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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与内容 上世纪80年代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就开始了相应的变化和调整。这是因为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搬往城市的人口越来越多,而这部分搬离农村的人口滞留的集体产权如何处置就成了大队所需要考虑的问题。对农村集体产权如何处理的发起时间与城市文明程度有直接关系,如北上广深几个这几个城市最先开始探索如何进行改革。随着《农业部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颁布,各地不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设置、资产量化、股权管理等。目前,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指导文件在我国已有14个省份进行了下发,并有将近27个省份开展了改革试点。2016年初,全国已有6.7万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截至到2018年又增加了2.43万个村,量化资产总额共增加了2840亿元。 2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特点 2.1发达城市、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明显较快 截至到2016年底,山东,浙江,北京,江苏,广东,5个省份,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庄已经达到全国总数的95%。分析其原因,可归结于,这部分农村,特别是城中村,郊区村等,发达程度比较高,并且存有资产的,混合性较强,进而因为产权等问题闹出的矛盾也就越多,接受改革的呼吁度也就越高。经济发展程度高,生活水平相应也较高,而这部分农村人口,为追求更好的生活条件,会选择搬往城市。而闲置下来的农村集体产权如何处理,也就成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2.2折股量化的产生和完善 折股量化的产生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革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改革后,以往福利分配的分配方式逐渐被按股分红分配取代。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近些年的村级分红具有较大的波动。2016年,平均每股分红金额为662元,截至2017年平均每个股东分红增加了152元。 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困难 我国现有的农村集体产权分配制度,虽然相较于之前有了比较大的提升,但是受到法律制度等问题的约束在落实的过程中,依旧会遇到部分难题。针对这部分难题需要进行仔细的探讨和研究。 3.1折股量化的范围不明确 落实好集体的范围,是折股量化实施的关键。而就现阶段的国情来看,集体的范围并不是很明确。尤其是时期的三级所有队伍基础,是用来划分集体资产的依据。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之后,包户到个人,相应的集体的范围逐渐被淡化,以至于发展到今天,如何具体划分集体的范围,尚未形成统一政策。 3.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划分不明确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构成的基础是一个个的成员,而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构成中,尚不明确成员的构成。物权法,制度的出台明确了农村集体财产的归属权却没有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构成成员。依据现有的国情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的界定,尚不明确,依旧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传统观念和乡规民约的约束,现有的农村经济,多数还是受到村民自主管理,各个地方,相应的政策都有很强的本土色彩。 3.3改革完成后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成员构成不明确 纵观现有的已完成改革的对农村集体财产的管理团队构成,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是由区县级人民政府直接管辖成立农业主管部门,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直接管辖;第二种是根据认缴股份的多少,成立社区股份合作制度;第三是将农村集体资产以公司的形式进行管理和运营,而管理团队的构成,则根据公司法贯彻落实。除上述三种方式之外,还存在部分的委托制,也就是说,将农村集体资产委托给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运营管理。这种运营方式存在很大的弊端,正常逻辑讲,原农村集体经济构成成员,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强的认知度,而更换运营团队之后,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认知度下降,将直接影响到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状况。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措施 4.1大角度了解国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状况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有特性也有共性,大角度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归属权不易变更,而分配制度可结合当地实情进行适当调整。总结,国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变更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类:首先,以时间角度来讲,可以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更后顺序来进行划分。将已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更的农村作为参照对象;其次,以分配制度来进行划分,可按照福利分配制度和折股存量制度进行划分。而主要作为参照对象是折股存量制度,这股存量制度的含义是指将农村集体产权按照相应的比例,折股量化给村民,而村民能够按照自己所持有,骨量比例多少来进行福利的分配;最后,是增量配股制度,这一制度指的是在进行折股存量的同时,为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进一步扩充,可积极吸纳村民资金入股,从而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增加,在进行统一运营过程中能够调动更多的本金追求更高的利益。 4.2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方式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是更优化的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保障,同样也是避免在红利分配过程中出现分配不清和分配不均匀等问题的有效手段。而这一管理制度的落实,需要扎根基层,可是到安放运营试点,各个地区内不同的管理方式进行抽样采集,并观察其取得的效果如何。此外,还有,及时解决农村集体资产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账目不清,内容不符,甚至账目遭到破坏等情况。而一旦成立农村股份合作社,第一要务应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的移交,补齐相关手续,以及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方式的运营权和所有权等等。将农村集体资产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过程打下良好的基础。 4.3合理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成成员 以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在没有明确时,村民对农村集体产权的反应并不是很明确。而结合现有的社会实情来看,农村集体产权在制度分配的过程中,几乎所有村民都想分一杯羹。而如何保障对农村集体产权作出贡献的村民的合理利益,进而避免无所事事但仍想从中得利的行为,也就需要我们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进行有效的界定,从而保障所实施的手段能够公平公正,有效的进行。为此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员确定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讨论:第一,所谓农村集体经济,自古就是历代村民努力和智慧的结晶。为此在对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构成进行界定时,应清晰的认识到老一辈村民对农村集体经济作出的贡献,还应兼顾当代先进青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努力。两方配合,秉承不遗漏的原则,对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界定。第二,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在享受到应有福利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可从责任的界定以及村民对农村集体经济所做贡献,来进行界定。而少部分既想得到农村集体经济所带来的社会红利,又不想承担相应责任的村民则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构成部分。第三,以明确的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中,群体具有多样性,为此,我们在对待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时,不应差别对待,应一视同仁。避免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层出现过多的主观意识,保障公平性。第四,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构成的多样性决定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体现在重大事务的决策上,则容易出现少部分领导层,擅自决断的情况。这一情况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挥其应有效益,还容易影响各个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为此在农村集体经济运营过程中,应保障其工作的透明度,进而保障工作的顺利展开,兼顾每一位成员的自身效益。 4.4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体系 一个完善的管理团队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能够健康发展,取得更大效益的有效手段,为此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之前,应保证运营管理团队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比较健全的情况下,尽快完善乡镇普遍缺失的农村经营管理体系职能,实现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有健全的服务组织、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规范的服务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有良好的服务手段,确保各项农村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5结语 综上所述,文章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发展、特点、问题以及对策四个方面展开讨论,对如何科学制定集体产权制度作了展望。现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新时期更适合当下国情的产物。为此,我们还应立足实际,找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中存在的缺陷,推动改革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凤娟.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村经济建设稳步发展[J].吉林农业,2019,(02):53. [2]叶兴庆.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法论[J].中国发展观察,2015,(02):11-13. [3]吕爱梅.新形势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9,(02):218+224. [4]仝志辉,韦潇竹.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解乡村治理:文献评述与研究建议[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1):148-158. [5]田友.找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N].焦作日报,2019-01-11(007) 作者:何传增 单位: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东里镇政府
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农村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初探 由于长期受到教育管理、硬件设施、师资建设、学生基础方面的制约,许多地方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十分苍白,甚至是空白。也正因为这种空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空间也很大,除了_上好每一节音乐课以外,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也十分迫切,它对推动农村学校的艺术氛围建设是十分有效的,也是不断摆脱艺术课程被边缘化的重要途径。首先“有为”才能“有位”。 相比城市,农村地区的文化艺术资源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农村艺术教育有其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不能照搬城市艺术教育中的“精英化”的模式,而应该在普及与实用上多下工夫。笔者以为,在农村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中,关键要找准切入点,坚持实践,不断总结,并在各类活动中促进、评比、交流,才能保证活动的长期性和有效性。 一、校园合唱队 合唱艺术近年来在各地都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学生合唱也方兴未艾。农村学校多为初中校,其中七年级童声居多,八年级变声居多,九年级则面临着毕业班的升学压力,这是初中学校合唱队建设的不利因素。但因为合唱队人员多,音乐普及性强,如果训练得当,校园合唱队依然是农村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中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在农村学校合唱队的组建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人员的选择。在农村学校,由于小学音乐教学的薄弱与不规范,学生的音乐素质和音乐习惯较为浅薄,但孩子的可塑性强,因此在合唱队员的选择上,学生的音乐基本素质要放在声音条件之前,因为声音是可以加以训练的,而音乐基本素质的提升很难在短期训练中就奏效。初中学校的合唱队人员组成可以七年级为主,九年级为辅,八年级可以选一些女生,这样合唱队人员的流动不会太频繁,合唱训练的长期性可以得到保证。 2 声音的训练。这是合唱队建设中最重要的也是最难的环节。首先是树立信心,初中学生很快就面临变声期,要让学生知道只要训练得当,即使是在变声期间依然可以进行合唱训练;其次,在训练中一定坚持轻声开道,寻找头声的思路,不可操之过急,不要用嗓过度,要注重日常保护,要相信农村初中生也能唱出十分优美动听的歌声。 3 曲目的选择。要坚持由易到难的原则,不能一上来就练大曲目,可以借鉴一些童声合唱的曲目,比如《可爱的家》、《青春舞曲》等,并适当改编一些校园歌曲。只有循序渐进、不断积累曲目并加强合唱中的团队配合意识,合唱队建设才能取得成效。 二、打击乐队的建设 随着农村民俗文化活动的增多,各种车鼓队、军乐队、锣鼓队的排演也布满街头巷尾,这给农村学校组建自己独具特色的打击乐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和借鉴的机会。打击乐队的组建可以让学生增强自信心,增加对音乐的认知;对创立特色学校,增强学校影响力也是有益的,这是农村学校既实用又有趣的艺术教育途径。 1 乐器的选择。首先要立足于当地,像锣、鼓、镲、梆子、木鱼等乐器均可选择,总之要尽量往小巧上选,这更符合学生的特点。其次,要鼓励学生自制乐器。在农村,竹子、木材、石头、沙子甚至更多的日常用品都有可能变成独具特色的小乐器,一旦思路打开,学生必定会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小乐器来。这对农村学生来说,是普及音乐知识的有效途径之一。 2 节奏的训练。节奏训练要遵循由易到难的原则。教师在了解各种乐器音色的基础上,在不断加强基本节奏训练的同时,还可以创编出具有特色的情景剧,如《雷和雨》、《打麦场》、《鸭子拌嘴》片段等,均可以取得良好的音乐效果。同时,教师要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到节奏创编中来,这对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想象力是非常有益的,学校生活也会因此变得多姿多彩。 三、校园广播室的音乐选择和引导 校园广播室的音乐会在每天的早、中、晚的课余时间充斥学生的耳朵,如果对广播室的音乐不加选择,一味放任自流,会日渐混淆学生的音乐认知能力,对于学校音乐氛围的建设也是有害无益的,所以,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引导。 1 栏目设置。建议设置“本周推荐歌曲”等栏目,歌曲内容可以传统校园歌曲为主,并在当前流行曲目中选择贴近学生实际的、健康向上的歌曲,如前些年的《橄榄树》《乡间的小路》等,新近的《隐形的翅膀》、《听妈妈的话》、《稻香》等。 2 间歇穿插的音乐。学生在听广播时是被动的,间歇穿插的音乐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像谷建芬作曲的新编《读唐诗》、台湾校园歌曲、轻音乐等等都是较好的选择,但要注意,对流行歌曲必须在曲目和数量上加以控制与引导。 3 器乐作品的推介。农村学生对器乐作品的认识比较浅陋,所以广播中要创设器乐曲的赏析。民乐曲、西方小夜曲、前奏曲、交响音乐片段等均可以进行推荐、赏析。这是细水长流、润物无声的工作,需要长期坚持才有功效。 四、小型乐队的组建与训练 校园小乐队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可以是小民乐队、小军乐队、电声乐队等。就笔者所在学校来说,当地有十音八乐的传统,学校附近的老年协会也常有老年人的小型演奏会,地方戏的伴奏人员也不少,部分学生对于乡村的民乐也偶有涉猎,组建一支小型民乐队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只要适当添置一些民族乐器,在乐队编制上适当简化,应该说地方小曲、简单民乐曲的演奏也是可以胜任的。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训练。可逐渐过渡到传统民乐中的《金蛇狂舞》、《喜洋洋》等乐曲的演奏。对一些歌曲进行改编演奏,也可以获得良好的效果。 除此以外,音乐与文学、音乐与美术等互相融合互补,组建诸如校园朗诵队、校园音乐动漫小组等等,也是大有可为的。 综上所述,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空间很大。一所学校如果能着力抓好艺术教育的某一两个点,并不断实践完善,群策群力,假以时日,必定能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校的艺术教育之路。 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怎样创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特色 【摘 要】经作者走访调查发现,柳州地区农村学校的音乐教育面貌与城市音乐教育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师资缺乏且质量甚忧;城乡教学设施严重不平衡;教学不规范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使得国家教育部出台的素质教育在乡镇中学徘徊不前。围绕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怎样去创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特色呢? 【关键词】素质教育 音乐教育 特色教育 素质教育在当今社会发展的环境下,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因为素质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自身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结果。在全球化与多元文化的冲击下,我国的基础教育正处在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这个历史性的转变中。 但是以往在农村学校里,艺术教育的发展碰到了很大的阻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经济因素的制约;(2) 人们观念的滞后;(3)音乐师资缺乏且质量甚忧。 在这几年中,随着我们柳州地区的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长对孩子们的全面发展也有了新的认识。然而,怎样创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特色呢?首先,我们都必须坚持贯彻素质教育的基本方针路线,艺术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充分挖掘每个人的爱乐天性和习乐潜能,最大限度地发展每个人的艺术兴趣与爱好,并使其逐渐提升为一种稳定的、持久的心理品质,成为一种生活的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讲,培养学生艺术兴趣已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艺术学习的动力,其本身就是一种目的,是一种反映在情感、态度与价值层面上的具体目标。因此艺术教育也是素质教育范畴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怎样创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特色的建议: 一、建立领导机构,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们成立了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体艺等教研组组长为组员的工作指导小组。校长、副校长负责制定《创建特色学校远期工作规划》《近期工作目标》。如我们的特色创建工作全程分为“筹备启动、实施提高、完善达标”三个阶段。 二、加强宣传,统一认识,促进特色艺术教育社会化 1.主动积极地向教育局、联校、村支两委汇报有关“特色创建”工作精神和我们的创建思路、计划,争取得到领导们的关心支持、业务指导甚至经费投入。 2.认真宣传动员,使全校师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的、齐心协力,确保创建工作各阶段目标的顺利达成。 3.向家长、民间艺人、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以建构“学校教育为中心,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特色艺术教育结构体系。 三、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优化特色艺术教育氛围 发挥社会力量,筹集资金,为农村学校购进一批相关的艺术教育书籍、音像、以及艺术类教学设备等,不断优化与丰富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 四、学校定期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深化艺术教育 学校为学生搭建展示才艺的舞台。每学年都举行中小学生书画、手工剪纸、器乐、声乐、舞蹈等比赛,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艺术气息。学生为全校师生、家长展示自己的艺术才能,学生在展示中得到锻炼,学校艺术特色也得到社会家长的认可。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力量 学校的长远发展与否,关键在于如何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如何优化学校教学理念、管理理念的发展。学校经常组织艺术组老师外出交流、学习,不断吸收外校的艺术教学特色,从而提升学校艺术教学水平。 六、城市师资与乡镇师资结成帮扶对子 由于城市教育、经济发展很快的环境下,各方面的信息传递也快、师资力量强,我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农村学校结成帮扶对子相互交流。农村学校可以借鉴城市学校的教学管理、师资配置、教学方法等来提高自己的教学质量。因为艺术教育是创造性很强的艺术途径之一,又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作为艺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不断努力地去为学生创造机会和外界进行文艺活动的交流,艺术也是一门多元文化,不能独立而存在,只有通过交流才能吸收不同地域的优秀文化,同时促使艺术教育在城乡学校教育中都能得到平衡发展,使素质教育真正走上正轨来。 结论 我们知道,艺术教育所产生的社会功能对社会群体效应是无法替代的,其表现在受教育者个体素质经由艺术陶冶与塑造而导致的群体行为的和谐而有序、健康而向上,最终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与进步。总而言之,坚持艺术教育创新思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逐渐缩小农村艺术教育与城市艺术教育的差距,为实现我国素质教育的均衡化发展奠定基础。 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农村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开展之我见 摘要:随着素质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艺术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受到广大农村学校的重视。但作为农村艺术教育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农村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则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本文就观察到的课外活动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剖析了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和对学生造成的危害,并就如何开展农村课外艺术教育谈了一些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农村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开展 课外活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创造性人才有着积极作用。作为课外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在许多发达地区已经有序地开展了起来。但对于我们广大的西部农村学校来说,由于受到了许多方面条件的制约,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课外艺术教育仍旧是学校教育的一个"盲点",其发展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农村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现在许多农村学校仍然把音乐课、美术课为主的艺术课看成是"杂课",对课外艺术教育活动根本不重视或重视程度不够。作者对许多农村学校进行了调查,亲眼目睹了农村学校在艺术课外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是学校办学的理念上,现在许多学校还未真正将素质教育落实到实处。他们仍然还是以升学为目的,课外活动的开展也围绕着升学考试的科目进行,无视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对艺术的需求;另外,学校对艺术教育课外活动的管理也很不完善,对活动的实施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对学生的发展认识不够,研究不够,注重走过场,没有实效性;即使开展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也只注重对少数艺术尖子的培养和训练,忽视大多数学生的艺术需求。 其次学校受到本身条件的限制,有的学校连专职的艺术教师也没有,连音乐课、美术课都不能正常开展,更别说开展课外艺术教育活动;还有就是学校的硬件设施不完善,学校没有专门的音乐教室和美术教室,没有配齐基本的艺术教育设备。 再其次就是艺术教师专业程度不够,许多艺术教师受本身素质的限制,不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课外艺术教育活动辅导。有的辅导教师对活动没有计划,辅导时随意性大。或在课外活动中只注重少数艺术尖子的训练,通过学生参加一些比赛获奖,从而使教师自己借此在同行中得以出名。 2.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及危害 为什么我们在实施农村课外艺术教育的过程中会有这么多的问题呢?究其根本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传统的教育观和评价观的束缚。许多学校、家长对艺术教育有偏见,认为搞艺术是"不务正业",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高一级学校选拔学生只注重语、数等学科的成绩,忽视了学生艺术方面的整体素质。所以许多学校对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不重视。其次是学校的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对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听之任之,没有纳入学校的统筹安排。最后一点就是学校在艺术教育的硬件设施上没有投入,专业教师的本身素质没有提高,使得在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学校感到"有心无力"。 "艺术是人类心灵的伟大创造,是许多高尚心灵的展示"。课外艺术教育是"融美于心灵"的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体现。学生由于没有受到良好的课外艺术教育,整天成为一台学习的机器,身心受到了相当大的伤害,想象力和创新能力的发展被束缚了。钱学森说,他取得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的夫人,因为他的夫人是艺术家,对他的帮助很大。钱学森认为,只注意逻辑思维,埋头于细节,易犯机械的片面的毛病,缺乏整体的有机联系的认识。40多年来,他的夫人给他介绍了音乐艺术,正因为受到了艺术方面的熏陶,才使他能够避免死心眼,避免机械唯物论,想问题能够更宽一点、活一点。钱学森不是艺术家,而是科学家,但他非常重视形象思维。他认为形象思维对一个科学家来说太重要了。所以一个缺乏艺术教育的人,其人格是不健全的,其思维是不全面的,其感情是不丰富的。特别是我们的学生,如果缺乏了课外艺术教育的熏陶,即使学习成绩再好,其发展也是不全面的,也不可能成为一个高素质的人才。 3.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开展之我见 3.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决定》以及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农村教育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重中之重的地位,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农村艺术教育的措施,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摆脱传统教育观念的束缚,从思想上认识农村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对学生的重要性。明确课外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可以更好的健全学生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可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他们的审美能力,激发其对美的爱好与追求;促使其全面和谐的发展,以达到提高思想品德、科学文化和身心等全面素质的目的。 3.2加强管理,健全体制。学校在充分认识了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后,要转变现有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艺术教育活动开展的运行机制: 首先是学校对课外艺术教育活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可以建立"行政、教师、学生"三为一体的"三级"管理模式,校长要亲自挂帅,担任课外艺术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组长,并由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教学处制定活动开展的具体方案和实施计划。辅导教师要做到活动前有教案,活动过程有记录,活动后有小记。教师对于课外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定期做总结,不断根据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自己指导的方法和手段。学校教学处要定期对课外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种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小组进行分类指导,以帮助教师提高课外艺术教育的质量。 其次是要建立健全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档案资料。学校要加强课外活动过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课外艺术教育活动过程的计划性资料、过程性资料和总结性资料,作为学校主管教学的单位--教学处,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分类装档,以便于以后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和查阅。同进要帮助教师建立学生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中的个人档案,为学校考核学生在课外艺术教育中的成绩提供准确的依据。 再其次是要建立和完善对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评价体系:对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评价不能单从结果去进行评价。而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对本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整个评价的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指导思想的评价、活动过程的评价、组织管理的评价、师资队伍的评价、艺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评价、学校保障机制的评价、活动效果的评价等。另外还要建立健全激励和奖惩机制。学校每年对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要预算一笔专项资金,用于活动的开展和对辅导教师以及学生的奖励。教导处对教师的备课、辅导、总结要制定详细的奖惩方案,对艺术教师的课外辅导情况进行考核;对在课外活动中表现好的学生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将学生课外艺术教育的成绩按一定比例纳入学生期末成绩中,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教师和学生在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过程有信心、有动力。 3.3挖掘资源,完善设施。学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区的现有资源,与本地区的特点和特色相结合,弘扬传统的民族文化艺术。譬如:可以根据我们县的特色,让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开展农民版画的创作和川剧的学习;另外,要充分利用学校周边地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让学生回归大自然,感受乡土气息和乡土人情,从而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热情,充分调动学生的艺术细胞和艺术激情,让学生积极地投入到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中来。学校要不断的完善艺术类硬件设施的建设,给艺术教师一个宽松的教学和辅导环境,充分调动教师组织学生参加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学校要注重对艺术教师的培养工作,对教师的学习要求要充分的考虑和给予大力的支持,使其在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中对学生的指导能更加游刃有余。 3.4分类辅导,体现差异。在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对于开展项目的设置要切合学生的实际,结合本地区的特点,体现学校的地方特色。教师要对自己的学生进行认真的分析,对于不同水平的学生要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指导方法。教师要找准学生兴趣的不同点,在活动的过程中对学生提出相应的要求,让学生在活动中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获。教师要根据学生参加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活动计划。要根据每次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情况,写出课后小结,分析在课外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得与失,并提出整改的措施,作好学生个人档案的记载。在课外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可以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以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向往。譬如:学生自主创新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学生、教师共同探讨学习的形式,小组比赛的形式,学校组织艺术节的形式,参加社会性的艺术活动的形式等等。 总之,农村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思想教育要先行,管理制度要先订,各种设备要先配。只要我们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把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到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考核之中。在课外艺术教育活动中遵循"发展人人,人人发展"原则,我们相信,农村课外艺术教育活动必将结出丰硕的成果。 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农村学校“平民化”艺术教育的实施与困惑 摘要:以农村学校为例分析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现状,论述采取“平民化”艺术教育模式的必要性。阐述了近年来学校在平民化艺术教育方面的有效尝试:改变以比赛获奖为唯一目的的做法,着眼于全体学生,以引导学生热爱艺术、欣赏艺术为学校艺术教育的出发点。重申以审美价值为优秀,艺术教育全民化的相关理念。 关键词:学校艺术教育;艺术与技艺;平民化;全民性 一、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的现状,决定了需要采取“平民化”的艺术教育模式 从社会大环境看,艺术教育被视为一种贵族教育、富人教育。与此相适应的,一些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在学校里并不积极举办活动小组,而把自己的特长作为了生财的路径。 纵观以我校为例的农村义务段学校,开展艺术教育的基础不 容乐观。 1.“平民学生” (1)特长生生源的匮乏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作为学校艺术老师,无一不为特长生的生源匮乏头疼。我校地处县城西边,学生来自平民百姓家,家长们为生存忙碌,孩子几乎没有参加校外艺术学习的经历。对口小学中原有寥寥几个“贵族”生,但大多自找门路,择校到东边学校就读。 (2)那一双双对艺术如饥似渴的眼睛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从“平民”学生的眼睛里你会读到他们对艺术的渴求。以音乐艺术为例,她们不知道舞蹈中的绷脚、横踏,但她们也很想随乐舞动青春的光彩;当舞蹈队为节目裁人,她们是怎样地恳求哪怕给大家做后勤,也不想离开…… “平民学生”需要学校实施艺术教育,满足他们对艺术的渴求。 2.“平民学校” 我校占地面积小(近20亩),相关配置难以到位,没有舞蹈教室,没有音响到位的演出场地,没有很多乐器配备;师资上只有两个音乐教师、两个美术教师,等等,是典型的“麻雀学校”“平民学校”。 培育学生的审美,促进艺术素质的提升,这是学校和艺术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上种种决定着我们学校的艺术教育要走一条适合本校实情的道路:平民化没有豪华的盆景,没有所谓的苗子,但我们也要让更多的小花开放。 二、农村学校“平民化”艺术教育的实施 1.有关理念的重申 学校艺术教育必须着眼于全体学生,把激发学生的艺术兴趣,引导学生热爱艺术、欣赏艺术作为我校艺术教育的出发点。因此,学校艺术教育首先应在理念层面形成上下统一,并渗透在具体实施中。 (1)以审美价值为优秀,培养学生的感性素质 平民式艺术教育首要的理念就是以审美为优秀价值,“育艺术心灵”。 “技艺”与“艺术”应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义务段学校的艺术教育该如何把握“技”与“艺”的度呢? 艺术理论家早就有论述。丰子恺曾说艺术教育要以“人格为先,技术为次”且“善巧兼备”。“育艺”为先,“培技”次之,我们应分清主次。而且我们要追求的是与欢乐为伴,不压抑人性,给人以愉悦的艺术教育。 (2)打造没有围墙的艺术乐园,体现艺术教育的全民性 平民的也就是全民的,打造没有围墙的艺术乐园。而且学校的艺术活动不仅仅是展示的舞台,更是教育的平台,关注每一个学生的需求,全民参与学习,全民参与表演,全民参与评价,为他们提供满足个性发展需要的机会。 2.具体实施策略 (1)平民化艺术教育坚守以课堂为主阵地 在功利心驱使下,部分学校确实存在着轻第一课堂重第二课堂,轻学校课堂重校外课堂的现象。 但我们认为课堂教学是学生学习艺术的基础,是培养学生艺术素养、艺术兴趣的重要途径。所以,教师必须重视课堂教学,将之作为学校艺术教育的主要内容,使之成为素质教育中不可替代的部分。 (2)拓展艺术空间,大力开展艺术教育实践活动 除了课堂,我们还要努力拓展学校的艺术教育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搭建学生体验艺术的广阔舞台,千方百计发展广大学生的艺术特长,最终实现“人人都参与,人人有特长”的目标。①自主化艺术社团的组建与开展;②常规艺术活动与主题活动的开展。 (3)多元评价机制促进有效推进 为落实平民化艺术教育思想,学校制订了多元的评价机制。如,针对社团的《学生社团管理方法》《优秀社团及个人奖励办法》等一套科学的制度,从申请、登记、活动、评价、展示各个方面“规定动作”,使艺术社团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等。这些评价,对学生、对班级及整个学校的艺术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困惑与展望 现实社会惯有的艺术教育评价机制让平民化艺术教育情归何处?如果从学校到整个社会,都一致地认同艺术教育的成功与否是以学校教育工作和学生为评价对象,那么对平民的艺术教育无疑是莫大的鼓舞。如若节目未取得理想的名次,难道我们就概论学校艺术教育不扎实,不成功吗?且问平民艺术教育情归何处? 低头又自问:路在何方?我校根据平民化艺术教育第一期的情况做认真的分析,总结粗浅经验,剖析自我不足。在坚持美育宗旨的情况下,拟定下阶段的方向构想:分阶段设定目标,逐步提高艺术教育的水平和质量;部分艺术参赛避技能型比拼,重巧思创新。 为了野百合的春天,我们会继续努力。 (作者单位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第二中学)
农业推广工作中,应总结丰富的工作经验,创新推广模式,并使用合理的方式进行改革,加大管理工作力度,保证因地制宜的开展农业推广工作,以此提升各方面推广效率与水平,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 1农业推广工作问题分析 在农业推广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对各方面工作造成严重抑制性影响,因此,需结合当前的工作特点与具体情况,详细了解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1缺乏完善的推广模式 农业推广期间,未能完善整体工作模式,难以创建科学化与合理化的工作体系。一些区域在项目推广期间,未能合理进行审定处理,难以创建重点项目的组织推广工作模式,也没有进行技术与数据的传递处理,在缺乏先进管理方式与经济控制方法的情况下,无法更好的参与到农业生产活动中,严重影响工作效果。在项目示范的过程中,辐射范围很小,没有进行合理的处理,缺乏先进的工作方法。 1.2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 在农机推广工作中未能创建完善的管理体制,各级部门之间没有合理的沟通交流,在没有完善管理体制的情况下,未能进行严格的指导。且在各个部门工作中,缺乏科学化与现代化的工作体系与机制,不能使用科学化的工作方法执行任务,对农机推广工作的实施会造成一定影响。 1.3缺乏合力运行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未能结合农业推广工作创建合力运行机制,没有合理的开展管理活动,对农业推广工作会造成一定影响。在农业推广的时候,缺乏先进性与合理性的工作模式,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交流,没有进行相互合作,不能保证其长远发展与进步。 1.4缺乏农业推广高素质人才队伍 在农业推广过程中,未能创建合理的人才队伍分析机制与模式,在缺乏高素质人才的情况下,难以创建良好的工作机制。一些农业推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聘用专业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在工作中也未能针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与先进技能的培训,难以使用科学方法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会导致工作效率与质量降低。 2农业推广工作的改革措施 在农业推广的过程中,需针对整体工作进行改革创新,使用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创新与规划,编制完善的计划方案,在科学研究与管理的情况下,促进各方面工作的合理发展与实施,达到预期的改革工作目的。具体改革措施为: 2.1改革农业推广工作体系 在农业推广工作体系实际改革的过程中,管理部门应保证推广机构的稳定性,并充分落实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详细分析的情况下,保证将经费合理列入到财政预算中,并进行合理的应用。管理部门还需结合法律法规开展推广工作,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使用科学化与合理化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务,以免影响农业推广效果。同时,在农业推广的过程中,应创建合理的管理体制,创建科学化的工作体系,保证每项工作都能符合当前的时展需求,达到预期的工作目的。 2.2创建完善的推广模式 在完善整体推广模式的过程中,应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并编制完善的工作方案,确保可以满足当前的农业推广发展需求。一方面,应将自身的优势有机结合在一起,在完善功能与效益的情况下,进行农业科技的创新开发。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需将农业推广工作、科研工作与教育工作等结合在一起,形成现代化与先进性的工作体系,确保在合理推广的情况下,提升工作效果。同时,在实际推广期间,还需创建各方面联合机制,在推广部门、学校、科研单位相互合作的情况下,使用现代化的方式进行农业推广,以免影响其工作效果,优化管理工作体系与模式。 2.3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在日常工作中需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通过人才的支持开展管控活动,以免影响工作成效。首先,在工作中需聘用专业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要求工作人员掌握丰富经验,能够在日常管理期间,掌握先进的工作方法,提升各方面的工作质量[1]。其次,在工作中需针对推广人员进行阶段性专业知识与先进技能的培训,使其掌握先进的工作方法,在科学研究与工作中,预防风险问题,创建合理的管理模式,确保可以符合当前的时展需求。最后,应针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政知识的培训,提升其职业道德素养与责任感,在严格管控的情况下,优化整体工作模式,以免影响农业推广工作的合理实施[2]。 2.4制定完善的责任制度 在农业推广的过程中,需制定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类项目与工作人员的职责,使其在工作中树立正确观念,并形成良好的工作模式与体系,在严格创新的情况下,及时发现责任区域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合理的措施解决问题,优化整体管控工作体系,提升农业推广工作效果,达到预期的工作目的。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创建多元化的工作形式,积极适应先进的信息技术,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使用科学化与合理化的方式进行改革完善,以免影响其长远发展[3]。 3结语 在农业推广工作中应树立正确观念,创新推广工作方式,编制完善的计划方案,在科学规划与创新的情况下,使用合理的工作方法进行规划控制,保证每项工作都能满足当前的农业推广与日常管理需求,在科学规划与协调的情况下,创建严格的农业推广管理机制与体系,以免影响工作的可靠性与有效性,达到预期的工作目的。 参考文献 [1]梅运田.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影响研究——以浙江省三县市粮食类家庭农场为例[D].杭州:浙江农林大学,2017. [2]邵国明.广西扶绥县农业产业现状与发展思路[D].南宁:广西大学,2017. [3]李新振.土壤墒情预报预警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哈尔滨:东北农业大学,2017. 作者:王学磊 单位:莱芜市莱城区和庄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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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分析论文 内容摘要:农民负担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其分界线。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控制并减少农民税赋、确定农民应承担的劳务、精简机构和人员、财政转移支付和限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从政策实施过程来看,农民负担的增减交替进行、农民负担增也政府减亦政府、农民负担项目日益合法化、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制订多落实少;从政府措施上看,减轻农民负担为改革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措施"单兵突进"、农业税等据实征收不可操作、只给政策基层无法持久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再决策应该做到: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构建乡村良性发展的制度变迁机制。 关键词: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价值评估;公共财政;制度变迁 当前,农民负担过重是"三农"问题的集中体现之一,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沉重的问题,因而到了必须深入认识,并需要从体制改革入手着重解决的一个重中之中的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85年开始,不断采取公共政策调整农民负担,尽可能地减轻农民负担,但是农民负担在不断"减轻"中稳步攀升,问题越积越多,这就不禁让人们重新审视我们所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成效。一项公共政策如果从低效方面出现路径依赖,就需要对这项公共政策进行初始制度分析。 一、农民负担与农民负担成为"问题"的历史背景 认识农民负担问题,必先认识农民负担内涵及形成农民负担问题的历史背景。 (一)农民负担的内涵界定 "农民负担"是一个中性词,它是指农民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在自身进行消费和投资之外,向国家、集体和社会无偿支付和承担的一切费用、实物和劳务的总和。农民负担过重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农民负担本身不是一个"问题",只有当农民负担过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阻碍着农村社会的发展,进而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时,才成为了"问题"。 农民负担可以分为显性负担和隐性负担。显性负担是指农民向国家、集体和社会有关方面直接支付的负担。与之相对应的隐性负担是指通过不合理的价格因素,主要通过工农业剪刀差形式暗中向农民转嫁的负担。 显性负担从其性质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农业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二是"三提五统"(即村提留和乡统筹)。"三提"是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是指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卫生事业费、教育费以及村干部提留费;三是农民义务工;四是各种"三乱",即各种针对农民的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前三者属于合法负担,"三乱"则属于非法负担。 (二)农民负担成为"负担"的历史阶段 农民负担真正成为农民的"负担"主要经历了两个历史时期: 1.第一个历史时期(1978--1994年) 从1982到1986年,中央连续发了五个"一号文件"针对当时农村的状况进行的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包产到户(后来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手段,调到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促进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村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此时的农民负担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农民负担当然就不会成为"问题"了。 农民负担问题的出现就是在1984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的。根据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决定》将农村改革所取得的经验推广到城市中去,全面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的改革困难更大,难题更多,决非一个"承包"了得。全面改革的进行,标志着农村改革不再是改革的重点,中国决策层要将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资源放在城市改革,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上。此后农民负担逐步出现了问题。1985年我国农村完成了"撤社建乡"的体制改革,国家建立起了庞大的乡镇基层政权以及更为庞大的村组组织。这一年国务院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体制,这一"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政策,在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利益关系,致使数万个乡镇(即块块)都具有独立的利益和增收欲望,都有追求地方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强烈要求;此时,那些拥有国家权力又掌握着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部门(即条条),也都成为既有垄断权力又追求利益的行为主体。 1985年在农业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出现的"卖粮难",直接导致了农民负担问题的出现。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党和政府早在1985年采取了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85年10月下发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明确指出引导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在于各级机关及其领导,因为摊派和收费主要是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然而,农民负担并未因此减下来,随着城市改革的扩展,经济体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着快速的制度变迁,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工业品的价格逐步放开,农民从事生产的成本日益增多,农民的比较收益在减少。 90年代初开始的农村各种达标活动,使农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农民刚刚有所好转的状况,又陷入了困难之中。种田的比较收益减少,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减弱,农业的投入也日益减少。农民负担日益增重之时,也是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及法规不断出台之时:1990年《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出台;1991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下发;1992年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和劳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1993年中办《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下发;1993年中办《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下发。这一时期,农民负担的增长与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同时进行的,农民负担也与政策俱增。 2.第二个历史时期(1994年--今) 农民负担进入第二个历史时期的标志是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改革。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分税制改革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现。这一改革也有自己的弊端,这一弊端在乡镇表现得极为突出。乡镇财政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暴露出一系列严重问题。分税制改革后,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状况有句俗语概括为:"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地市财政也能过,县乡财政没法过。"分税后,税费征收按先中央后地方,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中央将一些优质税源收为直管,省市依次效仿,因此,中央、省市财政较为充足,而县乡财政非常紧张。乡镇财政赤字增加,乡镇作为基层政府运转失灵。要维护政府的运转,向农民转嫁负担成了唯一可行的选择,因此,农民负担节节攀升。 从2000年开始,中央在16个省市实现税费改革试点,其目的是通过将税费合一,成为正税,正税之外再无费,以刚性的正税,约束农民只交正税,同时也以刚性的正税约束政府及部门,不能在正税之外另收费。乡村税费改革一方面减少了乡村两级直接向农民收费的权力,另一方面减少了政策外财力,乡村财政收入迅速减少。税费改革止住了乱收费,但是乡村财政危机却日益严重,特别是乡村教育经费危机显现,乡村公共设施投入也捉襟见肘,如何维护农村政权的运转、农民教育的运行,都成了问题。农民负担和农村发展,陷入了困境。2004年1月,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减轻农民负担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能否取得减轻负担的后果,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 [NextPage] 二、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控制并减少农民税赋 1.控制"三乱" 俗话说"头税(农业税)轻、二税(农业特产税)重、三税(各种收费)是个无底洞"。控制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三乱"成了农村改革开放后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1985年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指出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名目繁多的各种派款收费的决定,增加了农民负担,因此需要做到:严加控制"集资"、"赞助"、"捐献"等活动,更不准摊派指标;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向农民摊派办公费、交通工具购置费、服装费。这一《通知》的目的是要控制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各种"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①,这也是最早提出控制农业"三乱"的文献。 1990年2月3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民合理负担的项目和使用范围,并明确规定农民负担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这就为农民负担定了一个"高压线",所有的摊派、收费和集资都不得触这一"高压线"。同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首次概括出农业"三乱"这一名词,并使用了极为严厉的词语要求自觉防止和抵制"三乱"的滋生和发展。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将农民负担通过《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了。国务院用法规的形式正面确立了农民应该交的费用,也就从正面排除了非此收费就为"三乱"。这就给农民确定和抵制"三乱"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3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关于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必须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内的规定继续执行外,其他涉及要农民负担费用的各种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在农村建立各种基金等,不论是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部门制定的文件或规定,一律先停止执行,然后进行清理。 1994年中央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的压力增大,向农民伸手的事件日益增多。199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文《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强调有的地方"三乱"禁而不止,并且通过虚报农民收入超限额提取村提留乡统筹费,因此要坚决把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劳务全面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严禁面向农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涨价、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取消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之后,又有中共中央1998年10月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也一再提出制止"三乱"。 2000年中央开始在一些省份试行农村税费改革,即并费入税,税外无费。全面禁止一切税外之费。再一次从正面界定该收的,其余都是不该收的。 2.稳定正税 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这三种主要的"正税",长期以来保持着稳定。农业税从58年以来一直没有变化,94年从农业税中分离出农业特产税,并开征了农田上的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也要求据实征收。从各地政策执行情况来看,正税基本上是稳定的,农民所反映的负担不在正税上,因为正税相对来说比较轻而稳定。 (二)确定农民应承担的劳务 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出人出工的现象比较少,90年代前后乡镇对于农民的用工需要增加,诸如水利工程的维修、公路铺石、公共设施建设都要求农民出工,有的地方甚至要求农民以币代劳。在农民的劳务和积累工越来越成为负担的时候,1991年国务院下发《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 (三)精简机构和人员 精简机构和人员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中之重,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决心是非常大的,采取的政策也不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每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决议都要提到精简机构和人员问题。为了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85年下发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开始,就要求"乡的党政干部只许减人不许增人。村干部人数过多的也应精简。"此后,一系列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无不要求精简机构和人员。这些要求和政策在一定程度对于政府,特别是乡镇基层组织的规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精简机构和人员毕竟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最令人头痛的问题,仅仅从减轻农民负担这个角度去精简,现在看来,是无法达到目的的。 (四)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采取的财政措施。中央实现减轻农民负担以来,特别是部分试点实现税费改革以来,中央政财拿出很大一部分资金(2001年是100亿,2002年是200亿),用这些资金来解决因税费改革,带来农村税费减少而引发的财政缺口。 (五)限制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收费中共中央、国务院从1985年《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就开始要求:"农村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办的事情很多,但只能量力而行。要办实事,讲实效,绝不能摆花架子,更不能让盲目大办之风再起。"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认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讲减轻农民负担不合时宜,把减轻农民负担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有的部门不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认为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是为农民办好事,不是增加农民负担。针对这些错误思想,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农村开展工作,不得违反规定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出钱出物出工,不得脱离农村实际定统一的标准、下统一的量化指标,也不得以检查验收和评比等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活动。"1998年中办和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基本重复了上述规定。2000年实行的税费改革更是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范围限制在"一事一议",每年的公共产品供给收费不得超过15元。 [NextPage] 三、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价值评估 (一)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实施过程的评估 1.农民负担的增减交替进行 农村改革之初,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的收入出现快速增长,此时的农民负担低于农业收入的增长。这一时期农村发展速度很快,农民负担不成为问题。从1983年至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农民三项负担性支出年均增长9.7%。"(孙梅君,1998,P7)这一时期,虽然没有出现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但党中央和国务院早在1985年就开始下发《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这对农民负担增长的预防起到了效果,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的5个"一号文件",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农民,提高了农村的生产力。 1988年至1992年,农民负担在高位上运转,"其间,农民人均三项负担性支出年均递增16.9%,高于前期7.2个百分点;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速度只有9.5%,低于负担增速7.4个百分点。"(孙梅君,1998,P7)其原因是1984年全面推进改革后,城市改革成了中心,城市综合配套改革的逐步实施,政策上向城市倾斜和工农产品比价复归,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的大幅回落,使得农民负担性支出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长幅度。这一期间政府把改革的主要力量放在了城市,城市改革需要花很大的成本,城市改革的难度远远大于农村,农村在这一期间,为城市的改革从经济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工农业的剪刀差,在这一期间比较大,农民的负担由此走向高峰。 1992年至1994年前后虽然只有两年时间,但这两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重新重视农村政策的两年。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公布《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确农民应该承担的负担,1992年开始全面推行。1993年政府对农民负担实行严格的比例控制,明令取消了中央国家机关37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集资和基金项目以及43项达标升级活动,纠正了10种错误的收费方法。当年农民三项负担额出现绝对数额的下降。这两年政府重视了农村问题,农民负担也就止住了迅猛增长的势头。 但是,从1994后开始实施的分税制改革之后,县乡政府的财政压力太大,农民负担反弹不可避免。1994年农民负担便以高出收入12.6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反弹,1995年农民三项负担性支出仍在高位运行。反弹的力度越大,党中央和国务院压制反弹的力度也就越大。1996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又进一步作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后,负担又回落。之后,反弹--回落--又反弹,如此反复。农民负担的增长和减轻更替进行,减轻负担的政策在不断地采取、不断地出台。虽然,这些政策对于压制农民负担的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从如此频繁地出台政策措施的行为中,看不到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政策出台得越频繁,政策的权威也就越下降。 2.农民负担增也政府减亦政府 自1985年以来,政府就明确指出了,造成农民负担增长的主要源头在政府自身。中共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最早的一个文件1985年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就指出了,农民负担加重"主要责任在各级领导,多数派款收费的决定,是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领导同志出面主持,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199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又指出:"三乱"的出现,有体制改革不配套、经济过热、法制不健全的原因,也有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在于有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缺乏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对''''三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管理不严,清理整顿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99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中更加明确地指出:"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表现在农村,根子在上边各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等方面的许多文件来自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国家机关。" 由此可见,政府早就看清了农民负担的源头在政府本身,主要来自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而党中央和国务院也就把减轻农民负担的责任交给了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责成其主要党政领导主持这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第一把手负责,立即行动起来,把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清理完毕,作出表率。 农民负担增是上级政府,减亦靠上级政府。在增减的博弈行为中,具有明显的制度性缺陷,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当前的农民负担问题,采取的压力重,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对于下面各个层次政府的压力也就加重,农民负担在总量上就会有所减少。而一旦压力场消失了,减少的负担迅速反弹。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减轻农民负担靠政府自觉是何等脆弱的机制!这么多年来,农民负担在中央的三令五申中,不断地冒进,问题日益严重,就说明了这一政策实施中的治理模式出了问题。在这一治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利益受损的农民一方,处于制度的边缘,农民的权利与政府的权利完成不对等,农民在权力失衡的情况下,又缺少利益的表达主体,因此,增负和减负的这种博弈,完成取决于拥有权力的政府一方。虽说,各级政府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一旦政府自身的利益受损的时候,政府自利的偏好就会显现出来。 3.农民负担项目日益合法化 80年初开始实行的农村体制改革,主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优秀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分配体制,当初极大地解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这种分配制度,保留了与相对应的统筹制度。这种统筹制度与土地产权不清有着密切的关系。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集体经济事实上不存在了,而计划体制下的政府万能体制并未在农村根除,因此,与事实并不存在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相对应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成了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的载体。正是因为政府要向乡村实现权力,因此才有了一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集体经济形式。"现行的农村提留统筹制度,实际上沿用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收益分配方式,导致了一些过时不合理的事情合法化。从运行中看,它扰乱了农村公共分配关系,与废除制度的改革现实相矛盾。它人为地增加了农村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了税、租、费分配关系的紊乱,同时为侵害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负担提供了可能,是导致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根源之一。"(马晓河,2002,P17) 随着城市改革的全面推行,农村分配制度改革被进一步延迟。随后,与集体经济形式相适应而建立起来的,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修补和延续原有分配制度。1991年国务院发表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条例》,就是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将原来的分配制度进一步以法律的方法固定下来。这一行政法规的主旨是保护农民利益,从正面确定农民的负担应该有哪些,除此以外,为不合法负担。但是,这一法规却从另一个侧面,将农民本不应该有的、适应并不存在的集体经济形式的负担合法化。这一条例将直接面向集体经济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堂而皇之地要求农民向集体交纳,而事实上主要向乡镇政府交纳,部分用于村委会这一自治组织的工资。"自从80年代初期,废除了制度以来,在我国大多数农村,乡村作为集体,已经不存在。因此,设立村提留、乡统筹,实际上就是对农民超经济强制,变相地平调了农民的财产,侵犯了农民的财产所有权。"(马晓河,2002,P18) 我们在研究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时,经常发现,在有关农民负担项目的博弈中,中央一面清理不合理的项目,一面又得照顾到部门和地方的利益,确立和承认一些项目为合法的,是可以向农民征收的。虽然,确立一些项目,否定一些项目,在短期内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新确立的项目却又以非常合法的方式得以存在,当新一轮负担项目上来时,中央又和部门及地方政府进行博弈,新的项目又得以固化为合法的负担。如此累积,农民负担在不断减轻中增加,而且是以合法的方式增加着,重复着"黄宗羲定律"。② 4.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制订多落实少 从90年代开始,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出台的频率是极其少见的,所使用词语的严厉程度也是极其少见的。从1990年至2001年12年间,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办公厅就发了14个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有的甚至以行政法规形式出现。然而,一项公共政策的成效并不以发文件的数量为标准。恰恰相反,对于同一公共事务文件越多,越是降低文件的权威性。 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制订多,能全面落实的却很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这项公共政策涉及的面太广,难度太多,远远不是某级政府在某一时间内就能完成的;二是政策制订后,缺少监管机制,如何落实政策、谁去落实政策缺少必要的组织机构去监管执行者;三是针对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农民鲜有表达意见的地方,更缺少让农民监督政策落实的程序。因此,当侵农事件发生,农民提出自己的主张,只有走并不能怎么解决问题的"上访"一途,或者采用过激的自杀手段,来引起政策制订和执行者的重视。的确,其中有些政策的确是在涉农事件发生后,引起中央的重视后采取的。但这种血的教训,并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所推崇的。 (二)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主要措施的评估 1.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的积极成果 党中央和国务院自1985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90年代之后,几乎每年都要向地方政府和部门强调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的重要性,并采用极为严厉的言词要求地方政府和各部门进行清理农民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农民负担的增长速度。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这既代表了国家利益,也符合农民利益。因此,每一个减轻农民负担的中央文件都是农民反对负担增加的重要武器。正是由于党中央和国务院站在最广大的农民阶级的利益上思考问题,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出台后,农民最能支持。这一立足点,充分体现了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一致性。正是这种一致性,引导着农民保持社会的稳定,虽然个别地方也出现过农民采用过激行为,冲击地方政府现象,但是全国农民在负担如此沉重的今天,仍然能相信党中央和国务院,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地方政府在执行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减负政策之后,也能得到农民的支持和理解。所以说,虽然农民负担成为"三农"问题的一个重点,但一问题并未引起农村社会的动荡不安。因此可以说,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过去的近二十年中,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是卓有成效的,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正是在这种稳定中发展起来的。离开了农村的稳定,我们不可能取得改革开放的现有成果。 2000年开始在部分省市推行的税费改革,以及200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再一次将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摆在农民面前。农民从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行的公共政策中看到了中央的决心,从而对于负担的减轻也具有了信心。农村和农业在农民的支持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虽然"三农"问题成为了我国改革开放诸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农村成了发展最为危险的地方,但是一切都能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控制的范围内顺利进行。这是当前最为难得的农村社会发展的大好前提。离开了农民支持的一切改革都将成为泡影,即使取得了暂时的成就,也会被国民经济体系的破坏所摧毁。 [NextPage] 2.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的不足之处 (1)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单兵突进" 一是制订的政策在内容上单一。只顾眼前的负担,不顾与负担相关问题的解决。减轻农民负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一两项公共政策是无法实现的,自1985年以来,我们不断减负,特别是90年代以来,几乎年年都在减负,而采取的政策只是针对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要求地方政府或部门不要越雷池,如农民劳务重了,就控制劳务;"三乱"多了,就减"三乱";教育集资多了,达标标准高了,就采取措施不准集资和搞达标。采取的政策给人的感觉是应急式的,缺少全盘治本式的改革措施。而减轻农民负担需要全局性宏观公共政策转变,这将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迁,是在第一轮承包制度改革基础上进行的更大的制度变迁。 二是减轻农民负担仅停留在显性负担上,而对于隐性负担政策措施少。"挖农补工"政策在特定历史时期实行的,实行至今农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据测算,1954-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手中获取5100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1991年的剪刀差累计已高达12329.5亿元,相当于同期农业生产总值的22%;1987-1991年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高达1000-1900亿元,成倍于改革前的数额,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罗文杰,2002,P53)剪刀差是一种极为隐蔽的农民负担,不可否认这一做法在一定历史时期起了作用,而持续实行,已损害了农业的发展。这一做法是以农民的长期贫困以及农村的长期落后为代价的,继续实施对于国家的发展不利,也与实现全面小康不相称。这一做法,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太多,自身增值和积累的潜力是十分有限的,这一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弱势。发达国家为了保持农业发展能得到平均利润,在农民已采用机械化的基础上仍然大量"以工补农",给农民以大量的补助,扶持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入WTO后,我们已发现我国的农产品价格已超过了发达国家,农业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已不存在了。如果继续采取"挖农被工"政策,损害的不再是农民的利益,而是国家的整体利益了。所以说,仅在表面对显性化的农民负担采取"单兵突进"措施,只能救一时,并不能使农业良性发展,显性负担和稳性负担同时减轻才能深入到根子上去。 三是简精乡镇机构和人员的手段单一。乡镇机构臃肿和人员膨胀是一个痼疾,在社会存在着事实上的等级制度的前提下,随着高等级阶层的人口增长,他们要就业,要取得较高的收入,以及要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这些必然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和财政支出扩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除了高校毕业生,我国就业的典型特征是行业内就业,父辈们在什么行业,子女们一般也是相应的行业。由于政府部门的干部享有最优的政治与社会待遇,所以人人想进政府部门,而进入政府设置的门槛在自己人面前往往不堪一击,更不要说内部人控制,这样我国机构膨胀-精简-再膨胀和恶性循环就不能理解了。"(林光彬,2003,P97)乡镇机构和人员要精简绝非如中央机构精简那么容易,中央机构有着大量的下级可以分散人员,也有着巨额的财政支撑,因此,即使改革的成本很高,也能在一定时期内减下来。但是乡镇是最基层的组织了,高等级阶层人口的增长及其就业的压力,直接导致乡村财政危机,加速"三农"问题的恶化,"三农问题是历史上长期积淀形成的社会等级制度惯性、思想惯性和路途依赖在人口增加情况下在当代延续的结果,本质上是不平等制度下低等级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林光彬,2003,P97)如此复杂的社会问题,仅靠减轻负担政策中的一而再地强调,一而再地斥责下级政府的执行不力,是肯定不行的。 (2)农业特产税、屠宰税据实征收不可操作 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要求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达指标,不得按人、按田亩平摊。这些规定对于农民来说不应成为负担,但是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在征收过程中,如果要"据实征收"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一定要据实征收,那么征收的成本也是惊人的。这是因为,我国农民生产的分散性,乡镇税务机关几乎不可能得到农民生产农业特产的产量和质量等方面的准确的数据,加上乡镇税务机关也不可能有如此多的人力和物力去收集如此分散的税源数据。即使能"据实征收",税收机关的征收成本也一定特别大。加上,许多地方政府在财政压力下,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将这两税以指标的方式下发,因此,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农产区,对于这两税在上面的征收压力下,只能平摊到田亩和人头上。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3)只给政策的减负措施基层无法持久执行 我国政府在采取减负政策时,时常采取只给政策不给资金支持的措施,中央下发文件(乃至行政法规),地方必须执行,但由于执行中央政策所带来的成本往往由地方政府支付。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财力相对雄厚,还可支撑,但大多数地区,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地方财政主要依赖农业税费。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减轻农民负担本质上就是减少地方财政的可用资金,再加上要求地方财政支付减负的成本,地方一千个不愿意。虽然中央能在一时采取强制手段,要使减负措施保持长久,几乎是不可能的。甚至出现政策下达时,就是地方政府"想对策"应付,乃至欺骗中央之时,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使得地方政府担当了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任,其掌握的经济决策权和可支配的资源也得到相应拓展。"(金太军,2003,P45)当地方政府出现财政危机,机构难以顺利运转的时候,进一步减少地方财政的收入,并要求支付改革成本,减负的政策遭到地方政府的抵制,也就不足为奇了。比如,粮食统购统销、教育工资县级财政统管,都是如此。只给政策无资金支持,给基层财政过大的压力。1993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1998年下发《粮食收购条例》,这些政策旨在保护农业的利益,用政策法规规定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出现亏损,要由地方财政补贴;2001年乡村教育系统教师工资没有保障,严重影响了乡村教育的发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将乡村教师工资由原来的乡镇财政改为县财政发放,这解决了乡村教师的工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师向农民伸手的问题,对于减轻农民负担也肯定是有好处的。但是,县财政发工资并不等于县财政出钱解决乡村教师的工资,县财政强制从乡镇财政划拨出这部分支出。其实,这部门支出还是由乡镇支付,只不过经过县财政转了一下手,成为乡镇财政一项刚性的支出而已,只是乡镇再也不能拖欠师工资了,只好进一步拖欠自己人(政府工作人员)工资了,乡镇财政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向农民伸手的愿望也就更加迫切。这些措施忽视了乡镇财政的支撑力,一旦上面的压力减轻了,乡镇政府再向农民伸手,成为百般无赖的选择了。 [NextPage] 四、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再决策的建议 (一)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 1.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带来的农民负担问题 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根源于中国不合理的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就是通过城乡分割的非公共财政体制实现的。集权型的财政体制是以城市为中心的体制,采取工商业(城市)中心,工商业剥夺农业、国有(营)工商业剥夺私营工商业的方式来集中中央的财力。"在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下,一旦国家选择以工业化作为其合法性的依据,它就必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所有的权力资源,以推动工业化的进程。由于长期的农业基础型财政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工商业相对十分落后,工业化资金的来源就在于最大程度地掌握农业生产剩余。……国家对农业剩余的控制也进一步从最初的流通领域而转向对生产、流通领域的全面控制。统购统销剥夺了农民对其剩余产品的支配权,工农业价格''''剪刀差''''将这一剥夺进一步加深。"(刘志广,2003,P47) 国家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事实上就是采用国家权力置配资源的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农民生产剩余产品的积极性,但经过几年的工商业的汲取,特别是1984年之后,城市改革发展需要汲取农业的资源,农村政策的使用达到极限,农民负担问题在1985年之后就凸现出来了。因此,就有了1985年的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首度出台。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从乡镇企业到三资企业,再到民营经济的发展,私人市场(经济)也逐步发展起来。这样就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国家和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市场,共同从农业中汲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农民工),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抵挡如此强烈的"抽血",农民的生存空间和生活机会越来越窄。控制"三乱"、稳定正税、税费改革、减轻劳务等等,都没有触及这个根本性问题。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中央的财力,也就进一步增强了城市(工商业)汲取农业的能力,权力资源为城市改革所运用达到了极限,农业资源的被抽取,也就达到了极限。同时,这一改革还给地方财政,特别乡镇财政带来了空前的压力,进一步强化了乡村财政危机。乡村组织要正常运行,转嫁危机的对象就只有农民,如此一来,任何强制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只能救一时,不能救长久。 2.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 公共财政着眼于公共需要,它是由所有社会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提出,或者说大家都需要,而不是由哪一个或哪一些社会成员单独或分别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就必须将广大的农村纳入公共需要角度上的国家财政轨道上来,因此,这就要求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共同的平等的主体,工商业和农业都是我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都要得到重视,没有谁是中心,没有谁该为谁作出牺牲。如果说要有所牺牲的话,根据公共需要,由强势群体或强势产业向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作出牺牲。5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26年来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经建立强大的工业基础,我们已有较强大的国力,优先发展重工业、优先发展城市,不再具有时代意义了。尽快将乡村纳入公共管理之中,平等地对待城乡经济,成为时代的要求。 长期以来,对待"三农"问题的不平等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的不平等,不管从宪政,还是从人权角度,都是说不过去的,宪法所赋予给人的美好的权利,在"三农"问题上看不到,而且这种最大的不平等,50多年来逐步固化为一般规则,使人们日益麻木,无法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旦有人提出归还"三农"应有的权利(权益)时,其阻力可想而知。"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罗尔斯,1998,P62)集权型的财政体制在建国初期,对农民的不平等符合国家利益,但时至今日,既不符合国家利益,也不符合农民利益,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解决农民负担问题,首先就得解决统一的公平正义的公共财政建立问题。不解决这个大的问题,一切具体的减负措施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 (二)构建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从农民负担不断增长的发展阶段,人们就能认识到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根子在"上面",大多数的农民负担是由各种"上级"以文件方式确立,交由基层去执行的。这些文件往往以刚性的言词,配以"一票否决"的考核标准,强令基层政府去执行。基层政府以及被征收的对象--农民是没有多少发言的余地的。 各种"上级"在下发各种文件的时候,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大的理由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农村的发展,农民奔小康,这些都是农民所需要的,但由谁来实现呢?这就涉及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外供给体制,所有上级政府和部门都认为自己有这个职能,要实现这个职能就需要动用行政手段,让下级去落实,最终由乡镇政府去落实。乡镇政府也抱怨:不是乡镇要收费,是上级要收费。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农村发展是必需的,但是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应由谁来承担呢?从理论上讲农民交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农村公共产品应该由国家提供,正如城里人交了税后,公共产品由城市政府提供一样。城市道路桥梁、学校以及政府的经费从来都没有听说向城里人再征税,因为这些都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来提供。但是,国家的事权在乡村是混淆不清的,国家推行的各种政策,大力发展农业的方针,国家在农村管理权的实现,这些成本都是由农民在税外提供的。甚至乡镇政府的经费都是由农民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本应是国家的义务,现在成了农民的义务,修建校舍都得农民自己掏钱(不仅如此,政府还要下达校舍达标指标)。 国家权力对于农民经济生活的干预,在延续了多年的计划体制后,并未有多大的改善。从一定程度上说,国家权力干预农村生活为农村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本应由国家财政掏钱解决的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最终由农民掏腰包。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民负担过重的内在原因了。国家应保障对不同地区乡村基层的最低限度的基础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五幼保"等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如果基层机构的财力不足,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国家职能在农村的实现,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国家要实现在农村的事务,首先就要从财力上做准备,因此,构建乡村财权与事权一致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是减轻农民负担所必须的。应该做到不管是哪一个"上级",如果要在乡村实现管理职能,为乡村提供产品,必须有合理合法的公共财政作支撑,如果公共财政无力支撑,就不应强行在乡村提供超越现实的公共产品。 (三)构建乡村良性发展的制度变迁机制 1.税费制度变迁 从税费改革的过程来看,影响农民负担的税费在中央不断强制减轻中,顽固地增长着。即使最近几年在一些省市推行的备受关注的税费改革,也"只是对合法税费项目作出对当地政府和集体组织较为有利的硬性规定,不仅无根据地提高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数量,而且把国务院关于农民承担''''三提留五统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规定按5%的上限足额收取,同时,有的地方还在合法的税费之外,加进了其他收费项目。"(中科院,2002,P151)农民税费在不断"减轻"中增长,这一悖论本身就说明了这种公共政策是缺少效率的,但是由于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强化,逐步形成了路径依赖,最后,要改变这种制度就必须采取交易费用极高的变革。 税费制度的不断改革,虽然在某一个阶段农民负担没有更快地增长,但是增长的趋势并没有消灭。"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因为该社会没有为经济方面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也就是说,没有从制度方面去保证创新活动得到最低限度的报偿和好处。"(诺思,2002,P9)推行税费改革的基层政府并不能从中得到好处,农民也不能看到这种改革能带来长久的好处,因此,必须从现有的制度依赖中跳出,进行税费改革制度创新。 税费制度创新应该逐步与世界发达国家农民税费制度并轨,"世界各国都对农民施加补贴,2000年,美国对每公顷耕地的直接补贴是100-150美元,欧盟为300-350美元;我国却是少数几个向农业征收赋税的国家,农业税费摊到每公顷耕地上,约为100-130美元,我国农业的经营规模只有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刘志广,2003,P48)长期向农业"抽血"不仅使农业失去了国家竞争力,也使农业的发展成了难题,直接后果是农村的发展危机。因此,税费制度变迁,主要着眼于建立一种规范政府的规制,用硬性的规制确定政府在若干年内逐步实现零税费,直至给予农业生产的直接补贴。 2.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 农业税费逐步减少后,最直接的冲击是乡村财政危机加剧。原有的乡村债务本就越积越多,切断向农民伸手补充财政缺口后,乡村的正常运转面临问题。乡村财政危机又威胁着乡村高等级阶层的就业,高等级阶层在乡村社会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因此,税费制度变迁首先就要遭到这一阶层的抵制,历次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公共政策来减轻农民负担都不胜而终,就是由于这一"行动集团"抵制的结果。"制度能否实现创新,便取决于由不同的人群组成的利益集体的选择。当一项制度安排虽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并能够增加社会总福利,而又得不到实施时,原因就在于这项制度减少了某一利益集团的收益,他们为了集团的利益而继续维持一项不合理的制度安排。"(程虹,2000,P154)不管什么样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都会触及这一阶层的利益,虽然制度变迁的对于社会总体来说,新制度的成本低于旧制度,但是对于乡村高等级阶层来说,新制度的收益小于旧制度的收益,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超越这一阶层的新的有力量的阶层(利益集团)出现,制度创新就缺少内生变量。 推动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可以从两个方面的实现制度创新。一是国家在乡村在职能定位,尽量收缩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强政府、万能政府的管理模式。基层政府机构之所以不断扩张并无法遏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加之乡村太多的国家职能,这种外在推动力,为高等级阶层就业提供了基础。如果政府在诸多方面收手,不去管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务,再上无管理这些事务的财政支撑,当然就不可能设置不需要的职能部门,什么"七所八站",没有管理职能的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即使存在也不会造成农民的负担。粮食部门、供销社原有的职能减少后没有给农民造成多少负担就是例子。砍掉乡村不需要的部门的管理权力,机构精简和裁员才有可能。这一措施是推动高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的外生变量。 二是变革等级社会为公民社会,取消一切不平等的制度和政策,实现宪政民主。"社会的经济的不平等应被这样安排,使它们①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个人的利益;并且②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罗尔斯,2001,P61)财富和收入无法做到平等,但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力,既是我们所追求的,也是我们能做到的,权力地位和领导职务向所有人开放,包括向农民开放,是我们应该做到的。当农民能够决定自己所需要的公共产品由谁来提供时,农民集团的自有权力才能得到巩固,才有可能抵制高等级阶层的侵权。农民阶层自组织能力的增强,是推动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的内生变量。靠政府的自觉,是难以解决政府机构精简问题的。 3.乡村自治制度变迁 "农民负担的实质,是在对农村剩余产品进行分配的过程中,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的反映。而过重的农民负担,则反映了在新旧体制交替的时期,对三者之间利益进行调节的各种制度安排存在严重缺陷和不足。因此,探寻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源,应从制度性因素着手进行研究。"(杨军,1995,P15)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乡村集体经济事实上已不存在,但是由于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的惯性,强政府的职能还需要在乡村推行,国家参与农村剩余产品的分配也需要一个组织去落实,非私有的土地产权也需要附着于某一经济体上,因此,从制度上分析集体经济组织的延续也就可以探究农民负担的根源。 集体经济组织事实上不存在,而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更多地体现为政治性的组织,特别是政府权力向村落延伸的组织,这就出现了代表农民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体的缺位。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就成了十分必要的了。而现存的体制内能体现农民经济组织体的机构,那就只有村民自治组织了。但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太强的政治性--既代表国家利益,又代表村民利益--影响着村民自治组织实现村民的经济利益,因此,只有对村民自治组织进行制度变迁才能达到代表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体的出现。 现行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在村民民主的基础并不太厚实的基础上,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政府在设计这种制度时带有较强烈的"统治者的偏好","如果新制度安排带给国民的收入较高而带给统治者的收益较低(由于统治者交易费用的缘故),那么在和原先制度安排进行比较时统治者可能会发现,建立这种新制度安排并不是他的利益所在。"(林毅夫,2003,P392)所以,在执行村民组织法时,村民自治带有很强的政府色彩,是原有"大队"的替代,也是原有"集体经济"的组织替代,虽然村委会并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村委会并不能真正意义上决定和提供乡村公共产品,税费中许多名目,虽说是借用村委会集体的名义收取,但由于村委会永远也无法真正完成刚性的上级"计算"出来的税费,因此,以集体名义提留的有限的费用,实际上都已上交了。有限的返还,大多不够村委会成员的劳务,更不用说提供公共产品。一旦国家又以各种美好的"愿景",要求乡村发展某某时,从农民手上夺取几乎少得可怜的分配剩余,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新的制度安排,应该让村民实现真正的自治,这种自治不仅是有限的政治(民主)上的,更应是经济上的自治。乡村公共产品应由农民自己说了算,由村民自治组织去执行。乡村公共产品大多是农民自己的事,除了国家应该付钱去办的(如教育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应由农民自己决定,也就是说乡村的发展权,应由农民把握,政府只有指导权,没有强行推行的所谓"逼民致富"的权力,因为农民并未赋予政府这种权力。主权与治权的统一,是这一制度变迁的根本性的问题。经济是最大的政治,如果农民拥有乡村自主发展的权力,那么有了经济利益的自治就更能吸引农民参与,而不是被动地参与,这对乡村民主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乡村良性发展的重要组织部分。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经济公共政策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北部湾经济区的构建和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加。本文结合北部湾经济区高技能人才就业的特点,分析了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人事政策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等公共政策对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影响,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分析如何通过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来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发展。 [关键词]北部湾高技能人才公共政策公共管理 2008年1月14日,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北部湾”)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北部湾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组成。广西作为西部欠发达的省份,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水平较低,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层次较低,面临着来自东盟地区和国内各省份竞相发展的竞争压力。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年~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今后8年是北部湾社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强区域人才开发与合作,是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启示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被冠以不同的称号,如管理主义、企业型政府等,它缘于1979年英国撒切尔政府。新公共管理的出现意味着政府的管理模式从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转变。新公共管理注重“顾客”导向、结果导向,强调绩效导向,即以经济、效率、效果三大变量来对绩效进行测量与评估。在公共服务方面倡导市场导向,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实绩为依据进行管理。 社会是政府的来源,服务社会是政府的职责和价值取向,新公共管理所提倡的“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市场导向型政府”等理念,反映了政府与社会互动关系的合理发展趋向。新公共管理理论可以指导政府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学的方法来管理公共事务,确立行政服务的理念,整合各方利益,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 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基础还很薄弱,市场还无力全面负责公共性很强的活动,政府仍需承担必要的公共管理职能,这就要求政府在引入市场机制、培养市场力量的同时,还要规范市场管理,使市场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以便承担更多、更重的公共服务,同时还要把政府建设成为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服务型政府。 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北部湾可以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公共政策、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理论上是有依据的,在实践上也是可行的。 二、区域内高技能人才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北部湾经济区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旺盛 人才是区域经济发展成败的关键。目前北部湾的人才队伍现状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无法适应北部湾经济区加快开放开发的需要,无法适应推动泛北部湾区域合作的需要,无法支撑起区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北部湾在石化、林浆纸、能源、钢铁和铝加工、粮油食品加工、海洋产业、高技术、物流和现代服务业等九大重点发展的产业对相关人才需求较大。而发展沿海工业需要的技能人才等严重匮乏,已成为制约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随着北部湾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及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对外开放合作等,区域内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向资本密集型企业的转型,制造业产业结构全面升级,先进技术的大量应用和先进设备的大量更新,必将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以及人才的数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2.北部湾区域内高技能人才发展的软环境有待完善 北部湾的许多企业依然存在着“人才高消费”的用人观念,企业招聘往往起点就是本科,甚至是硕士、博士,也不管是否真正需要。在许多企业中存在盲目追求高学历造成的能级错位和人才浪费现象。而学历层次为大专及以下层次的高技能人才,依然遭受着“弱势文凭”的社会歧视,存在就业机会少和就业层次低的现状。 现有的人才评价体系对高技能人才明显不利,仍然沿用老标准,将人才的定义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而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却因为学历和职称这两道“硬门槛”,被摒弃在“人才队伍”之外。许多地方为管理、技术研发人才提供好的待遇,却忽视同样做出巨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被作为普通劳动力,劳动者权益遭到侵害的情况比较普遍。具体表现为;(1)试用期长,试用期工资低;(2)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或合同形式化;(3)工资增长缓慢,且存在随意克扣或拖欠工资;(4)劳动时间被随意延长,加班无报酬或少报酬;(5)社会福利和保险无着落,就业不稳定。(6)违规收取就业押金等费用。这些现象虽然不是北部湾所独有,但在实际上阻碍了高技能人才的发展。 三、公共政策对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影响分析及对策 1.产业政策的影响分析 产业政策是国家从宏观角度调整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政府通过干预资源在产业之间的配置,以期达到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产业结构升级对就业总量和就业结构产生影响,产业结构升级会对区域内掌握新技术的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增加。 产业结构调整蕴藏着大量就业机会,第三产业的发展将成为扩大广西就业的主要出路,而且广西第三产业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具有潜在优势,同时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产业结构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府的促进与保障是必要的。应该利用北部湾建设和发展这一契机,把握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通过政策引导和相关配套体系的完善等途径,最大程度的拓展高技能人才发展的渠道。 2.财税政策的影响分析 财税政策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再分配、促进充分就业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等宏观调控职能。由于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与市场机制失灵并存,要求财政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合理分工,相互配合,以实现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财税政策可以促进市场发育和完善,保证资源最优配置,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财税政策可以做到:(1)促进经济增长。使经济增长保持适当的协调比例,相应地扩大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2)调整经济结构。运用税收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以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3)直接扩大就业需求。体现在:一是鼓励自主创业;二是鼓励企业雇佣人才。 3.人事政策的影响分析 通过制定和完善就业政策和法规,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人才的权责利,可以对高技能人才就业实行单位控制和宏观管理。强化立法约束和政策引导,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劳动人事制度、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就业制度和服务体系,可以为高技能人才提供配套的就业服务。 政策因素对人才作用发挥的影响非常显著。政策相对宽松的地区或部门,为人才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使人才的聪明才智可以自由发挥出来。人才为了追求才能的发挥和事业的成功,就必然产生向政策宽松地区流动的愿望。 4.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影响分析 现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未能深入人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被一些企业看作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障碍而加以抵制。一些企业存在拖欠工资、加班不给报酬、不签劳动合同等违法侵权行为,甚至以经济效益差、社保负担重为借口,采取瞒、漏报甚至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上存在法律“盲区”,或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有些地方全员参与招商引资,劳动执法部门借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履行法定的职责,甚至以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利益为由对一些企业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包庇纵容,对劳动者维权的请求置之不理。 四、总结与建议——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公共政策选择 1.调整区域产业结构促进高技能人才就业 (1)积极承接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对第二产业结构进行相应调整。重点培育和发展兼备经济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的行业,发掘优势产业、朝阳产业的潜力。大力开发优势资源,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广阔的、与东盟互补的新优势产业,努力把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 (2)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尽可能挖掘就业潜能,同时发展新兴产业尽可能拓展新的就业领域,从这两个方面调整和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包括:①改造传统的交通运输仓储业,向现代物流产业转变;②大力发展房地产等关联度大、拉动性强的行业;③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带动与旅游业相关产业;④积极发展会展服务业等新兴产业。 2.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 (1)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财政预算中设置“高技能人才就业补助”科目,从预算上给予资金保证。增加财政投入,建立就业与再就业培训中心和各种培训机构,加强劳动者就业与再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再就业能力。 (2)促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支出,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3)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通过区域内财政转移支付的模式,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对弱势产业实施合理保护,创造就业机会并实施积极的救助,适当调节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 (4)通过税收优惠来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如采用对高技能人才创办企业和企业雇佣的高技能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的方式。政府要按照促进高技能人才就业与实现经济增长的战略,以直接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调整和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 3.改革人事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 (1)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提高高职人才的社会地位。高技能人才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要树立系统的战略思想。要针对不同行业和职业要求,制定分类分层的人才评价系列、考核评价标准;评价重在业内、市场或社会认可,坚持实践检验人才,形成包括群众、专家、市场和技术等多元化的人才评价体系;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2)建立正确的选人用人体系。要正确处理好人才培养近期与长远目标、重点与全局发展、自主培养与吸引凝聚人才模式的关系,完善并规范企事业单位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和辞聘解聘制度,建立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高技能人才管理办法,促进企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4.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才发展 (1)进一步完善劳动立法,使其真正发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根据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扩大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加强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监管,切实保护好劳动者的权益。 (2)尝试建立对高技能人才就业实施特别保护制度。可以借鉴国外关于促进就业和劳动保护的立法。比如德国实施的《强迫职业实习教育法》和《工业法典》等法律,鼓励企业雇用技能人才并参与培养;《企业基本法》和《职业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对技能型劳动者的权益加以规范和保护。 (3)建立统一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和完善企业单位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障,依法推行人才全员参保制度,确实维护高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 (4)建立职工凭技能、凭职业资格得到使用提升,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待遇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薪酬中考虑技能贡献的因素,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推广高技能人才与其他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做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由各级政府实行政府津贴等鼓励政策。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监督分析论文 [摘要]加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形成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理论体系,解决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问题,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这些这些困境:一从政治文化、行政体制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二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三从监督制度—“问责制”建设的缺失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关键词]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困境问责制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是公共政策正确贯彻执行,达到预期公共政策目标的重要保障。许多制定十分周密、科学的方案,在执行时偏离了既定的公共政策目标方向,最终导致政策失败,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不严格,不到位。为此,必须加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形成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理论体系,解决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这些这些困境:一从政治文化、行政体制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二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三从监督制度—“问责制”建设的缺失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一、从政治文化、行政体制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政治文化、公共政策自身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国际环境等等。本部分主要从政治文化和公共政策自身特点的角度来对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影响进行分析。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必然受到一定的政治文化的影响。政治文化,是指通过政治社会化而形成的一整套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包括政治信仰、政治情感、政治认知等。政治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方式和程度。民主、现代的政治文化为有效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提供了文化背景,而封建社会专制的政治文化,则在很大程度上压制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率的提高,一般表现为官本位思想、臣民意识等。我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封建历史相当的悠久,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为民做主思想等传统政治文化残余还是不能彻底清除,它的影响有时还是相当的深刻,造成了现代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之一的人民群众往往没有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渠道,造成了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冷漠,普遍认为“在其位谋其政”,国家大事是那些当权者的事,于己无关,长期以往,就逐渐地失去了参与政策执行监督地热情。而民主社会要求社会公众能意识到自己是国家地主人,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既是自己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所以这种封建社会政治文化残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 公共政策是“政府依据特定时期的目标,在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选择、综合、分配和落实的过程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1]公共政策的首要特征在于“公共”,是对全社会的利益调配,而不是针对个人的利益。正是因为公共政策影响的不是一个人的利益,因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也存在着较强的外部效应。笔者认为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是一种群体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如果一个农民通过各种途径游说政府,希望减轻他的农业税,或者提高他的福利水平,他会遵循一种什么样的准则呢?首先,我们不说这个农民是否具有这种游说的能力,即使有这种能力,他也不可能采取行动。奥尔森认为,在一个群体范围内,集体受益是公共性的,即集体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分享而不需要付出成本。如果这个农民去游说政府,那么得到利益的是整个农民阶层。集体受益的这种性质促使每一个集体成员都想坐享其成,来“搭便车”。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人民群众可能都很想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因为公共政策与他们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但是理性的个人选择了不监督,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个人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并不是免费的,即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有效,受益者也不是他一个人,成本—受益不对称,他人的“搭便车”心理导致了个人不会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这种情况必然阻碍社会公众特别是目标群体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 二、从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狭义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广义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不仅包含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还包括履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职能的政党组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舆论以及人民群众等。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作为公共政策监督体系的一个分系统,与公共政策制定监督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但是在我国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由于受行政管理体制、监督体制的影响,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并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和功能,导致在现实的监督中,出现了“弱监”、“虚监”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监督的效果。追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监督权力 要监督,就必须由监督权力。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体现着监督权对执行权的制约。监督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督主体的地位、权能。但从目前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监督主体由于自身的依附性而缺乏制约力度,导致监督乏力。在行政系统内部,行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权的监察机构和审计机构实行双重领导,受同级政府人事、财政制约。虽然199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监察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但是,由于受同级政府人事、财政等的制约,在实际监督中没有体现出应有的独立性。在行政系统外部,行使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权的各级人大实际上是法律地位高而实际地位低,突出体现在监督方面的法规不健全,力度不够;机构不健全,强度不够;手段不配套,深度不够;尚未真正体现人大的监督作用。[2] (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功能不全,缺乏监督合力 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主体以不同的方式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发挥着监督功能。但是监督功能不全,导致它们没有有机结合、密切配合,没有能够整合监督资源和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实效,体现多元监督的优势:⑴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是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优秀,在监督的多元主体中处于优秀地位,对广大党员同志,尤其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挥着领导和约束的作用,对公共利益的促进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共产党发挥监督作用的范围和空间是有限的,它只能通过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来实行监督,并不能对公共政策执行过程进行全面的动态跟踪监督。⑵立法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在理论上应该是最有效地、最权威的。但实际上,权力机关在行使监督权的时候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主要是监督方式单一,程序不完善,通常仅限于执法检查、质询等。”[3]因为人大既不同于行政机关行又不同于司法机关,它既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力,也无直接处理案件的权力,这样就很明显地削弱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效能,也无法显示出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权力机关的权威性。⑶司法监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共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只限于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公共政策执行,关乎的是公共利益,而不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按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则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监督申诉对象,因为只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才能提起诉讼。这样显然不利于行政诉讼的完善,不利于加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⑷其他各种社会监督。在我国主要包括政协、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等。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他们享有各种形式的监督权力,诸如举报、信访、舆论批评等。并且舆论媒体的最大优点是社会影响力大、效果显著,但是无论怎样,他们改不了“民间”的性质和定位,没有“官方”的权威和地位,并且供他们发挥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用的空间也很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效率。 综上所述,不管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还是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在发挥公共政策执行监督效能过程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相互之间不能有机的融合,出现“弱监”、“虚监”则是必然表现了。 三、从监督制度—“问责制”建设的缺失方面看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困境 “责任最通常、最直接的含义是指与某个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4]责任的明确是公共政策执行和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必要前提。没有责任,就没有义务,则公共政策执行监督就没有保障。作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有效保障方式之一,没有责任的监督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一个地区或者部门反腐败是否坚决有效,与这个地区或者部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态度和责任心有着很大的关系”,“少数领导干部责任观念淡薄,由于制度不完善,除了问题追究不到个人”。2003年,包括原卫生部长、北京市长在内,全国有近千名官员因防治“非典”工作不力被罢官免职;2004年4月,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亲自听取监察部关于中石油重庆开县“12.23”特大井喷事故、北京密云县迎春灯会特大伤亡事故、吉林市东百商厦特大火灾3起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4月底,国务院又先后责成严查江苏“铁本”案、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等,包括常州市委书记、安徽阜阳市市长等20多名政府官员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分。这些案件的查处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问责制”与现行的行政体制和监督体制还是有着不相容的地方。作为一种监督方式,“问责制”实施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形成,因为科学的“问责制”的前提是合理的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和监督权力,而这则有待于更深入的制度改革。 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对公共政策项目,尤其是大型的公共政策项目,“问责制”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 (一)“问责制”中权责不清、主体缺位 作为公共政策执行监督的一种方式,在很多情况下,监督主体不知道向谁问责,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什么,是一种直接责任,还是间接责任。给人的印象比较模糊,很难具体的界定这个“责任”。 “问责制”的主体是谁?结合专家、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问责”的主体应该是人民群众,人民行使问责权,“问责制”应该是一整套完整的责任体系,不能仅仅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监督关系。因为在这种问责的监督体制中,人民群众追究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再追究各级政府中行使公共政策执行权的公务人员的责任,这样才能形成良性的监督互动。但是在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往往是下级因失误影响了政策执行而被上级要求辞职,并不是因人民群众的“问责”而辞职,造成了“问责”主体无权问责而缺位的局面。 (二)“问责制”定位不清 作为行政责任领域内的一个新术语,“问责”的定位到目前还不清楚。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行政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问责”并不是行政处分的一种,在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它明确界定。所以,作为监督的一种方式,“问责”还是模糊的,界定不清的。在现实的公共政策执行监督中,“问责”的实际操作还缺乏可行性。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分析论文 内容摘要:农民负担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其分界线。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控制并减少农民税赋、确定农民应承担的劳务、精简机构和人员、财政转移支付和限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从政策实施过程来看,农民负担的增减交替进行、农民负担增也政府减亦政府、农民负担项目日益合法化、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制订多落实少;从政府措施上看,减轻农民负担为改革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措施"单兵突进"、农业税等据实征收不可操作、只给政策基层无法持久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再决策应该做到: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构建乡村良性发展的制度变迁机制。 关键词: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价值评估;公共财政;制度变迁 当前,农民负担过重是"三农"问题的集中体现之一,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沉重的问题,因而到了必须深入认识,并需要从体制改革入手着重解决的一个重中之中的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85年开始,不断采取公共政策调整农民负担,尽可能地减轻农民负担,但是农民负担在不断"减轻"中稳步攀升,问题越积越多,这就不禁让人们重新审视我们所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成效。一项公共政策如果从低效方面出现路径依赖,就需要对这项公共政策进行初始制度分析。 一、农民负担与农民负担成为"问题"的历史背景 认识农民负担问题,必先认识农民负担内涵及形成农民负担问题的历史背景。 (一)农民负担的内涵界定 "农民负担"是一个中性词,它是指农民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在自身进行消费和投资之外,向国家、集体和社会无偿支付和承担的一切费用、实物和劳务的总和。农民负担过重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农民负担本身不是一个"问题",只有当农民负担过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阻碍着农村社会的发展,进而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时,才成为了"问题"。 农民负担可以分为显性负担和隐性负担。显性负担是指农民向国家、集体和社会有关方面直接支付的负担。与之相对应的隐性负担是指通过不合理的价格因素,主要通过工农业剪刀差形式暗中向农民转嫁的负担。 显性负担从其性质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农业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二是"三提五统"(即村提留和乡统筹)。"三提"是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是指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卫生事业费、教育费以及村干部提留费;三是农民义务工;四是各种"三乱",即各种针对农民的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前三者属于合法负担,"三乱"则属于非法负担。 (二)农民负担成为"负担"的历史阶段 农民负担真正成为农民的"负担"主要经历了两个历史时期: 1.第一个历史时期(1978--1994年) 从1982到1986年,中央连续发了五个"一号文件"针对当时农村的状况进行的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包产到户(后来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手段,调到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促进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村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此时的农民负担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农民负担当然就不会成为"问题"了。 农民负担问题的出现就是在1984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的。根据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决定》将农村改革所取得的经验推广到城市中去,全面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的改革困难更大,难题更多,决非一个"承包"了得。全面改革的进行,标志着农村改革不再是改革的重点,中国决策层要将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资源放在城市改革,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上。此后农民负担逐步出现了问题。1985年我国农村完成了"撤社建乡"的体制改革,国家建立起了庞大的乡镇基层政权以及更为庞大的村组组织。这一年国务院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体制,这一"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政策,在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利益关系,致使数万个乡镇(即块块)都具有独立的利益和增收欲望,都有追求地方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强烈要求;此时,那些拥有国家权力又掌握着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部门(即条条),也都成为既有垄断权力又追求利益的行为主体。 1985年在农业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出现的"卖粮难",直接导致了农民负担问题的出现。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党和政府早在1985年采取了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85年10月下发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明确指出引导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在于各级机关及其领导,因为摊派和收费主要是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然而,农民负担并未因此减下来,随着城市改革的扩展,经济体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着快速的制度变迁,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工业品的价格逐步放开,农民从事生产的成本日益增多,农民的比较收益在减少。 90年代初开始的农村各种达标活动,使农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农民刚刚有所好转的状况,又陷入了困难之中。种田的比较收益减少,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减弱,农业的投入也日益减少。农民负担日益增重之时,也是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及法规不断出台之时:1990年《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出台;1991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下发;1992年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和劳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1993年中办《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下发;1993年中办《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下发。这一时期,农民负担的增长与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同时进行的,农民负担也与政策俱增。 2.第二个历史时期(1994年--今) 农民负担进入第二个历史时期的标志是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改革。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分税制改革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现。这一改革也有自己的弊端,这一弊端在乡镇表现得极为突出。乡镇财政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暴露出一系列严重问题。分税制改革后,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状况有句俗语概括为:"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地市财政也能过,县乡财政没法过。"分税后,税费征收按先中央后地方,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中央将一些优质税源收为直管,省市依次效仿,因此,中央、省市财政较为充足,而县乡财政非常紧张。乡镇财政赤字增加,乡镇作为基层政府运转失灵。要维护政府的运转,向农民转嫁负担成了唯一可行的选择,因此,农民负担节节攀升。 从2000年开始,中央在16个省市实现税费改革试点,其目的是通过将税费合一,成为正税,正税之外再无费,以刚性的正税,约束农民只交正税,同时也以刚性的正税约束政府及部门,不能在正税之外另收费。乡村税费改革一方面减少了乡村两级直接向农民收费的权力,另一方面减少了政策外财力,乡村财政收入迅速减少。税费改革止住了乱收费,但是乡村财政危机却日益严重,特别是乡村教育经费危机显现,乡村公共设施投入也捉襟见肘,如何维护农村政权的运转、农民教育的运行,都成了问题。农民负担和农村发展,陷入了困境。2004年1月,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减轻农民负担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能否取得减轻负担的后果,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 二、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控制并减少农民税赋 1.控制"三乱" 俗话说"头税(农业税)轻、二税(农业特产税)重、三税(各种收费)是个无底洞"。控制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三乱"成了农村改革开放后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1985年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指出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名目繁多的各种派款收费的决定,增加了农民负担,因此需要做到:严加控制"集资"、"赞助"、"捐献"等活动,更不准摊派指标;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向农民摊派办公费、交通工具购置费、服装费。这一《通知》的目的是要控制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各种"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①,这也是最早提出控制农业"三乱"的文献。 1990年2月3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民合理负担的项目和使用范围,并明确规定农民负担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这就为农民负担定了一个"高压线",所有的摊派、收费和集资都不得触这一"高压线"。同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首次概括出农业"三乱"这一名词,并使用了极为严厉的词语要求自觉防止和抵制"三乱"的滋生和发展。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将农民负担通过《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了。国务院用法规的形式正面确立了农民应该交的费用,也就从正面排除了非此收费就为"三乱"。这就给农民确定和抵制"三乱"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3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关于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必须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内的规定继续执行外,其他涉及要农民负担费用的各种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在农村建立各种基金等,不论是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部门制定的文件或规定,一律先停止执行,然后进行清理。 1994年中央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的压力增大,向农民伸手的事件日益增多。199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文《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强调有的地方"三乱"禁而不止,并且通过虚报农民收入超限额提取村提留乡统筹费,因此要坚决把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劳务全面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严禁面向农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涨价、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取消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之后,又有中共中央1998年10月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也一再提出制止"三乱"。 2000年中央开始在一些省份试行农村税费改革,即并费入税,税外无费。全面禁止一切税外之费。再一次从正面界定该收的,其余都是不该收的。 2.稳定正税 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这三种主要的"正税",长期以来保持着稳定。农业税从58年以来一直没有变化,94年从农业税中分离出农业特产税,并开征了农田上的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也要求据实征收。从各地政策执行情况来看,正税基本上是稳定的,农民所反映的负担不在正税上,因为正税相对来说比较轻而稳定。 (二)确定农民应承担的劳务 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出人出工的现象比较少,90年代前后乡镇对于农民的用工需要增加,诸如水利工程的维修、公路铺石、公共设施建设都要求农民出工,有的地方甚至要求农民以币代劳。在农民的劳务和积累工越来越成为负担的时候,1991年国务院下发《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 (三)精简机构和人员 精简机构和人员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中之重,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决心是非常大的,采取的政策也不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每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决议都要提到精简机构和人员问题。为了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85年下发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开始,就要求"乡的党政干部只许减人不许增人。村干部人数过多的也应精简。"此后,一系列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无不要求精简机构和人员。这些要求和政策在一定程度对于政府,特别是乡镇基层组织的规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精简机构和人员毕竟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最令人头痛的问题,仅仅从减轻农民负担这个角度去精简,现在看来,是无法达到目的的。 (四)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采取的财政措施。中央实现减轻农民负担以来,特别是部分试点实现税费改革以来,中央政财拿出很大一部分资金(2001年是100亿,2002年是200亿),用这些资金来解决因税费改革,带来农村税费减少而引发的财政缺口。 (五)限制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收费 中共中央、国务院从1985年《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就开始要求:"农村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办的事情很多,但只能量力而行。要办实事,讲实效,绝不能摆花架子,更不能让盲目大办之风再起。"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认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讲减轻农民负担不合时宜,把减轻农民负担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有的部门不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认为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是为农民办好事,不是增加农民负担。针对这些错误思想,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农村开展工作,不得违反规定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出钱出物出工,不得脱离农村实际定统一的标准、下统一的量化指标,也不得以检查验收和评比等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活动。"1998年中办和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基本重复了上述规定。2000年实行的税费改革更是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范围限制在"一事一议",每年的公共产品供给收费不得超过15元。 三、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价值评估 (一)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实施过程的评估 1.农民负担的增减交替进行 农村改革之初,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的收入出现快速增长,此时的农民负担低于农业收入的增长。这一时期农村发展速度很快,农民负担不成为问题。从1983年至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农民三项负担性支出年均增长9.7%。"(孙梅君,1998,P7)这一时期,虽然没有出现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但党中央和国务院早在1985年就开始下发《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这对农民负担增长的预防起到了效果,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的5个"一号文件",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农民,提高了农村的生产力。 1988年至1992年,农民负担在高位上运转,"其间,农民人均三项负担性支出年均递增16.9%,高于前期7.2个百分点;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速度只有9.5%,低于负担增速7.4个百分点。"(孙梅君,1998,P7)其原因是1984年全面推进改革后,城市改革成了中心,城市综合配套改革的逐步实施,政策上向城市倾斜和工农产品比价复归,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的大幅回落,使得农民负担性支出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长幅度。这一期间政府把改革的主要力量放在了城市,城市改革需要花很大的成本,城市改革的难度远远大于农村,农村在这一期间,为城市的改革从经济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工农业的剪刀差,在这一期间比较大,农民的负担由此走向高峰。 1992年至1994年前后虽然只有两年时间,但这两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重新重视农村政策的两年。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公布《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确农民应该承担的负担,1992年开始全面推行。1993年政府对农民负担实行严格的比例控制,明令取消了中央国家机关37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集资和基金项目以及43项达标升级活动,纠正了10种错误的收费方法。当年农民三项负担额出现绝对数额的下降。这两年政府重视了农村问题,农民负担也就止住了迅猛增长的势头。 但是,从1994后开始实施的分税制改革之后,县乡政府的财政压力太大,农民负担反弹不可避免。1994年农民负担便以高出收入12.6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反弹,1995年农民三项负担性支出仍在高位运行。反弹的力度越大,党中央和国务院压制反弹的力度也就越大。1996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又进一步作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后,负担又回落。之后,反弹--回落--又反弹,如此反复。农民负担的增长和减轻更替进行,减轻负担的政策在不断地采取、不断地出台。虽然,这些政策对于压制农民负担的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从如此频繁地出台政策措施的行为中,看不到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政策出台得越频繁,政策的权威也就越下降。 2.农民负担增也政府减亦政府 自1985年以来,政府就明确指出了,造成农民负担增长的主要源头在政府自身。中共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最早的一个文件1985年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就指出了,农民负担加重"主要责任在各级领导,多数派款收费的决定,是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领导同志出面主持,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199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又指出:"三乱"的出现,有体制改革不配套、经济过热、法制不健全的原因,也有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在于有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缺乏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对''''三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管理不严,清理整顿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99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中更加明确地指出:"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表现在农村,根子在上边各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等方面的许多文件来自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国家机关。" 由此可见,政府早就看清了农民负担的源头在政府本身,主要来自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而党中央和国务院也就把减轻农民负担的责任交给了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责成其主要党政领导主持这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第一把手负责,立即行动起来,把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清理完毕,作出表率。 农民负担增是上级政府,减亦靠上级政府。在增减的博弈行为中,具有明显的制度性缺陷,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当前的农民负担问题,采取的压力重,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对于下面各个层次政府的压力也就加重,农民负担在总量上就会有所减少。而一旦压力场消失了,减少的负担迅速反弹。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减轻农民负担靠政府自觉是何等脆弱的机制!这么多年来,农民负担在中央的三令五申中,不断地冒进,问题日益严重,就说明了这一政策实施中的治理模式出了问题。在这一治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利益受损的农民一方,处于制度的边缘,农民的权利与政府的权利完成不对等,农民在权力失衡的情况下,又缺少利益的表达主体,因此,增负和减负的这种博弈,完成取决于拥有权力的政府一方。虽说,各级政府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一旦政府自身的利益受损的时候,政府自利的偏好就会显现出来。 3.农民负担项目日益合法化 80年初开始实行的农村体制改革,主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优秀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分配体制,当初极大地解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这种分配制度,保留了与相对应的统筹制度。这种统筹制度与土地产权不清有着密切的关系。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集体经济事实上不存在了,而计划体制下的政府万能体制并未在农村根除,因此,与事实并不存在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相对应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成了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的载体。正是因为政府要向乡村实现权力,因此才有了一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集体经济形式。"现行的农村提留统筹制度,实际上沿用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收益分配方式,导致了一些过时不合理的事情合法化。从运行中看,它扰乱了农村公共分配关系,与废除制度的改革现实相矛盾。它人为地增加了农村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了税、租、费分配关系的紊乱,同时为侵害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负担提供了可能,是导致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根源之一。"(马晓河,2002,P17) 随着城市改革的全面推行,农村分配制度改革被进一步延迟。随后,与集体经济形式相适应而建立起来的,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修补和延续原有分配制度。1991年国务院发表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条例》,就是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将原来的分配制度进一步以法律的方法固定下来。这一行政法规的主旨是保护农民利益,从正面确定农民的负担应该有哪些,除此以外,为不合法负担。但是,这一法规却从另一个侧面,将农民本不应该有的、适应并不存在的集体经济形式的负担合法化。这一条例将直接面向集体经济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堂而皇之地要求农民向集体交纳,而事实上主要向乡镇政府交纳,部分用于村委会这一自治组织的工资。"自从80年代初期,废除了制度以来,在我国大多数农村,乡村作为集体,已经不存在。因此,设立村提留、乡统筹,实际上就是对农民超经济强制,变相地平调了农民的财产,侵犯了农民的财产所有权。"(马晓河,2002,P18) 我们在研究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时,经常发现,在有关农民负担项目的博弈中,中央一面清理不合理的项目,一面又得照顾到部门和地方的利益,确立和承认一些项目为合法的,是可以向农民征收的。虽然,确立一些项目,否定一些项目,在短期内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新确立的项目却又以非常合法的方式得以存在,当新一轮负担项目上来时,中央又和部门及地方政府进行博弈,新的项目又得以固化为合法的负担。如此累积,农民负担在不断减轻中增加,而且是以合法的方式增加着,重复着"黄宗羲定律"。② 4.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制订多落实少 从90年代开始,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出台的频率是极其少见的,所使用词语的严厉程度也是极其少见的。从1990年至2001年12年间,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办公厅就发了14个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有的甚至以行政法规形式出现。然而,一项公共政策的成效并不以发文件的数量为标准。恰恰相反,对于同一公共事务文件越多,越是降低文件的权威性。 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制订多,能全面落实的却很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这项公共政策涉及的面太广,难度太多,远远不是某级政府在某一时间内就能完成的;二是政策制订后,缺少监管机制,如何落实政策、谁去落实政策缺少必要的组织机构去监管执行者;三是针对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农民鲜有表达意见的地方,更缺少让农民监督政策落实的程序。因此,当侵农事件发生,农民提出自己的主张,只有走并不能怎么解决问题的"上访"一途,或者采用过激的自杀手段,来引起政策制订和执行者的重视。的确,其中有些政策的确是在涉农事件发生后,引起中央的重视后采取的。但这种血的教训,并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所推崇的。 (二)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主要措施的评估 1.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的积极成果 党中央和国务院自1985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90年代之后,几乎每年都要向地方政府和部门强调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的重要性,并采用极为严厉的言词要求地方政府和各部门进行清理农民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农民负担的增长速度。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这既代表了国家利益,也符合农民利益。因此,每一个减轻农民负担的中央文件都是农民反对负担增加的重要武器。正是由于党中央和国务院站在最广大的农民阶级的利益上思考问题,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出台后,农民最能支持。这一立足点,充分体现了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一致性。正是这种一致性,引导着农民保持社会的稳定,虽然个别地方也出现过农民采用过激行为,冲击地方政府现象,但是全国农民在负担如此沉重的今天,仍然能相信党中央和国务院,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地方政府在执行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减负政策之后,也能得到农民的支持和理解。所以说,虽然农民负担成为"三农"问题的一个重点,但一问题并未引起农村社会的动荡不安。因此可以说,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过去的近二十年中,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是卓有成效的,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正是在这种稳定中发展起来的。离开了农村的稳定,我们不可能取得改革开放的现有成果。 2000年开始在部分省市推行的税费改革,以及200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再一次将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摆在农民面前。农民从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行的公共政策中看到了中央的决心,从而对于负担的减轻也具有了信心。农村和农业在农民的支持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虽然"三农"问题成为了我国改革开放诸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农村成了发展最为危险的地方,但是一切都能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控制的范围内顺利进行。这是当前最为难得的农村社会发展的大好前提。离开了农民支持的一切改革都将成为泡影,即使取得了暂时的成就,也会被国民经济体系的破坏所摧毁。 2.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的不足之处 (1)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单兵突进" 一是制订的政策在内容上单一。只顾眼前的负担,不顾与负担相关问题的解决。减轻农民负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一两项公共政策是无法实现的,自1985年以来,我们不断减负,特别是90年代以来,几乎年年都在减负,而采取的政策只是针对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要求地方政府或部门不要越雷池,如农民劳务重了,就控制劳务;"三乱"多了,就减"三乱";教育集资多了,达标标准高了,就采取措施不准集资和搞达标。采取的政策给人的感觉是应急式的,缺少全盘治本式的改革措施。而减轻农民负担需要全局性宏观公共政策转变,这将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迁,是在第一轮承包制度改革基础上进行的更大的制度变迁。 二是减轻农民负担仅停留在显性负担上,而对于隐性负担政策措施少。"挖农补工"政策在特定历史时期实行的,实行至今农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据测算,1954-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手中获取5100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1991年的剪刀差累计已高达12329.5亿元,相当于同期农业生产总值的22%;1987-1991年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高达1000-1900亿元,成倍于改革前的数额,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罗文杰,2002,P53)剪刀差是一种极为隐蔽的农民负担,不可否认这一做法在一定历史时期起了作用,而持续实行,已损害了农业的发展。这一做法是以农民的长期贫困以及农村的长期落后为代价的,继续实施对于国家的发展不利,也与实现全面小康不相称。这一做法,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太多,自身增值和积累的潜力是十分有限的,这一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弱势。发达国家为了保持农业发展能得到平均利润,在农民已采用机械化的基础上仍然大量"以工补农",给农民以大量的补助,扶持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入WTO后,我们已发现我国的农产品价格已超过了发达国家,农业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已不存在了。如果继续采取"挖农被工"政策,损害的不再是农民的利益,而是国家的整体利益了。所以说,仅在表面对显性化的农民负担采取"单兵突进"措施,只能救一时,并不能使农业良性发展,显性负担和稳性负担同时减轻才能深入到根子上去。 三是简精乡镇机构和人员的手段单一。乡镇机构臃肿和人员膨胀是一个痼疾,在社会存在着事实上的等级制度的前提下,随着高等级阶层的人口增长,他们要就业,要取得较高的收入,以及要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这些必然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和财政支出扩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除了高校毕业生,我国就业的典型特征是行业内就业,父辈们在什么行业,子女们一般也是相应的行业。由于政府部门的干部享有最优的政治与社会待遇,所以人人想进政府部门,而进入政府设置的门槛在自己人面前往往不堪一击,更不要说内部人控制,这样我国机构膨胀-精简-再膨胀和恶性循环就不能理解了。"(林光彬,2003,P97)乡镇机构和人员要精简绝非如中央机构精简那么容易,中央机构有着大量的下级可以分散人员,也有着巨额的财政支撑,因此,即使改革的成本很高,也能在一定时期内减下来。但是乡镇是最基层的组织了,高等级阶层人口的增长及其就业的压力,直接导致乡村财政危机,加速"三农"问题的恶化,"三农问题是历史上长期积淀形成的社会等级制度惯性、思想惯性和路途依赖在人口增加情况下在当代延续的结果,本质上是不平等制度下低等级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林光彬,2003,P97)如此复杂的社会问题,仅靠减轻负担政策中的一而再地强调,一而再地斥责下级政府的执行不力,是肯定不行的。 (2)农业特产税、屠宰税据实征收不可操作 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要求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达指标,不得按人、按田亩平摊。这些规定对于农民来说不应成为负担,但是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在征收过程中,如果要"据实征收"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一定要据实征收,那么征收的成本也是惊人的。这是因为,我国农民生产的分散性,乡镇税务机关几乎不可能得到农民生产农业特产的产量和质量等方面的准确的数据,加上乡镇税务机关也不可能有如此多的人力和物力去收集如此分散的税源数据。即使能"据实征收",税收机关的征收成本也一定特别大。加上,许多地方政府在财政压力下,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将这两税以指标的方式下发,因此,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农产区,对于这两税在上面的征收压力下,只能平摊到田亩和人头上。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3)只给政策的减负措施基层无法持久执行 我国政府在采取减负政策时,时常采取只给政策不给资金支持的措施,中央下发文件(乃至行政法规),地方必须执行,但由于执行中央政策所带来的成本往往由地方政府支付。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财力相对雄厚,还可支撑,但大多数地区,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地方财政主要依赖农业税费。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减轻农民负担本质上就是减少地方财政的可用资金,再加上要求地方财政支付减负的成本,地方一千个不愿意。虽然中央能在一时采取强制手段,要使减负措施保持长久,几乎是不可能的。甚至出现政策下达时,就是地方政府"想对策"应付,乃至欺骗中央之时,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使得地方政府担当了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任,其掌握的经济决策权和可支配的资源也得到相应拓展。"(金太军,2003,P45)当地方政府出现财政危机,机构难以顺利运转的时候,进一步减少地方财政的收入,并要求支付改革成本,减负的政策遭到地方政府的抵制,也就不足为奇了。比如,粮食统购统销、教育工资县级财政统管,都是如此。只给政策无资金支持,给基层财政过大的压力。1993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1998年下发《粮食收购条例》,这些政策旨在保护农业的利益,用政策法规规定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出现亏损,要由地方财政补贴;2001年乡村教育系统教师工资没有保障,严重影响了乡村教育的发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将乡村教师工资由原来的乡镇财政改为县财政发放,这解决了乡村教师的工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师向农民伸手的问题,对于减轻农民负担也肯定是有好处的。但是,县财政发工资并不等于县财政出钱解决乡村教师的工资,县财政强制从乡镇财政划拨出这部分支出。其实,这部门支出还是由乡镇支付,只不过经过县财政转了一下手,成为乡镇财政一项刚性的支出而已,只是乡镇再也不能拖欠师工资了,只好进一步拖欠自己人(政府工作人员)工资了,乡镇财政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向农民伸手的愿望也就更加迫切。这些措施忽视了乡镇财政的支撑力,一旦上面的压力减轻了,乡镇政府再向农民伸手,成为百般无赖的选择了。 四、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再决策的建议 (一)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 1.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带来的农民负担问题 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根源于中国不合理的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就是通过城乡分割的非公共财政体制实现的。集权型的财政体制是以城市为中心的体制,采取工商业(城市)中心,工商业剥夺农业、国有(营)工商业剥夺私营工商业的方式来集中中央的财力。"在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下,一旦国家选择以工业化作为其合法性的依据,它就必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所有的权力资源,以推动工业化的进程。由于长期的农业基础型财政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工商业相对十分落后,工业化资金的来源就在于最大程度地掌握农业生产剩余。……国家对农业剩余的控制也进一步从最初的流通领域而转向对生产、流通领域的全面控制。统购统销剥夺了农民对其剩余产品的支配权,工农业价格''''剪刀差''''将这一剥夺进一步加深。"(刘志广,2003,P47) 国家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事实上就是采用国家权力置配资源的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农民生产剩余产品的积极性,但经过几年的工商业的汲取,特别是1984年之后,城市改革发展需要汲取农业的资源,农村政策的使用达到极限,农民负担问题在1985年之后就凸现出来了。因此,就有了1985年的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首度出台。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从乡镇企业到三资企业,再到民营经济的发展,私人市场(经济)也逐步发展起来。这样就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国家和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市场,共同从农业中汲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农民工),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抵挡如此强烈的"抽血",农民的生存空间和生活机会越来越窄。控制"三乱"、稳定正税、税费改革、减轻劳务等等,都没有触及这个根本性问题。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中央的财力,也就进一步增强了城市(工商业)汲取农业的能力,权力资源为城市改革所运用达到了极限,农业资源的被抽取,也就达到了极限。同时,这一改革还给地方财政,特别乡镇财政带来了空前的压力,进一步强化了乡村财政危机。乡村组织要正常运行,转嫁危机的对象就只有农民,如此一来,任何强制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只能救一时,不能救长久。 2.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 公共财政着眼于公共需要,它是由所有社会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提出,或者说大家都需要,而不是由哪一个或哪一些社会成员单独或分别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就必须将广大的农村纳入公共需要角度上的国家财政轨道上来,因此,这就要求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共同的平等的主体,工商业和农业都是我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都要得到重视,没有谁是中心,没有谁该为谁作出牺牲。如果说要有所牺牲的话,根据公共需要,由强势群体或强势产业向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作出牺牲。5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26年来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经建立强大的工业基础,我们已有较强大的国力,优先发展重工业、优先发展城市,不再具有时代意义了。尽快将乡村纳入公共管理之中,平等地对待城乡经济,成为时代的要求。 长期以来,对待"三农"问题的不平等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的不平等,不管从宪政,还是从人权角度,都是说不过去的,宪法所赋予给人的美好的权利,在"三农"问题上看不到,而且这种最大的不平等,50多年来逐步固化为一般规则,使人们日益麻木,无法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旦有人提出归还"三农"应有的权利(权益)时,其阻力可想而知。"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罗尔斯,1998,P62)集权型的财政体制在建国初期,对农民的不平等符合国家利益,但时至今日,既不符合国家利益,也不符合农民利益,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解决农民负担问题,首先就得解决统一的公平正义的公共财政建立问题。不解决这个大的问题,一切具体的减负措施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 (二)构建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从农民负担不断增长的发展阶段,人们就能认识到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根子在"上面",大多数的农民负担是由各种"上级"以文件方式确立,交由基层去执行的。这些文件往往以刚性的言词,配以"一票否决"的考核标准,强令基层政府去执行。基层政府以及被征收的对象--农民是没有多少发言的余地的。 各种"上级"在下发各种文件的时候,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大的理由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农村的发展,农民奔小康,这些都是农民所需要的,但由谁来实现呢?这就涉及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外供给体制,所有上级政府和部门都认为自己有这个职能,要实现这个职能就需要动用行政手段,让下级去落实,最终由乡镇政府去落实。乡镇政府也抱怨:不是乡镇要收费,是上级要收费。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农村发展是必需的,但是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应由谁来承担呢?从理论上讲农民交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农村公共产品应该由国家提供,正如城里人交了税后,公共产品由城市政府提供一样。城市道路桥梁、学校以及政府的经费从来都没有听说向城里人再征税,因为这些都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来提供。但是,国家的事权在乡村是混淆不清的,国家推行的各种政策,大力发展农业的方针,国家在农村管理权的实现,这些成本都是由农民在税外提供的。甚至乡镇政府的经费都是由农民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本应是国家的义务,现在成了农民的义务,修建校舍都得农民自己掏钱(不仅如此,政府还要下达校舍达标指标)。 国家权力对于农民经济生活的干预,在延续了多年的计划体制后,并未有多大的改善。从一定程度上说,国家权力干预农村生活为农村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本应由国家财政掏钱解决的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最终由农民掏腰包。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民负担过重的内在原因了。国家应保障对不同地区乡村基层的最低限度的基础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五幼保"等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如果基层机构的财力不足,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国家职能在农村的实现,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国家要实现在农村的事务,首先就要从财力上做准备,因此,构建乡村财权与事权一致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是减轻农民负担所必须的。应该做到不管是哪一个"上级",如果要在乡村实现管理职能,为乡村提供产品,必须有合理合法的公共财政作支撑,如果公共财政无力支撑,就不应强行在乡村提供超越现实的公共产品。 (三)构建乡村良性发展的制度变迁机制 1.税费制度变迁 从税费改革的过程来看,影响农民负担的税费在中央不断强制减轻中,顽固地增长着。即使最近几年在一些省市推行的备受关注的税费改革,也"只是对合法税费项目作出对当地政府和集体组织较为有利的硬性规定,不仅无根据地提高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数量,而且把国务院关于农民承担''''三提留五统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规定按5%的上限足额收取,同时,有的地方还在合法的税费之外,加进了其他收费项目。"(中科院,2002,P151)农民税费在不断"减轻"中增长,这一悖论本身就说明了这种公共政策是缺少效率的,但是由于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强化,逐步形成了路径依赖,最后,要改变这种制度就必须采取交易费用极高的变革。 税费制度的不断改革,虽然在某一个阶段农民负担没有更快地增长,但是增长的趋势并没有消灭。"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因为该社会没有为经济方面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也就是说,没有从制度方面去保证创新活动得到最低限度的报偿和好处。"(诺思,2002,P9)推行税费改革的基层政府并不能从中得到好处,农民也不能看到这种改革能带来长久的好处,因此,必须从现有的制度依赖中跳出,进行税费改革制度创新。 税费制度创新应该逐步与世界发达国家农民税费制度并轨,"世界各国都对农民施加补贴,2000年,美国对每公顷耕地的直接补贴是100-150美元,欧盟为300-350美元;我国却是少数几个向农业征收赋税的国家,农业税费摊到每公顷耕地上,约为100-130美元,我国农业的经营规模只有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刘志广,2003,P48)长期向农业"抽血"不仅使农业失去了国家竞争力,也使农业的发展成了难题,直接后果是农村的发展危机。因此,税费制度变迁,主要着眼于建立一种规范政府的规制,用硬性的规制确定政府在若干年内逐步实现零税费,直至给予农业生产的直接补贴。 2.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 农业税费逐步减少后,最直接的冲击是乡村财政危机加剧。原有的乡村债务本就越积越多,切断向农民伸手补充财政缺口后,乡村的正常运转面临问题。乡村财政危机又威胁着乡村高等级阶层的就业,高等级阶层在乡村社会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因此,税费制度变迁首先就要遭到这一阶层的抵制,历次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公共政策来减轻农民负担都不胜而终,就是由于这一"行动集团"抵制的结果。"制度能否实现创新,便取决于由不同的人群组成的利益集体的选择。当一项制度安排虽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并能够增加社会总福利,而又得不到实施时,原因就在于这项制度减少了某一利益集团的收益,他们为了集团的利益而继续维持一项不合理的制度安排。"(程虹,2000,P154)不管什么样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都会触及这一阶层的利益,虽然制度变迁的对于社会总体来说,新制度的成本低于旧制度,但是对于乡村高等级阶层来说,新制度的收益小于旧制度的收益,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超越这一阶层的新的有力量的阶层(利益集团)出现,制度创新就缺少内生变量。 推动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可以从两个方面的实现制度创新。一是国家在乡村在职能定位,尽量收缩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强政府、万能政府的管理模式。基层政府机构之所以不断扩张并无法遏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加之乡村太多的国家职能,这种外在推动力,为高等级阶层就业提供了基础。如果政府在诸多方面收手,不去管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务,再上无管理这些事务的财政支撑,当然就不可能设置不需要的职能部门,什么"七所八站",没有管理职能的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即使存在也不会造成农民的负担。粮食部门、供销社原有的职能减少后没有给农民造成多少负担就是例子。砍掉乡村不需要的部门的管理权力,机构精简和裁员才有可能。这一措施是推动高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的外生变量。 二是变革等级社会为公民社会,取消一切不平等的制度和政策,实现宪政民主。"社会的经济的不平等应被这样安排,使它们①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个人的利益;并且②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罗尔斯,2001,P61)财富和收入无法做到平等,但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力,既是我们所追求的,也是我们能做到的,权力地位和领导职务向所有人开放,包括向农民开放,是我们应该做到的。当农民能够决定自己所需要的公共产品由谁来提供时,农民集团的自有权力才能得到巩固,才有可能抵制高等级阶层的侵权。农民阶层自组织能力的增强,是推动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的内生变量。靠政府的自觉,是难以解决政府机构精简问题的。 3.乡村自治制度变迁 "农民负担的实质,是在对农村剩余产品进行分配的过程中,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的反映。而过重的农民负担,则反映了在新旧体制交替的时期,对三者之间利益进行调节的各种制度安排存在严重缺陷和不足。因此,探寻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源,应从制度性因素着手进行研究。"(杨军,1995,P15)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乡村集体经济事实上已不存在,但是由于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的惯性,强政府的职能还需要在乡村推行,国家参与农村剩余产品的分配也需要一个组织去落实,非私有的土地产权也需要附着于某一经济体上,因此,从制度上分析集体经济组织的延续也就可以探究农民负担的根源。 集体经济组织事实上不存在,而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更多地体现为政治性的组织,特别是政府权力向村落延伸的组织,这就出现了代表农民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体的缺位。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就成了十分必要的了。而现存的体制内能体现农民经济组织体的机构,那就只有村民自治组织了。但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太强的政治性--既代表国家利益,又代表村民利益--影响着村民自治组织实现村民的经济利益,因此,只有对村民自治组织进行制度变迁才能达到代表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体的出现。 现行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在村民民主的基础并不太厚实的基础上,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政府在设计这种制度时带有较强烈的"统治者的偏好","如果新制度安排带给国民的收入较高而带给统治者的收益较低(由于统治者交易费用的缘故),那么在和原先制度安排进行比较时统治者可能会发现,建立这种新制度安排并不是他的利益所在。"(林毅夫,2003,P392)所以,在执行村民组织法时,村民自治带有很强的政府色彩,是原有"大队"的替代,也是原有"集体经济"的组织替代,虽然村委会并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村委会并不能真正意义上决定和提供乡村公共产品,税费中许多名目,虽说是借用村委会集体的名义收取,但由于村委会永远也无法真正完成刚性的上级"计算"出来的税费,因此,以集体名义提留的有限的费用,实际上都已上交了。有限的返还,大多不够村委会成员的劳务,更不用说提供公共产品。一旦国家又以各种美好的"愿景",要求乡村发展某某时,从农民手上夺取几乎少得可怜的分配剩余,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新的制度安排,应该让村民实现真正的自治,这种自治不仅是有限的政治(民主)上的,更应是经济上的自治。乡村公共产品应由农民自己说了算,由村民自治组织去执行。乡村公共产品大多是农民自己的事,除了国家应该付钱去办的(如教育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应由农民自己决定,也就是说乡村的发展权,应由农民把握,政府只有指导权,没有强行推行的所谓"逼民致富"的权力,因为农民并未赋予政府这种权力。主权与治权的统一,是这一制度变迁的根本性的问题。经济是最大的政治,如果农民拥有乡村自主发展的权力,那么有了经济利益的自治就更能吸引农民参与,而不是被动地参与,这对乡村民主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乡村良性发展的重要组织部分。 注释: ①最早使用"三乱"名称的正式文献是1990年6月5日,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治理整顿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称"乱办学、乱收费、乱发文凭"为"三乱"。农村问题的"三乱"最早出现在199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 ②"黄宗羲定律"是清华大学秦晖教授在2000年11月3日《中国经济时报》上发表的论文中首先概括出的。黄宗羲研究自秦以来整个中国农村的税制变化,认为每次税改都是在农民对苛捐杂税不堪忍受的时候施行的,砍掉一些杂税并入正税,农民名义税收增加但实际税负减轻;然后在下一轮,官府觉得正税不够用了,又开始加杂税;加到一定程度又觉得农民负担太重,于是又砍掉一些杂税并入正税,如此反复。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分析公共原则论文 内容提要:“公共’原则有着特殊的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内涵。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过程、公平目标及其模型等方面还存在若干违背“公共”原则的现实缺陷。必须使“公共”原则在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上得到反映,主体上得到遵循,公平目标的“立体”性上得到体现,内容上得到落实,才能确保相应的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美国公共政策学者斯图亚持·尼古认为,公共政策分析就是根据政策与目标之间的关系,在各种备选的公共政策中确定何种政策将最有效地实现一套既定目标的过程。这一分析过程,是政府“政策主张的先决条件”,亦即政府决策、主张及其实施的前提,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的性质。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能力的发展;是指既实现人类经济发展的目标,又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并促进人与环境和谐地发展。笔者认为,尽管不是每个具体而微的政策问题都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关,但至少从宏观而言,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共”原则,才能使公共政策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共”原则的内涵 我国台湾学者张世贤、陈恒均认为,公共政策是政府用来“处理或解决公共问题或公共目标”的。日本学者药师寺泰藏也认为,公共政策就是为“公共”而制定的政策。可见,“公共”指向的目的性是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公共政策分析只有遵循“公共”原则,才能真正体现这一本质属性。这里所谓“公共”原则,一是指政策问题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原则。公共利益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系统。各利益主体间的此得彼失,影响着公共利益的实现,甚至影响着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政府作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机构”,在借助政策手段行使公共权力、承担公共责任、解决公共问题的过程中,必须谋取公共利益,而不能在私人领域侵犯私权,或为少数人甚至政府自己谋取私利。“公共”原则要求,要以公共利益的实现问题为纲领性的政策问题进行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能够更有效地约束、引导各社会主体,包括政府自己在公共领域内以其秩序化的活动增进公共利益,并“中立”地使之为现实和未来的各社会主体所平等分享。 二是指政策目标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代际目标的实现为原则。从一个历史过程来看,“公共”原则要求,通过公共政策分析,使政府决策得以把政府的行为目标,规范、约束在既立足当代人的利益要求,又确保未来人可发展的基本条件的取向上。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政府行为在代际之间的公共性、公平性,而不是偏执于当代的自私性、狭隘性。“发展才是硬道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当代和未来连续、不间断的发展,即持续发展,才能真正确保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这种代内和代际的持续发展,是当代人和未来人公共利益的根本体现。因此,从另一角度也同样可以说,以代际目标为取向的公共政策分析,同样是在公共利益实现意义上的“公共”原则的体现。 三是指政策问题范围取向的公共性,即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坚持以整个发展系统全面、协调的发展为原则。根据前面的结论,持续发展问题也应该是当代政府纲领性的政策问题。持续发展是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因素的全面、协调发展。目前,全球范围内形成的威胁着持续发展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人口剧增、生态破坏等严峻问题,正是由于当代政府违背“公共”原则,默许甚至鼓励人们对公共资源“各取所需”式的无节制开采与利用,才造成了发展系统内部各因素之间,尤其是人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失调,使符合持续发展需要的公共资源的供给呈现出间隙性,甚至短缺或中断。因此,从政策问题认定的范围来看,“公共”原则就是要求政府就所有制约持续发展的问题,包括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当代人到未来人的各种有关发展问题的有序而系统的解决,既尊重人类的利益,又尊重自然界的利益;既尊重当代人的利益,又着重作为利益主体目前尚还缺位的未来人的利益。 还需提及,如上所述,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并’原则,实际上已内在地与持续发展问题联系在一起了。可持续发展既是一种持续发展的状态,又是当代人类在发展问题上的一种价值取向。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公共政策分析中的“公共”原则之间,是内在相连的。可持续发展理应成为人们透视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共”原则的基本角度。 二、当代公共政策分析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从可持续发展这一基本角度看,当代公共政策分析在若干环节上的局限,使公共政策难以真正体现公共利益要求,实现代际发展目标,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内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偏离甚至违背了“公共”原则。 (一)公共政策分析理念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提出的个人利益先于公共利益的思想,一直深深地影响着现代政府的决策理念,以致于发展为约瑟夫·雷茨自由主义的国家中立原则,认为纵使公民的所作所为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所不赞成或违背了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只要不侵犯他人权利,国家也不得干预。美国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肯尼思·阿罗甚至专门论证了“不可能定理”,认为社会一般不可能形成某种一致的选择,或对事物进行一致的优劣排序;即使这里的所谓“一致”仅理解为“多数决定”,也是不太可能的。按照这样的逻辑,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公共利益,至少,不存在一种能够明确定义,在现实中能够实际起作用的公共利益。这种否定公共利益的存在,片面强调国家中立,而不得干预所谓不损害他人利益的个人利益的决策理念,无法使公共政策分析体现“公共”原则,必然损害公共利益,当然也影响着体现了公共利益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共政策分析过程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不少学者认为,“公共物品生产的资源配置问题不能通过经济市场来解决,而要通过政治市场来解决”。因此,当代政府的政策分析过程,多是凭借政治市场进行博奕的过程。一方面,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尽管政治市场在起点上具有一人一票的平等性,但在终点上受“少数服从多数”的主导,表现出了“多数”强制“少数”的不平等。并且,“国家在过去被看作是大公无私的,现在则被当成参与政治活动者进行交易的市场”。因此,作为有“经济人”特征的选民与政治家,其政治市场上的价值取向,不能不受组织良好或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的影响,使政府常常不得不制定有违“公共”原则的政策,把公共资源的利用导向对公共利益的破坏,或者反过来,借公共利益之名,据公共资源为非“公共”之用。另一方面,受认知能力的局限,当代政府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按政治市场的要求去准确地收集信息,并形成与整个社会的公共要求相一致的偏好。这就使政府与其各个部门之间难以获得有效的沟通,形成对公共利益的共识所需要的充分信息。其结果是,政府及其部门之间政出多门,难以协调发展系统内部诸因素间的矛盾,误导出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社会主 体对公共资源的无序利用,最终使发展失去其可利用的资源而被迫中断,无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公共政策分析的公平目标,是指“政策执行之后,政策的标的团体,所分配到的社会资源,所享受到的效益,所负担的成本等公平分配的程度”。公平应该是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的统一,是政府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满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提高自己的合法性及其政策权威的重要目标。它既是一种客观状态,又是一种主观判断。从伦理上讲,公平是指未来各代人与当代人分享资源与环境利益的平等权利。然而,当代人的认知局限及其难免的功利主义倾向,使他们难以克服代内公平的目标偏好,很难理性、自觉地从未来人的角度,要求公共政策分析能着眼于在代内和代际之间公平地分配公共资源,并使之成为其政策诉求的主要取向,谋求从当代指向未来的持续发展。 不仅如此,当代政府还面对着解决有关代内公平的公共问题的现实压力。斯图亚持·尼古认为,“从政治上讲,增加效益也许要比降低成本容易些”,效益的增长意味着政府及其政策“运作得更有效或会得到更高的评价”,“而降低成本或削减项目预算”,“也许会激起人们的反对”,因为这意味着在一定效率的条件下,人们可能获得的效益将下降。因此,当代政府为了实现公平,在“使穷人的境况好起来,而不使富人的境况坏下去”的前提下,其“公共政策只有当它们提高最小人群组的福利时,才应该被采纳执行”。可见,人们要求公共政策实现的代内公平目标,不是靠清教徒式的节俭,而是靠成本投入、靠自然资源利用量的不断增加,来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平均效益,并扩大其在穷人当中的得益面与得益程度的。 显然,严峻的问题是:公共政策分析的这种公平目标,存在着严重的结构缺陷。它忽视了代际公平而偏于代内公平;并且,在代内公平的现实压力下,难以对超越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盲目追求当代人的利益要求进行有效限制,将断送未来人发展的条件,使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出间隙性。从人类历史的动态过程来看,与其说当代公共政策分析由于公平目标的结构缺陷,不如说由于严重违背了“公共”原则,才使政府的职能范围超出了其广义的公共领域,使人类(包括本来人)的公共利益更多地满足了当代人(或政府)的眼前私利,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公共政策分析模型对“公共”原则的偏离 国内外学者都把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模型概括为多种决策模型。其中一些决策模型的固有局限,决定了相应公共政策偏离“公共”原则的倾向。国内也有相关著作对这些决策模型的局限性提出了批评。最典型的,一是团体决策模型的局限。该模型认为,作为政治过程产物的公共政策是利益团体间斗争的产物,并反映占支配地位的利益团体的利益。随着各利益团体力量和影响的消长,公共政策将变得有利于其影响增加的那些利益团体的利益。这就清楚地表明:该决策模型下产生的公共政策,反映的是占支配地位的利益团体的利益,而不是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尽管在实际决策过程中,无论哪一个利益团体,在法理上,还是能力上,都无法取代政府的主导地位,公共政策不一定就反映影响力最大的利益团体的政策要求,但是,这种模型无视公共利益要求的倾向,无疑将是对政府及其政策背离“公共”原则的某种认可。二是精英决策模型的局限。该模型认为,公共政策是由掌握统治权的精英人物决定,并由行政官员和行政机关付诸实施的,公共政策反映的是精英阶层的偏好、利益和价值选择。很明显,虽然该模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代议制民主下各国决策实际可能的情形,然而,与团体决策模型相比,该模型更多地强调了居社会少数的精英阶层的利益,更是直接地背离了公共政策的“公共”原则,漠视了公众的公共利益。总之,这些局限,将不同程度地带来了公共政策分析对“公共”原则的偏离,弱化了政府的政策手段对人与公共资源间关系的协调能力,难以实现对公共资源掠夺性利用的控制,破坏了可持续发展赖以实现的条件。 三、公共政策分析应如何体现“公共”原则 公共政策从本质上是导向未来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在公共政策分析中体现“公共”原则,就是使公共政策能既立足当代,又面向未来;既面向人类自己,又兼顾资源、生态、环境,维护人(包括当代人和未来人)与自然共有的公共利益。只有这样,人类才能真正在自然限度内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自然,并使其利益得到持续实现与尊重,进而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可靠保障。 (一)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必须反映“公共”原则 人类的活动在自然界面前不是绝对自由的。为了保护更多的公共利益,政府在公共决策中,必须彻底抛弃视人类为自然界的中心的陈!日理念,形成以保护自然并协调其与人类的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新理念,进而“建立一个以自然持续发展为基础、经济持续发展为任务、社会持续发展为目的”的人与自然和谐一致的新的发展观。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共政策分析的理念反映“公共”原则,一方面,就是以新的伦理道德和价值标准,把人类利用自然的自由,限制在自然界本身作为人类生态体系总体利益中利益主体的一方,使其权利不被侵犯的范围内,不再把自然界看作是被人类随意盘剥和利用的对象,而看作是人类生命和价值的源泉;另一方面,就是要求当代政府必须将其关注的公共领域进一步拓展到自然界,使自然界中的每一个变化,无论是否人类活动所致,无论是否对人类有直接利害,都成为公共问题而进人政府的视野,进而进人政策议程。只有这样,才能在更广的范围内,从根本上协调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系统,确保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二)公共政策分析的主体必须遵循“公共”原则 政府是公共政策分析最重要的主体。在公共政策分析过程中,能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系统内各因素、各环节的利益要求,包括资源、生态、环境作为利益主体的利益要求,即能否遵循“公共”原则,既影响着政府自身的合法性,又造成人们对资源的种种不合理占用,进而使政府面临着能否遵循“公共”原则,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协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重大压力,也就如著名政策科学家叶海卡·德罗尔所说的政策制定中的“逆境”。德罗尔认为,在决策主体处于“重大的两难境地”时,应尽量“将这些政策坚持若干年”,“因为对大多数逆境来说,没有持续和连贯的多年努力是不可能取得成效的”。这就提示人们,着眼于人与自然各自利益及其共同、长远(包括本来人)的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分析主体理应在各种干扰面前“不为所动”,在人与自然组成的公共领域内,坚持“公共”原则,不徇政府私利,力戒价值偏好,协调整个发展系统内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否则,可持续发展将难以实现。 需要进一步指出,由于长期以来工业的盲目增长,已经导致了全球范围内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系统的失调。如若美国学者詹姆斯·安德森所说“政府的任务是服务和增进公共利益”,并且这种公共利益是“普遍而又连续不断的为人们共同分享的利 益”的话,那么,当代各国政府作为决策主体,就应该遵循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原则,加强国际合作,解决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人口膨胀等公共问题,在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使全人类“可持续”地享受其应得的公益。可以认为,把利益的可持续性分享看作公共利益的属性,是安德森有关公共决策问题的深刻见解,他实际上已经把公共利益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内在地联系起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了全球的公共利益,即可持续发展,就会如德罗尔所说的,将“减少了各个国家政策制定的自主程度”。各国政府作为公共政策分析的主体,甚至不能因本国的价值偏好而违背全球范围内的“公共”原则,损害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条件。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西方公共政策研究理论分析论文 [摘要]公共政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政治成果,公共政策学是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科际整合”的产物。它是人类面对日益复杂的公共事务所诞生的理论产品,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技术科学日益交融的知识结晶,是当代科学丛林中的一朵绚丽奇皅。公共政策学作为一门科学性、综合性、应用性很强的全新的、独立的学科,有它自己的理论支撑、学科场域、知识生态、研究方法、思维范式。本文从公共政策学的学科逻辑出发,主要探讨建构公共政策学的理论支撑与研究路径。 [关键词]公共政策研究政治系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管理主义理论 公共政策学是一个跨学科、综合性的研究领域,人们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必然会在有关公共政策的理论上形成不同的观点和学派。在西方公共政策科学的发展中,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社会科学的框架中加以研究,形成了几种较有影响的学科研究路径,即政治学路径、经济学路径、管理学路径等。从不同的研究路径出发,导致对公共政策的性质、原因和结果以及公共决策系统及其运行作出不同的描述和解释,从而形成不同的公共政策学研究理论,这些理论主要包括功能过程理论、政治制度理论、政治系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管理主义理论等。 功能过程理论 功能过程理论(FunctionalCourseTheory)是由公共政策科学的创始人拉斯韦尔(H.D.Lasswell)提出来的。这种理论的要点是将公共政策看作一种政治行为或政治行动,通过政治与政策的关系对公共政策的政治行为进行阶段性或程序化的研究。 拉斯韦尔认为,在整个公共政策的过程中,需要完成七项重要环节或功能:(1)情报。它包括与政策有关的问题是怎样引起决策者注意的?决策者是怎样收集和处理该方面的信息的?(2)建议。处理某一特定的政策问题的建议或那些解决政策问题的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是怎样形成和提出的?(3)规定。是谁制订和颁布了那些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他们是怎样制定和颁布这些规则的?(4)援引。谁拥有合法的权威,可以决定特定的行为是否违法,并要求人们遵守这些规则和法则?(5)实施。规则和法则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是怎样运用和实施的?(6)评估。怎样去评估政策的实施情况?怎样去评估政策的成功与失败?(7)终止。最初的规则和法则是怎样被终止的?或者这些规则和法则是怎样从被改变了的形式继续存在的?[1] 功能过程理论按照公共政策的动态过程,确定了公共政策的参与者在这个过程中的基本功能,概括了公共政策过程的基本问题。尽管一项实际的公共政策过程并非一定要把每一个环节或每一种功能包含无遗,但这一理论对公共政策过程中各种行为的把握,有利于对公共政策进行动态分析和研究实际的公共政策过程提供了较好的概念框架。这是行为主义政治学观点在公共政策研究上的反映。一些政治学家力图通过各种政治活动与公共政策的关系对公共政策加以界定,于是公共政策过程被视为由一系列的政治活动所构成。然而,必然注意这一理论蕴涵着这样一个假定,即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变化必定引起公共政策内容的变化。实际的情况并非总是如此。政治的、社会的或技术的约束对政策内容影响非常之大,以至于有时政策过程对政策内容显得微不足道。因而不能片面夸大过程因素,而必须考虑其他的因素对公共政策的影响。 政治制度理论 政治制度理论(PoliticalInstitutionTheory)是将公共政策看作政府机构或体制的产出。这种理论认为,不论在什么样的国家中,政府都是公共政策的主要决定者和实施者,一项公共政策若不被政府所采纳和执行,就不能成为政策。 制度或体制是个人或组织的结构化行为方式,或者说,一个制度是一整套长期存在的人类行为的规范化模式。正是各机构在行为模式上的不同,才能为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些广义政府机关区别开来。政府机构赋予公共政策合法性、普遍性和强制性[2],这是公共政策区别于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的规章制度或个人决策的根本之点。那些规定了政府行为模式的各种政府制度如政府机构的性质和组织形式,不同政府部门拥有的合法权力,政府机构的活动程序等,都影响着政府机构决策的方式,影响着政策的内容,影响着政府的实施政策的活动。规则和制度安排所产生的影响往往并不是中立的,相反,它们经常对一部分团体有利,对另一部分团体不利;对一部分人有利,而对另一部分不利;对某些政策结果有利,而对另一些结果不利。总之,不同的政府制度结构或体制产生非常不同的政策后果。因此,我们可以研究制度安排及机构设置和公共政策内容之间的关系,并将这些关系放到可以比较的系统的规范中加以调查研究。 政治制度是政治学传统阶段研究的内容,公共政策科学研究中的政治制度理论也可以看作是对国家政治制度研究的延伸。在一般情况下,政治制度的性质、特点和形式能够从总体上规定政策的基本过程。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政治制度在政策过程中势必存在着不同的特点,因而公共政策学科就体现出了国际化(规范化)与本土化(个性化)的双重特点。反过来,不同性质和特点的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政治制度的性质、特点和形式,反映着不同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伦理取向。 政治制度理论突出制度安排及机构设置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要求人们重视制度或体制对公共政策可能产生重要的影响,这显然是公共政策研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但是,这种理论往往导致只分析制度结构,而忽视公共政策的政治过程;只注重静态研究,而忽视动态研究;片面强调制度的作用,忽视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对公共政策影响的倾向。 政治系统理论 政治系统理论(PoliticalSystemTheory)是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DavidEaston)在政治学研究中运用系统分析方法提出的一种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公共政策是政治系统的产出,是对周围环境所提出的要求的反应。政治系统按照动力学的术语进行分析,把政治过程阐释为持续不断且相互关联的一连串行为,形成系统的流(flow),并建构了动力反应模式[3]。 政治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环境是由社会大系统中除政治系统之外的各种状况和条件所构成的其他子系统组成,包括社会内部环境(生态系统、生物系统、个人系统、社会系统)和社会外部环境(国际政治系统、国际生态系统、国际社会系统)。环境对政治系统的影响叫输入,主要指环境的干扰或压力,要求或支持。干扰(disturbances)用来特指一个系统总体环境作用于该系统,在作出刺激之后,改变该系统本身,有些干扰是有益的,另一些干扰可能造成压力;要求是指个人或团体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向政治系统提出的采取行动的主张;支持是指个人或团体接受选举结果、遵守法则、纳税并赞同政府采取的干预行动;要求过多或支持这少都会给政治系统造成压力。政治系统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对压力作出反应。要求和支持输入政治系统后,经过转换过程成为政治系统的输出,从而对社会作出权威性的价值分配,即公共政策。随着政治系统的输出和政策的实施,政治系统又反馈于环境。反馈这一个概念则意味着公共政策(输出)可能改变环境,改变环境提出的要求,以及改变政治系统的自身特点。政策输出可能会产生新的要求,而这种新的要求将进一步导致政治系统的政策输出。在政治系统循环往复、不断变化的运动过程,公共政策源源不断地产生。 政治系统理论对政策科学的影响很大。这不仅仅因为伊斯顿本人对公共政策科学进行了大力倡导,也由于系统分析方法本身就是一种科学的决策分析方法,是现代管理和政策研究中的一种比较通行的方法[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政治系统理论告诉我们,公共政策过程就是一种输入——转换——输出的系统过程,这有助于我们探求公共政策的形成,提醒我们注意公共政策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政治系统如何影响公共政策的内容等方面的问题。但这一理论忽视了政治系统本身所有的价值观念和系统理念的重要性,难以说明公共政策是如何在政治系统这一“暗箱”(blackbox)中操作并作具体权威性分配的。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ChoiceTheory)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也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它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学者詹姆斯·布坎南(J.M.Buchanan)创建的。它运用现代经济学的逻辑和方法,分析现实生活中政治个体的行为特点和政府的行为特点;研究非市场决策的集体决策;并以人的自利作为出发点,分析个人在政治市场上对不同的决策规则和集体制度的反应(即公共选择问题),以期阐明并构造一种真正能把个人的自利行为导向公共利益的政治秩序[4]。 公共选择理论将政治市场上的集体决策作为主要研究内容,优秀问题是要阐明把个人偏好转化为社会决策的机制或程序的选择。该理论认为,公共物品的选择包括公共政策的产生多在“政治市场”中完成的。与一般经济市场不同,政治市场具有三个特点,即选择结果有间断性、政治选择是一次性和不完全的、政治消费者不完全清楚自己选择的最终结果的特点。集体决策也不同于市场决策,它包含三层涵义,即集体性、规则性和非市场性。在政治领域,重要的命题并不是政府、党派、社会团体自己的选择行为和选择过程,而是这些集团之间与组成集团的个体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的过程。有效率的政策结果并不是出于某个政治领袖的头脑,而是产生于集团或组织集团的个体之间相互讨价还价、妥协与调整的政治过程。 政治市场也是由供求双方组成的。需求者是选民和纳税人,供给者是政治家和政府官员。政治家和政府官员负责向社会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公共物品,选民和纳税人获得公共物品并支付一定的税收款项,至于具体的公共物品种类、数量、税收额等内容的确定,则是通过选举过程“讨价还价”完成的。每一个政治市场的参与者,无论是选民还是政治家,在进行选择时,都如同“经济人”一样,先要对个人的成本与收益进行计算,如果一项集体决策给他带来的收益大于他投赞成票时所承担的实际成本,那么,他就会支持这项决策;否则,就不支持甚至反对。但政治市场也存在不完全性,即信息的不完全性、公共物品组合的不完全性、选民权力的不平衡性、投票的“短见效应”,由此在政治选择过程中,政治家是理性的自利者,投票人是理性的、短视的甚至无知的,这种选择机制预先造就了政府的优先地位。政府行为缺乏内在刺激与约束机制,依据自身利益偏好行事,以“预算最大化”为工作目标,最终机构膨胀、“寻租”(RentSeeking)泛滥,政策失败,最终“政府失效”。 公共选择理论明确提出,在一个体制下产生了不好的政策或不好的结果,原因要么是现存的政治体制所对应的规则产生了错误的领导人,要么是在政治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率的制约机制。因此,唯一的决定因素是规则——产生领导人与约束领导人的规则。其中产生领导人的规则,就是人们常说的投票规则,具体有一致同意规则、多数票规则、加权投票规则、否决投票规则等。 公共选择理论分析和研究了公共政策产生的原由、规则和运行及其结果,采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的决策,详尽地告诉我们政策系统的“暗箱”运作过程,公共政策实质上是公共选择的过程。瑞典皇家科学院在为布坎南颁发诺贝尔奖的公告中指出,公共选择理论弥补了传统经济理论缺乏独立的政治决策分析的缺陷,有助于解释政府预算赤字为何难以消除的原因。同样,它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从而推动公共政策学的不断发展。但是现实政治生活中也并非人人都是理性的自利者,并非人人都是“经济人”;而且集体决策也并非全都公正,多数人决策有可能造成集体行动的困境以及“多数人暴政”的后果;此外改变不好的公共政策,也并非仅仅改变产生领导人和约束领导人的规则所能做到的,它还包含许多自然的、社会的复杂因素。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CostTheory)是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经济组织制度的理论。它是英国经济学家罗纳德·哈里·科斯(R·H·Coase)在其重要论文“论企业的性质”中提出来的。它的基本思路是:围绕交易费用节约这一中心,把交易作为分析单位,找出区分不同交易的特征因素,然后分析什么样的交易应该用什么样的体制组织来协调。 科斯认为,交易成本是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也就是说,交易成本由信息搜寻成本、谈判成本、缔约成本、监督履约情况的成本、可能发生的处理违约行为的成本所构成。[5]科斯在尝试解释企业何以存在时为经济理论“发现”的就是这种反复发生的交易成本。他的结论是,通过建立一种无限期的、半永久性的层级性关系,或者说通过将资源结合起来形成像企业那样的组织,可以减少在市场中转包某些投入的成本。一种多少具有持久性的组织关系,如一个雇员与企业的关系,对企业来说,能节省每天去市场上招聘雇员的成本;对于雇员来说,能减少每天去市场应聘的成本和失业风险成本。这种“持久性的组织关系”就是制度,包括契约,也包括政策等。因此,依靠体制组织、契约以及其上的政策等制度,采纳和利用标准化的度量衡,能降低交易成本的水平。 交易成本理论中的制度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性,使许多经济学者重构了制度经济学,并把它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历史学派”和美国制度主义理论家的那种注重对制度作描述性分析的研究区分开来,冠之以“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但我们仍然习惯地称之为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分析学派。制度经济学研究经济生活与制度之间的双向关系,关心的是分析各种具有协调功能的规则和规则集等。制度经济学家也普遍关注公共政策与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公共政策意味着通过政治的和集体的手段系统地追求某些目标。公共政策不仅由政府主体(议会、政治家、行政官员)来实施,它还由有组织集团的代表,像工会、行业协会、消费者和福利方面的院外集团、官僚和某些个人来实施。这些集团的代表左右着集体行动。集体行动涉及两个以上伙伴之间的协议,并往往涉及隐含于一共同体内千万人当中的协议。这种“协议”就是规则,而制度被定义为由人制定的规则,那么“这种协议”就是制度。它抑制着人际效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它为一个共同体所共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由此可知,公共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同时,公共政策知识有助根据特定目标在现实世界中形成各种制度。经济学家可以就如何才能在不同制度集的基础上更有效率地追求特定目标提出政策建议。公共政策——在追求某些目标上对政治手段的系统应用——通常是在既定的制度约束中展开的,但它也可以靠努力改变制度的方式来实施。制度变革既可以通过明确的直接方式来实现,也可以表现为公共政策行动的一种副效应。 交易成本理论对于公共政策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它告诉我们,政策或制度的产生源于交易成本的降低,能够协调组织行为,走向公正、秩序和安全,使我们从另一处角度去了解公共政策的特征性及其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分析学派,对于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分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过分强调“成本”或“制度”概念,往往也使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和价值性受到怀疑[来。 管理主义理论 管理主义理论(ManagerialismTheory)以称为新公共管理理论(NewPublicManagenentTheory)。“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度典范”、“企业型政府”等都是对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的众多称呼。它是一种国际性思潮,它起源于英国、美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并迅速扩展到其他西方国家。管理主义运动的兴起意味着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范式的转变。 管理主义的兴起,是由于政府规模的扩大与政府角色的膨胀以及社会对政府的不满、经济与财政压力、社会问题与政府不可治理性增加等因素导致的。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使政府走出财政危机、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的困境。英国学者胡德(C.C.Hood)在其担任伦敦经济学院院长的就职演说中将“管理主义”的过程,也就是他所说的“新公共管理”(NPM)概括为七个要点:(1)公共政策领域中的专业化管理;(2)绩效的明确标准和测量;(3)格外重视产出控制;(4)公共部门内由聚合趋向分化;(5)公共部门向更具竞争性的方向发展;(6)对私营部门管理方式的重视;(7)强调资源利用要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和节约性。[6]这些要点,胡德认为,是政府走出危机的对策性措施。这些措施在实践的运用中包含着政府公共政策化和公共管理社会化的趋势。 所谓政府公共政策化取决于公共政策职能与管理职能的分化。根据管理主义的理论设计,政府虽然还是专门的公共管理机构,但却不是唯一的机构,在政府之外,也应当有一些准自治、半自治和自治的机构去承担公共管理的职能。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从日常公共管理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管理主义理论认为,公共组织有政策组织、规制组织、服务提供组织和服从型组织,而政策组织应当完全属于政府意义上的组织。政府严守公共政策制定的职能,运用公共政策的引导来保证政府外公共组织有效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由于政府的公共管理部分职能“外移”,政府自然达到消肿减肥的目的,自身可以彻底告别官僚主义,并以旁观者身分审视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的质量。政府的公共政策化本身就包含着公共管理社会化的内容。因为政府成为专门的公共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的领域是以公共管理转移给政府外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组织为前提的。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意味着政府的“非管理化”,它预示着行政模式的变革,是政府职能定位的根本性转变。 管理主义理论或新公共管理运动是一种正在成长着的新理论范式及实践模式,为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研究奠定了更为广泛的理论基础,开创了理论视野,建立了一个更加全面、综合的知识框架,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管理主义理论或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管理学科和公共政策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然而,正因为“管理主义”并非一种成熟的范式,遭到各方面对它的理论基础、意识形态倾向、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与技术以及实践模式等的批评。批评者认为它的规定不明确、责任减少、过于“政治化”,是一种“新泰勒主义”和保守的意识形态。但无论如何,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政策科学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政策科学研究的主流。 简短结语 功能过程理论、政治制度理论、政治系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管理主义理论等理论,在不同时期影响着公共政策学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公共政策学发展主要受到来自政治学途径的功能过程理论、政治制度理论、政治系统理论以及集团理论(GroupTheory)、精英理论(EliteTheory)的影响;到了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公共政策学发展明显受到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理论(PrincipalAgentTheory)、新古典经济学理论(TheNeoclassicalTheory)等影响;到了90年代以后,融合各门学科的管理学途径渐渐地引领公共政策学的发展,如治理理论(GovernanceTheory)、新公共管理理论等。此外,在同一时期内,公共政策学的发展也同时受到几种理论的影响。由于各种学术理论的支撑和各种学科方法的滋养,西方公共政策研究呈现的一幅美妙的狂欢景象。目前,中国的公共政策研究还处于“婴幼儿时期”、处于孩童时代的模仿和童稚状态,西方公共政策研究的繁荣和公共政策学科的发展对于中国公共政策本土化研究和学科建制乃至于对中国学术的整体进步都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和范例。 管理主义理论 管理主义理论(ManagerialismTheory)以称为新公共管理理论(NewPublicManagenentTheory)。“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度典范”、“企业型政府”等都是对管理主义或新公共管理的众多称呼。它是一种国际性思潮,它起源于英国、美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并迅速扩展到其他西方国家。管理主义运动的兴起意味着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范式的转变。 管理主义的兴起,是由于政府规模的扩大与政府角色的膨胀以及社会对政府的不满、经济与财政压力、社会问题与政府不可治理性增加等因素导致的。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使政府走出财政危机、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的困境。英国学者胡德(C.C.Hood)在其担任伦敦经济学院院长的就职演说中将“管理主义”的过程,也就是他所说的“新公共管理”(NPM)概括为七个要点:(1)公共政策领域中的专业化管理;(2)绩效的明确标准和测量;(3)格外重视产出控制;(4)公共部门内由聚合趋向分化;(5)公共部门向更具竞争性的方向发展;(6)对私营部门管理方式的重视;(7)强调资源利用要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和节约性。[6]这些要点,胡德认为,是政府走出危机的对策性措施。这些措施在实践的运用中包含着政府公共政策化和公共管理社会化的趋势。 所谓政府公共政策化取决于公共政策职能与管理职能的分化。根据管理主义的理论设计,政府虽然还是专门的公共管理机构,但却不是唯一的机构,在政府之外,也应当有一些准自治、半自治和自治的机构去承担公共管理的职能。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从日常公共管理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力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管理主义理论认为,公共组织有政策组织、规制组织、服务提供组织和服从型组织,而政策组织应当完全属于政府意义上的组织。政府严守公共政策制定的职能,运用公共政策的引导来保证政府外公共组织有效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由于政府的公共管理部分职能“外移”,政府自然达到消肿减肥的目的,自身可以彻底告别官僚主义,并以旁观者身分审视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的质量。政府的公共政策化本身就包含着公共管理社会化的内容。因为政府成为专门的公共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的领域是以公共管理转移给政府外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组织为前提的。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意味着政府的“非管理化”,它预示着行政模式的变革,是政府职能定位的根本性转变。 管理主义理论或新公共管理运动是一种正在成长着的新理论范式及实践模式,为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研究奠定了更为广泛的理论基础,开创了理论视野,建立了一个更加全面、综合的知识框架,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管理主义理论或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管理学科和公共政策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然而,正因为“管理主义”并非一种成熟的范式,遭到各方面对它的理论基础、意识形态倾向、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与技术以及实践模式等的批评。批评者认为它的规定不明确、责任减少、过于“政治化”,是一种“新泰勒主义”和保守的意识形态。但无论如何,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政策科学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政策科学研究的主流。 简短结语 功能过程理论、政治制度理论、政治系统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管理主义理论等理论,在不同时期影响着公共政策学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公共政策学发展主要受到来自政治学途径的功能过程理论、政治制度理论、政治系统理论以及集团理论(GroupTheory)、精英理论(EliteTheory)的影响;到了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公共政策学发展明显受到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理论(PrincipalAgentTheory)、新古典经济学理论(TheNeoclassicalTheory)等影响;到了90年代以后,融合各门学科的管理学途径渐渐地引领公共政策学的发展,如治理理论(GovernanceTheory)、新公共管理理论等。此外,在同一时期内,公共政策学的发展也同时受到几种理论的影响。由于各种学术理论的支撑和各种学科方法的滋养,西方公共政策研究呈现的一幅美妙的狂欢景象。目前,中国的公共政策研究还处于“婴幼儿时期”、处于孩童时代的模仿和童稚状态,西方公共政策研究的繁荣和公共政策学科的发展对于中国公共政策本土化研究和学科建制乃至于对中国学术的整体进步都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和范例。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分析论文 内容摘要:农民负担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其分界线。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控制并减少农民税赋、确定农民应承担的劳务、精简机构和人员、财政转移支付和限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成本。从政策实施过程来看,农民负担的增减交替进行、农民负担增也政府减亦政府、农民负担项目日益合法化、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制订多落实少;从政府措施上看,减轻农民负担为改革开放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也有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措施"单兵突进"、农业税等据实征收不可操作、只给政策基层无法持久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再决策应该做到: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构建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构建乡村良性发展的制度变迁机制。 关键词: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价值评估;公共财政;制度变迁 当前,农民负担过重是"三农"问题的集中体现之一,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沉重的问题,因而到了必须深入认识,并需要从体制改革入手着重解决的一个重中之中的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85年开始,不断采取公共政策调整农民负担,尽可能地减轻农民负担,但是农民负担在不断"减轻"中稳步攀升,问题越积越多,这就不禁让人们重新审视我们所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成效。一项公共政策如果从低效方面出现路径依赖,就需要对这项公共政策进行初始制度分析。 一、农民负担与农民负担成为"问题"的历史背景 认识农民负担问题,必先认识农民负担内涵及形成农民负担问题的历史背景。 (一)农民负担的内涵界定 "农民负担"是一个中性词,它是指农民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在自身进行消费和投资之外,向国家、集体和社会无偿支付和承担的一切费用、实物和劳务的总和。农民负担过重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农民负担本身不是一个"问题",只有当农民负担过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阻碍着农村社会的发展,进而影响着整个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时,才成为了"问题"。 农民负担可以分为显性负担和隐性负担。显性负担是指农民向国家、集体和社会有关方面直接支付的负担。与之相对应的隐性负担是指通过不合理的价格因素,主要通过工农业剪刀差形式暗中向农民转嫁的负担。 显性负担从其性质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农业税收。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二是"三提五统"(即村提留和乡统筹)。"三提"是指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五统"是指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卫生事业费、教育费以及村干部提留费;三是农民义务工;四是各种"三乱",即各种针对农民的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前三者属于合法负担,"三乱"则属于非法负担。 (二)农民负担成为"负担"的历史阶段 农民负担真正成为农民的"负担"主要经历了两个历史时期: 1.第一个历史时期(1978--1994年) 从1982到1986年,中央连续发了五个"一号文件"针对当时农村的状况进行的重大的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是通过包产到户(后来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手段,调到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促进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农村出现了空前的繁荣。此时的农民负担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农民负担当然就不会成为"问题"了。 农民负担问题的出现就是在1984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的。根据农村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决定》将农村改革所取得的经验推广到城市中去,全面推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的改革困难更大,难题更多,决非一个"承包"了得。全面改革的进行,标志着农村改革不再是改革的重点,中国决策层要将更多的精力,更多的资源放在城市改革,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上。此后农民负担逐步出现了问题。1985年我国农村完成了"撤社建乡"的体制改革,国家建立起了庞大的乡镇基层政权以及更为庞大的村组组织。这一年国务院决定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新财政体制,这一"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政策,在各级政府和部门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利益关系,致使数万个乡镇(即块块)都具有独立的利益和增收欲望,都有追求地方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强烈要求;此时,那些拥有国家权力又掌握着农村经济发展各个领域的部门(即条条),也都成为既有垄断权力又追求利益的行为主体。 1985年在农业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出现的"卖粮难",直接导致了农民负担问题的出现。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党和政府早在1985年采取了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85年10月下发了《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明确指出引导农民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在于各级机关及其领导,因为摊派和收费主要是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然而,农民负担并未因此减下来,随着城市改革的扩展,经济体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着快速的制度变迁,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工业品的价格逐步放开,农民从事生产的成本日益增多,农民的比较收益在减少。 90年代初开始的农村各种达标活动,使农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农民刚刚有所好转的状况,又陷入了困难之中。种田的比较收益减少,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减弱,农业的投入也日益减少。农民负担日益增重之时,也是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及法规不断出台之时:1990年《国务院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出台;1991年《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下发;1992年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和劳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发;1993年中办《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下发;1993年中办《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下发。这一时期,农民负担的增长与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是同时进行的,农民负担也与政策俱增。 2.第二个历史时期(1994年--今) 农民负担进入第二个历史时期的标志是1994年进行的分税制改革。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分税制改革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现。这一改革也有自己的弊端,这一弊端在乡镇表现得极为突出。乡镇财政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暴露出一系列严重问题。分税制改革后,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状况有句俗语概括为:"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地市财政也能过,县乡财政没法过。"分税后,税费征收按先中央后地方,中央拿大头,地方拿小头;中央将一些优质税源收为直管,省市依次效仿,因此,中央、省市财政较为充足,而县乡财政非常紧张。乡镇财政赤字增加,乡镇作为基层政府运转失灵。要维护政府的运转,向农民转嫁负担成了唯一可行的选择,因此,农民负担节节攀升。 从2000年开始,中央在16个省市实现税费改革试点,其目的是通过将税费合一,成为正税,正税之外再无费,以刚性的正税,约束农民只交正税,同时也以刚性的正税约束政府及部门,不能在正税之外另收费。乡村税费改革一方面减少了乡村两级直接向农民收费的权力,另一方面减少了政策外财力,乡村财政收入迅速减少。税费改革止住了乱收费,但是乡村财政危机却日益严重,特别是乡村教育经费危机显现,乡村公共设施投入也捉襟见肘,如何维护农村政权的运转、农民教育的运行,都成了问题。农民负担和农村发展,陷入了困境。2004年1月,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减轻农民负担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能否取得减轻负担的后果,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 二、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控制并减少农民税赋 1.控制"三乱" 俗话说"头税(农业税)轻、二税(农业特产税 重、三税(各种收费)是个无底洞"。控制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三乱"成了农村改革开放后政府的一项重要的任务。1985年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指出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名目繁多的各种派款收费的决定,增加了农民负担,因此需要做到:严加控制"集资"、"赞助"、"捐献"等活动,更不准摊派指标;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向农民摊派办公费、交通工具购置费、服装费。这一《通知》的目的是要控制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各种"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①,这也是最早提出控制农业"三乱"的文献。 1990年2月3日,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农民合理负担的项目和使用范围,并明确规定农民负担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上一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这就为农民负担定了一个"高压线",所有的摊派、收费和集资都不得触这一"高压线"。同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首次概括出农业"三乱"这一名词,并使用了极为严厉的词语要求自觉防止和抵制"三乱"的滋生和发展。 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将农民负担通过《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了。国务院用法规的形式正面确立了农民应该交的费用,也就从正面排除了非此收费就为"三乱"。这就给农民确定和抵制"三乱"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3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关于村提留和乡统筹费必须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内的规定继续执行外,其他涉及要农民负担费用的各种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在农村建立各种基金等,不论是哪一级政府或哪一个部门制定的文件或规定,一律先停止执行,然后进行清理。 1994年中央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的压力增大,向农民伸手的事件日益增多。199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发文《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强调有的地方"三乱"禁而不止,并且通过虚报农民收入超限额提取村提留乡统筹费,因此要坚决把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和劳务全面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内,严禁面向农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涨价、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取消一切加重农民负担的达标升级活动。之后,又有中共中央1998年10月通过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也一再提出制止"三乱"。 2000年中央开始在一些省份试行农村税费改革,即并费入税,税外无费。全面禁止一切税外之费。再一次从正面界定该收的,其余都是不该收的。 2.稳定正税 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这三种主要的"正税",长期以来保持着稳定。农业税从58年以来一直没有变化,94年从农业税中分离出农业特产税,并开征了农田上的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也要求据实征收。从各地政策执行情况来看,正税基本上是稳定的,农民所反映的负担不在正税上,因为正税相对来说比较轻而稳定。 (二)确定农民应承担的劳务 改革开放初期,农民出人出工的现象比较少,90年代前后乡镇对于农民的用工需要增加,诸如水利工程的维修、公路铺石、公共设施建设都要求农民出工,有的地方甚至要求农民以币代劳。在农民的劳务和积累工越来越成为负担的时候,1991年国务院下发《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 (三)精简机构和人员 精简机构和人员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中之重,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决心是非常大的,采取的政策也不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每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决议都要提到精简机构和人员问题。为了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985年下发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开始,就要求"乡的党政干部只许减人不许增人。村干部人数过多的也应精简。"此后,一系列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无不要求精简机构和人员。这些要求和政策在一定程度对于政府,特别是乡镇基层组织的规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精简机构和人员毕竟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最令人头痛的问题,仅仅从减轻农民负担这个角度去精简,现在看来,是无法达到目的的。 (四)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采取的财政措施。中央实现减轻农民负担以来,特别是部分试点实现税费改革以来,中央政财拿出很大一部分资金(2001年是100亿,2002年是200亿),用这些资金来解决因税费改革,带来农村税费减少而引发的财政缺口。 (五)限制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收费 中共中央、国务院从1985年《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就开始要求:"农村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办的事情很多,但只能量力而行。要办实事,讲实效,绝不能摆花架子,更不能让盲目大办之风再起。"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认为,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讲减轻农民负担不合时宜,把减轻农民负担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有的部门不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认为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是为农民办好事,不是增加农民负担。针对这些错误思想,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农村开展工作,不得违反规定要求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出钱出物出工,不得脱离农村实际定统一的标准、下统一的量化指标,也不得以检查验收和评比等形式搞变相的达标升级活动。"1998年中办和国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基本重复了上述规定。2000年实行的税费改革更是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范围限制在"一事一议",每年的公共产品供给收费不得超过15元。 三、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价值评估 (一)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实施过程的评估 1.农民负担的增减交替进行 农村改革之初,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的收入出现快速增长,此时的农民负担低于农业收入的增长。这一时期农村发展速度很快,农民负担不成为问题。从1983年至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农民三项负担性支出年均增长9.7%。"(孙梅君,1998,P7)这一时期,虽然没有出现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但党中央和国务院早在1985年就开始下发《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这对农民负担增长的预防起到了效果,加上改革开放以来的5个"一号文件",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农民,提高了农村的生产力。 1988年至1992年,农民负担在高位上运转,"其间,农民人均三项负担性支出年均递增16.9%,高于前期7.2个百分点;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速度只有9.5%,低于负担增速7.4个百分点。"(孙梅君,1998,P7)其原因是1984年全面推进改革后,城市改革成了中心,城市综合配套改革的逐步实施,政策上向城市倾斜和工农产品比价复归,造成农民收入增长的大幅回落,使得农民负担性支出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长幅度。这一期间政府把改革的主要力量放在了城市,城市改革需要花很大的成本,城市改革的难度远远大于农村,农村在这一期间,为城市的改革从经济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工农业的剪刀差,在这一期间比较大,农民的负担由此走向高峰。 1992年至1994年前后虽然只有两年时间,但这两年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重新重视农村政策的两年。1991年12月7日国务院公布《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明确农民应该承担的负担,1992年开始全面推行。1993年政府对农民负担实行严格的比例控制,明令取消了中央国家机 关37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集资和基金项目以及43项达标升级活动,纠正了10种错误的收费方法。当年农民三项负担额出现绝对数额的下降。这两年政府重视了农村问题,农民负担也就止住了迅猛增长的势头。 但是,从1994后开始实施的分税制改革之后,县乡政府的财政压力太大,农民负担反弹不可避免。1994年农民负担便以高出收入12.6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反弹,1995年农民三项负担性支出仍在高位运行。反弹的力度越大,党中央和国务院压制反弹的力度也就越大。1996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又进一步作出了《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后,负担又回落。之后,反弹--回落--又反弹,如此反复。农民负担的增长和减轻更替进行,减轻负担的政策在不断地采取、不断地出台。虽然,这些政策对于压制农民负担的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我们从如此频繁地出台政策措施的行为中,看不到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的根本。政策出台得越频繁,政策的权威也就越下降。 2.农民负担增也政府减亦政府 自1985年以来,政府就明确指出了,造成农民负担增长的主要源头在政府自身。中共中央、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的最早的一个文件1985年的《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乱收费的通知》就指出了,农民负担加重"主要责任在各级领导,多数派款收费的决定,是上级机关和单位下达的。"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政领导同志出面主持,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199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又指出:"三乱"的出现,有体制改革不配套、经济过热、法制不健全的原因,也有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在于有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缺乏全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对''''三乱''''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管理不严,清理整顿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199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中更加明确地指出:"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表现在农村,根子在上边各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款等方面的许多文件来自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国家机关。" 由此可见,政府早就看清了农民负担的源头在政府本身,主要来自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而党中央和国务院也就把减轻农民负担的责任交给了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责成其主要党政领导主持这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第一把手负责,立即行动起来,把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清理完毕,作出表率。 农民负担增是上级政府,减亦靠上级政府。在增减的博弈行为中,具有明显的制度性缺陷,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于当前的农民负担问题,采取的压力重,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对于下面各个层次政府的压力也就加重,农民负担在总量上就会有所减少。而一旦压力场消失了,减少的负担迅速反弹。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减轻农民负担靠政府自觉是何等脆弱的机制!这么多年来,农民负担在中央的三令五申中,不断地冒进,问题日益严重,就说明了这一政策实施中的治理模式出了问题。在这一治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利益受损的农民一方,处于制度的边缘,农民的权利与政府的权利完成不对等,农民在权力失衡的情况下,又缺少利益的表达主体,因此,增负和减负的这种博弈,完成取决于拥有权力的政府一方。虽说,各级政府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但是,一旦政府自身的利益受损的时候,政府自利的偏好就会显现出来。 3.农民负担项目日益合法化 80年初开始实行的农村体制改革,主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优秀就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分配体制,当初极大地解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这种分配制度,保留了与相对应的统筹制度。这种统筹制度与土地产权不清有着密切的关系。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集体经济事实上不存在了,而计划体制下的政府万能体制并未在农村根除,因此,与事实并不存在的农村集体经济形式相对应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成了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的载体。正是因为政府要向乡村实现权力,因此才有了一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集体经济形式。"现行的农村提留统筹制度,实际上沿用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收益分配方式,导致了一些过时不合理的事情合法化。从运行中看,它扰乱了农村公共分配关系,与废除制度的改革现实相矛盾。它人为地增加了农村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了税、租、费分配关系的紊乱,同时为侵害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负担提供了可能,是导致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根源之一。"(马晓河,2002,P17) 随着城市改革的全面推行,农村分配制度改革被进一步延迟。随后,与集体经济形式相适应而建立起来的,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修补和延续原有分配制度。1991年国务院发表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条例》,就是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将原来的分配制度进一步以法律的方法固定下来。这一行政法规的主旨是保护农民利益,从正面确定农民的负担应该有哪些,除此以外,为不合法负担。但是,这一法规却从另一个侧面,将农民本不应该有的、适应并不存在的集体经济形式的负担合法化。这一条例将直接面向集体经济的村提留和乡统筹堂而皇之地要求农民向集体交纳,而事实上主要向乡镇政府交纳,部分用于村委会这一自治组织的工资。"自从80年代初期,废除了制度以来,在我国大多数农村,乡村作为集体,已经不存在。因此,设立村提留、乡统筹,实际上就是对农民超经济强制,变相地平调了农民的财产,侵犯了农民的财产所有权。"(马晓河,2002,P18) 我们在研究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时,经常发现,在有关农民负担项目的博弈中,中央一面清理不合理的项目,一面又得照顾到部门和地方的利益,确立和承认一些项目为合法的,是可以向农民征收的。虽然,确立一些项目,否定一些项目,在短期内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新确立的项目却又以非常合法的方式得以存在,当新一轮负担项目上来时,中央又和部门及地方政府进行博弈,新的项目又得以固化为合法的负担。如此累积,农民负担在不断减轻中增加,而且是以合法的方式增加着,重复着"黄宗羲定律"。② 4.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制订多落实少 从90年代开始,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出台的频率是极其少见的,所使用词语的严厉程度也是极其少见的。从1990年至2001年12年间,党中央、国务院及其办公厅就发了14个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有的甚至以行政法规形式出现。然而,一项公共政策的成效并不以发文件的数量为标准。恰恰相反,对于同一公共事务文件越多,越是降低文件的权威性。 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制订多,能全面落实的却很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这项公共政策涉及的面太广,难度太多,远远不是某级政府在某一时间内就能完成的;二是政策制订后,缺少监管机制,如何落实政策、谁去落实政策缺少必要的组织机构去监管执行者;三是针对农民利益的政策措施,农民鲜有表达意见的地方,更缺少让农民监督政策落实的程序。因此,当侵农事件发生,农民提出自己的主张,只有走并不能怎么解决问题的"上访"一途,或者采用过激的自杀手段,来引起政策制订和执行者的重视。的确,其中有些政策的确是在涉农事件发生后,引起中央的重视后采取的。但这种血的教训,并不是一个法治社会所推崇的。 (二)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主要措施的评估 1.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的 积极成果 党中央和国务院自1985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90年代之后,几乎每年都要向地方政府和部门强调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的重要性,并采用极为严厉的言词要求地方政府和各部门进行清理农民负担,这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农民负担的增长速度。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态度是十分鲜明的,这既代表了国家利益,也符合农民利益。因此,每一个减轻农民负担的中央文件都是农民反对负担增加的重要武器。正是由于党中央和国务院站在最广大的农民阶级的利益上思考问题,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出台后,农民最能支持。这一立足点,充分体现了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一致性。正是这种一致性,引导着农民保持社会的稳定,虽然个别地方也出现过农民采用过激行为,冲击地方政府现象,但是全国农民在负担如此沉重的今天,仍然能相信党中央和国务院,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地方政府在执行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减负政策之后,也能得到农民的支持和理解。所以说,虽然农民负担成为"三农"问题的一个重点,但一问题并未引起农村社会的动荡不安。因此可以说,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过去的近二十年中,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是卓有成效的,改革开放的二十几年,正是在这种稳定中发展起来的。离开了农村的稳定,我们不可能取得改革开放的现有成果。 2000年开始在部分省市推行的税费改革,以及200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再一次将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摆在农民面前。农民从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行的公共政策中看到了中央的决心,从而对于负担的减轻也具有了信心。农村和农业在农民的支持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虽然"三农"问题成为了我国改革开放诸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农村成了发展最为危险的地方,但是一切都能在党中央和国务院控制的范围内顺利进行。这是当前最为难得的农村社会发展的大好前提。离开了农民支持的一切改革都将成为泡影,即使取得了暂时的成就,也会被国民经济体系的破坏所摧毁。 2.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的不足之处 (1)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措施"单兵突进" 一是制订的政策在内容上单一。只顾眼前的负担,不顾与负担相关问题的解决。减轻农民负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一两项公共政策是无法实现的,自1985年以来,我们不断减负,特别是90年代以来,几乎年年都在减负,而采取的政策只是针对某一方面或某几个方面,要求地方政府或部门不要越雷池,如农民劳务重了,就控制劳务;"三乱"多了,就减"三乱";教育集资多了,达标标准高了,就采取措施不准集资和搞达标。采取的政策给人的感觉是应急式的,缺少全盘治本式的改革措施。而减轻农民负担需要全局性宏观公共政策转变,这将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变迁,是在第一轮承包制度改革基础上进行的更大的制度变迁。 二是减轻农民负担仅停留在显性负担上,而对于隐性负担政策措施少。"挖农补工"政策在特定历史时期实行的,实行至今农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据测算,1954-1978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从农民手中获取5100亿元的巨额资金;1978-1991年的剪刀差累计已高达12329.5亿元,相当于同期农业生产总值的22%;1987-1991年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高达1000-1900亿元,成倍于改革前的数额,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剪刀差还呈不断扩大的趋势,每年剪刀差绝对额都在1000亿元以上。"(罗文杰,2002,P53)剪刀差是一种极为隐蔽的农民负担,不可否认这一做法在一定历史时期起了作用,而持续实行,已损害了农业的发展。这一做法是以农民的长期贫困以及农村的长期落后为代价的,继续实施对于国家的发展不利,也与实现全面小康不相称。这一做法,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太多,自身增值和积累的潜力是十分有限的,这一产业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弱势。发达国家为了保持农业发展能得到平均利润,在农民已采用机械化的基础上仍然大量"以工补农",给农民以大量的补助,扶持农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入WTO后,我们已发现我国的农产品价格已超过了发达国家,农业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已不存在了。如果继续采取"挖农被工"政策,损害的不再是农民的利益,而是国家的整体利益了。所以说,仅在表面对显性化的农民负担采取"单兵突进"措施,只能救一时,并不能使农业良性发展,显性负担和稳性负担同时减轻才能深入到根子上去。 三是简精乡镇机构和人员的手段单一。乡镇机构臃肿和人员膨胀是一个痼疾,在社会存在着事实上的等级制度的前提下,随着高等级阶层的人口增长,他们要就业,要取得较高的收入,以及要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这些必然导致政府机构的膨胀和财政支出扩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除了高校毕业生,我国就业的典型特征是行业内就业,父辈们在什么行业,子女们一般也是相应的行业。由于政府部门的干部享有最优的政治与社会待遇,所以人人想进政府部门,而进入政府设置的门槛在自己人面前往往不堪一击,更不要说内部人控制,这样我国机构膨胀-精简-再膨胀和恶性循环就不能理解了。"(林光彬,2003,P97)乡镇机构和人员要精简绝非如中央机构精简那么容易,中央机构有着大量的下级可以分散人员,也有着巨额的财政支撑,因此,即使改革的成本很高,也能在一定时期内减下来。但是乡镇是最基层的组织了,高等级阶层人口的增长及其就业的压力,直接导致乡村财政危机,加速"三农"问题的恶化,"三农问题是历史上长期积淀形成的社会等级制度惯性、思想惯性和路途依赖在人口增加情况下在当代延续的结果,本质上是不平等制度下低等级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林光彬,2003,P97)如此复杂的社会问题,仅靠减轻负担政策中的一而再地强调,一而再地斥责下级政府的执行不力,是肯定不行的。 (2)农业特产税、屠宰税据实征收不可操作 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要求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达指标,不得按人、按田亩平摊。这些规定对于农民来说不应成为负担,但是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在征收过程中,如果要"据实征收"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一定要据实征收,那么征收的成本也是惊人的。这是因为,我国农民生产的分散性,乡镇税务机关几乎不可能得到农民生产农业特产的产量和质量等方面的准确的数据,加上乡镇税务机关也不可能有如此多的人力和物力去收集如此分散的税源数据。即使能"据实征收",税收机关的征收成本也一定特别大。加上,许多地方政府在财政压力下,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将这两税以指标的方式下发,因此,大多数地区,特别是农产区,对于这两税在上面的征收压力下,只能平摊到田亩和人头上。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3)只给政策的减负措施基层无法持久执行 我国政府在采取减负政策时,时常采取只给政策不给资金支持的措施,中央下发文件(乃至行政法规),地方必须执行,但由于执行中央政策所带来的成本往往由地方政府支付。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财力相对雄厚,还可支撑,但大多数地区,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地方财政主要依赖农业税费。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捉襟见肘,减轻农民负担本质上就是减少地方财政的可用资金,再加上要求地方财政支付减负的成本,地方一千个不愿意。虽然中央能在一时采取强制手段,要使减负措施保持长久,几乎是不可能的。甚至出现政策下达时,就是地方政府"想对策"应付,乃至欺骗中央之时,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实施,使得地方政府担当了[ 推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任,其掌握的经济决策权和可支配的资源也得到相应拓展。"(金太军,2003,P45)当地方政府出现财政危机,机构难以顺利运转的时候,进一步减少地方财政的收入,并要求支付改革成本,减负的政策遭到地方政府的抵制,也就不足为奇了。比如,粮食统购统销、教育工资县级财政统管,都是如此。只给政策无资金支持,给基层财政过大的压力。1993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制度的通知》、1998年下发《粮食收购条例》,这些政策旨在保护农业的利益,用政策法规规定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出现亏损,要由地方财政补贴;2001年乡村教育系统教师工资没有保障,严重影响了乡村教育的发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将乡村教师工资由原来的乡镇财政改为县财政发放,这解决了乡村教师的工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师向农民伸手的问题,对于减轻农民负担也肯定是有好处的。但是,县财政发工资并不等于县财政出钱解决乡村教师的工资,县财政强制从乡镇财政划拨出这部分支出。其实,这部门支出还是由乡镇支付,只不过经过县财政转了一下手,成为乡镇财政一项刚性的支出而已,只是乡镇再也不能拖欠师工资了,只好进一步拖欠自己人(政府工作人员)工资了,乡镇财政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向农民伸手的愿望也就更加迫切。这些措施忽视了乡镇财政的支撑力,一旦上面的压力减轻了,乡镇政府再向农民伸手,成为百般无赖的选择了。 四、对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再决策的建议 (一)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 1.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带来的农民负担问题 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根源于中国不合理的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就是通过城乡分割的非公共财政体制实现的。集权型的财政体制是以城市为中心的体制,采取工商业(城市)中心,工商业剥夺农业、国有(营)工商业剥夺私营工商业的方式来集中中央的财力。"在国家集权型财政体制下,一旦国家选择以工业化作为其合法性的依据,它就必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所有的权力资源,以推动工业化的进程。由于长期的农业基础型财政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工商业相对十分落后,工业化资金的来源就在于最大程度地掌握农业生产剩余。……国家对农业剩余的控制也进一步从最初的流通领域而转向对生产、流通领域的全面控制。统购统销剥夺了农民对其剩余产品的支配权,工农业价格''''剪刀差''''将这一剥夺进一步加深。"(刘志广,2003,P47) 国家采取的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事实上就是采用国家权力置配资源的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农民生产剩余产品的积极性,但经过几年的工商业的汲取,特别是1984年之后,城市改革发展需要汲取农业的资源,农村政策的使用达到极限,农民负担问题在1985年之后就凸现出来了。因此,就有了1985年的减轻农民负担公共政策的首度出台。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从乡镇企业到三资企业,再到民营经济的发展,私人市场(经济)也逐步发展起来。这样就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国家和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市场,共同从农业中汲取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农民工),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抵挡如此强烈的"抽血",农民的生存空间和生活机会越来越窄。控制"三乱"、稳定正税、税费改革、减轻劳务等等,都没有触及这个根本性问题。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进一步强化了中央的财力,也就进一步增强了城市(工商业)汲取农业的能力,权力资源为城市改革所运用达到了极限,农业资源的被抽取,也就达到了极限。同时,这一改革还给地方财政,特别乡镇财政带来了空前的压力,进一步强化了乡村财政危机。乡村组织要正常运行,转嫁危机的对象就只有农民,如此一来,任何强制减轻农民负担的公共政策只能救一时,不能救长久。 2.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 公共财政着眼于公共需要,它是由所有社会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提出,或者说大家都需要,而不是由哪一个或哪一些社会成员单独或分别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就必须将广大的农村纳入公共需要角度上的国家财政轨道上来,因此,这就要求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共同的平等的主体,工商业和农业都是我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都要得到重视,没有谁是中心,没有谁该为谁作出牺牲。如果说要有所牺牲的话,根据公共需要,由强势群体或强势产业向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作出牺牲。5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26年来的改革开放,我们已经建立强大的工业基础,我们已有较强大的国力,优先发展重工业、优先发展城市,不再具有时代意义了。尽快将乡村纳入公共管理之中,平等地对待城乡经济,成为时代的要求。 长期以来,对待"三农"问题的不平等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的不平等,不管从宪政,还是从人权角度,都是说不过去的,宪法所赋予给人的美好的权利,在"三农"问题上看不到,而且这种最大的不平等,50多年来逐步固化为一般规则,使人们日益麻木,无法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旦有人提出归还"三农"应有的权利(权益)时,其阻力可想而知。"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罗尔斯,1998,P62)集权型的财政体制在建国初期,对农民的不平等符合国家利益,但时至今日,既不符合国家利益,也不符合农民利益,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解决农民负担问题,首先就得解决统一的公平正义的公共财政建立问题。不解决这个大的问题,一切具体的减负措施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 (二)构建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 从农民负担不断增长的发展阶段,人们就能认识到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根子在"上面",大多数的农民负担是由各种"上级"以文件方式确立,交由基层去执行的。这些文件往往以刚性的言词,配以"一票否决"的考核标准,强令基层政府去执行。基层政府以及被征收的对象--农民是没有多少发言的余地的。 各种"上级"在下发各种文件的时候,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大的理由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农村的发展,农民奔小康,这些都是农民所需要的,但由谁来实现呢?这就涉及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现行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外供给体制,所有上级政府和部门都认为自己有这个职能,要实现这个职能就需要动用行政手段,让下级去落实,最终由乡镇政府去落实。乡镇政府也抱怨:不是乡镇要收费,是上级要收费。 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是农村发展是必需的,但是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应由谁来承担呢?从理论上讲农民交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农村公共产品应该由国家提供,正如城里人交了税后,公共产品由城市政府提供一样。城市道路桥梁、学校以及政府的经费从来都没有听说向城里人再征税,因为这些都是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来提供。但是,国家的事权在乡村是混淆不清的,国家推行的各种政策,大力发展农业的方针,国家在农村管理权的实现,这些成本都是由农民在税外提供的。甚至乡镇政府的经费都是由农民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本应是国家的义务,现在成了农民的义务,修建校舍都得农民自己掏钱(不仅如此,政府还要下达校舍达标指标)。 国家权力对于农民经济生活的干预,在延续了多年的计划体制后,并未有多大的改善。从一定程度上说,国家权力干预农村生活为农村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本应由国家财政掏钱解决的公共产品供给成本,最终由农民掏腰包。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民负担过重的内在原因了。[ 国家应保障对不同地区乡村基层的最低限度的基础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五幼保"等基础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如果基层机构的财力不足,则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国家职能在农村的实现,需要国家财政的支持,国家要实现在农村的事务,首先就要从财力上做准备,因此,构建乡村财权与事权一致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是减轻农民负担所必须的。应该做到不管是哪一个"上级",如果要在乡村实现管理职能,为乡村提供产品,必须有合理合法的公共财政作支撑,如果公共财政无力支撑,就不应强行在乡村提供超越现实的公共产品。 (三)构建乡村良性发展的制度变迁机制 1.税费制度变迁 从税费改革的过程来看,影响农民负担的税费在中央不断强制减轻中,顽固地增长着。即使最近几年在一些省市推行的备受关注的税费改革,也"只是对合法税费项目作出对当地政府和集体组织较为有利的硬性规定,不仅无根据地提高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数量,而且把国务院关于农民承担''''三提留五统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规定按5%的上限足额收取,同时,有的地方还在合法的税费之外,加进了其他收费项目。"(中科院,2002,P151)农民税费在不断"减轻"中增长,这一悖论本身就说明了这种公共政策是缺少效率的,但是由于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强化,逐步形成了路径依赖,最后,要改变这种制度就必须采取交易费用极高的变革。 税费制度的不断改革,虽然在某一个阶段农民负担没有更快地增长,但是增长的趋势并没有消灭。"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因为该社会没有为经济方面的创新活动提供激励。也就是说,没有从制度方面去保证创新活动得到最低限度的报偿和好处。"(诺思,2002,P9)推行税费改革的基层政府并不能从中得到好处,农民也不能看到这种改革能带来长久的好处,因此,必须从现有的制度依赖中跳出,进行税费改革制度创新。 税费制度创新应该逐步与世界发达国家农民税费制度并轨,"世界各国都对农民施加补贴,2000年,美国对每公顷耕地的直接补贴是100-150美元,欧盟为300-350美元;我国却是少数几个向农业征收赋税的国家,农业税费摊到每公顷耕地上,约为100-130美元,我国农业的经营规模只有欧盟的1/40,美国的1/400。"(刘志广,2003,P48)长期向农业"抽血"不仅使农业失去了国家竞争力,也使农业的发展成了难题,直接后果是农村的发展危机。因此,税费制度变迁,主要着眼于建立一种规范政府的规制,用硬性的规制确定政府在若干年内逐步实现零税费,直至给予农业生产的直接补贴。 2.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 农业税费逐步减少后,最直接的冲击是乡村财政危机加剧。原有的乡村债务本就越积越多,切断向农民伸手补充财政缺口后,乡村的正常运转面临问题。乡村财政危机又威胁着乡村高等级阶层的就业,高等级阶层在乡村社会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因此,税费制度变迁首先就要遭到这一阶层的抵制,历次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的公共政策来减轻农民负担都不胜而终,就是由于这一"行动集团"抵制的结果。"制度能否实现创新,便取决于由不同的人群组成的利益集体的选择。当一项制度安排虽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并能够增加社会总福利,而又得不到实施时,原因就在于这项制度减少了某一利益集团的收益,他们为了集团的利益而继续维持一项不合理的制度安排。"(程虹,2000,P154)不管什么样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都会触及这一阶层的利益,虽然制度变迁的对于社会总体来说,新制度的成本低于旧制度,但是对于乡村高等级阶层来说,新制度的收益小于旧制度的收益,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超越这一阶层的新的有力量的阶层(利益集团)出现,制度创新就缺少内生变量。 推动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可以从两个方面的实现制度创新。一是国家在乡村在职能定位,尽量收缩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强政府、万能政府的管理模式。基层政府机构之所以不断扩张并无法遏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加之乡村太多的国家职能,这种外在推动力,为高等级阶层就业提供了基础。如果政府在诸多方面收手,不去管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务,再上无管理这些事务的财政支撑,当然就不可能设置不需要的职能部门,什么"七所八站",没有管理职能的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即使存在也不会造成农民的负担。粮食部门、供销社原有的职能减少后没有给农民造成多少负担就是例子。砍掉乡村不需要的部门的管理权力,机构精简和裁员才有可能。这一措施是推动高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的外生变量。 二是变革等级社会为公民社会,取消一切不平等的制度和政策,实现宪政民主。"社会的经济的不平等应被这样安排,使它们①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个人的利益;并且②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罗尔斯,2001,P61)财富和收入无法做到平等,但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力,既是我们所追求的,也是我们能做到的,权力地位和领导职务向所有人开放,包括向农民开放,是我们应该做到的。当农民能够决定自己所需要的公共产品由谁来提供时,农民集团的自有权力才能得到巩固,才有可能抵制高等级阶层的侵权。农民阶层自组织能力的增强,是推动高等级阶层就业制度变迁的内生变量。靠政府的自觉,是难以解决政府机构精简问题的。 3.乡村自治制度变迁 "农民负担的实质,是在对农村剩余产品进行分配的过程中,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分配关系的反映。而过重的农民负担,则反映了在新旧体制交替的时期,对三者之间利益进行调节的各种制度安排存在严重缺陷和不足。因此,探寻农民负担过重的根源,应从制度性因素着手进行研究。"(杨军,1995,P15)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乡村集体经济事实上已不存在,但是由于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的惯性,强政府的职能还需要在乡村推行,国家参与农村剩余产品的分配也需要一个组织去落实,非私有的土地产权也需要附着于某一经济体上,因此,从制度上分析集体经济组织的延续也就可以探究农民负担的根源。 集体经济组织事实上不存在,而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更多地体现为政治性的组织,特别是政府权力向村落延伸的组织,这就出现了代表农民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体的缺位。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就成了十分必要的了。而现存的体制内能体现农民经济组织体的机构,那就只有村民自治组织了。但是,村民自治组织的太强的政治性--既代表国家利益,又代表村民利益--影响着村民自治组织实现村民的经济利益,因此,只有对村民自治组织进行制度变迁才能达到代表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体的出现。 现行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在村民民主的基础并不太厚实的基础上,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政府在设计这种制度时带有较强烈的"统治者的偏好","如果新制度安排带给国民的收入较高而带给统治者的收益较低(由于统治者交易费用的缘故),那么在和原先制度安排进行比较时统治者可能会发现,建立这种新制度安排并不是他的利益所在。"(林毅夫,2003,P392)所以,在执行村民组织法时,村民自治带有很强的政府色彩,是原有"大队"的替代,也是原有"集体经济"的组织替代,虽然村委会并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能力。村委会并不能真正意义上决定和提供乡村公共产品,税费中许多名目,虽说是借用村委会集体的名义收取,但由于村委会永远也无法真正完成刚性的上级"计算"出来的税费,因此,以集体名义提留的有限的费用,实际上都已上交了。有限的返还,大多不够村委会成员的劳务,更不用说提供公共产品。一旦国家又以各种美好的"愿景",要求乡村发展某某时,从农民手上夺取几 乎少得可怜的分配剩余,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新的制度安排,应该让村民实现真正的自治,这种自治不仅是有限的政治(民主)上的,更应是经济上的自治。乡村公共产品应由农民自己说了算,由村民自治组织去执行。乡村公共产品大多是农民自己的事,除了国家应该付钱去办的(如教育和公共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应由农民自己决定,也就是说乡村的发展权,应由农民把握,政府只有指导权,没有强行推行的所谓"逼民致富"的权力,因为农民并未赋予政府这种权力。主权与治权的统一,是这一制度变迁的根本性的问题。经济是最大的政治,如果农民拥有乡村自主发展的权力,那么有了经济利益的自治就更能吸引农民参与,而不是被动地参与,这对乡村民主的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乡村良性发展的重要组织部分。 公共政策分析论文:公共政策终结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事业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如何使各项政策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其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是当前需要加以研究和解答的新课题;进一步认清过时、失效政策的现状和对和谐社会造成的不和谐影响,有利于从源头治理问题。从组织角度、伦理角度、团体角度等多种角度分析终结政策,具有理论上的逻辑性和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公共政策;政策终结;伦理视角;组织视角 一、问题的提出 《南方周末》在2006年8月10日和8月17日两期报道中分别刊登了《无户口婴儿之死》《活人上户难死人不消户》文章,读罢一直不能平静。《无户口婴儿之死》讲述了一个父亲亲手摔死了出生仅43天的儿子。不管婴儿的死是因为其父的个人心理问题,还是周遭环境所迫,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婴儿是无辜的,生命是可贵的。《活人上户难死人不销户》一文是湖北一位警察给《南方周末》的去信,以其切身的管理体验,对户籍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作了分析。据他工作实践调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农村死人不销户现象比较普遍。原因一是销户需要10~20元的微机费;二是医学死亡证明的缺失,即派出所给居民办理销户手续需要以此为证,但农村居民大多数死在家里,没有医学死亡证明。第二,超生婴儿上户难。超生儿没户口,那就不能参加高考、参军、买房子,甚至没有办法结婚,当然对他们的管理也给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带来更大的麻烦。如果一个没有户口的少年参与偷盗摩托车,怎么处罚?确定真实年龄至为关键,因为法律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当事人可以免罚;年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八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公安机关就只好检查骨质判断年龄,但检查骨质不是所有地方都有,需要去省会城市的公安机关,而且骨质检查也未必完全准确无误,这对行政执法的高效性和司法审判的准确性都是考验。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同时也处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许多不适合新体制的政策都应该予以终结。这里需要注明的是:政策终结并不仅是政策的终止、结束,而往往是伴随着新政策的开始。关于政策终结在政策过程中的地位,不同学者有不同的主张。政策终结是政策决策者通过对政策或项目进行慎重的评估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终止那些过时的、多余的、不必要的或无效的政策或项目的一种政治(或政策)行为。政策终结具有强制性,因为政策终结会遇到利益受损者的反抗,需要靠强制力来进行;政策终结具有更替性,是新代旧的过程;同时政策更替也具有灵活性。但也有学者认为政策终结是政策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如果把政策过程看作某种有序的活动的话,那么,它的最后一个阶段便是政策评价。政策终结位于政策过程的末端,对一项政策的终结意味着一项新的政策的开始,所以政策终结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政策终结是政策过程的最后一环,是理性化政策过程的最后结果,但也被认为是承上启下的一环,它不仅是对一项政策的了结,而且也意味着修正或调整。政策终结是政策运行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公共政策的最后一个阶段用“公共政策实现”这一概念为好,即是指人们通过政策实施,使政策目标和功能解化,使政策转化为现实社会存在的政策活动。 党和政府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也比较重视政策终结工作,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废止了一大批与WTO规则不符合的各种政策。事实上,类似户口政策(由于我国没有《户籍法》,公安机关实施的是1958年制定的《户口登记条例》),我国还有很多政策都滞后现实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这些不仅是学界探讨的焦点,也是实务界人士心思所在。 二、问题解决的分析角度 问题出现了,只要积极面对是可以缓解甚至避免产生不良后果的。当然要解决问题,首先需要理性、多角度地审视问题的特征、症结及其本质等要素。 (一)伦理的视角。从哲学意义上讲,人的关系本质上是种伦理关系,人与人时刻处在各种形式的交往中。而政府的出现就是为了寻求一条有效的过群体生活的道路;政府一直处于人与人的关系中心,是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的代表。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和道德共同作用,因为仅有法律制度而没有道德支持,法制就会僵化,在灵活具体的公共生活和行政行为中就会无所适从。就如社会生活的任何领域一样,对道德力量的忽视在事实上就造成了对无道德行为的倡导。因此,所有公共领域中的一切公共权力的滥用和腐败,首先根源于道德的缺失。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产物,对其进行终结也需要公共权力的再次行使,但在这个过程中,有制度原因也有个人原因总使得政策终结比政策制定更显费力。 (二)组织的视角。组织视角将社会问题看作从一种组织状态到另外一种组织状态的有序进展(带有小的但暂时的危机)。组织视角重视标准化的操作程序、规则和惯例。简言之,组织本身倾向于更少的变化、更小的恐惧和更大的稳定,也即组织具有自然的维持生存的意识和保持以前状态的惯性。如果政策终结威胁到组织的生存时,它会设法延续政策终结的进程。组织机构的终结可能触犯业已确立的权力分配格局,权力的拥有者会把政策终结看作是对自身权力的一种威胁,从而对政策终结产生否定态度。例如,机构的撤销、合并或降级等就要使组织机构的权力拥有者至少会部分失去原有的权力和地位,如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就会坚决抵制政策终结。(三)政治领导者的视角。政治领导者往往是民选或委任的、具有一定领导力的精英,他们是社会变革的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多数政治领导者集智慧、勇气和判断力于一身,具有超凡的特质和行为方式;他们人数虽少,但能量巨大。政治领导者的领导力越强,意味着其对形势的判断能力、对新事物新情况的分析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越强。英明的政治领导善于采纳谏言,体贴民情,对过时政策的弊端有敏锐的觉察力,因而越有可能促成无效政策的终结。 (四)程序的视角。“政策终结如政策制定一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完备的法律政策是政策合法化的前提,同样,政策和组织机构的废止也不得妄然行事。”政策采纳以后,还必须使政策合法化,也就是“通过法定程序,提交有关国家机关讨论通过,并以公报、决定、决议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使政策取得公认的合法的地位和人民的认可、接受和遵照执行的效力”。法定程序要求政策终结按步骤进行而不能随意更改或省略步骤;而政策终结的程序是十分复杂的。如在一项政策终结的时机成熟时,政策终结由于法律程序的严格性和僵硬性而延误终结的时机。 (五)团体的视角。团体的视角认为政策是不同团体利益斗争、妥协的结果,是各个团体在利益、权力、价值上的平衡。我国利益团体和国外利益团体产生时间和背景都有很大区别,在公共政策中的影响作用也不同。我国利益团体在政策制定、执行、监控中发挥着不小作用,即在政策终结中会根据自己的自身利益作出相应选择。当某些势力强大的利益团体过分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整体利益或他人利益时,就会使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出现不公正、不公平现象。这样,政府就需要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塑造良好的政治价值观,培育公共精神,使其成员在作利益选择时兼顾他人利益。 政策终结一旦危及到团体经济利益时,团体会产生空前的凝聚力,借助于组织的力量从各方面向政府施加压力,甚至会采取一些非法的途径如行贿以阻止政策终结。很多学者认为利益团体是理解确定决策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采取相应政策的关键。然而,我们知道政治体系为大规模的、有良好组织的、富裕的、活动及既得利益集团提供和政府官员沟通的上佳机会。同时,政治体系却很少为无组织的、贫穷的、不及既得利益集团提供和政府沟通机会。 (六)媒体的视角。有些学者发现,公众对政府问题的大量关注从踪迹上来看是与媒体对那些问题的报道密切相关。媒体对政策的影响往往是始料不及的。之所以如此,其原因之一在于新闻报刊倾向于只用很短的一段时间突出报道某一件事情,然后便转向下一件事情,进而冲淡了其报道的影响。人们可能会厌烦长时间看,一个主题,新闻媒体不得不跟随时尚,从一次危机转入下一次危机。但媒体对政策相关人来说是充当着沟通人的角色,可以使他们在各自忙完自己的工作后了解到对方的情况。 三、问题解决的策略建议 哈佛大学教授詹姆斯·J·威尔逊总结了两条能够概括社会科学在政策效用领域研究的法则。第一法则是所有介入社会问题的政策都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如果研究是由执行政策的人或他们的朋友进行的话;第二法则是没有一个介入社会问题的政策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如果研究是由独立的第三方,特别是那些对政策持怀疑态度的人来主持的话。当然,威尔逊教授的观点有失偏颇,但他揭示出了由于评估方的身份差别,政策效果的评估在实践中会有很大出入。就政策终结而言,政策评估的效果是决定其必要性的先决条件;客观、公正的政策评估对政策终结的正确性、可行性举足轻重。 从政策均衡论的观点来看,政策终结意味着均衡格局的打破,即政策终结的支持力量强于政策现状的维持力量,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实现了政策终结。通常情况下,当推动力强于阻力时,政策终结会实现,反之不能实现;当两种力量相当时,相互抵消,组织维持原状;要改变这种力量对比,增加驱动力与销弱抑制力并举效果最好。 (一)增加政策终结驱动力。要增加政策驱动力需要清楚政策驱动力的来源,这可从政策反对者、既得利益者和改革者三方面探讨。政策反对者往往认为政策违背了某种正当、普遍的社会生活准则,比如堕胎被认为是侵犯人的生命权而遭到诸多人权卫道士的反对。既得利益者对当前政策的公平性质疑,认为重新安排政策所带来的资源的新一轮分配可以使原先的不公平政策被淘汰而使自己获得公平、公正的资源,因此政策需要终结。作为第三种政策终结驱动力的改革者从来都是现状的颠覆者,是破旧立新的先锋队,是社会进步的积极分子,他们从来都是反对落后、失效政策的,要求废旧出新。 (二)减少政策终结阻力。政策终结的阻力主要来自政策制定者、政策对象利益受损者以及心理落差。政策终结的原因往往被政策制定者认为是政策失误,这在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看来,承认政策终结就等于承认自己的失误。政策制定者一般都是一定层级的领导者,由于国家机关长期受正义感、责任感、职业道德、国家至上等价值观念作用,通过以公共事业为导向的政策教育和操作,弘扬公共利益的崇高性、正义感、奉献精神,也有益于加大推动力,抑制阻碍力。政策对象利益受损者和心理落差可以通过利益补偿和解释、说服等方法克服。政策终结的阻力还来自于人们对政策终结的目的、方法、机制和潜在结果的不完全的、模糊的、主观臆测的了解和理解方面;不正确的现实类比和历史对比也会造成阻力。在政策终结过程中,有些组织对终结的综合性影响和实时方式缺乏相关解释,容易使组织成员茫然,而有些人员虽然对政策终结有所了解,但未必理解。基于此,政策终结要顺利进行,一个重要前提是符合实际、合情合理、切实有效、朴实求真地进行政策终结宣传。
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探讨:关于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和农村经济结构在更高层次上的推进,农业增长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迫切需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我们必须努力拓展农经工作的新领域,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引导扶持农户与农户、农产与企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 一、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问题 1、土地政策的瓶颈制约。在农业招商引资中,引入的农产品生产或加工企业,需建生产用房,存在国土、规划等部门办证难。严重限制了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招商引资工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修路和发展村级企业都需要土地资源。 2、固定资产老化,利用率低。一是部分农村集体经济无收入来源,无力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二是集体资产管理单一,未实行资产量化,未调动村民积极性,现有固定资产未得到有效利用。 3、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差。部分种植业生产有特色的村,因道路、渠系等基础设施太差,道路不通,造成农产品销售困难,并且很难引进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或种植大户,进行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在短时间内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现状,采取“一事一议”农民筹资筹劳办法来解决当地的道路渠系等,操作难度也很大。基础设施条件差,成了制约这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致命点。 4、产权不明,对农业资源浪费较大。一是对土地资产产权不明,虽在2004年全面完善了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有一个较明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集体经济组织能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和尚未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未流转的“四荒地”,仅仅只是法律认可的凭据,而不能将其用于贷款抵押,从某种意义上讲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转变观念,提成农村生产力水平 要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1、要用现代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发展。用现代工业部门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装备农业,全面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彻底改变以人力为主的农业耕作方式。 2、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粮食生产要以增收为目的,要以生产质量高、增加值多的农产品为主,要积极发展粮食产品的深加工,把粗放生产经营模式转变为集约生产经营模式,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效益。 3、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和蔬菜业等,优化农产品品质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为了避免地区之间产业过度雷同,实现规模经营,形成区域整体优势。 三、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要着眼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发展农村经济,当务之急是教育农民、改造农民。 1、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要发挥司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农民学习法律法规。在开展“科普之冬”等培训活动时,要适当确定一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使农民法制观念和科技素质同步提高。 2、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要充分发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各乡镇事业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兴办科技示范园区、成立科技协会等经验,大力发展民间科技服务组织,通过专家讲座、科技致富典型引带、专业技术培训和组织农民参观典型现场等手段,强化对广大农民的科技培训。 3、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要引导农民舍得投入,购置必备的通讯和网络设备,善于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媒体捕捉市场信息。组织农民参加省内外的经贸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强烈士墓的品牌观念、自我推销意识、产品包装意识,由浅人深地掌握商业谈判的方法和技巧,从而在观念和行动上真正进入市场。 4、增强农民兴办公益事业的责任感。县乡人大、组织和民政部门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完善村民代表议事会管理机制,提高“一事一议”成效,鼓励农民出资出劳,大力兴办公益事业。 四、对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1、组建加工行业协会。一方面加工可以使农产品增值。另一方面,加工面向市场,可以引导农民以市场需要生产,以销促产,进而减少生产的盲目性。第三,可以增加就业机会,使劳动力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第四,可以充分利用山区资源,减少浪费,而达到增收的目的。 2、充分发挥农村养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养殖业。在养殖上要成规模、上档次的发展,传统养殖品种(以猪、羊、鸡为主)和特色养殖品种。比如说农村的土鸡子,土鸡蛋很受城市人欢迎。农村市场辽阔,可开发利用资源丰富,政府要示范引导,另外要搞好市场销售网络服务,真正做到一村一品。 3、根据农村田少地多特点,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种植结构,优化种植模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产业,实行订单农业。转变农业向商品化生产发展,把握市场信息,以降低农业生产的盲目性、风险性,促进农民增收。 4、以当地外出创业成功的民营为主,组织带领劳动力外出创业。在外出前,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扶贫、共青团、妇联和学校共同联动加大一些专业技术培训,增加劳动技术含量,降低了以劳力输出为主,从而较好的提高民工的收入。 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探讨: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 摘要:农业经济管理,是管理学学科下的一级学科,并且是管理学科中历史最为久远的一门课程。农业经济管理是将经济学、推广学、管理学、农业气象、作物栽培学、农业推广、外向型农业等的最新成果引入农业发展领域,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调控市场经济的角度,针对农业、林业、渔业生产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经营的学科。农业经济管理是农业生产总过程中生产、交换、经营、分配与促进消费等经济项目进行规划、组织、研讨、调控、协调,并对成员进行鼓励。进而达到和预期目的效果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关键词:留守儿童 耕地 城乡差距 农村发展 21的今天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迅速扩大,飞跃提速,农村的经济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在发展的同时随之伴随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就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经济的发展形式做系统的概述并加以评论。 一、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农村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是指在农村流动人口子 户籍地以外生活的人们把其未成年的子女们留在户籍地尤其爷爷奶奶进行抚养的一种社会趋势,农村留守儿童也是当今社会最普遍看到的现象,而人们行惯性的把现在的农村形容成“703861部队”,农村只剩下古稀的老人、体弱的妇女、幼龄的儿童,越来越多的农村“壮丁”进入到大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但也正因为这样,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的解决也刻不容缓,孩子的素质教育出现了问题,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解决“三农”重要举措,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应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改善孩子们学习的环境,同时也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经济,促进农民的增收,多招商引资,给予农民更多的优惠政策,让农民不出门就可以有钱赚,有工打,从而可有效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 (2)土地问题伴随着“三农”问题正式入围国家的重要议程 国家农村的扶贫政策越来越好,农民挣到钱之后就会盖新房子,占用了土地,这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随着农村进程务工的人流量的不断加剧,以及国际化的商品充斥着国内的市场,使农民种地的热情在不断下滑,从而出现了轻视农业、不注重粮食的生产、忽视保护地的重要性,尽管国家出台了“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农村还是存在大量的荒地,这就造成了额严重的损失,其次随着国家重工业的发展,土地的面积也越来越少,再有土地流转的问题也随之加剧,城镇化脚步的加快,土地的补偿或者是置换往往不到位,人们不断的抬高地价,导致产业无法形成规模。针对大量土地撂荒的问题首先应解决住房难的问题,其次要注重法律的宣传与普及。 (3)人才问题伴随着经济的大踏步前进,农村的劳务输出已经和农村的总收入比例严重失调,当今社会所需要的劳动力,已经由“力量型”转变为“技巧性”而留在农村的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儿童和一些没有技能的人,他们已经无法接受大多的新知识,新事物,对农业的长久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4)基础设施问题农村的经济基础较薄弱,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物资的匮乏,以及农村的水利、道路、教育、医疗、电力等设施都不够完善,都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导致农民的收入降低。 (5)资金问题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需要资金的大量的投入,而受种种条件的制约农民没有大量的资金注入,从而影响产业的发展,大量资金的来源需要农民进行贷款,然而贷款需要担保、抵押而且贷款还有一定的上线,压抑了贷款的积极性,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6)市场问题大多数农民的文化程度较低,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种植业与养殖业无法形成规模,不能带动产业化发展,同时农村的商品信息不是十分流通,买卖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市场上严重的充斥着假冒伪劣产品,无时无刻不再威胁着广大人民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7)农民的观念转变不够,镇府引导不到位,促使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农业经济发展失衡当今社会还有无数的农民持保守思想,靠天吃饭,仍依靠原有的生产方式,产业化单一,要想农机经济的大力发展,呈现丰收的景象,要以国家为首脑,各级干部积极动员,真抓实干,提高农民的意识,抓好第一产业,使之增产增收,像第二、第三产业开拓,形成产业链,全面发展,促进农业经济的进一步提升。 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采用的发展形式 1、统筹好城乡发展,落实好国家的扶持政策“三农”问题的优秀就是促进农民的增产、增收,让农民步入小康的生活行列。不断的完善农业经济发展的机制,把农业的经济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建立长久有效的机制,加强农业市场的规划,减少农民的损失,提高农民收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农村经济的投入,从本质上改变农村发展的硬件设施。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 农村的信息闭塞,农民得不到最新的产业信息,加之综合素质低下,就业前景并不乐观,促进二、三产业的发展,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扩大内需,使农民增收。 2、加快农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干部起着桥梁的作用,基层干部要做好上通下达开展好工作,更要注重自己素质的培养,要高瞻远瞩,未雨绸缪,不断的开拓创新,同时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基层干部的亲和力、感染力、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一个时刻准备着的干部力量。 农业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增加“三农”的投入,统筹规划,建立稳定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期盼农村经济早日走出贫瘠,蒸蒸日上。 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探讨: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探讨 摘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农村只有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优先地位来考虑,以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行战略的产业结构调整。 关键词:新形势 农村经济 发展问题 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的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新形势下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探析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如何科学发展,以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构建是适应市场化要求的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参与的立体模式。主要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二是市场力量主导的经营性推广系统。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主要由农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系统、财政部门、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等院校、部分广播电视传媒等组成。经营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在服务主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另一类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公司为主体,表现比较明显的是农业产业化中的各种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公益性部门、中介组织、涉农企业3类主体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政府及公共部门应将精力集中在公益性的职能上,将经营性功能逐步剥离出来,让给中介组织与涉农企业来承担。并对其在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进行扶持;对涉农企业应在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提供政策性优惠。 二、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1.转变观念,正确引导。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干部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应对入世挑战、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合作事业的发展,要充分认识到扶持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重要部署,对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明确地位,优惠政策。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尽快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合法身份,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要根据其“以合作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兼顾公平与效益,促进社会稳定”的特点,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税费征收、金融支持、工商登记、市场准入、创业辅导等方面给予扶持。政府也要将合作组织纳入执行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组织农业科技推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优选合作组织作为重要实施载体,创造机会发展壮大合作组织。 3.坚持民办,加强监管。合作经济组织不能走政府包办,政企不分的老路,但也不能放任不管。要坚持合作制的性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市场竞争的原则,把新阶段的农村合作经济真正办成农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的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合作组织的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引导,政企分开,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原则,强化对合作组织的有效监管,促进合作组织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真正做到民办、民营、民管、民享。 4.立足特色,兴办组织。一是兴办专业合作社,以特色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为依托,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生产的广大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上连市场,下连农户,形成专业化生产实体。二是发展各类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手段为依托,为农户进入市场提供重要的载体,为农民参与生产、流通提供各种服务,开拓农产品的营销市场,扩大农产品的销售。三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把广大农民组织到产业化经营上来。四是发挥“订单农业”的中介作用,协调和促进“订单农业”的履约和兑现,为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5.创新机制,发展壮大。实践中,要充分整合资源优势,大胆进行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一是在发展合作组织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农村各类生产大户、运销大户和中介人在生产、经营上的优势,利用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在资本、信息、管理上的优势,利用供销社、农科站、科协等部门在人员、场地、技术上的优势,通过组织创新,建立各具特色,符合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股份合作型、中介带动型和科技服务型合作组织。二是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扩大经营领域,由单一的种养业向二三产业扩展,由单向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由地域性服务向跨区服务发展,通过服务创新,引导和组织农民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合作与竞争。三是创新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合作组织规范发展,自我壮大,发挥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巨大作用。 三、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发展水平 目前,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矛盾突出,优质产品、高档产品、专利产品、深加工产品生产不足,低档产品、初级产品的生产相对过剩,促进农产品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的转变任务特别紧迫。从农业内部结构看,土地密集型的粮食作物比较优势已经逐渐让位于劳动密集型的经济作物,在此条件下要按市场需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向更高水平发展。要建立专门用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专项资金,促使农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发展优质高效的种植业、畜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发展。 要继续推进多种形式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从农村造林专业户、企事业单位等对退耕还林还草进行租赁和承包,并由承包方、租赁方与政府协商解决退耕还林还草的利益分配问题。明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延长农民植树种草以后的土地承包期,并允许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进行继承和转让,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总之,农村经济问题是我国现阶段和将来的一项重要问题,必须要解决好,才能实现国家的真正富强,才能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然而,解决农村经济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模式,还需要更多的有识之士进行研究和实践。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了农村经济的问题,我想,有国家的重视和那么多农村经济学者们的孜孜不倦的探索和研究,我们的农村经济问题应该是能较快解决的。让我们期待和祝福我们的农村经济早日走出困境,实现真正的繁荣与富强! 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探讨:论如何加快新形势下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一、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因素分析 1.农民绝对收入和比较利益下降。 据调查,我区农民收入变化大体如下:1990~1995年,为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阶段,平均每年增长19.9%;1996~1999年,平均每年增长16.5%;2000年至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仅6.5%。2012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48.7元,较上年增长12.3%。农民收入虽然在不断增长,但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和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城乡差别由一度缩小到逐渐扩大,近几年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加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有所缩小。1990年全区农民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比例为1∶2.33,1993年达到1∶2.53,此后几年,农业生产连续丰收,农产品价格不断下跌,加上乡镇企业发展速度趋缓,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也减弱,农民难以从二、二产业收入中得到补偿,农民增收缺乏新的增长点,致使城乡收入差别进一步拉大,2009年达到1∶3.33。到2010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农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又有所缩小,为1∶3.23,2011年再次下降到1∶3.13,2012年下降到1∶3。 2.农业人口多且素质低。 龙安区马投涧镇占地面积102平方公里,约占龙安区面积1/2,人口5.1万,耕地面积5002.5万平方米。我国有10亿多农民,耕地却只有12006亿平方米,要用占世界7%的耕地供世界18%的人耕种,这在全世界所有国家中都是独一无二的。劳动这种生产要素过多地投入只能造成生产率的降低,进而产生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同时农民素质低下,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出外打工,留守农村的是“386199”部队(即妇女、儿童和老人),这既不利于农民消费层次的提高,也不利于农民观念的更新和先进科技的推广。 3.事实制度的不良影响。 我国政府一再强调减轻农民负担,但却一直减不下来,这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事实制度造成的后果。地方性收费,很大一部分是在政府规定的5%(占农民纯收入)之外收取的。目前农民负担重,主要是因为收费已成制度化。首先,认为山高皇帝远,中央政府要管的大事还很多,无暇顾及他们的不良行为;其次,征收的费用,可以在一些政府官员之间分;再次,农民素质低,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 二、加强农业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促进农民素质提高。 切实普及义务教育,杜绝农村中小学校中腐败现象的存在,使穷人孩子有学上,解决部分地区劳动力过剩问题。农民接受教育程度提高了、认识问题能力增强了,对一些非法的、影响社会风气的不良行为,就可以用知识、法律进行斗争,从而有利于社会良性发展,有利于不良的事实制度的取缔。教育还可以使农民摆脱封建思想束缚,使其摈弃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少生、优生的目标就会在农村得到实现,从而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矛盾——“人地矛盾”。 2.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财政投资力度,选准投资方向和项目,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在这方面的投资可以说是一石数鸟。其一,这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重要措施。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需要的资金量大,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差,只能由政府投资建设。其二,这些基础设施和大的基础设施相比,规模小,启动快,雇佣的劳动和国内的投入要素多,对国内经济增长和解决就业问题的贡献率较大。其三,短缺经济在我国已经结束,市场普遍进入相对过剩的买方市场状态,扩大总需求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许多人把高档消费品推向农村市场,但是开发农村消费市场的努力已经有好几年,效果却十分不佳,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农村基础设施太落后,缺乏形成有效市场需求的基本条件。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的农村地区,交通、通讯、电力、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十分落后,不但供应不足,而且质次价高,限制了农民对高档消费品的消费,较高的价格也增加了农民的消费成本。其四,农村基础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加速城市化进程。 3.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可以降低成本、增产增收、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同时可以解决部分地区农户因缺乏劳动力而超生的问题。利用科技使农民产生自愿少生优生的想法,其积极作用是用行政方法无法取代的。 4.发展新型合作经济,实现“专、规、产”战略。 发展和完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在内容上要进一步丰富,如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产、供、销一体化合作等,而且在要素上要进一步拓宽,如劳动力与劳动力的合作,劳动力与资金的合作、劳动力与技术的合作、不仅在合作的对象上要不拘一格,如农户与农户的合作、集体与集体的合作、农户与集体的合作、农户与国有企业的合作以及农户集体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而且在合作的范围上要突破框框,如本社本村范围内的合作、跨村跨乡以至于跨县跨省的合作。按照这个发展思路,一是可以实现专业经营,提高农业产品的产量、质量;二是可以实现规模经营,从而克服传统小生产方式的落后性和局限性,克服细小的经营规模在容纳新的先进技术要素投入方面的局限性,从而降低成本,提高产量、质量及收益;三是可以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合作经济是产业化发展的基础,通过合作经济的发展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重新整合。 5.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龙安区地处北方,由于气候条件的限制,整个冬季农民都处于农闲状态,农民没事做,、封建迷信等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活动就盛行起来,不仅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也侵蚀人民的思想。用行政的办法治理上述问题是难以奏效的,最有效的就是加大该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以及政府组织农民出外打工或及时给农民提供打工信息,使其有正事可做。 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探讨: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形势 随着党的惠农政策不断推进和实施,农民对农业的生产投入不断增加,生产结构不断优化,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但是受自然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比较缓慢,贫富悬殊愈来愈大,农民增收问题仍然是农村工作的重点问题。因此如何发展农村经济成为大家最关心,也是最迫切要解决的问题。农村改革发展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新形势下如何抢抓机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全面加快农村结构调整步伐 发展现代农业 发展现代农业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基础。当前,农村经济的最大的弱点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农业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首先应发展优势特色农业。要更新观念,跳出传统农业发展局限,打破以往农业“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格局,遵循经济规律,发挥比较优势和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农业。要在形成优势农业集群,建设优势特色农业上做文章。其次要培植龙头企业。要围绕工业抓农业,通过建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生产产销对路的农产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围绕市场发展现代农业。三是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尽快建立起一套既符合各地情况,又能与国家和国际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并推广实施。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现代农业说到底就是科技农业,农业科技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决定性因素。当前,发展现代农业最为重要的是要解决科技成果应用少,科技转化率低,农民科技素质差等问题,使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首先,要注重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在种植业上要重点推广高效新品种,优质、高产、无公害栽培,病虫综合防治,抗旱增产等技术。在养殖业上要重点推广快速高效饲养,水产优质高效养殖和规模化养殖等综合养殖技术。在加工服务业要重点推广农副产品加工,果品、蔬菜采摘后处理及气调保鲜和水产品速冻保鲜等技术。其次,要重视农业科技示范点的建设与引导作用。作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民的素质决定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科技素质大都比较低,文化底子薄,信心不足。要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做给农民看,引着农民干,由点到面进行推广。要结合当地实际创建示范点和示范园区,引导农民进行效益对比分析,使农民学到实用技术并改变传统种养模式。三是要加强农产品质量跟踪管理。不论是传统农产品生产,还是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都存在着市场营销的问题。要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落实农产品准入市场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的跟踪,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盘活土地资源 有效对接市场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载体。发展农村经济首先须盘活土地资源。要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土地资源,尤其是后备资源的有序流转,最大限度地实现开发效益。《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为我们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搞活农村经济指明了方向。农村经济必须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体制下,突破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难的矛盾,才能彻底扭转农民增收缓慢的局面。要盘活土地资源,就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通过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来调动农民开发土地的积极性,消除短期行为和掠夺性经营现象。同时要建立起合理的流转机制。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鼓励农民将耕地、山场的经营权通过转包、拍卖、入股等形式,向大户、能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总之,新形势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不断探索,讲求实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通过增加农产品产量、提高农产品质量、扩大农产品转化增值量,夯实新农村建设的基础;通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民发展能力建设,强化新农村建设的支撑;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培育发展主体、完善服务体系,完善新农村建设的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不断探索,讲求实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164135沈阳军区龙镇农副业基地)
