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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专业论文:汽车技术与营销专业论文 1人才岗位的需求状况以及岗位能力的相关要求 我国的汽车技术服务行业与汽车服务营销行业需要人才的支持,具体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在汽车销售前、销售中、销售后期,由汽车销售单位为实际用户提供技术性或者非技术性汽车服务的工作人员。主要包含:汽车批发人员(整车批发、零件批发)、汽车零售人员(技术人员、经纪人、销售者、促销员、负责促销的汽车工程技术人员等)、汽车销售引导员(销售指导者)、金融业务员(保险理赔、车价评估等)。以上这些岗位都需要工作者掌握扎实的知识理论,在工作中积累经验,现有的汽车服务市场主要需要的人才标准是:可以不断挑战自己,习惯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成长;熟悉汽车服务的各个环节与流程,自己能够制作长期的职业发展规划;有良好品质,懂得为人处事,善于缓解矛盾与处理困难,以上这些要求对于汽车服务的未来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中高职衔接培养就可以满足这些要求,满足市场对于人才的需求。 2“3+2”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 目前,我国现行的几大“中高职衔接”模式主要有:对口招生模式(指的是完成三年中职学习的学生通过高考或者自考进入高职学院进行深造,高职招生采用的考试方式就是“3+X”,“3”是语文、数学、英语;“X”是专业考试);分段贯通(高职学院与中职学院进行合作,实习分段贯通联合发展,所有的初中毕业生首先到中职学院学习,之后经过毕业考试,按照比例选拔人才进入高职院校学习,通常我们提到的“3+2”模式);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招收初中生接受五年制的职业教育,或者是在重点中等职业学院举办五年制的高等职业教育)。“3+2”的人才培养模式主要的特点在于: 2.1制订培养方案第一,针对调查得到的结果进行适合教育。指的就是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时候需要进行系统调查,保证教育的遵循原则。职业教育必须要遵循学生自身的发展规律,根据学生们的不同进行因材施教,这样才能够获得成功。因此,在“3+2”的模式中,必须要树立起以人为本的崇高理念,将自主权、选择权交给学生。第二,设置适合的、恰当的教学课程。在教育过程中,必修课在设置时必须要考虑学生是否能够接受,保证学习的效率性。在市场调研、汽车企业参与的条件下,明确培养目标,进而进行课程设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增加选修课以及第二、第三课堂等,这样能够有效地丰富学生生活。第三,做到校企合作与工学结合。从长远的角度出法,学校与一些优秀的汽车企业进行合作,能够让教学更加趋于稳定,实现良性循环,而且对于企业来讲还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专业性人才,实现校企共赢。深化校企合作的主要做法在于:共同建设实训基地,让学生能够实现定岗实行,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共同制定教学课程,这样能够更为有效地实现培养目标,运用各自的优势完成教学的任务;成立专家指导团,由指导团成员参与调研、制定教学规划等;采用校企共同培养模式,由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教学内容,各取所长,合理分配教学任务,这样能够为学生提供更为现实的教学环境,提供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让学生在学习时期就打下坚实的基础。 2.2设置专业课程,保证“3+2”人才培养模式的正常运转在中高职衔接中,课程需要根据模式本身的特点以及市场需求设置,利用中高职衔接教育的特色与优势,为汽车市场发展提供复合型人才。一般来讲,汽车服务与汽车营销行业需要的人才要具备多种能力,例如,汽车市场材料收集、分析能力;汽车商务综合业务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汽车信贷工作能力;保险理赔能力;整车装卸以及零件拆装能力;汽车维修与保养能力等。这些能力都需要在中高职院校的实习中不断锻炼,既要学习基础知识又要培养实践能力,因此学科课程的设置需要为上述提及到的能力培养服务,下图为中高职衔接培养模式的实施方案。 2.3实现四方嵌入,保证四方收益中高职衔接的“3+2”模式,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保证校企的共同合作,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教师安排都需要企业的参与,让他们能主动的建言献策,从而使其更加贴合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通过中高职衔接的优势互补能够培养出更具实际能力的学生,让他们在毕业之后能够更具竞争能力,让汽车服务行业吸收更多的专业型人才。所谓四方嵌入指的就是在行业标准中嵌入大纲,在企业培训中嵌入专业课程,在企业文化发展中嵌入校园环境,在项目认证中嵌入人才培养方案。这样能够更为有效地发挥出中高职衔接教育的实际价值,实现四方收益,分别是:提高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专业素质,实现学校收益;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能力,实现企业收益;提升学生个人能力,实现学生收益;提高汽车服务行业内部的行业规范,实现行业收益(例如,汽车流通协会)。 3结语 综上所述,文章已经系统地分析汽车技术服务于营销专业的发展状况,并对“3+2”人才教育模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现阶段,“中高职衔接”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发展的关键所在,3+2的培养模式包含的内容非常多,例如,教育体制、考试制度、学生培养目标、教材编纂、职业能力培训等,要想保证中高职的正常衔接,需要将招生制度当作是突破口,将学生的培养目标视作前提,而专业建设应是基础,课程的设置是优秀以及落脚点。在未来的发展中,汽车服务技术、汽车营销等需要依靠此专业的人才进行发展,相信我国的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能够承担起教育的责任,为我国输送更多的专业性人才。 作者:王彦梅单位: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教学方法的营销专业论文 1市场营销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教学改革 1.1教学目标结合营销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培养满足企业信息化人才为前提,着重介绍信息化、信息系统在企业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应用,帮助市场营销专业学生深刻理解企业是如何开展信息规划、信息化建设的,明确信息技术如何与管理技术相结合提高管理活动的效益,特别是信息技术对销售管理中的应用与发展。对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的教学重点是培养他们成为适应现代信息化社会需要的,具有信息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1.2教学方法大多数针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教学方法都以讲授型为主,学生被动地接受教师“填鸭式”教学。对此课教学方法改革之一就是引入较多的案例教学,在每一章内容讲解时都会根据教学内容引入不同的案例,加强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案例主要是以出版印刷行业或书店为主,例如在讲系统规划时,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正在规划建设信息化的某印刷企业为例。在讲解系统分析时,以学生熟悉的出版社编务信息系统、发行信息系统为例讲解如何画业务流程和数据流程图等,给出某出版社的系统分析报告,让学生学会如何写系统分析报告。我校营销专业学生大多数在出版印刷行业内就业,出版印刷行业内的典型案例,不仅能引起学生学习课程的兴趣,也使学生对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学习从被动变为主动思考。教学方法改革之二是互动参与式教学。市场营销专业需要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能力。互动参与式教学,是在师生互动交流的基础上,突出学生参与模式,通过网络课堂和课后思考题来加强师生之间相互交流和信息反馈,学生之间团队协作。例如适时给出紧扣课程内容的课后思考题,让学生在课堂上组队讨论,即兴发言,让学生在参与中充分展示自我,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也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1.3教学内容在市场营销活动中,不管是市场调查还是市场信息的分析都离不开信息系统的支持。管理信息系统能使企业经营者和决策者及时获得来自企业内外的信息,从而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制定出最优化的市场竞争战略。市场销售人员要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分析,就需要借助数据库或数据仓库,提取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对客户进行多维度分析,向企业决策者和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可靠的信息,作为企业决策的依据和参考,从而使企业决策真正实现以市场为导向,提高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对企业所处的宏观市场环境和行业市场环境进行全面祥实的分析,对市场潜在需求、目标市场细分、产品市场定位、竞争对手都能做细致的分析,为企业确定市场竞争战略提供决策帮助。除了讲授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基本内容外,针对营销专业的知识结构和出版印刷行业特色,对每章内容精心设计,环环相扣,前后呼应,有针对性地引入每章知识点在企业营销管理、营销策划、办公自动化、客户管理等中如何应用,让学生学以致用。例如讲解系统功能模块设计时,让学生分析设计出版社发行管理信息系统、印刷企业销售管理信息系统和书店图书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在讲解决策支持系统时,重点讲解决策支持系统对营销策划的作用。决策支持系统能够为策划者提供所需的各类数据、信息以及背景资料,从而能够助策划者明确市场目标、了解客户的需求,探查决策环境,进行数据和信息的搜集、加工、分析,提供多种预选营销方案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在讲解数据库技术内容,引入什么是数据库营销,数据挖掘技术在销售业务和交叉销售中的应用,数据库在中小型企业销售管理中的应用。让学生学会一种通过新媒体进行客户深度挖掘与关系维护的营销方式,也为后续的专业课奠定基础。 1.4实践环节我校市场营销专业的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现在取消了原来两周的课程设计,在课内安排16学时的实践教学。因市场营销专业没有学过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等相关基础课,在教学过程中补充数据库技术的基础知识。考虑到Access在数据库、窗体、查询易于实现,容易学会Access的基本操作,能让学生学会系统分析、设计最基本的内容,边演示边讲解如何利用Access2007利用完成一个小型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与设计。实践教学内容主要是由学生选定教师指定的选题或从社会调查过程中得到一个实际的题目,根据选题,进行系统调查,搜集资料。根据搜集的资料,进行功能和数据分析,并进行系统功能模块和数据库设计。最后要求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系统分析报告和系统设计报告,还有十几题根据章节内容配套的案例分析报告。最后随机抽查几名学生进行检查和答辩。 2结语 根据市场营销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管理信息系统课程的教学内容与专业、行业相适应的改革思路还有待进一步地推进与完善,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新思路、新方法,培养学生的信息思维能力,培养高质量的市场营销专业人才。 作者:秦必瑜单位:北京印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多维视角的营销专业论文 一、KAQR多维市场营销人才培养模式 (一)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设计如今的社会对市场营销人才的要求非常高,一个好的市场营销人才需要掌握极其全面的知识,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过去十几年,各大高校为企业输送了大量的市场营销人才,满足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入新的社会发展时期,我们应该重新审视我们在市场营销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弊端。对于知识的传授应该从单一走向综合,实施通才+专才的教育,文理兼收,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并进,使学生具备多方面的知识。 (二)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现代企业对市场营销人才的能力要求很高。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要想出色的完成企业的营销工作,市场营销人才需要具备全面的能力和水平。如市场调查、市场策略、营销管理等。要想使学生这方面的能力提高,必须注重实践。根据美国的CBE教学模式,能力培养应该是人才培养的重点。 (三)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市场营销专业人才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素质,应充分利用与管理企业管理各种手段,让学生的潜能得到充分激发,增强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设计能力,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自主实践能力、项目的运营能力、创业能力和团队精神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四)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素质结构应与市场需求相符合市场营销人才的培养应以社会需求为标准,各大院校应努力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因此,高校应随时调整市场营销课程体系,加强校企合作,重视实践环节的应用,努力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市场营销人才。 二、市场营销专业人才KAQR多维培养模式的实施 (一)设计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知识架构根据对营销人员职业能力的分解,安排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以及相对应的实践教学环节,设计具备市场营销完整理论体系与知识架构。高校市场营销专业的全部课程划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选修课。公共课的设置是为了保证学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较宽的知识面,传授给学生的应是新知识、新思想,培养学生的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课设置是为专业课的学习奠定基础,同时也是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主干课是市场营销专业人才从事营销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构成市场营销人才的知识体系,是知识结构中的专业结构。专业知识同实践有机结合,将形成学生的综合能力,他是学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实际应用能力的前提。选修课为学生拓宽知识面及加深对国内外营销理论学习与运用开通更多的渠道。因此,对于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应当在保证基础的前提下精选内容,对于专业课及专业领域相关课程,实行整体优化和重组,选修课开设应成体系,减少随意性。 (二)全面提升人才能力实践是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基本途径,市场营销专业能力在实践教学体系中得以培养和锻炼。通过理论知识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在教学过程中的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和不断完善,从而培养出适应我国当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市场营销高级应用性专业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服务。1、开展与企业的合作,将知识转化为实际能力在课堂教学中,学生虽然掌握了大量的市场营销相关知识,但真正要把这些知识转化为技能就需要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场景,从真实的营销时间切入,通过系统的营销能力专项及综合训练,到上岗前的毕业实习,形成系统、完善、全面的市场营销实践课程体系,并与学生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统筹谋划,形成较为完善的课内外项目训练管理机制。通过企业提供案例素材及训练项目、开讲座、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开展实质性校企合作,提高实践教学的真实度与强度,让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在校四年期间与企业充分接触,对现代企业的运行有更深入的了解,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2、成立企业营销策划研究所,组建学生模拟公司。以教师为主导,推动学生和企业的市场联系,成立企业营销策划机构,组建模拟公司,学以致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营销策划服务。同时,整合教、科研力量,逐步培育一支有一定影响力的营销策划研究队伍,将教学、教师、科研、学生、岗位、实践等构建成有机的整体,条件成熟可注册正式的公司,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运作,在创造利益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能力,一举两得。3、建设多功能、开放性的专业实验室建设市场营销专业实验室,将实验室建成为一个包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教改研究及学生创业的综合平台、将情景模拟、学生实作、网络训练融为一体、虚拟和实体相结合、通过企业化的运作、打造立体化、全方位、现实性的实践能力训练平台,在教师的指导、引导、咨询、监控下、学生通过这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操作平台、进一步掌握市场营销学、市场调查与预测、市场营销策划、消费者行为学、商品流通学、价格学、广告学、商务谈判、销售渠道设计、推销理论与实务等专业理论、训练综合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锻炼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4、开展顶岗实习要求学生完全利用节假日、寒暑假、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在市场营销专业教师的指导和组织管理下进行,专门到工商企业营销一线的业务岗位上直接参加有关业务活动,培养并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推销能力、市场开拓能力,磨炼学生的心理素质与团队意识,促使学生真正成为会推销的应用型营销人才,使学生能比较全面地了解企业的产品知识、企业概况、行业市场环境、岗位职责、业务工作规范等,突出培养学生的产品鉴别能力、市场调查能力、推销能力、谈判能力、与人共事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营销顶岗实习帮助学生获取一定的营销阅历和实践经验,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是就业前的试岗,为毕业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提高人才素质市场营销专业人才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灵敏的观察能力、较好的自我驱动力、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正确的道德规范等。这些都是现代企业对市场营销人才的基本素质需求。在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这些素质应该成为最受重视的培养目标。在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塑造和培养,努力使学生成为具有正确价值观的人,对于学生的不良习气和行为要及时纠正;要通过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规范,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要通过团队训练等形式,培养学生坚强的性格和良好的自我认知能力;要通过挫折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自我驱动力和自我约束力;要通过心理学课程的讲授,提高学生对事物和人性的观察能力。同时要通过丰富的业余活动和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身体素质。 作者:王迪单位: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职校市场营销专业论文 一、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文化建设现状及问题分析 1.有才无德。俗话说:“无德无才是‘废品’,有德无才是‘半成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有德有才是‘精品’。”大学生群体中屡屡出现的缺乏道德的事件,无不给我们教育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在学校教育中,尤其是高职院校的教育中,面对这些人生观,价值观还不够健全甚至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学生,我们一方面着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如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另一方面还应该加大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当今社会中,市场营销从业人员的不道德的行为种类繁多,如出卖商业机密、违规跳槽、随意宰客、制售假货、骗买骗卖、非法传销、以次充好、变相涨价、虚假广告、传播不健康的价值观等,我们的学生在踏入社会后,如果没有坚定的信仰和良好的道德,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做出有悖于社会道德的事情。这样,我们在把技能型人才输送给社会的同时,其实也等于把危险带给了社会。 2.有技(术)无品(位)。品位指对事物有分辨与鉴赏的能力。它是个人形象的展示,是内在气质的复出,品位是人生价值的体验,品位是道德修养的内涵,品位是各种知识的综合。高职院校一直强调对学生专业技术的培养,教会学生实际应用技能。但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营销工作看似是面对商品的工作,但实际却是面对人的一种工作,在与客户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中,我们更多的要靠个人的魅力博得客户的信任,建立起长久的合作关系。在营销工作中,销售人员与顾客沟通时所产生的影响力和信任度语言占7%,语调占38%,视觉占55%。一直以来,在我们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的教育中,重视对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职业技术的培养,却忽视了对学生“个人品位”这种隐性素质的培养。这就导致我们培养出的学生,能够夸夸其谈,却难以给顾客留下良好的印象;能够成交,却很难有固定的客户资源;能够做简单的销售工作,却不能从事复杂的销售工作。因此,个人品位的缺失会影响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就业质量以及未来的职业发展道路。面对高职市场营销专业教育的现状及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高职市场营销专业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高职市场营销专业文化建设的作用与意义 1.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多种(综合)能力,使得高等职业教育真正做到教书与育人的完美结合。只有技能传授的教育不是真正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文化具有文化浸润的育人功能。良好的专业文化不仅能愉悦身心,提高专业素养,还能增强职业意识、专业技能,同时也使组织能力、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得到了锻炼和培养。这样能够真正做到教书与育人完美结合。 2.有助于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使学生德才兼备。从某种意义上说,职业教育就是一种就业教育。但要真正实现在这种“零距离”就业,除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零距离”,还要重视职业道德与素养的“零距离”。从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长远性来看,市场营销对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现代市场营销人才的素质构成应该包括以下儿个方面:一是品行素质;二是基本工具运用;三是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四是综合能力,即生存发展能力、自我学习能力、实践创造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市场营销专业文化的建设,可以让学生潜移默化的认同不同职业岗位的价值理念,逐步确立职业目标,自觉提升职业素养,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守纪、诚信、合作等优良品德的受企业欢迎的人才。 3.有助于培养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人文精神,使学生既有技术又有品位。人文精神可以从根本上启发、启迪社会上每一个人的自信心、自尊心和自强不息的人生悟性、人生动力,启迪、启动人的自重、自爱,以及人们关注的人生追求和人生价值。加强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文化建设,有助于学生增强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提高学生的个人品位,为学生在职业道路上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高佳燕单位: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专业论文 一、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应用型本科院校都非常重视市场营销专业的实践教学,对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不断进行改革与调整,目前的实践教学内容和形式总体上有一定的效果,学生的基本能力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这些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困难,从而使实践教学活动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1)缺乏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查阅国内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发现大多数院校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向、课程设置、实践教学雷同,缺乏特色,在实践教学体系设置上缺乏整体性。一是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脱节。二是实践教学环节缺乏系统性。三是实践教学环节缺乏对具体市场环境的设定,基本上停留在市场营销专业的优秀能力、必备能力培养,没能很好地结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需求,体现差异性。四是课外培养环节欠规范,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缺少文化氛围的建设和支撑,对课外培养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设计,忽略了对学生的个性化的培养。 (2)实践教学内容设置缺乏系统性。从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内容来看,实践教学内容缺乏系统性,前后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缺乏内在联系,各自独立,导致不同实践课程之间内容上有横向的交叉重叠现象。认知实习、市场调研等巩固学生基础知识的环节过多,而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创新性的营销策划、组织实施等综合性实践环节偏少。市场营销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计划、实验指导书、实验任务书和实验项目在制订与设计上依据教材内容进行制定和设计,没有很好地与社会需求、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不能真正起到培养应用人才的作用。 (3)校企合作实施欠规范。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进行校企合作,在培养市场营销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实践教学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中,校企合作的模式收效甚微。实习基地只能起到保证实习场所的作用,就目前的市场营销业务实习来看,主要是配合企业做产品的销售,很难从分析、研究市场开始介入企业,也无法从调查分析到制订策略、策略实施、营销控制等营销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营销实践。在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上,管理定位不明晰,缺少专门、明确的建立和管理部门。实践基地有的是院系领导联系企业建立,有的是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联系企业建立,有的是指导教师自行联系企业建立,而且大多凭借私人关系,不能保证实践教学的稳定性,也不能达到规范管理、资源共享。实践基地建立之后也没有专门人员进行保持和管理,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实践教学的实施。 (4)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有待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如何,教师起着很大作用。目前市场营销实践教学环节教师存在的问题:一是教师自身实践能力欠佳,缺乏营销实践经验;二是学校缺乏对教师的实践培训。这就使得教师在指导学生实践训练时往往会感到力不从心。实践教学相对于课堂教学更难开展,进而导致实践教学整体效果欠佳,学生实践能力得不到有效培养。另外,实践教学的管理和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实践教学过程管理不规范,教学过程中缺乏考评机制和保障机制,实践效果的考评机制的主观性随意性较大,不能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等。针对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在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中不是缺乏实践教学环节,而是没有从实践教学的培养目标进行整体实践教学设计、实施和管理。市场营销应用型本科实践能力的培养需要进行系统化设计和组织实施,才能有效达到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目的。 二、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思路 针对目前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市场营销专业的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状况,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改革设想: 1.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构建系统性的实践教学体系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优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整合实践教学内容,强调知识的运用,进行系统性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市场营销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要根据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专业的定位,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实际需求及企业对人才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要求,培养市场营销人才的特定营销能力。首先,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分析每项能力的形成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及实现路径,从而制定相应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实验)教学大纲。其次,在实践教学设置中突出针对性,突出技术领域,满足市场营销职业岗位群的需要,重在培养能够在生产工作现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再次,在专业培养计划的课程设置基础上设置课程体系,根据对营销人员职业能力的分解,安排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以及相对应的实践教学环节。最后,实践教学内容的设置体现适应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进步,新的学科知识取代旧的学科知识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因此,在实践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不仅要以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出发点,更要以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为着眼点,要把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渗透到实践教学中去,体现出先进性和适应性、科学性,如当前的电商营销、微信营销。在综合素质的培养上,加强营销实战氛围,可以利用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科优势,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等,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毕业后的适应能力。 2.校企合作,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市场营销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要真正懂得市场运作,尽管目前与企业合作还存在很多困难,但学生最终要走向社会,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是培养应用型市场营销人才必须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学校培养和企业培训相结合,一方面校方可以定期邀请企业界人士来校为学生作报告,了解企业对学生在实践能力方面的要求,并根据这些情况及时进行实践教学设置的调整。另一方面在专业能力培养环节可以由企业与学校共同指导完成,专门针对某企业的某方面开展特定的营销活动,如产品促销、市场调研、市场销售等,请企业人员参与对学生进行指导。学生能通过实习了解企业产品知识和相应的营销技能,更容易适应营销岗位工作,在市场上增强竞争力。同时,学生在实习中能够发现企业存在的某些营销问题和经验借鉴,为以后的毕业论文真题真做提供信息来源。 3.改革教学方式,实施项目化管理本科教育的应用型人才是复合型人才,不仅要具有营销专业能力,还必须具备潜在的创业能力。应用型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培养,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把实践教学作为一个整体项目来进行考虑,将实践环节按项目进行设置和管理,注重能力培养的全过程管理与实施,以保证整体实践目标的实现。在总体设置上按单项能力、综合能力、创新能力及内在的逻辑关系,循序渐进地进行设置。从专业课课程能力训练向营销综合能力培养的系统化发展。每个实训环节的设置都要考虑到每项能力培养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实训项目与指导教师的配比。如市场调查专项实训,专门训练学生的市场分析与判断能力。在每个专业方向中增加综合实训环节,综合运用方向课的所有课程知识训练实际操作能力。如对营销活动方案设计和策划,考查学生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对市场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市场维护、销售管理等方面进行单独的分项教学、专项培养,从全局出发形成培养学生专业能力的实践教学课程群。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和行业背景等资源优势开设特色平台的专项训练,在人才培养上体现行业化、差异化。实践教学项目化的实施和管理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组织协调能力,更能体现综合知识的运用和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实践教学改革能否取得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就市场营销专业而言,在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实践教师的缺乏。实践教师的缺乏导致实践教学模式不稳定、实践教学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实践教师队伍应该由企业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和专职实践指导教师构成。前者主要负责设计实践教学计划和各类实际业务训练,后者主要负责对营销实践的实时指导。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指导教师在师资培养方面,要给专职实践指导教师提供相关行业挂职锻炼的实践机会,一是进行教师进修与培训。定期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通过在企业的实践锻炼,积累教师的实践经验,丰富实践教学内容。二是请进来。聘请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营销界的精英人士来校指导教师进行实践性教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设实践教师队伍。三是通过校企合作、项目带动的方式,鼓励专业教师多参与企业的各种营销策划和咨询等工作,密切专业教师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做到教学和实践的相互促进。通过营销实践的培养,市场营销专业教师可以积累实践经验,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积累实际案例,既可以丰富教学内容,又能够提高实践环节的组织协调等能力,进而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实现市场营销专业实践环节的良性循环。市场营销是一个实践性强的专业,致力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其实践教学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围绕着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采用不同的形式、从不同的层面,循序渐进地对学生进行培养,企业、学校、教师、学生多方面合作,构建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协调发展、体现特色的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符合社会需求、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作者:欧海燕单位:蚌埠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营销专业论文:基于营销能力培养的金融专业论文 一、高校要侧重于培养金融营销人才 第一,金融营销人才是直接面对客户进行服务的,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阶级的客户要有不同的方案和对策,这就要求金融营销人才拥有丰富的金融知识和营销技巧,才能满足人们对于金融方面的各种要求。高校要在学生在校期间,加强学生相关的实践培养,不光要让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更要学以致用,在实践中认清自身缺少的能力,以便更好的掌握专业技能。 第二,高校金融专业对于培养优秀的金融营销人才具有十足的优势,课程的制定不会有较大程度的变动,金融专业可以保证教学质量,及时对教学体制改革提出相应对策。高校的教学机制更为灵活,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进行调整,实施起来更加迅速有效。 二、高校培养学生加强金融专业营销能力的必要性 金融行业对营销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对于求职者来说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现代的社会经济发展中,营销能力是企业间竞争的优秀,营销的成败将直接关联到金融企业的发展,也会间接的影响社会经济的整体水平。培养大量的高素质的金融营销人才将会促进人才培养的教学体系,提升人才培养的整体效果。培养学生的金融营销能力是金融行业的需要。金融企业能否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中更好的生存,要看是否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营销团队。现今拥有娴熟营销技能的人才远远跟不上金融行业的需求,金融行业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遭受着人才短缺的煎熬。高校只有加快对期货、银行、信托、理财公司等金融机构人才的培养,才能体现拥有金融专业教学的价值。 三、高校培养金融营销能力人才的调整教学方案 高校的金融营销培养方案和教学方向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行业需求进行客观科学的调整,这是高校开展金融专业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为适应改革开放之后的国内金融市场建设,金融专业对于人才的培养目标从计划模式改善为整个金融市场培养。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不断接受着全球挑战,金融专业开展的教育也从封闭式的国内金融转变为面对国际的金融服务。二十一世纪之后,金融营销能力的培养要逐步适应金融服务个性化、多样化的要求,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高校的规模在不断扩大,只有结合学校自身教学优势和特点,才能为我国的金融行业提供人才保障。实际上,高校在教学中开展金融专业课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忽略了金融营销专业化的特性,在课堂上只是讲解市场营销的内容,并没有结合金融理论知识,一些金融专业类的书籍没有专门针对金融营销能力进行编排。金融营销专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若是不能好好掌控基本理论就不会活学活用,为以后的营销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对于培养专业人才的挑选存在一定的错误观念。高校主张培养金融营销能力人才就必须要以高学历的学生为基础,对于一些研究生、本科学历的学生会加强教学,而对于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学生就会忽略这方面的培养。这种做法是不对的,高校在开设金融专业的过程中不要只追求高层次,要实事求是将目标定位在学生能力上,不要有特殊标准,这样才能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建设更为完善的教学体系。四、结束语 四、结语 总而言之,高校金融专业要重视培养学生金融营销能力,这是一项需要在实际教学活动中不断完善和提升的责任和义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加强这一方面的培养,不仅是为学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也是为社会源源不断输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做出贡献。金融专业的开设要根据实际教学活动进行及时的完善和调整,要加强培养学生的实践性,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实践机会,不断完善自身技能。高校对学生金融营销能力的培养要具有前瞻性,时刻关注国际金融的发展趋势,要以市场需求作为向导,不断更新人才培养教育的模式,综合提高专业学生的素质,为金融行业提供全方位金融人才。 作者:邸汉峰单位:人民大学 营销专业论文:结合会计专业的营销理念论文 1、会计实践基地的“产品”特征 1.1操作情境的真实性。 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的“产品”即会计服务,学生所从事的应该是真实情境下的会计服务活动,比如,根据真实企业的原始会计资料,制作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为企业提供银行结算、纳税申报等服务;在已经形成的真实会计资料基础上,开展模拟内部审计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会计软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等等,而目前诸多会计专业工学结合模式下,这种真实情境下的服务活动不可能成为现实。 1.2劳务成果的模拟性。 尽管会计专业学生所提供的工学结合活动成果是真实情境下产生的,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尽力做好的,但受制于学生业务能力、认识水平等不足,往往会存在一些瑕疵和错弊,其劳务成果并非最终服务成果,需要经过权威人士审核、修正后,方能具有实际效用。因此,就其劳动成果的社会效用而言,“初期产品”是模拟的,这是学生工学结合所提供的劳务区别于真实会计服务公司的主要特征。 2、会计工学结合的价格特征 会计专业工学结合有低价甚至免费服务的价格优势。通常情况下,会计专业的工学结合往往表现为高成本、无收益甚至负收益。企业的逐利性与学校的公益性之间历来就是一对矛盾,在经济社会中,企业首先是“经济人”,在保障自身商业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履行社会责任。会计专业的工学结合不象机电、服装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一样,能缓解企业的“用工荒”,直接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反而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开支,如由于学生对企业文化、劳动纪律和业务流程都缺乏了解,接收会计专业学生进企业短暂实习,企业必然要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业务辅导,不仅打乱了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还要付出大量的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因此,缺少校企利益共享的长效运行机制,导致财会专业开展校企合作,组织工学结合举步维艰。而转变工作思路,将企业会计资料带到学校,由学校教师负责管理,在企业外部提供服务,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增加企业的管理负担和人力成本,还可以少收,甚至不收服务费,从经济效益方面对企业将有吸引力。 3、会计工学结合的渠道特征 3.1会计专业的工学结合在企业、行业推广有局限性。 作为涉世未深的学生,即使在校内实训室经过规范的模拟实习,初次接触具体会计业务,也难免出现差错,并很可能发生有意无意泄漏商业情报的问题,但会计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要求不容许此类问题出现。因此,企业、行业对接受大批财会专业学生工学结合存在天然的抵触。 3.2会计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的个别化特性。 与劳动密集型行业不同,会计岗位有个性化、稀缺性特点,某个具体单位对会计服务需求极为有限,且专业程度较高。因此,会计专业学生的工学结合历来以熟人介绍、老乡介绍、亲属介绍等较为原始的私人推荐方式为主,真正由学校推荐的占比不高。即使学校组织,也往往把会计专业的学生安排到商场、大型企业的收银员、保管员等岗位,其岗位意识和专业技能根本得不到应有的体验和提升。 4、会计工学结合的促销特征 4.1传统的校内模拟实训有封闭性的特点,制约了会计专业学生的工学结合向社会推广。 一般而言,财会专业学生都在校内实训基地完成临岗认识实习、课程单项实训和综合实训,但这些实训缺乏仿真性、针对性。一方面,模拟实训的业务不全面,情境不真实,难以体会到真实的会计岗位分工,且业务类别单一,不能反映现实企业会计核算中各种繁杂的经济问题,学生只能完成相同的全套账务处理,难以达到预期角色和情境双仿真效果;另一方面,学生在实训室内无法与客户开展交流,没有与财政、审计、工商、银行、中介等部门、行业发生业务关系的真实情境,学生与人交往能力无法得到全面训练。因而,社会并不认可学校的模拟实训,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还得由单位实施岗位培训,影响了毕业生的口碑。 4.2专业教师存在院校化倾向。 目前,职业院校财会专业教师大多毕业于大学财会专业,大多并未从事过财会工作,对真实岗位要求不十分了解;再加上财会专业知识的更新十分迅速,仅凭大学阶段的知识积累已经远远跟不上现实会计岗位的要求,专业教师不能胜任指导工学结合的“师傅”这一角色,影响了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的推广。 5、会计工学结合的权力特征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人员的主管部门,在本地会计教育资源整合工作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 5.1区域会计教育规划决定包括工学结合在内的会计教育重大问题。 财政部门负责本地财会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在财会教学实训基地建设方面有充分的发言权,在专业师资建设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5.2会计学会能整合会计教育资源。 各地会计学会由财政部门牵头组建并运作,在多大程度上容许职业院校介入学会工作,将决定职业院校在区域会计教育资源整合中所发挥的作用。 5.3财政部门对于工学结合能否实现全真模拟拥有决定权。 全真的工学结合势必突破传统的会计管理模式,考量会计业务管理部门的长远眼光和全局思维。因此,当地财政部门的政策扶持,决定了会计专业工学结合能否成功创新。 6、会计工学结合的公共关系特征 6.1高端从业人士的业务指导决定模拟会计专业工学结合的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记账公司、会计软件服务公司集中了大批行业精英,如职业院校能从这些机构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实践指导教师,将助于提高学生的服务能力,也对业务拓展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6.2行业、政府会计主管部门、重点企业为工学结合提供目标和落脚点。 行业、政府会计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掌握着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会计岗位信息及会计人员信息,对会计岗位需求有充分的发言权,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必须体现在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上。 作者:邱训泉张存江单位:江苏省如东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如东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高职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论文 摘要:重庆科创职业学院的高职教育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基本明确了“理论够用,重在实践”的发展主线,调整了人才培养模式、改善了实践实训教学条件。但由于各种因素限制,目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教师缺乏实践经验,对企业、市场实际了解较少,教学内容浮于理论;有经验的行业专家难以聘请;实践教学流于形式等。要真正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必须对现有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整合目前的教学资源,构建有效的可操作的实践教学模式。 关键词:市场营销;实践教学;策略 从近年的人才需求状况看,用人单位的营销人才需求量始终居于前列,但从其反馈信息来看,用人单位对我院营销专业毕业生满意度并不高。造成该结果的原因主要是我院实践教学薄弱,学生在学校参与的实训、实践与企业实际联系不大,毕业生缺乏经验,进入企业之后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因此,构建一个适应市场需要的、能培养学生营销实战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重庆科创职业学院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分析 1.教师素质方面 从我院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该专业专职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的年轻教师,他们的理论专业知识较全面,但实践经验普遍不足。另一方面,有经验的行业专家由于时间安排及课时费用等原因,难以聘请。因此,从整体来看,现有教师的实践教学经验严重不足,难以承担实践教学任务。 2.实训项目设置方面 我院市场营销专业校内实训一般包括市场调查、商业活动策划、现场推销等,这些实训都要求学生对企业实际有一定了解才能真正起到作用,但学生由于缺少与企业打交道的机会,在问卷的设计、方案的制定等过程中都更多的是网上查阅资料,校内实训流于形式,学生敷衍了事。 3.教学方法方面 目前,我院广泛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传统的讲授法、案例分析法等。这些方法更注重理论知识的介绍,对学生技能的掌握和提高收效甚微。有部分教师尝试采用角色扮演法,设置情境将学生代入其中来进行理论知识到实践技能的转化,但单纯的模拟对学生的吸引力仍然不大。 二、完善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策略 1.“两条腿走路”,提高教师实战能力 即一方面鼓励中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全国的资格认证考试,形成“双师型”“多师型”的教师队伍;另一方面,鼓励营销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习、挂职锻炼,让教师能够真正掌握推销、调研、客户服务等营销专业所需的一般技能。 2.改进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 首先,教学过程中可采用其他学校已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教学法和企业全程营销运作模拟。该方法是以实际的项目为对象,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项目进行资料的搜集和选择,通过小组协作共同完成项目任务。教学过程中先由教师对项目进行分析、分解并示范,然后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及操作。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师仅仅起一个指导和辅助的作用。分组讨论并自主决策的教学方式能较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最大限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从而提升学生团队协作、人际沟通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3.调整实训项目,落实实训成果 目前的实训项目操作中大多数学生由于缺少资料,更多的是网上查阅甚至杜撰,实训收效甚微。可由学院出面与校企合作的单位联系,学生实训时以合作单位为依托,所需资料由单位提供,学生的实训成果如方案策划、现场推销等都在单位实施,一方面让学生感觉自己所做的实训工作有实际意义,一方面通过实际验证来检验学生的动手能力。 4.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模拟实训室的建设 模拟实训室是实践性教学体系得以实施的基本载体。目前我院建有商务谈判、推销、电子商务等有关课程的实训室,但实训能力、实训效果却存在较大差异。应该说,普遍不能真正完全满足教学需求。因此学院应加大投入,尽量完善营销专业实训室。在实训室的建设上,应突出环境的仿真性,实训室所需设施设备应与全程营销运作模拟所需条件一致,力争学生在实训中能够真正完成客户接待、服务提供、异议化解、开票、收银、打包等一系列工作流程。 5.深化校企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 目前我院校企合作的企业数量充足,但学生普遍反映实习工作与专业不对口,基本都是进工厂,上流水线,对经验的积累起不到直接作用。也有部分学生进入人人乐等卖场实习,但实习时间较短,对工作流程还未熟悉实习就已结束。因此,学院应在校企合作的企业选择上下功夫,争取更多商业企业的配合,建立营销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实习岗位,同时可在校企合作的企业中选择合适的人员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真正掌握营销技能。 6.依托创新创业科技园,创造兼职机会 以学院双创项目“永川大学生兼职网”为平台,为学生提供有偿且有针对性的兼职机会,利于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改善人际沟通能力。 作者:龙娟 单位: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高职营销专业毕业设计论文 一、当前高职院校营销专业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 (一)毕业设计选题空泛,不能显现其实用价值 高职学生在毕业设计选题方面存在的问题首先是选题过大,过于理论化;或者涵盖面过广,盲目追求大而全,想从高层次、全方位的角度研究问题,而忽视了自身的实际水平,结果无法深入分析与探究。例如,有学生将毕业论文选题定为“我国现有宏观经济条件下的市场营销策略研究”,这样的题目高职学生根本无法完成。其次,部分学生选题过于陈旧、空泛,不能很好地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是从百度搜索到的,就是参照往届学生曾经选用过的,这样既无实用价值,又容易导致重复抄袭嫌疑,大大降低了毕业设计的质量。例如,有学生将毕业设计选题定为“某某品牌研究”“常用的促销方法研究”等,这样的选题毫无新意,毫无价值,根本无法深入进行分析。 (二)毕业设计时间安排欠妥,学生不能充分准备 当前大部分高职院校将毕业设计安排在第六学期,这个学期既是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的顶岗实习阶段,又是学生寻找适合的单位准备就业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绝大部分学生都会为自己未来的工作岗位奔波,或者忙于实习工作,几乎抽不出时间来精心准备毕业设计。这样的教学安排对毕业设计而言是不妥的,学生难以充分准备,最终会导致毕业设计流于形式,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三)学生自身基础薄弱,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 目前高职院校的许多学生由于进校时的整体基础比较薄弱,虽然在校时期学习了理论知识,但是不少学生还是无法熟练地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完成毕业设计任务,导致其最终的毕业设计没有设计,仅仅是在网络资源的基础上,剪切、复制加粘贴完成毕业论文,几乎很少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从笔者多年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的教学实践来看,有的学生选题盲目,不切合实际,甚至不听从指导老师的意见,最终根本无法完成任务;有的学生对于网上收集的资料自己不加整理,交给老师去删除整合;还有的学生完全抄袭他人成果。这显然与完成毕业设计的初衷相背离。 二、基于校内综合技能实训的营销专业毕业设计创新策略 基于校内综合技能实训的营销专业毕业设计创新就是将毕业设计与学生在校学习过程中的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紧密结合起来。 (一)将毕业设计与校内综合技能实训 “捆绑”市场营销专业的综合技能实训通常包含市场调查、广告设计、促销设计、销售活动、陌生拜访、产品推介、营销策划等多个项目,一般都可以借助于校内的实训场所开展这些项目的实践活动,通常会集中在第四、第五学期进行。将营销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与其所开展的校内综合技能实训“捆绑”,可以结合其未来职业岗位要求,以职业能力、就业与创业能力培养为抓手,打破传统的文科毕业设计所写论文无实质内容、无真实感受的格局,通过分项目分阶段的实训活动,使学生能真正从实训中获得感悟,提升专业能力,从而使毕业设计与专业学习及实践真正融合到一起。 (二)限定毕业设计形式 国家对高职教育的要求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这使得高职教育明显不同于本科教育,因此对于高职院校而言,毕业设计更合乎要求。但是毕业设计本身又更加适合理工科专业,这类专业学生可以结合某种工作背景和条件进行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计或者生产方法设计以及实验设计等,其毕业设计的成果一般就可以直接用于生产,对企业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对于文科类专业而言就不能直接把上述毕业设计完全照搬过来。因此,营销专业的毕业设计形式虽然还是写毕业论文,但是对毕业论文的写作有所限定,要求学生结合学习过程中的实训、实习活动项目来写,强调既要有“设计的过程”,又要有对企业直接有效的“内涵”,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的同时,要将曾经完成的“项目成果”作为附件附在论文的后面。这样既体现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又展示了对企业有用的“项目成果”,使毕业设计更加符合高职教育要求。例如,某学生在写《对‘小米’移动电源市场调查实训活动的反思》一文时,将“小米”移动电源的市场调研方案、调查问卷和调查报告,以及开展“小米”移动电源市场调研活动的心得体会等文本材料作为附件附在了论文的后面,对论文起到了佐证作用。 (三)重新安排毕业设计的时间 重新安排毕业设计的时间,是将毕业设计的进程安排提前,也就是把最后一个学期的毕业设计提前到第五学期来进行,这样做就避免了时间安排不合理的弊端。同时这个“提前”还包含将毕业设计与实习、实训相结合的理念提前灌输给学生,通常从第四学期分阶段、分项目进行专业的综合技能实训开始就让学生进入毕业设计的“预备阶段”,通过实训项目导师的宣传教育,让学生带着要为毕业设计积攒经验、积累资料的心态去开展综合技能训练。 (四)规范毕业设计的选题与论文写作 当毕业设计与综合技能实训相结合后,学生的选题就必须围绕实训、实习活动的项目确立,不再是天马行空、随心所欲的。以笔者所在学院为例,其营销专业的学生在第四、第五学期围绕市场营销综合技能实训分别进行了市场调查、广告设计、促销设计、销售活动、陌生拜访与产品推介、营销策划等几个项目,开展实训活动,活动中要求学生记录相应的实践资料、撰写相关报告、提交心得感受等文字资料,并进行汇报交流,接受导师的询问。学生选择毕业设计选题时必须选择上述实训项目的某项实践活动作为自己的毕业设计课题,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地确立了毕业论文的写作主题。例如,“对‘蒙牛优益C’乳酸菌饮料广告策划方案的思考”“对‘小米’移动电源市场调查实训活动的反思”“对‘雪菲力’盐汽水促销实训活动的探究”“对‘雪菲力’盐汽水产品推介实训活动的思考”“关于‘百事可乐’校园促销方案设计的反思”等都是源自于学生所进行的广告策划方案设计、市场调查实训活动、促销方案设计及促销实训活动和产品推介实训活动。同时在毕业论文写作上,要求学生必须结合前期所开展的综合技能实训活动过程而写作,从某一实际活动出发,就自己在前期实训活动中某一个实训项目展开论述,从实际的操作过程写起,在阐述自己的实践步骤基础上,详细地分析前期活动的收获与不足,最后再升华到对同类产品或企业开展类似活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避免了论文写作落入俗套,使论文真正有内涵和实用价值。 (五)专业指导教师项目化负责 专业指导教师项目化负责是指专业指导教师既要负责学生的实习、实训活动,也要负责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工作。通常,每个专业指导教师负责两到三个实训小组的校内综合技能实训、实习活动,全程参与学生的所有项目活动,并跟踪负责相应学生的毕业设计指导工作。由于专业指导教师参与到学生每一个项目的实践中,对学生所完成的各个项目情况熟悉,对学生的所有活动起着监控与指导的作用,所以对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完全得心应手。 三、基于校内综合技能实训的营销专业毕业设计创新注意点 (一)学校制度配套 学校必须有制度配套,规范毕业设计流程,从学生选题、收集材料、拟定论文提纲、写出开题报告、开题、写出初稿、反复修改、定稿到打印并上交资料再到最后的答辩环节,要求具体、规范明确,环环紧扣,层层落实,使学生和指导教师都明白什么时间应该干什么、怎么干。同时建立严格的指导教师指导检查制度,以系部为单位督查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情况,以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 (二)专业实训配齐 必须重视校内与校外的实训基地建设,配齐校内必要的专业实训设施、设备,从数量和质量上保证专业实习、实训活动能满足学生的毕业设计需要。 (三)指导教师配备 在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配备上,应该选取有责任心、有实践教学经验、有论文指导经验和学术素养的专业教师,这样的指导教师既能进行综合技能实训的指导,又可以进行毕业设计的指导。当然,学校也应该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企业兼职、高校进修,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与职业素质以及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的能力。 (四)学生个人配合 基于校内综合技能实训的营销专业毕业设计创新的关键是学生的配合,学生是否重视毕业设计,能否很好地参与实训、实习活动,能否自觉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实践活动,都决定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成效,所以学生的个人配合很重要,这就要求学生平时应努力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写作能力,以完成毕业设计任务。 总之,基于校内综合技能实训的营销专业学生毕业设计创新,提高了学生的写作水平,强化了学生资料收集整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归纳总结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也提升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作者:汪彤彤 单位: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论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的特点分析 (一)农产品的特性 1. 耐用消费品能通过外观和功能设计轻易实现差异化,消费者无法用肉眼进行识别其内在的品质,因此更容易被假冒。另外,农产品还具有鲜活易腐、生产季节性等特点,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状态不稳定。 2.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风险性特别高。工业经营活动面临的更多的是市场风险,且可以凭借生产过程的可控性来对付或削弱。然而,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却要承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农产品的生产周期长且是一种以生命适应自然的复杂过程,生物生产过程中及自然力量的多种不可控因素使得农产品产出水平难以保持均衡,伴随而来的是农产品市场风险,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风险性特别高。 3.农产品的市场需求缺乏弹性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策略难以把握。与工业品及服务性商品不同,农产品的市场需求缺乏弹性,因此,在从事农产品市场营销活动过程中,价格操作的选择余地有限。而且,受农产品生产周期长的影响,农产品市场供求变化对价格的反应存在滞后性,当期的生产计划无法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准确的市场调研和预测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营销能力要素 市场营销这一事物来自西方,产生和发展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新兴的市场经营主体,其市场营销能力发展尚处于初期。借鉴已往对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的研究成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的特点分析,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原由和农产品市场竞争的要求,本课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营销能力要素势必在层次性和严谨性等方面有别于企业市场营销能力构成内容,主要包括市场营销认识能力、信息能力、产品能力和销售能力这四个方面。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的现状分析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的具体情况如何?本课题用上门走访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海宁市辖区内75个省市县三级示范合作社进行了调查,并对此展开了分析。 (一)市场营销意识较强但认知模糊 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不适宜的行为产生于错误的知觉和解释,要改变人的行为,就要首先改变人的认知。从调查情况来看,虽然所有的调查对象都认为“市场营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因素”,但绝大多数的人都对市场营销的认知是模糊甚至是错误的,调查中84.6%的人认为“市场营销即市场销售”,仅15.4%的人能知道“市场营销不同于市场销售”且也不能准确地说出市场营销的正确涵义。这就直接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把营销活动的重点放在后期销售而忽视了前期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理论告诉我们,只有根据市场需求来生产产品,才能确保适销对路,掌握市场的主动权,忽视了前期市场营销,盲目跟风,就会造成供过于求,难以确保产品成功销售。尤其是农产品的市场需求缺乏弹性,如前所述,更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准确的市场调研和预测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二)信息获取能力较强但分析预测能力不足 市场信息对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市场信息的收集也相当重视。调查中,61.5%的人表示对市场信息“非常了解”,38.5%的人“不是很了解”。然而,市场信息的收集不是目的,关键是对信息的分析与预测。事实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市场信息的了解是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的,即其分析与预测能力相当欠缺。首先,从信息收集的渠道来看,其收集的信息是散乱的、滞后的。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获取渠道是网络和销售市场,而网络信息往往比较庞杂、散乱;销售市场又由于其中间渠道过长、相关利益群体过多,农产品的供需信息流通不畅且反应滞后。其次,从信息收集和分析人员来看,其非专业性导致市场分析预测能力不足。调查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基本上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根据销售情况大概决定,所谓的市场分析预测纯为经验判断。 (三)产品开发无忧但标准化程度较低 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成及其服务内容来看,农产品的开发不是其主要功能,产品标准化应是其关注的重点。调查结果也显示,77%的合作社产品都为外面引进。优质的产品质量是取信市场的根本,而要保证产品质量就应实行农产品标准化,有学者认为,我国农产品品牌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是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从调查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标准化程度很低,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的仅占6.8%。当然,这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家庭承包经营决定了农产品的分散经营而难以集中管理。同时,农产品作为一种非加工产品,外形尺寸和内在的品质很难统一,更难进行人工控制。但也不是不能,袁花镇南方梨专业合作社因为社员同村,集中生产管理,实行产品标准化生产,严格掌控产品质量规格,并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品牌营销,取得了极好的市场效果。 (四)产品促销方式丰富但销售渠道有待创新 产品销售一方面要求向消费者及时传递产品等信息即产品促销,另一方面还得给用户提供便捷的购买途径即销售渠道。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市场营销的认知停留于产品销售,所以这方面的能力还是较强的。 三、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教育培训,增强其市场营销认知能力 思想决定行动,认知决定高度。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营销能力,首先就得增强认知能力。事实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能主动学习的极少,仅15.4%的人自发参加过学习培训,绝大多数的教育培训都是政府机构组织的且每年参加的次数也不多8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次数少于3次且没有多于3次的。而对于市场营销知识与能力的培训也未能达到全覆盖。调查发现,只有38.5%的人参加过市场营销知识与能力的教育培训。因此,建议政府部门首先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知识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搭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锻炼平台,解决其人才匮乏状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最需要的是人才,最缺乏的也是人才。调查中问到“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的因素”时,83.3%的人认为第一影响因素就是“人才”。确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环境和待遇条件较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因此,建议政府搭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锻炼平台,为其输送“新鲜血液”,配备人才。比如,可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初任公务员的基层实践锻炼点,或者比照“大学生村官”政策,鼓励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践锻炼,也可以让现任的“大学生村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兼职“社官”,等等。这些举措在为大学生村官提供良好发展平台的同时,恰可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匮乏状况。当前,有些地方如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舒洪镇已将这一做法落到实处并取得明显成效,其他地方可予以借鉴。 (三)开拓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提升其产品销售能力 网络销售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49亿,这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广阔的网上交易市场。事实上,2013年仅阿里平台上完成的农产品交易额就高达500亿元,2014年有望达到1000亿元。而且,与传统的营销渠道相比,网络销售可以冲破时空的界限,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产品信息更直接地为客户所了解,促进农产品买卖畅通,提升销售总量,更能去除中间经销商的信息传递,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更加及时、准确、完整地把握市场信息动态,做出未来发展方向的预测和调整。网络销售可以是自建网站或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但调查结果显示,建有网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有16%,采用网络销售的仅为8.3%,这一方面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网络销售意识还不强,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网站建设能力较为欠缺,网站的营销功能尚未实现。要实现网站营销功能,网站建设就应当包括八个方面功能模块:品牌形象、产品、服务展示、信息、顾客服务、顾客关系、网上调查、资源合作、网上销售。 (四)打造“一村一品一社”产业发展模式,提高产品的标准化程度 农产品的标准化,不仅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及其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也是农产品市场需求和营销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农产品的标准化关键在于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实现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的最佳途径是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使基地生产从一开始就纳入标准化轨道,使生产过程变为标准化流程,运用标准组织生产,让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但农村家庭生产经营的分散性直接阻碍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一村一品建设的有机对接,打造“一村一品一社”产业发展模式,能有效打破地域空间限制,推进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带动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快农村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因此,建议政府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政策扶持等措施加以引导。 作者:王亚芬 单位:中共浙江省海宁市委党校 营销专业论文:专业建设市场营销论文 1市场营销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 1.1专业认知不足通过连续几年对高校招生情况的了解,在普遍的考生和家长意识中,对于市场营销的专业理解还是非常狭隘的,仅仅单纯的理解为学习推销等相关知识的专业,今后的就业方向局限在企业的“销售人员”层次上。所以大部分的家长不甘愿让考生在选择专业时就选择就业层次相对较低的专业,这也是市场营销专业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的最大的难题。 1.2资源充足、特色不足在市场营销专业的建设上,普遍的高校添加了能够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软件设施,同时在师资的配备上趋近于完善。在人才模式的培养上,讲求校企间的合作,让学生在未走向工作岗位之前,就开始到企业中进行专业岗位的历练。这既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为高校在市场营销专业的建设方面提供了企业的支持和帮助,能够准确的掌握企业对专业人才的要求,有利于高校更好地进行专业人才模式的制定。但是,市场营销专业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各高校又迎来一个崭新的问题,即专业缺乏创新性,各高校的专业建设内容大致相同,充分注重与企业的合作关系,无论是校外实践基地的建立,还是将企业引入校内的产业园区,都将对专业学生的实践内容作为市场营销专业发展的重要依托,专业建设内容和专业方向的发展过于单一。 1.3就业率高,专业对口率较低市场营销专业的就业率普遍较高,因为专业的适应性和拓展性较强,所以综合对比分析,市场营销专业的就业率每年能够保持在90%以上的良好势头。但是学生在专业对口率上较低,因为企业虽然对市场营销的人才需求量较大,但普遍的需求是停留在市场销售层次上,尤其以汽车、药品行业较常见。分析原因如下:①对于所谓的销售人员,招聘门槛较低,不需要过高的学历和市场营销知识的储备,缺乏专业性,缺乏整体的职业素质标准。②企业重视后期的培训,对于招聘的销售人员,结合企业自身的特色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更能为企业所利用,更能为企业开发较大的个人空间,但此过程中过分的依赖于“推销思想”,违背了推行的“客户观念”,企业自身缺乏企业文化的树立与传播。③企业自身对“市场营销”环节的认知不足,没有良好的规划目标。这些原因的存在,势必会对企业长远发展造成重创,而这些又都成为高校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在就业时面临的威胁。 2专业建设的相关解决对策 2.1提高学生的专业对口率校企结合是解决学生专业对口率的基础,能够解决一部分学生的专业对口率问题,但是从长久来看,能够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正确面对专业岗位的设置,降低学生对就业单位的高要求等,都将成为在培养学生过程中需要灌输的重要内容。 2.2加强专业的宣传力度市场营销专业的高速发展,但是对专业的认知还停留在低水平上,所以不仅仅是加强招生宣传的力度和侧重方向,而且应该巧妙利用专业能力进行专业内涵的宣传,在宣传过程中,结合专业的就业面向、就业率,特别是可以结合市场营销专业的教学成果展示和企业单位的岗位内容宣讲,以改变在部分人心目中对市场营销专业的偏见,为专业招生的扩展和就业保障提供良好的基础保证。 2.3充分利用资源,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市场营销专业的资源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校内的师资和硬件设施的储备;另一方面是能够对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进行定向培养的企事业单位。对于校内资源的运用,可以体现在学生实训课程和技能大赛的成果上。学生可以通过实训课程和参与技能大赛的成果展示,突出专业的特色内容和学科发展的创新,通过成果的展示,不仅能够对市场专业进行宣传,而且让更多的人看到市场营销专业的风采。而对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能够进行定向培养的企事业单位,不仅是解决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就业率的保障,也为市场营销专业的发展提供新思路,对于专业学生在从学校走向社会的转变过程中,需要具备何种能力素质,需要具备何种岗位要求,都是很好的社会实践指导。市场营销,学科拓展性强,专业能力集中,对于企业的运营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但就现有高校将如何进行专业建设,如何打造专业特色,创造品牌的专业性,将是市场营销专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思考和需要改进的内容,也注定了市场营销专业的发展将有一条漫长的道路要走,将不断地在摸索中前行。 作者:高冰单位: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教学改革市场营销专业论文 一、理论教学与德育相结合 在营销理论教学中树立社会营销的哲学理念,有利于营销道德的确立和传播。社会营销观念是一种积极的遵从社会道德的哲学,也真正回归了市场营销最初的定义。所谓市场营销,就是识别并满足人类和社会的需要。社会营销观念体现了营销管理所关注的价值主体的变化,从最初关注企业本身,到关注消费者,再到关注整个社会利益的实现。企业的出发点,不是利己,而是利他,利人类、利社会的。树立这样的营销观念,企业的运营行为就会有根本性的转变,从单纯地追求企业利益转向注重社会利益,从单纯的竞争转向注重社会公正和合作,从注重企业形象塑造转向企业文化的修炼和企业价值观的建设。社会营销观念的确立可以与中国传统文化之德育相结合,以传统哲学引导营销道德,在大学生中树立利天下利社会的道德责任感。 在社会营销的理念下,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出发,建立以价值为优秀的营销理论教学体系,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1)价值判断。通过对市场分析,发现顾客价值,选择目标市场进行合理的定位;(2)价值设计。针对目标市场的需求,进行价值设计,包括产品(或服务)的设计理念以及可行的运营模式,并进行概念测试;(3)价值创造。从社会利益出发,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和生产;(4)价值传递。价值的整合营销传播和价值网络的建设,为价值的交付建立合伙人和联盟合作系统;(5)价值交付。价值的转移和客户关系的管理;(6)价值回馈。价值体验、品牌价值体现和顾客忠诚。以价值为优秀的营销理论教学体系有助于专业知识的教学与育人相结合,引导学生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价值观,以及如何塑造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通过课堂教学帮助学生明确信念,使每个人的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更加丰富多彩。 二、实践教学与营销工程师培养相结合 营销工程是通过营销决策模型对营销数据、营销案例等进行定量化、系统分析提高决策的准确性的系统工程。目前,营销工程师的培养主要存在二大瓶颈:一是营销工程软件开发的不足。营销工程的应用推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销工程软件平台的建设。在营销决策过程中,仍主要借助SPSS、SAS等统计软件来完成决策模型运算,这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营销工程;二是目前中国所流行的营销实证研究方法,特别是量化方面,其理论基础、方法都源自于西方,对于解释中国的市场行为还有一定的偏差。为了解决营销工程师培养所存在的问题,浙江理工大学营销教研室进行了教学改革实践,完成了一系列教学改革项目,主要包括《市场营销专业营销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营销管理系列课程建设》、《营销策划系列课程建设》、《营销技术系列课程建设》、《工商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研究》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传承经典传统营销理论的基础上,塑造“网络营销”专业特色,以提高学生对新的营销环境的适应能力。 在原来学习《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增设“网络营销模块课程”:《客户关系管理》、《网络营销(上)》、《网络营销(下)》、《网络销售》等课程,使学生在掌握传统营销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熟练掌握网络营销工具、操作技术与方法。积极研讨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观察和分析能力以及信息素养。针对传统营销优秀课程,突出《市场调研》、《营销策划》等大型作业设计,强化学生“课程设计”训练;采用现场教学法、实验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设置《营销综合实训》、《企业模拟经营》等实验课程,强化学生“营销工程和技术”训练;加强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创造结合企业营销实践条件,给学生提供实战学习的机会。 三、结语 此外,教学改革与师资队伍的培养相结合,一方面采用访问学者方式进行课程培训,同时采用企业挂职锻炼方式进行实践性课程培训。同时,改变生源结构,增加理科招生的比例,以更好地满足对营销工程与技术的学习要求。 作者:赵林飞单位: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营销专业论文: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术服务营销论文 一、打造以培养能力为优秀的全新教学模式 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理论和实践的有效结合。教师在进行课程组合时,要逐渐淡化基础课和专业课之间的界限,以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综合能力的培养为中心,按照功能任务的不同组合新型的课程体系。明确教学目标,将每个任务划分为几个小型任务,让学生化整为零的掌握所有专业技能。在课堂教学的同时,要注重实践水平的培养,而不是一味地只传授课本知识,应该注重培养学生实践动手的能力。学生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动手,多动脑;而教师需要采取讲授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让学生真正掌握各种技能,这样才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 二、配备先进的教学工具以及加强自主研发性 随着汽车行业的飞速发展,与之配套的教学设备也随之更新换代,各种先进设备也开始进入教学课堂。为了让学生更好的掌握汽车检测与维修的实践技能,学校应该积极引进各种先进设备供教学使用以提高教学质量。与此同时,教师也应该带领学生自主研发教学设备,这样不仅仅能够提高学生在汽车检测与维修方面的兴趣,更重要的是能够使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得到极大提升。而学生在此过程,能够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学会如何学以致用,其自主研发能力也会取得显著的进步。 三、引进实践经验,打造校外教学模式 学生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付诸实践,把所学知识都运用到实践活动中。对此,教师为了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一是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实践岗位,建立学校专用的、为培养汽车检测与维修人才的实践基地。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教学理念,为了切实提高学生的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能,学校要为学生配备一支雄厚的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师资队伍。最后要求具备符合客观实际的教学环境,结合学生的自身实践水平,设计出一条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每个学生的客观能力为出发点,为他们设计不同的教学培养方案,而不能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相脱节,制定缺乏实用性的教学计划,这对学生的能力培养极为不利。 四、注重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 现代汽车维修业对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术应用性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他们具备求实创新的能力和高尚的思想道德。对此,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视程度,培养出一批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术的专业化、应用性人才队伍,以此适应当前汽车检测与维修产业的发展要求,最终促进我国汽车维修业的不断繁荣与发展。依据企业的要求,结合维修岗位的需求,创新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模式,这样才能为汽车维修产业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技术应用性人才,最终拉动汽车为业这一“朝阳产业”的发展。因此,学校在注重提高学生检测与维修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应该注重采取措施,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 作者:李通单位:河南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营销专业论文:实践教学市场营销专业论文 1民办高校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 1.1制定适合市场需要的教学目标和培养规格。改革的前提是教学目标和培养规格的改革,要按照市场营销职业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来确定教学计划和课程,在掌握营销原理和知识的前提下,对学生开设有效的技能实践课,比如:《营销实战演练》、《市场调研》、《ERP沙盘模拟》和《校园集市》等,使学生得到充分的职业技能实践训练,掌握一技之长,为学生毕业后能尽快找到理想的岗位提供保障。 1.2重视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教学内容应讲求实用性和针对性。具体应该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必须针对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切实做到“必须实用”;二是要根据就业岗位的多样性,灵活教授不同岗位需要的技能,做到对准岗位设课程,实现“按需施教”;三是理论课程设置与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针对市场营销专业优秀课程的开设,依据课程内容结构体系的逻辑关系,通过理论课程,设计模拟实验教学,进而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如,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在第三学期开设《市场调查与预测》这门课程,为了使学生尽快地消化理论知识,掌握实际操作,在该学期末最后两周,开设实践课程《某企业/产品的市场调查》,让学生真正地了解市场调查的环节,能对具体的项目展开市场调查,训练学生设计调查问卷的技能和编写市场调查报告书的技能。同样的,第四学期开设课程《营销策划》,相应地在该学期末可以开设《营销实战演练》,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组,在校园内开展真正的营销实战比赛。这样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较为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并探索性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情境中。 1.3将毕业实习、岗前训练和预就业有机结合。即在毕业环节,将原有的毕业实习、岗前训练与预就业合并,以加强和突出实践教学。学生实习的单位就是即将就业的岗位,用人单位通过实习了解学生的能力,决定是否聘用。学生通过实习了解单位和岗位情况,决定是否应聘。 1.4建立有效的课程考核体系。分数不是检验市场营销专业学生成绩优劣的唯一途径,而是是否受到市场欢迎,能够通过市场的检验,这才是成绩所在。因此,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是对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职业能力的一种促进。比如:针对《电子商务网站建设》这门课的考核,可以让每位学生建立xx品牌/产品的电子商务门户网站,让学生自己当评委打分,学生在这个市场中能够得到认可,自然是对市场营销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的一种全方位的检验。所以,对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职业能力的检验,应当采取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2民办高校市场营销专业实现实践教学改革的保障 2.1加强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市场营销专业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评判营销人才的标准不是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的是否扎实,而是学生能否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面对新问题、新情况能否以创新的理念去解决这些问题,这就要求学校必须加大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保证实习教学质量。首先学校要加强同相关企业的联系,加大校企合作的力度,派人主动和企业取得联系和沟通,针对企业需要按照岗位要求调整细化实习环节,根据不同企业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实习,既满足企业的需要又能达到实训的目的。其次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建立自营实习基地,让学生有一个稳定的实习场所,实施“模拟教学”,使课堂教学与实践内容相吻合。 2.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能否取得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尤其是营销专业,在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较弱,这也导致实践教学模式不稳定、实践教学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对于市场营销专业的师资培养方面,要给专业教师提供相关行业挂职锻炼的实践机会,一是专业教师进行进修与培训。定期选派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通过在企业的实践锻炼,参与企业实际营销和经营管理活动,将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训练与企业实际经历有机结合,这对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作用。二是专业教师走进实验室,在专业教师指导下进行一些科研尝试,学习一些基本的科研方法,为完成毕业论文指导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增加“双师型”比例。注重从企事业单位或科研单位引进既有工作经验,又有扎实理论基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实教师队伍,增加“双师型”比例。积极聘请龙头企业中高级营销管理人员等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作为学校教师队伍的补充,形成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2.3改善实践教学校园环境。学校要在思想上进行引导,使全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实践教学对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意义。首先,学校要健全实践教学的制度,将基地建设的管理措施制度化。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奖惩机制,把实践教学任务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体系,鼓励广大教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开发相对应的校外实习基地,对实习基地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院给予奖励。再次要高度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不定期到基地检查、评估教学情况,并做出基地建设、使用情况评估报告。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将作为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学生参加实习前,应进行动员和纪律教育,注意安全和遵守实习基地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和领导,维护学校的声誉和自我形象。 作者:何颖单位: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营销专业论文:体育教育与市场营销专业论文 一、高校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心理素质训练现状 要知道高校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心理素质训练现状,可从高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课程结构中去了解。以本科营销专业教学为例,其课程结构大致分为两大模块、四大课程,两大模块为专业知识模块和实践能力模块,四大课程即职业课程、学科课程、通用知识课程及通用能力课程。在专业知识模块教学结构中,公共课程,如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学英语、体育以及计算机基础、就业指导等占去了相当部分。专业知识,如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财务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物流管理和证券投资学、电子商务、商务谈判等占主要部分,而文献检索、写作、交际交往、创业就业指导则作为此专业的能力辅助训练。在实践能力模块中,其主要形式是营销模拟训练、营销策划和网络模拟环境训练,这些训练是以社会活动、参观调研、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为重要训练手段。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课程结构中有心理要素的课程除了消费者行为学以外,没有一项是对学生心理素质进行教学和训练的。据了解,有些高校学生的社会实践课,只是安排学生到企业生产部门参观,听听销售主管讲讲,对实际参与的营销活动涉足不多,就是在重要的实习阶段,要么到商场站柜台,要么到展厅发传单,都是一些浅层次的东西。由此可见,目前高校市场营销专业教育现状是对学生专业知识的传递要多于实践能力的训练,对理论知识的准备要远远多于实战能力的准备。要使高校培养出来的营销专业学生,能有坚定的信心扎根于市场营销,心理素质强化训练显然是必需的。 二、体育教育对营销专业学生心理素质拓展训练 拓展训练起源于二战时期,其真实目的是为人的生存训练,它揭示了人在绝境中成功并非依靠充沛的体能,而是强大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力。训练的手段是利用一些自然环境和人工设施,让参与者身体力行地去做一些具有体能挑战和心理挑战极限的活动和项目,达到训练和提高综合素质的目的。内容包括单纯体能、生存训练、心理训练、人格训练、管理训练等。拓展训练正是因为具有强大的教育意义,在我国已经得到许多大中小企事业单位高层领导和大中小学校的高度重视。体育教育与拓展训练存在共性,但其持续性、可重复性对学生的心理素质训练更具意义。 (一)自信心的训练一个人的不自信,往往是因为受到的打击太多;相对于不自信,自信则是经常体验到成功后得到他人的表扬,受人尊敬。仔细分析自信心的形成过程,自信心通常是通过关爱、表扬、鼓励、确认、理解和帮助来实现的。教师要读懂这种心理,在教学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其亮点,适时通过表扬、肯定和行动支持,让学生感受成功的喜悦心情和教师的关爱、肯定,同时也能得到同学的肯定与支持,从而建立起挑战困难,超越自己的信心。体育教学活动是体验式的一种教学活动,所有的动作全靠学生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生从不会到会,再到应用自如,此间要经过太多的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挑战,有的学生很容易便可完成,有的学生则完成得非常艰难,教师要用热情去帮助学生完成动作,同时要用欣赏的眼光去发现学生的优点,给予表扬与肯定。当学生有强烈的表现欲时,教师说“谁来做个示范,谁来小结一下”,学生争着说“我来”,那么学生的自信心就已经确立。 (二)责任感的训练如何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许多教育工作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也取得了丰硕成果。要把责任变成一种习惯,有限的德育是远远不够的,要达到实质效果,训练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学校培养学生责任感的教育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所造成的后果往往是滞后的,在学生没有体验到后果对自己人生的影响以前,谈感悟责任往往是空洞乏力的,只有当责任变成需要后,人们才知道责任的重大意义。培养学生的责任感,首先是要教会遵守规则。规则是人在社会活动中必须遵行的基本法则,伴随法则而生的是强有力的罚则,人们在罚则的高压之下,出于趋利避害的人性选择,往往会选择“按规则办事”。教师是规则的执行者,教师要严格执法,规则才有权威性。其次是培养学生按规则办事的习惯,习惯形成了,责任感基本上也形成了。 (三)耐受力的训练做过市场销售的人多有体会,刚步入销售行业,在推销产品过程中,经历的拒绝让不少新手有挫败感。外部竞争饱受的委屈与企业内部优存劣汰的用人机制,让不少耐受力差的新手从此在销售行业中消失。参加过体育比赛的人能体会到,在大赛来临的时候,往往会有一段时间怎么也不能入睡,只要闭上眼睛,比赛的期望与幻想就会呈现在眼前,越想获得好结果最终结果反而越不好。体育运动对人的意志力和抗挫能力具有训练价值,此类项目有耐力跑、跨越障碍、极限挑战、智力体力对抗及运动竞赛等,通过体育教学的拓展,可以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力和稳定的心理素质,为学生毕业后从容地应对竞争与挑战打下基础。 三、结束语 美国教育家戴尔•卡耐尔在调查了很多名人的成长经历后指出:“一个人事业上成功的因素,其中学识和专业技术只占15%,而良好的心理素质要占85%。”大学营销专业学生毕业后要在销售市场迅速立足,除了有专业的知识准备外,还必须有良好的心理准备。体育教育除了具有健身功能外,对大学营销专业学生在心理素质训练具有良好的作用。在当今知识爆炸、技术集成的背景下,拓展体育教育内涵,加强体育教育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对提高当今大学生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易飞仁单位:桂林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 【内容提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 键 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三、21世纪中国政府:掌舵而非划桨 “今天我们政府失败的主要之处,不在目的而在手段”[4]。 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何种方式提供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必须思考的关键问题。 1.掌舵与划桨 现代国家的政府,既具有决策与指挥的职责,又具有执行和操作的职责。如果把决策、指挥比作“掌舵”的话,那么具体的服务执行就是“划桨”。掌舵是一种方向性、目标性的引导,而划桨则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从另一方面来理解,“掌舵”是政府方针政策等宏观方面的服务,而“划桨”则是具体的服务。 2.掌舵而非划桨 彼得·德鲁克在《不连续的时代》一书中说:“我们面对的不是‘国家的逐渐消亡’。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但是我们面临着选择,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力的政府,还是选择把自己局限于决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以治理而实行治理的政府。这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4](P25)。当代管理者也认为:“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地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只会严重削弱决策的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亲自去‘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决策机构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从根本上说那也不是它的事。”[4](P64)政府不是“实干”的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因为“政府并不善于划桨”[4](P32),政府的职责只能是“掌舵(决策)”而非“划桨(实干)”。政府的义务是保证服务提供得以实现。 3.满足公众的需要 政府是决策机构,如何掌舵,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并不能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而要根据服务对象,尤其是政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公众的要求而确定。 政府使用纳税人的钱,为公众服务,理应“以顾客为中心”,按照公众的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需要,就是说政府的服务要面向公众,而不是面向权力;政府对公众的利益、需要和要求应具有灵敏的反应能力;政府的一切活动要围绕着公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公众至上”意识,一切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 4.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工作中去 政府服务也是一种经济行为,需要进行收益——成本分析,只有其收益高于成本才是合理的。因此政府服务也存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在政府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把竞争注入到政府服务工作当中将有助于实现政府服务“低成本、高收益”的预期。同时,这也是满足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打破政府垄断的有效途径。 政府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内部的竞争。在政府同类部门中政府雇员以及为政府服务的机构,如印刷、会计、采办、通讯数据处理,车队、修理等之间开展竞争,可以解开官僚主义的死结。二是政府与私营部门的竞争。在一些由政府垄断的服务中,如交通、电信、邮政、水电等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垄断,给政府形成竞争压力,迫使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私营部门之间的竞争,把一些政府可以撤手不管的服务,诸如清除垃圾、城市环卫、医疗卫生、职业培训等通过招标方式出租或承包给私营部门,实行“有偿服务”,由市场来完成,可减轻政府负担,以便政府更好地“掌舵”。 竞争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至少能使我们的政府服务质量有所改观。 四、效率与效益: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 行政效率与效益是行政服务的优秀问题,贯穿于行政服务的各个环节,是全部行政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检查政府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政府服务的好坏都要经过效率与效益这一对价值判断标准的检验。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是良好行政服务追求的目标。 1.效率与效益的可比性 广义的行政效率是质与量的统一,包括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数量上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总产出与总投入的比率,即所谓狭义“效率”;质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的社会和政治价值,看其是否达到了有益于社会,能够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既定价值目标,即“效益”,这是对行政效率的社会性评价。 “效率”(狭义)与“效益”虽同为行政服务的价值评判标准,但二者并非完全一致,或者说,二者之间具有某些可比性。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二者的一致,却忽略了它们的区别。“效率等于效益,效率越高,效益越高”,这话包含了部分真理。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从效率中获取相应的效益,二者成正比。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如果行政服务活动远离了原定目标,或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其效率越高,结果就越糟。这表明,效率越高,效益也可能越低,甚至成为负值,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成反比。只有当两者以最恰当的方式结合起来,并产生最佳值,效率与效益才可兼得。否则,为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行政目标的正确与否,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2.短期与长期的统一性 衡量行政工作的真正效率与效益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有些行政活动刚开始,效率或者很差,效益很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日趋成熟,效率会逐步提高,效益也会日益明显,并最终变得极为可观。因此,对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不能只看眼前,仅在短期效率和效益上作文章,还要顾及长远利益,更不应为片面追求短期的效率和效益而损害长期的效率和效益。任何放弃长远效率和效益的行政行为,都不可能真正实现行政服务的高效率和高效益。所以,对效率和效益的考察,既要看到眼前,又要防止急功近利。在相当多的行政服务领域,例如环境保护等,更应把眼光放长远些,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结合起来,实现行政服务的短期与长期效率和效益的统一。 3.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尺度 效率和效益的统一及二者长期性的统一,都只是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原则问题。对于政府来说,终极目的是要实现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究竟什么样的服务才是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则有一套客观的判断标准和尺度:就是看政府服务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最终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进行衡量。 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需要”,落后的生产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这种现实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语)。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都要根据“三个有利于”标准进行判断。我国的政府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根本任务的,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效益的高低,最终也要看是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个有利于”是一种实践标准。政府的服务是否达到了这一标准,最终要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政府服务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好处……都主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这是对政府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益服务的最具权威性和决定性的价值评判。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中国建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理论探讨 【摘 要】中国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出现了4种新型的乡镇管理模式:即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体制和“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但这一时期,传统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全面渗透穷乡僻壤的庞大国家机器和现代化工业体系,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严重对立的局面,最终导致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且反复无常。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标志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后农业税时代”已经到来。因此,下一步的乡镇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目标是: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乡镇体制改革;乡镇自治;议行合一;政社合一;乡政村治 总的看来,传统中国的政治转型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变迁。譬如,“清代大部分属于现代时期,但其政权与社会秩序仍旧忠于传统,很少变化。它代表了中国传统政治最辉煌以及最黯淡的一页。”[1](p242) 进入20世纪,“从形式上看,辛亥革命是皇权终民权始的标志,也是政治转型的起点。这就是仿照西方国家实行地方自治。但由于传统的统治根基没有改变,人民主权的地方自治只是流于形式。”[2](p242) 这样就很难弄清传统中国政治转型的原始起点。然而,现代政治学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发现新的政治因素的出现与发展。如果这种新的政治因素大量地、集中地反复出现,并且其发展趋势不可逆转,那么就是现代化因素。这种新的政治因素必然会寻找适合于它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否则就会被旧的僵化了的制度所扼杀。反过来,由此引发的政治制度变革势必影响社会结构、家族制度、等级结构、群体权利、人们行为和习俗的变迁。所以,一个国家的“政治转型期”就意味着传统的社会秩序出现了裂痕、混乱或崩溃,而新的社会政治秩序正在确立的时期。沿着这样的研究思路,本课题把中国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出现的4种新型乡镇管理模式概括为:即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体制和“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探讨影响和制约我国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转型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研究如何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 一、目前国内学术界在研究方法上的“理论误区” 中国现阶段正处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双重建构中,乡村社会日益深入地卷入和融入到这一建构过程。从世界发达国家看,越是地方基层政府,其行政管理体制愈具有多样性、灵活性、有限性、自治性等特征。但在中国历史上,“乡镇”的建制或重视或忽略,或延续或中断,或继承或革新,大多表现为地域性、宗法性、自治性、零散性和非固定性等特征[3]。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的乡镇基层政权频繁变动、混乱无序。尤其是20世纪以来,国家行政权不断向乡村社会延伸,逐渐形成了“资源汲取型”和“全能型”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显然已不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政治的需要,且在实践中衍生出了诸多矛盾和问题。为此,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对乡镇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过4次较大的改革:即1980年至1985年,进行“社改乡”和建立“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1986年至1989年,进行“撤并乡镇”和推广“村民自治”;1990年至1997年,进行县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998年至今,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和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4]。但目前的改革,许多地方主要是基于减轻农民负担和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考虑,实际上变成了撤并乡镇、合并村组、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财政支出等所谓的“倒逼机制”。针对目前我国不少乡镇政府基本处于一种“有政无财”的尴尬局面,学术界提出了“撤销乡镇”、“县政乡派镇治”、“乡镇自治”等政策建议[5]。这既表明人们对乡镇一级政府的功能和地位认识不清,也显示出目前我国乡镇改革已陷入“方向迷失”的被动局面。 追根溯源,目前国内学术界的争论与分歧,主要是来自于西方政治社会学中关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认识范式。其实,这一理论命题是马克斯·韦伯早在20世纪初提出的关于传统中国“有限官僚制”的看法。他认为,“事实上,中华帝国正式的皇权统辖权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统辖权的有效性便大大地减弱,乃至消失。”[6](p110) 美国著名的家族史专家W·古德也认为,“在中华帝国统治下,行政机构的管理还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而宗族特有的势力却维护着乡村的安定和秩序。”[7](p166) 正如G·罗兹曼所言,“在光谱的一端是血亲基础关系,另一端是中央政府,在这二者之间我们看不到有什么中介组织具有重要的政治输入功能。”[8](P272)于是,我国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皇权政治在人民实际生活中,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9](P24-63)这种所谓的“二元社会理论”或“双轨政治理论”,即“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10](P 95-301)其实质和优秀都在于,无限地夸大和美化了“地方精英阶层”在辅佐国家治理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而忽略了隐藏其背后的深层社会经济制度。然而近几年,一些国内学者却不遗余力、煞费苦心去为这种“草根民主”寻根,所谓的“根”也无非是“儒家文化决定论”之类的陈谷子烂芝麻。譬如,温铁军教授把它概括为5个字,即“国权不下县”[11](p3)。秦晖教授则将其完整的概括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11](p3) 徐勇教授不仅提出了“国家政治——社会政治”二分法的理论观点[12](P329-332),而且还提出了建议实行“县政、乡派、村治”的具体政策主张 [2](P137-145)。可以说,这些学术观点都是“单凭旁观者或局外人支招行事”的笨拙手法。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8封信中所言,“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13](p695-698) 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土地——赋税——户籍”是三位一体的,任何一个环节上发生问题都会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到国家政权的巩固与社会稳定。如果撇开土地制度、赋税制度、户籍制度等经济社会因素,那么单靠分析儒家文化的伦理统治是没有出路的。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费正清教授曾经指出,中华帝国“地方上的精英阶层主要靠其田产生活,并且将科举考试作为进身之阶,因此这种带有田园风味和怀旧色彩的世界观在中国一直盛行不衰。……当天下太平、五谷丰登之时,朝廷、官府和百姓之间还可相安无事。但当统治腐朽黑暗之时,政府利益与地方缙绅阶层的利益就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了。地方上的地主阶层本能地要谋求私利,如果不加限制,这就会使百姓不堪重负而导致政权失去‘天命’走向灭亡。官方呈报朝廷的表面文书实际上蕴含了地主、官府与百姓这三者之间愈演愈烈的利益之争。”[14](p295-301)可见,在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在总体上的收缩与在局部上的延伸是同时并存的两种趋势,不能强调一种而忽视另一种,也不能单纯地将地方精英的职能扩张理解为是‘民治’领域的扩展与‘官治’领域的退缩。”[15] 事实上,“士绅公共功能的一切扩展并非都意味着某种独立于国家的社会自主性日增的长期趋向。”[16] 总之,“地方精英既是国家权力的向心力量,又是国家权力的离心力量,而国家权力既是地方精英的支持者,也是地方精英的抑制者;地方精英既是地方社会的保护者,也是地方社会的掠夺者,而地方社会既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基础,也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制约。”[15] 换言之,地方精英理论过分偏重于考察“皇权——绅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却忽视了“国家/皇权-地方精英/士绅-乡村社会/农民”这三者之间的“制度场域”。因此,国内学术界关于地方精英的身份属性及其与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历来看法不一,争论不休。 归根结底,所谓“社会”是泛指基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共同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而“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说,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13](p170) 可见,“国家——社会”决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渗透的互动合作过程。在中国历史上,表面看,秦汉以降至清末的地方行政建制都是停留在县一级;但事实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对于乡族社会仍具有潜在的无限的控制力。”[17](p14) 也就是说,“无论在哪一个阶段,都谈不上“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而集权专制与缺乏自治是两千年以来中国文明的一大特色。”[18](p2-24) 因此,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并非“只是臣民、小民、草民,而不是主权者的公民,因此处于政治之外。”[2](p214) 恰恰相反,“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总计大小数百次的起义,都是农民的反抗运动,都是农民的革命战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19](p588)总之,我们必须彻底抛弃西方政治社会学关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理论中的“工具论”国家观,应当运用“现代国家政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来分析近代中国乡村政治结构转型的特点与发展轨迹,从中找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真实内容,以便为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正如有的学者所提出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国家政权建设’应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不应当用结论式的成功与否之类的评判标准加以评价。研究者的任务是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国家政权建设’的特点和发展的规律,从而为中国的政治学的发展做出一定的理论贡献。”[20] 但是,“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并非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而是一个国家与地方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其结果通常为长期的社会演变过程所预先决定。”[21] 因此,我们在运用“现代国家政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来分析整个20世纪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演变过程中,也应结合中国的国情特点。所谓“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是指“在新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按照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原则,建立起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权组织网络,有效地行使其征收赋税、维持治安、兴办教育、多种经营、发展经济、合理配置资源等基本职能。”[20] 按照西方学者杜赞奇的观点,成功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政府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干预和控制逐渐加强;在现代化的民族国家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在逐步扩大。在发展中国家,尽管政权更迭频繁,但国家权力却持续扩张。”[22](p2)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基本符合中国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乡村政治演变特点与发展轨迹。然而,尽管这一理论已经注意到了“国家——社会”非均质性的特点,但其整体论与实体论的理论品格仍然成为其致命的缺陷[23]。综合西方各派现代化理论的观点,“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经济上的工业化——工业化、发达的市场和货币经济、高额的群众消费、严密的劳动分工;政治上的民主化——以民族国家代替宗教和种族控制、普遍的法制、公民权、有代表性的政府、能胜任的行政机关;社会上的整合化——众多的社团和利益集团、社会规模的扩大、都市化、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社会精英、人口控制;文化上的大众化——大众传播工具作用的扩大、活跃的知识界、文化的世俗化。”[17] 显然,进入20世纪之初的中国并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而且中国现代化的原始起点首先是通过暴力革命以取得民族独立,其后又把“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与“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步进行,由此形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严重对立的局面,最终导致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且反复无常。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整个20世纪建构起来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漫长的艰苦斗争过程和激烈战争的血与火的严峻考验,又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的曲折变化和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现行的新型乡镇组织体系。它同党和国家政权组织一样,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我国人民前仆后继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伟大成果之一。”[24](p6)如果不了解这一点,那么很可能会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乡镇政府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模式产生误解。 二、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 现代意义的“地方自治”是西方国家宪政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被马克思称赞为欧洲资产阶级早期取得的一项“政治成就”(参见《共产党宣言》)。但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地方自治”,基本是一场“政治闹剧”。清朝末年,中国社会政治结构日趋分化与解体,中央政府权力式微,地方势力迅速膨胀,乡绅精英阶层逐渐走向了国家政权的反面。尤其是到1850年,中国人口已由清朝入关时的1亿人陡增至4.3亿人[25](p452-471),这对传统的社会政治秩序构成严峻的挑战与威胁。因此,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逐渐使国家的政治权力下移,以加强对乡村社会的行政控制,已成为晚清政府当时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课题。“就当时的政治情势来看,主要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是通过扩大官僚政治体系,增强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权力,强化国家对社会的驾驭;一是开放部分地方政权,吸收各种新兴政治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政治的重组与整合。对清朝封建统治阶级而言,前者固然为上策,但已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实现;选择后者,虽然并不情愿,但又有不得不为之势。”[17](p724-741) 所以,“清末的地方自治是保守的清政府与同样保守的地方绅士为互利而互相合作,以期在一个正在变化的世界中保持他们的政治权力的企图。”[26](p463) 事实上,清末倡导推行“地方自治”的基本精神和组织形式,完全是模仿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地方自治制度。1909年1月28日,晚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自治章程》和《城镇乡自治选举章程》中规定:城、镇、乡为地方自治的基层单位,府、州、县所在地居民人口在10万人以上者设为“区”;城厢以外的市镇、村庄人口5万人以上者设为“镇”,5万人以下者设为“乡”。乡镇设立“自治公所”,成立“议事会”和“董事会”等机构,负责办理乡村公共事务[27](p724-741)。但清末推行的所谓“乡镇自治”,大多停留于“文本制度”层面,且引发了不少地方强烈抵制的风潮。“据统计,仅江苏省就发生了抵制乡镇自治的恶性事件37起,或捣毁自治公所,或破坏学堂,或殴打自治职员等。”[28] 总的来看,自晚清政府倡导推行地方自治以后,“政治下层,实由官治而沦为半官式之绅治。故所谓政治者,不操于官,即操于绅,甚或操于地痞恶棍,生杀予夺,为所欲为,民之所能自存、自主、自治者,亦几希矣。”[29](p184)于是,袁世凯执政后,立即宣布取消省、县两级的地方自治,且在农村地区实行区、村二级制。此时的“区”是县以下的最低一级行政单位,区下设为“村”,主要职责是协助区政权处理行政、司法、监察与福利等事宜,“企图把清末地方绅士领导下的非正式组织官僚化、正规化,并以此来巩固县级政权。”[30](p43-150)可见,清末推行的“乡镇自治”实质是统治者进一步强化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并由此造成了国家行政权向乡村社会逐渐延伸。 执政以后,首次提出了“以党治国、以党建国”的现代政治理念,并仿照苏俄体制模式建立起一套党、政、军自成系统、互不统属、权力制衡的独裁统治。国民党在中央党部之下依次设立省党部、县党部、区党部和乡镇分部,与省、县、区、乡等行政系统相对应,从而形成了从中央至地方与国家行政区划体制并行运作的“双重官僚衙门体制”[31]。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民党“实行的保甲制度与以往历代尤其是明清两代并没有多少不同,都是通过保甲连坐的办法强化对乡村社会的控制。”[32](p67)此外,还规定:“保甲长都是本党的忠实的党员。”[33](p612)“每一保甲长均能兼政治警察之任务,并能域导所属人民,一致防制异党之活动。”[34](p98-99)此时的保甲长完全被警察化和特务化。总的看来,“1928年后,国民党政府制定法律政策,力图使所有乡村社会与政府之间保持明确的隶属关系。……而实际上自治团体并无权力。”[22](p56)正如有的学者提出,民国时期的“乡是一个暧昧的单位——百户以上村者为乡,百户以下村者集为一乡,满百户集市者为镇。1941年之前,乡级机关没有列入县政府的预算中,也没有自己的收入。它们只在名义上存在,和过去的邻闾制度一样。真正重要的行政单位是区和村。”[35](p297)但由此而来却造成了极其深远的负面影响,“一是,政权的‘组织成本’成倍增长,官僚机构和官僚队伍急剧膨胀;二是,政治系统的运作方式发生改变,党政双重衙门之间的互动格局有别于传统单一官僚机构的运作,其政治控制力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密。这是近百年来中国政治体制由帝制到党治,由王朝体制向党国体制转型嬗变的一个重要表征,亦可谓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千年未有之变局’。”[31]“据统计,19世纪末期,清朝中央政府官员为2622人,地方官为13007人,武官为7464人,共计约为23000人。而当时全国人口已突破4亿人,平均每名正式官员需治理17000余人。……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一个由数万名官员,数十万名吏役和百万名乡绅共同组成的上中下有机衔接的整合体。这样一种独特的组织方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成功地维系了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社会的整合。”[31](p574 —587) 但是,“据1942年的粗略估计,国民党仅区一级干部约需164612人,乡镇一级干部约需686721人,保甲干部约需12140908人,共计12992241人。”[31](p574 -587) 它远远超出了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因此,这种恶性膨胀的无组织力量造成了大量的农民破产、经济资源枯竭和“国家政权内卷化”(即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能力低于其对农民群众的榨取能力)[22](p50-52),最终也吞噬了国民党基层政权的基础。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建立的“议政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 中国共产党最早在农村建立起来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农民协会。同志曾经指出:“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是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36](p15) 因此,农民协会“主要攻击的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简直是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其结果,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惟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36](p16) 但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苏维埃”,当时还是“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工农民权独裁制性质的政权。”[37](p312-374)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大众的”,其所实行的是“议行合一制”。所谓“议行合一制”,是根据马克思设想的巴黎公社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不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分享它所拥有的独特的权力,不受它们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38](p439)恩格斯后来进一步提出了,“省、县和市镇通过普选制选出的官员实行完全的自治。取消由国家任命的一切地方和省的政权机关。”[39](p414)以此防治“拥有固定职位或享有年金”的职业化官僚只对上级负责而背弃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官僚主义行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一个特殊阶层。”[40](p103)所以,法国大革命取得胜利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机关都由选民选举产生,或者受选民机关的严格监督。每个郡、县、乡及市镇享有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并不派出代表其权力的官吏。……这样,法国革命就废除了自上而下任命官吏的官僚制度,代之民主选举制。”[41] 于是,到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和《修正陕甘宁边区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规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采取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发扬民主政治,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人民的自治能力。”[42](p59)此时的乡(市)代表会为直接执行政务机关,并由它产生政府委员会,在代表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乡市长定期向参议会报告工作。乡(市)政府除乡(市)长1人外,其他人员均不脱产,下设优待救济、文化促进、经济建设、锄奸、卫生保育、人民仲裁等委员会,各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由政府聘任。乡(或市)政府之下为“行政村”,一般不设专门的行政机构,只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行政村之下为自然村,设村长1人。村主任或村长均由选民大会选举产生,一切事情均由村民大会讨论处理。乡(市)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组织群众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改良耕种,增加农业生产,组织春耕秋收运动;保育儿童,禁止对于儿童的虐待;抚恤老弱孤寡,救济难民,不使流离失所;发展民众教育,消灭文盲,提高边区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识与政治文化水平等。”[42](p32-33)为了避免党对基层政权组织和其他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包办代替”,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2年9月通过了《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一方面强调党的领导的一元化,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同时注意防止和纠正党委包办政权、民众团体工作的现象。”[43](p32-33)为此,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实行“三三制”,即在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实行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派人士各占三分之一的政权制度,以便发挥权力制衡的作用。不过,这一时期,“在党与政权的关系上,由于中共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民主政权的作用事实上难以充分发挥。这种情况在根据地发展的各个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对建国后中国政治体制中长期存在的高度集权、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产生过较大的影响。”[44](p789)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大解放区建立了大区、省、行政公署、县、区、乡镇6个行政层级,其中省以下的“专区”和县以下的“区”为行政派出机构,“乡镇”为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截止1948年底,各大解放区已普遍建立起了包括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知识分子、民族工商业者以及开明士绅等一切民主阶层人士共同组成的乡镇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乡镇基层的正式权力机关,由它选举产生乡镇长、副乡镇长各1人,政务委员5~9人,共同组成行政委员会和乡人民政府,此时的乡镇基层政权仍然实行“议行合一制”。甚至有学者提出,“迄今为止,我国各级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和组织活动原则,仍然是实行‘议行合一制’。”[45] 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农会等群众性团体组织也相继建立,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层政权组织体系。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政治制度创新。然而,“中国是在农业社会的传统因子基本保留的状态下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2](p213)因此,“现代政治体制的确立和规范,不仅有待于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社会公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新型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等等,而且有待于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20] 所以,“从1951年到1958年的化运动,可以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变革最频繁的历史时期。在这段历史时期,制度变革表现出明显的集中性特征。变革方向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分散到集中。”[46](p49)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对乡村社会的政治整合,“首先是从农村土地关系的改革开始,进而对乡村社会权力进行重组,将国家政权直接延伸到村庄内部,自上而下建立起严格的支配体系,从而将农民完全整合到国家政治体系之中。”[20] 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乡(行政村)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委员会。乡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本乡人民选举产生,任期为1年,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和联系代表,协助乡人民政府进行下届人民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及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负责全乡工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下设各种经常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委员会。”截止1952年底,全国共建立了28万个乡(镇)、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这一时期,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员交纳的会费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补助,需用的房屋和设备由人民政府拨给,在利用邮政、电报、电话、铁路、公路、航运等方面,均享有与同级人民政府机关所享受的同等待遇。”[47] 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像中国这样的国家要进行,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有两种组织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其一是政府必须建立一个新的、经费充裕的行政组织,并配备立志于改革大业的专门人才去主持其事,即建立专司其事的机构。其二便是农民自身的组织。集中的权力能够颁布法令,但只有广泛扩展的权力才能使这些法令成为现实。农民的参与对通过法律或许并非必要,但对执行法律却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农民组织参与其执行,此类法令只是官样文章。因此,农民联盟、农民协会、农民合作社都是保证具有持久活力的必备条件。不管它们自己宣布的宗旨是什么,组织本身就在农村形成了新的权力中心。”[48](p364-365)但是,“随着的基本完成,那些已成为了乡村社会权力体制中最重要的政治力量的农民协会,却悄然地退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舞台。”[27](p231)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乡(民族乡、镇)成为县以下惟一的基层政权组织,原来的“区”一律改为县的派出机构,撤消了村级行政建制。乡镇按自然区域划分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体系也作了相应的调整。1956年9月,党的“八大”规定:“乡、民族乡、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街道办事处等,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可按党员人数多少建立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以至基层委员会。同时,建立与同级党组织相对应的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性团体组织。”截止1957年底,除台湾和西藏的昌都地区外,全国共建立了120753个乡镇,其中乡117081个,镇3672个[50]。从此,“农村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昔日生活在乡村社会最低层、在政治上毫无地位可言的贫雇农,一夜之间成了农村中的主人,而昔日把持乡村社会、政治生活的地主、富农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威风扫地,落到了在乡村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毫无地位可言的最低层。”[51](p86) 但是,“事实上,任何政权管理都是需要成本的,且成本极不稳定。‘官’字下面的两个‘口’,就意味着不仅维持政府运行需要成本,而且政府官员也有自身的利益追求,只是这种利益追求往往为权力的公共形式所遮盖。”[2](p220)因此,建国初期是“国家机器急速膨胀的时期,国家工作人员大量增加。这不仅有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更有国家职能扩大方面的原因。”[49](p250)譬如,“新中国刚刚诞生时,政务院只设置35个工作部门,但到1956年底已增加到81个,工作人员也随之增加到5万人。”[52](p30-31)当时,中央委员会以下党组织结构大致情况是:包括6个地方局,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258个专区委员会,2200个县或相应级别的委员会,28万多个乡镇基层委员会和100多万个村党支部。此外,还有与党组织平行运作的人大、政府、群团组织,由此形成了一支自上而下分别自成体系、垂直控制的庞大“国家机器”。据有关专家估计,“大约有900万人依靠政府配给和工资生活,其中包括一小部分留用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政府仍然不得不靠发行纸币来应付高达75%的预算赤字。”[1](p599)于是,从1957年起,中国撤消6大行政区,确立了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体制,把国务院机构由81个减少到60个,全国共分流党政干部30万人左右,其中20万人下放到农村,10万人到工厂工作[52](p170)。 总之,“从20世纪的乡村政治的百年史看,国家政权下沉是一条主线。这对于整合离散的乡村社会无疑是有意义的。……尽管乡级政权建立的得失至今仍然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论题,但它毕竟在乡村政治生活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2](p220) 四、“政社合一”体制的建立与瓦解 “政社合一”的体制,实际上包括了三层含义:(1)从理论上看,它是农村基层社会单位与基层政权单位合二为一,即“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53](p541)(2)从实践上看,它是农村基层生产单位与基层政权单位合二为一,即“发展的主要基础是我国农业生产全面的不断的跃进和5亿农民愈来愈高的政治觉悟。”[53](p537-538)于是,“从1958年夏季开始,只经过了几个月时间,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已经在广大农民的热烈要求的基础上,改组成了26000多个。参加公社的有1.2亿多农户,占全国各民族农户总数的99%以上。”[54](p798)这是当代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的一大“奇迹”。(3)从组织形式看,它是乡、社合二为一,即乡镇党委变成了公社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变成了公社管理委员会,即“共产党塑造公社,支配和领导着公社。”[55](p237)从此,变成了“工、农、商、学、兵、党、政、军、民、企”融为一体的独立王国。正如美国学者费正清教授所言,“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人民头上加了一套官僚机器。……国民党只建立起一个徒有其表的小王朝,中国共产党却把它的权威渗入了每一支稻穗。”[1](p622-628)但在当时,“它是一种适合中国特点的制度模式,公社似乎展示了一条新的现代化道路,一条能避免资本主义弊端、改造传统小农、‘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55](p4)有的学者提出了,“体制无疑是中国近代以来最为有效的针对农村社会的治理方式。首先,它摧毁了乡村社会旧的经纪体制(包括传统的保护型经纪),国家完成了基层社会的官僚化和合理化,国家的政策、方针乃至意识形态都直接通过自上而下的官僚系统贯彻到乡村社会,乡村社会资源的征用以及赋税的征收也是通过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完成的。旧的各种经纪角色及其存在的土壤都被彻底铲除。应该说这是时期‘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其次,它成功地保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确实使农村社会和农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惠’。广大农民得到了近百年来没有过的安定的生活环境,医疗条件从无到有,教育初步普及。”[20] 当然,大多学者对制度始终持一种批评的态度,认为它是一种“资源汲取型”和“全能型”的政府,即“从1952年到1990年,农业为工业化贡献了11594.14亿元,占到整个国家基本建设总投资的27.2%,其中有13.2%来自于农业税,75.1%来自于“剪刀差”,11.7%来自于金融储蓄。”[56]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是无法回避的,是不能忘记的。 现在回过头来看,“领袖的主观意志等等外部因素不足以全面理解公社,自然村落的自然演化也生长不出标准化的公社制度。惟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把握公社的脉搏。”[55](p5)首先,体制“本质上是一种替代传统村落的社会制度。”[55](p8)如在1958年,全国几乎在一夜间建立了26576个和265万多个公共食堂、475万多个托儿所、幼儿园,10万多个幸福院,1052个民兵师,24525个民兵团,民兵总人数达到4905.7万人,亿万农民群众普遍实现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产生活集体化[57](p51)。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一场规模空前、影响深远、暴风骤雨式的巨大社会变革,农民世代沿袭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部打乱了。若按当时全国1.2亿多个农户、5亿多农民人口计算,平均每个公社的规模约为4615户、接近2万人。这样,中国农民对未来的新生活既感到憧憬和向往,又感到恐慌和无所适从。尤其是“1959年的死亡人数比在正常情况下增加了2500万人甚至更多。这些人都是管理不善的牺牲品。”[1](p618)可见,制度的强制输入与其接受对象的适应性、亲和力恰恰成反比。因此,从1962年开始,中共高层决策者不得不向传统的村落居民让步,正式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把公社的数量由原来的26576个增加到74771个。直到1982年底,全国为54352个,生产大队为719438个,生产队为597.7万个[58](p366)。 其次,体制具有整体性和综合性的特征,它既拥有党、政、军、群团、企事业单位等众多组织系统,又兼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即“拥有包括军事和安全在内的贸易、金融、税收、会计、统计和计划等地方政府职能。”[1](p617)也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共服务型”基层政权组织。正如同志早在1919年所提出的“新村” 构想,即“合者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新社会。新社会之种类不可尽举,举其著者:公共育儿院,公共赡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合此等之新学校、新社会,而为一‘新村’。”[59](p446)正因为这样,“以前由多为当地大户人家出身的举人秀才(这些人观念保守,但欺压乡里,很有权势)发起修庙、修桥、办学和赈济之类的活动,现在则变成了合作社或集体农场的领导(经常是由党组织委任的当地积极分子)带头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照顾孤老、改善地方医疗条件、引进水泵或新式犁具乃至组织扫盲活动等等。”[1](p610-611)因此,时期,“地方政府利用政府的管理力量,广泛组织民众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与兴建,填补了旧中国水利设施建设的两个空白:一是兼防洪、灌溉、养殖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大中型水库的修建;二是提水工程的兴修和提水机械的广泛使用。这段时期,农田水利设施兴建的力度是非常大的,20世纪末的中国农村运作的水利设施基本上都是这一时期修建的。”[60](p170) 所以,对于制度的绩效评价,“我们一方面要看到它确实起到了保证国家为工业化提取农业剩余和禁止农民流动的作用;另一方面还应该看到,在此期间,农村基层政府也确实在农村实现了与整个国家极端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相匹配的政府职能,即担负了在农村大规模、全面快速推进农村现代化和提供公共物品的作用,例如在农村普及中小学教育和扫盲、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兴修道路和水利,为农民提供低水平的社会保障等等。”[61] 正如一些外国学者所提出的,“它单靠人力就使中国的面貌大为改观,全国建起了上万座水库、几千座小型水电站、几百英里的铁路线,在大江大河上建起了一座座桥梁,开拓隧道,修筑马路,开发了更多的矿藏,灌溉了更多的土地。”[1](p616-617) 再次,从时期的行政管理成本分析,表面看它的确拥有一支特别庞大的农村基层管理干部队伍,但进一步分析体制“只是一种国家财政不负担的、靠集体自己养活自己的、一切听命于国家计划的劳动组织。”[51](p200) 譬如,“截止1978年底,全国农村共有6.5万多个,国家干部约为150万人左右;生产大队有70万多个,拥有半脱产性质的农民干部600万人左右;生产队有600万多个,拥有不脱产性质的农民干部3500万人左右。这三项合计约为4250万人,几乎相当于一个欧洲国家的总人口。但其行政经费支出只占全国的5%左右。”[62](p161) 因此,从的“事权”看,可谓“无所不能、无所不管”。尤其是它的“政治权力渗透到农民家庭中,家庭的内部关系、生育、子女教育、婚姻、老人赡养、生产乃至消费等等,都受到公社规范的制约。”[55](p377) 但从的“财权”看,由于公社一级不设财政、且没有自行征收税费的权力,因而其人员编制、行政经费支出等都受到了县级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的严格限制。所以,时期,无论是“国家干部”的数量,还是行政经费的支出,都不可能出现任意扩张的现象。而对于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农民干部”来说,“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干部和社员,一律同工同酬”[53](p550)。因此,他们的政治身份并没有改变成为国家干部,也没有列入地方政府的行政序列。同时,农村生产大队的半脱产干部人员编制、任免、经费支出等均由公社党委(后改为革委)掌控,且其工分补助标准须经过社员大会民主讨论,所以也基本不会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更何况,“是一个特别强调原则的时代,其优秀是要求人们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党的教导办事。”[53](p435) 但到的后期,“集体单位的管理者逐渐成了‘官老爷’,他们不再那么热心于体力劳动,而是更接近于一个‘上等人’阶级。热衷于为个人和家庭谋取私利的投机分子重新开始出现。他们拉关系寻求特权,为自己取得更好的教育机会,不断增加私人财富。……这样就使普通农民的解放非但没有消除人们对特权地位的追求,反而促成了许多人对权力的向往。”[1](p628) 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绝大部分都控制在公社、大队、生产队手中,其生产剩余除了分配给农民必需的生活资料外,其余都掌握在集体手中,农民负担问题也就被隐蔽在公有制里了。”[61]为此,同志一方面不断地进行干部精简运动,“如在1962年至1964年共精简82万人(其中国家机关1万人,地方政府机关81万人),使全国党政机关干部人数由原来的268万人下降到186万人,精简幅度达到了30.5%”[63](p93);另一方面则规定:“各级的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公社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全年不少于60天,生产大队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全年不少于120天,生产队干部误工补贴工分一般应该控制在生产队工分总数的1%以内。”[53](p815-816) 这样,时期的农村基层干部,既不同于传统中国乡里制度下的“经纪人”特性,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后所出现的“自利性”和“掠夺性”的乡村干部形象。总体而言,这是一支建国后由我们党经过多年政治思想教育而成长起来的“新生代政治精英”,是农村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是最可宝贵的“乡村社会政治资源”。这些人在时期作为“国家政府代言人”和“基层权威象征”,整整影响了几亿农民群众,并且在农村改革初期发挥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因此,“虽然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现在退出了乡村政治舞台,但最起码也应该得到国家政府给予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62](p164) 最后,根据我以往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制度的终结主要是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长期固化和农地平分机制等原因所造成的。“从内部看,‘村社集体成员权’产生出了农地平分机制,直接刺激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反过来,农民人口过快增长又降低了人地比率。其结果是出现了高强度劳动投入和过密型种植模式下的农地报酬递减、边际收益率为零(甚至为负数)的极端现象,由此造成了以生产队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发生危机,最终导致了制度的解体。”[64] 譬如,“从1952年到1978年,全国农村总人口增加了3亿多人,而人均耕地面积却由2.82亩减少到1.51亩。”[65](p270) 因此,“1976年全国粮食平均亩产为251千克,一个农村劳动力全年生产粮食仅为1000千克左右。人均占有粮食只有307千克,和1956年一样多。每个农业人口提供的商品粮只有70千克。”[66](p823)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国11亿人口中有8亿农民长年搞饭吃,但国家每年仍需要进口大批的粮食和棉花来弥补缺口。1978年全国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全年的收入只有70多元,有近1/4的生产队社员收入在50元以下,平均每个生产大队的集体积累还不到1万元,有的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67](p832) 总之,“这种社会组织形式最终被农民抛弃是符合落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51](p508)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中国的社会团体为什么具有行政管理权? 内容提要:社会团体是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法》等法律规定社会团体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与《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相冲突。立法机关许可社会团体行使行政管理权,使其成为“二政府”,严重影响了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权威,违背《宪法》。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取缔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社会团体 行政许可 法律冲突 违宪审查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和特征以及行政管理权的产生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也被称为“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它具有六个基本特征:(1)正规性,即具有正式登记的合法身份;(2)民间性,即在组织机构上与政府分离;(3)非营利性,即不得为其拥有者谋取利益;(4)自治性,即能够控制自己的活动;(5)自愿性,即在其活动和管理中有显著的自愿参与的成分;(6)公益性,即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注1]世界各国社会团体具有相同的基本特征,没有强制性,但是中国的许多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具有强制性,丧失民间性和自愿性。 中国的社会团体为什么具有行政管理权?是因为社会团体取得了授权,一是行政机关授权,二是立法机关授权。社会团体经行政机关授权后,虽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但它受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受《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制约,对于由此产生的责任,行政机关有义务承担,行政行为相对人有权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纠纷,社会团体的这种行政管理权具有表面性和暂时性的特征,行政机关有权撤销授权,本文对此不进行详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许多部门法中对社会团体的职权作出规定,许可社会团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不受《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制约,由此产生的责任,行政机关不承担,立法机关也不承担,行政行为相对人不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取得司法救济,引起了许多社会新问题。这种行政管理权具有实质性和永久性的特征,行政机关无权干预和撤销,只有立法机关通过修改或者废止法律才能撤销行政管理权,人们把立法机关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社会团体称为“二政府”,颇值得研究。 二、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是法律冲突的结果 《体育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体育法》将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管理权全权授予社会团体,剥夺了国家体育总局对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权,其弊端在足球竞赛中暴露出来。中国足球运动协会依法享有对全国性足球比赛的管理权,掌握着“中超”、“中甲”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并且具有处罚权,如果每个俱乐部主场的广告牌有40块,足协摊派下的要有一多半,万宝路、飞利浦等企业用巨额资金冠名,流到各个俱乐部手里的资金只是一小部分,严重影响到各俱乐部的积极性。2004年度有的足球俱乐部以《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为“矛”,试图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摆脱中国足球运动协会的束缚,以罢赛抵制中超,自愿举办联赛,被称为“革命派”;中国足球运动协会以《体育法》为“盾”,主张继续进行中超比赛,对罢赛的俱乐部以处罚相压制,被称为“保守派”。“罢赛风波”久久不能平静,社会舆论哗然。《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具有自愿性,《体育法》规定社会团体具有强制性,二者相矛盾,这种现象在法学理论上叫作“法律冲突”,足球界的“罢赛风波”仅是法律冲突的一个结果,不是全部结果。由于中国足球运动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当受到处罚的球队和球员不服处罚而对中国足球运动协会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必定以中国足球运动协会为社会团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为由,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不予受理。中国足球运动协会的行政管理权不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授权的,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的,国家体育总局对此不承担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理应对此承担责任,如果受到处罚的球队和球员起诉国家体育总局,法院受理后必定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起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院必定裁定不予受理。可见,中国足球运动协会行政管理权不受《行政诉讼法》的制约,其处罚决定书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的效力,——这也是法律冲突的结果。社会团体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他们不能成为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刑事责任主体,如果司法机关想追究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刑事责任,在法律适用方面必然会遇到困惑。比如,2002年发生的“黑哨”龚建平案件中,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龚建平犯有商业受贿罪,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一审法院经延期审理,判决认定龚建平犯受贿罪,处十年有期徒刑,虽然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法院和理论界对此仍然存在不同见解。中国足球运动协会经立法机关许可取得行政管理权,其工作人员同国家行政工作人员一样,如果他们收受贿赂不构成受贿罪,或者按照商业受贿罪判处较轻的刑罚,就是对这种受贿行为进行怂恿和支持。法院以受贿罪对被告人龚建平定罪量刑,存在合理性一面,但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也存在违法性一面。从法院判决结果看,法院把中国足球运动协会工作人员(足球裁判员)龚建平视同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法院把具有行政管理权的社会团体视同国家行政机关。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把社会团体视同国家行政机关,而在行政审判中不把社会团体视同国家行政机关,——这还是法律冲突的结果。如果《体育法》没有许可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那么上述各种争执均不会发生。 《律师法》第40条规定律师协会履行七项职责,律师协会取得一定行政管理权。2004年7月深圳60多名律师在联名提出的“罢免会长提案”中指责深圳市律师协会某会长上任一年就将历届律协留下的1200万元会费花光且留下巨额赤字,致使未来的六届律师协会将要用20年时间偿还欠账,每年将承担200万元的债务,花4000万元巨资(包括贷款利息)购买的1680平方米的律协办公楼仅仅为律协14名工作人员使用,拿律师血汗钱装点门面等等,“罢免风波”说明社会团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行政许可法》施行前,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向律师收取高额年检注册费,《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年检注册费被取消,正当律师们欢欣鼓舞时,律师协会的会费标准却让律师们大吃一惊,律师的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大大加重了。2005年山东多数地市律师协会每年征收个人会费2000元,团体会费15000元,比北京团体会费10000元多5000元,多数地市律师敢恕而不敢言,乖乖地交纳,青岛律师联合起来了,集体说“不”,掀起大规模的“抗费运动”,在市司法局的行政干预下,一些大的律师事务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不得不妥协,交纳了会费,6月30日下午青岛市司法局召集没有缴费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紧急会议,有一位副局长宣布:今天晚上12点以前,如果再不缴费的话,取消律师事务所的年检资格。在“最后通牒”的胁迫下,“青岛律师抗费运动”以律师失败而告终。有的律师不堪重负,试图根据社会团体的自愿性特征退出律师协会,但无法退出。《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同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后,无需申请加入律师协会,自然成为各级律师协会会员,多级会员资格的取得是法定的而不是自愿的,哪一级律师协会也没有向会员颁发会员证。如果律师想退出律师协会,就只有放弃执业。国办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我国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占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定位不明、管理混乱问题突出,律师协会具有行政管理权是主要原因之一。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以及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都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规定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统一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国务院于1998年10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9年11月中办、国办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民政部于1999年12月28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第18号令),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社会中介服务、法律服务和其它共十大行业分类进行登记。民政部从2000年初至200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规模地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全国大多数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参加了民政登记,上海市司法局收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民政登记的通知后,向司法部提出《关于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是否进行民政登记的请示》(沪司发请[2000]57号),2000年6月7日司法部作出《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司复[2000]4号)。正是因为司法部贯彻执行《律师法》,作出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没有贯彻执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统一登记精神”,导致民办律师事务所定位不明,其主体合法性受到质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五类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实质要件,因未进行民政登记而不具备形式要件,成为无照经营单位,无权参加工伤保险,即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准许参加,也难以得到社会保障。2004年夏天,我在青岛参加山东省劳动仲裁员培训班,后取得劳动仲裁员资格,在培训学习《工伤》时我特地向老师递一纸条,请教一个问题,“已由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成立但尚未进行民政登记的民办学校、民办律师事务所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认定的,是否认定为工伤?”讲课老师是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长,他说:“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暂不受理。”当律师在工作途中或者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根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决定是否受理,必以单位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即用人单位主体不适格为由认定双方之间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从而决定不予受理,不可能作出工伤认定书。农民工受工伤后一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获得赔偿,而律师受工伤后一般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获得赔偿,可以按照合伙或者雇佣关系处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者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这就是民办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好处”。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个体、合伙和法人三种形式,这种体制具有科学性,而司法部根据《律师法》制定的登记条件远远高于国务院的规定,并且均不具备法人资格,程序上须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审批,没有科学性可言。2005年11月北京有一位律师在收取当事人千万元巨款后卷款失踪,合伙人面临承担连带责任,家庭财产朝不保夕,如果该律师事务所取得了法人资格,那么合伙人的家庭财产将受到法律保护,此案向律师敲响了警钟,规范登记管理并建立法人制度十分必要,刻不容缓。早在2001年夏天,我曾以律师和法学会员双重身份到日照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调研,有一位科长热情地接待了我。我问:“到底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哪一个部门进行登记?”科长答:“根据中央统一登记精神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唯一法定登记管理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登记,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是典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由民政部门登记。”“难道司法行政部门没有登记管理权吗?”我一边争辩,一边把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复印件拿出来,让科长看。科长不屑一顾,说:“司法行政部门是民办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管单位,但不是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与登记管理是两码事,你们当律师的人一听就明白,还用问吗?”我的脸红了起来,没有一点儿争辩的勇气,象学生请教老师一样问如何申请登记。科长详细介绍了进行民政登记的条件和程序,与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相类似,但必须具有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的审批文件,否则不予登记。科长强调说:“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来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它在税收、劳动保障等方面享受不到国家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优惠待遇,迟早有一天,非来进行登记不可。咱市有的民办律师事务所已经注册登记了,尚未登记的,请赶快前来登记。”我听了这话后感到非常意外,脱口而出:“谁说的?不可能吧!哪一家登记了?”我请求看看登记档案,眼见为实,科长欣然同意,从档案橱中抱出几个档案盒放在我的面前,里面均有由东港区司法局盖公章的审批文件。原来,东港区司法局主管的民办律师事务所和民办法律服务所全部进行了注册登记,均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核准登记为 “(日照)山东××律师事务所”。科长办公桌上还放有一份《民间组织登记联络员表》,排列着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名称及其联络员姓名、职务和电话等,其中日照市司法局联络员姓名边永生,职务为政策研究室主任。我特地来到市司法局政策研究室,直问边主任:“你是民间组织登记联络员吗?为什么不联络?”边主任认真地答:“市局指派我担任联络员后,我参加了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有关行政部门联络员会议,开展了一段时间的联络工作,后来省司法厅发来一个不准进行民政登记的文件,我根据市局领导的安排停止了联络工作。”他从文件档案中找出《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 司法部关于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 的通知》(鲁司发通[2000]67号)。我又特地拜访了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长刘忠贤,问:“全国各地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为什么你们登记了?”“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同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一样,只有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后才算依法成立。”刘忠贤科长兴致勃勃地说:“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收费受物价部门限制,税务部门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不合理的,我区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进行民政登记后,仅凭着民办非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以非企业为由拒交企业所得税,非常有效,税务机关从此不再来征收了……”在全国各地各级司法行政干部中,象刘忠贤一样贯彻落实党的统一登记政策的人,廖若晨星,——这就是法律冲突的后果。刘忠贤科长后因病去世,但他永远活在律师们的心中。某市有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苦于无照经营,试图进行民政登记,但市司法局没有作出审批文件,市民政局拒不给予登记,无奈之下该律师事务所向市人事局提出登记申请,通过“走后门”取得了《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放在抽屉里而不敢挂在墙上,担心被司法局发现并给予处罚。司法部根据《律师法》实行“两结合”管理体制,即行政部门与社会团体共同行使管理权,司法行政部门对不应当管的登记管理工作拒不交给民政或者人事部门,抓而不放;对应当管的业务管理工作交给律师协会,放而不抓,国办和民办律师事务所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管理机关均错位,完全违背党的统一登记政策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司法部规定民办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就象规定律师结婚不进行民政登记一样,十分荒唐。《律师法》第19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后设立,没有明文许可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司法部规定国办所不进行人事登记、合作、合伙所不进行民政登记,属于对法律作扩大意义解释,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默认。“两结合”管理体制具有“三违一符”特点,即它违背党的统一登记政策,违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违背科学,“符合”《律师法》。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业”,2004年司法部开展了大规模的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但《律师法》没有修改,“两结合”管理体制没有改变。2005年我给司法部长致信,对“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提出质疑,呼吁贯彻“中央统一登记精神”,全面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并赠送了一幅对联,“千规范万规范无照经营不规范,旧拓展新拓展自己登记丢拓展”,横批“法律冲突”。在《律师法》与党的统一登记政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相冲突的情况下,我认为司法部应当贯彻执行党的统一登记政策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允许民办律师事务所具有个体、合伙和法人三种组织形式,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并由同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规范和拓展,这种管理体制可称为“两分离”管理体制,即登记管理与业务管理相分离,律师协会没有任何行政管理权,社会团体自律性管理不能与行政管理相提并论。 目前,我国社会团体除在体育、律师行业具有行政管理权外,在会计、金融、保险和证券等众多行业中也具有行政管理权,都是部门法与行政法规相冲突的结果。 三、法律冲突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落后的结果 进入20世纪,西方法治社会中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开始大扩张、大膨胀,西方学者称为“行政国”现象。[注2]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西方国家把中国称为“行政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有的学者主张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改革目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把政府管的事情交给社会团体管,社会团体的职权呈现膨胀趋势,这种思潮不符合法人制度理论。法人制度理论要求各类法人各负其责,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权,社会团体没有行政管理权,均不应当从事经营活动。《德国民法典》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系统、完整的法人制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国从1986年《民法通则》施行开始建立法人制度,仅20年。我国法学理论界主流学者主张法人共分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四类,这一理论没有全面反映我国现行法人制度,不能正确指导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没有把民办非企业法人与其他法人并列作出规定,说明法人制度理论研究工作滞后。“与民事主体问题相关联的还有法人分类,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现在社会中介组织越来越多,民办、合资办学校、医院等日益增加,很难归入民法通则划分的四类法人。有关民事主体以及法人分类,如何规定为好,需要进一步研究。”[注3]2001年我在中法网发表《论民办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一文,根据《民法通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首次提出“法人五分法”法人制度理论,即我国法人共分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民办非企业法人等五类。2003年4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五类社会组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符合“法人五分法”法人制度理论,同时说明“法人五分法”法人制度理论是对我国法人制度的正确反映。2004年10月我在法律图书馆网站发表《论中国法人制度新理论及其对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影响》一文,改称为“法人五类说”。如果“法人五类说”法人制度理论在法学理论界得到认同,用于指导立法工作,那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废止或者修改一批法律,撤销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法律与行政法规、宪法相冲突的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未来的民法典能够对各类法人进行全面调整。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将渎职罪的主体定义为“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行政管理权的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其中。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团体具有处罚权而不受《行政诉讼法》的制约,成为立法空白,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将其纳入《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畴。我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社会团体行政管理权纳入《刑法》和《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畴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默认了社会团体的“二政府”地位,其消极作用更大,社会团体行政管理工作是否应当接受全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政府”是否也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由谁作报告?只有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任由社会团体继续行使行政管理权,民众反抗“二政府”统治的“风波”、“革命”和“运动”将不断涌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理想必将变成“两政府、乱社会”的现实。 法律具有稳定性,行政法规具有灵活性,二者之间难免发生冲突。当法律与行政法规相冲突时,部委应当贯彻执行法律还是行政法规呢?许多学者认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委应当贯彻执行法律,不应当贯彻执行行政法规。我认为,部委应当以《宪法》为依据并以党的政策为指导进行选择,违背宪法和党的新政策的法律是“恶法”,必定与国务院依据《宪法》和党的新政策制定的行政法规相冲突,部委应当贯彻执行行政法规而不应当贯彻执行“恶法”,只有这样才能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促进法律修改,如果部委一味地贯彻执行法律而不贯彻行政法规,就会出现部委依法规避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结果,部委可以找出贯彻执行法律的借口掩盖其没有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的事实,把法律视为“瓶颈”,把管理不善的责任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基本法律均经众多专家学者多年论证,具有较高的立法水准,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大多数法律是由部委起草的,不乏社会团体参与并争分行政管理权,立法质量普遍较差,许多法律与行政法规、宪法和党的政策相冲突,立法过程和社会效果呈现出“关门立法法律冲突恶法乱国”的特点。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人们在理解和适用方面存在诸多分歧,遭受众多学者批评。又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9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不允许成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个体和合伙学校,将国务院确立的个体、合伙和法人等三种组织形式封堵两种,显然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尤其不利于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名为“促进法”,实为“限制法”。再如,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法享有最高行政许可权,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己享有比国务院更高的行政许可权,显然违背《宪法》,等等。2005年国庆节放假期间,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分别寄交《关于体育法等六部法律违背宪法的审查申请书》,为防止当地邮政局当作上访信件暗扣,特地从日照市跑到江苏省赣榆县邮政局,在得到邮递员保证投递的承诺后用挂号信寄发,至今没有回音。当法律违背宪法时,应当通过什么程序解决呢?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违宪审查制度(或称司法审查制度)是宪政得以成立的一项关键性制度,是判断一个国家有无宪政的重要标志。如在美国,联邦宪法的起草者就认为,司法审查乃是一部宪法中必要的且不证自明的部分。而在美国宪政实践中,司法审查已经成为“宪法拱门上的拱顶石”,是“宪法机器中绝对必要的部件,抽掉这个特制的螺栓,这部机器就化为碎片”。现代宪政国家必须确立宪法的至上权威并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来予以保障。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的最后一段宣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依据这一规定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其结果,违宪现象大量存在得不到纠正,长此以往,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效力尽失,权威扫地,根本大法,根本无用。[注4]正是因为我国没有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许多法律违背宪法而得不到及时修改,成为“恶法”,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成为“二政府”,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行政许可权,成为“二政府总部”,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而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囊括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工作,民众从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不能获取全面的行政工作信息。 四、建议和悬赏 两军相冲突是战争,两法相冲突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我国许多法律与行政法规、宪法相冲突,导致许多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被贬称为“二政府”,严重影响了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权威,有损于共产党的执政形象,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特建议中共中央恢复成立“中央法律委员会”,并列于中央军事委员会,象重视维护领土完整、反对“两国论”、加强军队建设一样,重视维护宪法尊严,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取缔“二政府”,确保行政法规、宪法和党的政策不受“恶法”所冲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解决法律冲突问题,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我甘愿奉献自己的全部积蓄,特悬赏: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年龄、姓别、民族、党派和职业,无论谁取消了中国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我自愿立即支付赏金二十万元。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中国建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理论探讨 【摘 要】中国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出现了4种新型的乡镇管理模式:即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体制和“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但这一时期,传统小农经济的有限剩余根本无法支撑一个全面渗透穷乡僻壤的庞大国家机器和现代化工业体系,从而形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严重对立的局面,最终导致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且反复无常。从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农民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标志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后农业税时代”已经到来。因此,下一步的乡镇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目标是: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乡镇体制改革;乡镇自治;议行合一;政社合一;乡政村治 总的看来,传统中国的政治转型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变迁。譬如,“清代大部分属于现代时期,但其政权与社会秩序仍旧忠于传统,很少变化。它代表了中国传统政治最辉煌以及最黯淡的一页。”[1](p242) 进入20世纪,“从形式上看,辛亥革命是皇权终民权始的标志,也是政治转型的起点。这就是仿照西方国家实行地方自治。但由于传统的统治根基没有改变,人民主权的地方自治只是流于形式。”[2](p242) 这样就很难弄清传统中国政治转型的原始起点。然而,现代政治学研究中最重要的是发现新的政治因素的出现与发展。如果这种新的政治因素大量地、集中地反复出现,并且其发展趋势不可逆转,那么就是现代化因素。这种新的政治因素必然会寻找适合于它生存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否则就会被旧的僵化了的制度所扼杀。反过来,由此引发的政治制度变革势必影响社会结构、家族制度、等级结构、群体权利、人们行为和习俗的变迁。所以,一个国家的“政治转型期”就意味着传统的社会秩序出现了裂痕、混乱或崩溃,而新的社会政治秩序正在确立的时期。沿着这样的研究思路,本课题把中国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出现的4种新型乡镇管理模式概括为:即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政社合一”的体制和“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探讨影响和制约我国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转型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研究如何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国情的法制型、公共服务型乡镇基层政府。 一、目前国内学术界在研究方法上的“理论误区” 中国现阶段正处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双重建构中,乡村社会日益深入地卷入和融入到这一建构过程。从世界发达国家看,越是地方基层政府,其行政管理体制愈具有多样性、灵活性、有限性、自治性等特征。但在中国历史上,“乡镇”的建制或重视或忽略,或延续或中断,或继承或革新,大多表现为地域性、宗法性、自治性、零散性和非固定性等特征[3]。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像中国的乡镇基层政权频繁变动、混乱无序。尤其是20世纪以来,国家行政权不断向乡村社会延伸,逐渐形成了“资源汲取型”和“全能型”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显然已不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扩大基层民主政治的需要,且在实践中衍生出了诸多矛盾和问题。为此,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对乡镇基层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过4次较大的改革:即1980年至1985年,进行“社改乡”和建立“乡政村治”二元治理模式;1986年至1989年,进行“撤并乡镇”和推广“村民自治”;1990年至1997年,进行县乡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和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998年至今,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和积极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4]。但目前的改革,许多地方主要是基于减轻农民负担和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考虑,实际上变成了撤并乡镇、合并村组、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压缩财政支出等所谓的“倒逼机制”。针对目前我国不少乡镇政府基本处于一种“有政无财”的尴尬局面,学术界提出了“撤销乡镇”、“县政乡派镇治”、“乡镇自治”等政策建议[5]。这既表明人们对乡镇一级政府的功能和地位认识不清,也显示出目前我国乡镇改革已陷入“方向迷失”的被动局面。 追根溯源,目前国内学术界的争论与分歧,主要是来自于西方政治社会学中关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认识范式。其实,这一理论命题是马克斯·韦伯早在20世纪初提出的关于传统中国“有限官僚制”的看法。他认为,“事实上,中华帝国正式的皇权统辖权只施行于都市地区和次都市地区。……出了城墙之外,统辖权的有效性便大大地减弱,乃至消失。”[6](p110) 美国著名的家族史专家W·古德也认为,“在中华帝国统治下,行政机构的管理还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而宗族特有的势力却维护着乡村的安定和秩序。”[7](p166) 正如G·罗兹曼所言,“在光谱的一端是血亲基础关系,另一端是中央政府,在这二者之间我们看不到有什么中介组织具有重要的政治输入功能。”[8](P272)于是,我国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皇权政治在人民实际生活中,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9](P24-63)这种所谓的“二元社会理论”或“双轨政治理论”,即“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10](P 95-301)其实质和优秀都在于,无限地夸大和美化了“地方精英阶层”在辅佐国家治理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而忽略了隐藏其背后的深层社会经济制度。然而近几年,一些国内学者却不遗余力、煞费苦心去为这种“草根民主”寻根,所谓的“根”也无非是“儒家文化决定论”之类的陈谷子烂芝麻。譬如,温铁军教授把它概括为5个字,即“国权不下县”[11](p3)。秦晖教授则将其完整的概括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11](p3) 徐勇教授不仅提出了“国家政治——社会政治”二分法的理论观点[12](P329-332),而且还提出了建议实行“县政、乡派、村治”的具体政策主张 [2](P137-145)。可以说,这些学术观点都是“单凭旁观者或局外人支招行事”的笨拙手法。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8封信中所言,“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13](p695-698) 事实上,在中国历史上“土地——赋税——户籍”是三位一体的,任何一个环节上发生问题都会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到国家政权的巩固与社会稳定。如果撇开土地制度、赋税制度、户籍制度等经济社会因素,那么单靠分析儒家文化的伦理统治是没有出路的。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费正清教授曾经指出,中华帝国“地方上的精英阶层主要靠其田产生活,并且将科举考试作为进身之阶,因此这种带有田园风味和怀旧色彩的世界观在中国一直盛行不衰。……当天下太平、五谷丰登之时,朝廷、官府和百姓之间还可相安无事。但当统治腐朽黑暗之时,政府利益与地方缙绅阶层的利益就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了。地方上的地主阶层本能地要谋求私利,如果不加限制,这就会使百姓不堪重负而导致政权失去‘天命’走向灭亡。官方呈报朝廷的表面文书实际上蕴含了地主、官府与百姓这三者之间愈演愈烈的利益之争。”[14](p295-301)可见,在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在总体上的收缩与在局部上的延伸是同时并存的两种趋势,不能强调一种而忽视另一种,也不能单纯地将地方精英的职能扩张理解为是‘民治’领域的扩展与‘官治’领域的退缩。”[15] 事实上,“士绅公共功能的一切扩展并非都意味着某种独立于国家的社会自主性日增的长期趋向。”[16] 总之,“地方精英既是国家权力的向心力量,又是国家权力的离心力量,而国家权力既是地方精英的支持者,也是地方精英的抑制者;地方精英既是地方社会的保护者,也是地方社会的掠夺者,而地方社会既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基础,也是地方精英的权力制约。”[15] 换言之,地方精英理论过分偏重于考察“皇权——绅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却忽视了“国家/皇权-地方精英/士绅-乡村社会/农民”这三者之间的“制度场域”。因此,国内学术界关于地方精英的身份属性及其与国家政权的关系问题,历来看法不一,争论不休。 归根结底,所谓“社会”是泛指基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共同构成的整体,也叫“社会形态”。