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与党内民主研究论文 [摘要]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就党内民主建构第一次明确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的权力构架,继而以党内民主的示范来推进和带动人民民主。本文认为,构建党内民主,必须建构起大众传媒作为党内权力一部分的“第四权力”的权力结构地位,作为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一种党内独立力量。当前中国的大众传媒形态多样,而能够转变成为党内民主构架下“第四权力”地位的惟有作为党的各级党委机关媒体(党报等)的党的媒体。考虑到党内民主建设的特殊历史时期,考虑到党的媒体作为党内权力一部分的“第四权力”的特殊功能定位,党的媒体需要凸显的主要是舆论监督功能和保障党员知情权功能。 [关键词]党内民主;权力三分;大众传媒 党内民主问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的建设过程中经常讨论的问题。十六大报告中,首次将“党内民主”视为“党的生命”,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可以对人民民主起示范和带动作用”[1]。有学者解释:所谓“示范和带动”,其潜台词无论就逻辑关系而言,还是就时间关系而言,都是指党内民主要先于社会民主。[2]《求是》杂志2003年发表甄小英、李清华文章《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3]又进一步明确了以党内民主建设为突破口、党内民主先行、再以党内民主带动和推进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路径。 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并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以“权力三分(指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为原则,重点解决权力过分集中和不受约束的问题。 在西方民主国家,大众传媒已经成为民主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保障民主制度的顺利运行过程中,大众传媒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的作用。今日发展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完全忽视大众传媒而单纯地谈论“权力三分”显然是偏颇的。那么,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当前任务是以“权力三分”为原则的党内民主建设以及先党内民主后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之后,大众传媒在新的党内民主权力框架下的地位如何?在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努力过程中,大众传媒又将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呢? 一、大众传媒是否可以成为党内民主框架下的“第四权力”? 大众传媒在美国以及其他一些西方民主国家被誉为是在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的“第四权力”。从权力结构角度来说,在西方民主社会,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之间是一种并列关系,媒介权力是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的一种存在,而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媒介权力不是政治权力的延伸和隶属。正是在这样的权利关系结构中,媒介权力保持了相对于政治权力的独立性,同时作为一种社会力量,构成了对政治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旦政治权力的行使妨碍或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大众传媒就有权力发挥舆论的力量,最终形成对政治权力的有效监督。美国的“水门事件”,我们既可以将其视为美国式民主的“神话”,也可视为媒介权力独立于政治权力的权力结构的必然结果。 与西方民主国家不同,大众传媒在当代中国一直被视为中国共产党的“喉舌”和宣传工具。从权力结构角度来说,媒介权力和政治权力之间一直维持着一种隶属的关系,大众传媒一直被置于党(政)权力的控制之下,一直未能构成一种对于政治权力的约束力量。虽然自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众传媒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总体上并没有改变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隶属关系结构。那么,在当前着力构建党内民主的新形势下,我们是否有必要重新反思媒介权力与政治权力的结构关系呢? 有鉴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以及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特殊现实,我们当前所选择的党内民主的建设路径,其最大的特殊性体现在民主建设的“党内”限定,因而,它既不同于西方式的社会民主,也不同于中国民主发展最终所追求实现的人民民主。由此,在考虑大众传媒的地位的时候,也自然不能照搬西方模式,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言人的“第四权力”的存在。但是,在党内民主的框架下,大众传媒能否作为党内“权力三分”的权力结构之外的“第四权力”的地位存在呢?也就是说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大原则下,大众传媒所行使的媒介权力能否和行使决策权力的机构、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监督权力的机构并列建构,不再是三权中任何一种权力的隶属,而是可以作为党内三权之外的一种力量,作为普通党员的代言人,代为行使普通党员的权利,从而作为一种党内的独立力量,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呢? 在我看来,将大众传媒作为党内民主建设“权力三分”之外的“第四权力”,作为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一个重要力量,不仅具有现实的可行性,而且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作为党内民主框架下的“第四权力”的大众传媒,是党内力量的一部分,不会一步到位地变成一种社会力量,不会变成一种有可能动摇党的领导地位的党外力量。 其次,当前构建党内民主,是作为人民民主的示范和带动,因而党内民主不同于人民民主的特殊性必须明确。而将大众传媒作为党内权力的一部分,作为党内“权力三分”之外的“第四权力”,也正好和党内民主建设的独特性相适应。 再次,将大众传媒视为党内权力一部分的“第四权力”,将可在党内形成有效舆论监督,从而成为党内监督的一部分,对于约束权力过分集中,防止权力腐败,将无疑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也比作为一种社会力量的舆论监督更具有现实的可行性。 这样看来,构建党内民主,在“权力三分”的权力结构框架下,必须改变媒介权力隶属于党(政)权力的结构关系,必须改变将大众传媒视为“喉舌”和宣传工具的旧有观念,在此基础上,必须建构起大众传媒作为党内权力一部分的“第四权力”的结构地位,作为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一种党内独立力量,成为社会主义党内民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什么样的大众传媒适宜成为党内民主框架下的“第四权力”? 那么,什么样的大众传媒适宜成为党内权力一部分的“第四权力”呢? 当前中国的大众传媒形态多样,既有定位于财经、体育、娱乐等领域的专业性媒体,也有以市场化为主要取向的都市类媒体,更有依然作为各级党委机关的宣传机构的党的媒体。不同的媒体,其功能定位不一,受众定位有别,因而媒体风格也呈多样形态。比较而言,能够拥有党内民主框架下“第四权力”地位的将主要是作为党的各级党委机关媒体(党报等)的党的媒体,或者说,在党内民主建构中,党的媒体的角色承当将是义不容辞的。 中央党校教授王秀贵认为:“中国共产党拥有7300多万党员,占全国总人口的将近20%。其中,虽然也有一些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并不能改变在总体上远比其他人群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文化程度要高得多的事实。而且,党具有严密的组织系统和统一的纪律。因此,率先实行党本身的改革,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条件要有利得多,困难、阻力乃至风险也会小得多。”[4]依此逻辑,那么,党的媒体在党内民主的建构中,比较其他媒体也将会有以下优势。 首先是党的媒体的党性优势。在坚持党的最高纲领上,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纪律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水平上,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境界上,党的媒体的优势都是其他类型的大众传媒所无以匹敌的,因而更适宜于党内民主的建构。 其次是党的媒体人才资源优势。当代中国大众传媒发展的历史原因使得一大批优秀的媒体人才聚集于党的媒体,尽管这几年出现了一部分人才流失的情况,但总体上看,党的媒体采编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普遍较高,他们大多受过正规的专业训练,与社会各界保持着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媒体经验。 再次是党报的媒体的经验优势。党的媒体,特别是党报媒体,曾经在党的民主建设的历史上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譬如,《人民日报》等各级党委机关报就曾几次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实践中利用大众传媒的舆论优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些历史经验的积累是其他党的媒体之外的大众传媒所不具备的,也是当前党内民主建设的宝贵财富。 最后是党的媒体的信息资源优势。中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党的媒体拥有更多的信息来源渠道,相比其他类型的大众传媒的记者,党报记者在党和政府的新闻采访中能得到更多的便利,拥有更多的权威性消息来源,因而他们的报道也更具权威优势。体制因素对传统党的媒体的支持和保护至少在现阶段是一种独有优势。 在党内民主建设的构架下,将各级党的媒体在功能上不再仅仅定位于宣传工具,而进一步明确定位于党内权力一部分的“权力三分”构架下的“第四权力”,致力于维护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内民主功能,服务于党内民主建设;将各级党的媒体的受众定位于党内成员,不再去和都市类媒体争夺一般社会受众。有此明确的功能定位和受众定位,有党的媒体所既有的优势地位,我们不应该再有党的媒体“边缘化”[5]的质疑和担心。 倘若我们固步自封,继续固守党的媒体宣传工具的功能定位,不能在当前发展党内民主的构架下革新党的媒体的功能定位,那么党的媒体就难免会有落后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危险。 三、党内民主构架下的党的媒体应发挥什么样的民主功能? 汪孝杰认为:党报“最基本的功能是传递信息,还有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的联系功能、监视功能、组织功能、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党报的政治功能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传达政令,促使政令畅通;二是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发展。”[6]这样的对于党的媒体的功能定位显然是就党的媒体的一般逻辑意义上的完整功能定位,但在某一特殊历史时期,党的媒体的功能发挥也将表现出一定的历史特殊性,譬如,党的媒体的“喉舌”功能定位,我们一方面不能否认其特殊历史时期的历史合理性和历史功绩,另一方面也不能否认其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历史局限。倘若将党的媒体置于当前党内民主建设的特殊权力构架中,置于服务于党内民主建设的特殊历史使命的承当中,党的媒体又将发挥什么样的党内民主功能呢? 在我看来,考虑到当前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特殊历史任务,考虑到党内民主建设的特殊历史时期,考虑到党的媒体作为党内权力一部分的“第四权力”的特殊功能定位,党的媒体需要凸现的主要是两大党内民主功能的发挥和承当。 1.舆论监督的功能 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其重点就是解决权力过于集中易生腐败的问题。解决权力过于集中,防治腐败,除了实施分权,将权力进行三分之外,另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而舆论监督将无疑是权力监督的重要一环。 从党的十三大报告开始,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报告中都有涉及“舆论监督”的论述。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无疑,中共中央于2004年1月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发展党内民主的现实任务,将是理解和把握党的媒体舆论监督功能新内涵的重要依据。 首先,《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样的党内监督的对象无疑也将是党的媒体舆论监督的重点对象。实际上是将党的权力的行使置于可监督的约束之下,以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所导致的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 其次,《条例》规定了十项监督制度,即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并提出“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由此,舆论监督被定位于党内监督“合力”中的一个重要力量。 再次,《条例》规定:“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可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主要承当者是“新闻媒体”,而在党内民主建设的框架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新闻媒体”也将主要是以党报为代表的党的媒体。 最后,《人民日报》2004年2月18日《条例》颁布所发表的题为“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的“社论”中提出:“要把强化党组织的监督、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与加强党员的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在这样的语境下,党的媒体的舆论监督体现的是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因而,倘若遵循先党内民主后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逻辑,那么,舆论监督也应当是先党内党员舆论监督后党外社会舆论监督的发展逻辑,以党内舆论监督示范和带动社会舆论监督的发展,以提高舆论监督的现实可行性和具体实效。 2.保障党员知情权的功能 十七大报告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优秀”,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当然是就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最终追求目标而言的,倘若遵循先党内民主后社会民主的人民民主建设路径,那么,当前的党内民主建设,首先要保障的就是党员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这“四权”当中,党员的知情权则是所有其他权力的基础,没有知情权的满足,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都无从谈起。“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知情权是其他各项权利的先决条件,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最重要方面。”[7]知情权也是现代民主的最根本要求,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实现的基础。 保障党员的知情权,无疑也是反腐倡廉的一剂良方。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将权力的行使为人民、首先是党员的知情,防止权力运行不透明的暗箱操作,使权力腐败失去生存的土壤。 当前,作为反腐败的一项举措,我国的一些权力部门虽有一些政务公开的初步尝试,但由于党员和公众的知情权缺乏法律上的明确保障和实践上可操作的程序,一些权力的行使者依然存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封建残余,将其所垄断的信息作为一种权力,因而,党员和公众的知情权并没有获得有效的保障。 在当前发展党内民主的构架下,党员的知情权就无疑将被置于保障的优先地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不仅需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操作性法规以及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所规定的保密事项的具体界定,而且需要党的媒体的积极介入,及时全面地报道和提供政府信息。党的媒体还不仅是党员知晓权力运行的信息的管道,还是党员群体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公意表达的舞台。在现代社会的现实中,党员个体不可能对结构庞大的公共权力组织实施有效的监督,因此,党的媒体也将承担着党员权利的代言人的角色,以一种组织的力量去对权力的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 如果我们今日发展党内民主,忽视党的媒体的作用和功能发挥,那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反腐良方也将难见真正实效。 大众传媒论文:我国大众传媒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大众传媒娱乐化低俗化窥秘化虚假化导向 论文摘要:近年来部分大众传媒在关注受众中呈现出过度娱乐化倾向;在迎合市场中呈现出过于低俗化倾向;在追逐时尚中呈现出极端窥秘化倾向;在追求效应中呈现出趋于虚假化倾向。规范大众传媒的正确导向,应该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在注重娱乐品质中反对泛娱乐化倾向;规范传媒的社会责任,在注重提高大众水平中反对低俗化倾向;完善传媒的监督制度,在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中反对窥秘化倾向;加强传媒的职业精神,在注重提高传媒公信中反对虚假化倾向。 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中国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却明显滞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引起了有识之士的警觉,更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提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即是一个极为英明的战略。该战略将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提高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高度,是高瞻远瞩的。 在推进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大众传媒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把握与规范大众传媒的作用,确立大众传媒的正确导向,对于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现代社会科技不断进步的过程中,大众传媒对于文化教育与文化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俄罗斯文化学家安娜·尼古拉耶芙娜·玛尔科娃指出:“任何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首先要掌握前人所创造的文化知识,学会利用前辈们积累的社会经验。掌握文化知识可以通过人与人的交往(在学前班、小学、中学、大学、企业、旅行、家庭中的交往)和自我教育(阅读、独自参观博物馆等等)的方式来实现。大众信息手段——广播、电视和报刊所起的作用也很大。”[1]生活中,大众传媒不仅成为了解信息传播文化的媒介,更成为文化教育与文化发展的重要阵地。 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加快了市场经济的步伐,市场手段引入到大众传媒的改革中,“将市场经济引发的灵感发挥到更广泛的领域,形成了一系列建立传媒产业的理念,包括规模经济、传媒集团、市场细分、资本经营等。这些市场经济的概念已经成为中国新闻和传媒改革的重要构成,而且,党和政府经过多年后置式的选择自上而下的创新实践、打击违规行为之后,也开始呈现基于这种市场导向的话语而采取更加主动的策略和态势”。[2]在市场化的过程中,独立承包、自负盈亏、经济效益等成为大众传媒转型中的一些关键词。大众传媒在过于注重大众传媒产品的商品性质的同时,却忽略了诸多文化产品的文化内涵,在一味迎合市场过程中,从以往党的喉舌与工具,突然转到大众的娱乐工具。在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失重,构成了某些大众传媒从脱离现实的崇高,落入倾心市场的媚俗境地,以致于形成了某些大众传媒误导社会与大众的偏向。 以电视节目为主分析近年来某些大众传媒的误导偏向,大约主要呈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在关注受众中呈现出过度娱乐化倾向。在市场经济左右下,大多数电视台减少了文化类节目,而增加了娱乐类节目,构成了新闻、电视剧、娱乐类节目为主的荧屏结构。据统计,中央电视台15个频道的综艺娱乐节目占据了全国77.1%的收视份额,湖南卫视占据了7.4%的收视份额,排名第二。湖南卫视以“打造中国最具活力的电视娱乐品牌”为目标,突出“快乐中国”的理念,其《快乐大本营》、《玫瑰之约》、《谁是英雄》、《超级女声》等节目如一阵“快乐旋风”刮遍全国,掀起了快乐、欢乐的热潮。但是在娱乐性节目中明显存在着过度娱乐化的倾向,在提出“娱乐至死”的口号中呈现出泛娱乐化的倾向,在娱乐大众的口号中却常常呈现出“愚乐”大众的境况。重庆卫视的电视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被勒令停播,就呈现出节目在过度娱乐化中,内容格调低下、曲目庸俗媚俗的状况。 第二,在迎合市场中呈现出过于低俗化倾向。在市场经济的左右下,大众传媒呈现出迎合市场迎合受众的趋向,缺乏在普及中提高的视野,却注重迎合世俗趣味,往往呈现出低俗化倾向。“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挤走了学者,绯闻顶替了事实,娱乐覆盖了文化,低俗代替了端庄。”在躲避崇高中推崇轻松惬意,在漠视严肃中恣意挑逗调侃,从轻松滑向轻浮,从通俗堕入庸俗,从求新趋向猎奇。在某些电视真人秀竞技节目中,眼睛喷火、腿上切肉、滚钉板、吞毒虫等场景的实播,在充满猎奇性的节目中令人不忍观看,在感官刺激中产生视觉污染。甚至新闻报道也呈现出低俗化的倾向,故意渲染一些残暴凶杀案的细节,津津乐道于某些人间悲剧的色情与暴力,将人们痛苦的经历戏剧化、娱乐化,在不择手段的市场竞争中呈现出低俗化倾向。 第三,在追逐时尚中呈现出极端窥秘化倾向。为了迎合受众进而掌控市场,某些大众媒体揣摩受众追逐时尚的心态,将关于名人、明星的节目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文化娱乐新闻成为一些大众传媒的主打内容,窥探明星隐私、爆炒明星绯闻就成为某些大众传媒的制胜法宝,或捕风捉影、危言耸听,或道听途说、张冠李戴,或断章取义、别出心裁,或夸大其辞、哗众取宠,在满足受众的时尚心态、追星心理中,扩大市场的份额。充溢着个人性生活细节的木子美日记的窥视热潮,矫柔造作的芙蓉姐姐的粉墨登场,刘亦菲堕胎变性的恶意谣言,刘晓庆离婚假新闻传播等,连篇累牍的明星逸闻花絮构成了大众传媒的极端窥秘化倾向,使大众传媒成了飞短流长、打探隐私、传播绯闻、炮制奇谈怪论的孳生地。 第四,在追求效应中呈现出趋于虚假化倾向。大众传媒应该具有社会的公信度,注重真实性应该是其基本行业准则。近年来,在道德失衡、有偿新闻等负面因素的影响下,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假新闻屡屡见诸新闻媒体。2007年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訾北佳编造《纸做的包子》的虚假新闻,北京某报《〈艺术人生〉被令限期自救》的虚假消息,在无中生有中煞有介事,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2007年的“陕西野生华南虎”、2008年的“平江野生华南虎”事件,成为令人不齿的假新闻。这些由地方行政机构、投资商与大众传媒合谋的假新闻事件,导致一些经济利益市场效应的追求中呈现出虚假化倾向,严重影响了大众传媒的声誉。 哈贝马斯指出:“随着商业化和交往网络的密集,随着资本的不断投入和宣传机构组织程度的提高,交往渠道增强了,进入公共交往的机会则面临着日趋加强的选择压力。这样,一种新的影响范畴就产生了,即传媒力量。具有操纵力量的传媒夺了公众性原则的中立特征。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于是,公共领域发展成为一个失去了权力的竞技场,其意旨在于通过各种讨论主题和文集既赢得影响,也以尽可能隐秘的策略性意图控制各种交往渠道。”[3]在商业化的左右下,传媒改变了公众领域的结构与公众性的原则。虽然,如上所述大众传媒出现的这些偏向,仅仅为某些媒体的作为,我们并不因此否定大众传媒所具有的传播信息、文化教育、舆论监督与社会导向的重要作用,但是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必须要充分关注与克服大众传媒出现的这些偏向。 二 大众传媒的负面性影响已经引起了诸多学者的注意,有学者认为大众传媒本身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引导受众又可能误导受众,既能整合社会也可能引起社会动荡,既能教育人又可能造出一批庸人,既能娱乐人又可能毒害人的身心健康。[4]有学者指出大众传媒娱乐化倾向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负面影响,表现为:削弱大学生的辨别力和批判精神、降低大学生的审美情趣、鼓吹新潮时尚而抛弃节俭实惠、使大学生的社会观呈现出世俗性。[5]大众传媒对于社会的影响更为广泛。因此,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中,必须注重引导大众传媒正确健康的舆论方向。 在倡导注重大众传媒的正确健康的导向中,应该注重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强调传媒作品的文化内蕴与艺术特性,在注重娱乐品质中反对泛娱乐化倾向。大众传媒进入消费时代后,大众传媒多元化发展无可厚非,不能简单否定传媒的娱乐性,但是必须强调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在弘扬主旋律中也不反对非主旋律的作品,在注重大众传媒的教育意义中,也不反对其消遣作用和娱乐作用,但是必须具有某种度的规范,尤其应该强调传媒作品的文化内蕴,在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的支助下,扩大与拓展文化作品的艺术深度,尤其注重文化娱乐性作品的艺术特性,反对与避免过度娱乐化的倾向,而应强调作品的艺术品质。 其次,规范传媒的社会责任,强调传媒作品的文化品格与艺术品位,在注重提高大众水平中反对低俗化倾向。哈贝马斯认为,“新闻媒介是社会之公器,是全体公民窥视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共同管道和从事公共事务讨论的公共论坛,在现代国家的公共领域建设中具有头等的重要地位。”[6]大众传媒作为社会之公器有其独特的社会责任。早在1923年,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就制定了《报业规则》七条,规定了报业的责任、新闻自由、独立、诚信、公平、正直、庄重,明确反对和谴责报纸假借道德之理由,对于社会伤风败俗、如奸淫、掳掠之犯罪事实着意描写,迎合低级趣味,煽动低级感情的行为。在大众传媒中必须强调作品的文化品格与艺术品位,不仅注意文化的普及,更强调文化的提高,反对大众传媒的低俗化倾向。 再次,完善传媒的监督制度,强调具有时尚风格的传媒作品的精品层次,在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中反对窥秘化倾向。在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中,必须不断完善传媒的监督制度,将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将政府审核与行业自查结合起来,在政府监督、行业规范、社会舆论三者的结合中,落实传媒的把关意识与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传媒作品的档次,在注重传媒作品的时尚性的同时,更注重作品的文化层次,在不断推出新的作品中,反对一味模仿拷贝的现象,注重具有创意的独创性作品的推出。在文化娱乐性节目的设计中,注重保护个人的隐私,反对一味猎奇猎艳,反对娱乐性作品的窥秘化倾向。 最后,加强传媒的职业精神,强调传媒人员的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在注重提高传媒公信力中反对虚假化倾向。作为从事社会之公器工作的传媒人员,应具有独特的职业规范,尤其新闻工作者必须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在大众传媒中强调传媒的公信力,即以社会责任为己任,通过大众传播提供客观、全面、及时、权威的资讯而获得的社会普遍认同。媒体的公信力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其要义在于实事求是地传播新闻、坚决杜绝虚假新闻。传媒人员必须具有行业自律精神,在社会的监督过程中加大对于虚假新闻的打击力度,建立大众传媒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加大假新闻的媒体问责制,在注重提高传媒的公信中反对虚假化倾向,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 有学者对中国传媒制度的变迁作了勾勒,认为从新中国建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形成了制度均衡时期,建立了稳固的党的新闻体制;改革开放后,打破了这种均衡,形成了媒体主动开发财源的现象;传媒与广告共生时期,传媒从单一承担政治使命的宣传工具,转变为辅佐政权与营利的双重角色;传媒集团发展时期,在全球传媒进入与市场经济的威胁下,努力有效地将市场机制吸纳到国家控制的传媒产业中。[7]在中国传媒制度的变迁中,虽然传媒的形式与结构的方式有所变化,但是传媒的基本特性仍然没有变,作为国家舆论与社会公器的特性仍然是大众传媒的基本性质。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大众传媒承担着十分重要的社会导向作用,只有加强大众传媒的正确导向,才能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起到其应有的重要作用,在不断推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文化产品中,引导文化市场与文化消费健康迅速的发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与社会风气,为中国与世界文明的发展留下诸多文化精品。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文化危机管理论文 内容提要:丹尼尔·贝尔是当代美国批判社会学和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他从传播技术和传播内容、传播者和接受者的角度,剖析了大众传媒在新教伦理向享乐主义、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反文化蜕变过程中的社会作用,从而把大众传媒与资本主义文化危机之间的关系揭示出来。他对资本主义文化危机的透辟分析,对以大众传媒为载体的大众文化的批判,体现了美国传播学批判学派的观点,但其新保守主义的文化立场,又决定了他的这种批判是温和的、不彻底的。 一、贝尔的学术研究与其批判性传播观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国际传播学界,首先是西欧的传播学家们,围绕“信息时代”的社会制度、传播体系和意识形态等问题,曾展开一场广泛的国际讨论。这场国际讨论直接发端于两本书的问世,第一本是《意识形态的终结》(1960),另一本是《后工业社会的来临》(1973),均为丹尼尔·贝尔所著(张隆栋,1993:287~290)。 丹尼尔·贝尔(DanielBell,1919——)是当代美国大名鼎鼎的学者和思想家。贝尔在四五十年代主要从事新闻工作,曾任《新领袖》杂志主编、《幸福》杂志编委和撰稿人。在六七十年代,他主要从事教学工作,曾在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担任社会学教授,还从事一些与未来研究和预测有关的活动,担任过美国文理学院“2000年委员会”主席、美国总统“八十年代议程委员会”委员等职。贝尔在战后西方的社会学、未来学和发达资本主义研究诸领域均处于领先地位,1974年全美知识精英普测时,他曾名居10位影响最大的著名学者之列,在欧美思想界声望甚高(Bell,D.1980:11~13;Waters,M.1996:11~16)。 贝尔的学术著述很多,构成其综合思想体系的关键著作,除了前面提到的《意识形态的终结》、《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两书外,还有一本就是《资本主义文化矛盾》(1976)。在前两本书中,贝尔着重探讨了西方世界政治思想和社会(技术—经济)结构的变迁,认为在现代西方社会(主要是美国)向“后工业社会”的萌发阶段,技术性决策将在社会中发挥重大作用,传统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将为科技治国论所取代。《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则追溯了资本主义文化的发展历程,并剖析这种文化如何与经济和政治中的轴心原则、轴心结构发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反映出贝尔全面探查当代西方社会结构、政治模式和文化思想领域的努力。他对资本主义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矛盾的透辟分析,代表了文化社会学和发达资本主义研究的一项开创性成果,而其中涉及到的对大众传播媒介与资本主义文化危机的关系的探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美国传播学批判学派的观点。 贝尔所说的资本主义文化危机,在其表层上,是指技术—经济领域与文化领域之间的断裂和冲突(这种断裂和冲突,同样存在于技术—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之间)。资本主义技术—经济体系以功能理性和节俭效益作为它的调节方式(轴心原则),本身是一个官僚等级制结构(轴心构造),其中的个人受到角色要求的限制,成为最大限度谋取利润的工具。文化领域的特征却是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轴心原则),它以个人的感觉、情绪和兴趣作为衡量尺度,追求个性的无限张扬和独立不羁,因而同技术—经济领域所要求的组织形式之间发生激烈的冲撞。从更深的层次上说,“文化领域是意义的领域”(贝尔,1989:30。下引该书只标页码),它通过宗教、文艺、价值观念等象征性的表现方式,给人类生存提供一种超越性的信仰,成为一种将整个社会凝聚起来的道德纽带。然而,以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为特征的现代文化,由于其本身的空幻性,却只能导致人们意义的迷失,从而瓦解文化对整个社会的聚合力。长此以往,将会使西方社会重蹈古代文明由奢华到内乱的覆灭之路。 当然,贝尔所说的文化危机,是指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危机。在19世纪中叶以前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以功能理性和节俭效益为轴心原则的技术——经济体系,有一套与其协调一致的独特文化和品格构造,这就是视工作为天职,强调先劳后享、勤俭禁欲的新教伦理和清教精神。但是,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尤其是消费社会的出现,这套独特文化和品格构造逐渐崩溃瓦解,原来勤俭持重的生活习惯,为奢华糜费的享乐主义生活方式所取代,工作失掉了它宗教价值上的超越意义。与此同时,一场以流派纷呈著称的现代主义文化运动,又对已被商业机制蛀蚀得只剩下干瘪外壳的传统价值体系,展开了疯狂扫荡,进一步破坏了资本主义社会赖以维系的道德基础,并最终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文化霸权地位。但是,现代主义本身也经历了裂变和衰竭的过程,尤其是与享乐糜费的大众文化的合流,现代文化日益变得庸俗浅薄、粗鄙无聊,资本主义社会因此正面临着一场“既无过去又无将来”的“信仰问题”或者说“精神危机”(74)。 贝尔关于资本主义文化矛质的论题,其优秀“就是揭示资本主义文化从新教伦理到享乐主义,从清教精神到自恋主义的蜕变过程”(傅铿,1990:292),由此凸显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危机。从新教伦理到享乐主义,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反文化,资本主义文化的演进自然有其内在的逻辑,但作为大众文化载体同时也是大众文化一部分的大众传播媒介,无疑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就是着眼于大众传播媒介与资本主义文化危机之间的作用机制,力图把贝尔批判性的传播观勾勒出来。因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先总体看一下贝尔的大众传播媒介观,再分别考察一下贝尔所谓的大众传播媒介在新教伦理向享乐主义、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反文化蜕变过程中的作用,最后对贝尔的批判性传播观予以分析评价。 二、贝尔的大众传播媒介观 贝尔的大众传播媒介观涉及到他对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社会作用的总体看法,在这方面,他零零散散地主要表述了这样几层意思: 1.包括电影、广播、电视等电子传媒在内的通讯技术革命,与交通运输革命一起消除了社会的隔离状态,导致了大众社会的形成和大众文化的出现。贝尔认为大众传媒开阔了人们的视野,扩大了相互间的影响和联系,同时也“造成对变化和新奇的渴望,促进了对轰动的追求,导致了文化的融合”(137)。 2.大众传媒引起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贝尔指出,“电影有多方面的功能——它是窥探世界的窗口,又是一组白日梦、幻想、打算、逃避现实和无所不能的示范——具有巨大的感情力量。”广告突出了商品的迷人魅力,是“新生活方式展现新价值观的预告”,在这方面,“广告所起的作用不只是单纯地刺激需要,它更为微妙的任务在于改变人们的习俗。”(114~116)《时代》周刊和《读者文摘》“这两家杂志均作为价值观变革的杠杆深入地影响了20世纪中叶的美国生活方式。”(124) 3.视觉文化是大众文化最重要的性质,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一种印刷文化,而视觉文化在当代文化比重中的增加,实际上瓦解着文化的聚合力。贝尔注意到了电视这种视觉媒介在二战后的迅速崛起,他比较了印刷媒介和视觉媒介在传播效果上的差别;印刷媒介允许读者调节自己的阅读速度,给读者以思考的余地,它强调的是认知性、象征性的内容和抽象思维的方式,因而能引起读者的理解和情感的净化;以电影和电视为代表的视觉媒介,则把自己的速度强加给观众,没等观众来得及思考就一闪而过,它强调的是形象性内容和情感的震惊,导致的是观众反应的情绪化、戏剧化。 在贝尔看来,视觉媒介创造出来的这种传播效果,不是来自内容而几乎全部来自技巧。视觉媒介就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如电影的蒙太奇手法或宽银幕立体声,为人们提供感官的刺激,追求直接、冲击、同步、轰动的效应,因此不可能使人获得某种超验的天职感、美化感,或一种经过悲剧和痛苦之后的心灵净化,相反它“不可避免地要在人类经验的整个范围内制造一种对常识知觉的歪曲。”(167)所以,视觉文化虽比印刷文化更能迎合大众的感官需要,从文化意义上来说却枯竭得更快。 较早致力于传播研究的政治学家拉斯韦尔(lasswell,H.)曾提出大众传媒三大功能的理论,即监视环境、联系社会和传递遗产,后来社会学家赖特(Wright,C.)又在其中增加一项功能——提供娱乐,这都是对媒介正面功能的考察。另外两位对传播学贡献突出的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Lazarsfeld,P.)和默顿(Merton,R.),则分析了媒介的四种负面功能;把人变成丧失辨别力和顺从现状的单面人、导致审美情趣及文化素养的普遍平庸化、廉价占用人的自由与时间、使人处于虚幻的满足状态从而丧失行动能力(李彬,1993:134~141)。 从贝尔的论述可以看出,他主要是从传播技术和大众文化的角度来考察大众传媒的功能的,注意的是大众传媒长期的、潜在的社会作用和传播效果。他虽然肯定了大众传媒的正面功能,如认为大众传媒导致大众社会的形成和大众文化的出现,以及引起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大致相当于拉斯韦尔和赖特所说的联系社会、教育示范和娱乐功能),但更多地侧重于对媒介负面功能的论述。譬如,他认为视觉媒介为人们建构了一个虚拟的世界——“白日梦、幻想、打算、逃避现实”和“对常识知觉的歪曲”,从而瓦解着文化对社会的聚合力,这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到了媒介的隐性的负面功能。事实上,贝尔即使在肯定大众传媒上述正面功能的同时,在具体的分析上却又着眼于它的消极影响,这从我们下面将要考察的大众传媒在新教伦理向享乐主义、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反文化蜕变过程中的作用,可以明显地看出来。 正因为如此,他对加拿大多伦多学派的麦克卢汉(McLuhan,M.)持激烈的批判态度。麦克卢汉预言了电子媒介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变革和进步,描绘了一幅带有明显的技术决定论色彩的未来图景,它的“媒介即信息”和“媒介是人体的延伸”的基本论断,不啻是对媒介的膜拜和礼赞。尽管贝尔也注意到了通讯技术革命所导致的社会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以及麦克卢汉对印刷文化和视觉文化的区分,却仍然认为麦氏“热媒介”和“冷媒介”以及电视创造“地球村”的概念,“除了在微不足道的水准上讲,似乎没有多大意义。”(156)他把麦克卢汉形象地称为享乐主义时代“胜任的预言家”,说麦克卢汉“在很多方面是在为人类的梦想做广告。”(121)与麦克卢汉相比,贝尔对未来社会(后工业社会)进行科学预测的同时,又具有深邃的人文主义的价值关怀,在大众传媒的社会作用方面则表现出一种悲观主义的倾向。 三、从新教伦理到享乐主义 马克斯·韦伯(Weber,M.)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3)一书中,精巧而又深刻地揭示了加尔文教义对18世纪美洲新大陆资本主义的兴起所发生的重要催化和诱变作用。贝尔在立论之初就接受了韦伯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义有着双重起源:禁欲苦行主义(宗教冲动力)和贪婪攫取性(经济冲动力)。在19世纪中叶以前的资本主义早期,这一对冲动力被锁合在一起,前者代表了资产阶级精打细算、勤俭持重的精神,后者则体现在技术—经济领域的无限进取的激情。新教伦理将工作视作神圣的天职、得救的标志,强调清醒、俭省、节欲和严肃的人生态度,为人们提供了超越性的道德目标。 但是,内战之后,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社会结构也出现了相应的转变,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注重超支购买的消费社会的出现,从根本上破坏了那种强调节俭、简朴、自我约束和抑制冲动的传统价值体系,花钱和享受、炫耀和时尚成了成就的标志,甚至连性也成了消费的对象,结果美国文化成了享乐主义的乐园。 那么,在贝尔眼里,大众传媒在新教伦理的瓦解和享乐主义的风行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呢? 第一,贝尔把新教伦理和清教精神看成是“农夫的、小城镇的、商人的和工匠的生活方式合成的世界观。”(102)而正如前面所谈到的那样,正是技术革命“借助汽车、电影和无线电,打破了农村的孤立状态,并且破天荒地把乡村纳入了共同文化和民族社会”(112),从而造成了小城镇主导美国人生活方式的局面的终结。 第二,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自觉组成的青年知识分子团体,通过大众传播媒介,首次向拘谨而陈腐的小城镇生活方式和清教传统发起攻击。这场自称为“解放”的运动,是一股从欧洲吹来、登上了美国海岸的现代主义之风,一直延续到20年代消费道德观的建立,在60年代后现代主义的反文化运动中又得到恢复和进一步延伸。 第三,大众传媒竭力提倡一种追求享受的生活方式。电影美化了年轻人崇拜的事物,如姑娘们喜欢留短发、穿短裙,并劝告中年男女要及时行乐。“妇女杂志、家庭购物指南以及类似《纽约客》这种世故刊物上的广告,便开始教人们如何穿着打扮,如何装璜家庭,如何购买对路的名酒——一句话,教会人们适应新地位的生活方式。”(116) 第四,性欲崇拜取代金钱崇拜,成了美国人生活中最基本的激情。《花花公子》杂志的大肆畅销并非偶然,“主要原因是它怂恿男子的幻想,夸大他们的性能力。”对“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的提倡,还表现在《时代》杂志的封面报道和《纽约时报》的广告上,前者把加利福尼亚描写成“具有奇妙的诱惑力和兴奋力——甚至某种恐惧感”的“令人兴奋的州”;后者的标题则刻意模仿一部描写两对夫妇相互交换配偶取乐的电影的名字,鼓励人们旅行去过一个放纵的假期(118~119)。 放弃清教教义和新教伦理的结果,使资本主义丧失了道德或超验的伦理观念。“新资本主义”虽然在生产工作领域仍沿用新教伦理业已失去活力的古老语言,但在消费领域却刺激娱乐、放松和纵欲的风气,结果导致了人格的分裂:人们白天“正派规矩”,晚上“放浪形骸”。“享乐主义的世界充斥着时装、摄影、广告、电视和旅行。这是一个虚构的世界,人们在其间过着期望的生活,追求即将出现而非现实存在的东西。”(118)贝尔认为这只能造成人们灵魂的空虚。 据贝尔看来,在新教伦理向享乐主义的蜕变过程中,作为一项技术革命的大众传媒所起的社会作用,就表现在对前者的攻击和对后者的提倡,从而引起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不过,贝尔主要还是从传播内容剖析大众传媒的这一负面功能的,他对大众传媒负面功能的批判,实际上是对以它为载体的大众文化(享乐主义)的批判。 经济领域内的变化(消费社会的出现),只是导致新教伦理和清教精神瓦解的一个方面的根源,另一个直接因素便是反传统的现代主义的冲击。 贝尔所说的现代主义,是一种遍及文学、音乐、绘画、雕塑等所有艺术领域,并波及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文化思潮或文化运动。现代主义以19世纪中叶自封为“先锋派”的现代文艺为开端,先是在艺术领域否定资产阶级价值观,后来又通过割据飞地成功地建立起自己的“生活空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便开始向传统文化发动攻势(如对清教传统和小城镇生活方式的攻击),宣布新的美学、新的形式、新的风格。时至20世纪60年代,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已发展为后现代主义,它彻底破除了艺术与生活的界限,尤其是与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合流,便演变成了其极端的形式——反文化运动:热衷于暴力和残忍,沉溺于裸体和性反常,渲染吸毒的致幻经验和摇滚乐的大吵大闹,如此等等。于是,现代主义文化经过一百多年的反叛,完全推翻了资产阶级的传统文化统治,原来局限于少数精英中的艺术自治发展成为渗透大众生活方式的文化楷模。 据贝尔看来,现代主义的衰竭和异变除了其自身内在逻辑(如形式上松散零乱、一味翻新,结果像一只泼尽了水的空碗,徒落下个反叛的外壳),它还受到了“文化大众”的侵袭和改造,而这一点是大众传播媒介另一负面功能的体现。 贝尔所说的“文化大众”(culturalmass),不是指文化的创造者,而是那些为文化提供市场的人们。其中的许多人也是文化的传播者,他们在高教、出版、杂志、电台、剧院、电影院、博物馆和时尚界工作,在这些范围内影响和形成文化产品的普及,同时为更多的大众文化受众生产通俗的产品(Bell,D.1980:289)。文化大众的数量同整个社会相比虽不算多(贝尔估计在几十万到几百万之间),但他们由共同的文化气质粘合成群,形成强大的阵营,目前即使不是支配却也实际影响着现代文化设施。不难看出,贝尔所谓的“文化大众”,属于“社会的知识和传播行业中新兴的知识分子阶层”(80),他们代表的是整个中产阶级(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壮大的管理人员队伍、白领阶层以及具有较高专门技术的技术工人)的文化趣味。 贝尔认为,中产阶级的文化趣味首先是由艺术家来定型的。过去的先锋艺术曾惨遭观众的践踏,但随着中产阶级的出现和壮大,他们需要从文化上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予以判明和确认,于是开始敬重、接受和追随展览馆、商业性画廊和新闻媒体等大众传播媒介制造出来的文化见解,成为资产阶级“敌对文化”(现代主义文化)的赞助者。 然而,贝尔进一步指出,最先由先锋艺术家定型的中产阶级文化趣味,表面上假装尊崇高雅文化,实际上却努力使其溶解并庸俗化。正如中产阶级流行杂志所认为的那样,“文化并非是对严肃艺术作品的讨论,它实际上是要宣扬经过组装、供人消费的生活方式”(90)。大众传媒于是迎合中产阶级的文化趣味,在行为方式、鉴赏方式和穿着方式等方面为他们引路,原来仅限于少数文化精英的生活方式在大众传媒的巨大屏幕上展现出来,“传播媒介的任务就是要为大众提供新的形象,颠覆老的习俗,大肆宣扬畸变和离奇行为,以促使别人群起模仿”(36)。就这样,现代主义通过文化大众的普及和模仿而变得非常时髦,文化大众成了高级文化的饕餮之徒,现代主义的实验形式变成了广告和流行时装的象征符号,艺术风格成了时髦娱乐的同义语。 贝尔力图超越美国60年代那场有关大众文化的论战,但他无疑是一位精英文化论者,尽管他对瓦解资本主义社会传统价值体系的现代主义同样持激烈的批判态度。在他眼里,传统现代主义就其作为一种艺术追求而言,即为人类超越自我的努力提供了意义,塑造了人们的象征性表现方式。然而后现代主义却把幻想与快感带进生活,把艺术变成了行动,只对社会起到颠覆作用,再也难以为人们提供超越现实的价值意义了。尤其是与享乐主义、大众文化的合流,现代文艺成为了文化大众的公有财产,针对传统观念的震惊已变成流行时尚的庸俗统治,资本主义文化日趋琐碎浅薄、粗鄙无聊了。贝尔认为,在现代主义的衰竭和异变过程中,大众传播媒介的作用就是其普及化、庸俗化的一面,这是由大众传媒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文化趣味决定的,反过来又导致大众文化受众审美情趣和文化素养的进一步平庸化。然而,“社会秩序既缺乏作为生命力之象征性表现的文化,又缺乏作为动机或聚合力量的道德因素,那么,靠什么才能够把社会粘结为一体呢?”(132)贝尔提出了一个“冒险的答案”,即西方社会将“重新向某种宗教观念回归”(75),他寄希望于通过传统信仰的复兴来拯救人类。 五、贝尔批判性传播观的批判 在新教伦理向享乐主义的蜕变过程中,贝尔从传播技术和传播内容的角度,剖析了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作用;在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反文化的异变过程中,贝尔又从传播者(文化大众)和接受者的角度,剖析了大众传媒的社会作用。通过这两项剖析,贝尔把大众传播媒介与资本主义文化危机联系起来,认为以大众传播媒介为载体的大众文化(包括现代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传统价值体系起着瓦解破坏作用,而且由于大众文化内容本身的娱乐性、庸俗性和空幻性,使人们丧失了超验的信仰,而这是造成文化失去聚合力,导致西方社会领域断裂的根源所在。 不仅如此,贝尔在一定程度上还从大众文化的商业性中,看到了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控制机制——资本主义的市场机制。贝尔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文化复合系统。经济上它建立在财产私有制和商品生产基础上,文化上它也遵照交换法则进行买卖,致使文化商品化渗透到整个社会。”(60)在市场成为经济与文化的交汇点后,“经济逐步转而生产那种由文化所展示的生活方式。”(35)贝尔蕴涵的意思无非是说,大众传媒之所以要迎合中产阶级享乐、庸俗的文化趣味,它对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提倡,对流行艺术的倾泻,是因为文化大众长期视文化为商品,并从它的交换中获得了一种势利的价值观,因此将艺术的思想迅速地翻制成商品加以推销,尽可能为社会提供娱乐性的文化消费品。正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才导致大众传播媒介产生了负面的社会作用。 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如霍克海默(Horkheimer,M.)、阿多诺(Adorno,T.)、马尔库塞(Marcuse,H.)等,把大众文化(他们称为“文化工业”)看成是意识形态霸权的美国形式,认为美国不是用恐怖和高压实行统治,而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以大众传媒为途径的大众文化,来实现“权威主义”的,所以他们倾向于使用批判的词句来谈论美国的大众社会和大众传媒(殷晓蓉,1999)。贝尔尽管也对大众传媒和大众文化持批判态度,并且同样认为大众文化是商业社会的产物,但他是从大众传媒和大众文化对资本主义传统价值体系的瓦解、破坏作用的角度加以批判的,正如同他把现代主义看作瓦解资产阶级世界观的专门工具而加以批判一样。问题是,西方社会的大众传媒是否脱离开了社会结构(技术—经济体系)而变成了它的对立物了呢?其实不然。大众传媒对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提倡,是因为西方社会在20年代已经进入了大众消费时代,新资本主义虽然在生产、工作领域维持一种理性、持重的社会秩序和组织形式,但在消费领域却不断刺激享受、消费的需要,大众传媒对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提倡,实际上是对社会结构变迁的反映和维护。至于大众传媒所传播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文化,虽对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起到破坏作用,但这是一种“驯化”了的破坏作用,因为大众传媒把现代主义文化对社会的强烈震惊,变成了花哨浅薄的生活时尚,在庸俗化的同时也消解了它的破坏作用。事实上,大众传媒在西方社会一直起到“排气阀”的作用,资产阶级利用大众传媒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力,使大众文化成为操纵和麻醉人们意识和情绪的有力手段,使他们安于消遣、安于现状,变成“嘻嘻哈哈的一群”,这就是以大众传媒为途径的大众文化,即使有反社会的倾向,也不会遇到来自上面的阻力的原因。更何况,大众传媒作为一种赚钱的行业,只有迎合大众的口味,把大众传播手段和大众文化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维持一种理想的商业行情,精明的资本家自然要开动一切宣传机器为大众文化捧场(周绍珩,1989:192)。所以,大众传播媒介不可能脱离资本主义社会的控制,贝尔所说的大众传媒和大众文化与资本主义社会的树立、文化大众与资产阶级的对立是表面上的。相反,倒是马尔库塞等人说得对,他们认为文化的自我表现冲动,已为资本主义制度所吸收,并将它转化为商品(发达工业社会借此消除高级文化中敌对的、异己的和越轨的因素,来克服文化同社会现实之间的对抗),现代主义的衰竭正说明它已同资本主义“相互认可”(38)。但贝尔却不赞同这种观点,他认为仍旧标榜自己的颠覆性质的现代主义文化,在资本主义社会大致找到了归宿,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缺乏一种来自宗教信仰的文化,便反过来把要求“解放”的文化大众的生活方式当作自己的规范;然而,文化内部的这种混乱,只会促进人们共同分享的道德秩序的瓦解,从深层结构上破坏资本主义本身的基础(196)。 资本主义文化危机不单纯是一场文化危机,而是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文化危机的背后有深刻的社会根源。美国60年代的“反文化”运动,其背后就有大众贫困的蔓延、黑人争取平等运动、青年的异化、越南战争等社会因素在起作用。贝尔在某种程度上也注意到了文化变革背后的社会根源,如他从社会结构的变迁(人口的增长、都市的出现、交通运输和通讯技术的革命,特别是20年代大众消费社会的出现),剖析新教伦理和清教精神的崩溃以及享乐主义的盛行;再如他把现代主义生成的原因,归结为技术革命造成的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以及现代主义者捕捉变化之流的努力。但贝尔并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尽管他在青年时代一度深受马克思主义影响,成名后在同行中也博得了“精通马克思”的声誉。贝尔认为现代主义的生成还有一个原因,即宗教信仰的泯灭、超生希望的丧失,导致了自我意识的危机,而现代人拒不承认这种人生的大限,坚持不断的超越(自我表现和自我满足),从而使文化和经济领域发生激烈的碰撞。事实上,资本主义技术—经济领域内等级制的组织结构,把人日益贬低到角色和功能的位置,人的丰满个性被压榨成单薄无情的分工角色,而追求自我表现、自我满足的现代主义,正是对这种“非人化”的社会结构的反动。贝尔把大众传播媒介和资本主义文化危机联系起来,也基本上是在文化领域内解释文化,他不可能找到资本主义文化危机的真正根源。贝尔反对马克思以及其他许多社会学家把社会视为由一个主导性原则制约的磐石一块的整体,由此形成了现代社会的社会(技术—经济)结构、政治、文化三个领域断裂对立的学说,而且不相信“社会结构‘决定’社会的其他方面,……当今文化的独立性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方面引起的变化,并不是由于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化而产生的。”(贝尔,1984:49)贝尔这一世界观与他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常常自相矛盾。 贝尔自己反复强调,他“在经济领域是社会主义者,在政治上是自由主义者,而在文化方面是保守主义者。”(21)贝尔一生也先后经历社会主义、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三大现代思潮的冲击影响,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应复杂的立场。“新保守主义的内容成分相当复杂,它即是针对自由派激进改革纲领和政策作出的批判纠正,也反映出美国社会公众近年来向传统回归、寻求稳定价值观念的广泛心理……以便在日趋严酷的局势下维持美国的繁荣与尊严。”(赵一凡,1989:5)贝尔复杂的立场不但决定了他论述中的自相矛盾,更决定了他找不到解决资本主义文化危机的答案。贝尔关于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论题,目的就是探讨60年代西方(特别是美国)社会的文化危机,因此才对曾经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新教伦理的现代西方的命运,做出百年回溯和断代分析,但最后得出的答案却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神圣性的复归”,表现出一种风烛残年的缅古怀旧之情。他为后工业社会设计出的他称之为“公众家庭”理论的新宗教或文化崇拜,实质上是揉合了他经济社会主义、政治自由主义、文化保守主义思想的社会改良方案。他大书失落的痛苦,呐喊重建精神价值的需要,力图使资本主义社会恢复它赖以生存、发展的道德正当性和文化连续性,这一立场决定了他对大众传媒和大众文化的批判,是温和的,也是不彻底的。