动车保有人及驾驶人没有过失等情况就不能免责。由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失责任,因此,派生于它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也当然具有无过失责任的特点。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往往会有过失,但这并不影响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支付保险金,因为"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8],即使是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保险公司也应当在赔偿受害人之后向其追偿。例如日本法就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免责仅限于"恶意"招致事故发生的场合(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14条),在这种场合,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接受了加害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请求损害赔偿,而向受害人作出了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可以向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事业请求补偿(同法第16条)。向保险人作出补偿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事业可以向恶意招致事故者追偿(同法第76条2款)。未必的故意,即知道可能撞人,但抱着撞了就撞了的心理突然起动机动车,或者疾速行驶的情况,在强制保险的赔偿中不被作为"恶意"。 4.不盈不亏的运营原则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制度,带有社会保障的性质,与对保险公司"缔约强制"相并列,要求保险费的低廉化。日本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采取的是,要求保险费率必须是在有效率地经营之下偿还适当正确原价的范围内尽可能低廉的(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5条),即使是民间的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业务,也不允许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获取利益这样一种极其特殊的立场[9]。 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建立之初是委托民营保险公司办理的,这种以机动车事故受害人迅速、确实的救济为至上命令的具有浓重社会保障色彩的保险,其业务虽然交给了各民间损害保险公司,但同样引进了不允许从该保险获取利益这样一种"不亏不盈的原则"。以营利为目的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认可这种不允许营利介入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由于日本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很难容忍其他机关将这种保险业务夺走,另一方面,民营损害保险企业拥有广泛的全国性营业网和经营技巧,可以直接地加以活用。民营损害保险企业方面与国家方面之间的利害妥协,使得这种以非营利为座右铭的社会保障性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在本来以追求营利为目的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中得到了处理[10]。国家如何制约保险企业,使其能够不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中营利,并且愿意把这项事业做好,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 5.统一核算制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强制保险,保险公司被课以接受缔结合同的义务,没有选择风险的余地,而且保险费率适用的是"不亏不盈的原则"。并且,所有的保险公司(包括接受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互助的合作社)根据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8条之4的规定将纯保险费部分进行统一核算,将其以一定比例在各公司之间进行再分配,以谋求风险的平均化和保险收支的均衡。 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之后,直至2002年一直是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60%的保险责任由政府作为再保险者接受下来,但随着该保险制度的完善,政府再保险的必要性越来越淡薄而最终被废止[11]。有的国家,例如韩国自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之始就没有实行过政府的再保险。 6.赔偿范围和保险费率 关于赔偿范围,许多国家(例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和加拿大的绝大多数州、韩国和日本等)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均以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作为自己的赔偿对象。物损仅限于随身携带的物品。这样做能够使资金的利用集中于人身救治和对生命权侵害的救济,更容易起到保护生命的作用,体现了尊重生命的精神,并有利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运营。 为使所有机动车的保有人都能够加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应当有一个尽量低的保险费标准,使每个机动车保有人都能缴纳得起。机动车保险费率的算定一般由专门的机关进行,例如,日本国家设立专门的机动车保险费率算定会,进行机动车保险费率的算定工作。以保证不得营利原则和尽量使保险费低廉的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三、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发展趋势 如上所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派生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其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化上。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是机动车的宿命性弱点,但迄今为止,人类尚未创造出一种在快捷性、便利性上都能取代机动车的更加安全可靠的非人力交通工具。因此,现代社会的人们只能趋利避害,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减少事故的发生,这种努力在民事责任领域中的主要表现就是机动车保有人责任的强化,从而尽可能地使受害人得到应有的救济。 (一)德国《第二损害赔偿法规定修正法》中的相关规定 最能够代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发展趋势的是2002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德国《第二损害赔偿法规定修正法》中与机动车损害赔偿相关的一些规定[12]。主要有以下内容: 1.改善交通事故等场合中儿童的法律地位。根据儿童身体上心理上的情况,将儿童的责任能力年龄从7岁提高到10岁,对儿童不区别加害人、受害人(故意的情况例外)。宣布了未满10岁儿童构成受害人的场合,不考虑儿童的"共同过失",据此,在这种场合下认定作为加害人的机动车交通参与者负担事故的费用(修正后的民法828条第2款)。 2.为避免将从驾驶人来看,不操纵机动车参与交通的儿童、需要看护者、高龄者等实施的从客观上看不适当的行为(例如突然跑到道路上)作为"不可避免的事件"的抗辩,使保有人被免责,事故的费用由实施了这些行为的儿童、需要看护者、高龄者负担的情况,将原来的"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不可避免的事件(ein unabwendbare Ereignis),并且该不可避免的事件不是基于该机动车的性质状态方面的缺陷原因,不是基于该机动车的维护保养不全方面的原因时,得排除其赔偿义务"改正为"事故的原因是因不可抗力发生时,得排除赔偿义务"(道路交通法第7条第2款)。而且,为使机动车保有人、铁道经营者不能以"未满10岁儿童的行为"(例如意想不到地突然跑出来),主张"不可抗力",依据关于机动车交通民事责任的欧洲条约,进一步缩小作为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采取了限定列举主义的做法(武装纠纷、战争、暴动、异常规模的重大自然灾害)。而且,在免责事由中,没有提"故意",这使得德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几乎是要使机动车驾驶人负担一种完全的损害结果避免义务[13]。 3.为使受害人即使在只能认识拖车的标识时也能够得到救济,道路交通法第7条在规定机动车保有人的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第1款设置了第2句:"在事故时该机动车与拖车联结着的场合,拖车的保有人也与机动车的保有人共同对受害人负损害赔偿义务"。在第3款设置了第3句:"第1句及第2句,也适用于拖车的使用"。 4.机动车保有人责任向无偿运送乘客的扩张。从被有偿运送的人支付的对价,是对"运送行为"的,而不是对要求其负担"危险责任"的;即使是无偿、营业外运送的场合也是机动车典型的运送危险的实现的考虑出发,改变过去道路交通法第8a条第1款采用的"无偿被运送的同乘者,依自由意思接受危险,因此不值得保护"的思维方式,对受害人全部适用第7条。修改后的道路交通法第8a条被简化,与受害人是在机动车内(同乘者),还是在机动车外(步行者、其他车辆的搭乘者等)无关,与有偿还是无偿无关,并且与是否作为营业运送无关,全部适用道路交通法第7条的危险责任。 5.对危险责任引进抚慰金请求权。将抚慰金请求权从有责非难下解放出来,与对非财产性损害的抚慰金请求权的填补、调整性机能(Ausgleichsfunktion)相结合来把握,作为在合目的性的观点和强化被害人保护的观点之下给予解决的性质的问题。考虑到在受害人保护的强化这一点上,抚慰金请求权向危险责任扩张当然是最理想的。因为如果在危险责任中抚慰金得到承认,受害人在以身体、健康侵害为理由追究危险责任的所有场合,就不必为主张抚慰金,而与基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主张合并起来进行。对危险责任也承认抚慰金请求权不仅对受害人地位的改善有效,而且也会产生裁判程序合理化的效果。经修改的民法253条第2款,除原有的"因身体、健康、自由、性的自己决定的侵害应给付损害赔偿的场合"外,规定了"1,侵害是故意造成的场合;2,考虑损害的种类、期间时,并非轻微的场合","以非财产性损害为理由,也可请求以金钱的公平赔偿。" (二)法国1985年7月5日法 法国1985年7月5日《以改善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状况促进赔偿程序为目的的法律》是较早的强化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积极救济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法律。该法明文规定,在受害人不是驾驶人,且损害是人身损害的场合,将16岁以下儿童、70岁以上老人以及丧失80%以上劳动能力者从过失相抵的对象中排出(第3条第2款)[14]。这是考虑到这些步行者身心发育和健康状况,不能对他们的行为有过苛的要求,而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负担保障这些人出行安全地驾驶机动车的注意义务。而关于机动车责任的他人性问题,法国在1985年的改革之前,在依据1958年2月27日的法律创设的《义务性机动车责任保险制度》之下,保险合同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同乘者成为受害人时,如果受害人已将机动车的保管交给他人就能够接受损害赔偿。1985年法律第3条所指"受害人"(车辆的驾驶人除外),或者同法第4条所指"受害人"(车辆的驾驶人自身),哪种受害人均可作为请求赔偿的对方当事人,法律已不在身体的受害人之间设置区别。就是说,在驾驶人成为受害人的场合,虽然依照的是基于过失的责任这一过去的制度,但驾驶人能够与步行者、骑自行车者或乘客同样地,享受申报程序的恩惠[15]。 (三)欧洲经济共同体《机动车保险》指令和各国法律的修改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对他人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但是,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设立,最终是为了救济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保障机动车事业的健康发展,除了采取开展驾驶人人身伤害保险业务等之外,各国与一些国际组织都采取了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他人性"进行修正的措施,例如,1983年12月30日欧洲经济共同体(C.E.E.)的《机动车保险》第2指令第3条规定:"对事故构成该人的赔偿责任问题,并且,该责任得到由本法第1条第1款所定保险担保的保险合同人、驾驶人及其他所有的人的亲属,对他们所遭受人损不得以亲属关系为理由剥夺其保险利益"。并在二次性理由书中进一步说明:"保险合同人、驾驶人及其他所有的有责者的亲属,限人损方面,判断为给予与受害第三者同等保护是妥当的"[16]。 为使CEE的此指令国内法化,并从完善本国交通事故赔偿法的需要出发,欧洲各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均先后对责任保险赔付对象的所谓"他人性"作了加以扩大的法律规定。例如,比利时就根据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上述指令,在增加保险担保的1989年11月12日法中规定"同人的身份关系无关,保险填补被保险车辆搭载中者所生损害"(第3条第2款),不仅包含"保险合同人、驾驶人",而且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的朋友搭乘自己车辆(即所谓好意同乘)的情况"[17]。 (四)英美法的沿革 与大陆法系国家同样,英美法国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在美国,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好意·无偿同乘者法(guest法)"是强加给同乘者不利的法律的认识逐渐成为人们的社会性共识。不断出现以guest法不公平为理由,认定其违宪的判决或者将其废止的立法。例如,1973年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就作出了guest法违反州宪法"平等条款"的判决。在该判决的事例中,机动车的主人驾驶失误,越过高速公路的中心线撞在侧面围墙壁上,因此而负伤的同乘者请求损害赔偿,从正面主张guest法违宪。法院判决认定:将无偿同乘者与其他受害人区别开来给予不利的对待违反了平等条款。具体地判示了3条理由:A 与接受他人好意的所有"guest"相区别只将机动车的无偿同乘者作不利的对待没有充分的理由。B 对为什么为了保护好意就要限制无偿同乘者的法律保护没有作出能够令人信服的说明。C 由于责任保险的普及大多数为防止合谋请求将保护好意结合起来的理由已经丧失。再有,判决指出,为达到防止合谋请求的目的,对包含持有正当理由者在内的所有guest的请求均加以限制,是一种极其过分的包括性分类,违反平等条款。并且指出,由于对条文的适用规定了过多的例外,也已经使guest法自身整体上丧失了其逻辑上的一贯性[18]。 另外,美国的十几个州制定了[19]机动车(所有人)同意法(Automobile (Owner's) Consent Statutes)。同意法所谓所有人是指对机动车的运行享有实质性支配者。不包含分期付款销售的卖主那样的名义上享有所有权者。关于所有人在同乘时遭受的伤害可否对驾驶人提起赔偿请求,判例存在分歧。但从这种立法的目的在于救济无资力的驾驶人的过失事故造成的受害者的情况来看,驾驶人的过失不被转位于所有人,遭受损害的所有人可以行使请求权的立场是有力的[20]。 在英国,现行的关于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强制加入保险制度依据的是1988年道路交通法。现行的保险制度,不仅第三者的死亡、伤害、财产损害被要求强制加入保险。而且,从一般性的保险实务的发展趋势来看,英国机动车保险的对象也在扩张,除因机动车的使用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死亡、伤害、财产损害外,同时因火灾和盗难等机动车的毁损、灭失也受到保护的综合性担保保险正在得到一般化。英国强制加入机动车保险肇端于1930年制定的道路交通法,但当时对在道路上使用机动车者要求的都是对有关好意同乘者以外的第三者的人身事故(死亡、伤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强制加入民营保险。1972年的道路交通法开始,对好意同乘者也强制地要求投保[21]。被保险人雇用被雇佣者的过程中,相关被雇佣者死亡、伤害的责任也要承担[22]。 (五)亚洲各国的情况 亚洲国家大都或迟或早地经历过依照法治国家理论进行民事立法的过程,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比较系统地吸收了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的优点,立法和司法上体现出规定明确,操作简便的特点。 1.日本的情况 日本是亚洲近代以来法制建设最为先进的国家。1955年就制定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该法第3条规定:"为自己将机动车供运行之用者,因该运行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或身体时,负赔偿由此所生损害之责。但在证明了自己及驾驶者没有懈怠有关机动车运行的注意的情况,受害者或者驾驶者以外的第三者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以及机动车没有构造上的缺陷或机能上的障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由此设立了机动车的严格责任。该法并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制保险制度及政府的保障事业。判例和学说在之后解决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运行供用人责任、机动车的运行、他人性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种侵权行为法实务与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使责任、保险、保障这种三位一体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很好地发挥了救济受害人,保障机动车事业的正常发展的作用。 在强化保有人责任,妥当救济受害人方面,发展变化最大的是保险赔付的"他人性"问题。日本与欧洲先进国家同样,在维持处于应当控制机动车,回避事故发生立场上的保有人和驾驶人不包括在"第三者"(即他人)中这一原则的同时,对共同保有人、机动车所有人、亲属、好意同乘者、驾驶辅助者等受害的案件,判例根据具体情况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做必要修正。判例(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2年5月30日判决)[23]认为:"仅以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3条把为自己将机动车供运行之用者及驾驶者以外的人作为他人,不构成解释为相关受害人不符合上述他人的论据,应当在具体的事实关系之下,判断相关受害人是否相当于他人"。根据具体事实关系,被认定具有他人性的有如下一些判决: ① 考虑到修理费等机动车的维持费用由丈夫负担,妻子没有驾驶执照等情况,认定保有人妻子的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2年5月30日判决)。 ② 认定好意同乘者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67年9月29日判决[24])。 ③ 对女儿从母亲处借来父亲所有的机动车,由其他人驾驶车辆,自己坐在助手席上,发生事故遭受伤害的事件,认定当时的驾驶人为负有支配控制该运行避免危险者,而机动车所有人的女儿(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91年2月5日判决[25])。 ④ 对朋友借机动车,所有人之子同乘时发生的事故,判示了不能说受害人是与朋友共同借车,而且相对于朋友处于从属地位,未处于能够支配、管理本案机动车运行的地位等理由,认定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94年11月22日判决[26])。 ⑤ 对同乘代驾车辆中的保有人受害的案件,认为代驾公司解释为相当于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条第3款的"保有人",而受害人由于饮酒达到了欠缺安全驾驶机动车的能力、适性的程度,为避免自己驾驶本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将本案机动车的代驾委托给了作为驾驶代驾业者的代驾公司,代驾公司接受了代驾业务,对受害人负有安全驾驶本案机动车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从这样的二者关系来看,在本案事故发生时,代驾公司负有防止因本案机动车的运行发生事故的中心性责任,而受害人的运行支配与代驾公司的责任相比,应该说只是间接性、辅助性的。认定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97年10月31日判决[27])。 但对能够支配车辆驾驶的保有人受害的情况,均未认定他人性: ① 对驾驶助手驾车而正式驾驶员坐助手席同乘时受害的案件,认定其处于运行支配的地位,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69年3月28日判决[28])。 ② 对机动车所有人饮酒,让同样饮酒了的朋友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受害的案件,认定受害人是与当时的驾驶人共同享受本案机动车的运行利益,支配该运行者,并非单纯的顺便搭乘者,受害人是作为对事故的防止负中心性责任者同乘的,处于他随时可以命令将事故当时的驾驶人替换下来,或者对其驾驶给予具体的指示的立场上,因此,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82年11月26日判决[29])。 ③ 对共同保有人中的一人受害的情况,认为与另一共同保有人的运行支配是间接性、潜在性、抽象性的情况相比,受害人的运行支配是直接性、显在性、具体性的,因此,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5年11月4日判决[30])。 2.韩国的情况 韩国于1963年4月4日法律第1313号制定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同年6月1日施行。该法的性质是民事特别法,在国家和地方公关团体保有的机动车造成他人死伤时,其规定与国家赔偿法发生抵触时,优先于国家赔偿法得到适用[31]。该法内容与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大致相同。第3条规定:"为自己运行机动车者,因其运行造成他人死伤时,负赔偿该损害的责任"。关于本条中的"他人",学说判例一般解释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驾驶辅助者"。判例对睡眠中的轮换驾驶人,认定了其"他人性";而在共同驾驶人中的1人诱导车辆倒车时,因其他共同驾驶人的过失负伤的案件中,虽然其在车外,法院仍然否定了该共同驾驶人的他人性[32]。 与日本不同的是,韩国关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加入,并不只限定于强制保险,也承认与强制保险同等以上赔偿的保险[33]。这是因为加入这些与强制保险同等以上赔偿的保险同样可以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济。另外,与日本的政府保障事业的业务委托给保险公司或互助组合执行不同,韩国的政府保障事业的业务直接由交通部长担当[34]。 从以上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判例、学说来看,保有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不断得到强化,责任的认定越来越容易起来,而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能够使受害人得到责任保险赔付的救济。并且,尽管是对"他人"的保险,但在这种救济不会导致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对自己业务上注意义务的懈怠的场合,对失去对机动车的实际控制的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所遭受人身损害,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仍然是要赔付的。这种做法不但没有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设立的宗旨,而且恰恰是有了这种修正才更加符合该保险设立的目的。这是与人的生命尊重本能的要求相一致的,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趋势。 四、两岸法律规定之比较 大陆现行的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法律,是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和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台湾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是现行《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该法于民国87(1998)年1月1日颁布实施,民国94(2005)年2月5日立法院3读通过修正案,同年3月1日实施[35]。以下,主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对两岸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进行比较,探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制的应然状态。 1.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性质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7条规定:"因汽车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害或死亡者,不论加害人有无过失,请求权人得依本法规定向保险人请求保险给付或向财团法人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请求补偿"。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虽然没有台湾法条中的"无论加害人有无过失"的表述,但并未将"过失"作为责任负担的要件。并且,作为其上位法的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事基本法对作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规定的无过失责任。既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无过失责任,那么,其保险性质为无过失责任亦当无异议。不过,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还规定,"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1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第2款)。"这样,大陆的条文中就包含了过失相抵的规定和故意的免责事由。 2.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条规定:"为使汽车交通事故所致伤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获得基本保障,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明确指出该保险是针对人身的,是救助人身伤害的担保。这种规定与世界各国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共通做法一致。这样规定即有利于受害人生命的救助,也有利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有效运营和稳步发展。 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将财产损害也纳入强制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麻烦会多一些,因为至少对财产损害应当适用过失责任的规定,还有具体赔付时的问题等。据报道: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成问题的是,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并且,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36]。各国机动车强制保险给付项目一般都包含医疗费给付、残疾给付、死亡给付等,这没有问题,但对人身伤害的各项目做分类限定额度的做法不知是从哪里"借鉴"来的。在抢救的当时,如何能够知道是否会达到伤残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伤残就不能得到5万元的救济,怎样保证这8000元人民币就一定能够抢救得了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者的生命?这种规定缺乏科学根据,是非常危险的。立法者应当向公众说明此2项的立法意图,这里立法者负有公开其立法意图的义务。另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根据什么作判断, 20%的计算限额的依据何在?这两个规定从根本上说是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立法宗旨和制度设立目的的。而且,作为强制保险条例的行政法规根本就没有规定属于民事法律适用上的原则之一的过失相抵原则的权限和"资质",这些是要由民事基本法解决的事项。行政权可以如此毫无顾忌地取司法权而代之,在行政法规中规定民事上的司法事项是对法治国家原则的破坏。 3.强制责任保险的请求权人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称加害人,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车造成汽车交通事故之人(第1款)。本法所称受害人,指因汽车交通事故遭致伤害或死亡之人(第2款)"。第11条规定的得向保险人请求保险给付或向特别补偿基金请求补偿之人是:"(1)因汽车交通事故遭致伤害者,为受害人本人;(2)因汽车交通事故死亡者,为受害人之遗属"。该法还规定,汽车交通事故是"指使用或管理汽车致乘客或车外第三人伤害或死亡之事故"(第13条)。而"保险人于被保险人发生汽车交通事故时,依本法规定对请求权人负保险给付之责"(第25条)。第33条规定:"汽车交通事故之发生,如可归责于被保险人以外之第三人,保险人于保险给付后,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之请求权。但其所得请求之数额,以不逾保险给付为限(第1款)。前项第三人为被保险人之配偶、家长、家属、4亲等内血亲或3亲等内姻亲者,保险人无代位请求之权利。但汽车交通事故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第2款)"。这些规定吸收了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论,考虑到了好意同乘问题的避免(第13条对乘客不做有偿的限制),并考虑不使被保险人藉由责任保险转移风险之功能丧失,或请求权人无法实际获得本保险之保障,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作了限制性规定[37]。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里规定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与其他国家规定的"保有人(所有人、管理人等)、驾驶人"相比,范围失之过宽。依据这些规定,不仅失去对机动车运行的实际控制的保有人在受害时无法得到救济,就连好意同乘者等情况也被当然地排除在外,这些都是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的设立宗旨相背,违反国际上的共通规则的。原国际保险大会会长,现该会名誉会长SIMON FREDERICQ先生告诫我们:当今社会,"不无视交通事故法的国际性是必要的[38]"。大陆立法者应当认真了解世界的发展趋势负责任地加以改正。 4.保险费率及对保险业者的监管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8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第9条规定:"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此2条规定,足见大陆立法者对试图利用保险费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参与行为的迫切愿望,值得称赞。这或许是借鉴了美国的做法。美国许多州的保险费率就是由驾驶人的"危险度"和过去的事故历决定的[39]。并且,甚至在缔结保险合同的时,缔约者的相当多数(39%-48%)都要接受心理测试[40]。 在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中,未见上述大陆条例中的规定,但有与之相并列,同样非常重要的关于另一方当事人的内容,即对保险业者的监督及其行为的规制设置了周密、严格的规定(第4章保险业之监理、第5章罚则)。 在这个领域,两岸的法制似乎可以互补。 5.其他问题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2条中规定,"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的抢救与其他事故的抢救并无二致,并非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特有事项,将一般概念作为专门法规中的1项加以规定,会使人以为其有某种特殊含义,恐怕反而画蛇添足,不见得有利于受害者的抢救。本条立法目的不详,与本项2中问题同样,立法者负有向公众作说明的义务。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中未见此种内容。 另外,关于军队,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4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另行规定"。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6条规定:"应订立本保险契约之汽车所有人应依本法规定订立本保险契约。军用汽车于非作战期间,亦同(1款)"。笔者以为后者规定为妥,有利于法制的统一和法律实务上操作的简化,并可防止军队因特权而脱离民众,引起社会秩序之混乱。笔者一直主张在交通规则等方面强力机关应做维持社会秩序之典范。军队平时搞特权恣意违反交通规则等不是法治国家应有的现象[41]。 五、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实务中的问题及其克服 1.已经实行的强制保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衔接 大陆当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实务方面最大的问题是过去的强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与国务院条例颁布之后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衔接问题。实际情况是,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受害人救济的财源保障问题逐步受到重视。大陆自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时[42]起,就逐步推行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即使根据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04年4月,仅以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形式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的省市即"已达24个"[43]。如果考虑到迄今为止大陆保险业实质上几乎仍然是国家专营,保险公司在行政机关配合下统一对机动车保有人开展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的情况,实际范围应当更大。实际上,根据1999年保监会组成的"机动车辆保险研究"课题小组的研究成果,至迟在2001年初,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的省市就已经是24个[44]。 对已经实行了22年,范围涉及全国5/6的省级行政区域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本来强制保险条例应当做必要的过渡性规定,但奇怪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5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却对过去的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只字未提。这种行政法规立法上无视社会现状、历史事实的做法,不仅与上述保监会自身的说法自相矛盾,使政府失信于大众,而且致使实务中出现了有些保险公司不履行保险合同的现象。对此类案件,法院坚持主张:即使是"属于商业保险","作为投保人自愿购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也)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命令保险公司予以赔付[45]。应当说,法院的这种判决是妥当的。但也有见解认为应当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5条判定该条例出台前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的性质,并要求法院据该条驳回受害人主张其为强制保险的赔偿请求[46]。这种见解不正确,缺乏法律依据。因为这里并没有是商业保险还是强制保险的问题,只是国务院条例制定之前签订的强制保险合同,还是之后签订的强制保险合同的问题,任何试图降低已签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赔偿金额的做法都是不应被允许的。如果保险公司主张其过去实行的是所谓"法定保险,商业经营"[47],那就更没有降低赔偿金额的道理。因为保险公司一方面已经赚取了商业保险利润,另一方面又利用新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降低赔付金额,两头利益均占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无异于强取豪夺。这种合同关系是显失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判令其赔付受害人是理所当然的。 在该条例出台前,各地法院就已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下达过许多妥当的判决。例如,在保险公司以只与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合同关系,与受害人没有合同关系,不能直接向事故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指出:机动车(拖拉机)保有人在事故前已在被告中保温州分公司投保了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被告陈某所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险,其性质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相一致,本案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即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保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直接向原告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保有人承担。据此,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负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48]。这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判决。即使是现在,无论就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而言,还是从案件的事实关系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来看,法院不适用国务院条例中的违法规定,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下达判决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十分妥当的。 2.他人性原则的修正 由于缺乏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及其发展趋势的了解,保险公司僵化、机械地拒绝赔偿被保险人人身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连已经签订的车上人员责任险都拒绝赔付。对此,法院的处理是从保险合同的效力出发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例如以下案件。 某公司作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机动车投保机动车辆保险,险种包括了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之后,受害人取得该机动车的承包经营权,在驾车营运时发生车祸当场死亡,随车乘务员(受害人妻子)亦受伤。原告受害人亲属5人就赔偿问题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将被保险人某公司列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受害人意外死亡的保险金。2.支付受害人妻子因车祸受伤而应得的各项赔偿费。3.承担原告诉讼方面的区别费用。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主张,但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以原告不在第三者责任险保护内、被保险人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等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二审法院裁判要旨指出: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保险车辆上的人员排除在"第三者"之外。作为保险业主管部门的中国保监会曾发文要求自2004年5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以现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暂时替代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如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其本人或亲属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险的保险限额内直接给予赔偿[49]。 另一个案件是原告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在行驶时发生故障停车请其父检查故障的过程中车辆失控将在车旁帮助检修的驾驶人的父压伤致死,于是受害人和被保险人向该车辆所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被告保险公司以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第(二)项"本车驾驶员及其家属成员的人身伤亡,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约定属于免责事项,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范围为由,拒绝理赔。法院判决阐述了如下的理由:"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第一者,被保险人是第二者,保险车辆上人员之外所有人均属于第三者,第三者责任险旨在确保第三人即受害人因意外事故受到损害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取救济,为不特定的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其含义并未将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外……如果缩小第三者的范围将其前述人员排斥于外,同样的人、同样的生命、同样的事故,得到的却是不同的结局,这违背了社会生产生活中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基本理念,且第三者责任险也难以完成自身的社会功能[50]"。据此,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看到,司法权对受害人的救济、社会公平的实现和法治原则的维护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问题,应当依据民事法律审理。不符合民事基本法原则的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法官当然可以不予适用。没有理由要求法官对某一种类型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只能适用某一个法律,做出完全一致的判决。因为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案件,具体情况也不会一模一样,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完全相反的判决,原本就是应有之事,并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如果对此说三道四是不妥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但它首先是一个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审理决不能排除民事法律的适用。法官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不赋予法官这种起码的司法权,法治社会就永远无法实现。 结语 台湾自1954年起,就开始进行强制汽车保险的尝试,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建立起为世人瞩目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51]。原日本保险学会会长、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铃木辰纪先生这样评价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他说:"如果简要地归纳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的特征,那么有如下一些: 1.在强制保险中,采用完全的无过失责任的结果,使得作为加害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被免责的情况皆无,对受害人、遗属的救济是完善的。 2.在强制保险中,受害人的过失一切不问,该领域的保险金支付是迅速、确实的。 3.1998年起步时的120万台币(约440万日元)的强制保险死亡、残疾保险金限额,经过两次增额,达到现在的150万台币(约550万日元)。 4.在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的迅速、确实、全面的救济这一点上,台湾的强制机动车责任保险堪称楷模(模范)。"[52] 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自1984年起算只有22年,时日尚浅。并且,正如我们上面看到的,在受害人救济上还存在诸多麻烦,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面对这些,大陆学者对外国的情况却了解甚少,研究水准远远没有达到能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的程度。笔者希望大陆学者能够利用自己和台湾同胞之间他人不可比拟的关系和便利条件,在与台湾学者和实务家的交流中,积极学习和汲取台湾的成功经验,也衷心期待台湾学者不吝赐教,对大陆私法制度的建设给予更多的关心,使大陆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得到完善,从而使整个中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都成为楷模。在与国际接轨前提下的两岸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措施的统合,不仅可以促进大陆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保障两岸同胞的交通安全与健康,还将成为两岸私法制度在符合世界潮流前提下实现逐步统合以造福于全民族的良好开端。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之一,对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处于积极的筹建过程中,为此,就十分有必要借鉴各国先进经验来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比较分析了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国际比较 制度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在金融体制中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一定范围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在投保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倒闭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资金援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法律制度。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解决银行危机的措施一般被归为金融监管制度的一种,属于金融监管当局保护性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存款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保险形式,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它具有非盈利性、存款保险机构的垄断性、标的物的同质性、运行的法定性和确定性的特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创新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1)保护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的利益;(2)完善金融安全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3)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4)促进中小银行之间的竞争,潜在地提高市场效率;(5)稳定货币供应量。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主要是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问题。各国也在建立和改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这些缺陷,以期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一面。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出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银行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已成为可能。实际上,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就是隐性保险的做法,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处理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失败的案例中,基本上都对个人储户提供了全额保障,显示我国实行的是保障程度较高的隐性保险。[2]但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存在“游戏规则”不确定、损失的承担机制不够合理、不利于小额存款人利益的保护等弊端。为此,构建显性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已十分必要和迫切。在此过程中,比较分析国外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注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无疑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世界上最早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捷克。1924年捷克设立了两种存款保证基金,一是特别保证基金,对综合性银行、合作金库及储蓄银行提供担保;二是一般保证基金,承保所有储蓄及活期存款的机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截止到1999年初,世界上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包括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范围、投保方式、存款保险标的、存款保险最高限额、存款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等内容。下面就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对各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设提供借鉴意义。 (一)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各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官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出资组建并负责管理运作的。美国、加拿大是典型。二是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银行同业出资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法国、德国和瑞士。三是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产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和比利时。[3]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完全由官方创建和管理的有34个,由官方和私人(主要是银行界)联合创建管理的有23个,单纯有行业协会等私人部门创建管理的只有13个。 (二)投保方式 各国存款性金融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自愿加入的方式。二是强制加入的方式。三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比较以上三种加入方式,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容易带来逆向选择问题。采取强制方式有利于快速建立一个强大的保险基金,并能有效地克服逆向选择的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强制加入的方式。 (三)存款保险的范围 一般来说,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存款保险的投保机构。但各国(地区)依据不同的原则或条件所界定的投保人的范围是不同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属地原则。凡在一国境内吸收存款的全部金融机构包括本国的、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都在承保之列,但本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但也有一些国家并不采用属地原则。如日本规定,所有在日本注册的银行和这些银行在海外的分行的日元存款均受到保护,外国银行在日本的营业机构的存款则不受保护。 (四)存款保险标的 银行存款的类型多种多样,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一般不会把所有的存款都纳入保护的范围,而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予以保险的存款种类,同时又将一些存款排除在受保范围之外。多数国家对居民存款和非居民存款都提供保险,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68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36个国家(地区)是对大部分存款类型提供保险安排,只有16个国家(地区)只对居民储蓄保险。 (五)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确定存款保险限额实际上是在保护存款人利益与遏制道德风险两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较高的保险限额,可以扩大保护面,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相应降低了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与监管银行的动力,增加了银行冒险的冲动;较低的存款保险限额虽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但会导致更多的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承担损失,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实践中各国都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储蓄状况、通货膨胀率、监管政策的重点等因素来确定其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 (六)存款保险费率 由于发生银行倒闭的可能性不能用大数法则来描述,因此,制定费率的基础不是根据大数法则计算损失率来确定的,而是根据公平合理、保证补偿、共同分担的原则制定的。各国存款保险费率水平由于金融体系的稳定程度不同而有高低之别。金融体系越稳定,费率越低,反之,费率越高。[4]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统一的固定费率,即对所有的投保金融机构按统一费率征收保险费。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了,这种方式会加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为了防范存款保险所带来的道德风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风险调整的保险金。 二、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进行存款保险立法 立法先行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共同模式,在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宏观形式下,为了体现立法机关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国应单独指制定存款保险法,该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其法律地位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类似。该法应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投保方式、保险范围、保险标的、保险限额、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合理设计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 1、存款保险体制 从以上对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知道,各国的存款保险体制基本上有集中和分散两种模式。为了保持一个强大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保险机构的实力,我国应采取集中体制的存款保险模式,将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都纳入统一的管理之下。 2、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不如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实力强大,不利于维持公众的信心,不适合我国的国情。鉴于目前我国中央财政负担比较重,我国可以采取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可以命名为“中国存款保险公司”,该公司为专业办理存款保险业务的全国性的、非盈利性的政策金融机构。为了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行,我国的存款保险公司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它行政上直属于国务院,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它是一个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其法律性质应为事业单位法人,不受《公司法》的调整。 3、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为了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力度,构织缜密完善的金融安全网,我国应该赋予存款保险公司以复合职能。除具有保险职能这一基本职能外,还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救助职能、监管职能和破产处理的职能。 由于存款保险公司与银监会都具有监管职能,因此有必要协调好二者的职能冲突,这在存款保险法中应有相应的规定。存款保险公司应以防范和及时化解存款机构的风险为监管目标,主要是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投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紧密相连的资料。银监会是以建立规范的金融服务和透明的金融交易为监管目标,它的监管权涉及到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的方方面面。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新体制运行的成本,存款保险公司和银监会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存款保险公司应有权要求银监会提供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掌握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而存款保险公司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收集的信息也应为银监会所共享。 4、投保方式 鉴于我国金融监管法规和手段还不够健全,银行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还有待提高,如果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很多银行考虑到成本问题会不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有国家信用担保,目前尚无倒闭的可能,它们更不愿意加入。这样以来,就无法建立起强大的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也就很难运行,因此,我国应采取强制加入的方式。 5、存款保险的范围 我国应按照各国通例,采取属地原则,将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和邮政储蓄都纳入存款保险体系。[5]对于国内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这是因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属地原则来确定存款保险的范围,这些分支机构已纳入别国的存款保险体系,没有必要再把它们纳入到我国的存款保险体系中。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不加区分地全部允许加入,我国存款保险公司应将审查和监管结合起来,根据投保机构的资产结构、风险状况、经营业绩等设立相应的标准,对未达标准者可等到其达到标准后再行考虑。 6、存款保险标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鉴于目前我国居民的存款主要是本币存款,外币存款占的比例很小。在本币存款中,居民储蓄存款占很大的比例,而且大多数是小额存款者。因此,我国存款保险的标的应当定位于人民币存款,而不包括外币存款。其中应只承保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时,为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应把企业存款、银行同业存款、政府存款、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存款等应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 7、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存款保险限额的具体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国民人均GDP的倍数来确定保险限额,根据IMF的统计,世界各国的平均保额大约相当于人均GDP的3倍,亚洲国家是4倍。另一种是按存款账户的覆盖率计算,大多数国家受到保护的存款账户比例高于90%。[19]2004年末我国人均GDP约为10000,按4倍来计算是4万元。但亚洲国家的平均限额未必适合我国,考虑到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单一,金融资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为保护绝大多数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应以覆盖面为主考虑偿付限额,以使90%以上的存款人得到全额偿付。我国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人均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率等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8、存款保险费率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实行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是最终的选择,对于我国来说也是如此,但实行差别费率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需要精确评定各金融机构的风险。我国已于2004年2月出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目前还没有建立其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科学的风险评级制度,现在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根据金融机构的类型实行等级费率制。具体说来,就是把我国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第一级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二级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级别是外资银行;第四级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第五级别是城乡信用社等。依据等级来确定其应适用的保险费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起到与差别费率相似的控制银行道德风险的作用。 9、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 首先,我国存款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应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缴纳。其次,我国应采用累积基金制,事前由存款保险公司按照确定的费率,向投保金融机构征收保费。最后,我国存款法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特别融资职能。应规定当存款保险基金本身不足于实现存款保险的目的时,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社会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金融稳定基金或债券来筹集资金,这些债务由存款保险公司通过以后征收的保费来偿还。 为了实现存款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可以用来投资,但是其投资应有所限制,应以追求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我国应在存款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一般包括国库券、政府债券这类收入较为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应该允许存款保险公司以其持有的债券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以此来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 (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支持,这就要完善相关与此相应的配套制度,具体来说包括: 1、银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重点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披露,完善披露内容,逐渐提高、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息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标准,以便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监督和压力。同时应完善虚假披露和不按时披露的法律责任。 2、银行内控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应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银行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银行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实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并据此建立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保证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等,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真正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防范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存款保险制度的负面效应。 3、银行风险评级法律法规的完善。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该《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的覆盖面只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我国银行业现状,暂不对市场风险进行评级,但可以考察银行资产价值与盈利水平受利率政策与外汇价格变化的影响,作为评价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的参考。其评级结果也不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此,今后还有待建立评价全面、覆盖面广的风险评级体系。[6] 4、银行市场退出法律法规的完善。目前,我国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市场退出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接管标准比较模糊,没有关于重整措施的具体规定,缺乏对接管组织行为的限制,使接管组织对危机银行有较大的自由处置权,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为此,我们应该完善相关立法,确立一个基本的接管标准,便于接管实践中的操作;规定包括整顿和改组、人民银行发放临时贷款、进行资金援助、清理财产等在内的重整措施;对接管组织的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并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从使存款保险公司在处理问题银行时有章可循。 保险法律论文: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之研究 [摘要]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直接针对银行挤兑和破产倒闭而设计的,目的在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增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减少挤兑的可能性。我国建立该制度,将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银行的退出机制,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 [关键词]存款保险;挤兑;道德风险;公共安全网 一、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概况 从19世纪到20世纪30年代,大约每隔20年,世界上就会发生一场大的金融恐慌,造成大批银行破产。在上世纪30年代的那场大危机中,仅美国一年就有2000多家银行倒闭。为了应付这种情况,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国家住宅法》,随后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联邦储蓄贷款保险公司(FSLIC),标志着现代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存款保险是指符合条件的银行和各吸收存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将其吸收的存款按一定的保险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的存款机构面临危机或者破产而不能支付存款时,由存款保险机构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有以下基本功能:一是提高银行体系的公信力,减少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的挤兑行为,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倒闭的传染效应,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对存款人的存款提供全额或部分的保险,保护一般存款人的利益;三是建立处理有问题银行的合理程序,以利于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降低银行特别是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作为存款保险制度优秀的存款保险机构的主要职能除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外,依据不同的情况,许多国家纷纷赋予其金融管理、金融援助和破产管理的职能。在多数西方国家,该制度和银行业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统称为金融监管的三道防线,构成金融监管的基本制度,形成银行的公共安全网。金融机构倒闭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避免的,许多国家建立并完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至1999年全球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推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金融体系中潜在的风险正在逐步地暴露,先后发生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以及34家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由于经营风险巨大而被行政关闭的事件,以及其他一些城市和地区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和挤兑事件。这些事件表明保护存款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任务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在是否引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及如何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等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观点不一致,甚至截然对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本文仅就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利弊,在整个社会经济、法律制度框架下进行考察。 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优势 在现代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建立之后,1941~1980年间,美国只有242家银行倒闭,每年平均只有6家银行倒闭,银行的倒闭率大大降低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功不可没。但是,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意义决不止于此,在金融和金融监管发展史上,该制度都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1.完善金融公共安全网。英国学者道尔将金融监管的基本制度划分为审慎或预防性监管和保护性监管。审慎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要求、流动性要求和一般性银行监督和检查等,保护性措施则包括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三者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的直接目的、方式和效果各不相同,具有不可替代性。(1)审慎监管在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中处于优秀地位,通过加强对银行市场准入和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管,控制银行风险的形成、积聚和外化,达到事先预防风险和维护银行系统稳定的功能。但是完善的审慎监管也不能保证风险的完全消除,一旦银行出现危机,审慎监管则无能为力,需要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补充,作为处理银行危机的手段。(2)由中央银行行使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旨在防止银行的暂时性流动性危机向清偿性危机和系统性危机转化,通过直接对面临危机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援助来维护金融稳定。中央银行的这种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事实上的或隐性的保险。该制度具有操作迅速和见效快的特点。但最后贷款人职能的行使是有其局限性的。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与其同时具有的货币政策职能往往相抵触,过分地利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可能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失控,损害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最后贷款人职能行使标准的模糊性和决策的随意性限制了其防范银行危机功能的发挥,但是明确的最后贷款承诺又会使银行过于依赖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增强了银行冒险的积极性。因此,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常常会面临两难境地。(3)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提供了直接的保护,其法定性和可预见性增强了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可以有效地防止银行挤兑的发生。但是由于保险基金数目的有限性以及资产与负债的不对称,当面临银行体系的大动荡时,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显然是存款保险的必要补充。而且,存款保险制度带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审慎监管以降低其负面影响。再者,审慎监管的完善也会降低银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危机对央行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压力。由此可见,三者必须相互补充,相互配合,才能达到维护金融安全的目的。 2.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金融监管要尊重市场机制的作用,遵循适度监管的原则,保持银行间的适度竞争。当个别金融机构因为经营不善而被市场淘汰的时候,只要不触发系统性危机,危及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就应该让其破产。否则,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就会淡化,经营活力就要受到制约。然而,金融机构的破产毕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银行的破产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震荡,甚至引起银行的挤兑风潮,危及金融安全。银行机构的特殊性常常使监管当局面临两难选择,所以,必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机制上保证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时其负面效应降至最低。可见,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市场退出机制中重要的一环,其存在为金融监管机构采取果断措施,促使那些效率差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消除了后顾之忧,从而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 3.促进银行公平竞争。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人们一般认为大银行比小银行安全,大银行一旦出现问题,国家也不会坐视不管,相比之下,小银行就处于劣势。同样,国有银行由于有国家的信誉作担保,比起中小银行和非国有银行,这些银行就会有天然的优势。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这些金融机构的特殊优势,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和非国有银行的竞争力,促进公平竞争,从而提高银行业市场的效率。 4.稳定货币供应量。存款是货币供应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存款性金融机构大规模倒闭,存款大量减少,银行货币供应和扩张功能就会受到损害。同时,如果中央银行不能适时适量补充这些减少的货币,则货币供应量将大幅减少,造成经济的大幅波动和萧条。存款保险制度既可以预防和减少挤兑的发生,也可以通过对存款人的赔偿来补充减少的货币供应量,恢复银行的货币供应和扩张功能。因此,弗里德曼和施瓦茨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货币制度的稳定。 三、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弊端 存款保险制度发挥的公共安全网作用会诱导存款者忽视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增强了银行冒险的积极性,导致监管机关过分依赖存款保险制度而放松监管职责。存款保险制度在上述三个方面造成的道德风险问题,成为学者诘难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理由。从一般意义上说,道德风险可以视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在保险行业,道德风险是指从保险公司的观点来看,保险对保险者的行为可能起着逆向调节的效果。存款保险制度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存款者的道德风险。由于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使存款人除了对较高的收益率感兴趣之外,无积极性关心银行的经营业绩和安全性,没有必要监督银行的业务活动,对存款机构的风险情况也会掉以轻心,甚至缺乏积极性把存款从潜在的破产银行中取出。存款保险降低了存款人监督银行的自我保护激励,使低效率甚至资不抵债的银行能够继续吸收存款,并以低利率与竞争者争夺市场份额,从而埋下隐患,加大金融体系内部的风险。 2.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虽然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是投保银行的存款和银行体系,而不是投保银行。本身,但是,对存款人的保护意味着存款人挤兑的威胁对吸收存款的机构施加的惩戒不复存在。市场纪律的弱化导致投保银行在制定经营策略时将存款保险视为一个可以依赖的重要因素,倾向于从事风险较高和利润较大的银行业务,如高息揽储、发放风险较大的贷款,从而增大了其承受的不适当的风险。同时,由于存款保险公司对规模不一、风险等级不同的银行以统一的保险费率收取不与风险挂钩的保险费,使得同样规模但风险性较大的银行不需要付出更多的保险费,它承担的风险将由经营保守的银行所补贴。而利用存款保险获取补贴的唯一办法是采取比通常更具风险的姿态,导致经营稳健的银行纷纷向冒险的银行看齐,银行采取冒险行动的冲动和动机增强了。对存款者的保护扭曲了银行的行为,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出现危机,存款保险公司将挽救它们。特别是当一家银行出现危机而未被关闭时,银行就倾向于利用存款保险基金孤注一掷,因为这时全部的损失将由存款保险公司承担。 3.金融监管当局的道德风险。监管机关工作的重心在于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而安全稳定最明显的标志是不发生银行倒闭事件。存款保险制度由于防止挤兑而使银行不会因为市场的惩戒作用而倒闭,同时存款保险机构对处于危机的银行进行的救助使银行难以倒闭,因此造成监管机关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依赖。监管机关过于依赖存款保险制度的结果是放松监管的职责,表现为:一是对银行过度承担风险的失察;二是对银行冒险的纵容或者容忍,甚至掩盖问题。监管当局的道德风险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延误了解决危机的时机,使社会承担了更为严重的代价。 四、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的比较 任何制度都不是至善至美的,在选择某种制度的时候,我们应该对其利弊进行权衡,在设计具体制度的时候,应该发挥其积极功能,抑制其负面效应。在理论上,任何保险行业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而保险业并未因此从市场上消失。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从制度上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是存款,不是破产的银行,因此,该制度导致存款人的道德风险,但不会直接激发银行的道德风险。有限责任的法律制度和银行业高负债经营的特点使道德风险内生在银行的运营当中,无论有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高风险、高收益的冲动都是存在的。将银行的冒险冲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也属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利益控制问题以及监管问题。银行业本身就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存款保险制度只是在设计不当和伴随着监管的放松时才会加剧问题的严重性。实行单一的保险费率,弱化了存款人的监督激励,以及对破产银行处理不当,使存款保险制度强化了银行本身就有的道德风险。 1.借鉴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我们可以通过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有效地控制道德风险。例如:将银行的风险程度与存款保险费率挂钩;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防止银行的过度冒险,抵销存款保险对银行体系的扭曲效果。这是防范银行业道德风险的有力武器。监管当局可以对银行贷款和投资的种类施加明确的限制,对银行的资本金要求做出强制性规定;在存款保险法或者金融监管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机构在处理危机时采用各种方式的条件、限度和期限,使其有章可循,减少其决策的随意性,有效地遏制监管者的道德风险。应当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并不能掩盖其巨大的价值,不能否认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做出的难以估量的贡献。 我国通过最后贷款人等手段自始至终对存款人的利益予以保护,实行的是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其不适应性越来越明显。首先,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缺乏一个有形的保险基金和明确的“游戏规则”,带有随意性和模糊性,不能有效地维护公众信心。其次,在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下,损失最终均由国家负担,金融机构不承担经营失败的成本,这是不合理的。再次,国家对银行信用的支持基础是财政能够及时救助出现危机的银行或者政府可以增发货币救助出现危机的银行。但是,由于我国的财政承担着越来越重的经济和社会改革的成本和费用,财力有限,已经无力承担救助成本。而货币发行制度的改革使货币发行越来越脱离政府的控制,具有更强的独立性,而且,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发挥也是有限的,因此,完全依赖国家信用的基础已经动摇。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是使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之一,使银行从对政府的严重依赖中逐渐脱离。在市场化进程中,随着政府的退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充分,极容易造成存款人的信心崩溃。因此,建立由政府支持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维护存款人的信心,在推动商业银行市场化的同时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极为重要。 2.在市场的竞争中,中小商业银行既要受到四大商业银行垄断地位的限制,又要受到外资银行的冲击。中小银行生存条件的艰难会引起存款人担心,很容易造成挤兑风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营造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当所有的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存款的偿付得到了来自政府的承诺,存款人将不会歧视中小银行,从而淡化四大国有银行的特殊优势,有利于公平竞争。同时,存款人在选择银行的时候,将更注重银行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使银行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有提高效益的动力。 3.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1999年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创了我国金融机构的破产先例,清算时对自然人只支付本金不支付利息。金融机构的破产本无可厚非,但却在境外债权人中激起强烈的反响,严重地影响了中国的信用。正是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使我国在处理市场退出时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局面:不让其破产,有违市场经济规则;让其破产,又会引起社会震荡。由于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机制以保障金融体系和社会的稳定,我国政府通常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采取过于谨慎的态度,贻误了处理银行危机的时机,阻碍了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有效地解决了银行挤兑问题,遏制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还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并且作为金融监管体系的一部分,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虽然该制度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但是这些负面效应可以通过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而得到有效的控制。由是,我们认为制度创新刻不容缓,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 论文摘要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立法存在很多空白,不仅不利于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也不利于我国海外投资的进一步拓展。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已成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构思。 论文关键词 海外投资 双边投资协议 政治风险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概述 (一)海外投资的概念 海外投资是国际投资的次级概念,又称“对外投资”或“国际投资”。海外投资主要是指一国的跨国公司或私人投资主体把其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转移至另一国,通过在另一国的经营行为,使其资本升值的经济行为。以投资时间长短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以海外投资者有无经营权为依据,可以分为海外直接投资和海外间接投资。以资本来源及用途为依据,海外投资可分为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国政府为鼓励和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主体向另一国输出资本的基本法律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总要伴随一定的风险,海外投资不仅要面临来自商业和自身经营的风险,而且还会面临东道国政治风险,而这类风险都是与经营者自身不具有直接联系且不能克服的风险,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愿意而且无力为此种风险提供保险,因此,只有政府作为后盾,才能切实保护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利益受到损失后及时得到赔偿。也可以看出,海外投资保险的本质是一种国家保证、政府保证。具有浓厚的国际政治性质和官方性质。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国内立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外投资业务进行调控,但这些法律法规很少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做出专门性规定,大多都是调整某些特定投资项目的法律,并且主要规范的是海外投资者在我国遇到风险时如何进行保护的问题,对我国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遇到政治风险如何得到保护则鲜有规定,而且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比较松散,存在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中。这不利于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进行统一的调整,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尚未真正建立。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制度现状 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完善,首先,我国目前并没有出台关于调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一部专门法律,调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规定多以行政法规和条例的形式出现,而这些法规和条例数量繁多,效力层次偏低,规定又不够详细和针对性,很难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实施有效和完整的保护。其次,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的立法缺少对私人主体和民营企业的关注,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应该对各个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民间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我国海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再次,我国应该完善立法监督水平,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进行法律监督,以防止国有资本海外投资中的流失。最后,在制定国内立法时,应注意与海外投资相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和衔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保护我国海外投资利益不受损失。 三、构建我国海外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目前,关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以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和德国模式为代表。美国主要采取的是双边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对海外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时,以双边签订的海外投资保险协议为依据,避免了政府之间的正面冲突,巧妙的将政治冲突转化为商业冲突,有利于两国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日本主要采用的则是单边模式,这与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战败国的历史有关,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海外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时可选择的余地较大,不以两国之间双边海外投资保险协议为依据,缺点在于以外交保护原则为基础,容易使经济问题政治化。德国则主要以双边模式为基础,并以单边模式为辅助。笔者建议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应该在充分考量这三种模式利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国情,并本着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选择有利于我国的模式。笔者认为,我国已经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保护海外投资者利益已经具备了制度基础,另外考虑到我国海外投资地域范围和行业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建议采用德国模式。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立 笔者认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立应该效仿德国模式。即采取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分离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职能相互独立,各尽所能并且互相制约,避免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一体化所容易滋生的腐败现象。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审批,这个专门机构应该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和官方性质,笔者建议这个机构应该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有国务院相关与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相关的部门共同组成。而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经营机构则应该是“海外投资保险公司”。这个机构在法律性质上应该是国有公司,根据商业规则负责承办具体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三)保险费、保险期限、保险金 保险费率的高低取决于投资所在国的国别分类、投保风险、承诺保险期限、投资形式、投资涉及的产业部门等因素,险别及范围的不同而科学制定。我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保险费一般应该控制在1%到1.5%左右,保险期限一般为5到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保险金额只赔偿部分损失并且最高保险金额一般为损失的90%到95%。 (四)保险范围 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做法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海外投资保险范围主要应该包括征收险、战乱险和汇兑险。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范围也应该以此为基础,并适当借鉴别国经验,将政府违约险、“迟延支付险”和“货币贬值险”纳入我国海外投资保险范围。 (五)承保适格 一是要有合格的投资,首先投资项目要合符合条件,其一,要符合中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其二,投资项目要得到东道国政府的批准。其三,只限于新的海外投资,包括旧企业的扩建、改造及现代化的投资。二是要有合格的投资者,根据世界各国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的合格投资者应当包括如下主体:(1)中国公民,并在国内有住所。(2)中国法人或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依中国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组织,并且这两者的主要资产属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有。(3)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其资产的全部或至少95%为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三是合格的东道国。由于笔者建议我国应该建立单双边相结合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所以合格的东道国首先应该是与我国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其次,未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也可以成为合格的东道国,但前提是投资当时东道国必须是政治、经济稳定的国家。 四、结语 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规模呈井喷之势,海外投资已遍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海外投资发展速度和规模前所未有,而我国关于保护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却不尽完善,与我国海外投资大国的地位极为不符,今后,我国应该尽快完善国内相关立法以有效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在保护海外投资保险立法方面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和经验,而且已经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相信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一定会尽快完善起来。 保险法律论文:浅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基本思路 【论文摘要】试点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优秀内容是要使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能够相互衔接。如何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统筹层次,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从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理念、原则、立法的价值及改革方向出发,着力研究制度建立的基本层面问题,为今后相关政策的出台奠定基础。 【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基本思路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在酝酿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不应与企业部分的制度相互分割,以促进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具体调研,改革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初步的框架思路,已经逐渐清晰起来。目前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遵循在制度设计上相互衔接而不是“另起炉灶”,保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等一些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是社会保险学自商业保险而升华为自身遵从的一项原则,按照此原则,任何投保人要想获得养老保险权益,即享受养老保险金,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就是先投保、且投保达到一定长度的时限,这就是养老保险历来遵循的权益与义务相对等原则的内涵。所以,要享受养老保险权益,必须尽投保的义务。而且,一般说,二者成正相关,即投保期越长,投保费越多,可享受的权益越多。如果公民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数额没有联系,那么公民就不会参加缴费,即使参保缴费,也会尽量少交保险费,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就缺乏应有的缴费激励机制。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仅涉及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问题,而且涉及地区间利益调整的问题。 2、公平与效率优化结合原则 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险里面的一个特殊领域,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制度性工具。然而,单纯的公平并不现实,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其本身就是要以效率和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基础为依托的。公平如果不能促进效率,甚至在某些层面牵制了效率的发展,成了经济发展的负担,那么这种公平也是难以为人所接受的。公平如果不将经济发展的效果考虑在内,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最终将不利于解决社会问题。因此,事业单位要建立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要在制度建立之时贯彻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动态过程中,不断的改进、调整并作出选择,摆正两个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发展目标,力求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3、兼顾统一性和差别性原则 目前,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础上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而机关养老金却仍然受工龄、退休前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动等相关因素的影响。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部分参照于企业,还有一部分参照于机关单位。一些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千方百计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或是在即将退休之际跳入事业单位,享受事业单位的优厚退休金。相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多不会进入比自己退休待遇差的企业。这种单向流动人员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尤其制度间具有巨大的待遇差,难以为全国统一的人才大市场提供支持和保障。事业单位是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公益事业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是整个社会的优秀。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决定了事业单位汇集了整个社会的栋梁和精英,他们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这些特点反映在社会保障领域,就是他们的保障待遇要普遍高于企业一般职工。在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既要相互衔接又要相互区别。这就是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要统一,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要有区别,即在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而且在替代率方面,职业年金的替代率要高于企业年金的替代率。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社会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求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特别是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变化而变化,同时兼顾财政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并且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大致持平、互相衔接。要本着既要保证经济发展,又要适当积累的原则,统筹安排养老保险基金。既要有利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也要有利于职工在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流动。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立法目标 1、逐步建立起公平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劳动者的、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仍是三套制度同时存在,制度间的兼容性差,不同对象享受的保险待遇差别悬殊,既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的体现,又不利于不同制度间劳动者的合理流动。我国大部分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各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原则,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来筹集、管理和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各省的具体情况不同,导致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基金征缴、基金管理、基金运营以及待遇给付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2、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门立法 从我国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现状看,还没有一部统一的立法,尽管我国已经推出了《中华人们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临时性的决定多于法律、法规,即使是某一方面颁布了行政条例,也多因注重于局部而忽视了全局的协调和统一,内容上也有些地方不甚周全。因此,在对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建设之初,我们就应作出系统的计划,使事业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尽量从开始就迈入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的正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相对滞后,并且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向全国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系统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可能孤立与其他保障制度进行,必须立足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统筹设计需要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整体出发来进行。 1、建立适应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人事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充分借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起以养老保险统筹为主、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为辅、以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为重要补充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发放办法。同时要将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充分的考虑进来,适时公布改革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消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攀比心理。要逐步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统筹发放上的一致,努力缩小彼此间的差距,差距部分可通过单位及个人支付部分来体现和解决。建立起权利和义务相约束机制,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和职工个人利益紧密挂钩。 2、处理好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国家和省、市对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已经出台了一些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方面的政策规定,但这些政策规定很不系统,也缺乏可操作性。按现有政策已经转制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很多,影响到了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事业单位转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原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二是改为企业前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原办法计发,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企业办法执行。目前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解决事业单位与企业两类养老保险制度的接续问题,可分为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骤稳步推进,一方面要保证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注意切实维护转制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3、逐步融入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享受改革成果,是党的关注民生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城乡统筹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最重要项目,是社会保障中最根本的制度安排。因此,如何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体城乡居民,实现城乡统筹,是实现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目标的关键。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目标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进程、城乡现行二元养老保障体制的发展走向以及国际经验的借鉴等因素。甚至在阐述发展目标使用的概念问题上都存很大的张力和争议。 保险法律论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的背景 人口老龄化加剧是我国乃至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而我国的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根据我国2011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来看,我国总人口13.7亿,60及以上者占13.26%,并且65岁及以上者占全国总人口的8.87%,这对于目前正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的我国来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老年人口数量大。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这意味着我国的养老保险负有很大的支付压力。(2)老龄化发展速度快。虽然中国不是最早出现老龄化问题的国家,但却是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3)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突出。毋庸置疑,中国是一个农业国,拥有数量巨大的农业人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出现许多剩余劳动力,很多农民进城打工,成为农民工,留在农村的多是老年人,因此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更加突出。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殊性中可以看出中国的老龄化带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比西方发达国家所要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和迫切。 二、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发展状况 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从建国初期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在这期间经历了建立、调整、受挫、改革和深化改革的发展阶段[1],每一发展阶段都具有不同的改革内容和改革目标,充分体现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特色。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许多新的问题。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状况 自从90年代我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今,有关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进行了很多年,这说明有关养老保险的改革问题一直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同时也反映出养老保险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改革的艰难性。虽然新《决定》出台了很多改革措施,但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复杂性,还需要对这些规定及实施方面进行具体化,总体上说,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一直在不断地进步和完善,尤其是对于机关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下,尤其是一些具体实施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三)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新出台的《决定》较之于之前“双轨制”下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了不少弊端,提高了效率,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具体实施方面还需要具体细化。比如,虽然已经“并轨”,但由于之前“并轨”试点进展缓慢,现在全面进行“并轨”基础经验不足;新的改革虽然将制度统一了,但在具体的管理上却建立了两个独立运营账户,这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不少问题;另外,农村养老保险才初步形成,根本就不适宜“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充为辅,国家扶持”的方式,这与农村生活水平及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这些都是目前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最主要的问题。 三、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启示 (一)德国 由于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较早,其养老保险制度非常完善。与我国不同,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其自身特色。德国的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法定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私人补充保障,其中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2]。1.改革的背景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和经济增长速度缓慢是德国进行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原因。德国的老龄化主要表现为老年人口寿命的延长。经济方面主要表现为失业率的提高。因此,即便是它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得进行改革,才能适应现实的变化。2.改革的内容德国对于养老保险的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大力推广资金积累型的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2001年的养老保险的改革将以法定养老保险为主改为三种养老保险体系共同发展。(2)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德国从2011年开始实行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措施,预计到2035年将退休的法定年龄从65岁延长到67岁。(3)重新整合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增加人口发展因子[3]。自从2005年开始,德国政府便在有关养老金额的计算公式中增加了人口发展因子这一重要因素,该发展因子涉及很多领域的内容,养老金额的调整根据不同情况的变化来进行,这样就有效的应对了高额养老保险金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总体来说,虽然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全世界来说都极具代表性和典型性,但是,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德国也在进行着一系列与社会情况变化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从1992年至今,德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的大刀阔斧的改革有很多地方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二)日本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德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早,但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出了适用于其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日本的养老保险具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日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双层结构的特征。日本养老保险主要可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适用于全体国民的国民养老保险和适用于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厚生养老保险和互助养老保险。除此之外,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具有半公半私的性质。1.改革的背景:随着其社会发展状况的不断变化,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同其他国家一样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真正可用的劳动人口数量不足,给其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很大压力。日本采用现收现付制方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担负着巨大的支付压力,尤其是现有的不断减少的劳动人口担负着巨大的压力。与此同时,日本目前还面临着经济增长低迷和低出生率等问题。2.改革的内容:针对这些问题日本政府进行了多次改革,日本养老金法的修改逐步向提高支付年龄、紧缩支付的方向转变,对于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日本主要还是倾向于控制养老金的给付。近年来,日本根据自身社会发展情况的客观变化,随时调整其养老保险制度,并对其进行适当改革,以应对各种社会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智利 智利是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历史较长的国家。起初其建立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状况指定的,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智利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但后来随着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的出现,旧有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不能够应对这些问题,养老保险制度面临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智利政府从1981年起对原有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大规模改革,比较值得一提的是其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的退休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全国的养老保险事务,这些公司可以用社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行投资、经营,社员可以根据公司运营情况自行选择想要投资的公司,而劳动者则必须选择一家公司[4]。通常,公司会将红利分给社员,等社员退休后就可使用该笔资金,这种类似于商业公司模式的运行机制明显的体现了有其自身固有的特色。智利的这种做法受到许多国家的关注,各国都借鉴其做法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借鉴了智利的这种改革方式。 (四)改革的启示 1.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共同之处通过对德国、日本和智利这三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以及对这三国所面临的挑战和任务不同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国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他们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同时,他们也有共同之处,比如都采用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再比如,大力推动私人养老保险业的发展。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发展私人养老保险业应对养老带来的诸多问题。2.对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借鉴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都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有其国有的特点,虽然各国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有所差异,但通过对外国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比较我们会发现,外国的很多改革方式非常值得我国借鉴:(1)我们可以借鉴德国大力推广和发展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我国一直以来都是注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国家财政一直是其主要支付来源,而对于企业养老保险并没有支持,虽然我们已经“并轨”,但成效甚微,而且,我国的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很缓慢,这对于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形成巨大阻碍,大力发展私人和企业养老保险职业将极大促进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公平,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最主要的目标之一。(2)日本的双层结构的养老保险制度很值得我们思考。日本的第一层次的养老保险金也就是国民养老保险金基于全体国民,凡是在日本居住的20-60岁居民都必须参加国民养老保险金,这一制度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进行。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员、企业职工和农村60岁以上者,其余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也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3)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独特之处值得我国探究。目前来看,智利的这种改革带来了一些成效,比如这一改革的实施不仅很好的促进了经济的增长,而且有力的调动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解决了基金的保值增值的问题。而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金制度的运行机制没有能够使养老金保值增值,甚至还有一些空账户存在,在广大农村,养老金标准低,民众参与养老金缴费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长期存在,我们可以通过对智利养老保险改革的分析,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得出一些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改革方式。 四、总结 总体而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与其他国家的改革背景都存在一定相似性,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但同时又要注意我国自身独有的发展特色,比如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等都与我国的现实社会情况存在很大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以上通过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学习和思考,可将有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和完善问做出以下总结:(一)完善立法。这是进行改革的首要一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立法滞后,要想对其进行改革,必须要制定出一套强行性的法律来对养老金制度所涉及的相关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二)关于养老保险“并轨”的问题,我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大体方向已经明确,我们现在新的《决定》虽然已经明确规定“并轨”,但自2008年起“并轨”试点本身进展缓慢,效果一般,现在全国进行“并轨”,我们更要吸取试点以来的经验教训,更加注重实施效率,解决好制度统一下存在的新问题,这是我国以后逐渐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的关键一步。(三)延长退休是否对就业产生影响值得关注。这在以后会使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是这对于我国本来严峻的就业来说,是否会造成影响,还是值得再思考的问题。(四)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管理体制、监管、运行机制等还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这都需要对其进行具体的改革。要进行改革,就要进行全面的改革,新《决定》提出了建立全方位改革的目标,只有这样,整个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才能健康的运行,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五)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给予更多关注。现在农村适用的“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充为辅,国家扶持”的原则其实与农村的实际情况是不太符合的,鉴于农村目前的经济状况和农民对待养老保险的态度,国家都应该对农村的养老保险给予更大的支持。 作者:强玫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路径 1引言 物流业在整个经济领域中占据指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现代化运输行业中第三方的物流表现形式。对于运输行业而言,主要作为现阶段物流行业的优秀性问题,并不是与物流的基本内涵相同,因此,在定义的过程中与传统的货物运输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以及关联性。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很多系统性的实施管理相对较为匮乏,基本的物流管理方案也存在着制约性的因素,从而对整个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逐渐优化基本的保险法律制度,建立健全优化途径,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1]。 2物流保险法的概念及特征 2.1物流保险法的基本内涵 对于物流保险法而言,在现阶段法律行业以及保险行业并没有对其进行统一的定义,但是,较为普遍的认为,在物流保险法制定的过程中可以分为广义及狭义两种分析形式。对于广义的物流保险法制度形式而言,主要包括运输保险、仓储保险等物流环节,而狭义的物流保险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主要是为了在运营的过程中分散经营者的风险,承担相关的风险损失,从而将物流货运保险排除在物流保险之外[2]。 2.2物流活动中存在风险因素的特点 在物流活动建立的过程中,其存在的风险因素相对较多,在下文中对几种常见的风险进行简单性的阐述:首先,在物流活动建立的过程中,存在着客观风险以及主观风险并存的状态,通过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客观性风险主要是物流活动过程中所面临的自然性灾害以及意外事故,而主观风险主要是指在物流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的人员出现不当行为而发生的风险因素,所以,可以发现主客观风险并存是物流行业风险中较大的因素之一。其次,存在着直接风险以及间接风险,通过对风险所引发的后果分析可以发现,直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火灾、爆炸等意外发生而造成货物直接损坏或灭失的现象,与此同时,也包括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对货主或除合同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直接性损伤。间接性的风险主要是指,由货物的损毁而造成合同订立的目标无法实现的现象。最后,就是违约责任风险与侵权责任风险的相互竞合,通过对《合同法》相关内容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第一百二十二条对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合理性的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一条例中可以发现,当事人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违约之诉的选择权利,所以,在运输行业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违约责任风险以及侵权责任风险就存在着一定的竞争性[3]。 3物流保险法应用的基本现状 3.1物流保险相关法律不健全 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其基本的标准及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而对于物流行业而言,也属于新型的发展行业,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同时也没有统一的安全标准,因此,为相关问题的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制约性因素。而且,物流保险险种的设计较为单一,在这种现象之下,并不能充分满足物流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基本需求。在传统的货物保险体系之下,保险公司并不会提供产品包装、装卸、搬运等多种环节中的保险服务,这就成为物流公司货物保险的限制性因素,从而对整个制度内容的完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2保险费用制定不合理 在物流保险项目制定的过程中,基本保费的设计并不科学。在物流责任公司的基本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基本责任进行优化,而是按照保险风险的基本类型及相关范围进行保费的确定。对于这种现象,相关制度内容的建立并不符合保险的常规性做法,主要是由于物流企业的收入与责任风险之间并没有必然性的联系。同时,在这种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也阻碍物流企业的投保状况,对于经营较好、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而言,保费越高越能展现自己的优势性,对于风险产生的因素并没有做到合理性的控制。因此可以发现,在这种不合理收费方式中,由于保费过高,会增加物流企业的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流保险制度的完善。 3.3物流保险中专业性的人才较为匮乏 在物流保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其优秀性的内容会注重货物运输中发生的意外情况,从而在多种方面消除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保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其最根本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收取保费,以及对责任风险进行补偿,而更多情况下是在风险转移的同时降低产品索赔率,减少自身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问题,从而在根本意义上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物流保险问题开展的过程中,专业的业务人员不仅应该熟悉保险的基本业务,同时也应该懂得物流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和运作情况,从而制定出合理的保险业务形式,从而有效的控制风险发生的概率。但是,在现阶段保险公司中,由于缺乏专业性的物流保险分析人员,所以对物流中的保险项目很难进行专业性的分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保险行业的全面发展[4]。 4物流保险法制度完善的重要意义 4.1为物流经营者分散经营风险提供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现代化的物流企业逐渐出现了多种经营环节,呈现出来复杂性以及多样化的物流运作特点,但在整个运行的过程中却存在着一定不可预见的风险,若这些风险发生就会导致经营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中的规定。所以,通过物流保险合同的建立,可以使经营者以及货物所有人员,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多数都规定了物流企业对货物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内容。当出现货物丢失、毁损或是灭失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只是对货物的本身进行赔偿,其中物流公司对于第三者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包含在承担的范围之内。由于我国物流行业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物流经营人员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对物流保险内容的需求逐渐增强,保证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状态,在根本意义上提高企业的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的优秀竞争力。 4.2扩大我国保险市场的新领域 现代物流的服务内容多种多样,由于其存在的复杂性为整个企业树立了新的发展方向,从而也为物流行业的制度创新营造了新的发展空间。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建立科学的发展渠道,才可以在根本意义上扩大我国保险市场的新领域。截止2012年,我国保险公司只有少数的几家经营物流保险,基本的制度体系并没有完全成熟。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关的法律制度处于监管真空的状态,在物流行业逐渐扩大的过程中,其风险因素也逐渐改变,为我国保险市场新领域的开发提供了良好的空间[5]。 5物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思考 对于物流保险法而言,主要是现代物流企业发展过程中风险降低的最优化制度选择,通过完善物流管理体系,可以降低企业在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因素。在现阶段物流保险法建立的过程中,应该逐渐优化基本的制度管理内容,建立科学的物流保险发展,从而为整个物流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5.1建立健全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 现阶段我国物流行业缺乏统一的物流法律制度管理规范,导致物流保险法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表述不清以及责任难以界定的缺陷,对保险产品的创新造成一定的阻碍。因此,在现阶段保险物流管理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内容,强化对现代物流企业的监督及管理,并明确买卖双方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基本权利及相应义务,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营造出一种规范、健康的现代化的物流市场形势,促进现代物流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也为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运行空间[6]。 5.2完善法律制度内容适应现代化发展 对于我国现阶段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而言,《保险法》以及《海商法》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只是对物流保险的基本内容以及财产保险中的货物运输及仓储问题进行的具体性的规定,而在物流公司投保的过程中,会将整个物流过程进行分项处理,对相关的保险产品进行逐个选择,在这种保险制度建立的过程中,不仅增加了保险办理的流程,而且也会出现较高的费用形式,会出现重复投保以及疏漏投保的现象,为整个保险事业的运行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在国外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保险的制度控制较为集中,一份保单中包括整个物流过程中的财产保险以及人身保险安全。因此,在现阶段我国物流保险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完善性的法律制度,将保单的内容进行全面的优化,通过制度内容的建立,将基本的条款进行充分性的结合,从而形成一份高集成度、高精度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 5.3强化第三方物流制度的管理 在物流保险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标准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形式,提高信用制度处理。对于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现状而言,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并不具备专业性的物流管理特征,还在应用传统的技术形式,对整个制度内容的建立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应该逐渐优化第三方物流管理制度的管理模式,为其国际性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空间[7]。 6结语 在现阶段我国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物流保险法在物流行业中的重要意义,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建立科学化的物流运行制度,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将基本的风险因素得到充分的转化。与此同时,对于国家的法律部门而言,也应该根据物流行业的发展现状,对于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明确物流保险的基本功能,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董巍 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老年人口的数量逐年增加,形成了对社会各方面的冲击,并对我国的养老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农村则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对广大农村居民来说,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成为老年人权益得到实现与保障的关键。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欠缺与不足 从新型农保的建立,到城乡养老保险的逐步融合,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中,公平与平等的法律理念逐步得到了体现、贯彻与落实。但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与缺陷也暴露出来。 (一)立法存在滞后性与不完善 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中。尽管立法为适应时展的需要而进行了修订,但现有立法存在的缺陷同样存在。较低的立法层级、并不十分完善的立法规定、过于笼统的立法语言,都成为现有立法饱受诟病的根源。农村养老保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事业,需要完善的立法作为依托,而立法的滞后与不完善,势必会对农民养老保险权益的维护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强制性及可操作性较差 自愿参保,是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精神,体现了对农民意愿的尊重与维护。但过分强调自愿,意味着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始终无法充分调动起来,导致参保的农民大多是年老体弱者,青壮年参与的热情尤其要低。这对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持续发展显然是不利的。此外,对于村集体补贴,现有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部分村集体在补贴养老保险金时过于随意,法律制度在落实上也面临着障碍与难题。 (三)养老金面临贬值风险 要真正实现养老的目的,养老金的作用发挥是关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养老金又难免会面临贬值的风险。如果解决不了这一问题,在不断面临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养老金可能会在养老的问题上“有心无力”,长远来看,也会影响广大农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与对政府的信任。可以说,养老金的投资运营问题是摆在面前的突出问题。 (四)政府监管不到位 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金的经费来源单一,除了个人缴纳、村集体缴纳及财政支持以外,并没有其他社会资金的注入,资金来源单一必然导致资金数量少。对农村养老金进行利用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也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滥用养老金,贪污腐败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在城乡养老保险合并的过程中,尽管立法规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但仅限于社会保障部门内部的上下级监督,外部监督十分有限。缺乏政府的监管与社会力量的监督,内部暗箱操作的嫌疑很大,使得部分农民对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失去了信心,最终也会影响制度的发展。 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立法 农村养老的问题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所面临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农村养老的长期性、艰巨性,也意味着必须要将其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内,通过完善的立法来调整这一活动。通过制定一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对农村养老保险所涉及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使立法与时俱进,也能进一步提升立法的层级与效力,使依法治国在养老保险领域也得到贯彻落实。 (二)增强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强制性 在广大农村地区,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力度,国家应该对农村养老保险予以适当的扶持与帮助,同时可以适当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保障养老保障金的收取,避免农民因各种原因排斥养老保险,从而实现农村养老的目的。 (三)拓宽农村养老金保值渠道 城乡居民养老金入市成为近一段时间的热点话题,而这也不失为一种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渠道。除了这一方式,养老金还可以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比如购置不动产、委托专业机构对外贷款等等。掌握好养老金投资的程度与方式,才能避免养老金面临贬值的风险,才能使养老金流动起来、利用起来,真正能够在农民需要的时候发挥其基本的养老作用,满足广大农民的利益需求。 (四)实现对养老保险金的监督监管 要实现养老保险金的合理利用,监督监管机制必不可缺。除了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作过程的全面监督监管,法律监管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监督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司法部门应该加大对各类养老金违规、违法使用行为的查处与惩治,社会各界也应参与到监管活动中,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来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保险金的运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养老保险金真正发挥养老的作用,实现农民权益的维护。“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天,作为社会的普通一份子,关注老人的生活、关系老人的精神世界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在中国这样一个大步迈进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中国家,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寻求一种可靠的又适合老年人生活的养老方式,逐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才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 作者:范星彤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思考 一、引言 社会医疗保险仍然是当前我国普通民众最关心的社会问题之一,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关系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医疗保障权的实现。2010年我国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从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至今,我国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在建立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医疗保险立法滞后,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统一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在《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也多是原则性的。当前我国医疗保险的调整和规范主要依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以及地方的政策;然而,各地方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也各不相同,给人一种我们只用行政手段而不是用法律手段来推动医疗保险发展的感觉。“医疗保险立法先行”这是从世界医疗保险发展史中得出的重要结论,原因是医疗保险的整个运行过程包括基金筹集、基金的运营管理、支付和医疗服务的供给会涉及到多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都离不开医疗保险法的调整和规范。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立法层次低,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设专章,但只有些原则性的规定。医疗保险方面的单行法律尚未制定,导致目前各地医疗保险的规范主要依据国务院的决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的地方甚至仅以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医疗保险立法滞后、层次过低的现象既与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的重要地位不相称,又不足以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规范运行。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1.缺乏城乡一体统筹的制度设计 目前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体系是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部分构成,该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存在城乡分割、制度分设、资源分散、管理分离等体制性弊端。农村在保障范围、保障项目、保障水平等方面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模式不仅违背了保险大数法则的本质规律,而且造成城乡居民在筹资和待遇水平上的差距,降低了制度的公平性。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和日益频繁的人口流动,重复参保和城乡医保无法转移衔接的问题日益突出,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影响了全面医保目标的实现。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设计存在弊端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引入主要是借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经验,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第一,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纵向积累,使职工在年轻健康时能为年老患病时储蓄医疗费用;第二,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产生激励作用;第三,增强职工基本医疗费用控制意识。但是这种制度设计忽视了医疗保险的现收现付制与养老保险的积累制的区别。第一,疾病发生的不确定性使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具有随机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上很难实现纵向积累。同时,纵向积累也不是个人账户的本质属性,个人账户是否发挥作用主要看它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抵御医疗风险起了多大的作用,而不是看它积累了多少,积累也是为了将来更有效的抵御风险。所以通过个人账户积累医疗保险基金的初衷是不恰当的。第二,个人账户起不到激励个人缴费的作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直接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扣除来缴纳,这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高低与用人单位缴纳费用的积极性有直接关系,而与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关系不大。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即使在个人缴费积极性很高的情况下,也会出现用人单位逃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情况。第三,个人账户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也十分有限。当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在结合方式上采取直通式的时候,当参保人的一小段有限责任并不能成为大的经济负担时,很可能把花光账户作为获得社会统筹支付的筹码,而且中国目前的医疗费用增长主要是成本推动,而不是需求拉动。所以,控制基本医疗费用的支出主要是通过抑制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来实现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控制作用十分有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存在还有以下弊端,第一,个人账户造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量沉淀,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第二,个人账户分散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降低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第三,个人账户管理成本高,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第四,设立个人账户使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大量转制成本,同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因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亟待改革。 三、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医疗保险立法 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考察和思考,可知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在诸多方面都处于改革发展阶段,更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针对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立法滞后,立法层次较低的问题应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实现医疗保险立法由地方立法向国家立法的转变,提升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等级。我国医疗保险立法以地方立法为主的现状,主要是因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地区性试点模式,因此要实现医疗保险立法由地方立法向国家立法的转变,提升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等级,扩大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范围。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应当在总结试点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逐步适时地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医疗保险法律,这样既提升了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也实现了立法的统一性。其次,针对医疗保险立法层次较低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将分散的医疗保险行政立法转变成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系统化立法。因为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尚处于改革探索阶段,全国人大、国务院或其下属机构的医疗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数目繁多,这种低层次的零星分散的医疗保险立法不能保障医疗保险的顺利运行,因此,提升我国医疗保险的立法层次是当前医疗保险立法工作的重要目标。再次,我国《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仅限于原则性和授权性规定,对城乡医疗保险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筹资机制、支付制度、费用分担机制等内容无明确规定,只有授权性规定,这就要求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使这些授权的内容更加明确化具体化。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实践看,急需制定与《社会保险法》配套的医疗保险法律法规,与《社会保险法》确立的医疗保险的原则性规定进行配套,对社会保险法已明确的内容在程序上加以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配套法律应对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问题、异地就医的转移支付问题以及如何处理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等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后,我国应逐步制定《商业医疗保险法》《医疗救助法》等医疗保险法律,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相配套的医疗保险法整体框架。同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制定《医疗保险税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法》等,增加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行。 (二)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法律制度 全国目前已有多个省市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如杭州,长沙等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这为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供了实践基础。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统筹首先要做好统一的顶层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化解城乡统筹的阻力;其次,要推进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统一,应当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实现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经办管理,同时要逐步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行政管理的统一,奠定之后制度融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最后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统一。在实现城乡统筹的基础上,设置多个医疗保险档次,允许城乡居民自由选择参保档次,使医疗保险制度的强制性与灵活性达到统一。 (三)弱化并逐步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但没有达到其设立初衷,反而在现行运行模式下产生了一系列弊端。因此应对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调整,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应直接取消,应该弱化并逐步取消,这样才会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现供求平衡发展,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功能。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步:首先,设置过渡期稳妥处理现有个人账户余额,在过渡期结束前个人账户余额全部由参保人员处分,可以提现也可以用于医疗费用支出。同时规定在过渡期开始之后,参保人员按照对等的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有缴纳的费用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其次,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报销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办法代替。基本医疗保险实践中,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用来支付门诊费用。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用报销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办法代替,一方面可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利用。报销门诊费用应该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设置不同的费用报销办法,根据不同年龄段设置门诊报销费用总额,设置总额时要考虑不同人群的门诊发病率、门诊费用之间的比例等,超过报销费用总额的由个人自付。 作者:毛瑞 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 (1)养老保险的立法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立法层次较低。养老保险方面仍没有颁布专门的法律法规,体系没有有力的法律保障,执法力度略显不足,指导性也不明确。(2)养老保险基金供求失衡较重。我国老龄化水平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却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加重了我国政府和企业的财政负担,上班族负担不起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养老金供给水平明显失衡,家庭也无力负担家里的老人,使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3)养老保险个人空账情况严重。我国目前还是实施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体制,究其原因是因为资金缺口只能通过挪用个人账户来进行补充,结果使得个人账户基本处于一种空转的形态,一旦人口老龄化的情况加剧,麻烦和问题必然显现。(4)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严。很多地方政府仍存在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导致养老基金流失与浪费,长此以往,我国将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情况,不仅会损害投保者利益,民众也会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不信任。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1.制定养老保险部门法 养老保险拥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才能使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国家的养老法律制度必须适应本国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 2.根据国情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首先需要统一养老保险覆盖的标准。第二需要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公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三个方面。国家需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同时对企业在税收等方面进行一定补偿或者优惠,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3.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法律需要尽快规范和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第一,调整和优化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改变国家承担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个人自我保护意识淡的局面。