而“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说,国家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13](p170) 可见,“国家——社会”决不是二元对立的,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互相渗透的互动合作过程。在中国历史上,表面看,秦汉以降至清末的地方行政建制都是停留在县一级;但事实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对于乡族社会仍具有潜在的无限的控制力。”[17](p14) 也就是说,“无论在哪一个阶段,都谈不上“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而集权专制与缺乏自治是两千年以来中国文明的一大特色。”[18](p2-24) 因此,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并非“只是臣民、小民、草民,而不是主权者的公民,因此处于政治之外。”[2](p214) 恰恰相反,“从秦朝的陈胜、吴广、项羽、刘邦起,中经汉朝的新市、平林、赤眉、铜马和黄巾,隋朝的李密、窦建德,唐朝的王仙芝、黄巢,宋朝的宋江、方腊,元朝的朱元璋,明朝的李自成,直至清朝的太平天国,总计大小数百次的起义,都是农民的反抗运动,都是农民的革命战争。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19](p588)总之,我们必须彻底抛弃西方政治社会学关于“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理论中的“工具论”国家观,应当运用“现代国家政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来分析近代中国乡村政治结构转型的特点与发展轨迹,从中找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真实内容,以便为建构21世纪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提供有价值的理论参考。正如有的学者所提出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国家政权建设’应当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不应当用结论式的成功与否之类的评判标准加以评价。研究者的任务是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国家政权建设’的特点和发展的规律,从而为中国的政治学的发展做出一定的理论贡献。”[20] 但是,“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并非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而是一个国家与地方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其结果通常为长期的社会演变过程所预先决定。”[21] 因此,我们在运用“现代国家政权”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来分析整个20世纪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演变过程中,也应结合中国的国情特点。所谓“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是指“在新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按照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原则,建立起新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政权组织网络,有效地行使其征收赋税、维持治安、兴办教育、多种经营、发展经济、合理配置资源等基本职能。”[20] 按照西方学者杜赞奇的观点,成功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政府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干预和控制逐渐加强;在现代化的民族国家内,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在逐步扩大。在发展中国家,尽管政权更迭频繁,但国家权力却持续扩张。”[22](p2)这一理论分析框架,基本符合中国在整个20世纪的“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中的乡村政治演变特点与发展轨迹。然而,尽管这一理论已经注意到了“国家——社会”非均质性的特点,但其整体论与实体论的理论品格仍然成为其致命的缺陷[23]。综合西方各派现代化理论的观点,“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经济上的工业化——工业化、发达的市场和货币经济、高额的群众消费、严密的劳动分工;政治上的民主化——以民族国家代替宗教和种族控制、普遍的法制、公民权、有代表性的政府、能胜任的行政机关;社会上的整合化——众多的社团和利益集团、社会规模的扩大、都市化、以国家利益为重的社会精英、人口控制;文化上的大众化——大众传播工具作用的扩大、活跃的知识界、文化的世俗化。”[17] 显然,进入20世纪之初的中国并不具备这些基本条件,而且中国现代化的原始起点首先是通过暴力革命以取得民族独立,其后又把“现代国家政权建设”与“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步进行,由此形成了国家行政权的下沉与“以农养政”时代的制度设计、经济上的工业化与政治上的民主化严重对立的局面,最终导致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且反复无常。因此,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整个20世纪建构起来的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漫长的艰苦斗争过程和激烈战争的血与火的严峻考验,又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的曲折变化和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现行的新型乡镇组织体系。它同党和国家政权组织一样,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我国人民前仆后继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伟大成果之一。”[24](p6)如果不了解这一点,那么很可能会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乡镇政府改革基本方向和总体模式产生误解。 二、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乡镇自治” 现代意义的“地方自治”是西方国家宪政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被马克思称赞为欧洲资产阶级早期取得的一项“政治成就”(参见《共产党宣言》)。但晚清至民国时期的所谓“地方自治”,基本是一场“政治闹剧”。清朝末年,中国社会政治结构日趋分化与解体,中央政府权力式微,地方势力迅速膨胀,乡绅精英阶层逐渐走向了国家政权的反面。尤其是到1850年,中国人口已由清朝入关时的1亿人陡增至4.3亿人[25](p452-471),这对传统的社会政治秩序构成严峻的挑战与威胁。因此,重新调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逐渐使国家的政治权力下移,以加强对乡村社会的行政控制,已成为晚清政府当时所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课题。“就当时的政治情势来看,主要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一是通过扩大官僚政治体系,增强地方政府的组织和权力,强化国家对社会的驾驭;一是开放部分地方政权,吸收各种新兴政治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政治的重组与整合。对清朝封建统治阶级而言,前者固然为上策,但已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实现;选择后者,虽然并不情愿,但又有不得不为之势。”[17](p724-741) 所以,“清末的地方自治是保守的清政府与同样保守的地方绅士为互利而互相合作,以期在一个正在变化的世界中保持他们的政治权力的企图。”[26](p463) 事实上,清末倡导推行“地方自治”的基本精神和组织形式,完全是模仿明治维新后的日本地方自治制度。1909年1月28日,晚清政府颁布的《城镇乡自治章程》和《城镇乡自治选举章程》中规定:城、镇、乡为地方自治的基层单位,府、州、县所在地居民人口在10万人以上者设为“区”;城厢以外的市镇、村庄人口5万人以上者设为“镇”,5万人以下者设为“乡”。乡镇设立“自治公所”,成立“议事会”和“董事会”等机构,负责办理乡村公共事务[27](p724-741)。但清末推行的所谓“乡镇自治”,大多停留于“文本制度”层面,且引发了不少地方强烈抵制的风潮。“据统计,仅江苏省就发生了抵制乡镇自治的恶性事件37起,或捣毁自治公所,或破坏学堂,或殴打自治职员等。”[28] 总的来看,自晚清政府倡导推行地方自治以后,“政治下层,实由官治而沦为半官式之绅治。故所谓政治者,不操于官,即操于绅,甚或操于地痞恶棍,生杀予夺,为所欲为,民之所能自存、自主、自治者,亦几希矣。”[29](p184)于是,袁世凯执政后,立即宣布取消省、县两级的地方自治,且在农村地区实行区、村二级制。此时的“区”是县以下的最低一级行政单位,区下设为“村”,主要职责是协助区政权处理行政、司法、监察与福利等事宜,“企图把清末地方绅士领导下的非正式组织官僚化、正规化,并以此来巩固县级政权。”[30](p43-150)可见,清末推行的“乡镇自治”实质是统治者进一步强化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并由此造成了国家行政权向乡村社会逐渐延伸。 执政以后,首次提出了“以党治国、以党建国”的现代政治理念,并仿照苏俄体制模式建立起一套党、政、军自成系统、互不统属、权力制衡的独裁统治。国民党在中央党部之下依次设立省党部、县党部、区党部和乡镇分部,与省、县、区、乡等行政系统相对应,从而形成了从中央至地方与国家行政区划体制并行运作的“双重官僚衙门体制”[31]。而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民党“实行的保甲制度与以往历代尤其是明清两代并没有多少不同,都是通过保甲连坐的办法强化对乡村社会的控制。”[32](p67)此外,还规定:“保甲长都是本党的忠实的党员。”[33](p612)“每一保甲长均能兼政治警察之任务,并能域导所属人民,一致防制异党之活动。”[34](p98-99)此时的保甲长完全被警察化和特务化。总的看来,“1928年后,国民党政府制定法律政策,力图使所有乡村社会与政府之间保持明确的隶属关系。……而实际上自治团体并无权力。”[22](p56)正如有的学者提出,民国时期的“乡是一个暧昧的单位——百户以上村者为乡,百户以下村者集为一乡,满百户集市者为镇。1941年之前,乡级机关没有列入县政府的预算中,也没有自己的收入。它们只在名义上存在,和过去的邻闾制度一样。真正重要的行政单位是区和村。”[35](p297)但由此而来却造成了极其深远的负面影响,“一是,政权的‘组织成本’成倍增长,官僚机构和官僚队伍急剧膨胀;二是,政治系统的运作方式发生改变,党政双重衙门之间的互动格局有别于传统单一官僚机构的运作,其政治控制力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密。这是近百年来中国政治体制由帝制到党治,由王朝体制向党国体制转型嬗变的一个重要表征,亦可谓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千年未有之变局’。”[31]“据统计,19世纪末期,清朝中央政府官员为2622人,地方官为13007人,武官为7464人,共计约为23000人。而当时全国人口已突破4亿人,平均每名正式官员需治理17000余人。……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一个由数万名官员,数十万名吏役和百万名乡绅共同组成的上中下有机衔接的整合体。这样一种独特的组织方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成功地维系了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社会的整合。”[31](p574 —587) 但是,“据1942年的粗略估计,国民党仅区一级干部约需164612人,乡镇一级干部约需686721人,保甲干部约需12140908人,共计12992241人。”[31](p574 -587) 它远远超出了传统中国农业社会的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因此,这种恶性膨胀的无组织力量造成了大量的农民破产、经济资源枯竭和“国家政权内卷化”(即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能力低于其对农民群众的榨取能力)[22](p50-52),最终也吞噬了国民党基层政权的基础。 三、中国共产党早期建立的“议政合一制”乡镇基层政权 中国共产党最早在农村建立起来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农民协会。同志曾经指出:“宗法封建性的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是几千年专制政治的基础,是帝国主义、军阀、贪官污吏的墙脚。打翻这个封建势力,乃是国民革命的真正目标。”[36](p15) 因此,农民协会“主要攻击的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这个攻击的形势,简直是急风暴雨,顺之者存,违之者灭。其结果,把几千年封建地主的特权,打得个落花流水。地主的体面威风,扫地以尽。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惟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36](p16) 但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是“苏维埃”,当时还是“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工农民权独裁制性质的政权。”[37](p312-374)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大众的”,其所实行的是“议行合一制”。所谓“议行合一制”,是根据马克思设想的巴黎公社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不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分享它所拥有的独特的权力,不受它们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的监督。”[38](p439)恩格斯后来进一步提出了,“省、县和市镇通过普选制选出的官员实行完全的自治。取消由国家任命的一切地方和省的政权机关。”[39](p414)以此防治“拥有固定职位或享有年金”的职业化官僚只对上级负责而背弃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官僚主义行为。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一个特殊阶层。”[40](p103)所以,法国大革命取得胜利后,“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机关都由选民选举产生,或者受选民机关的严格监督。每个郡、县、乡及市镇享有高度自治,中央政府并不派出代表其权力的官吏。……这样,法国革命就废除了自上而下任命官吏的官僚制度,代之民主选举制。”[41] 于是,到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和《修正陕甘宁边区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规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采取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发扬民主政治,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人民的自治能力。”[42](p59)此时的乡(市)代表会为直接执行政务机关,并由它产生政府委员会,在代表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乡市长定期向参议会报告工作。乡(市)政府除乡(市)长1人外,其他人员均不脱产,下设优待救济、文化促进、经济建设、锄奸、卫生保育、人民仲裁等委员会,各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由政府聘任。乡(或市)政府之下为“行政村”,一般不设专门的行政机构,只设村民委员会主任1人。行政村之下为自然村,设村长1人。村主任或村长均由选民大会选举产生,一切事情均由村民大会讨论处理。乡(市)政府的主要职能是:“组织群众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改良耕种,增加农业生产,组织春耕秋收运动;保育儿童,禁止对于儿童的虐待;抚恤老弱孤寡,救济难民,不使流离失所;发展民众教育,消灭文盲,提高边区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识与政治文化水平等。”[42](p32-33)为了避免党对基层政权组织和其他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包办代替”,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42年9月通过了《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一方面强调党的领导的一元化,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同时注意防止和纠正党委包办政权、民众团体工作的现象。”[43](p32-33)为此,陕甘宁边区人民政府实行“三三制”,即在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实行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和中间派人士各占三分之一的政权制度,以便发挥权力制衡的作用。不过,这一时期,“在党与政权的关系上,由于中共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民主政权的作用事实上难以充分发挥。这种情况在根据地发展的各个时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对建国后中国政治体制中长期存在的高度集权、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产生过较大的影响。”[44](p789)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各大解放区建立了大区、省、行政公署、县、区、乡镇6个行政层级,其中省以下的“专区”和县以下的“区”为行政派出机构,“乡镇”为地方基层政权组织。截止1948年底,各大解放区已普遍建立起了包括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知识分子、民族工商业者以及开明士绅等一切民主阶层人士共同组成的乡镇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乡镇基层的正式权力机关,由它选举产生乡镇长、副乡镇长各1人,政务委员5~9人,共同组成行政委员会和乡人民政府,此时的乡镇基层政权仍然实行“议行合一制”。甚至有学者提出,“迄今为止,我国各级地方政权的基本组织形式和组织活动原则,仍然是实行‘议行合一制’。”[45] 同时,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及共青团、妇代会、民兵、农会等群众性团体组织也相继建立,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层政权组织体系。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政治制度创新。然而,“中国是在农业社会的传统因子基本保留的状态下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2](p213)因此,“现代政治体制的确立和规范,不仅有待于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社会公众思想观念的转变、新型行政管理人员的培养等等,而且有待于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20] 所以,“从1951年到1958年的化运动,可以说是中国行政管理体制变革最频繁的历史时期。在这段历史时期,制度变革表现出明显的集中性特征。变革方向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分散到集中。”[46](p49)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对乡村社会的政治整合,“首先是从农村土地关系的改革开始,进而对乡村社会权力进行重组,将国家政权直接延伸到村庄内部,自上而下建立起严格的支配体系,从而将农民完全整合到国家政治体系之中。”[20] 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乡(行政村)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政府委员会。乡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本乡人民选举产生,任期为1年,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和联系代表,协助乡人民政府进行下届人民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乡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乡长、副乡长及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负责全乡工作,副乡长协助乡长工作,下设各种经常性或临时性的工作委员会。”截止1952年底,全国共建立了28万个乡(镇)、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这一时期,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会员交纳的会费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补助,需用的房屋和设备由人民政府拨给,在利用邮政、电报、电话、铁路、公路、航运等方面,均享有与同级人民政府机关所享受的同等待遇。”[47] 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像中国这样的国家要进行,在政府和农民之间有两种组织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其一是政府必须建立一个新的、经费充裕的行政组织,并配备立志于改革大业的专门人才去主持其事,即建立专司其事的机构。其二便是农民自身的组织。集中的权力能够颁布法令,但只有广泛扩展的权力才能使这些法令成为现实。农民的参与对通过法律或许并非必要,但对执行法律却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农民组织参与其执行,此类法令只是官样文章。因此,农民联盟、农民协会、农民合作社都是保证具有持久活力的必备条件。不管它们自己宣布的宗旨是什么,组织本身就在农村形成了新的权力中心。”[48](p364-365)但是,“随着的基本完成,那些已成为了乡村社会权力体制中最重要的政治力量的农民协会,却悄然地退出了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舞台。”[27](p231)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乡(民族乡、镇)成为县以下惟一的基层政权组织,原来的“区”一律改为县的派出机构,撤消了村级行政建制。乡镇按自然区域划分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体系也作了相应的调整。1956年9月,党的“八大”规定:“乡、民族乡、镇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和街道办事处等,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可按党员人数多少建立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以至基层委员会。同时,建立与同级党组织相对应的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性团体组织。”截止1957年底,除台湾和西藏的昌都地区外,全国共建立了120753个乡镇,其中乡117081个,镇3672个[50]。从此,“农村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昔日生活在乡村社会最低层、在政治上毫无地位可言的贫雇农,一夜之间成了农村中的主人,而昔日把持乡村社会、政治生活的地主、富农却在一夜之间变得威风扫地,落到了在乡村社会和政治生活中毫无地位可言的最低层。”[51](p86) 但是,“事实上,任何政权管理都是需要成本的,且成本极不稳定。‘官’字下面的两个‘口’,就意味着不仅维持政府运行需要成本,而且政府官员也有自身的利益追求,只是这种利益追求往往为权力的公共形式所遮盖。”[2](p220)因此,建国初期是“国家机器急速膨胀的时期,国家工作人员大量增加。这不仅有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更有国家职能扩大方面的原因。”[49](p250)譬如,“新中国刚刚诞生时,政务院只设置35个工作部门,但到1956年底已增加到81个,工作人员也随之增加到5万人。”[52](p30-31)当时,中央委员会以下党组织结构大致情况是:包括6个地方局,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258个专区委员会,2200个县或相应级别的委员会,28万多个乡镇基层委员会和100多万个村党支部。此外,还有与党组织平行运作的人大、政府、群团组织,由此形成了一支自上而下分别自成体系、垂直控制的庞大“国家机器”。据有关专家估计,“大约有900万人依靠政府配给和工资生活,其中包括一小部分留用的国民党军政人员。政府仍然不得不靠发行纸币来应付高达75%的预算赤字。”[1](p599)于是,从1957年起,中国撤消6大行政区,确立了省、县、乡三级地方行政体制,把国务院机构由81个减少到60个,全国共分流党政干部30万人左右,其中20万人下放到农村,10万人到工厂工作[52](p170)。 总之,“从20世纪的乡村政治的百年史看,国家政权下沉是一条主线。这对于整合离散的乡村社会无疑是有意义的。……尽管乡级政权建立的得失至今仍然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论题,但它毕竟在乡村政治生活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2](p220) 四、“政社合一”体制的建立与瓦解 “政社合一”的体制,实际上包括了三层含义:(1)从理论上看,它是农村基层社会单位与基层政权单位合二为一,即“农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53](p541)(2)从实践上看,它是农村基层生产单位与基层政权单位合二为一,即“发展的主要基础是我国农业生产全面的不断的跃进和5亿农民愈来愈高的政治觉悟。”[53](p537-538)于是,“从1958年夏季开始,只经过了几个月时间,全国74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已经在广大农民的热烈要求的基础上,改组成了26000多个。参加公社的有1.2亿多农户,占全国各民族农户总数的99%以上。”[54](p798)这是当代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的一大“奇迹”。(3)从组织形式看,它是乡、社合二为一,即乡镇党委变成了公社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变成了公社管理委员会,即“共产党塑造公社,支配和领导着公社。”[55](p237)从此,变成了“工、农、商、学、兵、党、政、军、民、企”融为一体的独立王国。正如美国学者费正清教授所言,“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人民头上加了一套官僚机器。……国民党只建立起一个徒有其表的小王朝,中国共产党却把它的权威渗入了每一支稻穗。”[1](p622-628)但在当时,“它是一种适合中国特点的制度模式,公社似乎展示了一条新的现代化道路,一条能避免资本主义弊端、改造传统小农、‘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55](p4)有的学者提出了,“体制无疑是中国近代以来最为有效的针对农村社会的治理方式。首先,它摧毁了乡村社会旧的经纪体制(包括传统的保护型经纪),国家完成了基层社会的官僚化和合理化,国家的政策、方针乃至意识形态都直接通过自上而下的官僚系统贯彻到乡村社会,乡村社会资源的征用以及赋税的征收也是通过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完成的。旧的各种经纪角色及其存在的土壤都被彻底铲除。应该说这是时期‘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成就。其次,它成功地保证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确实使农村社会和农民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惠’。广大农民得到了近百年来没有过的安定的生活环境,医疗条件从无到有,教育初步普及。”[20] 当然,大多学者对制度始终持一种批评的态度,认为它是一种“资源汲取型”和“全能型”的政府,即“从1952年到1990年,农业为工业化贡献了11594.14亿元,占到整个国家基本建设总投资的27.2%,其中有13.2%来自于农业税,75.1%来自于“剪刀差”,11.7%来自于金融储蓄。”[56]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是无法回避的,是不能忘记的。 现在回过头来看,“领袖的主观意志等等外部因素不足以全面理解公社,自然村落的自然演化也生长不出标准化的公社制度。惟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把握公社的脉搏。”[55](p5)首先,体制“本质上是一种替代传统村落的社会制度。”[55](p8)如在1958年,全国几乎在一夜间建立了26576个和265万多个公共食堂、475万多个托儿所、幼儿园,10万多个幸福院,1052个民兵师,24525个民兵团,民兵总人数达到4905.7万人,亿万农民群众普遍实现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和生产生活集体化[57](p51)。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一场规模空前、影响深远、暴风骤雨式的巨大社会变革,农民世代沿袭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部打乱了。若按当时全国1.2亿多个农户、5亿多农民人口计算,平均每个公社的规模约为4615户、接近2万人。这样,中国农民对未来的新生活既感到憧憬和向往,又感到恐慌和无所适从。尤其是“1959年的死亡人数比在正常情况下增加了2500万人甚至更多。这些人都是管理不善的牺牲品。”[1](p618)可见,制度的强制输入与其接受对象的适应性、亲和力恰恰成反比。因此,从1962年开始,中共高层决策者不得不向传统的村落居民让步,正式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把公社的数量由原来的26576个增加到74771个。直到1982年底,全国为54352个,生产大队为719438个,生产队为597.7万个[58](p366)。 其次,体制具有整体性和综合性的特征,它既拥有党、政、军、群团、企事业单位等众多组织系统,又兼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即“拥有包括军事和安全在内的贸易、金融、税收、会计、统计和计划等地方政府职能。”[1](p617)也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共服务型”基层政权组织。正如同志早在1919年所提出的“新村” 构想,即“合者之新家庭,即可创造一种新社会。新社会之种类不可尽举,举其著者:公共育儿院,公共赡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共病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合此等之新学校、新社会,而为一‘新村’。”[59](p446)正因为这样,“以前由多为当地大户人家出身的举人秀才(这些人观念保守,但欺压乡里,很有权势)发起修庙、修桥、办学和赈济之类的活动,现在则变成了合作社或集体农场的领导(经常是由党组织委任的当地积极分子)带头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照顾孤老、改善地方医疗条件、引进水泵或新式犁具乃至组织扫盲活动等等。”[1](p610-611)因此,时期,“地方政府利用政府的管理力量,广泛组织民众开展了大规模的农田水利设施改造与兴建,填补了旧中国水利设施建设的两个空白:一是兼防洪、灌溉、养殖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大中型水库的修建;二是提水工程的兴修和提水机械的广泛使用。这段时期,农田水利设施兴建的力度是非常大的,20世纪末的中国农村运作的水利设施基本上都是这一时期修建的。”[60](p170) 所以,对于制度的绩效评价,“我们一方面要看到它确实起到了保证国家为工业化提取农业剩余和禁止农民流动的作用;另一方面还应该看到,在此期间,农村基层政府也确实在农村实现了与整个国家极端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相匹配的政府职能,即担负了在农村大规模、全面快速推进农村现代化和提供公共物品的作用,例如在农村普及中小学教育和扫盲、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兴修道路和水利,为农民提供低水平的社会保障等等。”[61] 正如一些外国学者所提出的,“它单靠人力就使中国的面貌大为改观,全国建起了上万座水库、几千座小型水电站、几百英里的铁路线,在大江大河上建起了一座座桥梁,开拓隧道,修筑马路,开发了更多的矿藏,灌溉了更多的土地。”[1](p616-617) 再次,从时期的行政管理成本分析,表面看它的确拥有一支特别庞大的农村基层管理干部队伍,但进一步分析体制“只是一种国家财政不负担的、靠集体自己养活自己的、一切听命于国家计划的劳动组织。”[51](p200) 譬如,“截止1978年底,全国农村共有6.5万多个,国家干部约为150万人左右;生产大队有70万多个,拥有半脱产性质的农民干部600万人左右;生产队有600万多个,拥有不脱产性质的农民干部3500万人左右。这三项合计约为4250万人,几乎相当于一个欧洲国家的总人口。但其行政经费支出只占全国的5%左右。”[62](p161) 因此,从的“事权”看,可谓“无所不能、无所不管”。尤其是它的“政治权力渗透到农民家庭中,家庭的内部关系、生育、子女教育、婚姻、老人赡养、生产乃至消费等等,都受到公社规范的制约。”[55](p377) 但从的“财权”看,由于公社一级不设财政、且没有自行征收税费的权力,因而其人员编制、行政经费支出等都受到了县级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的严格限制。所以,时期,无论是“国家干部”的数量,还是行政经费的支出,都不可能出现任意扩张的现象。而对于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农民干部”来说,“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干部和社员,一律同工同酬”[53](p550)。因此,他们的政治身份并没有改变成为国家干部,也没有列入地方政府的行政序列。同时,农村生产大队的半脱产干部人员编制、任免、经费支出等均由公社党委(后改为革委)掌控,且其工分补助标准须经过社员大会民主讨论,所以也基本不会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更何况,“是一个特别强调原则的时代,其优秀是要求人们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党的教导办事。”[53](p435) 但到的后期,“集体单位的管理者逐渐成了‘官老爷’,他们不再那么热心于体力劳动,而是更接近于一个‘上等人’阶级。热衷于为个人和家庭谋取私利的投机分子重新开始出现。他们拉关系寻求特权,为自己取得更好的教育机会,不断增加私人财富。……这样就使普通农民的解放非但没有消除人们对特权地位的追求,反而促成了许多人对权力的向往。”[1](p628) 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绝大部分都控制在公社、大队、生产队手中,其生产剩余除了分配给农民必需的生活资料外,其余都掌握在集体手中,农民负担问题也就被隐蔽在公有制里了。”[61]为此,同志一方面不断地进行干部精简运动,“如在1962年至1964年共精简82万人(其中国家机关1万人,地方政府机关81万人),使全国党政机关干部人数由原来的268万人下降到186万人,精简幅度达到了30.5%”[63](p93);另一方面则规定:“各级的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公社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全年不少于60天,生产大队干部参加集体劳动全年不少于120天,生产队干部误工补贴工分一般应该控制在生产队工分总数的1%以内。”[53](p815-816) 这样,时期的农村基层干部,既不同于传统中国乡里制度下的“经纪人”特性,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后所出现的“自利性”和“掠夺性”的乡村干部形象。总体而言,这是一支建国后由我们党经过多年政治思想教育而成长起来的“新生代政治精英”,是农村建设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是最可宝贵的“乡村社会政治资源”。这些人在时期作为“国家政府代言人”和“基层权威象征”,整整影响了几亿农民群众,并且在农村改革初期发挥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因此,“虽然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现在退出了乡村政治舞台,但最起码也应该得到国家政府给予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62](p164) 最后,根据我以往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制度的终结主要是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长期固化和农地平分机制等原因所造成的。“从内部看,‘村社集体成员权’产生出了农地平分机制,直接刺激农村人口的快速增长;反过来,农民人口过快增长又降低了人地比率。其结果是出现了高强度劳动投入和过密型种植模式下的农地报酬递减、边际收益率为零(甚至为负数)的极端现象,由此造成了以生产队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发生危机,最终导致了制度的解体。”[64] 譬如,“从1952年到1978年,全国农村总人口增加了3亿多人,而人均耕地面积却由2.82亩减少到1.51亩。”[65](p270) 因此,“1976年全国粮食平均亩产为251千克,一个农村劳动力全年生产粮食仅为1000千克左右。人均占有粮食只有307千克,和1956年一样多。每个农业人口提供的商品粮只有70千克。”[66](p823) 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中国11亿人口中有8亿农民长年搞饭吃,但国家每年仍需要进口大批的粮食和棉花来弥补缺口。1978年全国农业人口平均每人全年的收入只有70多元,有近1/4的生产队社员收入在50元以下,平均每个生产大队的集体积累还不到1万元,有的地方甚至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67](p832) 总之,“这种社会组织形式最终被农民抛弃是符合落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51](p508)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 【内容提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 键 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三、21世纪中国政府:掌舵而非划桨 “今天我们政府失败的主要之处,不在目的而在手段”[4]。 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何种方式提供服务,是我国各级政府必须思考的关键问题。 1.掌舵与划桨 现代国家的政府,既具有决策与指挥的职责,又具有执行和操作的职责。如果把决策、指挥比作“掌舵”的话,那么具体的服务执行就是“划桨”。掌舵是一种方向性、目标性的引导,而划桨则是实现目标的手段。从另一方面来理解,“掌舵”是政府方针政策等宏观方面的服务,而“划桨”则是具体的服务。 2.掌舵而非划桨 彼得·德鲁克在《不连续的时代》一书中说:“我们面对的不是‘国家的逐渐消亡’。相反,我们需要一个有活力的、强大的和非常活跃的政府。但是我们面临着选择,选择一个庞大的但软弱无力的政府,还是选择把自己局限于决策和指导从而把‘实干’让给他人去做的强有力的政府”。我们需要一个能够以治理而实行治理的政府。这不是一个‘实干’的政府,不是一个‘执行’的政府,这是一个‘治理’的政府”[4](P25)。当代管理者也认为:“任何想要把治理和‘实干’大规模地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只会严重削弱决策的能力。任何想要决策机构亲自去‘实干’的做法也意味着‘干’蠢事,决策机构并不具有那样的能力,从根本上说那也不是它的事。”[4](P64)政府不是“实干”的机构,而是“决策机构”。因为“政府并不善于划桨”[4](P32),政府的职责只能是“掌舵(决策)”而非“划桨(实干)”。政府的义务是保证服务提供得以实现。 3.满足公众的需要 政府是决策机构,如何掌舵,即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并不能由政府自身说了算,而要根据服务对象,尤其是政府服务的直接受益人——公众的要求而确定。 政府使用纳税人的钱,为公众服务,理应“以顾客为中心”,按照公众的要求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需要,就是说政府的服务要面向公众,而不是面向权力;政府对公众的利益、需要和要求应具有灵敏的反应能力;政府的一切活动要围绕着公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公众至上”意识,一切以服务对象的满意为标准。 4.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工作中去 政府服务也是一种经济行为,需要进行收益——成本分析,只有其收益高于成本才是合理的。因此政府服务也存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在政府服务中引入市场机制,把竞争注入到政府服务工作当中将有助于实现政府服务“低成本、高收益”的预期。同时,这也是满足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打破政府垄断的有效途径。 政府服务中引入竞争机制,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内部的竞争。在政府同类部门中政府雇员以及为政府服务的机构,如印刷、会计、采办、通讯数据处理,车队、修理等之间开展竞争,可以解开官僚主义的死结。二是政府与私营部门的竞争。在一些由政府垄断的服务中,如交通、电信、邮政、水电等引入竞争机制,打破政府垄断,给政府形成竞争压力,迫使服务质量的提高。三是私营部门之间的竞争,把一些政府可以撤手不管的服务,诸如清除垃圾、城市环卫、医疗卫生、职业培训等通过招标方式出租或承包给私营部门,实行“有偿服务”,由市场来完成,可减轻政府负担,以便政府更好地“掌舵”。 竞争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至少能使我们的政府服务质量有所改观。 四、效率与效益: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 行政效率与效益是行政服务的优秀问题,贯穿于行政服务的各个环节,是全部行政活动追求的目标,也是检查政府工作质量的客观标准,政府服务的好坏都要经过效率与效益这一对价值判断标准的检验。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是良好行政服务追求的目标。 1.效率与效益的可比性 广义的行政效率是质与量的统一,包括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数量上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总产出与总投入的比率,即所谓狭义“效率”;质的规定性,是指行政服务的社会和政治价值,看其是否达到了有益于社会,能够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既定价值目标,即“效益”,这是对行政效率的社会性评价。 “效率”(狭义)与“效益”虽同为行政服务的价值评判标准,但二者并非完全一致,或者说,二者之间具有某些可比性。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注意到二者的一致,却忽略了它们的区别。“效率等于效益,效率越高,效益越高”,这话包含了部分真理。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从效率中获取相应的效益,二者成正比。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如果行政服务活动远离了原定目标,或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其效率越高,结果就越糟。这表明,效率越高,效益也可能越低,甚至成为负值,在一定条件下,两者成反比。只有当两者以最恰当的方式结合起来,并产生最佳值,效率与效益才可兼得。否则,为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行政目标的正确与否,会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带来重大损失。 2.短期与长期的统一性 衡量行政工作的真正效率与效益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有些行政活动刚开始,效率或者很差,效益很不明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日趋成熟,效率会逐步提高,效益也会日益明显,并最终变得极为可观。因此,对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不能只看眼前,仅在短期效率和效益上作文章,还要顾及长远利益,更不应为片面追求短期的效率和效益而损害长期的效率和效益。任何放弃长远效率和效益的行政行为,都不可能真正实现行政服务的高效率和高效益。所以,对效率和效益的考察,既要看到眼前,又要防止急功近利。在相当多的行政服务领域,例如环境保护等,更应把眼光放长远些,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结合起来,实现行政服务的短期与长期效率和效益的统一。 3.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人民满意”为尺度 效率和效益的统一及二者长期性的统一,都只是政府服务的价值评判原则问题。对于政府来说,终极目的是要实现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究竟什么样的服务才是高效率基础上的高效益,则有一套客观的判断标准和尺度:就是看政府服务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最终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进行衡量。 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需要”,落后的生产力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这种现实也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语)。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来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都要根据“三个有利于”标准进行判断。我国的政府是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根本任务的,其服务质量的优劣,服务效益的高低,最终也要看是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增强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个有利于”是一种实践标准。政府的服务是否达到了这一标准,最终要依据“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政府服务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真正的好处……都主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这是对政府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效益服务的最具权威性和决定性的价值评判。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中国的社会团体为什么具有行政管理权? 内容提要:社会团体是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法》等法律规定社会团体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与《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相冲突。立法机关许可社会团体行使行政管理权,使其成为“二政府”,严重影响了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权威,违背《宪法》。在党的领导下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取缔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社会团体 行政许可 法律冲突 违宪审查 一、社会团体的定义和特征以及行政管理权的产生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也被称为“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它具有六个基本特征:(1)正规性,即具有正式登记的合法身份;(2)民间性,即在组织机构上与政府分离;(3)非营利性,即不得为其拥有者谋取利益;(4)自治性,即能够控制自己的活动;(5)自愿性,即在其活动和管理中有显著的自愿参与的成分;(6)公益性,即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注1]世界各国社会团体具有相同的基本特征,没有强制性,但是中国的许多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具有强制性,丧失民间性和自愿性。 中国的社会团体为什么具有行政管理权?是因为社会团体取得了授权,一是行政机关授权,二是立法机关授权。社会团体经行政机关授权后,虽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管理权,但它受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受《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制约,对于由此产生的责任,行政机关有义务承担,行政行为相对人有权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纠纷,社会团体的这种行政管理权具有表面性和暂时性的特征,行政机关有权撤销授权,本文对此不进行详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许多部门法中对社会团体的职权作出规定,许可社会团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不受《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制约,由此产生的责任,行政机关不承担,立法机关也不承担,行政行为相对人不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取得司法救济,引起了许多社会新问题。这种行政管理权具有实质性和永久性的特征,行政机关无权干预和撤销,只有立法机关通过修改或者废止法律才能撤销行政管理权,人们把立法机关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社会团体称为“二政府”,颇值得研究。 二、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是法律冲突的结果 《体育法》第31条第2款规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体育法》将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管理权全权授予社会团体,剥夺了国家体育总局对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的管理权,其弊端在足球竞赛中暴露出来。中国足球运动协会依法享有对全国性足球比赛的管理权,掌握着“中超”、“中甲”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并且具有处罚权,如果每个俱乐部主场的广告牌有40块,足协摊派下的要有一多半,万宝路、飞利浦等企业用巨额资金冠名,流到各个俱乐部手里的资金只是一小部分,严重影响到各俱乐部的积极性。2004年度有的足球俱乐部以《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为“矛”,试图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摆脱中国足球运动协会的束缚,以罢赛抵制中超,自愿举办联赛,被称为“革命派”;中国足球运动协会以《体育法》为“盾”,主张继续进行中超比赛,对罢赛的俱乐部以处罚相压制,被称为“保守派”。“罢赛风波”久久不能平静,社会舆论哗然。《社会团体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具有自愿性,《体育法》规定社会团体具有强制性,二者相矛盾,这种现象在法学理论上叫作“法律冲突”,足球界的“罢赛风波”仅是法律冲突的一个结果,不是全部结果。由于中国足球运动协会属于社会团体,当受到处罚的球队和球员不服处罚而对中国足球运动协会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必定以中国足球运动协会为社会团体而不是行政机关为由,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不予受理。中国足球运动协会的行政管理权不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授权的,而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的,国家体育总局对此不承担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理应对此承担责任,如果受到处罚的球队和球员起诉国家体育总局,法院受理后必定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起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院必定裁定不予受理。可见,中国足球运动协会行政管理权不受《行政诉讼法》的制约,其处罚决定书的效力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的效力,——这也是法律冲突的结果。社会团体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他们不能成为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刑事责任主体,如果司法机关想追究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刑事责任,在法律适用方面必然会遇到困惑。比如,2002年发生的“黑哨”龚建平案件中,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龚建平犯有商业受贿罪,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一审法院经延期审理,判决认定龚建平犯受贿罪,处十年有期徒刑,虽然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法院和理论界对此仍然存在不同见解。中国足球运动协会经立法机关许可取得行政管理权,其工作人员同国家行政工作人员一样,如果他们收受贿赂不构成受贿罪,或者按照商业受贿罪判处较轻的刑罚,就是对这种受贿行为进行怂恿和支持。法院以受贿罪对被告人龚建平定罪量刑,存在合理性一面,但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也存在违法性一面。从法院判决结果看,法院把中国足球运动协会工作人员(足球裁判员)龚建平视同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法院把具有行政管理权的社会团体视同国家行政机关。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把社会团体视同国家行政机关,而在行政审判中不把社会团体视同国家行政机关,——这还是法律冲突的结果。如果《体育法》没有许可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那么上述各种争执均不会发生。 《律师法》第40条规定律师协会履行七项职责,律师协会取得一定行政管理权。2004年7月深圳60多名律师在联名提出的“罢免会长提案”中指责深圳市律师协会某会长上任一年就将历届律协留下的1200万元会费花光且留下巨额赤字,致使未来的六届律师协会将要用20年时间偿还欠账,每年将承担200万元的债务,花4000万元巨资(包括贷款利息)购买的1680平方米的律协办公楼仅仅为律协14名工作人员使用,拿律师血汗钱装点门面等等,“罢免风波”说明社会团体在履行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行政许可法》施行前,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向律师收取高额年检注册费,《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年检注册费被取消,正当律师们欢欣鼓舞时,律师协会的会费标准却让律师们大吃一惊,律师的负担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大大加重了。2005年山东多数地市律师协会每年征收个人会费2000元,团体会费15000元,比北京团体会费10000元多5000元,多数地市律师敢恕而不敢言,乖乖地交纳,青岛律师联合起来了,集体说“不”,掀起大规模的“抗费运动”,在市司法局的行政干预下,一些大的律师事务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不得不妥协,交纳了会费,6月30日下午青岛市司法局召集没有缴费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紧急会议,有一位副局长宣布:今天晚上12点以前,如果再不缴费的话,取消律师事务所的年检资格。在“最后通牒”的胁迫下,“青岛律师抗费运动”以律师失败而告终。有的律师不堪重负,试图根据社会团体的自愿性特征退出律师协会,但无法退出。《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同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后,无需申请加入律师协会,自然成为各级律师协会会员,多级会员资格的取得是法定的而不是自愿的,哪一级律师协会也没有向会员颁发会员证。如果律师想退出律师协会,就只有放弃执业。国办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后,我国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占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定位不明、管理混乱问题突出,律师协会具有行政管理权是主要原因之一。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以及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都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2号)规定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统一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国务院于1998年10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9年11月中办、国办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民政部于1999年12月28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第18号令),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社会中介服务、法律服务和其它共十大行业分类进行登记。民政部从2000年初至200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规模地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全国大多数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参加了民政登记,上海市司法局收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进行民政登记的通知后,向司法部提出《关于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是否进行民政登记的请示》(沪司发请[2000]57号),2000年6月7日司法部作出《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司复[2000]4号)。正是因为司法部贯彻执行《律师法》,作出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没有贯彻执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统一登记精神”,导致民办律师事务所定位不明,其主体合法性受到质疑。《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五类社会组织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实质要件,因未进行民政登记而不具备形式要件,成为无照经营单位,无权参加工伤保险,即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准许参加,也难以得到社会保障。2004年夏天,我在青岛参加山东省劳动仲裁员培训班,后取得劳动仲裁员资格,在培训学习《工伤》时我特地向老师递一纸条,请教一个问题,“已由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成立但尚未进行民政登记的民办学校、民办律师事务所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员工发生工伤后申请工伤认定的,是否认定为工伤?”讲课老师是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长,他说:“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暂不受理。”当律师在工作途中或者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根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决定是否受理,必以单位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即用人单位主体不适格为由认定双方之间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从而决定不予受理,不可能作出工伤认定书。农民工受工伤后一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获得赔偿,而律师受工伤后一般不能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获得赔偿,可以按照合伙或者雇佣关系处理,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者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这就是民办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好处”。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个体、合伙和法人三种形式,这种体制具有科学性,而司法部根据《律师法》制定的登记条件远远高于国务院的规定,并且均不具备法人资格,程序上须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审批,没有科学性可言。2005年11月北京有一位律师在收取当事人千万元巨款后卷款失踪,合伙人面临承担连带责任,家庭财产朝不保夕,如果该律师事务所取得了法人资格,那么合伙人的家庭财产将受到法律保护,此案向律师敲响了警钟,规范登记管理并建立法人制度十分必要,刻不容缓。早在2001年夏天,我曾以律师和法学会员双重身份到日照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进行调研,有一位科长热情地接待了我。我问:“到底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哪一个部门进行登记?”科长答:“根据中央统一登记精神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门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唯一法定登记管理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登记,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是典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由民政部门登记。”“难道司法行政部门没有登记管理权吗?”我一边争辩,一边把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和《关于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复印件拿出来,让科长看。科长不屑一顾,说:“司法行政部门是民办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管单位,但不是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与登记管理是两码事,你们当律师的人一听就明白,还用问吗?”我的脸红了起来,没有一点儿争辩的勇气,象学生请教老师一样问如何申请登记。科长详细介绍了进行民政登记的条件和程序,与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相类似,但必须具有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的审批文件,否则不予登记。科长强调说:“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来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它在税收、劳动保障等方面享受不到国家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优惠待遇,迟早有一天,非来进行登记不可。咱市有的民办律师事务所已经注册登记了,尚未登记的,请赶快前来登记。”我听了这话后感到非常意外,脱口而出:“谁说的?不可能吧!哪一家登记了?”我请求看看登记档案,眼见为实,科长欣然同意,从档案橱中抱出几个档案盒放在我的面前,里面均有由东港区司法局盖公章的审批文件。原来,东港区司法局主管的民办律师事务所和民办法律服务所全部进行了注册登记,均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核准登记为 “(日照)山东××律师事务所”。科长办公桌上还放有一份《民间组织登记联络员表》,排列着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名称及其联络员姓名、职务和电话等,其中日照市司法局联络员姓名边永生,职务为政策研究室主任。我特地来到市司法局政策研究室,直问边主任:“你是民间组织登记联络员吗?为什么不联络?”边主任认真地答:“市局指派我担任联络员后,我参加了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有关行政部门联络员会议,开展了一段时间的联络工作,后来省司法厅发来一个不准进行民政登记的文件,我根据市局领导的安排停止了联络工作。”他从文件档案中找出《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 司法部关于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的批复 的通知》(鲁司发通[2000]67号)。我又特地拜访了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律师管理科长刘忠贤,问:“全国各地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为什么你们登记了?”“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同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一样,只有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后才算依法成立。”刘忠贤科长兴致勃勃地说:“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收费受物价部门限制,税务部门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不合理的,我区合作、合伙律师事务所进行民政登记后,仅凭着民办非企业单位营业执照,以非企业为由拒交企业所得税,非常有效,税务机关从此不再来征收了……”在全国各地各级司法行政干部中,象刘忠贤一样贯彻落实党的统一登记政策的人,廖若晨星,——这就是法律冲突的后果。刘忠贤科长后因病去世,但他永远活在律师们的心中。某市有一家合伙律师事务所苦于无照经营,试图进行民政登记,但市司法局没有作出审批文件,市民政局拒不给予登记,无奈之下该律师事务所向市人事局提出登记申请,通过“走后门”取得了《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放在抽屉里而不敢挂在墙上,担心被司法局发现并给予处罚。司法部根据《律师法》实行“两结合”管理体制,即行政部门与社会团体共同行使管理权,司法行政部门对不应当管的登记管理工作拒不交给民政或者人事部门,抓而不放;对应当管的业务管理工作交给律师协会,放而不抓,国办和民办律师事务所的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管理机关均错位,完全违背党的统一登记政策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司法部规定民办律师事务所不进行民政登记,就象规定律师结婚不进行民政登记一样,十分荒唐。《律师法》第19条规定律师事务所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审批后设立,没有明文许可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司法部规定国办所不进行人事登记、合作、合伙所不进行民政登记,属于对法律作扩大意义解释,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默认。“两结合”管理体制具有“三违一符”特点,即它违背党的统一登记政策,违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违背科学,“符合”《律师法》。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业”,2004年司法部开展了大规模的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但《律师法》没有修改,“两结合”管理体制没有改变。2005年我给司法部长致信,对“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提出质疑,呼吁贯彻“中央统一登记精神”,全面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并赠送了一幅对联,“千规范万规范无照经营不规范,旧拓展新拓展自己登记丢拓展”,横批“法律冲突”。在《律师法》与党的统一登记政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相冲突的情况下,我认为司法部应当贯彻执行党的统一登记政策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允许民办律师事务所具有个体、合伙和法人三种组织形式,由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业务管理,并由同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规范和拓展,这种管理体制可称为“两分离”管理体制,即登记管理与业务管理相分离,律师协会没有任何行政管理权,社会团体自律性管理不能与行政管理相提并论。 目前,我国社会团体除在体育、律师行业具有行政管理权外,在会计、金融、保险和证券等众多行业中也具有行政管理权,都是部门法与行政法规相冲突的结果。 三、法律冲突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落后的结果 进入20世纪,西方法治社会中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权开始大扩张、大膨胀,西方学者称为“行政国”现象。[注2]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西方国家把中国称为“行政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有的学者主张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改革目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把政府管的事情交给社会团体管,社会团体的职权呈现膨胀趋势,这种思潮不符合法人制度理论。法人制度理论要求各类法人各负其责,行政机关具有行政管理权,社会团体没有行政管理权,均不应当从事经营活动。《德国民法典》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系统、完整的法人制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国从1986年《民法通则》施行开始建立法人制度,仅20年。我国法学理论界主流学者主张法人共分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等四类,这一理论没有全面反映我国现行法人制度,不能正确指导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没有把民办非企业法人与其他法人并列作出规定,说明法人制度理论研究工作滞后。“与民事主体问题相关联的还有法人分类,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现在社会中介组织越来越多,民办、合资办学校、医院等日益增加,很难归入民法通则划分的四类法人。有关民事主体以及法人分类,如何规定为好,需要进一步研究。”[注3]2001年我在中法网发表《论民办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一文,根据《民法通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首次提出“法人五分法”法人制度理论,即我国法人共分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民办非企业法人等五类。2003年4月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五类社会组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符合“法人五分法”法人制度理论,同时说明“法人五分法”法人制度理论是对我国法人制度的正确反映。2004年10月我在法律图书馆网站发表《论中国法人制度新理论及其对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影响》一文,改称为“法人五类说”。如果“法人五类说”法人制度理论在法学理论界得到认同,用于指导立法工作,那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废止或者修改一批法律,撤销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法律与行政法规、宪法相冲突的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未来的民法典能够对各类法人进行全面调整。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将渎职罪的主体定义为“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行政管理权的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其中。有的学者认为,社会团体具有处罚权而不受《行政诉讼法》的制约,成为立法空白,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解释,将其纳入《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畴。我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社会团体行政管理权纳入《刑法》和《行政诉讼法》调整的范畴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默认了社会团体的“二政府”地位,其消极作用更大,社会团体行政管理工作是否应当接受全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政府”是否也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由谁作报告?只有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任由社会团体继续行使行政管理权,民众反抗“二政府”统治的“风波”、“革命”和“运动”将不断涌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理想必将变成“两政府、乱社会”的现实。 法律具有稳定性,行政法规具有灵活性,二者之间难免发生冲突。当法律与行政法规相冲突时,部委应当贯彻执行法律还是行政法规呢?许多学者认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部委应当贯彻执行法律,不应当贯彻执行行政法规。我认为,部委应当以《宪法》为依据并以党的政策为指导进行选择,违背宪法和党的新政策的法律是“恶法”,必定与国务院依据《宪法》和党的新政策制定的行政法规相冲突,部委应当贯彻执行行政法规而不应当贯彻执行“恶法”,只有这样才能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才能促进法律修改,如果部委一味地贯彻执行法律而不贯彻行政法规,就会出现部委依法规避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党的政策的结果,部委可以找出贯彻执行法律的借口掩盖其没有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的事实,把法律视为“瓶颈”,把管理不善的责任推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基本法律均经众多专家学者多年论证,具有较高的立法水准,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大多数法律是由部委起草的,不乏社会团体参与并争分行政管理权,立法质量普遍较差,许多法律与行政法规、宪法和党的政策相冲突,立法过程和社会效果呈现出“关门立法法律冲突恶法乱国”的特点。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人们在理解和适用方面存在诸多分歧,遭受众多学者批评。又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9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即不允许成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个体和合伙学校,将国务院确立的个体、合伙和法人等三种组织形式封堵两种,显然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尤其不利于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名为“促进法”,实为“限制法”。再如,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法享有最高行政许可权,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己享有比国务院更高的行政许可权,显然违背《宪法》,等等。2005年国庆节放假期间,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分别寄交《关于体育法等六部法律违背宪法的审查申请书》,为防止当地邮政局当作上访信件暗扣,特地从日照市跑到江苏省赣榆县邮政局,在得到邮递员保证投递的承诺后用挂号信寄发,至今没有回音。当法律违背宪法时,应当通过什么程序解决呢?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违宪审查制度(或称司法审查制度)是宪政得以成立的一项关键性制度,是判断一个国家有无宪政的重要标志。如在美国,联邦宪法的起草者就认为,司法审查乃是一部宪法中必要的且不证自明的部分。而在美国宪政实践中,司法审查已经成为“宪法拱门上的拱顶石”,是“宪法机器中绝对必要的部件,抽掉这个特制的螺栓,这部机器就化为碎片”。现代宪政国家必须确立宪法的至上权威并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来予以保障。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的最后一段宣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依据这一规定建立起违宪审查制度。其结果,违宪现象大量存在得不到纠正,长此以往,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效力尽失,权威扫地,根本大法,根本无用。[注4]正是因为我国没有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许多法律违背宪法而得不到及时修改,成为“恶法”,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成为“二政府”,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行政许可权,成为“二政府总部”,社会团体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而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囊括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工作,民众从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不能获取全面的行政工作信息。 四、建议和悬赏 两军相冲突是战争,两法相冲突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我国许多法律与行政法规、宪法相冲突,导致许多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权,被贬称为“二政府”,严重影响了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权威,有损于共产党的执政形象,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特建议中共中央恢复成立“中央法律委员会”,并列于中央军事委员会,象重视维护领土完整、反对“两国论”、加强军队建设一样,重视维护宪法尊严,建立健全违宪审查制度,取缔“二政府”,确保行政法规、宪法和党的政策不受“恶法”所冲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了解决法律冲突问题,取消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我甘愿奉献自己的全部积蓄,特悬赏: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年龄、姓别、民族、党派和职业,无论谁取消了中国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权,我自愿立即支付赏金二十万元。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摘 要:行政管理是指国家机关运用行政权利来实现国家职能与利益的执行和指挥,是国家赋予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使其在职权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保证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贯彻和执行。其主要实现形式是通过行政行为。行政管理体制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政府机构的设置、政府职权的划分和政府机关的形式等。本文首先介绍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几点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 服务型 政府机构 一、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况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进行了四次政府机构的改革,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机关本身的精简,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了政府职能,特别是转变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内在动因都有所不同,使其呈现出了极其鲜明的个性,表现在:⑴变革的深刻性。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行的革命性变革,对政府职能的简化、政府组织结构的调整、政府行为方式的改革乃至政府工作人员观念的冲击都是史无前例的;⑵改革与发展相互依存度高;⑶内外部制约因素的相互交织。 二、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的必要性 行政管理体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文化、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并且其改革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基点,以重塑政府形象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推动力,全面履行行政职责,提高政府的行政意识和能力。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有: 1、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己经适应不了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了,甚至成为其阻力和障碍。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所以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了当务之急。 2、中国的行政管理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力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3、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机构重叠、办事效率低、考核体系不健全。 4、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影响了党的群众基础。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够消除经济社会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环节。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社会经济和谐的发展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矛盾使得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势在必行啦。同时加上外因的作用,即世界经济的发展进步、世界环境的变化和wto的基本原则也是促进其改革的原因。 三、针对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和看法 通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使政府职能更明确,政府机构设置更科学,政府权力划分更细化,政府行为准则更规范,政府运行成本更合理,政府行政能力提高,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职能明晰的、管理科学的、廉洁高效的、依法运行的公共服务型政府。 1、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我国所处经济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发展阶段,并且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特定的要求,根据这一实际来决定“放松政府管制”和引入市场机制的幅度、力度和方式,力求稳中求进,同时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 2、建立和健全政府行政机制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 对于关系到全局的重大决策要进行科学的规划;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要进行专家论证、咨询以及社会公示,由社会组织、公民自主决策;要推行政务公开,建立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推进行政立法进程,完善行政法律机制;要着力完善群众诉求和利益维护保障机制。 3、调整和精简行政组织,完善行政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能 按职能设置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公共行政体制。在改革中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二是优化政府结构,将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合理、科学、明确地配置到政府部门。 4、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机制 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战略目标和任务,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出发点和归宿,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服务型政府意味着政治模式的根本转变,即从以统治人民为优秀的政治模式转向以服务人民为优秀的政治模式。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能够促进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应当落到实处。 5、落实基层工作,注重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关注基层民众,注重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6、提升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 要提升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由原来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方式向用经济、法律手段调控经济的方式转变。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化市场监管、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为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总结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且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我们坚信:行政体制的改革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将会和谐共生、共同进步,为未来的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描绘一幅光辉绚烂的蓝图。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讨 摘 要:行政管理是指国家机关运用行政权利来实现国家职能与利益的执行和指挥,是国家赋予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使其在职权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保证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贯彻和执行。其主要实现形式是通过行政行为。行政管理体制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政府机构的设置、政府职权的划分和政府机关的形式等。本文首先介绍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几点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行政管理 体制改革 服务型 政府机构 一、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况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进行了四次政府机构的改革,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政府机关本身的精简,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了政府职能,特别是转变了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内在动因都有所不同,使其呈现出了极其鲜明的个性,表现在:⑴变革的深刻性。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进行的革命性变革,对政府职能的简化、政府组织结构的调整、政府行为方式的改革乃至政府工作人员观念的冲击都是史无前例的;⑵改革与发展相互依存度高;⑶内外部制约因素的相互交织。 二、当代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的必要性 行政管理体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文化、和谐社会发展的要求,并且其改革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基点,以重塑政府形象和增强政府公信力为推动力,全面履行行政职责,提高政府的行政意识和能力。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有: 1、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己经适应不了飞速发展的国民经济了,甚至成为其阻力和障碍。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所以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成为了当务之急。 2、中国的行政管理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力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3、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机构重叠、办事效率低、考核体系不健全。 4、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影响了党的群众基础。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能够消除经济社会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环节。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社会经济和谐的发展与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矛盾使得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势在必行啦。同时加上外因的作用,即世界经济的发展进步、世界环境的变化和wto的基本原则也是促进其改革的原因。 三、针对行政管理体制的问题提出几点改革建议和看法 通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使政府职能更明确,政府机构设置更科学,政府权力划分更细化,政府行为准则更规范,政府运行成本更合理,政府行政能力提高,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职能明晰的、管理科学的、廉洁高效的、依法运行的公共服务型政府。 1、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我国所处经济和社会转型的特殊发展阶段,并且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特定的要求,根据这一实际来决定“放松政府管制”和引入市场机制的幅度、力度和方式,力求稳中求进,同时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 2、建立和健全政府行政机制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 对于关系到全局的重大决策要进行科学的规划;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要进行专家论证、咨询以及社会公示,由社会组织、公民自主决策;要推行政务公开,建立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要进一步推进行政立法进程,完善行政法律机制;要着力完善群众诉求和利益维护保障机制。 3、调整和精简行政组织,完善行政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能 按职能设置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公共行政体制。在改革中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转变政府职能,二是优化政府结构,将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合理、科学、明确地配置到政府部门。 4、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机制 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战略目标和任务,把以人为本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出发点和归宿,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机制。服务型政府意味着政治模式的根本转变,即从以统治人民为优秀的政治模式转向以服务人民为优秀的政治模式。推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能够促进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应当落到实处。 5、落实基层工作,注重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关注基层民众,注重社会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6、提升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 要提升政府管理经济的能力,由原来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方式向用经济、法律手段调控经济的方式转变。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化市场监管、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为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总结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且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了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我们坚信:行政体制的改革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将会和谐共生、共同进步,为未来的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描绘一幅光辉绚烂的蓝图。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十年来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成就和特点—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学研究得到快速发展,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持,促进了学术繁荣。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报记者就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成就和特点与高小平展开对话。 从单维度转向多维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谈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了哪些成就。 高小平:概括地说,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基础理论的创新,加强了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完善行政管理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二是政府管理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大了行政改革、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推进政府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贡献。三是行政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创新,更加重视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为政府引入绩效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与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报》: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的成就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高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发展历程,可以从改革和创新两个维度来分析,并划分为两大阶段。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时期,重点放在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职能和组织结构;2002年之后,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重、创新引领的时期,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转变职能,创新行政流程、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近十年正处于第二个阶段的开始期,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转换期。我们分析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不能离开这个背景。 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从研究改革为主向改革与创新并举发展,从研究实践为主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发展,从通过个别问题的拓延性研究为主向系统化研究指导下的对策研究为主发展。行政管理学研究从以往的单维度研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向多维度、全景式、精细化研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境中建立行政管理研究的新坐标。 借鉴国际成果 打造中国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行政管理学发展进程中,国际学术流派和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 高小平:对。人类关于管理和治理的研究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其知识体系呈现交叉性、辐射性和融合性。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不断深入,得益于学科的分化整合过程与国际化“生态”的有机结合。行政管理学是综合性学科,科际整合特征比较明显,研究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行政生态,即行政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学科生态,才能获得“生态动力”。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借鉴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国内多家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翻译了一大批国外行政管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教材,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介绍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从2005年至今,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起,电子科技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国际会议连续举办了五届。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注重行政管理学的中国化,打造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其在学科和理论上的影响力已超越了行政管理学自身的范围,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把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打造得更加牢固,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者不断加强对行政管理基础理论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展开了行政哲学、行政方法论、公共性思想、行政战略、行政伦理等内容的思考,十分关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的意义。2003年4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哲学研讨会”, 此后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行政哲学研讨会,聚集了国内行政哲学研究的力量,涌现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深化了对行政哲学本身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这对于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去研究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行政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学术理性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为政府管理改革建言献策 《中国社会科学报》: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请您谈谈这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研究是如何为政府改进行政管理发挥作用的。 高小平:政府在制定改革方案、实施改革进程中主动听取行政管理学界的意见和建议,行政管理学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现在已经成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内容。 行政管理学界对经济改革、政治改革、行政改革中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贴近实际,整合资源,不断深化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规律的认识,力求作出科学的理论回答,提炼出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观点,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试论需求层次理论在中国行政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秀问题,它对于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及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国政府行政管理中运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结合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和有效激励体系,是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的科学选择。 