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文化传播管理论文 作为现代商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相结合的产物,大众文化以巨大的影响力使得它的传播载体———大众传媒能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以市场要求取代精神要求。在这种既是意识形态的又是物化形态的商业化运作中,大众传媒以其强大的影响力传播了大众文化。在这个大众文化凯歌高奏的时代里,民众丧失了自身的判断力和理性,不仅欣赏品位和格调下降,而且发生着价值和信仰危机。在这个媚俗的商业化时代里,大众成为媚俗的牺牲品。 解读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 解读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的关系,首先要理解大众文化及大众文化在构造人类大众精神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方面的重要影响力。大众文化是一种都市工业社会或大众消费社会的特殊产物,是大众消费社会中通过大众传媒所承载、传递的文化产品,这是一种合成的加工的文化产品,其明显特征是主要为大众消费而制造出来的,有标准化和模拟个性的特色。大众文化是包含在主流文化之内,它是一个社会内与公众舆论、价值观念、社会时尚和生活方式大致趋同、基本适应的、又是与传统文化优秀内容有直接传承关系的文化形态。大众文化有地域性、通俗性、消费性、娱乐性、商业性、产业性等种种特征。 大众文化在我国新时期的崛起始于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时期逐渐获得了主体意识的民众,不仅需要新的娱乐形式,而且也需要表达这一阶层的意识形态。大众文化的迅速崛起有一系列发行量巨大的通俗杂志和报纸作证,有一系列原来属于高级文化阵列的严肃文学纷纷改弦易帜为通俗文学作证。大众文化的通行无阻表明的是大众对它的支持与认同。关于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的关系,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的重要载体,大众文化大众传媒传播的重要内容,大众传媒塑造大众文化,大众文化对大众传媒有重要影响。文化影响传媒,有什么样的大众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大众传媒。传媒受文化的浸润影响,反映文化,代表文化,成为一定文化的喉舌。大众传媒的重要功能是传播文化的功能。有人说一张报纸就是一个国家文化的一部日记,它默记民族的文化演化与变革的轨迹,预示文化进化和传播的基本趋势。 大众传媒对通俗性、娱乐性、流行性、时尚性、商业性的大众文化的传播大大满足了主体意识越来越强烈的现代人,使他们在一天的忙碌之后,能够在这些轻松的节目和娱乐中得到松弛和满足。这种满足的结果使传播大众文化的大众通俗刊物发行量得到迅速飙升。有统计资料显示,上海的《故事会》发行量达650万份,湖北的《今古传奇》发行量达200万份,北京的《啄木鸟》达175万份,山西的《民间文学》达100万份。这些巨大的发行量标志着这些通俗文学有庞大的支持群体,它是对大众文化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礼赞,标志着大众文化节日的到来,也是对适应市场经济者昌逆市场经济者亡的市场经济规律的无言求证。在大众文化强烈的通俗性和商业性的引导之下,许多报刊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质与量的变化。许多报刊由过去的4版增加到8个版面甚至数十版、100版或更多。这增加的版面多是增加了表现大众文化的娱乐版和生活时尚版。与此现象共生的是周末版和星期日刊的兴旺发达及最体现大众文化特征的晚报和都市报的异军突起,成为报业发展的生力军。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一个有趣或是讽刺现象是严肃文学的节节败退和向通俗文学的靠拢。有资料显示,安徽的《江淮文艺》改名为《通俗文学》、天津的《新港》改名为《文娱世界》、北京的《评论选刊》改名为《热点文学》。报刊结构、内容数量的变化演绎在说明,大众文化的巨大解构力、浸染力和吞噬力,它无所不有,无处不在。它不仅无形中解构了过去一体化的文化专制,而且它的浸染力通过大众传播得到充分发挥,即演绎世俗生活并把它演绎得无可抗拒。 文化对大众传媒的引导和影响作用在地域文化差异和地域传媒差异上也得到了充分凸显。我们可以说,一个最突出的例证是东西方传媒存在很大差异,而这差异本身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代表,在此我们不作论证。以中国传媒为例,南北大众传媒有很大不同。北派传媒(以北京为代表)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强,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当然也不乏前卫。因为北京是首都,是先进文化最先引荐和争鸣的地方。北京文化的豪爽大气、天子脚下的豪迈与责任感也使其排版大方质朴洗练富有冲击力。语言简练准确沉稳。而南方的报纸则信息性、商业性很强,注重舆论监督,娱乐版追逐时 尚、流行和明星,重视商业经济。在编排上花哨生动抢眼,更前卫,是一种快餐文化。南北传媒风格的不同首先根基于文化的不同,即不同的大众文化氛围和土壤滋生出不同的传媒。因为传媒是思想意识的喉舌,文化引导、影响了传媒的特色风格与品位。 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的塑造者、引导者。大众传媒是形成大众文化的重要手段和使者。如通过大众传媒建构了电视文化、流行文化、音像文化、摇滚文化等。作为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大众文化,不经过大众传播,就得不到继承和发展。而实际上,大众传媒在传播一定文化的同时,也在建构一定的价值意识形态。因为大众传媒通过传播的议题设置功能,能让人们感觉到那些被大众传媒所关注的传播内容便是主流的或是值得肯定和仿效的。 大众文化在现今时代被大大渲染了其娱乐功能和消遣功能,加上人们欲望的膨胀和它无处不在的商业性,使得所有的文化资源都有可能被大众文化形态纳入市场,在新的包装挖掘之后变为文化消费品。这一巨大解构力和浸染力使得严肃文化和经典作品也被演绎为大众文化,并成为畅销和流行之作。 [page_break]批判与解构 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相互间的巨大作用与影响相互碰撞的直接结果是造成对它服务的对象———人的伤害。特别是当媒介在文化领域已取得决定作用和关键性地位时,现代媒介传播文化的功能主宰了人们认知的世界,即提供并选择性的建构了社会知识的社会影像。我们透过这些知识和影像才能建构我们的生活,即传播学中的人们所处的第二世界和虚幻世界。这是个不真实的世界,但人类只有通过这个不真实的世界去认识世界,因为媒体对于我们来说是如此重要,离开它,我们的世界是如此狭隘并且不现实。媒介是我们认识世界的眼睛,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媒介即讯息。 大众传播对大众文化淋漓尽致的渲染和大众文化最重要的娱乐功能的发挥使得两者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大众文化的商业性使得大众传媒和大众逐渐变得物化。在利润最大化原则驱动之下,大众传媒的内容变得肤浅,显示出享乐倾向和游戏特征。这些欲望刺激产生的文化垃圾无助于人类精神境界的提高和心灵世界的升华,造成文化消费的媚俗低级倾向,严重地败坏了大众的品位和文化修养水平,而且使人们更多地依赖电视等媒介,成为畸形的电视人或单面人。 现代传媒造成了人的异化。大众文化具有肤浅性、无根性、商业性的特征。马尔库塞指出,如果面对大众的信息传播是完全和谐而且不断经常不留痕迹地把艺术、政治、宗教、广告节目融合在一起,他们使文化领域恢复了对他们自己的共同特征———商品形式的知觉,灵魂的音乐也是售货术的音乐,人们考虑的不是真正的价值而是交换价值。大众文化的商品性把人类异化为商品的人、物化的人。使人在商品的海洋中迷失自我。 以消费为特征的大众文化所启动的大众文化市场构成了对精英文化和严肃文化的巨大冲击,使其在文化重构中以妥协退让为代价以适应市场,适应这个一统天下的大众文化时代。大众文化设限了人的文化享受,使人类在大众文化消费中耗尽了空闲时间,失去了接触高级文化的机会。媒介在给予人们充分选择自由的幌子下,制约了人们接触其他文化媒介的可能性。使我们的文化环境逐渐失去自主和多样性,这类似于自然环境中失去自主和多样性。这是十分可怕的。 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的互动削弱了文化的社会功能。高级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超越现实,给人们提供一个理想目标,即包含有否定现实的异端因素。文化的这种否定功能随着大众文化的产生而逐渐削弱甚至消失。这是因为将大众文化的传播方式用于高级文化,从而将其中的异端观点现实化,将理想物质化。由于大众文化取消对现实的怀疑、排斥、超越,人便变成为生意的、现实的、物质的、思想平庸的人。 整合与重构 从以上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的互动关系我们可以看出,大众文化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其中通过大众传媒对人们的影响更为深刻。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在商业性上的一拍即合造成大众传媒这个以传播精神思想文化内容为主的文化产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迷失了方向。对大众文化的过多关注和商业性追逐使其逐渐失去了其本应具有的思想行为指路明灯的作用。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霍克海默指出,哲学真正的社会功能在于对流行的东西进行批判……批判的目的在于防止人类在现存社会组织慢慢灌输给他的成员的观点和行为中迷失方向。而现今,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提防出现西方与高度物质文明相伴随出现的整个社会精神颓废、萎糜,培养具有高水平的、与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相一致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大众对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对沿着与历史发展的轨迹相一致的方向前进具有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我们要以理性批判的态度解读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间的矛盾。要整合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要看到大众传播工具是人类创造的,不管其价值和功能存在怎样的矛盾和混沌,最终都要服从人的目的和需要。人类一旦发现它有悖于创造者的初衷时,发现它存在与人的价值和需要的矛盾时,就应改进它的价值和功能的悖谬,使它成为更有利于人类的价值和需要的东西。 传媒的作用即普及化庸俗化的一面是由大众传媒的传者和受者的文化趣味决定的,反过来又导致大众文化中的受众审美情趣和文化素养的进一步平庸化。为此,传播主体要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摒除大众文化中消极不健康的成分,正面积极地给人类大众以健康严肃优秀的文化食粮,让人类大众在文明的文化氛围中耳濡目染,从而提升其文化品位。作为主体的有能动创造精神的人,能够排除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的悖谬,建构更加健全的价值意识,使人类得到全面的健康发展。为此,大众传媒要充分发挥作为把关人的角色,积极发挥大众传播的传播信息、教育、引导功能,通过对信息有目的的采集、选择和编辑出版,优化信息传播。要整合与重构大众文化,虽然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的深难度的工程,但人类必须而且能够作到。剔除人类文化的糟粕,保存大众文化中合理的方面,使大众文化更加符合大众的精神和心理需要,弘扬高尚文化,约束传播人的思想行为和道德品质,重视文化产业的精神内涵和思想品位,建构健康文明向上的媒介环境,创造良好的舆论文化氛围,引导大众文化和人类大众向着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那么,大众文化与大众传播的悖谬便不难得到解决。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公共管理的论文 1.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的影响 (一)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预警性 相对于我国公共管理而言,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预警性,能够对社会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报道,能够对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情况进行报道,从而引发人们的警惕性,让人们对突发事件有所了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比如,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之后,大众传媒对地震的现状进行了及时报道,并且将地震的情况进行了传播,不仅保证了地震事件的真实性,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心理需求,实现了灾区现场报道的有效性。此外,根据大量的事实表明,大众传媒所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公开性能够保证大众传媒发展与运行的基本准则,能够让社会产生一定的报道反应。此外,从效率角度分析,大众传媒将涉及的公众利益的真实信息进行报道,能够避免灾难性损失,能够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增加公共信息报道的透明度,尽可能将不良信息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议程设置功能 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议程设置是建立在环境监视功能之上的。议程设置功能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大众传媒设定了议程日程的基本功能。在大众传媒中,新闻传媒所传播的基本信息能够以议程的方式进行展现,并且所产生的影响下能够对受众的思想产生影响。一般而言,新闻传媒所选择的播报内容容易引起受众的关注,并且传播媒介在根据现实环境中所选择的报道内容在经过加工之后能够积极呈现给广大受众。从现实角度出发,社会的现实状态是客观存在的,对于部分公众而言是不理想、不规范的,如果想让她(他)成为公共管理中的主要对象,则需要对社会问题进行转换,而大众传媒所具备的议程设置功能则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接触信息,并且能够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传播,使其能够连续性的进行报道,从而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大众传媒对社会事件的客观报道能够提高受众的认知程度,能够引发受众对社会的认识与思考,提高受众的认知度,从而将媒介议程积极转化为公众议程,形成焦点效应,产生强大的舆论引导,促使公共事务进一步调整。 (三)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监督作用 自古以来,监督是保证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相应的,批评专栏使受众的参与意识得到加强,新闻传媒针对性的对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进行报道与批评,从而提升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除此之外,各种社会中的而不良现象也会通过新闻传媒进行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以及《中国质量报告》等栏目在全国受到了关注与重视,此类节目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力,其主要原因是该类节目将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进行了发挥。现如今,我国民众在表达自身意愿的时候要求自身权利的合法性,而大众传媒作为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关键因素,能够引导社会与民众之间形成良好的关系,改变社会舆论监督现状。此外,近几年在科技的发展中,网络成了新闻传播的主要载体,网络不仅改变了媒介的生存格局,并且也从根本上促使新闻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传播速度的快速性,传播内容的全面性。网络的出现让广大受众拥有发言权与表决权,在形成双向互动模式之后,能够有技巧的对政府政策进行调控,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与创新,促使人们对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与了解。 (四)大众传媒具有参与政府决策的作用 通常而言,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始终离不开大众传媒,大众传媒所具备的公共空间能够使政府决策具备有效性与实效性。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治管理体制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特别是大众传媒的出现,能够将不同的文化背景、人生抱负、思想性格聚集在一起,对其进行讨论与分析,进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我国政府形成新的决策意见。此外,大众传媒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在传媒的平台中,不论是个人、团队、政府还是其他均可以针对决策问题进行论证,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为决策者提供参考意见。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大众传媒可以对决策的内容进行解读,并且能够深化受众的理解程度,提高受众参与决策的基本意愿以及参与能力。与此同时,大众传媒还能够通过公众群体将错误的信息进行取消,完善决策体制,将社会各个阶层的意愿进行充分反映,从根本上带动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与进步。 2.结语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的要求。在大众传媒的发展中,信息得到整合、传播,逐渐成为了现代化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大众传媒自身所具备的基本特点决定了传媒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公共管理应该与新闻传媒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协调、稳定的特点,带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迈入新的台阶,推动我国民主进程,促进社会的文明发展与进步。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公共政策论文 一、大众传媒在政策议程中的作用 1.在《公众舆论》一书中,向公众描述了大众传媒影响现实世界和人们头脑中的事件的重要性,后经美国传播学学者的研究形成了“议程设置功能”的假说。1972年,麦库姆斯和肖于在《舆论季刊》发表名为《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功能》的文章,主要观点是:大众传播具有一种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简言之,大众传媒可以促使政府改变考虑问题的先后顺序,引领政策议置的建立。大众传媒常常利用其掌握的传播媒介,大量某一社会问题的相关“公共议题”,利用网络媒体受众量大、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办事效率高的优势,吸引公众的眼球,引导社会公众舆论,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舆论群体。对同一议题感兴趣的群体可自行进行沟通交流,并且之后可能能够形成一股舆论或社会风气思想的浪潮,使该议题逐渐转化为群体议题,再经过不断变化发展,其影响范围能够扩大到整个社会,于是便形成了公众议题,进入政府视野,最终促成政策议程。大众传媒的出现使得议程设置的反馈更迅速,互动交流更多,能又快又有效地达到理想中的传播效果。大众传媒利用自己独特的观察力,以及自身的导向作用,对社会中的某一问题进行频繁报道和讨论,影响受众对该问题内容及性质的认知、态度,进而影响政策议程的建立。利用大众传媒构建“第二现实”,使政策制定者不得不关注本问题,是社会或公众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重要途径。 2.近年来,“宰客门”等公共事件接二连三的的报道,形成舆论焦点,致使全民沉思道德滑坡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国家应该好好处理这些事情,致使中央政府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也作出了应对之策。在这一大背景下,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显得极为重要,学雷锋活动、互帮互助等活动开展起来,鼓励社会公民要坚持做好人好事,而且中央政府制定了24字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旨在调动公众参与全民做好事的积极性,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先进文化。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意见领袖”这一代名词出现,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并对现实社会中的舆论传播产生了深远影响,引起了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多方重视。意见领袖应带头规范自身言行,引导主流舆论价值观,理性运用媒介传播,从而推动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协调发展。大众传媒对议程设置也有一定的消极影响。由于没有明确“把关人”的存在,一些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容易造成谣言的泛滥。信息的过度重复与转载,导致信息混乱,过多的信息轰炸易使公众产生疲劳感和无聊感,整个传媒界将面临失控危机。由于自身特点不同,个人设置的议程主题可能会受到盲目围观,易产生负面偏执影响,同时舆论可能会出现一边倒现象,影响司法审判的公正。因此,对于大众传媒在政策议程中的作用,我们要全面看待,在知道其具有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应该了解存在的一些弊端。只有全面了解大众传媒,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它为议程设置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公众互相交流的平台,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序,实现大众媒介与政策议程设置的完美结合。 二、大众传媒影响公共政策的评估 大众传播媒体利用自身信息传播、接收信息迅速的优势,向公众及时传播事件的真相,引发受众相互交流,大众传媒通过自身的直接评估间接影响政府和公民对公共政策的总体性或局部性认识,从而可能引发公共政策的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大众传媒扮演着政策评估主体的角色。大众传媒的出现实现了政策制定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公众可以参与其中,打破了先前决策者独断专行的局限性,以保证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如果一项政策方案在出台前没有得到公开与公众的充分辩论,那么这项政策就很难实现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共政策的效果怎么样,社会公众的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大众传媒将公共政策从各个方面传达给社会公众的同时,也会从各个角度对公共政策进行剖析,为公众提供可以参考的依据。同时,大众传媒也为某一政策的评论提供了平台。意见收集和反馈涉及到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认可度,是政府进行政策再制定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大众传媒为公共政策的评估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其能够对事件进行深入报道,同时可以发表有倾向性的评论,尤其是会对政策的不良后果进行评估,引导公众进行舆论监督,指引政府对公共政策进行调整。例如,北京市政府从2004年3月1日开始就《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在各类媒体上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结果在收到的246条反馈意见中,大多数公众反对。北京市政府经过认真分析,尊重了公众的意见,最终决定对草案推迟出台。可见,大众传媒及其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评估及意见,将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发展演变产生深刻的影响。大众传媒业承担着巨大的社会公共责任,不仅深刻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公共性、有效性,也是公众参与公共政策评估的重要平台。大众传媒出于自身的职业责任感,抱着对公众、社会、政府负责的态度,会对社会各领域的活动进行及时报道传播,并在这一过程向公众做出解释说明,引导社会舆论;同时也会将偏离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的行为公之于众,引领社会谴责违反者,旨在规范社会道德秩序。当某些问题被公开之后,公众与政府会受到“制度性的压力”, 三、结语 因此会主动改正自我。在这个过程中,大众传媒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在,我们身处网络时代,大众传媒已成为政府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的纽带和桥梁,是政府和公众之间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中介角色。希望大众传媒能够秉承自身原则,正确引导公共政策的发展方向,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和谐发展。 作者:杨娇娇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公共政策论文 一、大众传媒在政策议程中的作用 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一书中,向公众描述了大众传媒影响现实世界和人们头脑中的事件的重要性,后经美国传播学学者的研究形成了“议程设置功能”的假说。1972年,麦库姆斯和肖于在《舆论季刊》发表名为《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功能》的文章,主要观点是:大众传播具有一种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简言之,大众传媒可以促使政府改变考虑问题的先后顺序,引领政策议置的建立。大众传媒常常利用其掌握的传播媒介,大量某一社会问题的相关“公共议题”,利用网络媒体受众量大、传播速度快、涉及范围广、办事效率高的优势,吸引公众的眼球,引导社会公众舆论,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舆论群体。对同一议题感兴趣的群体可自行进行沟通交流,并且之后可能能够形成一股舆论或社会风气思想的浪潮,使该议题逐渐转化为群体议题,再经过不断变化发展,其影响范围能够扩大到整个社会,于是便形成了公众议题,进入政府视野,最终促成政策议程。大众传媒的出现使得议程设置的反馈更迅速,互动交流更多,能又快又有效地达到理想中的传播效果。大众传媒利用自己独特的观察力,以及自身的导向作用,对社会中的某一问题进行频繁报道和讨论,影响受众对该问题内容及性质的认知、态度,进而影响政策议程的建立。利用大众传媒构建“第二现实”,使政策制定者不得不关注本问题,是社会或公众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小悦悦事件”、“郭美美事件”、“三亚宰客门”等公共事件接二连三的的报道,形成舆论焦点,致使全民沉思道德滑坡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国家应该好好处理这些事情,致使中央政府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也作出了应对之策。在这一大背景下,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显得极为重要,学雷锋活动、互帮互助等活动开展起来,鼓励社会公民要坚持做好人好事,而且中央政府制定了24字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旨在调动公众参与全民做好事的积极性,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先进文化。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意见领袖”这一代名词出现,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并对现实社会中的舆论传播产生了深远影响,引起了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多方重视。意见领袖应带头规范自身言行,引导主流舆论价值观,理性运用媒介传播,从而推动大众传媒与公共政策的协调发展。大众传媒对议程设置也有一定的消极影响。由于没有明确“把关人”的存在,一些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容易造成谣言的泛滥。信息的过度重复与转载,导致信息混乱,过多的信息轰炸易使公众产生疲劳感和无聊感,整个传媒界将面临失控危机。由于自身特点不同,个人设置的议程主题可能会受到盲目围观,易产生负面偏执影响,同时舆论可能会出现一边倒现象,影响司法审判的公正。因此,对于大众传媒在政策议程中的作用,我们要全面看待,在知道其具有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应该了解存在的一些弊端。只有全面了解大众传媒,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它为议程设置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公众互相交流的平台,从而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序,实现大众媒介与政策议程设置的完美结合。 二、大众传媒影响公共政策的评估 大众传播媒体利用自身信息传播、接收信息迅速的优势,向公众及时传播事件的真相,引发受众相互交流,大众传媒通过自身的直接评估间接影响政府和公民对公共政策的总体性或局部性认识,从而可能引发公共政策的调整。在这一过程中,大众传媒扮演着政策评估主体的角色。大众传媒的出现实现了政策制定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公众可以参与其中,打破了先前决策者独断专行的局限性,以保证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如果一项政策方案在出台前没有得到公开与公众的充分辩论,那么这项政策就很难实现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公共政策的效果怎么样,社会公众的评价是十分重要的。大众传媒将公共政策从各个方面传达给社会公众的同时,也会从各个角度对公共政策进行剖析,为公众提供可以参考的依据。同时,大众传媒也为某一政策的评论提供了平台。意见收集和反馈涉及到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认可度,是政府进行政策再制定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大众传媒为公共政策的评估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其能够对事件进行深入报道,同时可以发表有倾向性的评论,尤其是会对政策的不良后果进行评估,引导公众进行舆论监督,指引政府对公共政策进行调整。例如,北京市政府从2004年3月1日开始就《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在各类媒体上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结果在收到的246条反馈意见中,大多数公众反对。北京市政府经过认真分析,尊重了公众的意见,最终决定对草案推迟出台。可见,大众传媒及其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评估及意见,将对政府的公共政策发展演变产生深刻的影响。大众传媒业承担着巨大的社会公共责任,不仅深刻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公共性、有效性,也是公众参与公共政策评估的重要平台。大众传媒出于自身的职业责任感,抱着对公众、社会、政府负责的态度,会对社会各领域的活动进行及时报道传播,并在这一过程向公众做出解释说明,引导社会舆论;同时也会将偏离社会规范和公共道德的行为公之于众,引领社会谴责违反者,旨在规范社会道德秩序。当某些问题被公开之后,公众与政府会受到“制度性的压力”,因此会主动改正自我。在这个过程中,大众传媒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在,我们身处网络时代,大众传媒已成为政府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的纽带和桥梁,是政府和公众之间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中介角色。希望大众传媒能够秉承自身原则,正确引导公共政策的发展方向,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和谐发展。 作者:杨娇娇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公共管理论文 1.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的影响 (一)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预警性 相对于我国公共管理而言,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预警性,能够对社会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报道,能够对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情况进行报道,从而引发人们的警惕性,让人们对突发事件有所了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比如,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之后,大众传媒对地震的现状进行了及时报道,并且将地震的情况进行了传播,不仅保证了地震事件的真实性,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心理需求,实现了灾区现场报道的有效性。此外,根据大量的事实表明,大众传媒所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公开性能够保证大众传媒发展与运行的基本准则,能够让社会产生一定的报道反应。此外,从效率角度分析,大众传媒将涉及的公众利益的真实信息进行报道,能够避免灾难性损失,能够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增加公共信息报道的透明度,尽可能将不良信息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议程设置功能 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议程设置是建立在环境监视功能之上的。议程设置功能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大众传媒设定了议程日程的基本功能。在大众传媒中,新闻传媒所传播的基本信息能够以议程的方式进行展现,并且所产生的影响下能够对受众的思想产生影响。一般而言,新闻传媒所选择的播报内容容易引起受众的关注,并且传播媒介在根据现实环境中所选择的报道内容在经过加工之后能够积极呈现给广大受众。从现实角度出发,社会的现实状态是客观存在的,对于部分公众而言是不理想、不规范的,如果想让她(他)成为公共管理中的主要对象,则需要对社会问题进行转换,而大众传媒所具备的议程设置功能则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接触信息,并且能够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传播,使其能够连续性的进行报道,从而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大众传媒对社会事件的客观报道能够提高受众的认知程度,能够引发受众对社会的认识与思考,提高受众的认知度,从而将媒介议程积极转化为公众议程,形成焦点效应,产生强大的舆论引导,促使公共事务进一步调整。 (三)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监督作用 自古以来,监督是保证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相应的,批评专栏使受众的参与意识得到加强,新闻传媒针对性的对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进行报道与批评,从而提升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除此之外,各种社会中的而不良现象也会通过新闻传媒进行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以及《中国质量报告》等栏目在全国受到了关注与重视,此类节目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力,其主要原因是该类节目将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进行了发挥。现如今,我国民众在表达自身意愿的时候要求自身权利的合法性,而大众传媒作为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关键因素,能够引导社会与民众之间形成良好的关系,改变社会舆论监督现状。此外,近几年在科技的发展中,网络成了新闻传播的主要载体,网络不仅改变了媒介的生存格局,并且也从根本上促使新闻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传播速度的快速性,传播内容的全面性。网络的出现让广大受众拥有发言权与表决权,在形成双向互动模式之后,能够有技巧的对政府政策进行调控,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与创新,促使人们对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与了解。 (四)大众传媒具有参与政府决策的作用 通常而言,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始终离不开大众传媒,大众传媒所具备的公共空间能够使政府决策具备有效性与实效性。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治管理体制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特别是大众传媒的出现,能够将不同的文化背景、人生抱负、思想性格聚集在一起,对其进行讨论与分析,进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我国政府形成新的决策意见。此外,大众传媒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在传媒的平台中,不论是个人、团队、政府还是其他均可以针对决策问题进行论证,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为决策者提供参考意见。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大众传媒可以对决策的内容进行解读,并且能够深化受众的理解程度,提高受众参与决策的基本意愿以及参与能力。与此同时,大众传媒还能够通过公众群体将错误的信息进行取消,完善决策体制,将社会各个阶层的意愿进行充分反映,从根本上带动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与进步。 2.结语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的要求。在大众传媒的发展中,信息得到整合、传播,逐渐成为了现代化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大众传媒自身所具备的基本特点决定了传媒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公共管理应该与新闻传媒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协调、稳定的特点,带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迈入新的台阶,推动我国民主进程,促进社会的文明发展与进步。 作者:郭志峰单位:包头师范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一、大众传媒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教育内容更加丰富多彩随着科技的发展,大众传媒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发展和普及,同时,人们获得的信息量也在急剧攀升,各种文化和思想在人们的生活中广泛、自由地传播着,使得人们的思想不再闭塞。 1.及时地报道国内外各种重大事件。这些报道使得人民群众可以及时了解世界局势以及国内外形势、政策的变动,了解党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有利于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形势政策观。如在“2014全国两会”上,许多委员把通过网站和博客等形式收集到的民情、民意反映出来,各类媒体也以各种专题的形式将会议精神及时地传达给群众。国外的各种重大事件通过卫星以及网络也能在瞬息之间传到全球的各个角落,使得人们足不出户,就能知晓天下事。 2.宣传社会发展动态。近年来,我国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升,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大众传媒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重大成果进行了大力的宣传,如载人航天飞船上天、奥运会与世博会的成功举办等,让人们看到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和科技发展所取得的进步,从而能够激励人们更加努力奋斗,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二)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地域以及数量的改变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主要集中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如党政干部、学生、军人、国企职工。除此之外的其他群体获得信息和受教育的程度则会受到限制。但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与普及打破了这种信息传递的受阻现象,特别是互联网的出现,实现了全球的信息共享,人们通过互联网可以自由、平等地获取信息和知识。不得不说,大众传媒以其高效的传播方法与手段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地普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极大地扩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对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 1.扩大了教育对象的地域范围。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以及广电网络覆盖率的影响,国家的思想主张与政策法规在农村得不到宣传,大部分农村成为了大众传媒覆盖的盲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众传媒在农村得到迅速发展。如今,大众传媒在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方位覆盖。人们无论居于何地,都可以随时通过大众传媒接收信息。我国大众传媒业的快速发展使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地域范围不断地扩大。 2.使得教育对象数量得到增长。据统计,我国的网民数量从2001年6月到2006年6月,仅仅5年时间,增长了3.67倍。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大众传媒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农村居民成为大众传媒新的受众和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潜在的教育对象。大众传媒的快速普及和发展使得其思想政治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通过大众传媒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员数量在不断增长。 (三)思想政治教育途径的多样化在大众传媒的作用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途径不再仅仅以人际传播为主,而是通过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多角度、多元化地传播给受众,这样受众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影响,从而使得教育途径可以多样化发展。现今,人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地增加,产生的心理问题也在不断增多,这时架起主客体之间心灵桥梁的大众传媒就起到了相应的作用。大众传媒可以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成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催化剂,使得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内心世界,解决其存在的心理问题。 二、大众传媒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的消极影响 (一)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价值取向的偏差和行为失范当今社会,大众传媒作为“守门人”的社会功能在逐渐弱化,对于信息没有起到筛选的作用,不管什么性质的信息都可以传播,传播多少以及怎样传播都没有限制。美国著名传播学者维尔伯•施拉姆在对美国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指出:“大众传播主要被用于娱乐所占的百分比大得惊人。几乎全部美国商业电视,除了新闻和广告(其中很大一部分也是让人消遣);大部分畅销杂志,除了登广告那几页;大部分广播,除了新闻、谈话节目和广告;大部分商业电影;还有在报纸内容中,越来越多的部分都是以让人娱乐而不是以开导为目的的。”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媒体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走向市场,在转变经营方式的同时,使得自身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变化。为了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大众传媒变得越来越世俗化。为了争夺受众,很多媒体在传播过程中侧重于扩大娱乐性,加大对受众的感官刺激,再加上监控技术的不完善,进而导致受众个体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偏离了社会主导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特别是使得没有完整辨识能力的青少年出现了道德意识的扭曲和价值观念的偏差。例如,备受青少年追捧的很多美国好莱坞影片中就渗透着典型的资本主义式的文化形态和价值标准。受到这些影片的熏陶和影响,一些青少年对现实生活产生了极度的不满情绪、扭曲的价值观念和严重的心理失衡,这些都非常不利于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心理和社会交往受到冲击大众传媒将传统的人际传播方式转变为人与媒体、机器的交流方式,这就使得受众在人际传播过程中无法感受到对方通过表情、语气以及肢体动作语言传递的丰富情感,从而造成了人际关系以及情感的冷漠,甚至造成情感或者心理的错位,特别是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广泛运用导致许多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为了逃避现实生活而热衷于网上交际。据我国互联网调查数据显示,在平均每周上网时间超过5小时的人群中,13%的人会减少与朋友、家人的相处,26%的人会减少与朋友的言语交流,8%的人逐渐与社会隔离。长此以往,这一群体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会逐渐下降,他们甚至会对亲情、友情都变得冷漠,从而诱发人际障碍。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不成熟的阶段,社会化程度较低,网络世界又是吸引人的虚拟世界,因此,青少年若徜徉其中,很容易迷失在“网络的丛林”中。 总之,在现代信息社会,大众传媒对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要努力发挥好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根据大众传媒的规律,消除其消极影响,从而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地向现代化的发展轨道上推进。 作者:李继民赵心瑜单位:吉林建筑大学 大众传媒论文:传媒对少儿文学表现的影响 本文作者:孔凡飞作者单位:沈阳化工大学 实际上,大众传媒与文学之间是一个相互影响和渗透的过程,只不过在今天,大众传媒的强大优势让其对文学的影响更为扩大。“文学在大众传媒的力量作用下发生的变化更多更大,也更为深刻,表现出文学对大众传媒这一强势文化力量的趋附和大众传媒对文学内部的深度进入。这既是大众传媒时代大众传媒掌握文化领导权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经济时代的文学,作为文化产业构成部分的文学所做出的功利性选择和商业化的转化。”[7]大众传媒不仅通过改变文学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从外部对文学的艺术表现进行干预,同时,它也以媒介本身的技术条件,通过普通使用电脑及网络,无形中对文学创作的内部进行改变,从而让文学创作在思维、内容、表达方式、审美趣味及语言的运用上都发生变化。 对创作思维的影响 在大众传媒的时代,电脑成为作家写作的重要工具。正如有专家预见的那样,“在电脑上书写不仅使作家的书写方式发生变化,而且影响到作家的创作方式和思维方式”[8]。但是,这种影响隐晦而不易察觉。从用笔书写变为用电脑书写,是书写的一次技术革命,但对思维影响而言,则有可能是灾难性的。用笔书写是文字在头脑中不断建构形象的过程,而电脑写作则是用手指敲打键盘,仅仅是文字的输入过程,作家关注的是文字呈现的过程。传统的文学是用笔逐字逐句的创作过程。在写一篇作品之前,作者需要想好如何开头,如何结构作品,如何结尾,是一个完整而严谨的过程。写作思维是一种线性的思维方式。而电脑写作则打破了线性思维的结构,可以发散性思维进行,因为电脑带来了思维空间的开阔性和思维结构的高速性。再加上网络上寻找资料的方便性,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网络上找到更多需要的资料,只要对其进行简单的复制就可以完成,这就削弱了作者对资料的深层加工。在用电脑写作过程中,可以不断地增添或者删除内容,甚至可以先写其中一个部分,再写其他部分,然后再连接成一个整体。电脑写作带来的一个负面效应就是可能造成文学创作的浅表性,不追求作品的深度,故事有大众化倾向,甚至出现某种程度的模仿他人或模仿自我,这也被成为“备份式写作”。“备份式写作以一种复制的众多性取代了创作的独一无二性,追求标准化、程式化,它使陌生的创新变成庸俗的成规。”[9]不可否认,近些年辽宁儿童文学作家的创作可谓丰富,然而真正能够产生影响的却寥寥无几,尽管作品的销售也很可观,但大多数作品都被湮没在儿童文学创作的滚滚滚洪流中,如前文提到的那些迎合市场而创作的魔法系列就是如此。可以说,这些作品都不约而同地呈现出故事的大众化倾向,缺乏独特的生活体认,作品也缺乏相应的深度,塑造的都是魔法、巫师形象,不可避免地有雷同的印象,更何况J•K•罗琳的珠玉在前。作家自身也会就某种题材出现雷同。如刘东的“奥运小子”系列中,他创作的《闪电手的故事》和《林大脚的故事》无论在形式还是内容上都有“标准化”的趋向。主人公一个打篮球,一个踢足球,在他们的各自生命中都有一个精神上的引路人出现。《林大脚的故事》中出现的是球星李皓,而《闪电手的故事》中出现的是坐轮椅的女大学生赵越。主人公都在一系列故事中体味到运动对人生的意义。而同一系列的其他几位辽宁作家的创作似乎也没有逃过这样的“标准化”趋向。同样,薛涛的那部具有文体突破意义的“山海经系列小说”,也有同样的问题。三部小说分别和中国古代的三个神话故事“盘古开天”、“精卫填海”、“夸父逐日”相对应。而小说中的主人公都穿越现代与古代,小说的构架都是相同的,这和真正意义上的幻想小说中的“新神话”模式是有一定区别的。尽管该小说开拓了中国本土幻想小说的新领域,但却因故事构思的同构性稍显精致有余而大气不足。电脑化写作对创作思维的这种影响,让人觉得写作似乎可以批量化,而不是创作。正如马克•波斯曾担心的那样,“电脑写作清除了书写中的一切个人痕迹,而使所有的东西变得非个人化了。”[10]个人化是文学创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尺,它标志着作者个人风格的形成,个性精神的独特展现。而电脑化写作导致的写作思维的改变,“备份式写作”的形成,会让文学趋于平庸。 对文学表现方式的影响 文学的表现方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日新月异、手法多样、文体的交融、文本的超越,成为今天的文学创作的一道新的风景。新闻报道是大众传媒的重要载体,新闻报道以及时性、真实性和典型性而著称,而生活在当下的人们似乎更愿意通过新闻报道来体会喧嚣的现代生活。因此,在大众传媒影响下,新闻语言的叙事方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越来越大。这种小说新闻化的叙事方式在成人文学中屡见不鲜,但对于儿童文学来说,这种新闻化的叙事还没有形成规模,毕竟儿童文学就其语言来说有其特殊性。但是这种创作倾向却在某些作家那里得到印证。刘东的那部获奖无数的《轰然作响的记忆》就是此类作品。该作品由12个独立的故事组成,号称“中学生的口述实录”,作者将其称为“采访小说”。该作品以纪实的新闻手法向读者讲述了12个少年的成长故事。每篇作品的后面都附一篇作者手记,这更增加了作品的真实性与典型性。这或许也是这部作品受到舆论好评的原因。单瑛琪的“小哥俩儿”系列,则在作品中赠送与作品内容相关的视频光盘,让读者在读书的同时还可以通过播放光盘进入到游戏当中,从而使文学创作超出原有的文本,形成“超文本”。这种文学文本与视觉文本的互动,开拓了文学表现方式的新类型。而实际上这种超文本的形式可能会成为未来图书出版的一种新形势。大众传媒对作者和读者审美趣味产生重大的影响。文学的写作和阅读在大众传媒流行之前,一直被视为一场高雅的精神活动,甚至有“贵族化”的趋向。然而,在大众传媒的时代,文学的消费者追求的不再是细细品读作品的高雅情趣,相反,追求最贴近自身生存状态的生活趣味,追求阅读作品传达出的感官快乐,成为一种常态。有学者认为,“他们更喜欢在都市的奇异故事与刺激的场面中寻求感觉与情感的通道;他们更倾向于欣赏节奏欢快、情节突变、充满荒诞、惊险场面的‘艺术品’。”[11]其实,儿童文学在一定程度上是强调其故事的轻松有趣,倡导“游戏精神”,这或许和大众传媒时代的要求不谋而合。辽宁儿童文学的创作曾一度以深沉厚重而著称,但是,在大众传媒时代的背景下,生活化和娱乐化的创作也层出不穷。董恒波的那些以幽默著称的创作如《清明时节》《危险的实验》等反映城市少年儿童生活的小说作品,在惊险而轻快的叙事中,让读者体验快乐,感受成长。单瑛琪的“小哥俩儿系列”是强调游戏精神的作品。故事以情节的欢快、荒诞而著称,一对双胞胎兄弟的那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让读者感受着成长的可爱与稚拙。这是当下非常流行的一种低幼儿童文学创作的方式。而以刘东的《称心如意秤》《镜宫》等作品为代表的创作,大多讲述生活在城市中的少年,在一系列奇异的经历中寻求成长的过程。《镜宫》通过主人公南海进入电脑网络中一个被称为“镜宫”的网站,实现不同人生交换的目的,而在一次次的人生交换的过程中,他体味到成长中所要面对的亲情、友情和爱情等等必须面对的问题。故事本身很吸引人,在和主人公一同交换人生的过程中,读者似乎也寻找到一种情感宣泄和体验的过程。 对文学创作内容的影响 大众传媒改变了人类社会的面貌和生存方式,同时也意味着今天的生活本身是丰富多彩的。以往儿童文学似乎一直围绕着家庭与学校讲述故事。而大众传媒的背景下,儿童文学的创作也呈现出新的时代内容。辽宁儿童文学的创作就内容而言丰富多彩,涉及到广泛的社会生活。于立极的系列以反映中学生内心的“心理咨询小说”,如《自杀电话》《生命之痛》《心结》等从心理学的视角介入,关注了社会转型时期当代中学生的内心世界以及遇到的心理问题。作品讲述了这些学生如何走出内心的阴影,回归正常的社会,他们为当下正在成长着的青少年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此类的作品还有薛涛的《正午的植物园》等。尽管进入和平年代,然而,战争的阴影并没有过去,辽宁儿童文学作家在战争题材上有着非常深刻的挖掘。比如车培晶《沉默的森林》《老骡,老骡》《红麻山下的故事》等、薛涛的《满山打鬼子》《庚子红巾》等,这些作品一如既往地关注着战争时代少年儿童无法回避的逆境、创伤和苦难,并试图通过对这些苦难、逆境的刻骨铭心的描写,塑造少年儿童的英雄群像。关注当下的热点问题是辽宁儿童文学的自觉追求,如于立极的《在高高的楼顶上》关注了农民工的问题;许迎坡的《寻找爸爸的天空》关注了下岗工人子女的自强自立的社会问题;董恒波的《同一个梦想》关注了当下社会环境对校园生活的入侵;常星儿的《回望沙园》关注了沙漠地区少年成长;薛涛的《黄纱巾》等作品关注了父母离异对孩子内心的影响……应该说,在大众传媒时代,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一些新鲜的题材作为作品的内容,丰富了儿童文学表现的艺术空间。张邦卫认为,“只要文学还反映社会,反应生活,由社会中的人创作与阅读,那么,它就难以摆脱媒介强权意志和媒介文本的诱惑性主导,文学生存与生态环境已不可避免地萦绕着媒介的话语及其声音,有时候甚至是一种制约与限制、解放与提升的关键因素。”[4]177应该说,大众传媒作为一种传播手段,在给文学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给文学的发展带来新质。值得庆幸的是,辽宁儿童文学总体上而言,还是保持了纯文学创作的立场。很多作家仍然坚持文学的诗意与优雅,并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作家们努力消解大众传媒给儿童文学创作带来的制约与限制,尽可能利用大众传媒让儿童文学创作得到解放与提升,在大众传媒的背景下传承着“文学的薪火”。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传播儿童文学论文 一、大众传媒推动儿童文学的产生与发展 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的电子信息技术开始推动一场新的传播革命,实现了儿童文学由纸质媒介向动漫、电视、电影等电子媒介的转型。与此同时,许多儿童刊物的发行量大幅度下降。但电子媒介又以多种形式丰富了儿童文学的存在形式,拓展了儿童文学的传播渠道,为儿童文学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多元的传播平台。在这之前,儿童文学主要通过插图和连环画等图像形式丰富自身的传播渠道,这对受众儿童来说无疑是影响巨大的。但从整体上看,文字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图像只是对文字的一种补充或说明,而且在呈现方式上也较为平面和单一。