第二,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统筹共济机制和个人储蓄积累机制的优势互补。通过社会统筹机制,有效再分配社会居民的收入,通过个人账户的建立,增强公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增加公民所有权账户的透明度并增加个人缴费在养老金中的比重。第三,有效地解决人口老龄化对未来社会的消极影响。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储蓄基金将缓解统筹基金的“现收现付”的短期资金缺口给社会协调带来的压力。第四,缓解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建立全国统一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矛盾。在统一全国养老保险模式的同时,要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4.形成有效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我国应设立独立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进一步要通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设立独立的社会监督机构,扩大监管范围,切实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5.建立完善高效的争议处理机制 一是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细致划分,减少因制度模糊等问题造成的争议。二是对解决途径进行详尽规定,比如确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解决方式,同时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不要忽视调解的重要作用。三是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帮助提高参保人员法律意识,使得参保人能够自主的提出权益主张和利益诉求,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保护,实现养老保险全面法制化。最后,有关机关应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在公众当中的公信力。 作者:王秋予 雷帅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莱钢集团公司2017年第7期女科级干部培训会。我仅代表两公司党委向参加这次学习的全体成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亲切的问候。 一、第六期女科级干部培训班培训作用、亮点及成果 (一)第六期培训班的作用 曾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女性干部是企业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撑。通过对女科级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女干部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创新水平,使其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女性的细心、耐心、亲和力和坚韧等优势,使企业内部更加和谐、结构更加优化、决策更为科学合理,基层民主更为真实和广泛。今年以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钢铁市场在波动中趋于良好,为企业的生产和改革提供了极大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责任,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成,做企业改革风雨中的铿锵玫瑰和智力支撑。 (二)第六期培训班亮点 第一,指导思想明确。第六期培训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为指导,坚持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积极响应党中央相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集团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等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第二,课程设置合理。第六期培训的课程设置既重视理论的指导性,也强调实践的参考性,课程内容丰富多样,主要包括有团队拓展训练、从严治党的剖析、和谐家庭的建设、女干部素质提升和心理健康等内容。除了莱钢党校的教师外,还额外邀请了其他院校的名师教授莅临讲学,提高青年女干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教学方式灵活多样。第六期培训班主要采取了集中讲授、专题讲座学员论坛等多种教学方法,针对性的设置每节课的内容,并结合女干部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座谈会,分享成果和经验,相互借鉴启发。将女科级干部培训班形成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切实帮助学员们实现自我提升。 (三)第六期培训班成果 通过第六期的女科级干部培训班,凝练出具有忠诚、尽责、知性、友善四大品格的莱钢女职工队伍。例如铁前工艺技术研究所的曾晖,通过参加培训班,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以积极探索的科研精神,创下了近八十项专利,并被授权第一位发明专利32项的记录,获得山东齐鲁巾帼发明家的荣誉称号。莱钢医院的左晓燕,从初进医院工作的束手无策和不知所措,到主动为患者提供服务,在每一次实践中学结,在每一次学习后检验校正,并最终凭借过硬的专业技能发明了“可控式小儿输液器”,成功申请国家专利。曾晖和左晓燕只是莱钢企业女干部队伍中的一员,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女干部也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伟大业绩;也能迎难而上,百折不挠的为莱钢发展,出谋划策。 二、本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 首先,加强女科级干部培训,是学习贯彻落实精神的需要。在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此,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自觉地投身改革创新时代潮流……”结合当前集团实际情况,改革仍然是大趋势,在今年上半年,公司绩效初步实现扭亏为盈,利润总额达20.03亿元,改变了多年省管亏损企业的定格,并在此基础上勾勒了三年发展方略的蓝图。这些都离不开企业干部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因此我们要积极响应关于充分发展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企业三年发展规划的战略布局,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升素质技能,练就过硬的本领,在自己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其次,加强女科级干部培训,是推动女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今年以来,钢铁市场发展趋势良好,集团也初步扭亏为盈,这对于集团内部的女干部队伍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决定新任务和新要求。而女科级干部是集团女干部队伍的中坚力量和领头羊,加强对女科级干部的培训学习力度将极大程度的提升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最后,加强女科级干部培训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随着人们对物质文化精神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集团也充分考虑到女科级干部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通过学习党的相关思想,强化女科级干部的政治修养;通过学习专业知识的技能,帮助女科级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兼容并蓄、博采众长,努力实现心中的目标和理想。 三、企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女科级干部 (一)做一名适应企业改革转型需求的新时代女干部 1.学以增智,做善谋善断的事业人 首先,各位女科级干部要结合企业改革转型的实际需求,对女职工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积极了解她们的思想动态,及时传达企业关于改革、生产建设等方面的精神和计划,使其坚定工作信念,提高女职工的政治素养。其次,积极参加企业培训学习,养成自我学习和永久学习的习惯,不断吸收新知识和新技术,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独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树立善谋善断的事业人形象。 2.以事炼心,做向上向善的好人。 女科级干部,是企业的一张名片,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行善立德。首先,要慎言慎行,作为职工表率,言必行,行必果;其次,要严于律己,洁身自爱,清政廉洁,不取不义之财,不贪不义之利。只有立德修身,向上向善,才能以德服人,构建和谐的员工关系。 3.岗位奉献,做干事成事的实在人。 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要靠不断的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这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因此,女科级干部们在实际岗位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设想,积极创新,把每份工作做细做成。 (二)发挥好女干部在社会生活中的优势作用 1.成为家庭幸福的主角 广大女职工不仅是企业生产的半边天,也是家庭的主心骨,女科级干部应该成为女性职工的表率,不仅做好企业的本职工作,也要维护家庭和谐,承担教育子女和赡养父母的责任。正是因为女性在家庭中的博爱和仁慈,才能更好的在企业发展中发挥自身优势,产生亲和力,协调各方关系。作为女科级干部,有责任有义务在实践工作的同时兼顾家庭,扮演好母亲、好女儿、好媳妇的多重角色。 2.成为社会和谐和主力。 女科级干部要带头参与企业的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让公司的公益理念深入人心,让公司的慈善行为助益社会。 3.成为企业和谐的动力。 女科级干部们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讲究工作方法,切实有效的解决工作问题。勇于担当,积极进取,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获得上级领导的认可;宽和待人,谦虚包容,最大限度的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内部和谐。 学习的机会来之不易,希望各位仔细听讲,认真学习,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对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实时转化,学以致用,从而更好的为企业改革和转型出谋划策,增砖添瓦。 最后,预祝第七期女科级干部培训班圆满举行,祝愿各位家庭幸福,工作顺利,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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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发展论文: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研究论文 摘要: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推进以及国外先进农业科学方法的不断引进和应用,使我国近几年的农业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发展现代农业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是,如何有效地进行现代农业建设,是目前我国农业发展争论不休的问题。所以,首先要明确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从而因地制宜的进行有效的机制选择才是发展现代农业之道。 关键词: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机制选择 一、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时代特征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首先要明确我国农业发展所处的历史时代,明确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把握现有的政策和机遇,将我国现代农业推向优质、健康发展的轨道。我们将从农产品供需情况、农村劳动力供给和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关系三个方面来阐述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时代特征。 1中国农业发展正处于对农产品数量追求到质量追求的一个过渡阶段 从农产品供需情况来看,农产品供给需求发生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我国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1995年的73.43%下降到2005年67.07%。与此同时,水果蔬菜种植面积所占比重由1995年的7.08%上升到2005年的12.82%。这种农产品种植面积上的变化,是消费者对于农产品需求喜好变化的直接反映。另一方面,我国粮食产量年年上升。与国际市场相比粮食价格较低、储备粮充足,但进口量却逐年扩大,这种并存情况的存在有持续和不断扩大的趋势,这显然是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品质喜好变化的直接反映。这两个直接反映说明,中国农业发展正处于对农产品数量追求到质量追求的一个过度阶段。 2农村劳动力正处于大量剩余并向城镇转移的阶段 从我国农村劳动力供给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劳动力供应大量过剩,农业劳动生产率极低,劳动力二元结构突显。现阶段农村流动人口年龄较轻,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是具有较高生产力的劳动群体,我们必须正确的认识这种结构的流动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从长期来看,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无疑对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带来了积极影响。从短期来看,这种结构性的流动对农业生产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尤其是农业劳动力质量下降,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方面。 3农业朝着有助于实现与非农产业的有效对接方向发展 从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关系来看,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由改革开放初期的27.9%逐年减少为2005年的12.6%。近几年,我国农业的发展已经开始关注农业与非农产业间形成的链条关系,农产品加工行业逐渐彰显出其发展壮大的趋势,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我国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要求提出了挑战.致使农业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必须朝着优质、健康方向发展,以满足农产品深度加工的需要,更好的实现农业与非农业链条的高效率对接。 由上述特征可以看出,要使我国现代农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必须满足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时代特征的需要,从而进一步明确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二、据国内外现代农业的发展现况,明确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根据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时代特征的把握,明确其发展方向和定位,使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走向坦途。 (一)据我国的现实情况说明,我国走以生物科技为主导的现代农业的潜在趋势是势不可挡的 我国人多地少,农业自身具有发展的要求;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农产品的品质有了进一步的要求;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发展,对农作物品种质量要求有所提高。所以。这些变化致使我国的现代农业必须走以生物科技为主导的发展道路。 1农药化肥施用量的增加对我国单位亩产量的贡献 我国处于现代农业的起步阶段,生物科技的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还不强,农业生物科技应用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在我国农业发展的影响上。我国的化肥施用量由1980年的1269.4万吨逐年提高上升到2005年的4766.2万吨。历年的增长幅度平均可达5.91%。在我国农业化肥施用量增加的同时,我国农产品单位面积产量也得到了大幅提高,主要农作物单产量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平均增长了116%。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大量农药化肥的使用对于我们的环境带了严重的破坏。由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单靠农药化肥的施用来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已不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2农作物种植结构的变化反映出的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喜好 目前,我国正处于农业生产率高速增长时期,在这个阶段不仅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中得到了大量的应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人们由只追求温饱发展为更追求品质的消费理念。 2006年,国家统计年鉴资料显示,粮食作物构成由1995年的73.43%持续下降到2005年的67.07%,而药材和蔬菜水果的构成则大幅度提高,种植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逐渐减少而对更具营养的水果蔬菜需求量不断增长。由于人们不断追求高质量、安全指标都达标的农产品,必然驱使农业生产以生物科技为支撑,使之为现代农业的实现做好充分的硬件准备。3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需要高质量的农作物 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发展好农业的后续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阶段。在农业领域,要通过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深度加工,增加农业的后续效益。但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除了对自身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外,最重要的就是对其加工原材料的品质要求,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现代农业的发展就必须走以生物科技为主的道路.为农产品加工业的顺利发展提供保证。 (二)据国外的实践说明,走以生物科技为主的现代农业道路是未来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外农业发达国家发展农业的经验来看,我国发展现代农业走以生物科技为主的道路是正确的选择。以下将选择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进行说明。 1以色列——世界领先的以生物科技著称的现代农业。以色列是个资源贫国、人口小国。2005年,农业总产值为4亿美元,占经济总产值的6%,从事农业的人口占4%。其土地主要是沙漠,耕地面积少,水资源稀缺。以色列在农业资源及其匮乏的条件下,生产出世界一流的农产品,其主要依靠的就是世界领先的生物科技,如世界领先的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滴灌技术、高产种养技术、精准农业技术、多倍体繁育技术及光热网膜技术,等等。 2美国——人少地多的大规模集约化兼世界领先生物科技并称的现代农业。美国自然资源丰富,发展农业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但从事农业的人口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农业的生产率极高,农业高生产率的坚实支柱就是先进的科学技术。美国的经济实力使它有可能吸引世界上大批优秀的科学家.以确保其农业技术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美国农业研究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在保护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最有效地利用和节省资源,提高农业产量和利润率.改善农产品的品质,保持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根据发达农业国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地处沙漠荒原还是丘陵山地,无论是地少人多还是资源贫乏,其现代农业发展都离不开以生物科技为支撑。所以,借鉴上述两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共同经验,走以生物科技为主的现代农业道路是正确选择。 三、现代农业发展的机制选择 在明确我国现代农业发展以生物科技为主导的方向后,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就在于我国科技创新、推广和应用的机制选择问题上。我国在科技创新、推广和应用的过程中,政企和农业组织是处于研发和推广的主动地位,而广大农民则处于接受的被动地位。高效的创新、推广的农业科技队伍的建立、发展和壮大,对于农业科技的创新和推广是至关重要的。从政府、企业、农民组织与农民的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如何建立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及应用机制。 1政府与农民 要建立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机制,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支持、财政支持和教育支持。政策支持力度直接反映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上,有力的政策支持可以加速现代农业的实现;政府的财政支持也直接体现在农业科技发展的各个方面,现阶段我国政府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科技的创新是个积累的过程,成果出现的前期就需要大量的投人,政府对教育的支持程度直接反映在一国的科研成果上,同时,也反映在农科的推广程度及农民对新科技的接受能力上。 2企业与农民 企业可以分为农业科技的创新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农科的创新企业来说,通过独立自主的研发为创新提供了资金支持,通过销售新产品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作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来说,通过其对农产品的要求为农民提供相应的市场信息。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上所发挥的作用可以看作是对政府在这方面发挥作用的有效补充,可以看出农民在接受应用新科技方面有了一定的选择权,但仍然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 3农业合作组织与农民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为提高组织化程度而创建的一种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组织的出现意义重大,它为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双重保障,该组织一方联系市场,一方深入农民,为农民提供丰富可靠的市场信息、教育培训、资金供给及各项惠农服务。农民的自主性也得到了提高。 总体来说,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走科技创新、推广、应用一条龙的农业道路。要想建立有效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应用机制,就必须根据我国现阶段面临的实际情况,因时制宜有效地使政府、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转换各自的角色,使科技创新的职能逐渐由政府向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过渡,更加充分地发挥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主动性。政企和农民合作组织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进行推广工作时注意方式方法.广大农民定会欣然接受,使农业自身朝着更好更快方向发展。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对策研究论文 摘要:发展现代农业是湖南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富民强省不可缺少的内容。因此,湖南应从自身的现实基础出发,制定总体思路,确立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方向。 关键词:现代农业;湖南;对策 发展现代农业,从国家层面来讲,无论是保障粮食安全,还是促进农民增收,无论是应对国际竞争,还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解决农业的深层次问题,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正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富民强省的传统农业大省——湖南,应充分利用这一发展机遇,在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同时,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步伐,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现代农业的含义与特征 与传统农业相反,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要素和科学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发达农业。在按农业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划分的农业发展史上,现代农业属于农业的最新最高阶段。现代农业的特征非常明显,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 第一,生产条件现代化。即在农业生产中拥有机械化、电气化的农业生产工具、设备和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等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条件。凡是能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工序,都完全使用了机械化、电气化的农业生产设备,代替了人畜力的工具。电力在农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电子计算机等自动化设备在农业中广泛普及,使农业生产逐步走向工厂化、自动化。 第二,生产技术科学化。即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的农业生产技术,代替了单纯依赖经验的传统技术。在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如种子、肥料、农药、栽培、饲养、土壤改良、水利建设等,现代科学技术得到了广泛应用,农业生产已经越来越需要依靠深入揭示客观规律的科学。农业生产由经验转到了科学,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 第三,生产过程社会化。即农业生产的分工越来越细,协作范围越来越广泛而密切。一方面,农业生产的地域分工、企业分工日益发展,形成了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另一方面,原来在农业生产中的许多生产过程,如繁育良种、肥料制作、饲料加工、农机具修理、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不断地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形成一系列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产前和产后部门。产中与产前和产后部门的广泛联系,又形成了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即农业综合经营。生产过程的社会化,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商品化水平,农业已经成为一个几乎完全商品化的产业。 二、新型工业化与现代农业的关系 新型工业化道路是我国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本国工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的一条现代化之路,对于传统工业化道路,这是一种创新。新型工业化与现代农业客观存在着一种相互联动的发展关系,新型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在加快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同时,也势必给农业开辟广阔的发展前景。首先,新型工业化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的互动战略,将促进农业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众所周知,在当今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已成为生产力发展最具代表性的先进技术。其中,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部门的各个环节,也将使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跨越式变革。其次,新型工业化突出科学技术进步,强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它将带动农业技术进步与农业产业化。当今世界的农业竞争集中体现在高新技术在农业的应用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水平上。目前,发达国家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平均达到70%左右,湖南省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是57%。再次,新型工业化强调正确处理资金技术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即在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时,要求发展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这将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有利于土地的集中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三、湖南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基础与总体思路 (一)湖南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基础 湖南是一个传统农业大省,长期以来,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占据主导地位,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村经济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来,该省农村生产力得到较大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工能力显著提高,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持续稳增的历史性转变。当前湖南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机械化逐步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发展,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出现了一些现代农业的范例和雏形,这为该省现代农业建设奠定了较好基础。湖南发展现代农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制约着湖南农业的继续发展。一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困难,土地经营规模小;二是农业收入低,农民投资农业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农业人力资本缺乏,农业科技提升困难;四是农民分散经营,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五是投资效益欠佳,农业资金匮乏。 (二)湖南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思路 通过对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农业两者关系的探讨以及对发展湖南现代农业的现实基础条件的深入分析,湖南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思路应是:坚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继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壮大湖南的食品加工业,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群;立足中长期内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的客观现实,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具备完全市场能力的经营主体;加大政府无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供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条件;着力推广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发展应用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能力;搞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终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四、湖南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方向 (一)大力推进湖南农业标准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切入点 标准化集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于一体,具有科技推广和科技管理的双重性,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和产品市场竞争力十分重要,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石。当前,湖南推进农业标准化要从标准制定、组织实施和体系建设3个方面同步展开:修订农业地方标准,建立与国际、国家标准基本配套的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的实施力度,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培育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业标准化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农业标准化研究和服务队伍。 (二)依托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集群 提高加工深度是增加农业效益的根本措施,强大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带动力量,没有深加工的龙头企业就不可能有现代农业的发展,因此,必须把发展精深加工和培育龙头企业放在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对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按照市场运行机制,尽快形成一批像正虹科技、亚华种业等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带动能力强、多种类型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坚持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一起上的原则,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使更多的龙头企业进入省级和部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 (三)革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理念,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现代农业是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农业生产模式,发展现代农业就必须转变传统小农意识,树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户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有效途径。应鼓励个人、集体、单位、社会团体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探索多渠道、多区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支持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建成有经济实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农业企业化等试点,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营组织的新形式。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以长株谭为中心建设现代化的农产品批发现货和期货交易中心,在环洞庭湖等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辐射能力强,有特色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的交易和管理机制。加强农业企业内部管理,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公司制改造,创建农业企业品牌,发展合作农场、农业股份公司等有规范产权组织的公司型农业,实现从生产者管理到消费者管理的转变。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提供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物质基础,是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体现。没有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设施,就不可能建成现代农业。应从农村公路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网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乡村清洁工程等方面,着重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要积极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和通达工程,争取5年内实现所有的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7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大力实施沃土工程,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逐步改造中低产田。加大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建立完善防洪安全、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体系。全面实施“户户通电”工程和新农村电气化“百千万”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资源,积极实施“百乡千村”信息化示范工程和“通信扶贫”工程,使广大农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生产生活中的各类信息。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为优秀,大力实施农业生产清洁、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农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3大工程,建设良性农业生态系统。 (五)加快重大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提高农业效益 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生产技术对农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小,未来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的提高必须依靠生物技术,以生物技术的突破来带动农业效益的提高。湖南应提高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兴农力度,依托隆平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重点支持水稻、棉花、柑橘、畜禽等主导农产品的良种繁育、生产加工技术研发。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立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推广超级稻、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科技成果,提高该省农业科技贡献率。 (六)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信息技术是第3次科技革命的主要成果,只有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才能实现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新飞跃。湖南要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加强对国内外农业生产与加工信息的收集、整理,运用网络、媒体、电话、中介服务等多种手段及时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改造和完善农业信息网络系统,加快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和乡镇服务站建设,不断拓展信息服务新领域。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搞好农作物估产、土壤监测、灾情预报等工作,提高农业管理水平。利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加强农业资源管理,提高计算机技术在节水灌溉、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反季节农产品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水平。加快湖南省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大力发展智能空间决策支持系统,利用各种地理空间信息技术,支持农业科学规划与经营管理,沟通产供销渠道,促进农业现代化。 (七)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现代农业的发展并不仅仅是追求经济效益,还要建设良好的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湖南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要把发展生态农业作为一项关键任务,努力实现生产与生态的共同进步。要坚持需求导向、生态优先,生态和产业相互促进,加快培育公益林,大力发展商品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营造良好生态,建设绿色湖南。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管理论文 摘要:地处鄂西南边陲的宣恩县,山水资源丰富,立体生态农业特征突出,但生产条件恶劣,农业基础脆弱。如何充分发挥山水林特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对推动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关键词:现代农业;生态经济;发展;宣恩县 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1]这对于国家重点扶贫县,“八七”扶贫攻坚县,国家农业部、湖北省农业厅定点扶贫县的宣恩山区,既是一项全新的课题,也是一个伟大的实践。地处鄂西南边陲的宣恩县,集老、少、边、穷于一体,山水资源丰富,生态农业特征突出,但生产条件恶劣,农业基础十分脆弱。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增收为优秀的大前提下,应突出生态经济特色,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发展山区现代农业作为繁荣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 一、突出山区特色,发展生态农业 宣恩山区,生态环境优美,物产资源丰富,素有“中国贡品之乡”之美誉,是天然的绿色有机农业生产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山青水秀民富的科学有机统一,在于突出山区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围绕“兴致富产业,建生态家园,创文明新村”,积极发展山地现代生态有机农业。 (一)以生态经济为优秀,培植现代生态产业体系 现代农业的多功能性,包含农业农村经济一、二、三产业,这是与传统农业本质的区别。谋划山地现代农业,必须跳出就农业抓农业的思维定势,要以高效生态经济为抓手,培植现代生态有机农业产业。 1.做大生态有机农业板块,优化第一产业。坚持以特兴山、以林蓄水,依托山地生态经济资源,加速推进板块经济的基地、企业、设施、品种、品牌、标准、服务等要素的连接和整合。坚持科学规划,联片开发,提升素质,扎实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区域开发,规模经营。在产业发展的布局上,应重点建设万寨—椒园—晓关“贡茶经济带”,沿209国道初步形成的“贡水白柚经济走廊”,特色中药材产业和畜牧业等生态有机板块。力争“十一五”期末,茶叶总面积发展到66667hm2;年发展商品猪35万头、商品羊8万只,家禽100万只,畜牧业总产值达4.43亿元;特色水果总面积达到8000hm2;建立2667hm2中药材GAP规范基地;蔬菜种植总面积达到8667hm2,其中特色商品蔬菜生产面积达到4667hm2,总产值达到1.5亿元。 2.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第二产业。凡是优势资源都可做成支柱产业,凡是支柱产业都要培植龙头企业,凡是龙头企业都应建设订单基地。通过“招商引资引龙头、政策支持扶龙头、联合重组强龙头、创造环境壮龙头”等方式,培植一批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宣桃公司、锦合公司、万盛茶厂等茶叶加工企业;永丰食品、宏伟牧业等畜产品养殖加工企业;武陵中药材、民丰药业、汤木瓜等药材种植加工企业;松乐公司、沙坪白酒、西部食品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壮大龙头企业,带动烟、茶、畜、果、菜和中药材等六大主导产业体系的良好快速发展。 3.积极发展现代农村物流,搞活第三产业。以城镇化建设为载体,用第三产业的大发展,拓展农民就业创业空间,丰富现代农业内涵。积极发展农业中介、专业服务、农村超市、连锁经营等现代农村物流新产业,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利用宣恩山区丰富独特的人文、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流域漂流、天然氧吧、乡村度假观光等现代旅游观光农业。 (二)以有机农业为旗帜,打造现代山地农业品牌 围绕发展山地有机农业,适应消费市场由营养型向健康型转变的潮流,实施绿色有机品牌战略,把高效生态经济开发与宣恩土家族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嫁接,整合绿色有机品牌,把山地现代农业品牌叫响做强。坚持对获绿色有机品牌认证企业的奖励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发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发展伍家台贡茶,“宣恩早”蜜柑,宣恩富硒火腿、贡水白柚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将其做大做强,树品牌、创名优,提高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 (三)以质量标准为抓手,创建绿色有机产业生产示范区 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产品质量标准化。积极引导企业带基地、联农户,用质量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特色产业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标准的研发制定。在已制定的黄金梨、木瓜、竹节参等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加速研发实施绿色白柚、有机贡茶、中药材等特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市场,用示范促推广,带农民。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引导企业和农民,严格执行标准,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的实施,把宣恩建成绿色有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二、明确发展任务,强力有序推进 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宣恩山区“三农”变革的新趋势,集中反映了建设山区现代农业的新走势。准确把握山区现代农业发展趋势,深刻认识现代农业内涵,必须坚持突出山区特色,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紧扣着力点。 (一)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 现代农业以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实现农业生产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在提高中转型,在转型中升级。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同业求专、同品求精、同类求特”的原则,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特色农业板块经济,以特色争市场,以规模增效益,切实解决市场狭路碰撞和效益偏低的矛盾。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因地制宜,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广大农民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坚持差别化竞争、特色化取胜策略,着力挖掘和发挥本地农业的比较优势,增强农产品的国际国内竞争力。 (二)大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设施支撑。 1.抓好生态家园建设。以沼气池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五改三建”(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沼气池、垃圾池,建致富园,建生态家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 2.抓好乡村道路建设。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着力抓好通村公路、通村油路和乡村客运站、候车棚及渡口建设,提高乡村公路及渡口的通畅率。同时,加大乡村公路的管护力度。实现80%的村通油路和90%的村通公路的目标。 3.抓好农田水利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州支持,搞好全县各类小型病险水库整治和小流域治理,积极改善耕地灌溉条件;着力实施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力度,解决好全县农村人畜饮水和乡集镇的饮水安全问题。 4.抓好生态环境建设,继续实施好天保工程。积极争取退耕还林政策,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管理,建设生态良好、环境适宜的“生态宣恩”。 (三)全面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以培养新型农民为重点,强化发展现代农业的人才支撑。要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 1.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巩固“普九”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率,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本领。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建好“农村科技书屋”,实施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医疗”三下乡活动,繁荣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重点实施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星火计划”和“温暖工程”,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务农、打工技能,努力把广大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3.充分发挥农村“乡土人才”的作用。在农村,有一批拥有一技之长、实际收入较高、思想观念较新、适应市场能力较强的能工巧匠,他们在农民中认同度较高,对农民的影响更直接,引导更实在,示范更有效。因此,应充分发挥他们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科技应用的示范作用。对农村这一批人才要从政策上给予扶持、服务上给予便利、技术资格上给予确认,舆论上给予鼓励,促进他们壮大规模,增强实力,进而在广大农民中形成学技能、闯市场、做实业的良好导向,带动更多农民掌握一技之长,学会经营本领。 4.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权能力。大力倡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引导农民树立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三、创新推进机制,发展现代农业 (一)构建宣恩现代农业建设投入机制 1.发挥财政投入的主体作用,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投入。[3]要充分贯彻落实2008年4月6日副总理在宣恩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和项目支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将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转变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机制上根本解决农业生产发展的投入问题。 2.加强对农业投入资金的整合。对不同渠道的资金,实行“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资金整体效应,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局面。从根本上杜绝分散使用、重复建设等现象的发生,以提高投资效益。 3.抓好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出台优惠政策,大力引进资本、技术和经营人才,做强做大优势产业。 4.建立信用支农金融机制。加大对龙头产业的扶持力度,同时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业信用担保,提高金融支农的政策效果。 5.创新投入机制。在国家政策性投入以外,本着“谁经营谁投资、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投资,引导农户投资,广泛聚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增加农业投入。 (二)构建宣恩现代农业建设的支持和保护机制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全面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 1.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的农业产业发展机制。按照大力推进“一主三化”战略,促进现代农业与工业化、城镇化统筹互动发展。 2.建立完善现代农民培育创业服务机制。加强劳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加强农民工维权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机耕、机收、机防队伍等农村第三产业。 3.建立完善以城带乡的现代农业帮扶机制。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建立对口帮扶以规划和发展农村产业、支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推广农业技术为重点,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以点带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形式开展科技帮扶服务。 4.建立完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适应现代农业标准化、商品化、集约化的发展要求,在坚持基本经营制度和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推进经营机制创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平台,采取股份制、租赁制等多种形式,推进土地向龙头企业、农业大户集中,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和集约经营。鼓励企业采用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办法,把生产第一车间建在农村,引导企业采取“公司+协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生产、加工、销售利益共同体,形成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格局。 (三)构建龙头企业带动的农业发展机制 1.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发展。[4]目前,全县已发展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1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9家,带动基地8000hm2。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成果,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用市场化的手段提升农业,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2.发展完善合作组织,组织农民发展。目前,宣恩县已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44个,入会会员达3万余户。按照“政府引导协会、协会引导农民”的思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茶、果、烟、菜、畜、药等主导产业,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进一步大力发展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以合作组织为纽带,组织千家万户的农民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分享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利润。 3.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拓宽销售渠道 。积极培育和完善各种形式的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系列化服务。依托龙头企业、运销大户和其他中介组织大力实施订单农业,形成产销链条。 (四)构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1.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互衔接的农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发展农业远程教育。强化用人单位建立和规范带薪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农业人才教育培训。加强农业人才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农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改革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法,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2.增加农业人才开发的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农业人才开发投入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方向,大幅度增加对农业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农民培训的投入。要把人才开发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广泛动员社会资金,建立各种农业人才培养和奖励基金。农业企业要根据自身需要和可能逐步增加职工岗位培训的投入。 3.健全农业人才服务体系。整合各类人才信息资源,构建农业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农业行业各类机构、各类人才提供信息服务。加大政策倾斜和优惠力度,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工作条件,引导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支持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有偿技术服务,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经营所得。 4.营造有利于农业人才成长的环境。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破除体制障碍,为农业人才健康成长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定期开展农村优秀人才表彰,继续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农业人才典型事迹,在农业系统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向优秀人才学习的良好氛围。 5.建立农业人才的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农业人才的培养。建立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有效衔接的机制,鼓励、引导和促进技能型人才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积极建立技能人才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的分配机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农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县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1济阳县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休闲观光农业崭露头角,园区功能逐步提升。坚持跳出农业经营农业,充分挖掘自身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以农产品采摘、乡村旅游为重点的休闲观光农业,先后成功举办了富硒西瓜采摘节、柿子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胜源观光休闲农苑、樱桃番茄采摘园等休闲观光农业园区,以及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稳步推进,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示范带动和科技推广等综合功能不断提升。 2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产业化总体水平不够高。一是规模化经营程度偏低。原因在于土地流转困难,经营模式仍以分散经营、小规模经营为主。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偏少,特别是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的企业少,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济阳县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只有15家,全县90%以上的农副产品只能以原料为主销售到外地,农民难以分享到销售和加工环节的后续利润。三是农民组织服务能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有较快发展,但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致使农民“各自为战”,在市场竞争中很难形成优势。 (2)园区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现代农业园区受起步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园区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制约,示范带动作用还不够明显。以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为例,现有园区规模仅67公顷,功能还只停留在育苗上,缺乏示范引领济阳县主导产业的项目,对农业科技转化、推广普及和信息传播等方面所起的作用还十分有限。 (3)农产品品牌效益不够高。当前来看,济阳县虽然已有30余个知名农产品品牌,但是由于缺乏有效整合,加之宣传和市场营销力度不明显,导致出现质优价低、“有品牌无效益”的现象。 (4)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一是济阳县农技人员少,专业素质较低。从农口部门来看,全县实有在编农技人员67名,仅为编制标准人数的一半;从各镇(街道)看,每镇平均只有2人左右,且专业多数不对口。二是农民技术素质整体偏低。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老弱劳力,受教育程度偏低,接受新事物、新技术能力较差,制约着先进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三是农技推广网络不健全,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到农户存在障碍,满足不了农户对农业科技的渴求。 3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建议 3.1着力打造一个部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 从园区发展趋势看,部级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应融生产加工、示范带动、休闲观光、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产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综合效益。同时,作为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的示范推广平台和城市居民亲近自然、接受生态教育的基地,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从优秀区打造上,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对园区发展空间、产业布局、功能片区进行科学规划。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集聚人才、科技、资金等要素投入优秀区建设,并负责在关系协调、建设资金筹措、企业项目落户等方面提供支持。最终,将优秀区打造成整个园区的强力“引擎”。在运作机制建立上,参照各地已建成的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运作模式,实行企业化的运作机制。采用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各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来进行运作。以农民和专业大户入股为例,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以土地入股并投入劳动力;企业负责大棚建造、道路硬化等所有固定资产投资,并对农户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生产管理、统一产品检测、统一品牌销售。企业与农户对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实行均摊、分成,从而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双赢。 3.2做大瓜菜、畜牧两大主导产业 瓜菜、畜牧作为济阳县的主导产业,目前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发展优势明显,是今后发展现代农业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前提下,应通过分类考核,有针对性地引导各镇继续做大瓜菜、畜牧两大产业,在扩规模、提品质上做足文章,做出亮点。瓜菜产业方面,立足建设省城济南的“北菜园”,依托品牌基地继续深入推进瓜菜产业发展。质量上,不断提升改造生产、管理设施,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瓜菜的品质。畜牧产业方面,各镇(街道)结合实际,依托山东高速生物公司、孙耿堤口肉牛养殖基地等企业、基地的带动,加快推进畜牧养殖小区、家庭牧场和养殖大户等不同层次的规模经营,重点发展奶牛、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 作者:刘方霞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一企两社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一、多方面促进企社发展 (一)注重巩固农机作业队伍 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拥有机手30余名,为留住技术人才,该社把“用人”和“养人”结合起来。由于农机合作社具有“春耕、夏耘、秋收、冬闲”的特点,因此,有些机手为养家糊口会放弃机手的工作而转行。为避免此情况发生,该社提高机手工资待遇并给予一定生活补助,机手人均月工资5000元,并上五险,一天三顿免费用餐,组长手机费全额报销,如个人购车,单位补贴5000元。即使冬季在家休长假,5000元月工资仍旧发放,此举增强了该社的凝聚力,保持了机手队伍的长期稳定。 (二)注重利用自身优势多元化发展 北京金鑫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充分利用顺义区大力发展苜蓿草的优势,研制出独具特色的饲料营养配方。在饲料中添加了含蛋白较高的紫花苜蓿,既保证了肉羊育肥期所需的营养,同时降低了饲养成本。截至2013年,企业存栏肉牛2500头,出栏5000头;存栏肉羊8000只,出栏15000只。这家企业又成立了有机肥生产子公司,利用养殖场的牛粪生产有机肥,并把有机肥用于农田种植,既环保,又养地。此外,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以农机服务和大田种植业为主营业务,自主经营粮田2.5万亩(其中北京地区1.6万亩,河北省衡水0.9万亩),以种植小麦和青饲玉米为主,全年种植业毛收入3900余万元。这种“一企两社”的经营模式,大大提升了综合生产能力。 (三)注重用诚信开拓市场 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向20多家奶牛场提供青贮饲料时,采取“先用料,后付款”的办法,并公开承诺,如在45天内,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可免收料款。尽管料价比其他厂家每斤高出2~3分,仍赢得了客户争相购买。就北京地区而言,能够提供青贮饲料的企业有5家,而三元奶牛场只和该社签订合同,并口头约定,其他单位要入围销料,须经该社担保才能实施。由此可见,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不仅拥有高速、高产、高效的产销能力,更加具备“以诚为本、以信为先”的经营理念。 (四)注重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目前,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为迪尔(中国)公司北京区最大的客户,每年应迪尔公司邀请,参加迪尔公司组织的技术培训交流会,同时,迪尔公司会派专家到该社,针对大型先进农机器具的使用与维护进行现场讲解与指导。2010年迪尔公司还邀请该社社长和办公室主任赴德国参观学习。在双方不断友好接洽的过程中,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得到迪尔公司先进的技术支持,使该社踏上了农机服务的高速发展之路。 二、多方面为社会做贡献 回顾“一企两社”的发展历程,其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贡献可概括为“五个作用”。 (一)对提高农民就业率起到促进作用 两个合作社将李遂地区及其他镇的部分农民组织起来,开展合作经营。其中加入“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302户,加入“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270户,社员共计572户。这些成员,以不同的入股方式投入到现代化农业生产中,对保持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对调整种植结构起到示范作用 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一年种植两茬方法追求经济效益。上茬种植小麦,作为种子销售,每公斤3.1元,平均亩产550kg,产值为1705元;下茬种植青贮玉米,亩产青饲料3.5t,每吨按420元计算,亩产值1470元。两茬合计,亩总产值3175元,剔除两茬生产成本900元/亩和土地流转费用1200元/亩,亩获纯利1075元。 (三)对农民增收起到促进作用 农民自己经营粮田,几乎都种植一茬,经营得好,亩获纯收入300~400元,按三口之家5亩地计算,年获土地收益1500~2000元,且包括自己的劳动成本。而土地流转后,合作社向农民支付每亩1200元的土地流转费,按同样人口和面积,年获纯收益5000~6000元,较自家经营高出3500~4000元。 (四)对“社与社”、“企与社”之间起到互利作用 “一企两社”在生产经营中,实行独立核算,彼此之间实现互惠双赢。在“社与社”之间,种植合作社整合6万余亩成方连片的土地,为农机合作社进行农机作业时提供了用武之地;而农机高效作业,缩短了收种时间,给两茬种植创造了条件。在“社与企”之间,种植合作社能给养殖企业提供青贮饲料,而养殖企业又给种植合作社提供充足肥源。同理,养殖企业的饲料和粪便由农机合作社负责运送,而农机合作社通过运输服务增加收入。(五)对城镇化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北京荣萍种植合作社与上千户农民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有利于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巩固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流转,有效保持了农村的稳定性。同时,促使放弃土地的广大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纷纷向城市流动或二三产业转移,实现身份转变,共享城乡改革发展成果,对加快城镇化进程起到助推器作用。 三、多种形式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经过持续发展和不断完善,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已被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国家示范社名单,更需要把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合作社规章制度 章程是决定合作社发展方向的根本制度,制定并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是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的基本遵循。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社务管理、盈余分配等各项制度,完善成员账户和档案,进一步明确资产产权权属关系,使合作社做到依法规办社、照章程制度办事。 (二)制定合理运行机制 尽管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比较大,人员比较多,但没有系统化的人员管理模式,没有具体的人员分工,“一人管多事,多人管一事”工作方式,导致室内“忙时空无一人”的现象。对此现状,应合力分配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运行合作社管理机制。此外,合作社还需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发挥各会作用,尊重成员的主体地位,坚持“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办法。“三会”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责,有效运转、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民办民管民受益。 (三)加快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大型先进的农机装备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社长金振启看到中国农业大学学生的潜力,经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的撮合,在该社搭建了“校社共建”的人才培养平台。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机人员、农村能人加入合作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不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四)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引导示范是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有效手段。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北京荣萍种植专业合作社仍要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完善民主管理,增强服务意识,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受益,提高合作社凝聚力和吸引力,认真总结并借鉴其他各地依法办社的先进典型经验,引导和促进本社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示范社建设。 四、总结 农民合作社日渐蓬勃发展,形势喜人。现已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当然合作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合作和完善组织监管机制,依托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合作组织管理、监督和协调,进行规范化建设。“一企两社”模式的深入探索,在实践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在社会发展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金振启曾被评为郊区经济发展“十大”杰出典型和京郊十大新闻人物,而北京鑫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被评为了全国合作社示范社。北京金鑫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现代农业创造了无限的价值、商机,铸就出辉煌的业绩。这种有分有合、抱团发展的经营模式,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成功典型。 作者:张林成 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三农研究会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1金山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1.1农村劳动力短缺 农村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是农业顺利发展的基础保障。由于农村年轻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市场意识相对薄弱的特点,不容易接受新技术、新观念,农业科技难以推广和普及。特别是蔬菜种植等劳动密集型农业产业开始出现用工难的现象,农忙时节更是出现严重的劳动力短缺现象。 1.2安全监管队伍薄弱 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金山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不足,镇、村级农产品监管人员以兼职为主,监管工作不能保证;再加上农业生产中散户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且散户规模小、比较分散、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较低,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 1.3农村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村、农业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以及生活污染源影响农村、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亟需得到改善。 1.4农业组织化程度偏低 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金山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偏低,与市场化要求明显不相适应,农业品牌出现散乱的情况,农业生产的标准化程度较低,严重影响了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1.5农业资金投入不足 都市型现代农业对资本需求要求较高,因此,资金投入不足对金山区农业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农业资金投入习惯于以财政公益性为主的支持框架,没有充分吸纳国际资本、国内资本和民间资本对农业设施的投入,尤其是对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化的投入不多,农业科技化、农业机械化水平较低,影响了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 2推进金山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考 金山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以提升农业的综合竞争力为中心,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突出经济、生态和观光休闲功能,建立农业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健全资金投入体系和培育组织创新体系,推进金山区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 2.1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以“品牌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优质稻米、绿色蔬菜、名优瓜果、特种养殖”四大优势主导产业。通过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粮食生产的抗自然风险和盈利能力;在蔬菜生产上,由种植当地传统品种向种植营养保健、色彩丰富的进口品种转变。在稳定粮食、蔬菜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优质蔬果生产,使金山区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要立足农业产品标准化,全面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通过与地方实际相结合,积极梳理、制定特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和品质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优秀,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的优秀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2.2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大科技兴农力度,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在金山区先试先行,使金山区成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新高地。切实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农民培育工作,使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农民成为金山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完善区、镇两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机构完善、队伍精干、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积极引进高端农业人才投身于金山区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建设与发展中,可利用农业产学研基地等平台,建立农业科技人才与国内外农业科研机构的互惠共赢的合作机制,推进金山区农业科技上新水平和新台阶。 2.3健全资金投入体系,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加大市、区两级财政对金山区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实行公共财政资金的倾斜。在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投入的同时,还可通过招商、联合开发等形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金山区现代农业发展,参与金山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 2.4培育组织创新体系,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 要深化制度建设,创新组织、创新制度。继续推进家庭农场试点工作,完善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通过培训、考核等措施,逐步使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者做到持证上岗;完善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社会化水稻育秧点,扩大水稻机插秧面积,实现家庭农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家庭农场,形成具有金山区特色的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加大烘干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各条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以农产品品牌为纽带,探索合作社运行模式,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大市场和小生产之间的矛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全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着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作者:冯连芳 单位:上海市金山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吴江区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1促进吴江区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1.1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确保稳定的资金投入 农业作为一个基础性的产业,需要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政府要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指示精神,落实有关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各项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鼓励政策和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和做好“三农”工作;同时,将水利工程项目、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重点向规模化示范区倾斜,重点建设与农业现代化相匹配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和管理设施;此外,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逐年增加财政投入农业的比重,还要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农业的机制,并落实好土地出让资金投入农业。 1.2严格保护土地资源,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建设与管护,坚决制止粮田抛荒,推进粮食功能区建设,形成一批设施完善、技术先进、稳产高产的粮食生产田块,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优先在土地流转入股、农田布局合理、粮田集中连片的区域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使规模化经营的粮田沟渠路配套、土地平整肥沃、农田林网成方,增强防灾抗灾能力。此外,要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 1.3加强技术培训,加快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加强农民培训,造就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职业农民队伍是现代农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此外,还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技术培训,加快农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4加快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培育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植保服务组织,推进粮食规模经营和全程机械化生产。积极鼓励和引导粮田规模经营户、种粮能手、农机大户、粮食经纪人等加强生产联合,开展合作经营,组建以从事粮食生产为主的各类粮油、农机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入股,加快发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实行规模经营的粮田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并大力培育和支持具有一定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农户参与规模化粮食生产。 1.5构建与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农业科技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因此,要坚持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科技推广,重视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构建起以科研单位、龙头企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体,市、县、乡三级支撑的特色农业技术研发推广服务体系,以项目推广、综合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入股、开发等方式,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公益性职能,发挥其主导带动作用。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活动,切实加大农业科技开发、科技推广、技术培训的服务力度,加强农业推广人员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农技推广队伍。要积极同省内外科研力量紧密合作,建立各种“产、学、研”合作模式,促进农业科研、教育的有机结合,使科技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要积极推进区镇两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劳动力提供技术服务等。 2小结 发展现代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个复杂而缓慢的过程,要促进吴江区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引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农民和农技人员的主体作用,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作者:袁晓亮 林忠成 吴福观 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农业科技论文 1农业科技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农业已经可以满足自身的粮食问题,因此,很大一部分粮食用于出口,这就需要提升农业产品的竞争力。为了切实提高农业产品的竞争力,必须注重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只有这样才能革新农业生产方式,降低农业成本,为农产品赢得更多的市场。因此,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是提升我国农业产品竞争力的迫切需求,对于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2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对策 2.1国家制定并颁布相应的鼓励政策 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在实际的工作之中需要一系列的措施与方法,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国家和政府的姿态。为了切实促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注重颁布相应的鼓励政策,鼓励各级各地研究机构和生产部门对农业科学技术进行创新,对于已有的创新技术要进行系统的推广,不断应用农业生产实践来检验相应的技术,在不断的推广之中获得更好的进步与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的顺利实施。 2.2注重资金支持,建立稳定的农业科技科研体系 在进行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的过程之中,政府应该注重资金的支持,只有划拨了专项资金,相关的科研人员才能一心一意进行科研,促进我国农业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农业科学技术革命带来全新的力量。此外,国家也应该鼓励和引导建立一个稳定并且科学的科研创新体系,这是保证我国农业科学技术创新的先决条件。 2.3制定行之有效的推广方式与推广途径 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固然重要,但是,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之中,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实际工作之中,相关部门应该建立科学完善的推广方式与推广途径。例如,可以组织相关科研人员下乡推广农业科学技术,让农民亲眼看到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真正相信农业科学技术的作用,实现推广的目标,达到农业科技应用的目的。 2.4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 人才一是壮大强化农业科技推广的人才队伍。当前,我国乡镇农技人员人均服务耕地面积过大,已不能适应农业发展和农民科技需求。国家需出台相关政策,增加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编制,增加农技推广人员,特别是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配各村级农技员。二是依托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三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形成一批能够快速转化先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队伍,培养一批从事现代农业技术示范推广服务的基层科技人才。 3结语 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是促进生产力解放与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现代农业社会不断进步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是促进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的有效保障,也是我国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因此,在现代农业生产中,应该充分注重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农业的持续繁荣。 作者:袁玲 单位:东营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基于现代农业发展的经济增长论文 1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1.1土地的分散经营难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此轮土地承包期为30年,自1996年开始到2026年结束。由于近年来国家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同时农产品价格持续走高,使农民格外重视土地。虽然靠种地务农收入不是很高,但是相对稳定,农民不愿意离开土地,成为产业工人。传统的土地经营形式和农民传统的惜地观念不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给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造成极大的困难。 1.2市场服务体系的滞后制约了市场化运作进程 市场服务体系缺乏统一规划,设施落后,功能不全,布局不合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关系松散,农产品流通不畅,没有形成一个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大环境,不能有效带动区域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生产。 1.3劳动力素质不高、缺少经济技术能人直接影响经济效益提高 由于前几年的体制机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不足,培训机会少,工作学习热情低,业务水平提高缓慢,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劳动力素质和生产技能的提高,直接影响农民的增收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加速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2.1以“土地流转”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切入点 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和切入点,通过土地流转,使合作社、家庭农场利用现代化技术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已明确了土地流转的政策方向。只有实现了土地的流转才能实现农业最大可能的规模化生产。通过深入的调研,对的土地流转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摸清各乡镇、村屯土地现状。以土地确权登记试点为契机,积极做好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二是土地确权后,积极宣传发动。把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招商引资,或培育本地的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积极引导新型组织和资金向现代农业的方向上发展。同时积极宣传政策、培训农民,推动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和形成。三是鼓励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做好政策推动工作。既鼓励土地托管,也鼓励土地租赁;既鼓励企业经营,更鼓励合作经营。根据实际,尽快出台相应政策,推动土地流转进程。 2.2抓好发展,强化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市场服务体系包括了农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市场流通、政策扶持等各个环节,因此,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 2.3加强培训,培育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和优秀的合作组织 一方面加强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劳动力素质,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带头人。尤其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培训提高,使其迅速成才为产业带头人。另一方面注重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大培训。结合示范带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组织全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农业院所、科研院校紧密联系,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合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大范围开展农技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通过调研,我们深刻认识到,以现代农业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土地流转”为发展现代农业为切入点,这将是彰武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发展的主旋律。同时,也将对的经济发展和农业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问题,正视困难,理清思路,加速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作者:孙瑞芳 单位:彰武县农业局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农机技术论文 1加强农机化技术培训工作的对策 首先,争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的学习国家关于农机技术推广和培训方面的法规和条例,将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和培训过程中所需要的经费纳入到地方政府的财政和年度预算中,坚决禁止培训资金用于他用的现象,为基层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其次,强化硬件建设,创建实践型的培训基地。积极的推广培训基地和科技示范区建设,为农民群众展示最实际的应用效果,通过不断强化硬件设备建设,让农民群众能够切实的学习到新技术和新方法,并且能够切实感受到新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最后,强化技能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在农机技术培训过程中,要对农机技术人员业务方面的能力进行提升,并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让农机技术人员学习到最为实用的先进技术。同时还需不断加强农机技术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明确其在农机工作中的重要性。 2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在现代农业中的地位 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在组织经济活动时的力量投入和体制建设等重大问题,而其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又是由他的作用体现出来的,因此,我们需要准确的估计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农业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夯实我国农业发展的基础,不断加大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在这些利好条件的促进之下,农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耕种等得到了较大改善。在这种形势之下,为了切实保证农机安全生产,不断培养出技术过硬的农机设备操作人员和合格的农机驾驶人员,做好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1农机技术培训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在农村地区加强农机技术培训,是推动我国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有效措施。最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机技术培训,能够更好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增长。同时由于农机技术得到了普及和应用,使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提高,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通过机械化耕作,增加了耕地的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从而使得农业生产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增强了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了粮食的产量。 2.2农机技术培训增加了农民收入 农机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农机设备的操作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农机的利用率,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大幅度的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首先,农机技术培训直接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农机大户通过培训,提高了机械设备的利用效率,农忙季节耕作的时间变短,农机设备出现故障的次数降低,农机户在使用过程就不会因为农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而浪费时间,农业劳作的效率明显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其次,农机技术培训能够实现农民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先进的农机操作技术和管理理念,降低了农机设备后期的维护费用,同时,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更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损耗,以较低的成本支出换来较高的经济效益,极大的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同时,先进的机械和操作技术降低了农作物收获过程中的损失率,切实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2.3农机技术培训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 农机技术培训为农民群众带来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的模式。新机器和新技术在农村地区大范围的应用,降低了农民群众的劳动强度,使更多的劳动力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并向着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在实现农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同时农民群众的经济收入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因此说,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对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利用,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朱灿 彭丽萍 吉丹妮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基于AHP法的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时隔18年之后,2004年中央开始重新连续有关“三农”的一号文件,“三农”问题再次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焦l从问题。尽管“农业”、“农村”、“农民”究竟哪一个是“三农”问题的优秀学界还有所争论,但发展现代农业已经勿庸质疑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就,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众所周知,要发展现代农业,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和准确评估现代农业的现有发展水平,这是研究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出发。因此,该研究基于江西近些年来的相关数据,利用AHP分析方法,构建现代农业综合评价指标模型,对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评估,并对各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比较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研究综述 学者们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对现代农业发展做了许多有针对性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是从内涵、发展水平、发展模式、口标与途径、面临问题与对策等现代农业的诸多方面进行研究探索,取得了不少的成果。口前,我国学者评价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主要采用模型法、参数比较法、数据包络法和多指标综合测度法,其中多指标综合测度法由于测度过程规范、结果直观、经济意义明确、可操作性强而得到广泛应用,最为常见的多指标综合测度法包括主成分分析法、聚类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多元分析法、滴权法和综合指标体系法等方法[2-3]。多指标综合测度法对分析结果影响最大的是评价指标体系选择,口前国内学者提出的现代农业评价指标体系观点不一,多达20多种。由于指标体系的构建不同,同时指标权重赋值具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使得测量的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同一测量体系由于所赋权重不同结果也会出现差异,如齐城川、李树明等的测量结果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单独对某一地区测量出来的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普遍偏高,如徐贻军等对湖南的测量结果相对其他学者较高困。 为了说明不同指标体系及层次分析法的赋值差异对测量结果的不同影响,笔者综合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省份的测量结果进行比较。综合前人相关研究,从表1可以看出:①不同评价体系与指标赋值使测量结果存在较大差异。一般情况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也会不断提高。表1中2003,2006和2007年各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符合这一趋势,但2008和2009年的测量结果却呈下降趋势,显然与学者的测量指标体系选择不同有关。甚至同一测量体系由于所赋权重不同结果也会出现差异,2006和2008年相同指标体系下的测量结果不同就是最好的证明。②同一评价体系与指标赋值下的测量结果一致反映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东高西低之势。学者们无论使用哪种评价体系与指标赋值,都得出了一个共同的结论,即我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呈不断下降梯度趋势。③单独对某一地区测量反映出来的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普遍偏高。表中学者们对河北、福建、江苏、湖南和湖北单独的测量结果均高于其他综合测量结果。 现有的研究成果对该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但也要看到,由于受到对现代农业发展认识不同及数据可获得性的影响,学者们在评价体系选择与指标赋值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是影响现代农业测量结果的关键因索,有待学者们进一步探讨与完善。同时,尽管对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测量也有涉及,但缺乏针对江西发展特点的单独指标体系设计与测量。因此,笔者借鉴前人的研究方法,针对江西农业发展特点设计指标体系,对江西及各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测算和分析,以期为政府制定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2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实证分析 2.1基于AHP法的评价指标及模型构建 2.1.1基于AHP法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数据来源。结合江西农业发展特点,将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为4个一级指标和18个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农业投入水平、农业产出水平、农村发展水平和农业生态水平;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细化,包括劳均耕地面积、劳动生产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森林覆盖率等18个评价指标。采取层次分析法(AHP)和专家打分法确定各评价指标相应的权重,采用“1一9”标度法,计算出各级指标权重,并用一致性指标计算公式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由于原始数据的量纲不同,该研究采用标准值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所采用的标准值确定主要参考国内相关研究文献,既考虑了中国发达地区水平,也参照了国际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指标原始数据主要来自于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指标原始数据主要来自于(2001~2013年)《江西统计年鉴》,部分数据来自江西统计局网站及相关论文。各指标的权重、标准值和指标解释如表2所示。 2.1.2基于AHP法的评价模型选择。在前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该研究构建的江西现代农业综合评价指标模型如下:式中,A为综合评价指标指数;n为一级指标的总数量坑为第k个一级指标权重;w、为第k个一级指标中第i个二级指标的权重;认为第k个一级指标中第i个二级指标的数值;mh.为第k个一级指标中二级指标的数量。 2.2实证结果分析 2.2.1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及与全国比较。为了充分说明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对2000,2006和2012年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测量结果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并对2012年江西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测量结果进行横向比较分析。此外,通过相对指数测量来反映江西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业投入水平、农业产出水平、农村发展水平和农业生态水平的发展程度。江西不同年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及与全国比较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①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近12年来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江西现代农业水平从2000年的46.21增加到2006年的55.39,然后再增加到2012年的62.70,12年来增加了16.49,增长幅度较大。如果将现代农业的发展阶段(评价值范围)划分为起步阶段(0.30一0.55)、发展阶段(0.55一0.70)、初步实现阶段(0.70一0.90)和发达阶段( 0.90),那么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已由起步阶段上升为发展阶段,有了根本的提高。②江西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二级指标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农业投入水平和农业产出水平是江西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其发展较快且处于较高水平,2000}2012年,农业投入水平由起步阶段提升为发展阶段,而农业产出水平则由起步阶段提升为初步实现阶段;农村发展水平和农业生态水平发展较慢且处于较低水平,农村发展水平近12年来虽有所提高但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农业生态水平不但没有上升反而呈下降趋势,由发展阶段下降为起步阶段。③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江西现代农业水平比全国水平高出2.75,说明江西现代农业发展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在二级指标中,除了农村发展水平低于全国外,其余指标水平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2.2江西各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比较。为了充分说明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均衡性,对2012年江西11个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测量结果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同时通过相对指数测量来反映江西各地区农业投入水平、农业产出水平、农村发展水平和农业生态水平的发展程度。2012年江西不同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比较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①江西各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较为均衡,大多处于发展阶段,少数地区处于初步实现阶段。在江西11个地区中,除南吕市和景德镇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发展较好,处于初步实现阶段外,其他各地区都处于发展阶段。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为南吕市,其发展指数为70.65;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最差的是九江市,其发展指数为58.52。两者相差并不大,只有12.13,说明江西整体上现代农业发展较为均衡,没有出现较大差异。②与整个江西现代农业发展类似,各地区农业投入水平和农业产出水平较高,而农村发展水平和农业生态水平较低。从农业投入水平看,发展水平较高,大部分地区相对指数在55以上,处于发展阶段,只有新余市和鹰潭市处于起步阶段;从农业产出水平看,发展水平更高,相对指数大多在70以上,除九江市和上饶市外都处于初步实现阶段;从农村发展水平和农业生态水平来看,发展水平都较低,相对指数都在55左右,处于起步阶段和发展阶段的地区大约各占一半。可以看出,农村发展水平和农业生态水平是致使江西各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较后的主要原因。 3结论与对策 基于AHP法的研究对江西省及11个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了测算与比较分析,结果表明:近些年来江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江西现代农业发展综合指数达到62.70,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已进入发展阶段;江西各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较为均衡,大多处于发展阶段;江西现代农业的投入水平和产出水平较高,但农村发展水平和农业生态水平较低。 基于以上结论,笔者认为要发展江西现代农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确保旱涝保收,降低农业受灾损失;二是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改善农村恩格尔系数,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三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减少农业劳动力就业比重,加快土地流转,扩大劳均耕地面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四是充分利用粮食主产区的政策优势,加大农业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科技化水平,进一步促进江西各地区农业均衡发展。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工商资本与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对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发展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速农业生产智能化、科技化、机械化进程,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目前,江苏省靖江市各类较具规模现代农业项目300余个,其中工商资本投入项目96个,累计投入资金62亿元。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成为靖江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 一、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因地制宜,投资现代农业适宜领域 一是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殖业。这主要包括种子种苗业、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业等。对工商资本而言,相比大田生产,这些领域资金和技术门槛较高,能够实现工厂化生产,受国家政策支持,投资更有可能获得成功。如美国孟山都公司,近年来卖掉多个传统企业,专注于农业生物技术领域,迅速成为全球著名的种业跨国公司。 二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保障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国民经济中最具成长活力的产业之一。作为工业与农业的交汇点,具有稳定的较高的利润空间。如粮油精深加工、果蔬产地加工、水产品精深加工、特色农产品加工等。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总体发展水平较低,进一步提升空间很大。 三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的朝阳产业。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较为滞后,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方向。随着农业生产对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的提高和信息技术的普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盈利性和收益排他性持续增强,工商资本进入壁垒和风险在下降。具体而言,可以重点进入良种配送、农资连锁经营、农产品现代仓储和物流、新型农技服务、农机跨区作业、农业信息数据服务等领域。 二、完善扶持政策,形成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多赢格局 首先,要搞好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全市农业用地专项规划,全力保障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必需用地,加快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按照规模适中、设施完善、产业突出、技术先进的要求,在全市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粮食产业园区、特种养殖园区等,引导同类型企业向园区集中,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其次,要完善惠农政策。在用地用电用水、项目立项、产业准入、金融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要想方设法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对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的临时生产配套设施用房,尽快落实“允许其在流转土地范围内按5%左右比例作为设施农用地”政策。对工商资本创建良种配送型、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等龙头企业,就先进设备、种子种苗引进、技改升级等给予贴息扶持和税收优惠。对注重经济、社会、生态三重效益,单位土地产出效益高、解决本地就业数量多、生态功能显著的工商资本企业实行税费减免或以奖代补。再次,要全面推行农业政策性保险。要进一步扩大险种范围,探索设立市场风险防范基金,采取政府贴一点、社会补一点、企业交一点的方式,形成“价高时收缴、价低时补贴”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对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的抵御能力,解除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的部分后顾之忧。 三、改善投资环境,做好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发展的后续服务 一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投资环境。主要包括农村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农村道路通达、农村通讯网络信息化工程等。 二要切实解决农业企业专门技术人才短缺和自主用工的问题。要充实加强市镇两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根据本地农业产业的特点,引进相应专门农业科技人才。帮助工商企业加强与农业大专院校和农业科研机构的联系,保障专业人才供给和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要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支持农业企业自主用工,以成立村级劳务合作社形式,构建新型劳资关系,既解决企业用工困扰,消除用工方面的强买强卖、滥竽充数现象,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要妥善处理农业企业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冲突。农民与农业企业的矛盾产生有的是农民承包地流转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农民心理失衡,契约意识淡薄,由此滋事生非;还有少数农民法制观念不强,顺手牵羊,明摘暗偷,甚至蓄意破坏、报复。对此,地方政府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制订和完善乡规民约。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调解好农民与企业的矛盾。对少数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坚决惩处、绳之以法。 四、创新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企业发展壮大“红利” 一是大力提倡“公司+基地+农户”服务型规模经营模式。工商资本投资创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如靖江粮食产业园的扬子江粮食物流中心、南方小麦交易市场等企业。公司与农户签订收购订单,并帮助当地连片规划、供应良种、培训技术、统一病虫害防治,提供贷款担保等,向农户收购质量可靠的加工原材料。这种工商资本与农业结合的模式,既没有触动家庭承包经营权,又实现了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且减少了用工纠纷、明抢暗偷等问题发生,比较符合靖江市情,应大力提倡。 二是积极探索和发展工商资本与农民土地相结合的股份公司。即工商企业出资金、技术和管理人员,农户以承包土地折价入股,从而结成命运共同体,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但要进行充分市场论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种子种苗业和栽培对象主要为蔬菜、花卉、水果为主的设施农业等高效益项目为主。要保证农户代表股东地位,增加企业决策、经营、分配透明度,防止由于工商资本一股独大,可能出现的侵害农户股东利益事件发生。 五、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家和新型职业农民 最近几年,“谁来种地”开始成为现实压力和挑战,“怎样种地”的现实考量日益迫切,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需要相应的规模化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就迫切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尽快构建起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目前靖江市分散经营的农户由于地块狭小、劳动力与劳动技能相对缺乏、个人种植效益相对较低。要创造条件鼓励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形成有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的市场经营主体。同时,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在“公司+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链条中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农业企业家是农业企业化的主要经营者,农村资源的开发、加工生产、优秀技术的开发应用等,都离不开企业化这一主要载体。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利用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以创新精神整合农村资源,通过品牌塑造、终端消费市场渠道建设、质量标准体制建设和资本整合,最终构建有效的企业和农户联合体,形成“贸工农”产销一体化发展格局。这就需要大力培育既懂工商经营、又懂农业农民的复合型企业家。要立足引导本地大型知名工商企业,如新世纪造船、亚星锚链、光芒集团、三江电器等投资带动靖江农业。依靠政府支持,市场引导,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对农业企业家进行经营管理培训,为农业企业家提供风险预测、法律、商务信息等咨询服务,以“农业企业家协会”形式交流经营管理经验和教训等,实现工商企业家向农业企业家的复合转身。 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结合靖江市情,农户适度规模分散种植仍将是主要经营模式,即家庭农场+职业农民的经营模式。面对日益严重的农民“老年化”问题,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本市农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办家庭农场。通过就业扶持、土地流转补贴、基础设施建设补贴、项目补贴、家庭农场奖励等方法,引导培育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作者:徐永清 单位:江苏省靖江市政府办公室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一、农业综合开发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 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前,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一是水资源利用率低,项目区水利设施缺乏,灌溉手段落后,灌溉条件得不到保障;二是项目区土地瘠薄,土壤肥力不足,保肥能力差,作物种植单一;三是生产道路少,质量差,不能满足农业机械化作业和生产运输的需要。通过综合运用水利、农业、林业措施,项目区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主要道路采用砂石硬化,彻底解决了以前农民生产进出不便的问题;通过渠系建设、打井、埋设暗管、建水池、塘坝、提水站等工程建设,使项目区水利工程达到了全面配套。通过开发治理,影响项目区农业生产的制约因素基本消除,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得到改善,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基地,壮大农业区域主导产业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目标,将中低产田改造与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高效特色农业基地以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改变过去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扶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本着“扶大、扶优、扶强”的宗旨,围绕莱芜“三辣”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连续几年的扶持,目前,全区以生姜、大蒜为主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46家,恒温库339座,加工贮藏能力120万吨,其中部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省级21家,市级89家,产品4个系列60多个品种,“泰山”牌莱芜生姜被推荐为首批山东省名优农产品,“三辣一麻”获国家原产地标记注册,“鹏泉”牌生姜、大蒜被认定为A级绿色食品,“通海”牌生姜、大蒜等30个农产品先后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8家企业通过了欧盟GAP或中国GAP认证。莱城区被确认为全国生姜标准化示范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县,2013年,全区农产品出口36336万美元,增长8.90%,占全市出口额的48.4%,其中生姜及制品出口9.4万吨,7335.1万美元,增长22.8%,大蒜出口16.5万吨,15112万美元,增长3.1%。通过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提高了农产品储藏保鲜和加工能力,加强流通设施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莱城区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分管领导经常深入项目区检查开发工作,协调和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项目建设实行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考核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市、区财政部门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指导和督促,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拿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科学规划,精心实施 在规划设计上,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围绕道路建设,把机耕路整修与乡村道路改造结合起来,解决行路难的问题;二是围绕水利建设,把田间水利设施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满足生产需求;三是围绕林网建设,把农田防护林建设与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美化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在组织施工上,突出一个“严”字,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项目执行标准要求进行施工,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保证了工程质量。 (三)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开发整体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按制度管理项目,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一是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项目工程全部实行招投标制,并实行合同制管理,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二是工程质量监管实现监理制。按照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要求,由市财政局通过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区财政局签订监理协议,制定监理内容、方法,明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三是项目实行公示制。在项目申报、实施、竣工三个阶段,采取印发简报和公示墙的形式向项目区群众进行公示,接受项目区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项目竣工实行验收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单项或阶段性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按照区级报账提款的要求拨付资金。五是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在财政形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足额安排并拨付区级配套资金,并对资金支出实行区级报账制,按照报账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财政部门加强了对下拨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审计部门在项目竣工后对资金严格进行审计,保证了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和规范管理。 (四)加强项目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的有关规定,加强了工程管护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办理好资产移交手续,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好管护责任,做到建管并重。 三、切实可行的对策思考 (一)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为现代农业发展强基固本 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大力整合各种资源要素,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有效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与水利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有机结合,建设具有现代农业基础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二)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向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转变,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现代化水平 通过项目资金扶持、招商引资等,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培育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实施规模化经营、推进产业化发展,重点扶持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开局,围绕“三辣”优势农产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提升现代农业水平。 (三)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引进和推广农业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实现集约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和经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 (四)坚持多元投入,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财力保障 要完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资金,调动社会各方面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要更多探索利用市场化的办法,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竞争立项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五)工作管理方式要向不断创新转变,更好和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 要以新理念、新思维,调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机制,主动顺应农业综合开发战略调整布局,实现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智能化。在建设规划上,农业发展、土地整理、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等其他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要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相衔接。在资金安排上,其他涉农资金要与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相配合,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在立项制度方面,要积极推行项目竞争立项制度,完善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提高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的科学性、透明度、公正性。在开发方式上,农业综合开发要坚持多措并举、整合协同,努力突破单一措施的局限性。在项目管理机制上,要创新项目机制,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护主体,做到建成成果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作者:宋玉娥 单位:莱芜市莱城区财政局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城郊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1长安区城郊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1.1长安区现代农业发展概况 目前,经过几年发展,长安区现代农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富有特色的“三带四板块”。“三带”主要是指南部观光农业产业带、西部苗木花卉产业带和秦岭北麓生态旅游产业带。其中南部观光农业产业带主要包括陕西省阳光雨露现代农业、西安添福农业观光园、尚耕农业、宏府农业、一品花卉等十余个现代农业园区。西部苗木花卉产业带以细柳为中心,沿西太路、韦斗路建设,目前面积已达到933.33hm2。秦岭北麓生态旅游产业带以王莽鲜桃、清水莲菜生产观光、城郊葡萄、东大垂钓为重点,目前面积已达到3200hm2。“四板块”主要是指西部设施蔬菜板块、中部特种蔬菜板块、东部瓜菜板块和畜牧业板块。其中西部设施蔬菜板块包括高桥、灵沼、马王等街道,以发展反季节精细菜为主,面积已达到666.67hm2。高桥5个百亩温室大棚集群、马王千亩生态农业示范和灵沼食用菌系列化规模开发是西部设施蔬菜板块的重点建设项目。中部特种蔬菜板块包括黄良、王曲等街道,以发展各类叶菜、韭菜、大葱等时令蔬菜为主,面积已达到666.67hm2,形成了黄良苔韭、王曲韭菜、杜曲特种蔬菜3个特色产品。东部瓜菜板块包括大兆、砲里等街道,以发展西甜瓜等瓜果为主,重点建设内容有设施西瓜示范、嫁接育苗、大田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及信息服务和市场推介等工作,面积已达到1666.67hm2。畜牧业板块包括斗门、杜曲、郭杜、黄良、东大、兴隆以及沿山各街道,以发展生猪、蛋鸡和牛羊养殖为主。生猪基地主要包括斗门、杜曲等10个街道,存栏量已达到11.06万头。蛋鸡养殖园区以郭杜、黄良、东大、兴隆4个街道为主,存栏量已达到130万只。牛羊基地以沿山各街道为主,目前存栏量已达到3.5万头。 1.2城郊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城郊街道作为长安区西南部经济、文化中心,下辖5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现居人口67560人,其中纯农业人口为48137人。城郊街道占地面积244km2,位于西沣景观大道、环山旅游公路、西太公路辅道交汇的黄金地段,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光热资源条件充足,水资源丰富。种植的作物种类多样,有小麦、玉米、果树等。近年来,近郊旅游又带动了农家乐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以上王村为中心,辐射环山路周边各村及整个沣峪山区的旅游接待网络。同时,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城郊街道也在尝试发展集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无公害果蔬种植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目前,城郊街道辖区内已建设成型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有阳光雨露、现代农业展示园、大秦岭、果业中心、添福耕园、尚耕南山庄园、西安市现代农业科技展示中心等,占地面积超过200hm2。2013年还启动了广润、恒瑞和景润3家示范园的建设项目,占地约60hm2。城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高新技术蔬果温室、大棚和优质果树种质资源展示区。城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是集现代农产品研发、种植养殖、自种自摘、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农业观光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示范园,有力地带动了周边农家乐产业发展,为当地农民提供近3000个就业岗位。 2城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典型案例的发展特点分析 2.1尚耕南山庄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尚耕南山庄园以农业观光旅游为优秀,以文化创意、休闲体验和养生餐饮为特点,将农业科技、农业观光、都市休闲、文化传承融为一体,旨在打造一个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高科技现代农业观光休闲示范园。建成后的尚耕南山庄园将分别由文化创意生态园、生态农业体验园、太空育种种植体验馆、餐饮娱乐服务中心、黑凤鸡产业发展中心等部分组成。南山庄园主要经营太空蔬菜、花卉种植、黑凤鸡养殖、养生餐饮服务等项目。该庄园从2010年5月份开始试营业,现已形成年接待能力20万人次,初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2.2添福耕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添福耕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把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与城郊休闲体验、旅游消费、农业生态保护融为一体,在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休闲度假、回归自然需求的同时,也为当地农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不断促进长安区农业增产增效,进一步提升上王村农民收入,建立起以农业养旅游、以旅游促农业的互动机制。园区现已成为长安区颇具代表性的农业生态观光园,是加深城乡产业互动和融合的典范。添福耕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按功能规划为种植区、养殖区、景观区、活动区、服务区、关中农产品作坊体验展示中心等,并进行具体分区。园区规划有采摘园、垂钓池、儿童乐园、设施农业、田园风光区、生态养殖(水产/禽畜)等项目。在休闲活动安排方面,生态农业观光园追求与游客的互动性,游客可参与的活动项目有采摘体验、垂钓、植物组织培养、老式农耕活动等。该园区已成为城市居民回归自然、追求野趣,体味“住一天农家屋,干一天农家活,吃一天农家饭”乐趣的理想度假园区,也是学校进行“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的科普教育之地。 2.3西安市现代农业科技展示中心 西安市现代农业科技展示中心的主题是科研基地、科技展示、农业观光拓展、科普教育。其主要为农业科技专家提供科研育种平台,展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展示中心规划为“1心5区”共6大功能区:“1心”为管理服务中心,“5区”分别为“现代化农业展示区”、“工厂化育苗区”、“新优品种展示区”、“品种选育创新区”和“休闲体验餐饮区”。西安市现代农业科技展示中心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发挥科技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西安市各区县现代农业发展,帮助区县建设农业示范圆点24个。工厂化育苗区为蓝田、长安、灞桥、户县、高陵、周至等6个区县的蔬菜生产示范点培育种苗110万株,积极引导各示范点进行蔬菜品种的更新换代,同时与区县蔬菜生产示范点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新品种、新技术展示,辐射示范面积达4666.67hm2以上,推广蔬菜高效种植模式7个,有效带动了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自2010年以来,展示中心已组织培训市、区县农技干部9251人次,接待各区县农业技术人员、高校学生、种植合作社、专业户及游客等15万多人次。 2.4阳光雨露现代农业旅游观光示范园 阳光雨露现代农业旅游观光示范园是以建设高新技术蔬果智能温室大棚、现代农产品研发、种植养殖、自种自摘、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自2009年建设以来一直围绕“一心、两轴、两带、四片区”建设布局,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科技含量”的建设理念,将现代农业与旅游产业有效衔接,将园区公园化建设理念贯穿整个建设过程,现已初具规模。该园区以现代农业为载体,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打破传统一、三产业的界限,带动周边农产品加工业、旅游服务业、农耕文化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园区以蝴蝶形“农耕文化展示馆”为优秀,将农业高科技成果展示融入其中,以生态休闲的参观环境为依托,使游人步入其中放松心情的同时,对现代农业有一个更深的认识和了解;以呈“十”字形建设的园区南北主干道和东西景观大道为“两轴”,将园区划分为农业生产展示研发带和农耕文化休闲体验带,在“两带”中又将园区划分为高科技农业生产展示区、果树采摘领养区、农耕文化体验区(QQ农场)、亲水种植养殖区的“四片区”总体发展布局。 3城郊现代农业的发展前景分析 城郊街道地处秦岭北麓,距西安市中心仅30km,辖区内有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旅游也较发达,这为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城郊街道以发展农家乐为主体,大力发展旅游观光农业。但随着经营的进一步深入,农家乐变得没有特色,“土”味丧失,客源不稳定,农家乐发展出现了潜在的危机。因此,探索以“绿色、休闲、参与、体验”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农业经营新路子,对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城郊背靠秦岭绿色屏障,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城郊辖区内的秦岭野生动物园、青华山、净业寺等旅游景点是西安市民休闲度假的首选之地,城郊有着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优势。同时,城郊作为长安区的主要农业区,其具有发展都市观光农业得天独厚的条件,发展前景广阔。 4城郊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1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城郊街道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提升园区建设档次、增强科技研发水平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整体效益有待提高。从城郊街道农业园区来看,都是以传统农业为主,靠政策扶持来维持,从中反映出了城郊街道农业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整体不强,还没有真正成为农业高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孵化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园区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尚未完全显现经济、社会、生态“三合一”的综合效益。其次,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的短缺成为农业园区发展的瓶颈。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农业园区内技术人才储备普遍不足,科技力量薄弱,尤其缺少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同时,由于农业园区建设的周期长、投入大、周转慢、回报低,筹集社会资金有限,信贷额度不高,国家扶持不足,园区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此外,土地流转工作推进缓慢,大面积连片土地供给不足。 4.2建议 4.2.1统一认识,强化领导 要充分认识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深层意义,应以建设工业园区那样的热情来建设农业园区。要专门制订扶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引进业主。要成立园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为园区建设提供服务。要转变观念,创新体制和机制,把由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府主要是增强服务职能,加强调查研究,提供信息,抓好典型推广,在制定政策、招商引资、引进企业、引导发展方面多下工夫。 4.2.2因地制宜,合理定位 要立足当地农业和旅游资源,充分考虑农业生产要素的区域差异性,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进行合理区域布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运用现代化建设和管理手段,使农业园区成为农民、市场、企业三者相连的纽带。有目标的引进新品种,让农业园区在新品种的引进、研发、试验和推广上起到农业科技孵化器的作用。要做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并重,在致力发展农业园区的同时,要实现企业与农民的互赢。 4.2.3多方筹措,增加投入 管好和用活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资金,整合涉农部门的力量、资金和项目资源,重点向农业园区建设倾斜。还要制订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各类社会资金。在抓好农业园区规划的前提下,加大宣传力度,千方百计引进企业,广泛吸引龙头企业参与开发农业园区建设。同时,积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带技术入股或进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承包开发。此外,要加大科技投入,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 作者:胡艳青张燕辉王妍琰付崇毅单位:西安市长安区城郊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西安市长安区园艺工作站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一、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特征 三明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耕地面积居全省第二位,是全国集体林权改革试验区、福建主要商品粮基地和农作物主产区,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较好的产业基础。当前,三明市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由分散的小农生产向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加快转变。2013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9.44亿元,增长4.8%;现代农业产业总产值865亿元,增长17.9%;农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达到10532元,增长12.3%。在三明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资金不足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相比传统农业,现代农业在产业经营和金融需求上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农业集约化经营逐步推进,规模化金融需求明显增多。2013年末,三明市土地流转面积达69.9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30%,其中流转给170家农业企业7万亩、6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9.7万亩、1071家庭农场5.7万亩。相比常规农业,现代农业资金需求大成为集约型农业的基本特点,特别是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资金和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 (二)农业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全方位金融需求增多。目前三明市已形成水稻制种、食用菌、茶叶、莲子等20条特色农业产业链,农业产业链条前、中、后各环节结合更加紧密。在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涉农金融机构通过积极整合农业产业链,使原来分散的信贷主体相互合作、制约,农业产业链金融应运而生。 (三)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特色化金融需求增多。表现在近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特色金融需求不断增多。截至2013年末,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56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505家、家庭农场1945个。 (四)农业功能向纵深演变,创新型金融需求增多。近年来,三明市农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加速融合,逐步形成了有机农业、循环农业、生物能源农业、休闲农业和文化创意农业等多种新型业态,创新型金融需求逐渐增多。 (五)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科技金融需求增多。农业科技项目及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都需要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与普及也亟需金融支持。目前全市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57家,农机作业服务面积98万亩,总收入达5500万元,已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一)涉农贷款稳步增长 “十二五”以来,三明市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支农方式,拓宽金融支农渠道,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一是涉农贷款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2011~2013年全市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420.74亿元、506.24亿元、585.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11%、20.32%、15.6%。二是涉农贷款占比逐年提高。2013年末全市涉农贷款占比为52.16%,比2011年末提高1.64个百分点。三是涉农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的平均增幅。2012年、2013年涉农贷款增幅分别高于同年各项贷款增幅1.28个百分点和2.43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农体系初步形成 近年来,三明市农村金融取得长足发展,逐步建立起以农村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体,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补充,各类金融机构并存、相互竞争的支农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服务面不断扩大,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1.正规金融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三明市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其中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发挥着主力军作用。截至2013年末,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97.72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33.79%;辖内农行、工行、建行、中行等四家大型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94.55亿元、70.75亿元、70.23亿元和38.9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比重分别为16.16%、12.09%、12%和6.65%;农发行涉农贷款余额48.26亿元,占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8.25%。此外,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支农中也发挥了一定作用。2.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补充作用。小额贷款公司一般将客户定位于“三农”及小微企业,通过细分农村金融市场和提供差异化的“三农”金融服务来实现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2009年三明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至2013年末共成立19家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全辖各县(市、区)全覆盖,注册资本金共计33.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2.31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3.77%。3.保险业服务现代农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末,人保财险三明市分公司先后开展了水稻种植保险、能繁母猪保险、森林火灾保及蔬菜种植和烟叶保险等农业保险试点。目前,三明市“三农”保险的业务覆盖面和承保率居全省前列。其中,水稻承保218.64万亩,承保率达到99%;森林承保2421.46万亩,承保率达100%;农险综合赔付率50.73%,实现了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4.资本市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一定进展。至2013年末,全市共有6家企业在沪深股票交易所上市,其中永安林业、青山纸业、福建三农、福建金森等4家企业为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合计10.94亿元。 (三)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探索 1.着力支持农业集约化发展。一是不断深化和拓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林”资源。至2013年12月末,全市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等各类贷款75.73亿元,贷款余额31.78亿元,累计支持林业开发约1180.76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9%。二是推出土地经营权流转贷款,盘活“地”资源。截至2013年12月末,辖内明溪县、将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586万元,沙县累计发放土地流转项目贷款1.51亿元,土地流转贷款贴息795.6万元。 2.着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2013年12月末,三明市金融机构对规模化经营主体的贷款余额达22.96亿元,增长49.07%。其中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余额分别为22.35亿元、5353万元、820万元,分别增长47.31%、174.37%、107.59%。 3.着力支持农业产业链发展。三明市金融机构陆续推出订单农业贷款、果树所有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模式,为农业前、中、后产业链条各环节提供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末,全辖农产品加工贷款余额38.18亿元,同比增长9.78%;农副产品流通贷款余额8.91亿元,同比增长61.1%。 4.着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3年末,辖内部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民创业园等产业园区建设贷款余额1.2亿元,增长20%,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余额2.3亿元,增长29%。 5.着力支持农业农机化。三明市金融机构推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收益权质押贷款,对凡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农户给予优先信贷支持。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末全辖农机抵押类贷款近3亿元,增长25%。 三、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动性不足,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后劲乏力 当前三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林业改革不断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巨大。但另一方面,2013年末,三明市各项贷款余额1121.87亿元,居全省第8位,各项存款余额1197.47亿元,居全省第7位,金融机构贷存比高达94%,流动性明显不足,无法充分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需求,导致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较之全市金融机构贷存比普遍高企,邮政储蓄银行三明分行贷存比仅24%,其农村资金“抽水机”的角色仍未改变。在流动性紧张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将资金投放于见效快、回报高的项目,从而弱化了对风险相对较高的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 (二)组织体系不全,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合力不强 一是银行体系不够完善,竞争性、多元化的银行体系尚未形成。目前辖区银行业机构不多,农发行、兴业、中行等尚未实现各县(市)全覆盖,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也有待加快。二是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缺失,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2013年末全市保险密度为1276元/人,保险深度为2.1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茶业、花卉、水果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还未开发。三是资本市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能力较弱,全市仅4家涉农企业成功上市。 (三)多元化需求难以满足,金融对接现代农业发展能力较弱 1.农业集约化金融需求对接方面:三明市较早推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及农村住宅抵押贷款,但因《物权法》《担保法》有关限制性规定,这类贷款模式在实践中推广难度较大。由于有效抵押担保物不足,涉农企业、农业大户往往难以获得充分的银行贷款支持。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对接方面:由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其他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存在运作不规范、财务不健全等问题,客观上导致资金供给方与需求方的脱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3.农业产业链金融需求对接方面:由于农业产业链信用风险管理难度大,辖区金融机构推出的信贷产品往往停留在小范围试点和个别品种的推行上,并以支持单个项目或服务某一领域为主,可复制推广的信贷产品较少。 