关键词:需求层次理论;行政管理;激励;绩效 一、中国行政管理中的激励问题 1.约束不对称、重监督而轻激励 加强监督,对公职人员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必要的约束。但监督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通常具有滞后性和对公务员激励的被动性,激励成效有限。因此,除了加强监督以外,还应该强化内在激励机制,从积极方面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敬业务实,拒腐防贪,从源头上减少公务员的失职行为,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2.考核激励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 考核激励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奖惩、职务升降、级别和工资的调整等挂起钩来,促使公务员积极工作,尽职尽责。而公务员考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稍不注意就易产生考核误差,影响对公务员德才表现的准确评定,影响考核对激励功能的发挥。我国目前对公务员只进行定性考核,如某乡镇机关2007年年终考核,有48名公务员参加考核,除了4名公务员为优秀外,其余44名公务员均为合格,“不合格”一档形同虚设。这种考核无疑有失全面和客观公正,甚至没有体现出考核的意义。 3.干部选拔机制中缺少激励 中国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体现不够,科学的具体的操作规范也不够健全,干部选拔过程中缺少激励,缺乏活力,必然导致利益分配激励功能减弱。由于工资基本固定,收入与努力无关,与组织目标完成情况无关,其结果是玩忽职守、无所作为、消极怠工等“搭便车”现象反复出现。这从根本上说,不是某个人的过失和责任,而是在组织制度中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二、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美国行为科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 h. maslow)于1943年出版的《动机激发论》中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着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生理需要,另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据此,马斯洛把人类的需要按其重要性和产生次序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1] 。 行为学家们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将需要的层次、激励的因素以管理的策略对应成表,为管理的实践提供指南[1]:(1)生理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工资和奖金、福利、工作环境,管理策略可表现为完善的工资和奖金制度、贷款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工作时间(休息),创造健康工作环境,住宅和福利设施。(2)安全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职位保障,意外事故防止,管理策略为安全生产生活条件、危险工种的营养福利制度、合理的用工制度、离退休养老金制度、健康和意外保险制度、失业金制度等。(3)隶属与爱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良好人际关系、组织的认同,其管理策略为和谐工作小组和良好人际关系、协商和对话制度、互助金制度、工会及其他团体活动、娱乐制度、教育训练制度。(4)尊重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名誉、地位、权力与责任、被人尊重与自尊、与他人工资奖金之比较,管理策略为人事考核制度、工作职称晋升制度、选拔择优的进修制度、委员会参与制度与提合理化建设制度。(5)自我实现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有能发挥自己特长的组织环境、承担有挑战性的工作,管理策略为决策参与制度、建立攻关小组、提倡创造性工作、发动职工研究发展规划、交给职工挑战性工作和破格晋升制度。 2.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薪酬制度和灵活的福利机制 薪酬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中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薪酬因素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已经超出了物质激励的范围,成为兼具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的重要因素。美国管理学家孔茨曾指出:“金钱对那些抚养一个家庭的人来说要比那些已经功成名就、在金钱的需要方面已不再是那么迫切的人,就重要得多。”[2] 在中国公共部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公职人员的薪酬一直实行等级工资制,一般工资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实行高薪金的公务员制度,一位高级行政官员的年俸可以与首相相比。鉴于中国的国情,目前不可能实行高薪金公务员制,但近年来公务员待遇的提高体现了决策者们对薪酬因素的重视。目前,中国公务员薪酬提高的趋势使得公共部门在与企业及其他行业争夺人才的竞争中增加了优势。但是,要使金钱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激励因素,必须保证“在各种职位上的人们,即使级别相当,但给予他们的薪酬也必须能反映出他们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就是说,薪酬应当与绩效挂钩,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目前,在西方一些国家,以往刻板的工资报酬制度正逐渐被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所取代。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是基于这样的论点,即“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该符合经济市场的工资水平,并且不论公务人员之间可能存在何种差异,他们工资报酬的多少应该取决于其工作成绩的好坏,工作成绩越好,所得到的报酬就应该越多。这一论点意味着传统的、强调统一的公务员制度应该被取代。尽管公务员无疑也会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但在以前,公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有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并将为公众服务作为他们努力的目标。然而,金钱奖赏正逐渐取代这些无形的、但却是真实的价值观和激励因素而成为招聘人员和提高其积极性的主要手段。”[3] 3.权力激励——公务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国家公共部门的公职人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尽可能合理地配置,以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公共部门这个庞大的机器不停地运转,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公共服务产品的过程中,权力始终都在对支配和使用公共资源的公职人员起着不容忽视的激励作用。 公职人员处于何种行政职位,就拥有相应的行政权限,职位越高,所享有的权力就越大。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满足对物和人的支配欲望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级——自我实现的需要,使自己越来越成为受人瞩目和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建立并完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权力激励体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权力对于各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集中体现在,为了能够支配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必须在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勤奋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得以受到提拔,从而能够行使更高职位上更大范围的权限。 在建立权力激励体制过程中,必须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避免出现“为了掌权而掌权”的不良倾向。要明确公共权力是人们赋予的,是用来更好地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合理的运用权力激励,不仅能够激发公职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而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权力腐化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丰富激励手段,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 1.拓宽激励渠道,注重加薪、休假等激励方式 有时将公务员晋升到一个其无法很好发挥才能的岗位,不仅不是奖励,反而使公务员无法很好发挥才能。在晋升中,并不一定是业绩最好的人得到晋升就是公平。业绩优秀者应该得到奖励与表彰,但是否晋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则更主要地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能力与个性特点。这一点应在晋升标准与要求中明确说明,并在晋升人选决定之后加以解释。对未能晋升的优秀公务员应有足够的表彰与补偿,以体现他们应有的地位与价值。激励渠道多样化有利于公务员合理地自我定位,从而可以不必将职务晋升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 2.在工作设计方面,尽量丰富工作内容 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内容,采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等工作设计方法,尽量丰富工作内容。对公务员工作内容的改善及对其工作行为的认同和奖励,可以使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满足感、成就感,从而促使工作不断创新。如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由于每个公务员个性特征、兴趣爱好、职业生涯规划不同,对岗位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因而须建立岗位流动机制,使公务员能感到工作的乐趣。 3.打造和谐有序的行政组织文化 良好的行政文化凝聚了公务员行政智慧和行政实践经验。行政文化诸要素对于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手段的确定、激励机制的实施和激励结果的兑现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4]。健全激励机制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以良好的行政文化为基础,促进行政文化的建设,要鼓励公务员树立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意识,成为协调政府与民众关系的主体,促进公务员对政府工作的主动参与,有效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能做到公务员都相信:职位只是分工,薪酬体现贡献,那公务员就不会去追求层级的发展,而转向关注工作的内容,这样才会提高效率。随着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群众之间、干群之间沟通会更容易,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会为和谐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十年来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成就和特点——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的行政管理学研究得到快速发展,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持,促进了学术繁荣。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报记者就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成就和特点与高小平展开对话。 从单维度转向多维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谈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了哪些成就。 高小平:概括地说,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基础理论的创新,加强了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完善行政管理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二是政府管理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大了行政改革、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推进政府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贡献。三是行政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创新,更加重视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为政府引入绩效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与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报》: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的成就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高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发展历程,可以从改革和创新两个维度来分析,并划分为两大阶段。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时期,重点放在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职能和组织结构;2002年之后,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重、创新引领的时期,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转变职能,创新行政流程、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近十年正处于第二个阶段的开始期,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转换期。我们分析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不能离开这个背景。 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从研究改革为主向改革与创新并举发展,从研究实践为主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发展,从通过个别问题的拓延性研究为主向系统化研究指导下的对策研究为主发展。行政管理学研究从以往的单维度研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向多维度、全景式、精细化研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境中建立行政管理研究的新坐标。 借鉴国际成果 打造中国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行政管理学发展进程中,国际学术流派和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 高小平:对。人类关于管理和治理的研究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其知识体系呈现交叉性、辐射性和融合性。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不断深入,得益于学科的分化整合过程与国际化“生态”的有机结合。行政管理学是综合性学科,科际整合特征比较明显,研究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行政生态,即行政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学科生态,才能获得“生态动力”。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借鉴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国内多家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翻译了一大批国外行政管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教材,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介绍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从2005年至今,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起,电子科技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国际会议连续举办了五届。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注重行政管理学的中国化,打造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其在学科和理论上的影响力已超越了行政管理学自身的范围,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把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打造得更加牢固,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者不断加强对行政管理基础理论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展开了行政哲学、行政方法论、公共性思想、行政战略、行政伦理等内容的思考,十分关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的意义。2003年4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哲学研讨会”, 此后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行政哲学研讨会,聚集了国内行政哲学研究的力量,涌现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深化了对行政哲学本身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这对于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去研究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行政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学术理性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为政府管理改革建言献策 《中国社会科学报》: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请您谈谈这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研究是如何为政府改进行政管理发挥作用的。 高小平:政府在制定改革方案、实施改革进程中主动听取行政管理学界的意见和建议,行政管理学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现在已经成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内容。 行政管理学界对经济改革、政治改革、行政改革中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进行研究,贴近实际,整合资源,不断深化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规律的认识,力求作出科学的理论回答,提炼出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观点,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当前中国行政管理现代化思路探索 摘要: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客观事实和必然趋势。这把双刃剑对我国的影响将是全面的,其中对中国行政管理的影响是最深刻的。经济全球化要求政府站在更高的层次和全新的角度深化行政改革,实现行政管理现代化,以解决旧有矛盾,适应世界经济形式发展。构建所谓理想或合理的行政模式,只能是就某一社会的某一发展阶段而言的,不可能存在一个适应所有社会阶段的统一模式。必须从我国的社会发展阶段和国情出发,来设计我国行政组织体制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行政管理;现代化官僚制;新公共管理 中国属于世界发展进程中的后发展国家,现代化水平低,我们面临推进工业化的基本任务,由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相对封闭落后的国家向工业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处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之下,我们同发达国家一样面临信息技术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挑战,在外部力量的推动之下,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回应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挑战。必须认识到我国和进入后工业社会的差距,处理好继承和改革的关系。中国行政由于传统的惯性及其他历史性因素,总体上仍处于官僚制不足的阶段,比如普遍缺乏公务人员的专业化分工及与此相适应的专业化人才,政府人员及其行为轻视规则与规范,行政管理以“身份取向”凌驾于“成绩取向”之上,行政腐败现象严重,等等。“中国的问题在于官僚制不足”。 官僚制理论是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力杠杆。现实中,我们会发现官僚制无处不在,当代社会大部分组织的管理方式都是有意无意地利用了官僚制的组织形式,这对我们所追求的中国行政现代化有何启示是值得深思的。官僚制是工业化的产物,是应工业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工业社会中它又反过来发挥着主导且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可以说,建立官僚制是工业社会对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然而官僚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1)繁多而又陈旧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使官员失去了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实际操作的灵活性; (2)压制和阻隔了内部的交流与沟通,妨碍了个人的成长和个性成熟,鼓励了盲目服从和随大流; (3)压抑创新和趋向保守,阻碍学习新知识和利用人力资源; (4)忽视非正式组织的存在,不考虑突发事件。 但是理性官僚制作为被广泛利用的一种组织结构形态,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过程。对官僚制的改革,并不是要埋葬官僚制,而是对其纠错,“甚至是超强纠错”。面对新的理论革新和世界经济发展形式我们将引入强大的纠错工具——新公共管理理论。那么,我们的思路应该是以理性官僚制为主体思想,吸收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有益成果,力求克服官僚制的缺陷,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现代化官僚体制。 经合组织(oecd)公共管理委员会对新公共管理的界定是这样的:(1)从效率、有效性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来更密切地关注结果。(2)用分权式的管理环境取代高度集权的料层结构。在分权体制下,关于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的决定更接近于供给的优秀问题;分权式的管理环境也为顾客和其他利益集团反馈信息提供了机会。(3)灵活地寻求能够带来更加有效的政策成果的可行方案,以替代直接的公共供给和管制。(4)极大地关注由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包括建立生产率目标、在公共部门组织内部和公共部门组织之间营建竞争环境。(5)其优秀目的在于强化指导政府发展、要求政府自动灵活地以最低成本对外部变化和不同利益需求作出回应的战略能力。 那么结合新公共管理的精神,现代化的官僚体制必然有以下五个基本特点: (1)现代官僚制必须健全法规,实现由“人治”到法治。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社会发展状况一直呈现出高度的不平衡,与此相应的组织管理方式是家长制与官僚制的奇特混合。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传统的行政组织管理体制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障碍。家长制已经不能适应知识经济开放的时代特性。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官僚制的存在还是有其合理性的,我们排斥家长制并不能否认我们还需要官僚制,我们需要的是法制化的官僚制,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制化的官僚制,将大大推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2)现代官僚制必须实施科学管理,实现民主集中制和领导例外原理,形成一个既能克服官僚主义,又能提高效率的完整的闭环控制系统。要求按照抽象的规章进行管理,这是对按照统治者意志进行管理的否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对特权的“厌恶”和否定;按照个人的能力和才华来选拔管理人员是对世袭制和等级制的否定。这些都体现着民主集中的精神。目前,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等领域内还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初级群体化”现象和官僚主义,其根源在于没有一套完善的科学管理制度。所以,克服官僚主义,提高管理效率便成为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要克服官僚主义,提高管理效率,就必须从制度上着手,实行民主而科学的现代科层制度。比如:将民主参与与激励措施有机地结合,通过定期召开班组讨论交流会,或与部分成员个别谈心,让组织成员对集体的目标计划谈建议提看法,出主意献计策,使得人人参与决策,共享组织荣誉利益,共担组织困难风险,共同制约官僚主义行为。 (3)现代官僚制通过运用技术知识的优势,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科技社会化的新时尚。比如,对人员的录用和培养,就必须保证素质、技术、知识和能力较为精良的人能被优先考虑。同样,招聘的各级领导,也必须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丰富的实践经验、过人的决策胆略、超群的才能权威。有了好的领导和员工,组织就拥有了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另外,现代科层制组织还可以采用内部晋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交互式轮换使用的方式,既促进员工忠于职守,勇于承担风险,又预防权力垄断的寻租行为滋长。 (4)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行政水平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管理应广泛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通过这种方式将竞争机制引入到政府公共管理中来,从而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因此,政府为了高效地实现公共服务的职能,应该让许多不同的行业和部门有机会加入到提供服务的行列中来。 (5)现代官僚制要借鉴官僚制的理性精神,使我国行政组织尽快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公务员法,把行政官员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与人员编制法、行政程序法,控制机构膨胀与管理中的主观随意性;完善政务公开、群众投诉和各种对行政的监督措施,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各种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对政权力运作的有效制约。 综上所述,我国的行政改革应当总结以往的缺点和不足,采纳新公共管理注重绩效、结果的精神,探索绩效目标管理的经验,尝试在政府管理中建立新公共管理和理性官僚主义相合的现代化官僚制它将使我们的视野更加开阔,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理性官僚主义新公共管理思想和中国国情的结合,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公共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更快发展。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抓住经济全球化机遇。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小议中国行政管理制度改革 [摘要]我国目前经济体制改革大踏步前进,而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步伐却远远落后,刚刚结束的两会通过的“大部制”改革可以说是一大进步,但目前我国的行政管理制度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认为,应当努力促使我国的政府从棱柱型向衍射型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各项职能。 [关键词]行政管理制度 面临问题 制度改革 在改革开放已经进行30年后的今天,回顾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进步和变化之大完全可以用天翻地覆来形容。但是,我们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是:中国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远远落后于经济领域的改革进程。那么中国究竟应该怎样推进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呢?这是值得我们深刻思考的问题。 一、中国行政管理制度面临的问题 改革应当对症下药,因此我们首先应当明白中国的行政管理制度到底面临着怎样的问题和挑战。 1.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从纵向结构上看,中国政府的行政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都存在着问题。目前,中国的管理层次则普遍存在着偏多的情况。从中央到地方,有4到5级的管理层级,这就导致了很多管理职能上的重合以及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这种现象带来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不仅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还带来了大量的超编制人员,给我国的纳税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另一方面,纵向结构还体现在管理幅度上。管理幅度即一级行政机关或一名行政领导者直接领导与指导的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的数目。学者一般认为3-9或4-12个为好。不过,在中国省一级,改革前均管辖70-100个县(市),为此,自1983年实施地市合并改革以来,增加地级市一个管理层级,试行市管县体制;然而另一方面,在同级政府内部,又往往存在管理幅度偏小,“官多兵少”现象。同时,纵向结构的不合理还不利于政令的畅通,此外层级过多也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地方保护。这些都是制约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障碍。 从横向结构上看,中国的部门结构即同级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平行分工关系有着很多的不合理。这种现象带来的影响也是严重的。在每个部门各自的工作的范围内,各个部门为了争取好的业绩纷纷各自为战、缺少合作,这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竞争,也消耗了很多无谓的竞争成本;在每个部门职能有交叉的范围内,各个部门又会互相拆台,同时为了避免责任,往往会踢皮球而采用无作为的方式来对待这部分工作,这样,显然会带来行政效率的低下,不利于政府服务社会、服务大众。 2.行政组织编制及其管理混乱。行政组织编制是指法定行政组织的人员定额及职务的配置,必须根据职能的需要来设置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三定”。目前,我国的情况则恰恰相反,很多岗位因人而设,编制因人而定,这会导致编制本身过大,而且在编的人员并不一定是该岗位最需要的人。这样必然会使得行政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还会滋生腐败。同时,由于对编制确定的不严肃,还会带来很多编制外的人员进入行政管理部门。这使得官僚机构越来越膨胀,而根据帕金森定律可以知道,行政机构作的工作数量和人员的数量是成反比的,越来越多的人消耗了纳税人越来越多的钱,却做着越来越少的工作。 3.行政监督明显不足。我们知道,中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主要由系统内部监督和系统外部监督两大部分。系统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由于每一级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繁重的工作,所以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能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督显然是不现实的。行政监察机关虽然有法律赋予的监察权,但由于监察机关只能处以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而且由于历史传统、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原因,监察机关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审计机关这些年影响力有了空前的提高,但由于审计监督只是审计机关依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财政(务)收支、个人收入、财经法纪等方面情况实行的一种专门性审核活动,它的职能范围仅限于财务方面的审核,所以也很难全方位的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 我国的系统外部监督包括执政党监督、立法机关(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参政党、政协的监督以及公民的监督。在我国目前的社会情况下,执政党实际上承担了很多行政职能和其他公共权力行使的职能,因此,它不可能把自己完全置于中立的位置去监督行政行为;同样,目前的中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地位还是无法和行政机关同日而语的,它们也很难切实地起到监督的作用;至于社会舆论和普通公民的监督都必须还要借助法律的途径,并不是最直接的手段。可见,我国的行政行为是缺乏有力监督的。 4.行政法制不健全或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我国的行政领域上还有很多法律空白,比如行政审批的手续非常繁琐,而且各地都有不同,这方面就需要相关的法律规范来加以规定。较之无法可依,其实有法不依的危害更为严重。我国的行政机关管理人员普遍缺乏依法行政的意识,这不仅极大的破坏了法律的权威,而且也不利于提高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认同感。 二、关于行政制度改革的个人看法 1.从行政机构入手,努力推进行政机构设置的改革。在纵向结构上,适当的减少我国行政管理的层级,比如江苏已经开始逐步撤销地级市,这样有利于政令的畅通,还可以减少很多行政成本。 2.严格我国的行政编制,真正做到由岗定人,杜绝因人设岗的情况,这样做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腐败,还有利于选出最适合岗位的管理人员。编制的制定应当合理,对于编制外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控制数量。 3.努力加强行政监督的力度。首先要完善系统内部监督,提高行政监察机关的权威和影响力,逐步做到对政府的每个重要行政行为实施监督,进一步加大审计机关的审计广度和深度。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为立法、行政、司法外第四大权力的作用,积极监督和报道行政机关的行为,协助政务公开的推进。参政党、人民政协和全体公民也应提高参政意识,积极行使手中的监督权力。相信,有了强有力的行政监督,我国的行政制度改革一定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4.完善立法并加强依法行政意识的宣传教育。对于很多行政领域的法律空白,我们应努力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而更有现实意义的则是,提高全体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依照已有的法律办事,增强行政行为的权威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 三、总结 通过对我国目前行政管理体制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缺乏服务意识、法制意识以及规范化的机构设置。我们应当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促使我国政府从传统的管制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从单一的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治理型政府;从官僚机构臃肿的政府转向实干而精简的政府。 总之,我们应当努力促使我国的政府从棱柱型向衍射型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的各项职能,同时又不过多的干预经济和市场。只要我国的行政制度改革能向这个方向发展,政府一定不会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相反还会成为我国加入wto以后保障我国人民、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工具。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新时期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趋向及关系梳理 摘 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已经成为中国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的汇集点,成为制约改革和发展整体进程的“瓶颈”。“十一五”时期,无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还是实现建设小康与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都需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机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政府经过几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体制改革相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至今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成为影响整体改革进程的掣肘环节,其他领域的改革攻坚都有赖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新时期深化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比较丰富而庞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总体上看,主要涉及到政府职能、机构设置、政府管理和政府监督等方面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问题 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优秀问题,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政府在转变职能方面必须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种法律、规章和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和行政行为,使政府能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包括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各方面的权益,依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等,确保行政管理体制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 2.创造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才能使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持良好的心理预期,促进投资和消费健康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促进社会不断进步。 3.保护好环境和生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持久、和谐的环境与条件。这是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的责任。从各国发展经验看,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往往忽视环境和生态保护,造成长期的严重后果。我们决不能走先污染破坏再治理恢复的老路。我们已经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4.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把提供人民群众必需的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通过制度和政策安排,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保护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和创造力,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别要着力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提高自身发展能力。 (二)政府机构改革问题 1.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政府是中国的基层政权组织。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全国范围的乡镇机构改革。2004年在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一项根本措施。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思考和明确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 对于乡镇政府的机构设置不能有太高要求,就是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不要增加。可以减,不能增,控制住规模。乡镇事业站所改革问题,七站八所,主要强调的是分类管理。要区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2.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已经明确指出,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三)关于完善决策、管理机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是政府管理的基本活动之一,正确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政府决策必须坚持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坚持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统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当前要着力健全五项制度:一是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制度,二是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三是重大决策的事项听证和公示制度,四是重大决策的事项专家咨询评估制度,五是决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健全有效的制度,确保各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公开性,确保各项决策真正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保各项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2.进一步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政府管理创新,重点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治理商业贿赂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和抵御商业贿赂渗透到政府系统。要按照“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措施配套、深入推进”的总体要求,把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落实到位,尤其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对保留的项目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确保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3.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巩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客观要求。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着力把握好两点: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通过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健全各项制度,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从体制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制,要明确各级行政首长作为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纲要各项要求的具体职责;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依法决策;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坚决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坚决撤销或变更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决定;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备案要求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关于政府绩效评估问题。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是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有效方法。我们必须着眼于建立一套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中国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当前,要重点把握并研究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明确绩效评估的具体内容,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的绩效评估标准。二是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根本原则,同时处理好上级评估、同级党委和人大评估、政府自己评估与群众评估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对公务员个人绩效评估中行政领导与群众评议之间的关系。三是努力提高绩效评估的准确性、公正性、有效性,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与行政问责制和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升降去留、奖励惩戒和改进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导向和良好的政风。 5.关于施政理念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把更多的财力和物力用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要善于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解决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实现发展目标,善于在基层群众的实践中总结发展的规律;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公平正义作为执政的优秀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处理好的若干关系 1.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认真吸取过去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研究在行政管理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加强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2.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关系。长期以来,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有一个误区,就是把政府机构改革等同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际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概念要广泛得多得多。往往一谈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考虑的就是撤并机构、精减人员。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不准确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政府机构改革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我们要把机构改革放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另一方面,在部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深入研究政府的职能和组织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改革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3.改革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关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各项改革的联结点和交汇点,必然触及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触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也会关系到广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既要抓住机遇、大胆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承受能力;既要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又要保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4.借鉴国外经验与立足国情的关系。在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把世界各国的先进科学技术、优秀的文化和具有普遍性的经济和行政管理的经验学到手。但是也不能盲目的不加思考的照抄照搬。对外国的行政管理理论和做法,我们要认真地进行分析,不要一概排斥,也不要照单全收。关键是要下决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多分析多思考。归根结底,必须立足当代国情,立足世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中国行政管理论文: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行政管理的链接 摘要:中国现代行政管理模式应该具有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独特的行政管理创新。而这种创新正是由传统文化的优秀内核孕育的。 关键词:现代行政管理 传统文化 融合 一、引言 现代行政管理理论源于西方,我国行政管理理论深受其影响,但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行政管理制度不可能不根植于悠久的传统文化而完全移植西方的理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构建一个适合目前生产力状况和民族特点的行政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是一个必然要完成的历史性课题。 二、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包涵着丰富的管理思想,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层次,与现代行政管理有着深刻的联系。把古代优秀文化与现代行政管理的实际结合起来,构建一个高效、和谐并具有中国民族性格的现代行政管理制度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 现代社会中的人,是有意识、有感情和有社会关系的“人”。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社会关系及以此为依托的复杂的人文背景,行政管理制度在其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它的影响。中国传统文化是世界上不多的几种原生性文化之一,具有文化本源的意义。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不可能抛开中国传统文化而重建。只能是在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 中华文化的优秀是人。正是基于这种心理品质,中华民族才有着强大的凝聚力。现代行政管理同样以人为中心,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要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胜,政府的执政能力起着某种程度上的决定作用,就必须有立足本民族的思维及行动模式的特点,这就需要我们给予中国古代管理智慧一个全新的阐释。 三、现代行政管理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比较 现代行政管理源于西方,根植于西方文化,然而,其中许多基本哲理都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至深的渊源和高度的融合。 道家个人管理的目标是“内圣外王”;儒家主张通过“修己”、“安人”实现“大同”,体现了个人管理目标与组织管理目标相统一的辩证关系。对现代行政组织而言,就是要注重营造一个协调个人、群体乃至社会三者利益的目标链,使前一目标的完成成为后一目标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后者的达成又是前者的印证和升华,由此循环往复而形成一个合理的目标流程网络,促成组织最高战略目标的实现。 任何管理目标的实现,都要靠一定的组织来完成。有效的组织应遵循目标一致、跨度合理、指挥统一、权责分明、职能明确等基本原则。早在战国时期,中国人就已经意识到合群是人类的本性之一,而“分”又是人类结成社会群体的必要前提,没有等级划分的限制,群体内部就会发生争夺。“合”与“分”是由社会分工和职业差别所导致的,也是解决各类组织矛盾的必要手段,是组织良性运转的前提。 在现代管理理论中,领导和激励密切相关,只有理解了人们的真实需要和行为动因,才能更好地理解激励问题,从而实现有效的领导。 我国古代有代表性的人性理论是儒家的“人性可塑说”。西方行为科学都假定人性不是一个“变数”,管理者只有设法去适应人性。而中国传统文化更强调后天的塑造与引导,如荀子主张“导人去伪”,孟子主张“领悟善端”,这比起单纯被动地适应人性会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 今天我们大力倡导“经营人性”,只有在“人”的意义上,才能够对行政管理的良性、持久发展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道理很简单:管理,只有基于对中国人内在价值观与幸福感理解的基础上才能收获成功。 相对而言,西方管理学注重对物化结果或阶段性成果的控制,强调控制的实效性;中国传统文化则偏重于对人的控制,因而控制的标准模糊、不精确但更具柔性。 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恰是最有效的控制。这一思想被彼得.圣吉称为“无为而治的有机管理”。给下属充分的行动自由去实现某构想,并对所产生的结果负全责。不再通过传统的复杂的控制系统,而是“通过学习来控制”,致力于改善思考品质,加强反思与团队学习能力,从而达到“无为而治”的最高管理境界。 “无为而治”是道家思想中的优秀命题,老子讲的“无为”是达到“无不为”、“无为治’这一目的的手段。确切地说,无为管理的实质是把人的社会性减到最低限度,通过恢复人的自然属性的方式来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四、传统文化与现代行政管理的共生 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的契合绝不是一种偶然,它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西方物质文明是可以共生的。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董事会主席罗杰.史密斯曾这样谈及他在《孙子兵法》中学到的东西:“今天没有一个对战略的相互关系,应考虑的问题和所受的限制比他有更深刻的认识,它的大部分观点,在我们当前环境中仍然具有和当时同样的重大意义。”历史上积淀下来的诸多文化遗产瑰宝,在形成中国现代行政管理模式的战略运筹理论过程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西方管理惯用“二分法”把完整的组织划分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两大对立阵营。中国文化推崇圆满和谐,认为只有组织内处处融通一致,才能形成一广大和谐的系统。打破这一系统,组织便不得安宁。 现代行政管理是以人为本的管理,在人本管理从“以个性为本”、“以人性为本”到“以人文为本”的转化过程中,文化对行政管理的影响权重日益增加,绵延五千年的华夏文化充分说明了我国在对文化的整合与管理方面的巨大成功。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是贵“和”持“中”。注重和谐,已浸透中华民族文化肌体每一个毛孔,和谐局面的实现和保持才能趋向管理的最高境界——“无为而治”。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妇联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妇联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当前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大背景下,,如何在其中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加强协调、化解矛盾,是摆在妇联组织面前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们积极运用社会化、市场、项目化手段,在党政依托、妇女需求、市场缺位、妇联能为的结合点上找准社会服务的最佳位置,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空间和领域,有效探索出了一条妇联有声有色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新路子。 源头化、社会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真正发挥代表妇女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功能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点,是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只有从源头上进行参与,才能真正取得参与实效。我们双管齐下,一方面针对社会生活中不断显现的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特别是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对策,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妇女群众参政议政的优势作用,通过人大、政协和各种民主渠道,拓宽建言献策的形式和渠道,准确及时地表达妇女利益,为妇女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和分享发展成果大力呼吁。市、县(区)两级先后向人大政协提交提案建议300多个,形成社情民意、调研报告近200篇,把急需解决的妇女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促进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民办幼师纳入养老保险、公益性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下岗失业困难妇女提供妇女病普查公共援助、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外来贫困妇女实行定点限价分娩等一批实事项目的实施,以及促进妇女创业和再就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少儿住院大病医保等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出台,增强了妇联对公共政策制定及地方事务管理的影响力,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项目化、实事化打造公共服务产品,是妇联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表妇女儿童利益、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和有效途径。在开发社会事务管理潜能的长期实践中,我们把握市场需求,协调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委托和自主开发等形式,积极承接政府授权的一些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项目,打造形成了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公共产品。我们充分利用妇儿工委的协调优势,通过“九五”、“十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建设完成了母子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发展数据库、妇女儿童公园等实事项目,逐步发展成为成熟的社会公共产品。在妇女维权领域,我们建立了妇女儿童避救、伤情鉴定、法律援助和110反家暴接处中心,在社区开设了维权站、谈心角、心理咨询网站和维权热线,为维护妇女权益、疏导妇女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通道和服务。在妇女再就业领域,我们城乡统筹打造服务妇女再就业和劳动力转移的培训、信息、职介平台,自办联办了近3000个社区再就业咨询服务站和劳动力转移服务站,开发了托儿所、托老所、小饭桌等各类社区服务项目30多个,打响了“春光”、“好阿姨”、“半边天”等“妇”字号公共服务品牌。在未成年人教育领域,我们率先在全省创办了网上家长学校,与全市400多所学校和社区建立了家校路路通,成为50万家长跨时空沟通的桥梁,入选江苏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在妇女健康领域,我们推出的“巾帼红丝带”行动,培训了一大批妇女防治艾滋病骨干和志愿者,辐射带动了30万妇女和家庭接受了防艾知识学习。在帮困助学方面,我们建立了帮困基金和扶金档案,开设了爱心助学网站,筹资筹物近千万元资助了万余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打响了“8、26帮困助学行动日”、“春蕾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品牌。在妇女培训方面,凡涉及妇女主体方面的培训项目,无论是再就业技能、普法知识、网络知识、参政能力还是文明礼仪培训,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都会主动联系并授权妇联组织。我们的公共服务产品,涉及妇女教育、就业、维权、健康帮困等方方面面内容,从创办伊始到初具规模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也正是我们学会运用项目化和实事化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的实践和探索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以信誉和质量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畅通了参与管理妇女儿童公共事务的绿色通道,构建了妇联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政府出资购买我们的服务和产品的良性“双赢”机制。我们的公共产品也因此经受住了市场经济的考验,实现了良性循环和有序发展,逐步成为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载体。, 市场化、规范化经营妇联服务实体阵地,是妇联组织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求和根本保证。任何事业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强大的经济支撑。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提高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参与度,促进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整合社会力量,壮大妇联自身实力,充实群团发展资源。我们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大争取社会资源的力度,把党和政府对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先后投资千万余元改造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变自收自支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协调落实了每年20万的人员经费问题。我们积极推动妇联实体单位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旅行社进行两次股份制改造,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激发了经营活力,顺利实施了几家实体的关停并转改制问题,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我们指导妇联实体遵循市场化发展方向,大力推进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逐步汇聚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规模效应。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和全国青少年社会教育最高奖“银杏奖”,打造了“故乡合唱团”、“好小子武术团”等多个品牌团队。妇干校被评为市社会办学先进集体。儿童基金会接受社会捐款上千万元,帮助近万名儿童继续学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平国旅被评为苏州二家诚信旅行社之一。桐芳巷托儿所成为全市唯一一家集科研、示范、教育一体的以0~3岁为特色的托幼示范点。各大实体的健康发展,切实增强了妇联的公共服务实力,为妇联组织进一步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坚强后盾。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中国公共事务管理模式革新 公共事务管理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日常生活中的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到市场秩序维护、大型水利设施的修建,以及公众的财产、人权和自由等权利的实现都与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201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应以专业化管理为原则,建立在合理法律制度之上从而获得合法性已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共识。但当前国内对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还存在诸多认识与实践上的不足和争议,从而制约了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变溯源 依据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在其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对范式的解释,范式指在一段时间内共同体成员所公认的那些信念、途径、技术和方法等集合,它为实践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范式具有优先性,不仅能够提供可供模仿的成功范例,并且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个时期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主流。当然由于反常的存在和累积,总会出现新的理论与实践模式———即新的范式对传统范式的替代,这时就意味着发生了范式转换。[1]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公共事务管理已发生了从行政管理范式向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变。 (一)行政管理范式的式微 19世纪末威尔逊开创公共行政学研究之初,指出公共行政应是政府、政党等对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政策的有效执行。威尔逊所发表的论文《行政研究》,以及古德诺所著《政治与行政》都对此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所谓行政管理范式早期见诸于伦纳德•D.怀特1926年出版的《公共行政学导论》中,意为行政之管理,即重视政府行政的管理学视角、途径、方法和技术。“所谓行政者,系管理人员与物料,俾完成国家创设置目的也。”[2]怀特此种定义正与同时期威尔逊和古德诺提出的“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相对应,也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以及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制”的行政体制相呼应,即将公共事务管理视为高效率行政管理的机制、方法和技术。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已逐渐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并暴露出诸多弊端,“政治与行政二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同时期,熊彼特、杜威、布鲁纳、阿伦特和哈贝马斯等众多著名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和论述“公共领域”,其中以哈贝马斯在1961年完成的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最具影响力,他认为凡涉及公共性的产品或劳务的生产与提供都应视为公共领域范围,都应有在法律保障下体现公民参与、合理性而非权威性支配的制度空间。萨缪尔森则在1954年发表的论文《财政支出的纯理论》中对“公共产品”划定标准作出经典界定,其主张凡具有受益上非排他性和消费上非竞争性的产品都应视为公共产品。“公共事务”理论则提出相对于私人事务而言,凡与政治、政府行政、社会责任、公共议题和公共信息等相关,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都应是公共事务。这些理论逐步成为公共行政实践与学科发展的重要理论渊源。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新公共行政学运动则将公共价值、社会公平、公民参与和积极回应等理念注入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当中。这些变化使人们对公共行政中的“公共性”日益重视,公共事务管理不再局限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也使之日渐式微。 (二)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 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学用语较行政管理晚些,在西方国家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期,才开始作为一个专用术语而得到规范的使用。20世纪中期,公共管理理论已经初步形成,并作为对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加以批判的产物出现[3]。为将其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相区别,故将其称之为新公共管理。新公共管理起初只是管理主义与新管理主义的体现。管理主义认为通过一组信条或实践所构建优良的管理将是治疗较为宽泛的经济与社会病疾的良药。新管理主义则进一步指出“精髓是将私营部门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技术运用于公共服务部门”,主张公共事务处理应从行政的传统特征,如官僚制、渐进性、特殊性等,转换成管理主义的新的特征,如经济、理性和普遍性等[4]。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与新公共管理运动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末迄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席卷全球,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香港、拉丁美洲等国家和地区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行新公共管理理念。基本理念是借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来重塑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市场化,将公共行政视为一种产品与服务的输出,同时将民众视为顾客,尽力去满足顾客的需求[5]。正是由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得到广泛实践,使社会各界得以在理论与实践方面不断对其进行评估和完善,使其在与诸多新兴公共行政理论的竞争中受关注程度最高,影响力也最大,进而也推动了公共管理理论发展及其作为挑战范式的兴起。公共管理理论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开放系统。20世纪80年代以来,汇聚和吸收了包括新公共行政学派、商业和管理学派、公共事务与公共政策学派等大量不同学术流派的观点。当前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建立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使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互相合作,优势互补,更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和公众需要。其在许多国家的实践也行之有效地解决了诸多传统行政管理范式无法良好解决或者根本无法触及的社会问题。这些都说明了公共管理范式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新近范式。 二、我国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变的沿革与缘由 (一)行政管理范式更适应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需要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召开并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上而下以中央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为主,与计划经济一致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基本模式。随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虽然经历过几次改革,也主要是围绕中央政府的分权和集权改革,行政机构精简和调整展开。这个时期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主要还是以行政管理为主,并且导致行政机构大量膨胀、职能重叠、人员臃肿和效率低下的问题。1982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也主要以减少经济管理部门,在城市以打破条块分割、增强企业活力和扩大地方政府经济管理权限为主,在农村则通过改变“”政社合一的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行政权与生产经营权的分离,但此次改革主要是为经济改革铺垫,并未改变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1988年我国虽然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加强间接管理的改革原则,但由于改革还是按计划经济模式要求进行,因而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到预期效果,也未能消除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当中的问题[6]。20世纪80年代我国公共行政学恢复建设时期,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刚刚起步的阶段,政府几乎包办了社会当中的全部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也主要以“行政管理”方式展开,公共行政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也是围绕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展开[7],“行政管理学应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8]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与研究并没有超出行政管理范式的基本含义,即主要从政府行政的视角出发,以追求行政管理效率为目标管理公共事务。 (二)强调“公共性”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包括资本、人才、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要求。这些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一方面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宏观调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推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求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步骤地把企业推向市场,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同时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和自谋职业人员的住房、社会保险和医疗制度改革。经济改革领域稳妥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大流通体制改革,扩大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些都促使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强调“公共性”,促进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的拓宽。因此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在行政管理体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涉及公民参与的公共领域空间逐渐增大,公共产品生产和提供方式出现多样化和多元化,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体现“公共性”也日益为人们所关注。曾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的郭济教授就指出“关于‘公共’,有学者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1)和私人行政相区别。(2)明确了行政活动的目的和性质。(3)公共的性质决定了它应负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4)强调了行政活动的公共性。”“由于‘公共’一词具有上述这些主要内容,因此,‘公共行政’一词本身的含义比‘行政’一词要丰富得多。”[9]由此可见,在此时期我国行政管理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传统范式受到来自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挑战,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强调“公共性”需要也日渐显现。 (三)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的选择 2002年党的十六大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以来,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以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阶段。政府行政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如加强公共设施建设、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构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等工作全面展开。我国社会经济步入全面转型期,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开始转变,相当部分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也已逐渐转移到一些非营利性组织。全社会在追求奉公守法、和谐共建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自觉或不自觉应用到公共管理范式的相关理念和方法。 21世纪以来,公共管理范式对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提高已经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传播网络化和公众需求日渐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和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要应对一些新出现的公共问题。故早在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就确立了“公共管理”作为一级学科名称,2001年又将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培养高级公共事务管理人才的MPA定名为“公共管理硕士”。国内学者刘熙瑞教授也提出:“按‘政府推行政务’这样的涵义来理解‘行政’概念,就隐含了一系列缺失。包括:第一,它不能明确提示管理的目的,因而难以杜绝为私的成分;第二,公民参与与否不明确;第三,被管理的事务性质不明确,并没有强调必须是公共事务,因而难以界定管理的范围;第四,它在行政中是否接受公民的制约,也没明确提示出来等等。这就导致我们在使用‘行政’概念时有多方面的遗憾。”“为了突出民主,我国行政改革中必须采用公共行政、公共管理的概念,而尽量不用行政、行政管理概念。”[10]这些均体现了我国学界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换的先知先觉。就此来看,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在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共同选择,我国必须积极推进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换———从行政管理迈向公共管理。 三、构建我国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策略 当前在我国已经出现从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范式转换的趋势,但这种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实现。构建我国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策略包括: 1.明确公共管理内涵与外延。当前社会对公共管理内涵与外延认识不清,不仅导致公共管理实践与科研受到局限,也使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和需求受到局限。当前不仅在学术界,更应在社会实践方面明确公共管理是主体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旨在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而从事的社会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的管理;行政管理则是政府制定与执行政策或依法对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仅是公共管理的一个分支领域或重要手段。明确公共管理的内涵与外延将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对公共管理范式适用范围更加充分的认识,进而推动公共管理范式的实践。 2.增强公共管理理念的传播。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不断转变与创新是时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公共管理理念传播也是在我国实现公共管理范式的重要环节。当前在我国应加强建立以合同外包或引入竞争机制的“市场化政府”,建立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民参与的“参与式国家”,以及建立公共物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等公共管理理念的传播,以使人们意识到只有在更广泛公共领域内,结合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面力量才能更有效地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3.加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当前我国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还主要以偏政府行政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为主,对具备现代公共精神和理念,掌握先进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力度还不足。故当前在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方面应将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基础和平台,开放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边界,将公共管理的理念、技术与方法逐步融合在其中,并应加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的招生规模。加强对当前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共管理理念、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发挥好公共管理硕士(MPA)在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方面的作用。 4.推动公共管理政府实践。虽然公共管理理论在解决我国社会问题方面,经学术界长期研究和发展而日趋成熟,并逐步为大众所了解和熟悉,政府行政改革的目标也是在不断推动公共管理实践。但受传统政治文化和行政体制惯性的影响,当前在我国政府公共事务管理领域,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依然发挥着绝对主导作用,导致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建设推进缓慢,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形成受阻,民生权益、公民参与、社会公平实现困难。政府积极进行公共管理实践范式,不仅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并且有利于发挥典范作用,推动公共管理范式在我国全社会的实现,故当前我国急需大力推动政府公共管理范式的实践。 总之,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依然是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形式,相关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还需逐步推进。社会对非营利性组织培育、管理和规范还不够,还需要加强我国公共管理相关的理念传播、人才培养以及具体实践。让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与新近公共管理范式在处理公共事务的相互竞争中逐渐此消彼长,才能在我国完成公共事务管理范式的彻底转变。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个人数据法律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入世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许多运作对于个人数据的依赖已经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如何能使这些花费巨额成本收集的个人数据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应,已经成为当前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作为个人数据拥有者所热衷探讨的课题。然而伴随这一课题同时值得重视的又极易被忽视的,就是如何在收集、加工、使用这些个人数据的过程中保护数据提供者个人隐私不受侵害。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作进一步开发利用是必然的趋势,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也必须同时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加以重视。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点,一方面使得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现代信息化手段得以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又能使作为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得到切实的保护,已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然而当前我国对于这个问题的立法和制度建设都几乎是一片空白,本文写作的目的也仅仅是抛砖引玉,为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做一块铺路石,为立法者与制度建设者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主题词】:公共事务管理个人数据隐私保护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个人数据的运用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运行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已日益彰显。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运用所产生的影响与结果不仅关系到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老百姓个人隐私的保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如何使收集的个人数据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应成为管理机构努力探求的方向,即个人数据的充分利用成为热衷的焦点,而个人数据的保护则并未提高到其应有的高度。经过了长期的实践,个人数据的有效利用确实为政府部门的管理、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最初对个人数据保护的缺乏重视,由此也引发了诸多棘手的法律问题。本文试图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加工及使用的整个流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和参考意见。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本文所讨论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范围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教育机构、公共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和某些特殊的企业单位(如水、电、煤、电信等公司)。我们认为,个人数据在这些机构和单位中的运用将会影响到个人隐私的保护。 一、个人数据流程中的问题探讨 1、个人数据的收集 个人数据的收集大致可分为无条件的收集和有条件的收集两种。前者目前只有通过人口普查这一种途径得以实现;而后者则主要是通过老百姓到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办理各种相关业务等多种方式来获得个人数据,即以业务为。例如我们熟悉的居民去公安局申报户口、办理户口的变迁,办理身份证,办理暂住证等业务就需要填报多项个人数据,而公安局就将这些个人数据输入电脑,汇总到它的数据库中。 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重点考察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法律依据。然而,考察结果收获甚微,我们几乎没有发现此方面的法律依据,仅有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赋予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时收集个人数据的行政职权。聚精会神地阅读这一1958年由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条例,我们发现条文上仅只有相当笼统的二十六条,内容上对收集个人数据的具体方式、种类等则完全没有提及,而其中所用辞藻如“人民委员会”等则明显不合时宜。看来,要完全严格地依照此项条例来规范如今的户口登记管理操作已不具可能。据我们了解,当前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普遍做法是,公共管理机构根据自己的业务工作需要,以现行的政策和惯例来具体操办那些涉及到个人数据收集的业务。由此可知,当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在个人数据收集方面是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的。剖析造成这种立法上空白的原因,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立法本身具有滞后性,往往是新情况出现后要经历长期的立法准备工作,再等到立法时机成熟后才有可能出现一部新的法律;第二,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在以前社会条件下几乎无法预见到今天的网络将得到如此飞速的发展,而当时的个人数据也根本不像今天得到如此广泛的运用并涉及到个人的种种利害关系,所以当这些冲突显现时,今天的信息管理者才会颇感措手不及;第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利意识正不断增强,原本认为理所应当向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个人数据如今也涉及到了隐私权的问题,公民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有可能受到侵害,所以产生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知情权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民法意义上,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包括个人私生活、个人日记、照相簿、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并未直指个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而这部分信息在十几年前,甚至在五六年前几乎没有人将之与个人隐私联系起来,而在今天,由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些信息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以及任何人攫取之便捷将无法控制。这些信息原本在其相对人可控的范围内传播不被认为是隐私。而在这种不可控的条件下,这些个人信息对于其相对人来说也就成了需要保护的隐私了。若非迫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于个人的某些特定的权益,个人亦不会情愿提供这些个人数据。虽然现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所收集进自己数据库的个人数据都基本采取了不对外提供的保密措施,但在获取这些信息时,或者说相对人在提供其个人数据时并没有得到任何承诺和保障,那么相对人在提供自己的个人数据之后对其可能对自己个人隐私权造成的侵害而担忧亦不无原因。我国《宪法》及许多法律中均有隐私权保护性条款,这里不加赘述,但正是由于前文所述的原因而导致的隐私范围的扩大,对于这些基本的个人数据作为隐私来加以保护的条款却是没有的。对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来说,相对人本来就处于弱势,需要加以保护。而对于相对人的这部分新“成长”起来的隐私的保护却是缺乏法律条文的有力支持的。我们认为在个人数据的收集阶段,一是要尽快填补个人数据收集在法律依据上的缺陷,使收集工作有法可依,得以有序进行;二是要对相对人的隐私加以重视和保护,这样才能鼓励相对人积极、全面、如实地提供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需的个人数据,降低数据收集的成本,从而保证收集工作和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设想将在下文中加以探讨。 2、个人数据的加工 在进行个人数据的有效收集之后,进行加工整理来使其集合效应的新的使用价值得以体现,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我们稍加分析,却不难发现,对这些数据进行的任何加工整理皆是有明确目的的,而此目的即为了使用,也就是说在对收集来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有这样一个过程:考虑其用途——以此目的进行加工整理——投入实际使用。由于目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数据库都仅作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的使用,因此对所收集的个人数据所作的加工整理也相当有限。我们认为对个人数据的加工整理是在一个封闭系统下所作的内部行为,其直接产生法律问题,引起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其真正的实际影响将在个人数据加工整理结果的使用上得以体现。因此我们对个人数据的加工整理这一环节也就没有作过多探讨的必要,而是把目光直接聚焦到个人数据的使用上。 3、个人数据的使用 个人数据的使用多种多样,其引起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也因之而易。因此我们首先有必要对个人数据的使用加以分类,逐个探讨。按使用方向分可分为内部使用、反馈使用(指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在对某特定相对人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时使用该相对人所提供的其自身的个人数据)以及外部使用。按使用层次分可分为直接使用、间接使用和混合使用。直接使用指对收集来的原始的、未经加工的具体的个人数据进行使用;间接使用是指对收集来的个人数据进行了批量加工整理后得出的结果数据的使用,而从该结果数据中已经不能通过逆向加工得到具体的个人数据了;而混合使用则是指使用中既有直接使用,又有间接使用。 (1)内部使用。内部使用中既有对个人数据的直接使用,也有对个人数据的间接使用。直接使用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司法机关部门依法行使对某个或某些公民的调查权或侦察权等而对个人数据进行调阅、摘录或复制,这些行为均属于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的合法使用。间接使用如根据大量的个人数据的一些统计结果来制定政策,分析研究社情、民情等。在这些情况下,个人隐私权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依法履行的职权相较,处于下位,相对人不得以保护自身隐私权为由与之相抗。这种观点已经为我国及世界各国立法所采纳,也普遍为公众所接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使用也不存在我们探讨的空间。 (2)反馈使用。反馈使用大体上都是直接使用。由于其个人数据使用的方向性直指相对人本人,因此也就不会产生个人隐私权受侵害的情形。而根据我们了解,这其中产生问题较多的原因是由于个人数据未及时更新或个人数据出现差错等引起的在政策适用等方面关系到相对人切身利益的纠纷。如某知青子女为享受回沪政策故意减小年龄,在回沪后为了找工作又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恢复其真实年龄。又如某人身份证号码与他人重号而遭银行、证券公司等拒绝提供服务。这些问题虽然不涉及个人的隐私问题,但说明这些个人数据上出现的问题对个人的利益有着重大的影响。从第一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造成问题的原因是相对人没有提供真实的个人数据而导致的,而第二个例子则显然是由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工作疏漏造成的。这两个例子是此类使用中的两个典型问题。对于例一中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是否可以因为该知青子女已经从其虚报的个人数据中获利而有权将错就错,拒绝修改其个人数据呢?而例二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又应当为自己的工作疏漏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我们认为:对例一,应当对没有提供真实的个人数据的相对人处以一定的罚款,并需提供原始证据(如出生证)才予以更正;对例二,有关机构应当自行负责给予更正,而不能叫相对人跑来跑去地搞,必要时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而另有一点我们可以明确地从这两个例子中感受到的是:个人数据一旦被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收集和利用,其性质即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带有了一层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职权所赋予的权威性色彩。该个人数据将不仅是表明相对人某方面特征的符号,而且反过来对相对人产生约束并影响其权益。这些,我们也将在个人数据收集机构与提供数据的个人的权利义务的设想中继续探讨。 (3)外部使用。外部使用也包括直接使用和间接使用。 间接使用如向外部提供一些某方面个人数据统计结果等。由于其中某个具体的个人数据已经不可被推知,因此我们认为这样的外部使用已经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而是涉及政府保密部门是否认为这些统计数据本身具有保密的必要,依其政策来决定是否可向外部提供或向哪些外部单位提供。 直接使用中又可分为直接向外提供个人数据和仅提供个人数据服务(如个人数据的比对)两种。其本质在于前者是提供原料,而后者是提供产品,尤如前者是提供核电站用来发电的铀,而后者是提供核电站所发的电。 对于前者,在实际操作中是慎之又慎的。虽然现在已经有很多家信息咨询等公司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十分感兴趣,试图商洽合作或买断等事宜,但皆遭回绝。由此我们认为,这种直接使用的个人数据的提供当然地涉及到了个人隐私的扩散问题,必须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或者仅限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但由此引出一个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的共享个人数据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共享应当属于合理使用,因为这不仅避免了政府有关部门再一次收集如此海量的个人数据的重复劳动和巨额的成本投入,也使个人免除了再一次提供个人数据的麻烦。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共享也应当有法律依据,随着使用范围的扩大,其权限设置也应当不同。这我们也将在下文中继续探讨。 对于提供个人数据服务这一种使用,鉴于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认为不能抱着死守的态度,而是要正视其价值,加以合理的开发利用。而我们孜孜以求的在发挥个人信息数据库的社会效应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也必将在这里产生。 首先我们要探讨一下目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拥有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的定位问题。根据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在1996年3月通过的《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TheEuropeanDirectiveontheLegalProtectionofDatabase)中作出的界定:“数据库”是指经系统或有序的安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它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的作品、数据或其它材料的集合。⑴从使用范围上分,数据库有两类,一类是根据国家、部门和个人的专门需要而开发的专用数据库,也称自用数据库(In-housedatabase)。这类数据库一旦信息泄露或系统被非授权访问,就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它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保密问题。另一类是向社会开放的,商业性服务的商用数据库(Commercialdatabase),这类数据库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在收集、组织和整理过程中需要开发者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并在用户使用过程中会带来价值增值,因此,它受到适应的法律保护是必然的。以此标准划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库显然属于前者,然而再具体地来看,这些数据库中的数据又并非十分机密的数据,而是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个人数据,只要将保护个人隐私这一问题妥善解决好,其定位向社会服务性方向移动一些是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经济模式要求的,理由如下: ①与商用数据库一样,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收集这些原始的个人数据材料,整理并按一定的形式组织编排。以上海市公安局的这个个人信息数据库为例,其建设前后耗时4年,至2000年已投入了1亿多资金,平均每收集一份个人数据就需7元(其中不包括数据维护、更新的费用)。而当前由于种种的原因,其使用仍基本局限于内部,远远没有发挥出其蕴涵的潜在价值,这点不难从众多咨询公司、信息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对它心存“非分之想”,多次试图高价收购的事实中看出。为了使这一巨大投资充分发挥其社会效应,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其投资成果,也为了鼓励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积极从事这一社会受益的工作,有必要对这类数据库的定位作一些调整。 ②该数据库中的个人数据在社会中处于实际的垄断地位。除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外的其它社会组织无能力也不被允许大规模地收集个人数据;一般公民也不会情愿提供;而如果收集的个人数据达不到一定的规模,也就可能失去其利用的价值。事实上,社会上许多事业对这些个人数据有着迫切的需求,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银行、保险公司、电信公司考查客户资信,咨询公司做市场分析,教育科研机构作教学研究等。美国HowardCoble1997年10月提出的H.R.2652法案(CollectionofInformationAntiprivacyAct)(美国众议院于1998年通过了该法案,并入《数字化千年法案》(TheDigitalMillenniumAct))更是涉及了一系列法定许可行为,包括从数据库中获取单个非实体部分的信息、利用数据库中信息核实一些被独立收集的数据、非盈利性的研究使用等。所以,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缓解对于这部分个人数据的供需困境,也有必要调整定位。 正是基于在这种数据库定位可能发生调整的情况下,个人数据所蕴涵的个人隐私面临被侵害的风险无疑就大大增加了。该类数据库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并没有法律来保护它。美国的H.R.3531法案则明确排除对政府有关数据库的保护,H.R.354法案中进一步指出政府雇员的和其他主要受政府资助机构为实现政府职能,并受合同约束来自政府独占性权利行为所产生的信息库将不在保护范围之列。目前在这类提供服务的使用中,已经有银行、保险公司要求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进行个人数据比对。我们觉得这是为该类数据库合理开发利用开了个先河,但必须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及时建立规章制度,强化个人的隐私的保护。 二、国外和国内某些地区的立法状况介绍 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谈的所要保护的个人隐私权已经与民法传统意义上的概念有所区别。隐私权的概念,可以分为积极意义与消极意义。前者强调个人私生活事务不受恣意公开、干扰的权利,此亦即民法上所指的隐私权;⑵后者则是指个人资料控制支配权,亦即赋予个人对其个人数据的收集利用的开发权和停止权、更正权等,换言之也就是个人对于其个人数据应有主动积极控制支配的权利,亦即本文所要探讨的隐私权保护客体,有学者将之称为“资讯隐私权”。信息的普及和发达,其影响已深入我们的生活,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利用比以往更为容易,这种趋势已强烈威胁到个人的权利,当个人数据可以轻易地遭受有心人侵袭与操控之后,个人隐私权利不免受到威胁。于是,“资讯隐私权”(informationprivacy)的概念应运而生,有别于传统意义上对隐私权保护的思考,而转向以“个人数据保护”(dataprotection)为重心上,以对抗信息时代中隐私权所受到的冲击。 各国及各国际组织以“个人数据保护”为中心的立法和决议已经陆续发展起来,除了较早的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ECD)1980年9月通过《隐私个人保护基准》(GuidelinesontheProtectionofPrivacyandTransborderFlowsofPersonalData),及欧洲议会1981年签署的《个人数据保护协定》(CouncilofEurope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IndividualswithRegardtoAutomaticProcessingofPersonalData)等规范外,欧盟于1995年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指令》(EuropeanUnion’sDirective95/46/EContheprotectionofindividualswithregardtotheprocessingofpersonaldataandonthefreemovementofsuchdata),此保护指令于1998年10月25日已经正式生效,该指令要求15个成员国都要立法去管理个人资料,并且特别规定第三国若未符合“适当”标准(adequacystandard),则为保护其人民个人数据隐私起见,欧盟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个人数据转移至该具有疑义的第三国。保护指令的基本原则大致如下:用途上的限制、数据的品质、安全性的原则、透明化的原则、同意权的原则、个人救济的原则。美国的相关保护除了用其《隐私保护法》来补足其《情报公开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之外,还散见于各相关文件中,如克林顿总统于1997年7月批准并公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架构报告》(AFRAMEWORKFORGLOBALELECTRONICCOMMERCE),此报告内容中关于隐私权部分中提到:要想让民众能放心在网络上从事商务活动,确保个人数据不被侵犯是重要的。而中国台湾在其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正式公布实施了《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可见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们也应当加以借鉴,加快我们的立法步伐,来解决我们在实际中已经碰到的问题,保护我们公民的个人数据。 三、对策和参考意见 在分析研究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等情况中的问题之后,我们试图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以供参考。 基于目前的国情,要建立一部独立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似乎条件还不成熟,但就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来说,个人数据的保护应当纳入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来填补这一领域的个人数据保护的空白。我们觉得要这样做的话,以下几点是应当贯彻的: 1、个人数据首先要确立对个人数据不得任意收集的原则。如《个资法》中规定非公务机关非特有目的的不得进行个人资料的收集和处理;如有特有目的要向事业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核准后发给执照,而申请登记核准后还须公告登载并供查阅。对于大规模的个人数据的收集只能是由法定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如公安机关等,按法定的程序来收集。或者仅限于公安机关,而通过立法规定政府部门之间的关于个人数据的共享程序来使有需要的部门获得相关的个人数据。而这种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的使用范围的扩大也不得随意,法律应当规定何种情况可以扩大,何种情况不可;按照对个人数据的分类,哪些个人数据可以共享,哪些不可以共享;并对访问权限进行设置。总之,这种获得个人数据的行为,不论是收集还是从他处实现共享,都必须是法律授权的,也就是要有法律依据。 2、为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权,在个人数据的收集环节中就应当得以体现并作出相应的保证。明确收集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并且明确告知哪些个人数据是必须要提供的,而哪些是可以选择提供也可以选择不提供的。个人不仅是个人数据产出的最初来源,也是其正确性最后的核查者,所以个人当然地对其个人数据拥有主动积极的控制支配权。当个人将其数据提供给收集机关时,这种主动积极的控制支配权即发生分化和弱化。所以,应当通过制度的方式来弥补这种分化和弱化,而个人也应当成为收集机关对该个人数据使用范围的参与决定者。当个人将其数据提供给收集机关时,当可以视为个人对收集机关所告知的目的的使用的同意,但其他目的的使用则视为不同意。我们认为在此阶段即可通过格式化的行政合同或其它协议来决定个人数据的使用范围并设立救济方式。而收集机关在没有同当事人协商并获得其同意之前,不得将当事人为某特定目的所提供的个人数据运用在另一个目的上。 3、法律应当对所保护的个人数据的客体包括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可以收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加以细数。如中国台湾的《个资法》中规定:保护客体即是个人资料,所谓“个人资料”是指“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及其他足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亦即可以凭借该资料辨识谁是资料本人的资料。 4、法律应当规定个人与个人数据收集机构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来说,法律应明确赋予其控制其自身数据的权利;在其按规定向收集机关提供其个人数据后享有获得相应服务、办理相关事务的权利等。同时个人又负有按规定主动、如实地向收集机关提供、及时更正其个人数据,保障公共事务管理机关顺利开展工作的义务等。对于个人数据收集机构来说,拥有按法律规定收集、加工、使用个人数据的权利以及维护其收集工作正常进行的权利等。其义务在于告知数据提供人其权利义务;告知所要收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和使用目的;保护数据提供人的隐私;维护所收集个人数据的安全和完整;透明化对个人数据的使用状况;接受法定监督机关以及公民的监督等。这里需要另外指出的是,由于个人数据一旦成为收集机关加以使用的数据,即具有权威性,对个人的权益产生影响,所以个人对其提供的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负有责任,收集机关亦有在数据的收集、加工、使用过程中避免其出现差错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过错方承担,如见前述。 5、法律规定应当约束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外提供个人数据,并对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对外提供个人数据服务树立宗旨并加以指导。对外提供服务应当符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在“三公”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对外服务。避免由于对垄断数据资源获得途径的差异而造成不正当竞争。欧盟指令1992年的建议里有关许可的条款要求拥有任何特定信息唯一来源的数据库拥有者按照公平和一视同仁的条件许可任何竞争者使用该信息。法律应当规定对征信业及以收集或处理个人数据为主要业务的团体或个人、医院、学校、电信业、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大众传播业等行业可以提供服务的范围和审批程序。 6、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内部的规章制度,强化个人数据相关工作的管理,杜绝内部工作人员非工作目的的私自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和泄露。 7、法律应当对个人数据使用的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范围进行规定,避免个人隐私权的不合理膨胀。 四、结束语 对于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个人数据保护,我们现在所做的研究是肤浅的,许多问题尚未吃透,故不敢妄加评论。尤其是对公共医疗机构的个人数据保护的研究则完全没有涉及,这是本文的一大缺憾。 我国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对个人数据的保护还处于探索阶段,笔者仅将研究中发现的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问题突显出来,希望在该问题的相互探讨过程中能够找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法,为规范和完善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个人数据保护献出一份绵薄之力。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措施 通过奥运,我们最大的收获或许是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缺点与不足,特别是政府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不足 北京奥运会的组织复杂程度,远远超出我们在申办成功之初的想象。对中国政府而言,北京奥运会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大考,考验着公共事务管理与应对能力。 奥运对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能力的考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奥运是对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考验。 人们是从出行是否方便快捷、社会是否安全有序、服务是否周到全面、管理是否礼貌和气等等感受政府的服务和管理,而这些都能体现和反映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真实状况。 在奥运期间,“小事不小”,任何在我们看来所谓的小事,都有可能变成世界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要知道不仅有数万名世界各国的记者活跃在各大赛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记者散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捕捉他们认为“合适的奥运花絮”。 处于奥运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政府工作人员,肩负着展示现代中国政府形象的重要责任,在奥运会管理和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不但要严谨、严格、安全、细致,而且要人性、和谐、周到、理性。例如,奥运期间,我们有大批的警察维护奥运赛场秩序和社会安全秩序,可以肯定地说也会有一些破坏秩序的人或事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但要严格执法,而且要理性执法,防止野蛮执法,防止把执法事件演变成社会冲突事件。 总之,服务型政府不是大而化之的理念或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和态度的“细节”之中。 其次,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还体现在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上。 奥运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公共活动,场地管理、人员管理、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等,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公共系统管理工程,在我国又是第一次举办,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出现一些“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很大,这些突发事件一旦出现,将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这对我国政府的“突发事件”管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突发事件是指自然过程、社会过程、正常生活秩序的“突然中断”,既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既有可以预料的,也有不可预料的;既有技术性的,也有经验性的。如恐怖事件、集会游行,甚至由于管理不当演变而来的事件等,虽然我们对于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已经做了详细的“预案”,如反恐演练、安全疏导、可能的集会游行等,但从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角度来说,预案能否在实际中发挥作用,现场控制和管理能力至关重要,是对公共管理人员现场处置能力的严峻考验。 经验证明,一些做得比较好的预案,由于公共管理人员现场处置能力的原因,最终由小事件演变成“突发事件”。 另外,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能力还体现在防止把“一般性事件”演变成“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我国政府在奥运期间指定“游行示威区”的做法就是一个好的案例。一般来说,在世界大的活动和大型会议的举办地,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举行游行示威和集会是一种常态,按照一定的规定给这些组织“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这样可以防止由于“意见发泄渠道”不畅所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国政府的这一做法意义重大,极大地提高了我国政府形象,是我国政府和社会逐步成熟的重要表现。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在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多发期,这一做法对我们防止社会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承认社会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存在并给予一定的表达和发泄渠道,是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艺术,奥运期间预留“发泄孔”,指定“游行示威区”的做法对今后社会管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三,奥运的挑战还表现在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上。这不仅是指政府对赛事信息的,而且是指奥运期间的公共事务信息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政府信息是一个社会的权威性信息,对公众行为和舆论导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在奥运会期间,不仅赛事信息要及时准确地,而且关于公共事务方面的信息也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诸如政府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安全、交通、人流物流情况、天气状况、突发事件,等等。特别是对于突发事件,往往是公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根据以往突发事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来看,现场主观描述、谣言、细节刻画等对事态扩大起着重要作用,政府如果不能及时、公开和详细地报道事件全过程,事件的发展就有可能被谣言所左右,结果就有可能变得最终不可收拾,酿成大错。在一个信息化时代,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是现代社会对政府管理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一个成熟和谐的社会,总是伴随着一个活动过程公开透明的政府,我们应以奥运为契机,使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常态化。 当然,奥运对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能力的挑战不止这些方面,但以上三点是最现实、最紧迫的考验。 奥运可以加速我们现代化的步伐,加速我们的社会走向成熟,但毕竟我们离一个“现代性”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方面我们还有许多改革的工作要做。奥运只是给了我们一个起点和标杆,通过奥运,我们最大的收获或许是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缺点与不足,特别是政府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不足,找到进一步改革的路径,并为下一步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思考 去年以来,**县妇联以关注妇女儿童民生以主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在关爱弱势群体,“巾帼示范村创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当地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今年7月3日召开的**县委十一届三次扩大会议上,县妇联主席邓婕在大会上运用多媒体作工作报告,获得现场领导们的较高测评。作为唯一一家群团组织,妇联工作在如此高规格会议上和其他四家县内经济重要部门工作同台展示,在县妇联发展史上还是首次。 一、发挥优势,整合资源,为弱势群体送关爱 妇联组织有着联系社会、联系家庭、联系妇女儿童的优势。县妇联把优势作动力,协助政府延伸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1、关爱留守儿童。**是个山区县。年外出务工人员近10万人。留守儿童有8000多人。**年,县妇联通过实地调查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留守孩子教育管理调研报告,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年初,县委、县政府把建立百所留守孩子家园纳入到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之一,并把县妇联确定为首个责任单位。随后,县妇联承担了全县建设百所留守孩子家园启动会,在社会公开招募百名爱心妈妈和百名留守孩子结成了帮扶对子。6月,经县妇联联系,县招标办、县盛丰公司、艺得利公司共同给冷集镇留守孩子家园送去了价值9000多元学习用品、体育用品。争取上级妇联帮扶资金20000元,建立了3所市级、1所省级留守孩子爱心服务站。组织“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孩子”薤山行、举办留守儿童演讲、摄影赛和“亲情桥”万名留守孩子书信大赛等活动。**年六一,与县关工委、县老干局共同给我县首家市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庙滩镇南川中心学校送去了价值近万元的三台太阳能热水器,解决了在校200多名留守孩子洗澡难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年至今,县妇联共争取留守孩子家园建设帮扶资金6万多元,价值达3万多元的物质。目前,全县共建立留守孩子家园138所,其中县级134所,市级3所,省级1所。**留守孩子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成效受到全国、省市妇联的关注和充分肯定。先后有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中国妇女报、湖北日报等宣传和推广了**的做法和经验。 2、关爱贫困儿童。“春蕾计划”是妇联组织形成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品牌。据统计,我县有特困学生3000多人。县妇联积极开展“春蕾计划”,协调社会力量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先后与武汉《幸福》杂志、省市妇女网等媒介取得联系,借助杂志开辟的“幸福计划”栏目,网站上“爱心桥”版块刊登我县贫困学生的基本资源料,引起了全国各地的爱心人士的爱心行动。仅近两年来,通过县妇联的搭桥,收到来自浙江、北京、广东、辽宁等省市的助学金达6万多元,有300名学生得到资助。妇联以工作效率高、工作态度诚赢得了资助人士的信赖。许多远方的爱心人士和单位与我县的贫困学生结成了长年的帮扶对子,建立了浓厚的情谊。上海市张红鹰女士资助五山镇贫困学生胡冬梅到目前为止已6年。不仅解决她每年的学费、寄来了书包、衣服等学习生活用品,每到春节还寄来200元压岁钱。**年暑假,张女士还把胡冬梅接到上海游玩,让她过了一个愉快而特殊的假日。我们开展幸福计划,给这些孩子搭架求知的云梯,健康生活的桥梁,不仅协助政府培育了自强、勤奋、好学、知恩的新一代**人,而且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了妇联为群众服务的整体形象。《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襄樊日报》、《襄樊晚报》、人民网湖北视窗等报纸网站都对此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3、关爱单亲特困母亲。近年来,县妇联一直把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活放在心上,把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纳入每年工作目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她们争取生产、生活帮扶资金,同时,发挥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的优势,加强与县卫生、民政等相关成员单位工作协作,对全县所有单亲特困母实行免费妇检,把单亲特母亲纳入“福彩安居工程”数据库,从**年至今,参加免费妇检的单亲特困母亲达2000余人次。赵湾乡石传玉、刘旦芝,石花镇的曾照梅、南河镇的梁大英等16位单亲母亲家庭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住进了新房。**年元月**遭受到百年罕见的雪灾,县妇联多方筹措资金物质,为40名单亲特困母亲和80名留守儿童送去慰问金和生活物质合计达1万多元。通过为基层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解决她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到群众当中,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服务引导,示范推进,为妇女开创美好生活提供发展平台 去年以来,我们以巾帼建设新农村为主题,以实施巾帼致富促进活动、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关爱女性维权行动、村妇代会整建行动“四大行动”为抓手,组织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了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推动了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共建立省级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点3个,县级示范点36个。 1、开展“巾帼致富促进行动”,打造妇女增收致富平台。组织“巾帼科技专家服务团”送科技下乡,发放科技书籍、光盘160余套,召开现场会13场次,提供科技咨询300余人次。举办各类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70多场次,培训农村妇女2.2万人。并依据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选定36个试点村,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发家致富。石花镇小坦山村以苗木花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女能手。目前,全村种植苗木花卉700多亩,品种达100多个,苗木花卉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80%。县、镇、村三级妇联组织分别建立了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数据库,联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1870人,辐射带动农户6500多户。联合县劳动、农业等部门举办劳务输出招聘会、建立女企业家联系网等形式,积极为农村妇女实现就地转移牵线搭桥。700多名农村留守妇女经过培训后在位于五山镇谢湾工业园区的襄樊新知电子有限公司实现就业,人均年增收近万元。 2、开展“岗村联谊”,打造城乡和谐平台。在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我们组织县直各单位巾帼示范岗与巾帼示范村妇代会开展“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全县有48个巾帼示范岗与58个村妇代会结成了帮扶对子。自开展岗村结对以来,各巾帼示范岗与巾帼示范村共开展走访联谊活动60余次,建36家妇女文化中心户,帮助转移农村富余劳力260名,对32名单亲特困妇女提供了生活生产和子女就学方面的援助。组织送医、送法、送科技下乡活动120多场,帮助结对村解决贫困妇女救助、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妇女工作经费等困难100余件,帮扶物资、资金近20万元。每年,县妇联与县卫生部门联合,在全县开展以“关爱女性健康”为主题的知识讲座和义诊活动,上门讲授妇科病的防治知识和免费妇科检查。两年来,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义诊活动140余场,近20000名妇女免费接受了妇科常规体检。通过岗村结对,提升了部门形象,拉近了与基层群众的关系,特别是窗口服务行业,更是从岗村结对中创造了效益,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 3、推进“净化家园文明行动”,打造人居环境美化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阵地,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妇女群众代表会等形式,宣传“净化家园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内容、目标和要求,宣传公民道德和家庭美德。印发“积极行动起来,共建美好家园”的倡议书1万多份,组织农户家庭与村妇代会签订“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的承诺书3万多份,成立“巾帼保洁队”等志愿者组织131个,发动妇女集中整治环境卫生。使全县农村妇女活动参与率达到90%以上。我县“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成效,得到省、市妇联的肯定和关注。**年4月,全市“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会在我县五山镇昝家铺村召开。同年8月,副省长、省妇联主席张岱莉带领参加“全省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会的各市、州妇联主席,专程参观考察了我县石花镇小坦山村、五山镇堰河村的“巾帼示范村”创建情况。 三、源头参与,维护权益,为创建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县妇联突出妇女维权,创造性地实施了妇女“依法维权工程”,实现了源头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效能。 1、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妇女维权能力。借助三八维权周、传统节假日等提供法律咨询,发放与妇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单,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巾帼维权行动,据统计,一年来,县妇联共印发《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财产继承法》等法律宣传资料30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0多起,为群众提供关于家庭暴力咨询服务80人次,同时,县妇联始终将妇联信访接待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窗口,建立了接访、回访、复访、建档和重大信访案件报告制度,将每个月的第一天作为妇联领导信访接待日,专门接待妇女群众来访,并给予协调回复,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2、增强“大维权”理念,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针对妇女权益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发现和掌握妇女维权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积极主动地向政府反映,为有关部门出台相关保护政策提供可操作性的实际措施。充分发挥女干部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积极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通过提案充分反映妇女维权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立法监督体系,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立法和执法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目前,县妇联协调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先后建立婚姻家庭合议庭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反对家庭暴力110指挥中心1个、社区维权服务站30个。通过宏观维权与个性维权,实现妇联维权与社会维权的有机结合,有效地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开展和谐平安家庭创建,不断推进社会和谐。与县综治办、文明办联合开展了“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活动,表彰各类文明家庭16400户。去年9月,在襄樊市百万家庭创和谐行动评选表彰活动中,**县喜获“学习、环保、平安家庭”和“好婆媳”、“好夫妻”8个十佳荣誉称号。县电视台“百姓访谈”栏目对获奖家庭进行了系列专题报道,激发了广大妇女和家庭的荣誉感,扩大了活动的辐射面,倡导了健康、文明的家风、民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力地加快了和谐**的构建。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论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提升 [内容摘要]随着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拓展,执政党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党的历史地位的变化、执政方式的重新定位和依法治国战略的确立,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挑战。党应当通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化和制度化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从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也日趋多元化,学界认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以外,还包括非政府组织。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优秀部分,政府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社会”关系结构的变革,非政府组织也日益承担着重要的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但执政党这一重要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或者避而不谈。然而,执政党以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执政党仍然是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研究这一主体,并提升这一主体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能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执政党是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 (一)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拓展 随着对公共管理认识的深化,我们可将凡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者都界定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按照这种思路,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是极其广泛的,且在“国家-社会”关系结构日益变化的同时,公共管理主体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展。 政府不再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公共事务的复杂性、政府自身难以逾越的低效屏障和以及民间社会力量不断崛起的自我管理能力,在客观上在形成了对政府重新定位自身角色功能的诉求。”[1]而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变革使得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呈多元化趋势,在这一趋势下,政府虽然还是公共事务管理的优秀部门,但其管理公共事务的领域和职能发生了变化,从原有的无所不包的全能型政府向旨在提高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效型政府转变,且政府已不再是唯一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责任的组织。除政府外,还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机构等其他公共组织,他们同样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承担着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 正在兴起的非政府组织也成了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非政府组织是“在传统集权体制大为松动、国家将原来集中于自身的各种资源逐渐下放还权于社会的情况下,从旧体制下摆脱出来的新的社会力量和角色群体逐渐发展壮大,并在政府行政组织之外逐渐形成的不可忽视的社会团体。”[2]非政府组织承担起了一些政府做不好、市场不愿做的社会公共事务,为较好地解决政府低效、政府失灵等问题提供了可能,因而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范畴。 执政党亦是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处于优秀地位和领导作用,其优秀地位和领导作用是不容动摇的。这也是我国与西方国家政党制度根本区别之所在。基于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党成为了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在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公共管理主体中,党始终处于领导地位。“由于执政党的执政宗旨、执政方式和执政产品都具有公共性,因而可以说执政党是我国公共管理的当然主体。”[3]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掌握着领导与管理国家的公共权力,掌管着国家与社会的公共事务,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 (二)执政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执政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无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作用的大小体现着执政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能力的高低。 1.分担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公共管理的规范性价值体系追求的是公共利益,在维护这一利益的前提下,参与公共管理的各部分主体必然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4]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优秀,必将通过合法渠道将本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政策纲领,同样地,执政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为了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必将加强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和调控,从而使公共事务管理部门更有效、更经济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由于执政党的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不再由政府一家承担,作为与人民群众广为联系的执政党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更有利于政府与民众的联系,并使政府尽量置身提供公共产品之事外,由非政府的主体提供公共需求,政府就可以公正者的身份处理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问题,这比政府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即掌舵又划船,要好得多。 2.承当人民群众利益表达的工具。中国共产党是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执政党,除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作为联系民众与政府的桥梁,作为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表达工具,执政党必将把社会各个阶层和最广大民众的利益诉求经过综合筛选反映在自己的纲领和政策中。在公共管理领域,执政党也能将民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以权威的方式反映出来,通过上升为国家意志,就可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协调发展。 3.担任社会动员的角色。处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成员对公共事务管理的认知水平往往不尽相同,民众对执政党提出的规范性价值体系的认同也存在着差异,这就造成了公共事务管理的极大阻碍,因此需要执政党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社会动员,一方面使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部门能更有效地发挥自身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把蕴藏在广大民众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形成实现公共事务管理价值理想目标的强大推动力。执政党动员社会力量的广度越大,执政党执政能力就越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平时期,政党执政的权威已不再依靠革命的手段取得,而是依赖于社会的认可而得到“合法性”。执政党越是密切联系群众,就越有合法性,否则,执政党就会失去群众基础,那就离失去政权不远了,世界各国的多数老党相继失去执政权力就是如此。 二、公共事务管理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的时代挑战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执政党正面临着各种复杂的问题和挑战,这些挑战冲击着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一)历史地位的变化挑战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执政党的历史地位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们党已从一个领导人民为争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些重大的变化,向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党的历史地位的巨大变化,我党作为国家的领导优秀,尤其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依然要加强对公共事务管理的领导,但这并不意味着党的组织机构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直接管理,而是要通过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将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贯彻于公共管理的始终,保证公共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然而,对待公共事务的管理,我党以往的做法往往是直接干预和领导,这不符合时展的需求。虽然,共产党是执政党,但是执政并非就是直接管理政务,因为政务是政府的事务,司法是司法机关的事务,各机构独立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执政党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直接行政或司法,就是干预或代替了行政权与司法权,这是十分有害的。直接行政和司法并非说明党的执政能力强,相反说明执政方式和方式落后和违法。一个以“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总体目标的执政党,不可能再像战争年代那样,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党的历史地位的变化则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执政方式的定位影响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执政方式是指执政党执掌和控制国家政权的手段、途径和方法的总称。由于我党的特殊历史地位决定了其惯有的执政方式,这种执政方式具有显著特点:一是全面领导,党是国家的领导优秀,党不仅要执掌国家政权,还要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事业进行全面领导;二是直接领导,通过建立从中央到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组织进行直接领导,其具体表现为由党组织直接任命政权组织、经济组织及文化组织部门的领导人,对经济组织的一切活动进行决策;三是权力集中,即党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于一身,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体。这种执政方式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动员社会成员及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现实条件的变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及民主程度较低、法制化程度不高基础上的执政方式,已显露出较大弊端,党的执政方式必须重新定位。出于这一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提出了“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不仅提出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还提出实行“党政分开”及“依法治国”方针,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执政的民主化水平。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将执政方式定位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5]新执政方式的定位使我党的执政实现了从人治转向法治、从集权转向分权、从发号施令转向民主、服务的转变。 我党执政方式的新的定位,将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党如何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执政本质和依法治国的法治方针,如何体现党执政的民主化水平等都是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能力的全新考验。 (三)依法治国的战略冲击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不仅是各级党委要抓的一项重要工作,更重要的是,这是对执政党执政行为的一个根本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则必须对公共事务进行依法治理。同时,“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的公共管理、一个政党的公共执政必须具备公共理性”[6],即公共管理主体与所处社会的高度沟通化并获得社会高度认同的理念和价值。执政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必须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充分体现这种公共理性,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法治”理性,这就要求党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实行依法治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理的战略在新形势下,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又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无疑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一个强大的冲击。 三、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能力提升的途径 党的领导要通过党的执政来体现。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党的执政能力,是新世纪我党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要巩固党的领导优秀作用和执政地位,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尤其需要提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一)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化 公共管理应通过民主化措施来体现公共管理主体对民主的价值追求,因而执政党要提升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则需要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充分体现民主化。实现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化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 1.分权:党通过划分各管理主体的权限来提升执政能力 中国共产党在公共权力格局中居于领导地位,但这一地位并不意味着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将所有权力集于一身、实行直接全面管理,而应将权力合理划分,并实行间接管理和宏观引导,从而加强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在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划分体系上,首先应当遵从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总体格局,党通过其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将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贯彻于公共事务管理的始终,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保证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领导作用;其次是要实行党政分开,通过合法渠道理政关系;最后则是将相应公共事务管理权力下放到一些非政府管理组织,使其成为政府管理重要的补充。 2.监督:党通过接受管理对象的监督来提升执政能力 没有制约的权力将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公共权力的行使是公共事务管理的优秀问题,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行使着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权力,党要提高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必须建立完善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接受管理对象的监督。 监督的方式可以通过行为监督和人员监督两方面进行:一方面是管理对象对党的管理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对党内人员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具体活动进行监督,从而达到公共权力监督的效果。 从监督的渠道上来看,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可以通过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实现,从而保证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公共权力的正当行使。 3.参与:党通过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来提升执政能力 提升党的执政能力,要求党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当执政党领导的政府由全能型向有限型转变的过程中,需要执政党主动采取科学的领导方式引导非政府组织进入原由政府控制的领域,这些领域不是可有可无的,由政府直接控制,并不能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但又不能出现空白。由执政党引导非政府组织进入是最好的选择,这种选择就是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参与模式的运用,“参与模式同样地认为公共部门中以科层制和规章制度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是妨碍政府管理和效率的严重障碍。参与模式没有将注意力集中在组织机构中的高层领导者,即政府中具有相当于企业家地位的那类人身上,相反,却将焦点对准组织机构低层人员以及组织的顾客(服务对象)。”[7]执政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让更多的“顾客”(包括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让更多的服务对象来自我管理、自我决策,非政府组织有更多的机会与对政策施加影响,因而更多的公共利益就能得到实现和保护。而这些正是执政党所追求的,也是执政能力的表现。 (二)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制度化 提高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要靠制度的保障来规范和推进党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要实现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制度化,可以从制度化党的执政方式和执政组织两方面来考虑: 1.通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方式的制度化来提升执政能力 新执政方式的定位要求我党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党要提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则需要实现党在管理公共事务中执政方式的制度化。实现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制度化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党对公共事务领导和管理的相应程序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来运行,即实现依法治理。党与人大、党与“一院两府”之间的关系,不仅要从理论上讲清,更要建立可以操作的程序规则。缺少制度化的规则,党的领导与党要守法之间的关系就难以界定。虽然有好的宪政,还要有好的制度来落实宪政。党的执政力提升要求党在合宪合法的基础上的能力提升,如果仅有能力的提升,而这种提升却是在违宪违法的前提下取得的,这种能力提升不足取。 第二,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党要从原由的集权方式走向分权,不仅合理划分各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同时还将相应的公共事务管理权利下放给非政府组织,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第三,党在管理公共事务中的执政方式还应体现民主、服务的理念,通过制度保障党作为公共管理中的平等身份来供给社会所需的公共产品,执政党没有任何超越人民群众的特殊的利益,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体现在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上,提供的公共产品越多,体现出的执政能力越强。执政的基础也就越雄厚。 2.通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组织的制度化来提升执政能力 公共事务的管理是通过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来实施的,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优秀主体,党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归根到底是由执政组织来实现的,因此,要提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必须实现执政组织的制度化:第一,实现执政组织结构系统的制度化。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执政党不仅要协调好各级执政组织的关系,还应当不断提高组织系统的开放程度,以削减执政党与社会民众之间的结构性张力,但这种开放性必须以制度为保障;第二,执政组织执政行为的制度化。必须严格实行党管理公共事务的权责法定制,对执政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各项程序的运行和操作通过制度化渠道来实现党的依法治理;第三,组织人员编制的制度化。执政组织人员,即领导干部是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决策者,其编制的制度化是提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能力的关键性因素,而这一层次的制度化必须通过执政组织人员的组织编制、学习培训、升降方式等多方面制度化的共同建设来实现的。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妇联组织应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打造公共服务产品 妇联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当前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大背景下,如何在其中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加强协调、化解矛盾,是摆在妇联组织面前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们积极运用社会化、市场、项目化手段,在党政依托、妇女需求、市场缺位、妇联能为的结合点上找准社会服务的最佳位置,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空间和领域,有效探索出了一条妇联有声有色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新路子。 源头化、社会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真正发挥代表妇女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功能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点,是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原创:只有从源头上进行参与,才能真正取得参与实效。我们双管齐下,一方面针对社会生活中不断显现的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特别是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对策,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妇女群众参政议政的优势作用,通过人大、政协和各种民主渠道,拓宽建言献策的形式和渠道,准确及时地表达妇女利益,为妇女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和分享发展成果大力呼吁。市、县(区)两级先后向人大政协提交提案建议300多个,形成社情民意、调研报告近200篇,把急需解决的妇女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促进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民办幼师纳入养老保险、公益性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下岗失业困难妇女提供妇女病普查公共援助、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外来贫困妇女实行定点限价分娩等一批实事项目的实施,以及促进妇女创业和再就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少儿住院大病医保等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出台,增强了妇联对公共政策制定及地方事务管理的影响力,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项目化、实事化打造公共服务产品,是妇联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表妇女儿童利益、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和有效途径。在开发社会事务管理潜能的长期实践中,我们把握市场需求,协调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委托和自主开发等形式,积极承接政府授权的一些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项目,打造形成了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公共产品。我们充分利用妇儿工委的协调优势,通过“九五”、“十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建设完成了母子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发展数据库、妇女儿童公园等实事项目,逐步发展成为成熟的社会公共产品。在妇女维权领域,我们建立了妇女儿童避救、伤情鉴定、法律援助和110反家暴接处中心,在社区开设了维权站、谈心角、心理咨询网站和维权热线,为维护妇女权益、疏导妇女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通道和服务。在妇女再就业领域,我们城乡统筹打造服务妇女再就业和劳动力转移的培训、信息、职介平台,自办联办了近3000个社区再就业咨询服务站和劳动力转移服务站,开发了托儿所、托老所、小饭桌等各类社区服务项目30多个,打响了“春光”、“好阿姨”、“半边天”等“妇”字号公共服务品牌。在未成年人教育领域,我们率先在全省创办了网上家长学校,与全市400多所学校和社区建立了家校路路通,成为50万家长跨时空沟通的桥梁,入选江苏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在妇女健康领域,我们推出的“巾帼红丝带”行动,培训了一大批妇女防治艾滋病骨干和志愿者,辐射带动了30万妇女和家庭接受了防艾知识学习。在帮困助学方面,我们建立了帮困基金和扶金档案,开设了爱心助学网站,筹资筹物近千万元资助了万余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打响了“8、26帮困助学行动日”、“春蕾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品牌。在妇女培训方面,凡涉及妇女主体方面的培训项目,无论是再就业技能、普法知识、网络知识、参政能力还是文明礼仪培训,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都会主动联系并授权妇联组织。我们的公共服务产品,涉及妇女教育、就业、维权、健康帮困等方方面面内容,从创办伊始到初具规模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也正是我们学会运用项目化和实事化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的实践和探索过程。原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以信誉和质量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畅通了参与管理妇女儿童公共事务的绿色通道,构建了妇联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政府出资购买我们的服务和产品的良性“双赢”机制。我们的公共产品也因此经受住了市场经济的考验,实现了良性循环和有序发展,逐步成为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载体。 市场化、规范化经营妇联服务实体阵地,是妇联组织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求和根本保证。任何事业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强大的经济支撑。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提高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参与度,促进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整合社会力量,壮大妇联自身实力,充实群团发展资源。我们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大争取社会资源的力度,把党和政府对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先后投资千万余元改造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变自收自支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协调落实了每年20万的人员经费问题。我们积极推动妇联实体单位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旅行社进行两次股份制改造,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激发了经营活力,顺利实施了几家实体的关停并转改制问题,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我们指导妇联实体遵循市场化发展方向,大力推进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逐步汇聚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规模效应。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和全国青少年社会教育最高奖“银杏奖”,打造了“故乡合唱团”、“好小子武术团”等多个品牌团队。妇干校被评为市社会办学先进集体。儿童基金会接受社会捐款上千万元,帮助近万名儿童继续学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平国旅被评为苏州二家诚信旅行社之一。桐芳巷托儿所成为全市唯一一家集科研、示范、教育一体的以0~3岁为特色的托幼示范点。各大实体的健康发展,切实增强了妇联的公共服务实力,为妇联组织进一步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坚强后盾。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以就业为导向的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社会需求的综合型人才,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并未明确设定岗位及岗位群,致使培养出的人才“产销不对路”。文章以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例,探索与市场接轨的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培养新模式,以期对此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校企合作的开展以及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事务管理专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社会需求 公共事务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2005年,教育部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继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后新增了公共事务管理专科专业。然而大多数高校的这个专业办学方向杂,课程设置都是从自身现有条件出发,因此大部分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时并未实现本专业初创的预期效果,而且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一、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背景 国外在公共管理方面的研究始于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发表的《行政学之研究》的文,其标志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开始。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标志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正式启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了对公共事务研究的热潮。这个专业培养的人才也成了很多国家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来源。 在国内,随着社会的不断转型,经济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有了很大的发展机遇。然而,本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公共事务管理第一线岗位的人才需求,也没有向相关行业、企业岗位有针对性地拓展就业面,大大限制了这个专业的健康发展。 2011年,范瑛在《培养职业优秀能力的课程体系构建――基于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研究》一文中明确地谈到此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并指出构建本专业优秀能力的六大模块课程体系[1]。2012年,刘玲娅在《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一文中指出社会迫切需要应用型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并提出了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四个实践环节[2]。2015年,王绽蕾在《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与教学效果评估――以高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为例》一文中详细阐明了如何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教学过程及评估过程中去[3]。2016年,李敏在《中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一文中分析了如何根据市场的需求,探究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4]。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并没有显著地改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发展窘境,开设此专业的各个高校也在此专业的发展道路上跌跌撞撞。 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现状调查 经调查,不同高校将此专业设置在不同的院系,包括人文系、法政系、管理系等。与之相关的专业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等。不同的高校根据自己的优势条件开设的有不同的方向,例如: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行政人力资源管理;民办南华工商学院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的高铁管理服务和航空管理服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组织管理;湖南师范大学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这个专业的发展现状很不乐观,没有科学的发展体系,专业方向设置不明确,培养方向泛而不专,而且可以效仿和学习的案例很少。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于2016级首次招收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学生。由于之前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新专业的市场调研不充分。从现有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学生来看,他们对所在专业的学习方式以及未来的就业前景很茫然,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课学习不感兴趣。学生们反映上来的问题大体可以总结为:课程设置不合理,专业技能得不到提高,专业培养方向不明确,就业对口岗位模糊等等。教授本专业的老师同样也面临很多问题,例如没有经过系统的公共事务管理学习,对公共事务管理新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也在边摸索边学习,很难给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在教学过程中也有很多困惑及难题。 三、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一)市场调研不充分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目前在国内发展尚不成熟,各个阶段的培养并未形成成套的体系,因此能够掌握的相关资源少之又少。这个专业在开设初期并未明确地指明发展方向,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师资力量的配备,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实践课程的开设等问题考虑不足。 (二)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 国内没有系统的、原版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教材,大多数院校采用的是和管理专业相关的教材。教学方式多采用传统的单一模式,以教授理论为主,较少设计实践环节,造成学生综合能力无法提升。市场急需的是具备扎实的复合型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因此只具备公共事务管理基本理论的学生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些问题限制了这个专业多元化人才的培养,也对它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三)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由于受办学层次的制约,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大多数入学分数不高,基础比较薄弱。而本专业的教学内容多偏理论,又接受的是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学,或满堂灌式的教学,所以无论是教学体系的建构、课程内容的设置,还是教学方法的应用都不够健全和系统。比如过分强调理论的讲授或是知识体系的构建,从而忽略了学生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因此产生了这样的现象:学生学习了大量的管理理论,然而毕业后实际运用时却无法得心应手,普遍存在管理技能运用低下等问题。 (四)缺乏校企合作的探索 大多数院校并未设置本专业的相应方向,因此在校企合作方面展开较少。从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反馈来看,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职业技能要求较高,希望毕业生上岗即能用,这就要求学校的教学活动重视和加强模拟实训场所与实践基地的建设。然而从目前各高校的发展情况来看,本专业在校内建设的实训项目明显不足,校外合作的实训基地也少之又少,严重影响到这个专业的特色教育。 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教学内容 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应该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进行调整,要把以往设置的偏理论化的知识学习转向应用能力的技能培养。另外,在选教材方面,应选择侧重培养实际应用能力的系列教材。例如将社区管理与服务选定为本专业重点发展的方向,除了开设社会工作基础、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还应该开设如社会调查、社会工作方法、社会保障实务、社区活动策划、劳动争议处理实务等课程。 (二)改善教学方式及教学理念 根据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特点,在教学中应灵活采用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启发性教学法、交际教学法等应用性强、交际性强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他人积极合作的能力等。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灌输一种独立自主、积极探索、善于合作、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改革教学方式的同时,也注意加大实践、实训教学力度,建立教学、科研、生产培训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由于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薄弱,o本专业的教学造成很大的障碍。因此要不断引进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来充实本专业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定期到实践基地或合作企业实习锻炼,熟练业务,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活动。要求本专业的教师定期做调研,发展自己的优势专业及方向,形成自己的特色,积极参与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来。大力倡导专业课教师考取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扩充自身技能的同时,为学生做好榜样。 (四)以就业为导向优化课程设置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以相关岗位群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为依据,以市场需求、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社区管理能力和现代化办公技能为优秀,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综合人才。主要的优秀课程体系可分为六大块:思想政治素质类课程群、实用法律素质类课程群、现代基础素质课程群、专业基础课程群、专业主干课程群以及选修课程群。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是决定学生是否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优秀课程,需要根据相应的方向确定课程。 (五)推行“产学结合”与“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特点要求学生走出校园,参与到实践活动中去。推行“产学结合”,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目的性,让学生对自己未来就业的领域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例如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向的学生可以深入社区,亲临现场,参与到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通过深入到一线的学习机会,学生可以巩固所学,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另外,学校还可以与一些企业或社区合作,让学生“半工半读”,这不仅为本专业合作办学开拓道路,还可以加强对学生业务技能的培训。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新模式分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国公共事务领域中对公共服务和公共用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导致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品供给不足的缺陷逐渐加深。因此,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可从西方国家的改革中吸取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国外的改革经验结合我国的国家制度,构建出一个适用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新模式与新方法。本文构建出一种新的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模式:有效引进第三方部门的力量,实现“多元化治理”,努力加强政府宏观领导能力,促进我国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新模式;矛盾 公共事务是指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有关于个人、集体以及国家共同利益的社会性质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社会不断发展,公共事务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各个国家的政府已逐渐认识到公共事务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且已经将公共事务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 1 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物质文化水平处于较低阶段,人民的温饱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当时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基本上围绕着人们的吃、住、穿3方面发展。但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已不满足于吃、住、穿3方面的发展,需要多元化的生活方式,随着公共生活的逐渐丰富,公共需求也开始向多元化的趋势不断增长。这导致我国政府偏重于经济发展方向,在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同时由于公共事务膨胀过快,使得政府作为唯一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这一弊端开始逐渐暴露,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导致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偏低。公共财政赤字、管理成本不断上涨及官僚主义盛行等现象也逐步显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机构作为唯一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既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也不能使得人民很好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我国的社会自治能力。因此,改革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创建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新模式势在必行。 2 构建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 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已经因为通货膨胀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进行了改革。受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影响,在众多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的作用逐渐变小,很多非盈利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上的活动频繁,使得政府有着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 改革开放后,我国面临着公共事务需求不断增大,政府供给能力下降的双重压力,客观上使得政府很难对公共事务大包大揽。从我国公共事务发展现状来看,需借鉴西方国家的改革经验,引进符合社会发展的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这对我国的公共事务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2.1 实行公共事务领域的多元化治理 在传统模式中,政府是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也是公共事务的唯一承担者。公共事务管理机制改革就是要打破这一局面,重新调整与审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变政府作为社会中唯一权力中心的现状。新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强调多元化管理,管理层面不再限于政府,而是包括了各种各样的非营利性组织或机构,将政府、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甚至是私人部门组合起来对公用事务进行多元化管理,改变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的观念。通过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以及提供的权力分化给第三部门,也就是非盈利组织、公民自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多中心组织机构,让他们和政府一起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承担责任。 2.2 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多元化合作 在公共事务的承担过程中,虽然第三部门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缺陷,缓解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压力,但其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缺陷。第三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且是非盈利性质的。从公用物品方面来看,第三部门所提供的物品一般属于准公共物品或混合公共物品。从公共服务上看,由于第三部门资金短缺,导致其服务对象存在着选择性和狭隘性,对于较大领域,如果由第三部门来服务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另外,我国政府为给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可向第三部门转移一部分责任,但这并不代表责任完全转移。政府转移一部分公共事务的责任,主要是为了可以从具体的、复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承担宏观领导的作用。在公共事务的分担层面,政府与第三部门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进行合作,可有效促进多个主体合作,实现在多个主体合作的基础上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 2.3 引进市场机制,实现“多层次竞争”的公共事务领域 公共事务领域中的竞争应该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多角度、多主体以及多层次的竞争。首先是政府部门和其他主体的竞争,也就是让第三方部门组织社会主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为公共事务领域提供公共服务,从而促进有效竞争。其次是主体间的相互竞争,也就是政府要求公民自治组织及非盈利组织之间进行竞争,从而为公共事务领域提供更好的服务。再次是关于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竞争,以最终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以竞争机制为导线,鼓励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充分利用竞争手段进行优胜劣汰,淘汰服务质量差、价格高的服务提供者,壮大优质服务提供者,实现多方效益合作,最终为公众提供更高效、质量更高、价格更合理的公共服务与物品。 公共事务领域引进竞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公共部门合同制”的全新机制。“公共部门合同制”就是约束公共部门应该履行的公共事务的职责和要求完成的任务,并且针对这些约束协议加以规定,在这些规定中包含所必须的说明书。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不仅要依靠法律或预算等层级权威工具,还要签订合同,也就是谈判或者相互同意。在传统模式中,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以等级为链条的,此链条上的纽带就是命令,强调上级的权威和服从。但在新体制下必须改革传统的管理方式,运用合同制,签订合同的双方地位平等,以合同为纽带,签订合同的双方被分为委托人和人。政府部门可作为委托方与第三方部门组织签订公共事务承担合同,从而使公共事务领域的产权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有效减轻政府压力与负担,避免公共事务管理效能低的现象。除此之外,针对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问题,还可以分权的方式解决,有效运用企业部门中先进的管理技术及管理工具,通过公共服务社区化、以私补公以及业务合同出租等多元化的方式,提高公共事务领域的效率、质量以及创新能力。 3 结 语 目前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事务体系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在的大环境,必须改革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借鉴西方改革经验,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事务进行多元化管理,政府在其中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与进步,有效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跨区域社会性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提要] 通过分析我国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现状,借鉴国外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先进之处,就未来我国公共事务跨区域管理提出对策建议,从而提高我国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关键词:公共事务;跨区域;管理 一、公共事务及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 (一)公共事务。公共事务从广义上看,它可以被定义为组织的所有非商业化行为;从狭义上看,公共事务指的是组织涉及的政治活动及其与政府的关系。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 所谓社会性公共事务,是指不必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又如政府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它与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而本文就是基于社会性公共事务展开了相关论述。 (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是指在城市群内相邻行政区之间,地方政府以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和协作为基础,以跨区域功能性项目为手段,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双赢或多赢,寻求合作,共谋发展,针对城市群成员政府共同面对的发展难题通过联合管治而开展的持续性活动。城市群政府跨区域合作管理的主体是由不同层次政府、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代表、专家学者所组成的一个“多中心”网络结构体;城市群政府跨区域合作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城市群内政府间多元的合作,破解区域发展难题,增进区域协调关系,拓宽区域合作领域,实现共赢利益格局,进而提高公共事务服务的质量。 二、国内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现状 (一)为何推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形势下,当今世界步入知识经济和网络化时代,原本属于地方政府“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变得越来越“外部化”和“无界化”,区域公共事务涉及面更宽,区域公共问题更为错综复杂。显然,单凭地方政府之力“单打独斗”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态环境的挑战,又加上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必然会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因此,强调区域政府间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合作,寻求一条由“囚徒困境”向“双赢博弈”转化的城市群公共事务合作治理之路,日益成为政府有效治理的理性回归。 (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方政府的跨区域合作观念滞后。在跨区域合作治理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存在着单打独干的意识,以及怕吃亏、怕担风险、怕负责任等思想,同时缺乏信用观念,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突出。这些滞后的观念导致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存在一定难度。 2、地方政府间跨区域合作管理法律体制不完善。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和研究起步较晚,一些相关体制尚不完善、不健全,这极大地阻碍了跨区域合作治理的顺利进行。目前,区域公共治理的制度载体主要为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以及区域部门间合作协议等(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皆是如此);相应制度性规范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市圈规划等。由此看出,我国关于区域合作治理的法律缺失,导致地方政府在实行跨区域合作管理时因没有后续保障而不敢大力开展。 3、区域公共治理存在非均衡性。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显著提高、区域拉动性增强。较之以前,区域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有了进一步加深;但另一方面由于区域间发展不同步,导致区域间发展存在不均衡性。非均衡性使得部分政府不愿实现公共治理和资源共享。 由以上三点可见,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亟须解决的政府滞后观念、法律制度缺失、区域发展不均衡是当前区域公共管理的难点问题,如何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实现政府间跨区域公共治理的重要突破方向。 三、国外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借鉴 以美国为例,从20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美国的城市发展模式发生了变化。大城市的边缘地带涌现出许多新城镇,地区的政治单元呈“碎片化”状态。为了适应大都市地区的一体化发展趋势,同时又兼顾各市、镇居民的利益诉求,大都市地区纷纷通过政府间合作实施跨区域治理。 跨区域治理主张政府组织由金字塔形向扁平化方向发展,由政府单边管理转向多边(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等)民主参与。同时,也代表着建立以合作为基础的互惠的民众与政府关系,强调政府间在自主性、共同分享、共同规划、联合劝募、一致经营等方面的协力合作。 再者,府际管理提出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供给与多方协商、调和的合作机制。注重建立合作型的组织结构,既包括政府系统内的各级组织,也包括系统外的企业、公民和非盈利性组织的参与。主张政府协商公民和各种社区团体的利益,营建共同的价值观,建设公共、私人和非营利性机构的联盟,以满足相互一致的需求。在美国洛杉矶,邻里政府和邻里议会的创设为解决跨社区的问题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其被广泛运用于包括供水、跨区域的污水、消防、邻里街道等跨社区问题。 府际管理的兴起打破传统政府管理的区域和层级观念,有助于由传统的较为权威、封闭和狭隘的旧地方主义,转为强调权力或资源相互依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新地方主义,这对国内政府间关系的管理变革也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四、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思想 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主导者是地方政府,然而有些时候单靠政府的一方力量毕竟存在局限性,无法真正满足各区域的发展需求。区别以往制度设计中的对象,本模型引进另一方力量,即非政府组织,打破地方政府单一管理体制,并通过建立三个机制,即信息共享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动力激励机制,规范区域合作程序,加强二者之间的联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信息的共享交流,促使双方利益最大化,从而进一步实现跨区域公共事务的合理管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图1) (一)本模型的相互作用分为6个方面(合作对象) (1)地方政府1 地方政府2 (2)非政府组织1 非政府组织2 (3)非政府组织1 地方政府1 (4)非政府组织1 地方政府2 (5)非政府组织2 地方政府1 (6)非政府组织2 地方政府2 即不再局限于政府间或政府内部的单一交流,而是巧妙依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然后再加以制度的约束,从而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本模型的合作机制(制度建设) 1、动力激励。制定双方一致认同的奖励协议,各区域提供优势资源共享,取得收益后,根据“投入比例”及“收益原则”,采取成果合理分配方式,从而实现跨区域治理的良性循环。(图2) 2、监督约束。为了防止合作中的机会主义,政府间可以利用权利进行相互监督制约。但涉及到与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强制执行力将会使合作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需要设计一种契约来协调双方的合作,使双方在达到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够继续保持一个积极的合作态度,从而贯彻可持续合作理念。(图3) 图3融入美国的府际管理模式,借助第三方力量,将区域治理的合作双方从一种僵硬对抗的关系中解脱出来,实行一种民主积极的合作形式。这里的第三方类似于美国洛杉矶的邻里政府、邻里议会等组织,主要负责协调区域管理双方的合作。故可建立这样一个第三方,作为合作的促成者与协调者。 3、信息共享。