有了电子媒介后,通过广播有了听觉上的享受;视觉上,无论中央台还是地方台都设有儿童频道,即便是综合频道,也会根据儿童一天生活的流程安排儿童节目时间。这些儿童节目无疑是传媒的一个缩影。以中国之声的儿童节目“小喇叭广播”为例,以声音的形式传播着国内外儿童文学;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很大一部分儿童文学被改编为动漫、电视剧、电影。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时期,媒介对儿童文学的影响已经不止停留在儿童文学呈现的形式上。大众传媒是一种社会组织,就其性质而言,跟其经营目标、宣传目标和公共性与公益性密切相关,因而对儿童文学的传播必须面对市场,其中包含儿童文学的生产、流通、消费等诸多层面。 二、新媒介时代下儿童文学传播的转变 近年来,新媒介的飞速发展及其给社会带来的冲击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新媒介永远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涉及的领域宽广,但无疑网络技术给儿童文学带来了新变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技术飞速发展,人类步入网络时代,有了新的语境。面对各种新型媒介的兴起,受众的选择不再单一化,进而对儿童文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式的多元化发展。儿童文学通过网络等新媒介把纸质生产的儿童文学作品电子化处理,用网络的渠道进行传播,受众的获取方式从而变得更为快捷、简易,即在网上便可阅读或下载。对儿童文学的不同呈现形式也是新媒介传播有别于大众传媒传播的主要表现。此外,新媒介传播更注重与受众的互动。在一个虚拟、巨大的平台上,传播者即作家可以通过文学创作和传播活动来实现与读者互动。眼下最为流行的非微博莫属,很多儿童文学作家开通了博客及微博,与读者进行互动交流。除此之外,儿童文学网站以及论坛也成了互动阵地,如“中国儿童文学网”、“小飞鱼儿童文学网”、“太阳鸟儿童文学沙龙”、“纯真年代论坛”等。相对于大众传媒平台对儿童文学的传播,网络平台对儿童文学传播方式的改变有着更为积极的作用。除了网络儿童文学这一新的艺术形式之外,通过传统纸质儿童文学的电子转化,儿童文学的传播进入更多元共享的广阔传播空间。电子阅读也成为儿童文学的一种新潮流,通过网络拉近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距离。而且“各类儿童文学的编辑出版机构也可以建立各自的网站、网页各类出版信息、图书资讯,促进创作、出版、发行、销售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当下,对于儿童文学传播来说,网络已经成为儿童文学图书销售的重要渠道,京东商城、当当网、卓越网、灯光网站已经成为图书销售的重要阵地,很多儿童文学的销售名列前茅。但不得不说,儿童文学是净化儿童身心、培养儿童健康成长的“营养丰富”的精神食粮,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高度繁荣,儿童文学传播滞障越来越多,优秀的儿童文学越来越少,传播环境越来越差,导致当下儿童“营养丰富”的精神食粮越来越匮乏,理论界甚至传出儿童文学即将消逝的声音。如何改善儿童文学传播环境,为新媒体环境下的“花朵们”提供更多更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改善“祖国未来”的精神“营养”,是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关怀的一个命题。 三、儿童文学传播趋势产业发展经验 以往,传播儿童文学主要以书籍、杂志、报纸等形式出现,随着媒介的发展,儿童文学的传播开辟了新的天地。可以说,当下的儿童文学在媒介时代形成了自己特有的传播趋势产业发展经验。首先,儿童文学实现了跨媒介传播,越来越多的儿童文学被改编为影视作品。通过改编的方式,儿童文学的影视化不仅优化了儿童文学的影响力,更成为推动儿童文学发展的源泉。“2000年有人做了‘现代受众了解文学作品的途径调查’,调查者曾挑选了100部中外文学名著。结果表明,有60.5%的人是先从电视、电影、广播、戏剧等非文字传播渠道了解这些作品的。其中18.5%的人在影视等媒体上看了以后再去看原著,而其余的人看了影视、戏剧之后,就不再看原著了。”由此可见,当代社会,报刊、书籍等纸质媒介的主导优势已不在,而影视等媒介形态更受青睐。尽管纸质媒介的儿童文学受到如此大的冲击,但这并没有使儿童文学的传播就此止步,更多的传播者或传播组织积极应对,力求为儿童文学寻求生存路径,以在市场上打开儿童文学的突破口。将儿童文学改编为影视作品更进一步促进了儿童文学书籍的热销。纵观当下市场,可以说每一部由儿童文学改编成的电影都有着较好的票房,如《暮光之城》、《哈利波特》、《纳尼亚传奇》、《爱丽丝漫游奇境》等,对儿童文学的改编也更注重其教育性及优秀价值观的打造。以《爱丽丝漫游奇境》为例,影片热映后带动了相应的儿童文学畅销,甚至各网站、各书店一时出现了缺货、补货现象。目前,在一系列网站上其销售总量仍居排行前列。很多国家将儿童文学改编为动漫及动画片,如日本的《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中国的《神笔马良》,迪士尼系列《美人鱼》、《美女与野兽》、《青蛙王子》、《长发公主》。在西方,则更偏向以童话及其民间故事为蓝本进行影视创作,如《白雪公主之魔镜魔镜》、《白雪公主与猎人》以及同样由童话改编的电视连续剧《童话镇》。不可避免的是,在这样的大众文化下,儿童文学的文学性渐渐失落,并向着成人化发展。儿童文学影视终究逃离不了商业市场,它需要更多的受众。 “所谓儿童文学者,即用儿童本位的文字组成之文学,由儿童的感官可以直接诉于其精神的堂奥者。换言之即明白浅近,饶有趣味,一方面投儿童心理之所好,一方面儿童可以欣赏的文学”,这是对儿童文学最早的定义。但当下的儿童文学影视的主题及其人物形象等都偏向成人化。往往以儿童世界为中心的文学作品,在影视作品中增添了成人的爱情、暴力、血腥等元素。在韩剧《秘密花园》和《清潭洞爱丽丝》中,都对儿童文学《爱丽丝漫游奇境》进行了改编:带领爱丽丝进入树洞的怀表兔子在电视剧中变为引领女主角进入富人区的一个工具;《白雪公主与猎人》里充满欢乐的森林变为能洞悉人心的黑暗森林,整个电影围绕复仇、战争展开。再看人物形象,变得更为复杂化。如今,儿童文学的受众不仅仅只限于儿童,更多的成人也成为受众之一。但不能否认,儿童文学影视成人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其次,在传媒时代下,儿童文学产业拓宽了其传播范围。麦克卢汉的“地球村”理论指出,现代科技的发展,缩小了世界任何一个地方的时空距离。在原始社会,人们主要靠语言进行传播,广范围的传播需花较长时间,在文字和印刷媒介产生之后,尤其是随着电子媒介的普及,人与人之间距离大大缩小,传播的速度也大大提升。就儿童文学传播而言,偏远地区的小孩也能阅读到自己喜欢的读物,看到喜欢的动画片;有条件的家庭,甚至不用带小孩出门也能观赏到儿童文学影片。当然,儿童文学的传播已经不再局限于本国,在中国,很多外国儿童文学也是家喻户晓,如《安徒生童话》、《小王子》、《窗边的小豆豆》、《时代广场的蟋蟀》等。同时,儿童文学电影的改编也有了国界的跨越,宫崎骏的动漫《借东西的小人阿莉埃蒂》改编自英国作家玛丽诺顿《借东西的地下小人》,中国的《花木兰》、《梁山伯与祝英台》都被迪士尼改编成了同名电影,最近很火热的韩剧《来自星星的你》也引用了美国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电子传媒改变了整个社会乃至世界,它能突破时空带来的传播局限,让人们无论身处何方、有无阅读能力,都能接受到各种信息。最后,儿童文学相关产业传播不再使用单一的媒介,更多的是通过媒介的相互融合。传统媒介的功能大多是单一的,例如,报纸仅供阅读,广播仅供收听,电视虽然可以声像文字并茂,但人却不能用它进行信息传输或处理。关于媒介融合,人们最初的定位是将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融合在一起,而当下多媒体技术的产生,实现了丰富多样且将传播功能融于一个系统。根据最新的定义,“所谓多媒体,指的是使用数字压缩和网络技术将广播、电视、电话、传真、电子出版、计算机通信等各种信息媒介连成一体,对声音、影像、文字、数据等进行一元化高速处理并提供给用户的双向信息系统”。可以说,媒介的融合对儿童文学的传播方式的变革更为深远。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儿童文学传播不得不呈现向数字化整合的趋势,可以在各种不同媒介形态下轻松实现转换,从而满足受众的多元化选择。 四、结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飞速发展的新兴媒介对儿童文学的传播具有颠覆性的影响。在这一新语境下,儿童文学传播面临着重重考验与挑战。面对不断扩张的传媒,儿童文学的发展不能只停留在过去的媒介形式,而应以理性、开放的姿态直面媒介对儿童文学带来的危机,利用媒介这一平台,转危机为机遇,扩大儿童文学的影响力、传播范围,进一步推动儿童文学发展。 作者:杨勤文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新闻标题制作艺术论文 一、重复关键词 一般来说,文学作品是忌讳相同词语在一个语句当中重复出现的,诗词的这一要求更为严格。大众传媒的新闻标题则不然,它不仅由于有时是信息传递不可少的原因,有时也是出于获得良好传播效果的考虑。所以,在大众传媒的新闻标题当中,有时表达某个新闻要素的词语可以重复运用,不过,这种重复后的关键词,在某些方面已经跟先前的关键词有所不同了,具有了新的新闻信息含义。例如:1.《贤妻》糟蹋了“贤妻”两个字北京晚报2013-3-15尽管时代在变“贤妻”标准也在变,但一些大的原则却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褪色,如对爱情的忠贞、不离不弃等都是必备的要素。电视剧《贤妻》引起了大战“小三”的“贤妻”话题,但编导似乎更热衷取悦于趣味低级的观众,以逐利目的来吸引人的眼球,这绝非高尚艺术,而是污染文化环境。在标题里,“贤妻”一词两次出现,但前后的意义却不相同:“《贤妻》”是电视剧专名,“‘贤妻’”却是偏正短语。 新闻中表达的意思是:《贤妻》并未塑造好“贤妻”的形象。再比较下面的标题:2.《咬文嚼字》“咬”上郭敬明称其为错字大王人民日报2012-2-193.《咬文嚼字》盯上郎咸平:怎能用“红火”形容惨剧搜狐文化频道2012-5-1标题2重复了“《咬文嚼字》”(刊物专名)中的“咬”,因势利导批评郭敬明的博客里有太多的文字、词语差错,堪称“错别字大王”。这样一来,郭敬明语文错误的一种程度就跃然纸上了。标题3没有利用《咬文嚼字》中的“咬”,而是换用了“‘盯’”这个动词。两相比较可以看出,这个标题非但没有突出郎咸平用词失误的程度,“盯”的人为意味也比较浓郁,而淡化了新闻客观性的语体色彩和“零度”风格。所以,还是标题2的传播效果更好些。有时,并非重复新闻标题中的整个关键词,只是重复了其中的某个成分,此种情况更表明重复关键词的修辞艺术是大众传媒新闻标题的一个独有属性,因为这时重复的关键词分别表达了新闻要素和对新闻要素的评论。这种关键词的重复,还可以是同音词的重复,表现出因势利导的修辞特性。例如:4.三门峡一景区搞“扯蛋”大赛不少游客批太扯淡大河网2012-4-164的新闻内容是:该景区搞“扯蛋”游戏,规则是在广口瓶内放着几个系绳的绿皮鸡蛋,线绳另一端由参与者抓着,随着主持人插科打诨后的一声“扯”,参与者就一起往外拽鸡蛋,后出者为失败者,得要戴上画有乌龟的“绿帽”加以惩罚。这游戏虽新颖好玩,但大多游客却对此反感,认为格调不高。“‘扯蛋’”与“扯淡”形体不同但读音相同,后者是对前者的批评。 二、词语动态化 这种修辞方式,是让表达新闻要素的词语与另一个表达新闻要素的词语在组合时形成联动关系,从而使新闻标题产生出动态化的语义关系,让标题活跃起来。如:5.“愤怒的小鸟”飞进现实:上海将建主题公园人民日报2012-7-3“愤怒的小鸟”是芬兰Rovio公司推出的一款小游戏。如今,“愤怒的小鸟”已从游戏世界飞进现实空间,Rovio.9NewsDissemination新闻传播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分别开设“愤怒的小鸟”实体店,并推出了玩具等“小鸟”衍生品,上海也出现了首个“愤怒的小鸟”主题公园。标题巧借“小鸟”的动作特征“飞”入题,浮雕式地传递了“上海将建主题公园”这一信息。6.“朝阳”在俄罗斯绽放中国石化报2011-1-11新闻中说,2006年中国石化的“朝阳”标志出现在俄罗斯乌德穆尔特共和国首府伊热夫斯克。2007年2月,中国石化与俄石油公司在UDM公司的发展战略上达成共识,推动UDM公司呈现出价值上同向、战略上同构、经营上同谋、效益上双赢的良好发展态势。“朝阳”作为中国石化的企业标志,标题用它的“绽放”来说明中石化在俄罗斯的业务不断拓展,这不仅让标题更为简练也让它衍生了动态感。下面是同样的用例:7.北京哈德门饭店停业数千人争享“最后晚餐”北京晨报2008-11-14日8.扬子鳄有望“爬出”濒危名单人民日报.海外版2008-4-11在北京哈德门饭店停业的最后一夜,数千顾客争相品尝着这“最后的晚餐”。7通过“哈德门饭店”来激活“最后晚餐”,让它们建立起了连贯的动作性关系,这不仅形象地传递了新闻信息,也留给读者留下了艺术妙趣,会联想到达芬•奇的著名油画。扬子鳄的固有动作就是爬,8的标题结合扬子鳄的行动特点配合以“爬出”的动作,不仅让新闻的“主人公”形象活脱起来,更再现了拯救扬子鳄于濒危名单的艰难历程,由此而使新闻的主旨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三、对比性映衬 在大众传媒的新闻标题中,可以利用新闻要素提供的机缘,通过不同种类事物的对比来映衬人或事物的本质性特点,从而凸显出新闻价值。例如:9.胆子不小,带着手枪想进车站案子很大,一窝逮了20多个毒贩扬子晚报2010-1-810.贫困县县委书记被曝配百万豪车上假军牌大洋网2013-3-19这两个标题中,9把“胆子不小”与“案子很大”这两个不同性质的新闻要素加以对比,这种对比,密集了新闻信息,突出了案情的重大和新闻的不寻常价值。10是说辽宁省西丰县闫姓县委书记超标配150万元豪车并套用假军牌。 标题中用“贫困县”与“百万豪车”进行对比映衬,凸显了新闻事件的报道价值。再如:11.芦山地震震中一座百年老宅屹立不倒居民照常生活新华社2013-4-23一场七级地震,让雅安芦山所有当代建筑的房屋全部毁损,但百年老屋、红30军司令部住过的那幢木质房子震后还依然耸立。这座建于清朝同治年间的老宅,在地震中除屋脊脱落几块瓦片外没任何损伤。标题通过“百年老宅“和”屹立不倒”及新闻中钢筋水泥房子全部毁损的对比,表达了造房的关键不在技术而是否有良心的报道主旨。四、多样化比喻。大众传媒新闻标题在运用比喻时,可以是多样化的。新闻标题中的比喻本体,是新闻要素,而喻体可以直接替代本体,也可以是新闻要素和喻体同时出现在不同类型的标题部分。例如:12.印染厂有个“炸药库”青岛早报2011-1-1113.居民暗藏“炮”库新闻晚报2010-2-4这两个标题都是将新闻要素“烟花爆竹”用喻体“炸药库”和“炮库”直接来替代,既凸显了险情的严重性,也容易使读者了解新闻的内容和主旨。以上是直接用喻体代替本体(新闻要素)的例子,下面是本体和喻体同时出现在标题中的用例:14.哈尼梯田:追续千年的大地雕刻光明网2013-6-2915.像挖煤一样挖文化光明日报2013-6-29由于新闻标题有引题、副题、主题等分别,有时本体和喻体会出现在标题的不同位置。例如:16.玲珑剔透的视觉盛宴第三届中国国际日用、工业玻璃制品展即将亮相中国文化报2007-7-517.十年磨“剑”近观中国第一代航天员生活报刊文摘2008-9-26上述两个标题,16的“视觉盛宴”和17的“剑”都是喻体,其本体分别是副题中的“第三届中国国际日用、工业玻璃制品展”和“中国第一代航天员生活”,这是两个最重要的新闻要素。除了上述创新性修辞和变异修辞的方法外,大众传媒新闻语境的特殊性还为它提供了“旧瓶装新酒”的可能,即用表达新闻要素的关键词去替换既有词语(尤其是俗语)中的某个成分。这样就会使本体显现出一种新鲜变化的意境美来。例如:19.“湿露露”称和干露露的不同在于高雅与低俗株洲新闻网2012-7-1620.西班牙报告证实存在“挂牛头卖马肉”新华网2013-4-17上述标题当中,19的新闻说国内嫩模吴雨婵身材火辣,因不吝啬展现姣好身材及敬业程度而有“湿露露”之称。但随着她逐渐走红,其负面评价也越来越多。为此,她试图澄清与干露露的差别所在。标题中的“‘湿露露’”是仿造焦点名词“干露露”而成的。 20的新闻说,西班牙农业、食品、环境部和卫生部报告称,该国189种牛肉的产品样品送检结果显示有4%含有马肉DNA。这个标题使用了中国“挂羊头卖狗肉”的变异形式,既形象恰切又很好地体现新闻的含义。大众传媒的新闻标题,通常只是片言只语,但由于它居于新闻文本的显著位置,因而是大众了解新闻的窗口。大众传媒的新闻传播要想收到最佳效果,就得讲求标题的修辞艺术。这种修辞艺术,即关乎“形而上”的理论,又涉及“形而下”的技巧,只有理论与实践结合得好才能制作出好的标题来。同时,了解大众传媒新闻的特点所在有助于媒体人创新或变异修辞艺术,从而获得良好的新闻传播效果。 作者:李海宏 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英语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英语水平的现况 现在的高等院校几乎都是全国招生,生源面较广,学生的英语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来自开放、经济条件好的地区的学生,英语水平尤其是口语相对较好,而来自不发达地区的学生英语水平相对薄弱。而且由于高中的教育模式,尽管很多学生的英语应试成绩很高,但英语的运用能力较差,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高分低能”、“哑巴英语”等情况屡见不鲜。还有,因为考上大学了,很多学生的学习热情不高或是看重专业课程,而忽视了英语的学习,英语往往成了大学生的学习摆设,为了应付四六级考试,很多学生往往靠的是高中的英语基础得以通过,而一旦英语考级通过,就很少在学习。但也有很多高校学生,因为学校的教学设施完善,以及教学理念的新颖,学生对英语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积极主动通过互联网交流、学习。 二、大众传媒对中国大学英语教育的影响 (一)大众传媒改变了大学英语教育模式。以前的大学英语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下为主体,主要是“讲授”的教学方法,学生采用听、记、模仿发音的学习方式,被动地接受知识。而在大众传媒进入大学课堂以后,这种单向性的学习模式被打破了,大众传媒方式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电影、图书、音像制品,以及互联网等,均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有体现,致使教学与学习的方式都发生极大的变化,学生不再只是信息的接受者,教师也不再只是信息的传播者,师生之间增加了很多重要的交流,相互探讨与学习,使学生的学习和思考能力得到不断地曾强。而在传媒信息时代背景下,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得处于不同空间的学生能够参与教学讨论中去,形成师生共同参与互动的教学模式。同时,大众传媒还打破了地区间教学水平的不平衡。大学英语教育水平的差异,往往受地方经济、文化水平的影响,像北京、上海、广州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大学英语教育一直被重视,获取的信息资源较新、较快,所以学生的英语水平普遍较高。而大众传媒进入大学英语的教学后,就可以共享英语学习信息资源、搭建更多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教学课件共享、网络教学与授课,将更好的教学资源以更快捷的方式进行传播。 (二)大众传媒丰富了大学英语教学内容。大众传媒更新了大学英语教学的理念,丰富了大学英语教育的内容。英语文化通过大众传媒的方式进行介绍,大学英语教学中,开始对外国文学作品不断地重视,摘选优秀、经典的英语文学作品进行赏析、评价,使得英语的学习,不仅是一门文化的学习,更是对学生素养的培养。教师在大众传媒的教育方式下,引用一些重要实事讲话、文学赏析、经典歌曲、电影等作为教学内容,让学生更加生动、深刻的学习与掌握英语。就大学生而言,对大学英语学习的方式,也随着大众传媒由传统媒体转向电脑、手机等新媒体为主导的方式发生了转变,大学生通过大众媒体观看、收听英语国家的电影、电视及时事新闻等,及时、准确地获取英语国家的信息,拉近与英语国家文化的距离,提升了英语学习兴趣,积极主动地寻找学习资源,了解英语文化内容。传媒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对教育模式产生重大影响,也使大学英语的学习方式多样化。 三、在大众传媒背景下中国大学英语教育的发展前景 在大众传媒背景下,大学英语教育资源可通过电子数据形式存在,使教育资源公开分享,这可以促进中国大学英语教育走向国家化。另一方面,大众传媒的信息技术及时地宣传和传播英语文化,可以对不同国家的大学英语教育进行比较与借鉴、取长补短,促进我国大学英语顺应时代潮流、走向国际化。另外,在大众传媒的影响下,大学生对国外经济、文化了解的加深,很多学生希望可以出国留学,大学课堂的内容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由此应运而生了很多英语培训机构。由此,大众传媒在促进大学英语教育国际化的同时,也更加促进其市场化。 四、结束语 大众传媒技术的发展,对大学英语教育的冲击,必然促进了大学英语教育的信息化发展。大众传媒使大学英语的学习不再枯燥乏味,使教学方式更多丰富多彩。大众传媒使大学英语的学习不仅仅一门文化必修课,更是一种文化素养的熏陶。大众传媒背景下的大学英语教育,引领我们认识世界,走向世界。 作者:赵媛媛 王琛 单位: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河北劳动关系学院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一、大众传媒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 (一)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 大众传媒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要求走到人民群众中去,与广大人民群众产生血与肉的联系,使得大众传媒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具备了其他组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不具备的优势。一是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功能是维护人类社会秩序,对社会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舆论组织。二是大众传媒的文化传播功能能转移公众的群体意识,并对公众关注的政治热点进行引导、转移或化解。三是大众传媒的交往互动功能使信息得到反馈,有时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进而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主客体的良性互动。四是大众传媒的人文关怀功能使人们在精神上得到放松、情感上得到满足,使人们思想觉悟、道德情操得到净化。 (二)具有突出的民主特色 具有充分的民主性是大众传媒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又一大特点。其最高准则是让群众满意。要让群众满意就必须从基层出发、发扬民主性,同时还必须要成为群众与社会热点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大众传媒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实行民主管理的过程,其所坚持的原则是为民服务制,群众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们有权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去,而传媒组织应该经常对他们所提出的意见进行采集并研究,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社会凝聚力得到强化。 (三)拥有比较固定的阵地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够只靠空口说教,必须通过载体,利用多种多样的教育阵地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来进行宣传。相对而言,大众传媒拥有一套独立的宣传阵地与活动场所,如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这让大众传媒更加容易满足群众的文化精神与现实生活的需要,让大众传媒有足够的渠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从而可以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更好的渗透到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载体中去,进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加强大众传媒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进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落到实处 大众传媒工作要发挥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就必须努力探索出一条新的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机制,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与“十二五”战略规划齐头并进。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的今天,群众思想观念也随之与时俱进,传媒人员要对问题进行科学判断,并坚持继续深化认识、坚决贯彻。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转变作风,与时俱进,要分析问题、推陈纳新、由虚变实,必须要了解广大群众在想什么,他们还需要什么。不能在沿袭以前的那种系统性的务虚、脱离低级趣味活动的教育工作,应该更加的具有针对性,同时还应该增加与新文化、新娱乐、新焦点活动的教育,特别是那种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细化 注重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使生产力与上层建筑相协调是近期提出十七届五中全会焦点。因此大众传媒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必需要细化工作,注重针对性,做到统筹兼顾。首先必须掌握正确的调查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够进行更好的调查,发现民众在思想道德上所存在的弊端。其次是要注意分层,人民大众不管是在思想高度还是受教育程度上都存在不同的层次,所以应细心的分层观察,辨析大道理和小道理的关系。三是是要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如解决社会纠纷时,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疏导、解释、批评、鼓励,对于不能马上解决和答复的,要研究后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注重对群众的帮助 大众传媒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要在“帮”上多下功夫。不能只局限于周边仅能接触到的事物,务必对整个社会各行各业情况都要进行了解,并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形势教育,引导群众从社会生存的大环境中知形势,明方向。把群众心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利用传媒这个载体使普通大众在思想政治方面相互自学,相互评判,在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和困难引导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注重“活”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候,工作形式不能够过于死板,要多利用现在有传媒的各种科学手段与社会中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进行结合,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环境和气氛中陶冶情操,逐步的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会让群众更加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这些形式也是最容易被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起到较好的帮助或辅助作用。 三、结语 总之,把大众传媒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连,能使群众在心理上乐于接受,使之认同多数人认同的观点,拨正自己不良意见,进而营造出一种积极、乐观向上的社会环境氛围。由此可见,大众传媒对于大众政治思想工作的开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与农产品信息传播浅议论文 论文摘要:当前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最直接最现实的途径,就是要解决农产品流通的问题。而农产品信息得到有效传播是农产品流通的前提条件,对此大众传媒应该承担重要责任。本文考察了报纸、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农产品信息传播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相关建议。 论文关键词:农产品信息大众传媒传播现状 研究缘起与研究对象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农业生产者所考虑的是如何把自己的农产品宣传出去、推销出去。所以,当下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最直接最现实的途径,就是解决农产品宣传营销的问题。 虽然事实上农民所依赖的信息传播渠道往往来源于人际传播,但是要实现农产品在更大范围内的流通,就必须要重视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它们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实现农产品信息及时而广泛的传播。因此,本文试图对有关大众传媒进行考察,分析其农产品信息传播的现状及问题,探讨新闻媒体对农产品流通和销售应该承担的责任,并就此提出一些参考性建议。 农产品信息主要包括农产品的价格、品性、产地、规格、质量、市场分布、流通信息等方面,其中,农产品流通信息主要指与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有关的一切消息、情报、数据、资料等的总称,是农情和商情的综合反映。 从对农民有实际影响的角度考虑,并且为尽量反映媒体农产品信息传播之全貌,笔者分别从传统媒体(涉农报纸、农业电视频道)、新媒体(农业网站)中同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中央级媒体和地方媒体,对其在2009年3月的部分农产品信息进行随机抽样分析。这些媒体依次是《农民日报》和《山西农民报》;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和山东卫视农科频道;中国农业信息网和农博网。 传统媒体农产品信息传播状况 作为全国性大报,《农民日报》注重宏观的报道。该报每期共有8个版面,但是并无专门的农产品信息版面或栏目,只有在周三的“市场信息”专刊中,每周定期国内外大宗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山西农民报》每逢周二、周五出版,共16版,其中与农产品产销直接相关的市场信息集中在第10版“种养参谋”和第9版“农村财富”两个版面上。 央视七套农业频道的节目内容比较丰富,向观众提供大量致富信息、科技信息、种养殖技术、成功典型事例等。山东卫视农科频道是全国地方电视台中开通的少数涉农专业频道之一。该频道拥有“乡村季风”、“致富招招鲜”、“农资超市”、“城乡大卖场”等节目,同时还建有比较完善的网络平台,提供节目在线直播。主要问题有: 报道面过宽,针对性不足。涉农报纸用大量版面来报道国际国内时事新闻,甚至地方农业报纸也有这种情况。3月4日《农民日报》的8个版面中有2个版(第3,4版)刊登的全部巧篇报道都与“三农”无直接关系。3月6日《山西农民报》的16个版面中,有“娱乐”、“新闻天下”、“新闻热点”、“社会经纬”、“参考消息”、“时尚潮流”6个版面与“三农”没有直接关系。笔者认为,虽然农民也需要获知国内外的重大时事政治、经济新闻甚至娱乐新闻,但这些新闻己经通过各种综合媒体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农民可以从这些媒体上获知有关信息。而作为专业媒体的农业报刊,如果再进行报道,显然是一种重复和浪费。 央视农业频道主要涵盖农业科技、致富信息、致富典型、农民工问题、农村问题深度报道等方面,内容非常集中。山东卫视农科频道从6时到22时的30档节目中有巧档节目与“三农”相关,而这巧档节目中有7档是当日重播节目(主要包括“乡村季风”、“农资超市、城乡大卖场”、“致富招招鲜”)。从节目的时间长度来计算,涉农节目总时长为329分钟,占节目总时长(975分钟)的33.7%。可以看出,山东卫视农科频道的关注点非常丰富。然而,涉农节目数量偏少,重播率偏高,节目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偏低。 偏重各地农产品市场行情的综合性宏观报道。报纸的服务性和实用性距离农民的生产实际需求依然很远。例如2009年3月3日((农民日报》第6版“监测信息”有“批发市场价格周报”、“热点调查”、“统计分析”、“市场现象”、“市场说话”个栏目,共刊发4则蔬菜批发市场上市量消息,4则各地米价上扬消息,2则图片新闻,1则关于养猪业市场行情的预测分析,1则与养殖业有关的玉米市场价格预测分析。这些信息对大部分农业生产者来说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因为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复杂,个别地区的市场信息,对于分布广泛的农村受众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缺乏针对性。 当然,作为全国性报纸,《农民日报》在报道取向上偏重于宏观角度无可厚非。那么,地方农业报纸在这方面又做得如何呢?同日,《山西农民报》的“种养参谋”版共刊发5篇报道和一张山西农副产品市场行情表。“农村财富”版面共有7篇报道,其中有5篇分别介绍了5位农民的致富故事,另2篇则是关于如何理财和防止上当受骗。从中我们几乎看不到与农产品直接相关的有用信息。 传统媒体与受众互动不足。在《农民日报》、《山西农民报》样本中,并无读者来信来电,或“读者声音”之类的栏目或版面。央视农业频道和山东卫视农科频道也同样如此。究其原因,一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下,决定了农民媒介消费能力不足,导致农民接触媒体的机会较少,更难进行信息反馈与交流。二是农民远未树立起信息消费的意识,缺乏和媒体进行有效沟通的动力和能力。三是媒体自身对农民渴望表达的需求不够重视,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平台,这就使农民无法获得有效渠道来传播自己的声音。 网络媒体农产品信息传播现状 网络媒体的优势在于能够让网民免费各种供求信息,门槛低,信息更新速度快,覆盖面广,信息来源广泛。在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已有83%的地级和45%的县级农业部门建立了农业信息网站。中国农业信息网是农业部官方网站,其最大特点是权威性和可信度高,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屋建领地传播各种信息。农博网的投资主体是北京一家农业信息科技企业,集行业在线媒体与专业性农业商务于一体。中国农业信息网中仅“资讯信息”和“服务社区”两个频道就设置了“批发市场”、“供求”、“网上展厅”、“农技推JL‑,“优质产品”、“促销平台”、“价格行情”、“分析预测”等近30个栏目。农博网除开设一般信息栏目外,专门设有“商务”板块,下辖“供应”、“求购”、“产品”、“网店”个栏目。网络的一大特色就是信息传播速度快、更新频率高,时刻保持信息更新是网站的生命之本。中国农业信息网的“农村供求一站通”,截至3月13日12时,当天更新农产品求购信息25条、供应信息30条。与此同时,农博网新增供应信息更是高达419条,新增需求信息高达72条。 在网络媒体中电子商务得到发展,农产品网店已经走进互联网的视野。比如,农博网设立电子商务平台,网民只要免费在线注册,即可开通网上店铺。虽然目前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还远远不够完善,但是我们可以预见其巨大的上升空间。主要问题有: 内容重复。网站之间信息重复率较高。几乎每一个综合性农业网站都设有“农业法律法规”这一专栏,而每一个专栏里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这两家网站中也存在内容重复的现象。3月26日,这两家网站都了“农业部部署2009年定点扶贫及援疆、援藏工作”、“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保障春耕生产用种,加强种子市场管理”等新闻。 信息不够全面立体,图文、视频内容太少。农业生产技术的操作性很强,单纯依靠文字说明无法完整准确地指导农民。受到文化水平的限制,农民很难对复杂的文字说明产生兴趣。因此应该将图片和视频作为农业网站的重要传播方式。然而,这两家网站图文及视频信息很少。比如,中国农业信息网的“农业科技”频道的所有文章均没有配备相应图片或视频。农博网虽然设有“视频”频道,但是其节目大部分是人物访谈、要闻剪辑、会议报道等,没有充分重视农业技术或农产品的推介。 服务性、实用性仍不足。涉农网站基本上仍然处于信息“传声筒”的初级阶段,习惯于自上而下传播信息,还没有将农户的实际需求放到最重要的位置。例如,农博网虽然开辟了“专家在线”专栏,然而其内容并非是专家在线咨询,而是专家个人成就介绍,只是专家的个人风采录而已,没有很好地发挥其专业指导作用。 讨论与对策 囿于样本覆盖范围小、数量少,本研究很难全面深刻地透析大众媒体农产品信息传播之现状,但是我们仍然能够从中窥斑见豹。笔者认为,涉农媒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农产品信息有效而广泛的传播: 加强信息源建设。目前我国涉农传统媒体的信息主要来源于记者的采访报道,直接来自基层生产一线的信息还非常少,所占信息总量的比例很低。这就导致了媒体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农产品信息,而市场又是瞬息万变的,这必将造成信息时效性滞后,从而使得受众大量流失。农业网站的情况也类似,多数没有统一的架构和应用平台,也没有面向农村的、有效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模式,一直沿用传统网站建设和信息采集方法,使得农业信息资源匾乏。如综合信息多,科技文献信息少,实用技术信息少,可用中文数据库资源零散,不成系统。因此,涉农媒体要广开信息源,充分发挥广大农户、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购销商的信息渠道功能。 推动涉农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进一步融合。报网融合是媒体发展的一大战略趋势,涉农媒体也在这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在2005年举行的全国农业媒体高层论坛上,百家与会媒体联合提出创建“全国农业媒体联盟”。而一些理念超前的媒体已经付诸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例如,2004年江苏农业科技信息网与《江苏农业科技报》实现报网整合,双方都获得了快速的发展。 提升农产品信息的权威性。农产品信息的准确、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实际利益。政府应成为农产品市场信息最主要的提供者。农业信息产品中多数具有公共产品性质,需要由政府提供。只有依靠政府发挥职能,才可能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全面、精确的市场信息和参考资料。政府职能部门与媒体之间要建立信息合作的常规机制,为政府权威信息创造便利。 深化服务功能。要突破传统的涉农信息服务思维,实现从“对农民说”到“为农民说”,再到“让农民说”的转变,使新闻媒体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言人。强化新闻媒体反馈和互动功能,收集整理农户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归纳其经验教训,反映用户对产品的需求和建议,并且直接为其创造平台进行交流。在各种网站上普遍设立的“论坛”,却很少出现在涉农网站上。这固然与农民受众的上网几率较低、文化水平不足有关,然而,媒体不够重视也是其直接原因。媒体完全可以在这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另外,应该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涉农媒体的重点战略。目前农产品网店服务模式过于简单,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功能也不够强大,而且其进人门槛还比较高,必须缴费升级才可以享受更多的功能,这就给普通农户进人电子商务领域设置了障碍。从长远的眼光看,中国农产品不仅要搞活国内市场,也要在国际市场上开拓广阔天地,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离开电子商务的大力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应对风险传播的对策分析论文 关键词:风险社会风险传播大众传媒理论困境 摘要:从新闻传播的规律角度分析,传媒在传播风险时面临着理论困境,即新闻(预测性报道、新闻策划)事实的先发性这一新闻传播的普遍规律导致了传媒在传播风险时的必然“迟到”,而风险的潜在性与新闻显著性之间的矛盾、传媒自身特性等问题必然会使传媒在风险社会中充当“报警”而不是“预警”的角色。 风险传播的概念源自20世纪末期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最早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他指出,人类已经进入风险社会,“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特征具体表现在风险的特征上:风险是潜在的,是现代化生产引发的,是人为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是建构的,是灾难性的、全球性的。“风险传播是在个人、团体、机构间交换信息和意见的互动过程。它不只与风险相关,还包括风险性质的多重信息和其它信息,这些信息表达了对风险信息或风险管理合法的、机构的安排的关注、意见和反映。”风险社会构成了传媒的传播语境,传播风险,应对风险传播成为传媒重要的一项功能和任务。但是,一提到风险,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传媒的预警作用,但是大量的事实证明,从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件到美国五角大楼被炸,到SARS,到印度洋海啸,到克隆,到转基因食品,几乎没有一个危及人类生存的风险是由传媒提前真正全面、客观、完整的报道或警示过。这就不得不引人反思:究竟是什么使得素来以“瞭望者”为天职的传媒在危及人类生存的重大风险来临之前而“集体失语”?传媒对风险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从理论上正确认识传媒的一个逻辑起点,也是传媒风险传播的理论困境。 一、新闻事实在先传播在后的规律导致传媒在风险传播时“迟到” 现代新闻传播的理论告诉我们,新闻是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而不是对未来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但是传媒实践中也不乏预测性的报道,例如预测彗星相撞,月食,雪灾等;另一类就是新闻策划,提前对即将发生的新闻进行超前设置等。那么这些看似“超前”的新闻传播是否违背了新闻的时间界定呢?下面对这三个问题进行逐一论证。 1.新闻事实的先发性 新闻是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首先,从认识论上看,新闻的本质还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新闻事实的存在是新闻得以产生的物质前提和必要条件,没有新闻事实的存在就没有新闻。如果没有新闻事实存在而出现了新闻,那么,这样的新闻就是假新闻。而且新闻事实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一般的生活事实,而是必须能够复制的原生态的事实,即已经或正在发生的事实,否则就不是新闻事实。这就要求新闻的时间必须是“过去时或现在时”。其次,新闻的真实性要求新闻事实在先,传播在后。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之所以为新闻的必要条件。新闻真实只能是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新闻事实的客观报道而不是对有可能发生的即使是必然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报道。对于将来发生的新闻事实,我们也只能够预测其基本的趋势而不能具体描绘将来发生的新闻事实的具体细节,甚至将来的新闻事实在发生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因此报道现在还未发生的新闻事实是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最后,新闻的客观性也要求新闻事实在先新闻传播在后。“就内容而言,新闻传播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或客观上正在发生与发展的事实。这种事实是一种实在物,是经过变动后出现的相对稳定的产物,或是正在变动过程中的事物,以及变化的各种状态。”而对于将来发生的事实,即使是必然发生的,在其还未发生以前,还不是新闻上的客观,而是理论上、推理上、逻辑上的客观,而不是新闻事实上的客观。 2.预测性报道的事实先发性 预测彗星相撞、未来几天的天气变化、什么时候会发生月食等等,这是不是新闻事实未发生而进行了新闻传播?这对于风险是不是也适合?这些现象实质上是以未发生的新闻事实的形式报道已经发生的新闻事实的一种报道手段。表面上看,是在报道未来的新闻事实而实质上则是在报道已经发生的新闻事实。最明显的莫过于天气报道,天气的报道实质上是报道已经出现的天气变化还在继续的趋势,也就是说新闻事实在本质上已经发生了,但是在时间上看,今天它只完成了其中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正在发生或延续,但对于“今天”和“明天”的时间段而言,已经发生的新闻事实跨越了这两个时间段。新闻传播只能在今天报道将要在明天“发生”的今天的新闻事实。作为新闻而言,已经发生的一系列事实已经存在,但是作为这些新闻事实的过程还不足以构成新闻,恰恰这些一般事实的集合才能成为一个新闻事实,作为新闻事实出现的“明天的报道”实质上是对今天已经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新闻化”。由于风险发生的隐蔽性、不确定性,争议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得人们很少关注已经发生的风险因子或熟视无睹暂且还不能称之为新闻事实的事实。这样一来,风险几乎不在新闻传媒的视野之内。 3.新闻策划的事实先发性 对即将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新闻价值而言,今天发生的一般事实只是具有相关新闻价值或者说具诱导新闻价值。新闻策划是为已经注定是新闻的新闻事实(人为规定的新闻)而存在的准新闻事实。本质上讲,还是新闻事实发生在先新闻传播在后而不是相反。新闻策划实质上是为明天策划今天的新闻事实,而不是策划明天的新闻事实。例如中国举办奥运会之前,以中央电视台为主各大新闻传媒都在组织、安排、策划与此相关的新闻,报道在火炬即将走过的路线上相关国家人民为此作的准备和对此的各种不同心态等等。风险传播与一般的新闻事实相比还具有不同的特征,具有隐蔽性,表面的合理性,不确定性,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性等等,这就使得风险很难进入传媒的议程设置。因此,风险在绝大多数时候总是在其发生时才会被传媒注意,很少有风险策划和风险预测的传播先例。 风险传播与一般新闻事实传播在后果上有本质不同。一般新闻事实在被传播后可以使受众了解身边的环境变化、获得最新信息,为更好认识、改造世界提供现实基础。人们在看到、听到新闻后能够调整策略、挽回损失、趋利避害,但是对于风险传播而言,由于风险的毁灭性后果,风险属于“一次性机会”,风险一旦发生,传播就失去本质意义。2003年SARS发生以前,为什么没有一家传媒传播人们饮食习惯(吃各种动物,即使不能吃也不该吃)对人类生存、健康的危害性,而仅仅是把它作娱乐新闻?但是后来的科学研究表明,SARS的病因是因为人们长期特殊的“美食”嗜好造成病毒畸变而致。人们不禁反思,在人们患上“非典”以前,传媒为什么没有预警而是在风险转化为危机、灾难的时候开始“报警”。对风险而言,“报警”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我们今天要应付的是一种威胁的可能性,它有时表明了一种不仅仅是可能性的受惊吓的人性,不过是一个暂时被搁置的事实。危险的一次证实就将意味着无可挽回的自我毁灭,而这就是积极地将预期中的威胁转化为具体的威胁的理由。”我们需要传媒将预期中的风险提前传播、转化为现实意识中的风险,而不是对风险进行事后传播,尽管这样的传播是新闻的规律,但是对受到风险威胁的人类而言,传媒的传播“迟到”了。 二、风险潜在性与新闻“显著性”的矛盾导致传媒传播风险的“质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不是说风险仅仅只存在“量变”,风险无时不刻都存在着局部的“质变”,而是说风险在发生“质变”的过程中,是以细微的、不易被常人觉察的方式发生的;由于传媒自身的特殊规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传媒只会关注正在由量变超过“度”进而转入“质变”的风险。风险引起传媒关注的唯一新闻价值就是风险的“显著性”。风险不仅仅是生态风险、健康风险,还有政治风险、娱乐风险、社会风险等等,因此风险“显著性”表现方式也是各有差异。陈冠西“艳照门”事件就是以娱乐形式演化而来的道德风险,传播这些事件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娱乐,而是想冲击、挑衅、对抗中国传统的主流道德、价值、伦理。2008年3月31日东航18架飞机集体罢飞事件就是对社会劳资关系风险预警的一个信号。不管风险的“显著性”以怎样的方式体现,传媒关注风险的惟一原因就是风险的“质变”。 1.潜在性:风险被忽略的根本原因 风险的本质就决定了风险除了“显著性”(对人类生活的破坏性)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新闻价值,风险不存在新鲜性、娱乐性、趣味性、接近性(接近性是指风险转化以后才会显现出来,未发生以前,风险本身是未知的,就无所谓接近性了)。 (1)“风险是有组织的不负责任”。风险的始作俑者是人类自身,但是公众一开始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会给自身带来怎样的风险,风险一开始就带有体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大众是认可的。风险是科技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当人们不约而同地以GDP作为社会发展唯一指标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经济腾飞会带来巨大的环境、资源、健康、生态等风险。人们关注的是科技发展带给人类的利益,而没有顾及到科技给人类带来的风险。即使考虑到了,但是经过权衡,认为风险还是比获得的利益小,没有考虑无数“可以承受”的小风险随着时间的积累会酿成大风险,甚至是毁灭性的灾难。 (2)风险是隐蔽的。这里有两层含义:认识风险需要专门的科学知识,有时即使是该领域的专家也无法明确判断,这是风险日趋明显的特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随之而来的风险更加无法预测,甚至风险的知识已经超出了现有科学技术本身。风险的发展速度和“裂变”方式不是建立在对传统技术、体制、理念的基础之上,而是对最发达科技的挑战,是建立在最发达的科技基础之上的“反科技”。即使是平常的风险,也已经超出了人体感官的感知域限,不是靠肉眼可以观察到的,需要一定的高科技手段,有时甚至还需要国际卫生组织的通力合作。 (3)风险是建构的,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有直接正相关。实质上,风险的建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国家与风险相关的政治权力体系和权力机制。尽管事实上某种危及人类生存的现象和征兆的确是一种巨大的风险,但是由于风险所处的国家、政治、阶级的权力体系不赞同或不认可,就无法获得“风险许可”,就无法纳入政府的“风险机制”。这种风险就有可能被暂时或者长期置之度外,无法获得风险身份认同和合法风险地位,也就谈不上什么规避和预警风险。 (4)风险是不确定的。风险是人感知、判断、应对生存环境的一种方式,它只是预示了一种危机、灾难的可能性。风险表现的方式千差万别,可以在这个时候出现,也可以在那个时候暴露,可能在这个地方发生,也可能在那个地方爆发,或者以这样的方式演变,或者以那样的状态转化,甚至有时候发生有时候不出现等等。正因为风险的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忽视和松懈,风险也很难进入传媒的议程设置。风险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风险常常是以“风险碎片”、“风险马赛克”方式呈现,很难呈现完整的风险。 2.“显著性”:传媒无视风险的天然屏障 (1)选择信息是新闻传播的普遍规律。世界上每时每刻无不发生着不可胜数的变化,传媒的种类和数量再多,传媒科技如何发达,都无法穷尽世界上的事实。因此传媒必然会依据一定的标准选择信息,而不是有闻必录;受众的时间、精力有限,兴趣和需求各异,也不会更不可能有闻必看,有闻必听,他们总是选择自己需要的、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2)新闻价值规律的作用。新闻价值规律是传媒选择新闻的普遍规律,指传媒选择新闻时要依据新闻事实的基本要素进行辨别和判断,即实效性,新鲜性、重要性、趣味性、显著性等等。风险的每一个细小的变化,传媒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去全部传播,传媒只会关注风险“质变”的那一瞬间的事实状态,把这一瞬间的事实状态呈现给受众。但是对于风险而言,“质变”这一刻就是风险发生之时,风险就转化为危机或者灾难,此时传媒已经失去了预警的作用,充其量也只是报警而已。 其实,在理论上讲,传媒总是走在风险的后面,始终是“迟到”的哨兵。风险是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少到多量变的积聚过程,风险的产生是一个“蝴蝶效应”。 在风险产生的过程中,传媒并不会太关注。因为这个过程对传媒而言,没有达到显著的程度,至少在形态上,在量上不足以引起传媒的重视,因此就不能成为新闻。反之,风险一旦成为新闻的时候,报道风险对人类来说,就不具有多少实质意义和价值。在这个意义上,风险和传媒在关注点上是不重合的,始终有“时差”存在。风险形成的过程不会引起传媒的重视,反之,当风险受到传媒重视的时候,风险已经发生。 三、传媒的自身特性导致传媒对风险的传播失真与风险扩散 1.传媒对风险的传播并不专业 风险的特征决定了传媒进行风险传播时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风险总是与现代化的高科技形影相随,现代技术的尖端化、知识性、专业性、复杂性等特征同时也决定了风险的专业性特征。发现、识别和规避风险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需要相关方面的专门性人才,甚至是该领域的专家,否则根本无法识别风险。传媒在传播风险时也存在着天然的缺陷。国外学者就曾指出,风险通过大众使传媒已经直接影响到受众的风险感知,这种被形塑的风险感知,必然引发造成一系列文化和经济后果的个人和集体反应。同时,传媒有时夸大较小的风险,而在另外的报道中传媒又忽视严重的风险。 2.传媒的大众化、时效性特征限制了传媒对风险的深入破译 传媒面对的受众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要想扩大发行量、收听(视)率、点击率,就需要尽可能把很多复杂、深刻的新闻事实形象化、简单化,做到深入浅出,否则受众就无法解码新闻信息,为了尽可能广泛的传播信息,就需要使复杂的新闻信息尽可能简单化,但是风险信息本身的复杂特征、新闻传播的时效性就必然使得本身对风险传播不专业的新闻记者在最短的时间内传播风险的信息失真,增加风险量级,扩散风险。很多传媒都没有风险传播的专业记者,即使有也没有受过风险传播的严格培训,一旦风险发生,基本上就是用新闻的常规操作模式处理风险信息。这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风险传播失真的必然性。2007年3月13日《信息时报》以《广州香蕉染“蕉癌”濒临灭绝》为题报道了香蕉致癌事件,一时使得海南香蕉大量积压、腐烂,大批蕉农背景离乡,给当地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一时引起社会恐慌。这就是传媒对风险的非专业性解读制造风险的经典案例。传媒的这种无意识制造、扩散风险的行为在风险传播中相当普遍。 3.传媒的生态环境限制了传媒深入地认识风险。 首先,传媒不是天生的超然中立派,总是归属于一定的政治、阶级和团体,在传播风险时,传媒会本能回避对自身不利因素。这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传媒制造社会危机感;二是传媒为了自身效益,掩盖、淡化风险。新闻信息的公开透明是任何国家政治生态必然的一部分,除了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确实需要依法保护的秘密信息以外,但很多国家、政府、部门,都存在着一种信息潜规则——尽量隐瞒、延缓风险信息或者虚假公布风险信息,避免本届政府或利益相关者的政治风险,反而加大了风险的传播速度和广度,提高了风险对社会的危害性和毁损程度,人为增加风险治理成本。固然,政府对有关风险信息的传播采取审核、把关、控制的措施有其合理性的一面——科学解读风险,减少风险的负传播,但是从部分人的政治利益出发,盲目管制和控制传媒对风险的传播,也会提高风险扩散的“加速度”,形成风险传播的反“马太效应”,增加风险治理成本,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机,导致了风险扩散。地方政府控制风险信息传播的另一做法就是让传媒“报喜不报忧”。即不及时传播风险的正面、客观信息,而是从侧面对风险的治理信息,认为受众抗击风险的心理承受能力脆弱,需要弱化、分解、过滤风险信息的方式“安慰公众”。这种做法不仅没有起到抑制风险的作用,相反还会使风险扩散,使不知情的受众心理更加恐慌。风险信息传播渠道的堵塞、不畅,或者风险信息的屏蔽,不仅不会遮盖、减缓、阻止风险的扩散,而且还会制造“连锁风险”——因风险信息的缺失而引起的次风险。 令人欣喜的是,在我国,传媒应对风险传播的生态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和进步。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在随后发生的汶川大地震中,传媒既在第一时间报道党和政府如何抗震救灾的过程,也正面全方位报道了受灾范围、受灾程度、人员、财产损失、灾难发生原因等内容,让受众全面了解风险信息,较好地避免了因风险信息的缺失而引起的次风险,传媒及时、公开的报道赢得人民与世界的广泛赞誉。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与艺术品市场的关系探索论文 摘要:通过对当前艺术品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分析,阐明了大众媒体对引导、规范、监督和守护艺术品市场朝着健康良性方向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提出了市场必须注意到媒体的负面效应。 关键词:大众传媒艺术品市场积极与消极作用 马克思曾形象地借喻:“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像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当今社会艺术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已是不争之实,依据马克思所言,当艺术商品实现价值的惊险跳跃时,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艺术品本身,而是艺术品的所有者即艺术家。然而艺术家是市场的中心,没有了艺术家哪有艺术品市场?众所周知,艺术家是艺术品市场成功的中坚力量,艺术经营者是帮助艺术家商业成功的关键因素,艺术批评家对艺术活动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产生的不可或缺的守护力量,以及保证其有序发展所起的引导、教育、监督与规范作用。 一、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的引导和教育功能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市场格局下,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然而由于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起步较晚,发展太快,就像冲牛奶或咖啡一样,快速冲泡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泡沫或不够成熟,随之表现的是激进中的市场盲目性。例如在西方对东方文化的需求兴盛及艺术投资热潮的冲击下,中国当代油画市场就存在雾里看花的现象,似乎被国际市场牵着鼻子在走,让话语权掌握在国外人士手中,乃至出现一些国外势力利用艺术加紧对中国的渗透,强行推销他们的审美价值观。