4.农业基础设施金融需求对接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耗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商业银行普遍不愿意介入,而政策性银行受限于资金规模,支持能力有限。二是金融机构信贷方式创新受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不到位制约。如辖内宁化县集体持有91%以上的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造成承贷主体无法落实。 5.农业农机化金融需求对接方面:农机具抵押率不高,一般不超过50%。同时,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因自身实力不强、产权不清晰或运营管理方式落后,难以符合银行信贷发放标准。 四、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及政策扶持体系,以顶层设计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1.加快法律制度建设,消除农村融资担保法律障碍。一是积极推动《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真正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二是完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健全农村土地产权登记、流转制度,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促进土地抵押市场及土地金融的发展。三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土地金融制度及监管体系,明确由政策性土地金融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业务,保障土地抵押业务的规范性及农民生存权益。 2.重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金融支农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效应。通过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补助、风险补偿、保险补助等方式,逐步建立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金融支农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建议允许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性大额贷款利息收入适用营业税免征政策,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农村信用社同等税收待遇。 (二)有效增加信贷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后劲 一是金融机构要大力组织存款和挖掘内部资金潜力,通过新增存款或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及授权授信等信贷政策,不断拓展资金来源。二是当地人民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支农再贷款规模、再贴现额度,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对辖内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政策倾斜。三是争取在沙县农村金改区放宽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存贷比例限制,加大当地贷款投放力度。四是地方政府要加强与域外银行合作,如通过银团贷款、协议贷款等战略合作方式,引进域外资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重点项目。五是加强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强化对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监测考核。 (三)加快培育各类金融载体,完善多元化金融支农体系 1.做大增量与盘活存量,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匹配的多层次银行体系 (1)做大增量,加快引进和增设各类金融机构。一是积极引进区外银行,吸引全国性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来三明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加快完善县域银行机构网点建设,鼓励和引导中行、兴业银行、农发行尽快到网点空白县设立营业性机构,支持农商银行跨区域经营发展。三是尽快实现村镇银行辖区各县(市)全覆盖。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村合作基金,推进“互助资金”模式的村级小额信贷组织试点工作。 (2)盘活存量,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改革。一是支持农发行深化改革。以粮棉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为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扩大辖区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试点范围,鼓励邮储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三是加快辖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步伐。四是拓宽民间资本向正规金融转化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五是深化沙县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形成“可持续、能复制、易推广”的现代普惠制农村金融制度示范样本。 2.拓展农业保险功能,强化现代农业风险保障一是创新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品种。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和覆盖区域,试点开办茶叶、毛竹、花卉、水果等具有当地特色支柱性产业的特色农业保险。二是完善保险补贴机制。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的财政补贴分担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三是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四是引导其他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五是积极推动中央和省政府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3.积极借力资本市场,拓宽现代农业投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拓展现代农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逐步由高度依赖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的方式转变。一是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发行上市,引导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创新型农业企业到场外市场公开挂牌与转让。二是鼓励农业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宽农业企业融资渠道。三是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以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资金为主,引导社会闲散资金,通过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而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四)提升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对接成效,有效满足现代农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 1.提升金融与农业集约化金融需求对接成效。地方政府要加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推动各县成立土地信托公司,建立土地、宅基地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平台,确保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宅基地抵押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着力解决农业集约化经营贷款需求。 2.提升金融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金融需求对接成效。一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产业特色鲜明、运行机制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二要创新推动订单、存货、仓单质押等权益类贷款种类,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和推广力度。三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增加贷款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提供一定利率优惠,满足其差异化资金需求。 3.提升金融与农业产业链金融需求对接成效。一要大力推广农业供应链融资产品,加大对特色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二要探索推动大额农贷发放和管理办法,重点满足特色优势农业重点产区、重点加工区和商贸流通区的信贷需求。 4.提升金融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接成效。一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商品基地建设等基础设施加大中长期信贷资金投入,支持农业配套设施建设。二要积极探索以项目未来经营收益权、土地使用权、大型水利设备等作为抵(质)押物,创新农田水利贷款抵押担保方式。 5.提升金融与农业科技推广、创新对接成效。一要积极探索开办基于仓单、存货、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权益质押贷款业务,满足农机制造企业资金需求。二要通过发放农机小额信贷、农机抵押贷款,以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等多种方式,不断改进农户购机融资服务。三要加快引进中国农银金融租赁公司到辖区开展农机具融资租赁业务试点。 作者:课题组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一、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要依据现代农业内涵设置指标体系,对现代农业内涵的理解主要包括三个角度。其一,从现代生产要素投入的角度理解,认为现代农业实质上是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管理和现代农产品加工技术为基础的高产、高效和优质的新型产业;[8]其二,是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理解,认为现代农业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为根本目的,最终出路是生态农业;[9]其三,从结构优化角度理解,认为推进结构优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结构效应对农业的发展贡献越来越大。[10]可以看出,现代农业内涵既包括了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出和农业生产力水平,又涵盖了农业结构效应和生态农业理念。中国西部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遵循了现代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对西部地区现代农业的评价应该结合这5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指标的设置考虑了现代农业能否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能否优化农业结构、能否拥有高产出水平、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以及是否可持续发展等目标。评价指标分为5类共18个影响因子,一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子(B1),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现代农业发展中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农民人均GDP和恩格尔系数等衡量;二是农业经济结构因子(B2),推进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是现代农业实现的重要途径和特征,由农业产值结构和农业从业人员结构衡量;三是农业产出水平因子(B3),产出水平是衡量现代农业生产中物质产出的重要指标,由粮食产量和农业增加值等构成;四是农业生产力水平因子(B4),衡量现代农业的生产过程中要素投入情况,由水、电、肥料和农机等投入情况构成;五是农业可持续发展因子(B5),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由农业受灾率和森林覆盖率等衡量。这5组分类指标既能从不同侧面衡量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又能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对西部地区及西部各省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整体测量。 (二)评价指标权重的赋予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由多项评价指标组成的系统,各指标对现代农业的影响有所差异,对各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至关重要,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西部现代农业评价指标的权重,第一步,通过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对5类B组指标构造判断矩阵,向相关农业部门和高校农业专家分发20份调查问卷,专家对各因素两两比较重要性后进行打分,再采用各专家对判断矩阵指标重要性标度的平均值,运用Mathpro软件,求出最大特征值为5.129,和判断矩阵的维数5基本相等,一致性比例CR=CI/RI=0.032/1.120=0.029 0.1,说明一致性检验通过,判断矩阵符合一致性要求,得出西部地区现代农业评价指标体系B组分类指标的权重向量WB;第二步,分别对5类B组指标各自所包含的C组单项指标构造判断矩阵,向专家分发调查问卷进行打分,再对各组指标依次进行赋值、计算和检验,得出C组分类指标相应权重WC;第三步,分别用B组指标权重乘以各自相应的C组指标权重,得出最终18个单项指标综合权重,即W=WB•WC。从权重值分布情况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指标(B1)权重为0.386,对西部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影响最大,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指标(B5)权重为0.063,对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最小。(见表1) (三)数据来源及标准化处理 基于《中国住户调查年鉴2012》、《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2》和《中国统计年鉴2012》以及西部各省份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分析和整理,得到原始样本数据。为了消除指标不同及量纲不同所带来的影响,消除或减弱原始数据噪声干扰而呈现的不规则波动,对原始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为了把标准化数据压缩到[0,1]区间,采用极值标准化即归一化处理,其公式为:X=(X''''-X''''min)/(X''''max-X''''min),式中X为数据标准化值,X''''为原始数据值,X''''min为原始数据最小值,X''''max为原始数据最大值。在数据归一化过程中,将指标区分为正向指标与负向指标,评价体系中的负向指标包括人口自然增长率(C4)、恩格尔系数(C5)、农业就业人员占农村就业人员比重(C7)和农业成灾率(C18),这些指标与西部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呈现负向关系,对负向指标要转化为正向指标,转化方法有取负数和取倒数等,[11]采取对负向指标取负数方法转化为正向指标,以保持评价指标与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方向的一致性。 二、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 (一)对西部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总体情况评价 测度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需要综合考虑评价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不同的贡献度,以体现出现代农业各个侧面的发展情况,为了有效结合各指标的权重及指标数据变化情况,论文采用线性加权函数法测度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公式表示为:Sj=∑WiPij(i=1……18,j=1……12),其中Sj为第j个地区的综合得分,Wi为C层单项指标的组合权重,Pij为j地区i指标的标准化数据值。[12]根据现代农业得分情况,可以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为准备实施现代农业阶段,现代农业发展综合得分在[0,0.5)之间;第二个阶段为初步实现现代农业阶段,综合得分处于[0.5,0.75]之间;第三个阶段为基本实现现代农业阶段,综合得分处于(0.75,1)之间;第四个阶段是完全实现现代农业阶段,综合得分此时为1。[13]1.西部现代农业总体发展水平评价。依据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关指标数据,运用线性加权函数法计算,得出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得分情况(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2011年西部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得分为0.375,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阶段划分标准,西部现代农业处于第一阶段即准备实施阶段。同期相比,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得分不仅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0.520,而且比中部地区少0.214,比东部地区少0.269,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十分落后。2.西部各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在西部地区省际间呈现出不均衡分布,综合得分差异较大(见表3)。内蒙古和新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名列前两位,而西藏和贵州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相对最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得分最高地区与最低地区相差0.373,最高地区的内蒙古已经处于初步实现现代农业阶段,而最低地区的西藏则处于初步准备实施现代农业阶段。从西部各省现代农业得分与西部平均水平相比来看,有7个省份得分高于西部平均水平,其余5个省份得分低于西部平均水平,表明西部地区内部各省份现代农业发展出现了明显的分层,各省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呈现地域梯度拉开。新疆和内蒙古处于现代农业发展的第一梯度,现代农业平均综合得分为0.54;陕西、宁夏、四川、重庆构成西部现代农业发展第二梯度,平均综合得分为0.46;广西、青海、甘肃构成第三梯度,现代农业发展平均综合得分为0.35;云南、贵州、西藏构成第四梯度,平均综合得分为0.23。从四个梯度得分情况看,各梯度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现代农业发展差异,第四梯度与第一梯度相比,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平均综合得分相差0.31分。四个梯度除了第一梯度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达到初步实施阶段,其余三个梯度均处于准备实施阶段。 (二)对西部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分类评价 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方面(B1)。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环境体现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水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反映出农业在国民经济生产分配中的构成关系。[14]从表2和表4中可以看出,在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得分中,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得分最高为0.159,对现代农业得分贡献了42.40%,在五组指标中居于绝对的首要位置,具体表现在恩格尔系数和城镇化水平贡献较大;从各省份看,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得分最高的是内蒙古,为0.316,最低的是西藏,为0.015,两者相差21.07倍,表明西部各省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此外,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内蒙古、陕西和青海综合得分影响最大,贡献率均超过了50%以上,西藏现代农业综合得分贡献最低的也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贡献率仅为7.35%。(见表4)农业经济结构方面(B2)。现代农业是拥有合理产业结构的农业,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西部地区农业经济结构得分为0.071,对现代农业得分贡献为18.93%,处于第二重要位置;从西部各省份农业经济结构得分看,最高的是新疆0.107,最低的是内蒙古为0.030,主要因为内蒙古非农从业人员比重较低。农业产出水平方面(B3)。农业产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最终体现,不仅表现为产量的增加,也表现为产出效率的提高。西部地区农业产业水平得分为0.062,对现代农业得分的贡献为16.5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西部各省份看,四川和重庆的农业产出得分最高,主要体现在人均农业增加值和粮食产量较高,对现代农业得分贡献均超过30%以上。农业产出得分最低是甘肃,为0.015,对现代农业得分贡献仅为4.87%,可见,农业产出水平是影响四川综合得分较高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导致甘肃综合得分较低的主要因素。农业生产力水平方面(B4)。农业生产力水平主要通过农业要素拥有量和要素的投入量衡量,表现为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发展的程度。西部地区农业生产力得分为0.055,对现代农业综合得分贡献为14.67%,得分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农业水利化和机械化程度较低;从西部各省份看,农业生产力得分最高的内蒙古为0.129,是得分最低的贵州0.034的3.79倍,因而,农业生产力得分成为内蒙古现代农业得分的第二重要因素。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方面(B5)。农业生产受地理环境影响较大,现代农业必然是可持续发展的农业。西部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得分为0.028,对现代农业综合得分的贡献为7.47%,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得分低的原因主要是农业水利化落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从西部各省份看,农业可持续发展得分最高的广西为0.049,最低的为青海0.014,两者相差3.5倍,农业可持续发展对青海现代农业贡献仅达到4.17%。从各指标得分和贡献可以看出,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仍然缺乏足够重视。 三、结论与讨论 (一)讨论 为了区分不同指标对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影响程度的差异,采用了层次分析法赋予指标相应权重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考虑到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较低,对投入和产出相关指标给予更高得分数值,突出了西部地区农业产出和生产力提升的重要性。但不同权重赋予会导致分析结论差异性较大,因此可以进一步改进权重设置方法,比如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以方差贡献率为权重,得到较为客观的指标权重;或者采用回归系数法获得权重,即在评价现代农业总体发展水平和各项评价指标之间构建多元回归方程,然后对方程的回归系数进行标准化处理后确定为权重。采用线性加权法计算现代农业得分,虽然在数据处理过程中较为便利,但需要赋予指标相应权重,导致主观性偏大。可以考虑基于模糊数学原理采用多级模糊综合评价法,或者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模型采用DEA分析法,对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地理空间理论认为经济增长在空间上并非均匀分布,而是以不同强度分布在地理空间中,导致了地理空间的差异性。[15]从西部地区不同省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可以看出,省际间存在较大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根源于地域间的地理环境的差异,以及自然资源禀赋和生产要素拥有量的不同。如果能在西部地区现代农业评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对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影响因素的研究,会更有意义。同时,仅对西部12省份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行了截面分析,如果能采用更小的市、县级作为研究基本单位,研究结果会更为细致。 (二)结论 1.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总体较低,处于准备实施阶段。无论是与全国现代农业发展平均水平相比还是与东部或中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都十分落后,仅处于准备实施阶段。从西部地区各省份看,仅内蒙古和新疆是初步实现了现代农业,而其余10个省份还是处于准备实施现代农业阶段,现代农业发展总体水平仍然较低。 2.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呈现地域空间梯度布局。从西部地区各省份现代农业发展在地域上的分布情况看,北面地区现代农业发展总体上要高于南面地区,大体上呈现出由北向南依次梯度递减格局。 3.地区间现代农业发展差距较大,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并存。西部地区不同区域间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得分最高的地区已经处于现代农业初步实现阶段,而得分最低的地区仍然处于传统农业生产阶段,西部地区间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并存。 作者:贾登勋刘燕平工作单位: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趋向展望论文 农业现代化之本质也就是科学技术化。未来农业将是以现代科技及其应用技术装备起来之崭新产业。农业之发展大体经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农业三个阶段。原始农业主要靠大自然之恩赐,传统农业以经验为基础,现代化农业则是依靠科学技术。 一、美国农业发展之教训 以世界上农业最发达之美国为例,美国农业具有很高之劳动生产率。但是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发现以美国为典型之农业发展模式越发显示出其存在之问题及危机。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和工业生产十分相似,即投入一定数量之物质和技术,产出一定数量之农产品。有之美国生态学家认为这种农业生产方式和采矿作业十分相似,即从土地中榨取、剥夺而且带来破坏;以长期和未来之损害换取短期和眼前之利益。建立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化学化这两大支柱上之农业现代化,基本上成为工业生产之一个变种,因而发生在工业生产中之污染、损害生态环境之现象,也都在现代化农业中出现;由于农业生产空间广袤,因而造成了更大之危害。其主要问题是: (一)破坏土壤,加速地力衰竭土壤是有“生命”之物体,如果使用得当,土壤会愈来愈肥沃;反之,会愈来愈衰竭。美国现代化农业大面积之连年单作,大量使用化肥、除草剂,加上长期之机械耕作,造成了严重之土壤流失现象。美国每年流失之土壤,高达31亿吨。美国衣阿华州之土壤原来十分肥沃,经过长期之现代化农业之运作,损失了一半之表土。平均来说,衣阿华州农民每生产一蒲式耳(每蒲式耳为35.238升)之玉米,要流失一蒲式耳之表土,种植大豆损失表土更多。美国中西部一带农田之表土,早年深达6英尺,是世界上罕有之肥沃土壤,目前表土只剩下6寸,其余之,都在冲刷过程中流失。据专家估计,美国由于土壤流失造成直接和间接之经济损失,每年超过400亿美元。虽然50多年来,美国一直努力防止土壤冲刷,每年用于这方面之费用高达10亿美元以上,但是,由于现代化农业造成土壤破坏之根源没有消除,因此,一切治标措施都收效不大。 (二)减少了遗传之多样性不论在作物和家畜方面都是如此。美国式之现代化农业往往只使用少数之几个品种,而过去之传统农业则使用众多之本地品种。减少遗传之多样性,对于农业生产是很危险之,因为一旦病虫害爆发,由于品种之单一可能全军覆没。1970年美国玉米叶枯病,使全美15%之玉米产区颗粒无收,就是因为所有种子都是来自一个易感叶枯病之品种。 (三)大量消耗能源,能源利用率低美国现代化农业是典型之“能源集约农业”,美国每人一年中消费之食物,是用1吨汽油生产之,如果全世界各国都采用这种能源集约农业生产方式,那么占全球目前消耗量50%之汽油要用来生产食物,全球之石油储备在15年内就要告罄。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不但大量消耗不能再生之能源,而且能源之利用率极低。中国、印尼、缅甸等亚洲国家传统之农业生产方式,用0.05—0.1卡之热量,可以生产1卡热量之食物;而美国现代化农业则需0.2—0.5卡之热量,才能生产1卡热量之玉米、大豆、花生等等。美国人吃1罐只有270卡热量之罐头玉米,是用2800卡热量生产之。 (四)大量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造成环境污染例如,美国衣阿华州大泉盆地(BigSpringBasin)从1958年至1983年这25年中,地下水中之硝酸盐浓度增加了3倍,这是大量施用化肥之结果。美国31个州存在着化肥污染地下水之问题。 大量使用化学农药,对于农业工人之健康也造成直接之危害。美国农业工人伤亡率仅次于建筑业、采矿业,被列为三大危险行业之一。 (五)美国现代之养畜业,特别是肉牛饲养业,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之破坏美国之肉牛饲养主要集中在13个州,有42000处肉牛育肥场;其中200处最大之肉牛育肥场,集中了美国肉牛总数之50%左右。鉴于高度集中饲养,厩肥处理十分困难,造成了很大之空中和地下水之污染。此外,高度集中饲养,用水量也十分集中,造成一些地区采水过量,水源日趋枯竭。美国肉牛育肥场集中之中西部和西部各州,主要依靠横跨8个州、世界上一个最大之地下蓄水层供水,现在其中3个州之地下水已开采了一半,如此长期不断采水,蓄水层早晚有枯竭之虞。美国现代化大规模集中饲养肉牛,不得不用多种化学药物防治疾病和刺激生长。例如,组织代谢类固醇可以使肉牛增生5%一20%,提高饲料利用率5%—12%,增加瘦肉率15%—25%,因此被广泛地采用。美国全国肉牛育肥场中,95%以上使用各种生长激素;1988年,全美之肉牛饲养场用了1500万磅之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而人类食用了化学药物生产之肉类,对健康是不利之。 美国农业部也曾承认:“美国农业生产效率很高,但是所付出之巨大代价,是当初没有充分意识到之。美国农业现代化给社会、环境和健康带来之问题,应当予以足够之重视。” 对于美国现代化农业暴露出之种种问题,经过有关方面多年之探索,认为唯一解决问题之对策是,逐渐恢复过去以生态系统渗入农业生产中之方式,也就是逐步推行“低投入可持续农业”(LowinputSustainableagriculture,简称“Lisa”-“丽莎”)之生产方式。具体内容是:第一,充分将固氮技术和生物防治方法运用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第二,减少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第三,有效地利用植物和动物内部生物学和遗传学之潜力;第四,将种植业和养畜业最优化地结合起来;第五,注意节约和保存土壤、水、能源和生物学资源,等等。 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 (一)综台运用高新技术发展智力农业“丽莎”之生产方式提出后,不但美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拨出专款作为研究和试验费用;并且在国家农业学术馆中,设立“丽莎情报中心”传播研究成果。不少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对“丽莎”也进行了大量之研究和试验。人们认识到时代愈进步、科学愈发达,农业生产就愈需要智力来运作。农业未来学家预测,目前太旱、太碱、太瘦、太湿之土地,将来都可以通过特殊先进技术,转变为良田沃野。以色列已经在过去一些无法耕作之土地上,利用滴灌技术栽培柑桔等各种作物,就是明证。 目前我国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之技术路线方面,必须注意到我国农业技术结构之现状和农村经济之条件,技术路线之执行应能促进技术结构之优化。在技术结构上,我们应建立多元复合型之农业技术结构;在技术路线上,应选择以生物技术、有机技术为导向,以工程技术为辅之综合型农业技术路线。在综合发展中突出重点,抓住农业技术创新向高新技术方向发展之突破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产业化。 (二)大力发展精细农业采用精细形态生产方式之原因,首先是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日益医乏,为了经济地利用各种有限资源,只能采取四大密集:技术密集、劳力密集、资金密集和生态密集之手段。其次,运用精细形态之生产方式,可以在过去不能或很难从事农业生产之土地或空间进行生产。例如,干旱缺水、山地陡坡、盐渍滩涂乃至沼泽荒漠地区,都可以用水栽法转变为生产基地。水栽法不用土地,而是用营养液,在控制环境之条件下进行生产。这样,不但延长了生产季节,也扩大了生产之空间。中东一些炎热、干旱、缺水之地区,过去不能生产新鲜之蔬菜,目前已经用水栽法解决了问题。第三,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如果采用精细形态之农业生产方式,创造出高科技、高收入之农业,就一定会吸引青年扎根农村,使农村成为真正大有可为之广阔天地。第四,精细形态之农业,在交通方便、风光秀丽之地区,只要稍加装备、经营,就可以成为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中心。这样,既可增加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又可以让城市居民领略田园风光;牧歌情调。 (三)信息农业方兴未艾当代世界正在由工业化时期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光纤和通信卫星技术为特征之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同样,现代信息技术也正在向农业领域渗透,形成信息农业。信息农业之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农业基础装备信息化、农业技术操作全面自动化、农业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信息农业又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农业信息化,二是农业信息产业化。 所谓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之一部分。它首先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是农业经济发展到某一特定过程之概念描述。它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应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技术在农业上普遍而系统应用之过程。农业信息化又是传统农业发展到现代农业进而向信息农业演进之过程,表现为农业工具以手工操作或半机械化操作为基础到以知识技术和信息控制装备为基础之转变过程。 农业信息化有三个明显之特点:(1)农业信息技术在其他技术序列中优先发展;(2)信息资源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中之作用日益突出,农民更注意用信息指导生产和销售;(3)信息产业之发展很大程度上促进乡镇企业之发展,并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据某些预测标准,当一个国家信息产业在农业中之附加值达到或超过农业总产值之50%时,就认为农业实现了信息化。 所谓农业信息产业化,就是将农业信息之采集、加工、传递、反馈、服务等形成一个一体化之、以信息咨询为主之知识密集型产业,它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中新兴之独立之第三产业,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之必然趋势。农业信息产业化是发展一优两高农业之需要,是农民进入市场之需要,是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之需要,是农业信息部门转变职能、自我发展之需要,是农村经济发展之必然趋势。 计算机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可以及时准确预报病虫害之发生期和发生量,做到及时防治,既节省农药,又减少粮食损失。计算机在饲料配制、优化施肥、作物产量预报、渔业捕捞以及农业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都能发挥作用。利用遥感技术调查农业资源,预报自然灾害,也有速度快、效率高之特点。准确之气象预报也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之,气象卫星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将计算机软件技术应用到农业领域,将具有重大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之影响下,我国从80年代以来,开展了系统工程、数据库与信息系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技术应用于农业、资源、环境和灾害方面之研究,已取得许多重要成果,有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部1994年开始筹建之“中国农业信息网”现已初具规模,已有1000多个县入网。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建立了农业信息中心,大多数县配备了微机用于信息管理。全国已建成了一些大型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优化模拟模型、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农业专家系统、计算机生产管理系统。应用遥感技术进行灾害预测预报与农业估产已取得显著效果。如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研究之“小麦管理计算机专家决策系统”可使小麦增产6%—25%,降低成本4%—8%,增加效益15%—30%;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应用现代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建立之“中国北方草地草畜平衡动态监测系统”,使我国草地之资源管理由过去常规方法上百人10年完成之工作量只需7天即可完成,经3年运行,节约经费1669万元;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所研究之“农业专家系统”能指导农民科学育种、栽培、施肥、防治病虫害、田间管理等,已在二十几个省市推广使用,增产粮食13.5亿公斤,棉花35万担,节肥34万吨。南京经济学院研制之“粮食预警预报系统”可显示我国1959—2020年期间粮食生产、消费之中长期趋势,并可提供对产销缺口进行平衡调整之几种可选方案。 节约农业资源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之基础之一,是优秀内容。农业资源,例如土壤、气候、植物和水等是广泛分布在地球表面、而且不断地变化之自然资源。要想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就必须掌握它们之分布、性质及其利用之变化,并取得现时性资料,这用常规技术是无法实现之。科学实验已经证明,只有运用包括卫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技术、空间分析技术、模拟模型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之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业资源信息系统,才有可能及时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现时性之环境资料,并为领导或经营者提供决策咨询方案,以提高领导农业生产之主动性。据预测,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变量播种机和变量施肥机等,重大农业灾害之程度会得到较大程度之预防和控制,农民在每亩田之农活用工量可望从目前之10个左右降至1—2个,种子和化肥之使用量将减少30%—50%,产量却提高10%—30%,其结果必然是农民在轻松劳作之同时,得到更为丰厚之回报。 (四)生态农业大发展所谓生态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以生态科学和原理为指导,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之相互依存关系,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林牧副渔良性循环,保持大农业稳定发展。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人口之增加、工农业生产之发展,都加剧了问题之严重性。英国著名经济学家BarbaraWard(1914—1981)很早以前就认为美国现代化农业之道路是行不通之。他对中国南方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将种植水稻和养畜、养鱼结合,充分利用土地和生物资源,保持良好生态环境之作法十分欣赏,而且提出一个十分有价值之观点:“唯一能够生产足够粮食,满足日益增长之人口需要之方式,是将所有适合耕作之土地,实行双作和三作。”由此可见,中国长期以来实行之间作、套作、混作、轮作,施用粪肥、厩肥、绿肥,实行生物防治,充分利用土地,精耕细作等似乎落后,但是保证了农业长期持续发展之技术,实际上是先进之生产方式,应该作为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之一个主要战略方针。 为了创造一个生态平衡之农业,就必须抛弃原有之以大量消耗石油、化肥、化学农药为代表之农业现代化之模式,取而代之之是以遗传工程、生物技术为主之高技术方法。当今时代由于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工程等学科之飞快发展,在分子水平上探明生物机能已经成为可能。因此,人们对于利用生物遗传工程技术之研究成果解决农业生产领域中存在之诸多问题寄予很大希望。 遗传工程开始了人类首次涉足动植物机体内部之活动,通过改变基因结构,可以使植物生长得更好、产量更高,并具有内在之抗虫、抗病、抗逆、抗旱和自肥能力;也可以使作物更有效地进行光合作用。在动物方面,运用遗传工程,可以增加产量,提高品质,缩短生长期、妊娠期及增进家畜之各种性能。例如,将美洲驼和骆驼之基因互相移植,使新种具有两者之优点。 遗传工程还可以根据需要,使农牧产品产生某种特殊之品质(风味、色泽、酸甜度、营养价值等等)。科学家已经预见到,将来可以用遗传工程技术育成超级瘦肉型之肉猪、带有鹿肉风味(鹿肉在西方被视为野味之王)之牛肉。 人类目前主要粮食只有6种,科学家预见,到2025年,由于遗传工程之应用,可以增加到37种。这对于丰富人类食物之来源,解决人口不断增加、耕地日益减少之严峻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五)都市型之工厂化农业日趋成熟自然农业最大之特点是靠天吃饭,其生产之状况受自然因素影响很大。21世纪,由于实现工厂化,通过运用先进科技,农业生产将摆脱或部分摆脱自然条件之制约。所谓工厂化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车间”(塑料薄膜大棚,玻璃温室等)内,借用阳光或人工灯光进行不间断地农业生产。有之人认为,这是根本改变传统农业之重要方向。 用现代科技装备之工厂化农业,集成了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和现代先进农艺等,其间作物之播种、生长、施肥、灌溉、环控等全过程都实现自动化,称得上是一个高水准之“种植工厂”。“种植工厂”可以通过对生物和环境之控制,使农业生产中之多种潜力得到充分发挥。首先,在自然或开放之条件下,水、肥、土、热等很难控制,“种植工厂”则可以充分发挥农业环境之有关潜能。其次,良好之“工厂环境”为生物潜力之发挥创造了条件,使农作物之有机物合成、转化和储存等效率大大提高,形状、味道和颜色良好。此外,“种植工厂”还能够很大程度地发掘作物生产之时空潜力:一方面,作物可种植时间得以延长,复种指数得以提高,部分或完全摆脱季节之限制,一些农作物可做到常年均衡供应;另一方面,对温度、光照、供水和营养之有效控制,使作物平面、垂直之生产空间得以拓展,有之立柱栽培技术可增加数倍产量。 由于未来人们保健意识之加强,对食物品质之要求也随之提高。未来对食物之要求,首先必须符合“干净”和“营养”之标准。所谓“干净”,是指食物不用化肥、农药生产,不用人工防腐剂、染色剂,不经辐射处理。所谓“营养”,是指食物不但保存了最大营养价值,而且不经过长途运输,必须成熟后采收,保持一流鲜度。为了满足上述一系列之严格要求,农产品就必须当地生产、当地消费。 农产品长途运输不但降低品质,还要大量消耗能源,造成大气乃至海洋之污染。不少农产品长途运输之包装材料,是不能“生物降解”之,造成了严重之环境问题。据美国环境保护局资料,从1963年到1971年,美国消费之食物,按重量不过增加2.3%,但是,食物运输过程之大、小包装材料,按重量却增加了33%和39%,这就是增加了长途运输之结果。 目前美国已经出现所谓“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SupportedAgriculture)这种生产形态,就是企业将生产和消费在地区内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农产品之地区自给。 工厂化农业一般适于布局在都市之周围,所以也有“都市型农业”之称,因为“智能型农业工厂”不仅包括蔬菜、园艺花卉,还有畜禽、特种水产品生产以及微生物生产。由于都市有发达之信息、交通和完备之基础设备,加之都市庞大之消费需求,未来之智能型农业工厂必将云集在都市周边,成为都市经济之重要支柱。 按西方统计,“都市型农业”主要是指“健康农业”和“外食农业”。健康农业是指为都市居民提供安全、放心、健康、新鲜、高质量食品和为市民提供休息、体育活动、农业体验等之产业;外食农业是指盒饭、熟食、配菜以及餐饮、饭店、点心等专门为居民家庭自己不开伙、在外用餐而设立之产业。发达国家之农业产值和加工农产品产值相比,已经达到1:2以上,而我国则呈倒向比率,仅为1:0.4。因此,发展都市农业必须打破传统观念上之农业概念,发展大农业,使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扩展、延伸。 综上所述,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在当今经济全球化之形势下,我们必须研究农业现代化之发展趋势,扬长避短,在做好基础工作之前提下,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从而使我国农业尽快走上现代化之道路。 现代农业发展论文:现代农业发展论文 一、传统农业发展理论的局限性 传统农业发展理论以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和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为代表。应该说,这两大理论都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对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农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理论本身的缺陷,非常苛刻的理论应用前提,加上缺乏实践经验的必要总结和提炼,很容易导致发展中国家农业在经历一段短时期的繁荣之后再次陷入停滞,回到那种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以《二元经济论》为例,刘易斯最重要的假设就是农村存在隐性失业,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者为负数。在对农业生产没有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农村劳动力可以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加人工业化进程。当农村劳动力流出到一定程度时,农产品产量下降,价格上升,追求利润的动力将促使农民把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引进来,从而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然而,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不仅是刘易斯的假设站不住脚,刘易斯所描述的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变的过程也过于简单。首先,正如美国西奥多·W·舒尔茨所指出的,农村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为正,不是零,更不是负数,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出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其次,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几乎伴随着劳动力流出的开始而开始,并不是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滞后期。因为相对于较低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高,即使在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上升。再次,农产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利润,并不能肯定把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来。因为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其中许多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具有很长的生产周期。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足以扼杀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整体引进,取而代之的是增加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使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功败垂成。最后,考虑到经济开放的因素,农产品的进口足以阻止任何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和农业生产利润的获得。因此,无论是二元经济理论还是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它们都存在先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农业发展中充分暴露了出来。 二、中国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85年,在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全面铺开,其效应也已开始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现在,中国农业的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产品的进口在全部进口总额中只占很小比重,这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而言,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然而,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和不足。总体上说,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中国农业仍是一个低收入行业,二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能力的限制。这两大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维持着中国农业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需要指出的是,农业的低收入使农村劳动力流出,极大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这对主要依赖人力资本的中国农业现代化造成了致命打击。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意味着农村较低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也意味着农村的低储蓄和低投资,意味着改造传统农业所需要的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投入都面临不可克服的现实困难。然而资金的缺乏还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中,只要有丰富的人力资本,信用仍然能够弥补货币和实物资本的不足,但务农的低收入恰恰又让农村本已稀缺的人力资本进一步流失。现代农业需要的不是廉价的低素质劳动力,而是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相当技术含量的高技术劳动者,这种劳动力在农村很奇缺。然而在农业劳动低收入的刺激之下,不仅有一定技术水准的劳动力走向了城市,甚至具有强壮体力的简单劳动力也离开农村,这意味着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主体是老、弱、病、残,他们无论在劳动力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可能胜任中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价格偶然性上涨所带来的经济刺激,其结果不可能是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而只能是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简单追加。农产品销售的高价格最终对应着农产品生产的高成本,而不是通过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更多的农业利润,从而使农业生产进入良性循环。 如果说,务农的低收入为传统农业的现代化制造了巨大障碍,城市工业化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有限,则使传统农业维持的低水平均衡获得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受工业化产品市场容量的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城市的发展遇到瓶颈,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进一步表明依靠城市工业化来完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民以食为天,廉价的劳动力大军盘踞在农村,也就为传统农业的延续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尽管中国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所增加,但中国农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并没有显示出来,更没有显示出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强大竞争力。 三、规模化与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方面,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市场容量的限制;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必须以大批农业劳动力的退出为前提,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资本对劳动的有效替代。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开辟一个新的就业领域作为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吸收器。新的就业领域只能来自农业内部,但它绝不是我们日常所理解的现代农业,在严格的意义上,按照刘易斯模式实现的现代农业应称为大田农业。新的就业领域是特种农业,也称精细农业、都市农业,它在日本、东亚四小龙甚至东南亚一些国家已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特种农业生产满足人们特殊需要的农产品,大田农业生产满足人们日常需要的农产品。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产品而言,特种农产品异质性高、产品差别化程度大,大田农产品同质性高、几乎完全可替代;就要素投入而言,特种农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大田农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尽管二者所需要的技术含量都很高。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两个方向,每个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时,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自主决定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在本国农业部门中的比重。 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理论。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适合西方的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农业除以廉价的资本取代昂贵的劳动力之外,没有任何选择,以机械化为基本特征的西方农业现代化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后来的农业电气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等都是在机械化的基础上完成的。这种在特殊情形下完成的农业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全部内容,充其量它只是告诉我们,通过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可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的农业剩余产品。从这种意义上说,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讲述的是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是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情形下的农业现代化,这条道路对于有着严重过剩劳动力的中国农业是否适用值得商榷。相反,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与其说它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不如说它为西方农业现代化理论补充了新的内容。因为就大田农业而言,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显然更具有说服力。大田作物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显著,最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就是改变劳动的投入方式,这是西方农业现代化首先从以资本替代劳动开始的首要原因,在机械化全面铺开之后,才有化学化、生物化等其他农业现代化技术。这种以节省劳动力为基本目的的农业现代化注定了其产品的劳动含量较低,农产品具有明显的资本密集型特征,但社会发展的需要显然不应局限于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满足。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在强调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具有可替代性的同时,认为可以通过增加劳动的投入来弥补资本的不足,却无意识地把人们引导到一个农业现代化的全新空间,这就是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专门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果说大田作物满足的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特种农产品满足的就是人们特殊生活的需要。舒尔茨理论应用的结果是,如果要取得成功,只能是特种农业的出现和特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这也许是舒尔茨当初提出这一理论时所没有想到的。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中,发展农业不能说不尽力,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始终缓慢,每一次重大的农业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的革新,都带来了农产品产量的较大提高,但中国农业始终没能摆脱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 现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一次全新的“革命”。中国发展农业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发展大田农业,提高农产品产量,通过机械化解决劳动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发展特种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的品种,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可以说,没有机械化,就不可能实现大田农业的现代化;同样,没有差别化,也就没有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中国农业过去最大的失误是,在强调产量的同时没有将过剩劳动力从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大田农业和特种农业的齐头并进,追求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精细化,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摘要: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城市工业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限吸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照搬刘易斯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和精细化作为现代农业的两个发展方向,必将成为中国农业经营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传统农业;现代农业;规模化;精细化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经济效益的休闲农业发展论文 一、北京市休闲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现存的农业休闲项目档次低。当前休闲农业发展多为小规模的餐饮、农家乐及采摘园等形式,大多数观光休闲农业区设施简陋、内容简单,生态文化内涵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大,针对消费者的品牌知名度,更没有形成所谓的“口碑”传播。休闲农业区内缺乏具有较高档次、良好生活品味的设施建设。 2.大部分休闲园区的从业人员缺少培训,素质偏低。休闲农业区内的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大多是原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的当地村民,对从事休闲农业缺乏经历及经验。休闲农业区内的从业人员没有较高的学历,基本素质偏低,而且从业主体大多数是中老年人,经过简单培训便进行从业,专业化程度不高。 3.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有一些京郊区县在休闲农业发展上,政府的调控力度不足,没有对当地的休闲农业发展进行明确定位,没有对产业布局、区域功能进行合理划分。扶持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没有针对休闲农业发展提供用地、资金贷款等相关方面的优惠政策。政府方面未能为休闲农业的宣传提出行而有效的措施,导致休闲农业在社会上影响力不足。 二、北京市休闲农业发展对策 1.科学合理的规划北京郊区休闲农业产业布局。当地政府应当加强针对休闲农业产业的发展规划意识,努力做到将休闲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完美衔接,根据当地的气候、地貌以及基础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地设计休闲农业区,对空间布局、交通条件进行合理规划,努力做到一、三产业联动发展。 2.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休闲农业区在经营中还须坚持“以农为本”,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首位,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有特色的休闲体验项目,努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休闲农业产业品牌,争取在该产业中树立自身品牌的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甚至忠诚度,更好地为广大游客提供休闲农业产品、知识和服务。例如天津塘沽北塘镇推出了一款“做一天渔民”的休闲体验活动,用自身特色树立品牌形象,吸引了大量游客,实现了其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所以,在经营内容上开拓思路,因地制宜弘扬自身特色,打造自身品牌效应是发展休闲农业产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3.休闲农业发展经济效益应当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并重。在大踏步发展、促进休闲农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兼并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共同发展。本地休闲农业发展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方向一致,尊重当地居民意志,尊重当地传统文化,增强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休闲农业产业与自然文化、历史文化共同和谐发展。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力度,优化休闲农业产业区内的环境,促进休闲农业与旅游业完美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休闲农业区的内外道路修缮、完善周边环境,解决“进山难”、“难出山”、村庄道路差等问题,解决好道路问题就会增加游客数量、游览次数。同时加强区域内的设施建设,改善住宿、餐饮、卫生等接待条件,根据中、高档次标准提升当地的接待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的档次,全面提升当地服务业水准。 5.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在北京市努力发展京郊休闲农业的时期,政府方面应以推进休闲农业发展为前提,提高政府对休闲农业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地创定融资、招商引资方案。针对休闲农业产业区内的企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例如减免税收、降低贷款利率、奖励优秀企业等。同时应设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行业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休闲农业产业发展,引导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韩施雨肖艳伟单位:北京农学院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都市休闲农业发展论文 1发展都市休闲农业的框架要素 1.1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近年来,洛阳市围绕都市农业的发展提出,要在确保粮食单产稳中有升的基础上,坚持结构调整、土地流转、生态旅游“三篇文章”一起做,因势利导,破解洛阳“三农”发展难题,做到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并围绕都市农业区位、技术、资源、景观、经营等特点,又连续出台了鼓励扶持蔬菜发展、环市区花卉苗木产业带建设、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 1.2夯实都市农业的产业基础 1.2.1稳步推进蔬菜基地建设。自2008年起,为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对蔬菜生产的需求,洛阳市政府对蔬菜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2008和2009年,市财政每年投入500万元,2010年投入1000万元,2011年投入2000万元,2012和2013年,分别投入15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的提高,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促进了我市蔬菜产业快速发展。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由2008年前的不足4.67万hm2,增加到目前的近6.67万hm2,全年蔬菜总产量270余万t。 1.2.2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洛阳以牡丹种植为带动,近年来加大苗木花卉基地建设力度。经过几年的发展,全市环市区花卉苗木产业基地总面积2.83万hm2,其中花卉苗木面积达到2万hm2(牡丹面积800hm2、其它花卉苗木1.2万hm2)。 1.2.3持续提升畜牧生产能力。2011年以来,洛阳市加大对畜牧产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列出800万元,对新建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规模场)每个奖补20万元,对特色规模养禽饲养量1万只以上的养禽场奖励1万元、年销售特色家禽20万只以上或特色禽蛋2万斤的合作社奖励3万元、年加工量200万只以上的加工企业奖励20万元,加快优势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截止目前,全市奶牛存栏13万头、全省第一;肉牛、肉羊、生猪、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95.5万头、127.5万只、435.5万头、4490万只,全市肉蛋奶总产稳定在90万t。 1.2.4加快发展水果产业。近年来,洛阳市在财政、融资、用地、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凡是在规划范围内建设林果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每年300元/667m2补助,原则上连续补贴2年,大力发展以苹果、葡萄、樱桃等为主的时令水果。截止目前,全市水果总面积达到4.38万hm2,总产量达到7.1亿kg,总产值15.5亿元,已建标准化水果生产园区26个。采摘水果、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已成为休闲农业的主要内容。 1.2.5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洛阳市从2011年开始实施农业产业化“4332”工程(扶持培育4个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园、30个万亩示范基地、30家重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10个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带动的农产品加工业迅速扩张。经过几年的发展,全市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580家,农产品的加工率发展到37.6%。 1.2.6强力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结合洛阳农业资源优势和都市农业发展实际,争取一批农产品获得省和国家著名商标,争创一批省级和部级名牌产品。截止目前,全市获得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总数71家,面积7.6万hm2,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共有104个。 1.3推动休闲农业提质增效 近年来,洛阳市努力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通过开放招商,把现代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和农业休闲观光紧密结合,不断拓展农业多功能性,增加农业产业附加值,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厚的回馈条件,吸引大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 1.4提升都市农业整体水平 洛阳市近几年围绕都市休闲农业项目所在地和景区抓整治,建立健全了周巡查暗访、月讲评排序、季考核点评、年考核验收等制度,每月在媒体公开考评结果,对落后的单位实施重点管理。同时,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改善空气质量。通过近几年的持续努力,洛阳市农村环境整洁了、景观更美了、大气更清新了、天空也更蓝了。良好的环境与不断完善的都市农业项目为广大城乡居民度假休闲提供了优美、合适的环境。 2存在问题及思考 洛阳市在推动“三篇文章”一起做、建设现代都市农业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规划建设水平不高、无序竞争、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低、功能欠缺等问题。由于受政策上的制约,尤其是在配套设施的土地使用、项目贷款融资等方面的难度较大,从而导致部分都市农业项目规模较小、建设标准低、资源浪费。发展都市农业是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需要省委、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目前,我省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没有出台相关的现代都市农业的奖励和补贴办法。各地在探索中对具有特色的、突出发展的给予了一定的奖补,但数量少、范围小,其鼓励和引导作用十分有限。为此,建议: 2.1制定都市农业发展规划 从政府层面上,要顶层设计,统筹安排,科学谋划,出台政策,明确思路、发展方向和保障措施等。 2.2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在破解都市休闲农业项目用地难题,尤其是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用地上要予以明确、给予支持。同时,建议财政列支专项资金,重点对设施型都市农业、科技型多功能都市农业、休闲体验娱乐养老型都市农业等进行扶持,保障现代都市农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形成城乡产业布局合理,生态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富裕,“种养加,产学研,商消游”一体化的都市农业新格局。 作者:韩太国单位:洛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生态环保问题的休闲农业发展论文 1休闲农业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中国国家农业部在《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休闲农业要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成为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新兴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居民休闲需求的民生产业,缓解资源约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产业。由于资源主要来源于乡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和环境资源等,休闲农业属于自然生态的休闲旅游事业,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也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有效方式。 1.1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休闲农业发展的基础休闲农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就是农村独有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民风和农耕文化等城市所不具备的要素。休闲农业的体验活动也必须根据农业资源的季节性、地域性、生长性、活动性等特征来设计。例如云南省某地根据生态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差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当地农村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基础,打造出多种休闲农业模式。四川省某地充分利用背靠大城市的地缘优势,因势利导,创造性地提出“五朵金花”的休闲农业模式,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民就地市民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典范。休闲农业多是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优越、人文生态景观丰富的地区发展起来的,没有清新和美的田园风光、自然和谐的奇山秀水、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等,休闲农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1.2休闲农业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是促进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休闲农业不仅涉及农业体验活动,还涉及无污染、无公害、无化学物质的生态农产品的种植和销售。生态农产品的种植不但可以减少土地浪费,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还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绿色农业的发展。同时,由于休闲农业发展的构成要素中资源型要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为了实现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农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方政府和农民也会加大对旅游环境的打造和资源的整合,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资源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二是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休闲农业的消费对象主要以城市居民为主,休闲农业的发展可以促进城乡居民之间的交流,吸引城市信息向农村流动,使农民可以就地接受城市的现代文明观念及先进的经济、科技、文化信息等,从而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转变生存和生态保护观念,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总体来看,休闲农业的经营发展,不仅能满足消费者的休闲、体验及旅游的需求,还能促进农村地区生态文化建设、打造生态景观、维护生态平衡、促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从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农村生活空间。 2休闲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2.1缺乏相应发展规划的指导目前,中国休闲农业的发展大多为当地村民或民营资本自发策划、发展、经营,缺乏相应的科学规划引导,对城市消费者的休闲娱乐需求认识不足,大多数停留在农家乐阶段。特别是缺乏整体规划和具有特色的项目设计,模仿现象较为突出。缺乏与区域内其他景点和各种旅游资源的整合和整体开发,难以形成集聚效应,阻碍了休闲产品的规模化开发和产业化实施。在已有的一些规划中,短视现象严重,缺乏对地区经济基础、文化传统、生态环境、科普教育等的综合分析,缺乏对地区整体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很少有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和具体措施。 2.2设施的过度开发影响生态景观一些地方休闲农业项目的开发无序无规划,急功近利现象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材料往往是就地取材、乱采滥伐,导致植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一些工程建设产生的碎砖、石块、炉渣、石灰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附近的土坡、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此外,一些低劣的人造景观也对自然生态景观造成了负面影响。例如一些地区为了打造人造景观,挖湖堆山甚至模仿城市园林绿地的造景手法,对原有的地形、地貌及植被、物种等大肆破坏,导致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景观破坏严重。 2.3农村生态环境承载力受到挑战城市居民的出行、旅游、休闲、度假主要集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大量的城市游客在特定时段集中涌入农村地区的休闲区域,造成农村地区,特别是休闲农场的客流量骤增,超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生态环境破坏现象严重。许多游客产生的食品袋、用品袋、一次性餐具、易拉罐、啤酒瓶、废纸、瓜皮果核、食物残渣、骨头、宠物粪便等的随意丢弃,对水体、土壤、植被等产生严重污染,直接影响农村的生态景观环境。此外,由于目前中国针对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所限,休闲农场的垃圾分类排放、及时清扫外运和就地处理处置均面临很大压力。 2.4农村传统生态文化受到冲击消费者在休闲消费时,往往容易忽视休闲农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特别是一些人群的低素质行为,以及过度消费的做法等,影响着当地居民的消费观,对农村原有的传统生态文化带来冲击。例如,在云南等地,随着休闲农业的开发,大批消费者的涌入对当地传统生态文化带来的冲击较大,导致许多年轻农民不安于农村生活,使原本保留较好的传统民族生态文化面临传承压力,农村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挑战,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2.5生态型农业经济发展滞后在许多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尤其是山区,土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较差,农民脱贫致富愿望强烈,面对蜂拥而至的城市消费者,出现了“萝卜快了不洗泥”现象,更多人的生态环保意识让位于发展经济、快速脱贫致富的心理,加上生态农业的发展成本相对较高,导致生态型农业发展滞后,休闲农业所需的生态农产品难以得到农民的高度关注。同时由于休闲农业资源面、活动面、目的面、经营面涉及因素较多,发展的分散性突出,在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薄弱、人才与资金匮乏、生态经济建设的支撑条件较差的一些农村地区,难以形成具有生态竞争力的休闲农业产业链。 3以休闲农业促进农村生态环保的对策 3.1注重休闲农业的生态规划休闲农业的项目策划必须同步考虑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规划,以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之间的关系。一是要对休闲农业的资源基础(如生态农业资源基础、自然景观、乡村民俗文化等)进行充分分析和评估,从优化布局、因地制宜、保护生态三个方面,做好总体规划和项目策划。二是发挥生态规划保护环境的事前预防功能,预评估休闲农业待开发区域的环境质量及生态承载力,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性开发。三是休闲农业规划应与当地的旅游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划、村庄环境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结合当地自然环境和主导产业的发展,保障休闲农业的生态化发展。 3.2推动休闲农业的生态制度建设在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下,加大对休闲农业的开发管理,建立休闲农业生态准入制度,防止破坏性的开发。一是要制定休闲农业准入标准,严格审核休闲农业经营场地的开发、经营活动是否对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在休闲农业开发前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要严格休闲农业建设的生态标准,休闲农业服务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建设,且环境污染的配套处理设施必须同步建设,且要达到一定的处理标准。三是要建立休闲农业的从业人员环境教育培训制度,强调从业人员的环保素质,对休闲农业经营者进行必要的环保素质培训及审查,提升对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生产、生活行为的生态约束,为发展生态型经济建立生态制度保障。四是要建立生态环境破坏处罚制度,对于休闲农业项目开发中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按破坏程度给予经济处罚、限期整治、取消开发资格等处罚。 3.3坚持休闲农业的绿色经营与发展发展休闲农业应充分利用好当地的景观与生态资源,在维护自然生境、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同时,以挖掘和传承自然生态为纽带,通过恢复性建设来完善农村生态景观建设。一是经营者作为农村生态环保的维护者,应树立并不断提升环保意识,树立环保经营理念,做到不乱排放废物。同时,还要引导和监督消费者保护生态环境。二是相关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到休闲农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承受能力,密切关注协调客流量,使客流量处于休闲农场的环境承载力允许范围之内,为消费者提供生态、环保、绿色的放松空间与环境,实现休闲农业的高效可持续发展。三是要培养消费者养成“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在休闲消费过程中,遵守农村生态文明旅游规范,杜绝乱扔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3.4推进休闲农业的生态文化建设从休闲农业本身提供的功能来看,休闲农业的优秀价值在于体验不同于城市生活的农村文化,生态因素、文化因素是休闲得以兴起的根基。因此在推动休闲农业发展时,要充分注重发挥其文化教育功能,实现农业生产、休闲、生态、科教、文化等全面价值最大化。一是将生态文化与休闲农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坚定地走与生态文化相结合的道路。二是在进行乡土文化、人文景观的挖掘和塑造过程中,将“天人合一”等传统生态文化融入其中,使消费者不仅得到自然景观和人文的双重体验,也切实感受到传统的环保理念,丰富乡村生态旅游文化内涵,推进“乡村—生态—文化”发展模式。三是还可以与学校生态教育相结合,为中小学生提供各种可供学习的资源,配合自然生态科学学习的需要创设教材园,通过环境资源、农场实地考察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使学生们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从小做起,推动农村生态文化建设。 3.5积极推动生态型农业发展一是在休闲农业景区应以“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为原则,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利用,实现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以达到农业生态良性循环的目的。二是应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基地,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设一批效益好、技术含量和组织化程度高、农业环境质量较优的农产品基地。三是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拓展农业功能,延长休闲产业链,实现生态型农业经济发展。 作者:周广礼王军单位: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国内外热带休闲农业发展论文 1海南热带植物园发展休闲农业旅游优势 1.1政策支持国家、海南省将农业休闲观光旅游放在了优先发展的地位。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指出“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国家旅游局和农业部在《关于发展乡村旅游的通知》中指出“探索各种类型的乡村旅游模式,要围绕当地特色资源和市场需求,发展各种类型的乡村旅游”“要开发一批完善成熟、满足国内外不同层次的休闲度假需求”。海南省已开始实施国际旅游岛建设,提出要积极推动热带特色农业与旅游相结合,制定实施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支持计划,建设示范基地,拓展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空间[3]。国家、省优惠政策的提出和实施,特别是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定位,给海南热带植物园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休闲农业产业进入了发展时期。 1.2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丰富海南热带植物园休闲农业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植物园内遍布绿树红花、瓜果林木、热带作物、湖泊水库、村农田,同时还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是极为理想的休闲度假养生胜地。一是热带农业资源。热带农业始终是海南热带植物园之本,植物园自1958年创建以来,从最初的热带植物标本园,到海南经济植物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热带植物种质资源保存、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等方面成效显著。种质圃内已建成热带牧草种质圃、木薯种质圃、热带果树种质圃、热带花卉种质圃、热带蔬菜种质圃、南药种质圃和腰果种质圃等专业圃,收集保存热带作物种质资源2万余份;科技成果示范区内展示了中国热带农业科学园建院以来的科研成果,并进行示范栽培,内设能源作物园地、园林花卉园地、珍稀林木园地、棕榈园地、橡胶种资园地、热带水果园地、热带牧草园地、香辛饮料园地、瓜菜标准化种植园地等;热带植物科普游览区内荟萃了来自世界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种热带、亚热带植物资源,其中列为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有153种,设有经济林木区、棕榈植物区、热带果树区、香料植物区、药用植物区、观赏花木区、木本油料区、水生植物区以及南药园等10余个游览区。二是特色文化资源。海南热带植物园依托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建设,接纳了来自五湖四海的建设者,除军垦文化、红色文化、知情文化以及当地儋州文化在内的各色社会文化外,还有着丰富、特色鲜明的植物文化,例如爱情和友谊的信物———海红豆,情侣树———檀香、洋金凤,记载佛经的树———贝叶棕,植物糖厂———桄榔,改变味觉的魔术师———神秘果,五狗卧花心———狗仔花,佛主诞生之树———无忧树,每一棵植物都有着动人的文化故事。这些共同构成了海南热带植物园多姿多彩的特色文化。三是健康养生绿色美食资源。植物园热带作物资源丰富,除去海南黑山羊、五指山猪、海南黎鸡、鱼、虾等各色鲜食外,还可利用自产的各色时令蔬菜、新鲜水果、保健花卉药材制作令人胃口大开的健康养生绿色美食。植物园建立近60年,来自天南地北的科研人员不但带来了为热带作物科研事业献青春的热情,也带来了各方各地的美食文化,与海南本地的特色饮食相融合,构成了植物园丰富的特色美食资源。 1.3自然地理环境优越海南热带植物园位于北纬19°50′、东经109°50′,属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常年平均气温为23.5℃,最热月7月的平均温度为27.8℃,极端最高气温33℃,最冷月1月的平均气温为17.5℃,极端最低气温3.2℃。年均降雨量1850mm左右,有着独特的热带气候条件,植物集中分布程度海南省内绝无仅有,堪称“天然氧吧”。优越的地理环境、良好的自然气候条件使植物园休闲农业旅游景区成为游客冬季驱寒、夏季避暑的好去处。2.4科研实力雄厚海南热带植物园与品资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品资所是农业部直属的非营利性部级科研机构,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拥有一支200余人的专业科技人员队伍,其中高级职称48人,中级职称52人。自1958年成立以来,取得科技成果183项,国家和省部级奖励89项,在国内外1200余篇,出版专著107部。选育出华南木薯系列新品种11个、热带牧草新品种24个、蔬菜新品种7个和水稻新品种2个,研发艾纳香系列药妆品25个,牛大力酒、汤料包、茶等产品8个。丰硕的成果为植物园发展休闲农业提供了丰富的科技内涵。 2海南热带植物园休闲农业发展的劣势分析 2.1休闲旅游接待条件尚需改进海南热带植物园收入多来自门票,食宿、娱乐、购物等方面的收入十分有限,接待体系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旅游设施建设亟需加强。植物园现有酒店1家,农家乐10家,食宿接待条件和能力都已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园内道路虽四通八达,但缺乏游览车,游客只能徒步游览。停车场、生态公厕、游客服务中心、生态餐厅等设施简陋或不足,难以满足游客接待的需求。二是休闲娱乐和旅游品开发水平有待提高。除观赏游览和体验自产美食外,植物园缺乏参与体验项目,游客来了只能拍拍照、看看景,与休闲度假的要求相差很远。旅游商品开发水平不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热带作物种子种苗、农产品都没有基本的包装销售,精品意识缺乏,游客无法购买旅游纪念品。休闲娱乐和旅游商品开发的滞后,对海南热带植物园的旅游收益造成了很大影响。 2.2推广水平低下,品牌不突出海南热带植物园位于海南西北部的儋州市,处在环岛游东热西冷的西线上,旅游区位优势不明显。而植物园单一的促销方式停留在依靠当地旅游部门的整体推广和游客的口口相传上,缺乏积极主动的个性化的宣传推广。植物园疏于品牌识别的系统性构建,其旅游优秀价值不突出,整体品牌形象模糊,没有鲜明的旅游符号。品牌不突出的直接体现就是游客数量稀少,经济效益不显著,究其原因是因为游客对植物园缺乏深刻的了解认识,这与植物园优越的休闲农业条件极不协调。 3海南热带植物园热带旅游休闲农业开发模式 借鉴国内外休闲农业的发展经验,结合海南热带植物园地理条件和资源特色,可采用以下几种开发模式,大力发展热带旅游休闲农业。 3.1现代热带农业园观光模式借鉴上海孙桥现代农业园区开发模式,发展都市农业。以植物园现代热带农业生产示范为旅游吸引物,开发热带水果、蔬菜、花卉、名特优热带作物种子种苗工程,无公害蔬菜和名贵花卉设施栽培,名特优新畜禽养殖,与农业相关的生物技术工程如组培等产业,带领游客观看园区高新农业技术和品种、温室大棚内设施农业及农业生产活动,学习农业技术知识等旅游活动,使游客了解农业历史,增长现代农业知识。同时,以果、蔬、花等热带园艺作物为重点,开发采摘、赏花、购买果品等体验型旅游活动,使游客更亲近美好的大自然。 3.2休闲度假模式植物园是一个低密度、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生态文明社区,是一个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得益彰的植物天堂。园内山水交错,空气清新,树木葱郁,鸟语花香,徜徉在园中幽静小径,微风轻拂,让人忘却尘俗,尽享大自然的恩赐。依托植物园优越的自然环境、独特的热带农业景观、丰富的科技产品,结合儋州的民俗文化,联合国内知名酒店管理品牌,为游客提供休憩、度假、疗养、养生等休闲度假服务。 3.3科普教育模式海南热带植物园获得国家、海南省颁发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海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称号,建园50余年来,一直是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大学生的教学实践基地,是学生学习植物分类知识、认识植物种类、观察植物生长习性、开展试验研究和生产实习的主要场所。植物园每年还接待岛内外数以万计的大、中、小学生,通过现场讲解、科普讲座等方式,为青少年学生了解农业历史、学习农业技术、增长农业知识提供服务,成为广大青少年普及热带植物学知识、开展社会实践和教学实习的重要园地。 4海南热带植物园发展热带旅游休闲农业的对策 4.1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受体制、机制的限制以及自有资金不足,品资所很难有大量资金投入到海南热带植物园中发展休闲农业。因此,要加大投资力度。一是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企业资金,由双方共同开发,合作经营植物园。二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政府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如生态餐厅、垂钓休闲配套设施、科研基地观光通道及其配套设施等,规范卫生、饮食、住宿、安全等建设标准,做到设施齐全,标准规范,健康发展。 4.2突出特色,走品牌化建设之路发展热带休闲农业,要把握建设的特色和品位。海南热带植物园有着深厚的人文底蕴、科研底蕴,发展休闲农业,应将植物资源、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民俗文化等优势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讲究特色,深度开发,合理布局,将海南热带植物园打造成为一个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观光旅游、宜居度假、健康生活的植物养生天堂,开发休闲农业精品旅游点。同时,植物园对游客可采取多种营销推广方式,如通过各种途径向顾客发放旅游消费券、赠奖销售、积分兑换、价格折扣等,针对中间商的营业推广方式也有价格折让、销售竞赛、推广补助以及同业优惠等多种方式[4],以达到吸引更多游客的目的。 4.3以主题活动带动休闲农业开发深入挖掘农业文化,适时举办各种以农业为主题的文化艺术节,如兰花艺术节、蔬菜艺术节等。围绕热带农业、生态环保主题,常年举办各种培训,如面向全国开展生物、农业、生态、环保等科技夏(冬)令营活动,把植物园建成海南省内现代农业科技含量最高、功能最齐全、服务最完善的中国(海南)中小学生热带生态科技夏(冬)令营基地。举办以热带农业为主题的研讨会、博览会,将植物园发展为立足海南国际旅游岛、服务全国乃至东盟、全球的热带农业“硅谷”。 5结语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如火如荼,海南热带植物园的旅游开发也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目前正在全力打造突出农业科技特色、展示人文风貌、绿色科技精品的A级景区。发展休闲农业,以农业促休闲业,以休闲业养农业,推动海南热带植物园农业与旅游业的相互补充、联动发展,使休闲农业成为海南植物园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作者:邱美欢张洪溢王祝年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休闲农业发展论文 1合肥休闲农业存在问题与制约因素 1.1地方主管部门重视不够,发展瓶颈难以逾越,发展后劲不足合肥休闲农业应该说开始于2002年“长丰草莓采摘一日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多数区县乡镇还没有形成休闲农业的总体发展规划,特别是地方主管部门认识不足,休闲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不明确,单纯看重经济功能,跟风乱建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将农业资源优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旅游文化优势、旅游文化市场紧密结合。土地多以租赁方式取得短期使用权,经营户不敢投入过多,限制了休闲农业的发展后劲。贷款难是限制休闲农业发展的另一瓶颈,70%以上的经营户将资金视为经营的第一大困难。 1.2经营管理不够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产业体系不完整休闲农业包涵一、二、三产业的经营内容,涵盖农业、生态环境、休闲、文化等多学科知识,需要兼具系统知识的专门人才。调查发现,该市休闲观光农业从业人员多为农村劳动力和当地村民,家族式经营为主,组织松散,服务人员大多数没有受过服务行业培训,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均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整个行业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发展方式单一,主要是餐饮、采摘、垂钓等传统项目;投资多是单户,规模小,产业链短,和休闲农业相关的特色娱乐项目太少,没有集群效应可言;经营管理不规范,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如合肥大圩镇葡萄种植面积达5000余亩(1hm2=15亩),大多数以家庭承包方式进行管理,农民通过承包几百亩的果园,进行葡萄种植,并种植蔬菜、挖鱼塘、养鸡,自己经营餐饮,接待的游客大多以自驾游为主,提供的休闲娱乐项目多为釆摘、垂钓等传统休闲项目。没有将葡萄的产业链进行延伸。 1.3产品开发偏重资源导向,同质化高,文化底蕴不足由于休闲农业门槛较低,大多是利用现有的农业资源“几道土菜、挖个鱼塘、刨一块菜地”开发的“农家乐”项目,数量上的快速增长造成竞争激烈。总体上来说普遍缺乏特色,产品质量低,单纯停留在餐饮上,对于挖掘民俗和利用农家生活开展的参与性项目很少,缺乏与合肥自然、地理环境相融合,与合肥历史文化相渗透的特色项目。经营类型主要是观光娱乐型,基本都是上午摘草莓、采葡萄、钓鱼,中午吃农家菜,下午打麻将、打扑克,游客逗留时间短,经济效益低下。而知识型、疗养型、体验型的经营者很少。如原先肥西三岗很有名气的仙湾湖山庄由于周边地区的“农家乐”同质化严重,再加上恶性竞争,导致亏本运营,如今已经转让改为“疗养院”。 1.4资源保护意识淡薄,生态环境恶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休闲农业发展的关键是优于城市的自然环境,而传统的乡村由于大量旅游者的涌入,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大大超过了当地的生态承载力,大多数经营者环境意识淡薄,接待设施的“三废”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地的自然风貌,不利于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游客观光休闲过程中随地乱扔垃圾,践踏草地、庄稼,采摘野花等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也给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经营户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接通自来水,卫生条件堪忧;多数休闲农业景区没有足够的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大部分休闲农业景区没有城市公交线路直达;特别是有不少临河、临湖、临渠休闲农业项目缺乏安全保护措施,安全隐患较大。 1.5宣传营销力度不够,缺乏品牌意识,公众认知度偏低长期以来,农业的功能一直局限在传统的农副产品生产和工业原料供应上,对休闲农业的生态功能、观光休闲功能、教育功能等常常予以忽略。大部分经营户的营销意识还比较薄弱,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发传单、发名片、靠回头客等传统手段,再加上本身“小、散、弱”,也没有资金进行相应的营销宣传。相当一部分休闲农业景区由于设施不完善,内容不够丰富,社会影响不大,知名度不高,尚未形成“一村一品”的良性发展模式。在宣传手段上,也没能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作用,如开通营销网站、微博、微信的还很少,许多有特色的休闲观光园不被人所认识,特别是在年轻人群体中认知度较低。 2合肥休闲农业开发对策与建议 2.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整体规划,加大政策扶持休闲农业是新型城镇化的有效途径,无论是前期规划、中期实施还是后期完善,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调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二者的关系,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休闲农业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互衔接。可围绕“森林合肥”建设,用足用活城市、山、岭、水、圩、湖等六大资源,深入推进产业、资源和空间整合,加快特色产业板块经济协调发展,逐步形成近郊“农家乐”体验游、远郊乡村特色游、滨湖风情观光游、湖岛渔家风情游的现代休闲农业空间格局,构筑多元化、复合型休闲农业体系。针对休闲农业发展中的资金问题,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对休闲农业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休闲农业企业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如鼓励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大对休闲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发展村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积极吸收个人老板和企业组织的投资;鼓励农民以土地的经营权出让入股等形式和手段来拓宽休闲农业的有效融资渠道。同时还应实施优惠的土地政策,在不影响区域的总体布局和功能区划的前提下,土地利用审批要向休闲农业企业和项目倾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促进土地流转,为休闲农业经营户解除土地使用上的后顾之忧。 2.2强化行业规范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速产业升级新型城镇化的特点是鼓励就近就业,以促进城镇化,实现城乡统筹。政府应有针对性地培训当地农户,特别是当地青年人,可以利用合肥优质的科研资源,如从农业科学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聘请相关专家,定期、分批进行农业技能、文化历史、风土人情、烹饪技术、食品安全、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应对等集中培训,提高经营者素质。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当地大学生回乡创业,还可以与相关高校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提高从业人员总体素质。规范化是产业发展的关键。市旅游局2006年制订了《合肥市乡村旅行(“农家乐”)示范区(点)等级评定标准》,规范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可以进一步建立统一的从业资格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特殊农产品加工储存标准、自然资源保护标准、服务质量体系等一系列与休闲农业相关的标准及体系。可以通过建立地方行业自律委员会、专业合作组织、专业论坛等,实现农户直接参与,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企业+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土地入股、劳动力转为产业工人等各种经营模式,发挥休闲农业的种植、养殖、加工、休闲、体验等多种功能,引导集群化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综合效益。利用长丰草莓、大圩葡萄、老乡鸡等一批样板典型向面上延伸覆盖,实现空间上的拓展和水平上的提升,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 2.3整合特色资源,挖掘地域文化,丰富产品类型合肥休闲农业发展应结合合肥“大湖名城”的基本定位,在“环巢湖”上多做文章。根据合肥现代农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整合特色农业资源,构建现代休闲农业空间布局(表1)。针对目前休闲农业形式单一、文化内涵少的不足,应通过连点成线,组线成面,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休闲农业资源,坚持以“农”字为特色,注重“土、特、奇”的开发原则,着重发展游客参与性和文化内涵较强的项目和产品,如特色民俗、民族表演,集体协作下河捕鱼、素质拓展等活动项目。合肥作为中部地区会展型城市,可以参考其他城市的模式,开发高端产品,如商务型农家庄园等,实现休闲农业从资源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的转变。 2.4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积极倡导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全面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对停车场、厕所、垃圾处理、标识标牌、水电通讯和安全等设施的建设进行扩建和完善,在市区重要路口设置醒目路标、指示牌,开通“农家乐”旅游公交专线,方便市民出行,切实提高休闲农业景区的可进入性,解决经营户的实际问题。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同时包括生态的可持续、社会的可持续、文化的可持续以及经济的可持续。随着休闲农业进入发展成熟期,初期数量上的快速发展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休闲农业存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有效实现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切实改进垃圾、污水处理,加强对太阳能、沼气等无公害能源的利用,对于自驾车游客优秀景区可考虑统一换乘,以减少对景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2.5加强信息化建设,注重整体营销,提升地方休闲农业品牌加强休闲农业信息化建设,统一建立市一级休闲农业服务网站平台,进行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各休闲农业经营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自行建立企业网站,并与政府的统一平台对接,通过网站开通网上预定、进行信息,提高服务质量。利用现代化营销手段,开通微博、微信,开展事件营销,鼓励游客将相关体验经历在专业论坛或服务网站上,提高休闲农业在年轻群体中的影响力。拓展销售渠道,积极与旅行社签订协议,通过价格优惠、利益共享等方式充分利用旅行社的资源,带动淡季消费,改变“靠天吃饭、上路拦车”的落后局面。单个经营户还可以采用“联合体”的模式,依据地域、产品等形成统一品牌,实现统一定价、联合营销、分散经营。挖掘地方特色,不断提高“庐字号”和“巢湖牌”等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品牌,如长丰草莓采摘、肥西老母鸡家园、大圩葡萄采摘、三十岗西瓜、巢湖水产等,促进合肥休闲观光农业的转型升级。 作者:甄丽君陈秀楼单位:安徽经济管理学院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现代休闲农业发展论文 1现代休闲农业发展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增创农业农村新经济增长点. 发展现代休闲农业,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副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有利于带动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运输业、装修业、建筑业和文化产业等的发展,促进传统农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以旅促农”、“以旅助农”. (2)有利于社会财富转向助推农村发展. 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助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发展现代休闲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城乡经济统筹发展、实现产业联动和以城带乡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满足旅游消费需求等都有重要的意义. (3)有利于农民就地就业加快脱贫致富. 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和扩大城镇居民在农村地区的消费,加快信息、资金和技术等社会资源向农村的流动,使农民在不离土、不离乡的同时,通过提供旅游服务增加收益,为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和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有助于促进农业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目前,国际、国内旅游市场日益兴旺发达,消费需求持续旺盛,具有本土化、特色化的休闲农业更是受到广大游客的青睐,前景广阔,必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的有效供给,为旅游业自身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进而支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5)有利于乡村特色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发展现代休闲农业,有利于促进乡村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进一步拓宽农业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农业的旅游观光和文化传承等功能,进一步解放农村干部群众思想,促进乡村本土化、特色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2梅州市现代休闲农业发展条件分析 梅州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生态环境良好.山地、丘陵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0%以上,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发展休闲农业的基础条件良好;同时,梅州市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和“中国自驾游最佳目的地”等众多城市名片,以文化生态为特色的旅游产业方兴未艾,成为该市实现绿色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实践路径. 2.1资源条件简析 2.1.1农业旅游资源 近年来,梅州市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已取得丰硕成果.水果、茶叶、油茶、南药、优质稻、蔬菜、烤烟、畜牧水产养殖等八大特色农业产业初具规模,以“梅州金柚”、“平远慈橙”和“嘉应茗茶”为代表的金柚、脐橙和茶叶声名远扬,不仅成为有人喜爱的梅州文化生态旅游拳头农特产品和旅游商品,还打进了欧盟和东南亚等国际市场;近年来,梅州绿色农业发展迅速,全市建有5个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雁南飞、雁鸣湖等农业旅游景点更是名闻全国,以乡村体验、果蔬采摘和农家乐等为主的现代休闲农业成为梅州农业产业发展的新途径和文化旅游发展的新亮点. 2.1.2人文旅游资源 梅州是世界上客家人最主要的集散中心、聚居地,全市97%以上的都是客家人,其语言、饮食、居住、风俗、节日、礼仪、教育等方面都较完整地保存了客家文化的特征,享有“世界客都”美誉,是著名的“文化之乡、华侨之乡、山歌之乡、足球之乡”.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梅州“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环境,造成了梅州与外界沟通较少,但物镜天成却也因此保存了较多的客家古村落和古民居;还有,客家人诗礼传家、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更使客家地区英才辈出,可以说每个村落都有引以为荣的历史人物或杰出代表,名人故迹遍布山村,人物故事生动活现,为开发现代休闲农业和文化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了难得而雄厚的资源本底支撑. 2.1.3旅游客源市场 梅州的国内旅游市场以珠三角地区和韩三角地区为主,这些地区城镇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生活节奏较快、工作压力较大,到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地方休闲度假放松身心的需求较大;梅州的入境旅游市场以港、澳、台地区为主,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也是客家人主要的聚居地之一,在文化习俗与人脉人际方面都与梅州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为梅州发展休闲农业提供了广阔的客源市场.同时,现今大部分的城市小孩都为独生子女,家庭环境优越,接触大自然少、动手能力较差,发展休闲农业可为他们提供良好的锻炼平台,也将得到城市居民的青睐. 2.1.4内外交通条件 梅州对外交通日益方便快捷,正在逐步形成高速、铁路、航空等全方位的立体交通网络,梅州作为粤闽赣边交通枢纽的地位日渐突显.梅揭高速和天汕高速梅州段贯穿梅州南北,连接福建与潮汕地区;梅河高速、梅龙高速连通梅州东西,使梅州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圈”;梅惠高铁、梅州至厦深高铁连接线,鹰梅、浦梅铁路及汕潮揭城际轻轨丰顺延长线的前期工作已经展开,杭广铁路梅州段(梅州-杭州)、梅瑞(梅州-瑞金)高速铁路已通过可行性研究;梅县机场已开通梅州至香港、广州、珠海、深圳、台湾等地航班.市内交通也日趋完善,基本实现了市区到各县(市、区)县城的一小时交通圈. 2.2发展模式探索 从上世纪90年代起,梅州就大力发展以“三高农业”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全市建有规模以上园地或基地10000多个.经过2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全市大力发展文化生态旅游的推动,全市现代休闲农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已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旅游点. 2.2.1发展模式及其特点 目前梅州休闲农业发展模式主要有农业观光休闲、乡村文化体验和生态休闲度假等类型.农业观光休闲是指利用农业科技示范、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产品采摘、渔场垂钓、畜牧狩猎等农业旅游资源发展的观光休闲旅游项目;乡村文化体验是指利用乡村田园风光、客家民俗文化、客家名人资源等发展的民俗文化体验旅游;生态休闲度假是指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发展的休闲度假旅游。 2.2.2存在问题 梅州市休闲农业的发展主要存在开发层次较低、开发深度不够等问题,无论是农业观光休闲还是民俗文化体验,都还停留在较低的观光层次上,特色不够鲜明、景点雷同严重、科技含量不高,特别是对客家文化的挖掘与展示还相当不够,缺乏高层次的文化体验产品,未从全市休闲农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梅州旅游客源流向的特点谋划发展布局,有待改进提升. 3梅州市现代休闲农业发展研究与对策 3.1理论问题研究 梅州市现代休闲农业的发展,必须关注和解决好规划发展原则、发展空间布局等基础理论问题. 3.1.1规划发展原则 (1)以农为本原则. “三农”是现代休闲农业发展的基础和优势资源所在,在休闲农业发展规划中要以农为本,把农业发展、农民受益、农村进步作为出发点,根据梅州市各县的资源特色寻求差异化发展. (2)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要求既要考虑当代人利益,更要考虑子孙后代利益.梅州休闲农业的规划发展,应进行可行性的科学分析研究,应注意环境资源保护,注重客家民俗文化资源挖掘,达到开发保护并行目的. (3)创新发展原则. 梅州市现代休闲农业发展现在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参与主体利益冲突明显、发展模式单一等问题,其之解决问题的关键出路在创新,要在规划发展实践中注重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发展机制和模式. 3.1.2发展空间布局 根据梅州现代休闲农业资源的空间分布和客源市场的特点,梅州现代休闲农业的发展,必须围绕近城镇郊区型、沿交通干线型和临景区景点型等主要的开发经营模式,重点选择在梅州市区和各县(市、区)城郊及交通主干道和主要景区周围(点)布局相关项目. (1)近城镇郊区型. 即环绕梅州市城郊、县郊重点发展休闲农业,形成环城市(镇)郊区休闲农业旅游带.这些地方具有交通方便、接近城市消费群体的特点,应重点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种植养殖、农业园艺、农业观赏和农事体验,形成融“吃农味、住农舍、赏乡野、干农活、购农产品”为一体的环城休闲游憩带.在发展类型上可重点发展农业公园、农园采摘、生态科技观光、渔场垂钓等.可将梅县区南口侨乡村、程江镇、西阳镇、城东镇、梅江区城北镇发展为市郊农业观光休闲与民俗文化休闲;平远县可依托脐橙、油茶、南药、优质稻等四大农业主导产业和红色文化旅游资源,发展县郊农业观光休闲与民俗文化休闲;蕉岭县可依托底蕴深厚的客家民俗文化,重点发展民俗文化休闲;大埔县可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和客家民俗文化,发展农业观光休闲、民俗文化与休闲度假村;丰顺县可依托丰富的乡村温泉资源,发展融温泉与农业休闲于一体的度假村;五华县可依托热矿泥特色休闲资源与有机农业资源,发展农业观光休闲与休闲度假村;兴宁市可依托合水水库、丰富的客家精神与名人文化资源,发展农业观光休闲与民俗文化休闲. (2)沿交通干线型. 即在主要客源地进入梅州的主要交通干道旁规划布局休闲农业旅游点.五华县、兴宁市可充分利用靠近G25长深高速的优势,丰顺县可充分利用靠近G78汕昆高速的优势,依托自身的温泉与客家民俗文化特色资源,在邻近交通主干道附近发展融温泉保健养生与客家民俗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休闲度假村;梅县区松口镇可充分利用靠近S223的优势,依托自身客家民俗文化资源,发展民俗文化休闲旅游. (3)临景区景点型. 即在主要优秀景区周边规划布局休闲农业旅游点,依托景区集聚效应获得发展机遇.可围绕阴那山旅游产业园、五华县热矿泥康体产业园、丰顺县乡村温泉产业园、五指山风景名胜旅游产业园四大优秀进行规划布局,发展近景区型休闲农业旅游. 3.2特色线路策划 发展现代休闲农业,不仅需要重视休闲农业点自身的开发建设与经营,还需要注重解决好休闲农业点的“点”、“线”、“面”结合问题,形成特色休闲农业旅游线.根据梅州市休闲农业资源的分布特点和全市现有交通网络及其未来一段时间的规划发展,可重点规划建设5条特色休闲农业旅游线路. (1)东部休闲农业旅游线. 以S333和梅大高速为轴线,发展主要以大埔县为主的东部休闲农业旅游专线,包括以乡村旅游为主题的坪山梯田旅游区、甜竹生态旅游区,以客家民俗文化为主题的客家民俗文化村、三河坝景区,以休闲农业为主题的西岩山茶乡旅游度假村等;同时,可借势大埔“南国牡丹”广东汉剧发源地、广东汉乐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花环龙之乡和鲤鱼灯舞,五鬼弄金狮、花环龙等浓郁客家风情,发展以客家民俗文化村为特色的客家民俗文化休闲旅游. (2)东北部休闲农业旅游线. 以S223为轴线,包括梅县区雁洋镇、松口镇,发展东北部休闲农业旅游线,依托以生态农业为特色的国家5A级旅游度假村雁南飞茶田景区、国家4A级旅游度假村雁鸣湖旅游度假村;以乡村旅游为主题的桥溪村;以红色旅游和客家民俗文化为依托的国家4A级景区纪念园,发展以农业观光休闲、民俗文化休闲、休闲度假村为一体的综合型休闲农业与特色乡村旅游地. (3)北部休闲农业旅游线. 以G205、G206为轴线,辐射蕉岭县和平远县,发展北部休闲农业旅游线.蕉岭是中国长寿之乡,拥有广东省自然保护区长潭旅游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丘逢甲故居、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谢晋元将军故居,古代客家民居石寨土楼等;平远是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广东脐橙之乡,拥有国家3A级旅游区五子石生态旅游产业园、南台卧佛山文化旅游产业园等.可依托长潭旅游区、五子石生态旅游产业园,重点发展以中医药养生保健为特色的休闲度假村、以客家民俗文化为主题的民俗文化休闲. (4)西部休闲农业旅游线. 以G205、G25为轴线,辐射兴宁市和五华县,发展西部休闲农业线.兴宁市拥有部级森林公园神光山、合水水库风景区、金明湖温泉度假村、广东省古村落罗岗等;五华拥有汤湖热矿泥山庄、七目嶂风景区、益塘风景区、球王李惠堂故居等,可依托热矿泥康体产业园重点发展以温泉养生保健为特色的休闲度假村和农业观光休闲. (5)南部线. 以S12、G78为轴线,发展以丰顺县为主的南部休闲农业旅游线.丰顺温泉资源丰富,拥有广东最多的温泉,此外还有龙鲸河漂流、龙归飞瀑、铜鼓峰、八乡山、黄花村等,可依托丰富的乡村温泉资源发展以温泉养生保健为特色的休闲度假村和农业观光休闲. 3.3发展对策建议 (1)做好论证、科学规划. 梅州现代休闲农业的发展必须立足地方特色资源,科学分析判断,提取特色、浓缩精华,在自然资源基础上,糅进客家文化.不仅要让具有农业工程咨询与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论证设计,在建设前期更要邀请民俗文化、农业科技、生态环保、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专家充分论证,对其观光功能进行科学设置. (2)加强指导、政策扶持. 梅州现代休闲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离不开主体培育和市场参与,建议进一步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休闲农业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农行、农村信用联社等要加大面向农户和中小旅游企业的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规模,为现代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与信用服务;同时,政府要加强宏观指导,出台政策、制定标准,引导和支持交通、住宿、饮食等休闲农业服务项目发展,使游客来得通畅、住得舒服、吃的尽兴、玩得愉快,促进休闲农业的长远发展. (3)提高档次、提升服务. 针对梅州现在大部分休闲农业开发项目单一的现状实际,建议以满足不同旅游者需求为目标,努力提升产品档次和品牌形象,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教育农民特别是休闲农业的开发经营者提高其综合素质、审美能力和增强服务意识,要尽快建设一支与现代旅游服务业相适应、能满足广大游客需求的休闲农业从业人员队伍,提高经营管理服务质量,推动现代休闲农业的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 (4)加强宣传、广招客源. 要指导休闲农业经营单位和个人搞好策划包装,特别是要加强与旅行社的紧密合作,积极引导和扶持休闲农业点与主要客源地的旅行服务企业广泛开展信息交流与区域合作,实行资源共享、线路互连、市场互动、客源互送,加快实现休闲农业发展良好的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 (5)维护生态、持续发展. 绿色休闲是现代休闲农业永恒的主题.梅州在现代休闲农业发展过程中,要坚决杜绝对资源的破坏和低水平开发利用,要严格控制滥用耕地资源特别是基本农田资源,努力避免休闲农业开发对资源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破坏,要严格控制“农园”周边地带工业化、城市化对相当休闲农业发展的不利影响,保持青山绿水、空气清新的乡野氛围。 作者:黄春玲邓琼芬赖益辉曾志军郭辉单位:平远县园林管理所嘉应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平远县绿景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梅州市文化生态旅游研究会中国旅游研究院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生态湿地休闲农业发展论文 一、铜梁县依托生态湿地荷花园发展休闲农业的必要性 (一)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共同繁荣的有效途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重庆铜梁县城市居民收入不断提高,闲暇时间逐渐增多,更多的人开始追求回归自然的有质量的旅游休闲方式。铜梁县土桥镇生态湿地荷花园休闲农业旅游正是由此应运而生。它的出现有利于城乡之间由传统的相互排斥、对立关系转变为融合、互补的关系。因此,休闲农业旅游正在逐步成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有效途径。 (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铜梁县土桥镇生态湿地荷花园休闲农业的产品不同于传统的农产品,它是一项结合土地、文化、旅游与服务的产品,其他产品无法替代。发展休闲农业旅游就能够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范围,推动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高农业经营效益,最终提高农民收入。 (三)当地区位、产业、政策优势协同并进的重要体现 铜梁县土桥镇生态湿地荷花园位于铜梁县土桥镇“万亩莲藕基地”内,距离县城10km,距离主城60km,主城驱车1h即可到达;2015年,重庆外环高速公路(三环)将建成通车,届时游客可以直接经由三环高速路直抵荷花园。荷花园以土桥镇为优秀,辐射周边的南城街道、太平镇、侣俸镇以及大足的国梁镇、雍溪镇等地,形成大规模荷花莲藕产业基地。铜梁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按照“一城三区五朵花”的布局,建设一批旅游精品景区,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荷花园作为“五朵花”之一,被政府列为重点发展对象。 二、铜梁县生态湿地荷花园休闲农业发展中的问题 (一)规划设计不周,基础设施滞后 1.停车场位置选择不合理。 目前,荷花园仅在距离接待中心1000m外建有一处临时停车场,且停车场位置隐蔽,周边没有引导标识,游客很难发现。由于找不到停车场,很多驾车前来观赏荷花的游客只能将车辆停靠在荷花园路边,而该条道路设计仅为两车道,游客车辆占用道路停放后严重影响附近交通秩序。 2.园内步道均未设置栏杆、警戒线,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 旅游景区的安全问题应该被管理者当做头等大事来抓,通过多次的观察,发现万亩荷花园内水塘遍布,人行步道蜿蜒其间,却均未设置防护栏杆或拉隔离带,虽不是深水塘,但对于很多前来玩耍的儿童来说,稍不留神便有可能跌入水塘酿成安全事故。 3.园内卫生设施缺乏,游客产生的垃圾易污染园内环境。 优美的环境是一个成熟精品景区的标志之一,作为铜梁县重点打造的旅游精品景区,荷花园内目前没有设置任何垃圾回收装置,纵览全园竟无一处垃圾箱或垃圾房,游客将果皮纸屑等垃圾随意置于园内;同时,除临时接待中心内有一简易公共厕所外,再无其他公共厕所,游客很难找到该处,给园区内环境卫生问题埋下了隐患。 4.餐饮、休息场所配套滞后。 目前荷花园内可供游客休息的区域仅有几座凉亭,在高峰时段很难满足绝大部分游客的休息需求,游客得不到必要的休息,必然影响其心情及对整个园区的印象;同时,园区内也缺少必要的餐饮区域,游客只能在附近村庄的小卖部简单就餐。 5.观赏荷花品种相对单一。 荷花园虽号称园内有观赏性荷花百余种之多,但是根据实地考察发现,园内实际种植的荷花种类仅有一二十种,难以满足高峰时段游客的观赏需求。 6.引导标识缺失。 荷花园三面环山,进入荷花园要翻越数公里的山路,但是沿途并没有设置醒目的引导牌供游客辨识方向,没有到过荷花园的游客可能会因为迷路耽误游览时间。 (二)有效监管不够,施工进展缓慢 荷花园从开工建设至今已经两年多时间,但主体景区部分和接待中心仍在建设之中,建设施工进度明显偏慢,而且存在建了又拆的重复建设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短时间内还很难形成有效的接待能力。由于园区开发者没有对旅游资源进行论证规划就匆忙上马,建设中只重规模,不讲质量,导致粗制滥造现象普遍存在。例如接待中心先建后拆再建,不仅浪费资源,而且耽误工期,影响施工进度,还有多处已建桥梁受河水冲击后出现垮塌。村一级领导和合作社成员未能充分发挥参与监督的职责,施工过程基本是建一步看一步,没有形成责任问责机制,对于部分工程何时开工建设,何时完工验收没有专人负责,这也是导致工程进度缓慢的直接原因。 (三)日常维护不力,有利资源被闲置 政府花大力气打造荷花园景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通过发展休闲农业来刺激当地相关产业协同的发展,进而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但是,目前荷花园景区通过休闲农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几乎为零,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却无法形成有效的产出。整个荷花园每天至少需要数十名工人进行除草、荷花栽种、荷花移植等日常维护工作。园内目前栽种的荷花品种主要仍是观赏性荷花,调查期间发现由于日常维护不到位,导致池内荷花大面积枯萎死亡,这些荷花还没有发挥作用便已失去观赏价值。作为当地未来经济的重要支柱项目,荷花园目前仍处于完全开放状态,任由游客观赏,完全免费。游客是休闲农业收入来源的可靠保证,放弃对游客的限制,无异于赔本赚吆喝,得不偿失。造成以上问题的关键还是经营者没有组织更多人力,实施有效的营销管理。这使大量原本应该创造经济价值的资源处于闲置状态,既加大了前期投入也浪费了时间。 三、铜梁县生态湿地荷花园休闲农业发展对策 (一)全面规划,完善基础设施 1.合理建设停车场。 荷花园内目前有一处小学旧址,该学校已经被建设方购入并设置为临时接待中心和办公地点,旧址楼前有一片1000多平米的空地,建议将空地进行改造,去除杂草,重新划线,设置为临时停车场,保守估计该片空地至少能够容纳20~30辆车的日常停车需求,基本能满足非高峰时期游客停车难的问题。 同时,在空地入口和入园沿途设置停车场指示牌,引导游客车辆进入停车场,避免车辆停放在路边阻碍园区交通。 2.园内主干步道加装栏杆或设置警戒线。 目前园内游客观赏荷花地点主要集中于园区入口的一公里区域内,且经常有儿童穿梭其间,在游客集中区域加装护栏,在非集中区域设置警戒线能够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起到保护作用。 3.增设卫生设施。 在步道两侧每隔100m设置一个垃圾分类回收装置或简易垃圾桶,在园区固定位置设置大型垃圾房,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同时聘请专职保洁人员维护园区内环境卫生。将现有学校旧址内厕所进行改造,并在园区入口及公厕附近安装指示牌,引导游客,改善游客用厕条件。 4.加紧建设游客接待中心。 还要对现有临时接待中心(即小学旧址)进行整修改造,在满足游客休息、餐饮需求的同时为园区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5.增加不同种类荷花的种植。 增加层次感,避免游客审美疲劳。 6.在入口及沿途设置路标、指示牌。 引导游客及车辆,节约游客时间,增加游客数量。 (二)强化监管,加快施工进度 1.合理的施工进度。 制订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进度计划,避免人工、材料、设备的闲置浪费,灵活运用资金,统筹安排工程中的各项工作。园区内各类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者要吸取其他地区荷花园区建设的经验教训,防止因为盲目赶工,导致施工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问题的出现,以及引起施工成本的增加。 2.科学的施工方法。 施工方案是保证工程进度能否实施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案不当,可能引起返工、工人操作不方便,工效降低。所以,在每项工作开工前项目管理者要编制合理、可行、方便的施工方案,并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每道工序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要求讨论,提前考虑施工中的难点、关键点、注意点,从而在施工过程中少走弯路,少出现返工现象。 3.有效的施工管理。 为实现项目的进度目标,应成立进度计划管理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管理。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者首先抓安全管理,没有安全,进度根本无法保证。所以项目管理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安全关,成立安全责任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带队,项目安全员主要负责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证至少有一个安全员全程跟踪监督,通过项目管理者的有效安全管理达到零伤亡、零事故。 (三)组织村民,参与营销管理 首先,通过加紧建设接待中心,将园区内荷花观赏、休闲娱乐、餐饮等连为一体,在解决游客基本需求的同时,改善园区盈利模式,扭亏为盈;接待中心内的服务人员可以就近招聘附近村民进行培训,解决部分村民就业问题。其次,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作为目前政府主推的王牌休闲农业项目,荷花园每日的游客数量仍然屈指可数。广告宣传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要组织力量在城区主要街道和媒体投放广告,进一步借助新媒体扩大品牌效应。最后,发动周边村民,招聘村民到荷花园工作,解决村民的二次就业问题,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消除其原有的抵触情绪,化被动为主动。荷花园的建设需要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聚天时、地利、人和,尽早完成荷花园整体建设,为游客提供一处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四)加强管理,发挥政府功能 推动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健康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与管理。作为铜梁县土桥镇政府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经营能力。 荷花园休闲农业虽然具有三级产业的服务性质,但大体上并没有离开荷花莲藕产销活动的范畴。妥善应用莲藕资源,是荷花园经营的基本生存条件,所以荷花园休闲农业仍应以莲藕经营为主题,将荷花经营融入其中。 2.利用自然资源优化生态环境。 荷花园休闲农业的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当地自然与生态资源,但不应与环境保护相冲突,更不能因为要发展休闲农业而肆意破坏自然资源。由于中西部地区承担了国内大多数造林和水土保持的任务,所以当地发展休闲农业必须经过妥善的规划设计与经营管理,保障人类活动与环境维护的动态平衡,同时保障自然资源与生态体系均衡发展。 3.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增产增收。 荷花园休闲农业经营需要考虑游客的需求,符合消费者取向,采取市场化的运作,其最终目的是提高农民收益,而不能仅仅为了增加旅游收益而损及农民长远利益。 4.确立发展重点。 荷花园发展休闲农业,必须制订保护农业生产用地、避免耕地流失的严格规定,防止由此而造成农业生产的减少;同时要正确处理发展休闲农业与搞好荷花莲藕生产的关系,要从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合理安排休闲农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5.树立科学经营理念,加强内部管理。 在荷花园发展休闲农业,应以农业为基础,以企业经营为手段,向休闲观光者提供服务业的产品。为此,荷花园经营者应该对园区实行企业化科学管理,同时针对市场需求确立营销策略,建立永续经营的理念,精心培育休闲农业长久品牌;注意强调资源特色,利用莲藕产品的多样性满足人们丰收的喜悦;在经营内容上,应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发挥地方特色,形成多样化、精致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四、结语 通过以上举措,未来土桥镇荷花园休闲农业项目的建成运营将不但有助于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还能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突破当地农村以种植业为主,经济效益低下的局面,形成融合生产、生态、生活功能,紧密连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 作者:夏宇鹏单位: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休闲农业发展论文 1.休闲农业的现况 福州是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所辖市县为沿海经济开发区,由于地缘优势,受台湾现代农业的影响,休闲农业有一定的发展,也颇具特色,主要以发展名、特、优、新、稀农副产品为主,发展高效优质农业。近几年来,随着短途旅行、乡村游的兴起,休闲观光农业也得到一定的发展。 1.1休闲农业的定义 休闲农业是利用农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且结合农业的有形资源(如:当地的农村文化,农家生活,农业经营活动及农林渔牧产品等)及其所隐含的观光游憩,教育等无形资源所形成的一种农业经营、游憩服务并重的新兴产业。一方面,它继续维持农业产销活动,从事农业经营;另一方面,它提供游客休闲游憩的机会,因此,可以说休闲农业结合了第一产业及第三产业的特性,发挥农业与农村所具有的教育,经济,社会,游憩,文化等多项功能,提供公民休闲游憩的机会,并可增进国民对于农业及农村田园生活体验的农业经营新型态。 1.2休闲农业的行业归属 休闲农业从行业上来说应归类于农林牧副渔行业,但是其在发展上又紧紧依附于旅游业,甚至其生死存亡都与旅游业息息相关。所以应理清关系,加强引导,需要各部门的协作。才能推进现代休闲农业业的更好发展,在经营管理上向旅游行业靠拢。 1.3现有休闲农业发展情况 福州市目前拥有的大中小各规模休闲农业“农家乐”农庄约66家之多,正在规划中的外商投资休闲农业园也渐渐增多。 以莒溪和兔耳山休闲农业园为例,“莒溪农家乐一日游”内容为乘小舢板泛游大樟溪,登龙山,观赏鸟鸣谷、白观音,领略莒溪八景,还有采木瓜、挖地瓜等活动,午餐后在莒溪竹林漫步,还可钓鱼、捕鱼等,返回时举行泛舟比赛。而“兔耳山自酿酒农家游”安排游客到闽侯兔耳山农业大观园,用山上优质的泉水亲酿美酒,还有篝火晚会、自助烧烤等。另外,连江温泉乡村游的休闲农家形成了“农家乐”玩、吃、买的一条龙服务,农民收入大大增加。因注入了现代的管理模式,以温泉为特色,山海风光为着眼点,发展了现代果园,形成融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森林沐浴为一体的温泉生态休闲农庄。 2.休闲农业的作用 2.1休闲农业的生态功能 “吃一顿农家菜,爬爬山,摘摘果,钓钓鱼,淳朴的农家生活让游者体验回归自然、放飞心情的感受”,来体验农家休闲生活。以其返璞归真的内容、新颖有趣的形式、其原生态无污染的农耕产品和农业文明体验,是现代城市人无比向往的地方。 2.2休闲农业的经济作用 休闲农业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结构,增加农村就业机会且增加农民所得,将原本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提升为服务走向的第三产业,繁荣农村社会。农业结构的变迁使农村人力的外流,大量农村的青壮劳动力流入城市,农村劳动力严重匮乏。发展休闲农业能够改变传统的农业经营方式,采取节省劳力或所谓“精致农业”的型态,有效地提高农民收入,是一种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促进农民增收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2.3休闲农业的社会效益 首先,休闲农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发展。休闲农业以现代种植养殖和观光型的农业生产取代了简单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既实现了由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的转变,使一、二、三产业相互渗透、融合,打破了产业的界限,又延伸了农业产业链[3],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形成了多元化的产业形态和多功能的现代产业体系。 其次,休闲农业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增收。休闲农业的发展,需为旅游者提供观赏、品尝、购买、习作、娱乐、疗养、度假等服务,从而创造了广阔的就业机会。并且休闲农业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属于农民就地就业或“离土不离乡”,符合当代农民的心理需求。同时,发展休闲农业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而且能把农业的生态效益和民俗文化等无形产品转化为合理的经济收入,拓宽了农民创收的渠道,增大了增收潜力。 再次,休闲农业加大硬件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休闲农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村级经济的发展,增强了村级组织的经济实力,使之有财力投入到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中去,推动了休闲农业的发展,实现了良性循环。休闲农业整合资源,促进城乡协调。休闲农业能对土地、生态、劳力、资金等要素进行有效整合,注重了生产与生态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资源的长效和循环利用,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城乡的相互交融和城乡一体化进程。 3.休闲农业存在的问题 3.1起步晚,依附于某风景园 福州市的休闲农业尚缺乏单项运作,起步较晚,发展不均衡,极大地影响了旅游的可进入性和开发程度。福州市近年开发出的休闲农业项目中,只重规模,不求质量,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且大多依托某些风景区,在旅游市场上很少有单独的农业休闲游的品牌号召,这导致福州市休闲农业难以获得进一步发展。应该说,在休闲农业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不因地制宜,盲目附盘景区和人文资源带,带来的结果不是资源破坏,就是资源闲置,缺乏规划和低规划水平的开发容易走向”盲目性+积极性=破坏性”,最终将使本地的休闲农业旅游业遭受毁灭性打击。 3.2缺特色,应强化各自特征 目前,福州市各个休闲农业项目的经营特色并不鲜明,经营项目单调、缺乏特色和吸引力,活动内容相似,创新不足。开发者的思维定势局限在很小的领域,如赏花、摘果等。由于创意匮乏和特色不鲜明,现已造成部分观光休闲农业园区的经营举步维艰。 3.3农业园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休闲农业旅游景区的整体形象关系着景区的全局利益,也关系着经营户们一家一户的利益。而当前福州市的一些乡村以城镇化发展为目标,但接待设施落后,有景无门,路小且路况差,加上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使得基础设施缺失破坏现象十分严重,极大地损害和降低了休闲农业项目原生的高经济附加体验价值。 3.4管理落后,科技含量低 福州市现有的休闲农业项目多为私营,从最大的经济效益这一目的出发,经营者多雇佣低廉的劳动力或亲友,造成经营管理上的诸多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休闲业从业技能,导致服务人员不能提供给游客高质量的服务享受,甚至于造成冲突,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破坏园区的旅游形象,从而影响经济效益。 如何根据福州郊区农业旅游资源和城市居民消费需求的特点,理念创新,准确定位多种类型、多种模式的有序发展及合理布局、观光农业与高科技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旅游相结合,构建观光休闲农业技术体系是目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3.5没有很好发挥农业园的特色效能 目前还有很多的项目存在脱离农业经营的问题。这些项目在开发之初就将区域内的农户全部迁出,仅以零工形式雇佣其从事耕作,人员、时间均不固定;农场农产品的生产也不以经营为目的,而是大多仅供游客观赏、品尝。这类项目虽然也认为农业经济和农村景观是吸引游客的法宝,但在开发中却流于形式,其农舍、农田由于“农民”的消失而成为物化的空壳,其发展的可持续性令人担忧。3.6小而散,缺效益 福州市现有的休闲农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表现为“小农经济”的旅游经营模式,即主要以自发的、分散的、粗放的小农、个体、私营等经营形式为主。虽然“小农经济”是中国农业的原生经济形态,对游客有着较强的吸引力,但由于其内部接待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自负盈亏,因而在品牌形成、科学管理与整体营销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而且有限的经营规模难以形成相应的产业化发展空间。因此,其在短期内只能提供相对粗放的、低水平的初级休闲农业旅游产品。与此同时,福州市的休闲农业经营者在项目开发与经营中一味片面强调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而忽视对乡土文化、乡村民俗等人文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系统开发,在资源的开发整合上存在着丰富的资源与有限的资金,没有形成有效合力的经营困境。 4.关于休闲农业发展的建议 4.1提高认识,政策扶持 休闲观光农业的投资主体应该是包括农民在内的社会各方面。但政府一定的资助也是必要的,特别是一些涉及千家万户农民事业的项目。如农家乐的投资主体是农家,但村镇区市在公共卫生、交通道路等设施建设方面要给予资助,信贷方面给予贴息优惠,此外政府在组织培训等方面要给予适当的帮助。例如日本休闲农业成功经验之一在于农园建立之初,当地政府为其提供适宜的硬件配套设施,同时还提供配套的优惠政策。而项目经营者则偏重于企业财团进行直接策划、经营,这样既减少政府负担,经营者又能获得较好的收益。法国休闲农业的发展也得力于政府在资金、技术上的大力支持,在管理上予以辅导,在发展方向上加以规范,并由农民协会进行组组织协调,从而有力的推动了观光农业的发展。 比之西方发达国家对休闲农业在软硬件上的支持,我国虽然对休闲农业重视有加,但迄今为止尚未出台任何形式的法律规定,无法走上规范、有计划的发展道路。我认为应该呼吁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和约束休闲农业的有序化、制度化经营。因为只有完善的保障体系和措施,才能保证效率和公平的实现。因此,福州市相关部门也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尽快制定有关的资金、项目扶持政策,予以政策倾斜,加强对休闲农业的指导。在尊重市场规律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政府应当尽量少用行政性强迫命令,而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和服务作用。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必然涉及相关政策的改革、配套和制定。政府应为观光休闲农业的产生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特别是在立项、用地、建设、信贷、能源、供水方面经予优惠政策。 4.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然而现在福州休闲农业发展存在两种趋势:一是把它视作都市休闲生活的再延伸,二是向纯粹的观光业靠拢,都忽视了休闲农业本来就有的多功能的特性。实际上,休闲农业自身的最大特色,便是它的综合性——生产、生活、生态三部分的统一。因此,对于农业休闲园址的选择因做到因地制宜的原则;对观光农业的开发要在一个区域内全面规划,在此基础上,选准重要项目,集中资金,重点开发。 4.3规范管理,创新模式 目前,大多数县级都没有制定观光农业的总体规划,也没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观光农业的发展基本上还是以乡村和企业自主开发为主,布局不尽合理。虽然有些地区的建设、农林、水利和旅游部门都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标准来评定景区景点的等级,实施着各自相应的管理办法,但这样又往往形成了多头管理,几个部门都各自做规划,缺乏宏观控制和指导,加上投资者自身缺乏发展规划能力,导致投资决策的明显随意性和开发的盲目性。 4.4打造品牌,永续发展 充分利用福州文史资源,民俗艺术、手工艺品、地方舞蹈、戏剧、音乐和古迹史话、传说,将过去和现实结合在一起,提升休闲农业的品位。将农业休闲和文化结合,举办节庆活动,使休闲和生活、产业相连结,更具活力,做出品牌,提升品质。在景观布置上,要精心策划,从农渔业生产出发,放置农耕狩猎、渔捞器具和农事操作、农村生活的雕塑或实物,点缀和反映农村情景,了解乡土文史,美而不俗。结合了这些民间艺术发展起来的休闲农业将更加的富有特色。 发展休闲农业,要在保持传统农业精华,反映传统农业历史的基础上,寻求技术上的支撑,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人文环境、农村古老的文化、古老的生产方式,让现代人了解过去的农耕历史,勤劳勇敢人民的智慧,体会古老的文明奥秘;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先进优良的适合休闲农业发展的特种蔬菜、水果、花卉和其他观赏性植物品种等[10]。农业科研单位要利用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休闲农业的开发,让自身的科技转化增值的同时带动休闪农业的良性发展;通过现代高科技来展示农业的前景、未来的发展方向,让游客能体会知识的力量,体会人类创造力的伟大,从而激发自己奋发向上。 5.研究结论 5.1总结当前的农业休闲市场形势和发展的任务 休闲农业除具有城乡互补的娱乐功能、生产与生活的互动、产销一体、村民与市民人际关系的互动关系外,还能以更宏观的人文观点创造人性化的生活环境,以及生态观点维持人与环境的长期调和关系,可将旅游观光休闲农业规划到城市区域生活圈中。同时,促进生产和休闲活动既可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需求,又可提高农民所得,达成城乡互动的社会经济共同体。在这种城乡互动价值体系下,福州市旅游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要把短期发展与长期发展结合起来,在短期以满足市民需求为导向,在长期以发挥休闲农业与乡村景观为特色,才可塑造出城郊旅游观光休闲农业无可替代的竞争优势。 5.2福州市对休闲经济迫切需要进行全面、系统、前瞻性的研究 关注政府、商业机构、非营利组织等多种服务组织的作用,以树立全新的“休闲观念”,开发多样的“休闲产品”,发展多元的“休闲产业”,制定积极的“休闲政策”,提供必要的“休闲教育”,全面提高“休闲质量”,从而做大做强休闲农业,成为旅游产业的有益补充,结合新农村的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为农业现代化、休闲化、国际化的建设提供服务。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乡村旅游及创意休闲农业发展探究 【摘要】目前,在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急需增长下,乡村旅游与创意休闲农业有了更为全面的发展,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发展理念也越来越成熟,始终围绕旅游抓休闲农业发展,抓好休闲农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的发挥乡村优势和环境特色,实现农业与旅游业的统筹发展,以构建新型的产业体系,实现乡村经济全面的发展。 【关键词】乡村旅游;创意休闲;农业发展 乡村旅游为创意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形式和输入全新的发展理念,而创意休闲农业作为乡村旅游的一个优秀内容,是实现农业产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重要依据,二者之间是一个相互呼应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其发展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带动区域产业化的发展。对此,下文就以乡村旅游研究与创意休闲农业发展研究为着重点,分析乡村旅游与创意休闲农业的发展[1]。 1乡村旅游的发展 我国乡村旅游的最初阶段为“农家乐”,而后在不断更新换代过程中发展成为乡村旅游、休闲产业,从客观的层面来分析,乡村旅游的发展特点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在此基础上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和乡村旅游环境。从整体的发展状况来看主要体现出3种基本模式:1.观赏农业、采摘农业,以自身体验为主。2.休闲渔业、体验牧业,打造独具特色和吸引力的旅游项目。3.主题村、生态房产、田园地产、酒店房产等等,突出主题,强调特色。 2乡村旅游的转型升级 乡村旅游的发展是建立在市场需求上的,是旅游、休闲、农业、乡村等各个因素的统筹规划,根据区域特点,开发和构建乡村旅游区,以满足日益丰富的市场述求。从客观上来看,乡村旅游更多的强调的是旅游、欣赏、观光,去感受乡村的自然风光和乡村文化、生态环境和特色。在现代化建设中,乡村社会愈发凋敝,社会进程日益加快,在快节奏和高压力下人们对乡村淳朴、自然的生活更为向往,乡村休闲的吸引力逐步提升,对此,积极的开发乡村文化,打造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区,培养乡村休闲农业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诉求。特别是对于我国而言,本身就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地域广泛、资源丰富,对于乡村旅游的发展有跟高、更全面的要求,乡村旅游成为改善农村经济格局,促进农村发展和建设,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一个必然的选择。我国乡村休闲农业的发展是建立在本土国情上的,结合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完善休闲农业产业,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以增加农业的新功能,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形成一个系统的休闲农业产业体系,打造精品农业、品牌农业,以实现休闲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功能化的发展。当然,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的引导和鼓励,市场机制的推动,以意识为先导,培养农民农业产业化意识和乡村旅游意识,加强农业与旅游业之间的合作,让农民切实的体会到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的发展给农村经济带来的改变,从主观意识上为休闲农业产业升级和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奠定思想支持。除此之外,还需要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理念,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应用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方面要从景观的角度来看待农村,要保留乡村的特点、特色、民风、习俗、要尊重自然生态环境,使乡村旅游的发展能够坚持特色、突出主题特色,保留特色,不能盲目的追求时尚、新颖、现代化建设而抛开乡村本质,这样反而会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从整体上降低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艺术感。另一方面,还需要善于用综合的理念来经营农业,如:如何更好地规划农业土地、景区构建、农产品的附加值等等,合理的开发乡村旅游,发挥乡村旅游的优势。同时,加强乡村旅游概念的宣传和推广,改变农民对农业发展的固有认识,使农民成为文化的传承者,旅游景观的构建者,使民风、民俗、民族文化成为旅游的魅力点,这样不仅进一步的加强对乡村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同样也能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农村人们经济实力的提升。 3创意休闲农业 创意休闲农业是建立在乡村自然风光、乡村人文特色、社会资源等各个方面的基础上,以现代化的视角和技术进行创意性的构建和开发。其主体仍是是农业生产和乡村生活为主,以一种全新的农业产业模式和服务体系为旅游者和本地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休闲活动和精神文化感受。创意休闲农业是集创意、休闲、旅游、农业、产业、信息化、现代化等多方面因素于一体的,其本身是对旅游农业的一种发散,是对传统农业的全面升级,具有较高的文化含量和休闲价值。在客观的要求上,需要打破传统农业的框框架架,在功能、项目设置、功能利用等各个方面都需要做好全面的规划,从休闲农业的角度上来看,乡村旅游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生态的融合,是坚持原生态概念,是对自然风光、生态环境、乡村文化、民俗特征等各个方面的一个推崇,改变人们的刻板印象,将传统的与现代化结合,给予旅游者一个全新的旅游感受,让旅游者能够更加近距离的感受自然、体会自然、追求自然和享受自然。在这一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带动农业产业的发展,推进创意休闲农业的发展。创意休闲农业相比于“农家乐”模式,组织化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更加强调对公共设置的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打造,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调控为主导,寻求更为健康的发展市场。除此之外,创意休闲农业还引入了更多的新元素,如:人文元素、国际元素、休闲元素、体验元素等等,在保留其本质的特点、特色和传统文化的推崇基础上,注重其创新、改革、创意、创造,实现传统元素与新元素的有效结合,为创意休闲农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可能性和发展市场。而且创意休闲农业的发展还形成新的组织,有更为明确的市场分工,组织化程度也更高,逐渐趋于品牌化、规范化、集团化方向发展,让创意休闲农业得到更有效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徐茜.现代田园城市背景下成都乡村酒店业发展问题[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3):56. 作者:由玉坤 单位: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浙江休闲农业发展的经验分析 摘要:休闲农业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一种全新发展模式,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浙江省在休闲农业方面的发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其成功经验对于其它地区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分析了浙江休闲农业发展的五种模式,包括:农庄休闲模式、农户休闲模式、园区休闲模式、景观休闲模式、特色休闲模式。分析了浙江休闲农业的三点成功经验,包括:休闲农业发展模式丰富且有针对性、休闲农业的投资主体实现了多元化、休闲农业的走上了可持续发展轨道。给出了其它地区应借鉴的经验:因地因时而宜地构建发展模式、切合实际地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注重投资的多元性和经营的合理性。 关键词:休闲农业;发展模式;多元性;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休闲农业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19世纪的欧洲,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大工业的飞速发展,城市规模急剧扩大、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城市生活的压力使人们向往乡村生活的悠闲与安详,在这种情况下休闲农业应运而生,意大利、奥地利成为休闲农业的诞生地,之后休闲农业在欧美国家受到了青睐,形成了农业经济体系中一个全新的发展模式。各国的休闲农业,大都依托农业自然资源和既定的生产条件,大力发展观光、旅游、采摘、体验、民族风情等多种休闲经营模式。城市市民在休闲农业中体验到了乡村生活和乡土情趣,获得了心理上的宁静和情感上的快乐。我国的休闲农业的发展历程起步也大大滞后于发达国家。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迅速膨胀,休闲农业成为城市市民渴求的一种消费模式。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出现,我国开始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浙江省依托自身的农业资源优势和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开展了多种特色模式、多种经营模式的休闲农业,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因此,分析浙江省休闲农业的发展经验,对于我国其它地区更好地发展休闲农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浙江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分析 浙江省经济发达,交通网络健全、交通路线畅通,加之各类农业资源丰富,为休闲农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随着休闲农业消费群体的不断增加,政府层面给与了大量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促成了浙江省休闲农业的欣欣向荣的蓬勃发展局面。从发展模式上看,浙江省的休闲农业大致可以分为五个类型:1.农庄休闲模式。农庄休闲模式的基础是农庄,具有相对开阔的农业资源区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农田观光、种植体验、养殖体验、采摘体验、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休闲服务内容。农庄休闲模式的消费群体主要面对一些高端客户,在田园风光之中为消费者提供高端的休闲服务。此类模式的代表,如绍兴郊外的绿林竹海农庄,农庄内竹林如海,傍依兰亭景区、会稽湖泊,景色别致、幽雅清新,让消费者的身心松弛、精神愉悦。2.农户休闲模式。农户休闲模式的基础是农户家庭,侧重于让消费者体验农民生活,达到休闲放松的目的。在农户休闲模式下,消费者的消费活动主要集中在品尝农民饮食、居住农民宅院、操持农民家务、体验农民乐趣等方面,是一种典型的体验式模式。此类模式的代表,如衢州下辖的七里乡,各村农户大多开展了个体休闲农业经营活动,消费者可以在这里自制豆腐、年糕等农家食品,亲手采摘小园里的瓜果蔬菜,自然而然地享受到返璞归真的情调。3.园区休闲模式。园区休闲模式的基础是农业生产科技,通过向消费者展示最新动植物品种、最新农业生产设备、最新农业生产技术,间接达到科普示范、推广宣传的目的,在农业科技观光旅游的过程中,不仅放松消费者的心态,也吸引更多的人群关注农业、投身农业。此类模式的代表,如杭州下辖的萧山开发区,不仅兴建了温室大棚基地、绿色果蔬基地、高档盆栽花卉基地,还引入了克隆展示项目,吸引了大量农业科技爱好者的到来。4.景观休闲模式。景观休闲模式的基础是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或复合景观,以景观旅游为载体,推动旅游景区农林牧渔等农业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此类模式的代表,如奉化市下辖的向阳海岸,这是一个典型的依托海洋景观和渔业资源的休闲农业发展模式,消费者在享受阳光、沙滩、海岸的美景时,游览海岛、品尝海鲜、垂钩海钓,享受浓浓的渔家乐趣。5.特色休闲模式。特色休闲模式的基础是特色,以与众不同的农业特色达成对消费者的吸引。这种特色可以是农业资源上的,可以是农业生产环境上的,也可以是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上的,以特色、新颖、不同之处带给消费者特殊的情趣。此类模式的代表,如丽水市下辖龙现村的田鱼养殖,在稻田中养鱼,种植与养殖浑然一体,真山真水,品鱼观鱼,极具特色。 三、浙江休闲农业的发展经验 从浙江休闲农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其巨大的成功是实事求是的结果、是长期坚持的结果、是各方通力合作的结果,其成功经验在于:发展模式丰富且有针对性,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1.休闲农业发展模式丰富且有针对性。如前所述,浙江休闲农业形成了极为丰富的发展模式,这些发展模式构成了浙江休闲农业的立体化发展体系,具有良好结构化特征和持久的生命力。这样的发展模式,给与不同消费者以足够的选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酌定参与何种休闲农业模式。不仅如此,浙江的休闲农业,特别注意本地域内的实际情况,注重休闲农业服务的针对性,从不盲目地照抄照搬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从而形成了自身的鲜明特色。2.休闲农业的投资主体实现了多元化。休闲农业的发展是一个渐进式过程,需要长期的筹建和准备工作,由此也造成了比较大的资金需求。浙江省的休闲农业之所以能够获得如此大的成功,资金投入的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原因。浙江省政府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扶持休闲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各种资金参与休闲农业经营,同时也鼓励农户积极参与休闲农业的股份制建设。到目前为止,浙江休闲农业基本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既有政府投资,也有个人投资,更有企业投资和外来投资,从而为其休闲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证。3.休闲农业的走上了可持续发展轨道。休闲农业发展的长期性,要求投资者不能过于短视、不能过于追求获取利益的快速性。浙江省休闲农业的发展,在准确把握各地区特色的同时,制定了长远的发展规划,并采取合理的经营措施和管理制度,长期坚持并最终走上了现在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使得浙江休闲农业不仅获得了应有的投资回报,更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广阔空间。目前,每年慕名而来的各地游客,正是浙江休闲农业蓬勃发展的最好力证。 四、浙江休闲农业对其它地区的借鉴意义 浙江省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对于我国其它省份、其它地区的休闲农业发展,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笔者认为,其它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应该因地因时而宜地构建发展模式、切合实际地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注重投资的多元性和经营的合理性。1.因地因时而宜地构建发展模式。每一个地区和其它地区相比,都有不同的农业资源配置和自然环境情况,更有着不同的乡土文化和民间风俗,这些都是农业发展体系中的一部分。所以,要发展休闲农业就必须深入地分析自身的情况,准确地把握自身的特色,包括自然条件、农业资源、气候征象,挖掘自身的与众不同,这才能形成对消费者的吸引、有助于树立休闲农业的特色品牌。各地区发展自己的休闲农业,切忌盲目地照抄照搬,就算是同类模式的学习,也要结合自身的特点走出差异化发展之路。2.切合实际地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就是一个长期过程。休闲农业,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一个新领域,也继承了这一基本属性。这不是一个投资短、见效快的行业,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急功近利。进行准确的模式定位以后,各地区的休闲农业要以发展模式为依托,以本区域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制定合理可行的中期、长期发展规划。在规划中,尤其要考虑到初创期的各种困难和应对措施。当休闲农业进入收益期时,更要避免竭泽而渔,而是要合理分配收益,立足于长远、立足于品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3.注重投资的多元性和经营的合理性。休闲农业作为一项经济活动,最大的影响因素在于资金,尤其是前期的资金投入。如果再综合休闲农业投资回报的周期较长,单一投资主体一般都难以保证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营。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重休闲农业投资的多元化,政府既要给与一定比例的投资,更要引导其它投资进入,并努力拓宽休闲农业项目发展所需的融资渠道。这其中,休闲农业会直接惠及参与建设的农户,因此鼓励农户投资也极为关键。项目进入具体经营过程以后,一定要注意经营方式的合理性,特别是考虑分配方式、分配比例的合理性,既能保证各方的投资回报,又达到多方共赢得最佳局面。 作者:朱伟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休闲农业发展的意义过程与前景 摘要:本文阐述了平山县休闲农业发展的意义、过程及前景,并且对该地区发展休闲农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认为平山县休闲农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关键词:平山县;休闲农业; 1平山县地理位置 平山县地处河北省西部,太行山中段东麓,地理坐标为北纬38°09′—38°45′,东经113°31′—114°15′,东临获鹿县,南连井陉县,北靠灵寿县,西与西北靠山西省盂县。县城位于县境东南部的平山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距离省会石家庄40公里,距离首都北京325公里。 2平山发展休闲农业的意义 休闲农业是农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产业类型,因为它是利用农业景观和生产条件来发展旅游、观光、休闲等一系列的活动。在这里,人们可以在旅游中体会到“农家乐”。每一种产业的诞生都要有其必然的要素,而这种产业则是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由之前的温饱型变成了现在的娱乐享受型。目前这个阶段,我国的休闲农业发展得越来越好,当然了,休闲农业的开发也可以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也是缩小城乡的差距的重要保障措施。[1]平山原本就是一个吸引游客的旅游胜地。该地区休闲农业的发展可以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同时加快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出符合河北实际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新的增长点。使其成为产业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中心城市,可以充分地发挥对全省文化产业的强劲辐射和带动作用。把休闲农业发展起来了,有利于城乡人民对信息、科技、观念的相互交流,正是有了休闲农业这个中介,让城市人可以了解和体验农村的好处,也可以让农民改变对城里人的看法和提高自身的素质,有了这些前提,城乡才能更好的沟通,协调发展;休闲农业也可以保护和传承关于农业的文化,并且能够挖掘更深层次的农业文化,把这些事做好了还可以实现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2]。不仅如此,休闲农业还为游客提供了旅游休闲、娱乐、度假和身心放松的场所。 3平山休闲农业的发展情况 当前阶段,平山县在120多个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中有15个规模较大且有一定的知名度,在这15家中,一家在河北省的名叫名东方巨龟苑的休闲观光农业被评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有刘家被评为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它们分别是滚龙沟观光采摘园、拦道石农业观光园、北马冢农业生态观光园、紫云山休闲度假村、沕沕水生态观光园、佛光山生态园,最近还有很多生态农业园区都发展起来了,且被人们所熟知,代表性的有葫芦峪、生态谷、泓润庄园等,这些休闲农业的发展,为平山县的观光旅游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由于这些旅游业的崛起,带动了我国购物店、土特产零售摊点、农家乐、旅游饭店这些服务性的企业的发展,且数量也越来越多,有旅游项目的村庄高达128个,比较有代表的是黄安村、东冶村、北马冢、柏树庄等,而从事农业旅游的人员也有6万多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的就业率。