在互联网技术日益迅猛发展的今天,区域间的合作治理,就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以及庞大的信息数据库,来进行更加全面、快捷、准确的信息共享交流。(图4) 该模型的基本思想是:一个结构完整的跨域公共事务治理系统至少应该包括用户层、应用层、数据层三个层次。用户层对用户身份进行管理并提供交互界面;应用层是相关应用、服务程序的集合;数据层则是所有数据资源的集合,在此系统中一般是指RDBMS。 此外,根据目前社会的信息化发展情况来看,一方面不难发现庞大的数据资源中良莠不齐,且不能保证用户能够有效甄别信息真伪,因此无法真正保障用户的权益;另一方面数据资源本身的广泛性、全面性又决定了其也必定具有冗杂性,故用户对数据资源的检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即获取其所需信息需花费一定时间。所以,在原有模型的基础上,增加“高效层”,其实质在于希望通过该层次的环节设计,能够有效改善甚至解决以上两大难题。高效层两大任务:①对信息分类整理,尽可能将其细化到各个小的领域,进而大大缩短用户检索时间,提高效率;②对数据资源进行甄别,将一些有危害性或潜在危害的数据进行处理,从而构造一个整洁健康的数据资源环境。 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建设涉及诸多民生问题,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这也是各地方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的一条道路。本文就一些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不断摸索创新,建立一套新的管理体系,从合作对象的选取与制度结构的设计两方面入手,详细描绘了建设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体系的蓝图,借此希望能为有关部门或组织提供一些建议。除此之外,解决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根本之处,还是在于提高公民自身的水平,同时再加以政府的合理管治,相信一定能够大大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效果,进而日趋完美。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基于.NET的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摘要:随着企业自身人力资源的日益庞大、复杂程度逐渐增强,人机作坊再也无法适应如今企业事务管理了,取代的是运用各种领域的知识,结合计算机科学而开发的公司事务管理系统,科学合理的来管理企业各项事务信息及扩充其他资源管理系统。该文以一个基于.NET的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的开发为例,从企业事务管理的信息化发展现状谈起,结合用户实际需求提出本系统的总体结构和功能模块,然后通过系统结构设计、安全设计及前端开发,基于.NET,采用VS2010开发环境,利用C#语言,SQL Server2008数据库为基础,基于MVC三层架构技术设计实现。该系统的使用使企业的事务管理变得简便、规范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同现有业务接轨。 关键词:;C#;sqlserver;B/ S;企业公共事务管理 1 概述 随着现代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公司事务管理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事务管理涉及大量的数据处理,若果用手工来完成庞大的数据处理,将费时费力,还容易出错,而随着计算机应用的迅猛发展,网络应用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公司事务管理的需要,事务管理系统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公司信息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这个方案在技术上来讲我们是采用B/S模式,每个员工都可查看信息,员工在线查改,结果数据通过网络回收,生成员工信息数据,物资数据和统计数据。事务管理系统就是把坟山的公司的各种信息实行统一、集中、规范的收集管理,简历分类编号管理、电脑存储查询以及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现代化、专业化的管理系统,为公司解除后顾之忧,它能够极大地提高管理的效率,也是公司的科学化、正规化管理的重要条件。 2 相关技术 2.1 .NET 简介 .NET就是Microsoft的XML Web服务平台。不论操作系统或编程语言有何差别,XML Web服务器能使应用程序在Internet上传输和共享数据[1]。 Microsoft .NET平台包含广泛的产品系列,它们都是基于XML和Internet行业标准建构,提供从开发、管理、使用到体验XML Web服务的另一方面。XML Web服务将成为您今天正在使用的Microsoft的应用程序、工具和服务器的一部分,并将要打造出全新的产品以满足您所有业务需求。更具体的说,Microsoft正在五个方面创建.NET平台,即工具、服务器、XML Web服务、客户端和.NET体验。Web服务从由简单网页构成的静态服务网站,发展到可以交互执行一些复杂步骤的动态服务网站,这些服务可能需要一个Web服务调用其他的Web服务,并且像一个传统软件程序那样执行命令。这就需要和其他服务整合,需要多个服务能够一起无缝地协同工作,需要能够创建出与设备无关的应用程序,需要能够容易地协调网络上的各个服务的操作步骤,容易地创建新的用户化的服务。 2.2 JavaScript JavaScript是一种能让你的网页更加生动活泼的程式语言,也是也是目前网页中设计中最容易又最方便的语言。你可以利用JavaScript轻易的做出亲切的欢迎信息、漂亮的数字钟、有广告效果的跑马灯及简易的选举,还可以显示浏览器停留的时间。让这些特殊效果提高网页的可观性[2]。 2.3 UML 建模 UML(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的缩写)同意建模语言,是用来对软件密集系统进行可视化建模的一种语言。UML为面向对象开发系统的产品进行说明、可视化和编制文档的一种标准语言[3]。 UML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结为三点: 1) UML是Booch、OMT和OOSE等方法基本概念的拓展与延伸。 2) UML还吸取了面向对象技术领域中其他流派的长处,其中也包括非OO方法的影响。UML符号表示考虑了各种方法的图形表示,删掉了大量易引起混乱的、多余的和极少使用的符号,也添加了一些新符号。因此,在UML中汇入了面向对象领域中很多人的思想。这些思想并不是UML的开发者们发明的,而是开发者们依据最优秀的OO方法和丰富的计算机科学实践经验综合提炼而成的。 3) UML在演变过程中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在UML标准中新加了模版、职责、扩展机制、线程、过程、分布式、并发、模式、合作、活动图等新概念,并清晰地区分类型、类和实例、细化、接口和组件等概念。 3 系统开发设计 3.1系统结构 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是由管理员子系统、经理子系统和员工子系统三部分构成。 其中管理员子系统具有下列功能:员工管理、经理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员自管理和系统管理;经理子系统具有下列功能:工作计划统计、办公用品统计、会议管理、经理自管理和退出系统;员工子系统具有下列功能:填写工作计划、查询计划执行情况、办公用品、会议查看、注册和找回密码。系统结构图如图1所示。 对管理员来说,包括员工管理、经理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员管理和退出系统等八个模块。 1) 员工管理:管理员可以对员工进行管理,包括添加、删除、修改和查询。 2) 经理管理:管理员可以对经理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3) 工作计划管理:管理员可以对工作计划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4) 办公用品管理:管理员可以对办公用品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5) 会议管理:管理员可以对会议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6) 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员可以对固定资产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7) 管理员管理:管理员可以对自己的信息进行修改。 8) 系统管理,管理员可以退出管理员界面。 对员工来说,包括填写工作计划、查询自己计划执行信息、办公用品、会议查看、注册和找回密码等六个模块。 1) 填写工作计划:管理员设定工作目标,员工填写工作计划,经理填写执行情况。 2) 查询自己计划执行信息:员工可以在线查询以前工作的执行情况。 3) 办公用品:员工可以查看办公用品库存,自己办公用品领取记录和使用报表。 4) 会议查看:员工可以查看会议通知。 5) 注册:员工可以为自己注册一个账号。 6) 找回密码:员工可以根据账号和密码提示问题进行密码找回。 对经理来说,包括工作计划统计、办公用品统计、会议管理、经理自管理和系统管理等五个模块。 1) 工作计划统计:经理可以查看员工的总体工作计划情况,以及添加修改每个员工的执行情况。 2) 办公用品统计:经理可以查看办公用品库存和员工的办公用品总体领取记录,以及每个员工的使用报表。 3) 会议管理:经理可以查看会议计划、会议室,并向管理员申请会议室,之后对与会人安排及通知和发放会议资料。 4) 经理自管理:经理可以对自己的信息进行修改。 5) 系统管理:经理可以退出经理管理界面。 3.2 系统的模块设计 本系统分为员工前台子系统、经理子系统、和管理员子系统。功能如下: 1) 员工前台子系统:注册,找回密码,填写工作计划、查询自己计划执行信息、办公用品和会议查看。 2) 经理子系统:工作计划统计、办公用品统计、会议管理、经理自管理。 3) 管理员子系统:员工管理,经理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员信息管理,和系统管理。 3.3系统的性能目标 适应性:国内大多数企业的公共事务管理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模式,因此系统的设计应该能够满足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适应事务管理方法的变化[4]。 可靠性:B/S架构下的企业管理系统,应用和数据的资源开销集中在服务器端,在工作日发生访问峰值时,对服务器形成巨大压力。因此,系统的应用设计要有良好的可靠性,保证在并发情况下能保持其固有的性能水平[5]。 3.4 系统的数据库设计 建立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数据,实现数据的共享。在数据库中,数据存放在表中。通过对业务数据的分析,并结合系统的功能需求,设计数据表,通过这些数据表支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满足用户的要求。系统中具有的表有:管理员信息表,员工信息表,经理信息表,工作目标信息表,工作计划信息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信息表,办公用品信息表,办公用品领取记录信息表,回忆计划信息表,会议室信息表,会议信息表,固定资产信息表。在前文的实体以及实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形成数据库中的表格以及各个表格之间的关系。表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表信息如图2所示。 4 结论 本人讨论了企业公共事务管理在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采用MVC的框架开发设计了一个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该系统科学合理的对企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完成了员工前台子系统管理、经理子系统管理和管理员子系统管理等众多模块,使企业的事务管理变得简便、规范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同现有业务接轨,有助于企业的高速运作。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解析 摘 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重要的公共社会关系,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正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职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是创新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民族关系”和“公共事务管理”是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内涵理解的两个重要维度,管理理念、管理实践、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构成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本文还探讨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同时,由于民族概念含义的层次性以及由其所决定的民族关系的层次性,深刻认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概念还必须要注意其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性。 关键词:民族关系;公共事务管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 作者简介: 高永久(1964-),男,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民族学研究院院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问题研究。 民族关系的极端重要性和敏感性,决定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化的趋势。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里的重要的公共社会关系,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尝试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纳入社会管理的轨道,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使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职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概念和内容,是实践和创新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民族学和公共管理学交叉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一、公共事务及公共事务管理 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首先需要理解公共、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的含义是什么,这些构成了把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事务的内涵 公共事务中的“公共”一词,是相对于“私人”而言的,其着眼点在于集体而非个人,强调某一或某些问题是为特定群体中的成员所普遍共有或普遍关心的。具体来说,“(私)是指一种‘以个人生活为中心’的状态,是在个人中心取向前提下所具有的占有形态和活动内容,而‘公’则是以集体生活为中心取向以及在这种趋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占有形态和活动内容”[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它必须指向社会或群体的整体利益,强调私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其中不仅包含着收入、就业、住房等实际利益的维度,也涵盖了部分程序性的内容,如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地位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公共性”这一基本特征出发,所谓“公共事务”被界定为“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需要,体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让他们共同受益的那类事务”[2]。广义上来说,对公共利益的表达和满足,一方面这些利益的表达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另一方面这些利益的满足则有赖于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的维持、社会矛盾的及时有效化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等。从狭义角度看,公共事务就是指在狭义的社会领域中,公共部门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由此,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对象主要分为两种,即与民族关系相联系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从基本属性上看,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特点。所谓非竞争性,主要是强调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同于市场消费商品的非营利性特征,它们的提供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在于满足最广大群众的基本需要,因而,任何人对产品和服务的获得都不会降低其他人获得的可能性。所谓非排他性,则是强调所有社会成员都有相同的机会来获得和消费这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而不是向市场商品那样将消费对象限定于某一特殊群体,并构成阶级(阶层)区分的外显标志。与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等特点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边界和力量差异十分清晰,各方面发展力量相对占优势的民族相对于发展较弱的民族有着多方位的优势:在资本主义国家,各方面发展力量占优势的民族一般倾向于维持其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排斥这些民族,使其不能顺利享有公共产品;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在平等理念的指导下,努力保护和帮助各民族地区的发展,使各民族能够平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权利的真实性和广泛性的一面。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关于什么是“公共事务管理”?政治学、管理学和行政学等从不同的角度给公共事务管理下了许多定义。 公共行政学视角下的公共事务管理往往从政府职能角度着眼,认为公共事务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活动,因而是一种广泛而复杂的政府活动,带有很强的政治性[3]。简单来讲,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政府“规范和协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的活动”[4]。进一步讲,公共事务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系统的社会政策和法规,来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的活动。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主要有三层内涵:第一,是对家庭、社会团体与社会自治所不能解决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些事务涉及整个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需要依靠国家权力与政府权威加以解决;第二,主要内容是指由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具体包括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秩序、协调社会利益、实施社会政策、管理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网、解决社会危机等;第三,优秀是社会政策,社会政策是政府干预社会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措施,它决定了政府的其他社会管理手段。社会政策的优秀是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政策[5]。 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的公共管理往往从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理论出发,认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发育为第三部门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公民与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领域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国家和政府为了调和利益冲突和维持社会秩序对社会生活领域加以规范和监管[6]。所谓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公众的利益需求,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社会事务所实施的管理”[7]。由此,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政府规范有关社会事务,即政府的社会管理。政府社会管理是政府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为增进公共利益,依法对社会事务实施的组织化活动;二是社会(即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即社会自我管理和社会自治管理[8]。 社会学视角下的“公共管理”概念建立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结构发生分化的基础之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对整个社会的事务的管理,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社会生活子系统和生态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近似于“社会管理”概念,是指作为对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9]。广义的公共事务管理与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并不能截然分开,二者只是在相对的意义上进行区分。广义的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了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需要社会各子系统的管理来进行支撑;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实现需要依托整个社会环境和其他各子系统的配合。公共事务管理“是在一定的共同价值基础上,人们处理社会事务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10]。具体来讲,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及社会效率,其对象是社会事业、社会事务和社会价值,而其主体是政府和社会组织,这些主体通过综合决策建立起不同的公共管理模式。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再分配,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人民福祉,防止社会问题的出现和扩大。 总体来看,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它并不局限于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组织、企业和各民族群众。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要维持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稳定,追求社会公平和诚信。可以认为,在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是政治敏感性极强的一种社会关系,进行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管理主体不仅需要政府作为管理的主导作用,也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协调。 二、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程度日益提升,并成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活动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分析和理解公共事务管理概念的基础上,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指政府、事业团体等组织为了构建良好的民族关系,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对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处理工作和协调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各民族成员的利益需求,促进民族间的关系和谐,维护民族间的公平与诚信。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是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民族关系是民族学、社会学两大学科中的重要研究对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则是民族学与管理学两大学科交叉形成的一个新兴的、重要的分支,是管理学理论在民族学领域的应用,是对民族学与管理学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谁来管理”、“管理什么”、“如何管理”是充分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含义时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第一,“谁来管理”是在从管理主体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而且还包括社会组织的参与。第二,“管理什么”是从管理内容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内容不等于政府管理的全部,也不等于民族事务管理的全部。由于对政府和民族社会的内涵与外延在认识上存在着差异,在理论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倾向于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扩展为政府管理或者民族事务管理,从而使其在内容上使趋于泛化;二是倾向于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缩小为狭小的社会生活领域,忽略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以及文化管理之间的关系,使得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变得比较狭窄。第三,“如何管理”是从管理手段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在多民族社会中,对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的实现需要依靠社会控制手段[11],但是更多地还是有赖于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是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灵魂。 具体来讲,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政府发挥其管理职能,对民族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二是民族社会自身进行自我管理。从国家与民族社会的关系来看,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不同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并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提高民族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已经逐渐为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趋势。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是民族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广泛,且实践性和实用性都较强,而且,由于民族关系的敏感性而使其充满了挑战性,要求在从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时具有高超的技巧和智慧。 三、民族关系中的 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从一般意义上看,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日常生活诸多方面,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经济建设、教育普及、文化事业建设、民族宗教事务、国防建设、外事管理等内容。从狭义角度理解公共事务,即从狭义的社会领域出发探讨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基本内容,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目前,在东西部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地区间、城乡间、民族间在公共服务享有方面尚未实现真正的均等化,这一方面会对少数民族的发展带来严重制约,阻碍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另一方面也会因民族间的对比而催生社会不满情绪甚至引发集体行动事件,给民族关系的和睦蒙上一层阴影。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务。社会保障体系对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各民族成员生活安全感的重要来源之一,不仅有助于增进少数民族的物质与文化福祉,更有益于促进民族关系的和睦,巩固社会和谐安定的局面。三是少数民族就业事务。劳动就业是少数民族成员获得生活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少数民族成员实现自我价值、发挥个体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而且在劳动就业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各民族间的交往频率和相互理解。四是民族基本住房和社区建设事务。“作为个人与社会的联系纽带,社区一方面与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其思维与行动提供资源、情境和规则;另一方面,又是构成社会之“器官”,是社会影响个人的中介”[12]。基于社区的这种中观性质,加强民族社区特别是多民族社区建设既是保障民族成员日常生活的需要,更是理顺民族关系特别是城市民族关系的需要。五是民族社会组织事务。民族社会组织是各民族从本民族利益出发建立起来的利益表达组织,在表达本民族利益诉求、争取本民族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代多民族国家中,一方面要发挥民族社会组织在调整民族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合理规范组织建设和行为,化解民族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和误解,防止组织的私利化转向。六是民族宗教事务。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多信仰宗教。宗教是一把“双刃剑”,对民族关系和民族社会的稳定发挥着双重影响,“一方面,宗教通过价值整合、规范整合和结构整合,引导信教群众的宗教行为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还是科学与非科学、理性与非理性、道德与非道德相对而言的复杂统一体,因此,它具有滞后性、敏感性、触发性,当它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互动源’和‘感染源’时,宗教会对社会稳定起到负面的制约作用”[13]。由此可知,妥善做好民族关系中的宗教事务,是理顺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任务之一。七是民族工作与民族社会工作事务。“民族工作是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地区工作和针对少数民族群体及民族人士工作的总称,它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事务等多方面内容”[14];而“民族社会工作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和社会工作理论方法,依据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和民族政策,对面临困境的各民族群体和个人实施救助服务的活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及民族内部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15],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责任主体,前者单纯是国家政府部门的责任工作,而后者则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协作互补。八是民族人口工作事务。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较大规模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和迁移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些人口流动不仅扩大了民族间的互动面,推动了民族关系的复杂化,更是“民族融合的门槛,跨入其中的人们在此熔冶着共性,实现着民族过程的进一步推进”[16]。然而大量流动人口的出现“既会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又会带来一些新的矛盾,成为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新的表现形态”[17]。九是民族社会公共治安事务。“社会治安作为一种良好的秩序状态,是与其他诸多公共产品紧密相关的综合性公共产品,它覆盖全社会,以其他许多公共产品为基础,同时也保障了其他公共产品的提供”[18]。 四、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 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具体包括管理理念、管理实践、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四个方面。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是指公共部门在处理公共事务问题,调整和理顺民族关系时所依据的价值标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既受到国家性质的影响与制约,也受到民族关系的基本状况的影响与制约。在根本的意义上,民族关系的内容和本质特征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既受社会制度和时展的制约,也与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和解决方式、途径相联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19]。相应地,民族社会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也会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资本主义国家,标榜“自由、民主、人权”,但实质上维持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在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的共同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维护民族间的平等关系是国家的基本理念。在中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既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是指公共部门在管理理念指导下,从社会利益和少数民族群体利益出发,以制度化方式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公共事务问题,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各民族成员的普遍需要的活动。简单来讲,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就是要以制度形式来解决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问题。管理理念不同,管理实践活动也会相应地有所不同。在追求稳定和秩序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主要表现在表达民族社会利益诉求、协调民族社会矛盾、规范民族社会组织、维持民族社会秩序等领域。在追求公平和正义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更多地表现为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其中,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是实现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和民族社会公正的基本手段,也是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领域。在追求平等、和谐的民族关系的理念指导下,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管理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和建设民族社区、管理和扩展民族社会组织、管理和深化民族社会工作、管理和创新民族人口工作、管理和强化民族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是指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公共部门)之间以及责任主体与服务对象(公共部门与少数民族)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通常管理理念决定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管理实践的发展,并不断促进管理体制的完善。相应地,管理理念的落实和实践活动的展开也有赖于由一系列组织和机制组成的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在一般意义上,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是指民族关系的社会管理的组织、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处理具有民族性的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组织、协调民族利益关系。在稳定、秩序的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更多地倾向于民族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民族关系危机管理和民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在公平、正义的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则主要是与少数民族相联系的社会保障体制、社团管理体制、社会服务体制、民族社区管理体制和民族社会工作体制。从体制构成内容上看,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民族社会保障体制、弱势群体保护体制、流动人口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社会服务体制和民族工作体制[20]。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手段是指在管理和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公共事务的活动过程中所采用的手段。理念的落实、实践的展开和体制的运行,最终都会有为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政治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教育手段都是公共部门在管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时通常采用的手段。在多元化的多民族社会,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手段,同时也要及时吸取现代科技进步的成果,补充和应用新型的信息技术手段。 五、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 在当代中国的特殊含义 深刻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概念,必须要注意这一概念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性。这主要源于民族概念含义的层次性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民族关系的层次性。中文语境中的“民族”概念具有四重含义[21]。第一重含义是指作为人类群体形式的民族,例如,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在此种意义上,部分文献和研究者试图用“族群”(ethnic group)来替代民族概念①。第二重含义是指少数民族,即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群体,是指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群体。例如,中国境内除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民族群体,民族教育、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等术语都是在这个意义上来使用民族概念。第三重含义是指主权国家境内的全体居民。民族与国家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那些生活在同一主权国家内、接受同一政府管辖的人们群体可以被称为一个民族。例如,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群体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第四重含义是指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民族形式。中文中民族含义的层次性要求人们在分析具体民族现象时,根据需要来选取适当的含义。民族概念的层次性决定了民族关系概念的层次性,相应地,民族关系的含义也具有四重含义。在本文中,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主要是在第一和第二重含义的层次上来界定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概念。 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概念在中国的特殊性,也需要认识目前中国民族关系的现状。当代中国民族关系总体上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趋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形成并且不断得到巩固;56个民族之间谁也离不开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诸方面所形成的共同因素越来越多,作为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变得更高,自觉性在逐渐增强。但是,也要看到当前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不和谐的因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东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是目前比较突出的不和谐因素[22]。社会转型时期所产生的新矛盾的复杂性加大了处理民族关系的难度;中华文化和在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各民族共同因素的增多又提供了精神纽带[23]。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与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 相关背景 众所周知,公共事务的管理最早出现在西方。在现代西方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整体协调发展,通常由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采取各种手段,对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资源的管理、公共服务的提供等。 我国对公共事务管理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其主要背景为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国改革在关键问题上的关键性突破,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的功能分化,迅速打破了原先的行政一体化结构,形成了市场―政府―社会的三元结构,政府由“无限政府”变成了“有限政府”。在这种背景下, “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趋势,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进入21世纪,关于我国公共事务的内涵界定,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即认为“公共事务就是伴随社会发展过程发生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利益的社会性事务。公共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①。而“公共管理是公共权力机关和非盈利社会组织为了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保障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分配,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正确运用公共权力和各种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②。这些定义基本概括了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和主要特征。 尽管现阶段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政府的公共管理还处于未定型和不成熟的状态之中,但转变传统的政府工作方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普遍共识。 而大众传媒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信息传播的平台、监测社会环境的雷达、整合社会的调适器,近年来在涉及我国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住房改革、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经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如何正确认识大众传媒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深刻认识大众传媒在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以下笔者就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作粗浅的分析与探讨。 二者的内在关联 众所周知,大众传媒即大众传播媒介,它包括报纸、期刊、书籍等印刷传播媒介和广播、电视等电子传播媒介以及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介,其主要功能包括:传播和沟通信息、帮助个人实现社会化、监测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整合、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等。笔者认为大众传媒在以上诸方面的功能特点,使它在推动社会发展进程中成为传递公共信息的平台、监测社会环境的雷达、整合社会的调适器。大众传媒也因此而具有了强烈的公共性色彩和公共品格。这使得它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间存在某种内在的关联: 价值取向的契合。如前文所述,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维护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为公众提供各种服务,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即“公共事务的理性目的是公共事务所覆盖的公众利益的最大化”③。而大众传媒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在信息传递沟通方面的需要。同时,它在监测社会环境、整合社会关系方面的职能客观上也起到了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这表明,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管理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着契合之处,即它们共同的价值目标是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 事实上,大众传媒的传播行为与以公共事务管理为己任的政府行为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在民主社会,政府与传媒都应是公众利益的代表。只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中、西方政府与传媒在代表公众利益的表现形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运用公共权力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其价值取向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与西方不同的是我国政府传媒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对新闻媒介的控制是直接的刚性的控制。传媒作为党、政府、人民的喉舌,要求要忠实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维护大局,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党和政府采取的策略是以稳定求发展,这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及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的现实有关,但其出发点还是为了代表维护人民的利益。 尽管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不同的社会控制理念(如西方的制衡理念、我国的稳定理念),导致中西方政府与传媒在代表公众利益的表现形式上的差异,但它们根本的价值取向是完全一致的,即政府传媒应当是社会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应当是以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信息传播机制与社会整合机制的互补。如前文所述,大众传媒由于其强大的信息传播功能已经成为社会系统的信息枢纽,而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作为消除不确定性因素的信息本身的意义与价值逐步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在现代社会,由于大众传媒能最大程度地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地接触公众,凭借其独特的社会角色,大众传媒作为公开庞大的社会信息系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影响越来越显著: 一方面,大众传媒传递信息直接、迅速、公开的特点,可以弥补政府信息系统的缺陷。一般而言,虽然政府也设置了种种渠道收集民意,但行政系统内部科层制的传递渠道往往具有单向度传递的特点,即信息主要沿自上而下的方向传递,而相反方向的传递则会遇到众多的阻滞,这样就会导致基层民意无法传递或传递失真。而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特点使它成为政府部门收集信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能最大范围地接触公众,它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所进行的广泛报道和深度分析,可以成为普通公民向政府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重要方式。这意味着大众传媒作为联系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通过大众传媒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同时通过大众传媒向公众传递政府运行的相关信息,以争取公众的理解、支持。而公众通过大众传媒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引起政府的关注,以伸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机制应是政府公共信息传播机制的有效补充,也是广义上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作为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可以通过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对公众的认知态度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来缓解社会利益集团的矛盾与冲突,协调各个部分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表明,大众传媒的整合机制对社会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政府应当意识到社会稳定机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经常把人民的不满情绪发泄出来,并及时化解。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的社会整合机制也应是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与政府调控机制(公共权力运行)的强制性相比较,大众传媒社会整合作用的非强制性,更容易为社会成员接受,可以帮助政府有效地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 结语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在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这一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之处以及大众传媒的传播活动与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在信息传播机制、社会整合机制方面存在的互补现象,是两者发生内在联系的关结点,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正确认识大众传媒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有利于加深对大众传媒在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认识,而且对于现代社会政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公共管理活动引导、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所体现出的公共性特征使它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这种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把大众传媒建构成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是充分发挥我国大众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大众传媒 公共事务管理 作用 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在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这一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之处以及大众传媒的传播活动与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在信息传播机制、社会整合机制方面存在的互补现象,是两者发生内在联系的关节点,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以及它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在联系,不仅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也决定和影响着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作用的发挥。 预警作用 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而言,大众传媒的预警作用通常体现在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涉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突发情况,作出快速反应和及时报道,以引起公众的警惕或帮助人们了解突发事件和真实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2003年SARS危机之后,我国传媒对此次危机中主流媒体长时间的集体失语失真,造成传媒预警作用的彻底失灵,对疫情的扩散蔓延产生了直接影响的后果进行了深刻反思,在突发事件包括危机事件的报道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做到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公开。典型的是2008年春夏之交我国主流媒体对震惊世界的“5・12”汶川地震所作的连续32天的现场直播报道。 事实表明,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公开,是任何负有社会责任的大众传媒所应该葆有的信仰与原则,及时、真实和公开地报道新闻,可以成为社会抵御突发性社会恐慌的预前反应,并且,从效率的角度看,这样的预前反应是成本最小的控制措施。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如果一个社会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关涉公众利益,特别是公众的切身利益的负面真实情况被隐瞒住,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很危险,整个国家就仿佛被放在火山口上。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避免天灾人祸,但是却有可能依靠媒体迅捷的信息传播所产生的预警作用减少灾难带来的损失。 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和媒体共同的社会责任。为此,政府在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中,一方面应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增加公共信息传播的透明度,畅通信息传播渠道;另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大众传媒在危机管理中的预警作用,及时发现危机存在的前兆,及早采取预前措施,尽量把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议程设置作用 议程设置理论是在李普曼的“拟态环境”以及拉斯韦尔关于大众传播的“环境监视功能”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提出的一个理论假说。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设定社会公共事务“议事日程”的功能,新闻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新闻传媒选择或突出报道的某些内容会受到受众特别的关注。这一理论暗示了这样一种媒介观,即传播媒介是可以“重构环境”的机构,传播媒介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式,从现实环境中选择出它认为重要的部分或方面进行加工整理,赋予一定的结构秩序,然后以“报道事实”的方式提供给受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但为什么某些潜在问题突然显性化,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并进而直逼决策层;相反,另一些问题却始终寂寞无声,最后不了了之。对比两种迥然相异的情形,我们可以发现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般来说,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不理想的、不规范的、不能令人满意的社会现实状态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它要成为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对象,还必须经过一个认识上的逻辑发展过程。这就是社会问题公共社会问题公共政策问题。社会问题转化为公共社会问题的标志是出现公意性诉求。而当公共权力主体意识到社会公共问题已经妨碍整体社会发展,充分了解公众的公意性诉求并认同这种公众的政策诉求时,公共问题就会变成公共政策问题。而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对推动这个认识上的逻辑发展起了关键的作用。 一方面,由于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最大限度地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地接触社会公众,所以对于社会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有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首先作出强烈反应的是大众传媒。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公开性、直接性、迅速性,它能快速把少数人发现和提出的社会问题及对政策的期望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它对社会问题或某一突发事件大规模地连续性地加以报道,往往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大众传媒不仅对事件本身进行客观报道,而且会加以评论,以引导公众对事件性质的认知程度,引发公众对社会深层次问题的思考,不断提高公众对政策问题的认知度,这就使媒介议程转化成了公众议程。而公众议程大多是涉及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因而会呈现社会舆论的“焦点效应”。而“焦点效应”又往往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促使政府接受来自公众的愿望和要求,进而对公共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这正是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作用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舆论监督作用 我国党报有自己的舆论监督传统,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革开放后,社会的政治民主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受众的参与意识普遍增强,为适应这一新情况,我国新闻传媒开始就改革开放中的许多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发表各种不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照,也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受众对社会领域中不良现象的批评也常常见诸媒介。由于媒介对社会信息具有放大的功能,加之媒介在我国具有其他社会机构所不具备的社会公信力,受众意见一旦被媒介刊播,在某种程度上就有了类似舆论的影响力。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中国质量报告”等栏目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重要原因之一是这些栏目较好地发挥了媒介舆论监督的功能。而且随着民众表达利益和要求的权利开始合法化,大众传媒作为公众的代言人,在形成政府与民意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行舆论监督的社会氛围有了很大改变,在一定层次上突破了其固有的一些局限性,出现了跨层次、跨地区、跨类型媒体舆论监督互动的现象。 互联网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新闻传播的成本,改变了原有的媒介生态环境和传播格局,促进信息更快、更广、更全面地传播。虽然它自身的发展和它与传统媒介的整合仍处在发展变化中,但传统媒介已由开始的如临大敌到目前的和平共处、相互渗透。网络使新闻传播更具活力和张力,也使新闻传播具有了交互性,使受众拥有了发言权和参与感,双向互动促进了广开言路,益于政府决策和对舆情的掌握,及时通过灵活的政策与技巧调控舆论。它推动我国新闻政策走向宽松,让更多的普通人拥有了表达思想与意见的渠道。 近年来,网络传播大大促进了媒介间的协作,媒介之间的融合、交叉拥有正在成为中国新闻业新一轮改革的亮点,政策性的扶持已经有所表现。因为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党和政府以及传统媒介都不能无视民意的存在,尽管有时网络受众的意见会千差万别,但正是这种意见市场的存在,一些观点在相互碰撞中进行着“自我修正”,促使人们对问题进行更深入全面的思考。 有效沟通作用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政府已经从权威行政转向服务行政,需要大众传媒发挥其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功能,通过双向对称传播,使民意得以充分而有效地表达,提高政府服务的针对性。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传媒功能曾经较为单一,更多的是“唯上”,它多依附于政府组织,以政府权威的意志为导向来整合社会,而大众话语往往是虚拟的、被悬置的。具体地说,由于我们单纯强调大众传媒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导致了传媒的泛政治化,舆论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其社会沟通功能被抽除。我们知道,沟通本应是一种真诚的对话,一种情感的交流,一种信息的互换,它需要双方彼此平等、相互宽容,这样才能消除误解,达成共识。 而大众传媒在公共空间层面上可改变过去那种状况,对各方意见都给予相应的关注,并使在交往主体之间所展开的平等交流、对话、求同、合作是出于本能、发自内心的活动。让公众的意见能够有比较充分的机会和以有效的方式公开地表达出来,不仅能够使政府及时、广泛地了解各种不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而且能够使各种潜在的社会摩擦与冲突的能量在“微调”的状态中得到释放和缓解,避免长期压抑和积累而引起爆发式的冲突和震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群众集体上访冲击政府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没能得到充分的机会和以有效的方式公开表达意见。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则有利于群众意见的公开表达,此外也可为政府工作的不断改进提供相应的服务。 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 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决策过程离不开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参与作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将一改“拍脑袋决策”为注重通过听政、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民众参与等行政参与新方式广泛吸纳民意,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多个决策方案,供决策者抉择,以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 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参与作用非常重要:一是在决策形成之前,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可以将不同文化背景、人生抱负、思想性格和能力素质的人聚集在一起,通过公开、公正的讨论,使人们的个性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为政府决策提供资讯和参考,推动政府形成新的决策。二是在决策制定过程中,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可为社会讨论决策提供一个广阔的社会网络平台,在这里,个人、社会组织和团体就政府的决策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并提出各自的政见,供决策者决策时参考。大众传媒通过展开讨论,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意见,集思广益,可以启发和促使决策者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使决策更加合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此外,大众传媒还可对决策产生的过程予以监督。三是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大众传媒可通过对决策的解读,深化公众的理解,提高其参与政策讨论的意愿和能力,同时通过公众群体的反映使错误的决策得以取消,使不完善的决策得以完善。总之,大众传媒是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和推动政府改革的强大动力源。 结语 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任一国家、任一时代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旨。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作为社会信息的枢纽和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现代化和国家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以及它作为社会公器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和公共品格,决定了传媒因素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部门,应懂得善用传媒的力量,充分发挥它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大众传媒作为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将更完整地发挥其协调、整合社会的功能,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作者单位:新疆伊犁师范学院)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实践及特征 【摘要】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是对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对于实现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公共事务合作管理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众传媒的自身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具有多维性、间接性、有效性和有限性等基本特征。 【关键词】大众传媒;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特征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大众传媒如何借助自身在信息传播上的优势地位,积极延伸其社会协调功能,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出谋划策,奉献力量,已成为一个对于大众传媒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具有高度现实意义的话题。 一、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成功实践 2011年11月2日,《大河报》刊登了一则题为《天冷了,请环卫工进店歇歇脚吧》的新闻,对郑州市环卫工清扫大街劳动中无处歇脚、无热水喝的困境做了报道。报道呼吁:“沿街的单位、商铺,愿意提供‘爱心歇脚点’,麻烦致电96211告诉我们。” 11月3日,《大河报》消息:“本报发行中心愿意开放所属36个发行网点,负责人表示,只要看到‘大河报’三个字,环卫工可以随时进来歇歇脚。”同时报道说“目前已有上百家单位、商家热烈响应”,愿意尽力帮助环卫工。 11月4日,《大河报》报道:“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就此事进行了批示,相关部门表示:将努力挤出地方,增建一批环卫道班房,以解决环卫工常年在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 11月8日,《大河报》报道:“热水捧在手,暖了俺环卫工的心。”报道说,管城区市政部门设立了30个歇脚点,环卫工有了热水喝。300块“爱心歇脚点”标牌已经制作完毕,今起全市发放。 毋庸置疑,这是一起大众传媒积极延伸自身社会协调功能,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成功实践。和以往一样,某些问题在舆论的推动下得到了尽快解决,大众传媒的社会协调功能得到进一步验证和彰显。然而,我们还可以通过这一案例,发现其中呈现出的三个鲜明亮点: 一是提出新闻诉求。这一新闻报道没有停留在只是单纯传播信息的层面,而是在信息的同时提出了明确的新闻诉求――暴露问题,出谋划策,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办法,并向相关方面发出呼吁。在这一案例中,新闻诉求表现为“呼吁沿街的商家、单位向环卫工提供‘爱心歇脚点’”。 二是承担社会责任。“麻烦致电96211告诉我们”表明了传媒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勇气和决心。把热线电话公之于众,等于把传媒自身放在了一个汇集和沟通信息的中介位置,从而担负起传媒在这一事件发展中的重要社会道德责任。 三是传媒做出表率。在提出明确的新闻诉求和承担社会责任之后,传媒以身作则,率先示范――“本报发行中心愿意开放所属36个发行网点,只要看到‘大河报’三个字,环卫工可以随时进来歇歇脚”。传媒用自身行动形成一种榜样和号召的力量,同时也为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从提出新闻诉求到承担社会责任,再到传媒做出表率,这一连串的提出诉求、承担中介与实际参与,最终促成了环卫工“喝点热水歇歇脚”这一问题的迅速解决,进一步彰显了我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事儿虽不大,却如一股暖风吹在寒冬到来之际,让人暖暖地感受到人性的温情。 二、参与管理――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 传播学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能激励和引导公众,抵御有碍于社会安定的各种不良影响和威胁;能形成舆论中心和议程设置,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些事件上去;能传递和规范社会道德,引领价值取向,了解、反映和协调公众的意愿;等等。《大河报》关于环卫工“歇脚”问题的报道及其解决之道,则是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按理说,报纸传媒通过新闻报道把某一事实公之于众,就算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新闻本身自然可以反映部分社会群体的意愿和呼声,自然可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自然也可以发挥大众传媒一定的社会协调功能。但是,《大河报》并没有在传播信息,引起社会关注这一传统职能上停留,而是主动将自身置于社会问题之中,先是提出新闻诉求,公布联系电话,承担汇集信息的中介责任,然后又承诺开放发行点,供环卫工“喝点热水歇歇脚”。这一系列行为已经完全跳出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协调功能”的约束,从激励引导、设置议程、传递规范、反映协调等一般性社会功能一跃而升至为“提出诉求,承担中介,以身作则,主动参与”的高度和境界。而这一系列行为,则使传媒无形中扮演了一次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色,大众传媒从社会协调功能朝着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发展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也日益显著。大众传媒如果循着“参与社会管理”这一视线望去,其社会功能的拓展延伸将呈现广阔的前景。当然,这需要大众传媒具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足够的实力和能力。从通过传播形成影响到提出诉求谋求解决,从反映意愿激励引导到置身其中充当中介,从规范道德引领时尚到积极参与主动承担,这种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拓展延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赋予大众传媒的重要使命,也是大众传媒社会角色的重新定位。 三、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特征 社会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这类公共事务与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目前,我国社会公共事务呈现出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的特点,正在形成以政府为优秀,各方多元参与的开放性公共管理体系。 费爱华博士认为:“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大众传媒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也越来越表现出强烈的角色意识、发挥着积极的社会管理功能。”这是因为,大众传媒的社会性功能使它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性,这种联系性正是大众传媒能够对公共事务管理产生影响的重要动因。而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管理者在维护公众利益、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共同价值取向则成为二者发生联系的结合点。 在社会管理多元化时代,大众传媒已经不再满足于简单地报道新闻事实,不再满足于对民众意愿的一般反映,而是要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了。它要参与、要担当、要管理、要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大众传媒的自身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多维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和途径是多方面的,可以利用自身在信息预警、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促进沟通等方面的多重功能,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重要影响力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有时是信息引起预警,以减少危害;有时是聚集社会热点,引导舆论方向,引发政府关注;有时是通过舆论监督,暴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有时是通过信息公开,加强沟通联系,加快问题解决。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这一问题上的新闻实践,主要通过其议程设置和促进沟通等功能,引发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最终促成了问题的快速解决。 间接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多维作用如上述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促进沟通等,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而间接发生作用的,社会管理的最后决策与直接实施还更多地依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只有在一些特殊事务中,传媒才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直接参与管理和处理事务。虽然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这一问题上采取了把本报发行点提供给环卫工歇脚这一主动参与的“示范行为”,但这毕竟是“权宜之计”和一种力所能及范围内的榜样引领,难以解决所有环卫工的休息问题。最后还是政府出头,决定“增建一批环卫道班房”,才使问题得以彻底和圆满解决。如何使这种“间接性”变得虽然间接但却强烈、虽然间接但却有效,应成为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有效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往往能较快取得实效,在我国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及历史条件下,有些极端事件、社会难题一经媒体曝光就可以迅速得到解决。这种有效性甚至导致“媒治”的说法不胫而走,成为网络热词和人们期待通过媒体管理社会的愿景。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问题上的新闻实践,从消息到促成问题解决只有一周时间,再一次显示了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乃至高效性特征。社会问题需要借助大众传媒的参与才能较快地得以解决,这本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不高效的表现,这其中有着复杂的社会、文化、体制和心理背景与原因,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一个有目共睹的基本事实。正是基于这种“媒体一参与问题就解决”的社会现实,“媒治”才成为众多网民对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美好期待。大众传媒需要自省的是,传媒人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和在我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支撑下,才有了这种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传媒人应当最大化地利用这种有效性,更好更充分地发挥自身在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有限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虽然有效甚至是高效的,但其参与的领域和作用却是有限的,在许多专业领域、特殊领域以及众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上,大众传媒还难以发挥更有效、更积极的作用。因为在现代社会管理体系中,大众传媒只能作为社会事务合作管理的一个重要成员参与其中,但它缺乏最终的决策权、裁定权以及执行权,因此很难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角和“领袖”。“媒治”一词只是客观反映了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和人们对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美好期望,但最终“媒治”必须也只能通过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法治”来实现社会管理。这种“有限性”特征将促使大众传媒清醒地认识自身的社会角色和位置,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主动参与,又不越俎代庖;既要合理有度,又不消极放弃,积极拓展延伸传媒自身的社会性功能,科学、合理、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 四、结语 如何明确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定位,合理发挥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是一个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问题上提出新闻诉求、承担信息中介、主动参与解决等一系列行为,无疑为寻求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途径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这一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新闻实践中,大河报关注的是社会弱势群体,承担的是社会道德责任,付出的是信息沟通的辛苦,收获的是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带来的是寒冬里人性的温情,引发的是人们对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思考,何乐而不为? 管理是一种行为,行为需要谋划,因此,谋划是行为的前奏。出谋划策正是传媒人的强项,通过大众传播暴露社会中的某些问题并出谋划策,提出新闻诉求,甚至以身作则,主动践行,已经远远超出了大众传播的一般意义和大众传媒的一般职责,或许,这正是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途径之一。
校园文化论文:学习型校园文化论文 一、对建设学习型校园文化的认识 自2009年10月担任实验小学校长的那一天起,我就在思考怎样才能让学生在学校是快乐的,让老师觉得工作是有激情的,让我们的校园是温馨的,让我们的学校成为师生学习、生活、成长的乐园。后来苏霍姆林斯基的一句话启发了我:你不必害怕把学校教学整块时间用在让学生读书上面去!你不必害怕让学生花一整天的时间到“书籍的海洋”里去遨游。于是,我们决定把“阅读”定为我校的特色项目,让师生在阅读中享受快乐,在阅读中不断成长。学校文化建设与特色学校的创建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特色学校创建因学校文化建设而得以显现,学校文化建设也因特色学校的创建而充满活力,两者不可分割。 二、建设学习型校园文化是创建大阅读特色学校的需要 1.我校办学方向的需要。 三亚市实验小学创建于1992年,二十年来,学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莘莘学子,同时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的办学宗旨是:面向全体学生,让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学习,为学生美好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大阅读学习型的校园文化就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就是为他们的将来打基础的,所以,“阅读”是我们学校发展不竭的动力源泉。 2.创建学习型校园文化的需要。 学校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要立于不败之地,最好的办法是把教师带入“学习型组织”。在这样的组织里,大家通过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才能做到“给人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的要求。 3.传承中外优秀文化的需要。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多年的历史,我们的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同样,世界文化灿烂辉煌,千百年来,积淀而成的文化遗产和教育经典,成为我们后人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让这些文化精髓来熏陶我们的学生,滋养学生的心灵,培养他们广阔的视野、博大的情怀、独立的人格魅力。 4.保障师生发展的需要。 世界上最愉快的事莫过于读书,世界上最重要的事也是莫过于读书。教师通过读书,其视野必然开阔,其精神必然充实,其志向必然高远,其追求必然执著。让孩子们读书绝对是一种最好的教育方式,少年儿童心灵纯洁、秉性淳厚、记忆力最佳,儿童在这样的时期通过阅读经典,接受教师的指导与引领,就能在学校的文化氛围中迅速成长。 三、凸显特色,彰显校园文化 1.领略中华与世界文化精华,构建校园文化环境。 为了构建学校良好的读书环境,我们在校园里修建了凉亭、荷花池、假山、流水,种植了翠竹、白玉兰、椰树;为了激发学生诵读和积累民族文化和世界优秀文化,我们建设了校园文化长廊,还在校园的廊道上张贴了名人名句。我们的图书室和阅览室充实了许许多多的经典图书,有计划地对各个班级学生开放。我们还在每一个班级设立了图书角,有专门摆放报纸、杂志的图书柜;我们还利用校园博客,每天上传教育故事、教育感言,等等;每个学期,我们还开展了小学生《感恩母亲》的诵读比赛、小学生讲革命故事比赛、教师诵读诗文比赛等活动。 2.开发大阅读校本课程,启蒙学生心智。 学生通过学习传统文化经典和世界优秀文化,能够启迪学生心智,陶冶情操,提高人文素养。我们编写的《青少年公共道德意识的培养》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校本课程,使每个学生在图文并茂、喜闻乐见的故事中懂得做人的道理,培养美好的品质,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懂得爱国、爱家、爱父母、爱他人、爱自己的人生道理。 3.积累经典名篇,确保诵读时间。 通过诵读经典名篇,我校小学生的思维能力、记忆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和创新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了稳定成果,我们坚持每天早上诵读经典20分钟,中午,校园红领巾广播站的广播员诵读经典,每周二至周五下午的第三节课为学生阅读课,学校阅览室对师生开放,学校办公室有计划地安排班级到阅览室去阅读。学生诵读文化经典和世界优秀文化的氛围浓郁,校园内人人读书、时时读书、处处读书,氤氲了书香。 4.结合学科教学,整合各种资源。 在素质教育的环境里,学生阅读习惯的培养必须与学校的学科教学融为一体。特别是语文教学,它是阅读的基础,它是丰富学生文化底蕴的最佳途径。其他学科也可以充分开发大阅读教学的资源,引导学生通过阅读,积淀深厚的人文素养和文化功底为学科所用。学校文化建设的好坏关系到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特色学校的创建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过程,需要学校、社会、家长的共同探索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的学校才能成为思想与思想交流、感情与感情沟通、生命与生命对话的心灵家园。 作者:石力平 单位:海南省三亚市实验小学 校园文化论文:校企合作下校园文化论文 1校企合作下的中职校园文化建设的意义 中职学校的办学特色可以体现在课程特色,专业特色,管理特色,服务特色等方面,但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是所有特色之中最重要的特色。没有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作为支撑,其他的所谓“特色”就只会如昙花一现,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办学特色。对于一所职业学校来说,只有吸收地域文化、企业文化中的精华,才能形成具有特色,异彩纷呈、适应时展的中职校园文化。更重要的是,抓好中职校园文化建设能缩小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职场文化的距离,实现中职学生毕业就业时与企业文化的“零距离”。 2学校的地域文化背景 连城县职业中专学校地处闽西龙岩市连城县。连城县是纯客家县,古时是客家首府长汀治下的八县之一。作为客家人的聚居地和发祥地之一,连城客家文化源远流长,其中不仅承袭了古中原文化的精华,还融合了客家人形成过程中所形成的敢拼爱赢、不拘一格的特性。优秀的客家文化是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的一个支流,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客家文化是历史的积淀,其中包含着客家人历史的形成、方言、建筑风格、风俗习惯等。专家学者把客家文化中蕴涵的客家精神归纳为:爱国爱乡;敢为人先;吃苦耐劳;拜敬祖先,孝顺父母;重教崇文等。这些优秀的客家精神,对于当代的中职学生形成正确健康的人生观,培养职业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如何将客家文化的精华融入中职校园文化建设,凸显学校办学特色与地方特色,是值得地处客家地区的中职学校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3企业文化、客家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的途径 3.1企业文化、客家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在校园物质文化建设方面的体现 校园建筑是最直观的校园文化。客家的土楼和九厅十八井民居是完全可以与现代建筑相融合的客家传统民居建筑风格。我校的学生宿舍与教师宿舍楼就是仿方形土楼的结构建造的。我们的师生住在这种别具特色的、围楼风格的现代宿舍区,厚重的历史感、大家庭的温馨氛围油然而生。2012年起我校实施“校园酒店式管理”,力争使我校的校园环境职业化、情境化。例如,旅游专业部楼层门厅被设计成酒店大堂式,并将服务岗位牌上墙,实现酒店服务专业知识可视化。为创设“酒店式”环境,每一片墙,每一间教室,宿舍、食堂、盥洗室等,都成为实施“校园酒店式管理”情境育人模式的显性资源,成为营造浓厚的专业教学氛围的重要阵地。整个校园的建筑突出了专业特点,为学生在校园内进行专业实习、参加实训提供与实际情境相适应的硬件设施和职业氛围。 3.2企业文化、客家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在校园制度行为文化建设方面的体现 硬件条件的建设对一所学校来说是比较容易地,软件的建设与开发才是一所学校成败兴衰的关键。近年来,我校在制度建设方面有以下四个重要举措。 3.2.1实施导师—学徒制 为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职业教育人才质量的培养,从2012年起,我校试点导师—学徒制,建立了中职学生质量标准化体系和质量监督评价体系。围绕导师—学徒制,我们构建了中职学生多元评价体系和企业班组化管理。让“员工们”在校园里就提前适应社会和企业氛围,随时提醒学生时刻准备着提前适应社会角色。 3.2.2根据县域经济的特点和学校特色设立专业部管理制度 为配合连城县旅游兴县和大力发展光电产业的战略,为了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科学的管理运行机制,整合学校的人力资源,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连城职专从2012年始实行专业部管理制度。根据此项制度,连城职专设置了旅游专业部、光电专业部、计会专业部,学前专业部、计算机信息专业部等五个专业部。各专业部主任结合本专业特点进行有行业特征的专业文化建设。例如:电子商务班积极尝试班级企业化管理制度,设计了班级公司化组织结构图,将班级所有的事情尽量“项目化”,鼓励人人争当项目经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班长成了“总经理”生活委员变成“财务总监”……。大家角色变了,职责也不同了。比如财务总监一周要做的一件工作,就是要根据员工这一周的“业绩”表现,如何来核算他们该得的“工资”。再如,高星级酒店管理专业以客家儒商“以义取利,以利济世”的精神勉励自己,他们制定了有专业特点的班训,班旗、班标、班级愿景、班级座右铭等。在旅游专业部所处可见有企业文化和客家文化的名言警句:发现问题是最大的追求;一个人一辈子可以犯几次错,但不可失一次礼;要改变,先改变自己;成功之道:总是做得比期望的多一点点;苛刻的客人比没有客人强…… 3.3校园小商品交易会 每周三,校团委和就业指导处牵头,组织校园商品交易会,让学生参与勤工俭学,学习理财,体验经商,学习做生意。该活动很好地将“大社会”融入校园这个“小社会”,培养了同学勇于参与,大胆实践的品质,并且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会与人交往,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做到“以诚待人,宽以待人”,以及体验劳动的艰辛。随着交易经验的丰富,交易形式也日益丰富多样,从传统的买进卖出为主,到现在的手工DIY的面包、蛋糕,服装加工设计、手工艺品等。 3.4开展内容丰富、多而不乱的社团活动 连城职专对于学生设立社团组织,开展社团活动,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专长大力支持。如今我校已成立包括文学类、体育类、技能类和社会类的在内的12个学生社团。在团委、学生会和学校相关教师的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大量的学生社团活动。学校在指导性的日常工作安排中还地要求相关社团为学校一年一度的元旦文艺汇演、校运会、校园文化节等活动做好准备。通过学生社团建设,不仅能为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撑,同时也为学校面向社会,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提供杠杆。近年来,结合当地政府组织的“骑游连城”、培田春耕节、冠豸山书院文化节、海峡客家旅游节等活动,学校有计划的组织学生通过志愿者服务、才艺展示、文艺演出等培养学生帮扶济困,服务社会的意识,增强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4企业文化、客家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在校园心理精神文化建设方面的体现 4.1以客家名人为标杆,向学生宣扬客家人的优秀品质 客家名人是客家文化的精神标杆,对中职学生能起到很好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自古以来,客家名人辈出,涌现出了一批杰出的人物。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先行者、践行者项南更曾为我校的发展给予了巨大的支持。将客家名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常用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校园中设立一些客家名人的塑像及生平简介。例如:在我校项南科技馆的门厅就有介绍项南同志的生平、名言、杰出事迹的专栏。二是在校园的走廊、教室、会场等挂一些客家名人的名言、警句。另外还可以举办关于客家名人的专题讲座和报告会,大力宣扬和发掘客家名人身上所蕴含的高尚情怀。 4.2积极引进企业文化,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文化的影响是深层次的,久远性的。为实现中职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无缝对接,我们采取了如下举措 4.2.1设立企业文化宣传专栏 各专业部与各自的合作企业一起设置了企业文化宣传专栏。例如旅游专业部与合作企业——连城天一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一同制定了天一旅游集团企业文化宣传专栏。专栏详细介绍了其“尊重备至、温良谦恭、真诚质朴、乐于助人、彬彬有礼”的企业优秀价值,并把客家儒商“以义取利,以利济世”等理念加以弘扬。 4.2.2开展企业文化讲座 学校邀请到了鑫晶刚玉、泰迪电子、名匠家、佰翔密谷、天一温泉度假村等企业为学生开设企业文化讲座。例如佰翔密谷酒店集团作为学校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经常应邀为我们学生详细地讲解佰翔企业文化的精华:“尊重个人、服务顾客、追求卓越”;“天天平价、三米微笑、日落原则、关心社区”。职业学校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科学的论证和前瞻性的规划。作为软环境建设中最主要的一环,校园文化的建设尤为重要。建设与企业文化、地域文化相融合的中职校园文化,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办好职业教育的保证。 作者:童纪超 吴炎金 刘翔 罗少荣 单位:福建省连城县职业中专学校 校园文化论文:社会主义大学校园文化论文 一、“文明”:对当代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意义 文明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最普遍的追求。在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中,教育是第一因素,所以,教育和文明往往是同义词,文明也是有没有教育、有没有思想的常识性区别。人类社会自近代以来,经过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两次战争致人类的文明受到了极其沉重的打击,同时,也使人类的文明有了新的内涵,即以科学技术为时代文明的精神内核。而这个“以科学技术为时代文明的精神内核”恰恰改变或者形成着当代教育的精神内核,这样的教育造就的大学生,就是文明、科学技术、时代精神相融合的历史人才。从清朝末年开始,中国开启了中国人和中国文化的新文明时代,党和人民政府,不但继承着中国历史的文明使命,而且创造着新的文明历史。所以,当代中国的文明使命,历史地落到了当代人的身上。教育的新的使命是在新的时代使中国跻身世界文明大国。当下的社会,出现了许多反文明的行为,再一次使“文明”和“做一个文明人”成为社会与教育的问题,“倒地老人‘扶还是不扶’的热烈讨论,折射出人们对道德良知的珍视与焦灼;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司法公正一再成为舆论焦点,道出了人们对社会规则的态度和期望;构建现代文明的国家理念,体现了为公民营造踏实的幸福感、让国家铸就更强软实力的理想和追求。人生需要信仰驱动,社会需要共识引领,发展需要价值导航,三个“倡导”的指导要求,正对应这三个层面的时代要求,可谓大势所趋、正当其时。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引发热议、产生认同、赢得共鸣的原因所在。”大学校园,是一个文明的校园。这个“文明校园”,并不仅仅是干净、整洁、安全、有秩序,它的使命是孕育和发展出新思想、新文化、新知识的文明园地。当代大学校园的文明,在于以时代的“中国梦”,来营造自己的校园生活,作新一代的文明人。当代大学生,都是所谓的“90后”,父母那一辈人可能在青少年的时候,还在为温饱努力,他们则在手机、电脑的信息社会里游泳,而且以追求个性为人生意义。大学校园,可以看成是优秀“90后”的个性张扬广场,而且是以时尚为导向的潮流。“个性”是大学校园文化的根本特征,当然,这个“个性”还带有“随性”和“任性”的味道。然而,当代大学生最大的文明在于,他们没有失却理想主义,他们这一代恰恰是“做梦”的一代,正与主席的“中国梦”的理念相呼应。他们的父母辈,还不敢做梦,只能谨慎地、踏实地、甚至小心翼翼地埋头苦干,那是他们父母辈人的文明特征。而大学校园文化的文明特征,正是一个理性的、科学的、知识的、时代的、国家的文明梦。换句话说,大学对大学生的教育,在大学校园文化这个意义上,正是把主席的“中国梦”,与大学生的“个人梦”,实现着对结,也就是,大学校园文化的文明,是将国家命运与个人命运对接的文明。说起文明,必然应该与文化一起讨论。仔细研究,文化与文明有时是一个意思,有时却是有区别的一个概念,日常用语可以不区分,在学术讨论上则必须区分。文化着重于人的精神以及内在的东西,文明着重于外在的、看得见的,特别是物质利益与外观的表现,如建国前出洋留学的人回来,他们的谈吐与装扮———嘴里说话夹杂着外文,穿西装,手里拎着文明棍等西方生活方式,我们往往说他们是“文明人”,难道绝大部分中国人都不是文明人,是野蛮人不成?实际上,这样的“文明”在今天的中国,依然很坚挺,譬如,使用现代科技的人,似乎都是追随现代文明的人,尤其是儿童青少年。这既是我们时代在物质上的某种发达,实际上也是我们在文化上的一种萎缩。因为,信息科技时代,大家都用手机、iphone、ipad一类的高科技产品把自己武装起来,却往往不会读书,不会写文章,连写字都退化了,走路也退化了,只会坐车。文化精神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渺茫起来了。我们应该知道,科技使人丧失了义务感,甚至丧失了一般的伦理道德,这正是有文明生活方式,却没有文化精神的一代人。所以,大学校园的文明,更应该是文化精神。当代关于文化的另外一个危险是,把文化当成商品或者时髦,甚至成为一个媚俗的产业,大学校园也充斥着这样的所谓“文化垃圾”或者“垃圾文化”。大学校园文化应该是用高深的思想浸淫的氛围,具体说来,是以典籍为文化、为思想,以读书为生活,以思考为人生,以艺术为气质,以国家天下为己任。而中国当下的大学,这些本来应该高尚的文化活动,都被社会上流行的浅薄与恶俗的“文艺节目”冲击得是非不清、善丑不明了,高尚膜拜低俗,倒成了中国大学校园文化的一个气象。 二、“自由”:对当代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精神发展意义 自由是全人类追求的终极价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所赋予的优秀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中的自由的概念,虽然也是从人类的自由概念那里继承下来的,但它突出了自由概念的实践性。因为,它是经过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自由概念,长期矢志不渝的实践而发展出来的。所以,自由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概念,更不是一个理论空谈,或者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的“异想天开”,自由归根结底是一个实践活动。自由的这个实践属性,是指导当代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精神发展意义。大学校园文化,笼统地说,包括人的文化、物的文化、知识文化,但归根结底是人的文化。大学生虽然在学校只有四年时间,却是他们人生最重要的岁月,也是他们在社会挣得身份的地方。