更有不可理喻的是有些艺术家为了一味迎合国际人士的意识形态倾向,创作了一些色情味浓、丑陋古怪的作品,成为了收藏者跟风追捧的对象,脱离了中国人的基本审美情趣,致使那些彰显民族精神,饱含民族文化特色又具有创新性的作品深受影响,无容置疑这是一种不健康不成熟的市场折射,所以迫切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迫切需要我们的大众媒体积极正确引导,发挥其权威性、群众性、教育性以及覆盖面广的特点,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采用直观浅显、快捷刺激的多角度组合,让社会大众清醒地了解并认知,使其沉浸在一个轻松自觉的享受过程中,形成自觉接受的思考习惯,从根本上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审美标准以及文化需求乃至生活方式,达到影响消费的目的。就像传媒理论宗师马歇尔?麦克卢汉所指出的;传媒是真正的社会教育者,它可以在轻松的视听享受中教育人、改变人,通过有效地宣传、介绍、报道,使艺术品得以迅速传播、流通并扩大影响力和公众注意力,牵引并提高受众的审美力和鉴赏力,激发艺术家的想象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为艺术家与消费者创造一个及时宽松的互动平台。与此同时,还可以借助大众媒体的及时性、快捷性、开放性和重复性等特点,对社会起到“t望哨”的牵引作用,将艺术真正地融入大众传媒的可利用资源之中,创造出新的内容、新的形式与观念,通过媒体报道、网络资讯,向公众宣传、介绍有关信息,解读艺术家,诠释艺术作品,尤其是可以让真正的艺术佳作反复地进入观众的视线产生潜移默化地渗透力,影响受众的认知水平,鉴赏品位;也可有效地挖掘人们选择生活享受的商业价值取向,并使之转化为影响人们个人品位、社会定位尺度的标准,彰显当代艺术品市场对人民生活质量产生的极大影响力。总之,艺术品市场的落脚点是购藏群体,他们才是使艺术品成为现实商品的最后买单人,是一个健康良性的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终极目标,艺术欣赏者兼购藏者的市场活动是艺术品生产与流通全过程的终点,有了生产与消费才有市场。 概言之,中国艺术事业的荣辱与兴衰必须依靠艺术市场作支撑,一个良性的市场平台,一方面可以为艺术家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另一方面也会给艺术家提出严峻的挑战与压力;与此同时,市场的优胜劣汰,还会创造出多姿多彩的精品之作,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与艺术追求。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全社会尤其是政府要积极支持大众传媒,及时为市场把握先机、适时为那些市场基础好、有收藏投资潜力的艺术品宣传造势,为那些弘扬正气、具有民族精神并取得东西文化认同的艺术家呐喊助威,帮助中国艺术品市场抓住主导权。 二、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监督和规范作用 随着艺术品市场的不断成熟和纵深发展,自然地拓展了行业中的不同角色,尽管中国是在没有画廊时就有了拍卖公司这是事实,但时至今日一级市场中的画廊、艺术经纪人、艺博会等都表现活跃;二级市场中的拍卖公司也异样火爆;还有美术馆、艺术馆、鉴定机构、策展人和艺评家、购藏群体等都在积极参与。从理论上来说,在一个成熟的健康的市场体系中,他们应该各司其职,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已经表现出角色的错落与颠倒。例如,导致了一些艺术家作品在一级市场都没形成影响的情况下,就直接到拍卖会去捣乱;更有甚者是有些鉴定者、策展人和艺评家的沽名钓誉,丧失了中立者的本分与良知,与艺术家或艺术经营者勾结抱团,急功近利,肆意为赝品、伪作或艺术水准不高的作品摇旗呐喊,丢失了基本的艺术公道和职业道德,致使部分艺术品市场呈现出混乱局面。此外,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在所难免的会不断出现许多的新问题和新的矛盾。有些问题是法规漏洞与滞后造成的,有一些问题则是诚信、恶意违规引起的。如拍卖法中规定“对拍品真假不负责”的条款,成为某些缺乏职业道德的拍卖公司假画大行其道的护身符,拍场上的恶意炒作、虚假成交等等让不少买家上当受骗。还有由于市场上缺乏权威、公正的鉴定机构和合格鉴定人才,一级市场中真假问题也成了制约市场发展的瓶颈,等等。然而不断涌现出来的问题更多地需要期待规章的约束。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促使人们对精神文化消费的追求,人们在基本的物质生活满足后,对艺术品等精神文化生活产品形成的广泛而迫切的需求,推动着市场行情的不断走高,行情呈火爆态势,但是如果问题不妥善解决好,势必会影响艺术品健康正常的发展。以上这些问题都渴求着媒体的激浊扬清。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大众媒体必须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自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充当市场的守护神和助推器的角色,通过对信息的公正选取、真实报道、客观评价,将社会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理顺,协调成一个有机整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媒体的公信力,市场的诚信力,让消费者放心,经营者欢欣。因为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让媒体曝光”这句话的威慑力与震撼力以及社会影响力,大众媒体应该高举“监督大旗”,借助大众传媒的特有权威功能、监督功能,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所具有的多视角、多功能、广覆盖以及直观、综合、可复制等商业化特点,广泛宣传报道,提供实证化、可量化的信息,揭露社会的阴暗现象和消极负面的因素,透过现象揭穿本质,透过消极弘扬正气,成为光明的使者和文明的象征。 三、正确认识大众媒体对艺术品市场的负面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大众传媒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自身利益和行业引导的矛盾。有些媒体由于近视眼前利益而人为操纵,带来信息的和内容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一些媒体如此助纣为虐,不但阻碍行业的发展,最终葬送的将是他们自己。毕竟,行业有行业的规律,客观、公正是媒体的铁律,艺术媒体也不例外。如果一些媒体自己将客观、公正置于脑后,那么最终艺术行业也会公正、客观地将他们抛弃。客观地讲,经过长时间徘徊的艺术品行业发展至今确属不易,行业中的诸多不规范现象逐步暴露出来,乃属成长中烦恼。作为媒体,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引导,如何促进规范,不断推动行业做大做强,做行业的守护神和公器,而不是急功近利去讨好利益集团,混淆视听,摇尾乞求短期的一点微利,当然这种丧失原则的做法一时可能会帮助利益集团,但是以牺牲行业、得罪大多数为代价的做法的确是不足为取,试想如果自己都不规范,何谈规范行业呢?如何切实解决这一矛盾是摆在艺术品市场上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是要求媒体自身加强职业道德和员工素养,恪守规范,自觉抵制有偿报道、虚假报道,把握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之外;其次,大众媒体是“当之不愧的受托人”,它受党的信任,受人民之托,他代表的应该是人民的心声,体现国家的意志,他理当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切不可错乱自己的角色,切忌弄虚作假、歪曲事实,浮夸炒作等有违人民和国家的事件发生,只有遵循好媒体的基本规律,切切实实服务行业,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双丰收是必然的。第三,我们的政府也应当代表人民给予媒体多方面的关怀和政策支持,使之根植于大众,立足于社会。大众传媒强调传媒对人和社会的意义,而目前我国正处在一种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大众化的艺术传媒所产生的社会功能略显不足,经常地不排除受利益驱使的人为有意或无意的集体造势和炒作现象,使人们在对艺术品消费渴望的同时,产生了迷惑性甚至恐惧心理,容易失去艺术品的原本意义而成为时尚化的广告宣传品或简单复制品,导致媒体成为浮夸追逐时尚的消极手段,这些不良现象实属正常;与此同时,转瞬时逝的视觉冲击也可能导致艺术家急功近利、追求短步之快的伪劣之作,势必产生假冒伪劣、求新求快、求刺激的快餐文化和流行艺术市场泛滥。在许多艺术作品中,经常地会有艺术家为了迎合媒体、市场和公众,而采用人们熟悉的图像或艺术史上著名的图像当作一种最为常见的方式,挪用、复制和拼贴他人作品,最终导致了市场的肤浅混乱。代表新新人类的波谱艺术,表现的艳俗作品大多缘于此。 总之,过渡的商业化乃至炒作会导致艺术与商业的矛盾。康法文的艺术创作“无目的无功利性”的本质特征遭遇着“唯利是图”的市场天性的排斥。艺术市场的过渡繁荣和经济利益驱使,刺激着画家们超量生产,作品的肤浅与平庸加剧了艺术低级趣味和价值取向的扭曲;大众媒体的不健康炒作使艺术品的生产、创作和消费已不再仅仅是艺术本身的事。然而我们相信,作为“兴在百业之后,衰在百业之前”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将会随着大众媒体的登台亮相,通过多渠道开拓、多途径挖掘、多平台展示,形成利益协调、机制保障,逐步提高艺术家在当地甚至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和社会定位,建立稳定可靠的商务交易,使艺术品的消费经常地处在媒体的舆论监督下,艺术品生产者、艺术品经营者、艺术评论家等市场各要素有机互动、竞相角逐,精诚合作,市场必将百废待兴。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的作用论文 摘要:通过对当前艺术品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分析,阐明了大众媒体对引导、规范、监督和守护艺术品市场朝着健康良性方向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提出了市场必须注意到媒体的负面效应。 关键词:大众传媒艺术品市场积极与消极作用 马克思曾形象地借喻:“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像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当今社会艺术品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已是不争之实,依据马克思所言,当艺术商品实现价值的惊险跳跃时,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艺术品本身,而是艺术品的所有者即艺术家。然而艺术家是市场的中心,没有了艺术家哪有艺术品市场?众所周知,艺术家是艺术品市场成功的中坚力量,艺术经营者是帮助艺术家商业成功的关键因素,艺术批评家对艺术活动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还有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产生的不可或缺的守护力量,以及保证其有序发展所起的引导、教育、监督与规范作用。 一、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的引导和教育功能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市场格局下,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然而由于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起步较晚,发展太快,就像冲牛奶或咖啡一样,快速冲泡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泡沫或不够成熟,随之表现的是激进中的市场盲目性。例如在西方对东方文化的需求兴盛及艺术投资热潮的冲击下,中国当代油画市场就存在雾里看花的现象,似乎被国际市场牵着鼻子在走,让话语权掌握在国外人士手中,乃至出现一些国外势力利用艺术加紧对中国的渗透,强行推销他们的审美价值观。更有不可理喻的是有些艺术家为了一味迎合国际人士的意识形态倾向,创作了一些色情味浓、丑陋古怪的作品,成为了收藏者跟风追捧的对象,脱离了中国人的基本审美情趣,致使那些彰显民族精神,饱含民族文化特色又具有创新性的作品深受影响,无容置疑这是一种不健康不成熟的市场折射,所以迫切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迫切需要我们的大众媒体积极正确引导,发挥其权威性、群众性、教育性以及覆盖面广的特点,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采用直观浅显、快捷刺激的多角度组合,让社会大众清醒地了解并认知,使其沉浸在一个轻松自觉的享受过程中,形成自觉接受的思考习惯,从根本上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审美标准以及文化需求乃至生活方式,达到影响消费的目的。就像传媒理论宗师马歇尔·麦克卢汉所指出的;传媒是真正的社会教育者,它可以在轻松的视听享受中教育人、改变人,通过有效地宣传、介绍、报道,使艺术品得以迅速传播、流通并扩大影响力和公众注意力,牵引并提高受众的审美力和鉴赏力,激发艺术家的想象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为艺术家与消费者创造一个及时宽松的互动平台。与此同时,还可以借助大众媒体的及时性、快捷性、开放性和重复性等特点,对社会起到“瞭望哨”的牵引作用,将艺术真正地融入大众传媒的可利用资源之中,创造出新的内容、新的形式与观念,通过媒体报道、网络资讯,向公众宣传、介绍有关信息,解读艺术家,诠释艺术作品,尤其是可以让真正的艺术佳作反复地进入观众的视线产生潜移默化地渗透力,影响受众的认知水平,鉴赏品位;也可有效地挖掘人们选择生活享受的商业价值取向,并使之转化为影响人们个人品位、社会定位尺度的标准,彰显当代艺术品市场对人民生活质量产生的极大影响力。总之,艺术品市场的落脚点是购藏群体,他们才是使艺术品成为现实商品的最后买单人,是一个健康良性的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终极目标,艺术欣赏者兼购藏者的市场活动是艺术品生产与流通全过程的终点,有了生产与消费才有市场。 概言之,中国艺术事业的荣辱与兴衰必须依靠艺术市场作支撑,一个良性的市场平台,一方面可以为艺术家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另一方面也会给艺术家提出严峻的挑战与压力;与此同时,市场的优胜劣汰,还会创造出多姿多彩的精品之作,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与艺术追求。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全社会尤其是政府要积极支持大众传媒,及时为市场把握先机、适时为那些市场基础好、有收藏投资潜力的艺术品宣传造势,为那些弘扬正气、具有民族精神并取得东西文化认同的艺术家呐喊助威,帮助中国艺术品市场抓住主导权。 二、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监督和规范作用 随着艺术品市场的不断成熟和纵深发展,自然地拓展了行业中的不同角色,尽管中国是在没有画廊时就有了拍卖公司这是事实,但时至今日一级市场中的画廊、艺术经纪人、艺博会等都表现活跃;二级市场中的拍卖公司也异样火爆;还有美术馆、艺术馆、鉴定机构、策展人和艺评家、购藏群体等都在积极参与。从理论上来说,在一个成熟的健康的市场体系中,他们应该各司其职,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已经表现出角色的错落与颠倒。例如,导致了一些艺术家作品在一级市场都没形成影响的情况下,就直接到拍卖会去捣乱;更有甚者是有些鉴定者、策展人和艺评家的沽名钓誉,丧失了中立者的本分与良知,与艺术家或艺术经营者勾结抱团,急功近利,肆意为赝品、伪作或艺术水准不高的作品摇旗呐喊,丢失了基本的艺术公道和职业道德,致使部分艺术品市场呈现出混乱局面。此外,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在所难免的会不断出现许多的新问题和新的矛盾。有些问题是法规漏洞与滞后造成的,有一些问题则是诚信、恶意违规引起的。如拍卖法中规定“对拍品真假不负责”的条款,成为某些缺乏职业道德的拍卖公司假画大行其道的护身符,拍场上的恶意炒作、虚假成交等等让不少买家上当受骗。还有由于市场上缺乏权威、公正的鉴定机构和合格鉴定人才,一级市场中真假问题也成了制约市场发展的瓶颈,等等。然而不断涌现出来的问题更多地需要期待规章的约束。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促使人们对精神文化消费的追求,人们在基本的物质生活满足后,对艺术品等精神文化生活产品形成的广泛而迫切的需求,推动着市场行情的不断走高,行情呈火爆态势,但是如果问题不妥善解决好,势必会影响艺术品健康正常的发展。以上这些问题都渴求着媒体的激浊扬清。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大众媒体必须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自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充当市场的守护神和助推器的角色,通过对信息的公正选取、真实报道、客观评价,将社会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理顺,协调成一个有机整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媒体的公信力,市场的诚信力,让消费者放心,经营者欢欣。因为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让媒体曝光”这句话的威慑力与震撼力以及社会影响力,大众媒体应该高举“监督大旗”,借助大众传媒的特有权威功能、监督功能,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所具有的多视角、多功能、广覆盖以及直观、综合、可复制等商业化特点,广泛宣传报道,提供实证化、可量化的信息,揭露社会的阴暗现象和消极负面的因素,透过现象揭穿本质,透过消极弘扬正气,成为光明的使者和文明的象征。 三、正确认识大众媒体对艺术品市场的负面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大众传媒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自身利益和行业引导的矛盾。有些媒体由于近视眼前利益而人为操纵,带来信息的和内容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一些媒体如此助纣为虐,不但阻碍行业的发展,最终葬送的将是他们自己。毕竟,行业有行业的规律,客观、公正是媒体的铁律,艺术媒体也不例外。如果一些媒体自己将客观、公正置于脑后,那么最终艺术行业也会公正、客观地将他们抛弃。客观地讲,经过长时间徘徊的艺术品行业发展至今确属不易,行业中的诸多不规范现象逐步暴露出来,乃属成长中烦恼。作为媒体,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引导,如何促进规范,不断推动行业做大做强,做行业的守护神和公器,而不是急功近利去讨好利益集团,混淆视听,摇尾乞求短期的一点微利,当然这种丧失原则的做法一时可能会帮助利益集团,但是以牺牲行业、得罪大多数为代价的做法的确是不足为取,试想如果自己都不规范,何谈规范行业呢?如何切实解决这一矛盾是摆在艺术品市场上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是要求媒体自身加强职业道德和员工素养,恪守规范,自觉抵制有偿报道、虚假报道,把握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之外;其次,大众媒体是“当之不愧的受托人”,它受党的信任,受人民之托,他代表的应该是人民的心声,体现国家的意志,他理当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切不可错乱自己的角色,切忌弄虚作假、歪曲事实,浮夸炒作等有违人民和国家的事件发生,只有遵循好媒体的基本规律,切切实实服务行业,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双丰收是必然的。第三,我们的政府也应当代表人民给予媒体多方面的关怀和政策支持,使之根植于大众,立足于社会。大众传媒强调传媒对人和社会的意义,而目前我国正处在一种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大众化的艺术传媒所产生的社会功能略显不足,经常地不排除受利益驱使的人为有意或无意的集体造势和炒作现象,使人们在对艺术品消费渴望的同时,产生了迷惑性甚至恐惧心理,容易失去艺术品的原本意义而成为时尚化的广告宣传品或简单复制品,导致媒体成为浮夸追逐时尚的消极手段,这些不良现象实属正常;与此同时,转瞬时逝的视觉冲击也可能导致艺术家急功近利、追求短步之快的伪劣之作,势必产生假冒伪劣、求新求快、求刺激的快餐文化和流行艺术市场泛滥。在许多艺术作品中,经常地会有艺术家为了迎合媒体、市场和公众,而采用人们熟悉的图像或艺术史上著名的图像当作一种最为常见的方式,挪用、复制和拼贴他人作品,最终导致了市场的肤浅混乱。代表新新人类的波谱艺术,表现的艳俗作品大多缘于此。 总之,过渡的商业化乃至炒作会导致艺术与商业的矛盾。康法文的艺术创作“无目的无功利性”的本质特征遭遇着“唯利是图”的市场天性的排斥。艺术市场的过渡繁荣和经济利益驱使,刺激着画家们超量生产,作品的肤浅与平庸加剧了艺术低级趣味和价值取向的扭曲;大众媒体的不健康炒作使艺术品的生产、创作和消费已不再仅仅是艺术本身的事。然而我们相信,作为“兴在百业之后,衰在百业之前”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将会随着大众媒体的登台亮相,通过多渠道开拓、多途径挖掘、多平台展示,形成利益协调、机制保障,逐步提高艺术家在当地甚至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和社会定位,建立稳定可靠的商务交易,使艺术品的消费经常地处在媒体的舆论监督下,艺术品生产者、艺术品经营者、艺术评论家等市场各要素有机互动、竞相角逐,精诚合作,市场必将百废待兴。 大众传媒论文: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发展分析论文 一、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的引导和教育功能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市场格局下,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然而由于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起步较晚,发展太快,就像冲牛奶或咖啡一样,快速冲泡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泡沫或不够成熟,随之表现的是激进中的市场盲目性。例如在西方对东方文化的需求兴盛及艺术投资热潮的冲击下,中国当代油画市场就存在雾里看花的现象,似乎被国际市场牵着鼻子在走,让话语权掌握在国外人士手中,乃至出现一些国外势力利用艺术加紧对中国的渗透,强行推销他们的审美价值观。更有不可理喻的是有些艺术家为了一味迎合国际人士的意识形态倾向,创作了一些色情味浓、丑陋古怪的作品,成为了收藏者跟风追捧的对象,脱离了中国人的基本审美情趣,致使那些彰显民族精神,饱含民族文化特色又具有创新性的作品深受影响,[]无容置疑这是一种不健康不成熟的市场折射,所以迫切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迫切需要我们的大众媒体积极正确引导,发挥其权威性、群众性、教育性以及覆盖面广的特点,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采用直观浅显、快捷刺激的多角度组合,让社会大众清醒地了解并认知,使其沉浸在一个轻松自觉的享受过程中,形成自觉接受的思考习惯,从根本上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审美标准以及文化需求乃至生活方式,达到影响消费的目的。就像传媒理论宗师马歇尔·麦克卢汉所指出的;传媒是真正的社会教育者,它可以在轻松的视听享受中教育人、改变人,通过有效地宣传、介绍、报道,使艺术品得以迅速传播、流通并扩大影响力和公众注意力,牵引并提高受众的审美力和鉴赏力,激发艺术家的想象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为艺术家与消费者创造一个及时宽松的互动平台。与此同时,还可以借助大众媒体的及时性、快捷性、开放性和重复性等特点,对社会起到“瞭望哨”的牵引作用,将艺术真正地融入大众传媒的可利用资源之中,创造出新的内容、新的形式与观念,通过媒体报道、网络资讯,向公众宣传、介绍有关信息,解读艺术家,诠释艺术作品,尤其是可以让真正的艺术佳作反复地进入观众的视线产生潜移默化地渗透力,影响受众的认知水平,鉴赏品位;也可有效地挖掘人们选择生活享受的商业价值取向,并使之转化为影响人们个人品位、社会定位尺度的标准,彰显当代艺术品市场对人民生活质量产生的极大影响力。总之,艺术品市场的落脚点是购藏群体,他们才是使艺术品成为现实商品的最后买单人,是一个健康良性的艺术品市场发展的终极目标,艺术欣赏者兼购藏者的市场活动是艺术品生产与流通全过程的终点,有了生产与消费才有市场。 概言之,中国艺术事业的荣辱与兴衰必须依靠艺术市场作支撑,一个良性的市场平台,一方面可以为艺术家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另一方面也会给艺术家提出严峻的挑战与压力;与此同时,市场的优胜劣汰,还会创造出多姿多彩的精品之作,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与艺术追求。在此我们强烈呼吁:全社会尤其是政府要积极支持大众传媒,及时为市场把握先机、适时为那些市场基础好、有收藏投资潜力的艺术品宣传造势,为那些弘扬正气、具有民族精神并取得东西文化认同的艺术家呐喊助威,帮助中国艺术品市场抓住主导权。 二、大众传媒对艺术品市场监督和规范作用 随着艺术品市场的不断成熟和纵深发展,自然地拓展了行业中的不同角色,尽管中国是在没有画廊时就有了拍卖公司这是事实,但时至今日一级市场中的画廊、艺术经纪人、艺博会等都表现活跃;二级市场中的拍卖公司也异样火爆;还有美术馆、艺术馆、鉴定机构、策展人和艺评家、购藏群体等都在积极参与。从理论上来说,在一个成熟的健康的市场体系中,他们应该各司其职,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然而现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当代中国艺术品市场已经表现出角色的错落与颠倒。例如,导致了一些艺术家作品在一级市场都没形成影响的情况下,就直接到拍卖会去捣乱;更有甚者是有些鉴定者、策展人和艺评家的沽名钓誉,丧失了中立者的本分与良知,与艺术家或艺术经营者勾结抱团,急功近利,肆意为赝品、伪作或艺术水准不高的作品摇旗呐喊,丢失了基本的艺术公道和职业道德,致使部分艺术品市场呈现出混乱局面。此外,艺术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在所难免的会不断出现许多的新问题和新的矛盾。有些问题是法规漏洞与滞后造成的,有一些问题则是诚信、恶意违规引起的。如拍卖法中规定“对拍品真假不负责”的条款,成为某些缺乏职业道德的拍卖公司假画大行其道的护身符,拍场上的恶意炒作、虚假成交等等让不少买家上当受骗。还有由于市场上缺乏权威、公正的鉴定机构和合格鉴定人才,一级市场中真假问题也成了制约市场发展的瓶颈,等等。然而不断涌现出来的问题更多地需要期待规章的约束。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促使人们对精神文化消费的追求,人们在基本的物质生活满足后,对艺术品等精神文化生活产品形成的广泛而迫切的需求,推动着市场行情的不断走高,行情呈火爆态势,但是如果问题不妥善解决好,势必会影响艺术品健康正常的发展。以上这些问题都渴求着媒体的激浊扬清[]。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大众媒体必须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自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充当市场的守护神和助推器的角色,通过对信息的公正选取、真实报道、客观评价,将社会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理顺,协调成一个有机整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媒体的公信力,市场的诚信力,让消费者放心,经营者欢欣。因为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让媒体曝光”这句话的威慑力与震撼力以及社会影响力,大众媒体应该高举“监督大旗”,借助大众传媒的特有权威功能、监督功能,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所具有的多视角、多功能、广覆盖以及直观、综合、可复制等商业化特点,广泛宣传报道,提供实证化、可量化的信息,揭露社会的阴暗现象和消极负面的因素,透过现象揭穿本质,透过消极弘扬正气,成为光明的使者和文明的象征。 三、正确认识大众媒体对艺术品市场的负面作用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大众传媒的产业化和商业化,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自身利益和行业引导的矛盾。有些媒体由于近视眼前利益而人为操纵,带来信息的和内容不能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一些媒体如此助纣为虐,不但阻碍行业的发展,最终葬送的将是他们自己。毕竟,行业有行业的规律,客观、公正是媒体的铁律,艺术媒体也不例外。如果一些媒体自己将客观、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公正置于脑后,那么最终艺术行业也会公正、客观地将他们抛弃。客观地讲,经过长时间徘徊的艺术品行业发展至今确属不易,行业中的诸多不规范现象逐步暴露出来,乃属成长中烦恼。作为媒体,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如何引导,如何促进规范,不断推动行业做大做强,做行业的守护神和公器,而不是急功近利去讨好利益集团,混淆视听,摇尾乞求短期的一点微利,当然这种丧失原则的做法一时可能会帮助利益集团,但是以牺牲行业、得罪大多数为代价的做法的确是不足为取,试想如果自己都不规范,何谈规范行业呢? 如何切实解决这一矛盾是摆在艺术品市场上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首先是要求媒体自身加强职业道德和员工素养,恪守规范,自觉抵制有偿报道、虚假报道,把握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之外;其次,大众媒体是“当之不愧的受托人”,它受党的信任,受人民之托,他代表的应该是人民的心声,体现国家的意志,他理当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切不可错乱自己的角色,切忌弄虚作假、歪曲事实,浮夸炒作等有违人民和国家的事件发生,只有遵循好媒体的基本规律,切切实实服务行业,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双丰收是必然的。第三,我们的政府也应当代表人民给予媒体多方面的关怀和政策支持,使之根植于大众,立足于社会。大众传媒强调传媒对人和社会的意义,而目前我国正处在一种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大众化的艺术传媒所产生的社会功能略显不足,经常地不排除受利益驱使的人为有意或无意的集体造势和炒作现象,使人们在对艺术品消费渴望的同时,产生了迷惑性甚至恐惧心理,容易失去艺术品的原本意义而成为时尚化的广告宣传品或简单复制品,导致媒体成为浮夸追逐时尚的消极手段,这些不良现象实属正常;与此同时,转瞬时逝的视觉冲击也可能导致艺术家急功近利、追求短步之快的伪劣之作,势必产生假冒伪劣、求新求快、求刺激的快餐文化和流行艺术市场泛滥。在许多艺术作品中,经常地会有艺术家为了迎合媒体、市场和公众,而采用人们熟悉的图像或艺术史上著名的图像当作一种最为常见的方式,挪用、复制和拼贴他人作品,最终导致了市场的肤浅混乱。代表新新人类的波谱艺术,表现的艳俗作品大多缘于此。 总之,过渡的商业化乃至炒作会导致艺术与商业的矛盾。康法文的艺术创作“无目的无功利性”的本质特征遭遇着“唯利是图”的市场天性的排斥。艺术市场的过渡繁荣和经济利益驱使,刺激着画家们超量生产,作品的肤浅与平庸加剧了艺术低级趣味和价值取向的扭曲;大众媒体的不健康炒作使艺术品的生产、创作和消费已不再仅仅是艺术本身的事。然而我们相信,作为“兴在百业之后,衰在百业之前”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将会随着大众媒体的登台亮相,通过多渠道开拓、多途径挖掘、多平台展示,形成利益协调、机制保障,逐步提高艺术家在当地甚至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和社会定位,建立稳定可靠的商务交易,使艺术品的消费经常地处在媒体的舆论监督下,艺术品生产者、艺术品经营者、艺术评论家等市场各要素有机互动、竞相角逐,精诚合作,市场必将百废待兴。
民办教育论文:民办教师特点及规律 在民办高校所走过的三十多年的历史征程中,应该从整体上来讲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无论是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还是在师德建设方面都是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的。尤其是在师德建设方面,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视生如子、在工作中勤勤恳恳、踏实敬业,他们为民办高校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急需解决的问题,表现出了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在师德建设方面所存在的固有特点,是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其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受社会外界因素的影响,使部分思政课教师道德出现了滑坡。例如,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市场经济的滚滚狂潮以及中西方文化交融与撞击,许多传统的道德观念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整个社会的道德出现许多新变化,使人们产生种种迷茫和困惑,例如,小悦悦事件中人心的冷漠,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怕被诬陷等等,当然社会上的这些不健康、不文明、不道德的恶习也在冲击着宁静的高校校园,使部分思政课教师的传统价值观、道德观出现了退化,甚至滋生了一些不良倾向,严重地影响了思政课对学生的教育。例如,有的思政课教师过度关注自身利益,而把教师工作就只视为一种稳定的谋生手段,从而淡化了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有的不安心做教师,常常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没有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而是过多地抱怨,心浮气躁、急功近利,想得过且过,敬业精神急需加强;有的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只顾完成教学任务,不敢大胆地管理课堂纪律,从而严重地影响了教学质量以及学生的学习效果。,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社会地位、权益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障,所以导致部分教师缺乏安全感。虽然法律规定了“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但是事实上,一般的民办高校仅仅为教职工交纳了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而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不给教师缴纳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有些学校甚至限制教职工的种种权利,如限制考研、考博、职称评定等,即使有些人评上了职称,但也得不到聘任,教师基本没有申诉权。而且民办高校“以学生为上帝”,这就使学生对师资的期望变成挑剔。教师好不好,行不行,不是依靠专家、同行的评价,而是主要看学生的评教。在民办高校中,学生对教师不满意就主动要求调换教师的比例远远超过公办高校,同时课时量又大,超负荷运转,使很多教师身心疲惫。有些学校往往只注重硬件设施的投入,而师德制度的建设却是非常滞后的。制度缺失和制度建设滞后是导致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师德问题持续存在的根本原因。首先,培训机制不健全。当前,有一部分民办高校正处于盲目的扩张时期,因而对教师只是重利用,却不重培养,其中也包括师德方面的素养。这种态度使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在师德培训上大多只是流于形式而已。例如,在组织新教师培训上,过多的就是强调对学校的认可度,忽略了对其进行教师师德、素养方面的培训。当然虽有一些院校也制定了师德建设规章制度,但大多数都是脱离现实,或者难以实施、操作。其次,评价机制不科学。目前,许多民办高校的思政课教师在师德评价方面还只是流于形式,内容也比较空泛。师德并没有真正成为教师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师在晋升职称、工资调整时,学校多是凭借其科研成果、课时数等硬件,并没有把学生评教、专家评教、同行评教进行一起量化,所以在这种导向下,势必会造成一些思政课教师师德观念淡薄。再次,激励机制不明确。当前,一些民办高校缺乏对思政课教师的激励措施。很多学校,包括公办院校对思政课教师的地位认可度是低于专业课教师的,认为只有专业课才是本学校重要的品牌特色,而忽视了“两课”的重要作用。所以对于思政课教师的激励措施也是存在着巨大的差别的,这样就会严重地抑制了一部分思政课教师的奋发积极性。 解决问题新举措虽然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师德建设有其特殊的问题与特点,但是也存在着它本身固有的规律,我们一定要把握其规律,探索建立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的师德是具有其外在性的,是可以测评的,所以应构建多层次的监督体系。首先建立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四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通过院系领导听课或调研,教学督导委员会不定期地抽查听课,本院系教师互评,学生每学期对教师进行综合测评,学生家长反映等途径及时把握每个思政课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状况。其次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资源,在学校校园网上建立“师德监督网站”,鼓励学生对教师的师德行为状况进行公开评价,也鼓励教职工之间互相进行监督与评价,督促每个思政课教师提高职业道德。最后通过教育使教师由职业道德的他律转化为职业道德的自律,由师德规范的外在要求、外在规范与约束转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内在规范与约束。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的师德是具有示范性的,这样应该大力宣传、报道那些在实际工作中教书育人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又要注意发现培育身边的教书育人典型。身边的典型更具有说服力和教育作用,要大力宣传表彰和奖励,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不仅包括精神层面的奖励也应该包括物质层面的奖励,例如对师德高尚者在职务评聘、晋级晋职、进修深造等方面应优先考虑。而对于那些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要予以严重处分,使校园的师德建设得到进一步的净化。民办高校思政课教师的师德建设是具有可塑性的,所以应培养教师的自律意识。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无论是专业课教师还是政治理论课教师,都是受过多年的高等教育的,对于大是大非、善恶美丑还是清醒、了解的,所以应通过多方面的渠道培养每一名教师的自律意识,使每一个教师都能自我学习,自我约束,自我提高。21世纪,科技和人力资源成为社会发展的优秀要素,这个时代经济的发展有赖于科技与人才的发展,而科技的进步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有赖于依靠良好的教育。而教育的发展其中的一个重要决定性因素就是教师的素质和水平。人们把教师比作“红烛”、“春蚕”,这是教师奉献精神的写照。笔者认为作为21世纪的思政课教师,不仅要能够照亮别人,自己也要学会使自己永远灿烂,这样能使我们传统的道德美德永恒地得到传承下去。 民办教育论文:民办教育企业危机管理探究 【摘 要】针对目前民办教育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中面临的危机,提出使用需求层次分析、经济分析、公共关系原理分析,对目前民办教育企业面对危机欠缺应对策略体系的现状进行了改进,使高层管理者在策略方面,中层管理者在具体方法上得以提高。以广东民办高职教育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结果表明,本文所提出的方法在促使民办教育企业管理者认识和应对危机方面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关键词】民办教育企业;危机管理 一、引言 1.研究对象描述。民办教育机构被定格为“民办非企业”,但在实际中的运作中,大多民办教育机构都已采用企业化的方式运作。通过营利来滚动发展,有一些通过多元化投资包括进入餐饮、旅游、房地产等领域,于是目前的民办教育机构实质上是一种教育企业,本文将民办教育机构称之为民办教育企业,将民办教育企业的校长称之为教育CEO,将教育工作者称之为知识性员工加以研究。目前的民办教育企业面临着政策、生源、资金等外部危机,也面临着突发事件、沟通、管理等方面的内部危机。若不对这些危机妥善处理,将影响到民办教育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2.目前现状与评价。据中国教育年鉴2008年,截至2006年底,全国民办高校278所,比上一年增长了10.3%;在校生133.8万人,比上一年增长27.2%。在校生人数已经超过280万,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东省通过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解决了政府对职教投入不足的难题。全省民办中职学校占全省职校总数的26.8%,在校生占全省职校在校生总数的17.51%。据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叶小山介绍,截至2008年,广东省民办中职学校占全省职校总数的26.8%,在校生占全省职校在校生总数的17.51%。在肇庆市,教育局副局长罗永通介绍,2006年以来,肇庆市累计吸引社会资金15亿元,创办了15所民办职业院校。目前,全市仅民办中职学校在校生就有3.26万人,占中职学生总数的30%以上。从全国和广东的情况来看,民办教育企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同时也暗示着其激励的竞争,民办教育企业自诞生以来一直面临生存与发展的危机。 3.本文目的。本文在上述背景的基础上,试图从以下几方面研究使民办教育企业摆脱危机走上良性发展之路。(1)建立待遇、事业、情感留人三部曲以应对知识性员工的流失。(2)重塑品牌以应对生源危机。(3)综合使用吸引海外投资、尝试金融担保、上市措施应对资金危机。(4)运用危机公关管理以应对突发事件危机。 二、文献综述 就事物的发展规律而言,顺境和危机都是一种常态,民办教育企业也无法避免危机永不发生。所能做到的是尽量降低危机发生的频率以及危机发生的程度,尽最大的努力消除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吸取经验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一)民办教育企业危机的概念 对于危机的解释有两种:一种认为,危机是指危险的根由或严重困难的关头。另一种认为,危机是由“危”(危险)和“机”(机遇)合并而成,其中既包藏着危险,又蕴涵着机遇,危机是“一件事的转机与恶化的分水岭”。它们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危机的危害性和两面性,并从不同角度强调了加强危机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民办教育企业危机是指危及民办教育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生存与发展的突发性、灾难性的事故或事件。 (二)民办教育企业危机的特征 1.突发性和紧急性。危机发生前虽然有征兆和预警的可能,但由于真正发生的时间、地点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而且也超出了正常民办教育企业的运行秩序和教职工、学生习惯性的心理承受能力,从而具有突发性和危险性。如果事前没有相应的预案,往往是防不胜防,使管理者措手不及。 2.高度的不确定性。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人的有限性、信息的不对称,危机往往产生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状态不确定性、影响不确定性和危机回应不确定性。 3.危机处理的非程序性。决策者对于危机的处理时间有限、信息有限、资源有限,危机情况下的对应策略往往更多地基于人工判断而不是科学推理。 4.危机的双重效果性。危机会带来各种损失,但危机也蕴含着机会和转机,如果决策者能抓住机会,很可能带来整个体制上的革新。 三、提出问题 (一)知识性员工流失危机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广东调研发现,民办与公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社会保障、评优评先、社会尊严感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民办学校税收压力大,身份尴尬。知识性员工的需求多为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在民办教育企业发展仅有短短二十多年的当下,企业创办人和管理者更加注重融资、征地、基建、升格、多元化投资等硬件建设,而忽视了内部管理特别是知识性员工的激励问题还很欠缺。于是,民办教育企业中知识性员工离职率高,“用脚投票”的现象很普遍,如广东肇庆某民办教育企业知识性员工的年跳率在20%~30%。很多知识性员工只把现在工作的民办教育企业当作“驿站”,等到职称、学历提高后便跳槽到更好的单位。 (二)生源危机 民办教育企业的生源危机体现在:一方面是大批公办高校的稳步扩招;另一方面生源数量的减少。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确实存在竞争关系,但是由于两者的势力相差悬殊,根本就不在同一个平台上。同为专科二批的高职院校,公办高校的平均学费为五六千元,而民办高校的学费则在8000元至13000元,这是公办高校的先天优势。 如表1所示,民办教育企业的生源危机除了上述的来自于公办高校的扩招危机外,伴随着人口生育高峰的度过,民办教育企业的招生高峰数量也开始出现下滑,2010年为最高峰,2011年至今已经出现不可逆转的招生数量下降趋势。如广东肇庆某民办教育企业的经济管理系中6个专业,就有3个专业比上一年少招生一个班约50人,共计减少招生约150人。这种生源危机又进一步引发了民办教育企业的资源闲置率提高,促进了知识性员工的离职率的提高。 (三)资金链危机 目前,有多家民办教育机构倒在了资金链断裂的路上。曾被誉为“中国民办教育第一品牌”的山西南洋教育集团,就因无力偿还数亿元的教育储备金,旗下10所遍布全国各地的南洋国际学校相继关门。许多民办教育企业都没有企业支持背景,即其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学生的学费。 民办教育论文:浅议民办教育集团企业式管理与教育式管理的应用模式 摘要:针对目前民办教育企业在管理模式应用上的困惑,本文提出不分管理对象的政治属性、社会属性、教育属性,以资源管理属性的普遍特点为依据、客观地选择管理模式的方法,利用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对民办教育企业的管理者的管理思路进行调整,使得在实践上提高管理效率与效果。本文以民办高职教育企业为研究对象,以期在教育企业管理的方法论上增强其先进性。 关键词:民办教育集团 企业式管理 教育式管理 1 概述 1.1 研究对象描述 民办教育产业虽被限定为民办非企业,但其管理中的企业化运作在现实中已被广泛应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目前,现实中民办教育产业从多元化投资、教育产业的经营、内部管理、组织架构以及人事、财务控制、广告宣传等方面与企业的做法基本一致。故本文将民办教育机构定义为民办教育企业加以研究。 企业家虽为当前民办高校投资办学者,但其所投资的领域为教育领域,再加之面对社会对教育的期望与理解,使得企业家们在管理上难以发挥原有的企业家精神,往往聘请教育家团队来管理民办教育企业。从而使得教育企业的管理对象没有真正按照资源管理的属性展开,即存在企业式资源理念与教育式资源理念的对立;也使得投资者的企业式管理理念与教育家管理团队的教育式管理理念并存,相互孤立而不是融合。这是民办教育企业管理与经营上的最大瓶颈。 1.2 目前现状与评价 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2000年对82所民办学校有关投资意向和性质的调查,在进入民办教育领域的资金中,捐赠占10.8%,借贷占23%,投资占66.2%,表明进入民办教育领域的资金很大一部分具有投资的性质。 2008年的全球经济寒冬里,中国教育产业却并未感到冷意。联想资本、红杉资本、华兴资本、KPCB等国内外大大小小的风投都纷纷下注,安博教育融资1.03亿美元、达内IT培训融资逾1.3亿元、北京昊月教育集团获高盛5000万美元注资。 2010年,共有142家公司登陆纽交所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其中包括来自中国的四家来自民办教育企业。安博教育集团(Ambow Education)、学而思教育集团(TAL Education)、环球天下教育集团(Global Education Technology Group)和学大教育(Xueda)。 无论从现实中的事实,还是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内容来看,民办教育的企业式管理和教育式管理是否矛盾,二者是否可以有机融合正在成为研究热点。 1.3 本文目的 在教育产业化日益突出的当下,教育企业化不知不觉地进入到社会经济运行体系中去了。本文试图将民办教育企业的创业者的企业家精神与教育专家管理团队的教育理念有机的结合,以解决民办教育企业生存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2 理论基础与提出问题 2.1 企业式与教育式管理 2.1.1 企业式管理 现代企业式管理涉及企业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组织与文化、制造资源、资金与成本、技术与产品开发、生产计划与控制等方面,且分为战略层、战术层和执行层等多个层次的模式。现代企业式管理技术是通过现代管理模式与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支持企业合理、有效地经营与生产,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设备、资源、人、技术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产生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为实现其经营目标组织其资源、经营生产活动的基本框架和方式,典型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与方法有: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资源计划(MRPII)、准时生产(JIT)、精良生产(Lean Production)、按类个别生产(OKP)、优化生产技术(OPT)、供应链管理(SCM)、企业过程重组(BPR)、敏捷虚拟企业(AVE)等等。先进企业管理模式是实现集成化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的理论基础。 2.1.2 教育式管理 ①重视教育思想领导。校长是学校精神的代表,是学校思想的引领。学校是传播先进文化的圣地,教育者必先受教育,校长要成为教师成长的引领者和示范者。 ②重视道德人格管理。制度文化,也就是一种氛围、一种精神文化。这种校园的氛围、精神文化,从浅表看就是校风,但在本质上却是校魂。 ③重视德行化。学校领导在广阔的背景下,关注教师专业化背后的德行化。而“走向有价值的社会目标”,则意味着把自己放在服务于学生、服务于家长、服务于学校、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的终身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上。 2.2 民办教育企业在管理模式选择上存在的问题 2.2.1 学术思维压倒一切 民办教育企业的CEO很多都是来自于公立高校的老学者、老专家、老资格人士,或者在公立高校从事管理,或者从事教学研究几十年,在退休之后带着一腔热诚来到民办教育企业担任管理职务,特别是担任高级管理者,如校长、执行董事、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等要职。其在思维深处保留着公立高校情节,教育的非营利性、学术性等深深植根于大脑。 于是,学术、教学是一切,其他任何投资、经营、管理都要为其让路。对于招生、就业、宣传、融资、征地、基建等问题不做考虑或少做考虑。岂不知,这些是威胁民办教育企业生存的要件。不考虑这些问题,为民办教育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 2.2.2 财务部瓶颈 任何机构的财务部门关心的是成本收益问题,要保障绝对的财务安全,民办教育企业也不例外。许多民办教育企业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学费,而一年一次的收入即学费要承担本年度的基本开支以及未来几年发展的各项花费,需要精打细算。而作为教育家的民办教育企业CEO更加注重学术成果、教育效果,这些在很多时候是不能量化其收益的,当财务部门对于教育CEO的支出项目看不到短期、可衡量的收益时,容易产生拒绝资金支持的情况。而财务部门往往受董事会直管,其潜在的权力往往凌驾与教育企业CEO之上。从而,财务部瓶颈产生了。 2.2.3 投资者不管教育,教育管理者不管投资 作为投资者的董事会成员,很多都不是教育行业出身,其更多的精力放在征地、基建、招生、多元化投资等硬件建设。一般认为,将教育企业的具体管理交给教育CEO就万事大吉。于是,出现了教育企业的投资者本身不懂教育,现实中又无暇顾及教育企业内部管理。作为管理者的教育CEO,其不是投资者,没有股权激励的主人翁意识,只有受聘于人的打工意识,重点放在教育企业的具体管理和教学工作,不关心企业的投资发展和生死存亡。 这两种状况的出现,使得民办教育企业的运营,出现两条线以及内外管理相分离的局面,这为企业式管理和教育式管理之间的选择矛盾埋下了伏笔。 3 分析问题 3.1 企业家精神”与“教育家精神”的较量 企业家是资源配置的高手,同时也是市场方向把握的高手,敢于创新、敢于冒险也是企业家的特点。企业家精神也是表明企业家这个特殊群体的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是他们所具有的独特的个人素质、价值取向以及思维模式的抽象表达,是对企业家理性和非理性逻辑结构的一种超越、升华。 企业家的办学目标定位:企业家精神往往体现出个人素质、价值取向以及思维模式,个人素质高低取决于企业的发展空间,同时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办学目标的确定;价值取向来源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为办学目标的准确定位提供依据;思维模式形成于企业长期来积累的经验和财富,同时为办学者准确定位办学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育家精神,主要体现在非功利性、感化性、潜移默化性。其主张教育能为受教育者(及其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社会成员带来的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收益。这种公益性称之为外部性。教育的外部性在经济增长、个人收入分配、社会技术进步等方面都有所体现。同时,教育家所倡导的大学精神,把教育的结果重点放在了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这使得其对企业家精神有较强的排斥。 3.2 民办教育企业的企业式分析 3.2.1 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民办教育企业资本化运作的倾向 《广东省加快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 年)》,规划提出,在未来5年,根据广东产业布局,建设40所示范性技师学院。 当前我国民办高校资产所有权的家族化、私营化、私人化,即产权的私有化现象很普遍。据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1998年9月对全国约100所民办高校的调查,其中学校属私有的占47%,属公有(集团)的占28%,国有的占3%,混合所有的占22%(曹淑江:《教育制度和教育组织的经济学分析》[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8页)。民办教育企业的资金主要来自于私人投资,如表1所示,从2001年至2006年资金投入逐年呈现巨额放大的趋势,经过6年的基础设施大量投入之后,2007年至2009年各较之前6年投资有所下降,民办教育企业已经奠定了硬件设施,正在进行精细化的内部管理之中。 可见,资本化的运作在民办教育企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3.2.2 资本的寻利性分析 资本的本性是寻利,这意味着资本运作的目的必然要追求保值或增值,而不论其所投入的产业是公益性还是营利性。我国民办教育企业大都是私人投资兴办,由于投资者首先是有理性的经济人,一切生产活动都要求利润最大化。因此投资人都是有寻利动机的。 民办学校的产品是教育服务,投资主体主要为私人企业而非政府,学校的发展基本靠自身的资金盈利来维持,这也决定了它必须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的利润,也即利润最大化。同时,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一个重要区别是运作的高效率,民办学校以同样的投入培养几倍于公办学校的学生,其企业性质在这里得到了最大体现。 3.2.3 民办教育企业的成本效益分析 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企业式管理的实质在于成功经营企业,让企业具有持续发展的动力。企业家在成功经营企业的背后,就是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在投资教育领域也一样,“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作为衡量高校发展的重要依据。 3.3 民办教育企业管理与经营过程企业化比较分析 从民办教育企业管理与经营的全过程来看,和现代企业的生产管理与经营过程相似。其教育式管理过程表现为:招生招聘过程——教育过程——就业推介过程;与之类似的企业式过程为:采购过程——生产过程——销售过程。具体表现为: 第一阶段:招生招聘过程(相当于企业的要素购买过程) 从生产要素市场购买教师劳动、资本、民办教育企业的管理者、土地和公共品等办学要素。劳动主要来源于在读硕士、博士、隐性退休教师和退休教师和扩招后难以找工作的大学生。管理者主要来源于投资者与经营者。管理者既包括民办教育企业的董事会成员、高校高层管理者,也包括中层乃至下层管理者。民办教育企业从生产要素市场上租赁土地,需要向土地所有者支付地租,这是民办高校办学成本的重要部分,需要从学费中积累。 第二阶段:教育过程(相当于企业的生产过程) 教育过程是把各种要素科学合理配合起来培养出学生的过程。投入到民办教育企业中的各种教育要素也具有经济学中的互相替代的,例如,资本可以替代劳动,如果有大教室,有多媒体,多名教师的教学任务可以由一人在大教室用多媒体上课代替完成。 第三阶段:推介就业过程(相当于企业的销售过程) 民办教育企业把学生推向市场前不需要有学生库存,也不需要考虑就业市场风险,只要把学生推荐出就是成功。这一点和企业有区别,企业需要有一定产品库存以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销售风险。 4 研究结果 由以上分析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教育企业经营过程和企业的生产管理有着高度相似的过程,是一个有着较强成本约束、前后两头都要面向市场的连续过程。于是,本文认为尝试使用企业式管理进入民办教育企业是可行的,企业式管理与教育式管理本质上并不矛盾,且两者是可以融合的。 4.1 将“有企业家精神的教育家”与“有教育家精神的企业家”融合 “做有企业家精神的教育家”,民办教育企业的教育CEO必须懂点企业管理,因为民办教育企业虽然认识上是“民办非企业”,但其实质上已经是企业化运作,是需要自负盈亏的。教育家要摒弃不计成本,只按照企业家精神资源配置、市场评估、专业设置就够了,不需要过多考虑经济基础的观念。要摒弃完全的学术思维压倒一切的管理理念。 “要做有教育家精神的企业家”。企业家也要拥有教育精神,培养出来的人才不仅仅要为社会的现在所用,还要有升级能力和自我再造能力。