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探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建议 针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变我市的农村财务审计现状。 1)整合培训农村财务审计人员,提高农村财务审计队伍整体素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根据这些要求及目前的实际情况,把一些政策理论水平高,具有较高财会业务知识,同时从事过财会具体工作,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农村财务审计办公室,同时聘请专家教授对审计人员进行短期的、有针对性的业务辅导。在加强对农村财务审计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农村财务审计人员的自身修养,建立一支具有较高审计、财会水平、政治思想过硬的农村财务审计队伍,达到同时受理三个及以上审计案件的资质,以适应我市目前农村财务审计的新形势。 2)努力创造条件,改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环境。首先,要加强对村干部、村会计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对农村会计的业务培训,提高农村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村干部的管理,减少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的拢乱干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农村财务审计的知晓率,要利用各种途经宣传农村财务审计知识,使广大农村干部及农民群众了解农村财务审计,让他们明白农村财务审计是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和农民个人利益,而不是整村干部,更不是为了某些人报私仇,从而为农村财务审计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3)落实农村财务审计条例,完善农村财务审计办法。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走向正轨的标志就是有规范的农村财务审计方法,因此,应尽快掌握农村财务审计条例的各项规定和政策界限,正确运用农村财务审计办法和与之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档案管理等实施办法,进一步将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定性法制化,切实树立起农村财务审计权威性,使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必纠、违法能纠、改变过去“只开方不抓药”的做法,充分发挥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的作用。 4)拓宽审计工作渠道,创办农村财务审计实体。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全市农村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也越来越多,如资源费、征地费及各种补偿费分配不公、农村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基础工程建设审计监督不到位等,单靠农村财务审计办公室很难完成,为适应这一新形势,建议以股份制的形势成立一家农村审计服务组织,抽调选拨一些有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经验的社会人才和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去参与这项工作,对那些付费接受审计和农村财务审计办公室不能完成的委托审计实行有偿审计,以弥补农村财务审计力量的不足。 5)拓宽工作职能,增加审计工作内容。积极开展承包合同审计、村主要干部任期审计等专项审计;在审计对象上不断拓展,不仅要对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审计,还要对农业重点项目及农村设施建设进行审计;在审计职能上要变单纯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为农村经济监督和服务并重的审计。在行使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帮助被审计单位制定和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驾护航。 作者:任宏艳单位:迁安市农业畜牧水产局 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探讨:农村集体财务审计论文 一、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现状 一是农村审计工作组织机构不适应。乡镇综合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被合到乡镇财政所,县级农经局,任务重,工作协调难,落实难,工作缺乏权威性。乡镇一级农经干部取得审计资格证及少。同时取得审计资格的乡镇农经干部均是兼职审计,充当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近年来实行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双代管”,由于受经费等因素的影响,会计一直由乡镇农经干部兼职,同时乡镇农经干部又承担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这种组织机构的不适应,不可能使审计结果取信于民,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也是行不通的。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根据审计的独立性这一审计监督本质特征,审计的主体应当是“独立”于被审计一方之外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二是农村审计工作条件不适应。一是审计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证。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力军是乡镇农经员,但是乡镇农经员从事审计工作是兼职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农经员不可能象专业审计机构一样把主要精力花在审计工作上,审计工作的时间就会显得很仓促,而审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又比较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村一级,相对来说比较偏远,交通极为不便,给审计工作特别是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免费服务的。到目前为止,国家财政部门还没有将审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审计经费无法保障,工作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时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审计实践中,因为没有经费,不得不尽量压缩时间,这也必然会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农村审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点多且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和相关制度和法规,而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乡镇一级由农经员担任的审计工作是兼职的,并且从事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起步时间晚,开展的审计工作时间短,虽说已经过专业培训,但审计专业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别是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大多数审计人员缺乏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四是审计立法滞后。农村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条例,仅有少数省市出台了地方性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结果所出现的村级财务严重问题,因为缺少专门的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如村的主要干部铺张浪费使用集体公款,而支出单据所应具备的经手人、审批以及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等应有的手续却具备。因为没有明确的具体法律依据,村里又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给单据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定性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五是审计处理难。首先是现行审计体制及其它一些人为的因素。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处理决定的权利,使得查出问题与处理决定之间产生脱节,很难将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处理;在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时,由于难免存在一些人为因素,使得问题被搁置下来得不到解决处理;其次是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处理阶段比前期工作难度更大。因为如果不及时把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和处理,就会使群众感到审计只是一种形式,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查出的问题牵涉到很多方面,很难面面俱到,三是社会不正之风带来的阻碍影响了问题的处理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改善对策 根据当前我国村级财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现状,加快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应尽快解决解决审计机构与人员问题,确保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落实到位。 首先是要建立职能定位明确的工作机构和审计队伍。乡镇专职审计机构不完整、不健全。随之村级经济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日渐增多,有的还非常严重,在基层设立完整的、健全的专职审计机构十分必要。但是,由于乡镇审计受其地位未定(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和发展尚未成熟等因素制约,致使乡镇审计发展滞后,特别是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有限,力度较低。主要体现在部分乡镇尚未设立专职的审计机构、未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较少、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等。因此,尽快确立乡镇审计地位,充分发挥乡镇审计的职能和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变得日益重要和突出。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和财政所进行了实质合并。过去由乡镇农经部门负责的村级财务审计职能相应合并到财政所。为充分发挥财政所对村组财务审计的职能,可依托财政所成立由3—5人的事业编制,由财政保证供养的审计站。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村(组)集体的财务审计工作;对村(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新一届各村(组)理财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指导理财小组运行情况。 其次是要改善审计工作条件,保证审计工作开展。要改善农村审计工作条件,除了进行村级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外,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审计,提高对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认识,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保证农村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其三是要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首先应从加强基层业务培训着手,由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提出审计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农经干部进行中短期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突出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村审计队伍。通过考试考核等方法选拔具有审计、会计专业的审计人才,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考核制度,淘汰素质低和工作不力的审计人员;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使审计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得到提高,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报告要真实、可靠、严密,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反驳,真正体现农村审计工作水平。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认可、支持农村审计工作。 再次是要加快农村审计立法,树立农村审计工作权威。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审计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档案管理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经济审计的定性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听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审计工作的政策问题,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应该把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纳入发展经济的重要环节,加大基层审计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把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贴在墙上以便更直观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最后是要注重农村财务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要保持长期有效,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其结果的综合运用是重要的措施之一。一是要督促整改。对在审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组),由乡镇主要领导及时找有关责任人谈话、限期整改。对期限内仍未整改的村(组),按程序召开村民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对村民选举产生的村(组)干部建议村民启动罢免程序,依法依规罢免。二是要严肃纪律。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向群众公布。审计出的问题,一定要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该批评的进行批评、该纠正的给予纠正,该清退的责令其清退、该赔偿经济损失的要赔偿、该罚款的一定罚到位、该罢免的组织乡镇村讨论罢免、该撤职的坚决撤职,以维护执法的严肃性,进而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三是要接受监督。农村财务审计是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意义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群众满不满意是一个检验和衡量的标准。因此,要把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告知于民,广泛听取民意,收集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审计公开的过程转化成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二、新时期农村财务呼唤专业审计 近年来,农村财务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财务公开、乡镇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实行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等多种程序和手段,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其更趋规范和透明。但也有一些少数个别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局限于村干部“近亲”理财、“亲信”理财,财务公开走过场,“双代管”运作不规范等多种主客观因素,致使村级财务管理处于松散无序状态。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混乱,有限的资金大量流失。由于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使得农村财务问题久久不能解决,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正因为农村集体资产对支撑社会公益事业、稳定农村基层政权具有特殊的作用,随着农村集体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作用也将会不断加强。因此,客观上存在着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使用的审计监督需求。《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明确指出:“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在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审计后公开的村级财务将杜绝数字失真、流于形式的现象。财务公开对于“给村民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的作用已成为村干部和村民的共识,对村级财务状况做鉴定性服务的审计要求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况,农村财务需要一支专业审计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从而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建设。 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探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分析 摘 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和发展壮大以及社会的稳定,目前在农村地区财务和审计管理和控制的^程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问题,如何从根本上提高和加强农村审计工作,对于提高和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提高和强化基层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财务管理;监督审查 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党群干部和人们群众关系的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的管理,要提高农村财务规范化的管理水平,针对性的解决和处理问题。 1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在我国农村管理集体经济的部门主要是财务管理办公室,不同地市级别的管理部门归属于不同的财务部门管理和领导,县级和乡镇的农村财务管理部门是受到财务部门的管理和领导,部门财务管理办公室甚至会受到农业部门和财务部门2个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从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所进行的财会工作方式由于涉及范围较广,情况非常复杂,部分单位领导对于具体的财政管理状况不了解,使得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审计工作和监督中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 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不完善,有些乡镇建立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多内容涉及不清,甚至和具体的实际情况存在本质的差别,不能互相配合,甚至部分农村地区并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机制。部分地区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无法真正发挥出财务监督和管理的水平。财务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工作过程中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不能按照财务管理的正常程序来开展相应的工作。如何从根本上提高和加强农村审计工作,对于提高和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对基层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1.2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地区审计工作的发展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农村地区审计人员稀缺的局面上,甚至部分地区没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财务审计工作,而且农村地区的财政部门的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操作的能力,许多农村审计人员都是由会计人员担任,使得他们在进行审计工作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而且农村地区的工作人员普遍存在着业务能力低、综合素质差的现象。 2 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质量的解决措施 2.1 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体系 根据目前我国的农村地区存在的问题,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并且各地区的政府也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除了符合当地发展的规则和条件,引导农村地区财务管理制度向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财务管理体制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尽快将一些区域从农业管理部门转移到财政部门中进行集体管理,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制定出更符合现代农村地区发展和进步的财务管理体系,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2.2 完善农村地区的审计体系 农村地区要建立起本地区专门的审计机构,并且按照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计工作。要确保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并且提高审计部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监督下,全面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交由专门的部门进行财政拨款,将民主工作在基层中彻底展开,共筑和谐农村。 2.3 增强国家在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的作用 国家审计部门要强调农村审计机关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农村审计部门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业务处理能力,强调审计业务人员的政治思想,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思想牢牢根治在工作人员的思想中,真正从农民的实际生活出发,培养出为人民服务、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农村审计队伍。加强和乡镇政府的联系,宣传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各类审计工作的调查。农村审计机关在开展涉农专项资金审计时要将侧重点选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 2.4 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 制定出和乡镇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关的规定,明确乡镇审计对象和主要的工作任务,明确审计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等环节,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乡镇审计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秩序化的道路上。还要创新审计方法,财政管理部门要合理利用现有的乡镇审计人员和财政人员,使用交叉审计的方式,对各阶级和各部门开展全面审计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设计机构缺乏独立性的问题。加强各个乡镇之间的交流学习能力,推动农村地区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的正常发展和运行。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的财务审计工作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各级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这些问题足够的重视和关注,针对性的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措施,推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国农民经济收入的提高,为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 作者简介:周建芬(1974-),女,江苏射阳,射阳县合德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高级经济师(副高),学士,研究方向:财政税收。 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探讨: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现状与对策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关系到农村集体财产安全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针对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进行现状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现状;对策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集体经济的效益,更关系到农村干部的廉政勤政、党群干群关系乃至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与健康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地方的农业主管部门开始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的审计监督,20世纪90年代在国家农业部等部门的推动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开始建立和施行。至今主要有三种审计模式,即,第一,乡镇经管站或其内设审计部门的模式;第二,乡镇政府内单独设置审计机构的模式;第三,农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模式。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农村审计未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本文针对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状况进行调查,寻求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调查数据描述 本次问卷实际发放500份,收回416份,剔除26份无效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390份。其中有169份反映存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活动,占总数的43.33%。本文以169份反映有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活动的问卷为基础进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现状的统计分析。 (一)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 在被调查的河北省有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活动的农村中,由农经站进行审计的最为普遍,占总体的42.60%,其次是由乡镇政府自行组织的审计机构和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的审计,均占总体的28.99%,由县审计局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的较少,占总体的15.98%,只有个别被调查农村的审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占总体的4.73%。这些数据表明,在河北省农村中,对农村财务问题进行审计主要还是由农经站、乡镇政府自行组织的审计机构以及村民理财小组这三个组织执行的,而且有的农村实行的是农经站与村民理财小组先进行审计,然后交由乡镇政府的审计机构进行再次审计,或由多个审计主体交叉执行审计,因此在合计栏未予统计合计数。 (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独立性 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过程中,审计工作受乡镇政府干预的比重较大,占总体的59.17%,不受乡镇政府干预的占40.83%。由此可以看出,在河北省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中,执行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来自乡镇政府方面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会涉及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方法甚至是审计结果的执行,但是无论涉及哪方面,这都将严重影响审计的独立性。 (三)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中信息透明度 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中,有62.13%的人能够了解到所在农村的财务审计结果,而37.87%的人无法了解到其所在农村的财务审计结果。由此可以得出,在河北省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过程中,信息在大部份情况下是透明的,而在有些村,财务审计的结果并不那么透明。 (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方法 有78.11%的问卷显示目前主要使用详细查账的审计方法,有34.32%的问卷显示的是用群众调查的方法,有18.93%的问卷显示的是抽样审计的方法,只有1.18%的问卷显示的是风险评估的审计方法。由此可以说明,在河北省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中,执行机构主要采用的是详细查账、群众调查和抽样审计的审计方法,而只有极个别的农村采用的是风险评估的方法。同时,在一些农村,执行机构会采用详细查账、群众调查与抽样审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审计。 (五)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结果处理 有56.21%的受访者认为审计结果能够及时处理;有36.69%的受访者认为审计结果能够处理,但是处理得不及时;有7.10%的受访者认为审计结果根本就不处理,由此可见,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得出的审计结果基本上可以做到处理,但是有一部分结果处理的不及时。 (六)农村财务问题的后续审计状况 有59.76%的问卷显示针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后续审计,而40.24%的问卷显示没有后续审 计。由此可见,在河北省对于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结果处理的后续问题上仍有很大缺陷,这样就会导致审计出的农村财务问题处理不及时,甚至根本不予处理,这将严重影响农村财务向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二、调查总结与分析 (一)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主体混乱 从问卷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主体有农经站和乡镇政府自行组织的审计机构,还有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主体可以根据有关法规接受委托并收取费用,但它又不同于一般意义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社会审计。正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主体混乱,性质模糊,导致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执行机构不统一,出现了问卷中执行机构既有农经站、乡镇政府组织的审计机构、村民理财小组,又有县审计局派出的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现象。 (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独立性差 问卷结果显示,目前主要是由农经站负责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工作,但这种审计模式的独立性很差。原因在于:第一,农经站负责农村的财务审计工作,无疑是让农经站在担任管理者角色的同时担任监督者,这严重违背了审计的独立性原则;第二,农经站负责大量日常的经管工作也必然会冲击审计工作的开展;第三,由于农经站在行政方面受乡镇政府的领导,在业务上受上级经管部门的指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会严重影响审计的独立性,这也就导致问卷中有相当大比重的受访者认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会受到乡镇政府的干预。 (三)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审计方式、方法单一落后 由问卷可以看出,目前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仍处于初级阶段,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还不高,审计方式也局限于以查处问题为主的财务收支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而以评价和鉴证为目的的经济效益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较少。同时,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方法也多局限于详细查账和群众调查,对抽样调查和风险评估的方法应用的很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缺乏各级政府必要的支持和推动;二是因为在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不属于政府审计的范畴,得不到政府审计机关有效的指导和支持;三是因为现有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人员多是来自于农经站的管理人员,不仅是有双重职责的兼职人员,而且学历层次低,专业素质水平较差,加之又得不到专业的审计学习和培训,因此被调查问卷显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一般,仅能在审计中发现部分问题。 (四)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信息透明度差 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中,村民作为农村集体资产的最终所有者,是委托人,而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是人,村民需要通过审计手段来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信息,并监督其运行,而从问卷中显示,仍有37.87%的人无法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相关信息。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执行机构对乡镇政府负责,而不是对村民负责。如此一来,作为农村集体资产最终所有者的村民无法了解其所在农村的财务状况,也无法看到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的结果。 (五)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结果的执行不尽人意 从问卷可以看出,仍有一部分审计结果得不到处理或者处理不及时,并且有部分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没用后续审计来检查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究其原因,第一,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考虑,现行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无法通过提高腐败被查处的概率和加大罚款的力度来来遏制违法违纪等腐败行为的发生;第二,审计机构受乡镇政府领导,对审计结果的处理多数情况下会受到乡镇政府的干预。 三、对策建议 (一)在国家审计机关领导下建立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 农村集体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公共物品,因此其监督权应由政府来承担。本文提出以下设想:将农村财务审计划归到政府审计范围内,建立“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负责农村财务的审计工作以及相关经济责任追究工作,从而,保证了农村财务审计工作有较高的独立性以及较强的审计力度。 (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结合农业经管机构以及国家审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使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补充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有关的内容,进一步把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明确纳入国家审计范围内,以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顺利地开展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 (三)重视审计结论的处理并建立专门的责任追究制度 审计结果的及时公开是审计发挥其监督功能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审计出来的违纪问题,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可以根据授权责令其限期纠正,对于农村财务审计中涉及到的违法违纪人员,农村财务审计监督中心有义务将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同时,还要建立专门的责任追究制度,以更好地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 农村集体财务审计探讨:新时期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的思考 一、新时期农村财务呼唤专业审计 近年来,农村财务经过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财务公开、乡镇建立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招投标中心,实行农村财务委托“双代管”等多种程序和手段,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其更趋规范和透明。但也有一些少数个别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局限于村干部“近亲”理财、“亲信”理财,财务公开走过场,“双代管”运作不规范等多种主客观因素,致使村级财务管理处于松散无序状态。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混乱,有限的资金大量流失。由于尚未形成一个系统有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使得农村财务问题久久不能解决,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 农村改革 发展 、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正因为农村集体资产对支撑社会公益事业、稳定农村基层政权具有特殊的作用,随着农村集体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作用也将会不断加强。因此,客观上存在着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使用的审计监督需求。《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明确指出:“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在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审计后公开的村级财务将杜绝数字失真、流于形式的现象。财务公开对于“给村民一个明白,还村干部一个清白”的作用已成为村干部和村民的共识,对村级财务状况做鉴定性服务的审计要求也随之出现。针对这种情况,农村财务需要一支专业审计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从而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建设。 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现状 一是农村审计工作组织机构不适应。乡镇综合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被合到乡镇财政所,县级农经局,任务重,工作协调难,落实难,工作缺乏权威性。乡镇一级农经干部取得审计资格证及少。同时取得审计资格的乡镇农经干部均是兼职审计,充当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角色。近年来实行了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双代管”,由于受经费等因素的影响,会计一直由乡镇农经干部兼职,同时乡镇农经干部又承担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这种组织机构的不适应,不可能使审计结果取信于民,从法律的角度上说也是行不通的。为确保审计机构独立地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职机构,应单独设置,与被审计单位没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根据审计的独立性这一审计监督本质特征,审计的主体应当是“独立”于被审计一方之外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二是农村审计工作条件不适应。一是审计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得不到保证。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主力军是乡镇农经员,但是乡镇农经员从事审计工作是兼职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乡镇农经员不可能象专业审计机构一样把主要精力花在审计工作上,审计工作的时间就会显得很仓促,而审计工作的审计对象又比较多。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审计对象是村一级,相对来说比较偏远,交通极为不便,给审计工作特别是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二是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免费服务的。到目前为止,国家财政部门还没有将审计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审计经费无法保障,工作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时常感到有心无力。在审计实践中,因为没有经费,不得不尽量压缩时间,这也必然会影响审计工作质量。 三是农村审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点多且面广,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该具备较全面的财会知识和相关制度和法规,而且还应该具备较强的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乡镇一级由农经员担任的审计工作是兼职的,并且从事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起步时间晚,开展的审计工作时间短,虽说已经过专业培训,但审计专业水平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特别是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研究。大多数审计人员缺乏协调、交往能力和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四是审计立法滞后。农村审计目前尚无全国性条例,仅有少数省市出台了地方性农村合作经济审计条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结果所出现的村级财务严重问题,因为缺少专门的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如村的主要干部铺张浪费使用集体公款,而支出单据所应具备的经手人、审批以及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等应有的手续却具备。因为没有明确的具体法律依据,村里又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给单据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定性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五是审计处理难。首先是现行审计体制及其它一些人为的因素。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没有处理决定的权利,使得查出问题与处理决定之间产生脱节,很难将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处理;在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时,由于难免存在一些人为因素,使得问题被搁置下来得不到解决处理;其次是审计工作结束后的处理阶段比前期工作难度更大。因为如果不及时把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和处理,就会使群众感到审计只是一种形式,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但是查出的问题牵涉到很多方面,很难面面俱到,三是社会不正之风带来的阻碍影响了问题的处理。 三、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改善对策 根据当前我国村级财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现状,加快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开展,应尽快解决解决审计机构与人员问题,确保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落实到位。 首先是要建立职能定位明确的工作机构和审计队伍。乡镇专职审计机构不完整、不健全。随之村级经济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日渐增多,有的还非常严重,在基层设立完整的、健全的专职审计机构十分必要。但是,由于乡镇审计受其地位未定(我国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和发展尚未成熟等因素制约,致使乡镇审计发展滞后,特别是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有限,力度较低。主要体现在部分乡镇尚未设立专职的审计机构、未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较少、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等。因此,尽快确立乡镇审计地位,充分发挥乡镇审计的职能和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变得日益重要和突出。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农经部门和财政所进行了实质合并。过去由乡镇农经部门负责的村级财务审计职能相应合并到财政所。为充分发挥财政所对村组财务审计的职能,可依托财政所成立由3—5人的事业编制,由财政保证供养的审计站。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村(组)集体的财务审计工作;对村(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新一届各村(组)理财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培训和监督指导理财小组运行情况。 其次是要改善审计工作条件,保证审计工作开展。要改善农村审计工作条件,除了进行村级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外,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审计,提高对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认识,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保证农村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其三是要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首先应从加强基层业务培训着手,由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提出审计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农经干部进行中短期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突出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村审计队伍。通过考试考核等方法选拔具有审计、会计专业的审计人才,建立持证上岗和定期考核制度,淘汰素质低和工作不力的审计人员;加强审计人员政策法律及业务培训,使审计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技能得到提高,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报告要真实、可靠、严密,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反驳,真正体现农村审计工作水平。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让社会各界了解、认可、支持农村审计工作。 再次是要加快农村审计立法,树立农村审计工作权威。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审计条例和与之相配套的审计取证、报告、档案管理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村经济审计的定性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听取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审计实施细则和相关办法,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审计工作的政策问题,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应该把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纳入发展经济的重要环节,加大基层审计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增强基层干部的守法意识,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把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贴在墙上以便更直观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 最后是要注重农村财务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农村财务审计工作要保持长期有效,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其结果的综合运用是重要的措施之一。一是要督促整改。对在审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村(组),由乡镇主要领导及时找有关责任人谈话、限期整改。对期限内仍未整改的村(组),按程序召开村民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对村民选举产生的村(组)干部建议村民启动罢免程序,依法依规罢免。二是要严肃纪律。审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向群众公布。审计出的问题,一定要按照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进行妥善处理,该批评的进行批评、该纠正的给予纠正,该清退的责令其清退、该赔偿经济损失的要赔偿、该罚款的一定罚到位、该罢免的组织乡镇村讨论罢免、该撤职的坚决撤职,以维护执法的严肃性,进而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三是要接受监督。农村财务审计是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意义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群众满不满意是一个检验和衡量的标准。因此,要把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告知于民,广泛听取民意,收集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审计公开的过程转化成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三农问题论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出路 三农问题论文 “三农”问题就是对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总称。具体的讲,就是农业的增长与发展;农民现实的收入及其增长、未来的生活、职业等变化及由此带来的问题;农村发展,包括农村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农业、农村与农民三者之间的联系是紧密相连而难以分隔的。其中,农民从事生产活动,创造价值,增加收入,改善居住地的生存环境条件,建设新型的农村;农民将所得收入用于增加农业投入,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可见,在这三者关系中,农民是具有主动性的一方,而农业是农民获取收入的源泉和进行劳动创造收入的对象之一,农村则是在农民通过劳动创造收入后进行改造、改变的对象。因此,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近年来,随着农副产品价格的普遍下降,农民负担日益加重,中国农民、农村和农业的困境越来越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一、“三农”问题的症结 “三农”问题的症结在于农业人口过剩,农民就业不足。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的进一步下降,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需要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将增加。庞大的农业人口与有限的农业资源的尖锐矛盾,成为我国“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 农业人口过多至使农业效率低。在我国,由于传统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比较多,劳动力供给是无限的,劳动生产率很低,其边际劳动生产率接近于零甚至是负数,农民的报酬极低。在剩余劳动力未输送完之前,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很难提高,农民的收入将始终处于停滞状态。 农业人口过多导致农民贫困。农业人口过多从两方面直接影响农民的收入:一是有限的农业收入由庞大的农业人口分摊,导致人均收入水平低下;二是有限的农业资源由庞大的农业人口分摊,造成农民就业不足。农民收入水平低,又会通过两个途径形成农民贫困的恶性循环:收入水平低,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农民谋生能力低,收入水平低;收入水平低扩大再生产投资不足,收入水平低。 农业人口过多影响农村稳定。农业人口过多通过两个方面因素影响农村稳定:一是农民是农村不稳定的经济根源。当前大多数农民收入处于负增长,这是农村出现不稳定因素的经济原因。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自我保护能力弱,农民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农业人口过多,且经营分散,使农民通过适当的形式组织起来形成利益集团的成本过高,致使农民组织化程度低,造成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弱。 总之,农业人口过多形成农业、农民与农村问题的恶性循环。农业人口过多既直接作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又通过三者间的相互影响和制约形成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恶性循环。因此,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只能是减少农业人口的数量,转移农村过剩的劳动力,降低农村自然资源的负载率,使农村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配比逐步趋于合理,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均资源空间。 二、“就地转移”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基础 小城镇战略是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方法之一,即“离土不离乡”的转移策略。勺窝乡是纳雍县八个重点产煤乡镇之一,近几年来大量煤矿企业的迅速发展,已使大部份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全身投入到煤矿企业,这为家庭增收、减轻负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中劳动力与土地、农民增产与增收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要看到,这种通常不伴随身份转变的转移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使许多已从土地中转移出来的农民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这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很多人仍是在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随时转变。已转移的农民仍然把农村作为自己的重点,保留在农村占有的资源。这既便农业在日后成为“业余产业”、“副业”,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规模利用。因此,现在必须着眼于农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农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村的非农产业,通过农村的工业化来带动(农民发展非农产业,促使农民增收。 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具有估计,农业的充分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可吸纳将近一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农业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只要我们认真抓好农产品的加工与转化增值,农业效益的增长大有希望。 鼓励外出民工回乡创业 大中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系统,更容易给农民带来现代观念。农民外出打工,不仅增加了现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更重要的是不少农民转变了观念,学到了本事。对这些经受几年锻炼,积累了一定资金,学到了一些管理知识,掌握了一定技术的农民工,要动员他们回乡创业,扩大就业,把他们看作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表彰他们的创业事迹和先富帮后富的奉献精神,激励更多的外出农民工回乡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做出更大的贡献。 积极引进城市资源 解决“三农”问题,不能仅靠农村内部的资源,而是要统筹城乡资源,跳出长期以来就“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传统思维局限,冲破历史形成的城乡分割的格局,引导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到乡下发展,跨产业、跨区域重组资源,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从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 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鼓励农民就地就业,并不是将农民放在自己的家乡搞发展,而是应更加关注农村的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地扩大农村内部的就业容量。 三、“异地转移”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 异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将这部分劳动力转移到较发达的大中城市,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出路之一,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及我国城市化道路的另一种思路。他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减轻农村人口对有限自然资源的依赖与压力,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同时,他还能通过劳动力的城市迁移形成劳动力市场,在流动中确立劳动力价值,消除劳动力工资扭曲的现象,使全部劳动力在城乡之间都得到充分合理的配置。 促进大中城市的工业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目前我乡的大部分农业人口均属于剩余劳动力,这些过剩的劳动力大都需要转移,但由于总体劳动力素质偏低的情况,很大程度上难以在发达地区就业。目前由于我国工业结构应以发展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基础主体,应以农村劳动密集型工业为加速工业化的推力,较快走完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工业化阶段。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还很落后,在我们这样的穷乡僻壤就更加的落后了,据统计数字表明,勺窝乡第三产业的发展态势不容乐观,在勺窝乡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只占到左右,主要都是全身心地投入到第一或第二产业,而在我国其他地方第三产业的比重就远远高于我区达到,而全国的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也远远地低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据相关部门权威数量,全国个人口在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个人口在万的大城市中,第三产业可提供的就业机会至少应在万个以上,再加上其它中、小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就可以大大缓解我国巨大的就业压力。因此,解决就业问题在第三产业还能找到巨大空间。 鼓励农民进城创业 大量农民进入城镇需要大量相应的就业岗位。在当前城镇就业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农民进城就业的难度就更大。这就需要大力鼓励农民进城创业,尤其是鼓励农民在第三产业创业,因为目前我乡的第三产业相比全国的发展要滞后,而我国的第三产业相对发达国家的发展又要滞后,而该产业又是进入门槛较低、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产业。所以各级政府应当制订鼓励农民进城创业的政策,要完善农村的土地流转制度和贷款制度,比如可以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取得银行贷款等,从而增强农民进城创业的信心和能力。 扩大农村对外开放 扩大农村对外开放,开拓市场,有利于弥补农业资源的不足,拓宽农业发展空间和农业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要积极吸引外面的资金、技术和经验,改善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格局;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大农产品的加工投入,先行取消对具有比较有优势的农产品所征收的农业特产税,适当加大农产品减税、免税的力度,增加农产品需求;在其他地方创办农业企业,利用外部资源,促进劳动力输出,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 在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异地转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要统筹城乡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城市产业,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鼓励农民进城创业,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推动就业。 总之,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这两种形式对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空间配置都具有积极作用,我国的政策应该是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正如十六大报告所示:要用城乡统筹的眼光解决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三农”问题的解决,不可能封闭在农村的内部,要和城市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城乡统筹的格局,逐渐使得解决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找到一个新的前途。 三农问题论文:我县三农问题初探 三农问题论文 农村、农民、农业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首要问题。农村稳,天下稳农民富,国家富;农业兴,百业兴。党的十六大和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都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搞好本世纪头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强调做好农村工作、保持农村稳定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建设现代农业,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我们就能赢得全局工作的主动。近几年,随着我县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县在农村、农民、农业的问题上渐暴露出一些矛盾,如何缩小城乡差距发展农村经济?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如何在不触及农民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业现代化增加农业效益?有关农村、农民、农业的三农问题都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所研究的热门话题,也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正确认识我县农村、农民、农业的问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们在经济和社会方面面对的最大问题就是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这些年来,我县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农业现代化程度仍然比较低;农村经济有了长足发展,但经济发展特别是社会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农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但水平低、不全面、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们在农业发展的问题上越来越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我们的农村经济越来越感受到国际国内两个大市场的冲击和影响,我们的农民在生产经营中承受着自然的风险和市场的风险,而且市场风险给农民的影响又远远大于自然的风险。农村、农业的结构性矛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⒈我县农村与农民的问题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经济发展要相对落后,这种落后状况主要体现为:首先是体现在投资严重不足,其次是基础设施供给明显滞后,结果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农村投资少,乡村道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益性事业发展严重落后,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放慢,致使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农民没有强大的经济后盾,消费增长缓慢,农村市场需求明显偏冷,导致其在全社会中的市场消费份额出现了萎缩的趋势。例如,年我县农村市场成交额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年为,××年为,××年为,农村市场成交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在逐年下降。这说明当前我县农村投资不足,农民消费增长缓慢,已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的发展。因为,在万人口中,有万人是农业人口,即农民,如果农民在紧缩投资和压缩消费,势必会给启动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困难。可以肯定的讲,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要想启动内需首先必须将占全县的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鼓励他们投资,刺激他们消费。农村经济增长强劲,农民收入就能稳步增长,农民的消费水平就会进一步提高,消费增长就会逐步加快,内需就会进一步扩大,只有这样我县的经济增长才会有动力,县域经济发展才能沿着良性健康的轨道前进,真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⒉我县农村与农业的问题 像我县这样的农业大县,县域经济的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的现代化。农村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依托农业的结构调整,着眼于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这样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转型。也就是说,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的过程就是推进农村结构变迁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伴随产业结构的变化,农业在整个地区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二是伴随就业结构的变化,农民在整个社会劳动者总量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少;三是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社区日益向城镇社区转变。年我县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年为,××年为,××年为,说明农业在我县中所占的比越来越小,农村经济结构已经开始发生变迁。在社会急剧发生变化的今天,农村社会经济转型有许多成功的发展模式:()村庄就地发展成为城镇,如广东省东莞市的雁田村(管理区);()村庄就地改制成为集团公司,如江苏省江阴市的华西村,尽管从名义上讲仍然还是一个村庄,但实际上,它更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村庄融于一个大都市区乃至一个大都市连绵带之中,珠江三角洲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情况即是如此。我县农村的社会转型也要借鉴这些成功模式,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共同推进农村社会的成功转型,从而提高我县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实现农村的现代化。 ⒊我县农业与农民的问题 在目前的生产技术条件下,耕地仍然是发展农业的基本要素。但是,我县耕地却在逐年减少。建工厂、修公路、盖住宅、大量挤占农用耕地,生态破坏、环境恶化。我县的淡水资源不足,可用于灌溉的水源日益减少从而进一步导致农业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业的经济效益下滑,农民负担沉重,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地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所引发的短期行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向农地投资。市场竞争考验着农业的今天和未来。在计划体制和普遍短缺状态下,增加实物产量几乎成了农业发展的唯一目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来自于需求的约束使实物产量偏好风光不再。卖粮难、卖果难、卖猪难、增产不增收构成对农业的新困扰。几年来,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一直处于低速徘徊状态,年农民人均纯收为元,同比增长,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元,首次同比出现负增长,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元,同比增长,××年人均纯收入为元,同比增长,××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元,同比增长,但仍然是恢复性的,同时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也在逐年下降,农民收入的缓慢增长减小了我县经济的增速,制约了我县小康社会的发展进程。因为农村小康社会指标体系中,农民收入是头等重要的指标,农业农村工作,必须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以是否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考虑问题、部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解决好我县农村、农民、农业问题的途径 要解决农村、农民、农业的关系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村社会的转型。调整农业结构,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权。各级政府要做好规划,加强服务,着力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新一轮改革,积极开展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培育能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主体,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法规体系,将农业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以产业为依托加快城市化进程。 ⒈调整生产结构,走农业产业化的路子 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化农业的根本标志,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经之路,也是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对农业生产实行农、工、贸一条龙经营。农业产业化是一种组织结构的创新,通过统一生产与经营,把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农业产业化可以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形成规模经营,有利于现代科技的普及与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产业化将使农业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从而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前提下,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经济收入。农业产业化还能把二、三产业结合起来,改变传统农业的单一状况,使产业链向前延伸,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当前,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两个建设”。一个重点就是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这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首要问题。龙头企业是农民走向市场的重要依托,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我县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带动能力差,直接影响着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的进程。我县要因地制宜以甘薯、酒葡萄等农产品加工业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竞争力和带动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搞好服务,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龙头企业在现有的基础上有一个大的发展;两个建设就是大力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产品基地,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要在现有农产品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基地建设的力度,要同培育、发展龙头企业结合起来,突出特色、优化布局,尤其要在绿色食品和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上下功夫,努力适应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目前我县还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尽快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因为它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是连接龙头企业与农户的桥梁和纽带,是提高农民组织化、农业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形式。扶持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扶持农民,推进市场化。 ⒉大力发展农村、农民、农业服务业 第一是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农村服务业是面向整个农村地区的服务业。按照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目标,尽快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符合大区域特点、功能齐全、机制有效、布局合理、交易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积极推动农村消费。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路、自来水、电话及电信网、卫生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及配套设施的改善。建议在农村成立一些专业服务队伍,如村级市场及销售人员,村级清洁环卫队伍等,加强服务,增加农村就业岗位。同时,也提高农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第二大力发展农民服务业,农民服务是面向农民的服务业。首先,要加强培训。要有针对生地进行专业培训,如农村经纪人的培训、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农民销售队伍的培训、农村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等。其次探索农民协会类似的农民维权的服务性民间组织。第三是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农业服务业是指面向整个农业行业的服务性。 ⒊处理好取与予的关系,建立对农业的反哺机制 从世纪年代以来,许多学者呼吁对农业实行切实的反哺政策,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实际进展并不明显。围绕着农民增收问题,今年我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多予、少取、放活”作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方针,但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农业反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多予”、“少取”、“放活”三个方面都存在众多的实施障碍。“多予”不仅要有相关政策的供给,也要有实际资本、技术的投入;“少取”就要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取消相关税费计征。“放活”则要求改善农村、农业发展的环境,给予农民应有的政治、经济权利,相信并依靠市场,把市场调节和政府指导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真正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县县情的、行之有效的农业反哺机制。这种反哺机制,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前提,以法律规范为保证,有具体的措施作为实施手段。由此避免流于空洞的口号,尽可能地减少其他利益主体对农村、农业和农民利益的侵犯。 ⒋提高农民素质,推进农村教育健康发展 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是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县农民群众受教育的程度还很不高,年我县有%的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高中文化程度的占农村劳动力比重,中专以下文化程度仅占农村劳动力的,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不足%。这是农业科技推广缓慢、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我县农村教育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教育内容脱离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忽视职业和适用技术教育,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体系不健全,教育资源分散、布局不合理、办学效益低等。当前,要在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两个重点:第一是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适用技术培训。要紧密结合我县的资源特点和产业优势,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加强对农民适用技术的培训,积极培养服务农业农村的各类人才。第二是深化农村教育改革,调整优化农村学校布局。要着眼于提高农村办学效益、增强农村教育的整体实力,坚持从农村的具体实际出发,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努力推动我县农村教育达到一个新水平。 ⒌以产业为依托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 要繁荣农村经济必须推进城市化,这是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同时也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方向标。要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推进城市化进程。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有两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要靠城市化来解决:一是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另一个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又是紧密相关的,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县有农村劳动力万,据测算按现有生产力水平,农林牧渔业有万左右劳动力就可以满足,目前我县农村中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有万,这样还有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今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外出务工收入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说明劳务输出是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很重要渠道。对于劳务输出这项工作我县要应组织引导,强化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农民打工者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仅靠劳务输出远不能缓解我县劳动力就业的压力,在当前大中城市就业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从根本上讲,必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城镇的发展和建设,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力的就业空间,我县在今后必须把加快小城镇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来对待,作为富民强县的一个大战略来实施。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思考与对策 三农问题论文 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不发达、农村不繁荣、农民不富裕的问题,习惯上统称为“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要把解决“三农”问题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妥善加以解决。 一、“三农”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农村内外部各种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一直长期困扰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农民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现阶段农民增收困难,多数农民仍然只能通过种粮,散养家禽获得收入,而这些收入都不高,如种植水稻,除去种子、农药、化肥和人工等开支,每亩纯收入仅为160元左右。区2000-2004年的5年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只增加632.5元,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1/3,平均增长率不到8%,仅为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的一半。二是农民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由于缺乏风险分散机制,长期以来农民一直是农产品价格的被动接受者,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由农民来承担。在劳动力转移中,农民作为最弱势的群体,常常是最低工资的接受者,创造着城市经济财富却不能分享其利益。普遍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不能享受公共卫生、医疗和教育。即使进入城市,实际上成为城市建设者和财富创造者,但却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城市公共福利,更没有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政治权力。三是农民的文化素质得不到较快提高。由于缺乏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足够投入,师资力量薄弱,拖欠农村教师工资问题严重。许多农村的培训机构由于受到高学历风的影响而处在关停并转的局面。农民教育培训滞后、培训面不广、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针对农民的科技服务滞后,服务难以深入。同时,随着对农民工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很多农民外出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难以转移到非农产业。 第二,农业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耕地少、分散,受气候的制约较大,交通不便、通讯困难、能源短缺等客观问题一直存在。农田基础设施大多数年久失修,抗自然灾害能力很低。导致农业经济非常落后,农村人口贫困面大。二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区虽然有农业产业化项目30多个,但多数项目带动力较弱,竞争力不强,规模不大,辐射面不广,特别是缺少农民参与的产业链条,农民能从中获益的不多。三是农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不相适应。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沟通城市、面向国内外大市场的流通体系,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缺乏有效的联结手段,难以避免结构调整的盲目性。产品结构不合理、质量水平不高、不适应市场对农产品需求多样化、优质化和精细化的需求,致使农业发展长期缺乏有效的市场拉动力。 第三,农村问题。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基础薄弱。由于庞大的乡村管理构架与薄弱的乡村经济不相适应,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投入和教育“两基”投入等原因导致乡村负债问题十分突出,由于这些债务大多是公益性支出,支出项目本身没有经济效益,难以通过项目收益和资产变现清偿。这样不仅使正常的经济周转困难,还使乡村的信用体系受到严重破坏。二是城镇化进程滞后。要看到,“三农”问题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城乡经济结构是密切相关的。城镇化率低,且村镇极其分散,工业企业小而且少,缺乏产业群规模的大型企业的支撑,缺乏规模效益,与区域经济工业化的要求极不适应,农民的非农产业出路极其狭窄。三是乡村面貌落后。由于基层组织和乡级政府职能上的错位,乡村规划落后,或基本上没有规划,无法有力执行规划的问题十分普遍,导致乡村建设混乱,村容、村貌不堪人目。 二、“三农”问题的对策 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为破解“三农”难题提供了新途径。今后,我们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始终不渝地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调整区域发展思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不能仅局限于农业,必须放到区域经济的总体思路之中,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努力形成带动农业增长、农民增收的整体合力。区地处市区,土地面积740平方公里,只有耕地8183公顷。2004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174.9元,来自种植业、养殖业的仅占13.6%和39.2%。单纯靠农业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因此,必须跳出“三农”圈子谋划“三农”,大力实施工业化战略,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龙头企业建设带动农业产业化,找准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子。 二是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然途径。因此,必须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从区情况看,农产品加工能力弱、产业链条短、工业化水平低仍是影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围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着眼全局,牢固树立“工业立区、以工哺农”的发展意识,推进农业和工业的换位,走农产品深加工之路,以工业化的思维抓农业产业化经营,追求效益最大化,实现工业与农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是要继续推进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必须坚持“市场定位、资源取向”,善于从培育本地特色中寻找方向,构筑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就区实际来说,区土地资源少,饲草资源丰富,发展畜牧产业有传统、有基础、有资源、有市场。鉴于此,要大力推进主副换位,在农业内部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换位,大力发展畜牧业,加快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加强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 四是要加大投入,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与扶持,落实好新增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努力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要加强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交通、通讯、供电状况和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农村信息网络的建设,让农民更多更快地了解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的行情,以趋利避害,多受益,少受损。加大农村科普教育的普及力度,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是要抓好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业发展,当务之急是建设一支新型农民队伍。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面向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适龄农民成为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较强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同时,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造就一代既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的新型农民。 六是要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首先,抓好区域经济,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区域经济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结合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次,调整劳动力结构,搞好“两个转移”。减少农民、转移农民是富裕农民的前提。要积极推进劳动力布局换位,大力发展非农产业,鼓励、支持农民从事民营经济,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建立健全劳务输出网络,努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尽可能多地就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加快小城镇建设,在小城镇建设中积极发展和培植专业市场、中介组织等多种类型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就业。 七是要加强村屯规划,规范村镇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积极推进新村镇建设,搞好村镇规划,严格规划管理,严格执行新村镇“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做到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力求反映地方特色、体现文化内涵、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集镇形象,不断提高村镇综合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农村环境,美化、净化村容镇貌,尽快改变农村的脏乱差现象,扎实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改变农村的各种生活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八是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在巩固区、镇、村党组织开展的“三级联创”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三级联创”活动延伸拓展,与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星级化管理”和党员“双培”活动结合起来,选配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要进一步理顺两委关系,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自身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增强自治能力,完善“一事一议”、民主监督等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水平。在保障机制的建立方面,要积极推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推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让农民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要积极探索农业生产保险等机制。总之,要通过多方面努力,把农业搞强,把农村搞活,把农民搞富。 三农问题论文:切实把解决“三农问题”摆上“重中之重”位置 三农问题论文 刚刚结束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新任务,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更高站位、更宽视角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把"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全力推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切实把解决"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总书记在深入山东、河南农村考察时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卢展工省长从"三农"重要地位不可动摇、不可替代、不可超越等三啊方面对"三农"的重要性作了透彻分析,并对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把"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进收。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面对我市农村三次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慢,产业化组织和中介组织带动能力不够强,农村发展受到投入不足的制约越来越突出,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的任务越来越紧迫,实现农民增收的压力越来越大等突出问题,我们一定要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转变观念,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个重点,推动农业结构向调高、调优、调强的方向发展,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忧患意识,抓住薄弱环节,落实增收措施,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切实把解决"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必须加强和改善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是现实需要,也战略需要;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解决"三农"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调查研究时,要深入到条件差、困难大的地方去,与基层一道研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措施和办法,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在出(台重大改革措施时,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心群众生活,多做农民满意的事;在安排资金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在配备干部时,要把政治上强、懂业务、熟悉农村工作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部门;在考核政绩时,要把解决"三农"问题的成效作为检验一个地方领导班子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在检查工作时,要把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一个重点。 切实把解决"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位置,关键在抓落实。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艰巨,能否沉下心来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是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和作风的试金石。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三农"工作长期性、艰苦性、繁杂性的认识,真正用求真务实的精神作风抓好"三农"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把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体现在行动上,具体到项目上,落实到资金和政策扶持上。要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第一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以转变工作作风的新形象、新成效,把生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开创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论文 三农问题论文 中国“三农”问题透视农业的脆弱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中国农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其脆弱地位并没有根本改变,增长曲线始终处于强幅波动之中。由于中国还不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对农业的调节还很不到位,因此,中国农业的周期性波动不是主要由供求关系等市场力量所决定的,而主要是由政策偏差和政府行为的不良偏好所决定的。 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下降,对农业投入的减少,直接源于利益比较法则。当某些政策倾向和外部环境对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时,农民就会采用减少投入、甚至撂荒的方式表示不满,由此导致减产。前年全国粮食总产仅4亿3千万吨,粮食安全问题又一次被提了出来。去年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总产达到4亿6千9百多万吨,但能否巩固住这一趋势还很难说。中国粮食一旦出现较大缺口,由于人口众多和交通不便的缘故,靠国际市场调节是没有保证的。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其基本立足点应放在国内市场上。 资源瓶颈是制约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耕地仍然是发展农业的基本要素。但是,中国有限的耕地却每年以上百万亩的速度急剧减少。中国的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占有量仅及世界平均数的1/4—1/5,可用于灌溉的水源日益减少。 农业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民由于负担沉重,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地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所引发的短期行为,没有能力或不愿意向农地投资。现有金融体系根本不把农民作为服务对象,农民即使有合理信贷需求也融资无门。政府财政用于农业的公共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越来越低,至使大量农用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农村公共用品供给严重不足。 人力资源是发展农业的主体要素。农村劳动力过剩是一个总量概念,而从结构上看,有知识、有文化、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和市场流程的新型农民却数量有限,极为稀缺。这种状况不是在向好的方向转变,而是朝着更加恶化的方向发展。 市场竞争考验着农业的今天和未来。在计划体制和普遍短缺状态下,增加实物产量几乎成了农业发展的唯一目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来自于需求的约束使实物产量偏好风光不再。卖粮难、卖果难、卖猪难、增产不增收构成对农业的新困扰。农民既要面对国内市场的疯狂竞争,也要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角逐。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这一方法并不总是有效。某种优质品种在种植初期可能会卖个好价钱,但一旦大面积推广,价格立即一落千丈。优质生猪、棉花、反季节蔬菜、瓜果等都没能逃此厄运。这种由个体理性而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现象是很普遍的。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地承包制度遇到新挑战。这种承包制把土地使用权分散到全国2亿多农户,过于精细而形不成规模,无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随着人口增减流动和耕地数量的变化,承包权长期不变与调整承包面积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虽然中央政府一再声称家庭承包制的政策“长期不变”,但各地正在推行的所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正在动摇着承包制的基础。其未来结果如何,现在还很难做出一个明晰的判断。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放弃或失去土地的农户能否有一个新的谋生出路。如果没有这种出路,或者眼前有路而最终走不通,那么,他们重新返回土地的要求就会始终存在。农村土地制度的演进,已经走到了一个关节点上,能否正确处置,关乎中国农业未来的兴衰大计。 农民的贫困 1997-2000年,农民收入增幅急剧下降,1996年为9%,1997年为6.4%,1998年为4.7%,1999年为3.3%,2000年为2.1%。1995年每亩农业纯收入为376元,而2000年下降为161元。2001年以后增幅虽有回升,但仍在低水平徘徊。去年取得6.8%增幅的好成绩后,继续保持难度很大。 从农民收入平均值看,还是在缓慢增长,而不是绝对量减少。正是这个“平均值”容易模糊人们的视线,看不清问题的严重性。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的调查,2万多被调查农户,2000年最高1%收入农户拥有全部收入的9.6%。这部分1%的人口拥有的收入是最低20%收入人群收入合计的1.7倍,按照人均收入计算达到26290元/人。每户家庭纯收入达到102700元,分别是最低20%收入人群的37.34倍和33.94倍。这样算下来,去掉高收入户的份额,相当数量农户的收入水平不是缓慢增长,而是绝对下降的,也就是马克思所描述的那种绝对贫困化。 农民增收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农民穷困既是农村经济面临的突出矛盾,也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农业长期不增收,农民生产积极性受影响,农产品供求形势就可能发生逆转;农民收入和农村购买力上不去,不仅工业品的市场需求将受到制约,也会影响农民对农产品的消费支出,加剧农产品的卖难,令扩大内需方针难以真正落实;农民生活得不到持续改善,农村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从而产生大量“流民”,危及社会安定;农民不能富裕起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最终实现。 造成中国农民增收难的原因主要是: 1.税负。沉重的税费负担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十多年前农民自己早就作了形象生动而又准确的概括。据有关方面调查,税改前的农业税全国平均只占耕地产量的2.5%,很轻;三提五统费总额是农业税的三倍,较重;而在规定的税费之外,所谓的社会负担、以资代劳、达标集资等“三乱”收费的金额比税费总额还要多,而且没有什么约束,随意性很大,确是无底洞。 2.债务。巨额的债务负担是悬在农民头上的又一利剑。乡村巨大的债务负担,通过一系列中间环节,最终都转嫁到了普通农民身上。 3.无组织。农民没有集体谈判能力,也是造成其贫困的重要社会原因。在社会现阶段,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各自能够从社会利益总量中分到多大的份额,一方面取决于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贡献,另一方面取决于他们的组织程度和影响政策的能力。在这种集团性的利益角逐中,哪个集团的组织程度高,自己的劳动争取社会给予较高评价的能力强,哪个集团就有可能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生产方式的封闭性、社会交往与联系的局限性、思想观念上的保守性,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集团,人数众多的优势被组织程度的松散所抵消,因而表现出的群体力量十分微弱。他们只能充当社会利益分配结果的被动接受者,而很少有可能以主动进取者姿态和实力影响社会利益的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倾斜。 中国农村近乎于天文数字的劳动力供给,是造成农民收入增幅缓慢的人口前提。不减少农民,不减少农村人口,农民就不可能真正富裕起来。 农民的卑微 从理论和法律地位上讲,农民是全体社会成员中具有平等地位的构成部分,与工、兵、学、商、干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不低人一等。但是,农民的名义社会地位与实际社会地位相差甚远。农民在社会结构中的实际地位处于最低层。农民的职业本来是神圣的,没有农民的劳作和辛勤耕耘,就没有人类生存所必需的消费资料,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然而,鄙视农民,看不起农民职业的社会心理却根深蒂固。农民耕作了一辈子,给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竟然被说成是没有“工作”。而从事其它职业的人,自被一个组织正式录用那天起,就算参加了“工作”。除了农业以外的任何行业,录用人员几乎都要经过筛选,合格者才能上岗。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其素质似乎不需要有什么要求,凡是别的行业不要的人都可以干农业。 现行的刚性户口管理制度,把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使农民的迁徙自由和择业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在严格的户口等级制中,农户处在宝塔式等级阶梯的最低层。农民要想改变自己的户口性质,变为非农户或城镇户,如没有特殊理由和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现在虽然有所松动,管制不再那么严格了,但农民想变成一个真正的“城市人”,仍然是一种极不容易的事情。现行的户口制度对农民是极为不利的,把他们限制在狭小的地块上,一代一代繁衍下去,与日益发展的现代文明始终隔着一段距离。 国有财产名义上是属于全民的,农民也是其所有者中的一员,理应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得到好处。可事实上,农民对国有财产没有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从国有财产的收益中分到的好处也很有限。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列项时被称为“国家财政支援农业资金”,似乎这部分钱是国家和“工人老大哥”从外部施舍给农民的,农民从来就积累不了资金。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国家在奠定工业化基础的过程中,以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那里取走了大量资金,农民为国家做出的真实贡献长期被掩盖了。 到头来,农民反而成了困难户,成了被“救济”的对象,这在逻辑上实在太荒唐。农民在财产关系上的这种不平等地位,是其社会地位整体低下的重要根源。 中国农民是极易遭受外部攻击和伤害的群体,但是他们极能忍耐。对他们的利益不损害到一定程度,他们的情绪很少明显表现出来。在以往大搞政治运动的年代里,许多农民吃不饱饭,过着几乎赤贫的生活,但还虔诚地“学大寨”、“割尾巴”、“搞穷过渡”。推行农业生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商品经济观念有所增强,自主精神开始复苏。但是,农民的总体力量还是很单薄,不足以有效抵抗外来的伤害。对农民的伤害主要有:政策性伤害,如农业基建投资减少,取消或不兑现已公布的奖励政策,某些产品国家订购价格偏低等;交易性伤害,如收购农产品压价,残次农机具、假农药、假化肥卖给农民,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等;行政性伤害,如有些地方政府机构的少数干部,依仗权势横行乡里,巧取豪夺,大吃大喝,乱搞摊派,严重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些伤害,农民敢怒不敢言,顶多发发牢骚,消极怠工,不积极完成交售指标,自行调整生产结构。 农民缺少参与政治的具体组织形式。目前在中国大陆,工人有工会,记者有记协,艺术家有文联,学生有学联,工商户有工商联,总之,各个阶层都有一个政治性的常设组织,唯独农民阶级是个例外。特别是农村实行承包制以后,家庭成了农村主要甚至唯一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生活以及部分公共事务都通过家庭来完成。随之而来的是党团组织、民兵组织、妇代会、治保会等原有各种村级正式组织的功能弱化,而新的村民委员会又极不健全,致使农村社会走向失调状态,许多早已消失的消极甚至丑恶现象重现。 长期以来,对农民问题的观察,有相当数量的观察主体是从城市利益偏好出发并以其为判断标准的。多年来,我们没有能够跳出这样一种循环,当农业衰退,农产品供应不足,威胁到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时,农业才被又一次重视起来。也只有在这时,才体谅到农民的苦衷,又是“休养生息”,又是“增加投入”。一旦形势好转,就又把农民丢在一边,置农民利益于不顾,直至农民不堪负担,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产品急剧减产为止。前几年,有些城市推出了所谓“腾笼换鸟”的就业政策,撵走农民工,腾出位置让城市下岗职工就业,其歧视性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 解决“三农”问题的四点政策建议 1、牢固树立起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想 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必须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分割的发展观,在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上树立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观念,把城市和工业的振兴,把农村、农业的繁荣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循环中和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加以通盘考虑。要消除城乡间生产要素难以有效流动的障碍,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2、实现我国农村三大战略转型 确定中国今后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不能仅仅满足于表层的物质需求,而要着眼于解决更带根本性的深层次问题。战略目标应是实现以下三大战略转型: 一是农业产业的战略转型。中国农业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从传统农业产业向现代农业产业转型。这种战略转型的主要内容包括: 技术基础转型。既要发挥传统耕作技术的优势,又要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武装农业产业,大大增加农业产业的技术含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产业结构转型。低层次的产业结构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封闭狭小的市场需求相适应的。面对着市场范围的扩大和竞争的加剧,面对着需求层次的提升和需求多样化,农业产业的供给结构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这种结构调整不是一次性的,不是靠行政命令推动的,而应该成为一种市场导向的有内在动力的生产者自主行为。 产业组织转型。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服务等环节,应通过专业性产业组织分工协作去完成,发挥分工优势,以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规模效益。 二是农村社会的战略转型。一家一户的细小规模经营,贫弱的经济和不便的交通,阻碍着农村向现代社会形态的转变。改变这些不利条件的根本路径是城乡互动,良性转换。通过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战略,有序地把一部分农村人口转化成非农产业人口,进而游离土地变为城镇人口,从而融入现代社会生活之中。通过教育、文化、科技、人员交流、产业联系、各种媒体的纽带和中介作用,把城市现代文明输入农村,逐步改造农村的社会意识和社会结构,把农村演变到现代社会形态中来。 三是农民身份的战略转型。长期以来,中国的农村政策存在着“见物不见人”的情况,反复加以强调和“狠抓”的是“农业”、“粮食”等对象,至于作为其主体的人——农民的状况如何,则漠不关心,甚至屡加伤害。解放农民,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解决农民“国民待遇”问题,不能仅靠道义诉求,需要有实际措施和步骤。在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共用品使用、民主参与等诸多领域,完全可以逐步取消对农民的歧视性限制,在解放农民的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3、推行以农民参与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 推行以消化农民为主旨的工业化路线,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必须改变策略,把以城市利益为导向的工业化路线改为城乡联动、有大量农民参与的工业化路线。在法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制下,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创业办厂,既可以在乡村办,也可以到城市办,取消各种歧视性的准入限制。在用工政策上,鼓励农民到工业部门就业,既可以离土不离乡,也可以离土又离乡,最终改变农民的职业身份。 在中国,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仍有很多比较优势。用资本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无节制挤压和替代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是不明智的。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给城市就业造成困难,也堵死了农村劳动力转向工业部门的通道。在工业化技术档次的选择上,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梯次结构。 4、推行以吸纳农民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化战略 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要经历一些中间环节和过渡阶段。他们首先作为外来人口流动于乡村和城市之间,再进而以边缘群体的形式较稳定地聚居在城市非主要区域,直到最后完全融入城市主流社会。这一演进过程是实施非农化和城市化战略的必经之路。不能因为边缘人口增加城市压力、破坏环境、犯罪率上升、形成贫民窟等负面影响的存在而人为地阻止这一进程。只能采取积极措施,兴利除弊,尽量减轻这种国内移民所带来的阵痛,帮助边缘人群尽快融入主流社会。 中国政府和城市当局对外来人口或边缘群体应当采取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政策。能够以民主、法制、人权的原则维护主流社会与边缘群体之间的平等,至少应保证最低限度的即公民权利意义上的平等;在市场准入,起码是劳务市场准入方面提供更为平等的机会;要建立和形成边缘群体与主流社会之间的矛盾缓冲和化解机制;在使用公共物品方面,当主流社会的公共空间无法吸收他们的情况下,应当帮助他们在法治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公共生活,否则黑社会这类组织便会填补这个空缺。 三农问题论文:三农问题论文落实农村政策问题 三农问题论文 一、关于现行农村政策落实情况 相隔18年后,中央一号文件就农民增收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省、市也出台了配套政策,对调动农民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关键在落实。通过对部分区县、乡镇和村的实地调查,有些政策落实得较好,有些政策落实得还不够到位。落实较好的政策有四类:一是为农民直接增收的政策。主要是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税费改革政策。全市落实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为农民增收10683万元,落实粮食直补资金2116万元,两项合计为农民节支增收1.28亿元,人均增收50元。二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主要是土地延包和农民减负政策,全市已有97%的村完成土地延包任务,土地承包关系趋于稳定;对农民负担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控制农村“两工”,规范“一事一议”,杜绝面向农民的“三乱”,农民直接负担明显减轻。去年,全市农民人均负担67.32元,比上年人均减负6.7元。三是内容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中央和省委要求新增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并要求从2004年开始,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农业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我市也出台了《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决定》,确定了20多项支持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重点龙头企业的奖励、贷款贴息和落实财源扶持政策,比上年增加67%。四是执行部门明确的政策。今年中央和省委对粮食生产和低收入地区的农民增收问题高度重视。在粮食生产上,针对我市人均耕地少的现状,确立了“不求粮食自我平衡,但求总产稳定增长,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提高,粮食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种粮水平高,高产技术成熟的优势,一招不失地抓好粮食生产,预计小麦单产、总产有较大幅度增长。扶贫政策落实也较好。据对我市6个贫困乡镇的调查,去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20.55%和1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含金量最高的是城乡统筹发展政策,这也预示着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终将被彻底打破。在经济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政策落实得还不够好,主要有:一是原则性的政策。有些引导性政策,既没有规定哪个部门落实,也没有明确怎样去落实,往往导致落实主体缺位。如“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这样的政策,就较难把握和落实。二是落实部门不明确或涉及落实部门较多的政策。突出表现在农业部门的设置与农业产业发展不配套。如农产品流通政策,既涉及到农业部门,又涉及到外经外贸等环节,农业部门难以落实,其他部门往往顾不上落实。再如统筹城乡发展的有些政策,涉及落实部门多,农业部门没有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有力手段,影响政策落实的进度。三是制定明确、在执行中遇到深层次矛盾或财力制约的政策。如土地延包政策,涉及到土地产权、农村保障等深层次问题,有些村为解决人地矛盾,虽然延包手续已按规定办好,但在思想上还准备采用“五年一大调、三年一小调”的办法。再如农业投入政策,费税改革后,部分乡村经济困难,负债多,集体收入少,没有能力偿债,更没能力投入农业、农村建设。农村政策落实不到位,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主要是体制、财力、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等原因,迫切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把落实农村政策摆到突出位置 党的农村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手段不能替代的。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看,每一次农村政策的重大调整,都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1982年到1986年的五个一号文件,拆除了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公社体制和高度计划、垄断的经济制度,把农民从的体制中解放出来,使农民从离社不离土、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向农民开放发展空间和改善发展环境,解决了粮食短缺、商品短缺、城市发展资源不足等难题。农村政策对促进生产力发展、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方面,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解决农产品短缺需要政策推动,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更需要政策推动。从当前面临的环境和形势看,农村政策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综合性。统筹城乡发展就要立足“三农”,又要跳出农业和农村寻求破解的途径,农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都有适应和探索的过程。只有通过政策创新和突破,才能凝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三农”,使这一“重中之重”由口号变为实际行动。 二是导向性。政策既体现了党委、政府的意图,也包含着农民的希望和要求。政策落实的过程,也是科学发展观落实的过程,使工作政绩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城乡的协调发展统一起来。 三是实效性。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最快,增收效果最好,涉及的面最广。今年的费税改革、粮食直补、减负等政策,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四是突破性。现行阻碍农民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主要是由各种类型的政策构成的。如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城乡不统一的劳动用工制度等,只有抓好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才能逐步改变原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市民、轻农民,重工业、轻农业的现象。基于农村政策的重要作用,应当把政策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作为农业部门的突出重点,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下大力气抓好落实。 三、明确农村政策落实的重点 从淄博的情况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抓好四类政策的落实。 1、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一是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把农业的产业布局与城市规划相配套,把村庄改造、市场建设、非农产业发展与城市规划相衔接,避免散、乱、差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支持农村卫生、文化、教育社会事业发展。三是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就业市场和劳动保障制度,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逐步完善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的政策,尽快使农民享受完全的国民待遇。四是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继续搞好对口帮扶,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加快贫困地区和低收入地区农民增收。五是统筹城乡社会资源配置。妥善处置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落实各项支农政策,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 2、农业结构调整政策。一是加快特色农产品基地和优势产业带建设。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支持农业发展、实施沃土工程、良种工程等政策,加快建设100万亩生态农业基地、100万亩优质专用粮基地、8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和20万亩特色农业基地,推动畜牧、蔬菜、林果三大支柱产业快速膨胀。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抓住龙头企业列入财源建设扶持范围的机遇,重点扶持22家部级和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扩大规模,促进乳品、肉兔、肉鸡、肉鸭、生猪、蛋粉、果品、蔬菜、木材9条龙型产业快速膨胀。三是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按照产业发展要求,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进行市场准入制度试点,组织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基地和优势农产品出口基地。四是抓好粮食生产。落实好粮食支持政策,抓好1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50万亩专用玉米和30万亩杂粮基地建设,实施好50万亩优质小麦节本增效开发工程,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3、加强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政策。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品建设的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公共产品的差距。今年,我市安排乡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358个,总投资3.98亿元,为保证三年实现村村通柏油路、通客车奠定了良好基础;投资960万元,对400个农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在3区5镇进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受益人数达8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3%;安排1228万元用于农村教育投入。从今年起,五区和桓台县、高新区建立了农村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标准执行每年700元,高青、沂源两县暂执行农村特困户救济制度,力争2005年转为农村低保制度。今后,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使更多的农民享受公共财政的优惠。 4、加强农村稳定的政策。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保。在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搞好涉农收费专项整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探索费税改革后,增加集体收入的新措施,保证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同时,抓好农业法制建设,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搞好农资市场整治,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 四、建立农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农村政策监督检查机制,是确保政策落实的有效手段。 1、建立政策落实考核机制。我市确定,把“三农”工作列为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作为农业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及时掌握政策落实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通过政绩考核,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高“三农”工作的成效。 2、建立政策落实的协调机制。农村政策的落实不只是农业部门的事,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建立农村政策落实协调机制,把政策落实的任务分解到部门,明确责任人,统筹解决农村政策落实中出现的矛盾,促进农村政策的全面落实。 3、建立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项农村政策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制定检查标准和奖惩措施,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和正确的政绩观,确保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三农问题论文:农村青年三农问题论文 一、农村青年现状 农村青年,一个被边缘化的社会群体,被半城市化的对象,被社会遗忘的队伍。用一句话总结农村青年的现状:他们是尴尬的农二代,却又被标上了市民的纠结符号,是农民还是市民他们自己都无法定位,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形候鸟频繁地在家乡和大城市之间迁徙。想进城安居,却受户籍限制;想买房买车,却受经济束缚;想升学就业,却又教育不良。他们该何去何从,社会该如何对待他们,国家该如何扶持他们,成了社会的热点话题。经过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国家政策对农村的调适,农村青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户籍准入困难、经济收入落后、政治地位下滑、教育程度偏低、社会保障危机、医疗资源匮乏等系列困难。当代农村青年是迄今为止农民中相对最有文化的一代,但他们拥有的文化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却相差甚远;他们是眼界宽阔、思想开放的一代,却束缚于农村文明发展枯萎这样一个地域;他们更是追求富裕和梦想的一代,结果却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理想梦想有之即灭。中共中央办公厅研究员李荣时认为:“目前农村青年是‘四有’‘三无’,只能走‘一条路。四有,是指农村青年有吃、有穿、有精力、有时间。三无,即无活干、无钱花、无前途。就业的压力,城市的吸引,使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走上了一条路——进城打工之路。”1三、三农问题探究三农问题由来已久。1996年温铁军博士以经济学概念提出三农问题,2000年,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信说到“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2再次提出三农问题。2001年三农问题被正式写入文件,2003年将三农问题正式写入工作报告。2004年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聚焦三农问题,大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有力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农问题涉及到广大农村地区关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的重要问题,事关国家稳定和长远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第一支柱产业的地位始终没有变,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其作用更是不可忽视。未来三十年,农业将始终是我国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同样是我们必须关注的主要问题。就三农问题,学术界通过大量文献和实证调查对其展开研究,国家出台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系列文件帮助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和农业增产增收。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号召全党全国要做好三农工作,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李昌平老师曾两度给朱镕基和两位总理写信,描述三农问题的处境,随后以《我向总理说实话》和《再向总理说实话》两本专著大声疾呼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性。时至今日,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聚焦的重要工作内容,201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两个文件都不同程度提及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型农业和可持续的生态农业。从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锁定三农问题,国家通过制定各种政策逐步加快三农又好又快发展,学术界也从不同角度探析三农现存的系列问题和解决措施。 二、以贵州省遵义县芝麻镇农村青年种植烤烟为例 贵州简称“黔”,地处中国东南部,“芝麻镇地处大娄山脉北部地区,位于遵义县西北角,总面积92.64平方公里,总人口18118人。海拔580-1626米,垂直气候分布明显,低海拔地区终年无积雪,高海拔地区终年无酷暑。”3由于地形和气候条件适宜,当地主要以种植烤烟、高粱、柑橘、核桃等为经济收入来源,其中烤烟是当地居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每年平均种植烤烟超过8500亩。“烟叶生产作为农业的产业之一,不仅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紧密相联,而且是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4本文根据在贵州省遵义县芝麻镇进行的实地走访和了解的当地基本情况,形成拙文的实例支撑。笔者试图对当地的青年群体进行访问,但每每进入一个家庭时见到的,大多是年过半百的老人或还在咿呀学语的孩子。真正像笔者在本文中界定的14-35岁的青年几乎没有,整个村子都变成了老人村孩子户。通过两天走访,笔者将整个镇分两类进行比较,第一类是大量种植烤烟的村寨,第二类是大量外出务工的村寨,可以明显对比出两类村寨在经济状况和教育状况等各方面有很大区别。第一类村寨大多数青壮年都留守在家,当地只存在个别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现象,多数青年都是离乡不离土,就近务工或者经商,在老人赡养和子女教育上投入成本较高。从当地村寨统计来看,14-25岁之间的青年多数是在校学生,并且这部分人群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或者专业技术教育,据对当地几个烤烟种植集中的村寨统计,基本每村每户平均有一个孩子正在接受大专以上高等教育。在这大力投入的背后却又是不堪负重的经济负担,当地居民告诉笔者,他们每年的收入基本全部来自烤烟种植,仅在子女教育投入上就远远超过了他们一年的收入,只有靠闲时就近务工补贴家用。从当地居民的居住情况看,他们近二十年来基本没有进行过房屋的更新和修缮,大多房屋还保留着古香古色的土木结构,居住条件极为简陋。与之相反,第二类村寨中,放眼望去满满的都是洋楼别墅,可满满中却空空无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随处可见,甚至有个别不满14周岁的孩子吸食摇头丸。少数青年特别是文化基础和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青年,出门在外名目上是打工挣钱,却做着一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青年犯罪率持续高涨的原因。可见,这类村寨在子女教育上存在严重的缺失,在物质收入上不可否认他们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远远高出了他们甚微的经济收入。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缺失的情况下,我们难以想象未来农村青年的希望在哪里。当然,在两者之间没有何者更好的断定,各有其优劣。在第一类村寨中当地居民虽然在老人赡养和子女教育上有其突出的成效,但当地居民却因为农忙后闲暇在家,导致部分经济相对宽裕的村民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以为生,致使当地生活习惯腐化,思想观念落后。然而,在第二类村寨中,当地居民大多在外务工,他们习惯了城市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看到外面世界的繁华和学习到了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带回了先进的文化理念。两者之间,留与去,孰轻孰重,没有绝对的可比性,就本文而言,第一类村寨因当地烤烟种植这一产业留住了大部分农村青年,为解决当地三农问题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三、农村青年与三农问题的关系 当代农村青年是拥有丰富知识和巨大创造力的新生力量,学习热情高、自学能力强、思想观念更新快、敢想敢干是他们的特点。在当下外出务工青年不断增多、留守农村青年相对减少和三农问题越显突出这样一个现状下,农村青年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要求建设新型农村、培养创新性农民和发展生态农业,都离不开农村青年这一特殊的群体。在笔者看来,农村青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青年拥有与其他群体不同的人生经历和自身特点,新时期三农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建设什么样的农村、培养什么样的农民和发展什么样的农业。在建设新型农村中需要有更先进的文化理念和超前的思想觉悟,不能一贯坚持陈旧观念,新型农村的建设更多地需要融入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元素新理念。而当代农村青年见识广、眼界宽,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在建设新型农村问题上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建设新型农村过程中,对如何保护好历史和融入新事物有长远的考虑。对培养新型农民,当代农村青年更是有着巨大的优势,新型农民要求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农村青年知识覆盖广,文化理念更新快,学习和接受新技术快,有先进的经营理念。在发展生态农业方面,他们具备了新型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不断学习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文化知识,将所学所见运用到生态农业的发展和新型农村建设当中,带动了当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进步和农民的学习热情,极大地促进了当地三农问题的解决。遵义县芝麻镇当地农村青年在烤烟种植这样一个巨大的产业发展过程中,始终不忘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积极开展生态养鱼、绿色种植,将外出务工青年带回的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应用到生产和生活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知识更新,努力为建设新型农村献计献策,为当地三农问题解决增添了催化剂、注入了新活力,树起了一面建设新型农村、培养新型农民和发展生态农业的新旗帜。 作者:夏开富 杨晓苏 徐婧 兰军师 三农问题论文:农民增收减负三农问题论文 一、“三农”问题原因分析 造成“三农”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中国人口众多,农民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但是由于人口众多,中国耕地的人均占有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政治经济研究所的研究员徐更胜在一次讲话中指出,中国的农民一般一家仅有七亩耕地,在这种条件下要让农民增收非常困难。其次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政策,大力发展工业,把工作重点发在了大中型城市,让农村抚育城市,从农民的收入中抽出一部分用于建设城市,这对于收入很少的农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自身素质的限制,以及农民掌握信息资源的有限性。我国广大农民具有勤劳肯干的本性。对于农民老说缺乏的是增收的途径。这农民不能够更好的了解社会需求。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能够洞悉市场就意味着能够带来收益。而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获取信息的技能也很有限,这就使得农民在市场化的时代落在了最后面。 二、农民增收减负途径 1.把几百亿的农业税还给农民 城市反哺农村的时代已经到来,国家应逐步从税收中取出一部分补贴农民,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的医疗条件和教育条件。不发达地区农村教育经费应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减轻农民负担。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使农民真正从农村基本建设投资中拿到钱,同时为我国农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农民能长期增收创造条件。农村的交通、通讯、电网、水利设施、生态环境等属于“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应由财政负担 。 2.精简乡政府部门 据统计说是28个农民养活一位官员,但是加上退休人员的话可能不止这个数字。清朝的时候也不过是100个农民养活一位官员。所以要减轻农民的负担必须精简乡政府这一级部门。通过派遣工作组下乡制止乡政府乱收费的做法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减轻农民的负担。所以说政府体制与职能的改革才是重中之重。只有政府的职能减少了,农民的负担才能减轻。与之同等重要的就是加大督查力度,彻底杜绝决基层政权组织公款吃喝乘风,乱收费等不良现象 3.调整产业结构,利用规模经济。 要想真正地解决农业问题最根本的途径仍是增收,但是我国现在很难做到这一点,上文曾指出,我国平均一户农民仅有七亩的耕地,所以我国农业规模比较小。要增收,必须大力发展生产,摈弃传统的农业观念这对产业结构的调整会有很大的影响。我国要求农民必须种粮食,必须在相当大一部分土地上赔本经营,这给农民增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必须脱离开这个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增收的结构。我们应该鼓励农民走多种经营的道路,比如说养殖业和畜牧业,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让农民发家致富。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粮食的严重缺乏。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商品粮生产基地来解决粮食缺乏的问题,把全国的适宜于种粮食的地区作为一个特区,把粮食生产的任务集中到相应的特区,实现规模生产,依靠高度的机械化和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来降低成本降,用大规模生产的方法增加收入。而特区之外的农民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达到增收的目的。 4.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业如果缺少农产品加工的话,根本无法增加农民收入的。只有农产品的深加工才能使农民大规模的增收。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投资,中小型乡镇企业很难发展壮大政府不但有责任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农民提供帮助,还应大力扶持当地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发展,龙头企业可以解决农民成产了农产品之后卖不出去的困难,还可以向农民提供给所需的饲料、技术防疫。另外它还可以以一个比较公平的价格将农产品销售出去。但是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的这种协议非常脆弱。企业可以轻易毁约,而农民一般文化程度较低,很难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合作社则可以避免这一问题。所谓的合作社就是小规模生产的农民联合起来组织成一个规模较大的集团,出售农产品的时候可以较容易打进当地市场。合作社是农民的组织,注重保护农民的利益,将来合作社的发展将会在农产品加工上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增加的产值属于农民,按照合作社的原理将利润分给农民。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资源支持,减少税收并发放贷款,帮助农民把合作社建立起来,建立起真正为农民着想,为农民增收的合作社式龙头企业。 5.农村财税制度改革 农村财税管理体制应该积极进行改革——实行费改税,将众多的农村财政收支与税收进行法制化与规范化管理,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打击不公平的分配制度。建立国库统一收付制度,切断各部门收费多少与自身利益大小的内在联系,堵死农村基层政府越权行事的通道 。这一政策实行以后,必然会增大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所以国家还必须有相应的解决方案来减轻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一是从乡镇政府中接手教育费用造成的财政支出,为了避免加大国家的工作量,教育费用支出可由乡镇政府管理。这样可以避免拖欠农村教师工资,稳定教师队伍,吸引更多的教师扎根农村为农村的基础建设做贡献,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二是解决农村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问题,具体措施可以通过发债或转移支付等多种方式。另外,还要加强对农民的粮食补贴的管理,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使农民切实感受到好政策带来的利益。 6.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加强对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帮助农民提高收入的根本。在市场化的社会,掌握不了信息就等同于没有增收的途径,而如果没有科学技术的支撑这一切都会成为空谈。以互联网为例,好多农民买得起电脑但是缺乏必要的上网技能,这就使得农民无法利用网络资源。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的科技建设,加强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投入,以村为单位建立图书室,。加强农村在通信,交通方面的投入,在农闲时组织农民学习互联网等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农村的有线电视和互联网基础建设的投入。 三、结论 解决“三农”问题,给农民增收减负这一任务任重而道远,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中国的小康,没有农民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应时刻把农民的利益放在心上,集思广益,大胆创新,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带领中国的9亿农民走上富裕的小康道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三农问题论文:商业保险与三农问题论文 一、商业保险为“三农问题”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重要性 (一)随着这些年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生产经营体制的不断变更和发展,以前的救灾救济方式已经难以发挥对农村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作用。商业保险的引入,能够让农村新的风险保障体系得到健全,同时还能够有效的维护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从而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二)商业保险在农村中的发展能够帮助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很多问题。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的数据表明,农村中人口老龄化的情况要严重的高于城镇的情况,已经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商业保险的发展,能够有效的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减轻人口老龄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负担,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商业保险的发展,能够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农民因为意外伤害和疾病等因素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减少了农村居民因病返贫的现象产生,让农村社会更加稳定,还有一些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问题,如子女教育问题等等。商业保险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少部分的资金投入,同样能解决很多问题。 (四)商业保险资金投资功能的发挥,支持了农村的一些基础建设,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从而让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的增收增加和拓宽了渠道。同时在农村中,商业保险的发展还减轻了政府的压力和费用,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养老基金亏空等问题。 二、商业保险在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问题 (一)农村居民保险知识贫乏,导致商业保险发展缓慢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他们有着对保险的需求,但是因为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农村居民虽然听说过保险,但是真正对保险的了解可谓少之又少,并没有把保险当做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因此他们的投保率及底。 (二)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本质是利益的最大化的追求 商业保险工作是一个企业,而企业是属于盈利性的组织,其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是利益最大化的创造和追求。而农业商业保险中,因为自然灾害和一些设施的简陋等等造成了商业保险的高赔付,这就和商业保险的目标相悖。再加上农村保险跨越的地域面积大。单笔保费低、业务分散等等,导致了商业保险公司服务成本的增加。 (三)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和供给不足 农村所需要的保险产品一般是那种缴费低、覆盖广、缴费灵活以及保障高的保险产品。而商业保险公司目前所经营的保险产品中,对于这类保险产品还比较缺乏。再加上农村居民的收入普遍较低,对于保险金的支付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虽然国家近五年来对农村的农业发展和农民个人通过保险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通过商业保险转嫁经营风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民个人利益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但由于农民对保险认识的局限性,就导致了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规模不大,风险集中,商业保险不能在其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 三、增强商业保险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加强商业保险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农村居民的投保意识增强 商业保险能够有效的服务“三农问题”,促进新农村的建设。能够得到农村中,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商业保险要利用好乡、镇政府部门,积极的做好农村保险知识的宣传工作,加深农村居民对于保险的认识,比如可以在乡镇的街道上、各村的村委办公点以及各个村落的重要路口等进行农村保险宣传专栏的设置,宣传当前的保险基础知识、保险法规以及承保和理赔中的重要事项等等。还可以通过乡镇的相关干部进行集中的保险知识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加农村居民的投保意识。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的教育机构进行保险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农村的中小学,让他们从小就能够得到保险知识的普及。 (二)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一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保险公司要把效益放在首位,但同时要服从、服务于国家,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到社会的利益,在为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得到生存,求得发展。二是保险公司要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虽然从目前来看,农村保险的见效慢、成本高以及费用大。但从长远的利益来讲,农村保险业务才刚刚开放,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三是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农村急需的医疗、养老以及意外保险保障等,为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三)把商业保险资金投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商业的保险的货币增值是靠保险资金的投资来实现的。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多样的经营形式的出现,农村可以进行投资的各种资源异常丰富。比如农村的畜牧业的发展,农产品的开发、沿海养鱼业的发展各种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等等,都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广阔的投资方向和资金运用的天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保险公司把资金投入到一些前景好的企业中,这样就能够实现农村经济和企业经济的双丰收为“三农问题”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保险网点,提高商业保险的服务水平 商业保险公司最大利益化的实现应该是多元的、立体的和可持续的。所以保险公司要端正保险网点的服务态度,让服务动机得以明确,完善保险服务的内容。一是在商业保险的经营管理工作中,时刻服从国家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体现出商业保险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让公司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达到高度的一致。二是进行农村居民保险需求的调研,并及时的进行研究,开发出更多针对农村居民需求的保险产品。三是端正服务态度,不断的提高服务的质量,精心地塑造和呵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在农村居民中获取好的口碑。 三农问题论文:新三农建设解决三农问题论文 我国农业和农村改革已经历了三十余年的历程,人们在探索现代农业发展道路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是密不可分的“三位一体”的关系,撇开其他任何两个问题而孤立解决一个问题都是十分困难和不现实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单纯以农业论农业不行,必须同时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三者的紧密联系被称为“三农”问题。笔者认为,要想妥善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其基本路径是协同推进新农业、新农村和新农民(简称“新三农”)建设。 一、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 现阶段,发展新农业就是推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以农业现代化为标志的新农业模式,应当具有科学化、企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社会化(产业化)、多功能化、生态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等内涵及特征。[1]农业现代化的全面推进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的农业科技落后、结构不合理、生产方式粗放、社会化水平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以及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而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新农业建设特别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农业发展必须以现代科技体系为支撑 我国新农业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是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装备农业,最终实现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化、农业技术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和资源环境优良化等。[2]所以,现代新农业建设始终离不开现代科技的支持,具体讲就是要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现代农业机械技术,全面实现农业科学化、机械化和电气化,在此基础上不断培育农业优良品种,积极研制、引进、推广使用新型高效低污染肥料及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现在发达国家的农业还出现了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新技术化特征,使农业生产力水平达到空前高度。由于大批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特别是生物、计算机、信息、激光、遥感、原子能等现代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广泛应用,并配合科学管理手段与经营方法,很好地推动了农业快速、高效发展,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这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进新农业和进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必须重视现代农业科技体系的建立及创新。 (二)发展新农业必须遵照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 首先,新农业建设要求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以农户家庭为基础分散的小规模土地经营与农业现代化存在内在矛盾,不利于使用、推广机器和农业新技术,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实行农业企业化经营可以扩大农业规模,通过合同、契约等方式使农业生产要素在企业这个制度平台上进行市场化运作,达到合理配置农业资源、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目的。[3]其次,发展新农业要求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是现代企业的生命线,正由工业领域扩展到农业领域,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与管理越来越成为世界现代农业发展的潮流,甚至成为国际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的重要条件,加速农业标准化建设是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和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农业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重视农业标准化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指标,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再次,发展新农业要求采取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客观上要求发展社会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的新型农业。目前农业现代化国家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由政府、企业和农业合作社提供各类服务,很好适应了农业社会化发展的需要。今后,我国新农业发展的方向必须走社会化和产业化经营道路,不断壮大农业社会化组织,加强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盈利能力,降低其经营风险。 (三)新农业发展应当追求生态化和低碳化模式 现代化农业虽然提高了农业单产和经济效益,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农业发展的非持续性增强。正在兴起的现代生态农业较好实现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了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继生态农业后,近年来在一些国家兴起的低碳农业发展模式也应受到重视。低碳农业是为逐步降低农业生产中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达到发展低能耗、低投入、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现代农业。[4]低碳农业具有农业生产、安全保障、气候调节、生态涵养等多元功能,可以提高农业固碳功能,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和低成本实现农业现代化。[5]不论是发展生态农业还是发展低碳农业,均要求降低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提高其利用率,推广秸秆还田,扩大绿肥、农家肥等有机肥种植,利用生物的食物链原理防治作物病虫害,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和沼气等农业生产新能源,减轻污染,改善农业生态。所以,鉴于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未来新农业发展目标必然体现其生态化和低碳化,必须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低碳农业。 (四)农业信息化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要求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演进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被广泛应用,农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农业逐渐演化为信息农业。信息农业的基本特征是农业生产与管理的高技术化、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网络化等。[6]因此,我国实施农业现代化战略必须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以农业信息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实现农业跨越发展。同时,农村是农业信息化的依托,是实施信息农业建设的主阵地,而农民是农业信息的接受者、传播者、使用者和受益者,是实施信息农业的重要主体,我国在发展信息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各类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农村水质监测系统、病虫害监测防治、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和村务管理等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和农民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所以,信息农业建设过程实际也是实现新三农全面信息化的过程,必然推动新三农建设水平的提高,为根本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奠定基础。 二、建设新农村和实现农村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建设 新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7]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村的落后面貌,最终实现农村现代化,这一过程包括实现农村城镇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基础设施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等,这些目标的实现对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现代化,解决三农问题起到关键作用。 (一)通过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 一方面,我国新农业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归根结底离不开农村这块主阵地,新农村建设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乃至成败,农业与农村现代化的关联性和互动性决定了二者必须同步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良好条件,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成为农业现代化推进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新农村与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也会加快农村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改变农村经济社会面貌。20世纪80年代后,乡镇企业在中国广大农村异军突起,成为农村工业化的一大亮点,特别是大量以农产品加工业为特征的农村第二产业发展,不但带动了农村服务业兴起,也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今后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加强,农村工业会进一步发展和优化,农民的收入会不断提高,起到以工促农的作用。同时,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又加快了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广大农村地区崛起的新城镇,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为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对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解决三农问题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二)通过新农村建设为农民现代化奠定基础 新农村建设及其推动的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促进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改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使农民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加速了新一代农民的成长步伐。首先,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文化和科技素质。通过完善农村的科技推广体系、医疗卫生体系和各项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移风易俗和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农民树立文明、科学的生活观念,确立科学的生活方式。其次,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生产生活条件,提供完善的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这不但有利于农民群众的健康成长,而且有利于建立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使农民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消费、文明生活的良好习惯,塑造与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新一代农民队伍。再次,新农村建设还有利于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解决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问题,通过扩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迅速改变农村在文化、教育、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落后局面,为农业和农民的现代化创造条件。 三、培养新型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 农民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我国新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培养新型农民和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的关键在于打破传统农业自身的封闭体系,转变的契机在于投入并使用新的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特别是人力资本是改变传统农业和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8]81-82那么,我国要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落后农村向农村现代化转变,需要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本,培养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些新型农民应当具备多元化的基本素质要求。 (一)培养大批新型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首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生产经营者确立新的经营理念。现代农业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需要的各类知识、技术、信息越来越复杂,农业现代化建设涉及的产业和环节越来越多,农业产业链条延长和农业分工越来越细,作为经营现代农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技术和技能,及时掌握科学种田和科学养殖本领。随着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业技术成果需要在农业领域推广应用,农民作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对其文化、技术、能力等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培养大批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农民,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普遍偏低,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培训的只有20%,接受过初、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仅占0.5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达76.4%,这与发达国家农村劳动力70%以上受过职业培训的水平相差甚远。[10]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尽快提高广大农民的文化技术素质。其次,随着农业现代化目标的推进,我国农业的市场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等对农民综合素质提出了新要求,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民不仅要有知识、懂技术,而且还要懂经营管理,能及时把握市场信息,勇于和善于参与市场竞争,形成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游戏规则进行生产经营及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和在市场经营中的盈利能力。总之,为了更好满足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及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问题,要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新型农民队伍。 (二)培养新型农民是新农村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农村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包括农民的现代化,而农民现代化包括思想观念、知识结构、技术技巧、能力和智力等全方位的现代化。美国著名社会学家阿历克斯·英格尔斯认为,一个落后的国家要转变为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国家,只片面强调工业化和经济现代化是不够的,必须从心理、思想和行为方式上实现由传统人到现代人的转变。[11]6-8因此,要实现农村现代化,不但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且需要具有新思想、新观念的新型农民。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完善,广大农民是农村市场活动和市场竞争的重要主体,要求农民必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和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适应市场多变的环境,及时进行生产结构和经营方向的调整,提高驾驭市场、利用市场以增加收益的技巧与能力,成为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同时,在推进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许多农民面临着非农就业的形势和机会,农民的收入逐渐实现多渠道和多元化,农民不仅要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还要适时掌握农业经营以外的知识和技能。这也给我国农村教育发展与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积极转变农村办学理念,创新农村教育教学模式,农村基础教育应尽快从单纯应试教育转变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素质教育轨道上来,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使农村青少年各有所学,学有所用,既要满足一部分农村学生升学深造的愿望,也要培养大批志在农村就业,承担农业与农村现代化建设任务的新型劳动力,引导部分青年在农村创业和就业。事实上,我国新型农民的培养和成长过程,就是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实现的过程。 四、协同推进新三农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现阶段我国的三农问题涉及许多方面,但从本质上说就是农业落后、农村贫穷、农民收入低的问题,这也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大深层次问题。[12]而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发展新三农,尽快形成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三位一体与协同推进体系。 (一)积极发展新农业,推进农村和农民的现代化 中国人多地少,农业人口规模大、素质低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仅要追求农业现代化,还要追求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如果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无法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反过来,如果没有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就不会得到持续发展。[13]经验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农业在国民经济乃至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会不断下降,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能动摇。因而,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仍然是我国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而且农业顺利发展也是新农村和新农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其他两个现代化。同时,农业现代化目标也为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我国传统农村会逐渐演变为现代农村,这个演变就是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现代化实现的过程,作为农业现代化推动者的广大农民其综合素质也会得到极大提高,一代新型农民会随之成长。因此,积极发展新农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既是新三农建设的优秀内容,又是加快新农村、新农民建设事业和实现农村与农民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成功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前提。 (二)加快建设新农村,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农民成长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早日实现农村现代化,尽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发展,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为实现农业和农民现代化奠定牢固基础。首先,新农村建设改善了农村居住、交通、通讯、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条件,这些同样也是新农业发展所需要的软硬件环境,因而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随着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差别的不断缩小,农村居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水平日益与城市居民接近,为新型农民的塑造奠定了基础。其次,新农村建设加快了农村工业化进程,农村工业化可以直接成为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的强大动力,尤其是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从资金、技术、人才、管理模式和经验等多方面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吸收了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途径。再次,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城镇化发展,城镇化充分发挥产业和人才等要素集聚效应,可以吸收众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就业,城镇对周边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在资金、市场、技术、人才、教育、文化等方面对农业和农村进行支持,促进新农业持续发展和新型农民队伍快速成长。 (三)塑造新农民,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积累人力资本 建设新农业、新农村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因此,没有新农业和新农村的发展,农民问题就得不到根本解决,农民素质也得不到有效提高。同时,农民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实践者和推动者,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没有新型农民的塑造就根本谈不上新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技术素质偏低,不少农村地区一些文化、技术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长期进城务工,或者在农村从事非农经营活动,而从事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是妇女、儿童、老人,这支劳动力队伍显然难以承担新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因而新农民培育任务十分紧迫而繁重。当然,最终能够将高素质农民稳定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也需要国家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资,进一步改善农业和农村的生产经营条件,完善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加大有关农业补贴力度,逐步提高农民、农业收入水平,提高新一代农民扎根农村、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另外,随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产业链不断延长,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配套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同样需要塑造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了解市场经济知识及规律和拥有一定经营管理技能的新型农民。 综上所述,新农业、新农村和新农民建设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三者可以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也只有同时开展新农业、新农村和新农民建设,形成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协同推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而步入现代化社会。 作者:曹俊杰 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三农问题论文:粮食安全与三农问题论文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 具体地讲,是由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和风险机制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的。其中,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优秀。价格通过上下变动,来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举例而言,当某一行业产品供不应求时,产品价格将上升,这~行业利率润高于平均利润率。从而吸引其他资本进入这一行业,生产者之间展开竞争,促使这一产品的供给扩大,同时降低产品价格,最终使这一行业只能获得平均利润率。由此可见,价格机制要发挥作用,供求机制与竞争机制的完善比不可少。生产要素是否能够自由流动决定了供求机制与竞争机制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当存在要素流动壁垒,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就无法发挥作用,这一行业就可能获得超额利润。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是现代经济迅速发展的原因。但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也存在作用边界。市场失灵的原因总体上可分为四种情况:垄断、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和公共物品。当存在垄断和信息不对称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受到了限制,从而限制了价格机制作用的发挥。外部性则是指生产者的个人成本与收益比较和社会成本与收益比较存在着差别。当社会收益大于个人收益时,为正外部性,此时,若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则市场提供数量小于社会最优数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物品不能纯由市场提供,须由政府提供。所谓公共物品,是指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在既定的生产条件下,向额外消费者提供一单位产品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不能将其他人排斥在外。公共物品它既包括有形的公共物品,比如国防,又包括无形的公用物品,比如法律制度,自由、正义和公平等社会价值的提供。 二.粮食安全、土地用途和三农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1.粮食安全公共物品属性分析 为正确解释粮食安全的本质属性,首先要区分粮食与粮食安全两个不同的概念。粮食作为个人消费品,从微观上看,消费者购买粮食消费,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因此,不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农民生产粮食,出售粮食获得收入,从市场上购买其所需而获得发展。但是从宏观上看,粮食具有不同于一般私人物品的重要性质,对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粮食安全与粮食是两个相关、但本质上不同的概念。粮食安全,是指能确保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既买得到又买得起他们所需的基本食品,这个概念包括:确保生产足够数量的粮食、最大限度地稳定粮食供应、确保所有需要粮食的人都能获得粮食。当粮食供求危及公共安全时,粮食问题就转化为公共安全问题,而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一样,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目前,WTO规则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而基于公共目的的粮食安全政策符合WTO国际规则,发达国家粮食政策演变显示了粮食政策向公共物品本质属性回归的趋势。因此,从全国范围来看,粮食安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属性。既然粮食安全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那么,就应该由政府提供。为了应对国际上日益紧张的粮食安全形势和国内持续减少的耕地面积态势,中国出台了一系列严格保障粮食安全的政策,主要还是一系列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坚持以控制耕地数量的手段来保障总体的粮食安全。由于其他相关政策的不配套,比如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这种粮食安全的提供方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影响了住房和粮食的均衡价格。 2.耕地保护、房价与粮价经济学是研究资源最优配置的学问 资源是稀缺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资源的使用都有机会成本。所谓机会成本就是一项资源使用时所放弃的其他使用方式的最大价值。由于中国粮食安全的提供与保障与土地供给或者耕地保护密切相关,因此,研究耕地保护就必须研究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首先,土地作为一项自然资源,没有蕴含人类的劳动,因此,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没有价值。但是土地具有价格,是虚拟价格,可以看做未来收益的贴现值。即假设土地经某项开发以后,以后每年的纯收益为R,市场无风险利率为r,那么土地的价格应为V=R/r。假设土地主要用于两种用途:用于建房和用于耕地。假设一单位土地上建房子的每年的纯收益Rh,为每年房租减掉每年应该的折旧费用,假设建房子不耗费成本,那么Rh就是房租,房租与房屋的供给成反向关系,与建筑用地土地的供给Th成反向关系。此时,假设土地的使用极为n年,那么房价应该为=焉[I-I/(I+r)l/r,假设趋向无穷即为永久产权时,(墨,)==最()/,,蚕,敢,aR^(0,8《0同样的j重理,假设同样一块土地,假设种植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用于耕种粮食可每年获得收益为也,与耕地供给成反比,此时,耕地的价格为(也,~)---Ro/r=~o(rD/r,0/娓 O,a O,a/a O,+:O,a五 0。如图所示,总的土地面积是一定的为T,假设土地的用途可以由所有者自由选择,那么,用于盖房子每年收房租的纯收益,一定等于用于耕种粮食获得纯收入,假设此时为用于建筑盖房用地供给量为zm.,用于耕种粮食的土地供给量为一,此时房价等于耕地价格,即z=T—1)。假设此时国家为保持粮食安全,保持耕地的数量规模为T一2,此时房价大干耕地价格,为(墨) (T—z勉),通过扩大耕地规模,降低了种植粮食的收益,限制了建筑用地,减少了住房供给,提高了房价。若此时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那么,由于种植粮食带来的收益低下,劳动力会从收入低的地区流动到收入高的地区,即从农村流动到城市,这样农村中劳动力的数量减少,单位劳动力耕种的土地数量增加,可以弥补单位土地收益下降带来的损失,而城市由于劳动力增加,会降低城市劳动力工人的收入,进而降低房价,从而使得经济再次平衡,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另外一个可行的办法是,改善粮食安全提供办法,即依然赋予土地所有者自由选择土地用途的权利,但通过提供粮食补贴的办法使得耕地面积保持在T-Th2。补贴的规模应使vh(Rh,Th2)=Va(Ra+,T-Th2)成立。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耕地规模的扩大降低了Ra,但是国家的补贴,使得种植粮食的年纯收益依然等于来自盖房的房租收益,因此,农民的收益不会减少,城乡收入差距不会拉开。当前,中国城乡分割二元结构,使得农民和市民之间存在着种种制度歧视,农民不能自由的流动,限制了劳动力供求及至发挥作用。其次,国家为保重粮食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民没有自由安排土地用途的权利。虽然国家给予粮食种植一定的补贴,但是房租远高于粮食种植收益,用于建筑用地的土地价格远远大于耕地价格,说明国家的粮食补贴远远不够。此时,粮食安全主要由农民提供。第三,种植粮食收益不高的情况下,农民以农民工方式流出,由于户籍制度等原因,出现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最后,从财产收入差距来看,城市建筑用地的使用年前为70年,而农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仅为3O年,从资本定价方式来看,后者的价格受到极大限制。而土地的保障作用,使得土地流转的速度大为下降,土地规模经济受到制约,效率不高,使城乡财产差距进一步拉大。同时,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受局限,不是合格的抵押品,农民收入低下,使得农村金融空心化,进一步恶化了农民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城乡差距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三.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明确粮食安全的公共物品的属性。改变粮食安全主要有农民提供的格局,应由国家提供。改革和完善粮食价格补贴机制,主要通过粮食价格补贴达到提供粮食安全的目的。 2.推动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逐步实现各项制度的城乡统一,逐步给予农民与市民相对等的权利,不以职业身份或地域等作为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歧视的标志,从而使劳动力转移和供给机制更好的发挥作用。 3.完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为不改变耕地的公有性质,可以将耕地所有权国有化,但土地使用权赋予农民。通过城乡福利制度的统一,给予农民土地退出权。为减少城乡财产收入差距,可以将农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全年限延长到7O年,即与城市住房使用权使用期限相同。 作者:王精玉 单位: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三农问题论文:新农村三农问题论文 一、深刻把握“三农问题”的基本内涵 农业是我国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约占了2/3,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与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在历届党代会中都有重要的新举措,并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下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包括了发展新农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以来,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期稳定的重中之重。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达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诸多方面的综合体。全面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找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1.观念认识不到位 大多数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搞好搞不好都是干部的事,造成对干部的工作不积极配合。一些乡镇或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不够高,认为这不仅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同时因为没有先进的经验可供参考,干部们心中没有一个准谱,怕搞不好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因此,工作积极性不高,散慢拖拉,行动迟缓。由于以上这些观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2.具体操作存在偏差 很多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村屯合并,盖高楼,只是对原有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而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造成硬性拆迁、非法圈地等问题。有的高楼盖起来了,路面也硬化好了,但管理设施和制度却没有跟上,造成农机、农具到处乱放,垃圾遍地存在等现象,一到下雨天,则污水任意淌,大街小巷乱糟糟,造成环境的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 3.农民增收幅度缓慢 虽然这几年国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但农产品市场价格一路走低,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产品价格却一路攀升,造成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单户的随意种植,形成不了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也是制约农民提高收入的关键。这就造成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中的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残,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的建设。 4.农业发展相对滞后 农业总体来看利润水平较低,这既是由于多年以来农业支持工业政策的影响,也是由于农业生产者知识水平较低和技术能力不够造成的。同时,农业成本的提高,也是造成农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的一个不争事实。另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求,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农业“靠天吃饭”这一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近年来由于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农民仍持有“手中有粮食,办事不慌”的思想,虽然粮食购销政策有了很大变化,但很多农民不愿把手中的余粮卖出,造成了农产品流通渠道不够通畅。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具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性的方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建设的重视,也体现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在以后的历届会议中都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大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证。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面的现代化。解决好“三农问题”,达到社会的均衡发展是保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就是解决“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不是齐步走,也不是让先富起来的地区或人原地踏步走等着后富的人。而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从而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共同”是给所有人一个共同发展的机会,共享发展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给予所有农民平等发展的机会,平等发展的能力,平等享受发展成果的可能,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全国农民约有9亿人,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发展经济,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物质基础。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让农民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居有所安,并稳步提高收入。而新农村建设就是要贯彻好中央制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通过提高种粮农民的补贴等收入,降低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保证农村的稳定,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小项目,而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充分调动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因素。 1.发展才是硬道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三农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找出其存在的根本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是解决这一问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富民强国的有效道路。 2.务实才能有效果 政策的落实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优良工作作风,也是取得工作实效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千头万绪、纵横交错,需要我们理清思维,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三通”、达到“三化”,“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实现城乡一体化,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化”即“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非农化、农村的城镇化”,从而解决“三农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工作思路要清晰、工作态度要端正、工作作风要务实,从而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五、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三农问题”关系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富民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也体现了党对广大农民的重视,真正做到了为民谋福利、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策略。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积极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梁振耀 单位:中共田阳县委党校 三农问题论文:小额贷款公司三农问题论文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及演化路径分析 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过了三个阶段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验阶段(2005-2008年);小额贷款公司的迅速发展阶段(2008-2013年);小额贷款公司的全面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全面的发展起来。 二、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现状分析 在转型经济背景下,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良好态势与制约“三农”发展的情况同时存在: (一)小额贷款公司整体发展良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近几年无论从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还是从实收资本、贷款余额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势头都是稳中上升。而且,以提供普惠金融为己任的小贷公司通过调动民间资金较好地满足了这部分信贷需求,增加了农民收入,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转型经济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问题的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三农”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但由于一系列限制性因素的存在,在转型经济背景下,这些因素越发制约了小贷公司进一步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意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小贷公司税负高,不利于向“三农”提供优惠、低息贷款 按照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于2008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人,不属于金融机构,因此,小贷公司必须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缴纳税费。当前小贷公司承担的税负主要包括:5.6%的营业税及附加(其中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占营业税的7%、3%和2%)和25%的企业所得税。 2.小贷公司资金来源单一,不利于向“三农”提供稳定、优惠、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按照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向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这从根本上限制了小贷公司向“三农”提供稳定、优惠、可持续金融服务的能力。 3.征信系统建设滞后、对接不畅,增加了小贷公司对“三农”服务的风险 一是征信系统建设滞后。征信报告征集的事项都是从银行采集,而当事人(机构)在小贷公司办理的业务都没有纳入征信系统,导致征信报告不能全面反映当事人的负债和担保情况。二是小贷公司与征信系统对接不畅。目前,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两类机构必须参加人民银行统一组织的信用评级,对成立时间也有要求,造成很多小贷公司被排除在征信系统对接之外。三是对接征信系统的费用较高。目前各地通行做法是单个机构接入征信系统,需要交纳一次性接入费用,每年还需缴网络通讯费、服务费,另外,小贷公司还需为每笔查询企业征信或个人征信交纳查询费。对接及查询费用增加了企业负担。 4.农村地区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担保方式单一,不利于小贷公司扩大涉农贷款业务 由于农村地区没有完成土地确权,导致这些资源都不能作为有效抵质押物为涉农信贷提供担保。目前,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中对农民个人的贷款一般只能采取信用的方式,一笔贷款绑定多个担保人,给借款人及担保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涉农贷款一旦出现不良,由于债务人缺乏可执行的财产,往往导致债权人产生较大损失。 5.限制小贷公司跨区经营,不利于更好地跨区服务“三农” 目前,国内各地对于小贷公司经营区域一般都有严格限制,即只能在注册地开展业务,禁止跨区经营。尽管部分省市已开始尝试放松对小贷公司经营区域的限制,但一般都设立了条件,比如连续几年评级达到某个标准等,这导致绝大部分小贷公司只能在注册地开展业务。在转型经济背景下,绿色农业、区域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课题,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这些特征极大地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对“三农”的服务能力。贷款额度低、风险大、不能跨区域合作等大大限制了农村经济的规模、农民创业的资金来源以及创新的积极性,从而使“三农”无法更好地融入到整体经济的改革中,使得“三农”问题成为经济转型中的发展短板。因此,为更好地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的惠农使命,必须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新的研究,以更好地发挥服务“三农”的政治使命。 三、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服务三农的建议 综上所述,当前制约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更好地服务“三农”的主要因素与国内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定位偏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未实施有很大关系。 (一)赋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将小贷公司由一般工商企业划归金融企业赋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可以带来三方面好处:能使其享受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补贴,降低其经营成本;使其以更低的费用,更顺畅地对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利于扩大小贷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而小额贷款公司收入来源多样化,可以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三农”。 (二)加速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增强农村地区抵(质)押担保能力,降低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风险2013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5年内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随着这些工作逐步到位,小额贷款公司的担保能力可以大幅提高,有效降低涉农贷款的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的意愿。 作者:胡守庆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城乡建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农问题论文: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 一、我国村镇银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一致的现状 国家扶持村镇银行的原始目标是为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注入资本,满足农村和农业的融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以及作为风险高但效率偏低的弱势农业经济,它的天然属性和发展模式严重受自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这不断驱使村镇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将资金转移到盈利更多的标的上,致使满足农村中弱势群体资金需求的政策目标无法实现。这极易动摇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支援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王修华等(2013)通过对重庆、四川、湖北等地19家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的调查数据发现,多数村镇银行把贷款服务对象重心放在县域中小企业身上。从平均值来看,这些村镇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比例占贷款余额的将近一半,为46.1%,最高比例为87%,而对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的比例平均值则分别为31.8%和13.4%,有的村镇银行甚至还没有发放涉农企业贷款的记录。 二、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原因 造成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村镇银行商业性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政府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是使之服务“三农”,但是,在对村镇银行的性质的规定上,银监会颁布的《暂行规定》则明确表示:村镇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与一般商业银行性质相同,要按照商业银行制度设计和框架运行,把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作为经营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的趋利性就决定了要改变其偏好使之服务弱势“三农”,前提是使他们获得收益或者不减少他们的收益。村镇银行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弊端,商业性定位与其履行服务“三农”的职责存在一定矛盾,结果,村镇银行在经营当中不知不觉地就发生了业务的偏离,不能完整地服务于“三农”(柴瑞娟,2009)。可见,如何既保证村镇银行商业上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就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经营中的优秀课题和改良方向。 (二)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暂行规定》第25条明确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此项制度被称为“主发起银行制度”。王劲屹,张全红(2013)认为,村镇制度采用“主发起银行制”的创设安排,确保开始就让设立行控股村镇银行,凭借主发起银行的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尽量保证村镇银行的经营安全。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主发起银行制”虽提升了经营安全性,同时却也影响村镇银行服务于“三农”的宗旨。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银行一般都在村镇银行中处于绝对的控股地位,这样主发起银行很容易会把新设立的村镇银行视作附属或者分支机构,用自己追求高利润的经营模式或其他考虑左右村镇银行的网点分布和经营方针,而不是去考虑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宗旨。例如,近年来外资银行汇丰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到2013年8月,已在湖北、重庆、福建、北京、广东等地设立了12家汇丰村镇银行,加上其下属的10家支行,服务网点达到22个,是在中国内地中拥有最大的村镇银行网络的外资银行。分析人士指出,汇丰银行是利用政策借助村镇银行的设立来达到布局中国大陆的战略考虑,而不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 三、化解村镇银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冲突的对策建议 (一)重新明确市场定位 姬雪萍(2011)认为,村镇银行要想找准定位,前提条件是清晰定位目标客户群体——农民,大致可分为三类——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农民、“先富起来”的农民。相应的,农民状况的层次性决定了村镇银行发展的阶段性,根据以上三类情况,村镇银行的发展相应地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扶贫,集中发展种植、养殖业,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共赢,在第一阶段基础上,村镇银行逐步建立起自己独立或参与扶持起来的比较成熟的经济区域,而且逐步引进了保险、担保、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相关金融产品,自身规模也有所扩大,即进入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第三,竞争,随着农业产业条线的延伸和规模化实行,民营企业兴起,村镇银行就能充分依托其投资方的外向型服务功能,这才得以充分显现现代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 (二)改革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 “主发起银行制”不利于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进行引导,造成村镇银行布局失衡,同时也打击了民间资本等其他投资主体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必须对现行的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进行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的设立与经营。应放宽发起人的限制。我国目前正在考虑对于民营企业设立银行政策的放开,因此,可以规定一些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也能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并进行一些试点。 (三)降低涉农贷款风险 目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无法统一,除了农户贷款“高风险、低收益、高成本”的特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过严。为了给村镇银行发展农户信贷提供优惠,应放松对村镇银行的利率管制,实现村镇银行贷款利率市场化。 作者:邹子健修长柏单位:内蒙古农业大学 三农问题论文: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创新分析与对策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农村制度变迁轨迹的简要分析,特别是从农村税费根本问题的探讨出发,提出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是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论证了税费改革要多管齐下,表里兼治,进行多边制度创新的必要性。针对税费改革的艰巨性,从农村产权、农村经济组织和基层民主政治的角度,本文对制度创新方式的选择和创新目标进行了总体设定,并对根本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四点建议。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产权政府权力农民权益制度创新 我国改革率先从农村突破,并以磅礴之势迅速推向全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农村乃至全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渐进过程,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后的又一重大的制度安排,改革的难度和广度均超过前次改革,其意义是深远的。它是在整个改革进入攻尖阶段并触及到深层次矛盾的形势下进行的,为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村税费改革呼之即出。 乡村收支行为不规范,对支出缺乏有效的监督,农民负担过重与农业税征收难同时并存,这些是当前农村税费问题的主要表现。咎其根本原因,在于乡镇行政和财政体制、农业土地制度等方面的不完善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制度的民主实践程度仍不高。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而许多地方越“减”越重,我们从这些深层次制度性问题的剖析,就可找到明了的解答,同时还可看到农村税费改革的治本之策是理顺政府与农民的关系。 一、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农村制度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村制度变迁的简要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制度变迁正是沿着合理界定政府权力和农民权益关系的轨迹进行的。 回顾二十年来农村改革的历程,分析和总结农村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和深层原因,对于指导当前农村税费乃至整个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全面推进全国的改革具有深远的影响。) 我国传统的农村微观经济组织是政经合一的社队(及大小队),是作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而存在的,这是计划经济下政府无所不包的产物。在这一体制下,农民的劳动付出与劳动成果很难直接联系,消费和积累完全由缺乏真实产权基础的集体程序安排,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则是首先废除制度,实行家庭承包经营,顺应了广大农民的意愿。这一改革目标的实现,说到底,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方向的。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改造和调整,其实就是在市场和政府两种制度中进行度的选择。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本质上是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这是第一次还权于民,有利于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组织,而这一制度创新,不仅仅以产权为优秀,同时也符合现阶段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村人口状况等实际情况,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随后政府过于突出农产品的宏观控制功能,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权力收缩不到位,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又不同程度地侵害了农民利益,自主经营权的完整性受到影响,不利于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立,也影响了家庭承包经营的效果。为此中央决定取消统购统销制度,放开农产品价格,由市场调节,同时以保护价的方式对农业这一弱势产业予以保护,这是第二次对农民放权。但是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对农民自主经营干预过多,脱离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强行搞“油菜工程”、“种子工程”政绩工程等,干些劳民伤财的事,更普遍的是随意向农民伸手要钱要物,农民不堪重负。这说明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还有待理顺,政府的权力和农民的权益还有待进一步界定清楚。 我国农村改革的优秀就是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一改革准则反映在农村制度变迁的具体过程中,仍然是农民对与保护合法权益相适应的制度需求快于中央(权力集团)的制度供给。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央对农民意愿的尊重和对事实的尊重的基础上,以广大农民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办一切事情的根本原则的情况下,制度需求决定了制度供给;另一方面表明任何一个制度在更替前,总有一个惯性存续期。 对农村制度变迁轨迹的总体分析,可以知道农村制度变迁总的方向是:以农村土地产权以及农村收入分配等制度创新为优秀,正确定位农村市场、农村经济组织和政府间的关系,进而确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农民的关系规则,规范政府行为,给予农民应有的权利,使农民的权益和义务较好统一。 时至今日,农村税费问题又把对农村制度变迁的要求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具体实施,农村改革必将从经济体制逐步导向政治性(或全面性)制度创新的层面。 二、农村税费根本问题分析 减轻农民负担,理顺农村收入分配关系,是这次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直接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并确保今后问题不反弹,必须从处理好政府与农民关系的角度出发,多管齐下,表里兼治,进行多边制度创新。唯有正确处理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税费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税费问题的制度性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方面:我国乡镇政府是在取消后设立的,处于我国整体行政结构的最底层。国家政权确立后为了政权维护,包括乡镇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的权力先天保障性是很大的,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权力和政府行为的强制力过大,源自人民的权力链处于某种脱节状态。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这种权力秉赋的影响也很大,而且权力约束方向多是来自于上一级政府,农民群众对乡镇政府的权力约束则较弱,乡镇政府行政权(这一本属于组织性的权力)仍处于农村社会权力结构的中心主宰地位,使得权力制衡关系本末倒置。而权力最本质特征是利益性和代表性,是因为社会需要明确界定产权关系,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产权又无法严格界定清晰,使得部分经济资源流入公共领域而形成了各种组织内利益合约关系,最终表现为组织内控制与被控制服从与被服从的权力关系。由于乡镇行政运转中政府与农民间权责利的不对称,乡镇行政体制中机构膨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问题就表现得很突出,乡镇政府职能的缺位与越位问题也表现得很突出,乡镇政府成为一些闲人无功受禄甚至利用权力之便大掘社会财富的方便之地。政府职能的越位和一些不轨行为使得农民负担不断加重,职能缺位又使农民难以直接感受到政府为农民提供了那些公共产品,农民对这些公共产品的满意程度唯有通过权力约束才能得到保障,农民的纳税意识也才能真正提升。 政府与农民关系的根本是利益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财政体制方面的问题也很明显。财政体制就总体而言,包括预算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国有部门(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不同级次财政间的管理体制等。以上体制所选择模式的运行情况对乡镇财力及其分配均有影响,尤其是这种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对于应当突出的整个政府收支行为规范和财政管理机制含界不清。作为财政体制优秀部分的预算体制,无论是“分灶吃饭”的模式,还是分税制下的分级财政模式,都是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进行财力的划分。在转轨时期,各级政府事权的界定涉及对国家政治和经济职能的再认识以及处理中央和地方集权与分权的关系等问题,加之对各地财源等经济状况测算技术原因,至今对财力的划分仍然是粗疏的,事权与财力的配比仍然存在问题。在分税制下,地方政府间财力如何分?整个转移支付如何完善?这是完善的分税制应当急待解决的两大问题。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当前仍有“分灶吃饭”特点但缺乏完善的转移支付调节的分税制下,“诸侯”经济和“诸侯”财政致使国家财政因地区财力不均衡,在公共性支出的落实标准上表现得不够统一,正常的财力缺口客观上引发了乡镇税外收费的动机,并逐渐导致乱收费,不良影响也不断扩大,以致成为普遍现象。 在财政体制演变过程中,由于过度夸大地方理财的自主性以及不正确的认识,乡镇财权在实质性扩大并处于分散状态,特别是非规则财权的扩大,使得乡镇政府和部门的好财偏好不断膨胀,自收自支行为随处可见,尤其是在财权扩大时,财政体制运转中不同程度偏离了财政职能的本质要求,财政体制又缺乏一个来自外在的约束力,乡镇人大对财政预决算及其他政府性收支监督软化,这也是当前财政体制中一个导致乡镇政府收支行为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的重要制度性问题。在分税制不够完善,尤其是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中公民对地方政府的权力约束和公民偏好显示规则不健全时,现行按一致或多数通过原则的法律形式确立的国家财权的统一性应当维持,特别是政府性收入(税收和政府性收费)的设置权应统一,界定应科学。三提五统的设置依据和计征方法中存在的问题,就是农民负担(乡镇政府依据虚假的数据随心所欲地)不断弹性扩张的重要原因。 村级组织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方面:随着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现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开始从“集体人”向一般公民的身份还原,村委会也不再是一个政资合一的集体组织,而应是一个在家庭承包经营为特点的土地产权基础上,农民民主参与村内事务管理,制定和维护村内各方关系规则的政治性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形式及其相应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运作机制,农民在一定程度上就可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保障自已的经济利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处理农村利益关系,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但是现实中,这一具有新的意义的村委会组织的功能转换与要求相距甚远。农民的民主意识也不强,参与程度更低,对村委会及其成员的认同感不高,但村委会的客观存在,特别是事实上作为乡镇政府行政的延伸,更多地发挥着乡镇政府的执行功能,这虽然在执行国家农村政策方面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这又强化和固化了村委会强制执行的能力,使农民对其又产生了某些错误的认同,农民拒交一切不合理负担的能力相对削弱。村委会不同程度成为一个封闭的异化的利益集团,一个缺乏监督的村委会组织的运转自然成为农民的一大负担,由此也产生各种村级腐败现象。目前因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的分离程度不高,村级与农民间的债务关系混乱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后,我国农村家庭除了具备家庭的一般功能外,还作为独立的生产单位而存在,农户已经拥有农村土地产权的使用权部分,但农村土地的整体分配形式和土地产权的分割方式还存在问题,均田式福利性土地分配的特点、土地使用权的无偿性和土地资源的非经济性(非商品性)表现得很突出。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不应是简单的“费改税”的问题,也不能因为农村需要办什么事业就强制性收取特殊项目的税费,而是以土地的现实经济贡献率与土地产权间的矛盾关系来正确确立农村收入分配方式的问题。就农业税而言,应当实行长期稳定的轻税政策,这是由农业自然风险性、农业在市场经济中仍处于弱势地位以及耕地的低经济贡献率决定的,要根据各地人均耕地水平和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确定科学合理的税收负担水平,不能因为税负过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而长期亏本。现行征收的三提五统诸项目则必须完全取消,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逐步走上基于土地产权的按农业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道路,乡村特别是村组范围内的一些公共性和直接受益性的事业,要按照民主协商、一事一议、全程监督的方式办理。 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中不完善的地方以及一些新的变化值得注意:一些地方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走过场,工作不细致,农民虽然实质上保有土地使用权,但合约手续和必要的公证程序缺乏,不利于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动和农业税纳税人的确定,容易产生许多纠纷;长期分散的土地使用权状态和农村的文化背景,增加了公共性农业生产过程的交易费用,如农田水利建设的协调和组织难度较大;大面积山地、湖?和耕地有偿承包的出现,对农业规模经营、产业结构和农业经济发展趋势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承包资金的权属、土地要素的收入分配与农业税收间的冲突和均衡问题也显得很突出。这些问题对农村劳力流转、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收入分配关系将产生基础性影响。 三、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创新方式选择及政策建议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关系农村长期稳定发展的大事,是落实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综合性深远性的改革。这次税费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主要在于它涉及一些延伸性改革,县乡政府是这次改革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更是改革的对象,一些不合理既得利益维护力量的阻碍是很大的;农民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力量和积极拥护者,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检验者,要让农民真正投身到这次改革中来,为了实现中央制度供给与农民制度需求的有效对接,应选择从两头向中间的夹逼式改革路径。要针对农村中一些深层次问题,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精简机构,转换职能,规范行为,通过政策清晰限定、权力彻底剥离和农民民主监督,再次还权于民,实现符合市场经济具备明晰产权的农村经济组织的自然再生,完善具有完全代表性的村委会组织机制,增强农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参与能力和谈判(博弈)实力,培育好政府与农民间民主决策、民主参政的互融互动的良性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 这次税费改革是进行农村制度创新的一次难得机遇,正如以上分析,农村税费问题是各种制度性原因交织在一起的外在表现,因此这次改革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简单落实任务的过程,应当在制度创新的层面上达到相应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当前农民负担过重这样一个突出问题,又可为解决今后农村长期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打下基础。为此,在这次税费改革的具体操作中,以下几个方面应当突出关注: 一是要积极稳妥地鼓励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并抓紧进行相关立法工作。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涉及农民权益和农村长期发展的基本问题。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部分,也是进行税费分治的基础,在农业税任务落实,保持人、地、税对应关系上,急需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因为完善的土地产权制度对农民权益的界定是清晰的,在此基础上对于各种税费的界区也应当是清晰的,如直接受益性的生产成本支出,由农户自主生产经营承担;农业水电等共同性生产费用,则按市场经济中产权交易的演进规律决定;村级公益事业由村内民主协商解决;镇区范围内的公共支出由乡镇财政集中解决。从眼前来看,现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符合农村现实生产力水平和耕地可分割经营特点的,也是我国福利保障性产权制度的一个表现,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线,但现实中,也出现了土地使用权流转程度低、流转不规范,以及土地粗放经营甚至抛荒等浪费现象,同时农民的一些经营权和土地收益权也常常受到侵犯。从长远来看,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正在突破城乡界区,然而在土地的低经济贡献率上二元结构又表现得那么突出,不处理好土地产权制度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很难打通维系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屏障(最后阻滞)。土地既是农民生活的重要物质保障,也是对农民的束缚,必须加快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和相关立法工作,使一个权能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基线更加牢固,给予农民对土地一个长期的较好的预期展望。在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上既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又要形成一种逼迫机制,并结合农民身份和户籍制度改革,不断从农业隐性失业向显性失业再向非农领域再就业的转化。 当前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一种最真实的实现形式应当是土地股权承包经营制度,就是要实现在历史条件下各个有限集体范围内的土地股权初始平均化,更确切地说是农民获得的是与初始人口和劳力基数相配比的土地股份,同时获得对应份额面积土地的经营权,即持股经营,也可超股经营或无股经营,不断实现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农民真正拥有了股权,就与整个集体土地捆绑在一起,这样才能通过农民对股权权利的行使,更好地体现土地的集体性,有利于集体土地的整体保护,加强对当前因抛荒造成无主耕地的监督、保护和开发;也有利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实现由土地超小规模经营向规模经济经营过渡,并不断刺激和提升土地产权的经济交易价值,促进土地产权中各种权能的清晰分割和有效率的流转,使资本和技术向土地经营中集聚,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更好地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二是要将反腐败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起来。农村税费问题是伴随着许多腐败现象的,其中人事和财经方面的腐败问题很严重。农民负担过重就是因为食之者众,用之者乱。一些乡镇的七站八所成为当权者的妻儿子孙七姑八舅所,这些人往往素质很低,相反众多正规大学毕业生却求职无门,社会影响极坏,更重要的是降低了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水平,腐蚀了基层政权基础。在财经方面缺乏一个透明的控制机制,农民的血汗钱成为一些部门特别是个别人受用的享乐钱。这次税费改革要以法治之,要实施社会检举制度和质疑制度,把惩治腐败作为扫除改革障碍的重要措施来抓;同时要辅之以教育的方式,让一些人转变择业观念,化解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中的各种矛盾。 行政管理和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缺陷同时给予了乡镇政府过多的压力和冲动,乡镇政府在比较税费利益和税费征收成本时,确实进入了两难境地。农民负担过重的同时,税费征收的难度也是极大的。在税费征收中,不仅农民群众怨声载道,绝大多数乡村干部(暂用“干部”一词)也怨声载道,干群关系不断恶化,乡镇政府的许多行政方式难以继续走下去。要抓住这次税费改革的机遇,磨合政府与农民关系间的断层;要走群众路线,把群众调动起来,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加大农民的义务和权益对等宣传的力度,在维护必要税收基础的条件下,最终要让群众满意。特别是农业税任务重新核定落实的过程中,有许多细致的工作要做,都需要群众参与,征纳双方的责任都必须明确界定,才能避免今后农税征管中可能出现的“讨价还价”现象。 三是要剥离乡镇政府一些权力。权力下放是我国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更确切的说这是体制内权力下放,就改革的发展要求来说,这种权力下放是不彻底的。农村税费中存在的问题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是农民合法权益受到剥夺的问题,乡镇政府行政过大的强势依附的是不合理的或不规范的权力,只有对乡镇这种权力进行剥离,才能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农民权益不受侵犯。当前乡镇财权急待规范,首先必须明确取消乡镇各部门索取非规范收入的权力,严厉制止乱收费,严肃查处责任人;其次要剥离乡镇“大政府”具体组织征收农村税费的权力,实现政税分开,改革和完善农业税征管机制,走依法治税的道路;再次要完善乡镇政务公开,给予农民聘请独立的社会审计组织监督政府财务活动的权力。总之要把计划经济条件下延续下来的对农民进行强制动员的人治化权力彻底剥离去。 四是要实现效率负担均衡。我们知道国家财政资金来自每一个纳税人或交费人,税收尤其是一些合理的政府性收费从本质上来说是有偿的,公民交税后需要的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秩序相关法律的维护及其他公共产品,由于这种交易的预付购买形式存在,公民交税的预期收益随时可能受到影响。在乡镇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中,农民税收负担一方面反映的是国家政权和国家财政整体性要求,另一方面也应当表现为乡镇政府行政行为对农民的直接回偿性,因此,如果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特别低下,不能为农民办一些真正的实事,农民即使交再少的钱也是不合理负担。在这次税费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乡镇政府要转换职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既不能无所作为,与农民群众老死不相往来;也不能专干一些一厢情愿的事情,要干一家一户干不了而又需要政府出面组织协调的事情,要把改善农村生产生态环境和提供公共服务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的重点。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基层医疗财务管理论文 1目前基层医疗卫生财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1.1基层医疗“以药养医”的模式依旧存在 目前,大部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营状况依旧不佳,收入和支出严重不平衡,严重亏损。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中只有药品出售得相对较好,其他医疗服务性收入几乎没有,机构运营成本结果只能靠药品收入来弥补,但依旧远远不够。 1.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运营情况不佳 目前农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乏良好的财务运营管理,还不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在获得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后却无法有效的合理利用,导致产生了严重的资源浪费情况。财务运营不佳则就无法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发展扩大。因为收入和成本不成正比,在收入增长的同时,支出的增长速度比收入更快,导致每年的运营结余不足以维持当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1.3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巨额负债 部分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为基本建设等各种原因存在着负债,但是又因为财务运营能力不佳,无法获取足够的盈利进行偿债。这样就经过长年积累,产生了巨额的负债。 1.4各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体发展不平衡 众所周知,在农村中普遍存在着各级医疗机构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不同地区的相同级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不平衡,同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同年份发展不平衡,同地区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因为卫生机构之间存在优劣之分,加上绝大部分患者都有“重优质、重高级”思想观念,这就导致了好的医疗机构发展越来越好,甚至在超负荷运转,差的医疗机构则发展越来越差,甚至出现了医疗资源浪费。纵观全国大部分农村比较得出:村级卫生服务站发展情况不佳,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比村卫生服务站稍好,县级医院是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发展最好的。因为发展不平衡,则无法同步进步,相互之间还会有所制约,甚至导致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无法拓展。 1.5政府投入不足制 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各地政府虽然每年都有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的资金,但投入资金的比例和数额几乎维持原样,导致分配到各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相对来说就是逐年降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缺乏盈利手段的情况下,政府投入不足最后制约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2改善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现状的建议 2.1政府性投入资金需合理 应将地方政府的卫生财政情况加入政府每年考核中,使得当地政府能够更加重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状况以及机构的发展情况与问题。政府应能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每年投资总量,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彻底地落实,不再停留在纸上谈兵。制定有效合理的投资分配计划,将有限的医疗资源能够高效地分配到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做到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平衡的发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需要重点关注和支持。 2.2任用培训相关经济类管理 人才拥有充足资金后更需要加强合理的运营管理,不能让非专业管理人员盲目进行管理,导致资金不能发挥最大效用。需要挑选合适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学习,提高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意识以及经营管理能力,使得其能够对机构营运支出和收入进行综合协调,能够将机构的效益最大化发挥。除了以上所述,在资产管理以及机构设施合理配置上也应进行长远规划,使得投入资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降低因自身不了解而产生资源浪费的情况。 2.3相关医疗保险制度需要完善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需要制定一系列合理适用的配套医疗保险制度,使得广大居民能够合理地被分配到各级医疗机构就诊,要从制度上使得农村居民对于看病求医的方式得到改变,而不是一拥而上过度集中到其中某一级医疗机构就诊或是自己盲目买药胡乱治病。 2.4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 根据各地不同的卫生体系建设情况,制定出不同的计划,继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进行推进和发展,有效地提高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可以充分利用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合理优化分配各级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减少因为系统内部上下游竞争而互相抑制发展。 2.5系统的成本核算及适度收支平衡 为了避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以药养医”的现象,需要对整个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进行规划调整,不仅能做到将人群进行分流就诊,还能进行系统的就医成本核算,使得在业务拓展的同时,能够使得收支适度平衡。 2.6对固定资产及各种物资进行适用管理 就当前各地区存在的同类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过多,实际效用并不高的现象,相关部门应统一对其进行盘点与管理,同时也可相互调剂,将自身不需要的设备通过折旧采购或者赠送的方式,移交给急需此类设备的医疗机构。今后应以地区为单位对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进行规划,在对应的规划管理措施论证后,再决定是否采购;进一步建立完善大型设备库存物资及固定资产的调剂制度和流程,提高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用。 3结语 目前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管理工作状况差强人意,依旧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可喜的是基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正在一步步发展和改革之中,通过不断抽丝剥茧式的改革,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将会逐渐往优良的趋势发展。 作者:许刚单位:江苏省宝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新农村背景下农村财务管理论文 1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 1.1要将财务状况全面公开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公开全部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要做到及时、据实、逐项逐笔地进行公布,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的相关问题。 1.2对财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规范在公开农村财务的过程中,要符合本地经济社会的实际状况,要统一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以及公开档案等内容。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要切实坚持上述要求,对财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规范。 1.3强化对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如有部分村委不及时、不公开或假公开财务状况,乡(镇)农经站要安排专人协助他们清理相关财务问题,指导和监督其财务公开。如有拒不执行或搞假公开现象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度 可以尝试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度,坚持“五权不变”(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得益权、审批权、监督权)的前提下,转变以前那种村级自行管理财务事宜,乡(镇)农经站为相关村记账以及代管资金的状况。可以试行“村级会计委托”制度,它能够很好地将村集体资金的管理权和所有权进行分离,更好地发挥这种“管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管钱”的机制,起到双向监督约束的良好效果,这样能够更好地使县乡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充实县乡农经站的业务力量,维护我国的财经纪律。提升农村地区的财务管理水平,可以通过业务培训来实现,也可以使得村委的相关领导严把审批权限,还可以实现开源节流,取财有道,合理合法地用财。强化农村地区的会计队伍建设,满足新农村建设中的财务管理要求,借助开展培训、会计达标、集中办公以及以老带新等方法,更好地实现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 3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的领导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经济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各级领导,尤其是乡(镇)主要领导,要将农村财务管理当成开展村干部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及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将其摆上议事日程,对其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和落实相应的解决方案。这样不但能够做好财务管理,强化党组织的向心力、吸引力以及凝聚力,还能够处理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4提升利用集体资产的效率 能够更好地确认集体资产的属性,农村集体资产是村集体的相关成员入股及在长时间的劳动中所积累的共有资产,属于集体性质,应该归属到各个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所有成员共同所有。要强化集体资产管理,健全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使之能够有清晰的归属、明确的权责,而且能够顺畅地流转。 5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 5.1改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要构建、健全以及严格执行农村财务预决算的相关制度、费用定额制度、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以及集中办公日制度。此外还要改进以及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的档案管理措施和制度。 5.2强化农村财务的审计监督力度一是进一步构建和完善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机制和制度;二是对乡(镇)农经站而言,每季度都要全面审计各个行政村的财务情况。要建立健全村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从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角度来看,要定期对相关行政村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情况进行审计,例如,每6个月可以抽审部分乡(镇),每年要重点审计部分重点村。如当地条件比较好,可以努力尝试开展委托审计。然后,要进一步确认审计监督的形式以及内容。重点涵盖了集体资产的财务收支以及管理使用,建设项目以及生产经营的发包管理工作,此外也包括了群众要求审计的相关事项以及集体的债权问题和债务问题等;三是要有所侧重地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四是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相关问题,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例如,在审计过程中相关单位或个人侵占了相关资金或集体资产等,应该使得责任人将自己所侵占的资金和集体资产如数退还给相关集体。牵涉到村干部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问题,要将其移交到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甚至构成了犯罪行为的,要向司法机关移交,对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要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队伍建设,对相关审计人员开展专业性强,有助于提升他们业务技能的培训内容,而且还要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根据相关法律开展审计活动。 作者:孙立娇单位:柳河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论文 1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新农合所遵循的原则是“大数法则”。简而言之,如果参合的人越多,基金数量则越大,也能让更多的农民受益。不过,很多农民群众对新农合的了解不足,加上要自己承担部分费用,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 2加强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让更多农民群众受益 2.1加大宣传,提高基金筹集水平 首先,合管办要利用多种途径向农民介绍新农合的最新政策,具体的补偿范围及报销方法,转变他们对新农合的认知。另外,告诉他们在生病的时候应怎样通过新农合来获取相关保障。其次,要着重开展一些医疗卫生保健宣教工作,引导农民生病要就医,不能乱投医,搞迷信活动。再次,政府拓宽筹资渠道,以增加基金额。最后,要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基金筹集管理水平。目前,资金筹集的顺序是从下往上,即从农民到地方财政再上报道中央政府。笔者认为可以转变一下资金筹集顺序,从地方财政到中央政府,最后到农民。这样做主要利用了农民不愿吃亏的心理,他们认为不参保的话,将会让别人占了自个的便宜。因此,参保积极将明显性提升,也能节约不少宣传经费。另外,要转变基金收缴方式,为了节约收缴成本,并提高基金缴纳率,建议统一采用协议委托方式收缴。 2.2重视对基金分配和使用环节的监管 首先,要出台相关监管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明确合作医疗报销的所有流程,并重点检查其是否合理用药,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是否规范等。另外,要出台相关惩处政策,并细化处罚标准,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诈骗基金的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法,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同时,要严厉查处过度医疗行为,确保基金能被合理运用。 2.3加强培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首先,要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经办业务水平。尤其要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电算化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另外,要加快新农合信息化系统建设,尽快实现信息化管理。 2.4健全新农合基金的内外监管机制 对内可成立专门的新农合基金管理会,该部门独立运行,不隶属于基金管理部门。它主要负责参与制定、审批新农合基金的相关计划与决策,同时,监督相关管理部门。部门成员可选择专业人士担任。外部监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要会同基金监管委员会、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并细化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避免权责不清的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管理。此外,要重视审计工作,它对新农合基金监管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3结语 总之,新农合是切实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不仅能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也有利于建立和谐新农村。因此,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工作,使新农合基金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利用。 作者:王琴琴 黄大琴 付昭惠 单位:贵州省瓮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新农村建设中农村财务管理论文 1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完善村级财务公开体系 要想将农村财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就必须通过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来完善农村财务的公开监督体系。 ①政府,尤其是基层乡镇政府 应当积极建立逐级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组织的监督作用。 ②农村财务管理部门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 并选举出具备一定财务会计知识、品格公道正派的村民进入到民主理财小组,进一步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权威性,真正赋予民主理财小组实权。 ③财务公开是指农村群众应当了解村级财务管理的真实情况 所以,新农村财务管理不仅要求全体村民要提高自己的参与意识,更要求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积极提高自己的财务管理知识水平,不断拓宽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渠道,如设立意见箱、举报箱、村务公开热线等,使群众监督脱离形式化,真正将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制度实施细则,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体系 村级财务管理部门要以政府的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等为依据,制定出与本村财务管理现状相符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具体应当包括收支预决算、民主理财、支出审批、财务公开、财产登记、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等,争取使农村所有的财务事项在执行时都有法可依,促使人为因素造成的弊端得到最大程度的改善。 ①为了有效避免村级干部发生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暗箱操作等行为 只要涉及到村级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或工程建设,就必须要经过村级“两委”会的讨论,一些较重大的项目还要由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经过讨论表决之后才能够立项,且所有的项目都应该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向全体村民公开,禁止产生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 ②针对上级部门的拨款、土地征用的补偿款等 应当由乡镇统一接收这些款项,之后再依据规定拨付给村级使用,以有效避免出现收不入账的情况。 ③针对村干部 要建立起民事赔偿制度和过错问责制度等,一旦村集体因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而蒙受经济损失,应及时问责当时负责财务管理事项的村干部,并勒令该村干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加快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系的步伐。 3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队伍,加强农村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 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在建立制度之后,就要将制度贯彻落实,而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人的问题。农村的财务会计是财务工作的执行人员,同时也最直接地接触着村级财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所以提高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的自觉监督意识、设立起专门的财务监督队伍能够最有效地将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①对村级财务管理来说,乡镇的经管审计中心是最基层的监督机构,能够快捷、方便、实际地指导并监督村级财务的各个支出项目,并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应从乡镇的经管审计中心选拔人员成立专门的村级财务监督队伍。 ②全市的财政经济管理工作是由市农经局负责的,所以市农经局成立的财务监督队伍可以随机抽查下属村级财务工作,只要发现问题就严厉追究乡镇及问题当事人的责任。 ③设立专门的财务工作调查处理机构,分别在市、镇设立财务管理投诉站,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站的地点,并严格保密投诉者的身份,第一时间调查村民投诉的财务管理事件的具体情况,并将查出结果向村民公开。 4制定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 促使财务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农村经济在快速发展,农村改革在持续深入,而各个村落也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财务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支出审批制度、审计财务公开制度、财产登记制度、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审计制度等,避免出现有制度却难以执行的弊端。 ①针对制度的执行 财务管理的各级领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定期考察农村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情,及时解决存在于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督促村级干部严格遵守制度,并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②对村民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加大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力度,建设和谐新农村。针对村民开展全方位的、多层次的普法教育,提升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意识,从而督促他们提升自己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农村群众只有加强学习法律知识,才能够提高自己的法律观念,更好地落实财务管理的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达到科学化、法制化的水平。6普及农村财务电算化,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当前,信息化、网络化已经成为农村会计委托的发展方向,且在我国经济水平相对较高的农村地区已经取得成效,配备了电脑、财务软件等,只是执行的效果还有待提高。为了能实时查询各村的相关财务信息,我们应当建立市县、乡镇、农村三级财务管理网络,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将村级财务管理的信息化项目提上日程,在网络化、信息化的发展基础上实现村级财务电算化。当务之急就是要专门开发适用于农村的财务软件,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给予软件开发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它们开发出农村通用的财务管理软件,推进村级财务电算化的普及。 作者:张锋 单位: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经管站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计算机环境下农村财务管理论文 一、做到管理机制要创新 对于农村、社区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除加强教育与培训外,重要的要做到管理机制的创新,做到通过管理进行监控、通过管理达到教育的目的、通过管理规范财务管理秩序、通过管理创新财务工作、通过管理促进农村和社区的经济发展。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创新,是一个系统的管理问题,也是目前农村和社区新形势下,对财务管理人员加强业务教育与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做好计算机环境下的农村和社区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教育引导。任何一个行业的管理都具有自己的特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也不例外,教育与引导是对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教育方式,如果一个财务管理团队能够从真正意义上,做到求真务实,诚信工作,奉献拚博,那么,这个团队就能把工作做的更好。教育与引导的方法很多,比如,警示、案例、说服、思想综合教育和系列化的行业教育,这都是好的教育与引导方法,值得推广与应用。二是要做到准确与合理的监控。监控与监督是对应的,要使农村与社区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出问题,甚至少出问题,监控十分重要,准确的监控能把错误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也有利于管理工作做到准确、无误,保证监控工作做到实处,保障农村和社区财务工作不出任何问题。三要建立和健全合理、高效、规范的农村和社区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约束管理的程序化与目的性。制度是落实的保障与制约,是行动工作的指南,更是完成任务的重要基础,因此,农村和社区财务管理工作,要加强制度化约束,达到以制度管理与教育的目的。四要开展财务普查工作,建立和健全上通下达的一站式管理模式,注入农村和社区财务管理以新的内涵。 二、做好财务规划与设计 计算机环境下的农村和财务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对账目的管理、资金流转的管理和应用,重要的是能够对经济的运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通过财务管理这个经济的杠杆作用,推进农村和社区经济的全面发展,推进财务管理服务农村和社区,服务于当地经济的发展。计算机环境下,农村和社区的财务管理,是有别于普通环境下的手工财务工作,它不需要复杂的设计与账目规划,而计算机的管理侧不同,它需要操作者能够全面掌握经济的全局,也就是说,它要求财务管理工作者不仅要会管理财务工作,还要通过对财务的管理、使用、流转与其它等环节做到对财务的规划与设计,为领导者的决策提供财务保障和基本的财务支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财务需求。财务规划是财务能否进行长远动作,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作为农村和社区的财务管理工作者就是通过学习财务管理知识、掌握财务管理技能、熟练掌握财务的基本要素和服务功能,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财务的作用。实践证明,经济以达地区的财务管理工作,最大的闪光点就是财务能够为经济服务做好规范与设计,既以挥它自身的优势,又能够助推经济快速发展。 三、合理开发与利用现有资源 计算机环境下的农村和社区财务管理,既要做好财务的应用与当地经济建设,又要通过财务的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好现有的财务资源,不能只管而不去挖掘财务的资源,否则,有限的财务就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一般情况下,财务要与经济相对应,要及时通过调控,发挥中小型企业、信贷、银行和其它金融行业的作用,通过政策手段、现有资源优势等多渠道、多领域、多方式开发资源,利用资源,促进农村和社区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对现有资源的利用应成为计算机环境下,农村和社区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 作者:刘红霞 单位:山东省寿光市纪台镇财政经管统计站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问题及对策下农村财务管理论文 一直以来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受到众多农村干部以及村民的极大的重视,并且农村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问题,所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问题,找到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采取对策加以调整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近几年,由于农村干部开始关注农村财务问题,一些地方的财务管理问题得到解决,经济有所发展,村民的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但是,有些地方在财务管理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使村民对村干部的做法感到不满,甚至出现举报现象。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因此只有采取相关对策来改善农村财务管理,才能使农村经济水平得以提高。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人员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知法犯法”。由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农村财务制度指出账款要分管,但有些相关人员并不按照制度办事,将会计出纳同时交予一人管理,或直接忽视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自己意愿行事,所以导致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2、在进行财务管理中存在许多漏洞。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节省大量开支。一些村干部在财务开支方面大手大脚,没有提前做好开支计划,导致有时候资金短缺,不能及时解决问题。还有就是干部没有法律意识,擅自动用资金,使许多资金外流,不能及时筹集等。 3、账务处理方面不完善。账务处理是个复杂的阶段,有些工作人员为了简化工作内容,省去其中的相关细节,甚至直接记成流水账,因此不能直观的反映出具体的收入与支出情况。还有些工作人员不能及时的将收支入账,所以有的账目日期不准确。账务处理是农村财务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村里的每一项支出与收入,不能投机取巧。 二、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形成原因 1、有的村干部不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一些村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促进发展”方面,忽略了农村财务管理,认为只要促进了生活水平的发展,就不必刻意进行财务管理,导致村干部不重视财务管理方面。还有些干部只看到上级分下来的任务,工作围绕任务开展,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忽略了财务管理。也有些村干部不熟悉财务管理制度,所以不能很好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不听取专业人员的劝导,所以导致很多财务管理方面问题。长时间以后,财务管理肯定出问题。 2、村干部缺少相应的法制观念。虽然国家一直在普及法律知识,但生活中仍有些人不注意学习。由于有的村干部缺少法律知识,所以在有些情况下不能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所以身为村干部要起到榜样的作用,带领村群众学好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3、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内容比较复杂,不像一般的工作那么简洁明了,所以需要专业的财会人员参与,如果将财务管理工作交予没有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人来做,财务管理一定做不好。所以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从业资格与专业的技能知识。但是,现阶段财大部分会人员用的都是村干部的亲戚朋友,而没有聘用有资历的人员,进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下降。所以聘请具备专业的从业资格人员是农村财务管理完善的关键所在,因为只有这些人才能把财务管理的工作做好,进一步的有利于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与提高。而部分村干部也应该站在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不能只看眼前,忽视了农村的未来发展,不只是在财务管理方面,各种工作的开展都应如此。 4、监督管理方面不完善。如果没有监督管理,财务管理就是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有些农村财务管理缺乏透明度,或是相关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导致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即使有些村将财务收支状况公之于众,但是公开的内容仅是其中一部分或公开的内容不够细化具体,敷衍行事。甚至存在没有公开的项目,并且有的村民缺少相应的知识,所以看不懂,还是起不到监督的作用。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组织,才能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三、应采取的对策 1、使村干部逐渐重视财务管理。首先让村干部意识到农村财务管理对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可以通过后天教育的方式,在集体开会时不断加强农村干部和村民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其次,也可以采取奖惩措施或者直接建立村干部财务管理的考核机制,对于那些不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村干部,可以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最后将财务管理工作列入年终考核里重要的一项,让村干部充分发挥其引导才能,贯彻好村里的财务制度,逐渐的使村干部意识到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2、加强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媒介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法律不仅可以预防犯罪现象的出现,也可以处罚一些违反法律的人。因此,只有加强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才能使他们有法可依,约束一些想要投机取巧的人,进一步提高农村的经济生活水平。 3、全面提高会计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首先要聘请具有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且要做到敬业负责。其次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后期培训,培养其良好的职业素质与专业技能。同时要采用奖罚分明的方法,对于一些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4、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时,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一个是村民,一个是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组织,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与监督组织的作用。对于一些村里公开的财务方面的内容,村民和监督组织可以要求相关人员作出解释,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也可以选取村民代表直接参与财务管理,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与监督体制,使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地持续发展。 总之农村财务管理具有系统性与综合性,不能单靠一个部门或几个人,需要各个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才能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并且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村民与村干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才能使农村经济健康稳定的持续发展。 作者:李庆伟 单位:铁锋区扎龙镇政府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论文 一、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问题 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但经济的迅猛发展也要求我们对现今的经济体制进行适应性的变革,要将原先的计划经济慢慢转化为市场经济,这对于农村公路建设也是有一定影响的,它会扩大公路建设资金的筹资范围。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时,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国家财政机构的拨款、社会各界的主动集资、大型企业的投入以及以个人名义的赞助等。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来源更广,这一方面会使农村公路的建设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又会增加农村公路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常出现的问题一般有下列两点:首先是许多资金的去向不明;其次是没有科学高效的利用资金。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不难发现,其产生原因一般有下列几点。 (一)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筹集困难 我国在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筹集方式也越来越多。可是,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社会上的这些融资渠道依然无法满足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需求,公路建设的大部分资金还是由国家财政机构及地方财政机构提供支持的。这两者之中,地方财政机构的资金支持所占的比例更大。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是要受到很大的制约的,所以地方政府想要依靠融资来建设好公路是要克服很大的困难的,这一点在那些偏远山区和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表现的尤为明显。若这些地区在修建公路时的资金完全依靠当地居民自己,则建设好对外公路只能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所以,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筹资难度,决定了公路建设能否顺利推进。 (二)未严格规范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公路建设财务管理工作常常会出现资金收支不明的情况。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是资金管理工作质量低下的体现,对于公路建设的顺利施工也有着非常不利的影响。例如,农村公路建设中,所筹集到的资金和开支不能得到明确的记账,这样就会造成资金漏洞。当前,这是农村公路财务管理中最严重的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三)资金分配不均衡 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建设点分散、涉及范围大但各点的规模都不大,这使得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有很大的难度。但在这众多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其规模又是有很大差异的,这就需要我们根据项目点规模的实际大小来合理的分配资金。总而言之,就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管理者必须要结合设计科学、高效、合理的安排资金。但是,现今我国在进行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工作水平很低,所分配的资金经常无法满足公路建设的进度需求,这便导致了资金的分配不均。这种公路建设资金安排不合理现象的存在,会导致两种极端,一是一些地区在建设中始终有充足的资金,这可能削弱工作人员的成本控制观念;二是有些地区的资金始终都无法满足需求,这可能会使工程建设赶不上进度或者无法很好的保证工程质量。 二、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财务管理的对策 我国开始进行农村公路建设至今,其中的财务管理工作一直都受到诸多因素的困扰,这使得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进程始终无法以令人满意的速度发展。为了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更好地为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进步提供保障,必须对公路的建设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并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 现今,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业中大部分财务工作者专业能力有限,管理人员技术的不成熟极易引发财务管理问题。这种因素的不良影响使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中频繁出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所以,企业和相关财政机构要对财务工作者进行定期培训,并注重培训内容的实效性,以切实提高他们的专业工作水平。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在农村公路的建设工作中,一定要有一套分级资金管理制度。监督工作缺乏科学合理性可能就会影响资金的收支管理。遇到这种情况,就必须严格开展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资金支出的透明性。并实行分级管理、专人负责,更好的弥补资金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三)加强工程价款的计量与财务支付手续的衔接 ,规范工程结算手续在结算工程的价款时,一定要完全根据合法的程序来进行。工程计价单是财务机构和管理机构工作的依据,它能防止财务机构和工程管理机构的工作产生脱节,能够更好的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在管理计量工作中一般使用过程计量支付台账法,但该方法影响面大、工作也比较复杂,很容易出现问题,要保证支付台账的健全性,这样才能够准确的表现工程的实际进度,利用EXCEL等开展管理工作能够取得显著的成效,还能促进后续的竣工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统一管理 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的规定,根据企业的具体状况,本着科学、高效、工作简单的原则来不断完善内部的控制制度。首先,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科学的分配各机构间的施工,使各机构、各部门之间能够互相制约;其次,要将所有资金统一管理,设立“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由中央机构来分配各项财政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所获得的资金还要存入专门的账户中。最后,要健全内部监督、控制机制。要经常性的对工程项目的资金进行管理,并对现今的内控制度实行科学的评估,使内部监控制度日益完善。 三、结语 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也使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建设农村公路不仅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进步的必由之路。现今,我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距的具体表现就是公路的建设。可是,很多农村地区的公路建设却因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受到了不利影响。所以,我们必须对农村公路建设中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解决。只有将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一系列问题处理好了,才有可能实现党和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才能使农村地区能够更好的体现自身的发展优势,使农村经济的发展迈入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王利学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财务管理论文 一、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的发展 1.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 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需要严格遵循“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施工许可制和交工竣工制”等各项制度,建立“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当然,项目建设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还要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更重要的是,既要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还要注意绿色环保。 2.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的拨付流程 目前,省级配套资金的拨付实行转移支付,先将资金下达给当地财政部门,先期根据工程需要拨付80%,工程完工经专业部门鉴定合格后再拨付20%。3.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的会计核算我县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财政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与监督,各农村公路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县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会计核算工作。 二、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管理的问题 (1)地形复杂,管理难度在,专业管理人才缺乏 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大多以山区为主,以我县为例,我县地域广阔,素以“九山半水半分田”著称,地形条件十分复杂,建设任务繁重,管理难度较大,而专业管理人才的缺乏更是让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雪上加霜,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 (2)农村经济发展落后,资金来源单一,多元化筹资渠道难以形成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多,资金需求量大,国家补助的资金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农村公路建设需求。但是,由于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吸引投资能力有限,农村公路建设、维修改造资金基本由财政负担,资金来源单一、有限,导致多元化投资机制难以形成,造成农村公路建设和维修改造资金的短缺。 (3)技术落后 农村公路改造建设项目涉及的范围比较广,项目比较分散,缺乏技术人员对乡(镇)村公路建设技术指导及业务管理,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及时地发现问题,面有些问题即使发现了也无力解决。 2.资金监管,控制存在的问题 (1)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差、后期来源不足 我国的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部以及地方财政。在实际拨款的过程中国家专项资金到达以后,地方的配套资金无法快速到位,这样就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进展。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农村征地补偿费的增加,导致资金需求压力越来越大,给后期的筹备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2)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存在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截留、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由于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量大,容易发生资金截留、挪用现象,造成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能专款专用,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和顺利实施。同时,由于工程未能按规定完成,还会造成单位社会公信力的缺失。 3.工程款支付不合法的问题 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部分单位在进行工程款支付时,开具的发票属于税务代开发票而且没有相关部门的签章,只有收款人的签名,这种发票的合法性是得不到保证的。另外,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合同签订方、发票出具单位以及工程付款对象没有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4.财务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忽视竣工决算的重要性,竣工决算工作相对滞后 财政配套资金的拨付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尾款(20%部分)只有在工程完工且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但是,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往往忽视竣工决算的及时性,竣工验收时间过长,导致了20%的配套资金无法按时拨付,施工单位也无法准时得到相应的质保金。 (2)农村公路后期的保养工作不明确 建设工程竣工以后,为了使道路的寿命能够延长,确保道路的正常运营,应该及时交付接管养护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而且还要要求养护部门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并具体实施。但是,部分地区不能落实道路后期的养护,严重影响了道路的正常运行,并大大加大了维修的工作量,给人民带来不少的麻烦,也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三、对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的财务管理的相关建议 1.立的核算机制,明细核算工作 建立基建帐套独立的核算机制,可以使一个建设单位同时对多个建设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这样可以避免财务的混乱,方便管理。此外,设置合理的辅助账簿能够帮助施工单位准确核算农村公路建设所涉及的明细项目。 2.科学的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的监管,明细资金去向 首先,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存储账户。其次,对各种来源的配套资金进行统一的核算和管理。最后,加强财务决算的力度,此外,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对资金进行分级管理,分层负责,避免挪用、挤占资金现象的产生,而且做好资金审计控制,明确资金的去向,并做详细的记录。 3.成本核算和财务控制的加强,合法的支付程序 成本的核算可以综合采用作业成本法、成本效益分析法进行核算和控制.保障地方部门与上级补助资金的对账顺利沟通,对农村公路建设各配套资金建立文件管理体系.这样就可以大大加强了对资金筹集管理。为了保障资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必须使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规范化。 4.完工项目竣工财务的即时决算并强化决算报告的审计工作 在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完工以后,应该进行及时的竣工验收,竣工的财务决算。这样既可以保证国家配套的资金能及时发放,明确资金的使用情况,还能够对工程进行综合的评估成本效益。另外,对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也不能懈怠,因为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保证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四、结语 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的关键因素,而且资金的投入量也比较大的,所以,加强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的财务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建设的财务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管理体系,一个良好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体系,不仅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利益,还能提高政府单位的社会公信力。所以,认真落实资金的核算工作,使项目建设的财务管理体系健康,有序的运转是我们都应该重视的。 作者:郑春法单位: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论文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了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1.1少数村为了年终考核需要,虚增集体收入。各镇(街道)每年都要对行政村进行指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挂构,为此,有的村为了取得好成绩,就采取虚增收入做法,一边增加收入,一边全部挂“应收款”帐户,不仅影响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也虚构了村干部“政绩”。 1.2弄虚作假,隐瞒招待费用开支。目前农村村级集体财务支出中招待费用已占相当大的比例,最高的村每年开支招待费用在数十万元,但仍有许多村在采取其他方式隐瞒招待费用开支,有的村用征地补偿款收入直接冲招待费支出:有的村虚开修路用沙石料发票套取现金用于帐外招待外:有的村通过虚构被征地农民冒领征地补偿金用于帐外招待等。 2、财务管理较薄弱,违规违纪事项屡有发生,影响了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2.1入帐原始凭证不规范,漏洞较大。调查发现村级集体财务中使用“白头收据”现象较为普遍,特别在村镇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土地整理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小工程建设方面使用大量“白头收据”,而且连起码的工程结算单,工程协议等原始资料都没有,在财务上形成巨大漏洞。纪委查处的某村村干部私分集体资金案,就是通过虚构筑路工程款和虚构筑路用沙石料来套取了100多万元的现金进行私分的。 2.2个别村存在虚报违纪案件。调查发现个别村虚报宅基地整理、土地补偿费、赔青费等补偿金,并虚构名单冒名领取,放在帐外用于村干部报酬和招待费开支,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2.3部分村还存在违规收费情况。调查发现有的村还在收取土地资源占用费,有的村至今还在向农民收取建房押金等,损害了农民利益。 3、内部管理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内控制度,影响了集体经济的“效益性” 3.1民主理财流于形式,集体资产收益流失时有发生。目前农村虽然在大力开展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活动,但在具体财务问题上还是“一把手”说了算,缺乏必要的内部监控制度。调查发现有的村干部将村集体沿街店面房出租给自己家属未收房租,村里为此每年损失租金收入:还有的村书记是当地老板兼任的,经常向村里借款却未付利息,造成集体资产收益流失。 3.2内部管理监控薄弱,协议手续不规范,埋下经济纠纷隐患。调查发现许多村在小工程项目方面,没有签订合同,有的即使签了合同也是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就很难处理,最后赔钱的还是村里。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村干部素质不齐,部分村干部财务管理观念老套、方法落后、认识有偏差,财经法纪观念淡薄。少数村干部不能自律,认为“接受村民监督”是小题大作,存在只要不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里,就“不会有事”的片面认识。 2、监督不力,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人员对村级集体财务收支监管没有尽到责任。虽然普遍实行了村帐镇(街道)双的办、法,由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支付、核算和监督,但从审计调查结果看,镇(街道)财务管理人员大多是聘用人员,原则性和责任性不够强,仅仅充当着“”的角色,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缺乏必要监督和有效制约,这种“统”而“不管”的状况,使监管成了一句空话。 3、审计监督流于形式,内部审计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和必要的处理处罚手段。目前农村村级集体财务审计由农经部门负责,镇(街道)具体实施。但由于审计人员和村财务人员基本上是同一批人,大部分镇(街道)没有配备独立的专业的审计人员,因此这种审计缺乏独立性,且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也一般,因此大多审计也只是走过场,即使部分单位审计出了问题,往往都是纠正了事,有的还出现“下不为例”的处理结果,导致村级集体财务审计流于形式。 三、改进和完善农村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对策 2009年,海沧区东孚镇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措施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是全面实行村财、组财会计委托制度,并纳入全市农村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村财务管理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 2、是完善招投标委托制度,各村工程项目在5万元以上的均委托镇招投标办进行招投标。 3、是严格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村级不得开支公务接待费。 4、是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制度,正视村镇在操作、核算、监督、管理上出现的不足,完善内部监控,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资”管理制度。如完善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制定费用开支和资金收支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村组财务收支、征地补偿款发放、农村工程建设支出等环节与流程。 5、是全面开展村集体账户清理工作,除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在银行设立专户外,其它资金管理实行一村一基本账户。 6、是采取措施清理化解农村债权债务。 7、加强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一是要加强对现有在职村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教育: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的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让他们真正懂得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切实做到照章行事,提高整个村干部队伍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东孚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 8、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村级集体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容不得出现一点差错,各级政府要把抓好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经常听取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署村级集体财务审计工作。要关心支持审计人员的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及到责任人员的,要在职权范围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四、结束语 总之,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综合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加强领导,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配合、支持和监督。才能使村级各项制度、政策措施得以实施。从而保障推进桐乡市村级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作者:林艺能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人民政府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财务管理论文 第一,一套制度总管。镇农经站与财经所合并后建立起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实行村账镇管,委托财政部门记账。在制度建设上主要制定有《农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记账核算程序和制度》、《收入程序和制度》、《支出程序和制度》、《“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并制定了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工作流程图,确定了记账人员岗位职责,理顺了镇记账与村财务报账的财务关系,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第二,一个流程运行。凡村级实现的各项收入、财政部门核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一律缴纳或拨付到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在信用社开设的专户上,实行专户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村级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及其它违纪违规问题。对村级正常运行的资金,如村组干部工资发放、订阅报刊等开支,一律通过“一本通”或收款方提供的银行账户直达单位或个人账户;对用于公益性建设或其他项目的必要支出,先由村委会提出用款申请,然后报经财经所审批,通过县国库集中收付局或镇信用社直达收款单位与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进而遏制截留挪用、乱支乱补或举债办事的行为发生。 第三,一份预算管全年。为帮助村级组织理好财,用好财,增强财务收支计划与增收节支意识,每年年初,分村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计划包括五保供养经费统筹、村组干部工资与干部补助、订阅报刊费用及公益建设开支等。执行计划时,按收入进度拨付,按村级可用财力办理业务,年终进行总决算,实现村村预算平衡目标并保证工资兑现得到保障。 第四,一种信誉理财。镇财经所建立农村财务核算中心之后,仍然坚持村级组织核算主题不变、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村级债权债务清偿权不变的原则,尊重村级组织享有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决策权,做到代管而不越权,而不包揽,处理好与村级组织委托和的业务关系,保障村级资金能够随时缴进来与拨付出去,以诚信赢得基层干群的支持与信任。 第五,一副监管重担系在肩。财政干部在行使记账的同时,积极履行财政监督与财务审计职责,确保村级财政资金在保证五保供养、村组干部工资发放、正常办公支出与应急支出、公益事业发展的前提下运行,为防止村级组织出现新增债务、招待费开支、截留挪用及不合理开支。财政干部在履行财政监管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及检查机关查处村组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将财政监督与财务审计融于服务之中,促使村级组织依法理财,节约财力,提高效益。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维护和农村社会的稳定。2005年1月1日起,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新《制度》针对目前村级财务混乱的现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和规定,对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推进村集体财务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许多财务人员在理解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时存在误区。笔者结合实际情况,对权责发生制在现实中的应用进行思考。 一、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在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中,经济业务的发生和货币的收支是不完全一致的,即存在着现金流动与经济活动的分离,由此而产生两个确定和记录会计要素的标准,一个标准是权责发生制;另一个标准则是收付实现制。因此,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互关联。 (一)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亦称应计基础,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凡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因此,权责发生制属于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的要求,解决收入和费用何时予以确认及确认多少的问题。在权责发生制下,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不仅包括本期实际收到的收入和实际支出的费用,也包括下期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或包括在上期已经取得的收入和付出的费用。所以,在会计期末要确定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必须根据账簿记录按照归属原则进行调整。 (二)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在现金收付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以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因此,在处理经济业务时不考虑预收收人、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问题,会计期末也不需要进行账项调整。 (三)两种核算基础的评价及应用范围一是权责发生制的评价及应用范围。该方法认为,只要交易发生即使没有收到款也可确认为收入;凡当期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或开票,都视为当期费用,任何预期费用包括各种税收都确认为当期费用。所以,它是从本质上对收入或费用加以确定,具有真正的经济含义。其优点在于:收入和费用在同一时期是匹配的,很容易做出准确的损益表,能更加真实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时,权责发生制使管理层了解所有的财务变化,并在需要的时候进行更正。权责发生制在反映其财务状况时也存在其局限性: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村集体,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一般情况下,只有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才采用权责发生制。二是收付实现制的评价及应用范围。该方法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即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该核算方法比较简单,收付实现制提供的信息有其优越性:用收付实现制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费用及利润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收付实现制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拥有的现金,而村集体能否按期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年终分红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集体所实际拥有的现金。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是长期投资的决策目标。投资者注重现金的实际流入或流出,只有投资期限内现金总流入量超过现金流出量,投资方案才是能够被接受的。其局限性在于:收付实现制所描述的只是收入的收取行为或费用的支出行为已发生,它只是表面形式上的确认,并没有收入或费用的真正经济含义,难以全面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按照这种方法计算的盈亏不准确,对各期收益和费用水平的反映不合理。因此,收付实现制不适合核算经营性收支业务,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支业务的核算则可采用收付实现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除了是一个经济实体,具有经营性功能外,还具有行政、事业的职能,这一特点使得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在农村会计核算中共同存在、相互补充。财务人员在根据具体的会计事项和特定的环境、条件选择较为合理的核算基础时,需要把握的一个原则是: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种收入和支出的核算,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其他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 二、权责发生制的实际应用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是属于可以抵偿当年支出,纳入当年收益分配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与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一般情况下,经营性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等,以及部分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其他收入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但更多的情况是,由于种种原因(如承包人无故拖欠或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村集体无法按期收到款,许多村财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不挂账。这样不仅违背了权责发生制,还可能使村集体蒙受损失。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到,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处理。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按债务人(即欠款人)设明细在“应收款”账户中反映。这样做既合理确认了收入,又可提醒村集体尚有钱未收回,促使村集体积极追款,避免受损,确实收不回来,再按要求转作坏账。因此,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而未收的各种经营性往来款项应遵循权责发生制来核算。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旦运作,必定会有支出。从会计的角度讲,支出可分为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前者如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后者如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也有人认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和其他支出;集体资产支出则是指应由该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的各种资产性支出。一般来说,经营性支出以及部分其他支出(如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其它支出(如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补助五保户支出、修缮费、报刊费等)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多数的情况是:当年一次性付出了购买固定资产的全部金额,而固定资产要在以后发挥作用,如果将购买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支出一次性计人当期成本是不合理的,会虚减当期利润,同时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由于没有计提折旧,账面上也虚增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因此,应按其预计使用年限将其价值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分期摊入的成本就可理解为是分期计提的折旧额。累计的折旧额不仅反映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还可以提示村集体有计划地安排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仅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更是以权责发生制核算为基础。同样,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期应付而未付的各种经营性往来款项;即使当期未支付,也应在当期挂账,遵循权责发生制来核算,合理计算当期损益。 在实际工作中,农村财务支出是多项的、复杂的,财务人员可灵活把握,只要合情理合法规,能够正确计算村集体的收益,不存在虚增或虚减当期利润,这样的会计处理就是恰当的。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制"。 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近年来,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由于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农村新会计制度在许多地方尚未实行,现时的农村会计核算与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脱节,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据报载,某县一贫困村的一个纽长在短短的三年内挥霍公款达10万元。这些问题的暴露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质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务难以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难以落实,茬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笔者经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一是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更快,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如某县在近四年内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原因变更147名会计,90名出纳。其中有80余名离职财会人员未办理移交手续,新任会计出纳形同虚设。二是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线,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调查,某县80%以上的村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谁都可以批,甚至出纳也可以批,有的未经任何人审批签字也可以报账,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三是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此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自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如某县的一个村新建了一所学校,开支达4万多元,但未见一张正式发票,可见村级财务的凭证不规范到了何等程度。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级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大的浪费。五是少数村纽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严重。少数村组干部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千方百计利用职务之便,运用多种手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六是账目不公开,财产往来无账,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督。 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认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制"。 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由于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农村新会计制度在许多地方尚未实行,现时的农村会计核算与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脱节,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据报载,某县一贫困村的一个纽长在短短的三年内挥霍公款达10万元。这些问题的暴露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质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务难以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难以落实,茬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笔者经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更快,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如某县在近四年内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原因变更147名会计,90名出纳。其中有80余名离职财会人员未办理移交手续,新任会计出纳形同虚设。 二是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线,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调查,某县80以上的村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谁都可以批,甚至出纳也可以批,有的未经任何人审批签字也可以报账,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 三是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 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此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自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如某县的一个村新建了一所学校,开支达4万多元,但未见一张正式发票,可见村级财务的凭证不规范到了何等程度。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级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大的浪费。 五是少数村纽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严重。少数村组干部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千方百计利用职务之便,运用多种手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 六是账目不公开,财产往来无账,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督。 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认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 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制"。 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__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关于农村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点,也是农村工作的难点。但是,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点,也是农村工作的难点。更是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近年来,我国农村的财务管理工 作有了很大的改进和提高。但是,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的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于此相关的大量乡村债务的累积,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这不仅给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埋下了隐患,也给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 1.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财务管理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做得不扎实 目前,在不少地方的农村财务管理中,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普遍存在不扎实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村会计凭证和账簿保管不善,损坏、丢失严重,个别村甚至连正式的会计账簿都没有,大多用“本本账”,“包包账”代替。二是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要求设置总账、明细账,导致会计事项核算不清,会计信息是真。三是有的村没有现金日记账或者虽有现金日记账但记账不清。四是有的村账务处理程序不规范,不及时记账、算账、对账、结账,导致账目漏记、账实不符的问题比较突出。 1.2财务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部分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缺乏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的地方虽有一些所谓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再加上现行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有些地方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难以及时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 1.3集体资金管理失控、开支混乱 在一些地方,由于财务制度本身的漏洞,再加上财务人员把关不严或监管不力,造成集体资金管理失控、开支混乱现象严重。 1.4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缺乏内容 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新形势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但现实中这项工作的开展并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不及时,不少村没有能够做到定期公开,有的村甚至一年半载也难以公开一次。。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全面。有的村只把收支余额进行公布,没有逐笔逐项公布。三是财务公开的形式单一,对群众的意见不采纳,对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 1.5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目前,在一些农村尚没有形成有效地财务人员配置机制。农村基层组织的财会人员一般都是就地选用或由村干部制定。这些人往往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岗位培训就上岗工作。由于其中的大部分人员缺乏应有的财会方面和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不懂得国家农村政策和有关规定,根本无法胜任财务会计工作。 2.应对措施 2.1提高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 农村财务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认识新时期农村财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真正把农村财务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必要时,可以把农村财务管理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作为考核乡、村干部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2.2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共同为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献计出力。农业部门是农村财务的主管部门。应该切实履行其主管部门的职责;财务部门掌管着相关经费的拨付和使用,应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乡镇会计机构的工作经费以及有关人员工资报酬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足够保证;金融部门作为资金管理部门,应对村级银行存款账户清理和审计调查取证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3完善相关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首先,要继续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尽快建立起一支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的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其次,要建立农村会计任用审批制度。农村会计的任用、调换要经过乡镇批准,以稳定农村财会队伍,保持农村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其三,要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制度。通过对这项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使村级财务真正做到让内行任管,并能够管得住。。最后,要建立健全对农村财务人员的激励约束制度。通过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村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 2.4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是为了把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真正地纳入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首先,再村组日常的财务支出活动中,应制定明确的“一事一议”和专项开支一票否决的制度。对那些公益性、生产性等专项开支和大额开支预算,必须首先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定期对村干部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核。这样,就可以把民主监督由过去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税费改革与农村财务管理创新 税费改革与农村财务管理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__年中央决定在安徽开展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后,至今已有20多个省和直辖市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20__年7月1日广东省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据统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之后,广东农民年负担由税改前的55亿多元减为目前的9亿元,年减负总额达46亿多元;人均年负担税费由106.93元降为17.4元,减负率达83.73,居全国最高。 税费改革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具体表现为乡(镇)、村、农民的财务关系。税费改革后,农村财务管理的主体也由过去的村或乡镇经管站转变为基层财政和农村会计核算中心,村级财务收支范围逐渐减少,财务管理的重心也由事后核算转变为事前监督和收支并重。强调农村财务管理法制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村级财务会计制作为农村税费整体配套改革的生理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节约财务管理成本,而且是“建国以来时期沿袭下来的财务管理体制的突破,保证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高度集中,缺乏相互监督制约的弊端”。同时,以民主理财作为农村财务管理的优秀,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 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税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充分暴露出来,如收益分配的不合理导致上访增加、财务收支矛盾突出、村级债务难以消化甚至反弹、相关部门及财务部门的职能转换和性质不明确、集体经济薄弱等。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都不同程度地要求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甚至将财务纳入乡管理和全面实行财务公开化,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控和对资本运营相关指标的考核与评价,尤其是在发达地区,财务透明度不够,贪污腐败现象逐渐增多,村级集体资产流严重,负债过高,出现了农民收入停滞,甚至因负债过高,又重新步入贫困,严重地抑制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广东省来看,20__年广东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总额达4661亿元,占全国的18.5,居第一位,其中85.6的资产分布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618.7亿元,集体有收入的行政村占了92.9,无收入的行政村总数的84.6。财务管理作为农村经营与服务的优秀,其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所以,建立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在国外,农村财务管理都体现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调整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层次,所以财务管理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对农村集体财产、集体资金的按理,而是重点考虑资金的投放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筹集和风险管理。国外现有文献有的从农业合作社的资本形式探讨农村财务管理,以及从合作社的税务负担与融资的角度进行分析;还有的从某一农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费用与收益进行分析,以及从合作社合并时的合并报表各因素进行分析。与我国不同,发达国家的农村财务管理已经没有了发展中国家农村财务管理低层次、混乱、目的性不强的缺点,它们的财务管理目的明确,管理具体,且多以融资与投资为管理对象。因此,运用当前最流行的金融工具,尽量提高合作社的融资、投资效率,是国农村财务管理的实践特点,也是发展中国家农村财务管理的方向,它对建立我国创新性管理模式有着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 二、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的建立 (一)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的特征 1、社会性。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铺开,不单纯是农民减负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如三者利益分配协调问题、土地问题、税制体系的构建问题、财政体制问题、农村债务化解问题、农村义务教育投向问题等等。 2、民主性。税费改革与财务管理的创新必然体现民主性,因为改革和创新的目的就是要理顺各方面的财务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如目前实行的村民诈治和民主理财,就是民主性的具体体现。 3、复杂性。由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具有社区性、封闭性、合作性、股份性、多样性、民主性的特征,使得农村财务管理更具复杂性,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村原有的分配格局被打破,原有的财务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财务关系等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需要将农村税费改革与财务管理科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探索更深层次的问题。 4、长效性。农村税费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国策,要巩固改革的成果就必须建立农村税费改革的长效机制,其中有效监控、债务化解、科学理财、理顺关系等都是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 (二)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的内容 1、观念的创新。观念创新是一切改革与的源泉,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的内外 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法律环境、资源环境等都有了新的变化。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得农产品销售额增加或减少给农民带来收益的增减,农村各业因扩大生产规模而增加资金筹集或因销售额下降、产品卖不出去而占用更多资金,资金周转不灵。又如资源环境尤其是土地资源,土地作为主要劳动资料,其地理位置、肥活程度、土壤结构等都直接影响到对农业的投入,以及由于信息技术的发使得农产品交易更加便捷等等。因此农村财务管理必须适应这些变化,不再局限于传统农业发展模式和财务管理模式,树立新型理财观念,如财务资源观念、人本化理财观念,信息化理财观念、知识化理财观念等。如目前农村资产经营中出现的资本、土地、人力、智力等资源的重新组合,实行民主理财、电子政务、财务信息网络化、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等,都是创新性 财务管理的具体表现。 2、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体制改革是创新的基础,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各地区纷纷从体制上入手,彻底理顺关系,其目的就是通过建立健全一个新的运行体制,形成一种新的机制,为农村的长治久安、稳定发展奠定稳固的、规范的财务制度基础。如目前各省推行的“村账镇管”、财务双代管、会计电算化、会计集中核算和财务人员选聘制等,都是新形势下财务管理体制的创新。 3、财务管理制度的创新。现阶段农村财务制度主要包括财务计划管理制度、开支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其中收益分配制度是农村财务管理的矛盾点,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随着农民收入来源日益多样化,不仅包括劳动收入,而且还包括经营收入、管理收入、资产收入和权益收入等等;在财务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等,这些都必须通过财务管理的创新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加以妥善解决。 4、组织的创新。财务管理组织创新,包括组织体系创新、组织机构创新。创新性农村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应是在乡镇一级建立两个中心,即农村财务管理中心或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和会计结算中心。前者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其执行情况,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监督财务公开的落实情况,协调县、乡、村的财务关系等;后者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协助乡(镇)、村做好财会人员的选聘和会计核算。两者职责明确,互相配合。 5、技术与服务的创新。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必然推动财务管理技术与服务手段的创新,这就要求根据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研发财务动态管理软件,建立网络运行系统,实现财务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 6、财务管理方法的创新。创新的财务管理目标和指导思想必须通过创新的方法才能实现。创新的农村财务管理方法体系应包括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监督与检查、财务分析与评价、财务预警、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尤其是发达地区农村更要建立财务监督与评价体系,并通过其规范运行,降低管理成本,从制度上防止管理混乱、滋生腐败现象的发生。 7、财务监督体系的创新。通过建立多层监管体系,对农村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包括:第一,加强村民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坚持财务公开,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第二,强化会计监督,推行会计委托制,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聘财会人员;第三,发挥下令监督的职能作用,具体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代表政府对农村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的轮审;第四,对重大事项的审计评估可以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来进行。 三、建立创新性财务管理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一)创新的财务管理必须围绕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来开展。创新的目的是要通过创新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财务管理的创新必须围绕着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目标来开,必须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和机制环境为出发点,针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转变资产管理观念,注重价值形态的管理,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等方面入手,在保值的基础上不断实现增值,不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巩固税费改革成果。 (二)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税费改革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而农村财力管理直接体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尤其是在收益分配方面。所以,必须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约束下农村中的各项事务。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的创新,保证农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经营、依法理财,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国家、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 (三)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长期以来,经济发的不平衡性与西部地区,城市近郊与山区贫困地区,同一省份的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之间等,其资源优势差距较大。因此,农村财务管理的创新必须因地制宜,在统一政策、统一规范的前提下,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模式,也可以几种模式相结合,灵活运用,不能不顾实际情况“一刀切”。 (四)创新性财务管理的相关支持和保证。任何一个有效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贵在创新,重在实效。创新性财力管理的相关支持和保证,包括政策到位、法律保证、财政支持和人员配备等。所有这些都是创新性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税费局长地、减免税以及对农民直接补贴的各项方针政策只有全部得到落实,各种法律法规配套,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到位,人员配备齐全,才能使为此而采用的各种财务管理方法得到有效发挥。 农村财务管理论文:区农村财务管理现状及对策 农村财务问题是当前农民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家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党中央把搞好农村财务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作为农民奔小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内容和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村社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区现行村社财务管理体制,完全不适应新形势下对村社财务管理的要求。一、农村财务管理现状及问题 (一)财务人员队伍庞大,人员素质低。撤乡并镇后,我区辖6镇4乡,94个村,1048个村民小组,现有会计人员315人,其中:村会计106人,组会计209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48人,占78.75,接受会计专业系统学习的仅22人,占6.98,60以上的会计人员年龄偏高。文化程度低,专业素质不高,对新会计制度不熟悉,难以适应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要求。 (二)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个别干部既当家,又管钱,既是审批人,又是经办人,白条抵库,坐支挪用时有发生。会计记帐不规范、帐目混乱、漏帐错帐、节节帐、包包帐、帐外帐等问题严重,影响班子团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诱发农民集体上访,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社会稳定。20__年1—5月,区农林局、区监察局处理农民因农村财务引发的上访和信访案件5起,接待农民来访30多人次。 (三)财务公开不落实。一是财务公开不及时、不彻底,公开的财务数字比较笼统,没有明细,达不到群众监督的目的;二是财务公开内容没有相关部门监督认可,使内容和数字的真实性大打折扣,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达不到民主理财的作用;三是由此造成各乡镇收取各种税费困难,既使是合理的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尾欠,全区到20__年末税费累计尾欠575万元。 (四)会计聘用制度不健全。一是会计任免随意性大,更换频繁,换班子就换会计;二是会计选拨、任用不规范,近亲繁殖,不倒翁式的终身制,近亲顶岗的世袭制,安插配人的任命制现象存在;三是监督管理乏力,对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的考核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 (五)非生产性开支大。在开支上大手大脚,不量入为出,寅吃卯粮,公款办私事,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严重,致使集体经济不堪重负,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六)负债金额大,且不良债务比例重。1999年对村级债务清理的情况表明,全区村级负债总额为172.7万元,平均每个村负债1.69万元,且不良债务占负债总额的79.2,村级负债还有增加的倾向。 二、对策 (一)建立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依托乡镇农经站设立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由农经站长任主任,配备专职会计、出纳各一名,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在确保不改变村社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得益权和审批权的前提下,由村社分别与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签定委托协议书,取消村社财务管理人员,服务中心村社会计、出纳业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员。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社分别设立银行帐户,分别建立帐簿,分别核算财务收支,银行帐户实行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与村社双方印鉴共同管理。 (二)统一模式,规范运作。 1、村社收支票据统一在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领、用、存”,实行登记制,年终收回,从源头上堵住村社收入漏洞。 2、实施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由3至5人组成,村由5至7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审议集体财务收支事项,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3、规范村社帐簿、表册。由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内部往来登记簿”、“库存物资登记簿”、“固定资产登记簿”和“村社财务结报单”、“会计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村社收支月报表”等帐簿、表册,杜绝村社帐簿五花八门,报帐凭证白条多的现象。 (三)实行财务公开。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抓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的统一。一是统一公开内容,按照《暂行规定》确定的7大项38小项内容要全面逐项公开,没有确定但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必须如实细致公开;二是统一公开时间,全区统一每季度末次月5日为公开日,村财务每一季度公开一次,社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三是统一公开程序,公开前,由民主理财小组对拟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同意后公布,公开后,认真接受群众查询,对公开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或纠正结果向群众再公开;四是统一公开形式,公开栏要设立在主要交通路口、群众聚集地,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 (四)坚持“两审议”制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要坚持走民主管理的道路,大力推进民主议事制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管理集体财务的积极性,坚持“两审议”制度。一是坚持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审议制度。村社集体每年的财务预决算、经营项目 的承包、集体资产的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基建项目资产安排等重大财务活动必须经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审议;二是坚持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制度。经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审议的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才能施行。 (五)强化农村财务审计。加强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集体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集体资产对外投资收益情况的审计,对离任的村社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整训队伍,提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是农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重要根源,而造成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主要原因就是农村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为此,必须加强对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的颁发会计人员上岗证,持证上岗,提高财会人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能力。 三、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的好处 (一)能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节节帐”、“包包帐”、“帐外帐”问题。由于村社干部换届,调整中不存在调整财务人员的问题,而且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办理,杜绝收入不入帐和坐收坐支的行为,保证会计帐务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促进和保证农村财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后,由于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按要求进行财务的月(季)公开,使农民群众能够了解村社财务的收支情况,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和因农村财务问题引起的集体上访。 (三)减少不合理开支,减轻农民负担。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后,取消村社会计、出纳,减少干部职数,全区可减少村社财会人员221人,减少干部报酬66.3万元,农民人平减少负担3.58元。由于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加强对村社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可杜绝贪污、挪用和胡支乱花行为。 (四)强化监督职能。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后,村社财务支出必须过“四关”。即一过支书、主任审批关,二过民主理财关,三过服务中心稽核关,四过公布上墙关,每笔业务明明白白,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较好地解决“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
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探讨:浅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论文 【论文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乡镇体制改革乡镇自治基层政府建设村民自治 【论文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中国乡镇既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又是满足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把它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规范到合理的空间,逐步形成一种“国家、社会、农民”三者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关系。而其优秀是解决过去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互相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互相渗透。“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事权”与“财权”互相脱节等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怎么改革,“乡镇”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建制.应当保持其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人员编制的法律约束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和运行程序的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之逐渐成为直接面向9亿农民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政府。 2.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优秀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多年来,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政府体制改革遇到的最棘手问题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的组织体系,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不能轻易改变的。乡镇党委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优秀,是作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指挥部”,与乡镇其他各种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也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优秀作用。不断改善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重塑乡镇一级的”政府形象“,使之逐渐形成一种整合的、协调互动的社会政治力量,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3.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干高效的乡镇基层政府。我国下一步的乡镇政府改革重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同时,要按照在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塾础上.整合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其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逐步增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走向市场化经营的轨道总之.我国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新体制,光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突破:光是乡镇一级改而竖立其上的政府机构不改革.也难有实质性的进展.还需要启动市、县政府体制改革。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样的低层次改革,那么很可能陷入“循环改革的陷阱”。公务员之家: 4.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这两种权利构成了现阶段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虽然两种权力的运作法律作了清楚、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仍把村民委员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以各种方式影响和控制村民委员会的活动,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民委员会的人事权:或对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从而压缩村民自治的空问,使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为此,村民自治的成长必须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放权.而政府是否放权又取决于整个国家治理体制和政策选择。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交换关系,双方在交换过程中的地位是应该平等的,村民委员会需要乡、镇人民政府的资源,乡、镇人民政府也需要村民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因此,用法律来约束乡、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减弱其对村民自治的束缚是极其重要的。 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探讨:怎样建立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机制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乡镇体制改革 乡镇自治基层政府建设 村民自治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中国乡镇既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又是满足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把它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规范到合理的空间,逐步形成一种“国家、社会、农民”三者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关系。而其优秀是解决过去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互相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互相渗透。“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事权”与“财权”互相脱节等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怎么改革,“乡镇”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建制.应当保持其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人员编制的法律约束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和运行程序的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之逐渐成为直接面向9亿农民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政府。2.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优秀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多年来,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政府体制改革遇到的最棘手问题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的组织体系,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不能轻易改变的。乡镇党委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优秀,是作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指挥部”,与乡镇其他各种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也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优秀作用。不断改善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重塑乡镇一级的”政府形象“,使之逐渐形成一种整合的、协调互动的社会政治力量,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3.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干高效的乡镇基层政府。我国下一步的乡镇政府改革重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同时,要按照在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塾础上.整合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其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逐步增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走向市场化经营的轨道总之.我国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新体制,光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突破:光是乡镇一级改而竖立其上的政府机构不改革.也难有实质性的进展.还需要启动市、县政府体制改革。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样的低层次改革,那么很可能陷入“循环改革的陷阱”。4.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这两种权利构成了现阶段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虽然两种权力的运作法律作了清楚、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仍把村民委员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以各种方式影响和控制村民委员会的活动,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民委员会的人事权:或对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从而压缩村民自治的空问,使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为此,村民自治的成长必须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放权.而政府是否放权又取决于整个国家治理体制和政策选择。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交换关系,双方在交换过程中的地位是应该平等的,村民委员会需要乡、镇人民政府的资源,乡、镇人民政府也需要村民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因此,用法律来约束乡、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减弱其对村民自治的束缚是极其重要的。 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探讨:构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的体制分析 摘要:目前,经过全面深化改革使我国的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很多地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关于简政放权的内容改革,并未建立规范、协调、高效的基层乡镇行政管理运行机制。本文针对在接下来如何构建现代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探讨,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构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探讨 1明确乡镇行政管理在国家行政体系中的基本功能与重要地位 乡镇人民政府在我国的宪法规定中,是最低一级的地方基层政府建制,徘徊在县政与村治之间,能够较为清晰地体现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权关系。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我国出现过四种乡镇行政管理模式:清朝末期与民国时期的乡镇自治模式;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政社合一;乡政村治的二元治理体系。现如今,世界各国都将乡镇一级行政管理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管理体系,为国家管理基层社会事务以及为基层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在美国,有许许多多的乡镇及地区,都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基层政府组织,但是所管辖的却与面积大小相差悬殊,人口也十分不均,有些地区人口能达到几万人,有的地区人口却不到三百人。当前,我国的农业人口仍然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部分,所以不能过早撤销乡镇基层行政建制,否则会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所以,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依据公共行政的管理原则,首先要重新明确我国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以及重要地位,在不清楚乡镇一级政府的具体职能的情况下,盲目的进行乡镇行政管理改革必然会劳民伤财。过去随着乡镇建制规模的不断扩大,基层社会的治理成本越来越高。在全国范围内,乡镇行政管理机构中需要农民来养活的人员大约有一千三百多万人,平均每一个干部都需要68个农民来养活。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国的行政体系分为五个阶级,最低一级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量是十分巨大的,以至于乡镇政府变成了上级硬性下达任务的辅助型行政机构。所以,我国下一步要进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从根本上解决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之间的相互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相互渗透,将条条块块进行统一的领导分割,乡镇行政管理对于事物的管理权力与财务的管理权力互相脱节,等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但不管怎样进行什么样的改革,乡镇行政管理都是我国政权结构中最基础层级,必须依法保证其完整的行政地区,适度的人口规模,有序的管理层级,科学的职能定位,合理的机构设置,约束人员编制,固定的政权名称以及规范的政府运作程序。这是目前我国构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前提与制度保障。 2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与民主文化状况,以及不固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因素,共同决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现阶段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遇到的最难的问题就是,不知道怎样处理党政关系与党群关系。在乡镇管理中的一个重大原则是党管农村原则。党的乡镇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各个组织工作、活动的领导优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要将党委与村党支部的优秀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提高乡镇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一步一步地,有秩序的进行基层民主的扩大。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两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不让村民工作放任自流;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实际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权与基层民主的扩大一点都不矛盾。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不断改进党对乡镇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方式与方法。乡镇基层党组织要能够尊重村民自治的优秀价值,统筹协调各个组织的利益,将各种社会政治力量进行有机整合,提升党组织在群众心中的凝聚力,是目前我国构建现代乡镇管理体制的重要政治制度保障与组织基础。 结束语 新时期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将重心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上,形成对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有积极意义的机制。构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是一项复杂工程,具有长期性和庞大性。乡镇政府既组织、引导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又要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因此构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相信不远的将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一定会构建出科学合理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作者:宁军纲 单位:中共白山市委党校 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探讨: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探讨 中国在整个*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出现了*种新型的乡镇管理模式:即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体制和“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但这一时期,传统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全面渗透穷乡僻壤的庞大国家机器和现代化工业体系,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严重对立的局面,最终导致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且反复无常。从*年*月*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多年的“皇粮国税”,标志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后农业税时代”已经到来。因此,下一步的乡镇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目标是: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总的看来,传统中国的政治转型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变迁。譬如,“清代大部分属于现代时期,但其政权与社会秩序仍旧忠于传统,很少变化。它代表了中国传统政治最辉煌以及最黯淡的一页。”进入*世纪,“从形式上看,辛亥革命是皇权终民权始的标志,也是政治转型的起点。这就是仿照西方国家实行地方自治。但由于传统的统治根基没有改变,人民主权的地方自治只是流于形式。”这样就很难弄清传统中国政治转型的原始起点。然而,现代政治学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发现新的政治因素的出现与发展。如果这种新的政治因素大量地、集中地反复出现,并且其发展趋势不可逆转,那么就是现代化因素。这种新的政治因素必然会寻找适合于它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否则就会被旧的僵化了的制度所扼杀。反过来,由此引发的政治制度变革势必影响社会结构、家族制度、等级结构、群体权利、人们行为和习俗的变迁。所以,一个国家的“政治转型期”就意味着传统的社会秩序出现了裂痕、混乱或崩溃,而新的社会政治秩序正在确立的时期。沿着这样的研究思路,本课题把中国在整个*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出现的*种新型乡镇管理模式概括为:即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体制和“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探讨影响和制约我国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转型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研究如何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 一、目前国内学术界在研究方法上的“理论误区” 中国现阶段正处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双重建构中,乡村社会日益深入地卷入和融入到这一建构过程。从世界发达国家看,越是地方基层政府,其行政管理体制愈具有多样性、灵活性、有限性、自治性等特征。但在中国历史上,“乡镇”的建制或重视或忽略,或延续或中断,或继承或革新,大多表现为地域性、宗法性、自治性、零散性和非固定性等特征。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的乡镇基层政权频繁变动、混乱无序。尤其是*世纪以来,国家行政权不断向乡村社会延伸,逐渐形成了“资源汲取型”和“全能型”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显然已不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政治的需要,且在实践中衍生出了诸多矛盾和问题。为此,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对乡镇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过*次较大的改革:即*年至*年,进行“社改乡”和建立“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年至*年,进行“撤并乡镇”和推广“村民自治”;*年至*年,进行县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年至今,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和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但目前的改革,许多地方主要是基于减轻农民负担和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考虑,实际上变成了撤并乡镇、合并村组、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财政支出等所谓的“倒逼机制”。针对目前我国不少乡镇政府基本处于一种“有政无财”的尴尬局面,学术界提出了“撤销乡镇”、“县政乡派镇治”、“乡镇自治”等政策建议。这既表明人们对乡镇一级政府的功能和地位认识不清,也显示出目前我国乡镇改革已陷入“方向迷失”的被动局面。 追根溯源,目前国内学术界的争论与分歧,主要是来自于西方政治社会学中关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认识范式。其实,这一理论命题是马克斯·韦伯早在*世纪初提出的关于传统中国“有限官僚制”的看法。他认为,“事实上,中华帝国正式的皇权统辖权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统辖权的有效性便大大地减弱,乃至消失。”美国著名的家族史专家W·古德也认为,“在中华帝国统治下,行政机构的管理还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而宗族特有的势力却维护着乡村的安定和秩序。”正如G·罗兹曼所言,“在光谱的一端是血亲基础关系,另一端是中央政府,在这二者之间我们看不到有什么中介组织具有重要的政治输入功能。”于是,我国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皇权政治在人民实际生活中,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这种所谓的“二元社会理论”或“双轨政治理论”,即“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其实质和优秀都在于,无限地夸大和美化了“地方精英阶层”在辅佐国家治理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而忽略了隐藏其背后的深层社会经济制度。然而近几年,一些国内学者却不遗余力、煞费苦心去为这种“草根民主”寻根,所谓的“根”也无非是“儒家文化决定论”之类的陈谷子烂芝麻。譬如,温铁军教授把它概括为*个字,即“国权不下县”。秦晖教授则将其完整的概括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徐勇教授不仅提出了“国家政治——社会政治”二分法的理论观点,而且还提出了建议实行“县政、乡派、村治”的具体政策主张。可以说,这些学术观点都是“单凭旁观者或局外人支招行事”的笨拙手法。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封信中所言,“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土地——赋税——户籍”是三位一体的,任何一个环节上发生问题都会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到国家政权的巩固与社会稳定。如果撇开土地制度、赋税制度、户籍制度等经济社会因素,那么单靠分析儒家文化的伦理统治是没有出路的。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费正清教授曾经指出,中华帝国“地方上的精英阶层主要靠其田产生活,并且将科举考试作为进身之阶,因此这种带有田园风味和怀旧色彩的世界观在中国一直盛行不衰。……当天下太平、五谷丰登之时,朝廷、官府和百姓之间还可相安无事。但当统治腐朽黑暗之时,政府利益与地方缙绅阶层的利益就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了。地方上的地主阶层本能地要谋求私利,如果不加限制,这就会使百姓不堪重负而导致政权失去‘天命’走向灭亡。官方呈报朝廷的表面文书实际上蕴含了地主、官府与百姓这三者之间愈演愈烈的利益之争。”可见,在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在总体上的收缩与在局部上的延伸是同时并存的两种趋势,不能强调一种而忽视另一种,也不能单纯地将地方精英的职能扩张理解为是‘民治’领域的扩展与‘官治’领域的退缩。”事实上,“士绅公共功能的一切扩展并非都意味着某种独立于国家的社会自主性日增的长期趋向。”总之,“地方精英既是国家权力的向心力量,又是国家权力的离心力量,而国家权力既是地方精英的支持者,也是地方精英的抑制者;地方精英既是地方社会的保护者,也是地方社会的掠夺者,而地方社会既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基础,也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制约。”换言之,地方精英理论过分偏重于考察“皇权——绅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却忽视了“国家/皇权-地方精英/士绅-乡村社会/农民”这三者之间的“制度场域”。因此,国内学术界关于地方精英的身份属性及其与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历来看法不一,争论不休。 归根结底,所谓“社会”是泛指基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共同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而“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说,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可见,“国家——社会”决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渗透的互动合作过程。在中国历史上,表面看,秦汉以降至清末的地方行政建制都是停留在县一级;但事实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对于乡族社会仍具有潜在的无限的控制力。”(p*)也就是说,“无论在哪一个阶段,都谈不上“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而集权专制与缺乏自治是两千年以来中国文明的一大特色。”因此,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并非“只是臣民、小民、草民,而不是主权者的公民,因此处于政治之外。”恰恰相反,“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总计大小数百次的起义,都是农民的反抗运动,都是农民的革命战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p*)总之,我们必须彻底抛弃西方政治社会学关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理论中的“工具论”国家观,应当运用“现代国家政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来分析近代中国乡村政治结构转型的特点与发展轨迹,从中找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真实内容,以便为建构*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正如有的学者所提出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国家政权建设’应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不应当用结论式的成功与否之类的评判标准加以评价。研究者的任务是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国家政权建设’的特点和发展的规律,从而为中国的政治学的发展做出一定的理论贡献。” 但是,“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并非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而是一个国家与地方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其结果通常为长期的社会演变过程所预先决定。”因此,我们在运用“现代国家政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来分析整个*世纪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演变过程中,也应结合中国的国情特点。所谓“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是指“在新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按照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原则,建立起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权组织网络,有效地行使其征收赋税、维持治安、兴办教育、多种经营、发展经济、合理配置资源等基本职能。”按照西方学者杜赞奇的观点,成功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政府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干预和控制逐渐加强;在现代化的民族国家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在逐步扩大。在发展中国家,尽管政权更迭频繁,但国家权力却持续扩张。”(p*)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基本符合中国在整个*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乡村政治演变特点与发展轨迹。然而,尽管这一理论已经注意到了“国家——社会”非均质性的特点,但其整体论与实体论的理论品格仍然成为其致命的缺陷。综合西方各派现代化理论的观点,“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经济上的工业化——工业化、发达的市场和货币经济、高额的群众消费、严密的劳动分工;政治上的民主化——以民族国家代替宗教和种族控制、普遍的法制、公民权、有代表性的政府、能胜任的行政机关;社会上的整合化——众多的社团和利益集团、社会规模的扩大、都市化、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社会精英、人口控制;文化上的大众化——大众传播工具作用的扩大、活跃的知识界、文化的世俗化。”显然,进入*世纪之初的中国并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而且中国现代化的原始起点首先是通过暴力革命以取得民族独立,其后又把“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与“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步进行,由此形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严重对立的局面,最终导致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且反复无常。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整个*世纪建构起来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漫长的艰苦斗争过程和激烈战争的血与火的严峻考验,又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的曲折变化和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现行的新型乡镇组织体系。它同党和国家政权组织一样,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我国人民前仆后继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伟大成果之一。”如果不了解这一点,那么很可能会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乡镇政府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模式产生误解。 二、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 现代意义的“地方自治”是西方国家宪政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被马克思称赞为欧洲资产阶级早期取得的一项“政治成就”(参见《共产党宣言》)。但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地方自治”,基本是一场“政治闹剧”。清朝末年,中国社会政治结构日趋分化与解体,中央政府权力式微,地方势力迅速膨胀,乡绅精英阶层逐渐走向了国家政权的反面。尤其是到*年,中国人口已由清朝入关时的*亿人陡增至*.*亿人,这对传统的社会政治秩序构成严峻的挑战与威胁。因此,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逐渐使国家的政治权力下移,以加强对乡村社会的行政控制,已成为晚清政府当时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课题。“就当时的政治情势来看,主要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是通过扩大官僚政治体系,增强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权力,强化国家对社会的驾驭;一是开放部分地方政权,吸收各种新兴政治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政治的重组与整合。对清朝封建统治阶级而言,前者固然为上策,但已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实现;选择后者,虽然并不情愿,但又有不得不为之势。”所以,“清末的地方自治是保守的清政府与同样保守的地方绅士为互利而互相合作,以期在一个正在变化的世界中保持他们的政治权力的企图。” 事实上,清末倡导推行“地方自治”的基本精神和组织形式,完全是模仿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地方自治制度。*年*月*日,晚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自治章程》和《城镇乡自治选举章程》中规定:城、镇、乡为地方自治的基层单位,府、州、县所在地居民人口在*万人以上者设为“区”;城厢以外的市镇、村庄人口*万人以上者设为“镇”,*万人以下者设为“乡”。乡镇设立“自治公所”,成立“议事会”和“董事会”等机构,负责办理乡村公共事务。但清末推行的所谓“乡镇自治”,大多停留于“文本制度”层面,且引发了不少地方强烈抵制的风潮。“据统计,仅江苏省就发生了抵制乡镇自治的恶性事件*起,或捣毁自治公所,或破坏学堂,或殴打自治职员等。”总的来看,自晚清政府倡导推行地方自治以后,“政治下层,实由官治而沦为半官式之绅治。故所谓政治者,不操于官,即操于绅,甚或操于地痞恶棍,生杀予夺,为所欲为,民之所能自存、自主、自治者,亦几希矣。”于是,袁世凯执政后,立即宣布取消省、县两级的地方自治,且在农村地区实行区、村二级制。此时的“区”是县以下的最低一级行政单位,区下设为“村”,主要职责是协助区政权处理行政、司法、监察与福利等事宜,“企图把清末地方绅士领导下的非正式组织官僚化、正规化,并以此来巩固县级政权。”可见,清末推行的“乡镇自治”实质是统治者进一步强化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并由此造成了国家行政权向乡村社会逐渐延伸。 执政以后,首次提出了“以党治国、以党建国”的现代政治理念,并仿照苏俄体制模式建立起一套党、政、军自成系统、互不统属、权力制衡的独裁统治。国民党在中央党部之下依次设立省党部、县党部、区党部和乡镇分部,与省、县、区、乡等行政系统相对应,从而形成了从中央至地方与国家行政区划体制并行运作的“双重官僚衙门体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民党“实行的保甲制度与以往历代尤其是明清两代并没有多少不同,都是通过保甲连坐的办法强化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此外,还规定:“保甲长都是本党的忠实的党员。”“每一保甲长均能兼政治警察之任务,并能域导所属人民,一致防制异党之活动。”此时的保甲长完全被警察化和特务化。总的看来,“*年后,国民党政府制定法律政策,力图使所有乡村社会与政府之间保持明确的隶属关系。……而实际上自治团体并无权力。”)正如有的学者提出,民国时期的“乡是一个暧昧的单位——百户以上村者为乡,百户以下村者集为一乡,满百户集市者为镇。年之前,乡级机关没有列入县政府的预算中,也没有自己的收入。它们只在名义上存在,和过去的邻闾制度一样。真正重要的行政单位是区和村。”但由此而来却造成了极其深远的负面影响,“一是,政权的‘组织成本’成倍增长,官僚机构和官僚队伍急剧膨胀;二是,政治系统的运作方式发生改变,党政双重衙门之间的互动格局有别于传统单一官僚机构的运作,其政治控制力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密。这是近百年来中国政治体制由帝制到党治,由王朝体制向党国体制转型嬗变的一个重要表征,亦可谓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千年未有之变局’。”“据统计,*世纪末期,清朝中央政府官员为*人,地方官为*人,武官为*人,共计约为*人。而当时全国人口已突破*亿人,平均每名正式官员需治理*余人。……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一个由数万名官员,数十万名吏役和百万名乡绅共同组成的上中下有机衔接的整合体。这样一种独特的组织方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成功地维系了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社会的整合。”但是,“据*年的粗略估计,国民党仅区一级干部约需*人,乡镇一级干部约需*人,保甲干部约需*人,共计*人。”它远远超出了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因此,这种恶性膨胀的无组织力量造成了大量的农民破产、经济资源枯竭和“国家政权内卷化”(即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能力低于其对农民群众的榨取能力),最终也吞噬了国民党基层政权的基础。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建立的“议政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 中国共产党最早在农村建立起来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农民协会。同志曾经指出:“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是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因此,农民协会“主要攻击的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简直是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其结果,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惟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但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苏维埃”,当时还是“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工农民权独裁制性质的政权。”年*月,《中华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大众的”,其所实行的是“议行合一制”。所谓“议行合一制”,是根据马克思设想的巴黎公社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不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分享它所拥有的独特的权力,不受它们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恩格斯后来进一步提出了,“省、县和市镇通过普选制选出的官员实行完全的自治。取消由国家任命的一切地方和省的政权机关。”以此防治“拥有固定职位或享有年金”的职业化官僚只对上级负责而背弃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官僚主义行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一个特殊阶层。”所以,法国大革命取得胜利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机关都由选民选举产生,或者受选民机关的严格监督。每个郡、县、乡及市镇享有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并不派出代表其权力的官吏。……这样,法国革命就废除了自上而下任命官吏的官僚制度,代之民主选举制。” 于是,到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和《修正陕甘宁边区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规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采取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发扬民主政治,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人民的自治能力。”此时的乡(市)代表会为直接执行政务机关,并由它产生政府委员会,在代表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乡市长定期向参议会报告工作。乡(市)政府除乡(市)长*人外,其他人员均不脱产,下设优待救济、文化促进、经济建设、锄奸、卫生保育、人民仲裁等委员会,各委员会由*~*人组成,成员由政府聘任。乡(或市)政府之下为“行政村”,一般不设专门的行政机构,只设村民委员会主任*人。行政村之下为自然村,设村长*人。村主任或村长均由选民大会选举产生,一切事情均由村民大会讨论处理。乡(市)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组织群众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改良耕种,增加农业生产,组织春耕秋收运动;保育儿童,禁止对于儿童的虐待;抚恤老弱孤寡,救济难民,不使流离失所;发展民众教育,消灭文盲,提高边区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识与政治文化水平等。”为了避免党对基层政权组织和其他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包办代替”,中共中央政治局于*年*月通过了《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一方面强调党的领导的一元化,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同时注意防止和纠正党委包办政权、民众团体工作的现象。”为此,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实行“三三制”,即在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实行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派人士各占三分之一的政权制度,以便发挥权力制衡的作用。不过,这一时期,“在党与政权的关系上,由于中共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民主政权的作用事实上难以充分发挥。这种情况在根据地发展的各个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对建国后中国政治体制中长期存在的高度集权、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大解放区建立了大区、省、行政公署、县、区、乡镇*个行政层级,其中省以下的“专区”和县以下的“区”为行政派出机构,“乡镇”为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截止*年底,各大解放区已普遍建立起了包括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知识分子、民族工商业者以及开明士绅等一切民主阶层人士共同组成的乡镇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乡镇基层的正式权力机关,由它选举产生乡镇长、副乡镇长各*人,政务委员*~*人,共同组成行政委员会和乡人民政府,此时的乡镇基层政权仍然实行“议行合一制”。甚至有学者提出,“迄今为止,我国各级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和组织活动原则,仍然是实行‘议行合一制’。”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农会等群众性团体组织也相继建立,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层政权组织体系。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政治制度创新。然而,“中国是在农业社会的传统因子基本保留的状态下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因此,“现代政治体制的确立和规范,不仅有待于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社会公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新型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等等,而且有待于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 所以,“从*年到*年的化运动,可以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变革最频繁的历史时期。在这段历史时期,制度变革表现出明显的集中性特征。变革方向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分散到集中。”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对乡村社会的政治整合,“首先是从农村土地关系的改革开始,进而对乡村社会权力进行重组,将国家政权直接延伸到村庄内部,自上而下建立起严格的支配体系,从而将农民完全整合到国家政治体系之中。”*年*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乡(行政村)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委员会。乡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本乡人民选举产生,任期为*年,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和联系代表,协助乡人民政府进行下届人民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及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负责全乡工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下设各种经常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委员会。”截止*年底,全国共建立了*万个乡(镇)、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这一时期,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员交纳的会费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补助,需用的房屋和设备由人民政府拨给,在利用邮政、电报、电话、铁路、公路、航运等方面,均享有与同级人民政府机关所享受的同等待遇。”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像中国这样的国家要进行,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有两种组织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其一是政府必须建立一个新的、经费充裕的行政组织,并配备立志于改革大业的专门人才去主持其事,即建立专司其事的机构。其二便是农民自身的组织。集中的权力能够颁布法令,但只有广泛扩展的权力才能使这些法令成为现实。农民的参与对通过法律或许并非必要,但对执行法律却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农民组织参与其执行,此类法令只是官样文章。因此,农民联盟、农民协会、农民合作社都是保证具有持久活力的必备条件。不管它们自己宣布的宗旨是什么,组织本身就在农村形成了新的权力中心。”但是,“随着的基本完成,那些已成为了乡村社会权力体制中最重要的政治力量的农民协会,却悄然地退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舞台。” *年*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乡(民族乡、镇)成为县以下惟一的基层政权组织,原来的“区”一律改为县的派出机构,撤消了村级行政建制。乡镇按自然区域划分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体系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年*月,党的“八大”规定:“乡、民族乡、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街道办事处等,有正式党员*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可按党员人数多少建立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以至基层委员会。同时,建立与同级党组织相对应的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性团体组织。”截止*年底,除台湾和西藏的昌都地区外,全国共建立了*个乡镇,其中乡*个,镇*个。从此,“农村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昔日生活在乡村社会最低层、在政治上毫无地位可言的贫雇农,一夜之间成了农村中的主人,而昔日把持乡村社会、政治生活的地主、富农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威风扫地,落到了在乡村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毫无地位可言的最低层。” 但是,“事实上,任何政权管理都是需要成本的,且成本极不稳定。‘官’字下面的两个‘口’,就意味着不仅维持政府运行需要成本,而且政府官员也有自身的利益追求,只是这种利益追求往往为权力的公共形式所遮盖。”因此,建国初期是“国家机器急速膨胀的时期,国家工作人员大量增加。这不仅有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更有国家职能扩大方面的原因。”譬如,“新中国刚刚诞生时,政务院只设置*个工作部门,但到年底已增加到*个,工作人员也随之增加到*万人。”当时,中央委员会以下党组织结构大致情况是:包括*个地方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个专区委员会,*个县或相应级别的委员会,*万多个乡镇基层委员会和*多万个村党支部。此外,还有与党组织平行运作的人大、政府、群团组织,由此形成了一支自上而下分别自成体系、垂直控制的庞大“国家机器”。据有关专家估计,“大约有*万人依靠政府配给和工资生活,其中包括一小部分留用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政府仍然不得不靠发行纸币来应付高达*%的预算赤字。”于是,从*年起,中国撤消*大行政区,确立了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体制,把国务院机构由*个减少到*个,全国共分流党政干部*万人左右,其中*万人下放到农村,*万人到工厂工作。 总之,“从*世纪的乡村政治的百年史看,国家政权下沉是一条主线。这对于整合离散的乡村社会无疑是有意义的。……尽管乡级政权建立的得失至今仍然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论题,但它毕竟在乡村政治生活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盈余管理论文 一、农业企业现状分析 农业上市公司的产品具有弱质性并且容易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为了提高经营效益、降低风险,农业上市公司大都实行了不同程度的多元化发展模式。尽管采取了多元化发展模式,由于受到农业自身特点的限制,农业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削弱了农业上市公司的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农业上市公司管理层理所当然会在其偏低的会计盈余上进行粉饰;或者为了获得政府补贴及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通过提高其会计盈余来进行盈余管理。 二、农业企业盈余管理动机 (一)内部动机 1、农业行业弱质性的特点。 农业对自然高度依赖,容易受到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加之基础薄弱,使得农业具有弱质性。尽管政府极其重视与支持农业的发展,投资周期长以及投资利润低下、多元经营决策失误、主营业务衰退等问题,使得农业企业整体业绩欠佳,因此农业企业的管理层为了提升业绩或者面对监管的压力有充足的理由进行盈余管理。因而,可以认为农业行业自身的弱质性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盈余管理的发生。 2、农业企业筹资困难。 农业企业筹资主要有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两种方式。内部筹资主要是利用自有资金。自有资金的持有数量主要取决于经营业绩,我国农业企业投资利润低,整体业绩表现欠佳,自由资金的利用程度是有限的。外部筹资主要是债务筹资,包括发行债券、股票或者银行借款等方式。不论是发行债券还是发行股票,我国相关法律都有相关规定,尤其是对净资产收益率有严格的限制。对于投资利润低、总体经营业绩欠佳的农业企业来说,外部筹资的难度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筹资困难是农业企业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 (二)外部动机 1、政府优惠政策的诱导。 农业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不仅关乎老百姓的生存问题,还决定着二三产业的发展,因而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的发展都给予高度支持,如:税收减免、出口贴息、财政补贴等。然而获得政府的支持是有条件的,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对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动设施项目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扶持对象为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获得政府补贴,农业企业必然会利用盈余管理来弥补企业自身不足之处。 2、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在我国,公司进行上市必须遵循相关的规定,只有满足了各项规定的公司才能挂牌上市。具体要求包括:上市公司必须保持连续三年盈利,三年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量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且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录。因此,上市公司有理由通过盈余管理操纵业绩以满足上市要求。农业企业也不可避免的为了能够上市而进行盈余管理。 三、结论和建议 农业企业由于自身产品的弱质性、易受市场风险和行业经营危机影响的特点导致其利润偏低,为了满足其筹资需求、为了获得政府政策支持等原因农业企业难免会进行盈余管理。为了大力发展农业,促进农业企业的持续发展与壮大,国家依然要加大对农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减少其为了上市、为了避免强制退市等原因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同时要拓宽政策支持的条件,不能只以企业经营利润与规模等因素决定是否享受政策支持;另外还要加强对农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等;国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为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总之国家要从各个方面支持农业的发展,促进其日益壮大。 作者:裴杰 罗静 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会计核算论文 一、农业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于农业企业自身发展的新需要不能够适应 随着不断建立和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当前我国的农业企业会计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在这个计划经济时代只是按照计划的被动执行,由政府按照一定的价格对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统一进行收购,而并不是直接进入市场流通。原本的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不能够对现代市场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质量部高,不能够提供依据为企业的决策者进行工作决策。 (二)会计信息存在失真 各个行业的会计信息都会因各种可预料的或者不可预料的原因而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失真的情况。而农业企业也是同样如此,农业企业导致会计失真都是由于其特殊的自身原因,一方面,自然环境很大程度上会对农业企业的生产过程造成影响,人类是难以对自然环境的变化进行预测的,由此则造成的了灾害性的自然条件非常容易对农业企业的生产过程造成影响,因此,很难准确的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计量和统计,由此而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另一方面,家庭农场一般都是自己对相应的生产任务完成之后所剩余的农产品进行支配,对于家庭农场来说,农业企业的会计信息并没有任何实际作用,由此导致激励机制缺乏,从而使会计信息的失真进一步加剧。 二、对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完善的总体思路 (一)在会计计量方面 对农业企业的会计计量方面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以及相应的会计制度都并没有进行专门的规定。但是通过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能够看出,当前对对生物资产进行计量我国农业企业都是只能够采用历史成本法。因此,需要对农业企业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进一步的完善。 (二)在会计确认方面 农业生产不仅是具备自己的一些特点,同时其紧密的与自然和经济联系着,这就决定了相比其他企业行业而言,农业企业的会计确认更加的复杂,特别是对生物资产的确认。国内目前并没有相关准则和制度规范来对生物资产进行确认,由此则给农业企业会计确认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因此对相应的会计确认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是十分必要的。在进行生物资产确认的部分制度的建立健全可以参照国际上相应的会计准则,同时需要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由此而制定农业会计核算制度,从而提供参考依据为会计确认。 (三)在会计记录方面 会计记录主要是针对会计账户的设置问题,农业企业会计核算中不仅仅需要对与其它行业具有共性的会计科目进行设置,同时还需要对反映农业特殊性的会计科目进行设置,主要包括:农产品、幼畜及育肥畜、应收家庭农场款、应付家庭农场款、生产性生物资产、种植业生产成本等。 (四)在会计报告与披露方面 目前,并没有相应的针对国内的农业企业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农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核算方法。但是对于农业会计一些普通会计的披露政策也是同样适用的:提取资产减值的情况、流动资产以及非流动资产二者之间的区分以及折旧政策。相比其他行业而言,农业活动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需要对农业活动的自身特点进行充分考虑后再对农业活动会计事项进行披露,而采用的披露方法不能够将普通经济活动的披露生搬硬套。由此,投资者才能够深刻了解农业企业的农业活动。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风险论文 1初创期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提高企业优秀技术水平。通过购买专利使用权,“租用”其他企业技术,与高校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发研究等方式,引入农业企业生产所需的技术。将引入的先进技术“内化”,即结合企业自身的资源、管理、流程等特点,研发适合企业发展的技术,将外来的技术内化为解决本企业实际问题的优秀技术。通过多种途径创建企业结构优化的专业技术队伍和技术服务队伍,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从而显著提升研发水平,构建技术推广体系,加快农业技术转化率,加强农业技术的安全性。最后,从产品、组织、信息、内控管理等方面着手,抵御市场风险。提供优质特色主打产品及服务,打开市场。采用扁平式组织结构,增强企业组织经营应变性,实时调整企业组织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尽量减少市场风险;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技术操作规范,预防因产品不合格引起的市场风险;建立和健全企业购销信息服务体系,完善经济合同制度,农资及生产资料采购渠道规范化及多元化,充分利用与大企业的远期合同,减少销售风险。 2发展期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2.1发展期的风险分析 发展期的企业进一步扩张的趋势比较明显,然而农业类企业普遍股本偏小、盈利能力较弱,融资需求量增大,易导致资产负债率偏高,资金流动性差,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包括偿债风险、收益变动风险、投资风险等;多元化经营通常是发展期企业的扩张战略。不论是同心多元化经营还是水平多元化,都会给企业带来资源分散、精力分散及战线拉长、区域分割等多元化风险。良好的发展状态,容易引起当前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的注意。他们会通过低价倾销、垄断市场等手段阻挠企业的发展。加上行业的进入壁垒较低,生产技术及农业技术含量不高等原因,市场跟进者会增多,易导致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等流失,以及环境竞争风险与经营模式风险增大。所以在企业发展(成长)时期,比较突出的风险是财务风险、多元化经营风险、竞争风险。 2.2发展期的风险管理 第一,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设置高效的财务组织机构,配备具有较高风险管理能力的财务人员。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企业的还款能力;优化资本结构,适度负债,这个度既要满足综合资本成本最低也要满足企业价值最大化。以预提或者计提减值准备的方式建立财务风险基金,减少财务风险的发生对企业运营的冲击。提高资产周转率,盘活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加快资金的回收,提高负债的偿还能力。 第二,科学制定战略规划,准确定位新业务,降低多元化风险。农业类企业起步晚,资金、管理等基础较弱,可以选择同心多元化,并利用企业专业优势,整合企业资源,发挥企业潜在优势。最大限度利用各种政策优惠,尽量规避由政策变动所带来的行业风险。重视先进技术的开发,加大研发投入,制定合理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以克服多元化经营的生产技术风险。引入战略机构投资者,缓解农业企业资金的短缺。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及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可采用平衡计分法进行考核,减少由多元化引起的管理风险。做强优势产业,整合劣势产业使之转化优势,有效规避多元化经营分散企业财力物力的风险。 第三,通过方案制定、技术升级与创新及项目投资等途径,充分应对竞争风险。对内建立竞争风险机制,包括预警机制、内控机制、保障机制,最大可能地减少竞争风险。加大研发投入,制定完备的竞争方案并加强评估,选取竞争收益最大的方案,或者竞争收益一定而风险相对较低的方案充分应对企业风险。发展其他产业是分散风险的有效途径,企业在保证主营业务顺利发展的前提下,进行项目投资,对外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进行战略联盟,可以在品牌、市场、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企业之间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3成熟期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3.1成熟期的风险分析 与其他企业类似,农业企业进入成熟期后组织风险较为明显,内部组织关系趋于复杂,组织系统逐渐钝化,已不能适应成熟期的形势发展。特别是家族企业,组织管理效率逐渐降低,创业者的垂直式和面面俱到式管理显得力不从心,内外利益分配与风险分摊的矛盾激化,内部制度执行效果较差,相互牵制能力较弱,由高度集权到过度分权,信息严重不对称,进而导致道德风险和较高的成本。成熟期企业的品牌已经建成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市场占有率较大。管理者通常会对品牌的关注度有所降低,企业只注重从品牌索取收益而松懈质量管理,加上外部竞争日益增强,使得企业品牌容易受到侵蚀,即存在品牌风险。 3.2成熟期的风险管理 第一,通过组织创新来有效抵御组织风险。组织创新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创新的制定阶段和执行阶段。在创新制定阶段,分析企业环境,找出影响企业组织存在、发展和效率的因素,将这些因素纳入组织创新议程,制定组织创新方案并评估方案,选择方案;在执行阶段,实施效果评估、调整与变更并终结原有组织,以适应成熟期的农业企业发展。同时引入多样化的有效沟通渠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低成本间接实现沟通与协同。第二,面对产品品牌的侵蚀,可以分别从顾客需求、产品功能、产品质量、产品安全等方面入手。紧跟市场,捕捉顾客多样化需求,融入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当中,使得产品功能满足顾客需求。建立农产品绿色生态产业链,构建完全的质量标准及控制体系,使得产品质量处于全程监控中,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农业企业区域品牌是农业企业所处的区域内与农户、区域内相关机构等所共有的品牌。在巩固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基础上,努力建设区域品牌。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区域的资源优势,找到区域发展的突破口,培养消费者对区域农产品的差异性价值的认同感,保护企业商标权。 4衰退期的风险分析与管理 4.1衰退期的风险分析 处于衰退期的企业,市场占有率降低,忠诚客户减少,业绩下滑,产品销量急剧下降,产品价格下调,这个阶段市场风险比较突出;企业开工不足,资产大量闲置,企业资产损失较严重,资产减值风险明显。企业内部软硬件老化,适应市场能力减弱,抵御风险能力降低,内部管理机制失效,管理者创新激情减弱,干部腐败,员工流失等现象严重,企业管理风险也成为这个阶段主要风险。 4.2衰退期的风险管理 第一,企业应紧跟市场需求变动,加强与消费者沟通,迅速收集和处理市场信息,降低生产者与消费者信息的不对称性,适应客户需求,拓宽市场;加强与农户和专业合作社联系,帮助其提高组织化程度及抵抗风险的能力。构建专业化、规模化的运销渠道和物流配送,与农产品市场有机对接,增强与批发商、零售商的合作。打破区域阻隔,与各区域相关企业建立互利共赢的农产品生产、供求、价格、检测与预警体系;搭建宣传展示、旅游销售、产品研发、生产加工、经验交流、货源保障、网络推广及营销、网络商城、商渠道、品牌孵化、包装、仓储物流等平台,与市场实行有机接轨,增强企业整体的市场风险抵御能力。增加研发投入,利用技术创新带动企业转型,开辟新市场,尽快缩短企业衰退期进入新的生命周期。 第二,调整企业生产规模,剥离过多企业资产,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等减少衰退期各种消极因素对资产的冲击。提升技术水平,挖掘企业生产资源,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严格资产管理,定期清产核资,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购买资产损失保险,减少资产实际发生而带来的损失。 第三,面对衰落期的管理风险,先从管理者入手,加强管理者自身素质修养的提高,增强企业凝聚力与激励力。管理者应扩大知识面,与技术研发人员深入沟通,使得企业创新组织更加科学。改革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人员、制度、机构三维监督体系,奖惩分明。决策层、管理层及实施层积极沟通,畅通企业管理信息渠道,减少管理者与实施者的信息不对称性。巩固优秀团队成员基础,调整战略目标,整合企业资源,为企业渡过衰退期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作者:王延伟 单位:重庆邮电大学财务处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信息化论文 一、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含义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特点 1.农业企业信息化项目技术复杂程度高。农业企业因为产品为种植作物,其生产经营受种苗、气候、天气、环境、土壤、降水、员工经验、管理经验、植物生长情况等方面的影响比较大,其信息化需求更难以把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比一般工业企业项目管理的难度更高。 2.员工信息技术程度低,导致项目实施难度高。如前所述,农业企业因受制于往前传统的种植和生产管理模式,具体的基层管理人员甚至子公司经理的信息化技能严重欠缺,且年龄偏大。知识转移的工作量困难较大,信息化技能培训的难度较高。 3.信息化建设项目员工参与度低。农业产业由于多年来的传统生产方式导致企业中存在一定的保守、对新事物接受程度低、接受速度慢等文化习惯,也导致企业员工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参与意愿较低。 二、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进度影响因素分析 1.信息化项目内在因素对进度的影响。(1)因农业企业的生产特点,导致进度受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因需求分析受以下几方面的影响:①需求提出的局限性。由于负责人职位问题,很少能够熟知全局业务运作,所提出的需求的完整性因人而异。②需求描述的复杂性。需求的完整描述不仅面面俱到,内部的关联性很强,错综复杂。③需求审查的随意性。面对如此繁杂的需求分析与描述举行的需求评审,并不能对需求描述作深入细致的分析。(2)低估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低估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表现在低估技术难度‘低估协调复杂度、低估环境因素这样几个方面。 2.组织保障体系对进度的影响。(1)根本导向问题。在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如果内部协调不力、没有形成合力,则最终很难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这就必须要求项目管理组织必须明确工作基本准则和导向,在项目管理全过程都必需加以强调,否则,对项目管理的进度和成效将有极大的影响。(2)组织结构上的问题及其解决。作为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项目组的组织机构对项目的成败起着关键作用,组织结构是项目管理的骨架,其功能是沟通信息、协调矛盾、控制进度、维持运转和指挥决策等。作为一个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任务较重的农业企业,不可能成立项目式的项目管理组织,该项目的管理组织成员是由各部门抽调搭建成的,项目的项目组是矩阵式的组织构架,矩阵式组织构架既有项目组织注重项目的特点,而项目成员又是某一职能部门的成员,从而造成协调上的不利因素。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管理保障措施 1.农业企业必须做好业务流程的再造和完善。(1)流程重组的三个阶段:初始阶段、分析设计阶段及实施阶段。首先是项目的初始阶段。这时应明确项目的内涵及意义,并由项目团队将需要改进的流程与企业的经营结果如提高利润率、降低成本等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认识到改进流程的意义。然后,正式进入流程的分析及设计阶段。先对现有流程进行分析,可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现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找出现状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并在其中架设桥梁。然后据此设计出流程的各个步骤及衡量的标准。最后,提出从现状转化到理想状态的实施计划。最后,是流程的实施阶段。设计完流程并非万事大吉,实施阶段是关键。在这一阶段,要先定义实施的组织结构,与相关部门及员工沟通,并提供培训。(2)在流程改造的过程中,有几点关键因素必须注意:一是必须有高级管理层的支持,二是最好是由相关部门的代表设计,而不是完全依靠外力,这样才能保证新流程容易被接受、可实施性强。 2.组织结构上的问题及其解决。(1)在企业内部必须明确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确保项目负责人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权利平衡。在矩阵式项目组织结构中,项目组成员一般接受两方面的领导:项目组负责人和原所属部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成员对所属部门负责人的忠诚度更高,因此,必须明确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组内部的汇报关系,这样有助于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责任心的建立。(2)有效沟通和调节双方矛盾。为了确保项目在时间、资源、效能上的合理平衡,项目组负责人必须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沟通,除了让职能部门负责人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上理解和认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组更必须帮助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了解项目各阶段所处的环境、工作任务、对资源的需求、项目进展等等,从而使职能部门对项目组和项目有充分的认识,了解项目的资源需求,从而帮助项目组的工作顺利进行。(3)确立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机制。在项目管理的实际工作中,随时都会遇到项目组和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要注意到,不是所有的矛盾都是容易解决的,或者说不是所有矛盾都是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的。当两者的矛盾难以解决时,必须有一个机制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性,这就从机制上确保了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性,从而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论 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虽然有种种的困难和不利因素,但是只要从项目管理组织上重视,确保项目管理组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项目管理机制的科学性,并根据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特点,充分做好企业流程再造和项目需求分析,科学编制项目进度,就能最终保证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进度和成效。 作者:孙淑君单位: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履责分析及建议 本文作者:彭超1杨皓森2张照新1作者单位:1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武汉大学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贡献 扶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以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09年,894家国家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已经有99.2%的企业建立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90%的企业通过了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69%的企业通过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用于质检、认证、检疫等与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支出非常多并且逐年增加,2009年支出总额已经达到50.43亿元。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保护资源环境方面的实践 近年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控制面源污染,节约农业生产资源,为农业节能减排做出了很多贡献。2009年,“三废”排放达标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已经达到862家,合格率达到96.7%。很多企业通过了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花大力气进行农产品产量环境建设,还有部分企业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如,好当家践行资源友好型发展、山下湖珍珠集团发展循环经济等。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保障员工福利方面的贡献 农业产业化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为农民工提供了很多符合劳工标准的就业机会。2009年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270万个,聘用的季节性临时工68.09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临时工年平均工资为8190元,大大高于同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很多企业还充分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通过多种方式,为员工个人发展提供条件。如,吉林敖东“以人为本”保障员工就业福利,不仅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同时保证员工实现自身价值。2.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努力近年来,很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契机,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通过产业带动、村企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和外向牵动等多种形式,实现强村富民、村企共赢,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如,中粮(烟台)公司在烟台蓬莱开展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并成立烟台南王山谷投资公司,联合烟台当地3个镇13村集体和1980户农民组成烟台南王山谷葡萄生产合作社,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一体化经营模式,集中建设973.3hm2标准葡萄种植园,成为中粮长城高端葡萄酒的原料供应基地。 存在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自身不断发展的同时,还要履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资源环境、保障劳工福利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5大社会责任。然而,根据对目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情况的研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意识不强。为了更好地反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笔者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情况进行了研究,据调研数据统计,2007~2009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78家,从中选取60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总的情况统计如下:2007年,只有两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其中,能够意识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社会责任的企业仅有一家;能够意识到“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龙头企业还是只有一家。两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都能意识到“保护资源和环境”是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没有一家龙头企业意识到“保障劳工福利”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重要的社会责任。2008年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的一年。一方面,农业部强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有更重大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2008年底,深圳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纳入“深证100指数”的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规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发出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这一年,沪深两市社会责任报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达到16家。其中,能够意识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社会责任的企业有9家,能够意识到“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龙头企业有15家,16家龙头企业都能意识到“保护资源和环境”是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仅5家企业意识到“保障劳工福利”是重要的社会责任,意识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龙头企业数量达到4家。2009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有所淡化。主要原因可能是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有关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规定以鼓励为主,没有强制性要求。沪深两市社会责任报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仍然是16家,其中能够意识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社会责任的企业有6家,能够意识到“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责任的龙头企业有13家,有14家龙头企业能意识到“保护资源和环境”是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有3家企业意识到“保障企业员工福利”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是重要的社会责任,意识到“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龙头企业数量为3家。 政策建议 数理经济学分析表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付出的努力,随着社会责任需求弹性的增加而增加,随着产品价格需求弹性的增加而减小。目前,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意识不强,究其原因主要是:制度环境缺乏硬性约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处的市场结构的特殊性,决定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着一个竞争性很强的市场。实证研究结果还表明:市场制度建设可以增加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为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识提供外部环境。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植力度,可以增强龙头企业竞争力,为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识增加内在动力。此外,外向型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意识较强,规模较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更倾向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推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可以作为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制度的起点。根据研究成果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加强社会责任方面的制度建设,扩大强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范围,工作的起点可以从大型骨干龙头企业和外向型龙头企业开始;二是,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发地履行社会责任;三是,农业产业化负责部门应主导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可供参考的标准;四是,外向型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其产品出口遭遇外国社会责任标准提高负面影响的时候,应当在争取国内企业缓冲期的同时,组织国内企业积极提高自身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能力;五是,加强对公众舆论的引导,增强信息透明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促进消费者“用脚投票”,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来自市场的动力。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化研究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化探究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论文 一、农业企业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无法与农业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从农业企业本身的角度来看,如今的农业企业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一般按计划进行,收获粮食后由政府统一收购。农业企业并不直接向市场提供农产品。在目前完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经营模式和经营活动范围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仍然执行《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更不能保证农业企业会计核算资料的质量。并且外部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都需要农业会计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会计处理手段落后 农业是人们对动植物自身生长发育的自然再生长过程实施控制和强化的过程,是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为前提的经济再生产过程,自然再生产过程和经济再生产过程相互交织构成了农业的根本特点。这一特点在某种程度上使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会计核算较其他行业更为复杂。不同地区、不同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有可能不同,这加大了农业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具体表现为:一是农业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复杂性;二是农业生物资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成本核算的困难性;三是农业会计标准具有多重性。目前的农业会计处理手段难以满足复杂的农业会计业务需要。 (三)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受到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人类无法预测和预防一些不利自然事项的发生,不能对农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因此无法保证农业生产活动的会计计量与计录的准确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此外,作为土地承包者的农户、家庭农场,在自主经营的模式下,完全可以自己占有、支配完成承包任务后的剩余部分,而反映农业生产活动会计信息的准确与失真对各承包户的利益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利害关系,利益激励机制的缺乏进一步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四)不能适应农业企业自身发展的新需要 从农业企业本身的角度来看,如今的农业企业与以前刚开始实行《农业企业会计制度》时相比,已发生了很大变化。那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渡时期,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一般按计划进行,收获粮食后由政府统一收购,农业企业并不直接向市场提供农产品。在目前完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业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经营模式和经营活动范围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业企业的会计核算仍然执行《农业企业会计制度》,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更不能保证农业企业会计核算资料的质量。并且外部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都需要农业会计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企业管理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管理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问题随之出现,目前的农业企业社会责任所要求内容更为复杂多样,包括企业收益的社会贡献、对社会公益的责任、对人力资源的责任及对生态环境的责任、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责任等。由于农业会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尤其是当这些事项没有进入市场,不以交易形式发生时,便要求企业在提供这些信息时采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农业企业管理者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体现在服务客户、关爱员工、注重环保、回馈社会等具体的责任实践欠缺,农业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是近年来兴起的理念,农业企业尚未将其落实到管理体系中去。责任管理要低于责任实践,说明农业企业社会责任落后于责任管理。 二、改善农业企业会计核算的总体思路与方案 (一)有针对性地制定会计确认标准 由于农业生产活动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结合,其许多特征又决定了农业企业会计确认的复杂性和差异,其中关于生物资产的确认尤为复杂。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均未对生物资产的确认做出专门的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关于生物资产的确认规定,企业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确认生物资产。第一,企业因过去的交易结果拥有或控制该资产;第二,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三,该企业的公允价值或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我国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中关于生物资产的确认,针对具体的生物资产(种植业农作物资产、林业生物资产、畜牧业生物资产、渔业生物资产)制定不同的确认标准。 (二)在会计记录方面 会计记录主要涉及到会计账户的设置问题,在农业企业会计核算中除了需要设置与其它行业具有共性的会计科目以外,还应设置反映农业特殊性的会计科目。 (三)在会计报告与披露方面 现在尚未制订农业活动会计准则和农业会计核算办法,因此缺乏农业活动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按照普通会计事项的披露政策。根据农业活动的特殊性,仅仅像对待普通的活动一样来报告披露农业活动会计事项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对称,使投资者对农业活动有全面的了解,必须制订可行的农业活动的报告披露政策。 (四)加强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 农业企业加强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需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环保技术的开发与普及。对这部分经营者来说,是要求他们对农业活动过程中的各种耗费和损失进行流水账式的记录和反映,以便为农业公司系统的会计核算提供翔实的原始资料。 (五)强化农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 强化农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是一项农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改进措施,内部会计控制指导办法是我国较早的农场财会制度。该办法中确定了在作业区成立核算组,形成完整的场内成本核算制度。这些场内财会制度以建立小组、严格强化农业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例如:材料管理、成本计算、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加入WTO后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要求,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积极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研究制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计划安排。 作者:张晓琴 单位:湖北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精细化成本管理论文 1ERP环境下的农业企业精细化成本管理 与传统成本相比较ERP系统将销售系统、采购系统、存货系统、供应链以及总账系统集成在一个系统中,简化了信息在农业企业内部流动的程序,加速了信息在农业企业内部流动的速度,减少了因信息滞后带来的机会成本,将原本孤岛的信息逐级传递。ERP系统实现精细化成本管理,主要从规划阶段,物流,资金的管理三个模块来实现良好的成本管理,及其全方位管理操作。 1.1农业企业生产准备、计划的精细化 传统生产准备人为的主观意志作用比较强,对于市场的需求以及变化,都是听风则风,听雨则雨。没有准确的市场预测信息,也没有明确的生产计划。对于生产过程中需要的物料用量也没有准确的数据,而由于人工记账操作,库存数据也不能够得到及时的反映。这一系列的管理弊端,最终将导致存货的滞留和堆积,原材料供应不足生产被迫停工,产品不能满足市场多样性的需求,资金占用现象严重,人力物力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一系列问题。 1.1.1主生产计划的精细化。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计划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只有做好了计划,农业企业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ERP系统接收到市场的销售预测信息、客户的订单以及其它信息后,首先由主管人员做出主生产计划,计划精确地包含了每一生产阶段的毛需求量。紧接着进行粗能力的权衡,确定出所需要关键工作中心的加工能力和设备的负荷能力,与实际的数据进行比对,进行初步的计划确认或调整,再与销售部门做出的销售计划进行比对以进一步确认和调整主生产计划,最后提交给有关管理部门,进行计划的确认,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不断地修正。 1.1.2物料需求计划精细化。ERP系统解决了需要什么、生产什么、怎么生产的问题,物料需求计划,即MRP详细记录了物料需求信息、物料清单、生产的工艺路线以及物料的可用量。例如要生产一台仪器,那么制造这台仪器所需要哪些物料,物料的需求量是多少,经过多少道加工工序,当前的库存量信息,都会在系统中记录,一旦某一个环节断层,系统会给出提示或者警告,而依据传统的生产方式任何一个环节跟不上生产节奏,农业企业内部都无法做出迅速的反应,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1.1.3能力需求计划精细化。计划的最后一阶段是对能力需求的计划,即CRP。简单的来说它就是依据生产的每一阶段和工序的物料需求信息,精确地计算出需要投入的能力和设备的负荷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农业企业生产能力以及负荷情况做出调整,最后制定出CRP。运行时系统会根据CRP中加工产品的数量,所在的时间段,实际所需要占用的能力负荷,对比在系统内设定的标准能力负荷情况,生成能力需求报表。而传统的生产准备计划阶段,并不能够像ERP系统这样实施全面精细的计划,物料的需求、能力的负荷情况都不能得带及时反馈,生产过程中补充的信息也不能够及时更新信息。 1.2农业物流管理精细化的实现 1.2.1农业企业生产过程的精细化。随着市场不断的发展,产品的生产周期不断的缩短,对品种的需求多样性不断提高,产品的交货期不断缩短,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的生产管理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生产的需要,传统的生产车间管理没有进行明确地分批分类管理,对于生产所需的物料也得不到及时反馈,没有明确的进度安排,产品交货时间也没有明确统计,对每一项加工产品的工序也没有进行细致分工。对于插单的业务,农业企业也疲于应对,物料需求跟不上进度,生产能力也不足,农业企业往往需要拆东墙补西墙,而且传统的期间费用分配也不准确,分配的标准往往是根据人工或者机器的工时总数来定义,管理者无法获取准确的成本信息,无法做出具有竞争力的定价决策。ERP系统下,生产的整个过程是由MPS生成各个车间和工作中心的生产任务,下达产品生产指令,根据产品交货的到期进行产品的任务优先级的排序,对产品的整个生产周期都有明确的规划,确保产成品能够及时完工交货。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在ERP系统下每一项完工产品都有固定的工艺路线,物料需求也有明确的信息记录,能够保证产品有条不紊地进行生产,并且细化工序,将一项复杂的加工业务简单化、重复化、高效率化。半成品在车间的转移,原材料、配件的领用,生产加工进度的控制,各个时间段加工状态的信息,在产品的统计分配信息都被统计及时记录到了工作中心中,由工作中心生成报表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信息及时传递给ERP系统下的其它有关子系统,管理人员根据信息进行生产调度,物料的补充等等;这些信息也是产成品成本计算和制造费用分配的主要依据,它定义了许多产品成本计算的相关公式,比如机器加工的工时和物料的用料比例,由成本动因推动费用的分配,期间费用能更加准确地分配给完工产品,统计数据显示在ERP系统的车间管理下制造成本下降了12%左右,停工待料减少了60%,产品延期交货下降了80%。因此走ERP精细化管理之路,是农业企业实现利益效益最大化的最佳选择。 1.2.2农业企业库存管理的精细化。库存管理的主要作用是维持销售产品的稳定,保证生产顺利地进行,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降低农业企业的资金占用率,降低成本,增加投资。传统的制造业库存管理中,由于农业企业所属行业产品的复杂性,管理已经销售模式的局限性以及滞后性让原本就复杂的库存管理受到了许多非技术性的影响。统计与汇总指标的工作量巨大,库存信息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反映给有关管理部门,严重制约了生产的顺利进行,甚至造成存货积压、资金严重占用的现象。ERP系统下的库存管理贯穿整个农业企业管理,覆盖范围广,利用数据库将存货的信息反映在一张统计表中,提供的登记出库入库的信息,存货的类别,提供下级编码标识,产品的批次,出入库时间、质量状况以及价格等,都被详细地计入在系统内,支持存货跟踪查询,能够即时反映库存的盘点数据,并对其它相关联的子系统提供实时数据,这是传统管理无法实现的。在发货的时候严格按照先入先出的顺序发货,降低了因存货变质、积压而增加的风险和机会成本。ERP下的管理模式改变了仓库保管员的劳动组织方式,对仓库可以按照产区分类,按照业务进行区分,细化了日常的管理业务。ERP系统对存货的控制方法也有许多种,如ABC法、零库存控制法、在途物资的管理方法等等,农业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库存的复杂性进行方法的选择。对于入库管理根据生产和销售的需要发出需求,降低不必要的库存费用,降低资金的占用和存货毁损的风险;对于领料出库的业务,可以限制材料的数量,以防止因为任意领料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引起成本增加,最终导致产品价格失去市场竞争力。统计数据表明在ERP库存系统管理下,库存下降了30%~50%使得库存资金投资减少了1.4~1.5倍,库存的周转率提高了50%,这些都是传统库存管理无法实现的,因此农业企业只有在ERP系统的精细化管理的平台上才能越走越远。 1.2.3农业企业采购管理的精细化。采购管理是对采购行为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的模块,采购工作主要是在合适的时间为生产部门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合适的质量、价格、数量的原材料(或加工部件),以保证生产顺利正常进行。传统的采购管理存在许多的问题。首先,没有一个标准的体系管理供应商,致使采购信息总是不能及时下达到供应商;其次采购计划编制不准确,采购数量不足或采购不及时以及物料逾期未入库,车间的生产线只能被迫停产。生产制造过程中,插单的业务极为常见,物料计划人员无法快速评估其影响,信息传递慢,采购提前期长。无法及时下发采购信息。而且对于市场的价格走向也没有很好统计记录,主观判断采购存货的数量以及批次,致使采购成本高昂。ERP环境下的材料采购计划是由主生产计划生成,根据生产车间以及销售部门传递出的物料需求信息,然后下达到采购部门,并同时将信息传递到总账系统以及仓储部门,简化了信息传递的流程,极大增加了信息处理效率,据统计表明应用ERP系统实现采购管理的农业企业,采购提前期缩短了50%。ERP系统中建立了一套信息精确的客户资料,以及客户所能够提供的物料信息,一旦系统得到采购的命令就能及时将信息下达到供应商,逾期未收到的采购物资也能在系统中得到查询,发出催货通知,或者及时变更供应商降低生产线停工的风险。在生产制造的过程中一旦有插单的业务发生,计划部门也能够及时进行生产计划的修订,进行能力的评估,将物料需求信息及时传递到采购部门,及时进行物料的补充,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此外ERP系统还提供了物料需求的规格资料,保证入库产品的质量符合生产要求;系统还提供了比价的功能,能够让管理者迅速做出最优决策。 1.2.4农业企业销售管理的精细化。在一个农业企业的销售系统是农业企业生产的最终产品与外部市场的轮毂连接,是价值的生产是实现农业企业最关键的一步。其主要职能是以满足客户消费需要为前提,实现劳动价值到社会财富的转换。而传统的销售管理下,销售部门往往凭借个人主观经验进行报价,缺乏成本数据参考,无法获知准确的订单利润,没有稳定的销售市场和渠道,客商信息混乱,信用额度很难掌握,增加许多无形的财务风险。对于地区以及不同的客户报价策略在手工作业下工作量庞大,准确性也很难把握。销售人员很难追踪订单的采购状况、生产状况、入库状况,导致销售人员很难和客户沟通进度。逾期交货现象严重,信用等级下降,客户流失现象严重。ERP系统下的销售模块将销售任务细分成以下几个阶段,①根据预测信息和销售订单制定销售计划,并做出合理报价决策;②开辟可供销售市场,并对市场进行细分,建立确定的客商档案和长期可供稳定销售的销售渠道;③结合历史、目前、市场调研数据进行销售;④根据客户的订单信息,组织货源,下派生产命令,并组织仓库发货;⑤开出销售发票,并转交财务系统记账;⑥对已经销售的产品提供跟踪服务,进行信息反馈、分析,提出方案。根据应收系统的传递信息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制定销售策略,发出催收货款的指令,而传统的销售管理无法及时对订单做出反应,也不会对销售进行售后的跟踪分析,不利于市场地位的稳固和简历长期稳定的销货渠道。 1.3农业企业资金流管理的精细化 资金是一个农业企业的血液,资金的运转是关乎到农业企业生死存亡的问题,传统的农业企业资金管理混乱,对于资金的预算、费用的支出很难控制,对于未来的资金流入流出也无法掌握,科目繁多,往来账目不清,管理人员工作量大。ERP系统下,当采购或者销售行为发生后,系统会根据采购订单、发票在应收和应付形同中生成相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为农业企业提供精确的未来资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相关的票据还含有供应商以及客户的相关信息,能够准确地将每一笔收入以及费用与客商相联系。对每一笔零用基金进行分类管理,完善对银行账户的管理,能将收入或者支出与相应的票据相联系,实现收入与票据相匹配,对于外币也有专门的账户管理,能够及时地反映账户的资金信息,减少了人工管理不必要的麻烦。对于资金的预算和费用的支出都有严格的控制,大大降低了农业企业的资金占用率,使得农业企业的资金能够维持农业企业正常运转。 2农业企业ERP精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管理者对ERP认识程度低 ERP是一种先进的管理软件,而不是单一的数据储存软件,很多管理者思想仍然停留在只是单一的将财务信息化,而没有融入精细化管理思想,再加上国内实施ERP成功的也就只有联想、海尔、移动公司等一些大型的知名农业企业,因此很多中小型农业企业对实施ERP精细化也只是持有观望的态度。 2.2农业企业缺少精细化成本文化气氛 尽管许多农业企业引进了ERP系统实施精细化管理,但是农业企业没有注重对精细化的文化建设不够重视,有些制度建立得并不合理,甚至导致极少数个别员工出现抵制的情绪,而农业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规章制度也形同虚设无法落实。 2.3ERP系统实施对人员要求较高 ERP成功实施对操作者、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度的要求比较高,它要求不仅仅要懂得操作还要懂得原理,否则实施的过程中麻烦不断。而ERP系统的发展历程比较短,普及的程度也不够,许多管理者甚至没有ERP的概念,更谈不上操作和应用了。ERP将管理与技术融为一体,这要求操作者不仅仅是个管理者还要是个技术员,而且培养出这样的人才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2.4农业企业基础管理制度规范性不够 科学的管理,要求农业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个性化,是精细化管理实现的基础,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不规范,它会影响到精细化管理的效率。 2.5实施ERP系统后期维护不足 许多农业企业在引进ERP后,前期没有制定计划和目标,导致后期发现团队实施能力不足,特别是在系统的二次开发上。农业企业生产发展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仅靠一次完整实施而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是不太现实的,这又使得ERP后期发展滞留,最终导致农业企业摈弃实施。 