换一句话说,大学校园是大学生成为一个有担当的、有文化的、有知识的、有道德的人的起点。这个地点,理所当然应该以人的最根本的属性———自由———为教育。大学校园文化中的这个自由,应该是经过正规的教育、规范的、法律的、实践于大学生身上的校园文化自由,这个自由以时代精神,以国家命运为实践特征。尤其是以大学生的社会身份、时代教育、社会要求、历史使命为要求。大学校园文化的自由,更多的应该是当下时代的要求。每个时代的大学校园文化,都有其时代特征。譬如,1980年代的大学生,是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历史使命。那时,虽然人民和国家仍处在从饥饿向温饱过渡阶段,但人民却对社会和未来充满着希望。当时最激动人心的歌曲是“在希望的田野上”,它预示着国家的丰收,也昭显着人们渴望美好生活的愿望。当下,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经济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家,已从农耕文明,走到了生机勃勃的工业文明或者海洋文明,当代大学生的中国梦,就是在自己这一代大学生身上使中国成为世界大国,或者说,使中国在世界上崛起。那么,大学校园,应该是大学生的希望的田野,也是大学生的中国梦的自由飞翔之地。 三、“爱国”:对当代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个人归属意义 “爱国”是永恒的话题。大学生的爱国,应该是以爱中国文化为优秀的爱国主义,要把中国文化在自身教育与个人生命中发扬光大,并且要将中国文化深深地根植于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灵魂当中。文化在根本的意义上是全人类的,不应该分地域、民族和人种,但人的出生却是有地域与民族和人种的区别,更有政治上的差异,在文化的运用上,我们无法否认文化的这种政治属性。而教育恰恰是政治的一个部分,甚至教育本身就是政治。对大学生来说,中国文化就代表着祖国。当然,对所有中国人来说,中国文化也代表着祖国。中国人无论走到哪里,就把中国文化带到哪里,海外的唐人街、华人居住区,最浓重的、最能够说明是华人的,就是中国文化,和生活在那里的华人的生活方式。中国文化,在这个时代,应该向深的层次和广的层次发展的时代。中国,能够成为为人类贡献文化与思想的大国,而不仅仅是经济大国。所以,中国梦,就是中国文化梦,爱中国,就是爱中国文化。譬如,我国现在在世界各地办了那么多的孔子学院,就是一个积极的国家文化策略。全球化时代,人类社会一方面强调全人类的一体化,另外一方面却强化着自己的民族与国家。这些想法,都进入了大学教育和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之中,这对大学生的影响,比对社会其他人群的影响要大得多。那么,中国在全球化浪潮中,应该如何保持自己的文化气质,中国的大学校园文化,应该如何在全球化时代,铸造大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爱国或者爱国主义,在这个时代,要以爱国家的文化为优秀精神,正像西方学者说的:自己的祖国是祖国的文化。中国人可以移民到外国,可以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生活,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都有可能发生改变,但惟独祖国的文化,是不能抹掉的精神印记和身份印记,人生于斯,死于斯。那么,大学校园文化,应该在祖国文化这个意义上,把大学生的精神血脉高高地隆起来。 四、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中国文化建设 主席的“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中国文化梦”,我们的爱国主义,从根本上来说是爱中国文化,中国文化代表着中国。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更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建设理论。大学校园文化,正是应该基于中国文化的校园文化,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大学校园里,实践的正是中国文化。那么,我们怎么体认中国文化呢?这些年来,国家在文化建设上提出了许多思路,也进行了人力物力的投入,甚至中国文化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和商业。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中,中国文化俨然成为一个话题,从民间的“国学热”到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莫不以中国文化为“卖点”。我们试以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在他的书《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为中国读书界专门写的序言,来体认中国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亨廷顿说:“中国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中国人对其文明的独特性和成就亦有非常清楚的意识。中国学者因此十分自然地从文明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并且把世界看作是一个具有各种不同文明的、而且有时是相互竞争的文明的世界。因此,据我所知,中国学者对我1993年的文章《文明的冲突》所作的评论总的来说精深而富有洞见,虽然他们有时也误解了我论证中的政策含义,并对之持相当批评的态度。……随着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不再重要,各国开始发展新的对抗和协调模式。为此,人们需要一个新的框架来理解世界政治,而“文明的冲突”模式似乎满足了这一需要。这一模式强调文化在塑造全球政治中的主要作用,它唤起了人们对文化因素的注意,而它长期为西方的国际关系学者所忽视;同时在全世界,人们正在根据文化来重新界定自己的认同。文明的分析框架因此提供了一个对正在呈现的现实的洞见。它也提出了一个全世界许多人们认为似乎可能和合意的论点,即:在未来的岁月里,世界上将不会出现一个单一的普世文化,而是将有许多不同的文化和文明相互并存。那些最大的文明也拥有世界上的主要权力。它们的领导国家或是优秀国家———美国、欧洲联盟、中国、俄罗斯、日本和印度,将来可能还有巴西和南非,或许再加上某个伊斯兰国家,将是世界舞台的主要活动者。在人类历史上,全球政治首次成了多极的和多文化的。”可以看出,在亨廷顿的学说中,中国文化是世界上影响人类的七大文明之一,这就把我们常常说的“中国文明是世界上的古老文明”这一说法现实化起来了,我们中国不仅是古老的文明,还是现代文明,而且是对人类发展不可忽视的现代文明。所以,我们要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中国文化建设之间的逻辑关系,进一步推演到与世界文明之间的关系。大学校园文化,应该是站在人类文化的制高点上看世界的文化,而支撑这个制高点的,却是自己的祖国,自己的文化,自己的时代,自己的教育。那么,将自己的祖国,自己的文化,自己的时代,自己的教育,和世界的文化,世界的时代,世界的教育,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体化的,就是自己的所处时代的政治。这个政治,就是现在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和“这个梦”。 作者:林培坤 单位:福建龙岩学院外国语学院 校园文化论文:新媒介高职校园文化论文 一、新媒介与高职校园文化 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承担着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的重任,是社会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校园文化建设关系到人才培养的成效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那么什么是校园文化呢?校园文化是一种朝气蓬勃的青年主流文化,它以学生为对象,以校园为空间,是师生共同创造的文化实践成果。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的精神内核,它能够激发莘莘学子追求高尚、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它关乎到一个学校的和谐稳定和未来的发展走向。校园文化是一种动态的青年主流文化,并不断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不同的办学类型有不同的校园文化。我国现行高等教育体系由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构成,高职教育相对本科教育而言学制短,政府对高职教育的扶持力度有限,教学模式以工学结合为主,理论教学为辅,强调技能性操作,因而高职校园文化因其鲜明的办学特点而有别于本科院校、成人教育及中小学校园文化。随着社会转型和新媒介技术的出现,高职校园文化传播方式逐渐发生变化,由校园旧媒介文化不断向校园新媒介文化转变,过去借助广播、校报、宣传栏等旧媒介传播校园文化,现在则主要借助校园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传播校园文化。在校园媒介传递信息的转变过程中,校园媒介的传播路径由单向转为多向;由直线、平面转为立体;由慢速转向高速;由个体转向群体;由单一方式转向复合方式,在此过程中注重将校园媒介文化与社会媒介文化进行无缝衔接。高职校园文化是社会经济转型的产物,高职大学生是新媒介的受益者和推崇者,当社会转型之下的高职校园文化与新媒介相遇时,新的文化现象出现了。 二、解构:积极与消极并存的二元状态 高职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经过近20年的迅猛发展,在国民教育体系中仍处于薄弱环节,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研究高职校园文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迫在眉睫。近年来,随着新媒介技术的出现,高职校园文化呈现出双向建构的局面,一是借助网络媒介的快速成长和迅速普及,高职校园文化已经从小众化的青年亚文化走向“普泛化”的整体青年社会;二是自媒体时代,高职校园文化中的主体都是网络世界的参与者与者,“人人皆记者”成为应然状态。新媒介在解构传统意义上的高职校园文化的同时,又重构新的高职校园文化生态。据了解许多高校学生团体相继在新浪微博、搜狐微博、腾讯微博等国内知名网站开通微博社团。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新媒介环境下高职校园文化中的个人、群体和组织以新媒介为公共空间和交流平台,在新媒介这个公共空间里,大家对校园公共事件都可以去表达、去评论;同时在这一公共交流平台,大家通过传播信息建构具有媒介特色的新型校园文化关系,在解构原有校园师生双向度交流的文化生态时,拓宽了师生的社会视野,赋予学生更多的话语权,重构新的校园文化生态。首先,新媒介从社会变化的层面上影响了高职校园文化。新媒介平台的海量信息将社会媒介文化与校园媒介文化密切联系起来,在重塑高职大学生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同时,改变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高职大学生喜欢在课余时间上网,发帖,追踪热点新闻,关注焦点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社会上一些正能量信息通过新媒介的传播能积极影响高职大学生的成长,而社会上一些负能量信息通过媒介的传播会对高职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新媒介的出现解构了高职校园文化的旧格局,高职校园媒介文化与社会媒介文化的碰撞使高职校园文化出现了积极与消极并存的二元状态。其次,随着互联网、电脑、手机的普及,新媒介成为高职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上网看八卦新闻、网游,成为很多高职大学生宿舍生活的重头戏,新媒介给高职大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良影响:1、一些高职大学生不懂得自我约束,通宵达旦上网玩游戏,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在网络世界中,经常旷课、迟到,严重影响学业;2、由于长时间沉溺于网络世界,导致长时间待在宿舍,足不出户,出现了自我封闭,与他人交往、沟通能力减弱的症候群现象;3、新媒介的出现,使过去的读“字”时代向读“图”时代演变,很多高职大学生依赖图像信息,减少阅读兴趣,导致思维单一,平面化,缺乏创造性;4、由于高职大学生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还未成熟,他们缺乏批判思维,网络传播的暴力和色情信息令青少年的身心特别容易受到损害,从而降低自身的道德标准与约束;5、面对网络海量的商品信息,电子商务的营销模式冲击着高职大学生的消费理念,使其变得缺乏理性。6、信息化时代,高职教师原有的知识信息优势正在被打破,教师知识信息权威受到挑战。因此新媒介的出现使校园文化出现双向建构的局面,解构旧的校园文化生态的同时,重构新的校园文化生态。 三、重构:高职校园文化新生态 如今新媒介通过对信息的传递,逐渐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影响高职大学生人生观和社会价值观的同时,解构了他们对传统人伦道德的认知,重构高职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甚至情感世界和意识形态,高职大学生越来越离不开新媒介。一方面,随着新媒介的广泛普及,无论是高职校园中的学生社团还是个人,从信息交流到文化沟通,都对新媒介产生了高度依赖;另一方面,新媒介的影响力日益扩大,已逐步渗透到学生社团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社会化层面上讲,新媒介改变了高职大学生思想和思维方式以及对世界的认知途径和体验方式,并为他们开创了新的交流方式,新媒介利用它的影响力改变高职大学生的意见并影响社会变化,例如高职大学生积极参与网络上“微慈善”、“微公益”、“微志愿”、“微环保”等活动。同时社会化的媒介又在小范围内引导校园公众舆论的形成,在解构原有高职校园文化关系,重构新的高职校园文化生态的同时,对高职校园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新媒介成为高职大学生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校园文化中的人际传播 1.人际传播由传统的单向度沟通交往向双向度甚至多向度交往转变 21世纪是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媒介化的网络信息传播超越了时空限制,以电视、电脑、手机为平台完成信息无障碍接收。数字化时代的人们超越时空的限制,在人际交往方面实现了跨越时空的双向度甚至多向度的沟通。例如QQ、MSN、人人网等聊天工具的出现,可以使高职大学生在不同地域、不同时段,实现跨时空的、一人同多人的多向度交流。在此背景下,高职大学生的人际传播突破了传统的单向度、面对面的双向度沟通方式限制,开始向多向度的沟通交往方式转变。 2.虚拟性人际传播出现 网络的出现扩大了高职校园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高职大学生借助网络这一平台,将自己的人际传播拓展到了校外、省外,甚至是国外,年轻的学子在拓展自己人际传播的同时,真实和虚假的人际网络也在悄然形成。例如高职大学生在微世界中,将自己的情绪和个性通过网络语言、图片展示真实的自己和虚假的“异己”,例如“萌”与“装”。尽管大家通过网络上的人际传播拓展了资源,拉进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是网络上的海量信息有时难辨真伪,虽然现在政府提倡实行网络实名制,然而大家都不愿意在网络上暴露自己真实的信息,如果全部实现实名制,在网络上“吐槽”的自由受到很大影响。因此,人际交往的双方在新媒介环境下采用匿名方式,增加了交往双方的隐蔽性,从而导致高职校园文化中的人际传播具有虚拟性。 (二)校园文化中的信息传播 1.信息传播自主性 一方面新媒介网络信息平台上的海量信息丰富了高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另一方面由于新媒介的便捷性和即时性,高职大学生在这一网络媒介信息平台上的自主性增强,高职大学生能随时随地在新媒介世界中发表自己的看法,更新自己的博客、微博、拍客、微信等等。相对于旧媒体时代,高职大学生主动参与校园文化的积极性提高了,比如高职大学生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对校园里发生的公共事件进行曝光、跟帖、发表评论、点赞,依靠新媒介这一公共空间建构人与信息、信息与人的互动传播方式。高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是多彩的,一方面,他们喜欢在微博、微信上爆料,另一方面,他们又通过微博、微信进行维权,以捍卫他们在校园生活中的自主权和话语权。随着高职大学生媒介素养的逐步提高,大部分学生在微博和微信上的话题都本着为学校负责任的态度,真实性比较高,即使有个别学生在微信中出现对学校的不当言论,经过教育后能够主动撤贴、声明、道歉。 2.信息传播的公共意识 高职大学生虽然在高考中的应试分数低于本科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高职大学生的社会公共意识弱于本科生,相反高职大学生是一个有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青年群体,例如高职大学生对微博上呼吁解救流浪儿乞讨、免费午餐、春晚、两会、克里米亚公投等国内外热点问题给予了密切关注,他们对此热点话题进行发帖、评论及行动。高职大学生以微博、微信为平台,建构人与信息的互动方式,做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一些高职院校在思政实践课中推广校园微公益活动,通过开展此类活动,增强高职大学生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意识。 (三)校园文化中的群体传播 1.网络里的游牧民族 高职大学生由于高考失利,认为自己在职业学院接受的是三流教育,对自己选择的专业前景也没有足够的信心,现实中的失落使得他们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虚拟的网络世界,他们期望从虚拟中去寻求成就感和满足感,他们觉得只有在网络中才能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将这一群体称之为“网络里的游牧民族”。“网络里的游牧民族”经常“宅”在宿舍里,给人一种“不与人交往”的印象,他们将传统意义上的面对面的交流由现实空间转向虚拟世界。“在Web2.0环境下,网络已经结成一个个以UGC(UserGeneratedContent,用户原创内容)和关系为优秀的虚拟社区,人们的交往不再受到血缘与地缘的限制,而是随‘网缘’进行互动。”高职大学生经常游弋于各种媒介之间,依“趣缘”与同好结成联盟,虚拟社群之间积极互动,网络友谊逐渐发展起来,各个讨论版、聊天群会不定期地在现实世界组织聚会活动,以培养成员对于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是,这种在网络中结成的友谊会因“趣缘”的变化而变化,例如组织中的个体成员在兴趣发生变化后会离开组织,转而投入别人的阵营。因此网络虚拟组织成员流动率非常高,高职校园网络文化中的组织,就像是网络中的一个游牧民族,时刻处于迁徙流动中。 2.ACG、Cosplay、“御宅”、“拍客” 众所周知,高职校园文化相对本科院校校园文化而言,内涵建设滞后,高职大学生沉迷于网络是不可回避的事实,那么,高职大学生对网络中的什么内容感兴趣呢?我们以ACG为例,日本的动画(Animation)、漫画(Comic)和电玩游戏(Game)在内容上相互借鉴,故被合称为ACG。ACG代表的是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不同,虚拟世界是平面的、二元的,虚拟世界对一些高职大学生来说比现实世界更精彩、更自由,但是虚拟的世界毕竟是虚拟的,一些高职大学生由于沉迷网络,难以自拔,与人沟通交往的能力逐步退化,但是他们毕竟是活生生的人,需要自己的朋友圈,他们的朋友圈是什么呢?我们仍以ACG中的Cosplay为例,Co-splay是英文costumeplay的简称,是指利用服装饰品、道具及化妆来扮演动漫游戏中的角色。Cosplay把网络世界中虚拟的人物搬迁到现实世界中。自控能力强的学生能够分清楚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差别,而对于自控能力弱的学生则要加强引导,把他们从虚拟的世界中及时带出来。“御宅”是指沉迷于网络动漫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人。高职院校中存在这种人,但为数不多,多数高职大学生还是开朗阳光,愿意把自己的闲暇时光花在运动场和现实版的人际沟通中。“拍客”是指在信息化时代,利用各种数码设备拍摄的视频,通过网络编辑处理后,上传、分享、传播影像的人群。在新媒介环境下,高职大学生人人都是拍客,甚至高职院校的某些社会实践课程,需要学生当拍客,记录自己的社会实践过程,并上传到网络上去,例如高职院校的实践课程“微公益大赛”就是一个记录高职大学生人人当拍客的过程。 四、新媒介对高职校园文化的意义 (一)积极意义 新媒介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实现了人类社会沟通与交流方式的伟大变革和创新,建构了一种新的人与信息、信息与人的互动方式。同时,新媒介的出现也影响着高职校园文化中的人们。首先,它变革着高职大学生的思维方式。高职大学生思想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转换和更新是新媒介环境下的时代主题,在社会发展层面上影响了其社会价值观的重塑与走向。其次,它为高职院校师生开创了新的交流方式。高职大学生更乐意借助新媒介这一平台发出自己的声音,让校园中更多的人去关注他们的需求,从而使师生关系更加密切和融洽。再次,新媒介的出现,使校园公众舆论的形成对校园的稳定和繁荣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最后,新媒介成为高职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移动终端网络为标志的电视、电脑、手机建构了一种新的全媒体时代,在新媒介环境中,高职院校师生每天几乎都与媒介接触,借助新媒介这一平台,共享便捷、即时、多样、丰富的校园文化信息。 (二)消极意义 高职大学生每天都在使用新媒介,鉴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匿性,新媒介中的海量的信息中夹杂了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影响了高职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操守,同时也改变了高职大学生的认知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由于高职大学生的价值观还不成熟,对不良信息的鉴别力较弱,这些不良因素会影响高职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提高高职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其养成法制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是新媒介环境下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课题。鉴于此,我们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基本遵循准则,建立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校园媒介互动平台,由高职大学生在媒介平台上的自主单向沟通向师生交互沟通转变,由旧媒介环境下高职教师对学生思想动态的滞后分离向实施参与共享学生信息转变,同时新媒介环境下高职思政教师更要注重对学生实施人文关怀,以情感和道德实践去引导、教育学生。 作者:胡纯华 单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校园文化论文:地域特色校园文化论文 一、与育人理念相融合 雨花石的形成,经过了原生形成、次生搬运和沉积砾石层三个复杂而漫长的阶段,历经数亿年的运动变化才成型,还要经过能工巧匠的细心雕琢,最终才成为精美的艺术品。雨花石的这一演变过程被学校领导提炼为“兼容并蓄、至善至美”的品质,将其作为校园文化的内核,体现学校领导对教育的高远追求。“经水濯而清华,遇熔炼而忠贞;呈胜景而纯朴,遭湮没而豁达;担重任而不倦,育群英而无私。”用诗一般的语言解读“雨花石文化”,丰富“雨花石文化”的精神内涵,体现了学校在育人方面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用先进的文化理念培育人、愉悦人、塑造人、发展人,从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挖掘“雨花石文化”的深层内涵,学校将体现“雨花石”精神内涵的“争先、坚守、忠贞、包容、奉献”确立为校园精神。这是对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拓展,也是关注师生成长过程、理解并尊重其成长过程中渐进式变化与幸福感的直接体验。在此基础上,学校将“雨花石文化”的最高追求落实到教育追求上。雨花石的美体现在“品、纹、色、形、质、声、韵”等方面,根据这些特点,学校将教育追求总结为“七行诗”:育德当如石之品,润物无声,一枝一叶总关情;校景当如石之纹,序却随机,横竖侧看总相宜;技精当如石之色,悦目如心,行行出彩齐争艳;塑人当如石之形,方圆偏倚,天生我材必有用;治学当如石之质,脆硬润泽,因材施教当无憾;求学当如石之声,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意志坚;为师当如石之韵,坚柔稳严,桃李不言自淡然。六合中专通过由浅入深、抽丝剥茧般将雨花石的精神、品质、内涵等融入校园,打造“有根可循”且独具魅力的校园文化,并将“雨花石文化”与育人理念完美融合。 二、与专业发展相得益彰 有了完整的“雨花石文化”理论体系,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让学生学习、理解、继承和发扬雨花石文化。六合中专领导很早就意识到,雨花石文化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且正逐步形成一条经济产业链,传承雨花石文化、开展特色专业建设是大势所趋。学校先后开展了4次雨花石文化产业调研,邀请南京市雨花石协会来校进行了三次专业设立论证,最终在工艺美术专业开设了雨花石雕刻方向,以文化促进专业发展,以专业推动校园文化传播。雨花石雕刻专业采用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方式,从2010年开设至今已有五年历史,成为学校推广雨花石文化的中心和缩影。据许本洲介绍,学校主要从普及雨花石知识、建立专业标准、推动产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等方面完善专业建设。第一届学生是以兴趣班的形式组织起来的,共招收了20多名“学徒”,他们平时正常上课,遇到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课程和专业实践则跟着受聘大师学习。在雨花石知识普及方面,学校通过组织相关教师编写校本教材《雨花石美学研究》,并开设选修课帮助学生掌握雨花石的形成、品鉴、工艺加工等知识;将历代歌咏雨花石的诗词文章选编成册,让学生通过晨读接受雨花石美好品性的熏陶。与课本相得益彰,学校还成立了雨花石校外资源调查兴趣小组,让学生亲身感受雨花石文化产业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这一以雨花石雕刻专业为中心,吸引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普及方式,让雨花石文化得以散播给校园内的每个人。建立专业标准包含雨花石的雕刻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学校聘请雨花石雕刻工艺大师作为专业建设指导专家,规范专业实训中心建设,营造浓郁的专业实训文化氛围。指导专家蔡康麟大师是六合区雨花石雕刻工艺的主要传承人,也是该工艺标准的主要制定人,经验非常丰富,拿到石头便能很快判断出其价值、可雕刻的形状、雕刻方式等。如今年过七旬的他常年在校“助阵”,既培养学生也培养专业教师,是校内推广雨花石文化的“形象大使”。创新技艺是传播雨花石文化的有效方式。传统的雨花石工艺加工主要是抛光、拼装和制作简单的工艺用品,产品工艺简单、附加值低。学校在雨花石雕刻专业建设过程中借鉴了玉雕、牙雕的工艺方法,推出了雨花石俏雕工艺。一枚普通的雨花石通过俏雕后价值往往提高了数十倍,这也吸引着更多的学生学习雨花石雕刻工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专业建设的主要职责,更是传播雨花石文化的重要途径。学校充分利用专业优势,与六合区48家雨花石工艺加工厂共同成立了“雨花石文化产业发展联盟”,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定期会晤、岗位技术培训、定标准培养等形式,有效地促进了六合区雨花石文化产业的发展。学校还邀请雨花石协会的专家和企业代表每年举办两三场讲座,让校内师生更近距离接受熏陶。“精心打造雨花石专业文化,建特色专业,育特长学生。”学校五年来共培养了136名该专业毕业生,76人已成为企业技术骨干,5名毕业生在掌握了雨花石雕刻工艺技能后创业成功,实现了职教富民的办学目标,成为传承和推广雨花石文化的榜样。 三、以环境与活动潜移默化 在六合中专,你会流连于雨花石文化墙边,徜徉于雨花石文化大道,漫步于雨花石文化长廊,晨读于雨花石实训楼,小憩于雨花石荷池畔,驻足于“天落雨花”雕塑前。如果你有闲情逸致,还可以慢慢欣赏雨花石文化墙上按照淘石、赏石、品石、赞石、藏石、咏石、刻石、颂石等八个主题制作的八块大理石浮雕,以及长廊两边雨花石展示柜里定期更换的雨花石精品……学校以“雨花竞秀,技创风流”为主题进行校园道路与长廊文化、墙壁文化、雕塑和园林小景等环境的设计和建筑物命名,将雨花石文化镶进浮雕、嵌入石壁,刻进师生的心中。“第四周‘雨花之星•志愿之星’1309班张家伟同学,作为1309班的语文课代表,他每天积极配合老师按时组织同学早读;作为校学生会生活部部长,他带领全体成员每天认真完成教室、包干区、绿地及宿舍的卫生检查,并组织公布在公告栏内。这件事虽然繁杂,但他从不抱怨,兢兢业业地为校园的干净美丽立下汗马功劳……”每周一评的“雨花之星”是学校渗透雨花石文化,促进学生个性完善、品格形成、能力提高而常设的活动,主要挖掘和表彰那些在劳动、学习、管理、志愿服务、道德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每周一评,每次评选一位。除给予证书和物质奖励外,还在校园广播、校园网、校报、宣传栏等进行同步宣传。学校还对“雨花之星”进行跟踪观察,结果显示,凡是获得过“雨花之星”荣誉的学生各方面表现均良好。其实,在六合中专的校园中,无处不烙下雨花石的印记。如学校先后举办了四届雨花石精品展,时间定在每年的10月份。每个班级都要上交作品,然后由学校组织专家选出精品,集中展出。除了学生的作品外,还有部分教师和大师的作品,让学生能够更直观地认识雨花石的自然美,体会其内涵美。将学生社团冠以“雨花”之名,组织与雨花石文化相关的活动,也是校园文化的一大特色。如将校园龙狮队命名为“雨花魂”,将校园舞团命名为“雨花飞炫”,依据雨花石的意韵编排节目内容,让学生对雨花石的内涵有更深的体验;成立“雨花情”志愿者协会,每年为社会提供5000余人次的服务,内容涉及环保、关爱弱势群体、交通安全、义务献血、公益宣传等;校园文学社命名为“石韵”,文学社主办的校报命名为“雨花真彩”,每月一期,集中展现校园文化的精华……同时,学校还结合雨花石姿态万千、个性独立、本真至善的特质,推行“角色教育”的德育工作模式,引导学生在家做一名好儿女,在校做一名好学生,在企业做一名好员工,在社会做一名好公民。 作者:丁锐 单位:南京六合中等专业学校 校园文化论文:高校校报校园文化建设论文 1思想导向作用 校报作为一项极富特色的校园文化载体,是高校进行宣传和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工具。校园文化不同于一般社会文化,不是局限于简单的唱歌跳舞,更重要的是综合了学校的传统作风和精神,校园文化更是广大师生在学校这一特定环境下创造出来的一种紧密联系社会和时代的同时也富有校园特色的人文氛围。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校报的编辑与发行,校报的主要目的就是营造出一个让学生可以在其中思考、理解和感悟的高品味文化氛围,帮助学生完成灵魂和人格的升华。此外,校报以其对于人的鼓舞、激励和引导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和催人奋进的作用。它将深刻影响学生的思维方式、道德人格以及伦理规范。校报在校园文化中的导向作用突出表现在它配合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利用舆论和宣传对学生进行积极的引导,以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取代消极悲观心理和不良情绪,真正落实“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的方针。校报还通过其鲜明的立场,明确其倡导和限制的内容,提倡多样化的同时弘扬主旋律,在学生的文娱活动过程中潜移默化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文娱活动层次;校报还可以开设刊登优秀文化的专栏,寓思想性于文学性,让学生受到优美文字的感染和熏陶,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增强其爱校情怀。 2文化育人作用 校园文化是高校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并且其作用越来越重要。它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以及优秀价值观,为大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和平台。高校校报是校园内的主要媒体,在丰富学生精神生活的同时对其人生观的形成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它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起到潜移默化的积极引导和良好的教育作用。高校必须利用校报作为其宣传阵地,以育人为办报宗旨,营造积极向上、文明的校园氛围和校园文化,从而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的不良现象和随着网络发展而泛滥的有害信息对学生造成的威胁和侵害。 3桥梁纽带作用 高校校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首先,高校是集信息量大和覆盖面广等优点于一身的校园主流媒体,其内容往往涉及学校各方面工作及信息,是广大师生了解校园建设发展进程的重要渠道之一。校方不仅可以利用校报学校最新动态还可以在校报上公布党的最新决策。与此同时,校方还可以利用校报把师生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相关建议以及思想状态和心声进行真实反映,这有利于帮助学校上级领导更深入地了解师生心理状态从而加强学校领导与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广大师生提供参与决策的机会和平台,为和谐校园文化的建设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此外,还有利于促进学校与其他院校以及家长之间的沟通,兄弟院校还可以通过校报第一时间了解到学校动态和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学校知名度。作为最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人群之一的学生家长有权对自己孩子所在学校的发展情况有所了解,为体现校方对这一权利的尊重,学校应该通过定期向学生家长寄送校报来帮助其了解学校动态和学校情况,加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联系,有利于二者共同作用于学生的良好健康发展。另外,高校还可以向上级组织寄送校报,为其对学校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的了解提供渠道。 4宣传教育作用 高校校报作为我国新闻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精神文明以及校园文化的发展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反映高校校园文化发展方向的校报展示了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方式与最终成果,校报不仅展示了全体师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还公布学校最新发展动态。此外,它决定着校园文化建设水平的高低。只有最大限度地利用校报对舆论的引导作用,对科学真理、先进文化等进行大力宣传,才能促成科学完善且对校园文化起着正面引导作用的宣传体系的建立。从而使得大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得到提高,帮助其了解不健康文化的带来的危害。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多举办各类有关政治思想、艺术文化等方面的形式新颖和吸引力较大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校园文化活动以更富创新的形式展开,从而提高活动吸引力,发动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提高学生认同感。为了推进高校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重视提高校报质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巨大作用。高校宣传的内容以及其所起的作用取决于校园文化的建设同时也作用于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担负着辅助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大责任。所以,我们须加强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对校园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校报的质量水平,从而不断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 作者:张楠 陶庆宇 徐文博 单位: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 校园文化论文:高校拓展训练校园文化论文 一、拓展训练融入高校校园文化的可行性分析 (一)优秀概念界定 高校校园文化是大学精神的载体,是青年成长成才的沃土,是一种体现高校的硬件设施、精神风貌、制度体系、办学理念以及办学特色的综合文化。文明程度高、文化气息浓、活动种类多的校园文化不仅能焕发学校的青春活力,而且能够鞭策师生的言行举止,弘扬高尚品德,提升人文素养。拓展训练是一种突破传统教育思维和教学模式要求的全新的、开放的、动态的教育和学习模式,具有教育性与健身性、趣味性与娱乐性及易接受性与挑战性的特点。它通常利用典型的场景或环境,以身体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心理挑战为重点,以团队为组织形式,以游戏为主要活动形式,以人格完善为目的,培养学生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人生态度和社会适应能力,进而完善人格的一种体验式学习教育模式。体验式学习是一种让学习者通过亲身体验实践获得知识或技能的过程,它可以激发个人潜能,提高学生的领导力、沟通力、耐挫力,增强信任感、责任感和团队精神,是一种新型学习方式。通过运用归纳法的学习过程,每位学习者自己去发现、归纳体验过程中提供的知识,每位学习者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各自的体验都是独特的。这种以“互动体验式学习”为模式的素质拓展培训在国内已经成了体验式学习的代名词。 (二)拓展训练的校园活动文化特性 校园活动文化是校园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校园活动的内容、开展方式以及文化内涵等直接呈现出校园精神风貌。传统的校园活动比如各类社团活动、球类比赛、演讲比赛、社会实践等方式不仅丰富师生的业余生活,而且提升其交际、实践、组织、管理等方面能力。拓展训练以独特的体验式学习为教育模式,以培养团队精神、提升综合素质、克服心理行为障碍和塑造健康人格为目标,精心设计各项训练活动,主要以游戏的形式开展,更能吸引参与者的眼球,调动其积极性,从而达到更好的成效。拓展训练的校园活动文化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拓展训练有益于激发学生的潜能 拓展训练采取精心设计的项目活动,让人接触一个全新的远离喧嚣的生活状态,通过各种“先行后知”的体验式活动,启迪大学生思想,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实践动手和创造性思维能力。通过设置类似攀岩、空中单杠等挑战高难度的拓展训练项目,挑战自我,战胜自我,激发潜能,充分发挥其创造力,熔炼团队。 2.拓展训练有益于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 心理测试已成为企业选人、用人的一项基本标准。心理素质差的学生受挫往往会走极端,从而酿成悲剧。拓展训练强调“先行后知”体验,通过精心设置系列新颖、刺激的情景,借助独特的训练方式和特定的器材,让学生在培训老师的指导下,在安全的、充满支持、真诚、富有挑战的心理实验场中主动去体会、去解决问题,在参与体验的过程中,切实体验到每一个项目给心灵带来的震撼,不断克服心理障碍,锻炼挫折容忍力,提升自身的心理素质,勇于挑战极限,超越自我。 3.拓展训练有益于增强学生的团队意识 当代大学生中存在着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合作精神,不愿与人沟通,缺乏团队精神等表现。一些经典的拓展训练项目比如海上求生、过电网、扎筏等,促使学生通过体验—分享—交流—整合—应用(循环往复)模式,充分运用个人和集体的力量来克服所面对的共同挑战,激发大学生们的团队意识,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使其更加深刻地领悟到“团结就是力量”,进而促使他们在亲身体验过程中自我成长。 4.拓展训练有益于提高学生的适应力 娇生惯养的学生一旦离开父母,往往表现出生活不能自理、环境适应力差。拓展训练以体能活动为导引,以完善人格为目的,以心理挑战为重点,以团队合作学习方式让参与者努力克服阻力与困难,不断超越自我。拓展训练项目以轻松、有趣的方式让这些学生同舟共济、磨练意志,提高抵抗失败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提高团队凝聚力,领悟做人道理,进而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为其日后更好地走上社会、融入社会生活提供帮助。 5.拓展训练有益于打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 拓展训练以体能活动为引导,通过精心设置系列新颖、刺激的场景,借助独特的训练方式和特定的器材,以“先行后知”的体验式活动方式营造生动、活泼、信任、接纳、理解、尊重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以团队拓展为契机,让学生体验激情挑战自我的团队精神与融入团队的和谐文化,感悟“以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内涵,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打造结合思维性、知识性、趣味性、实践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校园文化。当代大学生的主体为“90后”,他们从小备受呵护,具有自我意识强、社会适应性差等特点。部分学生面对挫折、迎接挑战时,缺乏自信,迷失方向,克服困难的信心不足,在团队合作中表现出集体意识薄弱、团队协作能力较差。拓展训练专门针对这部分群体设计相应的训练项目,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佳选方式。相同的“以人为本”育人理念将拓展训练和高校校园文化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仅拓宽了思维,而且更加丰富了校园文化的育人手段、途径和方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 二、拓展训练融入高校校园文化的具体思路 为了提高资源整合的集成度以及校园文化建设的质量,本文对拓展训练理念进行创新,并对训练内容进行多元化设计,提出“一个优秀”“两个结合”“三个原则”的训练模式。注重以学生为本,以素质培养为导向,让学生通过实践亲身领悟其中奥妙,磨练意志,挑战自我,实现自我成长,进而提升自身素质。具体的训练模式如下所示: 1.坚持以学生为本,以素质培养为优秀 围绕高校校园文化,通过精心设计的拓展训练项目,以同学们亲身参与“体验式”活动为方式,以反思—感悟—分享—交流—整合—再应用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高峰体验为提升,使学生感悟不断积累,促进同学心智的完善、素质的提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应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需求的拓展训练项目。 2.坚持主动参加与协调安排相结合、自主发展与引导教育相结合 参与活动的学生大致可归为两类:积极主动参加和被动参加。主动参与的学生通过教师的活动阐述以及引导教育,从中获取愉悦的体验,感悟成长的快乐,积累人生经验,提升个人素质。拓展训练中的体验和感悟最终提升为经验和素质,从而实现自我成长。 3.坚持三个原则:多元化设计、多层次互动、多角度提升 在拓展训练内容设计上,量身定做,根据不同的对象设计出不同的拓展内容和方案。对于新生,为其提供各种交流互动平台,设计有利于提高适应力的项目,如过电网、空中单杠、信任背摔等;对于大二学生,可为其设计室内分组群体讨论、户外实施潜能开发项目,如高空断桥、牵引横渡、野外穿越训练、团队体能竞技赛、攀岩、速降等;对于大三学生,设计求职场景进行职业心态、领导能力的训练;对于大四毕业生,设计情景进行择业技能的训练;对于各类社团,设计有利于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的项目。多元化的内容、多层次的互动使得拓展训练更具时效性、针对性,这样不仅解决了大学各个年级最有针对性的和最棘手的问题,而且引导同学从游戏和活动中感悟和提升个人心理素质,增进团队精神,完善自身人格,实现人的全面素质发展。 三、拓展训练融入高校校园文化的实施策略 1.组建一支优秀的拓展教师团队 拓展训练项目的顺利开展须在专业拓展训练人员的安全监控管理下进行。聘请校外人员开展活动不是长久之计,而组建一支校内拓展教师团队才是明智之举。专业拓展教师须具备教育学、医学、心理学、管理学和户外运动等方面的经验,才能客观地、及时地对参与活动的学生进行心理分析和安全监管。因而,可以优先从富有相关经验的教师和辅导员中挑选合适人员进行培训,打造一支优秀拓展教师团队,提高专业教师整体软实力,确保拓展训练能够良性开展。 2.互动式、一体化教学模式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专业、知识结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计出一系列经典项目。为保证拓展训练有序、顺利进行,可以开设相关拓展课程,在体验过程中边教边学、边学边行。这种互动式、一体化教学模式能够让学生受挫时及时得到支持与鞭策,进而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战胜自我,实现体验中的自我成长,因而大大提高训练成效。 3.校园文化融入拓展训练教学 开展拓展训练时,教师应根据不同的对象、目的,制定“接地气”的拓展训练实施方案,让不同层次的参与者都能去体验、感悟。拓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限于阐释活动具体操作方法与技巧,可以将学风、考风等针对性校园文化巧妙地融入到拓展训练教学中去,两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 四、结语 拓展训练理念注重启迪学生思想、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和创造力、增强团队意识、激发潜能、战胜自我、塑造健康人格,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学生自我成长成才。拓展训练与高校校园文化的有机融合旨在通过拓展训练这种趣味性且容易被接纳的体验式教学模式,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丰富了校园活动文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式,促进校园文化的教育方式优化,因而拓展训练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郑燕娥 唐俊奇 郑志明 单位:仰恩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文化论文:铁路校园文化论文 1依托校园环境和主题活动,大力弘扬火车头精神 一是将火车头精神融入校徽。学院校徽以“道”为主创元素,化形为书和飞驰的机车,犹如一列迎着朝阳飞驰的机车,火车头精神迅猛前进和勇往直前的奋斗精神得到充分体现,彰显湖南铁道人像火车头一样风驰电掣,勇往直前。二是将火车头精神融入到校园环境建设的各个角落。校园内列车飞驰的标志、各种型号的火车头模型、道路的命名、文化长廊的设计、教室里的标语等体现着铁路的特征,展示着火车头的形象,诠释着火车头的精神。当人们一进入校园就能感受到浓厚的铁路文化气息。三是将火车头精神融入校系校园文化活动和主题班会。校系两层面的每年大型主题活动和主题班会融入“火车头”、“铁路”、“高铁”、“动车组”等要素,学习传播铁路特有文化,大力弘扬火车头精神。 2依托教育教学主渠道,大力实践火车头精神 2.1弘扬永争第一、跑在前头的“领头羊”精神,实施师生“德技双馨”工程,培育一流师生 学院始终把做高职教育的“领头羊”作为自己的目标,通过大力实施师生“德技双馨”工程,德、技并举,努力培养一流的教师和一流的学生。一是建立较为完善的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培育良好的师德师风。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而做好德育的首要环节又在于培育良好的师德师风。学院把师德建设作为专任教师队伍绩效考核的第一指标,在教师中大力弘扬火车头精神,树立师德高尚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和辐射功能,造就一大批“领头羊”。每两年开展一次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比,在教学科研评价体系中突出师德方面的评价指标,教书育人并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激励广大教师敬业爱生,增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建立完善的教师能力提升机制,培育一流“名师”。主要表现在:第一,学院在教师中广泛开展了教学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双师型教师认证、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要求人人过关,个个有证;第二,依托轨道装备制造职教集团,与企业合作建立几十个教师流动工作站和企业大师工作站,所有教师三年一轮到企业现场培训,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合作进行项目开发,不断提高实践能力;第三,选拔一批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将优秀的教师培养成具有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三是着力实施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道德优良的大学生。依托涉及学生思想教育、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校园文化、特质培养、党团组织建设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个领域的上百个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学院为学生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道德教育与实践体系,搭建起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的良好平台,推动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升。四是大力开展铁路段、站的顶岗实习,建立学生技能提升机制,培育学生一流技能。学院将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各项资源推动学生技能水平提升。首先改革教学方式,强化体验式教学,推进课程过程考核,并定期开展技能检测与竞赛;其次利用寒假与广铁集团公司、北京铁路局、南昌铁路局等数十家路局开展春运社会实践,让数千名学生深入路段、站现场学习铁路特色文化和专业技能,从而达到校园文化与铁路文化无缝融合。第三通过组建兴趣小组、专业技能协会、社会实践等方式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融合,从而高效率提升学生技能水平。 2.2弘扬追求卓越、不断超越的“自我挑战”精神,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推动教育教学质量螺旋式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院的生命线,追求更高的教育教学质量一直是学院的工作目标。学院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用PDCA循环,将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推动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自我超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由学院质量手册、部门工作手册、流程控制程序、记录文件、作业文件组成,学院通过强化从市场调研→专业设计→资源配置→培养实施→就业创业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输入师资、教材、教学实训设备、办学经费、教育教学管理等有形与无形资源,经过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转化为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等综合素质提高的输出。 2.3弘扬融洽和谐、同心协力的“团队协作“精神,大力开展“三精”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学院结合学生特点科学构建了“三精”校园文化活动体系(精品群众性校园文化活动、精品铁路专业特色校园文化活动、精品特色主题文化活动),显著提高了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是大力开展精品群众性校园文化活动。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德育的需要,学院设计了一系列精品群众性校园文化活动,如红歌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田径运动会、篮球比赛、心理健康节等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90%以上的同学都参与到活动中来。二是大力开展具有铁路专业特色的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学院各系结合本系专业实际举办了一系列具有铁路专业特色的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如“牵引之星”文化艺术节、“南峰”文化艺术节、铁路社团文化节,这些精品校园文化活动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之间搭建了无形的桥梁,实现了专业学习与校园文化活动的完美结合。三是大力开展精品特色主题文化活动。学院注重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形式,结合学院特点创造性地设计了一系列的精品特色主题文化活动,如引入经济分析方法,开展“算账课”特色主题文化活动,在学生弘扬感恩文化和爱的文化,取得良好成效;引入企业精细生产文化要素,在教室、实训基地、学生公寓以及公共场所全面实施6S管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安全、素养),培养学生守纪规范、严谨细致的职业素养,构建融洽和谐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 作者:周少斌 单位: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文化论文:高校学生管理校园文化论文 一、校园文化与学生管理的基本内涵 (一)校园文化的内涵 校园文化是指由全体师生员工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培育形成的共同遵守的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它以学生为主体,以校园为主要空间,以育人为导向,以精神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环境文化是校园文化的基础,主要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灵魂,包括校风、学风、教风、作风等;行为文化具体体现在师生员工的言行举止中,主要包括各类人际关系、道德行为规范等;制度文化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正常运转的保障,具体包括各类规章制度,如校规、班规、宿舍管理规定、社团规章制度等。此外,校园文化具有五个方面功能,包括导向功能、教育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陶冶功能。此五项功能作用于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全过程,正确地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二)学生管理的内涵 学生管理是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通过各种手段,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和行为进行管理和规范,旨在维护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校学生管理包括学籍管理、校园秩序、课外活动、奖励、处分。其中,学籍管理包括入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与毕业、结业和肄业;校园秩序包括学生行为规范、寝室管理、环境卫生维护及其他规章制度;课外活动包括各类社团活动、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等;奖励主要指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文娱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的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或表彰;处分是针对违反学习和生活纪律的学生实施的惩罚,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此外,随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不断创新,高等院校也越来越注重对学生的服务,绿色通道、就业服务、心理辅导等工作也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校园文化对学生管理的重要意义 校园文化与学生管理具有密切的关联性。第一,二者目标一致。校园文化与学生管理都以育人为目的,以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为目标。第二,二者主体一致。校园文化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参与者与受益者。学生管理同样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中心。鉴于校园文化与学生管理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上的一致性,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必定可以推动学生管理工作的完善和创新。学生思想和行为内容不断延展,新时期的学生管理离不开“学生本位”的教育思想。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以及校园文化的建设大有裨益。因此,“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尊重人格,保护天性”等先进的教育理念必须被广大学生管理工作者所接受和运用。“以人为本”的育人环境和氛围离不开校园文化的建设。校园文化作为一种群体性文化,通过长期的沉淀与升华,形成了人们共同遵循的价值标准、行为规范和崇高追求。而校园文化所具备的导向、陶冶等功能,潜移暗化地影响着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学生在特定的人文环境的熏陶下成长,形成健康的人生信念和价值追求。 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途径 (一)加强校园环境文化建设,提升服务学生能力 校园环境文化可称为校园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相对。它是校园文化中的基础系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前提,是精神文化的有效载体和实现途径,也是校园文化的直观体现 1.重视校园“硬环境”的建设。 所谓“硬环境”又称物质环境,主要包括校园建筑、校园景观、教学设施、体育文娱设施及周边环境等,这些能看得到、摸得着的实体无不反映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精神风貌,物质环境是开展育人活动不可或缺的基础和物质保障。因此,这就要求学校加大对“硬环境”的投入力度,尽可能地完善校园基础设施,为师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文娱活动提供重要的载体,使师生学有其所、乐有其所。在打造校园“硬环境”的过程中,各类建筑和设施应达到美感教育的标准和功能丰富化的要求。如校园建筑,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宿舍楼、体育馆等,作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应具备实用与艺术的双重功能,愉悦学生的身心,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影响和启迪。同样,校园景观建设也应达到使用与观赏功能的统一。校园的园、林、水、路、石等人文景观有助于陶冶学生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激发学生进取精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生在优美的校园环境中成长,有助于激发其爱校热情,有利于学生管理工作的实施。 2.重视校园“软环境”建设。 “软环境”是相对“硬环境”的一个概念,也是一种精神环境,主要包括校园内的人际氛围、舆论氛围等。人际氛围主要指校园内的各类人际关系,包括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教师、领导与教师之间多层次的人际关系。每个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高校学生所有的学习和娱乐活动都是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实现的,大学是个小社会,社会交往是大学生社会化的根本途径。学生通过社交建立起相对稳定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网对学生的一言一行和身心发展影响重大。和谐的人际关系有利于维护校园秩序,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念。因此,教师在学生人际关系形成的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避免学生发生孤僻、嫉妒、自卑等社会交往问题,正确引导学生坚持平等、相容、理解、信用等交往原则,远离习惯不良、思想扭曲的人,选择道德高尚、心地善良、积极进取的人交往。此外,教师作为学生间的裁判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化解学生间的矛盾,解除学生间的误会,做到不偏私、不歧视、不主观。 (二)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营造和谐育人氛围 1.重视传统教育。 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可见,传统文化对于公民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理想信念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决议中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基和血脉,也是大学生身心成长的指路明灯。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坚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等原则,通过各类教学和文化活动,如实践教学、演讲比赛、征文大赛、文艺汇演等活动形式,传播优秀的传统文化,其中包括天人合一的和谐精神、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等。同时,深刻挖掘学校的文化底蕴和历史传统,讲清楚学校的历史和文化,使学生感受到学校的魅力所在,从而激发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以及爱国、爱校情怀。学生管理工作者只有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融入先进的教育理念,方能不断深化校园精神文化。在优秀传统文化熏陶成长下的学生,更易于塑造健全的人格、培养高尚的品格,这与学生管理工作的目标相一致。 2.加强校风建设。 校风即学校的风气,是一所学校鲜明的个性特征,它体现在全体师生的精神风貌上。校风是一个多层次、多要素的动态系统结构,涵盖教风、学风、作风、班风、舍风等各类校园风气。良好的校风有利于学生思想品德、道德情操、行为习惯的形成。因此,校风建设是育人的关键环节。教师是人类心灵的工程师,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教风。良好的教风对学生汲取知识、培养能力意义重大。班级是学生获取知识和提高素养的主要场所。和谐、向上的班集体对学生的学习兴趣、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良好学风的形成有着促进作用。为加强班风建设,首先要对班级日常管理进行严格要求,用制度来约束学生言行;再者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互帮互助、嘉奖优秀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使每个学生都能成为群体的典范。此外,宿舍是学生生活起居的唯一场所。良好的舍风有利于学生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如早起早睡、勤奋上进、锻炼身体、读书看报等。好的生活习惯对于学生进入社会、成家立业有着长远、深刻的影响。为加强舍风建设,需要严格宿舍制度,对于不遵守宿舍制度的学生加以管教和约束。还要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的榜样作用,带动普通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加强校园制度文化建设,建立完善规章体系 1.完善规章制度体系。 校园规章制度是全体师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于学生来说,规章制度犹如一面镜子,时刻提醒学生正其观、端其行,避免违反纪律、误入歧途;对于学校来说,规章制度是学校文明的标志,学校力求在育人实践中加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努力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严格的规章制度能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推进,是学生长才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尤为重要。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高校的制度建设也应朝人性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倾听学生的诉求,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学生管理工作更容易开展。同时,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特点。缺陷重重的规章制度不能起到约束、教育的作用,会影响校园文化的整体建设。规章制度自身的完善是规章进入执行程序的前提,是学生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的保障。 2.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 学生管理工作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影响着学生管理工作的成败。科学的规章制度是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保障,但若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错不罚,则再好的规章制度也是纸上谈兵。所以,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是保障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的根本途径。学生管理工作者在执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事前防范,可以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并减低管理成本、减少管理压力;事中控制,可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使制度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运行,防止事态偏离正常轨道;事后监督,对制度执行者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可以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除此之外,应不断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学生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乱纪应付出的沉重代价,积极号召学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做到自尊、自爱,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成为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素质优良的时代典范。 作者:左宁 单位:长春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校园文化论文:园林绿化与校园文化建设论文 1植物造景。 校园文化氛围的形成,必须依托一定的物质或活动载体来营造和传播。植物造景是以自然植物群落的种类、结构,层次和外貌为基础,通过巧妙的艺术构思,充分利用植物形体、线条、色彩等自然美进行创作,构成山水—植物、建筑—植物等校园文化场景,反映大学精神。要针对学校的文化特征定位,结合不同功能分区,将植物造景与建筑、环境小品、雕塑、标牌、宣传栏等园林要素有机结合,营造不同的文化空间,体现独特的文化内涵。优美的校园环境,不仅能愉悦身心,带给学生美的享受,更能陶治情操,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2托物言志。 历代文人墨客都热衷于运用“托物言志”手法,用某一物品来比拟或象征某种精神品格、思想感情。其中最为著名的当数周敦颐的《爱莲说》,文章以莲喻人,通过对莲的描写和赞美,歌颂它坚贞不渝、“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表达了作者不慕名利、洁身自好的生活态度,以至人们一看到莲花就会联想到其清白、高洁的品质。相比说教式的灌输,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效果更好,更易让人接受,因为这是学生发自内心的领悟,而非外力所致。 3打造的环境有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营造幽静的环境,伴有潺潺的水声,清脆的鸟鸣,给人一种世外桃源的感觉。人们身处其中,就会如释重负,心情平静。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学生受生活、工作、家庭等方面的影响,心理压力越来越大,导致情绪低落,缺乏生活激情。这样的情况在学生群体中,是普遍存在的,如不加以正确疏导,会严重影响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良好的校园园林有着情绪化解作用,这种效果是学生通过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而发挥作用的,过程平缓,不会有抵触情绪,这是说教不能代替的。学生在良好环境下思考问题,就会趋于理性,就会正确处理身边的问题。同时,良好的校园园林环境,给学生们一个静谧的空间,学生们置身其中,更容易对自己的生活和未来有更清醒的认识与规划。在社会环境日趋复杂的今天,有个能让人静下心来思考的幽静环境,总结自己的人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 4培养学生艺术涵养。 大学校园不仅仅是学习专业知识的地方,同时也是培养艺术欣赏水平的圣地。艺术欣赏水平与自身的生活环境是密切相关的,一个人对艺术的欣赏水平,从侧面反映了这个人的社会地位和思想素质。艺术欣赏水平的提高,需要学习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更多的是多接触艺术作品,而园林绿化就是对植物进行艺术加工后的产物,尤其是园林小品,其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生活在这样的艺术品身边,耳濡目染,学生对艺术的欣赏水平就会慢慢地提高,这对培养他们完善的人格,也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5规划出更多的可供学生们参与的种植地域,建立“校友林”“毕业林”等场地供学生们劳作。 如今,现代人才必须具备强烈的环境意识,只拥有良好专业技能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的。培养学生们的环境意识是与平时长期的培养以及潜移默化的影响分不开的。要让学生建绿爱绿,参加校园绿化的劳动,从而懂得环境需要保护、劳动需要得到尊重,感受到劳动创造美,产生热爱学校、珍惜劳动成果和增强环保意识。要让学生通过劳动,体会到自身融入环境的重要性和趣味性,实现人和自然环境的完美结合,这对他们今后走出校园,成功融入社会新环境是大有帮助的。 6结语 总而言之,校园文化是园林绿化所承载的魂。要将校园文化有效地表现出来,就必须合理搭配载体与所载的文化内涵,否则就会显得不伦不类,甚至适得其反。当我们走进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小桥流水、杨柳湖畔低垂,青山与溪水相伴、鲜花与绿树相映,以及错落有致的建筑与宛如天成的景观浑然一体的场景时,会产生仿佛置身于人间仙境的感觉,令人神清气爽、心旷神怡。满池的荷花,向路人展示着其清白、高洁的品质;园林小品寓意着某种精神文明,激励着人们不断进步。园林绿化不仅能给校园带来绿色和美丽,更承载校园文化,以独特的魅力展示着师生们历史传承的精神风貌。 作者:冉启华 付国瑜 单位:重庆理工大学后勤处 校园文化论文:高校实践教学校园文化论文 一、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学生作为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的主体,他们的参与程度直接决定实践教学效果的高低。尽管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不高仍然是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面临的困境之一。剖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学生“专业本位”的认识错位。与思想政治课的学习相比,学生更希望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专业课程。思想政治课的实践教学需要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准备,这让他们在心理上对该类活动产生叛逆或逃离心理,从而导致对教师布置的实践活动任务在思想上不够重视,在行动上消极应付。第二,当前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普遍缺乏新意和创意,对学生缺乏吸引力,难以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表现为实践教学内容陈旧,缺乏时代感和现实感;实践教学形式以演讲、朗诵、辩论、讨论、观看视频为主,学生普遍感到厌倦,参与兴趣不高。 2.活动的教育性不强。 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作为对理论教学的拓展和延伸,担负着实践育人的重要任务。然而,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的教育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一是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缺乏规范性和系统性,普遍存在主题不突出、随意性大、过于注重形式、片面追求娱乐化、覆盖面不广等问题。二是学生对显性的思想教育方式较为敏感和抵触。该类实践教学均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政治性,内容也多以宣扬正面典型人物或事件为主。在学生看来,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的教育目的过于明显,教学内容又多是高大全的形象,与他们的现实体验相距甚远,导致他们难以在心理上产生情感认同。 二、校园文化对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的辅助作用 1.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 校园文化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全体学生都有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从中受益的权利和义务。校园文化既对全校学生的行为起到约束规范作用,又能够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增进团体的团结意识,凝聚大部分学生的思想共识,进而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和校园归属感。此外,校园文化还能有效地激励学生以主人翁的积极态度参与各项活动,在亲身感受学校人文精神和文化内涵的过程中自觉地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依托校园文化开展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既能使每位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来,也让他们都有机会成为活动的主角和受益者。 2.整合实践教学资源。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贯穿于学校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校园文化为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如目前国内高校普遍开设的校园论坛,内容多涉及历史人物、时政要闻、道德观察等,这是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高校中的社团是大学生进行思想交流、兴趣培养、能力锻炼的重要平台,学生对于社团往往有着较高的心理认同,这些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也是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经常采用的活动形式。在社团活动中注重思想教育的引导和启发,对于提高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效果是十分有益的。在校园文化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和考察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有利于充分整合和利用好校内的实践教学资源,为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提供丰富的载体和形式。 3.多渠道开展隐性教育。 首先,校园文化通过形成独特的文化氛围,像一双无形的手改变生活在其中的学生,影响他们的人格塑造和精神世界。校园文化是一个集体的共同意识,为学生在人格特征、行为方式和道德品质的评价方面提供标准和尺度,并使他们自觉用这个尺度去规范自己在校园中的言行举止,从而使学生在从众心理和舆论压力下产生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其次,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形象、直观、展现力强等特点,充分地将德、智、体、美等思想教育内容融入到各种具体的文化情境中,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真善美,提升包括思想道德素养在内的综合素质。另外,校园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它吸收、融合了社会主导文化,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创设情境并开展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有利于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保持思想的先进性和创造性。 4.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能力。 以学生为主体的校园文化活动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从而实现学校的育人目标。一方面,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各项体验活动,在切身体验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感受理论的力量,又体会实践的重要性,逐步做到知行合一。另一方面,学生通过观看彰显个性和青春风采的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学生萌发见贤思齐、追赶先进的上进心。总之,将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与校园文化相结合,能够把大学生的日常表现、生活作风、人际交往等纳入到实践教学的内容之中,拓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范围和形式。 三、融合校园文化,创新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的实现路径———以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为例 1.基本原则。 ①明确主题,凝练特色。高校要将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首先必须根据思想政治课的理论教学内容,寻找和挖掘与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的最佳结合点。具体来讲就是要确定活动主题,围绕主题进行实践教学活动设计,确保活动的开展既不偏离思想政治课的教学要求,同时又能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活动目的,使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变得可亲可近,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热情。此外,高校还要适时对包括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在内的校园文化活动特色进行凝练和总结,将受欢迎、成效好的活动的举办常态化、定期化,通过不断的积淀形成独具一格的实践教学活动。②创设情境,知识内化。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都是在自身需要的驱动下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实践教学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园文化活动这个第二课堂,依据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行为特点,通过模拟演练、情景再现、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方式,创设逼真的生活场景,再现真实的社会情境,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体验、感知和觉悟,获得真实的实践体验,真正将思想政治课的理论知识内化为自己的思想,外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③创新形式,强化效果。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为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高校要善于创新,将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介运用于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践活动,积极构建大学生网上德育系统,努力使互联网成为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成果的阵地和窗口。 2.主要做法———以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为例。 ①围绕主题开展特色鲜明的系列活动。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积极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立以“厚德励志”、“人生导航”、“文化修身”、“阳光心灵”等为主题的育人工程。该校结合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和校园文化实际,确立并开展了“做诚信、爱国、有为的新时代青年”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如围绕“如何做一个诚信的大学生”,该校在思想政治课课堂中组织开展“做一个诚信的大学生”主题演讲比赛;每年在大一新生开学典礼上举行诚信宣誓活动,引导大学生说诚实话,做诚信事;开展校园诚信周活动,开展无人售报、食堂自觉刷卡诚信窗口、无人监考诚信考场等活动,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体验诚信的重要性;每年定期举行“内诚于心,外信于人”的全校性主题辩论赛,采取班级初赛、班级复赛、校级决赛的方式,让每个参与的学生在思想的碰撞和争辩中感悟诚信的力量。其次,为了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大学生做一个忠诚坚定的爱国者,该校每年在五四青年节前后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如开展“五四”新生才艺汇演,充分展示青年学子的青春活力和崭新风貌;举行五四青年节优秀团组织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参观共青团史迹展,重温历史,继承传统;开展“团旗飘飘,青春飞扬”最佳团日多媒体展示大赛活动,促进青年团员的健康成长。另外,为了引导学生在服务他人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该校每年定期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主要有:组织学生到小学开展“大手牵小手”义教活动;开展校园学雷锋活动月活动,组织进行校园清洁、爱书服务、电器维修、爱心义卖、无偿献血等活动;在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中开展“我身边的雷锋”道德PPT制作展示比赛等。通过以上活动,大学生对新时期的雷锋精神有了更深刻的领悟和理解,更加自觉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②以团学活动为依托开展实践教育活动。丰富多彩的团学活动是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载体。其一,近年来该校开展的志愿者活动为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为其走出校门及了解社会提供了实践机会。该校围绕“志愿于心,服务以诚”的志愿精神,在校园中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有超过80%的学生自愿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该校将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定期组织学生到福利院、学校、志愿者驿站、贫困山区、陵园、科技中心等单位开展献爱心、义教、科普宣传、交通指引等志愿活动。志愿服务精神已逐渐成为该校校园文化精神的主旋律,以春风化雨般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心灵。其二,该校还通过各类校园论坛,让学生自觉接受思想教育,争取早日成才。如结合时事热点,定期举办青年论坛,让学生围绕“创建文明校园”、“建设幸福校园”、“弘扬传统文化”等主题开展讨论,取得共识;另设有科贸大讲堂,邀请青年成功企业家与学子对话,畅谈人生理想,分享成功经验,让学生在榜样的力量中思考人生,规划未来;道德讲坛则邀请全国道德模范赵广军等人作专题报告,深化学生对道德的理解和认识,自觉做一个讲道德的人。③利用网络新媒介扩大活动影响。校园网络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流的校园文化相比,校园网络文化是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非主流文化,或者说是一种借助于数字科技流行于大学生群体中的亚文化。校园网络文化作为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重要的一种文化环境,在大学生思想塑造、个性发展及素质培养上起着关键的作用。在融合校园文化,创新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改革过程中,该校注重整合这两种文化,使校园网络文化更好地为高校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具体来讲,该校一方面利用网络组织开展“建设文明幸福校园”主题网上征文和专题论坛活动,另一方面组织学生参与网络爱心传递、网络投票、网络悼念、网络打假、网络环保宣传等网络活动。该类活动给青年学生提供自我表达的机会和广阔空间,引发了他们对生活、社会、国家、民族等各种情感的理性思考。另外,该校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介平台不断扩大高校思想政治课各类教育实践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度。主要的做法有:一是进行信息和宣传活动。在实践活动开始前,教师通过微博、微信提前活动信息,利用网络进行活动宣传,让更多的学生关注并参与活动。二是进行活动网络直播。由于每次活动现场参与的学生人数有限,在活动正式开始后,教师会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介平台对活动进行图文同步直播,让更多的学生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学生的关注和转发,就有更多的大学生关注该活动。教师还会围绕该活动设计并相关话题,让场内场外的学生在网络上对活动进行讨论和交流,引导学生畅谈参与活动的体会或感受。三是强化教育效果。每次活动结束后,教师就会以图片、视频等形式将活动的精彩瞬间到网络上,让参与或关注的学生来围观发言,教师通过引导和总结,对活动的主题进行深化和提炼,强化学生的认知,利用网络进一步强化和扩大实践教育活动的影响。 3.保障机制。 ①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高校校园文化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所包括的舆论气氛、人际关系、校园环境、校园精神等与课堂教学文化一起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对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来讲,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高校要紧密结合自身办学宗旨和定位,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打造一批具有本校特色的精品校园文化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亲切近人的语言、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着学生,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良好的校园文化成为一种潜在的教育力量。二是要积极弘扬学校精神,倡导好学、笃行的校风,营造良好学风校风,广泛开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的第二课堂活动,提升大学生的精神境界。②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主导地位。融合校园活动开展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需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教师、政治辅导员等群体的主导作用。他们的主导作用体现在:第一,确保活动的思想性,坚持在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中弘扬主旋律,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第二,提高活动的艺术性,始终用高雅的文化艺术活动陶冶大学生的情操,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养。③建立合力育人协同机制。将校园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活动相融合,还必须建立协同育人机制。学工部、校团委、思想政治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统筹好各类实践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同时,以上部门还应该建立沟通协调的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校园文化与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融合过程中出现的脱节或重复问题,有效发挥校园文化在创新高校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将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不仅使思想政治课的实践教学内容更贴近学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实际,还可充分利用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强化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的效果,是创新思想政治课实践教学的又一新途径。 作者:廖泽香 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校园文化论文:实践育人导向下高职校园文化论文 一、高职的使命决定其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性 1.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以实践为优秀内容 在国家高等职业教育政策的引导下,各高职院校抢抓发展机遇,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培养质量,走出了一条区别于普通本科院校的发展新路。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引入行业企业技术标准,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促进企业新技术、新工艺与课堂教学内容的有机结合;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创业教育,突出对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学生体验“学中做,做中学”的过程中,从模拟仿真训练到全真顶岗实习,真正做到手脑并用,理实一体,理论知识学习和生产实践操作相互联系,密不可分。 2.实践育人符合高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 高职学生大多来源于高考成绩低分段的高中毕业生或中职学校的毕业生,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相比,具有其明显的特征。这些特点从表象上看表现为文化课基础比较薄弱、学习兴趣不浓、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刻苦精神不强、自我学习的能力较弱等。进一步研究和和分析后则不难发现,这些表象背后其实是高职学生不同于普通高校学生心理和思维方面的特征。在心理方面,这些学生在高中甚至初中、小学阶段文化理论课成绩一直相对落后,由此造成的是他们对纯文化理论课的畏惧心理,自信心不足。在思维方面,这些学生往往不善于抽象思维,对灌输式的教学接受效果不佳,提不起精神。他们更需要感观刺激、行为引导,需要用生动的案例、具体的实践和职场的氛围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提高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帮助和加深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对高职院校的学生而言,实践中的“身教”比课堂中的“言传”效果更佳。实践教育更符合高职学生的成长规律,也是高职学生成才的基本路径。 二、高职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导向的内涵 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遵循实践育人导向,就是要将实践育人融入校园的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之中。 1.校园精神文化蕴涵实践理念 校园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灵魂。精神文化是学校的风骨和命脉,其形式主要表现在高度凝练、风格简约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等。高职院校具有代表性的校训、校风等大多铭刻着实践的理念。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校训“敬业、创新、务实、奉献、协作”,其含义为:勤勤恳恳的敬业精神;敢想敢干的创新精神;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夙夜为公的奉献精神;同舟共济的协作精神。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校训为“勤、信、实”,简短的三个字集中体现了师生员工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和审美情趣。勤:天道酬勤,勤奋求知,勤俭建校,勤勉育人;信:树立信心、坚定信念,诚信立业,维护信誉;实:实事求是,实用为本,善于实干,注重实效。蕴涵实践理念的高职院校园精神文化,在潜移默化、春风化雨中鼓励师生摒弃传统观念下“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唯读书论,激励教师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以自身过硬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艺为学生解惑传道授技;激发学生亲身实践体验,增强动手能力,把技术技能的学习、敬业精神的培养和良好品行的塑造作为自我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 2.校园物质文化融汇实践元素 校园物质文化是校园文化的外在形象,具有直观性。其主要表现形式为校园的色调、建筑物、道路、河流、文化广场、园林、景观、道旗、标语、画廊、板报、橱窗、实验实训场所等硬件设施及环境。近十年来,高职院大多经历了迁址建设新校区的过程。新校区的楼宇、亭台、水榭为成千上万的师生提供了优美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同时也彰显出高职院校的职业文化特质。从校园总体布局、建筑群落外部造型、内部功能、结构材质色调,到文化广场、主题展馆、雕塑壁画等处处展示职业文化中的行业印记,体现与学校举办专业密切联系的岗位实践性特征。高职院校的校园雕塑更倾向于具象风格,人物雕塑除了一些著名思想家、革命家、科学家,往往选择行业的奠基人、开拓者和杰出贡献者。悬挂的格言警句也是宣传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的居多。此外校内实训基地规划建设更是融汇了大量实践元素。在学校徽标设计中,高职院校偏向于选择与学院办学紧密关联的行业某一代表性的工具加以抽象变形,以此融汇行业实践元素。如航海类高职院选择的多是锚、舵、罗盘等图案,工程机械类高职院选择的多是齿轮、铁锤等图案。物质文化中融汇的实践元素,对师生会产生感观的深刻印象和心灵的强烈共鸣,从而增强师生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进而提升师生对专业教与学的浓厚兴趣。 3.校园制度文化强化实践规范 学校制度是对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和日常运行规则的规定。学校各项制度设计科学合理,运行有序顺畅,可以为学校高效管理,实现办学目标提供有力保障。校园制度文化是办学者办学理念、管理理念和价值追求的集中体现。比如高职院校的章程一般在总则中都会首先明确“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宗旨;为生产、管理、经营和服务一线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注重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的课程教学要求等。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及具体制度也都具有鲜明的高职教育注重实践、坚持实践导向、强化实践评价的特点。一系列的制度使得实践教育教学活动在高职院校更加受到重视、更加规范和更加有效。高职学生通过逐层逐级的校内思想道德教育实践、身心素质拓展实践、社会服务体验实践、专业课程实操实践、综合技能模拟实践、企业全真顶岗实践等体系化训练,不仅能够掌握职业岗位技能,获得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而且能够养成正确的职业态度,树立坚定的职业理想,形成优良的职业素养。 4.校园行为文化体现实践特色 师生员工行为是大学精神和校园文化的名片,是校园精神和文化的无声诠释。高职院校师生员工体现实践特色的行为文化,往往成为高职院校校园内一道道独特的风景线。比如航海类高职院校实施的半军事化管理,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从入学起就全过程实践和体验未来船员的职业要求和职业素养。比如实训课程,无论学生还是老师都要求统一着工装上课。如果进校企合作的实训室参加实训课程,其工装与企业员工的工装完全一样。老师和学生体验的完全是一种真实的职场氛围,实践的完全是企业的真实生产过程。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或者来自企业生产一线的外聘教师,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引领学生进入再现的生产过程或工作过程中,在特定的情景中对学生进行技能训练。学生则在手脑并用、学思并进、知行并举中,在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中,学会进行“基于工作的学习”和“基于学习的工作”。师生的行为不以坐而论道见长,而以实践操作过程中的体验和创新为重。 三、增强实践育人导向下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效性 校园不同于面向大众的公园,高职校园也不同于企业集聚的产业园。肩负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使命的高职院校,其校园既要美丽和谐,更要有精神和文化的积淀;既要引进和培育一定的职场环境,还要营造读书、求知和创新的良好氛围。在实践育人导向下,高职校园文化建设要从整体设计、形成特色、师生参与和接轨社会等几个方面增强其实效性。 1.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整体设计 从内涵而言,高职校园文化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等几个方面;从文化建设的目标而言,包括师生精神的修炼、素质的养成、情操的培育等;而从文化的表现形式而言,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平面的和立体的、静态的和动态的、形象的和具象的等多个方面。另一方面,高职校园文化实践性的特点还决定了其建设的特色性和特殊性。如此复杂、多维的系统工程,整体设计必然是其实效性的基础。而实践育人导向也必然是高职校园文化建设整体设计必须遵循的。 2.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特色凝炼 高职院校专业对接产业的办学要求和办学规律,决定了高职院校的专业特色和行业特点。富有特色的办学专业既是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职院校的需求,也是高职院校存在的价值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既然校园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是育人,那么专业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必然要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灵”,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建设不在“高大全”,而在于不断凝练和积淀的特色和灵魂。这样的校园文化更接地气,更具有实效性。3.师生参与建设高职校园文化根据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是实践的主体,而且在实践活动中主体与一定的客体发生着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他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对于高职院校,师生既是文化育人的客体,更是文化建设与育人的主体。无论是校园文化精神的讨论和提炼、校园环境等物质文化的营造、校园制度文化的建立,还是日常工作生活、各种活动等行为文化的表现,没有师生的参与都是空泛的、缺乏灵动的、无实际意义的,更谈不上文化建设的实效性。 4.高职校园文化建设与社会的互通 大学不是象牙塔。即使独具特色、独树一帜的高职校园文化也是社会文化的有机组织部分,也必然受到社会文化的深刻影响,必须遵循一定历史时期文化传播与发展的规律,必定要从当下主流与非主流的文化中汲取营养。高职院校要培养适应社会、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理所当然要与社会互通。除了知识、技术、技能的接轨外,文化的互通尤为重要。就如同文化软实力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重要意义一样,与社会相适应的、互通的文化软实力是人才竞争发展的最重要的法宝。只有与社会互通,高职校园文化建设才会具有长久的实效性。 作者:刘红明 单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院办 校园文化论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校园文化论文 一、营造改革创新的校园精神文化 1.崇尚敢为人先。 江苏教育历来注重改革创新。综观近年江苏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过程。在世纪交替之际,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始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举办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探索推进股份制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做法,都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江苏高校在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个敢为人先的共识,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成效。国家和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江苏70多所高校参加了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并取得了重要进展,其改革方案与做法被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有关委员与专家称为“高等教育改革江苏模式”。其中,与国家有关部委(企业)共建高校、独立学院转制并迁址办学、高职高专院校试点“注册入学”、仙林大学城本科高校组建教学联盟等改革试点,无不渗透和体现着江苏高校敢为人先的校园精神文化。 2.鼓励差异发展。 近年来,江苏积极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研究制定高校分类发展规划,鼓励高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特色办学、同类竞争、争创一流。正是这种鼓励差异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文化引领,不同地域、层次和类型的高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因地因校因时制宜,凝炼办学特色,呈现出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新气象、新态势。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南京工业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誉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孕育林业顶尖人才摇篮”之誉的南京林业大学、享有“华夏IT英才摇篮”之誉的南京邮电大学、享有“中国高等中医教育摇篮”之誉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等一大批非“211工程”建设的省属高校,始终坚持鲜明的行业办学特色,坚持差异化发展理念,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不断彰显,办学影响不断扩大。