教育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先要通过满足市场需要实现自我生存,然后才能积极的作用于社会。所以,民办教育就要摒弃短期利益,更不要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学校的教育质量,同时用虚假宣传来吸引学员就读。 当一所民办高校在“企业家”精神与“教育家”精神中间徘徊时,这所学校就相比只为盈利赚钱的企业来说已经算是比较进步的了。如果能够达到“企业家”精神与“教育家”精神的和谐境界,那将是民办教育的最高境界。 4.2 创新民办教育企业投入机制 民办教育企业中的民办高校的发展主要有四种模式:以学养学——滚动发展的模式、以产养学——注入式发展模式、国有(公有)民办——改制运作模式、一校两制——附属再生的模式(厉以宁:关于教育产品的性质和对教育的经营[J],教育发展研究,1999(10)),其中前两种都是民办高校投资自身的结果。 特别是在民办教育企业投资单一的情况下,仅考学费和创办人的投资,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财务部瓶颈效应不但不可避免反而会加重。因此,民办教育企业的投入机制要在主体投入机制、动力机制、吸纳机制和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重点建设。特备是,对于投资吸纳机制的建设要体现出灵活、开放,吸纳社会各种资本进入,甚至上市融资,使民办教育企业发展资金充裕,摆脱财务部瓶颈。 民办教育论文:超额需求、差异化需求与我国民办教育规模 摘要:基于差异化需求和超额需求理论,本研究利用国家各级统计年鉴,对影响我国各层次民办教育规模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为有针对性地制订民办教育政策提供建议。研究发现,对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本专科教育的需求属于“强弱型”,即超额需求强、差异化需求弱;对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的需求属于“弱强型”,即超额需求弱、差异化需求强;对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属于“弱弱型”,即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都弱。采用固定效应或随机效应回归结果发现:(1)收入差距普遍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抑制作用。表明收入差距较大,从总体上抑制了对教育的总需求。但收入差距大,富裕家庭多,显示出较强的对民办初中和小学的差异化需求。(2)非农人口比例降低了民办教育的规模。对民办高中、初中和小学在校生规模的降低具有统计学垦著性,表明绝大多数城镇家庭并不偏好于民办中小学教育。(3)总体来看,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越高,民办教育的规模越小。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高,表明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能够得到保证,这降低了民办教育的差异化需求。同时,预算内学前教育生均教育经费越高,民办学前教育规模越大,这和学前教育独特的市场结构密切相关。因此,要分类分层地制订各层次民办教育的发展政策,促进教育事业的总体发展。 关键词:民办教育;差异化需求;超额需求;收入差距 一、引言 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2004年4月,配套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出台。这两个相关法规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获得了更好的发展空间。2007年,全国有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868.75万人,占全部在园儿童的36.99%;民办普通小学在校生448.79万人,占全部小学在校生人数的4.25%;民办普通初中在校生412.55万人,占全部初中在校生人数的7.19%;民办普通高中在校生245.96万人,占全部高中在校生人数的5.4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257.54万人,占全部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的12.96%;民办高校在校生349.69万人,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的18.55%。数据表明,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国各层次教育中不可忽视的力量。 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有赖于政府政策的大力扶持,但根本原因是广大家庭对民办教育存在需求。中国地域辽阔,不同省份民办教育发展的规模并不一致,具有相似经济发展程度的省份,其民办教育的比例也存在较大差异,且不同层次民办教育的影响因素并不相同。具体分析,影响因素可能包括政府政策、经济发展程度、教育质量和收入分布等。本文旨在量化分析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各种因素,不仅要从面上分析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是否符合差异化需求和超额需求理论,同时也要探究不同层次民办教育规模的影响因素不同。 从我们的检索来看,国内外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中国民办教育规模影响因素的文献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原因可能在于中国民办教育规模的增加是最近几年的事,还没有引起学者相应的关注。教育是民生之本,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此问题,揭示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不同因素的大小,尤其关注收入分布等对民办教育需求的影响,对于推进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本文其余部分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回顾和研究方法选择;第三部分是对影响民办教育规模因素的面板数据分析,试图分离不同层次民办教育规模影响的因素是否存在差异?着重分析人均GDP、收入差距、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质量等因素的影响;最后一部分总结全文,给出政策建议,并指出本研究的局限。 二、文献回顾和研究方法 要分析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因素,起点是分析家庭对民办教育的选择。教育具有消费和投资两种属性,在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并存的前提下,家庭选择私立教育,从消费的角度,即认为私人教育服务至少和公立教育服务一样好;从投资的角度,期望通过投资私立教育来获取至少和公立教育一样的收益。 (一)相关文献 在分析家庭对公立教育或公立教育的选择时,存在能力和收入两种区分标准。stiglitz(1974)认为如果每个家庭财富一样,在能力存在差异的前提下,存在一个能力阈值,高于这个值的家庭会选择私立学校,反之选择公立学校。Hamilton Macauley(1991)的结论与stiglitz有明显不同。他们的研究较好地回避了对教育投入和产出度量的困难,认为在一个学区里,决定家庭选择公立学校或者是私立学校的关键变量是家庭收入及其标准差。收入分布是一个反映学生异质性的恰当指标,家庭通过消费者剩余的大小来选择私立学校或公立学校,存在一个收入阈值用以分割家庭对私立和公立学校的选择。 stiglitz(1974)研究的重点并不是家庭对私立教育的选择,一直到James(1986a)才明确将家庭对私立教育的需求归结为X两个解读: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超额需求理论是Weisbrod(1975)在研究非营利组织的自愿供给时界定的概念。James将这一概念用于分析家庭对私立教育的需求。在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的前提下,公立教育不能满足全部家庭子女的入学需求,对教育的超额需求就会产生。一般而言,高等教育领域可能更适用超额需求理论,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广泛存在,就读学生人数也占据较高比例。James(1993)在另一项研究中,对超额需求理论作了进一步解读。家庭首选公立教育,当公立教育由于入学标准太高或者说招生数量太小导致其不能有效满足家庭对教育的需求,且家庭认为从私立教育中获取的收益大于成本时,就会导致对私立教育的需求。James认为私立教育需求是一种次优选择。这种解读不适用于普及了基础教育的国家,因为公立基础教育可能全部免费,或即使不免费但上学的成本在家庭的预算约束之内,这时,公立基础教育完全能满足家庭的需求,仅用超额需求理论不能完全解释家庭对私立教育的需求,差异化需求理论应运而生。差异化需求理论指由于文化、宗教、语言、质量、收入、国籍等所导致的对私立教育的需求。家庭对教育有不同的偏好,宗教学校是比较典型的情况。同群效应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家庭总希望子女与相同背景、相同学习程度的孩子在一起学习。质量的考虑也不容忽视。由于政府推进免费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扩招,若相应的财政投入没有得到增长,公立学校的质量有可能下降。因为对质量的需求有很高的收入弹性,收入越高,对相对具有较高质量的私立教育的需求就会增加。 从实证的角度解释私立教育需求时,很难分离超额需求或差异需求。Alderman,Orazem Patemo(2001)的实证研究认为,在巴基斯坦,即使是最贫穷的家庭,也在广泛选择私立教育,并且随着收入的提高,选择私立教育的程度进一步提升;降低私立学校的学费,减少上学的距离或者提升私立学校的质量有助于提高私立学校的入学率。Emmanuel,Lockheed Marlaine(1995)完成的一项针对哥伦比亚、多米尼加、菲律宾、坦桑尼亚和泰国的研究也指出,就读私立学校孩子的家庭收入、母亲的教育程度、父亲的职业等指标明显优于选择公立教育的家庭。两项研究表明,一方面在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足,家庭选择了私立教育,导致超额需求;另一方面由于私立教育办学质量的提升、家庭收入水平的上升、家庭对同群效应的追求等都进一步增加了对私立教育的需求,这是差异化需求。 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理论在消费者理论中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教育服务是一种受管制的商品,政府投入不足造成了教育服务的短缺,排队或考试等是配给有限教育服务的一种手段,在我国盛行的择校现象正是配给的一种方式。若允许私立教育机构提供服务,且在私立教育服务同质化假定的前提下,会在私立教育服务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相等的点上实现对私立教育服务的均衡需求量。差异化需求事关家庭的偏好,公立教育、宗教学校提供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基于同群效应的教育构成了家庭可供选择的消费集,若公立教育提供的服务同质,则其他类型的教育服务往往需要依托私立教育来供给。所以差异化需求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家庭对公立教育和私立教育进行选择,内在原因在于家庭的偏好不同,在财富、时间、上学距离等约束条件下,对消费集中的不同类型的教育服务进行选择。 (二)分析方法 本文的分析方法结合了James(1986c)和Hamilton Macauley(1991)的思路。 模型的基本思想是对私立教育的需求(Dr)等于对教育的需求(D)减去公办教育的需求(Du),对教育的需求取决于人均收入(PCI)和城市化水平(URB),公立教育的供给(PUB)取决于生均教育支出(PSS)和人均高中教育公共预算(HSEDBUDG)。私立教育所占的比例(%PVT)取决于超额需求(DPRIV)和差异化需求(sPRIV),进一步又取决于人均收入、城市化水平、人均高中教育公共预算、生均教育支出和宗教因素(REL)。其中公立教育的供给取决于人均高中教育公共预算需要着重分析一下,由于文中以日本作为样本进行分析,而当时日本的初中和小学教育均为义务教育,而高中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因此人均高中公共预算更能准确反映政府对于公共教育的供给。研究以中等教育中私立教育的百分比作为被解释变量,通过OLS方法得出了拟合优度较好的结果,即一个地区的人均收入和宗教人士的比例对私立教育的百分比具有正的效应,而生均教育支出和人均高中教育公共预算对私立教育的百分比具有负的效应。 Hamilton Macauley强调收入分布是决定民办教育规模的重要因素。在价格为p时,高收入家庭对教育的需求量为q*(代表质量)。如果选择q,家庭会损失B的福利。如果允许民办教育供给,在价格为p时,家庭会选择q8,这时就不会造成B的福利损失。这里家庭必须支付税收用于发展公立教育,平均每个家庭承担的公立学校的成本为pq,这里界定为C+C’。如果B C+C'',则家庭依然会选择民办教育,这会带来福利的增进。如果价格从p下降到p,这时需求会从q增加到q**,选择民办教育的家庭其消费者剩余为B+B’,但相应地需要支付的公立学校的成本这时就变成了pq。如果家庭选择民办学校,其净收益为: 上式中σ代表对应地区家庭收入的标准差,x代表影响学校选择的其他变量。 James是从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理论出发,归纳和总结出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变量。Hamilton&Macauley则从家庭消费者剩余最大化的角度,推导出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最大因素是收入分布,这分别代表从现实经验归纳以及依据合理假定进行数理推演两种分析范式。以两种方法为基础,我们认为,影响民办教育总需求(N)的力量包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y),影响民办教育超额需求的力量主要包括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b),影响民办教育差异化需求的力量主要包括收入分布(σ)、城市化水平(u)、教育质量(q)等。函数表示为: (7) (三)我国不同层次民办教育需求的类型 超额需求主要源于政府投入不足,差异化需求源于家庭对相关教育变量的不同偏好。分析目前中国各层次政府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水平,有助于确定引致民办教育需求的力量是来自于超额需求还是差异化需求,关键是量和质的问题:一是各层次预算内教育经费数量应为多少才能满足量的需求;二是生均预算内经费是多少才能满足质的需求。量的需求可以以提供的就读机会的多少来测度,而质的需求情况较为复杂。从中国教育体系的现状来看,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已基本满足了每个家庭子女上学的需求;高中、中职和高等教育等各阶段的教育从量上还没有满足需求。 具体分析,在幼儿园阶段,家庭一般都会送子女到园学习。就目前的教育政策来看,学前教育是对民办教育进入管制最松的阶段,这也是在各层次教育中民办学前教育比例最高的原因之一。从现实来看,不管是公办还是民办教育,都在收取名目不同的一定费用,如赞助费或择校费等。以2006年分地区的情况来看,上海生均预算内经费达到5088.11元,而最低湖南为65.90元,除上海、西藏、北京以外,其余生均预算内经费均未达到1000元。据此,可以认为在幼儿园阶段,在绝大多数地区,尽管生均预算内经费非常低,但入学机会基本上都达到满足,且幼儿教育阶段也没有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在此阶段,民办教育的出现可以认为是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的力量并存的结果。由于幼儿年龄的特殊性,家庭送子女到附近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力量可能主要是超额需求;如果在相同距离内存在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这时的选择可能就是差异化需求力量引导的结果,但民办幼儿园大多规模较小,办学时间短,因此,归纳起来,对民办幼儿园的差异化需求力量可能较小。 小学阶段是义务教育时期,新的《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从目前的制度来看,从2008年9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此前已经免除,这意味着我国已全面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从理论上讲,从2008年9月1日起,中国的义务教育已实现了政府能够全部购买的阶段。从受教育机会的角度来看,不应存在超额需求,而导致民办普通小学出现的原因,从需求推动的力量来看,差异化需求的力量更大。从2006年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来看,最低的是河南,为954.91元,最高的是上海,达到9483.01元。且从分布来看,除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以外,其他省份均未超过3000元,绝大多数地区在2000元以下,2000元能否达到培养一个合格小学生的每年生均培养成本,不属于我们关注的重点。但就现实情况而言,应有不少城市家庭愿意支付超过2000元的学费送子女去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因此,这时对民办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差异化需求。 虽同为义务教育阶段,但民办初中在校生规模明显较小学阶段有了显著提升。同小学教育阶段一样,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下,导致民办学校出现的力量应主要为差异化需求。除上海、北京、天津、西藏和浙江外,其余地区均为未超过3000元,最高的上海达到10459.78元,最低的河南为1210.74元。由于初中面临升入更高一级中学的压力,家庭一般更为重视初中教育,同时,年均3000元的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投入,应远低于城镇家庭的期望,这可能是导致初中阶段民办学校的比例更高的原因之一。 高中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数据表明,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比例甚至低于初中阶段。从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来看,除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浙江、西藏和青海六省市外,其余地区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均未超过3000元,最高上海为9979.31元,最低河南只有1335.72元。尽管生均预算内经费相比初中阶段无显著增加,但由于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因此,家庭可能会缴纳一定的学杂费等其他费用。从最近各年度《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分析来看。我国高中教育普通高中经费快速增长,但预算外教育经费增长高于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特别是学费增长最快。与此同时,在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来源构成中,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比例连续下降,学费所占比例持续提高。因此,对民办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差异化需求,且这种力量有逐渐增加的趋势。 中等职业教育的情况比较特殊。从2006年的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来看,最高的省份是广东,达到7197.80元,最低的省份是河南,只有1193.75元。高于3000元的省份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新疆、青海、黑龙江、浙江、辽宁等。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发展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分流广大初中毕业生,培养大量社会需要的普通劳动者。从实际来看,目前对中等职业教育需求的主体主要是农村家庭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子女。因此,导致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比例较高的原因可能主要是超额需求,即政府给定了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限制,这时,不能进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就只能进入中等职业教育,若政府投入不足,就可能导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产生,但由于中国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期望、职业教育的需求主体及就业市场的原因,超额需求的力量可能也不会很强。 民办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相比小学和中学教育阶段有大幅度提升。2006年,西藏、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的生均预算内经费超过了10000.00元,最低的是江西,只有2852.19元,生均预算内经费差距较大。近年来,我国民办高等学校发展迅速(含独立学院),原因有二:一是政府1999年开始推行的高校扩招政策;二是广大家庭对高等教育存在旺盛的需求。因我国民办高校在短期内其质量和声誉上难以和公办大学竞争,民办高等教育出现的主要推动力量应是超额需求。 从各层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地区生均预算内经费差异较大,有两点基本结论:一是直辖市(重庆除外)和青海、西藏及新疆等为代表的民族自治区生均经费普遍高于其他地区。直辖市是因为经济发展水平普遍高于其他地区,而民族自治区则可能是因为国家大量财政扶持。第二点结论是河南、安徽、江西等省份生均预算内经费偏低,可归结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人口总量较大等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总体看,各层次生均预算经费总体偏低,在独生子女的背景下,尤其低于城市家庭对教育的支付意愿,如幼儿园、中小学等。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民办学校的管制强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而义务教育阶段能提供100%的就读机会,这就决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导致民办学校存在的力量可能主要是差异化需求。幼儿园、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情况各有所不同,在现行教育体制下,高中教育还是主要以升学率为主要追求目标,而高中学校的办学质量一般需要较长时间积淀,这就导致了民办学校在与公办学校竞争中处于劣势,这可能是民办学校在校生在高中教育阶段比例偏低的原因之一。民办高等学校的大量出现,主要力量应源自超额需求。归纳上述讨论,有如下初步判断(见表1)。 由此,对于这6个层次的民办教育,可以归结为三种类型:一是弱强型,指民办普通小学、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二是双弱型,指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三是强弱型,指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 三、实证分析与结果 (一)变量选取的依据 本文的目的是依据民办需求理论,解释影响各层次民办教育规模的各种因素,因此,被解释变量选取的是各地区各层次教育中民办教育在校生人数占全部在校生人数的百分比、各地区各层次教育中民办学校占全部学校数的百分比以及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占全部教育经费的百分比。 解释变量应能反映影响教育总需求的变量,这里主要选取的是人均GDP(全部按GDP指数折算成2003年价格),人均GDP水平高,表明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反映影响超额需求的关键变量为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包括幼儿园到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变量,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高,表明教育投入大(均按居民娱乐教育文化消费价格指数折算为2003年价格)。差异化需求源于家庭的异质性,本文选取的反映差异化需求的指标包括:(1)收入分布,收入分布是反映一个社会人群异质性的一个恰当变量。由于绝大多数民办教育主要依托城镇,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我们认为城镇居民的收入分布是影响民办教育需求的一个重要变量。这里我们借鉴了王小鲁和樊纲(2005)的思路,他们使用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替代各地区的整体基尼系数,作为替代收入分布的一个恰当变量。我们用一个地区城镇居民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与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的比值来代替各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分布。(2)非农人口的比例。非农人口比例用以代表城市化水平,相比农村居民而言,城镇居民对教育质量的偏好强于农村居民。(3)民办教育生师比。一般认为,生师比可能是一个反映办学质量的恰当指标。 (二)变量来源及描述 由于民办教育的相关数据纳入《中国教育年鉴》的时间是2004年,因此本文选取的区间为2003~2006年,数据分别来源于2004~2007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教育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应年份的统计年鉴。 表2描述了2003~2006年各层次民办教育学生规模的变动情况,同时也给出其他关键解释变量在2003~2006年的基本情况。从民办教育学生规模来看,各层次1民办教育学生的规模在这四年间基本呈上升趋势,仅民办中职的比例在2005年略有下降。其中民办学前教育规模增加了8.7%,民办普通本专科规模增加了6.8%。民办学校数总体上也呈上升趋势,除民办小学(2005年)和民办高中(2004年)曾出现短暂下降外,其中增长比较显著的是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增加了7.83%;民办中职学校增加了7.84%;民办高校增加了4.27%。 2003~2006年,各级教育的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变动趋势并不一致。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和中职教育的生均预算内经费均呈增长态势。学前教育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34.59%,小学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68.26%;初中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71.45%;中职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35.19%;高中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经历了从减少到微量增长的过程,总体来看减少了33.33%;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连续减少了两年,到了2006年有所增加,增加了10.28%。可见在近年的预算内教育经费竞争中,高中教育处于明显劣势。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政府这几年加大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视,分割了部分原本投入普通高中的经费;二是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教育无法得到同义务教育一样的经费投入上的制度保障。 从生师比来看,2003~2006年,民办中职的生师比一直较高且波动较大,其中2004达到了38.522,到2006年也达到了30.058。民办学前教育的生师比总体看有下降的趋势,民办小学和民办中学(含高中和初中)生师比变动的趋势比较相似,即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民办本专科生师比一直在呈上升态势,增长了10.43%。 从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占全部办学经费的比例在2003~2006年也呈微弱增长态势,但在整个教育经费投入中所占的比例到2006年也只接近于5%,这表明,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投入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还不相匹配。 (三)面板数据分析 在具体分析中,所有数据取自然对数以减少异方差。在具体进行检验时,我们运用Hausman检验来判断是采用固定效应模型(Fixed—effectedModel,简称FE)还是随机效应模型(Random—effected Model,简称RE)。我们分别以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的比例、民办学校数的比例和民间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投入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了回归,相关回归结果分别见表3、表4和表5: 1.以民办教育在校生人数占相应层次民办学校在校生人数的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 表3结果的讨论: (1)收入差距对民办教育学生规模具有抑制作用,但民众对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的差异化需求力量较强。具体分析,我国收入差距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民族自治区和中西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会从总体上抑制民众对教育的需求,这表明出现超额需求的可能性较小。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收入呈现分层,高收入家庭增多也会带来较强的差异化需求,这种对教育的差异化需求主要体现在中小学阶段。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对应的收入差距系数为正(但不具统计学显著性),表明在义务教育阶段,民众对民办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差异化需求,且主要对于质量的偏好而产生的强烈需求。民办本专科教育对应的收入差距系数在0.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根据表1归纳的结论,由于落后地区对民办本专科教育需求的力量较弱,而差异化需求同时也弱,因此收入差距从总体上降低了民众对民办本专科教育的需求。 (2)非农人口比例降低了民办教育学生的规模。一种总体判断是:城镇人口并不偏好于民办教育。我国非农人口比例较高的地区除了老的三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和天津)外,其余主要是民族自治区和一些老工业省,如辽宁和黑龙江,总体来看,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这直接引致教育需求总体水平的下降。民办高中、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对应的非农人口比例系数分别在0.01、0.1和0.05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表明非农人口比例的增加能显著降低民办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规模,问题可能在于这三个层次的民办教育大多学费昂贵,城镇人口的增加并不必然带来较强的差异化需求。 (3)总体来看,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对各层次民办教育学生规模的影响不一。民办本专科、民办高中和民办初中所对应的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系数均为负(但不具统计学显著性)。政府的预算内教育经费基本上投放到公办学校,生均教育经费高,表明公办学校的教育质量能够得到保证,这会显著降低对民办教育的需求,包括超额需求和差异化需求。民办中职、民办小学和民办学前教育的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系数为正(但不具统计学显著性),可能的原因在于竞争效应。如,对于民办学前教育,2003年、2004年、2005年和2006年,民办学前教育规模占全部学前教育规模的比例分别为22.9%、25.9%、24.9%和31.6%,远远高于其他层次的民办教育规模所占的比例。如果从学校数来讲,比例更高,如2006年全国民办幼儿园为75426所,占到了全部学前教育机构的57.80%,已经超过了公办幼儿园的比例。从市场结构来看,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已经开始影响到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生存。预算内生均学前教育经费的提高是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提高生存能力采取的应对举措。 (4)人均GDP值对民办教育学生规模具有促进作用。各层次民办教育所对应的人均GDP系数均为正,且除民办小学外,其余层次民办教育所应的系数均在0.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证实,经济发展水平是始终决定民办教育规模的一个重要因素,经济越发达的省份,其民办教育规模越大。 (5)民办教育生师比越高,各层次民办教育学生规模越大。各层次民办教育生师比系数均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生师比越高,对民办本专科、民办高中、民办中职、民办初中、民办小学和民办学前教育的规模具有显著正的促进作用。生师比一般被认为是可代替教育质量的恰当指标,生师比低则表明教育质量较高,根据差异化需求理论,高的质量是引致民众差异化需求的重要力量。对此结果的可能解释为,一是生师比可能不是反映教育质量的合适指标;二是生师比的内涵是民办学校每个教师负担的学生数,一个可能的解读是“从众效应”,即就读于民办教育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反而有更多的学生就读于民办学校。据此,本研究提出,在一个地区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关键多数”点,在此点之前,民办教育的发展可能比较缓慢,但一旦达到了此点,则民办教育规模的增长速度会比较快。 2.以民办学校数占相应层次全部学校数的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 (1)收入差距均未显著进入回归方程。但相对于民办学校学生规模来讲,民办本专科和民办学前教育所对应的收入差距回归系数由负变为正(但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对于民众而言,对于民办学校的差异化需求的力量开始增强。 (2)非农人口比例对于民办学前教育、民办中职和民办初中学校数量的影响为正,其中民办学前教育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在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差异化需求的力量开始上升,非农人口比例的上升带来了对相应层次民办学校的较强的差异化需求,特别是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3)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的提高对民办学校的发展并不利,特别是对民办本专科教育和民办高中教育(分别在0.05和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预算内生均经费的提高强化了公办学校的竞争力,相应就会抑制民办学校的发展,这同对民办学生规模的影响是一致的。同时,在民办小学和民办学前教育的影响为正,原因还是竞争效应。 (4)人均GDP对民办学校的发展具显著促进作用,各层次民办学校对应的系数均具有统计学显著性,经济发展推动民办学校数量的增多。 (5)生师比对民办学校规模的影响并不一致。对于民办小学、民办本专科、民办初中和民办学前教育学校数的影响为正,其中民办小学对应的回归系数在0.05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原因和对民办教育学生规模的影响可能一致。但生师比对民办高中和民办中职的影响为负(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时,可能对于学校来讲,特别是对高中学校,其作为办学质量的标尺效应就开始显现出来,即高的生师比意味着低的教育质量,低质量必然限制民办学校的发展。 3.以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经费占全部教育经费的比例作为被解释变量。 这里,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收入差距、非农人口比例和人均GDP水平对于民办教育投资规模的影响。表5结果的讨论: (1)收入差距对民办教育投资规模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纳入各层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和生师比后均呈现负效应,且除民办高中外,其余收入差距所对应的回归系数均通过统计学显著性检验。这表明,贫富差距悬殊的地区,民办教育投资的意愿较弱。 (2)非农人口比例似对民办教育投资规模具有正的促进作用(均不具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城镇人口较多的地区,人们更愿意投资民办教育。 (3)人均GDP越高的地区,人们越愿意投资到民办教育。除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外,其余层次民办教育均在0.01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学显著性。 同时,我们发现,民办本专科、高中、中职和学前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对民办教育投资规模的影响为负(其中民办中职对应的回归系数在0.01置信水平具有统计学显著性),这表明政府增加对这四个层次教育经费的投入对民办教育投资产生了挤出效应;而民办初中和小学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加则与民办教育投资具有互补效应(不具有统计学显著性)。四、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局限 基于我国2003~2006年各省市的各层次民办教育面板数据的实证结果显示,各层次民办教育需求影响的力量有相同之处,也存在一些差异,且对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民办学校规模和民办教育投资规模的影响因素又略有差异,这表明发展中国民办教育事业需要分层指导,同时根据不同层次民办教育的影响因素,分别运用不同的政策手段。据此,我们有以下分析。 (一)几点结论 1.我国民办教育同国外很多国家私立教育的发展的制度环境不完全相同。民办教育的发展并非完全受市场因素左右,政府对于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始终是民办教育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变量。建国以来,整个民办教育的衰减和兴盛都直接受政府政策的左右,因此,分析中国民办教育需求的影响因素,政策变量需要考虑。2003年9月,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我们选取的样本周期(2003~2006)正好处于全国民办教育政策基本无大的波动的时期,有效回避了政策波动的影响。但各省、市、自治区对于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还存在一些差异,而这种差异很难用一个恰当的变量去捕获。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基本上完全受到政策的左右,根据我们的归纳,对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基本上处于“双弱”需求的态势,而其规模的不断提升,主要原因就在于政府的大力扶持。 2.民办高等教育、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民办小学和民办学前教育,其成长机制和市场需求存在明显差异,各个阶段民办教育发展的目标也不一样,导致了对其需求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在中学和小学阶段的民办教育很多时候以贵族教育的形式出现,以升入更高更好的学校为目标。举办者面向的主要对象是富裕家庭,同时十分注重学生全面的综合素质培养。综合分析研究结果证实,对于民办初中和民办小学存在很强的差异化需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举办的,如果孩子能够进入普通高中且家庭财力允许,家庭一般还是愿意将孩子送到普通中学,而不是中等职业教育,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也大多不以贵族教育的形式出现,其面向的可能更多是中低收入家庭。民办和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差异度并不显著,其举办者满足更多的是超额需求而不是差异化需求,大多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面向的主要对象是普通家庭。 3.总体上看,收入差距过大并不有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尽管收入差距是反映家庭异质性的一个重要指标,会导致对于教育质量的较强的差异化需求,但从具有统计学显著性的回归系数来看,其对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和民办教育投资均具有抑制作用。这表明,贫富差距的加大所引致的对教育总需求力量的减弱抵消了其所导致的差异化需求力量的上升。 4.非农人口比例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从回归系数显著的实证结果来看,非农人口比例的上升并不支持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和民办学校的发展,但支持民办学前幼儿机构的发展,这可能和其市场结构和家庭对民办教育的差异化需求密切相关。这表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并不必然带来民办教育相应的良性发展。一般认为城镇家庭对于教育质量更为重视,由此会导致对优质学校的追逐,但可能受制于学费、入学机会或就近入学政策等原因,导致潜在的需求并没转化为现实可行的需求。同时,非农人口比例的增加可能会促进民办教育的投资。 5.政府增加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对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具有挤出效应。从回归系数显著的实证结果,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加对于民办高校和高中学校数量的增长以及对于民办中职的投资都具有负的影响。这似乎是增加教育投入过程中的一个两难选择,因为预算内教育经费基本投入到公办学校,经费增加会增强公办学校的办学竞争力,势必降低对于民办教育的需求。 6.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始终推动着民办教育的发展,无论是民办教育学生规模、民办学校数规模或者民办教育投资规模,都显著地受到人均GDP水平正的影响。即,在经济发达地区,民办教育规模的比例较高,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办教育规模的比例较低。 (二)发展民办教育的一些政策建议 1.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提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要给予民办学校同公办学校相同的地位,一是要真正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者所追求的目标。民办学校在追求与公办学校办学地位平等的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面临的最大制度障碍是什么?这表明,在相关政策的制订过程中,必须充分吸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二是民办学校的法律地位需要得到保障,这需要通过保障各民办学校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来得到具体体现。如民办学校的管理者、教职工和学生是否完全享有同公办学校相应者的权利,目前虽然在制度上得到了体现和保障,但在具体操作上是存在比较大的困难的。三是民办学校还有一个重要的主体是学生。在招生和就业两方面,要确保民办学校学生享有同公办学校学生一样的权利,包括在档案管理、就业信息提供、参加相关招聘会等方面不得设置歧视性的障碍。 2.建立可行的合理回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民办学校提出要取得合理回报,或者公开宣称是“取得合理回报”的营利性学校。由于取得合理回报的先决条件是向社会公示相关财务信息和办学质量的情况,在中国社会的传统观念下,如果声称取得合理回报,可能很难获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降低公众的需求。如果希望正大光明地取得合理回报,则从制度上必须接受政府和社会全方位甚至是透明的监管,这不符合民办学校投资者举办的初衷。在现实中,也几乎没有民办学校申请去获得“合理回报”,可以认为,这与制订该项政策的初衷产生了背离。 由于目前民办学校的投资者事实上是民办学校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政策和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是要让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正大光明、诚实守信地获得应有的正常利润。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正常利润是企业家可能的机会成本。对应于民办学校,就是学校管理层的机会成本,也就是说如果民办学校的管理层不从事民办教育事业而从事其他行业所能获得次优选择的收入。以此为出发点,来设计民办学校投资者的正常利润可能较为合理。这是一种思路。第二种思路,目前民办学校在相应地域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垄断势力,从这个角度出发,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类似于寡头竞争,如果分布较为密集可能接近于垄断竞争,在此情况下,就能获得相应的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是投资人所追求的重要目标。从政策设计者来讲,可以规定投资人所能获得的超额利润额应小于或等于同等资本额投资社会其他行业的平均超额利润率。同时考虑以上两种思路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是不存在问题的,但如果从公益性的角度来看可能存在不足。教育事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它的成本某种意义上能决定其人才培养质量,即成本越高可能质量越高,这就意味着如果以利润最大化为追求或者说以成本最小化为追求可能会导致人才培养质量的下降。一个基本前提是,无论是正常利润还是超额利润,确保基本的人才培养质量是一个根本。这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深度介入教学质量的监控。 3.建立合理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引导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良性竞争,满足广大家庭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预算内教育经费主要投入到公办学校,这是合理并应该长期坚持的制度。但从提升教育体系效率的角度来看,发展一定规模的民办教育能有效推动公办学校提升教育质量。特别是在中小学教育阶段,由于实施了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制度,超额需求从理论上讲不复存在,这时,公众对教育选择很大程度来自于差异化需求。但总体而言,目前我们的教育体系竞争性还不强,民办教育的引入还没有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普通家庭实际上缺乏足够的空间和能力在学校之间进行选择。目前普遍施行的是“就近入学”和“电脑派位”的原则。这两种政策事实是一个整体,即先确定地区,再由电脑随机分配学校。在没有民办学校进入的前提下,“就近入学”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具有重要作用,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就近入学的中小学生。但在优质民办学校进入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由于收费的高昂,事实上就拒绝了贫困家庭子女的就读优质民办学校的可能性。而即使没有民办学校的介入,由于择校现象的广泛存在,目前同一城市一些公办重点学校已经集聚了一些社会精英阶层的子女。为此,可以改革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制度,如试行“教育券”制度,给予更多家庭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包括优质民办学校和优质公办重点学校,促进教育竞争,提高教育体系的整体效率。 4.促进收入公平,推动民办教育良性发展。目前收入差距水平已扩大到抑制民办教育良性发展,过多财富集聚在高收入群体,且高收入家庭总量较小,形不成较强的差异化需求,这可能也是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和民办高中在校生规模一直较小的原因。因此,推进收入公平,增加中产阶层的家庭比重,形成强大的差异化需求力量,是推动民办教育可持续良性发展的基础。 5.分类指导,促进民办教育质量提高。对于民办学前教育,由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数量已超过公办幼儿园,但民办幼儿园的在校生规模只有36.99%,园均办学规模偏小,办学形式十分灵活。因此,要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质量的监管,规范其办学行为。对于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总体规模偏小,可适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由于民众对这三个层次的民办教育的需求主要是差异化需求,因此对于此三个阶段的民间资本进入要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对于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和规范发展,特别是增加师资数量。同时,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改变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认识。对于民办本专科教育,要着力提升其办学质量,促其形成对公办学校的有效竞争。 (三)研究局限 由于入户调研数据的缺乏,对于影响民办教育规模的影响因素的分析缺失了一些应该考虑的变量,如教育的收益率、家庭成员的教育背景分布、职业分布等。很难找到一个更好地反映办学质量的指标用于取代生师比,导致实证结果难以准确反映质量效应的影响。由于难以获得各省市人均收入分布的数据,我们采用的是一个地区城镇居民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与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总和的比值来代替各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分布,这也是一个缺憾。 民办教育论文:我国民办教育的回顾、反思与展望 摘要:民办教育在改革开放之初的兴起与我国社会发展的思想解放、市场经济的推动、良好政策和人民群众需求等紧密联系。此后,民办教育不断规范发展,其作用和合法地位不断得到确立。民办教育作为与公办教育并重的办学力量,对我国整体教育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不仅推动了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观念变革,也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促进教育公平。不过民办教育发展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本研究从服务、地位、市场、监管等方面对民办教育问题进行反思,并展望民办教育的未来发展。 关键词:民办教育;回顾;反思;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社会办学力量,越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经验积累,随着我国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进步,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得到确立,民办教育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结构和功能日趋完善。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国有中国特色教育事业发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我国整体教育事业发展乃至社会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但是,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发展体系中仍然具有“弱势群体”的味道,它的未来发展依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兴起:民办教育发展的历史背景 首先,解放思想为民办教育指明方向。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的解放思想理论为改革开放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新时期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1980年《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以国家办学为主,充分调动社队、集体、厂矿企业等方面办学的积极性,还要鼓励群众自筹经费办学。”1982年宪法修改草案提出“两条腿”办教育的方针,同时明确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对社会力量办学给予肯定。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讲话进一步为民办教育的繁荣发展创设了良好的思想背景,即要改革国家包办教育的局面,支持和鼓励民间办学。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首次明确民办教育发展的思路,在思想上坚定了发展民办教育的信心,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民办学校不仅不会损害教育事业的公益性,而且有利于补充和完善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全民素质的提高。 其次,良好的经济与政策背景为民办教育创造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特征表现为投资办学。我国民办教育走上投资办学的道路,这是特定时期民办教育发展的一种必然的选择。政府包办教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民办教育必然伴随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各种经济形式蓬勃发展起来。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多渠道集资办学得到支持,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地方要鼓励和指导国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并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捐资助学”;1987年《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把社会力量明确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企业事业组织、派、人民团体以及国家批准的私人办学者”,强调“社会力量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办学的补充”。民办教育发展形成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社会各界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采取融资、贷款、垫资援建、个人捐资、社会集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来创办民办学校,极大增强了教育自身“造血”功能。 此外,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也是民办教育发展的现实因素。民办教育的发展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由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国家国力不强、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所推动的。改革开放之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教育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学校教育水平也不断获得提高,但是我国经济整体实力不强,人均教育资源十分匮乏,政府包办教育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因此,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就成为缓解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 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不断法制化 首先,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并重在法规层面得到确认。