3ERP精细化管理问题的对策 3.1管理者转变思想 ERP精细化管理要成功实施需要管理者有高度的思想上的觉悟,将管理不仅仅局限在传统农业企业运营上。管理者不仅要转变自己的思想同时还要培养整个农业企业的员工精细化的意识,只有各个部门协调一致,分工明确,才能使得精细化成本管理理念在农业企业中得到真正的应用。管理者需要将目标放长远,从各个方面实现精细化管理,才能带领农业企业在未来成长的路上越走越远。 3.2建立精细化成本管理农业企业文化 环境决定一个人的成长,同样农业企业文化氛围也是农业企业成长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建立起良好的农业企业文化氛围,农业企业才能在未来的路上越走越远。建立起农业企业精细化管理文化首先需要培养精细化成本管理的思想,现有理念才能应用到实践中。其次,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诸如物质奖励、精神鼓励、调动积极性和惩罚措施,让员工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农业企业精细成本管理中,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 3.3加强对员工的后续教育 农业企业对实施ERP系统以及操作的关键人员,要在后期不断的进行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对于ERP这样先进的管理系统,随着时间的变更也会不断更新,只有不断学习才不会在操作和应用过程脱节,才不会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而且ERP运用需要熟练的技巧以及丰富的知识,只有全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了才能使得ERP的管理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从而降低管理成本。 3.4规范农业企业基础管理制度 农业企业的基础管理,是农业企业实施和管理的前提,只有坚实的基础,农业企业可以在未来发展的舞台上越走越远。农业企业首先需要加强农业企业原始信息核算的管理,提高原始数据的准确性;再次是优化农业企业的规章制度,优化农业企业生产流程,加强全面成本预算的管理。 3.5成立实施ERP精细化的项目组 要成功实施和应用ERP系统,光依赖软件公司从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只有在农业企业内部建立一个ERP执行和组织协调的ERP组织机构才能解决问题。在其领导之下,农业企业内的所有部门达成一致的目标,却又各司其职,通过定期组织会议培训,让农业企业内部各部门不仅能够了解ERP运行的情况,还能够站在各自部门的角度提出一些专业性的意见。经验一起分享,问题一起解决,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得ERP系统运行起来,使得ERP精细化的管理成功地在农业企业内部实践,提升农业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4小结 总之,ERP系统是农业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最优策略,它对农业企业实施全方位的精细化进行管理,将生产工艺路线简单化重复化,解决了传统制造一手包揽的问题,降低了技术人员流失农业企业制造环节中断的风险,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外进行的市场分析调查,客商档案的记录,弱化了市场风险,降低了农业企业的管理成本。ERP系统从全方位的精细业务,降低生产管理成本。 作者:慕云丽 单位:山东工商学院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1重视人才引进为企业建设添砖加瓦 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永远是一个团队能够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有力保证。现代市场竞争机制下,一名具有高超业务水平、丰富管理经验、超前思想意识的人才对企业来说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力。因此,作为现代农业企业,一定要重视引进人才,并知人善用,为其营造充分发挥自身能力的空间与平台,使其为企业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和计算机、互联网等高科技产业不同,农业作为典型的传统行业,走技术创新取得成功的企业很少见,这主要是因为社会对农业从业人员有所偏见,认为这是工作辛苦、前途暗淡的行业,从而导致很多有能力、有抱负年轻人不愿涉足相关行业。而如今,越来越多的案例充分证明农业是当前社会背景下最有发展前景的行业之一,终将会不断壮大。而对于已经成立了十几年、几十年到现在已经“垂垂老矣”的农业企业来说,一群思想意识超前、敢闯敢拼的青年员工队伍,绝对是一支“生力军”,他们的朝气与活力,必将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成为企业“永葆生机”的骨干力量。 2注重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水平 除了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员工外出参观学习或请行业专家到企业授课以外,还可与周边农业院校沟通协商,建立“校企合作”运营机制,高校为农业企业员工提供正规学历教育,企业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场地,双方互为扶持,合作共赢。同时,还应对员工进行企业文化教育,使得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深入到每一名员工的内心,树立员工自身荣誉感。 3激励与鞭策并存引导员工不断进步 每一名员工根据自身岗位特点或专业方向以书面形式拟定《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年度目标承诺书》,如考取相关证书、设定销售额度、开拓新兴市场、竞聘相关岗位等,同时由员工自己设立奖惩标准,达到目标时由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未达到目标时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责罚。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所设奖惩标准进行审核,合理者给予通过,不合理者令其修改。然后将所有员工的承诺书统一或按部门贴在公示栏内,由大家监督执行情况;年底再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本年度个人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给予相应奖励或责罚。以这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激励与鞭策,奖,能对员工进步产生拉动力;惩,对员工懈怠起到鞭策作用;同时采用公示的方式对规划的执行进展进行监督,对员工的个人进步也能产生一种助力作用。在这样三股力的作用下,一定能对员工个人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实行竞聘上岗制度创造和谐宽松工作环境 对于农业企业的一些基层管理岗位,可由基层员工竞聘产生,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群众测评及整体表现进行评价,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退位让贤。除特殊需要外(如引进行业专家等)对于高一级别的岗位同样参照此项原则进行竞聘上岗,对员工是一种激励,也保证管理者对本部门业务有一定的认识与见解。 5关心员工生活树立“以企为家”理念 员工在生活方面没有烦恼与压力,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农业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管理者要想方设法为员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解决相关问题。如为员工宿舍配备防暑、取暖设备;食堂伙食花样翻新;配备员工浴室、洗衣房;建设篮球场、台球室、乒乓球室、室等文娱设施;经常组织趣味竞赛等,为员工营造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其感受到来自企业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企业领导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关怀。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会计信息与内部会计控制论文 一、会计信息质量的不足 会计服务是会计信息独立性的重大体现,很多公司都会聘请相关的会计从业人员对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以及证明。我国对于会计服务行业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在会计从业人员的考核方面也进行了非常严格的把关,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使会计服务行业可以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很多企业为了能在账务查验的过程中顺利过关,会私下给会计审查人员一些好处,在利益的驱使下,会计服务行业也改变了初衷,导致会计信息的独立性遭到了破坏。 二、会计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联系 (一)会计控制的内涵 企业进行会计控制的目的就是为了企业在充分的利用各种资源的情况下,能够更好的对企业进行管理,从而达到企业所制定的目标。会计控制包含着内部会计控制、内部管理控制、内部审计控制三种情况。内部会计控制就是对企业内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可以及时准确的落实国家提出的相关规定。会计内部管理控制在各种行业中的运行模式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各个行业进行不同的经营项目。这个定义其主体就是单位内部的控制,在此同时加入其它会计相关控制。农业企业作为一个区别于常规社会型企业的产业类型,其发展的基础就是种植以及养殖业等等,在运营过程中实施独立核算。同时,农业企业其内部的控制,也要将此做为开展工作的标尺,但是可能由于相关主体的差别,也开始不断出现形式上的变化。 (二)会计控制的目标 企业进行会计控制是为了企业在正常的运作过程中,其各项管理规定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资产的安全性、财务状况的透明性。会计信息就是以上各项因素的真实完整信息。通过对以上会计信息的内部控制,可以使企业的各项经营效率有明显的提高,并且为企业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提供相应的依据。企业会计控制有着众多的部分组成,其中占有主要地位的就是内部会计控制。这就表明,企业会计控制的目标与内部会计控制的是相同的。为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体制也要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提高。 (三)完善会计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联系 会计控制发展经历较长的发展过程,它包括了会计内部控制过程中各个方面的牵制、会计与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整体四个部分。在每个发展阶段,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高要求都是会计控制的重要标准。会计控制可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也是会计控制目标完成程度的直接影响。 三、改善会计控制、会计信息质量优秀内容 (一)改善控制环境和监督制度 在众多农业企业中,存在着诸多上市以及股份类型的公司,需要对这样的农业公司构建更为完善的管理结构,才能保证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治理结构的完善可以表现为几个方面,例如董事会的决策、监理会的监督以及具体的运行机制等等。但是对于一些经济性的农业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构建治理结构,突出表现的是企业的决策权、经营权两者之间关系的有效处理,既要实现分离又要实现制衡。在这方面,江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有着很大的代表性,该集团建立于建国初期,当时的社会还是农业社会,对各项的经济项目管理还不是很完善,在多年的发展中,该集团对自身的会计控制以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改进,设立了一系列的管理监督制度,从而企业得到快速的发展。 (二)设立控制评价指标 在企业进行会计控制的过程中,可以设定一定的评价指标,这样体系的设立可以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农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在我国企业中会计控制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也是相对特殊的。关于农业经济活动中,很大一部分都与自然情况有着一定的联系。首先农业生产活动中,影响其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就是自然因素,因为自然环境中的降水量、温度、虫害等都可以直接影响到农业的经济效益。其次就是由于农作物的生产周期不同,有的农作物从播种到收获可能需要3—5个月,时间更长的需要6—8个月。由于以上两方面的影响,农业企业就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会计控制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管理的指标,从而保证农业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可以实现自我调节。 (三)建立良好的沟通体系 对会计控制工作来说,良好的沟通体系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手段。通过建立政策手册、财务报告手册等使企业和农民、股东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途径。这样就可以使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对像农作物、运输等各方面直接影响经济利益的因素的现状有着更好的掌握。一旦会计控制制度中发现会计信息的不合理以及错误出现,就可以及时的改变企业的相关政策论基于财务风险控制的四、结束语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信息的质量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对于投资者来说,会计信息是影响其投资方向的参考条件,对于管理者来说会计信息是影响管理者商业决策的首要条件。在这种情况,需要会计控制对会计信息的高质量进行保证,从而使得相关的经济活动可以顺利的展开。这样就可以使得农业企业在当今的经济大潮中有足够发展空间。 作者:郑书胜 单位: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技术创新论文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83年,最初由七户八人自愿入股,每股1000元,共集资8000元,牵头创办了勒竹畜牧联营公司。1986年鸡场租用榄根乡砖瓦窖,同时扶持榄根乡办的集体鸡场,此鸡场由何风林承包,他便成为“温氏”的第一个合作养户。同年7月温氏先董事长温北英先生制订了办场宗旨“造福员工、造福社会、科技兴场”。次年勒竹鸡场由内部自繁自育自销的养鸡体系,逐步向养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转移。这年底,勒竹鸡场已有合作养鸡专业户36户。1989年下半年,肉鸡市场深度疲软,养户的鸡卖不出好价钱。为了养户的利益,勒竹鸡场采取对养鸡农户保价回收肉鸡的措施,开创了运用综合效益促进产品流通的先河,首创了“公司+农户”的模式。上世纪90年代初,勒竹鸡场开始发行职工内部股票,共发行1万张,每张面额100元。并与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系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1994年新年伊始,温氏集团与新兴县食品公司签订联合创办新兴食品联营养鸡公司。1997年底至1998年初的香港禽流感事件,使温氏集团亏损6000万元,但温氏集团各种鸡场连续三年获得广东省颁发的“无禽流感证”。香港禽流感风波之后,肇庆动植物检疫局注册登记出口肉鸡的唯一一家鸡场——勒竹鸡场,首批154笼2000只新兴优质黄鸡运抵香港。继3月15日后,温氏集团属下又有4家鸡场肉鸡出口。1999年元月28日,温氏集团被广东省政府命名为“农业龙头企业”,享受省政府有关政策支持,并获省“农业龙头企业奖励基金”。这是广东省首批20家农业龙头企业。进入21世纪后,温氏互联网站正式开通,标志着温氏集团进入了E时代。2001年6月23日,360头澳洲良种奶牛乘飞机抵广州,然后运往温氏鼎湖奶牛场检疫。这次引进的澳洲奶牛有176头是世界著名优质奶牛品种——娟姗牛。这批奶牛的引进,使温氏的奶牛存栏量达到1000多头。2006年1月9日上午,由华南农业大学、广东温氏食品集团等单位参加完成的“H5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08年,“温氏及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真正成为一家以养鸡业、养猪业为主导、兼营生物制药和食品加工的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发展的现代大型畜牧企业集团,目前已在广东省等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建成110多家一体化公司。纵观温氏集团的发展历程从开始到现在,我们不难看到,首先是将科学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理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科技兴场”这样的口号,这种开拓意识是难能可贵的。同时在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以科技创新、科技联合等形式支撑着企业发展,如与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系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并协作完成了“H5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的研制及应用”项目等。其发展经营理念也是始终走在了前列,如开创实行了集资入股,早在1986年就合作养殖并逐渐拓展,首创了“公司+农户”的模式等。作为农业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机制的应用上也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一、从温氏集团发展历程分析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涵义及其意义 温氏集团从集资创办到实行股份制经营,从企业创办之初提出了“科技兴场”的经营理念到与农业大学实行长久的技术创新联合,我们可以看到:农业龙头企业依据了政府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来从事农产品加工,整个经营过程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为农民提供了服务,成为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市场主体。温氏集团在推动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层次和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中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研究、开发或引进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通过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不断改进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研究开发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的一系列技术经济活动。从温氏集团迅速发展中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技术创新是企业经营者对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适应效率更高,效能更好的新的生产体系,从而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它包括创新或引进新的技术或工艺,采用新的管理方法与组织形式。是一种能够把握市场和技术机会,正确作出产品和工艺的创新决策,并顺利实施,最终成功占领市场的能力。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依靠科技进步带动经济增长,是当今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有利于企业加强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形成个性化的市场竞争优势;有利于农业参与国际、国内的分工合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利于农业龙头企业走劳动密集型与科技密集型相结合的路子,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实现经济与科技的有效结合;有利于企业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依靠有市场和高质量的产品求发展,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机制。培育一批带动农户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这是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进步的关键环节。 二、温氏集团发展过程中反映我国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状况 在温氏集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作为技术创新主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总的来说发展态势是好的,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农业龙头企业规模扩张很快,但效益偏低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从1985年到1989年的短短4年时间,勒竹畜牧联营公司的产量和产值都增长了600%左右,年平均增长率60%以上。温氏集团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从整个肉鸡生产过程来看,肉鸡育种、饲料营养、疾病防治这些关键环节都有很高的技术含量,由于肉鸡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普通农户经营规模不可能太大,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技术风险。而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国家作出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后,全国农村经济发展上开始着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起步虽然较迟,但扩张势头强劲。销售收入和利税呈递增态势,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涌现出一大批重点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如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欧诗漫集团公司),从而有效地拓展农产品的加工领域,提升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经营水平,但从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分析,中小型企业销售利税率和净资产利润率以及经济效益水平明显低于独立核算的中小型企业。企业技术创新源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又促进企业的发展,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不高,较大程度地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势头强劲,但能力不强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效果。温氏集团尽管处于成长阶段,但企业经营者着眼于长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视技术创新为企业的生命和发展的原动力,并在技术创新中不断发展壮大。上世纪90年代初,勒竹鸡场就与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科学系签订长期技术合作协议。无独有偶,湖州荣凯生化有限公司1999年与农业部茶叶研究所开放实验室建立技术合作关系,从茶叶中提取天然抗氧化剂——茶多酚,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等行业,公司生产的产品80%销往美国、瑞士、日本。67名企业职工中拥有技术人员12人,占18%。总资产1030万元的小企业2001年实现销售收入750万元,创利税166万元,人均创利税2.48万元。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加大对油脂加工的科技攻关,生产工艺采用计算机程序控制,减少了煤耗,仅此一项降低了生产成本20%。长兴艾格生物有限公司开发出从鸡蛋中提取球蛋白,成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但从总体上看,温氏集团与其他农业龙头企业同样在技术创新上受到了外部环境和经济实力的影响尚处于相对弱势阶段。一方面科技型企业家匮乏,捕捉技术信息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企业的职工队伍没有经过严格的大工业熏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职工队伍素质较低。据不完全统计:农业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还不到7%,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技术人员只有163名,平均每个企业还不到2人。农业龙头企业科技人员不足,从总体上削弱了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创新欲求强烈,但资本不足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进展。温氏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先进科技的支持。作为集团创始人的温北英先生1986年就提出了科技兴场,一方面自己努力钻研,总结出养鸡36条,另一方面积极寻找科技合作对象。但温氏集团当时尚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技术创新不只是单纯的技术概念,是经济与技术统一的,而且往往取决于一个企业的经济实力。由于受客观经济实力的限制,温氏集团引进、吸收、消化、开发新技术的困难较大,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以来,银行按商业银行模式运作,企业贷款难度增加,资金筹集的困难,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信心和能力。企业技术创新由于本身经济实力的不足和固有的弱质性,这就决定了农业技术创新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必须依靠政府予以扶持或补贴。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上分析,尽管与前几年相比,政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建立了一个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普遍重视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氛围,但政府引导和扶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资金相对较少,据有关资料分析及测算,农业发达国家投入农业研究、开发的经费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以上,而我国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2%,尽管绝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具有强烈的科技创新欲求,但苦于经费上的尴尬,只能将创新项目一拖再拖,严重影响到技术创新的进度。 三、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机制不适应的原因分析 农业技术创新体系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在政府的直接管理下,为传统农业技术进步与促进农业的发展起着支撑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都市农业的发展已不相适应。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温氏集团在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不得不全面依靠自主的方式来完成,这样就直接导致了企业技术创新上获益期长,从这上面可以看出我国农业技术创新体系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机制不适应的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是研究开发主体布局不合理。现有的农业技术创新科研所职责不明确、重点不突出,研究内容时有交叉和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内容与生产实际时有脱节,不能满足现代高科技农业发展之需要;与上游研发机构和下游推广机构联系不紧密,成果转化效率不高,在农业中的显示度不高;研究机构与业务管理和技术推广部门职责不清,协作机制不健全,所站、所处、处站之间“争饭”的现象也普遍存在,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是基层技术推广体系力量薄弱,难以承担新技术普及推广及农民技术培训等职能。表现为,一是乡镇农技部门人员少,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兼职化现象严重;二是县(区)以下推广部门缺乏基本的实验基地,推广手段落后;三是缺乏知识更新,知识老化,对现代效益农业知识知之甚少。推广部门与企业、协作组织的研发推广缺乏必要的联系。 三是民间技术力量薄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协作组织重生产流通,对农村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视度不够,责任心不强,内部技术力量薄弱,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差,缺乏持续的技术支撑。 四是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创新的动力不足。研究推广体制不顺,大多为行政的附属,行政化倾向严重,外部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内部分配、人员考核、人事等机制不活,竞争的氛围不足。 五是技术需求不旺。由于生产规模小,尽管农业企业具备科技创新的强烈欲求,但作为生产主体的农民处于传统生产习惯的影响,缺乏技术投人热情,同时由于农民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低,接受能力弱,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弱,导致生产者的技术需求不旺。 六是投入渠道单一,投入不足。目前农业技术创新以单纯的政府投入为主,尚未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其投入少,难以满足农村企业尤其是农村龙头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需要。 七是宏观上市政府至今尚未制订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对技术创新的目标,激励机制等缺乏政策引导,导致研究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一定程度上造成技术资源的浪费。 由于以上创新体系上的不完善,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主要表现为创新的意识不强,动力不足,创新人才奇缺,创新成果贮备不足。同时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使得农业生产单位相对来说规模较小,一般都是以农户为生产单位,农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农业技术创新既受经济规律支配,也受生物规律支配,这也是导致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机制不顺畅的主要因素。 四、温氏集团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实现途径 技术创新是实现温氏集团高质量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从实践看,农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针对温氏集团的成功运营模式分析,温氏集团主要采用模仿创新、合作创新和自主创新等途径实现技术创新。 一是模仿创新。模仿创新是指企业通过学习、模仿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思路和创新行为,吸取率先者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引进购买和破译其优秀技术和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改进和完善,进一步开发。温氏集团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大批量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创新链的中后期投入主要力量,生产出性能、质量、价格方面富有竞争力的产品,以此确立自己的竞争地位,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模仿创新是一种十分普遍的行为,是温氏集团技术创新方式的有效选择,但温氏集团模仿创新不是在原有基础上的简单重复,而是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改进新产品和新工艺,是技术嫁接与融合的过程。上世纪80年代末期,勒竹鸡场引进当时国内黄鸡最优良的品种882,通过引种接触到系统的先进养鸡技术,提高了种苗的生产技术,降低了生产成本。1991年,勒竹鸡场又引进世界优秀品种AA鸡,吸收到世界种鸡饲养的新技术。这时,勒竹鸡场也开始建立饲料分析室、疫病诊断实验室等,科学配合饲料日粮,及时准确监测与诊断疾病。通过新技术的引进与吸收,勒竹鸡场的领导者认识到技术在企业创造利润中的重要作用,更加渴望应用新技术,使产品形成了特色化、规模化、系列化生产,这就为我们在实现农业龙头企业实现技术创新上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 二是合作创新。合作创新是企业实现技术创新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之间的联合创新行为。合作创新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温氏集团于1992年底,以10%的技术股力邀华南农业大学畜牧系加盟勒竹鸡场,对企业作全面的技术支持。以华南农业大学加盟温氏为标志,温氏集团进入了技术发展阶段。华南农业大学畜牧系以技术入股加盟广东温氏集团后,派出了多位技术人员进驻集团,对生产技术作了全面的改进,并且在技术研究方向上对集团进行引导与把握,对温氏集团日后能跻身行业的前排起了关键作用。与此同时,温氏集团开始向社会广纳人才,相继有大批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加盟集团,集团生产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每一个技术指标都基本可控,技术努力方向基本明确,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合作创新很好地实现了优势互补,极大弥补了科技创新中的不足,能够使得企业实现科技创新的整个蜕变过程。 三是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产生技术,攻破技术难关,并在此基础上依靠自身的能力推动创新的后续环节,完成技术的商品化,获取商业利润,达到预期目标的创新活动。具有技术突破的内生性、技术与市场方面的率先性、知识和能力支持的持久性等特点。自主创新的优点,在于技术开发方面有利于企业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这种技术壁垒可通过专利保护的形式而加以巩固,并从法律上确定自主创新的垄断地位,形成企业自主的知识产权。加大科技投入,实现企业自主创新是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技术含量和整体竞争能力的保证。温氏集团的技术随着科研的大规模开展而进入良性的循环,集团建立了肉鸡试验场、肉猪试验场、种鸡试验场等先进实验设施也广泛使用。集团每年从销售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科研基金用于研究开发,促使技术快速进步。集团每项关键技术都由硕士或博士把握,不但能很好地维持正常的生产,还可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开展前沿性的研究工作。他们了解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在合适的时候引进使用。因此,广东温氏集团各项技术指标均居全国前列,如4亿只肉鸡成活率达96.5%,100多万头猪料肉比达2.4:1等,这些指标都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成熟的技术保证了集团生产的连续稳定,总体生产成本为全国同行业最低,企业很具竞争力。 五、从温氏集团技术创新过程中得到的启示 从温氏集团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农业龙头企业要实现技术创新,不但要具备良好的外部环境,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人才队伍建设、技术创新机制、技术联合力度和产品技术含量也是关系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由此,从温氏集团的技术创新上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是加大政策措施扶持力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营造外部环境。各级政府要把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效益农业发展水平乃至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树立抓技术创新就是抓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切实加强领导。以技术创新为主线,加大组织措施和政策扶持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组织科技力量,针对影响农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开展立项论证和科技攻关,力争在短时间内开发出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农产品加工技术与新产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龙头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特别的关注和必要的支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尽快形成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要从信贷、技术、信息和培训等方面,扶持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扶优扶强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这部分农业龙头企业技改投入的力度,在企业技改投入上,可套用市政府扶持重点优势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有关政策,从技改贴息、科技创新补助、减免有关税收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以有效的制度和体制促进政府管理行为的规范,为农业龙头企业的加快发展营造高效有序的政策环境 二是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快现有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规模型农业龙头企业的产权制度的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程。根据《公司法》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实际,在调整股权结构,建立出资人制度,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完善科学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等方面进行深化和完善,加快公司制改造的步伐。对上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努力使其成为具有规范化的公司财产组织形式,要积极探索股份制改造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对产权关联度强、产品协作关系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企业之间相互换股、参股,将两家或多家农业龙头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优势产品,从而形成一批具有特色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人力支撑。技术创新是一项开创性工程,技术创新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人的因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加快人才培养的力度,把培养人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实施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举办大量“专升本”、大专证书班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以及选送到高等院校培养深造,促进管理人员提高学历,提高素质。重视对企业技术骨干和员工的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可与大专院校联合开设职高班、专科班等,通过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造就一代有文化、有知识、懂技术的新型产业工人,激发企业员工对技术创新的热情。大力引进人才,建立集聚人才的机制和环境。简化引进手续,加快职称、社保、分配等制度的改革以形成有利于吸引和集聚人才的良好氛围及政策环境;强化市场机制,主动出击招揽人才,加快人才市场建设,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强农技队伍建设,搞活农技推广机制,推进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创新农技推广组织形式,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为发展效益农业和区域特色农业服务的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要积极参与产业化经营,鼓励他们与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鼓励农业科研单位及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鼓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举办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科技开发公司,促进农业科研与生产、科研与市场的直接结合,加快农业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是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运营平台。当前,企业技术创新正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济发展总是以技术的发展为前提,一项成功的技术必然会导致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市场结构的变化,同时又牵动着新一轮更高层次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从而推进经济的快速增长。没有技术创新,就不可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就不可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任何一个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求得发展壮大,必须构筑自己的技术创新平台,但从目前情况看,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推进技术创新,完全依靠自身实力还难以做到。比较现实有效的途径是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姻”,大力开展产学研联合,借助外力推进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农业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找准定位。项目不在大小,关键在找准一个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最佳对接点,企业应该实事求是地把握适合自己的合作项目,做到合作一个,成功一个,生产一个,实现企业与科研院所的互利双赢;二要提高合作水平。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联合,须向纵深方向发展,不断提高水平,鼓励更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科技成果折股的形式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实行技术和资本的有机结合,增强合作的原动力,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真正结成产学研各个环节的利益共同体;三要营造合作环境。政府要主动热情服务,积极组织协调,为双方排忧解难,创造一个宽松的合作环境,同时要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对产学研项目带头人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经营者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政策的鼓励,逐步形成技术创新是硬本领,加快发展是硬道理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合作力度,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广阔空间。把招商引资作为农产品加工业大发展、大提高的突破口来抓。紧紧抓住我国新一轮对内、对外开放的有利时机,把握当前国际资本流向的新特点,采取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外商投资。要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摸清农产品加工业的产业状况和加工水平,并根据加工企业现有合作意向和可能,将其确定为目标合作对象,然后通过招商机构或派出有很强推销能力的人员与外商直接接触,采取大小企业都欢迎的招商策略,在重视大型跨国公司的同时,要努力做好外资中小企业的工作。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见性,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在积极改善投资硬环境的同时,要切实下大力气改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建立一个稳定和开放的经济发展环境,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六是全面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技术创新提供品牌效应。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最关键、最根本的是要生产适销对路、价廉物美、深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要加快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名牌战略,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农业龙头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品知名度的着力点。以实施名牌产品为突破口,推动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全面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从而带动产品质量的全面升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联合起来,以产品的质量、技术和经济效益为依据每年组织确认一批“名牌产品”和一批“优质产品”,对确认市、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政府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支持拥有名牌产品的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扩大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各级政府的扶持奖励政策要向名牌产品倾斜,重点支持对产品进行质量和工艺的技术改进,提高名牌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出一批高技术、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全面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对粗制滥造产品的企业在经济上给予制裁,特别对假冒伪劣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以保证名牌战略的顺利实施。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账务处理及会计核算论文 一、科目设置 农业企业会计核算涉及的科目包括:(1)消耗性生物资产;(2)生产性生物资产;(3)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4)农业生产成本;(5)农产品等。 二、生物资产 农业企业取得生物资产,按其用途分为,比如养鸡场孵出的雏鸡,准备用于饲养作肉鸡的,列入消耗性生物资产,准备饲养作蛋鸡的,列入生产性生物资产,准备直接出售的列入农产品。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 1、购置和培育。借:消耗性生物资产,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累计折旧等。2、转群。借: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贷:生产性生物资产。3、后续支出及分摊费用。借:消耗性生物资产,贷:银行存款、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4、收获。借:农产品,贷:消耗性生物资产。5、直接出售。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 1、购置。借:生产性生物资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累计折旧等。2、自育。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累计折旧、应付利息等。3、转群。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4、后续支出及折旧。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银行存款;借:管理费用(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贷:银行存款;借:农业生产成本,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三、长期资产与企业正常资产 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一)外购固定资产,如外购设备。(员工培训费不得计入,应计入当期损益) 1、需要安装。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生产用动产),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2、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具有融资性质的。借: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实际支付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差额),贷:长期应付款(实际支付价款);借:财务费用,贷: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借:长期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如建冷库、厂房等 1、自营方式建造。借:在建工程———某项目,贷:工程物资、应付职工薪酬、库存商品、应交税金(销项税)、原材料、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银行存款等;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2、出包方式建造(按合同具体条款支付工程款)。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等),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四、农业生产成本 (一)直接费用。借:农业生产成本,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等。 (二)间接费用。借: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等。期末,应按一定分配标准对共同费用进行分配。借: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贷: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 (三)结转(应在农产品验收入库时)。借:农产品,贷: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 五、农产品 (一)成本费用归集。借:农产品,贷:消耗性生产资产、农业生产成本———农产品。 (二)出售。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农产品。 六、收到项目补助款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补助,如收到预拨款等。①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②然后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并确认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2、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补助,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1、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2、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3、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借:递延收益(尚未分配部分),贷:营业外收入。 (三)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七、结语 总之,农业企业在我国城乡一体化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优秀构成部分,只有不断促进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才能有利于企业长足进步,才能保证农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张晓丽 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财政局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文化建设论文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指导思想、经营理念和工作作风的集中体现。多年来,农业企业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集团公司党委通过不断抓科技兴企战略、人才强企战略、诚信立企战略、品牌助企战略、文化塑企战略、项目带企战略、形象提升战略,为公司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 科技兴企——建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力推广农业先进技术;通过低产田改造、大条田建设等项目,使耕地面积增加15%;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目前已发展滴水灌溉5.4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4%,比传统灌漑方式节水约30%;兴办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广使用大型农机具,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积极推广干播湿出、精量播种等农业技术改革措施,使农业现代化种植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成立黄羊河肉羊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现代养殖业,多途径增加职工收入。 人才强企——利用薪酬留人、住房政策优惠、解决配偶工作等措施,留住人、用好人。近5年共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40余名;采用脱产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培训管理、业务人员及一线骨干员工1000余名;内部员工以岗位技能培训为主的轮训达到1万人次。人才作用的有效发挥,为公司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诚信立企——公司党委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诚信单位、诚信家庭农场星级评定活动,形成了“诚信评价、信息公示、信息采纳”的工作机制,“诚信为本”的价值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品牌助企——集团公司成立品牌发展战略管理委员会,由党委具体负责品牌战略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邀请专家做品牌管理培训,开展内部品牌战略研讨会;实行统一品牌战略,拓展注册门类,使“黄羊河”牌注册商标拓展到7类93种,函盖了企业所有产品;重视企业、基地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不断培育和打造名牌产品,提升“黄羊河”品牌的社会知名度、信誉度和忠诚度。五年来,“黄羊河”牌甜糯玉米、制种、蔬菜、果品等产品及相关企业,在质量管理认证及著名商标创建方面共获得各类认证及奖励达34项,获得各类国家授权专利12项。“黄羊河”商标先后被认定为甘肃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文化塑企——通过开展企业调研活动,起到了发现人才、凝聚人心、广开言路、建言献策的良好效果;以“元旦”、“五一”、“十一”、建场六十周年纪念日等节假日为平台,积极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充分满足了职工群众对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生活的需求;发起以“多读书、读好书”为主题的读书比赛活动,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看书积极性,促进了其对生产技术技能、思想道德修养的学习和提升;创办了黄羊河集团简报、网站,及时、广泛地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公司动态、生产技术和传播社会正能量,起到了服务群众、对外宣传的作用。 项目带企——共争取到各类惠农资金、国家政策性补贴、工农业发展扶持补贴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等资金34017.6万元,为工农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及企业在更高起点、更深层次、更深领域参与区域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形象提升——2012年开始,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形象提升活动。利用项目资金,新建公租房38270平方米,对原有职工住宅进行“平改坡”和外墙保温处理;对10余个基层居民小区进行了以绿化、亮化、硬化、净化、美化为主的“五化”工程改造,改造完善了各营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成88.4公里柏油路,基本实现了队队通柏油路的目标;利用日协贷款新建生态公益林13015亩,形成“三纵八横”防护林网,同时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9560亩,使企业林木覆盖率达到23.7%;狠抓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农业生产,严格控制农业投入品、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并及时清理废弃农药瓶、袋,回收废旧地膜和滴灌带;建立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检查、督促长效机制,保持机关营区及居民生活区环境干净敞亮。 通过抓好企业文化建设,有效地促进了黄羊河农业产业化发展。公司走出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加工为龙头,农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形成了甜糯玉米、制种、蔬菜、果品、肉羊养殖等特色产业。企业主营业收入由2007年的1.3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3.2亿元,年平均递增16.2%;职工人均收入由1.5万元增加到3.7万元,年平均递增16.2%;利税总额由500万元增加到2800万元,年平均递增33.3%,各项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公司先后被评为“部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首批151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之一、“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全国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农场”,近五年连续被甘肃省农垦集团评为“先进单位”,被地方党委、政府树为发展地方经济“功勋企业”。 作者:李大宏 王卫 刘凯军 单位: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公司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信息论文 一、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含义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特点 1.员工信息技术程度低,导致项目实施难度高。 如前所述,农业企业因受制于往前传统的种植和生产管理模式,具体的基层管理人员甚至子公司经理的信息化技能严重欠缺,且年龄偏大。知识转移的工作量困难较大,信息化技能培训的难度较高。 2.信息化建设项目员工参与度低。 农业产业由于多年来的传统生产方式导致企业中存在一定的保守、对新事物接受程度低、接受速度慢等文化习惯,也导致企业员工在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参与意愿较低。 二、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进度影响因素分析 1.信息化项目内在因素对进度的影响。 (1)因农业企业的生产特点,导致进度受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因需求分析受以下几方面的影响:①需求提出的局限性。由于负责人职位问题,很少能够熟知全局业务运作,所提出的需求的完整性因人而异。②需求描述的复杂性。需求的完整描述不仅面面俱到,内部的关联性很强,错综复杂。③需求审查的随意性。面对如此繁杂的需求分析与描述举行的需求评审,并不能对需求描述作深入细致的分析。(2)低估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低估信息系统开发项目实现的条件表现在低估技术难度‘低估协调复杂度、低估环境因素这样几个方面。 2.组织保障体系对进度的影响。 (1)根本导向问题。在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和实施过程中,如果内部协调不力、没有形成合力,则最终很难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这就必须要求项目管理组织必须明确工作基本准则和导向,在项目管理全过程都必需加以强调,否则,对项目管理的进度和成效将有极大的影响。(2)组织结构上的问题及其解决。作为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项目组的组织机构对项目的成败起着关键作用,组织结构是项目管理的骨架,其功能是沟通信息、协调矛盾、控制进度、维持运转和指挥决策等。作为一个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任务较重的农业企业,不可能成立项目式的项目管理组织,该项目的管理组织成员是由各部门抽调搭建成的,项目的项目组是矩阵式的组织构架,矩阵式组织构架既有项目组织注重项目的特点,而项目成员又是某一职能部门的成员,从而造成协调上的不利因素。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进度控制的管理保障措施 1.农业企业必须做好业务流程的再造和完善。 (1)流程重组的三个阶段:初始阶段、分析设计阶段及实施阶段。首先是项目的初始阶段。这时应明确项目的内涵及意义,并由项目团队将需要改进的流程与企业的经营结果如提高利润率、降低成本等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认识到改进流程的意义。然后,正式进入流程的分析及设计阶段。先对现有流程进行分析,可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现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找出现状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并在其中架设桥梁。然后据此设计出流程的各个步骤及衡量的标准。最后,提出从现状转化到理想状态的实施计划。最后,是流程的实施阶段。设计完流程并非万事大吉,实施阶段是关键。在这一阶段,要先定义实施的组织结构,与相关部门及员工沟通,并提供培训。(2)在流程改造的过程中,有几点关键因素必须注意:一是必须有高级管理层的支持,二是最好是由相关部门的代表设计,而不是完全依靠外力,这样才能保证新流程容易被接受、可实施性强。 2.组织结构上的问题及其解决。 (1)在企业内部必须明确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确保项目负责人与职能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权利平衡。在矩阵式项目组织结构中,项目组成员一般接受两方面的领导:项目组负责人和原所属部门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成员对所属部门负责人的忠诚度更高,因此,必须明确项目组成员在项目组内部的汇报关系,这样有助于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责任心的建立。(2)有效沟通和调节双方矛盾。为了确保项目在时间、资源、效能上的合理平衡,项目组负责人必须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沟通,除了让职能部门负责人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上理解和认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组更必须帮助职能部门负责人充分了解项目各阶段所处的环境、工作任务、对资源的需求、项目进展等等,从而使职能部门对项目组和项目有充分的认识,了解项目的资源需求,从而帮助项目组的工作顺利进行。(3)确立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机制。在项目管理的实际工作中,随时都会遇到项目组和职能部门之间的矛盾,要注意到,不是所有的矛盾都是容易解决的,或者说不是所有矛盾都是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的。当两者的矛盾难以解决时,必须有一个机制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性,这就从机制上确保了项目管理工作的优先性,从而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论 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虽然有种种的困难和不利因素,但是只要从项目管理组织上重视,确保项目管理组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项目管理机制的科学性,并根据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项目特点,充分做好企业流程再造和项目需求分析,科学编制项目进度,就能最终保证农业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进度和成效。 作者:孙淑君单位: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企业论文:我国农业企业化研究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农业企业论文:中国农业企业化发展探究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 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 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二、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 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三、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化问题研究综述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农业企业论文:农业企业复式记账核算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及主要特点;借贷记账法在农业企业核算中应用;借贷记账法在农业企业核算应用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东方国家的复式记账法、“月计岁会”是我国会计核算的写照、西方复式记账法与借贷记贷记账法、对外贸易的发展,造就一大批制造业大公司和对外贸易的大公司、地中海沿岸国家的意大利,成为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的发源地、什么是借贷记账法、在账户中,用“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进行试算平衡、可以设置和运用双重性质的账户、由上级主管部门投人资本金2万元,存人银行、必须清楚农业企业的会计科目(或称账户)的设置等。具体请详情见。 摘要:会计的记账方法很多,基本思想是复式记账。复式记账是对单式记账法而言。对每一项经济业务所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必须按相等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一种记账方法。借货记账法是复式记账法的一种,在工业、建筑业、交通业、农业中,进行经济核算广泛应用,本文就借货记账法,在农业企业核算中应用,谈一谈看法,以求利于农业生产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借货记账法经济核算农业 1.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1.1东方国家的复式记账法 中国是东方国家的代表,拥有5000年的灿烂文明和文化,我国官厅会计在汉代就有文献记载,“月计岁会”是我国会计核算的写照。我国官厅会计也是复式记账,具体表现为中央政府财政收人总账与地方政府省、府、县财政收人的明细账,要在总额上相等,只是记账方法是“收付记账法”。而民间商号会计核算方法,在明、清时期,会计核算中“龙门账”,在盐商、票号等等商人会计核算中应用,记账方法,也是复式记账的“收付记账法”。 1.2西方复式记账法与借贷记贷记账法 (1)西方海洋新航路出现以后,西欧对外贸易空前发展,对外贸易的发展,造就一大批制造业大公司和对外贸易的大公司,比如: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就是当时最著名的对外贸易公司,会计核算上采用复式记账法中的借贷记账法。 (2)地中海沿岸国家的意大利,成为复式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的发源地。 自从迪亚士·达卡马·哥伦布·麦哲伦在巧世纪一16世纪相继开辟西欧通往世界的新航路以后,世界贸易空前扩大川,欧洲的对外贸易空前高涨,会计核算也应运而生,复式记账、借贷记账法产生,也在情理之中。 1494年在威尼斯出版的路卡·巴其阿勒的《算术·几何与比例的概要》〔幻,不仅是关于代数的最初印刷文献,而且其中设《计算与记录要论》这一章,论述复式记账。巴其阿勒的著作,是关于复式记账的最初印刷文献,为以后的复式记账法的普及做出了极大贡献。但巴其阿勒不是复式记账法的创始人。与此相比,作为记账、算账的方法,中世纪意大利威尼斯、热那亚、米兰的商人已经能够解决实际业务了,而借贷记账法是应用了复式记账原理,最早在意大利借贷商人及早期银行家们所使用。复式记账原理在西方一也是源远流长,人们给以高度评价,19世纪的数学家阿瑟·克里(Arthurcayley)说复式记账原则“像欧几里德比例理论一样,是绝对完整的”。歌德在《威廉·麦斯特的学习年代和漫游年代》一书中说,复式记账“是人类心灵中产生的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东方的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应用复式记账的国家之一,只是记账方法是收付记账法。比如:我国明清时期商业活动中的“龙门账”和“四脚账;是我国固有的复式记账方法。 (3)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所谓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2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及主要特点 2.1在账户中,用“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把每个科目所属账户的账?都区分“借方”、“贷方”和“余额”三栏。借方在左,贷方在右,以反映资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借贷记账法使用的“借”、“贷”二字,已同本来的字意(即“借主”、“贷主”)相脱节,演变成了一对单纯的记账符号,有其专门的含义。“猎”、“贷”的含义因账户性质不同而恰好相反。在资产类(成本类、费用类账户)中,“借”表示增加,“贷”表示减少;而在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收益类账户)中,“借”表示减少,“贷”表示增力口。 2.2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 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对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用相等金额,一方面已人1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记人1个或几个有关账户的贷方,记人借方贷户与贷方账户的数额必然相等,这就形成了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2.3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进行试算平衡 由于借贷记账法在处理每一笔经济业务时,都必须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记账方向相反,金额相等。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如1个月),所有账户的借贷发生额双方合计必然相等;所有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与贷方期末余额计数也必然是相等的。其试算平衡公式是: 期初借方余额合计二期初贷方余额合计 本借方发生额合计=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利用这种平衡关系,就可以检查各账户记录是否正确,以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 2.4可以设置和运用双重性质的账户 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按经济性质一般分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类。但为了灵活地处理账务,也可以设置和运用,既可以是资产又可以是负债的双重性质的账户(共同性账户),如设置“待处理财产授意”等账户。双重账户(共同性账户),应根据他们期末余额方向来确定其性质,如果是借方余额,则资产类账户;如是贷方余额,则负债账户。 3借贷记账法在农业企业核算中应用 现举例说明农业企业的会计分录的编制: 例1某种植玉米农业企业20XX年6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由上级主管部门投人资本金2万元,存人银行。 这项经济业务,使企业所有者权益账户“实收资本”增加2万元。同时,使资产账户“银行存款”也增加了2万元。两类账户同时增加。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记账规则,编辑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0,000.00 贷:实收资本20,000.00 (2)企业以银行存款1000元偿还银行短期借款。着笔经济业务,使企业负债账户“短期借款”减少1000()元,同时,使资产账户“银行存款”也减少1000元,两类账户同时减少。根据记账规则,编辑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10,000.00 n贷:银行存款10,000.00 (3)企业以应付票据100()元,偿还应付账款。 这项经济业务,只涉及到负债账户。“使应付票据”增加,同时,使“应付账款”账户减少。根据记账规则,负债类账户有增有减,增减金额相等。编辑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1000.00 贷:应付票据1000.00 (4)企业开转账支票一张,以银行存款5000元买玉米种子。 借:玉米种子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然后,将各项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以后,即应记人有关账户,这个记账步骤通常为过账,内容略。 4借贷记账法在农业企业核算应用中应注意的事项 4.1必须清楚农业企业的会计科目(或称账户)的设置,与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会计科目设置,是有很大的区别。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会计科目设置,国家财政部有规范性规定,一般有规范工业企业会计科目表、商业企业会计科目表。而农业企业会计科目表,国家一般不作硬性规范性规定,只是参照工业会计科目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比较灵活的仿照执行。 4.2同样是“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农业企业,核算内容上有很大区别。工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上主要以机器、设备以及厂房、建筑物为主要对象,比重最大是机器、设备;而商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上主要以厂房、建筑物、柜台为主要核算对象,一般要把交通工具—车辆,纳人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而农业企业“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上重点在农业机械和土地承包费用两大方面,一般以农业机械为主要核算对象。 4.3必须认识农业企业采用借贷记账法特殊性,结合农业实际情况,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其中,在企业利润,提存一部分奖励自生知识的种子研发资本金和为种子推广基金是十分重要的措施。 农业企业论文:我国农业企业风险治理论文 (一)自然环境风险 1.自然资源风险。自然资源风险可以理解为正常条件下的自然环境风险。农业企业生产的自然特性与其所占用资源的量、质和地理位置都密不可分,并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农业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在数量方面,相关资源的短缺(如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会严重影响农业企业的生产营运。在质量方面,环境污染对资源质量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会从根本上影响农业企业的效益。与此同时,资源的地理位置也直接决定了农业企业的营运成本高低。 2.自然灾害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可以理解为异常条件下的自然环境风险。由于农业的生产特性,自然因素对农业的影响相比其他行业更为敏感和严重。我国是世界上两条巨灾多发地带(即北半球中纬度重灾带和太平洋重灾带)都涉及的国家,气候变化大,灾害种类多且发生频繁,这都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近年来,我国每年农田受灾面积达7亿亩以上,受灾农作物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0%-35%,造成粮食损失200亿公斤(吴振宇,2005)。其中干旱、洪涝、冷灾、寒害是我国最主要的农业天气灾害(霍治国,2003)。据民政部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截至2008年1月31日,我国2008年1月10号以来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共造成18个省份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达727.08万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7.9亿元。自然灾害一方面会影响农业企业的产量,另一方面还会影响农业企业的产品质量,这都会增加农业企业的风险,造成农业企业效益不稳定。 (二)市场环境风险 1.政策体制风险。柯柄生(2001)指出,对于农业生产而言,一个主要的风险源于不稳定的政策环境。现阶段我国农业正处于转型时期,农业政策的稳定性较差。整体而言,农业政策的调整总是朝有利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方向进行,但就个体而言,它不可能对每一个农业企业都有益。国家工业化政策使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然而农业经营规模却跟不上我国经济增长的平均速度。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工业对农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回馈率较低(瞿翔、张俊飚,2006)。这一体制原因将使农业企业的可持续竞争力受到损害。 2.市场竞争风险。在一定的政策体制下,市场竞争主体行为的相互影响也将给农业企业带来风险。按照五力模型(波特,1997)的理论架构,对某一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市场主体可分为五类,分别是购买者、供应者、业内企业、潜在的进入者和替代品生产者,随后又有学者(Andrews.Grove,1986)在此基础上补充了第六种力量,即互补品生产者。对农业企业而言,购买者的产品需求的不确定性影响着企业的销售风险,而供应商因素则影响着农业企业的采购风险,这都需要农业企业关注供应链上下游的产品质量和供给周期问题。同时,潜在的进入者、替代品生产者、互补品生产者和业内企业则一起决定了农业企业所在行业内竞争关系的变化。 (三)企业内部风险 1.观念风险。一般而言,管理者忽视危机的征兆、不重视对风险的监测都是因为企业未能对不确定性做出恰当和及时的反应。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业企业起步较晚,且以中小企业居多,普遍风险意识淡薄,对加强风险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可以说,风险观念的落后是我国农业企业内部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技术风险。农业企业往往是新技术应用的载体,但新技术优化农业自然再生产过程是有条件的。农业企业生产对象(植物和动物)的状态是不稳定的,这决定了农业企业生产技术的一系列特点,包括生产对象的不稳定性、区域环境的适应性、操作者水平的差异性。此外,有些技术的应用还需要考虑农业企业产品消费者的安全,例如基因技术的应用等。即使采用的技术在这几个方面都没有问题,也还存在着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的风险。 3.管理风险。农业企业的管理风险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在人员组织方面,农业企业生产人员的来源、生产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以及技能都不易把握和提高,这使得农业企业难以优化和实施有效管理。其次,在生产经营方面,农业自然再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农业企业生产的原辅料以有机的、生物的或化学物料为主,因此,运输、存藏和使用这些物料的工艺难度相应较大,这构成了农业企业生产营运方面的不稳定因素。最后,在财务运作方面,农业企业的资本结构、资产结构、财务信息的透明、财务人员的职业操守也都加大了农业企业的内部管理风险。 二、农业企业的风险管理整合框架 自1992年美国COSO(CommitteeofSponsoringOrganization)委员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简称COSO报告)以来,该内部控制框架已经被世界上许多企业所采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纷纷对内部控制框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强调内部控制框架的建立应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相结合。2004年9月COSO委员会以原《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为基础,并结合《萨班斯-奥克斯法案》(Satbanes-OxleyAct)的相关要求,颁布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COSO-ERM)。在该报告中,COSO委员会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的八个要素,分别是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笔者认为,农业企业可以立足于这八个要素,形成一个前后一贯、相互联系的风险管理整合框架以应对其面临的自然环境风险、市场环境风险和企业内部风险。 (一)内部环境 1.风险管理理念。企业的风险管理理念是一整套共同的信念和态度,它决定着企业成员在做事情时如何考虑风险,包括从战略的制定和执行到日常的活动。农业企业的风险管理不应该只重视技术层面的问题,更应该强调上下一贯的风险理念,这种理念实质上反映在管理活动中企业成员所做的每一件事情上,例如对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对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和补救等。 2.权力和职责的分配。权力与职责的分配确定了企业内成员被授权和采取行动去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式。针对农业企业所面临风险的特性,企业应该有专门的部门或机构以及专门的流程承担风险识别和应对的职责,例如及时对行业政策的变化做出反应、密切关注竞争对手、潜在进入者和替代品生产者的实时动态等。相关权力和职责的划分要以充分的信息沟通为基础,以有效的监督为保障。 3.对胜任能力的要求。针对农业企业的人员组织问题,企业需要明确特定岗位的胜任能力和水平,并把这些要求转换成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使风险管理有着坚实的基础。这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取决于企业成员的基本素质、后续培训和经验积累。农业企业在明确了自身风险管理的能力要求后,应该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技能知识的培训,这需要覆盖从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到内部观念以及相关的技术和管理技能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有必要的话还需要从外部聘请风险管理专业人士。 (二)目标设定 目标设定是事项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前提。农业企业管理层应根据企业确定的任务或预期,制定企业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并在此基础之上确定对目标的实现有潜在影响的事项。企业的风险管理就是提供给管理者一个适当的程序,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既能帮助制定企业的目标,又能够将目标与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风险以及日常的营运联系在一起,同时还要保证制定的目标与企业的风险偏好和对风险的容忍程度相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说,针对农业企业特别需要关注的因素包括自身对自然资源的占有情况,对自然灾害风险的容忍程度,对农业政策性变动的承受力大小,对市场竞争环境的适应能力以及对企业内部各风险因素的控制程度。 (三)事项识别 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企业的管理者需要对影响设定目标实现的事项进行识别。事项识别是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的基础。整体而言,农业企业在进行事项识别时应充分考虑影响自然环境风险、市场环境风险和企业内部风险的各个事项。农业企业生产的自然特性与其所占用资源的量、质和地理位置无疑是影响其自然资源风险的事项;企业所处区域的常见和偶发自然灾害则是影响自然灾害风险的事项;国家的农业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汇率政策等则是影响农业企业政策体制风险的事项;企业现存竞争对手的威胁、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和互补品生产者的威胁以及买方的侃价能力和供方的侃价能力等事项则影响着企业市场竞争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影响农业企业风险状况的事项通常不是孤立的,一个事项可能引发另一个事项。在事项识别的过程中,农业企业应该明白事项彼此之间的关系,通过评估这种关系,才能确定采取恰当风险管理措施的方向。例如冰雪和洪涝等自然灾害会导致农业产量和质量下降,从而影响市场供求平衡,推动农产品价格的波动,这样一来,农业企业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加大了其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与此同时,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又会作用于政策制定,为平抑价格波动而进行的政策修订又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农业企业面临的政策体制风险。由此可见,农业企业对风险事项的识别需要具 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四)风险评估 企业风险评估,即企业在事项识别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目标实现的可能影响程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指某一特定事项发生的可能性,而影响则是指事项的发生将会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农业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可以使用SWOT分析这一强大工具。农业企业可以从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四个方面给自己进行定位,进行风险评估,进而从以下四大战略模块中确定一个适合自己的战略:一是优势机会(SO)战略,即发挥企业内部优势利用外部市场机会的战略,例如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生态农业;二是弱点机会(WO)战略,即通过利用外部市场机会来弥补内部弱点,例如尽量享受农业优惠政策弥补自身技术和资金的不足;三是优势威胁(ST)战略,即利用本企业的优势回避或减轻外部威胁的影响,例如锻造产业链抵抗竞争威胁;四是弱点威胁(WT)战略,即减少企业内部弱点的同时回避外部环境的威胁,例如与优势企业进行合作经营等。 企业往往通过运用WO、ST或WT战略最终达致SO战略。当企业存在重大弱点时,它将努力克服这一弱点并尽量发挥自身的优势。当企业面临巨大威胁时,它将努力化解这些威胁以便集中精力利用机会。以“山东寿光蔬菜”优秀企业的发展为例进行研究发现,从20世纪80年代起步,经过20世纪90年代规模的扩张和品质结构的优化升级,到21世纪初已经初步锻造出一条以高品质蔬菜种植为优秀,向下衍生出蔬菜销售和加工配送企业,向上吸纳农药、化肥、种苗、竹竿和钢筋等生产资料企业的优势供应链,同时通过合作组织与农业研发机构合作,积极开展技术和管理创新及应用,并借助逐步建立起来的“寿光蔬菜”的品牌效应,吸引大量的海内外资金与技术,弥补自身农业发展资金的不足。由此可见,这些底子薄弱的蔬菜种植企业,通过上下游供应链的锻造、优势产业的互补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已经逐步将自身的弱点变成优势,外部的威胁转化为机会,并具备了强大的资源优势,牢牢掌握了市场先机,与此同时,企业通过这种战略性的风险评估模式,也使得其抗御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 (五)风险应对 风险应对建立在深入的风险评估基础之上,为风险控制活动提供依据。农业企业应根据相关目标、企业风险偏好、风险可接受程度、风险发生的原因和风险重要性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当的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应对策略可以分为规避风险、减少风险、共担风险和接受风险四类。针对没有超越自身风险容忍度的事项,农业企业可以采取风险接受策略,例如对一定的自然灾害风险的承受;而在迫不得已时,农业企业则采取规避风险策略,这主要是指撤出高风险领域。总体而言,农业企业最主要的风险应对策略主要是减少风险和共担风险。 减少风险和共担风险策略可以从战术和战略两个层面进行。在战术层面,农业企业可以采用订单农业、期货工具(包括天气期货)、保险(含产量保险和收入保险等)和控制财务杠杆等措施。。在战略层面上,农业企业可以采用多元化和产业链风险管理措施。多元化风险管理措施是指充分利用生产和加工相关程度较低的农业和农副产品以分散风险。通过进行投资组合,达到在相同期望收益情形下组合风险最小或相同组合风险情形下期望收益最大的目的。产业链风险管理措施是指通过将整个农业生产过程分为产前、产中和产后三个环节,将不同类型风险在整个链条中进行分解,通过明确不同环节的主要风险类型及其作用机制,寻求不同的风险管理方式,然后进行有效的风险组合管理,实现降低农业企业风险的目的。对农业企业而言,以上战术和战略两个层面的措施应该结合使用。 (六)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保证风险应对方案得到正确执行的相关政策和程序,通常包括两个要素:确定应该制定什么政策和实现该政策的一系列程序。农业企业为确保风险应对策略的有效执行和落实,首先应该强化企业每一位成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使相关的风险管理控制活动成为其自发的选择,这需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同时对各个岗位的权责进行划分。控制活动包含的措施和程序主要有: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保护、职责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在整合的风险管理框架中,这些控制活动应存在于农业企业的各个部分、各个层面和各个部门。因此,农业企业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和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同时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相关规章制度能够被有效执行。 (七)信息和沟通 对确保农业企业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而言,信息和沟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企业应以一定的形式和时间间隔确认、捕捉和传递企业内外部的相关信息,在企业内进行全方位的沟通,以保证企业员工能够有效执行各自职责,为企业风险管理策略的实施提供保障。企业获取的原始资料数据和信息(如气候状况、农产品价格等)必须及时可靠,以确保有效地做出决策。企业的信息系统应该能够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做必要的调整,确保信息高效传递,支持决策制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八)监控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企业风险管理系统本身的运行也需要进行监控。对企业风险管理的监控是指评估风险管理要素的内容和执行质量。农业企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对风险管理进行监控,即持续监控和个别评估。持续监控活动包含在企业正常的、反复的经营活动中,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程中被实时地执行,并且动态地对变化的情况做出反应。而个别评估则直接关注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对重大问题给予关注。就农业企业而言,对自身所面临的自然环境、市场环境和企业内部各种风险都需要保持应有的谨慎,进行持续监控;而个别评估则在重大事件出现时启动,如极有可能发生自然灾害时或有关政策发生变迁的情况下。 三、小结 农业企业面临的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和企业内部风险相互之间密切关联,这使得孤立的风险管理方式作用有限。本文通过借鉴最新的COSO报告的八大风险管理要素,为农业企业的风险管理给出了一个前后一贯、相互联系的整合治理架构。它通过强调内部环境中的风险意识,在企业目标设定的基础上识别风险事项,通过SWOT分析评估自身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而后将其融入日常控制活动,最后在充分的信息与沟通的基础上对整个风险控制系统实时监控。这样的风险管理整合治理架构能够为我国农业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升提供有力的支持。
1农业保险在安徽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1.1植根传统农业生产,守护产业基础 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在于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农业,其余的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环境改善与文明程度提升等目标都是这一目标的附属物,当农业强大起来后,这些目标都能够实现。因此,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羸弱农业如何提升的问题,人可以不用苹果手机、可以不开车、不投资,但是没有谁能不吃饭,羸弱的农业已经成为制约中华民族复兴的生命线,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目标就是产业兴旺,这里的产业指的不是乡村旅游业、农村制造业,而是实实在在的生产粮食的传统农业[1]。传统农业生产虽然具有弱质性、低收益和高风险特点,但却是产业兴旺的基础,而农业保险天然的保障属性使其成为守护产业基础的最有力工具,无论是过去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还是在新形势新时代,农业保险为传统农业生产发展、保障产业基础一直发挥着保护神的作用。 1.2助力新兴经营主体,降低农业风险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在广大乡村涌现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他们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在农业生产上投入资金雄厚,承租土地、购买生产资料、人员工资等生产成本比种植农户要大得多,面临的生产风险较大。一旦他们受灾,巨额损失会瞬间把他们击垮。笔者接触土地流转率特别高的繁昌县一些经营大户,他们普遍期待农业保险公司能尽快开发出能满足种植大户需要的农业保险新产品,以抵御不可预测的各类风险。 1.3关爱广大农户,保障增产增收 目前有很多农户在进行农业种养殖时充分利用农业保险政策,规避了种养殖过程中的风险,避免自己陷入贫困线,甚至利用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让自己走出了贫困,利用农业保险保障自己增产增收。当地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村干部说,不管风调雨顺,还是遇到大灾,农民都可通过农业保险获得几倍(风调雨顺时)乃至多倍(受灾严重时)的赔偿补贴。农业保险这个党的惠民政策在精准脱贫、保障农户增产增收中一直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产品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 目前的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覆盖范围为:种植业中主要有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大豆;养殖业中主要有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林业尚没有达到全覆盖。2019年之后,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也被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花生、芝麻、马铃薯被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安徽农业保险覆盖面较宽,但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如针对皖北的牛羊养殖、肉牛、肉羊和全省的畜禽、肉鸡、园林水果;针对水产养殖如稻虾养殖、三大家鱼养殖、螃蟹养殖等,覆盖面很小,不能满足这些产业发展需求。 2.2保障标准不能覆盖完全成本 安徽省在提高保障上以补充商业保险形式提高了保障率,但仍不能完全覆盖物化成本,更不能覆盖完全成本。同时补充商业保险仅针对一定规模以上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而散户却不能享受到。一方面,小农户抗风险能力没有提升,另一方面,新型经营主体又觉得不解渴。同时,经办保险公司种植业的条款中都设置有起赔点,即损失率超过20%之后才针对损失赔付,在20%之内不赔付。虽然相比之前的30%大幅度降低,但无论是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还是小农户都希望起赔点可以再降一降。 2.3大宗农作物保费缴纳动态调整和无赔款优待工作不到位 科学厘定农业保险费率,使农业保险价格和对应的风险相适应,既是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举措,也是服务乡村振兴、维护投保农户切身利益,让农户获得感增强的手段。多年来,安徽大宗农作物保险费率标准一致。实际上安徽地处中纬度地带,受大气环流、太阳辐射和地理环境的综合影响,全省兼具两种气候特征:暖温带和亚热带,淮河是中国南北分界线,以北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土地平坦肥沃;长江淮河之间丘陵起伏,河湖纵横;长江以南,皖南地区山峦起伏。地理环境差异较大,农业保险风险不尽相同。同时农业生产主体自身生产管理水平差异较大。经验丰富、投入较多的经营者抗风险能力强,没有赔款或少赔款,而下一个保险年度保费缴纳与上年有赔付、赔付大的没有差别,保费缴纳动态调整和无赔款优待机制没有形成,这项工作从监管和操作层面均不到位[2]。 3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促进安徽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3.1持续增加品种、丰富产品 第一,增加地方特色类、指数类产品的开发力度。增加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根据各地不同特色产品情况,持续增加保险标的品种,政策支持和鼓励特色农产品发展,支持鼓励特色农业保险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特别是气象指数保险、水文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例如高温热害天气指数保险、茶叶低温指数保险、螃蟹等水产养殖水文指数保险、河虾等水产养殖价格保险、玉米目标价格保险等指数类险种,实现指数类险种大范围推广使用;发展竹木保险,发挥林木和经果林对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 第二,加大对保收入保价格类产品的支持力度,使市场价格的风险得到保障。推动水稻、玉米、小麦收入保险和价格保险,使农业保险能够达到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变动的双重风险,既保价格也保收入的目的。扩大“农业保险+”的运用范围,运用综合金融手段推动“农业保险+期货(权),农业保险+信贷,农业保险+订单”等运用范围,对已上市的期货产品(比如粳米期货、鸡蛋期货、豆粕期货等)可以联合商品交易所共同设立补贴资金,增加市场活跃度,发挥金融工具联动分散风险功能,逐步实现“农业保险+”成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分散风险的常规手段。 第三,加大涉农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农业信贷保证保险、保单质押、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种养产业综合保险、一揽子综合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农机具、各类大棚、农房、仓库财产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治安保险、人身+财产、生产+生活的全方位保障险种。 第四,加大扶贫产品、防止返贫类产品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扶贫类产品、防止返贫类保险产品的开发应用,为脱贫、扶贫注入造血机制。 3.2加强科技应用,提升服务能力和管控水平 第一,保险公司综合运用AI、3S、5G、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建立种植业以地块为驱动、养殖业(牲畜、禽类)以标的识别为核心的精确承保新模式,实现农户基础信息、地块信息、标的信息、承保信息整合校验,做到验标查勘有方法。 第二,鼓励建立种植业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移动设备+农业测产技术相结合,养殖业以“摄像监控+脸部识别+智能称重”相结合的精准理赔模式,做到定损有依据,理赔有标准。 第三,鼓励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技术推进农业保险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实现定价科学、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完善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拟定机制,允许鼓励费率区域化浮动调整和无赔款优待机制实行,实现差异化定价。 第四,鼓励经办机构利用农业保险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的乡村治理。通过新技术运用,更好更深度融入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如中国人寿财险公司与铁塔公司合作,在基站上安装摄像、气象、遥感等设备,依托星联网、气联网、视联网为主的农业保险科技化服务体系,融合光谱、气象、影图、时空定位、AI、区块链“六位一体”智能化识别技术,开启农业保险科技化、服务智能化、自动化、无人化新时代,彻底颠覆传统种植业经营理念,在承保端风险区划评定、精确承保,理赔端灾害提前预警、灾害实时预警监控、灾后精确理赔[3]。在服务种植业同时其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指导、病虫害防治、防灾防损、生态环境监测、农业资源监测、秸秆焚烧监测、农村政务管理等领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在参与乡村治安治理管理方面,农业保险科技也大有可为。 3.3政府各部门协同发力,使政策更有针对性、及时性 第一,优化组织保障。安徽省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市也应成立对应的组织,明确职能,更加优化基层组织保障,才能更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扭转由于近年部分机构改革带来的市县层级组织和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效率不高的状况,充分发挥农险办成员单位协同合作力量。 第二,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整合农业、气象、财政、公安、林业、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农户基础信息,粮补数据、土地确权数据、土地流转数据、林权数据、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其他相关数据,能有序互通共享。部门信息互通范围如果越大,农业保险效率将会越高。 第三,尽快制定农业保险招标管理办法,适度引入竞争机制,目前的市场份额分布仍然处于比较集中水平,需完善细化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费用管理规则、市场退出规则等,营造良好的农业保险发展环境。近年来,非洲猪瘟疫情导致猪肉价格上涨很快,猪粮安天下,2020年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生猪稳产保供,确保生猪产能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为此笔者建议对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创新保险模式和招投标方式,将养殖业与其他有规模有效益的政策性险种进行搭配,提高保险机构开展养殖险的积极性,保障生猪养殖户的成本可控。第四,加大业务合规、监管和业务服务水平评价,健全完善评价体系和指标,运用好评价结果。建立再保险机制,加大大灾风险准备金投入。政府在再保险机制建设上要发挥主导作用,有了完善的再保险机制,会让农业保险各方能更持续稳健发展。 3.4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加强激励引导作用 第一,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是政府完善支持保护政策的重要取向,更好发挥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政策功效,要完善财政补贴制度,针对不同产业和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主体的保障需求,构建普惠性和高保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并实行差异化保费补贴政策,提供更具弹性的保费补贴方式,根据风险保障水平高低,确定政府补贴保费比例大小,保障越高补贴越低。这样在安徽省现有财力下,既为贫困户和小农户提供了高额补贴的普惠性农业保险产品,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保障程度更高的产品,满足了市场多样化产品需求,也减轻了财政补贴压力。 第二,改革完善农业补贴结构,从单一保费补贴向市场建设补贴、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补贴转变,发挥多元补贴激励导向,加大农业保险补贴的政策运用空间。 第三,在中央财政针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启动“以奖代补”试点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徽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激励引导,加大对新产品补贴力度,针对新产品、地方特色产品,省市县各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加大,鼓励产品创新,增加品种,丰富产品体系,加大激励引导。 3.5持续“扩面、提标” 第一,在将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险种全部纳入安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后,稳步推进大宗农作物(如花生、芝麻、马铃薯等)、大型牲畜(如奶牛)、育肥猪、森林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确保重要农产品保障到位,确保农户“愿保尽保”和保险标的“应保尽保”。 第二,申请增加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产品品种,适应安徽农业农村新的发展要求。在现有主要给予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等粮棉油作物和能繁母猪、母牛、育肥猪等政策支持基础上,其他种植和养殖业生产,例如肉牛饲养、肉羊饲养、家畜饲养、水产养殖、水果种植等申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保险的目录,让安徽腾出更多财力发展地方特色农险,支持地方特色产品。 第三,扩大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补充保险等产品的覆盖面和试点范围,建立“政策性+商业性”多级保障模式,实现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全部规模经营主体均能享受保额提升带来的风险高保障,同时增加地方特色农险保额和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保险责任,丰富保障内容,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愿保足保”。 4结束语 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的判断决定了其发展必须要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行适当的干预,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动和引导其发展,农业保险对安徽省农民农业农村的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农业保险需要在新形势新时代担当更大的使命。 参考文献 [1]刘晓敏,王煜.江苏省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保险耦合协调性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22,61(8):174-178. [2]田建湘.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农业保险发展策略研究[J].商业观察,2022(9):59-62. [3]曲统昱,吉彩红.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业保险支农效率研究[J].河北金融,2022(4):55-59. 作者:王岳军 陈彬辉 单位:中共广德市委党校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芜湖公司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政府行政管理论文 一、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必要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和政治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农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保障经济上的自主权利,村民自治顺时而生。1982年宪法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地位,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对村委会的性质、地位、职责、产生方式、工作方式等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经过十余年的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1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它对“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了具体规定。“四个民主”的提出及完善,对指导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现村民自治,实质包含两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方面要求村民委员会逐渐摆脱乡镇政府的行政干预,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建立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基层治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相应的变革,乡镇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全能型、管治型政府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型、服务型政府。为此,进人新世纪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诸如在农村进行税费制度方面的改革、加强基层执政能力建设等,来推进两个目标要求的实现,以探索新的农村管理体制,构建和谐农村社会。但从总体上看,这两个方面的目标要求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 首先,从村民自治的发展来看,村民自治在总体上固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自治效果并不理想。问题主要有:(1)村民自治在一些地方并未走上正规,其应有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如村民制度化参与率不高,村民自治往往变为“村委会自治”,甚至演变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个人说了算。(2)农村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对村民自治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社会转型导致农村社会分化和心理意识多元化,农村由过去以农民为主体逐渐分化为不同的社会阶层,如村干部、农民劳动者、农民工、个体私营企业主等,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从而导致村民集体意识逐渐淡化和薄弱,自我中心意识明显上升,家族中心主义凸显,对农村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其次。从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来看,大多数地方的乡镇政府仍然习惯于“管治”思维,开展工作以单一的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只对上负责,将工作指标层层分解下压,甚至强制村民自治组织完成“任务”。导致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职能受到行政行为侵占和排挤,村民委员会成为准政府组织,沦为实现行政命令的一种工具。 综上所述,村民自治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难题,亟须在乡镇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在加强自治组织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予以解决。而目前乡镇政府在宏观指导上的缺位与农民群众期望乡镇政府的有位、有为形成较大反差;与此同时,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滞后,重管治、轻服务,甚至仍然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其管治方面的越位、错位以及服务方面的不到位。不仅对村民自治产生极大侵蚀,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亟须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着力点 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重点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规范乡镇政府活动范围和工作内容,提高乡镇政府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改革乡镇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加强群众监督,调动群众参与行政管理的积极性。 乡镇政府必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全能者的角色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责任者的角色,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把服务型政府理念具体化、明晰化并落实到位。具体来说,乡镇政府应注重履行好以下职能:积极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生产力建设,增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乡镇政府应充分保障农村基层群众各项民主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村民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对需要村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具体行政事务,应由乡镇政府统一与村民自治组织签订委托和购买服务协议。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和经费支付方式。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得如何,工作绩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打破封闭的政府政绩自我评估体系,建立群众评估制度,使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处于农民群众监督之下。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切实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尤其要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联系群众、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加强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和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村民自治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把“四个民主”和“三个自我”贯彻落实到实处。要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建设,建立民主选举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村民自治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村务和财务。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提高村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村民委员会尤其要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互助性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的自主权,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和村民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要增强村民自治功能,扩大村民自治范围,积极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村民自治的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政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要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听取意见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真正发挥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作用。乡镇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驻村的文体教育、休闲娱乐场所向村民开放,鼓励和扶持村内及周边有关实体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为村民服务,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乡镇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为村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经费和条件,并对工作实绩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民自治组织。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加强对农民群众特别是村民自治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其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使村民自治组织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摘要]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建立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重要标志。当前,需要在强化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功能,强化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两者间的衔接和互动机制。 [关键词]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村民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新型城镇化与乡镇行政管理论文 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状况及问题 在1979年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基层实行的是的政社合一管理体制。1983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在基层取消,建立乡镇政府。到1985年,全国基层基本完成由公社到乡镇的转变,并实行县乡“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乡镇政府作为一级财政单位的行政地位得以确立。与先前的制度相比较,在1980年代全国自上而下的“放权让利”的体制改革背景下,乡镇政府能分享少量工商税费,以及大部分农业税费、屠宰税、筵席税等,乡镇政府的财力有较大提高。但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后,各级财政再次向上集中,乡镇政府的财力受到较大影响;在2005年中央决定取消农业税及农村不合理的收费后,乡镇政府的财政来源进一步萎缩,出现所谓“乡镇财政哭爹叫娘”的现象。根据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乡镇财政表现为“吃饭财政”和“要饭财政”两种情形,前者大多出现在沿海发达地区,而后者则是广大欠发达地区的写照。所谓“吃饭财政”,就是指政府的可支配财政收入基本只能满足人员工资和政府运转的行政开支,用于社会服务和经济建设的部分很小。需要指出的是,这个现象并非源于乡镇的经济实力,而是源于既有财政体制。以J省K市(县级市)L镇为例,三个主要税种,增值税除去中央拿走75%外,剩下的25%中,省里拿走12.5%,县级政府再分走一部分,实际镇政府只能分到7.5%;所得税与增值税类似,镇政府实际只能分到12%;营业税虽然镇政府能分到的比例较大,但近年来推行“营改增”,营业税的税基大幅下滑。在此财政体制下,L镇2011年全口径财政收入8.9亿元,本级政府享有的可支配财政收入不到4亿元。其中维持行政开支就需要3亿多元,真正能用于各项建设的不到1亿元,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数据来源于2012年笔者对L镇的实地调研)。所谓“要饭财政”,即因经济欠发达而自身生财能力弱,乡镇政府的行政开支都要依靠上级政府的补助。以H省G县Z镇为例,2013年乡镇全口径财政收入1000万元左右,尽管县政府在自己权限内把大部分财政收入留给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也仅分得400万元左右,财政缺口仍有350万元左右,自己无力解决财政供养人员及政府运转的行政开支问题,只能依靠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或其他补助来解决(数据来源于笔者2014年10月对Z镇的实地调研)。尽管财政能力非常有限,乡镇政府的职能却是全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可以概括为:(1)执行本级人大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社会建设计划;(3)其他保障人民生产和生活的职权。从这一论述可以看出,乡镇政府要承担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职能。在我国纵向政府间的“职责同构”的体制背景下,实际上各级政府之间缺少明晰的职能分工。在长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相关激励和约束形成一种发展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凸显其经济职能,乡镇政府也不例外。在各种自上而下的经济增长考核指标压力下,加之财政能力不佳的状况,导致乡镇政府经济发展职能导向强,而社会管理职能导向弱的局面。显然,基于财政体制及发展机制,既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权责不匹配的体制,亦即财政能力与行政职责不匹配,从而导致乡镇政府出现职能偏差的问题。为缓解财政窘迫的压力,招商引资几乎成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既无力也无心去认真有效地提供乡镇公共品及服务,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在教育、医疗、环保等方面的责任不到位。有的学者通过对江西、河南的乡镇财政进行案例研究认为,财政体制的收入上收机制和农村教育支出的乡镇支出为主,造成了乡镇政府沉重的财政负担,进而造成教育发展迟缓②。在对国内知名专家进行的问卷调查中,61.9%的专家认为公共服务职能差是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经济发展所需的建设资金主要靠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融资解决,形成“吃饭靠财政,发展靠土地”的局面,由此形成一些负面影响:(1)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严重威胁到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资源的保护。(2)为吸引投资,在土地征用中对农民的补偿进行克扣或强拆强征,酿成很多社会群体性事件,危及到社会的稳定。(3)鉴于乡镇政府能力及人力资源的有限性,以乡镇为单位的工业发展模式,很难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供给,因而乡镇工业的技术结构或产业结构大多是低水平的,不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使用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新型城镇化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挑战 近年来,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思想,亦即“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在党的十六大所作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报告);“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优秀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3月,中央颁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从人口、产业、环境、城镇规模和相应的支持制度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方向。关于新型城镇化的新意何在,很多学者进行了解读或阐述,认为新型城镇化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思想,以集约化、生态化为发展模式,以功能多元化、体系合理化为基本内容,以城乡一体化为基本目标①。城乡互补、能源节约、城镇质量、环境保护、集约发展、共同富裕等六方面是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可以概括为人本化、集约化、集群化、协调化四个方面。新型城镇化的特征可以总结为“人的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产业现代化、建筑工业化、中国梦”等。以上诸多解读从不同的侧重点概括了新型城镇化的新意所在,如果进一步加以提炼,与乡镇发展密切相关的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强调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期以来,在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下,“城镇-农村”以及“城里人-乡下人”形成了明显鸿沟。一方面,大量在城镇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受制于户籍制度,难以平等地享有城镇的公共服务,面临着子女教育、医疗、养老以及其他社会福利等困境。另一方面,城乡之间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有异,往往县级政府负责县城、乡镇政府负责城镇,广大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呈现缺失或不足的状态,农村居民因为居住地的差异而难以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总理在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优秀的城镇化。对此,新型城镇化既要打破城里人-乡下人的户籍限制,让城镇常住人口享有所在城镇的基本公共服务;又要打破城镇-农村的地理限制,改善农村地区的基本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二是强调城镇化发展中的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长期以来,在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的发展机制下,对乡镇政府形成了经济发展的强激励,导致了乡镇企业热和开发区热。东部地区乡镇,利用自身廉价的土地和区位优势吸引投资,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而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因区位、财力和人员素质等因素,难以有效吸引投资,导致了沉重的发展债务。而无论东部还是中西部,基层政府的发展观都是重增长速度轻效率,这就造成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低下,环境污染严重。新型城镇化,不是不追求经济发展,而是要求不能把经济的发展建立在资源的粗放利用以及对环境的无限破坏的基础上,要把经济发展建立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基础之上。只有这样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才是能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发展。显然,根据上文对我国乡镇现状及问题的分析,新型城镇化对既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提出了严峻挑战,主要反映在如下几方面: (一)对乡镇财政能力的挑战。 在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城乡统筹发展是重要手段,这使得乡镇政府需要服务的人口显著增加。以经济落后的H省Z镇为例,统筹城乡发展使镇政府需要服务的人口从2000左右城镇居民扩展到25000左右全镇人口,相应的财政供养人口和建设项目成比例增加。但Z镇的本级财政收入,10年来一直在每年100-400万元间波动,这与每年2000万元左右的资金需求相比是杯水车薪(750万元运转资金需求,1200万元左右建设资金需求)。在此财力下,Z镇的建设资金,一方面需要积极向县政府争取项目支持,一方面必须负债建设。在我们的访谈中,该镇党委书记表示“一般一个项目,有1/3的资金我就敢启动,不然就办不成事。我来做书记,有900万债务,主要是工程拖欠款”。经济发达的J省L镇,全镇12万常住人口中,本地人口仅3万,而外来人口达9万。10年前的外来人口主要是流动性的农民工,在这里工作,但其子女教育和养老等主要在家乡解决;当前的外来人口主要是80后农民工,在本地生儿育女,安家立业,子女教育和养老等都需要本地政府予以解决。该镇镇长指出,“上级留给我们的财政分成,都是按照吃饭财政来留的,要搞经济建设,以及中央提出的教育、医疗、卫生等,都需要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主要靠土地转让金、融资,2011年财力4亿,负债就有4.1亿”。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与既有体制下的乡镇财政能力存在巨大落差。 (二)对乡镇政府职能配置的挑战。 新型城镇化的优秀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乡镇政府以改善居民的公共服务为优秀职能。在既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既要发展经济又要负责提供公共品及服务,财政能力的不足,使其难以实现两者平衡,不得不以发展经济为主,对其他则心有余而力不足,经济发展分散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投入。实际上,在我们的调研中发现,即使乡镇干部也认为,注重经济发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基础建设,上级要求我们配套,就得自己出钱”(H省Z镇党委书记访谈);“上级提外贸增长10%,经济增长8%,就开始搞外贸和增长攻坚战。外贸那么多,产业那么多,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呢?老百姓需要的是实际的东西。上级以后能不能不要老是提增长,回归到政府基本职能”(J省L镇镇长访谈)。另外,即便是在经济较发达的苏南地区,由于乡镇政府的人员编制有限,因经济规模扩大而需要增加工作人员,只能通过乡镇财政来聘任临时工加以解决,临时工与在编工作人员的比例甚至超过了3∶1,大大加重了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 (三)对乡镇发展模式的挑战。 新型城镇化提出了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其中包含着产业协调发展的内涵。一般而言,现代工业中的产业链或供应链的联系范围往往超出乡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需要跨越行政区划的协调发展。对此,国际上于1990年代就出现了跨域治理理论,强调政府间通过平等协商及组织结盟,解决跨行政区的事务协调①,促进区域性产业链的形成。但是,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形成的以乡镇为单位的产业发展模式,我国乡镇政府之间的横向关系更多地体现为竞争。例如,J省K市(县级市)具有很好的旅游资源,K市著名景点的Z镇希望把邻近乡镇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具有规模效应的旅游产业链,但与临近乡镇陷入“谁主谁次”的问题,难以协商。其实,乡镇之间的难以协调不仅是财政利益的矛盾冲突所致,更重要的是乡镇政府能用于协调发展的政策工具非常有限。众所周知,处于政府序列末梢的乡镇政府基本上只有执行权,自己制定政策的权力和能力都非常有限,加之财政能力的窘迫,也没有支持行政协调的财政工具,面对错综复杂的跨行政区划的协调发展问题显得无能为力。因此,长期陷入以乡镇为单位的“碎片化”发展模式,难以形成集约化的规模经济,造成对资源的低效率使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总之,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之下,乡镇政府财政能力的不足和政府职能的不到位,以及发展模式的不科学,都表明既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时展的要求,难以有效地解决乡镇发展面临的问题,需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问题。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课题。 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取向探讨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要服务于提升乡镇的公共品及服务的提供能力,以及提高乡镇经济发展效率,这就涉及到权责的调整问题。实际上,围绕着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近几年已出现了一些实践探索,主要有“强镇扩权”“乡财县管”和“撤乡变街”等几种形式。所谓“强镇扩权”是有选择地赋予经济发达乡镇更多权限。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为此,中央编办与中央农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13个省选取25个经济发达的乡镇,进行“强镇扩权”试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体制创新(如行政区划调整)、下放权限(如城建、环保、治安权限,以及提高乡镇财力)、编制管理(增加乡镇人员编制)。该项改革的优秀,是“坚持权责一致、事财匹配,赋予镇政府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力”。总体而言,该项改革试点进行5年多来,虽然省级政府较为积极,乡镇政府较为期盼,但处于关键环节的县级政府,并未积极全面地落实强镇试点,而是小范围、有选择地推行放权。根据笔者对试点镇之一的J省K市(县级市)P镇的调研,K市政府虽然发出试点的通知,但下放行政权限的具体目录长期没有落实,对P镇的财政放权仅限于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基数部分按照原来的县乡比例分配,增量部分100%归P镇),并且财政放权只能维持4年,4年后再议。显然,在“强镇扩权”问题上,县级政府持消极态度,这其中除了县级政府有其自身利益考虑外,还受到一些合情合理的客观因素制约。例如,自党的十六大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及“转变增长方式”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都加强了经济发展的统筹规划,亦即对建设用地资源、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的统筹规划,这涉及到用地和项目审批及其衍生权限的向上集中。这一变化趋势与向乡镇放权不相吻合,这就是为什么“强镇扩权”落实不尽如人意的重要原因之一。所谓“乡财县管”主要是针对乡镇财政能力不足而采取的财政统筹措施。2005年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使得乡镇政府的自有财力比重下降,对上级政府的财政依赖度大幅增加。在此背景下,财政部于2006年发出《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以期达到“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的目的。该项改革的主要内容为“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虽然该项改革的优秀是解决乡镇财政管理的规范性,并不触及乡镇政府的财政自主权,但财政的规范性管理实质上把乡镇财政支出的项目纳入县级财政的管理,乡镇在财政支出方面的自主性受到削弱。 对于县级政府而言,由于加强了对乡镇的实质性干预,对推行该项改革较为积极,而乡镇政府因财政需要仰仗于县级政府的支持,对支出自主性受到削弱不满意但也可以接受。因此,“乡财县管”的改革推行较为顺利,截至2011年底,实现了“乡财县管”的乡镇为2.93万个,占全国乡镇的3/4左右①。所谓“撤乡变街”是把乡镇政府变为街道办事处,这主要出现在城市及其周边地区。这一变化实质上是撤消了乡镇这一级政府,使之变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例如,浙江省约30%的乡镇已变为街道办事处,四川省约6%的乡镇也变为了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作为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最本质的变化就是不再作为一级独立财政预算的行政单位,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由上级政府统筹规划,街道办事处只是负责执行上级政府的任务安排。以上几种实践都涉及到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亦即基层行政管理需要集权或分权的问题。“奥茨分权定理”(Oates,1972)认为分权的必要性是,分权有利于增进地方民生福利的提升及资源配置的效率,因为越是接近实际的政府层级越了解真实的需求。一般而言,公共职责通常最好由那些最接近居民的政府加以实施,集权化的选择导致供给的同一性,无法考虑到各地方的不同偏好,因而国家范围内同一化的服务会导致消费者剩余的损失。福利损失可以被看作是信息不完全的产物,基层政府由于拥有更为全面的信息。因此,克服消费者剩余损失的一个重要路径就是分权。公共选择的分权化是帕累托效率增进的,其原因是它可以减少消费者剩余的绝对损失,这通常被称之为“奥茨分权定理”。理论的结论是建立在对理论假设验证的基础上得出的,奥茨分权理论的假设主要是:(1)政府寻求社会福利最大化是源于选民压力;(2)信息不对称或不完全使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具有信息的优势,因而分散而不是集中提供公共品能有效避免福利损失。假设(1)在西方发达国家是成立的,亦即决定资源配置及利益分配的政治过程是通过选票(无论是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来体现的,但这与中国的国情不相吻合。假设(2)相对来说较具普适性,但如果就中国的情况而言,还需进一步分析。在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等,基层政府不具有发展经济的职能,产业发展是基于市场的私人行为,政府既不负责给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也不需要市场信息。因此,所谓地方政府更具信息优势,仅指对当地的公共服务需求信息。而在中国由于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特点,乡镇政府也具有发展经济的职能,因而也需要掌握市场信息。现代经济中的市场范围远远超出行政区划尤其是基层行政区划范围,行政区划空间范围越小的政府要想掌握市场信息就越困难,这一点与地方公共服务需求信息正好相反。另一方面,由于基层政府制定政策的权力极其有限,在应对市场变化上的政策工具也就非常有限。因此,从发展经济的角度而言,无论是能力还是信息都不能说基层政府最具优势。综上所述,分权理论的两个理论假设,其中有一半(亦即假设1)的假设不符合中国国情,余下关于信息问题的另一半假设(亦即假设2)由于没有涉及市场信息问题,对于中国而言也只是部分适用。换言之,由于公共选择的政治过程和基层政府职能的差异,“奥茨分权定理”在中国的适用性就大打折扣,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强镇扩权”“乡财县管”和“撤乡变街”三种实践模式中,具有明显权力向上集中特征的“乡财县管”和“撤乡变街”能成为主流,而具有权力下放特征的“强镇扩权”在落实中举步维艰。分权理论还有一个方面,即强调分权能导致高效率。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逻辑中,效率是与市场经济相关联的,这就衍生出一个结论,即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分权。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便市场经济体制下分权也是有限度的,并不是所有权力都逐级下放。例如,在美国有关教育、公共医疗及道路等公共品及服务大多是由州政府负责提供的,并没有把这些权力或职能下放到县(county)或镇(town)一级政府,因为公共品的提供也讲究规模效益。另外,我国台湾地区完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但近几年来在城市化进程中,也把占比约30%的乡镇政府改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公所),这一变革覆盖了台湾人口的59.6%及面积26.7%的地区。导致这一变化的重要原因是,经济结构的变化使基层政府财源萎缩,以及基层公共管理效率下降。这一变化的优秀内涵是,区不再是独立的一级财政预算行政单位,区管辖范围内的大部分经济事务和民生事务都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和支出,区仅执行市政府的预算支出。由此可见,分权并不一定能保障基层公共服务的效率,效率与分权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鉴于上述理论和其他地区实践的分析,在我国实验探索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三种模式中,“乡财县管”和“撤乡变街”的改革既符合国情,也可以提高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效率。 因此,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要使基层政府能更好地提供公共品及服务,就应该坚持基层政府权力向上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向。由于中国还有广大的农村地区,不是所有乡镇都可以改为街道办事处,因而“乡财县管”和“撤乡变街”两种模式会长期同时存在,但这两种模式的一个共同点是,加强上一级政府对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在经济发展统筹中,县级政府要基于经济发展和资源使用的效率,对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进行全局性的统筹安排,避免乡镇之间的恶性竞争,以及碎片化发展的资源使用低效率和对环境的破坏,同时通过削减经济职能以减轻基层政府发展经济的负担,使基层政府回归其基本职能。在社会事务发展的统筹中,对公共品及服务的提供应采取上级政府统筹资金安排,基层政府提出具体需求规划的混合式做法。因为“奥茨分权定理”关于公共品提供的问题,存在上下级政府间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具有合理成分,我们对该理论的质疑主要是在解决问题的路径选择上。近年来我国很多地方由上级政府统一规划或安排的一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出现流于形式的“样子工程”,很多乡村的公共厕所长期一把铁锁把门,一些公共图书馆徒有样子,并不具实用价值,等等。不具有实用价值就会造成理论上所谓的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因此,为了避免公共品及服务提供上的效率不彰问题,县级政府统筹主要应从财政上给予基层地方公共品及服务提供保障,而在具体的公共品及服务的数量及种类问题上,应认真听取具有信息优势的基层政府或行政管理机构的意见。 四、结语 当下的中国仍然要靠改革推动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内涵,也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才能达成目标。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是重要任务之一,它涉及基层政府职能的转换、城乡基本公共品均等化、转变增长方式以及环境资源的保护等重大问题。在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不能拘泥于既有理论的束缚,因为中国的发展已经对传统理论提出了质疑或挑战,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之路,就是对既有理论发展的补充或完善。 作者:殷存毅 杨勇 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浅论如何建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论文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乡镇体制改革 乡镇自治 基层政府建设 村民自治 【论文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教育、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中国乡镇既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治权力中心,又是满足农民各种需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当前我国乡镇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把它所拥有的行政权力规范到合理的空间,逐步形成一种“国家、社会、农民”三者良性互动、密切合作的关系。而其优秀是解决过去在传统计划体制下所形成的“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互相交叉.“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互相渗透。“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事权”与“财权”互相脱节等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无论怎么改革,“乡镇”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建制.应当保持其行政地域的完整性,人口规模的适度性。管理层级的有序性,职能定位的科学性,机构设置的合理性,人员编制的法律约束性,政权名称的固定性和运行程序的规范性。只有这样,才能使之逐渐成为直接面向9亿农民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政府。 2.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优秀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多年来,我国农村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政府体制改革遇到的最棘手问题是如何处理党政关系。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和完善党在农村的组织体系,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不能轻易改变的。乡镇党委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优秀,是作好农村各项工作的“前沿指挥部”,与乡镇其他各种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同时,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也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优秀作用。不断改善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重塑乡镇一级的”政府形象“,使之逐渐形成一种整合的、协调互动的社会政治力量,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奋斗。 3.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精干高效的乡镇基层政府。我国下一步的乡镇政府改革重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和现代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及运行机制。同时,要按照在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塾础上.整合现有的乡镇事业站所,强化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功能.其经费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逐步增强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其走向市场化经营的轨道总之.我国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新体制,光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是不够的,还需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突破:光是乡镇一级改而竖立其上的政府机构不改革.也难有实质性的进展.还需要启动市、县政府体制改革。如果仅仅寄希望于”撤并乡镇、精简机构、裁减人员”这样的低层次改革,那么很可能陷入“循环改革的陷阱”。 4.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中有两种相对独立的权力: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权和村民自治权.这两种权利构成了现阶段农村社会“乡政村治”的格局。虽然两种权力的运作法律作了清楚、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又经常发生矛盾。大多数乡、镇人民政府仍把村民委员会当作自己直接的下属行政组织,以各种方式影响和控制村民委员会的活动,沿用传统的领导方法进行指挥管理.或继续控制村民委员会的人事权:或对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随意发号施令,从而压缩村民自治的空问,使村民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名存实亡。为此,村民自治的成长必须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放权.而政府是否放权又取决于整个国家治理体制和政策选择。村民委员会与乡、镇人民政府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交换关系,双方在交换过程中的地位是应该平等的,村民委员会需要乡、镇人民政府的资源,乡、镇人民政府也需要村民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因此,用法律来约束乡、镇人民政府的行为、减弱其对村民自治的束缚是极其重要的。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试析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乡镇 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 研究 论文摘要: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不能仅仅从行政体制本身考虑如何深化,而应跳出行政体制的局限,调整一切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推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己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在不同的观点中,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已经不能仅仅从行政体制本身来考虑如何深化,必须跳出行政体制的局限,从更高的层面,例如乡镇职能转换等问题上进行思考,力求彻底解决乡镇存在的诸多难题。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调整一切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实现改革应有的成效,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创新: 1、克服四种倾向,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1)克服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发端于革命战争年代、建立在体制下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习惯于“一元化”的集中管理方式,大包大揽农村行政性事务,由此造成党、政、群、企不分,产生了行政化倾向。这不仅不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使管理农村社会经济工作的行政职能,而且还限制了市场中介组织自由发展壮大,从而使广大农民缺乏对市场信息变化的独立判断和自主选择。要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党、政、群、企之间的关系。 (2)克服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弱化倾向。长期以来,党组织对农村基层政权和执法机关干预过多,而“条块”分割又肢解了乡镇政府行政的职能,形成责任大、权力小、部门工作难协调的被动局面。要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这样,有利于强化行政责任意识,充分行使行政职能。 (3)克服其他社会组织的准行政化倾向。乡镇的“七所八站”习惯以准行政组织的身份出现,经常干扰农村的社会经济活动;而村民自治组织又受到乡镇党、政、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等“外部性”因素制约,实际上也无法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工作。要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必须克服这些干扰,进一步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克服农村群众性组织的松散化倾向。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民间公益性组织和群体性自治组织(也包括一些非法宗教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等),一直处于一种自生自灭、放任自流、自由发展的状态,甚至呈现出迅速蔓延的趋势。这对于长久地保持农村社会秩序稳定构成威胁。因此,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的农民党员以及党的群众组织及其成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各自制定的组织章程开展活动,通过增强系统内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来发挥其对农村其他民间组织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推动力,真正起到带领和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秀作用。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乡镇党、政、群各种组织之间的工作关系,尤其是要处理好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目前乡镇党政关系的现状,大体上分为4种类型:第一种情况是党政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职责明确,关系比较协调。第二种情况是党政机构虽已分设,职能划分也比较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仍存在着这样的和那样的矛盾冲突。第三种情况是乡镇党委包揽一切事务,事无巨细都由党委书记一揽子安排布置,而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履行其职能。第四种情况是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之间工作关系不协调,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还很普遍。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县级以上的党政关系还没有理顺,乡镇党政组织职能划分、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和运行机制又缺乏制度性规范。因此要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此外还要着手解决乡镇各职能部门党组织逐渐脱离乡镇党委统一领导的问题。近年来,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许多乡镇二级机构党组织被上划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垂直领导而陆续脱离乡镇党委统一领导。这些二级机构中的党员归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管理后,常年很少开展党组织活动。随着这些职能部门人权、财权、物权、事权被上划管理,乡镇党委和政府对“七所八站”的管理出现了“断档现象”,造成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难协调,相互推委扯皮,政令不畅,效率低下。改革方向和具体措施是,下放“七所八站”的垂直领导权限,实行由乡镇党政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以保持乡镇方方面面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逐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农村改革以来,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农民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去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强烈要求行使民主权力来保障经济上的物质利益。因此要从《宪法》和法律上确立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地位,让亿万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让他们自己来当家作主。实行村民自治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善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优秀作用。”而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和在重大问题、重要环节上的领导,决不能超越《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去搞包办代替,更不能低估了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去搞行政干预。 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乡、村两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村级,主要任务是推行村民自治,鼓励和支持农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另一个层次是乡镇,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选举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依法行事。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关系,妥善解决乡镇党、政、群组织和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界定职能,以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破村际间的地域界限和户籍管制,以一定人口规模的农业经营实体和各种社会中介组织为单位,组建新型的经济联合体或村民自治组织,以增强农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内部的亲和力,实现农村集约化经营。 3.完善农村财政制度,创新农村财务管理。 (1)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壮大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是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收的根本出路。目前农民贷款难、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比较突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改革要着眼于两个目标: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要求我们在三个方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共同发挥作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农村金融财务政策,通过贴息、减税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贷款,增加对农村的资金供给。 (2)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缓解财政供给压力。机构庞大,财政供养过度,是目前农村财政困难形成的重要原因。现在有少数地方存在“食之者众,生之者寡”,“养民之道,贵在省官为先”。在当代20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国家设置是三级政府,而我国机构层次多,又都是叠床架屋分工细,人浮于事。就拿乡镇来说,除(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全套班子”外,还有“七所八站”机构设置一应俱全。另一方面,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为节约行政成本,要大力推进“三项”改革,“省”去许多不必要的官;深化村级管理改革,并村并组,削减领导职数。 (3)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在财政体制欠完善的情况下,农村有限的财政资金如果不能统筹安排在刀刃上,就会导致财力资源浪费。因此,很有必要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让村民直接或间接管理财务;把财政工作纳人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责任目标,使其对“上”负责,对“下”也负责,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强化民众对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对经费的收人与支出,都要有预算和论证,以防盲目投资,逐步实现财政运行体制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4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的改革方向,实行乡镇“七所八站”由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和具体管理的新体制,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而不直接管理下属单位的人权、财权、事权、物权等;让从事经营性的乡镇站所完全脱离行政管理体系和财政供养方式,使其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独立地运行;按照职能分设、机构独立、因岗定员、精简高效的原则,彻底改革乡镇“七所八站”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决不能再留下尾巴;积极地培育农村社区性市场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最后一笔遗产”,成为阻碍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出我国对特大城市人口总量规模控制与人口结构调整相结合的新的户籍管理法律制度。放开省会城市(特大都市除外)人为的户籍管制,城乡人口按居住地统一管理。 5.科学规划中心建制镇,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 目前,我国乡镇有党、政、人大组织、群团组织、司法组织、市场监管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种大大小小的组织机构和组织体系,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扩张性组织网络。这既增加地方的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造成农村社区管理秩序极度的混乱。必须打破原有的乡镇行政建制辖区,按照经济节约、布局合理、资源集中配置的原则,科学规划中心小城镇,坚决撤消不合理的乡镇设置。 农村解体后,原来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虽然改变了名称,但其行政辖区的管理制度基本上仍维持原状。多数的乡镇政府机关仍习惯于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发号施令,硬性分配指标,并责令村、组干部限按期完成任务,因此应当尽快取消村、组两级“准行政”的建制。今后村民组一级不再单独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现有人口占有、使用、继承、处置。 调整合并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节约使用极其有限的农村办学经费。要结合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的特点,打破县、乡(镇)、村行政区划界限,实行规模办学与边远山区办教学点授课相结合的新管理模式。农村中小学调整合并后,师资力量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办学经费纳人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对于不再保留的农村中小学原有集体资产,由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评估拍卖,回收资金缴人县级财政金库,专项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被保留下来的农村中小学原有的全部资产,一律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监管。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浅谈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论文关键词]农业税;政府机构;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 [论文摘要]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只是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导和必要环节,这样的改革是乡镇政府出于财政压力的应急性改革,治标不治本。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各地乡镇政府一定要因地制宜、抓住优势、突出特色,政府职能转变才会成功。构建服务型政府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有利于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农业税的取消开启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一个新时代,成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起点。农民的经济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农民权益保护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但乡镇政府管理却面I晦着一系列难题。首当其冲的是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缺失。农业税的取消拆除了收费平台,断了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乡镇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随之萎缩。其次是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法定职权缺失。目前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规定乡镇政府具体的职责范围,事权分配不清。第三是乡镇负债累累。农业税的取消并没能解决乡镇财政运行问题,反而使乡镇债务有增无减。第四是乡镇社会规范及管理能力减弱。取消农业税后,一方面由于不准乡村组织对农民使用强制手段,削弱了乡村组织的权威;另一方面随着乡村干部与群众相互接触变少,村民们对干部的态度变成一种“没事不理你、公事不管你、有事就找你、出事就告你”的局面。 虽然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管理面临一些困境,但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行政机关,处在农村工作的最前沿,承担着农村众多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地方乃至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安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是其他政权组织无法替代的。因此,必须对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一、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机构改革 1、调整机构、精简人员,因地制宜,撤乡并镇 针对乡镇机构运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必要对现有乡镇政府的职能进行结构性调整,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经济管理职能,与此相应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机构,合并职能相近的机构为中心站,从而减少部分机构和人员。同时对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农民素质较高的小乡镇,可考虑撤乡并镇,减少行政事业人员,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减轻财政负担。而对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应稳定政府机构现状,但调整其内部分工,精简、合并可有可无的作用发挥差的事业服务中心及其人员,加强最能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机构和人员。最后,根据中央要求,实现机构和编制法定化要求,加强对乡镇机构行政事业编制的控制,每过2—3年,核定一次编制,并通过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2、改革乡镇干部人事制度,完善县乡公务员考录制度 针对乡镇公务员小农意识严重、效率观念差、功利主义盛行而导致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我们认为,首先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改革传统干部任免制,推行合同聘任制,打破干部人事制度的铁饭碗,充分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的业绩考核,指定科学的考核和量化标准。通过考核,让那些有责任感、工作能力强、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干部继续留任或者进入领导岗位。其次是完善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一是扩大县乡公务员选拔录用视野,彻底打破身份、地域限制。第一,所有社会成员都有参与社会竞争的同等权利;第二,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地区封锁政策,促进人才交流选拔。二是改革和完善考试方法,努力建立健全规范专业的考试录用制度。第一,采用现代化的结构性考试方法。公务员考试应根据公务员工作的特点采用结构性考试方法,其结构由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核等构成。不同部分在总成绩中的比率,根据不同的职责尤其是不同的职位要求来确定。第二,建立公务员考试试题库。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建立公务员考试试题库,特别是专业科目试题库。可以按照统筹规划,分头开发,成果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组织有条件的省市共建专业科目考试题库和面试试题库。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增强考录工作的透明度。第一,借鉴高校招生考试的经验,建立起相对稳定的监督队伍。这一队伍可以由纪检、监察、公证机构、新闻媒体、群众团体的代表组成,并随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第二,明确监督内容。主要监督招考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是否按招考公告的规定进行、笔试与面试命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有无泄密问题以及考核录用是否客观公正。第三,完善监督方法。(1)建立考试录用工作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建立录用工作报告制度,接受上级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3)建立咨询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3、合理划分权限,理顺各种关系 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在很多方面并不是执法主体,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手段,工作开展起来难度很大。无论从历史还是从现状来看,乡镇政府都不具备独立的决策权和完整的财政权。乡镇承担了大量上级交办的事务,却没有足够的权力,还要为执行结果负责。相对于县级政府的“权大于责”,乡镇却是“责大于权”,以有限的权力承担着无限的责任。乡镇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甚至是某些职能部门的办事机构。因此,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必须合理划分与上级(主要是县级)政府的权限。一是还权于乡镇,解决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问题,严格按照“权随事走,财由事定”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的事权;二是明确与上级(主要是县级)部门的关系。县级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县级部门不应对乡镇政府实施直接发文等行为。三是县级部门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在工作上应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协调、监督,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等,应征求和尊重乡镇党委和政府的意见。其次要理顺各种关系:(1)理顺政府与乡镇企业的关系,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2)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乡镇政府集中精力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同时扩大和强化社会自身管理的功能,由社会的各种组织按照各自的性质和任务,共同承担社会义务;(3)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乡镇政府主动退出,只管一些市场管不到、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以弥补市场失灵。同时积极培育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只是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先导和必要环节,这样的改革是乡镇政府出于财政压力的应急性改革,治标不治本。 二、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1、目前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存在的问题 进入后农业税时代之后,乡镇政府突出的问题是干了许多不该干的事情,而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又没做好。首先是在中央转移支付不能足额足量到位的情况下,乡镇政府为了维护正常运转和偿还债务,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财政收入,其中重要的途径就是发展企业和招商引资,有的乡镇甚至通过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获得制度外收入;其次是有些乡镇超越经济能力大搞基础设施建设,而又没进行科学规划和很好地利用市场力量,结果导致许多小城镇成为一无产业基础、二无市场依托、三无居民社区的“空城”,更导致乡镇政府负债居高不下;第三,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低下。南于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等许多因素,许多诸如农业技术推广、文化宣传等公共服务功能履行不到位甚至基本丧失,导致农村社会公共事业长期受到冷落,发展滞后。 2、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结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大的方向,这为我们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指明了方向。但具体到基层乡镇政府,我们认为它基本上不具备履行经济调节智能的能力,也几乎没有市场监管的能力,真正需要抓实抓好的应该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因此,体制改革中的乡镇政府的职能应该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削弱、淡化、转移、合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具体说来,(1)更新观念。这是转变职能的关键。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农业走向休养生息阶段,随着原有的乡镇工作格局的打破,旧机制必然被新机制所代替,工作观念,工作方式、方法,工作重点开始发生全新变化。在观念上,要迅速从去强管理、轻服务,重人治、轻法治变为重服务、重法治,主为老百姓出主意、想办法、找路子,变“要我服务”为“我要服务”。(2)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不收农业税了,国家每年都会有数千亿的财政资金转移到乡村,乡镇干部应从收税费转变为农民提供安全、保卫、科技服务和有效信息,乡镇政府应当更直接提供教育、乡村道路建设、社区医疗等公共产品;(3)规划、建设和管理小城镇。乡镇政府要合理规划集镇和新村,抓紧建立和小城镇相配套的劳动保障机构,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有序流动提供保障;(4)培育新型现代农民。乡镇政府通过各种方式用全新的文化科技知识武装农民,特别要做好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培养他们的效益观念、科技观念、法律意识、人权观念及竞争意识,造就出一批具有现代商品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的新农民;(5)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农村地区仍然是人口超生的重灾区,各地乡镇政府在这一点上的职能一直没有放松,但是在新形式下,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方式、手段应该向人性化方向发展。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是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既是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各地乡镇自然、经济等环境千差万别,一定要因地制宜、抓住优势、突出特色,乡镇职能转变才会成功。 三、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 后农业税时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不仅仅是乡镇政府为了履行职责而进行的职能转变,更不仅仅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而进行的机构改革,而应该把这一改革放到国家、社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高度上,放到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中去研究,从而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拓展到乡镇政府管理模式转型和创新的高度,用现代治理的角度来审视这一改革,重构国家、社会、农民关系,城乡关系以及体制与机制等各方面的关系,并使乡镇政府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农村、农业。 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从纵向分析,其重点在“治官”而不是“治民”,在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约束和规范政府应该干什么,只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和民主执政的和谐统一,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强化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具体表现为:1.乡镇政府职能界定准确。按照“因需设岗”、“因事设人”的原则,明确乡镇政府职能,界定乡镇机构的责、权、利。(1)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明确落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2)保障公共产品供给,改善农村用水、用电、通讯、交通条件,改进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科学配置乡镇机构规模。乡镇机构规模主要由乡镇的个数、乡镇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三部分构成,而乡镇内部机构设置的规模是重点。一般说来,乡镇规模没有统一的标准,它的设置根据政府有效管理的地域、人口而定,要考虑到政府的行政能力、政府的职能、政府的办事效率以及相关的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因素,最终以乡镇能否实现农村社会的有效治理和满足农民群众公共需求为准。3.乡镇权力机制的科学管理。权力机制是多方治理的优秀部分,只有构建民主、科学、合理的权力机构,才能实施有效的治理,才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乡镇权力的产生要从过去的自上而下,改为自下而上,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其次,乡镇权力的运用必须依法行政,规范乡镇政府行为。 从横向分析,后农业税时代乡镇政府治理应该强调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强调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参与的结合,强调管理主体的多样性。在管理的性质上强调政府对公民的服务,在管理技术上强调引入市场机制,从而建立起政府、市场、社会三维框架下的多元治理体制。我们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乡镇政府多元治理的构成,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中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管理和民主参与乡镇社会事务的权利,分清政府应当承担和做些什么事。具体说来:1.强调乡镇政府的主导地位和引导作用,这是乡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机构存在的理由;2.完善农村中间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将乡镇政府让渡出来的一些社会事务承担起来,将城市文明导入乡村社会,在政府与农民之间、农民与市场之间发挥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3.倡导农民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和自主管理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性。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最终取决于农民的自主和觉悟,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权益,尊重农民的政治参与和自我管理,尊重农民的自主经营权,也只有政府通过各项政策引导,让近9亿农民获得更多社会资源,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农民建立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和行会,扩大它们的生存空间,让农民为自己的事情做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政府才能真正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试析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研究 论文关键词:乡镇 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 研究 论文摘要: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不能仅仅从行政体制本身考虑如何深化,而应跳出行政体制的局限,调整一切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推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己日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在不同的观点中,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已经不能仅仅从行政体制本身来考虑如何深化,必须跳出行政体制的局限,从更高的层面,例如乡镇职能转换等问题上进行思考,力求彻底解决乡镇存在的诸多难题。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调整一切束缚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新体制,实现改革应有的成效,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创新: 1、克服四种倾向,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1)克服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发端于革命战争年代、建立在体制下的农村基层党组织,长期习惯于“一元化”的集中管理方式,大包大揽农村行政性事务,由此造成党、政、群、企不分,产生了行政化倾向。这不仅不利于乡镇政府依法行使管理农村社会经济工作的行政职能,而且还限制了市场中介组织自由发展壮大,从而使广大农民缺乏对市场信息变化的独立判断和自主选择。要合理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党、政、群、企之间的关系。 (2)克服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弱化倾向。长期以来,党组织对农村基层政权和执法机关干预过多,而“条块”分割又肢解了乡镇政府行政的职能,形成责任大、权力小、部门工作难协调的被动局面。要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对等,这样,有利于强化行政责任意识,充分行使行政职能。 (3)克服其他社会组织的准行政化倾向。乡镇的“七所八站”习惯以准行政组织的身份出现,经常干扰农村的社会经济活动;而村民自治组织又受到乡镇党、政、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等“外部性”因素制约,实际上也无法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工作。要真正实现村民自治,必须克服这些干扰,进一步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4)克服农村群众性组织的松散化倾向。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民间公益性组织和群体性自治组织(也包括一些非法宗教组织和黑社会组织等),一直处于一种自生自灭、放任自流、自由发展的状态,甚至呈现出迅速蔓延的趋势。这对于长久地保持农村社会秩序稳定构成威胁。因此,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的农民党员以及党的群众组织及其成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各自制定的组织章程开展活动,通过增强系统内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来发挥其对农村其他民间组织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推动力,真正起到带领和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优秀作用。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乡镇党、政、群各种组织之间的工作关系,尤其是要处理好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目前乡镇党政关系的现状,大体上分为4种类型:第一种情况是党政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职责明确,关系比较协调。第二种情况是党政机构虽已分设,职能划分也比较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仍存在着这样的和那样的矛盾冲突。第三种情况是乡镇党委包揽一切事务,事无巨细都由党委书记一揽子安排布置,而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履行其职能。第四种情况是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之间工作关系不协调,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还很普遍。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县级以上的党政关系还没有理顺,乡镇党政组织职能划分、机构设置、人员管理和运行机制又缺乏制度性规范。因此要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此外还要着手解决乡镇各职能部门党组织逐渐脱离乡镇党委统一领导的问题。近年来,在部门利益的驱动下,许多乡镇二级机构党组织被上划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垂直领导而陆续脱离乡镇党委统一领导。这些二级机构中的党员归口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党委管理后,常年很少开展党组织活动。随着这些职能部门人权、财权、物权、事权被上划管理,乡镇党委和政府对“七所八站”的管理出现了“断档现象”,造成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难协调,相互推委扯皮,政令不畅,效率低下。改革方向和具体措施是,下放“七所八站”的垂直领导权限,实行由乡镇党政组织统一领导和管理,以保持乡镇方方面面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逐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农村改革以来,农户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农民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去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强烈要求行使民主权力来保障经济上的物质利益。因此要从《宪法》和法律上确立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地位,让亿万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让他们自己来当家作主。实行村民自治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善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优秀作用。”而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的领导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和在重大问题、重要环节上的领导,决不能超越《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去搞包办代替,更不能低估了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去搞行政干预。 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乡、村两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村级,主要任务是推行村民自治,鼓励和支持农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另一个层次是乡镇,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直接选举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严格依法行事。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工作关系,妥善解决乡镇党、政、群组织和各种市场中介组织以及其他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界定职能,以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打破村际间的地域界限和户籍管制,以一定人口规模的农业经营实体和各种社会中介组织为单位,组建新型的经济联合体或村民自治组织,以增强农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内部的亲和力,实现农村集约化经营。 3.完善农村财政制度,创新农村财务管理。 (1)改革农村金融体制,壮大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是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收的根本出路。目前农民贷款难、乡镇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难、农村资金外流现象比较突出,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在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农村金融改革要着眼于两个目标: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要求我们在三个方面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共同发挥作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农村金融财务政策,通过贴息、减税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贷款,增加对农村的资金供给。 (2)深化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缓解财政供给压力。机构庞大,财政供养过度,是目前农村财政困难形成的重要原因。现在有少数地方存在“食之者众,生之者寡”,“养民之道,贵在省官为先”。在当代20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国家设置是三级政府,而我国机构层次多,又都是叠床架屋分工细,人浮于事。就拿乡镇来说,除(党委、政府、纪检、人大、政协、武装部)“全套班子”外,还有“七所八站”机构设置一应俱全。另一方面,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为节约行政成本,要大力推进“三项”改革,“省”去许多不必要的官;深化村级管理改革,并村并组,削减领导职数。 (3)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在财政体制欠完善的情况下,农村有限的财政资金如果不能统筹安排在刀刃上,就会导致财力资源浪费。因此,很有必要健全村民民主理财制,让村民直接或间接管理财务;把财政工作纳人领导干部任期考核责任目标,使其对“上”负责,对“下”也负责,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强化民众对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对经费的收人与支出,都要有预算和论证,以防盲目投资,逐步实现财政运行体制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4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的改革方向,实行乡镇“七所八站”由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和具体管理的新体制,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而不直接管理下属单位的人权、财权、事权、物权等;让从事经营性的乡镇站所完全脱离行政管理体系和财政供养方式,使其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独立地运行;按照职能分设、机构独立、因岗定员、精简高效的原则,彻底改革乡镇“七所八站”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决不能再留下尾巴;积极地培育农村社区性市场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业化发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最后一笔遗产”,成为阻碍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出我国对特大城市人口总量规模控制与人口结构调整相结合的新的户籍管理法律制度。放开省会城市(特大都市除外)人为的户籍管制,城乡人口按居住地统一管理。 5.科学规划中心建制镇,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 目前,我国乡镇有党、政、人大组织、群团组织、司法组织、市场监管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种大大小小的组织机构和组织体系,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扩张性组织网络。这既增加地方的财政负担和农民负担,又造成农村社区管理秩序极度的混乱。必须打破原有的乡镇行政建制辖区,按照经济节约、布局合理、资源集中配置的原则,科学规划中心小城镇,坚决撤消不合理的乡镇设置。 农村解体后,原来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虽然改变了名称,但其行政辖区的管理制度基本上仍维持原状。多数的乡镇政府机关仍习惯于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组发号施令,硬性分配指标,并责令村、组干部限按期完成任务,因此应当尽快取消村、组两级“准行政”的建制。今后村民组一级不再单独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原有的债权、债务由现有人口占有、使用、继承、处置。 调整合并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优化配置教育资源,节约使用极其有限的农村办学经费。要结合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的特点,打破县、乡(镇)、村行政区划界限,实行规模办学与边远山区办教学点授课相结合的新管理模式。农村中小学调整合并后,师资力量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调配,办学经费纳人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实行统一的集中管理。对于不再保留的农村中小学原有集体资产,由县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评估拍卖,回收资金缴人县级财政金库,专项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被保留下来的农村中小学原有的全部资产,一律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监管。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 [摘要]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建立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重要标志。当前,需要在强化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功能,强化政府的社会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两者间的衔接和互动机制。 [关键词]乡镇政府行政管理; 村民自治; 有效衔接; 良性互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2008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重申了这一要求。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建立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的重要标志。本文拟以村民自治为切入点。探讨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相关问题。 一、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必要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和政治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农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用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保障经济上的自主权利,村民自治顺时而生。1982年宪法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地位,1987年11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对村委会的性质、地位、职责、产生方式、工作方式等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经过十余年的实践,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1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它对“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了具体规定。“四个民主”的提出及完善,对指导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现村民自治,实质包含两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方面要求村民委员会逐渐摆脱乡镇政府的行政干预,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组织,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建立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另一方面也要求基层治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相应的变革,乡镇政府职能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全能型、管治型政府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限型、服务型政府。为此,进人新世纪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诸如在农村进行税费制度方面的改革、加强基层执政能力建设等,来推进两个目标要求的实现,以探索新的农村管理体制,构建和谐农村社会。但从总体上看,这两个方面的目标要求远没有达到理想状态。 首先,从村民自治的发展来看,村民自治在总体上固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自治效果并不理想。问题主要有:(1)村民自治在一些地方并未走上正规,其应有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出来。如村民制度化参与率不高,村民自治往往变为“村委会自治”,甚至演变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一个人说了算。(2)农村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对村民自治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社会转型导致农村社会分化和心理意识多元化,农村由过去以农民为主体逐渐分化为不同的社会阶层,如村干部、农民劳动者、农民工、个体私营企业主等,不同阶层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从而导致村民集体意识逐渐淡化和薄弱,自我中心意识明显上升,家族中心主义凸显,对农村社会治理提出新的挑战。其次。从乡镇政府行政管理来看,大多数地方的乡镇政府仍然习惯于“管治”思维,开展工作以单一的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只对上负责,将工作指标层层分解下压,甚至强制村民自治组织完成“任务”。导致村民自治的内容和职能受到行政行为侵占和排挤,村民委员会成为准政府组织,沦为实现行政命令的一种工具。 综上所述,村民自治在发展中面临一些难题,亟须在乡镇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在加强自治组织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予以解决。而目前乡镇政府在宏观指导上的缺位与农民群众期望乡镇政府的有位、有为形成较大反差;与此同时,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滞后,重管治、轻服务,甚至仍然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其管治方面的越位、错位以及服务方面的不到位。不仅对村民自治产生极大侵蚀,也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新型乡村管理服务体制亟须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着力点 实现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重点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规范乡镇政府活动范围和工作内容,提高乡镇政府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改革乡镇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加强群众监督,调动群众参与行政管理的积极性。 乡镇政府必须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全能者的角色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有限责任者的角色,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把服务型政府理念具体化、明晰化并落实到位。具体来说,乡镇政府应注重履行好以下职能:积极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生产力建设,增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乡镇政府应充分保障农村基层群众各项民主权利,严禁干预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不得要求村民自治组织承担依法应当由政府及其部门履行的职责。对需要村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具体行政事务,应由乡镇政府统一与村民自治组织签订委托和购买服务协议。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和经费支付方式。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得如何,工作绩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要打破封闭的政府政绩自我评估体系,建立群众评估制度,使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处于农民群众监督之下。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切实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建立和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尤其要注重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联系群众、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加强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和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村民自治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把“四个民主”和“三个自我”贯彻落实到实处。要强化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建设,建立民主选举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村民自治组织的生机和活力。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重大村务和财务。都要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提高村务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村民委员会尤其要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互助性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的自主权,保障各类经济组织和村民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要增强村民自治功能,扩大村民自治范围,积极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村民自治的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乡镇政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要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工作联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听取意见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真正发挥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作用。乡镇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驻村的文体教育、休闲娱乐场所向村民开放,鼓励和扶持村内及周边有关实体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为村民服务,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乡镇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为村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经费和条件,并对工作实绩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村民自治组织。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加强对农民群众特别是村民自治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其法治观念和民主意识,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使村民自治组织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浅论如何建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 论文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乡镇体制改革 乡镇自治 基层政府建设 村民自治 【论文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 农村 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 发展 。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 政治 、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 教育 、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 企业 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 现代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试析我国西部农村乡镇行政管理缺位对策思考 论文 关键词:管理缺位 民考官制 债务否决 绿色农业 论文摘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应关注我国西部广大落后 农村 地区的现状,应倡导干部考核制度改革,。针对西部部分农村乡镇行政管理工作缺位转变政府职能,在最大程度上弥补行政管理工,实行“民考官”制,推行债务否决,作的缺位。 我国一直在加大对西部农村的扶持力度,西部大量农村已经实行了“费改税”和“退耕还林”政策,许多农村乡镇也在新形式下积极寻求基层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但是在西部部分农村乡镇仍然大量存在行政管理工作的缺位。 一、西部部分农村乡镇行政管理缺位的现状 1.政府忽略控制乡镇债务黑洞巨灭笔者通过对各方面的信息收集,深刻感受到了部分农村乡镇的巨额债务,的确让人触目惊心。一些乡镇政府对巨大债务雪球控制忽略,管理上严重缺位。在六个乡镇中,按净债务大小分类,债务为0的零个,占0%;100至300万元的有三个,占50% ; 300至500万元的有2个,占33 . 3 % ; 500至1001)万元的有1个,占16.6% 0 1500万元以上的有1个,占16.6%。据悉,一些乡镇的巨额债务将会在2005年末分别新增100到300万不等。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忽略了加强对巨额债务的有效控制,却反而认为多一点不多,少一点不少,从而导致乡镇债务黑洞的继续扩大。 2.政府淡化指导退耕还林差技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规定西部农村退耕还林,凡是水土流失严重和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应按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退耕还林。对需要退耕还林的地方,只要条件具备,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但一些乡镇对一些平整而优质的耕地也实行了退耕还林,这表明当地政府对退耕还林的标准指导不力,管理不到位。一些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让农民贷款,政府组织,集体到水果优产区购回大量的优质水果幼苗,号召广大农民 发展 水果种植,形成规模化经营,这的确不失为一种优秀的发展思路。据统计:某乡镇仅水果种植就达到1000亩左右。单此一项,政府就应该投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特别是聘请或有效利用农村的一些水果技术人才,对广大无技术农民进行技术指导。遗憾的是,在笔者的调查中还没有发现哪一乡镇政府重视这个方面。因此,一些农民纷纷抱怨果树缺乏技术指导,长势堪优。 3.政府忽视培训外出务工人员盲目在笔者所调查的六个乡镇中,外出务工人员共计12001)人左右!一些家庭举家外出!笔者具体关注了一个行政村,共计4个村民小组,农民217户987人,外出务工户197户,外出务工人员516人。按照这个比例,此乡镇共有六个行政村,其外出务工人员至少在3000人以上。如此庞大的外出务工人员大都具有强壮的体魄,却缺乏技术和相关务工信息。因此,一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去而复返,或者滞留外地从事一些技术含量低的重体力活。政府忽视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有效培训,外出务工的盲目性太大。一些农民在多次受挫后,情愿呆在家中,也不愿外出。这表明政府的服务和指导功能的欠缺和不到位。 乡镇之所以形成如此巨额的债务,既有上级政策的原因,又有 历史 形成的包袱,也有自身的管理问题。根据笔者调查的几个乡镇,其巨额债务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普九”负债,原高农业税负债,乡镇基础建设负债,乡镇领导腐败负债。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普九”负债,不仅是政府,一些学校的负债也在100万元左右,甚至更多。前几年搞农业税,很多农民无力一次性交清,因而政府便同意各行政村、社,贷款交费,其利息由政府还。同时提留尾欠还在不断增加。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清收,有能力交纳的农户税费尾欠都已经收上来了,剩下的一些都是呆账或者无力缴纳的农户。其中多是由于土地承包者人死账亡、举家搬迁、弱智病残、天灾人祸和提留“钉子户”等因素造成。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却又不得不进行。诸如:学校维修,公路维修,一些基本水利设施建设等。一些乡镇已经达到村村通公路,这些都需要政府的大力投人。同时不得不提的是,一些乡镇领导利用巨额债务的滚动和拆补,从中寻租。通常手法是开空头支票,采取空手套白狼的手段,从中获取大量利润。这些方面,进一步加剧了乡镇债务的黑洞扩大。此外,还有基层政府退耕还林后的自身职能定位不明以及对外出务工人员培训的认识不够等因素。 二、如何改进西部农村乡镇行政管理缺位 1.改革考核制度,实行“民考官”制考核本身就是为了了解各级干部的素质、才能和贡献,便于从中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同时也为干部的提拔作一定的 参考 条件。因此,应以民主公开原则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并采用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尊重民意,把老百姓的意见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点。也即是说在一定程度而言,让官员的升迁和为民办实事结合在一起,让民意的公投来决定一位干部的升迁,实行“民考官”制度。其主要做法是:一、按照年度考核内容的要求,每一名乡镇干部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拟一篇汇报材料,逐一向各自联村群众进行汇报。二、汇报结束后,由村民向乡镇干部进行质疑、提问、提意见和建议,并由乡镇干部一一作答。三、由群众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述职情况对乡镇干部进行评议,填写测评表,直接给乡镇干部打分。四、上级党委根据考核测评结果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由群众评议干部的“民考官”制度,是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核机制的有益探索,充分体现了干部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民主,走群众路线。这种“民考官”制度,就是最大程度的尊重民意,并在一定程度上对以往的干部考核机制进行改革。在此情况下,乡镇领导就会加大对这些方面的管理,有效避免管理的不到位而导致民意的丧失。当然,这首先还需要具体的制度设计和上级政府的有效监督才行。 2.减债也是政绩,推行债务否决在笔者的调查中,大部分的乡镇领导对如何减轻债务关注不大,他们大多追求的是自己在任期间尽可能的少增加一些债务。但是,政府自身的运转和一些基本建设等情况,到头来债务往往是有增无减。因此,首先把每一届政府的债务进行准确审计,挤干债务水分,弄清债务来源,签订债务交接手续,实施乡镇新增债务否决制,势在必行!“即对各乡镇债务逐项审计、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由乡镇党委书记及乡镇长签字后存档;半年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府两个督查室督促、检查其债务偿还情况;年终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审计部门对债务增减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评价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增加新的债务的乡镇,一律取消当年评先晋优资格,乡镇主要领导不准调动、提拔,情节严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实行新增债务否决制,应该是一种有效的办法。同时,也能逼着乡镇干部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正确处理为民办事和怎样办事的关系,切实提高执政能力。这也是对乡镇领导在债务黑洞管理缺位的方面,实行的一种督促性的措施。也许,这不是一种较为成功之路。但在财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 科学 , 农村 公共产品供给较差,支农力度还不够以及农村社会性中介组织欠缺情况下,应该是一种可以推行的方法。在此基础上,积极鼓励各级政府苦练内功,不等不靠,自力更生,谋求 发展 ,造福民众。 3.建设服务政府,明确自身职能广大农村在退耕还林后,基层乡镇政府对老百姓的技术服务不够,对农村产业调整指导不力,同时对外出务工人员也缺乏技术培训,在管理上明显存在缺位。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基层乡镇领导的确缺乏一种为民办事的精神。因此,建设服务性政府,充分发挥政府自身职能,尤为重要。在观念上,应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即是说“以政府权力为本位”转移到“以人民权利为本位”的理念上,彻底实行便民原则,被民监督,依法行政,过错追究,从而达到与民融合的境界,真正构建服务性政府。在此基础之上,把政府的内部管理和社会的外部管理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在动态中形成政府与民众,内部管理和外部管理的有机结合。也即是说,一方面,政府强化自身内部管理,真正凸现基层政府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民众也应加强自我管理能力,由一些中介组织来完成,同时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建立顺畅的反映机制和相应的整治措施。作为基层政府办一切事情都应该是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支持不支持为准,一切由人民来检验。所以,基层乡镇政府就应加大对农民的技术服务工作和培训工作,真正为民做实事。结合西部农村实际,具体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产业调整.发展绿色农业。西部广大农村退耕还林之后,耕地面积逐渐减少,原来农民用来增收的一些耕地全部进行了退耕还林。因此,各地基层乡镇政府应在确保农民粮食耕种土地的基础之上,指导农民对其它土地进行绿色农业基地建设。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稳定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同时根据不同区域的 自然 条件,调整和优化农村的产业结构。西部独特的气候条件,复杂的地形地貌以及丰富的生物物种构成了多样化的发展条件,特别适合各种生物生存。因此,西部的一些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的指导农民进行蚕桑、茶叶、以及多种珍贵的中药种植等方面来进行增收,并通“农户十工厂”的方式将绿色种养纳人产业化,从而降低农户的市场风险,增加农民的收益。 二是注重技术指导,推行科学支农。对西部广大农村而言,关键是将科技传授给农民,不仅农民的科技水平得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和数量也都有了保证。这需要乡镇着手培养一支农民自己的科技队伍,而且还要主动取得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支持,探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林生态建设、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业信息技术,比如,某地的“瓜果造型”技术和“瓜果长字”技术等都是极具创新的技术。可让您随心所欲地为您的瓜果造型,这样其实就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创新思维。基层政府就应该积极指导广大农民学习科学技术,推行科学致富。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树立先进典型。西部大部分农村,对广大农民工进行培训,首需的是师资的间题。因此,各地基层政府如何与本省的高校或一些技工学校进行技术接对,这是一个可以思考的途径。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以及一些高级焊工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同时一定要坚持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结合城市就业岗位准人制度的逐步建立,还要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使农村劳动力在参加完职业 教育 课程的学习和培训后,就能获得相关的就业资格证书,直接进人就业岗位。千万不能让农民花冤枉钱,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为农民工垫支,在其找到工作后再偿还。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元化投资的投人机制,并大力倡导政府免费培训,政府买单,鼓励当地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并邀请在异乡创业有成的人士“回家”传授经验或投资,树立典型,号召当地农民工学习。 实际上,西部广大农村还存在大量的问题,特别是基层政府在管理上存在缺位更是一个不容忽视和巫待解决的问题。追究根源,巨额的债务黑洞已经成了许多基层乡镇发展的侄桔。当然,这同时还需要对干部考核制度、政绩观以及当地官员自身素质等诸多方面的改革和提高。因此,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这需要各级政府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倡导服务型政府,真真切切为民谋利才行。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试析基于新农村建设下乡镇行政管理 一、新 农村 建设的提出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 历史 任务,总的要求是“生产 发展 、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就期待新农村建设的引导者—乡镇政府做出积极的回应。某种意义_l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是关键。乡镇政府作为管理农村的基本行政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织力量 二、新农村建设启动后,农村工作出现的新特点 随着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地的展开,农村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主要出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农村工作服务对象的转变。长期以来,我国财政主要围绕城市运转,农村一直在为城市的发展服务,农业反哺 工业 。新农村建设实施后,政府工作的重点转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农村工作由间接服务城市转向直接服务农村。二是农村工作方式的转变。以前农村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催、管、要。即催收税费和管计划生育等。随着农村税费的改革和计划生育压力的减轻乡镇干部从催粮收款中得以解脱。“任务型”工作减少,“服务型”工作增加,其主要精力将集中在为农村 经济 社会发展和农村社会环境的改善上。所有这些转变都将要求农村工作的方式的转变。 三、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要解决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而不是一个短期行为。要让新农村的建设主体—农民及时了解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并以此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级政府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支农物质的分配和发放,具体项目的规划等都离不开乡镇政府的组织和执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而主体作用的发挥需要乡镇政府的引导。因此,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的要求是既要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落实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又要组织和引导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 四、基于新农村建设下乡镇行政管理的转变 (一)深化机构改革 抓住当前乡镇综合改革的有利契机,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合理调整乡镇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组优化组合。充分考虑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和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行政机构,精简乡镇行政编制。扎实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合理划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择优定员,优化干部结构,提高行政效率。 (二)理顺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的事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上级部门特别是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县级机关要顺应乡镇工作新变化,相应地转变职能、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做到管理有序、指导有方,既保证服务到位,又不对乡镇过多干预。乡镇和区市县部门之间应加快建立起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对上划为以区市县管理为主的乡镇站所,县级主管部门在人事任免、工作监督、考核评价等各个方面,都应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三)转移工作重心 适应市场 经济 发展 和 农村 工作需要,将乡镇工作重心由抓事务、抓税收向抓服务、抓产业转移。重新整合乡镇机构岗位设置,大量精简合并一般事务性机构,把乡镇事业单位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重新组建以产业发展为优秀的服务机构,赋予其总揽整个产业市场调研、订单签订、基地建设、技术服务、产品推介等各个环节一条龙服务职能,摒弃原先那种在生产上行政命令、只管种不管卖等传统作法。通过机构调整和职能界定,使乡镇工作与外部市场、与农民收益、与主导产业发展现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农民增收、产业发展检验乡镇工作效果,从而强化乡镇促进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职能。 (四)加强队伍建设 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正在深人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 活动,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政“一把手”。要顺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注重选录一批有经济、善技术、懂管理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乡镇,对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的人员要逐步进行调整(。各区市县都要制定 科学 的乡村干部培训规划,加快对乡村干部的培养,提高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 五、结论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既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转就灵,这种转变将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也将根据农村发展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必须按照探索、完善、巩固、提高的原则,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持之以恒地进行改革和尝试,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的问题。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体系的革新 一、列为市级中心镇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该镇按照内涵发展的要求,立足自身优势产业,积极编制昆仑中心镇产业发展规划,突出强化科技创新、品牌建设和技术改造,切实提高企业优秀竞争力,实现链条延伸、产业配套、集群发展。一是产业特色更加鲜明。科学编制机械制造、陶瓷文化和生物医药三大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不断壮大提升特色产业,形成各具特色且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三大主导产业。目前,三大聚集区年产值已占到全镇经济总量的90%以上。二是集聚平台逐步完善。全面推进工业功能区建设,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搭建产业集聚平台。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了集陶瓷展示营销、仓储物流、加工生产为一体的国瓷文化城,建筑面积32916平方米,营业店铺300多户,年营业额5000多万元。其中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已有35家陶瓷商家、5名部级和省级陶瓷艺术大师入驻,二期工程即将竣工。三是人口集聚步伐加快。在“扩权强镇”政策带动下,昆仑中心镇人口加快集聚,特别是2010年实现原来的昆仑镇、磁村镇和城南镇的5村1居的合并,中心镇人口迅速集聚,形成现有48个村居,总人口达9万人的规模,加上外来务工人口,昆仑镇现有人口将超过10万。 注重特色,城镇品味与风格不断提升。该镇以抓好城市景观带建设为突破口,不断丰富文化广场内涵,重点实施主次干道“绿化、净化、亮化、功能化、秩序化”五化工程,按照“提升品位,体现特色,品味与风格并重”的总体要求,精心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成为该镇特色风貌建设的新亮点。 民生为先,公共基础设施日渐完善。坚持以改善民生为目的,统筹抓好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完善医疗、养老、救助、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基础设施向中心社区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所辖区域覆盖的要求,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扩大与完善。 二、中心镇建设中的难点和问题 (一)管理权限逐步下放,政策还需进一步落实。 下放部分管理权限,是中心镇试点的重要举措。为推进中心镇建设,淄川区委、区政府初步确定区直部门、派出机构、派驻机构共下放管理权限43项,在昆仑镇设立双管单位7个,其中新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3个分(支)局,局长兼任镇相应部门机构副职。目前,三个分(支)局机构已经成立,人员已全部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但在具体工作对接上,派出(驻)机构与镇政府的关系上,管理权限下放的衔接上,各项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权限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各项扶持政策也需要进一步落实。 (二)建设资金不足。 可支配资金相对较少,对基础设施、城镇配套、产业扶持、重点项目投入力度不足。虽然淄川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扶持昆仑试点中心镇发展的财政措施,但远远满足不了中心镇建设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土地、环境资源的要素制约比较突出。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落实和加大,各级对土地、环保、能耗等容量指标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建设项目与土地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调控的手段日益严格。虽然,上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试点中心镇建设的扶持政策,但短期内还不能有效显现,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心镇空间布局调整和集聚区优化,制约了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 (四)建筑特色得不到体现,城镇自身魅力展示不足。 对生态环境、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建筑元素、人文环境等问题的研究仍显缺乏,长期建设结果容易导致“千城一面”,自身的特色和魅力会逐渐被湮没。 三、推进特色昆仑中心镇建设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指导地位。 规划是城镇建设发展的龙头和灵魂,只有超前的思维、完善的规划,才能指导城镇建设健康发展。一要进一步突出抓好近期建设规划、各功能区的详细规划以及交通、供排水、供电、环保、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专业规划。要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对镇区五年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城镇重要地段、重要节点要做好城市设计,做到细微处见精致,以有效控制其平面布局、建设容量和风貌特色,提升建设品位和档次。二要强化规划管理与实施。要做好规划管理与协调,认真编制落实中心镇辐射区域范围内全覆盖的发展规划,努力做到城镇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 (二)注重城镇特色,提升中心镇的档次和品位。 一个城市要有优势,就要有自己的特色文化。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一个城市生生不息的动力,加强文化对特色中心镇建设的重要作用,这是中心镇建设发展的智力支撑。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四个突出做好”,努力编制有特色的规划,挖掘和保护自己特有的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实现文化内涵的延伸和文化素养的提高,打造与中心镇发展相协调的区域文化。一是突出做好“山、水、林”文章,使自然景观和建筑景观相协调,构筑起伏有致,环抱自然的城镇形态和空间景观;二是突出做好生态文章,以“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环境优美”作为城市建设的追求目标,使有机景观和无机景观相融合,通过形式多样的绿化建设,不断改善城镇生态系统,努力创造和谐宜人的城镇环境;三是突出做好人文文章,使历史人文景观和现代景观相协调;四是突出做好标志性建筑文章,在编制规划时要特别注意对建筑风貌的研究和人文习惯、当地建筑元素的提取等,确定好建筑形式和建筑色彩,使重要地段、重点空间的艺术性建筑和一般的实用性建筑相结合。 (三)做优做强产业支柱,增强中心镇发展后劲。 中心镇建设必须以产业为支撑,进而全面促进各类发展要素集聚。一要继续抓好工业经济。注重产业引导,对已入区企业,要着力扶持主导特色优势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逐步培育行业龙头。要严格准入制度,对生态影响严重,不符合镇级主导产业发展的必须从严控制。二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商贸、服务、旅游等第三产业对于加速人口集聚,促进经济繁荣具有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加快农产品交易市场、专业产品市场的培育发展,加快文化娱乐公司项目建设,不断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三要培育提升特色产业。依托特有资源、人文、产业优势,积极培育特色产业,打响中心镇产业品牌。 (四)积极广开渠道,缓解土地供求矛盾。 土地是推进中心镇建设的重要资源,也是制约中心镇发展的一大“瓶颈”。面对土地指标紧张、存量土地少、发展空间受限的实际,在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的同时,要立足自身,通过多种方式,拓展建设空间。一是要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变“废”为“宝”;二是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强势推进工业功能区块建设、企业标准厂房建设,引导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增强土地综合利用率;三是要用好用足上级对中心镇建设的各类土地优惠政策;四是要积极探索农民进入城镇后原有承包地和宅基地流转的途径和管理方法,允许城区内集体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出让、转让等方式参与中心镇的开发。 (五)转变思路,拓宽中心镇建设资金筹集渠道。 针对中心镇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结合投入量大、建设任务重的实际,必须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一是争取各级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扶持资金。比如: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二是通过财政“挤”一点、土地“生”一点,向外“引”一点,民间“融”一点、群众自愿“投”一点的原则,组建投融资公司,吸收社会投资和外资搞投入、搞建设。三是制定出台房屋拆迁、城镇管理、投资优惠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在供水及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上,可吸纳民间资本或综合运作的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做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环境共保。四是对城镇建设中所产生的冠名权、广告权、道路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相关收益,可通过科学规划、强化管理、合理定位、有偿出让的方式来筹集建设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中心镇建设的积极性。 (六)切实下放管理权限,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中心镇建设涉及各个领域、方方面面,仅靠一个镇的力量很难取得实效,需要上级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必须要坚持科学统筹,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的原则,切实抓好管理权限下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放弃条块分割和部门利益,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营造良好地建设环境和浓厚的发展氛围,切实推进特色昆仑中心镇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淄博市淄川区编办 单位: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党校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总结五则 乡镇行政管理工作总结(乡镇企业局工作总结) 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为拉动,以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旅游服务为重点,以提高企业效益和整体素质为目标的发展思路,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现有企业,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加快发展个体工商企业,促进乡镇企业稳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强化服务职能,狠抓自身建设,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弥补不足,现将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预计到12月底完成乡镇企业下列经济指标任务 (一)乡镇企业总收入达165570万元,实现增长15%; (二)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11030万元,实现增长15%; (三)乡镇企业增加值达30930万元,实现增长15%; (四)完成工业总产值22100万元,实现增长10%; (五)完成国家税金4150万元; (六)乡镇企业个(户)数达9890个(户),从业人员达22800人。 二、一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开展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 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使职工的素质得到提高,只有职工素质提高了,服务企业的本领增强了,局机关才能更好的履行好部门职能。基于这样的认识,一年来我局狠抓了政治和业务理论的学习。坚持每周二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上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兼顾。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部署,认真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的重要论述、十六大以来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四次全委会、市委二届四次全会、区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通过学习,全面准确深刻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握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和新挑战,增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上来。 在业务理论方面,结合部门业务重点学习了《乡镇企业法》、《统计年报制度》及相关知识。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增强了全局职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为做好部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着党委和政府的形象,是各项工作的重要政治保障。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各项工作走在前列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要抓紧抓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重要部署,牢记“两个务必”,扎扎实实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们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担负的工作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来执行。认真开展了以“讲党性、重品行、抓落实、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切实抓好作风建设,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营造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切实关心群众疾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三)做好部门业务,发挥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切实做好部门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乡镇企业服务。 1、加强为企业服务 今年以来,我们加强了为企业服务的职能,从争取扶持资金,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开展政策法律咨询,信息服务等方面入手,认真为企业服务。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困难重重,发展后劲不足,要使乡镇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使之做大做强,发挥带动作用,需要政府大力扶持。今年扶持乡镇企业及中小企业的60万元贴息资金,共扶持福龙绿色农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了争取省级乡镇企业贴息资金,局长多次前往省乡镇企业局,积极为企业跑项目、争取资金,最终为先锋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市区丽明农业生态园、百汇商贸有限公司争取了115万元乡镇企业贴息资金,这是区县分设以来,省局对区乡镇企业支持最多的一年。 2、做好部门业务 随时掌握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是分析企业发展状况和政府决策的主要依据。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经常深入基层、走访企业,向厂长、经理了解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了解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和占有市场的情况,分析企业的发展前景,并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材料,为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在乡镇企业干事更换频繁,人员业务不熟的情况下,我们采取平时下乡指导和集中培训的方法,提高企业干事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认真做好业务工作。 3、认真开展了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培训 根据省、市乡镇企业局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了区乡镇企业系统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为其一个月,共培训了146人,并获得了省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开展企村结对工作 今年我们挑选了丽明农业生态园和福龙绿色农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企村结对的两户企业,在开展过程中,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形式多样,引导企业积极直接参与,互利合作,发展基地,指导帮助,回报社会等多种形式参与企村结对工作。通过企村结对工作的开展,企业的生产进一步得到发展,村民的生活进一步得到改善,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大,村民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以企带村,以村促企,以工建农,互利共赢,企村和谐,乡风文明的良好风气。全区有2户企村结对,惠及村民748人,带动农户260户,村民人均增收1300元,举办各种种养殖技能培训504人次,吸纳村民就业2410人,企业投入企村结对各种资金156万元。 5、认真开展党内互助 八个一”活动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党内互助“八个一”活动,局党支部与寨后社区党总支挂钩,确定了我局副科以上党员干部和4名普通党员“一对一”、“三对一”结对帮扶对象。局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结对贫困党员家中走访,了解家庭情况和贫困党员个人情况,交心谈心,访贫问苦,解疑释惑,密切关系,增进友谊,同时,把贫困党员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在引导其增强自我发展意识能力的基础上,力所能及地为他们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等支持,使之走上一条持续增收致富的发展之路。建党节及中秋节前夕,由局支部组织开展了对结对帮扶党员的慰问活动,并针对寨后社区党总支办公经费困难的情况,从我局有限的经费中挤出5000元资金,帮助解决部份困难。 6、加强安全监管 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们从几个方面抓好抓实。一是层层落实《乡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谁主管、谁负责”、“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和原则,局长亲自带队,与各乡、街道办事处企业办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在乡镇企业系统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正反两方面进行案例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强化乡镇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完善乡镇企业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如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开采作业规程,应急处理预案等。五是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和整治工作,以查安全意识、查制度建设、查事故隐患为主,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通过狠抓落实,有效地把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乡镇企业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发生,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7、认真做好各项制度建设 在落实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我们认真开展了三项制度工作,通过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增强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制度建设方面结合作风建设教育活动,落实和完善了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下乡制度、奖惩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党支部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指导群团组织落实相关的规章制度,开展好各项活动。通过认真落实制度,做到了全局事事有人抓,项项有人管,既有秩序又有热情,全局上下,团结一心,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认真做好扶贫工作 扶贫是社会事业,也是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局按照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成立了局扶贫领导小组,从三个方面大力做好扶贫工作。一是通过多方筹措,从有限的经费里挤出1万元,投入金安乡光乐村第五村民小组修路项目。二是干部职工捐款4300元,由区扶贫办统一安排四川汶川地震灾区。三是对乡行政村三户困难农户开展访贫问苦工作,并送去了600元慰问金。四是认真做好其它捐款活动,如“慈善一日捐”、“爱心圆梦”助学等。 (四)做好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 1、认真开展了争先创优“六个一”活动。以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一个活动单位,以“四好”为目标,争当全区行业窗口。以局内各科室为单位,以“六带头”为目标,争当单位学习标兵。通过认真开展活动,在本单位树立可新、可敬、可信、可学的楷模,使全局干部职工学有榜样、比有对象、赶有目标、超有方向,形成学先进、讲奉献、争一流、比贡献的新风尚,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构建和谐文明小康步伐提供强劲的精神动力。 2、认真开展了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认真清理上报我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并以公共需求为导向,按照“流程最短、质量最优、效率最高”的原则,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形成机关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有机联系和互动,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转变,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向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转变,促进依法行政。 3、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通过对乡镇企业和非金属矿山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单位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 4、认真开展了节能减排工作。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乡镇企业行业特点,利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企业调研的机会,做好对所辖乡镇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督促企业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充分因地制宜做好节能减排。如砖瓦企业用水进行循环利用,改造现有砖窑,在生产车间提倡使用节能灯等措施。 5、认真开展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我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狠抓行风建设,结合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推动法制机关、服务机关、效能机关和廉洁机关建设。结合抓党风廉政建设抓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增强公仆意识,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结合行业的实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切实推进社会评议部门行风工作,切实解决部门和行业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乱收费、乱子罚款、乱集资、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不良问题,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建立、完善部门和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专门机关的监督。 6、继续实施了工业发展“倍增计划”,促进了乡镇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加快了我区新型工业的进程。继续支持低耗能、污染低、效益高、就业容量大的乡镇企业发展,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促使形成合理的经济布局。 7、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不走过场 ,不流于形式,我们从抓认识入手,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加强和改进乡镇企业管理,规范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对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单位基本信息、工作事项、动态等进行了公开,认真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 9、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区委、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公开内容:(1)单位工作职责、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办结时限等;(2)涉及到单位职工干部的自身待遇问题,如增资调资等;(3)单位一年来的支出事项;(4)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等情况;(5)各种扶贫帮困捐款捐物情况;(6)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在公开形式上,我们还按照要求建立了政务公开“一箱一线”(举报箱及热线电话)。在公开程序上,我们首先对部门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进行公开。对重要的政务活动,一律要求民主议事在前,决策公布在后,必要时召开会议,并统一意见后进行公布。 10、认真做好各项目标管理工作。今年的经济目标,按十一月的统计数字来看,到十二月底,各项指标都能完成。五大考核责任目标,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业务等,都按照所签订的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乡镇企业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发展总量、发展环境、企业素质、管理力量等方面都存在着困难和问题。要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的产业支撑作用和带农功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就要切实解决乡镇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乡镇企业发展总量不足 我区的乡镇企业近几年有了较快的发展,与市内各县相比,我区的基础较好,发展稳步,占有较好的优势。但是,发展总量仍然不足,乡镇企业在全区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仅占39%,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只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36%,在众多的乡镇企业中,有80%是属于个体企业,而上规模上档次的、年收入上亿元的企业仅有1个,这些数字说明,我区的乡镇企业发展总量不足,需要大力发展。 (二)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人员素质不高 我区乡镇企业,作坊式家庭经营的企业占绝大多数,小打小闹,未形成规模。就产业而言,除建筑建材和旅游服务业有一定优势外,其余企业尚未形成有资源优势、有技术优势、有市场优势的产业群体。乡镇企业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人员素质偏低,在近万人的从业人员中,有初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足千人。乡镇企业的市场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懂科技、懂市场、懂规则的企业人才队伍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乡镇企业管理力量薄弱 我区乡镇企业的行政主管局——乡镇企业局,区县分设后,人员不足10人,内设机构压缩为3个,租房办公,难以真正发挥主管局的职能作用。五个乡、四个街道办事处的乡镇企业干事,由于人员更换频繁,新手多,管理业务不熟,并且绝大多数是兼职,忙于其它工作,投入乡镇企业管理的时间和精力不足,我区乡镇企业管理力量急需加强。 (四)资金缺乏仍然是制约乡镇企业发展的因素之一 我区乡镇企业就整体而言,还未走出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乡镇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单一,主要靠贷款,近几年乡镇企业贷款难的现象较为突出,资金缺乏,投资不足,后劲乏力的情况比较严重。拓宽乡镇企业的投融资渠道,保障乡镇企业的有效投入,促进乡镇企业快速发展,是我区乡镇企业发展重点问题。 总之,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镇企业的自身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年度计划和任务,保持了乡镇企业的较快发展,同时,乡镇企业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不断发展。 乡镇行政管理工作总结(医院后勤部门行政工作总结) 年,我们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院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下,紧紧围绕医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抓手,以规章制度建设为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我院手术室荣获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巾帼文明岗”称号,医院再次被评为“全省卫生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荣膺“陕西经济发展杰出成就奖”(社会评价),获“市文明单位”,再次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一、年为我院规章制度“落实年”。我们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特别是对执行不力的规章制度,查找原因,拿出办法,落到实处。全年制定、修订制度9项,编撰了《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院应急预案管理手册》、《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工作制度汇编》、《医院流程管理手册》。实施了以流程为脉络的管理手段,把工作流程作为各项事务管理的操作规程。 我们依照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科学管理的原则,在全院教职工的鼎力支持和辛勤努力下,经过3年8个月的紧张施工,两个多月的试运行,年5月26日,集门诊、医技、手术、病房于一体、总建筑面积达6万多平方米的医疗综合大楼正式投入使用。大楼的安全搬迁和使用是对我们管理者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考验,我们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我院医疗综合大楼是目前西北地区功能最齐全、自动化程度最高、单体手术室手术间最多、重大设备最先进的医疗建筑物。经多方努力,大楼内自动呼叫、自动叫号、中心供氧、负压吸引、消防、照明、直饮水、中央空调等功能运行良好。大楼新增床位750张,优化了门诊、住院流程,方便了患者,也提升了医院的形象和服务管理水平,彻底改变了医院的面貌。新大楼的顺利启用在我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院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北院医疗布局又重新做了调整,绝大部分科室床位数不同程度增加,缓解了病床数不足、病人住院难的现状,同时也改善了各病区环境,整体医疗布局更加合理。 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及财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检查组工作。检查组对我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及财务管理工作给予较高的评价。同时我院也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及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了医院整改工作汇报,绝大多数问题得到解决。召开了我院经济工作会议,重点明确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的办法、措施及时间表,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积极配合学校对我院的巡查工作。学校巡查组对我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任期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求真务实,班子成员工作勤奋努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定不移,落实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认识明确,工作认真,行动积极。重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重视院务公开工作,尊重职工的知情权,重视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医院的制度建设,重视解决医院的民生问题。医院领导班子对二院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挑战、机遇有着清醒的认识,并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研究应对的办法和思路,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推进医院的发展,成效显著。巡查组对医院的工作也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问题,就行政工作方面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这也是我们年行政工作要点之一。 加强医疗收费管理,—年度我院未发生医疗收费价格投诉,被陕西省物价局列为该年度全省免检单位。接受市的地方税务局对我院税款及各项基金缴纳稽查,补缴税款23.6元,医院税务管理规范。通过检查,我们的政策水平、依法纳税意识明显提高。完成了我院新his系统的切换及电子病历的上线,克服了重重困难,解决了大量问题,相关部门和人员已基本掌握操作办法,提高了信息分析报告、资源共享、高效利用能力。 办理医院土地证和职工住房产权证,既要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又要体现职工的群众利益,我们既澄清、妥善处理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又解决了大量面对的新问题,已取得了突破性成绩。 二、我们以“三甲”评审及“医疗质量万里行”专项活动为契机,以落实医疗制度为手段,以制定及实施诊疗常规为保障,狠抓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加大了对医疗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撑条件的保障。神经内、外科的介入治疗、心血管内科的介入诊疗,各学科的腔镜诊疗水平明显提升。充分发挥好icu病房的作用,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治愈率明显提高。 坚持医疗例会制度,定期开展医疗安全分析,举办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培训班。补充、完善、修改了我院各类知情同意书及须知。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与“三基三严”训练,举办各类培训活动47次,参加人员4519人次。提高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医疗纠纷的能力,努力减少安全隐患。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院内疑难危重病人管理和科室间支持协作。针对转科、出入院、进出手术室等关键节点制定流程,保障医疗过程的连续性。医疗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全年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 医疗新技术、新疗法成绩明显。全面修订了新技术评审程序和标准,保障了医疗新技术开展的安全和质量,有效促进了医疗技术品牌的提升。脑血管病介入诊疗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妇产科已获准筹建卫生部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内分泌科完成了首例下肢缺血性疾病自体干细胞治疗。推行单病种临床路径的管理,组织呼吸科、神经内科、普外科等14个临床科室对支气管扩张、糖尿病、脑出血等72个病种试点实施临床路径,进一步规范了临床诊疗行为。 加强护理管理和护理质控,防范差错事故,用高水平的护理技术提高患者满意度。认真落实奖惩制度,深入开展爱心创意活动,探索临床护理路径,护理质量不断提高。感染管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到位,狠抓制度落实,院内感染率控制在6%以下。“甲流”防控工作成绩显著。作为陕西省定点医疗单位,我们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医疗救治专家组,精心组织,科学应对。设立24小时发热门诊及“甲流”专门病床,最高单日接诊700余人次,做好了预防和治疗的各项工作。配合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对口支援了杨陵、榆林地区甲型h1ni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先后派出相关专家参与指导培训、会诊、现场救治工作29人次,成功救治5例甲型h1ni危重患者。我院成功为一例重症孕妇实施了剖宫产手术,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重视干部保健基地建设。干部病区共收治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386人次,有28名医护人员承担并出色完成了14次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保健任务,其中承担中央领导来陕考察保健任务9次。在全省干部保健基地检查中,我院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新设立的“体检中心”,检查项目齐全,场所设备明显改善,运行两个月以来,共进行健康查体17234人次,经济收入316.3万元,并恢复了每年一度的厅局级干部健康查体工作。 全年门急诊量达到957632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2.32%;出院病人数38974人次,较去年增长19.55%;手术例数达到11220人次,较去年增长13.8%;平均住院日13天,床位使用率103.97%,甲级病案率96%,处方合格率96%,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下降2.22%。患者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满意率达90%,对病区工作满意率为98.16%。通过省卫生厅“三甲”一、二类指标和两室达标验收,整改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积极准备三类指标验收。 加强对外联络,积极拓展医疗市场。截止年底,我院与陕西省所有地市级医保中心签订协议,并与陕西省煤业集团、长庆油田、航天集团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签订职工医保协议。实现了与省医保的联网。我院与长庆油田医疗技术合作已经开始,延伸了服务触角,积极探索医疗集团合作新途径。医保收入较去年增长18.3%。 三、我们狠抓了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学科提升的医院内涵建设,在制度上和经费上落实保障,成绩斐然。年全院中标各类科研项目76项,经费突破万元,比去年增长173.6%。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标19项,比去年增长58.3%,经费总计469万元;教育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经费154万元;陕西省科研项目中标22项;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重大科技专项1项;横向科研项目15项,经费234万元。发表sci论文36篇(截止年11月底)。出版专著3部。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获奖项目数创历史新高。获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学校“985”三期建设中,我院承担了皮肤、骨科、肿瘤三个重点方向上负责人,填补了“985”一、二期我院负责人的空白。五人通过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新增入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壮大了我院博士生带教队伍。 完成了院科学研究平台投入使用的前期准备工作。临床药物试验管理及各项工作步入良性循环,各专业临床药物试验研究工作更加规范。全年共进行药物临床研究15项,获研究经费234万元,承担国家1类新药及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数量逐年增多。现有12个专业通过资格认定,有力地推动了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发展,扩大了同其他医院间联系与合作的机会。《中国皮肤性病学杂志》、《中国儿童保健杂志》在期刊各评价指标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等都较去年有所提高。成功召开了两刊编委换届会议,扩大了在国内的影响力。 人才引进与培养已初现效果。我院有4名青年医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行列,在三所附属医院名列前茅。我院两名青年骨干破格晋升副研究员。我院引进的研究员获交大“腾飞人才”特聘教授。一名海外人才参加学校外聘岗位聘任,一名海外人才参加学校高层次人才聘任。 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全年共招聘各级各类人员291名,其士生24名,硕士生38名,护理人员130名,管理人员58名。 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外交流。今年共有15批次国外和港澳台专家来我院交流访问,从医教研多方面给予我们有益帮助。我院派出13名青年骨干赴国外研修学习,16名青年骨干赴国内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学习。特别是在光华教育基金的支持下,我院46名学科主任及骨干赴台湾地区开展学术交流,选拔15名青年骨干赴台湾地区研修。 四、积极探索培养高质量、高素质医学人才的方法和渠道。儿科学系在理论教学、见习课教学中的两个模块,内科学、诊断学及妇产科学在个别见习课上深入开展pbl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施,有6名教师赴台湾阳明大学学习pbl教学法。举办暑期教师英语培训班,为40名骨干教师进行英语口语培训。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了版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获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陕西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急诊医学成为校精品课程,儿科学获陕西省精品课程。在学校教学检查及竞赛中名列前茅。 医疗综合大楼内设18间示教室,投资上百万元装备了先进的教学设施,教学环境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建成的手术示教室,安装了手术转播系统,实现手术过程图像的实时传输和语音双向交互,广泛应用于临床教学、手术观摩、讲学交流等,彻底解决了学生观摩手术困难的问题。 顺利完成博士、硕士招生工作,录取博士研究生24名、硕士研究生87名,博士报考及参加复试人数创历史最高。初次配合学校完成研究生毕业论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监测”,向在院学生发放《研究生学术诚信教育专辑》,切实贯彻学校诚信教育相关精神。创造条件开办学术讲座,邀请外籍专家为研究生开设系列讲座。完成同等学历研究生论文的盲审及外校论文交流评审工作。 五、以打造“服务型后勤”“节约型医院”为工作重点,在服务方式上,力求实现由“要服务”向“送服务”的转变。设立24小时后勤“一线通”值班电话,对所有问题做到“专人接待,快速处理,及时答复,主任负责”。加强考核监督,后勤各部门、各岗位、各班组定期巡查,树立起了良好的后勤人服务新形象。 后勤服务中心克服时间紧、工作强度大、周边环境复杂等困难,严把工程质量,确保了院内各项装饰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先后完成了旧门诊楼、临街房拆除工程;体检中心、小儿内科、内分泌科、康复科、美肤激光中心、肾病科、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北部小广场、工会多功能厅等多项改造工程;原“外科楼”装修改造即将完工,医疗区10千伏安二路电改造项目正在实施;“干部病房楼”的装修改造方案设计正在进行中。 后勤各部门特别是后勤服务中心为医疗综合大楼的搬迁和使用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后勤职工深入科室,量身定做,配齐了大楼所需的办公用品。他们服从医院统一安排,精心组织,热情服务,在人力和物力上确保各相关科室的搬迁。特别是大楼投入使用,后勤人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医疗用房面积增加一倍多,楼内设施技术含量高,他们能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克服重重困难,确保大楼安全、正常运转。 根据安全保卫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完善各类突发应急机制,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全院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及时更换陈旧老化设备,检修科室水电线路管道,确保水电安全。对南、北两院停车场全部实行了24小时收费管理。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采购医疗设备862台(件),签定合同149份,完成采购金额5127万元,医疗设施明显改善。 存在问题 1、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凝聚力、向心力有待增强,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2、行政管理、职能科室、临床科室主任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3、财政专项完成严重滞后,影响政府对专项的投入。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纵深推进,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医院的发展面临更多问题及挑战。我们要居安思危,统一认识,团结一致,树立信心,挖掘潜力,增强竞争意识,切实解决好医院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让政府放心,让病人信任,让职工满意。 乡镇行政管理工作总结(行政人事管理总结) 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金融危机肆虐、新中国成立60周年、哥本哈根会议召开、房价在泡沫中继续疯涨……这一年,寒冷中透着温暖,危机中孕育着良机。在年终岁尾,新年伊始之际,我们仔细梳理一下年的工作和生活,尽管仍有“蜗居”的不如意,尽管仍有“蚁族”的迷茫和困惑,但我始终相信温暖已经在每个人心底扎根,这是年的希望,也是年继续前进的力量。 一、回顾 对于我来说,年可以说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结束了为期2年的日本研修之旅,带着公司的信任和期待回到上海分公司。是否能够胜任将来的工作,是否能够发挥所长,把2年来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是否能够在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是否……就是在这样的忐忑不安中度过了年的最后2个月。也是在2个月的迷茫与反省中,渐渐找到了方向,明确了今后的工作定位。在公司临港仓库即将运营的大背景下,业务开展急需营业人员,所以在进公司之处被分配到新成立的营业部。由于之前没有从事过营业相关的工作,对于营业基本没有概念,相当于一张白纸,开营业会议时就像是在学校上课一样,基本上是被动地接受,对于营销方案也不能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建议,而现在的情形要求我们最大限度地开发更多的客户源以开展临港仓库业务,而我却感觉不能胜任此重任。所以,有一段时间有些消沉,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也开始考虑营业的工作是不是真的适合自己。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公司欲建立独立的总务部,因此,从年开始正式接手了总务工作。新的一年新的开始,希望工作方面也有新的进展。 二、展望 总务作为一个的综合管理部门,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后勤管理于一身,是公司有序规范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凝聚企业团队力量,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氛围,新年伊始,拟定以下工作目标: 1、协助公司领导,完善、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并执行贯彻公司规章制度。 2、加强对新近员工的业务培养。 3、加强沟通:与员工面对面解决问题,使员工工作有章可循,做到违纪有据可查,使他们了解、支持后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注重后勤质量的提高。 4、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的提高。 5、控制成本,节约开支。 6、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建议 行政人事总务工作对一个正在成长和发展的公司而言,是非常严峻而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需要公司上下通力合作的工作。各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的项目较多,因此需要公司领导予以重视和支持。自上而下转变观念与否,各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的程度如何,都是行政人事总务部工作成败的关键。 乡镇行政管理工作总结(学校行政管理总结) 年~2011年上学期以来,后勤服务人员始终坚持以校长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切遵循学校总体工作思路和后勤工作计划,坚持以“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工作宗旨!以提高优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强化后勤工作人员素质,提高办事实效性!通过后勤人员的辛勤努力,顺利完成了本学期的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 一、努力做好后勤保障 为了给学校的发展做好后勤保障,后勤做了以下工作: 突出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近年来,食品质量问题不断发生,给我们工作带来了极大压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涉及校园稳定大局,是后勤工作的重点。为认真落实校领导的指示精神,在抓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中,我们重点抓了二个环节: 1、确保食品安全首先从食品采购源头抓起,确保食品物资质优价廉,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了成本,不仅维护了师生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保证了食品原材料入口安全。 2、安排专职食品留样员,严防食物中毒。成品饭菜的加工、存放等过程是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监控把关,为把握好这个环节,确保成品饭菜的质量,我们从员工队伍中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有经验的饮食人员担任食品监督员和留样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的业务培训,配齐留样用品和各种登记本!形成了一个完善的食堂管理监督机制。 二、大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目前正是甲型h1n1流感扩散蔓延的态势,并已成为重点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为后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校领导的响应下严格防控学校的卫生管理及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并测体温!同时要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健康巡查工作,一旦出现传染病病例,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并按规定报告。二是加强生活用水和日常饮水安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三是开展全校卫生大检查,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四是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保证教室、食堂、宿舍等地方能保持经常性通风换气。 三、日常工作 1、公共设施损坏报修,共接到报修维修项目137多次,其中:电工维修项目240余次(更换照明设施210余件),桌、椅、床维修项目420余次,供暖维修23余次(更换部件30余种)、其它维修项目238余次),紧急故障都做了及时处理,一般报修在24小时之内都作了相应处理,还完成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对我校学生实行定额用电,并对实行定额用电的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培养了学生的节约意识,为学校节约电费做出了贡献,建立平常巡查责任制,每周对各宿舍进行安全巡查,并对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使有电热毯等违纪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对于违章电器坚决予以没收,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与稳定工作。 3、食堂统一了管理登记本,制定了定期卫生检查制度,实现采购管理实现信息化,在员工管理、师生沟通和饭菜经营细节上下功夫,发挥餐厅窗口形象作用,为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可口的饭菜。 4、行政办把校园建设重点放在争创“绿色校园”上,半年共清运垃圾立方,清理死角1处;开展美化校园活动,种植花草余株;半年来共布置各种会议10余次。 政府工作总结:基层税务局一年工作总结 年,我局在市局和某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遵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从严治税,从严治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局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圆满完成了市局敲定的税收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征收为中心,狠抓征收管理。 一年来,我局紧紧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不放松,发扬四铁精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采取了一切措施,确保了应收尽收。我局截止月日共组织收入万元,其中省级收入完成万元,占年计划的%;县级收入预计完成万元,占年计划的.%,以上任务的完成,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员抓收入,实行目标管理。 年,我局省级收入任务为万元,县、乡两级税收计划为万元。某县是个农业县,一些人纳税意识淡薄,税收环境差;全县形成规模效益的企业几乎没有,税源主要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工商业。要完成市局敲定的税收任务,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困难,我局干部职工没有退缩,再次对全县税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强化组织收入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征管力度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年初,县局与各基层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强化目标管理,我们实行局长包片,股室包所,连带责任追究制;定任务,定目标,实行奖优罚劣;形成了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 2、加强税源监控,严格税源管理 在组织征收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牢固地树立了全方位税收观,抓大不放小,对重点税源与零星税源、大税种与小税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限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年纳税额在万元以上的企业,我局领导进行了分户定责,跟踪管理,做到对重点税源心中有数。同时,我局乘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之东风,加强了对集贸市场的综合治理,合理调整了个体税负,调整面不低于%,税负调整率不低于%;加大了对加油站、砖瓦场、建筑市场、房屋租赁、医疗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有效地防止了税源的流失。仅对加油站的专项检查就查补税款万元,罚款.万元。 3、加大稽查力度,打击涉税犯罪 今年,我局加大了稽查和打击涉税抗税行为的力度,进行了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检查和发票使用检查,坚持向征收管理要收入,向稽查要收入。 4、全面细致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从二月初到四月中旬,我局对全县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户进行了年的企业所得税清缴,共检查企业户,查补税款万元,罚款万元。 5、加强教育,依法行政 在征收工作中,教育和要求干部职工遵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 二、凝聚人心,转变作风,文明办税 1、用兵的前提是爱兵。在今年的工作中,局领导班子视同志为兄弟姐妹,在工作上给职工关心、支持和爱护;在生活上,尽最大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千方百计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在去年基层所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又改造了个基层所和两个办公楼,并向乡镇为基层所协调交通工具。为尽快落实市局民心工程决策,我局经过紧张有序的先期一系列工作,县局家属楼已于月初开工建设。领导处处关心同志,同志时时支持领导工作,全局上下凝聚在了一起,紧紧地团结在领导班子周围,形成了一个风正人和、人人爱岗敬业、个个奋进争先的合力局面,使某地税队伍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2、今年,我局按照省局、市局的要求,在全局深入持久的开展了转变作风,优质服务,文明办税活动。采取了内外结合,广开言路,查找剖析本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行业风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我们还广泛征求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纳税人的意见,主动接受他们的评议和监督,以完善规章制度和改进工作作风。 3、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 今年,我局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讨论制定了《某县地税局考勤及值班制度》、《加强临时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和《干部职工违反工作制度经济处罚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一年来,全系统实行了早点名、午签到制度,对违犯制度迟到早退者实行当天黑板公布名单,月未扣除工资;全年全系统实行了轮流值班制度,局机关三人上岗,基层所双人值班,做好值班纪录,并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给予违犯制度者经济处罚和通报批评。不管是局领导还是一般同志,谁违犯制度处罚谁。今年局机关共处罚迟到、早退人员人次,罚款元。对于制定的制度,局领导都能够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规范着装,带头参加点名和夜间值班,形成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职工互相监督、共同治局的可喜局面。为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今年月,我局抽调名人员组成个检查组,对基层税收票证、应税发票、安全保卫、考勤值班、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进行回头看,为确保检查实事求是、不走过场,县局要求各组写出书面报告,检查人员签名盖章,以后如果出了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 4、合理轮岗,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 针对我局临时人员较多,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知识层次参差不齐、多数工作在征收一线等特点,我局于上半年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对全系统临时人员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对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超过三年的,全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从而促使了临时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爱岗敬业的自觉性。 5、建立文明办税社会监督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我局遵照省局《关于文明办税八公开实施办法》和市局相关要求,我局在机关大院设置了公示专栏,在县城主要大街公示八公开内容,各基层所也在各辖区设置了公示专栏。同时,县局聘请县、乡两级企业界和社会知名人士为文明办税社会监督员,建立了文明办税社会监督网络,有效的促进了文明办税的开展和质量。 乡镇行政管理工作总结(新农村建设工作行政管理总结) 县委、县府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十一五”开局的首要工作来抓。省、市农村工作会议之后,先后召开了书记办公会议、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相关政策措施。县委、县府认为,作为一个条件较好的地区,应当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更应有所作为,不断开创工作新路,更高水平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县委成立了县委农办,建立了全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月日县委举行新农村建设读书会,邀请省农办同志授课;月日召开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 根据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的实际,制定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见》,明确了今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保障水平和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等重点任务,同时,相继出台了《》、《》、《》和《政策》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全县新农村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开局。下面汇报二方面内容: 一、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以来,我县针对城市化迅速推进的形势,积极实施城乡统筹战略,促进农村工作的发展。 (一)编制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一是把农村纳入到全县城市化规划范畴。对全县平方公里按照全面实现城市化的要求进行规划,统筹全县城乡产业、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发展。细化了城乡布局、生态农业体系(生态绿化、水利河道、畜牧整治)、城乡道路框架体系、排污环保体系等规划,使今后农村设施配套更加完善,能更好地融入城市化。 二是编制村庄布局规划。按照规模适度、合理集聚和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对全县所有自然村布局进行规划。对我县现有个行政村,分别采取整体拆迁、保留改造和村庄整理、环境整治四种村庄改造模式,经过十年左右时间的努力,最终将建成个农村新社区和个农村拆迁安置小区。目前个村已完成建设详规,争取今年全面完成各村的详规工作。 (二)统筹城乡设施建设 一是农村的基础设施。积极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已全部完成农村中巴车公交化改造,实现村村通公交;全面改造农村供水,将供水全面纳入大网,目前已完成了农村万户一户一表改造,占总农户的;全县城乡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列入了市总体规划,日处理能力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将于今年10月份投入使用;村村实行了垃圾中转处理和村主要道路动态保洁,投资亿元建设垃圾焚烧厂,日焚烧量可达吨,建成投入使用后可有效解决全县城乡的生活垃圾处理。 二是扎实开展农村的“工程”建设。通过努力,继村之后,去年又有被命名为省小康示范村,同时,我县创省级卫生村个、市级卫生村个,有个村成为市级式村庄,有个村通过市“工程”环境整治验收。 三是加快农民安置房建设。年以来,我县把农民拆迁安置与城市建设、新型社区创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兴建处农民安居点,已建成和在建农民安置房200万平方米,共可安置农户近万户。为保障农民利益,允许安置房上市、逐步与城镇商品房接轨。 (三)促进农村就业保障工作 一是农村农民的就业服务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县每年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提取1%,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基金;投入1亿多元、征地277亩,在庄市迁建县职教中心,成为农民培训的主要基地。全县各镇街道、所有社区和被征地行政村都建立了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在、率先在全市建立街道劳动力市场,在全省率先创立农民培训信息库,设立农民个人就业培训“电子档案”;完善鼓励就业配套政策,对全县公益性岗位安排农村“4050”人员就业的,每月给予300元用工补助,职介所为被征地人员免费介绍就业的,每人次给予50元补贴,鼓励被征地人员自主创业,给予10万元以内贷款的一年贴息补助。 二是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在全市较早建立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目前全县有40613名被征地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占被征地人员的%。其中按月领取养老保障金的人数为12461人。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大病补偿与大病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医保费用每人每年105元,其中各级补贴70元、个人出资35元。目前全县有96500人参加,参保率达%,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四)积极促进都市农业发展 建成生态林带36.2公里、造林1.3万多亩,全县森林复盖率从1998年的22.9%提高到年的29.8%。年底以来已累计完成河道整治66.7公里、在建14公里,完成了对全县所有河道的清淤任务,进行河道生态放养,落实了河道管理十小时保洁的长效机制,全县河道面貌和沿河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在全县规划设立16个定点养殖小区,对生猪、蛋鸭、奶牛等实行集中饲养,并实行粪便的有机处理和无害排放,其它县域实行禁养。目前已建成7个养殖小区,、二个街道基本达到了畜禽无散养的要求。在规划了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并已建成了5000亩,成为农业的特色基地,从年下半年以来,已向社会提供了10万吨无公害蔬菜,创造了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按照“10-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全县”的目标,对全县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布局进行重新规划调整。目前我县已成功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县,现有的镇街道卫生院已全部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村卫生服务站33个。我县已调整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全县中小学由县直管的体制,为平衡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建立名优教师跨校兼课、示范学校骨干与农村学校骨干教师进双向交流制度,平衡城乡师资力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均衡发展。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近期主要工作和今后打算 根据市里的目标,结合的实际,我县将着重抓好五方面重点,并加强政策的引导和扶持: (一)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发展都市农业。针对耕地少的实际,继续引导发展都市农业、生态绿色农业,提高农业效益。实施农业“3210工程”,即积极培育粮食、无公害蔬菜、花木三大产业,加快建设万亩无公害蔬菜和生态林休闲观光两个市级农业产业基地,大力培植十大精品农业示范点。 二发展农业科技。积极 推广无公害生产设施,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农民信箱工程”,争取今年全县“农民信箱”注册用户达到3500户,70%的行政村建成电子信箱;对新创办县级农业科研机构的,给予10万元以内奖励,并优先立项和安排科研经费;对新列入省市县级科技(科普)示范基地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国家省市级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星火项目、金桥工程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给予5--10万元奖励。 三是积极扶持“农家乐”等休闲项目。拓展农业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对“农家乐”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由政府适当配套,对业主自行建设的景点,给予投资额40%的补助,最多补助20万元,进入的企业享受服务业发展政策。 (二)加大农村公共投入,全面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环境。大力开展小康示范村创建,争取到年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25个,其中今年建成3个、争取建成5个。 一是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我县制定了十年建设农村新社区的目标,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今年开始全面推进。通过全面实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因地制宜开展村庄拆迁、改造、整理和整治;积极开展道路硬化、河道净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的农村环境卫生“五化整治”,形成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的农村新社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 县里每年安排600万元财政资金,每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列支3%的资金,用于农村新社区建设,优先安排新社区建设用地指标,今后三年每年各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周转复耕指标200亩,并对批准全面启动实施的行政村安排10亩启动指标和一定启动资金。对进行村庄整治的村,所需资金由县、镇街道、村三级按4:4:2负担。 二是加强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加快城县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继续推进农村水改工程,今年完成农村1.5万户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全面完成农村水改目标。 三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针对当前农村部分地方卫生状况脏乱差的现象,从3月份开始,化2个月时间在全县农村开展卫生清理工作,消除卫生死角,营造全县农村整洁、干净的面貌。继续实施农村公厕无害化改造工程,今年完成公厕改造200座以上,无害化改造率达到90%以上;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动态保洁制度,争取100%村实行环境卫生8小时动态保洁。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建立“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全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四是开展农村违法建筑整治行动。从3月份开始,准备化半年时间开展农村违法建筑的整治,原则上对建在耕地上的、影响交通安全村容村貌和村民生活的、以及年以来新建的,一律拆除;对其余违章建筑进行登记、上册,加强管理。 (三)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我县土地征用多,工业化、城市化相对较为发达,因此,提高农民的素质,加快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进一步提高农村的保障水平,是我县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重点: 一是健全农村就业服务体系。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和求职登记制度,将户籍在本县的所有城乡劳动力纳入就业培训、求职登记统计范围,及时掌握城乡劳动力基本情况。充分发挥县、街道两级劳动力市场功能,健全县、镇街道、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体系,为被征地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二是加大农民素质培训力度。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对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开展社区、家政服务、保安、保绿、手工编织等为主的实用技能培训;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青壮年,开展以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他们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已转岗就业的企业在职农民工,重点开展技术等级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适应现代化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为期6个月至1年的劳动预备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初级或中级以上的职业技能。 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努力建立起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力争用五年时间实现农民养老保障全覆盖,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继续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及时把新被征地人员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即征即保,使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 (四)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学校布局,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推进教育的均衡化和现代化。加强教师培训和交流,实行全县范围内城乡学校结对、教师互派、名师巡回教学制度。从今年开始,对全县农村水平义务教育段学生全面免收学杂费;继续加大对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规范管理和扶助力度,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权利,确保60%以上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加大对困难家庭学生救助力度,继续对贫困学生给予寄宿费等生活费用的补助,确保每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是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合理布局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资源,新建(扩建、迁建)3家综合医院,扩建(改建、迁建)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每个村都有卫生服务站,每个镇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小病受惠制度,全面推行免费体检制度,确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三是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启动实施“村落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加强镇街道文化站、村文化阵地建设,改造提升休闲文化娱乐设施。通过三年努力,搞好25个村落文化阵地建设工程,每个村包括一个750平方米的灯光篮球场,一条100平方米的健身路径,一套健身器材,一个80平方米的露天戏台,并完成村文化宫室内设施的改造。建设资金由县和镇街道、村按照4:6的比例承担。 四是农村菜市场改造整治。对经营面积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下便民式菜场整治,通过原地改建、扩建,达到商品离地、消除露天经营、基本设施配套、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菜场实行综合开发式菜场整 治,配备管理用房、停车场、质量检测室、消防、治安、卫生等设施,周边开发三产用房,达到综合开发的目的。农村菜场整治所需资金由县、镇街道、村各三分之一承担。 (五)增加村级经济收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健在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优秀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赏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争取通过三年努力,消除人均村级可用收入240万元以下的村。对人均村级可用收入不足240万元的村和没有开发条件的村,由镇街道组织选择合适地块,实行镇街道村、村村、村企联合开发。鼓励各村利用近期暂不建设的闲置土地,开发各类经营性项目,开发外来人员集中居住房等;园县、道路两边的三产配套项目条件许可的优先由所在村开发建设。 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对人均可用收入在240以下的村开发三产项目,县给予项目总投资30%的补助;村级租赁收入对地方税收贡献部分全额奖励给村,用于集体经济再发展和农村各项事业建设;三年内,县、镇街道对这些村实行定额补助,补足其日常工作经费。 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和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实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继续开展“三级联创”、“先锋工程”和“争星升级创五好”活动。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五好”党组织达到50%以上。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继续完善村干部全程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听证制度,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保障村民民主权利。 三是深化平安农村建设。继续在农村深化完善平安系列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综治室和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推行农村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促使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共建和谐农村。 四是进行村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改造。从年初开始,积极开展为期3年的村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改造,完善村办公、议事和村民活动服务设施。标准为:人口在以下的行政村,村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人以上的为1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设价格,新建的不超过1000元、改建的不超过750元。建设资金由县、镇街道、村各承担三分之一,超出建设标准部分由村承担。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浅析乡镇政务公开行政管理思考 (一) 2001年12月中办、国办发出的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后,乡镇政务公开普遍推行开来。从各地乡镇的实践来看,普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首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人大主席或党委、纪委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确定了具体承办单位和人员;在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建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的内容注重突出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和热点问题;制定实施办法和加强检查督促,讲求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在强化对乡镇政务公开的监督中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 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归纳为四条:一是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干群之间增加了理解,减少了误会,化解了矛盾,促使“热点不热、难点不难”。二是改进了作风,提高了公仆意识,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三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政务公开,一方面强化了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另一方面增强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铺张浪费和吃喝招待明显减少,乱收费现象受到很大遏制。四是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由于政务公开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基层干部办事按照章法进行,从而使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地正常发展。 (二)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认识有高低,发展不一样,少数地方呈现出被动应付走形式的状况。由于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是把它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仆应向主人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特别是有些人总怕家丑外扬,因而很不主动,很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在时间上,往往一再延误,在内容上,往往含含糊糊。 2.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组成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没有参加监督小组。我们在肥西县调查时,接触到三位乡镇人大主席,在监督小组中都没有位置。中办国办通知规定:“乡镇要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乡镇人大主席或纪委书记任组长”。乡镇人大主席不参加监督小组,既不符合中办国办通知,也不利于把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活动与乡镇人大的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二是人员偏少,组织不健全。有的乡镇监督小组只有人大主席、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人,没有吸收县、乡(镇)人大代表,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缺乏代表性和群众性。三是由行政人员参加监督小组,显然不合适。有的地方把副乡(镇)长、财政所长、农经站长、乡(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都安排进了监督小组,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不分。 3.有些地方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做法同群众要求不相适应,没有紧紧扣住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这条主线。在公布的内容上,不是想群众之所想。有的把领导人员分工写得很显眼,而且长期保留,把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写得很具体,也很少更换,缺少的就是群众关心的当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往往少有公布或者很不具体,所以看的人不多,作用也不大。在公布的时间上,不是急群众之所急、对时间性强的内容及时公布(例如学校开学时应立即公布收费标准),而是按部就班地几个月换一次,紧急事情一多还往往被挤掉。在公开栏的设置上,不是尽量方便群众,便利大家阅览,有的设在机关大院,公开栏前冷冷清清。有的根本没有考虑和安排如何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相关材料一公布就了事,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 (三) 根据中办、国办通知精神,考虑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趋势,针对当前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要求,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健全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目前一般由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任组长,我们意见还是按规定“成立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则负责统一领导,总揽全局,这样有利于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至于监督小组,一般应以乡(镇)人大主席为组长,有的也可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现在有一些乡镇人大主席根本没有参加监督小组,这种情况应当尽快改变。安排人大主席作为监督小组主要成员。有利于强化其监督职能。监督小组中凡有政府及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应予调整出去,补充一些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退休干部以及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增强监督小组的代表性与群众性,有利于发挥监督小组的作用。再就是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也以统一为宜,现在有的地方由党委组织委员承办,往往兼顾不过来,一般应由党政办公室承担,以落到实处。 第二,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及时,贴近群众。中央“决定”指出,乡镇政务公开的目的,主要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因此,政务公开的内容一定要突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正和腐败的问题。在公开栏中,公布一些单位和职责范围、政策规定和任务、要求,也是必要的,但更应因时因地制宜,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布。此外,有些重要事项的决策,也可以先预告,听取各方意见,然后按民主程序作决定。人员调进和干部选拔,也应加以公示,利于群众了解,加强监督。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必须强化监督。正如中办国办通知所指出的:“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优秀是加强监督”。首先要加强乡(镇)政府及七所八站的内部监督制约,保证公开的内容可靠。其次,要加强乡(镇)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再次,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认真审阅政务公开的内容,注意听取群众的反映,有计划地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第三,要突出抓好财务公开与监督。中办、国办通知指出,乡镇政务公开重点是财务公开。根据各地经验和中办、国办通知,当前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为了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也为了解决好财务管理上的问题,要把财务审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重要财务开支要逐项审查,对违规违法开支要坚决刹住。工程招标投标和检查验收,监督小组也要承担起监督职责。二是乡镇机关的来人接待标准和支出情况,都要公之于众,凡是认真这样做的,都有成效,接待费用减省不少,现在看来还有压缩余地,要继续抓紧抓实。三是要实行定期审计制度。中办、国办通知规定对乡镇财政及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并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及时公布。现在有些地方对审计还有神秘化的看法,由于碍于情面,审计结果也不大愿意拿出来。今后,应将财务审计和公布结果作为乡镇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一举措促进依法理财,堵塞漏洞。 第四,乡镇政务公开要进一步制度化。乡镇政务公开,中央和国务院有原则要求,各地在实施中也取得了很多经验。为了使这项工作有领导、有秩序地坚持下去,不断完善起来,首先要按照中办、国办通知,“明确牵头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制”。现在,有的地方是政府在抓,有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在抓。我们感到,统一确定牵头部门为好。建议省级统筹此项工作的领导机关,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乡镇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以利统一遵循,逐步做到规范化。再就是市、县两级,要加强检查督促,及时传播好的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行政管理研究探析 一、新农村建设的提出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就期待新农村建设的引导者—乡镇政府做出积极的回应。某种意义_L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是关键。乡镇政府作为管理农村的基本行政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织力量 二、新农村建设启动后,农村工作出现的新特点 随着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地的展开,农村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主要出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转变:一是农村工作服务对象的转变。长期以来,我国财政主要围绕城市运转,农村一直在为城市的发展服务,农业反哺工业。论文百事通新农村建设实施后,政府工作的重点转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农村工作由间接服务城市转向直接服务农村。二是农村工作方式的转变。以前农村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催、管、要。即催收税费和管计划生育等。随着农村税费的改革和计划生育压力的减轻乡镇干部从催粮收款中得以解脱。“任务型”工作减少,“服务型”工作增加,其主要精力将集中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社会环境的改善上。所有这些转变都将要求农村工作的方式的转变。 三、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要解决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它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而不是一个短期行为。要让新农村的建设主体—农民及时了解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并以此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级政府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支农物质的分配和发放,具体项目的规划等都离不开乡镇政府的组织和执行。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而主体作用的发挥需要乡镇政府的引导。因此,新农村建设对乡镇政府的要求是既要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落实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又要组织和引导农民进行新农村建设。 四、基于新农村建设下乡镇行政管理的转变 (一)深化机构改革 抓住当前乡镇综合改革的有利契机,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合理调整乡镇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村组优化组合。充分考虑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和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行政机构,精简乡镇行政编制。扎实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合理划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择优定员,优化干部结构,提高行政效率。 (二)理顺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明确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的事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上级部门特别是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县级机关要顺应乡镇工作新变化,相应地转变职能、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做到管理有序、指导有方,既保证服务到位,又不对乡镇过多干预。乡镇和区市县部门之间应加快建立起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对上划为以区市县管理为主的乡镇站所,县级主管部门在人事任免、工作监督、考核评价等各个方面,都应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三)转移工作重心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工作需要,将乡镇工作重心由抓事务、抓税收向抓服务、抓产业转移。重新整合乡镇机构岗位设置,大量精简合并一般事务性机构,把乡镇事业单位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重新组建以产业发展为优秀的服务机构,赋予其总揽整个产业市场调研、订单签订、基地建设、技术服务、产品推介等各个环节一条龙服务职能,摒弃原先那种在生产上行政命令、只管种不管卖等传统作法。通过机构调整和职能界定,使乡镇工作与外部市场、与农民收益、与主导产业发展现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农民增收、产业发展检验乡镇工作效果,从而强化乡镇促进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职能。 (四)加强队伍建设 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正在深人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抓好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政“一把手”。要顺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注重选录一批有经济、善技术、懂管理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乡镇,对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的人员要逐步进行调整(。各区市县都要制定科学的乡村干部培训规划,加快对乡村干部的培养,提高服务经济、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 五、结论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既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转就灵,这种转变将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也将根据农村发展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必须按照探索、完善、巩固、提高的原则,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持之以恒地进行改革和尝试,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的问题。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政府改革行政管理 一、农村劳动力的乡城转移与农民增收尽管有学者对通过促进农村劳动力的乡城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持否定态度(如雷晓宁,2003),但学术界几乎一致认为,增加农民收入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之一是彻底废除城乡壁垒,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林毅夫教授在前文中也提出了这一主张。但在笔者看来,农村劳动力的乡城转移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十分有限。第一,有进城愿望的农民基本上都进了城。笔者2003年2、3月在部级贫困县湖北省阳新县和孝昌县及经济较为发达的随州市和仙桃市的10多个村进行的调查表明,青壮年劳动力几乎都在城市务工,留在农村的只有那些在城市不具备生存竞争能力的老人、妇女和孩子,致使每个村都有大片被撂荒的土地,农村经济正失去应有的活力,传统文化也在一去不复返地渐渐消失。第二,现在,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已经没有实质性的限制,户口等制度性障碍的限制作用也已经很小。最近几年,包括石家庄、长沙在内的一些大中城市对户口进行了实质性松动。石家庄市放开户籍管制之后,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没有出现预料的申请户口的农民蜂拥而至的情景。对大多数进城农民来说,城市户口带来的主要、甚至唯一好处是子女念书。但事实上,户口所带来的念书方面的好处也已经很小。众所周知,我国的基础教育主要是附属单位制。即使有城市户口,但如果父母不在某个单位就职,其子女要想在这家附属学校就读,和没有户口一样,仍要交高额费用。此外,有的大城市,如北京对外来农民工的子女就学也开始实行较为平等的政策。笔者(彭代彦,2003a,b)利用1995年人口普查数据进行的计量分析表明,城市对外来人口采取的各种“证”、“卡”限制对进入城市从事自营性服务性行业的农村劳动力的乡城转移没有显著的限制作用,只对那些主要在企事业单位就业、与当地劳动力存在着岗位竞争的来自外省农村的劳动力的流入具有显著的限制作用。随着国务院2003年初颁布的有关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通知的落实,各种“证”、“卡”将被彻底取消,对进城劳动力将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进城农民工将可以自由择业,用人单位也将拥有完全的用人自主权。第三,城市中进一步容纳农村劳动力的潜力有限。现在,除教师、机关干部等少数几个工种外,城市里的几乎每一个行业和部门都有不具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就业。罗斯基和米德(1997)估计我国有1亿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建筑、城市拆迁、零散的城市建筑、交通运输业和饮食等服务业就业。许多大中城市的近郊区都有集中居住着来自同一地区的农民的“某某村”。在我生活的城市,持外地口音的人远远多于持本地口音的人,有的进城农民还在郊区盖起了楼房。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收入尽管高于务农,但进城与在农村的福利大体相当。有一对夫妇在武汉回收废品,年纯收入近万元,而在农村大约6000元。这对夫妇将孩子留在了老家上学。如果他们将孩子带在身边,则要多支出2000元的学费。如果务农,农忙季节的农活较重,每年还要完成一定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因此务农的劳动强度比在城市要大。但农业劳动季节性强,一年的劳动时间大约仅4个月,而进城后,每天都要起早摸黑地干,后者的劳动时间远多于前者。此外,如务农,家人可以团圆,而出门在外会有诸多的不便。如果将这些非经济因素考虑进去,则务农和进城就业没有太大的福利差别。因此,进一步减少以至废除对进城农民的收费和放宽对他们在城市就业的限制尽管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但由于城市进一步吸收农村劳动力的潜力有限,通过实行这些政策增加农民收入的潜力不大。三、乡镇政府改革与农民增收农村有大量劳动力,有源源不断地输往城市的银行存款,许多产品也不乏市场,农村的巨大人口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20年前,农民通过因陋就简地发展乡镇企业,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泥土中解放了出来。但20年后的今天,在大多数地区,农民不论是跑运输,做小买卖,还是搞农产品加工,都会被乡镇的七站八所围追堵截,受到10多顶大草帽的掠夺,几乎不可能再通过兴办企业自我雇佣,乡镇政府已经成为农民发展非农产业的严重障碍(孙大午,2003)。在一些地区,乡镇政府几乎已经完全丧失了其提供公共服务的本来职能,其政府属性越来越淡薄,越来越惟利是图,变成了一个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准盈利性组织,他们的行为高度趋利化,从书记、镇长到一般干部,他们行为的目的都是增加收入。近年来,乡镇政绩工程受到了广泛批评。政绩工程是乡镇主要领导追求仕途高升的结果,而高升的目的也是经济利益。至于乡镇各个站所,在收费、罚没款提成制度的激励下,其行为几乎无一例外地是为了增加收入。乡镇干部的行为准则已经不是国家的法律和规章,而是不择手段,有的甚至与黑社会相勾结,将农民置于严格的控制之下,使其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于建嵘,2003)。乡镇政府行为趋利化的主要后果是使上级政府的农村政策和法规得不到落实。因此,必须彻底改革乡镇政府,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的守夜人。关于乡镇政府改革,主要有三种主张:一是废除。但出于社会和政治稳定的考虑,这一主张在目前不具有可行性。二是实行乡镇长直接选举。由于政治体制的刚性和意识形态的局限,这一主张近期也难以实现。即使能够实现,效果也不会好。经历了10多年的村级自治不是很好的教训吗?三是精简机构和人员。在最近的农村税费改革中,乡镇机构和人员已得到一定程度的精简。精减乡镇机构和人员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仅仅精减乡镇机构和人员不能避开黄宗羲定律的泥潭。通过精减乡镇机构和人员来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有一个重要前提,即乡镇干部的人均费用是一定的。但在自我利益支配下的乡镇干部的各种开消是没有止境的,人数减少之后总开支并不一定能相应减少。因此,不改变乡镇政府的趋利化行为,农村非农产业是难以得到发展的。改变乡镇政府趋利化行为的根本途径是使乡镇政府置于农民的监督之下,向农民负责。为此,必须公开所有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实行大厅式集中办公,将这些文件既发放到农民手中,也在办公大厅张贴,让农民和政府官员面对面按照规章办事。同时在办公大厅设置举报信箱,结合农民评议考核乡镇干部,严惩违纪者。只要公开每一个收费项目,具体办事人员就无利可图,也就从根本上消除了趋利化行为。向农民公开政策法规,让农民监督政府是一种成本较小、效率较高的克服乡镇政府趋利化行为的途径。事实上,中央政府在许多方面都与农民的利益是一致的,盘剥农民的主要是某些乡镇干部。因此,中央只要制定出符合农民利益的政策,就一定能得到农民的拥护。目前的主要任务是改革乡镇政府,使中央的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财政支农与农民增收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应通过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教授。林教授在2003年7月17日的《南方周末》第14版发表了题为《中国还没有达到工业反哺农业阶段》的文章,认为目前不应对农业进行直接补贴,而应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具体措施包括取消农业特产税,由中央财政支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增加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方面的科研投入,加强农产品市场关联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全国统一农产品市场的形成,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为中心开展新农村建设运动等。这些观点是林教授近年来的一贯见解,曾发表在国内一些重要学术刊物上,在学术界具有很大的影响。但在笔者看来,这些财政支农措施对增加农民收入不会有显著的作用。第一,2001年我国的耕地占用税、农业特产税和契税为195.9亿元,即使全部免掉,农民人均(按9亿农民计算)仅可增加收入22元。至于取消农业税可减少征税人员,从而可减轻农民负担,则只是林教授的一种主观推断。众所周知,我国的农业各税普遍是由村干部代收的,农村税费改革后依然如此(如湖北)。第二,由中央财政支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确实可增加农民收入,但效果也十分有限。据付光明等(2002)在湖北省A镇的调查,该镇2001年教师工资总额为395万元,中小学生生均负担346元,农民人均负担53元!。如果全镇中小学教师工资完全由中央财政支付,农民人均因此也仅可增加收入53元。而且,中央财政是否有能力支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全部工资是值得怀疑的。2001年我国有2.40万个乡和1.97万个镇,假定每个乡镇的教师工资总额与湖北省A镇相同,则全国的农村教师工资总额达1726.15亿元,与用足WTO黄箱政策所需要的补贴额2225亿仅相差499亿元,占2001年中央财政收入的20.1%。如果像林毅夫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中央财政无力负担前者,那么,我们也没有理由相信中央财政有能力负担后者。第三,增加蔬菜、水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方面的科研投入是难以增加农民收入的。首先,我国农村的技术推广体系已是人去网破,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因此,即使增加的农业科研投入能够全部转化为科研成果,这些成果也是难以被传播到农户,全部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的。其次,即使农民能够采用这些科研成果,也不一定能增加收入,因为农民往往不得不支付过高的生产投入成本。笔者(彭代彦,2003)的计量分析表明,农业科研对农民收入增长没有显著的贡献。第四,进一步增加对道路、通讯、运输和仓储等市场关联硬件设施和市场中介、信用和法律等软件设施的投资对增加农民收入效果也不大。林教授认为,我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尚未形成,这些市场关联设施的建设有利于农产品统一市场的形成,从而有利于各地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中、西部地区可通过向东部地区输送农产品分享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好处。但事实上,在我国,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已基本形成,海南岛的蔬菜和新疆的水果都已在全国任何地区销售。中、西部地区之所以未能通过向东部地区输送农产品以分享东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好处,主要原因有二:首先,东部地区不是国际贸易理论中假设的小省(国),而是大省,在大量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的同时,也不必从其他地区输入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其次,东部地区通过输入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使得中、西部地区在农产品的生产方面也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因此,增加农产品市场关联设施投资对农民收入增长的效果是不容乐观的。此外,有些设施如运输和仓储不一定需要政府投资,市场完全可以引导民间资本进行有效投资,而对于信用体系,政府通过投资是建立不起来的。第五,通过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和开展新农村运动也难以达到启动需求、拉动就业,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首先,谁来支付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所需要的巨额投资?中央财政显然拿不出这么多钱。其次,即使中央财政能拿出这么多钱,也必须有一个有效的政府才能真正使这些投资得到有效的使用。但无数案例表明,乡镇政府不是有效政府,我们难以相信乡镇政府能有效组织和监督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有效使用。因此,农民并不能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中真正受益。综上所述,以林毅夫教授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的通过财政支农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主张大多是难以实现的;即使能够全部实现,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也十分有限,不过是杯水车薪,于事无补。参考文献:[1]付光明,黄正林,沈亚林)部门内生交易费用“综合症”是农民负担重的根本原因’*[J]管理世界,2002,(11)。[2]雷晓宁。“农民进城”还是“资金下乡”[J]。改革,2003(2)。[3]彭代彦。农民进城的就业壁垒与农村人口城市化[J].中国经济评论(美国),2003,(2)(a).[4]彭代彦。农业生产要素配置与农产品供给的计量分析[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3(b)。[5]彭代彦。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职能与重建——对湖北省J镇的案例分析[J].当代经济研究,2004,将发。[6]孙大午。解读“三农问题”,兼谈中国的希望——在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的演讲(摘要)。[7]于建嵘。农民有组织抗争及其政治风险——湖南省H县调查[J],战略与管理,2003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管理 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保障机制 (一)规范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能搞形式主义,但必须要有一定的形式(载体),而且公开载体要不断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总体要求是:群众看得见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服务对象监督;能办事,办事快,好办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采用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二是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机制,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各级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五是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六是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 (二)规范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应该分为两大类:一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政府根据职权和规定主动给予公开公开的程序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其行政行为中的一个环节二是依行政相对人申请向其或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情报的程序如保障某些利害关系人获得一些具有一定保密性质的信息而设置的依据申请而公开的程序因为从法理上来分析,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所以应以政府主动公开程序为原则,为主要方面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政府对是否公开享有自由裁量权,法律应严格规定申请审查批准的程序,以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损害相对人的知情权同时要规范行政事项的具体公开程序即政府信息公开的步骤方式方法与时限规定特别是对时限规定要严格化,以防止政府拖延而不利其信息公开的实现 (三)强化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一,建立首长负责制各乡镇政府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其主要负责人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由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做好各方面的指导协调工作和总监工作,如果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正确地解决,否则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建立目标考核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及其效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政绩和业务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其日常工作年终考核选拔任用及奖励惩处等都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成败大小和结果优劣相结合进行综合性考核 第三,强化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组织监督,在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推行岗位目标末位淘汰制,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成效不明显,群众意见大的按有关规定实行末位 第四,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主要是应明确信息公开的义务和职责,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岗位和工作人员;将信息公开要求标准和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建立信息公开过错追究制,使信息不公开行为及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信息公开投诉机制,通过开辟对信息不公开的举报投诉途径,改善信息公开执行状况 (四)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救济程序 按照有权利就有救济的法律原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该有救济程序的保障在现代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救济原则申请救济的人一般有两种,要求公开的人和反对公开的利害关系人根据申请人获取救济原则,当申请人的请求权遭到了国家机关的不当否决时,或者是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构成了对自己的损害,有权获得救济,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按照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予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满足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等主观条件 政府信息公开从本质上说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分配的一种体现和认知对行政主体来说,信息公开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对于行政相对人及公民来说,则体现为一种法定权利或是其维护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渠道和途径义务的是否履行,权利的是否实现与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状态如何有很大联系,因此,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现还要依赖于两类主体的意识观念等主观条件的是否满足 (一)提高乡镇政府公务人员的思想素质 首先,乡镇政府公务人员应当适应入世的需要,树立正确的行政管理思维方式,转变“官本位”思想,树立服务理念权利理念竞争意识人权观念平等观念法制观念等树立服务行政观念在服务行政中,行政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行政行为以人民为优秀,这种服务具有透明性的特征根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立一个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合理的法律价值观全面学习新时期的法律思想,更新法律意识使公务员的思想素质能够与时俱进,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总之,我国加入WTO之后,温和服务型的行政权作用方式将变得明显,政府将承担更多的服务职责作为基层行政管理职能实施者的乡镇政府公务人员,必须认识到透明化是现代行政管理的本质要求,树立公开行政服务行政的观念 其次,乡镇政府公务人员必须树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正确思想认识 必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对相对人的一种道德恩赐“行政程序法的重心是对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而不是对管理相对人设置程序上的义务”因此对于行政主体而言,向相对人公开相关行政信息是法定的不可拒绝的责任和义务,具有法定的强制性,不依法公开,就是一种违法失职行为,公开信息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对于行政相对人而言,知悉与自己利益有关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信息是当然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是民主制度必备要素之一,而非政府的一种额外赐予 (二)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与维权能力 在法治发达国家中我们可以看到,“凸现在行政法中的行政程序法成了法治社会抑制行政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最重要的常规手段”因此,行政程序法制赋予公民的程序权利的有效行使不仅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行政权力侵犯,且可制约行政权力,使其按法定的权限程序行政乡镇政府的管理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农民主观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是制约其权利有效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也是促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化程度的一种重要力量 1培育农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目前,主要应靠具体的法律教育宣传工作来保证这一点首先,改变普法宣传形式在普法宣传上,以前采取的集中开会和培训学习验收方式每每会流于形式而收效甚微应该利用报纸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介形象地深入浅出地将法律精神植入农民的心中其次,在普法教育中,以培育农民的宪法意识和权利意识为起点,改变过去于义务观念教育为主的法制观念培养模式,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 2提高农民维权能力 第一,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法律知识掌握程度加强农民的主体意识,要求农民对法律规定有一定了解,能知法懂法国家对制定的法律法规要加以公布,并广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必要的指导只有知识素质特别是法律知识素质的提高,才能提高农民的参与能力和维权能力;第二,培育农民法律运用能力和技巧广大农民群众要具备用法技能,包括能收集 #65380;提供并运用证据证明某一法律事实已经出现,能够准确选择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为依据,能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形式,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和要求乡镇政府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构建和谐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确立以和谐为特征的政府执法新理念,创建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模式,需要建立和强化以和谐为特征的执法新机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与广大农民最密切联系的乡镇政府实现信息公开,是实践和谐行政价值目标的重要方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2000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也下发文件,对本系统特别是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随着村务公开的深入发展,广大群众越来越关注乡镇政务问题,迫切要求乡镇机关实行政务公开,以保证和巩固村务公开的成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在以上文件的促进下与广大群众要求下,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和谐行政价值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实用主义形式主义盛行,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上的公开例如,有些地方布置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一阵急风暴雨,但忽视监督检查,时间一长,慢慢就变味走样,成了形式主义的东西,最终搁浅其次表现为被动公开多,主动公开少如某些乡镇政府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和运动式的信息公开要求,检查一走,运动一过,马上关闭公开渠道;或迫于民意呼声舆论压力而被动地公开某些行政事项同时,为规避主动公开,过多地强调行政相对人必须遵守的义务程序,而弱化行政主体必须遵守的义务程序,任意设置程序壁垒例如虽然某些地方乡镇政府在互联网上开通了“政务公开”栏目,但规定点击该栏目必须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和谐行政价值目标的必然要求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该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对推进我国乡镇政府信息公开起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推进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生成适应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及完善的机制保障,同时还要乡镇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型乡镇政府公务人员观念更新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等主观条件的满足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的疏理与分析 1.1脱贫攻坚政策概述 国家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围绕“精准”和“全面”两个关键词展开,“精准”是指精准扶贫,即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围绕“全面”这个关键词,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强调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3],提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与方案。2020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2乡村振兴政策概述 实施乡村振兴是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是继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5],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党的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6]。为科学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7],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五年过渡期,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2021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8],乡村振兴做到了有法可依。 1.3脱贫攻坚政策与乡村振兴政策的相互关系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把“三农”问题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引导农民集体脱贫的重要举措。新中国成立前后,中国共产党先后进行了5次土地改革,保障了农民的生产资料。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将农民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和城镇化作为改造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因素。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9]。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七大战略之一被写入党章,是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顶层设计。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到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三农”工作重点的历史性转移,具有一脉相承的战略目标和前后相继的战略时序。 1.3.1打赢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一脉相承 打赢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尤其是广大农村发展的两大重要战略部署,具有一脉相承的战略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系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乡村振兴系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在具体政策措施中,两者的帮扶领域和帮扶主体相同,在帮扶领域上,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都着眼于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并从产业发展、移民搬迁、基础设施改善、乡村治理、民生保障以及体制机制构建等方面做出制度安排;在帮扶主体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都以农民群众作为脱贫致富的主体,强调能力建设,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他们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1.3.2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序前后相继 从政策颁布的时间来看,打赢脱贫攻坚战政策颁布在前,乡村振兴战略颁布在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次提出在2015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从政策规划的时间节点来看,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战略是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和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是在限定的标准下实现特定人群、特定区域的整体脱贫;乡村振兴战略更多地强调农业农村区域协同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 2环江县实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 环江县共有6.4万毛南族人[10],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之前,该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当地人用“草帽能盖地”“望天吃水”“一里挂九梯”来形容以前群众的贫困状况。党的十八大以来,环江县作为我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聚居县,在党和国家的重点帮扶下,持续向贫困宣战,在政策制定上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一是在“第一书记”制度的基础上,选派县委常委担任乡镇党委第一书记,县级单位负责人任行政村“大村长”,通过县一级总承包,县级单位作为第一书记后盾单位发力的方式搭建起“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桥梁。二是把产业扶贫作为实现群众持续发展稳定增收的根本之策。三是坚持“小县办大教育,穷县办富教育”创新教育扶贫模式。四是强化扶贫扶智,以文化自信引领脱贫自信。五是在后续扶持服务机制上,用“党建联抓、产业联扶、就业联创、文化联办、服务联动、自治联建,全力带动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的“六联一带”模式,一揽子解决搬迁群众的就业、就医、就学等问题。“十四五”开局,实现脱贫摘帽的环江县,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其推行的政策更侧重于如何保证不返贫、如何确保整体脱贫后能够做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为了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环江县并没有让脱贫政策出现“急刹车”,而是继续落实“四不摘”要求、推行“五稳”措施。为全面发力乡村振兴,环江县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以全力实施“三百四带”工程为主要抓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 2.1落实“四不摘”责任,帮扶政策不“急刹车” 2.1.1不摘责任环江县继续执行“三包”责任制,即: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县直单位包147个行政村(社区)巩固脱贫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全县在职干部职工包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在“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有稳定的家庭收入,并逐步提高。 2.1.2不摘政策继续跟踪扶持五年过渡期,对于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继续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扶持办法,在产业、就业、社会救助、扶贫小额信贷、教育培训、“3+1”保障等方面继续给予政策扶持,确保应扶尽扶、应享尽享。 2.1.3不摘帮扶对全县所有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继续安排帮扶干部职工做好“一帮一联”工作,对一般脱贫户要求帮扶联系人每两个月入户走访一次以上,对两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要求帮扶联系人每半月入户走访一次。 2.1.4不摘监管继续派驻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队。把存在致贫防贫风险的三类监测对象纳入常态化工作范围,纳入防贫系统监测管理。 2.2推行“五稳”措施,抓好精准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 2.2.1保持过渡期内扶贫队伍相对稳定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继续实行“七包”责任制,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一盘棋”统筹考虑、“一体化”协同推进;继续实施“局长”任“大村长”制度,原则上每月按上、中、下旬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3次;继续做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下派工作。 2.2.2保持资金投入稳定切实管好用好中央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后续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建立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确保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相适应,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3保持动态监测工作稳定每季度末开展一次排查工作,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于已经纳入的监测对象,实行帮扶措施落实98乡村振兴RuralRevitalization2022年12月上情况月报表监测制度,实行帮扶达标进度情况上墙公示制度,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政策实行大督查制度。 2.2.4保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稳定全面开展技能培训、劳务协作、扶贫车间等就业帮扶措施,确保每个搬迁户家庭至少有一个增收渠道或有一人转移就业。确定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转移就业基地,引进多家重点龙头企业,实现搬迁群众家门口创业就业。鼓励和引导搬迁群众自主创业脱贫,支持和鼓励外出务工搬迁群众返乡创业就业,引导从“搬得出”向“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转变,增强搬迁户自我发展能力,稳定实现脱贫致富不返贫。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六联一带”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强化移民安置社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增强易地扶贫搬迁户“造血”功能,拓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和增收渠道,推动移民安置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严抓社区管理和服务,构建移民安置社区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2.3全力实施“三百四带”工程,全面发力乡村振兴 2.3.1创建“三个年产值百亿元产业园”通过重点引进龙头企业入驻,整合引进与之相关的产业链项目,持续延伸产业链,以此带动工业化快速发展,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打造出百亿元现代电子科技产业园、百亿元林产加工产业园、百亿元清洁能源产业园。 2.3.2打造“四个乡村振兴示范带”按照“点上集成、面上推广”原则,重点打造文旅结合、现代特色农林产业园等三产融合、果桑休闲、生态康养“乡村振兴示范带”。 3推进民族地区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民族地区已实现全面脱贫,但是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仍存在着群众收入来源不稳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比较薄弱等问题。因此,要实现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需要在体制机制构建、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居住环境、民生保障方面做出政策安排,以保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3.1在体制机制构建上,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要推进民族地区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既要在体制机制上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的稳定发展,也要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以及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上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扶上马送一程”保持现有的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十分必要。目前,刚脱贫的少数民族贫困县还存在着乡村建设缺少规划,发展无序;农村产业匮乏、规模小、销售难,没有形成产业链;农村改革不够彻底,乡村治理存在差距等问题。因此,要继续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对于激活农村资源要素、迸发广大农民积极性创造性的作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全面汇聚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 3.2在产业建设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产业是经济之本,中共中央、国务院把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认为我国要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必须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目前,以环江县为代表的已经实现脱贫的特困地区和石漠化片区仍然存在传统农业不能更好地与现代农业相衔接,现代农业发展难、不平衡等问题。为破解农业产业生产难题,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议以上地区从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布局农业高新区,以现代农业科技引领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二是持续抓好产业增产增收,在巩固产业规模效益的基础上,着力培育农业全产业链,重点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环节的短板,延长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土地抵押、土地托管等机制,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产业化、园区化,逐步建立田园综合体、品牌生产基地,扩大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实现农产品标准化、有机化、品牌化生产;四是继续深化与发达地区协作,突出抓好产业、劳务、消费、人才以及社会助力协作“五个重点”,发展一批乡村特色产业、改善一批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一批乡村公共服务、塑造一批乡村建设样板、开展一批数字乡村建设试点,打造协作升级版。 3.3在乡风文明上,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阵地,以点带面培育文明乡风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之路的魂之所在,中共中央、国务院把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保障,认为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等重要。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农村群众在文化教育方面诉求日益增多。为推动先进文化传播,壮大培训、教育队伍,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文明委印发了《关于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此后,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全国各地掀起了文明实践的新风。因此,建议刚脱贫的少数民族贫困县一要以全县域为整体,以县、镇、村三级为单元,县一级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镇一级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一级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一是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相结合,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三是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逐步推进“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到2025年实现市域全覆盖,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运转流畅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3.4在居住环境上,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促进绿色转型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蓝天、碧水、净土是乡村的生态优势,要把生态资本转变为富民资本、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必须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一是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因地制宜编制各乡镇、村落的总体规划,优化村庄布局,实现乡村长期规划。二是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三条控制线。三是统筹绿色发展和生态治理。四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五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3.5在民生保障上,持续监测“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优先发展公共服务事业全面脱贫后,农村群众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方面诉求日益增多,由于脱贫的不稳定性,部分刚脱贫不久的人口,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再次返贫的可能性。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定期开展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排查工作,监测“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继续跟踪扶持五年过渡期,对于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继续按照中央制定的扶持办法,在产业、就业、社会救助、扶贫小额信贷、教育培训、“3+1”保障等方面继续给予政策扶持,确保应扶尽扶、应享尽享。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EB/OL].(2014-01-27). [2]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EB/OL].(2015-12-07)[2021-10-13].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N].人民日报,2018-08-20(1).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2018(2):4-15. [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29):9-47. [6]中国共产党第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J].中国人大,2020(21):6-8.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1(7):14-21. [8]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4):676-685. [9]本书编写组.党的十六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2. 作者:卓芍 时锦雯 单位:广西开放大学