从这方面来讲,休闲农业在平山县在其发展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色。[3] 4平山发展休闲农业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前景 4.1存在的问题 最近这些年来,我国休闲农业的高速发展,得到了一个很好的结果,可是我国毕竟是新手上路,难免会有不正确的指导方针,该地区发展休闲农业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工作人员的素质低下而且服务态度不好。因为现在的休闲农业的经营者大部分是原来从事农业的农民,缺乏管理经验怎么可能管理的好这个产业呢?因为没有培训加上大多是农民,整体的素质肯定不会高到哪里去,可能是跟他们之前的工作有关所以缺乏服务的意识[4]。休闲农业是以乡村企业,农民自主创办,缺少专业的培训和整体的规划,而且大多数都是与其他市面上的设计差不多,农民大部分知识文化都不高,就想不到什么好点子,都是一些简单的,模仿性的成分居多,在开发建设上比较随意,有一定的盲目性和不正确性。休闲农业得以发展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的生态环境,而有一些经营者不在乎这点,只顾大规模、豪华的建设,严重的破坏了大自然的环境。还有的人,砍伐树木,破坏农田,随意的改变土地的形态,把原来的生态平衡全都破坏了,这样做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甚至是土地沙化,可是扪心自问我们当时发展农业就是为了这个吗?有的游客在参观旅游景点的时候不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乱丢垃圾,还有的故意破坏农业的环境,再加上清洁人员不及时清理这些垃圾,会导致这些地方被垃圾侵蚀,不利于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2发展前景 平山县发展休闲农业具有优越条件,自然环境优美、农业资原丰富、地区特色显著、历史悠久;随着城市化和经济的发展,城里人到郊区农村观光会越来越多,休闲农业的市场需求会随之增加;政府的支持。平山县不仅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旅游胜地,而且也将会成为一个休闲旅游的胜地。展望未来,平山县的休闲农业前景十分光明。 作者:刘月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农学院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休闲农业发展 摘要休闲农业是通过休闲旅游活动,为休闲旅游者提供具有农村特色的旅游服务。本文介绍休闲农业的内涵特点,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以及与新农村建设间的关系进行研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休闲农业;发展对策 休闲农业是一种新型交叉产业,对农村发展的各个方面都有深入影响,其功能是综合的。现如今,休闲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通常被结合起来,通过休闲农业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在新农村经济中,休闲农业具有一定的带动作用,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农业资源及民俗文化等,带动交通运输业、加工产业、餐饮服务业等的发展,建立起“以城带乡”的经济发展模式。休闲农业的发展将促进农村建设的不断进步。休闲农业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融合、共同促进的关系。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休闲农业的发展,而休闲农业的发展对新农村的建设又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休闲农业的发展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1休闲农业的内涵与特点 通常休闲农业除了观光、采摘活动外,还有很多其他形式的活动,总体来看,休闲农业指利用乡村具有的独特的各种资源,经过规划和开发,为游客提供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的旅游经营活动。从上述内涵中,可以总结出休闲农业的特点:区域性、乡村性。城市是休闲农业的主要市场,休闲农业功能较全面,形式较自由,受季节影响较明显,结构较为特殊。 2休闲农业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发展休闲农业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体现在方方面面。首先,休闲农业的发展使得农村现有的各种资源能够得以充分利用,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经济基础。其次,发展休闲农业可以带动农村的第三产业发展,如住宿、饮食、商场、交通和文化行业等,这些在旅游业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关联产业。同时,由于这些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这便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提供了出路。休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城乡之间的交流联系,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通过农业生产及经营管理等各方面高素质人才的带动、影响,以及城市游客与劳动者的交流互动等,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休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我国农业自古以来就以种植业为主,存在农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而休闲农业将一二三产业融合在一起,在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一二产业的良好发展,有利于调整优化整个农村地区的产业结构。 3休闲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如今,休闲农业在农村各方面的发展中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系统论中可知,城市和农村作为系统的一个构成部分,各自发挥着作用。休闲农业可以说是一个枢纽,在城市和农村之间起着一定的联系作用,可以为城市和农村之间交换物质和信息。休闲农业将城市文明与农民素质的提高紧密结合起来,拉近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距离,对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新农村建设对休闲农业的发展也具有促进作用。 4我国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在分布上,从大城市逐渐发展到小城市,从城市逐渐延伸至乡村。发展初期,休闲农业主要以大城市周边为发展地区,如今休闲农业已发展到中小型城市及乡村地区。休闲农业的重心从城市本身逐渐转移到景区中。现在休闲农业的发展越来越规范化,各地对其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休闲农业的重心也从城市本身向景区不断发展。休闲农业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紧密联系。休闲农业的发展要求与新农村建设的体规划相符合,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改善生态环境等结合起来,使休闲农业的发展能够与新农村建设之间具有一定的互促作用。 5新农村背景下休闲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首先,有些休闲农业盲目地开发,没有作出科学的规划,导致建成后没有大量的游客,经营效果不好。因此,要明确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发展休闲农业。其次,受到农村发展条件的限制。在休闲农业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城乡交流越来越多,而又缺少相应的有效管理,使得乡村趋于城市化发展,使原本的休闲农业逐渐失去了乡村特色。另外,存在资金不足、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由于乡村是休闲农业发展的主要地区,资金不足是困扰休闲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限制了休闲农业更好的发展。很多休闲农业的分布地区处于偏僻的乡村,缺乏高素质人才十分普遍。 6新农村背景下休闲农业的发展对策 一是休闲农业的发展必须结合市场,要面向各个类型的消费者,要善于发展各种资源,如独具特色的风俗文化及自然特色等都是休闲农业可开发的资源。二是休闲农业的发展必须结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符合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地获得农业、休闲、经济等各方面的效益。三是休闲农业必须结合科技创新。没有创新的休闲农业不会得到良好的发展,而创新需要科技的支持。具有创新的休闲产业能给人带来享受,休闲农业服务的提供者需要在产品或服务中融入文化、快乐、科技等元素。四是休闲农业必须结合城乡统筹,使城市和乡村的发展逐渐趋于统一的整体。与城市和农村之间相互独立的社会结构不同,城乡统筹将农村内部、农村和城市联系在一起,而休闲农业对城市和乡村有一定的连接功能。 作者:冯天雨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农学院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岐山县休闲农业发展构想 摘要:农业是一个古老的产业,几千年的发展积淀了浓厚的文化特色,特别是近年来农业与文化、农业与旅游、农业与地产、农业与休闲度假的发展息息相关,随之催生出一个新兴产业———休闲农业。时代的发展在呼唤一个既能够整合诸类资源,又能很好地解决三农问题的产业———休闲农业。笔者通过深入有关行业进行调研,对陕西省岐山县休闲农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几点发展构想。 关键词:陕西岐山;休闲农业;现状;对策 1发展现状 1.1旅游业带动休闲农业蓬勃发展 陕西省岐山县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周公庙风景名胜区,五丈原诸葛亮庙风景名胜区,年均接待国内外游客339万人(次)。依托优越的旅游资源,在全县发展以“游历史文化古迹、品正宗岐山臊子面、住农家小院、体验西岐民俗风情”为主要内容的民俗特色旅游业。2015年,全县“农家乐”模式的民俗接待重点村4个,接待户240户,其中三星级接待户128户,从业人员1500人,每日餐饮接待能力达7000人(次),住宿床位1000多张。2015年上半年,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06.5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5.45亿元,休闲农业收入6亿元,被誉为“陕西民俗第一村”的凤鸣镇北郭村,“农家乐”旅游接待户由最初的6户发展到128户,直接从业人员1000多人,日餐饮接待能力达到5000人(次),住宿床位800多张,年均接待国内外游客170多万人(次),户均收入15万元。 1.2特色饮食业带动休闲农业方兴未艾 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源远流长的岐山地方小吃给岐山带上了“美味之乡”的称号。岐山臊子面、擀面皮、岐山锅盔享誉国内外,岐山臊子排骨、岐山肘花被认定为“陕西名菜”。2014年,岐山县成立陕西西岐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OTO和微商的商业模式,推出以擀面皮、空心挂面、岐山臊子、油酥锅盔、岐山醋、油泼辣子为主打产品的“岐山六宝”,为岐山特色饮食对外发展建立广阔的销售平台。农家特色饮食作为岐山经济发展的第三产业,为全县创收2.5亿元,解决劳动就业2000人。 1.3观光农业引领休闲农业异军突起 岐山县的观光农业现正在起步建设阶段,主要有凤鸣镇北郭村生态休闲观光园,占地面积870亩,其中园内栽植葡萄树10亩,樱桃树12亩,核桃树8亩,杏树8亩,桃树10亩,奶油草莓10亩,苹果树520亩,设施蔬菜大棚293亩,共132个棚,大棚内种植西瓜、甜瓜、西红柿、豆角、甘蓝、蒜苗等瓜菜,农业观光园的建设,每年增加农民收入1100多万元,实现农民纯收入900多万元,同时,极大地提升北郭民俗村的旅游人气,为民俗旅游注入新的景观。正在迅速发展建设的凤鸣镇河家道村农业生态观光园、星辉农业生态观光农庄也异军突起,成为岐山观光农业发展的新亮点。通过农业观光园的建设,全面带动了周边村组的果菜种植、畜禽养殖、花卉苗木培植和“三产”加工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一方致富,辐射八方的带动作用。农业观光园共计接待90万人(次)来自省内外、国内外的游客,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了村容村貌、家居环境和人的精神风貌的迅速转变,成为了岐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尤其被誉为“陕西民俗第一村”北郭村,并先后被命名为“宝鸡市乡村旅游示范点”、“陕西省一村一品农家乐明星村”、省级“文明村”、“卫生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成为“全国农业一村一品工作现场会”的参观点。 2岐山县休闲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发展不平衡 休闲农业发展集中于凤鸣镇境内,且发展规模不同,北郭村作为全县示范村,发展程度较高。但作为典型样板,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巩固自己的成果,把自己优势充分发挥,做大做强,仍然压力重重。凤鸣镇河家道村运行几年来,前进的步伐很快,但由于单家独户经营,仅限于餐饮单独一种方式,住宿、娱乐等项目几乎没有,各家建设标准不统一,设施条件、环境卫生跟不上,建设成本高,政府鼓励补贴政策少,做不出规模,辐射带动效果就难以体现,成为制约村上餐饮业规模化、集中化、标准化发展的一大难题。蔡家坡镇星辉落星湾农业生态观光园,占地9000亩。自2012年开始建设,基础设施已建立完善,但娱乐、观光农业仍在筹建过程中。因此,各个地区发展层次高低不等,没有形成一个互帮互带的产业链。 2.2观光农业发展滞后 岐山观光农业起步早、发展慢,休闲观光农庄现有3个,且规模小、品种单一,只停留在民俗村体验农村生活,吃农家饭、睡农家炕、感受农村气息的玩乐形式,特色果园、菜园面积少,提供给游客摘果、拔菜、享受田园乐趣的空间有限。其它种类的观光农业还未建立起来。 2.3高效休闲农业缺少成功范例 岐山休闲农业主要以发展“农家乐”接待为主,集旅游餐饮观光休闲于一体的高效休闲农业尚未真正发展起来,以“体验西岐民俗风情”的生态、民俗、文化元素较少,民俗文化色彩过于表面化,传统农业精髓挖掘不深。能让游客深刻记忆、乐于参与的项目不多,因而,大多游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留不住记忆的脚步。岐山民俗村作为休闲农业发展的样板,也正在观光、休闲方面寻找自己前进的方向。 3对发展岐山县休闲农业的建议 3.1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 党的十八大把发展休闲农业作为重要的措施提出,这是一次重大机遇,岐山要抓住这个黄金期,围绕“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这一主题,深入挖掘周文化精髓,突出“南桃北果中瓜粮菜”特色,制定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加强历史文化渊源与自然资源条件及农业特色优势利用,从市场需求入手,把现代农业与观光农业发展相结合,把市场化和历史生态、民俗、文化理念融入到岐山休闲农业的发展中。要注重挖掘亮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培育几个“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创意品牌,带动和促进岐山县休闲农业的快速发展。 3.2积极争取项目支持 全县现在已确立的三个休闲农业发展园需继续做好园区科学规划。休闲农业发展应注重对外宣传,积极申报现代化农业观光园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财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休闲农业发展支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大企业公司以股份制或合资经营等方式开发休闲农业。在保证充裕的资金前题下,给项目实施村和企业公司注入活水和信心。 3.3树立休闲农业样板 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引导凤鸣镇北郭村作为休闲农业发展的样板,把推陈出新,提升民俗村品位作为自身发展的方向。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工艺技能培训等其他形式,进一步挖掘开发剪纸、刺绣、泥塑等传统民间工艺品和西岐香醋、油泼辣子、手工挂面、锅盔等地方特色风味产品,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使北郭民俗村成为岐山民间工艺和地方特产展示基地。同时,大力弘扬秦腔、曲子、锣鼓等原生态周文化,定期举办“民俗美食节”、“臊子面大赛”、“周公家宴”、“寻根周文化”等民俗文化活动,加深外来游客对岐山感情认知,辐射带动本村及周边其它村,实现农民转移就业、发展第三产业。正在起步发展的河家道、落星湾等村根据自身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互相融合,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盈,将岐山休闲农业做大做强。 3.4继续做大做强旅游业、餐饮业 围绕特色、品质、创意发力,培育休闲农业品牌。依托周公庙风景名胜区、五丈原诸葛亮庙风景区、周原遗址景区等把北郭民俗村、河家道村、星辉农业观光农庄建设成为集休闲农业观光旅游和生态旅游为一体的乡村旅游胜地,提升和改造传统的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农业的旅游功能,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益,实现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的有机结合。餐饮业要在现有品牌的基础上,突出特色、改良工艺,卫生环保,使游客既品出岐山风味,又感受到西周浓厚的文化气息,促进休闲农业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张娟妮 雷锦飞 杨玉萍 潘雯 单位:陕西省岐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平山休闲农业发展建议 平山县位于河北省西部太行山区,自然风光优美,旅游资源极其丰富。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山区旅游休闲产业发展迅速,尤其是农业元素逐渐融入,休闲模式日趋增多,现已形成了景区带动型、特色基地型、休闲农家型等多形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为市民出行提供了好去处,也为山区农民增收致富开创了新路子。 1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情况 目前,平山县共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点120多个,成规模有一定知名度的15个,其中: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1家(东方巨龟苑,为河北省“十佳”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6家(滚龙沟观光采摘园、拦道石农业观光园、北马冢农业生态观光园、紫云山休闲度假村、沕沕水生态观光园、佛光山生态园)。近期平山县新发展、有较大知名度的还有葫芦峪、生态谷、泓润庄园等生态农业园区,为平山休闲农业观光旅游再添新彩。平山旅游品牌商品购物店已有20多家,景区购物店、土特产零售摊点400多个,农家乐300多家,旅游饭店50多家,黄安村、东冶村、北马冢、柏树庄等有旅游项目的村庄128个,从事农业旅游从业人员6万多人。可以说,平山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已成为农业、旅游业发展的一朵奇葩,在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舞台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2平山休闲观光农业的主要特点和模式 平山休闲观光农业景点大致可分三大类: 2.1由成型旅游景区拓展形成。代表性的有巨龟苑、沕沕水。这类休闲观光农业点主要以旅游为主,果品、农产品采摘、销售为辅。由于原来的旅游景区已成型,已拥有相对固定的客源群体,发展农产品、果品采摘销售均为扩展业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锦上添花;所以管理制度及各项配套旅游设施设备健全,总体管理水平较高,效益情况较好。 2.2由原来的特色农业种植园、果园转型而来。代表性的包括五龙山明珠庄园、一坡果园、元坊果园等。这类休闲观光农业点大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休户、联户、大户经营,主要以生产为主,兼顾旅游采摘,一般规模较小。由于旅游观光方面基础差,客源群体分散,且农林产品采摘季节性很强、旺季很短,所以休闲观光管理水平总体较差,管理制度及各项配套旅游设施设备不健全。但该类园区生产为重头戏,相对来说投资小且集中,总体效益情况反而是最好的。 2.3新开发的农业综合园区。代表性的包括葫芦峪、大吾生态谷、泓润庄园等。平山县这类农业园主要由其它行业领域注入资金建成。目前来讲,前几年暴利行业如煤炭、房地产、运输等运行低靡,效益严重下滑,许多老板手中出现大量资金淤集,造成近两年各行业资金大量注入山区综合开发及农业高效园区建设。这类园区投资极大,建设周期长,大量资金均投入到土地开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标志性建筑等基础建设方面,目前农林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实际产生经济效益的产业投入相对薄弱。此类园区,旅游观光方面基础较差,虽然几个园区都在大规模发展蓝莓、樱桃、高档花卉等特色作物,但农林生产毕竟周期长、收效慢,而且目前深加工前景不甚明显,投资回收率较低,效益不太理想。 3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规划的精准性差。三类景点规划中均普遍存在投资估算不细、完工时间不明确、效益分析不准确等问题;尤其是新开发的农业园区,对什么时间收回资金、什么时间实现经济效益,没有明确的时间节点。 3.2后续资金缺乏。由于休闲农业投入资金大,回报周期过长,导致企业资金回笼过慢,流动资金紧张,影响到休闲农业的扩大发展。 3.3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休闲农业模式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综合性产业,旅游拓展型景区缺乏种养殖技术管理人员,种植转型园区又缺乏旅游业管理技术人员,这些均对休闲农业园区发展缺乏整体把握性。 4发展建议 4.1科学制订规划。要以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依托自身优势,按照产业主导、生态优先、突出特色、集聚发展、多效并重的原则,编制出景区旅游发展规划,规划要思路清晰、目的明确、数据精准,对自身发展真正起到指导作用。 4.2强化人才培养。要找准自身的短板,有目的的着力培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制订政策引进外部人才,通过参观学习吸取外地先进经验,并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和专家讲座,拔高景区人才层次,从而达到提升景区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的目的。 4.3加强景区标准化建设。一是要在景区总体打造上标准化;要严格上级部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标准,在整体规划上标准化,包括道路、标志、餐饮、住宿等,均要达到上级标准要求。二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上实现标准化;生产上要着力实现无公害、绿色生产,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加工销售上要制订严格的操作标准,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4强化宣传推介。各景区要加大乡村旅游的推介力度,充分利用现代推介方式,对乡村旅游进行包装。可考虑与传统的旅游资源进行打包,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宣传推介,使乡村旅游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实现旅游资源的互补发展,共赢发展,可持续发展。要紧紧围绕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打好“山水生态牌”;围绕中国核桃之乡等特色农业,打好“特色产品牌”;围绕中山古国和革命圣地,打好“历史文化牌”,三牌齐驱,提升平山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 4.5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政策。目前国家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扶持力度加大,各休闲农业景区要努力朝现代农业园区方向打造,要树立大园区观念,充分利用周边成型的农林种植基地,采取多方式加强合作,扩大经营领域及园区规模,建设大园区,努力提升景点水平,争取国家资金及政策方面支持,促进景点更好更快发展,努力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做成平山县重要经济支柱产业。 作者:郝文谦 单位:平山县农业畜牧局 休闲农业发展论文:都市近郊休闲农业发展分析 快节奏的生活、高强度的工作造成了逃离都市浪潮,都市人不再满足于城市公园、绿化广场等简单的休闲生活,而向往优美、轻松的乡村环境,人们寻求回归自然,亲自农耕的享受。与此同时,城市郊区的广大农民又受制于农业生产的低收入与当地就业机会的缺乏而纷纷背井离乡,成为打工一族,到城市去寻找自己的梦想。这看似矛盾的现状一方面折射出我国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另一方面反映出人们对城乡融合的渴望。都市近郊休闲农业是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与旅游业相结合的产物。休闲农业的发展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都市近郊休闲农业的内涵 1969年,日本矶村英一提出第三空间理论,认为城市除了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第一空间)与产业活动需求(第二空间),还应满足居民休闲娱乐的需要(第三空间),城市应该有充足的绿地可供居民休闲与放松。我国都市人口密度大、城区建筑密集,缺少接近自然的生态环境,而都市近郊休闲农业可以作为城市休闲功能的拓展与承接。都市近郊休闲农业是指位于都市近郊,以农庄、农场、农业科技园等形式,为都市居民提供农业体验、观光休闲的以娱乐功能、生态功能、经济功能为主的农业类型。 二、都市近郊休闲农业的发展潜力分析 都市近郊休闲农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有利于解决农村就地就业问题。托市政策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拉高了农产品价格,虽然能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但较高的价格也使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丧失竞争力,价位更低的进口农产品挤压了国内农产品市场,农民收入仍然增加缓慢。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城乡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在此背景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2015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打造乡村旅游休闲产品。近郊休闲农业虽然无法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但是可以通过延长传统农业产业链并将传统农业与农产品加工、农业观光相结合,成倍提高农民收入2011年北京市农田观光季活动年总收入超过6000万元,其中门票收入873万元,旅游产品销售收入5308.5万元,拓宽了农民收入渠道,并大幅度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数据显示休闲农业就业带动比例为1:5,每个就业岗位都可以带动其他产业的5个岗位,发展近郊都市休闲农业可以解决就地就业难题,进而一定程度上缓解“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都市休闲农业满足个年龄阶段人群的旅游需求,市场潜力巨大。当代的老年人多从农村走出来,有浓重的乡土情结,退休之后渴望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亲自耕作。都市休闲产业可以与同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养老产业相结合,采取土地租用等创新模式,供老年人耕作采摘。当代年轻人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渴望闲暇时分融入自然,而休闲农业就成为放松身心的绝佳选择。都市儿童大多在城市中长大,本身缺少融入自然的机会,对于参与农业抱有好奇和新鲜感,家长也愿意让孩子在劳动中体验生活,在亲子消费逐渐成为消费主力的当下,抓住孩子就抓住了整个家庭的钱包。国民消费能力增强,对休闲产业的需求增加。据分析,大城市人均收入2000-3000美元是休闲农业发展的转折点,而2013年我国人均GDP为41908元,城镇居民收入更高,收入的增加使人们愿意将更多的金钱投入到休闲娱乐中来。我国假期以短假为主,以2014年为例,除去8天年假与7天国庆黄金周,及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3天小长假,剩余80多天假期均为双休日,1-2天的近距离游正成为都市居民首选的出游方式,而都市近郊休闲农业园区正可作为居民近郊出游的主要承接地。 三、都市近郊休闲农业的发展要点 政府引导,合理规划。都市休闲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引导,政府应把握都市休闲农业发展的大方向,整合资源,避免分散化竞争,打造都市休闲农业产业体系,依据各地特色合理配置休闲种植业、休闲林业、休闲牧业、休闲渔业、休闲副业与休闲生态农业,实现不同产业之间的错位竞争、协同发展。避免同质化。都市休闲旅游业同质化严重,应勇于创新,与当地特色旅游资源相结合,探索与众不同的发展道路。如北京市延庆县千家店镇打造葵海景观,吸引大量游客,带动当地农家乐、民俗旅游的发展。以色列北部村庄,利用当地沙漠景观,开发沙浴、沙果采摘体验。提升服务内容。提升都市近郊休闲农业的内涵,从单纯的观光、农家乐向教育、体验、度假等方向转变《。中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前瞻》数据显示,2012年底,我国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170万家,其中农家乐占88.2%,形式单一,该现象也同样出现在都市近郊休闲农业中。人们对于旅游形式的需求逐渐多样化,将农业与学生教育、科技观光园、高端养生等相结合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三生共赢原则是衡量一个产业可持续发展程度的重要准则。都市近郊休闲农业将推动近郊农村村容村貌的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都市居民的幸福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名副其实的绿色产业,将逐渐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 作者:刘在强 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林业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发展探讨:林业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探讨 1当前我国林业技术创新和现代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对林业技术创新不够重视。传统林业经营理念是对现代林业发展的严重桎梏,制约了林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由于以往的经营理念在职工和管理者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因此造成了一些不利于林业发展的思想观念出现。具体表现为,忽略林业技术的创新和研发,造成林业发展模式出现问题。例如,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林业良种基地建设不足,造成林木的育种、引种以及品种鉴定等工作无法得以落实,无法满足当地林业建设的实际需求。1.2林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低。技术创新是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我国一般都是林业院校和林业专门机构来进行林业技术的创新与研究,林业企业很少开展林业技术创新研究工作,此种情况造成了林业技术科研结果与林业企业的实际需求不符,从而导致林业企业无法得以进一步发展,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也很难攀升。另外,当前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低,仅为30%,也就是说,大部分的林业科技成果都没能得以具体应用[1],与一些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林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和应用率明显较低。另一方面,林业教育发展呈现出滞后性的特点,林业专业人才缺失,严重制约了林业技术的研究和转化。1.3林业技术创新资金不足。林业技术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当前对我国林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相关的科研经费结构合理性差。尤其在中西部地区,由于地区经济水平较低,林业技术创新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无法吸引相关的技术创新人才,从而影响了当地林业技术创新与科研发展。 2林业技术创新和现代林业发展建议 2.1转变现代林业发展理念。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均已出现森林资源危机,我国的林业企业经济效益较为低下,大部分企业仍然采取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同时由于现阶段林业产业结构合理化缺失,使得林业产品的科技含量较低,市场缺乏良性竞争,造成林业技术创新与林业经济发生脱节。因此只有彻底转变林业企业管理者的发展理念,才能促进当前林业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增强对林业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并结合市场和社会的实际需求,转变以往的管理方式。在实际工作中,以社会化服务作为推广林业技术工作的主要目标[2],完善当前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机制,进而不断推动林业科技进步,实现林业产业的稳定发展。2.2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机制。林业技术创新基础是制度的完善,因此应充分了解和分析当前我国林业发展现状,并遵循林业市场经济原则,借鉴其他国家现代林业发展的优秀经验,建立健全的林业技术创新机制。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利用林业技术创机制来激励林业科研人员积极创新林业技术,提高我国林业生产力水平,提升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进而突破当前林业市场缺乏良性竞争的局面,将林业技术创新改革上升到战略发展的层面,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宏观调控,建立林业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深化林业技术成果的转化,进而构建开放、合作的林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新机制。2.3加强林业技术的研发。当今全球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由于人类在生产生活中破坏了大量的森林,导致“地球之肺”的生态保护作用消失,现阶段各个国家都在大力发展林业技术的研发,从而建设完善的林业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我国目前已经开展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及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这两项大型工程已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为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起到了极大作用。但是,我国林业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较为薄弱,难以适应现阶段生态环境的需要,因此应加强林业技术的研发,尤其是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与利用两个重要方向[3],应积极协调各个政府部门,加大对林业产业技术创新与研发的投入,并建立完善的林业生态技术开发结构体系,从而保障林业技术研发与创新工作的顺利实施。2.4培养林业技术创新人才。林业技术创新人才缺失是当前林业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因此应在高校开设相关专业,优化现有的教学结构,并将创新理念渗入到学生的培养之中,促使源源不断的林业创新型人才走上工作岗位,提高林业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林业企业也应重视对现有职工的培训与教育,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向员工贯彻林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将先进的林业技术普及给广大林业职工,采用理论结合实践的科学教学方法,促使林业职工的整体素质有所提升。 3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林业产业发展中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由于我国现代林业产业化布局尚未完成,使林业企业之间缺乏良性竞争,对林业技术创新研发不够重视,从而制约了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因此应构建林业技术创新机制,促使林业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黄燃胜 单位:蕉岭县林业局皇佑笔林场 林业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发展探讨:林业技术创新在现代林业的重要性 摘要:近年来,我国逐渐从只重视经济建设,转变为注重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促进可持续性发展。林业是我国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健康发展能够带动我国生态经济的发展。而林业技术创新对保障林业健康发展非常重要,本文将从我国林业当前技术创新的现状和对策方面进行探讨,对这一论点进行论证。 关键词:现代林业;林业技术创新;重要性 1我国林业技术创新的现状 1.1林业技术创新资金严重缺乏 由于我国以往重视经济发展,缺乏对林业发展等生态经济重视,由于我国林业的技术创新的资金全都依靠政府支持,对林业发展重视不足也就导致了林业技术创新的资金也非常缺乏。林业部门缺乏技术创新的资金,无法针对当前的生态环境对树种进行自主研发,也无法引进先进的设备,导致林业发展受到很大影响。而林业发展受到阻碍,会使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影响,形成恶性循环。 1.2林业技术创新意识相对薄弱 当前我国的林业发展还比较落后,而且由于我国以往对林业发展重视不足,没有意识到林业发展对我国经济的促进作用,导致了林业部门对林业技术创新意识非常薄弱,没有意识到林业技术创新对于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对林业技术创新意识薄弱,就会导致在林业良种技术落后,林业生产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无法满足市场对林业的要求,林业发展在增益效益滞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2加强林业技术创新、促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有效对策 2.1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技术创新扶持力度 林业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林业技术创新同样需要足够的资金。因此,如何获得林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成为当前林业部门面临的最大难题。林业部门不能只是依靠政府的投入,而应当拓宽资金的投入渠道,可以从银行贷款,也可以吸引企业融资,还可以进行风险投资等。而政府也应当对于林业部门拓宽资金渠道加以扶持,对各项税收进行减免,并且在各方面的政策进行扶持,以此来加大对林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保障我国林业健康发展,从而带动我国的生态经济发展。 2.2转变林业技术创新理念,提高林业技术推广效率 为了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林业部门应当对当前林业技术创新的理念进行积极的转变,增强自身对林业技术创新的意识,以此来适应当前我国生态经济的发展对林业发展的需求。另外,林业部门也应当适应当前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充分的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通过利用互联网和计算机进行林业技术创新理念的推广。林业部门应当积极建立林业发展平台,积极推广林业技术创新,使林业相关的人员都可以从平台上获取最新的技术,提高整个林业的生产效率,使林业的效益得到有效提高,促进我国的生态经济发展。 2.3培养林业科技创新人才,提高林业技术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人才是行业发展的基础。因此,在林业发展过程中,要重视培养林业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不仅重视提高林业科技创新人才的待遇,积极引进林业科技创新人才,而且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林业科技创新人才的专业知识只有林业部门把培养林业科技创新人才作为整个林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意识到培养林业科技创新人才能够保障林业的发展,并且把人才培养当成整个林业产业的优秀发展战略,才能够有效的提高林业技术的创新能力,从而提高林业生产的效率,促进林业的发展,继而带动我国的生态经济健康发展。 我国在林业技术创新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我国林业技术创新意识相对薄弱;其次,我国林业技术创新资金严重缺乏;最后,我国林业技术创新的人才非常缺乏。相关部门应当重视林业技术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首先,林业部门应当转变林业技术创新理念,其次,林业部门应当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最后,林业部门应当培养林业创新人才,另外,政府也要加大对林业发展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林业技术创新能够极大提高林业生产效率,给林业发展带来更多的效益,从而带动林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生态经济的发展。 作者:张平 单位:紫金县林业局黄塘林业站 林业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发展探讨:浅谈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的发展 摘要:林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关键的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创新意识也越来越高。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林业中开展对林业技术的创新改革势在必行。确保林业在经济中的地位,实现更好的林业发展,在当下传统的林业管理模式以及技术进行创新发展十分必要。 关键词:林业;技术创新;现代林业;发展 近几年,林业技术创新与林业发展逐渐被提上工作日程,我国对林业发展给予了越来越高度的关注和重视。本文首先强调了林业技术创新对现代林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然后探索了林业技术创新的有效对策,以期能够加快林业技术创新,推动现代林业稳健发展。 一、我国林业发展概述 现阶段,我国的林业发展仍在沿袭传统的工作模式和技术。在开展实际工作中,将自然因素影响林业发展作为主要因素,忽略了其他的更多的外界环境因素影响。没有充分把握林业发展的科学规律,在开展林业经营管理中意识存在较大的滞后性,没有积极顺应时展形势采取对林业技术的创新和资源的开发。这也是影响在较长时间内林业发展滞后性的根本原因,对我国的林业发展产生了消极的负面作用。在开展林业工作中没有充分重视其根本的科学发展规律,缺乏科学性和创新性。目前我国的林业发展较多地依赖于国家科学院和相关的高等院校,忽略了林业发展个体与市场的充分融合,形成了脱离市场经济的“孤独化”发展局面。在林业发展的科研经费投入结构上存在弊端,致使资金的投入极其不稳定,限制了林业的发展,不利于林业创造更高的效益。虽然林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关键的地位,但是林业的发展并没有得到充分地重视,在林业发展中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员以及科研人员,林业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在经验模式以及技术上存在极大的弊端,没有树立开展创新工作的意识,其林业发展也不能够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 二、林业技术创新在林业中的作用概述 林业技术创新有利于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不仅是时代对市场发展提出的要求,更是对社会各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目的。目前我国林业发展结构仍旧采用粗放型的生产方式,过多地依赖自然环境因素,不重视科学发展规律的发展现状十分普遍。在林业建设中缺乏专业性的创新人才,在大部分地区林业发展技术缺乏先进性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林业的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制约了我国林业发展的创新前进,所以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林业技术进行改革创新,从而促进林业的发展。林业技术的创新也推动了现代林业的产业结构的创新,林业技术上的创新,不仅是对林业种植品质水平的上升,也培育更多的抵抗病虫害的林业品种,助推林业生产的效益提高。除了对林业结构上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对现代林业的技术人员结构也有至关重要的优化作用,林业生产的发展依赖于对技术人员的经验管理,规模化的林业为林业技术工作人员增加了工作负担和难度。但是积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林业发展极大地缓解了林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负担,提升了林业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对林业技术创新的相关措施 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林业必须做好技术创新工作,实现科技型林业,这也是林业发展转型的突破口。因此,林业单位开始加强对林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重视,并在引进先进林业技术的同时不断创新适合自身发展的林业技术。 1.转变现代林业发展模式 转变思想意识,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在管理工作环节中应改变以自然因素作为主要因素,应当依据林业发展的科学规律作为基础,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对林业发展模式进行转型。最大程度地与市场经济结合,改变脱离市场发展的格局。以社会、市场为主要发展参考的依据,深入分析市场发展形势,强化对现代林业的管理力度,从而满足市场的发展需求。 2.完善现代林业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林业管理体系需要有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拓展资金渠道,改善林业产业发展中资金匮乏的问题。相关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林业的扶持力度,实现将国家的扶助资金充分与林业部门的资金整合。林业应积极与企业合作,从根本上解决林业的市场需求问题。 3.加大专业性林业人才队伍培养 其现阶段我国林业发展停滞不前的关键因素在于缺乏林业方面的专业性人才,没有扎实的林业专业人才储备。在对现代林业管理体系进行创新中,人才作为主体起着关键的作用。利用一切渠道或者平台邀请林业方面的专家进行讲座授课,为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网络平台或者资料查阅平台,方便技术人员随时对林业方面的知识进行补充和更新。采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研发热情。 综上所述,林业技术的创新对林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大力配合,林业部门应明确发展目标,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尽快实现林业的绿色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实现林业产业结构的转型,积极创新改革,推动我国林业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李洪刚 单位:安图县白河林业局美人松宾馆 林业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发展探讨:林业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发展分析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现代林业的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当前阶段,技术创新已经成了各行各业重视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行业的发展的速度。本文将就现代林业技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相应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现代林业;技术创新;对策 在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技术创新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对经济的发展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现代林业的技术创新出现后劲不足的情况,极大的阻碍了行业的发展进步。因此,必须加强技术创新的力度,探索出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保障我国林业产业的稳定发展。 1当前阶段我国林业在技术创新中遇到的问题 1.1对技术创新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知 由于林业产业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观念以及技术手段陈旧等原因,我国传统的林业产业依旧停留在原始的“靠天吃饭”的阶段,无法有效的解决行业发展中遇到的自然问题,对于林业产业的巨大潜力缺乏一定的了解,导致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技术创新与探索等方面的投入都十分有限。在这种落后理念的影响下,我国林业产业工作人员对于技术创新的重要性不具备充分的认知了解,对我国现代林业的发展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1.2林业科技体制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现阶段,在我国现代林业发展过程中,产业实践与技术科研是两个毫无关联的系统,理论研究的成果根本无法在林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发挥作用,这是我国林业产业技术创新中出现了另一大问题。因此,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将技术创新与产业实践严密的结合起来,较好的解决产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促进我国林业产业化进程的持续推进。目前,我国林业科技体制已经无法适应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技术创新与产业实践之间出现了巨大的偏差,无法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1.3林业科研成果平均水平不高且转化率低 林业科研成果质量水平普遍偏低也是阻碍我国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导致这要现象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林业产业科研经费不足。当前阶段,我国经济建设的重点领域是工业以及农业,致使林业等一批产业得不到有效的重视。科研经费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技术创新的实施。其次,缺乏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林业产业在技术创新以及管理经营方面出现了严重人力资源缺乏现象。巨大的人才缺口导致我国林业产业先进技术的研究以及转化遇到了不小的困难。 2促进林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对策研究 2.1构建有效的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机制 目前,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面临着创新力不足、产业机构不合理、经营管理不科学等多方面问题,导致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难以实现巨大突破。针对以上问题,为了使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与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相适应,必须不断完善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机制,为林业技术的研究提供良好的环境。完善林业产业技术创新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首先,明确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将科学技术的研究放在了林业产业发展的首要地位。改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林业技术的创新探索活动,促进技术手段以及经济效益的双重发展。其次,加强林业产业队伍的队伍的建设,加强技术研发以及经营管理方面人才的培养,提升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以及经营人员的管理能力,为林业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最后,加强林业产业企业的技术研发积极性。林业技术的创新发展不仅需要国扶持,企业也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力量,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系统性的整合汇总,为技术的研发提供有效的根据。 2.2加强林业技术的推广普及,提升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加强林业技术推广队伍的建设,能够有效的提升林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进步。这就需要根据林业部门根据工作内容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活动提升林业产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首先,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工作人员进行分配,其次,积极开展培训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提升林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构建良好的科研氛围,实现林业技术的不断发展。 2.3加强对林业技术创新的认知了解 想要实现林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高效开展,必须要提升林业产业工作人员的创新探索意识,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林业产业机构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加强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到林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性,促进人们创新意识的培养。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要对林业产业进行一定的财务扶持,保障林业技术科研经费的充足,为林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代林业若是要实现持续长久的发展,必须对现有的技术进行创新,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提升林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优化产业机构,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农小青 单位:广西国有七坡林场 林业技术创新与现代林业发展探讨:林业技术创新和林业发展研讨 1林业技术创新发展的现状分析 在新世纪环境中,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各项技术领域都有了重要的突破和发展,林业发展也不例外。目前我国林业发展的重点已从传统的木材生产转型为以生态建设为主要,木材生产为次要的模式,而且产业结构还在不断的优化之中,各种种植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和升级。科技带动林业的创新和发展,体现了我国林业资源结构在优化管理、病虫害预防治理以及人工智能系统应用上的成功,其结果也是令人满意的。但是,严格来讲林业技术的发展并没有达到科学发展的要求,其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技术问题制约了林业的发展,使其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归纳来讲,其缺陷主要有以下内容: 1.1林业技术的意识较薄弱随着我国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加入了WTO之后,我国林业发展在世界范围内都有了重要的地位,社会经济以及科技的进步也都相应带动了林业的发展,但仍有部分地区对于林业技术的意识非常淡薄,不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的地区,仍然采用传统的经营模式,不注重新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使得该地区的林业发展出现严重滞后的现象。也有的地区尽管意识到了技术创新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技术实力和资金支持,新技术没有得到充分应用反而不如传统的经验有效,其盈利也大不如以前,这样造成了对新技术的质疑并放弃。 1.2创新发展资金不充足我国林业工作从整体上来讲,科技带动林业的创新和发展往往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而大部分地区用于开发新技术,林业创新发展的资金都存在着严重不足的现象,这样也造成了林业发展上的恶性循环,缺少高端技术人才和资金,没有创新和发展,林业生产效益上不去,企业更加缺少资金来对技术进行创新和改革。因此,资金问题是目前各地林业技术创新发展中的普遍现象。 1.3林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我国林业在科学技术支持下,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客观条件上的底子薄、缺乏创新的主动性等问题,使得新技术以及人才储备上都有不足的缺点。我国在新技术的创新和研制方面,目前多数都是靠单纯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缺少自主研发以及新技术的二次创新能力,因而在国家市场中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并且对于有些国外引进的新技术,缺乏系统而完整的认识,没有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我国林业发展中应用效率不高,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我国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而导致的,一味的拾人牙慧终究不能满足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 2促进林业技术创新发展的策略 2.1转变传统林业观念,加强技术创新意识思想意识决定着行动,只有从意识上根本扭转了对于新技术创新和发展的渴望,才能付诸于实践。鉴于此,各地方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于林业技术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如结合当地重点的林业工程,在各基层组织中开展相关的实用技术培训班,使人们提高对于技术创新的认识。同时,政府可以在当地建立林业示范园,在园内推广一些见效快、效率高、市场前景好,适合农场地区发展的新技术和新成果,以此作为正面的样本工程,来带动当地农业的发展,并且使农民认识到提高技术、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2林业技术创新与林业素质教育针对于我国目前没有完全摆脱传统林业经验模式,林业产品高科技含量低的现状,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首先形成林业产业技术的创新机制,从而为技术发展提供驱动力。遵循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原则,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是完善技术创新机制的基础。同时,还要调整林业科技的布局,发挥市场机制对于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加强国家对于林业队伍建设整体上的控制,并且可以在各地区设置相应的林业技术专业或者技术院校等,为林业技术的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2.3提高林业技术推广效率和效果提高技术推广的效率,需要建立起一套高效的林业技术推广网络体系。该体系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以林业社会化服务为主导进行技术推广,同时也要不断强化技术推广的主体建设,即林农和林企的建设,通过它们在各地方的林区建立形成林业科技站,并加强在技术推广时相关的监督管理,对任何形式的错误都要及时的发现并坚决予以纠正。 2.4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可持续发展林业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在促进林业技术创新与发展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对于环境资源的保护,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技术创新。因此,目前林业发展中的一些技术创新,如可持续经营技术、生态系统恢复、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森林生态系统等林业创新技术,都是为了将自然环境与林业从相互影响的局面转变为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状态,从而达到生态系统、林业系统、动植物多样性系统等多元化和谐共存的局面。 3结语 林业技术的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可能在投入了资金和技术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看不到明显的效果。这也需要工作人员应当有足够的耐心,本着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走完这一段艰难但意义重大的改革道路。 作者:郝彦惠单位: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林业技术推广站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论文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问题研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长期以来,我国县域经济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差异,虽然我国已连续7年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县域经济的发展却相对呈现出“弱势经济”的趋势,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步伐。就其原因主要是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中小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为此,笔者拟从金融服务的角度探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阻碍县域经济发展的环境因素 1、地方经济结构不合理,好项目少。 2、信用环境差,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不高。 3、担保抵押难,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 二、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金融服务弱化问题 1、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作用减弱。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集中投放于大城市、大企业、重点项目,并且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严密的放贷手续。同时,有些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在县域经济实施了分支机构的市场退出,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实行了比较集中的管理模式,对基层很少或根本不予授权授信,保留下来的机构网点所吸纳的资金大部分或全部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一线“储蓄所”。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严重失衡,导致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是县域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金融内部体制原因。 2、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弱化。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实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农业发展银行只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而亟需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扶持。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扶持县域经济中并没有发挥出太大的作用。 3、邮政储蓄从县域抽走大量资金。众所周知,邮政储蓄存款是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吸纳的存款只能转存人行,由人总行统一调配。由于邮政储蓄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并将吸收的储蓄存款以较高的利率转存人民银行,无风险的高息收入给邮政机构带来了较大的利益,因此,长期以来邮政储蓄发展非常迅速,金额不断增加。据统计资料显示,邮政储蓄在存款市场的份额20__年底已达8.48,成为仅次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第五大吸储大户。以某县为例,20__年末,该县邮政储蓄转存款余额6,830万元,占该县金融机构同期存款份额10.17%,仅此一项,就使近7000万元资金不能用于当地经济发展。尽管人总行去年已下达文件,对新增邮政储蓄转存款实行降息政策,并允许邮政资金与农信社协商后转存农信社用于支农,但往往由于邮储部门提出的利率价格等条件过高而无法实现邮政资金反哺农村,因此,目前邮政储蓄仍然是县域资金外流的一个重要渠道。 4.农村信用社融资能力差,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与“三农”有着天然的联系,近几年随着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发放农户小额支农贷款等活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实施利率改革(试点)、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专项票据资金支持等办法以后,使得信用社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支持“三农”的主力军地位凸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较多,资金短缺,包袱沉重,肩负的职责与自身的能力不相匹配。致使农信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力不从心。原因:一是现有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不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发挥。农村信用社承担了支持高风险、低收益的县域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但在政策安排上,没有享受到等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待遇,最明显的是不良资产的剥离或核销。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严重。计划经济时期的“扶贫贷款”、“稳定贷款”的发放,基金会巨额不良贷款的接收,使农村信用社在为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巨额的不良贷款和大面积的亏损,严重削弱了农村信用的社支农实力。 5.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现象严重。县域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部分企业借改制之机,大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而且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过程中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难,债权无保证,出现风险即使通过法律手段收贷,也是胜诉容易执行难,贷款收不回,还得增加诉讼费用,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和贷款投放信心,出现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局面。 6.企业资信状况差,抵押担保难,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为防范信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普遍实行了抵押担保制度,而对信贷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事实上县域中小企业往往内部管理水平低,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信用等级差,个别企业还出现不良记录,多数或全部资产早已被债权银行办理了抵押,可用于抵押融资的资产所剩无几或根本不存在,寥寥几户好企业又不肯为其担保,信贷部门心存余悸,致使贷款难以放出。 7.县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不充分。目前县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和手段十分有限,“窗口指导”因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矛盾而难以发挥作用,再贴现因县级票据市场不发达而寥寥无几,唯一可以运用且十分有效的再贷款因受限额控制而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央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方略 1.重新构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上级行要适当下放给分支机构一定的贷款权限,摒弃“贷款零风险”的不实际想法,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县支行要善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主动培养和支持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对于中小企业这一庞大的客户群,要分类指导,改善服务质量,加大贷款营销力度。首先,要树立长远发展的观点,满足县 域经济发展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约束机制与创造优质信贷资产激励机制相统一的信贷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新增贷款与经济增长点的有效结合。其次,要加大商业银行的支农力度。建议各商业银行从农村网点吸纳的资金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即从县域农村筹来的资金,要大部分或全部投回到农村经济发展中去,以保证县域资金良性循环。 2.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建设的扶持功能,拉长政策金融服务的链条,在继续做好对粮棉油购、销、存所需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粮棉油生产基地、生产规模、品种改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为县域经济长期繁荣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3、对县域经济资金外流现象进行综合治理。首先,要适当控制邮政储蓄增长的速度,建议对邮政储蓄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从机构到资金规模,进行必要的控制,降低其与其他金融机构争抢存款资源的能力,力求把县域资金留在县域里流通。其次,银监会要严格控制邮政储蓄网点在县域的准入政策,原则上不再审批增设新的网点,并有计划地对某些业务不规范的邮政储蓄网点予以撤并。第三,针对邮政储蓄是人民银行资金来源的实际,可适度向县域经济批配同等规模的支农再贷款,以缓解县域经济资金供求紧张的矛盾。 4.增强农村信用社综合实力,逐步发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主渠道作用。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改进金融服务,尤其是要强化存款组织和信贷营销工作,加快业务创新步伐,以更好地发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建议国家尽快把资金支持、保值贴息、减税让利、核销“双呆”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逐步消化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使其轻装上阵,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地方政府部门要主动为信用社排忧解难,为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化解信贷风险提供便利,对信用社的筹资工作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其壮大资金实力,为信用社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从而进一步调动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5.大力改善县域信用环境,推进县域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改善县域融资状况所必须的基础环节,而且需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发挥优势,通力合作,配套联动。一是加强宣传,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实施信用工程,把信用作为第一前提,警示和规范政府、银行、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在县域努力营造诚信观念和信用文化。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活动,加大对守信企业、村镇和个人的信贷倾斜,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三是实施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规范企业改制和破产程序,地方政府既要支持企业改制,又要督促企业落实银行债权,从而营造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双赢局面。 6.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强化中小企业自身建设。县域经济融资难的关键问题是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只有提高自身素质才是解决融资难的根本所在。中小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和技术创新步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以自身实力赢得国有商业银行的青睐;企业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些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发展的综合素质,以取得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政府部门要加强与银行信贷部门的沟通,主动为企业和银行牵线搭桥,在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为地方经济全面健康发展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基层央行在促进县域发展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1、人民银行要切实加强窗口指导,实施政策引导策略。深入开展好稳健货币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增进银企沟通和相互理解,促进银企项目对接和资金融通。主动寻求贯彻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点,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2、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现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调控手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有的甚至存在很大悬殊,这就需要国家在金融扶持方面实行区别对待,适当赋予央行分支机构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央行实施货币政策方面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如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央行一定限额的向辖内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的审批权限,要求其根据商业银行资金头寸变化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灵活掌握发放与收回,以进一步增强国家货币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要大力发展县级票据市场,为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有效运用创造条件。 3、深入调查研究。基层人行有效的调查研究可以反映地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总行制定科学的货币政策提供现实依据,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当好参谋。因此,基层央行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入研究当地经济特点,探寻和把握经济运行规律,尤其要全面调查货币信贷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如何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运用货币政策手段提供金融支持的问题,从而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有效实施货币政策。 4、发挥协调作用,构建顺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基层央行可以通过召开经济金融分析例会、银企座谈会等形式,构建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平台,向政府和企业及时通报经济金融运行情况、信贷资金运营情况、金融风险情况,提出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调整信贷结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意见,通过多边交流和共同协商,疏导政、银、企三方联系渠道,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5、转变观念,准确定位,尽快适应央行职能转换的工作需要。从金融服务目标来看,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通过为其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提高货币使用效能,加快银行资金乃至社会资金的流转速度,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银行职能转变以后,基层人民银行应切实在服务质量上、效率上、措施上有所创新,使自身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论文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问题研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长期以来,我国县域经济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差异,虽然我国已连续7年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县域经济的发展却相对呈现出“弱势经济”的趋势,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步伐。就其原因主要是县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中小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为此,笔者拟从金融服务的角度探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阻碍县域经济发展的环境因素 1、地方经济结构不合理,好项目少。 2、信用环境差,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不高。 3、担保抵押难,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 二、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金融服务弱化问题 1、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作用减弱。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主要集中投放于大城市、大企业、重点项目,并且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和严密的放贷手续。同时,有些商业银行调整经营战略,在县域经济实施了分支机构的市场退出,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网点大幅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此外,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实行了比较集中的管理模式,对基层很少或根本不予授权授信,保留下来的机构网点所吸纳的资金大部分或全部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一线“储蓄所”。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严重失衡,导致商业银行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乏力,是县域经济发展资金投入不足的金融内部体制原因。 2、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弱化。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实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农业发展银行只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而亟需政策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却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扶持。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扶持县域经济中并没有发挥出太大的作用。 3、邮政储蓄从县域抽走大量资金。众所周知,邮政储蓄存款是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吸纳的存款只能转存人行,由人总行统一调配。由于邮政储蓄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并将吸收的储蓄存款以较高的利率转存人民银行,无风险的高息收入给邮政机构带来了较大的利益,因此,长期以来邮政储蓄发展非常迅速,金额不断增加。据统计资料显示,邮政储蓄在存款市场的份额2002年底已达8.48%,成为仅次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第五大吸储大户。以某县为例,2008年末,该县邮政储蓄转存款余额6,830万元,占该县金融机构同期存款份额10.17% ,仅此一项,就使近7000万元资金不能用于当地经济发展。尽管人总行去年已下达文件,对新增邮政储蓄转存款实行降息政策,并允许邮政资金与农信社协商后转存农信社用于支农,但往往由于邮储部门提出的利率价格等条件过高而无法实现邮政资金反哺农村,因此,目前邮政储蓄仍然是县域资金外流的一个重要渠道。 4.农村信用社融资能力差,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与“三农”有着天然的联系,近几年随着创建农村信用工程、发放农户小额支农贷款等活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实施利率改革(试点)、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专项票据资金支持等办法以后,使得信用社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心目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支持“三农”的主力军地位凸显,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多年积累的历史问题较多,资金短缺,包袱沉重,肩负的职责与自身的能力不相匹配。致使农信社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过程中力不从心。原因:一是现有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不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的发挥。农村信用社承担了支持高风险、低收益的县域经济发展的繁重任务。但在政策安排上,没有享受到等同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待遇,最明显的是不良资产的剥离或核销。二是历史遗留问题严重。计划经济时期的“扶贫贷款”、“稳定贷款”的发放,基金会巨额不良贷款的接收,使农村信用社在为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却背上了沉重的历史包袱,巨额的不良贷款和大面积的亏损,严重削弱了农村信用的社支农实力。 5.企业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债现象严重。县域企业普遍存在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的现象,部分企业借改制之机,大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而且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过程中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难,债权无保证,出现风险即使通过法律手段收贷,也是胜诉容易执行难,贷款收不回,还得增加诉讼费用,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和贷款投放信心,出现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局面。 6.企业资信状况差,抵押担保难,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为防范信贷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普遍实行了抵押担保制度,而对信贷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事实上县域中小企业往往内部管理水平低,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负债率高,信用等级差,个别企业还出现不良记录,多数或全部资产早已被债权银行办理了抵押,可用于抵押融资的资产所剩无几或根本不存在,寥寥几户好企业又不肯为其担保,信贷部门心存余悸,致使贷款难以放出。 7.县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不充分。目前县级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和手段十分有限,“窗口指导”因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的矛盾而难以发挥作用,再贴现因县级票据市场不发达而寥寥无几,唯一可以运用且十分有效的再贷款因受限额控制而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央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制约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方略 1. 重新构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系。一方面,商业银行的上级行要适当下放给分支机构一定的贷款权限,摒弃“贷款零风险”的不实际想法,充分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县支行要善于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主动培养和支持符合借款条件的客户,对于中小企业这一庞大的客户群,要分类指导,改善服务质量,加大贷款营销力度。首先,要树立长远发展的观点,满足县域经济发展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约束机制与创造优质信贷资产激励机制相统一的信贷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新增贷款与经济增长点的有效结合。其次,要加大商业银行的支农力度。建议各商业银行从农村网点吸纳的资金要“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即从县域农村筹来的资金,要大部分或全部投回到农村经济发展中去,以保证县域资金良性循环。 2.强化农业发展银行对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建设的扶持功能,拉长政策金融服务的链条,在继续做好对粮棉油购、销、存所需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加大粮棉油生产基地、生产规模、品种改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为县域经济长期繁荣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3、对县域经济资金外流现象进行综合治理。首先,要适当控制邮政储蓄增长的速度,建议对邮政储蓄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从机构到资金规模,进行必要的控制,降低其与其他金融机构争抢存款资源的能力,力求把县域资金留在县域里流通。其次,银监会要严格控制邮政储蓄网点在县域的准入政策,原则上不再审批增设新的网点,并有计划地对某些业务不规范的邮政储蓄网点予以撤并。第三,针对邮政储蓄是人民银行资金来源的实际,可适度向县域经济批配同等规模的支农再贷款,以缓解县域经济资金供求紧张的矛盾。 4.增强农村信用社综合实力,逐步发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主渠道作用。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改进金融服务,尤其是要强化存款组织和信贷营销工作,加快业务创新步伐,以更好地发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建议国家尽快把资金支持、保值贴息、减税让利、核销“双呆”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逐步消化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使其轻装上阵,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地方政府部门要主动为信用社排忧解难,为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化解信贷风险提供便利,对信用社的筹资工作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帮助其壮大资金实力,为信用社的发展提供坚强的后盾,从而进一步调动信用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5.大力改善县域信用环境,推进县域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改善县域融资状况所必须的基础环节,而且需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发挥优势,通力合作,配套联动。一是加强宣传,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实施信用工程,把信用作为第一前提,警示和规范政府、银行、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在县域努力营造诚信观念和信用文化。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活动,加大对守信企业、村镇和个人的信贷倾斜,以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三是实施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规范企业改制和破产程序,地方政府既要支持企业改制,又要督促企业落实银行债权,从而营造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双赢局面。 6.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强化中小企业自身建设。县域经济融资难的关键问题是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只有提高自身素质才是解决融资难的根本所在。中小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和技术创新步伐,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以自身实力赢得国有商业银行的青睐;企业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些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发展的综合素质,以取得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政府部门要加强与银行信贷部门的沟通,主动为企业和银行牵线搭桥,在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为地方经济全面健康发展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基层央行在促进县域发展中应发挥重要作用 1、人民银行要切实加强窗口指导,实施政策引导策略。深入开展好稳健货币政策的宣传工作,要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增进银企沟通和相互理解,促进银企项目对接和资金融通。主动寻求贯彻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点,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2、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现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调控手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有的甚至存在很大悬殊,这就需要国家在金融扶持方面实行区别对待,适当赋予央行分支机构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央行实施货币政策方面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如给予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央行一定限额的向辖内商业银行发放再贷款的审批权限,要求其根据商业银行资金头寸变化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情况,灵活掌握发放与收回,以进一步增强国家货币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要大力发展县级票据市场,为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有效运用创造条件。 3、深入调查研究。基层人行有效的调查研究可以反映地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总行制定科学的货币政策提供现实依据,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当好参谋。因此,基层央行要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入研究当地经济特点,探寻和把握经济运行规律,尤其要全面调查货币信贷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研究如何在县域经济发展中运用货币政策手段提供金融支持的问题,从而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有效实施货币政策。 4、发挥协调作用,构建顺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基层央行可以通过召开经济金融分析例会、银企座谈会等形式,构建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平台,向政府和企业及时通报经济金融运行情况、信贷资金运营情况、金融风险情况,提出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调整信贷结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意见,通过多边交流和共同协商,疏导政、银、企三方联系渠道,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5、转变观念,准确定位,尽快适应央行职能转换的工作需要。从金融服务目标来看,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通过为其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提高货币使用效能,加快银行资金乃至社会资金的流转速度,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银行职能转变以后,基层人民银行应切实在服务质量上、效率上、措施上有所创新,使自身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对策探讨论文 摘要]县级政府的合理定位,对县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所谓政府的合理定位,是相对于目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存在的“越位”、“错位”和“缺位”而言的,就是政府要不断转变职能,从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代行企业和市场职能,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为微观经济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县域工业结构雷同、发展路子互相照搬、城市建设相互攀比等造成了县域经济特色不足,相互竞争,内部出现混乱,导致发展受阻。很多小企业处于同一加工层次、加工环节,很容易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情况。县域经济中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应当考虑如何形成优秀企业带动其他企业,从平行关系向立体和互补过渡,加强内部的协调机制与管理机制。 "郡县治,天下安”。自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斗转星移,改朝换代,县级建制一直延续至今。县域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的现实与传统的优势要求我们走县域经济之路,但路该如何走?发展的方向在哪里? 一、走近县域经济 1、农民老李的烦恼 5月,中原大地,阳光明媚。田间油菜花香,阵阵扑鼻而来。 位于中原L县的农民老李没有“五一黄金周”的闲情逸致,而是满脸愁容。5月5日,记者在他们村西田间见到老李时,他与老伴正在原是苹果园的自留地上栽种棉花。 “去年冬天,我把所有的苹果树全砍掉了。”老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没办法,因为苹果根本不赚钱。5年前,县里说,种苹果发财,我就腾出几块地栽上苹果树。我们村很多户都种了。可是,等到我们的苹果结果的时候,市场已经不太好,卖不出钱了。苹果上市的时候,没有销路,我就骑车去几十里以外的邻县村庄卖,一块钱十多斤,一天下来卖完还不足8块钱。卖不完的,有的坏掉了,有的干脆喂猪了。其他村民也像我一样,并没有发财。” 老李指着周围的田地对《中国经济周刊》说:“原来这一大片地都是苹果园,现在都砍了。我们得到的只是丰产,不能丰收。” 老李还向《中国经济周刊》讲了另外一个“烦恼”:“10年前,县里组织村支书到山东寿光参观学习,回来后,就号召大家盖蔬菜大棚,种菜发家致富,当时,因为看到人家寿光种菜赚大钱了,所以我们劲头很足,一下子乡里盖了很多大棚,我也盖了四个。可是,一年后,种菜又赔钱了。因为不懂技术,而且我们这里的土质也不太肥沃。随后,又把所有的菜棚给拆了。” 说到这儿,老李苦笑着问:“谁能给我们农民指出市场在哪里?怎样投资?” 2、田老板的伤心事 同是L县的田老板原来在L县的一家“很赚钱”的工厂当工程师。后来,那家工厂由于经营不善,1993年破产。田老板这位工厂的“能人”成了“无业游民”。 1994年,田老板开了一家生产编织袋的工厂,随后几年,销路甚广,利润一路攀升。可是,2003年已经关张。 “现在,全县有20多家编织袋厂,大家产品都是一种,就只好拼价格,价格大战往往打得不亦乐乎,最终落个几败俱伤的结局。”田老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据《中国经济周刊》调查,L县的其它一些编织袋厂大部分已经关闭,有的已债台高筑。 据调查还发现,县域工业结构雷同、发展路子互相照搬、城市建设相互攀比等造成了县域经济特色不足,相互竞争,内部出现混乱,导致发展受阻。很多小企业处于同一加工层次、加工环节,很容易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情况。县域经济中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应当考虑如何形成优秀企业带动其他企业,从平行关系向立体和互补过渡,加强内部的协调机制与管理机制。 令田老板提不起精神的还有一桩“倒霉事”:2003年2月,县里提出“养牛”项目。田老板一时兴起,按每斤4元买了150头牛。当时预计今年价格会涨到每斤5元。 “又泡汤了。现在价格才3块多,另外,由于2003年遭灾,饲料很贵,比如,麦秸以前每公斤8分钱,现在却涨到每公斤两毛五分钱。牛是长大了,可是价格一点也‘牛’不起来。现在,所有的牛都还在圈里。”田老板懊恼地说:“估计今年底就会倒闭。” 据了解,当时,L县一共建了15个养牛场,准备投资1000多万。可是,至今,分文未到。而2003年L县建的养牛场几乎都倒闭了。 “光号召,没有引导,资金不到位,形不成规模,怎么发展?”田老板满腹怨言,“我当时建的养牛场是养400头牛的规模。把养牛场建好了,却没钱买那么多头牛。”田老板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我在寻找机会干别的。但是,资金一直是个问题,几家银行对民营企业几乎不贷款,不过,听说一家银行给正在修的高速路贷了2个亿。” 说起资金,老李也一筹莫展:“贷款真难。我的两个孩子在广东打工挣的钱,还有借的一部分,都赔了。怎么办呢?” “没有金融支持,光‘小打小闹’,能做大吗?从县域城市经济看,资金匮乏,缺乏后劲。”L县一位退休的某银行行长坦言。 3、L县的困惑 其实,无论老李还是田老板,他们一直困惑的问题也是L县政府几十年来一直被困扰的问题。如何发展和如何定位?L县政府的几届领导没有停止过苦苦的思索。 据了解,L县下辖10多个乡(镇),400多个行政村,70多万人口,总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农业就是其最根本的资源,最大的特色。因此没有农业的大发展,就没有整个县域经济的大发展。 目前,L县在工业化进程中还远未实现快速发展,工业化率与全国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农业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等问题严重困扰着工业化的大发展。 事实上,L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有陇海铁路经过,公路四通八达,220国道、106国道和310国道在县城交汇,连(连云港)霍(新疆霍尔果斯)高速与日(日照)南(南阳)高速公路在该县交汇,形成了以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为骨架,以县、乡、村道路为脉络的交通网络体系。 这样优越的地理位置为什么却没能使L县发展起来呢?刚从外地谈判投资项目回来的L县一位政府官员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电话采访时颇有感触:“又没有谈成,关键是投资环境没有竞争力,没有吸引力。目前,‘软硬件’都不够成熟。我们这里的思想观念还不够开放,连观念都很难沟通,投资方会来投资吗?工业没有基础,又没有资金,怎么发展?” “行政负担也太重。由于没有像样的企业,有点关系门路的,都想到政府部门工作,不少单位严重超编,有的甚至几倍超编。”该县一位政府部门官员说。据调查,L县现任副县长11个,最多时仅副县长就多达17个。 另外,L县是个农业大县,矿藏等资源缺乏似乎也是发展不起来的一个显见的原因。可是,该县一位刚刚退休的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其实,农产品本身就是资源。最关键的是人的问题。” 在采访中,人们普遍把“人”的问题放在首位。据了解,L县在三年内,换了三任县委书记、两任县长。 田老板也认为:“他们哪有心思抓发展经济。由于班子不稳定,特别是主要领导频繁调换,致使一套成熟的发展思路难以全面彻底实施,容易出现‘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项目选择上不讲实效。” 中郡县域经济研究所所长刘福刚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不少县的领导班子经常换,思路也总是变,对发展战略的实施很不利。”他说,我们不要因班子调动,就动摇了对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视。 刘福刚认为,一个县整个政策的制定,包括一些制度安排、县域的建设,它的灵魂是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战略问题是优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应该集中考虑的问题,有一个好的战略,就有了灵魂,全盘棋就会活起来。 在发展县域经济的过程中,县级政府如何定位?专家认为,县级政府的合理定位,对县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所谓政府的合理定位,是相对于目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存在的“越位”、“错位”和“缺位”而言的,就是政府要不断转变职能,从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代行企业和市场职能,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为微观经济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 二、县域经济的尴尬 依据中国农村经济问题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的理解,县域经济的本意是指一个县(市)地域范围内的经济:既有城镇和乡村的经济,又有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经济;既有公有制经济,也有非公有制经济;既有政府的经济(财税),也有老百姓的经济(就业和收入)。可以说,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各项指标,在一个县(市)的范围内,基本都可以得到反映。 刘福刚也指出,“县域经济”是指在县域范围内,以城镇为中心、农村为基础,由各种经济成分有机构成的一种区域经济。它介于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之间,一方面承载着农村发展的重担,另一方面又面临城市经济冲撞。 “众所周知,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了9亿,而且从全国来看,县域内国土面积有896万多平方公里,超过全国国土总面积的93%。可以说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出路在于县域经济,它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出口。”刘福刚说。 1、找不着“北”? 县域经济本来具有很明确的发展方向,但是目前看来越来越迷失方向。和L县面临的情况一样,许多县城对自己的发展定位模糊,有撤县建市的,有搞“特色”的,有发展卫星城的,有盲目地扩大城区面积,一味朝着城市化方向发展的,甚至机械地借鉴其他县域发展模式,忘掉了自身的比较优势,这样反而导致了发展的落后、资源的浪费。这种夹在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中间的经济板块,它的发展方向到底在哪? L县似乎还在“瞄准”。 田老板说:“现在,我们县没有一个工厂,原有的几个工厂都已经倒闭,无一‘幸存’。 乡镇企业更是糟糕。仅有的几个工厂,也都是民营的。” 老李也表示:“现在,不知种什么能赚钱。整个县的农业没有特色,没有规模,难以成气候。” 目前来讲,也许L县的困惑正是中国县域经济发展的困惑,而这一困惑又恰恰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羁绊。 传统上讲,中国经济是典型的二元制经济。在二元经济结构中,中国经济被分为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中国人被分成了“市民”和“农民”,城市与农村之间有条难以逾越的鸿沟。从时间上说,1980年代是农村经济时代,改革从农村开始,重点在乡村;进入1990年代,改革转向城市,城市经济拉开序幕。从空间上看,出现了东南沿海经济带、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环渤海城市群。难道中国经济就一直要如此泾渭分明地“二元”下去吗? 事实上,在城市群与农村二元经济之间是县域城市经济,它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我国有2200多个县市,面积占国土面积的90%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0%,2003年县域GDP占全国的63.4%,县域中的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几乎各占半壁江山,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 2、城市化的诱惑 “郡县治,天下安。”从秦朝统一设县以来,历代兴替,惟县的建制至今不变,县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在一次城市发展峰会上,专家预言,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环渤海三大城市群将成为国家新一轮财富聚集的“火车头”,三大城市群集聚财富份额将达到全国的65%。 对此,人们不禁提出质疑:我们的经济学家动辄拿纽约、东京、伦敦GDP占24%、26%、22%作参照和追赶目标,怎么忘了中国有13亿人口9亿农民呢? 一位长期从事县域经济报道的媒体资深人士对《中国经济周刊》说,从我国经济史来看,中国是从农耕经济发展而来,农业在经济中占据了很大分量,过去所谓的城市主要也是集市的放大,本身就带有典型的县域经济特征。从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发达国家已经走出注重发展超大城市的时代,他们也越来越意识到城市化的弊端,相反他们更加重视小城镇的发展。而我国地少人多的现实,必然导致过度城市化的浪费,而县域经济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应该说强调发展县域经济,不啻为实事求是地符合传统又有后发优势。 “一些学者在向我们的政府官员和老百姓介绍城市化的理论和西方的城市化。有些学者研究了中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和中国城市管理体制的现状以后,得出了一些悲观的结论说,中国在现在和未来恐怕不是能不能城市化的问题,而是被过度城市化的洪水淹没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建华博士说。 三、拷问“市管县” 与此同时,随着提倡壮大县域经济的呼声日高,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市管县”体制遭到“讨伐”。 日前,L县所在省最新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这份最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被认为是历年来该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含金量”最大的一次。 其中规定,该省20个经济较发达的县(市)和5县(市)搭上了扩权的班车。这些扩权县在经济管理权限上几乎是和上级地级市“平起平坐”了。 一份调查显示,虽然该省县域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水平仍然较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活力不够。目前县域经济的发展遇到了不少体制上的问题,县级政府承担的责任和拥有的权力极不相称。县级政府管理权限过小,相当一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省辖市和省里,县级政府没有最后决定权。上级垂直机构过多,县级政府缺乏有效协调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手脚,影响了县域经济发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1982年后,党中央、国务院充分肯定辽宁省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的经验,发出《关于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的通知》,并批准了江苏全省实行市管县体制,全国各省、自治区都扩大了试点,从而出现了市管县的新高潮。 不可否认,作为现代大工业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市管县体制是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有其历史的必然性。 但随着区域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尤其是市与县经济差距的缩小,由于市管县体制缺乏系统配套的城市发展机制和人口政策的平台,该体制下的市县矛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群区行政区划管理中的最突出矛盾。尤其在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市管县体制的弊端日益突出。 四、路在何方 1、准确定位是关键 L县某届主要领导曾向全县人民承诺,要把该县建成“江南水乡”。而L县的现实是:盐碱和沙地“十分丰富”。历史也证明,那是一场“闹剧”。 县域经济是小城镇经济。它既不同于国家宏观经济,又不同于企业微观经济,既不完全是农村经济,又区别于城市经济,其准确的定位只能是作为城乡经济结合部和交汇点的小城镇经济。 刘福刚说:“在制定整个经济发展战略中,一定要对本县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给予一个准确的定位,确定自己和全局的关系。县域经济的定位一定要和整个经济发展全局结合起来,跳出县域,从别人的眼光、从市场的眼光看定位,而不能像过去那样只从本县情况自我定位。” 从百强县分布看,大都在“城市群”周边,实属卫星城。县域城市经济在“抓大放小”和市场竞争面前处在萎缩和萧条当中。从农村经济看,始终受“三农”困扰,收入、教育、医疗、生态、水利、农资等矛盾重重。尽管,今年国家拿出100亿元直接补贴种粮农民,向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超过500亿,但面对广大的农村、农民得到的也还是杯水车薪,与国家对城市群经济的投入相去甚远。比如,从现在起到2008年,预计北京市筹办奥运总投资将达到1.5万亿。高速列车、高速公路虽然节省了中心城市之间的距离,但中国的乡村却在“边缘化”里愈走愈孤单。 其实,市场经济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宏观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谁能够率先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谁就能够在未来的发展和竞争中抢占制高点。因此,要进一步树立“平等、竞争、效率”的市场经济观念,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培育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资本市场、产品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大力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阳光政务,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政策保障,营造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而政府也需要找好自己的定位,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学会用经营的理念、竞争的法则、调控的手段驾驭县域经济,切实从主要由政府当主角,主要靠行政手段来推动发展,转到由民营经济当主角,靠市场推动经济发展上来。 2、打好“特色经济”牌 定位准确其实也即清楚自己的特色在哪里,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县域经济的一个优秀就是要打好“特色经济”这张牌。 老李不解地问:“我们县盛产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棉花、苹果、葡萄、大枣,可是怎样发展电视上讲的‘特色经济’,让我们百姓富起来?” “我们还在探索。希望尽早走出一条‘特色’路。”L县一位政府部门官员说。 刘福刚认为,县域经济是特色经济,城市经济的发展主要靠资金、技术、人才,而县域经济的基础是区域的自然资源。所以,发展县域经济不能好高骛远、急功近利,必须依据其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来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和名牌产品。另外,他强调,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体。民营经济对调整县域经济结构,培育县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特色就是潜力,特色就是竞争力。县域经济的发展,关键是要发挥比较优势,依托本地优势资源,参与市场交换和市场竞争,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和产品体系。要破除“大而全”、照搬模仿、盲目跟风、粗放加工的观念误区,树立“不求其多、但求其特”,“不求其全、但求其精”的特色经济新理念,提高特色经济的竞争力,使特色经济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上规模,上档次,出效益,从而带动整体县域经济实现大发展。 照此思路,城镇化建设浮出水面。 3、小城镇之路 现在,L县被所在省确定为25个城镇化建设试点县(市)之一。 该县一位主管经济的副县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让农民进县城才是中国城市化的根本途径。小城镇在县域经济中所起的辐射作用要远远大于其在城市经济中所起的作用。县域小城镇水平的不断提高,既是县域经济不断发展的一种必然结果,反过来说加快小城镇建设也是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刘福刚认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战略目标中,小城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重要选择。他还指出,县域经济的发展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增收,而小城镇经济能够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县域经济发展要坚持把小城镇建设当作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龙头,当作工业化的载体和民营化的平台,从而大力发展城镇经济。重点发展县城和有区位优势、交通优势、资源特色优势和规模优势的重点中心镇,增强小城镇的集聚效应、辐射效应,促进农村人口、生产要素向强镇集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另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培育城乡统一的商品和要素市场,整合城乡各种资源,调整农业结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小城镇作为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落脚点,使小城镇建设真正给农民带来实惠,使农民分享城镇化的成果和效益。 五、县域扩权 要壮大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扩权已是箭在弦上。 据子解,省管市、市管县(市)的财政管理模式,将被湖北省打破,取而代之的,是省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此项重大改革有四个原因:一是财政部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要求;二是目前县(市)一级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县乡政府债务沉重,资金调度困难,绝大部分县(市)依靠省财政转移支付,才能保证国家规定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正常发放;三是部分市由于自身财政比较困难,不同程度地集中了一部分县(市)财力,省对县(市)财政的一些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等难以及时落实到位;四是省对县(市)的财政信息和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准确、不够及时,难以加强对县(市)财政的有效监管。 而“浙江现象”似乎早已证明“市管县”是如此多余。浙江省的财政体制是省直管地、县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地区一级(市)财政只对省财政有结算关系,且预算内财政收入仅限于地级政府所在市,而与行政辖区内的县(市)没有对应的财政结算关系。 2003年11月23日,由中国县域经济研究所等负责评定的第三届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结果揭晓,浙江省获27个席位,占1/4强。县域经济占浙江省GDP的7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浙江省11个地级市的实力及其增长却反而没有县域经济实体那么快那么强。 国内其他省市一般是强(地)市弱县(市),浙江为何截然相反?浙江省农办、浙江省财政厅和(地)市、县(市)财政局负责官员认为,浙江这一经济增长格局的形成与浙江“省管县”财政体制有很大关系。与浙江省财政的“省直管县”相适应,“地级市的权力逐渐弱化”,并实现“市县分治”,即“市”只管理自身,县改由省直接管理。 对于为什么浙江要省管县,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顾益康表示“只有强县才能富民”。 可以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新思路。应该以民为本,抓住当地区域的比较优势,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将农村的资源、城市的消费和当地的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发展一种良性循环的城乡协调经济。惟有此才能真正撑起21世纪的中国经济。提升农业,促使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一是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了无公害苹果、优质大枣、速生杨、食用菌、优质烟叶、绿色蔬菜、优质中药材、优质牧草等规模优势。二是着眼探索高效农业发展新路子,建成了集科技、经济、生态、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1200亩高科技业示范园一期工程,科技含量走在全省前列。 大力发展特色城市。灵宝市利用被列为全省加快城镇化进程26个重点县(市)的有利机遇,综合运作土地资本、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品牌形象等城市资源,加快老区建设和新区绿化亮化美化,城市经营水平整体档次和审美品位有了明显提高,并涌现出一批“中州名镇”和“中州新村”。 大力发展特色旅游。灵宝市强力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和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多元化吸引社会资金,倾力打造函谷关古文化旅游区这一知名品牌,加快推进荆山黄帝铸鼎遗址、鼎湖湾、亚武山等骨干景点开发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2003年被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大力发展特色教育。灵宝市以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为着力点,采取政府先导投入、银行贷款、学校自筹等办法,积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构建特色职业教育“大基地”框架,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下乡、科技兴农跟踪服务活动,培育出了一大批农村经济发展的星火带头人和中坚力量。实现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由无序向有序、小规模向大群体的转变。2003年,全市共对外转移劳动力3.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5亿元。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下的农业银行管理论文 一、县域经济发展新趋势 (一)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 近年来,西峡县加大农业投入,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当地特色农业,产生了以林果产业、食用菌产业、中药材产业为优秀的产业基地,西峡县开始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产业化转变。农业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对贷款的期限、额度、品种等提出了新要求。一是额度上,由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农业规模扩大,所需贷款资金增多,使小额农贷向大额贷款需求转变。二是期限上,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延伸了产业链条,延长了经营周期,对中长期贷款需求有了明显增加,过去春放秋收的信贷模式已经不适应新的需求。 (二)产业集聚区发展 西峡县区域经济资源十分丰富,产业特色凸显,有利于当地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西峡县现正在大力发展五大产业集聚区:一是依托中草药资源的特色制药业;二是依托当地丰富的矿产资源的特钢及冶金辅料产业;三是汽车配件产业;四是特色农业产业,目前西峡县已形成了“药菌果”三大特色产业;五是特色旅游业。2010年6月底,产业集聚区的工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占到了西峡县整个工业产值的85%,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 (三)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快 近年来,在统筹城乡发展、调整发展战略等一系列政策导向下,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西峡县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生态大县、旅游名县”的目标,走出了一条“工业经济集群化、农业经济特色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旅游开发品牌化、发展主体民营化、规模经济外向化”的好路子,加快了城镇建设步伐。由于城镇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因此农村金融市场需要更多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国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等方面的贷款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二、县域经济发展下农业银行的战略机遇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仅依靠政府和民间的投资是难以完成的,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长期以来,农业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新农村建设战略,在支持“三农”的进程中发挥着金融主渠道作用。作为唯一一家在全国所有县域都有分支机构的大型商业银行,农行拥有最广泛的客户群体,形成了完善的组织和网点网络体系,积累了成熟的信贷技术和丰富的业务经营经验,因此农行在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农户、农村中小企业还是县域基础设施建设,都对县级农业银行提出了更加日趋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要求,这不仅是一种挑战,更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 (一)服务“三农”,优化业务发展 党中央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出发,确定了农行“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改革原则。重返“三农”县域市场的农业银行,明确了市场定位,根据各区域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调整经营理念,优化了业务发展。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县域经济必将迎来一个投入较大、发展较快的战略机遇期,也必将产生大量综合化、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这些需求将为农业银行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业务增长空间,使之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目前,我国有2000多个县城、3.4万多个农村乡镇,至2008年末,县域人口为9.28亿人,县域地区生产总值1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49.6%,可见小县城却有大市场。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使农行在服务县域经济方面具有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与城镇化发展、县域经济增长模式高度契合。事实说明,县域经济发展使农业银行得益很多。 (二)城镇化建设,拓展市场空间 农村是我国具有最大消费需求潜力的地方,城镇化建设扩大了县域消费市场。有专家预测,未来十年农村城镇化贷款至少需要投放6000多亿元,如果农行能争取到预算额30%~50%的份额,即可投放2000亿元~3000亿。农村城镇化不仅为本地区创造了种类繁多的增值服务,而且为农业银行拓展了信贷市场活动空间,从而带来丰厚的收益。 此外,县级农行有着丰富的市场资源,以西峡县为例,该地区根据其特色,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组成优势产业群作为县域经济的主导力量,还优化升级了特色农业,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特色发展道路。这些产业发展自然需要大量的贷款,这就为农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商机。 (三)政策环境良好利于发展 近几年,农行的外部经营环境逐渐好转。在2007年1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理明确指出,要稳步有序地推动中国农业银行改革,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实行整体改制,充分利用其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更好的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对于作为“三农”试点的县级支行国家还提供了优惠政策,如对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制定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免征业务管理费和机构监管费,对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经营税等等。 总之,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县域农行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只要县级支行把握住客户目标,实施有效的发展经营战略,力争将县级农行打造成县域经济中的主流零售银行,县域农行就将大有作为、大有希望。 (四)同行业竞争不充分 当前,各家银行在城市业务、大客户、大项目等市场中出现“红海”特征,即局部市场竞争过度。而在广大的县域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较少、金融产品单一、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现象,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了广阔的蓝海市场。在大部分县区,只有农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等部分金融机构设有网点,这就使农行的竞争压力相对于城市减小。此外,农村金融体系需要商业金融的参与,而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定位正好有利于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其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格局。因此,县域农业银行具有充分的竞争优势。 三、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农业银行在把握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机遇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农业仍然是弱质产业,农村金融业务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风险高于城市业务,因此农行如何做好风险管理,确保贷款实现“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有效益”,成为摆在农行面前的新课题。一是建立灵活的定价机制,灵活调整的定价机制可以把风险控制在收益可以覆盖、资本回报要求的范围内。二是建立风险转让机制,可以通过保险将风险转让,也可以通过政府财政将一定数额的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对当地金融机构由小企业信贷风险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三是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科学考核客户最低损失率,对风险环节重点控制,根据各县域的具体情况设计业务流程,有效防范风险。总之,建立严密的操作流程,提高各项管理水平,就可以把县域农行的风险降到最低。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哲学思考论文 一、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比较而言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缓慢。 长久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二元结构”体制,县域经济发展的空间受限,这导致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吸引力差。 2、高级技术人才匮乏。 县域自然资源丰富、气候条件宜人、初级劳动力过剩,但是高级技术人才匮乏。由于各种因素综合作用,导致引进人才之路举步维艰。 3、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 重农轻工,第三产业发展缓慢。重传统产业发展,缺乏改革和创新性的新兴产业,第一、二、三产业尚未协调发展。 4、受政策、体制影响较大,缺乏创造力。 当前,县域人口几乎占全国人口的70%。由于综合考虑国家往往将一些大项目和大产业放在大中型城市,县域经济发展缺少大项目、大产业支撑,发展动力不足。存在上述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多年来我国城乡二元体制、政府政策导向的问题,特别是农村缺乏高级市场要素,上述原因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县域经济的健康平衡发展。 二、县域经济发展对策建议 现阶段,我国县域经济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并且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深刻清醒的认识当前环境、形势的发展趋势,并根据我们自身的条件理清符合县域经济发展规律的新思路并确定相应的新对策是抓住县域经济发展机遇期的关键所在。 1、明确发展思路,革新发展理念 目前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缺资金、缺项目、缺技术、缺人才,更缺少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思想理念。应从多方面确立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摒弃不合时宜的传统县域经济发展观,与时俱进研究新思路,不要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村抓农村、就县域抓县域的单一孤立打法,而是应以工带农,统筹兼顾。 2、加快工业化进程,以工业引领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县域经济发展实际上是县域发展的工业化过程,是用现代工业带动传统农业和农村经济,从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转换的过程。加快推进工业化,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地转入工业和城镇,这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当前全国强县的实际情况已经是最好的证明。 3、加快城镇化进程,夯实县域经济基础 工业化和城镇化是相互依存的,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基础,城镇化又可以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慢,直接影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并使之成为壮大县域经济的一个基础点。 4、创新县域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那么首先就应该创新县域经济制度,这是前提,没有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动力,那么我们说的发展县域经济都是空话。为有效创新县域经济制度推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重点应该从明确当前县域经济制度改革、创新目标和方向来对农业生产承包制度、组织管理制度等进行完善,坚决剔除阻碍县域经济以及农工一体化的制度障碍,加快推进城乡劳动力、技术、资本等合理流动,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有序、开放的市场体系,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来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还要鼓励县域经济主体走集约经营道路,在稳定土地承包权益受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实现农工规模经营、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县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推进县域企业民营化进程,确立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5、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县域民营经济 当前,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目标还是注重依靠政府主导的大项目,总想依靠政府直接统管来建项目,恰好不重视市场的调节和决定性作用。县域经济应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丰富优势,不光靠政府建大项目,还应该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和政策性问题,吸引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来投资服务地方经济,带动县域经济项目建设步伐,促进县域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当前,普遍重视政府投资的大项目建设,而恰恰忽视船小好调头的民营小项目小企业,这一适合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的模式不容置疑、不能轻视。这可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速度。 三、结语 在新形势下,县域经济能否取得突破性发展,主要取决于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县域经济若想发展壮大,就必须把民营经济放在重要位置。我们要彻底转变和摒除对民营经济的不切实际的偏见,应该牢固确立民营经济是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的主体,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这样的主导意识,各县要善于调整产业结构,农、工、商一体毫不动摇地搞好民营经济发展问题。 作者:马桂霞 单位: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论文 1研究区概况 以湖南省为研究区,研究区辖13个市、1个自治州、122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21.1829×104km2,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2.21%,其中耕地面积3.788×104km2,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3.1%。研究区粮食作物品种繁多,仅稻谷品种就有9000多个。2013年,研究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5万亿元,粮食总产量为3075.624×104t,粮食播种面积为4.908×104km2。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土地资源承载力本文所采用的模型借鉴封志明等建立的土地资源承载力(LCC)模型[9],反映了区域人口与粮食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一定粮食消费水平下区域粮食生产力所能供养的人口数量来度量。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相关标准,国内外大部分专家把400kg/人作为我国营养安全标准,本研究也采用这一标准,即Gp=400kg/人。 2.2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为实际人口与基于人粮关系计算出的土地可承载人口数量的比值,可反映实际人口与土地资源承载力之间的关系。根据LCCI值的大小,参考国内大部分学者的分类标准,以LCCI的值为1作为粮食盈余和粮食亏缺(人口超载)的分界线,可将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承载力划分为两大类型区域。 2.3GDP密度GDP密度是指国内生产总值(GDP)与产生这些GDP的土地面积之比。 2.4协调发展的几种类型为探讨土地资源承载力与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本研究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承载力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组合关系将这些地区分为4种类型,具体的类型名称及分类标准如表2。(1)高水平协调型(H-H型)。GDP密度高于全省平均值,且土地资源承载力大于1的地区。这种发展模式为经济发展速度快,土地资源产出率高,承载力大,人均农用地面积十分有限,粮食亏缺,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大,土地投入产出比高,主要集中分布在大中型城市。(2)土地粗放利用型(H-L型)。GDP密度低于全省平均值,且土地资源承载力大于1的地区。这种发展模式为经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土地资源承载力大,虽然占用了大量农用地,在土地利用方面属于粗放式发展,但单位面积的土地资源产出率低,人口超载,发展效果不明显,人地矛盾突出,经济发展方式为不可持续。主要集中分布在大中型城市的周边地区。(3)土地集约利用型(L-H型)。GDP密度高于全省平均值,且土地资源承载力小于1的地区。这种发展模式为经济发展速度快,土地资源产出率高但承载力偏低。土地利用方式表现为集约式利用,粮食有盈余,人地矛盾不突出,经济发展方式为可持续发展。主要集中分布在农用地资源相对丰富且距离发达地区较近的地区。(4)低水平协调型(L-L型)。GDP密度低于全省平均值,且土地资源承载力小于1的地区。这种发展模式为经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土地资源承载力小,单位面积的土地资源产出率低,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大,粮食有盈余,经济发展方式为低水平均衡发展,主要集中分布在偏远的山区。原始数据均源于湖南省统计年鉴(1997-2013年),为便于统计分析,本研究将各市辖区合并为一个区域考虑,如长沙市包含所有下辖的6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 3结果分析 3.1粮食总产量及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根据建立的LCC模型和LCCI模型,利用湖南省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到1997—2012年湖南省粮食总产量及LCCI变化图(图1)。由图1可知:(1)全省粮食总产量呈总体增长趋势,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基本持平,介于0.9~1之间,表明全省粮食略有盈余,土地资源承载力介于临界阶段。且粮食总产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的大小。(2)全省粮食生产与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的变化可以分为3个阶段:①1997-2000年,粮食产量平稳期。期内粮食生产较为稳定,均在平均值以上,土地资源承载力较大;②2001-2003年,粮食产量减产期,期内粮食总量连续减产,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连续上升,其中2002年和2003年达到1.06和1.09,均超过临界值1,人粮关系趋于紧张,出现人口超载的现象;③2004-2012年,粮食产量波动增长期,期内粮食产量总体呈增加趋势,2009年及2010年略有下降,2011年和2012年又继续增加,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均小于1,且大部分低于平均值,人粮关系较为缓和,粮食略有盈余。基于前期人粮关系的分析,可以预期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湖南省的粮食生产总量的发展趋势为稳中有升,基于人粮关系的土地资源承载力基本不变,处于粮食临界盈余状态。 3.2各县域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根据前文建立的相关模型,用相关统计数据计算出2000、2004、2008、2012年4个不同时点湖南省各县域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并进行归类分析,其变化特征如下:(1)从数量上看(表3),粮食盈余的县域个数为2012年最多,共有70个,2008年最少,共有54个,人口超载的县域个数为2008年最多,共有46个,2012年最少,共有30个,4个时段中一直处于人口超载的县域有28个,4个时段一直处于粮食盈余的县域有46个,其余26个县域有时人口超载、有时粮食盈余。为进一步从空间上找出全省各县域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分布规律,将4个时段一直处于粮食盈余的县域划为粮食盈余区,4个时段一直处于人口超载的县域划为人口超载区,4个时段有处于人口盈余、人口超载或粮食盈余划为动态平衡区,并制成一张土地资源承载力多年综合评价空间分布图(图2)。(2)从空间上来看,各县域土地资源承载力分布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人口超载区:主要分布在设区市所在地和湘西地区。主要是因为设区市人口稠密,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农业所占比重较小,粮食生产不足,人口严重超载,而湘西地区系武陵、雪峰两大山脉和云贵高原环绕的山区,地势崎岖不平,土壤肥料严重不足,可供耕作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粮食生产受极大影响,人地矛盾突出。粮食盈余区:主要分布在环洞庭湖地区、湘东地区及衡阳、永州等市的部分县市,这些地区地势平坦,水资源相对充足,交通便利,土壤肥沃,是湖南省主要粮食生产区,人地矛盾相对缓和,粮食有盈余。动态平衡区:主要分布在湘南地区、怀化和邵阳市的部分县市,这些地区地处丘陵地带,受地形和气候的影响,粮食产量波动较大,粮食供应与人口承载处于动态平衡。 3.3基本特征从时间上来看(图3),高水平协调型的数量基本不变,在9~11个之间,土地粗放利用型的数量先增加后减少,2000年和2004年均为30个,2008年为38个,2012年为21个,土地集约利用型的数量呈增加的趋势,2000,2004、2008年均为5个,2012年为8个,低水平协调型的数量先减少后增加,2000年为54个,2004年为55个,2008年为49个,2012年为63个。概况起来,湖南省土地资源承载力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关系变化特征为。(1)2000—2004年处于缓慢变化阶段。期间各种类型的数量基本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该时期经济发展水平较缓慢,城市化水平不高,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程度较小。(2)2004—2008年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期间土地粗放利用型数量增加,低水平协调型数量减小,主要原因是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速度不断加大,各城市地域盲目扩张,大量耕地被无序开发,土地利用率下降,经济发展模式为粗放式发展。(3)2008—2012年处于集约式发展阶段。期间土地粗放利用型的数量减少,低水平协调型和土地集约利用型的数量增加,主要原因是城市规模的无序扩张现象得到遏制,单位面积的GDP产值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显著。从空间上来看(图3),具有以下特征:(1)高水平协调型(H-H型)主要分布在设区市所在地(除吉首、怀化和张家界),且多年分布状况不变,这些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快,土地资源利用率高,但由于城市人口多,第二、三产业所占比例极大,粮食生产不足,土地资源承载力严重超载。(2)土地粗放利用型(H-L型)主要分布在湘西及湘中部分地区,湘南地区的分布先增加后减少,这些地区经济相对较落后,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生产力低下,粮食产量受影响。(3)土地集约利用型(L-H型)分布区域不大且多年分布状况变化不大,主要分布在常德、益阳和永州部分县市。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土地资源承载力较低,人地矛盾不突出。(4)低水平协调型(L-L型)分布区域较广,主要分布在湘东地区和环洞庭湖地区,湘中地区的分布面积先减少后增加。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粮食生产富足,第一产业所占比重较大,土地资源承载力较低。 3.4战略思考基于以上分析,就湖南省不同区域的特点,提出以下几点发展建议:(1)高水平协调型(H-H型)区域适当放缓经济发展速度,充分考虑土地资源承载力,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城市人口数量,另一方面要提高城市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农业用地的规模,增加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率。(2)土地粗放利用型(H-L型)区域应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土地资源的优化整合,以此同时,还应改善土壤质地条件,提高土壤肥力,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粮食品种,扩大粮食种植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率。(3)土地集约利用型(L-H型)区域应继续发挥粮食生产优势,第一产业比例应保持基本不变,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的低端产业应及时转移或升级,以增加单位面积的GDP产出率,提高区域竞争力。(4)低水平协调型(L-L型)区域应在不破坏耕地的基础上加大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充分发挥潜在土地资源的作用,增加第二三产业的比例,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快速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4结论 基于人口与粮食之间的关系建立土地资源承载力模型,并以湖南省各县域为例,分析了粮食总产量及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协调发展,主要结论如下:(1)全省粮食总产量呈总体增长趋势,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基本持平,介于0.9~1之间,表明全省粮食略有盈余,土地资源承载力介于临界阶段。全省粮食生产与土地资源承载力指数的变化可以分为3个阶段:平稳期、减产期和波动增长期,可以预期今后的一段时期内,湖南省的粮食生产总量的发展趋势为稳中有升,土地资源承载力基本不变,处于粮食临界盈余状态。(2)各县域土地资源承载力从数量上看,粮食盈余的县域个数为2012年最多人口超载的县域个数为2008年最多,从空间上看,全省可分为人口超载区、粮食盈余区、动态平衡区。(3)土地资源承载力与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特征为:从时间上看经历了3个阶段:2000-2004年的缓慢变化阶段、2004-2008年的粗放式快速发展阶段和2008-2012年的土地集约利用发展阶段;从空间上看可以分为高水平协调型(H-H型)、土地粗放利用型(H-L型)、土地集约利用型(L-H型)和低水平协调型(L-L型)等4种区域类型。(4)各区域发展战略为:高水平协调型(H-H型)区域适当放缓经济发展速度,充分考虑土地资源承载力;土地粗放利用型(H-L型)区域应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土地资源的优化整合;土地集约利用型(L-H型)区域应继续发挥粮食生产的优势,实现产业转移与升级;低水平协调型(L-L型)区域应加大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快速提高经济发展水平。 作者:陈永林谢炳庚李晓青邓楚雄单位:湖南师范大学资源环境科学学院赣南师范学院地理与规划学院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的农业旅游论文 1秦皇岛农业旅游存在的问题 1.1旅游产品创新不足目前,秦皇岛在发展农业旅游时,缺乏创新理念,没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受企业旅游开发限制,旅行社在进行旅游线路安排时,无法将一些特色的旅游景点纳入旅游线路当中,影响了旅游者的旅游兴致,不利于农业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旅游农业产品本身是一种较为独立的旅游产品,与其他旅游产品的结合度较低,产品形式较为单一,难以吸引游客。 1.2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管理标准不明确对旅游企业而言,要想进一步提升其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提高其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综合各方面要素优势,打造特色品牌。在整合各方面要素时,企业不仅要做好资源开发工作,还要加强信息、人才、消费市场建设。同时,目前政府部门在对旅游企业进行管理时,缺乏统一明确的管理标准和目标,无法对其旅游产品开发与组合进行指导。此外,各类中介机构在农业旅游的开发及自身定位上存在一些误区,没有积极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有效推动农业旅游的健康稳定发展。 1.3旅游发展规划不合理加强旅游发展规划是保证农业旅游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秦皇岛在综合各地成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独具本地特色的农业旅游发展规划。但总体来看,秦皇岛与其他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旅游发展规划不合理,没有突出本地的资源优势。同时,企业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存在重复建设问题,一方面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还影响了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的形成。 1.4旅游项目内容单一,产品吸引力不足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制约,旅游开发地区农民在进行资源整合与开发时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旅游项目内容过于单一,产品的独特性、文化性、主题性、互补性不高,难以形成知名品牌。同时,秦皇岛地区尚未建立起知名度较高的农业旅游区,产业分布较为分散,加之产品宣传与资金管理不到位,无法形成品牌效应。 1.5专业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不成熟目前,秦皇岛地区在发展农业旅游时,存在人才资源不足问题,直接影响了农业旅游的发展进程。受管理服务理念、主体开发、人才结构、产业转型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农业旅游发展普遍存在专业人才不足,尤其是优秀的一线从业人员匮乏,阻碍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企业而言,县域农业旅游项目规划不合理的直接原因为旅游人才资源不足。综上所述,在秦皇岛农业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调整与规划上存在以上问题,直接影响了秦皇岛农业旅游发展的进度与效率。因此,秦皇岛地区要想推动农业旅游的健康长效发展,就必须积极发挥农业旅游的优势,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应充分利用现有农业资源,采用适宜的开发模式,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2秦皇岛市农业旅游发展对策 2.1秦皇岛农业旅游开发模式与其他旅游方式相比,农业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和文化消费方式,具有其独有的特点和功能。在进行农业旅游资源的挖掘与开发时,旅游企业必须积极发挥地区优势,合理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打造特色旅游产品,以提升其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在发展农业旅游时,企业可以利用农业旅游资源的特色和优势,建立和完善农业旅游产业链,并逐步形成规模效应。仅以秦皇岛市农业旅游为例,其农业旅游的开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开发模式:①农事劳作体验模式农事劳作体验模式是一种将农业旅游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的开发模式,它主要包括农事体验、民俗欣赏、果实采摘及品尝等旅游项目,游客们可以通过亲身体验有效增进其对农村生活的了解,强化其劳动意识和创造意识,实现放松身心和享受生活的目的。秦皇岛物产丰富,历史文化悠久,盛产苹果、葡萄、花生、棉花、大豆、甘薯等作物,耕作方式多样。在进行农事旅游项目开发时,企业可以积极利用地区农业发展优势,开发农业旅游专线,开放农产品生产基地以供游客观光与体验。游客可以亲身体验农民种植作物的喜与乐,掌握农作物生产知识,尽享田园生产乐趣。②民俗文化交流模式民俗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之一,它产生于民间,是民间民众一切风俗生活文化的总和。所谓民俗文化交流模式,就是一种依附地区民俗文化基础发展起来的旅游开发模式,它充分利用了旅游开发所在地区的文化优势,将文化景观的开发与保护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了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双赢。游客可以通过旅游,深入了解这一地区的文化内涵,提升其科学文化素养,同时树立起科学的文化保护观念。秦皇岛历史文化悠久,发展民俗文化旅游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民间艺术流派众多,人才辈出。因此,秦皇岛可以立足地区发展实际,充分挖掘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大力推进旅游业发展进程。③科技示范模式科技示范模式是一种将现代生产科技应用至农业生产领域而形成的一种农业旅游模式。科技示范模式的推出一方面有效带动了旅游地农业生产的高效发展,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另一方面还极大地丰富了农业旅游的旅游项目,使游客进一步了解农业发展进程,体验农家生活气息。近年来,随着农业旅游的逐步发展成熟,高科技农业园区越来越成为展示科技示范模式发展的重要窗口,它融现代旅游业、科技农业、观光特色的农业于一体,展现了旅游地的最新农业发展成果。秦皇岛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了最优化发展战略,积极发展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农业旅游。 2.2正确处理多种关系农业旅游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而是与现代农业、现代旅游业、物流业、信息技术行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在实际发展过程中,旅游企业只有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统筹兼顾,优势互补,才能有效推动农业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发展农业旅游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①农业生产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农业旅游,顾名思义就是将农业生产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农业旅游方式。因此,在发展农业旅游时,旅游企业必须重视农业生产和旅游业发展之间的互补性,突出农业特色,并积极利用旅游地农业发展的一些积极因素,打造农业旅游产品。此外,企业还可以在现有农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农业旅游产业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②村镇规划与旅游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在发展农业旅游时,企业还要正确处理好村镇规划与旅游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将农业旅游发展和旅游地的村镇规划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利用优势资源做好旅游开发与建设。同时,当地政府也必须积极参与进来,积极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农业旅游区的村镇建设发展步伐。③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项目规划之间的关系民俗文化是人类社会在整个历史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具有极高的科学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因此,在进行农业旅游项目规划时,企业必须正确处理好民俗文化保护与旅游项目开发之间的关系,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一方面企业应该积极挖掘旅游当地的特色民俗文化资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另一方面还应加强民俗文化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民俗文化保护机制,提升民俗文化保护质量。 作者:郑金芳王颖金惠新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与农民转移就业分析论文 一、山东省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县域经济的发展。2003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经济强县和欠发达县分别实施不同的鼓励政策,赋予经济强县更大自主权,并加大对欠发达县的扶持力度。使山东省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一)山东省县域经济发展概况 目前,山东省共有县级单位140个,除去市辖区,共有91个县(市),包括31个县级市和60个县,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5.5%,占全国列入县域经济统计范围的2072个行政单位的4.4%。行政区域土地面积为125063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79.67%。2006年末全省县域总人口6616.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1.27%,占全国县域单位人口总数9.62亿的约6.89%。2006年末单位从业人员4864187人,占全省单位从业人员的52.47%;年末乡村从业人员30179498人,占全省乡村从业人员的79.89%。 在平均规模上,山东县域经济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心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山东省县域经济平均规模中人口、GDP、地方财政收人、人均GDP四项指标,分别在全国排第5、第4、第5和第6位;在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的数量上,山东与浙江省以25个并列全国第一位。2006年,全国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内收入超过5亿元的县共有204个。其中山东34个,占全国的16.7%,仅次于浙江的36个。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的县共有118个,山东18个,占全国的15.25%,列全国第三;其中已有14个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不仅如此,据2007年山东省统计公报,省内30个欠发达县亦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各项经济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总体来说,山东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总体水平在全国位于前列。但单项竞争力水平和单个县的竞争力不突出,与浙江、江苏相比,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且山东省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东西部差别明显。从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三个基本经济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农民人均纯收人)可以看出,山东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个均匀的自东向西递减的状况。2005年,县域经济最发达的威海和最不发达的菏泽相比,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农民人均纯收人三项基本指标上,威海分别是菏泽的9.2倍、9.7倍和1.97倍。 (二)山东省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主要成效和具体做法 山东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2006年底,全省总人口9309万人,农业人口6055万人,占总人口的65%,其中农村劳动力3854.2万人。多年来,山东省政府一直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统筹城乡发展就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33%。到2007年末,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有1907.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49.5%。2006年农户劳动力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41.5%,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在非农产业劳动力中,到乡(镇)外打工的人数占34.2%,其中,省内占75.8%,省外占24.2%。 山东省农村劳动力7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可以说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是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山东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正是依托了山东省县域经济迅速崛起和小城镇的迅速发展。主要做法有: 一是实施“双30”工程,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构筑主阵地。“双30”工程,即“突出抓好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欠发达县,促强扶弱带中间,推动县域经济全面发展”。这是山东省发展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大战略举措。2004年,“30强”和“30弱”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分别累计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36.7万人和93.5万人,比“双30”工程实施前分别增长了15.2%和19.5%。 二是实施“两集中”工程,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提供重要载体。“两集中”工程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这是山东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措施。该工程的实施,特别是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实现了全省城镇化发展的新突破,山东省城市化率由2000年的38.3%提高到2005年的45%,共转移了农村劳动力600多万人。 三是实施“龙头带动”工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提供基础、和平台。“龙头带动”工程,即“培植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推进农业产业进程”。这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最直接的渠道。目前,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8716个,其中销售收入过100万元的龙头企业有6822个,过亿元的有684个。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共吸纳149万人就业,推动基地农户979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48%。 四是针对各地劳动力资源需求的实际,大力实施“西输东接”工程。通过东部城市开展企业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岗位空缺信息;西部地区开展基层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实现东部用工企业与西部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点对点”的定向劳务输出,减少了农民外出就业的盲目性,提高了劳务输出的成功率。仅2006年开展“为半岛制造业送技工”行动,山东西部地区就向东部企业输送劳动力达32万多人。 