1997年国务院颁布第一个针对民办教育的行政法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标志着民办教育开始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在法律层面上得到确认。民办教育所涉及领域不断拓展,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并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学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也针对民办教育的繁荣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格局。”政府对民办教育的定位第一次从“对公办教育的补充”发展为“与公办教育并重”,这使民办教育的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的颁布是民办教育法制化的里程碑。2003年9月1日施行的《促进法》正式确立了民办教育的合法地位。民办教育是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产生的新事物,《促进法》正是在这种大的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与历史选择的产物。它不仅明确了民办教育对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作用和相对公正的法律地位,还赋予了民办教育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推动了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为贯彻实施《促进法》,2004年4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是国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鼓励、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对此后的民办教育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发展进入了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此外,2008年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的成立见证了民办教育伴随着改革开放的繁荣壮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是全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它广泛团结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面向社会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展行业自律、行业维权与其他行业服务活动。该协会的成立有助于落实《促进法》关于“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的规定,有助于形成政府统筹与民办学校自律相结合、政府监管与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相补充、政府政策力量与社会组织、协调力量相融合为主要特征的中国民办教育管理新体系。 三、贡献:民办教育功不可没 首先,民办教育推动了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观念变革。改革开放以前,长期以来政府包办教育,忽视社会力量和民间力量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民办教育融入国家办学体系之中,有力促进教育观念的变革。这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种创新,是人们解放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的具体表现。我国民办学校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它不仅扩大了人们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而且其自身学习和吸收各种先进的办学理念,建立灵活多样的办学机制,积极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这些都有力地推动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给教育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尤其对改革公办学校管理体制、提高公办学校的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其次,民办教育弥补了政府经费不足,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采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方式,打破了政府包揽办学的传统格局,拓宽了教育投资渠道,成为我国办学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并不要求政府解决办学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资金配置上,它不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吸引社会潜在教学力量,客观上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缓解政府教育经费投入问题。民办教育有利于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缓解了教育需求与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之间的供需矛盾,在充分开发利用社会资源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扩大招生规模、充实办学条件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和学生的数量稳步发展,办学的层次和内容丰富多样,办学的水平逐步提高,办学的条件逐步改善,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办学的体制逐渐形成。 此外,民办教育激活了政府活力,促进教育公平。目前民办教育既包括学历教育,也包括非学历教育,其办学形式灵活多样,办学层次涉及各个年龄阶段的学生。民办教育通过吸纳社会资金,调节国家教育财政经费的使用,政府有机会更好地发展公办教育,为民众提供了更丰富的教育选择机会,客观地看,民办教育发展也是对公办教育发展的促进,是对社会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壮大,在一定程度上给政府抓教育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度,有利于政府集中力量保障重点和实现公平,使教育更好地为广大民众服务。政府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既节省国家财力,也激活了政府教育服务的活力。 四、反思与展望: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未来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经历了一些波折,也存在一些值得反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民办教育对国家教育发展和全民素质提高都起到了难以估量的积极作用,而且如今民办教育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办学体系,未来发展前景美好,方兴未艾。 (一)民办教育应由“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 在改革开放初期创办的民办学校中,有许多已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比如,北京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创办的15所民办学校,现在只剩下3所;四川成都40多所民办学校现在只剩下1所,其中,最值得深思的是素有“中国民办教育旗舰”之称的北方某教育集团的沉落。[5’这些民办学校的消失有其自身管理和资金运作等方面的原因,但是也应看到,这种在改革开放初期为“精英”服务而创办的学校对整体教育与社会发展有其深刻弊病。 从根本上讲我国教育的性质是人民的教育,是为全民大众服务的,民办教育也应如此。改革开放初期针对“精英”学生的民办学校,收费较高使众多家庭的孩子难以进入其中,因此当时的民办学校往往被人们称为“贵族”学校。然而,专为“精英”服务的办学理念并不符合教育和社会发展需求,也有悖于教育公平。 教育是民生的重中之重,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中再次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强调了教育的突出地位,要优先发展教育,建立人力资源强国,并对民办教育作出充分肯定。民办教育在满足人民教育需求、增加教育投入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教育要科学发展就不能离开民办教育。因此,扩展民办教育范围和规模、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将是我国实现教育大众化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民办教育坚持为大众服务的办学思路,是教育以人为本、社会和谐发展的体现。 (二)进一步提升对民办教育地位的认识 21世纪全球科技与经济竞争激烈,各国更加注重把私立教育纳入促进国家整体发展的战略轨道。各国通过立法、行政管理,特别是财政资助的手段,推动私立教育在保持自身特点的同时,努力促进实现国家发展战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一方面通过采取种种措施,改革公立学校教育体制僵化、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的弊端;另一方面,大力推动私立教育的发展,以回应“知识经济”的挑战。 然而,当前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依然有“弱势”的味道。一些公众对民办学校的办学地位、办学动机和办学质量的信任度较低,有些教育管理部门对民办教育仍存在认识偏差,政府管理职能存在缺失,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仍旧使用集约型管理的思路,许多民办学校在招生、教师待遇、税收等诸多方面仍得不到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地位。其根本原因在于民办学校的性质定位至今仍不明确。民办学校被定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是在实际运作中,民办学校往往被视为企业,使得《促进法》在一些地方难以真正得到落实。有关管理部门仍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管理公办学校的方式来管民办学校,对民办教育发展起不到服务作用,反而是制约;有的则疏于管理,放任自流,执法意识淡薄,让民办学校自生自灭。法律与现实存在脱节的情况导致民办教育的地位仍显尴尬。 从西方发达国家私立学校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私立学校的发展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经济集团的资助,得到了一些热爱教育事业的个人的捐助,更得到了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我国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教育管理部门,需要切实转变观念,调整民办教育政策,真正使民办学校具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这对民办教育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三)不断健全和落实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制 西方发达国家针对私立学校有着较完善的法令法规,并对这些法规有着强有力的执行。法令法规不仅对私立学校发展具有规范作用,也具有保护作用。私立学校的地位得到确认,使得公立和私立学校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共同繁荣的局面,从而保证了私立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真正为社会发展服务。 纵观我国民办教育发展,也正在逐步从缺乏法制走向法制化轨道,但是仍然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不明确甚至不合法的情况。目前,我国相关的立法仍存在滞后于民办教育实际发展需要的情况,民办教育仍未真正被赋予与公办教育并重的法律地位。已有相关法律法规更多发挥的是导向和建议的作用,而缺乏法律强制性和可操作性,甚至一些地方法规对民办教育的管理限制过多,扶持力度不足。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制环境仍然有待改善,针对民办教育在地位、性质、经费资助等方面仍然有必要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并在执行层面将民办教育的责、权、利加以明确,切实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民办教育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大局发展,也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的实现和国家繁荣发展。进一步针对民办教育发展立法,制定和实施配套的可操作性政策规范,使民办教育发展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执行的规范性,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样才能真正保障民办教育走上依法治校的正轨。 (四)明确与规范民办学校的税收政策 税收问题是关系到民办学校生存与发展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关于民办学校的税收政策并不明确,政府尚未出台与《促进法》相配套的有关民办教育税收政策,全国各地对民办学校的税收做法不尽一致。一些地方征税不是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这一点出发,而是以当地财政收支情况和主要领导对民办学校的态度为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方民办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 按照我国民办教育法规,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民办学校属法人组织,成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但是令人担忧的是不加区分地将民办投资办学与民间捐资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同等对待,而关于市场主体捐助学校和与学校合作项目的税收问题,我国还缺少专业立法,现行的相关法规又有些零散和不成体系。 我国民办学校不同于国外私立学校大多由不求回报的基金会或教会举办,我国大多数民办学校由于是私人投资,企求有所回报,但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就应该支持,因为它总是在为社会培养人才。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民办教育的税收政策进行完善,要正确认识民办学校的营利性与其作为公共事业的非营利性之间的关系,对民间投资办学与民间捐资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区别对待,区分取得合理回报和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两种不同的性质,从长远全局的视角处理好“合理回报”的问题,妥善解决好两种性质“回报”之间的关系,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税收优惠,而对营利性民办学校要照章纳税。 (五)加强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监管 民办教育投资办学的营利性与教育事业的公益性之间存在一定矛盾,这必然需要政府对民办教育发展进行有力监管,以保障教育发展目标为国家发展的根本利益服务。政府作为社会利益和受教育者利益的维护者,有权力和义务对民办教育进行监督和管理。然而,当前政府对民办教育的监管基本采取行政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内容不明确、效率偏低,对民办教育发展中不正规办学的行为缺乏有效遏制、部分民办学校违规办学依旧存在等问题。 民办教育的受益者是社会,是公民,也是政府。民办教育本质上是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有必要予以支持和资助,而且对民办学校的资助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政府首先要考虑的是受教育者的需求和利益,并注重使用财政、公共设施等手段对民办教育发展进行有效调节与干预。政府还应充分考虑教育发展的整体格局,把民办教育纳入政府统筹的教育发展规划中,创造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公平竞争的良性发展环境,妥善处理好民办教育虚假招生、非法文凭、恶意终止办学、抽逃办学资金等办学混乱行为,建立民办学校的认证制度和标准、教育质量保障制度、评估制度,使民办教育发展既受到政府保护,也受到政府制约。因此完善民办教育法制,就是最有力的政府监管。 当然,政府监管的根本目的在于为民办教育更好发展服务,而不在于把民办教育管住、管死,束缚其发展。政府需要确立服务型的监管理念,充分尊重民办教育的办学自主权,配合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信息服务等手段,改革对民办教育的监管制度,建立高效的监管与制衡机制,对民办学校进行有效管理。 民办教育论文: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纪事 一月 1月12日,國家公布了《关于开展國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专项改革试点、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三大类改革试点项目。其中,对民办教育提出了“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专项改革试点任务,通知确定将在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宁夏区和深圳市等地区以及西安欧亚学院、吉林华桥外國语学院等院校开展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民办高校能够纳入國家教育体制改革,对促进我國民办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月 2月25日,由中國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的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主要讨论《民办教育专题规划》及《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草案内容。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副司长宋德民,民办教育处处长、协会副秘书长金平一及文件起草小组成员全天出席座谈会,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和建议。中國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主持会议。监事会主席胡大白,副会长、监事会副主席、分支机构负责人和特邀专家,部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协会的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会议。 三月 3月1日,教育部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以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的有关规定,经全國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的专家评议,新设置民办本科学校17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12所,并向社会公示。17所民办本科学校为河北科技学院、河北美术学院、山西工商学院、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安徽外國语学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江西服装学院、南昌工学院、山东协和学院、青岛黄海学院、商丘工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西外國语学院、成都东软学院、云南工商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12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它们为大连科技学院、长春建筑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黑龙江外國语学院、哈尔滨剑桥学院、无锡太湖学院、青岛工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商丘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汉口学院。 3月28日,天津市出台《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于4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扶持与保障民办教育的具体措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设立与本行政区域民办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在教育结构布局调整中,职业教育的增量部分优先安排民办教育;民办教育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参加评先进、乘坐交通工具、社会优待、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所需土地,可以按照國家有关规定申请划拨。 四月 4月29日,由中國民办教育协会、陕西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发展现场会”在西安召开。“全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发展现场会”旨在通过总结典型经验,促进中國民办学校提升质量,引导民办教育优质化发展。来自全國16个省、市、自治区的400多名民办教育界代表出席。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宋德民透露,教育部计划召开建國以来第一次民办教育的专题会议,部署和落实《國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民办教育的规划和政策。國务院将颁布《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进一步促进中國民办学校的发展。 五月 5月7日,海峡两岸民办(私立)学校友好交流研讨会在太原召开。台湾私立学校文教协会会长、台湾建國科技大学董事长吴联星,副会长、台湾永达技术学院董事长王仁宏等以及协会理事和顾问一行30余人与山西省民办教育协会的领导以及國内部分民办高校的负责人100余人在山西工商学院就两岸民办(私立)教育的发展和交流进行了充分的研讨,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并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中國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周南照、常务副理事长李维民以及张忠泽秘书长应邀出席了会议。 5月11日,“2011民办高校(机构)自行颁发证书调查报告”会在北京举行。报告显示,社会上制造和买卖民办高校(机构)自行颁发证书日益泛滥,制造和销售虚假“学业证书”现象逐渐增多。北京、上海和广州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制造和销售民办高校或高等教育机构自行颁发的“学业证书”现象较为严重。网络出售民办高校或教育机构“学业证书”成为主渠道。 5月9日至16日,全國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率民进中央考察团一行,赴江西新余、南昌等地,就“完善制度环境、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随后,全國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等赴浙江等地做了进一步调研。要求积极落实民办教育的“國民待遇”,明确法入财产权,把民办教育真正纳入國家公共教育体系等。在此基础上,他们向國务院递交了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建议中关注的重点之一依然是“公平”,他们希望,让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平起平坐”,共享法规政策的“阳光雨露”。 5月15日,第三届全國民办高校学报工作研讨会在浙江树人大学召开。全國民办高校学报代表等9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还为在全國民办高校学报研究会第二次评优中获得“十佳学报”、“优秀学报”、“特色栏目”及“优秀论文”等荣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颁奖。 5月21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专项整治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依法清理各级各类民办学校855所,其中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注销)34所,停办(终止办学)203所,依法取缔448所,限期整改122所,停止2011年招生资格48所。 5月28日,民办高等教育國际化发展國际研讨会在西安召开,全國人大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王佐书出席开幕式并作主题报告。研讨会由美國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國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美國阿克迪亚大学、西安外事学院主办,西安外事学院承办。来自中國、美國、俄罗斯、法國、日本、澳大利亚、瑞士、新加坡、罗马尼亚、亚美尼亚、菲律宾、中國香港等12个國家及地区的100余名院校长、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在信息社会迈向知识社会背景下的我國民办高等教育國际化的理论研究、政策探索与实践创新。 六月 6月8日,教育部公布批准的高等学校、新批准的学校名单。截至2011年5月23日,全國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共计2101所,其中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86所;全國成人高等学校共计354所,其中民办成人高等学校2所。 6月19日,教育部与江苏省政府联合举行无锡太湖学院授牌仪式。经教育部批复同意,江南大学太湖学院转设为无锡太湖学院,为江苏省首家由独立学院成功转制的民办普通高校。我國独立学院自1999年起步发展,到2010年年底共有323所,在校生260万。根据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到2013年一批独立学院将与“母体”高校分离,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一部分独立学院要撤销或合并,一部分独立学院重新规范后继续存在。今年,辽宁、黑龙江、山东、湖北、江苏等省12所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后与所属公立院校脱离,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 6月24~25日,全國民办高等教育“双优”表彰暨首届校园文化建设大会在齐齐哈尔市隆重召开。全國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中國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全國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中國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王佐书、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以及黑龙江省和齐齐哈尔市有关领导出会。200多位来自全國民办高校的领导、专家、学者共同分享了中國民办高校学校文化建设成果。大会表彰了全國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和优秀办学者(先进个人)。会议期间,还召开了中國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一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会议通报了高专委2011年度工作安排,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由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发起的民办本科院校改革与创新座谈会同期召开。与会代表就民办本科院校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问题,进行了充分而深入的探讨。 七月 7月1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陕西省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陕西省将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在全省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 八月 8月5日,中國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红黄蓝教育机构联合主办的“创新发展投资合作——中國民办学前教育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國的150余名园长、教师和教育投资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中國民办学前教育的政策、趋势和投资前景。 8月17~18日,由全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中國民办教育协会主办的第九届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论坛在三峡大学召开。来自全國22个省市60多所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副书记)以及湖北省教育厅、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上海市民办高校工委的有关领导等100余人出席了会议。代表们围绕“民办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与民办教育持续发展”的论坛主题,就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经验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会议期间,中國高等教育学会会长周远清、中國民办高校德育委员会主任刘林分别就《國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民办教育发展作了专题报告。 8月19日,中國人口福利基金会龙文教育基金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仪式上了我國民办教育行业的首份社会责任(CSR)报告。本次活动开创了民办教育机构成立公益基金并将履行其社会责任的先河,民办教育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成为实现未来民办教育机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该报告的引起与会者对“教育是一项良心工程”观点的热议。 8月22日,陕西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加强监管严禁民办学校非法集资办学通知》,严格禁止民办学校集资建校。《通知》指出,各类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國家有关法律和金融政策,依法筹措、管理、使用好建校和办学资金。学校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措资金,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对非法集资建校并引发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九月 9月6日,郑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民办学校建校补助、设施用地、水电费、教师待遇等方面出台了15条优惠政策,其中许多政策和目前公办学校是“同等待遇”。《意见》规定,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办教育;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用地属“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按照用地政策规定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 9月24日,“2011欧亚教育合作会议”之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大会在西安举行。会议围绕着“民办教育國际交流与合作”、“民办教育与资本市场”和“民办教育的公益性”三大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十月 10月12日,《國务院关于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议稿专家讨论会在西安召开。教育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民,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处处长、助学处处长王建民,中國民办教育协会高专委常务副理事长周南照,中國民办教育协会高专委常务副理事长李维民,中國民办教育协会高专委秘书长张忠泽,三江学院理事长陈万年,西安培华学院理事长姜波,北京城市学院常务副院长陈宝瑜,浙江树入学院副院长徐绪卿、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董事长鲁加升,郑州科技学院董事长刘文魁,山东英才学院院长夏季亭,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执行院长张卫平,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常务副院长李钊,中华职教社兼职研究员,中國民办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冯俭,中國民办教育协会高专委办公室主任林鑫等民办院校举办者代表和民办教育界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与会专家在认真审阅《意见》建议稿后,充分肯定建议稿对民办教育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对建议稿存在的不足发表修改意见。与会专家还就影响和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办学自主权问题、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办学层次问题、合理回报问题,享受“國民待遇”等相关问题展开了积极的探讨,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10月16日,北京城市学院、河北传媒学院、吉林华侨外國语学院、西京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5所民办高校通过教育部审批,正式获得研究生招生资格。这是新中國成立以来,我國民办高校首次获得研究生教育资格,此举打破了过去研究生招生由公办高校、科研院所独家垄断的局面。据悉,民办高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于2011年11月启动,首批研究生将于2012年9月入学。目前,我國公办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多达797个,但是研究生教育也存在重学术、轻应用的现象。有专家认为,民办高校的加入将有利于推动研究生培养的结构调整。 十一月 11月6日,中國民办教育发展大会暨中國民办教育协会第二次全國代表大会在昆明举行,来自全國各地538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全國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严隽琪,全國政协副主席陈宗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发来贺信,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出席会议并讲话。鲁昕在讲话中指出,全國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取得了良好开局,教育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为民办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民办教育得到了持续较快发展。随着我國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供求关系的变化,民办教育面临结构、特色、生源、投入等多方面的挑战。当前,应着力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支持各类民办学校发展;二是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快完善民办教育基本制度和基本规范。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和监事,西安外事学院院长黄藤、西安欧亚学院院长胡建波和西京学院执行院长任芳同时当选中國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 据教育部的数据,截至2010年,全國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1.9万所,在校生达3393万人。其中,幼儿园在园幼儿比2009年增加了23.4%,普通小学在校生比2009年增加了6.9%,普通初中在校生比2009年增加了1.9%;普通高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比2009年增加了6.8%。另外,还有929.78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11月7日,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加强中國民办高校内涵建设交流会在云南举行。此次会议的主题活动是:落实“纲要”,积极创建高水平民办高校;打造民办高校优秀竞争力的实践与思考;创建特色鲜明的教学型优质本科院校。 11月8日,全國民办教育城市联盟第三届年会在昆明举行。年会从规划、机遇两个角度对民办教育发展的问题进行广泛研讨,寻求各方合作交流的平台。来自全國31个城市的民办教育代表和昆明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民办教育的50多位副局长、民办教育科科长,昆明市民办教育协会的20位副会长和30多位常务理事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11月13日,温州市启动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出台《关于实施國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9个配套政策,被业内形象地称为“1,+9”新政。温州國家级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的创新思路是:按照公、民办教育同属于國家公益性事业的法律要求,在同等待遇的基础上清理各种歧视性政策,破解民办教育在师资、产权、税费等政策方面的障碍,全面进行制度重建。其突破性改革举措是,办学体制不再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体制“一锅煮”,而是明确区分两者性质,分类管理,分类运作。对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按事业法人登记、管理,对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这改变了过去民办学校待遇不公,既享受不到公办学校享有的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又要按照企业标准去缴纳相应税费的弊端。这次改革试点针对存在的政策障碍进行逐一破解,清除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障碍,全面进行制度重建,以形成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打造“学在温州”的教育高地。温州现有民办学校1748所,在校生41.3万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27.3%,其中基础教育为财政减轻了近20亿元教育经费负担。 11月20日,民教网陕西省信息管理服务中心成立。该中心的成立标志着陕西省民办教育信息化建设踏上了新的快速发展轨道。民教网陕西管理中心积极推进校园政务管理系统、招生就业咨询与对接系统、职业技能培训认证系统、民办院校学生综合信息系统等与民办学校的对接,并组织就业招聘会、招生咨询会等综合性的活动,全面服务于陕西省民办高校的发展。 十二月 12月3日,全國民办本科高校战略发展研讨会暨首届全國民办本科高校联席会在江苏无锡召开。全國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十届全國政协副主席张怀西发来贺信。教育部党组成员、國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顾海良,全國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國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國200多所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董事长、院长、党委书记、國内著名专家学者,在会上共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大计。围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民办本科大学,与会代表研讨了民办本科高校办学中的热点、难点、焦点,交流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会上,民办本科高校共同发起倡议,成立了全國民办本科高校协作会,教育部发展规划司为指导单位,中國民办教育协会为业务主管单位,选举无锡太湖学院为全國民办本科高校协作会理事长单位。大会通过了《全國民办本科高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作会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以“强化内涵发展,提高培养质量”为宗旨,积极开展学科建设、师资访学、学术科研、干部交流、招生就业等领域的合作;相互开放办学资源,课程、师资、设备等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互利、共建、共享;共同承接重大科研项目,整体提升我國民办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由各民办本科高校共同参与的信息网络平台。 12月6日,建设中國高水平民办大学高峰论坛在重庆开幕。在为期三天的论坛上,来自全國的民办高校校长、研究专家,就提升民办大学质量,促进民办教育特色、优势,以及规范发展等话题展开讨论,为中國民办大学的发展建言献策。 全國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向论坛发来贺信。全國政协副主席、全國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市长黄奇帆,中國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陶西平,副市长吴刚,市政协副主席孙甚林,中國科学院院士、英國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中國科学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校长钟秉林,中國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潘际銮出席开幕式。 12月8日,教育部民办教育政策研究院成立大会暨首届民办教育政策研讨会举行。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國务院参事室、民政部、人社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高等教育司、政策法规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以及中國教育学会、中國民办教育协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教育部民办教育政策研究院是开放性的國家级民办教育政策研究机构,由教育部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设立。研究院聚焦民办教育政策设计,回应民办教育现实需求,坚持应用对策研究导向,推进教育理论实践创新,致力于为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理论参考、培训服务、评价支持和经验借鉴。 12月30日,國务院就关于实施《國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回答询问时说,教育部专门成立了民办教育办公室,充实了管理服务的力量,加强了民办教育全國调研,梳理了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一机构的设立,标志着民办教育机构有了自己的归口管理机构,以往存在的民办教育多头管理的尴尬局面将得以破解。由于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涉及许多部门,教育部正在会同多个部门,起草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筹备召开全國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民办教育发展作出新的部署。 12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1]78号)。该《意见》分9部分共34条,分别就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分类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教学管理、鼓励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加强学生管理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资产和财务管理、明确部门职责等九大问题逐一提出建设性意见,基本涵盖陕西民办高校发展中所涉及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是一部具有创造性地支持民办高校发展的地方性民办教育规章。 民办教育论文:浅析政府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途径 摘要: 政府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应当逐步完善政府公共财政资助手段,通过给予直接财政补贴、设立发展专项基金、建立绩效竞争性资助办法、给予税收优惠等针对不同主体的多种资助方式搭建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的基本框架,同时考虑政府、社会对资助经费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资助的合理有效。 关键词: 政府公共财政 民办教育 支持途径 《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民办教育促进法》强调:“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公益性是教育的本质属性,它并不与教育的投资主体或来源直接相关。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在公益对象和公益内容上并没有本质区别。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样服务于公共利益,承担了同一性质的社会责任。因此政府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也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要实现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就必须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的认识水平,努力创新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的途径,从而更好地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世界各国对民办(私立)教育的资助政策。 从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来看,民办教育同公办教育一样承担着社会公共教育的责任,政府公共财政或多或少地对民办学校给予相应的资助。美国1862年颁布施行《莫雷尔法》,使得大批私立高校获得了政府的赠地而得到巩固和发展。20世纪50年代,联邦政府通过的《高等教育法》,使政府对私立高校的资助经费成倍增长。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实行多种资助模式,有非竞争性资助和竞争性资助,前者主要包括拨款、非竞争性助学金与合同资助,后者主要包括限制性助学金、合同资助及专项经费资助。政府的财政资助已成为美国私立高校稳定的收入来源,它有效地保证了私立高校的持续发展与公益性。澳大利亚所有私立学校均享受财政资助,政府资助经费占私立学校日常经费总额的50%,资助比例占澳大利亚私立学校总数的90%。德国各州对私立学校的资助政策不同,但都对私立学院的教师工资和学校运行费等方面进行财政资助,个别州的资助款甚至占这类学校经常性费用支出的90%以上。日本通过三部法律确定了国家财政对私立学校的资助,分别是1957年《国家对私立大学科研设备补助法》、1970年《日本私学振兴财团法》和1975年《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政府采取一般补助和特别资助、免税、减税等多种直接或间接形式对私立学校进行资助,缓解了私立学校的经费不足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私立学校的办学条件,维持并促进了私立学校的发展。 二、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式。 鉴于我国维持民办学校办学经费基本以自筹为主的现状,政府应该给予民办学校适当资助,以便达到鼓励、管理、规范和引导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目标。但考虑到民办学校在举办性质、法人财产权等方面的差异,应当以不同形式或内容的财政支持方式。 1.政府公共财政直接给予民办学校财政补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2年中央财政将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汇总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用于教育的支出,以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将达到21984.63亿元。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得到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建议将民办教育享有的公共财政补贴资金也纳入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总盘子中予以考虑。 地方财政应当以当地公共财政投入公办学校的生均经费与民办学校收取学费的差额作为依据,从而确定资助民办学校的比例标准。目前,已有一些省市的地方政府按这种方式对民办学校进行资助。对受政府委托承担人才培养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是各省市较为通行的做法。如江苏省2010年对民办学校总投入达117.3亿元,按照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不同的资助办法,即重点资助非营利性学校,对营利性学校予以间接资助,从而引导民办学校准确定位,使得公共财政的补助具有针对性。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对民办学校给予财政补助:一是对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由财政按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进行补贴。2011年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550元、初中750元。二是对民办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执行与公办学校同样的资助政策,资助经费由财政全额承担。2011年各类教育的助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幼儿园1000元、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1500元、高校3000元。此外,还提供民办高校符合条件学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和每生每学年5000元的励志奖学金。三是积极支持民办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省财政在职业院校示范校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的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民办校也给予相应的支持。 2.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民办高校实行绩效资助。《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完全实行绩效资助,营利性学校与非营利性学校均享有平等权利。专项基金的管理应当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竞争的原则,合理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形式及资助额度,坚持效率原则和绩效标准、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在对民办学校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对教学管理规范、办学成效显著、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民办学校重点扶持,对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学科建设及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专项资助。例如,江苏省2010年11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资助方式。《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鼓励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江苏省宿迁市早在2004年就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纳入政府的民办教育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育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的暂行规定》。目前,该市和所辖县(区)财政均设立了教育发展专项基金,资助和奖励民办学校,市、县(区)两级对创建成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省重点职业中学、省合格职教中心、部级重点职业中学和省示范幼儿园的民办学校,按等级给予20—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对办学条件较好,幼儿园在校生数达500人以上、普通高中达到2500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200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给予10—50万元的奖励。 3.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民办教育的发展环境。考虑到民办教育发展现状和筹集资金的能力较弱,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以税收减免优惠为主的财政支持方式。例如在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占用税、印花税等税种上,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对其符合条件的收入或办学行为予以税收减免。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通过优惠税基、优惠税率等方面给予支持。例如,在税基方面,对与学校办学宗旨相关的收入,以及继续用于办学活动的收入予以免税;在税率方面,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税率可以参考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税率的标准予以减免征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完全享受与公办学校相同的政策,在税收支出上应享受免税待遇,从财政上间接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4.实行对民办学校师生的多样化资助办法。(1)针对民办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健全国家财政对民办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奖助学金制度等各级各类经费补助政策,按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民办学校学生受益面,适当提高资助标准。