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现代化发展论文 从总体上讲,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依然偏低,农业人口仍在我国占有较大比重,和发达国家3%左右的第一产业人口比率相比差距仍然很大。而在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将面临更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改革开放也给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创造了机遇,使我们能够迎头赶上国际信息产业发展的巨大潮流,由于信息的广延性和通用性,使信息化发展给各行各业提供了发展新机遇,利用信息产业的发展去武装我国传统农业,就可以为我国传统农业注入新的技术活力,使我国传统农业得到超常的发展。 一、信息化是传统农业的倍增器 信息技术是当今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但就信息技术本身来讲,它只是一种工具,并不能替代其他产业,只有和其他产业结合,才能够真正成为传统产业发展的倍增器。信息技术与农业结合也同样能够起到倍增作用。 农业信息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农业技术信息化:如精准农业信息;农业环境信息化:如气候预报、病虫害测报;农业经营信息化:如农产品交易信息等。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在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上,政府每年拨款15亿美元,用于建立农业信息和市场服务网络。有着粮仓称号的俄亥俄州的农场主,一个人经营几千公顷的土地,全靠电脑管理控制生产、销售的每一个环节,而在我国目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时期。要在人均0.067公顷的耕地上解决13亿人口的吃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以科学技术和信息及其物化了的设备工具和生产资料来武装农业,使之在有限的土地上大幅度地提高生产率,所以发展农业信息将给我国农业带来难得的机遇。我国传统农业绝大部分尚处于低质低效水平,虽然劳动力成本低,但劳动力人员素质也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也同样不高。随着加入WTO的临近,我国农业生产不得不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用当今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相结合无疑会极大促进我国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使我国传统农业取得跨越式发展。 二、把农业信息当做产业来发展 推进农业信息化,必须把农业信息当做一项产业来发展。众所周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发展最迅速、科技含量最高、利润率最高的产业之一。发达国家50%以上产值来源于信息业,信息产业在农业上应用,一方面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农业信息本身也可以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所以农业信息化建设决不仅限于信息网建设,它还可以带动农业信息硬件、软件建设,还可以拉动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以及农业信息中介、网上农科教育、网上农产品交易、网上结算、定单农业、物流配送等一系列农业生产、流通活动,既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又可真正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在农业信息化实施过程中,农业通过信息化可以获得倍增效益,信息业可以通过对农业的信息软硬件服务形成农业信息产业,最终形成农业与信息业双赢的良好局面。现代农业在农业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服务,农业信息已经涉及到了农业生产、流通的方方面面,加之信息本身的增效作用,使得农业信息服务的各环节都会有效益产生,在这里由于农业信息效益市场价值的体现,起到了促进农业信息向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使得将农业信息化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成为了可能。 三、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 在谈到现代化指标时,往往把信息化程度作为一项衡量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来看待。信息化指数的高低也就反映了该地区、该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发展农业信息化产业也就不能不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信息量: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通话次数、E-mail数、信函数、报刊数、网上信息数、因特网点数等。 信息装备: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电话机数、电视机数、计算机数、上网微机数等。 信息主体水平:如单位面积内人口中的第三产业人口数、大学生数、信息从业人员数、上网人数等。 信息消费:如个人、单位或集团消费中信息消费的绝对值和相对值等。 要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就必须按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各方面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与我国目前农业水平、农村条件和农业人口来比较,尚具有不小差距。但我国农业发展也具有地区性不平衡,西北地区相对落后,而东南沿海由于开放早,市场经济已经比较发达,农民已经向富裕小康水平转化,初步具备了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条件,有了建设农业信息化的投资能力,只要领导重视,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完全有能力发展农业信息产业。另外在目前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许多统计材料中尚缺乏有关农业信息化方面的记录,希望将来把农业信息化等有关量化指标加以统计,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以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 四、农业信息化市场需求巨大 在我国总人口中农村和小城镇人口占有绝对大的比例。在我们对浙江农村的考察过程中,强烈地感受到农民、农业工作者对农业信息的渴望。绍兴市所属嵊州市1998年专门提出了“必须像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一样重视农业信息”的要求,嵊州通过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农业110”及农业信息员、农业信息会等多种农业信息形式,开拓了为农业服务的新领域,通过网上交易、网上服务,确使农民尝到了农业信息的甜头。如嵊州农业信息网,短短几个月就有200多个农户、企业在网上交易,涉及200多种农产品,吸引了美、日、香港客商洽谈生意,成交额已突破300万元。又如绍兴“中国轻纺城”这一大型纺织品专业市场,去年成交额167亿元,成为亚洲最大的轻纺市场。这个市场建成了100兆的网络线,所有商户都可以进入因特网,网址点击率已达3.5万次以上。这说明农业信息化建设,顺应了农民需要,也顺应了市场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一般来讲,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优于落后地区,城市优于农村。虽然浙江省和全国相比,农业属于较发达地区,农业信息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业信息化建设目前仍显不足,农业信息流通仍显闭塞。比如,绍兴日报报道对在诸暨市的抽样调查表明,10个种粮大户中有7户不了解粮食购销改革,反映出农民目前大多数还是处在信息不灵状态,说明了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如果农民、农业工作者、小城镇居民都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或即使仅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仅有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农业人口来参与这个市场,按全国人口比率而论这个市场该有多么巨大。 发展农业信息产业本身也是一项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就必须用市场手段去做,用市场方法做市场的事,不宜用行政方式做市场的事,政府最好是去为农业信息产业业搭台,唱戏还应让企业去唱,政府不宜包办。但在发展农业信息产业过程中,政府要扶持,要给予优惠、引导,最终要按市场规律以企业运作方式来完成。只有真正按市场方式运作,才能真正发展农业信息产业。 五、利用农业信息系统,保障粮食购销市场安全 浙江省已经在全国率先开始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不久,我国还要加入WTO。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要想保障粮食安全,首先必须按市场规则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农业信息保障系统。这种投入是一种软投入,以建立一套风险、预警、警戒域值及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方案或预案为主旨。这比常规只通过单一购粮的硬投入来保证粮食安全的方式要经济得多,也实惠、实用得多。可以说是通过掌握市场规律、利用信息软手段来解决粮食风险“硬”问题的最佳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对全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都将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农业信息产业,对实现这样的风险预警信息系统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当然这样的信息预警系统决不是简单的农业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更重要的是对农业信息进行的深加工、分析和预测。如同天气预报,原始的水文、气象资料信息对最终消费者没有多大意义,但经过对这些原始资料加工分析产生的新的天气预报信息却更有价值,这其间通过信息加工形成新的信息产品,使信息在深加工过程中得以升值。粮食预警信息系统也同样如此,在粮食预警信息系统中不单要研究国内农业信息,由于我国即将加入WTO,还要研究国外信息,不仅要从粮食品种、质量、产量、面积、价格等方面进行研究,还要从气象、灾害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新的信息产品,以保证粮食运行体制的安全。 农业现代化论文:现代农业与农业现代化发展论文 摘要: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业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我们要把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关键词:农村;农民;现代农业;农业现代化 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业问题,中国现代化的实现,最难的是农业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把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技术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来管理农业。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曾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7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同志在十届五次人大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意味着给农业注入更多的现念和方式,将更多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什么是现代农业?简而言之,现代农业是指处于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就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优秀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 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就是传统农业和不发达农业转变到现达农业的过程。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现代化的农业技术装备和较高的投入水平和产出水平;二是高效能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部门的支撑和效益相对较高的非农产业需求的支撑,并采用现代营销方式提高农产品商品率;三是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水平如生物技术、化学技术等,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才能的农业劳动者,农民的收入水平接近城市居民水平,生活、居住方式城乡一体化;四是农民组织结构的改善与优化,尤其是通过农业产业化,形成较高的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五是有良好的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并有较高的资源转化率。 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具有重大意义:第一,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发展现代农业,是科学发展观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落实。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集约使用农业资源,提高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要通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第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根本途径。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中心任务。只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才能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从根本上夯实增粮增收的基础。 第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资源与市场双重制约,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将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我国农业的内在基础正逐渐强化。目前,农业科技进步率已达到48%,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物质装备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已具备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那么,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应该是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明显加强,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设现代农业的任务主要是抓住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应用农业机械,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抵御灾害的能力和生产效率;要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强化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结构不断升级优化;要将农业产业化经营贯穿于现代农业建设全过程,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要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农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要树立和运用大资源、大农业、大食物、大市场和大生态的理念,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转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将贯穿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现代农业建设稳步健康推进。 农业现代化这个主题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的运动过程。这个过程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有不同的要求。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国的农业现代化理论及发展模式。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我国就提出了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并把农业现代化概括为“四化”,即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电气化。20世纪70年代末,又以科学化、集约化、社会化和商品化代替了原来的“四化”,用现代科技、现代装备、现代管理来概括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同时还把生产区域化、专业化以及农村工业化、小城镇建设等内容同农业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这说明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是不断完善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农业现代化呢?农业现代化是指农业由原来落后的传统形态向先进的现代形态转变的过程,同时也是指农业要达到的现代水平,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历史概念。它与现代农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现代化”一词的本意而言是指使某一事物达到当时世界的先进水平。因此,农业的现代化当指使农业发展达到最近的国际水平。然而事物总是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现代化”的内容不可能一成不变。因此,仅就概念而言,“现代化”所指十分宽泛,它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的外延,空间上也无确定的内涵,所以“现代化”不是严格的科学范畴,也不是什么理论性的概念。农业现代化就是把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技术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来管理农业。农业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综合性、历史性的概念。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不能把本国已经达到的技术、经济水平同本国过去的情况相比,而应该同当时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比。只有在经济上、技术上赶上、接近或超过当时先进国家的水平,才算实现了和基本实现了现代化。人们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历史的角度,把农业划分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发展形态。农业现代化则是指农业由原来落后的传统形态向先进的现代形态转变的过程,同时也是指农业要达到的现代水平程度。 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四个现代化发展目标之一,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增收,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从目前世界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和社会环境来看,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至少应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生产过程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设备代替人力的手工劳动,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中大面积采用机械化作业。 生产技术科学化,其涵义是指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从而收到提高产品产量、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证食用安全的效果。 增长方式集约化,是指摒弃传统的粗耕简作,推广现代的精耕细作,在化肥、农药、灌溉等方面的投入边际效益递减,外延扩大生产余地变小的情况下,把增产的基点转到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档次,提高综合效益,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经营循环市场化,就是指投入—产出—消费的经营循环都要在市场上得以实现。 生产组织社会化,它意味着农业生产与流通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必须和社会上的有关部门、市场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以达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劳动者智能化,在这里是指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的人,一定要具备现代化水平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水平。总的来说,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下得以实现的。离开人,现代化是不复存在的。农业现代化意味着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不能只是使用现代物质投入,不能“见物不见人”,必须认识到使用现代物质投入品的只能是具有现代技能的农民。 各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虽然不尽相同,前进的速度也有差异,但它们都希望到达同一个目的地;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奋斗与成功,预想与结果会有一定的距离,但这不妨碍人们朝共同的方向努力。什么是农业现代化的目标?这应当包括三个方面,即发达的农业、富庶的农村和良好的环境。(1)发达的农业就是要努力提高农业生产力,将目前低产低效的农业建设成高产高效的农业,使社会对农产品的需要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从而为整个国家经济的现代化奠定稳固的基础。(2)富庶的农村就是要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稳步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方面的差距。(3)良好的环境就是要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避免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开发经营,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农业的稳定发展、资源的持续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人民工作与生活创造美好的环境。 总而言之,农业的现代化应当建立在经济上可行、生态上适应、社会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利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从广度和深度来改进和协调农业生态、技术与经济这三个系统,使之在和谐中发展,在互动中前进。 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谈不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就没有中国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并加快发展我国的现代农业,才能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建设。 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论文 摘要:在继承邓小平农业现代化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创造性的提出了新时期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思想。提出的科教兴农战略、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农村城镇化发展战略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措施和根本途径;在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的农业现代化思想,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 一、科教兴农战略 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必须依靠农业科学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在继承邓小平科教兴农思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战略,提出农业根本的出路在于科学与教育,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思想,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振兴农村经济,最终取决于科学与教育。早在1989年12月,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就明确提出:“要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1991年10月,在农业科学家座谈会上首次提到了科教兴农战略问题,指出:“近年来,我国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一方面由于我们注意解决好生产关系问题,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了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解决了农村经济体制方面的许多问题;另一方面实施科技、教育兴农战略,对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后来,在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闭幕会上正式提出了科教兴农战略,认为“我国农业发展中科技因素在不断的提高,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从国际经验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大农业经济的发展,最终取决的不是人多力量大,而是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适用技术的广泛应用;我们一定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积极创造条件,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他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依靠科技、教育兴农,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的集约经营水平和综合生产力。”“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革传统农业,尽快缩短我国农业科技同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从根本上看,振兴我国农村经济,最终将取决于我国农业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广泛应用。”1997年9月在党的十五大上,在报告中要求,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节水农业。 农业科技的应用是科教兴农的关键,而科技研究则是科教兴农的基础。提出:“农业科技进步要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常规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二是要加强现代高科技和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工作;要在高度重视常规科学技术的同时,加强提高科技的研究,并把两者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应用开发研究和推广工作,积极把新技术成果推广到千家万户;当务之急是抓好现有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要加强基础研究,充实科技储备,组织农业科技项目的攻关,尽快推出一大批重大成果”。后来,他进一步指出:“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首先必须抓好科技成果的的推广和应用,我国每年取得大批农业科技成果,但真正能在生产中起作用的还不多,大部分都滞留在实验室或者试验田里;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还不健全,二是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比较低,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办法也有两个:一是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工作者去农村开展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二是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大量的农业人才”。“农村科技工作的重点,要转到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上来,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进一步稳定和壮大农村科技队伍。”1999年2月,在北京考察时强调:“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采用生物工程等方面的高新技术,特别是大城市近郊的农业,必须加快高新技术来武装。同时,发展农业高新技术,要坚持因地制宜。” 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关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1991年11月,他在谈到如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时提出,“必须按照大农业的观点,坚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要在确保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行业和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与其他作物的结构,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在谈到如何千方百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时,认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这是关系农业稳定增长,增强农业后劲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把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放在与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同等重要的地位。他指出:“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不懈的开展以改土、治水、植树造林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快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治理的步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1996年6月,在河南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时,从农业增长与农业自然资源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转变”。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他进一步指出:“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农村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中国农业逐步走上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鼓励农民根据生产的需要,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以解决农民一家一户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1996年2月,他致信全国供销合作社会议,指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强力要求。希望供销合作社自觉履行这一历史重任,坚持为农业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成为农村综合性的服务中心,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再一次强调:“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要引导龙头企业同农民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让农民得到实惠,实现共同发展。” 四、城镇化发展战略 李高东等:论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思想对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有着高屋建瓴的论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为城镇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不懈地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要同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小城镇结合起来。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他高度赞扬乡镇企业,认为“我们的乡镇企业在世界上是个独创,是我国农民的一个新的伟大创造。这是解决农村富裕劳动力的正确途径和根本出路,对于保持农村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视其为“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小康的必由之路。”他阐述到,“国外经验和我国发达地区的实践都证明,根本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大力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速农业富裕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一个战略重点。”“只有把乡镇企业搞起来,才能安排农村富裕劳动力,解决农村的劳动力富裕问题;才能以工补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也才更好地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农村的基层党政组织,拓宽农村共同富裕的道路。” 积极发展小城镇,提高我国农村城市化水平。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发展小城镇是一个大战略。发展小城镇,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的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十六大政治报告中,他再次指出:“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对如何做好小城镇的发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注重实效。”他还特别强调在小城镇建设中的市场机制、民间投资、政府引导的作用,把发展小城镇同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科技型农业结合起来。 农业现代化战略发展思想紧扣中国国情,具有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深刻的内涵,是邓小平农业现代化思想新时期的新发展,为当代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政策与农业现代化研究论文 摘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农业政策具有调节农村生产关系、自觉运用农业经济规律、维护农民整体的长远利益、促进科技发展等多重作用。当前,应当加强扩大农业规模经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提高农民收入等政策研究,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关键词农业政策重要性发展研究 新中国的农业经济建设是以半封建的农村生产关系为起点的,它具有分散性、落后性、劳动生产率低等特点。中国革命的胜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建立起完全新型的农村生产关系。要使中国农业迅速进入现代农业的运行轨道,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三靠投入。其中政策处于首要地位。 (一) 回顾新中国农业发展史,每一个成就的取得都是正确政策引导的结果。 1950年,国家颁布《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对1947年制定的《土地法大纲》作了重大修改:第一,对富农由征收多余土地财产改为保留富农经济;第二,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只要未超过当地人均占有土地的一倍,可不征收;第三,对地主,除没收他们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乡村中多余的房屋之外,其他财产不予没收;第四,城市郊区后没收的土地,一律归国家所有。同时,对少数民族、华侨等特殊土地问题,作出了比较灵活的规定。 符合当时实际国情的正确政策受到舆论的一致拥护,迅速促成了农村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它不但使工作进行得既迅速又彻底,而且保证了农业生产在这场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革中,不但没有受到损害,而且有了很大的增长。1950年至1952年,农业总产值各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7.8%、9.4%、15.2%。这是世界农业经济史上的奇迹。 1953年,国家开始通过政策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的互助合作道路。当时采取“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以“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为原则。同时规定不得侵犯中农利益,对富农经济则采取从限制到逐步消灭,即把消灭剥削阶级同改造剥削分子结合起来。而国家则在技术、财政、经营管理、产销服务等多方面给农业合作化有力的支持。 这些政策措施完全符合农民的觉悟程度和生产力发展状况,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促成了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拿1957年与1952年相比较,粮食产量增长19%,棉花产量增长26%,分别比解放前最高年产量增长33%、93%。同时,5年内全国扩大耕地面积5867亩,农用拖拉机增长12.3倍,生猪存栏数增长62.3%,水产总量增长87%,水利、林业建设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大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党果断地在农村废除“一大二公”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还土地使用权和生产经营管理权于农民,这一政策使农民群众内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迸发了出来,使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再次形成高潮,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魔术般”奇迹。农村改革开放16年,我国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30477万吨增长到1994年的44450万吨;棉花由216.7万吨增长到425万吨;油料由521.8万吨增长到1984万吨;猪牛羊肉由856.3万吨增加到3670万吨;水产品由466万吨增长到2098万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和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全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我们也尝过政策失误给农业生产带来的苦果。例如:1958年的“”和“化”运动,是不顾客观实际可能,急于求成的“左”的思想的产物。这次政策失误导致农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537亿元下降为1960年的41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降幅22.7%。同期,粮食产量下降26.4%,总产量还低于1951年的水平,棉花产量下降35.2%,油料产量下降54.8%,生猪存栏数下降43.6%。农业经济的倒退当然与严重的自然灾害有关,但从根本上说,问题还是出在“左”的政策上,据统计,1959年受灾农田2亿亩,粮食减产200—300亿斤,1960年成灾农田3.7亿亩,粮食减产300—400亿斤,这个数字虽然不小,但在全国粮食减产总数中只占三分之一左右。当时,大量调用农村青年劳动力,一平二调、高征购(从1957年至1960年,粮食征购占产量比重由24.6%增加到35.6%)等措施,违背了农业经济发展规律,导致了实践中的事与愿违。尽管国家用于农业投入的资金由1957年的12.7亿元增加到1960年的49.9亿元,占全国经济建设投资比重由9.2%上升到13%,拖拉机、化肥等支农工业也有很大发展,但是,工业建设发展过快过急,严重地挤了农业。1957年,我国工业与农业产值比重为5.7:4.3,1960年变为8:2。农业经济的削弱迅速导致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全局性困难。 (二) 政策在新中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处于首当其冲的重要地位,其原因是多方面、综合性的。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政策是农村生产关系的“调节器”。 中国革命的成功打破了旧的农村生产关系,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但新的生产关系形成之后,其内部关系不是凝固不变的。它需要随生产力运动和农村综合状况的变化而调整、完善和提高。在这个过程中,政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种作用可以通过生产关系的三要素而明显地体现出来。首先,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要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并上升为法律形式。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否分离、怎样分离、分离的程度等也必须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其次,农民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他们的相互关系要受到政策的调整和制约。在过去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中,农民之间的生产地位虽然平等,但他们是一种“劳动竞赛”关系,都是集体单位中的单纯劳动分子。现阶段,农民责、权、利集于一身,是生产经营的主持人。农民的生产地位仍然平等,而相互关系却是“市场竞争”关系。再次,农业产品的分配形式也必然在政策引导的范围内进行。集权管理政策导致类似计时工资的按潜在劳动分配,因而“工分”是农民的“生命线”。生产责任制强调的是类似计件工资的按凝结劳动分配,因而经济效益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由“想千分”到“想千斤”的思想变化,正是改革政策导向的结果。 第二,农业政策是农业经济规律的“操作员”。 与其他经济规律一样,农业经济规律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认识它、掌握它、运用它为发展农业经济服务。农业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农业经济规律的基础之上。如果把农业经济规律比作是一台性能复杂的高级计算机,那么,政策就是认识和掌握这台计算机的原理和功能,并运用它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操作员。 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差异大,社会化生产程度低,农业经济的发展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它在生产力的布局、价值的决定与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竞争的内容与形式、物质利益的分配与实现等各方面,都与工业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别。准确认识和正确运用农业经济规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依靠科学的论证和实践的检验,决不是靠简单的“一刀切”所能解决的问题。认识上的失误会使操作走样,造成不良后果。建国初期,政策的成功实质上是正确运用经济规律的胜利。后来的“”和“”对农业经济的损害,都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是“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结果。 第三,农业政策是农民群众集体意志的“代言人”。 只有扎根于群众的政策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并且迅速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1945年,同志曾经积24年历史经验告诫全党:“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脱离群众的。”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农村改革,正是实践了同志的思想,他在总结农村改革经验时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党的指导。”中国农民欢呼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正是因为改革符合了他们的内在愿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发展首先靠政策,实际上是靠了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农业政策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动力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在生产力已经解放、先进生产关系已经建立的条件下,政策是科技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我国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劳动分散,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农业自身积累少。在这种现实面前,如果单纯依靠农民自发地搞科研,是达不到理想效果的,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建国初至1957年,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全国逐步建立起农业科研体系,在农业的各个领域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中,政策上片面地讲“干劲”,不重视科学。“”中,更是把7.5亿农民和7500个农业科技人员对立起来,提出“依靠七亿五,还是依靠七千五”的极左口号,否定专业研究,使整个农业科研事业遭到毁灭性的摧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党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科研又呈现繁荣景象。 第五,农业政策是农业投入的“保护神”。 农业投入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证。现阶段,我国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还严重存在。因而在农村水利、交通、气象、农田基本建设,农用生产资料等方面不能光靠农村为数甚少的自身积累,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以工业积累支援农业大型建设。多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额一直占财政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国家决定投入78亿元从1992年起在25个省、市、自治区实施治沙1亿亩的生态工程;从1988年起,每年拨款80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相结合,对苏北地区实施大规模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在水利建设投资成就巨大,每年净增长农田灌溉面积600万亩的基础上,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等与农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工程又被列入我国跨世纪特大型骨干工程项目……。所有这些,都是政策直接作用的结果。没有农业投入作保证,就不会有我国农业经济的稳步发展。 (三) 我国农业经济建设的总政策已经上升到了宪法的高度,它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这个总政策指导下,我们还应当根据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制定和完善各项具体政策。当前,农业政策上应着重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扩大农业规模经营问题。 我国农业经济的现状之一是经营规模小,平均每户只有半公顷耕地,它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1990年,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农业要有第二次飞跃,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社会化生产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集体经济。 当前,农村中扩大规模经营的条件正在逐步具备。一是农村第二、第三产业正迅速发展,一大批农业劳动力基本上脱离了农业生产,他们有着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愿望;二是农业机械化已达到一定程度,过去那种“牛拉肩挑”的耕作方式大部分已被机械力所代替;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逐渐增强,对规模经营进行物质、技术、经营各方面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有可能对规模经营实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项服务;五是农业经营能手不断涌现,他们能够适应市场机制的需要,当好规模经营的把舵人。因此,我们应当通过政策逐步引导农民自愿地因地制宜地走以市场为中心的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按照经济规律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目前,我国粮食商品率只有30%左右,而发达国家均超过70%。适度的规模经营能促使农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从而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农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问题。 我国要用占世界7%的耕地,不到7%的森林,3%的草原养活世界21%的人口。它决定了我们不能走广种薄收的路子,必须提高土地利用率,注重农业产品结构的合理性,把农业经济纳入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轨道。为实现这一目标,政策措施可以考虑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向农业的广度拓展。这首先要求我们从大农业的角度,农、林、牧、副、渔统一部署,从整体上搞好农业劳动的分工分业,使人尽其才,协调配合,努力发挥地区优势,逐渐形成区域特色,使各种农业资源充分利用,各地潜在资源不断开发。引导一部分劳动力从传统的种植业中分离出来,推动农村多种经营事业的蓬勃稳定发展。 二是向农业的深度延伸。这方面的发展是无止境的,潜力很大。我们应当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高效益为目标,大力鼓励那些名、优、特、新的高产值农业产品的发展。同时重视开发那些可以多次加工多次增值的农业系列产品,用增加附加值的方法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坚持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则是农业纵深行的基本保证。 第三,粮食产供销的宏观调控问题。 我国粮食生产有两大特征:一是粮食产量比较稳定,年度之间的波动幅度小;二是粮食生产自给率高、商品率低,按耕地算,50%以上的耕地是搞自给性生产的。由于这两个特点,使我国粮食市场产生出这样的状况:粮食产量波动5%左右,粮食市场价格则波动20%左右。粮食增产时,城市居民由于粮价下跌而得益甚多,而农民则得益甚少甚至比往年下降;粮食减产时,城市居民由于粮食市场价格大涨而损失很大,而农民反而较之往年不受损失甚至收益更多。1993年前后的粮食市场波动,就是这种现象的反映。 这种现象使我们在宏观调控的政策选择上不宜无限制地放开粮食市场,否则容易引起市场经济的非正常波动和社会动荡。为了保证粮食产供销的健康运行,我们应当加强和完善国家粮食专储制度;长期坚持国家在价格合理、公开的前提下对粮食的合同定购;粮食产供销的调节基金应逐步集中到中央;粮食的对外贸易必须由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粮食消费必须采取抑制浪费措施,这样做,可以保持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稳定,使粮食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各得其益,保证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在农业经济运行中的充分发挥。 第四,农民收入的逐步提高问题。 我国农民占人口的80%,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增加农民收入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1989年到1991年,农民收入基本上徘徊不前,1992年之后,农民收入虽有较大增长,但表现为分布很不均匀,而且总体上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差距很大,比较利益有所下降。 农业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是经济效益和竞争力都最差的产业。要使农民尽快富起来,应当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国家应当保证对农业的财政投入。我国农业法已经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这方面,国家是尽了努力的。要做的是完善监督措施,不要让资金被各方面截留或变相截留。其次,采取更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城市化步伐。农民靠人均一亩多地是永远富裕不起来的,必须发展农村工业和服务业。十多年来,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已吸收了一亿多农民就业。但农村仍有一亿以上的剩余劳动力需要就业。这除了靠发展乡镇企业吸收外,还要靠农村城市化加以解决。农村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应当同步进行。再次,应当在政策上逐步调整地区间农民的收入差距。近几年,东中西三大地带农村经济总收入的增长速度大致为36%、30%、20%,农民收入差距扩大较快。这需要通过各种方法进行调节,实现地区间你帮我助式的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最后,应当在人口政策上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农村人口的过快增长。否则,不但农村人均收入难以提高,而且农村人口素质也难以较快增强。我们应当加快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工作,使农村人口增长的管理早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农业现代化论文: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论文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将深刻地影响我国经济的诸多方面。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但非农业强国,对于目前世界上农业现代化的趋势应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这样才能扬长避短,明确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方针政策。本文仅就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方面作了一些探讨,以此为政策、规划的制定者们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农业现代化的本质也就是科学技术化。未来农业将是以现代科技及其应用技术装备起来的崭新产业。农业的发展大体经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农业三个阶段。原始农业主要靠大自然的恩赐,传统农业以经验为基础,现代化农业则是依靠科学技术。 一、美国农业发展的教训 以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农业具有很高的劳动生产率。但是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发现以美国为典型的农业发展模式越发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及危机。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和工业生产十分相似,即投入一定数量的物质和技术,产出一定数量的农产品。有的美国生态学家认为这种农业生产方式和采矿作业十分相似,即从土地中榨取、剥夺而且带来破坏;以长期和未来的损害换取短期和眼前的利益。建立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化学化这两大支柱上的农业现代化,基本上成为工业生产的一个变种,因而发生在工业生产中的污染、损害生态环境的现象,也都在现代化农业中出现;由于农业生产空间广袤,因而造成了更大的危害。其主要问题是: (一)破坏土壤,加速地力衰竭土壤是有“生命”的物体,如果使用得当,土壤会愈来愈肥沃;反之,会愈来愈衰竭。美国现代化农业大面积的连年单作,大量使用化肥、除草剂,加上长期的机械耕作,造成了严重的土壤流失现象。美国每年流失的土壤,高达31亿吨。美国衣阿华州的土壤原来十分肥沃,经过长期的现代化农业的运作,损失了一半的表土。平均来说,衣阿华州农民每生产一蒲式耳(每蒲式耳为35.238升)的玉米,要流失一蒲式耳的表土,种植大豆损失表土更多。美国中西部一带农田的表土,早年深达6英尺,是世界上罕有的肥沃土壤,目前表土只剩下6寸,其余的,都在冲刷过程中流失。据专家估计,美国由于土壤流失造成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超过400亿美元。虽然50多年来,美国一直努力防止土壤冲刷,每年用于这方面的费用高达10亿美元以上,但是,由于现代化农业造成土壤破坏的根源没有消除,因此,一切治标措施都收效不大。 (二)减少了遗传的多样性不论在作物和家畜方面都是如此。美国式的现代化农业往往只使用少数的几个品种,而过去的传统农业则使用众多的本地品种。减少遗传的多样性,对于农业生产是很危险的,因为一旦病虫害爆发,由于品种的单一可能全军覆没。1970年美国玉米叶枯病,使全美15%的玉米产区颗粒无收,就是因为所有种子都是来自一个易感叶枯病的品种。 (三)大量消耗能源,能源利用率低美国现代化农业是典型的“能源集约农业”,美国每人一年中消费的食物,是用1吨汽油生产的,如果全世界各国都采用这种能源集约农业生产方式,那么占全球目前消耗量50%的汽油要用来生产食物,全球的石油储备在15年内就要告罄。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不但大量消耗不能再生的能源,而且能源的利用率极低。中国、印尼、缅甸等亚洲国家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用0.05—0.1卡的热量,可以生产1卡热量的食物;而美国现代化农业则需0.2—0.5卡的热量,才能生产1卡热量的玉米、大豆、花生等等。美国人吃1罐只有270卡热量的罐头玉米,是用2800卡热量生产的。 (四)大量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造成环境污染例如,美国衣阿华州大泉盆地(BigSpringBasin)从1958年至1983年这25年中,地下水中的硝酸盐浓度增加了3倍,这是大量施用化肥的结果。美国31个州存在着化肥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大量使用化学农药,对于农业工人的健康也造成直接的危害。美国农业工人伤亡率仅次于建筑业、采矿业,被列为三大危险行业之一。 (五)美国现代的养畜业,特别是肉牛饲养业,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美国的肉牛饲养主要集中在13个州,有42000处肉牛育肥场;其中200处最大的肉牛育肥场,集中了美国肉牛总数的50%左右。鉴于高度集中饲养,厩肥处理十分困难,造成了很大的空中和地下水的污染。此外,高度集中饲养,用水量也十分集中,造成一些地区采水过量,水源日趋枯竭。美国肉牛育肥场集中的中西部和西部各州,主要依靠横跨8个州、世界上一个最大的地下蓄水层供水,现在其中3个州的地下水已开采了一半,如此长期不断采水,蓄水层早晚有枯竭之虞。美国现代化大规模集中饲养肉牛,不得不用多种化学药物防治疾病和刺激生长。例如,组织代谢类固醇可以使肉牛增生5%一20%,提高饲料利用率5%—12%,增加瘦肉率15%—25%,因此被广泛地采用。美国全国肉牛育肥场中,95%以上使用各种生长激素;1988年,全美的肉牛饲养场用了1500万磅的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而人类食用了化学药物生产的肉类,对健康是不利的。 美国农业部也曾承认:“美国农业生 产效率很高,但是所付出的巨大代价,是当初没有充分意识到的。美国农业现代化给社会、环境和健康带来的问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对于美国现代化农业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经过有关方面多年的探索,认为唯一解决问题的对策是,逐渐恢复过去以生态系统渗入农业生产中的方式,也就是逐步推行“低投入可持续农业”(LowinputSustainableagriculture,简称“Lisa”-“丽莎”)的生产方式。具体内容是:第一,充分将固氮技术和生物防治方法运用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第二,减少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第三,有效地利用植物和动物内部生物学和遗传学的潜力;第四,将种植业和养畜业最优化地结合起来;第五,注意节约和保存土壤、水、能源和生物学资源,等等。 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 (一)综台运用高新技术发展智力农业“丽莎”的生产方式提出后,不但美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拨出专款作为研究和试验费用;并且在国家农业学术馆中,设立“丽莎情报中心”传播研究成果。不少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对“丽莎”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试验。人们认识到时代愈进步、科学愈发达,农业生产就愈需要智力来运作。农业未来学家预测,目前太旱、太碱、太瘦、太湿的土地,将来都可以通过特殊先进技术,转变为良田沃野。以色列已经在过去一些无法耕作的土地上,利用滴灌技术栽培柑桔等各种作物,就是明证。 目前我国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技术路线方面,必须注意到我国农业技术结构的现状和农村经济的条件,技术路线的执行应能促进技术结构的优化。在技术结构上,我们应建立多元复合型的农业技术结构;在技术路线上,应选择以生物技术、有机技术为导向,以工程技术为辅的综合型农业技术路线。在综合发展中突出重点,抓住农业技术创新向高新技术方向发展的突破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产业化。 (二)大力发展精细农业采用精细形态生产方式的原因,首先是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日益医乏,为了经济地利用各种有限资源,只能采取四大密集:技术密集、劳力密集、资金密集和生态密集的手段。其次,运用精细形态的生产方式,可以在过去不能或很难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或空间进行生产。例如,干旱缺水、山地陡坡、盐渍滩涂乃至沼泽荒漠地区,都可以用水栽法转变为生产基地。水栽法不用土地,而是用营养液,在控制环境的条件下进行生产。这样,不但延长了生产季节,也扩大了生产的空间。中东一些炎热、干旱、缺水的地区,过去不能生产新鲜的蔬菜,目前已经用水栽法解决了问题。第三,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如果采用精细形态的农业生产方式,创造出高科技、高收入的农业,就一定会吸引青年扎根农村,使农村成为真正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第四,精细形态的农业,在交通方便、风光秀丽的地区,只要稍加装备、经营,就可以成为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中心。这样,既可增加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又可以让城市居民领略田园风光;牧歌情调。 (三)信息农业方兴未艾当代世界正在由工业化时期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光纤和通信卫星技术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同样,现代信息技术也正在向农业领域渗透,形成信息农业。信息农业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农业基础装备信息化、农业技术操作全面自动化、农业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信息农业又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农业信息化,二是农业信息产业化。 所谓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一部分。它首先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是农业经济发展到某一特定过程的概念描述。它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应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技术在农业上普遍而系统应用的过程。农业信息化又是传统农业发展到现代农业进而向信息农业演进的过程,表现为农业工具以手工操作或半机械化操作为基础到以知识技术和信息控制装备为基础的转变过程。 农业信息化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农业信息技术在其他技术序列中优先发展;(2)信息资源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农民更注意用信息指导生产和销售;(3)信息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并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据某些预测标准,当一个国家信息产业在农业中的附加值达到或超过农业总产值的50%时,就认为农业实现了信息化。 所谓农业信息产业化,就是将农业信息的采集、加工、传递、反馈、服务等形成一个一体化的、以信息咨询为主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它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中新兴的独立的第三产业,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信息产业化是发展一优两高农业的需要,是农民进入市场的需要,是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需要,是农业信息部门转变职能、自我发展的需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计算机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可以及时准确预报病虫害的发生期和发生量,做到及时防治,既节省农药,又减少粮食损失。计算机在饲料配制、优化施肥、作物产量预报、渔业捕捞以及农业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都能发挥作用。利用遥感技术调查农业资源,预报自然灾害,也有速度快、效率高的特点。准确的气象预报也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气象卫星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将计算机软件技术应用到农业领域,将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的影响下,我国从80年代以来,开展了系统工程、数据库与信息系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技术应用于农业、资源、环境和灾害方面的研究,已取得许多重要成果,有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部1994年开始筹建的“中国农业信息网”现已初具规模,已有1000多个县入网。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建立了农业信息中心,大多数县配备了微机用于信息管理。全国已建成了一些大型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优化模拟模型、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农业专家系统、计算机生产管理系统。应用遥感技术进行灾害预测预报与农业估产已取得显著效果。如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研究的“小麦管理计算机专家决策系统”可使小麦增产6%—25%,降低成本4%—8%,增加效益15%—30%;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应用现代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建立的“中国北方草地草畜平衡动态监测系统”,使我国草地的资源管理由过去常规方法上百人10年完成的工作量只需7天即可完成,经3年运行,节约经费1669万元;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所研究的“农业专家系统”能指导农民科学育种、栽培、施肥、防治病虫害、田间管理等,已在二十几个省市推广使用,增产粮食13.5亿公斤,棉花35万担,节肥34万吨。南京经济学院研制的“粮食预警预报系统”可显示我国1959—2020年期间粮食生产、消费的中长期趋势,并可提供对产销缺口进行平衡调整的几种可选方案。 节约农业资源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是优秀内容。农业资源,例如土壤、气候、植物和水等是广泛分布在地球表面、而且不断地变化的自然资源。要想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就必须掌握它们的分布、性质及其利用的变化,并取得现时性资料,这用常规技术是无法实现的。科学实验已经证明,只有运用包括卫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技术、空间分析技术、模拟模型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的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业资源信息系统,才有可能及时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现时性的环境资料,并为领导或经营者提供决策咨询方案,以提高领导农业生产的主动性。据预测,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变量播种机和变量施肥机等,重大农业灾害的程度会得到较大程度的预防和控制,农民在每亩田的农活用工量可望从目前的10个左右降至1—2个,种子和化肥的使用量将减少30%—50%,产量却提高10%—30%,其结果必然是农民在轻松劳作的同时,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 (四)生态农业大发展所谓生态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以生态科学和原理为指导,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林牧副渔良性循环,保持大农业稳定发展。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人口的增加、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都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BarbaraWard(1914—1981)很早以前就认为美国现代化农业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他对中国南方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将种植水稻和养畜、养鱼结合,充分利用土地和生物资源,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作法十分欣赏,而且提出一个十分有价值的观点:“唯一能够生产足够粮食,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的方式,是将所有适合耕作的土地,实行双作和三作。”由此可见,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间作、套作、混作、轮作,施用粪肥、厩肥、绿肥,实行生物防治,充分利用土地,精耕细作等似乎落后,但是保证了农业长期持续发展的技术,实际上是先进的生产方式,应该作为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主要战略方针。 为了创造一个生态平衡的农业,就必须抛弃原有的以大量消耗石油、化肥、化学农药为代表的农业现代化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以遗传工程、生物技术为主的高技术方法。当今时代由于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工程等学科的飞快发展,在分子水平上探明生物机能已经成为可能。因此,人们对于利用生物遗传工程技术的研究成果解决农业生产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寄予很大希望。 遗传工程开始了人类首次涉足动植物机体内部的活动,通过改变基因结构,可以使植物生长得更好、产量更高,并具有内在的抗虫、抗病、抗逆、抗旱和自肥能力;也可以使作物更有效地进行光合作用。在动物方面,运用遗传工程,可以增加产量,提高品质,缩短生长期、妊娠期及增进家畜的各种性能。例如,将美洲驼和骆驼的基因互相移植,使新种具有两者的优点。 遗传工程还可以根据需要,使农牧产品产生某种特殊的品质(风味、色泽、酸甜度、营养价值等等)。科学家已经预见到,将来可以用遗传工程技术育成超级瘦肉型的肉猪、带有鹿肉风味(鹿肉在西方被视为野味之王)的牛肉。 人类目前主要粮食只有6种,科学家预见,到2025年,由于遗传工程的应用,可以增加到37种。这对于 丰富人类食物的来源,解决人口不断增加、耕地日益减少的严峻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五)都市型的工厂化农业日趋成熟自然农业最大的特点是靠天吃饭,其生产的状况受自然因素影响很大。21世纪,由于实现工厂化,通过运用先进科技,农业生产将摆脱或部分摆脱自然条件的制约。所谓工厂化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车间”(塑料薄膜大棚,玻璃温室等)内,借用阳光或人工灯光进行不间断地农业生产。有的人认为,这是根本改变传统农业的重要方向。 用现代科技装备的工厂化农业,集成了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和现代先进农艺等,其间作物的播种、生长、施肥、灌溉、环控等全过程都实现自动化,称得上是一个高水准的“种植工厂”。“种植工厂”可以通过对生物和环境的控制,使农业生产中的多种潜力得到充分发挥。首先,在自然或开放的条件下,水、肥、土、热等很难控制,“种植工厂”则可以充分发挥农业环境的有关潜能。其次,良好的“工厂环境”为生物潜力的发挥创造了条件,使农作物的有机物合成、转化和储存等效率大大提高,形状、味道和颜色良好。此外,“种植工厂”还能够很大程度地发掘作物生产的时空潜力:一方面,作物可种植时间得以延长,复种指数得以提高,部分或完全摆脱季节的限制,一些农作物可做到常年均衡供应;另一方面,对温度、光照、供水和营养的有效控制,使作物平面、垂直的生产空间得以拓展,有的立柱栽培技术可增加数倍产量。 由于未来人们保健意识的加强,对食物品质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未来对食物的要求,首先必须符合“干净”和“营养”的标准。所谓“干净”,是指食物不用化肥、农药生产,不用人工防腐剂、染色剂,不经辐射处理。所谓“营养”,是指食物不但保存了最大营养价值,而且不经过长途运输,必须成熟后采收,保持一流鲜度。为了满足上述一系列的严格要求,农产品就必须当地生产、当地消费。 农产品长途运输不但降低品质,还要大量消耗能源,造成大气乃至海洋的污染。不少农产品长途运输的包装材料,是不能“生物降解”的,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据美国环境保护局资料,从1963年到1971年,美国消费的食物,按重量不过增加2.3%,但是,食物运输过程的大、小包装材料,按重量却增加了33%和39%,这就是增加了长途运输的结果。 目前美国已经出现所谓“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SupportedAgriculture)这种生产形态,就是企业将生产和消费在地区内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农产品的地区自给。 工厂化农业一般适于布局在都市的周围,所以也有“都市型农业”之称,因为“智能型农业工厂”不仅包括蔬菜、园艺花卉,还有畜禽、特种水产品生产以及微生物生产。由于都市有发达的信息、交通和完备的基础设备,加之都市庞大的消费需求,未来的智能型农业工厂必将云集在都市周边,成为都市经济的重要支柱。 按西方统计,“都市型农业”主要是指“健康农业”和“外食农业”。健康农业是指为都市居民提供安全、放心、健康、新鲜、高质量食品和为市民提供休息、体育活动、农业体验等的产业;外食农业是指盒饭、熟食、配菜以及餐饮、饭店、点心等专门为居民家庭自己不开伙、在外用餐而设立的产业。发达国家的农业产值和加工农产品产值相比,已经达到1:2以上,而我国则呈倒向比率,仅为1:0.4。因此,发展都市农业必须打破传统观念上的农业概念,发展大农业,使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扩展、延伸。 综上所述,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我们必须研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扬长避短,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从而使我国农业尽快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思想探析论文 摘要:在继承邓小平农业现代化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创造性的提出了新时期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思想。提出的科教兴农战略、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农村城镇化发展战略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措施和根本途径;在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的农业现代化思想,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 一、科教兴农战略 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必须依靠农业科学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在继承邓小平科教兴农思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战略,提出农业根本的出路在于科学与教育,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思想,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振兴农村经济,最终取决于科学与教育。早在1989年12月,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就明确提出:“要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1991年10月,在农业科学家座谈会上首次提到了科教兴农战略问题,指出:“近年来,我国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一方面由于我们注意解决好生产关系问题,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了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解决了农村经济体制方面的许多问题;另一方面实施科技、教育兴农战略,对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后来,在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闭幕会上正式提出了科教兴农战略,认为“我国农业发展中科技因素在不断的提高,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从国际经验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大农业经济的发展,最终取决的不是人多力量大,而是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适用技术的广泛应用;我们一定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积极创造条件,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他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依靠科技、教育兴农,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的集约经营水平和综合生产力。”“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革传统农业,尽快缩短我国农业科技同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从根本上看,振兴我国农村经济,最终将取决于我国农业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广泛应用。”1997年9月在党的十五大上,在报告中要求,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节水农业。 农业科技的应用是科教兴农的关键,而科技研究则是科教兴农的基础。提出:“农业科技进步要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常规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二是要加强现代高科技和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工作;要在高度重视常规科学技术的同时,加强提高科技的研究,并把两者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应用开发研究和推广工作,积极把新技术成果推广到千家万户;当务之急是抓好现有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要加强基础研究,充实科技储备,组织农业科技项目的攻关,尽快推出一大批重大成果”。后来,他进一步指出:“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首先必须抓好科技成果的的推广和应用,我国每年取得大批农业科技成果,但真正能在生产中起作用的还不多,大部分都滞留在实验室或者试验田里;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还不健全,二是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比较低,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办法也有两个:一是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工作者去农村开展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二是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大量的农业人才”。“农村科技工作的重点,要转到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上来,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进一步稳定和壮大农村科技队伍。”1999年2月,在北京考察时强调:“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采用生物工程等方面的高新技术,特别是大城市近郊的农业,必须加快高新技术来武装。同时,发展农业高新技术,要坚持因地制宜。” 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关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1991年11月,他在谈到如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时提出,“必须按照大农业的观点,坚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要在确保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行业和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与其他作物的结构,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在谈到如何千方百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时,认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这是关系农业稳定增长,增强农业后劲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把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放在与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同等重要的地位。他指出:“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不懈的开展以改土、治水、植树造林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快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治理的步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1996年6月,在河南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时,从农业增长与农业自然资源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转变”。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他进一步指出:“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农村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中国农业逐步走上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鼓励农民根据生产的需要,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以解决农民一家一户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1996年2月,他致信全国供销合作社会议,指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强力要求。希望供销合作社自觉履行这一历史重任,坚持为农业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成为农村综合性的服务中心,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再一次强调:“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要引导龙头企业同农民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让农民得到实惠,实现共同发展。” 四、城镇化发展战略 李高东等:论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思想对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有着高屋建瓴的论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为城镇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不懈地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要同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小城镇结合起来。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他高度赞扬乡镇企业,认为“我们的乡镇企业在世界上是个独创,是我国农民的一个新的伟大创造。这是解决农村富裕劳动力的正确途径和根本出路,对于保持农村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视其为“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小康的必由之路。”他阐述到,“国外经验和我国发达地区的实践都证明,根本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大力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速农业富裕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一个战略重点。”“只有把乡镇企业搞起来,才能安排农村富裕劳动力,解决农村的劳动力富裕问题;才能以工补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也才更好地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农村的基层党政组织,拓宽农村共同富裕的道路。” 积极发展小城镇,提高我国农村城市化水平。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发展小城镇是一个大战略。发展小城镇,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的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十六大政治报告中,他再次指出:“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对如何做好小城镇的发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注重实效。”他还特别强调在小城镇建设中的市场机制、民间投资、政府引导的作用,把发展小城镇同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科技型农业结合起来。 农业现代化战略发展思想紧扣中国国情,具有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深刻的内涵,是邓小平农业现代化思想新时期的新发展,为当代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农业现代化论文: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将深刻地影响我国经济的诸多方面。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但非农业强国,对于目前世界上农业现代化的趋势应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这样才能扬长避短,明确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方针政策。本文仅就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方面作了一些探讨,以此为政策、规划的制定者们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农业现代化的本质也就是科学技术化。未来农业将是以现代科技及其应用技术装备起来的崭新产业。农业的发展大体经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农业三个阶段。原始农业主要靠大自然的恩赐,传统农业以经验为基础,现代化农业则是依靠科学技术。 一、美国农业发展的教训 以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农业具有很高的劳动生产率。但是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发现以美国为典型的农业发展模式越发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及危机。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和工业生产十分相似,即投入一定数量的物质和技术,产出一定数量的农产品。有的美国生态学家认为这种农业生产方式和采矿作业十分相似,即从土地中榨取、剥夺而且带来破坏;以长期和未来的损害换取短期和眼前的利益。建立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化学化这两大支柱上的农业现代化,基本上成为工业生产的一个变种,因而发生在工业生产中的污染、损害生态环境的现象,也都在现代化农业中出现;由于农业生产空间广袤,因而造成了更大的危害。其主要问题是: (一)破坏土壤,加速地力衰竭土壤是有“生命”的物体,如果使用得当,土壤会愈来愈肥沃;反之,会愈来愈衰竭。美国现代化农业大面积的连年单作,大量使用化肥、除草剂,加上长期的机械耕作,造成了严重的土壤流失现象。美国每年流失的土壤,高达31亿吨。美国衣阿华州的土壤原来十分肥沃,经过长期的现代化农业的运作,损失了一半的表土。平均来说,衣阿华州农民每生产一蒲式耳(每蒲式耳为35.238升)的玉米,要流失一蒲式耳的表土,种植大豆损失表土更多。美国中西部一带农田的表土,早年深达6英尺,是世界上罕有的肥沃土壤,目前表土只剩下6寸,其余的,都在冲刷过程中流失。据专家估计,美国由于土壤流失造成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超过400亿美元。虽然50多年来,美国一直努力防止土壤冲刷,每年用于这方面的费用高达10亿美元以上,但是,由于现代化农业造成土壤破坏的根源没有消除,因此,一切治标措施都收效不大。 (二)减少了遗传的多样性不论在作物和家畜方面都是如此。美国式的现代化农业往往只使用少数的几个品种,而过去的传统农业则使用众多的本地品种。减少遗传的多样性,对于农业生产是很危险的,因为一旦病虫害爆发,由于品种的单一可能全军覆没。1970年美国玉米叶枯病,使全美15%的玉米产区颗粒无收,就是因为所有种子都是来自一个易感叶枯病的品种。 (三)大量消耗能源,能源利用率低美国现代化农业是典型的“能源集约农业”,美国每人一年中消费的食物,是用1吨汽油生产的,如果全世界各国都采用这种能源集约农业生产方式,那么占全球目前消耗量50%的汽油要用来生产食物,全球的石油储备在15年内就要告罄。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不但大量消耗不能再生的能源,而且能源的利用率极低。中国、印尼、缅甸等亚洲国家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用0.05—0.1卡的热量,可以生产1卡热量的食物;而美国现代化农业则需0.2—0.5卡的热量,才能生产1卡热量的玉米、大豆、花生等等。美国人吃1罐只有270卡热量的罐头玉米,是用2800卡热量生产的。 (四)大量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造成环境污染例如,美国衣阿华州大泉盆地(BigSpringBasin)从1958年至1983年这25年中,地下水中的硝酸盐浓度增加了3倍,这是大量施用化肥的结果。美国31个州存在着化肥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大量使用化学农药,对于农业工人的健康也造成直接的危害。美国农业工人伤亡率仅次于建筑业、采矿业,被列为三大危险行业之一。 (五)美国现代的养畜业,特别是肉牛饲养业,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美国的肉牛饲养主要集中在13个州,有42000处肉牛育肥场;其中200处最大的肉牛育肥场,集中了美国肉牛总数的50%左右。鉴于高度集中饲养,厩肥处理十分困难,造成了很大的空中和地下水的污染。此外,高度集中饲养,用水量也十分集中,造成一些地区采水过量,水源日趋枯竭。美国肉牛育肥场集中的中西部和西部各州,主要依靠横跨8个州、世界上一个最大的地下蓄水层供水,现在其中3个州的地下水已开采了一半,如此长期不断采水,蓄水层早晚有枯竭之虞。美国现代化大规模集中饲养肉牛,不得不用多种化学药物防治疾病和刺激生长。例如,组织代谢类固醇可以使肉牛增生5%一20%,提高饲料利用率5%—12%,增加瘦肉率15%—25%,因此被广泛地采用。美国全国肉牛育肥场中,95%以上使用各种生长激素;1988年,全美的肉牛饲养场用了1500万磅的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而人类食用了化学药物生产的肉类,对健康是不利的。 美国农业部也曾承认:“美国农业生产效率很高,但是所付出的巨大代价,是当初没有充分意识到的。美国农业现代化给社会、环境和健康带来的问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对于美国现代化农业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经过有关方面多年的探索,认为唯一解决问题的对策是,逐渐恢复过去以生态系统渗入农业生产中的方式,也就是逐步推行“低投入可持续农业”(LowinputSustainableagriculture,简称“Lisa”-“丽莎”)的生产方式。具体内容是:第一,充分将固氮技术和生物防治方法运用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第二,减少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第三,有效地利用植物和动物内部生物学和遗传学的潜力;第四,将种植业和养畜业最优化地结合起来;第五,注意节约和保存土壤、水、能源和生物学资源,等等。 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 (一)综台运用高新技术发展智力农业“丽莎”的生产方式提出后,不但美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拨出专款作为研究和试验费用;并且在国家农业学术馆中,设立“丽莎情报中心”传播研究成果。不少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对“丽莎”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试验。人们认识到时代愈进步、科学愈发达,农业生产就愈需要智力来运作。农业未来学家预测,目前太旱、太碱、太瘦、太湿的土地,将来都可以通过特殊先进技术,转变为良田沃野。以色列已经在过去一些无法耕作的土地上,利用滴灌技术栽培柑桔等各种作物,就是明证。 目前我国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技术路线方面,必须注意到我国农业技术结构的现状和农村经济的条件,技术路线的执行应能促进技术结构的优化。在技术结构上,我们应建立多元复合型的农业技术结构;在技术路线上,应选择以生物技术、有机技术为导向,以工程技术为辅的综合型农业技术路线。在综合发展中突出重点,抓住农业技术创新向高新技术方向发展的突破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产业化。 (二)大力发展精细农业采用精细形态生产方式的原因,首先是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日益医乏,为了经济地利用各种有限资源,只能采取四大密集:技术密集、劳力密集、资金密集和生态密集的手段。其次,运用精细形态的生产方式,可以在过去不能或很难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或空间进行生产。例如,干旱缺水、山地陡坡、盐渍滩涂乃至沼泽荒漠地区,都可以用水栽法转变为生产基地。水栽法不用土地,而是用营养液,在控制环境的条件下进行生产。这样,不但延长了生产季节,也扩大了生产的空间。中东一些炎热、干旱、缺水的地区,过去不能生产新鲜的蔬菜,目前已经用水栽法解决了问题。第三,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如果采用精细形态的农业生产方式,创造出高科技、高收入的农业,就一定会吸引青年扎根农村,使农村成为真正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第四,精细形态的农业,在交通方便、风光秀丽的地区,只要稍加装备、经营,就可以成为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中心。这样,既可增加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又可以让城市居民领略田园风光;牧歌情调。 (三)信息农业方兴未艾当代世界正在由工业化时期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光纤和通信卫星技术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同样,现代信息技术也正在向农业领域渗透,形成信息农业。信息农业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农业基础装备信息化、农业技术操作全面自动化、农业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信息农业又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农业信息化,二是农业信息产业化。 所谓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一部分。它首先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是农业经济发展到某一特定过程的概念描述。它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应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技术在农业上普遍而系统应用的过程。农业信息化又是传统农业发展到现代农业进而向信息农业演进的过程,表现为农业工具以手工操作或半机械化操作为基础到以知识技术和信息控制装备为基础的转变过程。 农业信息化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农业信息技术在其他技术序列中优先发展;(2)信息资源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农民更注意用信息指导生产和销售;(3)信息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并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据某些预测标准,当一个国家信息产业在农业中的附加值达到或超过农业总产值的50%时,就认为农业实现了信息化。 所谓农业信息产业化,就是将农业信息的采集、加工、传递、反馈、服务等形成一个一体化的、以信息咨询为主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它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中新兴的独立的第三产业,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信息产业化是发展一优两高农业的需要,是农民进入市场的需要,是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需要,是农业信息部门转变职能、自我发展的需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计算机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可以及时准确预报病虫害的发生期和发生量,做到及时防治,既节省农药,又减少粮食损失。计算机在饲料配制、优化施肥、作物产量预报、渔业捕捞以及农业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都能发挥作用。利用遥感技术调查农业资源,预报自然灾害,也有速度快、效率高的特点。准确的气象预报也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气象卫星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将计算机软件技术应用到农业领域,将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的影响下,我国从80年代以来,开展了系统工程、数据库与信息系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技术应用于农业、资源、环境和灾害方面的研究,已取得许多重要成果,有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部1994年开始筹建的“中国农业信息网”现已初具规模,已有1000多个县入网。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建立了农业信息中心,大多数县配备了微机用于信息管理。全国已建成了一些大型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优化模拟模型、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农业专家系统、计算机生产管理系统。应用遥感技术进行灾害预测预报与农业估产已取得显著效果。如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研究的“小麦管理计算机专家决策系统”可使小麦增产6%—25%,降低成本4%—8%,增加效益15%—30%;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应用现代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建立的“中国北方草地草畜平衡动态监测系统”,使我国草地的资源管理由过去常规方法上百人10年完成的工作量只需7天即可完成,经3年运行,节约经费1669万元;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所研究的“农业专家系统”能指导农民科学育种、栽培、施肥、防治病虫害、田间管理等,已在二十几个省市推广使用,增产粮食13.5亿公斤,棉花35万担,节肥34万吨。南京经济学院研制的“粮食预警预报系统”可显示我国1959—2020年期间粮食生产、消费的中长期趋势,并可提供对产销缺口进行平衡调整的几种可选方案。 节约农业资源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是优秀内容。农业资源,例如土壤、气候、植物和水等是广泛分布在地球表面、而且不断地变化的自然资源。要想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就必须掌握它们的分布、性质及其利用的变化,并取得现时性资料,这用常规技术是无法实现的。科学实验已经证明,只有运用包括卫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技术、空间分析技术、模拟模型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的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业资源信息系统,才有可能及时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现时性的环境资料,并为领导或经营者提供决策咨询方案,以提高领导农业生产的主动性。据预测,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变量播种机和变量施肥机等,重大农业灾害的程度会得到较大程度的预防和控制,农民在每亩田的农活用工量可望从目前的10个左右降至1—2个,种子和化肥的使用量将减少30%—50%,产量却提高10%—30%,其结果必然是农民在轻松劳作的同时,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 (四)生态农业大发展所谓生态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以生态科学和原理为指导,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林牧副渔良性循环,保持大农业稳定发展。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人口的增加、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都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BarbaraWard(1914—1981)很早以前就认为美国现代化农业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他对中国南方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将种植水稻和养畜、养鱼结合,充分利用土地和生物资源,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作法十分欣赏,而且提出一个十分有价值的观点:“唯一能够生产足够粮食,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的方式,是将所有适合耕作的土地,实行双作和三作。”由此可见,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间作、套作、混作、轮作,施用粪肥、厩肥、绿肥,实行生物防治,充分利用土地,精耕细作等似乎落后,但是保证了农业长期持续发展的技术,实际上是先进的生产方式,应该作为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主要战略方针。 为了创造一个生态平衡的农业,就必须抛弃原有的以大量消耗石油、化肥、化学农药为代表的农业现代化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以遗传工程、生物技术为主的高技术方法。当今时代由于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工程等学科的飞快发展,在分子水平上探明生物机能已经成为可能。因此,人们对于利用生物遗传工程技术的研究成果解决农业生产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寄予很大希望。 遗传工程开始了人类首次涉足动植物机体内部的活动,通过改变基因结构,可以使植物生长得更好、产量更高,并具有内在的抗虫、抗病、抗逆、抗旱和自肥能力;也可以使作物更有效地进行光合作用。在动物方面,运用遗传工程,可以增加产量,提高品质,缩短生长期、妊娠期及增进家畜的各种性能。例如,将美洲驼和骆驼的基因互相移植,使新种具有两者的优点。 遗传工程还可以根据需要,使农牧产品产生某种特殊的品质(风味、色泽、酸甜度、营养价值等等)。科学家已经预见到,将来可以用遗传工程技术育成超级瘦肉型的肉猪、带有鹿肉风味(鹿肉在西方被视为野味之王)的牛肉。 人类目前主要粮食只有6种,科学家预见,到2025年,由于遗传工程的应用,可以增加到37种。这对于丰富人类食物的来源,解决人口不断增加、耕地日益减少的严峻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五)都市型的工厂化农业日趋成熟自然农业最大的特点是靠天吃饭,其生产的状况受自然因素影响很大。21世纪,由于实现工厂化,通过运用先进科技,农业生产将摆脱或部分摆脱自然条件的制约。所谓工厂化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车间”(塑料薄膜大棚,玻璃温室等)内,借用阳光或人工灯光进行不间断地农业生产。有的人认为,这是根本改变传统农业的重要方向。 用现代科技装备的工厂化农业,集成了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和现代先进农艺等,其间作物的播种、生长、施肥、灌溉、环控等全过程都实现自动化,称得上是一个高水准的“种植工厂”。“种植工厂”可以通过对生物和环境的控制,使农业生产中的多种潜力得到充分发挥。首先,在自然或开放的条件下,水、肥、土、热等很难控制,“种植工厂”则可以充分发挥农业环境的有关潜能。其次,良好的“工厂环境”为生物潜力的发挥创造了条件,使农作物的有机物合成、转化和储存等效率大大提高,形状、味道和颜色良好。此外,“种植工厂”还能够很大程度地发掘作物生产的时空潜力:一方面,作物可种植时间得以延长,复种指数得以提高,部分或完全摆脱季节的限制,一些农作物可做到常年均衡供应;另一方面,对温度、光照、供水和营养的有效控制,使作物平面、垂直的生产空间得以拓展,有的立柱栽培技术可增加数倍产量。 由于未来人们保健意识的加强,对食物品质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未来对食物的要求,首先必须符合“干净”和“营养”的标准。所谓“干净”,是指食物不用化肥、农药生产,不用人工防腐剂、染色剂,不经辐射处理。所谓“营养”,是指食物不但保存了最大营养价值,而且不经过长途运输,必须成熟后采收,保持一流鲜度。为了满足上述一系列的严格要求,农产品就必须当地生产、当地消费。 农产品长途运输不但降低品质,还要大量消耗能源,造成大气乃至海洋的污染。不少农产品长途运输的包装材料,是不能“生物降解”的,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据美国环境保护局资料,从1963年到1971年,美国消费的食物,按重量不过增加2.3%,但是,食物运输过程的大、小包装材料,按重量却增加了33%和39%,这就是增加了长途运输的结果。 目前美国已经出现所谓“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SupportedAgriculture)这种生产形态,就是企业将生产和消费在地区内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农产品的地区自给。 工厂化农业一般适于布局在都市的周围,所以也有“都市型农业”之称,因为“智能型农业工厂”不仅包括蔬菜、园艺花卉,还有畜禽、特种水产品生产以及微生物生产。由于都市有发达的信息、交通和完备的基础设备,加之都市庞大的消费需求,未来的智能型农业工厂必将云集在都市周边,成为都市经济的重要支柱。 按西方统计,“都市型农业”主要是指“健康农业”和“外食农业”。健康农业是指为都市居民提供安全、放心、健康、新鲜、高质量食品和为市民提供休息、体育活动、农业体验等的产业;外食农业是指盒饭、熟食、配菜以及餐饮、饭店、点心等专门为居民家庭自己不开伙、在外用餐而设立的产业。发达国家的农业产值和加工农产品产值相比,已经达到1:2以上,而我国则呈倒向比率,仅为1:0.4。因此,发展都市农业必须打破传统观念上的农业概念,发展大农业,使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扩展、延伸。 综上所述,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我们必须研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扬长避短,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从而使我国农业尽快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现代化发展思想研究论文 摘要:在继承邓小平农业现代化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创造性的提出了新时期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思想。提出的科教兴农战略、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农村城镇化发展战略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措施和根本途径;在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的农业现代化思想,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 一、科教兴农战略 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因此,必须依靠农业科学技术推动农业现代化。在继承邓小平科教兴农思想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战略,提出农业根本的出路在于科学与教育,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思想,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振兴农村经济,最终取决于科学与教育。早在1989年12月,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就明确提出:“要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1991年10月,在农业科学家座谈会上首次提到了科教兴农战略问题,指出:“近年来,我国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一方面由于我们注意解决好生产关系问题,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了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解决了农村经济体制方面的许多问题;另一方面实施科技、教育兴农战略,对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也发挥了巨大作用。”后来,在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闭幕会上正式提出了科教兴农战略,认为“我国农业发展中科技因素在不断的提高,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从国际经验看,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大农业经济的发展,最终取决的不是人多力量大,而是取决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适用技术的广泛应用;我们一定要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积极创造条件,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逐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他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依靠科技、教育兴农,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的集约经营水平和综合生产力。”“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革传统农业,尽快缩短我国农业科技同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从根本上看,振兴我国农村经济,最终将取决于我国农业科学技术的重大突破和广泛应用。”1997年9月在党的十五大上,在报告中要求,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节水农业。 农业科技的应用是科教兴农的关键,而科技研究则是科教兴农的基础。提出:“农业科技进步要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抓好常规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二是要加强现代高科技和新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工作;要在高度重视常规科学技术的同时,加强提高科技的研究,并把两者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应用开发研究和推广工作,积极把新技术成果推广到千家万户;当务之急是抓好现有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要加强基础研究,充实科技储备,组织农业科技项目的攻关,尽快推出一大批重大成果”。后来,他进一步指出:“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首先必须抓好科技成果的的推广和应用,我国每年取得大批农业科技成果,但真正能在生产中起作用的还不多,大部分都滞留在实验室或者试验田里;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还不健全,二是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比较低,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办法也有两个:一是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工作者去农村开展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二是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大量的农业人才”。“农村科技工作的重点,要转到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上来,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进一步稳定和壮大农村科技队伍。”1999年2月,在北京考察时强调:“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采用生物工程等方面的高新技术,特别是大城市近郊的农业,必须加快高新技术来武装。同时,发展农业高新技术,要坚持因地制宜。” 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关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过许多精辟的论述。1991年11月,他在谈到如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时提出,“必须按照大农业的观点,坚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要在确保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合理安排农林牧副渔各行业和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与其他作物的结构,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在谈到如何千方百计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时,认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这是关系农业稳定增长,增强农业后劲的一个重要问题;必须把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放在与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等基础产业同等重要的地位。他指出:“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不懈的开展以改土、治水、植树造林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快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治理的步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1996年6月,在河南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时,从农业增长与农业自然资源的关系的角度论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互相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转变”。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他进一步指出:“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农村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样做,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中国农业逐步走上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鼓励农民根据生产的需要,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以解决农民一家一户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1996年2月,他致信全国供销合作社会议,指出:“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强力要求。希望供销合作社自觉履行这一历史重任,坚持为农业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真正成为农村综合性的服务中心,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再一次强调:“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培育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为农民提供服务和带动农户发展商品生产的龙头企业。要引导龙头企业同农民形成合理的利益关系,让农民得到实惠,实现共同发展。” 四、城镇化发展战略 李高东等:论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思想对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有着高屋建瓴的论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为城镇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十四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不懈地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要同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小城镇结合起来。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他高度赞扬乡镇企业,认为“我们的乡镇企业在世界上是个独创,是我国农民的一个新的伟大创造。这是解决农村富裕劳动力的正确途径和根本出路,对于保持农村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视其为“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小康的必由之路。”他阐述到,“国外经验和我国发达地区的实践都证明,根本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大力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速农业富裕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的一个战略重点。”“只有把乡镇企业搞起来,才能安排农村富裕劳动力,解决农村的劳动力富裕问题;才能以工补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现代化;也才更好地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农村的基层党政组织,拓宽农村共同富裕的道路。” 积极发展小城镇,提高我国农村城市化水平。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发展小城镇是一个大战略。发展小城镇,有利于乡镇企业相对集中,更大规模的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避免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有利于提高农民素质,改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更快增长。”十六大政治报告中,他再次指出:“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对如何做好小城镇的发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注重实效。”他还特别强调在小城镇建设中的市场机制、民间投资、政府引导的作用,把发展小城镇同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科技型农业结合起来。 农业现代化战略发展思想紧扣中国国情,具有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深刻的内涵,是邓小平农业现代化思想新时期的新发展,为当代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分析论文 从总体上讲,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依然偏低,农业人口仍在我国占有较大比重,和发达国家3%左右的第一产业人口比率相比差距仍然很大。而在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将面临更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改革开放也给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创造了机遇,使我们能够迎头赶上国际信息产业发展的巨大潮流,由于信息的广延性和通用性,使信息化发展给各行各业提供了发展新机遇,利用信息产业的发展去武装我国传统农业,就可以为我国传统农业注入新的技术活力,使我国传统农业得到超常的发展。 一、信息化是传统农业的倍增器 信息技术是当今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但就信息技术本身来讲,它只是一种工具,并不能替代其他产业,只有和其他产业结合,才能够真正成为传统产业发展的倍增器。信息技术与农业结合也同样能够起到倍增作用。 农业信息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农业技术信息化:如精准农业信息;农业环境信息化:如气候预报、病虫害测报;农业经营信息化:如农产品交易信息等。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在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上,政府每年拨款15亿美元,用于建立农业信息和市场服务网络。有着粮仓称号的俄亥俄州的农场主,一个人经营几千公顷的土地,全靠电脑管理控制生产、销售的每一个环节,而在我国目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时期。要在人均0.067公顷的耕地上解决13亿人口的吃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以科学技术和信息及其物化了的设备工具和生产资料来武装农业,使之在有限的土地上大幅度地提高生产率,所以发展农业信息将给我国农业带来难得的机遇。我国传统农业绝大部分尚处于低质低效水平,虽然劳动力成本低,但劳动力人员素质也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也同样不高。随着加入WTO的临近,我国农业生产不得不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用当今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相结合无疑会极大促进我国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使我国传统农业取得跨越式发展。 二、把农业信息当做产业来发展 推进农业信息化,必须把农业信息当做一项产业来发展。众所周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发展最迅速、科技含量最高、利润率最高的产业之一。发达国家50%以上产值来源于信息业,信息产业在农业上应用,一方面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农业信息本身也可以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所以农业信息化建设决不仅限于信息网建设,它还可以带动农业信息硬件、软件建设,还可以拉动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以及农业信息中介、网上农科教育、网上农产品交易、网上结算、定单农业、物流配送等一系列农业生产、流通活动,既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又可真正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在农业信息化实施过程中,农业通过信息化可以获得倍增效益,信息业可以通过对农业的信息软硬件服务形成农业信息产业,最终形成农业与信息业双赢的良好局面。现代农业在农业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服务,农业信息已经涉及到了农业生产、流通的方方面面,加之信息本身的增效作用,使得农业信息服务的各环节都会有效益产生,在这里由于农业信息效益市场价值的体现,起到了促进农业信息向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使得将农业信息化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成为了可能。 三、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 在谈到现代化指标时,往往把信息化程度作为一项衡量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来看待。信息化指数的高低也就反映了该地区、该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发展农业信息化产业也就不能不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信息量: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通话次数、E-mail数、信函数、报刊数、网上信息数、因特网点数等。 信息装备: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电话机数、电视机数、计算机数、上网微机数等。 信息主体水平:如单位面积内人口中的第三产业人口数、大学生数、信息从业人员数、上网人数等。 信息消费:如个人、单位或集团消费中信息消费的绝对值和相对值等。 要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就必须按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各方面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与我国目前农业水平、农村条件和农业人口来比较,尚具有不小差距。但我国农业发展也具有地区性不平衡,西北地区相对落后,而东南沿海由于开放早,市场经济已经比较发达,农民已经向富裕小康水平转化,初步具备了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条件,有了建设农业信息化的投资能力,只要领导重视,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完全有能力发展农业信息产业。另外在目前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许多统计材料中尚缺乏有关农业信息化方面的记录,希望将来把农业信息化等有关量化指标加以统计,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以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 四、农业信息化市场需求巨大 在我国总人口中农村和小城镇人口占有绝对大的比例。在我们对浙江农村的考察过程中,强烈地感受到农民、农业工作者对农业信息的渴望。绍兴市所属嵊州市1998年专门提出了“必须像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一样重视农业信息”的要求,嵊州通过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农业110”及农业信息员、农业信息会等多种农业信息形式,开拓了为农业服务的新领域,通过网上交易、网上服务,确使农民尝到了农业信息的甜头。如嵊州农业信息网,短短几个月就有200多个农户、企业在网上交易,涉及200多种农产品,吸引了美、日、香港客商洽谈生意,成交额已突破300万元。又如绍兴“中国轻纺城”这一大型纺织品专业市场,去年成交额167亿元,成为亚洲最大的轻纺市场。这个市场建成了100兆的网络线,所有商户都可以进入因特网,网址点击率已达3.5万次以上。这说明农业信息化建设,顺应了农民需要,也顺应了市场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一般来讲,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优于落后地区,城市优于农村。虽然浙江省和全国相比,农业属于较发达地区,农业信息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业信息化建设目前仍显不足,农业信息流通仍显闭塞。比如,绍兴日报报道对在诸暨市的抽样调查表明,10个种粮大户中有7户不了解粮食购销改革,反映出农民目前大多数还是处在信息不灵状态,说明了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如果农民、农业工作者、小城镇居民都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或即使仅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仅有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农业人口来参与这个市场,按全国人口比率而论这个市场该有多么巨大。 发展农业信息产业本身也是一项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就必须用市场手段去做,用市场方法做市场的事,不宜用行政方式做市场的事,政府最好是去为农业信息产业业搭台,唱戏还应让企业去唱,政府不宜包办。但在发展农业信息产业过程中,政府要扶持,要给予优惠、引导,最终要按市场规律以企业运作方式来完成。只有真正按市场方式运作,才能真正发展农业信息产业。 五、利用农业信息系统,保障粮食购销市场安全 浙江省已经在全国率先开始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不久,我国还要加入WTO。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要想保障粮食安全,首先必须按市场规则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农业信息保障系统。这种投入是一种软投入,以建立一套风险、预警、警戒域值及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方案或预案为主旨。这比常规只通过单一购粮的硬投入来保证粮食安全的方式要经济得多,也实惠、实用得多。可以说是通过掌握市场规律、利用信息软手段来解决粮食风险“硬”问题的最佳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对全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都将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农业信息产业,对实现这样的风险预警信息系统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当然这样的信息预警系统决不是简单的农业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更重要的是对农业信息进行的深加工、分析和预测。如同天气预报,原始的水文、气象资料信息对最终消费者没有多大意义,但经过对这些原始资料加工分析产生的新的天气预报信息却更有价值,这其间通过信息加工形成新的信息产品,使信息在深加工过程中得以升值。粮食预警信息系统也同样如此,在粮食预警信息系统中不单要研究国内农业信息,由于我国即将加入WTO,还要研究国外信息,不仅要从粮食品种、质量、产量、面积、价格等方面进行研究,还要从气象、灾害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新的信息产品,以保证粮食运行体制的安全。 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信息化促进农业现代化论文 从总体上讲,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依然偏低,农业人口仍在我国占有较大比重,和发达国家3%左右的第一产业人口比率相比差距仍然很大。而在加入WTO后,我国农业将面临更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 改革开放也给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创造了机遇,使我们能够迎头赶上国际信息产业发展的巨大潮流,由于信息的广延性和通用性,使信息化发展给各行各业提供了发展新机遇,利用信息产业的发展去武装我国传统农业,就可以为我国传统农业注入新的技术活力,使我国传统农业得到超常的发展。 一、信息化是传统农业的倍增器 信息技术是当今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但就信息技术本身来讲,它只是一种工具,并不能替代其他产业,只有和其他产业结合,才能够真正成为传统产业发展的倍增器。信息技术与农业结合也同样能够起到倍增作用。 农业信息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农业技术信息化:如精准农业信息;农业环境信息化:如气候预报、病虫害测报;农业经营信息化:如农产品交易信息等。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在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上,政府每年拨款15亿美元,用于建立农业信息和市场服务网络。有着粮仓称号的俄亥俄州的农场主,一个人经营几千公顷的土地,全靠电脑管理控制生产、销售的每一个环节,而在我国目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时期。要在人均0.067公顷的耕地上解决13亿人口的吃穿问题,根本出路在于以科学技术和信息及其物化了的设备工具和生产资料来武装农业,使之在有限的土地上大幅度地提高生产率,所以发展农业信息将给我国农业带来难得的机遇。我国传统农业绝大部分尚处于低质低效水平,虽然劳动力成本低,但劳动力人员素质也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也同样不高。随着加入WTO的临近,我国农业生产不得不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要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就要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用当今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相结合无疑会极大促进我国传统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使我国传统农业取得跨越式发展。 二、把农业信息当做产业来发展 推进农业信息化,必须把农业信息当做一项产业来发展。众所周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发展最迅速、科技含量最高、利润率最高的产业之一。发达国家50%以上产值来源于信息业,信息产业在农业上应用,一方面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农业信息本身也可以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所以农业信息化建设决不仅限于信息网建设,它还可以带动农业信息硬件、软件建设,还可以拉动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分析以及农业信息中介、网上农科教育、网上农产品交易、网上结算、定单农业、物流配送等一系列农业生产、流通活动,既可以创造一大批就业机会,又可真正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在农业信息化实施过程中,农业通过信息化可以获得倍增效益,信息业可以通过对农业的信息软硬件服务形成农业信息产业,最终形成农业与信息业双赢的良好局面。现代农业在农业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服务,农业信息已经涉及到了农业生产、流通的方方面面,加之信息本身的增效作用,使得农业信息服务的各环节都会有效益产生,在这里由于农业信息效益市场价值的体现,起到了促进农业信息向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从而使得将农业信息化被当做产业来发展成为了可能。 三、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 在谈到现代化指标时,往往把信息化程度作为一项衡量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来看待。信息化指数的高低也就反映了该地区、该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发展农业信息化产业也就不能不建立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信息量: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通话次数、E-mail数、信函数、报刊数、网上信息数、因特网点数等。 信息装备:包括单位面积内人口的电话机数、电视机数、计算机数、上网微机数等。 信息主体水平:如单位面积内人口中的第三产业人口数、大学生数、信息从业人员数、上网人数等。 信息消费:如个人、单位或集团消费中信息消费的绝对值和相对值等。 要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就必须按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各方面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与我国目前农业水平、农村条件和农业人口来比较,尚具有不小差距。但我国农业发展也具有地区性不平衡,西北地区相对落后,而东南沿海由于开放早,市场经济已经比较发达,农民已经向富裕小康水平转化,初步具备了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条件,有了建设农业信息化的投资能力,只要领导重视,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完全有能力发展农业信息产业。另外在目前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许多统计材料中尚缺乏有关农业信息化方面的记录,希望将来把农业信息化等有关量化指标加以统计,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化指标体系,以推动农业信息化建设。 四、农业信息化市场需求巨大 在我国总人口中农村和小城镇人口占有绝对大的比例。在我们对浙江农村的考察过程中,强烈地感受到农民、农业工作者对农业信息的渴望。绍兴市所属嵊州市1998年专门提出了“必须像重视农业科技推广一样重视农业信息”的要求,嵊州通过建设“农业信息服务中心”、“农业110”及农业信息员、农业信息会等多种农业信息形式,开拓了为农业服务的新领域,通过网上交易、网上服务,确使农民尝到了农业信息的甜头。如嵊州农业信息网,短短几个月就有200多个农户、企业在网上交易,涉及200多种农产品,吸引了美、日、香港客商洽谈生意,成交额已突破300万元。又如绍兴“中国轻纺城”这一大型纺织品专业市场,去年成交额167亿元,成为亚洲最大的轻纺市场。这个市场建成了100兆的网络线,所有商户都可以进入因特网,网址点击率已达3.5万次以上。这说明农业信息化建设,顺应了农民需要,也顺应了市场经济、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一般来讲,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优于落后地区,城市优于农村。虽然浙江省和全国相比,农业属于较发达地区,农业信息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业信息化建设目前仍显不足,农业信息流通仍显闭塞。比如,绍兴日报报道对在诸暨市的抽样调查表明,10个种粮大户中有7户不了解粮食购销改革,反映出农民目前大多数还是处在信息不灵状态,说明了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如果农民、农业工作者、小城镇居民都参与农业信息化建设,或即使仅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甚至仅有四分之一、五分之一农业人口来参与这个市场,按全国人口比率而论这个市场该有多么巨大。 发展农业信息产业本身也是一项市场行为,市场行为就必须用市场手段去做,用市场方法做市场的事,不宜用行政方式做市场的事,政府最好是去为农业信息产业业搭台,唱戏还应让企业去唱,政府不宜包办。但在发展农业信息产业过程中,政府要扶持,要给予优惠、引导,最终要按市场规律以企业运作方式来完成。只有真正按市场方式运作,才能真正发展农业信息产业。 五、利用农业信息系统,保障粮食购销市场安全 浙江省已经在全国率先开始粮食购销体制的改革。不久,我国还要加入WTO。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要想保障粮食安全,首先必须按市场规则建立起一套高效的农业信息保障系统。这种投入是一种软投入,以建立一套风险、预警、警戒域值及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的方案或预案为主旨。这比常规只通过单一购粮的硬投入来保证粮食安全的方式要经济得多,也实惠、实用得多。可以说是通过掌握市场规律、利用信息软手段来解决粮食风险“硬”问题的最佳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对全国粮食购销体制改革都将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建立农业信息产业,对实现这样的风险预警信息系统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当然这样的信息预警系统决不是简单的农业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更重要的是对农业信息进行的深加工、分析和预测。如同天气预报,原始的水文、气象资料信息对最终消费者没有多大意义,但经过对这些原始资料加工分析产生的新的天气预报信息却更有价值,这其间通过信息加工形成新的信息产品,使信息在深加工过程中得以升值。粮食预警信息系统也同样如此,在粮食预警信息系统中不单要研究国内农业信息,由于我国即将加入WTO,还要研究国外信息,不仅要从粮食品种、质量、产量、面积、价格等方面进行研究,还要从气象、灾害及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新的信息产品,以保证粮食运行体制的安全。 农业现代化论文:园艺工程与我国农业现代化论文 摘要:设施园艺工程因其涉及学科广、科技含量高,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而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热点及重要内容,这为我国设施园艺工程学科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并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而设施园艺工程的发展与提高,也必将加速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关键词:设施园艺工程农业现代化发展 目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大抓农业、科教兴农的热潮,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像雨后春笋遍地开花。"九五"期间,国家科技部将工厂化高效农业示范工程列为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这是唯一的一项农业产业示范工程项目,与电动汽车、小康住宅,高清晰度电视等高科技工业产业化项目并驾齐驱,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说明了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性。所谓工厂化高效农业,主要内容就是指以蔬菜设施栽培及相关产业的研究与开发。设施园艺是我国农业领域一个重要的方面,蔬菜、花卉、果品是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农产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设施园艺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产品的附加值也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显著。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谈到今后工作重点时,提到了"现代集约化种养技术",这里面的"种"指的就是设施园艺,它与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极为密切,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大抓"菜篮子"工程,就证明了这一点。 设施园艺涵盖了建筑、材料、机械、自动控制、品种、栽培、管理等多种学科和多种系统,因而科技含量高,所以设施园艺的发达程度,往往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目前在推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建立的很多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主要内容也是在搞设施园艺工程;说明了设施园艺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设施园艺工程事业的发展,必须置身于农业现代化浪潮的大背景之中来考虑。 蓬勃发展的现实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五年,我国农业现代高潮到来的大背景,使得我国的设施园艺工程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表现在: l、全国以蔬菜栽培为主体的设施园艺面积已达86.7万公顷(至1998年底),设施类型主要为塑料拱棚和日光温室,居世界第一位,比198:年增长了120倍。在一些大中城市郊区,蔬菜设施栽培面积已超过当地菜田总面积的10%以上,某些地区已接近30%,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明显缩小。设施栽培分布的地域不断扩大,80年代设施园艺主要在"三北"地区发展,而现在正向南方迅速扩展,发展势头已超过北方,尤其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更为迅速。 2、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以节能为中心的设施园艺生产体系。北方广大地区大力推广与发展节能型日光温室,冬季不加温在北纬40o左右的高寒地区生产出喜温果菜,更高纬地区可生产耐寒蔬菜,基本消灭了冬春蔬菜淡季;南方大力推广塑料拱棚及遮阳网,降温防雨,克服了夏季蔬菜育苗的难题,解决了长期没有解决的蔬菜夏淡季。加上全国疏菜大流通、大市场,全国各地蔬菜供应均衡稳定,丰富多彩,四季长青。人均蔬菜占有量高达240吨-250kg/人·年,居世界领先水平,其中设施蔬菜人均占有量目前也达到了33kg/人·年,比1981年增长164倍,为"菜篮子工程",做出了巨大贡献。 3、设施园艺工程的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园艺设施逐步向大型化发展,小型简易类型比重下降约20%。通过大型现代化温室及配套设施的引进,促进了我国温室产业的发展,使我国新型优化节能日光温室和国产连栋塑料温室得到进一步推广,由于设施结构设计建筑更加科学合理,使得设施内的光温水气环境得以优化,有利作物生长发育,为高产优质奠定了基础。例如我国日光温室黄瓜的最高亩产已达2.5万kg/年,接近或达到设施园艺发达的荷兰、日本等国的水平。设施栽培作物种类日渐丰富,除蔬菜外,花卉也占有相当比重,果树设施栽培也正在迅速发展。 4、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中城市近郊区的耕地不断减少,如何发展城市周边地区的农业?近年来提出了"都市农业"的概念,都市农业的定位是在城市周边,与大都市的二产、三产密切结合,融合服务于大都市,保证都市多元化、高质量消费的需要,要做到可持续发展,且有利生态环境的优化,因此往往把设施园艺做为首选项目。北京的"朝来农艺园"、"锦绣大地",上海浦东开发区的孙桥园艺试验场。东海农场等,将现代化的温室园艺与观光旅游结合起来,与向青少年进行农业科普教育结合起来,一举多得,拓展了设施园艺的功能,据统计仅在北京地区就有十多处,成为大城市周边的新景观。 5、近年来全国各地乃至到县乡等基层单位,都在积极探索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北京中以示范农场引进的现代化温室于1995年建成投产后,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参观者。不少农业主管部门也纷纷效仿,引进国外温室设备、专用品种、甚至专家,希望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建立起现代化农业的样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引进的现代化温室已达170多公顷,其中1995年以后引进的,占总面积的83.4%。通过对国外高科技设施园艺技术的全面引进、消化、吸收,也全面提高了我国设施园艺的学科水平,上海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效果显著。 6、随着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一些相关政策向农业倾斜,使得不少企业家也开始关注农业项目,他们看到农业现代化的美好前景,把投资热点转向农业,多数也是从事设施园艺生产。投资力度之大,是以往罕见的,以北京"锦绣大地"为例,它是一个民营企业,投资额已近亿元,主要从事设施园艺及现代化畜牧业,以企业化的管理机制,从事农业高科技产业开发,这是一种全新的农业产业,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上述种种都为设施园艺工程事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为相关产业提供了难得的商机。 7、设施园艺工程的科学研究,受到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重视与支持 "九五"期间,国家科技部所列的部级工厂化高效农业示范工程项目,总体目标是瞄准21世纪农业发展趋势,集成国内外设施园艺高新技术,在北京、上海、辽宁、浙江、广东等不同生态气候型及不同区域经济特点的五省市,建设一批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产业化为目标的科技经济一体化超前型示范工程模式,围绕蔬菜设施栽培的高产、优质、高效,主要研究内容有种子种苗工程、种植工艺工程、采后处理工程、设施环境控制工程、相关产业工程(包括温室制造、环控仪器设备、农机具、穴盘生产、蔬菜包装保鲜、专用肥料、生物农药厂等)五大方面。此项目已于1996年正式启动,2000年完成。该项目科研经费总投入高达5000万元,相当于"七五"、"八五"有关设施园艺重点项目经费总和的10倍,足以说明国家对设施园艺工程的重视。 与设施园艺工程有关的科研项目,不仅有应用技术的研究,还有基础理论的研究。199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设施园艺高产优质的基础研究"列为重点项目证式启动,这在我国设施园艺工程学科领域,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反映出我国的设施园艺工程学科水平已跃上新台阶。 8、已形成了一支从事设施园艺工程专业的科技队伍,二十年来这支老中青相结合的、强有力的梯队,为设施园艺的宏观决策,生产、科研、教学和推广,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一批中青年骨干正在茁壮成长,成为本领域的支柱力量,为顺利实现新老交替,使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46个蔬菜研究机构,其中绝大部分有从事设施园艺的研究机构和人员。部分农业院校,近几年来陆续开设了"设施园艺"课程,有的还开出了硕士、博士学位课,培养了大量高级人才。 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和过去比较,我国的设施园艺工程事业正处在建国以来最兴旺发达的时期,令人欢欣鼓舞,但也必需冷静地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及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 1、我国设施园艺的面积虽居世界第一位,但是以简易的类型为主,设施环境可控程度与水平低,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差,遇灾害性天气和年份生产没有保障,农民遭受损失,市场供应出现波动。 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统计,截止到97年全国蔬菜设施面积为84.11万公顷,其中中小拱棚面积为42.42万公顷,占到50%,这些都是很简易的设施。档次较高的塑料大棚为19.04万公顷,在冬季有相当一部分地区不能进行生产。塑料薄膜温室是冬季生产的主要设施,但以不加温为主。有加温设备的只有0.68万公顷,比例不到1%。至于现代化大型温室,全国总面积仅仅有170公顷左右,微不足道;而国土面积比我国小得多的荷兰,现代化温室面积却是我们的100多倍,可以全天候生产各种蔬菜和花卉,产品行销全世界。 2、设施园艺工程科技含量较低,无论设施本身还是栽培管理,多以传统经验为主,缺乏量化指标和成套技术,不符合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尤其表现在作物的产量水平,尽管我国也有高产典型,但很不普遍,大面积平均单产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设施园艺发达的荷兰、日本、以色列…,无论蔬菜还是花卉,平均产量往往是我国的几倍乃至十几倍。荷兰温室番茄年产量中等水平即可达到60万kg/ha(即4万kg/亩),是我国的4-5倍。从专用品种到配套技术都很完善,设施的光、温、湿、气、肥各个环境因子,全可根据作物需要进行调控,为高产稳产提供了有力保证。 3、我国设施园艺的生产经营方式以个体农户为主,劳动生产率很低,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10,甚至1/100。规模化产业化的水平更低,小农经济的生产和经营与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矛盾越来越突出,更难以走出国门与国际市场接轨。发达国家的设施园艺工程已形成独立的产业体系,我国还是分散的,以小型的乡镇企业为主,尤其在"硬件"的生产与制造方面技术水平、工艺水平不高,无法和发达国家相比。近年来随着外国温室公司不断涌入我国,他们的产品虽然价格很高,但因质量好,工艺精湛,还是受到欢迎,使我国原本就不太发达的相关产业,受到较大的冲击。 4、目前我国设施园艺的迅猛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高科技示范园区遍及全国,但内容雷同,设施园艺有较强的地域性,必需因地制宜才有效果。而目前一些地区或单位,不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气候特点出发,盲目模仿别人,不惜重金进口外国大型温室,甚至还有个别领导把园艺设施建设做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只顾建设而没有明确的生产目的,设施虽然建起来了但效益很差。这些现代化温室冬季需要加温,夏季还需降温,耗能多、运行成本高,不适合中国国情,加之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大锅饭"的管理体制,使得生产不但不能赢利,还严重亏损,体现不出高科技示范作用,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对今后设施园艺工程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必需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及时加以解决,才能使我国设施园艺工程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得以持续发展。从本专业委员会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 l、大力扶植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设施园艺工程生产体系,尽快形成相关产业,这是提高我国设施园艺工程总体水平的物质基础,国家应在政策方面给以具体支持。 2、大力加强设施园艺工程相关学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大科研投入,组织部级的科研队伍,与地方密切合作,抓住关键问题(包含硬件和软件两大方面)联合攻关,边研究边开发,使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这是提高我国设施园艺工程总体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保证。 3、尽快克服我国设施园艺事业迅猛发展的盲目性,尤其对外国现代化温室的引进工作,应有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引进之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新闻媒体的宣传要实事求是,正确引导。全国各地应分层次发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而不是搞花架子,做门面。从我国人均蔬菜的消费量看,目前蔬菜设施栽培面积不宜再盲目增加,否则会导致"菜贱伤农",关键要提高品质,增加花色品种。 4、设施园艺是一种受控农业,受管理技术的影响程度比自然农业大得多,我们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主要在于科技水平及科技含量的差距,说到底是人才素质的差距,所以必需注意培养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大力提高生产者的素质,这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应该千万百计,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普及设施园艺的科学知识,使我国的设施园艺工程尽快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才能使其持续、健康、迅速的发展。 充满希望的未来 设施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设施园艺工程的发展方兴未艾。据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预测,到2030年,全国设施园艺面积将达到170万公顷,是目前总面积的两倍,足以看出发展势头之强劲。到那时设施生产的蔬菜人均占有量,将达到50kg/年,占蔬菜人均占有总量的20%,比目前将提高51.5%。这意味着我们从事设施园艺工程事业的专家教授、科技人员及生产者肩上的担子还是不轻的,任重道远。我们设施园艺工程专业委员会,面对蓬勃发展的中国设施园艺工程事业,倍感兴奋之余,更感到责无旁贷、压力沉重。中国设施园艺工程的未来,之所以充满希望和活力除了文中罗列的那些令人振奋的发展数字之外,更重要的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洪流,正以排山倒海、不可阻挡之势,滚滚向前;而设施园艺工程做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方面,犹如激流中一朵绚丽的浪花,不断地汇入洪流,也将川流不息。 农业现代化论文: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论文 [内容提要: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将深刻地影响我国经济的诸多方面。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但非农业强国,对于目前世界上农业现代化的趋势应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这样才能扬长避短,明确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方针政策。本文仅就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方面作了一些探讨,以此为政策、规划的制定者们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农业现代化的本质也就是科学技术化。未来农业将是以现代科技及其应用技术装备起来的崭新产业。农业的发展大体经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农业三个阶段。原始农业主要靠大自然的恩赐,传统农业以经验为基础,现代化农业则是依靠科学技术。 一、美国农业发展的教训 以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农业具有很高的劳动生产率。但是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发现以美国为典型的农业发展模式越发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及危机。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和工业生产十分相似,即投入一定数量的物质和技术,产出一定数量的农产品。有的美国生态学家认为这种农业生产方式和采矿作业十分相似,即从土地中榨取、剥夺而且带来破坏;以长期和未来的损害换取短期和眼前的利益。建立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化学化这两大支柱上的农业现代化,基本上成为工业生产的一个变种,因而发生在工业生产中的污染、损害生态环境的现象,也都在现代化农业中出现;由于农业生产空间广袤,因而造成了更大的危害。其主要问题是: (一)破坏土壤,加速地力衰竭土壤是有“生命”的物体,如果使用得当,土壤会愈来愈肥沃;反之,会愈来愈衰竭。美国现代化农业大面积的连年单作,大量使用化肥、除草剂,加上长期的机械耕作,造成了严重的土壤流失现象。美国每年流失的土壤,高达31亿吨。美国衣阿华州的土壤原来十分肥沃,经过长期的现代化农业的运作,损失了一半的表土。平均来说,衣阿华州农民每生产一蒲式耳(每蒲式耳为35.238升)的玉米,要流失一蒲式耳的表土,种植大豆损失表土更多。美国中西部一带农田的表土,早年深达6英尺,是世界上罕有的肥沃土壤,目前表土只剩下6寸,其余的,都在冲刷过程中流失。据专家估计,美国由于土壤流失造成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超过400亿美元。虽然50多年来,美国一直努力防止土壤冲刷,每年用于这方面的费用高达10亿美元以上,但是,由于现代化农业造成土壤破坏的根源没有消除,因此,一切治标措施都收效不大。 (二)减少了遗传的多样性不论在作物和家畜方面都是如此。美国式的现代化农业往往只使用少数的几个品种,而过去的传统农业则使用众多的本地品种。减少遗传的多样性,对于农业生产是很危险的,因为一旦病虫害爆发,由于品种的单一可能全军覆没。1970年美国玉米叶枯病,使全美15%的玉米产区颗粒无收,就是因为所有种子都是来自一个易感叶枯病的品种。 (三)大量消耗能源,能源利用率低美国现代化农业是典型的“能源集约农业”,美国每人一年中消费的食物,是用1吨汽油生产的,如果全世界各国都采用这种能源集约农业生产方式,那么占全球目前消耗量50%的汽油要用来生产食物,全球的石油储备在15年内就要告罄。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不但大量消耗不能再生的能源,而且能源的利用率极低。中国、印尼、缅甸等亚洲国家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用0.05—0.1卡的热量,可以生产1卡热量的食物;而美国现代化农业则需0.2—0.5卡的热量,才能生产1卡热量的玉米、大豆、花生等等。美国人吃1罐只有270卡热量的罐头玉米,是用2800卡热量生产的。 (四)大量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造成环境污染例如,美国衣阿华州大泉盆地(BigSpringBasin)从1958年至1983年这25年中,地下水中的硝酸盐浓度增加了3倍,这是大量施用化肥的结果。美国31个州存在着化肥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大量使用化学农药,对于农业工人的健康也造成直接的危害。美国农业工人伤亡率仅次于建筑业、采矿业,被列为三大危险行业之一。 (五)美国现代的养畜业,特别是肉牛饲养业,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美国的肉牛饲养主要集中在13个州,有42000处肉牛育肥场;其中200处最大的肉牛育肥场,集中了美国肉牛总数的50%左右。鉴于高度集中饲养,厩肥处理十分困难,造成了很大的空中和地下水的污染。此外,高度集中饲养,用水量也十分集中,造成一些地区采水过量,水源日趋枯竭。美国肉牛育肥场集中的中西部和西部各州,主要依靠横跨8个州、世界上一个最大的地下蓄水层供水,现在其中3个州的地下水已开采了一半,如此长期不断采水,蓄水层早晚有枯竭之虞。美国现代化大规模集中饲养肉牛,不得不用多种化学药物防治疾病和刺激生长。例如,组织代谢类固醇可以使肉牛增生5%一20%,提高饲料利用率5%—12%,增加瘦肉率15%—25%,因此被广泛地采用。美国全国肉牛育肥场中,95%以上使用各种生长激素;1988年,全美的肉牛饲养场用了1500万磅的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而人类食用了化学药物生产的肉类,对健康是不利的。 美国农业部也曾承认:“美国农业生 产效率 很高,但是所付出的巨大代价,是当初没有充分意识到的。美国农业现代化给社会、环境和健康带来的问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对于美国现代化农业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经过有关方面多年的探索,认为唯一解决问题的对策是,逐渐恢复过去以生态系统渗入农业生产中的方式,也就是逐步推行“低投入可持续农业”(LowinputSustainableagriculture,简称“Lisa”-“丽莎”)的生产方式。具体内容是:第一,充分将固氮技术和生物防治方法运用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第二,减少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第三,有效地利用植物和动物内部生物学和遗传学的潜力;第四,将种植业和养畜业最优化地结合起来;第五,注意节约和保存土壤、水、能源和生物学资源,等等。 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 (一)综台运用高新技术发展智力农业“丽莎”的生产方式提出后,不但美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拨出专款作为研究和试验费用;并且在国家农业学术馆中,设立“丽莎情报中心”传播研究成果。不少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对“丽莎”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试验。人们认识到时代愈进步、科学愈发达,农业生产就愈需要智力来运作。农业未来学家预测,目前太旱、太碱、太瘦、太湿的土地,将来都可以通过特殊先进技术,转变为良田沃野。以色列已经在过去一些无法耕作的土地上,利用滴灌技术栽培柑桔等各种作物,就是明证。 目前我国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技术路线方面,必须注意到我国农业技术结构的现状和农村经济的条件,技术路线的执行应能促进技术结构的优化。在技术结构上,我们应建立多元复合型的农业技术结构;在技术路线上,应选择以生物技术、有机技术为导向,以工程技术为辅的综合型农业技术路线。在综合发展中突出重点,抓住农业技术创新向高新技术方向发展的突破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产业化。 (二)大力发展精细农业采用精细形态生产方式的原因,首先是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日益医乏,为了经济地利用各种有限资源,只能采取四大密集:技术密集、劳力密集、资金密集和生态密集的手段。其次,运用精细形态的生产方式,可以在过去不能或很难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或空间进行生产。例如,干旱缺水、山地陡坡、盐渍滩涂乃至沼泽荒漠地区,都可以用水栽法转变为生产基地。水栽法不用土地,而是用营养液,在控制环境的条件下进行生产。这样,不但延长了生产季节,也扩大了生产的空间。中东一些炎热、干旱、缺水的地区,过去不能生产新鲜的蔬菜,目前已经用水栽法解决了问题。第三,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如果采用精细形态的农业生产方式,创造出高科技、高收入的农业,就一定会吸引青年扎根农村,使农村成为真正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第四,精细形态的农业,在交通方便、风光秀丽的地区,只要稍加装备、经营,就可以成为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中心。这样,既可增加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又可以让城市居民领略田园风光;牧歌情调。 (三)信息农业方兴未艾当代世界正在由工业化时期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光纤和通信卫星技术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同样,现代信息技术也正在向农业领域渗透,形成信息农业。信息农业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农业基础装备信息化、农业技术操作全面自动化、农业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信息农业又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农业信息化,二是农业信息产业化。 所谓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一部分。它首先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是农业经济发展到某一特定过程的概念描述。它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应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技术在农业上普遍而系统应用的过程。农业信息化又是传统农业发展到现代农业进而向信息农业演进的过程,表现为农业工具以手工操作或半机械化操作为基础到以知识技术和信息控制装备为基础的转变过程。 农业信息化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农业信息技术在其他技术序列中优先发展;(2)信息资源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农民更注意用信息指导生产和销售;(3)信息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并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据某些预测标准,当一个国家信息产业在农业中的附加值达到或超过农业总产值的50%时,就认为农业实现了信息化。 所谓农业信息产业化,就是将农业信息的采集、加工、传递、反馈、服务等形成一个一体化的、以信息咨询为主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它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中新兴的独立的第三产业,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信息产业化是发展一优两高农业的需要,是农民进入市场的需要,是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需要,是农业信息部门转变职能、自我发展的需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计算机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可以及时准确预报病虫害的发生期和发生量,做到及时防治,既节省农药,又减少粮食损失。计算机在饲料配制、优化施肥、作物产量预报、渔业捕捞以及农业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都能发挥作用。利用遥感技术调查农业资源,预报自然灾害 ,也有速度 快、效率高的特点。准确的气象预报也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气象卫星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将计算机软件技术应用到农业领域,将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的影响下,我国从80年代以来,开展了系统工程、数据库与信息系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技术应用于农业、资源、环境和灾害方面的研究,已取得许多重要成果,有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部1994年开始筹建的“中国农业信息网”现已初具规模,已有1000多个县入网。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建立了农业信息中心,大多数县配备了微机用于信息管理。全国已建成了一些大型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优化模拟模型、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农业专家系统、计算机生产管理系统。应用遥感技术进行灾害预测预报与农业估产已取得显著效果。如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研究的“小麦管理计算机专家决策系统”可使小麦增产6%—25%,降低成本4%—8%,增加效益15%—30%;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应用现代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建立的“中国北方草地草畜平衡动态监测系统”,使我国草地的资源管理由过去常规方法上百人10年完成的工作量只需7天即可完成,经3年运行,节约经费1669万元;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所研究的“农业专家系统”能指导农民科学育种、栽培、施肥、防治病虫害、田间管理等,已在二十几个省市推广使用,增产粮食13.5亿公斤,棉花35万担,节肥34万吨。南京经济学院研制的“粮食预警预报系统”可显示我国1959—2020年期间粮食生产、消费的中长期趋势,并可提供对产销缺口进行平衡调整的几种可选方案。 节约农业资源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是优秀内容。农业资源,例如土壤、气候、植物和水等是广泛分布在地球表面、而且不断地变化的自然资源。要想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就必须掌握它们的分布、性质及其利用的变化,并取得现时性资料,这用常规技术是无法实现的。科学实验已经证明,只有运用包括卫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技术、空间分析技术、模拟模型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的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业资源信息系统,才有可能及时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现时性的环境资料,并为领导或经营者提供决策咨询方案,以提高领导农业生产的主动性。据预测,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变量播种机和变量施肥机等,重大农业灾害的程度会得到较大程度的预防和控制,农民在每亩田的农活用工量可望从目前的10个左右降至1—2个,种子和化肥的使用量将减少30%—50%,产量却提高10%—30%,其结果必然是农民在轻松劳作的同时,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 (四)生态农业大发展所谓生态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以生态科学和原理为指导,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林牧副渔良性循环,保持大农业稳定发展。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人口的增加、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都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BarbaraWard(1914—1981)很早以前就认为美国现代化农业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他对中国南方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将种植水稻和养畜、养鱼结合,充分利用土地和生物资源,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作法十分欣赏,而且提出一个十分有价值的观点:“唯一能够生产足够粮食,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的方式,是将所有适合耕作的土地,实行双作和三作。”由此可见,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间作、套作、混作、轮作,施用粪肥、厩肥、绿肥,实行生物防治,充分利用土地,精耕细作等似乎落后,但是保证了农业长期持续发展的技术,实际上是先进的生产方式,应该作为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主要战略方针。 为了创造一个生态平衡的农业,就必须抛弃原有的以大量消耗石油、化肥、化学农药为代表的农业现代化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以遗传工程、生物技术为主的高技术方法。当今时代由于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工程等学科的飞快发展,在分子水平上探明生物机能已经成为可能。 因此,人们对于利用生物遗传工程技术的研究成果解决农业生产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寄予很大希望。 遗传工程开始了人类首次涉足动植物机体内部的活动,通过改变基因结构,可以使植物生长得更好、产量更高,并具有内在的抗虫、抗病、抗逆、抗旱和自肥能力;也可以使作物更有效地进行光合作用。在动物方面,运用遗传工程,可以增加产量,提高品质,缩短生长期、妊娠期及增进家畜的各种性能。例如,将美洲驼和骆驼的基因互相移植,使新种具有两者的优点。 遗传工程还可以根据需要,使农牧产品产生某种特殊的品质(风味、色泽、酸甜度、营养价值等等)。科学家已经预见到,将来可以用遗传工程技术育成超级瘦肉型的肉猪、带有鹿肉风味(鹿肉在西方被视为野味之王)的牛肉。 人类目前主要粮食只有6种,科学家预见,到2025年,由于遗传工程的应用,可以增加到37种。这对于 丰富人类食物 的来源,解决人口不断增加、耕地日益减少的严峻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五)都市型的工厂化农业日趋成熟自然农业最大的特点是靠天吃饭,其生产的状况受自然因素影响很大。21世纪,由于实现工厂化,通过运用先进科技,农业生产将摆脱或部分摆脱自然条件的制约。所谓工厂化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车间”(塑料薄膜大棚,玻璃温室等)内,借用阳光或人工灯光进行不间断地农业生产。有的人认为,这是根本改变传统农业的重要方向。 用现代科技装备的工厂化农业,集成了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和现代先进农艺等,其间作物的播种、生长、施肥、灌溉、环控等全过程都实现自动化,称得上是一个高水准的“种植工厂”。“种植工厂”可以通过对生物和环境的控制,使农业生产中的多种潜力得到充分发挥。首先,在自然或开放的条件下,水、肥、土、热等很难控制,“种植工厂”则可以充分发挥农业环境的有关潜能。其次,良好的“工厂环境”为生物潜力的发挥创造了条件,使农作物的有机物合成、转化和储存等效率大大提高,形状、味道和颜色良好。此外,“种植工厂”还能够很大程度地发掘作物生产的时空潜力:一方面,作物可种植时间得以延长,复种指数得以提高,部分或完全摆脱季节的限制,一些农作物可做到常年均衡供应;另一方面,对温度、光照、供水和营养的有效控制,使作物平面、垂直的生产空间得以拓展,有的立柱栽培技术可增加数倍产量。 由于未来人们保健意识的加强,对食物品质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未来对食物的要求,首先必须符合“干净”和“营养”的标准。所谓“干净”,是指食物不用化肥、农药生产,不用人工防腐剂、染色剂,不经辐射处理。所谓“营养”,是指食物不但保存了最大营养价值,而且不经过长途运输,必须成熟后采收,保持一流鲜度。为了满足上述一系列的严格要求,农产品就必须当地生产、当地消费。 农产品长途运输不但降低品质,还要大量消耗能源,造成大气乃至海洋的污染。不少农产品长途运输的包装材料,是不能“生物降解”的,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据美国环境保护局资料,从1963年到1971年,美国消费的食物,按重量不过增加2.3%,但是,食物运输过程的大、小包装材料,按重量却增加了33%和39%,这就是增加了长途运输的结果。 目前美国已经出现所谓“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SupportedAgriculture)这种生产形态,就是企业将生产和消费在地区内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农产品的地区自给。 工厂化农业一般适于布局在都市的周围,所以也有“都市型农业”之称,因为“智能型农业工厂”不仅包括蔬菜、园艺花卉,还有畜禽、特种水产品生产以及微生物生产。由于都市有发达的信息、交通和完备的基础设备,加之都市庞大的消费需求,未来的智能型农业工厂必将云集在都市周边,成为都市经济的重要支柱。 按西方统计,“都市型农业”主要是指“健康农业”和“外食农业”。健康农业是指为都市居民提供安全、放心、健康、新鲜、高质量食品和为市民提供休息、体育活动、农业体验等的产业;外食农业是指盒饭、熟食、配菜以及餐饮、饭店、点心等专门为居民家庭自己不开伙、在外用餐而设立的产业。发达国家的农业产值和加工农产品产值相比,已经达到1:2以上,而我国则呈倒向比率,仅为1:0.4。因此,发展都市农业必须打破传统观念上的农业概念,发展大农业,使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扩展、延伸。 综上所述,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我们必须研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扬长避短,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从而使我国农业尽快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农业现代化论文: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论文 [摘要: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将深刻地影响我国经济的诸多方面。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但非农业强国,对于目前世界上农业现代化的趋势应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这样才能扬长避短,明确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方针政策。本文仅就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方面作了一些探讨,以此为政策、规划的制定者们提供一些理论参考。] 农业现代化的本质也就是科学技术化。未来农业将是以现代科技及其应用技术装备起来的崭新产业。农业的发展大体经历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化农业三个阶段。原始农业主要靠大自然的恩赐,传统农业以经验为基础,现代化农业则是依靠科学技术。 一、美国农业发展的教训 以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美国为例,美国农业具有很高的劳动生产率。但是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发现以美国为典型的农业发展模式越发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及危机。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模式和工业生产十分相似,即投入一定数量的物质和技术,产出一定数量的农产品。有的美国生态学家认为这种农业生产方式和采矿作业十分相似,即从土地中榨取、剥夺而且带来破坏;以长期和未来的损害换取短期和眼前的利益。建立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化学化这两大支柱上的农业现代化,基本上成为工业生产的一个变种,因而发生在工业生产中的污染、损害生态环境的现象,也都在现代化农业中出现;由于农业生产空间广袤,因而造成了更大的危害。其主要问题是: (一)破坏土壤,加速地力衰竭土壤是有“生命”的物体,如果使用得当,土壤会愈来愈肥沃;反之,会愈来愈衰竭。美国现代化农业大面积的连年单作,大量使用化肥、除草剂,加上长期的机械耕作,造成了严重的土壤流失现象。美国每年流失的土壤,高达31亿吨。美国衣阿华州的土壤原来十分肥沃,经过长期的现代化农业的运作,损失了一半的表土。平均来说,衣阿华州农民每生产一蒲式耳(每蒲式耳为35.238升)的玉米,要流失一蒲式耳的表土,种植大豆损失表土更多。美国中西部一带农田的表土,早年深达6英尺,是世界上罕有的肥沃土壤,目前表土只剩下6寸,其余的,都在冲刷过程中流失。据专家估计,美国由于土壤流失造成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超过400亿美元。虽然50多年来,美国一直努力防止土壤冲刷,每年用于这方面的费用高达10亿美元以上,但是,由于现代化农业造成土壤破坏的根源没有消除,因此,一切治标措施都收效不大。 (二)减少了遗传的多样性不论在作物和家畜方面都是如此。美国式的现代化农业往往只使用少数的几个品种,而过去的传统农业则使用众多的本地品种。减少遗传的多样性,对于农业生产是很危险的,因为一旦病虫害爆发,由于品种的单一可能全军覆没。1970年美国玉米叶枯病,使全美15%的玉米产区颗粒无收,就是因为所有种子都是来自一个易感叶枯病的品种。 (三)大量消耗能源,能源利用率低美国现代化农业是典型的“能源集约农业”,美国每人一年中消费的食物,是用1吨汽油生产的,如果全世界各国都采用这种能源集约农业生产方式,那么占全球目前消耗量50%的汽油要用来生产食物,全球的石油储备在15年内就要告罄。 美国现代化农业生产,不但大量消耗不能再生的能源,而且能源的利用率极低。中国、印尼、缅甸等亚洲国家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用0.05—0.1卡的热量,可以生产1卡热量的食物;而美国现代化农业则需0.2—0.5卡的热量,才能生产1卡热量的玉米、大豆、花生等等。美国人吃1罐只有270卡热量的罐头玉米,是用2800卡热量生产的。 (四)大量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造成环境污染例如,美国衣阿华州大泉盆地(BigSpringBasin)从1958年至1983年这25年中,地下水中的硝酸盐浓度增加了3倍,这是大量施用化肥的结果。美国31个州存在着化肥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大量使用化学农药,对于农业工人的健康也造成直接的危害。美国农业工人伤亡率仅次于建筑业、采矿业,被列为三大危险行业之一。 (五)美国现代的养畜业,特别是肉牛饲养业,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美国的肉牛饲养主要集中在13个州,有42000处肉牛育肥场;其中200处最大的肉牛育肥场,集中了美国肉牛总数的50%左右。鉴于高度集中饲养,厩肥处理十分困难,造成了很大的空中和地下水的污染。此外,高度集中饲养,用水量也十分集中,造成一些地区采水过量,水源日趋枯竭。美国肉牛育肥场集中的中西部和西部各州,主要依靠横跨8个州、世界上一个最大的地下蓄水层供水,现在其中3个州的地下水已开采了一半,如此长期不断采水,蓄水层早晚有枯竭之虞。美国现代化大规模集中饲养肉牛,不得不用多种化学药物防治疾病和刺激生长。例如,组织代谢类固醇可以使肉牛增生5%一20%,提高饲料利用率5%—12%,增加瘦肉率15%—25%,因此被广泛地采用。美国全国肉牛育肥场中,95%以上使用各种生长激素;1988年,全美的肉牛饲养场用了1500万磅的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而人类食用了化学药物生产的肉类,对健康是不利的。 美国农业部也曾承认:“美国农业生 产效率很高,但是所付出的巨大代价,是当初没有充分意识到的。美国农业现代化给社会、环境和健康带来的问题,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对于美国现代化农业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经过有关方面多年的探索,认为唯一解决问题的对策是,逐渐恢复过去以生态系统渗入农业生产中的方式,也就是逐步推行“低投入可持续农业”(LowinputSustainableagriculture,简称“Lisa”-“丽莎”)的生产方式。具体内容是:第一,充分将固氮技术和生物防治方法运用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第二,减少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第三,有效地利用植物和动物内部生物学和遗传学的潜力;第四,将种植业和养畜业最优化地结合起来;第五,注意节约和保存土壤、水、能源和生物学资源,等等。 二、现代农业发展趋势 (一)综台运用高新技术发展智力农业“丽莎”的生产方式提出后,不但美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拨出专款作为研究和试验费用;并且在国家农业学术馆中,设立“丽莎情报中心”传播研究成果。不少大学和学术研究机构对“丽莎”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试验。人们认识到时代愈进步、科学愈发达,农业生产就愈需要智力来运作。农业未来学家预测,目前太旱、太碱、太瘦、太湿的土地,将来都可以通过特殊先进技术,转变为良田沃野。以色列已经在过去一些无法耕作的土地上,利用滴灌技术栽培柑桔等各种作物,就是明证。 目前我国在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技术路线方面,必须注意到我国农业技术结构的现状和农村经济的条件,技术路线的执行应能促进技术结构的优化。在技术结构上,我们应建立多元复合型的农业技术结构;在技术路线上,应选择以生物技术、有机技术为导向,以工程技术为辅的综合型农业技术路线。在综合发展中突出重点,抓住农业技术创新向高新技术方向发展的突破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产业化。 (二)大力发展精细农业采用精细形态生产方式的原因,首先是土地、水、能源等自然资源日益医乏,为了经济地利用各种有限资源,只能采取四大密集:技术密集、劳力密集、资金密集和生态密集的手段。其次,运用精细形态的生产方式,可以在过去不能或很难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或空间进行生产。例如,干旱缺水、山地陡坡、盐渍滩涂乃至沼泽荒漠地区,都可以用水栽法转变为生产基地。水栽法不用土地,而是用营养液,在控制环境的条件下进行生产。这样,不但延长了生产季节,也扩大了生产的空间。中东一些炎热、干旱、缺水的地区,过去不能生产新鲜的蔬菜,目前已经用水栽法解决了问题。第三,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如果采用精细形态的农业生产方式,创造出高科技、高收入的农业,就一定会吸引青年扎根农村,使农村成为真正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第四,精细形态的农业,在交通方便、风光秀丽的地区,只要稍加装备、经营,就可以成为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中心。这样,既可增加收入、促进农产品销售,又可以让城市居民领略田园风光;牧歌情调。 (三)信息农业方兴未艾当代世界正在由工业化时期进入信息化时代。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光纤和通信卫星技术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正在席卷全球。同样,现代信息技术也正在向农业领域渗透,形成信息农业。信息农业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农业基础装备信息化、农业技术操作全面自动化、农业经营管理信息网络化。信息农业又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农业信息化,二是农业信息产业化。 所谓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一部分。它首先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是农业经济发展到某一特定过程的概念描述。它不仅包括计算机技术,还应包括微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遥感技术等多项技术在农业上普遍而系统应用的过程。农业信息化又是传统农业发展到现代农业进而向信息农业演进的过程,表现为农业工具以手工操作或半机械化操作为基础到以知识技术和信息控制装备为基础的转变过程。 农业信息化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农业信息技术在其他技术序列中优先发展;(2)信息资源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经营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农民更注意用信息指导生产和销售;(3)信息产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并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据某些预测标准,当一个国家信息产业在农业中的附加值达到或超过农业总产值的50%时,就认为农业实现了信息化。所谓农业信息产业化,就是将农业信息的采集、加工、传递、反馈、服务等形成一个一体化的、以信息咨询为主的知识密集型产业,它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中新兴的独立的第三产业,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信息产业化是发展一优两高农业的需要,是农民进入市场的需要,是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需要,是农业信息部门转变职能、自我发展的需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计算机应用于农业生产中,可以及时准确预报病虫害的发生期和发生量,做到及时防治,既节省农药,又减少粮食损失。计算机在饲料配制、优化施肥、作物产量预报、渔业捕捞以及农业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都能发挥作用。利用遥感技术调查农业资源,预报自然灾害,也有速度快、效率高的特点。准确的气象预报也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气象卫星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将计算机软件技术应用到农业领域,将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发达国家农业信息化的影响下,我国从80年代以来,开展了系统工程、数据库与信息系统、专家系统、决策支持系统、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技术应用于农业、资源、环境和灾害方面的研究,已取得许多重要成果,有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部1994年开始筹建的“中国农业信息网”现已初具规模,已有1000多个县入网。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建立了农业信息中心,大多数县配备了微机用于信息管理。全国已建成了一些大型农业信息资源数据库、优化模拟模型、宏观决策支持系统、农业专家系统、计算机生产管理系统。应用遥感技术进行灾害预测预报与农业估产已取得显著效果。如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研究的“小麦管理计算机专家决策系统”可使小麦增产6%—25%,降低成本4%—8%,增加效益15%—30%;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应用现代遥感和地理信息技术建立的“中国北方草地草畜平衡动态监测系统”,使我国草地的资源管理由过去常规方法上百人10年完成的工作量只需7天即可完成,经3年运行,节约经费1669万元;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所研究的“农业专家系统”能指导农民科学育种、栽培、施肥、防治病虫害、田间管理等,已在二十几个省市推广使用,增产粮食13.5亿公斤,棉花35万担,节肥34万吨。南京经济学院研制的“粮食预警预报系统”可显示我国1959—2020年期间粮食生产、消费的中长期趋势,并可提供对产销缺口进行平衡调整的几种可选方案。 节约农业资源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是优秀内容。农业资源,例如土壤、气候、植物和水等是广泛分布在地球表面、而且不断地变化的自然资源。要想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就必须掌握它们的分布、性质及其利用的变化,并取得现时性资料,这用常规技术是无法实现的。科学实验已经证明,只有运用包括卫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技术、空间分析技术、模拟模型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的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业资源信息系统,才有可能及时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现时性的环境资料,并为领导或经营者提供决策咨询方案,以提高领导农业生产的主动性。据预测,利用全球定位系统、变量播种机和变量施肥机等,重大农业灾害的程度会得到较大程度的预防和控制,农民在每亩田的农活用工量可望从目前的10个左右降至1—2个,种子和化肥的使用量将减少30%—50%,产量却提高10%—30%,其结果必然是农民在轻松劳作的同时,得到更为丰厚的回报。 (四)生态农业大发展所谓生态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以生态科学和原理为指导,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林牧副渔良性循环,保持大农业稳定发展。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人口的增加、工农业生产的发展,都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BarbaraWard(1914—1981)很早以前就认为美国现代化农业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他对中国南方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将种植水稻和养畜、养鱼结合,充分利用土地和生物资源,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作法十分欣赏,而且提出一个十分有价值的观点:“唯一能够生产足够粮食,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的方式,是将所有适合耕作的土地,实行双作和三作。”由此可见,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间作、套作、混作、轮作,施用粪肥、厩肥、绿肥,实行生物防治,充分利用土地,精耕细作等似乎落后,但是保证了农业长期持续发展的技术,实际上是先进的生产方式,应该作为今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主要战略方针。 为了创造一个生态平衡的农业,就必须抛弃原有的以大量消耗石油、化肥、化学农药为代表的农业现代化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以遗传工程、生物技术为主的高技术方法。当今时代由于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工程等学科的飞快发展,在分子水平上探明生物机能已经成为可能。因此,人们对于利用生物遗传工程技术的研究成果解决农业生产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寄予很大希望。 遗传工程开始了人类首次涉足动植物机体内部的活动,通过改变基因结构,可以使植物生长得更好、产量更高,并具有内在的抗虫、抗病、抗逆、抗旱和自肥能力;也可以使作物更有效地进行光合作用。在动物方面,运用遗传工程,可以增加产量,提高品质,缩短生长期、妊娠期及增进家畜的各种性能。例如,将美洲驼和骆驼的基因互相移植,使新种具有两者的优点。 遗传工程还可以根据需要,使农牧产品产生某种特殊的品质(风味、色泽、酸甜度、营养价值等等)。科学家已经预见到,将来可以用遗传工程技术育成超级瘦肉型的肉猪、带有鹿肉风味(鹿肉在西方被视为野味之王)的牛肉。 人类目前主要粮食只有6种,科学家预见,到2025年,由于遗传工程的应用,可以增加到37种。这对于 丰富人类食物的来源,解决人口不断增加、耕地日益减少的严峻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五)都市型的工厂化农业日趋成熟自然农业最大的特点是靠天吃饭,其生产的状况受自然因素影响很大。21世纪,由于实现工厂化,通过运用先进科技,农业生产将摆脱或部分摆脱自然条件的制约。所谓工厂化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车间”(塑料薄膜大棚,玻璃温室等)内,借用阳光或人工灯光进行不间断地农业生产。有的人认为,这是根本改变传统农业的重要方向。 用现代科技装备的工厂化农业,集成了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和现代先进农艺等,其间作物的播种、生长、施肥、灌溉、环控等全过程都实现自动化,称得上是一个高水准的“种植工厂”。“种植工厂”可以通过对生物和环境的控制,使农业生产中的多种潜力得到充分发挥。首先,在自然或开放的条件下,水、肥、土、热等很难控制,“种植工厂”则可以充分发挥农业环境的有关潜能。其次,良好的“工厂环境”为生物潜力的发挥创造了条件,使农作物的有机物合成、转化和储存等效率大大提高,形状、味道和颜色良好。此外,“种植工厂”还能够很大程度地发掘作物生产的时空潜力:一方面,作物可种植时间得以延长,复种指数得以提高,部分或完全摆脱季节的限制,一些农作物可做到常年均衡供应;另一方面,对温度、光照、供水和营养的有效控制,使作物平面、垂直的生产空间得以拓展,有的立柱栽培技术可增加数倍产量。 由于未来人们保健意识的加强,对食物品质的要求也随之提高。未来对食物的要求,首先必须符合“干净”和“营养”的标准。所谓“干净”,是指食物不用化肥、农药生产,不用人工防腐剂、染色剂,不经辐射处理。所谓“营养”,是指食物不但保存了最大营养价值,而且不经过长途运输,必须成熟后采收,保持一流鲜度。为了满足上述一系列的严格要求,农产品就必须当地生产、当地消费。 农产品长途运输不但降低品质,还要大量消耗能源,造成大气乃至海洋的污染。不少农产品长途运输的包装材料,是不能“生物降解”的,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据美国环境保护局资料,从1963年到1971年,美国消费的食物,按重量不过增加2.3%,但是,食物运输过程的大、小包装材料,按重量却增加了33%和39%,这就是增加了长途运输的结果。 目前美国已经出现所谓“社区支持农业”(Community-SupportedAgriculture)这种生产形态,就是企业将生产和消费在地区内结合起来,逐渐实现农产品的地区自给。 工厂化农业一般适于布局在都市的周围,所以也有“都市型农业”之称,因为“智能型农业工厂”不仅包括蔬菜、园艺花卉,还有畜禽、特种水产品生产以及微生物生产。由于都市有发达的信息、交通和完备的基础设备,加之都市庞大的消费需求,未来的智能型农业工厂必将云集在都市周边,成为都市经济的重要支柱。 按西方统计,“都市型农业”主要是指“健康农业”和“外食农业”。健康农业是指为都市居民提供安全、放心、健康、新鲜、高质量食品和为市民提供休息、体育活动、农业体验等的产业;外食农业是指盒饭、熟食、配菜以及餐饮、饭店、点心等专门为居民家庭自己不开伙、在外用餐而设立的产业。发达国家的农业产值和加工农产品产值相比,已经达到1:2以上,而我国则呈倒向比率,仅为1:0.4。因此,发展都市农业必须打破传统观念上的农业概念,发展大农业,使农业向第二、第三产业扩展、延伸。 综上所述,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我们必须研究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扬长避短,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生态农业等,从而使我国农业尽快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农业现代化论文:现代农业与农业现代化论文 摘要: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业问题,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我们要把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关键词:农村;农民;现代农业;农业现代化 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农业问题,中国现代化的实现,最难的是农业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农业发展的目标,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把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技术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来管理农业。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曾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7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同志在十届五次人大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意味着给农业注入更多的现念和方式,将更多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 什么是现代农业?简而言之,现代农业是指处于一个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形态,具体就是指用现代工业力量装备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的、以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经营的,生产效率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优秀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目标是产业化。它具有四大特点:一是突破了传统农业仅仅或主要从事初级农产品原料生产的局限性,实现了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生产,使得农工商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突破了传统农业远离城市或城乡界限明显的局限性,实现了城乡经济社会一元化发展、城市中有农业、农村中有工业的协调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组合;三是突破了传统农业部门分割、管理交叉、服务落后的局限性,实现了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一个全方位的、权责一致、上下贯通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四是突破了传统农业封闭低效、自给半自给的局限性,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实现了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贸易国内外流通。 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就是传统农业和不发达农业转变到现达农业的过程。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现代化的农业技术装备和较高的投入水平和产出水平;二是高效能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部门的支撑和效益相对较高的非农产业需求的支撑,并采用现代营销方式提高农产品商品率;三是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水平如生物技术、化学技术等,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和经营管理才能的农业劳动者,农民的收入水平接近城市居民水平,生活、居住方式城乡一体化;四是农民组织结构的改善与优化,尤其是通过农业产业化,形成较高的农产品加工增值率;五是有良好的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并有较高的资源转化率。 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具有重大意义:第一,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发展现代农业,是科学发展观在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落实。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集约使用农业资源,提高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要通过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第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根本途径。实现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是“三农”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中心任务。只有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才能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从根本上夯实增粮增收的基础。 第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农业发展面临资源与市场双重制约,资源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农村循环经济,将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我国农业的内在基础正逐渐强化。目前,农业科技进步率已达到48%,农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物质装备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已具备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那么,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应该是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能力明显加强,土地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建设现代农业的任务主要是抓住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应用农业机械,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抵御灾害的能力和生产效率;要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强化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结构不断升级优化;要将农业产业化经营贯穿于现代农业建设全过程,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要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农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要树立和运用大资源、大农业、大食物、大市场和大生态的理念,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将贯穿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全过程。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现代农业建设稳步健康推进。 农业现代化这个主题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的运动过程。这个过程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有不同的要求。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国的农业现代化理论及发展模式。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我国就提出了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并把农业现代化概括为“四化”,即农业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电气化。20世纪70年代末,又以科学化、集约化、社会化和商品化代替了原来的“四化”,用现代科技、现代装备、现代管理来概括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同时还把生产区域化、专业化以及农村工业化、小城镇建设等内容同农业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这说明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内涵是不断完善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农业现代化呢?农业现代化是指农业由原来落后的传统形态向先进的现代形态转变的过程,同时也是指农业要达到的现代水平,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历史概念。它与现代农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就“现代化”一词的本意而言是指使某一事物达到当时世界的先进水平。因此,农业的现代化当指使农业发展达到最近的国际水平。然而事物总是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现代化”的内容不可能一成不变。因此,仅就概念而言,“现代化”所指十分宽泛,它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的外延,空间上也无确定的内涵,所以“现代化”不是严格的科学范畴,也不是什么理论性的概念。农业现代化就是把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技术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来管理农业。农业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综合性、历史性的概念。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实现 了农业现代化,不能把本国已经达到的技术、经济水平同本国过去的情况相比,而应该同当时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比。只有在经济上、技术上赶上、接近或超过当时先进国家的水平,才算实现了和基本实现了现代化。人们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从历史的角度,把农业划分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发展形态。农业现代化则是指农业由原来落后的传统形态向先进的现代形态转变的过程,同时也是指农业要达到的现代水平程度。 农业现代化,是我国四个现代化发展目标之一,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增收,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从目前世界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和社会环境来看,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至少应具备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生产过程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设备代替人力的手工劳动,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中大面积采用机械化作业。 生产技术科学化,其涵义是指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从而收到提高产品产量、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证食用安全的效果。 增长方式集约化,是指摒弃传统的粗耕简作,推广现代的精耕细作,在化肥、农药、灌溉等方面的投入边际效益递减,外延扩大生产余地变小的情况下,把增产的基点转到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档次,提高综合效益,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经营循环市场化,就是指投入—产出—消费的经营循环都要在市场上得以实现。 生产组织社会化,它意味着农业生产与流通活动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必须和社会上的有关部门、市场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以达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 劳动者智能化,在这里是指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的人,一定要具备现代化水平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水平。总的来说,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下得以实现的。离开人,现代化是不复存在的。农业现代化意味着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不能只是使用现代物质投入,不能“见物不见人”,必须认识到使用现代物质投入品的只能是具有现代技能的农民。 各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虽然不尽相同,前进的速度也有差异,但它们都希望到达同一个目的地;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奋斗与成功,预想与结果会有一定的距离,但这不妨碍人们朝共同的方向努力。什么是农业现代化的目标?这应当包括三个方面,即发达的农业、富庶的农村和良好的环境。(1)发达的农业就是要努力提高农业生产力,将目前低产低效的农业建设成高产高效的农业,使社会对农产品的需要能够得到充分的满足,从而为整个国家经济的现代化奠定稳固的基础。(2)富庶的农村就是要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稳步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方面的差距。(3)良好的环境就是要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避免对自然资源掠夺式的开发经营,注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农业的稳定发展、资源的持续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人民工作与生活创造美好的环境。 总而言之,农业的现代化应当建立在经济上可行、生态上适应、社会可持续的基础之上,利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从广度和深度来改进和协调农业生态、技术与经济这三个系统,使之在和谐中发展,在互动中前进。 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谈不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就没有中国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并加快发展我国的现代农业,才能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建设。 农业现代化论文:农业现代化政策管理论文 摘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农业政策具有调节农村生产关系、自觉运用农业经济规律、维护农民整体的长远利益、促进科技发展等多重作用。当前,应当加强扩大农业规模经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提高农民收入等政策研究,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关键词农业政策重要性发展研究 新中国的农业经济建设是以半封建的农村生产关系为起点的,它具有分散性、落后性、劳动生产率低等特点。中国革命的胜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建立起完全新型的农村生产关系。要使中国农业迅速进入现代农业的运行轨道,一靠政策,二靠科学,三靠投入。其中政策处于首要地位。 (一) 回顾新中国农业发展史,每一个成就的取得都是正确政策引导的结果。 1950年,国家颁布《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对1947年制定的《土地法大纲》作了重大修改:第一,对富农由征收多余土地财产改为保留富农经济;第二,小土地出租者的土地,只要未超过当地人均占有土地的一倍,可不征收;第三,对地主,除没收他们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乡村中多余的房屋之外,其他财产不予没收;第四,城市郊区后没收的土地,一律归国家所有。同时,对少数民族、华侨等特殊土地问题,作出了比较灵活的规定。 符合当时实际国情的正确政策受到舆论的一致拥护,迅速促成了农村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它不但使工作进行得既迅速又彻底,而且保证了农业生产在这场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革中,不但没有受到损害,而且有了很大的增长。1950年至1952年,农业总产值各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7.8%、9.4%、15.2%。这是世界农业经济史上的奇迹。 1953年,国家开始通过政策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的互助合作道路。当时采取“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以“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为原则。同时规定不得侵犯中农利益,对富农经济则采取从限制到逐步消灭,即把消灭剥削阶级同改造剥削分子结合起来。而国家则在技术、财政、经营管理、产销服务等多方面给农业合作化有力的支持。 这些政策措施完全符合农民的觉悟程度和生产力发展状况,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促成了1956年农业合作化**的到来,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拿1957年与1952年相比较,粮食产量增长19%,棉花产量增长26%,分别比解放前最高年产量增长33%、93%。同时,5年内全国扩大耕地面积5867亩,农用拖拉机增长12.3倍,生猪存栏数增长62.3%,水产总量增长87%,水利、林业建设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大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党果断地在农村废除“一大二公”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体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体制,还土地使用权和生产经营管理权于农民,这一政策使农民群众内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迸发了出来,使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再次形成**,取得了举世公认的“魔术般”奇迹。农村改革开放16年,我国粮食产量由1978年的30477万吨增长到1994年的44450万吨;棉花由216.7万吨增长到425万吨;油料由521.8万吨增长到1984万吨;猪牛羊肉由856.3万吨增加到3670万吨;水产品由466万吨增长到2098万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和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全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综合国力的迅速增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我们也尝过政策失误给农业生产带来的苦果。例如:1958年的“”和“化”运动,是不顾客观实际可能,急于求成的“左”的思想的产物。这次政策失误导致农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537亿元下降为1960年的41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降幅22.7%。同期,粮食产量下降26.4%,总产量还低于1951年的水平,棉花产量下降35.2%,油料产量下降54.8%,生猪存栏数下降43.6%。农业经济的倒退当然与严重的自然灾害有关,但从根本上说,问题还是出在“左”的政策上,据统计,1959年受灾农田2亿亩,粮食减产200—300亿斤,1960年成灾农田3.7亿亩,粮食减产300—400亿斤,这个数字虽然不小,但在全国粮食减产总数中只占三分之一左右。当时,大量调用农村青年劳动力,一平二调、高征购(从1957年至1960年,粮食征购占产量比重由24.6%增加到35.6%)等措施,违背了农业经济发展规律,导致了实践中的事与愿违。尽管国家用于农业投入的资金由1957年的12.7亿元增加到1960年的49.9亿元,占全国经济建设投资比重由9.2%上升到13%,拖拉机、化肥等支农工业也有很大发展,但是,工业建设发展过快过急,严重地挤了农业。1957年,我国工业与农业产值比重为5.7:4.3,1960年变为8:2。农业经济的削弱迅速导致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全局性困难。 (二) 政策在新中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处于首当其冲的重要地位,其原因是多方面、综合性的。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业政策是农村生产关系的“调节器”。 中国革命的成功打破了旧的农村生产关系,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但新的生产关系形成之后,其内部关系不是凝固不变的。它需要随生产力运动和农村综合状况的变化而调整、完善和提高。在这个过程中,政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这种作用可以通过生产关系的三要素而明显地体现出来。首先,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要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并上升为法律形式。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否分离、怎样分离、分离的程度等也必须通过政策给予界定。其次,农民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他们的相互关系要受到政策的调整和制约。在过去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中,农民之间的生产地位虽然平等,但他们是一种“劳动竞赛”关系,都是集体单位中的单纯劳动分子。现阶段,农民责、权、利集于一身,是生产经营的主持人。农民的生产地位仍然平等,而相互关系却是“市场竞争”关系。再次,农业产品的分配形式也必然在政策引导的范围内进行。集权管理政策导致类似计时工资的按潜在劳动分配,因而“工分”是农民的“生命线”。生产责任制强调的是类似计件工资的按凝结劳动分配,因而经济效益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由“想千分”到“想千斤”的思想变化,正是改革政策导向的结果。 第二,农业政策是农业经济规律的“操作员”。 与其他经济规律一样,农业经济规律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人们只能认识它、掌握它、运用它为发展农业经济服务。农业政策的制定必须建立在农业经济规律的基础之上。如果把农业经济规律比作是一台性能复杂的高级计算机,那么,政策就是认识和掌握这台计算机的原理和功能,并运用它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操作员。 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差异大,社会化生产程度低,农业经济的发展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它在生产力的布局、价值的决定与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竞争的内容与形式、物质利益的分配与实现等各方面,都与工业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别。准确认识和正确运用农业经济规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依靠科学的论证和实践的检验,决不是靠简单的“一刀切”所能解决的问题。认识上的失误会使操作走样,造成不良后果。建国初期,政策的成功实质上是正确运用经济规律的胜利。后来的“”和“”对农业经济的损害,都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是“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结果。 第三,农业政策是农民群众集体意志的“代言人”。 只有扎根于群众的政策才能有旺盛的生命力,并且迅速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际行动。1945年,同志曾经积24年历史经验告诫全党:“凡属正确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的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脱离群众的。”邓小平同志所倡导的农村改革,正是实践了同志的思想,他在总结农村改革经验时指出:“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党的指导。”中国农民欢呼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正是因为改革符合了他们的内在愿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发展首先靠政策,实际上是靠了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农业政策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动力机”。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在生产力已经解放、先进生产关系已经建立的条件下,政策是科技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我国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劳动分散,劳动者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农业自身积累少。在这种现实面前,如果单纯依靠农民自发地搞科研,是达不到理想效果的,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建国初至1957年,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全国逐步建立起农业科研体系,在农业的各个领域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但是,“”中,政策上片面地讲“干劲”,不重视科学。“”中,更是把7.5亿农民和7500个农业科技人员对立起来,提出“依靠七亿五,还是依靠七千五”的极左口号,否定专业研究,使整个农业科研事业遭到毁灭性的摧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由于党的政策大力扶持,农村科研又呈现繁荣景象。 第五,农业政策是农业投入的“保护神”。 农业投入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证。现阶段,我国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还严重存在。因而在农村水利、交通、气象、农田基本建设,农用生产资料等方面不能光靠农村为数甚少的自身积累,国家必须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以工业积累支援农业大型建设。多年来,国家对农业的投资额一直占财政总收入的十分之一左右。国家决定投入78亿元从1992年起在25个省、市、自治区实施治沙1亿亩的生态工程;从1988年起,每年拨款80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投入相结合,对苏北地区实施大规模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在水利建设投资成就巨大,每年净增长农田灌溉面积600万亩的基础上,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等与农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工程又被列入我国跨世纪特大型骨干工程项目……。所有这些,都是政策直接作用的结果。没有农业投入作保证,就不会有我国农业经济的稳步发展。 (三) 我国农业经济建设的总政策已经上升到了宪法的高度,它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这个总政策指导下,我们还应当根据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制定和完善各项具体政策。当前,农业政策上应着重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扩大农业规模经营问题。 我国农业经济的现状之一是经营规模小,平均每户只有半公顷耕地,它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1990年,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农业要有第二次飞跃,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社会化生产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集体经济。 当前,农村中扩大规模经营的条件正在逐步具备。一是农村第二、第三产业正迅速发展,一大批农业劳动力基本上脱离了农业生产,他们有着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愿望;二是农业机械化已达到一定程度,过去那种“牛拉肩挑”的耕作方式大部分已被机械力所代替;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逐渐增强,对规模经营进行物质、技术、经营各方面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四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有可能对规模经营实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项服务;五是农业经营能手不断涌现,他们能够适应市场机制的需要,当好规模经营的把舵人。因此,我们应当通过政策逐步引导农民自愿地因地制宜地走以市场为中心的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按照经济规律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目前,我国粮食商品率只有30%左右,而发达国家均超过70%。适度的规模经营能促使农民劳动力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从而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带动农村各方面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农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问题。 我国要用占世界7%的耕地,不到7%的森林,3%的草原养活世界21%的人口。它决定了我们不能走广种薄收的路子,必须提高土地利用率,注重农业产品结构的合理性,把农业经济纳入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轨道。为实现这一目标,政策措施可以考虑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向农业的广度拓展。这首先要求我们从大农业的角度,农、林、牧、副、渔统一部署,从整体上搞好农业劳动的分工分业,使人尽其才,协调配合,努力发挥地区优势,逐渐形成区域特色,使各种农业资源充分利用,各地潜在资源不断开发。引导一部分劳动力从传统的种植业中分离出来,推动农村多种经营事业的蓬勃稳定发展。 二是向农业的深度延伸。这方面的发展是无止境的,潜力很大。我们应当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高效益为目标,大力鼓励那些名、优、特、新的高产值农业产品的发展。同时重视开发那些可以多次加工多次增值的农业系列产品,用增加附加值的方法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坚持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则是农业纵深行的基本保证。 第三,粮食产供销的宏观调控问题。 我国粮食生产有两大特征:一是粮食产量比较稳定,年度之间的波动幅度小;二是粮食生产自给率高、商品率低,按耕地算,50%以上的耕地是搞自给性生产的。由于这两个特点,使我国粮食市场产生出这样的状况:粮食产量波动5%左右,粮食市场价格则波动20%左右。粮食增产时,城市居民由于粮价下跌而得益甚多,而农民则得益甚少甚至比往年下降;粮食减产时,城市居民由于粮食市场价格大涨而损失很大,而农民反而较之往年不受损失甚至收益更多。1993年前后的粮食市场波动,就是这种现象的反映。 这种现象使我们在宏观调控的政策选择上不宜无限制地放开粮食市场,否则容易引起市场经济的非正常波动和社会动荡。为了保证粮食产供销的健康运行,我们应当加强和完善国家粮食专储制度;长期坚持国家在价格合理、公开的前提下对粮食的合同定购;粮食产供销的调节基金应逐步集中到中央;粮食的对外贸易必须由国家统一安排部署;粮食消费必须采取抑制浪费措施,这样做,可以保持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稳定,使粮食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各得其益,保证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在农业经济运行中的充分发挥。 第四,农民收入的逐步提高问题。 我国农民占人口的80%,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增加农民收入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个重大的政治问题。1989年到1991年,农民收入基本上徘徊不前,1992年之后,农民收入虽有较大增长,但表现为分布很不均匀,而且总体上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差距很大,比较利益有所下降。 农业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是经济效益和竞争力都最差的产业。要使农民尽快富起来,应当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国家应当保证对农业的财政投入。我国农业法已经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这方面,国家是尽了努力的。要做的是完善监督措施,不要让资金被各方面截留或变相截留。其次,采取更有效措施加快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城市化步伐。农民靠人均一亩多地是永远富裕不起来的,必须发展农村工业和服务业。十多年来,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已吸收了一亿多农民就业。但农村仍有一亿以上的剩余劳动力需要就业。这除了靠发展乡镇企业吸收外,还要靠农村城市化加以解决。农村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应当同步进行。再次,应当在政策上逐步调整地区间农民的收入差距。近几年,东中西三大地带农村经济总收入的增长速度大致为36%、30%、20%,农民收入差距扩大较快。这需要通过各种方法进行调节,实现地区间你帮我助式的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最后,应当在人口政策上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农村人口的过快增长。否则,不但农村人均收入难以提高,而且农村人口素质也难以较快增强。我们应当加快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和制定工作,使农村人口增长的管理早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论文 一、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趋向于市场化运行。目前,我国各类市场体系正在加快发展,且不断完善规范,唯有农地市场发展相对缓慢。农地市场是农村生产要素市场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通过建立规范的农地市场,并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才能使农村的土地、资金、劳力等生产要素达到最佳组合,各项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公布。该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证分析——以肇州县兴城镇大阁村为例 农地流转是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的行为过程。农地流转的方式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肇州县兴城镇农地流转概况,具体如下: (一)数据来源 我们以黑龙江省肇州县大阁村为例对农地流转面积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相关数据均来自实地调研。大阁村位于兴城镇东侧2公里,共851户,其中140多户有一定的土地流转,该村相对周边农村较为富裕,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该村耕地1186.67公顷,主要是旱田,作物为玉米和烤烟,其中烤烟的收益较高但有一定的风险,该村有较少的养殖和牧业,大阁村临近兴城镇,土地流转的相对较多。大阁村五年内的土地流转统计情况,如表1所示: (二)模型原理及统计分析 针对土地流转的面积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我们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对两者的关系进行模拟和分析。模型原理如下:一元线性回归模型为 y=β0+β1+ε 其中y为被解释变量,代表农户收入;为解释变量,代表农地流转面积;β0为截距,β1为系数,两者均为待估系数;ε为扰动项,体现了y的变化中没有被所解释的部分,即除以外其他所有 对y产生影响的因素的综合体现。 以-大阁村农户农地流转面积和收入两组数据为样本,利用spss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通过以上软件分析,我们得到如下模型结果: y=-2600.20+102.95 显著性检验结果(见表3)表明,r2值和调整r2值均在0.8以上,说明模型系数较为显著;f值的相伴概率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方程整体拟合程度较好。通过相关资料表明,农户农地流转面积与农户收入呈正向相关关系,即农户农地流转面积愈多,农户的收入愈多。并且,农地流转规模对农户增收效应为102.95,即农户每增加1公顷土地流转面积,其收入将增加102.95元。 (三)兴城镇大阁村农地流转与农民收入关联性的经验检验 以上我们利用线性回归模型模拟了兴城镇农地流转对农户的增收相应,为了更为深入的讨论农地流转的增收效果,我们将调研样本进行重新整理,对农地流转户和非农地流转户的收入状况进行经验比对,以对上文的分析结论进行检验和作证。通过我们对大阁村的实地走访,共分发60份问卷,回收60份问卷,我们对这60份问卷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得出平均值:每家人口为4人,有2人可以工作。下面我们利用平均值来进行以下分析: 1、流转农户 根据兴城镇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每公顷约为4500元,1998年国家进行分地,每人0.4亩,一户平均三人共12公顷,一次流转1.2公顷。农民进城打工每人950元,可工作10个月。这样农地流户的收入可计算得: 转出土地所得费用mc1=4500元1.2公顷 外出务工收入mc2=950元2人10个月 总收入mt=mc1+mc2=23500元 2、非流转农户 农户一次耕种1.2公顷,每公顷收益5250元,经过在兴城调查取平均数,得知农民在空余时间可以选择打工,每天50元,大约可工作45天。这样非农地流转户的收入可计算得: 耕种土地所得收益ms1=5250元1.2公顷 农闲时务工所得收入ms2=45天50元2人 总收入m=msi+ms2=10800元 根据调查样本的平均统计结果有:mt m,即有土地转出行为的农户其年收入远大于自耕自耕的农户。 通过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农民的收入与土地流转面积的大小呈正向相关,并且根据数值可以充分的论证土地流转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当前,农民收入逐步多元化,土地不再是农民唯一获得收入的手段,农民通过外出务工、经商能获得更多的收入。农地分散经营的低收入和非农产业的高收入形成了鲜明对比,国家出台一系列的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解除了土地对农民的束缚,土地流转政策为农民致富建立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农民获得了相对较高和比较稳定的有偿转让收入,同时,也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经济基础。 三、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 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比例仍然较少,通过大量的走访,我们发现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经常受到损害 “土地流转”是农民把土地使用权转手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但土地在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商贩所操纵,就像操纵房价一样,炒地的人以最低的价格买入土地,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卖出,严重地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致使那些想要购入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农户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政府必须要完善土地补偿机制,严格限制土地的非法倒卖。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农地流转规模 在土地流转之后的农村地区,必定面临一定的劳动力剩余的情况,这一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又为农地流转提出了新的难题。造成这种难题的原因有二个:一是城镇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而素质还有待提高的农民不足以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二是政府暂时对于已流转土地的农民就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还不够,因此,政府应该为农民提供一些可以再就业的机会,并对农民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再者,目前黑龙江省对于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缺乏一个帮助再就业的服务机制,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不能及时得到市场的就业和创业信息,这也阻碍了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 (三)儿童和老人的生活不能得到妥善安置,为农地转出户增添忧患 当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基本是进城镇打工赚钱,但是自己的孩子和父母怎么办,孩子进城上学要额外缴纳借读费用,对于本来打工收入不是很多的农民来说又增添了一项较大的支出,而且家有老人的也要给家里拿钱用于赡养父母。由于转出户家里的劳动力都外出打工,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只能留在农村,农村没有很健全的保险制度,意外状况经常会发生,如不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孩子常年感受不到家庭、父母的温暖,可能会给孩子们的心理上带来一些偏差,给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四)转入方的资金短缺和生产力技术低下 对于自愿留在农村的农户,较多的人想多租赁一些土地去耕种,但是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达到自己租赁目的,去 银行贷款需要一系列的证明,手续繁琐,而且最后申请的数额也很少,政府给予的帮助和指导有限。除上诉问题之外,由于黑龙江省各地方农村土地耕种技术差别较大,生产方式落后,因此较多转入户的生产收益往往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的状态,既浪费劳动力,又提高了生产成本。 四、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要尊重农民意愿,循序渐进 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归农民所有,因此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规模经营时,首先必须征得农民同意。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对农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既承担着经济功能,还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中央也一再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 尽管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会增加,转出土地的农民也会有更多选择,但是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他们既不能成为市民,又无地可种,只能处于给别人打工的境地,这使他们的身份极为尴尬。因此流转必须是建立在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不允许外力去强推,一定要循序渐进,要遵循法律和政策。 (二)建立工作服务中转机构,为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 由于科技文化的不断提高,农民的知识显得越来越薄弱,他们在城市的工作机会变得越来越少。政府必须促进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民增加就业提供机会,政府要加大农民非农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实行免费培训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并且建立专门的职介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工作岗位。 (三)政府给予一定扶持,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提供 要保障留守儿童和老人的日常生活,就要由政府提供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教育、医疗等等一系列的农村公共品。政府必须建立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让老人和孩子的健康得到保障;改善农村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孩子们的心理关爱;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文艺活动,调动农村留守老人的参与兴趣,增加他们的生活趣味。 (四)为转入方的农业生产创造条件 第一,为转入方提供贷款支持。首先,放宽对转入方的信贷限制,并鼓励银行放贷、政府适当补贴;其次,以不改变抵押土地的用途为前提,允许对土地进行抵押。对抵押土地的用途进行明确限定,可防止耕地流失,同时为受让方进行融资提供条件。 第二,为转入方提供先进生产技术,加强培训等服务性工作。 第三,帮助土地流转方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参与土地流转,并为其农产品提供销售性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保护研究的论文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保护研究 摘要:目前我国关于农村上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虽然制定了不少,如《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但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际操作中依然出现了不少问题。鉴于此,本文在广泛研究相关资料、结合实际问题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 法律保护 问题研究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保护研究的必要性 1.1.保护农民权益的需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赖于权利行使和保护的程度。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大的民生问题,涉及到农民最优秀的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就是对农民土地权利和利益的调整。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其根本立足点就是要用法律充分保障农民权益,在任何时候都能为农民提供法律保护,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性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制度进入试点阶段[1]。 1.2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速。城镇化建设一方面需要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强大的土地需求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实现规模化和市场化。而现实中,不完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不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降低了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收益和农村土地承包交易价格,导致农村土地承包交易成成本上升,减少了农村土地承包市场交易的净收益,最终减弱了农户的农村土地承包需求和供给。 农村土地使用权不能实现市场化流转,则农村土地承包资源无法优化配置。农民土地产权的不完整和不独立,阻碍了农村的产业化发展。农村城镇化推进有赖于农村土地承包顺利流转以及农村土地承包资源优化配置,因此,必须进一步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制度,以适应城镇化的需要。 1.3实现土地利用率最大化的需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村上地制度的优秀,其作用主要在于实现对土地的高效利用,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效率却较为低下,农业生产效益也不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耕地资源极为稀缺。2014年我国耕地只有18.26亿亩,人均耕地1.4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在全世界190多个国家中排名126位以后;而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严重。我国有接近2.5亿农户,平均每户经营土地不到半公顷,农业劳动生产率为第二产业的1/8,第三产业的1/4。加之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务工,农村土地呈现出大量耕地撂荒的现象,土地的使用价值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理论 2.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涵义 农村土地流转既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国家征用,也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根据现行宪法和上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仅限于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单向流转[2]。 而一般意义上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同经营主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其实质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即在农村上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农民在市场条件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分析 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质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人可以采取转包、转让、转租等方式将承包经营权转给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承包人行使其权利、实现其利益的重要方式。在承包初期,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债权性质,存在期限短、不稳定,缺乏流转基础等缺点,因此,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始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期,但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之前土地流转只是个别现象。从80年代后期以来,通过农户自发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每年发生的农地流转率也就在1一3%之间[3]。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了变化,有些人不再从事农业经营或暂时不从事农业经营导致耕地无人耕种撂荒,而部分家庭因耕地少,想扩大经营规模而想要耕种更多耕地,因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了良好的环境。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镇化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且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渐转变为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渐呈现出较大的规模,并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据统计,截止2013年底,__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达1360.7万亩,耕地流转率23.3%;转出耕地的农户数364.6万户,签订流转合同201.2万份。签订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为724.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3.3%;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为443.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2.6%。 2.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呈多元化发展。以__省为例,2013年__省耕地流转主要以出租和转包为主。出租和转包面颊分别为609.9万亩和514.6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4.8%和37.8%;转让、股份合作、互换的面积为67.1万亩、61.3万亩和35.6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4.9%、4.5%和2.6%。在出租方式中,出租给本乡镇以外的面积占出租总面积的13.9%。 第二,土地流转中政府引导作用明显。在目前尚未形成土地流转信息畅通、功能齐全、中介服务完善、管理规范严密的土地流转市场运作机制和服务机构之前,农村土地流转之所以能以较快的速度发展,除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有力促进外,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2.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作用 我国各地的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不仅能够确保农民的收益分配权方面,而且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优化农地资源配置和增加农民收入等多方面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一是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带动当地产业和经济发展;二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了城镇化建设;三是优化农地资源配置,提高耕地的使用率,减少了撂荒耕地;四是有利于农业科技推广,促进农民增收。 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农户土地承包年限定过短 我国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鉴于15年的承包期限太短,不利于农户对承包土地进行长远规划,因此从1997年开始的第二 轮土地承包将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可见,我国已然意识到了承包年限片短对对农户集约进行承包土地的弊端,但30年的承包年限依然无法满足农户对土地长期规划的需要。过短的承包年限导致农户的土地经营活动往往只注重短期的利益,而不愿意对土地进行长期的规划和深入投资,导致我国农村土地经营陷入生产效益低下与农地资源匮乏的恶性循环。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第1款第3项只规定:“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则流转的耕地年限最多不能超过30年,而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租赁合同期限遵照《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过20年,因此,流转时间过短也是限制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因素[4]。 3.2维护农民利益和发展效益农业之间的冲突 按人口均分土地容易导致土地过于分散,难以成片发展,形成规模经营。而通过土地流转提高土地生产率、使用率,发展效益农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要实现某一片土地的集中连片,则需要该片土地的所有承包土地的农户一致同意。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出现大多数农户同意进行土地流转,而少数农户不同意的情况,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建立在承包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这导致了维护少数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与推进效益农业之间的冲突。而目前解决此类矛盾的方法,也仅仅局限于依赖村干部对少数不愿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户进行思想工作,争取农户同意,或动员其置换土地位置,尚无其他很好的解决办法。 3.3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 土地流转的承包方大多数为农户,而农户往往因法律意识淡薄而致使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完整, 条文不明确,权利义务主体划分不清,甚至触犯法律。而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经常存在着较多不规范的流转行为。如农户与农户之间的流转大多在私下进行,大多农户流转土地并不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登记,或是以口头协议代表了书面合同。这样一旦出现土地流转受方不支付流转费用、不兑现收益分成,原承包方占用流转土地或是土地流转受方将土地使用权自行再转让,则会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混乱,导致流转双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当土地使用权权属纠纷发生时,很难从法律和行政省进行维护处理,不利于土地流转问题的解决。 3.4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中介服务机制缺失 健全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可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育与完善,而完善的农地交易市场可以促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更加合理规范。目前我国并未建立起完善的农地流转运作机制,甚至没有形成完善的农地交易中介服务体系,导致农地流转信息无法及时收集并交换。而农户欲流转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常常受到选择范围小、辖射面小的限制,因此很难进行农地使用权的跨区流转,找不到合适的流转象。 目前,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缺乏专业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机构。尽管一些地方建立了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但由于服务滞后、尚未形成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没有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流转信息渠道不畅,流转的供求双方信息不能及时沟通,同样也限制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客观上限制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5]。 3.5农民缺乏对土地流转法律知识的了解,缺乏土地流转积极性 自古以来农民对土地具有根深蒂固的依赖情结,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由于缺乏对土地流转相关法律的了解,有些农民因担心土地流转对自身利益不利或是无法收回已流转土地,而不敢大胆参与流转。宁肯免费将土地给别的农户种,甚至抛荒,也不愿将土地流转给别人,导致撂荒、遗弃土地的现象不断增加,成为土地流转中一大现实问题。 在部分经济落后地区,大多数农户还处于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阶段,土地仍然是农民最根本的生活保障。由于对相关土地流转的法律不了解,大部分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后会失去土地的承包权,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依靠,在客观上制约了土地的流转。尤其是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够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不能完全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仍存在。 4.解决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 4.1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权能 在法律上对农户的土地经营权予以物权认定,是维护农村土地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对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予以物权性质的认可,才能理顺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和权益归属问题。同时,厘清农地的产权归属,明确农地的物权属性,也有利于构建开放、自由的土地流转市场,从而在有力配合我国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城镇化建设的同时,以土地流转市场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4.2规范农村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登记是确保产权安全的正式制度安排.构建城乡土地权利统一登记发证管理体制,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首先从保护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角度出发,以不动产登记理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主要看作物权公示作用。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由不动产登记机关统一登记。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资源,应以土地行政管理机构为基础,按属地管辖确立农地的民事登记机构,即依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就国有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由农户承包的农村土地进行登记。 4.4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途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体系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将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这一现象广泛出现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途的监督力度。通过政策解读、法律宣传等手段使农户理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 加强对耕地的特殊保护,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农地质量,避免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私下占用农地、转化农地用途。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既要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又要与当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一致,政府要担起农地流转监督服务管理者的角色。 由于我国农村交通通讯事业发展缓慢,致使农村相对闭塞,农民不能获得全面的农地流转信息。为促进农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应建立完善的农地使用权流转中介服务体系,以便及时收集整理农地流转信息, 将可流转的农地按区位、质量、价格等指标分类,帮助供求双方建立起交易信息互换网络,为农地流转地的顺利进行节约成本和时间。4.5是发挥土地社会保障的传统机能,为农民提供基本保障。 千百年来,土地作为农民穿衣吃饭的主要来源,是维系我国农村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以法律形式将农户的土地使用权纳入物权范畴的同时,应当构筑相对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出去后在去稳定收入或发生重大疾病时能得到基本保障。 而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对出让土地经营权农民的保障基准。特别是对于签订长期出让合同的农户, 在进行经济补偿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其出让土地面积和转让期限进行定时定量的补助。各级政府还可以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其他基本生活条件上加大对这部分农民的投入力度,将土地流转产生的经济效益部分转让给他们。这样就可以进一步吸引农民出让土地经营权,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速度,在保证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靠”的同时,也让他们实现“因转而富、因转而兴” [6]。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保险论文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主要特征 (一)覆盖面稳步扩大,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农业保险覆盖地区从2007年试点的内蒙、吉林等6个省区稳步扩大至全国,保险品种覆盖了农、林、牧、渔业的各个方面。2007-2013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1亿亩,占播种面积的45%;承保主要粮食作物从1.7亿亩增加到9.35亿亩,占播种面积的56%;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年均增速34.5%,参保农户达2.14亿户次。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二)财政补贴不断增加,杠杆撬动作用 凸显2007年以来,国家实施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农产品纳入补贴目录。到2013年,补贴品种已经扩大到3大类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油料作物、畜产品等。各级财政对保费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5%-50%,个别地方甚至由财政全额负担。其中,2013年补贴126.88亿元,为“三农”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放大效应近100倍。 (三)农险供给形式多样,产品与服务不断创新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实现形式。目前,全国有23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除上海外,每个省市都有多家保险公司经办农业保险业务,适度竞争的农业保险市场逐步形成。例如,江苏省实施了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浙江以政府推动为主,实行共保体统一经营形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通过创新互助共济的体制与机制,探索了互助农业保险模式。陕西、湖北也在局部开展了农机互助保险。与此同时,在全面推进农作物生产成本保险、满足农民基本需求基础上,各地还创新开展了蔬菜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制种保险以及淡水养殖保险等试点,取得一定成效。 (四)保障水平有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难满足 目前大部分省农业保险的保额都是参照2007年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的,远远低于农民的实际成本支出。例如,黑龙江省大豆保险每亩保险金额120元,小麦125元,玉米145元,水稻200元,不足物化成本的1/3。很多省份农业保险设定了高达30%左右的免赔率,导致农业风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补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植面积大,生产成本中还要加上每亩几百元的土地流转费,资金投入量很大,他们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在上海,水稻的保险金额虽然已提至每亩1000元,但是新型经营主体仍感觉保障力度不够。 二、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发展关系 农村土地流转在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的同时,也带来了比分散经营更为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农业风险。农业规模经营对于农业保险有更高的要求,发展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 (一)农业保险促进土地稳步流转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是农业保险的基本功能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已经在基本功能上逐步拓展衍生出防灾减损、信贷支持等多种功能。通过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生产稳定功能可以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生产的意愿和信心,促进土地流转。 1.风险补偿和稳定生产功能。农业保险在补偿损失、帮助农民恢复生产、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等方面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2013年黑龙江省遭受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共为46.8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1.04亿元。2014年辽宁省发生特大旱灾,农业保险赔付金额达9.7亿元。2014年强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全省农业保险估损2.2亿元,已赔付3745.64万元。农业保险为农业灾后恢复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2.防灾减损功能。农业保险将政府临时性的被动救灾救济行为,转化为一种市场机制参与的制度化的主动灾害应对,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采取了必要的防灾防损措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客观上起到防灾减损的效果。黑龙江农垦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由357门高炮、135部火箭发射装置、8部气象雷达、36台气象卫星云图接收机和1200多名作业指挥人员组成的独具特色的防灾减灾体系,通过及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已累计为农户减少损失14亿多元。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在2012年“海葵”台风来袭前夕,设立2500万元奖励资金,鼓励投保大棚设施的农民主动割膜,既为农民保住了大棚设施,也为公司避免近2亿元预期赔付损失。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针对2014年小麦赤霉病高发态势,在农户实施“一喷三防”基础上,出资159万元购置农药对丹阳市48.5万亩小麦进行统一防治,遏制了小麦赤霉病的大面积爆发,既减少了农民损失,也大大减轻了灾后赔付压力。 3.信贷担保增信功能。与分散经营相比,土地流转后的规模化经营需要金融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服务,特别是信贷资金方面的需求。农业是高风险行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般会减少对于农业的信贷额度并严格信贷流程。农业保险经营机构通过信用保证保险为农业经营主体增加信用,探索和创新农业保险与信贷结合的机制,能够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于土地流转的驱动作用,解决了困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在上海市“银保联合”项目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从2008年开始开展支农贷款保证保险,农民专业合作社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贷款,家庭农场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贷款。截至2014年10月底,已累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实行基准利率的贷款2247笔,贷款额达到14.4亿元。中国人保江苏省分公司也于2014年9月在徐州、镇江、宿迁等三市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帮助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无需担保和抵押的贷款资金近400万元。 (二)土地流转促进农业保险发展 1.提升农业保险发展需求基础。农业保险需求主体保险意识的增强,有利于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保险深入发展。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主体为分散的农户,生产规模小、投入总量小、受灾损失小等特点,加上农户本身缺乏农业风险分散的意识,导致其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求相对较小。农村土地的加速流转、农业适度规模和专业化经营导致农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风险更为集中。加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多采取市场化方式决策,固定资产投入多、生产规模大、市场风险被放大,承担的风险水平更高,因而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高。而目前的“保成本”式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农户对于风险分散的需求,势必寻求更高的保障水平,这有利于推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 2.改善农业保险发展的环境。一是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经营,有效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逐步向少数种粮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集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减少,单位承保规模提升,保险机构在展业、查勘、理赔、承保宣传等业务中的投入减少,降低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二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降低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土地流转集中后形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产业经营模式,客观需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提高投入的同时,积极采取防灾防损措施,改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抗风险能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重风险防范、高效收益的理性行为,能够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三是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有效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的效率。在传统的农业保险市场上,存在交易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严重。随着土地流转的逐步展开以及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增加,农业保险的需求主体由个体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变。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保的意愿更加明确,风险管理的意识和交易的约束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有效提高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 三、新形势下改革完善农业保险的建议 (一)提高产品多元化水平,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 针对农业保险需求主体的转变,开发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需求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需求开发产量保险、价格保险、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可按保物化成本、保完全成本、保基本收益等设计多档次多样化保险保单,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 (二)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增信作用,建立银保互动机制 一要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入合作,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探讨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多种合作形式,鼓励银保互动机制和模式创新,促进农业保险和农村金融的深度融合。二要鼓励开发银保合作产品,推广“生产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村信贷”的合作模式。合理设计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银保合作中的权责分配和制约机制,政府对保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贷款担保,银行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主体提供低利率、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 (三)加快农业风险区划,合理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科学推进农业风险区划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气象水文、基础设施、历史产量等要素,划分为不同的保险责任区,确定保险责任,厘定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探索划定不适宜保险区域。 作者:夏云龙文军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探讨论文 在我国农村,随着资源流转的不断加快,权利的冲突问题日益增多。具体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由于农民在行使承包经营权时,可能会影响到发包人的权利,所以,农业部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并将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农业部的规定解决了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土地流转时可能面临的诸多问题。譬如,当农民转包或者互换土地时,如果发包人为不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必然面临着转包或者互换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来说,未征得合同当事人一方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转让、转包、互换。农业部将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限定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解决了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产生的法律障碍。为农民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了现实问题。然而必须指出,这种通过限制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围来化解矛盾的做法,可能会最终损害农民的利益。首先,将土地的流转限定在农业用途,固然可以有效地保护农业用地,但是,在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投入产出比与其他产业相比缺乏优势的情况下,可能不利于大规模提高农民的收入。其次,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所规定“入股”的权利,农业部严格限定为,“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的权利,或者“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权利。换句话说,不论是公司化经营,还是合作化经营,土地承包权作价入股,只能从农业生产经营中受益。这和许多经济学家所倡导的农村股份制有很大的出入。坦率地说,由于只能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所以,无论农民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其最终收益都不会很高。曾经有一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为了提高边际收益,在农业生产用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以所谓的观光农业为幌子,建立大量的娱乐设施,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收益。农业部显然是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以,将入股经营严格限制在农业生产经营方面。这样一来,除了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提高农业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之外,对农民增收并没有太大的帮助。第三,按照新制度经济学派的观点,交易成本决定着交易的方式和交易的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同样存在着交易成本的问题。根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需要签订合同,而且以转让方式流转的,还要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以后,还要向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在农村交通不便、信息传递不畅的现实大背景下。农业部的规定虽然有利于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关系,但在客观上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多数农民很可能会在法律规范之外,寻求通过成本更低的交易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上述这些问题在短期内可能无法解决。承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是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由于我国实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所以,为了避免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在设计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不得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限定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而这样一来,使得跨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泡影。这说明我国农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时,充分考虑到了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从实际出发,试图逐步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必须看到,这样的解决方案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问题,不可能建立科学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体系。笔者认为,解决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必须分三步走:第一,应当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将现在分属于不同集体组织的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流转法。第二,在承认并且保护现存的农村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逐步调整土地承包关系的当事人,让农民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与统一的政府部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第三,建立非营利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组织,为农民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服务。也就是说,在明确土地发包方为国家之后,允许人们跨地区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说,土地的承包经营和土地的合作化经营、股份制经营只不过是经营方式的不同。在不能够享有土地流转增值收益的情况下,无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都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当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状况。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国家决策部门应当在充分考虑到农民切身利益的情况下,从根本上改革农村的土地所有制,改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性规定,最大程度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简单地说,作为土地的发包方,今后政府可以通过改变农村土地的用途,设立长期的农村发展基金,改善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期的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与经济发展论文 随着全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全国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业生产实现了由“为自己生产”向“为市场生产”的转变。同时,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9亿人,农民收入来源多样化。全国家庭农场己发展到87.8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98.2万家,还有众多专业大户。它客观上要求土地流转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手中,发挥规模效益,以实现增产增收。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根据农业部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全国(不含西藏)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达到3.4亿亩,占到总承包地面积的26%,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种植大户超过287万户。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加快,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成效已经显现。一是加速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这些流转土地的主要流入方己成为农业规模经营的主要实施者。二是已经初步改变了农业生产方式,通过土地流转,实现了以土地为优秀的农业生产要素集中,优化了农业耕种与经营模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特色化和科技化水平。三是较好发挥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作用。农民以股份合作、出租、互换、转包等形式交付给合作社、龙头公司经营。农民们放下锄头,摇身一变,成了村里公司的股东或产业工人,拿了“双薪”,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但在土地流转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现有的金融机构不能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持续、专属、长期全面的金融服务,须重塑农村金融组织机构,通过专业政策性金融服务,激活流动性最强的资本,带动流动性较弱的农村土地合理转移,实现农村土地价值的真实反映、土地交易的公允合理、土地要素的合理利用、土地投资的持续增长,从而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资金少难以周转,难以获得贷款支持,限制了合作社规模的扩大和经营能力。也导致土地利用和产出受到影响,如有的外出农民希望流转土地给合作社,但合作社拿不出流转资金,土地只能荒芜。合作社迫切需要土地流转资金。增加农村金融供给需要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地区合格的信贷主体较少,农业企业往往没有信用记录,没有规范的财务制度,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可抵押资产,很难满足商业银行的贷款要求。 以土地流转为纽带、以规模化经营为特点的新型生产方式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以现代化耕作和高效农业为特点的规模经营,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和流动资金支持,迫切需要金融机构的信贷资源扶持。现在农地流转存在法律与政策互不配套。 201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的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而在法律层面只对“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能予以明确,其他类型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行为未能得到法律支持,金融机构开办此类创新业务,一旦出现贷款违约,金融机构将面临法律不支持风险,金融机构开办业务的积极性难以得到有效调动。因此,缺乏法律保障成为政策推广的最大障碍,相关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体系尚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尚不完整,土地流转的信息传播渠道不畅通,一旦出现借款人违约,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商品属性难以通过市场充分显现,抵押权人难以有效实现抵押价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它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指明了方向;它也为农村金融改革发展要服务农地流转指明了方向。 作者: 郑良芳 单位:中国农业银行研究部兼体改办原主任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民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经济管理论文 一、土地流转的的客体与规则 明确土地流转的客体与规则是明确土地流转的主体的重要前提。只有明确土地流转的客体与规则才能更好的去讨论土地流转中的主体。 (一)土地流转中的客体 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民必须要清楚他们所交换的是什么,即土地流转的客体是什么。从表面上看交换的是土地,土地是客体。但是,承包土地时农民承包的是产量,而不是面积,而现在进行土地流转,面积就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此时面积就是土地流转中主要的客体。但是面积又该如何清晰呢?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做好农村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工作是为了明确土地流转的客体。农民作为承包方对土地依法拥有在承包期内占用、使用、收益等权利,同时,在承包期内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如果确权工作不到位,就不能够保证农民应有的权益。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的土地产权状况比较复杂,产权关系较乱,所以确权工作必须依法有序进行,同时保障确权工作合法有效。 (二)土地流转中的规则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应当在农户之间进行流转。因此,一般不允许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土地流转必须要秉承“解决人地矛盾,充分利用土地,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发展农业经济”的原则。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各乡村组织可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协调,但是不能利用强迫命令或者行政干预的手段阻碍或者强制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建立在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基础之上,前提是农民自愿,且不能够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对于假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名义随意变更土地用途等情况,必须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政策进行严厉惩处,并进行及时纠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兼顾农民利益,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引起农民的不满。 二、土地流转主体不是政府而是农民 土地流转中集体并不是主体。但是在很多地方所表现出来的却是集体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很多地方土地流转是由村委会或基层政府组织进行的,有些地方甚至是收回了农民的承包地,再由政府出面组织成立相应的土地流转中心,最后将土地转包给所谓的大户。这些地方的做法,农民基本被排斥出了土地流转的活动,最后导致这部分农民无法获取到相应的利益。国家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免费”的,土地流转出去后,租金本来就应该由农民获取,而上述做法让农民无法获取到相应的租金,这与土地流转的目的不相符合。因此,农民才应该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同时,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需要农民占据土地流转的主体地位。农民人均土地面积本来就较少,而当初在承包土地时又要做到肥瘦搭配,这样的结果就使承包农户面积不多的土地被分散成多块,使得土地流转面临较多的问题。同时现在不少农民长年外出经商、打工,有的甚至是在城镇中定居,成为新市民。只有他们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成为真正的主体,才能够更加自主的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流转,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土地是否需要流转,如何进行流转,最后流转给谁进行经营,这些都应该是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己决定。其他任何人或者组织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迫农民作出土地流转的决定。即使是该项决定看起来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或者是能够给农民带来利益,也不能够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三、土地的规模经营需要农民作为土地流转的主体 土地流转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土地的规模经营必须是以权利人能完整行使其权利为前提,这里的权利人指的就是农民。有的地方政府没有考虑到土地的权利配置,直接奔向规模经营的目标,最后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利。土地的规模经营并不是让我们忽视对地方政府的权力的制约以及对农民的合法权利的维护。组建农村种植业合作社是当前各地采用的较多的一种规模化经营方式,提倡农民自主的参与到合作社中去。对于这种有效的方式,政府应该积极的推动这种规模化经营方式的开展,但是土地的支配权必须是控制在参加合作社的农民手中。只有这样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才能够说是农民自主进行的。基于这样的前提所进行的制度安排也更加的符合农民的实际情况。从原则上讲,对于农村土地流转,各级政府都应该发挥引导作用,但是作用也只能够限制在引导以及其他的辅助帮助上,对于具体的制度则应该由农民自己依法设计,政府可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知识援助。只有具有权利的人才有资格设计制度,必须要相信农民有能力设计出符合本地现实的土地流转形式以及相关制度。从过去几十年的农村土地制度演变史中能够发现,自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施行以来,农民已经自发的创造出许多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同时农民也有权利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不选择土地流转,拒绝规模经营,因为这是农民的基本权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一项不容置疑的权利。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促进经济发展论文 1土地流转现状 全县总耕地面积1.5万hm2,农业总户数2.54万户,农业人口10.82万人,人均占有耕地1380m2,其中:川水3313.33hm2,占总耕地的22.17%;浅山3673.33hm2,占总耕地的24.57%;脑山7960hm2,占总耕地的53.26%。据调查,2013年,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是9666.67hm2,占总耕地面积的65%,流转户1.75万户,占总户数68.90%,涉及7乡2镇146个村,其中:转包3053.33hm2,占总流转面积31.59%,0.50万户,占总流转户28.57%;出租6600hm2,占总流转面积68.27%,1.24万户,占总流转户70.86%;其他方式13.33m2,占总流转面积0.14%,0.01户,占总流转户0.57%。主要从事种植胡萝卜、马铃薯、大白菜、苗木和花卉、青蒜苗、玉米、饲草、药材、油菜籽、蚕豆等。其中:胡萝卜280hm2、马铃薯106.67hm2、大白菜100hm2、苗木和花卉173.33hm2、青蒜苗53.33hm2、玉米253.33hm2、饲草7213.33hm2、药材233.33hm2、油菜籽1166.67hm2、蚕豆80hm2、其它6.67hm2。规模流转面积6733.33hm2,其中6.67~20hm2的有1366.67hm2,占规模流转面积20.3%;20~33.33hm2的有2273.33hm2,占规模流转面积33.76%;33.33~66.67hm2的有3093.33hm2,占规模流转面积45.94%。规模流转大户156户,涉流出户0.88万户。主要从事种植蚕豆、玉米、胡萝卜、马铃薯、大白菜、油菜、饲草、药材、苗木和花卉等。其中:蚕豆80hm2、玉米253.33hm2、胡萝卜173.33hm2、马铃薯53.33hm2、大白菜60hm2、苗木和花卉113.33hm2、油菜112hm2、饲草474hm2、药材133.33hm2、其它6.67hm2。 2土地流转特点 2.1土地流转呈现一定的区域性 以村社内部流转为主,也有少数村社跨区流转,其中村社内部流转面积7600hm2,占总流转面积78.65%;跨村流转面积2066.67hm2,占总流转面积21.35%。 2.2土地流转自发为主 农村土地流转多数是农民私下协商交易的,是一种互助性的流转,处于自发状态。农村土地流转总面积中,农户间自发流转的面积8573.33hm2,占总流转面积的88.69%,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的面积有1093.33hm2,占总流转面积的11.31%。 2.3以小块为主,趋向规模经营 农村土地流转大多因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家中留下老人、小孩,无力耕种,亲友互相转让或者农户间转包、出租形成土地流转。由于土地家庭承包,地块碎小,大规模流转比较难,在种田能手、种植大户以及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以小块地为主,连片流转,使土地流转趋向规模经营。2013年,由专业大户经营的规模流转面积1333.33hm2,占流转面积19.80%;由专业合作社经营的规模流转面积5400hm2,占流转面积80.20%。 3地流转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全县7乡2镇全部建立了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个行政村建立了服务流转组织。湟源县政府于2009年制定了《湟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并已印发给各乡镇,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流转方式、程序、条件、合同和备案、相关责任、奖励办法及纠纷处理。其中包括规模流转奖励办法,鼓励农户积极、自愿、有偿、合理、有序流转土地,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了农业特色经济发展,实现大量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二、三产业务工,带动农民增加了收入,取得了成效。2013年,因土地流转涉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农户达1.75万户,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数量3.01万人。 4存在问题 4.1土地流转处于较低层次、流转速度不快 目前农民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恋土情结比较重,土地被看成了“保命田”,即便从其他行业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相当一部分农民仍不愿放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流转处于较低层次,其特点是流转的速度不快,基本上是少数觉悟农民或受客观条件约束的自发和不自觉行为;流转的范围也较窄,多限于本村之内或邻里之间;租种和出让土地使用的时间不固定,有的时间短不稳定,不利于培肥地力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稳定农业的长期投入。 4.2土地流转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 尽管县、乡逐级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了土地流转合同,但是,中介组织匮乏,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 4.3农民就业空间狭小 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低,转移就业能力较差,虽然目前农民的职业培训等机制在逐步健全,但大部分农民仍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 5建议 5.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加强专业知识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讲农村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有序、合理引导农户自愿、有偿流转土地。 5.2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和市场中介组织 一是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放的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土地进入市场,通过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土地向生产能手集中,促进规模经营。二是要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中介组织,强化中介服务功能。积极引导扶持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稳步发展民间中介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土地政策、流转方式、信息传递、法律咨询等服务。 5.3技能培训,培养新型农民 通过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拓展就业空间,依靠政府组织,实现更多农村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走出去,到大中城市务工,增加农民收入。 5.4政策扶持,规模经营 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扶持力度。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分部门进行扶持,在不改变各部门项目资金管理渠道和用途的前提下,利用项目资金对土地流转大户、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结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引导农户规模流转土地,从事千亩、百亩示范区;胡萝卜、蚕豆、脱毒马铃薯、优质油菜、青蒜苗基地建设;种子田建设等,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本文作者:王丽花工作单位:湟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剖析地区性农村土地流转分析论文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土地均分制度所形成的小规模、细碎化的土地经营模式已经与现代化的农业发展道路形成相悖之势,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对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浙江省属于我国的沿海地区的发达省份,较早地出现了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以进行适度规模经营的自发行为,并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因此,对浙江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出现的新隋况和新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于2009年8月对浙江省上虞市和新昌县的l0个农村的100个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92份。 一、目前浙江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和特点 1.流转主体的基本情况 (1)年龄结构老化。随着乡镇企业的不断发展,年轻劳动力大量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老人农业已经成为浙江省所面临的现状。在被调查的92个农户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受访者占到受访者总数的71.74%,其中50一60岁的占47.83%,60一70岁的占14.13%,70—80岁的占9%;年龄在50岁以下的受访者仅占到受访者总数的28.26%,其中30-40岁的占5.43%,40-50岁的占22.83%。 (2)文化程度偏低。文化程度会影响到农民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认识程度和认可程度,从调查资料统计分析看,受访农户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受访者占到受访者总数的70.65%,其中文盲占3.26%,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占到30.43%,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占到36.96%;文化程度在中专或高中及以上的农民仅占到29.35%。 (3)近半数农民兼业。在92个受访农民中,有42.39%的农民是兼业型农民,其中14.13%的农民兼有农业和第二产业的工作,28.26%的农民兼有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工作;7.61%的农民完全放弃农业,以第二、三产业的工作为第一职业;只有50%的农民以经营农业为第一职业。这说明尽管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要高于农业经营收入,但是仍然有部分农民还是不愿意将土地使用权全部转出。 (4)家庭总收入主要以非农收人为主。浙江是人多地少的省份,2007年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为0.64亩,加之农业生产经营收益低下,农户家庭总收入中主要以非农收人为主。在被调查的92个农户中,除去20个农业规模化经营大户,剩余的72个农户中,非农收入占到家庭总收入70%以上的农户比例已经达到77.78%。 2.土地流转的基本概况 (1)各村耕地流转率差异较大,流转较为规范。上虞市除中兴村外,其他各村耕地流转率都介于30%至50%之间,这是由于上虞市经济发展较快,各级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新昌县除圳塍村外,其他各村耕地流转率都介于10至30%之间,相对于上虞市,新昌县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耕地流转率较低一些。此外,在所有受访农户中,耕地转出户与转人户签有租包书面协议的比冽为74.19%,土地使用权流转较为规范。 (2)农户主要以租包的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通过对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在转入耕地的农户中,以“租包”和“代种”的方式转入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分别占到86.11%和13.89%;在转出耕地的农户中,上述比例分别为64.52%和6.45%,另外有29.03%的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殴的方式转出土地使用权,这是因为浙江省在2009年2月刚刚出台了首个规范土地流转的《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在经营权本身及土地的用途不会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物权化、股权化,以激活土地资源和解决目前许多农民设立合作社时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尽管“土地股份合作制”,这种流转方式于2000年就已经在浙江省出现,但是仍处于兴起和发展阶段。 (3)农户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时,限于村集体和村组内的一般农户、规模经营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对转出耕地的农户进行访谈,有16.13%和19.35%的农户分别将土地以“租包”的形式转给本村组的—般农户和规模经营大户,有51.61%的农户将土地以“租包’域者‘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人股”的方式转给本村合作社,另外有12.90%的农户将土地租包给村集体。 (4)土地使用权流转规模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规模主要体现在流转的土地面积上,除去20个规模化经营大户,一般农户之间的土地转入和转出的规模都比较小。户均交易规模在2.8亩左右。尽管转入2~3亩土地可以提高农户农业经营的规模,但距离真正的规模经营相去甚远。可以说,目前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义要远大于对于农业规模经营的意义。 3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 (1)多数农户愿意流转土地使用权。从对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统计分析来看,有77I17的农户愿意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其中“愿意全部转出”和“愿意部分转出”的农户分别占15.22%和22.83%,“愿意转入”的农户占39.13%;其余22.83%的农户不愿意参与流转土地使用权。 (2)农户愿意以租包的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在愿意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农户中,有74.65%的农户愿意以“租包”的形式进行流转,有1.41%和8.45%的农户愿意以“代种”和“互换”的方式进行流转,另外有15.49%的农户愿意以“入股”的方式进行流转,这是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办法刚刚出台,新成立的合作社所带来的收益尚不明显,只有少部分人愿意以入股的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 二、浙江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观念的落后限制土地使用权流转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对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尽管目前农民的收入水平已经有所提高,并且收^来源主要以非农收人为主,但是大多数的农民还是不愿意全部放弃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依然十分留恋,难以割舍,表现出浓厚的恋地情结。在所有转出户之中,全部转出的农户仅占转出户的41.93%,另外58.06%的农户只是转出了部分土地,留下部分土地进行耕种。此外,目前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老年农民是浙江省农业劳动的主力军,文化素质和年龄的限制以及保守的思想观念使得这部分农民不愿意完全放弃土地使用权,因而加大了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难度。 2.流转期限短造成对土地投入的短期行为 目前浙江省大多数的农户愿意以“租包”的形式流转土地使用权,但是在转出耕地的农户中,19.35%的农户没有与转人方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明确界定流转期限;剩余80.65%的农户虽然与转入方签有书面合同,其中协商租包期限在5年以下的比例为25.81%,协商期限为20年的比例为54.84%。由此可以看出,近半数的土地流转交易中或是没有协商期限,或是协商期限仅在5年以下,这就会诱发农户对转入土地投入的短期行为,不利于转人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建设。另外,在转人耕地的规模化经营大户中,仅有20%的大户对转入土地进行了灌溉及配套设施投资。 3.社会保障发展缓慢造成土地生产效率低下 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发昂缓慢,所以农民对放弃土地承包的后顾之忧尚未解除,在转出耕地的农户中,有58.06%的农户不愿意永久的转出土地经营权,有54.84%的农户希望签订流转合同的期限为5年以下。此外,目前浙江省近半数的农民在从事农业同时,还弃有第二、三产业的工作,农业收人在家庭总收入中占的比重较小。从访谈中可以了解到,这些农民只愿意转出部分土地,进行耕种只是为了满足自家口粮需要,处于“既不愿意放弃田,又不愿意多种田、种好田”的状态,这种粗放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必然会影响农地的生产效率,并严重制约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4.价值评估机构的缺失制约土地使用权流转 “租包’,是目前浙江省大多数农户流转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在我们所调查的样本户中,没有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在对71个愿意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农户进行访谈时,仅有一名农户愿意以“互换’’方式流转土地,而实际上这个农户却以租包的方式转入了土地使用权。之所以会发生这种现象,是因为缺乏土地使用权价值洋胸,农户无法对想要互换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合理的价值度量。当缺少这种衡量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尺度时,农户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放弃了“互换”的土地流转方式。因此,土地价值评估机构的缺失限制了土地流转的方式,进而阻碍了土地使用权流转范围的扩大和跨区域发展。 三、促进浙江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建议 1.分层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农民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具有主体地位,在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进程中,“农民自愿流转”的原则是必须坚持和遵守的,这就要求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土地是否流转以及采取何种形式流转,由农户自主选择和决定。由于浙江省农民自身素质的限制和思想观念的不同,他们对土地使用全流转的认识和进行土地流转的意愿也处于不均衡的状态,所以浙江省在完善、提高和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时,应分层促进土地流转,积极引导愿意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农户。对于仅愿意转出部分土地和不愿意参与流转的农户,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应采取相应的政策进行鼓励、支持和引导,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2.延长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 土地使用权流转期限过短会造成农户对转入土地投入的短期行为,进而造成土地状况的恶化。在流转合同中界定较长的流转期限有利于农户对转入土地进行长期投入,使土地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一方面,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对流转期限长的合同双方进行奖励,并且对于不同长短的期限进行差别化奖励;另一方面,在土地流转较长期限的合同中,土地的租包价格可以经相关机构评估,并根据每一年经营同等数量土地的机会成本进行调增或调减。这样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差别化奖励政策的引导即可以实现土地使用权的长期流转,又可以规避农户对土地投入的短期行为。 3.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有效地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个十分重要的外部因素,所以应该逐步建设涵盖农村居民医疗,就业、养老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体系,弱化农村土地对农户的保障功能和社会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尽可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当前浙江省多数农村家庭中的非农收入占有很大的比重,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年收益对于农民增收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建议研究“用土地使用权流转出让金作为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金”制度,为农民解除放弃土地使用权的后顾之忧,使“完全不依赖土地为生计”的农民真正离开土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城镇化建设。 4.建立土地作价评估制度 为了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和增加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应该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作价评估制度。建议浙江省政府部门,特别是国土、农业部门应按照地级差别和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评估农村土地的价值,为农村土地流转有偿流转及互换提供依据。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探究农村土地流转体制下建设保障体制论文 摘要:长期以来,农村土地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将需要有新的内容和新的制度安排出台。因此,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成为消除城乡壁垒、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必须建立城乡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保障制度,分阶段、分步骤地构建起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 关键词:土地流转;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以预见,在今后的若干年里,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的潮流。然而自古以来,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一直承担着农民生存保障的特殊功能。新中国成立以后到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传统的集体经济体制,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土地几乎承担了对于农民及其家庭在就业、生活福利以及伤病养老等全方位的保障功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土地对于农民的保障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土地对于农民的失业保障和社会稳定的功能得到了强化。与土地的现实保障功能相对应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工业化的压力以及当时现实条件的局限,绝对数量庞大的农民一直是处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的。20世纪90年代,虽然国家在各地也搞过一些关于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却最终因种种原因而没有能够落到实处,也正因为如此,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和保障功能更非同一般。那么,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土地进一步流向农村中的少数人,而脱离了农业劳动、尚未摆脱农民身份的这部分人(如农民工)在彻底失去土地之后,如何应对现代社会中的种种风险?因此,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将需要有新的内容和新的制度安排出台。同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也阻碍了土地的流转。很多农民即使在非农产业中已经得到了一份比较固定的职业,也不愿意轻易放弃土地,视土地为在外经营的一条生活退路。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小农经营,阻碍了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发展,进而影响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构建起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新形势下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步伐加快,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就业又难有保障的农民,同时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农民生活中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增加,农村急需建立一套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安全。因此,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一)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及现状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匮乏、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不高,由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决定的中国社会保障也呈现出典型的二元结构:一方面,社会保障覆盖面城乡差距较大。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在建立之初就以城市为中心,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拨付给城市。城市居民不但享有稳定的制度保障,而且其社会保障水平也高于农民。相比之下,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远远滞后,养老保险还没有全面开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刚刚起步,广大农村至今仍有6000万左右的贫困农民得不到任何救助。另一方面,从社会保障支出的量来看,我国社会保障城乡差异更大。统计表明,1991-2008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占人均GDP的比重为15%,而农村只有0.18%,城市人均享受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90倍。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扭曲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原则。民政部的《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月人均205.3元,农村低保则仅有82.3元,农村标准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40%。中国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只有10%左右,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而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国家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资仅为城市的1/30。地方政府由于财政的压力,也缺乏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动力,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极其有限。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地区间财力与社保压力不同,现实中社会保障统筹的层次也就比较低。目前,绝大部分保险项目仍处于市县统筹,造成地区间社会保险的互济功能难以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大打折扣。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现实需要 乡镇企业是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力量,乡镇企业的工人主要是当地农民,离土不离乡和农工兼业的现实选择使乡镇企业在布局上出现了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局面,这种格局使其发展后劲不足,而且对乡村的环境和耕地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破解这一时代课题的关键,就是把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和城市企业从业者一样,都属于第二、三产业,其所遭遇的风险结构和农民已显著不同,它是一种和市场经济、工业化相适应的现代风险结构。他们不再经营土地,面临年老或生病后丧失生活来源的风险,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从业者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时刻面临失业的风险,工业、建筑业等行业危险性大,从业者面临着工伤和患职业病的风险等等。更主要的是,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不愿离开他们的土地,因为土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功能现在还是无法替代的。因此,只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将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从根本上找到问题的答案,促使农民向小城镇聚集,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 (三)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 “三农问题”的难点之一在于农村人口太多,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到其他产业。进城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职工的80%以上是兼业型转移,他们与土地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联系,农民兼业型转移的直接后果是土地规模经营的小型化。农地的规模偏小,规模经济和适合大农场操作的农业技术和先进设备无法发挥作用,按市场规律理应自然出现的升级在农业上无法完成。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单个的、小规模的农户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难以推广农业技术,形成了“小农户”与“大市场”、“高科技”之间的矛盾。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从主观上看是土地对农民仍然具有生活最低保障的价值,从客观上看正是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覆盖农村。而这种最低生活保障形态的农业不但具有小农经济的一切特点,而且还具有对土地使用不负责的低投入和低效率的特点,这种状态必然影响农业生产的迅速提高。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抓紧构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能替代农民的土地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切断那些以务工、经商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与其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之间若即若离的联系,推动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集约规模化经营,进而实现农业的再次飞跃。 三、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设计 我国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解决占世界近1/4人口的社会保障的巨大福利工程。因此,这一体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只能从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出发,结合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实际稳步推进。要重点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如何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与设计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覆盖城乡居民。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何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有效地推进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目前,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全民基本保障制度 基本保障是一种由政府主导的公共保障计划,实行全国统筹,体现公平的原则。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卫生保健和基本养老保障等内容,由政府统一管理,覆盖范围是全民,保障水平以基本生存需要为标准,筹资模式是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基本保障是建立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要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最低生活保障给付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资格。为使制度运行更有效率并真正为贫困家庭提供生活保障,可以考虑采用国际上惯用的家计调查制度。基本卫生保健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种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医疗健康保健问题。因此,要对全国城乡医疗保健的基本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和统计分析,建立公共管理、医疗机构、医疗诊治、药品管理等相互衔接和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基本养老保障类似于霍尔茨曼等(2006)在世界银行报告中提出的“五支柱养老保险计划”中的“零支柱”,它提供一种基本养老金,旨在为终生贫困的老年人口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以避免他们因为失去经济来源而陷入贫困。 (二)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商业保险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多层次的制度 在建立全民基本保障制度的同时,还要全面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商业保险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多层次的制度体系,这是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优秀内容。实际上,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薄弱。因此,这方面的制度建设既要立足现有的制度体系,又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与创新。一是深化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把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扩大到国有和集体企业以外的个体、灵活就业、农民工等从业人员;进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并过渡到一种与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对接的制度安排;发展企业年金制度和商业保险,鼓励个人进行储蓄,为社会保障提供有益的补充。二是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着力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使农村居民能够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而且在遇到养老、疾病、灾害等困难的时候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保障。由于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制约,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在短期内还将存在一定的差别,但从长期来看,可以实现制度的统筹与协调发展,并最终过渡到一种相对统一的制度安排。三是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与协调发展。要从和谐社会的根本宗旨出发,进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统筹规划与设计,要重点解决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实现城镇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平滑对接。 (三)建立永久性可以转移的个人账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必将最终形成。为促进劳动力跨城乡、地区与部门的合理流动,保证社会保险关系能在全国范围内转移,使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之间能有效衔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专户是必要的。在现阶段,城市企业职工开始实行基本养老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小城镇与农村地区还未全面实行。只有未来全国普遍建立了实质相同的社会保险统筹金,并且个人账户真正实现“实账化”,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专户,并使其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使用,才具有实际意义。个人从农村进入城市企业,或从城市企业进入农村,其个人专户积存保险金可以随之划拨过去。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个人专户,其账号可以是与身份证号码相同,终身不变,以便于管理。 (四)建立全国性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 围绕加快个人账户安全及时转移,要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技术支持系统,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地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记录、支付、查询、服务等均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尽快实现全国范围内地方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这样才能及时无误地处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地区之间转移和接续事务,适应农民工大批量、高频率流动的特点,保证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连续缴费。 四、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步骤 从国际上看,一些发达国家虽然实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但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滞后城镇30-50年,可见其统筹也都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这一过程是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需要而完成的。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水平在逐步提高,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当然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需要强调的是,“城乡统筹”不是“城乡统一”,这就意味着城乡统筹承认城乡差别的客观存在,也允许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的保障水平,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也要分阶段、分步骤地推进。 第一步(2010-2015年),建立多层次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在现有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下,加快推行面向广大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采取补缴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到2015年,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定型、走向成熟,并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农村五保户制度一起,将全体国民都纳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第二步(2016-2020年),逐步衔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的具有养老性质的保障体系,实施城乡老年津贴制度、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打破户籍限制,建立以“一个制度,多档次缴费”为特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基于城乡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统筹,缴费档次越高,享受养老金待遇水平就越高。启动城乡无养老金老年津贴制度。各地区依据财政的可承受能力,确定城乡等同的老年津贴享受者的年龄和津贴水平。为了不浪费资源,也为了避免制度重叠不便管理,将城乡低保享受者中的老年人和农村五保户一起并入城乡老年津贴制度。此外,从注重老年人的经济保障向与服务保障并重方向转变,开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如在经济条件较好与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重的大城市先行一步,以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第三步(2021-2050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国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扩大城乡老年津贴制度覆盖面并提高其待遇水平。从2021年起,加大第二阶段的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力度:一是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形成城乡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城乡从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与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逐步衔接,统筹形成国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届时该制度的城乡差距、群体差距将显著缩小趋向待遇基本一致。到20世纪中叶,我国已迈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同时,在2030年前后也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所以,在国力强盛的基础上扩大城乡老年津贴制度的覆盖面,并提高老年津贴待遇水平。此外,还要加强老年服务保障、精神保障方面的机制建设,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并趋定型,让所有老年人都享有体面、尊严的晚年生活。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农村问题的优秀仍然是土地问题。由于土地占有关系与农村基层政治治理格局存在着密切的逻辑联系,经济地租成为基层组织经济权力的实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必然的一种寻租行为。在土地流转的实际操作中,地方既得利益集团既然不能用直接手段反对或者拒绝,那么采用热农地“流转”冷界定土地权利,或者是先流转后界定权利就成了维护自身局部短期利益的主要手段。农地制度改革不仅仅难在是利益之争,关键是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下,而又要依靠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来实现这种制度变迁。因此,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如果要实现显著的效率优化,就必然要求有外来的强大的权利资源对制度变迁的目标和过程予以引导,中央政府应充当这一主体,从农民整体、农业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整体目标来考虑制度变迁的方向和路径。 关键词:农地流转利益关系谈判能力权贵阶层制度变迁 中国的问题,基本上是一个人口膨胀而资源短缺的农民国家追求工业化的发展问题(温铁军,1999),因此,“三农”问题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优秀问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是关全局,而土地关系的稳定是农村稳定的基础。当前我国农村问题的优秀仍然是土地问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01)。 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特别是新的《土地承包法》颁布之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更加引起了广泛关注②。近一段时间来,认为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已经不能适应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不利于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观点,越来越多地见诸各种媒体和理论刊物。让“土地流转起来”,“让农民变股民”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本文以现代西方制度变迁理论和集体行动理论为分析框架,试图通过对现行农地制度形成的原因和演变的考察,揭示农地流转制度形成的背景及其所蕴含的利益关系,并认为中央政府应充当制度供给的主体,整饬法律框架,保护农民权利,防止新权贵阶层的全面登台。 一、建国以来农地制度变迁的轨迹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到农业合作化运动,体制到现在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一次农地制度的变革发生在50年代初期,地主的土地所有权被剥夺,土地分给了无地的农民耕种,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新中国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奠定了基础。50年代末化运动的开展标志着第二次农地制度的变革,建立了高度的土地集体所有制③。70年代末的第三次农地制度变革逐步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大成功。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认为“制度”因素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建国初期农地制度变革对农业的刺激作用和化对农业的巨大破坏已为事实所证明。而1978—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制对农业产出增展的贡献率达35.6%—75%,整个80年代,我国农村社会总产值增长了近5倍,显示了制度变迁对农业发展的激励效应。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潜能释放(1979——984)到潜能消散(1984——),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对农业的激励作用逐渐得到释放,原来合理的制度安排也可能成为阻碍农业发展的因素。 二、农地制度:委托—悖论及其利益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作为土地所有权代表的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忠实的代表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因而村民与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形成了委托—关系。但是事实上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就很难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一级党委、政府能够直接决定村两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村两委不是代表“村农民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职能,而是贯彻执行乡镇意图。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土地的所有权由于不具有完全的排他性,或者说是排他性的占有权受到更高级别的乡村机关的侵蚀。土地分配的具体执行常常要通过集体的人——乡村干部来实现,土地事实上是乡村干部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甚至完全掌握的一种非市场资源。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是虚拟的,而这一层虚拟的土地所有权实际是归属于乡镇一级的,委托—关系完全脱节,因此就产生了所谓的“委托—悖论”。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无不指出,在私有制条件下土地所有者会要求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有所实现,这种实现就是地租。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两权分离也必然会引起土地所有者对使用者的地租要求,但与纯粹地租不同,是一种经济地租。在完全竞争市场下由于土地和劳动力是稀缺的,经济地租的水平取决于两种要素在市场中的均衡水平,其均衡点符合帕累托最优。在现阶段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土地相对于劳动力是稀缺的,且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自由进出劳动力市场的成本较高,劳动力对土地需求弹性较小,则作为土地所有者处于垄断地位的基层政府与作为土地使用者的农民在租金上的选择将处于非平等地位,租金水平将取决于垄断者的地位强弱如何。由于土地占有关系与农村基层政治治理格局存在着密切的逻辑联系(王景新,2000),经济地租就成为基层组织经济权力的实现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必然的一种寻租行为,也是农地制度的委托—悖论必然蕴含的利益关系。 三、农地“流转”:弱谈判能力及次优选择 在明确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之后,农地流转制度的形成就是显而易见的了。我们认为,农地“流转”制度是在较高制度成本下的形成、维持和强化的,涉及到农民群体相对于其在改革初期的分化和乡村精英(权势)阶层的形成、现有体制下分散的普通农民的谈判能力较弱、普通农民与精英阶层的信息不对称、农民个体的理性选择对于群体的非理性作用。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认为,缺少国家财产法律制度规范下的乡村土地制度的自发调整和演化就未必一定是制度创新。如果因为农民个体在既定制度下选择了某种最优方案,就认为这种制度是农民的选择的高效率的制度,那么就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当农民个体在无法左右这种谈判格局的背景下被迫作出的所谓最优选择是一种次优选择——其实是别无选择。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征地制度之间的联系,这是一种巧妙的制度,使农民对土地权利的丧失(农地转为城市、工业用地的升值)形成集体的麻木,因为一个人对于自身财产权的50%丧失回无法忍受,而100个人几乎不会在意被剥夺0.5%的财产权。这种制度的形成不是设计的结果,而是在制度形成的谈判和博弈过程中,各方面都要保证自己的权益,最后只有谈判能力最弱的普通农民承受最大的损失;而且这种损失的过程是间接和隐蔽的,无法被大多数农民觉察,因此收当来自农民的阻力业较小(周其仁,2001)。 我国当前农地“流转”究竟达到了什么程度?探讨这个问题有利于明确我们讨论的基础。经过界定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转让、入股、互换、租赁、继承、拍卖等。农业部农村经济司胡建锋提供的资料表明,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农用地发生流转和集中的在5-6%左右。而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这一比例只有1%。基层政府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创造性的发明了很多“流转”形式。如“反租倒包”,划定项目区等等。但是,很多地方的“反租倒包”实质上是借“反租”为名,强行无偿集中农民土地,再由不具备经济法人资格的乡镇组织或村自治组织统一转包出去。情况好点的,农民可得一点所谓土地“租金”。情况不好的,农民分文难得。而“划定项目区,政府以优势产业,吸引农民拿出土地集中发展特色农业,进行产业化经营”的“流转”。我们认为,根本不涉及土地承包权或者经营权的转让。如果说有关系的话,“划定项目区”的做法在更多的地区演绎为干预农民农业生产选择权。一些地方甚至提出了“加快使用权流转,发展规模农业”的口号,下硬性指标;有的对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实行“一票否决”。乡村组织成为土地流转的操作主体,先将农户的承包地包给开发商,再回过来找农户办理租地手续。从丽水市某镇的情况看,镇村组织在事先没有征得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先入为主地与开发商签订了包地的协议。这实际上是用乡村组织的行为否定了农户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地位,使土地家庭经营变成集体经营或政府经营。一旦乡村决定集中土地,原来的承包户就得服从,自愿的原则得不到体现。而对不同意反租的农户则视为“钉子户”,采取强制手段。许多地方土地的租期少则20年,多则30年甚至50年、70年,比农民二轮承包的期限都长。农民一旦失去其他谋生途径,也就没有了依靠。由于“反租倒包”、租赁等土地流转,一般都实行定死价格一次性买断方式,因而今后不管发生何种变化,农民再也无法分享土地可能产生的效益④。 可见,对农地实行“流转”而不称为农地“交易”并不仅仅是约定俗成的通称问题,“流转”只是在许多法定的财产权利模糊不清的情况下的一种模糊的定义:农地的最高级的排他的所有权是残缺的、虚置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没有明确规定是何种债权,甚至没有规定是物权还是债权,在此基础之上的其他物权比如用役权、抵押权、地上权等等都是不明确的。交易往往意味着各方财产对象的财产权利界定基本清晰,各方的在交易中的民事法律地位对等,而农地流转的主体是谁、应当是谁以及各主体是否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都不明确。交易中基本能够做到基本的等价有偿,否则就不会形成普遍的稳定的交易活动了;而“流转”则并不意味着一定是自愿等价有偿的等价交易,事实上许多地区正是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性低价剥夺农民的土地权利,而土地财产权利界定的模糊特别是农民个人和家庭的土地承包权缺少法律的充分保护,又为这种剥夺提供了机会和政策依据。 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民转让”。但是地方上热衷于“两田制”、“反租倒包”、“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往往是基层干部和相关的企业家。所谓土地“流转”,主要的收益并非农民个人所得,而首先是市、县级的土管部门和地方财政,其次是乡镇和行政村。在当前各级地方财政日趋紧张的情况下,这部分收入基本上成为弥补工资缺口的重要来源,和农民已经基本没有太大的关系。既然模糊的农村土地权利界定和农村土地“流转”能够给各级行政机构和人员带来巨额的收入,那么维护当前这种模糊的农地权利和农地“流转”体制的“利益集团”便具有充足的的动力。而公正清晰地界定土地财产权和平等的土地交易,虽然能够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但相应的会严重影响市、县的既得土地收益,会减少乡镇和行政村的官员的权利,所以短期内这种制度变迁在短期内绝不是帕累托改进。 农地制度改革不仅仅难在是利益之争,关键是在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下,而又要依靠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来实现这种制度变迁。面临着中央政府政策压力和农业经济学界的理论压力,地方既得利益集团(指从农村土地“流转”中受益的集团)既然不能用直接手段反对或者拒绝,那么采用热农地“流转”冷界定土地权利,或者是先流转后界定权利就成了维护自身局部短期利益的主要手段。种种农地“流转”的所谓实践深得各级地方基层政府部门的推崇(当然和理论界不同),如两田制、三田制、反租倒包、股田制,似乎农地“流转”就会带来农地集中,农地集中就会带来高效农业,农地“流转”俨然成了农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手段。因此,“乡村干部主张要调地动机是很复杂的,更多有权力和利益方面的考虑。不论是两田制、招标承包、反租倒包,各种各样的名堂,不会白折腾的,确实折腾出利益来了”(陈锡文,2001)。 我们认为,要提高农民收入,就必须充分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在农民个人的土地财产权利的法律性质没有确定之前,对于所谓的农地“流转”应当慎之又慎,防止在“流转”的过程中,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利受到进一步的侵蚀。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前提应当具备公平、明确、稳定的物权划分和公正公开的交易规则。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我们认为就应当进一步试点土地流转。在农地的财产权利性质和使用权交易规则逐渐完善之前,为防止土地使用权过于集中,产生大量的无地流民,应当对土地的所谓“流转”给予一定限制⑤。根据战后日本、韩国、台湾的经验,为了避免土地兼并的加剧和小农破产,可行的方案并非禁止土地交易,而是直接禁止企业和个人拥有农地的具体面积。这样的限制使得农地交易主要是农户之间的土地交换或者是出卖土地用于非农用途,前者没有农民会失去土地,而后者农民卖出土地时可以得到巨额的收入,当然不会破产。日本自二战后实行一直到1961年,在长达15的时间中法律不仅严格禁止法人进入直接的农业生产领域,还规定非农业生产者不得拥有农地,规定农户拥有的土地不得超过3公顷、出租的土地不得超过1公顷,超过的部分必须由政府强制收购等,其目的是不允许在农业人口大批转移之前,就出现以大资本排挤小农户和土地兼并的现象。当这方面的法律有所修改时,日本的农业人口已从1946年的占50%降到了1961年的只占27%。即便如此,日本的法律至今仍对公司进入农业直接生产领域有着一系列严格的附加条件。而在以农场规模大而著称的美国中西部地区的9个州,至今也还定有“禁止非家庭性的公司拥有农地和从事农业生产”的法律。以大资本排挤小农户,追求农业的效率,必须具备相应的社会、经济条件,否则就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再者,家庭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并不矛盾。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在成本——收益框架里可以分析清楚。首先必须明确农业产业化必须有利于农民收入的长期增长,不能为了产业化而产业化,或者牺牲农民的利益去为其他产业或者阶层服务。在此基础之上,农民的家庭经营是否采用某种现代化的经营手段或者耕作手段,取决于农民采取这种手段的成本和收益,也取决于它所拥有的货币和实物资本以及农业知识,如果我们把货币、实物资本也看成是获取农业知识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的话,如果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对于大多数农民家庭来讲收益等于甚至小于成本,或者根本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那么农民家庭和个人就应当有权利不选择这种对他们不利的产业化。农民采用什么手段进行耕作,是手工作业还是机械化,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经过一定的成本收益权衡的⑥。 四、制度与利益:警惕新权势阶层全面登台 由于只有少数农民有充分的谈判机会和大多数农民参与制度谈判的权利受到限制,现在的自发的乡村农地制度变迁更多的体现出来少部分阶层的利益,往往损害了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整体的效率损失远大于精英阶层的额外收益。而乡村精英阶层往往只会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且某个精英用自己高尚的个人行为为农民整体的利益服务也不会对这些阶层的整体行为有实质影响(那个为农民利益上书总理并为之奔走呼喊的李昌平便是一例)。考虑到这点,大多数的个体精英便会放弃这种起不到作用甚至会被同僚所诟病的行为,这样在乡村精英阶层操作下的所谓“制度创新”更多的体现的是制度退化。在农民个体分化的情况下(改革前我国的农村基本不存在这种分化,在吃饭问题上都是同质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如果要实现显著的效率优化,就必然要求有外来的强大的权利资源对制度变迁的目标和过程予以引导,这种权利资源的主体往往与乡村精英阶层没有直接的密切的利益关系,可以更多的从农民整体和农业发展甚至从国民经济的整体目标来考虑制度变迁的方向和路径。可以说没有这种外来权利资源的强大干预,即使是少数阶层可以从控制土地的分配和出让中获取一部分利益,让他们自愿放弃这份权利而把终极的排他的物权化的土地权利公正的赋予农民也是根本不可能的。极端的例子就是土地的地主所有制为主的制度不会自发的演变为自耕农为主的制度。中国解放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进行的和建国前后在全国进行的,以及战后日本、韩国、台湾的都建立了以自耕农为主的农民个体的土地所有制,都促进了农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为工业的发展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这些土地制度的改革都是在外来(相对于传统的乡村社会)的相对独立的强大权利资源干预下进行的。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政府和农村的地主、士绅没有利益关系;败退台湾的国民政府与台湾本岛地主基本没有任何关系;而大力推进的驻日韩的盟国占领军和当地的大小地主更没有利益关系。不但如此,这些外来的权利主体都认识到当时农村存在的以士绅、地主、乡村官员为代表的精英阶层是维护农民的整体利益和发展农业经济的严重障碍,使用强制手段甚至是暴力手段限制传统乡村精英阶层是推行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区别的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要建立有效率的符合大多数农民利益的土地财产制度,必须要考虑到现存乡村权势阶层的反对,必须要用国家政权特别是法律的力量来限制这些阶层。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的背景之下,国外大资本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并与本土的新权贵们结合在一起,形成所谓“新权贵资本主义”,这足以令中国的民间资本望尘莫及⑦。因权势而有钱财,比因钱财而有权势更为危险得多,无论何时,我们始终不能不警惕权贵资本家阶层的悄然登台.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分析论文 一、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特征的南海模式 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大量外资涌入沿海以后,广东沿边地区的土地市场全面告急,以承包权入股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的“南海模式”应运而生。1992年春,佛山市南海区罗村镇下柏管理区,把辖区内农民的土地划分为农业保护区、工业开发区及群众商住区,同时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民承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集体土地集中起来,然后由股份合作组织将土地统一发包给专业队或少数中标农户规模经营,或由集体统一开发和使用;农民依据土地股份分享土地非农化的增值收益、经营收益;初期股权不得继承、转让、抵押和提取。 南海模式打破了政策上的种种限定,是中国最早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实践探索。之后许多地方的一些做法,可是说是南海模式的一种延伸,如重庆模式。2007年6月29日,重庆市工商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合伙等企业的试点工作”,农地入股这种原本模糊的土地流转形式得到地方政府的明确支持。 二、以两田制为特征的监利模式 1994年,湖北监利县赵家村将宅基地、自留地、口粮田之外的水田、旱地、水面等土地一律公开竞价发包。改革的具体举措为:人均宅基地、自留地和口粮田0.5亩,这部分土地属于福利地,增人增地、减人减地,每五年调整一次;宅基地、自留地、口粮田之外的水田、旱地、水面等,一律公开竞价发包,同等标的,本村人具有优先承包权,最低承包面积不得少于50亩,承包期一定五年,不得转包,承包费除用于必要的公共支出外,其余按照人头分配到个人。 两田制是一些地方出于土地重组的需要突破政策界限而推行的一种土地制度创新,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许多地方试行、推广。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将集体的土地划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或称之为商品田或经济田)两部分。口粮田按人平均承包,一般只负担农业税,责任田一般要缴纳农业税,或按人承包、或按劳承包、或招标承包。两田制在学术界一直充满着争议,1997年中央发文明令禁止。 三、以土地换社保为特征的嘉兴模式 1998年,《嘉兴市区土地征用人员分流办法》出台,针对传统征地制度中征地范围广、补偿标准低和失地农民没有保障等问题和弊端,采取“三统”、“一分别”的新办法。“三统”即政府统一征地,统一补偿政策,统一办理失地人员农转非和养老保险;“一分别”即政府将所有费用转入到劳动社保部门的社保专户,直接落实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上,并按照不同年龄段对被征地人员分别进行安置。 嘉兴模式把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开创性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以后许多地方政府借鉴的样板。 四、以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为特征的芜湖模式 1999年底,安徽省芜湖市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市。具体实施方案的优秀是,村集体拥有的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由各试点乡镇成立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土地的假定使用方,按若干程序和条件与村集体签订协议,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乡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再按照需要向工业企业等实际用地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租赁、作价入股等形式的流转行为期限结束后,土地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收益金由县、乡、村集体按照1∶4∶5三级分成。 在芜湖模式中,各乡镇既是土地流转的组织者,又作为中介人具体参与到流转之中,村民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五、以集资办社为特征的昆山模式 2000年,昆山陆家镇车塘村6户农民投资25万成立了一个“民间投资协会”,通过合约向集体租用1.3亩村集体建设预留地,建造起450平方米打工楼出租,年租金3.6万元。之后,投资协会改称富民合作社。陆家镇车塘村的制度创新和富民效应,迎来了众多的效仿者,2003年前后,昆山农村普遍采取该模式的做法。当地政府最初的态度是,“只指导,不指挥,只服务,不介入。”随着该模式的日益成熟,政府将其列入富民工程计划,把协会的运作方式在整个昆山市推广,使有钱的农民以及拥有地利的村组,找到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捷径。 昆山模式的做法是,首先,村集体通过复垦等方式获得一些非农建设用地的“额度”,然后向本村农户“招标”,由农户和农户入股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村里的建设用地上建造标准厂房、打工楼、店面房、农贸市场等出租,租金年底分红。土地股权在30年承包期内可以继承、馈赠,经合作社和村委会同意也可以转让。“昆山模式”下的非农用途的土地转让权,主要通过集体与农户的合约直接界定给农户或农民的合作组织,不再完全归集体所有,原有的仅限于农业用途的土地,也转换为非农用途的土地。 六、以农地直接入市为特征的广东模式 2003年,广东省《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2005年10月1日,广东省政府发出《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规定广东省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交易,自由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并要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收益50%以上要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这是农地第一次赢得合法直接入市的权利,从此打破了“非经政府征地,任何农地不得合法转为非农用途”的传统,征地制与农地直接入市并存,由此被有关专家称作“农地直接入市”。 七、以农村土地资本化为特征的成都模式 2007年7月31日,作为首批国务院批准的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之一,成都市第37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资本化,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2008年10月13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的第二天,中国首家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正式成立,受到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成都产权交易所以创新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为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经济组织股权等农村产权流转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融资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并凭借广泛的资源、信息渠道及规范的市场体系,为推动农村产权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村资本的有序流转、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业提供了有效的平台。此后几个月,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在成都市、县、乡三级设点建立了网络平台。 八、以宅基地换房为特征的天津模式 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在“十二镇五村”开展试点,推出了以“宅基地换房”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方案,涉及到津郊近18万农民。所谓“宅基地换房”,即农民用自有的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之后对原有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节约下来的土地整合后再“招”、“拍”、“挂”出售,用土地收益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在新的小城镇,除了农民的住宅区外,还规划出一块商务区或经济功能区,用未来这部分土地的出让收入平衡小城镇建设资金和增加就业岗位。 天津模式是目前影响比较大的一种实践探索,2008年3月,天津滨海新区的综改方案获中央批准,而土地制度改革正是其中重要的一块试点内容。北京借鉴天津模式,推行集体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以项目包装模式为主,试点区域农民整体拆迁,共同搬进新盖的楼房;农民原居住区域用于耕地保护和适度的商业开发。 从各地的实践探索看,农村土地流转的各类模式的共同的特征是,在某一方面突破了当时政策规则的一些限制,对当地的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瑕疵。从小岗村的18户农民冒着杀头坐牢的危险私下进行的包产到户,到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这种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加以确认,实践中和政策上,都经历了一系列排斥、适应、调整直至修正、接纳、规范的过程。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探索和实践仍在持续中,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也在逐渐调整中,并向着有利于农民、有利于农业发展的角度倾斜。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出了明确意见,指出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三条红线,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按照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要求,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流转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法规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纠纷调处等服务。第十一个一号文件,无疑是今后一定时间内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性纲领。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在实践中形成了以地方试点为形式、以探索试验为主要特征的诸多模式。其中比较典型的有:南海模式、监利模式、嘉兴模式、芜湖模式、昆山模式、广东模式、成都模式、天津模式等等。各类模式的共同特征是,在某一方面突破了当时政策规则的一些限制,对当地的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都存在有一定的问题和瑕疵。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民;农村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分析论文 1.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是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我国农业就总体而言仍然严重滞后,劳动生产率低、商品率低、效益低、竞争力弱,根本原因是分散经营,规模小,户均耕地不到半公顷,相当于美国、加拿大每个农场的耕地经营规模几百、上千公顷是极其微小的[1]。现代农业是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的农业,关键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要提高一国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就必须推进大批量生产、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创产品品牌,就必须发展规模经营。要发展规模经营,首先必须适当集中土地,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鉴于我国国情,不能搞土地私有化,通过土地买卖向大户集中,发展私人农场;也不能通过租赁向大户集中,发展欧美流行的租赁经营农场,因农户只能得到微薄的租金,会严重损害农民的权益,也不能发展产、加、销某一环节的合作性组织,因这种组织难以改制提升为现代农业企业,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迅速发展[2]。因此只能立足我国国情,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引导农民联合自主办企业,农户以承包土地使用权租金入股,建立农业生产股份有限公司,长期集体租赁经营,根据不同地形和资源情况发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实行农民办企业,管企业,当老板,维护农民权益,建立新型集体农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改革开放以来对我国农村、农业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也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必由之路,抓紧由点到面全面实施,具有战略意义。 2.创新体制机制,再创农业辉煌 2.1实现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农民联合办企业,农户以承包土地使用权租金入股,长期集体租赁经营,发展规模经营,能彻底解放生产力,是土地流转方式创新。 农民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农民管企业,当老板,维护农民权益,是农民自主经营管理创新。 农民入股后,农户劳动力可以自行安排,既可以出外务工,也可以在自办企业就业,既有务工工资收入,也有入股按资分配收入,能增加农民收入,是收入分配来源创新。 2.2创新体制机制的重大意义。 2.2.1促进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新型集体农庄的建立发展,能有效解决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市场,能盘活、激活农村土地使用权等大量资本,初步匡算,仅全国耕地保有量流转可激活资本18.6万亿元,有利于流转集中土地,发展规模经营,采用先进科技,实现生产专业化、机械化,保持农业生态平衡,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2.2.2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富起来。新模式的建立,农户劳动力可以自行外出务工,也可以在自办农庄就业,获得一份工资;有条件的企业,农庄的员工还可以参加企业盈利分红;特别是以土地使用权租金入股,能在入股时一次以股票形式拿到多年的租金,并能在每年年终按股分得股利,并且随着土地的开发、科学利用,农业股票将迅速上涨,农业资产增值,农户可以加倍受益,使农民富起来。 2.2.3维护农民权益。农户联合自主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法人所有制,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能维护农民权益。 2.2.4迅速扩大内需,应对金融危机。农民自主办企业,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能对农村、农业加大投入,平整土地,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增添设备,能迅速扩大内需,有利应对金融危机。 3.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和建议 3.1设立股份公司的程序、操作办法。总的应按公司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建议省县(市)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建立农业改革发展辅导小组和农业资产评估小组。辅导农民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有关文件,宣讲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辅导同一地点农民自愿联合建立股份公司,以5人以上做为公司发起人,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制订公司章程,公司与农户签订租约,经省县资产评估小组评估资产,确定股权,发起人认购其法定应认购的最低股份额,原法定最低股份额为500万元,建议经济条件较差的山区、丘陵区降低为200万元,包括土地作价折股在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召开股东大会,依法选举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会聘任公司经理,召开成立大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还须具备法定相关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才能发行股票[3],建议农业企业改由省核准。 3.2建立农业股份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农户除以承包土地租金入股外,也可以用货币、实物以及工业非专利技术作价入股,建议可以吸收城乡投资大户、科技、管理人才用货币、以及实物、工业非专利技术作价以自然人身份入股。农户承包土地入股后,不得改变农业用途。 建议股票中的土地股与非土地股分开,土地股需注明土地股字样,股票可以转让,但土地股只能依法在公司内部转让,也可以遗赠后代。建议新吸收的农户可以接收依法转让的土地股。 土地承包到期,可以依法自动延伸,须重新签订租约。在后续期不愿意以土地继续入股的,只能依法转让。 3.3企业模式、生产经营模式的选择。农业企业是科学、技术、管理的载体,农业产业化、现代化,首先必须企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需要,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等特点,当是农业企业制度的最佳选择。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选择也是农业改革发展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山地、丘陵多,平原少,因此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必须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基础不同有所区别[4]:在平原地区,企业规模可以大一点,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发展规模经营,实行专业化、机械化生产,也要提高产品质量,创产品品牌;在山区、丘陵区,通过土地流转,适当集中土地后,以提高土地产出率为主要目标,实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通过改良农作物品种,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采取增加肥料和农药使用等措施,根据市场需要,定单生产名、优、特农产品,发展各种专业场、园、大棚生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3.4土地租金的评估和租金现值的计算。租金评估,建议原则上宜粗不宜细,只分水田、旱地、草地、林地、水面,同一地点不分等级,大中城市周边地区土地,因含有级差地租,应适当高一点,租金一般按原承包面积计算,能反映平等即可。租金水平评估,在企业与农户协商和市场租价的基础上,由县(市)农业等部门组织的评估小组评估确定。 租赁年数的计算:1984年中央明确规定15年承包给农户,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再延长30年,承包期共45年,具体承包到户有早晚不同,如果你地区是1984年承包到户的,到今年已承包25年,还余下20年,租金按20年计算。 3.5改革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农业改革发展要完成二个战略性、历史性转变,一是彻底改造传统农业,二是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自然会遇到困难和问题。 3.5.1组织、管理、技术人才问题。我国具有数千年农耕文明,农民老一辈有丰富的农耕技能,新一代有较高的文化,又有多年闯荡市场的经历,学习了新的知识和技能,回乡创业,自主办企业,管企业,当老板,一定能办好、管好,但面对新的情况和问题,在组织、管理、技术人才方面还存在一亏、二低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建议:一是奖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二是大专院校举办农业急需人才的培训班。 3.5.2农业改革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农业发展规模经营,需要流转集中土地,添置设备,购买生产资料,平整土地,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实必要的管理、技术人员,需要大量资金,虽然最大一项土地使用权租金已由股东以租金入股提供,不需支付现金,农户也还可以提供一部分现金和实物入股,但还是有差距的,而且在目前自然灾害仍然不可能完全抗拒的情况下,风险支出仍然很大,因此建议除保持原有优农惠农政策继续执行外,需政府加大力度对农业的支持,建议对新建农业企业发放长期优惠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分析论文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背景 农业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而农村土地制度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土地制度经历了两次重要的创新:第一次是1950年以后的,其主要贡献是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归为公有。第二次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规定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土地承包经营符合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农民的心愿,使我国的农业摆脱了长期停滞、农产品长期严重短缺的困难局面。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资源被大量用于非农产业建设,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农村土地征用的过程中,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受损,严重地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的安定。由于传统土地制度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永久转移以及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农村改革的成功取决于土地问题的妥善解决,而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合理的流转必将给中国农民带来巨大的变化。《农村土地承包法》正是的在上述这种历史背景条件下出台的。该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从法律层面体现了对于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该法对于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现阶段通常所说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地使用权和土地的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就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二、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状况的实证分析 1.总体流转程度偏低,但不同省份流转规模有差异。广东、江苏、湖南、安徽四省的流转比例均较低,四省平均流转比例为9.1%;不同省份流转规模的差异,主要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土地流转规模要高于经济落后地区,广东省耕地流转比例比安徽高出近10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化、工业化水平较高,第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较高,农民非农就业渠道相对较高,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要低于经济落后地区,因此,其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动力较高,土地流转的规模也相对较高。 2.传统流转形式比重偏大,短期化特征明显。从下页表1可以看出,四省土地流转主要以转包、转让等传统的流转方式为主。其中,湖南土地转包比重达到65%,而一些新型土地流转方式如土地入股流转程度不高。目前,绝大多数省份此类流转形式还只是刚刚起步。表1所示,安徽省土地入股所占的比重仅为3.5%。而广东省由于经济发达,其土地入股所占的比重相对较高,比重达到30.6%。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永久转移的影响,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民客观上需要土地来为其提供生存保障。 3.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且流转户占承包户比重偏低。从下页表2可以看出,四省土地流转也主要在农户之间进行的。其中湖南省农户间土地流转比例达到85%,而农户与企业流转所占比重仅为15%,其他省份也基本类似。另外,从四省的流转户占承包户的比重来看,最高的广东省也只有25.3%。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村土地市场还比较封闭,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真正发挥效应,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同时也反映了农业的弱质性及农业投资回报率低,以至于缺乏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 4.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持续不断。前些年,由于农民种田效益比较低,负担重,农业生产条件差及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农民弃田撂荒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村集体为了不让承包地负担的税费落空,保证田地不至撂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由其承担税费。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外出农民纷纷回乡要求获得土地使用权。据对江苏省52个乡(镇)部分乡村干部的调查,由于无土地流转协议、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合同规范以及土地流转规模扩大等原因,在少数地区土地流转纠纷仍在增加。 5.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人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性流转突出。一些举家外出户为了不让稻田抛荒,随意把承包田转让出去让人种植。调查中发现流转的土地除大部分仍为种植业用地外,还有部分用在牧业、渔业、和二三产业中,特别是还出现了破坏性比较严重的非农土地流转。湖南省宁远县舜陵镇乐家村100多亩稻田流转后全部变成了渔池。据溆浦农调队反映的情况,该县占用良田建砖瓦厂的有10多个,共占良田300多亩。如双井镇大塘村砖厂,占良田面积达到70亩,涉及到该村的4、5、8、18组和宝塔村的6组,涉及农户50多户,虽然跟农户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给予每亩800斤稻谷的补偿(按当年市场价折币),但砖瓦厂破坏性的取土,严重影响了良田的质量。这样的例子各地都有发生。 三、影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1.农村土地产权虚位是限制土地流转的根本原因。从土地资本角度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土地分为“土地本身”与“土地资本”。前者是指自然存在的土地,后者是指固定在土地上的投入。无论是在产权制度安排上,还是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人们往往关注的只是土地本身的所有权,而忽视土地资本的所有权问题,导致土地资本所有权在立法上的长期缺位,产生农村土地价值偏低、农民土地资本在流转和征用中得不到补偿的现实问题。事实上,土地的市场价值是已经投入并融于所涉及地块的劳动和资本,以及该地块周围地区所接纳的经济投入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经济人”的农民,不仅需要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以获得更大的农业收益,而且需要通过行使土地资本所有权参与其他风险投资以获得更多的非劳动收益。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实际上是否认农民享有土地资本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弱化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削弱土地的商品属性,使农民部分地丧失了在市场竞争中从事资源配置、产权组合等交易活动的“理性选择”权利,失去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长效激励,降低了土地流转的供应和需求动力。 2.农村土地市场不完善导致土地流转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土地市场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致使农村土地流转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二是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从事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致使农村土地流转因缺乏土地市场信息以及无完善的市场操作而无序进行,因而导致流转成本较高,流转效益较差;三是各级政府组织干涉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使农村土地流转缺乏市场机制的调节,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致使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增加。 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水平较低,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完全空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严重滞后,极大地束缚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使农民长期依赖土地,从而限制了土地的流转。而土地流转受到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产业化的速度也相对缓慢,最终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农业现代化进程也相对缓慢。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对我国目前面临的“三农”问题具有积极的影响。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资源被大量用于非农产业建设,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农村土地征用的过程中,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受损,严重地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的安定。由于传统土地制度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永久转移以及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流转;土地征用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分析论文 1.农业体制、机制创新是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我国农业就总体而言仍然严重滞后,劳动生产率低、商品率低、效益低、竞争力弱,根本原因是分散经营,规模小,户均耕地不到半公顷,相当于美国、加拿大每个农场的耕地经营规模几百、上千公顷是极其微小的[1]。现代农业是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的农业,关键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要提高一国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就必须推进大批量生产、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创产品品牌,就必须发展规模经营。要发展规模经营,首先必须适当集中土地,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鉴于我国国情,不能搞土地私有化,通过土地买卖向大户集中,发展私人农场;也不能通过租赁向大户集中,发展欧美流行的租赁经营农场,因农户只能得到微薄的租金,会严重损害农民的权益,也不能发展产、加、销某一环节的合作性组织,因这种组织难以改制提升为现代农业企业,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迅速发展[2]。因此只能立足我国国情,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引导农民联合自主办企业,农户以承包土地使用权租金入股,建立农业生产股份有限公司,长期集体租赁经营,根据不同地形和资源情况发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实行农民办企业,管企业,当老板,维护农民权益,建立新型集体农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改革开放以来对我国农村、农业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也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必由之路,抓紧由点到面全面实施,具有战略意义。 2.创新体制机制,再创农业辉煌 2.1实现农业体制机制创新。农民联合办企业,农户以承包土地使用权租金入股,长期集体租赁经营,发展规模经营,能彻底解放生产力,是土地流转方式创新。 农民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农民管企业,当老板,维护农民权益,是农民自主经营管理创新。 农民入股后,农户劳动力可以自行安排,既可以出外务工,也可以在自办企业就业,既有务工工资收入,也有入股按资分配收入,能增加农民收入,是收入分配来源创新。 2.2创新体制机制的重大意义。 2.2.1促进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新型集体农庄的建立发展,能有效解决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市场,能盘活、激活农村土地使用权等大量资本,初步匡算,仅全国耕地保有量流转可激活资本18.6万亿元,有利于流转集中土地,发展规模经营,采用先进科技,实现生产专业化、机械化,保持农业生态平衡,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2.2.2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富起来。新模式的建立,农户劳动力可以自行外出务工,也可以在自办农庄就业,获得一份工资;有条件的企业,农庄的员工还可以参加企业盈利分红;特别是以土地使用权租金入股,能在入股时一次以股票形式拿到多年的租金,并能在每年年终按股分得股利,并且随着土地的开发、科学利用,农业股票将迅速上涨,农业资产增值,农户可以加倍受益,使农民富起来。 2.2.3维护农民权益。农户联合自主办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法人所有制,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能维护农民权益。 2.2.4迅速扩大内需,应对金融危机。农民自主办企业,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既能增加农民收入,又能对农村、农业加大投入,平整土地,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增添设备,能迅速扩大内需,有利应对金融危机。 3.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和建议 3.1设立股份公司的程序、操作办法。总的应按公司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建议省县(市)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建立农业改革发展辅导小组和农业资产评估小组。辅导农民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及有关文件,宣讲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辅导同一地点农民自愿联合建立股份公司,以5人以上做为公司发起人,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制订公司章程,公司与农户签订租约,经省县资产评估小组评估资产,确定股权,发起人认购其法定应认购的最低股份额,原法定最低股份额为500万元,建议经济条件较差的山区、丘陵区降低为200万元,包括土地作价折股在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召开股东大会,依法选举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法人代表,董事会聘任公司经理,召开成立大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还须具备法定相关条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才能发行股票[3],建议农业企业改由省核准。 3.2建立农业股份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农户除以承包土地租金入股外,也可以用货币、实物以及工业非专利技术作价入股,建议可以吸收城乡投资大户、科技、管理人才用货币、以及实物、工业非专利技术作价以自然人身份入股。农户承包土地入股后,不得改变农业用途。 建议股票中的土地股与非土地股分开,土地股需注明土地股字样,股票可以转让,但土地股只能依法在公司内部转让,也可以遗赠后代。建议新吸收的农户可以接收依法转让的土地股。 土地承包到期,可以依法自动延伸,须重新签订租约。在后续期不愿意以土地继续入股的,只能依法转让。 3.3企业模式、生产经营模式的选择。农业企业是科学、技术、管理的载体,农业产业化、现代化,首先必须企业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需要,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等特点,当是农业企业制度的最佳选择。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选择也是农业改革发展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我国人多地少,山地、丘陵多,平原少,因此生产经营模式选择必须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基础不同有所区别[4]:在平原地区,企业规模可以大一点,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发展规模经营,实行专业化、机械化生产,也要提高产品质量,创产品品牌;在山区、丘陵区,通过土地流转,适当集中土地后,以提高土地产出率为主要目标,实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通过改良农作物品种,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采取增加肥料和农药使用等措施,根据市场需要,定单生产名、优、特农产品,发展各种专业场、园、大棚生产,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 3.4土地租金的评估和租金现值的计算。租金评估,建议原则上宜粗不宜细,只分水田、旱地、草地、林地、水面,同一地点不分等级,大中城市周边地区土地,因含有级差地租,应适当高一点,租金一般按原承包面积计算,能反映平等即可。租金水平评估,在企业与农户协商和市场租价的基础上,由县(市)农业等部门组织的评估小组评估确定。 入股租金现值的计算:现值是将未来的资金按照一定的利率折算到现期的价值。因此以多年的租金计算为股金入股,就必须按照现行的利率折算为现期的价值,这样才能正确计算不同时期的财务收支。因此入股租金的现值应按以下公式计算[5]。 3.5.1组织、管理、技术人才问题。我国具有数千年农耕文明,农民老一辈有丰富的农耕技能,新一代有较高的文化,又有多年闯荡市场的经历,学习了新的知识和技能,回乡创业,自主办企业,管企业,当老板,一定能办好、管好,但面对新的情况和问题,在组织、管理、技术人才方面还存在一亏、二低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帮助解决,建议:一是奖励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二是大专院校举办农业急需人才的培训班。 3.5.2农业改革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农业发展规模经营,需要流转集中土地,添置设备,购买生产资料,平整土地,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充实必要的管理、技术人员,需要大量资金,虽然最大一项土地使用权租金已由股东以租金入股提供,不需支付现金,农户也还可以提供一部分现金和实物入股,但还是有差距的,而且在目前自然灾害仍然不可能完全抗拒的情况下,风险支出仍然很大,因此建议除保持原有优农惠农政策继续执行外,需政府加大力度对农业的支持,建议对新建农业企业发放长期优惠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分析论文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背景 农业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而农村土地制度是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土地制度经历了两次重要的创新:第一次是1950年以后的,其主要贡献是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归为公有。第二次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规定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土地承包经营符合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符合广大农民的心愿,使我国的农业摆脱了长期停滞、农产品长期严重短缺的困难局面。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资源被大量用于非农产业建设,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农村土地征用的过程中,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受损,严重地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的安定。由于传统土地制度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永久转移以及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农村改革的成功取决于土地问题的妥善解决,而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合理的流转必将给中国农民带来巨大的变化。《农村土地承包法》正是的在上述这种历史背景条件下出台的。该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从法律层面体现了对于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该法对于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现阶段通常所说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地使用权和土地的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就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 二、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状况的实证分析 1.总体流转程度偏低,但不同省份流转规模有差异。广东、江苏、湖南、安徽四省的流转比例均较低,四省平均流转比例为9.1%;不同省份流转规模的差异,主要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土地流转规模要高于经济落后地区,广东省耕地流转比例比安徽高出近10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化、工业化水平较高,第二三产业发展水平较高,农民非农就业渠道相对较高,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要低于经济落后地区,因此,其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动力较高,土地流转的规模也相对较高。 2.传统流转形式比重偏大,短期化特征明显。从下页表1可以看出,四省土地流转主要以转包、转让等传统的流转方式为主。其中,湖南土地转包比重达到65%,而一些新型土地流转方式如土地入股流转程度不高。目前,绝大多数省份此类流转形式还只是刚刚起步。表1所示,安徽省土地入股所占的比重仅为3.5%。而广东省由于经济发达,其土地入股所占的比重相对较高,比重达到30.6%。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农村剩余劳动力无法永久转移的影响,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不确定性导致农民客观上需要土地来为其提供生存保障。 3.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且流转户占承包户比重偏低。从下页表2可以看出,四省土地流转也主要在农户之间进行的。其中湖南省农户间土地流转比例达到85%,而农户与企业流转所占比重仅为15%,其他省份也基本类似。另外,从四省的流转户占承包户的比重来看,最高的广东省也只有25.3%。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村土地市场还比较封闭,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真正发挥效应,还没有完全按照市场机制的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同时也反映了农业的弱质性及农业投资回报率低,以至于缺乏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 4.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持续不断。前些年,由于农民种田效益比较低,负担重,农业生产条件差及部分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农民弃田撂荒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村集体为了不让承包地负担的税费落空,保证田地不至撂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转包给他人耕种,并由其承担税费。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外出农民纷纷回乡要求获得土地使用权。据对江苏省52个乡(镇)部分乡村干部的调查,由于无土地流转协议、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合同规范以及土地流转规模扩大等原因,在少数地区土地流转纠纷仍在增加。 5.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人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性流转突出。一些举家外出户为了不让稻田抛荒,随意把承包田转让出去让人种植。调查中发现流转的土地除大部分仍为种植业用地外,还有部分用在牧业、渔业、和二三产业中,特别是还出现了破坏性比较严重的非农土地流转。湖南省宁远县舜陵镇乐家村100多亩稻田流转后全部变成了渔池。据溆浦农调队反映的情况,该县占用良田建砖瓦厂的有10多个,共占良田300多亩。如双井镇大塘村砖厂,占良田面积达到70亩,涉及到该村的4、5、8、18组和宝塔村的6组,涉及农户50多户,虽然跟农户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给予每亩800斤稻谷的补偿(按当年市场价折币),但砖瓦厂破坏性的取土,严重影响了良田的质量。这样的例子各地都有发生。 三、影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1.农村土地产权虚位是限制土地流转的根本原因。从土地资本角度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土地分为“土地本身”与“土地资本”。前者是指自然存在的土地,后者是指固定在土地上的投入。无论是在产权制度安排上,还是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人们往往关注的只是土地本身的所有权,而忽视土地资本的所有权问题,导致土地资本所有权在立法上的长期缺位,产生农村土地价值偏低、农民土地资本在流转和征用中得不到补偿的现实问题。事实上,土地的市场价值是已经投入并融于所涉及地块的劳动和资本,以及该地块周围地区所接纳的经济投入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经济人”的农民,不仅需要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以获得更大的农业收益,而且需要通过行使土地资本所有权参与其他风险投资以获得更多的非劳动收益。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实际上是否认农民享有土地资本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弱化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削弱土地的商品属性,使农民部分地丧失了在市场竞争中从事资源配置、产权组合等交易活动的“理性选择”权利,失去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长效激励,降低了土地流转的供应和需求动力。 2.农村土地市场不完善导致土地流转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土地市场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致使农村土地流转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二是我国现阶段还没有专门从事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组织,致使农村土地流转因缺乏土地市场信息以及无完善的市场操作而无序进行,因而导致流转成本较高,流转效益较差;三是各级政府组织干涉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使农村土地流转缺乏市场机制的调节,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致使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增加。 3.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总体水平较低,绝大多数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还处于完全空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严重滞后,极大地束缚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使农民长期依赖土地,从而限制了土地的流转。而土地流转受到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产业化的速度也相对缓慢,最终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农业现代化进程也相对缓慢。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是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对我国目前面临的“三农”问题具有积极的影响。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资源被大量用于非农产业建设,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农村土地征用的过程中,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受损,严重地影响我国农村社会的安定。由于传统土地制度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永久转移以及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流转;土地征用 农村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分析论文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深层原因 (一)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形成巨大的用地需求拉力 自1996年城市化率首次超过30%,近10年全国城市化速度明显加快,2006年全国城市化率达到43.9%,比1996年增长13.42个百分点,而1986-1996年的全国城市化率仅增长5.96个百分点。同时,国内生产总值保持高速增长,2006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209407亿元,与1996年相比,年均增长8.76%,且近4年增长率一直维持在10%以上。土地要素作为城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必然水涨船高。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全国建成区面积30406平方公里,是1995年的1.6倍,1995-2004年间城市建设累计征用土地11563平方公里,《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纲要1997-2010年》实施以来,不到规划期末,很多城市的规划指标已经捉襟见肘,一些地区甚至5年就用完10年指标。面对巨大的用地需求,依靠征地的传统供地方式必然陷入窘境,近些年征地矛盾激化和征地纠纷增多一定程度反映出土地供求的紧张状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作为土地供给的新途径,无疑是缓解土地市场紧张局面的福音,尤其在城郊结合地带和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能够较好的避免征地纠纷,同时让土地流转主体得到更多的实惠,因而受到各方青睐。 (二)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迫切需要流转市场的调节 众所周知,由于长期的无偿使用政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低效利用和闲置浪费问题严重。1999年有关统计表明,全国2000多万家乡镇企业分布在县城和乡镇的不足10%,超过90%的乡镇企业散落在行政村和自然村,用地布局分散,起点低,很多是重复建设。2004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显示,全国村庄建设用地2.48亿亩,城镇建设用地0.51亿亩,按照农村人口75705万和城镇人口54283万计算,人均村庄用地面积为218平方米,人均城镇用地面积63平方米,前者是后者的3.5倍,即使与建设部人均城市用地最高标准的下限120平方米比较,人均村庄用地也远远超出。作为人均土地资源极其匮乏的国家,不可能坐视这种资源的浪费,如何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流转市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通过市场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作用,可以实现土地要素的充分流动,从而保障资本、技术、劳力和土地更优的结合。事实证明,活跃的流转市场无疑对盘活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生重要促进作用,尤其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土地资产价值凸显,通过流转市场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更具现实性和迫切性。 (三)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要求开辟土地流转新途径 据统计,2006年全国乡村人口8.64亿,是城市人口的2.40倍,而农民人均纯收入是3587元,不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且城乡收入差距还呈现明显拉大趋势。同时,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多矛盾和隐忧。如何促进农民的增收,如何维持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党和国家长期关注的重点。其中,解决好土地问题首当其冲,而土地流转更是重中之重。过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通过征地途径,“低进高出”的特点突出,征地前后土地价格相差甚远,不可避免的造成农民心理失衡,因此产生诸多征地纠纷,部分甚至演变成暴力冲突,带来农村发展的不和谐音符。允许农民集体在保留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的自主流转,不仅能够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权益,而且有助于绕开征地环节中补偿偏低和安置不到位等问题。据有关专家在部分流转试点区域的调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转让形式流转的,农民能够获得的流转收益最低为20%,最高的达到85%。虽然因产权制度缺陷还存在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但总体上让利于民的政策能够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农民从中获得的好处是很明显的。 (四)集体土地产权安排为土地流转博弈创造了空间 尽管国家法律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做出很多限制性条款,但土地既然为集体所有,农民集体就掌握着土地的实际处置权。同时,由于乡镇企业用地、村民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长期无偿使用,乡镇企业和农民等土地的实际使用者也享有很大程度的土地处分权,作为利益相关者,他们在土地流转中自然具有重要的发言权。相反,受到国家政策和法律等硬性约束,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土地管理者,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常常处于被动地位。一方面被流转主体排斥在外,不能有效的掌握市场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又必须对流转行为负责,被动的进行事后管理,因而土地管理者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上的权力被无形中缩小,这无疑给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和土地管理者的流转博弈创造了空间。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和求解表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可以显著提高各方预期收益,转出者能够获得丰厚的土地经营收益,转入者能够有效降低用地成本,管理者则能够变被动为主动,更充分的分享流转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下流转各方利益博弈的必然结果和大势所趋。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安排上存在一定缺陷 1.含糊的法律规定对流转形成较大的限制。例如,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上述规定一方面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采取严格限制和禁止的态度,另一方面也给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开了一道小口,使破产或兼并等原因造成的乡镇企业用地被动流转合法化。其实质是既承认二级市场的存在,又否定一级市场的合法性,而二级市场必须以一级市场为基础,法律对流转采取的含糊态度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正常发展。 2.对集体产权的歧视成为合理流转的阻碍。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土地所有权可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但二者享受的待遇却不相同,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基本不受限制,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却要受到诸多阻挠。同时,根据公共利益需要,通过征地的方式,国家可以将集体土地强制转为国有。然而,在征地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经常发生政府低价征地高价转出的现象,集体土地所有者不能或很少的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成,产权主体利益和感情都受到较大伤害。在集体产权得不到公平对待的情形下,集体产权主体往往会绕开法律法规限制,自发的流转土地以获取土地收益。例如,一方面,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通过破产或兼并等形式发生流转,另一方面,更多的则是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或使用者通过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使用权,使得土地隐性交易大量存在。 (二)土地流转的管理工作较为混乱 1.流转前的用地审批管理跟不上。按照法律规定,集体建设用地的获取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但实际上,由于乡镇企业是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受经济利益驱动,地方政府往往在集体建设用地安排上“开绿灯”,部分乡镇企业随意圈地,未批先用和少批多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作为土地的实际占有者,未经批准在宅基地上乱搭乱建,甚至在承包地上兴建住宅的现象屡见不鲜。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不规范给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带来诸多隐患,形成管理上的漏洞和产权上的纠纷等问题。事实上,由于禁止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政府部门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形成审批管理的漏洞。2.流转中的市场调控管理不到位。由于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大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处于自发无序的流转状态,管理部门对于流转情况不明,缺乏有效的调控工具,使得流转市场呈现混乱局面。例如,农村集体或集体建设用地者未经批准直接转出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随意定价,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再如,乡镇企业流转涉及主体众多,多头供地和各自为阵的问题明显,使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供给规模的能力大打折扣,市场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困难。 3.流转后的土地利用管理有困难。土地利用布局分散和效率低下是乡镇企业土地利用的重要特点,促进集体建设用地向园区集中,发挥企业规模积聚效应,提高企业集约用地水平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目标。但实际上,由于法律的硬性约束,隐性流转大量存在,土地利用仍然呈现混乱状态,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目标难以落实。另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隐含收益的存在还可能刺激集体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张,引起土地粗放经营和大量占耕的问题,增加流转后的土地利用管理困难。 (三)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关系不合理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可以将地租划分为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前者是指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即使使用最劣等的土地也必须交纳的地租;后者是指由于土地经营权的垄断,使用那些质量较优的土地所必须交纳的超额利润。其中:级差地租又可分为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前者主要是由土地之间肥沃程度、区位条件和宁适度的差异形成的地租差额,后者主要是由在同一块土地上追加投资产生的生产率差别引起的地租差额。集体建设用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按照地租理论,土地所有者应该完全享有绝对地租,而级差地租则应该在所有者、使用者和各级政府之间按照各自对土地的开发投资比例进行分配。但实际调查表明,除部分试点区域外,很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收益分配情况较为混乱,所有者、使用者和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不清。要么各级政府对流转管理太死,政府收益分配比例过高;要么集体土地所有者绕开政府进行私下交易,侵占由国家投资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还有些甚至是土地使用者私下流转土地,造成集体和国家土地收益的双重流失。即使是农村集体所有者,由于三级所有权主体乡镇、村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也较含混,上级所有者利用行政权力侵占下级所有者流转收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对国有土地市场形成一定冲击 一直以来,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严格的市场垄断,任何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通过一级市场或者由此衍生的二级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然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无疑打破了政府对一级市场的垄断状态,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再完全受限于政府对一级市场的管控,通过直接与集体或集体建设用地者协商等方式同样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由于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主体众多,从而形成多头供地的局面。供地者的随意定价和竞相压价等不良的市场行为给国有土地市场形成一定的价格冲击,事实上,许多用地需求者已经将眼光转向价格便宜的集体建设用地。另外,国有土地一级市场是以征地制度为基础,增量土地来源于对集体土地的征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无疑给土地征用带来更大的压力,一方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可能引发更多集体土地的自发流转;另一方面流转隐含的巨大收益也会使政府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征地谈判变得更为困难,这在城乡结合地带表现的尤为明显。随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不断发展,如何协调两个市场的相互关系,尽量减少矛盾和冲击,是未来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三、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要明确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界定,进一步理清三级主体的产权界区,规范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避免产权主体虚置与权力职能重叠;二是要消除对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歧视,尤其要对国家征地范围进行更细致的界定,尽力避免因盲目无序征地造成的农民利益损失;三是要放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限制,应在有偿使用基础上,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自由合法流转;四是要完善流转的法律内容,在地方试点基础上,尽快颁布全国性的法律文本,为合理界定流转范围、确定流转形式、明确收益分配和强化规划管理提供法律指导。 (二)做好产权登记,完善流转平台 首先是明确产权主体与内容,土地所有权要尽力下沉,能够明晰到村民小组的尽量明晰到村民小组。具体操作时,以实际中是否有明确的土地范围为依据,村民小组之间土地边界范围明确,且在各自范围内占有和使用土地的,应确认相应范围的土地为相应的村民小组所有;其他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应承认现状,由村农民共同所有,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经营和管理;而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依法确认为乡(镇)农民共同所有,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其次,在权属确认清楚的基础上,要做好流转前后的权属登记工作,保障流转程序的规范有序。例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前,转出方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否则,必须补办相应权属证书;发生流转的,必须持有关证明到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换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等。 (三)实行有偿使用,合理分配收益 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应该循序渐进,分用途、分区域和分时段逐步推进。对于宅基地的有偿使用,首先要合理制定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严格根据宅基地的面积和区位条件等因素征收有偿使用费;其次,不同区域应采取不同的有偿使用政策,在经济条件较好和流转较为活跃的地区,可以全面实施宅基地的有偿使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腹地,流转相对不足,可以考虑采取先流转后收费的办法,并适当减免收费额度。对于乡镇企业用地等竞争性较强的集体建设用地,要抓住乡镇企业改组、改制的契机,严格按照市场准则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对于企业发展存在短期经济困难的,可以借鉴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经验,采取招标、拍卖和协商结合,出让、出租与入股结合,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结合等形式,确保完成乡镇企业用地初次流转的有偿配置。集体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收益扣除成本外,主要归农民集体所有,用于集体公共和公益事业以及农民就业和养老保障等。有偿使用后再次流转的,符合规划条件下,扣除上缴的土地增值收益的余额归原土地使用者支配。 (四)划定入市条件,明确流转程序 首先,进入市场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权属合法,符合规划,并满足土地用途管制要求,不能够以土地置换为名,行农地转用之实,非法侵占农地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其次,要严格供地政策,认真执行国家限制和禁止类供地目录,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供地目录的不允许供地。再次,要明确流转范围,除乡(镇)村独自自办的乡(镇)村企业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仍可按规定通过办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手续获得土地使用权外,其余项目用地,必须通过集体土地流转方式在土地市场运行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当然,不排除有的项目仍可采用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后,要按照程序流转,集体土地流转时,要区别首次流转和再次流转,一般要经过流转备案审核或经所有者同意,地价评估,达成流转协议,办理土地权属登记等步骤。 (五)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流转管理 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主体,市(州)、县(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必须首先做好角色定位。在国有土地流转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的有关职能,既是出让者,又是流转的管理者。进入市场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以土地市场管理者的身份,参与交易的确认、纠纷的调解和非法行为的处罚监管等,而不应再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干预其合法的交易行为。其次,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还应注意规范行政行为。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流转和依法用地的氛围;要严肃查处私自交易、低价出让和偷逃税费的行为;要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完善交易程序,简化办事环节等,主动参与土地流转。通过有效的管理,规范流转市场,显化土地价值,维护合法的土地财产权益。 摘要: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象大量存在。文章从城市建设、土地利用方式转型、农民增收与农村稳定以及流转博弈角度分析了导致流转的深层原因,并从法律法规缺陷、流转管理、收益分配和市场协调方面探讨了流转的主要问题,最后就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流转模式评估的集体土地论文 一、江苏昆山模式:集体土地流转的三集中、三置换、三大合作 1、主要做法。昆山通过深化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逐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现代化,在空间形态上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园区更像园区”,在具体操作中,提出了:(1)以“三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三集中”,一是工业向规划区集中,通过“退二进三”、或“退二还一”,进行异地置换。二是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规模现代农业。三是农户向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宅基地换房进城进镇、或就地集中居住。(2)以“三置换”更好保障农民权益。“三置换”,一是将集体资产和个人经营性资产所有权、分配权置换成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二是将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置换成土地合作社股权或置换基本社会保障;三是将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所有权置换城镇住房,或进行货币化置换,或置换二三产业用房和股份合作社股权。(3)以“三大合作”巩固富民强村根基的思路。“三大合作”包括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包括富民合作社和劳务合作社。截止2011年,昆山市新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近3万亩,有效解决了项目用地问题,农村土地流转率达92.8%。2、昆山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经验。(1)科学规划成为集体土地利用和开发的基础。提出了“分片发展、城市全覆盖、大区域联动”三个新理念,将市域看作一个城市整体来统一规划,逐步形成了城市总体规划—分片区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村规划的编制体系。(2)通过多种途径建立农民的多重保障。昆山市积极探索建立了“土地换保障”的办法,农民有稳定、持久的生活保障是开展农村土地流转顺利推进的关键。(3)通过股份合作,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开展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如何合理的分配土地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富民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是昆山在土地流转中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主要载体。目前,该市已累计组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462家,其中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132家、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1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9家、劳务专业合作社2家、富民合作社146家,累计入社农民10.3万户。农民走上了“家家有物业、户户有资本、人人有股份”的共同富裕之路。 二、对我国现有集体土地流转模式的评价 广东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具有明显的自下而上性。它首先在南海、中山、东莞等地,由农民集体自发进行。2011年9月13日,广州市政府《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意味着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走向合法化。但是,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限制条件是:不能用于开发房地产和住宅类项目,一旦违反或者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视同违法处理。广东南海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不仅承认了土地在农业用途时农民对土地具有收益权,而且还承认了土地在用做非农业用途以后农民有权享有土地的增值收益,既延伸了在农村土地承包制下农民对承包的土地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也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因为新的收益形式和更高的收益而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但是,只有开发项目取得成功才能增强保障能力,否则会使农民得不到保障。因此,开发性安置模式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如何选择开发项目。从经验看,必须选择市场风险比较小、资金收益比较稳定的项目,除此以外还要考虑与工业区建设、城市功能相配套的开发项目。成都模式的土地流转,在土地集中经营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出现了大范围复苏,“三个集中”的同时实施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发展环境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成都模式重点解决“钱从哪里来”“、人往那里去”和“地该怎么用”的问题,将产业、土地、农民一体规划,协调推进。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工业化、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以政府引导或直接投入的土地整理集约利用换取产业和资本支撑,以产业和资本支撑换取农民就业与转移,以保障覆盖和已有的转移促进农民放弃土地,最终实现“三个集中”。 成都将项目带动、土地整理和政府支持作为引导土地流转的推动因素,最终促成农民落地转移,以解决“人往何处去”的问题,这构成了成都市城乡土地流转的基本发展模式。成都市2007年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涉及了产权代表界定、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和储备、流转管理、宅基地流转和地价收益管理等方面内容。逐步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向土地一级市场靠拢的办法,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发展权带来的收益。在昆山的三种农民合作社中,土地承包权完全可以作为农民的收益性资产而独立存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大规模流动和自由交易以实现优化配置的过程。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了农民可交易的资产,有利于农民共享土地要素增值收益。维护农民的这种资产权利,政府要做的是制定相关规则,并加以实施和保护。农民要行使土地要素的定价权,集体合作是一种必要的制度保障。在昆山的三种农民合作社中,处于优秀地位的因素是农民对于土地的法定权利和农民的集体成员身份。采用合作社可能是现有制度框架下的最佳选择。因为这种组织方式既符合宪法和法律关于土地公有制的要求,又使得劳动力和土地要素的自由流动成为可能。从以上集体土地流转模式可以看出,在发展土地市场的过程中,上述地方都坚持了土地土地公有制不相矛盾,而且是实现两种土地公有制的一种可行方式。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交易,需要打破对农地转用的国家垄断,改变政府对集体土地的用途管制,让地权所有者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过程,主导土地要素的定价权。这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和政策调整的基本方向,也是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从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实践探索中可以发现,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是目前普遍能够容易接受的土地产权实现形式。在各地已经出现的股份制模式中,广东南海和江苏昆山的股份制模式最为成熟。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实践中,传统集体产权制度采取了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能够有效地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收益份额,减少传统的集体产权制度下讨价还价的成本。农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一种制度创新,是协调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实现机制,有其内在的生命力。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要以股份合作制产权变革为契机,结合区域差异化特征,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多元化制度变迁模式。这样,农民除了农业收入、工资收入、出租土地和房屋的租金收益及经营性收入外,每年还可以额外获得来自于集体经济组的股权分红,农民既分享了城镇化的成果,又实现了收入的增长。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应该成为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三、进一步推进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主要途径 (一)开展集体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工作,实现城乡土地资源合理衔接土地市场已经成为要素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大要素市场的对接集中在了城乡土地市场的有效对接方面。虽然土地制度作为国家稳定的基石,不许动摇,但是,可以在城乡土地制度之间寻找合理的结合点,进行适度的制度创新。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在功能定位和利用方面,存在很大的共性和互补性,必将在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中承担共同的任务。为了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把原先闲置、浪费的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出来,用作城区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需要的建设用地,这样就增加了建设用地的有效供给,成为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总量的前提下,最实际和最有效的选择。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市场规律,通过适当的流转模式,充分融入城市建设中去,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高效集约利用,从而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发挥关键性的杠杆作用,已经成为未来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的重要突破口。虽然目前宅基地指标紧张与空置现象并存,但是,由于宅基地涉及农民基本居住权利,谨慎开展宅基地集约利用工作,可在近期内先探索宅基地集约利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在适当区域开展试点。在村民自愿前提下,进行宅基地集约利用,减少宅基地空置,将节约出来的宅基地用来集中开发建设。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宅基地股权化的退出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宅基地空置与指标紧张并存的困境。远期来看,可以将农村宅基地审批与宅基地集约利用、村庄合并、农民住房保障等问题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系统,既能缓解城乡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又能实现土地的有效利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审慎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宅基地不能买卖,经过批准,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可以进行试点。目前完全放开宅基地流转还不适合,可以采取逐步试点、逐步完善的办法,退出后的保障和安置一定要全面到位。 (二)创新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必然带来集体土地权属关系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实现集体土地资源在流转中的优化配置。这种变化,本质上是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所有权实现形式的变化。一般来讲,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体制机制的创新,直接带来农村集体土地权益的变化,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货币补偿的形式实现集体土地权益。通过征地补偿,农民的土地资产转变为货币资产,这种货币化的土地资产仍然是农民的集体资产,其处置方式通过两个途径:(1)在集体成员中分配,集体经济组织在城镇化进程中解体,农民以个体的形式转变为市民。(2)城镇化以后,进一步转化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并且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在集体经济组织中股权化,使农民在城镇化以后仍然拥有经济的组织载体和财产支撑。2、集体土地权益直接转化为土地股权。农民承包的集体土地在没有被征用的情况下,也可以直接股权化,例如集体的产业用地,其使用权可以转变为某种形式的股权,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也可以转换为农业合作社的股权。3、把集体土地权益置换为社会福利。可以置换为城镇的社会保障,现在征地补偿的一部分用于转换为居民的这部分村民的社会保障,这就是土地权益转换的一种途径。集体土地的其它用益物权,例如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置换为城镇住房,也可以置换为异地的宅基地。4、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权置换为土地的收益权。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可以集中流转到乡镇土地流转信托中心,农民定期领取土地收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确权,采取确权确地、确权确利、确权确股三种形式,其中确权确利就是这种转换形式,农民自己不再经营土地,但是土地承包权没有失去,仍然可以凭借土地承包权取得土地收益。 (三)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准备条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十八界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提高农村土地价值,更多是针对农村的集体用地。早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不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去掉了“逐步”一词,具体文件出台时还会适当加以限制,不会一步到位。早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两个鼓励:鼓励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集中,实现规模经济;鼓励工商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但是一定是有限制的,用途上的限制和准入上的限制,甚至会有监管。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充分保障农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支持农村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也提出,用五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之所以受到关注,主要原因在于土地作为农民拥有的最有价值的资产,不仅具有资源的稀缺性,而且还具有巨大的增值空间。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政府等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合理的利益分配是农村集体土地有序和顺利流转的关键。需要对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利益有准确的认识和判断,在充分保证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地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流转,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既保障新型城镇化的顺利进行对土地资源的需要,又为农民谋求最大化利益。 (四)通过破解制度瓶颈,以更综合的视野来设计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模式应该一方面联系城乡一体化背景,一方面联系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通过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不仅致力于打破城乡分割体制,也要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良性互动。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破解经济发展的土地瓶颈,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同时,吸引工业和城镇的资金与技术转移,促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集中改造,引导和扶持农村产业发展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与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破除“三农”困境,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通过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既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为产业升级和城镇化转型提供新的动力和基础。破解经济发展的土地瓶颈,优秀是改变土地政策的二元分割格局,实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在农地产权的实施中,始终面对集体所有制的挑战。 目前,在很多地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都处于非法状态。虽然早在2002年安徽芜湖就开始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但目前也只有广东颁布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地方条例。与其默认非法状态的普遍持续存在,不如在制度层面尽早取得突破。虽然这些年一再强化农户使用的权能,但农村土地转让权能却在滞后,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仅限于农地农用,使农村集体土地被排斥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之外。因此,必须找到既能向工业化和城镇化高效配置土地,又能实现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途径。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支持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出租、土地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参与城乡产业项目开发;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制度,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集体建设用地贷款抵押方式,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产业用地贷款抵押,赋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更加完整的财产权。而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突破与创新,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无疑将会成为这一途径的主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希望对农村集体土地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一是逐步缩小征地规模和征地范围;二是打破目前分割的城乡二元建设用地制度,让城乡建设用地能够同地同权同利;从土地制度上体现公平与正义。三是农民承包的土地能够获得抵押权、处置权、转让权,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产权上的准备。因为,产权不清、归属不明的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影响效率、平等和稳定的目标,如果不改,要打造中国经济制度的升级版将非常困难。 作者:王朝华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分析论文 【摘要】80年代后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我国广大农村悄然兴起。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实践的产物。它不仅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等现实问题,而且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把农业向现代农业推进。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规模,流转形式也较多,但土地流转是一新生事物,它的实践和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实际问题,本文从更高层次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原因规模经营问题 1978年,发生在安徽凤阳的“小岗试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导火索,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正式浮出水面。此后2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和中国农民的命运。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写进了《宪法》。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悄然兴起,很大程度上又巩固和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国家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写进多部有关法律,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地位。因此,有人把土地流转比作又是一次土地革命――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 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先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悄悄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传,进而向内地蔓延,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顺流转,至今已有18年历史。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弃田打工;从另一方面看,农业发展一定的程度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承包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流转在一些地方悄悄兴起。它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体的原因如下: 1、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而发生土地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而用在种子、化肥、农药和灌溉用水等生产成本有增无减,农业税费却居高不下,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在城市和沿海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比种田收入高得多,如安徽一个同等劳力在家种地的纯收入只有外出打工(约4000元)的1/4~1/3。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如此情形之下,承包地被不少农民视为“负担”,他们不愿再种田,有的农民全家踏上进城打工、经商谋生道路,大量土地因此撂荒。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让土地流转到愿意种田的人手中,就成了解决土地撂荒危机的必然选择,在不少农村地区,这是促成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始动机。 此外,非农产业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要求土地连片集中高效;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介入农业开发,要求有专业化、成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与之配套,以改变有效的技术服务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正是解决我国农村际问题,土地流转在我国许多地方兴起。 2、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率而发生土地流转。土地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的兼业化,兼业化必然导致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工作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同时小规模经营也使产、供、销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提高土地效率,必须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要求土地适当集中,土地集中必须通过市场行为,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人均GDP都超过了1000美元。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在稳定农民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土地要向部分高效农副产品经营行业集中。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或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把土地适当集中,包给种田能手经营,取得了较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近年来土地发生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未来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 3、国家的政策、法律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是十分慎重的,逐步放开的,土地流转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从自发到合理有序流转、从少到多,完全是国家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先后出台了允许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在广大农村发展起来,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地区和发达地区。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用地”。又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自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的内容。转包的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由双方商定”。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订案对总纲第十条增加“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也相应地在第二条增加了第三款:“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后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31条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更简洁地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主、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1年12月,中央又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出台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也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这些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规范、支持和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二、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及形式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4%,安徽约5%。总的来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的形式较多,有的形式处探索试点阶段,以自由流转形式为主。二是大多数土地流转期限短,一般在3~5年为多。三是土地流转大多有偿。四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流转的土地占总的承包土地比例都在10%以上,而内地省份平均都在5%左右。五是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除农户外,城镇居民、工商企业(包括外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也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 目前我国农地流转形式有以下几种: 1自由流转。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出现的自愿的流转现象,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互换调节承包地。它解决部分农户生产作业区相对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通常由村干部作为协调中间人。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解决了农村青壮年临时外出打工、家中无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问题。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抓收入,便把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转让给别人。转包和转让的对象多是亲朋好友或本地的种田能手。他们一般不讲究从承包地上再获得多少收入和粮食,只求自己的承包地不抛荒。这种形式通常由村干部、村组织作为见证人和协调人。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发达地区较常见,占有较大比重。 2租赁倒包。这种形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中富裕后有头脑的农民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人员将投资转向农村发展。他们向乡、村集体租赁土地、荒山经营权,有规模地成片地开发土地、荒山资源,从事各项开发项目。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后请劳工生产,自己管理,自己经营。二是把租赁得到经营权后的耕地又倒包给本地的农民按规定的开发项目生产,自己给农民提供生产所需资金、技术和派住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生产,生产出产品后按原订合同价格进行收购、销售。 3股份合作制。在一些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集团作为投资主体,兴办规模化的农业区,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按股分红。这种形式不再拘泥于承包的简单转让、农户一次性获得资金,而是通常由政府引导,按照现代经营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与其它生产要素结合,农民以股东身份与其它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以实现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 4、抵押、托管、拍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形。这主要存在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由于开办企业或经商的资金不足,企业或个人大多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托管是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拍卖是经村民讨论同意,可将尚未承包到户的荒滩、荒水、荒地等资源,以竞标方式公开拍卖经营权,实行开发经营。 三、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从整体上看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基本做法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实践也证明了它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新事物,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存在土地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从幕后走向前台,并且速度明显加快,但存在不少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有的随便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增加乡村财政或集体收入的措施;有的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有的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引发许多矛盾,甚至动摇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往往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 3、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制约着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赚不到钱了还可以回来种田,心理踏实。在目前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在城市打工,无论是多长时间,都很难取得城市户口的,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城市的社会保障始终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因此,农民始终是惦恋土地,将来还依靠土地养老。也有少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心存幻想,认为承包期延长30年以后,到那时政策变了,土地就成为自己的了,而那时自己如果还没有由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现在又不争取承包地,等于断了子孙财路,将来就后悔莫及。正因为将来的后顾之忧,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4、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制约着土地流转。当前虽然政策允许土地有偿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的价格极低。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土地自然生产、撂田抛荒,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的费用的现象(也称“倒帖皮”)。当前承包土地根本无价可谈,因为送给别人都不要,又如何能够有偿流转。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农民种地不合算,一个劳动力种地获得收入的远远低于打工的收入。二是土地流动渠道不畅,范围窄。一些地方因缺乏信息中介,更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没有完全展开,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局限在村内,不能跨区域流动,流转范围小,交易量小,成交的可能小。如果由农户漫无目的寻找转让对象来完成交易过程,势必因效率低下而影响土地的流转速度。急于流转土地的农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以低价,甚至采到倒贴的方式把土地转给别人耕种。三是没有完善的中介机构为之服务。由于土地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又有很大的区别,其运作程序相当复杂,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流动涉及到多个主体,即所有权主体、承包权主体、使用权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交易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通晓如此复杂的转让程序,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之服务,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交易中心缺乏严重地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育。四是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淡薄。我国农村土地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实物管理,土地流转价格不象普通商品价格一样容易确定,土地产权价格无衡量标准,根本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由于土地在历史上没有可供参照的价格,且目前又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从而导致农民价格意识淡薄。 四、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对策措施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不断探索创新,促进其健康发展。 1、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适合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必须继续稳定并使之进一步发展完善。具体思路是:强化集体所有权,最大限度地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绝对不可像有些人说的土地流转就要搞土地私有化。要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商品价格化,按照价值规律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在外流劳力较多、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要改变农户分散承包土地的经营格局,允许集体将土地调整集中连片,向社会公开发包,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首先,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即使乡村操作的土地流转,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是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乡镇不得干预。其流转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镇不得擅自截留。第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第四,是规范操作的原则。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经管部门要组织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让土地流转合法、规范。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保证不受损坏,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因此承包土地无法向利润最大化方向流动。所以,进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创新,就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保险。途径是先通过建立“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社会保障制度,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后,承包地的保障体制逐步退出,即将“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保障体制向单纯的“个人帐户”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转化,弱化土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尽可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 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国家要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和雇主签定劳动合同时,国家应强制规定就业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要为这些流动性极高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统筹费。让打工农民摆脱依恋土地的心理,促进土地流转。也可以用土地进行流转来解决打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体办法是,可探索成立专门针对进城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由这种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在原社区所拥有的农地经营权集中托管。托管者将这部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以招标的方式出租、出让给规模经营者。托管者以所取得和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转让收入,支付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减少土地承包的税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正常流转。当前土地交易价格低,最关键的就是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拥有成本太高了,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索取比较多。农民拿着土地不能赚钱,反而还要倒贴一定的费用,种田还要亏损,没有人愿意要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应在情理之中。因此,应弱化所有权。弱化所有权不是取消所有权,而是减少甚至降低土地的统筹提留,即降低土地的税费。只有这样,农民的土地预期才会真正提高,土地也才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另外,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为土地流动提供载体。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后,土地流转不仅仅局限在本村、本乡范围内,还能让外乡、外县甚至是外省的人来投资土地,从而打破土地流转的地域的限制,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有度、规范化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再次,要发展土地使用权交易中介组织,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土地使用交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交易主体各方,这就要求相应的中介服务组织为之服务。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信息、咨询、预测和评估等服务系统,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最后,增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价格意识,土地流转时合理计算价格。对土地承包、流转不仅有实物指标,而且需要价值量指标。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三农 【摘要】80年代后期以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我国广大农村悄然兴起。土地流转是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实践的产物。它不仅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等现实问题,而且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把农业向现代农业推进。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达到了一定的数量规模,流转形式也较多,但土地流转是一新生事物,它的实践和运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实际问题,本文从更高层次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原因规模经营问题 1978年,发生在安徽凤阳的“小岗试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导火索,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正式浮出水面。此后2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和中国农民的命运。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写进了《宪法》。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悄然兴起,很大程度上又巩固和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国家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写进多部有关法律,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地位。因此,有人把土地流转比作又是一次土地革命?D?D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 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先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悄悄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传,进而向内地蔓延,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顺流转,至今已有18年历史。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弃田打工;从另一方面看,农业发展一定的程度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承包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流转在一些地方悄悄兴起。它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体的原因如下: 1、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而发生土地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而用在种子、化肥、农药和灌溉用水等生产成本有增无减,农业税费却居高不下,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在城市和沿海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比种田收入高得多,如安徽一个同等劳力在家种地的纯收入只有外出打工(约4000元)的1/4~1/3。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如此情形之下,承包地被不少农民视为“负担”,他们不愿再种田,有的农民全家踏上进城打工、经商谋生道路,大量土地因此撂荒。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让土地流转到愿意种田的人手中,就成了解决土地撂荒危机的必然选择,在不少农村地区,这是促成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始动机。 此外,非农产业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要求土地连片集中高效;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介入农业开发,要求有专业化、成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与之配套,以改变有效的技术服务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正是解决我国农村际问题,土地流转在我国许多地方兴起。 2、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率而发生土地流转。土地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的兼业化,兼业化必然导致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工作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同时小规模经营也使产、供、销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提高土地效率,必须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要求土地适当集中,土地集中必须通过市场行为,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人均GDP都超过了1000美元。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在稳定农民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土地要向部分高效农副产品经营行业集中。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或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把土地适当集中,包给种田能手经营,取得了较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近年来土地发生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未来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 3、国家的政策、法律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是十分慎重的,逐步放开的,土地流转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从自发到合理有序流转、从少到多,完全是国家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先后出台了允许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在广大农村发展起来,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地区和发达地区。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用地”。又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自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的内容。转包的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由双方商定”。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订案对总纲第十条增加“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也相应地在第二条增加了第三款:“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后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31条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更简洁地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主、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1年12月,中央又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出台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也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这些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规范、支持和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二、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及形式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4%,安徽约5%。总的来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的形式较多,有的形式处探索试点阶段,以自由流转形式为主。二是大多数土地流转期限短,一般在3~5年为多。三是土地流转大多有偿。四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流转的土地占总的承包土地比例都在10%以上,而内地省份平均都在5%左右。五是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除农户外,城镇居民、工商企业(包括外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也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 目前我国农地流转形式有以下几种: 1自由流转。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出现的自愿的流转现象,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互换调节承包地。它解决部分农户生产作业区相对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通常由村干部作为协调中间人。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解决了农村青壮年临时外出打工、家中无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问题。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抓收入,便把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转让给别人。转包和转让的对象多是亲朋好友或本地的种田能手。他们一般不讲究从承包地上再获得多少收入和粮食,只求自己的承包地不抛荒。这种形式通常由村干部、村组织作为见证人和协调人。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发达地区较常见,占有较大比重。 2租赁倒包。这种形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中富裕后有头脑的农民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人员将投资转向农村发展。他们向乡、村集体租赁土地、荒山经营权,有规模地成片地开发土地、荒山资源,从事各项开发项目。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后请劳工生产,自己管理,自己经营。二是把租赁得到经营权后的耕地又倒包给本地的农民按规定的开发项目生产,自己给农民提供生产所需资金、技术和派住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生产,生产出产品后按原订合同价格进行收购、销售。 3股份合作制。在一些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集团作为投资主体,兴办规模化的农业区,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按股分红。这种形式不再拘泥于承包的简单转让、农户一次性获得资金,而是通常由政府引导,按照现代经营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与其它生产要素结合,农民以股东身份与其它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以实现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 4、抵押、托管、拍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形。这主要存在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由于开办企业或经商的资金不足,企业或个人大多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托管是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拍卖是经村民讨论同意,可将尚未承包到户的荒滩、荒水、荒地等资源,以竞标方式公开拍卖经营权,实行开发经营。 百事通 三、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从整体上看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基本做法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实践也证明了它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新事物,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存在土地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从幕后走向前台,并且速度明显加快,但存在不少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有的随便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增加乡村财政或集体收入的措施;有的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有的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引发许多矛盾,甚至动摇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往往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 3、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制约着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赚不到钱了还可以回来种田,心理踏实。在目前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在城市打工,无论是多长时间,都很难取得城市户口的,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城市的社会保障始终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因此,农民始终是惦恋土地,将来还依靠土地养老。也有少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心存幻想,认为承包期延长30年以后,到那时政策变了,土地就成为自己的了,而那时自己如果还没有由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现在又不争取承包地,等于断了子孙财路,将来就后悔莫及。正因为将来的后顾之忧,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4、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制约着土地流转。当前虽然政策允许土地有偿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的价格极低。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土地自然生产、撂田抛荒,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的费用的现象(也称“倒帖皮”)。当前承包土地根本无价可谈,因为送给别人都不要,又如何能够有偿流转。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农民种地不合算,一个劳动力种地获得收入的远远低于打工的收入。二是土地流动渠道不畅,范围窄。一些地方因缺乏信息中介,更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没有完全展开,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局限在村内,不能跨区域流动,流转范围小,交易量小,成交的可能小。如果由农户漫无目的寻找转让对象来完成交易过程,势必因效率低下而影响土地的流转速度。急于流转土地的农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以低价,甚至采到倒贴的方式把土地转给别人耕种。三是没有完善的中介机构为之服务。由于土地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又有很大的区别,其运作程序相当复杂,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流动涉及到多个主体,即所有权主体、承包权主体、使用权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交易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通晓如此复杂的转让程序,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之服务,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交易中心缺乏严重地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育。四是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淡薄。我国农村土地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实物管理,土地流转价格不象普通商品价格一样容易确定,土地产权价格无衡量标准,根本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由于土地在历史上没有可供参照的价格,且目前又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从而导致农民价格意识淡薄。 四、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对策措施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不断探索创新,促进其健康发展。 1、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适合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必须继续稳定并使之进一步发展完善。具体思路是:强化集体所有权,最大限度地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绝对不可像有些人说的土地流转就要搞土地私有化。要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商品价格化,按照价值规律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在外流劳力较多、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要改变农户分散承包土地的经营格局,允许集体将土地调整集中连片,向社会公开发包,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首先,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即使乡村操作的土地流转,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是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乡镇不得干预。其流转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镇不得擅自截留。第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第四,是规范操作的原则。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经管部门要组织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让土地流转合法、规范。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保证不受损坏,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因此承包土地无法向利润最大化方向流动。所以,进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创新,就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保险。途径是先通过建立“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社会保障制度,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后,承包地的保障体制逐步退出,即将“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保障体制向单纯的“个人帐户”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转化,弱化土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尽可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 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国家要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和雇主签定劳动合同时,国家应强制规定就业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要为这些流动性极高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统筹费。让打工农民摆脱依恋土地的心理,促进土地流转。也可以用土地进行流转来解决打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体办法是,可探索成立专门针对进城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由这种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在原社区所拥有的农地经营权集中托管。托管者将这部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以招标的方式出租、出让给规模经营者。托管者以所取得和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转让收入,支付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减少土地承包的税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正常流转。当前土地交易价格低,最关键的就是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拥有成本太高了,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索取比较多。农民拿着土地不能赚钱,反而还要倒贴一定的费用,种田还要亏损,没有人愿意要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应在情理之中。因此,应弱化所有权。弱化所有权不是取消所有权,而是减少甚至降低土地的统筹提留,即降低土地的税费。只有这样,农民的土地预期才会真正提高,土地也才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另外,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为土地流动提供载体。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后,土地流转不仅仅局限在本村、本乡范围内,还能让外乡、外县甚至是外省的人来投资土地,从而打破土地流转的地域的限制,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有度、规范化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再次,要发展土地使用权交易中介组织,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土地使用交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交易主体各方,这就要求相应的中介服务组织为之服务。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信息、咨询、预测和评估等服务系统,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最后,增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价格意识,土地流转时合理计算价格。对土地承包、流转不仅有实物指标,而且需要价值量指标。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土地流转原因规模经营 1978年,发生在安徽凤阳的“小岗试验”,点燃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导火索,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制正式浮出水面。此后20多年的改革历程已经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制的全面推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和中国农民的命运。随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写进了《宪法》。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悄然兴起,很大程度上又巩固和促进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国家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写进多部有关法律,确立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地位。因此,有人把土地流转比作又是一次土地革命――中国第三次土地革命。 一、土地流转的原因 我国农用土地的流转开始于1985年,先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悄悄萌芽了承包土地经营权的自发性流传,进而向内地蔓延,从自发流转发展到有顺流转,至今已有18年历史。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原因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逐年增加,同时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弃田打工;从另一方面看,农业发展一定的程度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承包中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为了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流转在一些地方悄悄兴起。它是我国农村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具体的原因如下: 1、为解决农村的实际问题而发生土地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之所以发生大规模的流转,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农村的现实危机有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而用在种子、化肥、农药和灌溉用水等生产成本有增无减,农业税费却居高不下,使得种田效益十分低下,一些地区承包土地甚至成了“亏本买卖”。在城市和沿海劳动力市场开放的情况下,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打工收入比种田收入高得多,如安徽一个同等劳力在家种地的纯收入只有外出打工(约4000元)的1/4~1/3。打工收入已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如此情形之下,承包地被不少农民视为“负担”,他们不愿再种田,有的农民全家踏上进城打工、经商谋生道路,大量土地因此撂荒。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让土地流转到愿意种田的人手中,就成了解决土地撂荒危机的必然选择,在不少农村地区,这是促成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始动机。 此外,非农产业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要求土地连片集中高效;工商企业、“三资”企业介入农业开发,要求有专业化、成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与之配套,以改变有效的技术服务不足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导致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生。正是解决我国农村际问题,土地流转在我国许多地方兴起。 2、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效率而发生土地流转。土地小规模的家庭经营必然导致农业的兼业化,兼业化必然导致土地利用率低,农业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工作效率低,农业生产成本高,同时小规模经营也使产、供、销的成本大幅度增加。为了提高土地效率,必须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要求土地适当集中,土地集中必须通过市场行为,即通过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人均gdp低于500美元时,农民以分散的自给自足土地经营为主,当人均gdp大于1000美元之后,土地的商业运用和市场价值才能显现出来,表现在土地拥有者有转让土地的愿望,土地经营者有扩张规模的需求,二者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土地的集中效应。以此为标准,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人均gdp都超过了1000美元。从国家的政策来看,国家在稳定农民长期承包土地权利的基础上,积极倡导土地要向部分高效农副产品经营行业集中。一些地区,特别是发达地区或劳动力转移较多的地区,把土地适当集中,包给种田能手经营,取得了较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近年来土地发生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未来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方向。 3、国家的政策、法律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政策是十分慎重的,逐步放开的,土地流转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从自发到合理有序流转、从少到多,完全是国家从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出发,先后出台了允许土地流转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土地流转这一新生事物在广大农村发展起来,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较多地区和发达地区。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它非农用地”。又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自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的内容。转包的条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由双方商定”。1988年4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订案对总纲第十条增加“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七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也相应地在第二条增加了第三款:“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后来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31条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可以采取转包、入股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利用率”。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更简洁地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主、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1年12月,中央又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来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新出台的《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也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些法律和政策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规范、支持和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 二、我国土地流转现状及形式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内地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的比例最高县市达到10~20%左右,一般在5%左右。如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4%,安徽约5%。总的来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呈现五大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的形式较多,有的形式处探索试点阶段,以自由流转形式为主。二是大多数土地流转期限短,一般在3~5年为多。三是土地流转大多有偿。四是发达地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高于欠发达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流转的土地占总的承包土地比例都在10%以上,而内地省份平均都在5%左右。五是参与土地流转的主体呈多元化,除农户外,城镇居民、工商企业(包括外商企业)、科研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也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 目前我国农地流转形式有以下几种: 1自由流转。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出现的自愿的流转现象,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互换调节承包地。它解决部分农户生产作业区相对分散、不便管理的问题,通常由村干部作为协调中间人。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经自行协商临时把承包地交由别人(大多是亲友)代耕代种,原承包合同关系不变,时间、条件一般由双方口头约定。这种形式因为简单明了、手续简便,成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解决了农村青壮年临时外出打工、家中无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问题。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生产经营转向从事第二、三产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抓收入,便把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转让给别人。转包和转让的对象多是亲朋好友或本地的种田能手。他们一般不讲究从承包地上再获得多少收入和粮食,只求自己的承包地不抛荒。这种形式通常由村干部、村组织作为见证人和协调人。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发达地区较常见,占有较大比重。 2租赁倒包。这种形式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村中富裕后有头脑的农民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人员将投资转向农村发展。他们向乡、村集体租赁土地、荒山经营权,有规模地成片地开发土地、荒山资源,从事各项开发项目。经营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租赁后请劳工生产,自己管理,自己经营。二是把租赁得到经营权后的耕地又倒包给本地的农民按规定的开发项目生产,自己给农民提供生产所需资金、技术和派住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生产,生产出产品后按原订合同价格进行收购、销售。 3股份合作制。在一些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企业集团作为投资主体,兴办规模化的农业区,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按股分红。这种形式不再拘泥于承包的简单转让、农户一次性获得资金,而是通常由政府引导,按照现代经营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农民以股东身份与其他投资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以实现区域化和专业化生产。 4、抵押、托管、拍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情形。这主要存在于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一带,由于开办企业或经商的资金不足,企业或个人大多以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托管是承包方承包地委托农业服务组织或农户代为经营管理,托管双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托管期间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由承包方履行,也可以在协议中明确由托管方履行。拍卖是经村民讨论同意,可将尚未承包到户的荒滩、荒水、荒地等资源,以竞标方式公开拍卖经营权,实行开发经营。 三、我国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从整体上看发展方向是正确的,基本做法是符合中央精神的,实践也证明了它有效地提高了土地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农村土地流转是一种新事物,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存在土地强制流转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兴起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从幕后走向前台,并且速度明显加快,但存在不少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如有的随便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把土地使用权流转作为增加乡村财政或集体收入的措施;有的用行政手段将农户的承包地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有的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引发许多矛盾,甚至动摇农村基本经济制度。 2、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的土地流转大多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往往相互之间的转包、转让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进行,口头合同稳定性差,双方利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不便于管理,而且也为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留下了隐患。口头协议的随意性造成接包方缺乏长期经营的打算,舍不得增加投入,积极性不高。 3、农民缺乏社会保障制约着土地流转。在农村,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功能,而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决定了农民不能轻易离开土地,农民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退路,即使外出打工赚不到钱了还可以回来种田,心理踏实。在目前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在城市打工,无论是多长时间,都很难取得城市户口的,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城市的社会保障始终把他们排除在外的。因此,农民始终是惦恋土地,将来还依靠土地养老。也有少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心存幻想,认为承包期延长30年以后,到那时政策变了,土地就成为自己的了,而那时自己如果还没有由农民变成真正的市民,现在又不争取承包地,等于断了子孙财路,将来就后悔莫及。正因为将来的后顾之忧,相当一部分农民都把土地看得十分重要,农民在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后,仍然把承包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将土地转让出去。 4、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制约着土地流转。当前虽然政策允许土地有偿流转,但是土地流转的价格极低。许多地方不仅出现了土地自然生产、撂田抛荒,甚至出现了农民为了甩掉土地,倒贴一定的费用的现象(也称“倒帖皮”)。当前承包土地根本无价可谈,因为送给别人都不要,又如何能够有偿流转。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是农民种地不合算,一个劳动力种地获得收入的远远低于打工的收入。二是土地流动渠道不畅,范围窄。一些地方因缺乏信息中介,更缺乏土地流转市场,土地流转没有完全展开,土地使用权流转仅局限在村内,不能跨区域流动,流转范围小,交易量小,成交的可能小。如果由农户漫无目的寻找转让对象来完成交易过程,势必因效率低下而影响土地的流转速度。急于流转土地的农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以低价,甚至采到倒贴的方式把土地转给别人耕种。三是没有完善的中介机构为之服务。由于土地交易与普通商品交易又有很大的区别,其运作程序相当复杂,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流动涉及到多个主体,即所有权主体、承包权主体、使用权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交易主体的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通晓如此复杂的转让程序,这就要求有完善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之服务,如资产评估机构、委托机构、法律咨询机构、土地投资机构、土地融资机构和土地保险机构等。交易中心缺乏严重地制约了土地市场的发育。四是农民土地使用权流转价格淡薄。我国农村土地长期以来都是实行实物管理,土地流转价格不象普通商品价格一样容易确定,土地产权价格无衡量标准,根本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由于土地在历史上没有可供参照的价格,且目前又没有完整的价格体系,从而导致农民价格意识淡薄。 四、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对策措施 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不断探索创新,促进其健康发展。 1、在继续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适合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发展模式,必须继续稳定并使之进一步发展完善。具体思路是:强化集体所有权,最大限度地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绝对不可像有些人说的土地流转就要搞土地私有化。要将土地的使用权作为商品价格化,按照价值规律实现土地的合理配置。在外流劳力较多、二三产业发展较快的地方,要改变农户分散承包土地的经营格局,允许集体将土地调整集中连片,向社会公开发包,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2、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规范”的基本原则。首先,是群众自愿的原则。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即使乡村操作的土地流转,也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流转。其次,是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土地流转的转包费、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平等协商确定,乡镇不得干预。其流转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镇不得擅自截留。第三,是依法有序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土地流转中,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第四,是规范操作的原则。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经管部门要组织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书,建立土地流转台帐,当好流转双方的“中间人”,让土地流转合法、规范。加强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资料的档案管理,保证不受损坏,做到专人、专柜保管。 3、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弱化农村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由于土地依然是大部分农民就业、生存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唯一依靠,因此承包土地无法向利润最大化方向流动。所以,进行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创新,就要积极而稳定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农村的社会保障由依靠承包地转为依靠社会和制度。采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地兴办养老、医疗、生育、伤残等保险。途径是先通过建立“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社会保障制度,积累社会保障基金,在积累一定的资金后,承包地的保障体制逐步退出,即将“承包地+个人帐户”的双重保障体制向单纯的“个人帐户”式的社会保障制度转化,弱化土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功能,还土地以正常的生产要素性质,尽可能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 对于外出打工的农民,国家要制定统一的、非歧视的劳动就业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工和雇主签定劳动合同时,国家应强制规定就业单位在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要为这些流动性极高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统筹费。让打工农民摆脱依恋土地的心理,促进土地流转。也可以用土地进行流转来解决打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具体办法是,可探索成立专门针对进城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由这种社会保障体系对进城农民在原社区所拥有的农地经营权集中托管。托管者将这部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以招标的方式出租、出让给规模经营者。托管者以所取得和租金收入、红利收入、转让收入,支付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减少土地承包的税费,建立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正常流转。当前土地交易价格低,最关键的就是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拥有成本太高了,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索取比较多。农民拿着土地不能赚钱,反而还要倒贴一定的费用,种田还要亏损,没有人愿意要土地,土地价格低廉应在情理之中。因此,应弱化所有权。弱化所有权不是取消所有权,而是减少甚至降低土地的统筹提留,即降低土地的税费。只有这样,农民的土地预期才会真正提高,土地也才会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才能促进土地流转。另外,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为土地流动提供载体。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后,土地流转不仅仅局限在本村、本乡范围内,还能让外乡、外县甚至是外省的人来投资土地,从而打破土地流转的地域的限制,促进农村经济蓬勃发展。土地使用权市场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敏感的要素市场,必须发展与规范并重,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有度、规范化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再次,要发展土地使用权交易中介组织,规范交易行为,减少土地流转成本。土地使用交易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交易过程,涉及交易主体各方,这就要求相应的中介服务组织为之服务。要建立土地使用权市场信息、咨询、预测和评估等服务系统,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最后,增强土地承包使用权的价格意识,土地流转时合理计算价格。对土地承包、流转不仅有实物指标,而且需要价值量指标。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关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农用地之间的流转,原来是用于农用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以后也必须是农业用途,不得用于建设用地等用途 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的用地政策对于促进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正确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就必须重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在不减少农村的基本农田、耕地和农用地的情况下,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在农民的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收入,这对于加快城市群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应该说,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目前在许多城市的郊区农村都已普遍展开。追溯历史,城市化进程比较快的地区如上海等地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仅限于农用地之间的流转,也就是说,原来是用于农用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以后也必须是农业用途,不得用于建设用地等用途。 概括起来,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土地转包,即承包农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使用权,以一定条件自发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般从事种植业生产。二是土地转让,即承包农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发包方或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经营,已在非农产业就业并有比较稳定收入的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地,一般采用这种转让方式,养殖业一般也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三是土地置换,即各农户为方便耕种相互调剂承包的地块。四是土地入股,即承包农户将土地使用权折成股权,农户凭股权入股组成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农民按股分红,园艺场或大棚蔬菜种植的设施大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土地。五是土地租赁,即承包户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法人或个人经营农业,承租人向承包方缴纳租金。 从目前长三角一些城市土地流转的补偿情况来看,农用地之间流转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粮食等实物形式给予补偿,如农用地之间土地流转采取土地转包方式,一般给予每位劳动力每年几百斤稻谷补贴;二是以货币形式给予补贴,通常从事粮油作物种植的土地一般每年每亩补贴300-600元,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为400-800元,农业园区租赁土地为600-800元。同时也有部分郊区对放弃耕种的承包地采取回收方式,不予补偿。 在目前农用地流转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流转程序不规范。在农用地流转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土地承包户在土地流转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补偿标准偏低。农用地之间土地流转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每年每亩地给予农户的补偿都较低。这个标准仍然不能让纯农户摆脱贫困状态。 对此,在城市群发展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实施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就在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按照“条件、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实施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中不断提高土地收益,加强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这对于城市群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流转问题研究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拥有大面积土地,在近年来的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针对流转规模、流转规范等问题,本文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旨在保证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合理性,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对策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流转规模小、流转效率低下、流转机构不健全、流转流程制度不完善等。要保证我国农村的发展,首先要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保证土地的高效利用。 1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1.1流转规模小 土地流转是农村城市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未来农村发展的必要途径。但是,要求流转过程合理、循序渐进。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依然不大。一方面在于农民具有恋土情结,不愿离开多年生活的土地,而相关部门并未做好准备,无论是农民思想上,还是具体的利益给予上,均存在无作为现象;另一方面在于管理者对于土地流转存在疑问,不能正确分析农村的经济发展形势,工作效率不高,积极性不高。另外,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地势以山地、丘陵为主,并且表现为土地零散,无法集中管理,或者人均耕地较少,流转问题严重影响当地农民的生存,因此起到了制约作用。 1.2流转程序不完善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受重视程度不高,因此导致流转过程中缺少专业的合同。多数源于农民自发,缺乏法律意识,流转对象也均为当地的邻居或者亲戚,只有口头协议或者不生效的协议。内容签订上也不完整,相关条款、期限均为约定俗成,但是一旦出现问题却无法得到解决。由于一些农民外出打工,对土地流转不重视,甚至存在一些合同代签现象,忽视了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流转操作程序仍待继续完善。 1.3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不健全 我国对土地流转管理的相关规定中,要求各乡镇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起到指导和引领作用,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应由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下属建立的机构组成,以保证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合同签订的合理性,土地用途的合理性、合法性。但是,目前各乡镇政府并未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农民土地流转依然停留在个人阶段,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对于农民土地流转的重视程度不足,缺乏法律理念,也缺乏积极的工作态度,导致土地流转管理过程中的合同签订存在问题,纠纷大量存在。 2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对策 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合理问题需从政府部门入手,紧跟国家政策要求,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基本制度,加大监督、引导和执行力度,并正确宣传,使农民正确认识土地流转。 2.1搞好政策宣传,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是影响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积极的、正确的宣传来确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政策的实施,提高农民对于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认识,在确保稳定和完善的承包关系下完成土地流转。实施现代化农村发展道路,既保证农民自身的利益,又能够使土地得到合理利用,确保农村的长期稳定发展[1]。 2.2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合同管理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管理政策,乡镇单位机关还应明确农村土地承包负责项目,保证土地经营权的确立,并且合理解决延包问题。对农民而言,最大的问题就是面积的合理性,这是保证其流转的重要因素,在这一基础上解决合同不完善、经营权证不到户等基本问题,要求农民签证,积极开展流转合同签证。同时,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明确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负责人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此外,还应全面推行以区为单位的农业厅建立,管理流转合同的规范文本,对于农民要求鉴证的,要积极开展流转合同鉴证,并且要认真对土地面积、流转情况进行备案,保证全面掌握农村整体土地流转现状[2]。最后,要不断完善委托办理手续,按照相关合同的要求来签订,确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2.3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农民培训 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土地保证制度,从根本上保证农民的利益,使农民从思想上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并且保证其对土地流转的正确认识。在已流入城镇且拥有不错生活的农民,可以推进其融入城市,综合开发利用闲置的农村土地。同时,对农民进行培训,在健全的保障机制下提高农民的技能,农民掌握一技之长之后,自然会思考其他的生活方式。另外,进一步加快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再就业机会。 3结语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还存在大量的问题,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及农民的共同努力。在以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无论是农民自身还是相关管理部门,均未产生正确的认识。在新时期农村发展过程中,既要认识到城市化的重要作用,又要切实保证农民的利益,从多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 作者:徐晓乐 单位:前郭县国土资源局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难点研究 [摘要]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农业也由传统的农业向现代农业进行转变;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与改革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之路。另外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创新更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宣传和推动。改革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能够增加农民的收益并且对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完善土地制度等起到一定的作用。虽然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还不够成熟,需要我们更多的努力。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府主导;法律规制 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所产生的,因为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还处于刚刚开始的初期体制没有完善,土地使用权在流转的过程当中还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和损害农民权益等一系列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能够快速解决,将会影响到农村土地的使用权的发展,不利于土地流转的综合管理。 1土地流转制度的现状 1.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土地流转方面有着不规范的操作程序,所以很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从根源上来说是因为土地流转制度不够完善。同时农民对于我国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比较淡薄,其次是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要求,这表明在土地流转方面的相关法律也是存有漏洞,这也就导致了纠纷很难解决。土地流转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进行的,但是一些部门采取不正当的方式让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还有承包商让农民签订了一些不平等的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商为了短期的经济效益,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合同期满后,农民无法恢复耕地的使用价值,给土地造成严重的损害,也不能让农民能真正感觉到自己是土地的主人。 1.2土地的流转渠道较少,大多数存在于亲戚朋友之间 一些企业因为利益的原因不愿意投资农业领域,土地承包缺少积极性,所以土地流转市场化并不明显,而且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一些农业企业也不想直接和农民打交道,成本较高而且在短期之内也无法成片地承包。大多是通过乡镇政府直接越过农民与企业签订土地包租合同。如果在经营不善无法收回成本的情况下,承租企业无法向农民返还租金还是由政府出面解决,农民的合法经济利益也很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 1.3缺乏专业土地流转服务机构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首先是村集体产业结构的调整需求。村集体为了发展集体产业,就会鼓励农民把土地的使用权交给企业发展集体经济,通过租赁流转给集体产业的负责人。当土地进行第二次承包时,使农村原本存在的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大量劳动力向外地大量的转移,因为部分劳动力的转移将会带动全家转移,致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现在一些农村土地流转的信息不够通畅,而且租赁双方的信息不能进行及时的沟通,这就导致了一种“农民要转的转不出去,企业需要转的转不到”这种局面。就现在而言我国大部分的农村地区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造成了双方的信息交流受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效益。 2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2.1加强农民主体地位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长期影响以及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方面的决定权,因此政府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过程当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是由于政府在建设的新农村时,对集体土地流转的制度过程中缺少理性,严重地阻碍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的发展,所以我们要更加维护支持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规模化,提高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率。 2.2加快发展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 鼓励和引导农民加入合作社进行大规模发展,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户把土地承包出去,可以定期得到分红,还可以利用闲时进城务工,可以使自己得到更多的收益,在经济上也有了双重的保障。还要对农户进行定期的科技培训,引导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指导;邀请农业专家进行现场培训,让农业科技走进田间地头;或者让农民加入农业科技合作社,增强农业科技的知识;培养农民的科技素质等等。 2.3加强政府重视 政府要对当前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要尽快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已存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使农村土地流转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还要限制农村土地流转的用途,来确保流转的土地是用于农业,在集体土地流转当中,坚持农民自愿、有偿原则。在土地流转方面还要进行创新经营的方式,例如家庭农场等。总而言之要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让农民真正实现利益的增收,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稳定和完善农村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利义务,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的面积进行统计,要真正的把各个区域的面积和权属权利关系来统计,并在土地流转前首先要排除会产生纠纷的潜在因素;而且政府也要对农村土地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发展。 3在土地流转方面政府采取措施 3.1出台优惠政策 近几年,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速度呈上升趋势,流转的土地面积不断扩大农户数量不断增多,政府也要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分布区域不均,农村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发展较活跃的地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速度比较快、数量居多,经济欠发达的地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对慢一些。政府要多进行宣传普及土地流转的知识,或者均衡一下两极分化的趋势。因为土地流转的类型不一样,土地使用的类型比例不均。政府需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分成不同的类型。以流转方式为标准分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投股或参与股份合作等其他方式流转。 3.2严格监督土地流转制度 开展对土地流转的严格监督,并且要对非法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一定的处罚,进行行政追责,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政府还要对农村的土地承包面积进行明确的清点工作,并进行存档,做到真正的了解每一块地的面积和它的权属关系,提前把存在于土地流转之间的潜在不安定因素先排除以防发生纠纷。同时政府也要对农村土地进行适当的调整,以达到最优化。自从我国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多数地区农村分配的土地很多年都没有发生过变化,这也不符合现在农村不断增长的人口对于土地的需求,所以政府应当急时进行适当的调整,来适应当代社会的不断发展。 3.3加大土地流转宣传 政府还要在乡镇以及其下的村集体中进行大力的宣传,让农民了解到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以防农民上当受骗。农村可以建立土地流转咨询小团队,切实为农民解决土地的相关问题。政府还可以聘请专家来农村为农民开展讲座,为农民普及土地流转的相关知识,转变农民传统的观念,从而营造良好的流转发展环境,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以使流转速度加快,渐具规模。 4结语 进行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利益,保证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在某些方面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式不单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流转,为了稳定农业的地位,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社会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是需要长时间的努力的,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要努力学习其他地区的土地流转的经验,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发展合适的并且能够促进土地制度发展的体系,解决农村土地的现有问题。 作者:李方武 单位:肇庆市农业学校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遇到的问题与政策 民生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个基本,我国采取的土地所有制中的一种形式就是农村集体土地,而流转农村集体土地在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方面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我国不断进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转移了农村的劳动力,大大加快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速度,并且扩大了其规模。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制约,但是仍然有不足之处存在,只有发挥出引导和规范的作用,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合理的进行流转,才能让农村集体土地得到更加有效而持久的利用,保障农民应有的利益,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1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意义 中国一直以来都坚持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一共有两种,分别是属于国家所有和属于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后一种劳动人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是集体土地。土地流转的概念是农户将自己手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可以是其他的农户也可以是经济组织,使用权转让了出去,但是承包权还保留在自己手中。自从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倡导集体土地入市,对于农村土地来说其土地流转是一种优化和再分配的过程,一些农户家中劳动力不足或者去从事其他产业了,那么就可以将承包权保留下来,然后流转使用权给那些农作大户进行集中经营,让农业经营的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从而提高其生产力水平,通过现代化的发展来进行生产成本的降低。还可以进行农村土地转让使用权市场的建立,鼓励并且引导农户将手中的土地使用权合理的转让出去,将土地集中起来然后结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生产布局。建立市场不仅可以将土地资源从当地农户的手中集中起来然后进行优化配置,还可以有效的促进城市工商企业的进驻,实现农、工、商一体化经营,让城乡一体化建设变得更加快捷。 2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传统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有很多种,例如土地转包、土地转让、土地股份合作、委托经营、返租倒包、拍卖四荒地等,将其在市场中主要流转形式的作用发挥了出来。如今时代在发展变化,土地股份合作社、宅基地换房、换社保等全新的形式与时俱进诞生了出来,让我们可以有更多的形式用来选择。主要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土地在承包权、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权责方面划分的还不够清楚,这是土地流转所有问题中的优秀所在。 (2)没有建设起相应的社会保障体制,价格体系也不够完整,不利于土地流转市场进一步的健康发展。我国在进行土地流转的时候没有可供参考的一个完整的价格体系,在流转市场中信息比较封闭没有媒介进行沟通,所以其交易量一直难以提升,只有少数土地资源在进行交易,而且过低的流转价格对农民自身的利益是很大的损害。对我国的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其安身立民的根本仍然是土地,为其提供社会保障,但是很多地方没有做好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所以农民不愿转让自己手中的土地承包权,哪怕出门打工荒废掉。所以如果不能建立起一个完善科学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就不可能获得足够的安全感以及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3)对土地流转进行行政干预。虽然中央对于土地家庭承包制的重要性一再进行强调,但是仍然有不少基层干部抵抗不住私人利益的驱使,用行政权力迫使土地流转并从中谋求私利,对于广大农民的正当权益是非常大的危害。 (4)没有明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所有权主体是比较繁杂的,有的是村集体,有的是乡镇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代表的多元化模糊了土地事权以及财政权,容易出现权益纷争的问题,交易成本人为的得到了增加,不能有效的进行分配。尤其是集体土地的征用权以及土地利用的综合规划权仍然保留在国家手中,相比起所有权人来说国家拥有的控制权更为高级,这进一步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过程造成了阻碍。 3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政策研究 想要完善并建立起一个全面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这项工作是非常复杂并且系统性的,涉及很广泛的内容并且情况复杂,需要从多个方面共同落实。首先要管理好农用地产权,通过政策的制定来对土地的所有权主体进行明确的划分,理清楚土地产权之间的关系,登记好土地相关信息,对不同位置和不同肥沃程度的土地做好等级的划分与确定,只有做好了基础的土地管理工作,才能保证土地流转不出差错。第二要不断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让经营方面的内容得到规范,具体的收费标准也要有明确的规定。第三是对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进行适度的深化改革,用这些产权基础的实践来证明农村土地流转。第四是农业风险以及农村社会两方面的保障制度,还需要进行强化和完善,让农业风险对于自然灾害拥有更高的缓冲能力,完善农民在医疗和养老方面的保障,落实失业保险,这样一来农民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出去以后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培训机构的强化,要使其可持续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的提供就业保障从而减少城市中出现的流民。最后是多样化的发展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式,例如转让、入股、抵押等都可以包括在内。法律应该确认并规范现行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保证今后有章可循,在以后对土地法进行立法的时候弹性化的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让法律变得更加灵活并且具有前瞻性。 作者:庄凤岐 单位:桦甸市八道河子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入市调查思考 一、农地入市的大背景与政策 中国的改革开放至今已有30余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土地要素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其流转变动所创造的GDP与对中国制度的影响在当下无疑是关键的一环。因此,与“三农问题”、“土地财政”、“户籍改革”、“城乡统筹”等问题相交织的农村集体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和紧迫。然而,中央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大方向定下基调,但是全国上至部委,下至地方各级政府,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如何入市,集体土地如何处理,土地上的建筑及用途如何对待,可谓大相径庭。基于对这些问题的困惑,本次调查小组选择浙江省临安市潜川镇作为具体的调查点,实地调查,欲探究农地改革中实际的问题,了解作为此项改革最广大利益的代表者——农民,对当地政策的实际感受。 二、以潜川镇为例的对村民实际反馈与数据统计 在连续四天的调查中,本小组共走访13个自然村,4个行政村,其中以牧亭村和青山殿村为主(人口相对集中,各自有代表性。比如牧亭村是中心村以农业为主,青山殿村则以工商个体和农家乐旅游经营为主)。小组一共发放问卷120份,有效问卷109份,有效率约为90.8%。从调查问卷的部分数据分析可以得出部分结论: 1.数据显示77%受访村民认为私人宅基地买卖的情况有但不普遍,65%受访村民认为农地不得流转是物质生活提高有影响,73%的村民对农地流转自由抱有期望。这表明虽然潜川镇地区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包括宅基地在内)现象不算普遍,该地区的村民也没有强烈的意愿要使农村土地入市,得以自由买卖、租赁等,但是仍然希望土地的流转能够更放宽,使得土地要素能够产生高于农耕的更大经济效益,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将土地流转规划过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2.数据显示只有22%的受访村民完全不清楚宅基地流转需要相关手续;在当前农地流转阻力选项上,54%的受访村民认为是行政管制不当,政府垄断土地,没有考虑农村群众呼声,余下的56%则认为国家在农地流转的立法和政策还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现今农村的发展。要知道,村民一般是不会去关注行政审批手续,但对于宅基地流转问题,竟然有56%的受访村民明确知道基本程序与限制。可见这些人平日因为这方面问题与政府打过交道,故而十分清楚。而大部分人对现行土地政策框定过死,阻碍农民利益表达不满。可见经济基础的发展已经对上层建筑产生冲击,原有的上下层建筑之间已经不能很好协调。上述的问题表面上是当下政策与农民利益的冲突,本质上却是农地流转入市在地方上的矛盾,以及当地政府对土地制度改革趋势的态度。不仅潜川镇有这样的矛盾,全国的农村集体土地都有类似的矛盾。那么,农地流转入市改革在现阶段又面临哪些问题与阻力呢? 三、农地流转入市现状的阻力与问题 (一)反对农地流转入市的主流观点 1.粮食安全角度:保护耕地资源,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农地入市会对现有耕地造成大量侵占,使得粮食自给无法保障。 2.社会保障角度:重蹈历代土地兼并教训,农地入市后农民没有土地,失去经济来源后坐吃山空,最后成为所谓的无业游民,“流氓无产者”,对社会保障和稳定造成冲击。这也是政府部门最多的观点。 3.地方房地产财政角度:农地入市会对现有房地产市场造成冲击,影响房地产市场,对各级政府土地财政造成影响。 4.是否合法角度:农地流转入市违反现行法律,所谓的小产权房等毫无法律依据,应当拆除。这是浙江省的主要政策观点。 (二)本文的观点态度 1.对于第一种反对意见,周其仁曾指出“本专栏查证过的,1990年代后期到新世纪之交,一度流行的“十年减少耕地1亿亩”就是一例。就本小组在潜川镇的调查而言,大多数农民所占的地本身就不适宜耕种,即便种了农作物产量也很低。而且,就占用耕地来说,近年扩建的大多是城市,难道农村的用地量比城市还多?就保护耕地的目的来说,是为了保障粮食的生产。但现在的浙江,还有多少土地是成片种粮,作为商品粮出售的?就经济规律来说,越是发达的地区,第一产业的比重就越少。中国的农民工上亿,许多土地早已抛荒,但粮食供给仍能保持平衡,可见粮食保障的根本在于主要粮食产区,而不是零散在各地,不作为商品粮的农地。事实的结果是,只准城市卖地,不准农地入市,甚至不少城市通过各种手段将农村集体土地收购,再变成商品房出售,同样没有对耕地进行保障,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真正受到打击的反而是农村人民,既没有地,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2.对于第二种反对意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改革的实践看“集体林地可以这样改革,为什么集体农田不能这么做?在广大农村中,林农只是少数,大多数农民是农田的耕种者、生产经营者,在土地确权之后,他们不是同样会迸发出极大的积极性吗?”“城地城房入市多年,天下没有大乱,为什么农地农房入市,天就会塌下来呢?是的,我国土地的市场化配置再城乡之间分岔而行,等于做了一个对照实验。城市土地也是地,城市房屋也是房,过去也被禁绝于市场之外,不过等到城地城房双双入市,天下大乱了吗?”只把宅基地等农村集体土地框死,不得自由用于非农用途,不得买卖、租赁、抵押,难道农民的生活就有保障吗? 3.对于第三种反对意见,则是纯粹从利益角度来看待。如果农地入市对当下房地产造成冲击,使得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减少是不公平的。那么建国以来至今对农民的差别对待,经济上的工农业剪刀差,政治上的投票比例折算,城乡户籍人为分割又是哪一种公平?给农民土地,但却不准其获得收益,甚至征地的收益也只有一点点,根本享受不到改革带来的红利。一味依赖土地财政畸形发展经济的恶果现在渐显。土地财政持续多年自由其合理性,但牢牢站在土地财政的角度上维护地方利益,罔顾农村利益,社会的两极分化将会大大加剧。 四、矛盾根源:城乡两种土地制度对立与解决构想 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在国有土地上的的违建肯定是要拆除的,属于三改一拆的范畴。但是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违建,应该可以分情况区别对待。因为农民是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收入最低最辛苦的劳动者。在全国房价一直稳定,但却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农民难道只能靠种地过日子吗?难道只能靠政府征用集体土地,征地赔偿4万元一亩吗?政府却可以把4万一亩征用过来的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卖给有钱人200万300万一亩吗?这公平吗?政府可以廉价征用耕地,可以征用农民的房屋,但却可以高价卖出。农民情何以堪新生事物的出现并非没有征兆。事实上,早在80年代,四川就有所谓的“点杀”,就是开办农家乐,养一些家禽,客人点哪个杀哪个,也是将宅基地用于非农用途进行经营。无独有偶,同一时期的浙江也开始兴办农家乐。更进一步说,各个城市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有不少宅基地是拿来出租的,里面都住满了人,大城市更不必言。从市场关系看,从租赁到买卖只有一步之遥。能够租赁几个月就能租赁几年,几十年,商品房的使用权也不过70年,在这种情况下,这里的土地和流转入市有什么实质区别呢?所以说,农地的入市个别现象早已存在。对于包括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流转入市趋势,辛弃疾的“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会是最好的注解。君不见,各省市已经各有试点,大规模的农地入市只是时间问题,但究竟按什么样的规则,就需要在日后的实践中见分晓。 作者:陈晓晓 朱孟玺 钱美玲 沈凡君 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完善 一、分析影响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阻碍因素 (一)城乡二元化的结构理念 由于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理念之上的,以致于使得制度出现了偏差,是问题的根源所在。实质上城乡二元结构是由于社会制度下城市和农村人口的身份和社会福利待遇的不同而形成的。当时立法者为了保障农民的福利,对集体和国有土地进行不同的规划。原则上没有限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但是严格限制了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除了特殊情况,不允许单独出租、转让、抵押。在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城乡二元结构严重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因此急需要改变城乡二元机构,同样需要改变和重构集体土地制度。 (二)似是而非的理论依据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理念已经根深于人们的思想中,学者们想出了一些理论,为现行的错误法律进行开脱。以下分析几种主要的观点。 1.国家家长权。有的学者以为,社会应该行使权力限制农民自由处理土地的权力以及削弱他们拥有土地的年限,这样做能够强制农民尽到保障自己的义务。这种错误的认识看低了农民群众,却将国家看作为守护农民利益的“大家长”,这种“家长权”思想已经背离了现代法治的实践过程。有些农民也不同意自由流转土地使用权,并且还主张法律来禁止该行为。但是实际情况是农民误解了流转土地使用权,是因为农民甚至土地对于他们的重要性,不希望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害怕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被非法剥夺。 2.土地兼并说。如果集体土地使用权开始自由流转就会带来了兼并土地,而且在我国的历史上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统治者只能通过限制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而遏制兼并土地的发生。现在我们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障碍排除与制度完善刘欣(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山东临沂276000)摘要:现有法律严格制约了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现在当务之急就是突破法律制度的局限性,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关键字:集体土地;自由流转;宪法;土地管理法中图分类号:F301.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035(2015)05-0117-01家同样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防止兼并土地,但是由于不规范的公权力和不合理的征收制度等,兼并土地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3.土地福利论。这种观点认为,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生存的基础,害怕允许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而使农民丧失了生存的保障,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理论看似是为农民照想,其真正是为了政府能够规避义务而找到的借口。实际上,他们对土地寄予的期望太大,不解决根本的问题,单单依靠限制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来保障农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安定是极其不现实的。还有一些人担心农民在遇到困难时不得已而卖掉自己的土地,因此主张法律禁止流转土地。法律实际上没有解决问题,还侵害了农民的生存权。目前,国家提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政策,真正的重视起农民的根本利益,提高农民的福利待遇。 二、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为了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应该立足于实践,将公权力界限的合理化,重新分配集体组织的权力,采取补救措施,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一)立足于实践 法律必须符合人们的生活实践,立足于实践,才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可,得以有效的实施。在实际生活中,地方政府却经常突破现行的法律寻找新的土地利用模式。在土地的问题上违法已经成为了常态,这极大的伤害了法律的尊严。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我们的法律了,我们是通过确立法律来维持一种理想的秩序,但当立法并没有起到这样的作用时我们就应该用实践经验来完善法律,避免落后于社会的发展。 (二)将公权力界限的合理化 由于现在的制度下,集体土地是不能进入到统一的土地市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集体土地是无法实现其真正的资本价值,农民自己的土地只能任由征收,而使土地所增值的部分无端端地蒸发了,公权力失去地位直接导致了农民土地权利受到伤害。因此,为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必须合理地界定公权力的界限。 (三)重新分配集体组织的权力 由于构建集体土地权利流转制度是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所以必须要重新分配集体组织的权利。并且必须要寻求利益的平衡,这就需要明确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四)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由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所涉及的利益和纠纷非常复杂,能否妥善处理这些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流转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时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任一方若受到了损害,受害方都可以通过诉讼得到相关的救济。但是当集体土地经营组织受到了损害,该组织的成员却不能提起诉讼来维护本集体的利益。因为集体经营组织与公司在私权的运作上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为了平衡团体和个人的利益,在确立集体经营组织土地使用权制度上应该吸取公司治理的精神。 三、结论 如何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最根本在于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提高农民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设计出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促进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这需要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和农民的投入,且放宽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让农民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作者:刘欣 单位:临沂市国土资源局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如潞城市的耕地现状:农用地分散、零碎、梯田多,不宜采用现代农业科技、农业市场竞争力不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业收益低。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1/8和第三产业的1/4左右”。因此,必须尽快改善当前农业生产模式,使农业发展可与第二、第三产业相竞争。同时必须改变农业现有的经营方式,使农业逐步走上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道路。为此,只有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才能为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创造可能。 2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缺乏必要的政府引导,政策面的缺失增加了土地流转的纠纷和风险,流转引起的纠纷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也没有明确的土地流转工作程序;二是农户间的自由流转大多为口头协议,缺少书面合同,即便部分有流转协议的条款也不齐全,双方权利也不明确。 2.2承包土地零散难流转 潞城市属上党盆地,典型的山地多、平地少,绝大部分农民承包的土地分布散、面积少,难以实行集中耕种,难以实现土地流转。再者,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使土地的资源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 2.3土地流转透明度不高、缺乏市场监督机制 土地流转没有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缺乏政府和市场的引导,导致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时,很少通过政府部门签订书面协议流转,最终造成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流转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导致因土地流转产生的纠纷也时常发生。有的地方土地纠纷案件已经上升为当地的民事刑事案件,影响了社会稳定。 2.4部分流转后的土地改变用途,存在少数的非法流转行为 有的耕地流转后用于非农业建设,比如用于建企业、搞小城镇化建设、招商引资等,有的为达到短期内实现最大效益的目的,用于办厂、烧砖、烧瓦等,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有些用地单位通过向农户租赁的形式,争取到土地流转使用权,而后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 3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3.1注重政府引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的管理,主要是要依法规范流转行为,地方政府应从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程序等几个方面规范农户的土地流转,对流转双方可能涉及的一些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土地流转的过程,必须按照农户申请、向社会信息、双方洽谈、在政府监督下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原则下协商一致后,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签证和登记,严禁地方政府或村集体违背农民意愿,运用不当手段代替、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侵犯农民利益。 3.2大力实施特色农业种植,加快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首先,要因地制宜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种植,如:潞城市实施的一乡一品特色农业种植,旱地西红柿、大葱、大棚青椒等特色优势产业都已初具规模,充分地利用了当地种植条件,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率。其次,要加快土地的整理、复垦和开发,保证农用地面积有较大幅度增加,耕地质量有效提高。只有在可观的经济效率和便于耕种的高质量耕地,才能更好地促进土地流转,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化解了人地矛盾。 3.3健全流转管理体系,提供土地流转服务 乡村组织是农村土地的管理者,加快建立村有站点、乡有中心、县市有市场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切实把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健全乡村调解组织,形成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为农村土地流转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司法保障。 3.4科学进行土地规划,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 农村土地流转,应建立在土地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以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土地用途管制为重点。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利益”的中央要求,严守“三个不得”的底线。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对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的行为严格查补,严厉打击。 作者:成江勇 单位:山西省潞城市国土资源局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集体土地权对乡村土地流转的影响 一、集体土地确权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产权明晰有利于效率改进。农村土地产权清晰对于提高农业投资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产权明晰的方式,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极大地发挥了制度效应,促进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然而,家庭责任制强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明晰,为家庭经营创造了制度基础。由于家庭责任制没有明确集体土地相关权益的交易、抵押和转让等权限,随着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和市场化水平的提高,集体土地产权的某些限制逐渐成为阻碍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制度因素。只有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才能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将生产要素配置给最具效率的生产者,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最终提高农业生产力。2011年,国家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法保障和确认了农民的土地物权,为我国农村土地的顺利流转提供了良好契机,打开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新局面。早在2008年9月,山东枣庄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所,首批为徐庄土地合作社的200多户农民颁发了土地使用产权证。枣庄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由三个部分组成: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农村土地合作社(杜朝晖,2010)。集体土地确权为农村土地流转建立良好的基础,并创造了一系列具有一定普遍适性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成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枣庄模式、成都模式、扬州苏州模式等。通过总结目前基于集体土地确权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集体土地确权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发展的效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集体土地确权作为产权明确的方式,为农村土地流转建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较为缓慢,其根本原因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完全性。在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上,集体土地的产权明确程度不足以构成农业规模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经营的制度条件,应当探索新的模式来规避这一制度性缺陷。比如,在枣庄模式中,通过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持证人在产权期限内,可依法使用、经营、流转、转让土地,也可作价、折股作为资本从事股份经营、合作经营或抵押担保,充分保证了集体土地相关产权的交易。同时,政府建立市、区、乡镇三级有形的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各地区分别建立农村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和交易服务所,为土地产权交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第二,集体土地确权能够使农户、集体、企业和政府等市场主体之间形成更稳定的契约关系。我国农村家庭承包地互换、转包、再承包等流转模式,自从实施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就一直存在。为了适应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和市场经营的需要,家庭承包地的大规模流转近年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兴起。这种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由于土地产权的模糊导致农户、集体、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不稳定。由于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不完全及土地流转相关制度的滞后甚至缺位,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转入转出农户、集体、企业经常因为契约关系不明爆发冲突。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为必然趋势,政府政策扶持、法律制度规范正是当务之急。通过对集体土地确权,能够让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集体、企业和政府的市场主体基于市场机制形成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契约关系的完善有利于实现各方利益的改进。第三,基于集体土地确权的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到了一定的阶段,发展农业现代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现代农业客观上要求农村土地的集中连片,以便于实行大规模高效率的机械化操作。在家庭经营方式下,由于生产经营过于分散,不具备采用现代技术的能力和条件,不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同时,分散经营导致农业生产整个过程难以实现有效控制,农业的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难以落实。农村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提升土地产出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能为农业生产规模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所需平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必然要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而给予集体土地确权的农村土地流转是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与此同时,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均衡配置,有利于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对接,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剩余土地闲置问题,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缩小城乡基础建设差距,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有效路径。 二、A县土地信托流转模式的案例分析 (一)A县土地流转创新模式 从2009年开始,A县作为中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农业大县,开始立足本县实际,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的主要做法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政府出资在乡镇或县一级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信托合同将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土地信托机构;第二阶段,农业企业或农业经营大户再从政府土地信托公司手中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的规模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第三阶段,依托信托公司融资,结合农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农户、集体、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政府创造平台,由县乡(镇)政府主动建设土地交易流转平台;二是以信托为主要特色,将信托制度在管理财产方面的优势与农村土地经营流转市场的发展有机结合;三是坚持市场运作,政府、企业、集体和农户均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完善契约关系。 (二)创新模式对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作用 (1)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是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创新模式。A县模式由政府出资设立土地信托机构(公司),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信托合同将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土地信托机构,农业企业再从政府土地信托公司手中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的规模化、市场化经营。这种模式变过去农户和企业两个角色间的流转为农户、企业、政府三个角色间的流转。因而,有利于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和均衡配置,有利于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2)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让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有效途径。土地是稀缺资源,尤其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阶段,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更加显著。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就是在现有土地制度基础上,进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利用方式的大胆创新。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带动资本下乡,推进村镇建设,改善乡村治理。能够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农村土地的市场价值,真正能够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3)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是一种相对规范的土地流转模式,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推广价值。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中的信托契约具有比其它委托、契约更高的稳定性,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户、托管公司、农业经营公司各方的利益,便于形成了更为稳定的契约关系,大大提高了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所以,这种土地流转模式不仅适应于湖区,也适应于丘陵山地;不仅适应于水田耕地流转,也适应于种植茶叶、药材等旱土甚至林地、养殖水面等的流转。因此,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三)小结 通过对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的分析发现,在进行土地流转模式创新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对于我国大多数农户而言,土地是其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更是其“活命田”和“不能实现非农就业的退路”。必须充分保障农民有种地的基本权利,各级政府和组织不能随意收回家庭承包地。二是要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只有遵循市场规律,妥善处理好市场和政府关系,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市场价值,这是保证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的物质基础。三要坚持生产力标准。土地制度创新探索,要始终坚持以农业生产力的解放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导向。凡是有利于生产力解放的方式,就要敢于从农村基层进行创新实践,这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起点,也是前沿阵地。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的推广以农民群众不断提升的满意度作为推动工作的主要动力,尊重农民话语权,并确保农民能充分获得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当地农民对于这一的土地流转模式非常乐于接受。 三、政策建议 鉴于此,近年来国家连续密集出台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政策,意图堵上这一制度漏洞。本文基于A县信托土地流转模式的案例,分析了集体土地确权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作用,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在完善现有的土地流转制度的基础上,应根据农村农业发展需要积极创新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通过结合当地基本情况和现实困难,灵活构建行之有效而又平等互利的土地流转平台,着力于解决包括农村土地流转在内的“三农”问题通常面临的“最后一公里”难题。第二,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均衡配置,能够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必须特别强调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始终把农民的权利放在第一位,确保农民享有土地流转中土地增值的收益。第三,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和企业的风险。通过建立由政府、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等组成的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是保证处于先天弱势地位的农民在土地交易中获取收益的基础。 作者:张浩博 陈池波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对集体土地流转进行改革的若干思索 摘要:农村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在城镇化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如今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不明晰、土地流转的规定过于原则、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等问题突出,改革势在必行,应从法律上、政策上和制度上加以研究、探讨。 关键词: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流转;相关问题;探讨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必然要受到市场经济机制的调节,如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使用的方式进入市场后,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作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存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流转过程中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其在使用制度上如何改革,如何进入市场流转,如何在流转过程中充分体现其市场价值以及维护好农民集体利益是当前需要从法律上、政策上和制度上加以研究、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国有与集体“两种产权”制度形成了两个分割的土地市场。现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就普遍以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等形式自发流转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隐形市场实际上早就客观存在。[1]现在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地不断加快,城市郊区、县城、中心集镇,大量的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但这些现象与现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存在矛盾,诸多矛盾因缺乏合法性而得不到合理解决。对于该问题如何解决,2005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定。该《办法》在全国第一次对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范围、用途、流转的程序和流转后的收益及法律责任等问题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至今仍未出台,使得该类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地位。 二、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不明 在与土地集体所有权相关的法律制度框架中,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并不明晰。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到底指的是哪一级组织,法律规定中却没有予以明确的指出。《宪法》中,集体土地产权被笼统地界定为集体所有。《民法通则》第74条第2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在《农业法》中则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所有。即使在最晚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中,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的明确,而只是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由此可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三种形式: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简称为“乡镇、村、组”三级。 (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规定严重滞后 对于集体土地流转,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惟一涉及土地分类、用途、规划等相关的法律,是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据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无论耕地还是集体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后才能出让。这意味着,农民实际上并没有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当然也就没有土地财产权,所以无法获得土地出让的收益。该法第43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些法律条文严格限制了集体土地非农建设的使用范围,只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自用。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办企业或者建住房,但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集体建设用地向本村镇以外的企业和个人的流转行为是法律明文禁止的。[3]而现实中,大量集体土地通过出租、转让、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企业和个人使用的情况比比皆是。尤其是近几年来,各地通过集体土地流转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和城镇建设,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发展和用地矛盾十分突出。 (三)当前我国的农地征用制度不合理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采用行政手段强制征收集体土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从行政法的角度而言,在土地征用这一过程中,国家行使的征用权并非私法意义上的权利,而是公法意义上的权力,是依据国家主权或行政管理权行使的。[4]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有些地方政府常利用法律对“公共利益”无严格界定这一漏洞,动辄以公共利益为借口,大包大揽本应由社会或市场主体(包括国有企业)来完成的事业,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力,随意低价征用农地然后高价出让从中牟取暴利,甚至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而失地农民却得不到应得的补偿或补偿很少,引发了诸多矛盾。 三、对集体土地流转进行改革的几点思考 (一)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推进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 土地作为要素市场特殊商品,应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和配置。一是按照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二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土地的价格和价值相符。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对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效益,加快形成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具有推动作用。 (二)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赋予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权利 保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允许集体土地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直接进入市场流转,为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等权利,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体系,为全面推行集体土地流转并将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奠定法律基础。 (三)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强总量控制与用途管制,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是国家指导土地开发利用的基本方针,也是集体土地流转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通过经济、行政、规划等手段和措施,改变农村土地粗放、无序、低效的状况,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允许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同时,还要通过集体土地供应的总量控制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将集体土地供应指标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等手段来规范。 (四)完善集体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国家土地政策的更好衔接 首先,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的二元性。我国法律将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这两种所有权在所有制基础上是相同的——均为公有制。既然国家土地所有权上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逻辑上的推论应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上亦可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亦可依法流转。 其次,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制定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我们必须正视《土地管理法》禁止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的条款已完全滞后于农村土地市场的现实,这一滞后不仅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利于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妨碍了正常的交易活动,去除这一禁止性条款已成必然。[6]在这个问题上广东省已经给我们做出了表率,允许集体土地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 再次,充分保障农民获得集体土地流转的土地权利。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立法宗旨就是让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的成果。集体土地应在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农民集体获得土地级差收益的权利,包括让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工业用地市场。尝试集体土地进入经营性开发,突破农民宅基地的限制,推进宅基地的商品化,让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的房租收入。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入市场参与资源分配已是大势所趋,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需要上都要求加快农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国家应当正视当前的土地流转现状,尽快明晰集体土地的产权关系,制定相关法律规章,建立起完善合理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合理规范的集体土地流转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广大农民的正当权益,从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推动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 摘要: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的土地问题也就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经营权以及使用权相结合的一种体现,在长期的农村政策变化中,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有效协调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变化,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发展趋势。 关键词: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趋势 新形势下,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实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具有时展的必然性,对农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适当放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以及股份合作等的形式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这种流转也要有严格的流程说明,要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针对于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来看,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有了新的变化。 1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形式 1.1宅基地换房形式这种流转形式是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是农民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以自愿的形式按照宅基地的实际面积大小来和规定的置换标准相对比,换取城镇内的一套住宅。原有的村庄用地会被用来进行复垦,节约留下的土地在经过整合之后,一方面会引进项目建设来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还可以用作耕地保护或者是拆迁户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建设[1]。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流转形式并不是在所有地区都可适用,主要适用于在城乡结合地区,具体流程是对整个村子的农民集体进行拆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并在城镇建设集中回迁楼,农民可以居住到新建设楼房中。 1.2土地股份合作社形式这种形式主要是由村组干部带头实行的,是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作为出资的对象,在经过工商部门登记确认之后,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形式下,土地的所有权和承包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只是对于它的利用和经营形式发生了改变。所形成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的是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这种形式严格来说属于是一种“分”“合”形式,就是把农民承包田的“土地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按照股份多少来分红,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确保农民对土地承包所具有的长期收益权。 1.3以土地来换取社保当前在对农民土地的补偿措施中,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安置逐渐成为了一种趋势,这种形式实质上并不具有长远性效益[2]。这种形式下的农民在补偿的货币用完后就会给当地的政府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政府会把这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归入到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中,通过土地来换取社保,做到农民的老有所医、病有所医,通过制度的形式来维护农民利益。 2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发展趋势 2.1流转的形式会更加多样化国家出台的文件中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有明确规定,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以及转让等形式,但是就此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实行的法律文件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流转上只有转包、出租、互换等形式,还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入股,而且所规定的可以入股的土地基本上对于农民来说没有什么较大的利用价值[3],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形式,这种形式会在客观上促使越来越多的流转形式出现。 2.2流转期限延长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期限会受到总承包期限的限制,流转的周期不能超出总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在法律文件上规定的是耕地的承包期限以30年为准,草地为30~50年,林地是30~70年。不难看出,对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会有更稳固的保障,并且现有的承包关系会长久不变,这就说明之前30年的耕地承包期限会在农村经济的发展态势下进一步延长,而承包期限的延长也就使流转期限也会得到延长。 2.3更加重视服务和管理国家在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上,出台了很多新的政策,鼓励以工业带动农业,并通过各方面的投入来带动土地流转市场的活跃,通过农民对集体土地流转的重视。按照现有发展态势来看,在未来发展中很可能出现专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市场,具体运作上类似于证券交易所等,而且这样也会使这方面的中介机构增多,会有更多的关于土地流转评估和经纪等的服务,与此同时,土地管理部门、农业行政部门等的职责就会越来越大,在加强土地使用的同时还要对流转的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土地流转的正常有序。 3结语 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当前形势下,随着农村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土地的流转形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并且也给农民带来了很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政策文件指导,这种发展趋势会越来越好。 作者:肖保全 单位:湖北省地质调查院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研究 [摘要] 土地流转能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但是,后发地区农村发展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国情、法律制度、管理政策等方面的障碍,导致诸如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制度约束和依法监管等问题,容易造成后发地区土地流转失范、随意等现象。须以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任务,健全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完善土地确权登记、监管制度,加强土地流转的司法保护,确保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后发地区;土地流转;确权登记;土地监管 后发地区农村发展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土地流转现状堪忧,急需完善后发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相关机制,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合理配置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后发地区农村集体用地流转形式以出租为主,即集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第三人使用。集体土地流转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以及乡镇、村集体企业和个人等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或承租方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其他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成员如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1]。此外,流转的形式还有个别群众私下进行的土地转让,甚至以转让房产连带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形式进行非法的土地流转,如贵阳、南宁等市城中村的部分农民将个人宅基地建好房子后转让,但未到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流转形式还有作价入股、联营联建等流转形式,即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联营形式兴办企业等,流转的地址位置大部分为城郊结合部及县城、乡镇所在地或集镇地。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越高的县、区、镇,其集体土地流转越活跃;而经济较落后的地区,集体土地流转则比较少见。从贵阳、南宁等市来看,集体土地流转多的大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周边,且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量越多。如经济发展较快、商品经济意识较强的南宁市宾阳县,集体土地流转较多,流转后主要用作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总体而言,土地流转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对实现农业规模化经济意义重大,极大地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推动了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但是,后发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实践过程中,也存在着需要正视的问题。如相当部分属私下流转,一般不到国土部门申报,甚至有部分是非法占用农村农用地搞非农建设,当地政府并未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进行规范管理。 二、后发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尽管后发地区集体土地流转的规模日趋增大,但从当前集体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也不少。究其原因,不外乎国情、法律制度、管理政策等方面的障碍影响着流转的整个过程。中国在集体土地所有制下土地权利主体多元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属农村集体组织、农民、政府三方主体[2];同时,因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土地快速增值形成利益驱动。在政绩考核的背景下,村集体、乡镇或上级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动农村土地的流转,改变了土地原有用途。然而,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土地流转缺乏法律支持、缺乏制度约束以及缺乏依法监管,容易造成后发地区土地流转失范、随意等现象,现状不容乐观。 (一)缺乏法律支持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尚未专门立法,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所限制,使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其土地产权不完整。目前,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制度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规章如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还包括地方性法规政策、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央一号文件等政策性文件[3],侧重规范耕地(农用地)的流转,却未规制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等的流转,致使后发地区集体建设用地与宅基地的流转无法可依。正因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支持,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完整,导致流转双方权利义务不清,土地流转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不合规,流转中的土地产权缺乏有效保障,交易不安全,土地流转纠纷时有发生。 (二)缺乏制度约束按照现行法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受限制和禁止的,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流转行为进行监管。但现实中,因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相关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就难以有制度上的有效约束。例如,后发地区有相当多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没有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以逃避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或虽然办理了土地流转登记,但是土地流转的转让费用超低,以规避土地流转交易税费,或者一些农业企业、承包大户在其资金短缺或经营项目的收益没有达到预期时不兑现其租金承诺或要求降低租金,严重损害农户利益,农民收益没有制度保障;或罔顾集体利益,私自建房屋出租,私下收取租金,独占集体土地收益。这些自发、无序的土地流转,由于缺乏制度约束,加上无足够的人力物力,土地和规划、建设部门难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进行有效管理,使得本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及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乃至国家土地税费无法得到制度上的有效保障,大大削弱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未能得到合理调控,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亦无法顺利实施,造成后发地区土地流转混乱,土地市场秩序失控,违法使用占用土地行为增加。 (三)缺乏依法监管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后发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缺乏制度约束,脱离了政府的监管,有些地方甚至违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由于缺乏监管,农村集体土地私下流转、私下交易、没有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占较大比例,流转往往是自发的、隐形的,甚至存在集体农用土地非法流转的现象。非法流转缺乏监管最突出的是越过耕地保护红线。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随意占用耕地出租、转让后,有些承租方或者受让人并没有向种粮等农业方向发展,而是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或种养经济作物,或发展涉农观光旅游,或设厂经营,或高价转租从中获利。甚至使土地处于事实上的撂荒状态,这类土地流转不仅交易行为不规范,而且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无论短期租用或者长期转让流转土地,业主在使用土地时都要修建一定的基础设施和临时性建筑,并对土地进行整理,打乱原有农户承包土地的界线,使原农用土地还耕困难。土地流转缺乏监管另一突出表现是,某些地方土地流转协议不规范,多数土地流转是以村委为单位造具花名册,农户在花名册上签字表示同意转让;或者是即使签署了书面流转合同,但合同内容不规范,多数是按照受让方的意图形成,对土地流转期限、租金或者利润分配、违约责任等条款用词含糊,且很多未到当地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致使土地流转风险监管机制缺失。这些在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影响了土地流转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容易引发土地纠纷,急需完善土地流转机制。 三、完善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建议 针对种种存在的问题,当务之急是以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任务,认真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流转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等原则,将农村土地确权、流转登记等纳入不动产确权、登记范畴,让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依法、自愿、有偿,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土地流转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土地流转法律体系,为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法律支持目前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土地流转缺乏法律支持、缺乏制度约束,以及缺乏依法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后发地区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因此,有必要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规范整合土地流转法律制度,把散见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一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规定,统一整合在《农村土地流转法》中,综合考虑耕地(农用地)流转、宅基地流转、建设用地流转及其他农村土地流转,明确规定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流转条件、程序,规定农民有权流转生活领域里的宅基地使用权和生产领域里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农村土地确权、流转登记等纳入不动产确权、登记范畴,拟定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合同,完善受让方农业经营能力审查的标准和运作方式。明确土地流转双方权利义务、流转收益分配标准,以及责任分担等条款,确立土地流转监管和服务制度。由此鼓励支持农民依法合规进行土地流转,开拓后发地区的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等资金筹措渠道,以确保土地流转有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同时,在土地流转法律体系完善的基础上,完善农村户籍、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4],为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安居乐业提供长效保障,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土地确权登记、监管制度,为后发地区土地流转提供制度保障因中国土地权利主体多元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属不同权利主体。为使土地流转有序循法,需明确土地使用权权属及土地管理法治化。1.完善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需要明确,尤其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是落实农村土地流转、抵押、担保的关键因素,也是农村土地合法流转的基础要素,因此,要做好、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制度。目前,农村各地已经在开展这项工作,如广西南宁市,至2014年,全市以整镇推进为中心的确权工作涉及的行政村有170多个,涉及家庭农户400多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为南宁市农业生产要素合法有序流动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使农民在土地流转中享有充分的话语权,确保耕地红线不被突破,有效地分享到土地流转收益。2.监管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各地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须明晰各自的管理职责,规范流转操作程序,制定并监管标准化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土地流转事前公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具体做法如下。其一,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县、乡、村土地管理部门需确定专业人士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和指导,提高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核查受让方的农业经营能力、资信情况、履行能力,防范土地流转履约不能、合同诈骗的风险。其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制度。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时,经营业主每年要向流转服务机构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以防范业主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兑现合同条款无法兑现租金或者流转金而引发纠纷。其三,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管。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县、乡土地管理部门接受登记备案,妥善管理好流转合同备份档案,进行入网登记,提高合同的安全性与公开性,严厉查处所有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土地流转的司法保护,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监管土地流转合同作为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自愿签署的一份协议,在合同双方出现纠纷时,仍然适用民事权利救济机制,如目前颁布施行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已经在全国各地纷纷贯彻落实,把仲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同时,农村土地流转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司法介入有相当的难度。因特定的体制政策、社会背景原因,以及具体的制度机制等因素,中国当前各地土地流转政策弹性比较大,许多法院因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标准难以把握;加上土地流转纠纷涉及人员众多,现实因素与历史遗留问题交织,司法调处机制难以介入。从当前各地人民法院办理的相关案件看,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司法保护渠道不畅通,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土地流转纠纷[5]。所以,土地流转纠纷中,除了其协商、调解、信访、仲裁等多途径纠纷调处机制有必要加以完善、健全外,司法介入机制更需要加强。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中的很多问题,涉及国家法律的实施,因此土地流转的司法保护应当尽可能坚持土地流转合法有序、注重协调和解等原则,各地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动用司法介入机制处理土地流转纠纷时,需在考量各方利益均衡的基础上严格执法,确保妥善处理,真正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确保农村土地流转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总之,针对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现实问题,须以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任务,认真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流转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有序、规范流转原则,将农村土地确权、流转登记等纳入不动产确权、登记范畴,加强土地流转的司法保护,让农村土地流转公开、公正、公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后发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蔡德仿 梁文捷 单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商学院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处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分析 摘要: 当前我国全面进行农村集体也将面临众多风险,例如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商业资本下乡“囤地”威胁粮食安全、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等。因此,笔者持“半开放”市场化的态度,认为应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禁止商业资本进入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在根本上赋予农民自由流转权、实现不动产权能最大化。 关键词: 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增值收益 一、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现状 (一)承包土地承载着生活保障功能,农民不愿流转承包土地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包括农村集体用于公共设施、乡镇企业的建设用地、宅基地、家庭承包地,以及自留地、荒地等。其中家庭承包土地对农民的意义重大。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比重不足四分之一,稳定转移的比重更少,多数属于外出务工,但是无法在城市立足,最终要返回农村;在农民收入中,农业收入的比重占到三分之二,种植业收入的比重仍占一半左右。[1]由此可见,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依赖性仍然很强,失地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无生活来源或者生活质量降低,因此绝大多数农民不会选择转让土地,而是选择出租土地,以防外出归来时有生活保障。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商品属性不明确,无法充分实现市场价值我国土地整体上划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者相较而言,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划分具体,产权性质明确,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国有土地可进行市场流转;而对于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受到极大的限制,集体土地的价值被固定在农业产值上,因而土地的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首先,集体土地使用权基本上不具备抵押、担保等派生功能。据《担保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可以抵押,这表明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大体上没有抵押权能和担保权能或者极大程度地被限制,市场价值不能充分实现。其次,集体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必须为农民,且该集体土地不得用作非农业用途。以农村宅基地为例,物权法规定宅基房屋的受让方必须为农民,如果转让给城镇居民,则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民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风险问题正是基于这一事实产生的。 (三)集体土地的流转制度不完善,阻碍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当前我国有关集体土地流转的制度并不完善,不利于农民公平合理地流转土地。首先,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缺乏统一的价格标准,无专门的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机构。农民普遍存在对土地市场信息把握不及时、不准确、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了解交易当时的土地市场价格,因而出现凭经验定价、随意定价的现象。其次,政府拥有征地垄断权,农民极少获得土地增值利益。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入商品市场,这实质上法律赋予了政府征地垄断权,即政府一方面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垄断征地权利,同时又经营二级市场——把从农民手中低价征来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而农民所获得的征地补偿仅与其农作物收益有关,土地征收、转让过程中的增值收益多数被政府拿走。同时,大部分政府都存在“土地财政”的现象,政府违法改变土地性质、使得集体土地流入市场。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征地制度改革内容首次写进中共党代会报告,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我们要给予充分的重视。 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将面临的风险分析 (一)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农村贫富差距加大失地农民问题是放开土地转让市场前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中国农民有715亿之众,[2]传统农民以农业种植为生,一旦脱离土地,其生存可能受到威胁。从日本、韩国的经验看,这两个国家允许农民自由买卖土地之所以没有导致大规模的”失地流民“问题,一是因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对土地升值普遍存在心理预期,“惜地”意识越来越强烈;二是因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为失地农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最重要的是日韩两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虽然我国农民也有惜地意识,但是我国的就业服务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仍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中,目前不足以充分保障农民的生活,我国放开集体土地流转市场虽然不会引发大规模的“失地流民”问题,但是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仍然是重中之重。集体土地自由流转导致的农村贫富差距加大也不容忽视。研究发现,在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作社、家庭、个人等诸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中,家庭农场在生产效率、生产效益、环境成本等方面具有优势,是首选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1],这也是我们鼓励集体土地自由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生产的最初目的。然而集约化就意味着土地多寡分配不均,对于农民来说,农业种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土地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收入的多寡,这必然造成农村贫富差距加大。 (二)商业资本下乡“囤地”,粮食安全受威胁集体土地的自由化、集约化流转有利有弊,利处在于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弊端在于如果允许商业资本流入集体土地市场,在利益驱动下,商业资本会大量下乡“囤地”,这将严重扰乱集体土地的市场流转秩序,使得集体土地的流转具有投机性,造成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其他主体无法获得集体土地或者只能高价购买集体土地,导致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直接的后果就是粮食价格大肆提升。同时,商业资本囤积的集体土地多进行房地产开发等非农建设,耕地大量减少,严重威胁我国粮食安全。 (三)行政权力干预,扰乱市场秩序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个人意志,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进行农村土地交易。[2]当前我国《物权法》《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自由保护和确权保护不到位,赋予发包方在集体土地流转上的决定权,极大的阻碍了农民流转土地的自由,同时现实中也存在土地买入者和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相互串通,胁迫农民强买强卖土地的现象。农民是土地的“长久使用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具有充分的自主权,然而土地流转的推动者却多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行政权力的介入,使农民丧失了话语权,违反了平等协商原则和自愿原则,严重地扰乱了集体土地流转的市场秩序。 三、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化的措施 (一)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现代农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也开始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农民对土地的依附性逐渐减弱,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农业收入在农民的家庭总收入中仍然占据很大的比例,这也就意味着农民失地后其家庭收入会严重减少,甚至部分失地农民面临无生活来源的困境,因此,我国要不断加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要解决的是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问题,要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及时发放,同时要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就业问题。其次,由于农民失去了土地,无稳定的生活来源,因此要加快普及农村养老保险,加大政府和村集体的补助份额,减少失地农民的保险负担。再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贯彻落实,充分保障失地农民及时就医、救治,突破农民看病难的困境。只有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才会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速度,才能充分发挥集体土地的价值。 (二)严格承包土地的市场准入制度,禁止商业资本进入在承包土地流转市场化初期,应当严格承包土地市场准入标准,将承包土地的功能严格限定在农业上,严禁商业资本涌入承包土地市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价格攀升,如果全面放开农村承包土地市场,将吸引大量商业资本下乡“囤地”,这将导致承包土地流转市场秩序混乱,同时,将严重威胁我国的粮食安全。为了打消商业资本下乡囤地的利益预期,可以对农业用地转化为商业用地征收高额土地增值税,这样不仅增加了当地的财政收入,还可以有效抑制耕地流失,保护耕地。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也要严格限制进入土地市场,预防打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旗号进行商业发开。 (三)赋予农民自由转让权,充分实现不动产权能当前我国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最大弊端在于权利行使不充分,一方面表现为集体土地的转让、抵押、担保权能受限,另一方面表现为集体土地的房屋无法实现其作为不动产的价值,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做出如下建议。首先,要充分保障集体土地的自由流转,实现集体土地的市场价值。具体做法: 第一,简化集体土地的流转程序,取消发包方的“同意权”,取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赋予农民永久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取消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差别转让待遇。只要出让农民有其他稳定收入,受让主体也是农民,且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民之间就可以自由流转,不受发包方限制。 第二,允许集体土地进行抵押、担保,但无论是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抵押给个人,最终使用土地的人均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其次,对宅基地房屋确权发证,以实现其作为不动产的价值。当前我国农村房屋无房屋产权证,且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不得抵押、担保,不得转让给城镇居民,然而受利益驱使,现实中存在大量的违法抵押、违法转让行为。因此,只有顺应现实需求对农村房屋进行确权发证,从法律上赋予农村房屋自由转让、抵押、担保权能,才能减少农村房屋流转的法律风险。但需要注意的是对农村房屋进行流转后,仍然不得改变其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的性质,不得进行商业开发和非农建设。 作者:杜晓芳 单位: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集体土地流转论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特征 一、研究背景 中国对土地流转的研究从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针对已出现的农民自发转包土地行为,当时的学术界研究主要集中在是否应该推行一级土地流转的问题,对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缺乏进一步深入探讨。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广大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受到城市房地产开发的影响,市场机制出现了代耕、互换、租赁、入股经营、转包等多种流转模式并存的行为,才引起广大学者的关注和研究[1]。翟建松提出,以市场作为土地资源配置方式,实现集体土地规范有序的市场化流转,是在农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任务,是农村市场经济历史和逻辑的发展。他主张由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主导形式。在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也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市场化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格局,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集体土地市场化流转问题研究,2002年5月)。笔者通过对后发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调研,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设性意见。 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现状特征 (一)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稳步扩大根据调查显示,中国农村目前耕地总体流转率已经达到15%,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已在50%以上;少数地方比例更高,有的县市接近100%。土地流转使得一些规模化经营的农户得以产生,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经济效率[2]。由于大农户比小农户更重视农业的投入,因而经济效率也更高。通过案例调研,土地流转方便了土地整理,可以减少部分农田道路的面积和田埂面积,使一些废弃的土地得到利用,从而使土地利用率提高了5%左右。南宁市2014年以整镇推进为试点的农村土地城镇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8.89万亩,颁证1.01万本,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新增13.7万亩;针对城市郊区、平原、山区丘陵的不同特点,大力推行“小块并大块”、“片区流转”等土地流转模式,统筹推动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耕地整治完成3.8万亩,目前已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100.2万亩,占全市承包地面的17.4%;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六权”的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广西玉林市土地确权流转工作已走在自治区前列,有的乡镇已确权达90%以上,全市农用地流转率达42%。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曾在2014年3月22日作为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贵阳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8.5万亩,占全市常用耕地面积的24.5%,其中19个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流转土地12.09万亩,入驻企业20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86个。为推动土地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贵阳市开阳县、白云区还引入中信信托、北京信托投资公司开展土地流转信托业务,运用金融手段带动土地流转,通过集中土地,利用信托公司平台向全国招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长春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529.3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8.6%,转出土地农户17.7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16.2%。长春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有转包、出租、互换、托管、入股等,其中转包的土地面积340.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4.3%,出租土地面积145.5万亩,占流转面积27.5%,托管面积24万亩,占流转面积4.5%,其他方式19.5万亩,占流转面积3.6%。 (二)土地流转形式多样,以出租方式为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形式以出租为主,即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并按年收取租金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为(1)集体所有者为出租主体。村集体将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给企业或个人,用于招商引资,集体收取租金。(2)集体土地使用者为出租主体,主要表现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投资建设市场或综合楼出租,少数农民个人出租住房给他人居住或经商。此外,流转的形式还有转让,主要表现为个人私下进行土地交易。有的农民以转让房产的形式连带转让土地使用权,如贵阳、南宁等市城中村的部分农民将个人宅基地建好房子后转让,但却未到所属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属于“小产权房”。此外,流转形式还有作价入股、联营联建等流转形式,即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联营形式兴办企业等。 (三)土地流转主体和地类多样化参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体既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者,也有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还有乡镇、村企业以及个人等土地使用者。参与集体土地使用权受让方或承租方,既有本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也有本经济组织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成员,如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流转的地类多样化,含括农民住宅用地、工业生产用地、三产安置商业用地等[3]。土地流转的位置基本上位于城郊结合部和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如贵阳市经开区2010年以来,征地18176亩,涉及补偿安置2.3万人,支付征地补偿款18.96亿元,但是辖区仍然出现有违法用地现象,表现为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和企业“以租”现象。长春市土地流转从初始阶段在本村组农户之间流转为主,逐步向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转变。南宁市琅东村和琅西村村民土地流转后,农民身份未变,却失去土地使用权,只是靠村集体出租集体用地用房的有限租金生活,村民人均年收入不足1万元,并未能达到小康生活目标。 (四)流转的数量与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经济发达和城镇化水平越高的县、区、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越活跃,而经济较落后的地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则相对较慢。从贵阳、南宁等市来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多的大多发生在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周边,且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量越多。如经济发展较快、商品经济意识较强的南宁市宾阳县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较多,流转后主要用作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 三、促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 (一)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的改革意见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农村改革的有一次重大创新,也是党中央给广大农民的一个大礼包,关键要给农民确权颁证,给农民吃上一颗定心丸[4]。落实这项改革意见时要明确告知农民这项改革将提高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强度,有利于延长土地的租期,从而调动农业大户的投资积极性。土地集中的规模化经营,不但提高了农户在市场交易中的谈判地位,同时也实现一定程度的增收减支。国土资源部推行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土地流转方面的改革举措。这项优惠政策可以使国家节约出几千万亩土地,用于农用耕地面积扩大,同时还可适当增加城市的建设用地[5]。 (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保护政策和制度随着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探索,土地流转为解决问题提供了一套方案。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民的承包权,放开放活经营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农地保护政策和制度保障土地流转的整个过程。在当前,急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相应的规定,以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解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必须加强土地流转外部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机制,使农村居民感受到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三)建立完善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及“三资”信息化平台要建立完善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结合农民资产权益抵押、担保制度改革,促进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推动农业农村成为工商资本投资的新洼地。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流转程序、方法以及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市、县区、乡镇、村级四级联动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三资”信息化平台,探索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的有效方式,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通过商业资本对农业的哺育,以规模经营赢取农业生产的利润,以新型农民的高效农业及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生产。 (四)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在当地高校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快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农机大户、农民股份合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种养殖大户转向家庭经营或联合成立合作农场。开展建设合作社村村有,开展“引智、引资、引企”行动,规范联结机制,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竞争力。 作者:梁文捷 单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处
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乡镇经济社会中到底存在哪些滞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如何才能加快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为深入了解当前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笔者先后深入一些单位和一些村,通过座谈、交谈等方式,了解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现分析如下: 一、调研单位概况 黄集镇位于襄阳市襄州区西北,鄂豫两省交界处。东接古驿镇,西连石桥镇,南临伙牌镇,北与河南省邓州市、新野县交界。辖村(社区)41个,共有村民小组283个。版图面积253平方公里,总人口10万,农业人口6.6万。全镇有耕地面积17.5万亩,农业主要以小麦、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等为主。工业主要以粮油加工储备、建材、金属管业、服装加工等为主,2012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9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000万元。 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 1、经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中心集镇建设缓慢滞约乡镇发展。以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为例:1998年,黄集镇被湖北省政府确定为全省25个重点口子镇之一。也是襄阳市三个口子镇之一。黄集镇具有驻镇单位多(国家襄阳粮食储备库、湖北省襄北监狱等)、地处鄂豫边界的区位优势;境内有樊魏路207国道、黄老路省道、“汉十”、“许樊”两条高速公路的交通优势。通过向四周辐射,可建成鄂豫边界的商贸重镇。近年来,黄集镇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了集镇的道路、绿化、给水、排水、市场、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但是与毗邻的河南各乡镇建设力度相比,黄集镇的建设力度还不足。作为襄阳市三个口子镇之一,黄集镇在边界中心集镇建设上日显后劲不足,发展较慢,一定程度上与所处的位置不符。在某些程度上也与襄阳市的经济发展不相协调。 (二)农村债务问题滞约乡镇发展。笔者对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的农村债务进行了解:黄集镇下辖41个行政村(社区),共有村民小组283个, 其中95%以上的乡村都有债务,存在着村村有债,村村欠钱的现象。而且村组债务存在巨额性、多元性、无序性的特点,截止2012年底,全镇村组债务合计117878427元,其中村64267512元,组53610915元,数额巨大。债权人呈现多元化,债务的形成复杂多样,有白条抵款的、有现金交易的、有行政干预的、有亲戚朋友介绍的,随意性较大。村组债务问题不仅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容易造成干群关系恶化,不利于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因此需尽早寻求制度途径和长效机制。 两点建议: (一)加强中心集镇建设,切实便民利民。通过大力发展中心集镇,完善集镇功能,形成产业支撑,以市场的方式吸引农民向集镇转移,使农民逐步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而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进程。而不是用人为的或行政包办的方式逼农民上楼,赶农民进城。一是高标准的规划管理。建议上级部门切实加强对中心集镇建设的指导,对集镇建设高标准规划的编制、特色的确定给予技术支持。加强对集镇向农村辐射规划的管理,学习外省经验,制定相关的政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整合水利、交通、林业、能源、扶贫、畜牧等部门的力量,重点扶持集镇公路、供排水、绿化及垃圾污水处理、电力设施配置、文化广场兴建等宜居环境建设工程,着力改善中心集镇的镇容镇貌。三是加大资金上的重点扶持。切实加快中心集镇建设,出台专门支持中心集镇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四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和工业园区。建立“中心集镇建设基金”,对建设中心集镇予以专项资金支持,发展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和工业园区,扩大镇区规模,发展镇域经济,使中心集镇与产业园区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形成产业支撑。 (二)多措并举化解村组债务,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一是“挤水”消债。通过清理债务中的虚假成份,挤掉债务“水分”,消除一部分债务,对村组债务,逐笔清理和审核,将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债务予以剔除。二是核实呆、死账减债。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建议区委、区政府对于已经确认为呆、死账的,或债权人主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照程序予以核销。三是清理债权还债。对乡村干部个人借支款项的,要逐笔清理,限期回收;对农民以前年度欠缴的税费,要登记造册,待有关清欠政策出台后通过基金会逐笔清收;对农村其他资源的发包进行清理,重新发包、公开拍卖吸取资金还债;对乡村组以及个人之间形成的三角债,鼓励债权、债务人协商后相互抵账。四是筹资还债。对用于村内道路以及其他村集体兴办的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建议区委、区政府出台政策,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按照程序,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资还债。五是补助还债。希望区委、区政府加大农村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转移支付金额,专门用于乡村还债,减轻乡村债务压力。六是增收还债。化解村组债务最有效、最根本的途径是发展经济,在发展中解决矛盾和问题,希望区委、区政府能在项目、资金方面予以倾斜和支持,大力发展农村种养殖业和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 加工企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消减村组债务打下坚实基础。2、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信访稳定工作存在的问题。信访调解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当前乡镇信访调解工作仍然面临许多问题:一是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几千年官大于法的意识根深蒂固,老百姓法制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依然习惯于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不懂得或者不愿意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和途径来解决问题。二是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精通调解的法律专业人才太少,一些精通调解的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充实到一线。三是经费不足。专班解决问题需要经费,一个案子有时候要经历多天或更长时间才能调解成功,用车、就餐、日用品购置等都需要经费。四是诉调、刑调对接不力。公检法单位参与调解积极性不高,受人员和干警精力限制,这些单位、人员不愿参加调解。 (二)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只有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才能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襄阳市襄州区黄集镇、石桥镇、古驿等镇位于襄北岗地,素有“旱包子”之称,一到干旱时节人畜饮食困难,田地旱情严重,农田水利一直是制约农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湖北省2011年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是一项民心工程,掀起兴修水利事业的热潮。但挖塘后续中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渠系年久失修,许多渠系已无法正常使用,特别是末级渠系得不到维修,严重滞约了农业发展;二是水库私有化,一到干旱时节,用水灌溉农民都要支付高额水费,成本太高,不仅阻碍了农民增收还容易引起用水矛盾;三是农田水利投入弱化,现行国家水利投入基本上不考虑中小型农田水利,主要集中在防洪水库建设、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枢纽方面,对乡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太少。 (三)城乡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国家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件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与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之间出现了一些反差。我们在调研中很多老百姓反映:近年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都增加,由当初的几百元涨到近千元,现在退休职每月工养老金能拿到一千多元,而参保农民的基础养老金一直都是原地不动,社会上流传多日的农民基础养老金上涨的风声刮了很长时间,可迟迟不见上涨的动静。 三点建议: (一)建立调解中心,推进信访法制化。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调解经费,为大调解工作提供资金保证;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统计考核工作,以案件调解成功率定考核。不要用一些形式主义的打分考核。三是加强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老上访户、缠访户特别是有过非正常上访行为和违法组织集体上访的人员作为教育的重点。建议上级信访部门要对上访群众做好信访法规、政策的告知工作,对一些明显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要引导和要求群众走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一味地、重复的要求基层乡镇政府解决,既不利于诉求人问题的解决,也大大分散了基层工作的精力。四是积极推进诉调、检调、公调对接机制。建议上级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全面开展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和公调对接工作,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充分整合大调解工作资源,形成多种形式、多方联动、高效运行的调解模式。五是积极探索和建立专职调解员和专业调解小组,使他们能够不被其他工作牵绊,全身心投入调解工作中去。 (二)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稳定农业基础。要拿出水利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分步实施,通过10年左右的时间,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望天收”的状况,切记形式主义的短期行为和轰动效应,花了钱群众还不买账。一是各级政府将农村末级渠系整修和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农民通过出资、出劳的方式,共同搞好渠系、堰塘、水库等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三是水利部门收取的水费一部分返给乡镇或村组,专门用于水利设施维修和管理。四是寻求法律或制度途径,实现农村水利设施国有化,使农田水利这一命脉真正掌握在人民手中,避免私有化恶意抬高价格以及为了利益发生用水矛盾。五是充分信任县、乡两级政府,各部门的项目资金高度整合后由县、乡两级政府结合实际实施,而不是各自为政,花钱换来老百姓的怨气。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标准,参保农民的基础养老金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逐年进行提高,这既是广大农民的长久期盼,也是党践行群众路线、为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所做的一件实事。 3、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阵地建设存在的问题。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以黄集镇为例:黄集镇现有41个村(社区),近年来镇委十分重视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每个村都建起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但目前只有三分之二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真正达到了服务群众的功能,仍有三分之一的村无标准的办公场所,许多是利用村小学闲置校舍改造的,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现在许多办公场所都是摆设,即便是农闲时也鲜有村干部在办公,这要靠制度制约。应多抽查找问题,使其达到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人气旺起来的目的。 (二)村干部工资待遇问题。襄阳市襄州区每名村支部书记每月工资岗位津贴仅有700元,村副职干部每月仅有400元,组干部每月仅有300元,工资非常低,导致工资积极性不高。现在农村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许多工作都需要村干部去协调,得罪人,受气的事时常发生,特别是许多人瞧不起村干部,让干部心里负担很重。现在农村干部现状是:一部分人凭着责任心干事;一部分人抱着当天和尚撞天钟得过且过的思想干事;一部分人觉得工作待遇太低,因此只干自己的私事,而无心管村里的工作。 两点建议: (一)加强阵地建设,通过发挥村办公场所作用,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一是发挥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让 群众办事找干部很方便,群众心情舒畅上访少,还通过开展一些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其中的热情;二是电教设备不能睡大觉,选用有责任心的电教管理员外,强化电教管理制度、提升管理员的经济待遇,使其积极组织村民观看电教节目;三是杜绝形式主义检查,应该从“有没有人值班,有没有人办事,有没有人登记,有没有人气”这些方面检查。让村干部建章立制,有事找干部到村部,每天要有村干部在村部值班,让干部群众养成在村部办公、解决问题的习惯;四是坚持落实基层组织会议制度,从“”(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入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村干部工资待遇应逐步提高,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一事逐步提高村干部工作待遇,使大家工作积极性更高;二是采取按实绩计报酬制度,多干事的干部能多拿,而不干事的则少拿;三是对退休村干部要多关心,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要给予资金扶持。 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乡镇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一、乡镇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分析 1.乡镇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乡镇管理体制需要改革创新,任何事物的良性发展都需要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这样才能统筹各方面的事务。但现实的情况是,乡镇政府无权无钱,就使得各方面工作不好开展,还有县级政府的干预,大部分乡镇政府没有自己独立的财权。2.乡镇政府领导干部问题。乡镇政府的领导干部是工作过程中的主要力量,一个良好的政府领导班子,可以发挥其主导作用,带领乡镇人民谋得更好的出路,所以要不断提高乡镇政府干部的整体素养,提高干部处理事物的能力。而现在的乡镇干部贪污受贿严重,最近中央政府查的比较严,这种现象有所收敛,但最主要的是领导干部没给自己准确定好位,没摆正权责的平衡,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要为人民谋利益。3.乡镇产业结构不合理,不重视优化升级。先从农民土地问题来看,现在是各家种各家地,没有实行土地集约化管理,会很浪费人力、物力。应该使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可以使土地向产业化、规模化方面发展。农村做一些小企业时,往往喜欢跟风,从很多地方乡镇的土地承包者做的工作就可以看出来。这样限制了乡镇小企业的发展。或者有的企业缺少政府的重视,没有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发展不起来。4.乡镇政府威信不强。乡镇政府鼓励人们统一做一件事时,一些农民不愿意听从政府安排,认为对自己没什么利益可言,牺牲一点点更是难上加难,这就为政府的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村民都以自身利益为先,他们认为那是政府的事,需要政府自己解决,这样到了乡镇干部那里,做事就难,导致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进而导致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农民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又会使农民对政府工作人员更加的不信任,导致干群关系恶化。 二、乡镇经济发展中对存在问题的分析 1.乡镇干部的思想定位错误走群众路线,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政府工作人员首要的任务。随着乡镇政府工作的目标和对象发生了一些改变,国家近几年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样的形势、责任和挑战下,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引起重视,但现在的干部不正之风越来越严重,搞形象工程,领导干部来视察就做的很好,弄假账单,说假话,没有做到实事求是,搞形式主义,忽略了从实际出发,忽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没能真正为人民服务。2.对农业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虽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注民生的政策,但真正落实起来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农民的收入很可怜,因为乡镇经济的基础是农业经济,农业经济搞好了才不至于拖乡镇经济的后腿。近年来,我国总体经济飞速发展的事实是不可磨灭的,但往往会忽略乡镇经济的发展,事实上,我国乡镇经济的发展总体上依然属于止步不前的状态,和县、城的发展有一定程度上的脱节。3.忽视了乡镇间发展的不平衡中国的乡镇有那么多,乡镇之间也会发展不平衡,全国大部分地区为促进经济发展而操之过急,没充分考虑到其实际情况和基础实力,特别是基础设施较差的乡镇,这样带来了很多麻烦,导致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4.乡镇政府服务体系要趋向社会化、现代化乡镇政府的工作还是原来旧的工作方式,没有紧跟时代的步伐,应多吸取发展的好的乡镇地区的经验,吸取其优秀成果,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来实现和外面的沟通,不要忽视对人们的道德素养和文化素养的培养以及乡镇企业中对员工企业文化的培养。 三、乡镇经济发展的解决对策 1.强化政府经济职能,提高乡镇政府服务水平乡镇政府是中央颁布的各个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强化乡镇政府职能可以实现有效的管理,增强乡镇政府的经济实力,同时要创新财政体制改革,县级政府要适当的放权,使乡镇政府有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同时应做好政治方面的工作,给人们最大限度的政治自由。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强调“依法行政”要竭诚为人民群众服务。2.注重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扶持民营经济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不论是企业还是农业都要注重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形成一条有规律的产业链。民营经济是乡镇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吸引民资、做大做好民营,增加其对乡镇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实现企业和农户的合作,做到利益共享,同时要有互帮互助的意识,大企业带动小企业,在已有的基础上提高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3.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现在,进城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应多鼓励他们回乡创业。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特色,可以根据其文化,当地资源环境等发展自己独特的经济优势,把特色做成专业化,把优势扩大,打造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市场,有特色就有优势,就有知名度,以这些为起点或者中心延伸到其他经济方面,来获得更大效益。4.增加项目的投入我们都知道,项目是发展的前提,但项目的投资也得确保是有实际效果的,不仅需要资金的投入,还需要技术的指导,项目不论什么模式,或者大小,都应认真对待,不能掉以轻心。需要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项目的各个环节都应做到一丝不苟,打造品牌特色,注重招商引资,需要培养一批专业队伍,来落实各项业务和服务,带动乡镇经济的发展。5.完善乡镇政府的管理体系乡镇政府的管理受到县级一定的限制,乡镇政府的职能被弱化,使得宏观调控能力变弱,缺乏一套平时的规章制度体系,导致管理混乱。这就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一套灵活的管理体系,具体事务具体对待,使管理发挥其应有效用。 四、结语 随着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乡镇经济建设中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乡镇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经济搞好了,对提高我国总体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增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目前我国乡镇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它不是一时都能解决的,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在不断实践中找到更适合乡镇经济发展的道路,用实事求是的思想,开拓创新的品质来解决乡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乡镇经济更好的发展。 作者:王凤华 单位: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农业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 一、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罗店镇只是一个农业乡镇的代表而已,但是据了解,大多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难以突破。 (一)镇村规划建设滞后,产业布局不合理 由于规划编制经费不足,规划设计水平低,编制内容不全,镇村规划衔接不紧,前瞻性不强,导致规划在实际执行中需要重新调整的幅度较大。一些镇村缺少规划或者规划编制不够完善,执行不严,房屋建设无序,管理水平低下。[2]一些镇村规划只注重空间规划,而忽视了产业发展规划和社会事业建设布局。还有些镇村只编制了总体规划,却没有编制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严重滞后于当地发展形势,产业布局雷同,新农村社区设计风格相似,毫无特色可言。 (二)建设资金投入有限,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工程,尽管各级财政均有一定的财力扶持,但主要还是靠乡镇财政投入,财力极其有限,资金缺乏成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瓶颈。再加上受镇村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的供水、排水、道路、绿化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功能不全。如大多数村没有建设生活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村组道路缺乏硬化,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给农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产业发展环境不佳,招商引资工作困难 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生产效益低、风险大以及银行对工业的偏好,造成了金融机构对涉农产业的贷款日趋下降。现行土地政策对农村建设用地保护更加严格,建设用地供应少、土地审批时间长、用地性质变更难,致使招商引资项目受到影响。乡镇受财政资金紧张的制约,普遍存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现象,导致一些引进的产业项目无法顺利落地。另外,乡镇招商引资一般总量偏少,规模小,层次低,且以本地籍成功人士回乡创业为主,没有形成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链,对外地客商的吸引力不大。乡镇资源优势不明显,投资创业环境不佳,本地农民发展第三产业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大量中青年农民外出务工或创业,丧失了人力资源优势。 (四)干部守旧思想严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镇村党员干部难以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意识不强,守摊思想比较严重,热衷于镇村日常管理事物和一些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沿袭于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工作被动、疲于应付。二是带领群众致富本领不高,对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不强路子不宽和方法不多,对办规模企业、上工业项目一窍不通,满足于“村里不出事”。三是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有些村甚至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正常的办公费用难以支付,导致其凝聚力、战斗力减弱。 (五)财政收入增长有限,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乡镇收入构成以农业税为主,缺乏支柱税源财政收入增长潜力有限。再加上市县级部门支农投入有限,工业发展水平低且基础薄弱,制约了农村财政收入增长,导致社会事业发展投入不足,发展滞后。农村的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尤其令人担忧的是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尚不完善。另外,文体事业投入不足,基础差、人才缺、设施差等状况仍旧普遍存在绝大多数村缺乏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体育设施。 二、解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科学合理规划,统筹做好镇村规划一体化 镇村规划一体化是乡镇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本前提,在编制规划时必须把中心集镇和农村社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在统一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分区功能定位,构建功能完善、产业互补、布局合理的城乡统一规划体系。规划要覆盖到镇村,与山、水、田、林、路一一对应,坚持区域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的原则。在规划时,还应综合考虑镇村的区位、资源、人口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谋划镇村布局,以特色产业或龙头企业为依托,建成工业型、农业型、商贸型、旅游型、资源开发型等各具特色的小集镇,加快培育城乡一体化的产业支撑体系。另外,要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乡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促进镇村建设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形成镇村空间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创新投融资管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创新投融资管理,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一是建立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都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乡镇要统筹安排有关项目和资金的申报,集中使用各方面的项目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基础设施。[3]二是建立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特许经营、有序竞争、加快发展的要求,放开小集镇和农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依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三是积极筹办各类融资平台,引导镇村树立市场经营意识,盘活用好存量资产,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产业来对待,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三)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着力推进乡镇产业发展 坚持产业兴镇战略,鼓励和支持产业向乡镇集聚发展。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激励优惠政策,主动争取上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优化投资环境,着力实施亲情招商、乡情招商、友情招商和以商招商,完善鼓励投资的优惠办法,加强与外界企业的联系和信息共享,吸引更多企业到乡镇投资兴业,形成“引进一个,影响一片,带来一批”的联动效应。二是深化土地流转、农村金融服务等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向高效农业发展,建基地和产业园,培育示范园和强村大户,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实现“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化发展目标。[4]三是降低创业贷款门槛,鼓励农民兴办农家乐餐饮、宾馆服务、交通物流和文化休闲等第三产业,政府可帮助申请低息小额贷款,从而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向小集镇集聚。 (四)推动干部思想解放,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以学习实践“中国梦”活动为契机,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发动干部群众开展“解放思想、实干筑梦”的大讨论活动。领导干部带头解放思想,发挥率先垂范作用,使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体现在服务群众的各个方面。要着力抓好回归工程,积极鼓励在外成功人士回乡创业,促成“人回乡、企回迁、钱回流”,带动农民致富,帮助村集体增收,以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同时,要加大对经济管理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等人员的培训管理,严格执行干部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坚决打破吃“大锅饭”的现象,充分调动镇村干部的创业干事的积极性,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实绩论英雄、有为才有位”的共识。 (五)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建立财政稳定增长投入机制,确保每年有一定增长幅度的财政预算实施民生工程,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一是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多方筹资、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村师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城乡均衡发展。二是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医院和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医疗服务水平,并尽快建立健全覆盖镇村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三是加大基层文体事业投入,进一步加强镇村文体设施建设,整合盘活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文体资源,发挥政府职能部门、镇文化站、基层文体骨干的作用,[5]推动农村文体事业健康发。 作者:李威 单位:京山县罗店镇党委委员 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乡镇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它一头连接着城市,一头连接着农村,几千年以来,我国乡镇机构的基本设定不断的发生改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我国行政机构的改革的需求,我国乡镇机构的基本设定进行了多次的重大改革。文章简单介绍乡镇经济的发展现状,深入分析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于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乡镇经济发展;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乡镇机构的基本体系经过了很多次的改革,随着改革的潮流发展,乡镇已经不仅仅在农村,甚至在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的发展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乡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关系的纽带。是一个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础。对于乡镇的改革是我国农村发展历程中具有创造性意义的里程碑。我国对于乡镇的改革任务已经与2012年全部完成。 一、乡镇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就意味着国民经济规模的扩大,更预示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国民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这一切提高、扩大的基础都是建立在乡镇的经济发展上的,因此,经济发展所涉及的内容已经远远超过了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比经济增长的意义更加广泛。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取消一系列与乡镇有关的规章制度、税收之后,按常理上说,乡镇的经济发展应该像打了鸡血一样飞速发展,但是我国的西部乡镇的经济发展依然停滞不前,造成这一切有很多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各乡镇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地理优势以及科学技术都不相同,这就造成了我国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在经济发展上步调不统一,因此,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的经济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东部乡镇和西部乡镇所经历的历史事件不同,对东部乡镇和西部乡镇的人的教育也不尽相同,从而导致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的差异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历史演变也逐渐增大。另一方面,由于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的人所接受的教育不尽相同,就导致了他们的思想观念的不同,东部乡镇的人更喜欢在自己的城市稳扎稳打,脚踏实地的发展乡镇的经济建设。而西部的乡镇的人则更加自由,有自己追求的目标和理想,喜欢去大城市发展,不喜欢固守自己一亩三分地。我们无法评论东部乡镇的人与西部乡镇的人哪一边做得好,哪一边做得不对,他们都是从小接受着各自的教育理念,并将各自的教育理念身体力行罢了。因此,这也是造成了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的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的原因,要想改善目前的这种情况,还要从根本上解决深深刻在人们脑子中的教育观念以及他们日常的生活方式。这将是一个长远的计划,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 二、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 由于我国人民对自己能够行使的权利的意识不高,再加上我国的乡镇地区多为教育水平不高的农民,就更加不知道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导致了乡镇的服务人员的热情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农民们经常会遇到问题得不到解决的现象,不仅耽误了农民的时间,还降低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形象,使得以后开展的各项活动都得不到农民朋友的支持,阻碍政府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乡镇服务增加难度。要改善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公信力,就要将工作重心放在为人民服务上,只有设身处地的为农民着想,凡事都以农民角度去考虑,让农民感受到政府在办实事、办好事。 (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强 由于我国乡镇地区的村干部大多是来自于农民群体,他们能够接受的教育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造成了乡镇政府职员的教育水平普遍不高,政府内部没有优秀的领导人来带领他们,他们本身也缺乏主动型和积极性,因此,无法彻底的解决农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并且,乡镇政府也只是连接农村与城市的桥梁,是一个辅助的部门,其本身并没有权利,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制约。 (三)政府对乡镇中的小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对乡镇的彻底改革在很多年以前就已经完成了,但是,在改革完成之后,政府就对乡镇的经济发展不管不顾,将工作重心全部放在了对城市的经济建设的发展上,大力关注城市中的大企业的经济建设,因此忽略了乡镇的经济发展,对乡镇中的小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相比于城市发展而言,乡镇中的大企业不管是在技术水平上还是资金流动上都比不上城市中的小企业,乡镇的经济建设过于传统,没有创新意识,就算有创新意识也没有能够完成创新意识的团队,从而导致乡镇的经济发展不起来。 (四)乡镇的卫生环境差 由于乡镇政府的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乡镇人民的生活垃圾,乡镇企业的工业垃圾都随意排放,没有专业的人员治理,造成环境污染,乡镇居民对于这些垃圾也是持置之不理的态度,就算是有人向乡镇政府举报,由于乡镇政府在职能上本身就存在问题,因此,并不能做到实际的为乡镇居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垃圾的堆积越来越多,直接造成了乡镇的卫生环境差。 三、对于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勇于探索,增加项目投入 由于乡镇政府管理人员的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国家就要定期派出教育小分队,对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改造和义务教育,必须要加强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自身的基本文化素养,积极的扶持乡镇的教育建设,同时,国家要下放资金,大力增加对好的项目的投入,促进乡镇的经济发展,只有乡镇的经济建设发展起来了,才能将城市里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地基打稳。 (二)政府要注重合理的招商引资 就乡镇经济发展而言,招商引资属于低成本、见效快、高回报的捷径,一个好的投资项目可以吸引很多行业的支持并且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就业难的问题。但是,也有不少地方由于招商引资监管不到位、方向不对,对当地的资源环境造成破坏,浪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科学的、合理的招商引资也是我们目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但是前提是有投资就要有资金,单凭乡镇的经济水平是不可以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的资助与扶持。 (三)企业必须要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乡镇企业之所以发展不起来,就是因为跟城市相比,乡镇企业的启动资金少,技术含量不高,以及乡镇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不高,因此,企业必须要不断地完善自身的建设,才能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占有一席之地,才有资格能够参与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竞争当中。对于乡镇企业的发展来讲,要充分利用乡村地区的自然条件以及社会经济资源,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对促进乡村经济繁荣昌盛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改变单一的产业结构,吸收数量众多的乡村剩余劳动力,以及科学合理的改善工业布局都对建立新型的乡镇企业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将会成为中国农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 (四)对乡镇的卫生环境进行彻底的整顿 要对乡镇的卫生环境进行彻底的整顿,首先要提高乡镇居民的不乱扔垃圾的意识,定期的开展与保护环境有关的主题讲座,培养乡镇居民要保护环境、保护生活场所、以及保护赖以生存的家园的意识。另外,也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的规定乡镇企业的排放地点以及排放量的有关制度,其次,乡镇政府要起到带头的作用,科学的、合理的整顿垃圾排放的源头,让乡镇群众和乡镇政府团结起来,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相关制度健全赏罚体系,真正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四、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虽然我国对于乡镇的全面整改已经完成了,但是对于乡镇的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对的不足之处,在乡镇企业的经济建设上也存在这很多困难,因此,我们要做到积极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国家也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加强对乡镇政府的监察力度,还要在资金上对乡镇政府加以扶持,真正做到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作者:魏文梅 单位: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经管审计中心 乡镇经济发展问题及对策:乡镇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摘要: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它一头连接着城市,一头连接着农村,几千年以来,我国乡镇机构的基本设定不断的发生改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我国行政机构的改革的需求,我国乡镇机构的基本设定进行了多次的重大改革。文章简单介绍乡镇经济的发展现状,深入分析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于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乡镇经济发展;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近几年来,我国乡镇机构的基本体系经过了很多次的改革,随着改革的潮流发展,乡镇已经不仅仅在农村,甚至在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的发展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乡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关系的纽带。是一个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础。对于乡镇的改革是我国农村发展历程中具有创造性意义的里程碑。我国对于乡镇的改革任务已经与2012年全部完成。 一、乡镇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就意味着国民经济规模的扩大,更预示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国民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这一切提高、扩大的基础都是建立在乡镇的经济发展上的,因此,经济发展所涉及的内容已经远远超过了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比经济增长的意义更加广泛。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取消一系列与乡镇有关的规章制度、税收之后,按常理上说,乡镇的经济发展应该像打了鸡血一样飞速发展,但是我国的西部乡镇的经济发展依然停滞不前,造成这一切有很多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各乡镇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地理优势以及科学技术都不相同,这就造成了我国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在经济发展上步调不统一,因此,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的经济水平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东部乡镇和西部乡镇所经历的历史事件不同,对东部乡镇和西部乡镇的人的教育也不尽相同,从而导致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的差异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历史演变也逐渐增大。另一方面,由于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的人所接受的教育不尽相同,就导致了他们的思想观念的不同,东部乡镇的人更喜欢在自己的城市稳扎稳打,脚踏实地的发展乡镇的经济建设。而西部的乡镇的人则更加自由,有自己追求的目标和理想,喜欢去大城市发展,不喜欢固守自己一亩三分地。我们无法评论东部乡镇的人与西部乡镇的人哪一边做得好,哪一边做得不对,他们都是从小接受着各自的教育理念,并将各自的教育理念身体力行罢了。因此,这也是造成了东部乡镇与西部乡镇的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的原因,要想改善目前的这种情况,还要从根本上解决深深刻在人们脑子中的教育观念以及他们日常的生活方式。这将是一个长远的计划,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 二、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 由于我国人民对自己能够行使的权利的意识不高,再加上我国的乡镇地区多为教育水平不高的农民,就更加不知道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导致了乡镇的服务人员的热情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农民们经常会遇到问题得不到解决的现象,不仅耽误了农民的时间,还降低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形象,使得以后开展的各项活动都得不到农民朋友的支持,阻碍政府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乡镇服务增加难度。要改善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公信力,就要将工作重心放在为人民服务上,只有设身处地的为农民着想,凡事都以农民角度去考虑,让农民感受到政府在办实事、办好事。 (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强 由于我国乡镇地区的村干部大多是来自于农民群体,他们能够接受的教育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造成了乡镇政府职员的教育水平普遍不高,政府内部没有优秀的领导人来带领他们,他们本身也缺乏主动型和积极性,因此,无法彻底的解决农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并且,乡镇政府也只是连接农村与城市的桥梁,是一个辅助的部门,其本身并没有权利,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很多方面都存在着制约。 (三)政府对乡镇中的小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 我国对乡镇的彻底改革在很多年以前就已经完成了,但是,在改革完成之后,政府就对乡镇的经济发展不管不顾,将工作重心全部放在了对城市的经济建设的发展上,大力关注城市中的大企业的经济建设,因此忽略了乡镇的经济发展,对乡镇中的小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相比于城市发展而言,乡镇中的大企业不管是在技术水平上还是资金流动上都比不上城市中的小企业,乡镇的经济建设过于传统,没有创新意识,就算有创新意识也没有能够完成创新意识的团队,从而导致乡镇的经济发展不起来。 (四)乡镇的卫生环境差 由于乡镇政府的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乡镇人民的生活垃圾,乡镇企业的工业垃圾都随意排放,没有专业的人员治理,造成环境污染,乡镇居民对于这些垃圾也是持置之不理的态度,就算是有人向乡镇政府举报,由于乡镇政府在职能上本身就存在问题,因此,并不能做到实际的为乡镇居民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垃圾的堆积越来越多,直接造成了乡镇的卫生环境差。 三、对于乡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勇于探索,增加项目投入 由于乡镇政府管理人员的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国家就要定期派出教育小分队,对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改造和义务教育,必须要加强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自身的基本文化素养,积极的扶持乡镇的教育建设,同时,国家要下放资金,大力增加对好的项目的投入,促进乡镇的经济发展,只有乡镇的经济建设发展起来了,才能将城市里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地基打稳。 (二)政府要注重合理的招商引资 就乡镇经济发展而言,招商引资属于低成本、见效快、高回报的捷径,一个好的投资项目可以吸引很多行业的支持并且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就业难的问题。但是,也有不少地方由于招商引资监管不到位、方向不对,对当地的资源环境造成破坏,浪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科学的、合理的招商引资也是我们目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但是前提是有投资就要有资金,单凭乡镇的经济水平是不可以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国家的资助与扶持。 (三)企业必须要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乡镇企业之所以发展不起来,就是因为跟城市相比,乡镇企业的启动资金少,技术含量不高,以及乡镇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不高,因此,企业必须要不断地完善自身的建设,才能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占有一席之地,才有资格能够参与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竞争当中。对于乡镇企业的发展来讲,要充分利用乡村地区的自然条件以及社会经济资源,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对促进乡村经济繁荣昌盛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改变单一的产业结构,吸收数量众多的乡村剩余劳动力,以及科学合理的改善工业布局都对建立新型的乡镇企业有重要意义。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将会成为中国农民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 (四)对乡镇的卫生环境进行彻底的整顿 要对乡镇的卫生环境进行彻底的整顿,首先要提高乡镇居民的不乱扔垃圾的意识,定期的开展与保护环境有关的主题讲座,培养乡镇居民要保护环境、保护生活场所、以及保护赖以生存的家园的意识。另外,也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的规定乡镇企业的排放地点以及排放量的有关制度,其次,乡镇政府要起到带头的作用,科学的、合理的整顿垃圾排放的源头,让乡镇群众和乡镇政府团结起来,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力度,根据相关制度健全赏罚体系,真正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四、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虽然我国对于乡镇的全面整改已经完成了,但是对于乡镇的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对的不足之处,在乡镇企业的经济建设上也存在这很多困难,因此,我们要做到积极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国家也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加强对乡镇政府的监察力度,还要在资金上对乡镇政府加以扶持,真正做到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作者单位: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经管审计中心)
农村经济形势探讨: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全县农业生产开局良好,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上半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 一、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六)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现增长。全县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440元,同比增收173元,增长13.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民实际得到的种粮直补、购买大型农业机械补贴、良种补贴等三项政策性补贴收入促进了农民现金收入的增长;二是提高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降低了准入门槛,这部分新增收入直接拉动了转移性收入的增长;三是甘蔗收购价格提高和外出劳务收入增加,促进农民增收。全年趋势预测:若下半年农业生产没有发生较大自然灾害,及时加强大春粮食、烤烟、甘蔗、蚕桑、泡核桃中耕管理,生猪价格复苏,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望实现10%的增长目标。 二、农业农村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农业农村经济指标增速有减缓的趋势,要保持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明显加大,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二)生猪养殖户情绪低落,生产形势较为严峻。针对今年以来生猪价格的持续低迷,在调查中,我们着重对养殖户的养殖情绪进行了调查分析,总体上看,养殖户养殖积极性严重受挫,养殖热情不高,尤其是小规模生猪养殖户情绪波动大,由于自身规模小,没能完全实行自繁自养,加上资金薄弱,饲养成本相对较高,高价买进,低价卖出,经受不起价格下降的冲击,在生猪价格持续下滑的不利形势中,目前全县饲养规模受到一定的影响,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弃养现象。 (三)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益有所降低。近年来,国家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农资价格,致力于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受原材料上涨和运输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农资价格持续攀升,农业生产成本增大,大大抵减了农产品价格上升和国家补贴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 (四)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蔓延,全国不少地区企业无法开工,纷纷减员裁人,减薪降酬,给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就业带来了巨大冲击,这对我县农民工的劳务收入带来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持续增长。 (五)劳力紧缺,农村劳力成本攀升。目前,农村“老人农业”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三难”,即抗灾救灾难、抢季节性收种难、科技应用难。由于农村劳力紧缺,请劳力的工价持续攀升。农村劳力工价去年为25元/天,今年已涨至30元/天。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影响了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又增加了生产成本。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农民持续增收,呈现出一定的艰难性和脆弱性。 (六)对农业的有效投入不足。一方面由于农业效益比较低,农产品价格不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不愿意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另一方面,尽管近几年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但总体水平还是不高,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 (七)劳动力素质偏低。当前,农村青壮劳动力普遍外出务工,大部分是留守老人和儿童,对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方法等接受较慢,靠天吃饭的意识较重,不能适应推广现代农业科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 (八)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农产品商品率、加工率仍处于较低水平,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较弱,产业基地档次较低、规模不大,农民合作组织规范运行的水平不高,农产品加工的水平和效益偏低,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偏低,导致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 三、实现全年增产增收的几点建议 要实现全年预期增收目标,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影响增收的灾害性气候等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对此,建议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秋季粮经作物田间管理。强化病虫测报,及时预报、警报,重点抓好水稻、玉米、烤烟、甘蔗等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同时抓好蚕桑、核桃等林木产品的中期管理工作,力争使秋季有一个好收成。 (二)加强培训,力求实效。加大对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的力度,继续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有效破解农民增收瓶颈,增强城镇对农村的支撑带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要求,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效益,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民利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是影响农户收益和农业生产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农资监管部门要继续采取得力措施,坚决打击哄抬农资市场价格的行为,做好农资价格调控工作,适时降低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严格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打击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促进农民增收。对于掌握了一定技术和生产经验的农民工,建议通过减免税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优惠鼓励他们在本乡本土创业,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向乡亲传授致富本领,以创业促就业,带动农民增收。 (五)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保证农民得实惠。坚决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覆盖面,提高补贴水平,既稳定农业生产,又可以直接拉动农民收入的增加。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党中央“三农”政策带来的实惠,增强农民生产自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农产品的深加工龙头企业,特别是畜禽肉产品等加工企业,提高畜牧产品的附加值,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七)切实解决养殖户实际困难和问题。生猪生产是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生猪产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将稳定发展生猪生产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作为“保增长、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生猪生产价格风险基金机制,确定最低保护价,落实好补贴、保险等惠农政策,竭力为养殖户协调解决贷款、用地等问题,实实在在帮助养殖户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帮助养殖户树立渡过难关的信心,维护生猪生产的稳定及健康发展。 (八)利用生猪低价位优势,加快品种改良力度。以二元母猪示范项目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我县生猪品种改良,做到既降低饲养成本,又提高品种质量,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 农村经济形势探讨: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思考 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多年来连续保持良好发展局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农业农村经济受到的冲击不断加深,因而今年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稳定就业和持续增收的难度很大。我们应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密切关注农业农村经济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落实好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不断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以稳定价格为优秀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 国际金融危机给保障我国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新的挑战,即如何防止粮食生产滑坡,如何防止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去年9月份以来,国际主要农产品价格前高后低,波幅高达30%以上,影响国内农产品价格全面下滑,预计短期内很难明显反弹。这对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非常不利。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农产品需求减少是农产品价格下行的重要原因,全球农产品供给增加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下跌,能源价格暴跌也加大了农产品价格下行的压力。农产品价格剧烈震荡,大大增加了我国调控农产品供需平衡的难度。因此,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仍是今年农业发展重中之重的任务。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形势总体不错,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可以确保,但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角度考虑,从确保实现扩内需战略目标的高度着眼,今年应该将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并适度回升作为重要任务。这就需要加强和改善农业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统筹处理好粮食安全与农民收入的关系,通过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来实现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统筹处理好农产品总量平衡与结构平衡的关系,重点是避免个别农产品的数量变动影响对粮食安全形势的判断和宏观经济的预期;统筹处理好长期政策与短期政策的关系,既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又充分发挥临时收储和进出口调控等短期政策的效能。 以调整结构、完善体制为根本方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难度越来越大。沿海地区外向度高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到严重冲击,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工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稳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出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的矛盾,有着深刻的体制和制度原因。区域之间产业布局不合理致使大量农民工在省际年复一年地流动,过于偏重外向型经济致使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城镇化过程中相关制度改革滞后暴露出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矛盾。 今后一个时期,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有四个问题值得关注:一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趋势不会因国际金融危机而逆转,确保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应成为长期战略。二是为有效兑现“人口红利”,需要更快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缓解农民工结构性失业问题,将我国劳动力的短期优势变为长期优势。三是解决农村劳动力“候鸟式”流动问题,需要统筹工农和城乡发展,加快制度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转移,逐步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由偏重投资和出口向投资、出口、消费并重转变,经济由区域非均衡发展尽快向均衡发展转变,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向一元结构转变。四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来扩大农村内部就业。 应在发展特色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上下功夫,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尽可能追求产业或产品的差异化,以拓展不同的市场空间。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努力提升农村专业化分工水平,不断拓展农村就业的领域和空间。 以强农惠农、改革创新为主要手段促进农民增收 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保持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农民增收困难,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价格全面下行,农业增产不增收的局面有可能再现,而且增产后还有可能出现农产品“卖难”问题;二是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农民工资性收入有可能下降,并且很不稳定;三是有利于农民稳定增收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农民增收长效机制还不健全。 今年中央1号文件紧紧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主题,继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落实中央有关部署,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可重点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加大“多予”的力度。适度提高粮食直补标准,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并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以综合性收入补贴的增加来直接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生产性专项补贴的引导作用,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大力支持农业专业化、优质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有效利用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等办法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在“放活”上继续深化改革。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非禁即许”原则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拓展经营领域和范围。积极培育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鼓励农民开展多种要素、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以强化生产功能为取向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村土地一直兼有生产和保障的基本功能。随着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和农民就业渠道多样化,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有所弱化。但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的情况下,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再度凸显。土地保障功能虽有利于维持农村社会稳定,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配置效率。 从农村实际出发,未来一个时期基本的政策取向应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是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矛盾,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在近期,可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逐渐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二是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强化农村土地的生产功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农户为流转主体、农地用途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和支持农地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高土地配置效率。 以创新发展模式为抓手推动乡镇企业发展 乡镇企业为探索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道路作出了历史性的突出贡献。在不同时期,乡镇企业发展模式出现过阶段性变化。改革开放初期, 乡镇企业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采取“离土不离乡”的就地工业化模式。在产业限制逐步放开后,乡镇企业又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拓宽了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但乡镇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受到严重冲击的事实说明,以外向型经济为主的单一模式不利于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乡镇企业应实行多元发展模式,既发展外向型经济,又发展内向型经济,将目光更多地投向广阔的农村市场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 当前,促进乡镇企业发展,需要体现三点基本政策取向:一是坚持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原则。贴近农业,就是围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贴近农村,就是围绕转移农民就业、合理配置农村资源要素,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贴近农民,就是形成以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增收促创业的良性循环。二是在地域分布上重点鼓励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劳动力回流较多的省份发展乡镇企业,引导这些地方承接东部地区和城镇的产业转移,壮大县域经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三是推动产业集聚,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和城镇集中布局,使乡镇企业职工的职业转移与空间转移相结合,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推进。 以农业农村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我国遭遇了范围和程度均为历史罕见的旱灾,影响全国近43%的小麦产区。此次旱灾暴露出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基础设施落后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瓶颈。当前,应抓住扩大内需的机会,借鉴城市和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置于刺激经济一揽子计划中更为突出的位置。这不仅可以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民生,而且能就地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具体可从四个方面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建设与管护的新机制:一是增加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资机制。改变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体制和供给方式,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由城市和工业转向农村和农业,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国家的投入应尽量采用直接投资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直接补贴等形式,让农民直接受益。同时,增加投入应与推进“一事一议”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规范的“一事一议”制度。三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中介来开展,这有利于集约利用各种资源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四是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沼气管护为重点,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新机制,延长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农村经济形势探讨:年上半年我县农村经济形势分析 上半年,我县农村工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工作目标,积极组织春耕备耕、春放春养、春植春造、防疫检疫和基地建设,全面落实护林防火、防汛抗旱、资源保护等工作措施,全县农、林、牧、渔各业快速发展,农村经济来势较好。 (一)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升温,粮食总产有望再增。 (二)农民增收势头较好,农民收入有望再次大幅度提高。 (三)特色农业基地规模进一步扩大,板块经济效益日益凸现。 今年以来,通过政策促、部门扶、市场引、能人带、干部帮,我县特色农业基地规模进一步扩大。 二是充分发挥富水库区水面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水产养殖,网箱养鱼规模进一步扩大。去年,我县共有养鱼网箱1.3万口,今年计划新增xx口,达到1.5万口。由于网箱养鱼效益可观,农民积极性非常高。据统计,今年我县养鱼网箱达到2.1万口,比去年净增8000口。网箱养鱼已经成为库区人民继发展柑桔之后的第二次创业,在有的库区村组,网箱养鱼不仅是农民脱贫的好门路,而且成了致富的好项目。燕厦乡港口村今年新增网箱4100口,户平20口,人平4.7口,预计户平可增收6000元,人平可增收1430元。 三是充分发挥我县山场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引导庄园经济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县从事庄园经营并已具一定雏形的庄园户有35户。全国劳动模范、大路乡青年农民陈志远经营的葡萄园,总面积300亩,去年接待游客2680人次,实现收入85万元;预计今年接待游客5000人次,实现收入150万元,实现利润50万元。 四是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大县的目标,大力发展楠竹、水果业。xx年,全县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四乡六业”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生态旅游大县的目标,狠抓了楠竹基地和水果基地的建设,全县共新建楠竹基地1.5万亩,水果基地0.98万亩,楠竹和水果基地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四)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二是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得到加强。元—8月份,安排29个项目,覆盖10个乡镇、27个村,1300个农户,6000多人;目前,已启动实施25个项目,竣工24个,受益4650人。其它在建的工程项目7月底前可全部完成。8—12月份,在17个村,安排19个项目,解决1100个农户,5000多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农村经济形势与热点问题 一、农业和农村经济形势 农发所所长张晓山认为,当前农业形势变化的最重要特征是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出现了新的格局,即农产品的需求明显增长,而农产品供给增长受到的资源约束更加明显。农产品供求关系正在转向总量平衡偏紧,一些农产品供求甚至出现较大缺口的格局。农产品需求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上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和生物能源快速发展;人口绝对数量继续增长。另一方面,农产品供给也出现新的变化。一是耕地面积减少,农业用地矛盾更加突出。大量进口粮食、油料、棉花和糖料等耕地密集型农产品成为这几年解决国内缺口的重要途径之一。二是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的不确定性在增加。三是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提高,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大量小规模养殖户退出生产。 二、2008年农业及农村经济形势展望 由于2007年的涨价对2008年的滞后影响较大、雪灾、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国内市场需求旺盛、能源价格上涨等因素,2008年国内农产品价格总水平上涨压力仍然较大。 从土地资源角度来计算国内农产品供求平衡点,在现行食品消费模式下,满足当前国内对农产品的需求至少需要耕地21亿亩,其中大约13%的耕地资源来自于国外。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国际市场上有可能面临着不断快速增长的对农产品的需求和不断快速上扬的农产品价格。因此,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必须立足于国内,提高农业的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保护耕地资源,确保我国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千方百计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2)组织实施振兴油料生产计划。(3)保护小规模养殖户的生产能力,发挥其调节供求的关键性作用。(4)在流通领域采取措施稳定价格,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5)控制农产品的出口。 三、农村土地问题 现代化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土地增值和土地资本化的过程,农村土地一直是利益相关者关注的重点。当前各地在实践中都在进行各种探索和试验。在未来十几年间,农村土地资本的分配方式与分配格局在很大程度上将左右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 1.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运作程序和增值收益的分配问题 促进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趋势,一部分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势所必然。其中两个问题需要重点关注,一是农地转为非农用地的运作程序;二是农地转为非农用地增值收益的分配问题。关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当前有三种观点,一是“涨价归公”;二是“涨价归私”;第三种“私公兼顾”则最为合理。 2.宅基地问题 2007年12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但我们面对的现实是,截至2006年底,全国通过带房入城、新农村建设、村集体直接开发等多种途径,小产权房接近城镇住房的40%,成为我国最重要的房产权利类型之一。另一方面,农村居住人口构成变化极大,农村已经成为混居社会,传统农村社会结构解体。关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等问题,我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中已经作了一些规定。在当前的情势下,对于宅基地采取“管住用途,放开产权,认地不认人”的管理政策或许是一种次优选择,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四、关于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 发展现代农业有两种思路,一种思路是,要在农村中培养和发育农业企业家,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和主力军。另一种思路和做法,认为现代农业的主体形式应当是企业,要形成一大批大规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在一些地方,大公司进入农业,取得大片农地的使用权,直接雇工从事规模化的农业生产。重庆市和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都进行了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试验。对两种不同的观点和实践中的不同做法的争论可能将长期进行下去。需要注意的是,在鼓励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发展规模经营的同时,必须防止一些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圈占农民的土地、损害和侵犯农民经济利益。 五、农村金融问题 农发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杜晓山提出农村金融改革中的两个问题。一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央强调多元化、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方针,但是对保护强调不够。中国的农村金融不应采取孟加拉和南非的模式,建立全国性的市场化农村金融机构;而应借鉴东亚的经验,建立地区性、服务特定人群的中小银行,不能片面强调市场化。二是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问题。虽然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资产质量有所提高,但是改革的难度超过了预期,即:改善资产质量、化解不良资产的难度高于预期;加强内部管理、转换经营机制的难度高于预期;明晰产权结构,完善法人机制的难度高于预期。 农村经济形势探讨:农村经济形势分析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按照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切实抓好春季麦田管理和农业技术服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我市春季农业生产已全面展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预计一季度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与上年同比增长7%;农民人均现金收入与上年同比增长10%。 一、一季度农业生产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1、抓好春季麦田管理,促进苗情转化升级。我市今年小麦播种面积311万亩,比上年增加10万亩。今年共实施15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占全市小麦面积的50%左右。由于07年我市部分小麦因墒情差播种晚,冬季气温持续偏低,无有效降水,目前小麦苗情总体比去年较差。据目前调查分析,全市小麦一类苗面积为94万亩,占30%;二类苗面积为124万亩,占40%;三类苗面积为93万亩,占30%,分别比上年减少20.4%、增加5%和15.4%;一类苗面积减少幅度较大,二、三类苗面积扩大,整体苗情不容乐观。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市及时做好春季麦田管理工作,突出一个“早”字,把划锄追肥作为早春增温保墒、促根增蘖的重要措施,根据小麦苗情特点和土壤肥力状况,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力度,科学合理使用化肥,促进苗情的转化升级,为夏粮丰收打好基础。 2、春耕备播工作陆续展开。春耕备播计划、物资储备、技术指导等工作落实较好。今年我市预计春播粮食面积59万亩,其中春玉米14万亩、薯类33万亩;春播棉花45万亩,春播瓜菜面积60万亩。全市已准备化肥8.7万吨、农药650吨、农膜1600吨,农大108、郑单958、泉星2101等杂交玉米种子0.8万吨、棉花种子0.08万吨,检修农业机械7.9万台(套),各项物资准备比较充分,基本满足了春季生产所需,为春播备耕创造有力条件。 3、惠农支农政策落实较好。今年粮食直补面积380万亩,比上年增加10万亩,面积核实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上报省有关部门。全市170万亩良种补贴面积任务已经落实,今年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00万亩,农资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支农政策也将在2季度全面落实;能繁母猪、奶牛补贴及母猪政策性保险落实较好,预计全年能繁母猪和良种奶牛补贴达将达2300万元以上,母猪政策性保险达6万头以上,这些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极大的保护和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粮食增产和恢复生猪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全年完成产业扶贫项目48个,总投资1.4亿元,到*年底,全市“一县十三乡”33万贫困农民的年纯收入水平基本达到1000元的省定贫困线,部分人口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本届政府提出的“三个基本实现、四个明显变化”的扶贫任务目标基本实现。 4、农田水利建设。去冬今春全市计划新建和维修各类工程项目3627项,投工1720万个,完成土石方3712万方。改善灌溉面积30万亩,发展和改善节水灌溉12.7万亩,疏浚河道330.64千米,改造中低产田13万亩,新打、配套、维修机井2600余眼,新修蓄水工程500余处,增加蓄水能力5600多万方,维修加固堤防近28千米,修复水毁工程900处。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加快构建现代水利体系,不断提高全市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重点项目,邢家渡、胡家岸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腊山分洪工程实验段已开工建设,征地及拆迁加快进行。开工建设了42个小型水库加固工程。 5、林业加快发展。围绕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创建生态城市为目标,坚持“南护水源,北治风沙”的要求,加大造林绿化行动力度,按照重点区域荒山绿化、退耕还果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年计划完成完成造林14万亩,其中荒山绿化7.7万亩、退耕还林(果)4万亩,林业实现森林覆盖率增长1个百分点,总投资1.08亿元。南部山区重点进行了整地、挖、苗木准备等工作,积极实施退耕还果和荒山绿化春季造林。北部沿黄平原地区重点开展了农田防护林、速生林植树造林,搞好村镇植树。沿主要道路、河渠的绿色通道造林绿化工程已经全面展开。 6、认真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促进畜禽业生产稳定发展。从整体上看,全市畜产品总量持续增长,产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规模化进程不断加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严密,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预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11.48、13.44、8.68万吨,分别增长2%、1%、12%;通过国家政策、项目扶持,母猪存栏头数回升较快,生猪生产得到恢复。畜牧业总产值达到25.2亿元,同比增长5%。根据我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4月15日前将全面完成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任务,并确保所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加紧落实。 7、主要农产品价格有所波动。自去年11-12月小麦、玉米价格达到最高点后(小麦0.85-0.86元/斤,玉米0.9元/斤),08年以来市场粮价基本保持平稳,并呈稳中下降趋势,2月份小麦、玉米分别为0.81-0.82元/斤、0.84-0.85元/斤,玉米价格降幅大于小麦,但与去年同期比价格仍然较高(07年2月小麦0.79-0.8元/斤,玉米0.76-0.77元/斤)。蔬菜,由于去冬持续低温,大棚蔬菜产量预计减产10%以上,加上南方冻雨灾害天气影响,蔬菜供应偏紧,自去冬以来蔬菜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据统计,3月份30种主要蔬菜批发价平均每公斤2.93元,比去年同期平均增长173%,除大蒜、圆葱、西芹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外,其他品种都有所增长。虽然产量减少,但由于蔬菜价格较长时间保持高位,蔬菜产业整体效益所增加。畜产品,禽产品、猪肉价格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25%和15.4%,鸡蛋价格3.3元/斤,上涨57.1%,牛奶价格0.9元/斤,与去年同期持平。肉禽蛋价格继续保持高位,但呈现逐步小幅回落趋势。 8、农资价格前期基本平稳,最近上涨幅度较大。在国家支农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制约下,农资生产厂家积极消化煤电油运等成本上涨因素,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前期农资市场供应价格相对稳定。除碳氨出厂、零售价格略有上升外(上升5%左右),尿素、复合肥、农药、农膜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价格持平。随着春耕备播的全面展开,3月中下旬,农药、农膜价格保持稳定,春季生产所需化肥价格涨幅较大,国产碳氨、尿素、复合肥平均上涨20-40%,进口高效二铵上涨60%。目前,农资市场货源稳定,供应充足,春季生产所需化肥、农药、农膜、良种等农用物资基本能满足需求。通过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农资市场秩序良好。 9、抓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行动,通过大力调整农业结构,着力培植特色主导产业,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模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农民人均现金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城镇建设行动,第二批08年计划开工的十个小城镇建设项目,正在进行项目考察、方案编制设计论证、招投标等工作,08年村庄改造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饮水安全行动,目前正在进行、确定水源、方案设计、招投标、落实队伍等前期工作,五一后全面开工。今年新建任务重点在商河、济阳两县,其余县(市)区进行工程扫尾和完善提高。今年计划解决400个村、32万人饮水安全,完善提高250个村,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生态富民行动,今年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新增户用沼气4万户。目前全市正在进行落实户数、编制规划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道路畅通、造林绿化、医疗惠民、教育振兴、弱势保障、市场拓展等行动正在积极推进。一季度全市共转移农村劳动力3.73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严格控制化肥等主要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控制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近两年来,农用生产资料价格继续在高位运行,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也成为农民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今年以来化肥等农资价格虽然在高位保持稳定,但随着春耕大面积开始,农资市场逐步转旺,农资生产成本刚性增加,价格可能重新抬头。建议相关部门早日采取措施解决,规范农用生产资料市场行为,严控农资价格,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2、农业和农产品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突出表现在大路产品多,优质产品少,专用产品不足等问题,这些还远远不能适应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后人们对农产品品种和质量的需要。从服务城市角度,粮经作物种植中,粮食所占比重相对较高,占70%,畜牧业比重偏低,仅占30%。同时,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尚不明显,主导产业不突出,加工环节薄弱,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市场化经营水平有待提高。 3、农业旱情有持续发展迹象。突出表现*年11月至*年2月,全市累计降水20.6㎜,比多年同期平均34㎜,少39.4%,其中今年1-2月,全市仅降水9.9㎜,比常年减21%;全市10座大中型水库蓄水量8690万立方米,比同期减2300万立方米,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局部地区已呈现轻度旱象。当前随着春季气温逐步升高和春播工作的陆续展开,下一步抗旱保丰收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4、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及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突出表现在龙头企业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差,加工水平和技术装备不高,产加销联接机制不完善,市场竞争力不强。据统计,我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仅占全省的3%左右,农业产业化经营处于全省中等偏下水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慢,农民组织化程度还不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要求。 5、统筹城乡发展任务仍然艰巨。突出表现为城乡差距,二元结构的矛盾比较突出。除章丘、历城,其余四个主要农业县区,经济还欠发达,财政实力较弱;全市还有45万人口的年纯收入,在1500元贫困线以下;以水利、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商贸等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还不适应广大农村地区发展的需要。目前农业投入,特别是在现代农业、生态环境、品种推广等方面投入严重不足,欠帐太多,严重阻碍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 三、建议和措施 1、认真贯彻中央要求,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认真盘查整顿,杜绝乱占耕地现象的发生。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按照中央、省要求落实好粮食生产补贴政策,采取多方面措施,提高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2、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龙头企业上连市场、下联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没有强有力的龙头企业来带动,就不可能实现大的发展。目前我市规摸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与青岛、烟台等兄弟城市相比,数量偏少、规模小、创新能力不足、辐射带动力偏弱,不能有效盘活各类农业资源,制约着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要坚持用抓工业的理念抓农业,进一步培育壮大一批优势产业、名牌产品的龙头企业。要围绕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加大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以加工流通组织为龙头,发展一批区域化、专业化程度高的农产品产业带,实现生产规模化;继续推动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面向市场拓展加工流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实现营销市场化;进一步完善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解决土地指标、融资等方面的问题,为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创造条件。 3、进一步作好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要调动各级和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对各类水利工程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检查,确保工程发挥效益。汛前应完成的水利工程要在汛前完工验收;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抓住汛前的良好天气组织施工,并按度汛方案要求落实度汛措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抗旱水源,机井及小水源工程等要作好渠系配套。强化管理,加强监督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4、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培植壮大县域经济。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快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县域骨干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提高工业承载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企业在我市县域地区投资创业,带动县域工业的发展。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出口导向型乡村工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农民积极从事以当地特色农副产品为主的加工、流通行业,增加农民收入。 5、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完善以县为中心、乡镇为纽带、村为基础的三级农科推广服务体系,加快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防灾抗害能力。采取多层次、分期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加速造就一批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更新农业推广知识,提高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让农民真正掌握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技术。切实搞好对种植户的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各种技术问题,确保农产品优质、高产、高效,通过优质、高产、高效降低种植成本,实现增收。进一步稳定农业科技推广队伍,保障农技干部的待遇。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开展科技知识培训,送科技知识到村、社,到农户,增加广大农民科技知识,促进农民增收。 6、继续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建立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实现城市化、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近年来工资性收入也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一是积极培育连结劳动力供求双方的中介组织,提高外出劳动力的组织化程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的各种培训,进一步完善中、长期培训就业工作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并推荐就业。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劳务输出人才库,着力提高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劳动力素质;三是加强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市、县、乡信息网络,及时准确而有效地向劳动力输出地区用工信息,增强劳动力外出目的性,减少盲目性;四是建立跨地区劳动力流动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规范用工企业、中介组织和劳动者的行为,保障外出劳工的合法权益,继续严厉打击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跨地区就业服务体系,要把解决跨地区劳务纠纷作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点,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产品物流论文: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探讨论文 内容摘要:现代物流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本文从我国农业产品物流的发展现状入手,认为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对于提高农产品物流经营的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农产品农产品物流物流组织网络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现代物流业在农业生产中,尤其在农产品经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加快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和效益,将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中的问题 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低。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功能不健全等因素制约了农产品物流交易的效率,难以有效降低农产品经营的成本,影响经济效益。现有农产品物流市场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产品标准化是提高物流效率的重要因素。现代物流要求统一的运输配送、仓储、装卸、加工等标准。而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其分类、分级以及包装难以有统一规范的标准,给物流过程中的运输配送、储存、装卸和加工效率造成较大影响。另外,农产品物流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相应的检验检测设备缺乏。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运输、仓储等基础条件。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地区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尤其是农产品生产大省,其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薄弱,交通运输、仓储条件差,农产品不能得到及时高效的运输配送及仓储保管等,物流效率差,造成运输仓储等成本较高,影响其市场销售。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管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信息化发展较为滞后,信息网络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农产品信息平台缺乏,农产品供求、运输、配送等信息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从而影响物流质量和物流效率。 物流技术落后。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是物流技术。农产品有其鲜明的特点,例如,种类多,运输、仓储难度大,保鲜期短,极易腐烂变质等,都对现代物流的运输、仓储、加工、保鲜等技术产生较高的要求。而现有的农产品物流技术处于一般条件的运输、仓储等状态,缺乏较好的技术条件作为支撑,往往造成农产品在途物流损耗大,影响经济效益。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走向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我国是农业大国,但非农业强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农业经营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农产品已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建设,提高产品物流效率将是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途径。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对于加快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农村新型流通合作经济组织的壮大,优化农村资源的配置,提高农业经济运行质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意义十分重大。农业强国建设必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的价值损失,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效率的重要方式。农业产业化需要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的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获得组织竞争优势。而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农业产业化的有效推动力量。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有助于提高农产品整个供应链环节的效率,解决农产品深加工、快捷流通等瓶颈制约问题,提升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代物流业已成为国家重点振兴的产业,其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约为10%左右,而我国达到17%左右,物流成本节约空间大。而农产品生产成本低,运输、仓储等成本高是其重要特点,物流现代化发展有助于有效节约物流成本,既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又能促进农业经营发展、满足市场农产品及时供应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措施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农产品物流组织成员资源有效整合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的运用需要成分整合、共享、利用组织网络成员间的硬件、软件资源,包括物流设施设备、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农产品物流需要紧跟现代物流技术发展,应用各种操作方法、管理技能等,例如,流通加工技术、物品标识技术、物品实时跟踪技术等。运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如GIS、GPS、EDI、POS等,加强农产品物流组织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组织群体的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水平。对于农产品物流组织个体而言,其硬件、软件资源往往有限,难以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这样就需要构建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实现不同农产品物流组织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共同满足农产品物流市场的需要。 (二)重视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 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组织体系,以组织资源优势带动物流效率的提升。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需要构建资源整合、共享型的物流组织网络模式。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的构建,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域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特色,发挥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作用,形成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产供销一体化较为完善的供应链。通过建立农产品现代化批发市场,健全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体系,形成不同区域农产品物流批发市场的组织网络体系,充分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农产品的产供销效率和效益。强化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中运输配送、仓储、加工、装卸、包装等物流功能建设,通过强化农产品市场的培育,规范农产品物流市场运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制定农产品物流标准体系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运营亟需标准化体系的支持。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化运营有助于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标准化,规范农产品的质量、规格、包装等。而农产品的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等标准化措施,有利于组织成员之间硬件、软件资源共享、利用,避免农产品标准差异给不同组织成员运输、仓储、加工等造成的麻烦,减少资源浪费和经营成本。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的有效实施,需要采用先进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设备,严格执行绿色、环保等相关标准,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检验,避免和减少国际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建立现代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运营目的就是强化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可以整合现有的农产品物流组织,尤其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资源,加强市场信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产品信息的共享,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及时监控,避免农产品物流经营个体资源的局限性。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建设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信息,并反馈给农户及农产品经营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及发展方向,正确引导农业生产经营,既能避免因市场信息不灵导致的农产品经营损失,又能维护农产品市场的稳定。 农产品物流论文: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论文 内容摘要:现代物流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本文从我国农业产品物流的发展现状入手,认为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对于提高农产品物流经营的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农产品农产品物流物流组织网络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现代物流业在农业生产中,尤其在农产品经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加快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和效益,将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中的问题 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低。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功能不健全等因素制约了农产品物流交易的效率,难以有效降低农产品经营的成本,影响经济效益。现有农产品物流市场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产品标准化是提高物流效率的重要因素。现代物流要求统一的运输配送、仓储、装卸、加工等标准。而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其分类、分级以及包装难以有统一规范的标准,给物流过程中的运输配送、储存、装卸和加工效率造成较大影响。另外,农产品物流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相应的检验检测设备缺乏。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运输、仓储等基础条件。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地区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尤其是农产品生产大省,其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薄弱,交通运输、仓储条件差,农产品不能得到及时高效的运输配送及仓储保管等,物流效率差,造成运输仓储等成本较高,影响其市场销售。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管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信息化发展较为滞后,信息网络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农产品信息平台缺乏,农产品供求、运输、配送等信息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从而影响物流质量和物流效率。 物流技术落后。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是物流技术。农产品有其鲜明的特点,例如,种类多,运输、仓储难度大,保鲜期短,极易腐烂变质等,都对现代物流的运输、仓储、加工、保鲜等技术产生较高的要求。而现有的农产品物流技术处于一般条件的运输、仓储等状态,缺乏较好的技术条件作为支撑,往往造成农产品在途物流损耗大,影响经济效益。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走向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我国是农业大国,但非农业强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农业经营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农产品已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建设,提高产品物流效率将是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途径。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对于加快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农村新型流通合作经济组织的壮大,优化农村资源的配置,提高农业经济运行质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意义十分重大。农业强国建设必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的价值损失,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效率的重要方式。农业产业化需要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的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获得组织竞争优势。而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农业产业化的有效推动力量。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有助于提高农产品整个供应链环节的效率,解决农产品深加工、快捷流通等瓶颈制约问题,提升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代物流业已成为国家重点振兴的产业,其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约为10%左右,而我国达到17%左右,物流成本节约空间大。而农产品生产成本低,运输、仓储等成本高是其重要特点,物流现代化发展有助于有效节约物流成本,既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又能促进农业经营发展、满足市场农产品及时供应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措施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农产品物流组织成员资源有效整合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的运用需要成分整合、共享、利用组织网络成员间的硬件、软件资源,包括物流设施设备、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农产品物流需要紧跟现代物流技术发展,应用各种操作方法、管理技能等,例如,流通加工技术、物品标识技术、物品实时跟踪技术等。运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如GIS、GPS、EDI、POS等,加强农产品物流组织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组织群体的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水平。对于农产品物流组织个体而言,其硬件、软件资源往往有限,难以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这样就需要构建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实现不同农产品物流组织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共同满足农产品物流市场的需要。 (二)重视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 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组织体系,以组织资源优势带动物流效率的提升。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需要构建资源整合、共享型的物流组织网络模式。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的构建,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域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特色,发挥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作用,形成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产供销一体化较为完善的供应链。通过建立农产品现代化批发市场,健全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体系,形成不同区域农产品物流批发市场的组织网络体系,充分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农产品的产供销效率和效益。强化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中运输配送、仓储、加工、装卸、包装等物流功能建设,通过强化农产品市场的培育,规范农产品物流市场运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制定农产品物流标准体系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运营亟需标准化体系的支持。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化运营有助于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标准化,规范农产品的质量、规格、包装等。而农产品的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等标准化措施,有利于组织成员之间硬件、软件资源共享、利用,避免农产品标准差异给不同组织成员运输、仓储、加工等造成的麻烦,减少资源浪费和经营成本。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的有效实施,需要采用先进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设备,严格执行绿色、环保等相关标准,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检验,避免和减少国际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建立现代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运营目的就是强化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可以整合现有的农产品物流组织,尤其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资源,加强市场信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产品信息的共享,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及时监控,避免农产品物流经营个体资源的局限性。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建设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信息,并反馈给农户及农产品经营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及发展方向,正确引导农业生产经营,既能避免因市场信息不灵导致的农产品经营损失,又能维护农产品市场的稳定。 农产品物流论文: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论文 1问题的提出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物流已从最初的简单运输式的原始物流逐步发展成信息化、现代化、社会化的新型物流,几乎涵盖了各产业的所有领域和部门,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度和带动效益,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和主要载体,国家为全面掌握了解我国现代物流业的规模、结构,监测分析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和运行状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运行[2006]625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和报表制度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我国定期的社会物流统计调查与核算工作。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2006年起将社会物流统计核算试行制度转为正式制度,定期开展社会物流统计核算工作。 中国是农业大国,且处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阶段,因此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物流不仅数量巨大,而且供应非常分散,与农业生产物流相比,农业销售物流,即农产品物流显得更为重要。然而我国目前的农产品物流尚缺乏一个科学而客观的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的社会物流统计也只是简单的涉及到了农产品物流总额和农产品物流费用总额两个社会性指标,导致很多地区、部门在推进农产品物流时比较盲目,实际效果不显著。国家应该在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初期就制定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以便于更好地把握中国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推动农产品物流的发展。 2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根据我国现阶段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本文提出以下设计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2.1综合性原则 农产品物流指标体系应是一个涵盖多因素、多目标的复杂系统,其指标的设计应力求从社会、经济和科技的不同层面、不同层次反映农产品物流的综合情况,以保证全面性和可靠性。 2.2针对性原则 由于农产品的种类繁多,体积大、价值小、易腐烂以及生产的季节性和区域性,使农产品物流具有广泛性、专业性、复杂性、严格性,以及明显的时间和空间的特定性等特点。因此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的设计应有针对性地结合我国农产品物流的特点及发展的现状。 2.3科学性原则 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的选取应该有一个科学的理论依据,能真实地反映农产品物流发展的基本状况和运行规律,为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2.4可比性原则 统计指标的设计要有利于地区内的纵向比较和地区间的横向比较,以反映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因此统计指标的设计应具有可比性,保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和统计方法的一贯性。 2.5可操作性原则 可操作原则要求农产品统计指标体系层次清晰、指标精炼、资料易得、方法直观和计算简便等特点,使之具有实用性和推广性。 3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 鉴于对农产品物流范畴的把握,遵循以上统计指标设计原则,本文从宏观的社会农产品物流总量和微观的农产品物流服务质量两个角度提出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3.1农产品物流总量统计指标 农产品物流总量统计指标从宏观上反映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水平和规模。现行的物流社会统计主要包括农产品物流总额、农产品物流总费用和农产品物流业务总收入等指标。笔者认为这还远远不够反映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规模和水平,不足以分析农产品物流的瓶颈所在,农产品物流总量统计指标体系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1农产品物流增加值 农产品物流应重视加工增值物流,农产品的物流增值服务主要有农产品分类与分类包装、农产品适度加工后小包装、农产品配送、特种农产品运输、特种农产品仓储与管理等增值服务。农产品物流增加值可从各项增值服务提供的增值效益来计算。 3.1.2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统计除了利用统计部门现有的物流设施统计,如公路里程、铁路货车拥有量等,还应包括与农产品物流密切相关的农村交通设施统计,此外,农产品信息平台的构建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3.1.3农产品物流节点 农产品物流节点布局是否合理、数量和规模是否适度将直接影响农产品物流成本、效率。因此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还应包括农产品物流节点的布局、数量和规模。 摘要:2006年我国启动了定期的社会物流统计调查与核算工作。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物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我国农产品物流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没有一个科学客观的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文章从我国农业、农产品物流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了设计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的原则,并据此从农产品物流总量和农产品物流服务质量两个方面构建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体系。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农产品物流统计指标;农产品物流总量指标;农产品物流服务指标 农产品物流论文: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推进农村改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中的问题;农产品物流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措施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低、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滞后、物流技术落后、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走向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产品物流组织成员资源有效整合、重视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制定农产品物流标准体系、建立现代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现代物流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本文从我国农业产品物流的发展现状入手,认为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对于提高农产品物流经营的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农产品农产品物流物流组织网络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现代物流业在农业生产中,尤其在农产品经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加快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和效益,将是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中的问题 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低。由于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农产品物流市场发展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功能不健全等因素制约了农产品物流交易的效率,难以有效降低农产品经营的成本,影响经济效益。现有农产品物流市场已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要求。 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产品标准化是提高物流效率的重要因素。现代物流要求统一的运输配送、仓储、装卸、加工等标准。而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其分类、分级以及包装难以有统一规范的标准,给物流过程中的运输配送、储存、装卸和加工效率造成较大影响。另外,农产品物流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相应的检验检测设备缺乏。 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主要是交通运输、仓储等基础条件。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部分地区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尤其是农产品生产大省,其农村物流基础设施薄弱,交通运输、仓储条件差,农产品不能得到及时高效的运输配送及仓储保管等,物流效率差,造成运输仓储等成本较高,影响其市场销售。 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建设主要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农产品物流的信息化管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信息化发展较为滞后,信息网络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农产品信息平台缺乏,农产品供求、运输、配送等信息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从而影响物流质量和物流效率。 物流技术落后。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是物流技术。农产品有其鲜明的特点,例如,种类多,运输、仓储难度大,保鲜期短,极易腐烂变质等,都对现代物流的运输、仓储、加工、保鲜等技术产生较高的要求。而现有的农产品物流技术处于一般条件的运输、仓储等状态,缺乏较好的技术条件作为支撑,往往造成农产品在途物流损耗大,影响经济效益。 二、农产品物流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走向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我国是农业大国,但非农业强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农业经营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农产品已能完全满足市场的需求。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建设,提高产品物流效率将是大势所趋,也是我国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途径。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对于加快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农村新型流通合作经济组织的壮大,优化农村资源的配置,提高农业经济运行质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意义十分重大。农业强国建设必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的价值损失,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效率的重要方式。农业产业化需要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组织的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获得组织竞争优势。而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是农业产业化的有效推动力量。农产品物流现代化有助于提高农产品整个供应链环节的效率,解决农产品深加工、快捷流通等瓶颈制约问题,提升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代物流业已成为国家重点振兴的产业,其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约为10%左右,而我国达到17%左右,物流成本节约空间大。而农产品生产成本低,运输、仓储等成本高是其重要特点,物流现代化发展有助于有效节约物流成本,既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又能促进农业经营发展、满足市场农产品及时供应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措施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农产品物流组织成员资源有效整合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的运用需要成分整合、共享、利用组织网络成员间的硬件、软件资源,包括物流设施设备、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农产品物流需要紧跟现代物流技术发展,应用各种操作方法、管理技能等,例如,流通加工技术、物品标识技术、物品实时跟踪技术等。运用先进的物流技术,如GIS、GPS、EDI、POS等,加强农产品物流组织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组织群体的物流技术和物流管理水平。对于农产品物流组织个体而言,其硬件、软件资源往往有限,难以满足农产品物流的需求。这样就需要构建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实现不同农产品物流组织之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共同满足农产品物流市场的需要。 (二)重视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 农产品物流的现代化,需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流通市场组织体系,以组织资源优势带动物流效率的提升。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的培育需要构建资源整合、共享型的物流组织网络模式。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的构建,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域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特色,发挥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的作用,形成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产供销一体化较为完善的供应链。通过建立农产品现代化批发市场,健全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体系,形成不同区域农产品物流批发市场的组织网络体系,充分实现资源、信息共享,提高农产品的产供销效率和效益。强化农产品物流组织市场中运输配送、仓储、加工、装卸、包装等物流功能建设,通过强化农产品市场的培育,规范农产品物流市场运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制定农产品物流标准体系 农产品物流现代化运营亟需标准化体系的支持。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化运营有助于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标准化,规范农产品的质量、规格、包装等。而农产品的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等标准化措施,有利于组织成员之间硬件、软件资源共享、利用,避免农产品标准差异给不同组织成员运输、仓储、加工等造成的麻烦,减少资源浪费和经营成本。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运营模式的有效实施,需要采用先进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设备,严格执行绿色、环保等相关标准,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检验,避免和减少国际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四)建立现代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 农产品物流组织网络模式运营目的就是强化农产品物流信息化,提高农产品物流的效率。可以整合现有的农产品物流组织,尤其是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资源,加强市场信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产品信息的共享,建立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及时监控,避免农产品物流经营个体资源的局限性。农产品物流信息网络建设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信息,并反馈给农户及农产品经营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及发展方向,正确引导农业生产经营,既能避免因市场信息不灵导致的农产品经营损失,又能维护农产品市场的稳定。 农产品物流论文:完善农产品物流支撑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美国的农产品物流;中国的农产品物流;结束语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农产品物流是指农产品从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到消费领域的整个流通过程以及其中的一切增值活动、美国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美国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美国农产品物流的支撑体系、中国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粮食企业一直担负着粮食的收购、储藏、运输、加工、销售及国家的粮食战略储备任务、中国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契约型物流模式、中国农产品物流的支撑体系、增强我国农产品物流主体的组织化程度、创新我国农产品物流的运行模式、完善农产品物流发展政策等,具体请详见。 一、引言 农产品物流是指农产品从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到消费领域的整个流通过程以及其中的一切增值活动。它涵盖农产品生产布局、品种流向的确定、农产品实体运动所必需的装卸、储运及加工增值的环节链系统。农产品物流的服务体系、运作模式、支撑体系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物流的整体发展,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及质量。涉及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进程、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发达国家(如美国)农产品物流渐趋成熟,为本国农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地基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的总产量在世界排名中位居前列,但由于我国物流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农产品物流的服务体系、运作模式、支撑体系不够完善,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对比分析,对于推动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美国的农产品物流 (一)美国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 美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较健全,以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系列化、专业化、多元化为特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活动无所不包。无论是物流的哪个环节,只要农民有需要,就会有人提供服务。主要的农产品物流服务主体有以下五个方面。(1)各类商人。包括批发商、零售商、商、经纪人和农产品加工商。(2)农场主参加的各种专业销售合作社。(3)民间协会。是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服务组织,一方面提供信息服务,另一方面组织同类农产品进行加工,为自己的农产品寻找销路。(4)农业公司。美国农业公司基本上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主要渠道之一。(5)政府农产品信贷公司。根据政府法令和合同,收购和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以稳定市场价格,保证粮食安全。它在农业生产与市场之间建起了配套的信息传递机制、生产组织机制、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机制和自动化机制,推动农产品物流的快速发展。 (二)美国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 美国农产品的生产以高度专业化、区域化和规模化著称。其产地市场集中,单个农场主的生产规模化大,以“大生产大流通”为主要特点。美国农产品生产区域化高,形成了玉米、小麦、大豆、蔬菜、水果等专业化生产区域。农产品产地市场比较集中,纽约、华盛顿和密歇根3个州的产量几乎占全美总产的70%。单个农场主的生产规模化程度高,在产区发展大规模企业化经营的农场,供应大批量农产品。其生产的规模化促进了生产组织的建立,生产者组织的发展和组织之间的合作使生产组织的控制力不断增强、控制范围不断延伸。农产品直接消费的需求和农产品加工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农产品交易量,生产组织的大规模和巨大的消费需求促进了销售商的规模化和销售组织的发展。在利润驱动和竞争压力下,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物流成本逐步成为继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和市场成本之后,企业降低产品成本,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普及,以及农业生产组织和销售组织的发达为缩短流通链条创造了条件,使生产者及其组织与大型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组织能够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农产品的直销。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美国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以直销模式为主,平均78.5%的农产品是从产地经物流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批发商销量仅占20%左右。较高的直销比例减少了美国农产品的流通环节,提高了流通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 (三)美国农产品物流的支撑体系 美国农产品物流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有效的调控。首先,政府制定有关农产品物流法律法规。几乎每一个农产品流通环节都有明确的法规,从而维护了流通秩序、提高了流通效率。其次,美国政府出台农业扶持政策。政府不仅重视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和农业科技推广,也很重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每年大约支出300亿美元用于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美国交通运输设施十分完备,公路、铁路、水运、航运四通八达,高速公路遍布城乡,公路网络联通度高。2000年,美国全国公路总长度约为644万公里,其中州际高速公路全长约7.51万公里,占世界高速公路总长度的一半以上,这就保证了农产品“货畅其流”。美国逐步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优秀、以储运技术和包装技术等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物流装备技术体系。在整个物流过程中运用冷链技术设备,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损耗率。 另外,美国不断加强农业信息化的建设。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连年拨款15亿美元建设农业信息网络和推广在线应用,现已建成世界最大的农业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该系统覆盖了美国46个州、加拿大的6省和美、加以外的7个国家。它连通美国农业部、15个州的农业署、36所大学和大量的农业企业。用户可以通过电话、电视或计算机等终端设备,共享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实现了生产者、运营者和销售者计算机联网,资源共享,信息共用,这就有效地对农产品物流各个环节进行实时跟踪及全程管理,并开展了农产品信息处理与工作及市场信息咨询服务。 三、中国的农产品物流 (一)中国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 我国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农产品从生产、加工到市场销售,参与的个体与组织众多,但规模小,层次低,离散性大,联合性差,社会组织化低。目前我国的农产品物流服务主体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供销部门。供销部门属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级供销部门主要从事以棉花为主包括农副土特产品在内的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业务。目前,供销部门在棉花等农特产品购销物流中的地位和作用呈下降趋势。(2)粮食企业。粮食企业一直担负着粮食的收购、储藏、运输、加工、销售及国家的粮食战略储备任务。粮食企业是粮食和食油物流的主体。加人WTO后,以市场为主导的粮食物流被摆上了议事日程。(3)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市场包括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它主要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水果、中药材、花卉和粮油产品及其加工品为物流对象,经营者不仅有农民和城市职工,而且有相当部分的农产品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4)其他农产品物流主体。主要包括农产品加工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有关公路、铁路、水运和物资等的运输仓储企业等,他们是农产品外销和出口物流的主体。其物流对象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 (二)中国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 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主要有四种模式,分别是传统直销型物流模式、契约型物流模式、联盟型物流模式和第三方物流模式。 传统直销型物流模式。这种模式是最原始和最初级的物流形式,由农户或农产品基地自营配送,将农产品送到批发市场或用户手中。这种形式的流通适用于流通范围较小、流通数量较少的状况,目前在大流通的格局下,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契约型物流模式。是指公司与农户或合作社之间通过契约形式加以联接,农户提供农产品,由合作社或加工企业负责进入市场。产品可以直接进入市场,也可以经过加工再进入市场。公司可能是运销企业,也可能是加工企业。他们依托农户提供原料,只生产单一的或几个产品,加工后由企业或公司负责销售。契约型物流模式有四种形式:一是“农户+运销企业”模式,二是“农户+加工企业”模式。三是“公司+农户+保险”模式,四是“公司+合作社”模式。契约型物流模式对于企业来说,提高了企业对资源控制能力和生产稳定性,增加了其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力度。但对农户来说,农户在同企业谈判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农民的利益容易受到侵害。另外,企业直接面对分散的农户,在上游配送环节,市场交易费用仍然很高,配送成本居高不下。 联盟型物流模式。这种模式的主导者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者是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运输商、加工保鲜企业等,通过利益联结和优势互补形成了战略联盟。这种模式的优势,首先,带动各方参与,连接了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运输商、加工保鲜企业等;其次,节省了交易成本,各参与方在合作与竞争中不断发展自己的优势,专业化分工趋势逐渐明显,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最后,为物流主体建立了公共交易平台,使交易双方有了更多的可选择性。但其缺陷在于,一方面,由于处于一个战略联盟下,随着交易量的扩大,管理效率比较低;另一方面,中间批发商仍然会对直接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信息封锁。 第三方物流模式。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渐渐出现了专门从事农产品储运和流通加工的中间组织,它们不从事任何直接的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而是专门承担连接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系统服务,这就是第三方物流。第三方物流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促进了流通与生产的分工合作,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有利于实现物流标准化。这种模式是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的方向。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涉及范围非常有限,而且这种模式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常高。 (三)中国农产品物流的支撑体系 我国政府对农产品物流的发展虽然也使用了一定的调控手段,但力度和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关于农产品物流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针对每一个农产品流通环节没有相应的法规作指导,导致流通秩序混乱,流通效率低下。如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法规建设薄弱,交易规范化程度较低,导致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中介环节过多,各种税费过多、过高,流通成本趋高;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不少产品的分类、分级、分等大都是人工操作,误差过大,产品包装从材料到包装管理都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农产品的储存、运输和加工效率低下。第二,我国政府对农业扶持的力度不够。政府虽然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但还不能满足农产品物流发展的需要。如我国公共基础设施较落后。高速公路和高等级公路少,农村交通网络不健全,没有形成多式联运交通网络,致使农产品流通不畅;物流设施和装备的标准化程度低,农产品物流专用技术设备短缺。第三,农产品物流信息系统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的农业信息化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全国97%的地方和80%的县级农业部门具有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机构。但就农产品物流信息而言还存在着信息不集中、信息传递面窄、信息质量低、物流信息不畅、信息无法“进村入户”等问题,导致农产品信息难以收集、传递、信息化建设滞后。 四、结束语 通过中美农产品物流的对比分析,不难看出,两国在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水平上有着较大的差距,前者远远落后于后者。中国若要提高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水平,必须在健全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改进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完善农产品物流支撑等。 (一)增强我国农产品物流主体的组织化程度 在扶持已有农产品物流企业等农产品物流主体的同时,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合作运销组织以及农村运销户、农民经纪人、商、中间批发商等中介组织,采用“公司+农户”、“协会+农户”、“经纪人+农户”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有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创新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等现代企业管理能力的农业物流龙头企业和具有示范、亲和力强等性质的农产品行业协会,为提升我国农产品物流主体的规模化、组织化和系统化奠定基础。 (二)创新我国农产品物流的运行模式 借鉴美国有益经验,促进我国农业逐渐向专业化、区域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使农业生产者及其组织与大型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组织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农产品的直销。在提升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重点扶持超市化、连锁经营化以及各种专业型和综合性物流中心的建设,不断提高和创新现代农产品物流的运行模式,并逐步形成具体导向性政策,实现现代农产品物流理念、规模、层次、管理的整体提升。 (三)完善农产品物流发展政策 要建立以农业行政部门为主,各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一站式管理体制和服务机构,消除多头管理,简化物流企业立项审批程序,提高流通效率和行政管理效率,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给予农产品物流产业较其他第三产业更为优惠的土地、贷款、税收及相关扶持政策;加大现代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倾斜的税收、财政等经济杠杆,近期优先向农产品物流基地、保鲜冷藏和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项目倾斜,着力改善与农产品流通密切相关的公路、铁路、航空、航海等交通运输条件,提高我国农产品物流技术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产品物流的信息体系建设。成立由农业、贸易、气象、供销、交通、工商、统计等部门参与的农产品市场预测预报体系,对有关情况及时分析预测和,为市场提供服务。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通过网络和其他媒体让农产品信息真正进村人户,减少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盲目性。 农产品物流论文:农产品物流组织改革措施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从农产品物流组织存在的问题出发,指出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要性,并从交易费用和供应链的角度对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进行了理论分析,最后提出了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点。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交易费用供应链 通过对我国农产品物流文献的梳理,笔者发现现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农产品物流重要性、特点和作用的研究(丁俊发,2002;厉以宁,2003),强调发展农产品物流产业;农产品物流体系和制度研究(侯立军,2002;王新利,2003;黄祖辉,2005),强调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完整性和制度创新;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夏文汇,2003;王新利,2004;刘联辉,2006),强调采用第三方物流,大力发展农产品配送;基于供应链的农产品物流研究(丁华,2004;朱毅华,2004;庞胜明,2005),强调农产品物流内外部整合和供应链整体优化;农产品物流环境和政策研究(李家曦,2005;陈绍慧,2006),强调物流基础平台建设和政策扶持。而关于农产品物流组织方面的专门研究很少,主要是围绕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配送中心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杜小芳,2003;刘丹,2005;武云亮,2006),其它相关研究,如物流中介组织、产销一体化组织、联盟或虚拟组织等方面研究多散见于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经济文献中。 从组织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的问题主要有:原有的商粮供企业仍然是农产品物流(特别是大宗农产品)的优秀力量,但企业制度落后、物流功能单一,很多只能算是传统的储运企业;个体私营运输类企业正在成为农产品物流的重要力量,但是规模小而且分散,组织化程度很低;虽然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农产品物流合作组织、联盟组织以及网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态,但总体数量较少,并且多处于发育的初期,物流功能不够完善;农产品物流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程度低,基于供应链的竞争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加快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培育多元化的农产品物流主体,构建高效的农产品物流组织体系,是发展农产品物流的现实要求。 一、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理论分析 (一)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分析 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角度出发,组织创新就是组织规制交易的方式、手段或程序的变化,其动力是节省组织内部管理交易和外部市场交易的费用。农产品物流交易费用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农产品物流交易的形式、物流组织的边界以及物流组织模式的选择,创新就是要寻求能够有效节约交易费用的农产品物流交易方式及其相匹配的组织形式。 1.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发生和影响的程度。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费用理论的两个关于人性的基本假设,是影响或决定交易费用的基本因素。只要不确定性或复杂程度上升到一定程度,经济主体就很难对交易活动做出充分合理的决定和选择;组织创新就是要构建能够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先进组织,从而提高经济决策主体进行科学合理决策的能力,减少因“有限的理性”而产生的交易费用。我国农产品物流领域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高级运营管理人才严重缺乏,组织化和运作规范化程度较低,如何减少因“人或组织”有限理性和利己行为而产生的交易费用,应该成为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关注的重点。 2.物流组织交易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的趋势。交易费用是指协商、谈判和履行协议所需要的各种资源的使用费用。农产品物流交易费用主要包括:农产品物流组织发现需要其提供物流服务的消费者(包括农户、农产品消费者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寻找其他交易伙伴的成本;了解提供的农产品物流服务的价格等信息方面的成本;与交易对方讨价还价的成本;订立提供物流服务契约的成本;履行契约的成本;监督契约履行和制裁违约行为的成本。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既要重视物流交易费用的大小与构成,同时应考虑组织与物流交易费用变化趋势相适应,组织自身规模的扩展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等都会影响交易费用的变化,外部环境变化也会带来交易费用的变化。 3.农产品物流交易方式与规制结构的匹配。威廉姆森认为除了人的因素外,还存在另一类影响或决定交易费用的因素,即“交易因素”或“交易维度”,包括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发生的频率,并且认为交易的三个维度决定了交易特性,从而决定了交易协调的四种方式,即市场规制、三边规制、双边规制和统一规制。由于我国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物流组织的地区发育极不平衡,而且不同农产品的属性有较大的差异,因此造成了不同地区和不同农产品物流组织所面临的交易资产专用性、交易不确定性、交易者的数量和交易频率等差别可能较大。为了适应不同的交易特性,农产品物流的组织应该采取不同的交易协调方式,从而决定了农产品物流组织及其创新方式的多样性。 从交易方式与规制结构的匹配来看,当农产品物流交易资产专用性较低时,适合采取市场规制的方式,交易条件通过多次“讨价还价”达成,如农产品运输等公共物流服务;对于混合型或具有一定特质性资产的农产品物流交易,适合采用三方规制结构,如农产品综合物流服务;对于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且交易比较频繁的农产品物流交易而言,双边规制是比较适当的交易协调方式,这时农产品物流联盟组织就成为节约交易费用的有效制度安排;而当物流资产专用性进一步提高且交易频繁时,则更适合采取纵向一体化方式,如某些农场或农业产销一体化企业的农产品自营物流组织。 (二)基于供应链理论的分析 农产品供应链具有参与者多、市场力量不均衡、市场不确定程度高、物流数量大、要求高等特点,物流是实现农产品或相关服务价值增值的关键性活动,物流管理始终是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优秀内容,物流组织创新对供应链绩效将会产生较大影响。以供应链为基础的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应重视以下三个方面: 1.发展契约一体化的农产品物流组织。供应链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求企业间充分合作与协调运作,建立信息共享、合作与信任的机制,供应链成员之间的物流合作是物流组织创新的基本出发点。供应链企业之间的竞争从对抗走向合作,以契约为基础规制各自的行为,以业务流程为导向,采取物流联盟或供应链动态联盟的新型物流组织形式,实现供应链物流管理和运作的有效衔接。 2.将非优秀物流业务外包。高效率的供应链不仅要求成员之间的合作,同时要求供应链上的企业有明确的分工,从塑造企业优秀竞争力出发,将非优秀的业务外包。农业公司、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应从战略的高度和供应链管理的思想出发考虑物流业务的外包问题,通过外包促进企业间的物流合作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以实现供应链上农产品物流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以及物流总成本的降低。 3.发挥物流企业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作用。在供应链的构建和优化中,特别强调优秀企业的作用,农产品供应链上起主导作用的优秀企业一般都是大型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而农产品物流企业很少。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产品领域社会分工的深化,第三物流企业和配送中心组织在农产品供应链中作用将不断加强,从而迫切要求通过组织创新,培育具有较大的规模、比较完善的信息系统和先进物流管理技术的专业化农产品供应链物流整合商。 二、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点问题 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是指农产品物流组织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或满足自身内在成长的需要,对系统内部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机制或组织与外部环境作用机制的创新性的调整、开发和完善的过程。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以组织结构和组织过程为中心的创新,包括组织结构、功能、权力系统以及业务流程等方面创新;以组织中的人和文化为中心的创新,包括组织制度、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组织观念与组织文化等方面的创新。 基于我国农产品物流组织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总体思想是:坚持改造传统的农产品储运企业和建立新型的农产品物流组织并举,注重现有农产品物流资源的整合和有效配置,强调组织功能的扩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鼓励发展适应物流市场化、信息化、集约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型物流组织。 (一)农产品物流组织形式与结构创新 农产品物流的面广量大,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专属性,从而决定了农产品物流组织形态的多样化;同时,由于农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剧,要求农产品物流组织形式要不断向新型化发展,创新的重点是培育农产品物流一体化组织、农产品配送中心组织、农产品储运合作组织、农产品物流联盟和虚拟物流组织等,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第三方农产品物流企业,促进农产品企业由“多流合一型”向“物流分立型”转变,实现农产品物流由自营物流为主导向社会化物流为主导的方向转变。在组织结构方面,应强调以供应链管理和业务流程再造为指导,改变管理层次较多、信息传递缓慢且失真、决策时滞较长的传统科层结构,重点建立面向客户的流程导向型组织,如矩阵型组织、工作团队等,满足农产品物流时效性要求很高的需要,提高组织对市场的快速响应能力,实现农产品物流组织由职能垂直化向过程扁平化、由分散化向一体化、由实体化向虚拟网络化方向的转变。公务员之家: (二)农产品物流组织功能创新 能否有效地把农产品收购、运输、仓储、流通加工和配送等众多物流环节连接起来,实现农产品物流一体化运作,是农产品物流组织创新的重要目标,而通过组织功能的系列化扩展是实现这一任务的重要途径。农产品物流组织功能创新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沿农产品物流链向两端延伸扩展,重点以仓储和运输为主,并选择性开展简单的农产品分类与包装、收购、面向零售终端配送和多式联运等活动,这主要适用于传统的农产品储运企业;二是拓展物流增值服务功能,主要有加工增值功能、信息服务功能、特种农产品物流增值服务功能(如冷链物流服务)、农产品物流策划等,这主要适用于实力较强的大中型农产品物流企业。通过农产品物流组织功能的系列化拓展,可以促进传统农产品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的转变,并产生明显的范围经济效应。 (三)农产品物流组织制度创新 以产权制度为中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农产品物流组织制度创新的优秀问题,尤其对于传统储运企业和民营物流企业等更为重要。民营物流企业组织层次简洁,内部信息通畅,经营灵活,市场反映速度快,是农产品物流的重要力量,但是他们多数以业主制、合伙制为主,产权模糊且结构单一,产权与经营控制权不分。因此,应促进其向公司制度转变,建立法人治理机制,完善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扩大治理主体的范围,合理分配治理权,通过渐进式自主创新逐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有建立保障和促进创新的机制,如内部管理制度、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并把制度创新与组织结构、功能、业务流程等方面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互动的创新体系。 农产品物流论文:剖析农产品物流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论文 摘要发展农产品物流业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对池州市农产品物流业发展现状、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并指出其发展基础和优势,进而提出发展对策,以为加快池州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发展现状;制约因素;优势;对策;安徽池州 农产品物流是指农产品从供应地向需求地实体流动中,将生产、收购、运输、储存、加工、包装、配送、分销、信息处理等相关功能有机结合,进行优化管理来满足用户需求,并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的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重心已逐步由生产领域转向流通领域,因此,农产品物流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由于农产品具有易腐性、季节性和周期性特点[1],建立完善高效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可以加快农产品流通速度,缩短农产品流通周期,保证农产品的时鲜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稳定和活跃市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池州市是安徽省优质、特色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中心城市之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物流业,对促进池州农村经济跨跃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池州市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 1.1现状 池州市农产品物流业虽然近年来有所发展,但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物流模式以直销型和契约型为主。直销型的表现形式为“农户或加工企业+消费者”。农户(加工企业)直接将初级产品拿到市场销售,中间环节少,交易成本低,零售价格低,但流通范围与辐射面较小,不利于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同时,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大,规避市场风险能力弱。契约型的表现形式为“合作社+市场”。农户与合作社订立契约,将产品提供给他们,由其负责产品进入市场。这种模式下,农产品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产品的质量能得到有效控制,但由于合作社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再加上二者利益联结机制较为松散,往往会造成市场交易成本增加,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物流企业流通模式在池州虽有存在,但大多数为“个体物流企业(户)+农户或加工企业”形式,业务的重点是从事简单仓储与运输工作,还不能称为现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模式[2]。因此,就目前池州市农产品物流业整体状况而言,其特点是:以自营物流为主,模式单一,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低下。 1.2制约因素 1.2.1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薄弱,物流主体不成熟。与发达地区相比,池州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农产品仓储、交通运输条件和工具等公共和准公共设施落后,缺乏大型的仓储与冷藏库;高效专用运输车辆少;装卸搬运机械化水平低。全市目前只有杏花村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官港香菇茶叶专业市场、石台茶叶市场等3座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但这3座市场的规模较小,只是简单的为交易双方提供场地,专业设备少,功能档次低,物流管理服务水平差。现有的农产品物流主体主要由农产品加工企业、各种类型的批发商、农民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贩销大户和各类从事物流个体户组成,虽然主体绝对数量大,但从事的仍然是小规模、原始孤立的物流活动,主营业务仍停留在单一的运输和仓储集成上,缺乏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库存管理、物流成本控制等增值服务,特别是在物流一体化解决方案设计和管理等高端服务方面更是欠缺,整个物流体系标准化程度不高,效率低下,成本较大。 1.2.2农产品物流技术落后,信息化程度较低。农产品具有易腐性、周期性、季节性的特点,对运输、储藏、加工和装卸技术要求很高,但目前池州市整个物流技术体系较薄弱,仍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形式为主,80%以上的生鲜食品采取常温保存。冷链物流技术、保鲜技术、包装技术、运输技术等新型物流技术尚未得到很好的应用,造成农产品损耗大,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利益和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利润实现。据统计测算,全市每年产销的水果、蔬菜、畜禽等鲜活农产品因仓储、冷藏库和运输造成的损失率达到3%~5%[3]。近年来,农业信息化建设虽然有所加强,大多数涉农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产销大户、农民经纪人都建有电子商务信息平台,但仅停留在供求信息、价格信息以及展示企业形象的基本功能上,信息平台数据更新缓慢,覆盖面窄,信息流量有限。物流重要环节仓储、运输、配送等仍以人工为主,没有自动化信息网络,不能优化调度、有效配置信息资源,不能为客户提供物流链查询、跟踪服务。 1.2.3组织化程度低,专业人才匮乏。由于农产品物流主体以企业自营和个体经纪人以及运输户为主,无上规模的物流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缺乏,导致农产品物流过程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低,损耗较高,恶性竞争普遍[4]。农产品从农户或农民合作组织售出,经过产地批发商、销地批发商及其他各类中间商,到达零售终端,再经过零售商最后送达消费者手中,历经多道环节,使得农产品物流周期延长,农产品被多次装卸、仓储、运输,物流成本大增,同时也造成大量的损失和浪费。物流从业人员的素质决定物流业的发展,池州物流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基本不具备系统的物流知识,对操作原理、业务环节的衔接、作业流程、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知识知之甚少,在很大程度上不能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要求。 2池州市农产品物流业发展的基础与优势 2.1区位交通优势明显 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东连铜陵,南接黄山,西邻江西,长江沿北缘横贯东西162km,属国家一级航道。池州港是长江干线重点港口之一,属国家一类口岸,港口吞吐能力1000万t以上。318国道和206国道纵横穿越全市;沪渝高速、京台高速、京广高速、铜九铁路相继通车;九华山机场、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宁宜城际铁路正在建设之中,池州“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已全面构建,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皖南交通枢纽城市。 2.2特色农业资源丰富 全市国土面积8272km2,其中山场54万hm2,森林覆盖率65%,耕地8万hm2,水域面积8万hm2(其中可养水面4.8万hm2),呈“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自然格局[3]。盛产水稻、棉花、油料、茶叶、蚕茧、木竹、畜禽、水产品,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优质棉、出口红茶、茧丝绸和速生丰产林基地。年种植、养殖业农产品逾百万吨。特色农产品有食用菌、精制茗茶、高山蔬菜、地藏黄精、焦枣、板栗、葛粉、猕猴桃、秋浦花鳜、珍珠、河蟹、甲鱼、青虾、木竹工艺品等,仅中药材就有1300多种。丰富的农业资源培育了一大批特色农产品专业区,目前,全市有特色产业的专业乡镇20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近40%;“一村一品”专业村已发展到238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0%,18个村被列为安徽省首批“特色专业示范村”。 2.3农业产业化水平逐步提升 近年来,池州市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以龙头企业、基地、品牌建设为抓手,推动优势产品逐步向优势产区集中,农业产业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全市现有龙头企业180家,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84家,这些龙头企业主要涉及粮油、茶叶、水产品、野菜、山芋、蔬菜、蚕丝、中药材等10个行业30类产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540余家,发展成员6万人(户)。现已建成优质粮油棉基地17万hm2,特色水产养殖面积2.1万hm2,无公害绿色有机茶园1.3万hm2,蔬菜基地1.8万hm2,中药材基地0.53万hm2,生猪养殖120万头、家禽3000万只。池州市已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9个,绿色食品认证21个,有机食品认证23个,省名牌农产品20个,省名牌产品6个,省著名商标19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3]。 2.4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 “十一五”以来,全市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的,农村社会面貌大有改观。截至2009年,全市累计完成“村村通”公路建设近1800km,99%以上的行政村已通了水泥(沥清)路,全市农村公路交通网基本形成。实现了村村通电话、通光缆、通宽带,有线电视和移动电话信号覆盖率均达100%;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市农家店达690家,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基础建设的夯实,不仅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改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提高了农民的素质。 2.5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带来大发展机遇 2010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这是我国首个为促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沿海地区和国外产业转移而专门制定的规划,使得皖江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池州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心城市之一。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建设必然促使池州基础建设力度加大、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大公司大企业大项目落户本地增多、政策的倾斜度加大,由此,必然会带动池州市大物流的发展。 3发展池州市物流业的建议与对策 农产品物流业是连接农业生产与市场消费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池州市发展农产品物流业的基础与优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应以政府为主导,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池州农产品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建立高效的物流平台。 3.1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农产品市场 物流基础建设是推动物流业发展的根本。当前应以池州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是要加强对市场、运输、仓储、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要加大旧农贸市场改造力度,使其上规模、上档次。要根据人口数量、消费结构和收入水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产品市场,完善农产品市场功能。要积极建设物流园,政府可通过政策优惠、资金扶持、招商引资等手段,引导各类物流主体进入物流园,形成农产品物流产业集群化,发挥物流业的集聚效应。当前,应在池州主城区建立一座综合性、大型的农产品市场和上规模的物流园;在现有基础上通过改造,青阳、东至、石台3县可各建一座综合型、规模化农产品交易市场[5]。 3.2培育农产品物流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 鉴于当前物流主体呈多元化的格局,政府要积极支持和鼓励这些主体参与农产品流通,同时,应出台政策,列出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以市场为依托的农产品运销协会,农民经纪人、商、中间批发商等中介组织。大力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体系,使之主导社会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物流服务,成为农产品物流产业发展的示范者和中小物流组织及个体资源的整合者。当前池州市最切实可行的是积极引导筹建由商贸、交通、供销社、邮政等部门组成的第三方涉农物流企业。要积极采用“物流企业+农户”、“协会+农户”、“经纪人+农户”、“超市+农户”等形式,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改变规模小、封闭运行、抵抗风险能力弱的现状,实现农产品运销规模化、系列化、集约化,减少农户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效益。 3.3引进和开发农产品物流技术,培养物流人才 农产品物流涉及到农产品生产到流通全过程,不仅技术涵盖面广,且技术含量高,物流技术是物流业发展的支撑点。物流技术主要分为硬件技术和软件技术2个方面,最重要的硬件技术是运输、仓储与包装技术;软件技术为信息与管理技术。当前,池州市急需引进和开发的是包装技术、保鲜技术以及物流信息技术。包装技术方面要注重其保护、定量、标识等功能;保鲜技术方面要着力引进开发农产品保鲜技术装备,条件成熟要积极发展冷链物流技术;信息技术方面要加强整个物流链信息整理与整合,以达到信息共享目的[6]。人才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竞争力的优秀因素,目前池州市农产品物流专业人才紧缺,因此,除积极引进先进地区物流企业和高等院校物流管理人才外,政府和企业要加强对农产品物流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可通过参加物流管理专业进修,网络远程教育,阳光工程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同时要建立物流行业职业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公务员之家 3.4建立完善农产品物流信息和标准化体系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加强和完善农产品物流信息化体系建设。成立由农业、贸易、气象、供销、交通、工商、统计等部门参与的农产品市场预测预报体系,对有关情况及时分析预测和;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加强信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以期达到整个产业链上资源共享、信息共用;通过网络和其它媒体让农产品信息真正进村入户,切实为农户和龙头企业提供前瞻性、引导性的市场信息。当前,应在几个较大的农贸市场建立信息公告牌以及农产品信息查询机,同时,建立农产品物流信息专业网站。建立农产品质量体系标准,在质量,规格、包装等方面加快实现标准化,逐步实现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加大对农产品基地认证、质量认证、产地环境监测,严格推行农产品检验检疫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产品种养及食品加工、销售等环节。要通过科学化的物流设计、管理和实施,使农产品运输、包装和分销方案合理化、最优化,运输包装重复利用,销售包装无害、易处理,降低对农产品污染以及对环境的污染。 3.5发挥政府对农产品物流业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农产品物流业涉及面广,牵动性强,完全依靠市场规律,任其发展,缺少政府引导与推动,发展会较缓慢,甚至会步入畸型发展轨道。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应有的助推作用,引导和规范农产品物流业的发展。一方面,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物流主体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改善物流设施,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物流绩效和物流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制,促进生产性和流通性等企业更多地使用社会化物流[7]。另一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物流项目的扶持,农业物流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等。通过政府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双引擎,必将推进池州市农产品物流业健康、稳定、快速、有序发展。