此外,为提高农民技能,山东西部地区还以百家特色劳务培训基地为中心,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突出特色培训,并发放培训补贴,开展了“订单式”、“定向式”和“储备式”培训。2006年,山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共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7万多人,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业务技能和就业质量。 二、发展县域经济是现阶段农民转移就业的有效途径 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2006年末,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农村剩余劳动力约为2亿左右,就业压力较大。就山东省来讲,按照2010年城市化水平50%计算,农村户籍人口将由2006年末的6054万下降到4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大体为1500万人。而就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情况看,大、中城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大大降低,而县域是农业产业向城市延伸和城市产业向农村延伸的结合点,是沟通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独特优势。可以说,县城及城镇在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具有的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 (一)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及服务业的发展,可以更多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发展县域经济,重在发展中小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投资规模小,投资方向和投资形式多样灵活,适合民间资金少、资金分散的特点,容易创办。因此,政府如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可以引导更多的农民开店建厂,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可以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到乡镇工作。 乡镇企业的发展,势必促进城乡服务业的发展。乡镇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水、电、气的供应,需要通讯、燃料、卫生、金融等方面的服务。这些需求将促进更多的资本投资于服务业,从而促进城乡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村人员从事各种各样的服务,使更多的农村富余人员转人非农劳动。 从过去情况看,1984—2007年期间,山东省农村非农产业就业增长率为6.5%,年均增量为47万人。其中1990—2007年间山东省农村非农产业就业增长率为3.4%,年均净增量为34万人。而1995年以来,随着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成本的提高,接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趋于减少,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在减弱。但仍然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二)农村劳动力向县市及城镇转移付出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发展县域经济,解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其就业成本也是较低的。第一,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户口在农村,一般外出务工都是短期劳动,务工人员对用工单位除工资要求以外,一般没有太多的如住房、交通等特殊福利要求,这就降低了用人单位的人力使用成本,这些企业更愿意雇佣农民工工作;第二,劳动力本地就业,无需外出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等费用开支和办证手续,无需支付昂贵的中介费用,政府也无需为安置务工人员花更多的资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客观上也减少了大、中城市的就业压力,降低了大、中城市吸纳这部分劳动力所进行的包括城市设施等在内的各种支出;第三,农村富余人员就近就业,亦工亦农,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务工,进退自如,减少了来回路费,照顾了家庭,提高了劳动效率,降低了就业成本。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县市及城镇转移,每年的春运民工流的巨大压力也会得到一定缓解。 2007年山东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转向省会城市的占3.3%(35万人);转向地级市的占8%(85万人);转移到县城的占17.8%(187万人);转移建制镇的比重为26.7%(280万人),小城镇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在逐步体现。 (三)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体素质水平也决定了他们更加适合转移到县域经济的产业中发展 县域经济的产业特点是以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为主,为了错开与城市工业的竞争,也为了发挥县域经济的区位优势,县域经济的产业选择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主要是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制造业、加工业,发展县乡服务业、特色旅游业,发展现代种植业、养殖业。这些行业一般对劳务人员的技术含量要求相对较低,对体力劳动能力要求相对要高,其提供的岗位正适合农村富余人员工作。因此,县域经济的发展,可提供更多适合农民就业的岗位,可以吸纳没有更多非农技能的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三、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政策建议 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加强对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和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管理非常必要。 (一)进一步推进县域综合改革,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县域经济发展,确立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思路。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和就业双增长的新路子。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过于集中的权力下放,赋予县级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决策权。凡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不需要国家和省里预算内投资的、不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其审批权都应该下放到县一级;凡是能一步到位将审批改为备案的,应该一律取消审批;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权、外贸进口权也应该下放至县一级;对于少数根据法律法规确实不能下放的审批事项,应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审批。除了省市两级向县一级简政放权外,县一级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扩大农业的自主消化能力 农业是县域经济的基础。据有关方面统计,农业的充分发展,可吸纳近一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山东省地处我国东部,是农业大省和劳动力大省,有着极大的劳动力优势和地域、气候优势。所以,在农业内部,要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优势,如水果、蔬菜、花卉、畜产、特产、中药材生产等,同时要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 一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农业产业化可以让农民实现专业化生产,使之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可以避免生产的盲目性,解决农产品的“卖难”问题,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可以更多地解决就业;同时,农业产业化可以通过农产品的加工、购销,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如果把粗放农业转变为半粗放农业或者是精品农业,就可以消化许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是要认真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山东省农村内部的第三产业还很薄弱,而第三产业是最能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地方。不仅要抓农村传统三产的发展,如农村的商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还要充分发挥当地优势,推广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社区服务等新兴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同步发展,对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是至关重要的。城市本身的集聚效应就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主要依靠“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就地吸纳模式,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加快城镇化进程将成为今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而实施这样一个新的战略,关键是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小城镇接近于农村,乡镇企业大多集中在小城镇,农民就近转入小城镇就业,与土地的关系维持一段时间,既可以降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就业风险,又能够有效地避免在大中城市吸纳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民大量涌入城市所产生的种种问题。为了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乡镇企业连片集中发展,建立大批乡镇工业小区,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 二本 是要形成合理的城镇规模结构。在现阶段,大中城市及小城镇之间在就业机会、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等方面仍存在着悬殊的差距,城市的积聚效应仍然是很明显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小城镇,使其中一部分升级为小城市;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发展大中城市。今后,城镇化政策的优秀要由控制城市规模为主转移到发挥城市积聚效益和形成合理的城市层级结构上来。 (四)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经济 县域经济的生命力在于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山东省县域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大都有显著的特色经济支撑。如:寿光、苍山的“菜园子”;招远的“黄金”;东阿的“阿胶”;栖霞、五莲的“果品”;沾化、无棣的“冬枣”;诸城的“贸工农”一体化等等。这些特色经济有的是传统品牌、资源优势,有的是产业创新、规模化优势,特色经济及其链条式产业链带动效应,使山东省县域经济呈现五彩缤纷的发展格局。这些特色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增加了更多劳动就业机会。 在确立县域经济特色时,应结合本地历史文化、本地特产、资源条件,综合考虑县域交通运输、产业结构、市场需求、科技水平等因素,做好特色经济规划,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建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竞争优势,以此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 (五)加强教育培训,多渠道、多层次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各方面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劳动力市场的新态势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是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键。首先,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扫除文盲;其次,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要根据山东省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实际情况设置专业和课程,使广大农村劳动力尽快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顺利就业创造条件;最后,要建立农村成人教育体系,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技能知识和文化培训班,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为实现农村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创造有利条件。 摘要县城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存在着互动性关系,加强县城经济发展应结合农村刺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进行。山东省在加快县城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一个时期,县城经济的发展,如何更好地促进农村刺余劳动力转移,形成县城经济与农民转移就业的良性互动,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仍,需重点研宛和着力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县城经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对策研究论文 摘要:县域经济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稳定和扩大就业,缩小城乡差距,缩小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那该如何发展好县域经济呢?本文就此问题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和意见。 关键词: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对策见解 一、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 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是发展区域经济最重要的一个层次。 中国现有县和县级市2074个,总面积90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幅员面积93.8%;人口9.4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74.46%。2000年全国县域经济GDP总量50930.21亿元,占全国GDP总量9720.37亿元的52.3%。其中,县域粮食产量4.42亿吨,占全国粮食总量的91.67%;棉花448.73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00%;油料2245.11万吨,占全国的75.98%;肉类产量5548.71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90.58%。 由此可见,县域是我国一个十分重要的区域和层次,不仅是我国的国土的主体,为中国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且是中国主要人口的居住地,养育着全国74.46%的人口。从经济总量看占全国半壁江山;而同时,县域几乎提供了全国粮食、油料、肉类的生活保障,是全国安全、稳定的物质基础;同时,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棉花、粮食、油料等基本原材料。它处在“城尾乡头”的位置,既有城镇也有农村,既有第一产业也有二、三产业,既有城镇居民也有农村居民,可以说既是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的结合部,又是工业经济与农村经济的交汇点,也是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衔接点。 二、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研究 1.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县域经济发展的全局 发展县域经济,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经济和社会,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绝不能以浪费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必须牢固树立加快发展的意识,必须坚决做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一切工作都围绕经济发展来安排,一切工作成效都以发展实绩来检验。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关系,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追求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健康发展。转2.大力发展工业,逐步实现工业化 发展县域经济,必须突出工业化,大力培育县(市)属企业,通过新型工业化不断扩大县域经济工业的增量。一要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突出县情和自己的特色,建立科学的县域工业发展规划。二要把招商引资、上项目作为发展工业的重要措施,做大做强县域工业,以此弥补县域资源、技术、资金的不足。三要通过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改变县域初始工业的粗放生产和经营,积极推进信息化、生态化产业发展,有效遏制工业化进程中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四要继续落实扶持政策,加强信息引导,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形成全社会重商、亲商、爱商的良好环境。 3.突出优势,发展特色经济 把县域经济发展为特色经济就是形成自己的优势经济。为发展特色经济,一是调整县域经济的经济结构。从当前来看,结构调整的最重要内容是降低县域经济的经济内容重复率。根据调查,目前县域经济小而全的体系基本没有打破。这种经济结构导致谁也没有优势,在市场经济好时一片繁荣,市场不景气时则一片凋零。调整原则不是什么一、二、三产业比重,也不是轻重结构比重等,而是优势比重,只要占优势,不管是什么产业,是什么部门,都应当重点发展,否则都应逐步淘汰。二是在发展特色经济中,要把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避免开发不足使资源整体闲置或品位开发缺位,又要避免过度开发,使稀缺性资源价值降低,寿命缩短。在发展特色经济中,一定要强调对稀缺性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在发展特色经济中,要注意领域内市场,在巩固域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外拓展。对域外市场,在售后服务、质量、信誉上要给予域内市场同样的重视度;同时,要注意保护地方品牌,不要轻易放弃、更改名牌,以保证品牌的连续性、稳定性,离开了一定的地方品牌,特色经济将失去其最有影响的外包装。 4.处理好自主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 县域经济的发展首先要激发县域的发展活力,充分发挥县域内各种资源的优势。重点要抓好两点,一是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进一步创新体制和机制,切实搞好县域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各种活力竞相迸发的氛围。二是全面激发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力,形成全民创业、共谋发展的局面。同时必须明确,县域经济不是县内经济,而是开放经济,只有扩大开放,加强与外部的合作,才能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承接“两个转移”,积极引进经济要素,实现更大的发展。同时,县域经济规模的有限性和产业结构的单一性,也要求我们不能故步自封、夜郎自大。所以,在坚持自主发展的同时,一定要开阔视野,扩大开放,努力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中产业集群效应分析论文 河北自然资源丰富、历史悠久,造就了一批具有资源禀赋优势、独具特色的民营经济产业集群雏形。例如:安国的中药材、白沟的箱包、南大堡的蔬菜、辛集的皮革、清河的羊绒、晋州的布匹市场等。近年来,各地开始主动打破地区分割,通过培育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和环境,积极扶持专业化产业集群的孕育、发展、壮大,反过来再通过产业集群的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共同发展。到2004年底,河北已有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各类产业集群139个。其中,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90个,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25个,1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7个,为河北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尽管如此,河北产业集群仍不成熟,有待进一步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产业集群优势不明显。尽管河北省目前已发展了不少地区产业集群,其中一些产业集群,如清河的羊绒等发展良好,在同行业中占据优势,但全省范围内的众多产业集群中,像清河羊绒这样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同行业占主导地位的大型产业集群并不多,很多地方产业集群优势不突出,与发达省份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有一些地方也没有把产业集群发展作为发挥产业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对产业集群的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和扶持。 2、产业集群内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目前不少产业集群仅仅是众多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的简单集中,产品雷同,没有形成专业化分工,大量“小而全”的企业在同一个集群中阻碍了产业链的延伸并危及集群自我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同时集群内企业产品的关联度也较低。这样的产业集群不能体现出企业间合理竞争和分工合作的优势,无法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3、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目前各产业集群内的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实力有限,管理人员素质低下,技术条件薄弱,有的企业甚至生产方式落后,普遍缺乏技术创新和开发能力,经营业务比较单一,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利润不足,进一步制约了其技术提高能力。而且,企业与学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不紧密,获取和吸收新技术的能力弱,得不到有力的技术支持,仅仅是维持简单的生产操作。 4、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由于产业集群发展的时间较短,很多产业集群缺乏相应的中介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网络不健全,从而阻碍了产业集群的发展。中介组织是保证市场经济顺利运转的润滑剂,也是中小企业集群正常运作的支持系统。目前河北省产业集群中中介组织缺失或发展不完备,不能有效地为产业集群内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提供服务支持。 5、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行为不合理。有些地方政府对于本地的产业采取地方保护主义,限制本地产业集群与外地产业的竞争,扭曲了地方生产系统的合理运行机制,不利于产业集群竞争能力的提高,也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过于重视本地大型企业的发展,忽视中小型企业所构成的产业集群的发展活力,缺乏对其的必要支持。有些地方政府在构思产业集群的产业结构、建构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劳动力教育培训机构等方面缺乏周全的规划和有效的行动。忽视产业集群形成的内在规律,不善于从专业化分工和市场细分中发现机遇,引导和培育本地经济特色,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缺乏横向整合,使资源无效配置和浪费。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使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需要从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整合、配置当地优势资源,推动中小企业本地化的分工和协作,促进企业集聚,培育特色产业,形成有竞争能力的地方产业集群。这要求我们从多方面做好工作,推动产业集群的不断发展。 一是培养产业集群内企业的创新能力。(1)企业应当注重人力资本投资。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个人的技能,并努力提高整个企业的创新能力,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促进企业R&D活动的开展,提高产品的附加值。(2)注重企业家群体的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对于企业乃至整个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产业集群的发展中应当促进集群内企业家的相互联系、共同学习,给予企业家获得培训的机会,不断提高其个人素质和经营管理的能力,为企业的发展创新起到带头人的作用。(3)加强产业集群内各企业同学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完善技术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探索市场需求,适应市场的变化,不断应用新的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切实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推进整个产业集群的优化升级。 二是加强产业集群内的产业分工,推动企业间的协作。(1)加快产业集群内重点企业的上下游及侧向产业链的配套建设,形成能有效提高竞争力的产业配套体系。集群内各企业要加强在业务上的合作,大企业可以将一部分业务转包给其他小型企业,以突出自己的专业性优势,并带动集群内其他企业的共同发展。(2)着力于催生小企业、开发新岗位,拓展产业链条,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支持在产业集群中建立创业辅导中心,向企业初创者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解决初创阶段的突出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3)加强自助机构的建设,通过自助机构提供研究与开发、市场营销、游说、劳资谈判、产业论坛等服务,促进企业共同发展。自助机构在必要时提供了单个企业无力提供或不愿承担的、具有外部性的服务,在日常经营中可降低交易成本。 三是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社会服务体系。(1)加快推进信用担保机构建设。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融资难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国际国内的经验证明,大力发展以为中小企业服务为主的信用担保机构,是化解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2)极推动行业协会建设。行业协会是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在产业集群中建立行业协会,有助于协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环境。集群中的企业以及政府都应当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实行有效指导,开展多方服务,推动国家各项政策和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是政府要致力于提供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1)加强政府宏观指导,将产业集群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相衔接,使产业集群得到更多地政策支持。出台发展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产业集群的发展。(2)制定配套政策,引导本地分散的企业逐渐向产业集群集中,利用本地产业集群的产业链招商引资,吸引更优秀的企业进入本地产业集群中,带动当地其他企业的发展。为本地的产业集群中的企业经营设定一定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它们的不断发展、创新,以此培育和壮大本地的产业集群。规划好区域建设,完善产业集群的生存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水、电、交通、通讯的基本经营条件的具备,合理规划产业园区等项目,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完备的环境条件。(3)引导和帮助本地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开拓市场。政府部门应当同行业、企业共同挖掘本地地理、人文、商业传统等有利因素,致力于筹划和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努力提高本地产业集群的知名度。积极组合产品宣传、展示、交易会等活动,对外宣传本地的优势特色产业和产品,促进本地产业与外界的联系,提高产业的外向度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占有率,为产业集群的发展提供外在的推动力量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分析论文 内容摘要在市场经济浪潮下,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推进的重要举措。本文从制定规划、创建名牌、市场机制创新三个方面对发展县域经济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县域经济创新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域经济的崛起将对中国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拟对如何发展县域经济作一初步探讨。 一、制定科学的县域经济发展规划 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是发展县域经济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总抓手,没有科学的发展规划作为指导,容易造成发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甚至会适得其反。因此,制定科学可行的县域经济规划对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在产业设计、产业布局、产业发展前景上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规划本地区产业结构、产业分工,使地区产业布局更趋科学合理,以更好地把握规律,抢占先机。制定发展规划要着力做好定位——宏观的和微观的区位分析与选择、定性——发展内容和主题的分析与选择、定量——发展规模的分析与选择三个方面的工作。(二)要切合地区实际。中国地大物博,不同地区间在资源、区位、发展速度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制定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要以科学、理性的眼光和思维充分考虑地区实际,在发展进度、发展规模、产业项目上务求实事求是,不搞形而上学和假大空。要根据区域内资源禀赋特征,建立合理的产业体系。(三)要坚定不移的实施。有了规划就要坚定不移的执行,如果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规划就失去了意义和价值。在落实规划过程中,要力戒随意性和短期行为,不因一时一事的影响随意改变发展规划而追求短期效应。当然,规划是依据当时的情况而制定的,随着发展环境、发展条件的变化,其局限性也会显现出来,这就需要在实施中不断修正和完善,务求切合实际,紧跟时展步伐。 二、高质量、高信誉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的集中表现,也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等综合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因此,县域经济发展应切实做好名牌战略工作,树立名牌意识,强化名牌观念,积极探索实施名牌战略的新路子。(一)强化创名牌意识。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宣传名牌,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推介名牌、保护名牌、争创名牌的宣传网站,在扩大宣传的同时,引导现有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及产品,参加各种博览会、展销会活动,引导企业运用现代营销,强化广告和形象策划,塑造企业形象,打好名牌战略,叫响地方品牌。 (二)提高名牌科技含量。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是实施名牌战略的先导。政府要意识在先,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跟踪行业技术发展前沿,指导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自主开发与技术创新。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产品及服务项目的研发中心,开展技术攻关,创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产品。利用技术协作网络,增强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所之间的协作,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名牌的成长是一个动态过程,企业要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做到生产一代、储备一代、试制一代、构思一代,适应市场潮流,引领市场潮流。(三)扩大名牌经营规模。名牌具有强大扩张的内在动力,名牌发展与规模经营紧紧相依,相辅相成。地方政府要引导和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优势企业为优秀,通过联合、兼并、控股、收购等形式,聚集具有竞争优势的大企业、大集团的力量,以提高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充分利用名牌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配套生产,形成社会化分工、专业化生产的经营格局和名牌产品产业链,扩大名牌产品生产规模。 三、坚持不懈地推进市场机制创新 县域经济发展的进程也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在未来市场竞争和地区经济发展中,制度创新将越来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政府要对县域经济真正起到推动和校正作用,有赖于它积极主动地履行制度创新的职能。(一)通过培育县域共同市场,建立起地区内的竞争性市场体系,并与全国统一市场相接轨。地区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应当先于全国统一市场,首先是建立以城市为中心、开放式、竞争型的地区性市场,然后才能构成全国共同市场。因此,只有通过地方政府去实现地区内部的整合,才能促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发育和完善。(二)县域市场机制的培育最重要的是使地方政府从微观经济活动中撤离,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企业走向市场创造条件,并实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市场化进程,制订出有效的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市场竞争秩序制度,依法维持市场竞争秩序。(四)创新县域经济调控机制。县域调控是地方政府为了克服市场缺陷而在一定限度内对市场运行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职能。县域经济必须由政府的有力干预和宏观调控加以规范和推动,才能在利益、规模和产业结构方面得到合理的调整,因此建立区域调控机制已成为必要的议程。作为县域经济的调节者,地方政府应主要通过法律、财政、金融等间接经济手段而不是直接的行政手段来对地区经济产生影响,这样才能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县域经济发展对策分析论文 县域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加速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巩固基础政权,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然而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县域经济如何应对挑战、加速发展呢?这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从事县、乡工作的领导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 加入世贸组织,对县域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将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既有近期的影响,也有长远的影响,既有消极的影响,也有积极的影响。总体来说,大致有四: 1.农产品市场将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国际市场的农产品价格一般低于我国农产品价格15-40%,而且产品质量较好,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一些发达国家在保持较高的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政府对生产和出口实行优惠和补贴政策,也相应提高了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我国入世后,将按国际市场规则逐步放开国内农产品市场,大批质优价廉价的国外农产品将涌入我国市场,这对我国农副产品市场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特别是一些土地密集型产品的粮产区,更是首当其冲。就拿安徽省滁州市来说,粮食生产能力每年都在330万吨左右,其中稻谷210万吨,小麦75万吨,甘薯、玉米、大豆等杂粮约45万吨。粮食的商品率约在50%上下。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由于国际市场粮价低于国内,品质好于国内,粮食调入省份就会直接从国外进口,势必打破现有的国内粮食产品的交易格局。当然,这对农民留作自用的部分影响不大,但对占产量一半以上的商品粮就影响很大。 2.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民的收入将会降低。入世以后,以传统的种植业为主的农民收入将会减少。国际市场的农产品质优价廉,进入国内市场后有很强的竞争力。现在,世界各国对农产品的质量十分注重,农产品质量方面的技术壁垒越来越严。国际食品法典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常规检验就达25项,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允许出口。所以,经过严格检验而进入国内市场的农产品一般质量都比较好。而国内市场上某些农产品,由于化肥、农药的不科学使用,其有害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影响产品的质量。另外,在价格方面,国外的农产品由于生产率水平高,成本低,一般价格比较适中,有些还低于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如2001年7月国际市场现货500g价格,美国1号硬红冬麦0.52元,美国2号软红冬麦0.44元,美国2号黄玉米0.38元,曼谷大米0.61元,荷兰油菜籽1.75元。这些农产品涌入国内市场后,不仅会击败那些低质农产品,而且将引起国内市场农产品价格下跌,进一步加剧农产品“卖难”矛盾,影响一部分农民收入的增加。 3.传统的经营模式将会被冲破。千百年来,我国农业一直沿袭着“分散经营、农户耕作”的模式。农业合作化的工作失误和联产承包的政策收益,更使一些人误认为,这就是农村唯一正确的经营模式。殊不知,这给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带来了极大的阻力。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底我国农户户均耕地面积为0.52公顷,地块数为6.06块,平均每块仅0.09公顷。美国家庭农场一般每户133公顷,欧盟的中小农场规模也有500亩左右,连日本的小农户也是20多亩地。我国农村土地经营不仅规模小,而且由于受到投入与经营以及农民自身文化的限制,还处于一种粗放经营、广种薄收的状况,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同时,在经营的品种结构上,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期停留在谷物、油料、棉花等大宗农产品的土地密集型产品生产上。而土地密集型产品正是我们面临世界市场竞争的弱项。以谷物为例,我国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所产谷物在1.2-1.5吨,而美国平均每个劳动力所产谷物在120-150吨,高出中国100倍。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应该是劳动密集型产品。目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价格大都低于国际市场。国际市场的导向,农村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冲破传统的经营模式。 4.农业劳动者的素质难以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市场竞争,形式上是经济竞争,而实际上是人的竞争,是人的素质的竞争,是人力资源和科技水平的竞争。我国农业劳动者普遍受教育程度不够,文化程度较低,科技培训不足。以滁州市为例,每万人口中大学生比例只有165人,低于全国361人、全省229人的水平,而万人中的科技人员更少。尽管各县、乡政府注意了农民的教育,搞了科技推广、科学种田,但广大农民素质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面对国际市场的竞争,更显得力不从心。 二 面对入世给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我们一定要客观、冷静、全面地分析,既不可夸大冲击、盲目恐惧,庸人自扰;也不能无视影响,无动于衷,束手无策。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理出可行思路,拿出过硬措施,趋利避害,破难而进,从重重困难中,闯出一条生路来。 1.走自己的路,创造本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 任何一个地区的发展,实质上都是该地区自身能量的释放,任何一个领导要使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卓有成效,都必须努力寻求自身能量释放的最佳途径,走自己的路。所谓“路”,一是发展思路。要吃透县情,理出发展思路,先干什么,后干什么,闯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的发展之路。二是振兴之策。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出发展优势,培育经济增长点,创造本地的特色。任何地区,哪怕是最贫困的地区,也会有自身的优势,比如安徽的江淮分水岭地区,虽然常年少雨干旱,庄稼欠收,百姓贫困。但这些县一般矿产资源都比较丰富,劳动力资源也很丰富,畜牧业和养殖业比较发达,要扬长避短,谋求振兴之策。 面对入世,要突出经济发展的特色。“物以稀为贵”,市场追求的就是特色。特色,到处都有,就看是否认识,是否全力培育。比如,笔者曾经工作过的凤阳县,石英砂、石灰石的开发就是特色;定远县瘦肉型猪的养殖,也算一大特色。即使种植业,也应突出特色,发展一些名、特、优、新产品。一般的大路货,已为市场所不容,名、特、优、新产品才倍受消费者青睐。滁州市近年来,狠抓特色农业,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收到较好效益。如明光的绿豆,凤阳的粉丝,来安的大蒜,天长的百合、榨菜,南谯的滁菊,全椒的优质米、优质油等农产品在当地有特色,在出口创汇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势。入世之后,这些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将会有一个更加广阔的国际市场。要集中力量,全力扶持,把这些品牌做大做强,保住已有的,开辟新生的,品牌带动生产,创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特色来。 2.调整农业发展战略,按比较优势原则发展农村经济 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便宜,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是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所谓劳动密集型产品一般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直接产品,如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其次是中间产品,如原糖、面粉、淀粉、乳制品、动物饲料等。再次是消费者导向产品,如肉类加工品、水果加工品等。目前,我国这些产品价格大都低于国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苹果、鸭梨、柑橘低于国际市场4-7成,蔬菜低于国际市场3-4成,牛、羊肉低于国际市场5成以上。而土地密集型产品则是我国农业的比较劣势,所谓土地密集型产品主要是指大宗农产品,如谷物、油籽、棉花等。由于我国农业人口多,人均土地少,生产率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在保持较高的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政府还对生产和出口农产品实行补贴政策,更降低了生产者成本,使得我国的土地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显劣势。 在比较优劣的基础上,我们要有针对性地调整我国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战略。首先,加速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步伐,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土地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力发展“两高一优”农业,选择生产有优势,产品有销路的主导产品、特色产品,在资金、科技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农产品优质化和规模化,发挥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价格优势,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同时,也可借助国际市场,针对国外大宗农产品价格较低,有计划地进口一些土地密集型产品,一方面保护国土资源,也可调节和改善人民的生活。其次,扩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我们要抓住发达国家降低对农产品进口的壁垒,让出一部分市场份额的机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扩大市场份额。要扩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就要调整现行的农业种植结构,压缩部分粮食种植面积,扩大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适销对路的经济作物的生产,以价廉物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挤进国际市场。同时,也可换个思路,把剩余劳动力打进国际市场,组织人员到国外去办农场,搞开发,生产有特色的农产品并组织就地销售。 3.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在农业经营中,农民最苦恼的是信息闭塞,不知道什么东西紧俏,什么东西能卖上好价钱,往往是“羊吃碰头草”,走到哪吃到哪。近几年来,各地创造的“订单农业”,把产销衔接起来,把农业带出了迷茫,为农民致富创出了新路。所谓“订单农业”,就是用“订单”的形式,把销售企业与生产农户衔接起来,销售企业根据市场行情,与生产农户签订收购合同(订单),农户根据合同进行生产,生产出的产品由销售企业依据合同进行收购,并进行加工销售。从而形成了产——购——销一条龙,形成了农业生产的产业链。订单一头挂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把产与销有效地衔接起来。订单是一种契约,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作用,农民种得放心,卖得开心,这种形式很受农户欢迎。目前,在滁州农村普遍实行的形式有: ——龙头企业带动型。如全椒县米厂依托“青莲牌”大米的品牌优势,与农户签订了3万亩优质水稻生产“订单”;凤阳粉丝厂依托“日月牌”粉丝品牌,与农户签订了1万亩脱毒山芋生产“订单”,生产的粉丝畅销日本、韩国和美国。这些“龙头”企业,一般自身实力较强,生产的产品市场销路好,合同履约率高,对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品种结构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 ——公司带基地型。如全椒县棉麻公司、棉花原种总场联手,依托具有较强的棉花良种繁育、营销、加工能力,发展棉花生产基地5.3万公顷,基地内全部实行“订单”生产;明光市明贸有限责任公司与日本宇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紧密合作,引进甜叶菊种植,建立了4个乡6个村239公顷的生产基地,该公司每年产前与农户签订收购“订单”,产中加强技术指导,产后按“订单”收购,农户非常欢迎,基地逐年扩大。 ——中介组织带动型。这里的“中介组织”通常是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带有服务性的组织,通过“订单”把分散的农户吸引到某一产品的生产上来。如全椒县城东乡政府,利用城郊农民有蔬菜种植经验的优势,成立蔬菜生产中介服务组织,与上海、巢湖等地的蔬菜加工企业合作,与农户签订了66公顷日本山芋、33公顷黑豆、33公顷荷兰豆生产收购订单;明光市自来桥镇政府牵头,利用冬瓜运销大户的优势,成立了“自来桥村社冬瓜合作开发公司”,在扬州、南京、上海、合肥等地建立了销售网络,与农户签订了200公顷冬瓜收购订单,带动了全镇冬瓜的种植,使之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 ——能人带动型。由当地“能人”从外地拿到某种产品的订单或有稳定的销售渠道,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组织农户进行生产并进行收购。如凤阳县枣巷乡农民王瑞林,他了解双苞菇市场和销售渠道,产品有销路,便与农户签订了几十公顷的生产订单,产品直销上海、杭州、南京等大城市。 订单农业的发展,对把农民导向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目前规模较小,品种偏少,参加的农户也不多。要想真正应对入世,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问题,就必须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以产业为龙头,以公司为基地,以农户为网络,在全局上形成:主导产业+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主导产业有市场,有销路,要做大做强。公司(基地)成为利益共同体,农户是公司藤上的瓜,真正形成一条龙,真正把产供销衔接起来,并以此来导向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的调整。 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最关键的是“销售龙头”,难销则难产,各地政府从外部环境到政策扶持,要有意识地培育和发展销售龙头企业,使之逐步成为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行业协会。据了解,在美国带领农民闯市场的不是各级政府,也不是个体农户,而是美国农民的行业协会。千百年来,我国农产品的销售一直延续着提篮叫卖的方式,这种单独经营的小本生意如何与大量涌进国门来的有着严密组织的外国农副产品抗衡呢?这就必须走上行业联合之路,成立行业协会。可喜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正在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据了解,目前,安徽省已有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万多个,其中专业农民协会4千多个。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组织将会越来越多。 4.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 加大科技投入,加速科技长入经济,是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环节,是加速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应对入世,振兴县域经济的有效举措。 目前,县域经济内的农业科技贡献率都不高,以滁州市为例,也只有40%左右,与发达国家的60-70%相比差距较大。因此,要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大科技长入经济的力度,开发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在广泛运用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膜等工业技术成果的基础上,依靠生物工程,信息技术等农业高新技术,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于生产实践;不断推进新的优质品种和成熟的保优栽培配套技术,从整体上提高优质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努力通过提高单产和降低农本,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依靠科技振兴县域经济,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速科技长入经济,必须解决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要把科技与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经济出题,科技做文章,生产出成果,适时地把科技成果运用到实际生产中去,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 科技长入经济是一篇大文章,当前,面对入世,应重点搞好五个方面的服务。一是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及时地给农户提供可靠的市场信息,引导和组织农户上网。特别是要加强对一些种、养、加、销大户的培训指导。二是项目服务。充分利用好“绿箱政策”,争取国家支持。世贸组织的规则中有,对农业生产的国内补贴的支持条款。在WTO农业协议的框架下,允许我国对农业生产每年补贴485亿元,目前我国实际还不到300亿元,这对农业的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各地政府机不可失,要努力争取扶持。扶持靠项目争取,资金随项目走,各地要从当地资源优势出发,瞅准做好项目。同时,在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上要改变“撒胡椒面”做法,集中经费办大事,办有望成功的事。重点扶持“产业有龙头,生产有基地,产品有销路”的名、特、优、新产品,把项目区建设成为优质、高产、高效的经济示范区。三是科技服务,利用入世机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可采取“政技”、“政企”结合形式,建立科技示范窗口;鼓励农技人员开展科技开发和科技承包,引导和带动农民,真正做到“指导农民种、引导农民调,帮助农民销”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产后服务。指导农户搞好农产品的包装和加工,帮助农户闯市场、签订单、搞销售,并通过市场反馈,引导农户进一步调整品种结构,改进经营方式。五是质量服务。为适应入世需要,必须加强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建设,搞好农业标准化建设。指导农户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把质量检验要求告诉农户,要求农产品确保质量标准,通过质量标准的实施和把关来发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以提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占有率。 5.加速资源开发,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经济发展的现实告诉我们,即使再贫困的地区,也会存在某种资源优势,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文化资源。只有认识并开发这种资源,构筑起本地区的主导产业,才能摆脱资金等因素的制约,闯出一条脱贫致富的新路子。 中国的入世,更为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我们要有区别,有重点地选择一些项目,吸引外资开发,实现外来资金技术与当地资源的结合。也可把我们资源如劳动力资源引向国外,实行劳务输出,对剩余劳动力进行组织培训,然后输向国外,既赚回资金,又学到技术。近年来,滁州市把劳务输出,作为振兴区域经济,加速农民致富的重要举措,今年力争全市劳务输出净增10万人。 对于资源开发,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和效率为目的,走出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特别是矿产资源的开发,要按照“资源有保证、产业有基础、产品有市场”和资源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开发一批,规划一批,储备一批,使潜在的资源优势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使资源开发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 6.加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使其在县域经济中唱主角 经济发展实践告诉我们,个体私营经济与国家经济相比,具有更加直接的利益机制,更加灵活的经营方式,更加有效的融资渠道。个体私营经济是不发达地区加速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振兴县域经济的有效途径,是现阶段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但在某些地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环境仍不宽松,非议责难到处可见,吃、拿、卡、要时有发生。各级政府应该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手发展,政治上给荣誉,资金上给支持,经营上给指导,税费上给优惠,权益上给保障,进一步创造条件,加速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面对入世,各地政府应有意识有重点地选择一些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主,加强世贸知识的学习培训,如安排他们优先到国外考察,让他们最先与国际接轨,既可以到国外去办企业,也可利用本地资源和劳动力优势,与外资嫁接,引进资金和技术,在国内发展。在农村,可有意识培养一批种田大户,耕地相对向他们集中,采取承包、转包、“四荒”拍卖等形式,开展规模种植,并有意识地引进国外先进的耕作技术和优良品种,培养一批国内的“农场主”,以其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以规模种植取得规模效益。各地政府也应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主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其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纳税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商贸繁荣 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过去,我们把很多时间、精力都投在农业、农民方面,但仅此还不够。面对入世,我们在抓好农业的同时,应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商贸繁荣,为外商进入,外资嫁接打好基础。 目前,我们的县域经济发展不快,与小城镇建设滞后、商贸不活,不无关系。小城镇是商贸经济的载体,一个城镇就是一个市场,一片税源,一个经济增长点。没有了城镇,就断绝了税源。一些乡镇税源枯竭,经济困难,根子就在这里。以凤阳县为例,九十年代初,全县35个镇,为了加速乡镇经济的发展,县委、县政府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重点扶持了除府城、临淮两个标准镇外的四个乡镇,即门台、武店、小溪河、西泉。曾规定,只要人口达到一万人,工业产值达到一个亿,入库税金400万就可升格为副县级镇,主要领导享受副县级待遇。这样的规定不管现在怎么评价,但在当时对调动乡镇的积极性,促进乡镇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小城镇建设步履维艰,很不适应市场经济,特别是入世的要求,必须把加速小城镇建设,促进商贸繁荣作为各级政府迎接入世的重点,全力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深化小城镇综合改革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界限,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使小城镇的人气旺起来。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不管是本地的,外地的)进镇经商办企业。“低门槛,引进来,我发展,你发财”。“解放思想、黄金万两,思想封闭、受穷受气。”要在征地盖房,经营办证,税费征收,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全力搞好服务。 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更多地吸纳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小城镇建设,扩大城镇规模,增强城镇实力。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让投资者有钱可赚、有利可图。 8.要内联外引,把县域经济推向国际市场 引进外资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既定的开放政策的重要内容。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引进外资无疑创造了极好的机遇。(1)从我国的贸易环境看,加入了世贸组织,贸易环境大大改善,由原来的双边贸易协定为基础的贸易环境,进到了多边贸易组织的国际大环境中,获得了平等贸易伙伴的地位,必将进一步扩大中国的贸易机会,增大在世界贸易市场的份额。同时,中国的开放也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开放的深度和广度都将大大提高。贸易额的增加,开放度的提高,必将进一步刺激外商投资的热情,加大投资力度。(2)从外商投资环境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开放更多的领域,给予外商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大幅度地减让关税,取消或减少非关税壁垒,使得外商投资的环境有了重大改善,并且有了稳定的法律保证。外商投资的软硬环境都朝着有利方向发展。(3)从外商投资空间看,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使得外商投资领域大大扩大。不仅在传统的工业领域,而且在金融、保险、旅游、文化等领域都可进入。据专家预测,从2000年至2005年,我国将能吸引1000亿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这对资金短缺而资源丰富的县域经济,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外资的投入还将带动国内投资。对县域经济来说,“外资”不仅指国外投资,还应包括县域以外的国内投资。经济的发展,已经并将进一步冲破区域界限,我们不能以小农眼光面对国际市场。县域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内在条件,而且需要外部环境;不仅要勇敢地单兵突进,而且要学会组织集团冲锋;不仅要外引,而且要内联。要理智地迎接经济发达地区的辐射,带动本地经济发展。滁州市提出,要积极呼应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加快融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流域经济区以及南京一小时都市圈,主动参与分工,密切经济联系与协作,吸引以大集团大公司为重点的一批企业来滁独资经营或与我合作经营,是一种十分明智的做法。大批外资的融入,或许会给目前徘徊困惑中的县域经济带来振兴的希望,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应着力抓紧抓好。当前最重要的是要选好项目,以项目争取外资。我们应该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推出那些在国际上有市场、本地有资源、生产有基础的项目,主动迎上去,争取外资的投入,如滁州市的矿产开发、农业开发、旅游开发以及房地产开发,都有广阔的前景。看不到机遇是庸人,丧失机遇或许就会成为罪人。各地应组织专门的班子,建立健全招商引资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利用各种关系,调动各种力量,全力以赴,把招商引资工作抓好。 三 加入世贸组织,既给县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又使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积极进取,沉着应对,抓紧过渡时间,从思想观念到工作方法来一番革新,以良好的心态、饱满的热情应对入世。 1.要保持良好心态面对入世,既不能“盲目恐惧”,我们应有的态度应该是积极进取,沉着应对。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既要积极进取,趋利避害,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又要稳住阵脚,沉着应战,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既要严格履行世贸组织的规则和我们的承诺,又要根据县域经济的具体情况,善于运用规则和谈判中规定的过渡期保护和调整自己,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机遇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机遇永远成功于勇于创新的人。抓住机遇并成功机遇,加快发展并赢得发展,占据优势并保持优势,这是每个领导者面对入世应取的态度。 2.要抓紧观念更新入世,首先应该是观念入世,重在观念更新。(1)要有创新观念。要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学会从WTO的角度来看问题,牢固树立创新进取、与时俱进的观念。要认识到,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新形势,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不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占领不了竞争高地,就争取不到主动权;不创新就意味着死亡,创新才有新的生机。(2)要有“诚信”观念。市场经济即契约经济,而契约经济推崇诚信守诺。自古以来,“人无信不立”被视为“圭臬”。而在当今经济中,不守信用却成了一大社会公害,市场上假冒伪劣的东西随处可见,人人厌恶而又甩它不掉,严重干扰了经济秩序,污染了社会风气。据中国企业联合会有关负责人透露,诚信缺失每年给我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间接损失也4000亿元。世界上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的总裁认为,道德行为规范是企业竞争力的源泉,时代不同了,遵守道德规范已经从一种美德变成了必需。他们认为,没有道德观念,就等于同灾难打交道;有了道德观念,才可能在国际市场上立足。(3)要有“共赢”观念。所谓共赢是双赢的扩展,即在处理双边或多边关系时,不仅要求相互交往的各方都获得好处,而且要求不以牺牲其他方面(广义的第三者,包括环境)的利益为代价。在冷战结束前的几千年,人们思维的主导模式是“赢——输”思维,即竞争的双方非赢即输,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就是东风压倒西风,没有调和的余地。因此,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总是把自己所得建立在对方所失的基础上。冷战末期,以《核冬天》研究报告的出现为标志,人们开始认识到,在科学技术及社会生产力已经发展到拥有足以毁灭人类自身力量的今天,再坚持“你死我活”的思维模式,到头来很可能是“你死我也得死”。为避免自身毁灭的下场,人类开始放弃冷战思维,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既竞争又合作代替“赢——输”思维模式。加入WTO,各级领导应该自觉运用“共赢”思维,树立“共赢”观念。随着经济全球化,各国经济发展联系越来越密切,常常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人类发展到今天,面临着许多共性问题,如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全球气候变暖,乃至跨国走私、贩毒、恐怖活动等,都具有全球性,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合作,合作则共赢,否则则共损。 3.要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世贸组织规则绝大部分是对政府而言的。由于我国政府的行政体制是学习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而造就了管理型的政府、管理型的官员,而且管的面很宽,管的程度很严,束缚了企业的积极性。面对入世,要努力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第一,要从思想观念上转变。各级政府,从官员到办事员,都要确立服务意识,特别是各级领导,要牢固确立“领导的本质是服务”的观念,摒弃官管意识、官僚作风。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规范行政行为,确立服务内容。第二,要从制度上转变。我们现行的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审批来实现的,全国性的行政审批多达2800多项,省以下的有300多项,县一级的也不少。企业和老百姓办一件事,少则盖几个公章,多则盖几百个。一个公章就是一个关卡,要到处求人,跑很多的路,讲很多的话,造成效率低下,还会滋长不正之风。现在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已经下大力气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废止了一大批行政审批制度,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把政府从繁琐的具体事务的管理中解放出来,把职能从制度上转到为经济社会服务上来。第三,从工作效率上转变。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把行政行为推向市场。由政府统一组织,把具有审批、发证(照)、收费等具体行政职能的政府部门集中办公,建立服务中心,优化服务窗口,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 4.要创新领导方法同志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指出:“我们队伍里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过去学的本领只有一点点,今天用一些,明天用一些,渐渐告罄了……学习本领,这是我们领导干部所迫切需要的。”同志在安徽视察时也强调,要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实现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创新,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各项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面对入世,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改革和创新领导方法,是各项应对措施的关键。首先是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入世明白人。入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干部首当其冲。我们的县、乡、村三级干部,特别是县级干部,对市场经济了解多少,对世贸知识知之深浅,是能否掌握入世主动权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干部的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经济知识有所增长,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从总体上说来,我们的县、乡、村三级干部对市场经济了解不够,对世贸知识知之甚少,以自己浅薄的知识和经验,如何应对有着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世贸大军?以己之“昏昏”,如何使人而“昭昭”?所以,必须学习,必须以补课和速成的方式,尽快用世贸知识武装我们的干部,使之成为入世明白人。不懂游戏规则,就不能参加游戏活动,就会被淘汰出局。不仅要学习世贸知识,而且要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了解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动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不仅干部要学习,而且要组织企业主和农村能人大户学习,以其带动广大群众的学习,尽快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其次是调查研究,使自己成为有思路的人。要理清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做到“四有”:有数、有路、有招、有效。所谓“有数”,就是对本区域内的自然气候、资源蕴藏、人口素质、优势劣势乃至内外部环境,要了如指掌,有真实可靠的呼之欲出的第一手资料。所谓“有路”,即发展思路,一、二、三产业如何调整,生产力如何布局,轻重缓急如何安排,内外部力量如何调度,哪些是优势如何扬长,哪些是劣势如何避短,哪些先上,哪些后干,哪些自己干,哪些联合干,都要有自己的路子。“有招”,即行之有效的招术、措施,甚至是绝招,以至别人没想到的我想到了,别人未干成的我干成了。没有过硬的措施是难以应对复杂局面的。“有效”,即绩效、效能,一定要讲求实效,干一件事成一件事,不摆花架子,不做无用功。贫困的县城经济经不起折腾,老百性最恨官僚主义。领导活动的好坏,最终以物化的领导效能来检验,以繁荣县域经济、富裕一方百姓来衡量。再次是转变作风,使自己成为高效率的人。好的发展思路,要靠好的工作作风来落实,没有科学扎实的工作作风,一切都将成为空谈。面对入世,衡量工作作风的一般标准就是能否高效率地卓有成效地解决问题。当前,对县、乡干部来说,工作作风要努力实现“八个转变”。一是变“文件照念,指示照办”的照抄照搬为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解决问题。二是变“跑田头,忙码头,忙忙碌碌”为超前筹谋,科学决策,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三是变“指手画脚,强迫命令”为服务协调,排忧解难。四是变给钱、给物、给救济为给项目、给政策、给科技。五是变追求产值产量为讲究亩均效益。六是变听汇报、发指示为深入实际、抓好落实。七是变大会套小会的会议贯彻为抓大户,树典型,以看得见的效益示范引导。八是变拖拉扯皮为马上就办。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那种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村糊乡,乡糊县,一直糊到国务院;国务院发文件,一级一级往下念,念到最后不兑现”的浮夸不实之风。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略论我国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县域经济是指在县域内以城镇为中心,以农村为基地,各种经济成分有机构成的一种区域性经济,它处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结合部、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连接点,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分析当前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其跨越式发展,对促进我国中部地区的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⒈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整体竞争力较弱。我国中部地区县域经济无论是从经济总量、经济集中度,还是财政收入和整体竞争力上,与东部比都存在较大差距。一是经济总量不到东部的二分之一。××年,东部地区县平均规模为亿元,是全国县域平均规模亿元的倍;而中部县平均只有亿元,比全国平均规模少亿元,仅是东部地区的%。二是经济集中度不及东部的三分之。××年,东部县超过亿元的个,占全国总数个的%;而中部县超过亿元的只有个,仅占全国总数的%(附表一)。此外在去年全国百强县评选中,中部仅获席,而东部达到席。三是财政收入仅为东部的三分之一。××年,东部县财政平均收入亿元,是全国平均水平亿元的倍;而同期中部县财政收入只有亿元,与全国基本持平,与东部相比差了近倍(附表二)。四是整体竞争力只有东部四分之一,根据第三届县域经济竞争力评价结果,东部地区县竞争力评为级达个,占全国总数的%,而中部只有个,仅占%。由此可见,中部县域经济无论是发展水平还是竞争力,相对东部都处于明显劣势。 ⒉经济结构不尽合理,产业调整依然滞后。一直以来,中部地区是全国商品粮的重要生产基地,县域经济第一产业占有很高的比重,典型的农业经济特征明显,效益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近几年虽有所发展,但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很小;第二产业优势不够突出,资源性加工企业规模小,能力弱;现代高科技企业起点低,数量少,产业的技术含量仍然较低;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虽然较快,但因起步晚,规模小,不足以支撑整体经济发展。目前中部地区县域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正处于工业化早中期阶段;而东部地区三次产业结构为,表明东部地区县域经济开始步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由此可见,中部地区县域经济产业结构相对东部地区而言,整整慢了一个阶段(见附表四)。附表四:中部地区县域经济产业结构与全国、东部和西部地区对比 ⒊经济自主增长乏力,县级财政运转困难。经济自主增长乏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县域投资面临困境。中部县域自然资源相对东部丰富,但由于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限制,年中部地区社会投资总额只有亿元,而东部地区达亿元,其总额仅为东部的%、占全国的%。二是县域工业发展水平低。目前中部县域工业大多是一些传统工业,粗加工产品多,精加工产品少;大众产品多,名牌产品少,××年中部地区驰名商标在全国的占有率只有%,市场活力明显不足。三是县域消费市场低迷。××年中部县实现社会商品消费总额亿元,仅为全国的%;而东部县达到亿元,占全国比例高达%。由于以上原因,当前中部县级财政运转比较困难。财政收入占县比重比东部地区低了个百分点。而中部县财政刚性支出直线上升,目前有半数以上县级财政入不敷出,运转十分艰难。附表五:(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商报期刊网、中国统计信息网和国家商标信息网数据整理) ⒋生产要素大量外流,对外开放程度偏低。一是资金严重短缺。由于县级财政拮据,加之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级以下业务,使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深受“失血”之痛,××年中部地区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只有亿元,而同期东部地区县级金融机构贷款余额高达亿元,贷款余额仅为东部地区的%。二是人才大量外流。受中部地区县的待遇、人居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大中专学生回县率很低,到县级企业工作更少,在待遇和事业留人方面缺乏强久吸引力,%的人才去了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三是产品科技含量低。年中部地区科技产品总产值的全国占有量只有,而东部高达%,与东部相比差了个百分点(附表六)。四是对外开放度偏低。××年中部地区县域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占全国的;××年中部地区县域出口总额亿美元,仅为全国的,只有东部的%。由此可见,中部地区县域经济的国际联系及其产品国际市场依存度是相对比较低的。 二、推进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对策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中部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与东部相比,相差巨大;与西部相比,优势并不突出;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目前,东部县域经济有民间投资的高速增长,西部有国家投资和政策的强力推动,而中部地区由于缺乏内外推动力量,县域经济发展呈明显劣势。客观地讲,中部县域经济落后东部地区既有自然方面的因素,又有历史方面的原因,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任何单一的发展思路对中部县域经济发展都是无能为力的。发展中部县域经济必须要有全局性、长远性和战略性眼光,要立足自身经济发展阶段和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通过实施整体战略来解决。 ⒈以现存优势资源为依托,开展错位竞争,打造特色产业。无数实践证明,一个地区的竞争优势获得关键在于对自身优势的认识和把握,因此中部在发展县域经济的战略决策中,应始终注意自身的比较优势。总体上来看,在中部县域经济中,农业资源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但由于各县所处地理环境、自然和资源禀赋不同,所表现出来的比较优势千差万别。如有的县矿产资源储量较大,有的县旅游资源独具特色,有的县劳力资源丰富,因此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方式上不能强求一致,其关键是要站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高度,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通过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确立主导产业,实行重点开发,在资源优势中培育地方特色,在传统产品中筛选优势品牌,打造独具特色的战略产业和名牌产品。通过提倡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坚持一业为主,多元互补,进一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于中部地区县而言,在生产要素配置市场化的前提下,由于资本的趋利性,不可能发展全方位、全门类经济,只能依托本地比较优势来发展和壮大特色经济。只有这样,中部县域经济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⒉以区域 经济合作为支点,加强东引西联,扩大对外开放。资金是制约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中部县域经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面对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紧紧抓住“泛珠三”“泛长三”等区域经济合作的机遇,加强“东引西联”,扩大民间投资。所谓“东引”,就是要引进东部地区转移的产业资本,发展民营经济。目前东部地区经济已经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土地、人力要素成本大幅上升,东部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业为了降低成本,开始大量西进寻找商机。中部县域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中,要抢占“地利”先机,尽可能引进更多的东部民间投资。同时还要按照各自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民资投向,重点发展农业产业开发、能源、重要原材料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能够综合利用资源、防治环境污染、节能降耗和提高产品档次的项目,力求走出一条县域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所谓“西联”,就是要利用西部建设东部大通道的契机,极力争取国家投资,搞好东西对接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中部区位优势,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硬环境。 ⒊以转移农村劳力为突破口,加快城镇建设,解决三农问题。在我国中部地区,农村大量剩余劳力的转化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也是发展中部县域经济的关键所在。实践证明,农村剩余劳力的成功转移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农村社会秩序,同时还可以培育一个新的较高层次消费群体,对扩大内需具有积极的意义。当前,中部县域转移农村剩余劳力应采取“标本兼治”的方针。“治标”就是现阶段要组织好劳务输出,通过加强劳务培训、打造劳务品牌、搞好劳务服务等措施,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好农民眼前经济生活来源。同时通过鼓励农民外出务工,使农民增长见识,开拓视野,学到技术,积累资金,为人口城镇化建设准备物质条件和思想条件。“治本”就是进一步加大城镇化建设力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要做好县城和中心城镇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加强县级工业园区建设,提高县域产业聚集度。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城镇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农民进镇入区,发展餐饮、商贸、旅游、交通运输、房地产开发、科技信息等服务业,完善城镇功能,发挥小城镇地域性经济、文化、商贸中心作用。“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问题,只有减少农民,把农民问题解决了,中部县域经济才会健康快速发展。 ⒋以放宽相关政策为基础,推进科教兴县,释放增长潜力。年代初期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创新,极大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县域经济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更应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在政策上释放县域经济增长的潜力。一是拆除一切有碍要素自由流动的政策藩篱。在当前户籍一元化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彻底放开户籍的限制,真正实现农民和城镇居民同等国民待遇,加速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在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少数能人集中,从法律法规上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二是放开一切制约民资难以进入的投资领域。要重点放开传统上由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投资领域,特别是重点放开城镇供水、供气、教育、医疗、电力、农田水利及道路设施建设等领域,以此来激活民间的投资需求,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三是办好一切有利县域经济发展的社会事务。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县域各类教育,要确保义务教育,强化高中教育,扩展职业教育,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培训体系,使农村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另一方面要健全县域科技服务体系,特别是健全农技服务体系。加强与县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合作,组织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科研开发、人才培训、技术推广和信息服务,推动县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措施 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措施 4月21日,在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听讲了财政、金融、税收相关内容的专题报告。课堂内容理论联系实际,令人受益匪浅。 财政如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充分发挥财政争取资金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解除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瓶颈。 基础设施不仅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而且也是经济增长和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前提,基础设施的质量将决定着能否获得新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也是投资者确定潜在的直接投资对象等级的重要因素。只有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加大投入,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有效解除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充分发挥财政管理职能,强化收支管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作用于经济。经济要发展,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财政作保障。而财政投入是有限的,要使有限资金发挥无限效益,必须加强财政管理。 一是建立起公开、公正的收入机制,为县域经济提供更多财力。 一是废除收入“基数法”考核办法。以往财政收入都是年年下达计划,层层按计划完成,按计划考核,没有真正地体现出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建立新增项目增加财政收入的激励机制,特别是对各乡镇新增税源增长财政收入要适当地给予充分的激励,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不足,最大限度地调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透明、高效的支出监管机制,挤出更多资金投入到经济发展中。支出管理仍是当前财政工作的重头戏,要狠下功夫,强化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节省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严格预算。二是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三是严格支付。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从上到下清理和统一各种奖金政策,应建立“一年一度一次性奖励”制度,制止滥发奖金。五是加强政府投资领域管理,以减少政府投入,减轻各级财政的压力。要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加强政府投资领域管理,控制政府负债。 三是建立灵活、有力的财政调控机制,集中财力支持经济建设。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宏观调控部门,要服务于经济发展,必须加大调控力度,调控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调控预算内、外资金。通过实施综合财政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纳入预算,捆绑使用,并由政府集中一部分,由政府掌握使用,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二是调控县、乡财力。应积极推行乡财县管,把乡镇作为预算单位,其收入直交县财政,支出由县财政支付。这样不仅可以平衡乡与乡贫富不均的现象,而且可以整合全县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调控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四是要调控好各单位后勤服务资源。应积极推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把机关一些后勤服务推向社会,由社会承办,这样能够大大节减财政资金。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建立奖励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县级财政在自身加强财政管理的同时,还应充分调动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因此县级财政应协助政府建立县域经济发展奖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凝聚放大作用,努力为县域经济注入活力。一是建立“政府奖励机制”。二是建立“政府激励机制”。三建立“金融机构扶持鼓励机制”。对县域范围内的各金融机构按当年对地方全年贷款增量、核销企业呆坏帐额等指标确定奖励金额予以奖励,缓解各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四、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培植壮大骨干财源,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一是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要加重对工业经济的投入。 三是加快企业改制步伐。 四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县域经济发展论文:关于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经济学者提出一个观点——环境也是生产力。通过绥棱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个观点十分正确。新的县委班子组成后,按照“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的要求,将全面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战略,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整体谋划,把握关键,完善配套机制,使经济发展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本文就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现状1、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理顺。通过两年来的探索实践,县委班子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式,用全新的施政理念,推动**经济的发展。针对我县经济基础较差,实力较弱的实际,提出了县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与域内的林业局、省浆果研究所、**农场及***两个部队农场等客属单位,成立了联席会议及多边或双边会议的联系机制。从而打破了过去那种互相封闭的被动局面,通过发挥**林业局的林木资源、省浆果研究所科技成果、**农场的旅游资源、部队农场机械化农业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科学谋划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体布局,做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游),谁的比较优势、竞争优势明显,就由谁来统领。不搞小而全,避免重复建设,为**经济的腾飞聚合了力量,增强了实力。采取改革措施,重新调整了经济和发展改革局、经济局、商务局等机构设置和工作任务,理顺了工作体制。为了加大改善环境工作领导力度,县委制定了《全县整治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成舆论环境、服务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行政审批改革、精神文明建设六个专题,同步推进。做到了分兵把口,责任到人,形成了层面清晰、任务明确、职责到位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工作的督查力度,县委、县纪委抽调人员成立了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稽查队,专项督查各部门的践诺情况,及时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 2、浓厚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为了突破思想上的障碍,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学浙闽、找差距、快发展”大讨论。经过认真学习、查摆、整改,全县共查摆出思想观念落后、发展思路不宽、队伍建设不力、执法理念僵化、服务意识淡漠、科技含量低等7个方面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共2600多条。通过“揭疤触痛”、“换脑洗心”,接触深层次问题,提高认识,为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县电视台设立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栏节目,!通过正反两方面事例的宣传,努力在全县上下大力营造“支持经济发展是功臣,阻碍发展是罪人”的舆论氛围,要求26个执法执纪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放宽经济发展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公开承诺。强化了激励机制,重奖举报者。同时,出台《关于对在项目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相应待遇的意见》,明确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给予奖励,进一步营造全县上下都支持发展的工作导向。几年来,总结推出了国税局等5个先进集体和**等10名个人典型。设立大型宣传牌45块,书写标语1684条,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栏节目28期,专题新闻82条,人物专访8期,专题片6部,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稿13篇。浓厚的舆论氛围,发挥了较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3、优惠扶持政策更加宽松。县委提出:“别人能给的政策我们都要给,别人不能给的我们也可以给”。在县委工作会议上印发了有关解放思想、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招商引资、劳动力资源开发、推进畜牧经济、绿色食品开发、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国企改革等项工作的十个配套文件。制定出台了《关于招商引资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暂行规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非国有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意见》、《争取外来资金奖励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全县各基层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性文件64份788条,废止审批收费341项,减免210项,其中城建部门把基本建设方面的城市规划费、建工质量检测费、管理费等22项税费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平均降幅58.6,使县城镇开发连续两年突破10万平方米。 4、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县“政务服务中心”,以“服务第一”为理念,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设立32个服务窗口,集行政审批、税费收取、招商咨询、协调督查为一体,做到了“方便快捷、公平公开、廉洁增效”,构建了一个“利企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平台。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建立了双向联系制度,对外来投资商发放绿卡。县纪委挂牌保护企业68家,向投资商发放绿卡42个。持卡人在**投资兴业享受治安、 交通、就医用药、子女就学、供水用电等多方优惠。县直各部门普遍推行了“六项制度”。41个部门开展了“正行风、促发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县电业局主动为**酒业投资的庆丰酒厂和**客商投资开发的第一塑料厂恢复供电。县技术监督局主动为广大米业投资的鑫秀农副产品开发公司代办市场准入证。今年年初县委又授予13位来**投资外地客商“**县荣誉公民”的称号,以此鼓励外地客商继续为**县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5、惩诫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县委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至少要公开查处12起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制定下发了《关于就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去年,公开查处破坏和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12起,处理违规人员13人。今年,县委又下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解放不够,执法理念僵化。一些部门口头上也讲解放思想,但行动却默守陈规,思想僵化,办事情处理问题死抠条文,对已经变化了的实际情况不作调查了解,以没有上级指示文件为借口,拖着不办。执行规章制度缺乏灵活性,怕担风险。有一客商想办粮食营销企业,连续三天跑一主管部门,也没得到一个明确答复。 2、部门利益、局部利益至上。有的部门看重自家利益,忽视整体利益。怕失权丢利,对手中的权力舍不得放,在落实县里优惠政策上打折扣,不按新政策办事,用部门规定抵触县里政策,合意的落实,不合意的不落实。个别企业的领导在与外来企业合作中,片面维护自身利益,只想索取,不愿付出,只想自己赚钱,不愿他人赢利,很少设身处地为外来企业着想。 3、行政收费管理问题矛盾突出。有些行政职能部门重管理,轻服务,存在较严重的以罚代管,只罚不帮的现象,导致管理职能弱化和执法目的的扭曲。罚款、收费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程序不规范,一些执法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没有按照警告、限改、处罚的程序办案。群众对管理就是收费,检查就是罚款意见很大。 4、政策环境有待协调完善。法制观念、诚信观念淡薄,随意违反合同,随意改变政策。在招商引资时,各种优惠条件应有尽有,而一旦外资进入往往很难落实,职能转变滞后,存在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现象,以及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各部门相互掣肘、相互推委的问题。 5、政策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较差。主要表现为:政策法规不健全,政府缺乏依法行事的规章制度,人治痕迹过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现有税收、土地、人才等优惠政策缺乏创新,较沿海相比没有比较优势,缺乏吸引力,已出台的优惠政策不落实、不配套、不平等,偏向外资,不利于民间投资创业。 6、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相当一部分人素质不高,认为改善投资环境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言行不文明,态度冷、硬、横,甚至发生打骂当事人现象。“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部门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官僚主义严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执法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监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较突出。 三、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对策 1、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转变和创新观念。一是要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增强全民自觉参与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识。党政干部尤其更要带头增强责任感。二是要树立“诚实信用观念”。在经济交往中以诚待人,重承诺守信誉。三是要树立“互惠互利观念”。奉行平等互利的原则,树立“双赢”思维方式和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意识。四是要树立“民主法制观念”。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和信用经济,更是法治经济。要尊重企业的自主权,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引导市场竞争主体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合法的竞争。五是要树立“人才观念”。要建立完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激励政策吸引人才,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提高其知识水平、科技素质和创新能力,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科技人才、企业家,造就和培养一批适应知识经济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队伍。 2、要加大扶持力度,打造宽松的投资环境。一是为所有投资者和所有企业创造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要公平税赋,创造平等的融资条件,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的企业。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二是落实好优惠政策。将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关于对在项目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相应待遇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补充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和各基层部门制定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服务机制,加强政务大厅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立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各行业部门全面实行“六项制度”。在县电视台设立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栏节目,执法执纪部门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3、要加大保护力度,构筑两条高压线。要规范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认真清理各种收费项目,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政策透明,处事公正。对外来投资者实行“三证”保护,即向投资商发放“绿卡”,对其所办的企业挂牌保护,对其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对重点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凡是到企业检查的,必须经过批准,罚款必须经过审核,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事前报告。 4、要加大监督力度,开通监督主渠道。一是开展整治发展环境专项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二是设立监督台,聘请发展环境监督员。设立监督台、投诉站。面向社会各层面诚聘义务监督员,形成义务监督网络。三是实行双向联系制度。将挂牌保护的企业和新投建的重点项目,划分给委内各室,由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按分工负责,开展经常性、互动性联系活动。 5、要加大惩 处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稽查队队伍建设,选派精兵强将,领导挂帅。重大案件线索和突发事件全委集中力量,速战速决。采取查处违纪者、追究责任者、奖励举报者、一票否决,以及“一次举报、查实下岗”的硬性措施,切实筑起保证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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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基于中部崛起视角的贫困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研究 摘要:在中部崛起战略的大背景下,中部地区贫困县域能否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中部省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通过以江西省部级贫困县广昌县为分析个案,对江西特定贫困县域的经济发展战略选择进行针对性研究。立足基本县情和面对的发展机遇,提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基本原则,进而明确选择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并通过具体的战略定位加以实现。 关键词:中部崛起;贫困县域;战略选择 中部崛起战略是继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之后,中央提出的又一重大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就中部地区的人口和经济分布而言,约80%的人口在县域,约60%的生产总值由县域经济贡献;中部地区在劳动力、资源和生态等方面的优势,主要也集中在县域。因此,中部崛起战略目标的实现最终要以县域经济的崛起为重要基础和主要表现。进一步地,江西、山西、安徽、河南、湖北和湖南等中部六省的部级贫困县数量分别占各省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总数的21.0%、29.4%、21.9%、33.3%、24.3%和16.4%。可见,没有贫困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中部地区的崛起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加快推进中部地区贫困县域的经济发展为重要突破口。江西省201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万亿大关,标志着江西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县域经济发展迎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将面对更为激烈的竞争。贫困县域能否在中部崛起战略的大背景下,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将直接关系到全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些学者研究了中部崛起与县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卢珂(2008)认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是中部大城市群的有力补充和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也是中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李建波(2011)认为县域经济薄弱是制约中部崛起的重要因素,中部与东部的差距主要也是体现在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只有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部塌陷”问题。 现有关于贫困县域经济发展的研究,大多针对贫困县域的扶贫开发问题,例如如何实施差异化扶贫,如何发挥信贷扶贫功能,如何科学合理地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等。这类研究总体上将贫困县域主体置于经济发展的被动角色上,甚至有学者认为“贫困型县域几乎谈不上经济发展战略问题”。探讨贫困县域主动选择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则很少。刘颖琦和王雅坤(2006)通过研究生态脆弱贫困县农业产业特殊性,结合生态脆弱贫困县农业产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将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应用于生态脆弱贫困县农业主导产业选择研究中,建立了生态脆弱贫困县农业主导产业选择模型。单纬东(2007)依据战略管理领域的资源理论,探讨了贫困县域经济竞争优势的获取,分别提出和分析了资源丰富型和缺乏型贫困县域经济竞争优势获取的不同路径,认为资源丰富型县域的经济发展要充分利用、开发和保护现有的资源,如旅游资源、经济作物等,同时,创建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 现有关于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研究,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理论性研究。段培君(2003)认为比较优势理论是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定位理论,结构优化理论是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定向理论,市场运作理论是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理论。第二类是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一般性对策研究。郭永萍(2004)认为在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中,应强调民营经济、特色经济、集群经济和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地位。黄万林(2011)认为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要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甚至实现后来居上,必须实行拿来主义突破战略、差异化突破战略、以特制胜突破战略、无中生有突破战略和非均衡发展突破战略等超常规的跨越式发展战略。第三类是以特定地区为例进行的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针对性对策研究。李文利等(2010)认为唐山市的县域经济应定位在“工业主导型”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并从区域协作、开放带动、园区化战略、环境优化、人才开发等方面具体分析了发展路径。㈣刘德华(2011)以通辽市县域经济为个案,对这一地区未来发展战略选择的技术支撑的有利因素和制约因素、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分析,提出了限制开发区选择可持续发展战略需要遵循的原则。 据上分析,我们认为,一方面,中部地区贫困县域不应将自身固化于被动的接受援助的角色上,应该主动选择经济发展战略,努力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以中部地区特定县域为个案的针对性研究,不仅有助于该县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对其他贫困县域的经济发展战略选择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拟通过实地调研,以江西省部级贫困县广昌为分析个案,对中部地区贫困县域的经济发展战略选择进行针对性研究。 二、中部地区贫困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基础 中部地区贫困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必须立足县情,对本县经济发展的优势和劣势有准确的认识,还要结合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寻找发展机遇,这是中部地区贫困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基础。因此,江西省广昌县的基本县情和面对的发展机遇就是其战略选择的基础。 (一)基本县情 广昌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工业底子薄弱,经济发展落后,人均收入偏低,人民生活水平不高,至今仍是部级贫困县。虽然从纵向看,部分经济指标近几年取得较快增长,但与本市其他兄弟县(区)横向比较,则仍显不足,排位相对靠后,差距非常明显。2010年,广昌县生产总值20.2亿元,增长率为15.4%,在全市分别排位第10和第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8亿元,增长率为22.9%,分别排位第10和第7;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35元,增长率为12%,分别排位第10和第11。广昌县生态环境优美,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生态环境有恶化倾向,且广昌地处抚河源头,对生态环境的要求比一般兄弟县(区)更高。因此,亟需找到一条既能发展经济、又能保护生态环境的新路子。此外,随着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热潮的兴起,中西部各地区正纷纷推出各项优惠政策,强化招商引资,试图抓住此轮发展机遇,导致本省周边地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本省众多县域经济结构相似,重复建设项目多,如何打造广昌县域特色品牌,强力拉动经济跨越式发展,面临重大挑战。 任何一个县域经济发展均要面对自身劣势和挑战,关键是要找准本县的比较优势,扬长避短。广昌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1.区位优势。广昌地处江西省东南部,抚州市最南端,因地处省域边缘而往往被认为没有区位优势。但若突破省域局限,在一个更大的空间内重新审视,则会发现广昌有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广昌居赣、粤、闽之交通要冲,历来“道通闽广”,处在东西“产销半径”的最佳位置,具有贴近市场的优势。广昌通往粤、闽、浙、沪三省一市的公路、铁路交通非常便捷,济广高速公路、昌厦一级公路、206国道、鹰汕铁路穿境而过,福银高速公路、向莆铁路擦肩而行,将广昌与周边的经济增长极城市如南昌、厦门、福州、广州、杭州、上海等分别纳入3至5小时经济圈。 2.资源和生态优势。广昌物产丰饶、资源富庶,尤其是农特产资源非常丰富。广昌是全国最大的优质通芯白莲生产、科研、集散和价格形成中心,被称为“中国通芯白莲之乡”。除白莲外,农特产还有茶薪菇、烟叶、泽泻、茶油、大米。广昌县生态环境优美,作为抚河源头,拥有一流的水质,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6%。此外,广昌还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广昌甘竹“孟戏”流传五百余年经久不衰,被称为“明代戏曲声腔的活化石”。红军长征前著名的高虎脑战役就发生在广昌。 3.物流人脉和网络优势。物流成本高一直是制约本省制造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几乎抵消了本省劳动力成本和土地成本低廉的优势。然而,与省内其他县域比较,广昌的物流业从业群体和企业网络却是广昌的独特优势。2006年广昌被中国物流协会授予“中国物流第一县”称号。目前广昌在外从事物流业的人员近5万人,占全县现有人口近四分之一。由广昌人创办的物流企业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100多个大中城市。物流企业的网络优势、人脉优势、信息优势、人才优势,在合适的条件下将能转化为招商优势、创业优势、产业承接优势,成为推动制造业和其他产业发展的服务优势。 (二)发展机遇 1.部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兴起。国务院2009年12月12日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该规划是江西省第一个部级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揭开了广昌县生态经济发展的新序幕。广昌县虽然不在区划范围之内,但是紧邻该区,处于其直接辐射范围内,为广昌县开启了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为发展生态农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生态旅游业等低碳经济、绿色经济提供了新机遇。 2.国家“海西经济区”战略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十二五”期间,随着国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力度的加大,“海西经济区”战略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这将为广昌县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广昌县是江西省向东对接“海西经济区”的桥头堡,具有区位、资源、劳动力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在实施建设现代有机农产品市场、“海峡旅游”、绿色食品、原材料基地、生物医药、现代物流业等方面面临较多发展机遇。 3.产业结构升级背景下的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热潮。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凸显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东部沿海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向内陆地区产业转移进一步加速。目前,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速度和规模正在快速提升。广昌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基于本县比较优势,实现与“长珠闽”地区产业对接,打造县域支柱产业面临较多机遇。 4.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随着国内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观念更新,绿色安全食品、生态旅游、生物医药及保健品产业将面临新的机遇。由于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国家对食品安全性监管将更加严格和重视。“广昌白莲”是一张绿色食品名片,自身又具有良好的山水自然资源,广昌在绿色食品加工方面将大有文章可做。在城市环境危机下,人们对绿色消费之一的生态旅游日益感兴趣,为广昌县发展生态旅游创造了新机遇。随着国家步入老龄化社会阶段,生物医药及保健品产业将迎来发展黄金期,广昌拥有传统中草药种植基础,白莲保健功效全国闻名,在促进生物医药及保健品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上具备先天优势。2010年8月,国家出台《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广昌县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现代物流人才及品牌基础,为发展现代物流业提供了机遇。 5.现代农业领域越来越受到资本的关注。根据清科数据库的统计,2010年国内农林牧渔及农药、肥料、饲料等农资产品领域披露了VC/PE投资案例数量达到47起,接近2006年以来投资案例数的一半之多,2011年这样的投资热度仍然在延续。除了VC/PE投资以外,以联想为代表的大型企业集团,也表现出了进军现代农业的热情。现代农业领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广昌县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受到资金、技术、人才等因素的制约,而在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方面却有很大的潜力。立足农业谋发展应当是一条可行的县域经济发展之路,而忽视农业资源优势不仅会缩小产业选择范围,还会削弱县域经济发展基础,错失新一轮发展机遇。 三、中部地区贫困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具体内容 基于中部地区贫困县域经济发展所面对的基本县情和发展机遇,需要针对性地形成本县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高度概括的战略目标,并通过明晰的战略定位去实现。针对广昌的基本县情和发展机遇,可以遵循以下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定位。 (一)基本原则 1.生态发展原则。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必然以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为前提。位于抚河源头的广昌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尤其需要始终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广昌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应有助于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有助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从而探索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因此,应立足广昌实际,优先发展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领域。 2.特色发展原则。县域经济的持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突出产业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一定要找准本县的优势,充分挖掘和利用好自己的优势,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精,做出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独特的县域品牌形象。广昌有白莲、油茶、泽泻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应依托这一优势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生态休闲旅游等产业。应充分利用好遍布全国的庞大从业群体和物流网络优势,着眼长远,发展具本地优势的现代物流业。 3.集群发展原则。其他地区大量的经济发展实践已证明,特定产业如果在某区域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往往能够推动该区域经济较好较快发展。广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应该特别重视那些在本地具有较强资源优势和根植性,具备在本地形成主导产业集群的较大潜力的产业领域。这些主导产业集群的逐渐形成,将使其辐射联动潜力逐渐得以发挥,不断向县域支柱产业转化,提高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4.产业协调发展原则。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合理的产业结构也不相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升级)是三大产业共同发展基础上的高级化,是因发展速度不均衡而形成的高级化,决不是弱化第一大产业发展的高级化。在强调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同时,还要特别强调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只有合理化基础上的高级化,才具有可持续性。“十一五”期间,广昌县三大产业结构从32:29:39调整为19:50:31,变动之剧烈主要是政府主动调整产业政策、加快工业化的结果。广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应该特别重视三大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要为农业、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尤其需要避免因“结构痴迷”而忽视第一次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二)战略目标和定位 基于广昌县的自身条件,其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可以概括为,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融入海西经济区发展,立足生态资源,发展绿色经济,壮大特色产业,把广昌打造成承接闽台地区产业转移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和生态环境优美的山水宜居城市。具体来看,广昌应将其经济发展战略定位于以下五个方面。 1.海西区生态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及生态优势,利用优越的生态环境,以抚河为依托,发展别具特色的生态旅游休闲度假产业。依托“白莲”这一产业,以“莲”为媒,充分利用“太空莲”花高荷(叶)低、花多的特点推出别具一格的“莲文化”旅游套餐。让游客不仅能欣赏百里莲花的壮观美景,还能领略到博大精深的莲文化。同时,对现有的旅游景点进行修建,打造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等线路,力争经过5-10年把广昌打造成海峡西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中心。 2.全国现代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广昌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县,种植有白莲、茶树菇、烟叶、泽泻、茶油等农业特色产品。2010年,广昌种植白莲面积10万亩,产白莲0.85万吨,莲芯250吨,莲藕2.5万吨;种植茶树菇2亿筒,产菇1万吨;种植烟叶6万亩,产烟60万担;种植泽泻2万亩,产泽泻0.21吨;种植茶油林5万亩。通过科技创新、技术引进、农业产业组织结构创新等措施不断提高上述现代特色农业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努力把广昌打造成为以白莲、泽泻、茶油为主要特色的全国现代特色农业生产基地。 3.全国白莲系列绿色食品加工基地。绿色食品加工是广昌县最具资源优势、发展潜力和植根性的产业,对上下游(尤其是上游)具备很高的拉动潜力,该产业的较快发展能够对本县第一产业乃至县域经济产生较强带动作用。目前广昌已经有了成启食品、莲香食品等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未来广昌依然要大力引进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积极培育壮大现有的食品加工企业。通过把绿色食品加工产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纳入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努力把广昌县打造成为全国白莲系列绿色食品加工基地。 4.赣东南生物医药产品生产基地。广昌具有生产泽泻的优越自然气候条件,传统特色农产品白莲荷叶中又能提取能防辐射的花青素(OPC),具有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资源优势。广昌的生物医药产业应以生物(防辐射)保健药及降血脂、护肝等医药产品为重点,通过促进医药资源与科技及资金的紧密结合,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努力把广昌打造成赣东南生物医药产品生产基地。 5.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基地。广昌人创办的物流企业网络遍布全国,物流从业群体庞大。虽然广昌目前并不具备大规模发展第三方物流的需求基础,但可以充分利用物流入脉和网络优势,首先在广昌搭建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建立区域物流协会进而打造以广昌人为主体的全国物流行业协会及物流企业网络,运用信息技术努力构建辐射全国的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基地。 四、结论 中部地区贫困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是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保证。对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研究,在方法论上需要从共性研究向个性研究转化,增加以特定县域为个案的针对性研究。本文以广昌为分析个案,立足其基本县情和面临的发展机遇,针对性地提出了生态发展、特色发展、集群发展、产业协调发展等县域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四个基本原则,将其发展战略定位为建成海西区生态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全国现代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全国白莲系列绿色食品加工基地、赣东南生物医药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基地。这为类似广昌这样的中部地区贫困县域,主动、慎重、科学地选择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利用自身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县域经济发展竞争,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逐步摆脱贫困现状,富裕一方百姓,避免被边缘化,助力省域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参考。 责任编校:朱星文 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少数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探析-以溆浦县为例 一、县域经济发展的一般理论 县域经济的内涵:“县”即行政区划名。包括县级市,属行政区划单位“域”即区域,泛指地理空间。“县域”合起来即县的地理空间,也就是以县为地理空间。“县域经济”即以县的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的经济。 从所有的县域经济定义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个结论: 1.县域经济属于区域经济范畴。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的区域经济,区域界线明确。它依附于省、市的区域经济,位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结合部。 2.县域经济有一较完整的市场调控主体,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并有一定的能动性。且具有地域特色,这种地域特色与其地理区位、历史人文、特定资源相关联。 3.县域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在更大的区域内进行资源配置,获取竞争优势,具有开放性。同时,还要接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 二、溆浦县少数民族发展 溆浦县是一个多民族散居县。共居住著土家、瑶、苗、侗等13种少数民族群众。全县有少数民族人口13.3万人,占总人口数15.46%。如同大多数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溆浦县少数民族贫困存在以下几个特点:贫困人口比重大,溆浦县少数民族行政村共105个,占全县行政村的近17%,贫困人口达到5358人;民众文化程度偏低。 深入分析这一困境的原因会发现,如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特点存在共性一样,造成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致贫因素也是相似的。具体表现为: 1.恶劣的生存环境限制经济发展。溆浦县少数民族多生活在山高林密,土地贫瘠,地少人稀的地区。如自然村落位于温水乡冰脚村的第19瑶族组,人均耕地只有0.2亩。同时,这些地方的基础设施较差,在水利设施、低产粮田改造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由于地处偏远,人烟稀少,人力不足,要靠他们自身力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更加困难。 2.偏低的受教育程度制约了经济发展。由于多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普遍受教育程度要低于其他地区。特别是溆浦县有语言的花瑶、箭杆瑶,他们从小与汉族接触少,导致学生语言不通,大部分学生在中学、小学就已经辍学。 3.由于政策原因,得不到优惠照顾。不同于其他少数民族聚集区设立专门民族乡、民族州等自治区,溆浦县虽有13.3万少数民族人口,有3个乡少数民族人口过30%,其中有2个乡少数民族人口过60%-80%,但没有一个民族乡,按照现行的民族政策,这13.3万少数民族无法得到优惠和照顾。 三、溆浦县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1.溆浦县制发展历史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分辰溪原汉义陵县地,始置溆浦县,属辰州。唐初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废沅陵郡复置辰州,领五县,即沅陵(为辰州治所在地),泸溪(从沅陵分出)、麻阳(从沅陵、辰溪分出)、辰溪、溆浦(从辰溪分出)。唐初曾封李纵为溆王(见《省志》)。 天宝元年(742)辰州改为泸溪郡,溆浦改属泸溪郡。 民国元年,府不辖县,仍置辰沅永靖观察使。民国二年为辰沅道所辖。民国十二年废辰沅道、溆浦县直属湖南省。民国十六年至三十八年溆浦县辖属沅陵行署。 建国后初属沅陵,后属芷江、黔阳专区,1981年1月后属怀化行署、怀化市至今。2000年,溆浦县辖11个镇、32个乡:卢峰镇、低庄镇、观音阁镇、黄茅园镇、江口镇、均坪镇、两丫坪镇、龙潭镇、桥江镇、双井镇、水东镇、北斗溪乡、大华乡、大渭溪乡、伏水湾乡、岗东乡、葛竹坪乡、横板桥乡、九溪江乡、两江乡、龙王江乡、龙庄湾乡、木溪乡、让家溪乡、善溪乡、水隘乡、水田庄乡、舒溶溪乡、思蒙乡、谭家湾乡、陶金坪乡、桐木溪乡、统溪河乡、温水乡、小横垅乡、小江口乡、新田乡、岩家垅乡、沿溪乡、油洋乡、中都乡、仲夏乡、祖市殿乡,总人口798983人。2004年,溆浦县辖14个镇、29个乡。 2.2005-2010年溆浦县县域经济发展状况 近年来,溆浦县县域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县域经济总量持续稳定增长,地方财政收入也不断增长。 2006年,县十届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工业强县”的目标,确定了“加快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树立了以新型工业化推进溆浦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新理念。溆浦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果。2005年至2007年第二产业稳步增长,在经历了2008年的小幅跌落之后,在2009年首次超过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县域经济总量的35.6%,到了2010年的三产比重为22.5:36.6:40.9,改变溆浦县一直以来“一、三、二”的产业格局,实现了向“三、二、一”的提升,。 “十一五”末,全县工业企业达335家,实现工业总产值65亿元,实现利税1.5亿元,其中规模工业企业68家,从业人员2.3万人,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62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21亿元,年均增长23.5%,实现利税总额1.4亿元。累计新增规模工业企业31家,共实施工业项目52个,完成工业投入45亿元,其中技改项目38个,总投资35亿元,年均增长35%。并通过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加快节能减排的实施意见,加快淘汰铁合金、电解锰、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实现了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5%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 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摘 要:工业不但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本文通过对辽宁加工型县域发展的研究,在弄清发展特点和存在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加快辽宁加工型县域发展的对策措施,对加快辽宁县域发展,实现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 工业不但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而且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辽宁的县域工业获得了迅猛发展,这不仅提高了广大农民生活水平,而且推动了农村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也为辽宁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尤其是随着加工型县域经济的形成,辽宁区域经济的空间结构和类型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本文主要从加工型县域的地位与作用入手,通过对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特点与问题的分析,提出加快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工型县域的判断 根据产业结构特点,县域经济可以划分为农业型、加工型和商贸流通型等县域。加工型县域是随着县域内产业结构演变而形成的。随着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县域内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第一产业份额不断下降,第二、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尤其是第二产业上升幅度最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形成的一种以工业为主的县域类型。加工型县域的特点是以第二产业为主,从就业结构看,由于以乡镇工业为主体的县域企业的发展,为新增劳动力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渠道,二、三产业就业比重高。 加工型县域经济类型的形成既是县域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结果,也是经济地域不断发展演变的阶段性产物。所谓的“工业化”,从本质上说,应该是指一个区域的经济结构从以农业经济为主体向以非农业的工业经济为主体的方向转换这样一个进程。18世纪晚期,英国的经济开始变革,这一过程后来被称为工业革命。到了19世纪中叶,欧洲、北美的其他国家开始了类似的转变。到19世纪末,日本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业化进程。工业革命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发展。以英国为例,由于工业革命,到19世纪上半叶,英国的工业生产提高了近400%。由此,发展的概念便常常被作为了工业化过程的同义词看待,而主要由工业化所带来的人均收入的提高,以及经济结构的根本性改变,就成为了衡量发展与否的关键性指标。辽宁工业化初始阶段主要还是借助于外力,即受前日本和前苏联的双重影响。由于以重化工为主,这些产业部门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市,而广大的县域经济发展十分缓慢,产业结构多以第一产业为主,经济类型也多为农业型或者林矿型。直到改革开放后,随着大中城市工业的扩张和产业转移,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加工型县域陆续形成。因此,可以这么说,辽宁加工型县域是由农业型县域或者资源型县域演变而来,这也符合经济地域运动规律,见图1所示。 辽宁走的是一条以发展重化工业为主的工业化道路,国有大中型企业处于经济发展的支撑地位,工业布局集中于大中城市,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轻工业发展缓慢,县域城镇工业发展普遍落后,城镇工业发展对农业、农村的带动作用较弱,工农、城乡二元化发展特征突出,造成辽宁多数县域以农业为主导,而加工型县域发展相对较弱。 综合工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人口就业结构以及人均收入等指标,我们大概计算出辽宁属于加工型的县域有6个,包括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海城市、庄河市、新民市和东港市。 (二)加工业在县域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实践证明,工业化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其本质是产业化,是各个产业不断从传统经济中产生、发展和壮大的过程。其主要特征是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其表现形式是空间集聚、中心城市的形成。实践表明,作为经济发展过程的一个历史阶段,工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经济增长量的扩张和结构变动所带来的生产力进步和经济发展质的变化。从量的扩张上看,工业化最明显的特征是,加工制造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而农业的比重不断下降。从质的变化上看,加工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将会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的提高。 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在于产业水平的提高,即尽快实现由传统低效农业向现代高效工业的转变。辽宁许多县(市)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就是工业发展落后、工业化程度低。工业是县域经济和财税增长的主体,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县域经济不断增长的强大动力和有力支撑。没有工业的发展就没有县域经济的振兴,就很难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 首先,工业化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起步于农业,然而农业的发展是有限度的,因为农产品需求弹性小,一旦供给增大,需求保持相对稳定,农业生产的增长就将趋于停滞,农产品价格自然就会下跌。只有工业的发展才能突破增长的瓶颈制约,因为工业品的需求弹性要比农产品大得多。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经济发展必然被以工业经济为主的经济发展所取代,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县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单元,县域经济的发展也同样遵循这一客观规律。国内外县域经济的发展经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其次,工业化是推动县域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区域工业化进程中,工业的增长在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辽宁的实际情况来看,凡是县域工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大的县(市),其经济增长就快,反之则慢。2005年,瓦房店市实现地方生产总值234亿元,增长17.5%,工业增加值增长19%,生产总值增量中的近60%来自于工业。而经济增长缓慢的县域绝大多数都是工业化水平低、以农业为主的县,如彰武县。 第三,工业化促使县域经济结构不断调整。这种调整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就业结构不断优化,非农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比例高,成为就业的主体。2005年彰武县乡村就业人口中有77%集中在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而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庄河市仅有57%。这说明,随着县域工业化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就业人口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二是工业部门提供的经济总量在整个县域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重增加。在辽宁加工型县域中绝大多数县的工业增加值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都在50%以上,最高的普兰店高达63%。三是加工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发展,轴承业已经成为推动瓦房店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目前,全市拥有轴承企业400家,占了全国轴承销售份额的13.8%。全市年产轴承1 800万套,年完成轴承产值55亿元,实缴税金2.4亿元,分别占全市机械工业产值、税收的39%和47%。轴承技术装备和轴承产品质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部分产品接近国际水平,出口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货值17.8亿元,占全市工业出口总量34.8%。四是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内部结构也在不断优化。这主要表现在: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瓦房店市对主导产业――轴承业的发展确立了“引进新建一批、提升改造一批、扶强做大一批、限制淘汰一批”总体原则,提出以大力推进轴承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发展轴承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提高轴承产业集中度和关联度为重点,其目标是构筑现代轴承制造业发展新格局,打造具有全国乃至世界性影响力的轴承产业基地。 第四,工业是县域经济的重要财源。在三次产业中,第二产业对财政的贡献率最大。从长远看,工业经济对财政的支撑地位将日益突出。其一,农业对财政的贡献能力有限。国家对农业实行稳定税赋的政策,特别是费改税后,农业税不会随产量的增加而增加,增产增收主要体现在农民身上,粮食产量越高、产值越大,农业对财政的贡献率反而越低。其二,目前全省县域的第三产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还比较低,这里有税赋低和征管不力的问题,但同时也说明第三产业仍然是弱质产业,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对财政贡献率不太现实。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工业仍是县域经济的主要财源。 第五,工业是县域吸纳劳动就业的重要领域。上世纪60年代,西蒙•库兹涅茨的实证研究表明,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第一产业就业比重显著下降,第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均呈上升趋势。其中,无论就绝对量和相对比重而言,第二产业就业的上升均十分明显。辽宁加工型县域大多处在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的过渡阶段。加快工业化进程,实现劳动力的转移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是这些县域的主要任务。从目前就业结构特点看,第二产业也是安排劳动就业的主渠道。2005年,普兰店市年末单位从业人员53 173人,其中第二产业占了66%,第三产业仅占34%。事实上,工业化过程是工业吸纳劳动力能力最强的过程。从辽宁加工型县域的就业形势看,每年都要增加大量城镇就业人口,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压力相当大。工业不发展,其它产业就带动不起来,就业的压力就缓解不了。 最后,工业化是推动县域城市化发展的基本动力:一是现代工业的建立和工业化的发展促进了工业的集中,必然会导致原有城市的扩大和新工业城镇的形成。随着工业发展,原有老城已经容纳不下新的企业。以瓦房店为例,在瓦房店城区西部,这里由于土地价格低等因素,吸引了包括大连市在内的一大批企业前来安家落户。现在,一排排现代化工业厂房鳞次栉比,宛如平地兴起一座新兴城市,形成了瓦房店市西郊工业园区。二是工业化的发展带来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然会导致农业人口的减少和非农业人口的增加。瓦房店市以大化项目为龙头,在这里计划投资28亿元,建设大连化工产业基地,全部投产后,年产值可达28亿元,使全市的工业化水平提高十个百分点;同时,可解决直接就业5 000余人,间接就业3 000人,拉动当地城市化水平为二个百分点。三是工业化改变了城市的地位,使城市竞争力明显增强。近年来,由于瓦房店市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沿海大开放的双重机遇,在建设新型工业化城市战略思想指导下,依靠体制和机制创新,营造适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发展环境,瓦房店市创造了工业经济腾飞的新业绩,全市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跨越发展。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评比中,由2003年的第85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44位。在中国最具创新力中小城市百强评选中,名列第30位,在中国最适宜 开设工厂城市评选中,名列第48位。工业化使城市的竞争力明显提升。 二、辽宁加工型县域发展的主要特征 (一)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程度都比较高,全部是县级市 与其它类型的县域相比较,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我们把辽宁省几个典型的加工型县域(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海城市、庄河市、新民市和东港市与全省几个典型的农业型县域(朝阳县、建昌县、建平县、义县、喀左和康平县)作比较,可以看出,无论是城市化程度、人均生产总值、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人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还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加工型县域的指标都远远高于农业型县域的水平。这说明加工型县域的发展水平要大大高于农业型县域。因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所以这些县域也具有较强的经济竞争力。 从产业结构上看,这些县域的第一产业比重都低于25%,第二产业比重都在40%以上,工业化程度较高,个别县(市)的工业化程度超过60%,普兰店市已经高达66%。工业化程度最低的新民市也达到了42%。 正因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口的城市化程度自然高,所以这些县域全部是县级市。 (二)主要围绕大城市和交通沿线分布 位置、交通条件在辽宁加工型县域的形成和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位置、交通条件优越的地方,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潜力。由于毗邻大城市,这样的县域容易承接大城市的产业转移和发展与大城市配套的零部件产业。事实上,辽宁加工型县域的空间分布也确实如此。如普兰店、瓦房店毗邻大连市,并处于哈大线交通要道上,庄河处在大丹线上,这三个市又同时地处于沿海。由于毗邻大中城市,再加上良好的交通区位优势以及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从而使这些县(市)成为大中城市产业转移的理想承接地。 从空间分布上看,基本上处于辽中南地区。这一个方面反映出,辽中南地区是加工型县域比较发达的地区,另一方面,也说明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都较高的辽中南地区为加工型县域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三)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独特的工业部门体系和类型 比较分析辽宁6个加工型县域,可以看出,这些县域都以加工工业为主,产业结构属于加工型,但产业部门结构类型和形成发展条件又各具特点,可以归纳如下几类: 第一类,形成自己较完备的工业部门体系。如瓦房店市的工业门类相对齐全。从理论上讲,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并提高第二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是一个地区或者县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制造业具有涵盖范围广、产业关联度与集中度高、技术壁垒强、投资规模大、对经济增长拉动力强等特点,对提高县域的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拥有发达与先进的制造业,是一个地区走向富强的重要标志和必然选择。事实上也是如此。瓦房店市已经形成了以机械加工、肉食品、纺织、服装等行业为主,工业门类较为齐全的工业体系,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经济竞争力。从总体上看,普兰店市和东港市也属于这种类型。 第二类,依托龙头企业的带动。如庄河市通过引进龙头企业――大连华都食品有限公司,带动畜牧业发展,使之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现在已经形成年加工肉鸡能力为2 500多万只,带动周边区市4 000多农户、1万多农民饲养肉鸡,养鸡户户均获利1.5万元。此外,华都公司的引入还带动了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为20多个厂家提供了每年1 000万元的包装市场,为120多个运输业户提供1 500万元收入。此外,这里还有世界上最大的实木家具生产企业――大连华丰家具有限公司和中国最大的热电厂――庄河发电厂。这些龙头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牵动作用。 第三类,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工业。如海城市的专业化市场(中国海城西柳服装市场、海城南台箱包市场、海城感王黄金市场、海城建材市场)、新民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海城市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批发市场,并以此为依托“逆向”发展产业,形成了以服装、轻工以及建材为特色的产业。新民市发挥毗邻特大城市――沈阳的区位优势,形成了以农副产品加工为特色的工业门类。以大民屯及周边乡镇的蔬菜生产基地为依托,以沈阳农业现代示范中心为龙头,加大农业招商引资,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条,取得了良好效益。 (四)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辽宁老工业基地一样,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发展也受到结构性和机制性双重矛盾的制约,经济发展还存在诸多矛盾,尤其是同南方沿海同类型的县域相比,无论是发展水平还是产业结构都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经济实力较弱,综合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同其他类型的县域相比,辽宁加工型县域的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都是最高的。但同南方沿海发达省份相同类型的县域相比,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工业化程度等,辽宁加工型县域都与之有较大的差距。在第六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名单上,辽宁加工型县域排名最靠前的海城市也仅仅排在第34位。从主要经济指标上看,也有很大差距。2005年海城市生产总值为266亿元,仅相当于江阴市788亿元的34%;人均收入最高的海城为23 540元,较江苏最高的昆山市113 025元少89 485元,仅相当于20.1%;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最高的海城市为894.7元,仅为昆山市7 991元的11.2%;人均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最高的海城市11 690元,仅为昆山市34 062元的34.3%;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瓦房店市是16 062元,仅相当于江阴市24 998元的64.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瓦房店市是5 216元,仅相当于江阴市8 539元的61%。主要经济指标与江苏省加工型县域都有较大差距。从发展趋势上看,这种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危险。据预测,未来五年,昆山市的国内生产总值将继续以平均15%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 400亿元,人均GDP达到11 000美元。届时,一、二、三产业的结构比例为1.5∶50∶48.5,第三产业的比重和第二产业基本持平。这种趋势如不加以改变,辽宁加工型县域与南方同类型县域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2.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工业化和城市化处于“双低”状态 一个县域的产业结构能够反映该县域的经济发展水平,是该县域经济结构、投资结构、技术结构、消费结构以及发展模式等重大经济关系的综合体现。产业结构若符合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变化,经济就可以在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县域就有竞争力,否则就会延误经济的发展,也就失去了竞争力。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加工型县域取得了较快发展,产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但与南方沿海发达省份的县域相比,产业结构升级还是比较缓慢。呈现出农业比重大、工业化水平低、第一产业比重偏高,第二、三产业比重偏低的格局。2005年,辽宁加工型县域除海城市外,其它县域的第一产业比重都在10%以上,有的高达24.3%,而江苏位于前8位的加工型县域第一产业比重都在6%以下。从工业化水平上看也是如此。辽宁大多加工型县域的工业化程度在40%―50%之间,只有普兰店市(66%)超过了60%。而江苏位于前8位的加工型县域的工业化程度除丹阳市外都超过了60%。从近年来各县(市)的发展速度上看也是如此。在2001―2005年4年间,除东港市(提高了7.2个百分点)发展较快外,其余县域的工业化进程都比较慢。而这一时期却是南方县域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期。从第二产业内部结构看,辽宁加工型县域多以资源加工为主,产业结构单一、链条短、层次低,经济增长粗放;而南方沿海多数加工型县域已经实现产业升级,已经实现了由过去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的转变,现在正在向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昆山市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由于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工业化水平低,使得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无法转移,造成辽宁工业型县域的城市化水平低、发展缓慢。目前,辽宁加工型县域的城市化水平都在30%以下,有的还低于20%。相反,南方发达省份同类型县域的城市化水平多数都在50%以上,个别已经达到60%。2005年昆山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为65%,根据发展规划,到2010年其城市化水平将达到80%。1990年庄河市城市化率为13.5%,到2005年达到了16.8%,15年间仅仅提高了3.3个百分点,大大低于南方沿海省份县域的城市化发展速度,也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同时,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与工业化水平相比,辽宁加工型县域的城市化水平普遍落后20―30个百分点。县域的城市化是加速农村结构转型的强大动力。城市化源于工业化,又推动工业化,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社会化工业大生产中,由生产要素集聚形成城市经济,并由此产生社会结构的转型升级。县域经济虽然肩负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职责,发展农业有其必然要求,但从发展和竞争来看,仅仅依靠农业来拉动县域经济发展是比较困难的,“无工不富”,必须通过工业牵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形成主导产业链条,实现工农结合、统筹发展。 3.辽宁加工型县域缺乏特色产业 辽宁加工型县域的普遍特点是产业雷同,缺乏特色,不具优秀竞争力。一方面缺少像瓦轴这样的大企业,以小作坊、小加工厂居多,企业规模、产品产量和产业规模都不大,影响力也十分有限。县域特色产业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把分散的农户及厂家和多变的市场连接起来的特殊性决定了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是要有龙头组织带动,这样有利于特色产品和产业在市场竞争中争取更大的份额,而辽宁加工型县域恰恰缺少这样的龙头企业;另一方面,产业结构雷同,多数县域的工业结构是在农副产品加工和资源开发基础上形成的,产业结构层次低。辽宁加工型县域内拥有丰富的农牧业、能源和矿产资源,但围绕这些优势资源形成的产业,大都加工深度不够,产业链条较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也比较低。在这些资源加工型的产业中,初级产品、中低档产品比重过大,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不高,大量优势资源难以形成整体产业优势和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一些资源开采装备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不高;采、选、冶的总回收率很低,资源开发浪费非常严重,经济增长粗放,而高新技术和有创新能力的产业很少。缺乏特色就没有自己的优势,产业也就没有竞争力。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资金缺乏是最主要因素。辽宁多数县域财政增长缓慢,相当数量的县(市)仍停留在“吃饭财政”状态。分税制改革后,各级地方政府先后仿效中央财政的做法向上集中财力,而将事权下放,由此形成了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县域财政负担十分繁重。而有限的资金还要把重点投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而对特色产业特别是加工制造业的发展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国债项目对县域工业的扶持力度也十分有限,引进的域外资金(包括外资)也很困难。金融贷款更是如此。由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注入的资金,根本无法补偿通过其他渠道的资金流出,加上农村信用社本身亏损包袱严重,不良资产比例也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自身存在的经营目标游移、股权结构不合理、治理结构和法人自治体系粗糙、缺乏自律等问题,使其成为县域经济主要资金注入渠道的作用远远未能发挥。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辽宁加工型县域工业化推进缓慢。 4.产业配套能力差,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尚未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南方发达地区加工型县域一条成功经验就是大力发展产业集群。长三角地区加工型县域自发地孕育出许多富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如浙江台州的泵业、永康的小五金、义乌的小商品、嵊州的领带、大唐的袜业等。产业集群不仅在国内市场,甚至在国际市场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大唐袜业占国内市场的65%,占国际市场的70%。昆山市通过集中培育和发展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并以此作为提高县域经济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昆山市通过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使经济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高。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精细化工、民生用品为代表的产业集群的形成,成为昆山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投资商以台资企业为主,引进了一批龙头项目,基本形成了大中小企业分工合作、上下游联动、配套功能比较完善的产业集群。 现代企业的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产业配套条件。就辽宁加工型县域来说,无论是基础设施和生产配套,还是生活和创业环境的配套,除个别县域(海城和瓦房店市)外,其它与沿海地区同类型的县域具有较大的差距,还不能适应特色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由于各类市场发育不完善,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技术、信息服务、咨询、培训等中介机构不发达,严重制约了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服务体系也不健全。由于中小企业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发育滞后,银行贷款成本高、门槛高,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十分困难,民营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正是这些因素造成辽宁加工型县域还没有真正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三、加快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发展对策 (一)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强县战略 抓住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机遇,积极承接国内发达地区和城市的产业转移,在利用外资规模和质量上实现新突破,通过项目引进,加快推进辽宁加工型县域的工业化进程。为此,地方政府要制定政策,鼓励中心城市产业向附近县域转移,市区的企业搬迁落户到县域的,其市内腾出的土地应优先纳入城市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并给予合理补偿。围绕中心城市企业配套,加工型县域要积极发展零部件生产,建成一批与中心城市主机配套的零部件加工企业;充分发挥地区比较优势,在保护好资源和生态前提下,积极发展矿产加工企业,通过外引内联搞好资源深度开发,创一批名牌产品,形成一批优势产业;积极支持县域有条件的工业企业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对重点企业在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老工业基地出口贴息、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利用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开发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培育一批食品生产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立足优化区域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和建立具有辽宁特色的加工型县域。 (二)通过园区建设,形成有特色的县域产业集群 鉴于辽宁市场化程度较低、民营经济不够发达等因素,辽宁加工型县域的产业集群的发展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通过工业园区实现产业集聚。要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集中,依靠重点骨干企业,推动资产重组,尽快把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县域工业发展。通过园区招商,引进科技含量和层次高的项目,将外来企业集聚到园区。