例如,江苏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校方责任险,均由省财政负责安排专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学生一视同仁,2010年该项经费省财政补助389.56万元;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民办高校学生与省属高校学生一样,由省财政负责安排专项解决,2010年该项经费为5016万元。为应对物价上涨,对高校食堂临时补助及对困难学生的临时补贴也涵盖了民办学校,连续两年累计补助2376万元。(2)针对民办学校教师的资助政策。对于民办学校教师可设立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教师可按事业单位标准办理养老保险,地方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江苏省在2010年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中,民办学校教师工资福利支出为1.33亿元,占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的23.09%。江苏在《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中对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规定有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可以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为民办学校教师争取福利待遇打下了基础。二是要求各级政府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意见》规定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民办学校教职工可参加事业单位保险,并鼓励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加强对政府公共财政资助的监管,保障资金合理有效利用。 目前,政府对民办学校实行双重管理制度。民办学校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法人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备案,年度检查,处罚违法行为、委托审计师事务所对民办学校进行财务审计等。教育部门主要负责筹备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前的审查、年度检查、业务活动指导等方面。由于缺乏具体监管程序和机制,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民政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监管都是比较薄弱的,部分民办学校内部监督机构几乎空白,真正意义上的外部独立审计很难开展,其他媒体和社会力量的监督基本不存在。因此民办学校完全接受公共财政经费资助后,其有义务接受政府、社会的全面监督,确保资金依法有效使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民办学校建立监事制度。我们可参考台湾地区学校法人的监事制度,设置监察人1—3人,由理事会(董事会)依章程选聘,聘期四年,职责为财务监察,主要监督学校剩余资金的使用、盈亏情况、财务账册、决算报告等。接受政府财政资助达一定额度和比例的民办学校,政府须向其派驻“公益监察人”,保障学校和社会公众的最大利益,以独立和公正的态度,依照相关规定行使监督职权。 规范合理的民办教育资助体系会帮助民办教育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丰富的教育产品和多样化的教育机会,有助于教育公平,使公共财政资源有效配置,帮助民办教育走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从而使我国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加积极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民办教育论文:民办教育要走内涵式发展之路 2012年4月26日上午,陕西省省长赵正永到西安翻译学院进行调研。他强调,民办高校要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以公益性为方向,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复合型人才。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一同调研。 在该院召开的座谈会上,赵正永说,已故院长丁祖诒为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他的带领下,西安翻译学院实现了自身积累与发展,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成为陕西民办教育的一张亮丽名片。新一届学院领导班子团结一致,工作努力,使西译继续保持了稳定健康的发展态势,值得肯定。 赵正永说,西安翻译学院从当初白手起家发展到今天,实现了自身积累与发展,形成了较大的办学规模和较完备的教育体系,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非常不易;这一过程已不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而涉及到目前的3万在校学生及其家庭的利益,成为了一种社会行为。赵正永强调,省政府下决心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对公益性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平等对待,就是要体现教育的公平原则。他希望西译全体教职员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继承和发扬学院长期形成的优良办学传统,坚持已经形成的“西译品牌”,以更大的责任感,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争取实现“创东方哈佛”的宏愿。 赵正永指出,公益性民办学校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仅是对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更重要的是对现有教育体制、教育模式、教育方式的一种探索和改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省政府一定会加大对公益性民办教育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希望西安翻译学院坚持公益性的办学方向,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加强师资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注重内涵提升,培养出更多会外语、懂专业、有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赵正永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对民办院校实施分类管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陕西民办高等教育更好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朱静芝在讲话中指出,大学作为一个文化单位,在办学中不能搞,需要慢慢积淀。她希望西安翻译学院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学习和继承丁祖诒先生的办学理念、管理理念、个人风格、执著办学精神,以“读书、做人,文明、亲情,变革、奋进”的十二字工作方针为指导,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提高办学质量,完善财务管理,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走“特、精、专、才”的发展道路,为全省民办教育转型作出示范。 西安翻译学院董事长丁晶汇报了该院在创始人、老院长丁祖诒教授去世后妥善处理后事和顺利实现新老领导班子交接的基本情况,介绍了该院办学的理念和特色做法,并就学习贯彻和落实省政府《意见》的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汇报。 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红章、徐春华,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副厅长郭立宏,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陪同调研。西安翻译学院沈久福、张锋等党政主要领导,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西安翻译学院 民办教育论文:民办教育企业董事会与执行层的博弈探究 摘要:针对教育型企业面临的投资者与管理者,关于权力、资源、忠诚与信任等方面的问题,利用博弈原理以及多种边缘性学科理论,使得现有董事会在处理与执行层的关系时候,在方法论上有所参照。以民办高职院校相关数据做分析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民办高职教育企业经理人与校懂事会普遍处于“低和谐状态”,需要进一步设计完善权力与资源分配制度。 关键词:民办教育企业 董事会 执行层 博弈 一、引言 (一)研究对象描述 民办教育产业虽然被限定为民办非企业,即为非盈利行业,但其管理中的企业化运作在现实中已被广泛应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虽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引导与限制,但民办教育产业从多元化投资、教育产业的经营、内部管理、组织架构以及人事、财务控制、广告宣传等方面与企业的做法基本一致。故本文将民办教育机构定义为民办教育企业加以研究。 民办教育企业中的执行层指的是兼任校长、CEO、总经理、教育专家等职务于一身,具备企业经营与管理能力又熟悉教育规律,能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的职业管理人团队。 (二)目前研究现状与评价 国外学者Hemalin和Weisbach(1998)提出了经典的董事会与高管层的代表CEO之间讨价还价的博弈模型(H-W模型)。他们认为董事会效率由其独立性决定,董事会独立性取决于CEO和董事会之间的博弈。CEO偏好弱独立性的董事会,而董事会偏好维持其独立性以提高监督效率。H-W模型表明,董事会特征尤其是独立性,是双方博弈的关键因素。Hambrick (1996)研究认为,当前任CEO任期很长时,团队成员更可能是其挑选、培育出的,更有可能对团队已选择的战略路径产生忠诚。而新任CEO在上任后可能要调整企业原有的战略决策,这时他们面临团队内部其他人员的反对。团队成员对前任CEO的忠诚度越强,则继任者进行内部改革时所面对的阻力将越大,与其他高管产生冲突的可能性也越大,这时继任者往往陷于尴尬的境地而主动离职。 (三)本文的贡献 1、对于执行层在与董事会权力博弈过程中的高离职率,根据企业领导人更替是企业行为人权力博弈的结果,分析了企业行为人谈判力变化与企业领导人更替的关系。并从企业领导人更替角度分析了企业权力均衡和制约问题,提出企业应根据权力分布状态,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2、针对民办教育企业中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给出治理策略。3、优化解决教育企业中董事会与执行层之间的委托---问题。 二、理论背景与文献综述 (一)关于博弈论 博弈论(GameTheory)是使用严谨数学模型来解决现实世界中的利害冲突的理论,又称对策论或游戏论,主要是由天才数学家冯?诺依曼(JohnvonNeumann)所创立的。博弈论是研究理性的决策主体之间发生冲突时的决策问题及均衡问题,也就是研究理性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博弈论试图把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理性化、抽象化,以便更精确地刻画事物变化发展的逻辑,为实际应用提供决策指导。 通常,传统微观经济学中论及的个人决策,是在给定价格参数和个人收入的条件下,使其效用最大化;个人效用函数只依赖于他自己的选择,而不依赖于其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只是价格和收入的函数而不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在博弈论中,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 (二)我国民办教育企业董事会与执行层发展历程 解放前我国私立高校董事会制度的创立。大学董事会制度1663 年产生于美国,后成为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高校管理制度的一大特色。在中国高教史上,高校董事会制度是在辛亥革命后由欧美引进的,曾是当时中国私立大学的主要管理模式。 新时期我国民办高校董事会制度的发展。二十世纪80年代,出现了类似私立高等学校的高等教育机构。根据陈宝瑜1999年对37所民办高校的调查,这些民办院校中建立董事会的有27所,占被调查院校的73%;未建立董事会的有10所,占27%。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迄今为止的唯一的一部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它对于董事会的规定,在董事会的地位、职能、成员的构成、规模等等方面都做出来具体的规定。 (三)民办教育企业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博弈关系 民办教育企业预算管理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利益的博弈过程,按加拿大学者安东尼?阿特金森(AnthonyA.Atkinson)的定义,“预算博弈指管理者会通过操纵信息和目标以达到个人尽可能高的奖金收入”。预算管理中的博弈活动主要发生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博弈的存在,是经济理性人合理逻辑思维的结果。由于预算是在总体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对不同责任中心可支配资源的安排、配置和调整,对于本责任中心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动机使得不同责任中心的目标出现差异,因此只要存在责任中心的目标差异以及他们赖以活动的平台空间,就会有博弈活动存在的可能。 民办教育的预算管理过程是在两组参与者之间展开的,他们分别扮演企业资源的委托人和人两类不同的角色。委托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表现在预算管理的每个层次上。从预算管理的程序看,预算管理的实质是企业的委托人和人利用企业预算这一工具,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战略目标而进行的一场博弈活动(刘凡,2007) 三、提出问题 (一)高级执行层的高流动率 在民办教育企业中,存在“铁打的营盘,流水的校长”,高级执行层的代表---校长的流动率在某些时候要高于普通员工。民办教育企业造成职权结构下的不和谐以及博弈困境的根源,和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深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董事长和CEO之间,出现矛盾都是认识上的矛盾,或是战略上的,或是分工上的,而个性的不同不会是主要的矛盾。民办教育企中大部分高级执行层离职的原因,很大可能是民营企业董事长与CEO之间的特别关系造成的,也就是传统授权文化导致的结果。 董事长的创业经历留下了很强的集权文化,在真正的运行中,董事长还是行使着董事长加CEO的管理模式。在博弈双方力量失衡的状况下,博弈以职业经理人即高级执行层的离职而结束,这虽然是懂事会的胜利,但却是民办教育企业的巨大损失,每一次新的高层CEO的上任,总是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去适应。 (二)董事会与执行层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在许多民办教育企业里,创业者任董事长,儿子是总经理,家族成员是董事,其实仍是一种家族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中总经理一部分由外人担任,大部分仍由创业者兼任。企业里家族力量强大,占据重要的控制地位,即使引入外部人员以期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者素质,但经理阶层的权力会受到更大的制约,甚至无法自主发挥作用,影响到执行层专业化分工的效率。 (三)委托——问题 从现代管理学分析出发,民办教育企业中的执行层同样也是“理性经济人”。在可能的情况下其经理权,一方面生成专业化效率,另一方面产生潜在的道德风险。现实中,也常常出现在经理权主导和规避风险型治理型式下,权力的失衡和股东利益被“掏空”现象,继而发生更替机制失灵现象,进而引起整个治理机制的失灵。 由于信息不完备且分布不对称,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作用非常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大部分掌握在高级经理手里。董事会作用弱化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董事会作用空泛;二是董事会与经理层作用混同。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成员基本重合或大面积交叉任职现象十分严重,董事会难以发挥独立重大决策作用。另外,公司经理往往不能对自己的位置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从而与董事会争权。这就出现了董事会与高级执行层博弈的局面。 四、方法与分析 (一)基于权力博弈的企业高层领导人离职与更替分析框架 1、企业领导人更替的逻辑分析 企业是由不同的权利主体构成,各权利主体拥有不同的利益,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各利益主体的追求目标;在不完全契约条件下,人们可以借助于再谈判机制实现合作双赢;合作各方最终的均衡状态取决于谈判主体的谈判能力;谈判主体谈判力的状态不同,形成不同的权力博弈结果,可能导致企业领导人更替,并形成不同的更换性质(刘冰,2006)。基于权力博弈的企业领导人更替分析框架具体见图1所示。 图1 基于权力博弈的教育企业管理者更替分析框 企业主导行为人对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争夺,是公司治理结构形成和演变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企业领导人发生更替的主要原因(刘冰,2004)。民办教育企业中,最重要的权力是所有权和经理权。对于董事会而言,其掌握的主要资源是股权。经理权来自于其领导能力,并通过制度化的组织实现。正常情况下,企业业绩越低,执行层的能力越差;反之亦然。推论之,企业业绩越差,企业领导人被替换的可能性越大,企业有较高的变更频率。 2、权力主体谈判力与企业领导人更替 企业行为人因为拥有“资源”而获得一定的谈判能力。企业行为人获得谈判力除了“资源”这一决定性因子外,还取决于:(1)争取权力的积极性态度,即积极性因子。 (二)两权分离导致内部人控制 中国绝大部分民营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就是在被称为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得较成功的上市公司里,也有50%以上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原因有两个:一是执行层打工思想的存在,好一点的选择离开原企业自谋发展。二是董事会与执行层在经营理念、个人禀赋、经营目标等方面的严重分歧,董事会与经理层互为牵绊,最终往往是经理不得不挂冠而去。 同时,民办教育企业创业时留下来的家族式管理习俗,使得对于执行层管理团队,从思想深处产生一种不信任。另外,子承父业的中国式教育理念,使得民办教育企业的家族人士被任职或者不得不任职,进而大部分的企业资源由内部人控制,产生了内部人控制现象。 (三)由管理型模式和治理型模式分析委托---问题 管理型公司:董事会的作用,雇佣、监督和在很必要时撤换管理层;董事会的特征,拥有足够的权力控制CEO和考核过程,独立性,以保证CEO得到公正的考核并且董事不会因为利益冲突而妥协或被管理层收买,拥有能使外部董事公正有效地考核经理的董事会程序;政策,CEO和董事会主席(或者外部董事)职务分离,董事会会议没有CEO参加,由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考核CEO,外部董事有独立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CEO的绩效有明确的判断标准。 治理型公司模式:董事会的作用,支持有效的决策和纠正错误的政策;董事会的特征,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以使董事会能够为决策过程增加价值,有激励,以保证董事会投身于公司价值创造,拥有支持公开讨论和使董事会成员获得信息和适应股东需要的程序;政策,董事会必须拥有所需的专业才能,如关于优秀行业和金融的专业才能,25天的最少投入时间,为董事提供较高的股票期权报酬,指定代表质疑新的政策建议,与大股东定期开会,董事会成员可以自由地 向任何雇员了解信息。(资料来源:《哈佛商业评论精粹译丛——公司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作者:John Pound)。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到作为特殊类型企业的民办教育企业选择治理型公司模式是理性的。治理型公司模式更加人性化,更加适合治理教育企业这种以知识为产出的特殊企业。然而,要运用好这一模式,有效避免委托---问题,避免董事会被执行层的“蒙蔽”,要求董事会的股东要加强学习教育行业的技术与规律,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既懂投资又懂教育规律。 五、研究结果 (一)对于权力博弈与高级执行层的高离职率和高更替率 股东权力竞争力大于执行层权力竞争力时,对控股股东权力的控制是董事会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主要任务。实现对控股股东权力的限制,第一,增加董事会的规模。第二,增加独立董事的数量。第三,增加内部董事数量。第四,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 股东权力竞争力小于执行层权力竞争力时,控制执行阶层的权力是董事会的主要任务。对执行层权力的限制:第一,减少董事会的规模。第二,增加独立董事数量。第三,减少内部董事数量。第四,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第五,实现权力的制度化和合约化。 同时,增强互信机制。在个人方面,董事会要充分了解执行层的个人技能差异、个人权力与欲望以及性格冲突、领导风格差异;在公司利益方面,包括了董事会对经营业绩的期望和股权结构应当有一个合理的预期,而执行层则要减少在董事会股东们心目中的委托—倾向;外部因素方面,共同面对竞争压力和外部法律环境,制定明确的各自的责任范围;在职责分工方面,懂事会要提高授权艺术,弘扬授权文化;在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公司治理理念方面要达成共识。这样有助于降低民办教育企业高级执行层的高离职率和高更替率。 (二)对于内部人控制 1、小组型头脑风暴 小组型的头脑风暴只是企业战略达成一致的一种推动配合的有效方式,方法是在民办教育企业中指派董事与执行层人员组成一个小型的团队,一起更为深入地讨论战略并回答事先准备的问题。这样,降低了董事会所提观点与问题的局限。当小组型的头脑风暴重新组合时,且参与者达成高度的一致时,真正的头脑风暴更容易发生。然后,再将整个董事会的意见揉合成一致意见,从策略上降低了内部人控制的几率。 2、“博弈+平衡”与“ 信任+亲和” 信任是领导力的根基。彼得?德鲁克也强调,“组织建立的基础不再是强制力,而是信任”。现实中的董事会是个政治和经济利益高度集中的地方,“权谋”显得更为重要。于是,在民办教育企业中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必须改变董事会的帝王式的心智模式。 3、实行制度变革 民办教育企业应实行治理制度的变革,如引入现代企业的合理分权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监督制度和经理激励机制度,实现股东信任和即时控制下的经理阶层自主经营。 4、加强精神层面的同一 首先,执行层和投资者在办好学校和提高效益上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执行层对投资者“理解、负责”;执行层和对投资者要“尊重、信任”。其次,执行层和投资者有共同的教育理想。对执行层最重要的不是金钱,而是投资人对他的办学思想的认同,执行层和投资人为了实现共同的教育理想应该是精神上的知己和伙伴。 (三)对于委托——问题 1、战略深入会议 首先,董事会必须对执行层层针对外部因素的观点有一个清晰的理解。包括经济动荡、机会与威胁、发展过程中可预知的关键行情、技术发展、新的竞争对手、行业内的购并或联盟、等。其次,高级执行层提出的战略,要保证董事能够快速掌握其战略的要点。第三,给董事会提供时间与机会进行质询与探讨。战略会议要鼓励董事们做出反应、思考、提出问题和表达他们的担心,使整个会议深入。执行层和董事会成员都必须不受任何控制地对对方的意见提出质疑及答询。 2、引入执行层的市场竞争机制 承认人力资本的产权价值。首先,要实行民办教育企业年度竞争上岗制度。其次,要引入不同层次不记名投票打分制度。在这两项制度下,促进了执行层的自我约束的产生以及受到了来自业绩和监督的压力。 民办教育论文:情倾民办教育 爱心回报社会 常德朗州科技学校创办于1996年,是经常德市教育局批准,省教育厅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职业学校。学校坐落在环境优美,风景秀丽的洞庭大道东段,地处常德市三闾小区庆丰社区,占地面积33300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020多万平方米。一幢高标准教学楼、二幢学生公寓楼及教工公寓楼、实训楼、大礼堂、食堂、图书馆、电子图书阅览室,投资3000多万元,固定资产达6000多万元,在籍生1000多人,教职工82人,是所蓬勃发展的中等民办职业学校。自建校以来,办学者彭杰老校长带领全家妻子、儿女、校委会成员全身心地投入民办教育工作,依托城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出了一条特色办学的成功路子,实现了以办学水平带动规模发展,以规模发展促进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良性循环,实现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十年出品牌的可喜局面,成为实施职业教育,培养实用性人才的有力阵地。常德日报曾以《引路青春 扩航成长》抓后进生转化,促师德、师风建设纪实和《俯仰无愧传薪火》兴办平民教育纪实进行了多次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影响。 走进校园,高高的宣传牌矗立在校园中央,“严格管理,科学育人,黄金素质,钢铁技能”几个红色大字光彩夺目。教学楼、办公楼、实训楼、食堂鳞次栉比,美观整齐,条条水泥角路连接着校园各班通道,两边的樟树,冬青像两条绿色的彩带镶嵌在道旁。校园内,绿树成荫,鲜花入簇锦,宣传栏、公用电话,点缀在校园各处,成为一个个新的景点,运动场上学生龙腾虎跃,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校园里笑声、歌声、读书声、机械加工声,不时在空中回荡……看到这美丽的校园,办学者和校委会“一班人”都会把记忆推到几年前…… 学校创办伊始,租赁下了洞庭大道东段,庆丰社区破产的制刷厂,只有几栋楼房座落在杂草丛中,没有鲜花、绿草,没有院墙、大道;下雨天,泥泞路滑,无法落脚;风雪天,飞雪扑面;当夜幕降临的晚上,使人更是觉得空旷孤独…… 当务之急,办学者,法人代表彭杰把修建校舍这个艰巨任务交给了大女儿彭华萍管后勤的副校长。彭华萍走马上任后,非常重视环境育人,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校园建设工作,拿方案、搞设计、筹措资金、跑报建、抓投入,怎能忘记那几百个日日夜夜啊! ——春暖花开,大地复苏,学校“一班人”植树种花,大搞绿化、美化,为了节约资金,跑遍城区苗辅精选花草树苗。 ——夏日酷暑,烈日炎炎,校委会“一班人”同广大教职工一道垒院墙,搞建设,热得汗流浃背,从不吱声。 ——秋季节,凉风潇潇,办学者仍然在学校建设施工工地上确保质量。 ——冬雪飘飘,天气寒冷,办学者还坚持和后勤工作人员一起检查楼房安全问题,保证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办学者彭杰那时虽然年过七十,仍事事吃苦,起早睡晚。三个孩子修建校舍特别卖力,特别是彭华萍一个女儿家,每天戴着草帽,风里去,雨里来,到处跑报建,坚守施工基地,为了学校,早到校,晚回家……在他们的带领下,教职工夜以继日,奋力拼搏,把学校装扮得如此美丽。 在办学者彭杰老校长的带领下,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但是朗科人并不满足,为了把学校办成名牌职业学校,他们又开始新的探索! ——办好特色专业,培育实用性人才。按照“职业岗位明确,层次定位准确,培养模式先进,专业特色鲜明,人才质量优秀”的总体要求,学校采取过硬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实现各专业建设的总体目标。校企合作,产、学、研相结合,把专业建设成“学校+企业+产业”的专业模式,目前学校“订单式”培养的比例已达到40%以上,学生考证合格率达到90%以上,对口就业率达70%以上,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达到专业教师队伍优秀、专业设施设备完整、专业教学资源丰富。在三年建设期里,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课程结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突出“双师型”教师和企业名师队伍建设,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开发主体化教学资源库,实现专业基础条件全面优化。 ——加强专业研究和专业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把重点专业办成专业特色鲜明,人才质量优良的专业,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加强规范管理,突出提高教学质量。发挥示范、指导、服务功能,确保重点专业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或省市级建设标准。 ——优质服务,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金杯银杯不如家长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家长的夸奖”。一所民校要真正获得学生及家长社会好的口碑,必须从学生进入学校后,在教学、管理、育人、后勤服务保障、改善师生生活、就业等方面坚持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取信于学生,取信于家长,取信于教师,取信于社会。 面对一所学校,先进的办学思想是引领学校发展的生命线。而校长充满智慧的办学思路,又是学校发展的灵魂。它决定学校的教育行为,指导着学校的办学方向,定位着学校的品牌形象。为此,校长以“领先一步,则领先一个时代”的远见卓识,用自己先进的办学思想影响去驾驭教师们的思想,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去引领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以一种精神力量,一种文化氛围,一种理想目标熏陶着学校的整个群体。 常德朗州科技学校从2000年起多次被常德市教育局评为年检和年终质量办学水平评估“优秀单位”。近三年来获的荣誉有:常德市优秀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先进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内保红旗单位、武陵区五四红旗团(工)委、常德市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单位。 学校经过16年的创新发展,夯实了较好的办学基础,加强了学校基础建设,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办学行为规范,已形成以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钳工方向)为主体的专业体系。教学设置所开专业配套,人才培养初步已形成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培养的质量较高,是常德市教育局重点扶持的职业技术学校。16年来,学校为社会和地方培养了5000多名初、中级技能性实用人才,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转变,调整结构提供了支撑,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民办教育论文:产学结合:民办教育培养实用口腔技术人才的有效途径 【摘要】从世界牙科联盟2006年年会获悉,我国口腔疾病患病率高达97.6%,几乎人人都有牙病,但口腔医师缺口很大,在短期内口腔医生的教育和培训很难满足医疗需求。建立一支准入门槛比口腔医师低的口腔医学技师队伍尤为重要。西安外事学院医学院于2005年开办了医学口腔技术专业,就业方向为全国各级口腔专科医院、为民办教育走产学结合,尽快培养高等医学口腔技术人才开辟了先河,意义重大而深远。 【关键词】民办教育;培养口腔技能人才;产学结合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口腔医疗服务行业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具有一定口腔工艺技术专业理论知识的技能型专业人才越来越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实践性教学是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中心环节,而校外实训基地在培养高职学生实践应用能力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学生在浓厚的职业氛围中锻炼和培养从事和胜任口腔工艺技术职业岗位的能力,使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升华,能力在实践中增长。因此,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至关重要。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目标是:既要掌握“必需、够用”的专业理论知识,又要掌握基本的专业实践技能,关键是要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为此,在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方面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从世界牙科联盟2006年年会获悉,我国口腔疾病患病率高达97.6%,几乎人人都有牙病,但口腔医师缺口很大。牙医紧缺使口腔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成为我国医学高职教育的重头戏。随着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发展,人们对牙齿的治疗和保健越来越讲究,再也不是传统认为“牙疼不是病,痛起来要命”的水平,从牙病的防治到美齿、洁齿、修复等,齿科业务不断扩大,使相应的齿科材料市场日新月异。据统计,目前我国平均每1.5万人拥有一位牙医,这与世界水平相比严重滞后。现我国共有8万名牙医,其中只有一半是本科毕业的口腔专业技术人员,这与全国13亿多人口相比是极不符合国情的严重滞后现象[1],民办院校及时抓住这一时机,结合市场人才需要,开辟了开办这一专业的先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归纳以下几点: 一、大胆创新,确立培养实用型人才目标 根据国情并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一支准入门槛比口腔医师低的口腔医学技师队伍尤为重要。西安外事学院医学院于2005年开办了医学口腔技术专业,就业方向为全国各级口腔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等医疗机构的口腔修复工艺工作,也可从事口腔义齿加工、牙病防治、牙科材料、牙科医疗器材工作。学生毕业后可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有:通过国家相关考试获得《中级口腔修复工》资格证书;历届专升本可考临近专业“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等。2005年外事医学院创办该专业时资金人力短缺,办学条件十分简陋,开创者凭借临床多年的宝贵经验及对民办医学口腔技术教育事业的忠诚热爱,独辟蹊径,艰苦创业,以教育部2006年16号文件精神作指导,不断改进和落实“五双”建设方针,即“双师型”教师队伍;设置“双岗”教学课程;落实“双纲”改革(理论教学大纲、实践实训教学大纲);加强“双地”建设(校内实验基地、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培养“双高”人才(培养实用型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2]。经过近8年的专业发展,现已初具规模。 二、进行课程整合,突出实用 在课程设置上除必要的专业理论课程外,主要是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从办学的第一天起就与专科医院和齿科材料生产厂家紧密挂钩,聘请有经验的高级技师为技能培训教师现场交流,传授技艺,为了强化技能训练,晚自习经常开放实验室,教师们亲临指导,严格要求,把技能技术考试列为主要教学监管内容,每学期开展现场模拟技术比赛,借以增进学生的专业技能兴趣。 在课程设置上,紧紧围绕培养实用型人才的目标大胆进行教学改革,对一些基础理论课程及边缘学科的纯理论磕碜进行整合,压缩课时,而主要增加实践性课时。现开设的专业课程有口腔修复学、可摘局部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固定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全口义齿修复工艺技术、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正常人体解剖学、口腔颌面局部解剖生理、口腔组织病理、牙体解剖学、口腔材料学。授课的专兼职教师都具有“双师型”资质,他们讲课生动、技能娴熟,责任心强,深受学生的欢迎。 三、产学结合是培养实用口腔技术人才的有效途径 据悉,近年来教育部已对民办院校办学做出明确的定位,即培养应用型人才[2]。在医学院主管领导的支持下于广州、深圳、珠海等发达地区(如珠海威登齿科有限公司、韶关丹雪公司)建立了产学基地,毕业生规定在生产基地不得少于10个月的生产实习,经济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毕业证。为学生将来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口腔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走产学结合的道路,是学生学习在生产岗位上,就业在学习中,突出技能型培养,既符合教育部的要求,又满足目前人民群众对口腔疾病的保健要求。 学生在实习期间难以适应“学生”和“技术工人”两种身份的转换。学生与企业召集的未受过正规专业教育的农民工同工同酬,也造成高职学生心理极端不平衡。因此,学校与实习生应保持紧密联系,发现问题时辅导员及实习管理教师应及时给予心理指导,增强学生对自己和他人情绪的认知和理解,使学生更好地适应身份的变化,与其他员工和睦相处,为实习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人际氛围。专业教师应根据口腔工艺技术行业发展趋势给予学生明确的指导,使学生认识到高职的学生经历了正规的专业教育后,跟速成的农民工相比,有了一个更高的平台,能更快接受国际口腔工艺新理念和新材料的应用,从而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激发学生对专业的热爱。据统计,外事医学院2011年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毕业学生就业率达97﹪左右,今年将有98﹪的学生已被产学结合单位提前预定或签约工作,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这说明在不远的将来我国严重匮乏高等医学口腔技术实用型人才的局面将大大有所缓解,意义深远而重大。同时也证明民办教育实用性专业的教学改革只有走产学结合的道路才是唯一有效途径。 总之,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技能型口腔工艺技术人才,一方面,应当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除稳定现有实训基地外,还要充分利用区域经济优势,开拓新的实训基地;另一方面,要有效地利用实训基地,加强学生的技能训练,并借实训基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毕业生成为合格的口腔工艺技术技能型人才。 民办教育论文:探讨民办教育经营环境存在的问题和改善的办法 【摘 要】本文简要回顾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民办教育的发展轨迹,并从中分析了民办教育在过去三十年中所面临的经营环境问题,并初步就如何解决这些经营环境问题进行了探究以供广大读者探讨。 【关键词】民营教育机构 民办教育促进法 公立转制学校 一、改革开放三十年民办教育的发展轨迹简要回顾 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中国民办教育继中国私学教育中断后重新发展的三十年。民办教育在这其中从无到有,从被限制到被鼓励,到蓬勃发展,再到清理整顿,经历了在探索中前进、反复调整的过程。 在《中国教育发展与政策30年》一书中,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张秀兰博士将中国民办教育政策演变分为四个阶段。而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也正是随着国家政策的指挥棒,经历了大致相同的四个历程。 1.1978~1991年,初步复苏:国家办学的拾遗补缺。 1978年,北京首先出现退休教师主办的考前辅导班,1982年在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了教育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同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种教育事业。但这一时期,民办教育的主要贡献在非学历教育领域,发展速度不快。 2.1992~1996年,地位提升:国家办学的补充,体改主要内容。 随着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教育改革也加快步伐,民办学校开始大规模出现。1993年出台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格局,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民办教育开始向学历教育领域拓展。 3.1997~2002年,蓬勃发展:公立与民办共同发展。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民办学校在数量上和在校学生人数上得到很大的提升,公立转制学校迅速发展。 4.2003年至今,整顿调整:分化、重组、优胜劣汰。 2002年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进入又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但随着公办转制学校开始“名校办民校”、“校中校”、“独立学院”等转制行动,真正民办学校的生存空间开始缩小,形成了民办教育的真假之争。国家连续发文开始整顿清理改制学校,整顿工作全面展开。 二、民办教育经营环境存在的问题 从民办教育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国家各项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影响民办教育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也是造成民办教育经营环境中出现种种问题的最主要因素。目前民办教育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重民轻,民营教育机构没有与公立学校处于同一竞争平台。 民营教育机构按照非经营性企业进行登记注册,而非事业机构。民办教师于是成为“企业编制”而非“事业编制”,这使得民办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评优、生活补贴、医疗保险、退休养老、子女就学等方面都不能享受“事业编制”教师所享受国家的财政补助和优惠。民办教师的各种福利待遇依靠学校自身的经营状况而定,没有切实保障。这直接导致优秀教师向公办学校流动。特别在2009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开始对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意见提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这项政策对“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只包括“公办学校的教师”,没有考虑到“民办中小学教师”。 与此同时,民办教育在招生政策上和学历颁发的自主权上也受到与公办学校的差别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的招生往往有较多的限制,同时在民办教育机构的学位学历认证上也有严格的规定。民办教育机构往往由于生源不足而陷入资金断链的情况。据《新闻晚报》统计报道2007~2009年,上海民办学校由202所萎缩到134所,上海个别民办学校的骨干教师流失率近50%。 由于民办教育机构的企业性质,民办教育机构不能像公立学校一样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同时公立学校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而这两项税收对于民办教育机构的是否征收要看地方各自的规定。对于公立学校的种种政策倾斜,使得民办教育的生存空间布满荆棘。 2.政策和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和不明确阻碍民间资本向民办教育的流动 在民办教育发展的近三十年中,国家曾对民办教育大力鼓励,也因此促进了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但随着社会对择校难、收费高问题的激烈反应,国家政策似乎开始由鼓励转为管理规范为主。自《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教育部未出台过以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所有出台的政策,例如2003年《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2007年《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者管理若干规定》等,都以加强规范为主要的目的。 目前民办教育主要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进行管理和运作。《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了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同时允许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但对于“合理回报”没有给出明确的有法律依据的合理解释。这使得以投资为目的民间资本在不明确投资回报率的前提下不敢贸然流向民办教育机构。 同时,民办教育的产权问题在相关政策中仍然存在不清晰的问题,这使民办学校投资人对自己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和对办学增值校产的权利心存疑虑。 教育的投资存在前期投入大,收效周期长的特点。由于国家民办教育政策的不明确、不完善导致民办教育总体上资金投入不足的局面。 3.公立转制学校的出现,使完全意义上的民办学校更大的失去竞争优势,生存空间进一步缩小。 从1992年北京十一所学校的改制试验以来,公立转制学校在全国展开。改制的类型也从最初的基础较好学校改制,薄弱学校改制和新建学校改制发展演变到后来的名校、重点学校开办“民校”、“校中校”和高校设立“独立学院”。这些学校很多没有严格意义上做到国家规定的“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既享有民办学校自主办学的各项政策,又享受政府经济帮助的全民所有制、收费制、全日制学校的政策。受益于两套政策的好处,再加上其公立学校多年建立的名气,使得优秀的师资和大量的生源从完全意义上的民办教育机构流向这些公立转制学校。 三、民办教育经营环境问题改善的办法 从历史的经验看,国家的政策干预直接影响和决定了民办教育的发展道路。而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不同利益和舆论的争论,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等往往左右政策制定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008年8月底,由总理担任组长,全面启动面向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温总理强调《纲要》四大原则: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公平倡导办校特色;倡导教育家办学。纲要的四大原则对民办教育的改革具有指导性的作用。 对比与中国相似的美国特许学校,笔者认为政府在对教育机构的职能定位上应该首先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不论公办、民办,都是国家实现教育公平性,优化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模式和理念,提高素质教育水平的重要方式,都应该在同一平台上给与相等的财政支持、技术帮扶和正确引导,而并非是解决财政紧张,减轻财政负担的一个途径。这其中要求政府转变自己的职能,正如温总理所言,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政府从控制干预转变为帮扶引导,可向美国特许学校机制学习,进入第三方中介评估机制,对民办、公办学校都实行透明财政评估和绩效评估。这样做有利于形成公平和良性的市场竞争机制,用市场来引导教育的发展,同时可以建立信息对称的市场,引导教育消费者正确选择好的学校而反作用于市场向质量要生命。 同时,进一步完善明确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办学者的权益有法律保障,办学者的行为有法律规范。用积极的鼓励政策引导资本向教育流域的流动并引导资金的正确使用。考虑中国农村和边远山区的教育资源短缺和经济发展落后的客观原因,政府应在这些地区的财政支助和政策帮扶上加大力度。这也正是教育作为公共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性。政府绝不是将政府的公众服务性在权力放开的过程中减弱,而是在更需要实现教育公平性的特殊环节和加强政府服务性的地区加强其政府职能的力度。 2008年5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教育部和民政部正式批准,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正式成立。该协会属于国家一级社团法人单位,在2008~2009年积极参与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调研工作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术交流和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我们期待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教育改革的深化,民办教育可以真正为中国教育的发展创新做出更卓越的贡献。 民办教育论文: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 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充分发挥民间资金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一)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二)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政府教育投入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完善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探索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制度、机制。 二、拓宽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独立举办、合作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学校(含其他教育机构,以下同),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参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渠道。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有特色、高水平、高质量民办高校发展。 (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培训和继续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岗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与教育培训,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完善政府统筹协调和监管机制,培育、规范非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培训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七)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外商投资公司在我国境内开展教育活动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的规定。允许外资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的境外一方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与合作办学。鼓励民间资金与我国境内学校合作,参与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法举办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境外资金的比例应低于50%。鼓励民间资金与我国境内学校合作赴境外办学,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三、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八)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制度。进一步清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工作。民办学校设置,执行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民办高校申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按与公办高校相同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九)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清理纠正教育、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保护民办学校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十)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制定发展规划,设立内部组织机构,聘任教师和职员,管理学校资产财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制订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民办学校引进的境外课程需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对境外教材应依法进行审定。 (十一)落实民办学校招生自主权。支持民办高校参与高等学校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民办本科学校招生自主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视生源情况允许民办本科学校调整招生批次。完善民办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制度,有条件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允许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学校,在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中等层次以下民办学校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期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十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鼓励为教师办理补充保险。支持地方人民政府采取设立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专项补贴等办法,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度,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退休待遇。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人事服务制度,保障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鼓励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学校任教任职。 (十三)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权益。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享受同等的资助政策。 (十四)完善民办学校税费政策。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学校同价。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执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试点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各种代收代办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十五)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建设。扶持和资助民办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十六)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构成,限定学校举办者代表的比例,校长及学校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运行程序,董事会召开会议议决学校重大事项,应做会议记录并请全体董事会成员签字、存档备查。健全校长和领导班子的遴选和培养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保障校长、学校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教育教学权和行政管理权。