金融经济论文:农村金融影响农村经济论文 一、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在国际上对于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的影响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观点认为它们之间没有必然关系(罗宾逊、卢卡斯),有的观点认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金融发展(单俏颖),还有的观点认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消极作用(戴蒙德、库格曼),等等不一而足。在中国特殊的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下,农村金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对农村金融的发展有所助益。根据利用协整检验、误差修正模型和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我国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探讨,在我国,农村金融主要通过储蓄银行的存款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金融规模特别是存款规模的扩大 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资源,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地区的存贷结构比例失调使得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可用资本相对减少 农村投资的产出效率也不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作用。 (三)农村投资效率一直不高 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外流导致的,资金外流致使农村的整体投资额增长缓慢,用于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的资金肯定也会减少。 二、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农村金融要更好地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就必须对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一定的调整,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应该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助益。 (一)明确农村金融的角色定位 以前,农村金融的定位通常是为城市经济输送农村的剩余资源和资本,在农村经济高度发展,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的今天,农村金融的作用更多地是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方面的保障,还要吸引城市资金参与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当中去。所以要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民间小额信贷公司等创新农村金融机构,使农村金融市场更加有活力,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从而促进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结合。 (二)选择正确的农村金融发展政策 农村金融目前的发展重点不在量的扩大,而是质的提升,目前农村金融中的资本利用效率底下,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颇有不利,为了提升农村金融的资本利用效率,应该使用较为合理的手段与政策提高农村市场上金融机构的贷存比率,从而有效防止农村金融机构造成的资金外流,从而使资金流向实现正确的导向,提升农村金融机构对于农村产业发展的促进发展效率,有效吸引和巩固农村的可用资本。 (三)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建设 针对三农问题,要通过政策和财税的扶持增强农村的技术设施建设,引入更多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法律法规上有一定依据,从而在农村市场站稳脚跟,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结语 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之间的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可能由于先进的农村金融体系得到进一步的达发展空间,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村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十分有必要,也是广大农村经济研究工作者值得研究的问题。 作者:侯阿利 单位:陕西西安市西京学院 金融经济论文:农村金融发展下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经济增长与农村金融发展的关系分析 通过计算后可以发现,虽然人均实际农业GDP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在时展过程中都有着其不平稳性,但是其彼此之间却存在着一定的平衡关系。其四者之间的变动模式受对方影响,形成了当今农村金融业的现实影响结构。也就是说农村人均GDP是否增长,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然而,在Granger因果检验的过程中,其分析结果显示,包括了农村金融规模、结构其是均与农村经济增长没有直接明显的关系。然而农村金融效率却对农村经济增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本文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其一,虽然农村经济增长并不能有效的促进农村金融规模与结构有所变化,但是不得不关注的是,农村经济增长对农村金融效率的积极促进影响。其二,与农村经济增长推动农村金融效率有异,农村经济规模等对农村经济增长并无明显推动作用。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从而影响了我国农村金融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脚步,对我国农村整体发展,甚至是整个中国经济发展都带来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二、目前金融发展滞后的影响因素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 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首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的不完善。目前,商业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在其职能上存在缺失,从而导致了金融体系扶持农村经济建设的稳定性严重缺失。举例来说,中国农行原本是政府特定的支持与扶持农村建设的商业银行,然而,由于农业当前在经济发展中存在落后性与弱质性,从而导致了农业银行自身运营的机制产生问题,迫使其不得战略调整,最终减小了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扶持力度。当然,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相比,政策性的农村金融机构则偏向了边缘化。这种边缘化表现突出的是农村发展银行其建设初衷并未与现行状态达成一致,只进行农副产品放贷服务的发展银行,已经大大滞后了农村金融发展。当然,金融工具的缺失与服务手法的单调也大大影响了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完善性,从而造成了金融发展的滞后现象。 (二)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契合 与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相对比的,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无法契合,则是目前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另一诟病。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无法契合的主要缘由有两点:其一时农村金融机构在整体的布局上无法达到合理化。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东部发达地区分布较为密集,相对的,中西部比较落后地区的密度反而较小,这样与经济结构需求完全不符合的金融机构密度,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协助农业经济发展的进程。其二农村贷款的发放结构不合理也造成了农村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契合度不够的现象产生。在普遍经济学上来说,经济发展水平将决定金融发展的水平,而对于农村经济这种封闭式的经济形势而言,其所建设的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封闭性。而正是这种封闭性,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上不得不考虑农业经济的滞后性现象与弱质性特征,而将贷款形势发放到一些乡镇企业中,从而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受阻现象的产生。 (三)农村金融机构效率不高 农村金融机构效益不高,也是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就目前农村金融运营环境而言,其环境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在运营过程中的效率普遍不高。目前,越是落后贫困地区,贷款需求主体的居住环境就越为扩散,这种扩散性在中国地大物博的广大农村而言,为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带来了非常巨大的挑战,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与监管上存在着一定难度,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与地域性广带来的麻烦相比,管理体制的落后是金融机构自身内部的缺憾,正是这种管理体制的落后,造成了部分农村信贷业务技能的失灵,从而使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大打折扣,机构的工作效率也无法提升。当然,农村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过差,是影响其工作效率的又一大隐私。由于从业人员水平不高,从而使很多相关政策无法有效落实与开展,从而造成金融机构的低工作效率。 (四)政府干预方法不科学 政府干预方法的不科学,是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政策因素。传统意义上来将,政府的有效促进与引导对于经济发展、金融机构建设将拥有有益作用。然而目前我国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管控上尚属于国家严格管控范围内。者不但失去了利率自身调节的杠杆作用,同时也是农村金融资本变得调动不灵活,使整个金融资源形如死水,不利于其与社会资本合流,共同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另外,政府对农村内部非正规性的金融资本管控的严格,也是造成了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又一干预不科学政策。目前,政府之所以排斥非正规性金融资本,其主要原因在于该资本存在一定风险,而另一原因则是非正规性金融资本干扰了政府对农村金融的管控工作。然而就目前看来,非正规性资本的顽强生命力已经使其资源走入了“灰色”的误区,从而变成了更加危险,滞后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金融发展滞后影响因素疏导办法 (一)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 面对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现象,合理有效的疏导办法将可行之有效的改善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并且推动整个农村金融促进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而在改善农村金融滞后的众多因素之中,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应为重中之重。之所以如此强调金融体系的重要性,因为其是整个农村金融的建设基础,只有农村金融体系得以完善,整个农村金融环境才可以得到改观。所以,在构架金融体系之时,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机制,有效应用政策、商业金融机构,规划发展非正规金融机构,从而形成国有资本与民有资本互相扶持,共同促进,从而达到金融机制的合理化与现代化,保证了其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其次,创建全新形式的农村金融产品,丰富化农村金融工具,将信贷、信息等与网络系统结合,并退出小额贷款的多种新形势的农村金融产品,从而达到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的结果。 (二)合理化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关系 确保了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的基础上,调节当前金融机构现状,使其与经济结构达到合理化契合,是目前调节金融机构组成的重要出发点。因此在农村金融机构建设过程中,应该大力扶持与推动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合理建设与运营操作,从而使其可以推动我国中西部经济结构整体转型,确保经济发展脚步。另外要重视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力与生命力,肯定与理解其发展的必然性与推进性,通过正视与积极引导,最终达到其与国有金融资源主体的共同作用,保证其安全性、稳定性与规范性,从而促进其金融结构合理,并与经济结构构建成良好关系,推动整个金融机构与经济结构彼此促进的结果。 (三)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 在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过程中,首先要重视地域性广这一物理性难题,如何有效的架设合理的监管、扶持网络,从而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扶持政策有效落实到农业经济之上,是提升农村金融机构效率的首要问题。合理应用网络化建设,走访调查各地区形式,建立统一的农村金融信息网络,将可以高效的了解到目前农业经济实际状况与农业需求,从而更快速高效的反应,提升金融机构效率。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加强也是确保机构效率提升到重要手段。充实当前农村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其内部管理与金融管理手法技巧,对于整个金融机构效率的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构建科学化干预政策 科学化干预政策,是以当前政策转型为主要依据,其看中的并非政府的强制干预,而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合性干预。要充分考虑目前干预政策弊端,以活化金融资本为主要目的,顺应形势发展,是干预政策变为扶助政策,将有效的提升整个金融资本的流动性,从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应注意其控制力的减弱,使非正式金融资本融入到整个金融机构中来,从而实现现代化金融体系,才能反映出科学化干预政策的实际作用。当前,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业经济增长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应在金融效率上作用于农业经济增长,同时要在各方面规划与完善农业经济构架与相关内容,从而确保农村金融发展的存在价值,达到农村金融发展推动农业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 作者:牟光宇 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支持发展实体经济论文 一、货币政策层面与金融制度层面 (一)货币政策应该为经济提供良好的货币环境 金融制度的供给也是影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变量。事实表明,过度宽松的货币环境是助长投机因素的温床。如果在资产价格异常波动的阶段,即使对企业发放贷款,这些资金也很有可能避实向虚,而不是真正应用于生产领域。 (二)货币政策调控不应使经济形成对货币的依赖 多年以来,中国的实体经济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放就乱、一紧就死”,经济下行时刺激政策出台、经济好转时刺激政策退出。目前,我国M2/GDP比率已经很高,意味着资金的产出效率明显下降,也意味着整个社会的杠杆率较高。在此货币环境下,金融机构面临两难抉择。 (三)货币政策要关注融资成本,运用相关工具进行调节 这一方面要求货币政策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化,另一方面需要加快资金价格改革,从而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四)要进一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准入制度,推动金融机构良性竞争,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加快资本市场发展,通过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提高金融动员资金的能力。大力鼓励社会创业,使资本、科技与企业家精神充分结合。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确保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金融领域的简政放权,是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 二、监管政策层面 (一)从监管上杜绝层层加水、体内循环的问题 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即是很好的范例。在此之前,金融机构通过一系列产品和交易结构的复杂创新,银行信贷资产化身为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旨在规避监管。企业通过资金池等非信贷渠道获取资金,导致融资成本提高。此类问题必须从监管层面加以杜绝。 (二)信贷资金的监管 应严格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规定,坚持受托支付,避免挪用,坚决打击挪用信贷资金进行投机炒作的行为。 (三)注重高频交易的监管 随着技术的发展,在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利用高频交易套利的行为。高频交易对于市场具有强烈的影响,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利也有弊,需要结合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引导 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金融业务的延伸应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前提导向,禁入产能过剩行业,对于新兴产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应定向投放,降低其融资成本。对于金融领域的创新产品,特别是交易结构复杂的创新产品,应要求金融机构充分披露信息,监管者要充分掌握产品功能、设计原理及其风控措施,以正确作出引导、加强监管。 (五)探讨建立全国性资金流向监控系统 及时掌握信贷资金、银行表外业务、类信贷业务等各类金融工具融入资金的流向,以保证监管实效。 三、金融机构层面 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在经济周期中始终保持稳健。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市场反应能力,抓住市场机遇,在支持经济实体的发展同时,提高壮大自身实力。二要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防控经营过程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健全审慎经营机制,运用风险抵补措施缓冲经济周期带来的影响。三要不断开发金融技术,努力控制成本,延伸服务范围。四要坚持金融创新。创新始终是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解读,由此找准支持的对象、产业和企业。金融机构应当创新金融工具、设计出新型的融资方案,为新兴产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企业转型,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整体经济形成内生增长动力。 四、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生态及金融技术的层面 (一)加强金融基础建设 尽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完善登记、托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供便利。 (二)从金融基础设施的源头根绝监管漏洞 很多看似监管的问题实际上与金融基础设施有着很强的关联。比如,如果企业账户管理规范、绝大多数交易以及全部大额交易都通过电子渠道结算,资金流向清晰且有迹可循,则资金监控就较容易,防范信贷资金挪用的成本就会降低。又如,如果合同管理、发票管理规范,那么利用假合同、假票据骗取金融机构融资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三)优化金融生态是吸引资金的重要手段 在不同经济阶段、不同地区,由于地区经济水平、金融生态状况存在差异,因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也不一,持续优化金融生态是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重要途经。 (四)推动金融技术的进步 不断拓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范围。批量授信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拓宽了小微金融的范围;互联网金融技术的发展,使得低门槛甚至无门槛融资产品大量面世。因此,金融技术的进步有助于解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 作者:白莹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论文 一、构建我国低碳经济创新型金融支持体系 低碳经济的发展给我们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我国要抓住机会,迎接挑战,使低碳经济与金融支持相互促进,把金融作为动力源,支持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最终实现低碳经济和金融业的共赢发展。我国要借鉴外国低碳经济发展经验,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创新型金融支持体系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一)完善银行“低碳间接融资”体系 建立并完善银行“低碳间接融资”体系,一方面要求政府应当建立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相应的促进银行低碳信贷投放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调动商业银行推进低碳信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当把握低碳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机遇,成为低碳经济的“践行者”,优先支持缓解资源瓶颈制约、改善环境污染状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低碳企业和低碳项目,,大力推广低碳抵押贷款,为低碳、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的同时,积极组织“银团贷款”,积极发展信用担保融资,对重点低碳经济项目建设给予贷款审核、贷款发放、还款期限、利率等方面的必要优惠,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二)大力开发低碳衍生金融产品 随着国际国家对碳市场的重视,近几年碳交易市场不断壮大,碳货币化也引起了很多国家的重视,其货币化的程度也日益提高,碳排放权也由之前粗放式开始向精细化转变,并且慢慢的衍生出来了具有流动性和投资价值的金融资产,成为近年来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全球碳减排需求量逐年增加,碳交易市场规模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基于碳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也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如远期产品、期货产品、期权产品等。它们的出现摆脱了之前的单一化产品。因此,我国要进一步完善低碳间接融资体系,建设低碳资本市场建设的同时,应当借鉴国际其他国家的先行经验,根据我国的国情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进一步加快开发各类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开发和产品的市场化,把低碳融资市场更加顺畅,从而实现低碳经济迅速成长。 (三)积极利用外资 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在我国的社会发展,经济的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要制定相应的孤立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在产业结构升级、技术的创新与进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我们需要继续坚持引进外资的政策,使外资在低碳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定一系列的鼓励措施,吸引外资投放更多的领域,如高端新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在形式上也可以采用多样化的方式,如独资、参股、并购等,使我国的低碳经济市场从国际金融市场上获取了发展低碳经济所需的资本。 二、结束语 低碳经济在国际其他国家发挥的作用有目共睹,对我国来讲也是有参考借鉴作用的,我国要保持经济长远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发展低碳经济。如何走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之路,这就需要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群里群策,共谋发展,尤其是金融行业,需要我国政府政府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使金融市场与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相互协调,共同促进低碳项目的落地和实施。使参与企业在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企业获益。最终实现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 作者:容雷 单位: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支持下的农村经济论文 1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组成部分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几乎垄断了大部分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机制从而导致农村信用社竞争力较弱,服务范围较为狭窄,提供的金融支持不足以支撑经济发展。农业发展银行是政府支持农业建设的政策性银行,但是农村发展银行运作范围较小,资本筹借效率低下,资金来源单一,不能促进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银行运营的主要目标偏离了传统农业信贷方面,逐渐转移到了收益率较高的非农业金融方面,削弱了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优势地位,削弱了农业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支持作用。另外邮政储蓄只存不贷的经营模式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反而产生了负面影响。资金积累的规模总量会直接影响到农业的扩大再生产,农民自有资金匮乏,个体的资金积累收效甚微,迫切需要拓宽金融支持供给的途径,获得更多的资本积累。农业生产面临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影响农业发展的因素较多,由于农业生产存在较高的风险,农业金融机构考虑到这点就失去了发放贷款的动力,不能给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农业金融机构为了获得高收益率转而将资金投入到非金融农业方面,使得农业资金积累更多地被城市金融服务业所吸纳,造成了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严重匮乏的局面,不利于推动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 1.2农村经济缺乏有效的信用体系 大多数农民持有的可抵押资源只有土地,法律上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进行变现、抵押处理等都是违法行为,土地原则上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即使允许抵押,土地的抵押价值也远远低于城市住宅,出于贷款回收问题的考虑,许多农业金融机构不愿意将土地作为农民进行贷款时的抵押物,因此农村缺乏有效的信用体系,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贷款申请。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是农业金融服务的重要对象,但是征信系统并没有将这两者的信用信息纳入其中,金融机构搜集关于客户是否符合相关放贷标准的相关信息往往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了交易成本,使得金融机构不愿意提供相关的金融支持,农村信用体系的缺失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扩张,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1.3农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 农村金融法律保障制度缺失,缺乏具体的法律条款来规范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从事活动内容、应有功能等,缺乏明确的法律来引导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开展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无法有效控制农业金融存在的风险。农业金融服务具有高风险性和低收益性的特点,因此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入政府调节机制,加强政府的扶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当前政府没有对大型支农贷款的利息和风险提供政策补偿,使得农业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积极性不高,大量农村资金外流,应用到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严重不足,甚至使一些发展前景较好的金融机构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 1.4金融工具单一,技术手段落后 农村金融服务形式较为单一,业务种类少,农村金融业务仍停留在传统的存款、贷款、简单的业务结算层面,相关金融手段较为落后,农村金融服务电子化、智能化水平较低,有些金融机构甚至缺乏健全的结算体系,在进行异地结算时需要通过其他银行多层次进行转汇,资金运转不灵,大大降低了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增加了服务成本,使得农民难以获得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农民也缺乏持有有价证券等其他金融工具参与金融交易的机会。单一的金融服务、落后的技术手段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结构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趋势,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应金融支持对策 2.1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确保金融支持力度 强化农村金融体系各部门职能,加大农业银行对农村经济资金支持力度,重新定位服务对象,大力扶持农村优势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应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充分发挥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融资作用,加大农业生产投入力度。农村信用社则应限制农业资金向城市流入,将农业资金全部投入到农业经济发展中。邮政储蓄则应改变只存不贷的经营模式,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确保金融支持力度。 2.2规范农村信用体制,完善农村法律环境 规范农村民间金融体系,优化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环境,降低担保机构运行成本,规范企业、中介、金融机构之间的信用关系,避免由担保中介信用损失带来的农村经济风险,采取多种措施降低农业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改进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自有住宅所有权等纳入担保有效物范围,扩大信用范围,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提供强力的资金支持,鼓励农民积极创业。完善法律环境,建立相应的农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用适当的法律手段鼓励资金向农村流入,依法保障农村的金融支持。 2.3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有关部门应降低金融工具创新市场的准入门槛,促进农村金融工具创新。应用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推动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创新。针对农村市场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增强金融服务功能,积极开拓农村金融市场。 3总结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支持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信用体系,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金融工具单一,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提高农村金融支持力度必须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严格规范金融信用体系,扩大信用范围,完善法律环境,加快金融服务功能创新。 作者:陈利霞 单位:河南省济源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支持农村经济论文 1驻马店市农村进行实体经济转型的改革与升级方案 在推进农村的实体经济转型的改革与升级之中,促进直接融资的比重,进而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有利于建立和提高实体经济的转型,促进在农村经济管理单位中积极发展的服务实体经济与发展债券市场。深化对农村进行实体经济转型的改革与升级之中,它不仅有利于新兴的战略产业与企业的快速增长,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市场多元化的融资需求与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与持续的发展,使用多种融资工具,进行投资结构的多样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整体效率,对农村进行实体经济的改革与升级的主要政策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完善农村经济管理单位的融资平台,加强对农村经济管理单位的融资体制的创新;二是降低融资的成本与深化金融体制自身的实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实体经济的抗风险的能力;三是优化金融体系的内部结构,促进经济转型中的结构调整,创立研发的产业链与服务链,从而提高信贷体系的科技型与担保体系的科技性,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管理单位在金融体制的改革之下,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2驻马店市加大农村就业与创业扶持力度方案 自2011年以来,我国对农村进行的金融改革的政策已经为农村的医疗卫生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由于增收的余地不多,政策征收的效果有限,农民靠天吃饭收入的不稳定,这也为农村经济管理单位的金融改革带来了困难,在受市场经济的影响之下,虽然政府的措施比较到位,政策的不断实施,但是对于持续稳定的增加农民的收入问题上,难度还是非常的大,从宏观层面上看,影响农民增收的不确定因素与不利因素仍然普遍性存在,所以为了更好的解决农民的就业与创业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经济管理单位的金融改制的力度,并且增强此力度在各大银行的执行力度,这样在上有政策,下有很强的执行力度之下,促使农民收入的稳定与提高,而且促使农村经济管理单位在金融改制之下管理上与执行上的更加完善与规范,并在未来的农村经济管理单位的金融改制之下,加大对其改革的步伐,转变金融机构的信贷理念,更加关注与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单位与金融改制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简单的片面地去强调金融体制的改革的直接效应,进而减少农村的贫困人口数量,提高农民的就业与创业水平。 3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长期以来却一直都处于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边缘,并且这个现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竟然被认为是合理的。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改革政策的实施,促使农民的社会经济方面的政策需求大大提高,因此对金融工具的合理使用并且相应的制定农村经济改革政策趋势已经势不可挡,只有坚持对金融工具的合理使用并且相应的对农村经济改革政策进行持续的改革和创新,才能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向着更高、更好的方向发展。 作者:张国才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论文 一、理论层面 实体经济的固有问题,不能都归咎于金融体系。以小微企业发展为例,目前确实存在一些商业银行不愿意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主要是由于个别地区和行业的小微企业风险积聚,究其原因,除了企业本身经营问题之外,还要综合考虑财税政策、准入政策造成的成本上升。因此,从经济政策入手,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对于其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创新动力不足,税负过重,行政审批过多,创业成本过高;运行成本过大,内生增长动力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经济政策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释放被禁锢的活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总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问题需要从经济金融互动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其相互作用机制,并且,做好宏观制度及微观传导设计,才能促使二者两性互动。 二、货币政策层面与金融制度层面 (一)货币政策应该为经济提供良好的货币环境。金融制度的供给也是影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变量。事实表明,过度宽松的货币环境是助长投机因素的温床。如果在资产价格异常波动的阶段,即使对企业发放贷款,这些资金也很有可能避实向虚,而不是真正应用于生产领域。 (二)货币政策调控不应使经济形成对货币的依赖。多年以来,中国的实体经济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放就乱、一紧就死”,经济下行时刺激政策出台、经济好转时刺激政策退出。目前,我国M2/GDP比率已经很高,意味着资金的产出效率明显下降,也意味着整个社会的杠杆率较高。在此货币环境下,金融机构面临两难抉择。 (三)货币政策要关注融资成本,运用相关工具进行调节。这一方面要求货币政策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化,另一方面需要加快资金价格改革,从而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四)要进一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准入制度,推动金融机构良性竞争,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加快资本市场发展,通过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提高金融动员资金的能力。大力鼓励社会创业,使资本、科技与企业家精神充分结合。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确保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金融领域的简政放权,是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 三、监管政策层面 (一)从监管上杜绝层层加水、体内循环的问题。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即是很好的范例。在此之前,金融机构通过一系列产品和交易结构的复杂创新,银行信贷资产化身为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旨在规避监管。企业通过资金池等非信贷渠道获取资金,导致融资成本提高。此类问题必须从监管层面加以杜绝。 (二)信贷资金的监管应严格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规定,坚持受托支付,避免挪用,坚决打击挪用信贷资金进行投机炒作的行为。 (三)注重高频交易的监管。随着技术的发展,在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利用高频交易套利的行为。高频交易对于市场具有强烈的影响,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利也有弊,需要结合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引导。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金融业务的延伸应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前提导向,禁入产能过剩行业,对于新兴产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应定向投放,降低其融资成本。对于金融领域的创新产品,特别是交易结构复杂的创新产品,应要求金融机构充分披露信息,监管者要充分掌握产品功能、设计原理及其风控措施,以正确作出引导、加强监管。 (五)探讨建立全国性资金流向监控系统,及时掌握信贷资金、银行表外业务、类信贷业务等各类金融工具融入资金的流向,以保证监管实效。 四、金融机构层面 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在经济周期中始终保持稳健。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市场反应能力,抓住市场机遇,在支持经济实体的发展同时,提高壮大自身实力。二要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防控经营过程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健全审慎经营机制,运用风险抵补措施缓冲经济周期带来的影响。三要不断开发金融技术,努力控制成本,延伸服务范围。四要坚持金融创新。创新始终是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解读,由此找准支持的对象、产业和企业。金融机构应当创新金融工具、设计出新型的融资方案,为新兴产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企业转型,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整体经济形成内生增长动力。 五、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生态及金融技术的层面 (一)加强金融基础建设。尽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完善登记、托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供便利。 (二)从金融基础设施的源头根绝监管漏洞。很多看似监管的问题实际上与金融基础设施有着很强的关联。比如,如果企业账户管理规范、绝大多数交易以及全部大额交易都通过电子渠道结算,资金流向清晰且有迹可循,则资金监控就较容易,防范信贷资金挪用的成本就会降低。又如,如果合同管理、发票管理规范,那么利用假合同、假票据骗取金融机构融资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三)优化金融生态是吸引资金的重要手段。在不同经济阶段、不同地区,由于地区经济水平、金融生态状况存在差异,因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也不一,持续优化金融生态是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重要途经。 (四)推动金融技术的进步,不断拓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范围。批量授信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拓宽了小微金融的范围;互联网金融技术的发展,使得低门槛甚至无门槛融资产品大量面世。因此,金融技术的进步有助于解决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问题。 作者:白莹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金融经济论文:财政金融市场经济论文 一、市场经济下发挥财政与金融政策调控作用中存在的问题 1.对市场调控的滞后性 政府采用财政和金融手段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滞后性的现象。即市场经济变化速度很快,很多问题潜藏于市场经济的浪潮之中,只有在一定条件刺激下才会爆发出来。此时政府在采用相应的调控手段,付出的代价大,有亡羊补牢之嫌。市场经济发展虽有规律可循,但我们在把我市场运行规律的同时,总会出现失真现象。就是当今世界市场经济发展最为完备的资本主义超级大国,美国也无法有效克服之中市场调控的滞后性。2008年,爆发于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危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2.政府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无法协调统一 政府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制定相应的财政与金融政策是最常采用的手段。但是二者毕竟有所不同,因此政府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总会出现二者无法协调统一的问题。如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下,我国政府一开始提出的主要是从扩大政府财政支出出发,采用了4万亿的赤字刺激财政手段,的确在当年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一年后发现只是凭借财政手段刺激经济发展,还远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因此在2009年才开始连续十几次的货币信贷降息手段,通过银行整合社会资金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当然,在此之前,也采用了降息手段,但是幅度较小,作用不是很明显。因此,不管是我国政府还是国外政府在采用财政和金融政策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总会出现不协调一致的现象。除上述问题外,还存在政府财政部门和银行等金融部门整合效率差、侧重于政府财政手段忽视金融手段等问题。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市场经济下做好财政与金融有机的整合工作。 二、加强市场经济下财政与金融整合的建议 1.深入考察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做出前瞻性的财政与金融整合调控策略 实现市场经济下财政与金融有机整合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对市场经济的总体运行态势从宏观和微观等角度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深入探究每一个细微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把握相关运行规律。这样才能够为政府制定前瞻性的财政与金融整合政策提供现实的依据,进而预见到市场运行可能存在的潜在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有效改变财政与金融手段对市场调节滞后性的现状。 2.协调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关系,真正发挥二者有机整合效应 政府在调解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现状,及时提出相应财政与金融应对政策。当然,在具体的政策制定过程中,可以有所侧重,但最好发挥二者协调整合的调控作用。如在市场经济过热情形下,政府要在第一时间就考虑采用财政和金融两个手段,发挥二者整合效应。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可以有先有后,有主有次。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好财政与金融的整合,深入挖掘二者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调控作用。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需要政府财政政策和金融货币政策的有效调控。做好财政与金融政策的整合,可以更好地发挥二者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调控作用。要克服财政与金融手段对市场调控的滞后性、政府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无法协调统一等问题。深入考察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做出前瞻性的财政与金融整合调控策略。协调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关系,真正发挥二者有机整合效应。 作者:林子钰 单位: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会计核算服务中心 金融经济论文: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论文 一、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功能分析 (一)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输血功能 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主要体现在拓宽政策性银行信贷服务上,这特别表现在农业基础建设的资金输入方面。在我国农业是基础性产业,具有弱质性。政府通过开发性的政策性金融对其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给予多元的、维稳的、强大的直接信贷扶植,在政策性金融的带动下充分发挥其发展主体的生产经营主动性和创造性,给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输氧造血”。政策性金融发挥着主体或主导性功能,而不仅是补充商业性金融的不足或纠正某些偏差。 (二)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经济的先导功能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前期、发展前途不明的农业重点方向先行投资,表明了政府的宏观部署和扶持意向,从而提振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农发行坚持以农为本,恪守业务边界,服务“三农”是农发行的根本职能。农发行通过不脱农多惠农,心无旁骛发挥“领头羊”的强农作用,促进国家农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提高整个农村的投资效益。 (三)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区域、梯度整合的调节功能 农业政策性金融承担政府赋予的城乡区域调控职能,根据生产力的梯度分布,把区域信贷政策和产业倾斜政策结合起来,从而有效调动经济资源,推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性融资活动对农业、中小企业、某些基础性产业以及边远落后的地区和行业领域的正常发展,特别是对产业结构调整、地区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发行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绝不干不沾农的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坚持优惠支农、让利于农。 (四)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市场经济的补缺功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承担无利或者微利的涉农领域中长期资金信贷业务,主要是补充完善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功能。处理好政策性和银行一般性的关系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对技术、市场风险较高的领域进行政策性引导和补充性投资,对商业效益差、资金回收期过长的项目及低收益的基础设施补充投资;另一方面,按银行规律办事是农发行在推动改革进程中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快发展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和租赁业务。 (五)农业政策性金融对金融危机的稳定功能 商业性金融对经济信号往往有正向反馈,越是经济过热越会出现泡沫,经济越不景气越会收缩。这种正反馈机制会加大经济运行的振荡,严重将加剧形成金融危机。农发行广泛筹集支农资金,完善政府主导、实体承贷、财政资金和政策性信贷资金合力支农的运营模式,积极探索在传统农区依托城镇化辐射带动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方式,研究支撑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课题。对破解二元经济结构难题,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发挥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的作用。另外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具有负反馈机制。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加深,经济体不稳定性提高了,也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引导境外资金回流“三农”建设,起着稳定金融系统的作用。 (六)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国家利益的强化功能 依托国家政策行使职能,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明显的非盈利性。经过多年发展,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股份制改造提高市场化程度。政府作为主要的股东或所有者,在政策性银行出现亏损的时候有责任和义务为其注入资金保证其健康运转。实际上政策性银行要加强顶层设计,支持粮食优质化发展,保证重要农产品供给;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饭碗牢牢端在中国人自己手上,中国人的饭碗中主要装中国粮。农发行不仅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办精品银行“、百年老店”,最终的经营目标是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二、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路径 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实体经济发展的保障则是金融市场。既要防止出现经济过热的通货膨胀,更要防止经济过度虚拟化。因此,农业政策性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路径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两轮驱动”业务发展战略,优化内生性增长 通过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路径研究,经济发展是一个内生的增长过程,一国的长期经济增长是由一系列内生变量决定的,内生变量对经济发展起着根本作用,且这些变量存在政策敏感性。因此,我国的宏观调控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政策,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不断寻找新的增长动力。与此同时,国家应从长期战略的角度制定支持经济内生性增长的配套政策,使金融资源更多地投向粮棉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为重点,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遵循“政策引导、择优扶持,科学高效、精细管理,严控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做好对贫困地区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旅游、民族文化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的金融支持,不断完善承接产业转移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配套金融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业务的发展。 (二)加快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优化负债结构 在金融脱媒的大背景下,我国银行业需要更新理念,提升对大型企业综合服务能力,逐渐降低对信贷业务的依赖。面对资本市场发展和投资渠道丰富的全新经营环境,商业银行在利用传统网点吸收存款和继续发展传统信贷业务的同时,可以通过金融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手段满足大规模融资需求,优化资金来源结构,改变高度依靠存款支持业务发展的现状。农发行作为发起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在存量信贷资产中按一定标准(包括贷款种类、贷款性质、单笔金额、利率、期限、资产质量及借款人评级等)筛选出一组合格贷款组成资产池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各投资机构发行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信贷资产周转率,回笼现金。提高政策性银行内部或行际之间调拨资金的流动性,挖掘内部资金潜力,减小利息负担。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推广现代支付结算系统和产品,全面开展网银和银行卡业务,推广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加快国际结算和保险等中间业务创新,发展扩大非利息收入。 (三)深化制度改革,完善组织机构 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这是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翻开里程碑式的一页,进一步深化改革体现了中央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要求。要按照打造一流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战略目标,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基本职责。要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准确把握业务范围,严格贷款投向和准入管理,恪守政策边界,依法合规经营,不断强化农发行的政策性职能定位。政策性银行要能有效运转,需要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一是政策性银行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或撤并分支机构。二是改变由政府指定行的做法,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通过竞标决定行,同时制定相应的规则,严格规定行的资格和条件以及授受双方的权利、责任等事项。既不能脱离国情照搬照抄国外政策性银行的运营模式,也不能消极等待,贻误大计。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金融扶贫开发新格局。进一步加大力度金融支持农业经济,是促进“四化同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是履行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发行支农职责的应有之义。 (四)加大对农业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利用“有形之手”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中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细胞,国家应出台具体措施鼓励在注重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涉农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保证贷款质量的同时,切实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比例。农发行不断强化支农支小功能,2013年累放2847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年末贷款余额6456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5%,支持小微企业1.3万户、占客户总数近一半。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农发行支持符合国家农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农业中小微企业与履行政策性支农相结合。根据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及时完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各级银行贷款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与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合作争取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贷款贴息项目,进一步改善农发行对中小微企业的结算、融资担保、联合增信等金融服务。不仅要坚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选项目,独立审贷,加强管理,努力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坚持按银行信贷资金的运作规律办事,还需要实现讲求社会效益和农发行经营效益的有机统一,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和财务上的可持续。在规范政策性银行经营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助推农业经济发展。积极依托地方政府的资源条件和行政组织优势,深化政策配合、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拓展政策性业务的范围和空间,应对市场“无形之手”失灵的问题。 (五)坚持办行根本导向,规范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行为 坚持政策导向是农发行的根本属性,要将执行政策作为农发行的生命线和安身立命的基石。按照中央要求和政策部署确定支农重点,并且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农发行的政策优势,积极探索和改进服务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信贷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性职能,坚持政策性业务主体地位,审慎把握自营性业务发展,特别是政策性强、支农效果突出的主业要做强,辅业要做优,不能颠倒两者关系,犯历史性的、方向性的错误。要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特别是中长期贷款资金的用途管理,加强资金支付的真实性监测。确保资金真实流向“三农”,保障资产的安全。贫困地区发展滞后,信用环境和基础建设薄弱,承贷主体的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足。必须注重防控风险,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偿债能力、承贷主体经营能力和分支机构管理能力,把握好实体经济信贷投放的力度和节奏,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确保地方政府能负担、农发行可承受,不能因强调支持而放松风险管控。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关键一环,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量大面广,各地情况又千差万别,必须突出支持重点,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作用,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经济状况和资源禀赋特点,选准信贷支持的切入点;要坚持开发性扶贫,重点支持具备一定开发条件的地区,通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作者:蒋沐钊 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论文 一、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 金融经济的运行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正反两方面作用。一方面,金融经济助推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活动的过程是不断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金融发展促进了闲散资本集中,通过货币资本的充分有效配置促使实体资源流向新兴产业部门,进而促进实体经济部门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实体经济走向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另一方面,金融经济规模的过度膨胀会破坏实体经济发展。金融经济的运行无序混乱扭曲资源配置,降低市场运行效率,也会增加市场风险,导致经济泡沫的积累,并可能诱发泡沫经济,严重破坏实体经济发展。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实体经济造成的创伤就是例证。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现实路径 全球经济仍处于缓慢复苏阶段,国内经济发展又出现了产能严重过剩问题,金融风险也在不断积累和加剧,金融想要取得持续健康发展就得根植于服务实体经济。 1、调整金融资源流向,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金融为实体经济所提供的资源配置能力和效率决定整个经济体的综合发展水平和潜在增长能力。我国的金融资源主要流向大国企、大项目和地方融资平台,而目前大量国企出现严重产能过剩,地方政府的债务也隐含风险,相反,中小微企业却很难享美羹。所以,我们的首要选择是把握好金融资源的流向。一是支持先进制造业。制造业创新空间无上限,扩容潜力巨大,吸纳就业多,最适合我国国情。欧债危机中德国也因为制造业的强大而一枝独秀。所以,作为正处在工业化过程中并且享有世界第一制造大国的中国更应该继续做强制造业,形成完整的制造业产业链条来维持自己的地位,这就要建立与之相匹配的金融垂直供应链。就是金融不仅支持优秀企业,也包括支持上下游企业。二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对GDP贡献已达到60%以上,税收占比50%、承载了80%的就业,但同时又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贵问题,从政府角度来讲,发挥政策性金融银行的支持力度,构建与之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机构,还可以发展民营银行,例如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 2、发展债券市场,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效率 债券融资具有规模大、成本低、期限长,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特点,使得债券市场具有庞大的容纳量,并且能够有效发现价格,促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股票市场的主要功能绝非资金融通,而是风险的分散和分担,改善企业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西方成熟资本市场上的债券市场融资规模远大于股票市场融资额,企业债券融资是股票融资的3-10倍。而我国的社会融资结构是以银行体系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中又具有“股强债弱”的特点。间接融资方式加大了银行系统性风险。所以,我们应该扩大直接融资方式,重点是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需要从制度层面放宽公司债券的准入条件,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逐渐推进银行间债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3、扩大消费金融,拉动内需促进实体经济增长 消费金融就是促进民众生产生活水平为目标的金融发展模式。消费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短板”,消费金融具有小额、分散、普及面广的特点,发展消费金融旨在突破居民收入约束,借未来的钱来消费,它既可以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也可以提高广大基层消费人群购买力,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群体的消费升级。目前房贷、车贷已经取得成效,可进一步拓展到教育、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推广金融消费。当然,可以在结合网络技术,推网络金融产品的开发,助推网络消费的升级。新型城镇化是本届政府的施政重点,它的优秀是人的城镇化,也就是说金融不仅要为城镇化的建设提供中长期的资金支持,而且要关注以农民工为主体城镇化过程中的金融多样性消费需求。 4、推进利率市场化,激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基础作用 金融改革创新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金,实现真正市场化的资源有效配置,也就是通过价格客观地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其实质就是要实现利率市场化。同时,在发达的经济体中,利率通过对货币的供需、市场的总供需、物价水平的升降,国民收入分配的格局、汇率和资本的国际流动,影响经济增长和就业。当然也可以迅速将货币政策通过利率传导给实体经济,利率市场化提高央行的政策操作水平。目前,国内银行的存贷利率不能反映资金的真实价格,致使资金的价格出现了“双轨制”,即银行和“影子银行”的两种价格,所以需要推进利率一体化的制度创新,最根本的就是要利率市场化。然而,利率市场化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我们已经在利率市场化做了一些工作,最近又放开了银行的贷款利率,随后的改革需要稳步、渐进式地推进,不可操之过急,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 5、预防金融风险,确保实体经济运行安全 现代金融风险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和传染性,在“蝴蝶效应”的作用下,可以从一个部门扩散形成系统性风险,甚至变为经济危机。所以,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在当下,地方债务是我们经济运行隐性风险的重点关注点,地方债务风险主要积聚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具有融资和投资的功能,相当一个金融机构,主要支持政府基础设施及城市化建设。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矛盾在加剧,地方政府为了支持地方发展,将地方融资平台成为政府的举债机构,伴随国家4万亿的投资计划,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了非理性的发展。过度的政府投资挤占了中小企业私人投资领域,“平台”快速扩张,为一些应该淘汰的产能创造了继续发展的条件,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再加之平台由于制度性缺陷也会引起信贷风险。需要从改革现行财税体制、完善融资平台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等方面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产生的金融风险,降低其对实体经济安全运行的冲击。 作者:周阿利 单位:中共西安市委党校 金融经济论文:绿色金融循环经济论文 一、绿色金融支持长治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及成效 长治市作为资源型城市,为摆脱产业结构单一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延伸产业链条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由之路。自“十一五”规划以来,长治市下大力气改造提升煤、焦、冶、电等传统行业,到2010年底,逐步形成煤化工、硅工业、LED、镁工业、乙炔化工、玉米深加工6条循环产业链,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被科技部等十九部委确定为全省惟一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市。随着2013年以来煤炭等能源价格下跌,全市以煤炭为主导的工业经济遭受冲击,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使企业许多新上的技改项目因资金短缺导致步伐放缓。针对这种情况,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限的信贷规模下,在信贷政策上仍然给予倾斜,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确立的重点转型企业和企业的资金需求,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使其附加产品收入不断增加。截止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非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8亿元,占到营业总收入的9%。其中,被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重点转型跨跃项目—长治市现代煤化工循环产业集聚区,共实施煤化工项目24个,煤化工产业链条由原先的4条增加至8条,煤化工产品品种数增加至19种,特别是焦化企业,在主产品焦炭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其下游产品煤焦油等产品成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 二、长治市绿色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机构类型单一,缺乏全面的支持体系 一是缺少全方位的机构类型。长治目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长治银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型单一,缺少服务循环经济专业的信托、金融租赁公司等类型。这样的金融支持体系内容简单,不能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二是缺少多元化的金融产品类型。长治市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类型较少,尤其是在县级以下金融网点,不能有效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三是目前资本市场对企业的要求难以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现状。虽然我国资本市场在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已逐步发展成多层次的市场,力求满足各类企业的上市需求。然而资本市场对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有着严格的规定,必须达到一定标准才可上市。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发展之初,盈利能力较弱,甚至没有赢利,但发展却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支持,在向资本市场寻求资金支持时,因达不到上市要求而无法融入资金。 (二)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支持缺乏积极性 从循环经济的固有特点来看,循环经济作为转型项目的一种类型,从项目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到项目的发展期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一般具有项目投资量大、资金占用时间长、资金周转率慢等特点。而且在前期投入大量资金之后,项目发展前景不明朗,无法预测其市场,因此信贷资金风险大,甚至难以收回,这些都导致商业银行对其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是追求利润的企业,在投放信贷资金时追求盈利性、安全性,如果项目本身缺乏有力的担保机制,那么循环经济对资金的要求与商业银行的标准不符,因此一般的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目前对循环经济的支持积极性还不高。尽管对于循环产业的投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缺乏与之配套的信贷体制,导致目前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依然较大,无法形成良性发展的资金链,更难以奢求商业银行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利率上的优惠。目前由于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缺乏积极性,造成金融机构对循环经济企业审批流程慢、门槛高,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阶段执行的效果不好。 (三)绿色信贷的执行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各个金融机构制定的绿色信贷政策,主要规定了信贷投放的方向性原则,标准综合性较强,缺乏具体的指导细则、项目目录和风险系数标准。这样的信贷标准更多地依靠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企业环保报告。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生产能力、工艺状况和循环能耗情况等没有准确的衡量标准。各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政策只能根据上级行提供的方案,依照各行的理解自主制定相应的政策,从而导致各地区同一银行的绿色信贷的标准不同,相应的银行体系内绿色信贷执行力也较差。同时国家对于循环经济的准入、技术、能耗、污染排放、循环利用能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导致银行不能细化循环经济的信贷标准。 三、完善循环经济绿色金融支持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不断尝试设立新形式的金融机构,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体系 在巩固现有金融机构功能的基础上,促进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建设,加快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断丰富和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的服务网络。根据循环经济资金占用时间长、回笼慢的特点,提供相应的保险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资本市场发行安全性好、流动性强的金融债券或者为大型、优质的循环经济企业提供发行债券的相应咨询、结算等金融服务。 (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 发展循环经济是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提供相应的投资政策,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资方向引导至循环经济领域。一是政府应从长远利益出发,针对商业银行支持循环经济项目风险高、利润回收时间长、成本高的特点,利用财政补偿和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对循环经济稳定的财政性投入,从而在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保障的基础上,形成循环经济信贷投入的良好环境。如对于支持“两高一剩”企业的转型项目的金融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对信贷政策免收营业税。二是改变传统的支持循环经济应以政策性银行为金融主体的思想误区,在创新融资方式和风险规避方式的基础上,将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政策作为主要融资方式。 (三)制定科学的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合理 判定金融支持效能科学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应是一个系统的标准,具有层次性,同时可以以公认的指标或数据的运算来进行定量的评价。例如:一是以支持循环经济的贷款总额与贷款余额的比值来说明绿色金融的支持度;二是以绿色贷款总额与绿色金融业增加的比值来说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即增加一元的绿色金融业需要多少银行贷款来支撑;三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通过金融市场直接融资在企业资本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来说明绿色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四是以高新技术及循环经济产业的重点项目的产值增长率与支持这部分高新技术及重点项目的信贷资金的增长率的比值来反映绿色信贷资金的支持效果。如果比值越高,说明这样的高新技术和循环产业发展越好,应继续加大后期绿色信贷资金的投入. 作者:常奎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创新循环经济论文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对金融的诉求 循环经济与金融创新两者密不可分,缺一不可,所以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金融创新至关重要。循环经济具有系统性、高投入的特征,这就决定了循环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都离不开资金支持,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体系扮演着资金供给者角色,金融创新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经济增长质量与发展方式的改善与升级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金融资源,循环经济发展能有效促进资金高效流通,整合市场,并加快金融资源创新与整合速度。 二、循环经济视阈下金融发展创新的路径 1.创新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理念 首先,政府要更新发展理念,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营方式,变计划管理为市场经营,针对循环经济发展,制定金融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其次,转变金融创新思维观念,由单向循环向多向循环转变,将清洁生产、废物利用融为一体,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后,转变工业发展模式,积极发展生态工业,树立金融创新意识,争取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平衡增长。 2.构建良好的政策引导体系 循环经济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才能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所以各级政府能否正确认识循环经济的意义和作用至关重要,政府宏观调控为金融创新提供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可以增设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然后将其纳入财政预算,以支持循环经济主体发展;同时完善绿色税收体系,增设环保投资,加强绿色补贴建设,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在投资方面,应以资源型、节约型项目为投资重点,大力支持示范类生态工业园及环境设施建设项目;在信贷方面,在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企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3.致力于完善金融市场机制 首先是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多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和鼓励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到循环经济发展中,对那些为循环经济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企业给予精神奖励和金融支持;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那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给予减免税,同时为鼓励中心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可以提供必要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其次,建立创新机制,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政府可以设立循环经济科技研发基金,鼓励金融机构降低科技研发基金组织单位的贷款门槛,从资金方面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最后是制定风险防范机制,保险公司疏导和转移循环经济投资风险的有效方法有两种:设立或购买风险投资基金、认购主板与二板市场中发展循环经济企业的债券或股票,通过控制多层次体系市场格局达到控制风险损失的目的。 4.充分发挥融资渠道的效用 首先,积极发展直接融资。对于为循环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如资金支持这些中小企业上市,为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保障;充分利用资本工具、股票市场、技术扶持等方面的优势,放宽资本市场,降低资本额限制条件,推动蓝筹股市场发展,使股票市场交易体系日趋成熟完善,可以将股票上市份额多分给那些具有发展潜力、初具规模的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由此使循环型企业发展更加有动力;同时为拓宽直接融资的范围和途径,可以借助资产证券、企业证券等收益固定的证券模式,达到支持证券市场发展的目的;其次,积极发挥间接融资优势。金融机构是间接融资的主要来源,对于三大政策银行来说,应顺应循环经济发展趋势,以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为金融服务的主要内容,大力支持环保型中小企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也应以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为己任,提高那些环境破坏型或阻碍循环经济发展企业的贷款利率,缩短还款期限等,相反放宽那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企业的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或者根据中小企业现有的融资条件,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增加业务服务内容,使贷款政策多样化,加大外部资金支持力度,为地方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推动力。 5.创新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信贷产品 积极开发与创新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信贷产品,增强动态监测力度,选用循环授信方式。创新多样化的担保方式,扩大担保抵押范围,研究推动各项贷款业务,如应收账款业务、收费权质押业务、无形资产抵押等。针对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开发与创新与之相适应的信贷类产品,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支持。增加贷款抵押担保方式与抵押担保范围,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拓展信用贷款服务范围,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效益好的企业,为其发放信用贷款。汲取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开发与创新与当地循环经济有关的金融产品,以适应当地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循环经济与金融服务业同步发展。 6.金融组织体系创新 首先,积极推动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在全国重点城市发展银行分支,通过资本市场筹措资本金壮大商业银行实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其次,积极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中规范和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是重中之重,想方设法壮大财务公司实力;推动证券机构改革与发展,发展和扩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经营公司业务,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评估公司。再次,依靠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的资金支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建设,并鼓励其通过参股或债权等多种方式向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项目投资。制定新兴产业投创计划,并加快实施步伐,充分发挥政府杠杆作用,引导基金投向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项目,鼓励各级政策性创业投资,壮大创业投资企业实力,加快循环经济创业速度,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循环经济相关技术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 7.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保障 循环经济的发展与大部分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当然,此过程会不可避免的因为一些投机者的出现而受到影响,基于此,只有构建一套能够对循环经济和金融创新起到保护作用的法律体系,才能更好的发展循环经济和金融创新,例如将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条文增添到《宪法》和《环境保护法》等中,并通过网络、电视媒体等多样化平台加大循环经济理念的宣传力度。为确保发展循环经济有足够的资源,要最大限度地实现废旧物资的再利用。另外,政府机构要尽早让循环经济发展步入法制化,通过法律手段为发展循环经济保驾护航。 作者:许港 蒋应和 单位:西安邮电大学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创新低碳经济论文 一、低碳经济和金融创新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可以提高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增加了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吸引更多投资者,增强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金融创新可以提高金融资源的开发利用率和再配置率。金融创新使金融业产值的增长更迅速,从而增加经济总量,促进经济发展。 二、低碳背景下金融创新发展现状和问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目前正处于低碳背景下金融创新发展的起步阶段,市场还不成熟,规模也很有限。在这个低碳时代,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并没有树立低碳经济理念,严重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很多企业和金融机构对碳金融及碳金融运行模式认识不足,对碳金融的交易规则和操作模式不清楚,对发展碳金融的重要性认识不全面。我国法律也缺少对碳金融的政策保障。最终导致碳金融的商业价值流失。我国碳金融业务风险众多,比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气候和技术风险等。各种风险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越快,风险越多。 三、低碳背景下金融创新策略 (一)制定低碳经济金融创新相关政策 完善低碳经济金融相关法律,使低碳经济金融规范发展。政府在低碳经济金融创新中起到主导作用。政府各级部门应当为低碳金融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制定低碳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健全低碳经济金融体系。政府各部门还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政府应当加大对低碳金融排污的监管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针对减排制定一个可计算、可报告、可考核的减排目标。减排目标不能盲目制定,应当符合实际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的检测,完善检测系统。低碳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政策要与政府监管相结合。 (二)加大低碳经济金融创新宣传力度 采取舆论宣传或网络宣传等方式,推动金融创新发展。通过制作低碳经济金融创新宣传册和建立金融创新网站,使人们都能认识到这是个低碳经济时代,了解什么是低碳经济,为什么要发展低碳经济,怎样发展低碳经济。 (三)培养低碳金融创新型人才 目前,我国低碳金融创新型人才极为匮乏。传统的金融人才普遍出现知识单一化现象。加强对低碳金融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可以提高低碳经济的发展。低碳金融创新型人才不仅要具备专业金融知识,还应当具备项目管理、环保、金融等知识。在现行高等金融教育中,进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两方面改革。金融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以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 四、结语 能源浪费、消耗,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严重影响了人类生存的环境质量。为了改善环境,保证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节能减排,全球已经进入低碳时代。在低碳经济背景下,如何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是提高综合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只有根据金融创新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对应的金融创新策略,才能对能源合理利用、不浪费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促进低碳经济金融发展。 作者:朱迎迎 金融经济论文:金融支持下转型林业经济论文 一、林业企业转型存在的困难 资金短缺是经济转型的最大难题从国家层面来看,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木材采伐是大势所趋,林业企业也都对此形成共识,因此经济转型的探索一直没有停止,但资金成为企业转型的“瓶颈”,使企业的一些想法无法实现。其一,项目融资难度极大。目前,各林业局要转型只能开发新的项目,但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一个新的项目只有形成了产品或有可靠的现金流后,才能达到项目贷款的准入条件,否则无法达到贷款的要求。这就要求企业自筹资金开始前期的各项工作,但对于林业局来说,难度非常大。其二,资产变现、抵押较难。企业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大多较为陈旧,市场价值不高,变现可能性较小,到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由于市场认可度低,贷款额度缩水严重。部分企业厂房地理位置好,土地升值幅度大,但要改变土地用途,手续非常烦琐,非一般企业所能,而如果变现则要缴纳大额税费,企业觉得是鸡肋,宁可继续坐等升值,也不愿变现。其三,针对小微业户的信贷产品不足。林产经济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不高,风险较大,一些小微企业和林下经济种植、养殖户自身的经济实力一般,很难得到金融机构一般产品的信贷支持,而针对林业开发的信贷产品屈指可数,资金需求无法满足。体制受限,抑制了经济转型的积极性白山市辖内的6家国有林业局是吉林森工集团全额出资的子公司,企业的每一项重大项目建设都要向集团报批,如果项目前景较好,则可能直接纳入集团,当地林业局要全力配合建设。若集团认为项目一般,则让林业局自己筹建,当产品市场打开了,则又有可能被集团收购。这种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养大了孩子换了娘”,导致企业领导对上项目搞转型的积极性不高,“等、靠、要”的思想较为严重。区位弱势,限制了经济转型的效果林区所处位置一般都较为偏远,很难借助城市经济圈辐射,且白山市本身位于吉林省的边境,外商虽对林业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很感兴趣,但考虑到各方因素,在当地投资的意愿明显减弱,企业吸收外资的难度很大。白山市全辖目前没有一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里程也少得可怜,松江河机场的固定航线仅有几条,依托长白山的旅游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交通成为最大的阻碍。同时,由于交通不便,企业的运输成本较高,同等产品没有价格优势,导致企业转型困难。吉林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而白山市在吉林省属于落后地区,林区周围的经济环境较为恶劣,没有强劲的经济承载力作为支撑,企业生产的产品大多需要外销,增加了企业的广告宣传、店铺租金、运输、人员管理等经营成本,企业转型的出口狭窄。 二、金融支持林业经济转型的路径 林业资源枯竭后,林业企业仅依靠自身的力量无法实现转型,需要得到其他曾经受益的行业的反哺,也应得到国家的支持和补偿。只有国家在财税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尤其是给予及时、有力的财政支持,才能为金融介入提供有效的支持路径。成立地方林业银行,提高专业融资能力依托森工集团的资产,积极申请成立地方林业商业银行。一是可以扩展林业融资的渠道;二是可以在短期内迅速将社会融资转变为林业发展资金;三是可以提供适合林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四是有利于创新林业经济转型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信贷支持工具;五是有利于低收入林业员工的信贷支持。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转型项目的推进一是由国家和地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出资,以中央财政拨款为主,省级政府为辅,成立专项资金,用以支持转型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国家统一掌握,项目建设由省级政府审批,上报申请项目资金,并由省级政府监督审核。二是参照央行支农再贷款的模式,申请央行针对林业的专项资金支持,保证资金全部用于林业。倾斜信贷政策,扩充林业资金的容量一是国家三大政策性银行贷款投向对林业资源型城市倾斜,支持林业资源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林业开发、生态保护及产品进出口。二是可参考对金融机构县域法人的考核办法,将支持林业信贷规模作为内核,对达到一定比例和额度的金融机构给予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优惠政策。三是对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对林业的信贷投向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规模考核。创新信贷产品,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力度金融机构应加大对林业的信贷支持,开发创新适应林业经营发展的信贷产品,解决林业发展周期长、见效慢等制约。如林下种植、养殖经营业户信贷可以采取“基地+公司+林户”的模式,由基地提供担保,公司作为承贷主体,林户作为经营者采取联保的方式取得信贷资金。同时开发针对一般经营业户的林权抵押贷款、林蛙沟系开发流动资金贷款、林下人参种植贷款、中草药种植短期贷款、食用菌种植短期贷款等信贷产品,以适应林业经济转型的信贷需。 作者:丁延青 乔杰 王德勇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白山市中心支行 金融经济论文:加大金融支持发展实体经济论文 一、温岭的做法和经验 积极推动创新金融产品。紧密结合温岭经济特点,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增强金融竞争活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规模和能力。联合村镇银行先后推出了“生态情”支农贷款和“渔家情”惠民贷款,为从事农业生产和松门、石塘涉及打渔和渔业加工的企业及个体户提供个性化信贷服务。联合村镇银行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村镇银行、全国十佳村镇银行荣誉称号。农村合作银行推出“农链通”贷款产品,以“三农”为基点,围绕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上的生产主体、深加工主体、销售主体等生产经营主体,对产业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信贷支持。此项金融产品荣获省农信联社产品创新二等奖。民泰银行在各分支机构成立小额贷款部,专营小微贷款,实行专项考核监督,发展小额特色贷款。同时,推出“民泰随意行”贷款,该贷款集“金融IC卡”“、手机银行”“、自助循环小额贷款”等功能于一体,为“三农”和小微企业用户带来了极大的融资便利,有效填补了农村、偏远山区、海岛等地域的金融服务网点空白。完善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温岭共有银行金融机构19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7家、地方性银行5家(其中当地银行3家);共有保险公司30家;小额贷款公司6家。 2013年新增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银行4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2014年新增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银行共6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并有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民泰银行3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正在筹建。同时,增设农村金融网点。全市农村合作银行机构网点共计74个(覆盖全市16个乡镇街道);全市邮政储蓄机构网点18个(涵盖12个乡镇街道),农业银行机构网点18个(涵盖11个镇),民泰银行、台州银行、泰隆银行、联合村镇银行等也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在乡镇设置网点20多个,网点布局不断完善。有序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全面启动温岭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下发了《关于转发温岭农村合作银行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创建目标、组织架构及职责、创建工作安排、创建原则和激励措施。为扎实推进银政、银村、银农、银商、银企共建活动,搭建合作平台,深入开展信用户、星级信用村、信用镇(街道)的“三信”等级评定,提高农村信用评定基础信息在贷款授信、用信等方面的应用率。探索民间融资新模式。温岭市去年被列为全省首批11个省级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县(市、区)之一,出台了《关于开展民间融资规范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74号),通过给予财政奖励补助、提供5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优化相关部门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民间融资管理试点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建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并优先支持经营性投资。中心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爱仕达、钱江、利欧、新界等企业和个人出资。至今年6月底,已撮合借贷159笔,撮合资金累计3.98亿元,余额达1.5亿元。在监管上,严格按照“支农支小”的要求,通过实施专门账户监管,严防非法集资,有效降低运营风险。 二、让金融支持落到实处 经过多年的发展,温岭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当然,也要看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区域金融基础弱、网点少、成本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金融服务配套不完善;直接融资比例偏低;金融创新主体单一,创新机制不够;部分交叉类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有待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及监管仍需加强。因此,如何更好地解决好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引导金融业牢牢把握服务实体这个根本,把发展实体、服务实体作为首要价值取向,推动实体与金融共生共荣,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支持重点项目及重点产业发展。围绕“建设大平台”工作要求,增加对以智能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发展高端产业的城市新区、以建设产业新城的东部新区和以现代服务业发展带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发展的铁路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商务综合体建设资金支持。同时,围绕建设工业强市工作,进一步增加对“四换三名”(机器换人、空间换地、腾笼换鸟、电商换市和名企、名品、名家培育)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在行业有话语权的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支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推动文化创意贷款,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优化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一是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加快建设小微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动银行延伸服务网点,下沉小微金融服务重心。二是鼓励创新服务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例。 积极开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订单仓单、林权、排污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和保障。三是充分发挥保证保险的增信作用,发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增信能力,探索政府、银行、保险共建小微企业贷款保险机制,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逐步扩大贷款保证保险覆盖面。规范民间融资。进一步探索民间融资规范化和阳光化道路,拓宽民间借贷领域的社会资金投资渠道。稳妥探索设立可行的民间融资服务主体。探索建立民间融资风险预警体制。推出民间融资利率指数,对民间借贷行为的利率进行指导。继续稳妥审慎推进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试点工作。通过民间借贷行为阳光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城乡居民资本收入得到增加,同时遏制高利贷行为的发生,并防范和化解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开展金融创新。一是选择工量刃具等部分行业作为试点,发展“供应链金融”。围绕着供应链管理,提供物流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和资金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物流金融服务,降低供应链的运作成本,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二是探索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利用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方式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和实体经济;创新保险产品和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探索建立科技银行。科技银行的贷款对象为创新型高科技企业,贷款用于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推广等科技创新业务,不得用于普通房地产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全方位拓宽融资渠道。把培育上市公司后备力量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产业规模大、主业突出、经营效益良好、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在场外市场挂牌交易,并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转板上市。引导企业利用各类基金和交易场所,开展股权融资。大力推进债券融资,鼓励和支持企业发行区域集优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或集合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积极推进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优化股权结构和资产结构。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增发、配股等多种方式再融资,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 作者:张永兵 单位: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与模式选择 一、农业保险的产品属性 对于农业保险的产品属性,国内有关理论研究文献很多。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的两重性;陈璐(2004)提出,农业保险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是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冯文丽(2004)认为,农业保险具有正外部性,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正外部性是各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孙秀清(2005)则明确提出,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商业性经营已陷入困境,完全由政府主导政策性保险又面临许多障碍。 (一)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历程 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经历了20多年的历程,既有创建之初的快速发展,也有商业化运作的萎靡滑坡。从总体来看,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恢复与波动发展阶段(1982——2003年)。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业务发展呈现快速上升趋势,1992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同时,赔付率也大幅度上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达到119%.随着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特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变后,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200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下降到3.87亿元,2002年又减到3.0亿元,全国农民人均缴纳保费不足1元。据统计,1982—2002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长期亏损,各家保险公司相继取消了农业保险的经营。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仍在经营,但品种、规模很小。这一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恢复后快速发展到萎缩低迷的发展时期。 第二阶段:破冰与升温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由于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不断升温,加之加入WTO过渡期终结的日益临近,农业保险对“三农”的保护伞作用日益突出,农业政策性保险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目前,国内已设立了四家农业保险公司,即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盟农业保险公司、阳光互助农业保险公司。2004年3月中国保监会批准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公司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的基础上由上海11家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金2亿元。这是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是探索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的试点。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进人新的阶段。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是吉林省内5家企业共同发起,2004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又一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安盟是法国第二大综合性保险公司,最早由农民以互助形式组建,已有100多年历史,在农业保险领域占据法国65%的市场份额,是世界农业保险领域的领先者。2000年3月安盟首次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2003年6月获得在西部地区经营财险业务许可证,并且把四川作为安盟公司在中国发展的立足点,正在谋求以“财寿合一,肥瘦平衡”的理念赢得中国农村保险市场。安盟公司的进入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多元化模式的形成。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区市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5年,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力度,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探索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同模式,并制定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事业。为此,有人乐观地称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春天即将来I临。 (二)我国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困境分析 1.农业保险的外部性与商业运营的趋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趋利性的目标追求,偏低的边际收益,会导致农业保险经营者以经济利益的回报程度来选择保险险种,从而降低农业险种的投入和经营强度,因为农业保险经营者不会主动为政府或社会承担外部性造成的经济损失。矛盾的结果,必然是农业保险业发展特别是外部性突出的农业险种发展的萎缩乃至消失,农业保险供给不足。 2.农业保险的低补偿性与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产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产业,由于产业的弱质性和农业生产经营设施条件的匮乏,自然灾害对我国农业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危害程度会更大,并且有逐步加重的趋势,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但作为农业产业发展“保护伞”的农业保险业,由于受自身收益和险种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对农业灾害的补偿水平却很低,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据测算,1998—2000年需要补偿的农业损失平均每年为1681.59亿元,通过农业保险平均年补偿为4.5亿元,仅占0.27%. 3.农业保险的高成本与农户家庭的低收入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以大数定律为基础,投保多则保费低、保障足。农业产业的高风险、空间的分散性、时间的季节性、定损的复杂性,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农业保险需要比一般城镇保险付出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实现正常运营必须要有高费率作保障,一些地区农作物保险的费率高达10%.然而,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保险的支付能力有限,从而导致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严重缺乏。 4.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与法律法规的有待健全之间的矛盾。受农业自身属性、小农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特别是法律法规制度的缺乏,导致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比较严重,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据统计,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20%,而地域和个性的差异导致的逆选择性,更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赔付率居高不下。问题的原因除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外,保障农业保险良性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缺乏是重要原因。《保险法》是我国一部有关商业性保险的法律,对农业保险不适用。《农业法》也只是泛泛谈及,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几乎仍是一片空白。 二、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基本思路与模式选择 (一)构建的基本思路 对中国的农业保险发展而言,不可能照搬国外的发展模式,不可能完全依赖政府的财政补贴,不可能选择单一经营主体的道路,不可能缺乏政策性保险体系的构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通过推进七种模式的试点来构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即政策性公司经营、相互制公司经营、商业性公司代办、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外资公司经营、互助合作经营、再保险运作。尽管模式很多,但从系统构建的角度看仍是点的安排,没有实现从政府(包括中央、地方)支持政策的构建到政策性、商业性保险业务多元化经营主体的形成,以及政府、企业、农产之间效益平衡和持续循环的系统部署。 对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构建,必须在借鉴、遵循国外先进经验和共性规律的基础上,着眼我国国情和农业、保险业发展的客观实际,立足现有金融资源(主要是政策、机构),以政府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导向,以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为主线,以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完善为内容,以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作为特征,以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主办,商业性保险公司、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为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的整体效能,加快建立保障有力、运营高效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为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提供有效手段。 (二)构建模式选择 根据国际经验,综合业内的观点,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机构,负责各地农业保险业务的直接经营;二是成立合作性保险组织经营原保险,政府成立专门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经营再保险(委托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或委托中国再保险公司经营);三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原保险,政府成立专门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经营再保险。对构建模式的选择,必须遵循科学、高效、可行、易管的原则,立足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现状,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大框架下去构建。 第一种模式:经营成本高、财政负担重。新成立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专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不仅要设立新的机构和遍布全国的网络体系,还要聘用大量的人员,加之专门机构组织体系发展的惯性,势必导致机构的迅速膨胀。其结果必然造成经营成本较高,财政负担过重。同时,面临政府精简机构的大形势,也不合时宜,缺乏可行性。但通过专门机构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思路是可取的。 第二种模式:自愿互助难、组织基础差。农业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加之农村人口素质较低,收入水平不高,农民的保险意识淡漠,在广大农村通过农民自愿互助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难度非常大。从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来看,不仅组织基础薄弱,而且通过成立合作性组织经营保险的政策背景也非常不成熟,与国情不符,更难以担当如此重任。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经营再保险的思路应该借鉴,委托商业性保险公司或中国再保险公司经营再保险应有相应的激励政策和财政资金投入,但必须明确由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经营再保险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种模式:合乎规律、符合国情。立足现有资源、促进多元化发展是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构建的重要准则。立足现有商业保险公司资源,发挥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重要作用,不仅是国外的经验,更是市场化运作的客观需要。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运行机制和网络体系,实现节约管理成本、完善市场化体制的目标。但必须以单独核算、分账管理和政府对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为前提。立足现有农业政策性金融资源,设立专门的农业政策性保险部门负责经营再保险,不仅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农业政策性金融资源,确保政府目标的真正实现,减少政府财政支出,避免新机构的设立和膨胀,还能够实现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业政策性贷款的有机结合,更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并且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三)选择模式的具体构建 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构建,在具体操作上可考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履行农业政策性保险经营的职能,实现政策性银行混业经营,主要负责再保险经营业务。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经营主体是社会上现有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不同性质的经济组织。以商业化、社会化保险公司和经济组织经营为主,以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直接经营为辅,实现政策性业务、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经营。政府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对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进行支持。财政承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管理费用。保监会对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进行监管。具体见图1. 选择在农业发展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基础上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模式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充分借鉴了国际上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成功经验,遵循了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充分利用了现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的资源,实现了政策性贷款和政策性保险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发挥政府农业政策性金融政策的整体效能,有效规避信贷资产风险。通过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业务是世界各国农业保险经营的趋势,可以提高经营效益,避免市场垄断,降低财政支出。三是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尽快构建提供了现实可行性,易于操作,在农业发展银行基础上进行构建,避免了设立机构的巨大财政成本投入,国家财政对农业政策性贷款的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已经形成,也可以避免通过中国再保险公司或新成立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业务需要新建立财政补偿体系政策的复杂性。四是符合政府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提高农村金融体系支农作用的主旨精神。 (四)外部环境的营造 采取立足现有政策性金融资源、商业性金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政策性业务、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经营的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模式,必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作为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政府要在农村金融改革总体方案中,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履行支持“三农”的职能进行进一步明确,将农业政策性贷款与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有机衔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整体支农效能,适应“三农”发展对农业政策性金融巨大需求的新形势。农村信用社改革决不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全部,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日渐步人正轨后,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必然要摆上议事日程。(2)要制定农业保险的专门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性质、经营方式、保障条件、各级政府的职责、财政补偿机制、再保险机制、农民参与形式、监管等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3)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中,丰富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内容。可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尽快开展试点工作。(4)加强对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监管。 农业政策论文: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内容提要:1962年形成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制定共同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竞争法则, 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以保护内部市场,建立共同农业预算,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经过几次比较大的改革,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逐步过渡到了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欧盟农村的全面发展。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欧洲共同农业政策的产生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血与火的洗礼,西欧各国认识到使用武力谋求国家利益和统一欧洲是行不通的,受到战争重创的欧洲国家也不可能依靠本国的力量恢复经济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大作用,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复兴和繁荣。为此,1951年4月,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成立了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在罗马签署成立欧洲共同体和欧洲原子弹共同体条约,简称《罗马条约》,确定建立欧洲共同市场的目标,以促进欧洲繁荣和欧洲人民的团结。1967年三个共同体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其后经历三次扩大,英国、爱尔兰与丹麦于1973年,希腊于1981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于1986年分别加入共同体。1994年,共同体更名为欧洲联盟。随后,瑞典、芬兰及奥地利亦于1995年加入欧洲联盟。到2004年,中东欧十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托维亚和斯洛伐克将加入欧盟,现在的欧盟15国将扩大到25国。欧盟东扩后,整个经济区域之面积将由原来的320万平方公里,扩增为43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数亦将由目前的3.7亿人,增加至4.8亿人,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区域经济体。 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欧共体最初的目标只是建立一个以关税同盟为基础的区域性、排他性经济集团。在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上首先取得进展的是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到1961年底,欧洲六国内部工业品进口限额全部取消,1968年,内部关税取消,对外关税统一。经济一体化对六国内部商品流通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彼此工业基础和实力的差别,必然带来比较利益的不同。因此,引发了农业一体化的要求,以便通过更为广泛领域的合作,实现各成员国之间利益的平衡;同时,农业一体化也是欧共体成员国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法国、荷兰和意大利是农业一体化的积极鼓动者和支持者。在60年代初,这三个国家的谷物、畜产品和蔬菜及水果生产出现大量过剩,但没有销售市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其他成员国各有自己的传统进口渠道,如西德大量从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进口农产品;二是法国、荷兰和意大利的农畜产品生产成本高,在世界市场上经不起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农产品的竞争。只有欧共体国家实行农业一体化,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共同市场,以统一的对外关税限制来自欧共体外部产品的竞争,才能为法国、荷兰等国的农产品占领欧共体市场,进而打入世界市场奠定基础。因此法国在荷兰的支持下要求彻底实施农业一体化,这样,欧共体六国于1962年1月14日通过了一个“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即欧共体最初的共同农业政策。 二、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 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包括农业收入目标、农产品市场目标、农业结构目标和农村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在发展中不断深化和具体化。主要包括:(1)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农业合理生产和对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充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2)在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理的生活水平;(3)稳定农产品市场,保障供应的可靠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产品;(4)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保证食品安全;(5)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2、共同农业政策的原则 共同农业政策有三条原则,即共同体市场统一(Market Unity),共同体优先(Community Preference)及价格和预算一致(Financial solidarity)。 所谓共同体市场统一,即共同体内部成员国之间贸易完全自由,商品、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通,逐步取消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筑起统一关税;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制定共同的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的竞争法则。 共同体优先,即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当进口产品价格低于共同体内部价格时,则实行进口征税;当欧盟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共同价格时,就实行价格补贴,控制从共同体外部进口,消除世界农产品市场波动对欧盟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价格和预算统一,则是每年成员国农业部长理事会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并建立共同预算,即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这是欧共体预算的主要科目之一。目前,欧盟共同预算收入约为840亿欧元,其中用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约占50%。共同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1)成员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27%;(2)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农产品所征收的关税:(3)成员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农业征税;(4)糖生产者交纳的分摊费;(5)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工业所征收的关税:(6)其他附加收入。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具体做法 (1)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1966年5月欧共体部长理事会通过决议,实行农产品自由流动,分步实施农产品统一价格。1966年11月1日橄榄油首先实行了统一价格;从1967年7月1日开始,谷物、食糖、植物脂肪和植物油实施统一价格;1967年9月1日稻谷实施同价;1968年4月1日,牛奶、奶制品以及肉牛同价。1966年,欧共体90%的农业产量和欧共体成员国之间71%的农产品贸易额以及来自第三国60%的食品进口额实行了共同农业政策。到九十年代初,欧共体国家置于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和共同农业政策管辖之下的农产品有:谷物、水稻、蔬菜、水果、糖、酒类、烟草、牛奶、肉、蛋、植物油、动物脂肪和油料等14个类别,占欧共体生产的农产品的96%左右。 (2)建立对外统一的农产品关税壁垒和对内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通过门槛价格、最低价格和干预价格等措施对共同体市场价格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市场平衡,保护生产者利益。 门槛价格(Threshold Price),是对欧共体之外国家设立的,是第三国农产品进入欧共体港口的最低进口价。如果第三国农产品到岸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就征收这两种价格之间的进口差价税。这样,进口农产品只能按欧共体内部统一规定的标位价格在市场上出售。有时进口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甚至高于标位价格,因为除门槛价格外,还有贮藏费和运费在内,因而失去了价格竞争优势,欧共体内部农产品贸易得以保护。 标位价格,也称最低价格(Minimum Price),是依据一种农产品在欧共体内供不应求地区的市场价格而定,其中包括了贮藏费和运输费。农产品标位价格每年定一次,并由欧共体部长理事会规定公布14类统管的农产品的标位价格。农产品的统一价格不用某个国家的货币表示,而用欧洲货币单位埃居(1埃居约等于1美元)作为计算单位。标位价格因包括贮藏费和运输费,会因地区不同和运输费不同而变化,故只供生产者和消费者参考。同时,各成员国可利用自己的成本优势,以比标位价格稍低的价格出售农产品给伙伴国。 干预价格(Intervention Price),是生产者每年出售农产品可以得到的最低价格。谷物干预价格与欧共体最大的余粮区法国的奥尔姆市场条件相联系,它一般比标位价格低6-9%。当某类农产品供过于求,出现相对过剩,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生产者在市场上出售农产品后可以从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领取市场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的差价补贴,或者将农产品以干预价格直接卖给干预中心。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共有36个,享受干预价格的14类农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生产限额由欧共体统一规定审核执行。有了干预价格,就可保证生产者收回生产成本并获得微利,可保护农民的利益。干预价格也叫保证价格或保护价格。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其他做法。一是出口补贴制度。这对大部分产品都适用,如粮食,糖,油菜,奶,肉蛋禽,水果和蔬菜等。二是生产配额制度。针对糖和牛奶两种产品,每年根据共同体市场供求情况,提出生产配额总量,分配到各国,再由各国分配到加工企业。对配额内的产品提供保证价格,对配额外的产品则不能得到保证价格或不能得到全额的保证价格。三是对外保护制度。针对蛋和家禽两大类产品。在欧共体市场,蛋和家禽没有干预价格和生产配额规定,通过门槛价格实行保护。四是直接补助。主要是羊肉、油和油脂、烟草、棉花、干饲料、亚麻、大麻籽、啤酒花等。五是,落后地区发展补贴。利用欧洲的结构基金特别是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为农村地区采用农业新技术、改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非农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三 、共同农业政策面临的问题 共同农业政策对促进欧洲农业发展、稳定农产品市场和欧洲经济一体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战后,欧洲人对战争期间遭受的饥饿刻骨铭心,被饿怕了的人们渴望吃饱肚子,存有余粮。共同农业政策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70年代到80年代,共同体成员国的农业产量大增,粮食、牛奶、牛肉和葡萄酒不仅自给,而且有余。到90年代初,欧盟务农人数减少了一半,仅为700万,农业产量却提高了3倍,粮食产量从1960年市场需求的80%增长到120%。但与此同时,共同农业政策也带来了一系列由于生产过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暴露出一些弊端,受到了来自内外部要求改革的极大压力。 1、预算负担不堪重负。共同农业政策的严重后果之一是补贴政策导致农民盲目扩大生产,造成产品供大于求,连西德这样一个并无粮食生产比较优势的地区也出产了大量粮食,农业预算压力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欧盟。1980年,共同农业政策开支占欧盟总支出的73%,到80年代末,仍占到整个预算的63%,仅多余产品贮存一项,最高时一年可花费近200亿埃居,欧盟农产品出口占了世界农产品贸易四分之一,出口补贴最高年份近100亿埃居。 2、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的压力。化肥和杀虫剂在欧洲大多数地方广泛使用,许多化学物进入水体,加速超营养化,灭绝了一些敏感的水中生物并进入地下水,污染了人类的水供应体系。疯牛病、口蹄疫、二恶英等动物性疾病频繁发生,人类的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由于补贴政策只同牲畜的存栏数挂钩,农民为了多得收入,就拼命降低成本,使用有病动物下水作饲料,导致这些疾病流行。另外,由于有补贴政策,农民坐等补贴,对各种疾病不作预防,也不主动采取措施,助长了这些病害的蔓延。 3、内部利益分配不公。欧盟成员国在共同预算中承担的义务和获得的利益不对称,内部分歧时有发生。法国负担欧盟预算的17.5%,欧盟为法国的花费占总预算的17.7%,正好相抵。但法国是共同农业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得到欧盟农业补贴的四分之一,农产品是法国重要的出口项目,占法国出口总量的16%,顺差多年在100亿欧元左右。西班牙、荷兰等国也不主张改革,特别是西班牙,每年能拿到落后地区补贴项目半数以上的资金。德国承担了欧盟预算的29.2%,却只能从欧盟得到14.8%的回报,每年为欧盟净贡献110亿欧元,因此,德国主张彻底改革共同农业政策。 4、欧盟扩大的压力。1993年结束的与奥地利、瑞典、芬兰和挪威的入盟谈判,农业被证明是一个最为困难领域,因为这些国家给予农业相当大的补贴。在与2004年入盟的中东欧十国谈判中,农业情况更为激烈。中东欧十国经济相对落后,农业在国民经济和就业中所占比重较高,这些国家入盟后,农民人数增加2倍,农业面积扩大40%。据欧盟委员会的数字,若按现行共同农业政策,欧盟用于农补的支出每年要增加110亿欧元,另外还需要150亿欧元作为农业结构基金,欧盟的预算负担更重,而这十国农民可以不劳而获、一跃成为这些国家中收入最高的阶层。 5、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挑战。以美国为首的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强烈批评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扭曲了世界市场的价格,导致贸易伙伴的严重冲突,制约和阻碍了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欧盟不得不在农产品补贴上做出让步。 四、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 欧盟阶段性共同农业政策有两次比较大的调整和改革。第一次是在1992年,第二次是在2000年,现在正酝酿第三次大改革。 1、1992年6月,欧盟第一次比较全面地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了改革,把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过渡到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降低价格支持水平,控制农产品生产和财政预算开支的过度增长,进行国土整治和保护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在具体措施上:(1)降低支持价格水平和控制生产。谷类价格降低29%,牛肉价格降低15%;冻结15%的谷物耕种面积。(2)收入支持。对冻结了15%耕种面积的农业生产者,以不同地区的平均单位面积产量为基础,根据种植面积给予补贴;对粗放经营的畜牧业生产者也增加补贴。(3)农业结构调整政策。建立基金支持环境保护;对55岁以上农业生产者实行提前退休制度,安置青年就业;扶持山区和条件差的地区发展农业等。 到90年代中期,欧盟在解决农产品过剩和财政负担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谷物公共储备的数量从1993年的3000万吨下降到1996年的不到300万吨的水平;休耕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农产品产量上升趋势;农业补贴支出比例大幅度下降,欧盟总支出中用于农业的实际开支减至1996年53%。1998年农产品库存支出仅为20亿埃居,出口补贴为48亿埃居。 2、为了面对世界贸易组织新一轮农产品贸易谈判要求,特别是来自美国等国家的压力,1999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2000年议程》,强调对农业政策进行更为彻底的改革,提出建立欧洲农业模式,将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这一议程,欧盟确定将2000-2006年的农业预算支出按1999年价格计算冻结在每年405亿欧元的水平上,同时,分步骤、分阶段地削减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补贴。谷物和其他重要农作物的支持价格降低15%,其后是否继续削减视市场条件决定;播种面积减少10%,损失的50%由欧盟补偿;牛肉支持价格将分三个阶段降低20%,同时通过提供直接收入补贴的方式补偿饲养者85%的损失;奶制品配额制度将继续执行到2006/07市场年度,分配给经济落后地区的配额将扩大,分三步将支持价格降低15%,农民收入损失的65%由欧盟补偿。通过结构展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差、劳动力技能水平低的相对贫困地区的发展,对生态脆弱地区和植树造林提供补贴,减少有害肥料和农药的施用。实现农业多种经营,维持农村活力,增加农村就业。 经过改革以后,目前,除牛奶和牛肉等产品的价格仍在国际市场价格的1倍以上外,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水平已经接近国际市场价格,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取得进展。 3、2006以后的改革。针对东欧10国将于2004年加入欧盟、共同农业支出将大幅扩大的问题,2002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对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建议,法、德两国首脑也就欧盟的农业政策改革达成妥协。主要内容:2006年后,共同农业支出将基本冻结在2000-2006年的水平,考虑到物价因素后欧盟农业预算支出每年增加1%;2004年、2005年和2006年三年,东欧十国的得到得农业直接补贴相当于目前欧盟15国水平的25%、35%和40%,以后每年增加10%,到2013年实行同等待遇;欧盟直接农业补贴的发放将采用更为严格的环保、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的标准;建立农场审计制度;每年对单个农场补贴不超过 30万欧元;在未来 10 年内削减 10% 的耕地;未来 7 年内将对大农场的直接补贴每年减少 3%;将 20%的直接补贴转而用于农村发展;谷类干预价格降低 5%;鼓励环保、关注消费者利益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村发展。 五、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1、财政支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受自然的影响很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是弱势产业,表现为: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生产周期长、生产和价格稳定性差、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显著、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很小。因此,支持农业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各国均通过财政投入等手段加强对农业基础地位的支持和保护,欧盟农业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与欧盟的财政支持是分不开的。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较低,农产品竞争力不强,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小且呈下降趋势,面对入世的挑战,我国财政支农的力度应加大。 2、财政支农的实施要与国家宏观政策环境相适应。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一定要与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相适应,特别是要与国家的金融政策相匹配。1984 #0;1988年,欧共体成员国希望通过约束农产品价格来减少负担加重的农业财政支出,但由于期间欧共体成员国的货币贬值,使得这些国家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名义上的价格约束被抵消,预期减少财政支出的目标并未取得理想效果。因此,要因时制宜的制定农业政策。 3、采用灵活多样的财政支农具体方式。近年来,欧盟对农业支持方式不断调整,重点包括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基本建设工程给予补贴;对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特别是购买农机具给予补贴;加强农业环保、教育、就业培训;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多元化经营等。 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项目繁多,在现有财政支农资金不足的前提下,大大减弱了财政支农的作用。因此,要改革财政支农的结构,集中使用和重点投入相结合,采用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发展的取向 加入WTO后,对我国农业即是机遇又是挑战,同时对我国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面临这新形势和新情况,农业政策性银行如何迎接机遇和挑战,合理引导信贷投放,支持粮棉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全面提高为“三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小康社会,本文略作探讨。 一、当前农业政策性银行面临的问题 (一)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单一,削弱了其职能作用的发挥 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1993年组建,1994年开始运作,是国家为配合粮食购销政策改革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政策性银行建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支农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做好支农资金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1998年实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各级政策性银行被指定专门承担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业务,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管理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也取得较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特殊的政策环境和条件,使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也仅仅局限于农业粮棉油流通环节。对农业的生产环节基本上没有涉足,这使政策性银行成为实质上的粮棉油收购银行,农发行既无法根据市场需要开拓自身的业务,也无法对农业所需的项目给予及时支持,职能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目前,国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均为多功能的综合性机构,以美国为例,其农业政策性银行不仅从事政府扶持的政策性业务,还进行债券发行、农业直接投资等,业务范围涉及到农业的各个方面。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将是外国农业全方位的竞争,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我国也将是全方位渗透,这时农业政策性银行仍保持现有的业务功能和状况,既不利于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对农业全方位的支持。 (二)粮棉收购市场多元化,造成收购份额下降,贷款投放减少 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力度加大,浙江等8省市粮食购销市场全部放开,粮食主产区购销正在逐步走向市场,棉花购销已走向市场,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收购企业都可以进入收购市场,收购主体增加,市场收购渠道呈多元化。这些情况都造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棉麻企业的收购量急剧下降,致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收购贷款业务逐步萎缩。因此,在农业结构调整、收购价格市场化和收购渠道多元化等因素的作用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收购和棉麻企业棉花收购市场的垄断份额被逐步分割,市场占有率逐步下降。据调查统计,农业政策性银行1999年支持收购粮食2900亿斤,收购棉花5090万担;2000年收购粮食2700亿斤,收购棉花5160万担;2001年收购粮食2200亿斤,收购棉花5540万担;2002年收购粮食2100亿斤,收购棉花4553万担。从近4年粮棉收购量情况来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棉麻企业收购份额已在逐步下降,从而也导致各项贷款增量逐步减少,1999年贷款净增加178亿元,2000年贷款净增加126亿元,2001年贷款净增加32亿元;2002年贷款净下降66亿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棉麻企业的购销活动与政策性银行的收购资金供应是密切相关的,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和棉麻企业市场占有份额的减少,将直接导致政策性银行粮油收购贷款投放的减少,粮油收购信贷业务逐步萎缩。 (三)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机制不灵活,影响了经营效益的提高 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建立后,国家虽然规定实行企业化经营,并按一级法人、分级经营的模式管理,但是在实践中,农业政策性银行作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地位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一方面是两权不分,即经营权和所有权未能完全分离,另一方面是经营自主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在目前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经营中,自上而下仍然是以国家行政主体代替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企业主体,国家决策取代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决策,如有关业务的开展,在国家指定范围内,农业政策性银行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这种情况,造成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开展受到过多的行政干预,经营往往难以按照自己的目标和计划开展。在内部管理方面,目前农业政策性银行仍然未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农业政策性银行建立后虽然建立了不少制度,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但是在管理手段和办法上,仍然过多地依靠行政手段和过去专业银行管理的一套做法,表现在资金营运、信贷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仍未能形成以制度经营、制度管理、制度约束的新型管理机制。特别是在资金的运作上,如何有效地实施风险控制和调节,目前农业政策性银行仍然缺乏严密的管理体系。在业务开展中,缺乏创新机制,业务种类单一、服务单一,在金融业务的竞争中难以立脚。 二、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发展的取向 (一)继续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作用,支持粮棉收购不动摇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该把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与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要积极支持粮食安全体系的建立。又要积极支持棉花收购,保护棉农的利益。这既是贯彻、深化粮棉改革政策的要求,也是政策性银行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粮棉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必然选择。在粮棉购销走向市场的进程中,国有粮食企业和棉麻企业的市场占有额下降,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千百万农民仍然要以粮棉油的生产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国有粮棉企业在粮棉流通过程中主渠道的作用必将、也必需继续发挥,信贷支持在粮棉流通过程的支持同样将必不可少。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改革的任务繁重,同时它作为完全的商业化经营目标,也很难有动力使它涉及粮棉流通领域,而政策性银行经过几年的粮食、棉花收购资金管理,已经积累了较好的资金供应和管理经验,从稳定农业,稳定农民的大局出发,尽管粮棉购销走向市场,但政策性银行短期内还不能从支持粮棉流通渠道退出,还必需在这一关系重大的领域中发挥作用。尽管对退出保护价的粮食和棉花购销资金供应,随着购销活动的市场化,已逐步失去政策性资金供应的刚性约束。但粮棉收购资金的信贷支持,毕竟与其它商业贷款有着根本的区别,政策性银行目前还不能在面对此业务的政策性变化时,产生徘徊不前的顾虑,应该做的只能是在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上进行必要的调整,继续做好粮棉购销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 (二)开拓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确保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农业政策性银行成立近10年来,在信贷支持粮棉流通领域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农业政策性资金的独特经验,这是目前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无法替代和比拟的。在10年的发展中,农业政策性银行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农业金融体系,它的机构已经遍布全国。农业政策性银行按照现行的政策界定,从总体上看,它的业务发展将从减少走向稳定。一面是我国大农业的发展,急需增加政策性资金的扶持,而作为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却没有承担农业政策性信贷对大农业生产支持的任务;而另一面是已经自成体系的完整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有遍布全国农业政策性银行机构和人力,只承担了单一的粮棉收购业务,这种状况是无论如何不应长期存在的,因此,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当、而且有能力,走出单纯的服务粮棉流通的窄小圈子,重点把政策性银行目前局限于农业流通环节的业务范围扩展到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要把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扶持伸延到农业基础设施、科学技术应用和推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一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应把水利建设、农村交通、小城镇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的改良作为扶持重点,使我国农业发展有一个坚实的基础;二是对农业技术推广,应把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和农业生产方法的改进作为重点,加大投入,逐步提高我国农业的科技含量,进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对农业综合开发,应把它作为扶持重点,当前特别要结合西部大开发,在环境保护、生态农业、治旱、治水、治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对农副产品加工,应围绕粮食产业化经营,在目前支持粮食购销环节向粮食产前、前后领域适当延伸,支持粮食购销企业与大型粮食加工企业、龙头企业开展联合经营,促进粮食加工转化,提高经济效益。五是开办扶贫贷款,应把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特别是就业增长,增加贫困农户收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通过以上方面,使我国农业得到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同时又能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和服务得到不断的完善,最终保证其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调整管理理念,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为了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业政策性银行要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和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和强化内控机制,规范和严格内部管理,积极探索农业政策性信贷商业化管理方式。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在保障信贷资产安全上形成共识。政策性银行代表国家利益,农业政策性银行风险是国家风险,防范信贷风险就是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信用。在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过渡时期,只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保障农业政策性银行资产安全。二是增强风险意识,在改进管理方法上形成共识。封闭管理以实物监管过程为主,以执行政策为目标,过程和结果均有政策保护;风险管理重在结果,以资金流动增值,收回贷款本息为目标,自担经营风险,封闭管理的一些操作要求需要加以改进。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在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上形成共识。正确处理好积极信贷支持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把握好两者的结合点,做到两兼顾、两加强。四是增强联动意识,在取得各级党政支持和企业配合上形成共识。要积极向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宣传“以销以效定贷”、顺价销售、非保护价粮棉油贷款按规定年度结零和全面执行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等政策,使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农业政策性银行,共同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 (四)健全经营机制,增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 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允许农业政策性银行自主经营和决策,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更体现其企业性。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运行机制,重点要加强其资金筹措、信贷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改变单一的资金来源模式,目前,我国农业政策性资金来源,除国家对农业政策性银行拨付和增加少量资本金外,其营运资金基本上是依靠向人行再贷款解决。在人民银行货币投放充足和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量不大的情况下尚可应付,在国家货币投放紧张和业务量扩张的情况下,即难以保证了。农业政策性银行要建立自我营运保障机制,通过发行债券、吸引外资等形式筹集资金,降低资金营运成本,增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要健全信贷风险监测考核体系,把原来单纯对贷款总量和余额的考核转变为对信贷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和各种形态的把握。对信贷资产的监控,要改变单纯的内控方式,加强对信贷资金运行外部环境和市场风险的控制,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把现行只重视收支的财务核算改变为经营成本和效益控制,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型机制。 农业政策论文:对农业政策性银行转型模式的构思 [摘 要] 当前,农业政策性银行正处于改革与发展关键时期,农业政策性银行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发挥 重要作用,必然会在理论和实践上遇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和“如何建设农业政策性银行”的问题, 为此,本文提出了以开放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前瞻的观念来选择打造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路径。 [关键词] 资本整合;股份改造;转型模式;构思 一、实行资本整合,实现农业政策性银行转型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农业政策性银行也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实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必须采取国家对农业发展银行的控股方式以确保国有股份制政策性银行的公有制性质。在此前提下使非国有经济股份(包括外资股份)进入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操作上,先对农业发展银行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基础上进行股份制改造,具体办法是将银行资本金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对现有银行资产通过评估后作为国家股由国有资产委托人负责,法人股出售给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法人,个人股出售给私人和个人(包括本行职工),为适应银行业务国际化的要求,向海外发行外资股,使目前银行高度集中的、单一的国家产权主体变为国家控股、国有与非国有共同持股的社会形式,从根本上改变国有银行的产权结构,让民营股东、私人股东、个人股东与国有资产委托人一起共同负责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者的选择和监督。这有利于寻找真正的人,保证农业政策性银行以执行政策最优化和政策执行成本最小化为原则,以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把农业政策性银行打造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有效率的银行。这样,突破了单一的产权形式,实现了产权的多元化和可交易性。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最终目标定位应该走商业化改革之路,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公开上市。这个过程只是一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初始步骤,而不是改革的终结。当这个步骤完成后,虽然在银行内部形成了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就一定是有效和到位的。所以,当农业政策性银行完成上市之后,国有资本应该选择合适的时机从中逐渐退出。一方面能进一步改善银行的股权结构,让一些真正关心银行盈利和风险状况的中外战略投资者成为银行的大股东;另一方面,政府也可利用减持所获资金来核销从农业政策性银行剥离的历史坏账。这有利于农业政策性银行增加资本实力,从而增强风险抵抗能力,提高营运水平和竞争能力。同时,要建立适合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打造一个资本充足、产权明晰、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支农有力、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支持能力的现代股份制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要求,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即通常所说的“三会一层”)为主体的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 二、充实资本金,增强资金实力 国外政策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高于商业银行,如印度为39.05%,泰国为20.63%,而中国农业政策性银行成立时注册资本金为200亿元人民币,其中由农业银行转划70亿元,工商银行划转30亿元,人民银行划转10亿元,其余部分通过财政对农业政策性银行自身缴税退库的资金逐步充实,到2003年底,实收资本金为165.46亿元,资本金占农业政策性银行全部信贷资产的比例仅为2.39%。不仅低于《巴塞尔协定》规定的要求,也远低于国内银行业的一般水平。中央财政要加快充实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通过税后利润转增,年度税收返还和财政直接增补等措施,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定》规定的8%的要求。还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做法,允许农业政策性银行发行次级债券,由地方财政或企业法人,出资入股,扩充资本金,调动地方和民间财富帮农扶贫的积极性,还要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建立中央和省级金融支农风险基金,向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贴息和呆账损失弥补,充实和加强农业政策性银行资本和抗风险实力。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改变完全依赖再贷款的局面。 中国政策性银行成立之初就有人建议参照国外做法,将邮政储蓄和社会保险、养老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纳入政策性投融资体系。近年来,关于农业政策性银行和邮政储蓄关系研究,更是引起国内外专家的关注,普遍认为人民银行维持邮政储蓄的转存,向政策性银行提供资金,实际上起了中间机构作用,事实上邮政储蓄已主要成为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如到2003年末,农业政策性银行各项贷款余额6901.81亿元,同期向央行再贷款6507亿元,而邮政储蓄向央行转存款8985.69亿元,因此,不少人认为这种状况应该加以改进。邮政储蓄必须完全割裂与其他邮政业务部门的联系,成立邮政储蓄银行。构建以农业政策性银行向邮政储蓄定向发行金融债券为优秀的新的资金关系,此项金融债券利率应高于普通的金融债券,由中央财政提供担保,同时提供农业政策性银行债券利差补贴。如果能实施这项改革,将极大地理顺农村金融各方面关系,建立农业政策性银行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还避免了社会上认为“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大量外流”的说法。 三、支持农村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农村在解决温饱迈向小康进程中,农民提高了对教育文化的迫切需求。现代化的农业需要农民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越来越成为发展农村经济满足农民生活需要的重要任务。因此,在政府增加农村文化投资,加强对青年农民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加大农村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实施中,也可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作用,加快农村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农业政策性银行还可以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从1999年试行由财政贴息,各商业银行发放无担保的助学信贷以来,由于这项政策性金融贷款成本高、风险大,与商业银行盈利原则相悖。由各商业银行分散承担发放,管理困难,到期违约率达到20%,有的高达50%,银行纷纷停贷,学生借不到贷款。2004年,国务院一再采取措施督促推行,但仍然困难重重,有的省市向商业银行招标时流标。因此,可以试行由农业政策性银行在进一步健全网点的前提下,一家承担此项贷款发放,并改在学生家庭属地贷放,由学生本人和家庭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校仍担负一定连带责任。农业政策性银行可利用遍布全国的机构网络优势,由学生家庭、学校和学生就业所在地三地银行共同管理,督促归还。目前中国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贫困生占到20%,大部分在农村,按助学贷款年人均6000元标准,年贷款将达144亿元,累计6-7年后贷款额将近1000亿,农业政策性银行如果能将这笔资金管好用好,充分发挥其助学扶贫作用,将对中国科教兴国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 四、拓展金融服务范围,创新农业政策性金融产品 发展中间业务及其他业务,也是农业政策性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是扩大支农领域的重要内容。农业政策性银行要在做好现有业务的基础上,逐步探索依托主体业务,充分发挥现有网络系统功能,开展中间业务及其他业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一是扩大保险,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保险不仅发展空间大,市场前景看好,而且可以有效防止开户企业库存物质风险和信贷风险,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整个粮棉流通业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要逐步扩展保险业务范围,如销售产品、固定资本投保、资金结算、协议存款等。农业政策性银行要从农业保险业务开始,逐步过渡到办理农业保险业务。从国外经验来看,农业保险风险高,费用支出大,赔付率高,经营者往往收不抵支。因此,农业保险一般是政策性保险,政府通过对农业保险减免税收、补贴经费,或者向农民补贴一定比例保险费,作为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针对农户和农村企业开展的保险主要集中在非生产性领域开展的某些险种,如财产保险、火灾保险和疾病保险等,而农户最需要的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却极其缺乏。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了农业保险,随着中国保险业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化,农业保险功能日益弱化,限制了农业金融的发展。 农业政策性银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理应担当起消除这一制度瓶颈的重任,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鉴于农业生产及农业灾害的地域性,必须因地制宜,形成合理的险种布局,分散经营风险;要研究制定农业保险规划,设计具体险种,农业政策性银行要对适合政策性农业险种开展保险。二是制订担保办法,开展担保业务。担保业务是降低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在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农业担保不仅具有一般担保业的高风险特点,还属于风险行业中的高风险种类,只有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支持,才能正常运作。亚洲开发银行在中国四川、河南等地的调查表明,相当部分地区的农村金融系统其实并不缺乏资金,农村信用社每年都有大量的存差没有贷出去,农户从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不到款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户缺乏银行在现行制度下可接受的抵押品,对农户还款没有制约机制,因此惜贷现象十分普遍。农业政策性银行以国家信用以基础,可以通过为规模经营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为商业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和农村创造条件,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要根据农业贷款的实际状况,研究担保办法,探索实行筹资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租赁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逐步形成“龙头企业+担保公司+农业政策性银行+农户”四位一体的金融创新方式,为农业贷款创造有利条件。 农业政策论文: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内容提要:1962年形成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制定共同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竞争法则, 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以保护内部市场,建立共同农业预算,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经过几次比较大的改革,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逐步过渡到了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欧盟农村的全面发展。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欧洲共同农业政策的产生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血与火的洗礼,西欧各国认识到使用武力谋求国家利益和统一欧洲是行不通的,受到战争重创的欧洲国家也不可能依靠本国的力量恢复经济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大作用,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复兴和繁荣。为此,1951年4月,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成立了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在罗马签署成立欧洲共同体和欧洲原子弹共同体条约,简称《罗马条约》,确定建立欧洲共同市场的目标,以促进欧洲繁荣和欧洲人民的团结。1967年三个共同体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其后经历三次扩大,英国、爱尔兰与丹麦于1973年,希腊于1981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于1986年分别加入共同体。1994年,共同体更名为欧洲联盟。随后,瑞典、芬兰及奥地利亦于1995年加入欧洲联盟。到2004年,中东欧十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托维亚和斯洛伐克将加入欧盟,现在的欧盟15国将扩大到25国。欧盟东扩后,整个经济区域之面积将由原来的320万平方公里,扩增为43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数亦将由目前的3.7亿人,增加至4.8亿人,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区域经济体。 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欧共体最初的目标只是建立一个以关税同盟为基础的区域性、排他性经济集团。在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上首先取得进展的是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到1961年底,欧洲六国内部工业品进口限额全部取消,1968年,内部关税取消,对外关税统一。经济一体化对六国内部商品流通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彼此工业基础和实力的差别,必然带来比较利益的不同。因此,引发了农业一体化的要求,以便通过更为广泛领域的合作,实现各成员国之间利益的平衡;同时,农业一体化也是欧共体成员国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法国、荷兰和意大利是农业一体化的积极鼓动者和支持者。在60年代初,这三个国家的谷物、畜产品和蔬菜及水果生产出现大量过剩,但没有销售市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其他成员国各有自己的传统进口渠道,如西德大量从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进口农产品;二是法国、荷兰和意大利的农畜产品生产成本高,在世界市场上经不起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农产品的竞争。只有欧共体国家实行农业一体化,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共同市场,以统一的对外关税限制来自欧共体外部产品的竞争,才能为法国、荷兰等国的农产品占领欧共体市场,进而打入世界市场奠定基础。因此法国在荷兰的支持下要求彻底实施农业一体化,这样,欧共体六国于1962年1月14日通过了一个“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即欧共体最初的共同农业政策。 二、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 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包括农业收入目标、农产品市场目标、农业结构目标和农村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在发展中不断深化和具体化。主要包括:(1)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农业合理生产和对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充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2)在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理的生活水平;(3)稳定农产品市场,保障供应的可靠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产品;(4)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保证食品安全;(5)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2、共同农业政策的原则 共同农业政策有三条原则,即共同体市场统一(Market Unity),共同体优先(Community Preference)及价格和预算一致(Financial solidarity)。 所谓共同体市场统一,即共同体内部成员国之间贸易完全自由,商品、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通,逐步取消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筑起统一关税;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制定共同的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的竞争法则。 共同体优先,即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当进口产品价格低于共同体内部价格时,则实行进口征税;当欧盟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共同价格时,就实行价格补贴,控制从共同体外部进口,消除世界农产品市场波动对欧盟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价格和预算统一,则是每年成员国农业部长理事会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并建立共同预算,即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这是欧共体预算的主要科目之一。目前,欧盟共同预算收入约为840亿欧元,其中用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约占50%。共同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1)成员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27%;(2)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农产品所征收的关税:(3)成员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农业征税;(4)糖生产者交纳的分摊费;(5)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工业所征收的关税:(6)其他附加收入。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具体做法 (1)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1966年5月欧共体部长理事会通过决议,实行农产品自由流动,分步实施农产品统一价格。1966年11月1日橄榄油首先实行了统一价格;从1967年7月1日开始,谷物、食糖、植物脂肪和植物油实施统一价格;1967年9月1日稻谷实施同价;1968年4月1日,牛奶、奶制品以及肉牛同价。1966年,欧共体90%的农业产量和欧共体成员国之间71%的农产品贸易额以及来自第三国60%的食品进口额实行了共同农业政策。到九十年代初,欧共体国家置于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和共同农业政策管辖之下的农产品有:谷物、水稻、蔬菜、水果、糖、酒类、烟草、牛奶、肉、蛋、植物油、动物脂肪和油料等14个类别,占欧共体生产的农产品的96%左右。 (2)建立对外统一的农产品关税壁垒和对内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通过门槛价格、最低价格和干预价格等措施对共同体市场价格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市场平衡,保护生产者利益。 门槛价格(Threshold Price),是对欧共体之外国家设立的,是第三国农产品进入欧共体港口的最低进口价。如果第三国农产品到岸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就征收这两种价格之间的进口差价税。这样,进口农产品只能按欧共体内部统一规定的标位价格在市场上出售。有时进口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甚至高于标位价格,因为除门槛价格外,还有贮藏费和运费在内,因而失去了价格竞争优势,欧共体内部农产品贸易得以保护。 标位价格,也称最低价格(Minimum Price),是依据一种农产品在欧共体内供不应求地区的市场价格而定,其中包括了贮藏费和运输费。农产品标位价格每年定一次,并由欧共体部长理事会规定公布14类统管的农产品的标位价格。农产品的统一价格不用某个国家的货币表示,而用欧洲货币单位埃居(1埃居约等于1美元)作为计算单位。标位价格因包括贮藏费和运输费,会因地区不同和运输费不同而变化,故只供生产者和消费者参考。同时,各成员国可利用自己的成本优势,以比标位价格稍低的价格出售农产品给伙伴国。 干预价格(Intervention Price),是生产者每年出售农产品可以得到的最低价格。谷物干预价格与欧共体最大的余粮区法国的奥尔姆市场条件相联系,它一般比标位价格低6-9%。当某类农产品供过于求,出现相对过剩,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生产者在市场上出售农产品后可以从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领取市场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的差价补贴,或者将农产品以干预价格直接卖给干预中心。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共有36个,享受干预价格的14类农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生产限额由欧共体统一规定审核执行。有了干预价格,就可保证生产者收回生产成本并获得微利,可保护农民的利益。干预价格也叫保证价格或保护价格。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其他做法。一是出口补贴制度。这对大部分产品都适用,如粮食,糖,油菜,奶,肉蛋禽,水果和蔬菜等。二是生产配额制度。针对糖和牛奶两种产品,每年根据共同体市场供求情况,提出生产配额总量,分配到各国,再由各国分配到加工企业。对配额内的产品提供保证价格,对配额外的产品则不能得到保证价格或不能得到全额的保证价格。三是对外保护制度。针对蛋和家禽两大类产品。在欧共体市场,蛋和家禽没有干预价格和生产配额规定,通过门槛价格实行保护。四是直接补助。主要是羊肉、油和油脂、烟草、棉花、干饲料、亚麻、大麻籽、啤酒花等。五是,落后地区发展补贴。利用欧洲的结构基金特别是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为农村地区采用农业新技术、改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非农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三 、共同农业政策面临的问题 共同农业政策对促进欧洲农业发展、稳定农产品市场和欧洲经济一体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战后,欧洲人对战争期间遭受的饥饿刻骨铭心,被饿怕了的人们渴望吃饱肚子,存有余粮。共同农业政策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70年代到80年代,共同体成员国的农业产量大增,粮食、牛奶、牛肉和葡萄酒不仅自给,而且有余。到90年代初,欧盟务农人数减少了一半,仅为700万,农业产量却提高了3倍,粮食产量从1960年市场需求的80%增长到120%。但与此同时,共同农业政策也带来了一系列由于生产过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暴露出一些弊端,受到了来自内外部要求改革的极大压力。 1、预算负担不堪重负。共同农业政策的严重后果之一是补贴政策导致农民盲目扩大生产,造成产品供大于求,连西德这样一个并无粮食生产比较优势的地区也出产了大量粮食,农业预算压力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欧盟。1980年,共同农业政策开支占欧盟总支出的73%,到80年代末,仍占到整个预算的63%,仅多余产品贮存一项,最高时一年可花费近200亿埃居,欧盟农产品出口占了世界农产品贸易四分之一,出口补贴最高年份近100亿埃居。 2、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的压力。化肥和杀虫剂在欧洲大多数地方广泛使用,许多化学物进入水体,加速超营养化,灭绝了一些敏感的水中生物并进入地下水,污染了人类的水供应体系。疯牛病、口蹄疫、二恶英等动物性疾病频繁发生,人类的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由于补贴政策只同牲畜的存栏数挂钩,农民为了多得收入,就拼命降低成本,使用有病动物下水作饲料,导致这些疾病流行。另外,由于有补贴政策,农民坐等补贴,对各种疾病不作预防,也不主动采取措施,助长了这些病害的蔓延。 3、内部利益分配不公。欧盟成员国在共同预算中承担的义务和获得的利益不对称,内部分歧时有发生。法国负担欧盟预算的17.5%,欧盟为法国的花费占总预算的17.7%,正好相抵。但法国是共同农业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得到欧盟农业补贴的四分之一,农产品是法国重要的出口项目,占法国出口总量的16%,顺差多年在100亿欧元左右。西班牙、荷兰等国也不主张改革,特别是西班牙,每年能拿到落后地区补贴项目半数以上的资金。德国承担了欧盟预算的29.2%,却只能从欧盟得到14.8%的回报,每年为欧盟净贡献110亿欧元,因此,德国主张彻底改革共同农业政策。 4、欧盟扩大的压力。1993年结束的与奥地利、瑞典、芬兰和挪威的入盟谈判,农业被证明是一个最为困难领域,因为这些国家给予农业相当大的补贴。在与2004年入盟的中东欧十国谈判中,农业情况更为激烈。中东欧十国经济相对落后,农业在国民经济和就业中所占比重较高,这些国家入盟后,农民人数增加2倍,农业面积扩大40%。据欧盟委员会的数字,若按现行共同农业政策,欧盟用于农补的支出每年要增加110亿欧元,另外还需要150亿欧元作为农业结构基金,欧盟的预算负担更重,而这十国农民可以不劳而获、一跃成为这些国家中收入最高的阶层。 5、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挑战。以美国为首的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强烈批评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扭曲了世界市场的价格,导致贸易伙伴的严重冲突,制约和阻碍了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欧盟不得不在农产品补贴上做出让步。 四、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 欧盟阶段性共同农业政策有两次比较大的调整和改革。第一次是在1992年,第二次是在2000年,现在正酝酿第三次大改革。 1、1992年6月,欧盟第一次比较全面地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了改革,把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过渡到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降低价格支持水平,控制农产品生产和财政预算开支的过度增长,进行国土整治和保护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在具体措施上:(1)降低支持价格水平和控制生产。谷类价格降低29%,牛肉价格降低15%;冻结15%的谷物耕种面积。(2)收入支持。对冻结了15%耕种面积的农业生产者,以不同地区的平均单位面积产量为基础,根据种植面积给予补贴;对粗放经营的畜牧业生产者也增加补贴。(3)农业结构调整政策。建立基金支持环境保护;对55岁以上农业生产者实行提前退休制度,安置青年就业;扶持山区和条件差的地区发展农业等。 到90年代中期,欧盟在解决农产品过剩和财政负担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谷物公共储备的数量从1993年的3000万吨下降到1996年的不到300万吨的水平;休耕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农产品产量上升趋势;农业补贴支出比例大幅度下降,欧盟总支出中用于农业的实际开支减至1996年53%。1998年农产品库存支出仅为20亿埃居,出口补贴为48亿埃居。 2、为了面对世界贸易组织新一轮农产品贸易谈判要求,特别是来自美国等国家的压力,1999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2000年议程》,强调对农业政策进行更为彻底的改革,提出建立欧洲农业模式,将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这一议程,欧盟确定将2000-2006年的农业预算支出按1999年价格计算冻结在每年405亿欧元的水平上,同时,分步骤、分阶段地削减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补贴。谷物和其他重要农作物的支持价格降低15%,其后是否继续削减视市场条件决定;播种面积减少10%,损失的50%由欧盟补偿;牛肉支持价格将分三个阶段降低20%,同时通过提供直接收入补贴的方式补偿饲养者85%的损失;奶制品配额制度将继续执行到2006/07市场年度,分配给经济落后地区的配额将扩大,分三步将支持价格降低15%,农民收入损失的65%由欧盟补偿。通过结构展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差、劳动力技能水平低的相对贫困地区的发展,对生态脆弱地区和植树造林提供补贴,减少有害肥料和农药的施用。实现农业多种经营,维持农村活力,增加农村就业。 经过改革以后,目前,除牛奶和牛肉等产品的价格仍在国际市场价格的1倍以上外,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水平已经接近国际市场价格,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取得进展。 3、2006以后的改革。针对东欧10国将于2004年加入欧盟、共同农业支出将大幅扩大的问题,2002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对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建议,法、德两国首脑也就欧盟的农业政策改革达成妥协。主要内容:2006年后,共同农业支出将基本冻结在2000-2006年的水平,考虑到物价因素后欧盟农业预算支出每年增加1%;2004年、2005年和2006年三年,东欧十国的得到得农业直接补贴相当于目前欧盟15国水平的25%、35%和40%,以后每年增加10%,到2013年实行同等待遇;欧盟直接农业补贴的发放将采用更为严格的环保、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的标准;建立农场审计制度;每年对单个农场补贴不超过 30万欧元;在未来 10 年内削减 10% 的耕地;未来 7 年内将对大农场的直接补贴每年减少 3%;将 20%的直接补贴转而用于农村发展;谷类干预价格降低 5%;鼓励环保、关注消费者利益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村发展。 五、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1、财政支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受自然的影响很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是弱势产业,表现为: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生产周期长、生产和价格稳定性差、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显著、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很小。因此,支持农业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各国均通过财政投入等手段加强对农业基础地位的支持和保护,欧盟农业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与欧盟的财政支持是分不开的。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较低,农产品竞争力不强,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小且呈下降趋势,面对入世的挑战,我国财政支农的力度应加大。 2、财政支农的实施要与国家宏观政策环境相适应。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一定要与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相适应,特别是要与国家的金融政策相匹配。1984 #0;1988年,欧共体成员国希望通过约束农产品价格来减少负担加重的农业财政支出,但由于期间欧共体成员国的货币贬值,使得这些国家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名义上的价格约束被抵消,预期减少财政支出的目标并未取得理想效果。因此,要因时制宜的制定农业政策。 3、采用灵活多样的财政支农具体方式。近年来,欧盟对农业支持方式不断调整,重点包括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基本建设工程给予补贴;对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特别是购买农机具给予补贴;加强农业环保、教育、就业培训;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多元化经营等。 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项目繁多,在现有财政支农资金不足的前提下,大大减弱了财政支农的作用。因此,要改革财政支农的结构,集中使用和重点投入相结合,采用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与模式选择 一、农业保险的产品属性 对于农业保险的产品属性,国内有关理论研究文献很多。刘京生(2003)认为,农业保险具有商品和非商品的两重性;陈璐(2004)提出,农业保险属于混合产品中的第三种类型,是具有利益外溢特征的产品;冯文丽(2004)认为,农业保险具有正外部性,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和正外部性是各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般原因;孙秀清(2005)则明确提出,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商业性经营已陷入困境,完全由政府主导政策性保险又面临许多障碍。 (一)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历程 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经历了20多年的历程,既有创建之初的快速发展,也有商业化运作的萎靡滑坡。从总体来看,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恢复与波动发展阶段(1982——2003年)。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业务发展呈现快速上升趋势,1992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同时,赔付率也大幅度上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达到119%.随着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特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变后,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200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下降到3.87亿元,2002年又减到3.0亿元,全国农民人均缴纳保费不足1元。据统计,1982—2002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长期亏损,各家保险公司相继取消了农业保险的经营。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仍在经营,但品种、规模很小。这一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恢复后快速发展到萎缩低迷的发展时期。 第二阶段:破冰与升温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由于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不断升温,加之加入WTO过渡期终结的日益临近,农业保险对“三农”的保护伞作用日益突出,农业政策性保险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目前,国内已设立了四家农业保险公司,即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盟农业保险公司、阳光互助农业保险公司。2004年3月中国保监会批准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公司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的基础上由上海11家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金2亿元。这是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是探索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的试点。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进人新的阶段。安华农业保险公司是吉林省内5家企业共同发起,2004年7月由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又一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元。安盟是法国第二大综合性保险公司,最早由农民以互助形式组建,已有100多年历史,在农业保险领域占据法国65%的市场份额,是世界农业保险领域的领先者。2000年3月安盟首次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2003年6月获得在西部地区经营财险业务许可证,并且把四川作为安盟公司在中国发展的立足点,正在谋求以“财寿合一,肥瘦平衡”的理念赢得中国农村保险市场。安盟公司的进入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多元化模式的形成。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区市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5年,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力度,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探索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同模式,并制定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事业。为此,有人乐观地称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春天即将来I临。 (二)我国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困境分析 1.农业保险的外部性与商业运营的趋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趋利性的目标追求,偏低的边际收益,会导致农业保险经营者以经济利益的回报程度来选择保险险种,从而降低农业险种的投入和经营强度,因为农业保险经营者不会主动为政府或社会承担外部性造成的经济损失。矛盾的结果,必然是农业保险业发展特别是外部性突出的农业险种发展的萎缩乃至消失,农业保险供给不足。 2.农业保险的低补偿性与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产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产业,由于产业的弱质性和农业生产经营设施条件的匮乏,自然灾害对我国农业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危害程度会更大,并且有逐步加重的趋势,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但作为农业产业发展“保护伞”的农业保险业,由于受自身收益和险种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对农业灾害的补偿水平却很低,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据测算,1998—2000年需要补偿的农业损失平均每年为1681.59亿元,通过农业保险平均年补偿为4.5亿元,仅占0.27%. 3.农业保险的高成本与农户家庭的低收入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以大数定律为基础,投保多则保费低、保障足。农业产业的高风险、空间的分散性、时间的季节性、定损的复杂性,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农业保险需要比一般城镇保险付出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实现正常运营必须要有高费率作保障,一些地区农作物保险的费率高达10%.然而,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保险的支付能力有限,从而导致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严重缺乏。 4.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与法律法规的有待健全之间的矛盾。受农业自身属性、小农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特别是法律法规制度的缺乏,导致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比较严重,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据统计,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20%,而地域和个性的差异导致的逆选择性,更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赔付率居高不下。问题的原因除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外,保障农业保险良性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缺乏是重要原因。《保险法》是我国一部有关商业性保险的法律,对农业保险不适用。《农业法》也只是泛泛谈及,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几乎仍是一片空白。 二、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基本思路与模式选择 (一)构建的基本思路 对中国的农业保险发展而言,不可能照搬国外的发展模式,不可能完全依赖政府的财政补贴,不可能选择单一经营主体的道路,不可能缺乏政策性保险体系的构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通过推进七种模式的试点来构建我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即政策性公司经营、相互制公司经营、商业性公司代办、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外资公司经营、互助合作经营、再保险运作。尽管模式很多,但从系统构建的角度看仍是点的安排,没有实现从政府(包括中央、地方)支持政策的构建到政策性、商业性保险业务多元化经营主体的形成,以及政府、企业、农产之间效益平衡和持续循环的系统部署。 对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构建,必须在借鉴、遵循国外先进经验和共性规律的基础上,着眼我国国情和农业、保险业发展的客观实际,立足现有金融资源(主要是政策、机构),以政府支持、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导向,以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为主线,以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完善为内容,以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作为特征,以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主办,商业性保险公司、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为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的整体效能,加快建立保障有力、运营高效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为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提供有效手段。 (二)构建模式选择 根据国际经验,综合业内的观点,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机构,负责各地农业保险业务的直接经营;二是成立合作性保险组织经营原保险,政府成立专门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经营再保险(委托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或委托中国再保险公司经营);三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原保险,政府成立专门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经营再保险。对构建模式的选择,必须遵循科学、高效、可行、易管的原则,立足我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现状,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大框架下去构建。 第一种模式:经营成本高、财政负担重。新成立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专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不仅要设立新的机构和遍布全国的网络体系,还要聘用大量的人员,加之专门机构组织体系发展的惯性,势必导致机构的迅速膨胀。其结果必然造成经营成本较高,财政负担过重。同时,面临政府精简机构的大形势,也不合时宜,缺乏可行性。但通过专门机构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思路是可取的。 第二种模式:自愿互助难、组织基础差。农业保险在我国起步较晚,加之农村人口素质较低,收入水平不高,农民的保险意识淡漠,在广大农村通过农民自愿互助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难度非常大。从我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来看,不仅组织基础薄弱,而且通过成立合作性组织经营保险的政策背景也非常不成熟,与国情不符,更难以担当如此重任。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经营再保险的思路应该借鉴,委托商业性保险公司或中国再保险公司经营再保险应有相应的激励政策和财政资金投入,但必须明确由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经营再保险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种模式:合乎规律、符合国情。立足现有资源、促进多元化发展是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构建的重要准则。立足现有商业保险公司资源,发挥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重要作用,不仅是国外的经验,更是市场化运作的客观需要。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运行机制和网络体系,实现节约管理成本、完善市场化体制的目标。但必须以单独核算、分账管理和政府对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为前提。立足现有农业政策性金融资源,设立专门的农业政策性保险部门负责经营再保险,不仅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农业政策性金融资源,确保政府目标的真正实现,减少政府财政支出,避免新机构的设立和膨胀,还能够实现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业政策性贷款的有机结合,更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并且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三)选择模式的具体构建 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构建,在具体操作上可考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履行农业政策性保险经营的职能,实现政策性银行混业经营,主要负责再保险经营业务。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经营主体是社会上现有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不同性质的经济组织。以商业化、社会化保险公司和经济组织经营为主,以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直接经营为辅,实现政策性业务、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经营。政府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对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进行支持。财政承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管理费用。保监会对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进行监管。具体见图1. 选择在农业发展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基础上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模式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充分借鉴了国际上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成功经验,遵循了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充分利用了现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的资源,实现了政策性贷款和政策性保险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发挥政府农业政策性金融政策的整体效能,有效规避信贷资产风险。通过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业务是世界各国农业保险经营的趋势,可以提高经营效益,避免市场垄断,降低财政支出。三是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尽快构建提供了现实可行性,易于操作,在农业发展银行基础上进行构建,避免了设立机构的巨大财政成本投入,国家财政对农业政策性贷款的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已经形成,也可以避免通过中国再保险公司或新成立机构经营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业务需要新建立财政补偿体系政策的复杂性。四是符合政府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提高农村金融体系支农作用的主旨精神。 (四)外部环境的营造 采取立足现有政策性金融资源、商业性金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政策性业务、市场化运作、多元化经营的我国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的模式,必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1)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作为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政府要在农村金融改革总体方案中,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履行支持“三农”的职能进行进一步明确,将农业政策性贷款与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有机衔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整体支农效能,适应“三农”发展对农业政策性金融巨大需求的新形势。农村信用社改革决不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全部,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日渐步人正轨后,农业政策性金融改革必然要摆上议事日程。(2)要制定农业保险的专门法律法规,对农业保险的性质、经营方式、保障条件、各级政府的职责、财政补偿机制、再保险机制、农民参与形式、监管等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3)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中,丰富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内容。可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尽快开展试点工作。(4)加强对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监管。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发展的取向 加入WTO后,对我国农业即是机遇又是挑战,同时对我国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而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面临这新形势和新情况,农业政策性银行如何迎接机遇和挑战,合理引导信贷投放,支持粮棉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全面提高为“三农”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小康社会,本文略作探讨。 一、当前农业政策性银行面临的问题 (一)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单一,削弱了其职能作用的发挥 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1993年组建,1994年开始运作,是国家为配合粮食购销政策改革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金融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政策性银行建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支农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做好支农资金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1998年实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各级政策性银行被指定专门承担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业务,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管理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也取得较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特殊的政策环境和条件,使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业务也仅仅局限于农业粮棉油流通环节。对农业的生产环节基本上没有涉足,这使政策性银行成为实质上的粮棉油收购银行,农发行既无法根据市场需要开拓自身的业务,也无法对农业所需的项目给予及时支持,职能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目前,国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均为多功能的综合性机构,以美国为例,其农业政策性银行不仅从事政府扶持的政策性业务,还进行债券发行、农业直接投资等,业务范围涉及到农业的各个方面。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的将是外国农业全方位的竞争,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我国也将是全方位渗透,这时农业政策性银行仍保持现有的业务功能和状况,既不利于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对农业全方位的支持。 (二)粮棉收购市场多元化,造成收购份额下降,贷款投放减少 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力度加大,浙江等8省市粮食购销市场全部放开,粮食主产区购销正在逐步走向市场,棉花购销已走向市场,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收购企业都可以进入收购市场,收购主体增加,市场收购渠道呈多元化。这些情况都造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棉麻企业的收购量急剧下降,致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收购贷款业务逐步萎缩。因此,在农业结构调整、收购价格市场化和收购渠道多元化等因素的作用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收购和棉麻企业棉花收购市场的垄断份额被逐步分割,市场占有率逐步下降。据调查统计,农业政策性银行1999年支持收购粮食2900亿斤,收购棉花5090万担;2000年收购粮食2700亿斤,收购棉花5160万担;2001年收购粮食2200亿斤,收购棉花5540万担;2002年收购粮食2100亿斤,收购棉花4553万担。从近4年粮棉收购量情况来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棉麻企业收购份额已在逐步下降,从而也导致各项贷款增量逐步减少,1999年贷款净增加178亿元,2000年贷款净增加126亿元,2001年贷款净增加32亿元;2002年贷款净下降66亿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棉麻企业的购销活动与政策性银行的收购资金供应是密切相关的,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和棉麻企业市场占有份额的减少,将直接导致政策性银行粮油收购贷款投放的减少,粮油收购信贷业务逐步萎缩。 (三)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机制不灵活,影响了经营效益的提高 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建立后,国家虽然规定实行企业化经营,并按一级法人、分级经营的模式管理,但是在实践中,农业政策性银行作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地位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一方面是两权不分,即经营权和所有权未能完全分离,另一方面是经营自主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在目前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经营中,自上而下仍然是以国家行政主体代替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企业主体,国家决策取代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决策,如有关业务的开展,在国家指定范围内,农业政策性银行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这种情况,造成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开展受到过多的行政干预,经营往往难以按照自己的目标和计划开展。在内部管理方面,目前农业政策性银行仍然未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农业政策性银行建立后虽然建立了不少制度,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但是在管理手段和办法上,仍然过多地依靠行政手段和过去专业银行管理的一套做法,表现在资金营运、信贷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仍未能形成以制度经营、制度管理、制度约束的新型管理机制。特别是在资金的运作上,如何有效地实施风险控制和调节,目前农业政策性银行仍然缺乏严密的管理体系。在业务开展中,缺乏创新机制,业务种类单一、服务单一,在金融业务的竞争中难以立脚。 二、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发展的取向 (一)继续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作用,支持粮棉收购不动摇 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应该把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与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有机结合起来,要积极支持粮食安全体系的建立。又要积极支持棉花收购,保护棉农的利益。这既是贯彻、深化粮棉改革政策的要求,也是政策性银行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粮棉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必然选择。在粮棉购销走向市场的进程中,国有粮食企业和棉麻企业的市场占有额下降,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千百万农民仍然要以粮棉油的生产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国有粮棉企业在粮棉流通过程中主渠道的作用必将、也必需继续发挥,信贷支持在粮棉流通过程的支持同样将必不可少。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改革的任务繁重,同时它作为完全的商业化经营目标,也很难有动力使它涉及粮棉流通领域,而政策性银行经过几年的粮食、棉花收购资金管理,已经积累了较好的资金供应和管理经验,从稳定农业,稳定农民的大局出发,尽管粮棉购销走向市场,但政策性银行短期内还不能从支持粮棉流通渠道退出,还必需在这一关系重大的领域中发挥作用。尽管对退出保护价的粮食和棉花购销资金供应,随着购销活动的市场化,已逐步失去政策性资金供应的刚性约束。但粮棉收购资金的信贷支持,毕竟与其它商业贷款有着根本的区别,政策性银行目前还不能在面对此业务的政策性变化时,产生徘徊不前的顾虑,应该做的只能是在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上进行必要的调整,继续做好粮棉购销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 (二)开拓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确保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农业政策性银行成立近10年来,在信贷支持粮棉流通领域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管理农业政策性资金的独特经验,这是目前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无法替代和比拟的。在10年的发展中,农业政策性银行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农业金融体系,它的机构已经遍布全国。农业政策性银行按照现行的政策界定,从总体上看,它的业务发展将从减少走向稳定。一面是我国大农业的发展,急需增加政策性资金的扶持,而作为我国惟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却没有承担农业政策性信贷对大农业生产支持的任务;而另一面是已经自成体系的完整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有遍布全国农业政策性银行机构和人力,只承担了单一的粮棉收购业务,这种状况是无论如何不应长期存在的,因此,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当、而且有能力,走出单纯的服务粮棉流通的窄小圈子,重点把政策性银行目前局限于农业流通环节的业务范围扩展到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要把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扶持伸延到农业基础设施、科学技术应用和推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一是对农业基础设施,应把水利建设、农村交通、小城镇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的改良作为扶持重点,使我国农业发展有一个坚实的基础;二是对农业技术推广,应把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和农业生产方法的改进作为重点,加大投入,逐步提高我国农业的科技含量,进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对农业综合开发,应把它作为扶持重点,当前特别要结合西部大开发,在环境保护、生态农业、治旱、治水、治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四是对农副产品加工,应围绕粮食产业化经营,在目前支持粮食购销环节向粮食产前、前后领域适当延伸,支持粮食购销企业与大型粮食加工企业、龙头企业开展联合经营,促进粮食加工转化,提高经济效益。五是开办扶贫贷款,应把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增长特别是就业增长,增加贫困农户收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通过以上方面,使我国农业得到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同时又能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和服务得到不断的完善,最终保证其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调整管理理念,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为了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业政策性银行要转变工作思路,增强和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和强化内控机制,规范和严格内部管理,积极探索农业政策性信贷商业化管理方式。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在保障信贷资产安全上形成共识。政策性银行代表国家利益,农业政策性银行风险是国家风险,防范信贷风险就是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信用。在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过渡时期,只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保障农业政策性银行资产安全。二是增强风险意识,在改进管理方法上形成共识。封闭管理以实物监管过程为主,以执行政策为目标,过程和结果均有政策保护;风险管理重在结果,以资金流动增值,收回贷款本息为目标,自担经营风险,封闭管理的一些操作要求需要加以改进。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在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上形成共识。正确处理好积极信贷支持与防范信贷风险的关系,把握好两者的结合点,做到两兼顾、两加强。四是增强联动意识,在取得各级党政支持和企业配合上形成共识。要积极向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宣传“以销以效定贷”、顺价销售、非保护价粮棉油贷款按规定年度结零和全面执行有效资产抵押、担保等政策,使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能够积极支持和配合农业政策性银行,共同防范和化解信贷资产风险。 (四)健全经营机制,增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 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允许农业政策性银行自主经营和决策,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更体现其企业性。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政策性银行运行机制,重点要加强其资金筹措、信贷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要改变单一的资金来源模式,目前,我国农业政策性资金来源,除国家对农业政策性银行拨付和增加少量资本金外,其营运资金基本上是依靠向人行再贷款解决。在人民银行货币投放充足和农业政策性银行业务量不大的情况下尚可应付,在国家货币投放紧张和业务量扩张的情况下,即难以保证了。农业政策性银行要建立自我营运保障机制,通过发行债券、吸引外资等形式筹集资金,降低资金营运成本,增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要健全信贷风险监测考核体系,把原来单纯对贷款总量和余额的考核转变为对信贷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和各种形态的把握。对信贷资产的监控,要改变单纯的内控方式,加强对信贷资金运行外部环境和市场风险的控制,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把现行只重视收支的财务核算改变为经营成本和效益控制,使农业政策性银行经营管理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型机制。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性银行信贷文化建设 农业政策性银行信贷文化建设 当今世界,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社会化和网络时代的巨大冲击,企业文化正以崭新的面貌,强劲的动力在全球出现,扎根于世界各国500强企业之中,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巨大推动作用已被社会所公认.可以预言中国进入wto后,金融企业将面临经济全球化的严峻挑战,未来金融市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企业文化将成为我国金融企业管理的主流和驱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在深化农发行金融体制改革的今天,农业政策银行以其独立法人的身份进入市场,成为"政策性、安全性、保本性"的特殊金融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融入农业政策性金融企业文化,发挥农发行工会在创建企业文化的优势与作用,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要进一步加强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 在十六大,同志向大会报告十个部分中重申: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2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按照中共中央的通知,在全党全国人民中《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在神州大地引起强烈反响。因此,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将把“企业文化和两个文明建设”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新世纪新阶段如何创建“农业发展银行企业文化”、加强农业政策性银行企业文化建设,使农业发展银行在粮食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深刻认识在农发行创建企业文化的内涵 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同志在建党82周年大会上强调:“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优秀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全党更好地带领人民群众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农业发展银行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中,必须使全体员工保持与时俱进的的精神状态,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把发展作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重要任务,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添新的力量:必须在农业发展银行深化改革中、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不 断为党的肌体注入新的活力。“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从中国的发展史上足以证明:没有新文化运动,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就不可能有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就没有对真理标准的讨论;就没有解放思想和现在的改革开放;也就没有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今天。同志正是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高屋建瓴,把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代表先进生产力和代表人民根本利益”提高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来认识,充分肯定了先进文化的战略地位。 先进文化是农发行在深化改革中的动力和泉源。在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加强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这是目前乃至今后农发行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强化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必须要弄清其企业文化的内涵;企业文化是整个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企业长期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被全体员工普遍认同遵从的思想观念,具有自身特色的经营宗旨、精神风貌、价值标准、规章制度、行为准则、企业精神、思维方式和工作作风的总和。它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是企业独特的内涵、素质和风格,是企业灵魂和持久动力,它是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结晶。企业文化的基础是一种“管理文化”、“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企业文化理论的提出,是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必然产物。 从企业文化发展史上看:从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20年代,企业文化是以“泰勒制”为代表的“计时、计件”管理理论时期,当时人们关注的只是企业的“组织制度”和“物质技术要素”:二十世纪20年代到60年代末,企业文化是以“人际关系学说为基础的行为科学理论时期”;二十世纪60年代以后企业管理进入了“系统理论时期”;人们开始注意企业的系统性、生态性、社会性,企业从单纯重视“物质因素和经济利益”到重视“人的因素和精神价值”,重视文化氛围。在此期间“企业文化理论”在美国应运而生,并在日本得到成功的实践。美国专家提出的“企业文化管理理论”从两个方面强调:一是在企业内部,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使命感;二是在企业外部,强调企业对社会的适应性、社会对企业的认同程度和信誉程度,以最终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总体发展目标。二十世纪80年代初企业文化作为一种“管理科学理论”很快风靡发达国家,二十一世纪初企业文化正以崭新的面貌、强劲的动力在全球出现,并扎根于世界各国500强企业之中。企业文化 对企业的巨大 推动作用已被社会所公认。美国的《幸福》杂志曾指出“没有强大的企业文化,即价值观和哲学信仰。再高明的经营战略也无法成功,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发展的动力,行为的准则,成功的优秀。”企业文化在中国:党的十四大将“企业文化建设”写进了党的报告;随后又在党的十五大提出“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为企业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在党的十六大会议中同志指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再次提出“代表先进文化方向”。这一高瞻远瞩的思想正是从中华民族伟复兴的高度,把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与“代表先进生产力”和“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提高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来认识,充分肯定了先进文化的战略地位,为我国二十一世纪“企业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发展机遇。在“优秀企业文化”倡导下,中国的“海尔、联想集团”已进入世界500强企业。“联想集团”重视“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设,要求员工从“齿轮”变成“发动机”,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把经营理念贯穿至每一位员工,每一个部门,使每个部门和员工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通过指标考核,使每一个人明白自己做的事情在全盘工作的地位和责任”;“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说:“他只管两件事:一是组织人事,二是企业文化。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他注重人的因素和人力资源开发“要盘活资产、先要盘活人,只有人盘活了,资产才能盘活起来。”企业发展不在于有多少资源.而在于你利用了多少资源。”这一经营理念的升华,是海尔集团“创建优秀的企业文化”的理论基础,把企业的事业和每个员工的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使每个员工都有强烈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是他们长期以来对企业、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生、对理想不懈的追求,被社会公认最高层次、最高品味的“企业文化”,这就是海尔集团成功的秘诀。为此,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成为走上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讲台讲授“企业文化”的第一位中国企业家。纵观我国的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来看金融文化建设;金融文化是企业文化的分支,从内容上大体包括:货币文化、金融企业文化、金融监管文化、社会金融意识。金融企业包括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租赁、基金、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机构。政策性金融文化又是金融文化的一个部分。农业政策性银行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农发行企业文化的外层,它包括行风、行貌、行容、行歌、行服、政策性金融服务、特殊商品的外在形象和文化体育设施等,是企业的形象;第二个层次是农发行企业文化中层,包括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规范化管理制度等,是企业联接外层与内层的桥梁和纽带;第三个层次是农发行企业的深层,主要包括企业精神、企业价值观、企业道德观、企业民主管理、员工行为规范、职业道德修养等,是企业文化的灵魂,对企业的“兴、衰、存、亡”起着决定作用。 二、现阶段农业政策性银行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着力点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经营国家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特殊企业,在以“政策性、安全性、保本性”为原则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必须有自己特色的企业文化。 (一)现阶段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 当前,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中心任务是:在目前粮棉油市场化中如何保证收购资金供应,保证国家粮油储备物资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目标的实现。做好清产核资、模清家底、防范信贷风险,在保本微利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统一。同时,认真解决“三农”问题,争取国家尽快恢复农业发展银行对大农业的职能定位和支持保护农业的重要任务,做好现行的政策性粮棉油购销贷款、积极拓展大农业开发性信贷业务、加大对农业的科技投入、支持“两高一优”农业、推进西部大开发、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支持大农业开展“农工牧、种养加”项目、实现“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提高农产品的竞争能力、迎接wto的挑战。开拓农业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业务,积极引进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行、国际开发协会对中国的大农业贷款。农发行要围绕上述目标做好现阶段企业文化建设。 (二)现阶段农发行企业文化的着力点 随着粮食市场放开,农发行将完成国家赋予封闭管理的历史使命,将承担支持农业、保护农业、发展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农民奔小康的“三农”问题,农业政策性银行担子将越来越重,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农发行应在粮食市场化的进程中,继续做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保证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拓展大农业开发业务的同时学习贯彻“三个代表”,加强农业政策性银行企业文化建设。 1、加强对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操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各级农发行的决策管理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员工办好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指导思想,提高对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认识。各级行领导要把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摆在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行的总体规划。各行要成立由行领导,宣传、工会、共青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在第一把手的主持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行长、工会主席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头抓”,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广泛宣传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目标、方法、策略、步骤,进一步明确企业文化建设对农发行今后发展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员工积极主动自觉参与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形成对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一 种强烈的文化意识和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为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2、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彻底改变农发行社会知名度较低的现状,由于农业政策性银行成立的时间不长,客观上存在办公条件差,装备设施简陋,加之大农业开发贷款划转以后,农发行单一支持粮食流通环节,无力解决“三农”问题。与其它各家商业银行相比:楼房矮小、牌子不响、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非常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发行的社会形象、封闭管理和大农业信贷业务的拓展。因此,必须按照国务院总理同志概括的“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和农业发展银行“保本微利”的价值取向,加强对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塑造农发行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加强行风、行貌、行容建设。逐步改造办公用房、逐件改善办公条件,美化办公环境和营业场所.在办公庭院栽花种草.室内外卫生清洁并有醒目的标语广告:营业间实现“三有”(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个一样”(即“新老客户一样亲切、金额大小一样主动、业务忙闲一样耐心、粮油企业一样热情”)等服务承诺上墙;要求员工着装仪表端装、开朗大方;保卫人员:统一着装、精神抖擞;全行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以“职工之家”为载体,创建“阅览室、室、荣誉室、淋浴室、健身房、小食堂”等;开展“羽毛球、乒乓球、兰球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知识竞赛、业务技术比赛”等有益于职工心身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窗口单位”“十岗百家”女职工双文明示范岗”等活动;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双先表彰”活动; 三是加快农发行电子化、现代化建设,农发行现行装备较差,要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网络系统,推广应用现代化电子设备,实现全行系统办公自动化、营业电脑化、项目评估数据化、信息反馈网络化和决策科学化,为提高农发行的信贷资产质量、提供优质服务功能、创新政策性金融工具、配备精良的现代化装备。 四、加强环境文化建设。按照农发行自身的特点设计农发行的环境,既要让农发行员工处在美好的环境内工作;又要使每个顾客感受到农发行的文化氛围。 五是加强与社会联系沟通。积极组织农发行员工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实践证明:农发行要做好现阶段封闭管理,按收购政策做好粮油收购资金供应,就必须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与沟通。因为,农发行是政府组建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各项政策的实施要依靠政府。所以,要正确处理好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农发行应按照国家不同时期的方针政策,明确与粮油企业特定的银企关系。在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中谋求银企合作,认真管好刚好收购资金。 六是加强对农发行金融业务的宣传是塑造企业形象的重要途径。农发行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农发行的性质、经营范围、业务内容、服务宗旨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发行在社会的知明度。 3、建立建全内部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是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基础。用制度来规范每个员工的行为,用制度来规范经营管理,用制度在管理中创造效益,地企业文化建设的宝贵经验。把企业文化建设融于农发行内部经营管理、建立制度化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严格执行国家对农发行制定的各项政策,遵循市场经济原则,运用价值规律和金融手段,逐步建立建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政策性银行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经营机制,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把农发行办成“机构精干、素质优良、管理严谨、手段先进、效率一流,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农发行在近列内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 第一、建全管理体制:尽快按行政区域或经济区域建全农业政策性银行管理体制;在机构设置上实行“二级管理、三级经营”;彻底解决农发行在县级经济中无机构的问题。 第二、制定备项制度:各级农发行要进一步建立建全《财务、会计、出纳管理制度》、《信贷管理制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政治、业务学习、业务技能考核制度》《党建工作制度》《组织人事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行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之家”管理制度》、《文秘、档案管理制度》、《计算机、网络、软件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各专业岗位责任制》、《内控制度管理制度》、《机关办公管理制度》、《后勤保障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完善经营机制:农业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机制体现在以下七方面:“执行政策、自主经营、保本微利、风险防范、利益补偿、稳健发展、自我约束”。在决策机制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各级行的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评估论证、增强决策的可行性,保证决策的效果”; 三、农发行工会要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文化在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农发行企业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农发行要大力发展企业文化,为社会士义精神文明添砖加瓦。在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加强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中,农发行工会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工会组织要成为企业文化建设的载体。 “发展先进文化,就是要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姿多彩的内容和结构,展现农发行员工在新的历史时期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为“三农问题”所做的努力,使农发行人为大农业的发展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二是工会在成为企业文化载体中,坚持面向基层和以人为本的发展方针。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是企业文化的发展方向,发掘人的潜力、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是企业文化的主导思想。农发行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工会组织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生活、关心职工,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基础性的建设资料,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农发行企业文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二)、充分认识农发行工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企业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道德文化等因素在农发行的文化投影,它是全体员工在长期的经营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建设具有农发行特色的企业文化,包含着文化形态道德规范、金融哲学、经营目标、信念追求、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企业精神、金融形象和整体金融意识的总和。它不仅蕴含于农发行的理念行为和制度之中,而且凝聚于全体员工的行为意识。它作为现代金融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在农发行经营管理中形成的封闭管理思想、市场经济管理办法、群体意识和行为规范。其出发点和归宿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和坚持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助于农发行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的经济环境下,做好现行的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全面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合力,实现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共同进步。农发行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在实现粮食市场开放的进程中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的力量,企业文化融汇于农业政策性金融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反映当代工人阶级先进思想推动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农业政策性金融管理思想和手段的革新,这是社会主义金融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农发行企业进步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农发行工会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对农发行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培育农发行企业精神,按照农发行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推动农发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充分发挥农发行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优势与作用 企业文化作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又注入了新的科学内涵与运作方式,发挥农发行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优势与作用,不仅对农业政策性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慧源泉,而且对农业政策性金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塑造和展示企业形象,优化企业内外环境、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农发行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不可代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1、工会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密切联系。 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群众性的运作,也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党、政、工、青、妇”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其中党政处于主导地位,工会则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参加者,工会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许多相似之处,诸如,工会工作的对象和企业文化的主体都是职工,工会的“四大职能”与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有相当密切的联系。 2、“以人为本”是工会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共同战略。 农发行企业文化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科学理论,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文化源泉,它除具有政策性金融的特殊性外,还具有千变万化市场经济属性,它贯穿于农发行发展的全过程,渗透到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在企业文化中尤其强调职工的主体作用。工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农发行经营管理的主体是职工,而工会是职工自己的组织。职工对搞好农发行的企业文化建设有强烈的愿望和要求,工会有责任配合党政部门做好企业文化建设,“以人为本”是工会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共同的战略目标,通过关心人、爱护人、团结人、信任人、培养人激励和凝聚职工奋发向上、拼搏进取,促进农发行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3、工会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是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 工会有开展各种活动的优势,可充分发挥各类学习园地、专业培训、文体阵地的宣传鼓舞作用,工会通过演讲会、音乐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球赛、赛、书法、绘画、摄影等健康向上的活动,在活动中让职工们各显其能,人尽其才。使广人职工在寓教于乐中潜移默化的增长知识、增长才干、激发热情、陶冶情操、净化心灵、锻炼体魄、集中精力、融洽关系、鼓舞士气,提高群体意识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为企业文化建设增添生机和活力。 4、工会实施教育职能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是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会要配合党政领导教育引导职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参与农发行的改革与发展,树立社会主义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不断适应粮食市场经济发展。增强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农发行现行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工会要配合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好《员工行为守则》的推进工作,建立起职工行为规范,通过教育,树立行业新风,培育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团队精神,以创建“职工之家”为载体,把“建家”与“建行、兴行”结合起来.在职工群体中广泛宣传先进人物的高尚行为,用身边的先进事迹教育身边的人。扎实有效地开展“三个代表”学习与实践、形势教育、政策教育、优质文明服务教育、“双文明示范岗”教育和规范化管理教育。激励广大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求知关爱、创先争优为主题新世纪职工之家的创建活动。 三是巩固思想文化阵地,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①工会要积极推动和配合党政巩固思想文化阵地,要用正确的理论引导职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和主人翁意识;②工会要配合各部门搞好业务知识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工会思想文化阵地的作用,加强对职工的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鼓励职工自觉接受系统培训,自学成才。③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大比武。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劳动竞赛和技术大比武。选择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全体员工向先进学习,形成一种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 5、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是企业文化建设的共同目标。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全体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行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提合理化建议”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使农业政策银行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持续地发展,是工会工作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住“职工(代表)大会”中,工会要对农发行的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干部廉政建设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正确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提高职工参政议政能力,加强从源头参与民主管理。保证“反腐倡廉”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信贷工作质量和贷款抗风险能力.使广大职工往农发行的经营管理过程中落实正确决策的经营之道,充分体现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确保农发行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6、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适应新形势发展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需要 农发行成立各基层行工会以来,工会工作的定位不断发生变化,在新形势下工会不但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负有重要职责,而且在各项工作领域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有人对工会工作不理解,认为工会工作岗位是虚设。实际上工会不是闲职,更不是养尊处优、修身养性的地方。农发行工会要实现从“以封闭管理为中心”转向“以粮油市场化为导向”这个工作重点的突破,在农发行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作用,工会就必须在党纠织的领导下,增强改革与发展意识,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一是在学习贯彻实践“三个代表”中,进一步优化工会的组织结构,应在基层行设立专职工会,确保各基层行工会认真履行好“维护、教育、参与、建设”四大职能重任: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整体素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通过培养、调整、增加、调配、充实,使农发行形成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工会干部队伍,以适应农发行企业文化建改的需要;二是努力转变工会工作的创新思维和活动方式,坚持“以党建促工建,以工建促业务”进一步适应粮食市场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7、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在维权上农发行做得较好,在此基础上应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农发行各基层工会的基本职责。各级行工会要止确把握“维权”的内涵,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抓住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努力维护农发行的整体利益和每个职工的见体利益;一是要加强利实施工会的监督职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白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保护上的监督、检查作用,群防群治,全力维护职工在工作、学习上的合法权益;二是各基层行工要妥协助行领导逐步改善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改善职工的福利,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搞好特困职工“送温暖”活动,做好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障,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三是学习运用《工会法》和《劳动法》,充分发挥劳动法律的监督和劳动争议的调解作用,巩固完善劳动关系,营造一个有利于农发行改革发展的和谐氛围。 总之,农发行企业文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农业政策性银行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农发行工会在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因为,农发行工会组织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不可代替的作用,在探索和培育企业文化建设方面任重道远,各基层行。工会要在党组织和上级行工会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基层党组织,尽快形成具有农发行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使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具有活力,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为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政策论文: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农业政策金融有效发展 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农业政策金融有效发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部署。它对于推进农业政策金融有效发展、实现农发行新的跨越式飞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涵义。在举国上下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好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深化农发行内部改革进程,不断打造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实现农业政策金融又好又快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农业发展银行提出的现实重大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农业政策金融实践有效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1、科学发展观的落脚点是要加快发展。只有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才能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才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农发行自建行以来,信贷支农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同样也经历了许多曲折历程,但是农发行坚持用发展来克服前进道路中的困难,坚持用发展来消除来自各方面的质疑,坚持用发展来体现农发行的价值存在,不断地将农业政策金融事业推向前进。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的发展观念还不够解放,利用政策和区域优势实现有效发展的力度还不够大,发展的步伐和效果还可以实现更高更快更强。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以“好字优先”为前提,因地制宜谋发展,抢抓机遇保发展,奋力拼搏促发展。要努力克服思想保守、安于现状、坐井观天、不思进取的消极思想。着力解决怕担责任、怕冒风险、怕出差错、怕吃亏不讨好而错失发展机遇的现象和问题,着力通过有效发展来充分履行好农业政策金融职能,充分发挥好农业政策金融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 2、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要坚持有效发展。近年来,黄石农发行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行的总体工作部署和思路,紧紧围绕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好中求快、稳中求活、统筹兼顾、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快有效发展,全面提升办行水平。好中求快,就是要在确保执行政策好、支农效果好、资产质量好、经营效益好的前提下,能够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抢占业务发展的制高点,力争各项指标进入全省系统中等偏前行列和全市金融系统中的靠前行列;稳中求活,就是要在保持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加快调整业务结构,不断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深化内部体制改革,千方百计增强经营管理活力;统筹兼顾,就是在抓好全行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其他各项工作的整体提高,为进一步提升办行水平、打造精品银行、品牌银行形象提供有力保障;创新发展,就是要在准确把握上级行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形象、有实效的工作“亮点”,最大限度地挖掘内外潜力,推动农业政策金融整体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3、宏观政策调整为农发行坚持科学发展观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宏观调控中,始终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增加对农业和农村投入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国家安排的各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也越来越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拓展农发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日前,国家为预防经济下滑,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应对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和金融海啸,预计到20xx年新增贷款将超过4万亿元,其中20xx年底前政策性银行将追加1000亿元贷款规模,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及农副产品收购。这些都为农发行坚持科学发展观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 二、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原则,加快农业政策金融有效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几代人甚至更长时间的贯彻落实和探索发展,才能在新形势下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效、新成果。联系到农业政策金融实际,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的全面性原则。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业务范围由过去单一支持粮棉油购销储业务,逐步形成以粮棉油收购贷款业务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贷款、农业科技贷款业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格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拓展农发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信贷支持力度。目前,黄石农发行开办的主体业务为支持粮棉油收购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而在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开发、农业机械化、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诸多极有发展潜力的涉农领域还未尝试和有效介入。对此,应积极有效推进农业开发等极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营销,进一步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支农力度,促进全行业务全面发展。 2、 坚持发展的协调性原则。随着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武汉“1+8”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的契机,给农业政策金融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在做好传统粮棉油收购储备贷款工作的同时,黄石农发行积极拓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中小企业等涉农领域新贷款业务,促进业务协调发展。通过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使业务发展驶入“快车道”;通过积极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打造业务发展“双轨道”;通过加大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为业务有效发展安上“助推器”。据调查,黄石农发行20xx年末贷款总额仅6.5亿元,而通过实施上述涉农领域的有效发展和协调运作,20xx年9月末该行贷款总额突破20亿元大关,达到20.2亿元,不到三年时间贷款规模翻了三番,年均增长速度100%以上,其中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和中长期贷款总额近13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4.4%。通过业务有效发展,黄石农发行为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武汉“1+8”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和构建和谐黄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坚持发展的渐进性原则。发展应该是循序渐进式的发展,应当根据各地的经济社会状况、企业发育成熟程度、信贷支农区域特征和地方财政实力状况等实现渐进性发展。近年来,黄石农发行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探索了信贷支农的三个经济循环圈的渐进性格局,即在黄石城区实施以园区建设为主导,以纺织、饮料、农副产品加工为依托的区域性产业行业信贷支持策略;在大冶市实施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导,以保健酒、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畜牧水产养殖和饲料加工为依托的区域性产业行业信贷支持策略;在阳新县实施以特色粮油加工为主导,以大型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大型农场改造升级、大中型水库整险加固、新农村村村通道路建设及种养殖业、林特产业和农村能源建设等项目为依托的区域性产业行业支持策略。 4、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原则。有效发展应当是可持续的发展,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国家强调要更加重视“三农”工作,更加重视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保障农产品供给,实现粮棉油的价格稳定和市场稳定。在从紧货币政策实施期间,农发行市场筹资难度增加,信贷投放面临需求旺盛与规模、资金约束的双重压力。对此,全行上下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要求,未雨绸缪,主动应对,有保有压,有进有退,采取灵活积极有效的措施,用足用好用活信贷支农政策,力促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二是有效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不能盲目追求业务发展,片面注重指标完成,而忽视贷款质量,放松风险管理,要做到既把握好信贷规模的总量,又要不断优化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有效防范风险。三是传统业务与新型业务的关系。粮棉油收购业务作为农发行传统业务,是立行之本,应始终坚持其主体地位不动摇。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中小企业等涉农领域新贷款业务,作为加快农发行业务有效发展的“两翼”必不可少,可以增强整个农业经济的发展后劲。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以确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随着粮棉油流通体制的深入改革,农发行的传统业务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银监局批复扩大农发行业务范围后,黄石农发行通过商业性贷款业务的有效发展来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以后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五是社会效益与内部效益的关系。在业务范围扩大后,黄石农发行结合实际情况,在做好传统政策性业务的同时,把关注点放在提升商业性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上来。截止到20xx年9月,全行贷款余额突破20亿元,盈利达到4000余万元,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自20xx年以来,黄石农发行仅对全市数十家省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0亿余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打造品牌,支持企业共实现产值近50亿元,实现利税8亿余元,帮助解决农民工就业3000余人。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社会效益和内部效益的共同提高。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农发行业务有效发展 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实现农业政策金融业务的有效发展。而通过有效发展的实施,可以在实践中更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后期的有效发展创造更高的平台和更加有利的条件。 1、发展是前提和基础。在20xx年年初,黄石农发行就组织全行上下开展大讨论,认识到不发展就难以发挥好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不发展就没有相应的社会地位,不发展就没有可持续再生能力。根据黄石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其中近期目标是通过近两至三年的有效发展,使全行贷款总规模达到20亿元,其中商业性贷款占全行贷款总额的比重达到60%以上;中远期目标则是通过三到五年的有效发展,使全行贷款总规模达到或接近30亿元,促使商业性贷款占全行贷款总额的比重达到70%以上,形成科学合理的贷款产品、种类和结构的有机组合,确保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2、风险防范是优秀和保障。随着农发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特别是商业性贷款的风险防范问题愈加重要,也成为全行业务能否有效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为避免或减少贷款风险,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要不断提升全行信贷管理理念,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强化信贷风险管理内控,改进信贷风险管理方法,建设信贷风险管理队伍,明确信贷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提高信贷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为加快业务有效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3、人本管理是支撑和关键。科学发展观的支撑和关键是要以人为本。一是要创造尊重人才、鼓励进步的环境,形成良好的人才发展氛围。鼓励和支持全体员工为改革发展献言献策,调动全员谋求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全行实际,逐步建立客户、信贷、财会、审计等各个专业的人才储备库,充分挖掘系统内各领域的专业人才。三是优化员工队伍的知识结构。加大对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历学习和专业资格考试,促进全体员工向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发展。四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对群众公认、业务能力强且符合任用条件的职工,要积极培养、推荐、任用,充实到各级领导干部队伍中。 4、有效发展是归宿和目标。农发行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银行,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己任,致力于“三农”政策的贯彻与实施。随着农发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发行应实现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双重目标,实现自身有效发展,打造现代精品银行。通过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带动自身的有效发展,从而能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5、文化建设是信念和宗旨。深入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不断完善企业文化建设的各种软硬件设施,将企业文化建设融入到经营发展的全过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要进一步树立至诚服务理念,增强对内、对外的服务意识,创建和谐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努力创造一个与社会环境相融合、与改革发展相适应、具有农发行特色的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绩优的和谐环境,为打造一流的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农业政策论文:从清代农业政策看当代农村变革 从清代农业政策看当代农村变革 在历史学界,近三百年历史常常被分作三段:清史;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段兼修的学者很少。像我这样只修一头一尾的,也不多见。比较多的,是从清代进人民国,或由民国转入当代。 我的“一担挑式”选择,全神贯注于前面一头,而内心关切却在后头。它也成就了我的一个观点,即当代的“昨天”,不在民国,而在清代。当然,这主要是就经济史而言。 至于当代农村变革,又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经营制度,即与“包产到户”有关的土地制度、经营体制等问题;一是关于农业经济发展的方向,带有很强的技术性。 一、同样遇到“人口问题” 从历史观察,在18世纪的清代,“我们”遇到了什么问题?第一个,恐怕就非人口问题莫属了。 公元18世纪之初,康熙皇帝发现,国家人口益繁,不能不“预筹安养之策”。这就展开了清代史中最有光彩的一页,集中表现在18世纪头50年中,政府连续给出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康熙、雍正时期,中国“人丁”只有两千数百万,到乾隆初年初次统计“大小男妇”,就发现已有一亿三四千万“口”。至乾隆五十八年(1793),全国人口达到三亿之众。 中国在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这么多的人口,也没有这么大幅度的人口增长。重要的是,它竟与后二百年连成一段,一直增加到十几亿之众。各位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即中国从彼时即已开始试行“现代化”,但不难发现,“当日”问题与“今日”已十分接近。 还有一节不能不说,就是中国人口思想的主流,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力求用经济发展来满足日益增加的人口需要,而非限制人口增长。它自然要带来一个巨大的需求和农业产出,并带动一系列政府政策的出台。 二、似乎不成问题的开垦政策 要发展经济,首先便是开垦土地,当日朝堂上称为“垦政”。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对农业生产来说,第一步即开垦土地,舍此并无其他。至于灌溉、施肥,以至复种、多种经营,都是以后的事。历代也都把土地开垦,作为“恢复时期”的主要政策,一向卓有成效。 从官方统计数字来看,清代以前明代中国的耕地面积,已有7亿多亩,到民国初年,达到14亿亩。其间约7亿亩是为清代开辟,占据~半。换句话说,清朝三百年土地开垦,与以前三千年所垦约略相当,成就极为可观。 从其他各方面史料也可印证,清代出现了“全域性开垦”,势头及于历史上从未开辟的深山老林、生荒地土,其中最著名的新开发地区有西南、中南及东北等地,相对于明代经济重心偏于东部运河一线,已形成极大反差。 经过清初“恢复时期”的持续开垦,到雍正年间(1723~1735),中国造报耕地数字达到9亿亩。估计民国初年14亿亩耕地中,可能有12亿亩,是为乾隆年问(1736~1796)已经开垦。 可是当康熙年间(1661~1722),中国还有大片的荒芜土地有待开垦,康熙皇帝却持相反观点,表示:“内地实无闲处”,“此外更有何应垦之田”? 康熙之后,雍正皇帝重新强调土地开垦,史称:“雍正间督各省开垦,颇用以厉民”。引致朝野不满。 因此乾隆皇帝甫一即位,便一面声称:内地开垦一说,断无其事。各省督抚亦断不得以此为言;一面减税免税,甚至对耕地面积的统计都不复关心。所以到乾隆初年,中国的耕地数字就固定下来。中国传统的经济政策出现了历代没有过的大转向。 尽管这些都属于经世派的学问,可惜的是,清人对自己这些东西,从没有好好总结过。一直等到很久很久以后……中间还走了一段大弯路。 为什么要这样说?事情还要追溯到半个世纪以前。据史料记载,1950年1月访问苏联期间,曾说,“中国人吃饭难是个普遍的大问题。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发展农业,扩大粮食耕作面积。”(《汪东兴日记》)陈云也认为:“农业增产有三个办法:开荒,修水利,合作化。这些办法都要采用。”(《陈云文选》)在编辑的《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中,也有若干篇章都谈到土地开垦,如天津王顶堤村,几年来共开垦土地1200余亩(低洼地),约占原有面积的十分之一;江苏新海连市朝阳乡农业社开荒2200亩,占原有面积的三分之二;安徽繁昌浮湖乡农业社“大力开荒增产粮食”,在1954年开荒332亩,超过了该社当时的耕地面积;广东台山田美村农业社,也以“人山开荒”作为生产的主要出路。为此“本书编者按”说:“这是短距离的开荒,有条件的地方都可以这样做”,认为土地开垦还大有潜力可挖。这种情况,直到很久以后才有所改变:1974年与斯诺谈话,才承认中国没有什么土地可以开垦。 这种思想在本质上是不是改变了呢?怕是未必。农业学大寨,开山造地,各地退经还粮(特别是在广东、福建),恐怕仍然是“扩大粮食耕作面积”,仍然是一种“开荒”。 三、老大难的多种经营 下一步面临的问题就是,如果说耕地已经开发殆尽,将如何谋求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如果清代耕地的增加远不足以解释农业总量的提高,又应从哪些方面去寻求这些方法和原因?这是中国历代没遇到过的重大挑战。 上世纪50年代,最初的口号是“以粮为纲”,但与它的后半句“全面发展”,就不免成为“悖论”。所以后来称之为“以粮为纲,全面砍光”。这里面原因很多,我们只能集中探讨它的“技术方面”,而且仍是从清史出发。82 }炎黄春秋2011年第5期 新的探索始于康熙,期望农民不再“狃于种地”,开展畜牧等他种经营(康熙五十五年上谕);继之以雍正,土地增垦、“竭力耕耘”之外,提倡“山泽园圃之利,鸡豚狗彘之畜”,展宽农业经营方向(雍正二年上 谕),而完成于乾隆,不独以农事为先务,而兼修园圃、虞衡、薮牧之政。 这一经济发展政策的主旨,就是不再亟亟于土地的开垦,而在已有的耕地上做文章,提高其利用水平,特别重视五谷以外的作物种植,及农耕以外的各种经营。其涵义已不止于“精耕细作”,而在于经济作物等“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工业和商业的广泛增长。遂为中国经济指明了一条极具可行性的发展道路。 后来有估计说,中国农民经营“副业”的收入,一般占农副业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农民中约有五分之一以上专门依靠副业过活。如果加上“工业”部分,相信清代数字还要高出许多。 总而言之,清代的经济增长,可以说全与贸易有关。它成为土地开垦之外,对清代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一个因素,也是清代经济发展的最大成就。这虽非政府一手造成,政府政策的作用却不可小觑。 有材料表明,佃户改种高产值经济作物,依旧交纳稻谷田租;同量田地上耕作者增加,导致亩产量得以提高,田租反而下降,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 返观当代,一般认为,以后有一个“黄金时代”,其实大可商榷。根据统计数字,到1952年,中国粮食总产恢复到战前水平,人均产量却有所下降;经济作物的下降更是明显,如油料、烟草、茶叶、丝茧的产量降低了一半左右;而且以后很久,这部分生产都未能恢复起来。 到1956年,集体化以后的第一年,问题就充分暴露出来。1956年中,《人民日报》连续发表社论,5月6日:“一五”计划前三年烤烟生产的计划都没有完成,原因在于指导错误以及价格政策等;9日:越来越尖锐地感觉到油料供应不足;10日:农村副业、手工业生产大大下降,是造成当前农村市场不活跃的重要因素;24日:去冬到今春不少地区农村副业大大衰落;6月6日:由于领导机关重视不够和长期以来收购价格偏低,江浙两省桑园面积和产茧量,目前只相当于战前的54%和35%;据农业部统计,今年花生、黄麻、甘蔗播种面积都在减少,许多地区副业生产下降了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特别是养猪减少;7月:中央农工部副部长王观澜报告,浙江副业严重下降,江苏长江两岸地区副业产值一般亦下降了30%n80%。 为此专门起草了一份通知:河北省粮食以外的农产品占产值71%,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数字。其他各省情形与此有些不同,但粮食以外作物及副业的产值至少占50%,或者在50%以上。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注意多种经营,否则就是一个很大的偏差,甚至要犯严重错误。 生猪的出栏头数从1955年下降,1956年下降为6157万头,比1954年减少20%左右。1956年出现了全国大牲畜数量的首次下降,从此开始了一个持续下降的过程。 而且,极力强调粮食生产,粮食问题并没有解决。在集体化的前十年(1956~1966),粮食生产是零增长;后十年(1967~1977),仅仅是总量增长,人均并无增加。在时还能依靠四川、黑龙江,改革前夕则几乎没有一个省份还可调出粮食。 当年“以粮为纲”的做法,不但没有解决中国的粮食问题,反而害苦了那些先进地区。类似的问题,在历史上就存在过,如雍正皇帝曾一度批评广东和福建“舍本逐末”。继1982年福建之后,1983、1984年我两次赴广东考察,目的就是看看在“放开”之后,地方经济将向何方“自由”发展。 简言之,在中国这一农业古国,自发展的早期阶段,粮食生产都是丰富而有余裕的;曾几何时,一些地方改而经营其他经济作物,因此不得不进口粮食(如广东、江苏、福建等),这是一种进步,而不是倒退;如果“倒行逆施”,强令其“自给自足”,结果将会放弃其领先地位,即使获得一时成功,却最终无法解决该地区的发展问题。 “以粮为纲”的问题,到上个世纪80年代初才得以解决,《杜润生自述》中说:1981年中央批转了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13号文件),它关系到健全农业生产结构,和农业生产的战略方向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生产结构问题和责任制问题至少是同等重要的。两项政策,一条是包产到户,一条是多种经营,从此把农业推进新的体制和新的生产结构。 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存在着很大的误解。好像在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都主张重农轻商,就只种粮食,不搞多种经营。实际上“多种经营”是禁不住的,在有些朝代还很发达,——《自述》在这里即引述了我的研究。 1982年秋,我把文章初稿交给农村发展研究组。当时小组正准备下乡调查,题目是“包产到户以后”的政策走向,“带头大哥”决定将这篇文稿打印若干份,送中央书记处。多年以后,据友人唐晓峰回忆,某高层人士曾拿此文向他说:谁写得出来? 说到这里应该声明,我无意指陈中国当代改革是受清代影响,不,农村改革是从实际出发,并非受书本和前人影响。但也不可否认,这里面存在有一种“关联”,并且可以“互相说明”。 四、一以贯之的农村工业问题 有关经济发展的第三个方面,是农村工业问题。 有人以为,农村工业是“”以后才有的,这并不对。也有朋友问我,苏南的乡村工业为什么这样发达?在地区研究中,我专门研究过江南。我的结论是,在清代长江三角洲,曾有一个“农村工业区”。当然,这里说的不是现代工业,而是传统工业。在那里,农家出产主要是工业品——手工纺织产品,基本是以货币结算,出售丝绸、棉布,买米自食及交纳漕粮。不但如此,如果进一步细作区分,可以发现,其最终产品组成中“工业所得”占据大半,“农业所得”不过三分之一。因此,江南也成为当时人口密度最高、经济最为富庶的地区。 与一般所知相反,清代政府对农家工业采取支持态度,好些省份,如河南、四川、陕西等地“劝农”,也都把江苏当做经济发展的楷模。相应的,乾隆时期政府还开放了矿禁。 《杜润生自述》里说:我到国家农委上任,正是1979年初,发现江苏一枝独秀,发展了一批社队企业。乡镇企业在苏南早一步得到发展,也和近代早期的传统基础有关。他又引述我的研究,说:据中国有的学者研究,在清代这里就形成了一个传统工业区,家庭手工业非常发达,已成为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而且,到本世纪很快就转成现代工业,并形成当地的经济中心,但解放后逐渐趋于凋落。纵观历史,农业向工业生产发展的冲动,在中国是早就存在的,也是难以遏止的。 在追述改革前夜农村形势时,杜润生提出,当时农村已形成了三类地区,各占三分之一左右的比重:一种是集体经济搞得比较好的,一种是处于中间状态的,一种是较差的“三靠队”。所谓“三靠”,即是“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这一类生产队大多在落后地区,显得问题最大。 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第一类地区即所谓先进地区,问题也很大,只是性质不大一样罢了。这些地方迫切需要放宽政策和解放劳动力,把经济导人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梯。然而,受到宏观经济的制约,这种需要很难满足。集体经济体制既解决不了“三靠队”的脱贫问题,也满足不了先进社队的致富要求。它几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为此,1979年,刚恢复工作不久的杜润生就替中央起草了一个文件。到1982年、1983年的一号文件,突破了只有社队才能办企业的限制。1984年一号文件提出,农村中越来越多的人转入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是一个必然的历史性进步”,接着转发了《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作为1984年第四号文件发。为以后乡镇企业迅猛发展,打了个基础。农村工业遂成为此后中国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 发展“多种经营”和“农村工业”,是清代为我们展现的两条极具可行性的经济发展道路。至今,中国农村经济仍然走在这条路上。中间的一度改变,并不能使其中断。 当代农村改革究竟从何而来?不难发现,其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制度因素,不是别的,正是一定的土地及财产私有权、小农的家庭经营、农民选择生产项目和经济行业的某种自由,商品性经营以及市场机制等。而所有这些,都是中国历史中曾经有过的东西。由此看来,当代中国农村改革的内涵,也可称为传统制度的复兴。历史,在这里重新接续起来。 农业政策论文:浅谈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农业政策性金融 农业发展银行 西部 新农村 【论文摘要】根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加大支农力度,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本文从农业发展银行职能改革入手,总结了近年基层农发行支持当地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并针对当前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制约因素,提出了一些建议。 在西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农业资源得不到充分开发利用,这是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农发行作为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如何结合西部实际,确定支持领域和重点进一步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从农发行贵州分行看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持作用 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贵州省分行已覆盖全省9个地州市,建立了56个县市的组织网络和金融服务体系,并在其他33个无机构的县市区,设立了29个客户服务组从事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近年来,针对贵州特色农产品资源较丰富,但规模化、产业化水平较低的实际,农发行贵州分行充分发挥自身在信贷规模、资金、利率等方面的优势,全力支持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贷款规模从2006年初的60亿元发展到目前的193亿元,其中,在黔东南州就投入了13亿元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凯里市“两河”治理、凯雷农村公路等建设项目的实施。其信贷投入力度、贷款增长速度均位于全国农发行系统前列。2009年,农业发展银行贵州分行加快加大信贷支农力度,仅上半年就投入40亿元信贷资金,为支持贵州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1、农发行在支持粮油生产和流通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农发行贵州省分行自成立以来,坚持把做好粮油收购资金供应管理作为立行之本。根据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的变化,该行适时调整信贷政策,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粮油购销,确保国家粮改政策的实施和全省粮油收购、储备、调销等业务的正常运行。2008年,农发行贵州分行全年累计发放各项贷款67.66亿元,其中,政策性粮油贷款14.6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粮油收购贷款11.89亿元,同比增加1.28亿元。 2、农发行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是发展农村经济,方向是发展现代农业,而现代农业的理念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以此带动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和推动农民增收。近年来,根据贵州省委、省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农发行贵州省分行累计发放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76.38亿元,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择优扶持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发展,有效发挥了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了“三农”发展。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投资22.7亿元的竹浆林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在贵州省赤水市建成投产,该项目是农发行贵州省分行针对贵州林业资源丰富的实际、累计发放贷款16.4亿元支持的产业化发展项目,也是农发行业务范围拓展以来、全国农发行系统审批单笔金额最大的贷款项目。该项目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季节性地为社会提供50万个闲置劳动力的就业机会,通过种植出售竹原料、支持基地建设等,种竹农民每亩可增收100元/年,每年可增收2700万元,种竹农民实际增加收入1.03亿元。 3、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贵州省情,农发行明确将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骨干项目,加强对农田水利、农村路网、农村电力、能源、信息网等农村基础设施的信贷支持。截至2008年3月底,该行累计投放各类贷款29.24亿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22.15亿元,占一季度贷款累放额的75.8%,是2007年全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总额的6.33倍。 4、为涉农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近年来,农发行贵州省分行不断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截至2008年3月底,该行涉农小企业贷款户数已达136,占全行总贷款户的30%,涉农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5亿元,在支持贵州“三农”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2008年4月,农发行贵州省分行与贵州省乡镇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就促进贵州省涉农中小企业发展签订担保合作协议,以拓展涉农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化解和分散金融风险,强化政策性银行支持涉农中小企业功能,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农发行支持西部新农村建设中的制约因素 1、不能充分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 西部贫困地区一边是“缺血”的穷财政,有大量资金需求,一边是农发行能够提供政策性的金融支持,而这一需一供却不能有效结合。在商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的现实下,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又受到诸多限制,应该取消对农发行业务范围的单一申请审批制,凡是有利于农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行业、产业、项目,都应准予农发行介入,成为农发行的业务范围,从业务范围和功能上,让农发行成为发挥骨干和支柱作用的政策性银行。同时,由于农发行现行的项目管理模式,基层行没有主动权,贷款门坎高,办贷程序繁琐、成本高,造成农发行办贷难、办贷慢的现象。 2、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 目前,农发行商业性贷款的主要方式是担保和抵押贷款,而西部的社会信用担保业处于萌芽期,还没有形成可为农业企业提供担保的信用机构。新农村建设中与“三农”关系密切的项目,即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小企业等业务,多数属于贷款期限长、风险大、利润率低的项目,按照商业性贷款管理要求,欠发达地区大多数项目很难获得信贷资金支持。 3、农发行开展商业性支农信贷业务仅处于起步阶段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就是发展县域经济社会,而县域经济发展的瓶颈往往表现在资金投入的严重不足。县域经济项目投入大,回收期长,风险高,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不断收缩,存差不断扩大,大量资金不断从农村抽走,农村资金流出严重。支持商业性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坚持谨慎积极的原则,这为欠发达地区本身难以开展的客户营销增加了压力。农发行基层贷款权上收后,从贷款到调查、审批到发放,手续复杂,供求时间不对称,有时银行贷款到位,企业商机已失。 4、农业政策性金融内部经营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 在营运管理方面,农发行服务于客户、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基层行还不适应上级行针对支农需要、针对市场变化的信贷计划调整,信贷计划的准确性不高,结算手段相对单一,不能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一些行对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现有的数据资源尚未充分开发利用,实现信息化建设跨越式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在队伍建设方面,员工素质与信贷支农的现实需求还不太适应,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项目评估、风险管理、国际业务、法律事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岗位激励约束机制亟待完善。 三、对农发行支持西部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 1、巩固传统粮油购销业务 按照国家粮棉改革和购销政策,农发行应适时调整信贷政策,坚持不懈地做好传统的粮食收购、储备、调销信贷工作,巩固好原有的粮油储备、购销企业,全力支持粮油产业发展。根据贵州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小、发展潜力大的实际,贵州省分行积极支持粮油加工产业链发展,促进一批高质量、高效率、高附加值的粮油加工产业链品牌的创建,真正形成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当地及周边地区农民大幅增收。 2、以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 县域经济是连接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纽带。农发行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平台,给县域经济繁荣注入新鲜血液,对推动整个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3、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机制 切实落实现代银行要求,不断推进农发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一要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体系,二要努力防控经营风险,三要继续强化资金计划分类管理。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逐步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空间合理、治理结构科学、体制机制健全、经营管理规范、操作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针对2008年产生新增不良贷款的实际,贵州省分行在全省系统开展了历时3个多月的信贷管理与风险防控集中学习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全行员工集中学习信贷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排查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进一步夯实信贷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4、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立足地域经济特点,积极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以贵州省为例,虽然其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较多,市场很大,但是开发严重不足。农发行可以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平台,依托政府的组织优势和农发行的网点、资金优势,通过不断加大信贷,重点扶持市场前景广阔、产业覆盖面广、附加值高的特色产业。如支持优质稻、茶业、杂交玉米、种子和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对于丰富的中草药资源,贵州省分行近年着力支持了一批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神奇、益佰、信邦等药业企业的发展。 5、创办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 农业项目特别是新建项目,风险高、信贷投资风险大,亟须有一个政策性的信用担保机构来支撑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发展银行除了自身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外,还应建议政府筹建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农业担保公司可建在县一级,由政府提供注册资本金、初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可依托乡镇政府、农业企业等,采取会员制形式,吸收会员资金,壮大担保基金。在担保公司成立初期,政府财政应为担保公司提供费用补贴,待其逐步发展为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后,政府可停止补贴,以实现担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政策论文: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变迁 内容提要:1962年形成的共同农业政策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制定共同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竞争法则, 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以保护内部市场,建立共同农业预算,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经过几次比较大的改革,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逐步过渡到了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确保欧盟农村的全面发展。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欧洲共同农业政策的产生 经过两次世界大战血与火的洗礼,西欧各国认识到使用武力谋求国家利益和统一欧洲是行不通的,受到战争重创的欧洲国家也不可能依靠本国的力量恢复经济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大作用,欧洲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复兴和繁荣。为此,1951年4月,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六国成立了煤钢共同体;1957年3月在罗马签署成立欧洲共同体和欧洲原子弹共同体条约,简称《罗马条约》,确定建立欧洲共同市场的目标,以促进欧洲繁荣和欧洲人民的团结。1967年三个共同体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其后经历三次扩大,英国、爱尔兰与丹麦于1973年,希腊于1981年,西班牙和葡萄牙于1986年分别加入共同体。1994年,共同体更名为欧洲联盟。随后,瑞典、芬兰及奥地利亦于1995年加入欧洲联盟。到2004年,中东欧十国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立陶宛、拉托维亚和斯洛伐克将加入欧盟,现在的欧盟15国将扩大到25国。欧盟东扩后,整个经济区域之面积将由原来的320万平方公里,扩增为43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数亦将由目前的3.7亿人,增加至4.8亿人,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区域经济体。 按照"罗马条约"的规定,欧共体最初的目标只是建立一个以关税同盟为基础的区域性、排他性经济集团。在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上首先取得进展的是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到1961年底,欧洲六国内部工业品进口限额全部取消,1968年,内部关税取消,对外关税统一。经济一体化对六国内部商品流通起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彼此工业基础和实力的差别,必然带来比较利益的不同。因此,引发了农业一体化的要求,以便通过更为广泛领域的合作,实现各成员国之间利益的平衡;同时,农业一体化也是欧共体成员国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农产品供应、稳定农产品价格、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法国、荷兰和意大利是农业一体化的积极鼓动者和支持者。在60年代初,这三个国家的谷物、畜产品和蔬菜及水果生产出现大量过剩,但没有销售市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其他成员国各有自己的传统进口渠道,如西德大量从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进口农产品;二是法国、荷兰和意大利的农畜产品生产成本高,在世界市场上经不起来自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农产品的竞争。只有欧共体国家实行农业一体化,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共同市场,以统一的对外关税限制来自欧共体外部产品的竞争,才能为法国、荷兰等国的农产品占领欧共体市场,进而打入世界市场奠定基础。因此法国在荷兰的支持下要求彻底实施农业一体化,这样,欧共体六国于1962年1月14日通过了一个“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即欧共体最初的共同农业政策。 二、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1、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 共同农业政策的目标包括农业收入目标、农产品市场目标、农业结构目标和农村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在发展中不断深化和具体化。主要包括:(1)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农业合理生产和对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力的充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率;(2)在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理的生活水平;(3)稳定农产品市场,保障供应的可靠性,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农产品;(4)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保证食品安全;(5)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2、共同农业政策的原则 共同农业政策有三条原则,即共同体市场统一(market unity),共同体优先(community preference)及价格和预算一致(financial solidarity)。 所谓共同体市场统一,即共同体内部成员国之间贸易完全自由,商品、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通,逐步取消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对欧共体以外国家筑起统一关税;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制定共同的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的竞争法则。 共同体优先,即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当进口产品价格低于共同体内部价格时,则实行进口征税;当欧盟产品出口价格低于共同价格时,就实行价格补贴,控制从共同体外部进口,消除世界农产品市场波动对欧盟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价格和预算统一,则是每年成员国农业部长理事会确定不同农产品价格,并建立共同预算,即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这是欧共体预算的主要科目之一。目前,欧盟共同预算收入约为840亿欧元,其中用于欧洲农业指导和保证基金约占50%。共同预算收入主要来源于:(1)成员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27%;(2)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农产品所征收的关税:(3)成员国向第三国出口的农业征税;(4)糖生产者交纳的分摊费;(5)成员国从第三国进口工业所征收的关税:(6)其他附加收入。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具体做法 (1)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1966年5月欧共体部长理事会通过决议,实行农产品自由流动,分步实施农产品统一价格。1966年11月1日橄榄油首先实行了统一价格;从1967年7月1日开始,谷物、食糖、植物脂肪和植物油实施统一价格;1967年9月1日稻谷实施同价;1968年4月1日,牛奶、奶制品以及肉牛同价。1966年,欧共体90%的农业产量和欧共体成员国之间71%的农产品贸易额以及来自第三国60%的食品进口额实行了共同农业政策。到九十年代初,欧共体国家置于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和共同农业政策管辖之下的农产品有:谷物、水稻、蔬菜、水果、糖、酒类、烟草、牛奶、肉、蛋、植物油、动物脂肪和油料等14个类别,占欧共体生产的农产品的96%左右。 (2)建立对外统一的农产品关税壁垒和对内统一的农产品价格体系。通过门槛价格、最低价格和干预价格等措施对共同体市场价格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市场平衡,保护生产者利益。 门槛价格(threshold price),是对欧共体之外国家设立的,是第三国农产品进入欧共体港口的最低进口价。如果第三国农产品到岸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就征收这两种价格之间的进口差价税。这样,进口农产品只能按欧共体内部统一规定的标位价格在市场上出售。有时进口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甚至高于标位价格,因为除门槛价格外,还有贮藏费和运费在内,因而失去了价格竞争优势,欧共体内部农产品贸易得以保护。 标位价格,也称最低价格(minimum price),是依据一种农产品在欧共体内供不应求地区的市场价格而定,其中包括了贮藏费和运输费。农产品标位价格每年定一次,并由欧共体部长理事会规定公布14类统管的农产品的标位价格。农产品的统一价格不用某个国家的货币表示,而用欧洲货币单位埃居(1埃居约等于1美元)作为计算单位。标位价格因包括贮藏费和运输费,会因地区不同和运输费不同而变化,故只供生产者和消费者参考。同时,各成员国可利用自己的成本优势,以比标位价格稍低的价格出售农产品给伙伴国。 干预价格(intervention price),是生产者每年出售农产品可以得到的最低价格。谷物干预价格与欧共体最大的余粮区法国的奥尔姆市场条件相联系,它一般比标位价格低6-9%。当某类农产品供过于求,出现相对过剩,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生产者在市场上出售农产品后可以从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领取市场价格与干预价格之间的差价补贴,或者将农产品以干预价格直接卖给干预中心。欧共体设在各成员国的干预中心共有36个,享受干预价格的14类农产品的品种、规格和生产限额由欧共体统一规定审核执行。有了干预价格,就可保证生产者收回生产成本并获得微利,可保护农民的利益。干预价格也叫保证价格或保护价格。 (3)共同农业政策的其他做法。一是出口补贴制度。这对大部分产品都适用,如粮食,糖,油菜,奶,肉蛋禽,水果和蔬菜等。二是生产配额制度。针对糖和牛奶两种产品,每年根据共同体市场供求情况,提出生产配额总量,分配到各国,再由各国分配到加工企业。对配额内的产品提供保证价格,对配额外的产品则不能得到保证价格或不能得到全额的保证价格。三是对外保护制度。针对蛋和家禽两大类产品。在欧共体市场,蛋和家禽没有干预价格和生产配额规定,通过门槛价格实行保护。四是直接补助。主要是羊肉、油和油脂、烟草、棉花、干饲料、亚麻、大麻籽、啤酒花等。五是,落后地区发展补贴。利用欧洲的结构基金特别是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为农村地区采用农业新技术、改进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非农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三 、共同农业政策面临的问题 共同农业政策对促进欧洲农业发展、稳定农产品市场和欧洲经济一体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战后,欧洲人对战争期间遭受的饥饿刻骨铭心,被饿怕了的人们渴望吃饱肚子,存有余粮。共同农业政策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70年代到80年代,共同体成员国的农业产量大增,粮食、牛奶、牛肉和葡萄酒不仅自给,而且有余。到90年代初,欧盟务农人数减少了一半,仅为700万,农业产量却提高了3倍,粮食产量从1960年市场需求的80%增长到120%。但与此同时,共同农业政策也带来了一系列由于生产过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暴露出一些弊端,受到了来自内外部要求改革的极大压力。 1、预算负担不堪重负。共同农业政策的严重后果之一是补贴政策导致农民盲目扩大生产,造成产品供大于求,连西德这样一个并无粮食生产比较优势的地区也出产了大量粮食,农业预算压力多年来一直困扰着欧盟。1980年,共同农业政策开支占欧盟总支出的73%,到80年代末,仍占到整个预算的63%,仅多余产品贮存一项,最高时一年可花费近200亿埃居,欧盟农产品出口占了世界农产品贸易四分之一,出口补贴最高年份近100亿埃居。 2、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的压力。化肥和杀虫剂在欧洲大多数地方广泛使用,许多化学物进入水体,加速超营养化,灭绝了一些敏感的水中生物并进入地下水,污染了人类的水供应体系。疯牛病、口蹄疫、二恶英等动物性疾病频繁发生,人类的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由于补贴政策只同牲畜的存栏数挂钩,农民为了多得收入,就拼命降低成本,使用有病动物下水作饲料,导致这些疾病流行。另外,由于有补贴政策,农民坐等补贴,对各种疾病不作预防,也不主动采取措施,助长了这些病害的蔓延。 3、内部利益分配不公。欧盟成员国在共同预算中承担的义务和获得的利益不对称,内部分歧时有发生。法国负担欧盟预算的17.5%,欧盟为法国的花费占总预算的17.7%,正好相抵。但法国是共同农业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得到欧盟农业补贴的四分之一,农产品是法国重要的出口项目,占法国出口总量的16%,顺差多年在100亿欧元左右。西班牙、荷兰等国也不主张改革,特别是西班牙,每年能拿到落后地区补贴项目半数以上的资金。德国承担了欧盟预算的29.2%,却只能从欧盟得到14.8%的回报,每年为欧盟净贡献110亿欧元,因此,德国主张彻底改革共同农业政策。 4、欧盟扩大的压力。1993年结束的与奥地利、瑞典、芬兰和挪威的入盟谈判,农业被证明是一个最为困难领域,因为这些国家给予农业相当大的补贴。在与2004年入盟的中东欧十国谈判中,农业情况更为激烈。中东欧十国经济相对落后,农业在国民经济和就业中所占比重较高,这些国家入盟后,农民人数增加2倍,农业面积扩大40%。据欧盟委员会的数字,若按现行共同农业政策,欧盟用于农补的支出每年要增加110亿欧元,另外还需要150亿欧元作为农业结构基金,欧盟的预算负担更重,而这十国农民可以不劳而获、一跃成为这些国家中收入最高的阶层。 5、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挑战。以美国为首的主要农产品出口国强烈批评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扭曲了世界市场的价格,导致贸易伙伴的严重冲突,制约和阻碍了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欧盟不得不在农产品补贴上做出让步。 四、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 欧盟阶段性共同农业政策有两次比较大的调整和改革。第一次是在1992年,第二次是在2000年,现在正酝酿第三次大改革。 1、1992年6月,欧盟第一次比较全面地对共同农业政策进行了改革,把过去以价格支持为基础的机制过渡到以价格和直接补贴为主的机制,降低价格支持水平,控制农产品生产和财政预算开支的过度增长,进行国土整治和保护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在具体措施上:(1)降低支持价格水平和控制生产。谷类价格降低29%,牛肉价格降低15%;冻结15%的谷物耕种面积。(2)收入支持。对冻结了15%耕种面积的农业生产者,以不同地区的平均单位面积产量为基础,根据种植面积给予补贴;对粗放经营的畜牧业生产者也增加补贴。(3)农业结构调整政策。建立基金支持环境保护;对55岁以上农业生产者实行提前退休制度,安置青年就业;扶持山区和条件差的地区发展农业等。 到90年代中期,欧盟在解决农产品过剩和财政负担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谷物公共储备的数量从1993年的3000万吨下降到1996年的不到300万吨的水平;休耕措施有效地遏制了农产品产量上升趋势;农业补贴支出比例大幅度下降,欧盟总支出中用于农业的实际开支减至1996年53%。1998年农产品库存支出仅为20亿埃居,出口补贴为48亿埃居。 2、为了面对世界贸易组织新一轮农产品贸易谈判要求,特别是来自美国等国家的压力,1999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欧盟2000年议程》,强调对农业政策进行更为彻底的改革,提出建立欧洲农业模式,将共同农业政策转变为“共同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这一议程,欧盟确定将2000-2006年的农业预算支出按1999年价格计算冻结在每年405亿欧元的水平上,同时,分步骤、分阶段地削减对主要农产品的价格补贴。谷物和其他重要农作物的支持价格降低15%,其后是否继续削减视市场条件决定;播种面积减少10%,损失的50%由欧盟补偿;牛肉支持价格将分三个阶段降低20%,同时通过提供直接收入补贴的方式补偿饲养者85%的损失;奶制品配额制度将继续执行到2006/07市场年度,分配给经济落后地区的配额将扩大,分三步将支持价格降低15%,农民收入损失的65%由欧盟补偿。通过结构展基金支持基础设施差、劳动力技能水平低的相对贫困地区的发展,对生态脆弱地区和植树造林提供补贴,减少有害肥料和农药的施用。实现农业多种经营,维持农村活力,增加农村就业。 经过改革以后,目前,除牛奶和牛肉等产品的价格仍在国际市场价格的1倍以上外,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水平已经接近国际市场价格,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取得进展。 3、2006以后的改革。针对东欧10国将于2004年加入欧盟、共同农业支出将大幅扩大的问题,2002年7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对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建议,法、德两国首脑也就欧盟的农业政策改革达成妥协。主要内容:2006年后,共同农业支出将基本冻结在2000-2006年的水平,考虑到物价因素后欧盟农业预算支出每年增加1%;2004年、2005年和2006年三年,东欧十国的得到得农业直接补贴相当于目前欧盟15国水平的25%、35%和40%,以后每年增加10%,到2013年实行同等待遇;欧盟直接农业补贴的发放将采用更为严格的环保、食品安全和动物福利的标准;建立农场审计制度;每年对单个农场补贴不超过 30万欧元;在未来 10 年内削减 10% 的耕地;未来 7 年内将对大农场的直接补贴每年减少 3%;将 20%的直接补贴转而用于农村发展;谷类干预价格降低 5%;鼓励环保、关注消费者利益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村发展。 五、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1、财政支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受自然的影响很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是弱势产业,表现为: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生产周期长、生产和价格稳定性差、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显著、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很小。因此,支持农业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各国均通过财政投入等手段加强对农业基础地位的支持和保护,欧盟农业之所以得到快速发展,与欧盟的财政支持是分不开的。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较低,农产品竞争力不强,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小且呈下降趋势,面对入世的挑战,我国财政支农的力度应加大。 2、财政支农的实施要与国家宏观政策环境相适应。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一定要与当时的宏观经济环境相适应,特别是要与国家的金融政策相匹配。1984 #0;1988年,欧共体成员国希望通过约束农产品价格来减少负担加重的农业财政支出,但由于期间欧共体成员国的货币贬值,使得这些国家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名义上的价格约束被抵消,预期减少财政支出的目标并未取得理想效果。因此,要因时制宜的制定农业政策。 3、采用灵活多样的财政支农具体方式。近年来,欧盟对农业支持方式不断调整,重点包括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基本建设工程给予补贴;对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特别是购买农机具给予补贴;加强农业环保、教育、就业培训;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多元化经营等。 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分散,项目繁多,在现有财政支农资金不足的前提下,大大减弱了财政支农的作用。因此,要改革财政支农的结构,集中使用和重点投入相结合,采用贴息、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业政策论文:省域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模式探索 【摘 要】四川是养猪大省,2007年以来由于仔猪价格、饲料价格和猪肉价格同时飞涨,且疫情严重,生猪养殖面临巨大的风险。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与商业性保险的经营目标相背离,导致农业保险陷入了内在的两难困境。四川生猪养殖必须探索适合国情省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走出困境。 【关键词】农业政策性保险 生猪养殖 保险模式 1982年以来,四川率先试办了耕牛保险、奶牛保险、养猪保险、大牲畜保险和农作物保险。1993年,四川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到历史最高峰,保费收入达到1722 万元。1994年以来农险业务亏损较大,业务规模趋于萎缩, 2003年保费收入下降到83万元。 2004年5月四川省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当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38万元,比2003 年增长188%。随着农业保费收入逐渐增长,试点项目拓宽到奶牛、生猪、烤烟、麻竹等领域。目前比较成功的是眉山市奶牛保险试点和资阳市生猪保险试点。截止2007年农业保费收入7.25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61亿元。其中能繁母猪保险在全国率先启动、率先理赔,承保数量达491万头,生猪承保数量达1664万头,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总量的1/3。 但是四川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现状与农业大省的地位仍有较大差距。特别近年来,四川省频发自然灾害,农业保险业务风险大、赔付率高、亏损严重,保险业务的平均综合赔付率超过120%,而相应的政策支持不够,导致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不断萎缩,其生猪养殖保险就是典型事例。 一、生猪养殖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困境 1.生猪养殖风险的强损性与商业保险经营原则根本冲突 生猪养殖面临的风险具有多样性和并发性,疫情周期和频率较高,其结果是成灾率高、损失严重。高赔付金、管理费用及损失准备金之和小于当期保险费收入,与商业保险盈利目标相冲突,偏低的边际收益,会导致保险经营者以经济利益的回报率来选择保险险种,从而降低生猪养殖险种的投入和经营强度;保险公司则不可能介入亏损经营。因此,抑制保险供给以至退出其经营策略是必然选择。 2.生猪养殖保险的低补偿性与养猪产业的高风险性的矛盾 常发性蓝耳病、“猪链球菌”疫情等,是生猪养殖平稳发展的最大威胁和风险。由于动物疫病和药物残留等问题,导致日本、韩国、俄罗斯等不进口我国猪肉等偶蹄动物产品,其市场风险难以应对。作为养猪产业发展唯一“保护伞”政策的低补偿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 3.高保费标准与养猪户低收入不相容 养猪风险的随机偶发性和独立性,是利用大数法则分散风险为前提的。养猪产业风险的广延性、分散性、疫病的复杂性和成本价格的不稳定性,其性质已经不属于典型的可保风险。如果按商业化操作的要求制定保费率,农民买不起;如果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定保费率,保险公司赔不起,最终导致生猪养殖保险的有效需求和供给都严重缺乏。 二、区域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实现农业保险由商业性保险向政策性保险的转变,政府需承担如下制度创新的预期成本:即政府提供农业保险制度框架;政府承担组建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义务;政府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服务对象提供管理费用补贴、保费补贴、巨灾补偿和优惠政策;政府对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基于国情和省情,本文提出“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保监会”的政府主导性发展模式。其中①管理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主要负责对经营生猪养殖保险的商业公司提供再保险,提供部分保费,经营管理费补贴,制订财政、税收优惠政策。②商业性保险公司负责直接经营相关业务。③保监会负责监督政策性保险业务执行。 这种模式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经营模式,国家根据效益最大化原则,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责生猪养殖保险的发展规划、政策制订、宏观调控管理、基本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提供生猪养殖保险再保险支持。获准经营政策性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主要经营生猪养殖保险监管部门设计的基本险种,也可经营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和批准的自行开发自愿投保生猪养殖保险险种。 该模式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于:一是充分借鉴了国际上发展生猪养殖保险业务的成功经验,遵循了政策性保险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充分利用了现有政策性银行、商业性保险公司的资源,实现了政策性贷款和政策性保险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发挥政府政策性金融政策的整体效能,有效规避信贷资产风险,提高经营效益,避免市场垄断,降低财政支出。三是为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体系的尽快构建提供了现实可行性,避免了机构设置的巨大财政成本投入。四是符合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村金融体系支农作用的宗旨。 三、对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的政策建议 1.财政补贴政策 各级财政应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补贴,将生猪养殖保险补贴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包括:第一,提供保费补贴。对保险经营费用进行补贴,由政府按照保险公司对养猪户收取的保费收入比例给予全额补贴经营费用,保险公司不从保费中提取任何费用,保费全部用于对养猪户受灾后的赔付。第二,提供管理费补贴。对经营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的费用补贴。第三,提供再保险补贴。对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业务购买再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以进一步降低保险公司保险风险,增强赔付能力。 2.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制度 生猪养殖面临饲料涨价,疫病等风险,很容易形成巨灾损失。因此,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巨灾损失基金,积累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增强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势在必行。 3.税收减免制度 政策性农业保险税收减免制度有利于扶持农业保险基金的积累,增强保险的自我发展能力。对生猪养殖来说,应将政策性保险业务与其他业务严格分开,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专账专人管理,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实行保险公司经营一定区域范围内(县以下的范围)的其他险种相关税目免税,从而调动保险公司从事保险的积极性。第一,对生猪养殖保险进行单独的保费收入管理,建立单独的电子化信息系统。第二,对资金结余的管理要明确规定,要求专款专用,不得任意拆借。第三,要对生猪养殖保险分险种核算,积累数据,为未来相关规定的制定提供依据。 第四,建立费用的分项管理系统。建议相关部门对全国的生猪养殖信息进行统计、调查、研究,做好生猪养殖保险的基础工作,掌握完整的产量及疫病统计资料和各种饲料的成本数据,使定损理赔有所依据,从而促进生猪养殖保险快速发展。 4.全省统一承保条件和赔付标准 依法统一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的承保条件和赔付标准,坚持承保生产成本和赔偿生产成本原则,避免保险公司经营的不确定性。如农户需要投保产量或产值保险,可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商业化险种。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性银行水利建设论文 一、青海省水利建设现状和面临的困难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有“江河源头”、“中华水塔”之美誉。境内河流纵横,雪山林立,冰川广布,沼泽连绵,湖泊众多。据统计,全省水面积在3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35条,河道长度大于100公里的有65条,干支流总长度约28公里。省内有大小湖泊2043个,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有300多个,全省冰川面积约为5225.38平方千米,冰川总储水量3705.92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2.5%。由于受气候、地形等条件的限制,青海水资源总量虽然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开发利用难度大、可利用量不足。根据资料显示,青海省水资源总量为629.3亿立方米,全省平均产水规模为8.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人均水资源量11184立方米,2011年全省总供水量36.23亿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5.8%。由于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加之受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目前青海省水利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水资源与生产力布局还不相匹配,全省发展基础较好、人口相对集中的东部湟水流域、西部柴达木盆地是青海省水资源供需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柴达木盆地工程性缺水与农业用水效率低下并存;东部湟水流域资源性缺水严重,中、下游地区水污染形势严峻,一些大型骨干水利工程没有完全发挥效益,供水保障能力仍显不足;黄河沿岸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低,重大水资源配置缺乏,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不足,城乡水利建设抵御特大干旱风险的能力不强,水资源调控能力仍需加强。 (二)防灾减灾体系不完善 青海省地市州所在城市大多依山傍河而建,易受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侵袭,防洪基础设施薄弱,重点城市综合防洪能力不强,中小河流治理起步较晚,汛期成灾率高,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一定威胁,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小型水库病险问题突出,泄洪设施不完善,排空能力不足,安全隐患较大,预警监测能力还不强,应急机动抢险能力较弱,防灾减灾社会化保障体系还不健全。 (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现有水利工程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效益衰减问题突出。小型水利工程投入少、进展慢,农田水利建设滞后,青海省耕地灌溉率只有44.2%,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0,灌溉水利用效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用水浪费严重,草场基本没有灌溉设施。据统计,全省仍有近120万人口存在饮水安全问题。 (四)水资源保护形势严峻 青海省水土流失面积35.4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9.2%。水土流失且呈加剧趋势,防治投入不足。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一些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预防保护、执法监督等工作还有待规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造成众多湖泊面积缩小或干枯,部分河流污染超标,水质恶化,防治难度加大,部分区域水源涵养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逐步下降,生态环境问题呈恶化趋势。“三江源”等部级自然保护区预防、治理、保护难度大、任务重。 二、农业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农发行青海省分行自2007年开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业务以来,一直在实践中摸索和积累经验,依托政策,抢抓机遇,将具有显著民生效应的水利建设项目纳入营销视野,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主导、实体承贷、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机结合的水利信贷运作模式。截至2013年末,已累计投放水利建设贷款10.6亿元,支持水利建设项目28个。其中,河道综合治理项目5个,重点水利枢纽工程项目7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个,节水改造、灌溉工程项目3个,防洪工程建设项目2个,农村水能开发利用(水电站)项目10个,已支持的水利建设项目贷款无逾期、无不良,在支持青海水利建设发展的同时,也凸显了农业政策性银行在服务“三农”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但由于受水利建设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承贷主体单一、财政配套政策不到位等因素的制约,影响农业政策性银行信贷投入水利建设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要加以解决。 (一)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 水利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收益水平低,具有典型的公益性特征,属于高风险投资领域。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讲,农发行迫切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贷款补偿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把贷款风险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但就目前而言,国家和地方政府缺乏类似的相关配套政策,对农发行的财政补贴力度不大,风险拨备按税前1%计提,难以使农发行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扶持“三农”、支持水利建设中的作用。从操作层面上讲,农发行将水利建设贷款列入政策性范畴,由于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补偿政策和承担风险的保障政策,只能按照商业性信贷管理要求来运作,导致与之相适应的“政策支持型”、“财政补偿型”、“政府保障型”等信贷运作模式难以启动,影响农发行信贷资金对水利建设的有效投入。 (二)水利建设贷款模式单一 由于国家没有支持和优惠政策,前期农发行水利贷款模式大部分属于“水地”结合,采用把农村土地收储整治与水利建设结合起来作为项目建设内容,以土地出让收入返还延伸带动水利建设的模式。2012年末,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出台后,主要采取了各级政府偿债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支持模式。同时,由于财政全额出资的纯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通常政府财政资金先收后支、分批拨付到位,资金到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需要财政垫付性贷款的,按照目前的信贷政策,农发行不支持财政垫付性贷款。水利建设贷款模式的单一,使得农发行支持水利建设无法发挥及时、有效的先导性职能。 (三)承贷主体选择困难 由于水利设施大多产权不清,其管理方难以作为符合农发行要求的承贷主体。根据农发行现行信贷政策,可以作为政府主导的水利建设项目借款人主要有融资平台公司、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目前正在试行的国有独资及控股等公司类客户。但由于政策原因和历史原因,农发行在选择上述三类承贷主体时仍面临一些困难。主要体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实力弱、包袱重,新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出台后,要求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面临挑战,一些事业法人缺乏合法有效的承贷主体;一些“机关法人”没有贷款条件和准入门槛,在政策上存在模糊地带;一些国有独资及控股等公司类客户不具备国家规定的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相关资质,开展BOT、PPP委托代建等融资模式存在制约。虽然水利建设贷款需求量大,但这些都无疑加大了农发行选择承贷主体的难度。 (四)资金监管难度较大 由于水利建设项目对用地规划、流域与气候等均有要求,水利设施一般投资规模巨大,建设标准高,还款周期长,期间所面临的拆迁风险、市场风险、资金挪用风险等各类风险隐患较多。加之水利项目还款资金主要来自项目本身产生的水费、电费收入、政府补贴资金等。水费、电费受市场变化的影响,政府补贴资金受财政预算拨付影响,造成农发行很难对信贷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增加了贷款风险。 (五)信贷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大多数基层农发行相对缺乏具有一定经验的一线信贷人员,个别行甚至不能独立进行项目评估,操作风险较大,贷后管理能力较低,给贷款评估、贷款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对策建议 在外部政策环境刚性约束的情况下,农业政策性银行应立足于省情行情,优化营销策略,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办贷管贷水平,发挥其在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全力为青海省水利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围绕水利项目支持重点,创新贷款营销思路 在贷款营销上要克服等客上门的思想,增强主动营销意识。农发行要主动搜集各级政府关于水利建设的战略规划,筛选适合农发行信贷支持的水利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地编制支持水利建设的政策性贷款发展规划,制定详细的贷款项目营销方案,坚持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营销贷款项目;要讲究贷款营销策略,把“政策营销”放在首位,通过政策宣传和农发行职责宣传,抓好与地方政府的良性互动,共同把水利建设的“金融工具”运用好;要进一步创新贷款营销方式,采取“高层营销、营销高端”,力求在高层次上加强沟通协调,提高营销效率。 (二)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形成财政与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合力 要落实公共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充分考虑青海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实力等因素,对青海水利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给予倾斜。青海省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农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制度,严格执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大力推行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或承担全部利息。对农业政策性银行发放水利建设贷款考虑免征营业税、印花税等税种,按一定比例减收所得税。 (三)积极培育合格承贷主体,破解农村水利融资瓶颈 要进一步明晰产权,解决农村水利建设项目信贷资金缺乏承贷主体的问题。要大力推动中小型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对一些中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拍卖、租赁、股份制改造等,逐步实现农村水利项目的市场化经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地方政府债务的治理框架,大力推广PPP模式。因此,农发行可大力支持地方政府批准授权或委托借款人承担项目融资或运营职能,采用BOT、PPP等融资模式的公司类客户。同时,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农村水利建设投资公司,打造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统贷统还的平台,为农发行介入提供合格的承贷主体。农发行各级分支机构要紧跟地方政府发展规划,及时掌握水利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储备和安排情况,精心筛选,重点选择民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财政补贴拨付及时可靠,还款有保障的财政补偿性项目;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关注、涉及民生且有一定经营收益的收益权抵押型项目。 (四)强化金融创新,为政策性水利提供良好产品及服务 传统的水利建设项目贷款偏重于国家和省级大型重点水利项目,对于其它水利项目尤其是小型微型项目关注较少,这和水利建设发展的趋势不符,与大型国家和省级重点水利项目相比,众多的中小型水利项目更加缺乏资金投入,而这些项目对农民利益的实现和保证却更加重要。因此,目前农发行迫切需要创新水利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一是大力探索尝试水利项目中的B0T(建设-经营-转交)、TOT(经营转让权)、BT(建设-转交)、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新型水利项目贷款模式。针对有资质的水利项目建设单位作为贷款主体,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水利建设。二是研究和探讨创新型农业政策性水利金融产品种类。对农户开展小型节水灌溉、塘渠疏导加固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需求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扶贫贴息贷款等。对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水利建设项目,先期提供信贷支持,以解决地方财政资金到位滞后和项目启动资金缺乏的问题。三是创新金融服务。依托报刊、网站等媒体水利政策信息,宣传介绍水利和现代产品,推动网上融资、网下签约,以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融资对接效率。同时,应借鉴国外经验,允许农发行对特定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延长贷款期限,服务项目建设。 (五)发挥保险的风险补偿功能,建立水利建设的风险屏障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积极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支持保险公司与农发行建立“信贷+保险”合作,设立农村水利建设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提高对水利贷款的担保能力,实现保险资金与信贷资金的有机结合。要进一步强化财政对水利建设的促进功能,除发展洪灾保险、电站设备财产险等传统险种外,保险公司可根据水利工程特点和水利建设的主体需求,大力开发与水利建设发展密切相关的新险种。同时,根据相关信贷管理制度,抓好贷前、贷中、贷后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序时查看工程进度,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定期对抵押物情况以及抵押物价值进行核实,确保第二还款来源足额可靠。 (六)整合利用各种资源,进一步提升办贷水平 一要积极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改进,从行业、区域、客户项目等多个角度出发,提高重点水利项目、重点水利客户信贷业务审批效率。加强对青海省等重点西部欠发达地区重点水利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结合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地区发展规划,制定差别化的水利建设信贷支持政策。二要着力提升项目评估水平。在项目整体把握上要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确保项目评估结构完整和数据衔接,调查内容面面俱到,资料核对逐页过目,评估报告具体详尽,力求资料和内容的有机统一,对于项目手续,不仅要合规合法,更要高效全面。三要着力完善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包括内外部、上下级等全方位的信息。在项目营销前期,对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应通过各种营销方式促进信息和沟通的系统全面。在评估阶段,通过上下联动,实地评估,全程参与的方式有效缩短信息反馈时间和距离,为项目运行提供高效快捷的办贷服务。四要着力整合信贷管理资源。考虑到基层农发行现有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等情况,评估人员可由各行推荐,上级行审定,兼职不调动,在重大项目营销与评估时实行统一使用,形成管理合力,提升办贷运转效率。 (七)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为支持水利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要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搭建农发行支持农村水利建设抵押确权、登记、评估、转让、融资等平台,为农发行介入水利建设项目创造条件。应给予水利建设项目承贷主体宽松的外部环境,使其真正成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实体。要培养贷款企业的诚信意识,落实建设项目资本金和自有资金,确保与信贷资金匹配使用。 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课题组 农业政策论文: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信贷管理论文 一、按现代银行要求,建立符合农业政策性银行特点的信贷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信贷管理部门成立以后,针对农发行办贷管贷制度陈旧,信贷基础管理薄弱的现状,先后出台十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建章立制百余件,内容包括信贷政策、评级授信、审查审议、作业监督、资金支付、监测分析、系统操作等,基本覆盖了贷款业务的全过程,初步形成了符合现代银行要求和农业政策性银行特点的信贷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一是连续7年信贷政策指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结合农发行业务特点,明确业务边界,指明信贷投向,确定重点支持、优先支持、择优支持的领域,制定限制和退出政策。指引的对于各级行把好投向关,进一步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促进“两轮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出台评级授信管理办法,吸收借鉴现代银行内部评级方法和模型,建立了十余套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根据农发行业务特点,针对“三类客户”和“六个分项”实行“区别对待、分别管理”。累计进行客户评级17.5万户/次,客户授信14.5万户/次,对于强化客户准入管理,提高客户信用风险识别和计量水平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三是出台信贷审查管理办法,为实现审贷分离和前后台制约提供了制度依据。制定信贷审查标准化指引,明确审查要素和审查材料的标准及要求,加强了信贷审查基础工作,提升了信贷审查的精细化、规范化、流程化管理水平。总省行信贷管理部门累计审查各类业务4.4万余笔,其中对3.9万笔贷款提示风险8.1万余项,充分发挥了审查把关作用。四是制定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信贷审查审议工作程序,实现了审议工作的标准化。总省行累计审议项目4.4万个,涉及金额4.1万亿元,其中否决项目699个,涉及金额310亿元。 借鉴现代银行先进经验,建立独立审查官制度,对有权审批人起到了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作用,进一步提高了信贷审批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五是出台信贷作业监督管理办法,启动对审批后支付前前提条件落实、合同签约、资金支付等环节的审核监督,累计对4.9万个项目进行了6.1万余笔贷前条件落实监督,对资本金不到位、土地指标不落实、担保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下达整改意见3万余条,涉及金额1.3万亿元,充分发挥了贷款发放前的最后风险把关作用。制定信贷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确保了资金合规支付使用。六是建立信贷监测分析和风险排查制度,依托CM2006等系统平台,搭建起常规监测、重点监测、专项监测相结合的信贷监测体系,建立了前后台、上下级行联合共管的常态化监测工作机制。累计排查贷款客户7.9万户,退出4825户,收回贷款387亿元;累计向行领导提交监测分析报告上百个,向相关部门提交风险提示数百份,提示风险数千条,发挥了对信贷资金运行和办贷管贷基础管理的监测预警作用。 二、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业政策性银行信贷科技支撑体系 2005年3月,总行党委做出引进工商银行CM2002系统的重大决策。由总行信贷管理部牵头组织,在工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行上下共同努力,改造后的农发行信贷管理系统(CM2006)于2007年9月正式上线,使农发行信贷业务一举摆脱了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实现了信贷信息系统零的突破。2010年8月,针对CM2006系统不完全适应农发行业务特点等问题,总行信贷管理部又牵头启动对系统的全面升级改造,新增作业监督等九大模块,以及无纸化办贷等19项重要功能,于2012年9月全面上线运行,使系统对农发行信贷业务的科技支撑水平进一步提高。2013年4月全面启动无纸化办贷,实现从贷款受理到贷款发放的全流程无纸化。通过与工行的全面战略合作,农发行在高起点上完成了现代银行信贷信息科技平台的建设,实现了信贷信息系统的跨越式发展,有力提升了农发行办贷管贷、风险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除CM2006系统外,信贷管理部门认真做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银监会风险客户统计系统、银税系统、国土资源系统等的对接及应用工作,使农发行信贷信息系统综合管理与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具有现代农业政策性银行特点的信贷科技支撑体系。 三、按现代银行要求,建设信贷管理人才队伍 截至2013年6月末,总、省、地三级行信贷管理条线从业人员共约1500余人,平均年龄不到40岁,80%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信贷管理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才队伍视为农发行信贷管理事业的“第一要素”,坚持用现代银行信贷文化塑造人,用现代银行专业知识武装人,用现代银行激励机制引导人,努力建设一支符合现代银行要求的人才队伍。一是着力培育现代银行信贷文化,不断丰富信贷管理专业文化理念内涵,使信贷管理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服务意识和改革意识,将合规办贷管贷与风险防控理念贯穿业务始终。二是大力加强现代银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充分利用网络、卫星视频系统、行校联合办学和现场培训、在岗培训等方式,累计举办培训班3000余个,培训人员达25万人次,信贷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得到不断提升。三是不断完善现代银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条线考核评价方案,每年评选“信贷管理优秀单位”,同时对出现违规操作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各级机构和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自身职能,提高内部执行力。经过不懈努力,一支技术精干、作风过硬、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信贷管理队伍已经初步形成。 四、总结 信贷管理部门成立以来,通过不断强化信贷基础管理,认真履行审查把关职能,大力加强信贷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在打造现代银行办贷管贷体制机制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和成果是信贷管理战线广大干部职工集体智慧的结晶,体现了不畏艰难险阻、勇于改革闯关的进取精神,体现了不惧压力挑战、大胆探索实践的创新精神,体现了不计个人得失、无私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展望未来,信贷管理部门将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目标和总行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勇于锐意进取,不断创造农发行信贷管理事业新的辉煌,为农发行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单位:农发行总行信贷管理部 农业政策论文: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对三农问题研讨 农民、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是我国政府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决定和影响我国社会改革发展进程的关键问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中国“三农”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农业发展面临的生态环境制约 农业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的自然基础和根本条件,它为农业生产提供自然资源和环境,并且作为农业生产的工厂进行能量转换和物质生产,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前提。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农业生态环境状况极不理想,农业生产依然受到耕地、水资源的浪费退化等资源约束。 (二)农田水利建设滞后 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一直以来都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威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水库数量虽逐年递增,但有部分水库运行困难,60%的排灌工程设施需要维修。我国旱灾受灾面积和成灾面积均较大且逐年递增,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2009年底所统计的灌区数仅有5844处,明显低于2007年和2008年;全部耕地中只有49%能确保灌溉,正常年份农业缺水量达300亿方。但是,农田灌溉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6,远低于发达国家0.7-0.8的水平,如果能够提高到0.55,每年就可节水300亿方,相当于正常年份的农业缺水量。水利设施落后、建设滞后俨然已经不能适应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需要。 (三)城乡收入不平衡 农业发展的状况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而农业能否发展主要取决于农民的应得利益能否得到切实保护保障。城乡收入的不平衡突出地表现在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增长速度较慢,城乡差距较大并且呈不断扩大的趋势。2009年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是5153.2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是3.33:1,此比值在1978年改革之初是2.6:1,1985年是1.86:1。近些年来,国家一直出台多种支农措施,但是并没有转变城乡收入扩大的趋势。 (四)农业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不断支持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也逐步取得了新的进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我国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依旧很低,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与农业生产脱节,还没有完成从追求农产品数量增加的经济增长方式向追求质量和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与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极不适应。 二、农业政策性银行支持三农现状分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国家信贷支农的重要载体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支持和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担负着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其对三农的支持贷款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三类,即政策性贷款、准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 (一)政策性贷款投向集中于粮棉油收购 ①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放的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过于集中于粮棉油收购环节,对流通领域投入的资金力度较大,制约了农业政策性金融支农功能的充分发挥。三年来,粮棉油收购贷款投资数额所占比重远远大于其他贷款且不断增加,2009年全年累放粮棉油收购贷款4193.6亿元,同比增长6.2%;农业综合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在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投入金额分别为338.8亿元、889.4亿元和1558.52亿元。从粮棉油收购贷款的实际资金运作来看,其贷款对象是粮棉油流通企业而非农业生产者本身,农业生产者只会间接的向流通企业出售粮棉油产品而获得部分资金。粮棉油收购贷款的作用是促进了农副产品的销售而非生产,对于农业生产者来说,生产需求的资金并没有任何增加,也没有直接与农发行产生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二)农业综合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投入分析 2007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办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业务领域拓展到农村路网、水网、电网、信息网、农村能源、环境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基地、农村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改造等领域。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截至2011年3月,农发行累计向349家企业发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197.67亿元,其中,短期贷款59.82亿元,中长期贷款137.85亿元,贷款余额152.52亿元。截止至2009年末,支持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13.37万公里,建设和改造输变电线路2.26万多公里,新增良田534万余亩,复垦土地面积177万亩。截至2010年末,农发行涉农水利建设贷款余额达1037.41亿元,支持项目1362个。 (三)商业性贷款支持三农分析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所开展的支农商业性贷款主要有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商业性贷款的规模远小于政策性贷款的规模,也是促使农发行利润较低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其发放的商业性贷款中,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占有绝大比重,而农业小企业、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贷款投入则比重较小。虽然在2006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山东、重庆、江西、福建四省(市)开展了农业小企业贷款业务试点,也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大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拓宽业务范围和缓解农业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尝试,但由于投资力度有限,农业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至今仍没有妥善的解决。 三、中国农业政策性银行信贷业务支持三农模式改革 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显著增强,三农的发展面临着重要的历史机遇。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速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的局面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中国政策性银行作为配合、执行国家政策的金融机构,应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通过加大扶持力度与改革业务方向继续发挥在三农中支柱和骨干的作用。 (一)坚持大力支持粮棉油购销储 1.继续加大粮食收购贷款的投放力度 扩大农民收入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保持粮食收购价格稳定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需要有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大力配合。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今后的发展中仍需要将支持粮食的购、销、储信贷业务作为其经营的优秀,并逐步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后支持收购的范围可以适度扩大:如支持流通范围由国内到国外,支持流通路线由短期到长期,支持收购方式由传统到订单收购和异地委托代购等。 2.全面支持粮食储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十二五”期间我国粮食安全的基本目标是保障全体公民完成从“吃饱”到“吃好”的转换。《国家粮食安全需求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中也明确提出要求,我国的粮食自给率要保持在95%以上。农发行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性贷款对储备粮的资金支持,随时根据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保证储备粮资金的及时、足额供应;同时要配合促进国家粮食政策的落实,保证储备粮各项计划能够顺利实施。 (二)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的力度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 1.增加农村中长期信贷业务投入量 目前,中国农村对于长期资金的供求不均衡,存在较大缺口,政策性银行应该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基础建设项目,只有提供长期的投入才能发挥出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支农的功能,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性银行在选择其长期贷款对象时,要按照政府的发展规划和财政资金安排计划,优先选择国家或地方高度重视的、有配套资金及优惠政策扶持的涉农领域;对于先期投入、预期增长良好而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涉及不多的领域给予积极地支持。 2.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和农村的繁荣。中国政策性银行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应侧重在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农村生态建设、基本农田改造和农民生活环境改善等方面。 (1)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加强水利建设,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对于我国政策性银行支持的重点应突出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重点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在区域选择上倾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等区域;第二,配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侧重增加对灌区建设的投入;第三,支持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最后,大力支持节水灌溉、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开发。 (2)支持基本农田改造 受到我国耕地数量有限的制约,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是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解决对策。对于中低产田的改造不单纯是提高当年产量,而是着眼于根本性的土壤改良,提高耕地特别是要进行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建设。因此,政策性银行应侧重于支持农村土地整治、耕地面积改善、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优质粮油产业工程和优势产业的建设(如蔬菜产业带、棉花产业带)、绿色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将基本农田改造的支持重点放在支持粮食主产区,特别是主产区的产量大县。 (3)加强对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支持 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及不平衡性发展使得农村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村生态建设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境,种种的一切现象使得对于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持的需求变得更加急迫。首先,应对农业生态建设长效保护加以支持,包括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海洋生态环境等重点生态工程,重点流域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耕地和水资源污染防治、防沙治沙等领域的建设。其次,加大对工业污染、小城镇污水治理项目的支持;最后大力支持农村新能源建设,包括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工程建设等。 (4)支持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 中国政策性银行应继续重点支持供电、供水、供气和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力度改造农村水、电、路、气。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上可以侧重加强对农村公路上的危桥、安全防护和排水设施建设的支持,范围上倾向于支持“少边穷”地区农村公路的发展。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上,要配合国家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加大信贷投入,支持解决高氟、高砷、水资源污染以及血吸虫疫区的饮水安全。此外,要加大对农村社会发展方面的投入,积极鼓励商贸、邮政、医药、文化等企业向农村延伸销售网络。 (三)积极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现代农业建设是以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程度作为衡量基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程度又取决于龙头企业特别是加工型龙头企业的建设。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问题不能单单依靠政府优先的财力资源来解决,而是通过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倡导与诱导性功能、虹吸与扩张性功能来顺应其多元化的市场融资需求。所以,中国政策性银行应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强、带动面广、信用度高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应吸收总结之前支持农业中小企业发展经验以支持优质龙头企业为优秀的上下游中小企业,发挥龙头企业集群效应。要充分利用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杠杆和系统资源,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和跨所有制合作。