通过工业园区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面发展,加快传统业的技术和产品换代,提升产业竞争力。在园区内,以骨干企业为支撑,培育一批高知名度企业,造知名品牌。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县域工业园区的发展,对于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自建生产用房免缴基础设施配套费。积极发展配套经济,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县域中小型企业加入大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扩大新型工业化的区域外延。以产业为纽带,以园区为主要形式,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推动辽宁加工型县域经济的发展。 (三)强化金融服务,为加工型县域经济发展输液 建立健全适应县域经济特色的信贷管理体系,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探索实行综合授信制度,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可适度发放信用贷款,对负债率低、产品技术含量高、有市场潜力、管理规范的企业适当放宽对抵押或担保的要求。对市场潜力大、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县域中小企业给予重点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扩大现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覆盖面。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信贷向加工型县域倾斜,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发展征信中介机构,鼓励民营担保机构发展和企业的互保、联保,逐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形成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省、市财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重点向县域非公有制经济倾斜,通过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扩大担保资金规模,搭建融资平台,为县域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依法保护企业家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及财产安全,对纳税多、提供就业能力强、贡献较大的企业经营者,在经济上给予奖励;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领域,并在技改贴息、贷款担保、税收等政策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 (五)加快城市化进程,用城市化推动工业化 城镇化是加快县域二、三产业发展的有效载体。推进城镇化可以推动县域经济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加快县域经济产业升级。首先,要加大对加工型县域的投入,完善县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强城镇凝聚力和辐射力。通过拓展城镇功能,扩大人口规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工业化进程。其次,改革县域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建设小城镇的多元化投资体制。第三,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鼓励更多农民进入县域中心城市。第四,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辽宁加工型县域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农村城镇化策略,建设各类产业基地,发展特色经济,强化城镇职能。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城镇,如新民市应利用地缘优势,建设卫星城,争取建立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发展为城市服务和提供产品供应的工业,发展为大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重点是千方百计引进县域以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企业集群;有大型或特大型企业所在的城镇,如瓦房店市要以紧密的产业技术关联为纽带,通过招商引资和培育本地能人,大力发展和延长大企业上游和下游产品的产业链,形成并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的发展;位于主要交通干线枢纽地位的城镇,如海城市要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建设具有区域影响的大型市场,围绕市场发展加工业,形成规模效应。 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黑龙江省区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及反贫困对策 摘 要:县域经济研究的对象是指在一定经济管理体制下,根据市场经济条件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分析和解决县域内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问题。全面实现县域范围内生态、文化、社会等方面综合效益最优化,实现经济发展综合效益最优化的目标。县域经济的发展要做到在发展经济的前提下提高农业的经济收入,解决农民贫困问题。要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快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县域经济;农民贫困问题;农民增收 各国或地区的经验证明,任何区域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本地的资源优势,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非自然资源两种。自然资源是指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气候资源、草原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自然资源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一般不能流动,即使个别虽可流动,但范围有限,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它在地域分布上的状态。非自然资源泛指劳动力、资金、技术、教育、文化、管理能力和人才。 其主要特点是可以流动,且流动性较大,因而非自然资源在任何区域都是或多或少地存在的。非自然资源的地域性对劳动力地域分工具有深刻影响。 一、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县域经济 自然资源是特殊的生产要素,对专业化和劳动力地域分工将产生很大影响。我省的很多贫困地区有着很多自然资源上的优势。资源在地域分布上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所以,各个贫困地区应该积极利用自身的资源特点,来促进县域经济的增长。 (二)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县域经济的发展除自然资源外非自然资源因素也是非常重要的,如劳动力、资金、技术、教育、文化、管理能力、人才等。非自然资源的地域性对劳动力地域分工具有深刻影响。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确保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基础设施建设是县城经济发展的保证 很多经济学家都认为,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最低标准的基础设施是直接经济活动所必需的,如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充足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大幅度降低其他直接生产活动的成本。第二,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增强竞争力。第三,基础设施建设增长能够增进社会福利,减少贫困。第四,基础设施本身就是经济增长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五,基础设施有利于保护环境。 1、政府投资在农村贫困地区修筑公路,确保村与村之间都能通公路,有利于农村统一的市场形成。 2、要保证通信和信息的顺畅,推进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了解农业知识和外部世界。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开通因特网,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有效性。 3、保证饮用水的安全。政府优先解决对人民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安全问题,应给予没有通自来水的农村投资安装自来水系统,以保证农民身体健康,减少因饮用不清洁的水而导致的疾病和开支,并推动改水改厕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二)调整产业结构,确保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1、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村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发展畜牧业,为农民畜牧业生产提供支持政策和社会化服务。农村信用社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减少广种薄收的种植业的产值比重。同时,调整种植业的内部结构,由生产粮食作物为主转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结构为主,由生产利益比较低的大豆、玉米为主转向生产利益比较高的水稻、蔬菜为主,并根据区域比较优势形成专业化生产。通过调节各种种植作物的合理生产结构来提高种植业收益和农民收人。 龙头企业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政府应采取优惠的政策来引进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使得贫困地区农民与龙头企业签订合同,龙头企业给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资金、信息、加工、储藏、咨询等服务,农户按标准向企业交售农产品,并获取报酣。政府还应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市场,保障农民利益。 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降低第一产业比重。国家对农村贫困地区应实行减免税收、提供场地、鼓励劳动力转移行业等措施来发展农村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商饮业等,提高二、三产业产值,减少第一产业劳动力和产值比重,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 三、打破制约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瓶颈,积极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不仅能够增加农民收人,还可以提高人均耕地面积和农业劳动生产率。这些剩余劳动力在农村不能创造收益,生活水平低下,数量众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 影响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因素主要是乡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乡镇企业异军突出,吸纳了大量劳动力,但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由于买方市场的形成,以及企业技术进步、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等因素,乡镇企业的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劣势显现,使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明显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贫困地区的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是积极引导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直接进入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反映出人类社会在物质需求之外的需求增长。一些农民行业协会也可以组织外出打工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学到真正被市场所需求,可以增加收人的有用的技术。 四、建立农村社会保险体系,提高教育水平,是解决农民贫困的根本 (一)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既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变化,及时有效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问题的关键就是缴费主体问题及如何缴费问题。 1、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目的是解决贫困问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人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救济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最低生活保障线和社会救济是政府的责任,应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决不能向农民个人伸手。 2、目前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其中合作医疗是最普遍的形式。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与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实践证明,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农民群众通过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好办法,也是促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 3、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除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由政府承担外,不论是采取哪一种缴费分担的方式,都不会有“免费的午餐”,都是要以经济的发展为后盾的。所以,应优先解决贫困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然后再根据社会需要的轻重缓急逐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而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的搞活,是最强有力的社会保障,是消除贫穷和各种社会问题的最根本的途径,也是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保障。 (二)提高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 教育落后是贫困地区之所以长期贫困的主要原因。要提升人的整体素质进而最终解决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最根本的途径是大力发展以人为本的地方教育。从长远的发展观点看,经济腾飞依赖于教育先行,但就特定地区特定的发展阶段看,只能坚持实施教育与经济协调同步发展的战略。 贫困地区很多学校教学设施落后,资金紧缺,这就要求当地政府确立优先发展教育的思想,想方设法加大对教育的投人。教师队伍素质低下,弱化了教育的育人功能。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措施,重塑教师队伍,进一步强化教育的全面育人功能。要重点抓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让贫困地区的教师采用比较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以更新教学观念,改善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提高农民收入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单位:钟一民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孙雨南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 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摘要】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支柱,也是基层经济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切入点。在现阶段,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对解决我国的“三农”问题,推进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发展战略 县域经济 城镇化 工业化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第26条明确提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县域经济”是自十六大提出“壮大县域经济”以来,首次以独立章节出现在党中央的重要文件中。这充分肯定了县域经济的重要地位及对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所谓县域经济是指以我国的行政县为地域范围,以一级独立财政为标志,以县城、专业化城镇为中心和增长极,以集镇为纽带,以农村为腹地,城乡兼容、具有整体功能和区域特色的区域经济体系。县域经济是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根基,是中国最基本的政治经济基础。 一、县域经济的重要意义 1.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支柱 县域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支柱。我国的县域经济体2070多个,占国土面积的90%以上,总人口的70%之多,地区生产总值份额的60%,财政收入的24%,吸纳劳动力的65%。县域经济的稳定对国家的安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县域经济的产业基础是农业,而农业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所以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县域内具有广阔的农村腹地,巨大的消费市场。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强力保障。 2.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平台 县域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产业,以农村经济为基本经济,以农村人口作为主要的经济活动的人力资源,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农村工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决定着县域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主体和方向。发展县域经济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基础环节,是推进城乡转型、淡化二元结构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切入点。县域经济发展好,带动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就业机会,吸收了本地的农业剩余人口,增加了农民收入和稳定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扩大县域规模,大力发展以县域为主体的广大中小城市,以县城为主的中小城市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的作用是无限的,这是我国转移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新途径。农业剩余劳动力本地就业,不仅带动了本地经济的发展,而且土地可以集约化规模生产,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3.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 统筹城乡发展客观上要求把工业与城市的现代化、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同时推进。中国未来的现代化应该突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经济和社会结构,要把城乡经济社会作为整体统一规划,整合工业化、城市化、农村现代化,进而实现城市现代化与乡村现代化的双向推进。县级综合改革实行的近十年来,县域经济在协调城乡关系,带动城乡发挥各自优势增强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在流通体系上,形成了以县域城区为中心,农村集镇为依托,城乡交融、合理分布具有特色的社会化经济群体;在服务体系上,形成了以连接千家万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与服务网络,更好的协调城乡关系;在生产关系上,形成了城乡经济融合的生产网络,使城乡经济实现优势互补并逐步达到城乡经济一体化的目的。 4.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提高非农就业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激活农村消费水平。农村是县域经济的广阔腹地,占总人口的70%之多,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与市场容量,是实现经济结构调整,改变内外需失衡,保障经济均衡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的战略对策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农业作为一个产业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延展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打造社会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农村经营体制和组织制度改革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重大创新。 首先,大力推广“农业区域化安丘模式”。 积极引导扶持流通和加工企业以及中介组织的发展,特别是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挥其示范效应,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专业化合作,形成利益协调共同体,完善“订单农业”。 其次,增加科技投入。综合利用各种形式及渠道筹集资金,以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将农业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推广应用先进的加工方法和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及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最后,加强载体建设。大力开拓市场,提升营销能力,加快建设和完善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建立不同类型、具有地方特色的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完善市场中介组织和市场信息网络,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现代化交易手段的农产品市场服务体系。 (二)城镇化与工业化战略。 发展县域经济要以工业化为导向,以城镇化为支撑,二者相结合。 1.城镇化战略 城镇化建设是全面发展和增强县域经济的着力点,也是县城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小城镇是增强县域经济实力的发力点,对于接受城市辐射作用,协调县域经济全局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起到重要的纽带作用。城镇化建设实现县域经济点面共同发展,强化县域经济实力,促进县城市场体系逐步完善,这对于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增加农民非农收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解决“三农”问题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是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实力,实现县域经济全面发展,形成集聚规模效益的有效途径。 2.工业化战略 工业化仍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任务,发展县域经济要把工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通过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县域经济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在产业梯度转移过程中积极承接那些对县域经济有促进作用和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 在县域内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利用县域劳动力竞争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化产品结构和调整产业布局,实现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县域工业化进程,提高县域的综合经济实力。为改善县域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规模经济效益创造条件。选择具有市场需求和发展本县域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协调主导产业与其他非主导产业的关系,提高产业关联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综合利用现代高新科技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高技术含量的迎合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品。 (三)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战略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必须以坚持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发展导向。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的主体,民营经济发展较快,其强大的竞争力、迅速的膨胀力、旺盛的生命力使之迅速发展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和顶梁柱。进一步做做强民营经济,让主力军更加强大,顶梁柱更加粗壮,对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和活跃城乡市场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束缚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这就要求政府给予民营经济相关的政策扶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展县域经济应该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县域经济超常规发展的战略重点,大力实施“民营强县”的主体战略,按照“依托优势,突出特色,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做大做强”的思路,强化措施,大力扶持,做强民营经济。 (四)发展优势产业与集群经济战略 县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区域资源比较优势,依托本地优势生产要素参与市场交换和市场竞争,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和产品体系。近十年,集群由于持续创新而显现的区域竞争优势,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各地区探求区域竞争力的有效经济组织形式。低交易成本、知识溢出、强连锁带动效应和规模收益递增现象,使区域集群成为极富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以及提高区域竞争力的主要“发动机”。 中国已经进入产业集群与产业竞争密切相结合的阶段。产业集群的发展将逐渐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成长中的产业集群是中国乡村工业化的重要途径和载体,这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重组和城乡间人口流动,形成生产要素和人口向城镇或产业集群中心积聚的态势。县域经济中产业的集群发展为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和动力源泉,是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后,实现农村――城市健康有序转型的内生协调机制。 (五)扩权强县战略 发展县域经济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那么就要赋予县级政府更大的经济管理权力,应当不失时机有选择、有重点地实施省直管县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前提下,省直管县的管理体制是增强县域经济自身活力的有效措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减少行政层级给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管理权限,做到责权统一,强化对县域经济的自主管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将县财政划归省财政直接管理,减少财政管理层级,激活县级财政活力。财政部在2009年7月公布的《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中提出2012年底前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推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通过收支划分、资金往来、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等改革,实现省与市、县财政间的直接联系。这种财政体制的“扁平化”改革是扩权强县的新突破,在制度上对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问题进行的积极探索,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期。 作者简介:徐高(1984-),男,江苏,扬州大学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加强创新是我国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重要途径之一,而制造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不仅是创新的主要来源,也是技术扩散和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重要部门[1]。截至2020年12月,河南省共有85家上市企业,其中78%为制造业企业。可以看出,制造业企业在河南省经济发展中依然占据重要地位,是“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主战场。 一、数据样本 本文聚焦河南省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对2011—2020年河南省制造业企业中上市企业的创新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省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中共有85家上市企业,其中66家为制造业企业,制造业企业在河南省上市企业中占比超过75%。由此可见,制造业在河南省经济发展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2011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49家,占上市企业总数的82%。从2011年到2020年,随着河南省上市企业整体数量的增加,制造业上市企业的数量从49家增加至2020年的66家,但是制造业上市企业数量占比先升后降,降至2020年的78%。这一方面说明制造业企业在河南省经济中仍占据主要地位;另一方面,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服务业等行业上市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体现出河南省经济逐渐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 二、创新数据分析 (一)制造业企业分布 1.行业分布 根据2012年证监会公布的中国上市企业行业分类标准,2020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覆盖了19个明细制造业行业,覆盖面较广,相对分散。从数据来看,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主要分布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六家)、医药制造业(六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六家),以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六家),其次是食品制造业(五家)、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五家)、专用设备制造业(五家)、汽车制造业(五家)、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五家)和仪器仪表制造业(四家),合计53家,占制造业上市企业的80%。从行业分类上看,不仅包括传统制造业行业,也包括高科技制造业行业。但是,资源密集型、劳动力密集型的传统制造业行业占比明显较高,专精特新类制造业领域的上市企业数量有待提升[2]。 2.地区分布 根据河南省上市企业所在的城市,本文以2020年面板数据为依据,整理66家制造业上市企业城市分布情况。首先,省会郑州拥有19家制造业上市企业,占比29%,具有一定的产业聚集效应,其中包括宇通客车、郑州煤矿机械集团、好想你等知名企业,涉及细分行业较广。其次,洛阳这一河南省传统的重要工业城市,有十家制造业上市企业,占比15%,包括北玻股份、一拖股份、中信重工、中航光电等,从行业分类上看,以设备制造业为主;以化学制造业为主的焦作市,拥有多氟多、新开源、风神股份等六家制造业上市企业,占比9%。再次,南阳市虽然只有五家制造业上市企业,但是涉及的细分行业较为分散,仲景食品、新野纺织、飞龙股份等企业分布在食品制造业、纺织业、汽车制造业等不同领域。其余26家制造业上市企业分布在17个城市。总的来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城市分布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在政治、经济资源禀赋较为突出的省会城市郑州,自然和矿产资源较为集中、工业基础较好的焦作、洛阳等地,而其他城市制造业发展相对薄弱。 (二)研发投入强度 从研发投入披露情况来看,2011年河南省49家制造业上市企业中,披露研发投入金额的只有32家,占比65%。2012年,河南省52家制造业上市企业全部进行了研发投入金额披露,此后每年仅有1~3家制造业上市企业未披露研发投入金额。由此可见,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的研发支出披露较为充分,也表明了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中开展研发活动的公司越来越多,企业对研发、创新活动更加重视[3]。分析披露的研发投入金额后发现,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从2011年的19.78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138.19亿元,增加了近六倍;企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从2011年的0.62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2.13亿元,增加了244%。这说明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创新研发日益活跃,企业的研发投入不断加大。与研发投入金额相比,研发投入强度分析进一步考虑了研发投入金额与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的对比,更能反映在一定规模下企业研发投入的力度,因此,本文将研发投入强度作为衡量企业创新投入的指标。本文对2011—2020年河南省披露研发投入的制造业上市企业进行研发投入强度测算。2011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进行研发披露的32家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为3.63%。2020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进行研发披露的65家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为5.5%,十年共提升了51.52%。逐年来看,平均研发投入强度在2012年、2013年小幅上升后,2014年下降至3.8%,2015年、2016年快速提升,2017年在较高基数的前提下略有提升,2018年、2019年稳步增长,2020年由于客观因素增速略有下降。总体来看,2011—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显著提高,说明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越来越重视研发、创新活动,研发投入力度明显加大,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从企业数据来看,2011年,平高电气是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中研发投入强度最大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11.03%;2012年,轴研科技以13.14%的研发投入强度取代平高电气成为第一,并连续四年占据研发投入强度第一的位置;直到2016年,思维列控以18.97%的研发投入强度占据第一,并保持四年第一的成绩;2020年,天迈科技成为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最大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26.33%。从历年数据来看,排名第一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逐年攀升,从2011年的11.03%增加至2020年的26.33%,提高了138.71%。另外,从研发投入强度第一企业所属的行业来看,从2011年平高电气所属的专用设备制造业,到2012年轴研科技所属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再到2016年思维列控所属的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最后到2020年天迈科技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反映了从传统制造业到高精特新制造业的变迁。 (三)专利获得数 专利是创新成果的直接反映,被授予专利的技术可以在企业的生产等过程中使用[4]。本文将企业取得的专利数作为衡量企业创新产出的指标。2011—2020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获得专利数情况如表2所示。 2020年,河南省85家上市企业,当年获得专利总数507件,其中,制造业上市企业当年获取专利数451件,占比88.95%。从创新成果来看,制造业上市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创新成果,这也说明相对于其他产业,制造业企业更加重视研发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创新成果。纵向来看,2011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取得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内的专利,共计149件。十年间,这一数据仅在2014、2019年有所下降,其余年份均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直至2020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取得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内的专利共计451件,增加了202.68%。总体来看,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在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的同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创新成果,然而,在进一步的数据分析中发现,大部分制造业企业获得专利数为0,上述专利数只集中在少量企业。2011年,在河南省49家制造业上市企业中,获得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有15家,占比为30.61%,其余34家企业没有获得一项专利。随着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数量的增加,获得专利的企业数量徘徊在11~18家,大部分制造业上市企业未获得专利这一情况没有出现好转,获得专利的企业占比一度降低至21.05%(2015年)。截至2020年年底,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获取专利的仅有18家,占所有制造业上市企业数量的27.27%。个别创新成果突出的企业,如许继电气、平高电气等,包揽了绝大部分专利。因此,剔除三四家获得专利数量较多的企业以后,其他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创新成果变得更少。对于单个企业来说,获取丰硕的创新成果是企业重视研发、加大创新投入的体现,也说明其具有优秀的创新能力[5]。但是,剔除个别创新成果突出的企业后,可以看出河南省绝大部分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创新成果较少,相对于创新投入,创新能力相对薄弱。 三、总结 通过对2011—2020年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创新相关数据的分析,笔者围绕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创新发展现状进行思考,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十年来,制造业企业在河南省上市企业中占比均超过75%,在河南省经济发展中占据主要地位,对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第二,从行业分布来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覆盖了制造业的19个细分行业,覆盖面较广,分布相对分散,但较大比例分布在资源密集型、劳动力密集型、环境问题较大的传统制造业领域,专精特新类制造业领域的上市企业数量有待提升。第三,从地区分布来看,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分布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在政治、经济资源禀赋较为突出的省会城市郑州,具有一定的聚集效应,其次是自然和矿产资源较为集中、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而省内大部分城市的制造业发展相对落后。第四,从创新投入的角度来看,2012年以来,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的研发支出披露较为充分,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和研发投入强度逐年加大,说明企业对创新活动更加重视。第五,从创新成果的角度来看,相对于其他产业,河南省制造业上市企业取得了更好的创新成果,但是取得创新成果的企业占比相对较小,主要集中在头部三四家企业,剔除上述企业后,河南省大部分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创新成果较少,相对于创新投入,创新能力较为薄弱。 参考文献 [1]巫云仙,张智建.新发展阶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研究[J].改革与战略,2022,38(2):126-140. [2]王俊,李晏新闻,杨林燕.政府研发资助对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强度的影响:基于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分析[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4(1):75-83. [3]王秋菲,徐昕,秦爽.高管激励、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基于软件与信息技术行业的数据[J].技术与创新管理,2020,41(2):178-188. [4]余明桂,范蕊,钟慧洁.中国产业政策与企业技术创新[J].社会科学文摘,2017(2):58-59. [5]陈劲,陈钰芬.企业技术创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6(3):86-91. 作者:林博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摘要:数字农业既是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表现之一;利用数字技术发展西南山区现代农业,是全面振兴乡村的必然选择、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行途径。本文阐述了西南山区数字农业的概念内涵与运行逻辑,基于公开统计数据和实地调研资料,从相关主体协调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销售环节应用、人口结构等方面分析了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厘清了发展面临的现实困境。研究建议,健全农村多元合作机制、挖掘数字农业发展深度,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农业发展广度,拓宽数字农业应用场景、扩大数字农业发展宽度,加强数字人才体系培养、提升数字农业发展水平,以此驱动新形势下西南山区数字农业深化发展。 关键词:西南山区;数字农业;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中国式现代化 一、前言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扎实推动农业农村快速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农业发展的动力机制具有不同的实现路径与模式[1]。当前,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数字技术渗透到农业发展的各个环节,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动力[2]。数字技术促成“数字农业”新型业态兴起,以数字元素为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转型、共同富裕注入新的活力,可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新支撑[3]。《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2019年)、《“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2022年)等政策文件,在数字农业顶层规划与建设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字农业又称智慧农业、精准农业,是农业产业的第四次技术革命[4]。农业信息化推动了现代农业技术发展,技术进步使农户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得以提高[5]。利用数字技术的精确性进行农业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在优化资源配置以缓解资源约束、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以支持现代农业优质发展方面潜力突出[6]。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存在基础设施、人才支撑相对匮乏等问题,直接制约了数字农业在农村经济转型、农村产业融合等方面作用的发挥;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促进共同富裕方面,仍有不足之处[7]。西南山区一直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区域内各省份的发展条件差异大,乡村发展不协调、不均衡性明显;改革开放后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剧增,使得农业发展动力不足,加之面积大、人口多,与传统社会性因素相叠加,导致相对贫困问题仍将长期存在(尽管已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乡村治理方面的诸多挑战依然存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任务较为艰巨[8]。因此,在我国农业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及时梳理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现状、剖析实践困境并以此为基础提出针对性发展建议,对加速西南山区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更快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二、数字农业的概念内涵与运行逻辑 (一)数字农业的内涵与特性 1.数字农业的内涵 数字农业指将数字化信息融入到农业生产要素中,实现农业领域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够解决传统农业在生产过程、管理服务中的难点问题,支持传统农业的全过程数字化转型。数字农业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指对劳动、资本、土地、数据等生产要素进行网络化与精细化管理,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服务智能化,据此提升农业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后者指利用计算机、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针对整地、育秧、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收割等生产环节,融资、销售、物流、要素分配等管理服务环节中的数据,开展收集、分析并在具体过程中精准执行指令。 2.数字农业的功能特性 数字农业的功能性作用主要表现在农业农村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环境效益方面[9],体现了当前发展数字农业的重要价值。①改善农业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农业的发展与改革需要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生产力投入[10],而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创新应用是推动转型的重要环节。引入具有数据精准化、自动化控制特征的技术系统,以更为节约的土地、水资源及其他投入成本来提升农产品的产量与价值[11]。若数字技术在农业中实现精准应用,2030年可为世界创造5000亿美元的价值增量[12]。②增加农民福利,提升社会与文化效益。数字农业有助于促进农业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得农民在就业方面拥有更多的选择性[13]。对于农耕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数字农业可在数字化建档、传播农业知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4]。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环境效益。数字农业可缓解自然资本约束,进而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福利[15]。对农业生产过程所需的水资源、土地资源、气象资源等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发现资源禀赋,提供决策依据[16]。依托监测数据,调节农作物生长过程中的适宜温度和湿度,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并提高农产品质量[17]。 3.数字农业的技术特性 数字农业的技术特性包括技术依赖性、数据中心性、能力匹配性[18],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自身发展的困境;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业的生产、销售、物流、金融等环节融合发展,成为必然趋势。①在技术依赖性方面,数字农业依托供电、网络、卫星导航、计算机数据处理、通信等技术系统[19],但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存在防护措施不足、电气设备老化、设备建设与管理不完善等情况,实际上制约了农业农村的数字化转型进程[20]。②在数据中心性方面,聚合农产品产量、农户信息、环境数据等形成农业大数据,可显著增强预测能力、提高成本效益[21];而在决策、生产、销售等环节运用农业大数据,亟需强化数据应用研究,开展应用示范[22]。③在能力匹配性方面,数字农业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应用模式等有所欠缺,农业机器的智能化水平及适用性不强[23];从事数字农业的劳动者,需要数据采集处理、智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能力,而与之匹配的数字农业人才数量不足、培养工作艰巨[24]。 (二)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数字农业运行逻辑:基于协同发展视角在新时期,我国将在中国式现代化方面开展深入探索。这一背景下的农业发展不能照搬“城市化”路径,而是使延续了上千年的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相结合并注重“以人为本”。在我国,各地区的农业生产方式与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很多地区的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多数乡村在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模式、生产经营方式等方面仍处探索阶段。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发展数字农业,以数字赋能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推动力。运用数字技术并协同多个主体,高效推动传统农业农村的转型与发展;带来生产变革、大幅提高产出水平,激励小农生产方式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协同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所需的运行机制,可为探究数字农业的运行逻辑提供新思路。协同发展要求各主体之间具有整体联动性,表现为多要素的相互耦合、迭代升级,是促进系统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数字农业的内涵与上述要求对应,相关实践涉及两方面要素。①数字农业运行的系统性与整体性。可从宏观、中观、微观3个维度协同发展的视角,对数字农业运行的总体架构、建设内容及目标、数字化功能开发及实现等进行深入剖析,打破传统农业壁垒,探索数字农业发展新路径。②管理规划与基层自治的有机统一。着眼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立足各地区的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开展顶层设计并细化相应的基层运转模式,使广大县域农村焕发新的活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的数字化转型。可从区域协同、产业协同、要素协同三方面把握数字农业的运行逻辑(见图1)。①农业的生产效率与各地区之间能否实现资源共享、要素自由流动、主体分工协作密切相关。实现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区域协同效率,需要政府推动打破行政区域壁垒。例如,国家、省、市、县、农村基层等层面的纵向政策制定过程需有联动性、合理性、有效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之间需有横向联动性;还要关注各地区的空间联系与经济发展状况,如中西部地区在基础设施、经济水平、交通条件等方面具有劣势。②数字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基础设施、丰富的产业集群。地方政府与大数据企业、运营商构建协同关系,增强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系统在农村地区建设的包容性。传统农业与新兴行业构建协同关系,整合新兴产业发展资源,促进农业基础高端化,实现农业产业链现代化,带动电商、物流、金融等行业在乡村扎根发展。③数字农业依赖土地、劳动、资本等传统生产要素,数据、信息科技等现代生产要素。考虑不同地区农业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因地制宜配套资金、设备、技术、人才等,驱动生产要素的深入联动和协同布局。坚持农业发展主体是农民的理念,以数字能力支持传统农业技术改造,构建现代生产要素与传统农业资源相适应的数字农业要素体系。 三、西南山区数字农业现状调研与分析 (一)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现状调研及测算 西南山区研究范围包括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差悬殊,农业生产环境复杂多样。贵州省地处西南腹地,有“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之说,是喀斯特地貌的典型分布区,也属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四川省地域广阔且地形复杂,平原、丘陵、山地、高原等地貌均有分布。重庆市又称“山城”,丘陵山地面积超过90%,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共存的特点。根据西南山区的地理背景,充分挖掘《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结合作者团队对贵州省100个村落、四川省10个村落的实地调研数据,对西南山区数字农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客观描述。从数字农业的内涵着眼,参考《2021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的相关评价指标[25],可以认为:数字农业的高质量发展,数字环境是前提,数字基础是保障,数字人才是支撑,数字服务是动力[26,27]。为此,从数字环境、数字基础、数字人才、数字服务4个维度,选取了12个二级指标,构建了数字农业发展水平指标体系(见表1)。利用2017—2021年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的统计数据,对各维度及各指标采取等权重赋权,进而经线性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到西南山区数字农业的综合评价得分(见表2)。整体来看,2017—2021年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水平的平均值增长率为4.53%(从2.736增长到3.354),说明数字农业发展水平呈平稳上升趋势。具体来看,西南山区各省份的数字农业发展水平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四川省发展较快,为区域内的最高水平,综合评价得分明显超过均值(其他3个省份处于均值之下);贵州省综合评价得分最低,呈上升、下降交替波动态势,表明数字农业发展尚未成熟,需多方面协同来提高发展水平;云南省、重庆市的发展水平居中,增速相对平稳。 (二)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现状分析 1.数字农业相关主体协同性情况 数字农业的发展需要各层面主体协同推进、全产业链跨界融合。在贵州省,基层管理者的数字素养相对缺乏,46.3%的村干部对数字农业、智慧农业概念不清晰(若无特殊说明,数据为作者团队调研获得,下同),31.7%的村干部对物联网、农业信息化相关应用场景不了解;基层管理者无法协调资源为其他主体提供政策支持及公共补贴。2021年,在农业农村信息化的县均财政投入方面,重庆市超过4500万元,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均未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300万元)[25]。公共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西南山区农业全产业链模式的发展水平。从农户、合作社、企业等主体之间的协同性看,西南山区农业产业链还处于成长期。例如,2021年四川省合同联结带动农户数约为607万户,合作联结带动农户数约287为万户,农村集体经济资产额约为2398亿元[28];贵州省以“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等模式经营的村庄占比分别为24.38%、38.53%、34.6%。 2.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西南山区的通信网络设施逐步完善,“数字鸿沟”现象持续缓解,有利于数字农业价值链的升级发展。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四川省分别在2016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实现了行政村100%接通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及光纤宽带。目前,我国实现了“县县通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村村通宽带”,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接近60%[29];四川省的5G基站总量为1.2×105个,约占全国的5.4%[30]。作者团队调研发现,83.9%的受访农户家庭安装了有线电视,80.5%的受访农户家庭安装了无线宽带,智能手机的成人使用率接近100%;36.6%的受访农户表示村庄网络顺畅不断网,47.4%的受访农户表示网络偶尔会断但能及时修复,5.7%的受访农户表示本村网络较差导致经常没有信号。可以看出,西南山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才能更好保障数字农业发展以及产业价值链高效运行。 3.数字农业生产销售环节应用情况 关于农业机械水平、农业信息化,西南地区各省份之间差异明显。《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表明,四川省农机总动力为4.834×107kW;贵州省因地形条件限制使得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农机总动力仅为2.705×107kW。而在农业信息化发展方面,重庆市、四川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重庆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达到43.3%,位居西部地区第一位[25]。作者团队在贵州省调研发展种植产业的农户发现,仅有6.8%的农户使用了农业信息化管理,4%的农户会使用农业物联网进行管理;相应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农户数字素养欠缺、信息化成本较高。电子商务是数字农业发展的突破口,而西南山区农村还未构建完善的物流体系。在2020年全国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区域占比方面,西南山区为8%,约为华东地区的1/5。重庆市的电商服务站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6%,而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贵州省将近54%的村庄没有实现快递到户,仅约23.1%的村庄实现了物流到户[31]。 4.数字农业人口结构情况 从人口结构的现状看,西南山区数字农业人才数量少、层次低,直接制约了数字农业的发展水平和潜力;农民平均受教育水平不高,老龄化现象显现,对农产品价值链的认识较为薄弱。四川省是农业大省,2021年农村人口数为3531万人,但在作者团队调研的样本村中,村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9.9年,村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12年的村庄占比仅为44%。在贵州省被调研的农户中,仅有小学和初中文化水平的比例为70.8%,中职及中专教育的比例为12.6%,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为16.6%;外出务工人员占比约为40%,60周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4%。从相关省份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人员数量来看,四川省位居地区首位(25.3万人),而重庆市(5.7万人)、云南省(5.3万人)、贵州省(4.6万人)与四川省差距明显。这也表明,西南山区的数字技术人才数量不足、地区差异明显,能够适应数字技术与农业基础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缺乏。 四、西南山区数字农业的实践困境 (一)数字农业主体之间未形成协同机制 国家和地方陆续了数字农业发展相关的政策与规划,数字农业发展的顶层布局设计已经明确;但因数字农业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机制关系尚未理顺,地方政府在协同推进数字农业发展方面难度依然很大。在西南山区突出表现在,农户、合作社、电商平台企业、数字农业服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等主体的协同性明显欠缺,“数字鸿沟”现象依然不容忽视;各环节之间衔接松散、效率较低、成本较高,利益分配机制不协调、与市场需求脱节等现实问题较为明显。 (二)数字农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近年来,国家数字农业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西南山区的农村通信网络初步建立,但村庄网络的连通性仍待改善。由于数字农业新型基础设施不完善、基层管理关注度不足等原因,数字农业的数据资源较为分散,数据利用率不足,不能全面满足农业生产对信息技术的基本需求,同时阻碍了农业物联网、农业遥感等信息技术在山区农村的应用与发展。整体上,西南山区受经济条件、地理环境的约束,有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大力发展。 (三)数字农业在全产业链中的应用场景较少 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水平不高,在全产业链中的应用场景不足问题尤为突出。重庆市、四川省的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贵州山区受地形地貌、经济条件等因素制约,能够使用农业信息化管理、物联网管理、机械化操作、工业化设备的农户比例均较低;仅有部分村寨的农技人员在农作物基地进行无人机植保作业(数字遥控农药喷洒),较少村寨使用滴灌技术(数字遥控灌溉)。此外,西南山区的农产品网络零售区域占比整体偏低,电子商务运行水平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性。 (四)数字农业仍然面临人才制约 数字农业的发展,亟需懂经济、懂农业、善管理、善用数字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农村数字人才。但在贵州省的调研中发现,多数村干部和农户未能清晰掌握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概念,对物联网、农业信息化等也了解不足。整体来看,西南地区的数字技术人才数量不足,而农业生产者、管理者的学历较低、学习能力不强,普遍缺乏数字技术方面的基本认知,数字素养及经营能力难以适应发展需求。对照数字农业的投入高、周期长、见效慢等特点,西南山区农户受限于数字素养及基础资源,难以在农业生产、销售等环节积极运用数字技术。 五、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建议 (一)健全农村多元合作机制,挖掘数字农业发展深度 建议以管理部门、企业、农户为主体,协同推进传统农业的数字化革新治理,将“政府+企业+农户”一体化模式贯穿到数字农业发展过程,精准有效地实现数字农业的协同性、可持续性、创新性。构建管理部门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供给机制,合理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鼓励相关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数字农业建设;进一步延伸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范围,推动三次产业融合,实践良性发展的“产融结合”之路,促进西南山区的社会、企业、农户协同发展。 (二)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农业发展广度 在数字技术主导的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需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加大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西南山区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转向以5G、千兆光纤网、农业物联网、农业遥感/导航/通信卫星等为代表的“天空地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驱动数字技术与农业发展深度融合,努力减小“一级数字鸿沟”(数字接入鸿沟),尽快构建全域覆盖、互联互通的数字农业基础设施体系。积极开展农村地区的物流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化的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同步优化交通、网络、运输装备等现代农业物流基础设施,显著增强配送能力及效率,扩展西南山区农副产品的销售半径与流通速度。 (三)拓宽数字农业应用场景,扩大数字农业发展宽度 西南山区数字农业发展潜力极大,特色农产品资源条件丰富。围绕西南山区特色产业和重点品种,提高数字农业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上的覆盖度,提升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稳步实施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建设。加快建设多主体参与的现代化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发挥公共投入的引导示范作用,积极吸引社会性资源投入;把握农村电商发展特征,结合西南山区农业资源条件,建设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站、农村新型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四)加强数字人才体系培养,提升数字农业发展水平 立足区域资源、发挥当地特色,开展西南山区农业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培训、输入引进、分类选拔,稳健培育西南山区数字农业的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技术团队。建议以设立数字农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形式,支持建设西南山区数字农业人才培养基地。聚焦建设具有包容性的新型职业农民人才培养体系,扩充数字农业人才库;逐步提升西南山区农民的数字素养,让新型职业农民参与和带动数字农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国祥.论中国农业发展动能转换[J].中国农村经济,2017(7):2‒14. [2]沈琼.用发展新理念引领农业现代化:挑战、引领、重点与对策[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6(3):. [3]郑永兰,周其鑫.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理论图景、实践探索与推进策略[J]. [5]朱秋博,白军飞,彭超,等.信息化提升了农业生产率吗?[J].中国农村经济, [6]夏显力,陈哲,张慧利,等.农业高质量发展:数字赋能与实现路径[J].中国农村经济,2019(12):2‒15. 作者:马红梅 金碧君 罗陶 丁龙 宋宝安 单位: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绿色农药与农业生物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21年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金额达到526.98万亿元,交易高达1512.28亿笔,可见移动支付已经在公众生活中普及。中国银联的《2021移动支付安全大调查研究报告》中显示,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享受移动支付的便利更加明显,但是移动支付用户仍然遭遇很多安全隐患问题,比如47%的被调查者表示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37%的被调查者表示个人信息或隐私被泄露。所以公众在享受移动支付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应该关注移动支付会给人们带来的一些安全隐患。 1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 1.1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规模不断增加 根据人民银行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统计数据,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都在不断增长(见图1),2021年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金额达到526.98万亿元,交易高达1512.28亿笔;此外,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金额在央行支付系统交易金额中的占比不断增加(见图2),2021年达到5.58%。此外根据国内移动支付交易统计结果,我国移动支付用户数量逐年增长,截至2021年6月,我国移动支付用户数达到8.72亿,到2021年12月,国内支付宝、微信支付用户超过了12亿。由以上数据可见,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和用户规模都在不断增加,移动支付业务发展迅速,在我国支付结算体系中,移动支付已经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1.2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动移动支付健康发展的进程 在法律层面上,2012年至今,我国已制定了数十项围绕移动支付的标准和规范(见表1),这些标准规范涵盖移动支付的各个环节,推动了我国移动支付健康发展的进程。在监管层面上,我国对移动支付实行分业监管模式,负责监管的部门主要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等。根据移动支付的业务性质来判断是哪个监管部门的责任。2015年央行与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1.3移动支付行业发展动态 移动支付在1999年就出现了,2002年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支付,2010年可以用支付宝条形码支付,后来大量支付平台兴起,如微信、京东等,逐渐形成各支付平台共同竞争发展的局势。目前支付平台衍生金融产品普遍被公众所接受,如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微信推出的零钱通,将零钱存放在余额宝和零钱通,既方便随时支付使用,也能拿到一定的利息收入。支付平台通过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给用户带来收益,增加了用户粘性,各支付平台也从中获取了利润。银行已经接受与支付平台之间进行合作,在移动支付行业刚出现时,因为觉得移动支付业务与银行传统业务有冲突,害怕移动支付会影响银行业务的发展,所以并不愿意对移动支付平台提供贷款等帮助。当移动支付平台大规模兴起后,银行与移动支付行业的关系才有所改变,银行接受了与移动支付平台之间的合作。2018年,中国银行和中国联合银行在北京签署了移动支付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移动支付普及率达86%,移动支付目前的发展呈上升趋势。 2我国移动支付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商业收款码难以做到全面普及 针对移动支付人民银行提出了新的要求,2022年3月1日起,微信个人收款码禁止经营收款,比如小推车和小摊位售卖小吃。小商小贩要申请经营专用的微信收款码进行交易,这样有利于纳税部门进行管理,也有利于国家的监测和保护,相对安全,但是商用二维码不能远距离交易,限制了收款的空间,很多人会选择面对面加好友的方式进行收款。 2.2缺乏快捷安全的移动支付渠道 最近几年,零售业预付卡发行规模较大,涉及行业也很多,但是常有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象发生,比如经营者突然关门停业、拒绝退卡退费、高额违约金等,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资金监管政策,但是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预付资金监管系统,缺乏快捷安全的移动支付渠道,消费者预付卡费的安全管理仍没有得到保障。 2.3移动支付用户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现在“扫一扫”已经成了不少人的习惯,2021年2月1日,中国银联的《2020移动支付安全大调查报告》显示,98%的被调查者认为移动支付是安全的,其中常见的不良支付习惯包括所有支付密码都相同、在连接公共Wi-Fi的状态下支付,说明在使用移动支付时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2.4移动支付领域技术管控不到位 现在很多支付平台都存在技术漏洞,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黑客的攻击,导致大量客户信息被盗,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客户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案件近些年呈高发趋势,公众财产损失严重,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2.5移动支付法律体系、监管体系以及信用体系不完善 一是当今社会移动支付已经普及,新型支付方式不断出现,我国移动支付相关法律体系跟不上移动支付的发展速度,不能做到及时完善,也就不能对妨碍移动支付发展的新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力打击。二是我国对移动支付实行分业监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人民银行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协调金融监管以及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之间仍然缺乏有效的配合和相互监督。三是我国的信用体系与欧盟国家相比并不成熟,移动支付领域的信用体系尚未健全,移动支付用户在诚信方面意识也不强,严重制约了移动支付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3对我国移动支付发展的相关建议 3.1建立使用商业收款码相关奖惩制度 在推广小商小贩使用商业收款码时,不仅要宣传使用商业收款码的优势,还要建立使用商业收款码相关奖惩制度,比如对积极办理并使用商业收款码的商户给予提现手续费的优惠、对不按规定使用商业收款码的商户给予一定的罚款等。 3.2加快推广移动支付预付资金监管系统 移动支付预付资金监管系统可以覆盖多个行业,对多渠道移动支付方式进行监管,具有交易可追溯性、模式多样性等优势,如果遇到纠纷,监管部门介入以确保监管资金的安全,如江苏银行推出的“履约宝”产品,有效地实现了对预付资金的监管。 3.3加大移动支付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移动支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平台系统不能及时升级支付安全措施导致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政府机构和产业机构应多开展移动支付用户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移动支付安全防范知识,提醒公众不明链接莫点击、拒接陌生来电、管理好个人账户密码、小额免密应谨慎以及不要随意扫码等,当因为扫码支付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个人财产受到损失时,在保证自己财产免遭更大损失的同时及时打电话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积极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3.4研发移动支付风险识别定位智能系统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利益,保护公众隐私不被窃取,政府和支付机构应加强技术管控,研发能快速识别定位移动支付风险的智能系统,解决支付机构对未知欺诈风险和新型作案手法识别防控的滞后问题,这样支付机构就能及时发现并快速有效的处理风险,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 3.5完善移动支付法律体系、监管体系以及信用体系 移动支付行业新支付方式不断出现,移动支付风险逐渐加大,传统的监管体系、法律体系以及信用体系已经不能很好地制约移动支付风险的发生。一是为了促进新支付方式加速发展,应根据支付行业的市场需求及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构建更加详细全面的法律体系,规范移动支付行业市场秩序。二是及时调整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落实各监管部门的权责,坚决抵制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还应加强对监管部门的内控建设,促进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配合和相互监督,保证各监管部门更好地维护移动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重视移动支付信用体系的构建,加强管理移动支付失信用户,提高移动支付用户信用水平,将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的名单在相关征信系统进行公示,对已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的支付行为进行严格的限制。 参考文献: [1]李仁启.对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及影响分析[J].论述,2019(7):343-344. [2]赖少恋.基于5G移动技术的微信支付风险与应对措施[J].电子技术,2022,51(3):162-163. [3]尹浩然.移动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以支付宝钱包为例[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 [4]刘谨.我国移动支付风险防范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 [5]黄浩胜.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 [6]朱筱筱.移动支付安全风险及对策浅析[J].电子商务,2015(12):39-40. [7]朱梦培.一个呼啸而来的无现金时代[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17(5):5-7. [8]兰甲云,曾思怡.微信公共领域里的失范行为及其法治规范建设[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0(2):154-160. [9]魏鹏.“互联网+”时代,支付安全如何保障[J].理财,2017(10):14. [10]李娟.农村移动支付的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6. [11]夏平,杨明.无现金时代的移动支付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J].无线互联网科技,2018,15(9):135-136. [12]曾思怡.微信使用中的失范行为及其治理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6. [13]许瑾.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的风险及控制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 [14]王雨竹.小额消费信贷产品风险防控与创新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19. [15]邹艺.功能观视角下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交互发展[J].征信,2016,34(12):80-86. 作者:孟雨婷 单位:宿州学院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中小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法治中国,是社会主义中国优秀价值理念之一。要实现这个梦想,首要的一个条件就是提高国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学校承担国民法制教育任务,责无旁贷。青年学生思想敏感积极,乐于追求进步,可塑性很强。建设法治中国,培育国民的法律信仰,提高国民崇法、尚法的思想意识,应从娃娃抓起。党和政府系统地提出过学校法制教育的纲要和指导意见,但在实践来看,效果并不是很明显。究其原因很多,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思想问题 受传统观念、现实体制、社会评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应试教育思想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中还很有市场。这些思想严重制约着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和发展。一些学校在应对法制教育工作时,总会认为是旁枝斜出、影响升学大事而草草敷衍。升学和课业的压力造成学校、家长只关注学生在校期间文化课的成绩,而忽略了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的教育是片面的,对社会和孩子们的全面发展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1.扭曲学生的价值观,造成学生学习目的和方向上的迷失,从而影响孩子的全面发展和素质。应试教育思想在评价机制上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唯分数论成败。在这样的评价指导下,似乎考上好大学就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了,学不学法无关紧要。在学校实施法制教育已显得刻不容缓,事关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歪曲教育新常态,造成学校教育目的和方向的畸形发展,从而影响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高分低能儿,优等生法盲,在我们的教育中屡屡出现,已经不是怪事。这些足以说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提升学生道德修养和社会实践能力已成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必须引起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 3.阻碍教育体制改革,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亿万群众的全面参与。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国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是法制社会建设不可缺失的一部分。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大胆创新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机制,把法制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结合起来,对改变应试教育现状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法治中国的进步也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教材问题 我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面对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中小学在实施学校法制教育时教什么?教学的程度和要求是什么?这些都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缺乏统一的教材。我认为: 1.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理念的教育,教育学生崇法尚法。 2.联系青少年违法犯罪屡见不鲜的现实,对学生进行刑法知识教育,知道哪些行为是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把行为规范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把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高学生道德水平。 3.联系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着眼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学生未来走向社会的各个角色出发,全面系统地进行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的教育。 三、体制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缺乏系统的规划、领导和监督,与教育体制的不完善有关。为此,教育行政部门须建立健全法制教育机构。 1.成立专门研究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特点和规律的机构。该机构要研究地方教育实际情况,研究各年级各阶段的实际情况,研究中小学各阶段开展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内容与形式,统一领导和监督编写法制教育教材。 2.该机构要加强各级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保证课时、教材、机构配置、经费等方面的落实。 司法部门负有对国民实施法制教育的职责,理应参与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离不开教育、司法部门的参与、领导和监督。学校落实法制教育工作,必须率先垂范,严格依法从教,依法治校,成为社会遵纪守法的榜样。为此,应该在人事体制上作改革尝试,设立专门机构,理顺学校与行政部门、学校与司法部门的关系,加强法制教育的严肃性、权威性。学校要设专职法制辅导员,要配合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教育行政执法检查,要配合司法机关运用法律处理教育纠纷、处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等相关法律问题,提高依法办学能力,规范依法从教行为。 四、师资问题 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缺乏通晓法律且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队伍和干部。没有这一点,法制教育工作只能是纸上谈兵,空嘴说大话。以往的实践,为解决这个问题采取聘请司法阵线干部兼职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的做法,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是,这种兼职工作作用十分有限。 一是经验有限。兼职工作者法律工作知识有余,教育工作经验不足,工作中容易脱离教育规律和学生实际。 二是时间和精力有限。教育工作是一个耐心细致、反复复杂的工程,需要长期的系统的规划,认真扎实地去做。特别是思想工作,如琢如磨,似雕似刻,这不是一两次讲座所能解决的。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在学校要设置专职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定编制,设岗位,给待遇,明确职责,专人负责,并严格从事这种工作的条件和资格,特别是要有系统的法律专业和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要与高等院校联系,培养或招聘符合这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来充实法制教育教师队伍,也可以通过行内培训来解决问题。 要发挥法制辅导员个案教育功能,让法制辅导员参与教育教学管理,随时了解师生法制教育上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要自觉承担班主任工作中的法制教育培训任务,把法制教育专题辅导与班主任培训结合起来,通过班主任把这法制教育延伸到班会,使班会成为法制教育常态课。 五、课时问题 长期、系统地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必须有足够的时间来保障。当前,各级学校在实施法制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课时明显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固定的课时安排,法制教育课在日常课表中根本没有安排。 2.在校历活动安排中没有明确计划,或者虽有安排,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没有落实,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徒具形式。 3.法制教育工作缺乏长期的规划,没有系统的工作思路,好多学校的法治教育课往往是急行军式的短线突击,每学期只搞一次法制讲座就算完成任务。有限的法治教育讲座也往往被其他各种活动挤占,法制教育只是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一个插曲或点缀而已。针对目前的现实情况,国家没有统一的教材和教学任务前,要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保证法制教育课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尝试: 1.要发挥法制课骨干教师作用,把法制教育渗透在一些与之联系较密切的文化课内。这些骨干教师,现行的部分文化课课任教师即可胜任,如环境法、国际公法之与地理课,宪法、经济法之与政治课,法治理念、法律史之与历史课,语言文字法之与语文课等。 2.要发挥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专题辅导职能。针对在职在校师生易发的违纪违法现象,要做好专题辅导工作,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师生法律知识素养。要把法制教育专题辅导与班主任培训结合起来,通过班主任把这种辅导延伸到班会,使班会成为法制教育常态课。要发挥法制辅导员个案教育功能,让法制辅导员参与教育教学管理,随时了解师生法制教育上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深化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路径探索 法制教育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中小学法制教育更是因为承载了完善法治国家建设的美好希冀而显得更为重要。1986年“一五普法”以来,我国中小学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及教学大纲。但中小学校园法制教育机制执行二十几年来,法律教育一直浮于表面,学生的法律思维没有建立,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没有全面深入,校园法制教育成效不明显。这与现行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度设计与实际不符有很大关系。 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优秀素质之一。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各级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同时,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然而,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基本就是敷衍塞责、疲于应付:上级要来检查了,马上更换一下课程表,做一次手抄报;年终总结了,请校外法制副校长做一场报告,以备查档。之所以会呈现这样的局面,笔者认为与现行校园法制教育内容、校园法制教育方式不合理息息相关。 我国现行中小学法制教育隶属于德育教育体系,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深化之路应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校园法制教育的优秀内容不是让学生背诵多少法条,而是培养学生的法制思维。 对学生进行法制,让学生学法知法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目标是让学生用法。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思维,建立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是我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思想基石。建立中小学校内惩戒与奖励制度,建立中小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师生共同恪守,对孩子法律思维培养是大有裨益的。现在的关键是如何设计出合法合理的制度并贯彻执行。可以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让学生参与学校建章立制过程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鼓励各地开发网络教育课程,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接受到法制教育。 二、校园法制教育方式不应单独设立法制课而应考虑如何将法制教育知识融入现有课程。 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明确指出:课程“改革的方向,我觉得不应该再增设许多新的学科,而要走设置综合课程的道路”。学校对法制教育之所以应付,课程压力大是客观事实,再增加课程不论是师资还是学生的学习精力都鞭长莫及。 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意见》指出,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中职学校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支持中小学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 因此,更明智的做法是将法制教育内容融入综合课程或者在语文课中出现法制教育单元,可以经典法律文书为文本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教育。定期进行学科教研,在教师集体备课中对本学段、本学科所教教材的法制教育渗透点、渗透内容、渗透方法进行研讨,达成共识,确保教学有效性。同时,适时组织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作载体,“寓法于教,寓教于乐,乐在其中”,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法制素养。如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日”、中小学安全教育月、世界禁毒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三、校园法制教育的主力军不应是校外人员而是校内教育工作者。 基于中小学校公益性考虑,确定由校外人员承担校园法律建设的重任。实践中一般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为法制副校长,但这十几年来,教育成效却寥若星辰。一方面他们的工作时间有限,法制副校长对他们来讲有名无实,没有任何动力。另一方面法官、检察官、警察仅仅对他们业务范围内的相关法律熟悉,而校园法律事务需求的是融会贯通的全面的法律知识,用他们的专长法律知识指导学校法律工作实在是螳臂当车。另外,校园法制教育仍然以教育为本,教育外的人指导教育本身在定位上就本末倒置,法律辅导员由校外法律人员兼任转为校内教师承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表示,要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制教育。经验可以借鉴校内心理咨询师,建立一支校内法制教育队员,成员由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专业人员为主,校外辅导员仅作为辅助。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对策 一直以来,xx市的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在市司法局、教委、关工委的联合关心支持下,开展得有声有色,如: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通过举办普法系列讲座培训教师,部分区县教委落实了一月一课;编写了法制课教案,实行了统一教学;举办“法制课”赛课活动,提高法制课教学水平;开展小品表演竞赛活动;配备法制副校长;等等。这些活动以全市各个学校为主体,各区县司法局直接参与指导,各区县教委积极贯彻落实,区县关工委配合协调,效果显著。此外,许多区县采取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拓宽了法制教育渠道,提高了法制教育质量。如: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班会、校会、听报告、法律知识竞赛等教育手段,并用请进来、走出去、结对子的方法,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下关区还针对后进生特点,专门为行为有缺陷的学生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使其增强法制意识,增强自律能力。 系列普法活动的开展,有利实践了依法治国方针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促进了中小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造就合格公民、提高中小学生自身素质、推动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做出了贡献。但笔者也发现以下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是课时不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仍然是个没有完全解决的根本性问题。虽然这个问题已经在我市有关会议和文件中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难乎其难。问题就在于:编制教学大纲、规定哪门课进入课堂,并不是市级教委这一机构自己就能做主、决定了的事,必须有省或者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如果自行其是、挤占其他课时安排法制教育课,一则破坏了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必要课时;二则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学生负担,造成一些学生家长怨声载道。无论如何都行不通。虽然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点,德育课本中也有部分法制内容,但法制教育的份量显然不足,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二是师资不到位。由于从国家教委始就没有法制教育进课堂的规定,因此,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在课程设置上没有专门法律教育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在师资配备上也没有专门法制教育人才,只有政治课教师。虽然政治课教师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并不系统、全面;尤其是要面对没有将法制教育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各个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应该知道和掌握些什么?如何针对各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知规律讲授法律知识?如何使学生能够容易接受和掌握?如何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身边”?等等。而这些问题往往又是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关键问题。 三是教材不配套。就笔者个人掌握的资料看,国家统编教材系列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法制课本,且从1998年秋季才开始使用。全国各地的一些学校在四个五年普法教育过程中,积极响应普法的有关号召,在法制教育进课堂中进行了有益尝试,编印了一些法制教育读本。天津走在全国前面。我市在借鉴天津等地经验基础上编印的《法制教育读本》,虽然得到有关领导的赞誉,但后续工作没有跟上:一是仅有《读本》,没有教案和参考资料,老师上课没有参考依据;二是法制课教师缺乏培训,上课效果保证不了;三是教材发行不到位,全市中小学生共70多万,教材发行却只有15万册。 如何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这种状况?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党的十五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首先应该是我市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任务。其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市、依法治区、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应当把它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加以落实。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具体应做到: 1、在根本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法制观念,并非仅仅出于减少、控制在校生犯罪率的需要,它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优秀,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从根本上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宣传力度。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教师、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和积极性。 2、在落实上师资到位、保证课时。由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市关工委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已经出版,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已在进行修改。各区县教委、各个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法制课的有关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师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等方式,深入浅出阐释基本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3、在结合上重视“转后”、齐抓共管。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xx市转化后进学生工作网络的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提高后进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带动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4、在管理上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各区县教委、各个学校应当建立并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5、在指导上督查评估、提高实效。作为市普法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应当在适当时机,会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区县、中小学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指导。实现市对区、区对校、校对班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提高工作实效。 以上这些具体措施,只是在不改变现有总体教育格局情况下的应付之策。要想在根本上改变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状况,非我司法行政和教育两家所能。国家必须着眼于社会进步对人材需求的发展大局,审时度势,转变观念,彻底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彻底改变现有的教材编写体例,融各种需要学生掌握的专业知识于一体,循序渐进,形成梯次;彻底打破现有科目的划分界线,满足学生对任何知识的需求。唯有如此,法制教育才会真正进入课堂,并进入未来建设者的心中。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调研报告 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对于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通过对全镇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一、取得成绩 近几年,镇中心初中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强化教育,配备法制副校长,全镇学校法制教育出现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中小学法制教育得到了进一步改善,教育效果明显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得到落实。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体现在组织保证上。层层成立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建立了责权明确的工作制度。其次是体现在工作落实上。镇中心初中把法制教育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同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法制教育各项任务的较好完成。特别是在文明校园、示范中小学、管理规范化学校创建验收和中小学“两项常规”检查中,将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使法制教育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2)学校法制教育得到广泛开展。各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实现了“两个结合”。一是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得到了较好的结合。全镇中小学平均每周开设0.5个课时法制教育课,做到了“三有一进”,即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进课表,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教学质量。同时,在政治、语文、历史等课堂教学中积极渗透法制教育内容,使相关课程的法制教育资源得到了充分的挖掘和利用。二是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得到较好结合。各学校充分发挥校园广播、墙报、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等文化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举办法制节目,开办法制专栏,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良好的校园法制教育环境。 (3)学校法制教育的空间不断拓展。一是向家庭延伸。在法制教育寻求与家庭的沟通上建立了多种渠道。全镇中小学基本都成立了家长学校,有计划地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大多数学校通过家长会及时与家长特别是与“问题生”家长沟通情况,加强对这些学生的帮教转化。二是向社会延伸。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在推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综治、公安、文化、工商、教育、团委等部门每年都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维护了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地净化了育人环境,使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学校法制教育的有益补充。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新世纪、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问题还很严重。 (1)认识不到位。个别学校特别是村小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疏于管理,致使一部分中小学生主要是一些“问题生”的法制观念淡薄,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影响了学校治安稳定,损害了教育形象。 (2)法制观念淡漠。个别教师法律意识不强,违反师德要求,教师因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尊重学生受教育权、不尊重学生人格,不仅是违背师德要求的错误行为,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3)法制教育脱节。我镇目前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60%多,约有30%多的初中毕业生无法升入高一级学校,这些学生步入社会后,如何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和管理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落实。 (4)家庭教育片面。相当一部分家长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存在重视文化课教育轻视其他方面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倾向,在转变家长这种观念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5)社区教育空白。学生课外和假期教育得不到很好组织,基本处于自发状态,特别是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还不尽人意,不健康的书摊、网吧、游戏厅等整治难度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难以得到保证。 三、对策与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培养,放在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地位,真正摆正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以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等组织为依托的法制教育工作队伍。要增加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切实保障,确保法制教育正常化。 (2)精心组织,确保法制教育规范化。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努力形成渐进、科学、法制教育体系;利用校园网、校电视台、红领巾广播站等,有计划的定期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现象,用事实教育学生;另外,各学科教师有计划地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育之中,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感受到遵纪守法的必要性。 (3)多方结合,提高法制教育实效。一是常规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各校把行为规范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必理健康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开设“校内文明监督岗”、制订“星级队员规范守则”等途径,将其列为学校一项常规性教育工作,抓牢抓实。二是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通过进一步健全心理健康咨询机构,提高学校教师的预见能力,请心理教育专家学者到学校作讲座、开展心理咨询等,对问题学生加强观察,重点帮教,及时疏导。 中小学法制教育现状及对策:课堂,中小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 近年来,贵州省教育厅大力探索实施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解决了长期以来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落实难的问题,成功找到了法制教育进课堂的有效载体、有效形式和有效途径,被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教授评价为“目前为止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最有效的方式和形式,具有很大的首创价值和推广价值,使其看到了中国法制教育的希望。” 深入调研 引发对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深思 2008年,贵州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深入开展了法制教育现状调研。调研发现中小学法制教育普遍存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但到底通过什么样的载体、什么样的形式和什么样的途径,才能最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引起了贵州省教育厅的深思。 开展课题研究 探寻破题之策 基于以上困惑,结合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贵州省教育厅投入20余万元,根据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关于“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的要求,组织160余名教研员和一线高级教师,根据中小学课程标准,按照“尊重教材、科学导入,分量适中、目标恰当,有机渗透、自然贴切,一箭双雕、相得益彰”以及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统筹兼顾、错落有效,相对全面、各有侧重,因材施教、循序渐进,积少成多、综合提升”原则,历时近两年,开展了“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全面研究了中小学35门学科与法制教育相关内容,提炼出730个法制教育渗透点,设计了“可渗透的法制内容”、“教学要求与方法”、“事例与说明”,撰写了113个示范教案,形成了180万字的研究成果《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课题成果在评审论证时,得到教育部政法司的充分认可和一线教师的普遍好评。通过课题研究,贵州省教育厅成功找到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有效载体、有效形式和有效途径。 全面启动实施工作 强化课题成果转化 2011年,贵州省教育厅在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和良好试验效果的基础上,于2011年秋季学期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启动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 一是健全推进机制。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及其考核评估标准,明确将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推进素质教育、全省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含民办)全部纳入检查考核范围。凡考核不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门,由省教育厅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考核不合格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2012年、2013年,采取市(州)之间交叉检查考核的方式,累计对55个县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 二是强化培训教研。贵州省教育厅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全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搭建网上互动平台并组织专家答疑释难,为全省教师与专家一对一、点对点的互动、交流提供平台。同时,组织编写《教师培训手册》并免费发放给每一名教师,自上而下组建省、市、县三级辅导教师队伍,组织了骨干教师培训班和学校集中全员培训。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地方在分级培训中出现力度、效果层层递减的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又督促部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再次组织了骨干教师培训。在教师培训中,除注重对渗透方法、技巧的培训外,还着力宣讲“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教师法》赋予全体教师的法定义务,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国家规定和倡导的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努力引导教师更新观念、吃透精神、掌握方法、明确任务,增强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中小学也认真落实教研组(年级组)集中备课制度,在备课时对有关渗透点、可渗透的法律知识、案例选取、情景创设、渗透时间控制等进行充分讨论,提高了备课质量。此外,各地还普遍开展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方面的优质课、优秀教案、优秀教学设计、优秀论文评比活动。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六五”普法启动后,省教育厅根据省委要求,提高了普法经费标准,明确要求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拨付本级法制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六五”普法检查内容和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指标。 效果初显 学校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通过两年多全省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迸发出巨大的“正能量”,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法制进课堂,教学更精彩。在毕节市教育局开展的一次问卷调查中,3000余名受访者中,有95%的学生喜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渗透的有关法制知识,94%的教师认为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可以使得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更加活跃。贵阳七中学生柯宁秋深有感触地说:“老师在讲课时渗透法制知识,不但丰富了我们的知识面,还活跃了同学们的思维,让课堂变得更加精彩了!” ――随课潜入心,普法细无声。毕节市大方三中校长司玲认为:以前搞法制教育,主要侧重于法律条款的宣讲,而且主要宣讲的就那么几条,宣讲的形式也比较单一,不仅学生听起来费劲难懂,就是我们教师也觉得索然无味。现在通过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的方式,可以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就接受了法制教育,不仅让学生容易理解、乐于接受,而且还可以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遵义市万里小学罗蔚蔚老师认为:只要教师方法掌握得当,抓住“尊重教学”和“有机适度”这两个关键,在学科教学中开展法制教育渗透工作,就可以达到“随课潜入心,普法细无声”的奇效。 ――教师已意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自己的法定职责。在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之前,很多教师甚至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都习惯性认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只是思品课、政治课、法律课等少数课程科任教师的工作职责,与大多数教师无关。在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过程中,通过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广大教师意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教师法》赋予全体教师的义务,进而增强了教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学生法治意识开始萌芽,依法维权意识得到增强。通过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学生不仅学习了相关法律条款,更为重要的是提高了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对法律开始有了尊重和信仰。如:贵阳市省府路小学学生岳璐妃说:“通过学习知道制作贺卡要消耗树木,为了节约资源和环保,在节日期间要少寄贺卡,打电话发短信问候就行了。”又如,铜仁市一名家长教育尚在读小学五年级的孩子说:“你再不好好学习,我就不送你上学了。”该学生听后反驳道:“老师说了,你不送我读书是违法的,我要到法院去告你!”再如,毕节市七星关区第四小学王成同学的姑姑在某超市购买到了变质牛奶,造成孩子食用后出现腹泻的现象,经与超市协商赔偿无果,王成同学根据老师在课堂中讲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建议姑姑通过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最终得到了赔偿。 ――学校已成为最大的受益者。黔南州瓮安县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夏吉友坦言:“6.28”事件后,对如何才能有效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感到很迷茫,不知道怎么做,自从学校开展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之后,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信心满满。贵阳市云岩区教育局副局长杨善坤说:“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之后,在加强学生管理和处理校园安全事故上,学校更有了底气。”贵阳市七中校长郑重说:“随着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深化,随着德育工作的全面而有序地展开,校园里惊声尖叫少了,欢声笑语多了;课间打闹的人少了,打球跳绳的身影多了;按时回家的多了,溜达网吧的少了。” ――教师对教材研究和掌握有了很大提高。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对教师研究和掌握教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从要求教师通过学科教学开展法制教育渗透工作,教师普遍加强了对所教教材的研究,特别是对有关渗透点的研究,从而提高了驾驭教材的能力和水平。由于贵州省教育厅统一配置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是根据人教版教材来编写的,而部分县和学校所用教材为非人教版,因此采用非人教版教材的县(如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铜仁市思南县等)和学校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力量,在认真学习领会统一配置的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教师用书和教师培训手册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非人教版教材中的渗透点、配套设计渗透教案,并汇编成册提供给一线教师。 ――得到了教育部和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2011年以来,教育部先后3次专门安排贵州省教育厅在全国的有关会议上专题介绍探索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有关情况,安徽省、福建省、山西省太原市专程组团到贵州考察学习,新疆自治区教育厅则直接引进贵州省组织编写的教师用书开展试点工作;2012年6月28日,教育部政法司在贵州省召开了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专题观摩研讨会,会后,教育部部长袁仁贵批示同意在全国推广贵州经验;2013年10月,鉴于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取得良好效果,教育部委托贵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中小学骨干课程渗透法制教育”课题研究,为全国编写一套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专用教材;同年,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荣获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在2013年召开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专题观摩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代表对贵州省探索实施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教授认为:贵州首创的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科学性和效果上多赢等特点,是目前为止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最有效的方式和形式,具有很大的首创价值和推广价值。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教学研究中心主任郝志军研究员认为,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在深度、广度、精度、适度上把握得很好,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具有开拓、求真、务实、可行、完整等特征。司法部法宣司行业与部门指导处处长杨蔚莉认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为中小学法制教育走出了一条新路子,对于全国各地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升中小学生法制素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贵州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教育部政法司副司长黄兴胜认为,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一项取得重大成效具有开拓性的教育创新与实践。并指出,即使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只要下得决心、舍得投入、不断创新,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也能够取得质的飞跃。(作者简介:吴淑杰,女,铜仁市第三小学教师;吴政富,男,贵州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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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运用:金融创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有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近几年来,延边州金融机构不断进行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产品创新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贷信贷资金外流严重、农村金融创新还受到较多因素制约,亟待改进。 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人民银行发挥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现代农业。近年来,延边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货币窗口指导下,充分运用货币信贷窗口指导政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深入改革,立足金融,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加大了信贷支持力度。据调查统计,截至2012年3月末,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3240947万元,比年初增加171783万元,同比多增91225万元;比年初增长20.82%,比2012年同期增幅提高17.72个百分点。 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满足现代农业信贷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县域经济发展所需资金需求也不断向大额化、规模化发展。但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涉农经济存在资金缺口,支持涉农经济心有余而力不足。针对这一情况,人民银行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向上级行反映具体情况,努力争取支农再贷款,解决“三农”经济发展所需资金需求。2012年发放支农再贷款11000万元,解决了“三农”经济燃眉之急。通过支农再贷款向种植业发放贷款3584万元、向养殖业发放贷款56万元、向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40万元、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6834万元、向其他农业发放486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广大农户把支农再贷款称之为“及时雨”,受到广大农户的一致好评。 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缓解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难问题。针对农村抵押物不足和抵押范围狭窄问题,人民银行及涉农金融机构在创新担保方式、扩展担保范围上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见表1)。 一是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自2009年开展土地经营承包权抵押贷款以来,推进农村有效担保,加快土地流转速度,扩大了经营规模,提高了规模效益。截至2012年末,共发放土地承包抵押贷款543万元,涉及农户104户,涉及农村企业17家。 二是直补保担保贷款。围绕财政直补资金,创新“直补保+农户+信贷”等创新担保方式,有效缓解了部分农户由于抵押物不足引起的贷款难问题。截至2012年末,共发放2157万元,涉及农户2937户。 三是林权抵押贷款。自2010年延边敦化市作为林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在林地范围、抵押率、抵押物回收以及林地评估、保险等方面,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引导和指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工作。截至2012年末,延边州林权抵押贷款余额28292万元,涉及农户70户。 四是农机具抵押贷款。延边州的安图县信用联社和和龙市信用联社开展了农机具抵押贷款,这项农村创新金融产品在延边州而言属于新兴的产品,在全省也在前列。通过农机具抵押为农户贷款达302万元,直接惠农88户。 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惠农卡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自2008年延边州农业银行推出“惠农卡”产品,因其“一次授信、额度控制、循环使用、随用随贷”的特点,实现了农民贷款的随借随还和自助放款还款,有效的解决了农户贷款难问题,缓解了农户的生产、生活所需。截至2012年末,累计发放惠农卡124471张,授信额度为42812万元。 拓宽服务领域,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主要体现在政策性农业发展银行从单一支持粮食收购环节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基础设施贷款领域的延伸,以及农信社贷款对象的拓展。农发行贷款原只限于粮食流通环节,在新的信贷政策下,可向流通环节的两头延伸,即可以向粮食生产、加工、转化以及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环节拓展。而农信社作为网点最多、客户面最广的社区性、零售型金融机构,多年来将做大做优小额农贷为目标,服务对象由家庭传统耕作和养殖户拓展到从事专业种养、规模经营的产业经营户;由传统的种养业拓宽到加工、运输、经商,以及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生产和流通领域,有效满足了农民多样化生产资金需求,扶持广大农民走上了创业致富之路。 改善结算方式,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便捷、优质服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功能、服务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农村信用社已经开通了全省通存通兑储蓄存款业务,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早已开通了全国通存通兑业务。各乡镇都有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的网点,存取款业务都非常方便。截至2012年末,延边州县域(除延吉市以外7个县)金融机构共有334台ATM机、3351台POS机,开通网银客户288345户。POS、ATM、信用卡等现代工具的广泛运用,网上银行的开通、理财产品的开发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农民办理各种金融业务。 金融创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资金外流导致资金供求矛盾,影响现代农业的发展。大量的县域信贷资金通过上存、异地放款、购买理财产品、票据融资等形式外流,影响县域经济的发展。截至2012年12月末,延边州县域(除延吉市外7个县)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净流出额272.45亿元,其中上存资金276.39亿元,异地存放7.8亿元。 农村信用社“错位”,造成农村农民贷款难。部分农村信用社没有找准定位,不同程度存在离农现象。部分农村信用社没有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三农”服务宗旨,在没有满足“三农”经济有效需求的前提下,发放大量的经营性商业贷款。结果虽然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得到了提高,但社会效益没有得到保障。长此以往,农村信用社将失去农民心目中的崇高威望,将失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最终经济效益也得不到保障。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小、创新进展缓慢。创新是一个民族不竭的动力,金融业不例外。但是目前银行业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非常单一,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在人民银行的积极引导下,汪清县农村金融机构推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直补宝抵押贷款、“专业农场+农户+征信贷款”等金融创新信贷产品,但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金融创新步伐非常慢,仍处以传统经营方式方法。所以不仅影响银行产品的营销和经营效益的提高,还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缺乏灵活性,影响农民增收。农村信用社没有按照市场规律,对不同客户、不同项目、不同情况而区别对待,也就是说没有按照利率市场化规律科学合理地制定贷款利率定价制度,而是搞“一刀切”,即农户贷款按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其他贷款按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70%。由于贷款利率太死板,所以根本看不出利率市场化的有利之处,根本起不到鼓励与鞭策的作用,从而影响信用户偿还贷款本息的积极性,最终影响农村信用社与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 对策建议 若农村经济不发展,农村金融环境就得不到改善,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就成为一句空话。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离不开金融支持,因此,努力改善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才能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建设。 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强化对“三农”经济的金融支持。目前,“三农”经济发展所需信贷资金需求来看,仅仅依靠农村信用社还很难独立支撑。一是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的基础支持作用。农业发展银行应坚持政策性银行办行方向,办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多方位服务的综合性农业政策性银行。从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考虑农业发展银行的现实情况,在业务范围上,农业发展银行应在继续履行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职能的基础上,适当新增一些农业项目贷款业务,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把农业发展银行办成经营目标明确、治理结构科学、资产状况良好、业务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较强政策执行能力的政策性银行。二是商业银行也要加大支农力度,国家应通过税收尤其是农业银行扭转近年来出现的“离农”倾向,使其在农村吸收的存款有相当的比例用于农村信贷,切实把农行办成全面支持“三农”的综合性银行,为“三农”提供综合性服务。三是发展多种类型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审批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改变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单一的格局。四是扩大基层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覆盖面。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网点优势,开办对个人的存贷款和各种中间业务,尽可能多地将邮政储蓄资金返回农村使用。 推行金融创新机制,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一是要创新经营理念。农村金融机构要打破“唯成份”和“唯规模”论的传统落后的思维方式,要寻求新的客户群和新信贷增长点,即只要企业机制好,市场销路好,经营效益好,诚实守信好,不论性质、不论大小、不论行业,不论城乡都积极予以信贷支持。二是要创新信贷管理模式。在信贷审批环节中,要改变贷款“零风险”的不切实际要求,做到集中有度,“管而不死,放而不乱”,以信贷增量盘活存量,实现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三是要创新金融品种。各农村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尝试开展土地收益权、林权抵押和仓单抵押贷款等业务。同时积极开展银行票据、商业票据、金融投融资理财、担保咨询等中间业务,努力拓展银行卡业务、网上银行业务,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力度,以满足农户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需求,为农民提供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环境。 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支农金融投入的风险。一是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各地政府应积极开展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和品种创新试点,对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和高补贴政策,将现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扩大到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试点可采取“保险+信贷”的业务模式,充分发挥保险和信贷的联动作用,在拓展保险业务的同时,降低支农贷款风险,实现二者良性互动。二是拓宽融资担保方式,扩大抵押担保品范围。对拥有一定资产或质权、信用记录好、还贷能力强的农村自然人,可试行宅基地抵押贷款、耕地经营权、养殖水面使用权、经济林权质押贷款等多种贷款模式。 健全农业保险和信用担保机制,为农村金融提供有效信贷载体。一是要加快农业保险体系建设,降低系统性农村金融经营风险。可通过组建全国性、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将国家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救济、补贴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除承办农村灾害保险外,还可开办农村财险业务和人寿险业务,并考虑以免交营业税、根据业务品种给予保费补贴等予以鼓励;引导建立互助保险合作组织,即建立由农民、农村经济单位自愿出资形成的非营利型的合作保险组织等形式,进行农业保险或用于弥补农业保险损失。二是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体系。要大力扶持和鼓励发展农村信贷担保机构或建立担保基金,特别是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地方财政、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几方或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联保体模式。同时,可以对有限分散的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合理整合,成立支农担保基金或者参股担保公司,以更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信贷资金的作用。 实行人才战略,为金融创新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一是实行人才战略,在社会上广泛吸纳金融人才,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人力保障。二是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 金融创新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运用:论金融创新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 【摘 要】农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农业的发展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本文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其发展方向两方面分析,提出金融创新对现代农业的作用,强调国家应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资金投入。 【关键词】金融;创新;农业;现代化 一、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是传统农业国家,同时又是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农业是“衣食之源,生命之本”,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命脉,农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家的独立自主。 (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农业是工业等其他物质生产部门和一切非物质生产部门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经济角度来看,一方面农业是工业特别是轻工业原料的主要来源,并为工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农业是国家建设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同时又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劳动力。 (二)农业是社会安定的基础 农业发展关系社会稳定。“民以食为天”,只有农业发展,农副产品的丰富,才能满足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需要。从社会角度来看,粮食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资料,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只有农业发展,粮食供应和食品安全才有基础,社会安定才有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是安定天下的产业。 (三)农业是国家自立的基础 在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大发展的趋势下,国家的独立自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的自给程度。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我国与世界农业的关联程度也逐步提高。从政治角度来看,作为一个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需要保持农副产品的基本自给,避免过度依赖进口,以防国际农产品市场大幅波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冲击。 二、农业发展的方向是农业现代化 考虑到人多地少、人均农业资源占有率低的现实国情,以及农副产品需求刚性增长对农业自给的压力,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必须是农业的现代化。农业的现代化,即农业的规模化、科技化和专业化,只有农业现代化才能带来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进而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目前,我国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过程中,这是一项长期任务,同时又具有相当的紧迫性。 (一)农业发展的瓶颈 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首要瓶颈是农业经营分散,这是由我国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国农村人口8亿多,农业劳动力4.8亿,而耕地18.3亿亩,户均耕地只有7.3亩。农业规模化水平低,不仅造成现代技术难以大范围推广,而且造成专业化水平也比较低。 同时,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以及市场化运营机制的尚待完善也制约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建立在供水管网改造、区域综合治理、大型灌区改造等“硬件”基础上的。这些基础设施投资虽然对农业发展作用明显,但是却投资巨大,收益甚微,农业企业普遍无力承担,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除了“硬件”不足,农业发展还需要继续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强“软件”建设。目前,我国农产品供需周期性变化幅度较大,市场化定价机制有待完善,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较难有效缓释。 (二)农业发展的方向 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有些发达国家通过的高额补贴来实现,比如日本政府全方位补贴农业各个环节,从装备到技术,从生产到流通,一补到底,用高额补贴“制造”和维持农业现代化。这种做法在我国难行得通,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政现状无法支撑高额的农业补贴。我国农业现代化必须坚持市场手段,走市场化道路。 实现农业现代化就要实现农业企业的现代化。这是因为,农业企业是市场的主要力量,农业发展需要以农业企业,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为“抓手”才能实现。龙头企业一头连着市场,比较准确和及时地掌握供需变化;一头连着广大农户,通过签订产销合同、统一管理、技术支持等市场手段,把分散的个体农户生产纳入社会化大生产的轨道。龙头企业是连接市场和广大农户的媒介,有效地解决了生产与市场的脱节。 (三)农业企业的发展方向 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农业企业做大做强的过程,即实现农业企业的规模化、科技化、专业化的过程。 规模化是前提,只有农业企业规模做大,才能发挥规模效应,改善目前行业整体分散度高、生产效率低的现状。比如中粮集团就是规模化经营的表率。中粮集团是通过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来实现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在企业做大的过程中创建了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模式,纵向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构建种植基地、养殖屠宰、食品加工、品牌推广和贸易物流等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推动各行业、各环节的协同协作,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科技化和专业化是农业企业保持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农业具有区域性差异明显的特点,而且产业链普遍环节多、链条长,参与企业多而分散,为有技术竞争优势或专业化经营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隆平高科作为经营农作物种子、种苗的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其科研实力及品牌优势, 选择适宜的集中成片的农业区域向分散的农户提供亲本种子、技术及服务等,使得该地区成为其稳定的、有质量保证的种子供应地。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就利用了科技优势,推广农业技术,降低规模化生产风险,从而实现低成本扩张和扩大市场份额。 三、金融机构对现代农业的支持 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离不开金融服务机构的支撑。从根本上讲,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现代化主要是做好发展和稳定两方面的工作。 (一)通过资金支持促发展 金融机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农民受益”的原则为农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通过增强企业资金实力,推动企业规模化发展和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有助于解决我国农业高度分散、生产效率低的问题。同时,广开融资渠道,大力引导有成长潜力的农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吸纳直接投资进入农业领域,补充农业企业的资本金,帮助企业进一步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为培育新的龙头企业打下基础。 在对农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金融机构利用信贷方式通过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提供支持,推动建设农民直接受益的农业水利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工程,有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保持耕地的可持续发展。 (二)通过市场机制保稳定 农产品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存量和价格的重大变化影响社会稳定。但由于农产品生产的季节性、不稳定性决定了农产品的价格是波动的;考虑到我国农业地区分布的不均衡,在农产品生产总量和产品结构方面存在严重地区差异,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在地区间也存在一定幅度波动。 为保证市场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和可靠的供给,国家通过建立农产品专项储备制度,对农产品的合理吞吐调节价格,同时保障了广大农户的基本利益。在目前市场定价手段不完善的情况下,国家通过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支持,建立价格调节和稳定机制。随着农业期货市场逐步完善,国家以更市场化的手段对农产品价格进行定价,通过对远期价格的发现,调动农业企业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实现农产品供求平衡,平抑价格波动。 四、传统金融服务支持现代农业企业中存在的问题 在以过去银行为金融主导主体的条件下,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的功能被简单地限定在单纯的中介功能,即银行的存贷款功能。长期以来,农业发展的主要依靠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传统服务。传统金融服务对现代农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根据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14.6万亿元。然而传统金融在支持现代农业企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为农业企业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单一 发展现代农业,农业企业是关键。农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呈多样化趋势,传统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单一,无法充分满足企业所需的资金支持。传统金融对农业企业贷款多采用商业管理办法,抵押物品种多以土地、厂房为主,贷款门槛高。而农业企业大多以加工、营销农副产品为主,固定资产投资不多,而金融机构信贷抵押主要看固定资产,这点对于大多数小微型涉农企业就更为困难。最终导致农业企业贷款主要服务于农业龙头企业,小微型企业很难通过农业企业贷款完成扩大再生产。 (二)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受资本金制约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基础。由于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具有风险大、投资期长、回报率低等特点,从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看,是“行政性的单一主体投入”,而地方政府又因财力有限,使得金融机构发放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受资本金不足的约束,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乏力。 (三)农业生产缺乏市场化风险转移机制 由农业自身的生产特点决定,农产品面临较大不稳定因素。既可能面临旱涝、冻害、风雹等自然灾害风险,又面临农产品价格起伏等市场风险,这就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转移和分散机制,把各种风险转移和分担出去。目前,政府对农产品的价格,采取行政化的专项储备制度来调节,缺少市场化手段。 四、金融创新对现代农业的作用 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政策的扶植、科技的创新,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对农业企业提供与其发展相适应的各种金融服务。长期以来,农业企业的发展只发挥了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功能,而在以金融市场不断完善的条件下,金融的功能得到不断丰富、扩展与提升,如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风险分散等方面都对现代农业产生推动作用。 (一)农业企业现代化需要金融创新 大力培育新的农业龙头企业,努力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金融创新的支持和推动。 1.农业产业链整合需要金融创新的助力 按照现代化大生产的分工,现代农业的产业链可以分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多个环节。目前,产业链整合有两个发展趋势:其一是在纵向上实行产加销一体化,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二是专注于产业链的一个环节,深耕细作。 产业链整合是资金密集型投资,农业企业单纯依靠传统银行贷款往往力不从心,需要金融创新的助力。中粮集团、新希望集团分别发起设立规模在15亿元和10亿元的两只农业产业基金,成为推动各自企业实现“全产业链”策略的重要手段。2010年,国际著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黑石资本曾牵头投资寿光蔬菜物流园6亿美元,用于企业扩建市场以及建立期电子交易平台。 2.农业科技进步与金融创新相结合 科技研发是典型的资金消耗型活动,科技进步依赖于大量的资金投入,依赖于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农业科技相对落后的现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有效供给不足所造成的,科技与金融“两张皮”现象突出,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不足。因此,要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就必须高度重视金融创新的作用,构建农业科技的金融支撑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科技配置,促进农业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创业投资是与科技创新风险收益特征最匹配的金融创新工具。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农业科技企业的风险收益结构是与创业投资相契合的,应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在支持创新型中小农业科技企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神农大丰”就依靠其在杂交水稻行业选育、制种方面的先进技术,获得红岭创投、湖南财信创投、浙江联盛创投三家公司的风险投资1亿7000万元,帮助突破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顺利的完成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推广和规模化生产。 (二)农业市场机制的建立需要金融创新 农副产品价格受供需变化影响经常大幅波动,农业自身生产受气候环境制约,抗风险能力差,不能单纯依靠政府保护性收储和灾害救助,需要建立农产品定价和农业生产风险缓释的市场机制。如何建立市场机制,打破资金瓶颈?金融创新尤为重要。 农产品期货是解决市场化定价的金融创新。经过近20年发展,农产品期货正以其风险性低、价格提前发现、农民增收效益显著等优势特点而被广大农产品生产企业所接受。截止2011年,我国已有包括粮、棉、油、糖在内的13个农产品期货品种,交易量达到5.73亿手,成为全球第二大农产品期货市场。 涉农保险是解决农业生产风险缓释的金融创新。2010年,保险公司在广东针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多发的情况,创新出“政银保”的涉农保险服务,通过保险公司专业保障系统分散银行信贷风险,解决中小型农业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贷款难的问题,加快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金融创新 现代农业的发展有赖于完善的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入大、工期长、见效慢等特点。从总体上看,企业通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而实现的短期经济增长幅度较小,投资意愿不高。因此,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推动。地方政府往往受制于财政资金的限制,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不足。即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也因建设速度慢,投资期长等原因,影响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效,难以适应农业化发展的客观需求。 债券融资就是金融创新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手段。债券资金不仅可以有效的解决建设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还可以解决政府平台企业由于资本金不足,难以有效利用银行信贷的情况。杨凌现代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通过发行15亿元企业债有效的解决所在区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既保证所在区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又解决了政府平台融资手段单一问题,促进其融资结构合理化发展。 总的来说,创新金融产品在农业领域的运用,有助于农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农业企业的产业化、科技化、专业化发展;政府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产业升级。同时,发展多层次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有助于完善农业市场机制,以市场化手段实现社会资本的有效配置。 金融创新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运用:论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村金融创新 摘 要:以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为例,对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村金融创新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农村金融创新存在着领域不宽泛、基础薄弱、动力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包括加强立法支持及政策引导、建立融资担保新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农村金融;农村金融创新 一、研究背景 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长期发展目标之一。农业现代化就是打破传统一家一户自给自足封闭式农业为现代开放式农业的过程。金融主要作用是融通社会资金,农业现代化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同时,农业现代化改变了农村金融的外部环境,农村金融若想得以更好存在与发展就要不断地创新。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起始于2009年的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覆盖了该省90%的耕地,其优秀是要建立起现代化农业发展新机制。2013年6月,经国务院批复,该实验区成为全国唯一涉及现代农业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验区配套改革十大任务之一就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近些年,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实验区内进行了系列农村金融创新。但目前实验区内仍存在着资金缺口较大、金融服务不到位等情况,因此,以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为案例研究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金融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前农村金融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创新现状 农业现代化打破了农村传统生产运作模式,使农村金融需求变得复杂多样。基于农村金融需求的新变化,实验区内各涉农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省中心支行的引导下进行了金融创新的探索,特别是2013年全省开展了围绕改善“三农”金融服务的“一县一品”金融创新试点工作。从目前来看,农村金融创新成效如下。 1.拓宽了农村贷款抵押担保物及质押物范围 长期以来,金融机构对农贷款一直受到抵押担保物不足等问题的困扰。近些年,实验区内各金融机构针对这一问题创新性地拓宽了农村贷款抵押担保物及质押物范围,开展了如土地权益抵押贷款等新型贷款业务。截至2013年末,实验区内有11个县金融机构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未来收益权等权益类资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有27个县开展了粮食仓单质押贷款、农民直补资金质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等。 2.拓宽了农村信贷模式 信贷模式多样化是金融较好服务于社会的特征之一。近些年,实验区内各金融机构开发出了企业(农户)两户互保等信贷模式。同时,又根据现代化农业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的实际创新性地推出了以农业产业链为轴心的企业担保的信贷模式。截至2013年末,实验区内有18个县以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以及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间的订单与合作关系为纽带,依靠龙头企业担保,为中小企业及上游农户提供信贷支持,创新开发出了“龙头企业+银行+中小企业”、“龙头企业+银行+合作社+农户”信贷新模式,部分地区还将农业保险、担保机构引入到了农业产业链信贷担保模式中,形成了“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社+专业户”等信贷模式。 3.创新了支付结算服务 为了做好对农支付结算工作,实验区内各金融机构努力做好支付结算服务工作。至2013年末,农村地区人均持有银行卡1.37张。目前所发放的“惠农卡”、“福农卡”等集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财政贴补、农户小额贷款等功能于一体,成为一种创新型支付结算产品。同时,2013年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创新性地选取了建三江和九三垦区两地增设了两个县级国库,采取了“支付结算服务部”辐射垦区各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这打破了以往国库设置到县城所导致的农业垦区在开设账户、资金汇划、异地调款、票据交换等方面所存在的困局。 (二)农村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创新尚处于初级阶段 首先,金融创新以借鉴或参考其他地区为主,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不多。其次,各项金融创新互相独立、缺乏横向联动,金融创新未得到有效延伸与拓展。再次,不少金融创新产品如土地流转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尚处于试点阶段并没有得到有效推广。再有目前多数金融创新并不是各金融机构基于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变化所做出的自主性市场行为,而是依赖于国家政策引导以及人民银行行政指令。 2.金融创新领域窄 实验区内金融创新领域窄主要表现为:第一,注重金融产品创新,而金融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组织创新等落后于前者。特别是目前金融组织创新缓慢。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并且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还存在着资本金不足、规模小、业务覆盖面窄等问题。第二,金融创新集中于信贷领域,而在农业保险、投资理财及其他等领域较少涉及。第三,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信贷创新主要集中于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的创新,而缺少信用贷款的创新。第四,信贷创新以短中期贷款创新为主,长期贷款创新较少。如目前创新的土地流转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规定:若贷款对象为农民,期限一般为一年,若贷款对象为企业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3.农村金融创新基础薄弱 首先,实验区内农村金融创新缺乏法律支持。