要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实现民办高校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优秀作用,健全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制度,建立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办高校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保卫制度,配备安全保卫力量,完善安全防控体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十七)健全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学校存续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法人财产。民办学校应将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办学积累的资产、政府资助形成的资产分类登记建账,将学费收入、政府资助等公共性资金存入学校银行专款帐户,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公共性资金的银行专款帐户进行监管,确保办学经费不被挪作他用。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资产监管,实行财务公开。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依规出具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十八)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各地要加强民办学校办学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办学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制订工作预案。学校主管部门应关注民办学校举办者的运行情况,对举办者非法干预学校运行、管理,抽逃出资,挪用学校办学经费等违法行为要加强监管,对可能影响所举办学校的重大事件及时了解、快速预警,督促学校规避风险、平稳运行。 (十九)建立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民办学校终止办学,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提出清算和安置方案,保证有序退出,保护师生权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民办学校举办者退出举办、转让举办者权益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更的,应事先公告,按规定程序变更后报学校审批机关依法核准或者备案。 五、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 (二十)将民办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各地在制订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学校布局时,要充分考虑民办教育的作用,挖掘民间资金的潜力。新增教育资源要统筹考虑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发展实际。 (二十一)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开展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政府资助等扶持政策重要依据,不断完善政府扶持政策体系。健全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强化督导专员的责任,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提高民办学校督导评价科学化水平。将检查、督导、评估作为规范民办教育的重要手段。 (二十二)提高民办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地要逐步建立满足公众需求、方便办学者需要、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的民办教育服务和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和社会培训事业的信息统计和工作。引导民办教育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加强民办教育研究机构建设。积极宣传民办教育先进典型、改革成果和发展成就,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民办教育论文: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基础、局限与完善 摘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虽是新近才明确提出的,其法规基础却由来已久。站在时展的新高度,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体现为确定性的法律依据不足,法律操作性不强,政策规范性不够,法律问责机制不健全等,需要对其进行完善。 关键词:公共财政;民办教育;扶持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规范、调整、保护和促进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第一次在国家政策性文件中明确提出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从而揭开了我国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篇章。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虽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但其法规基础却是由来已久。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若干民办教育法规文本为线,考察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基础,分析其存在的局限,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基础 1995年颁布的我国教育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对各级政府扶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法律规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在国力不强、义务教育尚未普及的背景下,在教育根本大法中规定对民办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已属不易。这也为后来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和专门法规的出台提供了法律依据。 虽然《教育法》对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是,由于该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的条款或实施细则,再加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之前,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相对较弱,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该规定不仅对民办教育的性质作出了权威回答,即“”民办教育属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还对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基本方针作出了法律规定,即“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因此,无论民办教育的办学经费来源如何,办学主体有多复杂,办学投人是否有盈利,都不能改变其公益性质。民办教育也只有在不断促进社会公益性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身的动态良性发展。 此外,《民办教育促进法》还以“扶持与奖励”为专章,规定如何实施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与奖励政策。值得一提的是,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该规定是对《教育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延续、拓展和超越。《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只是笼统地的对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进行专项资金扶持,并未区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也未对扶持的形式作出具体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则克服了这种立法局限,开创了政府在教育领域实施公共治理的新形式,即政府可以购买民办学校的教育服务。这种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无疑是现代政府职能和公共治理方式转变的一种重要体现。政府在无财、无力或元需亲力亲为的公共领域,可以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来实现公共治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不仅是公共事业建设“市场”的监控、规范主体,也是一个“参与主体”。这样的立法理念,既为政府以委托的方式用公共财政购买民办职业教育服务、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等学历教育服务,也为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承担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成人扫盲培训、社区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服务提供立法导向。这些都是政府对民办教育进行公共财政扶持的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于2004年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细化,使得《民办教育促进法》在落实过程中更具操作性。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专章规定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与奖励相呼应,《条例》也以专章规定如何落实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与奖励。《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该条规定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细化,将国家对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为据进行了区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的民办学校申请贷款用于学校自身发展的,享受国家相关的信贷优惠政策。”该条规定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细化,明确了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地区与贷款用途。《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该条规定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细化和补充。一是考虑各地的地情,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二是明确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批准程序。《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可以与民办学校签订协议,委托其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应当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该规定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细化,明确政府因委托民办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而拨付教育经费的标准。 二、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局限 (一)确定性的法律依据不足 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缺乏确定性的法律依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外,《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这两部重要的法律法规虽然包含着对民办教育的诸多扶持政策,但是并未明确使用“公共财政”概念来保障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当然,这与两部法律法规的立法时代背景有关。当时,政府的公共治理方式、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型政府等尚未成为时代主流。二是两部法律法规中对民办教育公共财政的扶持性规定是“可以性”,而不是“应当性”。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换句话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既可以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也可以不设立。贾东荣、夏季亭也指出,“《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给人的感觉是扶持与资助民办学校不是政府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是政府可以自由决定的一种权力,是否给予民办学校扶持与资助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意愿。”之所以会给人这种感觉,原因在于,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确定性法律依据不足,法律规定的不是强制性义务而是授权性权利。再加上民办教育立法的时代局限,并未明确提出公共财政扶持的相关规定,这样政府在公共财政领域就可以不作为。虽然《教育规划纲要》已经有了确定的政策规定,但一来操作层面需要细化、落实,二来政策的稳定性、规范性与强制性远不如法律。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应写进法律。 (二)法律操作性不强,政策规范性不够 《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分别对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的形式,依据民办教育的类型、层次、区域不同给予不同的扶持等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然而这些规定本身尚存在一定的抽象性和不易操作性。如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来源、占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或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例等并未作出原则性规定;对用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的使用、监管、效益评估、奖惩机制等并未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于民办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等也缺乏指导性的规定。关于民办教育法律存在的类似问题,学者已有不少的研究和发现。例如,白平则指出:“政府扶持与资助制度不健全,现有规定尚嫌抽象,操作性不强。扶持与奖励的条款都不够具体,如多处提到税收优惠、用地优惠,至于如何优惠没有下文。只是一般性地提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并未明确资助的对象和条件。”类似这样的研究已较好揭示了现有法律规定的抽象性等问题,但已有的研究主要聚焦在现有法律对民办教育发展扶持规定的细化与落实,未能从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角度,分析其存在的不足,立法的展望不够。此外,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的相关政策与地方条例也并未就此作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多为法律法规条文的翻版,有的甚至还不如法律本身规定得明确与可操作。“目前,很多地方条例仍在相当大程度上‘克隆’国家颁布的政策法规内容,只是略多一些具体规定,有为制定条例而制定条例之嫌。这样的管理条例不仅没有用足国家赋予地方立法的权力,而且‘千例一面’,针对性差,因而难以发挥应有的管理效果。”之所以存在诸多学者所揭示的那些问题,归根结底还是《民办教育促进法》本身的部分规定较为抽象,对如何保障其落实作出的规范性规定不足。法律若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法规、配套性政策、地方法规等就可以以没有明确的上位法为理由,不作实质性超越。这也是维护法律权威性、严肃性的必然要求。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本身也应该不断被修订和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一些问题还直接涉及其上位法《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和相关规定。如《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一时间,在公益事业与能否营利、营利与合理回报之间展开了热烈的争论。限于主题及篇幅,本文对具体争论内容不作探讨。但是《教育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对民办教育能否区分营利与非营利两类进行分类管理确实有所制约。况且具有公益性质的民办教育事业能否带来营利的自然结果也是立法要考虑的。《教育规划纲要》已经规定,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这可以看做是新时期对民办教育实施分类管理的政策导向与立法探索。 (三)法律问责机制不健全 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光有确定性的法律依据和可操作性的法律运行机制还不够。因为“徒法不能以自行”,再好的法律也需要组织机构与人员去执行。没有健全的法律问责机制,“纸上法律”难以走向“现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以4条专章规定法律责任,但是,有3条是针对民办学校或社会组织与个人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仅有1条是针对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这仅有的1条中,也没有一项与公共财政或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相关。而且对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也只是“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只有“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在什么情形下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则并未作出规定或列举性的说明。《条例》有关法律责任的3条规定全部是针对民办学校的,没有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作出另行规定或细化性的规定。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主要责任在政府,没有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健全的法律问责机制,再好的法律规定可能也会沦为“纸上谈兵”。此外,以《教育法》为统领的现行教育法律体系,“在问责主体、问责情节、问责形式、问责程序等事关法律责任追究落实的规定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有模糊性,”也制约了教育法律中有关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规定的有效落实。 三、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完善建议 (一)明确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依据 其一,在修订《教育法》时,首先要赋予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的法律地位。其次,确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原则。“从立法上将民办学校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大类,并在行政规制上采取不同办法,以实现民办学校的良善治理。”再次,对于民办教育的公益性目的和民办学校的营利性手段作出原则性区分。“对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的政策目标,是协调民办学校公益性和营利性之间的矛盾,这是当前困扰我国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这一‘瓶颈’不突破,其他很多问题都难以解决。”哄实公益性和营利性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教育事业就其根本屙性来说是公益的(当然不同学段会有所差异),即使营利也不能改变这个性质与目的。所以,营利只能是一种促进公益性目的的手段,但是要对这种手段作出必要的法律限制,保障部分民办学校在不脱离公益性目的的轨道上合法营利。最后,对于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作出确定性、指导性规定。 其二,在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条例》时,就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新增专条明确作出应当性(义务性)规定,并对部分非义务性的条文作出修改,如将《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八条中的关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可以”性规定改为“应当”性规定。此外,对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划出多少比例的资金用于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以及公共财政对于不同类型、层次、区域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形式、扶持力度、绩效评估等作出原则性规定,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其三,加强地方性民办教育法规、规章的制定或完善。我国当前地方民办教育立法“仔细分析其中的内容后,可以发现,对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仍然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而且,还出现了“地方教育立法权虚位”的问题。地方教育立法权虚位带来的结果,除了黄华均指出的“用政策来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降低了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外,还可能使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不作为,降低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为此,必须加强地方性民办教育法规的制定或完善,依据上位法的立法精神与理念,结合地方实情,使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形成教育基本法律、民办教育单行法律、民办教育法规、民办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上下有序、规范明确、有机统一的法律保障体系。 其四,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责任制度。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对于违反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行为,要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和有关的行政问责机制。 (二)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及其配套政策 将民办教育纳入到公共财政扶持体系。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形式应该多样,故应构建多维立体的扶持体系。 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应区分民办教育的办学层次与类型。从办学层次看,民办教育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高等教育。从办学类型看,民办教育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中又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分;非学历教育中有面向市场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有受政府委托承担的农民工就业培训或其他带有公益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因此,对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民办教育应给予不同的公共财政扶持。 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应区分民办教育的性质。《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出资人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对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放弃取得合理回报和依法取得合理回报的,公共财政应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教育规划纲要》规定,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共财政应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而且应主要立足于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即使对于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公共财政扶持,也应根据这类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型、营利状况及社会效益等给予区别对待。如赵应生、钟秉林等学者提出:“可以从三个方面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第一,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教师培训经费、公用经费、科研经费等方面提供资助。第二,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政府可通过购买公共教育服务或委托管理等方式,委托其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经费。第三,政府可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对办学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和营利性民办学校要同等对待,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调控作用,引导民办学校办出水平、形成特色。”对此,正如本文第二部分第一点所指出的,笔者在基本赞同上述三条建议的同时,建议将第一条和第三条中的“可以”改为“应当”。一是体现确定性的法律依据,二是体现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原则。 此外,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的建立、健全和落实,离不开配套的保障性政策。比如,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的来源、拨付、使用、监管、评估;对民办学校是否营利的核算制度和会计审核制度;对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估制度等。对此,赞同赵应生、钟秉林等学者所概括的六个方面,即“财产权制度;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师生权益保障制度;财政支持制度;合理回报制度。”旧但这些配套性保障制度的具体规定和落实必须体现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立法理念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政策导向。 (三)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应着眼于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这种长效机制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一项政策执行的效果如何,与该项政策本身的科学性密切相关。政策的科学性体现在:该项政策的目标定位是否准确、清晰;制定过程是否民主、透明;研制政策方案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获取了足够多的信息资源;政策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等。第二,公正、合理的执行机制。政策总是需要一定的组织机构、人员去执行,总是需要必要的物质资源加以保障。所以,“那些在理论上看上去很好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奏效。”到了实践层面,各种复杂的因素会交织在一起,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公正、合理的执行体制,一要提高政策的认同水平。“政策实施者不太可能支持他们认为与其自身利益对立的政策。如果可能威胁其工作保障、晋升机会和现状,新政策必定会遭到政策实施者的反对。”二要完善政策执行各环节。三要优化政策执行主体的行为。现实中,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的执行效果不理想与政策执行人员的行为方式存在问题密切相关。正如美国政策科学专家安德森所言:“为了使某一项政策有效,需要的不仅仅是广泛的权威和用以支付实施代价的拨款。良好的控制和政策实施技术也是必不可少的。”第三,便捷、高效的监管机制。在社会没有发展到公民素质普遍足够高尚的时代,用制度约束权力比用人品约束权力更让人放心。“在民办学校的办学监管上,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分工,建立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教育工作格局。”“政府在强化对民办教育的财政资助的同时,还要做好以下两个结合。一是政府资助须与加强财务监管相结合。二是政府资助与加强质量监控考评相结合。”第四,规范、有序的修正机制。政策法规总是有一定的时效性,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自身的变革等都会提出新的问题和挑战。制定规范、有序的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法规的修正机制,将会使这一过程变得更加动态和良性。 民办教育论文:经济学视角下民办教育公平与效率的测度 【摘要】 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学的两大矛盾体,这两个问题也贯穿民办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教育公平就是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立足于教育整体,对不利群体的教育进行必要补偿,为受教育者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效率是教育投入与教育产出之间的比率,它是教育投入与其所实现目的的比值,揭示了在教育资源总量给定的情况下,如何使教育收益最大化的问题。面对目前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现状,我们应该不断改善政策环境,为民办教育的公平发展提供制度上的支持。 【关键词】 民办高校;教育公平 ;教育效率 一、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 公平与效率是经济学研究的范畴, 公平涉及到价值评判, 而效率是在一定制度条件下资源的有效使用和有效配置。教育公平是公平的重要内容,是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也是达到公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什么是教育公平?从教育自身发展规律和外部环境制约因素出发,在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或者在不同地区的教育格局下,教育公平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教育公平就是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立足于教育的整体利益,对教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不利群体的教育进行必要的补偿,缩小这些处于不利地位的受教育者与受惠者间的教育机会差距,进而使教育的质量有所提高。教育效率是教育投入与教育产出之间的比率,它是教育投入与其所实现的目的之比,它所要说明和揭示的是在教育资源总量给定的情况下,如何使教育的收益最大化的问题。 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是教育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教育公平尺度是从人类具有某种共同点这一基本事实出发,衡量国家的教育在满足人的基本受教育权利和需求、实现人的共同发展上所达到的水平;教育效率尺度则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教育在推动社会和个人发展、实现自身功能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二、政府在民办教育领域中公平与效率的衡量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民办高校开始产生,经过了起步、快速发展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取得了历史性突破,至今已初具规模。市场机制进入教育领域,价值规律开始支配人们的头脑,投资者投资创建民办高校,用经营企业的方式经营教育,企图谋求教育利润,导致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开始出现。可以说,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的出现是伴随市场机制进入教育领域的。随着人们高校价值观的更新、高校制度的变迁和资源条件的改变,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由于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是人类经济活动追求的目标, 而经济主体在教育发展中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也是人类教育活动追求的目标, 这两大目标之间的内在关联和制度安排, 就成为政府的两难选择。 (一)原则测度:公平优先或抑效率优先 高等教育大众化不仅意味着受过高等教育人口绝对数的增加,而且还意味着受过高等教育人口的性别分布、阶层分布、地域分布等建立在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这就是说,高等教育大众化与公平理念是不可分割的,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高度重视公平问题。在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的情况下,教育政策的选择要倾向于实现多数人利益的公平。但是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是一对矛盾,过多的追求公平可能会使高等教育丧失效率,特别在现有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条件下,不会吸引投资者投资高等教育,这样会阻碍高等教育向大众化迈进。有学者认为,要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目标,可以采取所谓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战略,先解决处于强势社会地位人口的高等教育问题。但是高等教育规模偏小问题、质量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用市场的法则来审视并支配教育,如鼓励公私立学校竞争,扩大国家的办学自主权,引入市场机制,可能是提高办学效率的有效途径。政府通过提供教育制度安排,在民办高校的设置、评估等方面能够提供切实有效的权利、责任、利益规则,为民办高校的一切创造性活动和生产性活动提供最大的空间,并让投资者获得应有的报酬,从而实现教育效率。所以,笔者认为,我国发展高等教育,只能选择“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从国家1987年出台《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2002年年底推出《民办教育促进法》。到2007年2月10日起施行《教育部公布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这一系列对民办高校逐步放宽的文件看,国家在这一政策选择的倾向基本上如此。 (二)实施“公平优先,兼顾效率”问题测度 鉴于教育的公益性及高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在民办高校发展中,政府选择了“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可以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具体的实施上,出现了很多问题。 首先,在“公平优先”上,政府通过《民办教育促进法》等规定在法律层面上落实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它的颁布及实施并没有解决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待遇问题。也就是说,政府的具体做法并没有履行其作为公平与公正维护者的职能。民办高校在现有高等教育还是稀缺资源的时候,增加社会供给,提供了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改善了我国教育公平状况,实现了公益的价值。但是中国民办高校要大发展,却面临着巨大的体制压力,与公办学校做出了同样的社会贡献,为政府财政节省了大量教育经费,却不能从国家财政中得到一分钱;在土地征用、用水用电、基建审批等等方面,都不能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民办学校的教师、干部不能同公办学校教师那样,没能拥有国家资助的社保、医保、房贴、家属福利、业务进修等平等权益;民办高校招生只能限在B类三、四批,民办高校成了入学分数低、收费高、质量差的代名词。从当前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看,其毕业生难以形成与公办高校甚至独立学院毕业生同等的竞争力。由于民办高校办学大多处于专科层次,加上人才培养类型和规格上的定位不准,特别是受到用人单位“重名校、重正规院校 、重学历、重文凭”的人才观和用人导向的影响,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更不容乐观。就业状况如果得不到根本改善,就会进一步加重民众对民办高等教育的不认同程度,从而影响民办高校的生源。这对民办高校来说,无疑是致命性的打击。 其次,在“兼顾效率”上,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政策吸引投资者投资高等教育,加快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但是就民办高校产权界定敏感问题上,均回避了对投资人产权归属及退出机制的安排。“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办教育机构收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在法律政策方面,虽然反映出了立法机构和政府的审视态度和慎重决断,但是这种规制导致举办者对预期收益的不明确,影响资本进入民办高校领域,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作为教育投资,属投资大、资产专用性高的产业。民办高校的产权不明晰,其激励与约束机制也就无法有效运转,产权模糊将使民办高校产权处于公共领域,这部分资产的使用必将面临使用效率降低的问题,使得各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尤其是举办者的收益权的不明确,导致举办者事实上缺乏动力。这种产权关系的不协调必然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与效益。民办高校所有权主体虚置和缺位还导致举办者追求短期效益,为学校埋下了民事责任和侵权债务等诸多的隐患。 三、在民办高等教育领域中政府的责任 政府在经济层面上探求教育效率和教育公平的关系,主张公平优先而效率应从属于公平,这只看到效率和公平的相斥性,而没有看到它们的一致性;或者由于强调它们的一致性而把一方归结为另一方。实际上,教育效率和教育公平的矛盾及其解决并非只是鱼和熊掌、非此即彼的关系。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并暗含着多种组合关系,而在具体的民办高等教育市场中探求二者的动态平衡,才是政府的真正任务。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了大众化时代,民办高等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高等学校的活动将发生较大的变化,代表整个国家利益、对全体国民负责的政府,要像大力发展公办教育那样去发展民办教育,要像尽心尽力办好公办教育那样去办好民办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公平观和效率观,把着眼点真正转移到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合理建构上来,做好发展民办高校教育相适应的制度安排。 (一)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教育公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都有各自独立发挥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同时也存在二者作用交叉的地带。在政府与市场都能发挥配置资源作用的情况下,市场优先原则应该首先得到尊重,因此,必须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地位。市场是公平的,民办高校组织只有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才能得到认可,提供糟糕的教育服务就会被市场抛弃。政府不一定要把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分得那么清楚。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采取市场的方式,把选择权交给学生。从而使提供服务的机构能够对消费者的要求应对更加及时,而服务提供者间的价格竞争也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二)给予政策支持,确保教育公平 我国绝大多数民办高校走的是“以学养学”的路子,靠学费收入实现滚动发展。生源受到影响,直接影响到民办院校发展的资金链。政府则要给予民办高校更多的财政资助和倾斜性政策支持,对民办高校学生给予贷款、发放奖学金、专项补贴等方式支持民办高校发展,以期民办高校在吸引大规模民间资本投资和充分利用信贷资金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办学空间和挖掘办学潜力,逐步提升办学层次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而最大程度地实现以较小的成本谋取高等教育较大发展的目标,使我国高等教育得以持续稳步发展。 (三)明晰个人财产所有权,实现教育效率 我国民办学校中财产权的界定不明晰,这的确是一个严重束缚民办教育发展的大问题。民办学校是面向市场的教育组织,其存在发展的前提是明晰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就政府对民办学校产权行为的宏观调控而言,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对民办学校的组织机构及其行使财产权的行为做出一定的限制性规定,在保证民办高校公益性的前提下,其出资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也就是要在教育的公益性和资本的获利性之间寻取平衡点。产权制度形成的稳定预期有利于民办学校产权主体从长远考虑进行决策,从而避免短期化行为;逐步让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能够同时获得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就会形成提高效率的动力机制。 (四)以公平促效率,达到两者统一 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还未形成,民办教育发展受到许多制约。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都是中国教育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两者应当在公平竞争原则下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微观管理领域退出来,主要提供教育政策和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在民办高校的设置、评估等方面能够提供切实有效的权利、责任、利益规则,为民办高校的一切创造性活动和生产性活动提供最大的空间;对教育服务的提供进行政府监督,促进教育市场的公平竞争,让投资者和消费者获得帕累托原则下的最优交换比率,就能赢得制度效率。所以政府以保证现有公平为基础,在当代公平观念所允许的范围内以公平同效率的相互作用, 滚动式地推动公平与效率的共同进步和提高, 这才是一种既合理又合目的性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民办教育论文:论西部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西部民办教育是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一系列如管理方面、观念方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发展西部地区的民办教育,培养更多的人才,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 关键词:西部民办教育;铜仁地区;问题;对策 一、前言 民办教育属于社会主义公益事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样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任务,不是可有可无,无足轻重,而是关系到人力资源强国和提高人力资源素质的大事。近年来,随着铜仁地区办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办教育也得到较快发展,在较短的时间里,铜仁地区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成为本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当地基础教育发展注入了活力,显现了生机,做出了新贡献。 民办学校在本地区的办学途径中,由于办学时间较短,因此,在它办学的指导思想、规范、质量、条件及其在社会的认可方面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二、西部民办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观念认识模糊 当前在本地区民办教育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还没有确立,对民办教育还有许多不正确的认识。第一种是“多余论”,认为公办学校已经办得够多,没必要再发展民办学校。第二种是“冲击论”,认为发展民办学校冲击和影响了公办学校,抢了公办学校部分生源。第三种是“盈利论”,认为民办学校以办学为名,行盈利之实。第四种是“怀疑论”,认为民办学校主要招“双差生”,学习氛围不良,办学条件较差,很难培养出合格生和优等生。 (二)管理不善 地方政府宏观管理失控。目前,本地区没有一个独立的、具有权威性的民办教育管理机构,政府部门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与沟通,争夺办学审批权、管理权等现象时有发生,又没有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对非法办学和恶性竞争的处置,缺乏有力的措施。民办学校教师的聘任、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固定资产和财务运作、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许多管理真空区域。 (三)缺乏师资 民办教育队伍的主要来源是离退休教师,而且主要以兼职为主,队伍老化严重。教师与学生之间年龄差过大,导致教师与学生的生理、心理的巨大差异,不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全面发展学生素质,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流动性大,由此,导致教育教学工作缺乏稳定性,对学生的教育缺乏长远规划。这种现象,不利于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也不利于民办学校形成自己的传统,创出自己的特色。 (四)经费短缺 目前,本地区民办教育的经费是靠民办学校自己筹措,经费上并无地方政府的支持。而国家法律规定:个人投资民办教育,不能索取回报,而且在学校存续期间,资产属于学校,个人不得转移。由此种种客观局限,让民办学校普遍感到经费紧张,因此,民办学校普遍办学条件差。 (五)自我封闭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学校可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等方面,有自己相对的独立性和较大的自主性。然而,有的民办学校,办学目的不够明确,关门办学,缺乏与相关部门的主动沟通、协商和相互了解,以致对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不能及时落实、传达和贯彻。再者,任课教师普遍没有参加业务培训,而且缺乏对外交流,缺乏教学探讨及教学观摩,不能接受新信息,不能了解前沿知识的发展现状。 三、积极推进西部民办教育发展的对策探讨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国家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办教育事业,先后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和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行政法规。这些法规的出台,对于调动和保护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利,全面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活动,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当地政府要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去,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大力宣传报道社会力量办学中的好人好事,突出事迹。对社会力量办学中的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和优秀的学校,应给予大力的宣传和表彰,要端正对民办教育的认识,认真落实、支持、鼓励民办教育的各项政策,使民办与公办学校平等竞争,共谋发展,共同提高。 (二)增设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力度 要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必须设立一个具有权威性,且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机构,负责协调与民办教育有关的各部门。在教育行政内部,设立一个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归口管理,加强管理力量,避免多方插手,政出多门的现象;专门负责协调民办学校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协助民办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并将教师的各项培训纳入公办教师培训的行列,同等享受各项培训资格;规范和完善民办学校的课程管理、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制度;鼓励民办学校开设特色科目,创办特色学校,对有突出贡献的学校给予表彰和鼓励,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表彰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学校,依法进行处罚。将民办教育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制定民办教育储备金及收取标准,有效防止高风险行业对社会造成的震荡。 (三)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专职教师队伍 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社会力量办学中任教的教职工,其养老医疗等方面,应纳入国家的补助政策。完善教师聘任制度,为民办教师提供晋职升级、评优及业务进修的机会;为专职教师提供住房、医疗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解除民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使教师乐于敢于到民办学校担任教职。同时,改革社会人事制度。建立教师人才市场,健全公、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鼓励教师合理流动。 (四)地方财政适当投入支持,鼓励民办学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地方财政可以适当对民办教育经费给予财政资助。在加大国家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还应当鼓励民办学校多方筹措教育经费,通过多渠道融资,将所得资金投资于办学,用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以利于学校的发展。 (五)建立一套民办学校的评价体系 这个评价体系不能和公办学校一样,尤其是硬件方面应做一些调整,每一个环节都要规范,可以由政府监督,社会中介进行客观评价,根据评估结构确定学校每年招生指标,保证质量。这样做有利于促进民办教育的完善和发展。 (六)建立档案管理机制 为了使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基本素质得到保障,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学校在招聘教师时提出明确要求,招聘的教师必须具有符合所从教科目的教师资格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在一年之内必须参加相应的考试,并取得对应的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学校一旦聘用了教师,必须签订聘用合同,并将所聘教师的个人资料、聘用合同一并交由主管部门保管,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库,督促学校、教师双方切实履行合同,对违反合同的要作出相应的处罚。 (七)维护民办教育内部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民办教育因其体制与机制上的自主性、灵活性,加上在快速发展的初期,存在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督保障等方面的不完善,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内外部的不稳定因素均同时存在。一段时期以来,来自民办教育领域的一些不稳定事件,不但给社会增添了不安全因素,也影响了民办教育自身的安全稳定。因此,必须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认真排查各种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努力建立民办教育的风险防范机制等,切实维护好民办学校的安全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履行好职责,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结语 社会力量办学中民办学校,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发展而出现的产物。西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样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任务,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中的民办学校。西部民办学校要善于寻求自身的发展机会,不断思考,勇于探索,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才能创造出自身的特色,才能在教育市场中抢占先机,赢得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