村级财务管理思考: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策略 摘要 村级财务管理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落实国家有关农村财务管理政策、方针具有重要的支点作用。但是,受制于客观条件,村级财务管理普遍出现账目混乱、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财务公开质量不高等现象,制约着农村经济与农村改革的发展。本文将对村级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以及相关解决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 农村;村级财务;问题;对策 当前,农村经济改革正持续推动中,良好践行村规村约,加快新农村建设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其关键原因在于农村是否能通过各种社会力量的帮助下,实现高水平的村务自理,有效提升村委会的服务质量。但是,由于诸多客观原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高质量劳动力的流失,高素质人才难以在农村扎根,由此导致的农村自我管理进程长期停滞不前。而村级财务管理作为村务中的重点任务,需要引起足够重视,以此作为农村经济的改革点,持续推进。 1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所面临的基本问题 1.1缺乏有效的、科学的财务管理系统以及评价机制。 由于农村经济实力所限,村级财务管理资金分配必然需要精打细算,对于硬件提升以及人员素质提升的资金投入上存在明显不足,由此是财务管理出现人员与硬件上的双短板。同时,农村的会计电算化水平仍然比较低,人员素质长期无法提升,信息公开缺乏持续性。另外,财务管理的有效性缺乏评价体系,财会人员无法对管理的实效性进行评价,无法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需要,也在其他方面引起了村民对于财务管理上的误解,引发内部矛盾。 1.2财务管理缺乏监督,规范化管理缺失。 在财务管理中,财务会计管账、出纳管钱是重要的、基本的财务管理条例。但是,由于村级财务、甚至村务管理在制度上、人员上缺乏足够的监督力度,权钱集中的混乱现象较为常见,也成为了村官腐败的温床。同时,规范化管理的缺失直接导致资金利用不到位,招待费、公款吃喝等现象开支过大或者是严重超标,以此所带来的变通报销现象也较为常见。另外,国家针对部分贫困地区所下发的扶贫基金,由于数额较大,如何真正用到农民身上,如何有效防止资金的滥用、乱用,在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仍然是研究的空白。 1.3财务公开落实不到位,无法调动村民的监督热情。 随着新农村的建设力度在加大,村容、村貌正在发生很大程度上的改变,但如何有效提升村民的村务参与热情、切实提升村委会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仍然是较为困难的课题。例如,在财务公开方面,只有总账,无具体明细、无分类、无说明,这样的“三无”信息公开对于村民来说无异于天书,对于激励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无异于天方夜谭。同时,部分农村在村级财务管理上实行了信息公开,但更新信息不及时,甚至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账目表面很好看,但水分很多,缺乏实质性内容。 2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对策 2.1优化村级会计人员的管理,提升村级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 针对村级财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升的问题,可按现有的农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财会人员给予清退。同时,由乡镇一级政府组织公开招聘,依据所辖区域农村个数、规模等科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最大化节约行政以及资金资源。对于农村财会人员不足或应聘人员不足的现象,政府可以联合高等教育学校,采取“大学生村官”相匹配的“大学生村级会计”政策,鼓励财会专业的优秀学生下乡支农,为农村财务管理注入规范化活力,从而有效杜绝财务上的混乱。另外,对于现有的财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敦促其积极提升自身素质,定期进行相关的业绩考核,并设置相应的激励政策,以此形成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以及稳定性,从而实现村级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 2.2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村民参与村务热情。 规范、专业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内部监督,更需要外部监督,只有在村民的有效、长期监督下,财务管理才能更加“阳光”,村务处理才能更加专业。因此,需要首先践行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尤其要加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假设。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在村级设置村务公开小组以及民主理财小组,依据法定程序,有效推动监督力量的有效落实。例如,财务是否真正公开、透明,公款吃喝、违规招待是否存在,村民意愿是否能有效实现,等等。村级财务小组作为连接村民与村务的重要节点,需要充分发挥出其监督与制约作用,推动村级财务决策更加合理、科学,有效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 2.3积极落实财务公开制度,乡镇政府加强监督与管理。 财务公开要坚持实际、实用以及实效的基本原则,让民众能够看得见、看得懂,必要时可以单独制定出小册子,分发给村民。要求财会人员定期向理财小组与监督小组作报告,对账目存在的问题作出更好的分析,对财务管理工作中涉及的隐藏问题积极说明,理财小组与监督小组需要做好细致沟通,积极了解财务管理工作上的困境,与村委协商共同解决。同时,乡镇政府在平时的工作中,应不定时、不定点对所辖自然村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有效实现对乡镇政府的监督与管理。 2.4明确村官与财务人员的业务范围,加强责任管理。 对于村官的职权范围,需要作出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止其利用手中的权力干扰财务管理工作。例如,对设计本村重大的资金收支情况,需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主任起到引导与执行作用,决策的主动权在村民代表大会手中,对于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款、投资收益、集体统一经营收入等的使用管理以及核算,需要村民代表大会、理财小组、监督小组直接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有效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同时,财会人员需要认真落实报账与入账程序,坚持使用统一票据,明确专人管理票据,统一建档,有效实现村务管理的制度化、专业化与法制化,从而推动农村村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3结束语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继续推动村务公开制度、扎实推动财务管理的监督制度建设成为重要的解决方针。因此,需要财务人员加强自身综合素质,有效落实财务公开,提升财务监督能力,从而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的专业化、制度化。 作者:田娇燕 单位:宁夏中宁县舟塔乡人民政府 村级财务管理思考:新形势村级财务管理探析 一、村级财务管理现状 1.对村级管理工作缺乏正确认识。 按照目前的状况而言,虽然政府已经出台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对村级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一个较为系统的管理,但是由于村级内部的领导和人们均对村级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忽视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进而使得各种相关的规章制度均得不到应有的发挥,使各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只挂在墙上,而没有被人们放在心上,使村级的财务管理工作失效。更何况,一旦领导不重视财务管理的工作,那么村级的各方面的管理水平将会大幅度下降,使得村内缺乏一个较为完善科学的财务信息收集机制,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工作也将得不到规范,再加上村内的会计财务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为村里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不少的难题。 2.缺乏专业会计知识,财务管理失效。 由于农村普遍缺乏相对应的专业会计知识,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时常违背会计原则,例如“钱账分管”的原则,把钱和财务票据都集中于村内的领导管理。更有甚者,村内的资金根本不开设银行账户进行管理,而是通过现金交流的方式进行财务业务的结算,现金则统一由负责人管理,财务工作根本得不到规范,资金也得不到安全的管理,资金的流向和使用均没有一个正规的监管,形成了权钱统一的局面,还会导致招待费超支、资金浪费、经济业务不清等问题。 3.财务公开系统不完善。 虽然财务信息公开系统已经在各村内普及,但是财务公开系统仍然十分不完善,该系统公开的财务信息十分简单且可有可无,有些村公开的财务信息只有总账,而没有明细账,也没有对财务账单进行合理的解释,根本无法满足村民对财务信息的需求;同时,该财务信息的公开通常存在时间上的延迟,有些村公开的财务信息已经过时,公开的财务信息是几年前的甚至是十几年前的,使公开系统流于形式;再加上财务信息公开的程序不规范,公开系统仍然由村领导控制,无法对村领导进行监管,根本无法体现财务公开系统的意义。 4.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机制。 在村内缺乏一个较为高效科学的监管机制。从管理者的角度上来说,无法对村领导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经常性出现村领导贪污腐败的状况,有些村领导则是对财务管理工作一窍不通,却还要亲自进行财务管理,直接导致财务管理的混乱,有些村领导则是规章制度意识淡薄,时常违反地方法规,认为村内的事自己说了算。从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上来说,由于村的财务管理范围较小,许多村缺乏相对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某些村就算去审计并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也只是流于表面,在形式上进行财务监督,这样的财务监督效果极小,村内的资产仍然处于混乱状态。 二、村级财务管理出现问题的因由 1.缺乏财务管理意识。 财务管理意识较弱一直我国村级内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许多的村领导缺乏一定的财务管理意识,缺乏用钱意识,认为财务管理是多余的,没有必要的,只要村内的财务情况不影响村内的正常运营和自身的工作就可以了;而一些村领导则认为村内的财务状况应该要“权钱统一”,有权就有钱,通过自身的权力大肆敛财,认为财务管理是阻碍自己捞取个人利益的阻碍物;还有一些村领导则对财务管理缺乏一定的认识,认为“闲事莫理”,把财务管理的工作直接忽略掉。 2.财务管理力度有限。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的各个方面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的村级管理形式和管理力度均再也无法适应现代农村的发展,再也无法迎合农村的新形势和新状况,财务管理力度将十分有限,再也无法为村级的财务进行一个更为合理的管理,这样的状况将直接导致农村的各个方面的管理水平和能力的下跌,让农村的管理更为失控。 3.惩处机制不严格。 由于以前对某些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财务机制的村领导的处分不严格,直接导致了以后村领导的违规行为的增加。例如,某村领导利用职权谋取暴利,贪污腐败,最终的处分只是去除其职务,并追回贪污钱财即可。宽松的惩处机制,不但对后人没有“杀鸡儆猴”的作用,还“鼓励”和“认可”了前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4.缺乏民主意识。 村内的村民对村内的事务有着相对应的决策权、投票权、知情权等权利,但是某些村民的权利意识不强,民主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更有甚者根本无法得知自身拥有的权利,更加无法合理的使用自身的权利,为自身谋取更大的利益。因此,当村名不去争取自身的权利时,村内许多应该由村民做决策的事务则被村领导个人决定了。这样的做法,不但不能体现民主机制,还容易导致决策的错误。一旦决策出现错误,村民也只能承受,无法作出改变。 三、解决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对策 1.出台各种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工作混乱是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失效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使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更好的反映出该村的财务状况,必须要出台各种规章制度,对村内的各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一个合理的规范,使管理过程更为严谨,科学高效的收集各种各样的财务数据信息,妥善管理各种原始会计数据,按规章流程做好会计工作,编制好会计报表,对村级的财务状况进行一个真实的评价。 2.建设健全的财务活动监管机制。 有了各种各样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有一个较为健全完善的财务活动监管机制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是否规范进行一个严谨的监控,这样才能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能够规范进行,才能对村级内部的资源、资产和资金进行一个有效的管理,才能实现账物统一,把连带责任落实到个人,才能及时的知道资金的流向,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一个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对会计票据进行一个正确的处理。 3.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村内在进行财务管理人员招募时,必须要优先选择会计专业的村民。选择对财务方面有一定认识的村民,才能规范的对财务数据信息进行有效的处理,才能编制好会计报表。而且,在财务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要对员工进行会计专业知识的培训,让其能够更为清晰的了解到自身的工作范畴,与此同时,还必须要培养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4.在村内贯彻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观念。 必须要通过广告、墙报等形式,在全村范围内进行民主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的灌输,让村民都能得知自身在村内享有的权利和该承担的义务,能够主动的参与各种的民主投票活动,为村出一份力,做好村级决策,并能从中形成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识和观念,能够主动要求村级财务状况的及时公开,维护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四、结语 总而言之,村级财务管理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必须要对其进行修正,才能确保该村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 作者:徐天霞 单位:江苏省泰兴市姚王镇经济服务中心 村级财务管理思考:社会主义新时期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探微 [摘要]农村财务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现阶段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社会主义新时期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思考。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 监管机制 财务管理制度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加以推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开展农村工作的基本单位,在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中,财务问题则是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的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其开展的状况以及效果,将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然而,目前的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难以开展,局面比较混乱。一方面,财务收支无人监督,挪用集体现金现象严重;另一方面,会计工作不规范,账目不清,财务移交手续不及时等。 一、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现状 1.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不能从思想意识方面真正认识到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有的甚至认为在当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整顿村级财务会影响经济发展,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另外一方面一些村干部虽然了解有关法规,但是由于自身的法制意识淡薄,导致财务活动常常是主要领导说了算,村级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2.村级财务工作在账务处理流程方面的不规范性 首先,在凭证填制和审核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原始凭证的内容填写不完整,许多原始凭证的重要内容存在着漏填,少填或不填的现象,从而使原始凭证无法成为经济业务发生的客观的唯一的证据,导致会计原始凭证的失真。另外有些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忽视对支出的审核和控制,对原始凭证审核不认真,原始凭证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上述现象实际上反映了基层领导干部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失真的原始凭证不仅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财政收入减少。 其次,在账簿设置方面也存在着不规范性。一些单位没有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账簿,没有定期地对账簿进行核对,账簿没有分工保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混用。错账更正不规范,挖补、涂抹、刮擦,数字书写错误的现象严重。 3.资产管理较为混乱 在我国一些地方一些村没有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账内、账外资产数量不清,这样为个别基层领导利用手中的职权随意占用集体资产打开了方便之门,从而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严重;极大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4.财务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形同虚设 虽然每个村都成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但理财小组成员要么怕得罪村干部而不敢管,要么由于缺乏必要的财会知识而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使得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而推行“村账乡管”、“财务委托制后,一些村干部另外设置账外账,逃避监督,经管站人员也存在只负责记账,不能理财,只审凭证,不审开支是否合理,不能主动参与村级财务、资产管理,帮助村委会管好用好资金的问题,如财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时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表现为非重要的开支公开,实质性内容则公开不细,或者只公开一个总数,不逐笔公开或都归为其它收支等,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村民对财务公开实施有效的监督。 5.村级集体债务沉重 当前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因素,就是村级集体债务沉重。日益恶化的村级债务问题阻碍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成为加重农民负担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反弹的严重隐患,并成为村级财务集体及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拦路虎”。村级集体债务这只“拦路虎”如果不能及时除掉,不仅阻碍着农村发展和改革,而且会影响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进程。 6.奖惩机制不健全 村级财务管理好坏与村干部的经济待遇等没有挂钩,管理得好,没有得到应有的奖励;管理的差,也得不到处罚,从而使基层财务管理工作者没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7.约束、监管力度不大 一些村对村财务公开重视不够,搞形式主义,起不到让群众参与管理监督作用。同时,由于县乡主管部门人员少,业务经费不足,弱化了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督职能。 二、针对当前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今后村级财务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广大的农村基层领导应该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基层的会计工作上升到组织纪律的严肃性看待,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循。同时建立严格的账务审查制度,严格报批程序等。 2.实行规范严格的财务工作流程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没有经过专门的稽核人员审核就进行入账的行为,否则就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 3.健全财务工作的奖惩机制 要把村级财务管理好坏与村干部的经济待遇等挂钩,管理得好,应该得到应有的奖励;管理的差,就要相应的处罚,这样才会真正调动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才会把财务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才不会形同虚设。 4.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规范基层会计核算工作得从规范原始凭证的使用做起,各村财务都要规范原始凭证的使用,健全完善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基本会计账簿,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并定期将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5.完善村级财务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要进一步健全以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村级财务公开是民主管理的重要实现形式,应根据《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等文件的精神,保证财务公开内容的全面完整、公开时间的及时有效、公开方式的透明化及公开程序的规范化,从而确保广大村民对村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是村民关心的事项如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等均应详细列示和说明,彻底避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情况的发生。对财务公开村民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使村民对财务公开的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除此以外,还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村村级财务的行政审计监督。财政、农业和审计等部门应相互支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6.加强对长期投资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村级债务的偿还能力 对长期挂账的投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债权方面对拖欠的应收款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有偿债能力的欠款户上门催收,拒不还款的诉诸法律;对暂时困难、一时无法偿还的欠款户,制定还款计划,限期归还。在债务方面,要及时对本村的债务进行清查。对一些暂收性质的债务,要及时与对方结账;对账务处理错误的债务予以纠正。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核销一些虚拟债务;其次,要积极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请求减免部分债务;另外,基层领导干部要带领群众开源节流,增强自身偿债能力;同时,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也可以化解村级债务。 7.创新工作机制,逐步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制度 以福建为例:按照《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制度暂行规定》,制定开展村集体会计委托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试点工作。重点做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工作。即全镇村集体财务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权保持不变。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点带面,通过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促进村财委托工作整体推进,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构建和谐农村社会。 总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任重而道远,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广大基层领导干部的支持和配合,更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只有彻底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才能使其更好地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服务。 村级财务管理思考: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策略 一、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村级财务管理机制与体系不健全 我们知道,一个完善的体制的建立需要管理者,执行者,更加不可缺少监督者。这也是“三权分立”保证体制运转的基础。而在农村财务管理中,村官既是管理者,也是执行者,也是监督者,这就使得整个财务管理都掌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中,难免会出现专权的现象。监督体系的不建立不健全,使得整个财务管理体系缺乏一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长此以往,对农村财务的管理非常不利。而执行者与管理者的分离也是防止专权的重要办法。当前的管理者充当着很多的角色,而在这样的环境当中,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账目真实性缺乏、资金浪费严重等现象。这样,威胁到了村民作为真正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人翁的地位,完全没有体现民主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严重的话会造成民众对管理者的不信任,进而威胁到整个农村的管理。 2.管理人员专业素养缺失 正如上文中提及的,村官在财务管理的体系中扮演着多重角色,而他们中极少有专业学习财务管理的人才。管理人员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的缺乏,使得政府的拨款以及农村集体的收入仅仅成为账簿上的数字,而没有体现财务管理的真正职能。只有当资金真正用到需要的地方,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也才能为人民群众做更多的好事与实事。笔者认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没有配备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领导层并未意识到对财务进行专业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在实际执行中也缺乏一定的力度,使得财务管理虚有其表,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二、有利于改善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1.规范财务管理与监督体系 针对目前出现的村级财务管理无序与混乱的局面,要改善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实行管理、执行与监督权力的分立。管理方面是重点,因此需要培养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在执行方面,村官作为农村工作开展最为熟悉的人,相信能够很好地进行财务的实施与执行工作,真正把钱投入到对村民生产生活有利的方面,也才能够给予农民最好的生活与发展环境。在监督体系的建立方面,笔者建议建立专门的款项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人员可以从村民中民主投票产生,使得村民能够真正监督财务的使用,做到当家做主人,也加强了财务的公开度与透明度。这也有利于建立一个廉洁公正的有权威的村委会。村民在实行监督的过程中,能够真正进行资金的审核工作,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原先的干部浪费公款的现象。 2.加强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培养专业财务管理人才 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局面的产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管理者不够重视,因此,在改进措施当中,管理者首先需要认识到在农村实行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树立起这样的理念和意识,才能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带来好处。当前,随着经济水平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已经运用到了各行各业以及各个领域。要想真正改善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现状,就需要引进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并开展专业的培训课程,教授现代化的财务管理知识与相关软件及信息系统的操作与运用。这样一来,使得整个农村的财务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与国内外的先进技术与经验有一定的硬件基础,并需要不断培养专业的财务管理人才,做到硬件与软件并重,从而改善财务管理的现状。而最终选出来的相关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还需要有责任感,有正确的价值观,这样才能很好地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面对当前我国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们不能听之任之,而应该积极地采取改进措施。相信完整的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的建立,必将使得整个局面有大的改观。笔者始终相信,通过管理者、执行者以及监督者等多方利益体的努力与合作,农村的财务能成为真正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的资金。 作者:钟倩 单位:四川西昌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10财务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思考:对村级财务管理的思考 [摘要]本文从加强法制宣传、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措施、加强民主监督、加大审计力度等方面探讨了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 财务管理 对策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无资产台账,集体资产出租和发包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治村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其次,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第三,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二、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明晰产权、摸清家底,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或本社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搞好资本营运,盘活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1〕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如发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统一经营等,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3.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首先,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征地补偿费的规范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失地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来规范管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管理、使用情况。其次,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社)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社员出资、出力的,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在向群众收取时,要开具统一的“一事一议”筹资收据。“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4.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2〕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四、积极探索新财务管理形式,理顺管理体制 推行村(社)会计委托制,是适应村(社)集体资产存量较小、经济业务往来较少的一种新财务管理形式,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村社会计记账中心(办公室),按照自愿的原则,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记账协议,进行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3〕 五、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会计电算化,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大幅度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最终实现以财务管理电算化为优秀的农经电算化,为将来的农村信息化打下基础,包括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实践证明,凡是实行了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群众因财务问题发生的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增加。 六、搞好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每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七、履行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真正做到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小组成员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组长不得由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八、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要有固定的审计人员,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对水电费、发包及上交款、土地补偿费以及“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 九、抓好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要分设,财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岗位责任制。 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认真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农业问题论文:剖析农业保险现存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指出了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险种单一、保费过高、供给主体少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农业保险;保险公司;险种;保费 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在我国的经济成分中,农村经济占有重要地位。但是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巨大风险,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成果不遭受意外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目前,农村的自然灾害补救渠道主要依赖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商业保险补救占比非常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商业保险甚至没有涉及。但是单一的救助渠道并不能满足救灾的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业保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利益、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1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所谓的农业保险,是指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禽畜)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的形式,组织农业从业人员集体互助,使受损单位或个人得到应有的补偿,以便及时恢复生产,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我国农业保险是在近二十几年的时间内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的,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与城市保险市场相比,尤其是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村对保险的需求相比,农村保险的发展速度却非常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村社会的发展。目前,农村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1农村保险种类单一 无论是从保险公司数量还是从农业保险品种上来说,目前的农业保险都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与城镇居民不同,通常农民将财产保险放在第一位,而将人的身体的保险放在最后一位,然而保险公司在险种开发上基本上是以自我为中心设计保险产品,条款中的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一般都是固定不变、不可选择的,缺乏灵活性,抗风险能力也就较弱,尤其是专为农村设计的险种少,针对性不强。 1.2保险费用标准过高 由自然灾害导致的农作物的损失率和养殖物的死亡率通常较高,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就通常高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费率,因为只有通过较高的保险费率,保险公司才能够弥补成本甚至盈利。但是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这样的保险费率使得他们很难承受,再加上大部分农民的保险意识淡薄,所以很多农民普遍认为买保险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因此,当灾害来临的时候,受到损失的农业经济无法得到足够的农业保险的补偿,影响当地农业的恢复和发展。 1.3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数量少 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从事农村保险有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长期处于亏损状态。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而专门从事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没有能及时进入部分落后的农村开展农村保险业务,使得部分农村的保险业务呈现出相对萎缩的局面。 2拓展农业保险市场的对策 完善的保险市场必须具备四个要素:主体要素、客体要素、资本要素和生产要素。一个保险市场的发展,不仅需要成熟的保险人,也需要理性的投保人,农业保险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拓展农业保险市场除了国家的政策支持外,还要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下足功夫。 2.1培育农业保险市场上的消费者 农业保险解决的不仅仅是农业的再生产问题,更主要的是农民的生活问题,这与农村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应把农业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障放在一起考虑。对于农民来说,首要的问题是满足他们对于衣食住行的需要,所以在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农业保险只能排在较后的位置。当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后,便可以通过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来培育农村保险消费者了,这其中可采用的方法手段很多,例如组织保险知识讲座、挨家挨户讲解等等,让广大农民真正的了解保险、认识保险、购买保险、宣传保险,促成农业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 2.2适时创新险种 农业保险在原则上要做到低保费、低保障、责任宽,农民易于接受,因此保险公司应充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对原有险种进行技术改造,重点开发一些收费低、保额低、责任宽的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满足农民的需要,还应根据农业保险的分类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应的险种。对于贫困和富裕地区的农民,也应该针对他们的经济状况和不同需求设计不同的险种。 2.3扶持保险公司发展 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较高,所以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也相对较大,所以国家财政和各级政府应该对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给予一定的地方性的税收优惠,在鼓励这些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让利部分所得给广大投保户,适当降低农业保险的保费费率,增加农业保险供给。另外,各地应逐步加大金融保险行业的开放步伐,还要积极吸引专业的农村保险公司进入农村开展业务。毕竟,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开发的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积极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政策、法律、经济等各个方面给予农业保险的扶持。同时继续推进科技兴农、减负减税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在物质层面为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创造条件。 农业问题论文:三农问题和农业的演进的根源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三农”问题已成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文章分析认为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但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急需搭建、县乡机构改革应进行到底、尽快通过农村再组织变革提高农民收入;并提出了当前支农发展的财政政策取向: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乡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的初始分配能力和禀赋以及财政拨专款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基金以及其他鼓励性措施,专门资助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创业活动。 关键词:“三农”问题;农村经济;财政政策;政策取向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新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须有发达的农业作支撑。在中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2/3左右,只有大幅度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村市场才能够扩大,也才能真正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没有发达的农业,没有繁荣的农村,没有殷实的农民,就不会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新年伊始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支出以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了四年多来,这一政策在提高经济增长率方面的确起了作用。但是,这种政策效应由于投资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速度而打破了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中消费与积累的平衡,造成了消费占GDP的比率逐步下降,消费需求严重不足,这种消费需求不足对经济长期发展而言才是更为可怕的。目前的现状是,拥有很大一部分财富的高收入者消费倾向很低,绝大多数人因缺少财富而无力消费,居中间阶层的人,有一定的财富而有能力消费,但因市场能够提供刺激他们消费的新产品不多,也不去消费,这类人主要是城镇中的中产阶层,但是调查表明,中国城镇居民在耐用品消费方面已接近饱和,因此,国家出台的如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征收利息税、增加公务员工资、开办消费信贷等旨在刺激消费的政策,对消费需求的增长作用不是很显著的原因主要在此。 如果不能把占人口2/3左右的农村需求搞上去,任何扩大内需的政策效果都难以持久。调查资料显示,1985年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58.5%,到2000年却降到38%。中国农民最需要消费,农村市场潜力最大,但是农民无钱消费。有人疑惑中国人均GDP不到1000美元却出现了买方市场,这与广大农民收入水平低,进入不了消费市场直接相关。另据调查,中国农村人口8.7亿,大约有2.1亿个家庭,任何商品在农村的普及率提高一个百分点,就会增加至少210万的销量。根据《2001年中国统计年间》的统计资料,2000年底城乡居民家庭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对比情况,仅在彩电、洗衣机和电冰箱城市居民拥有量分别为116.56台、90.52台和80.13台,而农村地区的这一数字仅为48.74台、28.58台和12.31台。如果农民收入能大幅度提高,这些耐用品消费在农村就大有市场。 近年的积极财政政策注重投资需求的扩大,轻视消费需求的增加,而最终消费需求的增长所引致的投资需求的增长、国民经济的增长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政策作用点应调整到刺激消费需求,而农村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应当成为重中指重。 二、农村经济发展的平台急需搭建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与农业的关系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以农补工阶段、农工自养阶段和以工补农阶段。按照国际通则,在人均GDP达到800-1000美元时,一国就进入农工自养阶段;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一般是以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作为结束提供农业剩余发展工业的标准(刘书明,2001)。中国目前人均GDP2000年已达到人均800美元的水平,但是,由于中国城市化严重滞后,在近20年的工业化高速发展时期,农村人口城市化率极低,1978年城镇人口比重为17.92%,到1999年为30.89%,仅上升13个百分点。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协调,导致中国工业在国有企业攻坚改革和入世冲击的内外双重压力下,难以自养,还需要农业继续输血。所以近年农产品收购价格下降很快,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由1994年的139.9下降到1999年的87.8,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减少,1998年用于农业支出的财政支出比例为10.69%,1999年就降到8.23%,2000年又降到7.75%。 积极财政政策已实行四年多,城市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平台已搭建好,但是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公共设施尚十分短缺,据调查,全国仅1/3的乡镇有供水站,83%的村不能饮用自来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没安装电话,已安装电话的电话费比市话费高近一倍;虽然95%的村能通电,但电价昂贵,普遍是城镇电费的2倍以上;93%的村能接受电视,但信号相当弱,彩电信号尤差(文启湘,陶伟军,2002)。公共医疗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照明设施都十分落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借助积极财政政策,下大力抓一抓,把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必要的前提,为农村经济快速增长搭建平台。 三、县乡机构改革应进行到底 “三农”问题不是农民的问题,根源不在于农民,而是思想上的重工轻农,政治上的“城乡分治”,体制上的机构臃肿、人员过冗,制度上的唯“家庭承包责任制”、反对任何制度创新等多种因素所造成的。对“三农”问题,给人普遍的感觉是“雷声大雨点小”,近年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似乎很少把“三农”问题考虑在内,似乎只要把土地的承包期延长30年就可以了,根本没考虑到由于现有的制度使农民负担沉重,农民已不迷恋生养他们的土地。难怪以研究“三农”而著名的温铁军博士疾呼慎言“三农”。 可是,广大农村、广大农民有巨大的潜在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要想把这种巨大的潜在需求变为现实的需求,只能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的收入。对如何提高农民的收入,大多数人认为通过稳定延长土地承包期、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各项非规范性的收费、调整农业税和农产品税等规范性税收税率即可。笔者认为这种“切分蛋糕”的做法在短期内可以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十分必要。而根据付光明等(2002)调查表明,以政府数十个涉农部门从部门利益出发,从农村、农民、农业中争夺自身经济利益为特征的部门内生交易费用“综合症”是农民负担重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彻底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削减不必要人员,就难以达到乡镇机构减人减支、农民减负的目的。但现实推行的政府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名义上已基本完成,从上到下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层层分流非常顺利,而到县及以下乡镇机构人员再难分流了,或者名义上分流出去了但仍然要拿农民负担的工资。因此,如果不彻底把这些人从政府职能部门剥离掉,政府机构改革成果难以巩固,税费改革也难以推进,从长期来看,即使把“蛋糕”做大,而切分“蛋糕”的人有增无减的话,不能保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经验证明,只有增加农民收入,才能扩大市场,国民经济才能稳定发展,“无农不稳”就是这个道理。 四、通过农村再组织变革提高农民收入 要想做大“蛋糕”,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只能通过组织变革或制度变迁来改变农业的生产方式、销售方式、劳动和资本的组合方式,使农业内部重组和重新分工、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实现舒尔茨(Schultz,中译本,2000)所说的“农业的报酬递增”。要使农业产生较高的回报率,关键是在农村再组织的基础上引入先进的生产要素。农村再组织的形成首先需要摆正农业和农村基层政府职能的定位,服务和保证再组织所需的各种契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这样现有的庞大的农村县乡村机构和人员,必须精简去2/3左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才能不受干扰地自主地形成农村再组织;其次要取消各种对劳动力流动的人为限制,如废除户籍制度,以国际税法中通用的居住标准来判定一个人的居民身份,允许承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流通,农民有权放弃土地承包权,城里人如果有好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可以到农村来承包经营土地;否则,即使再组织形成也发挥不了作用,先进的生产要素不会进入。 传统的观点一直认为农业资本利润率低,但这一观点也反证了一旦变动后,农业资本的利润上升的空间非常大,这是工商业资本投入农业的极大驱动力。这从中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这两种哈耶克(Hayek,1988)意义上的“市场合作的扩展秩序”的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可以证实。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中国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形式是农业产业化。国内自1990年代初由山东诸城市提出,有关农业产业化的研究成果颇丰,笔者无意再置喙于此,这里只想谈一下积极财政政策在农业产业化推广方面的设想。 虽说农业产业化是以农民为主体推动的农村秩序的重构,是基于自利原则上的农户与工商企业的自愿合作的结果;但是实践中,由于政府仍维持着的垄断,使农业产业化无法涉足一些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领域;由于多年的工农“剪刀差”和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农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由于现有教育体制安排,忽略了广大农村,致使农民的知识存量普遍不足;也由于运输、信息收集、监督合同等环节的规模经济要求;还由于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发展的落后,致使其农业产业化缺少应有的基础设施平台支持;因此,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存在巨大的作用空间。 五、解决上述“三农”问题的构想 理论上被视为短期政策的积极财政政策自1998年以来已实行近五年了。最近关于积极财政政策淡出的呼声很高,马拴友(2001)认为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以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无论从短期、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都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刘尚希和赵全厚(2002)引入政府资产存量、政府收入流量对中国政府债务进行分析,分别得出政府以资不抵债和政府已无法再提高收入流来降低财政风险和改善债务状况。他们从理论上论证了中国靠发债搞政府投资的积极财政政策已经不能再实行了。他们从理论上从发达国家的经验上断定国债不能在大规模的发行了,积极财政政策应考虑淡出了。对此笔者不这样认为,关于目前中国政府还能否大量发国债支持上述提到的农村经济发展,引用陈云同志“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话,让这些同志查看一下中国金融机构、投资企业近年的国债资产增长情况,再走到老百姓为购买国债而排的长长队伍中,从中国城乡居民拥有近九万亿的储蓄存款的情况来看,三到五年内拿出1/3左右存款投资国债是非常可能的。这就是说三五年内还有3万多亿的国债发行规模。至于债务风险问题,对内发行国债,只要保证政府的可信性,本金偿还不应在令人担心的考虑范围内(可用新发行的国债的一部分来偿还),只需考虑每年财政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债利息支出的可行性。从近年税收增长的情况来看,这似乎不成问题。从中国具体国情(而不是比照国外的经验数据)来看,发行国债、推行政府主导下投资的积极财政政策仍有空间。再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来看,在现代信用制度下,国债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因为(1)国债为社会公众、社保基金、投资基金、银行、保险公司等提供了一种零风险(目前我国还是较高收益)的投资对象;(2)国债市场的价格,既为中央银行提供市场信息以随时调整政策取向,又为其他金融市场产品的价格提供参照基准;(3)为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形式金融监管提供重要前提条件,这是因为发达的国债市场具有足够的市场流动性,可保证市场参与者的信心,最主要的是为中央银行从事公开市场业务、实现货币政策意图提供操作对象和场所。可是目前中国国债的规模、品种、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交易方式都远没达到发达的国债市场标准。今后围绕与货币政策配合的效应,国债发行的空间也会很大。 党的十六大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新年伊始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今后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方向应重点扶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支农发展方面具体可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目前中国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3,而政府财政支出直接用于农村人口的农业支出比重不足1/10(1999年为8.23%,2000年为7.75%);农民自身的收入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增产不增收;乡镇企业多年的不景气;许多城市限制农民工打工的歧视规定等原因,农民收入增长逐年下降,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实际收入近几年呈绝对的减少,所以,1997年政府提出的开拓农村市场,到现在也没有多少扩大的迹象。不是农民不需要商品,而是农民没有钱消费。调查表明,农民有限的剩余资金还被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系统零星收购然后缴存到中央银行。农村经济现在成了无人扩大再生产,仅仅维持简单再生产,有些地方连简单再生产也做不到。在此情况下,政府如果不再对农业投入,后果将十分严峻。国外经验表明,国家对农业支持越多,农业盈利水平就越高,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也就越大。中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积极财政政策在这方面很有文章可做。因此,政府应对农业投资给予各种优惠或奖励或补贴,如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农业利润用于农业再投资、对农业贷款实行财政贴息、对私人兴建农村基本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等等。 二是政府主导建立城市乡村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可借鉴新加坡在社保方面的做法,把目前中国农户自发进行的防卫性储蓄以省或市为单位协调统一使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保制度。短期内的资金缺口可考虑国债资金贴补,从长期来看,经济的全面增长,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只要制定合理的社会保障给付水平,建立这一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是可行的。经济理论告诉大家,最终消费提高是扩大内需的关键,包括增量消费和存量消费。消费增量的提高依赖于边际收入的增长,边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这不是短期能实现的;而社会消费存量的增长则主要取决于居民预期的稳定。针对预期的不稳定,城市居民的基本对策是增加个人储蓄保障,所以储蓄存款不受降息、征利息税的影响仍以年均14.3%速度增长;农村居民的对策是多生孩子,养儿防老,农民收入大多用于计划生育罚款了,不能进行农业投资和和生活消费。只有建立充分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分散的个人储蓄保障转变为规范的社会保障,才能提高城乡居民的预期稳定性,才能把他们的存量财富用于消费;只有建立涵盖县乡村基层干部的社会保障制度(这要大规模的精简基层机构和人员),通过政府买单来保障基层干部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基层政权的稳定,另一方面解决农民负担过重,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民投资和消费的资金约束。 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的初始分配能力和禀赋。这是解决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起点上的不公平,通过教育一方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民主意识,才能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另一方面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提出人力资源开发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的成败。把中国从人口大国转变为人力资源大国,重点是通过教育提升人力资本、提高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的能力。从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自1996年以来逐年下降,教育经费支出的增长幅度低于GDP和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2000年国家财政教育投入占GDP的2.56%,低于国家制定的4%标准,也低于世界5%左右的平均水平;用在农村中小学教育上的经费与用在高等教育上的相差无几,1999年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占当年教育总经费的25.7%,而同期高等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22.8%,但农村中小学教育是义务性的,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性的。因而,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先考虑特困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部免费,以后逐步惠及全国适龄儿童,真正体现国家在基本教育方面的义务性。另根据Persson和Tabellini(1994)使用OLG(overlappinggenerations)模型研究了在财政纯粹进行再分配的情况下,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综合经济均衡和政治均衡,他们认为基于初始能力和禀赋分布的收入分配越不平等,转移支付率越高,经济增长率越低。在我国目前收入分配差距日趋拉大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税收进行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投资的再分配,将会对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产生影响。因此,增加政府在农村教育方面的投入,是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力资本价值、能力和禀赋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 四是财政拨专款设立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基金及其他鼓励性措施,专门资助和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从事创业活动。当前,农业大学或其他大学的适农专业的毕业生不愿意到农村去,有缺少创业资金的原因,也有农村即使是乡镇企业也提供不了与城市可比的就业环境方面的因素。政府应制定政策鼓励到农村去的大学毕业生,专门设立基金资助是一个方案;允许他们的人事档案户籍关系保留、或挂靠在所在省市的人事部门,不用迁移到他们所去的农村基层部门,并可以做一些期权安排:如规定凡到农村工作若干年以上并做出较大社会贡献的大学生以后子女上学费用可免除、考大学可加分等。另外建议农业大学以培养农村干部和农业科技人员为主,不纳入高考入学范围,免试入学,免费培训(所需费用由财政投入,目前的资金缺口可考虑国债筹集资金)或者被培养人员回到农村生产经营有了收入后再交学费,农业大学的课堂最好设到农业试验田里,设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去。切实实现农业科技成果迅速转化农业科技生产力,提高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 总而言之,我国农村人口比重过大,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得不到较快增长,制约农村消费需求增长,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多年积极财政政策既没有改变物价指数持续下降、民间投资和消费增长缓慢、经济持续低迷的局面,也没有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反城乡经济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继续推行积极财政政策,重点解决“三农”问题,支持农业、关注农村、关心农民,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的小康,进而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人口流向问题论文 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出现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这个持续的人口流动大潮中,农业人口流动成为主力军。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既是国家政策调整的结果,也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并对社会的和谐发展提出了一些必须研究的问题,本问试就我国农业人口流动问题作一分析。 一、农业人口流动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农村富余劳动力呈日益增多之势。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大批“三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兴办对劳动力的需求,经济特区建设的启动以及人口管理制度较改革开放前的松动等诸因素都极大的刺激了我国农业人口的流动。 1、农业人口流动为我国基础建设和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据统计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农业人口流动已达1.5亿,其中主要是跨省的流动,庞大的农业流动人口大军构成的农民工,成为各个城市各类重体力、艰苦行业的劳动主体。比如建筑业,市政道路、地下设施建设等。 农业流动人口在城市从事一些城里人不愿从事的工作,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可以说,每一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都凝聚着农民工的辛勤汗水,每一个艰苦的、危险的行业都有农民工的身影。这种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低廉的劳动报酬和农业流动人口渴望摆脱贫苦的心态,使他们成为任劳人怨的一个特殊群体。 2、农业流动人口缓解了农村的贫困状况 农业流动人口在创造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所获取的报酬对于他们已经走出的贫困农村而言是可观的。据调查,相当一部分农村家庭除了靠老人或者妻子维持最基本的农业劳动收益并照料家庭外,主要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子女上学、盖房、婚丧嫁娶等绝大部分依靠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收益。为数不少的外出打工者(男人或女人),依靠自己在城市的收益,使乡下的家人过上了较别人富裕的生活。 3、农业人口流动促进了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 就城市而言,农业流动人口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和社会双重因素的底层群体。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数以亿计的农业流动人口已经成为一个相当规模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十分独特的社会群体。他们在增加农村收入的同时,也在城市的信息碰撞。产业化劳动中提高了素质(虽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 有研究报告表明,农村青年认为进城打工最大的收获是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另一方面,一部分稍微在城市里站住脚根的农民工,为了彻底改变他们子女的命运,便携家带口力图在城市里安顿下来。许多人都有过在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垃圾场边、废弃的房屋、铁道边的临时棚屋的栖身的经历。他们力求以最低廉的费用千方百计在城市里立住脚。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成为城市人口新的构成的一部分。 4、农业人口流动目前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我国农业人口流动目前仍然处于一种无序状态,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引导和部分保护措施的出台,农业人口流动开始向有序的方向发展,但这个过程并非短期可以完成的。目前农业人口流动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农业流动人口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自身素质较为低下,自我保护意识差。农业流动人口由于文化素质整体较低,他们所从事的绝大部分仍然是技能要求低的重体力劳动。 在务工的过程中有普遍缺乏对自身权益的有效的自我保护。由于利益的驱动,在各类刑事犯罪中往往占有相当的比例。又由于卫生习惯和经济条件的原因,对城市的卫生和环境管理常常带来不良影响,尤其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 二是对社会结构调整提出的问题。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正面临着就业高需求,高失业率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人口流动加快,由此呈现出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背景下,宏观调控如何体现,社会结构如何调整?总体上显得乏力和滞后。大部分城市面对农业人口流动问题仍处于被动应对和整治的状况。另一方面,农业流动人口如何融入城市生活,分享社会进步成果?农业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的关系协调等都需要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加以研究和解决。 三是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这是农业人口流动当前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收益保证、社会救济、劳动保护、就业培训、子女教育、住房问题、医疗问题、基本养老、工伤等等。都有待研究并以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应该看到,农业流动人口依然处在我国社会阶层的最底层,这支庞大的劳动大军仍游离于现代职业体系之外。 5、农业人口流动对我国制度变革和完善提出了迫切要求 农业流动人口虽然已成为城市运转不可缺少的劳动大军,但同时又与长期形成的制度发生着多方面的碰撞。僵硬的户籍制度将他们排斥在城市之外。教育医疗等基本保障制度不能以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接纳他们。他们的居住地常常被列为清查、整治的重点。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社会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并且是社会进步所追寻的目的之一。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必须与之相适应。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市场的闸门打开了,流动的潮流形成了。利与弊,得与失,期盼与担忧,限制与诉求同时交织在一起,使我们有些盲然和困惑。 二、农业人口流动的对策思考 农业人口流动的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结构合理调整、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妥善面对和正确把握农业人口流动,解决农业人口流动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又是维持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缩小城乡差别、积极“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能否妥善解决好包括农业流动人口在内的社会底层面临的问题,应该是检验社会和谐如否的重要标尺之一。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流动人口问题应该重视和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加深继续推进农业人口流动的认识 虽然目前农业人口流动已经给一些城市的就业和城市管理社会管理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但是继续推进农业人口流动是加快我国现代化进程和改变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 据统计,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已经降到14%,按照正常情况这时出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比重应当相应地降到30%—35%,但目前我国这一比重仍高达49%,这给我国实现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带来了困难。因此有专家认为要特别注重城镇化和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比重的问题。争取在未来的15年内在转移1亿多农业富余劳动力。 所以继续鼓励和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应该从宏观着眼,进一步加深和统一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主动应对,循序渐进,将其纳入城市的总体视野中谋篇布局。 2、逐步建立农业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和机会的制度 进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一开始就是以一种不平等的社会成分进入城市的,群众虽然居住和工作在城市,但在制度上他们不是城市社会生活的一员,而被称为“农民工”。他们更象产生中的“临时过客”,在城市生活中他们无疑是下等人,其基本权利经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应当全面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给农民以平等的公民权,根本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局面,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移与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 清除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包括户口、身份、工作岗位、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限制。使农民工依法享有产生居民同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繁荣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这个进程中考虑城市现有的承受能力,采取渐进的方式是比要的,但是必须在城市居民和农民工之间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他们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入手积极推进。 3、拓展空间引导有序 遵循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规律,运用宏观调控手段,不断拓展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当前应引导农业人口既流向特大城市,又流向中小城市。在农村积极推进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的同时,要加快发展非农产业以吸纳就业,同时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尤其是小城镇建设,以更多地转移农业劳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推进上述工作我们在指导思想上都应把握: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脯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援农业和农村发展。这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责任,地方各级政府都应以此为己任。 引导有序,重在引导。各地和各大、中城市应该建立起用工预测和公布制度,及时收集和公布本地区用工需求信息,并逐步建立起全国各主要城市用工需求信息预测报告。如同天气预报、股市行情,通过媒体,每日公布,以供城乡择业群体参考。在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基础上,城乡政府应该联手为农业流动人口提供服务。 同时应加快培育为农业流动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民间中介机构,与劳动力市场形成链接。只有当城乡政府共同重视并从培育市场、搞好服务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农业人口的有序流动才可能真正实现。 4、重视培训调整管理培育组织 重视农业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已经提到议事日程,各地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同时也反映出学用脱节、流于形式、培训责任不明确、培训经费难落实、效率不高等问题。 笔者认为,应该明确对农业富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在政府,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实现角色转换,首先应该是城乡各级政府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在一省或一市的城乡基层政府之间,有必要建立起对这一事宜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和处理相关问题。培训经费应该以政府承担为主,首轮培训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再次培训由个人承担,困难者给予补助。 调整现有的城市的现有流动人口管理方式和工作格局,将由公安部门管理改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变管理为服务,行使提供信息、职业服务、组织培训等职能。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相关事宜的研究和处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严格处理拖欠和克扣工资、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工伤赔付不合理等问题。取消针对农民工设置的各类不合理的办证、收费的规定。 应该研究解决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组织角色的缺位问题。笔者认为,在农业人口流入的城市培育代表农民工利益的群众组织。引导农民工建立遵守国家法律、接受党的领导、代表和维护群体利益,为这一群体服务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是必要的。这样一个群众组织在为这个群体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更多、更直接的了解他们的愿望和需求,和可以及时知晓和明晰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的制度,从而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 可以在城乡政府和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之间起到纽带和桥梁作用。同时政府也可以将一些相关的工作委托给这一组织,以达到更好的效果。帮助进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更顺畅地实现角色的转换。同时应该赋于这一组织应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作用。 我国工会组织长期以来在维护职工权益、服务于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作了大良有益的工作。但是,考虑到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业人口这一突出的社会状况和农业流动人口这个群体的特殊性以及“角色转换”的特殊要求,培育这样的群众组织的必要性就显现出来了。这一群众组织目前可以归口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与协调,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逐步脱勾。从宏观的角度看,解决了代表流入城市的农业流动人口利益的组织角色缺位问题,也有利于解决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这也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总之,我国农业人口流动是当前社会发展中应该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事关我国现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根据国情、着眼长远、注重学习和借鉴,形成科学的应对之策。(作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干部市人大代表)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企业化问题研究综述论文 摘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理论界就开始了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及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企业化研究的内容不断拓展,也不断深入。 关键词:农业企业化;研究;综述 建国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先后进行了、建立合作社、成立等一系列变革,理论研究也主要侧重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与变革来展开,对农业企业化的研究尚属空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化,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也时断时续地贯穿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虽然研究大多是初步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也没有引起理论界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但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总体来看,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在不同阶段,研究背景、出发点、重点等也有所不同。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但在推行过程中也伴随着理论上的探讨和争论。有人认为,应积极发展农工商联合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农工商联合企业有利于促进生产,可以满足人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同时还可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为农业现代化积累资金,也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以及发展商品经济等。发展的形式和渠道主要是以国营农场和为依托组建联合企业(肖毅为,1981)。这种研究大多立足于发展和社队企业的基础上,所以具有一定的时代烙印和局限性;也有人认为,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应发展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场和新经济联合体具有自主性、灵活性、专业性、经济性等特点,对于发展商品生产、活跃农村经济、满足社会对农产品需要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方向(许岢,1983;周德星,1983);还有人认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体制的巨大改革,但这还不够,还必须引导农户走专业化的道路,发展专业化农业大户,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这种观点认为,农业大户经营和家庭承包经营在性质上完全一样,但可以避免小规模农户经营的缺陷,有利于农业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集约化等,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应大力发展(孙仁,1983)。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农业经济增长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但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也日益凸现出来。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改造问题又成为理论界研究的重要议题。这一阶段对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不仅拓宽了研究范围,而且研究更加深入。主要集中在:(1)对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研究认为,家庭经营制度通过两权分离,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格局,属于小生产的范畴,只能解决温饱问题,不足以塑造出一代商品生产者,不足以形成农业生产的优化规模,还需要以提高农业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为方向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途径(罗伟雄,1986;王文彦,1988;宋伍生,1988;张锐,1989);(2)主张积极发展家庭农业企业。这种观点认为,家庭农业企业具有投资少、费用低、经营活、见效快、费用低等特点,是专业农户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发展形式包括纯农户办型、农户和农户或农户和企业联合经营型等(杨雍哲,1986;苗九如,1985;张德山,1985);(3)提出了农业企业化发展思路。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是我国的第一步改革,但形成的小规模农户经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农业专业化、商品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还必须进行第二步改革,改革的根本途径就是在农村培育农业企业,实行农业企业化(张其才,1985;宋伍生,1988;张锐,1989);(4)主张发展合作经济与专业合作社。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应发展不同于公社化时期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并非真正合作经济的真正合作经济,发展重点应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乔长勋,1987)。除此以外,一些理论工作者还对农业企业化的条件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规模经营和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研究者认为农业企业化必然是规模化生产经营,而这又以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为前提,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措施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黄河清,1986;王代,1986)。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尤其本世纪初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同时,中国不仅面临如何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问题,而且还面临如何应对加入WTO后发达国家现代农业企业激烈竞争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农业微观经营组织改造问题再一次引起理论界的高度重视。一些理论工作者把农业企业化作为改造农业微观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一些研究成果。主要有:(1)关于农业企业化必要性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视角,一是从农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企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必由之路;二是从某个特定方面如提高农业科技水平、专业化和商品化水平等方面论述农业企业化的必要性(许志平,1993;王洪昌,1997;胡鞍钢,2001)。(2)关于农业企业化条件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关于资金、土地、劳动力、企业家等农业企业化要素条件的研究。认为推行农业企业化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土地、劳动力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和企业家等条件,创造这些条件是推行农业企业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二是关于市场环境条件的研究。认为只有具备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及其机制,尤其是具备完善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资金市场以及劳动力和企业家市场,农业企业化才具有实行的可能性(李录堂,1998;胡鞍钢,2001)。(3)关于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这类研究有规范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提出和归纳了一些农业企业化理论和实践模式。如陈彤(1995)提出了“农户经营企业化—农场制度—农业企业集团”三元结构模式、张杭(1995)提出了“农场化”模式、胡鞍钢(2001)提出了“农户联合经营”、“委托经营”、“合作经营”、“公司经营”等四种企业化模式等。(4)关于农业企业化制约因素及对策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研究认为,制约农业企业化的因素主要是土地流转缓慢、农业资金不足及来源有限、农业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企业家匮乏及缺少来源等,应以促进土地流转为目的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农村金融组织并强化和完善政府投资机制、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地选拔培育农业企业家等(胡鞍钢,2001;何劲,2002)。(5)关于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研究。一些理论工作者和研究机构通过对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的实证研究后认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可以把资金、工业管理理念与经验、技术与人才等引入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因此,应制定相应政策给予引导、规范与扶持(农业部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1995)。 我国关于农业企业化问题的研究,以农业制度改革与发展实践需要为根据,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深化研究内容,拓展研究范围,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研究内容比较分散,还没有形成完整并具有严密逻辑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和系统性研究成果,从而使所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具体对策建议也缺乏系统性,要么过于空泛,要么顾此失彼而难以付诸实践,要么只针对解决特定问题而难以解决全局问题。有关农业企业化模式的研究,实际上也大多是对实践发展形式的一般性描述,缺乏建立在我国现实基础上的规范性理论构想,所以难以形成推行农业企业化的整体性方案,降低了研究的实践价值。因此,在现有基础上,理论工作者还应进一步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科教改革农业问题发展经济探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农科教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思想和目标;重点突出农业科教改革发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的三项历史任务;政策、措施建议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客观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一些基本问题的客观需要、及时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现实矛盾的客观需要、深化农业科教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不断总结成就,寻找差距、重视发挥科技的综合作用、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与推广新体系和农村终身教育新体系、多渠道、多手段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突出农科教体制改革方案的重点、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抓紧建立农业标准体系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 (一)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客观需要 我国的农业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存在着巨大的潜力,每遇到适合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大环境,以及相应的重大举措,就会使农业爆发出强大的生产力,形成一次快速成长期和革命性进展,并持续一个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发生了两次革命性进展,在很大程度上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农业出现阶段性的跃进。第一次是农业家庭承包制的建立,理顺了农村的经济关系,是农业生产力全面巨大的释放,奇迹般地快速达到农业生产的成倍增长,为告别我国农产品长期短缺的历史创造了根本条件;第二次是乡镇企业的广泛兴起,使农村进行了历史性的产业大调整,农村工业居全国工业增幅主要地位,开拓了农村劳动力的重要出路,把农民引向小康。这两次革命性进展,已各持续了一段时间。现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将以突出科技发展为特点,需要进行重大的战略性调整。亿万农民和科教工作者呼唤和等待着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可望第三代领导优秀做出战略性决断和部署,争取15-20年的时间实现农村和农业的再次更大的革命性进展,为中国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和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0世纪我们重视了农业发展的紧迫性,特别警惕了农业不要走弯路,农业若出问题,走了弯路,则是长时间所扭转不了的;今后以科技为依托,科技的变化极快,更要提高警惕,如果走了弯路,弯子会更大,更是难以扭转,丧失的时机更是难以挽回。今天,我们的党、国家和社会已经走进新时代,回顾和反思过去,面对21世纪的机遇和挑战,更加深刻认识到及早有组织地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振兴农村经济的紧迫性。 (二)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一些基本问题的客观需要 20世纪邓小平同志关于农业的理论,有两个问题需要不断地加深理解:一个是提出“农业的文章很多,我们还没有破题。农业科学家提出很多好意见。要大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切实组织农业科学重点项目的攻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3页)。”一个是“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55页)。”可以看出,极为重要的是,指出了农业科技和教育对一个“破题”,“两个飞跃”的根本关系。这对研究我国农业 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 为加深理解和指导今后的研究,我们着眼于以下几个在20世纪尚未解决好的基本问题: 1.缺乏可靠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尚无妥善方案足以保证在长远发展中,资源、人口、生态环境走上良性循环、永续利用的轨道。 2.科学技术还没有真正成为农业强有力的第一生产力。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很好改善,科技的扬长避短、资源转换和替代作用远未充分发挥,农业还没有建立在科技的支点之上。 3.农业的经营体制如何适应我国农村的实际,如何适应现代化的要求,如何适应长远的发展,以达到最佳形态,尚需深入研究。 4.农村的产业结构、城乡关系、农村众多劳动力的出路,这些问题相互关联,互为制约又相辅相成,但还没有完满的答卷。 5.尚未设计出清晰的农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途径。 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最终都归结于科技的发展。这些有关农业发展方针道路的基本问题,必须及时研究清楚,明确大方向,勾画出准确的蓝图,这样才能创造条件,使农业发展和改革以及新的技术革命不走大的弯路。 (三)及时解决农业发展中面临现实矛盾的客观需要 农业发展中面临的现实矛盾日益突出起来,成为再次振兴农业的重大障碍。 1.农产品质量差、农业效益低,是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它导致农民收入低,结构调整难。在“入世”之后,对农业的挑战最为激烈,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将越来越显露出来。 2.在未来人口增长和需求多样化进程中,资源和市场的双重制约更加突出。原已存在的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低的情况,由于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的恶化,形势更为加剧,特别是水资源的缺乏,威胁整个国计民生。近来,农业受到了市场的制约,更增加了资源的压力,加大了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难度,使农业前景更为严峻。 3.乡镇企业技术推动的发展后劲不足。乡镇企业是农村非农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的主渠道,由于产品升级、布局调整等问题,使其发展面临转折时期,难度较大,减弱了农村经济实力,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4.现行的农业科教体制源于计划经济,按政府系列设置,不能适应农业持续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结构、布局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分散、重复、相互脱节的现象严重;创新、普及与推广应用未能形成有机的整体;农业科教领域过于狭窄。农业技术落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0-40%。有些高新技术则缺乏技术储备。80年代提出的调整农业结构和90年代提倡的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发展的两次机遇,但都主要因科技问题而未能深入开展。 5.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国外在农业优良品种、新型农药、生物化肥及农产品加工方面,已经对我国形成巨大的市场威胁。我国一些传统农产品,如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的国内价格已经超过国际市场的10-100%;一些原来我国有明显优势的产品,其竞争力也在降低,如丝绸原占国际市场最大份额,但由于蚕茧质量和丝绸加工技术低于国外,且差距很大,以至丝绸产品出口1988年减幅达24%,1999年前5个月又同减46%。加入WTO将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上述基本问题和现实矛盾的解决,需做多方面的工作,包括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农业和农村经济方面的制度建设,制度创新以及继续调整城乡关系等,而一个关键性并带有长远意义的仍然是邓小平同志讲的“农业问题也要研究,最终可能是科学解决问题。科学是了不起的事情,要重视科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13页)。”当今世界,科技革命来势迅猛,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已经进入市场,我们要迎头赶上,否则就没有出路。我国农业的落后,说到底是科学技术落后,国际间的农业竞争说到底是科技竞争,科技决定着未来农产品市场的份额和农业发展的前景,决定着农民收入的增减,决定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我们今后是占市场还是让市场,这是新世纪全球范围发生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能否生存的重大问题。发达国家已经在这场新的技术革命中占据了有利地位,我们必须有紧迫感,奋起直追,动员各方面力量,有组织地进行一场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才能跟上世界发展潮流,缩短同发达国家的差距,争取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用15-20年的时间,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时期。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问题。 二、农科教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思想和目标 同志1996年指出“要进行一次新的农业技术革命(同志1996年9月在《接见全国星火计划工作会议代表时的讲话》)”,这也是本报告的主要理论支柱。必须据此以改革的精神制定农业科技革命发展的战略规划,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并把农业教育放到与农业科技发展平行的重要地位。 (一)深化农业科教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切实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科教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根本方向,促进科教与经济和市场的有效结合。坚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的有机衔接和有效配置,促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坚持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合理分工、适度分流的方针。在具体操作上,既要遵循科技发展的规律,又要充分考虑农业科技的特殊性,对农业科技进行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既要大幅度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使农业科技率先跃居世界先进水平,又要满足调整结构、提高农业效益、改善生态环境对科技的现实需求;既要大幅度提高各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又要迅速把企业和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并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既要加速常规技术的组装配套、大面积推广,又要力争使农业高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培育一批高科技企业或集团;既要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高级管理人才,又要培养一大批农业科技企业家,并大幅度提高亿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坚持 “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规划、计划、投入要突出改革,突出技术创新,突出重点领域。 2.总体目标 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用现代工业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支撑农业;用现代信息管理农业;用现代市场引导农业。遵循自然规律,用以现代林业为特点的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建立与我国农业大国地位相称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新型的农科教技术创新体系和农科教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重点是六个大体系:精干高效的农科教研究开发体系;队伍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和运行市场化的农科教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标准化、运行有序的技术质量监督体系;多层次、广覆盖的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协调、高效的农科教管理体系;以及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社会化的农业保护体系。实现农业科技的跨越式发展,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满足人民食物安全、农村经济安全和 国土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十五”期间至2020年的量化指标 (1)“十五”期间的量化指标 到2005年,把为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作为优秀任务。 使我国农业科技关键领域科技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业科技总体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缩短5年,科技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气象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分别达45%、35%、55%、55%、60%以上,农业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 农业高等院校、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使我国同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从现在的10.5%提高到13%左右,其中研究生、博士生的入学率要有较大幅度增长;使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平均达到30%;对于其他87%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加强实用技术培训,使每年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者比例达到40%左右。 (2)2006年至2020年的量化指标 满足食物安全的技术需求。为实现粮食总产达到6亿吨、肉类总产6500万吨,人均日摄入能量2500大卡、蛋白质75克、脂肪75克等目标,提供技术保障。 为农村经济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为实现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000元,人民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小康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带动辐射面涉及范围。 为农村国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为科学使用农业资源,发展新兴产业,为基本控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提供技术与示范样板区并辐射全国。 加速农业科技自身发展,使我国农业科技关键领域科技水平再次跃居世界先进行列,科技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气象业增长中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5%、40%、65%、65%、70%以上。 我国同龄人口中高等教育入学率从13%提高到25%左右,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入学率要大幅度提高。对于其他75%左右的同龄青年不能入学的,要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劳动者。 三、重点突出农业科教改革发展和新的农业科技革命中的三项历史任务 (一)在科技项目本身的发展上,不断总结成就,寻找差距,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攻关重要农业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 科学技术是现代农业强大的支撑和驱动力,技术项目的重大突破必将带动农业的产业升级和生产的高速增长,并成倍或几倍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新的农业科技革命要靠农业高新技术项目的重大突破。 1.总结成就,寻找差距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农业科技教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从1985-1998年底共取得1160项部级科研成果(含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气象局)。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1011项;“特等奖”3项;“发明奖”146项。有些技术如中国的杂交水稻技术等,已居世界领先水平;胚胎移植、抗虫棉等技术已接近世界水平。这些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明显地提高了我国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国农业科技贡献率为42%,而发达国家一般为70%,有的高达80%。差距主要表现在科技储备不足,基础研究薄弱,农业科技队伍不稳,高技术人才奇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其中,动植物转基因工程,农林作物育种,节水灌溉,农用机械,主要农副产品贮藏、加工,流通先进技术与设备以及农业信息等技术总体水平,落后15—20年左右;某些领域如育种产业化,高效、低毒、安全新农药,集约化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高效有机肥商品化生产工艺与成套设备等技术还有继续拉大差距的迹象;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与发达国家农民相比差距更大。 2.发展重点和布局 (1)“十五”期间的重点和布局 “十五”期间农业科技工作,紧紧围绕农业新阶段对科技的需求,在原有增产类技术的基础上,特别强调有关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人,保护生态环境,参与国际竞争等方面对技术的需求。建立一个新体制,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包括高新技术,培养一批人才,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基地,实现农业科技新的飞跃。拟着重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①以培育专用、优质品种为重点,推进种养业生产结构优化。优质水稻、饲料稻、面包小麦、优质棉花、双低油菜、速生工业用材林、瘦肉猪、优质肉牛等品种培育与产业化;建设一批大型种子企业或集团;确保我国在杂交水稻、油菜、大豆、小麦、玉米等作物杂种优势研究与利用方面的领先地位。我国有世界罕见的生物基因多样性,具有创造新生物品类的强大优势,可望首先取得巨大成果。②把农产品加工作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推进农业增效,并相应地使农业本身向深广发展。粮、肉、油等大宗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设备;农产品高附加值技术;设施农业技术与设备;收获机械、加工机械、复合肥料、低污染农药、可降解地膜等新型农业生产资料等的研制与开发。 ③以节水灌溉技术革命为重点,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发节水农业的技术、设备;水资源宏观管理与调配技术;海洋、滩涂、南方草山草坡等资源的开发;长江、黄河上游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 ④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为重点,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抗虫棉花、超级稻、超级猪、抗虫玉米等转基因动植物培育与产业化;高效疫苗、生物杀虫剂、杀菌剂等生物农药的研制;动植物生物反应器、生长调节剂的研究与应用;生物肥料、缓释肥料,锌肥、硼肥等微量元素肥料等新肥料的研制与开发;农业综合性信息网络、农业专家系统、精准农业、虚拟农业、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农业技术信息网络的建设。 ⑤推进区域发展,加速西部大开发,中部大发展,东部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西部生态脆弱区,大力发展退耕还林、还草技术,坡改梯技术,防治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等技术;经济发达区,建立农业现代化综合试验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加速中部粮棉油菜、肉蛋奶等农产品高产、优质及加工的配套技术与商品基地建设。 ⑥推进农村城镇化,加速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加速农业人口转移,走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加速农村小城镇规划与设计;新兴建筑材料研制、施工技术;小城镇建设试验示范区建设。 ⑦推进创汇农业,迅速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实力。符合国际标准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修订,质量监测技术与设备开发;发展畜禽、水产、蔬菜、花卉、竹藤、药用植物、柑桔、茶叶、荔枝等无公害、绿色产品出口基地。 ⑧扩大规模定向培养务农高校毕业生,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2)中远期发展重点和布局 ①充分利用生物的遗传潜力。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性好的动植物新品种,更加重视资源与环境问题。种质资源是农业的物质基础,通过生物技术和育种工作的重大突破,加速新的种质资源的发现和有效利用。 ②保持和提高土壤肥力。重点是通过土壤培肥和科学施肥,改善土壤物理化学性质,创造作物生产的最佳条件,提高土地生产力。 ③保护和有效利用水资源。因地制宜地加强灌溉农业、节水农业、雨养农业和旱地农业以及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的配套技术研究。 ④食物安全、国人营养和健康。为确保国人粮食与食物的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粮食与食物保障体系,改善人们的膳食结构,提高营养水平和健康水平,增强国民身体素质。 ⑤提高科学种植与养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各个环节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化,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动植物综合生产力。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尤其要加强农田水利的建设,并且要将其纳入法制轨道,长抓不懈。 ⑥改进农产品加工、贮运技术,大力发展农产品保鲜、加工、贮运、包装、销售和综合利用等技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保证,尤其要重视发展食品工业和饲料工业。 ⑦关注转基因动物和植物的研制和生产,使我国农业紧跟世界高科技先进水平。工厂化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农业等也都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⑧针对我国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的实际,利用信息社会到来的有利时机,把农业生产中的“软件”部分,特别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管理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⑨提高农业灾害监测、预测和服务的科学技术水平,防御和减轻农业灾害。 (二)在科技的使用上进行革命性变革,重视发挥科技的综合作用,借助综合国力,深层次地改变农业生产的重大机制问题 农业生产重大机制的转变,可以导致:以相同的、等量的农业资源,经过发挥科技的转换和替代作用,充分挖掘农业的巨大潜力,从而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我国农业的希望所在。同时,重大机制的转变是促成产业升级的根本依托。 1.由传统的粗放经营机制转向集约经营机制。我国化肥利用率仅为30-40%,每年浪费3000万吨(相当于年生产能力的1/3);灌溉水利用率也仅为30-40%,每年浪费近4条黄河的有效供水量;我国的高产田仅占1/4;东、中、西部农业水平差异过大,这都是巨大的潜力源。如果采取“精准农业”,真正做到从根本上转变机制,仅这几项就可满足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和新的农业快速成长的基本需要。 2.由传统的粮食开发机制转向大食物开发机制。由于我国食物资源的丰富多样和人口的众多,通过科技的作用,使尚未被用作人类食物的资源成为人的食品以及创造出新的食品种类,其革命性变革的巨大作用将是不可估量的。 3.由传统的种植业二元结构机制转向三元结构机制。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转为“粮食作物——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的结构。这是挖掘饲料潜力,增加我国优质饲料的重要途径。我国饲料的浪费很大,仅由于营养素调配不合理,每年就损失1/4的畜禽饲料。如果全面实行种植业三元结构,合理发展饲料业,将饲料作为专项生产,则不需增加多少资源的消耗,就可成倍增加优质饲料。这一建议在我国已提出一些时候了,但发展极慢或者说没有什么发展。因为这不仅仅是几个单项技术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需要亿万人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最主要的是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观念的转变。必须作为一场技术革命来对待。 4.由传统的耕地资源开发机制转向整个国土资源开发机制。我国广大的丘陵山区、草地、海陆水面和滩涂都可发展各具特点的农业产业,特别是通过高新技术的运用,可以开发出人类未曾有过的农业产业,前途不可限量。 5.由传统的农产品简单加工机制转向多次增值的现代化农产品制造业机制。使农产品在农村多层次地利用,形成巨型的现代化产业。转而向农业生产提出更高的新的需求,使农业向深广发展,为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就业不断开拓出路。这样,农业这盘棋就搞活了,是农业和农村发达的根本希望所在。 农业重大机制的转变,都是以科技为中心的多种因素组合的巨大系统工程,都要逐项做出工程设计,保证完成,从而得以对整个农业做出新的战略调整。动员一切尽可能的综合国力,以新的革命手段,促成农业快速成长,并为建立可持续发展农业,达到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创造根本的条件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科研与推广新体系和农村终身教育新体系 我国现行农科教体制,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时期确立的,体现了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对农业发展起到了巨大支撑作用。缺点是,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未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必须进行重大改革,建立新型农科教创新体系。 1.加速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新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由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科技管理和科技企业等部分组成。针对农业科技多头管理、重复和分散的现状,建立协调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对农业科技机构进行分类重组,建立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机构。将农业研究开发机构分为技术开发类、科技服务类和基础公益类三大类,采取不同支持方式。技术开发类机构转变为科技企业或进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科技服务类机构转变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公益类农业科技工作由政府以项目和基地的形式给予支持。对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进行改革,建立队伍多元化、运行市场化、形式多样化的服务体系。提高农业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民营农业科技企业,逐步形成国家、地方、企业、民营等多元化的农业科技体系。逐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择优支持,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基地,培养一批世界知名的农业科学家。 2.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终身教育新体系 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当前,要从着重教学内容、学科结构改革,彻底转向着重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重点搞好对农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战略性调整。“十五”期间部级重点农业院校要逐步减少对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加大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招生数量,着重办好一般农业普通高校和普通高中,不断扩大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招生的规模,为农业技术革命培养生产第一线的基层人才。 四、政策、措施建议 (一)从国民经济资源配置、市场运作入手,多渠道、多手段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再次振兴 对与国民经济关系重大的农业和农村领域予以高度重视。主要有:一是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保障21世纪16亿人口食物安全;三是改善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速小城镇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五是发展乡镇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全面给予科学技术支撑,并给予经济政策优惠和立法支持,在资本、资金、土地、劳务、交通等市场上尽最大程度地开放绿灯和绿色通道。 (二)突出农科教体制改革方案的重点 按照分类指导,抓大放小,适当归并,促进发展的思路,积极有序地推进农科教体制改革。组建和完善国家、部、省(市)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培训中心、高科技园示范区、开发区、高科技集团等。近期将主要依托农口各部门的直属研究院所,联合有关院所、高校共同举办。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要形成规模,集聚最优秀科技人才,其中,要有千名博士生以上高级学历的研究人员;部级重点高校的研究所要有百名博士生以上高级学历的研究人员。围绕关系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进行联合攻关和技术创新,部级重点科研机构要求每周至少有一项属于发明创造或技术创新范围的专利性进展,部级重点高校科研机构要求每月至少有一项这类的进展。 (三)抓紧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体系 调整农业信息工作服务方向,即由当前主要为领导决策服务,转到在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更多地为广大农业科研、生产、经营者服务方面来。通过信息体系的完善,使科研单位更迅速方便地了解农业生产实践对科技的需要,使生产经营单位更容易地了解和得到农业技术信息,促进科研面向生产、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抓紧建立农业标准体系 尽快制定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内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强化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产品销售、消费单位的标准化意识,以此带动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产品质量提高,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五)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作为科研成果转化和农科教结合的突破口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按照实现农业区域布局合理化的要求,在中央政府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依靠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建立一批功能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其功能包括农业技术区域性试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中试;农业新技术推广示范;农业技术培训;农村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在科教体制改革中,协调好教学、科研和推广的关系,促进教学、科研和推广有机结合,建立一个高效率、高效益的转化科研成果的推广服务体系。通过这些举措,从根本上解决科技革命中成果转化困难这一主要障碍。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科教改革总目标所列六大体系建设,不断增加科教兴农的投入 鉴于农业是一项特殊的产业,不仅仅是农民的事业,也是全民的事业,在千方百计发展自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必须给予必要的外力支助,制定特殊的政策,广泛运用尽可能的综合国力,动员全国人民为农业贡献力量,为农业科技的发展创造最高的保障条件。其中,给予资金投入的支持,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基本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各种专项基金以及社会上的可用资金,都要对农科教增加投入并可按照资金性质给予优惠。 到2005年,政府农业科技投入占到农业总产值的0.7-1%,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在整个财政支农资金中的份额达到20%以上。在农业重大工程项目经费中,划出2-3%用于提高工程的技术水平;加大力度支持引进消化国外先进农业科技,发挥科技的资源替代作用。 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大幅度提高农业和农村教育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确保其教育投入高于全国教育平均投入三个增长的比例(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实行积极的货币政策给农科教企业优惠贷款:小型科教企业的启动可以用“小额贷款”支持;中、大型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需要确定贷款期限,有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有的可以延长贷款期限,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投入多、风险大的问题,研究建立相关的风险投资担保机制。 建议“十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30亿资金,设立“国家农科教发展基金”,部署和实施六大工程:“新世纪农科教结合创新基地示范工程”,“农科教生产技术信息入农户网络工程”,“新世纪农民科技创业就业工程”,“21世纪农民培训工程”,“农科教远程培训工程”,“农科教西进工程”,统称为“农科教2120行动”(即21世纪前20年行动,简称2120行动)。 为了和国际接轨,创一流人才、一流成果、一流企业,当务之急是要留住我国农科教人员,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建议多渠道筹集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设立“国家农科教奖励基金”。奖励的范围:给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以重奖。还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银行贷款等,用以奖的办法支持农科教企业和科技村、科技县(市)、高科技园区的发展。有条件的省、地、市,也可照此办理。 (七)加强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的组织领导 全面启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是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建议国家设立“全面启动农业科技革命,再次振兴农村经济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农村发展和农业科技革命战略规划;协调农科教结合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各项有关基金的使用;掌握重大科教项目的进展;了解人才培养和配置;交流信息等。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保险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一、绍兴市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 农业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致使有生命的动植物发生死亡或损毁的经济损失,由保险人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经营农业保险,成本高、费率高,定损理赔技术难度大,并面临逆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农业保险的以上特征,农业保险业务的纯商业化运作在国际上鲜有成功的例子。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农业保险视为准公共产品,对其从财税金融等方面进行倾斜扶持。 农业生产过程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必然很大,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应是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政策的重点之一。但因为农保灾害机会多,损失率高,是一种受自然灾害制约较大的高风险的保险业务,不是赚钱的业务,商业性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做这种赔本的生意。前几年,我国农险保费收入一直呈大幅萎缩的态势。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解“三农”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04、2005、2006年连续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及“十一五”规划都对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绍兴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地方政府迫切希望通过农业保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确保农业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 要增强农民的抗灾能力和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必须搞好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是政府支农的重要手段,可以改善农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地位,促进农业金融体系的稳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绍兴市农业保险是在2006年开始试运作的。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先在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参保意识较强的上虞市摘试点,以补偿承保对象的物化成本为主,实行低保障起步,保大户大灾为主,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应对和化解大灾风险。2007年扩大到嵊州和绍兴县,2008年在全市全面推广实施。2006年参保的险种4个,支付赔款110.8万元,赔付率为114.8%;2007年参保的险种8个,上虞、嵊州、绍兴三个县(市)全年共有参保农户2554户,参保面达65.7%,支付赔款552.56万元,赔付率为228.1%,2008年主要参保的险种10个(4个必保险种,6个可选险种)。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参保农户3178户,参保面达88.9%,核定赔款金额115.48万元(非满期赔付)。 从3年运作情况来看,市场行情明显有以下几个特征:1、参保率和保险品种逐年提高;2、赔付率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亏损现象依然存在,赔付率受当年度的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如2007年绍兴因受台风袭击,农作物受损严重,赔付率就高;2008年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小,赔付率就相对较低;3、财政对参保农户的保费补贴及赔款补助标准在逐年提高。(2008年政府对农户保费的补贴水稻保费补贴为90%,大棚蔬菜、生猪、鸡、鸭、淡水鱼、林木为45%,能繁母猪为80%)。4、财政对共保体的经营扶持力度也不断增大。如免征其营业税、提高政府与共保体赔付比例等。 随着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含量的不断提高,农民收入逐渐增加,农民十分需要保险机构为他们提供农业保险风险屏障,解决在农业生产上的后顾之忧。总体上,绍兴的农业保险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并向好的态势发展。 三、绍兴市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农业保险补贴的实行在转移农业风险、减轻政府负担、引导农民积极参保投保等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是,由于农业保险本身属于政策性保险,它在展业、承保、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方面的复杂性,加之农业保险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绍兴市是农业保险发展较好的地区,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的问题是: (一)参保意识不强,市场需求不足。市场需求不足除了受农险的正外部性的影响外,还与农民参保意识不强有关。究其原因:一是小规模的土地经营客观上弱化了农业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窄小的经营规模使农民产生较低的预期收益,因而不愿意付出保险成本;二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绍兴是风水宝地,大的自然灾害少,参不参保无关紧要;三是注重眼前利益,缺少长远打算,只希望立竿见影短期见效,而不愿从长计议持续发展;四是存在观望心理。农民受自身素质的制约,理解和消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能力较弱,对政策缺乏了解,缺少独立思考判断能力,往往要等到周边农户得到实惠才会“怦然心动”,才去参保;五是心存疑惑、担心受骗。许多农民由于受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不相信保险公司,优柔寡断,担心参保手续繁琐、理赔程序复杂,交了保费害怕得不到保障,因此投保积极性不高。 (二)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和再保险市场尚不完善。农业保险由于缺乏再保险机制,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保险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而国外农业保险经营普遍有再保险机制的支持。特别是在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可有效分散风险,减轻农民的负担。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农作物保险公司负责在中央建立再保险基金,向经营农作物保险的保险人提供超额损失再保险。而我们由于再保险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主体数量少且不健全,导致再保险市场一方面供给主体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技术与服务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 (三)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商业化经营农业保险必然会出现供给有限,需求不足,导致市场失灵。私人成本、收益和社会成本、收益间的差异是农业保险的正外部性。这样,全社会就搭了农险投保人的“便车”,导致市场需求不足。另外,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将有利于农业生产的稳定,使全社会受益。当保险人供给农业保险的边际私人收益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也小于边际社会收益,边际私人成本大于边际社会成本,全社会又搭了农业保险人的“便车”,保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反过来又影响到对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但无论是哪种情况,保险人和投保人都无法对其正外部性进行收费补偿,农业保险的消费量始终低于社会的理想消费量,有效需求不足;同样,农业保险的供给量也小于社会理想的供给量,有效供给也不足。供需不足,必然导致农业保险市场失灵。 (四)保险中介机构缺位。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是保险市场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不可缺少的完善和补充。它对保险的供求双方均能起到重要的媒介和桥梁作用,实践证明,利用中介补助机构的做法在保险销售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为在保险产品的销售中,投保人大多缺乏对保险制度、保险产品的理解和选择,所以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熟悉保险产品的补助者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农村这样一个点多面广、业务分散的保险市场中,正是保险中介发挥作用的大好舞台。中介机构可以将保险产品的经营触角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以较低的成本,打开农村广阔天地的保险大门。然而,从我们绍兴的实际情况来看,推销保险产品的几乎全部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业务团队,保险中介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尚未得到发挥。 (五)信息不对称,导致三大技术因素受制约 1费率厘定难。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而每年的自然灾害情况又不一样,年际间差异大,存在着不确定性。因此,其费率的制定应当要以长期平均损失率为基础。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出。而绍兴市目前有关农作物和养殖业的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等信息不很完整,很难对保险费率作出精确的厘定。 2理赔定损难。农业保险作为一个新险种,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理赔的高难度性。一方面由于承保标的是动植物,受区域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其经济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不同,很难把握住其基本信息。因此,要制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让农户满意的理赔标准就较困难;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定损理赔的技术难度大,不可预见的因素多,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对定损人员的高要求。而目前我们从业人员大多数人是从其他行业转来的,对农业保险这个新险种没受过专门的培训,单一型多。复合型少;保守型多,开拓型少。 3费率居高不下。农业保险费率居高不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因素: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选择失控,通常是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和品种,农民是急于投保,其出险率和赔付率就高,保险公司亏损也大;相反,一些旱涝保收的地区和品种,农民则不愿参加保险,造成保险公司无利可获,经营成本上升,由此产生赔付率过高,费率过高。 (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难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农业保险人面临高监督成本和高赔付损失的两难选择,无疑都提高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破坏了保险主体商业经营的利益。成本一旦过高,保险人就会减少农险产品的供应,或者根本不供应农险产品。事实上,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且生产分散,保险公司监督力度不够,农民文化程度又普遍偏低,更有少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把保险当作“摇钱树”。因此,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的道德风险事件也屡屡发生,特别是养殖业,更容易产生骗赔的现象,如上虞生猪的报损案,就出现了部分参保户多次报灾、以轻报重等虚报现象。 四、对策与建议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效控制市场失灵。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原则,不同于纯商业保险行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发挥职能进行调节,政策性保险商业化经营是国外调节农业保险市场的成功办法。在具体操作上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和制度的完善,政府应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二要继续提高财政对保费的补贴额度,对粮食、油料、肉、禽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产品宜给予100%的补贴;对其他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在现有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保费补贴。三要对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年亏损的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视亏损程度也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四是扩大以险养险的范围,以其赢利弥补农业险的亏损,促进农业保险可持续性发展。 2完善再保险机制,分散巨额风险。农业保险风险较大、赔付较高,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07年在三个试点县、市全年的赔付率高达228.1%。由于保险主体面对农业的非系统性风险需要独自承受高额经营成本,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更是回天无力,没有农业再保险的支持很难发展。因此,政府一方面可以利用通过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来扩大风险分散面;另一方面可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再保险机制,以进一步增强抵御大灾风险的能力,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拨款或补贴方式,建立巨灾专项风险基金,以应对不可预见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有效预防在巨灾发生时能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在最短的时间里把赈款发放到每一位保户手中;二是发展保险衍生产品,增强保险主体自身抗风险能力。 3加强保险队伍建设。由于农业保险点多面广,被保险人分布四面八方,加之农险标的是有生命力的动植物,它的形态无时无刻都在变化,其价值也随时期的变迁而变动,一旦出险,现场勘察定损、赔付兑现所需人力、物力较其他险种多得多,且时间要求高。(如牲畜保险,牲畜死亡后会腐烂变质,查勘若不及时,则难以鉴定其原因)。这决定了农业保险核保和理赔的复杂性和艰难性。为此,一是要加强专业技能队伍建设,定期对核保和定损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要抓好农村保险中介和营销员队伍建设。保险中介机构的建立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减少了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还可解决投保人因对保险专业知识缺乏而选择不好适合自身需要的保险产品的问题。 4扩大宣传,增强保险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采取新闻媒体、保险咨询等多种形式,对政府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风险责任、保险条款、定损标准等宣传报道,要把政府出补贴、农民得实惠的利好举措向农户解说清楚。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是政府为了降低农业经营风险,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农民生活水平而建立的一项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和灾害补偿制度,是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 5加强考核,推动落实。绍兴市的农业保险启动以来,只有3年时间,尚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要突出重点,抓好乡镇工作。因乡镇干部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直接和种养大户打交道,对农村情况最了解,是当地的父母官,农民的守护神,最具号召力,农业保险推广实施成功与否关键在乡镇。事实证明,对乡镇投入的精力多一点,当地农户的参保率就高一点;乡镇干部工作力度大一点,农民的意愿就强一些。二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占比。政府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继续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加强对部门、乡镇的工作考核,通过考核、激励,克服部门、基层单位对农业保险视为“多此一举、忙中添乱”的世俗偏见,坚决摒弃把农业保险当作“有和没有无关紧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认识。三要积极争取上级保险公司对县、市保险公司的支持,要把农业保险的业务流量、服务质量也列入考核的内容,改变过去一味追求经营效益的考核方式,进一步调动基层商业保险公司的工作热情,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摘要: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新举措,它对稳定农民生活,降低经营风险,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与农业的发展极不平衡,不利于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本文通过调研绍兴市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原因,摸索绍市农业保险发展的道路,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困境;对策建议 农业问题论文:中外农业问题分析论文 一、考察农业问题的三个层面 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产业,一方面,农业要承担起其作为一个产业的职能,即要以自身的贡献去支撑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农业要在履行产业职能过程中使自身的产业素质得到提升,即要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此外,在开放的经济环境中,农业还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农业问题是在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三个层面上展开的,研究农业问题也必须从这三个层面上进行考察。 1.产业职能层面 国民经济是由多个产业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为了确保该系统的正常运转,每一个产业都应承担起与其职能定位相适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从产业职能层面看,农业问题就表现为农业能否对国民经济作出应有贡献的问题。根据库兹涅茨的经典分析,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有四个方面的贡献,即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和外汇贡献。农业的产品贡献来源于农产品剩余,包括对非农产业原料和粮食的供应;农业的要素贡献来自于其内部的要素释放,包括劳动力和资本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农业的市场贡献体现为对非农产业产品的巨大需求,包括对生产品和消费品的需求;农业的外汇贡献源自于出口农产品而形成的外汇储存。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非农产业扩张使自身积累能力、购买能力和创汇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对农业部门的要素、市场和外汇的依赖程度趋于下降。相应地,农业在这三个方面的贡献也日渐式微。但是,伴随非农产业扩张而形成的对农产品的巨大需求,因其具有不可替代性,从而非农产业对农产品的依赖程度是不会下降的。此时,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就集中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即农业能否满足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问题。 2.产业素质层面 国民经济现代化应该是均衡推进的,这就要求构成国民经济的各个产业要一同成长,产业素质要同步提升。因此,从产业素质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问题。农业现代化就是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的过程,即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农业规模化,是指农业从小规模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工业化,是指将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使之改造成为受实验科学技术指导的,用工业技术装备的工业化的农业。农业产业化,就是在一体化产业组织内部把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起来,以解决农业家庭经营所面临的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业市场化,是指自给自足农业向市场化农业的转变,它不仅意味着农产品商品率不断提高,意味着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还意味着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都要市场化。农业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产业素质的强弱。 随着一国工业化的推进并达到一定水平后,如果一方面能充分发挥“以工促农”传导机制的作用,使农业依靠产业关联的内在规律来自然接受工业的促动,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强制性地实现工业对农业的反哺或补贴,农业就可以与非农产业一同发展,农业产业素质就能不断提升,并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杨国才,2007)。反之,如果“以工促农”传导机制存在严重阻滞,而政府又不能及时主导工业反哺或补贴农业,农业发展就将大大滞后于非农产业发展,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解决。 3.产业开放层面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国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对外开放所带来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从产业开放层面看,农业问题表现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问题。根据柯炳生(2003)的分析,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以分解为三个方面:价格竞争力、质量竞争力和信誉竞争力。价格竞争力,是指农产品的价格要低廉,这是农产品竞争力的传统性和基础性要素。质量竞争力,是指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要高,品质要好,卫生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信誉竞争力,是指农产品品牌和企业的市场信誉要高,既包括供给者在供货方面能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也包括供给者或农产品品牌本身的声誉。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缺陷和不足,都会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产生突出的影响。 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农业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世界农产品贸易战此起彼伏。自1986年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决心把农业贸易完全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与监督之下,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干预、不扭曲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各方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终于在1993年底达成了《农业协议》,启动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多哈会议)又把农业问题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优秀议题之一,以加快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05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香港会议)经过艰苦谈判,各成员代表同意在2013年之前逐步取消农业补贴和棉花出口补贴。可见,农产品贸易的完全自由化只是时间问题。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更加自由化,农产品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如何尽快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就成为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中日三个层面农业问题的比较 1.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 目前,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已超过50%,农业占CDP比重已下降到15%以下,农业劳动力比重已低于50%,城市化水平已接近40%。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这些结构性特征表明,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并开始向工业化后期过渡。在经济发展的这一阶段,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业对非农产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品贡献问题,即农产品供给问题。 自1996年中国农业获得改革后第三次特大丰收,粮食总产超过1万亿斤,棉花产量达到8400万担以来,可以说,中国的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就得到了基本解决,实现了由长期供给不足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1997年以后,中国开始成为农产品的纯出口国,每年顺差50亿美元左右。中国以仅占世界7%的耕地,成功供养了占世界21%的人口。这些数据表明,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 二战以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则急剧下降。1947—1998年期间,日本农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从38.8%下降到1.9%。农业份额下降到如此低的水平,表明日本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在后工业化时代,日本农业在要素、市场和外汇三个方面的贡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也主要表现为农产品供给问题。 由于日本是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农业本无优势,加之1960年代以后实行大规模出口工业产品的经济战略,为了获得工业品市场而放任农产品的大规模进口,导致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食品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据日本农林水产省提供的《日本粮食、农业与农村2000年财政年度报告》,日本除大米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之外,其他农产品的自给率从196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末期都不同程度地下降,1999年的自给率分别为:大豆6%、蔬菜83%、水果45%、乳制品70%、肉类54%、食糖31%、水产品65%。从1960年到1999年谷物自给率由82%下降到27%,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由79%下降为40%。目前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1999年进口的农产品价值为330亿美元,占当时世界进口总量的10%。农产品需求高度依赖国外供给的状况已经引起了日本朝野的深度不安(刘景章,2003)。 2.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 囿于小农的生产方式与落后的思想观念,当前中国农业的整体产业素质仍然偏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在,家庭经营规模太小,阻碍了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的采用,致使目前中国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仅为3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水平。农业产业化还任重而道远,龙头企业数量不多、带动能力不强,进入农业产业化系列的农户仅占全国总农户数的30%左右,并且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责、权、利关系尚未理顺,农户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农业市场化程度也很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很不健全,流通渠道不够畅通,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中介组织不健全。因此,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日本的自然、社会条件决定了农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国内有不少学者称之为小农经济,这是不妥的,因为它是面向市场组织生产的),这与欧美国家完全不同。但在小规模农户经营基础上,日本农业的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的成熟程度与发达水平,比欧美农业毫不逊色,有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欧美。这主要得益于日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迅速转移,以及战后日本政府对农业改造与发展的高度重视。从1960年到1995年,日本农业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重从1960年的32.6%下降到1995年的6%,这为日本农业现代化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日本政府则通过“农地改革”(1947—1950年)和颁布实施《农地法》(1952年)、《农业基本法》(1961年)等一系列法律,制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地推进了以机械化为主体的农业技术革命,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据1999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日本农业机械化程度世界第一,耕地拖拉机为0.4708台/hm2,耕地收割机为0.2487台/hm2。由于农业良种技术和生物、化学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日本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综合生产率得到大幅度提高。此外,日本早在1970年代前后就实现了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产业化的特点,是由农协等合作组织牵头,由农民自愿参加,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销售等,从而使农村供、产、销三大领域完全实现一体化。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程度,稳定了农民收入。总之,日本农业现代化转型的完成,表明在非农产业发展过程中,日本农业的产业素质得到了同步提高。 3.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 由于土地资源约束,农业的小规模经营,以及农业科技发展水平落后,中国农产品的整体国际竞争力还比较弱。在产品价格方面,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包括粮食、油料、糖料和棉花等的国内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具备出口竞争力。在品质方面,大宗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不高;水果蔬菜产品存在外在形态、口感和农药残留方面的问题,畜产品也存在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在产品信誉方面,中国更是面临着明显的不利因素,如品牌效应不强、市场诚信缺失、政府干预不当等。因此,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农产品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尤其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更加凸显。 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过多的生产资料投入,以及政府过度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使日本农产品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国际竞争力低下。1997年日本耕地面积为494.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3%。全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耕地1.47公顷,其中70%的农产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下。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与欧美型农场相比相差甚远,如日本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与美国相差140倍。正是这种经营规模的巨大差异,使得日本大米的平均生产成本比美国高10倍,日本产的大米价格是美国的5.6倍。同时,为了缓解土地资源不足,日本不得不依靠增加生产资料投入以提高单产,增加农产品供给。但与美国相比,日本肥料价格是美国的1.3倍,农药农机具的价格是1.2倍、饲料是1.6倍。高昂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无疑也加大了日本农业生产成本,抬高了其农产品价格(王炳焕、陈伟红,2006)。此外,为了在廉价的外国农产品冲击下保护本国农民利益,日本政府又不得不对农业长期实行过度的价格保护政策。然而,保护的结果却是劳动力成本越发增高、生产效率越发偏低、价格越发居高不下。这样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日本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变得遥遥无期。随着农产品国际贸易更加自由化,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日本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将日益严峻。 三、结论及对几种观点的评论 首先,在农业产业的不同层面,农业问题的展开是非均衡的。目前中国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产业素质层面和开放经济层面的农业问题还远未解决;日本在现代化进程中成功地解决了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但还没有解决好产业职能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产业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 有学者依据中国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就认为,尽管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还没有解决,但农业问题已基本解决了(陆学艺,2002)。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解决论”。很显然,“农业问题解决论”是仅仅着眼于产业职能层面而得出的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的片面认识,它忽视了中国农业在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上文中所述及的当前中国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还比较低,传统农业的特征还比较明显;面对国外农产品的强有力竞争,中国农产品还面临着价格、品质、信誉的三重压力。 其次,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问题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中国农业现代化还任重而道远,正面临着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问题;日本农业在完成了现代化任务之后还面临着诸多“后现代”问题。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在其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 有不少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认为,只要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一切农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因此农业政策的目标就单一化为追求农业的现代化。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很显然,“农业问题惟现代化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尽管日本农业已经现代化了,但至今食品有40%以上要依赖进口,粮食和农产品的价格是全世界最高的。日本的教训警示我们,即便将来有一天,中国农业实现了现代化,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农产品供给会重新成为一个问题,而农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任何时候都不可轻言粮食问题已经过关。 再次,从农业问题产生的原因看,是多种经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无论是在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中国,还是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业问题都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这一事实表明,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因而必须多管齐下,而不可毕其功于一役。 有学者认为,中国农业问题是派生的,是因为有了农民问题,才派生出农业问题(温铁军,2004)。笔者称这种观点为“农业问题派生论”。中国的农民问题在“三农”问题中确实居于首位,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也确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正是因为农民的数量太多,农民的土地权利不完整,才导致小农经济仍然是中国农业的基本存在形式。而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中国农业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也不可能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但是,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并非是由农民问题派生的。从理论上讲,一国农产品供给问题解决得如何,取决于土地资源禀赋、农业科技水平、农业政策、农业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因素,而非单一的“农民问题”因素。从实践上看,中国在目前农民问题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农产品供给问题已基本解决了。而在农民问题已经解决的日本,农产品自给率低却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中日两国的情况从正反两个方面都表明,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主要不是由农民问题派生而来的。 内容提要:本文从产业职能、产业素质和产业开放等三个层面,对中日两国的农业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就产业职能层面的农业问题来说,中国已基本解决,日本则十分突出;就产业素质层面的农业问题而言,中国还比较突出,日本则已顺利解决;而产业开放层面的农业问题,在中日两国均将日益凸显。从比较中可知: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层面上的展开是非均衡的,农业问题在其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存在形式是各异的,农业问题导源于多种经济社会因素。 关键词:农业问题,中国,日本 农业问题论文:政策性农业保险问题研究论文 一、种养业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畴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种植业的粮食食品,是不可替代的、人们生活必需的;养殖业的肉蛋食品也是不可替代的、人们生活必需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应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外的涉农的可保风险,如财产险、人寿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为以下几方面提供保障: 一是为植物食品安全提供风险保障。涉及全民植物食品安全的农作物应包括: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粮食作物;花生、油菜等经济作物;蔬菜、水果也应考虑适用政策性农业保险。至于棉花等作物,虽不危及食品安全,但因为是重要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作物,也应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是为动物食品安全提供风险保障。涉及全民食品安全的动物应包括:牛、猪、羊等家畜;鸡、鸭、鹅等家禽;养殖的鱼、虾、蟹等水产品。 三是为渔民渔船安全提供风险保障。从事海洋、大河捕捞的渔业生产,需要保险的保驾护航,应对渔民的人身伤亡和渔船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 在上述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主要承保旱灾、水灾、雹灾、风灾、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主要承保日常性疾病等动物死亡风险。对超出一般水平的巨灾,国家应另行安排救济和帮扶。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大受益人是农户,但是农户获得保险利益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一是需要支付一部分保费购买保险,二是要在出现灾情损失时才能实现政府补贴带来的好处。农村可以实现人人有低保,但是人人皆保险尚需时日。所以,即使在政府补贴、龙头企业帮扶的情况下,农户购买保险也需要动员。在日本,加入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例如,水稻、陆稻及麦类的栽培面积合计超过1亩或3亩(日本制,下同),才有资格加入。同时,一定经营规模以上的农户又必须加入农业保险,例如,北海道地区的麦类耕作面积4亩至10亩的,必须加入农业保险。在我国,保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模式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 一是对基地型农户进行保险。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带动农户参加保险,对基地型农户进行保险。基地型农户是指根据订单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农作物种植和动物养殖的农户。这些农产品作为工业原料从农户的田间、地头和院落、场房进入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广大农户与龙头企业形成了比较紧密的生产流程上的上下游关系、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基地与前沿关系。农业保险通过对订单农户提供保险服务,能够有效保障产业化生产基地的稳定发展,稳固产业化链条源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适当给订单农户部分保费补贴,组织订单农户参加保险,降低了农户的保费负担,扩大了保险覆盖面;为订单农户提供保费补贴,加强了公司与农户联系的紧密度,保证订单农户生产稳定,龙头企业原材料供应充足,有利于龙头企业扩大再生产,把农业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对专业农户进行保险。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带动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对专业农户进行保险。专业农户是指种养业规模较大、技术较先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户。专业农户往往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密切联系,保险公司可以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向合作组织内的成员提供保险,充分发挥社员之间信息比较对称、联系比较紧密的特点,相对集中地开展较大规模的保险业务。合作社社员比较集中,养殖规模较大,多数社员已成为种、养专业户,风险意识较强,投保积极性较高,农户之间的示范作用较明显。同时,农业保险还对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比较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一般都有一个经营实体支撑,如饲料加工厂或屠宰加工厂,还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在保险的开展上,有的合作社对参加保险的饲养户给予饲料或销售上的一些优惠,这就吸引了更多农户加入合作社,从而扩大合作社的规模。 三是对传统农户进行保险。以县级为单位对大宗农作物进行统保,对传统农产进行保险。我国的农业生产依然以传统方式为主,生产经营相对分散、地域差异较大,特别是大宗粮食作物保险的承保和理赔难度较大。对传统农户的保险难度更大,而传统农户经营的往往是传统的种植业,急需保险来分担和转移风险。 二、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帮扶方式 (一)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农业保险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农业保险,是全社会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的重要渠道。农业保险的开办历史表明,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任何国家的农业保险都无法维持下去。美国作为世界级的农业生产大国,农业保险也办得较好,政府的财政支持更是一大亮点。目前美国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经济支持大致包括:保费补贴,各险种的补贴比例不同,2000年,补贴额平均为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每英亩为6.6美元),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多种风险农作物保险、收入保险等保费补贴率约为40%;业务费用补贴,向承办政府农作物保险私营保险公司提供20%—25%的业务费用(包括定损费)补贴;另外,政府还承担农业部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明确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免征一切税赋。 (二)政府通过条件救济支持农业保险 即便政府为农业保险提供补贴,农户还是有不愿意购买农业保险的,保险对于农户来讲首先是一笔支出,然后才有可能在出险后获得补偿,农民并不踊跃参保。即使在美国,也在实行了把购买农业保险作为获得政府其他支持的条件后,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才获得突破性发展。1994年通过的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改革法令,鼓励农场主购买农业保险,进而降低农场主对灾害救济的潜在需求。它规定,除非农场主购买了农作物保险,最少也要购买巨灾保险保障,否则他们不可能得到农业保护计划中的其他好处,即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新设立)、提供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等四大险种把所有农作物生产者都纳入了农作物保险计划。该法令还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福利,如农户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支持和保护计划的支持等,对农作物保险实行了事实上的强制参加。该法令的实施使保险作物从1980年的30种扩大到47种,农作物保险的投保率迅速提高,1995年,农作物保险承保面积达到2.2亿英亩,占当年可保面积的82%,是美国历史上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比例最高的一年。 (三)政府通过立法支持农业保险 通过法律确定农业保险的标的、范围、机构、补贴等各种内容和环节,使农业保险能够获得稳定、持续和透明的发展,不因政府官员的更迭而起落,不因市场的变化而消长。日本自1929年以来,有关农业保险的立法、制度及修改多达10部之多,对农业保险作物的品种、农业保险的准入条件、保险范围、承保方式、财政补贴、保险费率计算方法、保险费国库负担方式等方方面面,都进行了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保险的发展,也合理地利用了国库的财政资源,有效地保护了农户。 三、农业保险公司的营销渠道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三家试点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从对农业保险的政策研究、立法劝说、机构设置、产品设计开发、销售渠道建立、人培训、定损人员培养、统计、精算、资料收集加工,以及农业保险的宣传、推广和教育等方面,逐渐获得了经验和方法,试点公司也渐趋成熟。试点公司承担了农业保险的直接业务,通过开展农业保险的经营活动(销售、签单及其他服务),具体实施政府补贴的农业保险计划。试点公司还培训、管理、监督和使用保险人和农险查勘核损人。农险查勘核损工作由农险专业核损人来进行,查勘核损人需经过专业农业保险公司长时间的培训,通过考核取得资格后才能从业。专业公司有动力、能力和愿景,将作为主业来看待,必将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试点公司对农业保险的专注,不只是停留在领导的一般号召与员工的象征性响应上,而是深入实际探索农民的需求、要求政府的财政支持、教育员工精做农业保险。试点公司应根据区域特点制定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并在农业保险业务上始终坚持按照试点区域的特点进行设计和规划。例如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吉林省是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主的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i对国家粮食安全起决定性作用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该省近年来的畜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的现实,公司在吉林省内主要规划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种植保险和规模化养殖保险,并主要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载体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发达,要建设中国乳都的实际,公司在自治区主要规划开办奶牛等养殖保险品种,并与当地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相结合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根据山东省种植业、养殖业均比较发达,小麦等粮食作物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同时还是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实际,公司规划在山东探索开办小麦、棉花、蔬菜、水果等种植保险和奶牛、肉鸡、水貂等养殖保险;根据北京在发展都市农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郊区农业比较发达的实际,公司在北京地区探索以奶牛养殖和水果、蔬菜种植为主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通过两年多试点,农业保险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试点公司坚持围绕试点区域特点研发农业保险产品。比如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吉林省等试点地区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是种植面积最大、关系农民数量最多、事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品种,公司集中研发玉米、水稻、大豆等大宗粮食作物的巨灾保险产品。由于内蒙、山东、吉林、北京的畜牧业也都非常发达,各试点省区的畜牧业生产都逐渐呈集中化、专业化的发展态势,公司相继研发了肉鸡、生猪、奶牛、肉牛、梅花鹿养殖保险,并根据各地养殖成本、风险特点等因素在具体条款中进行调整,体现区域特色。同时,公司还针对试点地区农业经济特点,相继研发了经济作物草莓、烟叶等种植保险条款和朗德鹅、水貂等特色养殖保险条款。作为试点公司之一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降低农业保险开办成本,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通过两年多来的探索,主要开辟了五个营销渠道。 一是与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相结合的渠道。省农委领导的农业管理部门与农民联系密切,并在各个乡镇都有机构网络,人员专业性较强,素质较高,是农业保险业务的良好渠道。在吉林保监局和省农委的大力帮助下,公司与省农经管理总站签订了保险合作协议,全面启动并推进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相结合的渠道。公司与省农信社联社签署协议,利用其在农村的营业机构网点优势和人员优势广泛开展业务。公司在开业当天即与省农信联社签订了全面协议,公司各分支机构与当地农信社关系十分紧密。2006年,农信社代办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全年为200多位死亡和伤残的贷款农户进行了赔偿。 三是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结合的渠道。公司已经与中国农业银行、省邮政系统等机构签订了协议,并与省农业发展银行正式合作。农村金融、邮政机构的兼业方式,在公司广开渠道建设的同时,也为农业保险在更深层次上的开展埋下了伏笔,探索了路子,奠定了基础。事实上,国外成功开办农业保险是和农村金融政策紧密相连的。 四是与农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相结合的渠道。农委所属的农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农村也拥有丰富的网络资源,公司通过这些部门开展保险业务,一方面有效降低了开办成本,另一方面在防灾、防损和理赔工作上更容易得到投保农户的认同。 五是探索开辟农村个人渠道。两年来,公司在农村借助具有较高威信和素质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通过统一的培训、考试,按照保险营销的架构和模式,组建起相对固定的农村队伍,持证上岗,持证率达86%。 试点公司的探索,为在全国开展农业保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方法、教训和渠道,具备了深入、全面开办农业保险的观念、态度、方法和实力。 [摘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帮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条件救济、立法支持等方式。政策性农业保险营销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与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相结合的渠道;与农村信用合作社相结合的渠道;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结合的渠道;与农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相结合的渠道。 [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专业农业保险公司;营销渠道 农业问题论文: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相关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阐明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总结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解决问题的基本对策。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 1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 1.1农业科技创新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的需要 进入21世纪初,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科技实力的竞争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优秀,农业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新的科技革命浪潮正在世界各国全面兴起。在这场新的农业科技浪潮中,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都在制定实施新的农业科技发展战略,改革农业科技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抢占农业科技发展的制高点。这既对我国农业科技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提供了迎头赶上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农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使国内市场国际化,而且使国内农业国际化。在世界农产品和贸易方面,对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的需求比重会提高,对农产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措施。 1.2农业科技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的典型特征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这些都依赖于农业科技的不断创新和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已成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因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现代农业科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农业科技创新是解决我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才能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的调整,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我国的经济安全。 2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在大多数领域仍落后于发达国家10~15年,从而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近几年,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已经提高到了45%,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都在75%以上,德国、法国、英国等甚至达到90%,以色列也达到了90%以上,世界农业的快速发展主要是得益于农业科技的重大突破和农业科技的创新。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也比较低,据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取得科技成果6000多个,但转化率不足50%,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而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已经达到80%以上。科研成果与农业需求的脱节,造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滞后。现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生物技术、基因重组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始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领域,但是对于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目前还只是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2.2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严重不足 农业科技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农业科研的投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用于农业科研的投资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以上,而我国仅为0.17%~0.27%。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字来看,我国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小于农业GDP的比重,如全国农业支出/财政支出1991~1995年为9.486,1996~2000年为8.758,2001~2002年为7.71;而农业GDP/总GDP1991~1995年为21.38;1996~2000年为18.42;2001~2002年为15.80,这说明国家在财政上对农业发展重视不够。特别是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强度增长缓慢,总量不足。在1988~1999年间,我国农业科研政府投资强度平均增长率为-2.47%,投资强度平均为0.193%,1997年后有所增加,2002年达到0.339%,但2003年有下降到0.312%,还不到1981~1985年期间世界平均水平0.76%的一半,也明显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0.35%。近几年,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力度有所加大,但由于现有科技经费归不同部门掌握,条块分割严重,配置比例不合理,难以集成使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档次不高,浪费严重;重点实验室开发度低,难以共享。由于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薄弱,至2003年底全国农业科研机构设备总值仅17.35亿元,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基建投资实际完成额仅为5.55亿元,比2002年减少0.4%.3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匮乏 农业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流失严重。目前,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占农业科技人员总数的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人才流失严重,2003年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减少人员4806人,是新增人员的1.7倍,除了离退休人员外,人才流失占较大比例。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才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不足400人就有1名。缺乏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大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 2.4农业科技体制不完善 我国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底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性的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农业转型的现实需要。农业科研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科研方向应当反映当前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业科研与经济发展未能紧密结合,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节状况比较严重。这反映了在农产品短缺时期建立的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形势和需要。 3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对策 3.1大幅度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投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国家的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规模,尽快使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提高到1%,力争到2010年左右达到1.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到2020年左右达到2%,使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相协调。 政府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要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环境,通过体制改革深化和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新体系,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流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把政府资金投向技术集成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巨大的重大项目。 3.2加快构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当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创新体系,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因此,要坚持以人才使用为本,以技术创新为优秀,以科技推广为纽带,以服务“三农”为最终目的。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分为国家和区域两级体系,通过协调两级体系的关系,形成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需要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优秀竞争力的基础,以知识创新为主体,以原始创新为重点,着重解决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国家体系的层次性,以技术创新为主体,重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为重点,着重解决区域性、地方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就是要增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农业重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化优势农产品及其产业发展的科技转化应用能力。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应确立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模式。 3.3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需要聚集和培养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的战略科学家、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创新骨干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干高效的科技创新优秀团队;二是实施人才目标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竞争协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单位和团队的整体绩效;三是要实施人才结构管理,建立合理的首席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梯队结构,稳定农业科技创新队伍;四是实施人才增量管理,建立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开发型的人才流动机制,增加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总量,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3.4进一步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在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从数量型到数量质量型、从面对国内市场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转型时期,应及时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需要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设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积极探索以任务分工为基础,权益合理分配和资源信息共享为优秀,项目为纽带的协作攻关机制;要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上能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选人机制;重在社会评价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体现岗位绩效,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以及适应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创业和深入农村第一线的激励机制。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机械节油问题探讨论文 摘要:农业机械节油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牵涉的因素也很多,因此如何节约燃油不能只局限在某一点或某一方面。应通过正确的分析,了解和掌握农业机械节油的驾驶操作技术和车辆使用方法,并加以应用,才能达到农业机械使用中节油的目的。 关键词:农业机械;节油;选型;保养;维护;操作 目前我国市场上生产和使用的农业机械,很多都存在着功率低、技术差、耗油重等问题,不能较好地达到环保、节能、高效地要求。因此,若要达到农业机械节油的目的,就要通过农机选型、日常保养、维护和操作中不断积累经验,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燃油消耗。 1农业机械的选型 在农业机械机型选择方面,要选择动力性好、作业性能稳定、适应性好、机具结构及设计合理、技术成熟、调整维修方便、配件市场充足、具有良好的市场售后服务的机型,要选择经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获得生产实践检验,能满足本地农艺要求,综合效益好的节能型机型,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油耗的目的。 2农业机械的保养 机车在运行时,由于不停地运转操作、颠簸震动,可能造成燃油连通部件(如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出现松动而漏油,因此有必要保持良好的检修习惯,这不仅是为了安全行车,而且可以减少油耗,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机车由于长期运行,一些精密部件(如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列等)会磨损,从而导致机车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做好机车的技术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是节约用油的重要因素之一。 2.1新车磨合。新购买的农业机械必须根据说明书进行空车磨合试运转。不得一出厂就进行负荷作业,新车磨合要注意控制车速,尽量减少急加速、急减速。 2.2检查轮胎气压。轮胎气压偏低会引起滚动阻力增加,造成机车牵引负荷增大油耗增加。此外,要定期检查轮胎的磨损是否均匀,如发现轮胎偏磨或方向盘不居中等异常情况,需尽快到专业修理厂咨询修理,否则会增加工作阻力增加油耗。 2.3定期清洗滤清器。车况良好的拖拉机可省油15%到20%。对于空气滤清器、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每行驶5000公里以上配件都需要更换。因为,空气滤清器堵塞会引起气量减少,导致柴油燃烧不充分,降低燃油效率,而柴油滤清器的阻塞也会使发动机供油异常,功率下降,油耗增加。 2.4加机油需要适量。要注意机油标尺所标示的刻度,机油太多将曲轴淹没,增大阻力;机油太少则无法起到润滑和封闭作用,甚至会影响发动机效率。同时,要按季节和作业环境来确定更换机油的周期。 2.5使用洁净的柴油。柴油必须经过48小时以上的沉淀方可使用。使用沉淀后的清洁柴油,可以保证发动机供油系统以最佳工作状态供油,不仅提高发动机喷油泵柱塞偶件和喷油阀偶件的工作可靠性与经济性,同时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 2.6防止燃油滴漏。定期对发动机进行耗油技术检测,坚决杜绝燃油滴漏现象的发生。油箱开关、油管接头、柴油滤清器及高压油管等处的柴油渗漏现象应及时检修,否则在机车运行时,由于震动渗漏会越来越严重,造成不必要的油耗。 2.7保证各部位轴承润滑良好。在装配时不能过紧或过松,要使之运转自如;过紧过松都会增加工作阻力,使油耗增加,同时要随时紧固各连接部位螺钉。据测定,如发动机支架和变速箱之间的螺钉松动,油耗就会增加。 3农业机械的日常维护 柴油机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缸套活塞组件、配气机构和燃油系精密偶件磨损而导致功率下降、油耗上升,因此要及时检修并排除故障,以恢复其正常的技术状态。 3.1严防燃油滴漏 对发动机应经常进行目测检查,并定期实行耗油技术检测,一旦发现应及时处理。严防燃油滴漏,不仅是为了减少耗油量,更是为了安全行车。 3.2调整供油提前角。供油过早和过迟都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冒黑烟增加油耗,因此要及时调整供油提前角。 3.3确保喷油器雾化良好。喷油器有滴油或雾化不良现象会使柴油得不到充分燃烧而增加油耗,要及时调整喷油压力,确保柴油雾化良好。 3.4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气门间隙过大或过小会影响充气量。据测定,气门间隙过大,油耗会增加15%~20%,因此要经常检查和调整气门间隙。如果发动机因齿轮、凸轮轴磨损而引起配气相位角减少,要适当减少气门间隙,以弥补配气相位角的减少。凸轮轴磨损严重要及时更换,否则不仅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5不得带病作业。要根据柴油机排烟颜色判断其技术状态,如出现柴油机在工作中持续异常冒黑烟、蓝烟、白烟,均属不正常现象,说明柴油机带病作业。应根据不同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加以解决,否则不仅使发动机功率下降,而且增加油耗。 3.6确保多缸机工作均衡,不能“瘸腿”。据测定,如果四缸机有一缸不工作或工作不良,可增加15%~20%的油耗。因此,如果出现多缸机有一缸工作不正常,应及时检查原因并加以解决,确保各缸工作均衡,减少油耗。 3.7制动回位要好、不拖滞。要经常检查制动系统的工作状态,这不但可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也可以减少油耗。因为如果制动回位不好、有拖滞现象,说明制动器处于半制动状态,增加工作阻力,导致油耗增加。 3.8燃油的添加。农业机械的动力燃油大多数是柴油。实践证明,使用沉淀的清洁柴油,不但可以更好地提高发动机偶件的工作安全性与经济性,而且还能有效地延长偶件的使用寿命。加油前柴油经过48h以上沉淀后使用较佳。在加油前要擦干净油箱,除去油箱周围的灰尘垢后,再打开油箱盖;最好使用软管加油,这样可使燃油借助自重流入油箱,或用手油泵加油。 4培养农机操作人员良好的驾驶习惯 4.1尽量保持匀速行驶。尽量减少紧急加减速和急转弯,不要猛加油门,要提高到同样的速度,猛加油门比缓加油门费油,一次猛加和缓加到同样的速度,油耗相差可达12毫升。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发动机转速在2000~3000转之间保持匀速行驶,这是发动机最经济的工作状况。 4.2选择最佳时机换档。就是发动机转速处于2000~3000转之间换档,杜绝高档起步,低档高速,低档高速行驶往往使油耗超过正常值的45%。 4.3减少怠速状态。适度热车是个好习惯。但长时间的原地热车将增加油耗,建议让车慢速行驶一段距离来完成热车。 4.4满负荷作业。如小型拖拉的牵引力一般在300公斤力左右,被牵引农具的阻力大致在这个范围时,发动机的有效功率最大,机组生产率高,亩耗油最低。 4.5根据土壤湿度适时作业。各种土壤都有相应阻力较小的湿度范围,这时耕地最适宜,亩耗油也低。过干过湿都会增加土壤的工作阻力,增加农业机械工作时的耗油量。 4.6合理运行正确操作。在作业中,应合理规划地块,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尽量减少空行及转弯时间;不无故停车,保证不出现重耕、漏耕现象。根据田间农艺的不同要求,翻地犁牵引纵横方向要水平,旋耕犁刀的安装方法要正确,耕深要一致。如犁耕阻力小而机组速度又不允许太大,可采用高档小油门操作。经常使发动机水温保持在70~90℃,并做到起动预温、防止跑偏、停车熄火等,都能起到节油的效果。 4.7出车不超载不空跑。机车超速行驶会增加前进阻力、空气阻力,造成不必要的耗油。因此要正确选择牵引负荷,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空跑。 4.8正确牵引机具。要正确调整牵引机具的配合间隙和牵引角度,使拖拉机不旷、不卡;正确调整机车各传动部位的配合间隙,以减少传动部位的动力消耗,从而降低油料作业成本。 结语:除了上述原因之外,气候条件、环境状况、管理水平、操作手素质、燃油品质等也对油耗产生影响,因此要不断探索节能降耗新途径。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产业化问题探究论文 从一定意义上说,农业产业化也就是农业的市场化,因此,它基本上是市场行为。但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时期,农业产业化的建立和发展,必须要有政府行为、要有各级政府的积极组织、协调、推动,政府应当成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动力。 l、明确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和意义 政府要推进农业产业化,首先要对农业发展有正确的定位。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曾经在经济形势发展良好时,忽视农业的发展,对农业投资下降,如20世纪80年代,国家对农业投资由1978年的53.34亿元减少到1988年的47.19亿元(《宏观经济计划与管理》谭作平主编,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30页),而当强调农业重要时,却又往往就农业抓农业,孤立地对待农业问题,未能把它与二三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两种倾向都是由于未能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给农业以正确的定位,因而不可能把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落到实处。 众所周知,现代经济,某一国家、地区的产业结构状况,反映着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越发达,第三产业比重就越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业社会,农业是单一产业,而到了工业社会,第二产业——工业发展起来,它就成了社会经济的主导,现代社会发达国家经济的主导是第三产业,2l世纪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业必将占据主导地位。就是说,随着二、三产业的发展,经济形成一个复杂的产业系统,各产业之间相互结合、渗透,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要解决任何层次的产业发展,必须在整个产业经济系统中进行。所以,要解决农业发展问题,必须在以二、三产业为主导的条件下去拓展思路,孤立地去发展农业是行不通的。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即社会基本上只有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农业生产是分散和落后的,当时的农业生产还算不上现代意义的“产业”,现代意义的产业是工业的同义语,人们称工业革命为“产业革命”,称大工厂的工人为“产业工人”(见《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86页)。由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生和发展,形成了复杂的产业经济结构,而后起的产业相对来说生产经营水平更先进,经济效益也更高。现代经济由于第二、三产业在整个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因而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必然要改变其存在意义和发展方式,与其他产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去发展,要在其他产业的主导下去发展,其生产和经营方式、水平必然要向先进的二三产业靠拢、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兴起,正是体现了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升,使我国农业由传统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况转向与二、三产业相结合。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们对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只能着眼于从宏观上、从外部联系上去认识。比如只看到计划方式的工农轻重顺序;只讲农业的“基础”作用,而不愿讲它是二、三产业的附属,要为二三产业服务的作用;不承认现代的农业是工业的农业、城市的农业……。因而导致不懂得和不可能从微观方面,从一、二、三产业的内在结合上去发展农业,不善于通过三大产业之间的交叉经营去发展经济。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农业生产率很高,正是一、二、三产业的内外有机结合的结果。如美国农业人口只占2%,一个农业人口可供养100~120人。能有如此高的效率是二三产业为其提供机械、技术以及资金、供销、储存、加工、运输、市场信息、经营咨询等一系列服务的结果,是一、二、三产业微观结合的结果。我国当前的农业产业化正是一种一、二、三产业微观上的内在结合,因而能提升农业的生产经营水平,能发挥复杂的、系统的优势。这正是农业产业化具有强大魅力之所在。 因此,作为政府,当前要使我国农业产业化顺利发展,首要的仍是要克服那种传统自然经济观念的影响,加深对经济发展的辩证性、系统性认识,要克服那种为农业而农业的思维习惯,不能孤立地,违背经济规律去抓农业。要克服在农业生产经营上安于现状,任其自由发展的倾向,或是把发展工业与抓农业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不积极主动地以第二、三产业的先进技术、先进经营机制去武装农业,不善于提升农业的经营水平、管理水平。总之,必须从战略上、从国民经济整体上去给农业以正确定位,使农业发展与二三产业发展从微观上有机地、内在地结合起来,真正认识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和实质。这是政府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想认识基础。 2、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从深化农村改革来看,政府必然在实践的过程中注重自身并引导相关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主要是以下三方面:一是体制改革与创新,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会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导致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地区分割的制约及所有制的界限,按照市场合理配置资源与要素,这是体制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二是组织形式的改革与创新。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将生产、加工、销售实现一体化经营,这种一体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呈多样化,从大类来分有垂直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与横向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从表象上有“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专业市场+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科研院校+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三是机制的改革与创新。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秀。机制创新,就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将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同制、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等经济关系,形成有机连结,互相促进的新机制,从而逐步建立利益共同体。只有机制创新,才能不仅使龙头企业得利,也能使所带动的农户得到实惠。 另外,政府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必须注意,农业产业化应该是自由选择下平等合作的结果。所谓自由选择是指双向的,既不是强加给农民的,也不是强加给企业的。平等合作,是指参与者均有退出的权利。作为政府,不宜抑强扶劣。要为农业产业化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以确保优胜劣汰。 3、把农业产业化作为系统工程来抓 农业产业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种一体化、系统化的经营,如果用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去指导,是不可能有农业产业化的实践的,它必须要用大农业、大经济、大系统的观念去指导。 农业产业化内涵有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的要求。这几“化”又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着的,缺少了任何一个方面,农业产业化都不能运行,任何一方面搞得不好,都会影响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如社会服务,要做到产前(供)、产中(产)、产后(销)一体化,整个经营要做到贸易、加工业、种养(农)业一条龙,还应形成科技、教育、生产相结合。这些都说明农业产业化本身是一个相当庞大复杂的系统。其中每个部分,比如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等则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而在一体化经营的子系统中,供、产、销,贸、工、农等又是它的子系统。再者,作为一个地区要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有许多实体性环节,包括资源的依托、主导产业的形成、龙头企业的发展、商品基地的建立、农业专业户的培养等,这里每个环节也是一个子系统。因此,整个农业产业化实践就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 一些地区往往由于市场意识淡薄,系统观念不强,造成一些环节脱节,因而形不成系统效应,甚至造成经济损失。一些地区受为生产而生产的传统观念束缚,以为只要生产出产品,经济就会发展,因而只顾抓这样那样的基地建设,结果产品出来了,销不出去,这些“商品基地”也就跨了,有些则只是号召农民发展某种项目,但科技服务严重滞后,结果病虫害一旦发生,将血本无归。有些地区只顾发展加工厂、甚至搞不少“皮包公司”,原材料无着落,技术跟不上去,成本很高,工厂成了政府的包袱。有的忽视市场信息,不懂得市场预测,盲目随从,造成大量农产品的积压浪费,损失惨重。因此,必须用系统观去认识和处理农业产业化问题。 作为地方政府要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抓好利益关系的协调,基础设施、政策环境的优化,总体发展规划的明确。具体来说,一是对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资源依托、地理条件、历史背景要有充分了解,从而把握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特点、方向,做出正确的定位,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规划;二是制定和运用好政策,去协调利益关系,深化体制改革,重点扶持关键环节;三是抓好市场法规建设和运行,使农业经济在与整个国内外市场衔接中,有序地运行,平等地竞争;四是大力抓好农业信息设施建设,做好市场预测。政府农业部门应开展信息服务工作,鼓励民间信息行业、农业咨询行业的发展;五是抓好农业投资的软硬设施、环境的配套建设;六是抓好农业产业化经验、典型的宣传、推广和总结工作。 从方法论角度讲,地方政府必须善于把握系统论与重点论的结合。既要全面地从整体上、宏观上去认识、规划、处理农业产业化的方方面面的发展问题,又要善于从当前实际出发,看准当前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处于什么发展阶段,抓准薄弱环节和能牵一发动全身的切人口,突击去抓,以带动整体的发展。由于各地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的不同,必须明确当前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所在,通过解决一个又一个不同时期的“瓶颈”,去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4、促使农业产业化建立起协调的利益机制 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的优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企业包括农户的经济活动都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只有存在共同的利益并使总体和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农业产业化的不同产业组织之间的连结才有可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各个实体必须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可以是“企业+基地+农户”,可以是“专业市场(或专业协会)+基地+农户+科研”等等。市场经济要求这个“+”必须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然而由于各地区搞农业产业比。政府必然要发挥作用,而我国受几十年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所以很容易利用行政手段、而忽视经济纽带作用。这样建立起来的“一体化”、“一条龙”必然是形式主义的,失去农业产业化的实质。 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既然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问题,因而必然涉及产权问题,所有制结构问题,政府必须推动农业产业化各个实体环节的产权改革,通过改革去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协调的利益机制。各地实践证明,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实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既有外部的关系。也有内部的关系。外部关系一般可用契约、合同等办法规范,内部关系一般应用股份制的办法结合。比如广东温氏集团公司和7000多户养鸡农户的关系是以合同形式确定的。据1986~1994年的统计,农户获利6277.5万元,公司获利6888万元,约各占一半,从而形成一种互利的紧密关系。华南农业大学与温氏集团的紧密结合就是用技术参股办法,该集团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也是用参股、控股等办法实现的。还有不少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办法,这些都较好地协调了内部的利益关系。因此,正确协调处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内外部利益关系,涉及到产权改革、所有制实现形式改革等较深层次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农业产业化才能健康地发展。 5、引导农业产业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实践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的历史时期进行的。农业产业化,必须与“科技兴农”、“三高”农业紧密结合,必须以吸纳科技力量为根本,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含量。 农业产业化过程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其实质是必须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相一致。近二十多年来,随着科技进步,工业社会带来了种种问题,使人们认识到,人的行为除了对当代人类社会有益的同时。要重视对人类后代的利益,重视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而要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问题也是如此。因此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要成为农业产业化实践的战略目标。 6、强化政府的推动力 农业产业化涉及方方面面,实施农业产业化离开了政府的推动将寸步难行。不少地方政府从转变职能人手,积极探索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模式。山东省潍坊、寿光、利津等市县实行“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规划、一套政策、一套实施办法”的五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较好地克服了条块分割、部门制约的体制障碍,初步形成了合力。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是支持者、宏观调控者和服务者,其责任是支持、引导、协调、规范、服务。支持: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外,政府投资和信贷资金主要应支持结构调整、支柱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运用政策、立法、财政、金融等手段,支持有发展前途的龙头企业,鼓励合理竞争,抵制和反垄断。引导:一方面加强发展方针的引导,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防止一哄而起和一刀切;另一方面加强产业引导,坚持市场导向,根据资源优势确立支柱产品,培育名牌。协调:为保证和谐高效运作,地方各级应以权威领导机构牵头,吸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组成农业产业化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规范:一方面国家和地方要制定若干新的法律法规,另方面要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系统内的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龙头企业和其他参与者主体的行为。服务:为龙头企业和农民经济社团组织提供基础设施及其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特别是信息服务。开拓市场,沟通信息,是产业化经营的生命线。各级政府和龙头企业均须及时收集、迅速处理和快捷传递真实可靠的信息,用以指导生产经营决策。 农业问题论文:我国农业补贴问题研究论文 提纲:1、何为农业补贴2、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情况3、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及主要构成4、我国进行农业补贴的必要性5、对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何为农业补贴 农业补贴是一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是政府对农业生产、流通和贸易进行的转移支付。也就是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干预资源转移到农业领域,以支持本国农业的发展。在入世后能够对农业的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生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支持。 在WTO农业多边协议框架下,农业补贴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广义补贴,即政府对农业部门的所有投资或支持,其中较大部分如对科技、水利、环保等方面投资,由于不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发生直接显著的扭曲性作用,一般被称为农业协议的“绿箱政策”。“绿箱”政策措施主要包括:(1)一般农业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3)粮食援助补贴;(4)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补贴;(5)收入保险计划;(6)自然灾害救济补贴;(7)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8)农业资源储备补贴;(9)农业结构调整投资补贴;(10)农业环境保护补贴;(11)地区援助补贴。 另一种是狭义补贴,如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这类补贴又称为保护性补贴,通常会对产出结构和农产品市场造成直接明显的扭曲性影响,一般被称为“黄箱政策”。主要指的是那些容易引起农产品贸易扭曲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补贴、农产品营销贷款补贴、休耕补贴等,一般称“黄箱政策”。属于“黄箱政策”范围的农业支持与补贴,叫“黄箱政策”补贴。WTO《农业协定》的“黄箱政策”中规定给予了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为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所采取的下述支持和补贴措施可免予削减承诺,简称“发展箱”。主要包括:(1)农业投资补贴;(2)对低收入或资源贫乏地区生产者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补贴;(3)为鼓励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一般称此为“发展箱”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情况与分析 与发达国家比,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显然不高,财政实际补贴的比率大约是2%―3%,总量补贴根本达不到8.5%。之所以在入关时关于农业谈判中仍然坚持争取较高补贴率,是因为这个补贴会自动成为每一种农产品进行“黄箱补贴”的上限,这样对于我国很多大宗品种的出口影响甚大。所以,这个补贴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国一些大宗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虽然我国目前的农业补贴水平较低,但按照《农业协定》也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一是符合所谓的绿箱政策的,如我国1996-1998年平均支出为1514.2亿元人民币(182亿美元)。主要对农业提供了“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人民币(95亿美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46.4亿美元),占25%;以及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我国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二是符合所谓的黄箱政策的。我国在1996-1998年期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1、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98年后政府逐渐缩小了粮食收购补贴范围,如一些地区的小麦和玉米已经退出保护价范围。2、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如八十年代对农膜的补贴。三是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箱政策,如国家对农田灌溉设施的投资补贴等。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财政对农业补贴的特点表现在:(1)补贴范围的普遍性。财政对农业生产流通领域补贴,几乎涉及到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全过程。补贴面较广,补贴很分散,补贴的作用难以集中发挥,补贴的效果较差。(2)以价格补贴为主,贴息贷款为辅。大多数补贴用于降低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支农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农产品购销环节的补贴。这些补贴占财政对农业补贴的比重较大。1991年至1996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用于粮棉油在流通环节的补贴达1866亿元,占整个财政补贴总额的50%,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城镇居民的消费补贴,农民从中间接获得补贴利益。(3)补贴方式的隐蔽性。长期以来,财政对农业补贴方式多采劝暗补”的方式,即财政补贴资金不直接以财政拨入的方式进行,而是通过流通渠道间接地给予补贴。这种方式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带有一种补助性质。但这种“补助”并不为大多数生产者所知晓,对生产的直接刺激力度不大,且容易流失。 第三部分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及主要构成 分析我国农业生产成本,不妨先分析一下我国目前的农业生产成本主要构成,因为河南、河北、山东是我国的产粮大省,我们以这些省的农业生产为主要对象进行分析,或许可以说明一些问题。(需要强调的是东北地区因为土地面积较大,情况有所不同,这里的分析不适合东北地区)当前在河南省,农业生产的成本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组成(山东、河北类似),一是土地使用税和各种提留与统筹;(可以简单表示为A两费一税,平均每人每年八十元;B提留和统筹平均每人每年四十多元,总的费用大约平均每亩为三十元,注:各地区情况略有不同);二是土地耕作费用,平均15元/亩/次;三是种子费;四是化肥和农药费用,平均大约八十元/亩;五是收割或脱粒费用15元/亩;六是运输费和人工费。那么我们可以简单计算这些河南、山东、河北等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生产成本。 以此计算这些地区小麦的生产成本为:15元/亩/次(耕作费)+10公斤*1.6元/公斤/亩+23元/50公斤碳铵/亩、18元/50公斤磷肥/亩和40元/50公斤钾肥或农药+15元/亩收割脱粒费用+50个人工+每年每亩的两费一税和统筹提留费用30元/亩。按照河南、河北、山东的平均经济水平我们初步估计每个人工价值为5元。则可以看出现阶段小麦的生产成本大约每亩总计为157元+250元=407元/亩(因为人工费用国家没有统一标准,成本计算不一定准确,仅有参考意义)以河南省各主要粮食产地当前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看(其它几省情况类似),平均每亩的产量为400公斤,而且还需要没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这样可以粗略计算一下上述几省的小麦生产成本大约每吨1017.5元,即123美元/吨。 对比于国际市场小麦价格,印度中等小麦为85美元/吨(FOB美湾),美国软红冬2号114元/吨(FOB美湾),硬红冬2号126元/吨(FOB美湾),法国小麦106美元/吨(FOB里昂)可以看出,我国的粮食主产区的小麦并不具有国际竞争力。同样可以计算上述这些地区其它作物的生产成本,如玉米的生产成本是825元/吨,大豆的生产成本是1480元/吨,也没有明显国际竞争优势。(但是,河南、山东等地的花生和芝麻在国际上有相当的竞争力。因为不是主要作物,这里不做重点讨论。) 第四部分我国进行农业补贴的必要性 因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还不发达,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生产各个方面的差距都相当大。比如说我国玉米的出口,需要提供40%的出口补贴,才能达到国际市场价格。可以说,入世后我国受到冲击最大的首先是农业。如何在入世后保护农业生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是稳定我国粮食生产,保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和国家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这一切都要求对农业采取补贴和保护措施,以稳定农业生产,逐渐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世界许多国家对国内农业保护的手段之一,从其它国家的经验来看,这是有效地保护和提高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五部分对我国农业补贴的建议政策措施 入世后,对农业的一切政策都要以《农业协定》中规定的农业补贴不超过8.5%为限度。那么,在农业协定的允许的条件下,从哪方面进行补贴最为有效果呢? 从我国过去的做法看,最主要的补贴进行价格支持,采用保护价格收购措施,相当于对流通环节进行了补贴。但是,价格支持是需要削减的黄箱政策,而且根据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好。同时按照WTO《农业协定》要求,政府提供的价格支持应针对农产品生产者,而不应该是流通部门。因此,尽管今后价格支持在总量上有一定调控空间,但在支持结构及补贴目标上则需作较大的改革。应通过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目标、支持重点,深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革,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 关于对农业的补贴具体的措施,我非常同意农业部软科学委员会“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课题组的建议,重点在以下几方面:1.尽早改变和改革低效率的价格支持政策,将节省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转为直接补贴等其他对农业的国内支持措施,把“黄箱支持“转为“绿箱”政策范畴的支出。 2.在考虑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时,按以下先后步骤进行:(1)取消现行的农业三税,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中央政府按核定的基期数额对地方政府进行转移支付(对发达地区可以不进行这种转移支付)。(2)取消教育费附加和“五统筹”范围的收费,对地方政府因此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政府按有关指数重新核定之后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3)取消村提留,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村庄数量和人口多少核定固定补贴额,列入财政预算支出。(4)以上三项,国家每拿出一元钱,农民就实实在在地少缴一元钱,就相当于增收一元钱。换言之,国家用于以上项目的支出,都相当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如果在此基础上,国家还有补贴财力的话,可以参照美国的脱钩补贴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补贴,计算补贴的基础可以采用税费改革中采用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之积。 3.无论如何,国家都要不断增加直接补贴之外的其他“绿箱”政策的支出,尤其是大大加强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食品安全检验、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服务支出,加强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贫困地区发展等方面的支出(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当尽量按个案与村签订10一15年的长期合同,保证实效)。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问题研究论文 最敏感的产业 农业问题在整个世界经济中一直以来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农产品贸易、农业政策是历史上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是整个经济全球化中步伐最慢的一个。 农业问题受到各个国家高度关注,因为它涉及到安全问题、农民收入问题、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文化问题、环保问题等等。从19世纪末开始,农业在整个国际贸易中处于保护主义时代。 第一个农业贸易保护方案可以追溯到1840年英国制定的《谷物法》。日本在20世纪初对它的大米实行保护,到目前为止仍是全世界保护程度最高的。 在世界贸易框架中,由于受当时整个国际市场贸易冲突的影响,农业贸易自由化在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才开始作为议题正式提出来,由此可以看出农业自由化与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密切相关。 美国是要通过农产品挣钱的,所以提倡贸易自由化;而对欧洲和日本来讲,它们不具备比较优势,开放市场对它不利,执政党的选票恐怕也会大受影响,因此不得不采取保护措施。 美欧的分歧使整个农业谈判非常困难,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步伐非常缓慢。乌拉圭回合这一谈就谈了7年,其根本的原因,就是美欧在农业补贴上意见不一致。 结果直到1994年才真正形成一个WTO的农业协定,它的生效意味着当时关贸总协定的成员以及1995年以后世贸组织的成员,应该按照它的要求逐步推动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这就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业方面的背景。 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意味着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如果你设立关税妨碍进口,就要降低关税;如果你用的是复杂的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农产品进口,就必须全部取消————要么转化为世贸组织所允许的关税,也就是关税化;要么实行关税配额管理,也要用新的关税配额管理来调整你的进口政策。 不是简单的市场开放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50%—60%人口务农,70%多的人生活在农村。因此,任何一个开放的步骤都要充分考虑到这种利益格局。 要有多大程度的开放性才能保住我们的农业,并促进改革进一步深化?这是我们必须认真考虑的。 确实,我们在谈判中承诺开放市场,但决不仅仅是开放市场,还涉及在国内的农业政策上、农产品的出口竞争上、出口补贴上、有关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上、深层次的管理上等很多方面。如果只是简单的开放市场,闸门我可以随时拉上,一个产品进入过多,我不相信一个政府就没办法把它限制住————对我的市场有影响,为什么不能限制? 不仅如此,它还对你国内的支持、农业政策等都有要求。尤其是我们的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太多的考虑竞争问题,都是政府在考虑,包括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品质都是政府来想办法。 实际上这不是政府的事情,应该是企业的事情,而过去我们没有这样一个竞争环境,企业基本没考虑提高国际竞争力。从此之后,我们将面临着组织化程度非常高、竞争能力非常强的跨国公司,我们不怕产品来,我们是怕公司来,谁能应对它?没有。 市场存在失控危机 在开放农产品市场承诺条件谈判时,对肉类、蔬菜水果、加工食品按要求降低关税。在此过程中,大豆、大麦最引人关注,大豆1996年就开放了,开放市场的负面影响最近几年开始显现,如果评估关税下降对农产品的影响,可以参考现在这两种农产品所出现的问题,而我们对此还没有很好的方式来抵消这种负面影响。 WTO的农业承诺在1995年以来出现很多问题,从关税的角度来看,发达国家在关税化的过程中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关税高峰,这些国家在将非关税转化为关税时,它们认为敏感的产品提高关税,导致出现一定比例的高关税产品,对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出口产生了负面影响。二是关税升级即产品加工程度不断提高,关税随之增高。如果是原料,关税就比较低,如果是加工品,关税会随之增高,这对发展中国家产生非常不利的局面,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加工能力、工业基础普遍落后于发达国家,会打击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限制工业化推进。 而中国正是在这种贸易自由化的条件下谈判,要取得贸易公平化的环境,作为被动一方是不容易的,引起国内的忧虑是很正常的。 粮、棉、油、糖、毛产品,国家一直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按要求要转化为关税配额管理。 关于关税配额管理,对中国来讲,第一是没有经验,第二我们探索这个办法需要一定的过渡期,我国的过渡期没有别国那么长。农业协定规定,农业发达国家1995年开始到2001年结束,有6年的过渡期,发展中国家到2005年结束,有10年过渡期,我们如果今年年底加入,过渡期实际上只有二三年,想在这么短的时间把关税配额管理机制弄清楚,从技术上看是非常困难的。 第三,由于它本身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怎样按世贸组织规定搞好配额管理对我们是个挑战。我们不是保护自己的市场,只是要求对等,如果其他国家可用的办法而限制在我国使用,对我们来讲这是不公平的。 赢得国际市场的代价 由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对农业都采取高补贴的措施,这一政策的直接后果是国内农产品市场的扭曲,因此国内的农产品价格都是适中的。它们又都是农产品的出口国、进口国,这种扭曲就被传递到国际市场。 美国担心中国的农产品今后在国际市场与它竞争,它希望把中国的农业补贴限制在一个潜在的水平,这是美国的战略意图。 提高产品竞争力就要加大国内支持,但现在国内支持空间又受到限制,包括我们的粮食政策及其他宏观政策都要作出调整,这对中国农业来说是十分危险的。我们只有通用的绿箱政策可以用来扶持农业发展。 在出口竞争问题上,中国承诺不再对出口补贴。让人担心的是,在美国要求中国搞自由贸易的同时,它作了许多不公平的促进出口的措施,这也造成出口上的不公平竞争。 在动植物卫生措施方面,1986年—1993年谈判形成一个动植物卫生协定(SPS),要求中国在动植检方面保持一致,我们中国的农产品很难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就是受到技术性的贸易壁垒限制。外,国民待遇会导致国内市场竞争更趋激烈,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进入————获得贸易权之后,将影响中国整个农产品营销体系、服务体系发生深刻变革。 随着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国内农产品市场国际化趋势加快。而现在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非常不充分,各地区各省相对分割,通过开放的压力消除地区保护,否则将被国外各个击破,可能出现大家都不愿见到的“南进北出”。 国内市场竞争更加白热化,国内市场的农产品分配面临跨国公司的垄断。当这一产业的企业还没形成的时候,市场已经被人占了,你根本就没有机会成长。 我们必须认真估计WTO所带来的种种挑战,自然也会给我们带来机遇。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的同时,也可能出现国际市场国内化的趋势。 在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选择对产业化路子,利用WTO的市场规则是可以实现这一平稳过渡的。这种国际化的压力有助于我们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保卫中国农业 加入WTO给中国农业带来很严峻的形势。 我们重点关注的农产品粮棉油纺毛,由于国内资源禀赋的特征,不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开放后必然受到质优价廉的国际商品的冲击,我国国内农产品主产区会受到不利影响,农民的收入、就业问题将更加严峻。 与之同时,原本具有比较优势的蔬果、肉类产品,原因是它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体现在劳动力廉价上。但我们的产品长期以来按照过去的供求格局来定位生产,在相应的质量、卫生、技术标准上没有考虑到国际市场的要 求,本身的科技含量是不够的,在品质上是难以竞争的。而发达国家技术方面的壁垒又比较高,船破又碰顶头雨,有比较优势的产品难以转化为竞争优势,出口受到限制。在这种利益平衡的格局下,从贸易的角度看,进口的冲击要比出口的机遇大。 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解决目前的农村剩余劳力力问题增加了难度。对农村的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但成功的背后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现在农村改革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比如粮食体制改革在市场化问题上取得了成绩,可能会腾出粮食主产区一部分市场,但如果这部分市场自己没占着,反让国外给挤占了,这意味了什么? 农村问题事关全局,加入WTO使解决农村矛盾的变量增加了,难度增加了。 从具体的产品来讲,基于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把农产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敏感性产品,按照敏感度排序为大豆、油菜籽、植物油、玉米、棉花、食糖,任何国际市场的变动都会影响主产区的生产者收入和市场格局。另外一种为竞争性农产品,肉类、蔬果、加工食品,只要国内政策得当,有可能在国际竞争中占领一定的地位。 此外我们在科技上也有一些差距,在短期内提高品质技术上很困难。对于有竞争力的产品,不是我们做不出,而是美欧日的技术性壁垒太高。这与我们的企业没有标准的安全体系有关,也与我们的政府有关,政府应该搞好谈判,为我们的企业提供一个好的竞争环境,如果人家用贸易自由化敲开你的大门,我们应该用公平贸易来争取国际市场。 农业问题论文:农业专家系统问题探讨论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农业专家系统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专家系统;计算机应用 我国加入了WTO,传统型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因而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向信息化、现代化农业迈进。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4]农业信息技术是21世纪高新技术应用于农业的关键技术之一,近二十年来在世界各国得以迅速发展。农业专家系统是农业信息技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我国农业信息技术发展的突破口,对我国农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5] 农业专家系统也可叫农业智能系统,是一个具有大量农业专门知识与经验的计算机系统它应用人工智能技术,依据一个或多个农业专家提供的特殊领域知识、经验进行推理和判断,模拟农业专家就某一复杂农业问题进行决策。目前国际上有近百个农业专家系统.广泛应用于作物生产管理、灌溉、施肥、品种选择、病虫害控制、温室管理、畜禽饲料配方、水土保持、食品加工、财务分析、农业机械选择等方面,有些系统已成为商品进入市场。[4] 1.农业专家系统的演变 国际上对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是从70年代末期开始的,当时仅用于诊断作物病虫害。如1978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开发的大豆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Plant/DS。进入80年代以后,开发出了许多农业专家系统,如1982年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开发的玉米螟虫害预测专家系统Plant/OD,1983年日本千叶大学开发的MICCS-西红柿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1986年美国农业部开发的COMAX/GOSSYM,Plant等开发的农业管理专家决策支持系统CALEX,Lemmon等开发了棉花生产管理专家系统,Zhu,XinX等开发的作物生产过程中的水分处理专家系统等。 国内于80年代初期开始研究农业专家系统。1980年浙江大学与中国农科院蚕桑所合作开始研究蚕育种专家系统,1983年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与安徽农科院合作开发的砂 礓黑土小麦施肥专家系统。近几年来,我国农业专家系统的研究更是蓬勃发展, 赵林峰,硕士研究生,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410128。 *熊兴耀,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园林学院,410128,E-mail:xiongxingyao@ 如基于规则和图形的苹果、梨病虫害及防治专家系统,多媒体玉米病虫害诊断专家系统,基于生长模型的小麦管理专家系统,水土保持专家系统的探索与试验等。[6] 2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专家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 2.1.1至今为止,在农业专家系统中,由专家整理出来的知识大多属于这个领域的浅层知识,形式上也主要是条件规则型知识。因为知识种类、数量可能很多,难于详细检验,待到专家系统具体使用这些知识时,机械死板的计算机程序就有可能推导出一些错误的结论。另外,由于专家系统并不具有真正的学习能力,结果导致系统的表现只能处理人类专家见过的各种情况,不能“随机应变”,人工智能面临严峻的考验。 2.1.2开发工具不完善,国外目前出现了许多专用的专家系统工具,开发某领域系统基本上是运用开发工具来实现的。我国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工具在应用国外较成熟的开发工具的同时,也自主研制了一些开发工具。但利用开发工具开发的专家系统已形成系列化,商品化水平很低。而且,目前国内开发的农业专家系统生成工具太都在处理文字描述的定性知识方面功能较强,而在处理用数学模型描述的定量知识方面很少涉及。[7] 2.1.3信息(知识)获取困难、存储方式落后。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信息资源极其丰富,但农业信息网络和数据库的建设严重滞后,缺乏有序管理,使专家系统的知识来源比较单一。另外,我国已完成了农业普查、土壤普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取得了大量的属性数据图和形数据,这是农业专家系统的基础数据。但这些数据太多以纸为存储介质,不但信息的精度和数量受到限制,信息的更新也不方便,影响其时效性。[78] 2.2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的外部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2.2.1农业专家系统的应用与开发脱节、适用对象狭窄。我国的一些农业专家系统只强调应用,缺乏进行二次开发所需的专家系统开发工具,使用者无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创建知识库和模型库,限制了专家系统的进一步应用。有些农业专家系统虽提供了开发工具,但缺少通用的模板和模型,要求使用者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技术,缩小了专家系统的应用范围。而且一些农业专家系统追求所谓先进性,要求高档次的软硬件,也要求使用者有一定的计算机技术基础,很难在农业基层普及;另一些农业专家系统与领域知识结合不够,停留于科普性知识介绍,其先进性和实用性不高[9]。 2.2.2动态服务能力低,时效性差。农业生产中的多变因素复杂,受很多外界条件的影响,有许多结果事先是无法预测的,这就要求专家系统有适应动态变化的能力,而我国目前的农业专家系统多数是静态的,因此在农业专家系统开发过程中必须注意动态性建设[4,9]。 2.2.3缺少进一步延续开发的能力。一些农业专家系统只是为了一时的应用,而忽视了搭建好功能强、灵活性高的平台,缺少二次开发的接口。目前虽然有许多的开发工具,但通用性差,很难在农业基层普及,使那些具有普通计算机水平而又想开发所研究领域专家系统的人员无计可施,从而限制了专家系统的进一步开发与应用,因此,开发与应用并进,增强系统的实用性是非常必要的。 2.2.4网络化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数量不多。多数农业专家系统仅局限于某一区域,应用面窄,若要扩大应用范围,就得大力开发网络版专家系统,充分利用好网络,实现专家系统的网络化远程服务,这也是今后专家系统研制和应用的大势所趋[10]。 2.2.5推广问题。目前研制出的农业专家系统较多,但真正用于生产实际的不多,这说明我们重开发,轻系统推广,在推广上下的功夫不够。在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情况下,每户的种、养殖的规模都很小.投资电脑、购买专家系统软件费用很高,投入产出比很低,要推广就得换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在各地网站设立专家系统咨询推广点,或许是不错的选择。同时,加强农业专家系统的实用培训,提高使用者的对专家系统的认识、计算机使用水平和科学生产的水平,也是推广中需要加强的措施之一。 2.2.6知识产权问题 在开发农业专家系统时,需要大量领域专家的智慧或者说采纳了许多领域专家的经验,如果专家系统作为产品要销售时,就存在商业盈利目的,就必然会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现在农业专家系统的使用还不普遍,但是随着网络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各国都在重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立法问题。对此,农业专家系统的设计者在建造时,所采用的各种图文资料最好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或者购买别人的图文资料。农业专家系统中,无论是知识库中知识的抽取、规则的确定,还是推理机的设计,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科学的原则,相关数据、公式都要经实践检验,经试运行完善后才可正式使用。因此,在研制农业专家系统时,要有法律意识,研制者要对专家系统使用的后果负责[11]。 3农业专家系统研究的前景展望 3.1系统数据动态化。农作物生产系统是由生态系统、经济系统和技术系统在持定的空间和时间上(四维特性)组合而成的复杂大系统,它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多目标、关系纵横交叉的复合系统。这一系统的复杂性、动态性、模糊性和不可确定性是其它专家系统无法比拟的。由于农作物生产的这一特性就要求专家系统中的基础数据不但是海量的,而且必须是动态的。如知识库、数据库、模型库必须要不断有新的知识、新数据、新技术来更新扩充支撑,尽快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3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以及遥感技术(RemoteSeniing)、为优秀的包括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专家系统的构建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撑。因为“3S”技术的集成首先缓解了专家系统知识源和数据库的缺乏问题,提供了海量的基础数据,为专家系统基础数据库、知识库和模型库的建立提供了数据支持,使农作物生产管理立体化、空间化和实时化。其次,提供的数据不仅量大、全面、而且动态、可更新的,因而使知识库、数据库和模型库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极大地丰富了农业专家系统有功能和使价值。 3.2系统功能集成化。农作物生产是一个多方面的综合体,影响因素繁多,时空差异和变异性大,生产稳定性和可控性差,随时可能遭受气候、气象、病虫害的侵袭,因此需要不同的相关的多个领域专家系统共同合作。将系统模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技术相结合,这些集成技术可以更有效地研究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土地评价以及农业环境保护等问题。 3.3系统技术综合化。现有的专家系统在建模中多利用简单的数学回归模型,这种模型一般只考虑部分因素,而作物生产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多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因此建模时应考虑多因素的影响。目前,人工神经网络、模糊数学、随机模拟等多种技术的研究日趋成熟,将这些技术用于专家系统必然会增加其处理功能。尤其是在解决一些复杂问题时,人类专家有时很难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或者很难找出其规律,利用这些技术可以帮助知识工程师解决问题。 3.4系统应用网络化。进一步提高农业专家系统的智能化和本土化程度,通过网络传送走向田间将成为一种趋势。网络技术无疑可以弥补我国农业的分散与闭塞弱势。光纤化和宽带化的国家网络建设,为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网络化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因此,未来农业专家系统在设计阶段首先要考虑网络化、数据共享问题。能够成功地在网上运行的系统才真正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实用性,符合农业生产与管理的要求[12,13]。 3.5系统面向多层次设计。专家系统服务的对象并不都在同一个层次上,文化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同对象要求获取信息的复杂程度不同,所操作的专家系统和输出的内容复杂程度也不相同,因此开发不同层次的专家系统(如面向灌溉管理专业人员、农村技术人员、农户的灌溉专家系统)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14]。 3.6系统开发市场化。我国已经成功加入WTO,因此农业专家系统的建造不应忽视国际市场的需求,开发既能满足我国需求也能适宜国际需求的农业专家系统是必要的[12,13]。 3.7创造良好的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的外部环境。目前,我国农村计算机的普及(包括上网)虽然初显端倪,但由于资金、条件和培训对象文化程度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推广和普及计算机依然存在着许多实际困难,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远远滞后于其他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显不足,从而也影响了农业专家系统的更进一步推广应用。为此,必须从计算机技术培训人手,传播和普及计算机技术,并进一步在现有的有线通信技术体系中,减少农村缺乏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及农民文化素质低等重大障碍,改善农民的上网条件。另外,农业企业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之一,只有农业企业积极使用农业专家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才能提供全球服务、提升企业形象、开拓潜在市场、增加企业利润,才能使企业信息化走向实务。由于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特点,我国大部分企业分散经营,环境闭塞,信息不灵,传递不便,难以形成竞争优势。而在市场经济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企业信息化能使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内外部信息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和利用,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激烈的竞争中找到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并最终使农业专家系统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15]。 4结束语 农业专家系统在生产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可以说,在农作物生产的各个环节中都可以用到专家系统。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各地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设想的提出,建设农业专家系统将成为加快农业科技知识和农业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成为促进农业快速发展的积极动力。鉴于农业专家系统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可以预料,一个以农业专家系统为重要手段的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将在我国迅速发展,并将成为我国2l世纪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农业问题论文: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农业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一个特殊的险种,一直跟不上整个市场和行业发展,更没有完全解决农业对保险的需求问题。需要从政府、农民和保险企业三个角度去分析,对我国当前农业保险的发展给出一些建议和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合作保险;财政补贴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的保险意识薄弱。大部分地区、大部分农民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参不参加农业保险无所谓,甚至在设有农业保险公司的地区,仍有一些农民没有保险意识,在农保还没有涉足的地区就更不必说。在一些以农业为基本生存条件的地方,只有当灾害事故发生并遭受巨额损失后,一些农户才意识到保险的必要性,投保人的淡薄意识必然阻碍农业保险的整体发展。 2.逆选择问题在农业保险中普遍存在。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是普遍存在的,农业保险也不例外。由于农民的保险意识不是很强,而且农业险也非强制险,所以投保的覆盖率就不可能达到100%,这样就很容易发生逆选择的问题。据保险公司人员介绍,农业养殖险比种植险的逆选择的风险更大,导致农险理赔的难度和成本要比其他险种高出许多。如此一来,让一些即使开设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也望而却步,不愿再继续经营下去。 3.保险公司没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虽然1996年,我国保险公司实行了商业化运作,但对农业保险却并没完全市场化。根据各省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保险业实行商业化改革以来,农业险的平均年赔付率达到80%左右,而70%赔付率是保险业界公认的盈利临界点,农业险的赔付率远远高于临界点,做得多就亏的多。如果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行业的大数规律和其他的相关规律,赔付率高就意味着保险费率定的不合理,保险费收入过少,保险费率定的过低,要想改善经营状况,保险公司就必须要提高保险费率。在政府没有补贴的情况下,过高的保险费支付对于农民来说根本承担不起,而按照农民的投保能力去承保,保险公司自己又赔不起,这样必然导致农业保险走入日渐萎缩的“怪圈”。 4.缺少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政府的财政补贴。1995年通过实行、2002年修订的现行保险法实际上是一部商业保险法,主要是规范和保障商业性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而农业保险中很大一部分是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经营目标大相径庭,用现行的保险法指导农业保险会存在许多问题。由于无法可依,农业保险中的许多情况多存在着法律真空,政府在农业保险中主导地位不明确,即使政府积极参与推动,也缺乏法律依据;而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也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另外,由于农业风险面广量大,一旦风险发生,如果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保险公司基本无力承担。而我国现有的几家农业保险公司也都是在政府的财政大力支持下才成立起来的,因为没有专业的农险法律保护和规范,所以政府在这个方面的补贴也没有明确规定,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农业保险也只享受免交营业税的优惠,许多商业化的保险公司都不愿开设农业保险。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1.政府支撑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前提。具体可把政府支持分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适用于一般商业保险的《保险法》并不适合农业保险,而《农业法》中也只是略有涉及,所以必须加快对农业保险立法,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同时要明确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经营方式、机构设置、农民参与形式、再保险机制、监督管理机构等,通过法律手段调整参与农业保险各方的利益关系,引导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对于农业保险,国家可借鉴与银行业发展类似的道路,建立政策性的由国家控股的农业保险公司和农业再保险公司,农民参保方式上可参照一些地方成功的农险经验,如可自愿投保,但不投保的享受不到政府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等,这样可减少农民逆选择的问题。 第二,对农民参保费进行直接补助。保险补贴是绿色补贴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扶持农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世界上一些农业险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如法国、美国等,都采用这种形式,美国补贴保费的53%,加拿大补贴保费的50%,日本补贴保费的40%——80%。我国在国家财政尚不宽裕的情况下,可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补贴。由于有财政补贴,农险保费率降低了,不仅可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还不断的扩大农险险种。同时对农业保险业务实施税收减免,在免去营业税、减免所得税,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险业务。 第三,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当巨灾发生的时候,无论是国家成立政策性保险公司还是商业性保险公司,都无法独立承担损失,所以必须通过双方的合作共同承担,设立巨灾风险基金,把对农业保险业务减免的税收转作农业保险基金。一旦发生重灾,保险公司赔付率超过一定比例,启动重灾风险基金,由国家保险公司作为再保险公司的角色,双方按照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担机制。另外,在确定再保险方式时,可选择溢额再保险的方式,为商业保险公司的最大赔偿额提供保。 第四,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民尝试新的农业保险模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2亿人民币。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是解决农业保险的最终途径,但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有较强的地方财政实力撑起地方保险公司,所以国家应鼓励地方政府和农民去尝试一些新的保险组织形式。在国外,保险的组织形式除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两种以外,还有个人保险、相互保险公司和合作保险(包括相互保险社和保险合作社)。个人保险的发展在我国暂时还不太可能,但相互保险和合作保险的保险方式到可在政府的支持下有所尝试。这两种保险组织形式主要就是由那些对某种同类型的危险有共同保障需求的人或单位组成的一种保险团体或法人组织,其所有的成员既是保险人又是投保人,当其中某个成员遭受风险损失时,则由其余成员共同分担该项损失,参加组织的成员需事先缴付一定数量赔偿基金和管理费,该项基金在未支付赔款前可用于各种投资方式,所得利息红利属于全体成员共有,组织不对外营业,也不以赢利为目的。在一些地方财政实力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农业保险采取合作保险和相互保险的组织方式比较适合。可以由政府出面,鼓励经济还可以的不同乡镇、不同村庄甚至可以是相互临近的不同县市之间成立这样的保险组织形式,也可以由不同的地方政府之间相互形成这样的保险组织,这样就可以使得每个农户所承担的风险可似由更多的人一起来分担,可以减少单个成员的损失。 2.商业保险公司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 效益。自1996年我国保险业实行商业化经营后,目前保险市场上近乎百家的保险企业全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农业保险对保险公司来说虽是利润微薄,但其市场的潜在需求却很大,且经营最终结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与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水平。 第一,推广“以险养险”模式。虽然农业险是公认的风险大、赢利小的高难度业务,但除农业险外的其他险种的经营利润空间还很大。所以,对于专业性的农险公司,推广实施“以险养险”的经营模式,通过一些有效益险种的赢利经营,可弥补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如,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除经营传统的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外,还允许经营涉及农户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及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险种,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安信农业保险公司的整体运作还是较好的。而对于一般的寿险财险公司,更是可通过其它各种险种的开发和销售来贴补农险。另外,对于农险基金,也可参照其他保险基金的运用方式,在国家的政策规定范围内加以有效投资,所得利润可作为农业保险基金用于农业险的赔付。 第二,保险公司重视防灾防损工作。防灾防损是保险经营的中心环节,也是保险企业的重要职责。开展防灾防损既可促进被保险人改善经营管理,保障社会财富和人民财产安全,还可为降低保险费率创造条件,有利于减轻投保人的保险费负担,为保险人减轻赔款支出。特别是对于农业保险,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多数是来自于自然灾害,防灾防损工作显得更为重要。保险企业要加强同各防灾部门的联系和合作,保险公司可利用自己庞大的信息网络,将储存的各种灾情信息,及时通报给社会各界防灾部门。特别是当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前,保险企业要通过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合作,提前将信息通知给农民,以便让他们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同时,保险企业还可利用自己的信息技术优势,向社会提供各种咨询推广服务,向农民进行防灾防损的宣传,提高他们的防灾防损的意识,以减少损失和赔偿。 第三,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尝试新的农业保险险种经营方式。一直以来,国内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经营的险种都是针对一系列农业风险的,这势必会加大其所承担的风险。美国的农业保险除这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外,就是现代的政府补贴方式。美国农业部下面专门设置风险管理处(RMA),而这个风险管理处是由联邦农业保险董事会所管理并对其负责,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也因为风险的不同而分为价格补贴(主要是针对市场风险)和产量补贴(针对不可抗力等风险)。我国政府、保险公司及农民应充分全面的认识到农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才能发展完善农业风险,减少损失。 3.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农民的配合与协作。有农业保险的地方农民,要增强自觉参保的意识,对没有参保的农民,要吃一堑长一智,密切配合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农业保险工作还没开展的地方农民,也要意识到农险的重要性,做好自身的防灾防损工作也是减少灾害损失的途径之一。农业保险是政府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经济、确保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有效工具,更是WTO框架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一个灾害频发、受灾面广、灾害损失严重的国家,有农保的地方农民有了保护伞,可这毕竟只占了极少数部分,中国有9亿多的农民靠天吃饭,在没有农业保险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承受这样的巨额损失?农业保险问题不解决,对于政府对于农民甚至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都是个很大的后患。近期保监会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即鼓励目前已经开展农业保险的公司继续加大投入的力度、批准设立三家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及在多个省份开展种、养植业方面的一些经营试点。希望在政府的重视下,能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风险,建立农业保护体系,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保险市场。
农业综合论文:培育壮大市场竞争主体 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实力 随着农产品市场的转型,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何正确引导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追求最佳效益,成为我们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着力解决的课题。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实力为目标,提高农民市场组织化程度为途径,培育壮大市场竞争主体为抓手,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发展路子进行了有效探索。去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亿元,其中多种经营总产值达***亿元,分别同比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同比增***%。其主要做法: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用市场经济规律来指导。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区一段时期曾出现农业增产不增效、农民收入增幅逐年下降的情况,这些问题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深入开展调查,认真剖析原因。通过部门座谈、群众走访、典型分析、数据对比,我们深刻认识到:分散的农民、无序的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效益流失的关键所在;农业要增效、农民要增收必须着力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把农民有效组织、联合起来,走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二是理清工作思路,瞄准工作方向。农民知识层次不齐、生产方式不同,区域生产条件不一、产业基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是我们区委、区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对全区农业现状进行了分析,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放手发展、逐步规范的原则,着眼长远,合理规划。全区**优质高效渔业、**名品花卉苗木板块、***特色林果板块三大农业经济板块、畜牧、水产、花木、林果、蔬菜、米业等六大农业支柱产业,每个板块、产业力求实现“四个一”:有一个重点专业批发市场,有一些农业科技示范区,有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有一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以此为切入点,坚持循序渐进,梯度推进,培育壮大市场竞争主体的实力。三是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发展合力。为了树立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的意识,营造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的氛围,我们多次组织农口部门负责人、镇分管农业领导、农业龙头企业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开拓视野,先后召开农业和农村工作、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等一系列会议,进行理论灌输、思想发动、舆论宣传,奠定坚实的思想和工作基础。 二、正确引导,科学调控,坚持用行政调节手段来落实。一是突出规划调控。按照做大、做强**特色林果板块、***水产养殖板块、***花卉苗木板块的农业区域布局规划的原则,我们对凡是在三大经济板块内,新建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加工企业、示范园区、合作组织,实行“三个优先”:申报项目优先立项,扶持资金优先安排,科技成果优先考虑,如:今年我区申报并落实到位的市级以上农业项目**个,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万元,***%左右的资金都集中在这三大板块。二是注重典型引导。我们采取部门分工、相互挂钩、重点扶持的办法,积极培育各类典型。区农林局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优势,积极实施挂钩帮扶,每个局领导和中层干部蹲点1个镇,挂钩2个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结对帮扶3个种养大户,联系帮扶40个服务载体;通过强有力的典型引导,使我区农业市场竞争主体实力日益强大。三是加强资金扶持。近年来,我们改过去的“天女散花”为“集中扶持”,制订完善了《农业结构调整财政扶持资金管理的意见》,优化资金投向,择优扶持一批对本地产业有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去年,我区***万元的农业结构调整财政扶持资金(不含科三经费)集中用于**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扶持资金达**多万元。 三、抓住关键,有的放矢,坚持用分类指导方法来推动。我们区委、区政府从三个层面着力培育壮大农业市场竞争主体。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近年来,我区依托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食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省、市、区三级加工龙头企业群体,带动农业产业调整与发展,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整体效益。目前,我区拥有省级龙头企业*个,市级龙头企业*个。去年全区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利税***万元,利润***万元,出口创汇****万美元。尤其是外资开发农业实现了“零”的突破。总投资**万美元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落户***,开发淡水鱼加工。二是培育壮大合作组织。我区把培育壮大合作组织作为增强市场主体“谈判”地位的关键,制订下发了《关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对新建的规范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以奖代补,指导一批专业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自发组织起来,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是坚持“三个一批”,即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改革规范一批;对运作比较规范、带动力强的,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提升一批。利用这些有效载体,解决了农业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去年,全区新批建立专业合作社*家,累计已达**家,实现销售收入**亿元,累计入社社员达****名,劳动农户*万余户。三是培育壮大示范园区。我区制订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管理办法》,组建了领导小组,培育壮大了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示范辐射面较广的科技示范园区,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今年,我区按照“养殖进小区、种植上规模”的模式,扶持壮大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目前,区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累计达**家;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个,面积达*万亩。 四、加强协调,强化服务,坚持用良好发展环境来促进。一是搞好科技对接。为切实帮助农业合作组织、示范园区等市场竞争主体,解决“怎样调、调什么”的问题,解决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夯实发展后劲的问题,我们利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每年举办农业科技经济对接洽谈会,邀请一批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来我区传授科技知识,使我区大部分龙头企业、示范园区、规模大户能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来武装自己,努力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二是加速土地流转。我们认为:培育壮大市场竞争主体,不能停留企业、个人的“一亩三分地”,必须要有足够的规模和实力。为帮助市场竞争主体发展规模经济,确保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我们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矛盾,促使其连片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区土地流转面积***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流转户数达***户,有效地解决了规模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三是推进农商联姻。我区农副产品加工数量虽然较多,尽管有的企业产品质量较高,市场前景也很好,但规模普遍较少,对本地区农业生产带动能力不强。为切实引导企业解决“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的思想,帮助企业解决产品销路问题,我区组织开展有关农商对接洽谈活动,*只无公害农产品、**只农副加工产品已打进**、**等大中型超市市场。今年借助***在**举办分会场活动的契机,积极展示我区花木这一特色产业,**花木这一品牌更加响亮,被广大客商所接受。 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业,焦点在农民。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确保农业竞争能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则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是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之举。下一步,我们区委、区政府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以追求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为原则,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按照“引进工业的理念经营农业,强化市场的意识指导农业,运用科技的力量支撑农业,理清产业的思路发展农业”的基本策略,继续壮大农业市场竞争主体,全面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实力。 具体工作中,我们区委、区政府将瞄准方向,抓住重点,力求实现“四个突破”:一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在提高农产品质量上求突破。计划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规划并建设农业生态保护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大力推进无公害行动计划,发展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争创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市场专销阵地。二是提高组织化程度,在增强农民自身服务功能上求突破。重点是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解决农业生产服务过程中,集体组织代办不了、政府部门包办不了、农户自身操办不了的一系列问题。三是提升科技化水平,在增强发展后劲上求突破。加大农科对接频率、力度,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农口事业单位改革,确定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技人员领办农业服务中介组织,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充分发挥农科队伍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作用。四是加大多元化投入,在“三资”开发农业上求突破。营造发展环境,打造开发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拉长农业利用外资的短腿,进一步加大农业的对外经济与技术合作交流。 农业综合论文:培育壮大市场竞争主体 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实力 随着农产品市场的转型,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何正确引导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追求最佳效益,成为我们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着力解决的课题。近年来,我们坚持以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实力为目标,提高农民市场组织化程度为途径,培育壮大市场竞争主体为抓手,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发展路子进行了有效探索。去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亿元,其中多种经营总产值达***亿元,分别同比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同比增***%。其主要做法: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持用市场经济规律来指导。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区一段时期曾出现农业增产不增效、农民收入增幅逐年下降的情况,这些问题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深入开展调查,认真剖析原因。通过部门座谈、群众走访、典型分析、数据对比,我们深刻认识到:分散的农民、无序的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效益流失的关键所在;农业要增效、农民要增收必须着力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把农民有效组织、联合起来,走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二是理清工作思路,瞄准工作方向。农民知识层次不齐、生产方式不同,区域生产条件不一、产业基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培育市场竞争主体是我们区委、区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对全区农业现状进行了分析,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放手发展、逐步规范的原则,着眼长远,合理规划。全区**优质高效渔业、**名品花卉苗木板块、***特色林果板块三大农业经济板块、畜牧、水产、花木、林果、蔬菜、米业等六大农业支柱产业,每个板块、产业力求实现“四个一”:有一个重点专业批发市场,有一些农业科技示范区,有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有一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同时,以此为切入点,坚持循序渐进,梯度推进,培育壮大市场竞争主体的实力。三是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发展合力。为了树立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的意识,营造培育市场竞争主体的氛围,我们多次组织农口部门负责人、镇分管农业领导、农业龙头企业代表外出参观学习、开拓视野,先后召开农业和农村工作、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等一系列会议,进行理论灌输、思想发动、舆论宣传,奠定坚实的思想和工作基础。 二、正确引导,科学调控,坚持用行政调节手段来落实。一是突出规划调控。按照做大、做强**特色林果板块、***水产养殖板块、***花卉苗木板块的农业区域布局规划的原则,我们对凡是在三大经济板块内,新建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加工企业、示范园区、合作组织,实行“三个优先”:申报项目优先立项,扶持资金优先安排,科技成果优先考虑,如:今年我区申报并落实到位的市级以上农业项目**个,争取上级扶持资金**万元,***%左右的资金都集中在这三大板块。二是注重典型引导。我们采取部门分工、相互挂钩、重点扶持的办法,积极培育各类典型。区农林局利用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优势,积极实施挂钩帮扶,每个局领导和中层干部蹲点1个镇,挂钩2个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结对帮扶3个种养大户,联系帮扶40个服务载体;通过强有力的典型引导,使我区农业市场竞争主体实力日益强大。三是加强资金扶持。近年来,我们改过去的“天女散花”为“集中扶持”,制订完善了《农业结构调整财政扶持资金管理的意见》,优化资金投向,择优扶持一批对本地产业有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去年,我区***万元的农业结构调整财政扶持资金(不含科三经费)集中用于**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扶持资金达**多万元。 三、抓住关键,有的放矢,坚持用分类指导方法来推动。我们区委、区政府从三个层面着力培育壮大农业市场竞争主体。一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近年来,我区依托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食品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省、市、区三级加工龙头企业群体,带动农业产业调整与发展,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整体效益。目前,我区拥有省级龙头企业*个,市级龙头企业*个。去年全区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亿元,利税***万元,利润***万元,出口创汇****万美元。尤其是外资开发农业实现了“零”的突破。总投资**万美元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落户***,开发淡水鱼加工。二是培育壮大合作组织。我区把培育壮大合作组织作为增强市场主体“谈判”地位的关键,制订下发了《关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对新建的规范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以奖代补,指导一批专业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自发组织起来,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是坚持“三个一批”,即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改革规范一批;对运作比较规范、带动力强的,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功能提升一批。利用这些有效载体,解决了农业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去年,全区新批建立专业合作社*家,累计已达**家,实现销售收入**亿元,累计入社社员达****名,劳动农户*万余户。三是培育壮大示范园区。我区制订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管理办法》,组建了领导小组,培育壮大了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示范辐射面较广的科技示范园区,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今年,我区按照“养殖进小区、种植上规模”的模式,扶持壮大了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目前,区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累计达**家;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个,面积达*万亩。 四、加强协调,强化服务,坚持用良好发展环境来促进。一是搞好科技对接。为切实帮助农业合作组织、示范园区等市场竞争主体,解决“怎样调、调什么”的问题,解决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夯实发展后劲的问题,我们利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每年举办农业科技经济对接洽谈会,邀请一批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来我区传授科技知识,使我区大部分龙头企业、示范园区、规模大户能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来武装自己,努力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二是加速土地流转。我们认为:培育壮大市场竞争主体,不能停留企业、个人的“一亩三分地”,必须要有足够的规模和实力。为帮助市场竞争主体发展规模经济,确保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我们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矛盾,促使其连片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区土地流转面积***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流转户数达***户,有效地解决了规模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三是推进农商联姻。我区农副产品加工数量虽然较多,尽管有的企业产品质量较高,市场前景也很好,但规模普遍较少,对本地区农业生产带动能力不强。为切实引导企业解决“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的思想,帮助企业解决产品销路问题,我区组织开展有关农商对接洽谈活动,*只无公害农产品、**只农副加工产品已打进**、**等大中型超市市场。今年借助***在**举办分会场活动的契机,积极展示我区花木这一特色产业,**花木这一品牌更加响亮,被广大客商所接受。 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业,焦点在农民。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确保农业竞争能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则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是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之举。下一步,我们区委、区政府将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以追求资源效益的最大化为原则,以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按照“引进工业的理念经营农业,强化市场的意识指导农业,运用科技的力量支撑农业,理清产业的思路发展农业”的基本策略,继续壮大农业市场竞争主体,全面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实力。 具体工作中,我们区委、区政府将瞄准方向,抓住重点,力求实现“四个突破”:一是推进标准化生产,在提高农产品质量上求突破。计划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规划并建设农业生态保护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大力推进无公害行动计划,发展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争创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市场专销阵地。二是提高组织化程度,在增强农民自身服务功能上求突破。重点是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解决农业生产服务过程中,集体组织代办不了、政府部门包办不了、农户自身操办不了的一系列问题。三是提升科技化水平,在增强发展后劲上求突破。加大农科对接频率、力度,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结合农口事业单位改革,确定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技人员领办农业服务中介组织,创办农业科技企业,充分发挥农科队伍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作用。四是加大多元化投入,在“三资”开发农业上求突破。营造发展环境,打造开发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拉长农业利用外资的短腿,进一步加大农业的对外经济与技术合作交流。 农业综合论文:创新农业机械发展理念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摘要: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业机械化的使用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标志之一。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助力水平升级,加快打造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是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首要任务。传统人工耕作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科学评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与发展模式至关重要,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基于此,本文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与发展模式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探究。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模式 目前,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耕地面积被大量占用,使得人们对农业高水平建设依赖性增加。为切实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需借助技术密集与资金机械化、自动化作业,明显优化单位农业土地资源产品商品率、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力,提高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1创新发展理念,增添农机化发展新动能 促使我国农业不断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是科学发展理念的源动力。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及发展理念主要表现为:加大精准型政策创设力度,优化层设计,健全财政、金融、保险、投资、用地等多种政策工具协调组合的农机化扶持政策体系[1]。大力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推动制定实施农机装备制造发展行动方案,同时,结合农业经营相关体系的创新与农业的信息化、“互联网+”模式的发展,进一步激发各类农机发展主体活力。 2改进机械化基本形式,引领农机化转型发展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分散经营,且农机使用率低、农业机械服务范围有限,导致农业生产的效益一直处于较低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为实现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应做好完善覆盖整个地区的集信息、机械调度、视频会议为一体的农机指挥调度和信息服务平台[2]。主动与金融机构联系,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为农民、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生产企业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 进一步完善主要农作物农机化生产技术路线和作业规范,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技术培训。大力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合式作业机械,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发展畜牧、渔业机械及农产品加工机械,淘汰老旧、高耗能机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积极配合对外合作战略实施,支持引导产品、农机企业走出去,增强制造技术与国外先进农机的研发引,提升我国现代农业设备有效供给能力[3]。 3绿色发展,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 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支撑有力、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提高推广能力。加快普及关键农业机械化技术和主要农作物种植重点环节,促进技术成熟、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服务到位农机装备广泛应用。加快灌排设备及更新改造进度,实现高效、安全、节能运行,以满足农田灌排需要。大力推广节水灌溉、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土地深松、化肥深施和高效植保综合利用等增产增效、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提高装备配套水平和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加快节水灌溉、秸秆收集、定位施肥、粪便处理等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挖掘绿色发展潜力[4]。普及秸秆还田与深松整地等绿色耕作技术,促进农业持续发展。 4提升政府机构扶持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在高质量执行农机购买补贴政策基础上,依据各个地区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扶持农机发展力度,构建出完善农机发展的激励方案,积极建立稳定且长期有效的农机购置扶持制度。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的质量和效益,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要精准扶贫,坚持把农业机械化合作共用作为农机社会服务的有效模式,鼓励和引导贫困农户以农业机械等作为入股方式参与组建专业合作社,在支持富民产业培育上实现新突破。 要着眼主攻方向,以提高耕整地、种植、收获、植保等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为重点,加强农业农艺融合,探索高产创建模式,形成农机农艺相适合的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在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上实现新突破。在提升科技装备水平和从业者素质上实现新突破。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按照“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要求,实施好购机补贴政策;做好任务落实、质量监管、项目验收、资金兑付工作。支持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益。 综上所述,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离不开发展模式创新,是我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因而,探索农业机械化发展模式,积极创立农业机械化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各种积极因素,为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价值。 作者简介:郭志显,本科学历,助理农艺师,研究方向:大田作物的种植与管理。 农业综合论文:浅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的要点 摘要: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提高农民增收。资金的最终使用效益是项目审计的重点。首先要了解所审计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将项目专账与原始大账进行比对,仔细检查原始凭证,跟踪项目资金流向。文章主要对农业综合开发存在的问题展开探讨。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流向;农业综合效益 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是我国财政支农的重要形式。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特点 (一)涉及面广泛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内容庞杂。第一大类的土地治理项目,既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也包括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第二大类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又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等众多内容。这对审计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充分掌握农业、环境、水利等多方面专业知识,以便对项目的合理性和效益性发表准确而富有建设性的审计意见。 (二)现阶段绩效是重中之重 农业综合开发政策从开发到启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以增加农产品产量为主要目前的重点区域开发阶段、以增产增收为主要目标的全面开发阶段以及已支持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主要目标的转型阶段。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提高农民增收。因此,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不能单单停留在资金是否到位、工程是否建成等中间环节,而应该更多的关注资金的最终使用效益,如项目的设置是否合理、土地整理是否确实提高了土地质量、产业化经营项目是否发挥了应有的示范带动效应等,某些项目效益情况在建成后需要审计人员予以长期关注和跟踪才能做出客观评价,给决策机构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依据。 二、主要实施的审计程序 (一)了解所审计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所谓农业“综合”开发,既指开发方式的综合,也包含资金来源的综合、各部门协调行动的综合以及指标效益的综合。因为,审计人员不仅应查阅项目档案,了解项目基本情况,还应组织召开由县农发部门、项目所在乡镇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管理人员介绍项目建设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受益农户、村委会干部、项目建设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项目建设的不同看法和反映。通过召开座谈会,倾听干部和群众的呼声,关注不同人员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反映,获取有价值意见,找到项目建设的薄弱环节,找准审计重点。 (二)应进行实地调查 前文提到,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的特点之一是关注最终的绩效。因此,审计人员不应仅只通过层层上报的统计数据来做出评价,还应通过实地勘察项目现场与调查询问相结合来进行。对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或项目验收报告)实地进行清点,看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以及已建成项目设施发挥作用的情况,看是否存在已建项目被毁损、废弃或无法正常发挥效用的现象,如仓库、道路是否实际已建成,宽度是否符合要求标准;产业化项目工厂是否正常运转,是否达到了设计生产能力,产品销路如何,是否带动农民增收。把项目实施的效果与项目实施方案加以对照,求证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 (三)将项目专账与原始大账进行比对,仔细检查原始凭证 根据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应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实行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在审计实践中,项目实施单位往往无法做到专账核算,通常仅根据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来做出一份项目的备查账。因此,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原始账目进行比对审核,尤其是必须检查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是否真实。应查询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登记信息,如果发票开具人已注销、吊销还在开票,则需警惕经营活动的真实性。一旦发票被认定是假的,结合业务的真伪,需进一步跟踪资金流向,看是否存在套取资金、贪污行贿等问题;发票的内容是否与购销合同、验收报告、实物一致;发票开具人是否与购销合同的供货方、资金汇入方、验收报告中的供货方一致;如果发票中的内容与购销合同不一致,资金汇入方与发票开具人不一致,或者发票开具人取得支票后直接背书,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值得怀疑。 (四)跟踪项目资金流向 这主要从财政部门管理的专户入手,根据县级报账的财务情况,沿着资金的流向轨迹,通过项目建设合同、资金拨付申请书,分别对项目所涉及的资金拨付部门、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工程的建设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延伸审计或调查。重点审查项目的前期工作费和科技培训费等是否被开发主管部门挪作事业费使用;审查资金拨付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同时,也能发现下级财政虚假配套项目资金的问题;审查建设单位项目支出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利用虚假工程结报而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其他政府形象工程的问题。 三、审计中的几点体会 (一)项目建设、验收、检查等环节流于形式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自80年代末实施以来,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对比较完善。无论是项目的立项、建设、验收、检查,还是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等均有一系列的体系和监管。 然而在实际审计中发现,体系虽然完备,但执行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尽管项目库、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等各类文件资料齐全,但存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实际三者不一致情况;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验收时存在走过场,未能严格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 (二)项目建设不规范,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无法得到保证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发现,尽管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实施单位均提及工程应公开招投标、应进行工程监理等,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往往以工程量较小或者企业管理不完备等理由,不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缺乏监理,对项目建设质量无法进行监督;更有甚者,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虚报工程资金,以旧充新,以补偿发票税金的方式来获得超出实付工程款的发票。 总之,农业综合开发作为我国财政支农的重要形式,各相关部门应尽职尽责,确保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带动农民增收,加快实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作者单位:山东省宁阳县人社局) 农业综合论文:浅析如何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 【摘 要】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资金的最终用途是项目审计的重点。 首先要了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计工作,进行实地考察,仔细检查原始文件,跟踪流动资金。 本文主要讨论农业综合开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审计重点 现阶段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力度不断加强,国家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的提高,实现了农民增收。因此,做好r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计,对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就如何更好地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展开讨论。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的主要目的 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的主要目的是规范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使财政资金有效使用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揭示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运行能力,切实发挥项目建设效益,达到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的目标。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的重点 1.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立项审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重点关注土地治理项目是否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确定开局,规划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发展项目扶持是否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重点扶持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关注开发规划制定、项目库建立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情况。审查有无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和立项;是否按照规划下达计划和分配资金,并具体、明确地落实到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套取资金的问题。 (2)项目实施程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当推行项目法人制、土地治理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制度,产业化发展项目实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审计中应关注项目是否实行项目法人制,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是否按照设计进行项目建设,是否按照建设合同、监理合同实施项目,是否按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对资金和项目进行公示,是否造成损失浪费,是否达到项目建设的目标等。 (3)项目任务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审计中应关注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完成各项设施建设,各项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规模,竣工验收项目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工程资产登记移交。项目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和建设期限等问题。土地项目竣工后有无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决算,积极组织项目验收。 2.项目资金 (1)资金筹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支出责任。审计应重点关注中央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地方财政资金是否按照批复的计划筹集,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是否列入同级政府年度预算。 (2)资金管理。各级财政用于经国家、省级批准备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报账。审计中应重点关注项目资金是否按照有关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是否实行县级报账制,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查财政部门有无将项目资金安排用于其他方面的情况。 (3)资金使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以土地治理项目为重点,因此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土地治理项目资金。主要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计划和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有无挤占挪用和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报账支出有无以虚假工程、虚假业务和其他项目支出骗取财政资金;项目管理部门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管理费,前期工作费是否超过规定的额度;该项目结余资金处理是否合规、有效。专账核算、资金安排、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效,报账资料是否真实、合规。 3.项目效益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审计中应重点关注各级地方是否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以实现农业增产;是否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措施综合配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是否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重点扶持的优势农产品产业,该产业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有无产生积极作用,是否存在利用产业化项目套取财政补助而无明显社会效益的问题。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主要思路 1.跳出账本重效益。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审计,除了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外,更应该注重资金投资的效益,通过广泛的调查了解,真正掌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益,以及项目实施之后的维护和运行情况,查找不足、促进完善是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的意义所在。 2.跟踪过程看现场。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中,查看现场是必不可少程序,通过对现场进行实地查看,能详细了解项目是否按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掌握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3.关注资金促时效。财政资金筹集和拨付使用的是否及时,是影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的时效,加强资金为项目建设的保障作用,能有效促进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农业综合论文:做好农业综合开发 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摘 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我国并不是一个农业强国,现阶段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仍面临许多问题。农业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为加强我国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本文针对于胶东地区农业发展,提出了几项推动农业发展的建议,对于快速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 前言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相比于快速发展的工业和服务业,农业经济的发展相对较慢。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对于农业的新要求,为此应重点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发展研究,为我国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供有力地支持。 1 胶东地区农业基础及发展 莱州市位于胶东半岛西北部,濒临渤海。全市总面积1878km2,耕地面积6.8万hm2,是胶东半岛著名的农业大市和产粮大市,连续多年获得“国家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称号,粮食生产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县之后,至今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2个,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hm2。2016年,全市粮食总产达到53.5万t,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保持连续十二连增。胶东地区的粮食生产是全国农业发展的一面旗帜,具有重要的推广借鉴意义。如何将胶东地区农业发展的经验进行总结,是本文研究的重要方面。 2 农业综合开发及产业化发展分析 2.1 建设精品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中的精品工程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规划要高标准。胶东地区有大片的平原耕地,适合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近年来研究实践总结的“按灌区、流域进行整体规划、集中投入、连片治理、规模开发”的方针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具体的操作中,需要切实落实规范要求,做到规划一片,治理一片、收益一片;设计高起点。农业精品工程的设计要区别于一般的农业生产项目。对于片区内的各类基础设施进行综合设计,做到因地制宜,发挥出当地的地理优势,科学设计,统一标准;建设质量要高。通过公开招标及公示制度,做到建设过程公开透明,与此同时,要求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对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打造农业综合开发的精品项目是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树立品牌是增加农业经济附加值的最佳选择。如何能够在保持当地原有特色农业的基础上,短时间内创造出具有国内知名度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方面。 2.2 扶持龙头企业 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要围绕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要实施品牌战略,以标准创品牌,靠品牌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确立优势产业,建立扶持梯队。竞争力比较强的产业要最大化扶持,具有较强比较优势的产业要重点扶持。在具体的扶持当中,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每年扶持1~2个有影响、讲诚信、有效益的龙头企业。 分析最近几年的农业发展,尤其是高知名度、高附加值的农产品,都是带有著名企业生产的标签。扶持壮大龙头企业,能够发挥区域性农产品品牌的品牌作用,也能带动周边农户共同致富。相对于分散的农户,龙头企业在信息获取、规模种植和抵御风险等方面都具有巨大的优势。 2.3 农业结构调整 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结合区域地理优势,并科学研究农产品的布局,在具体的建设上向特色农产品和优势项目集中。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紧密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避免高产难买的情况,注重市场化规律的研究,帮助各地建立农产品协会,组织好、保障好农产品的销售问题。在运行机制的完善方面,坚持市场的导向作用,同时最大程度上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权,通过优势良种的推广,逐步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 2.4 提升科技支撑力度 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是技术的进步,结合周边地区农业综合开发经验,认为加强农民科学技术水平是关键因素。通过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有计划的科技培训能够极大的提升农民的种植水平。在这一过程中,重点培养科技带头人和田间现场技术指导是十分重要的,农业专家不可能24h待在各地方乡镇,但是乡镇技术带头人却能够拟补这最后的一环,课堂教学毕竟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这就要求我们将课堂搬到田间地头,深入生产一线。与此同时,科技支撑的另一层含义是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通过新品种的推广,改良这一区域内的传统农业种植模式,结合秸秆还田、小麦精播、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及科学追肥浇水等农业实用新技术,农作物产量得到有效提高。 2.5 发挥财政扶持作用 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机制是“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项目施中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吸引外来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到农业产业化建设中,切实发挥农业开发资金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形成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强大的资金合力。同时市里要成立专门的组织,加大各种扶持龙头企业资金的整合力度,确保形成资金投入的拳头效应,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要把好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在资金拨付上,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帐提款办法》规定,严格手续,分头审核,层层把关。所有报账工程必须有监理单位的工程认证单、市镇两级的工程验工单、村级确认的工程量明细表,及项目工程进度审核表、报账申请单及正规发票等。经过开发办审查后,交财政局审核,通过国库支付,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后开发办组织竣工验收,并及时进行财务决算和项目审计,以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次是开展经常性的资金检查监督。加大对项目资金的追踪管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做好分季度、分年度的检查审计工作。最后是完善责任倒逼机制,做到谁审批,谁负责。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落实责任人,切实加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风险管控意识和责任意识。 3 结语 农业发展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农业生产非常关心。如何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发展和产业化发展的契机,将我国农业做大做强,是各地区农业生产主管部门应重点关注的内容。本文结合胶东地区农业发展,通过对于我国农业生产现状的简要分析,认为农业规模化和综合发展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应该在精品项目建设、龙头企业扶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科技支撑等方面开展工作,尽快实现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 作者简介:牛蕴华(1971-),女,山东省莱州人,本科,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中级农艺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 农业综合论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方法创新的浅谈 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综合开发成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其项目管理作为农村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一项程序之一,很有必要探索出其中的门道,开拓出新思路和新方法。 一、当前农村综合开发的基本项目管理情况 (一)有关农村综合开发的起源 1978年,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得我国农业取得飞速发展,农产品无论其生产、加工还是销售均呈现良好态势,农村发展迎来了发展的新局面。然而受国际市场影响,到1985年我国农业领域的发展陷入僵局。针对农业市场萎靡,我国于1988年组织专项部门对农村进行综合、针对性开发,望以此使得我国农业发展迎来“第二春”。 (二)农村综合开发的基本特征 所谓农村开发即是在一定的外界客观条件限制当中寻找突破,以达到为农村开发增添助力的目的。农村综合开发一般是国家为保证农村农业发展所会采取的举措,故实施项目管理不失为进行农业开发的重要程序。然而农村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却和单纯的财务管理不同,从本身属性上来看,农村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是属于生产管理,其拥有本身管理方法的独特性。而我国在农业上取得如此成就的原因也在于在农村综合开发之上采取了项目管理的方法。 (三)我国进行农村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发展历程 其中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期,于1988年首次提出农村投入项目管理方法的概念,即国家成立行事独立的有关管理部门,专门展开农业项目的工作。截止到1994年,我国农业综合开发将重点由之前的中低产田改造进而改换为农业产品商业化。为迎合该农业开发形式,农业相关项目管理也闹前的形式逐渐转换地更为规范,故也可以将这一阶段称之为农业综合发展项目管理规范化阶段。1999年至今则是其中所谓的第三阶段,也是本文强调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创新化。这是符合当前新社会发展形势的。 二、农村进行综合项目开发管理创新的原因 (一)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态势 自2003年起,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内的棉花市场已经全面向世界市场开放。无形当中便给我国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竞争、新挑战。国家为应对加入WTO后新兴的农业发展形式,便重新调整了我国当代农业的发展方向,采取有效、新兴项目管理措施是使我国农业经济走向国际的必要手段。 (二)新的社会历史任务为农村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提出新要求 实际上,不断发展的社会正给予农村综合开发项目的新的历史任务,要想保证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务必为农村综合开发提供创新的项目管理手段。 三、进行项目管理创新可采取的手段 (一)创建新的农业投资机制 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着国际社会日益增加的竞争压力,故单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手段已经不适用于当今变化莫测的社会经济形式,务必需要创建新的农业投资机制。值得说明的是,新的农业投资机制始终需要本着以农民的意愿和利益为原则,让农业投资受益方由整个国家的农业发展扩展到每个农民的身上。 (二)创立信息共享平台,促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化 即时信息是多元化社会中各个行业的发展命脉。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也不例外,它需要国际社会和国内市场农业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来时刻更新本身的发展走向,即达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方法的创新。创立有关农业信息平台实乃上策,一来便于系统化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关信息;二来也使得农业领域开发形成信息网,达到各方共享信息的目的,达到有利资源共享的目的。 (三)加强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政府为保障地方乡镇的农业发展,通常会开展有关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故农业投资的重点还是在提高所谓的社会效益之上,对于一些效益低的项目,政府可选择放弃。于是,加强对有关项目的绩效评估不失为上策,如此保证了地方乡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质量,无形当中也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所肩负的社会效益。 (四)在项目管理当中增加竞争机制 传统的农业开发项目通常采用的是分配机制,故很容易导致农业发展停滞不前,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惨痛发展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故在农业综合开发当中增加竞争机制势在必行,无论是在农业开发项目的竞标或是其日常工作开展当中均需要深刻秉持这一原则,最大程度提高项目本身所可能会带来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完成后进行审核跟进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不是某一阶段性的工作,其带有一定的延续性。即使项目圆满完成,其仍然会对当地农业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项目完成后进行审核跟进很有必要。其中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该项目目标完成效果、项目社会效益等等。通过审核情况,分析总结得出相关项目当中的利弊,总结出不足及时改正,为日后的农业综合开展项目的完善提供经验。 (作者单位: 646100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财政局) 农业综合论文:云计算在农业综合信息化服务中的应用 摘要:以农业信息化为研究背景,分析当前农业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将云计算模型引入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中。分析云计算特点及其在农业信息化中的优势,介绍基于云技术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分析平台建设框架、服务分层、功能架构以及在农业生产过程智能化中的应用。所提出的建设方案对于整合松散的农业信息化资源,形成初步农业信息云资源平台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农业工程;云计算;农业综合信息服务 0引言 农业、农村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现代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模式下的农业信息化网点单一且分散,信息数据缺乏共享,数据挖掘和提炼难以形成对广大农户有用的成果。如果能够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形成集中、系统、云化的农业综合信息化环境,将会对农业信息化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当前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市场需求日益旺盛,涌现出网上交易、远程协助、农产品调配等新趋势,与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紧密结合,云计算技术在推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过程中具有巨大的应用前景。本文基于当前农业信息化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入云计算技术的方案。 1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不足 1.1结构松散,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 目前,各省、各区建设的农信信息化网点分散,各有特色又各自存在短板,区域信息化网点星罗密布,各信息化网点间缺少联系,信息覆盖面狭窄,农业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程度相对较低,部分网点访问量巨大,部分网点的访问者寥寥无几,高负载的系统能力需求和资源长期闲置浪费形成反差,整体资源利用率不高[1]。 1.2缺乏统筹规划的综合信息服务环境 经过多年建设,我国经济发达的农村区域信息化体系已初步建立,各类信息化网站推出了繁多的农经板块,农业信息化支持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众多农村信息化建设工程仍处于分级、分地、分区的松散状态。地域间相互封闭隔离,无法统筹规划各级各地各区的信息化建设,缺乏外部及内部架构的标准和框架,造成信息孤岛,虽局部有序但整体零乱。各种应用系统技术标准差异大,平台架构不统一,应用整合和数据交换困难,难以实现资源的整合、优化和共享。受教育程度有限、信息化手段缺乏的广大农村用户难以高效地检索到系统的、完整的和可用的信息,更难以将这些信息应用到实际的农业生产和生活中。 2农业信息化引入云计算的优势 2.1云计算的特点 云计算以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网格计算、虚拟化、网络存储等热点技术,集成大规模、可扩展的计算、存储和应用能力为用户提供按需分配资源的服务,可分为3层串行同步通讯协议。 1)基础设施即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IaaS由底层硬件或虚拟机构成,由集群服务器、存储资源等硬件设备构成“云端”资源池,将内存、I/O设备、存储、计算能力等资源形成虚拟化服务提供给用户,用户只需提交需求即可获得相应的虚拟硬件配置。 2)平台即服务(platform as a server,PaaS),PaaS构架在云基础设施上,为用户提供应用程序开发、建立数据库、托管和应用等服务,是一种中间件平台,用户不用购买独立的底层硬件和平台软件就可以在该平台上定制开发应用程序,并可以通过互联网传递给其它用户。 3)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SaaS是最为常见和使用最多的云计算服务,用户通过向“云端”申请,即可通过标准的web浏览方式获得互联网上的软件服务,无需自己安装软件,降低了客户的硬件计算能力以及资金等资源消耗。 2.2云计算在农业信息化建设中的优势 1)云计算可以根据访问量灵活调配CPU、内存、存储、带宽和软件应用等IT资源,满足用户规模的变化和应用需求,实现访问负载分担,避免服务器性能过载或闲置,优化IT资源配置。 2)硬件设备部署灵活,无需购置高端硬件设备即可建设大容量数据中心。以低廉的X86架构服务器集群即可形成基础设施资源池,实现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根据资源池的使用情况和用户资源申请需求,按照策略灵活按需分配和调度资源,降低了维护成本和人力资源消耗。 3)以计时或计次收费的模式为用户提供IT资源,用户按照需求申请资源而无需大量采购设备。“云端”资源池可以实现设备叠加,具有可伸缩、平滑、分布式的设备扩容能力,大大降低了用户的信息化建设成本。 4)云计算具有大规模、高可用性、高集成度和高稳定性等特点,智能备份、校验纠错、容灾恢复、设备轮巡和在线业务及数据无感知切换等机制大幅提升了系统的安全性。 5)桌面云技术提升了用户灵活使用的能力,降低了用户终端接入门槛和购置费用。 3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入云计算方案3.1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云计算框架 在全国或全省按照统一的网络构架和技术标准建设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可以实现设备、资源和应用的共建共享,低成本的集群计算能大幅降低农业信息化的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以大容量计算平台提供海量业务应用,并为用户提供统一的接入门户,解决信息服务最初1 km问题,同时利用桌面云技术解决信息服务最后1 km问题。 按照“基础架构即服务”(IaaS)理念建设1个私有云,可为不同业务应用需求快速提供虚拟主机、虚拟存储和虚拟专用网络等基础设施,降低用户的一次性投入,缩短业务上线周期。通过平台服务层、软件服务层、客户端服务层采用云计算的服务模式,部署业务应用,为用户提供应用环境。采用省数据中心、县/市区域节点、乡/镇/村远端节点三级架构,省数据中心通过Internet或专网与国家农业数据中心连通[2],如图1所示。 3.2云计算服务分层框架 系统资源按照云计算服务模式细分为基础层、平台层、服务层及应用层等4层结构,如图2所示。基础层为“基础架构及服务”(IaaS),可为各种业务应用快速提供虚拟主机、虚拟存储和虚拟专用网络等基础设施;平台层为平台即服务(PaaS),通过全局优秀服务和中间件,向应用系统提供共性服务;服务层为应用软件即服务(SaaS),通过web页面以B/S方式向用户提供业务使用服务;应用层客户端即服务(CaaS),通过桌面云等瘦客户终端实现业务接入和申请[34]。 3.3云计算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架构 软件系统分为基础业务层和业务运营层,由综合业务管理、农经业务管理、信息服务业务管理和接口服务管理等4个模块构成。业务运营层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包括虚拟化管理、平台管理、云资源调度管理和虚拟资源管理等;基础业务层为用户提供各种农业综合业务、农业增值业务和管理能力。系统通过整合资源为用户提供统一的接入渠道[5]。服务平台的整体功能架构如图3所示。 3.4云计算数据中心 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优秀是数据中心,底层由数量庞大的服务器群和虚拟化管理软件构成,通过虚拟化管理软件和分配策略实现虚拟化资源均衡分配,平衡底层服务器的计算能力;结合虚拟化存储和云分布文件系统,为用户提供虚拟化存储服务、虚拟计算服务、数据安全服务和分权分域隔离等服务。服务器群中故障设备将被虚拟化管理系统检测并排除在资源池外,故障服务器上部署的业务及数据可以在线迁移到其它服务器上,实现用户无感知迁移,保障了系统安全和数据完整。 4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引入云计算的前景 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引入云计算,可以降低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本,加快农业信息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同时可以提升农业信息化的集中管理、统一接入和便捷服务的能力,在农村信息资源存储、农产品网上供销、农业信息检索引擎、农业决策综合分析、农业生产智能化控制及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应用前景[6]。 1)基于云存储的农业信息资源。 大容量虚拟化存储技术提供了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多媒体数据的海量存储,数据读写、采集、处理和统计分析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低廉的存储成本使得存储资源池得以快速部署。海量数据、安全可靠、无中断服务、便于管理等特点为用户提供了数据挖掘的基础环境和能力。 2)基于云计算的数据快速检索能力。 大容量服务器集群提高了平台的计算能力,采用云计算搜索引擎在检索速度和复杂算法实现能力上都有了较大提升,信息检索不再受到硬件条件的限制,Google、Baidu等国内外搜索网站已经率先进入了云技术搜索时代,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5结束语 云计算作为新兴的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它自身的技术特点将使当前的网络结构产生结构性的变化。它能使用户从个人计算机、服务器存储和计算能力的局限中解放出来,并使用户可以使用各种终端接入应用系统中,使独立业务应用迁移到集中的网络中,对农业信息化推广和农户生产能力的提升都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农业综合论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传统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的配备不合理、当地领导对项目的认识不足、管护工作欠缺等等。针对以上情况,政府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宣传力度,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本文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出发点,对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业 综合开发 基础设施工程 可持续发展 从本质上来讲,农业综合开发要从资源利用、技术改进、合理投资等几个方面来讲。建设者要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分析影响农业生产的基本因素,在技术改造的条件下开创合理的建设活动,即能够达到生产效益提高的目的,也改善了生态条件。 一、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含义 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是以整体的构建成本为主,与实际投入进行比对的有效性结果。如果实际投入大于计划成本,则说明无法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反之,则满足这一条件。在农业项目综合开发后,政府会将基础设施移交给当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为了能够确定项目的有序进行,管理者应该投入一定的资金和劳动力,使收益与投入相协调。 (二)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管护主体应该给予该项目高度的重视,并可以主动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将问题及时上报,令专业人员来维修。第二,总体成本的有效维护。为了使基础设施的投入成本不超过规定数值,相关人员应该设定合理的方案,并投入一定的时间与金钱,对综合情况进行判断。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以及群众对开发的认识不足 农业综合开发会涉及到许多因素,如果领导和群众都不能够有效的配合,不仅影响农民的利益,也不利于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因项目开发而出现的农业占地问题,许多群众会因利益分配不均与当地政府发生矛盾。相关领导的态度如果不好,并出现威胁群众的现象,很容易将矛盾激化。一方面,农民只看到了自身利益,没有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另一方面,领导人员没有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激化了矛盾,为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困难。同时,少部分政府领导人员不想要投入过多的精力在基础设施的维护上,认为它是没有必要的。因此,农业综合开发时会因设备磨损而影响开发进度,降低了工程质量,浪费了时间。 (二)项目资金配备与管理上的漏洞 项目资金配备不足主要是指政府没有预拨足够的款项在农业综合开发上。试想一下,如果资金不到位,项目中的某些环节就不得不进行精简,良好的资源配备无法实现,最终导致漏洞的出现。在管理方面,监督人员没有对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维护,使得误报、错报等情况出现。试想一下,一旦设备的运行状态出现差异,势必会影响后期的建设活动,令经济成本增加,阻碍农业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建成后的管护工作欠缺 管护工作的欠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管护经费不足,当地的乡镇政府没有能力优化基础设施的利用条件。第二,管护运行制度不完善。首先,管理制度没有得到细化。两交接部门的工作只是流于形式,在档案上将内容记录下来,实现“手续上的移交”,却没有真正确立双方的职责。第三,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大部分的管护人员都是一些普通农户,或者是政府的基层工作者,他们缺少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与维修技术。当出现问题时不能够及时的解决,为项目发展带来了隐患。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可持m发展的思考 (一)完善管护制度 移交制度的完善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必不可少。首先,国家要根据农业综合开发的特点确定管护主体,并在加大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提升工作效率。例如:国家可以提倡建立以“基础设施”为主的管护协会,协会的负责人由村民进行选举,选择出一位大部分群众都认可的管理者,负责基础设施的定期养护安排,并将其进行编号,将设备运行情况,维修时间,故障原因,保养措施都记录下来,为后期的检查工作提供有利条件。村民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可以为协会管理者提出一些合理建议,提升工作质量。某地区乡村政府就将灌排水设施的工作移交给管护协会,并允许他们进行一些基本的修整活动。如果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则会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奖励。这样就避免了不实的移交活动。其次,完善补贴制度。国家要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整合,将一部分土地开发资金投入到管护工程当中,并根据各省市、乡镇、村的经济发展规律来确定款项的多少。在资金安排上,要以农业合作组织为主,派遣专业的指导者对管护效益低的工程进行维护,既体现出一定的倾斜性,也发挥出制度的作用。 (二)加强管护资金的管理,提升科学规划性 当地政府要保证每一笔管护资金都能够用到实处,保证不浪费,不挪用。由于基础设施的管护时间较长,过程也比价复杂。因此,在资金投入和使用的过程中,国家要聘用专业的指导者进行监督,保证信息的对称性。而县级管理部门也应该实现信息的共享,将每一步款项的用途都仔细的备注出来。检查者要对市场进行考察,其中主要包括替换零件的价格、维修者的所得费用等等。如果发现不实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查明款项挪用的主要人员,给予一定的处罚。第二,在设计强化方面,管理人员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例如:在农村低洼道路的建设中,工作者要将排水系统融入到其中,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方案确立之前,要与专业人员进行商议,将当地的地势地形、水文状况都考虑进去。最重要的是,当地政府要将农业综合开发的利与弊都告诉给农民,令他们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协商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体现有效性监督,合理化开发。 (三)加强项目工程的监管力度 首先,当地政府要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确立监管部门,并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在相关单位选择时,要以工作者的经验为主,结合当地农业水田建设的具体情况。如果该监管队伍的理念较为新颖,并能够体现一定的可行性,则予以采纳。其次,要选择一位农民代表对监管方式进行监督,并参与到活动中来,依据自己对项目的理解提出有效建议,为农民群体营造利益。最后,要求监理单位是第三方协管机构,能够独立于农民与政府之间,做出公正公平的判断,实现责任的履行,为农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对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行简述。第二,探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基础设施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三,提出几点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得出:为了促进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应该完善管护补贴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在正确规划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移交手续,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优化创造有利条件。 农业综合论文:浅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 摘 要:对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来说,一般很少涉及到风险管理,因此风险管理机制仍存在一定不足之处。而要想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风险管理非常重要,应予以重视。本文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特征出发,并提出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策略,以期为发展我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风险管理 特征 策略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主要指的是在区域范围和时间均确定的前提下,经过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为取得社会、经济以及生态三方面效益由建设单位组织运用综合措施开发农业资源的投资性活动。而与之相对应的管理指的是为达到综合开发农业资源的目的由各级农业开发管理部门实行的管理,以农业综合开发相关制度和政策为依据,综合地开发农业资源。其实,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为农业提供发展机遇的举措之一,可以使其基本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升,实现农业和农民增效、增收。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特征 对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来说,其管理不仅具有一次性特点,同时也具备全过程、约束性等特点,另外我国当前管理还具备以下特点:第一,层次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以其本身哟蔚牟钜煳依据形成与之相对应的管理体系,落实分级管理。在我国,对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部级管理部门统筹管理所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而省级、地级以及县级等管理部门则负责管理对应辖区内的管理工作。同时,项目管理组织层次从决策层到管理层再到实施层,实行分层次管理。第二,组织稳定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属于一项长期性开发项目,保持行政组织管理体系的稳定和完整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第三,管理因素具有复杂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仅具有加大规模和较为广泛的范围,同时施工地点也相对分散,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均有涉及,甚至在一个县级地区都可能包含成百上千各施工团队。同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成包含多个部分,应综合运用多个学科知识来处理问题,并且对项目成本控制、质量管理以及进度控制的要求均比较高,在此基础上需要达成不同项目目标,由此可见项目管理工作非常繁琐和复杂,且复杂性超出常规生产管理,因此需要建立更加系统、完善的管理机制,实现全面的管理工作。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策略 (一)重视前期风险管理,形成管理模型 现阶段,对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我国的风险管理意识相对薄弱,未引起项目领导层的高度重视,通常是处于被动管理状态,而主动管理的意识不足,在此种管理状态下容易给项目造成程度不一的安全隐患问题。对于此,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应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在项目整体管理内容中纳入风险管理内容,从项目评估开始直到项目实施均需要做好全面排查工作,找出其中可能导致风险问题的相关因素,并对风险事件进行准确、及时的判别,形成与之相对应的应对预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对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来说,风险管理策略的建立对风险控制尤为重要。识别、衡量、管理、监督是风险管理的四个阶段,各阶段均需要采取对应的管理策略。识别阶段应采取有效措施对项目周期中存在的风险和潜在风险因素进行判断,在这一阶段不仅需要识别风险,还需要对风险的正面及负面效应进行辨证分析。衡量阶段则需要对识别后的风险作进一步评价和估计,基于风险识别,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前提下作出分析和判断,通过数理统计和概率对风险出现几率和损失程度进行预测和估计。风险衡量是基于安全指标对风险程度进行衡量,以确定风险处理的顺序。风险管理是直接控制风险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关键环节,在风险管理期间,如果风险识别和程度确定后,则需要对项目规模、目标以及风险发生允许程度进行综合考虑,以强化风险的正面效应,应付负面效应。风险监督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监督风险的出现,另一方面是监督风险管理。监督风险的出现就是监督和控制风险源,便于将风险事件及时、准确地消灭,使风险造成的损失降低;监督风险管理则是指相关技术和组织方面措施的严格执行,使人为因素对风险的影响降低。只有控制好风险,才能保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重视中期风险管理,形成应对机制 通常情况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需要较长时间的实施,因此其风险也具备突发性和多样性特点,且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均有可能出现,所以各级主管领导应针对具体项目情况建立形成从上至下的风险管理机制,从立项开始直到成果使用均需落实风险管理机制。同时,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启动开始,再到制定计划、计划实施、后期验收等各环节项目干系人均应形成主动控制和全过程管理的应急机制,以准确地把握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反映和处理好风险,使项目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针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已经确认的风险事件,管理部门应积极地采取措施形成应对机制,以控制和避免风险,风险应对机制主要包括规避、控制、自留以及转移等。其中,规避机制就是针对存在风险的农业资源和项目方案等弃之不用,此种方式可以从根本上规避风险;控制机制属于主动式措施,一方面可以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预防风险造成的损失;自留机制指的是由自己承担风险,分为非计划和计划性两种自留方式;转移机制是通过技术和知识等转移现存风险,将项目中存在的风险排除。这些应对机制均可以达到降低风险造成损失的目的,但需要以项目实际情况为依据选择适合的应对机制。 (三)重视后期风险管理,形成信息网络 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交付使用之后也不能忽视风险管理,且这一阶段的风险管理相比于前期、中期管理更为重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国家为保护农业资源、支持农业发展所采取的措施,通常需要较长周期才能完成,并且完成后项目不仅影响范围大,而且影响时间长,因此在项目完成后期需要重视风险管理,这对项目的使用和效益的发挥有直接影响。 对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来说,其新阶段的重要工作就是信息化管理,这也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需求,同时也是创新管理方法的主要途径。对于风险管理,应以先进管理手段为支撑,形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以实现风险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获取,同时安全、高效的应用这些信息,而这些工作的前提是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收取并管理信息,不仅要考虑信息的精度问题,还要考虑信息的收益和成本之间关系,这样才能充分实现信息效益,使风险管理效率和水平得到强化。 结语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不仅可以使农业生产力得到提升,还可以使农村生态条件得到改善,对商品生产基地的建立非常有利,同时可以将区域优势发挥出来,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既产生了效益,又存在风险,因此需要明确、详细的规划项目,正确对待风险,有效控制风险,形成并不断完善初期、中期、后期风险管理机制,这样才能确保项目运行顺利,将其效益充分发挥出来。 农业综合论文:浅议科技创新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的对策 摘 要: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农业的发展关系着我国食品的安全,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经济走势,因此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和社会长期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来,我国在农业发展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高坪区的农业投入比较大,现代化程度也得到了提升,但在基础设施、耕地资源,以及农业科技、劳动者素质方面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是目前走出这一困境最有效的方式。本文在对制约农业生产因素的分析上,就有关如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给出自己的意见。 关键词:科技;创新;农业;生产能力 一、我国农业生产能力提高的制约因素 1.基础设施。我国农业的基础设施相对国外来说,还是比较薄弱的。不过随着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在现代化设备建设上也在加大成本的投入,因为农业机械化设备的先进与否直接影响到农业的生产,所以完善如水利设施、乡村公路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加大成本投入的同时,也要提高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农业在投入和产出上不成正比,基础设施的完善并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反而造成了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 2.资源环境。农业生产能力是否能得到提高和土地资源的丰富与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土地资源优渥,可耕种面积庞大,农业生产才有可发挥的空间。但是目前我国可耕种土地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珠江三角洲一带,受到工业快速发展的影响,耕地面积正在日益减少或者受到严重的污染。而在我国东北部分地区,可开发的土地更少,难度也更大。 3.科技创新。我国农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尽管一直在努力,但是据有关数据来看,现阶段的农业科技水平依旧很低,科技的利用率不足50%,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农业科技创新包括农业基础设施上的科技创新,农产品品种上的优化,以及农耕过程中有关播种,施肥,灌溉,收割等方面的创新。 二、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存在的问题 1.资源利用与产出率不高。我国在农业生产方面,对水土资源,农产品资源,科技资源,以及资金人力等方面资源的利用率一直不高。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一方面受到资源匮乏的影响,另外一方面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合理利用,造成水土资源的浪费。还有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有些地区为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产出率而过度依赖化肥和农药,造成了水土资源的污染,农田土壤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生态循环系统一旦被破坏将造成资源不可再生等严重问题。此外,对深加工投入的不足,使得即使有资源可以利用,但是农产品却没有一定的附加值,从而导致农产品的市场效益比较低。 2.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不够。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存在较大的地域差,在高坪地区或者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可能成本投入大一些,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也就较强,而欠发达地区受到地域经济的原因,在科技创新上的力度还不够。整体来说,成本的投入并不代表科技水平的提高,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在农业科技创新上的力度还需要加强。第二是农业生产者对农业科技技术的需求不旺盛。大部分地区还是没有形成大规模耕作的趋势,农业生产者倾向于使用传统农耕设备,对水利设施,灌溉技术的需求并不高。 3.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农业科技技术的发展和利用需要将科学知识,科学成果得以宣传和普及,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受到国家政策,劳动者素质的影响,我国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上的效率并不高。首先是国家有关部门在落实相关政策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的差异,有些地区的情况复杂,在落实政策的时候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次是受到城镇化的影响,大量农村人口外流,使得劳动者的素质降低,这对农业科技技术及其成果的推广普及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三、提升我国农业生产力的措施 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可以从基础设施完善、科技创新、增加深加工成本投入、引进大型农业企业等角度考虑。 1.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是国家的灵魂,更是农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推手,所以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势在必行。首先,国家需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包括资金的投入和人才的投入。国家的财政政策中需要对农业的资金投入预算进行严格的把关,建立完善的资金投入和使用体系,还需要专门的人员和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国家也要加大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与教育改革相结合,加大高校对于专门科技人才的教育,设立科技研究所,选拔优秀的科技人才进行集中培训。其次,农业科技的创新也要求农业部门和其他国家部门之间进行合作,在我国科技水平还不够发达的条件下,需要引进国外相关科技文献和科技技术,在研究先进文献和科技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为科技的创新做出努力。此外,也要对成本投入进行合理的管控。比如在一些高坪区可能成本投入已经相对比较大了,只是产出率不高,那为了提高该地区的经济效益,就可以在深加工上加大投入,使得农产品的市场价值得到提升。 2.加快科技创新体系的推广。现阶段,在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我国在对水利设施上的建设,农产品品种上的优化,播种和灌溉技术上的改良,施肥耕作等操作上的进步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对科技创新体系以及创新成果的推广方面却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善,这就要求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加大科技创新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创新推广的体系,比如宣传和监管部门体系,另一方面为了加快劳动者的接受和适应新科技的能力,需要完善教育体系以及制定优惠政策。这对科技创新体系的推广,科技及其成果的利用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3.组织农业科技工程。最后,农业科技工程的组建也有利于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首先,农业科技示范园等科技工程预示着我国在推广农技和农技产品上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其次,还需要加大企业和农业的合作,引进大型的农业企业,使得农业和市场开展有效的合作,尽快组织好农业市场交易信息网络等,这对于组织农业科技工程,加快农技的发展和推广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结语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农业科技的创新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C上所述,我国在农业发展,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上受到了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科技水平以及人力资源等因素的制约,为了改善我国农业的发展状况,笔者认为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要从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上着手,这对基础设施改善,资源环境改善具有先导作用。 农业综合论文:强化措施 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 摘 要:结合实际,重点探讨了如何强化措施 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 关键词: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措施 阿城区高度重视两大平原配套改革,以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为主攻方向,通过“四项战略任务”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嗵岣吲┮底酆闲б婧途赫力,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民生改善的目标,推进我区现代农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1 抓好“两项重点”,统筹城乡一体发展 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统领,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互惠发展、共同繁荣。一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成区、镇(街)、村三级确权档案建设,积极推进合同补签工作,做好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巩固并转化确权成果应用,做好部级确权成果应用试点各项工作,创新农业新型金融信贷,力争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现新突破。加大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推进力度,在市级试点村基层上,每个镇街选择一个试点村作为区级试点,并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清理集体资源、资产、股权量化,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发挥产权交易中心平台作用,通过网络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农村各类产权的信息采集、电子竞价、农产品电子商务、手机微信平台金融服务、数据联网、政策咨询等多项服务功能,实现农村土地等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交易,实现区、镇(街)、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全覆盖。规范开展农村土地调解仲裁、受理农村财务信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抓好新农村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整合,实现美丽乡村创建有新的突破,农村环境有质的提升,农村和谐有大的跨越。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项目实施,推行农村卫生费收缴制度,推行农村改水改厕,实现道路净、庭院净、村庄净。推进产业化。以美丽乡村100个精品区块为点完善产业配套服务功能,发展休闲经济。继续设立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村镇及基础设施予以奖投。 2 夯实“两大基础”,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一是夯实农业园区发展基础。坚持以工业化、市场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在高标准完成现有示范园区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全力加快金水河园区建设,提升农业园区发展辐射层次。以创建部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为抓手,加强与产业园区的深度合作,着力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实验示范孵化基地。在五个重点园区带动引领下,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实现镇镇都有千亩以上农业示范园。二是夯实农业效益提升基础。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在发展产量高、品质优、绿色有机大米生产的基础上积极落实粮食生产“三减、两增、一提升”项目。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调整安排,在今年减少玉米种植面积4.8万亩,预计明年减少玉米种植面积增加到6万亩,新增经济作物种植面积10万亩。玉米种植业发展方向向加工专用型和速冻青食玉米方向转变,大豆种植向高油、高蛋白优质大豆转型。适度扩大杂粮及马铃薯种植面积。推进水稻智能化浸种催芽35万斤,提高水稻科技生产水平。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工作,总面积达到70万亩,高产创建区域内粮食总产增加12%。建设百栋温室、千栋大棚、万亩露地菜;蔬菜总规模达到26万亩,蔬菜产量达到55万吨。 3 提升“两化水平”,推进新型经营体系 一提升机械化水平。重点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大对农民购置农机补贴力度,积极争取省、市深松整地补贴资金。重点向上级争取90马力以上拖拉机及其配套农具、水稻插秧机、水稻和玉米联合收获机的补贴资金。完成机械春整地65万亩,机械播种100万亩。二是提升集约化水平。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进行了入户调查登记,进行分类汇总,全面掌握了全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打造五种类型合作社经营模式,即:统一经营、紧密合作型,带地入社、保底分红型,生产在家、服务在社型,企业带动型,农机服务型。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引导农户耕地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要素集约投入,努力让土地在加快流转中增值、农业在集约发展中增效、农民在规模经营中增收。 4 把握“两个关键”,落实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以创建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动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积极稳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产品的认定认证与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扩大总量规模,提升全市“三品”认证占有率比重。目前,全区已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98个,绿色食品16个,有机食品2个,地理标志7个。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哈洽会、世界农业博览会、绿博会等各类展会。今年我区组织了4家农业企业参加了省政府在上海组织的优质农产品展销会。12月份,我区将组织10家农业企业参加市政府在上海、成都、深圳举行的农产品展销会。积极发挥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作用,重点对农副产品专项抽检及全程跟踪质量安全检测,逐步实现产地、产品全程质量监测。二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以创建部级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县为契机,规范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全年实现无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依据进一步公示,实现结案率达到100%。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业环保执法,实现无重大农业污染事故。 农业综合论文: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渠道的构建研究 摘 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也在各个领域面向新的环境和方向在不断地发展,与此同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的发展还需要金融环境以及投融资的支持。目前,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投融资的主体不明确,投融资渠道单一,以及投融资的生态环境发展不均衡等情况。因此文章根据农业综合开发产业自身的特点以及其成长的模式、存在的风险和各个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包括:农业综合开发产业中的知识产权、产业的投资过程中使用的资金、创业过程中使用的引导资金等在内的具有灵活多样性的资金投融资模式,并且通过对资金渠道的拓宽,构建出合理的信用担保体系,以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的投融资模式和投融资渠道进行有效的运转,以期提高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的收益。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 产业特点 投融资渠道 产业模式构建 引言 截至目前为止,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的投融资活动和投融资渠道不畅通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性的问题。我国是农产品发展的大国,因此,农业综合的开发产业的投融资和我国的投融资制度也在一同演进,同时我国农业面对着资金不足和投融资难以实现的情况,如何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技术的产业投融资,解决农业方面出现的投融资问题,使我国农业更好地发展,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本文针对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过程中的投融资渠道具体的构建形式进行综合分析,以期为我国农业综合开发构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同时也为我国农业投融资打开良好的渠道,促进我国农业经济效益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一、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渠道含义分析 所谓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渠道,指的就是能够帮助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为获得更高收益而采取的资产股份转让获利模式。投资渠道包括对内投资渠道和对外投资渠道。企业融资就是农业企业外部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部分,这其中还包括直接投融资与间接投融资两个方式。企业投资特征多样,其中包括投资目的多样性、投资时机选择性、投资回收时限性和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所以,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含义的明确是实现问题解决的基础性前提。 二、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渠道构建存在问题 1.投融资主体不明确。从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融资主体结构角度进行整体分析,在计划经济的影响下,在长期发展阶段,政府都作为唯一的优秀投融资主体存在。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主体逐渐丰富并增加了企业投融资和居民个人投融资,但是实际的投融资份额占据依然较低。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投融资过程中,尽管各类不同的社会资本比例都较高,但是由于受到了过去的沿用投资体制影响,与发达欧美国家的投融资产业模式比较,我国的投融资主体资产比例仍然是政府占据首位,与实际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特征适应性较弱,投融资主体不够明确,没有形成一个多层次的投融资发展体系。 2.投融资渠道单一。近些年来,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渠道一直存在渠道单一问题,间接的投融资比例过高,与此同时占据主体地位,实际的直接投融资依旧占据辅助地位。传统的银行信贷依然是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的主要资金来源,这会导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基金、农业开发风险投资、农业综合开发企业债券的直接性投融资能力较弱。通常来讲,银行导向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体系应该更加符合传统和低风险型开发项目,与此同时,以资本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投融资体系会更加有利于高创新和高风险的农业开发项目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投融资存在的债券投融资比例较高,但也存在着明显的股权投融资和资本市场投融资比例不足的问题,不利于农业综合开发多种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尝试,过度地依赖银行信贷也会在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增大农业开发产业与银行投资系统风险发生。 3.缺乏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企业实现投融资渠道拓展发展的重要环境保障之一。金融生态系统涉及范围广泛,从农业开发企业的经济基础状况到企业的诚信发展文化软实力,各个方面都有所涉及,在社会中介发展进步和社会保障程度提高的各个方面,金融部门的独立发展情况都在不断深化。但是就目前发展来看,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金融信息与企业投融资需求信息不对称,银行、政府、企业之间的三方合作渠道存在阻碍,沟通合作效率低下,各方面存在问题,由此很容易导致金融机构的成本风险增加,资本运行成本风险加剧。近些年来我国一直在呼吁大力发展中小型开发企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解决农业综合开发企业的各类投融资困难问题,从而提出了结合创新投融资开发战略的良好构想。 三、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特征分析 1.阶段性特征与投融资工具。农业综合开发产业一般经历四个主要的发展阶段,主要是种子启蒙阶段、初期农业开发创业阶段、中期上升发展阶段、后期产业成熟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农业综合开发企业的投融资工具也存在很大差异。在融资角度分析种子启蒙阶段,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自有资金和农业开发企业的自筹私人资金和投资者资金注入;创业阶段的农业开发企业优秀技术趋于成熟,企业会逐步利用新型技术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扩大产品成果的推广市场,以面对产量提高和市场进一步开拓的需要,解决企业投融资困难问题。中期企业上升阶段资金需求量会大幅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会根据具体发展速度的提高而提高。在后期的企业发展成熟阶段,农业综合开发的市场支配能力达到最高,企业利润逐渐达到行业的发展平均水平,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可以达到完全的回报收益,公司的实际开发价值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可,公司开始实现公开的股票发行。 2.风险性特征与投融资方式。农业综合开发产业面临着多类型的竞争风险,其中既包括了技术性产业风险,同时又面临着市场管理和财物安全的风险。正是由于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的多重风险性,使得具体的农业综合开发方式也要充分考虑多元风险因素,进行最优方案选择。农业综合开发产业一直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市场风险巨大,合理的投融资结构的安排才是达到均衡投融资的重要方向。在农业综合开发近些年迅速扩张的过程中,各类农业开发企业的内部也同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其中存在着企业内部管理松散问题,企业投融资方式的选择也必须从降低经营管理风险的角度入手。农业综合开发企业具有独特的技术经济发展模式特征,这对于投融资方式的配套进行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如果在企业的实际发展中资金支持出现断裂,农业综合开发企业就有可能随时面临着失败的经营风险,此类财务经营风险也主要集中在投融资的总量和配比不均的问题上,对于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投融资方式也存在资金不匹配的问题,需要关注和研究。 3.多元化特征与投融资渠道。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投融资的多元性是在产业发展进程中逐渐实现投融资需求多元的固定发展阶段。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的投融资渠道构建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高数额发展,其中包括了产业开发新型技术的资金投入和资金融入,以及企业人力资本和开发技术设备资本投入产出差异等等。与此同时,农业综合开发企业在发展的各个阶段也都存在着较高的风险特征,所以在产业开发企业的成熟阶段,资金作为重要推动力量发挥了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的起步初期资金的筹集难度一直都是大于普通开发产业的,所以对于新型投融资渠道的开发必须更加重视,对于多元投融资渠道的尝试性探索也在不断发展{1}。 四、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模式创新与选择 1.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农业综合开发融资模式创新中,知识产权模式也一直属于有待开发的重要投融资渠道。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非实物资产,未来的具体收益不确定性较高。农业综合开发的未来实践应用前景广泛,所以在此背景下,银行和政府也应该积极加强支持力度和引导,辅助构建起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竞争和谐环境。在新时期要创新和建立起知识产权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知识产权在未来的投融资市场发展过程中将会拥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对于资金发展渴求强烈的农业综合开发融资模式创新与选择,知识产权的融资模式尝试是重要的现代化融资模式创新举措{2}。 2.产业投资模式。通过建立起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基金形式可以有效地形成产业投资基金稳定模式,实现对金融市场闲散资金的灵活集中,通过对基金管理人员与专家的管理、专家基金托管的应用管理,可以有效实现对特点产业目标的集合性投融资,解决风险投资渠道、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农业综合开发产业的投资基金是在国外针对需求量较大同时投融资期限相比较其他产业较长,特殊的惯用投融资企业风险性较高的特殊模式,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也一直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所以应该适时引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投资基金的新型投资模式,从而实现对我国整体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模式渠道拓展,为持久的研发和创新投资模式尝试提供理论实践依据{3}。 3.创业引导基金模式。我国在2011年10月,国家通过了《基金规范设立的引导和运作方向中创业基金的影响分析》,打开了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在基金规范领域的先导,此后,各个省级、市级以及地区级政府都在尝试进行政府引导基金创业模式发展的探索,担负着“对社会资金创业和企业投资发展方向引导”的重要责任。同时在基金引导的过程中,应该兼顾到社会资本与基金管理人在提出自身合理性汇报诉求和财政出资保障性安全,在扶持当地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应该对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给予适当考虑。为了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更进一步的支持和帮助,应该对创立引导基金模式进行积极尝试和探索。产业投资的基金投融资模式在不断的实践模式应用中可以有效得到提高,应用效果会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未来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结语 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渠道的构建在新的经济发展时期是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是我国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在新时期获得创新突破的关键所在。在投融资渠道构建中存在着投融资主体不明、渠道过于单一、缺乏良好生态环境等多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该从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特征入手,对投融资模式的创新与选择进行深入思考,从而进一步开创新的发展模式。本论文对未来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渠道的构建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但是,在具体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渠道实际案例分析中不够完善,仍具有一定的研究空间。 (作者单位:佳木斯大学 黑龙江佳木斯 154007)(责编:若佳) 农业综合论文:山东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对策 摘 要: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山东省农业资源丰富,农业开发条件优越,但农业资源优化利用率低、生产要素投入不足、农业科技发展缓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力等问题仍困扰山东省农业可持续发展。本文针对山东省省情,提出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和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概况;对策 一、前言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指在一定地域、一定时期和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由农业资源诸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的,具有高转换效率的可持续产出能力。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农业开发条件优越,农业产出水平居于全国前列,应当增强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实现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任。但是,近年来随着山东省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全省农业效益增长乏力、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特别是水土资源“萎缩”、资源利用率低、农业生态脆弱等问题日趋严重。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山东省农业生产将面临资源短缺、环境退化的约束,而未来20年又将是山东省农业发展承载大量农业人口、保障食物安全的严峻时期,因此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为突破口促进农业发展是满足国家粮食安全、发展区域农业与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不同层次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并能为我国其它区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目标的实现起到积极的示范与借鉴作用。 二、山东省农业发展概况 “十二五”期间,山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2013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8749.99亿元,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服务业所占比例分别为51.5%、1.3%、26.9%、15.9%和4.4%。与历年山东农林牧渔业比例相比较,农业仍占主导地位,但是已经从1990年的65%下降至50%左右,林业所占比重一直很小且成下降趋势,牧业和渔业有小幅度提升,而从2003年开始才跃入第一产业的农林牧渔服务业,所占比例虽小,但一直在稳步上升。 山东的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和玉米,山东的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粮食总产达到4528.2万吨,其中山东的小麦和玉米产量分别占山东主要粮食作物产量的48%和44%,是山东省的重要粮食作物;主要经济作物产量达到9817万吨;肉类产量为764.16万吨,占全国的9.1%;水产品产量为863.2万吨,占全国的14.3%。 同时,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也在不断改善:截至2013年,山东省共有水库6418座,除涝面积2914.09千公顷,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022.24千公顷。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也持续改善,农机总值748亿元,农机总动力1.2亿千瓦,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新建农村用户沼气池12.3万户。农民持续增收,2013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0619.9元,较2012年增加了1173.4元。 三、提升山东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对策 1.公共资源投资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通过大力进行改造中低产田、改善灌溉面积、购置农机具、增加机耕面积、增加农机总动力、营造农田防护林、扶持农机服务站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此外,农业综合开发应因地制宜指定项目建设标准,逐步提高单位面积投资标准,将项目区建成适应主导产业发展需要、较高标准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加强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更加直接作用的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工程建设。 2.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作物种植结构 山东境内地域类型较为复杂,以山地丘陵为主,农作物类型多样。特别是茶、蔬果、中药材等物品不仅品种多样,且品质优良,有些产品如茶叶、水果已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市场地位。且大多经济作物都具有非常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开发潜力,是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在保证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和比重,提高经济作物收益在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重视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特别是丘陵、山区应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巩固茶叶、烟台苹果、莱阳梨等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的重要地位,鼓励名牌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城郊蔬菜基地建设,特别是大中城市周边优质蔬菜基地和特色蔬菜、反季节蔬菜基地建设。此外,积极发展饲料作物的种植,变目前的粮食、经济作物种植的“二元结构”为粮食、饲料、经济作物种植的“三元结构”,逐步实现饲料作物生产形成相对独立的产业。 3.加强农业科研创新体系建设。 应将农业科技攻关作为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因资源保护和利用、农作物育种和栽培技术、耕地质量建设、生物灾害防控等方面加强联合攻关。以品种培育、栽培技术创新集成、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整合现有农业科研机构的农业科研资源,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农业科研科技创新体系。以品种创新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良种繁育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区域粮食科研技术创新中心。尽快建立全国或区域性育种协作网,加强对品种选育工作的整体设计和宏观指导,促进品种资源的共享,加速优良品种选育进程;加强畜禽良种繁育和改良,提高规模化、集约化饲养水平,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优化水产养殖结构。(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农业综合论文:如何搞好农业综合开发促进新农村建设浅谈 [摘 要]文章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出发,以湖北省掇刀区为例分析了我国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情况,认为农业综合开发体现了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持力量。农业综合开发的内容随农业发展阶段变化应有所调整,文章针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业综合开发 农村经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党中央做出的一项具有前瞻性的重要战略部署。新农村建设将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改善农业资源利用状况、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我们认为,农业综合开发的根本目标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农业综合开发的建设内容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新农村建设中应重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作用,通过拓展开发领域等手段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制度的创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综合开发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目标是在一定的时间里和确定的区域内,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内容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培育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在综合开发中要求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总体来看,农业综合开发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已逐步成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实力增强的一支生力军。 (一)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长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基础。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增长。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时,一般要充分考虑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优势农产品的要求,对能够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农产品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要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布局,充分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培育优势农产品,努力把优势农产品做大做强,稳步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竟争力。因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体现了政府的导向,在资金上给予了财政扶持,使项目区的农民和干部开拓了思路,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了农民收入的来源渠道。 (二)投资生态农业项目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农业综合开发具有区域性、综合性的特点,通过统筹规划,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开展防沙治沙,治理水土流失,可以有效地保护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是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 (三)投资能源生态项目建设,改善了农民生活环境 生态环境的恶化,对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遏制生态恶化趋势,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一项十分艰巨而紧迫的任务。近些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对能源生态项目的投资,对于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几点建议 农业综合开发具有丰富的内涵,建设目标和内容都是多元化的,不同时期侧重点不同,随农业发展阶段变化和形势需要而有所调整。从十六届五中全会会议公报中关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论述部分,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已经进入到对农业实施保护政策的阶段。在新的农业发展阶段,我们应该适时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战略,尤其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开发领域,深化农业综合开发的内涵 农业综合开发必须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改善农村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进入新的农业发展阶段后,要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注意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要把整个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进行土地治理项目的同时也要注意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统筹考虑农业生产设施与农村生活设施的建设问题;将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民文化、技术素养的培育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目前农业综合开发实行的是“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发展”的投入政策。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对财政投入特别是对中央财政投入的依赖性较大。面对巨大的农业开发任务和新农村发展要求,仅靠国家财政投入是不够的,必须调动地方、企业、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尤其是在进行农业产业化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的引导作用,形成高效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融资体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探索商业性开发、股份制合作开发、BOT等不同投融资方式,以更好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发挥农民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主人翁作用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尊重农民群众的权利,确保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要从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的要求,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为形成良好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奠定基础。产业化项目必须是能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做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农民利益统筹兼顾。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自主创新能力,进而引导和发挥农民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让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体和活力。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能够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效率,也将为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的民主管理创造有利的条件。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委托服务亟待规范。