比如,我国《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和《担保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宅基地不能抵押;没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权不能抵押;凡是享受到一般补贴的农机具在2年之内不允许转让等。这些法律规定使得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部分农机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其次,农村金融创新配套机制不完善。比如,目前实验区内担保机构少,担保资金不足;目前尚没有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回避措施。虽然目前哈尔滨市阿城人民银行与市、区两级林业局合作,试点建立了黑龙江省首家林业资源管理中心,初步试运行集体林地社会化流转服务体系,但实验区内绝大部分地区没有农村土地与林地产权登记、评估、交易市场,使得农村各类权益类资产抵押贷款无法在实验区内得到大范围的推广。再次,目前我国执行的是自上而下的金融政策模式,各基层行没有金融创新自主权,不利于因地制宜灵活开展金融创新。 4.农村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目前实验区内涉农金融机构主要有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兴农村金融机构。从金融机构自身来看,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及新兴农村金融机构根植于农村,但不具备金融创新的实力;而其他各涉农金融机构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及规避风险原则的考虑,目前仍末将开拓高成本,高风险的农村金融市场作为其业务的重点,由此更缺乏对农金融创新考核的有效举措,即金融创新内在动力不足。加之目前我国对金融创新尚缺乏明显的政策激励措施,金融创新更缺乏外在的推动力。 5.金融创新环境尚需完善 近些年来,实验区注重农村信用环境的建设。以2013年为例,该年度内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了黑龙江省16.4万户企业及其他组织以及2 297万自然人信用信息。同年,黑龙江省首家信用信息中心在克山县成立。信用环境的改善为金融创新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但也应该看到目前信用建档普及面还很小,对农贷款仍存在较高的违约率,信用建设仍需加强。同时,如前分析,目前实验区内除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及新兴农村金融机构之外,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并未将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作为其业务重点,由此导致目前实验区并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主体多元的有效金融竞争态势,这不利于金融创新的开展。 三、加强农村金融创新的建议 (一)加强立法支持及政策引导 首先,建议国家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建立起符合农村金融发展实际的法律框架,摒弃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阻滞规定,给予农村金融创新立法上的保障。其次,建议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如财政方面加大对金融机构涉农业务的补贴,以消除城乡金融业务利润不对等的现象,激发金融机构开展对农业务的积极性;同时,采取政策优惠、税收减免以及奖励措施等激发金融机构对农金融创新的主动性。再次,建议国家尽快出台针对实验区内金融创新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扫除金融创新产品推广中的阻滞与羁绊。 (二)建立融资担保新机制 建议国家整合目前各级政府各类专项政策扶持基金组建专项服务于“三农”的贷款担保基金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同时,由政府牵头,鼓励社会各方参股成立政府引导型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积极鼓励担保机构吸收民间资本,发展不同所有制类型的担保机构。另外,扩大贷款担保物范围,尝试开展以股权、债权抵押贷款及以专利、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新业务。再有,做好融资担保配套服务工作,如建立健全抵押资产的管理评估部门,尽快建立起农村土地、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体系等。 (三)深化目前金融创新成果 建议国家尽快建立起针对实验区建设的银、证、保监管机构协调工作机制,以强化农村金融创新的协调配合。同时,建议金融总机构出台措施,赋予实验区内金融分支机构一定的农村金融创新权限。此外,建议各金融机构加强对目前已有金融创新成果的推广、管理与监督。各涉农金融机构可以尝试开发与期货相结合的金融产品以及具有特色的贷款模式。另外,要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针对目前村镇银行管理薄弱、资本金不足等问题,建议鼓励民间资本有序地参与到其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中。 (四)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环境建设 建议做好农村金融监管工作,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同时,财税部门应加强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及信用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当前特别要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改革工作,扩大农村信用建档评级工作覆盖面,提升信用建档质量及效率,以营造出农村金融创新的有利环境,为现代化农业发展助力。 金融创新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运用:金融创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摘要: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三农”问题,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锁定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由于现代农业作为一个完成的产业体系,包括农产品生产与流通、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农田水利建设等多个领域和不同环节,因此,如何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市场调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引导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金融创新;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一、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及特点 陕西省全省总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61千公顷,总人口375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11万人、占比64.2%。2012年,陕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4451.18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03.2亿元,占比15.9%,增速6%,高出全国1.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5763元,较同期全国平均水平高3.1个百分点;粮食产量1245.1万吨,同比增长4.2%,单产265.4公斤,较2007年净增35.7公斤,粮食产量实现“九连丰”。由于自然与历史等原因,陕西省农业发展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在这种资源和社会条件下,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用现代要素的投入来带动农业,促进脱贫致富与农民增收。当前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农业现代化程度总体较低。国际上对于现代农业有几个被普遍认同的标准,即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在80%以上;农产品商品率平均95%以上;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总数的比重低于20%。当前陕西省农业科技贡献率低于54%,农产品商品率低于75%,农业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总数的比重高于34%(见表1)。从以上指标看,当前陕西省农业现代化水平远低于国际标准,且部分指标低于全国水平,陕西省农业现代化程度总体仍然较低。 二是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不足。当前陕西省现代农业科技仍处于较低水平。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例,截至2013年末,陕西省评审认定的386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被省、部级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40家,占比仅为10.4%,科研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总额的0.72%,科研经费投入不足50万元的企业占72.5%,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如图1)。 三是新型农村生产经营组织逐渐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载体。近年来,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在陕西省发展十分迅速,成为推动农业发展现代化、市场化的主力军。据统计,截止2014年6月末,陕西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共110077户,较年初增加11.66%;农民合作社17864个,较年初增加15.8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01个,较年初增加6.95%。新型农村生产经营组织正在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载体。 四是现代农业园区成为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平台。陕西省将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积极出台扶持政策,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大力引导社会资本,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方面作用显著。截至2013年末,陕西省分三批共认定了省级农业园区达到150个,带动建设各级各类农业园区1389个,省级园区实现104个涉农县区全覆盖。园区规划总面积达到456万亩,完成建设面积226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3%。仅第一、二批50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已累计引进新品种1665个,新技术376个,自主培育开发新品种66个,新技术89个。园区组织农民培训141530人次,141家科研单位与园区达成技术合作协议,成为推动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金融创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商业性金融机构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支持呈“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特点 通过对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邮储银行在内的全省257家商业银行县域(不含市辖区)分支机构的调查显示,当前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于现代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明显不足:一方面是涉农贷款投入总量不足。截至2013年末,以上257家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602.7亿元,涉农贷款余额为512.7亿元,涉农贷款余额在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仅为32%。另一方面,涉农贷款投入的结构严重失衡。在农村中小企业、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与现代农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力度明显乏力,以上三项业务的贷款余额仅占涉农贷款余额的15.1%,其中,开展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机构仅66家,占比25.7%;开展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业务的机构仅40家,占比15.6%;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业务的机构仅77家,占比30%,涉农贷款投放结构严重失衡。 (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问题突出 通过对312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专业大户)82户、农民合作社11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0家)的调查显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问题突出:一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满足程度较低。被调查对象中,认为融资需求得到完全不能得到满足和部分不能得到满足的占比为78.8%,认为融资需求完全可以得到满足的仅占21.2%。二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狭窄(如表7)。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第一融资渠道中,农信社最多,占比达46.47%,商业银行仅占11.86%;第二融资渠道中,民间借贷最多,占比达33.65%,商业银行占比为16.03%,当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来源主要仍然是农信社和民间借贷,当前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其的金融支持明显不足。三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的抵质押物过于单一。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资的抵押物主要集中于土地和厂房,其中,最主要的抵押物是土地,占比为31.4%,其次是厂房,占比26.9%。由于我国《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宅基地、集体土地等不得抵押,加之流转、登记制度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融资活动,被调查对象中有64.1%认为贷款难的原因是缺少合格的抵押物品。 (三)金融创新产品与现代农业金融需求不能合理匹配 当前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多以短期、小额产品为主,已逐渐不能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金融需求相匹配,被调查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资金需求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资金需求大额化。被调查对象中,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未来融资需求50万元以上的占59.09%;农民合作社未来融资需求50万元以上的占56.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未来融资需求最为迫切,未来融资需求在100万元以上的占比达到了89.17%。二是资金周转长期化。被调查对象中,认为贷款期限在1-3年的最多,占比48.1%,其次是认为贷款期限应该在3年以上的,占比25%。三是金融服务需求综合化。现代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和产业化趋势的加快,延长了农业资金需求链条,由此导致资金及金融服务需求的综合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需求不仅仅是单一的存贷款业务,还包括汇兑、票据承兑、支付结算等,并由此派生出为完成借贷而产生的抵押担保、信用评级、农产品期货、农业保险等综合化金融服务需求。 (四)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不能有效对接 由于当前缺乏农业科技成果发现、定价、评估、转移的专业化中介机构,造成了金融服务链条的断裂与低效,尤其是知识产权的认定、评估和交易方面的机构的缺乏,限制了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不能有效对接:一是农业科技贷款的投放总量不足。截至2013年6月,陕西省农业科技企业贷款余额75.2亿元,仅占涉农贷款余额的2%。二是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渠道较窄。截至2013年6月,陕西省仍无农业科技类上市企业,当年无农业科技类企业完成债券融资活动。三是农业科技企业的风险保障和补偿机制建设不足。截止目前,陕西省保险业尚未开展与农业科技企业的对接。 三、政策建议 通过对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及金融创新需求的调研发现,以构建现代产业理念为指引,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平台,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主力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是陕西省推动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主要途径。基于此,本课题提出金融创新支持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实现现代农业产业链融资的双向对接。金融机构要针对现代农业产业链延伸的特征,改变支农就要深入农村的思维模式,选好切入点,在自身具有业务、政策优势沿着产业链各环节开展金融创新。一方面,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符合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批发商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自下而上围绕产业链中的优秀龙头企业以及相关产业提供金融支持;另一方面,继续通过灵活使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等手段,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理安排信贷投放,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等自上而下拓展“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企业+专业大户”、“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产业链服务模式,最终实现各类金融机构对现代农业产业链金融支持的双向对接。 二是双管齐下加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对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必须从两方面同时着手。一方面,要紧扣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特点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各银行业机构应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抵押等新型信贷业务,在加快土地流转、农技推广、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水平。对具有较大规模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探索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以其农产品存货等进行质押融资。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双推双增”融资工程平台,拓展现代农业发展融资渠道。开展对涉农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工具运用培训和宣传,全面评估涉农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后备资源库,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支持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证券期货市场融资。 三是以现代农业园区为平台不断开展金融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相关政策,推动金融创新与政策扶持形成合力。重点支持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别是要积极实现金融创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化养殖,新型农业产业培育,农业发展先进典型模式推广提升,种养业良种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农业支撑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陕西省长安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延安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富平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安康市汉滨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四是通过推动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试点建设,实现金融资源与农业科技资源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作为全国唯一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独特优势,通过开展试点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和项目执行优惠利率;推动设立以财政资金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创新贷款风险基金,进一步提升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创新推广符合农业科技创新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稳步开展订单金融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创新试点,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使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作为抵押品发放贷款,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和项目,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制定并试行农业科技创新贷款保险的新险种;完善农业科技创新金融风险的分担机制,支持农业科技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利用实验区农产品优势参与农产品中远期期货交易。通过金融创新支持,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和产业化率,更好地发挥杨凌示范区在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推动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方面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金融创新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运用:加快金融创新 推进农业现代化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作出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部署。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也就银行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为驱动、转变发展方式、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等提出明确要求。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一项中心任务,就是要以金融创新为驱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意义重大,由此形成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了市场机遇和广阔空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以产业化、规模化、节约化、创新化、国际化为路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提出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农民的创造、创新、创业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对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服务方式和金融产品,以创新驱动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效。探索完善产业链金融模式,进一步整合产业链条上的各种金融要素,深化链式金融服务模式;以信贷扶持为优秀,整合信托、保险、基金、财政资金等多种金融资源,探索新型综合化金融服务模式;优先满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针对农村特点,探索“三权”抵(质)押等有利于盘活“三农”资产的抵押方式,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推进农村消费信贷品种、期限、还款方式创新;探索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支撑的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宽电子渠道,使线下与线上服务相结合。 此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继续深入推进实施“三大工程”,下沉经营重心,逐步完善在金融服务欠缺区域的机构体系,推进社区银行建设,打造差异化、有特色、功能实用的网点体系,提高网点效能,推出广适用、接地气的产品,促进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打通服务“三农”最后一公里,确保“三农”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便捷、及时、有效满足,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实现上述两方面的目标,需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练好内功,深化治理体系改革,做好自身的转型发展工作,特别是要按照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快调整发展战略,实现由“讲增速”向“讲转速”转变,由“讲数量”向“讲质量”转变,由“讲占比”向“讲战略”转变;积极转变盈利模式,着力向管理要效益,向定价要效益,向风控要效益,向服务要效益,以转型发展为动力,主动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
建筑工程监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来源于西方国家。工业发达国家的资本占有者,在进行一项新的投资时,需要一批有经验的专家进行投资机会分析,制定投资决策;项目确立后,又需要专业人员组织招标活动,从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建筑工程监理业务便应运而生,而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充实完善,逐渐成为建设程序的组成部分和工程实施惯例。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于l988年开始试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的形式做出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筑工程监理进入全面推行阶段,明确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国家推荐性标准,其中对建筑工程监理的定义为: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由此可见,建筑工程监理是代表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三控两管一协调,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具体如下:(1)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控制;(2)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3)建筑工程项目进度控制;(4)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5)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6)建筑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协调;(7)履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二、建筑工程监理的现状 (一)工程监理企业竞争较大,监理费偏低 目前,监理企业的准入门槛较低。因此,市场上的监理企业存量比较大。然而建筑工程项目数量是有限的,这样就造成了较大的市场竞争,监理企业为了承接到监理业务来维持企业的发展,难免会采取压低监理费的方法。大多数的监理企业服务优势并不突出,监理费自然成为了建设单位考虑的主要选择因素。 (二)工程监理企业人员素质偏低 我对潍坊市部分建筑行业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多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反映,监理企业的工作人员普遍素质不高,年龄普遍偏大,受过专业教育的人员比例较低。监理服务本来应该是一种高智商、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如果监理企业人员素质得不到保证的话,那么监理的服务质量也无法得到保证。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企业不信任 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大多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都是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员配备一般比较充足,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施工管理等等。通过调查发现,很多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持怀疑态度,认为自己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管理方面更专业,因而一定程度上削减了监理企业在施工管理中的权利,对监理企业开展正常的监理活动。 (四)建筑业人才择业时,对工程监理企业不看好 根据对建筑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调查,大多数的毕业生选择到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就业,很少直接去监理企业就业。大多数的毕业生认为监理的工作比较轻松,但是学不到东西。这样监理企业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也会影响监理企业的发展。 三、建筑工程监理发展对策 (一)提高工程监理企业的准入门槛 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提高监理企业的准入门槛,对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批从严管理,提高对监理企业的要求。在资质审批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监理企业的工程业绩和社会信誉。 (二)对监理费出台相关规定 对监理费出台相关规定,保证监理企业的合法收入,根据监理企业的信誉和资质等级实行差别监理费制度,促进监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优秀竞争力。 (三)工程监理企业加强人员培训 监理企业要完善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禁止上岗。 (四)政府强力支持工程监理企业工作 监理企业代表业主方的利益,受雇于建设单位,当然它也是独立的第三方,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利益。政府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应当加强的监理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违反建筑法和监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监理企业的合法权利,保障监理企业顺利开展监理活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建筑工程监理的发展,需要政府、建设单位、工程监理企业的共同努力,政府加大监督和支持力度,建设单位加大信任,监理企业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只有各方同心协力才能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牟宏.建筑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风,2018,17:107. [2]崔春敏.论建设施工监理的现代管理技术[J].低碳世界,2018,06:178-179. [3]钟一鸣.建筑工程监理信息化发展与讨论[J].电脑迷,2018,07:248. [4]郭帅.建筑工程进度及质量监理控制管窥[J].居业,2018,03:179-180. [5]阮润,刘相玉,温志国.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与改革的几点思考[J].建设监理,2018,01:8-11. 作者简介:陈安林(1986-),男,山东昌乐人,汉族,现任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建筑工程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专任教师,主要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监理等方面的研究。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业的人数不断增加,一方面,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另一方面,大学生创业法律事件的频发也限制了创业成功率的提升,削弱了大学生创业的信心和积极性。因此,探析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类型,明确法律风险发生的原因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法律风险的主要形式 大学生作为刚刚踏入社会的创业者,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残酷的商业竞争面前,因为自身经验的不足,往往需要面对各种风险。 (一)企业形态选择的法律风险 受资金数额、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和股东结构的影响,企业形态的设置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基于不同的企业形态下,大学生创业者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和经营风险,因此,合理选择企业形态,对降低大学生创业的损失显得十分重要。有限责任公司、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个体户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是常见的企业形态。不同形态的企业在注册资金、经营风险以及税负比例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调查统计结果显示,50%以上的大学生创业者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的主要形式,15%的大学生创业者采用合资的形态创建公司。与合资企业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运作过程较为繁琐,需要召开股东大会通过重大决策。合资企业的经营形式较为灵活,经由主要投资人的商讨即可实现的重大决策的表决,但由于合资企业需要大学生创业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偿还债务的过程中,需要用到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利于维护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因此,大学生创业者需要对不同企业形态的利弊进行合理权衡,选择迎合自身发展的企业形态。 (二)人力资源的法律风险 目前,我国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对企业的用人权利、义务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大学生创业者应在不违反用工法律的基础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然而,大学生创建企业的规模较小,劳动力数量大多在10名以下,部分企业只有两三个雇员,且存在临时劳动力的现象,由于劳动力数量较少,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还有待健全,大学生创业者不能够与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商酬劳,加剧了劳动纠纷的发生率。为了规避企业的人力资源法律风险,企业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完备的用人合同,对薪酬、社会保险和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出台完备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力资源的有效约束,规避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营造和谐的企业用工关系[1]。 (三)合同法律风险 基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态势下,大学生创业现象屡见不鲜,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贡献了重要产值。合同是企业与市场联系的重要桥梁,是一切经济行为发生的原始依据。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制度风险、业务风险、违约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大学生创业者虽然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匮乏,不能够基于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的基础上签名盖章,从而导致合同风险的发生。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大学生创业者应重视规避上述风险,实现对合同前严格审查对方的缔约资格、市场信誉和自信能力,从源头上实现对合同风险的有效防控。同时,大学生创业人员应注重对合同的细节进行审查,防止他人私自篡改合同,针对合同中存在分歧的部分,应设置补充条款。大学生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因此,针对合同文本、票据和谈判纪要,大学生创业者应做好留档工作,为经济纠纷处理提供原始凭证,实现对自身利益的维护[2]。 (四)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对专利申请和商标保护等行为进行法律约束。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专利先行公开的优势,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使用专利。创业大学生应树立良好的商标保护意识和专利保护意识,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向工商部门申请企业注册商标,接受法律的保护,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正确处理产权纠纷,实现对自身根本利益的维护,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率[3]。 (五)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 行政处罚风险和刑事处罚风险在大学生创业的过程中极为常见,受创业资金不足和市场资源不丰富的影响,大学生极容易作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创建企业的过程中存在虚报注册资本、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注册假冒商标的行为,并出现偷税漏税行为。一旦发生以上行为,大学生创业者需要承担刑事后果,接受刑事处罚。因此,基于市场经济环境下,国家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法律制度的约束力,基于对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风险类型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出台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工商和税务部门对大学生创业过程的监管,提升大学生创业者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作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降低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类型进行总结发现,其在企业形态选择、人力资源、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笔者通过对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原因进行总结,共归纳为以下几点:(一)外部因素的影响未能建立健全外部保障机制是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律风险较高的重要原因。现阶段,我国社会并未予以大学生创业人员充分的法律支持,高校未专门设置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使得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教育缺乏,政府未能够出台大学生创业的保险机制,违法处罚机制,导致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较低,也是引发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4]。(二)自身条件的限制第一,因大学生对法律常识掌握不足,容易在创业策划、实际运营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部分大学生创业者为了提升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惜采取恶意竞争的形式,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破坏了市场的有效竞争秩序,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大学生在创业的过程中,应基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经济活动。第二,由于部分大学生创业者未能够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使得企业的经营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约束,容易导致员工做出违法行为,加剧企业的经营风险,为自身的创业之路埋下了内部隐患,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三、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基于政府层面、社会层面、高校层面和大学生创业者自身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是大学生创业成功的根本保障。 (一)积极争取政府的法律援助 积极争取政府的法律援助能够有效增强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为创业保驾护航。近几年,政府加大了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但大学生对创业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在创业过程中容易出现违法行为。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创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创业创新法律指导机构,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推出针对大学生创业者的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法律咨询服务支持、资金支持和税费支持,予以大学生创业者相应的住房补贴,解决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存在的疑惑,引导大学生创业者依据相关法律要求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5]。例如,山东省泰安市开展了大学生创业法制教育面对面活动,针对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通过警示案例分享、法律知识讲解等方式,对大学生创业者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解惑释疑,有效提升了创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助力大学生依法创业。泰安市通过对科技产业园区发展基金的充分利用,实现了对大学生创业者资金需求的有效解决,积极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打造良好金融环境,实施“青山英才计划”以及“城市合伙人计划”,组织“青山拔尖人才”评选,扩大创业天使导师团,构建了完善的大学生创业洼地,完善创新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专业型、特色化的孵化器建设,积极引导传统孵化器向“天使投资+创业培训+服务平台+孵化器”的新模式转型,实现了虚开增值税发票、商业贿赂、信用卡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有效规避,为大学生成功创业提供有力保障。 (二)高校开展创业法律教育 开展创业法律教育是高校引导大学生创业的基础和前提。高校是大学生萌生创业意识的重要场所,也是大学生创业教育的主体。通过完善创业法律教育课程设置,实现创业基础课程教育与法律课程的有机联合,有助于增强创业的实际成果,促使大学生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创业活动。该校应引进具有丰富创业经验和法律知识的教师担任创业讲师,为学生搭建多元化的实践平台,完善法律教育课程设置,邀请专业律师、工商、司法和水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开展创业相关知识讲座,构建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实现对大学生创业者法律知识的援助。同时,高校还可借助社团和协会的作用,成立创业法律服务站,由法学专业的同学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法律知识咨询服务。此外,高校还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实现对企业经营范式的学习,采用模拟实训的方式,促进大学生创业者法律风险识别能力的提升,并据此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例如,南开大学为了予以创业大学生以法律指导,开设了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并实现了与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的沟通,引导具有律师资格证的学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同时,南开大学的学生社团科技协会开通了微信账号,实现对创业普法知识的定期推送,邀请职业律师到学校进行专题辅导。此外,南开大学校团委联系校友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免费法律服务。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升了创业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为规避违法行为提供了“护身符”。再如,天津大学搭建了创业法律援助平台,针对创业过程中的经营风险,对创业大学生进行法律指导,解答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难题。该校法律专业的师生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义务为创业学生提供法律咨询,解读相关法规和文件,帮助他们规避经营风险,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天津大学将创业法律风险防范课程纳入日常课程,由法学院教授主讲,辅助创业大学生认识并规避风险,并引导学生根据真实案例拍摄成普法情景剧,在提升创业课程趣味性的同时,实现了对大学生创业者的法制教育。 (三)创业者树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调查研究结果显示,风险意识缺失是大学生创业失败的主要原因,由于大学生缺乏企业管理经验和创业常识,对法律风险的识别能力较低,极容易在利益的驱动下,作出违法行为。因此,在创业前,大学生创业者应自主学习法律常识,树立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基于法律的层面对问题进行分析和梳理,了解企业的运营方式和管理经验,实现对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同时,大学生应了解法律和创业之间的关系,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对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学习,增强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此外,大学生创业者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创业活动,学会利用法律途径解决经营问题,采用劳动协商、劳动仲裁和调节的形式处理劳动纠纷,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实现对企业运营过程中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扼杀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例如,深圳市某大学生创业者参加了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为增强决赛队伍的优秀竞争力,参加了为期四天的能力提升训练营。通过听取为期3天的法律导师一对一法律指导培训,到创业孵化基地参观,参加创业法律知识沙龙交流会,有效提升了该大学生创业者对创业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更加深度地了解创业内核,拓展了创毕业的新视野新思路,提高项目价值分析能力和展示能力,为创业成功率的替身奠定了良好基础。综上所述,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积极争取政府的法律援助,有助于提升创业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高校应开展针对创业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提升创业者对法律的了解和掌握程度。此外,创业者应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创业活动,防止出现违法现象。因此,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可以借鉴上述方法。 参考文献: [1]谢仁海.风险理论视角下的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机制研究[J].高校教育管理,2017,11(06):53-59. [2]魏来,牛玉璞.大学生创业民商事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探析[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3(04):479-483+497. [3]黄艳葵.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培养的问题与对策[J].法制与经济,2017(04):17-19. [4]房书君,王明文,崔静.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培养的途径探索[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6,30(09):79-82. [5]吴凤丽.经济法视阈下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02):38-41+50. [6]向长胜.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及其教育路径研究———以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为例[J].高教学刊,2018(16):41-43. [7]袁晓波.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风险防范课程内容探析[J].高教学刊,2018(05):21-23. 作者:吴黎 单位:山西大同大学
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探讨:浅谈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 摘要:在现代通信产业中,无线通信技术是其中发展非常迅速的技术之一。在近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无线通信产品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方便。因此,对无线通信的发展特点进行了阐述,并对其发展历程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无线通信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无线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数据传输;集成电路 1无线通信的发展特点 在无线通信技术应用的过程中,其受到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比较小。尤其是在最近的发展历程中,我国无线通信技术主要表现为两方面的特征:①公众移动通信用户的数量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比较而言,我国的移动用户数量增加幅度是非常惊人的,移动通信越来越普及,从而使与之相关的数据业务和增值业务也得到了发展,为运营商提供了更多的利润。②无线通信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非常快。鉴于无线通信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加上用户量激增,引发了大量的问题。此外,对于无线通信技术,人们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要求。在无线通信领域,新技术得到了研发,有效促进了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 2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状况 在无线通信发展历程中,无线通信技术是其重要的特色之一。目前,无线通信技术的需求和技术都在持续发展中,其更新换代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我们服务。通过阅读跟无线通信技术相关的参考文献,可知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2.14G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发展 4G技术是第四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指的是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它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和我国很多地区得到了应用与发展。4G技术的出现,使市场竞争形成了多足鼎立的局面,它不但让用户的数据传输速度加快,且能够提供更加快捷和质量更好的语音和视频服务,用户的体验也更佳。 2.2宽带固定无线接入技术快速发展 目前,带宽高、宽带接入的方式也变得灵活多变。宽带固定无线接入技术毫无疑问已经在无线通信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然而,宽带固定无线接入技术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易受到天气影响,且配套的技术存在一些问题,其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较大的影响。所以,在应用时,应充分利用好其优势,避开其短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该技术很好地应用于无线通信实践中。 2.3蓝牙技术的不断发展 蓝牙技术在短距离内无线通信优势较大。通过借助蓝牙技术,我们能够通过通信设备进行连接,设备之间的信息不仅能够实现交换,还能实现共享,其能够较好地解决短距离无线通信问题。 2.4Wimax技术的发展 这种技术的出现成为了无线通信技术中的新宠。它具有两个重要特点,即覆盖范围大、带宽比较宽。这种技术的出现是为了处理无线局域网问题,该技术已经在应用中获得了较好的效果。这种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对3G技术造成了一些竞争。 3未来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 在无线通信技术中,陈旧的技术不断地被新技术替代,形成了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这种发展态势对于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是非常好的。未来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将会呈现以下几个趋势。 3.1无线通信技术互补性越来越明显 综上分析可知,对于某一种技术而言,也许其在一些领域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但很难适合所有的领域。因此,无线通信技术不是一家独大。所以,对于技术研发人员而言,充分认识到各个技术的优劣势,通过技术之间取长补短,就能够使无线通信技术得到提升,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3.2蓝牙技术将成为通信业的亮点 蓝牙技术对于我们并不陌生,智能手机就具有蓝牙耳机功能。目前,很多的生产厂家都在研制蓝牙技术方面的产品。蓝牙耳机可以使我们的双手得到解放,打电话和接电话时,可以腾出双手进行其他事情,这一点是以前无法实现的。另外,很多的硬件设备厂商能够提供一些集成电路,这些也更好地促进了蓝牙技术的发展。除此之外,很多软件公司能够研发蓝牙技术相关的软硬件,促进了无线通信业的快速发展。在不久的将来,蓝牙技术的用户量很有可能会激增。 3.3无线通信技术的融合趋势 未来,无线通信技术融合的趋势会更加明显,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无线技术与蜂窝技术的融合。这种融合技术是非常普遍的。蓝牙技术打开了短距离无线通信的市场,它与蜂窝技术融合,能够取长补短。②宽带技术的出现使宽带接入技术变得更加多种多样。移动通信技术与无线宽带接入技术之间的融合,终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这两者之间不仅存在合作,也有一些竞争。③无线通信技术会与视频多媒体技术进行融合。在无线通信技术得到发展之后,网页下载的速度得到提升,人们浏览文字和图片、图像更加便捷,这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 3.4政府对无线通信技术的支持 在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无线通信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了使人们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无线通信技术之间的竞争在加剧,同时,强强联合的现象也是非常普遍的。政府已经对这种发展趋势进行了一些协调。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协调:①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大力支持无线通信技术。事实上,无线通信技术对于我们的生活水平和工作效率都能够起到较好的提升作用。②政府制订了一些标志和规范来使无线通信市场发展。政府对不同技术之间的优势进行了协调,也出台了一些标志,可以成功引导无线通信技术朝健康的方向发展。此外,在无线通信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很多恶性竞争的情况随时会出现,影响了无线通信市场的发展。 4结束语 对于无线通信技术而言,其发展趋势是值得我们研究的。在对其发展趋势进行研究之后,我们才能更好地把握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方向,从而找到突破点。 作者:王睿霖 单位:沈阳市实验中学北校 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探讨: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分析论文 一、热点解析:五大技术引领风骚应用模式各展所长 前文对全球无线通信领域的发展情况作了概要性介绍,以下将重点就当前无线通信领域的焦点问题和热点技术展开较深入的介绍和分析。主要包括3G、3.5GHzMMDS、WLAN、WiMax、UWB等五大热点。 1.举世瞩目的3G 今天,第三代移动通信3G格外引人瞩目,成为无线通信产业的最大热点。 首先,从技术角度来看,3G主流技术已经基本成熟。cdma2000由于技术本身的平滑演进特性,进入3G的障碍不大。WCDMA以前受版本不断更新的影响,阻碍了商用进程,但目前主体标准已经定型,具备了规模商用的基础。TD-SCDMA技术要相对滞后一些。 总的说来,当前的3G技术已经能够支持规模化的商用网络部署。 其次,目前欧美等运营商已经进入了3G网络部署阶段。3G网络的商用部署正在全球一步步地铺展开来。截至2004年3月底,就WCDMA而言,全球已经发放了120份牌照,签署了91份商业部署合同,目前已有二十多家网络投入商用,预计到2004年年底总数将超过40家。目前两家韩国运营商STK和KTF在使用cdma20001xEV-DO,日本KDDI也开始了EV-DO网络的商用,而Verizon也即将参与该制式下3G网络的部署。 应该说,2004年已经进入了全球3G的商用部署年。 第三,部分运营商的3G用户数量开始呈现快速增长的局面。最早推出3G商用业务的NTTDoCoMo近期宣布,在距离突破200万用户仅仅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们的3G用户总数就增长至300万大关。5月中下旬,和记黄埔表示,在过去两个月中,3G用户数出现了快速增加,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经达到了173万。截至2004年1月1日,全球使用cdma2000(包括CDMA1X)系列和WCDMA标准制式的3G用户数已经达到了7300万。 从全球来看,3G商用在部分地区已取得了初步成功。 第四,我国3G处在黎明的前夕。我国对3G一直采取积极稳健的态度,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第二阶段的网络技术试验,或称外场测试。自今年3月起,开始启动WCDMA、cdma2000和TD-SCDMA的测试工作,由6大运营商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进行。测试的重点包括:3G网络覆盖、容量等性能试验;不同3G技术之间、3G和2G技术之间的干扰、共存;各种3G业务及业务兼容性试验;3G终端和系统之间互操作试验;3G和2G之间的互操作试验。 预计此阶段试验将在今年10月份完成,试验将对我国对3G的决策工作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由于此次试验由运营商参与,且属于网络试验。因此,预计若此次试验结果令人满意的话,我国的3G牌照发放工作有可能顺势展开。 趋势分析3G一波三折,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对3G的前途失去了信心,并在今天留下了心理阴影。对3G问题,我国应如何把握呢?笔者认为,目前,3G已处在商用的爆发阶段,由于3G技术和产品的成熟,3G的商用已不容置疑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欧美等国运营商加紧部署3G网络以及日韩等国3G用户的快速增长,表明3G已经成为全球移动通信领域新的成长点,我国需要当机立断,尽快开展3G牌照的发放工作和商用部署工作。这样才不至于坐失机遇,在本来领先的移动网络建设中落后。同时,3G也为国内的电信制造商提供了绝佳的机遇,这也是我国移动通信产业的一次发展良机。 应该说,目前3G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市场还处在启蒙阶段,杀手级的业务还没有呈现,终端还不够多。在我国,政府将考虑对市场竞争度的把握,涉及3G网络发放几张牌照的问题,同时,还将考虑设备国产化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属于次要矛盾,目前最重要的是要选择恰当时机尽快推动3G网络平台的建设,这才是解决以上矛盾的关键环节和引导环节。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3G网络建设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移动话音用户市场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这就能够避免出现因为发展初期新应用新业务不足无法支撑网络生存的状况。同时,我国有迫切需要进入移动市场的“新”运营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如果被允许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其网络建设必然会选择3G,这从中远期的网络成本上要远远低于2G技术。此外,尽快发放3G牌照,对解决现有的小灵通(PHS)的矛盾,也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日本都已经弃PHS而转攻3G,其目的十分明显,即要纠正自己早期大上带有强烈本土化特征的PHS导致失去移动领域国际领先地位的失误,重新用全球性的先进技术武装自己的移动通信产业,实现在该领域的战略性崛起。如果我国反其道而行之,将是不明智的,这关键还是政府的决策引导问题,而不能抱怨运营商。总之,3G不是一蹴而就的,如果迟迟不进行网络的建设,其他的矛盾将继续积聚,难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2.3.5GHz宽带固定无线接入的推广应用 3.5GHz宽带固定无线接入技术MMDS,是工作于3.5GHz无线频段上的中宽带无线接入技术。今年4月份,第三批3.5GHz宽带固定无线接入频率评选(招标)工作在我国进行,使MMDS技术在我国的应用进一步扩大,这也使3.5GHz固定无线接入技术成为今年业界的热点之一。 在此次评选(招标)工作中,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五大运营商分别获得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7个省(区)的3.5GHz频段2×30MHz频率使用权,并将获准经营相应电信业务。加上此前的两次3.5GHz频率使用权分配,我国3.5GHz频段已在绝大部分地区分配完毕。这表明,我国的3.5GHz宽带固定无线接入进入了规模商用。 前一段时间,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刘岩率领由无线电管理局、电信管理局、电信研究院共同组成的调研组,对第二批3.5GHz中标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在第二批中标的9家企业中有7家建设开通了网络,这7家企业在一半以上的中标城市建设了自己的网络。目前运营商倾向于提供的业务包括:语音接入业务(本地和IP电话),数据专线业务,Internet接入业务等。调研中还发现,如果将3.5GHz网络作为单一网络来经营,盈利困难比较大,特别是对于大型企业。调研中,运营企业对进一步获得3.5GHz频率资源表现出了很大热情。 趋势分析宽带固定无线接入技术因为其高带宽、建设速度快、接入方式灵活等特点,受到了业界的关注。但这项技术也有其局限性,比如高频段26GHz的LMDS技术受天气影响较大,而3.5GHzMMDS技术在我国又受到了带宽不足等因素的限制。因此,对于宽带固定无线接入技术,我们应该回归理性的认识。它具有自身的优势,但也有其固有的缺陷,因此在应用中要实事求是。 就目前重点推广的3.5GHz技术来看,运营商的经营经验表明,若单独把MMDS技术作为一个独立网络来运作,由于其技术、用户规模和频率带宽的限制,较难实现盈利。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放宽眼光,把它推广至更大的应用领域。比如可以考虑像现在某些运营商所采用的,将之作为移动基站的回路。 对于3.5GHzMMDS技术,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其综合业务的应用,比如数据增值业务的开发和经营。同时也要从全局的角度考虑,使之成为移动通信网络的有效补充手段。这样才能充分发挥3.5GHz频段的效率。未来,随着3G技术的商用,3.5GHz将有望成为移动网络重要的接入补充手段,并对3G网络的搭建起到支撑作用。 3.沸沸扬扬的WLAN标准之争 无线局域网技术WLAN(Wi-Fi),其技术标准为802.11,可实现十几兆至几十兆的无线接入。我国目前发展的主要是802.11b标准的WLAN网络,支持11Mbps的无线接入。作为近年来的一项新技术,WLAN在欧美等国快速发展,在我国近两年也得到了几大运营商的追捧。而自去年开始的WAPI标准之争,吸引了全球的关注目光。 2003年5月12日,由中国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负责起草的无线局域网两项国家标准(即WAPI标准),由国家信息产业部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2003年12月1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113号公告,宣布对无线局域网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所有产品都要加载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保密协议WAPI,从2004年6月1日起,不符合WAPI标准的无线局域网产品不得出厂、进口、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但2004年4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表示中国已经同意美方提出的要求,不在2004年6月1日最后期限到来之时强制实施WAPI标准。2004年4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国标委联合了2004年第44号公告。公告强调:WAPI标准实施时间只是推迟,并没有取消,也没有取消标准的强制性属性。 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WAPI标准之争,除了国家出于自身信息安全的考虑外,我国无线通信设备厂商希望成长壮大,占领新兴技术市场的渴望也是重要因素。但该标准的无限期推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那就是,我国的无线技术的优秀能力,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难以撼动国际主流的技术集团。同时,我国通信技术标准的制订策略,还存在封闭性的问题,这也是其受到国际社会普遍攻击的重要原因。当然,WAPI标准的推迟执行,也是出于更大的国家利益的考虑。 趋势分析WAPI标准之争,表明WLAN技术在全球的重要战略地位。其战略意义不只在于网络的部署、用户的发展、业务的经营范畴,更在于其对IT通信产品领域的巨大拉动力量,特别是对计算机芯片的突出贡献。因此,我国应该积极推进WLAN优秀技术的研究工作,这不仅涉及通信产业,而且涉及IT领域的巨大利益。 抛开WAPI标准之争,我们如何把握WLAN技术的发展趋势呢?应该说,WLAN在我国目前的工作,陷入了低潮阶段。这主要是受制于WLAN技术自身的限制,比如其漫游性、安全性、如何计费等等,还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另外,高端商业用户的不足,使网络建设的投资收益比较低,因此也影响了运营商的积极性。未来,随着技术的进一步成熟,WLAN技术将在特定的区域和范围,特别是热点区域和高速信息接入领域,发挥对移动通信网络的重要补充作用。3G网络商用后,WLAN将成为弥补3G固定区域高速覆盖的不足。总体来看,WLAN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但其在运营领域的发展速度估计会低于过去的预期。 4.宽带无线技术新宠WiMAX 有资料显示,“WiMAX”已经成为近期互联网上搜索量最大的通信关键词,该项技术以其远覆盖和高带宽特性,成为无线业界的新宠。 WiMAX全称为WorldInteroperabilityforMicrowaveAccess,即全球微波接入互操作系统,其技术标准为IEEE802.16。WiMAX也组织了自己的联盟。目前这个联盟已经发展了数十家会员,该联盟由Intel牵头,我国中兴通讯也名列其中。WiMAX的目标是促进IEEE802.16的应用。 WiMAX相对于Wi-Fi的优势主要体现在Wi-Fi解决的是无线局域网的接入问题,而WiMAX解决的是无线城域网的问题。Wi-Fi只能把互联网的连接信号传送到300英尺远的地方,WiMAX则能把信号传送31英里之远。Wi-Fi网络连接速度为每秒54兆,而WiMAX为每秒70兆。有专家认为,WiMAX的覆盖范围和传输速度将对3G构成威胁。在成本等各个方面的优势使得业内人士将WiMAX技术看作是一项打破产业格局的技术。 近期,英国电信(BT)、法国电信、Qwest通信公司、Reliance电信和XO通信加入了WiMAX论坛,目前WiMAX论坛已经拥有98个成员,运营商占25%。今年初,Intel也宣布,下半年开始将会在其生产的芯片中部分采用WiMAX标准。 趋势分析对于今天异常火热的WiMAX技术,我们该如何看待?它会成为3G技术的终结者吗?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尽正确。首先,从技术自身角度来看,WiMAX还不具备公众移动通信网络的广域漫游、安全特性、终端便携等移动特性。其次,WiMAX标准还不成熟,因此预计商用还需要至少两年以上的时间,规模普及还要五年左右的时间。其三,WiMAX的特点是高速的数据传输能力,但其还没有对实时话音业务的高效支持能力,这将限制其作为公众移动通信的应用。其四,WiMAX的产业规模以及技术和设备成熟性还远远难以和3G相抗衡,其推广期也将滞后于已经开始启动的3G技术。其五,WiMAX技术有可能受到传统移动通信运营商或制造商的抵制,从而限制其发展。 对于WiMAX技术,笔者认为它具有巨大的潜力,但尚处在襁褓阶段,目前还难以对当前的全球无线通信格局产生重大的影响。由于3G的实施,WiMAX将可能成为未来3G网络的补充手段,在高速信息接入领域发挥其特性。但受其自身移动性和话音支持能力的限制,WiMAX不大可能杀死3G。 5.超宽带无线接入技术UWB 无线技术领域的活跃除表现在新技术不断涌现外,还表现在其传输能力的不断拓展。近两年,一项超高速的无线接入技术受到了大家的关注,那就是UWB。 UWB是一种时域通信技术,它采用超短周期脉冲进行调制,把信号直接按照0或1发送出去,而不使用载波,这与此前的无线通信截然不同。脉冲调制产生的信号为超宽带信号,谱密度极低,信号的中心频率在650MHz~5GHz之间,平均功率为亚毫瓦量级,抗干扰和多径的能力强,具有多个可利用信道。与CDMA系统相比,时域通信系统结构简单,成本相对较低。UWB技术具有高速率、低成本、低功耗的显著特性。 UWB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具有很高的数据传输速率。XtremeSpectrum公司预测,他们即将开发出的产品具有在10米内传输约100Mbps的能力,Intel则把目标定在了500Mbps。 趋势分析对于UWB技术,我们应该这样看待,它以其独特的速率锋芒以及特殊的应用范围,也将在无线通信领域占据一席之地。由于其高速、窄覆盖的特点,它很适合组建家庭的高速信息网络。它对蓝牙技术具有一定的冲击,但对当前的移动技术、WLAN等技术的威胁不大,甚至可以成为其良好的能力补充。 二、走势把握:接入多元网络一体综合布局代表方向 以上,就当前无线通信领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叙述和讨论。那么,我们该如何把握中期未来无线领域的发展趋势呢? 首先,无线通信领域各种技术的互补性日趋鲜明。这主要表现在不同的接入技术具有不同的覆盖范围,不同的适用区域,不同的技术特点,不同的接入速率。比如3G和WLAN、UWB等,都可实现互补效应。3G可解决广域无缝覆盖和强漫游的移动性需求,WLAN可解决中距离的较高速数据接入,而UWB可实现近距离的超高速无线接入。因此,在政策上我们应该综合推进各种无线接入的发展,推进组网的一体化进程,通过建网的接入手段多元化,实现对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覆盖,达到市场细分和业务的多元化,解决移动通信发展不均衡的状况。 其次,我国政府应该给企业配置更多的无线频率资源,推进不同技术相关频谱的规划和应用工作。这样才有利于不同的企业根据不同的发展策略和市场需求,综合地规划自己的无线通信网络,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当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有限频率资源的管理,对于企业闲置不用的频率占用,考虑适当的手段予以收回。 其三,从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发展来看,3G已经成为全球包括中国移动网络演进的主要进程。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由于其移动话音用户的普及率高,通过发展用户实现增长的模式已成为历史。因此,他们期望通过3G搭建更大的业务平台,从而实现利润的新来源。由于3G技术的成熟,目前3G商用网络部署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启动。就我国而言,也要借鉴欧美的经验,在用户数量增长放缓之前,就应提前培育新兴移动市场。目前,政府应该开始积极考虑3G牌照发放和商用问题,把握住这个移动业界的巨大历史机遇。 其四,从宽带无线接入技术来看,全球该领域发展十分火热。该领域的发展呈现出向高带宽快速跃进、覆盖范围逐步扩张的趋势。未来,该领域还可能出现更强大的新技术,从另一个角度对整个无线通信产业起到推进作用。但从近期来看,我们对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发展应该有一个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把握。目前的宽带无线接入技术主要集中在固定环境下的高速接入,其移动性和话音支持能力无法和公众移动通信网络抗衡。在发展中,我们应该从全局的观点来把握,使之成为与移动网络互补的重要技术手段,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其技术个性,又防止出现不必要的资源竞争和浪费。 其五,未来的无线通信网络应该是怎样的呢?专家认为,未来的无线通信网络将是一个综合的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各种无线技术都将在这个一体化的网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找到自己的天地。从大范围公众移动通信来看,3G或超3G技术将是主导,从而形成对全球的广泛无缝覆盖;而WLAN、WiMAX、UWB等宽带接入技术,将因其自己不同的技术特点,在不同覆盖范围或应用区域内,与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形成有效互补。 其六,更远的未来,按当前专家们的预想,通信信息网络将向下一代网络NGN融合。在未来NGN概念中,固定网络将形成一个高带宽、IP化、具有强QoS保证的信息通信网络平台。在这一平台上,各种接入手段将成为网络的触手,向各个应用领域延伸。而3G、宽带固定无线接入、各种无线局域网或城域网方案,都将成为大NGN平台的延伸部分。从而形成集固定无线手段于一体,各种接入方式综合发挥效用,各种业务形成全网络配置的一体化综合网络。当然,这一进程将是漫长的,也必将遇到很多挫折。 三、结束语 由于无线通信网络存在的带宽需求和移动网络带宽不足的矛盾,用户地域分布和对应用需求不平衡的矛盾以及不同技术优势和不足共存的矛盾,因此,决定了发展无线通信网络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从全局和长远的眼光出发,采取一体化的思路规划和建设网络。发挥不同技术的个性,综合布局,解决不同区域、不同用户群对带宽及业务的不同需求,达成无线通信网络的整体优势和综合能力。对此,我国政府管理部门也应该积极为运营商配备充足的频谱资源,为其综合规划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总之,无线通信中期未来的发展趋势表现为:各种无线技术互补发展,各尽所长,向接入多元化、网络一体化、应用综合化的宽带无线网络发展,并逐步实现和宽带固定网络的有机融合。 [摘要]由于无线通信网络存在的带宽需求和移动网络带宽不足的矛盾,用户地域分布和对应用需求不平衡的矛盾以及不同技术优势和不足共存的矛盾,因此,决定了发展无线通信网络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从全局和长远的眼光出发,采取一体化的思路规划和建设网络。发挥不同技术的个性,综合布局,解决不同区域、不同用户群对带宽及业务的不同需求,达成无线通信网络的整体优势和综合能力。对此,我国政府管理部门也应该积极为运营商配备充足的频谱资源,为其综合规划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探讨: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分析 【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现代通信技术的应用在各领域中不断推广,同时逐渐地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部分。无线技术的运用不仅有效地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便利了人们的交流,还有效地加强了通信技术的进步。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是在对传统通信应用方式基础上创新而来的,对于目前通信应用方式中存在的缺陷包括单一化、覆盖不足等有着良好的改进作用,有助于满足信息交流普及化、全球化以及多样化的需求,从而使无线通信技术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关键词】无线通信;应用;发展趋势 一、前言 无线通信技术指的是通过电磁波信号可以在自由空间展开传播的功能从而达到信息交换的目的的一种通信方式。无线通信自研发出来后,一直是当代高新技术的研究前沿,更属于信息技术科学重点研究内容,其主要是由三个部分构成,分别是应用服务器、无线终端与无线基站。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移动终端设备的广泛应用,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物品,不过,大部分人在享受着无线通信技术所带来的便利时,可能不了解其技术原理。手机运用无线通信技术能够为人们提供多种服务,其中最基础的就是无线通话功能,其原理是利用电磁波的不同振动频率来实现音频信息在不同手机间的传输目的。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手机的发出电磁信号只有在经过信号接收基站对电磁信号实施强化处理后才能借助特定的频率信道成功传递到另一个手机,实现通话功能,如果没有对电磁信号进行处理是无法直接在两台手机间直接传递电磁信号的。信号接收站在处理信号过程中的保密与抗干扰信道要求必须是安全可靠的。所以,要想运用无线通信功能,无线信号发射端、信号中转装置与信号接收端是必不可少的。 二、无线通信技术的特点 2.1无线通信技术之间的互补性日益明显 从传统的角度来看,通信领域不同,其所使用的无线通信技术往往也有较大区别。研究结果显示,在一种场所或地区中适用的无线通信技术,在换了一个场所或地域后其效果可能远不如在之前环境下的使用结果,这与“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从现阶段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和水平的快速上升,不同无线通信技术之间彼此也在相互借鉴,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目的,这也是该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1] 2.2通信技术的地域差异性明显 通信技术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地区间的科学技术的差异与用户地域分布的不平衡等多种因素决定了不同地区间的通信技术水平差异。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因为社会经济水平、整体科技建设成就、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等因素,使得彼此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同时随着现代通信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拉大,使得彼此间的发展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持续拉大。 2.3宽带化成为无线通信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手机、笔记本等信息设备及WiFi上网技术的普及,人们对于无线通信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上网的便利性和上网快速性成了人们的首要追求。[3]因此宽带无线通信技术热点也在不断创新中,相关人员在这方面的研究力度也不断加大,使得无线通信技术的在更多领域中推广应用开来。 2.4国家对无线通信行业进行大力支持 政治经济制度决定着科技发展水平,同时科技发展水平对于政治经济也有重要影响,可以说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衡量标准之一就是科技发展水平。为了推动国家软实力发展,实现科技对社会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政府在无线通信这一重要科技领域中也投入了大量资源,有效地促进了无线通信技术的创新,为我国人民提供了诸多便利服务。[4]不过,我国通信领域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发展水平上仍有一定差距,因此,需要我们继续加强对无线通信技术的研发,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 三、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 3.1宽带化方向 随着手机、笔记本等设备的进一步普及和人们对于上网速度要求的不断提高,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一直符合市场需求,朝着无线接入宽带化的方向推进。[5]目前,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已经出现,4G系统能够以100Mbps的速度下载,比以前的拨号上网快2000倍,上传的速度也能达到20Mbps,并能够满足几乎所有用户对于无线服务的要求。[6]移动运营商们正力争为消费者提供更快、更加便捷以及成本更低的信息传输服务。 3.2信息个人化方向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信息个人化已经成了未来信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移动IP技术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个人化信息的发展,移动IP技术的创新实现了在手机上不同信息化应用的运用,同时中国大规模的手机使用率也加速了信息个人化的发展,应当说在移动智能网技术和IP技术有效结合的基础上,个人通信实现了快速发展,这也意味着在足够的技术条件支撑下,信息个人化时代离我们也不远了。[7] 3.3RFID自动识别技术 RFID识别技术也就是射频识别技术,人们通常称为电子标签,该技术与普通的识别技术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利用射频信号对信号对象实施自动识别同时搜集相关数据的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8]该技术能够自动完成工作,不需要人工操作,同时对于环境条件要求不高,在大多数恶劣环境下都能正常工作。由于其操作的便捷性,并且可以同时快速处理多个高速运动物体的识别工作,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中,尤其是对物流运输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其市场前景非常可观。 3.4网络的优化融合与演进并行 通信技术在不断革新的同时,网络技术的水平也在快速提高,网络在便利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让人们对于网络技术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中诸多的移动运营商正通过增量升级网络,来努力提高4G网络市场份额占有比重。[9]从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需求来看,网络的融合必将是无线通信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无线通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作为目前全球新兴技术,该行业将持续受到大量关注,其行业竞争也将趋于白热化,这对于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等网络的完善有着极大帮助。 四、结语 总结全文,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和人们的生活都有重要意义。而无线通信技术作为目前最前沿的高端技术,其发展水平对于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未来的无线通信技术将朝着宽带化、个人化、网络融合化等方向发展,研发部门可根据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市场用户的实际需求,对未来无线通信领域的发展趋势做出大胆假设并提出可行性规划,这对于满足人们的无线通信应用需求、提高用户无线通信应用体验有很大帮助。 作者:郭彦 单位:海军航空兵学院 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探讨:浅析5G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 【摘要】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进步,科学技术方式也在不断的更新,在无线通讯技术方面也有很大的创新,在科学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无线通讯技术方面的创新占着主要的地位,5G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该项通讯技术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会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该项通讯技术仍在研究分析中,下文主要就是对5G会对通信运营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以及5G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无线通讯技术 发展趋势 5G无线通信技术是建立在4G的基础之上的,是4G无线通信技术的进一步发展。5G通信技术既没有在各大企业之间广泛应用,在一些官方文件中也没有涉及相关的内容,所以也就是说5G无线通信技术现在还没有正式投入使用,对于5G通讯技术为没有明确的定义。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可以看出人们对无线通讯技术的创新非常关注,因此5G通信技术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 一、5G无线通讯技术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面临的机遇。5G无线通信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很好的改变个人和企业未来的发展。5G无线通信技术在许多当面上都有了很大的创新,创新之后的通讯技术可以为500亿智能设备提供使用,因此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5G无线通信技术也会遇到很多的问题,面临着很多机遇与挑战。5G无线通讯技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提高了速度、连接、相应能力和扩展性,在人们的生活中也会得到广泛的利用,该项技术在运用的过程中,传递的传感器和设备上的数据都会有意想不到增长。这会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与4G无线通信技术相比较,5G无线通信技术不管在哪一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例如在传输数据的时候速度有很大的提高,而且响应延迟也减少,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5G无线通信技术将会与更多的设备进行连接。例如家电、无人飞机、汽车导航、路标、工业设备等,由此看来,所有的项目都可以实行数据资源共享。这种技术的改革会对个人造成影响例如小区内的所有的设备都可以与小区进行连接,相关的设备可以更好的提供共享信息。这样会对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还有利于人们的人际关系发展。在功能足够强大的时候,很有可能会被运用在不好的地方。5G无线通信技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该项技术的设备和网络的安全和隐私方面的能力都应该进一步完善。随着社会智能化的发展,应该相信该项技术可以进行很好的任务分配,所以对于一些相关内容,人们应该不给予太多的控制,因为这样可以提高生产率和安全性。 2、面临的挑战。虽然现在科学技术在不断的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安全和隐私的问题,这两个对于5G无线通信网络发展会造成影响。有些被应用的连接设备,可能会被坏人所利用,从而造成安全隐患。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电厂、水处理工厂、化工工业控制系统都会与互联网进行连接,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5G无线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会对以上几个领域造成威胁。5G通信技术虽然没有投入使用,但是还在研究分析中,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消费电子设备所面临的风险是最大的。最受人们关注的安全领域会是交通运输,医疗保健和工业无人机。 二、5G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 5G无线通信技术已经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在未来几年该项技术也将会投入使用,通信系统的容量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有所提高,提高频谱效率、变革网络结构、开发并利用新的频谱资源是该项技术发展的主要途径。早在2013年5G无线通信技术就已经开始研发,研发的规模也比较大,有29个国家参与其中,我国华为公司就是其中一个。该技术从研发就倍受关注,各个国家都成立了相关的研发小组。目前所有的有关项目都在积极的研发中,然后各国再达成共识,促进该项技术的发展。该项技术的业务能力肯定会从以下三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通过利用先进的无线技术网络资源的利用率在4G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二是新的体系结构正在发展,这会有利于提高无线网络系统的吞吐率。三是可获取更多的有利资源,比原有的通信资源有所扩展。该项技术要想更好的发展就必须网络技术和无线传输技术上有所突破。从网络技术方面来说,要运用控制与转发相互分离的软件来定义,网络架构等。从无线传输技术方面来看,提高频谱资源利用率和挖掘频谱资源使用潜能是重点。5G无线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必定引起一次技术的变革,加强对该项技术的研发力度,使该项技术在运用的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该项技术的发展必定会给当代社会带来不一样的体验。 总结:现在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特别是网络通信技术一直都在不断的创新改善,这会有利于5G通信技术在以后的发展,根据目前我国通信技术的发展情况来看,5G通信技术在2020年有望投入使用。5G通讯技术投入使用后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便利,可以达到当代社会的需求,会让移动互联网用户拥有不一样的体验。虽然现在5G通信技术仍在研究分析的过程中,但是很快将会进入发展阶段,5G通信技术的巨大优势会在投入使用后表现出来,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体验。 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探讨: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趋势探讨 【摘 要】无线通信技术一项重要的通信技术,近些年来在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是在铁路的行驶、调度中。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高铁、轻轨以及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大力发展。通车里程更长、运营速度更快,给铁路的无线通信技术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就铁路方向上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趋势做几点探讨。 【关键词】无线通信;铁路运营 1.铁路无线通信的特点 对大多数人来说,铁路已经不再陌生,就是火车行驶的铁质轨道,不过这只是传统的侠义上的理解。现代的铁路不单单是指火车行驶的铁质轨道,高铁、地铁行驶的轨道也统称为铁道或铁路。铁路无线通信就是火车、高铁以及地铁在轨道上行驶时用到的无线通信技术。它是一个复杂的信号传输系统,不只是列车乘务人员以及列车乘务员与车站值班人员之间的语音通讯系统,还包括车次传输系统、无线电子闭塞系统、列车防护通信等等,其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 1.1结构复杂 铁路无线通信包含多种信号传输系统,其结构复杂是一大特点。有用于列车站场工作人员语音对讲的语音传输系统,有用来传送车次信号的无线车次传输系统,有用来引导列车行驶的无线导航系统等等。复杂齐全的无线通信系统,使得列车在行驶中能够完全接受各路信号,便于列车驾驶员对行驶列车进行及时操控,是确保铁路运营安全的前提。 1.2精密 铁路无线通信系统结构虽然复杂,但很精密,灵敏度很高。现代铁路交通一般里程较长,途径地域也多,各个路段的无线信号很容易受到外界干扰,铁路无线通信的精密性特点,可以让列车在复杂的信号环境下正常接收铁路无线信号,引导列车正常行驶。 1.3移动性 所谓移动性,是指铁路上的无线通信大多数是在行驶的列车上的实行收发的,列车在高速行驶下对一些列的铁路无线信号实现收发、解调,并根据信号指示引导列车正常行驶,完成中途列车避让、列车进站、列车离站等调度行为。移动性是铁路无线通信的主要特点,也是实现无线通信的技术难点。因为铁路无线通信的主体是行驶的列车,高速行驶的列车对于无线通信信号的方向、强度有着一定的要求。 1.4分段传输 因为铁路通车的里程较长,列车行驶速度较快,只靠一个无线通信信号收发站来完成对列车的全程引导是不可靠的,也是不可能的。分段传输,将列车行驶的里程分成几小段,每段设置一个铁路无线通信站,即车站,来对列车进行无线通信信号的引导。 2.现代铁路无线通信的应用 现在无线通信技术在铁路上的应用已十分成熟,不管是火车、高铁还是地铁都有着功能多样的铁路无线通信系统,主要有以下几项。 2.1车次编号发送系统 列车离站或进站前,机车司机通过数字键键入车次号,由显示器复示,司机确认后。由车载CPU 控制编码进行调制,并通过无线列调或专用电台发射到下个车站,以便下个车站做好列车的引导作业。而当列车进站时,利用机车司机呼叫车站值班员的3-5秒时间内完成车次号的再次传送,经值班室仪器解调后传输并显示给行车调度员,完成当前进站列车车次号的报道并进行列车跟踪引导进入合适的挡位。 2.2站场调车通信系统 铁路站场调车过去采用灯光、叫笛等原始设备进行信号传输,安全性极低。 铁路电务部门首先把无线通信引入站场调车并取得了成功。缩短了车辆停场时间,提高了调车效率 。通过每隔3~5公里范围在铁路两旁的护栏上设置10~15个独立的无线通信装置,来传输语音、音响 色灯信号等信息,也可传送卫星定位信息和数据信息,对进站列车进行减速、避让的指挥引导。而工作人员可随身携带语音发送设备,通过中央控制台对各个无线通信装置予以信号指示。 2.3铁路闭塞系统 铁路闭塞系统是一种列车安全防护系统,当列车进站的车次信号传送到车站值班室以后,值班室通过中央控制台对铁路地面的无线通信装置进行参数设置,只有参数和列车车次号一致的列车才能进入该路段,而参数与列车车次不一致的列车不能进入该路段,实行铁路闭塞。同时,车站也可用探询方式对列车作自动应答,解除原封闭区间,同时操纵本站出站信号机和下一进站信号机,启动转辙机和相应的信号标志,排好进路,保证进出站列车的安全。 2.4卫星定位系统 铁路运输效率与车重、车速、密度三大因素有关,其中车速和密度是靠信号设备来保证的。在中、低速行车时信号对行车控制十分有效。但如果列车行驶速度很大,就会没等机车司机看清地面信号反应过来,信号机就一晃而过了。因此自动闭塞路段长短的划分就成了一个难题,也存在着安全隐患。而卫星定位系统可以通过实时的遥感探测技术对行驶列车进行实时跟踪,迅速掌握列车位置、速度、密度,并通过地面控制中心的无线通信装置予以传达,经地面控制中心分析作出引导方案。 2.5列车防护通信 当列车发生意外事故脱线或翻车时,可能侵入邻线,造成突发事故。此时脱轨机车的乘务员如果能及时发出无线报警信号,在1.5公里之内其他行驶机车收到信号后立即采取刹车减速措施,就会避免事故发生。为了避免意外,高速列车上安装了列车防护通信,防护通信包括控制键、频率合成器、发讯机、接收机、告警器,其中控制键由玻璃密封,设置在各节车厢,需要时打碎玻璃盖、接下控制键,可以发出2瓦功率的告警信,在1.5公里范围内所有机车上的防护装置将被启动。如果机车司机来不及处理,列车将会在5秒钟内启动与防护装置相联的自动停车装置进行紧急停车。 3.铁路无线通信的发展趋势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铁路建设也大力发展。京臧铁璐、京沪高铁、穿江地铁等新的交通干线陆续建成通车,使得一系列新型铁路无线通信技术得以实验运行,为我国铁路无线通信的发展趋势指明了方向。 3.1铁路无线通信数字化传输 将铁路无线通信信号实现数字化传输,可以有效避免信号干扰,使得列车可以在更为复杂的地域环境下行驶。另外数字化的无线通信信号也容易与现代的计算机技术结合,实现铁路无线通信的自动化控制。 3.2三网联合 即实现铁路无线通信传输网、互联网以及电视广播网的三网联合,利用互联网和电视广播网的高速、高质量通道,实现铁路无线通信信号的高速、高质量传播。 3.3现代蓝牙技术 蓝牙技术是一项在移动终端运用的无线传输技术,速度快,质量高。将铁路无线通信与蓝牙技术产品相结合,可以实现近距信号传输的高速和高质量。通过佩戴特制的蓝牙耳机,可以大大减少设备安装、调试时间,携带也方便。 3.4全程卫星导航 之前我国的铁路无线通信,卫星定位只是用来收集列车的行驶情况及列车密度,辅助地面控制中心对车辆加以引导。而现在的卫星导航系统可以通过高质量的无线通信直接对行驶列车进行引导,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无线通信技术是现代的通信领域应用最广泛的通信技术,它的发展趋势影响着各个行业,不只是铁路通信,现代的手机、气象探测以及互联网技术都是以无线通信技术为基础的。因此,要取得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无线通信技术有着重要意义。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现状与方法:浅析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现状与方法 [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监督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地勘单位将接受国家财政拨款的日益减少和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两大挑战,作为地勘基层单位如何做好当家理财、提高单位经济效益显得尤为重要。针对新时期会计监督现状,本文尝试性的提出一些监督方法。 [关键词] 地勘单位 会计监督 会计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地勘单位将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过渡,市场的竞争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的竞争,因此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会计监督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宏观财务政策在具体执行上的落实。会计监督意义重大,它可防范弄虚作假,真实地反映地勘单位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可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和完整,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可堵塞漏洞,防范铺张浪费,减少损公肥私和贪污盗窃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和国有资产的流失;从微观上还可为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服务。 一、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现状 在地勘单位日常的财务工作中,经济上出现纰漏问题时,人们往往怪咎会计人员,这实际上是不公平的。现在的许多地勘单位都存在着监督不力的现象,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屡禁不止。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1)人们对会计监督必要性的认识比较模糊。尽管《会计法》有明确规定,但在新形势下,究竟还要不要会计监督,还存在不少的模糊认识。有人提出:在两权分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中,会计人员只要尽力提高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就可以了。有的单位领导认为:现在是(经理)负责制,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均由法人代表决策,即法人代表向国家(主管部门)负责,会计只要服从就是了。一部分会计人员则认为:会计人员的前途和利益同单位紧密相连,会计人员的地位低下,“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随波逐流。这些错误认识在社会上颇有影响,这就使人们对会计监督不力的状况见而不怪了。(2)现行的会计管理体制使会计监督缺乏组织保证,虽然现代法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会计工作。《会计法》第二章对会计监督的要求也十分明确。但会计人员的任免、晋级、升薪、奖金、分房权均在本单位领导手里,由此以来,会计人员在监督领导的行为时,不得不先考虑个人的利益,监督也就失去了应有的力度。(3)部分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任职条件使会计监督的职能难以实施。一些财会人员对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观念淡薄,贯彻不力,一些单位领导长期轻视会计工作,把会计看作是算账的工具,在选用会计人员时,常常以“听话”、“贴心”为标准;一些会计人员对自己的要求也不高,有时涉及个人利益竟忘记了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忘记了会计的监督职责。可见,造成会计监督不力的主要原因是认识问题、体制问题和素质问题的综合反映。 二、实行有效会计监督的重点与方法 1.以经济效益为监督重点。地勘单位实施会计监督,除了一般的监督内容外,其重点应放在对经济效益的监督上来。这是因为:第一,经济效益是一切经济活动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如何以最小的投入和最佳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是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地勘单位实施的决策、监控管理及其运行机制都是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而进行的。因此,会计监督亦应以经济效益为重点。第二,会计监督是否有力和有效,只能通过经济效益的变化来证明 会计监督有力和有效,地勘单位的经济效益就必然能够提高;反之,单位的经济效益就必然低下。可以说经济效益的变化是检验会计监督是否有力有效的晴雨表。第三,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监督的内涵。改革后的会计准则中,其会计主体假设是企业,而原来的规定中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则偏重于代表国家。会计主体既然是企业,那么会计监督的重点显然是本单位。 2.有效的会计监督方法。(1)加强《会计法》的宣传,从组织上支持和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会计法》第四条第一款“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和企业上级机关应在厂长(经理)中开展《会计法》的宣传和贯彻,像普及《公司法》、《劳动法》那样普及《会计法》的宣传和学习。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弄虚作假、瞒上欺下的企业,首先要追究其领导的责任,使企业领导能真正认识到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2)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有效地担负起会计监督的职责。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是一种法律责任,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会计人员一方面应在企业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按照企业决策方案的要求组织财务收支,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应该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行使监督的职能。因此,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的素质是实施会计监督的重要条件。(3)加强会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效仿现代企业制度,尽快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对尚未完成转制的地勘单位,其财务主管应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任免,向上一级领导机关负责。聘任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上岗证》,并根据企业规模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其会计报表必须经过指定的权威机构的审计鉴证;同时,企业内部应该设专门的审计,并且独立于财务部门之外,直接受队长(经理)的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对《会计证》进行检查,对严重违反《会计法》的财会人员注销其《会计证》,取销其任职资格。对会计无证上岗的企业予以处分。(4)要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职能。会计监督是经济监督的基础,企业是否按法纪来从事经济活动,除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外,还要通过强化外部监督来完成。《会计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赋予了包括审计、财政、税务在内的各部门监督指导会计工作的责任,加强外部监督有利于从全局出发组织经济活动,有利于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的统一。为此,审计、财政、税务机关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一旦发现有故意违反行为要从严惩处。外部监督的健全和发展是对企业内部监督的有力支持。 三、小结 总之,随着地勘行业改革的逐步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同时,将迫切需要自我约束机制,以求得自我发展。实践证明: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企业管理。而会计监督正是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只要我们从各方面重视会计监督,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就能使会计监督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开放以及企业的经济发展,使会计监督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新形势下,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重点必须转移,作用和地位必须提高,工作应当抓紧,方法应当有所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地勘单位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现状与方法:浅论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管理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财政对地勘单位的拨款逐年减少,地质勘查单位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为了生存、发展走向市场是其必由之路。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管理职能,规范企业财务经济业务行为,对地勘单位合理利用资金,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地勘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实现十分关键。 关键词:地质勘查 会计 监督 管理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地质勘查单位长期实行事业管理体制。随着改革的推进,目前已步入市场而且将市场经营作为主体。但由于受长期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地勘单位与其他市场经济中独立经营的企业相比,在经营、规模、管理、财务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差距。为增强地质勘查单位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地质勘查单位只有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完善会计监督管理,才能为资产所有者、主管部门等利益相关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引导地勘单位向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的概念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是指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国家的法规条例、各项规章制度及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等,运用会计核算资料和会计分析方法,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控制和监督,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实现预期经济目标的一项管理活动。 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的意义 首先,地质勘查单位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是社会发展与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是综合实力和管理竞争充分发展的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地勘单位要在竞争中更好地发展就需要健全自身的内部管理体制 其次,强化会计监督和管理,才能建立完善的企业治理机制。只有对单位内部会计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对单位资金准确控制和管理,防范操作上的弄虚作假,避免各类违规行为,真实反映地勘单位经营状况。 最后,加强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可以准确有效地掌握内部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为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可行性依据,防止资金的铺张浪费,减少不必要的资产流失,有利于单位资金的综合运用。 三、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监管现状分析 (一)地勘单位业务广度的增加,给会计监管带来了客观的难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国家计划的“指定任务”越来越少,地勘行业80-90%的业务都来自于市场。随着单位走向市场,其服务领域也得到进一步拓宽,除继续开展传统的地质找矿工作外,还开展矿产调查、矿权核查、矿权运作、地质服务与咨询等,以本单位为例,服务地域除四川的甘孜、阿坝、凉山、康定、泸定、石棉、绵阳、平武等地外,还遍及云南、重庆、新疆、青海、西藏等省(区、市)。由于点多、面广、战线长,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特别是财务监管很难到位。 由于各项业务都与经济密切相关,业务复杂性的增加自然会导致在日常财务工作中,有时会出现沟通不顺畅的情况。此时矛头往往都会指向单位会计人员,事实上这是很不公平的,是片面的推脱责任。业务不顺畅并不仅仅是财务方面的原因,实际上最根本的源头在于整个单位管理理念失衡。单位内部的整体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也是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某些违规违纪现象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者与从业人员观念不清晰 什么是会计监管,如何去监管,单位中很多人员甚至包括高层领导,对会计监管的意义都是比较模糊的。尽管在法律法规上有相应的会计监管的相关规定,但在理解与执行上还很不到位,很多领导对会计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有部分领导认为:在两权分离、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只要会计人员想办法把单位的经济效益提高就称职了;另有部分领导却认为:现在的单位是法人负责制,单位内外所有事务都由法人表决,会计人员只要服从领导的指示就可以了。而部分会计人员认为自身会计职位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自身的利益,认为自己的前途与所在单位的地位直接挂钩,为了巩固自身的权位随波逐流,这样的思想观念也正是管理决策的不完善所产生的。 (二)现行法规对会计监督管理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现行的会计法规,对会计监督缺乏组织与实施方面的有力保证。单位会计人员的任免、级别的升降、工资的调整与奖励,都掌握在领导手里,完全由单位领导说了算。可想而知,这样在会计监督管理上将会出现很多人情化、随意化的趋势。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中,也不一定完全具有专门约束财务人员、关键控制岗位人员的条款。 (三)会计监督管理方面的用人观念有待改善 地质勘查单位的部分财会人员因财经纪律意识不强,也可能造成会计监督管理效果不明显。一方面,部分领导往往把会计人员的工作认为仅仅是记账、算账,没有上升到单位管理的高度来看待会计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在用人观念上存在偏差,认为会计人员只要听话,贴心即可上任。在人员调配上过于松散,人员素质不高,从而出现以个人利益为重的违规隐患。 四、加强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以促进经济效益为优秀做好会计监督管理工作 地勘单位会计监督的方式虽然很多,但最重要的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在经济活动中如何用最小的投入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是单位经济活动的基本出发点。无论是地勘单位对经济活动的决策,还是对会计的监督管理或者运作机制方面都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 要知道地质勘查单位中会计监督是否有力,经济效益的变化是最好的依据。通过对会计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可以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对经济效益变化的检测是会计监督是否有力的表现。单位往往缺乏对于财务人员合理的考核指标,而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可以间接地反映财务人员的工作成效,同时要注意财务指标的准确性、前瞻性和反馈的及时性。 (二)强化对会计监督管理的认识 根据《会计法》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各单位应加强对《会计法》的宣传和培训学习,提高认识,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对于《公司法》、《劳动法》等相关的法规中涉及到正确、合理的财务行为也应重视。在单位中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内部财务制度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人员,应该严厉惩处,使全体职工深刻地认识到会计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从而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维护财经纪律。 (三)提高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首先,要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会计人员作为单位的理财人,掌握单位的财权和经济秘密,稍有不慎,就可能给国家、集体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会计人员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理财的思想,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其次,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人员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会计人员应不断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会计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应重视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从严要求,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最后,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应高于其他行业,这是由会计工作的特殊性决定的。会计工作经常处于各种利益的交叉点上,因此会计人员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公平的对待利益各方。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已刻不容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会计秩序,加大力度净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树立会计人员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在地质勘查单位中,会计人员应在单位法人代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决策方案和具体要求来组织财务活动、优化业务流程、严格应收应付,确保单位经营目标的实现。会计人员要转变观念,改变会计仅仅是做账、算账的思路,要将财务管理与会计监督提到管理的高度,使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在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开展。 (四)结合单位经营机制的转变,理顺财会监督管理体系 随着经营机制的转变,在组织管理体系方面地质勘查单位可以效仿现代成功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来完善自身的会计管理制度。聘任会计人员必须持《会计上岗证》,并根据单位的规模和相关的应用要求,具备相应的会计技术方面的资格证书。如注会、高会等。对于单位内部审计而言,宏观上也是属于单位财务监督的一部分,建立独立于财务部门之外的内部审计部门,其领导应为单位高管,以保证审计监管的独立性。 五、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地质勘查单位在市场经济中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地勘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地勘单位必须将会计监督作为单位自我约束、自我健全和自我发展的重要措施,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健全财务监管,这样才能保持地勘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更好地促进地勘单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实现。 (作者单位: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九地质队)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现状与方法: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的实施路径思考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给我国的企业带来了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特别是C对E地质勘查单位而言,其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环境也越来越复杂。作为促进地质勘查单位高效发展的重要手段,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渐突显出来。基于此种情况,笔者对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的实施路径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浅见,以期促进地质勘查单位竞争力的提升。 关键词: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实施路径 地质勘查单位在国家改革的推进下,实现了从原来实行事业管理体制到现在以市场经营为主体的转变。由于受到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地质勘查单位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在财务、规模、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因此,地质勘查单位应完善会计监督管理,强化单位内部的控制,从而达到促进单位竞争力提升的目的。本文以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作为文章内容的切入点,并对强化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进行了详细地阐述。 一、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 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义主要有:提高单位内部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加速推进地质勘查单位的治理机制完善的速度,提高单位的竞争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能够保障单位内部财政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只有保证单位内部财政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才能为地质勘查单位在进行经营决策的过程中,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产流失,减少资金的浪费,为地质勘查单位的高效发展夯实了基础。 (二)对会计监督和管理加以强化,才能完善地质勘查单位的治理机制 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才能对地质勘查单位的治理机制加以完善,主要是由于,只有对地质单位的会计工作开展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对本单位的资金进行准确的管理和掌控,不仅能避免相关工作人员在操作上的弄虚作假,还能防范各类违规行为,完善地质勘查单位的治理机制。 (三)开展好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提升地质勘查单位的竞争力 地质单位属于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企业,因此,地质勘查单位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才能满足时展的需求,适应市场竞争的残酷性。想要促进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必须建立健全地质勘查内部的管理体制,而会计监督管理工作就是健全地质勘查单位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所以,开展好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能够提升地质勘查单位的竞争力。 二、强化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强化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主要有,给予会计监督管理工作足够的重视,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可以说,地质勘查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这就需要所有部门和单位领导的共同努力。具体措施主要体现在对财产保护的控制、授权审批的控制、绩效考评的控制以及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徇私舞弊的事情的发生。在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稽核检查和业务经办的不相容、财产保管和会计记录的不相容、监督检查和授权批准的不相容、会计记录和业务经办的不相容、业务经办和授权比准的不相容等等。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仅能提高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还能保障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要对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监督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 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会计监督体系,它主要包括有,政府财政部门为主题的监督体系、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以及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体系。对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监督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的目的是,可以把单位会计人员的不法行为遏制在工作开展的初步阶段,而不是在不法行为已经成为既定事实后,再寄希望于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三)先进计算机技术的利用,是强化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科学技术发展的不断加快,为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单位内部会计进行有效控制提供了可能。地质勘查单位应对内部控制进行优化升级,并嵌入到计算机的信息系统程序中,弥补手工环境下难以进行有效控制的不足。值得注意的是,在建设地质勘查单位的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应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强化对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权限管理,对不相容职务的用户账号禁止其交叉操作,以期达到强化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管理作用的目的。 (四)促进单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地质勘查单位应对会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以期对其业务知识进行强化,并促进他们综合素质的提升。随着我国会计制度和国际接轨的速度不断加快,这就给地质勘查单位的财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创新工作模式,对以往的知识结构进行优化和升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地质勘查单位应强化对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的责任感得到加强。 (五)完善单位内部的审计制度 作为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管理的主力,审计部门工作质量,对会计监督管理工作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内部审计部门应通过完善部门的审计制度,来对其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强化,并对单位的会计资料和会计工作和其所反映经济业务的合理性以及合法性进行审核。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会计监督管理作用的日益突显,对地质勘查单位来说,必须对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完善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制度,从而有效促进会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促进地质勘查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地质勘查单位的高效发展奠定良好地经济基础。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现状与方法: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管理探究 摘要:本篇文章主要对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的意义进行阐述,从会计核算不扎实、会计监督缺乏组织保证、会计监督认知度比较差三个方面入手,解析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依据,从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会计部门地位等多个方面,提出优化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的参考。 关键词:地质勘查单位 内部控制 会计监督 管理 探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务给地质勘查单位拨款的数量开始日益减少,使得地质勘查单位面临的经济压力逐渐加大,为了在这个充满竞争力的市场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就要将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管理的职能进行全面面的发挥,将有限的资金进行高效的利用,从而实现地质勘查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我们将进一步对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管理进行全面的解析和探究。 一、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的意义 (一)提升地质勘查单位的优秀竞争力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的地质勘查单位都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自主经营。而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是社会发展;第二是市场竞争。所谓的市场经济主要是在综合实力以及管理竞争的背景下,运营的一种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地勘单位要想提升自身的优秀竞争力,就必要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强化会计监督和管理 为了实现强化会计监督和管理的目标,首先就要建立健全的地质勘查单位治理体系。只有对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达到对地质勘查单位资金进行控制的目的。对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进行防范,可以有效得到将地勘单位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反映。 (三)加强单位会计监督管理 要想保证地勘单位内部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善性,就要加强单位会计监督管理,这样不仅可以给地质勘查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凭证,避免出现资金浪费的现象,同时还能将单位资金进行高效利用,从而推动地质勘查单位稳定的发展。 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扎实 现阶段,有不少的地质勘查单位总是会存在原始记录凭证不合理的情况,实际项目与竞技项目中存在的内容不相符,相关的规章章制度不能全面的落实到实处,从而引发会计核算出现不扎实的情况。此外,在进行原始依据填写时,出现缺漏以及空白的现象,使得财务手续不全面,从而导致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二)会计监督缺乏组织保证 结合现代组织法的相关需求,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以《会计法》为根本,从而保确保组织形式具备有效性和完整性的特点。但是,结合实现情况来看,大多数的地质勘查单位都缺少相应的会计监督缺乏组织保证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人们只重视自身的利益,从而使得监督丧失了原本的作用,进而给勘察单位在进行会计审核和监管时带来难度。 (三)会计监督认知度比较差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人们对会计监督意识方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执行的过程中,不仅要将市场经济需求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同时还要对各项认知行为进行全面的的预估,从而提升其知名度。但是,在现实阶段,由于会计监督认知度比较差,一些管理人员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毅力,将法律法规置之度外,使得有关的执行体系不能得到全面的落实,进而加剧了整体难度。 三、优化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地质勘察单位的整体运营效益。因此,为了推动地质勘察单位更好的发展,就要行会计人员入手,对各项内容方式进行全面解析。首先,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意识的培训,从而提升会计人员的职责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其次,还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例如地质勘察知识、地质勘查手段以及地质勘查流程等。最后,结合地质勘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和控制机制,从而保证各项业务流程以及管理程序具备有效性和合理性。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建立相关的激励制度,从而调动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 (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地质勘查单位相关的观看里人员要全面掌握各个档案的数据,必要时可以增加企业资金投入量,从而给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进行管理时,首先可以从地质勘查单位的领导层开始,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将管理制度更好落实到实处。要想提升地质勘查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还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让单位财务人员全面了认识基础勘察手段以及基础勘察流程,从而保证勘察工作顺利的开展。 (三)提高会计部门地位 在整个地质勘查单位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部门就是会计部门,它直接关系到地质勘查单位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所以,要想优化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就要从整体概况着手,以内部控制为根本,将会计部门的自身作用进行全面的发挥。此外,会计部门还要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案,在与客户沟通的同时,做好财务信息的统筹工作,从而给后续的财务核算提供依据。会计主体也是企业,因此,地质勘查单位的领导人需要对会计部门加以重视,提高会计部门地位,保证监督机制顺利落实。 (四)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中来。地质勘查单位可以借助计算机技术,来实现内部控制的集成、完善和转化,并对相关的勘察流程进行梳理,请将收集的数据融合到信息系统程序中,从而实现远程控制的目的。地质勘查单位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环节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主要有:通过制定不同等级的应用机制,并构建客户管理制度,从而加大对重点业务系统的询问权限管理,避免出现授权不当或者不相容职务用户账号的交叉操作的现象。借助信息系统程序中具备的自动控制功能,实现优化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想推动地质勘查行业稳定的发展,首先就要加大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力度,加强地质勘察单位管理力度,做好内部控制措施,这样才能提升地质勘察单位整体经济效益,进而推动地质勘察单位更好的发展。 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现状与方法: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及管理 摘要:本篇文章主要对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的意义进行阐述,从会计核算不扎实、会计监督缺乏组织保证、会计监督认知度比较差三个方面入手,解析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依据,从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会计部门地位等多个方面,提出优化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的参考。 关键词:地质勘查单位;内部控制;会计监督;管理;探究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财务给地质勘查单位拨款的数量开始日益减少,使得地质勘查单位面临的经济压力逐渐加大,为了在这个充满竞争力的市场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就要将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管理的职能进行全面面的发挥,将有限的资金进行高效的利用,从而实现地质勘查单位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我们将进一步对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管理进行全面的解析和探究。 一、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的意义 (一)提升地质勘查单位的优秀竞争力 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的地质勘查单位都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自主经营。而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是社会发展;第二是市场竞争。所谓的市场经济主要是在综合实力以及管理竞争的背景下,运营的一种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地勘单位要想提升自身的优秀竞争力,就必要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 (二)强化会计监督和管理 为了实现强化会计监督和管理的目标,首先就要建立健全的地质勘查单位治理体系。只有对地质勘查单位内部会计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达到对地质勘查单位资金进行控制的目的。对弄虚作假、违规行为进行防范,可以有效得到将地勘单位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反映。 (三)加强单位会计监督管理 要想保证地勘单位内部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善性,就要加强单位会计监督管理,这样不仅可以给地质勘查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凭证,避免出现资金浪费的现象,同时还能将单位资金进行高效利用,从而推动地质勘查单位稳定的发展。 二、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扎实 现阶段,有不少的地质勘查单位总是会存在原始记录凭证不合理的情况,实际项目与竞技项目中存在的内容不相符,相关的规章章制度不能全面的落实到实处,从而引发会计核算出现不扎实的情况。此外,在进行原始依据填写时,出现缺漏以及空白的现象,使得财务手续不全面,从而导致地质勘查单位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二)会计监督缺乏组织保证 结合现代组织法的相关需求,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以《会计法》为根本,从而保确保组织形式具备有效性和完整性的特点。但是,结合实现情况来看,大多数的地质勘查单位都缺少相应的会计监督缺乏组织保证在进行监管的过程中,人们只重视自身的利益,从而使得监督丧失了原本的作用,进而给勘察单位在进行会计审核和监管时带来难度。 (三)会计监督认知度比较差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人们对会计监督意识方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执行的过程中,不仅要将市场经济需求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同时还要对各项认知行为进行全面的的预估,从而提升其知名度。但是,在现实阶段,由于会计监督认知度比较差,一些管理人员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毅力,将法律法规置之度外,使得有关的执行体系不能得到全面的落实,进而加剧了整体难度。 三、优化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地质勘察单位的整体运营效益。因此,为了推动地质勘察单位更好的发展,就要行会计人员入手,对各项内容方式进行全面解析。首先,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意识的培训,从而提升会计人员的职责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其次,还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例如地质勘察知识、地质勘查手段以及地质勘查流程等。最后,结合地质勘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和控制机制,从而保证各项业务流程以及管理程序具备有效性和合理性。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建立相关的激励制度,从而调动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 (二)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地质勘查单位相关的观看里人员要全面掌握各个档案的数据,必要时可以增加企业资金投入量,从而给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进行管理时,首先可以从地质勘查单位的领导层开始,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将管理制度更好落实到实处。要想提升地质勘查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还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让单位财务人员全面了认识基础勘察手段以及基础勘察流程,从而保证勘察工作顺利的开展。 (三)提高会计部门地位 在整个地质勘查单位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部门就是会计部门,它直接关系到地质勘查单位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所以,要想优化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就要从整体概况着手,以内部控制为根本,将会计部门的自身作用进行全面的发挥。此外,会计部门还要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案,在与客户沟通的同时,做好财务信息的统筹工作,从而给后续的财务核算提供依据。会计主体也是企业,因此,地质勘查单位的领导人需要对会计部门加以重视,提高会计部门地位,保证监督机制顺利落实。 (四)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计算机技术应用到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中来。地质勘查单位可以借助计算机技术,来实现内部控制的集成、完善和转化,并对相关的勘察流程进行梳理,请将收集的数据融合到信息系统程序中,从而实现远程控制的目的。地质勘查单位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环节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主要有:通过制定不同等级的应用机制,并构建客户管理制度,从而加大对重点业务系统的询问权限管理,避免出现授权不当或者不相容职务用户账号的交叉操作的现象。借助信息系统程序中具备的自动控制功能,实现优化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四、结束语总而言之,要想推动地质勘查行业稳定的发展,首先就要加大地质勘察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力度,加强地质勘察单位管理力度,做好内部控制措施,这样才能提升地质勘察单位整体经济效益,进而推动地质勘察单位更好的发展。 作者:王欣 单位: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813队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 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新农村商业保险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指出:要充分重视商业保险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商业保险重要作用措施 改革开放后,我国商业保险发展迅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速度却相对较慢。目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也就成为我国保险的发展重点。 商业保险在农村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发展农业保险,可以有效抵御农业风险,保证农民收入和正常的生产经营。2005年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0%以上,农业保险赔款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90%。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群众抗御农业自然风险设立一条“保障线”,在保证农民收入和生产经营方面发挥了不小的作用。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解决农民小额信贷需求。人寿保险大都具有储蓄性质,通过保单抵押提供小额贷款,能够解决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帮助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表明,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我国农村已经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解决好逐步发展的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使他们安度晚年,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大力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就可以减轻人口老龄化对国家财政的压力,消除个人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可以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力,较好地解决农民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疾病,经常大面积发生。由于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差,各种疾病特别是一些地方病发病率较高,使本来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家庭重新回到贫困中去,对本来就很贫困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不仅在经济上使这些家庭致贫,而且会造成家庭邻里、亲友不睦,严重影响邻里关系和子女的教育、就业,形成社会问题。而商业保险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在政府的补贴基础上,只需很少一部分资金投入就能解决后顾之忧。 2005年,全国健康保险业务的赔款与给付支出108亿元。中国人寿的“两康”产品自开办以来累计赔付约42亿元,深受农村群众的欢迎。2006年上半年,5家商业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加农合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发展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在商业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分类逐步建立广大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进和完善农村保障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转移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也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拓宽了渠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村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必然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农村寿险工作。以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为例,截止2005年底,农村寿险业务员已发展到3万多人,一方面为农民提供保障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为稳定农村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在当前国家和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其自身独特的行业优势,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包括农业保险、失地保险、养老、医疗、意外风险、子女教育等在内的多种保险保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分析 农民的保险意识差距明显,对保险认同度低,风险防范仍处在原始状态。家庭养老、储蓄看病,遇到大难靠亲戚朋友帮助解困,这是广大农村目前保障状况的真实写照。农村由于受经济基础、文化素质、媒体辐射不到位以及保险企业宣传缺乏的影响,对保险知识知之甚少。 发展速度较快,规模小,区域差距较大,发展极不平衡。从区域来讲,南方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保险密度和深度都远远大于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同一地区、同等条件,农民的购买力不尽相同,差距也很大。 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不到位,商业保险在农村的覆盖面小。由于多数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现在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数多,流动大。这些因素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以河南省为例,城市每百人拥有4张寿险保单,而农村每百人还不到1张保单。其覆盖面很低。各家保险公司在发展战略上,重城轻乡、重效益轻责任、重眼前轻长远是造成农村保险市场竞争乏力的根本原因。 商业保险产品缺少个性,基本没有针对农民研发的险种,买难卖难,成为农村保险发展的瓶颈。在人身保险险种方面,近几年各家公司主要打城市牌、打富人战,忽略了农村广大农民的保障需求,没有开发针对农民的保费低廉、保障全面的产品。 重视程度偏低,政策扶持缺失,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举步维艰。商业保险公司尽管在农业保险、农村人身保险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由于政策扶持不到位,赔钱经营,企业积极性不高。 发展农村商业保险的措施 政府应加强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要进一步推行富民政策,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为农民购买保险奠定物质基础。要高度关注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如新农合医疗、农民工保险等等。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给予政策支持。比如在开办农民养老保险中采取国家补一点,家庭出一点,保险公司让一点,使其尽快开办起来。在农民医疗方面,政府既要鼓励保险公司的参与,又要在费用上给予补贴,使其在微利情况下健康经营。对农村业务员可以采取减免营业税的办法,维护其在农村销售人身保险的积极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兼顾保险公司经营效益和农民保障二者的利益,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 保险监管部门要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优化农村保险的发展环境。要利用各种会议宣导和主动上门沟通的方法,避免地方有关部门干预保险经营。积极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制定发展农村保险的优惠政策和补偿体制。确保农村保险发展有一个宽松的环境。研究政策支持措施,为保险公司发展农村保险提供支撑。创新监管思路,促进对农村保险机构的审慎性监管和预警监管,及时扼制恶性竞争和有损农民利益的行为。做到关注而不干预,既有灵活性,又有市场监管的政策性。提高办事效率,为农村保险的发展开设绿色通道。监管部门要遵循农村社会发展规律,加大对保险公司开办农村保险的支持。要完善农村机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时效,对农村网点机构要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业一个,规范一个。建议对农村业务员实行资格授予制,使那些热爱农业保险,诚实守信,业绩良好的业务员得到展业资格,保证农村有一支稳定的、素质较高的销售队伍。 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保险公司把经营效益放在首位,还应服务、服从于国家,肩负起振兴经济的使命。因此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要在对农民的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力争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就目前来讲,农村保险成本高,费用大,见效慢。从长远看,农村保险是有待开发的“处女地”,市场潜力巨大。农村保险既是保险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也是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的关系。当前国家正在研究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民急需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的保险保障,这给保险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保险公司一定要站在大局谋划自身的发展规划,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参与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一方面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加快农民奔小康、建设和谐社会步伐积极开展工作;一方面抢抓机遇,建站设点、扩大队伍,为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保险知识和理念,增强认同度,为农业保险业务的拓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商业保险的认知度仅为20%。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势在必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民文化程度偏低,接受能力较差,在宣传中要针对农村农民的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农村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必须采取多种形式长期不断地宣导。利用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村委喇叭等向群众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充分利用墙体广告,流动宣传车、诗歌比赛、运动会、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农民接受保险知识。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寓保险教育于娱乐之中,使农民认识保险,了解保险,主动购买保险。 宣传内容要通俗化。要把保险知识和保险理念编成故事、写成歌、绘成画,讲给农民听,教给农民唱,展览给农民看。突出重点,要彰显人身保险的保障功能,宣导理念,使其潜移默化于农民大脑里;理论和实例相结合,利用一些赔案,深入浅出地进行宣传。 宣传范围要广泛化。在农村进行保险宣传,范围一定要大,要有一定的覆盖面。重点人群要包括,农村干部和教师、中小学生、乡镇企业的老板和外出打工者。 保险公司要加快调研步伐,研发适销对路产品。调查研究要分别不同类型进行,量体设计地为不同经济地区、不同保障水平地区开发适合的产品。加快产品创新、产品改造。要加大险种开发力度,尽快开发出一批低保费,高保障,突出保障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乡镇企业年金及农民养老保险产品;适合农民购买的一张保单保全家,一笔保费多保障等方面的产品;适合农民外出打工的高危人群人身意外险等等。条款要通俗化。要让农民一看就明白,做到投保简单,手续简便,理赔快捷方便,有利于农村业务员宣讲和推销。 加强农村保险的渠道构建,进行组织形式等方面的创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息分布和传递不平衡、不充分,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更可谓是新生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可以充分运用银行、信用社、邮局、农机站、计生办等代办机构网点,不断丰富农村保险营销渠道。 “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要实现的目标,农村商业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认真研究农村保险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转变观念,积极创新,敢于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农村保险发展的产业政策、财政、金融措施、组织体系、调控手段,才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的农村保险新体系。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江苏省农村商业保险发展对策研究 摘 要:中国作为农业大国,有着数量相当大的农业人口,而这一群体由于经济上的相对弱势和传统的生产方式,面临的风险更多,需要更多的保障。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商业保险一直发展缓慢,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结合江苏省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现状,探究当前农业商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政府补贴保险运作、建立新农保与农村商业保险衔接的制度、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研发适合农民购买的产品等建设性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商业保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一、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所处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区域经济优势的凸显,众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种植险、养殖险、涉农财产险以及人身保险,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据江苏省金融办披露的信息显示,在江苏等粮食主产区,基本粮棉油作物的承保覆盖率超过50%。2013年,江苏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2.1亿元,同比增长22.4%;为全省农户提供670亿元风险保障,同比增长25.4%。全年共向378.38万农户支付各类农险赔款12.21亿元,户均赔款322元,同比增加19%。据中国保监会2014年1月份披露,截至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306.7亿元,同比增长27.4%,规模稳居世界第2位。2013年向3 177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08.6亿元,同比增长41%。数据显示,我国保险业2013年为2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主要农作物突破10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42%,保险金额突破1万亿元。然而保费收入增幅远小于保险赔付支出增幅,入不敷出,已造成保险公司负债经营,保险公司难以在低保费、高赔付之间寻求平衡,长此以往保险公司将因负债严重,无法经营而拒绝承保农村商业保险。 一直以来,农村居民由于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和经济收入偏低的影响,对保险的接受程度比较低、加之以农作物作为保险标的,标的难以确定,定损难,保险金额及费率难以确定,理赔成本高,保险公司不愿承保;其次,农民骗保事件屡次发生,防灾减灾能力弱。因此,农业保险长期以来都是依靠政府的补贴才得以生存和发展,走入了“吃公保”的依赖性怪圈。 二、江苏省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及成因分析 1.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由于农业保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播种农作物随机性强,一年中多次耕种,保险公司无力对所有标的进行核查,这都为骗保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温床,导致保险公司费率难以厘定。同时农户居住分散,网点不健全,展业困难,服务难以到位,农民人数多流动大,都给商业保险的展业带来极大不便。同时,农民保障水平低、参保率不高,导致承保成本太高,保险公司风险加大。由于受保监会费率申报制度、农民承受能力的影响,对农业灾害的补偿水平很低,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这对于农民的巨额损失的恢复无疑是杯水车薪。 2.农村商业保险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随着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交通工具、农机具出险率不断上升,家庭发生财产损失、火灾、盗窃的概率增加,需要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农村财产保险。但是,家财险和农机具保险一直是保险公司面临的两难选择:一方面,家财险和农机具保险的保险费率高,许多农民不愿投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想开展此类保险的风险管控困难,盈利空间小,所以纷纷退出农村保险市场,即使在农业保险较为发达的江苏省,种植险的覆盖率才达到50%。由此可见,农村商业保险无论从保险密度、保险深度还是在发挥风险保障作用方面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产品难以满足农民需求 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以农业保险中的种植险为例,少有保险公司去承保农作物保险,仅仅是对种植大棚进行承保。同时,由于农民自身应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不高,对于闲散资金往往不敢存三年以上的定期,唯恐急用时损失利息,而购买保险公司的产品,往往时间比较长,中间急用时取出来损失较大,虽然有些分红型产品保险期间相比较短一点,同时还可以通过保单借款的方式灵活支取,但贷款利率还是难以达到的期望值。目前,保单借款的利率为5.6%,虽然比目前银行贷款利率6.5%低一点,农民还是难以承受,超出了农民的经济压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造成产品设计上的偏差导致产品在价格、范围、保险期间、险种特征都不太符合农民的需求,大大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4.保险产品定价过高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由于农民对于保险的认知度不高,参保标的太少,保险公司又以盈利为前提,保险标的难以核查,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会适当提高费率,这些都是促使保险费用过高的原因。 以种植险为例。江苏省当前的农作物保险缺乏定量风险评估和精算模型支持,定价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无论是经营主体、国际再保险人或监管、财政等相关部门,都无法准确衡量不同地区农险经营主体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和种植业保险的真实成本。鉴于农作物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为降低承保风险会适度提高保费,以防造成负债经营,资不抵债的后果,而这更促使保险产品定价过高偏离农民的支付能力。 三、培育和完善江苏省农村商业保险的对策 1.利用国家的利好政策发展保险 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频发,在灾后重建中,政府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但国家除建立“新农合”社会保险外,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保险体系。因此,要加大农村商业保险宣传力度,培养农民的保险意识,如在村委张贴图文并茂的保险知识宣传海报,在江苏省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也可以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手段,通过电视、网络、手机加大网络保险的宣传,使交通不便、地域分布较为偏远的广大农民,都可运用发达的电子通讯设备获得保险知识,了解保险产品。政府应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使补贴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特别是对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补贴要不断加大,开展农作物、渔业、农机、农房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增加农业保险品种,对农村保险市场实现全覆盖。应建立农业保险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在理赔上简化农险理赔手续,实行快速理赔。与此同时,积极尝试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办与农村信贷的发放协同对接。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为贷款或担保提供保证,从而增强农村金融产品的供给能力。 2.推出适合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 现在各保险公司对农村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有:“统一城乡养老保险”、“新农合保险”、“一生无忧年金保险”、“金佑人生”等,尽管都是为农民专门设计的保险产品,但保费都偏高,难以适应农民消费能力。保险公司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现在农村使用的农村机具越来越多,建议保险公司对于这类险种从家庭财产险中分离出来,根据不同的机械类型,不同的风险等级设计出不同的农机具保险产品,使得农民在使用农业机具时尽量减少后顾之忧。同时,要大力推出包括“烟草生长期险”、“特种种植险”、“特种养殖险”、“家禽疫病防治险”在内的特色险种,试行推广地域性的产品差别费率。可以针对农民低保费的特点下调保障额度。 目前,我国巨灾风险发生的频率与概率越来越大,建议尽快建立起巨灾风险基金,完善巨灾风险防范体系,由各级政府的财政进行拨款支持,在大灾之年对遭受巨灾损失的从事农村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专门的补贴,以减少商业保险公司因巨灾风险而造成的额外损失。 3.建立新农保与农村商业保险衔接的制度 保险公司应改变仅仅提供低端经济补偿的方式,还应与农村社会保险进行衔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提供商业保险的社会管理服务,虽然“新农合”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保障程度不高。因此,应该建立“新农合”与农村商业保险的衔接制度,对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可以适当补充商业保险对其保障水平进行补充、完善。养老方面可探索储蓄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可加强与农村合作医疗的合作与补充,形成农村合作医疗、合作医疗补充保险、商业保险并存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切实为农民提供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保障。 4.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 农民居住分散,如何建立农村保险机构一直是个难题,营销查勘人员如何与广大农民建立持续的联系是一直困扰保险公司的问题。保险公司可实行兼业营销团队制,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干部兼职的方式,也可以在每个村选取驻村人,利用村干部和驻村人良好的人脉优势和口碑,作为保险公司兼业人拓展业务,建立村级的保险基层机构。驻村兼业员既是保险宣传员、推广员又是保险销售员,能够用比较通俗、幽默的语言让农民迅速对保险产生兴趣,宣导风险保障理念,提高农民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要定期对驻村保险兼业人进行管理、培训,要求他们能够及时摸清保险标的即存状况,为准确定损奠定基础。 5.制定农村商业保险的法律制度 由于现有的《保险法》不适用于农业保险,造成农业保险至今无法可依,经营模式不稳定、大灾风险分散制度缺位,尚未建立农业保险持续的发展机制和补贴机制、费率精算和调节机制。因此,保监会必须尽快制定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坚持已经确立的农业保险补贴制度,而不是一时一个政策,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制度,尽早建立农业保险费率精算制度及合理调节机制,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通过推广贴近当地实际的险种,提高投保率,扩大投保范围来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利益。 结语 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仅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科学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定专门的农村商业保险法律,使政府的补贴规范有效,使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很好地衔接,保险公司和农民才能积极的参与其中,才能提高农民的风险保障作用。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摘要:农村地区的主要经营项目就是农、林、牧等产业,一直以来农村产业因较高的经营风险和赔付率,使众多保险公司望而却步。本文针对农村商业保险市场特点及发展现状,探究开发农村商业保险的可行性,并就农业商业保险的开发提出中肯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 商业保险 发展现状 1 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1.1 营销网点逐步增多,营销规模持续扩大。最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多元化趋势的增强,区域经济异军突起,保险公司瞅准区域市场,将分支机构延伸至各个县域,营销规模辐射大部分农村地区,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1.2 险种增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保险公司拓展业务的过程中,瞅准市场动向,针对不同消费人群,推出了多个险种,为城乡居民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需求。 1.3 县域人身保险快速普及,财产保险发展速度相对滞后,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1.4 农民的收入有所提高,参保意愿强烈。近年来,随着三农政策的提出,各种惠农政策纷纷出台,农民通过外出打工或进行特色种植获得了较高的经济收益,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逐渐成为农民关注的焦点。一项关于保险的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农民都有参与社会保险的意向,在养老问题上,62.65%的调研对象期望通过养老保险来解决养老问题。如果财政有补贴,愿意参加农保的占被调查人员的87.84%。 2 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 一是农业保险缺乏经营主体;二是农业对自然的过分依赖,生产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潜在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商业保险公司无力独立承担农业风险;三是保险费率偏高,抑制了农民对保险的需求;四是农业保险缺乏政府有力的支持;五是宣传不到位;六是各保险公司“三农”服务的意识不强,制约了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据调查,农民对保险有五盼,一盼雹灾保险,二盼种植业灾害保险,三盼牲畜保险,四盼养老保险,五盼医疗保险。 3 制约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3.1 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要。20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设了服务农村生产的农业保险科,入保范围涵盖了果蔬种植、特色养殖以及麦收等项目,但随着商业保险时代的到来,单设的农业保险科以及相应的保险服务被取消,只开设了农作物火灾、冰雹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公司所有的险种服务中,真正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项目还不及所有财险种类的十分之一,而且已有农险种类少,份额有限。农业保险之所以无法在农村地区普及,主要是因为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现后事故鉴定困难,赔付率高,而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这与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因此保险公司很少参与农村险种的开发和经营。 3.2 保险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与农民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现阶段,大多数保险公司基于上述因素的考量,只将经营规模定位在城镇地区,但是在推出新险种之前,大多数都未针对农村市场进行调研,致使保险产品趋同性较强,有的与农村生产特点不符。 4 我国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4.1 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笔者建议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针对农、林、牧等农业生产活动提供保险服务。当前,为积极响应我党关于三农建设的号召,提高商业保险公司服务农业的积极性,使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民,可增进政府与保险公司的交流与合作,对致力于农村保险事业的商业保险公司给予更多政策支持,重点加强入保环节和出险后理赔环节的政策扶持:在入保环节,根据农户入保比例给予相应的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根据保险公司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 4.2 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方针的提出,增强了保险业业务向农村地区辐射的可能性,并为其业务规模的拓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商业保险公司应瞅准市场先机,乘势而上,首先,加速农村保险产品的研发。针对农村地区的生产条件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加速新险种的开发,根据农村地区生产特点,尽量减少保费比例,扩大保险辐射范围,从而惠及更多农民;其次,加速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优化农村保险机构网点布局,尽量将营业网点延伸至偏远地区,扩大业务规模,活跃农村保险市场;第三,加强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保险营销人员是公司的“门面”,营销人员的行为和气质直接影响广大农民对保险公司的评价,公司应定期针对营销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职业操守。此外,公司应该建立一套员工考评机制,不仅要重视保费收入增量,还应该维护好保户资源。 开发农村商业保险,可有效防范化解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人体伤害,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的收入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天灾人祸往往会加剧其贫困程度,政府扶持商业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可以使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农民,同时也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解决农村的保险发展问题不仅是保险业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惠及全国所有农民的事业,是我国政治与经济发展以及人文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 农村商业保险发展探讨:探讨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 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 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农业现代化发展探讨篇1 一、实施土地合法流转,优化种植结构 (一)土地流转要瞄准农产品市场 发展现代科技农业,进行规模化经营,首先要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动向,形成由政府主导,农民自主自愿的“面向市场种田,调整结构挣钱”的发展趋向,而且必须在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农产品生产信息,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根据当地的土壤性质,加大科技投入。由于市场需求对农业生产的客观推动,使农业生产逐步向商品化农业经济发展。从市场信息与种植业结构的关系看,制约农业经济发展、影响农民收入的不仅是科技生产力,更主要的是农业信息化应用推广程度不够,市场化的网络信息服务得不到有效应用,农业信息传播时效受到影响。农地流转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撂荒、闲置的有效途径,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农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低,非市场因素起着主导作用,导致侵害农民权益,阻碍农地流转的进程。由政府有关部门主导的“信息下乡”服务工作不力,应该构建新型的农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传播方式,科学规划指导种植,使农业生产信息化的服务过程全面而精准,让农民真正见到更大收益,助推农产品进一步走向国内外市场,实现特色农产品的“优质优价”实效。 (二)依托网络农业生产体系建设 发展现代农业一定要依托互联网,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构建有利于农民致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信息化服务体系。优化基础设施和通信网络环境,助力农业发展信息化,更大范围竞争合作的市场化运行体系已经确立,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收益。由于移动网络发展迅速,手机上网用户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在这样的网络信息化环境中,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应用已经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基层政府在强化农业信息化引导工作方面应该加大投入,让更多熟悉网络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投身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中,才能使信息服务有效开展,形成互联网环境影响下的新型农业生产规模,使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进入更加广阔的市场范围,融入高端消费市场,降低传统农产品营销的成本,使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效益得到提升。 (三)强化农产品的规模实力和品牌优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升,机械化运用程度日益广泛,为农村经济迎来新的发展前景,科技的发展有利于改良农产品,机械化的运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减少了人力物力的投入。一部分有实力懂管理的农民创业者,经过市场调研,统一筹划,尝试区域化集中连片经营,有效调整种植业结构,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生产实力,并且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优势,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实现土地规范、有序、健康流转,需要构建配套的法律,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和完善其他权能的农地产权制度、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搭配合理的财政制度和有效体现农民权益的村民自治制度以及社会权益保障制度。发挥制度功效,最大限度保护好农民多方面的土地权益。 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进行集约化经营 (一)实施科学管理创新设施农业 在农业生产全过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农业设施管理,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因地制宜,通过人工控制,进一步调节水源、温度和光照等自然条件,科学构建更加适合农作物生长的环境,形成与种植业互相促进的一体化经营模式。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农业生产注入了新的活力,种植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实施高效设施农业。通过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从而改变农作物生长环境,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二)培育种植大户,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 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在告别传统粗放式经营模式的同时,要重点培育种植大户,向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在特定区域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注重农产品的品牌效益,依托互联网技术,面向更加广阔的消费市场,构建新型网络营销平台,彻底解决农产品难卖的问题。一些地方出现了流转不规范,侵害农民权益的现象,影响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制约着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整个农村经济向高层次发展,损害了农民的长远经济利益。为此,规范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应坚持把保护农民的权益放在首位,确保农民有其权、增其收、获其利,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有了种植大户的带动和科学技术的保障,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而且降低了农产品的经营风险,引领农民向现代化农业经济模式转型。 (三)探索创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路径 基层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发挥市场运行与科技工作实效,鼓励创建以特色农产品为依托的各种农业合作社,并且逐步改变服务方式,尽可能与消费者需求对接,提升绿色农产品的质量和新型服务方式,在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增加农民收益。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正相关,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村土地有序高效流转。土地流转对于中国农村发展、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都是极为关键的因素,但是其关键性作用必须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途径才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在组建专业合作社时,防止家族管理和粗放经营,一定要实施科学管理,在资金运行和新项目投资方面,避免落后的管理模式。合作社要结合实际探索有效应用价值,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减少农业项目建设中的各种浪费,为保障专业合作社的整体利益,实施精细化管理。合作社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面对农产品市场环境,制定一系列科学有效措施,确保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与品牌化运行。 三、依靠科技信息优势,助推农产品提质增效 (一)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已经客观存在,实施农产品规模化生产非常必要,政府加强指导,牵头组织各农户和农业合作社,让科技创新的投入为农民增效,并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运用市场信息和科技优势,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严把农产品质量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对于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流转收益的分配关系是否合理。应当通过完善立法、政府监管、民主决策等途径,确保流转收益分配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之上。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优质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安全到达消费者的餐桌,提高消费者对区域品牌农产品的信任程度,政府要承担起加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促进规模化生产的市场效益。 (二)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为了顺应时展,走向更加广阔的市场,增加农民收益,必须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向国际市场看齐。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围绕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在产供销一体化运营过程中,贴近国际国内相关规定标准,切实提高网销农产品质量,加快农产品包装等标准化建设,有利于形成品牌优势。实施农业及其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标准化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是农产品走入国际国内大市场的根本保障,是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非常必要。 (三)拓展农产品营销新领域 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应用互联网扩大产供销服务领域,必须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通过某一地区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进一步打造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新型服务项目,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探索建构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权益的互动性营销模式,鼓励农产品经营者以市场开拓为目标,以发展绿色健康农业为导向,通过与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密切合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有效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四、发挥地域文化优势,提升农产品竞争软实力 (一)政府组织指导,实施文化助推产业发展 在土地合法流转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且将其融入当地农产品开发创新探索的实践过程中。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网络营销领域,提升农产品参与国际大市场竞争的文化软实力。政府要保护地域文化特色,实施“乡村文化搭台,绿色产品唱戏”的文化品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地域文化对发展农业经济的促进作用,做好相关的引导工作。抓住某一区域的乡土文化特征,对具有地域文化知名度的特色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经营,实施产业化发展。尤其对于涵盖传统意蕴的绿色农产品,要加大地域文化宣传与此相应的特色农产品开发力度,如阴山北麓的莜麦、荞麦、土豆、小红皮小麦等高寒沙地产品,不施化肥农药,不受机械化作业的影响,尽管产量相对低,但因为具有绿色无污染的自然环境和传统人工种植流程,使得农产品不仅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而且通过网络直播田间农耕实景,实现了传统农耕文化影响下的现代养生保健消费理念。通过土地流转整合,针对某一地域的特色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种植,利用地域自然优势发展农业生产,开发深受消费者欢迎的绿色农产品,保护生态环境,融入地域文化,宣传发展农业经济的实施过程中,符合“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战略。对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名优食品,可以配合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真正的传统手工艺农产品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健康需求。由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特色农产品开发,进行规模化运营,确保传统手工作业下完成的特色农产品的质量,不至于因为机械化生产而影响其文化内涵和丰富营养价值。经过精耕细作涵盖地域文化的特色农产品,在传统工艺流程基础上,形成物美价廉的无污染绿色食品,逐渐被大众消费市场接受,这不仅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有效地促进了区域农业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牵头建立一些特色名优农产品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让更多消费者明白其中的文化内涵和食品工艺,自然就为传统农产品的创新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直播从农田到作坊的情景,让消费者产生文化认同,形成健康消费理念,并以此建立网络营销平台,为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的绿色农产品营销开辟一条新的途径。对于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的保护,应该结合现代人的健康消费心理,为其寻找最大的利益空间。通过土地合法流转经营,调节特色农产品种植规模,适应市场化农业经济的绿色发展趋势,根据市场需求,对其种植结构进行调整,通过土地合法流转经营,形成密集型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便于管理指导和精耕细作,有利于规模化推广宣传,树立具有鲜明地域特征的农产品品牌优势。 (二)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文化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涉及地域文化的宣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某一地域的自然环境和土地资源优势,是特色农产品形成的主要基础,而与此相适应的地域文化又是在动态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需要做宣传和保护利用工作。正确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传统手工作坊与现代化机械作业的矛盾,强化文化传承影响下的消费生活方式的引导,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使传统农耕文化与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相契合,就显得非常重要。当今快节奏时代,市场上的特色农产品多以机器加工为主,因为价格和包装等因素,人们更愿意购买机械化的产品,而对于传统手工作坊生产的绿色农产品,不能完全接受。而一部分生活比较富裕的人们,已经把健康消费作为重要生活理念,贯穿于日常生活的全程。而推广传统手工绿色农产品的区域,因为受特殊地理位置和自然气候环境的限制,无法进行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农产品原材料的产量受制,手工制作周期比较长,费时费力,所以价格也比较高昂,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然而,发展农业经济必须抓住地域特征,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实施手工作坊和绿色无污染生态环境的结合,进一步走好对传统名优特色农产品的传承道路。只有地域文化和绿色健康消费理念的融合,才不至于逐渐被大机器生产所埋没。针对地域环境,树立文化品牌,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优先战略,为山区农田和不具备现代化作业的小块坡梁地,争取新的发展机遇,积极探索适应地域环境的农作物精耕细作之路。对于这样的受环境限制的农业生产方式,应该抓住地域文化特色,通过科学测试土壤成分,保守使用化肥农业,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走地域文化支持下的新型农产品开发之路。有真正的绿色无污染农产品做品牌,农业生产就可以因地制宜,完全不受机械化作业的影响。需要进一步探索的是生态环境与地域文化对特色农产品开发的促进作用,从客观上讲,现在许多传统的手工作坊面临着严重的冲击和挑战。但是,如果把发展农业经济与保护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系起来,不单单是给传承地域文化和推广特色农产品创造了新的空间,还可以争取到一定的政策和经济方面的支持,让地域文化促进特色农业经济发展,坚持走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乡村特色农产品开发之路。 五、结语 通过土地流转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经济,消除传统小农经济及其农业生产观念的束缚,准确把握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强化科学技术是最有效的保障,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才能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一方面要顺应自然环境,因地制宜,把保护生态环境与绿色农产品开发结合起来,让特定区域的土壤资源成为科学培育良种的最佳生长基地;另一方面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面向市场调整种植业结构,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网络直播等方式,加大特色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实施地域文化促进特色农产品开发的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最终实施农业生产的提质增效。 作者:武海琴 农业现代化发展探讨篇2 1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与农业现代化之间是“相融共生”的关系。农业现代化主要指利用科学技术助力农业生产,革新传统农业生产模式,使农业生产走上生态、环保、高效、优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政策、资源、人才支持,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使乡村真正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振兴目标。为促进农业现代化蓬勃发展,相关工作者应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从产业、技术、人才等多角度入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农业技术,实现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 2扬州市农业现代化发展概述 2.1农业产业快速发展 2.1.1农产品供给得到保障 扬州市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十三五”期间,扬州市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倡导广大农户积极使用新品种,实现高产种植。例如,2021年,扬州市以各农民合作社为主体,大力推广隆平248杂交稻种植,稻米双季667m2产量超过了1400kg,为历年来的最高值。扬州市2016—2020年农业总产量超285t,在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动下,2020年,扬州市粮食667m2产量达到了492.6kg,比2016年增加了8.5kg。 2.1.2产业规模化发展 1)扬州市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加快组织重构、资源整合,建设产业化联盟。截至2021年,扬州市已建成部级示范合作社41家、省级示范合作社81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36家、县级示范合作社124家,在省级乡村振兴考核中,扬州市现有县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率超考核满分线7%。2)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截至2018年,扬州市建成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50个;2022年,扬州市宝应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扬州市首个被列入部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的示范园区,是扬州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关键性成果。 2.2特色主导农业产业多 扬州市拥有的部级、省级现代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居于我国前列,农业生产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域特色。1)特色农产品。扬州市拥有高邮双黄蛋、绿杨春茶叶、扬派盆景、宝应湖大闸蟹等特色品牌,是扬州市独有的农业生命力。2)优势主导产业。扬州市培育的10亿元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多达10个,分别为高邮市高邮鸭、罗氏沼虾、扬州鹅,宝应县荷藕、河蟹,江都市花卉苗木、蔬菜,仪征市茶果等产业,形成了宝应有机食品产业园、广陵食品产业园、高邮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食品产业园(区),规模化生产不断扩大,提高了扬州市农业产业竞争力。 2.3农业科技推广范围扩大 扬州市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下,大力推广各种先进农业科技,明确农业机械化的建设方向与目标,持续促进区域农业技术发展。2022年4月,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扬州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中对提高扬州市农业机械化水平作出了发展规划。1)开展基础设施“宜机化”改造行动,针对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大力引入与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性能优良、质量可靠的农业机械设备,补足农机装备缺口。2)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农业机械化中的占比。3)抓好农业机械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对农户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农户机械化种植水平,进而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2.4农林牧渔业稳步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扬州市农林牧渔业的稳步发展,提高了农业发展水平,实现了农户增产增收。近年来,扬州市响应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发展农林牧渔业与生态农业产业。2022年上半年,扬州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超105.3亿元,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占农林牧渔业总增加值的53.9%、2.4%、10.3%、27.9%、5.5%。得益于农林牧渔业的发展,扬州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达到了15314元,增幅6.3%,为江苏省第3名。 3发展对策 3.1促进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持续提高粮食产量和提升粮食品质是扬州市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的一项重点工作。1)截至2020年,扬州市仍有约13.3万hm2耕地尚未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这为扬州市农业产业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应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整合高标准农田资源,不断探索最前沿的耕地保护技术,提升耕地质量,为粮食生产营造优质的种植空间。2)扬州市加大了对稻麦种植业的新品种研发和推广力度,当前宝应、高邮、江都等粮食主产区已完成了优质稻麦品种更新。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应持续推进优质稻麦品种更新,加大南粳9108、扬麦16等优质品种的推广力度,增强农户使用优质品种进行种植的意愿,促进现代化农业蓬勃发展。 3.2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为发挥乡村振兴战略优势,助推扬州市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关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强化农业人才队伍建设。1)加强对广大村民及新生代农民的农业技能培训,普及新型农业发展理念和农业生产技术,引导村民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1]。同时,加强对农村知识青年、大学生村官、返乡务工人员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实现以点带面地增强全体村民对农业现代化的理解。2)吸引人才主动扎根农村,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例如,可利用信息技术搭建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平台,吸引各类人才下沉乡村一线,积极践行创新创业,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3)加强对各类涉农院校的建设,拓宽农村青年学习先进农业知识的渠道,为扬州市农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3保障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 城乡发展差距过大是影响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问题。1)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发展方式,结合扬州市区与农村的实际发展需求,采取一系列政策手段,推进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例如,针对农村发展现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城市企业家到农村进行投资,增加农业发展资金,进而改善农业供给端资金现状。2)促进城市与农村融合发展。例如,在农村开设网络信息培训项目,鼓励农户学习互联网技术,利用互联网向城市居民推广农产品,从而促进城市与农村的协调发展。此外,针对农村区域农业现代化项目知名度不高、宣传效果不理想的问题,相关部门也应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围绕建设在农村区域内的农业示范园区、生态农业旅游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多吸引游客前来观光,吸引市场中的企业前来投资。例如,当地部门可与园区合作,制作海报、小册子、明信片等宣传物发放给社会公众,同时可使用多媒体手段,为大众播放制作好的宣传视频,打响园区的知名度,吸引游客前来观光,此外可与周边地区的电视台合作,推广当地农村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果,通过使用电视广告等方式打造品牌活动并进行重点宣传,持续扩大农业现代化建设项目的知名度,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的蓬勃发展。 3.4推进科技创新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基于乡村振兴战略,扬州市农村在发展现代化农业过程中要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丰富现代化农业发展内涵,提高现代化农业发展效率。1)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在基层中营造人人学习农业新科技的氛围,提高先进农业技术利用率,进而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2)相关部门为农户提供大型农机购置补贴与作业补贴,同时科技研发部门加大对各类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研发力度,实现农机具技术集成创新,增强农机的适用性,进而提升农机的可推广性。3)促进智慧农业发展。积极建设“互联网+”农业生产模式,在基层搭建完善的智慧农业发展平台,引导农户利用农业智慧平台发展电商产业,将农产品线上销售与线下销售相结合,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额,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2]。4)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建设,提高农户获得农资信息的及时性和可靠性,提高农业信息服务质量。5)结合扬州市特色农业产业,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转化园区的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大科技资源投入力度,推进创新要素与高新产业在示范园区内聚集。同时,为提高示范园建设成效,相关部门需通过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建立高质量科研团队,发挥人才效能,为扬州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持。6)抓稳政策机遇,积极借力政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持续发展。当地相关单位应积极研读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结合这些要求,积极争取资金、人才等资源,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好这些优质资源的力量,积极推进科学创新,加大农业现代化科技项目开发力度、提升项目开发质量,并针对科技创新订立长效化的发展方案,逐步提升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实现进步发展。 3.5完善农村基层管理工作 高质量的农村治理工作有利于为农业现代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可靠的后备力量。为提高农村基层管理效率,相关部门可通过统筹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解决农村基层管理问题[3]。例如,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庄事务,加快落实村民自治管理模式,增强村民的自主管理意识,提高农村基层管理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革新农村社会文化,形成文明乡风,为扬州市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为切实推动农村基层管理工作的持续进步,相关部门有必要严格把关人才选用,多选取那些能力过硬、素质可靠的人才,并将其投放于相应的岗位上,补充农村基层管理的年青力量,同时多组织这些人才开展一系列的业务学习活动,增强其对农业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了解,为乡村基层管理质量的提升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努力构建符合乡村振兴形势的乡村治理道路,保障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3.6发展生态农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优质、健康、绿色、安全的农产品需求量快速增加。扬州市在现代化农业发展过程中应积极践行生态环保理念,将优化生态环境作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抓手,排查农业生产中的不规范现象,及时进行规劝,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处罚。1)加大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使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的过程中自觉践行保护环境的农业生产方式。2)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大生态监管力度,严肃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4]。3)鼓励广大农户践行生态农业理念,将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有机融合,为当地绿色农业的发展奠定基础,进而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向环境友好、资源可持续利用方向转变[5]。在生态农业发展较为成熟的阶段,相关部门可鼓励农户依托特色农业,围绕江鲜、花木、麻鸭、莲藕、螃蟹等特色农产品,发展乡村旅游业,并加强乡村旅游管理与引导,使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统一,促进扬州市农业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为扬州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严峻的挑战,相关工作者应基于扬州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存在的问题,从多角度入手营造良好的环境,使扬州市真正走上高效、生态、文明的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从而带动区域经济蓬勃发展。 作者:徐长江 单位: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农业现代化发展探讨篇3 1尉氏县发展概况 尉氏县总面积约1307km2,拥有耕地132.8万亩,农业人口77万人,常年种植粮食作物200万亩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9478元,是全国优质农副产品产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 2尉氏县以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践及成效 2.1稳固粮食安全基础,促进粮食增产增收 粮食生产根本在耕地,命脉在水利,出路在科技,动力在政策[3]。多年来,尉氏县坚决抗稳保障粮食安全的时代重任,不断夯实粮食稳产高产根基。一方面,深入贯彻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积极落实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一系列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积极性,粮食播种面积逐年增加,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在稳定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的基础上,连续实施农作物高产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项目,抓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与应用,指导农民依靠科技提高单产,增加总产。2021年,尉氏全县夏秋粮食作物面积167.92万亩,粮食总产76.9万吨,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458元。 2.2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助力粮食产能提升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尉氏县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粮食稳产高产夯实基础。第一,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尉氏县按照“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标准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累计完成投资12.68亿元,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84万亩。第二,加快农田示范区智慧化建设。尉氏县建成河南省首个“5G+智慧农业”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全面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通过手机App,对基地土壤环境、气象信息、作物生长等全过程进行远程实时动态监测,为农业生产提供精准化种植、可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第三,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在高标准农田内引入商业保险,为全县农用变压器、机井进行投保,确保“设施管用,群众满意,长久持效”。2021年尉氏县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5%以上。 2.3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促进农业规模化发展 围绕全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尉氏县通过政策扶持、模式引导、拓宽融资、宣传推介等方式,培育了一批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水平。第一,大力培育龙头企业。以大红门、千味央厨、耕耘农业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产业布局。第二,积极支持加工业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不断完善产业链条,逐步推动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等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落地。第三,扩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在与农民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加速推进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21年底,尉氏县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5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0余家,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713家,注册家庭农场568家,种粮大户规模在50亩以上的共194家。 2.4着力发展农业科技,稳步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多年来,尉氏县持续加大科技兴农力度,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培育、引进优质农作物新品种,着力提高农作物生产的效率和质量,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第一,持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组织百余名技术人员分包上千户科技示范户,实施每个科技示范户带10户的“百千万示范工程”,通过开展精准指导、集中培训、观摩交流等形式推动技术的高效落实。第二,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高产创建等农业项目。全县拥有大型植保机械百余台,植保专业合作社近十家,统防统治服务队几十余个,夏秋两季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00万亩左右。第三,开展耕地质量监测。2021年建成完善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圆满完成监测点试验秋作物收获考种工作,并加强监测点设施的管理维护,进而及时准确了解全县土壤墒情变化、抗旱减灾,以指导农业生产。 3尉氏县粮食产业发展及农业现代化进程面临的问题 3.1粮食应急保供能力有待加强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疫情防控政策导致的人员流动限制、间歇性停产停业、交通物流中断等连锁反应对粮食生产乃至整个农业发展都造成强烈冲击。尉氏县粮食的加工流通和应急保供能力也面临严峻挑战,暴露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比如粮食应急管理精准性不足,应急储备结构不够合理,应急供应渠道缺乏协同性,监测预警体系敏锐性不高等。近几年来,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领域各类不确定风险不断增加。因此,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是当前党和政府面临的必要而紧迫的任务。 3.2粮食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第一,粮食产业发展受限。尉氏县的粮食产业以小麦为主,供给总量和品种质量一直是尉氏小麦的优势。虽然近年来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呈现逐年递增态势,但总体占比仍然较低。由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经纪人、普通农户等经营主体之间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导致优质小麦混种、混管、混收现象突出,优质品种不能产出优质小麦,优质小麦不能卖出优价,制约着优质小麦规模化发展。第二,粮食加工业发展不足。尉氏县的粮食加工业多是以面粉为主的初加工企业,从事小麦粉、食品等精深加工的企业数量少,再加工能力较弱,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而初加工企业又面临粮油产业寡头垄断、小麦价格上行、运输成本提升等不利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压力不断加大。 3.3粮食生产经营规模化程度偏低 第一,粮食生产规模化程度不高。尉氏县人均耕地较少,80%的农户承包地不足5亩,且分散化、碎片化严重,粮食生产经营效益仍处于低位。目前尉氏县土地流转千亩以上规模的大部分从事果树、花卉、园艺甚至养殖,从事粮食生产的较少。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普遍亏损,导致大批流转后的土地转向种植经济作物,粮食生产受到影响。第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粮食生产经营规模化的重要形式,但尉氏县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比较小。有健全的制度体系,按规范运作的更是屈指可数。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局限在本村本组小范围内,知名度不高,影响范围小,且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联系松散,辐射带动农户的作用非常有限。 3.4农业资金投入不足 第一,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不足。近年来,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国内外局势复杂多变,极端天气频繁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复发,一系列风险交错叠加,很大程度上动摇了投资者投资农业的信心。第二,缺乏金融支持。由于粮食及其他农作物种植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等原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得到金融机构支持,还有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为没有有效资产抵押,也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其发展受到较大限制。第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一些诸如设施农业等高效种植模式由于发展投入较大,且近几年没有相关扶持政策,造成大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处于徘徊观望状态,农业经济发展后劲乏力。 4进一步推动尉氏县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建议 4.1巩固和强化粮食安全保障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是时代赋予产粮大县的重要使命。第一,建立粮食核心区价格保护机制。对尉氏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大豆生产保护区健全粮食价格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来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种植面积不缩水,产能不滑坡。整合涉农部门有力资源,全力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持续扩大高标准良田规模,提升粮食产供能力,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第二,加大科技对粮食生产的支撑。加快推进生物种业、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强化农业技术在粮食生产领域的推广应用,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深入粮食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以提升粮食生产效益。第三,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科学、全面、系统、高效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及时精确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对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加强支持,全力推进粮食应急加工、供应、配送、储运各环节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粮食应急保障水平。 4.2以粮食产业为重点持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助力农民增收,振兴农村经济,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尉氏县应在巩固和提高粮食产业优势的基础上,加强对产业发展的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出台保护性、扶持性的发展政策,不断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一,做大做强优质农业。壮大尉氏县小麦等优质农产品规模,持续优化品种、优化技术、优化品质,鼓励注册农产品商标,积极申报申请“三品一标”认证,坚持不懈地创出更多有影响力的品牌。引导本地龙头企业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收益分红等形式,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低收入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参与价值链收益分配。第二,加快补齐精深加工业短板。坚持“外引内扶”,以高端制粉、特色食品为重点,引进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核心竞争力强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和帮助本地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更新技术装备、研发新产品、开展对外合作等形式增强精深加工能力,带动产品实现就地转化增值,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3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 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的要求,也是促使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水平相适应,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等现实问题的必然选择[4]。第一,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特别是对从事粮食作物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落实贷款贴息、示范奖励、土地流转奖励补贴等资金扶持,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第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坚持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通过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点等措施,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第三,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素质能力。全面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大职业农民培养力度,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建立联合合作机制,不断增强新型经营主体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小农户增收的能力[5]。 4.4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 充足的资金投入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激活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保障。尉氏县应建立健全政府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农民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农业有效投资,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动力。第一,巩固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在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内逐年增加农业资金投入,确保农业投入增长与地方财力增长相适应。政府要加强对各类支农资金的集成整合,对粮食与加工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等领域进行重点支持,实现资金利用效益最大化。第二,加大金融服务农业力度。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将温室大棚、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等纳入抵押范围进行合法融资。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政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投放量,分散规模经营风险。第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发挥政府财政的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作物高产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做好社会资本投资的指导服务工作,增加社会资本投资的信心和持续性。 5结语 “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宝”,粮食安全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问题。面对当前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要持之以恒地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历史重任,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面提升保障粮食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以粮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2]方化祎,高长岭.让中国“碗”盛更多“河南粮”[N/OL].河南日报,2019-03-08(4)[2022-09-29]. [3]李运海.藏粮于地土生金——“看麦收话重任”系列观察之三[N/OL].河南日报,2021-06-03(2)[2022-09-29]. [4]郁静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加快培育现代农业“领头雁”[N/OL].人民日报,2022-07-11(2)[2022-09-29]. [5]王海.怎样从“五化”实现粮食安全发展[J].广东蚕业,2022,56(6):14-16. 作者:潘艳艳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探讨:“互联网+”在我国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探索与应用 [摘 要] 十八大以来,县域经济正在逐步成为当前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增长快、活力强、潜力深的重要地域经济发展一极。“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信息化传播体现形式,通过多种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对所有生产经营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将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动能。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县域的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业”,建设新形式的农业发展网络,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一体化,推进农业资源对外新发展。此外,促进“互联网+区域旅游、文化发展战略”等的发展,增强对有优势、有竞争力的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和提升县域的城市管理水平。 [关键词] “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县域经济;探索与应用 一、导言 改革开放已经近40个年头,中国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进入到2015年以来,中国经济开始转型,改革出现“三期叠加”的深层矛盾:一是经济增长速度的换挡期(经济从过去高速增长到现在进入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阵痛期(过去经济规模迅速扩张形成的一系列的结构性矛盾亟待调整);三是发展前期刺激政策效应的消化期(前一时期反危机政策产生的“垃圾”、代价需要采取反危机政策予以消化)。我国目前已经进入到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制度创新的时期,也就是中央经常强调的经济“新常态”。中国经济“新常态”只要是指经济增长速度转换、经济发展全面深入、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资源配置方式提档升级、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经济福祉包容共享等在内的丰富内涵和重要特征。 “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现代信息化建设的集大成者,运用多层次的整合与配置,对生产经营要素的优化进行加总、互联与布阵,重新赋予县域经济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领域的新职责。将“互联网+”应用于县级办公系统,对全县职能范围内涉及到的经济、行政和意识形态各种领域的融合与构建,将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红利。 我国幅员辽阔、大城市集中度较高、中等城市比较少,东西部地区发展的差距较大,各地的资源禀赋、优势各异。由于历史原因或思想观念保守导致很多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落后。随着推出“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黑龙江省经济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对于具有广阔县域经济的黑龙江地区。县域经济的快速是快速实现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将“互联网+”应用于县域经济,将极大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速度,实现信息革命。 二、“互联网+”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 1.人们的生活交往与经济活动因为“互联网+”而发生了革命性的改变。在现代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原有的资源禀赋对不同地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力变得不那么重要,特别是对于如人力资源、自然环境、交通设施等经济因素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实现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技术性变革。 信息化技术的飞跃发展,使得县域经济的发展开始更多依靠知识、技术和信息的整合。通过互联网将技术性资源进行效地整合成云资源,实现互联网金融、网络销售、电子政务、同城快递、互联网旅游和网络传媒等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大量F代服务业态的出现;这些服务业态对地址选择特定要求,可以任意布局。所以,信息化技术将突破人们对传统产业优势的认识。 三、“互联网+”应用于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探索 由于多年的计划经济,加之国有企业占比大,东北地区的大部分县产业体系、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与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的变革不相适应。同时,在第三次信息革命背景下,中国的互联网发展可谓日新月异。国内的电子商务示范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互联网技术向广大县域地区推广使用势在必行。 1.建设“互联网+农业”,使地区农业网络市场全国化,推进农业种植、销售一体化和运输、物流链条化。我国自然环境的差异化造就了不同地区的农业资源禀赋各具特色,各地种植的农产品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由于此外农产品资源受当地自然因素、道路运输、市场推广等多方面影响,以至于大量水果、蔬菜烂在地里,农民丰收不增收的矛盾十分突出。“互联网+农业”的概念就是要县域政府极建立以面向农民为服务对象的信息和技术指导的网络服务和咨询系统。该系统应将本地涉农的相关信息整合,同时提供为农产品销售服务的农产品批发与零售信息平台和农业种植中的科技信息指导网络等为特色的服务网络平台。在农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重点放在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品种、气候条件、市场占有率与病虫害等综合服务网络。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农副产品加工和生产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支持其把产品放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如黑龙江地区的五常大米互联网认证品质销售、伊春地区政府推动的山货上网等都得到了市场的充分好评。 2.建设“互联网+区域旅游、文化名城”战略,推进县域的环境保护上新台阶。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往往把重点放在经济建设的中心上,而忽略了生态环境的建设。2005年8月,首先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要把绿水青山当作经济发展的题中之意,绿水青山是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本钱,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今天的中国,特别是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都有不同程度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急功近利之举,不少地区蓝天越来越少、雾霾越来越多。美丽风光成为回忆,旅游资源消耗殆尽。所以,县域政府一定要从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工作开始,首先改善环境质量;提取生态红利,发展绿色生态经济;加大生态农业加周末城市生态游的推广力度。通过开发生态旅游,使当地生态环境有较大的提升,生态红利逐步显露。在青山绿水上,建设“互联网+”的区域旅游、文化发展战略。 中国地大物博,每一个地方有其特有的旅游、文化资源和特色服务产业,县域政府应该高度重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当地的旅游和文化资源的推广上,政府的旅游网站是当地的名片,要依靠专门的人力资源队伍把当地的生态特色、自然景观进行全面整合,并和国内有影响力的旅游网站合作。以周末短途城市周边游为主要营销特色,进而拉动全县地区的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多个行业的国计民生领域。通过和知名旅游网站合作,打造城市旅游名片,提升县域旅游产业资源开发,实现经济增长和文化强城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3.建设“互联网+城市公共产品”服务平台,改善县域城市公共管理水平。从经济学的概念出发,公共产品具有一定的外部性效应,外部性有正负之分,理想的公共产品应该起到1+1 2的正外部性效应。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对城市公共管理水平方面的提升,所以必须增加县域公共服务品的供应,尤其是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加大对公路、交通设施、棚户区改造以及地下管网(供水网络、供电网络、供暖管道、天然气管道以及信息传输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升级等。在当地政府已经运行的网站基础上,建设一个覆盖全县域的综合城市服务和管理网络,提高市政批复的效率,降低公共成本,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持。 “互联网+”既是一种信息化传输技术,也是一种社会重新建构的技术。在“互联网+”的新型社会运行下,县域经济拥有的所有资源都是网络中配置。县域的网络化管理、“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旅游”和“互联网+城市公共产品”等新格式、新路径将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的新动力。只有主动融入“互联网+”模式,县域经济才能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成功实现县域经济的提档升级。 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探讨:兰考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近年来,兰考林业在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大发展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这一中心,坚持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积极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巩固兰考泡桐的基础地位,大力发展经济林和绿化苗圃,大力扶持壮大林产工业。不断构建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有效推动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兰考县生态环境脆弱,一直以来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倍受全省乃至全国人民的关注,风起沙飞是当年在《焦裕禄》电影里面留给人们的兰考印象。多年来,在焦裕禄精神的鼓舞和感召下,兰考县始终把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全县实现有林地面积26.9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6.08%,兰考县也相继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河南省林业生态县”,生态环境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上,如何推动林业效益的最大化,突显林业在全县“三年脱贫、七年小康”作用,需要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切实转变林业发展方式,重塑兰考林业新形象。 1围绕林业生态县建设,实现林业以短期经济效益为主向生态与经济效益并重转变 前些年,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应。在造林过程中,速生杨受到林农的青睐,在我县发展迅猛,杨树面积由2002年的10万亩增加至2008年的19万亩,而最具兰考特色的兰考泡桐,农桐间作面积由2002年的36万亩减至2008年的10余万亩。泡桐资源的逐渐减少,不但消弱了兰考泡桐的优势地位,也给我县的泡桐加工企业造成了资源危机、成本加大的局面。杨树资源的过量增长导致价格的不断下滑,林农得不到实惠,同时也给森林病虫害的防治造成了一定难度。林业生态县建设实施以来,兰考县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适时调整资源培育方向,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起点,巩固发展农桐间作,保持泡桐在我县的优势地位,进一步打造兰考“泡桐之乡”的品牌。2009年以来,新造农桐间作面积达30万余亩,兰考一杨打天下的局面得到了转变,生态承载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兰考泡桐的产业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2围绕林业种植结构调整,实现单纯木材生产向多元化发展转变 把调整林业种植结构,实现林业多元化发展,作为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来抓。 一是加快小杂果生产基地建设,提升果品产效。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水果从奢侈性消费品演化为大众日常必需品,占大众消费品份额系数不断增加,饭后一个水果,成为一般的家庭生活必须,为经济林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扩大经济林发展面积成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是富民强县的重要举措。经过市场考察和研讨,按照“区域布局,规模发展,突出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近年来,不断引导果农进行低效经济林改造,发展优质干、鲜果品生产基地,晚秋黄梨生产基地、映霜红桃生产基地、大棚桃生产基地、树莓种植基地、葡萄采摘园等一批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应运而生,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二是林木种苗花卉业发展有新突破。前些年我县的林木种苗花卉业发展相对滞后,基本上以传统的分户经营为主,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底,苗木培育也以传统的乡土树种为主,市场竞争力底,经济效应不明显。近几年,我县把林木种苗花卉业作为调整林业种植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了新的突破。实现了由传统的乡土树种培育基地向以培育优质乡土树种和优良绿化苗木相结合的多样性发展转变,目前,全县已形成了以城关乡五爷庙、爪营乡凡寨村、张君墓胡园子村为辐射的林木种苗花卉业发展基地,专业苗木生产合作组织20余家,林木种苗花卉育苗面积5000多亩,年产值达3000余万元。 3围绕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实现由管理型向轻管理重服务的发展方式转变 近年来,林业队伍建设不断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工作作风,狠抓林业行政机关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改进干部作风,提高行政职能,不断增加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训,组建基层林业中心服务站,不断提升林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完善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提高林业科技转化含量。通过引进开发名优新产品,提高林产业水平,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批有兰考特色的林木产品加工、经济林果品加工企业,全方位提升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水平,为林业种植结构调整提供强大的后续保障。通过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增加必要的投入,建立健全林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建各类林业产业协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服务于林业产业的发展。 4围绕发展壮大林产工业,实现林业产业向县域经济主导产业转变 兰考木制品加工业起步于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从开始做风箱、二连木、电槽板、绝缘盒等到生产装饰线条和桐木拼板。随着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产品科技的不断改进升级,原始的初加工不断被淘汰和提升,兰考木制品加工业逐步走向了产业化发展之路。如今民族乐器、高档实木家具、板材加工已经形成产业集群,成为兰考的支柱产业。具统计,全县现有木制品加工企业564家,林业经营合作组织34家,专业木材交易市场2个,林产品远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县中原民族乐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州牌”古筝被评为“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金奖”;兰考三环华兰实业集团成为首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高档家具产业化集群、民族乐器产业化集群、木制品加工产业化集群正在依托生态建设形成的良好环境和自然资源不断发展壮大,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 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探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摘要]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闽清作为山区农业县,经济取得一定发展,但仍存在创新能力不足、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应结合闽清县发展实际,更新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闽清经济稳定快速发展。 [关键词]转变发展方式;途径;闽清县 [作者简介]黄仕宏,中共闽清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区域经济,福建闽清, 350800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中央在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支点。闽清作为山区农业县,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目标要求,关键在于发展县域经济。因此,根据新形势新变化,结合县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县域经济稳步快速发展就成为一个紧迫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闽清县“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概况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闽清县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效。全县生产总值从2008年的66.3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7亿元,年均增长10.6%;财政总收入从6.1亿元增加到10.47亿元,年均增长10.4%;工业总产值从89.8亿元增加到138.5亿元,年均增长14.8%;农业总产值从20.6亿元增加到32.8亿元,年均增长5%;社会固投从9.5亿增加到31亿,年均增长27.1%;农民人均纯收入从5951元增加到9347元,年均增长1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3280元增加到20581元,年均增长12.26%。 二、影响和制约闽清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发展理念相对落后,创新能力不足 解放思想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干部依然存在惯性思维,穿新鞋走旧路,办事亦步亦趋,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能力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 (二)经济基础依然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 创新能力不足,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压力加大,城镇化水平低,缺人才、缺资金、缺重大项目等发展瓶颈问题仍未突破,主要表现为: 1.农业经济发展先天不足、规模不大 闽清县自古被称为“八山一水一分田”,是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多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模式。农副产品加工水平滞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企业规模偏小,缺乏有特色、高效益的农产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附加值和商品化程度低。 2.工业发展方式粗放、产业档次低 陶瓷曾经是闽清的支柱产业,陶瓷业曾经一度辉煌,由于一直采取粗放生产,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和规模效应,缺乏龙头企业,经济创造力较低、制造业整体附加值不高,一直在产业链的中下游,在同行业利益分配中处于严重不利地位。 长期的粗放生产还造成瓷土资源的过度开采,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后续发展严重不足;长时间来能起到带动跨越发展作用的大项目不多,一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偏慢。 3.经济结构不尽合理,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 第三产业比重不高。目前闽清的服务业仍然以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相对缓慢,以现代物流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教育金融、租赁商务以及居民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基础薄弱。上述行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明显偏低。 此外,民生刚性需求很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还很繁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不少。由此看来,要实现县域经济稳步快速发展,闽清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 三、实现闽清县域经济稳步快速发展的途径探索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涉及众多领域和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众多发达国家发展经验证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经济增长的量变和经济发展方式质变的过程。经济增长的量变到一定程度,必然呼唤经济发展方式的质变;经济发展方式一旦发生质变,就会引领新的经济增长。 (一)更新发展理念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前提 从认识论的角度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先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 首先,要从“见物不见人”的发展思维转变为以人为本谋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走出“为发展而发展”的误区。 其次,要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的新发展模式中去把握,赋予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新的涵义。把握发展的崭新内涵,突破传统的狭隘的发展思维。 再次,要主动对接福州新区开发。在思想观念上做好对接,力争在新区建设中有闽清的分工、有闽清的利益;在产业发展上做好对接,争取成为新区产业的配套或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空间发展上做好对接,进一步加强与新区互动,千方百计紧密新区与闽清县的水陆交通联系,用好对口扶持政策,在园区共建等方面寻求突破,借势登高、借船出海。密切联系实际,并根据自身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子,把解决影响和制约闽清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二)抓住重点环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包括推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自主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和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等,牵扯面广,综合性强,复杂而艰巨。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闽清是个传统的农业县,要对传统的农业方式进行改革创新。要从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围绕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养殖业等重点农业特色产业,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例如,要充分挖掘茶叶产业潜力,新建高山无公害茶叶示范基地;拓展橄榄产业发展空间,加大优质品种的选育和推广,开发闽江两岸鲜食橄榄基地;提升食用菌产业,在东桥、桔林、下祝等乡镇建立食用菌基地,抓好桔林白木耳、下祝地栽香菇基地建设;要统一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近年来闽清县加强与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雄江安岭的鹿角灵芝生产及产品深加工,扶持西岸农业、福野山珍、闽华工贸、绿健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大型食用菌加工企业发展;围绕打造省会绿色食品供应基地目标,建设云龙、塔庄、下祝蔬菜基地5000亩,大力发展钢架蔬菜大棚、推广无公害栽培,确保产品安全。大力实施特色果药经济林、工业速生用材林、生态经济风景林、林下经济、林苗园艺等“五林”建设。 与此同时,要解放思想,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大工业的组织方式发展农业,促进工农产业相互融合发展;要实行基地化生产,以大企业为龙头形成产业链;要规模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形成生产加工流通体系;要公司化运作,以股权为纽带建立农业公司。优先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精品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使农业成为闽清一个亮丽的经济增长点。 2.要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1)加快传统产业自身结构调整 长期以来闽清县传统产业采取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式经营,给资源和环境造成极大困扰,发展难以为继。由此必须抓好产业整合和节能降耗等工作,主动退出一些产业层次低、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自身结构调整;引导民营企业引入现代企业制度,打破家族式管理模式,使企业实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提升产业竞争力。 (2)加快建立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坚持把特色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作为主攻重点,积极发展技术引领型产业,优化发展资源利用型产业,着力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 首先,引导鼓励企业进行新产品开发项目与技术改造。依托白金工业区、宝新工业园、坂东工业园、东桥表业园,动员全民创业谋项目,谋划储备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强化项目对接,提升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提高产企业市场竞争力。要着力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的大项目、好项目,不断提升承接产业转移层次和水平,培育发展后劲。按照“产业兴镇、特色强镇”的要求,努力培育一批经济强镇、特色名镇,形成错位联动、互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其次,着力发展优势行业。集中力量扶持一批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重点扶持培育电工电器、机械制造、工艺品、新型建材、食品加工、生物制药、钟表制造、纺织服装鞋帽及新兴产业。积极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围绕龙头企业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逐步形成以产业龙头企业为主导,配套企业为基础,专业化分工为纽带的产业发展体系。继续实行领导包项目责任制,加大土地、资金的协调力度,督促天裕工业、通盛酒店设备、正捷投资、百家利机械制造等项目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再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快白金工业区、东桥产业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尽快提升产业承载力。积极对接引进珠三角、闽南、福州市区及沿海郊县等区域的先进产业,强化与央企、外企和民企的“三维”对接,全面推进三次产业招商。积极参加“5.18”海交会、“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多举办闽清专场招商大会,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着力引进“回归”工程和行业龙头企业,搞好招商项目跟踪推进和落地服务,切实提高招商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为新城快速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最后,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制订和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节能减排改造计划,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推广使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生产工艺,突出抓好建材、机械制造等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 3.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扩大内需拉动作用 通过调研获知,闽清县2013年全年安排重点项目31项,总投资11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亿元。其中省重点项目4项,年度投资5.5亿元;市“五大战役”项目11项,年度投资9.5亿元。在此背景下,闽清要紧紧抓住机遇,扩大内需的拉动作用。 一是要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天行大桥、三条城区道路改建等工程建设;完成恒晟晶都房地产、梅溪绿水工程等项目;实施梅溪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城安置区、梅溪互通口、建兴工业安置区、梅埔安置区等项目建设进度;要进一步推进金华龙饲料、泰康车厢二期、联合电工电器等工业项目建设;全力配合做好合福高铁闽清段和京台高速闽清段项目建设。 二是要加速做好重点工程的前期筹备。例如水口坝下治理工程、葫芦门水库、闽江(闽清)防洪工程、梅溪新城路网、东桥产业新城、陶瓷科技孵化器二期工程、锦江一号房地产、城镇华府房地产、梅溪路南段改造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各类项目尽早开工建设,不断形成新的实物工程量,发挥拉动效益。 三是要加大重点项目储备力度,不断增强投资后劲。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收集与包装,超前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储备库,切实把项目储备库建成县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库。此外,还要强化部门合作机制,加强规划、土地、林业、环保、水利、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各环节统筹和协调服务,为项目建设创造宽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拓展投资融资渠道,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013年,闽清县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完成投资达到36亿元以上的目标,因此要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一要继续利用国家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重点领域的政策,多渠道、全方位争取中央投资资金。 二要按照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紧紧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小企业改造以及产业振兴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策划好项目,加强项目跟踪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三要有效整合政府性投资和加强银企合作。有效使用地方财政预算内投资和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同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资,争取得到更多信贷支持。 四要深化对口协作工作,在项目、人才、资金等方面优化配置城乡资源,增强优势互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共同繁荣。 5.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目前拉动闽清县经济主要靠的是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很不发达。要坚持把现代服务业作为转型发展的战略支点,重点加快文化、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层次提升。 首先,要全面提升商贸流通业,加快专业市场建设和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现代商贸、金融、家政服务、信息服务网络、法律服务等服务产业,重点抓好物流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已出台的扶持物流业发展优惠政策效用,加快物流业快速发展。从闽清县的区位、资源等优势出发,积极谋划实施一批物流、信息和仓储等现代服务业项目,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其次,充分发挥闽清县山水资源和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旅游业。尽快编制《闽清旅游》宣传画册及《闽清县商贸旅游交通图》,突出温泉和乡土生态特色,拓展温泉旅游内涵,进一步打造文化旅游亮点。例如加快七叠温泉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乡村游”精品线路;完善黄楮林、大明谷景区、七叠温泉、白岩山沿线的“农家乐”活动项目以及丰达农业大观园乡村游的配套设施建设等,进一步提升省级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星级档次,积极推动精品旅游点,申请国家A级景区。 再次,发展壮大建筑房地产业。依托“建筑之乡”优势,巩固和拓展建筑市场,加快集体建筑企业改制步伐,继续实施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激励建筑企业增资升级、增强实力、做大规模;加强房地产市场培育,引导房地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6.要着力环境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要突出美丽乡镇示范点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大气污染、水土流失等治理,结合农村危旧房改造试点政策,争取推出一批美丽村庄示范点,重点抓好省市库区移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梅雄村和安仁溪村建设工作,以点带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综上所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对经济发展指导原则的新发展新跨越。转变发展方式是经济领域的深刻变革,闽清作为福州中心城市联接闽东北、赣南、浙南腹地的通道;作为福州中心城市的特色经济承载区;作为福州中心城市绿色屏障,只有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从全局的角度来把握,从系统的维度来推进,才能推动县域经济稳步快速长足发展。 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探讨: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案例解析 摘要:加快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落脚点是在中部县域,重点、难点在中部县域,必须根据中部县域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等发展要素,转变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推进中部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大中部县域自主创新力度,发展低碳经济,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本文试以湖南省长沙县为例,就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一理性的梳理。 关键词:中部地区;转变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湖南省长沙县 党的十八大强调,必须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中部地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处于承东启西的战略地位,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独特的示范作用。加快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落脚点是在中部县域,重点、难点在中部县域,必须根据中部县域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等发展要素,转变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推进中部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大中部县域自主创新力度,发展低碳经济,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本文试以湖南省长沙县为例,就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一理性的梳理。 一、湖南省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经济发展方式的演变 1、湖南省长沙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湖南省长沙县自古为三湘“首善之区”,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示范县”、“最具幸福感县城”等荣誉称号。2011年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全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百强排名中,分别位居第18位和17位,均列中部第一。 2、湖南省长沙县经济发展方式的演变过程 改革开放前,湖南省长沙县是一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典型农业县,经济发展方式以粗放型为主,对外封闭,经济体制单一,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停留在温饱阶段。到1978年,地区生产总值仅2亿余元,工业总产值为6800多万元,财政收入只有1919万元,产业结构比例失调,为51:32:1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327元和143元。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长沙县改革开放的序幕,经济发展方式开始由粗放经营逐步向集约经营转变。 一是实现由农业为主向以工业为主的转变。1992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40:42:18,以工业为主的二产业首次超过一产业,并在三次产业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2011年底,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5:73.2:20.3,工业对GDP的贡献率超过70%,约有70%的财政收入和农民新增收入来自于工业。 二是实现分散化向集约化、集群化的转变。湖南省长沙县90%的企业都集中在“一区六园”,95%的工业产值来源于“一区六园”,并逐步形成了工程机械、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及家电三大支柱产业和食品饮料、生物工程、新型材料、印刷包装等主导产业。 三是经济增长逐步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创新转变。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建立了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51家,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5.3%。节能降耗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二、湖南省长沙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选择 促进中部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一个系统问题,湖南省长沙县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等发展要素,转变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推进中部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大中部县域自主创新力度,发展低碳经济,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 1、建设生态文明的两型社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优秀理念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湖南省长沙县效率优先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模式,业已面临资源瓶颈等诸多深层次因素的挑战,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能源、重要原材料短缺矛盾及国家对土地利用、能源节约、二氧化碳以及污染物排放更高要求使发展压力增大,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县域经济绿色发展成为一个紧迫的重大课题。县域绿色发展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涉及到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相关工作,包含绿色经济、生态保护、宜居环境、两型社会、低碳经济等内容,需要增强分析经济发展的成绩与代价、产出与投入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能力,加强技术进步和统筹发展等工作手段。 一是注重规划,制定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城镇规划等,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主动选择污染少的合适项目,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形成产业集中集聚集约效应;二是注重功能区建设,将县域划分不同功能区,统筹发展,积极推进两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拓展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空间;三是注重城乡统筹,建设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农村地区分散型农户及乡村学校污水处理工程、农村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及其清运系统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将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有机结合起来;四是注重环境生态建设,加强“两河”流域林地、湿地保护力度,建设浏阳河、捞刀河风光带,加快推进绿色市政建设,创造低碳出行条件。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调整经济结构是加快转变转变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就是要坚持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切入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使县域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第三产业协同带动和结构优化升级带动转变。湖南省长沙县二产业比重过高,三产业比重偏低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仍然成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制约因素。 一要打好“转换牌”,着力推动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借鉴工业组织形式培育农业市场主体。推进组织创新,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提高产业化水平。二在现有产业集聚的基础上,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可持续节能环保建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形成“高端产业自主化,关键部位自产化,产业布局集群化”的良性发展格局。三要把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高铁经济、空港经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会展业、金融保险、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创意经济等都市型经济业态;进一步提升房地产、社区服务、农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商贸服务、休闲旅游、房产装修、汽车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旅游、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3、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路 从总体上看,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增长严重依赖资金高投入的状况和严重依赖资源高消耗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严重依赖引进技术,部分优秀技术、关键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因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路,提高原自主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是实现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是催生县域经济持续发展、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转变的支撑。湖南省长沙县要实现县域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必须在科技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上取得重大突破。 要进一步增强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理念,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上来,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体制和环境。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和支持各种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要构建以技术为中心的集成创新体系,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加快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集研发、设计、制造于一体的科技骨干企业。在重点支持梅花新能源汽车、远大集团、顶立科技、众兴新材、瑞翔新材料等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做大优势,突出特色,树立自主创新发展的理念,着力培育经济新的增长点。要促进技术要素与自然资源要素、人力资源要素、资本要素的有机结合,集中力量开发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关联度高、附加值高的名牌产品,为特色产业的发育和成长提供有效支撑。 作者简介: 罗勇(1973―),男,江西吉安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务部,主要从事县域经济研究。 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探讨:刍议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摘 要】2010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在世界经济已逐步步入了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国际大环境下的优秀任务,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实现经济的整体转型。与此同时,在2012年,湖北省继续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其中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的贡献作用。但是,同时也要看到在成绩之下的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因此,研究湖北省县域经济在国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之下的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县域经济 一、推进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适应国际环境的需要。从国际上看,在当今全球化愈演愈烈的大背景下,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中国作为一个GDP已经居于全球第二的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中国早已卷入了全球化浪潮之中。此外,在当今世界逐步步入了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的这一历史条件下,尽管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各国的干预之下有所减小,但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居民收入减缓,失业率居高不下,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没有完全消退,世界经济中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很多。对此,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一方面通过各种措施来振兴本国经济;另一方面利用不合理的国际秩序将本国的危机向他国转嫁。在这样的一个复杂的局面下,中国必须改变过去那种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在全球化浪潮中顺势而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以应对国际竞争。特别是我们的县域经济,只有在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的今天及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顺从经济发展规律,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2.适应本国国情的需要。从本国来看,加快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我国县域经济进入发展的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我国“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为“十二五”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为县域经济的继续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果我省的县域经济不抓住历史机遇仍然停留在当今固有的模式下,不去改变湖北省县域经济中的总量和规模不够大,发展不够平衡,结构不够合理,落后产能企业多等问题,湖北省的县域经济就会落后于其他省份,也会对整体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而且我国的宏观经济正处于回升向好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趁势而为,把握好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征,实现新的跨越。此外,“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改善民生,而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直接关系到解决“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城乡统筹,直接关系到县级及以下的就业、社会治理稳定等,因此必须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3.适应本省实际的需要。就本省实际来看,加快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是深化区域竞争力以应对激烈的区域竞争,加强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整体素质,实现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县域经济作为全省经济的一个基本要素,应对区域竞争的重要主体,特别是我们湖北省既没有西部地区的政策优势,又没有东部地区的资本优势和技术优势的情况下,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如果不把湖北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就难以使湖北省在与其他省份的竞争中抢占制高点。不加快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几年,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湖北省坚持县域经济发展“一主三化”的方针,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使得全省的县域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竞争力增强、后劲充足,你追我赶气氛良好。但是,与其他省份相比,在去年的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榜上,我省无一县上榜,中部百强县市榜,湖北省上榜数量增加位次前移,但是也不够理想,显示出我们需要重视差距。由此看来,在世界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变革的这一趋势中,我们顺应规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显得十分急迫。 二、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问题 1.思想意识仍然有待提高。尽管当今人们思想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县域经济发展方式上面,许多时候仍然注重的是规模的扩大,而没有靠发展方式的改变来带动发展。当今经济注重的是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但是县域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有时候不注重环保或者引进污染落后的企业或是靠大量的消耗资源来获得发展。在这些发展方面,不管是干部还是各经济主体都存在着认识上的落后。 2.没有充分利用湖北的智力资源。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很大程度上需要科技进步和创新,而我省县域内各经济体对科教人才优势没有充分利用和发挥,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高,低于安徽、湖南等周边省份。而湖北作为一个高校众多的省份,拥有很多知名学者和部级省级重点试验室,他们的成果很多都被沿海企业买走了,科技成果现实生产力转化和规模化应用的不多。这些都影响了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3.政策环境需要改善。党的十八大对扩大内需的进一步强调,中部崛起战略的进一步进行,湖北省获批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这一切都提供了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但是,我们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与县域经济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经正式实施,但是结合湖北目前县域实施的实际情况,还需要配套措施予以规制。此外,一些政策的执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效力也有待考验。 4.不适应产业结构的变动要求。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对传统产业的冲击之后,各发达国家更加深入的意识到了自己经济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在加大对外出口的同时,提出了世界经济的“再平衡”及“再工业化”,并积极主导“绿色经济”、“碳经济”。此外,十七大上明确提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优秀任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到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如此一来,已经完成工业化的东部发达沿海地区的某些产业必定向内地转移,湖北省可以抓住机会引进好的企业。再者,“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进一步扩大内需,而湖北经济主要面对国内市场,将进一步对湖北的县域经济转变发展方式产生刺激。 5.各县域内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式不佳。随全球化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小企业的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同时中小企业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全省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全省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发明专利的百分之六十以上、新产品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安置就业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但是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企业制度、固定资产有限、人才储备不足等各种自身的问题。 三、如何促进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1.要实现湖北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影响发展方式的转变,拖后县域经济发展的观念。正确的思想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要想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做好发展方式的转变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从而使县域经济在“十二五”期间获得大的突破。对此,首先要正确处理好县域经济与转变发展方式的关系,两者是统一的,绝不是对立的,转变发展方式是为了县域经济更好的发展。当前湖北的县域经济总量和规模都不够大,并且许多方面的发展都是一个粗放型的。我们在今后的发展中,既要有发展又要有转变,不要想是为了发展而发展,而是为了更好的发展而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在扩大县域经济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充分利用湖北的智力资源促进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湖北省作为一个教育大省的优势,能为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湖北省作为一个高校数量和质量都位居全国前列的教育大省,汇集了全国很多优秀的教授、专家、学者,湖北的论文成果、科技专利、各种重点研究课题处于前列。现在的竞争比的是技术和人才,在当今科教兴国的战略下,将湖北省的教育优势和人才优势发挥在发展方面,积极引导人才下基层,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应用到企业,政府决策多参考知名专家的意见等。县域里的人才结构搞好了,智力资源利用好了,就会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方式更加科学更快更好的发展。 3.加强与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关的政策建设,还 要保证政策执行力。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需要政策完善合理,并且在政策出台后,在执行过程中还要加强执法力度,把政策落到实处,发挥政策应有的力度和导向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县域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式的转变的政策稳定和完整,才能通过好的政策环境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湖北省委省政府应当进一步组织的对湖北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学习,传达中央的精神,进一步解放干部的思想,深化对县域经济中发展方式转变的认识,提高干部对此政策扶植的意识,优化发展的软环境。 4.发展县域循环经济,还要注意一、二、三产业的整体发展和协调发展。在此过程中,要整合资源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发展优秀技术,推进工业和建筑业的发展;第三产业也要同时大力扩展,有旅游资源的县域还可以发展旅游经济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在整个过程中,三大产业的发展根据各县域实际需要在投入比例上进行调节,协调发展。 5.大力加强各县域内中小企业的发展,以中小企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带动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小企业要发展要转型资金是保障,但是目前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存在一个融资难的问题。在此过程中,首先政府要发挥其对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导向作用,推进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合作,构建中小企业发展的平台,从而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其成长。其次,金融部门要自觉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调节资金,尽力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和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此外,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金融服务,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开展金融创新,满足成长性良好的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再者,中小企业自身对资金的管理也要科学化,提高资金利用率,充分发挥管理对提高资金利用率的作用。 要以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一方面中小企业在技术方面的成长要提高,要让中小企业自主掌握技术,增强优秀竞争力,使之成为自主创新的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组成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支持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另一方面,在但今这个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大环境下,推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项目。把提高效率、推进技术、加强管理等要素凝聚在项目中,实现集约化发展。真正使中小企业由靠增加投入和扩大规模的粗放型增长向以提高技术含量和质量的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 县域经济发展方式探讨:论进一步加快转变我县县域经济发展方式 摘要:在世界经济危机影响下,我国经济出现了全面下滑的趋势,为此,县域经济必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此为契机,淘汰高投入、高污染、高耗能等落后生产企业,引导企业采取环境友好、科技创新的生产方式,从而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增长。 关键词:主要问题;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最佳方式 我国人口多,自然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规模较大,废弃物排放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越来越突出,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为此中央提出节能减排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不能摆脱传统发展方式和资源环境利用方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的资源和环境制约将越来越严峻。 一、目前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县工业的迅猛发展,环境保护的现状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从2000——2012年,我县的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GDP的90%以上。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水、大气、噪声、固废等环境管理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好。一是大气污染方面:我县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燃煤造成的。如魏桥铝电厂、齐星铝电电厂、西王淀粉及钢铁厂、青阳、长山的钢铁厂、三星电厂,还有铁雄、福美等焦化厂,这些钢铁、铝电电厂和焦化厂是我县大气的主要污染源。 二是水污染方面:我县在防治工业污染、加强废水处理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却大幅度增加,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还未建成,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现在除西董、临池两镇生活用水能够自给外,其余镇办生活用水都从西董办事处鹤伴山购买。 三是固体废物方面:我县城镇化水平已达65%,超过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开发区、中心城镇的建筑及生活垃圾大量堆积,处理不及时,污染也很严重。 所以,当前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土地资源的大量消耗。 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 随着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战略的大力推进,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相对突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要求更加迫切。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重要性,增强环境保护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和资源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的问题。 “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承载空间,环境是人口自然再生产的物质基础,环境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公共消费品,环境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大量资源。”这充分说明了环境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反之,经济发展必然要坚持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必须把加强环境保护同步安排部署,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但据统计,环境污染使我国发展成本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6%左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约占GDP的15%左右。追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不但会造成人类生存条件恶化,从长远上看也会极大地拖累经济发展。为此国务院十分强调节能减排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缓解资源约束、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不能摆脱传统发展的方式和资源环境利用方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受到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将会越来越严峻。所以说,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互为条件的。但经济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充分顾及人民群众生存环境的基础上,保持环境承载力与经济发展规模的基本平衡,才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是转变县域经济发展的最佳方式 从我县来看,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工作力度,制定了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我县国民经济在保持快速增长、人民消费水平显著提高的情况下,全县生态保护和建设逐步加强,全社会关心和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首先,促进经济发展必须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党的十七大将环境保护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出要增强发展的协调性、转变发展方式,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的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的观点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些重要的战略决策表明,环境保护进入了国家建设发展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党中央、国务院反复进行了研究,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总理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和精辟的论述,提出了要处理好这个关系,当前关键是要加快实现 三个转变。 第一,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 第二,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
0引言 现下群众更加关注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了广播电视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广播电视数字化技术在传输覆盖方面更是得到了广泛应用,数字化技术的普及改变了以往的节目制作与传输模式,也使得数字电视收视效果更加符合人们的需求。电视发射机历经时代与行业的改变,种类越来越丰富,从原来的电子管发射机,历经了速调管发射机和全固态模拟电视发射机,一直到现在的全固态数字电视发射机,始终受到从业者的关注。数字发射机标准在实践中有几种,如CMMB手机电视标准和T-DMB移动数字标准,数字压缩编码所参考的标准近年来也有了很大改变,例如,早期参考国外的H.264,MPEG-2和MPEG-4,现在开始广泛应用的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即AVS+第二代移动数字标准。按照现行规划要求,未来在AVS+标准压缩方法基础上,还需向其他的AVS+转型。因此,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重点加强模拟发射机再利用的研发,改制数字发射机制式,提高发射机使用率,提高设备在广播电视领域的服务水平。数字发射机的实践应用需要进行指标调整,在无线覆盖作用下,技术人员必须了解指标调整的要点,同时,在数字发射机不断进步与创新的基础上推动无线覆盖发展,这是目前行业发展的核心方向。 1数字发射机和无线覆盖 数字发射机通常称为数字调频发射机,是调频广播的关键设备之一,检验调频广播发射机的数字化程度,关键在于电路原理[1]。数字电视广播目前已经全面实现了无线覆盖,其显著特征便是容量大,具有兼容性、安全性和稳定性,满足高清、标清等不同等级的电视标准要求,可以同时采用室内外接收、移动接收与便携接收方式,在运行时更是支持单频网、多频网的组网模式以及多业务混合模式,未来AVS+压缩标准对比以往沿用标准,其压缩效率高,且有利于节约频道资源、提高抗误码效率[2]。现如今,数字发射机以全固态数字电视发射机为主,采用单通道模式,在模拟发射机基础上,对信息源处理、功放、冷却和控制等进行了调整与优化。不仅稳定性更强,还具有良好的覆盖效益和传送质量,单套节目传播耗能不高。参考压缩标准可以决定其最终的覆盖效果,即发射机技术指标,数字发射机技术指标以功率等级、调制误差率、频谱特性、频率稳定度等为主,常用的测试设备包括场强仪、功率计和频谱仪等。为了进一步实现数字发射机无线覆盖的目标,技术人员必须做好技术指标的调整。 2数字发射机指标调整内容 数字发射机由信号源、激励器、功率放大器、发射天线等组成,信号源又包括音视频和信号、码流等,无论是H264,MPEG-4还是AVS+,其信源编码、压缩方法不同,但信号源均为码流,这是其主要的共同点,功率放大通道在调整之后便可以得到使用。通过该特征可以对数字发射机进行改进,达到节约资源的效果,按照相应的发射频率,功率放大器还可以调整至对应的发射频率,带宽在8MHz以上,输入码流通过复用器、放大器、天线进行发射,即可结束数字信号无线发射。经过改进的发射机必须提前测试,确定满足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3]。 3无线覆盖系统在数字发射机中的应用 3.1构建无线多路微波分配系统 无线覆盖技术工作频段低,特别是对比普通微波传输形式,无线多路微波分配系统还体现出绕射能力弱的特点。但由于建筑物吸收作用的存在,反而不会表现出较强的反射波,系统本身频段并不会受到直接的影响[4]。此系统符合国际标准频段,因其采用的是不变压缩传输法,所以无需压缩设备,频段范围在2503~2687MHz,满足国际标准频段范围。在数字发射机中的应用,增加了传送节目的是数量,这是因为该系统采用混合无线接入技术,优化了系统运营管理效率,同时采用数字压缩技术,对多个电视节目进行压缩,支持8MHz带宽通道的节目传输。数字发射机的无线覆盖不仅范围较广,节目数量也更多。应用数字滤波技术和数字存储技术,能够有效消除噪声,特别是在二、三维覆盖区。构建发射塔可以满足一般规模城市在节目输出方面的要求,发射天线范围为5km,发射电视节目信号也有数百个。 3.2多路分米波系统 多路分米波系统采用的是数字无线多路电视覆盖,电视节目效果甚至优于有线电视,还可以节约成本。此系统内部包括数字无线发射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在室外环境需要安装无线接收天线、数字机顶盒,连接了数字电视机后便可以接收电视节目。例如,某项目采用无线覆盖系统,工作人员在准备阶段对比了数字视频广播技术和常规电视频道数字化模式发现,多路分米波系统具有多路覆盖的功能。系统发射机功率为5~8W,根据测量数据分析发现,在10~15km范围内所有信号覆盖均保证了精准性,且不需要消耗过多的功率,实现了电视节目信号的高效传输。计算功率时,工作人员按照模拟发射机的峰值,将数字发射机计算标准作为平均值[5]。分析最终结果发现,多路分米波系统的带宽为1MHz,和模拟发射机带宽相比仅为12%,但实际发射效果却可超出模拟发射机8倍左右。 4数字发射机指标调整 4.1发射功率 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的发射机发射功率是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场强的决定性因素,该指标更是与无线覆盖范围、覆盖区域、服务质量等有关,但发射功率的关键性因素则是功率放大器增益,技术人员对功放增益进行调整,其本质也是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输出功率的调整,使其与设计规范相符,达到预期覆盖成效,能够得出测量发射系统发射功率。 4.2频谱特性 频谱特性指标主要包括带肩比、邻频抑制、带内不平坦度3项。(1)带肩比。发射机放大器可以将数字电视信号功率放大,从而在所有频道之间生成互调产物,此产物即频道带肩。例如,某项目根据规定设定了电视频道带宽是8MHz,由此可确定中心频点、偏离中心点在±4.2MHz位置功率之比便是带肩比。项目中,工作人员利用频谱分析仪测量带肩比,此项指标和模拟信号通道载噪比近似,随之获取了发射机输出信号信噪比,即为信号输出的实际质量[6]。功放为非线性器件,而增益、线性则属于一对矛盾,若将功放增益提升,通道非线性也会随之增加,此时非线性增大可能会产生信号畸变,使得输出信号频谱改变,对发射指标造成消极影响。因此,对于发射机的调试,建议技术人员将测试指标数值作为功放通道在非线性区的判断依据,若指标不符合规范,可利用校正非线性技术指标进行调节。(2)邻频抑制。一般的发射频道都会有相邻频道,分别是上邻频道与下邻频道。发射功率的差异会直接干扰到相邻频道信号,必须进行抑制。对邻频抑制指标的测试,建议采用频谱仪、功率计,这种组合的方式也增加了调整便捷性。(3)带内不平坦度。所谓带内不平坦度,即有效带宽中对发射机频率响应特性的测量,这一指标代表的是工作频段中最大电平和最小电平差值。数字电视发射产生的码流信号,在有效频带中经过均匀放大处理,可以获得满足预期的效果。若想达到均匀放大的效果,平坦频响曲线非常必要,所有线性失真、非线性失真均会干扰通频带频谱的不平坦度、数字信号接收,最终导致误码。 4.3调制误差率 调制误差率的作用是对数字发射机输出信号质量进行衡量,该指标可以反映出数字电视信号在传输之后受到的损伤,而作为指标衡量数字电视系统时的表征形式为星座图。电视发射机压缩标准转型为数字AVS+期间,发射设备需要改进,同时提高频率资源再利用效率。当前电视发射频率的频率资源十分重要,一个频道中模拟发射机频道仅能够发射1套节目,而数字电视发射机的一个频道可以同时发射约6个节目,其中包括高清节目,且保证信号无损伤[7]。例如,实践环节调试误差率时,采用了AVS+压缩方法,各个频道在信号无损伤基础上可以发射的标清电视节目数量为12套,高清节目的数量为3套,整体来说节约了频率资源。若根据此模式长期发展,群众能够接收到的公益性质数字电视节目数量将越来越多。按照现行规划,数字电视广播网络建设已经进行到了关键阶段,技术实施方案中地面电视发射网络多是应用频点省级单频网、1个频点多频网,在所有发射台站中实现了无线覆盖,各台站中均有数字电视发射机,发射节目数量也逐渐增多。发射机采用单频网形式发射节目。另外一套发射机则主要通过多频网形式发射节目。按照所在地区的地理地貌条件,需要在行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传输网络,在地面卫星站基础上深入建设数字微波传输,从而形成互补的形式。 5数字发射机无线覆盖的发展趋势 一直以来,数字电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其本身存在的优势与特征逐渐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更是促进了我国广电行业持续性发展。目前,很多用户在行业技术的作用下,接收到的数字电视节目数量不断增多,画质也越来越清晰,在节目制作、传输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均得到了提升,但因为我国无线数字技术依然处于发展阶段,技术相关研究还不是非常深入,很多电视媒体在发展初期多会选择引进国外的数字发射机技术。基于广播电视模拟平台相继关闭的状况下,我国对于无线数字电视给予了关注,也提供了资金与政策方面的支持,为无线数字发射机创造了发展前景[8]。各个生产企业也应该借鉴成功的技术经验,通过产业融合研发与我国数字发射机无线覆盖要求相符的无线数字电视发射装置。数字调频发射机和以往采用了模拟调频广播发射机对比,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音质得到提升。数字调频发射机运用的是全过程数字化处理,调频广播音质与CD的音质更为接近。第二,发射机稳定性得到提升。这主要是因为数字调频发射机关键软件采用了大规模集成电路,代替分量软件和小规模集成电路,有效提升了发射机的稳定性。第三,数字调频发射机功能柔性增加。改用软件无线电技术,在确保发射机硬件条件的基础上安装了相应的软件,便可生产具有多元化功能的调频发射机,也为后续发射机升级创造了便捷条件。第四,远程监控与故障诊断准确性更高。发射机内部安装的硬件功能均得到软件化处理,发射机LCD显示屏可以了解到更多内部状态信息,利用通信接口便可实现发射机远程监控以及故障诊断。根据上述优势,数字电视在广电行业的发展中逐渐开辟了新的业务增长点,高清电视也在人们的生活中逐渐普及,很多新型数字发射机应用范围越来越广[9]。但实际上,我国产业一直以来的发展始终是基于挑战并存的局面,今后数字化手机无线覆盖的发展建议重点提高数字发射机技术,以此来提高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面临不断增加的无线数字电视设备要求,数字发射机整体需求也呈提高的态势。因此,广电企业和数字发射机生产企业应该紧密合作,将生产标准加以统一,通过现行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无线发射机技术水平,研发出功能更佳、先进质量更高的无线数字发射机,进一步拓宽无线数字传输覆盖的范围。 6结语 综上所述,在信息化时代下,数字发射机与无线覆盖技术逐步实现了融合,为了拓宽无线覆盖范围,技术人员应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规划进行数字发射机的指标调整,根据无线覆盖发展方向,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使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更加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提高数字发射机技术水平,并且实现无线覆盖。 [参考文献] [1]徐芳芳.县级市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分析与实践探索[J].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2020(13):159-160. [2]苏丽梅.关于数字电视发射机无线覆盖技术的探究[J].西部广播电视,2020(7):239-240.[3]丁利华.数字发射机3+1自动倒备系统的设计应用[J].广播与电视技术,2019(12):121-125. [4]秦海洋.中央无线数字化覆盖单频网主备节目源的对比分析与探讨[J].广播电视信息,2019(10):79-81. [5]苏中伟.浅析中央无线地面数字化覆盖工程播控系统及应用[J].西部广播电视,2019(18):241-242. [6]张新权.三网融合背景下数字电视无线发射系统技术构建[J].中国有线电视,2018(6):692-694. 作者:朱运宏 单位:霍邱县广播电视台
现代生物技术发展问题探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 摘 要:生物技术是一门由多学科综合的新兴科学,就生物科学而言,它包括了微生物、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育种学等几乎所有与生命科学有挂的学科,特别是现代分子生物学的最新理论和成果更是生物技术发展的基础。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对生物体进行不同层次的设计、控制、改造或模拟,产生巨大生产力的同时,也带来了生物物种伦理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和深思。 关键词:生物技术;伦理问题;思考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生物技术的发展对人类和社会的影响深远。而生物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已成为世界的焦点议题。如何合理的应用生物技术造福人类和社会,是众多学者和科学家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现代生物技术研究的新进展 进入21世纪,生物技术正处于发展成熟阶段,生物技术的应用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许多与生物无关的角落。生物技术的发展至今已经揭示了许多生命现象的本质及其规律,但生命现象极其复杂,目前仍有许多课题有待深入研究和探索。目前在克隆、胚胎干细胞、转基因食品、人类基因组计划、组织工程等研究和实际应用等领域取得了成果。 (一)克隆技术。克隆原意是无性繁殖,即由同一个祖先细胞分裂繁殖而形成的纯细胞系,该细胞系中每个细胞的基因都是相同的。克隆技术首先用于动物,动物克隆就是通过无性繁殖方式,由动物细胞产生的遗传形状相同的动物个体。克隆羊多莉是首例克隆成功的动物。动物克隆为我们进一步揭示生命的奥妙及人类的自我认识展现了全新的视野。 (二)胚胎干细胞。干细胞是生物体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起“主干”作用的高度未分化细胞,它具有自我更新、高度增殖和多向分化的潜能。干细胞分为三大类:全能干细胞、多能干细胞和专能干细胞。全能干细胞之所以全能,是指它可以分化成人体全部细胞类型,进而构建心、肝、肾、肺等多种组织和器官,最终发育成一个完整的个体。全能干细胞再进一步分裂、分化中又形成了各种多能干细胞。多能干细胞具有分化为多种细胞组织的潜能,但是却失去了发育成完整个体的能力。 (三)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利用生物技术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去,从而改造生物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类所需要的目标转变。以转基因生物为直接食品或以这种生物为原料,加工出来的食品都被称为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在欧美应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资料表明,在欧洲,玉米钻心虫每年要毁坏4000万吨玉米,占世界玉米总产量的7%,但是如果把分离出来的抗钻心虫基因植入玉米中去,就可培育出抗虫害的玉米,这种玉米就是转基因食品。 二、现代技术发展引发的伦理问题 (一)关于克隆人的争议。从“多莉”羊的克隆成功,待几年来其他克隆动物的尝试,克隆技术正不断发展。目前科学界把对人体的克隆分为治疗性克隆和生殖性克隆。科学界和伦理界对治疗性克隆普遍支持。但生殖性克隆,即克隆完整的人则遭到很大的抵制。克隆人给伦理道德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对现有的社会关系、家庭结构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另外,克隆人的身份难以认定,使人伦关系发生模糊、混乱乃至颠倒,进而冲击传统的家庭观以及权利与义务观。 (二)胚盘干细胞研究中的生命伦理问题。由于胚盘干细胞的制备是离不开人类卵子、胚盘以及克隆技术的,而卵子与胚盘在一些不同的国家和宗教界被视为是生命的起源,与活着的婴儿没有什么不同,所以在许多国家是被严格禁止的。坚持认为可以用人类胚胎做实验的人认为:1、早期胚胎仅是一团细胞,尚难称其为人的一条生命,从胚泡内细胞培养成人的胚胎干细胞,并没有杀死细胞,只是改变细胞的命运;2、培养胚盘干细胞是用于治疗现在还无法治愈的组织坏死性疾病,让病人恢复健康,完全是合乎人类伦理道德。 (三)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危险。对转基因食品发展有两种态度:支持者极力宣传其带给人类充足的粮食和新型抗病虫策略;反对者则强调人为地用基因技术改变神武,会给人体健康和环境带来危害。基因表达调控是个复杂的生命现象。目前,人类对基因的活动实施了解还不够透彻,还没有十足的把握控制基因中组后的结果。1993年英国的一份报告列出了一些人们对于转基因食品应用的来努力方面的主要担忧:1、人类基因转入食品动物,如将人类基因因子与凝血的蛋白质的基因转入绵羊中;2、某些宗教团体禁止食用的动物基因转入他们通常食用的动物中,这可能触怒犹太人和穆斯林,列入将猪的基因转入绵羊;3、动物基因转入植物中,可能会引起一些素食者的特别关注。 三、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存在的伦理问题对策 现代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引发诸多伦理问题,发人深思。为了促进生物技术的和谐发展,应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科学预言,21世纪是生物技术发展的黄金时期,全国普及大众伦理学知识尤为重要,设置伦理学咨询机构,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伦理学知识,增强大众的伦理学意识,提高全民族的整体伦理水平。同时,我们还应改变传统伦理观念,发展中国特色的生命伦理学。总体上,生命伦理学应和国际生命伦理学保持一致,但又要保持中国的特色。另外,培养生命伦理专业人才,解决人才匮乏的局面。生命伦理学的发展任道重远,生命伦理学人才匮乏问题需要解决,设置生命伦理学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势在必行,特别应注重研究生、博士生的培养。 四、结语 现代生物技术的高速发展再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导致的伦理问题尤其受人们的重视。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问题的发生,并应用学习的科学知识尽力将其引导到好的方面发展。因此,我们任道而重远,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使现代生物技术应用给人类带来更多的实惠。 现代生物技术发展问题探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给竞技体育带来的机遇与影响 [摘 要] 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使生命科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人体生命科学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的同时,也给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契机与影响。本文从生物技术的发展与体育运动相关联的契合点展开讨论,并对今后生物技术在体育运动领域的应用进行展望。 [关键词] 生物技术;体育运动 一、前言 自人类进入21世纪,生命科学在各门自然基础学科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现代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又使生命科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无论是在提升人类身体健康素质,尤其是在医疗工程建设,减少疾病发生,尤其在改善人类身体质量方面,都取得了战略性进展和重大成就。而在人体生命科学取得长足进步与发展的同时,也给竞技体育的发展带来契机与影响。正是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上,现代生物技术对体育界的渗透与影响,已经成为不少学者专家的重要研究领域。2012年7月在英国格拉斯哥举行的2012国际体育科学、教育与运动医学大会上,现代生物技术与竞技体育发展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通过查阅资料文献,立足前人研究成果,对现代生物技术与竞技体育的结合发展进行讨论,为体育竞技与现代生物技术的结合提出新思路。 二、生物技术的发展新趋势 1、作为生物技术的重点研究领域,分子生物学自上世纪50年代DNA螺旋结构被揭示以后,迅速发展,并且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现代生物技术也迎来新机遇。其中以现代生物技术为发展基础而创立的生物技术工程也频频取得捷报。而作为生物技术工程的优秀,基因工程则是人类生命探索的重要途径。 2、现代生物技术则在多个学科领域相互交叉发展,不断渗透。现代生物技术对体育科学的研究发展已成为一个重要领域。学者们大量运用生物科学技术中的理论,在氧化应激,自由基,细胞凋谢等理论上知道运动实践取得重要成果。 3、在现代生物技术对运动员身体技能和运动状态的影响评价中。作者指出在人们全面认识运动引起机体产生适应性变化的基因调节机制的前提下,通过现代生物技术方法对运动员疲劳,运动训练的适应性及其免疫功能进行基因转录水平上的诊断,可以较早地了解运动员在技能上的变化,从而调整训练方式,以此刺激运动员的潜力,取得好成绩。由此可见体育科学已经成为现代生物技术科学研究的新领域。 三、现代竞技体育发展新方向 1、随着现代竞技体育与人类的物质精神紧密结合,各国对于竞技体育发展的需要也不断增强。在运动成绩的构成系统中,有人的身体,心理,技术等竞技因素,还有营养,膳食,休息,恢复等生活性因素,更有工具,仪器设备,运动服装等技术性因素,而在这种种因素背后,无不牵涉对现代生物科学技术的依赖。而原始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无法适应新的需要,借助科学技术尤其是现代生物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模式已是必然选择。 2、现代竞技体育发展从单一的运动员赛场较量,逐步发展成为场外教练,其身后竞技团队之间的较量。这种新的较量模式,最为显著的特点则体现在各自竞技团队对现代生物技术的运用。运动营养补剂的研发一直是竞技体育研究的一个热点。而竞技运动员使用国际奥委会非禁用的营养素和特殊保健品作为提高运动强度和体力恢复的手段已十分普遍。随着基因工程的发展,在营养补剂的研究中,利用人类基因组的研究成果,可以设计出更加有效的补剂配方,更好地发挥营养补剂的生物活性,提升运动能力,促进运动疲劳的恢复以及保证运动员的身体健康。对蛋白质的研究有助于了解到运动对蛋白质三维结构和功能的影响,采用人工手段干预蛋白质的结构和功能达到提高运动能力的目的。而转基因技术可以改造营养物质,使之更符合运动项目特点,实现运动营养药物的创新。此外,生物技术芯片已经开发运用于监测运动员心理情感,身体变化,这方便教练团队及时了解运动员的身心变化,增进教练员对运动员的了解以及替运动员提出高效的训练方式。这些高科技含量的“个性化”设计无疑增添了运动员获胜的筹码。纵观近年国际赛事,运动员身后团队的科技较量亦成为一大亮点。 四、现代生物技术对竞技体育的影响 1、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再给竞技体育带来发展新机遇时,也同时带来新的问题。现代生物技术一方面在兴奋剂检测上取得重大成就,专用于检测兴奋剂的检测生物芯片研制成功,并且我国已经开发出兴奋剂检测生物芯片。这是一种蛋白芯片,可同时对9种刺激剂和麻醉剂进行检测。经过对1 300多例运动员的实际尿样检测表明。该蛋白芯片与经典的气质联用方法的符合率达到100%。但与气质联用方法相比蛋白芯片具有通量高、速度快、成本低和操作简单的优势,可以满足大型运动会对运动员进行大规模筛查的需要。另一方面,在现代生物技术研究上,科学家发现了一些与运动相关的基因,它们有的与有氧运动能力相关,有的关系到运动速度能力,还有的则与肌肉力量产生联系。有越来越多证据表明,世界顶级运动员都或多或少携带有一些特殊的“增强表现”的基因。对于动机不纯者,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将会给他们提供另一条直达名利的更加有效的捷径.运动员在接受基因治疗后,获得基因改变后的“功能性”强化,这将违背竞技体育的出发点。 2、现代生物技术也给竞技体育带来伦理性问题。竞技体育本身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和集体在体格、体能、心理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的潜力,以取得优异运动成绩而进行的科学、系统的训练和竞赛。这是自奥林匹克运动以来人们对竞技体育的共识。然而,随着生物技术发展,通过对运动员的基因治疗,进行所谓的“基因培优”,通过对体细胞和生殖细胞的基因改进,是运动员有更佳表现。那么这些运动员与普通运动员竞技是产生的争议则远远不是停留在公平层次,而是对人伦扭曲的争辩。他们由于国家等政治因素的干预而成为“非自然人”,如果准许其参加比赛,则是对自然人的公平假设将不复存在。如果将他们禁赛,对于基因改变的”运动员”来讲,这是一种歧视,由于非自身意愿改变基因,种种事端将会引发一系列的伦理问题。 五、实现现代生物技术与竞技体育发展新思路 1、加强现代生物技术新进展与竞技体育研究成果有机结合现代生物技术的进展是非常迅速的,并在各国家的发展极不平衡,不同国家在此领域的研究由于人财物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处于不同地位,像 HGP 和克隆技术等,因此我们必须关注它的进展,特别是其成果可能运用于与体育相关的领域的发展状况,并加强在此领域的研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来看待现代生物技术对竞技体育的作用,并能像兴奋剂那样,反对兴奋剂,或反增强基因型运动员等有充足的技术和思想准备。 2、加强对生物技术利用的监管以及对竞技体育项目的管理,一方面从立法和国际条约规定下手,增强对生物技术滥用的打击力度,加强国际间合作交流。对于竞技体育的规则进行严格管理,牢牢把握竞技体育的精神,反对一切形式的违反竞技体育精神的行为。 六、结语 21世纪,现代生物技术与竞技体育的结合发展将会更进一步实现。尽管结合发展中存在争议与分歧,但是它在运动医学领域中为运动员的科学选材,个性化训练计划的制定,运动心理过程中身体机能和状态的评价,运动性疲劳的诊断,运动员营养补剂,运动性疾病的诊断与防治,运动员的心理品格测定及干预等带来革命性的突破。此外,它将会对解决体育中的众多难题提供更科学的方法途径。 作者简介:马浩哲,湖北武汉,研究方向:体育。 现代生物技术发展问题探讨: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发展论文 在当今世界各国纷纷建立以基因为优秀的知识产权保护,抢占21世纪国际生物技术制高点的新形势下,参加北京“国际周”现代农业高层论坛的专家呼吁,要密切关注现代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日益显现的研究成果商品化、研究方式规模化和基因资源争夺白热化的趋势,在即将到来的生物世纪里,真正占据自己的位置。 农业生物技术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增强农作物以及畜禽鱼的抗性、品质改良、提高产量和生产具有特殊用途的物质等。其中以转基因作物的研究和运用最为重要,发展最快。根据统计资料,到2000年,全世界转基因作物推广面积达4420万公顷,比1996年增长了25倍;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从1996年的6个增加到2000年的13个。这其中美国的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最广,达到了3030万公顷,占68%;其次为阿根廷,1000万公顷,占23%;加拿大300万公顷,占7%;我国为50万公顷,占1%。 根据有关专家的看法,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的最新发展趋势表现为: ——研究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进程加速。目前,农业生物技术作为一项高新技术产业在发达国家业已形成,并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时期。有关专家预测,本世纪生物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份额将达到10%以上,而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又将占相当的比重。世界银行下属机构预测世界范围内转基因作物产业的交易额为2000年20亿美元,2005年60亿美元,2010年200亿美元;国际农业生物技术应用机构(ISAAA)的预测则分别为30亿美元、80亿美元和280亿美元。 ——研究方式集约化、规模化明显。在政府以及公共机构对现代农业生物技术进行投资研究的同时,众多私有企业也开始注意到这一领域将是继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之后的又一个潜力巨大的经济增长点,私人公司已逐步成为农业生物技术的研究主体。以美国为例,民营机构1992年对这一领域的投资为5.95亿美元,而1999年则达到15亿美元。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出现了生物技术企业领域的兼并和收购狂潮,并购金额从1997年的12.37亿美元陡然升至1999年的138亿美元。一些资产过百亿美元的巨型跨国公司由此形成,过去分散的研究基地也随之向集中化规模化发展。 据业内人士分析,促成公司并购的原因,一方面是为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人员组合,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因为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是一个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产业,小公司在资金、技术、以及抗风险能力上均难以独立对农业生物技术产品进行研发和推广。只有强强联手的大型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企业才能有效占领市场,与其它企业抗衡。 ——基因资源争夺呈白热化。在商业利益驱使下,发达国家各主要生物技术公司对生物资源及其知识产权展开了激烈争夺,其优秀就是对基因的争夺。谁掌握了基因,谁就掌握了生物技术的制高点,就掌握了未来竞争的主动权。有专家称,转基因植物技术知识产权很可能就是未来国际贸易中市场准入、贸易壁垒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有报道表明,为了获取我国丰富的生物基因组资源,国外公司已在我国境内悄悄地开展活动。中国农科院的专家指出,基因资源是有限的、可视专利的战略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不建立自己的生物信息技术平台,指望在别人的公益性研究完成后捡便宜的想法,会对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和可持续性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隐患。加快生物资源信息化的研究,保护、利用和开发我国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是当务之急。 现代生物技术发展问题探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趋势研究 摘要:现代生物技术在社会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本文分析了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方面、工业方面、医疗行业方面及军事方面的发展趋势,以为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关键词:我国;现代生物技术;发展趋势 1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 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方面有着极广的应用。典型的成功事例诸如袁隆平教授培育的杂交水稻,他是利用生物基因重组将高产水稻和抗病水稻的优点集于一身。当前应用较为广泛的转基因技术,极大的提高了粮食的产量,尤其是我国较为稀缺的蔬菜的产量产量有了显著的提升。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也极大的丰富了农业种类,诸如新培育出的太空辣椒、转基因黄金大米等一系列新物种。这些新物种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自然生存法则,也加速了物种之间基因的交流。另外,生物技术对于农业最伟大的想法是将植物的基因植入到动物体内,实现动物的光合作用,彻底解决人类的温饱问题,但是这种设想还是停留在最初阶段,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可能在某一天转换为现实。最后,农业是我国生物技术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对于提高粮食产量,促进物种间基因交流有着十分深刻的现实意义。 2现代生物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生物技术和工业看似没有联系,但是实际联系较为广泛。现代生物技术在工业中最广泛的使用就是制药生产线,通过生产线的纽带将生物技术和工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其次;生物发电也是生物技术在未来发展的一大趋势,生物质能发电已经成为今天电厂供电组成系统中的一部分,但是,生物发电迄今为止还是停留在理论阶段,并没有真正的试验成功。但是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对重大难题的不断突破,终有一天生物发电也将变为现实。 3现代生物技术在医疗行业中的应用 生物技术在医疗方面的应用最广,生活中也最为常见。从之前胰岛素蛋白的生成,到现阶段抗青素的制造,无一离不开生物技术而存在。在现代的医疗行业发展中,生物技术的存在极大的推动了现代医学的发展,例如;先进的神经中枢替代技术,采用生物电位差原理有效的将人体的神经中枢替代,而正确的传达神经信号,在人体出现神经中枢受损或者神经中枢疾病时,医生完全可以借助现代生物技术用电位差原理将人体神经中枢有效代替,从而使患者身体康复。生物技术在医疗行业中更为先进但也饱受争议的就是克隆技术,克隆技术的存在使世界上生物不用实现繁衍交配而产生下一代,克隆羊多利就是很好的一个证明。现在在医学上克隆人体心脏,种植人体耳朵、人工受孕、DNA鉴定等,这种先进的生物技术打破了传统的医疗体系,为我国医学的发展打开了新的一扇门。 4现代生物技术在军事中的应用 生物技术在军事中的应用较为广泛,从古老的帝国时代的造船是模仿鱼的姿态,并将其体态扩大,建造出了无坚不摧的战舰。现代高科技的雷达技术,是蝙蝠回声定位技术的重要应用,对于世界各个国家的国防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减少水的阻力,核潜艇设计借鉴了鱼儿流线型的身姿,从而可以潜居世界海底。美国日本的千里眼监控,则借鉴了苍蝇的眼睛结构设计。世界各国的军事技术都离不开生物技术而存在,并且生物技术的存在极大的推动了世界军事的前进步伐,为军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生物技术在军事运用上也具有其两面性。尤其是在战争中,生物技术的运用将对人体和世界和平产生极大的威胁,诸如细菌武器的应用。这种极端的生物技术在军事上的发明,有效的增强了国家的战斗力,但是这种有悖于道德的生物技术在军事上的运用,将对人类乃是世界环境产生极大的危害,甚至是破坏生态环境。因此,生物技术在军事运用上要发挥其优点回避其缺点,从而真正的将生物技术运用到军事领域上来保卫世界和平而不是灭绝性的杀害。 结束语 现代生物技术有着较高的技术优势,对我国社会进步有着重要影响。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趋势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并且,现代生物技术对我国的农业、工业、医疗、军事等行业都有着重要影响。分析我国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趋势对生物技术的发展与我国社会的进步都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文苑英华 单位:湖南广益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