村级财务乡镇代管后,大部分村的账务处理、资金存储乃至资产资源管理转由乡镇政府承担,风险进而由村级上升到乡镇,其间隐含着重重险象和问题。一是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不力。平时乡镇会计仅以书面凭证记账,往往只注重账账相符而忽略账实相符,只注重资金监管而忽略资产资源监管,极易导致集体资产资源被随意侵占和处置。云南省某市一乡镇会计中心,曾发生镇领导做主将代管的800万元村级资金挪给企业使用而被查处。二是委托给村里带来诸多不便,增加了村级管理成本。原来村里的财务由村级组织自己记账自己管理,村民对村上发生的重大事项,能随时随地向村会计了解过问,如今乡镇统一代管后,村级财务开支、支票领取、票据审批、报账核算等都得前往乡镇办理,偏僻一点的村落仅车马交通费一项就花费不少。表面上看,乡镇好像给村里减了负担,其实不然,各村在乡镇记账的同时,被村实际上还得自己再记一套“流水账”,否则心里没底,无形中给乡村两级都增加了负担。三是违背村级组织意愿搞委托。民主自愿是村级财务委托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然而当下一些地方并不是在村级组织及村民真正自愿前提下进行的,而是由行政手段硬性下文要求统一,名曰自愿,实为强制,侵犯了村民自治权利。有的在村委会换届或新的村委会组建后,乡镇中心往往不与被村重新确认委托事项、续签协议,导致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难有保障。四是银行开户不规范。检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地区乡镇中心,没有按规定为村级组织分别开设银行账户单独核算,而是由中心统一开设一个账户混群核算,虽说中心内部分村结算,但在计算利息等业务中仍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形,况且一旦个别村组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冻结了中心银行账户,势必影响到其他村级组织日常业务结算。五是资金支取不按程序进行。一些地方村级组织资金的支取不经村干部和民主理财小组同意,而只要乡镇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即可支配,更有一些地方甚至只需中心会计和出纳两人签字盖章就能取出钱款。违规开支、越权签批轻而易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达不到强化监管的初衷。 2.财务公开不到位。随着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村民素质的提升,群众参与监督村级经济事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越来越强烈,但在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财务公开不详细不到位。一些地方存在着公开走过场、不及时的现象,没能做到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财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一些地方公开内容不完整,没有逐笔逐项进行,往往把“其他支出”科目当成乱装那些见不得人开支花费的“大箩筐”。还有的不认真履行公开程序,只把软件生成的“科目余额表”朝墙上一贴了事,群众看不懂,甚至出现假公开的现象。二是民主监督流于形式。有些地方民主理财人员素质不高,不清楚自身职责,难以胜任本职业务。有的民主理财人员由村干部或亲友担任,“民主理财专用章”随意乱用,甚至给村级管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据了解,目前仍有不少地方仅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走过场的现象仍不少,还有一些地方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村会计(或报账员)、理财人员、托管会计等进行民主评议。 3.农村审计职责履行不力。加强农村经济审计监督,不仅能严肃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还能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但现实中,工作手段落后,措施跟不上,监督不到位,亟需加大力度整合完善:一是审计力量薄弱,工作经费难落实。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中明确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但是由于很多县级农经部门没设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乡(镇)农经部门“人丁单薄”,专业审计人员更是凤毛麟角,事多人少、经费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为开展审计业务,一些县、乡(镇)只得凭借个人关系向财政部门临时申要经费,工作很难有起色。二是部门之间不配合,职能难履行。有的地方体制不顺,部门难协调,管理欠规范。在一些省市,承担农村审计工作的县级农经机构多为科级事业单位,个别成立了审计站的单位也多为股级,规格低,任务重,环节多,而且审计工作受行政干预多,很难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督职能。 二、相关对策建议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好《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新常态下要不断强化职能,完善措施,健全机制,抓好落实,切实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台阶。 1.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一是规范村级会计委托服务。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管理的自主权和自由裁量权,村级财务是否实行委托,要切实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愿,不得强制要求或以变相强迫的方式强行。不能随意扩大范围,机构可以会计核算,不能资产与资源的经营管理。乡镇村级财务不得收取费加重村级负担,转移支付资金到村后归村级组织集体所有,其支配使用也要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二是完善集体资金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分设单独的银行账户进行核算,不可混淆村级集体资金与乡镇财政资金的性质,明确集体资金管理权限,机构对村集体的各项支出只能审核是否符合民主理财程序和财经制度,乡镇领导不应享有最终审批权,坚决防止侵占平调挪用村集体资金。三是抓好政策贯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措施手段,抓好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2.积极鼓励集体财务村账自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民最关心也最上心,管好本村财务,村民也最有发言权。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指导服务的职责,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宜把大量精力花费在替村级组织记账上。要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集体财务村账自管创造条件,实现村委会与村(社区)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在有条件的村(社区)经济组织中独立配备财会人员,实行村账自主管理,恢复村会计设置;而在那些村集体经济不活跃,村民素质能力弱,现阶段还暂难以实现村账自管的地区,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切实提高乡镇会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待条件成熟时逐渐过渡回归。贵州省榕江、湄潭等县乡镇,平时只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给各村委会自治组织的财务,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则由村自己管理,并聘请专职的财会人员定期做账,效果很好,群众也满意。 3.不断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自主权,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确保集体财务审批权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一是严格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不能少数人说了算;二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严把民主理财机构选人用人关,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民主理财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坚持村级各项收支须经民主理财机构审核签章后方可入账;三是全面实行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财务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对不按季(或按月)公开、公开不全面不规范的村级组织要限期整改。对因村级财务管理不善、收益分配不合理、财务公开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坚决追责问责到人,绝不姑息。 4.努力加强集体资产财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创新农村资产财务会计监管手段,严格规范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评估机制,完善招投标制度,监督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加快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研制功能强大、兼容性强的主流财务软件,实现凭证、票据、合同等实时监控,集体资产存量、构成、处置、使用及收益分配动态管理,逐步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的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统筹建设和信息共享。5.切实加大财务审计监管力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工作质量和经费,以强化审计监督助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审计、乡镇交叉互审,引入社会中介审计,破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瓶颈。拓展审计覆盖面,加强定期对村级财务常规审计,抓好干部经济责任、农民负担、土地补偿费、集体“三资”管理等村级重大事项专项审计。 作者:师高康 胡辉 单位:农业部经营管理司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制"。 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一、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1.会计账务处理欠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账簿、科目设置不规范。如财产物资等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有总账没有明细账;对同一经济业务前后年度会计账目处理不一致;总账、明细账不一致;现金与存款不分。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有帐无物,账实严重不符。个别村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交,最终达到个人占有的目的。二是一些工程、项目开支另行建帐,甚至不记账,未能纳入总账之中。三是会计、出纳自行记账,对帐不及时,凭证传递方式不规范,出了问题互相推诿。四是会计档案管理不善。 2.发包、出租欠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手续欠规范。口说为凭,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少;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二是程序欠规范。个别村主任、干部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标,有的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即使开了会,个别干部又擅自变更集体决定。三是付款收费欠规范。大部分工程项目的付款以领款凭证方式入账,农村已成为工程承包商逃税的“黑洞”;有的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由于集体收入少支出大,于是只好提前收缴承包款和租金,村集体资产被严重“透支”。 3.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一是一些地方将公开形式化,当作政绩之一,一哄而上,图形式,求名声,对于财务、村务落实的具体情况,则告之甚少,往往虎头蛇尾,形式主义泛滥,短期行为严重。二是公开不规范,在财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三是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对电脑打印账目校核不细,产生失误,引起群众误解。 4.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应收款增多导致资金沉淀,资产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一些村主要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大量借款无法回笼,群众骂声不断;有的村集体房屋、设施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村干部或袖手旁观或有心无力。二是多头开户普遍存在,存款短缺屡有发生。由于金融部门“吸储”不正当竞争以及少数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私心作祟,集体存款多头开户,甚至采用个人名义存单存款,该问题在土地被征用的村,表现较突出。由于出纳素质良莠不齐,以及村主要干部直接“自收自支”等原因,致使账款不符,存款短缺。三是开支大手大脚招待,借公济私。一部分村在资金安排上没有量力而行,有的盲目上项目,造成严重亏损;有的开支无度,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四是违规账目较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自行设置会计科目,凭证不装订,不编制会计报表,违规问题多,财务收支混乱,有的收入不入账,有的财会人员对凡是村委主任、村长审批的就付款而不管审核凭证。由此形成财务管理混乱。五是乡级财务支出预算约束不严,年初预算人大会通过的只到大项,无细项;具体执行时还是领导说了算。在执行上绕过人大监督。财政预算成了一纸空文。村级财务收支基本无预算。 5.财务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大部分村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条文很健全,但执行情况差,或干脆弃之不用,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和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建立,缺乏群众监督。大多数村会计兼任文书和出纳,既管钱又管帐,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档案资料没有认真保管,鼠咬虫蛀,霉乱毁坏。有些村财会人员变动没有正常的帐目交接手续,或不交帐,有的甚至帐目丢失。还有些村村干部谁收钱谁花,收多收少干部之间不清楚,群众更是不明白,财务管理处于无人负责,谁都负责的混乱状态。民主理财形同虚设,设立民主理财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控制不合理开支,缓解干部关系。 6.部分干部贪污腐败,乱摊派问题严重。目前农村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乱摊派现象时有发生,加上暗箱操作,财务收支不透明,造成干群关系不融洽。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也一直是农民群众投诉和上访的热点。 7.财会人员素质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目前,我国乡村财会人员普遍存在着文化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绝大部分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 识培训,由此便产生了账务处理随意,违反会计基础规范要求的问题,也必然导致会计监督不力的局面。村级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乱收乱支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如乱发乱补现象无法杜绝白条列收列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常常发生,原始凭证审核审批不规范,记账不日清月结、报表不及时。 8.“村账乡代管”流于形式,不能起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作用。“村账乡代管”的工作由乡镇农经站负责。乡镇农经站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道审核关口。但由于农经人员不熟悉财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和责任性欠强等原因,存在着重记账轻管理,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与否等现象,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条得以记账。他们人员又少,业务素质又不高,如无会计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这必然造成会计业务操作不规范;管理经费无正常渠道,主要靠收取村级财务审计费和记账服务费来维持运转。使得管理中心只是将收支整理后分类记账、编报表,成了村里的记账员,财务管理职能严重弱化。由于村干更换频繁造成会计人员也更换频繁,会计人员交接不及时、不合规,造成离任几年后不交账也无法审核,村级无证上岗的会计就更多了,会计基础工作很不规范。 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1.严格财务活动程序,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用制度明确村委会各干部成员的职责,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一律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及存款业务,杜绝谁收款谁花钱、无专人管理财务、无专人审批的现象,坚持一签、一批三审制度即业务经手人签字,经村委主任审批和助理会计审核、村民理财小组审核、乡级财务服务中心审核才能报销的制度。乡财务服务中心要依照有关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和规定的开支,财务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报账;对于合理的开支,服务中心在票据和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加盖审核章后,村助理会计方可到乡农村信用社支取现金或转账。乡农村信用社在办理业务时,必须检验相关票据上的印签是否齐全(务中心报账专用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审批人专用章)若不齐全者,不予办理。其次,制定完善、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在开支审批、业务办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上进行约束,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寻。例如: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等。 2.建立健全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各村、社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使村社财务的审批、公开、监督、票据的管理、财产物资的管理等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建立严格的村级财务工作监督机制,把财务公开落到实处首先,乡镇要成立村社财务管理监督审计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财务管理进行高质量审计,并建立村社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其次,要制定出硬性措施,使各村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公开账务。除做到账账相符,账目清楚外,要及时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必要时基层党委政府派出专职人员进行督办、催办。三要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实行逐级审批制,按月报账,村的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批,村主任(书记)签字报销,社的开支由各社理财小组集体审批,社长签字报销。四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 4.推行“记账制”、“村账镇管制”。“记账制”、“村账镇管制”是近年来各级村级经营管理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对村级财务的重要管理经验,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应大力推行。即不具备设置会计的村级,在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由乡镇财政所记账或实行村账镇管,确保村级各项资金收、缴、管、支诸环节上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确保村级会计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具体可以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实行这种财务管理制度:(1)是由政府财政拨款的部分,继续实行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的村财镇管制度;(2)村集体收入部分应交还给村级组织自行管理,独立建帐,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要在村级组织建章立制,调动村级组织理财用财的积极性,管好用活集体资金,为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3)对于集体收入比较少的地方,可以委托会计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办理会计业务。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一、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现状 1.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法制观念比较淡薄 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不能从思想意识方面真正认识到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有的甚至认为在当今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整顿村级财务会影响经济发展,挫伤干部的积极性。另外一方面一些村干部虽然了解有关法规,但是由于自身的法制意识淡薄,导致财务活动常常是主要领导说了算,村级财务制度形同虚设。 2.村级财务工作在账务处理流程方面的不规范性 首先,在凭证填制和审核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原始凭证的内容填写不完整,许多原始凭证的重要内容存在着漏填,少填或不填的现象,从而使原始凭证无法成为经济业务发生的客观的唯一的证据,导致会计原始凭证的失真。另外有些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忽视对支出的审核和控制,对原始凭证审核不认真,原始凭证规定的内容填写不全,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上述现象实际上反映了基层领导干部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会计工作的严肃性,失真的原始凭证不仅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财政收入减少。 其次,在账簿设置方面也存在着不规范性。一些单位没有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账簿,没有定期地对账簿进行核对,账簿没有分工保管,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混用。错账更正不规范,挖补、涂抹、刮擦,数字书写错误的现象严重。 3.资产管理较为混乱 在我国一些地方一些村没有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制度,账内、账外资产数量不清,这样为个别基层领导利用手中的职权随意占用集体资产打开了方便之门,从而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严重;极大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4.财务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机制形同虚设 虽然每个村都成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但理财小组成员要么怕得罪村干部而不敢管,要么由于缺乏必要的财会知识而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使得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而推行“村账乡管”、“财务委托制后,一些村干部另外设置账外账,逃避监督,经管站人员也存在只负责记账,不能理财,只审凭证,不审开支是否合理,不能主动参与村级财务、资产管理,帮助村委会管好用好资金的问题,如财务公开不及时,财务公开时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表现为非重要的开支公开,实质性内容则公开不细,或者只公开一个总数,不逐笔公开或都归为其它收支等,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村民对财务公开实施有效的监督。 5.村级集体债务沉重 当前困扰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因素,就是村级集体债务沉重。日益恶化的村级债务问题阻碍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成为加重农民负担和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反弹的严重隐患,并成为村级财务集体及整个农村经济发展的“拦路虎”。村级集体债务这只“拦路虎”如果不能及时除掉,不仅阻碍着农村发展和改革,而且会影响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进程。 6.奖惩机制不健全 村级财务管理好坏与村干部的经济待遇等没有挂钩,管理得好,没有得到应有的奖励;管理的差,也得不到处罚,从而使基层财务管理工作者没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7.约束、监管力度不大 一些村对村财务公开重视不够,搞形式主义,起不到让群众参与管理监督作用。同时,由于县乡主管部门人员少,业务经费不足,弱化了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督职能。 二、针对当前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今后村级财务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广大的农村基层领导应该加强法制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基层的会计工作上升到组织纪律的严肃性看待,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循。同时建立严格的账务审查制度,严格报批程序等。 2.实行规范严格的财务工作流程 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没有经过专门的稽核人员审核就进行入账的行为,否则就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 3.健全财务工作的奖惩机制 要把村级财务管理好坏与村干部的经济待遇等挂钩,管理得好,应该得到应有的奖励;管理的差,就要相应的处罚,这样才会真正调动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才会把财务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从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才不会形同虚设。 4.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规范基层会计核算工作得从规范原始凭证的使用做起,各村财务都要规范原始凭证的使用,健全完善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基本会计账簿,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并定期将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5.完善村级财务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 要进一步健全以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村级财务公开是民主管理的重要实现形式,应根据《中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等文件的精神,保证财务公开内容的全面完整、公开时间的及时有效、公开方式的透明化及公开程序的规范化,从而确保广大村民对村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是村民关心的事项如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等均应详细列示和说明,彻底避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情况的发生。对财务公开村民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使村民对财务公开的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除此以外,还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村村级财务的行政审计监督。财政、农业和审计等部门应相互支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6.加强对长期投资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村级债务的偿还能力 对长期挂账的投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债权方面对拖欠的应收款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有偿债能力的欠款户上门催收,拒不还款的诉诸法律;对暂时困难、一时无法偿还的欠款户,制定还款计划,限期归还。在债务方面,要及时对本村的债务进行清查。对一些暂收性质的债务,要及时与对方结账;对账务处理错误的债务予以纠正。通过这些方法,可以核销一些虚拟债务;其次,要积极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请求减免部分债务;另外,基层领导干部要带领群众开源节流,增强自身偿债能力;同时,政府相关政策的出台,也可以化解村级债务。 7.创新工作机制,逐步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制度 以福建为例:按照《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制度暂行规定》,制定开展村集体会计委托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试点工作。重点做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工作。即全镇村集体财务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村务监督小组监督权保持不变。精心组织实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点带面,通过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促进村财委托工作整体推进,加快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构建和谐农村社会。 总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任重而道远,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广大基层领导干部的支持和配合,更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只有彻底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才能使其更好地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服务。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近年来,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由于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农村新会计制度在许多地方尚未实行,现时的农村会计核算与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脱节,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据报载,某县一贫困村的一个纽长在短短的三年内挥霍公款达10万元。这些问题的暴露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质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务难以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难以落实,茬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笔者经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一是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更快,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如某县在近四年内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原因变更147名会计,90名出纳。其中有80余名离职财会人员未办理移交手续,新任会计出纳形同虚设。二是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线,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调查,某县80%以上的村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谁都可以批,甚至出纳也可以批,有的未经任何人审批签字也可以报账,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三是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此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自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如某县的一个村新建了一所学校,开支达4万多元,但未见一张正式发票,可见村级财务的凭证不规范到了何等程度。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级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大的浪费。五是少数村纽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严重。少数村组干部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千方百计利用职务之便,运用多种手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六是账目不公开,财产往来无账,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督。 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认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制"。 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村级财务管理研究管理论文 【摘要】在我国,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始终是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突出;另外,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原来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建立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也愈加强烈。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 在我国,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始终是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突出,直接影响到村级班子的团结,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和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1.会计账务处理欠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账簿、科目设置不规范。如财产物资等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有总账没有明细账;对同一经济业务前后年度会计账目处理不一致;总账、明细账不一致;现金与存款不分。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有帐无物,账实严重不符。个别村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交,最终达到个人占有的目的。二是一些工程、项目开支另行建帐,甚至不记账,未能纳入总账之中。三是会计、出纳自行记账,对帐不及时,凭证传递方式不规范,出了问题互相推诿。四是会计档案管理不善。 2.发包、出租欠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手续欠规范。口说为凭,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少;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二是程序欠规范。个别村主任、干部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标,有的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即使开了会,个别干部又擅自变更集体决定。三是付款收费欠规范。大部分工程项目的付款以领款凭证方式入账,农村已成为工程承包商逃税的“黑洞”;有的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由于集体收入少支出大,于是只好提前收缴承包款和租金,村集体资产被严重“透支”。 3.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一是一些地方将公开形式化,当作政绩之一,一哄而上,图形式,求名声,对于财务、村务落实的具体情况,则告之甚少,往往虎头蛇尾,形式主义泛滥,短期行为严重。二是公开不规范,在财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三是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对电脑打印账目校核不细,产生失误,引起群众误解。 4.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应收款增多导致资金沉淀,资产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一些村主要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大量借款无法回笼,群众骂声不断;有的村集体房屋、设施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村干部或袖手旁观或有心无力。二是多头开户普遍存在,存款短缺屡有发生。由于金融部门“吸储”不正当竞争以及少数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私心作祟,集体存款多头开户,甚至采用个人名义存单存款,该问题在土地被征用的村,表现较突出。由于出纳素质良莠不齐,以及村主要干部直接“自收自支”等原因,致使账款不符,存款短缺。三是开支大手大脚招待,借公济私。一部分村在资金安排上没有量力而行,有的盲目上项目,造成严重亏损;有的开支无度,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四是违规账目较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自行设置会计科目,凭证不装订,不编制会计报表,违规问题多,财务收支混乱,有的收入不入账,有的财会人员对凡是村委主任、村长审批的就付款而不管审核凭证。由此形成财务管理混乱。五是乡级财务支出预算约束不严,年初预算人大会通过的只到大项,无细项;具体执行时还是领导说了算。在执行上绕过人大监督。财政预算成了一纸空文。村级财务收支基本无预算。 5.财务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大部分村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条文很健全,但执行情况差,或干脆弃之不用,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和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建立,缺乏群众监督。大多数村会计兼任文书和出纳,既管钱又管帐,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档案资料没有认真保管,鼠咬虫蛀,霉乱毁坏。有些村财会人员变动没有正常的帐目交接手续,或不交帐,有的甚至帐目丢失。还有些村村干部谁收钱谁花,收多收少干部之间不清楚,群众更是不明白,财务管理处于无人负责,谁都负责的混乱状态。民主理财形同虚设,设立民主理财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控制不合理开支,缓解干部关系。 6.部分干部贪污腐败,乱摊派问题严重。目前农村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乱摊派现象时有发生,加上暗箱操作,财务收支不透明,造成干群关系不融洽。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也一直是农民群众投诉和上访的热点。 7.财会人员素质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目前,我国乡村财会人员普遍存在着文化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绝大部分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由此便产生了账务处理随意,违反会计基础规范要求的问题,也必然导致会计监督不力的局面。村级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乱收乱支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如乱发乱补现象无法杜绝白条列收列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常常发生,原始凭证审核审批不规范,记账不日清月结、报表不及时。 8.“村账乡代管”流于形式,不能起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作用。“村账乡代管”的工作由乡镇农经站负责。乡镇农经站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道审核关口。但由于农经人员不熟悉财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和责任性欠强等原因,存在着重记账轻管理,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与否等现象,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条得以记账。他们人员又少,业务素质又不高,如无会计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这必然造成会计业务操作不规范;管理经费无正常渠道,主要靠收取村级财务审计费和记账服务费来维持运转。使得管理中心只是将收支整理后分类记账、编报表,成了村里的记账员,财务管理职能严重弱化。由于村干更换频繁造成会计人员也更换频繁,会计人员交接不及时、不合规,造成离任几年后不交账也无法审核,村级无证上岗的会计就更多了,会计基础工作很不规范。 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1.严格财务活动程序,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用制度明确村委会各干部成员的职责,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一律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及存款业务,杜绝谁收款谁花钱、无专人管理财务、无专人审批的现象,坚持一签、一批三审制度即业务经手人签字,经村委主任审批和助理会计审核、村民理财小组审核、乡级财务服务中心审核才能报销的制度。乡财务服务中心要依照有关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和规定的开支,财务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报账;对于合理的开支,服务中心在票据和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加盖审核章后,村助理会计方可到乡农村信用社支取现金或转账。乡农村信用社在办理业务时,必须检验相关票据上的印签是否齐全(务中心报账专用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审批人专用章)若不齐全者,不予办理。其次,制定完善、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在开支审批、业务办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上进行约束,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寻。例如: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等。 2.建立健全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各村、社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使村社财务的审批、公开、监督、票据的管理、财产物资的管理等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3.建立严格的村级财务工作监督机制,把财务公开落到实处首先,乡镇要成立村社财务管理监督审计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财务管理进行高质量审计,并建立村社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其次,要制定出硬性措施,使各村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公开账务。除做到账账相符,账目清楚外,要及时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必要时基层党委政府派出专职人员进行督办、催办。三要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实行逐级审批制,按月报账,村的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批,村主任(书记)签字报销,社的开支由各社理财小组集体审批,社长签字报销。四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 4.推行“记账制”、“村账镇管制”。“记账制”、“村账镇管制”是近年来各级村级经营管理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对村级财务的重要管理经验,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应大力推行。即不具备设置会计的村级,在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由乡镇财政所记账或实行村账镇管,确保村级各项资金收、缴、管、支诸环节上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确保村级会计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具体可以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实行这种财务管理制度:(1)是由政府财政拨款的部分,继续实行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的村财镇管制度;(2)村集体收入部分应交还给村级组织自行管理,独立建帐,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要在村级组织建章立制,调动村级组织理财用财的积极性,管好用活集体资金,为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3)对于集体收入比较少的地方,可以委托会计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办理会计业务。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村级财务是我国农业集体最基本的核算单位。随着农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乡村会计工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目前一些地方村级财务帐目及管理异常混乱,集中表现为“五不清”,即一是会计帐册混乱不清,财务收支既不公开,也无人监督;二是专项收支不清,村里卖地办厂,建公路补偿及水电费征缴款项不清;三是村与乡里上交定购、提留、农业税等帐不清;四是村级集体收入算不清;五是村与队、户帐不清。 一 “五不清”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目前村级会计基础工作差,具体表现在:一是帐簿设置不规范。“糊涂帐”、“流水帐”、“包包帐”较多,核算乱;二是原始凭证不规范。白条抵库现象严重,签字手续不全,自批自报、自买自报等现象时常存在;三是报表不齐。有相当部分乡镇企业有年报无季报或有月报无年报;有的报表数字是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和任务倒算出来的,采取“统计加估计”的方式上报的,结果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四是会计档案不全,有些凭证、帐簿、报表没有及时分类归档保留,一两年就遗失了。 2、管理体制不明。目前在村级财务管理权问题上一直意见不一致,客观上存在着乡村两级财务由乡级农经站,乡级财政所或乡镇企业局两线管理,造成了机构重叠,人员冗多,管理职权、范围不明确。 3、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据调查,目前村乡财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大多数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4、对管理者制约不严。不少乡村领导不熟悉财会知识,“外行”管“内行”现象履见不鲜;而且有的乡村领导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有法不依,个人说了算,长官意识严重。 5、财务监督不力。不少乡镇很少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审计,没有监督机制,没有审计组织机构,缺乏民主理财和群众监督意识。 二 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由于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五不清”问题,造成了目前村级经济的重大损失,影响了村里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得村党支部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各种公益事业难以兴办,所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民主理财制度在当前是刻不容缓。为此笔者建议: 1、围绕“统”字,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首先要统一思想,规范监督程序;二是统一帐、表、册、据,规范会计操作程序;三是统一审批手续,规范支出管理;四是统一业务培训,规范交接手续;五是统一档案专柜,规范财务资料。为此,乡镇领导必须提高对村级财务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之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强化“责”字,加强会计资料管理。村级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村级业务的重要证据,是村级财会的信息载体,因而必须要管理好财务档案。首先是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以及其它会计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逐月逐年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二是要专人保管,专柜专地存放;三是对会计档案存档、移交、查阅,要建立存、交、查登记簿,完善手续,明确责任,避免资料的丢失。 3、明确“章”字,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建章立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要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状况,最迫切的任务是在一定区域内制定一套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规章制度。为此,首先要建立村级财务跟踪审计制度,尤其是不相容职务控制制度,设立主办与出纳会计,实行帐款分开;三是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控制多头批款,多头报销现象。 4、着力“训”字,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财会人员是村乡里的“内当家”,一定要有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要有较高政治觉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此,各级领导应重视对村级财会人员的培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争取尽快地把国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财税制度,贯彻落实到乡村一级;同时乡村也要建立会计人员认证上岗制度,即要求会计人员必须上岗,按照其资格证的级次,持证应聘相应岗位之职。 5、注重“稳”字,保持财会队伍稳定。多年来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问题一直困绕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改变这种现状,有必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会计队伍。因此,首先应健全财会人员任免制度。凡经群众推荐,村委会上报,乡镇考核合格,应由乡镇会计管理站审批并统一颁发聘书;二是建立财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对村级财会人员的配备、考核、聘任以及劳动报酬、岗位责任制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经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调换和聘任财会人员;三是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会计人员档案管理网络,以便储备和统一调配整个乡镇的会计人员。 6、突出“严”字,定期开展财务审计。针对一些乡镇存在的财务不民主,帐目不分开等问题必须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控制度。因此,首先县、乡两级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及时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二是逐步建立乡村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师审签有效制度。由社会专业机制根据“两法”、“两则”等法规,配合政府财税的工作来行使社会监督职能,从而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氛围。 7、坚持“明”字,真正做到民主理财。农村财务能否如实向群众分开公布,能否接受群众的监督,事关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因而农村必须要实行财务分开,进行民主理财。对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地点,管理及效益要进行逐一规范。时间上要定期公开;地点应设在住户集中,位置显眼,群众易看到的地方;公布时,所有的帐目必须都是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合格的;公布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对财务公开中揭发出来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要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一查到底。 8、力求“实”字,建立乡镇会计管理站。针对当前乡村两级会计存在两线管理,机构重叠,权责不明问题。笔者设想,建立一个乡镇会计管理站,推行会计委派制。具体做法就是乡级财政所和农经管理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财政所所长兼站长。乡镇会计管理站全面推行“管理权在乡,所有权在村,村报帐,乡核算”的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模式。各村主办会计人一律由站上委派,原各村会计一律改为出纳会计。村里只设一本现金帐和留有规定数额的备用金,总帐、明细帐、记帐凭证和大部分资金一律由乡镇会计管理站代管。各村出纳每月初必须要把整理好的上月各种报表和收支单据报到乡镇会计管理站,从而做到统一审核,统一入帐,日清月结,有条不紊。 此外乡镇会计管理站还承担着宣传贯彻落实各项会计法规、制度工作;制定财会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对财会人员建档,实行网络管理;负责进行乡村财务大检查;评选和表彰先进的财会集体和财会工作者等各项工作。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村级财务管理论文 [摘要]本文从加强法制宣传、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措施、加强民主监督、加大审计力度等方面探讨了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对策 当前,农村财务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无资产台账,集体资产出租和发包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治村 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大大提高。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其次,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开展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为群众谋利益。第三,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利,增强村民的参政意识,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工作中的漏洞。 二、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力求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明晰产权、摸清家底,搞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小组,对本村或本社的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了解整个资产状况,明晰资产所有权,并进行产权登记。其次,根据清产核资的结果准确无误地建立资产台账,做好集体资产的登记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的流失,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搞好资本营运,盘活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特点,搞好资产经营。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效,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抓增值,资源性资产重点抓开发,福利性资产重点抓保护。〔1〕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集体资产,如发包出租、使用权拍卖、统一经营等,达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3.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首先,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征地补偿费的规范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保障失地失业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对征地补偿费进行会计核算,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来规范管理。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土地补偿费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对征地补偿费收支原始凭证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管理、使用情况。其次,加强“一事一议”资金的管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村(社)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求社员出资、出力的,按“一事一议”的办法来筹集,在向群众收取时,要开具统一的“一事一议”筹资收据。“一事一议”收取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由村民理财小组进行监督,使用、开支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布。 4.正确处理“村改居”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在“村改居”过程中,应搞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2〕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资产处置方案,杜绝平调、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并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做到账簿齐全、记账及时、独立核算、民主理财、规范管理。 四、积极探索新财务管理形式,理顺管理体制 推行村(社)会计委托制,是适应村(社)集体资产存量较小、经济业务往来较少的一种新财务管理形式,是在保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托乡镇农经部门,建立村社会计记账中心(办公室),按照自愿的原则,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记账协议,进行记账的一种财务管理形式。这种形式能有效加强会计监督职能,堵塞农村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腐败现象。〔3〕 五、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管理水平 实行会计电算化,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大幅度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最终实现以财务管理电算化为优秀的农经电算化,为将来的农村信息化打下基础,包括会计核算、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公开等。实践证明,凡是实行了农村会计电算化的地方,群众因财务问题发生的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对财务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增加。 六、搞好村级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建在便于村民阅览的公共场所。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财务公开应当及时,并做到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财务公开的账目要真实,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每次公开后,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村民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村民提出的要求,要及时给予答复;对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对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项,应当坚决予以纠正。七、履行民主理财小组职能,真正做到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小组成员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组长不得由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制订本村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定期举行民主理财活动,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真正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八、加大审计力度,强化监督职能 农经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要有固定的审计人员,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对水电费、发包及上交款、土地补偿费以及“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等,应当定期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查筹资和支出的合法性,杜绝非法立项、层层加码、隐瞒截留、挤占平调、侵占挪用和挥霍浪费等现象发生。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落实处理意见。 九、抓好村级财会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应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的财会人员,会计和出纳要分设,财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岗位责任制。 农经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财会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村级财会人员的培训、发证、年检等工作;认真组织村级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教育和督促他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奉公;要保护和支持村级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对违反财务规定的单位和会计人员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农村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财务管理工作中稍微混乱或者失误,就有可能引发农民群众上访,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当前,虽然各级在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中勇于实践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由于受村级组织特殊性与地方差异性所限,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 1、财务收支年初预算,年终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收入盲动,支出随意,缺乏控制与监督。 2、财务收支入账不及时,白条列支现象严重,所占比例达90%以上,经手、证明、验收手续不全,会计监督不力。 3、村级生活接待费、教育卫生计生费、学习培训费、参观考察费等非生产性开支比重过大,占村级管理费的近半成,其中生活接待费占管理费的比例超出30%,严重超标;而学习培训及参观考察费用所占比例过小,不足8个百分点,不利于村干部知识的更新、能力的提高和村级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 4、有些村财务支出审批手续不全,没有严格执行开支审批制度,甚至存在村主任或书记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财权控制在少数人手里。 (二)财会业务工作方面的问题。 1、现金赤字现象较为严重,甚至年年赤字,难明真假。 2、收入渠道的狭窄导致村级银行存款业务基本上未开通,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坐收坐支行为;开通了银行存款业务的村,库存现金也时常超出限额标准。 3、财务收入使用的票据比较杂乱,有按规定使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的,有使用市场上销售的各种收款收据的,有使用白条收据的,也有兼而用之的,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到财务收入的监督管理。 4、有些村没有按照规定的会计分期进行账务处理,而是因村主任或村会计或村出纳的任职时间而设,时常跨年度入账;账务处理程序混乱,单据内容与科目内涵时常不一致,带有较大的随意性与盲目性;数据核算不准确,错记、漏记现象时有发生,而会计账与出纳账核对又不及时、不仔细,缺乏严肃性与责任心。 5、近年尽管没有新债发生,但村级原有债务沉重,而且难以有效化解,很大程度上束缚了村级日常工作的开展。村级债权虽然也大,但多为无效债权,要么不积极组织催收,要么很难催收到位。 6、多数村集体资产管理较为松懈,特别忽视加强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管理,岗位职责不明,严重存在着资产流失现象。 7、有些村存在着私设账外账瞒报收入胡乱开支甚至多发奖金、补贴的行为。 (三)民主管理制度履行方面的问题。 1、村级组织虽然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但大部分村尚未开展实质性的民主理财活动,他们只是象征性地做做样子,并未真正实行民主管理,充分体现民主监督。 2、村级组织尽管实行了财务公开,但大多数村仅限于简单公开,有时公开不及时,有时公开的内容不一定全面、真实、准确,违背了财务公开的真正目的,失去了财务公开的实际意义,错过了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机会。 (四)会计岗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村级换届选举的推行,造成村级财会人员未经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批经常调换,队伍稳定性较差,由此导致,一是村级财会队伍良莠不齐、素质不一、能力不等,工作好坏相差悬殊,培训效果难以平衡;二是村级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难保持续发展和稳定在一个较高水平,专业工作难以开拓创新,甚至时常从“终”点又回到起点;三是新老财会人员交接手续办理不及时、不全面,工作上留下许多漏洞和隐患。 2、有些村财会档案保管不够规范,有时还丢三落四,给日常工作增添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稳定。 二、几点思考 思考之一:强化检查监督与责任追究,确保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到位。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中,尽管健全和完善了村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但这仅仅只是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运行有了制度保障,能不能规范运行?其效果还得看贯彻执行制度的力度。只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到了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才能真正规范运作起来。如何加强制度的执行?一要靠村干部的自觉。只要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素质提高了,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也就大大加强;二要靠上级部门特别是县乡农经部门的监督。只有加强经常性的敲打督促,才能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要推进廉政建设的深度。廉政建设不只是针对个人而言,政府职能部门的廉洁从政也同样重要,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狠刹不住,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很难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四要看群众的满意度。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与否,主要看群众的满意程度,只有群众满意了,工作才算到了位;五要严 格责任追究。检查监督中发现敷衍塞责、松懈麻痹、应付了事、独断专横、请客送礼、吃拿卡要、挤占挪用、贪污受贿等问题,必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引起重视,加强制度执行上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心。思考之二:强化学习培训与示范引导,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制度保障是业务工作的基础,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是业务工作的关键。如何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一要将学习培训制度化,纳入县乡农经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二要扩大培训范围。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与业务操作光靠村级财会人员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体村干部的支持、配合和维护,更需要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有效监督。因此,培训对象不能只锁定村级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长,应扩大到全体村干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身上;三要增加培训内容。坚持学习财会业务知识是非常必要和正确的,但仅仅如此的话,内容太过简单,应增加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经营管理、审计、统计、实践操作以及会计电算化等方面的培训;四要创新培训方式。办班培训是必须坚持和非常重要的,但考虑到经费、时间、场地、身份特殊等原因,办学习班很难保持经常性、长时间性开展,由此影响培训效果。因此,要改变单一的办班培训方式,通过经常发送学习资料、定期编印工作简报、不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巩固培训效果;五要加强示范引导。理论与纯业务学习是非常枯燥的,难以取得满意的效果。必须积极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示范和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经常举办参观学习现场会,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生动的现实教材引导和增进培训效果,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六要落实培训经费。学习培训制度的坚持与否,培训效果的好坏差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训经费的落实与否。要确保学习培训工作的经常性、规律性开展,必须将培训经费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思考之三: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保障村级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巩固与提高。财会工作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队伍的稳定是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随着村级换届选举的推行,总体原则上仍然要维持村级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如何保持队伍稳定?一要选拨任用德才兼备、诚实稳重、群众口碑好的同志从事村级财会工作或民主理财工作;二要经过县乡农经部门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要报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县农经站审批后,才可以正式任用和调换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四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县乡农经部门审核、审批权限的支持;五要培养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自学精神,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增强责任心,树立荣誉感;六要奖罚分明,鼓舞先进,鞭策落后。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地方 近年来,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由于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农村新会计制度在许多地方尚未实行,现时的农村会计核算与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脱节,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据报载,某县一贫困村的一个纽长在短短的三年内挥霍公款达10万元。这些问题的暴露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质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务难以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难以落实,茬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笔者经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更快,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如某县在近四年内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原因变更147名会计,90名出纳。其中有80余名离职财会人员未办理移交手续,新任会计出纳形同虚设。 二是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线,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调查,某县80%以上的村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谁都可以批,甚至出纳也可以批,有的未经任何人审批签字也可以报账,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 三是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此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自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如某县的一个村新建了一所学校,开支达4万多元,但未见一张正式发票,可见村级财务的凭证不规范到了何等程度。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级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大的浪费。 五是少数村纽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严重。少数村组干部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千方百计利用职务之便,运用多种手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 六是账目不公开,财产往来无账,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督。 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认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 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 "报账制"。 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浅议如何完善村级财务管理 【摘要】在我国,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始终是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突出;另外,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和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原来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显露,建立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也愈加强烈。 【关键词】村级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 在我国,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始终是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突出, 直接影响到村级班子的团结, 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和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1.会计账务处理欠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会计账簿、科目设置不规范。如财产物资等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有总账没有明细账;对同一经济业务前后年度会计账目处理不一致;总账、明细账不一致;现金与存款不分。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有帐无物,账实严重不符。个别村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交,最终达到个人占有的目的。二是一些工程、项目开支另行建帐,甚至不记账,未能纳入总账之中。三是会计、出纳自行记账,对帐不及时,凭证传递方式不规范,出了问题互相推诿。四是会计档案管理不善。 2.发包、出租欠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手续欠规范。口说为凭,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少;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二是程序欠规范。个别村主任、干部搞暗箱操作,不进行招标,有的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即使开了会,个别干部又擅自变更集体决定。三是付款收费欠规范。大部分工程项目的付款以领款凭证方式入账,农村已成为工程承包商逃税的“黑洞”;有的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由于集体收入少支出大,于是只好提前收缴承包款和租金,村集体资产被严重“透支”。 3.财务公开流于形式。一是一些地方将公开形式化,当作政绩之一,一哄而上,图形式,求名声,对于财务、村务落实的具体情况,则告之甚少,往往虎头蛇尾,形式主义泛滥,短期行为严重。二是公开不规范,在财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三是实行会计电算化后,对电脑打印账目校核不细,产生失误,引起群众误解。 4.财务管理混乱。一是应收款增多导致资金沉淀,资产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导致集体利益受损。一些村主要干部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大量借款无法回笼,群众骂声不断;有的村集体房屋、设施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村干部或袖手旁观或有心无力。二是多头开户普遍存在,存款短缺屡有发生。由于金融部门“吸储”不正当竞争以及少数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私心作祟,集体存款多头开户,甚至采用个人名义存单存款,该问题在土地被征用的村,表现较突出。由于出纳素质良莠不齐,以及村主要干部直接“自收自支”等原因,致使账款不符,存款短缺。三是开支大手大脚招待,借公济私。一部分村在资金安排上没有量力而行,有的盲目上项目,造成严重亏损;有的开支无度,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四是违规账目较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混乱,自行设置会计科目,凭证不装订,不编制会计报表,违规问题多,财务收支混乱,有的收入不入账,有的财会人员对凡是村委主任、村长审批的就付款而不管审核凭证。由此形成财务管理混乱。五是乡级财务支出预算约束不严,年初预算人大会通过的只到大项,无细项;具体执行时还是领导说了算。在执行上绕过人大监督。财政预算成了一纸空文。村级财务收支基本无预算。 5.财务制度不健全,流于形式。大部分村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部分村的制度条文很健全,但执行情况差,或干脆弃之不用,制度条文纯粹是应付检查,形同虚设。村级民主理财组织和财务公开制度没有建立,缺乏群众监督。大多数村会计兼任文书和出纳,既管钱又管帐,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会计档案资料没有认真保管,鼠咬虫蛀,霉乱毁坏。有些村财会人员变动没有正常的帐目交接手续,或不交帐,有的甚至帐目丢失。还有些村村干部谁收钱谁花,收多收少干部之间不清楚,群众更是不明白,财务管理处于无人负责,谁都负责的混乱状态。民主理财形同虚设,设立民主理财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控制不合理开支,缓解干部关系。 6.部分干部贪污腐败,乱摊派问题严重。目前农村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资产、大吃大喝、奢侈浪费、乱摊派现象时有发生,加上暗箱操作,财务收支不透明,造成干群关系不融洽。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也一直是农民群众投诉和上访的热点。 7.财会人员素质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目前,我国乡村财会人员普遍存在着文化业务素质偏低的情况,绝大部分财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由此便产生了账务处理随意,违反会计基础规范要求的问题,也必然导致会计监督不力的局面。村级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乱收乱支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如乱发乱补现象无法杜绝白条列收列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常常发生,原始凭证审核审批不规范,记账不日清月结、报表不及时。 8.“村账乡代管”流于形式,不能起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作用。“村账乡代管”的工作由乡镇农经站负责。乡镇农经站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道审核关口。但由于农经人员不熟悉财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和责任性欠 强等原因,存在着重记账轻管理,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与否等现象,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条得以记账。他们人员又少,业务素质又不高,如无会计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这必然造成会计业务操作不规范;管理经费无正常渠道,主要靠收取村级财务审计费和记账服务费来维持运转。使得管理中心只是将收支整理后分类记账、编报表,成了村里的记账员,财务管理职能严重弱化。由于村干更换频繁造成会计人员也更换频繁,会计人员交接不及时、不合规,造成离任几年后不交账也无法审核,村级无证上岗的会计就更多了,会计基础工作很不规范。 二、解决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1.严格财务活动程序,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用制度明确村委会各干部成员的职责,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一律不得直接经手现金及存款业务,杜绝谁收款谁花钱、无专人管理财务、无专人审批的现象,坚持一签、一批三审制度即业务经手人签字,经村委主任审批和助理会计审核、村民理财小组审核、乡级财务服务中心审核才能报销的制度。乡财务服务中心要依照有关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和规定的开支,财务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报账;对于合理的开支,服务中心在票据和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加盖审核章后,村助理会计方可到乡农村信用社支取现金或转账。乡农村信用社在办理业务时,必须检验相关票据上的印签是否齐全(务中心报账专用章,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审批人专用章)若不齐全者,不予办理。其次,制定完善、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在开支审批、业务办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上进行约束,使财务管理有章可寻。例如: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一事一议”筹资酬劳制度、等。 2.建立健全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各村、社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包括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 使村社财务的审批、公开、监督、票据的管理、财产物资的管理等都能做到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 3.建立严格的村级财务工作监督机制, 把财务公开落到实处首先, 乡镇要成立村社财务管理监督审计领导小组, 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社财务管理进行高质量审计, 并建立村社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其次, 要制定出硬性措施, 使各村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公开账务。除做到账账相符, 账目清楚外, 要及时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必要时基层党委政府派出专职人员进行督办、催办。 三要建立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实行逐级审批制,按月报账,村的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批,村主任(书记)签字报销,社的开支由各社理财小组集体审批,社长签字报销。 四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切实保障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和依法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 4.推行“记账制”、“村账镇管制”。“记账制”、“村账镇管制”是近年来各级村级经营管理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对村级财务的重要管理经验,深受农民群众欢迎,应大力推行。 即不具备设置会计的村级,在财务自主权、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由乡镇财政所记账或实行村账镇管,确保村级各项资金收、缴、管、支诸环节上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确保村级会计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具体可以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的不同实行这种财务管理制度:(1)是由政府财政拨款的部分,继续实行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的村财镇管制度; (2) 村集体收入部分应交还给村级组织自行管理,独立建帐,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要在村级组织建章立制,调动村级组织理财用财的积极性,管好用活集体资金,为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3)对于集体收入比较少的地方, 可以委托会计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办理会计业务。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农业税减免后应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农业税减免后应强化村级财务管理 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些年来,各级不断重视并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管理,推行了村账站审、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村“两委”交叉任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向个方面: (一)税费改革特别是减免农业税后,村级收明显减少。据笔者调查,税费改革前,某县村级提留疏入为2848.63万元,村平均收入为6.1万元。税费改革后,特别是随着农业税的逐步减免,村级收入将明显减少。国家对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有限,“一事一议”筹资又不能作为村级固定收,因而多数村的村级收入难以保证村级正常经费开支。 (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主要表现为:一是以支代收。目前,很多村实行村干部包组收税费的办法,这本是一项好措施,但也使一部分村干部将所收税费自行开支,年终用发票和工资抵扣。二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但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包办代管,一人说了算,会计、出纳形同虚设。三是白条支出。从笔者调查的几个村来看,很多开支“白条”现象严重。 (三)村级债务重,财务管理混乱。目前,村级债务重,负债面广,边化解边新增的问题突出。据笔都对某镇一个村级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截至20__年底,该村级债务110万元,平均每人0.165万元,其中:两年以上的欠税占70,基本是呆账;无头账约占10;有部分欠款是1980年以前借的;村干部本人及亲属借支比重较大。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不能正确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也不便于群众监督。 (四)财会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低。目前部分村的财会人员是由村干部指定,用的都是自己的亲信。每逢村“两委”换届,出纳,会计也跟着换。另外,会计人员普遍年龄老化,学历偏低。由于年轻人不愿意在村里干,又找不到合适人选,致使一些业务生疏的财会人员无证上岗。 二、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乡村干部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乡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搞好财务管理。要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利益的高度来认识,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民主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 (二)精干队伍、规范管理,逐步推行农村会计制。农村税费改革后,每个行政村干部配备要减少,村级财务工作量也会相对减少,如果再专设村会计和出纳既无必要,也会相应增加村级支出。因此,逐步减免农业税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是逐步推行农村会计制。即在不改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前提下,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会计中心。农村会计中心应为非营利性的中介服务组织,隶属乡镇经管站。会计中心可高主管会计1人,会计若干人,每个会计负责5、6个行政村的会计事务。各村与会计中心签订会计委托协议后,取消村会计,只设1名报账员。会计中心实行抵偿服务,村级按“两附加”的一定比例承担一部分服务费,主要用于办公开支。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财务工作的新特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一是收支预算制度。每年年初,各行政村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乡镇经管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二是资金管理制度。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农业税附加,这属于村集体资金,应全额拨付到村,在乡镇会计中心专户储存,由乡镇经管站负责监督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收入,如项目发包收入、“一事一议”筹资、国家对村转移支付资金等,也应在乡镇会计中心专户储存,按照“收入全交、支出核拨、收支两条线”的办法进行管理。三是费用管理制度。村级费用要定项限额,实行实报与无票据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要按照村级规模和经济发展情况,核定村级总费用和各单项开支的限额标准。取消村级招待费,并逐步推行村干部含费工资制,将会议费、办公费等定额包干到人,超支自理,实行无票据管理。对于村级公益性和生产性支出应严格按财务手续实报实销。四是账据管理制度。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规范化管理,达到“四统一”:统一会计科目和账据表册;村级收支票据统一在会计中心“领、用、存”;统一会计年度,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文秘站版权所有 (四)强化财会队伍建设,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政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农村财会队伍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前提。推行乡镇会计制后,应从三个方面抓好农村财会队伍的建设:一是选拨一批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年纪较轻的人担任会计工作,建立一支以中表年为主、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农村财会队伍。二是加强对会计的管理,乡镇经管站对会计实行目标管理制。其报酬与工作实绩挂钩,严格奖惩制度对违规违纪、严重失职的会计人员要严肃处理。三是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要采取措施,不断地对会计人员进行曲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法规法纪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激发他们爱岗敬业的热情,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同时,要抓好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继续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农村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不断充实更新知识,提高其业务水平。 (五)做好村级债务的化解工作。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逐步减免农业税的新形势,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要及时做好村级债务的化解工作。一是对村集体债务进行清查,并根据其形成原因进行分类处置:以村名议为企业借贷形成的债务,应划归相关企业承担;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债务,要实行对口划转;对因生产性设施建设或共同生产性投入形成的债务,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后,可从“一事一议”筹资中解决一部分。二是盘活现有集体存量资产和资源。村集体现有的企业、基地、闲置房产和“四荒”等资源,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拍卖、转让、合作经营、租赁经营等,以筹集资金清偿债务。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为了促进农村“三资”管理和村居干部履职尽责,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__县审计局近年来积极探索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采取送达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方式进行,全局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审计方案,统一下达审计通知书,统一审计时间,统一审计报告内容,统一处理口径。从审计的情况看,村级财务工作由于监管等种种原因,还存在着许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有的村干部利用监管中的漏洞和认识的偏差,造成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发生,也有村干部为此受到党政纪处分,仅2013年该县就有17名村干部因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 1、财务管理不规范。表现形式主要有:(1)收入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有的村委对部分收入入账,另一部分则由个人掌管,不作为集体经济收入管理,而是进行体外循环,由个人掌管资金的去向及用途,并从中渔利。如该县九集镇丁家营村党支部书记全某将村委会收取的落户费、农户建房办证费、处理村级集体资产收入和上级有关部门扶持的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镇农村“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违反规定设立“账外账”由其直接使用。 (2)财务管理混乱。一是报销手续不规范。作为报销支出票据按财务规定必须由审批人、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才能准予报销。但在村级财务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票据只有审批人,而无经办人、证明人或者有的大额票据只有审批人、经办人而无证明人。有的列支“五保供养”无支出单据,用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拨款通知单作支出;有的白条支付办公用品、运用、租车费,造成假账、糊涂账,导致部分人从中浑水摸鱼。二是科目运用混乱。有的村将应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五保统筹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将应从“道路建设维护”中列支的修路款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列支;有的将集体资源租赁收入、城乡共建收入、扶持款等直接列入“公积公益金”科目。 (3)资金使用违反财经纪律。有的借用公款或违反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如该县城关镇李家院村财经委员刘某,在任职期间侵占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支出、挪用村集体资金借用给他人使用;有的将村集体山林以个人名义申报国家退耕还林补贴,将获得的退耕还林补贴资金不进村财务帐,直接用于村级招待费支出等等。 (4)费用列支不合法。主要是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有的为了掩盖公款吃喝支出,从公积公益金、道路建设维护、其他支出中列支招待费;有的动歪脑筋将招待费支出改头换面,变成钢筋、水泥、沙等发票;有的甚至用白条列支。 2、农村理财组织履行职责不到位。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村级支出的审签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形同虚设,主要干部兼任小组长,自批自监督;有的是老好人,见票盖章都通过;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能发挥监督作用,所有票据都盖上“民主理财小组”公章;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素质低,与村干部唱反调,村里合法合理开支都通不过,工作越位,把审核权变成了审批权。 3、财务公开不到位。一些村组织将财务公开形式化,或是公开不规范,在财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让群众是“雾里看花”;有的村财务公开后没有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听取群众的意见,群众有质疑的没有给予解答释疑。 4、村账镇管制度流于形式。村账镇管的工作一般由镇财政所负责,镇财政所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一道审核关口。但由于存在以下问题,使得村账镇管制流于形式,管理不到位。(1)镇财政所会计人员业务量大,对各村情况了解有限,不能及时掌握各村账务财务动态,给村出纳人员出借、挪用公款有可乘之机。(2)由于人员、经费等原因,使得镇财政所工作中只是将村级上报的收支整理后分类记账、编报表,成了村里的记账员,财务管理职能严重弱化。(3)有些镇财政所人员原则性和责任性不强,存在重记账轻管理,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与否等现象,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条得以记账。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有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宗旨意识不牢、职业道德缺失等因素,同时也有镇政府主管部门监督不力,财政所代管人员没有发挥“监管”职能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1、强化思想教育,提高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意识。地方党委、政府要把廉政建设和财经纪律作为对村干部的教育的重中之中,通过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传统教育、财经政策法规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切实解决他们思想和观念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他们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督促他们自觉做到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对“村官”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一要从基础管理上求规范。农村财务管理部门要严格规定工作流程、业务办理程序、财务结算日期、支出额度审核权限等事项,建立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把业务基础工作抓细抓实。二要从监督约束上求规范。镇农村财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逐笔审核原始单据,监管财务收支,对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对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对不按规定报账、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于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要严格规范村级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3、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能作用。村民理财小组在村账镇管制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调动村民理财小组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保证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财务账目,行使对本村财务审议、监督和检查的权利。要加强对村理财小组履行职责的督查,其组成人员要严格实行任期制,保持其独立性,使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责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4、加强对基层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财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会计、村民理财小组成员、会计、资金会计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对新任用的村会计和经管办工作人员,还应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5、加大村级政务公开力度。要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落到实处,年度财务预决算,专项资金来源、使用和结余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事项必须随时公开;除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事项外,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要公开,对重大的财务活动,应及时专项逐笔公开明细账目。通过财务公开工作,有效促进村级民主管理。 6、坚持惩防并举,营造打击和预防“村官”腐败的良好氛围。纪检监察、检察、审计机关要重视群众的举报、上访,充分运用自身的工作优势,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预防村官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村级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期,保康县审计局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些村级企业财务人员素质较低,对基本的财务制度、财经法律法规理解掌握不够,财务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支出手续不合规。白条报销、费用支出无附件、无领导签批报销问题时有发生。如某村级企业2011年某月借支村委会16550元,支出凭证没有附件,以支出凭证代替借据;支出购柴油款及个人借款利息13330元,无领导签批手续。 二是货币性资金管理不规范。银行存款多头开户、公款私存,资金管理中存在较大风险。截止审计之日,某村开发有限公司在县境内开设银行账户4个,且多数仍将公司款项以出纳个人名义存放。 三是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现象存在。账目混乱,钩稽关系不清。记账凭证中的银行存款发生数与实际发生银行存款不符,记账凭证的借方与贷方发生额不符,记账凭证记载的金额与原始凭证反映的金额不符。 四是村“两委”在下属公司设“小金库”。村集体发生的经济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记入下属公司账内核算,不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账;村“两委”部分不合理、不合法支出转移到下属公司列支,逃避监督。 为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促进村干部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维护群众利益,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村级企业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政企分开”,不得将村集体财务与村级企业财务混为一团。沥清企业会计、出纳职责,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财经法规政策水平和账务处理能力。定期组织对村集体企业货币性资金、资产进行盘点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是强化村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乡镇党委、政府、农经站所,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法律政策教育,增强村干部的财经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依法依规理财用钱,不得利用职权干预村级企业经营管理。村民理财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支出符合标准,符合程序,杜绝随意向村级企业转移收入和转嫁支出。 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农经部门和当地政府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采取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群众信访专项审计或相关项目资金延伸审计等方式,保持对村级财务的经常性监督,及时发现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和教育警示相关责任人,促进村级财务不断规范。 四是推进村级财务公开。督促村“两委”如实、及时公开村集体财务和村级企业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审查力度,确保真公开、全公开,防止财务收支上的移花接木、暗箱操作等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几点措施 村级财务管理一直是基层财务管理的一大难题。从根本上改变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现状,必须制定详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则,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一、制度考核关。由乡镇农经站负责对村级财务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任免的主要依据。对年内考核不合格及违反村级资金管理制度的财务责任人,及时向组织部门建议将其调离会计岗位,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分调动责任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银行开户关。村级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村账乡管办公室在银行分别开设收入专户和支出基本户,对村级所有的财务收支实行分户统一核算,并撤销各村开设的其他银行账户。 三、收入核算关。村取得的收入款项直接汇转或缴存村账乡管办公室收入专户,将银行收入传票交收入专户会计进行核算,一律经“交乡代管款”科目核算;村发包及上交收入实行年初入账制,一律以土地发包合同记账,通过“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村级承办的项目任务,收取乡级以外的项目资金,由村帐乡管办公室统一开票入账,然后再下拨使用。 四、支出核算关。村级开支实行以收定支,支出必须以收入为保证,实行定项、定额、配比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添置固定资产,根据资金来源事先拟定计划,报乡政府审批。兴办公益事业,通过“一事一议”形式筹资,限额收取,专款专用。村干部考核补助及各种非生产性开支,按明细分项,并执行上封顶下不保底的限额标准。 五、开支审核关。村级所有支出凭证,一律取得正规票据或使用村账乡管办公室统一规定的自制报销凭证列支,非正式票据一律不予报支。村级开支的所有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并注明用途;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章,报村支部书记审批同意并签字;村账乡管办公室审核方可报支,村账乡管办公室填写“资金划拨单”,由收入专户会计根据支出与收入配比的原则将应支款项拨入支出账户,办理结报手续。 六、票据使用关。所有空白票据全部集中到村账乡管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时逐一编号登记,建立票据领、退、销台帐,村领用时逐本核实,以旧换新,并按月报送“票据使用情况表”。 七、财务监督关。从乡镇站所财务人员中推选出3人以上成立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实行凭证审核制度,对业务量大的村按月检查,量较小的按季检查。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在审核过程中,对当月收支逐张票据审核后向民主理财小组作汇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八、村务公开关。建立村务公开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每期按照统一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间进行公开。公开的形式应注重多元化,可利用公开栏进行公开,也可在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上公开。 村级财务管理论文: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由于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农村新会计制度在许多地方尚未实行,现时的农村会计核算与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脱节,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据报载,某县一贫困村的一个纽长在短短的三年内挥霍公款达10万元。这些问题的暴露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质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务难以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难以落实,茬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笔者经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更快,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如某县在近四年内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原因变更147名会计,90名出纳。其中有80余名离职财会人员未办理移交手续,新任会计出纳形同虚设。 二是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线,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调查,某县80以上的村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谁都可以批,甚至出纳也可以批,有的未经任何人审批签字也可以报账,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 三是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 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此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自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如某县的一个村新建了一所学校,开支达4万多元,但未见一张正式发票,可见村级财务的凭证不规范到了何等程度。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级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大的浪费。 五是少数村纽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严重。少数村组干部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千方百计利用职务之便,运用多种手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 六是账目不公开,财产往来无账,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督。 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认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 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制"。 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__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生态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1生态农业的内涵解读 现代农业主要表现为现代石油农业、现代生态农业等各种不同的模式,因为现代石油农业的发展主要是依赖于巨量化学物质的投入来提升产量与经济收入的,因而也造成了对水资源的极大消耗,甚至导致生态环境出现了恶化,所有也被认为是一种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模式,随之,生态农业这一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开始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尽管全球范围内各国关于现代生态农业的名称有所不同,一些国家称之为有机农业,一些国家称之为生物农业或者无公害农业,还有一些国家称之为持续农业等,但是对于其内涵之理解却是一致的。生态农业事实上是应用生态学的原理以及系统科学的方法,将现代科技和传统农业技术加以结合,全面而合理地运用自然资源以实现农业生态、经济、环境等方面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而让农业能够走上良性循环之路,所以,它已经逐步成为如今全球农业发展的重要潮流之一。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之间具备了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循环经济理论认为这反映出人类积极寻求和自然界和谐共处之理念。循环经济运用于农业上即为生态农业,所以,生态农业也属于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农业之实质在于用环境友好方式来运用自然资源以及环境容量,从而实现我国农业经济活动趋向于生态化,实现经济、社会以及生态等诸多方面的相互统一。有鉴于此,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之间具有目标上的一致性,两者均要求在农业生产活动之中和自然环境、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发展的新机制,以达到节约资源与重复利用能源之目标。 2循环经济条件下生态农业的基本特点 (1)资源化 也就是要以污染排放的最小化为主要目标。应当针对产业链之输出端,即废弃物,以充分提升绿色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也就是要运用对废弃物实施多次的回收、利用与资源闭合式循环,从而实现废弃物排放的最小而。资源化原则是一种输出端的方法,能够将废弃物再一次地转换成为资源,从而减少最终的处理量,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废品回收以及综合利用。为了和资源化的过程保持适应,消费者要提升购买再生产品之意识,从而促进循环经济之实现。 (2)再利用 也就是以废弃物利用的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这一原则属于过程性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延长产品与服务时间,尽可能地多次或者以多种不同方式来使用物品,从而避免其太早成为垃圾。要致力于发展白色农业,也就是要开发与利用各种微生物资源,从而生产出各类无公害的绿色食品、无污染的饲料和其他能源。 (3)减量化 也就是要用资源投入的最小化为主要目标。这一原则所针对的主要是输入端,目的在于减少进入到生产与消费过程之中的物质与能源流量,对于废弃物之产生,主要是运用预防方式而非末端治理方式加以避免的,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降低对于各种不可再生资源之耗竭性开采与运用。对于废弃物的产生与排放则应当实施总量控制,在农业上主要是运用好该原则,使用最为科学和灵活的方法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3循环经济下发展生态农业的几点思路 (一)大力提升农民群众的农业循环经济意识 当前,循环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并非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经济发展模式,迫切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引导规范。因为我国农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整体上较低,对于资源的利用和环保等公共意识显得极为淡薄,所以在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时可向其展示一部分典型示范项目,带领农民群众实地进行参观、考察,并对农民群众实施培训,从而让其更好地了解资源和环境对于农业生产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还应当注重于循环经济发展中经济效益之宣传,运用可预见的经济收益以激发出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从而做到自觉了解循环经济原理,积极参与农业循环经济进程,进而取得理想的经济成效。 (二)立足农业生态环保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1)要逐渐增加生态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 从而形成支持我国生态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性体系。鉴于生态农业具备了人、财、物力的投入量相当大以及技术含量较高之特点,国际上通常采用投入和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我国的现代生态农业起步比较晚、层次相对较低、经济效益也比较差、经营较为分散,生态农产品的市场规模也比较小,消费者的认知度相当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资金投入、信贷支持、税收减免以及补贴等多个方面实施政策倾斜以及必要扶持,从而更好地拓宽农业投资途径,持续增加对大型农业生态工程以及农业资源保护区之投入。 (2)要建立健全生态农业建设激励体系 要更加积极地倡导与鼓励企业承包与租赁荒地、荒山和荒滩等,开展植树绿化与水土保持等农业领域的综合性开发,切实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的奖惩机制。 (3)要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切实有效地控制各类环境污染的出现。要积极引领农民群众依据当地生态资源环境之实际来发展好生态农业,控制使用化肥与农药等各类化学物质,不断加大有机肥、无毒性的生物肥料的施用力度,从而切实减少因为农业生产而产生的各类污染,并且积极整治水土流失。四是要强化农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出标准化对于生态农业建设所具有的导向性作用。 (三)提升创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要妥善处理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明确其职能,加强农村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和建设同行,这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有鉴于此,应当建立健全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之引领机制,有效改进与优化资源在城乡间的有效配置以及重新组合,对各地方政府以及农民群众的行为加以引导,对于环境友好的措施应当进行全力扶持与鼓励。应当建立起政府资金和金融资金之间的相互联动体系,切实形成社会资本引领机制,促进对新农村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之投资,并且致力于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要健全完善环境和发展的综合决策办法,各地政府要设置农业生态发展专业机构来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并且组织与协调农业生态环境取得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农业技术体系建设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要增加对生态农业技术开发加以支持之力度 不断提升生态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在持续增加国家财政对于生态农业技术投入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吸引社会各方资金用在生态农业科技建设与开发上,从而逐步形成和健全投资与收益相互挂钩的新机制,并且形成多元化生态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为我国生态农业的技术创新提供相应的技术条件。 (2)要认真汲收传统生态农业技术之精华 切实推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的创新步伐。因为我国传统生态农业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间作套种、休耕轮作以及精耕细作等技术与经验,因而对于发展生态农业具备了非常好的继承与借鉴价值。然而,生态农业同样还需要高新农业技术之支持,如今,一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现代信息技术以及遥感技术等均被广泛地应用到生态农业建设之中,从而实现了生态农业的高技术化以及信息化,因而值得我们认真进行学习与借鉴。 (3)要健全完善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积极培育我国农村生态农业技术服务、咨询以及转让等各类中介机构,全面鼓励与引导建设各种生态农业协会,从而健全完善生态农业领域的科技推广网络,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进而为生态农业科技实现成果转化奠定良好基础。 (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说 农村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之发展需要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切实保障。但是,目前阶段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尚不够健全完善,主要体现为不够系统和灵活,通常是照搬与照抄城市环保立法,在现实之中很难加以执行。相关农村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着大量空白,往往只能零星地散见于各类单项法规之中,缺少一部真正具备了统领性与可操作性的高位阶法律。因此,要想发展以循环经济为基础的生态农业,迫切需要以整合当前较为分散的条文或者立法为基础,形成一部以广大农村地位为主要对象,在农村具备了极强可操作性的、系统性的农村领域循环经济法律。在此基础上,环境法当中也要明文规定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等内容列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从而把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之发展状况真正视为判断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标准,明确相关监督机构以及人员,保障生态农业在农村地区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进而有效减缓我国农村环境恶化之速度。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各项方针政策不仅高度关注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消除绝对的贫困,同时又关注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切实解决农村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这就需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下的生态农业,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平衡发展,并且实现农村环境保护的最优化。 作者:杨艳 单位:南阳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经济区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中原经济区背景下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分析 农业推行循环经济是整个社会体系全面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社会的关键环节。没有农业循环经济,就不可能建立整个社会的循环经济,更谈不上建立循环社会。尤其是中原经济区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区的建立,使得河南农业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中原经济区是以河南省为主体,延及周边,支撑中部,东承长三角,西连大关中,南临长江中游经济带,北依京津冀,具有自身特点,优势独特,经济相连,使命相近,客观存在的经济区域。它的建立,使河南在全国区域格局中具有难以替代的枢纽地位。再加上,近两年航空港经济区的设立,更加凸出河南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枢纽地位。因此,把握中原经济区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河南地区的交通、人口优势,发展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2013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针对农业农村发展所面临的一些新矛盾、新问题,提出要“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十分重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问题。结合河南地区农业大省的独特优势,目前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主要存在三种模式:一是以南阳西峡、洛阳、郑州中牟为代表的生态农业模式;二是在河南省内普遍存在的以沼气为纽带的能源综合利用产业模式;三是以郸城、荥阳为代表的农副产品深加工模式。可以说,全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在发展中,已经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道路。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诸如农业自然资源利用率低、废弃物资源转化利用水平低、环境污染严重等。综合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原因 农业资源约束加剧。河南耕地总面积1.19亿亩,居全国第4位,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8公顷,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4,且呈递减趋势。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低。河南是人口大省,人均占有自然资源少,但长期以来,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在大部分地区并未得到明显改变,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经营模式仍将长期存在。农业环境污染严重,农业废弃物的惯性露天堆放、生活垃圾的随意丢弃,已经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恶化了农村生活环境。同时,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使得农村的自然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损害。 (二)社会原因 主要表现为参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因素,即人的因素,也就是农民和政府部门。一方面农民是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力军,他们对生产要素的改进有着极大的主观能动性,而河南省的现状是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农业循环经济”这一新的发展模式他们知之甚少,更谈不上积极参与;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另一个主体,那就是政府部门,片面强调发展的速度,而忽视发展的质量,形式主义和机会主义思想严重,使得农业循环经济迟迟不能形成规模和合力,不能发挥出循环经济的示范效应。 (三)经济原因 一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农业循环经济需要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才能逐步显现其综合效益,因此需要有巨大的资金投入来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新的发展模式实践;另一方面内在经济驱动力不足。按照经济学的假设,人都是“经济人”,因此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每个经济体都是在成本-收益框架下去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生产的经济价值较低,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工业支撑,河南省农产品大幅增加的同时,却出现了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偏低、农业效益持续下滑的局面。 (四)科技原因 农业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有别于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它实质上是一种低投入、高效率、高循环、高技术的新型农业经济。要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需要有科学的管理和指导,需要将工业加工和农业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使用更多低害或无害的新工艺、新技术,支持循环系统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逐步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循环能力。而科技因素归根结底是人的因素,循环经济人才的缺乏,使之不能得到有效的推广。一方面随着全国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不断进步,现有的农村人员技术水平已经不能够满足社会需求,逐步被社会淘汰;另一方面河南农业方面的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加上由于河南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另外,随着河南省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得到了提高。2012年年初,河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5年,河南将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00个、50亿元以上的集群50个、100亿元以上的集群20个。因此,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所需要的农业技术人才的数量逐步提高,导致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不断缺乏。 三、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号召全员参与迫在眉睫 首先,政府作为各项工作的职能管理部分,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对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应该从自身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工作过程中要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指导和推动作用。一要改变传统农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把循环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去;二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三要引导农民树立复核循环经济发展的消费观念,形成农村绿色消费氛围,使农民和农村企业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宣传和讲解;加强对农民进行培训,搜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树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次,作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主力军的农民,也要加强自身学习教育,克服短期行为;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树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理念;不故步自封,在原有农业循环经济形态的基础上,从小农经济走向现代化经济。 (二)政策制度 1、赋予农民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以激励农民对土地长期投资的积极性。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法自愿有偿,允许农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制等形式进行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尽快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第一,政策投入制度。积极运用贴息、补助等财政杠杆,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多渠道筹集开展农业循环经济所需要的资金,适当安排生态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的补助。综合利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措施,调节和引导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二,考核制度。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有效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明确分工,不仅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考核机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必要的情况下给予奖励。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发展和建设农村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切实调整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将基础设施建设由城市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财政性建设资金要向农村倾斜,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重视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搞好水库整险加固,加快乡村道路建设,电力和通讯设施建设。 (三)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外延,从单向循环向“产业链”或者“产业网”的目标迈进,扩大适用范围,探索农业节本增效的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 (四)多途径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为加快土地规模经营步伐,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和对土地的依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创造条件扩大农民在农业之外的就业局到,使农民在农业之外获得比较稳定的就业机会,让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去。 (五)科技层面 结合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多途径筹集资金,加大对发展集约循环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推行农业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引进先进的优秀技术,在对农民加强素质教育、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义务教育、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加大对院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减免种植、养殖业专业学生的学费。同时,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和技能培训,制定适合农村口味的学习方案和计划,编写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把农民最想知道,生产最需要的东西纳入到培训中来,采取机动灵活的培训方式,把课堂系统培训和利用实践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作者:李淑红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可持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缺陷 我国虽然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但在宪法上,并没有明确提出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思想宪法地位的缺失,使得循环经济在我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循环经济已成为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将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写入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循环经济在我国地位。农业循环经济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部门,也会随着循环经济在宪法中地位的确定,从而得到重视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也会得到一定的法律依据。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立法方面呈现空白状态,虽然《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某些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却没有相应的操作程序以及执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农业生产者在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这样导致法律颁布后无法有效实施,失去应有的意义。 二、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必要性 1.法律是保障农业循环经济实施的重要手段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属于经济基础领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法律规范来源于经济生活,并且服务于经济生活,同时,经济生活的变化也影响着法律的发展和变化。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法律是保障其顺利实施的基础。通过法律确认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原则,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和利益分配,将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引入市场。运用法律机制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改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其良性运行。因为法律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通过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明确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关系,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背景下,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法治化的轨道。然而我国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不利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循环经济法的理论研究,推动循环经济的法治化进程,而且能够使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推动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全面深入发展,缓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压力。农业循环经济本身就是循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不仅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同时也是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 3.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需求的发展战略。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农业循环经济提倡的是循环发展,通过科技在农业方面的运用,使废弃物得到重复利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可持续发展关乎整个国家的稳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因此,完善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立法,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农业方面得到全面的贯彻和发展。这也是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4.突破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进口国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限制进口的措施。我国农业由于在农产品生产方面生态意识淡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不完善,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在出口时经常遭遇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推广的是清洁生产,发展的是生态农业,在有效改善资源环境状况的同时可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系数和安全指数。为此,我国就必须针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立法,在法律上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另外从法律上完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环境质量保证,把农业清洁生产等方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通过法律的具体规定,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和国际标准接轨,进而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摩擦,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对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建议 1.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 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将发展循环经济写入宪法,以体现我国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视。这样为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和制定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农业循环经济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方面,因为循环经济写入宪法,为农业循环经济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必然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涉及农业、经济、环保、科技、财政等方面。制定一部专门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促进农业循环经济良好的发展,保障农业循环经济持续、高效、稳定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应是一部系统的农业循环经济全面发展的综合性法律。通过其来协调农业发展、经济增长、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具体措施等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可以明确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地位,为实现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农业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3.制定和完善与农业循环发展 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其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仅靠一部《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是远远不够的,对其周边法律的完善,也是保证农业循环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政府的支持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政府在收税等方面的政策,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对《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设立和发展离不开其纵向法律的设立,生产、流通、消费都是不可忽视的方面。例如《清节生产促进法》的推动,促使农业清洁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农业污染物的产生,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方面,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检查,既可以防止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又可以促使农产品生产者改善生产经营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进而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作者:徐玮晶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推广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农业资源投入、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体系,与传统农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以减量化原则、再使用原则、在循环原则作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减量化原则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农业资源的投入,即减少农业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和能量流量,实现资源利用的减量化;再使用原则就是指在农业生产、消费过程中,最大程度地使用用于生产和包装农产品的机具和容器,实现多次使用和反复使用,防止它们过早成为垃圾;再循环原则就是指对废弃物的再加工处理,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二、积极创新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对策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发展,但是发展模式不多,覆盖面积不大和普及率不高,还没有大范围推广,我们必须下大力气,不断创新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简单来说就是要让农民从中获得经济效益,让社会取得生态效益。加强宣传,就是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人和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价值观,使得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培训,就是要对农户进行培训,要让农户真正掌握那些“学得来”“用得上”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本领,进而激发农民群众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快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任何一项工作推广都必须要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支持,要推广农业循环经济,也离不开配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推广深入、持久,比如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上给予经济奖励措施。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科技创新、科技进步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重复利用、循环利用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也是对已经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科技就是生产力,只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才能真正实现资源“再生”,实现可持续发展,比如现在农村实用最多的“沼气”资源,虽然已经作为循环经济常见、有效模式被大家所接收,但还是可以继续利用科技这个工具,优化、创新相关设备,提高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四)加大、加强资金扶持力度。推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除了技术瓶颈外,关键是资金,如果能有专项资金的扶持,确保专款专用,发动和鼓励社会各界人捐资,帮扶农村贫困户进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造,积极引导和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充分依靠农户自主投入的主体作用,防止过分依赖政府。 (五)树典范、立标兵,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和推广。虽然经过广泛深入宣传之后,农民对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已经有一定的认识了,但这还不够,只是给了大家一个美好的印象,毕竟百闻不如一见,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必须要选择条件较好的镇、村组织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样板示范户和生态示范村,让农民亲眼看到循环经济所带来的好处,通过以点带面,示范辐射作用,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模式很多,关键看哪种模式更适合自己,应该积极探寻符合当地实际,吸收成功模式经验,创立自己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要追求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比如有些地方以沼气为纽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解决农民生活用能需要,同时发展农业生产,这样一来,对增加农民售、保护森林资源、节约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生态平衡产生了作用。 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是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良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让农业循环经济这个主题始终成为最受关注的课题,根据村情、乡情、县情,大力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让农民切实体会到经济模式所带来的巨大实惠,激发大家积极性,大胆创新,以至实现良性循环的美好景象。 作者:刘宇阳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高效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高效循环农业经济是现代农业追求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构建农业循环经济创新机制,逐渐形成成熟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体系是目前的焦点。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多途径、多层次、多产业联动发展与融合发展的高效循环农业经济格局,才能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实施将引领整个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可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高效农业循环经济有利于各产业的融合发展循环农业以产业链延伸为主线,注重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与能量高效转换,在科学安排系统内部及相关产业间的循环与再利用基础上,实现单程式农业增长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的综合模式转变。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在具有现代农业运作高效性特征的基础上,强化了农业资源的节约性,通过优化组合,实现优势充分叠加而产生集成效应和相互叠加融合的放大效应。大力发展高效循环农业对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食品安全和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循环不经济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需要从社会、经济与环境等诸多方面全面考虑、整体推进。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只注重循环、不注重经济,缺乏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的动力,不少循环农业项目取得较高的生态环保效益,但是不经济。二是内部结构不合理与农业集聚水平偏低,循环农业缺乏先进适用技术,难以构建完整的高效循环农业产业链。三是循环农业产业链上各独立经济主体间存在循环经济目标不一致和行为不协调的矛盾,导致先进技术难以推广,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四是农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监督机制缺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主体不多,经济利益高于一切。五是高额投入已远远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国家对循环农业支持力度不够特别是资金投入不足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循环农业建设可带来优良空气、干净水源与优美环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作为对农业部门的补偿,各地应在财政、金融上对发展循环农业予以大力支持。 (三)应寻求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循环农业是一个开放系统,只要关联产业含有不可循环的元素,就能导致农业本身的不循环。大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基于生态学、系统论、共生论理念,用工业化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推动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循环农业产业链上各独立经济主体间的协同发展。大农业循环不仅是第一产业内部的循环,而且是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循环,实现各产业间的良性循环和联动发展。各产业有各自的循环,又有相互间的大循环。在发展大农业循环过程中,将会不断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有所创新,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大农业循环强调运用现代科学新技术,在循环产业链各环节发挥作用,实现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物质能量循环利用最优化、环境社会经济危害最小化。 二、应在发展模式上探索新思路、寻求新突破 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包括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涉及的行业包括工、农、商等开放式系统。需要从社会、经济与环境等方面综合考量,明确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目标,构建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支撑体系和长效机制。 (一)努力探寻有特色的高效循环农业适用模式选择正确、适宜的模式,将使农村在循环经济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更顺畅,为农业循环经济创新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一是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应建立真正意义的种养加生态循环系统示范区,集成应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生态种植技术、生态养殖技术、立体种养技术、沼气发电技术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构建生态农业产业体系。二是区域大农业循环经济生产模式,寻求区域内部最佳生态、环境、经济效果。区域内多个子系统或多个单元产业群互相融合、协同发展,可形成紧密结合的有机循环整体,实现物质与能量的交换、转化和循环,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三是工农业复合型模式。这是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循环经济联合体模式,是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趋势。主要特点是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基础上,实现污染排放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从而有效缓解经济增长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四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商品化和规模化模式。农业废弃物利用面临的主要矛盾表面上看是集中在收集储藏和持续均衡需求的矛盾,实质是经济社会效益的矛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经济价值难以实现,重要的是体制机制问题,农业持续发展、农业废弃物利用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基于大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应从一定区域农村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系统的大循环中,寻求农工商各产业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于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和多产业融合的集聚作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程。 (二)构建高效循环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发展循环农业存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矛盾。短期见效慢、成本高、风险大,仅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难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影响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同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高额投入已远远超出农民的承受范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政策调控是化解长期效益与短期利益矛盾的重要方法。一是需要扶持及顶层设计,促进高效循环农业的推广。在明确和突出政府对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导责任的基础上,强化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要由市场化途径解决,以市场化理念认识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资源价值,看待其发展前景,以工业化手段推进高效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拓宽其开发利用的途径。二是建立促进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在搞好地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循环农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建立相关保障机制,扶持循环农业经营实体。通过建立循环农业开发专项基金,用经济手段规范农业经营主体行为,激励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的农户和企业。通过征收环境治理费、生态重建费等措施,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从事高效循环农业开发。 (三)产业集群与园区建设是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开发的有效载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实现产业价值链集聚,形成集群效应。园区产业链是一个四维概念,指处于研究、生产、销售、消费各相关生产环节中的不同功能企业或产业,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基于园区供需链、企业链、空间链、价值链四维有机融合构建立体网状链条架构。价值链是引导园区产业链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一环。价值的实现不断引导园区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最终实现园区产业链价值的最大化。一是农业循环经济园区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对农业循环产业发展意义重大。园区中各产业集群形成一种新的空间经济模式,在实现基础设施共享、资源高效利用与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深化产业合作,建立不同产业基于物质流的循环经济联合体,实现资源低成本、规模化和高效率循环利用,在保护农业资源基础上,带动其他产业及商业活动,为经济交流提供重要平台。二是现代循环农业园区与农业产业集群互相促进、协同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作为区域性新型生产组织形式,是由政府主导或依托市场形成的。农业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彼此间长期保持合作与竞争关系,基于巨大信息流的充分利用,满足区域内市场需求,推进园区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拓展园区农产品市场空间和农业发展领域,发挥园区产业集群的辐射与带动功能。三是循环农业园区内企业可获得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双重效益。各经营主体在竞争与合作中获得竞争优势,共同创造效益并促进产业发展,进而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带动产业的整体发展。 三、促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发展高效循环农业要以大农业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基于工业化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区域大农业循环模式,加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创新。在整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进。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多途径、多层次、多产业联动发展与融合发展的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新格局,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构建大农业循环产业链,实现产业价值链的顺畅连接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关键是构建循环农业产业链的网络体系。针对农业生产规模水平偏低、结构不合理问题,构建完整的高效循环农业产业链。循环农业产业链有别于传统的工业产业链,是一条通过物质循环与产业链延伸和反馈,基于农业生态系统以食物链为基础的特殊产业链。农业循环产业链基于农业产业间融合发展与经济主体空间布局,在高效循环中实现产业链的多次价值增值,促进网络系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结构日益合理。一是在明确和突出政府对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导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市场作用,努力完善产业链网络体系动力机制,实现循环农业产业价值链的连接。动力机制包括通过市场发挥作用的内源动力与基于宏观调控的外源动力,两者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循环农业产业链运行及持续运转。二是依靠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在物质流和能量流逐级逐层次流动中获得最大限度利用的基础上,使废弃物再利用,实现循环农业价值链有效连接。循环农业产业链组成结构及网络形式直接受价格变动影响。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刺激各相关产业部门基于纵向主导与横向耦合的方式,通过竞争机制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有效协调循环农业产业链各独立经济主体间存在的循环经济目标不一致和行为不协调的矛盾。 (二)加强区域性循环农业企业共生平台建设,促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作为新型管理模式,成为支持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构建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可为经济主体提供技术支持与信息化综合服务。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采用政产学研的组织模式,集成区域内优势资源,构建区域性网络化综合服务平台,为经济主体发展循环农业提供系统、权威、高效的融资支持、技术支持、人才培训、项目规划及论证等。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最大的优势就是整合集聚多方资源,在区域范围内经济主体的相互配合基础上,达到辅助区域内经济主体发展的目的。一是政府在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建设中应处于主导地位。政府主导是平台建设发展的外驱动力。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据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思路,处理好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的关系,强化和细化政府财力投入与规范化管理的同时,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和组织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建设,加快区域性循环农业企业共生平台建设进程。二是通过企业化与市场化运作,保持平台发展活力和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完善平台的制度框架,推动平台规范运作的制度建设,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功能。 (三)建设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推动高效循环农业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与经济园区类似,是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一种经济形态,也是推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示范区的主要特征是区域代表性强、产业特色突出,对其他区域起示范和引领作用。一是理顺示范区发展思路,促进区域资源高效循环。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要立足大农业循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示范园区多种功能,在充分利用园区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的基础上,共同组成大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系统,探索并推广新型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二是创新工作做法,在突出特色基础上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强化对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改变因资金不足和政策空缺阻碍运行的状况,努力实现示范区有害污染物的内部循环,形成集聚效应。如,发展高效农作物种植示范区、现代奶牛养殖基地示范区、农村休闲观光示范区、生态果园示范区与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等,为提高食品保障能力奠定基础,带动周边农户致富,对现代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培养循环农业人才队伍人力资源在循环农业发展中起主要作用。目前,循环农业适用性人才供给严重不足,掌握循环农业发展规律并能指导日常经济活动的管理者、技术人才与经济主体缺乏。循环农业是一个开放的产业系统,在人才队伍培养上要有新思路、新突破。一是用大农业循环理念研究循环农业人才培养问题,从现代农业及相关融合产业发展的视角探讨高效循环农业人才培养问题。二是研究农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经济主体在循环农业发展中承担的职责,重点提升循环农业管理者服务水平和能力,激发科研人员从事循环农业适用技术攻关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保障循环农业技术供给;建立卓有成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激发技术人员从事循环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三是培育具有新理念、掌握新技能的新型农民。在加强乡村两级新型农民培养网络终端建设基础上,让农民接受实实在在的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四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培养一批具有循环农业理念的企业家。引导企业家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企业的各项投资及经营活动,切实承担在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作者:吴群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农业生产循环经济论文 一、邢台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一)人均耕地数量持续减少、后备资源不足 近年随着台市经济快发展、人口量断增,市化进程快、大工程项目建增,使大量耕地转为居民点企业工矿用地,人占有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土地日益为稀缺资源,其平原地土地备资源有,人地矛盾,为会经济发展瓶颈。 (二)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严重 台市多年平人水资源占有量为220m3,于全人水资源占有量十分之,全省人占有量70%,资源极度缺水。地表水资源先天足,其部平原县水资源重短缺,水资源需求量远超过水资源可用量,用水缺口较大,除别水年份外,大多年份地表水资源量已全部耗用,地水资源维持需水量主水源,造地水重超采,近三年平地水超采量6.77亿m3。台市境内河流为季节性河流,除引黄济津渠(清江)外,其他河流接纳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天径流。2011年监显,境内河流水质除七里河外为劣Ⅴ类,主污染物为化学需量、生化需量、总。 (三)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为高产、人地矛盾,台市农业生产过程中,长期大量使用化肥、农、地等农用化学。2011年,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为564.97kg/公顷,为规定施用量上标准2.5倍;化学农施用量为13.49kg/公顷,其中仅10%能够附着农作物上;地面积达台市耕地总面积15.4%,其中使用量42%残留农田里中。过量施用农用化学,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土壤中残留,土壤板、构破坏、肥力降,农业生环境恶化。于合理农业耕种、滥砍滥、毁开荒等原因,台市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土地碱化等生环境问,2011年全市有水土流失面积19万公顷,碱地面积4.7万公顷。 (四)资源再利用率低、浪费严重 台市大多民没有意农业废弃物“放错地资源”以及对其进循环用重性,对农业废弃物随意弃,既造环境污染,又资源大浪费[3]。例如:农作物秸秆可作为牲畜饲、沼池原、食用培养等,农大多秸秆被接焚烧处理;畜禽可作为饲、沼池原、等,农对畜禽处理大多露天堆放,如此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 (五)产业链短、经济效益低 农产通过期工,才能较高经济效益。于等因影响,台市农业生产大多保留着传统粗放生产,产外向化积极性高,上农产深工企业规小、量少,深工程度低,渠道窄,大多农产经工只经级简单工就进,产业链短,产附值低,经济效益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地农产进深次、多元化工,延长产业链,能现农业生产增产增效。 二、邢台市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构建 根台市农业生产特点、资源环境条及生农业发展现状,可构建以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台市农业持续、康发展。 (一)农作物秸秆多级循环利用模式 农作物籽收,剩余秸秆中含有大量营养物质,蕴藏着富能量,通过工处理可现资源化、能源化、饲化、肥化用,减少农中大量焚烧秸秆产生大污染,废为宝。根台市秸秆生产状况和农业生产条,农作物秸秆可经粉碎接田过腹田、用作饲、作为食用进多级循环用。 (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模式 主通过定技将畜禽进处理,肥、饲、能源等,减少畜禽随意堆放对环境造污染,现循环用。肥化用主将畜禽接田通过堆沤田,畜禽通过堆沤处理腐熟,仅能杀死病原生物,且含有大量有质和富、碳、钾及量元等营养物质,优质有肥,施用可增土壤肥力,高作物产量和质。饲化用主用发酵畜禽养蚯蚓,中白质、矿物质、维生、糖类和粗脂等通过蚯蚓化统,种酶作用,能分转化易于畜禽用高动物白饲。能源化用主将畜禽作为沼池原,进厌发酵处理,清污染沼能源。 (三)农户庭院循环经济模式 农庭院循环经济指生学、生经济学等本原理指,充分用农前院落、顶及周围闲散土地,以沼为纽带,将庭院种业和养业合起,现庭院物质循环用。农可用猪舍建沼池,猪舍上养鸡,庭院种蔬菜、树,顶种蔬菜、放能热水。鸡掉入猪舍喂猪,猪、人排泄物及生活垃作为沼池原生产沼,沼可供农庭炊事、照明,沼渣喂养蚯蚓,蚯蚓喂鸡,沼渣、沼可作为蔬菜、树肥,水、菜水可用作灌水。此可充分用庭院空间、人地矛盾,决农问,增农收入,善农庭院环境。 (四)种养加结合模式 种养合主用种业优,进农产主食作物深工,工过程中产生脚用于发展养业,养业产生畜禽用种业[4]。建立种养合,使种业、养业、工业联合整体,增产附值,高经济效益,使全市整体优发挥,种、养、业间良性循环。台市中、东部平原区种产品主是小麦、米棉花,下面以米为例说明种养加模关。 (五)林牧粮复合经营模式 台市部以山丘陵为主,由于人为活动频繁,成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环境脆弱。根区际产条件,合主适宜作物,合理模应是林果为主、牧粮为辅,遵循因制宜原,宜林林、宜牧牧、宜粮粮,林果牧粮相促进,合理利用山资源,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多种营,、济协调发展。在比较平缓土上建设本,发展大林种。在山坡水土保持被恢复措,山顶海拔高峭种用材林;山间相对平缓可等高种板栗、等果,下间种牧草进鸡、兔、等牲放养;山缓坡等高种苹果、梨等果,下可间种谷、黄等旱粮作物,沿河沟水源足可间种蔬菜。用材林产材可用来制作板材、纸张;果出果品可接、加工果、罐头、果片等;牧草、、作物产品、间其他物果品加工产果渣可作为牲饲,牲可为林、牧草作物供有肥,资源循环利用。 作者:赵彦红 赵晓红 单位:邢台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循环经济农业经济论文 1、农业循环经济的具体发展模式分析 1.1基塘生态农业循环模式 从根本来讲,基塘生态农业发展的循环模式主要是由陆地的生态系统和淡水生态系统相结合,这种科学的生态系统是基于高效益以及低消耗的前提下,是一种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可利用的模式,也是在农村比较容易实现循环发展和推广的模式之一。原因在于,农村地区拥有丰富的淡水生态系统资源以及陆地生态系统资源,基塘生态农业发展有着良好的基础并且可以做到有效的推广,经济发展又得到提高,可以说整体效果相对满意。 1.2“四位一体”的农业循环模式 四位一体的农业循环模式是首先由辽宁省提出来的,具体是指以沼气为纽带来带动整体生态综合的工程。四位一体模式能够很好的与农业资源循环模式结合起来,这点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全方位发展,得到了良好的实践效果,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典型的代表。由于农村地理优势明显,平原的农林牧符合农业循环经济模式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资源的合理运用,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为主要的是,为其他农村地区的农业循环模式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 2、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策略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策略的提出是切实能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贯彻的方式,所以需要根据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来提出相关的策略,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贯彻,进一步提升农业经济发展的效果,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首先要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宣传和推广的力度,使得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深入人心才能够切实的提高农业循环经济的应用效果,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的主题的作用,在具体的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农民进行大力宣传和大力推广,宣传农业循环经济的优点,让农民切实看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益处才能够转变农业经济发展的模式,摒弃过去传统的掠夺式的发展模式,推崇现在和谐式的发展模式,将两者进行对比之后才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之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才能够做到可持续发展,让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得到创新,惠及三农。 2.2强化政府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引导 其次,政府是强化农业循环经济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成败的关键。政府积极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宣传和引导作用才能够保证农业经济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够切实的促进农业经济循环发展的新模式。在强化政府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引导作用过程中,政府不仅仅要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投入一定的资金,还要多方位的多层次的引导农业经济渐进式的发展,以点带面,建立良好的示范村,做出榜样的作用。这些措施都是能提高农业经济发展质量的具体的措施。 2.3促进绿色环保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在实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中,它的基础是建立在绿色环保的理念,只有拥有绿色环保的理念才能够从内部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生活生产中要不断强调绿色农业的重要性,强调绿色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清洁生产的观念贯彻到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支持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质量,同时也满足绿色环保的农业循环经济的实际要求,所以,想要做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要讲绿色,清洁生产的观念灌输到日常的农业生产环境当中。 2.4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研究 只有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研究才能保证农业循环经济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政府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对农业循环经济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更新循环经济的相关技术,并且将新技术推广到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农业循环经济的飞速增长的同时也能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科学理念。由于对相关技术和研究的更新,能够与时俱进,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农业循环经济的相关问题,并且能够解决问题,改善现在的一些不良发展状况,保证了农业经济发展达到预期目标和相对理想的状态,使得农业经济不仅仅是可持续增长,更要注重农业循环经济的稳定,健康的增长。 3、结论 通过对上文和有关资料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积累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经验才能够切实的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对农业经济不断发展和探索的同时,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有关宣传的力度,真正站在农民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解决农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相关问题,将环保的,可持续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这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优秀,也是解决问题的内因。同时要注重对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树立良好的示范作用,提升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质量,这样才能够对农业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才能够保证农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发展的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才能更好的贯彻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保证生态环境和人类发展的和谐。 作者:刘靖伟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畜牧业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1临泽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概况 近年来,临泽县以打造绿洲奶肉牛养殖示范基地和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主线,以粪污无害化处理为重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促进了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临泽县畜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建设符合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发展理念,解决了畜牧业发展污染环境的问题,基本形成了农业资源的三段循环利用。第一段是以种植业为基础,为畜牧业提供丰富的农作物籽实和秸秆;第二段以畜牧业为优秀,用饲料饲喂畜禽,生产肉、蛋、奶、毛皮等畜产品和产生粪污;第三段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用畜禽产生的粪污通过厌氧发酵提取生物质能(沼气)产生生活用能,将厌氧发酵后剩余的沼渣及沼液制成有机肥料,用于生产饲草饲料[3]。自2005年起,临泽县开始发展住宅、畜圈、卫厕、沼气、种植“五位一体”的标准化生态家园。家庭沼气池上连养殖业,下连种植业,形成了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全县已有63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项目覆盖了全县87%的行政村,累计新建“一池三改”10m3农村户用沼气12476口,全县农村户用沼气累计达到13904口,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42%。农村沼气建设对于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满足农村能源供应需求,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减轻农村环境污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循环农业发展有重要作用[4]。随着临泽县畜牧业的发展,临泽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小区)不断壮大,临泽县雪莲乳品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按照能源生态模式建设沼气工程,建成2500m3厌氧罐1座及配套脱硫塔1套、分离设施1套;1000m3贮气柜1座;1400kW沼气发电机组1套;沼液喷施系统1套。年产沼气72万m3,发电108万kW·h,完全满足了本场用电,形成了“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良性处理系统。通过沼气工程将养殖粪污转化为沼气、沼液、沼渣,沼气用于发电,沼渣用于生产复合有机肥,沼液用于饲草基地、周围农田的浇灌、施肥。养殖场生产沼气实现了能源、种养同步发展,沼气生产使畜禽养殖的废弃物得到充分利用,改善了养殖场的卫生环境条件,为降低有害气体排放和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促进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粪污资源的再利用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临泽县科学规划农业生态循环格局,按照种植业和周边环境的承载量,科学规划畜牧业的布局和规模,大力发展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按照畜禽排泄量和外部消纳量相配套的原则,引进甘肃长业集团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对农牧产生废弃物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再利用。项目投资2.5亿元建设生产线、生活区、种植区、养殖区、物流区、研发中心等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对农牧业产生的废弃物及粪便进行集中处理,解决了畜牧业发展污染环境的问题,将全面推进临泽县农业生态循环经济的产业化经营水平。 2临泽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 发展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是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临泽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形成了家庭式住宅、畜圈、卫厕、沼气、种植“五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养殖场(小区)“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对畜牧业生产的废弃物及粪便集中进行处理的循环经济3种模式,互相交错在临泽县农业循环经济中,为保护临泽的生态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畜禽养殖方式由分散养殖向规模化养殖发展,劳动力输转力度加大,农民居住向集中化、楼宇化方向发展,以家庭住宅、畜圈、卫厕、沼气、种植“五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已不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由于资金、规模、综合生产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全县具备发展“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经济能力的养殖场比较少。由于养殖户分户经营,养殖小区更缺乏统一自筹资金、统一运行管理的能力,在大部分养殖场(小区)推行“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的难度较大。对畜牧业产生的废弃物及粪便集中处理的循环经济,克服了家庭式“五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和养殖场(小区)循环经济的不足,有利于畜牧业生产的废弃物及粪便进行三段循环利用,进行产业化经营,是将来最具前景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应该大力推广和应用。但目前,集中对粪污无害化处理还没形成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效应,还缺乏将养殖场(小区)与龙头企业甘肃长业集团通过利益关系进行有效联结的机制。 3今后临泽县发展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的方向 为使畜牧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循环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势头,临泽县应加大宣传和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参与对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的养殖场(小区)在贷款贴息、使用有机肥补贴、染疫死畜禽尸体处理补助等方面财政资金、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以住宅、畜圈、卫厕、沼气、种植“五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和养殖场(小区)“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经济。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积极为养殖场(小区)和甘肃长业集团牵线搭桥,大力引导缺乏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的养殖场(小区),委托甘肃长业集团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使养殖场(小区)与甘肃长业集团相互合作,组织协调养殖场(小区)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达成利益共享联结组合机制,促进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的产业化经营水平。临泽县发展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符合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发展理念,解决了畜牧业发展污染环境的问题。今后如何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在全县得到全面的推广应用,形成产业化经营的良性农业生态循环经济,还需临泽县人民政府和全县人民凝心聚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把临泽县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畜牧业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工业科学组装到农业生态循环经济的三段循环系统中,形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工业种植业的良性农业生态循环系统,对资源进行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即3R原则),达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使临泽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真正成为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创新型经济发展模式。 作者:李建伟 李如意 单位:甘肃省临泽县畜牧兽医局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农业生态园循环经济论文 现阶段城市快速生长,城市框架越来越大,城市连绵区逐步形成,人们越来越向往自然和生态,农业生态园的出现,不仅带给了都市周边旅游的契机,也保护了区域多样性的发展。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是现阶段农业生态园发展的主要方向,同时也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论述了循环经济理论在农业生态园规划中的设计方法,同时对如何在规划设计中融入循环经济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同时以某市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的规划和设计研究为案例,对农业生态园的规划设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1相关概念解析 1.1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其实就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简称,其主要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构成,达到物质反复循环流动利用的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便是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其基本行为准则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而循环经济在我国诸多地区成功应用到了农业生态园中,出现了诸多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农业生态园。 1.2农业生态园 所谓农业生态园指的就是以生态园模式来实现对观光原来农业的生产以及布局,其主要是将农业活动、环境保护、自然风光、休闲娱乐、科技示范等多个方面进行有机的融合,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案例分析 2.1研究概况简介 该市研究概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自然环境,该市地形南低北高,西南方向地形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暖,四季鲜明,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年均降水量约在753.2mm之间,一条河流由北向南穿过该市。由此可见,该是自然环境极为适合蔬菜等高效作物的种植。②交通优势情况,该市交通具有明显的优势,有三条国家一级公路贯穿全境,六条省级公路在该市交汇,同时在市中央建设了国际机场,该市在交通上的优势能为现代农业以及农业休闲观光的发展提供巨大推动力。③蔬菜品种优良,该市在发展蔬菜种植,克服了自然条件以及生产障碍等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通过改革创新培养出具有高产、抗倒等优势的品种。④该市已基本实现了农业发展机械化、信息化设施化。例如粮油作物的播种、收获以及管理等实现了全程机械化。⑤该市具备了较为先进的栽培技术,在该市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新型的栽培方法达到30多种。图1为该市区土里利用规划图。 2.2该市农业生态园的不足 2.2.1客源渠道较为单一 因为受到旅游产品创意欠缺、产品类型单一、文化性和体验性欠缺、形式传统等因素的影响,该市农业对游客的吸引力不强,很难在短期内提升游客量。除此之外,虽然该市农业生态园区采取了自然生态平衡的管理方式,但是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水平较低,不具备相关的生态知识,其服务质量达不到相关的标准,管理上出现了混乱。 2.2.2前期规划设计存在较大漏洞 循环型农业生态园区的建设主要是对生态示范以及拓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的建设。打开有机农场前期规划设计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循环型生态园区建设的内容,最终导致不能深入发掘生态园区的资源,园区功能分区模糊、产品结构单调、不合理的旅游线路等问题[1]。 3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规划思路 3.1指导思想简析 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发展观,同时树立了建设高端循环农业生态园的目标。在发展的过程中贯彻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合理统一规划的发展原则。同时对农业生态园区内的各种资源进行深入的发掘,提升对资源循环利用的效率,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合理程度内。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2规划设计中融入循环经济思想 上文中我们对循环经济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分析,在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之中融入循环经济的思想,真正的实现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的目的。更进一步而言,在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中融入循环经济思想是农业生态园区建设过程中的最为重要的要求之一,同时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当代农业生态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具体需求。3.3规划设计原则简析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原则有以下四个方面:①协调发展原则。②统一规划原则。③因地制宜原则。④产业化发展原则[2]。 4规划设计总体规划以及分区的规划 4.1总体规划 该市农业生态园区总体规划是分为八个区位,并以这八个区为整体规划的优秀,同时建设了两栋规模较大的农业生态体验馆,如图2所示。 4.2分区规划 而在该市农业生态园区的分区规划设计中,其农业生态园区分成了八个区,其主题是特色农产品手工作坊区域、特色养殖示范区域、珍稀绿化苗木种植区域、特色水产养殖区域、特色休闲果品区域、农耕体验区域、植物区域。在此八个区域中,种植了种类多样植物蔬菜等等,例如在植物区便引进无土栽培技术,共种植了1万m2韩国无土植物,建设出规模浩大的无土栽培植物园。而在特色农产品手工作坊区域中,建立了农家乐一条街,在该区域设置了咸菜坊、磨坊、豆腐坊、油坊等,在这条街中出售的商品一般都是从该农业园区中生产的小麦花生黄豆等制作成的,其手法古老,味道纯正。还有在珍稀绿化苗木种植区域中,生产了大量中小苗植株,其主要采用了现代林业苗木繁殖培育技术,培育了大量珍稀苗木,珍稀苗木的培育不仅仅能够成为农业园区的绿色景观,同时也能够为农业生态园区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而在农耕体验区域之中,在都市之中生活到人们可以在其中尽情体验工艺活动、农业活动,从而实现对古老农耕文明的了解。尤其是对于接受现代文明的孩子而言,农耕区域的存在能够使他们了解相关的农业知识,并为他们提供一个较为完善的实践场所。综上而言,该市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和设计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将循环经济主导思想融入到农业生态园规划设计之中,实现了农业生态园多样化、持续化发展的目的,促使其真正成为了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农业生态园。不仅仅带动了该市的经济发展,也成功的为该市树立了良好的发展形象。 5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总结 5.1实现协调发展 在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社会文化之间的协调统一。从本质来讲,农业生态园区开发中的观光旅游经济收入仅仅是农业产业的附加值。更为重要的是保护了生态的发展和提高了科技水平,这就要求管理者具有高水平、高素质。”因此,农业生态园的相关管理者在发展农业生态园区的过程中,必须具备长远的目光,不能过分的追求农业生态园区规模的扩大、经济效益的增长等等。而是在现有基础之上,不去刻意的改变农业生态园区的自然生态。同时必须和乡村的诸多特点进行一定的结合,将农业生产作为农业生态园区发展的基础,构建农业生态的特色,同时融入当地地域文化,以此来达到吸引游客的目的。对环境管理方面必须要得到加强,实现文化、经济、自然环境这三者之间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 5.2完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循环经济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因此有关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有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对农业生态园区的建设加以引导。总体来说,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此才能真正的促使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3]。 6结语 综合全文来说,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的发展是新型经济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和设计必须将循环经济思想融入其中,才能真正的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农业生态园区。 作者:刘能星 单位: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我国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循环经济与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 循环经济和知识经济是新经济概念的组成部分。循环经济就是指用自然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一产品一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这种经济模式下人们不顾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消耗,追求经济在数量上的增长。最终导致了自然资源的短缺和环境污染的后果。循环经济则倡导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去发展经济,形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使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废弃物。农业循环经济是生态经济的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利用清洁生产,减少资源的使用和废弃物的排放,使资源达到高效循环利用,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了生态效益。农业循环经济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广东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分析 1.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 ①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特征及作用。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是在传统桑基鱼塘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大量引入现代化农业科技,结合农业信息网络的运用,建立农业化标准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满足市场需求基础上,在鱼塘周围种上花卉、蔬菜、水果等,是多种形式农业的结合。将果蔬渣养鱼,既节省成本,又给鱼塘增加肥料。使用现代化农业的作业方式,大大完善传统桑基鱼塘模式的不足,可以开发更加生态的农业,减少农业能耗。这种模式在保障农田、基塘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又能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②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应用———中山市。中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处于珠江出海口,地形为冲积平原为主。水资源丰富,属丰水地区,而且光照充足,动植物资源富足,农业发展水平也相对比较高。2013年中山市的农业总产值达到111.77亿元,增长2.2%。中山市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就是这一模式的集中体现,该示范区位于中山市古镇,总面积达47.8k㎡,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机械化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基塘标准化建设和村镇建设。在采取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后,中山市农业总产值保持稳定增长,使其较少受到耕地面积减少带来的负面影响。 2.生态旅游农业模式 ①生态旅游农业模式特征。生态农业旅游是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灵活地加上生态旅游观光功能交叉性产业。利用农业资源的优势来带动特色产业,使得更加多的农业发展不仅仅局限于农业生产,而是向多方面发展,也可以让整天沉浸在车水马龙的都市人能走进大自然,了解与学习我们最基础的产业———农业的发展,这也可以称为“都市农业”。这种模式既为农民创收,又为逐步缩小城市与农村差异做出巨大贡献。②生态旅游农业模式应用———从化市大丘园农场。广州市内的土地资源非常紧张,第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占广东省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而难得的都市农业,具有其生态价值和旅游价值,对于广东省生态旅游发挥重要作用,也是都市人远离喧嚣的城市的一大好去处。广州从化市大丘园农场已经建立了十多年的有机休闲农庄,主要生产火龙果为主,是广州最大的火龙果种植基地。农庄坚持保护生态的原则,保护原始生态环境,不使用农业化肥。在农场内随处可以见到大群鸡鸭在田垄上啄食青草,为火龙果园除草,而鸡、鸭、鹅等粪便又可以作为有机肥料给火龙果生长提供养分,不用施用任何化肥。蜗牛是火龙果最大的天敌,鸭又是蜗牛的天敌,所以园中的鸭利用敏锐的嘴在泥土中寻找蜗牛作为大餐,既饱尝大餐又可以除去害虫。在火龙果生长期间,园中有不同大小批的饲养鸡、鸭、鹅来为火龙果除草除虫。如此吸引人的风光招了不少前来体验农家生活的都市人,这不仅仅是一种对生态农业的体验,也是对蓬勃发展的生态农业学习与支持。 3.山区立体生态模式 ①山区立体生态模式特征及作用。广东省的地形主要是低山丘陵,为了更加好地发展当地的农业,并且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不少山区地区农民因地制宜,根据山区的水热光情况,种植不同的农作物和养殖不同的牲畜。山区立体生态模式因此而产生,主要是在山体比较高的地方种树木,山腰种果树和草,并放羊和牛等,牲畜的粪便又成为果树的肥料。在山脚种植玉米等农作物,结合养鱼,形成一个简单生物圈物质的循环利用,不仅仅更好地发展当地的农业多样化,也促进了生态保护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②山区立体生态模式应用———罗定市。罗定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土地大部分都是盆地、丘陵地,降水与日照时间充足。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罗定市山区发展立体生态经营模式,而且罗定有多个旅游区,可以充分利用良好的旅游环境发展山区立体生态经营农业。罗定市在山区农业发展方面,根据当地的山区的地理环境来发展经济林、果园,还有与农、牧、渔业相结合,形成以“山顶造林种树、山腰种竹种果、山脚养禽放牧、山坑筑塘养鱼”的立体生态经营模式,形成良好的经济生态循环系统。良好的山区立体生态农业经营模式,使得2012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996元,增长12.2%。同时给当地带来了丰硕的经济效益,促使财政、税收收入增长加快,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66亿元,增长27.3%,完成年计划104.3%。 4.科技创新示范带动模式———广东省农科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农业技术研发、引进与示范的直属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在广东农业科学技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通过自主研发创新的模式示范,带动广东省农业的发展,与本省的农村建设密切相连。省农科院注重农业科技的创新与推广,特别是在水稻、蔬菜、家禽等方面有突出的成就,成功为省内农民的解决了不少的农业问题,推广农业科技,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产率,提高收入。例如在原始创新的基础上,集成创新了水稻“关键技术成果群”、畜牧“关键技术成果群”、蔬菜“关键技术成果群”、果树“关键技术成果群”、经作“关键技术成果群”、加工“关键技术成果群”六大关键技术集成群。在省内建设多个现代化农业科技试点和技术研发区,以科技基地示范实验点的方式来进行推广新品种、新科技、新产品等,来增加农业效率和产量,达到一个较高的农业效果,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一方面,通过科技创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率超过80%,在省内农业科研单位名列前茅;另一方面,研制高效、无公害的农药、肥料以及推广无公害果蔬种植,使得农业生产的污染较以前大大减少,在经济效益增加的同时也确保了生态效益。 三、广东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对策及建议 1.建立系统的农业循环经济推广体制 对基层群众进行各种全面而细致的技术讲解,实行多层次的技术推广,对效益好的循环经济企业进行奖励。同时加强对人才的培养,鼓励大学生到农村进行调研来了解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利用高水平科技平台,加强学科团队和创新科研团队建设,特别是高技术人才的培养,促进我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发展。 2.大力推动农业相关技术的发明和创新 广东省要重点组织研发新的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技术、清洁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加快科技进步,提高各种适合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发明与创造。技术创新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决定性因素,没有技术创新的支撑,发展循环经济将成为“空中楼阁”,行业要想生存发展,必须鼓励技术创新。 3.制定相应的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市场机制 目前,除了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法可依。以农业循环经济更好、更清洁、更高效等条件为原则。制定相应的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得今后农业循环经济观念深入老百姓的心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建立规范的市场规则和正常的市场秩序,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正常开展;完善市场管理,建立职责分明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对食品的质量监督,明确责任追溯;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保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提高循环农业效益;开发更多有效的流通渠道,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克服流通不畅对农业循环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少风险。 四、结语 在环境日益恶劣,资源日益紧缺的大背景下,农业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就要求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改变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建立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经济模式。 作者:王业雯冯敏华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浅谈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应重视制度建设 论文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 生态农业 法律制度建设 论文摘要:我国农业循环经济链务的断裂是由于制度建设的缺失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是根拳因此,只有进行制度建设.才能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最终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循环经济”一词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枯竭、环境恶化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人类重新认识自然、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济规律的产物。它首先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一种把经济与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按照生态规律改造经济社会运行的方式。它倡导的是一种物质不断循环再生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3r原则和减少废弃物的经济活动为行为准则,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农业资源投.人—农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中,自然资源投人品都能在不断进行的循环中得到最充分、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农业产业链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有害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因此,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建设融为一体,是一种可持续农业生态发展模式,是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二、我国农业经济面临的现实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用仅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也不可避免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加上长期以来对农业采取掠夺性经营的发展模式,其实质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农业发展模式。在此种经济行为中,人们以农副产品在数量上的高速增长为驱动力,无计划、无节制、高强度地将农业资源过度掠夺开发。同时,采用粗放型、低利用工艺生产,不仅产生了大量污染物,而且排放到自然环境中,这种农业生产模式产生的危害和问题日益严重。 1.资源耗竭。我国耕地仅占国土总面积的13.8% ,人均耕地为1.5亩,不足世界人均面积的1/3,每年耕地面积还在以700万亩左右的速度递减。1953--2008年,我国耕地减少了2000亿万亩,耕地数量已逼近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同时,耕地的质量也呈下降趋势。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已降到1%,明显低于欧美国家的2.5%--4%;耕地持有水量低于世界年均水平30%左右,人均占有水量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4,农业用水的有效利用率只有40%,而且水资源分布不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和人均森林面积分别仅占世界的4% ,1 /3--1/2和1/7;草地资源退化,绿色屏障功能削弱,人均占有草地量仅为4.8亩,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30%,有13亿亩草地退化,30亿亩草地处于风沙的威胁之中,每年还在以1500万亩的退化速度增长。 2.环境恶化。水土流失面积共达55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38%,流失的土壤超过50亿吨,流失肥料约5000万吨,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大国之一;土地荒漠化面积达到23亿亩,而且每年仍在以2400万亩的速度递增,即一年荒漠化一个中等县,已成为名符其实的荒漠化大国;遭受“三废”污染的农田急剧增多,由此而导致每年粮食减产1000亿公斤以上;环境污染加重,由于co和so2在大气中的浓度增加,全国每年受酸雨危害的农田达3990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农田生态平衡失调,土壤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下降。 3.农产品质量低劣由于农业环境的污染和农业生态系统的退化.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的质量与人类的健康密切相关。品质低劣的农产品不仅威胁到人类的健康.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不合理使用农药而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农产品特别是蔬菜类中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允许标准的1—3倍。由于氮肥施用过量.化肥有效利用率只有30%。部分农产品巾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超过国家允许标准,农产品污染严重.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也随之降低。 三、制度建设是重塑农业循环经济的根本保证 1制度建设的缺失是导致农业循环经济链条断裂的症结所在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是一种符合循环经济理论的生产模式,.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大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得到消化.如秸秆被用做肥料、饲料及燃料.产生的畜禽粪便被用做肥料,少有固体废弃物排放尽管我国循环经济在理念和实践上是先进的,但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过程中.在体制和技术上却落后了.传统生态农业技术正在萎缩。由此使我国农村发展偏离了循环农业的轨道.形成了高投入、低产出和高污染的农业发展路径,大量原本是宝贵资源的农业废弃物反过来成为农村的主要污染源.导致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间接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使农业、农村无法可持续发展。 据《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资料显示,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有机肥占肥料养分投入总量的90%以上.1980年为47.1%,2000年为30.6%,2006年已降到25%。农业废弃物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有机肥施用比例不断下降.化肥用量迅速上升。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用掉了占世界近30%的化肥这给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现实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表,对我国农村变革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矛盾我们缺乏应对措施。当农村经营规模缩小、专业化生产加强、青壮年劳动力减少、劳动力价值提高以后.有关农业废弃物的有机肥加工利用技术、政策和相关的法律规范却没有与之相适应地发生变化.致使其利用受到影响,农业循环经济的链条也就随之断裂了。 2008年10月,中共中央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之一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培育以非粮油作物为原料的生物质产业.推进农林副产品和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加强对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行政领域的强制性规范问题。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主要是规制工业污染.针对农业循环经济规制.第23条规定禁止损毁耕地烧砖第24条规定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先发展生态农业第34条规定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发展生物能源第35条规定发展生态林业这些规定除第23条属强制性规范外.其他都是指导性的,笼统而不具体,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因此.在立法、司法系统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仍没有系统的法律规范.而且最大的问题是立法的理念并未达到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程度。因此,笔者认为,如果不在立法和司法领域强化农业环境保护的制度设计.仅在行政系统提升国家意志.其力度是有限的。 2制度建设对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要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的农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有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二是要以农业循环经济引导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引导资源耗费型农业向资源循环利用型农业转化。农业生产是人类有意识地干预自然生产的过程只有将循环经济理论引入农业领域来组织引导并协调农业生产.或者将农业作为一个工程.借鉴、运用工程项目论证、立项、设计、施工和评估等办法.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来促使污染或废弃物减量化.才能达到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容的理想状态。 基本前提是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所要规范的行为和内容.但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它是决定经济社会经济效益的最重要因素.也决定着人的行为。优越的制度可以不断激发经济主体的创造性,挖掘其创新的潜能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突破就不会产生,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制度高于技术.制度建设高于技术设计。 制度建没对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至关重要我围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一个整体性问题.与一直强调经济增长速度有关现在.相关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过度刺激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会产生包括环境问题在内的不利后果.所以.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弱化了速度要求而增加了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关注.这说明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来解决环境经济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有很大的作为.但主要取决于制度建设和政府决策国家是经济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者,因此.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制度建设做起“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首先是在国家层面制度建设上提出的命题 制度建设对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管是可靠保证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具体过程发生在基层.但监管的权力来自于国家的法律授权。目前,农产品质量管理上“无法可依”和“执法不严”是同时存在的.执法不严也与法律制度规定有漏洞相关因为在许多环保法律法规中.法律责任的规定都比较轻.处罚程序漫长.这不仅对严格执法是先天不足。而且与相关制度设计有密切关系。 制度建设对农村经济实施生态管理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以制度和政策引导农村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农民对环境保护得到更多的效益.可以引导循环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例如:利用价格、税收、信贷等手段调节或影响农民的行为,以实现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指导农民制订和实施清洁生产计划.无偿为农民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方面的信息通过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制度.使激励和惩罚制度并重,引导农民自愿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生态管理。 市场制度建设对重塑农村循环经济是重要的目标取向要推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必须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构建现代农业经营新观念,按照农业经营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要求.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实现农业市场化经营.科技创新是动力.而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能够促进竞争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竞争又是科技创新的原动力。因此,要加快农村科技创新的市场体系建设.其中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转让市场、科技创新服务市场、科技信息交流市场等,使那些农村循环经济技术尽快进入市场,用制度规范市场.使之成为推进农村循环经济的重要力量。 制度建设对农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石作用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是一种非绿色的经济核算制度.它没有扣除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这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既不相适应.也制约着循环经济的发展世界银行为此推出了绿色gdp困民经济核算体系.即edp它是在现行的gdp中对环境资源进行绿色核算.从中扣除环境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费用.同时考虑外部影响.包括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以此来衡量扣除自然资源损失后的真正的国民财富绿色gdp的推出具有重大意义,它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在内的一系列经济指标.可避免人们对经济形势的盲目乐观,时刻给人们敲响警钟,、对我国而青,也可以促使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gdp的高增长。因此.我国加快推进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建设,尽快在全国范围内付诸实施.更有利于推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最终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浅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 农业 循环 经济 意义 模式 [论文摘要] 在 社会 主义 新 农村 进程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探索我国变革传统的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模式,是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文章主要概述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列举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文章最后提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几点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 历史 任务,同时也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 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管理 民主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应以循环经济来探索我国变革传统的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1]所以,研究如何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于新农村建设中去便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认识农业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recycling economy)一词,是由美国 经济学 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主要指在人、自然环境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从直观上来讲,循环经济就是把上一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变为下一生产过程的原料(生产要素),使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实现环状式的有机组合,变成几乎无废料的生产。这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利用率的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传统经济运行方式是一种由“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建立在资源、环境无偿供给和保障的前提下,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低效率地消耗自然资源,同时持续不断地排放废弃物,破坏生态环境,来达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即呈现出“高开采、高投入、低利用和高排放”的(“三高一低”)特征, 这意味着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就越多,产生的废弃物也就越多,不仅制约了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给人类带来深重的灾难,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循环经济倡导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模式,旨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用“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环状反馈式循环理念重构经济运行过程,其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使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经济发展模式。 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循环经济理论和技术方法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和产品周期中,可持续利用农业资源,并能减少资源的投入及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最终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农业生态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意义 1.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社会资源 农业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自然环境直接参与农业生产过程。农业生产者如果只追求效益而并不考虑环境代价,就会致使一些有机物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的本质就是以生物链之间的作用来循环利用各种资源,所以就能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 重庆市万州区探索了三种循环 经济 的模式:牛(羊、猪)—沼—果—林模式、畜—沼—稻—果—鱼—加工模式、畜—沼—稻—鱼—桑—蚕—纺模式,以林果业和畜牧业为基础、沼气为纽带、种植业为重点,从而提高了 农业 资源的利用率,节约了大量 社会 资源,符合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达到生态与经济两个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者效益的和谐统一。 2.增加农民收入,扩大 农村 就业,缩小城乡差距 农业循环经济的优秀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有利于农业生产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仅强调资源的节约利用,同时还注重资源的重复利用和资源的再生,并为降低农业 成本 、提高农业效率提供了新模式,将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形成一个良性运转的“产业链”或“产业网”。这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扩大了劳动密集型的园艺、畜牧、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的规模,可以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 江苏省姜堰市河横村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形成了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优秀、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加 工业 相配套的循环产业链,基本实现村域内资源的循环利用。200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1145元,农民增收305万元。通过产业化经营,共带动农户5 615多户, 机械 化的使用及龙头企业生产需求,促使全村887位农民进入企业工作,人均每年在企业工作的直接收入达9 600元,既扩大了农民的就业机会,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经济收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3.保护农村 环境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目前, 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已经严重危害到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农民的身体健康严重受损,严重影响到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农村居民不能充分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繁荣成果,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社会不公平进一步加深,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中央提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北京郊区留民营村发展以大型沼气工程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将鸡粪便转化成为沼气,使全村炊事用能不再依赖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还可将剩余的沼气用于发电,为养鸡场提供 电力 能源。同时,沼渣和沼液是种植业的有机肥,能改善土壤结构,其有效施用使全村土壤有机质含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0.9%提高到目前的2.7%,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和农 药 污染问题。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既节省了农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又减少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议 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全新的农业生产模式,需要一定资金的投入和技术支持,而农民观念相对保守, 投资 意识不强,投资实力有限,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加大了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难度,其任务艰巨,所以,政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以扫除障碍,以推广农业循环经济。 1.加强宣传 教育 , 树立示范典型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让农民更多的学习了解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不断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入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中,切实提高公众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同时,要建立典型示范工程,认真 总结 典型经验,加以推广,以发动、带动更多的农民发展循环经济,也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湖南农村在推广沼气建设的初期,在政府给与补助的情况下,修建家庭沼气池的农户还是寥寥无几,经过村干部的走访和宣传,以及在第一批使用沼气的农户效益示 2.依靠科技,加强 农业 循环 经济 技术开发 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主要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 环境 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通过产学研结合,组织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如 农村 垃圾多为有机物,任意堆放或弃置会造成难以控制的污染,收集并加以科学发酵处理,不仅可获得沼气,以补充或代替其他昂贵能源,还可以获得优质的有机肥料,进一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生产绿色食物。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相关科技创新与开发,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产品加 工业 ,以及新兴的 旅游 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替代、能量梯级利用,绿色再制造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原理连成生态链或生态圈。 3.完善政府政策,以保障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除了在 法律 法规中体现出对循环经济的扶持外,应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以保障其顺利发展。制定有利的投 融资 政策: 税收 政策 方面,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等的专用设备 投资 给予抵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循环经济专项投资机构和商业 银行 可在税收减免与优惠上采取相应措施,从企业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方面推动循环经济投融资体系发展。 财政 支出政策方面,用政府贴息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以及支持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和宣传 教育 。 金融 政策方面,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贷款业务,完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对允许增添农业循环设备的农业企业或农户享受技术更新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对生态农业或其他生态项目的用地政策上,要在征地、审批和投资环境方面给予倾斜。只有政府帮助农户扫除障,解除后顾之忧,农民才能安心地发展农业生产、推广循环经济。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分析及其模式选择 摘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淮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本文针对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其选择模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淮安 农业循环经济 模式 1. 绪论 在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需要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途径,通过尽可能减少废弃物排放,并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可以保持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 在农业生态系统中建立物质循环的多级利用体系,使废弃物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再次或多次利用,在农业系统内形成一种稳定的物质良性循环系统,是现代可持续农业思想在实践中的应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淮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本文针对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其选择模式进行了探讨。 2. 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 从理论上看,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循环经济遵循“3r原则”,即减量(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 所谓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指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生态技术学原理及其基本规律为指导,通过建立农业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环境改善的动态均衡机制,将农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的各种资源要素加以统筹协调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 3. 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分析 发展无污染、无公害的生态农业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 (一)稻田生态养殖 稻田生态养殖可以依靠生物农药和有机肥,大大减少农药及化肥的施用量,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减轻污染,增加无公害产品的产出,2005年淮安市推广稻田养虾、蟹面积达2.2万亩,年均每亩增加收入1 200多元。这里举两个具体的例子: (1)金湖石港万亩农业综合养殖示范区。利用稻田为鱼、虾、蟹提供良好的生长栖息场所和丰富的天然饵料资源,又利用鱼、虾、蟹对稻田具有的一松二除三增加(即松土、除草、灭虫、增肥、增氧、增温)作用,促进水稻增产。石港镇生产无公害稻谷1 100万公斤,增收虾蟹等绿色水产品1 364吨,仅此一项,全镇3万农民人均增收400元以上。 (2)盱眙县水冲港镇。采取循环经济“资源——产品——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机制,把物质、能量进行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实现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变废为宝,不但节约和降低种养成本,同时也改善了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将农作物茎秆粉碎后用于生产食用菌,利用嫩枝叶、烂果品、人畜粪便发展沼气,仅沼渣、沼液作为无公害优质有机肥返田一项,每年就可以节约或降低成本30万元;而沼气供农户照明、煮饭,每年也可以使全镇农户家庭开支节约10万元。同时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取得双赢。 (二)沼气综合开发和利用 淮安市探索出猪-沼-果、猪-沼-菜、猪-沼-厕等多种链接模式。淮安市开发沼气历史比较长,主要以农村户用为主,相对集中在涟水、金湖、淮阴区等地。到2007年8月底,淮安市累计建成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6.5万户,依托沼气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33万公顷,年出栏生猪60多万头以上,建设区农民年增加收入4500多万元。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7 600多万元,其中国家和省、市、县补助2 130万元。建成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4 100多处,受益农户达8.5万户。根据淮安市涟水县、楚州区生态家园建设情况调查,以沼气为优秀的生态家园建设,拉动了养殖业的发展,促进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使原有的农户经济在生产规模、劳动生产率、技术进步、种养业之间养分循环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且深刻的变化,大大提高了农户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4. 淮安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模式选择 (一)变废为宝 传统农业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排放”单程线性结构型经济,其显著的特征是“两高一低”,即资源高消耗,废弃物高排放,物质和能量低利用。而循环农业强调“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而没有真正的废弃物”的理念,通过建立“资源——产品——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协调,实现“两低一高”,即资源低消耗、废弃物的低排放、物质和能量的高利用。 (二)利用高科技开发农产品 针对淮安市目前农产品的开发水平,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利用高科技进行农产品深层次开发,是达到节约资源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例如过去大豆榨完油的豆粕,一般只能作为猪饲料,或粉碎后施到农田里作肥料。如果把豆粕作为原料,从中提取大豆蛋白,再加工成天然纤维,就可以成为当今流行的,并被国外纺织专家誉为“21世纪舒适型的‘绿色纤维’”的新型纺织品原料,而剩余的豆渣还可以综合利用生产颗粒有机肥,循环用于农业生产。 目前淮安市已拥有150多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基地,年产值达163亿元,带动农户30多万户,户均增收300~400元。通过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与中心城区生鲜超市对接、发展农村中介组织与流通机构等措施,积极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民个体经营贸易的农副产品已占全市农副产品总量的80%左右。 (三)推行套种套养模式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产业部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作物的自然生长以获得收成。传统农业对生态资源的利用是粗放型、掠夺性的,往往形成“先掠夺、再补充、再掠夺”的恶性循环,造成农田肥力下降,降低产品品质,并形成大面积污染。循环农业强调农业发展中的生态耦合效应,有效利用不同作物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互补、互利因素。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 农业 ;循环 经济 ;对策;创新 论文摘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已成为必然和现实的选择。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在重视循环经济理念的基础上,注重有关政策、法规建设,通过财税支持、技术创新及提高农民素质等多方面途径进一步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但目前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面临一定的问题。为此,需要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 农村 发展难题,大胆探索可持续 发展战略 指导 下的农业发展模式。 一、现阶段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循环经济的观念缺乏。农民往往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对农业生态 环境 的保护;一些地方领导对农村循环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甚至还提出一些不利于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口号和建议。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舆论宣传缺乏力度,宣传渠道和形式单一,缺乏应有的环境。…这种观念的缺乏致使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制约农村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缺乏系统的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虽然我国已颁布《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法律 法规,并制定一系列促进企业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政策。但我国的环保法律仍基于末端治理或分段治理,过于强调污染发生后的被动措施,某些条款仅有一些方向性和概念性的笼统表述,专门针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还没有制定,不能适应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要求。 (三)技术研发滞后。科学技术是循环农业发展的支撑,而且循环链越长,所需的技术就越复杂、越精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不仅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急需的技术无法得到满足,而且已有的技术推广应用也很不到位。总体看,我国农业技术的整体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推广应用效率低。 (四) 市场 需求不足。由于宣传深度与广度不到位,消费者对农业环境污染程度的了解不足,对农产品是否含有有害物质,含量有多少,这些有害物质对人体有什么样的危害等许多问题,消费者都不得而知。因此,在选购时他们很少会从产品是否受到污染的角度来考虑,往往以产品的外表及价格为标准,而由化肥、农 药 、饲料、温室等培养出来的农产品都有很好的外表及较低的价位。另外,无污染的农产品标志体系不健全,无法判断产品的品质是否达到生产要求。因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也使循环农业发展缺乏市场需求。 (五)农民 文化 素质较低。农民素质是影响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才能担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任。但我国的农民素质还远达不到这一要求。农民素质低下将会影响循环农业的发展。 (六) 财政 支持力度不够。表现为:一是财政补贴制度设计不合理。现 行政 策中考虑资源综合利用与 环境 保护的财政补贴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不上缴、减免 税收 、先征后返等,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补贴的效果。缺乏明确的立法来实施 农业 支持政策,致使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不系统、不稳定,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利于农业循环 经济 的发展。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我国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尚未引入循环经济概念。因此,现行税收优惠基本遵循了“末端治理”原则,不能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另外,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税收优惠手段还比较单一。如,对清洁生产、节能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采用减免这一措施,没有充分利用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措施。对涉及环保的技术进步与创新的优惠不足,而且这些优惠政策过于零散,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三是政府投入有限。资金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血液”。尤其在发展前期,必须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满足发展循环农业的基本要求。但我国循环农业与循环 工业 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循环农业的施行者和受益者大多是资金缺乏、信息闭塞、技术落后的农户,不仅 投资 基础薄弱,而且以个 人力 量难以满足中长期循环农业发展对大量资金源源不断的需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依靠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但我国财政资金投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数额还很有限。 二、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理念。一是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教育 。科学揭示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及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是当前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同时,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还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形式 传播 。根据我国 农村 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宣传标语、宣传车、黑板报等多种传播媒介,树立和强化农业循环经济观念,使广大农民进一步认识和明确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由此带来的好处。二是树立全民的循环经济意识和新的发展理念。增强政府、企业及 社会 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农业循环经济的新发展观、新价值观、新生产观和新消费观,尽快实现传统农业经济观念向农业循环经济观念的转变。在发展观上,要体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在价值观上,要将自然视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系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生产观上,要尽可能利用可循环再生资源代替不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利用高科技投入来替代物质投入;在消费观上,倡导绿色消费,限制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一次性产品消费。 (二)构建农业循环 经济法 律法规体系。一是加大农业循环经济 法律 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要加大对已经制定和即将制定的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要通过广泛宣传,使有关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民众所熟知。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这样,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增强民众守法的自觉性,保证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法》及各类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要结合我国已经制定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抓紧制定一部针对性强、内容科学的《农业循环经济法》,以此引导和规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制定各类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再生资源回收 管理 条例》、《绿色农业生产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回收管理办法》等。 (三)加强 农业 循环 经济 的技术创新。一是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我国农业科研人员不足,特别是人员知识水平不高,对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造成严重的制约。因此,必须加大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农业循环经济人才培养规划,力争短时间内培养出大批高素质的农业循环经济人才。二是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体系。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完善推广体制,建立全 社会 、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推广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远远不足。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国要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方式,走 市场 化道路,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入到农业科技投入工作中来。按照“谁 投资 ,谁收益”的原则,调动各类人员从事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或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科技推广中的示范和技术扩散作用。 (四)培育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产业集群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政府应通过财税等手段,加大对基础设施、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和农业信息服务方面投入,鼓励企业间建立学习和交流机制,推动企业间建立联系以促进学习和交流,增强企业间的信任和承诺,形成根植于本地的农业产业集群。园区建设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根据我国现有的区域及产业布局,应制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农业经济园区发展规划,打破传统行业和部门割据,以生产要素为基本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或几个集团内,实现有害污染物的内部闭路循环,使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高效循环利用,使企业相互依存,实现低 成本 、高效益的发展与扩张,形成集聚效益。 (五)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 文化 素质。要加大对农民的 教育 培训力度,尽快把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培养成新型农民;要尽快普及和巩固 农村 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完善 免费 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大批生产经营能手和能工巧匠,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要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以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到农村地区就业;鼓励城市下岗、内退、退休干部和科技人员到农村服务。这样,才能为新农村提供新生力量,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尽快适应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需要。 (六)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 财政 支持体系。在农业 税收 制度创新方面,要继续推进 农村税费 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建立新型的税收制度,为农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全国免征农业税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应在加大对农民补贴制度基础上制定新政策,使农民能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向达不到 环境 标准的农 药 等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收取环境污染税。因为农业环境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农药残留等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农民喷施农药,而是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一定的标准,所以环境污染税的课税主体应是生产企业而不是农民。在农村 金融 制度创新方面,要改革和调整国家财政分配结构,使之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要适当安排生态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小型试验示范活动的补助。对规划中选定的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及 银行 在资金上应有选择地给予必要支持。另外,要立足本地,实行个人、集体、国家三结合,多层次、多渠道筹集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农业循环经济研究———以邱县为例 )[摘要]在生态恶化与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今天,农业循环经济已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农业实施循环经济既能够降低环境污染,保持农业生态平衡,又能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以我国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县———邱县为例,分析农业循环经济成功做法,并总结了农业实施循环经济的要点,旨在发挥其标杆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示范。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循环圈;实现路径 一、引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不是农业强国。长期以来,农业生产方式粗放单一,化肥、农药过滥使用,导致土地板结酸碱化、肥力下降;同时,农村环境遭到破坏很大,主要表现在:农作物秸秆焚烧或废弃污染严重,畜禽粪便污染呈加剧趋势,农村地下水位日益下降等。在此情况下,农民很难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来提高收入,而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为农业发展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以更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降低环境污染,帮助农民增收。本文以我国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县———河北邱县为例,在对其成功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路径。 二、农业循环经济概述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受发达国家循环经济和我国工业及其他社会领域循环经济实践的影响,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生态农业理论,针对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与困难,在进行有效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认识到,只有把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农业发展———在农业生产消费与流通过程和农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及对环境的污染,才能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 (二)农业循环经济内涵及其特征 1.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和技术方法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和产品周期中,可持续利用农业资源,并能减少资源的投入及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最终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农业生态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 农业循环经济遵循四大基本原则,简称“4r准则”:即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的“减量化”(reduce)准则,以废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的“资源化”(reuse)准则,以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的“无害化”(recycle)准则和以生态经济系统最优化运行为目标的“重组化”(reorgan-ize)准则。 2.农业循环经济特征 (1)农业循环经济强调物质的闭环流动。与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相比,农业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农业经济的流向形式是单向的,即“资源———农产品———废弃物排放”,在这种经济中,人们对农业资源的利用是粗放和一次性的。而农业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2)农业循环经济不同于传统的朴素农业循环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形式。在我国传统农业中,人畜粪便、作物秸秆都是农田宝贵的肥源,轮作、间作和生物降解等被充分利用,可更新资源在低生产力水平和小的时空尺度上循环,这些都可以归为农业循环经济形态。但是,这种循环是封闭保守的,并不能使我国农业发展发生根本性转变。只有农业小循环与工、商结合,形成生产、消费、资源再利用的大循环,从小农经济走向城乡一体、脑体结合的—56—农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三、邱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分析 (一)邱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探索历程 邱县属于河北省南部的邯郸市,地处黑龙港流域,是一个总人口只有23万的传统农业小县。2009年,全县gdp超过20亿元,其中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占总量的80%以上,这样一个资源禀赋很低的地区在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几年后,取得了生态和经济的双丰收。邱县实施农业循环经济经历了一个从自发摸索到豁然开朗再到融会贯通的过程。其最初的想法是把资源尽可能多地留在县域内,完成多次增值过程,利用触手可及的生态资源,使资源实现再循环、再利用。从2002年开始,邱县以国家政策退耕还林和污水治理两项基础性工作为起点,走上了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1.就地取材,打造产业链 邱县坚持变粗放式发展为集约式发展,打造了四条循环农业产业链。 第一条链条是“棉花———秸秆发电———工农业生产”链。邱县为充分利用全县皮棉年产量4万吨以上的资源优势,积极增上棉花精深加工项目,形成棉业集群。 同时,充分发挥棉花秸秆的潜能,引进了年发电1.32亿千瓦时的秸秆热电项目。 第二条链条是“棉籽———短绒———棉浆粕”链。该县引进建设了总投资2.2亿元的棉短绒提净加工项目,年加工棉短绒6.75万吨,产值达4亿元。 第三条链条是“种树———林下种植养殖———畜禽粪便还田”链,积极推广林棉、林菌、林鸭、林鸡等立体种养模式,形成了林下种养与树木生长的良性循环。 第四条链条是“养殖———沼气———农业发展”链。 为实现沼气建设与养殖业、种植业的良性互动,邱县积极引导农户利用牲畜粪便建设沼气池,并利用沼液、沼渣发展棉、果、菜等生态农业。 2.废物利用,构建循环圈 邱县在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注重推进农业产业链条内部的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将同一产业链条的节点企业集中放置,集群发展,实现资源再利用与再转化,使产业链首尾相接,形成闭环。邱县引进建设的总投资13.49亿元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秸秆热电、县城供热、速生基地林四个项目,就是一个生动的实践。 3.补全缺口,激活循环网 水资源短缺是制约河北省南部地区工农业发展的瓶颈,邱县投资1亿元建设了全市首家县级污水处理厂,使90%以上的工业废水得到集中处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于水的需求,是整个循环经济顺利运行的重要一环,同时,邱县积极谋划总投资5500万元的中水回用项目,日供中水2万吨,为华林纺织、秸秆热电等用水大户企业提供水源,年可节约地下水54万吨。 通过一系列的项目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基本形成,如图1所示。 图1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框架 邱县农业循环经济真正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大大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果。2009年邱县万元gdp能耗1.110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12%;与2005年相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cod削减201吨,削减率11.8%;二氧化硫削减63吨,削减率10.05%;与此同时,农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 2009年,邱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121元,增长7.8%;一大批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的新建与开工,还有效地吸纳了退—57—王玖河王鑫:农业循环经济研究———以邱县为例出的劳动力。截至目前,邱县农业经济链条吸纳就业达到4万余人,占了全县人口的近1/5。 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的路径 (一)一个主导 1.转变思想在发展思路上,领导干部要彻底改变以往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片面追求gdp增长而忽视资源和环境问题的倾向。要树立循环经济意识,在农业经济发展上确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效益提高的基本方向。 2.协调控制 由于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在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才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借鉴其他地区发展循环农业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发展循环农业的总体规划,确定出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实施措施,做好与各部门发展规划的协调工作,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必要条件。 3.宣传教育 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增强农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发展循环农业的好处和典型事例,使农民逐步培养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两个保障 农业循环经济的开展区域为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法律法规意识较为淡薄的农村。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推广创新型科技是循环农业良好运作的保障。 1.制定相关法律 加快制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 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其中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农业生产者的各自职责及其违法后的法律责任,把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化;实施优惠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调动农民及社会各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性;颁布政府奖励政策,奖励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推广创新科技 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动。 一方面,要研究多种具体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特别是体现新型农业现代化、市场化之路的循环模式,对现已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另一方面,对如何应用诸如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来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的利用加大研究、创新力度。 (三)三个支柱 1.龙头企业的带动这里所说的龙头企业指那些由农业衍生出来并直接面向市场的企业,如邱县的服装厂和家具厂等,循环经济能否运作良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企业在市场中的表现。借助于循环经济的特点,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先天优势———完成了从原料到成品多层价值链的增值,形成了链条的集成效应。因此,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把握市场动向,了解行业趋势,在此过程中,可通过构建信息平台获取市场信息,与客户进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企业知名度,创建自有品牌。 2.科技人才的参与 循环农业的开展,需要技术、管理方面的支撑。一方面,可以从外界聘请相关专家,充分利用其循环经济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对农业循环经济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与事后总结,降低实施循环农业的风险,提高其运作效率。另一方面,加大自有人才的培养,对于某些高尖端技术以及管理职位,可吸纳本地区的农村大学生,这样既缓解了就业压力,又能为企业注入知识血液。 3.以循环为导向的合作 农业循环经济以节能降耗为目标,循环可大可小。 传统农业生产环节中资源的循环利用,即为“小循环圈”,如:玉米———秸秆———牲畜饲养———粪便———玉米; 以农业产业为起点,将农产品加工企业集中放置,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第一、第二产业之间的资源再利用、再转化,构成“中循环圈”。通过建设重点项目,补缺短板,盘活链条,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发展后劲,则可形成“大循环圈”,如图2所示。 因此,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农业产业链条之间合作的同时,还应将视野放宽,不能拘泥于县域内部,一个县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如果能够看到其他县区的资源优势,与自身情况形成互补,构建出一个更大的循环网络,对于发展整个区域经济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政府部门应加强信息收集能力,积极与其他地区洽谈、合作,将优势集成化,把循环经济做大做强。 五、总结 农业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是出路,这是21世纪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成功为我国众多农业县市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新范式。事实证明,只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结合自身情况,吸引外资,补全经济链条,逐步提升农民的循环经济意识,就能够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同时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水平,使我国农业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关于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研究 摘要:农业循环经济这种新的增长方式的推广需要相应设施的建设、相应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这些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哈尔滨循环农业发展缓慢、基础薄弱,且存在政府支持有限、融资渠道窄、融资环境欠佳等问题,因此,大力推动金融支农势在必行。本文从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调查研究,就金融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支持不到位的普遍现象,找到存在问题的环节,归纳与总结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促进哈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 金融 哈尔滨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含义 农业循环经济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发展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资源开发、生产活动、产品消费全过程中,通过相关技术推广、财税政策鼓励、市场机制推动、优化产业组织,使资源得到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生态建设得以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改善、农村景观得到保护、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得到协调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金融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长期以来,哈尔滨市农业经济走的粗放型道路,随着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必然选择,而作为一项系统而复杂的长期工程,其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但是农户和企业大多资金缺乏、投资基础薄弱,而且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建设周期较长,前期投入多,盈利少,私人部门对此积极性不高,且政府资金有限,只能发挥补充和引导的基础性作用,如何扩大融资渠道、改革融资环境已成为焦点问题。这时就需要金融资源投入该领域,金融支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势在必行。 三、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总量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 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期,必然有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沼气池建设、节水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建造等。而个体农户资金缺乏、投资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大规模整体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需要。另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的风险和资金需求规模的庞大,也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 (二)金融体系发展滞后 一直为农村提供资金支持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储机构,但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还未形成;农业保险业务发展困难,有的因亏损被迫收缩范围甚至取消;受政策性制约,农村的民间金融因经营行为复杂、监管困难,始终没有得到良好发育,近年大热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哈市也没有得到发展。除此之外,拆借、票据、存单、证券、黄金、外汇、农产品期货等市场发展不健全,租赁、典当等服务不规范,融资总量中直接融资占比重低,风险投资缺乏,也不利于多层次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三)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不足 首先,金融机构对发展循环农业的认识不够,没有正确认识循环农业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且循环农业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存在高风险性,又缺乏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导致支农积极性大大降低。 其次,各金融机构本身发展存在问题:农业发展银行不吸收存款,业务面窄,其信贷业务只界定为对粮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及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追求商业化经营,农村营业网点迅速减少、从业人员逐渐精简;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且积累了大量的呆坏账,严重影响正常经营;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造成支农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最后,贷款额度小,只能满足简单的农业生产资金需求,且还款期短,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信贷投向失衡,大部分投在了种植业和养殖业上,而农产品转化加工业投放额度却很少;农民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是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业务发展缓慢。 (四)融资政策不足,社会环境欠佳 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激励乏力,没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手段来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村循环经济服务,从事农村信贷的银行没有在本金、央行再贷款、风险拨备、利率、营业税、所得税和监管标准上有更多的倾斜和优惠;缺乏健全担保体系且抵押、评估、登记和公证手续繁琐、时间较长、收费较高。 (五)农村信用环境欠佳,融资条件不足 哈市当前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不良资产比例偏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户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贷款有效抵押不足、自身资信质量不高且缺乏有效担保,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审批前提条件,无法评级、无法授信。 四、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发挥政府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制定有利循环农业融资的优惠信贷政策和加大财政转移支持力度,从而吸引和促进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和外商资本进入农村;还可通过不同的金融信贷倾斜政策作为商业金融机构资金选择投资重点的重要指示信号,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 优先支持和保证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等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的信贷资金投放。 (二)各主要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发挥自身支农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发挥自身业务优势,要以低息或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弥补循环农业基础项目长期建设过程中商业信贷缺位的问题;尝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农产品协会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放贷款。 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用社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支农意识;加强业务创新,除保证以往的小额信贷外,要加大放款力度,增加大额、中长期信贷,同时积极探索新的保证方式;与其它商业银行加强联系,开展资金拆借、票据贴现业务;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做好进一步改组为商业性银行的准备。 农业银行应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担负起支持农村经济、促进工农业均衡发展的重任,政府通过以贴息和担保方式吸引银行把支农贷款投放的重点向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农户和企业倾斜。 (三)进行金融创新,多渠道拓展融资途径 积极支持循环农业企业上市融资,适当降低其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标准及给予优先核准;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适当放宽发行债券条件限制,鼓励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支持有利于发展循环农业的并购活动,以帮助企业降低运行风险;鼓励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循环农业企业和项目,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参股或债权等方式投资;加快实施产业创投计划并吸引更多的风险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对于哈市循环农业的大型项目建设应大胆、灵活使用项目融资方式。 (四)加强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的建设 由于哈市的农业生产面临较高的风险,要实现循环农业的稳定发展,必须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构造政府主导的,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具体为:开展法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制定农业保险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加快农业保险品种的开发。 (五)完善担保和准入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业担保体系,改进信贷担保方式,丰富担保品种。推广专业担保公司承保;积极探索新型抵押方式,如采用林木、库存商品、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物;可建立“哈尔滨市循环农业发展保障基金”,业务重点面向大宗农业贷款,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也可向金融机构提供利息补贴。加快研究独立的农业循环经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同时,建议各银行适当降低该类企业贷款准入条件,增大企业融资的可选择性和可行性。 总而言之,农村循环经济是一种科学、经济、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其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我们要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融资渠道的基础上、为农村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化的融资环境和融资体系,改革发展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体系,推进与之相关的金融资源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地满足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促使哈市的农业循环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合川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融资问题分析 摘要:循环经济是一种科学、经济、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这种新的增长方式的推广需要相应设施的建设,相应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需要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现有的融资渠道,才能全方位地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化的资金需求。这要求我们要为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化的融资环境和融资体系,改革发展循环经济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体系;推进与循环经济相关的金融资源创新;拓宽融资渠道等。从合川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合川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循环经济;融资渠道;农业融资 1 引言 农业循环经济是当前经济建设的一个重点,而农业经济本身一直存在的融资问题却成为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目前如何扩大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渠道,改革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环境是目前解决循环经济资金出路争论的焦点。在这里,本文以合川为例,分析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问题。 2 融资对于农业循环经济的意义 经济活动与融资始终是密不可分的,发达的融资渠道体系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而循环经济,特别是农业循环经济更需要健全的融资体系的支撑。地方农业融资渠道本身就存在很多的不足。另外,农业作为循环经济产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循环经济技术比传统技术更为复杂,往往交叉涉及了多个科学领域的成果。对设备、原料要求更高,技术更新更快。这些都需要保证资金融通渠道的畅通、稳定以及多元化来满足资金需要。因此需要健全和建立多融资渠道为区域农业循环经济提供有利的金融支持。 另外,循环经济也强调跨产业循环,因此对于金融要发挥作用还可通过建立金融与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互动来实现,使融资作为区域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中的一个环节。目前,结合国内外产业发展的实践,循环经济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下列五种:清洁生产模式、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生态农业园模式以及商业化回收处理模式。在这些已有的循环经济模式中,农业主要以生态农业园模式为重点,在区域农业生产中逐步建立起生态型农业基地,以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和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针对农业企业、农户等相对较小的经济主体来发展。融入融资环节后可发展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如:在农业循环经济的初始阶段,引入金融手段,作为一种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因素,直接为经济发展提供初始融资支持和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以此确定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次序,对不符合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或有损生态的产业、行业实行限制性发展政策,通过金融手段促使其自然退出循环经济圈;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贯彻供给引导型为主导的金融发展逻辑,从多方面引导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在循环经济充分发展阶段,实行需求尾随型与供给引导型相互作用与相互促进的金融发展路径,金融通过多方面创新以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求的变化进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而循环经济发展通过不断提出新需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等方式促进金融总量增大和结构优化,以此推动金融发展,从而实现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循环发展。 3 合川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现状 3、1 资金总量投入不足,无法满足发展循环经济需求 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期,必然有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沼气池建设、节水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建造等都需要资金。而循环农业的主要施行者和受益者都是资金缺乏、信息闭塞、技术落后的个体农户,不仅投资力量薄弱,而且难以满足大规模整体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资金需要。另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的风险和资金需求规模的庞大,也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目前,合川农业循环经济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投入和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对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支持渠道狭窄,没有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筹资机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薄弱是我区亟待解决的状况。 3、2 金融体系发展滞后,业务范围限定限制循环经济 一直为农村提供资金支持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机构,但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还未形成。2006年合川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农业贷款余额117753万元,占全区农业贷款的95.06%。并由于这些金融机构本身也在经历改革,内部业务体系也还未完善,对于农户的融资服务还无法实现个体化、差异化,农业经营者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相应的资金。同时金融机构在防范和处治风险方面的能力比较薄弱,加上农户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认识不够,使得正规金融业务难以普遍开展。另外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由于初期经济效益不佳,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审批前提条件,限制了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部分金融机构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不够,没有正确认识地方循环经济建设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看到循环经济蕴含的巨大商机。发展循环经济,以拉长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同时要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这就为金融机构贷款营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甚至是将融资体系也纳入到循环体系中来。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地方经济繁荣了,居民富裕了,又为金融部门提供更充裕的资金,循环经济与金融业应是和谐互动发展的关系。 另外,在循环经济的融资总量中直接融资占比较低,过分依赖间接融资来满足需要是目前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融资形式。由于直接融资以及风险投资的缺乏,极大地制约了农业循环经济的资金供给。 3、3 有效的融资政策缺乏,对循环经济支持有限 循环经济项目大多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社会效益突出的特点。这三大特点来看,对于循环经济投入的资金具有风险高、规模大、收益有限的特点。因此对各融资渠道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有限的收益缺乏相应的财政贴息、免税等补偿政策,加上资金逐利避险的本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渠道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循环经济的公益性特点没有在金融政策中得以完全的体现。 4 发展和完善融资渠道的对策 4、1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循环经济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生态价值,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然离不开政府的投入。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农业技术;另一方面要大力鼓励对已开发技术进行全面的推广。目前沼气池的普遍推广,已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另外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技术来解决农用地膜再利用、农业废水循环再利用等问题-这都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进行研究和推广。这要求各级政府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循环农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即技术研发的补贴发放,鼓励农民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同时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改善种植生态环境。另外政府要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的管理,避免出现农业财政资金预算不落实、农业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农业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慢等现象,切实提高农业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 4、2 完善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运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另一个资金途径必然离不开金融机构这条重要资金渠道。 首先,要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必须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农业发展银行本身有着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实施的义务,因此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以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弥补循环经济基础项目长期建设过程中商业信贷缺位的问题。另外应该把对偏向扶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条款纳入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其他渠道如财政、商业银行及其他社会渠道对农业的投资全部统一由农发行负责管理。 其次,要继续发挥农村商业银行的作用,要及时调整经营理念和营销模式,重新拟定资金成本系数和利润考核制度,通过政府以贴息和担保方式,吸引银行把支农贷款投放的重点向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农户和企业倾斜,向农村种养殖业大户倾斜,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同时,各商业银行还要根据循环经济的实际,不断实现金融业务的创新,完善对循环经济的差别化服务。通过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拉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 最后,应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以及信贷担保机构,逐步由政府主办走向商业化,引人民间资金或外资,扩大循环经济融资来源和总量。 4、3 努力提高循环经济主体自身造血功能 由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受益人是农户和企业,可以通过改善他们的自身造血功能来实现发展循环经济。 对于经济上困难的农户,一方面对陷于贫困的保障对象给予资金和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时动员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教育、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健全综合社会救助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政策、科技、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发展生产,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循环经济,促进其自食其力。为此,首先必须做好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思想教育、技术培训,激发他们的活力,使其具有“造血”功能。其次加大劳务输出,使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农户能实现就业,有一个固定的收入。再则指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搞多元化经营,向高效农业和精品农业发展,通过增加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延长农业产业链,减少农业资源污染和增值来增加农民收入。 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实施一些优惠政策,如信贷、税收上的优惠政策,鼓励多途径融资。 5 结语 从以上分析来看,合川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过程中仍然面临资金渠道单一、资金数量有限的问题。针对这个情况,合川市作为重庆市最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应通过政府引导,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最大限度的挖掘融资渠道,吸引资金满足合川农业循环经济资金需要。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障碍及解决对策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应该如何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呢?这是学术界和政治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循环经济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的有关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障碍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给出了探索性的思路。 [关键词]江西省 农业循环经济 障碍因素 解决对策 江西省是一个农业大省,要使江西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江西农业发展并不容乐观:由于长期对农业掠夺性经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政绩,忽视了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江西省农业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江西省经济的整体发展。 一、江西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义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现代农业进程。现代农业发展的研究与实践是全面实施我国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与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发展连成一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动农业领域“产业共生”、“要素耦合”、“整体循环”、“综合利用”和“产业生态链”。因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利于推动江西省现代农业进程,使农业融入时展的潮流。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省和谐农村建设。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历来是人们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同会导致经济后果的不同,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是单一追求高产出,采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不顾生态环境后果的不可持续模式。而以循环经济为中心的农业发展模式,是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是推进江西现代农业发展的必要措施,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可行途径。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生态环境建设。传统农业所面临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耗竭的问题日渐突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可以将农业发展成为一种“食物网”的循环型生态农业系统。在该系统的各子系统之间形成了一种高效、联动式的循环经济体系,使无机环境、动植物以及土壤之间形成闭路式能量和物质循环系统。 二、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的障碍因素 江西是一个农业大省,但是,由于长期对农业掠夺性经营,片而追求实物产出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江西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因此,制定和实施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对于推进江西循环经济建设、促进农业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江西省近几年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来看,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因素在于以下几方面。 1.农业资源相对紧缺且利用率不高 江西是一个耕地资源相对紧缺的省份,耕地面积占全省上地而积的20.81%。人均耕地而积相当于全国人均耕地的50%,世界人均耕地的15%,人地矛盾严重。1985年以来江西省耕地面积日益减少,而且每年的递减幅度基本上呈上升趋势。耕地用地率为22.5%o,全省复种指数为17.37%。全省耕地质量总体上不太好,中低产田占全省耕地而积的78%。在这有限的耕地中,土壤质量下降或土壤退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后备土地资源数量有限,开发利用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 2.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江西是我国南方水上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每年土壤流失总量相当于0.83万公顷耕地被毁,一些地区被称为“江南沙漠”,有的地方一度呈现“山上无鸟叫,河里无鱼虾”的荒凉景象。据统计,2005年全省水上流失而积3.35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0%。其中,轻、中、强度水上流失面积约各占总流失面积的1 /3。同时,江西是暴雨多发区,年土壤侵蚀总量达1.65亿吨,相当于损失8333公顷耕地20cm厚的耕作层,所损失的养分折合有机质约200万吨,氮、磷、钾等无机肥约225力万吨,其中,仅无机肥损失量就相当于江西省3年的所需总量,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亿元以上。农业生产要素污染严重,工矿“二废”的不达标排放和农药、化肥、农膜、动植物激素、动物抗生素等农业化学制品的不合理使用,导致江西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3.农业科技文化素质偏低 我国农村人力资本积累尚处于初中和小学教育阶段,地区间不均衡性也相当突出。。江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低,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目前,江西农技推广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队伍不稳定,农技人员推广农技的主动性不强以及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单位联系合作少,农技推广项目与科研成果脱节都造成了许多科研成果没有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对于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在农村和农民之中还普及,人们还没有充分领悟到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质所在。例如,据了解,江西省吉安市沼气发展在江西算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可是在最近的沼气普及当中,许多农民并不是乐意接受,他们对开发沼气持怀疑态度。 三、发展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的解决对策 针对江西省上述关于农业循环经济的障碍,下面以农业循环经济理论为基础,探索性地给出了几条路径。 1.要让政策制定者及实施者和农民科学全面地理解循环农业 对于循环农业不能作形式上的理解,认为循环经济就是“闭环”经济,循环农业就是“闭环”农业。循环经济的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优秀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废物排放”。并不是说不消耗资源、不排放废物。如果对循环经济和循环农业不能科学全面地认识,势必影响循环经济,包括循环农业地发展。这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农业生产要尽可能地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投放量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仅次美国的第二大农药生产国,每年农业生产使用农药面积达2.4亿公顷以上,80%的农药直接进入周围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每年每公顷使用化肥325公斤,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化肥每公顷使用化肥225公斤的安全线。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不仅使耕地肥力下降,土壤板结,而且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也直接影响了农产品质量。要发展循环农业,就应该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尽量使用有机肥,在农科物病虫害防治上多使用生物防治技术。 3.大力发展沼气,桔杆气化及自然能利用技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桔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目前江西沼气业发展态势良好,现在只需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农村能源建设就能够得到较快发展。发展农村能源,充分利用生物能和自然能,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也有利于发展循环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与对策 内容提要:本文揭示了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为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是机制滞后,因而,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就是进行机制创新,它主要包括:优化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建立职责分明的社会参与机制。 关键词: 农业循环经济;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对策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优秀,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系统,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的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效益“双赢”。我国农业发展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机制,从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农业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农业资源禀赋较差,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目前,我国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并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与人口、耕地分布状况极不协调,长江以南地区总水量多而耕地少,长江以北水资源少但耕地多,在我国的华北和西北地区,干旱少雨,严重缺水。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全国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临界值的县(区)达666个,占全国县(区)总数的23.27% 。我国森林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只有0.12公顷,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6。就是这样紧缺的农业资源,由于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使得它们日趋减少。因此,在目前这种状况下,靠大规模增加资源投入来满足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是不现实的,根本的出路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循环经济。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农业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据统计,全国受“三废”污染的耕地约2186.7万公顷,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特别是乡镇企业,由于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导致在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就直接把“三废”排放到农田,成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最大危害。此外,在农业生产中,一些农用化学物质,如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化学除草剂、作物生长剂等,由于长期不合理的使用或过度使用也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沙漠化面积扩大,草场退化,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逐渐消退或消亡,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化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我国现行的农业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消耗和低效益的粗放型农业,在这种模式下的农业,环境被农业生产者当作资源自由获取和废弃物自由排放的载体,其结果导致生态恶化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类的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加快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是为了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洁净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改变农业生产者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缓解和消除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机制滞后: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 作为一种根本不同于传统农业的新的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对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它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参与以及公众的热情支持,而恰恰是在这几个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 1.政府推动机制紊乱。循环经济的运行机理表明,政府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和驱动力量,循环经济发展得比较好的国家,基本上靠的是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动,在这方面,我们还有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一部完整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无法可依。第二,政府各个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中央政府还没有指导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规划也不明确。第三,各级政府在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政策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严重不足。第四,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第五,政府各部门协调合作不顺。第六,农业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还需大力加强。正因为如此,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并不大,与我们的期望值相比差之甚远。 2.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亟待加强。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农业生产者内在动力不足,对循环经济的责任感和认同感不强,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浪费了可利用的资源,污染了环境。第二,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力量不足。第三,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缺乏,融资渠道不畅。 3.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这主要表现为:第一,我国相关法律对公民参与的权利、责任以及具体程序的规定不明确。第二,由于信息闭塞,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造成他们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社会参与意识淡薄。第三,中国缺乏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非官方的绿色环保组织,使得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少了一些必需的中间环节,极大地影响了公众的参与热情。 三、机制创新: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优化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 (1)建立和完善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除了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法可依,同时,还应注意立法的质量,使该法律的可操作性强,用它来规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2)合理规划,整体协调。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为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可“一刀切”,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既要考虑整体布局,也要考虑本地特点,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3)完善政策。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4)加快科技进步,提高技术水平。科学技术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政府应重点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支持建设农业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技术、管理和政策等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论资源约束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业 循环经济 资源瓶颈 论文内容摘要: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一直未能摆脱传统农业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工业化以来出现了资源高消耗、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制约农村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因此,遵循科学发展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摈弃传统农业的掠夺性经营方式,把农业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优秀,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目前,循环经济在工业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较多,但对农业方面的关注尚显不足。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而且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并且资源未能充分利用,面临着资源短缺、污染严重、农产品品质下降等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因此,树立资源忧患意识,科学利用有限资源,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和特点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农业循环经济就是将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当今高科技成果和手段,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它要求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物资的投入量和废物的排放量,通过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和过程后各层次的物质和能量循环,实现系统物质再生循环,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农业循环经济不仅要追求农业经济内部的良性循环,而且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的统一,最终追求的是融入社会层面上的“大尺度循环”,即在整个社会经济领域,实现工业、农业、生态之间共同发展和交叉利用。 (二)农业循环经济的特点 对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作为一种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强调的是在生产活动之初尽可能少地投入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中尽可能少地消耗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末尽可能少地排放生产废弃物。农业循环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农业循环经济强调发挥农业经济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形成产业集群。这样容易在集群区域内形成有特殊的资源优势与产业优势和多类别产业结构。这样才有可能形成优秀的资源与优秀的产业,成为生态产业链中的主导链,并以此为基础将其他类别的产业与之连接,组成生态产业网络系统。 2.多样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充分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精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各产业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协调发展。 3.高效性。农业循环经济通过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可达到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物产生、物质循环利用、消除环境破坏及提高经济发展规模和质量的目的,从而实现经济增值,降低农业成本,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同时,农业循环经济还拉长了生产链,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型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4.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充分使物质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可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常规发展为持续发展,把环境建设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制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 (一)土地资源短缺且利用不合理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就不可能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人口众多、耕地相对短缺又处在高速工业化的我国来说,问题就更加突出。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2005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约相当于美国的1/8、印度的1/2。与1996年相比,不到10年时间,耕地净减少1.21亿亩;仅2005年一年,全国耕地净减少542.4万亩(《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上海、福建等地的人均耕地已接近或低于联合国规定的“0.053公顷/人”的危险点,而农业大省山东省人均耕地面积也仅为0.081公顷/人。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市场价值显现,许多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和田块的荒废。这些不仅造成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也对短缺的土地资源造成严重冲击。 (二)水资源供求失衡且利用不合理 目前,由于农业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造成农业水资源质量持续下降,农业用水缺口逐年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污染严重,进一步成为可供利用水资源供求失衡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3)报告,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1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并且全国各流域水资源状况南北方差异巨大,北方地多水少,耕地面积占全国的59.6%,而水资源量仅占14.5%,其中耕地占全国39.4%的黄淮海地区水资源量仅占7.6%;南方水多地少,耕地仅占全国的34.7%,而水资源占了80.9%。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20%,但北方多数区域已经超过50%,远远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40%的警戒线。正常年份全国灌区每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城市缺水60亿立方米。因缺水减产粮食造成的经济损失约500亿元,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 (三)环境污染严重且生态系统退化 从20世纪中叶开始,我国为促进农业发展,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目前,我国化肥使用量占全球的30%。据测算,化学杀虫剂中被真正有效利用的部分仅为10%-15%,其余大部分则逐渐散失在空气、土壤和水当中,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更为严重的是化肥、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成为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农业的粗放型经营,无序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和景观的破坏、湿地面积减少、调控功能明显降低,使洪涝灾害威胁依然严重。 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表明,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的资源环境将会承受巨大压力,这种“资源环境的稀缺性”一方面会引发资源价格和环境价值的提高,加大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将促使人们对传统生产方式进行深刻反思,在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资源使用总量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情况下,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经济需要和生态需求。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经济杠杆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现代经济学认为,微观经济主体往往只关心本身的利润最大化,而很少关心外部成本或社会成本,产生了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不一致的负外部效应,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将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比如征收环境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矫正外部负效应,实现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财政收入最大化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制度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加农业的财政投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建立循环型农业推进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环境管理,为循环农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立法相呼应,建立我国循环农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为此,我们要建立起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收购、销售、运输、技术等服务组织,并制定出相适应的法规和政策,为农业循环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政府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其所需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对政府来说责无旁贷,并且只有政府才能承担起这一艰巨的任务。因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由政府出面组织生态经济领域专家对循环经济如何与农业发展实践结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结合实践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出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干部考核指标,杜绝仅把经济增长的gdp作为唯一考核标准的现象。 (四)加强技术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生产技术范式的革命,它必须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点,重点组织开发资源节约和取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技术和“零排放”技术;加强研制和生产对环境温和的新型肥料,减轻环境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发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开发生物农药取代化学农药。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和节约消费,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法规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政策调整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经营行为有利可图,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机制;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机制。鉴于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为缺乏和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当地政府应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立法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纳入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责范围之内,加强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重要性的教育、宣传和引导。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浅议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以及农村发展 摘要:本文对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村循环经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 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不能脱离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大背景,只有在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大背景下,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定位才能更准确、视野才能更开阔,提出的发展对策才能更有效。因此,本文对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一、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持体系 1.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物质支持 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即用现代工业来武装农业,实现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学化。农村循环经济是建立在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的基础上的,具有集约、高效、持续的特点。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使农村循环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农民能够从中获得比较收益,也就具有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动力,从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持 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即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在农业生产上广泛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化学技术、耕作与栽培技术以及饲养技术等。测土施肥技术、化肥深施技术、生物肥料的应用、农药的科学施用技术、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微生物农药的应用、适时揭膜技术、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等,在这些技术的应用中都体现着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对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持作用。正是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使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具备了技术可行性。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农村循环经济必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3.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服务支持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农民,一头连着千变万化的市场,为农民提供培训、技术、资金、信息等等方面的服务。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为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农民能够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过程中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是农村循环经济得到发展的必备条件。 4.农民素质提高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能力支持 农民素质的提高能够为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一方面,农民思想观念的提高使农民认可、接受农村循环经济,并且具备较强的现代市场意识。另一方面,从生活消费角度考虑,农民可持续消费的意识和观念的培养和确立以及可持续消费知识和消费技能的掌握,必将对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5.农民收入提高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经济支持 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经济能力就逐步增强,农民就有经济实力购买相应的机械设备、建造相应的设施、采用相应的技术。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也大大增强,有意愿去尝试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产设备、新的生产技术,以期从中获得更大的收益。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就会更加关注生活的质量,环境意识会逐渐增强,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意识也会逐渐增强。 二、农村循环经济使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迈向更高层次 1.农村循环经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传统农业劳动生产率极低,资源没有得到有效配置。现代农业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具有很高的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现代化就是要把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现代农业虽然由于其高度发达的农业生产力而有效地改造了环境从而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但却常常由于急功近利而破坏了农业持续发展的资源条件。农村循环经济把可持续发展融入到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使现代农业具有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而成为更高层次的现代农业。 2.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业产业链延长 按照循环经济的观点,废弃物只不过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一方面使原有产业链中的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变废弃物为资源,把原来的废弃物纳入到新的产业链中。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在农业生产中,通过化肥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立体种养达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护资源、减少污染,通过农膜的回收利用、秸秆和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达到变废为宝。农业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使农业产业链延长,而且新形成的产业链藕合到原有的产业链中,使农业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 3.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及其生活质量提高 农村循环经济使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废弃物的资源化可以创造新的收益,农民的收入势必因此而获得提高。农村循环经济使农村的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资源、环境得到了保护,农业的持续生产能力也得到了保护。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现代化和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力长期持续稳定地提高,势必使农民收入长期持续稳定地提高;生态系统或生态环境长期持续稳定地改善,也势必使农民的生活质量长期持续稳定地改善。 三、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协同推进 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持体系,而农村循环经济使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迈向更高层次,他们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在发展顺序上不存在先后的问题,而应该协同推进。没有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农村循环经济只不过是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没有农村循环经济的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只有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协同推进,才是最优的选择,也才能真正推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关系探讨 [摘 要]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经济走的是一条传统的粗放型增长的道路,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人类要想从生态恶化的状况中挣脱出来,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下去,就必须摆脱传统的生产模式,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与生产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模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是解决“三农”问题,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关系 农业是与自然界关系最为密切的产业,本身具有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而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现代我国农业困境的必然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帮助农民致富的可行途径;是整个社会实现大循环的必要环节;是解决环境问题,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之路。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21世纪全面小康社会的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综合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以往我国政府在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内容,而且是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形成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风貌为目标,以加强农村道路、水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综合建设计划。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物质不断循环再生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 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3r原则和减少废弃物优先原则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从根本上消除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农业资源投入、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体系,转换为依靠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体系。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用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的农业经济活动。农业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通过农业资源的低开采、高利用,实现农业清洁生产,将生态农业建设和提倡绿色消费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农业生产活动,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方式。农业循环经济已逐渐成 为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主潮流和趋势,是21世纪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 (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虽然农业循环经济是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名词,但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我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生态专家王如松指出:“循环经济是中国人创造的,我国具有7000余年发展历史的传统农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循环经济。”他的论述表明,国内具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良好基础,在我国农村与城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大有作为。 2.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我国城郊融合的需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尽快实现城郊融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受城区经济飞速发展的影响,郊区经济结构大部分已实现由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三产业为主转变。但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与农争地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土地的使用和土地的收益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的新热点,尤其是农民失地、失业问题日益严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循环经济为理念,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通过优化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延长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发展生态农业。 3.农业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改善需要发展循环经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维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高能耗、高物耗和对环境的高污染问题。由于多年来片面地追求实物产出量和经济效益,带来的消极面是农业生态环境、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已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改善修复这种脆弱的生态环境,必须积极走循环型生态农业、生态城市之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农业体系方面,要求以“绿色种植”和“有机种植”为主,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杀虫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内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逐渐走向生态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按照我国的发展目标,我国的经济总量将在未来的20年里再翻二番,然而,按照我国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能源、资源和环境都无法支撑这一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寻找新的发展思路,开发 资源与能源利用率高的发展模式。而循环经济的优秀就是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因此,我国政府以循环经济作为发展的基本国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意义 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任务是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恰能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摒弃粗放式经营,根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这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要求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实行集约化经营,增加农产品的生产品种,深化农产品的加工,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防治污染,采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都会增加和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这既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又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农民增收、走向富裕开辟出新的途径。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农业污染、保护农村环境的必然选择。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我们的农业生产存在着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才能有效地解决传统农业生产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清洁生产,要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有效地减少了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减少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遵守生态规律,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产品质量,杜绝了农产品污染问题。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推进产业的生态转型,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探寻各种模式的循环链式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化农业、观光农业,带动相应的加工业、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永续利用,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业关税被逐步降低,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入我国,我国农产品面临着更大挑战。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也逐渐走出国门,更多地参与到全球化竞争中去。近年来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利益,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对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要求尤为苛刻,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境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这给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出口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清洁生产,以此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循环经济的实践,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应该将各地的典型经验加以总结,在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推广,将循环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的水资源、耕地资源、草场资源的严重不足,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提高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从粗放增长向节约资源的集约增长转变,可以起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作用,促进农村的产业升级、改进农业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的作用,可以使我国的农业生产获得更进一步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运用减量化的原则,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节约农业生产资源,这样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是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保护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农业循环经济是生态化的农业经济,是保护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效利用农业资源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近30年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也获得了迅猛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农村的生活环境污染、土壤肥力下降、自然生态遭到破坏、资源枯竭等严峻的问题也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要求我们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走发展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尽量化解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与难题,使新农村建设建立在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生活质量提高的良性循环关系的基础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中存在的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措施。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指导农业生产,提倡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减少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有利于农业资源的保护,有效地降低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遏制了大量施用化肥农药与机械作业,可以避免耕地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减少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问题,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就是要统筹规划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进行总体规划,对农村的土地、水资源、肥料、农药、能源、饲料等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产生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真正做到“吃干、榨净、无害回归自然”。只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各种各样的循环链式发展模式,促进各种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高效利用,才能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改善。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的民主建设的需要。农业循环经济在农业系统内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将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通过衔接,使农业生态产业链得到延长,并形成了闭合循环、协调发展的产业链。这样的一条产业链能够将单个的农民联系在一起,强化、拓宽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与沟通渠道,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推行的仍然是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模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民是以个体的身份,通过选举、民意测评、表决等方式参与农村的发展决策,以这样的方式参与,影响的程度相对较低。通常情况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越高,民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就越多,农民的意愿在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决策中获得的体现就越可能充分。 农业循环经济是现代化的农业经济,要求建立起相应的组织形式,使农民以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的全过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及对新农村建设的参与程度,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循环经济生态农业管理研究 摘要: 当前,我国已经制定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目标,确定了发展方向,并且具备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基础,由此可见,发展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的时机已经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与企业应积极探讨可以实现高效生态农业生产的新型模式,在不同的地区不同选择不同的模式可以助力于高效生态农业生产目标的实现。为了给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保障与支持,政府还应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并且健全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这样才能使我国农业生产尽快实现高效生态,并充分体现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价值。 关键词: 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形成机理;模式选择;政府管理 引言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剧,中国农业在近50年的快速发展历程中也逐渐摸索出符合中国实情的特色农业发展道路。时至今日,我国的农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面对资源节约型社会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难题,要保持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充分利用资源,在循环经济体系下实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目标。2013年1月23日,国务院下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中第4章就构建循环农业体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要求“农业领域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至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秸秆利用率、渔业养殖废水利用率以及林业‘三剩物’利用率都达到80%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基于循环经济的视角深入探讨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机理,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农业发展模式,并且要从循环经济理论基础与实践出发,探索也可以促进我国高效农业发展的新思路。 一、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机理 循环经济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农业实现高效生态也需要充分的利用循环经济的原理与技术方法。我国高效生态农业形成具有历史必然性,这是由于在循环经济的引导下,当前高效生态农业已经形成了明确的目标,并且具有了清晰的发展方向,同时具备了相对稳定的发展基础,这些因素的具备促使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 (一)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目标 高效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系框架上形成了最先进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循环经济下的高效生态农业不仅体现为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之间矛盾的化解、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还将体现农业生产在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三效合一目标的实现。高效生态农业在目标机制的作用下,开启了发展之路。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经济目标要求在产品开发与生产方面,不仅要做到质优、营养、安全,还要追求更高的产品附加值,以期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开发多样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形成完备的农产品生产链条,吸收更多的社会从业人员参与到农业产业中来。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社会目标就是使农业不再以单一的农业生产形式存在,而是需要进一步挖掘农业生产的传统文明、文化与精神财富,通过为城镇居民提供旅游休闲、民俗文化传承等服务内容,发挥示范辐射功能,给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生态目标则是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节省自然资源的利用。充分利用农业具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以及减弱噪音等功能,使其生态效益显现出来。 (二)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方向 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方向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参考、约束与监督。结合我国农业经济、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实际,高效生态农业应该向着高度协调统一的方向发展。农业系统内部要协调统一,农业系统与各要素要协调统一,农业系统要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例如,园区利用沼气池对农业废弃物、人畜粪便以及生活垃圾等进行无大排行化处理;采用暗埋污水管道,对污水进行分类回收与再利用,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其次,高效生态农业应该向着安全性方向发展。即保证资源使用安全、农业产品安全以及环境安全,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防止地区农业盲目发展。再次,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应与地域特征相符合,立足自身的资源优势,令传统农业与效益农业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当地的农业产业格局。只有农业产业实现优化,并且将地区农业生产特色发挥出来,才能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效益的高效获取。 (三)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基础 高效生成农业的形成,实现农业经济循环,需要具备坚实的基础。我国发展高效农业首先在自然资源上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众所周之,我国的农业生产资源禀赋处于优势地位。土地类型丰富,土壤肥沃,并且水系十分发达,特色农产品数量极大,这些都为高效农业的形成提供了基本条件。其次,高效农业形成拥有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给农民以基本保障,我国政府围绕农业出台了系列扶持与保障政策。2015年最新公布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提到“要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这一方案的出台给“十三.五”高效农业的发展又打了一支“强心剂”。最后,相对领先的科研攻关能力为高效农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例如长沙沃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彭焕新秉持“依靠科技,打造特色农业”的理念,通过与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农科院等深入合作,研制出富含营养的迷你型香薯。灰头土脸的香薯经过2个小时的加工摇身一变成为了20多种香薯产品,不仅深受消费者喜爱,并且经济效益翻倍。综上,农业生产资源优势、优良的政策环境以及强劲的科学技术为高效农业的形成共同打造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模式选择 选择符合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实情的生态农业模式,发挥生态农业模式的示范带头作用,使创新模式体现循环经济原理,并收获循环经济效益是涉农企业、农户以及政府部门努力在探讨的。当前已经在部分地区取得成功的高效生态农业模式主要有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户公司带动型以及农牧结合型等几种。以下就几种创新性农业模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龙头企业带动型 龙头企业带动型是指由大型企业发挥在农业开发与经营的主导作用,采用“企业+基地+农户”的形式,围绕一个产业类型,或者一种产品形成一个生产链条。这种农业生产模式将散落于农村的农户聚集到一起,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形成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格局。由于这种经营形式最大的优势在于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科学技术与管理理念都具有先进性,尤其是在资源的循环利用上,产品附加值的提升等方面都具有天然的优势。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农户,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生产材料统一供给,生产过程统一标准,农产品统一回收,实现了高效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带动型高效农业生产模式的最典型代表当属广东省的温氏集团,自上世纪80年代,温氏集团就大胆采用了“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进行肉鸡的饲养,通过这种模式与农户有机结合,与农户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了切实的免除农户的后顾之忧,还建立了风险基金制度,保证每个农户收入超3万元。温氏企业在与农户合作的过程中,注重规范农户粗放浪费的经营方式,引导农户注重生产资源的节约,要求农户注重生产环境的保护,让农户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注重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以保证农户可以持续与企业进行合作,并得到丰厚的回报。 (二)农户公司带动型 这种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是指以农户家庭为经营主体,将多户农户联合到一起,以固定的经营场所为经济主体,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拓展适合本地区农业发展的新思路,为其开拓更广阔的农村经济市场。例如,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共有乡镇12个,人口近35万,其中超过30万为农业人口,但是却仅有水浇耕地16.3万亩,人均不足半亩。自然资源底子薄,农业科技应用范围小给当地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多制约。不仅无法实现农业的高效生产,更无法实现循环经济。在这种情况下,长子县一些农户在当地政府的鼓励与引导下,联合参股成立了农户公司,通过农户公司的形式将农村闲置的资金、技术与劳动力聚焦到一起,确定好投资目标后,共同参与农户公司的管理。截止到2014年底,实现较大规模效应的农户公司达到了200个。这些农户公司立足于自身所在区域的农业生产优势,注重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及废弃物的二次利用,在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中形成规模经济,在国家发展循环生态农业的政策引导下,向着集约农业、协作农业及安全农业的方向扎实迈步。 (三)农牧结合型 农牧结合型农业是指通过在农牧户、基地与企业之间建立快捷合作通道,使散落于市场中的种植、养殖、加工与销售环节统一起来,在农牧业培养机制的作用下,以循环经济高效农业生产为目标,实现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与山西、陕西、宁夏三省交接,占地面积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近140万,由于境内沙漠面积广袤,生态环境比较恶劣,在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农业方面其自然资源不占优势。自“十五”以后,鄂尔多斯市政府深入分析区域农业的优势与不足,认识到区域畜牧业的优势与自然资源的匮乏这一现状,确立了创建“畜牧业强市”目标,确定了“以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的发展思路,并分别制定了鄂尔多斯畜牧业生产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与生态目标,并且以畜牧业生产为基础,大力发展绒产业、肉产业与林沙产业,将农牧区人口移至城镇的二、三产业之中。在发展的过程中,鄂尔多斯注重高效农业的发展方向。2015年11月建立了现代农牧业生产业链追溯体系,本市企业生产的26种无公害产品,19个有机食品以及18个绿色产品都实现了“田间到餐桌”的可追溯。这一举措也大大提升了鄂尔多斯蓄牧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政府管理策略 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模式选择以及实现循环经济,获得更为可观的经济收益,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尤为重要的。作为影响国计民生的农业产业,政府必须做好扶持、实施以及带动工作。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保障农业发展不走弯路,遵循科学发展道路,才能使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取得成功。鉴于此,政府应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加快构建健全的政策实施体系以及持续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 (一)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 高效农业生产需要政府的介入,对于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更是需要政府的特别扶持,以带动整体农业产业水平的提升。其中重点产品是指具有地方特色并且质量优良的产品。针对这些重点产品应该设立生产基地,加强检验与检疫,同时健全营销管理系统。例如上面提到的鄂尔多斯的畜牧产品就是属于当地农业的重点产品。它于2015年创建的全程可追溯系统既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又是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重点区域的扶持则是要结合区域农业生产实际,将农业生产区域划分为几个部分,梳理各个区域的农业生产发展重点。例如浙江省农业生产可以划分为农产品出口基地、退耕还林区、产业结构调整区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区。每个区域都要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提升地区名优产品的知名度。加强重点项目扶持,则应当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论证,围绕重点项目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开发、示范园区建设与信息网络构建。 (二)加快构建政府政策实施体系 国家政策环境的营造为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基础与保障,而政策的实施则是使政策发挥预期效能的关键。构建政府政策实施体系,首先要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使相关政策按部就班的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实时监测,在实施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续增强扶持政策的权威性与有效性。例如浙江省为了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出台了《农业节水“十三五”专项规划》,并且对浙江省生态农业的发展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其次,应健全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2015年5月29日农业部、国家发展委员会、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以及水利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 》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强化法律法规”,“完善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法规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依据”,同时应该“落实农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只有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才能形成系统威慑力,彻底杜绝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农业生产行为出现。 (三)积极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 农户是高校生成农业的基层实践者,也是这项产业的具体实践者,因此,应该加大对重要农户的培养,创建具有灵活机制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让农户可以自由的参与到联合体中来,也可以自由的退出生产联合体。使其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发挥重要农户的积极带动作用,将其他分散的小规模农户也吸引到联合体中来,解决个别农户想要进行现代化生产,却又受制于资金、技术以及其他生产资料之间的矛盾。还应该加快人才培养,抓住新培养农村建设的有利机遇,注重农民工培训,引导农业科研人员到基层去实践,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应当加强与农业机构的合作,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生产联合体的综合竞争力。最后要深化农村,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合理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制度保障。 结语 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基于循环经济的视角探讨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符合我国生态环境需要保护,自然资源需要节约合理利用,农业生产需要持续发展的基本国情。实现循环经济前提下的高效生态农业是一条曲折而漫长的道路,它既需要政府在政策的制定、法律法规的实施、目标的确立、方面的把控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处于农业生产基层的广大农户,更是要以国家的政策导向为指导,从持续发展农村经济为出发点,获取更高的经济回报为落脚点,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投身于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事业中去,为我国农业生产尽快实现高效、生态、资源循环利用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张富强 李凡 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循环经济模式下农业推广论文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农业资源投入、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体系,与传统农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以减量化原则、再使用原则、在循环原则作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减量化原则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农业资源的投入,即减少农业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和能量流量,实现资源利用的减量化;再使用原则就是指在农业生产、消费过程中,最大程度地使用用于生产和包装农产品的机具和容器,实现多次使用和反复使用,防止它们过早成为垃圾;再循环原则就是指对废弃物的再加工处理,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二、积极创新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对策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发展,但是发展模式不多,覆盖面积不大和普及率不高,还没有大范围推广,我们必须下大力气,不断创新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简单来说就是要让农民从中获得经济效益,让社会取得生态效益。加强宣传,就是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人和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价值观,使得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培训,就是要对农户进行培训,要让农户真正掌握那些“学得来”“用得上”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本领,进而激发农民群众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快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任何一项工作推广都必须要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支持,要推广农业循环经济,也离不开配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推广深入、持久,比如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上给予经济奖励措施。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科技创新、科技进步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重复利用、循环利用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也是对已经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科技就是生产力,只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才能真正实现资源“再生”,实现可持续发展,比如现在农村实用最多的“沼气”资源,虽然已经作为循环经济常见、有效模式被大家所接收,但还是可以继续利用科技这个工具,优化、创新相关设备,提高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四)加大、加强资金扶持力度。 推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除了技术瓶颈外,关键是资金,如果能有专项资金的扶持,确保专款专用,发动和鼓励社会各界人捐资,帮扶农村贫困户进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造,积极引导和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充分依靠农户自主投入的主体作用,防止过分依赖政府。 (五)树典范、立标兵,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和推广。 虽然经过广泛深入宣传之后,农民对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已经有一定的认识了,但这还不够,只是给了大家一个美好的印象,毕竟百闻不如一见,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必须要选择条件较好的镇、村组织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样板示范户和生态示范村,让农民亲眼看到循环经济所带来的好处,通过以点带面,示范辐射作用,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模式很多,关键看哪种模式更适合自己,应该积极探寻符合当地实际,吸收成功模式经验,创立自己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要追求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比如有些地方以沼气为纽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解决农民生活用能需要,同时发展农业生产,这样一来,对增加农民售、保护森林资源、节约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生态平衡产生了作用。 三、结语 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是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良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让农业循环经济这个主题始终成为最受关注的课题,根据村情、乡情、县情,大力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让农民切实体会到经济模式所带来的巨大实惠,激发大家积极性,大胆创新,以至实现良性循环的美好景象。 作者:刘宇阳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探微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形式及应用 一、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应用 将此模式继续细化,并在杨凌示范区得到了很好的应用。特别是有效地将杨凌金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杨凌新大陆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杨凌食用菌产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杨凌鹏程生物有机肥厂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其发展壮大,增加了企业间的抗风险能力和经济、社会效益。将各环节细化如下: (1)有机肥+水—(种子)—粮食/秸秆、谷壳等 将杨凌鹏程生物有机肥厂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用于粮食、水果、蔬菜生产,得到有机绿色食品,同时废弃物有秸秆、谷壳、烂菜叶等。这部分废弃物由杨凌金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杨凌食用菌产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共同消纳。 (2)菌种+秸秆、谷壳等—(培养)—食用菌/菌糠 杨凌金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秸秆、谷壳等进行粉碎灭菌处理,加入食用菌菌种后在生产车间生产食用菌,目前可以生产杏鲍菇、鸡腿菇等。生产的废弃料主要是菌棒,也就是接种后的菌糠。这部分废弃物由杨凌新大陆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消纳用作养牛场舍的垫料。 (3)菌糠(干燥破碎)—(畜禽)—肉奶/养殖垫料—发酵—有机肥 杨凌新大陆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奶牛养殖场,原有养殖模式产生的牛粪尿很多,经过使用菌糠做生物发酵床垫料后,污染物基本实现零排放,实现了生态养殖。主要过程是上一产业的废弃料菌棒经过破碎、干燥后按照30~50厘米厚度均匀铺设在牛圈底层,牛在垫料层上排泄污染物,经过30~45天初次发酵后进入杨凌鹏程生物有机肥厂进行二次发酵、腐熟,并最终生产出生物有机肥。至此,一个完整的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应用链得到了提升,各产业达到了有机结合,产品品质和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二、效益分析与推广应用前景 (1)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效益分析 废弃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该模式很好地将废弃物进行了循环综合利用,使农作物秸秆、谷壳、食用菌菌糠、牛粪便等变废为宝,减少了污染物的形成与排放。按照目前生产能力,食用菌日产6吨,出废菌糠20多吨,奶牛场存栏奶牛500头,日产牛粪尿量约为25吨。这些废弃物都很好地得到了再次利用,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该模式中食用菌、牛奶、蔬菜品质得到了增强,增加的经济价值超过10%,而通过鹏程有机肥加工厂可以实现每年减少畜禽粪污排放量2万吨,并为陕西省内提供果树专用生物有机肥1万吨,仅此一项可增加收入约400万元。对于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的地区,可以通过有机肥生产等方式解决畜禽粪便污染物排放问题。该模式最明显的社会效益是通过对杨凌及周边地区种植业、畜牧场和食用菌生产工厂等进行串并联,将各产业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实现生态农业的循环经济发展,从固、液、气三方面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示范作用意义重大。 (2)生态农业模式推广应用前景 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是基于循环经济的理论,为了延长生态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其意义在于废物重新变成有用的资源,循环用于农业生产,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社会服务价值,使资源利用形成生态农业循环闭合链,符合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因此是我国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应用前景广阔。 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是一种新型农业生产模式,此模式在杨凌示范区得到了实际推广应用,示范效果良好,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减少了废弃物、污染物的排放,可以说是变废为宝的好模式。该模式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社会效益中的环境效益特别明显,因此值得推广。 作者:林启才 张振文 曹意唯 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