2006年5月建校的中外合作本科高校西交利物浦大学,坚持以多元、规范、创新、自由、信任为校园精神文化的优秀,其独特的大学理念、高水准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浓厚的国际化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被誉为“中外合作大学的标杆”和“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探路者”。 3.彰显特色和个性。 近年来,江苏高校普遍重视和鼓励大学生个性化发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2006年南京大学开始构建并实施“三三制”人才培养体系。该体系以个性化、全方位、全覆盖、内生性为特点,将本科培养过程划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多元培养”三个阶段和“专业学术”、“交叉复合”、“就业创业”三条发展路径,使全校学生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和发展路径,拥有课程、专业、发展路径自主选择权的学生成为改革的主体和发动机,自下而上推动教师、院系和管理部门积极改革,探索一条个性化、多样化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民主公平的校园制度文化 高校校园制度文化体现了办学理念、管理风格和价值导向,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的保障系统。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引领高校校园制度文化建设,就是要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作为高校制度建设的基本规范,体现制度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发挥高校管理育人的功能,使学校的规章制度内化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和价值追求,形成一种民主公平、正义和谐的校园氛围。 1.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袁贵仁部长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优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近年来,江苏加快实现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的运行机制,注重宏观指导和间接管理,综合运用地方法规、规划、指标、标准、资源配置、督导、评估等手段,取消和调整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凡应由高校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学校,不仅有力地引导和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也为高校建立民主公平的校园制度文化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管理环境。 2.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推进高校校园制度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优秀是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加强高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的制度规范和情感纽带作用,对统一师生思想和意志,增强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调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11月以来,教育部核准了包括江苏2所高校在内的15所高校的大学章程,其中东南大学是全国首批试点高校之一。江苏在近年开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健全大学章程”改革试点过程中,确立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三江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5校为项目试点高校,重点推进大学章程制定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三江学院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理事会、校行政、校党委三套领导班子的科学更替机制,受到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到2014年底,江苏已审议、核准了15所省属高校章程。 3.强化师生参与机制。 教师和学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离不开师生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在校园制度文化建设方面,只有充分尊重师生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师生,注重挖掘广大师生的创造智慧,使校园制度充分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才能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师生参与学校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昂扬向上的校园精神。南京师范大学近两年加快“教授治学”的探索步伐,全校25个学院全部组建了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由10至15名教授代表组成,行使学科建设、学术管理等治学事项方面的决策权。中国矿业大学从2013年开始选举在校生担任校务参事,校务参事可约见校领导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事务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建言献策,开创了大学生对学校工作“参政议政”的新模式,有效调动了学生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共同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培育敬业诚信的校园行为文化 行为文化是高校校园文化的具体体现,校园文化建设成效最终要体现在高校师生员工的教育实践、学习生活和文化活动中。高校只有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和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并做到知行合一,使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成为大学师生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成为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和行动指南,才能产生凝聚力,调动积极性,焕发战斗力。 1.形成见贤思齐的文化氛围。 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是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形成见贤思齐校园行为文化的重要内容。通过发掘、总结、提炼、宣传代表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让这些典型的感人事迹广为传播,用榜样的力量带动人、感召人、鼓舞人、激励人,对在高校校园形成学习先进、以德立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氛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江苏教育系统涌现了一批得人心、暖人心、动人心、立得住、叫得响、有影响的先进典型。有坚持做“孩子心灵守护者”的南京晓庄学院陶勑恒教授,有敬业奉献的江苏大学景荣春教授,有用生命守望马克思主义阵地的盐城师范学院王强教授,有“最美基层教育干部”江苏大学邵仲义老师,有宁肯透支生命也不辜负使命的河海大学彭世彰教授,有舍己救人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耿高鹏同学,有“雷锋式好学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阮泽来同学,有中国第一位“坐在轮椅上的女博士”南京师范大学侯晶晶,还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吴邵萍老师、南通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李吉林老师、南京市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葛华钦等。这些师生的感人事迹,使身边的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学、可效,使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变得生动具体,有效地拉近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广大师生内心情感的距离,有力地增强了师生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认知认同。 2.恪守诚实守信的学术道德。 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紧扣一个“德”字,注重道德实践、道德养成,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对于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来说,就是要弘扬崇尚科学、探索真理、注重创新、奉献社会的科学精神,号召广大师生恪守“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的学术道德,自觉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2012年江苏成立高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和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风建设的意见》、《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全省各高校也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高校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学术风气建设得到了切实加强。如南通大学出台了《学术道德建设暂行办法》、《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中国矿业大学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学习纳入研究生学分管理,并作为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省教育厅、省科协每年对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集中的学风教育。目前,江苏高校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已初步形成,恪守诚实守信的学术道德正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亮丽风景。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在当前人们价值选择更加自由、多样化的大背景下,高校只有主动占领校园活动这一育人的主阵地,精心设计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健康向上、吸引力强的校园文化活动,把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渗透到活动中去,才能有效凝聚师生、净化校园环境、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校园文化活动的平台建设,注重挖掘校园文化的内涵,通过显性与隐性的艺术载体,丰富校园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江苏连续多年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体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优秀文化品牌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其中,持续十多年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已成为江苏高校的“常青树”,累计演出千余场,观众近百万,覆盖95%以上的高校。 4.加强高校校园文化阵地建设。 当今,以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日益快速便捷。“在这个世界里,利用权力垄断信息的可能性减少,居高临下式的说教不会被人接受,通过强制手段控制信息源的做法失效,信息传播的主体变成了公众。”我们必须主动应对,顺势而为,使高校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在创新中加强。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教育局、66个县(市、区)教育局及120所高校均开通了官方微博,大部分地区开通了官方微信。各地各校正按照中央关于新媒体建设“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基本方针,加快推进微博、微信、微视、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提升校园文化建设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 四、结语 就高校而言,只有坚持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指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努力建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的校园文化,才能积极引导师生自觉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理想,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真正把学生培养成为有高尚道德情操、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有奉献精神的人。 作者:沈健 单位: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校园文化论文:实践教学下校园文化论文 一.从活动中来:根据校园文化活动设计实践教学项目 以项目为载体,将校园文化活动的主题与表现形式同应用写作课程学习与交流进行动态与弹性整合,就能生成新的课程资源,即具有真实的工作任务和职业群体生活经验的应用写作实践教学项目。如“建校六十周年校庆大会”、“第四届学校田径运动会”、“2013年迎新晚会”、“第八届三峡艺术节”、“校园安全文明演讲比赛”、“金话筒主持人大赛”、“职业形象秀比赛”等等。这些项目来源于生活,体现了校园文化活动的多样性和职业性。并且因为贴近实际、对接职业而使教学内容具有情境化的特点。同时在实施时要求写说结合、德技并重,这样就使教学目标具有了多维化的特点。通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以突破单一学科和单纯课堂封闭与静态的教学模式,赋予学习以实践意义和生活价值。让学生在主体意识和角色意识的支配下于反映生活、服务活动、解决问题的真实体验中培养应用写作技能,生发应用写作智慧,增强工作责任感。从而完成由校园人向职业人的转变。 二.到活动中去:结合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依据校园文化活动设计实践教学项目是应用写作课堂训练的重要资源。但是,应用写作训练不能局限于课堂,必须走出去。到活动中去,就是在课堂训练的基础上,运用所学为校园文化活动服务。使应用写作教学拓展延伸到具有工作意义上的实践层面,在具体的活动项目和生活情景之中,把教学写紧密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让学生掌握应用文种的写法和具体用途,并熟悉活动流程,学习组织和开展活动的方法。 1.凸现学习者的主体地位 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无论是自主设计活动方案,还是自主组织活动,协调工作;无论是台上展示才艺,还是台下观摩交流,都是对学习者主体地位的现实确认与践行,体现了做中学的真谛。在主体意识的激励下,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充分调动起来,进入自主、自为、自励的状态去获得真才实学,提高职业素质。 2.培养团结协作的精神 到活动中去,学生除了提高写作能力之外,还有组织能力、协作精神等“意外”的收获。其中,团结协作精神是现代企业选人用人的重要尺度。在课堂上,由于缺乏实质性的工作内容,学生之间的配合、协调往往流于形式。究竟怎样配合,只有在校园文化活动这种“做”的平台上,学生才会有真实的体验和深刻的感悟。 3.培养创新能力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是高职院校内涵发展时期教育教学改革的优秀。当前,为了对接千亿产业,提升综合办学实力,我院正沿着建设应用技术大学的方向迈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就显得格外重要。创新需要知识和思维,更需要情境化的实践。到活动中去,就是要促使学生投身到校园文化活动的实践当中,运用应用写作知识和技能,结合专业实际,使学科知识交叉融合,使个人所学融会贯通,从而激发创新思维。这样,在完成工作任务或解决问题时就能懂得灵活运用多种方法,避免“一条道走到黑”的思维定势的束缚。 三.结束语 实践教学是应用写作课程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能力是高职学生就业创业和职业发展的必备条件。根据校园文化活动设计应用写作项目,并结合活动进行应用写作实践,这是校园文化活动与应用写作融合的具体体现,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学生在运用应用写作知识和技能为校园文化活动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培养主体意识、角色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体验生活、熟悉活动程序,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作者:罗国仕 单位: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校园文化论文:校园文化与传统文化论文 1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定义 文化是人类活动的可以传下去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成果。传统文化是指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精神意识的总体表现。如我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我国各族人民世代传承,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具有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地域性的特点;校园文化是以学生为主体,以课外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优秀校园文化建设,以校园为主要空间,以校园精神为主要特征的一种群体文化。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的优秀都是精神文化。 2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相结合的作用 一是弘扬了以爱国主义为优秀的民族精神。用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校园文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师生更加深切地认识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进一步增强了对民族文化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爱国主义为优秀的民族精神得到了发展和弘扬。广大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祖国、了解了家乡,激发了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热情。国学教育能使广大学生真正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增强学生学习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二是提升了学生的文明素养和文化底蕴。通过用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校园文化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强学生思想教育的同时,也提升了学生的文明素养和文化底蕴,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一些学校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艺术教育,都使学生能够有机会反复品味优秀传统艺术的内涵,学生的艺术修养得到进一步提升。还有的一些学校举办古诗文经典诵读活动,营造儒雅、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学生在提高文学艺术鉴赏水平的同时积淀、充实文化底蕴,对于提升校园文化文明水平、塑造学生形象乃至提升学校形象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保护、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用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校园文化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也使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国学教育、道德行为养成教育使民间艺术、民族文化、传统体育、传统文化理念等在校园生根发芽,使大量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可以代代相传、荫泽后人,同时也激发了学生学习、保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使许多优秀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发扬和光大。 3让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相互沟通,形成共识 让优秀传统文化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头脑,就是要用中华民族积淀几千年的优秀文化熏陶、感染、影响学生,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教育效果,切实提升校园文化体系的整体建设,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3.1开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 课堂教学是学校育人的主渠道,也是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重要途径。开设传统文化教育课,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渗透到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之中,真正做到走进教材、走进课堂、走进学生头脑。 3.2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拓展思想政治教育途径。 一是积极倡导国学教育,培养提高学生的民族文化底蕴。国学是指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华传统文化与学术。加强国学教育对于传承中华文明,提升公民道德水准,增强我国文化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学校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学教育活动,使学生切身感受到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提升文化品位和底蕴。二是组织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学生的道德行为水平。三是扎根文化沃土开展社会实践,培养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创新实践能力。社会实践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挖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的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3创建学生传统文化社团,丰富学生自我教育载体。 学生社团组织是改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学校应组织指导学生依托传统文化活动项目创建学生社团,不断丰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载体。 3.4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搭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平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传承民族文化血脉,构建尊重包容、和谐发展的人类文化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应该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传承、保护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对学生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的优秀就是精神文化,守护好我们的传统文化和校园文化,就是守护好我们的精神文化家园。 作者:毛砚 单位: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商品经济论文: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论文 一、拜金求利观念的突兀奔腾 当商品经济把社会上的一切都卷入交换漩涡中时,金钱对社会的支配,从而拜金主义的观念也就达到顶点。因此,商品货币经济必然带来拜金求利观念的泛起。这是一个历史必然趋势。明中后期,商品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势头。地域性的商帮如徽商、晋商、江右商、闽商、粤商、吴越商、关陇商足迹遍及大江南北,他们拥有巨资,“藏镪有至百万者”[2],“非数十万不能称富”。而“商人对于这样的社会是革命的因素,……现在商人在这个社会上出现了,这个世界的改变,就是从他那里出发”[1](177)。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拜金求利观念突兀奔腾。明代中后期,礼拜金钱之风颇为强盛。利益所在,上至皇帝下至臣民都趋之若鹜。他们“怀利以相接,遂成风流,不可复制”[3],从正德年间始,官员们竞相“营产谋利”已不足为怪,就连神宗皇帝也“以金钱珠玉为命脉”,把内府之藏,“拥为己有”[4]。皇帝尚且如此唯利是取,唯财是图,不能律己,何以严人!因此,当时“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并且“相以为常事”[5]。难怪顾炎武曾大发感慨道:“自神宗以来,黩货之风日甚一日,国维不张,而人心大坏数十年于此矣”[5]。上层社会为此,下层可想而知。“凡是商人归家,外而宗族朋友,内而妻妾家属,只为你所归来的利息多少为重轻。得利多的,尽皆爱敬趋奉,得利少的,尽皆轻薄鄙笑,犹如读书求名的中与不中归来的光景一般”[6]。《二刻拍案惊奇》所描写如上情形在《辽阳海神传》中得到印证:“商在外率数岁一归,其妻拏宗党全视所获多少为贤不肖,而爱憎焉”。温情脉脉的家庭情爱,为利欲冰水所严重侵蚀。正是在这股强烈的礼拜金钱之风下,各阶层对商人观念发生变异。人们羡慕在现实物质生活中“甘其食,美其服”的商人生活,感叹他们“嗟峨大船夹双撸,大妇能歌小妇能舞,旗亭美酒日日沾,不识离别苦。长江两岸娼楼多,千门万户恣经过,人生何如贾客乐,除却风波奈若何”[7],传统思维趋向的变迁,使明中后期的社会涌现出崇商弃农、崇商弃儒、崇商弃官的趋势。在商品利润的刺激下,许多农夫、农妇开始从古老的荒原上走出来,走进了商品经济的洪流中,遂形成了“弃本争毫末利”的社会风气。在浙江西安(即今浙江省衢州市)“舍贱民贫,恒产所入,不足以供赋税,而贾人皆重利致富,于是人多驶鸳奔走,竟习为商,商日益众”[8]。徽州休宁县“百姓强半经商”[9]。可见人们的谋生手段已经大大改变。不仅农夫弃农从商,而且连“耻于言利”的士人,亦经不佳金钱财利的诱惑,也放弃了皓首穷经的正统途径,转而从商,据范濂记载苏松一带从事“田产交易”的,“初犹无赖小人为之,今年则士类效尤,然不顾名义矣”[9]。这种情况很快形成风气,甚至山西的俊秀之士也“弃仕从商”[9],怪不得黄宗羲喟叹道,晚明士大夫“大概多市井之气”[10]。士人从商,提高了商人的素质,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时期文人的文章字画也沾染了商品经济的味道。据说,“以财岂文,俗谓润笔之资”。这虽非起源于明代,但到了明代中后期,文士们开始抛弃以往那种忸怩作态,他们开始理直气壮地向岂文者大量索要资财。有人求文于桑思玄,“托以亲昵无润笔”,桑竟然说:“吾平生未尝白作文字,可暂将白银、锭置吾案间,鼓吾兴致,待文作完,并银送可也”。号称江南第一才子的唐寅还“有一巨本,录记所作文字,簿面题利市二字”。与唐寅齐名的祝允明也如此。“写怀祖尝为人求文字于祝枝山,枝山曰:‘是现精神否?’俗以银钱为精神也。马曰:‘然’。祝则欣然捉笔。”[11]由此可见,传统的伦理道德已经被金钱和实际利益所代替,金钱已经在当时社会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它支配着人们的生活,也支配着人们的命运。因此此时的拜金之风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盛行。有人曾对此加以讽刺说:“古时孔方比阿兄,今日阿兄胜阿父”[11]。万历时黄省曾也慨叹道:“金钱之神,莫甚于今之时矣”[12]。毋庸置疑,也正是这股拜金之风的盛行,才有力推动哲学上求利意识到涌现。李贽是晚明士大夫中“异端之尤”。他首先反对董仲舒“正其谊而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说法,认为儒者也是“谋利”的,也是讲究“利”的,只不过他们的利表现为道德上的追求。李贽继而认为,“圣人不能无势力之心”,追求财与势是“秉赋之自然”,也是圣人所不免的。与李贽差不多时代的三一教主林兆恩,也认为“天机”就在“嗜欲”中,对“嗜欲”这种人的本能也作了肯定。稍后的顾天竣不讳言“功名富贵”,承认自己是一个热衷功名富贵的人,并进而断言,从来圣贤豪杰都是“功名富贵”人[13]。所以我们可以说,晚明反传统的义利观产生,与这一时期社会上求金拜利思潮弥漫,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也从另一侧面上反映了这一现象广泛存在和巨大的影响。所以说,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力推动了拜金求利思潮的崛起。金钱的魅力,无处不在,无人不媚,趋利拜金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社会心理和世风。 二、家庭伦理道德的动摇和传统家庭组织的裂变 中国传统的家庭内部比较普遍家庭形式是社会学家称之为“扩大家庭”的形态,其特征是:一对老年夫妇与他们已婚孙子们及媳、孙辈同居公财,构成家族内部的财产、劳动和生活单元或细胞,与此相应,就有强调父家长权威,和子女对父母孝敬及家庭成员之间悌睦相处的伦理规定,而其中心则是所谓“孝道”这一旨在维护父系大家族和家族组织的意识形态成为保其稳定不变的重要社会约束。这种状态在商品货币经济不太发达、贫富差距不太悬殊的情况下,尚能相对稳固存在。但当商品货币经济获得较高发展时,商品与货币就成了瓦解传统共同体观念及其组织的强有力的腐蚀剂。这一现象在明中后期表现得非常突出。我国传统封建伦常秩序最重视孝行。“人之行莫大于孝”,而晚明时竟有儿孙焚祖坟,焚祖尸,“鬻其他,利其藏中之物”。而人们对此竟“视为故然”,“未有以为不义而众诛之者”[14],为了一个“利”字,对“长辈”尚且如此残害,兄弟之间相残更不言而喻。鄢陵人戴廷栻在其《先稿存遗》卷3里说:该县“盖至天启以后,而邑之风气大变矣,即明允(苏明元)之论一覆,按之骨肉之恩薄;其由所谓为逐兄之遗孤而不恤,与孝弟之行缺;其由所谓多取先人赀用欺其诸孤子,与礼让之节废;其由所谓为其诸孤所讼,与嫡庶之别混;其由所谓以妾加其妻,与闺门之训哀;其由所谓笃于声色欢哗而小严,与廉耻之路塞;其由所谓黩财无厌,惟富为贤”。这里,不仅论述天启以后该县兄弟家室中的变化,还分析产生骨肉之恩薄的原因。这种互相凌夺、骨肉相残的现象,我们还可在族谱对族人的劝导获悉。安徽祁门《方氏族谱•凡例》中列有“有兄弟”和“一代父职”,二则:“兄弟犹手足也,母得份情失谊以贻父母之忧。然阋墙之变有二:非听信手枕也,即溺情于财产。夫争财之心生,只致败亡之祸;枕边之言入,顿起离间之端,家门之大不幸也。嗣后余族兄弟当念同气连枝之重恩。古人推梨让枣之义,勿启争端为外人笑”;“凡代父职掌务者,无论冢子、庶子,择其贤能者,使之每日钱谷出入都要至公至慎。登载账簿切不可存私利己,伪陈增除以欺父兄,更不宜大秤小头并用,以伤阴骘。若有犯者,一经败露,举家责罚。纵不败露,天地鬼神讵能瞒昧乎”。这二则《凡例》说明: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兄弟阋于墙是普遍现象,古人的推梨让枣之义已难得见到。兄弟之间“争财之心生”,各自“存私利己”,已使二代以上共居共财的扩大家庭已难于维持,家庭结构处于不断裂变之中。诚然,晚明不乏资本雄厚的富商巨贾,所谓下贾二三十万,中贾四五十万,上贾有“藏强百万者”,他们并非没有能力维持一个扩大家庭,但是,在“贪婪罔极,骨肉相残”的世风下,难免会有“溺情于财产”的大家庭成员,产生“争财之心”,以至招来“败亡之祸”。俞樾《右台仙馆笔记》中有汗翁散财一则,讲的便是大家庭败亡的事情。许翁是歙县汗氏尚义门四房的家长,“家故巨富,启质物之肆四十余所,江浙间多有之,至翁犹然”,“其子家弟中,则有三四辈,以豪伤自喜,浆酒霍肉,奉养逾王候。家僮百数十人,马数十匹,……炫耀于乡间。一日忽郡吏文书来,太守以其豪横欲逮问之,乃凶惧,上下行贿求免,所费无算,始寝不问”。这些子弟于是出游江浙,“凡其家没肆之处,无远不至。至则日以片纸至肆中,取银钱无厌足。主者或勒之,辄怒曰:‘此故吾家物,何预公事’,使所善娼家,自至肆中,恣所取”。许翁自度不能约束其子弟,决定把所有典铺关闭,发给上下伙计二千余人遣散费。结果,许翁之钱罄矣。十数世之积,数百万之赀,一朝而尽,亦可骇也。”有鉴于此,巨商在兄弟长成或家庭人口增多时,使亟亟乎析财分居。关于兄弟析财的记载很多,如大盐商汪应亭,“父令析著,先诸兄弟后其身”[15]。又如婺源汪方锡,“业渐鹾,时父老弟幼,经营十年,积巨赀,与弟分之,不有私财”[16]。因析财不均而兄弟构讼者也时有之。如万历时,盐业巨贾养春兄弟析家分财时,为争夺黄山地二千四百亩而构讼。天启时,魏忠贤利用黄山旧案兴起大狱,勒索巨款助工,吴养春兄弟父子三人俱死狱中。析财不均尚且构诉,可知兄弟同居“不可存私利己、伪陈增除以欺父兄”更难做到了。析财分居不仅可减缓家庭内部的矛盾,而且也利于商业经营。兄弟析财分居时,各自独立经营,能最大限度地调动起各人的积极性。也有兄弟分家后又合资经营的。如婺源人董桂照,“后析居,与兄合赀,业本姑苏”[17]。兄弟成了合作的股东,利权分明,各司其责。这样兄弟关系就成了商业伙伴关系,从而避免了大家庭中劳逸不均和利益不均所造成的矛盾。可见,家庭规模的缩小正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侈靡之风的盛行 明王朝和历代王朝一样是一个等级统治的社会,它以礼制的形态保障封建统治,不仅以三纲五常为道德的信念,还以消费品的等级分配作为物质性的内容,规范社会各阶层的待遇。所有的成员无一例外都处在尊卑有别的社会序列中,按照不同的规模,过着相应的生活。诚如晚明的著名学者朱舜水回忆说:“仆之冠服,终身不改。大明国有其制,不独农工商不敢混冒,虽官为郡卒,非征途出身亦不敢服”[18]。《阅世编》的作者描绘这种景象为“贵贱之别,望而知之”。因此,在这种礼制的严格约束下,社会秩序是循礼蹈规,安分守己,世态民风也就相应地俭约、淳厚、守成。但是,这样的民风不会持之长久,在国初经济恢复,或者励精图治时期,尚能维持。一旦社会生产复苏,商品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改善,人们享受欲望膨胀,就要不可抑制礼制的约束,改变刻板的生活程式。晚明的社会情形也正是如此。明中后期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一反明初“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饰器皿不敢奢伤”的“简质”风尚,靡然向奢,“以俭为鄙”[19],当然,在社会风尚演变中“导奢导淫”,扮演先导人物是缙绅士大夫。他们的住所必有绣户雕栋,花石园林;宴饮一席之间,水陆珍馐数十品;服饰一掷千金,视若寻常;日用甚至不惜以金钱做溺器。缙绅士大夫的放纵声色,影响深广。首先是“婢妾效之”,继之“浸假而及于亲戚,以逮邻里”[7]。流风所及,一般市民也莫不奢侈为荣,“群相蹈之”。在冠巾,万历以前官戴忠静冠,士戴方巾,犹以朴谨。怠至万历时期,“殊行诡制,日异月新”。仅以冠巾款式便有十多种,时人对此叹道:“首服之侈汰至今日极矣”。妇女的服饰更绚丽多彩,“首髻之大小高低,衣袜之宽狭修短,花细之样式,渲染之颜色,鬓发之饰,履纂之工,无不易变”[20]。在服装的衣料上,宗锦、唐锦、汉锦、晋锦先后流行一时,不久“皆称厌物”,改兴千钟粟倭锦、芙蓉锦。这种衣冠服饰上的追求华丽之风,使得贫乏单调的常服布袍自然被“鄙为寒酸”,即使“家无担石储”者,也“耻穿之”[21]。有些自认“最贫,最尚俭朴”的儒生也在“习俗移入”的冲击下,“强服色衣”,卷入“靡然向奢”的大潮。在住房、肩舆和日用品方面,明中后期奢伤之风也日益强盛。在交通工具上,“国初进士皆步行,后稍骑驴。至弘(治)、正(德)间,有二、三人共雇一马者,其后遂皆乘马”[9]。何良俊亦言:“祖宗朝乡官虽至任回家,只是步行,宗庙时士夫始骑马,至弘治,正德间皆乘轿矣”[22]。怠至晚明,“至优伶之贱,竞有乘轩赴演者”[21]。在饮食器具上,“设席用攒盒,始于隆庆滥于万历,初止士官用之,近年即仆夫、龟子皆用攒盒饮酒游山。郡城内外始有装攒盒店”[9]。消费生活的高度发展,造成了城市风貌的大改观。当时的苏州,号称“奢靡为天下最”[21],而杭州在民谣中被称为“花簇簇”[22],即使像浙江桐乡县青镇这样一个乡间小镇,也为奢靡之风所卷席:“余生长青镇,独恨其俗尚奢,日用会社婚葬,皆以俭省为耻。贫人负担之徒自不必言,妻多好饰,夜必饮酒”。南方如此,北方也莫不如是:山西太原居民“靡然向奢”,山东滕县“其人竟相尚以靡侈”。与城市高度消费生活水平相适应,旅游业也在一些城市蓬勃发展起来,如在苏州“山水园亭多于他郡,游具则载酒嘉肴,画舫箫鼓”[23]。在南京,“秦淮灯船之盛,天下所无,两岸河房,雕栏画舫,绮窗丝障,十里珠帘……薄暮须臾,灯船毕集。火龙碗蜓,光耀天地。杨槌击鼓,踏顿波心”。都市中秦楼烟花亦颇为繁盛。谢肇制《五杂俎》云:“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有之”。在江南城镇,茶楼、茶社日益增多,商贾游食之徒,“遇不平事,则往茶肆争论曲直,以凭旁人听断,理屈者则令出茶钱,以为罚,谓之听讲茶”[24]。侈靡之风的发展,有力地突破传统礼制对于衣食住行的森严井然的规范,诚如《松窗梦话》所云:“人皆志于尊崇伤富,不复知有明禁,群相蹈之”。如在服饰上,明初对于服装的色彩和用料限定甚严,士庶不准用黄色,民妇限用紫、绿、桃红和各种浅淡颜色,对红色和金绣闪光灯锦罗丝缎带服用禁止更严,违用者本人、家长和工匠都要治罪,但到明后期,小康人家“非绣衣大红不服”,大户婢女“非大红裹衣不毕”。服饰中的龙纹,向为人君至尊的象征,洪武八年,德庆候廖永忠僭用龙凤花纹,被处以死刑,但至晚明,寻常百姓已开始用“困龙立龙之饰,泥金剪金之衣”了。住房上,明初严禁庶民厅房逾三间,但到明后期,则“江南富翁,一命未沾,辄大的营建,五间七间,九架十架,犹为常耳,曾不以越分为愧”。这种不为封建禁令所囿、无所顾忌的逾礼,僭礼现象,反映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奢华风气汹涌澎湃不可阻挡的态势。这股洪流,无疑是对封建禁欲主义和封建礼法的反叛。晚明社会消费突破旧的等级禁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社会消费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意义,但也给中国封建社会带来严重不良的后果。它极大地刺激了地主腐朽、奢侈性消费的恶性膨胀,亦破坏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积累。当时南京市民虽然“生计日蹙,生殖日枯”,但却“俗尚日奢”,这种情况对社会的发展与稳定都十分不利。“朝华夕零,变泰立见”。明人徐三重说:“盖侈则耗财,财耗则人穷,人穷则奸纵怀乱,世道遂以多故”。这种看法虽然有其片面性,但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综观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的发展给世风的各方面都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变化,有的代表着时代进步的趋势,有的则是社会黑暗腐败的现象。明中后期的社会是一个蕴涵着守旧与更新的矛盾统一体,世风的各种变化是社会即将动荡变迁的迹象,在矛盾统一体内正在蕴孕着近代文明的曙光。 作者:张哲溶单位:中南大学 商品经济论文:轻重论的古代商品经济论文 一、以《管子》为代表的“轻重论”的确立 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于春秋战国时期向系统化发展,诸侯列国的争霸和诸子百家争鸣,产生了大量的经国治世之说。是时,中国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急剧转变,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国统治者,为了扫除奴隶制残余,增强本国实力并最终在争霸战争中取得胜利,纷纷进行了以“富国强兵”为目标的社会改革。在发展封建经济的改革中,较著名的有管仲在齐国、李悝在魏国、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与改革。管仲的“官山海”之策,主张由国家垄断盐铁经营;李悝的“平籴法”,实行政府收售粮食以调节粮价;商鞅主张“农战”,奖励农业生产、抑制工商业发展的政策等,均涉及政府对工商业经济的干预与控制,成为“轻重论”思想来源的重要素材。随着秦王朝统一中国,特别是西汉王朝统治的逐步稳定,涉及国家治理方面的众“说”纷纭、百家争鸣的局面逐渐结束,契合西汉前期统治政策由“无为”向“有为”的转变,中国古代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理论在大一统王朝的实践下得到确立。“轻重论”的形成乃至作为古代封建国家主导的经济思想地位的确立,与统治者对工商经济发展由放任到管制的政策转变有关。春秋初期,随着“工商食官”制的瓦解,山川鱼盐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私营工商业获得发展。虽然这时有齐国管仲的“官山海”政策和战国时期秦国政府控制工商业的政策,但都为时较短或仅局限于某些个别地区,因而对山泽之利放任私人经营,官取其税仍是此时期发展的主线。 秦统一后,恢复了工商官营的政策,即“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同时对东方六国的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打击。但由于秦祚短暂,秦政在利用暴力专制、繁苛赋役困顿私营工商业者的同时,并没有建立起适宜统一政权控制国民经济的系统理论与经济结构。秦暴政的短促成为西汉初期统治者实行轻徭薄赋、清简无为政策的经验总结。汉初为恢复残破的社会经济,实行重农抑商措施,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采取贱商措施,但实际在经济上并无多大限制。到惠帝、吕后时期,经济有所恢复,于是“驰商贾之律”,商人和商业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如“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驰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恢复,社会秩序稳定,商品流通范围扩大,商品经济繁荣,是为史家所说自战国至西汉中期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阶段,此时期国家对工商业发展的放任趋向是其总体特征。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商品经济的繁荣为政府调控市场提供了基础,而汉武帝时期的社会发展矛盾又为政府实行国家干预主义措施提供了政策环境。 与前期统治者“无为”而治不同,年轻有为的汉武帝在经济日益发展、国势日趋强盛的背景下决心褪去“无为”的政策外衣,干一番名垂青史的政治业绩。政治工程的大有作为必然需要庞大的财力支持,长期内外兴作使国家财政耗费巨大,而这些仅凭农业经济收入是难以支撑的,好大喜功所需的巨大开支要求汉武帝必须开辟新的财源。此时私营工商业者虽然拥有巨大的经济实力,但并不支持中央政权,在武帝因长期对外用兵而出现财政困境时,他们却袖手旁观,如“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此外,商人还与地方诸侯相勾结,图谋不轨,“因其富厚,交通王侯”,造成严重的国内局势。在此情况下,汉初黄老“无为”之统治策略无法再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武帝提拔桑弘羊主管国家财政,实行铸币专营、盐铁官营等新的财政措施,加强了对工商业领域的管制,国家统治策略向“有为”转变。在经济思想领域,随着国家一系列“有为”政策的实践,主张国家进入流通领域干预经济发展的“轻重论”亦逐步走向成熟,《管子•轻重》诸篇的形成就是典型代表。《管子》一书托名春秋时期的管仲所作,实际上并非一人一时之作,其记事时限大约从春秋至西汉,是有关国家治理的经验总结,由西汉末期的刘向编集而成。《管子》记载内容广泛,其中尤以经济思想见长,“轻重”诸篇比较集中地论述了封建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管理的方式和方法问题,因此形成了典型的国家干预主义的理论汇萃,是古代国家对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及对商品经济进行干预的思想根源。“轻重”一词始见于春秋时期,是古代经济思想中一个特有的范畴,其本意是指货币实际分量的轻重,如单旗反对周景王铸大钱,曰:“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在《管子•轻重》篇中“轻重”被引申为物价的贵贱、商品和货币的比价关系,当货币交换商品的比例升高时,即形成“币重物轻”,相反则是“币轻物重”,如“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从指代货币分量的物理概念到表明商品价格与货币的相对关系,“轻重”词义的扩展说明了古代国家对商品货币流通规律的认识与重视。在对商品、货币相互关系的认识基础上,国家有意识地将这种认识与政府的经济活动相结合,轻重学说亦逐渐成为封建政权操纵市场、调控国民经济的理论指导。 二、《管子》“轻重论”中政府干预商品经济的政策措施 “轻重论”所倡导的国家干预主义思想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相适应,主张封建国家通过经济集权管理和控制社会经济,在维护农业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国家直接参与流通经济,管理和调控市场。持“轻重论”者认为,作为君主专制的统治应该运用好流通领域的统治之术,做到“善为国者,毋曰使之,使不得不使;毋曰用之,使不得不用”。即政府应该摈弃政治上的暴力强制,通过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使民众不得不依赖政府,从而造成“予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的状态。该理论正是应对西汉前期地方诸侯实力膨胀、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之时弊而提出。此时期,由于诸侯掌握了地方的盐铁、山泽之利及工商税收,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如吴王濞“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淮南王“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轻重论”者认为“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为加强中央集权,稳定封建统治,“轻重论”者强调通过经济上的予夺来控制臣民,提出了“以轻重御天下”的政策主张。要实现以“轻重御天下”的目标,政府首先要懂得流通领域轻重关系的变化规律,“轻重论”者通过对商品流通领域中的规律性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基础的具有普适性的经济原理,作为政府参与和调控市场的理论武器。首先,“轻重论”者把货币与谷物框定为整个流通经济的两个基本工具,认为“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 在传统社会,农业是最基本的生产部门,粮食是人们的生存之本;在商品流通中,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居于比其他商品更重要的地位。货币与谷物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它们成为轻重调节政策的两个主要杠杆。国家通过掌握这两种商品,就可以调控好社会经济的运行。其次,通过权衡实际流通中货币、谷物与万物的供需与相对的贵贱形势,“轻重论”者提出了三者之间存在的比价关系:(1)“谷重而币轻,谷轻而币重”,将“轻重论”运用于货币与谷物价格的相对关系,指出市场上货币购买力与粮食价格成反比。(2)“币重而万物轻,币轻而万物重”,指出了货币购买力与商品贵贱相反的原理。(3)“谷物重而万物轻,谷物轻而万物重”,谷物与万物的比价有如货币与万物的比价,在价格上呈现此消彼长的关系。《管子•乘马数》载:“谷独贵独贱”,即在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谷物通常作为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出现,其他商品的价格的高低通常表现在谷物比价关系的变化上,因而在轻重关系上与万物的比价呈反比。再次,“轻重论”者还将商品供需与价格涨落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如《国蓄》有“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轻重甲》有“章(障)之以物则物重,不章(障)以物则物轻;守之以物则物重,不守以物则物轻”。说明商品供需的多少决定了商品价格的高低,一般情况下,价格随着供需的变化而变化。知悉流通经济中货币与商品的轻重关系与轻重变化,在具体政策方面,本着控制市场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轻重论”者提出了一系列的经济措施,涉及国家直接参与和管理流通经济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主张国家控制货币和谷物的政策。 《管子•国蓄》中说:“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轻重论”者认为百姓依赖粮食而生存,通过货币进行物质交换,粮食与货币在国民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而,统治者应该善于运用货币控制粮食价格,通过对两者的垄断来控制经济大局,即“人君操谷、币、金衡,而天下可定也。此守天下之数也”。国家要控制货币,首先就要垄断货币币材的来源,即“君有山,山有金,以立币”;《管子•国蓄》载:“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即铸币的权利应该掌握在国君的手中,国民只有使用货币的权利。相对于铸币,谷物乃民间自产,国家对于谷物的控制只能通过手中掌握的货币去影响其价格,即国家对粮食产品进行市场经营。“岁丰,五谷登,五谷大轻,谷贾去上岁之分,以币据之,谷为君,币为下。国币尽在下,币轻,谷重上分”,其政策手段大致是在丰年谷贱之时低价购进粮食,大量投放货币,形成“币轻谷重”之形势;国家掌握充足的粮食储备,待市场上粮食缺乏而谷价上涨之时,再大量出售粮食,形成“币重谷轻”之势。如此循环,国家不仅于粮食买卖中获得了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对民间经济进行了合理的调控。其二,主张国家利用商品价格波动以操纵市场的政策。流通中商品价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上同类商品过多,产生供过于求的情况,商品价格就会降低;如同类商品供给缺乏,商品价格就会提高。对此,《管子》中有较明确的阐述,如《国蓄》所说:“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或如《揆度》所述:“物藏则重,发则轻,聚则寡,散则多”。“轻重论”者认为,国家可以根据供求导致价格变化的规律,利用手中掌握的货币、谷物或者其他商品,“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在物价十分低廉的时候,国家采取收购措施,使商品价格回升;当物价高昂时,国家抛售物资,使商品价格回归正常水平。以上对商品价格波动而采取的准平政策,其实只是国家谷物政策的延续和扩大。国家因其掌握的大量货币和物资储备,在市场控制方面具有绝对的主动权,可以根据市场行情,或聚,或散,或藏,或发,使市场物资的多少,价格的高低,听凭统治者操纵。另外,统治者还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利用政令的缓急来左右市场物价,如“今人君籍求于民,令曰十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则财物之贾(价)什去九。先王知其然,故不求于万民而籍于号令也”。当然,尽管“轻重论”者认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人为地操纵市场价格,但他们也知晓流通中价值规律的作用还是存在的,况且政府于市场价格大起大落中实行准平的措施,也是基于对客观价值规律的认识而实施的,《管子》对此有独到的见解。如《国蓄》中有云:“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贵。万物之满虚随时,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 《轻重乙》中也有:“桓公问于管子曰:衡有数乎?管子对曰:衡无数也。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故岁有四秋,而分有四时。已有四者之序,发号出令,物之轻重相什而相伯,故物不得有常固。故曰衡无数。”此处所论之“衡”,就是指商品价格围绕一个中心上下波动的规律性运动。商品价格不可能绝对固定在一个点上,须在一高一下中求其准平,这与《管子》倡导政府利用供求变化稳定价格的实践相一致。其三,主张官营盐铁的专卖政策。轻重理论主张国家进入流通领域,利用货币和谷物与其他商品的轻重比价关系对失常的市场现象进行调控,这是国家对经济进行控制的一方面。除此之外,“轻重论”者还认为国家应该对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自然资源进行垄断,实行官营政策。“桓公曰:然则吾何以为国?管子对曰:唯官山海为可耳”,即国家通过控制盐铁经营以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轻重甲》中甚至说:“为人君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传统农业社会,小农家庭内部的耕织结合可以解决大部分日常生活所需,只有食盐和铁器作为生产和生活必需品需要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因此,国家凭借对此两项产品进行垄断经营,就可以在控制国民经济生活的同时获取财政厚利。轻重论者指出:“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终月,大男食盐五升少半,大女食盐三升少半,吾子食盐二升少半,此其大历也”;又说:“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若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若其事立;行服连轺辇者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若其事立。不尔成事者天下无有”。盐铁官营,从表面上看,国家并没有加税于民,但实际上国家已通过寓税于价这一隐蔽的掠夺方式提高了财政收入,即做到了“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 三、古代政府在轻重理论指导下的商品经济干预措施 《管子•轻重》诸篇所阐述的轻重理论,是中国古代经济管理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古代国家实行经济干预政策的主要理论指导。轻重理论主张国家凭借政权的强制性进入流通领域,通过对商品货币流通规律的把握达到对市场的有效调控,这样就将国家对经济的关注点从单纯的农业领域转移到了商品流通领域,是经济思想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轻重论者所提倡的经济管理措施大部分为封建统治者所接受,自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政策,并建立一系列适应封建专制统治的官营工商业机构之后,国家对商业的控制成为后继封建统治者维持王朝稳定的重要法宝。唐代是封建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唐政府对商品经济的管理与控制在许多方面都有所体现,而这些干预商品经济的措施可以说是传统轻重理论被当政者接受并践行于商品经济领域的结果。在官营商业领域,唐中期“安史之乱”以后,为缓解因战争耗费而陷入困境的国家财政,唐政府启用其时名著一时的理财家第五琦、刘晏实行榷盐制度。第五琦的榷盐法实行民制、官购、官销制,俗称“直接专卖法”。政府垄断绝大部分盐利,生产者和销售者对行业缺乏积极性和认同感,弊端早在汉武帝时期即已显露,因而收效甚微。刘晏的榷盐法是在改良直接专卖法的基础上形成的,灵活运用轻重之术,变民制、官购、官销制为民制、官购、商销制,实行间接专卖法。在此转变过程中,商人也由原来被打击的对象变为一定程度上推行轻重政策的助手,与政府共分盐利。刘晏还利用商品价格规律,设置常平仓,实行平准法。《新唐书•刘晏传》云:“晏又以常平法,丰则贵取,饥则贱与,率诸州米尝储三百万斛。”以常平法储米,可知是常平仓制度。“丰则贵取,饥则贱与”与汉代耿寿昌的“谷贱时增其贾而籴,谷贵时减其价而粜”相同,都是在轻重学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家干预措施。史书又载:“刘晏因平准法,斡山海,排商贾,制万物低昂,常操天下赢赀,以佐军兴。” 由此可知,刘晏不仅借鉴了耿寿昌的常平仓制度,还汲取了汉武帝时期桑弘羊推行平准法的经验做法。在民间商品经济领域,唐政府则主要制定一系列严密的规则,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畅通商品流通渠道等。唐政府所采取的这些干预措施,其共同点是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研究商品流通规律,进而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直接参与或管理控制,这些正是对传统轻重理论的有效运用。继唐之后,唐中期因解决财政问题而采取的对轻重之术的灵活运用,变僵硬的官府全面控制为官商分利的做法,为后来王朝的统治者所继承并发挥运用。随着唐中期两税法的改革、宋代“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确立,唐宋之际商品经济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获得较大发展。宋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与前代不同的繁荣景象,盐、茶、酒、矿冶等工商税收占国家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商品经济的活跃、工商业收入的增加更需要“轻重论”为政府干预商品经济并获得财政收入提供理论指导。这其中以王安石实行的工商业政策较为典型。王安石继承刘晏的经济思想,对专卖领域区分具体行业采取不同的榷卖方法,控制与放任兼而有之。当国家专营的效益低下时,就将之改为民营以税之;当大商人包销分利太多时就适当控制。其政策要旨是减少管理弊端,提高效率,在不伤害民众生产、销售积极性的同时,尽量增加政府的财政收益。明清时期继承唐宋的工商业政策并有所发展,盐和茶实行禁榷专卖钞引制;矿冶以官营为主,民营辅之;海外贸易则变宋元的官民并存双轨制为朝贡贸易单轨制,同时在全国建立庞大的丝织、造船等官府手工业体系。可见,在高度集权的封建统治体制下,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的轻重理论尽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而不断被修正,同时也混同理财家个人经济思想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但不变的是,它始终是封建政府制定工商管理政策的依据,继续发挥着巩固专制集权统治的作用,是中国古代占据主导地位的经济理论。 作者:宋娟单位: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商品经济论文:律学发展的商品经济论文 一、宋代商品经济发展概况 宋代的商品经济处于全面发展的状态,表现为商业政策的改变、手工业的繁荣、城市商业的发达以及海外贸易的发展。首先,在商业政策上,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与过去历代王朝都迥异的重商政策。中国封建社会发端于农业社会,从春秋战国封建制度萌芽起,农业都是作为国家统治发展社会繁荣稳定以及军事经济发达的基础,因此对农业格外的重视。在思想层面,汉代以后,董仲舒改革的新儒家思想更是为了体现帝王的统治目的,而将重农抑商思想融入进去,因此此后的历代帝王都鼓励发展农业,控制甚至打击商业活动。而这一点到了宋生了改变,宋初太祖赵匡胤认为“多积金,市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享天年”,以博民富。在宋太祖之后,宋太宗赵光义也号为“令两制议政丰之术以闻”。宋神宗在位时“尤先理财”,令众“政事之先理财为急”这样的重视经济的思想一直贯穿于宋朝,这是保证经济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其次,宋代的手工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达到了封建社会最为繁荣的程度。与唐代相比,宋代的坑矿、茶盐、造船、造纸、制糖、纺织、制瓷等有较为明显的进步。从特点上看,宋代的手工业产地逐步扩大,出现了区域性的手工业企业和家族式的规模企业。手工业产品的产量也随着生产区域和交易范围的扩大而增加。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当时的手工业技术水平提高非常明显,在制糖业、采矿业、陶瓷制造业等方面都有所提升,比如制糖业出现了“糖冰”(冰糖)的生产技术,宋瓷的技艺手法融入了多种艺术元素。另外,宋代经济发展还体现在宋代城市贸易的繁荣。在宋代之前,不仅国家不重视发展商品经济,而且在城市格局上体现了重农抑商的思想。宋代以前的城市中,严格限制工商业活动的范围,将城市划分为坊和市“,坊”是指居民居住区“,市”是指商业活动区。同时还规定,所有的商业活动都必须在“市”区进行,不得在“坊”区进行商品买卖活动“,市”的经营时间也被限制在白天有限的时间内。这种规定大大限制了城市商品买卖活动的时间和范围。而在宋代,这一界限被消除了。北宋的都城汴梁城突破了市坊的界限,街道两旁和居民区都有商业活动“,坊巷桥头及隐僻去处俱是铺席买卖”,显示出商业的高度繁华程度超过了长安城。北宋的都城汴梁城还出现了早市和夜市,呈现出了全面繁荣局面。同时,商业城市和市场数量在这一时期也急剧增多,除了北宋都城汴京和南宋都城临安两个最为著名的繁华都城外,成都、建康、镇江及扬州等城市也十分发达,人口规模也逐年增加,汴京和临安的人口大致有170万和120万左右。除了大都市商品交换异常活跃外,众多商业性集镇也如雨后春笋般遍及全国各角落,这些集镇多集中于海上贸易繁荣的沿海镇市或水陆交通枢纽的内陆商镇,甚至在农村也打破了往日的寂静,于频繁的货品交换中逐渐形成了“草市”或“墟市”,使得整个国家的商品贸易活动都十分活跃,深刻反映了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发达。 二、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律学发展的影响 1.商品经济对律学思想的影响。 不同的时代都有着不同的立法思想,不同的经济水平之下的法律思想和法律研究思想也有很大差异。作为经济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发达,也使得宋代的律学研究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的封建法律思想从西汉董仲舒确立新儒学以后而确定,经过魏晋南北朝、隋代、唐代的发展,到宋代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在经济基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就需要一种新的世界观来适应这一变化,理学作为律学的思想基础就在这种情况下得以发展。理学名称的起源来自于宋代儒学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它是以儒家的伦理思想为优秀,糅合佛家思想和道家思想而成的一种理论形态,其优秀内容是强调“理”的先天的存在,把抽象的“理”提到永恒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学习的目的就是“即物穷理”。理学思想肯定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关系,认为“:夫天之生物也,有长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呼?天理如此,岂可逆哉?”关于法律他们认为礼与法都是“理”的体现,是为了管理和统治人民而设置的工具“,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法者,天下之理”,“律所以明法禁非,亦有助于教化”。因此,认为治国就需要礼法合一,同时要根据事物发展的规律制定不同的领域的法律规范。在理学思想之下,任何事物都有其发展规律,法律要依据这些规律进行,因此对待农与商他们都保持了同等的客观的态度,在商品经济有所发展的情况吸取也加大了对商品经济的调整。立法上统治者调整了历代立法中重刑法轻民法的传统做法,开始探索民事立法和经济领域的立法,专门研究施行了盐法、酒法、茶法等法令。为了顺应商品经济的规律,宋代立法制定了一系列的经济民事法律,统一了国家与经济活动者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同时,立法的科学性也将政府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了商贸发展和手工业的繁荣。 2.商品经济对应用律学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律学十分注重法的应用,在法的解释和刑事技术方面的研究最多,形成的研究成果也最为丰富。宋代商品经济的发达,客观上使得社会财富得以积累,民间财富的积累让民众可以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律学研究活动。从国家层面来说,也加大了对律学研究人才的培养,设置了律学博士专门进行律学研究,涌现出了《刑统赋》、《律文音义》、《律令释义》等一些著名的律学研究著作。其中《刑统赋》就是律学博士傅霖编制的,他在研究时认为《宋刑统》不便阅读和记忆,于是将《宋刑统》的全部律文的要旨,用韵文体裁撰为律学读本,并自行作注,解说韵文含义。受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理学的繁荣,人们看待事物的方式也更为客观,不再仅仅看到统治秩序的维护,而更加注重对社会个体正义的维护,突出人的个体价值,在司法实践上更加注重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出现了诸如《折狱龟鉴》、《棠阴比式》、《洗冤记录》等法律应用领域的著作。其中《洗冤集录》使得法医学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对中国乃至世界的法医学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结语 法律是政治统治的工具,也是政治统治的上层建筑,它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宋代的商品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它对律学发展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在思想方面,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人们对人的个体价值的重视以及对经济和民事领域的关注度,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律文解释、刑事科学方面的著作以及经济、民事方面的立法;在物质方面,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国家和社会都有更强的经济实力进行律学研究,从而提供了其发展的物质基础。可以说,宋代的律学发展之所以能够达到中国古代律学研究的最高峰,其决定力量就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 作者:谭正李超单位:河北大学 商品经济论文: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文 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渊源 1.列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 在1921年前,列宁把商品生产、交换同私有制、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联系在一起,认为它们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是社会主义的对立物。比如1906年他在《土地和争取自由的斗争》中指出“只要还存在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行、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有可能消灭剥削。”在《19世纪俄国的土地问题》指出:“至于社会主义,那么大家都知道,就是消灭商品经济。”他还多次说过“,贸易自由就是资本主义”“,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战时共产主义”时期,实行了禁止自由贸易的政策。然而,余粮收集制和完全禁止任何商品流通的政策引起了农民的强烈不满,这种不满最终导致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列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像俄国这样一个经济落后和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里,必须发展商品经济,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并将这个思想付诸新经济政策的实践。在“新经济政策”列宁首次提出了国家资本主义思想,国家资本主义是受苏维埃政权控制,是不会葬送社会主义的。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和主要生产资料的条件下,通过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商品经济完全可以被用来为无产阶级国家服务。社会主义的大工业获得高度发展过程中,在把整个小生产全面地彻底地改造过来以前,无产阶级国家有必要把商品经济作为自身的“社会经济基础”,作为各种过渡的经济形式的“中心环节”。 2.斯大林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 斯大林也曾经认为:“实现社会主义就要消灭商品生产,就要废除货币经济,就要彻底破坏资本主义而使一切生产资料公有化。”后来斯大林虽然承认了必须保留商品货币制度,但却认为这种关系是“外来的”是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商品生产的原因问题,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指出,“在当时的苏联,‘存在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国家的即全民的形式,一种是不能叫作全民形式的集体农庄形式”,这种情况就使得国家所能支配的只是国家企业的产品,至于集体农庄的产品,只有集体农庄才能把它当作自己的财产来支配。然而,集体农庄只愿把自己的产品当作商品让出去,愿意以这种商品换得它所需要的商品。现在,除了经过商品的联系,除了通过买卖的交换以外,与城市的其他经济联系,都是集体农庄所不接受的。因此,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目前在中国———仍是必要的东西。“”将来在两种基本生产成分即国营成分和集体农庄成分由一个包罗一切而有权支配全国一切消费品的生产成分来代替的时候,商品流通及其‘货币经济’就会作为国民经济的不必要的因素而趋于消失。但是只要这个条件还不具备,只要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生产成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便应当作为中国国民经济体系中必要的极其有用的因素而必须保存着。”但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范围作了严格限制,斯大林不仅要“把所有一切资本家从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而且认为:“在中国,商品生产没有象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那样漫无限制和包罗一切地扩展着,它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雇佣劳动制度的消灭和剥削制度的消灭这样一些决定性的经济条件而受到严格限制。“”无论如何不能把中国制度下的生产资料列入商品的范畴”,“不仅国家企业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而且集体农庄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机器)也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卖给集体农庄,只归农庄使用,庄员不能出卖、购买、出租或抵押,因而也不是商品。”生产资料“仅仅保持着商品的外壳”苏联的商品生产“并不是通常的商品生产,而是特种的商品生产,是没有资本家参加的商品生产,它所涉及的基本上都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者(国家、集体农庄、合作社)所生产的商品。它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 二、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贡献 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对于如何利用商品生产,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大胆的探索。 1.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命题 1958年“郑州会议”期间提议在起草的会议文件中写上“必须生产适宜于交换的社会主义商品”,要“有计划地大大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他还指出:“历来就有商品生产,现在加一种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认为社会主义不能废除商品生产。他说:“中国原来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商品粮还不到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4,粮食之外的经济作物也很不发达。”郑州会议上指出: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有些人怕商品,无非是怕资本主义,不了解排除了资本家可以大大发展商品生产”,“对商品生产不要怕,不会引导资本主义,因为已经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商品生产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现在是国家同做生意,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没有了,不但不要怕商品生产,而且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可以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从中国商品生产不发达的历史现实出发,指出,中国“很需要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命题。 2.把握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 在学习《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和《马恩列斯论共产主义社会》等著作的《读书笔记》中,他赞同斯大林提出的“决不能把商品经济看作是某种不依赖周围经济条件而独立存在的东西”的观点,指出:“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他说:“中国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变成了全民所有制,已经把资本家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现在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这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有本质差别的。确定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原则界限。这个原则界限就是:“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应当着重指出:在今后一个必要的历史时期内,的商品生产,以及国家和公社、公社和公社之间的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的发展。这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因为它们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的,而不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无政府状态地进行的。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两个重大的原则问题,必须在全党统一认识。有些人在企图过早地“进入共产主义”的同时,企图过早地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过早地否定商品、价值、货币、价格的积极作用,这种想法是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不利的,因而是不正确的。”把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区分开来,商品生产的性质是由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决定的,初步意识到商品生产只是一种“中性”的经济手段 3.界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范围 指出:“斯大林认为在苏联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在我们国家就不同,生产资料又是商品又不是商品,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只有全民所有制内部调拨的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卖给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都是商品,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相互转让的生产资料,也全都是商品。”说:“斯大林根据商品是一种可以转让所有权的产品这个理由,说苏联的生产资料不能列入商品的范畴,这值得研究。在我们这里,很大一部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这就是在全民所有制范围内调拨的产品。也有一部分生产资料是商品,我们不仅把拖拉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而且为了公社办工业,把一部分工业生产资料卖给公社。这些产品,都是商品。国家卖给以后,它的所有权转让了,而且在公社与公社之间,还可以转让这些产品的所有权”。在生产资料是不是商品的问题上,比斯大林的认识前进了一步。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有益探索,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理论借鉴。 作者:王梅王佳贤单位:太原科技大学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商品经济论文:建立健全全程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 一 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是支撑体系,是保证农村商品生产赖以进行的系统和网络。它是由分属于不同部门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如:财金、社会保险、生产资料供应、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以及技术等联系起来形成了这样一个体系。目前常常把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机构、实体或组织叫社会化全程服务体系。事实上任何一个功能齐全的组织也无法集整个农村商品生产的服务于一身,因而称为社会化服务组织更恰当些。有的服务组织和机构过去就有,但那是在自然半自然经济形态下产生的,其宗旨、功能、服务手段和范围与当前农村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改革和完善。面对整个农村的服务体系来说还需要重新构筑、健全、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大系统,下面包括许多小的系统,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或科技支撑体系即是它的小系统或子系统。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即是以科技为手段支持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机构和组织所形成的系统。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其支柱之一。把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一个集,科技服务体系就是集中的子集。把农业科技站或科技先导型企业说成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也是不够准确的,这些仅是科技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后,个体民在自愿互利条件下重新联合的经济组织。它与社会化服务和科技服务有一定渊源,多数这类组织是在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等基础上,既进行自我服务(以科技服务为优秀)又集资人股兴办经济实体,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因此以科技为支柱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一种形式。 二 我国农村处于开始发展商品经济阶段,社会化服务落后于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制约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生产是社会化生产,需要商品市场来导向;商品生产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迫切需要依靠科技进步;为取得尽可能高的效益应有适度的经营规模;生产过程和产前产后需要各种服务。因此在商品经济发达,市场发育健全的国家发展商品经济也需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和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商品生产刚起步,商品、技术及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更迫切需要社会化全程服务。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比例较大,劳动力的文化技术和劳动素质低;由于交通、通信不发达,农村人口素质低,农村信息闭塞;农村生产小规模分散进行,对采用先进技术既无力又无很高的积极性,无法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很难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地制约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开展社会化服务则是解决这些制约因素的重要途径。 三 我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需要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最终还是要科学技术解决问题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也必须以科技为支柱。 农村需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的适川先进技术,需要良种、饲料、化肥、农林水利机具、农副产品加工设备等物化技术和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但在小规模分散经营条件选农民无力无积极性采用先进技术,难于接受技术服务。科学技术能否转化为生产力,关键在于把先进适用技术送到亿万农民手中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接力,这种传递便可以较顺利地得到实现。社会化服务中科学技术的服务贯穿于个过程和全方位,除上述产中服务外,市场信息分析提供,生产的筹划,产品品种产量的预测;加工后产品的贮、运、销,甚至资金使用,物资供应无一不需科学技术的指导和论证全程服务体系的形成也是科技长人农村的过程。科技的支柱作用使服务体系具有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服务体系的发展;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为科技长人农村,农村采用先进技术与技术服务创造了适宜的环境和条件许许多多的实践都充分证明了这一事实。 四 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村改革大潮中涌现出来,显示了它的生命力。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仟制,家庭仍是农村生产独立细胞的情况下,通过服务组织的粘结和联合将分散的经营和生产变为联合群体;社会化服务做为农民独立进行商品生产的自主性与社会需求的统一性的结合部,使农民个体的积极性和生产群体的功能(大于个体功能之和)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对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农户与服务组织联结或农民自身组成合作经济组织,叮使资金、技术、劳动下具、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技术、物资配套和技术系列化;实现适度规模的集约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生产率及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提高质量,提高整体效益。 2.通过组织技术引进、开发、交流、培训示范和推广,使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3.通过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接受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技术和技能。 4.技术服务充分地发挥科技对生产的促进作用,提高技术和技术人员的价值,既可稳定农村的科技队伍,又可形成一定的吸引力,为科技人员流动到农村创造条件。 5.克服因部门分离而造成的产供销层次、环节多,节奏、效率低,流通不畅、摩擦损失等问题,提高流通环节效率减少损失。 6.各种有效的服务(也包括信息、保险等),使农民改变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的状况,无后顾之忧地进行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有助于生产水平、专业化程度的提高。 7.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外还可维护其成员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对内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对生产者采取保护价等办法保护农民的利益。 8.通过组织商品化生产,技术培训,传递信息,开发技术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走社会主义道路共同致富意识,以及科学致富意识,改变传统观念和旧的习惯与封建意识,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五 现阶段社会化服务体系正在建立和健全,多元化多层次的存在是很自然的,不宜过旱的用行政手段推行和限制某些形式模式的发展。应因势利导,在实践中检验,逐步求得“统”到几种形式下来。现在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大体上有下面几种类型。 1.龙头企业服务型。以产业的关键企业为龙头,联合相关企业组成公司或集团,联合专业户,组成生产技术联合体,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技术部门参加联合体作为技术后盾。联合体或集团对专业户农民提供技术、资金和物资服务,收购农民产品进行加工销售。还有的龙头企业组成集团,为集团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市场信息、产品销售服务;对原料产地的农民通过合同进行资金、物资、良种以及某些初加工等技术服务,再由企业加工销售产品。这样做使企业有原料基地;农业生产有稳定销路,对支柱或骨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星火计划实施过程中,在形成一批支柱性产业的同时也形成了一批龙头企业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2.科技服务型。属于这种形式的有原农村科技机构通过科技体制改革,实行政技分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兴办实体,扩大服务范围,实行有偿技术服务。民办科技机构,以农村乡土能人,退休科技人员为主体组成,通过有偿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带动农民发展生产。科技机构为主的联合体,利用其成果和科技手段为农村服务。这类的服务组织以有偿科技服务为主也进行物化技术和一些与技术相联系的配套物资服务。他们需要加强与农民的结合。 3.自我服务型。种养业的专业户自愿联合起来,组成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保护。通过交流经验、引进技术、一沟通信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发展。有的还通过人股集资办起实体,这实际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应寻找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吸引招聘技术人才和培训自己的技术力量,强化技术服务功能。 4.技术经济承包集团服务型由科技主管部门和供销部门牵头,联合其他行政部门科研单位组成的技物结合全程服务的承包集团对种养业进行大面积,大规模技术承包。通过合同明确责任义务,收取承包费用。为稳定承包的集团,有些地方成立了稳定的承包公司。 六 建立健全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离不开各级党政和业务部门的支持。农村的供销部门可以发挥其重要作用。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四个方面的支柱:科技、物资、财金和销售,而物资与销售的主渠道在供销部门。科技与供销部门结合,可以实现技物配套服务,解决产品的销售渠道。使科技服务和产供销服务以最佳效果转化为生产力。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都需要善经营、会管理、懂科技开发的实业家来组织领导,还要完善和健全内部的管理体制,保证会员的民主权力的有效行使,实现民主化与规范化管理。 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都应逐步积累一定资金,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在发展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中致力于向自己的组织成员和农民提供适用先进技术和技术服务;提供配套的生产资料和其他生产物资,提供发展生产的部分资金,帮助解决产品的销售渠道或直接收购会员的农副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这样服务组织便会产生凝聚力和活力,自身也会得到发展和壮大。 参加服务组织的各方,在成立伊始就应专心致志发展产业,开发技术,不应以赢利为目的,生产发展,产业振兴之后各方都有其微观与宏观效益。服务组织内部,还要贯彻公平分配原则,实现利益的协调和再分配,这是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 商品经济论文:王安石变法与商品经济 一、问题的提出 王安石变法在当时社会上引起那么大的反响,这在封建政治中是少见的。 王安石变法,曾经引起北宋地主阶级内部的激烈冲突和争论,新法实施过程中有过急剧的反复,稍后蔡京之流又假新法之名,行聚敛之实,给社会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危害。然而往后很长的时间内,新法部分内容仍在施行,即使名称有所改变,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大的差异。有关新法利弊问题,王安石历史评价问题,从宋代以来人们就一直争论不休,没有得到比较一致的解答。 不同立场的文人和学者,对这一重大的政治事件作出过不同的解释。 有人拿王安石及其反对派司马光等人的性格执拗这点来说明两派冲突的原因。姑且不谈一个人的性格于政治冲突和争论会有多大影响的问题,究竟什么契机使得某个人或某些人政治上那么执拗,那是我们所当首先予以研究的。 有人从义利之辩上来考察两派的争论。两派对义与利的看法,有不同也有相同的地方,并不是王安石只言利,司马光只言义。我们应该看到,世界上没有什么抽象的义与利。两派对义与利的争论具体体现在哪些问题上,倒是该当重视的。 有人把两派冲突归因于南方士大夫和北方士大夫的利害不同。当时南北方的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地区上的差异性是存在着的;但南北地区差异并不怎样悬殊,事实上南北方士大夫仍然错杂于两派之中,这足以说明这场冲突并不是据源于南北地区的不同。 近来有些历史学者,以存在于北宋地主阶级内部的大地主和中小地主之间的矛盾来理解两派斗争。我们用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历史,分析每个阶级以至阶级内部各个集团或阶层所处的地位,和它们相互间的关系,这是完全必要的。王安石变法在客观上也确实给予各个阶级、阶层以不同的影响。但是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是作为整个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出现在当时的政治舞台上的,不管谁上台执政,都不可能只是代表一个阶层,某一阶层的利益不可能超越于阶级利益之上。他们之间的斗争,一定有着它的焦点,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对于王安石变法的评论,还有其他许多说法,不必逐一列举。这里只是提出了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个人的一些看法,也许是错误的,期待同志们批评指正。 二、对待商品经济态度的不同,是两派斗争的焦点 新法中争论最集中、斗争最激烈的,要算青苗、免役、市易、均输等法,两派意见分歧,都涉及如何对待商品经济的问题。如何对待商品经济,既有着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各阶层的切身利害关系,又有着封建统治向前发展的长远关系。地主阶级人物,无论是大地主或中小地主,在他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商品经济所给予他们的影响,具体表现商品交换日趋活跃,货币流通日趋广泛,借贷日趋频繁,城市日趋发达,而这些方面综合发生发展着影响和刺激,就像幽灵似的萦绕着他们的生活和脑海。他们中间的政治代表人物,对于这种幽灵的出现,会作出自己的观察和分析。可是他们并不真正理解它,由于自然经济占着统治地位,他们对于小商品经济,只能看到它的影响,却摸不透它的本质,好似“瞎子摸象”,各凭所知,各执所见,莫衷一是。 北宋商品经济,比之唐代大有发展,更不需要去比较唐代以前的情况。人们无时无地不感受到它所产生的影响,自然不能置之不理。新法的每一内容,不都是早已被提出而被实施过的吗?现实的政治、经济,又必然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要对此作出判断和解答。这种利害关系,既是历史的、现实的,又是与往后发展有关的;既涉及地主阶级的上层,又涉及地主阶级的中下层;既涉及整个封建统治,而体现这种利害关系的政治最终不能不影响及于被统治的下层;既影响着商人,又影响着农民和手工业者;既涉及南方士大夫,又同样影响到北方士大夫。问题的错综复杂而又迂回曲折。两派代表人物在关键性问题上显示出性格操守的极端执拗,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上面如此简略述说,倘若要深入论证这个问题,论据颇感不足。首先是商品经济这个幽灵,只是潜在地支配着人们的生活与思想,两派之间都不可能给我们留下很多资料,这给研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其次是两派当事人和当时其他封建统治阶级人物,跟世界历史上所有的剥削阶级一样,他们在分析客观形势、制定政策时,往往不曾触及也不敢触及劳动及社会经济基础,单纯在上层建筑领域中兜圈子,例如所谓义利之辩。我们要论证有关商品经济诸政策及其实际情况,无疑是一项艰巨的工作。第三是在有关王安石变法的史料中,关于商品经济的实质性材料都被淹没掉了,长期被隐晦着的事物,要重新揭示出来,这当然不会是简单的事。 这里顺提一下:王安石在变法中自认为理财居于首要地位,守旧派攻击他也集中于理财,后来反对变法的人还攻击他不当把理财摆在首要地位。一些赞成王安石的人.被传统思想所束缚,却或多或少为王安石避讳这个问题。其实王安石变法,其中心是理财。我们对王安石的理财可以有各自不同的解释,试为分析王安石的经济思想,便可了解到理财与商品经济确乎纠缠在一起①。从理财与变法的关系来看,本来已经有了可资参考的研究线索。 下面就两派人物的言论、政策以及新法内容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等问题,分别进行探讨。 三、守旧派对有关商品经济的一些现象,极为敏感 司马光是当时守旧派的代表人物,他们虽然不懂得什么是商品经济,也不真正理解商品经济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可是只要触及商品经济所涉及的任何事物的侧面,却十分敏感,竭力加以反对或抵制。这方面论据虽然不太多,却具有典型性。 新法实行之初,司马光这班人马上出来反对,剑拔弩张,气氛十分激烈。照道理,司马光等人应该持有充分的理由来驳倒对方,好让宋神宗改变其坚持变法的主意。可是司马光等在宋神宗面前,只说新法“不便”,讲不出什么道理,弄得宋神宗十分奇怪。《宋会要辑稿》一二二,有如下两段记载: 御迩英阁,司马光进读《通鉴》毕,降阶将退。上命迁坐墩于阁内御坐之前, 皆命就坐,左右皆避去。上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士大夫汹汹皆以为不可,又 不能指名其不便者,果何事也?”光曰:“朝廷散青苗,兹事非便!……” 上曰:“若以为不可,当极论之,何以书奏?既书奏何以至今乃议论不一,且 此法有何不便?” 宋神宗把司马光延到阁内,撤去左右,算真心想听听司马光的意见。可是司马光仍然只说一个“不便”,不能“指名其不便”;在皇帝面前“极论”,要凭“书奏”来申述,“书奏”的结果,仍然叫宋神宗摸不透新法“有何不便”,这是怎么一回事?症结何在? 我们分析这个问题,必须抓住它的要害所在。司马光这班人很有封建统治经验,会说会写,对于新法的各个方面也都提出过一些反对的理由,但给宋神宗以蛮不讲理的感觉,这也不令人奇怪。他们自己对商品经济的影响和作用,虽然十分敏感,却不懂得其中的道理,又怎能讲得清楚呢?例如王安石理直气壮地讲究理财,说是“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②,而司马光也曾说“食货国之政”③,司马光要对王安石理财“指名其不便”,又要叫宋神宗了解到新法的不便之处,确乎困难。 然而司马光的言论,多少触及商品经济有关诸现象。他对此讲不清楚,不等于完全没说。关于青苗法与使用货币的问题,他说了不少话,从中也透露出内心的惶恐不———————— ① 关于王安石经济思想,作者将另撰文探讨,这里不详述。 ② 《王文公文集》卷八《答曾公立书》。 ③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二三《论财利疏》。 安。《温国文正公文集》卷四一《乞罢条例司常平使疏》: 彼言青苗钱不便者,大率但知所遣使者或年少位卑,倚势作威,陵轹州县,骚扰百姓,止论今日之害耳。臣所忧者,乃在十年之后,非今日也。夫民之所以有富贵者,由其材性愚智不同。……是以富者常贷贫民以自饶,而贫者常假富民以自存,虽苦乐不均,然犹彼此相资以保其生。……臣恐十年之后,富者无几保矣! ……壮者不聚为盗贼,将何之矣? 同书卷六《与王介甫第二书》: 今四方丰稔,县官复散钱与之,安有父子不相见、兄弟离散之事?先所言者乃在数年之外,常平法既坏,内藏府库又空。…… 司马光说新法要在数年之外或十年之后产生恶果,王安石则说新法见效当在十年之后,这倒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必然的契合。两人估计新法影响所及的时间,大体上一致。应该说,商品经济体现在政策上并施加于自然经济的影响,不会是太快的,他们对此可以说是不谋而合。这里着重要谈的,是上述司马光所忧虑的中心问题.--所忧在十年之后的民穷财尽。 关于“所忧在十年之后”的问题。司马光对于变法始终是忧心忡忡的,正是考虑到封建统治的未来。他看到变法的现实,也想到过去,更意识到未来。他固然不懂得社会发展的规律,不懂得商品经济腐蚀封建经济的进程及其根由。但青苗等法,包含着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些重要因素,他可以从历史发展的一些现象中窥见出它的影响和作用。作为地主阶级守旧派的代表人物,会有所察觉,有所忧虑,那是易于理解的。 关于十年之后民穷财尽的问题。司马光不认为是贫民养活富人,反说是富人养活贫民,这是剥削阶级的一贯逻辑。富人不靠高利贷以“自饶”,有可能难于维持其享乐生活,他所谓“富者无几何”,实际上就是指这一事实而言。同样所谓“内藏府库又空”,是意味着封建统治的没落与虚弱。司马光对于青苗法的直觉,只是说到这里。何以青苗法的借贷代替常平法的借贷,就会切断贫富之间的借贷,就会出现“富者无几何”的局面呢?这是不能要求司马光说清楚的。青苗法的借贷与常平法的借贷不同,主要是贷以现钱而不是谷物。青苗法的实行,会改变贫富间物物借贷那种旧方式。富人无以“自饶”,这是司马光能够看到的一方面,他已经说出来了。另一方面,农业发展,商品流通,货币起着商品流通的中介作用,从长远的观点来看,结果将是自然经济遭受腐蚀以至瓦解,对于害怕自然经济发生任何不稳定因素的守旧派来说,极为敏感,原不足怪。过去长时间的封建经济发展过程,很容易使他们觉察到这一点。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二三二:“安石曰:‘……凡革旧为新,亦须期成效在十年之后也。’” 且看变法十年后的事实。新法实施十年以后,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从财政上讲,府藏不是空虚,而是比以前充盈①;从物价来说,米、绢等价普遍下跌;其他方面如农田水利的兴修也取得很大成就,应当说新法起了增加国家财富的作用。至于富人要想照旧肆行兼并,多少要受到一些限制。他们要出助役钱,又被青苗法切断了放高利贷的广阔门路。特别是米价下跌,对大地主的影响颇大,富人要想出借自饶、贵粜致富,那便困难得多。十几年变法出现年丰谷贱的局面,司马光当然心中明白,可是他闭口不谈,我们得从他的同伙的笔下找到有关资料:“熙宁以来,行青苗、免役二法,至今二十余年,……田日益贱,谷帛日益轻。”②“今者谷贱伤农,民卖田常苦不售。……钱积于官,常苦币重。”③“今青苗、免役,皆责民出钱,是以百物皆贱,而惟钱最贵,欲民之无贫,不可得也。”④“今帛、米粟价日益贱,而钱之行于市者日益少,有钱重之弊。”⑤变法后十年以至二十年间,物价下跌,以至“卖田常苦不售”、“田日益贱”,看来富人受到一些损害,有如司马光所预见那样,即所谓“富者无几何”,实际上富人也还是所损不多的。 关于钱荒和物贱问题,一般说来,主要为经济较为繁荣和生活较为稳定的表现,其中当然也存在着许多困难问题,这里不去全面分析。应当看到:司马光预言变法十年之后,“富民无几何”、“府藏空虚”,事实否定了他那预言的实现。这对司马光来说,也算是当头一棒。司马光害怕变法,害怕货币流通,影响自然经济的稳定,其实这种不稳定,是无法避免的,却又不是短短多少年就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更不能有某一政策的实施就会引起急剧变化的。他作为地主阶级守旧派的代表人物,对此忧心忡忡,只是地主阶级由盛而衰的阶级预感而已。 司马光对于变法的忧心忡忡,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他在日常生活中对一切事物的看法,充满着矛盾,却往往是回避矛盾或消极对待。且就上述问题有关的一些事物来说,例如他很要钱,又觉得不要用钱为好;向往城市,又觉得作个城市人不好,采取一种折中主义的态度,一切向后看。从这点出发,主张安分、守常,希望从不稳定中求得稳定,我们可以从他的诗篇里,充分窥见出他这种内心活动:“朋来惟有月,山见不须钱。”⑥“居然不可市朝住,骨相天生林野人。”⑦“闲思宇宙内,何物不由天;定分 ① 陆佃:《陶山集》卷一一《神宗皇帝实录叙论》:“迄元丰间,年谷屡登,积粟塞上,盖数千万石;而四方常平之钱,不可胜计,馀财羡泽,至今蒙利。”参阅《宋会要辑稿》一四六、一四八所载张汝贤、翟思两人的说法。 ② 《宋会要辑稿》一二三载苏轼奏。 ③ 《宋会要辑稿》一二八载苏轼论买田募役。 ④ 苏辙:《栾城集》卷三五《自齐州回论时事书》附《画一状》。 ⑤ 苏辙:《栾城集》卷二0《私试进士策问二十八首》。 ⑥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一四《和王安之题独乐园》。 ⑦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一四《自题写真》。 不移易,劳心徒弃捐。”①“穷达有常分,得丧难予言。古今浩茫茫,倚伏安可原。”②如果说他的诗,表达思想感情比较含蓄,那么他的某些议论,反映其思想观点就比较明朗: 自置保甲以来,盗贼倍多,所以然者,乡村无赖子弟,乍涉城市,闻见纷华,自恃身为保丁,坐索本家供给,饮博游荡,习以成性。……逸欲既深,资用不足,……是以数年以来,年不甚饥,而府界三路,盗贼纵横,入县镇,杀官吏。③ 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左者右之,成者毁之,弃者取之。??焉穷日力,继之以夜而不得息。使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④ 国家之治乱本于礼,而风俗之善恶系于习。……昔秦废井田而民愁怨,王莽复井田而民亦愁怨;赵武灵王变华易胡服而群下不悦,后魏孝文帝变胡服效华俗而群下亦不悦。由此观之,世俗之情,安于所习,骇所未见,固其常也。⑤ 司马光力图维持现存秩序,维护自然经济,墨守成规,不允许有丝毫微小的改革。他企图不让货币流通和城市生活来改变古老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求“袭故守常”、“安于所习”;他认为不是这样,就会使人们“莫安其居”,甚至酿成大祸,招致大乱。 司马光对于保丁“乍涉城市”、“闻见纷华”,感到十分忧虑。而他要鼓励的,乃是那些坚持维护古老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士大夫,这里举出两个例子:“治田畴,……未尝为商贾奇邪之业,一出于田畜而已。”⑥“专以稼穑畜牧致饶给,不事奇邪末业。”⑦归根到底,司马光轻视工商,轻视商品交换,把货币和城市看作是罪恶之源。如果把他的《自题写真》改易为“偷生虽可市朝住,怀古依然林野人”,正是其灵魂深处的一种写照。 ①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一四《逍遥四童章呈钦之、尧夫》。 ②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五四《乞罢保甲招置长名弓手札子》。 ③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五四《乞罢保甲招置长名弓手札子》。 ④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六《与王介甫书》。 ⑤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二二《谨习疏》。 ⑥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七五《赠都官郎中司马君行状》。 ⑦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七五《赠都官郎中司马君墓志铭》。 四、青苗法借贷以钱,突破常平法物物交换的范畴 王安石以青苗法代替常平,其主要不同之点有三:第一是以货币借贷代替物物借贷;其二是以官府低息借贷代替豪强高利贷;第三是以生产借贷代替救荒借贷。 王安石的着眼点,在于生产季节,官府以钱出贷,解决生产中急需用钱的问题。这样政府得以增加财政收入,一般老百姓又可免于豪强高利贷的盘剥。至于货币借贷,那是生产的需要,也是生产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从生产观点出发,否定了旧法无补实际的消极做法,这在王安石思想中是十分明确的。他说:“某尝闻善为天下计者,必建长久之策,兴大来之功。……伏自庆历以来,南北饥馑相继,朝廷大臣,……思所以存活之,其术不过发常平、敛富民,为?粥之养,出糟糠之余,以有限之食,给无数之民。某原其所活者百未有一,而死者白骨已被野矣。”①“方今田桑之家,时尤不可得者,钱也。”②王安石在这里深刻揭露了常平法的消极作用,就无异于把青苗法的积极意义,约略作了说明。后来制置三司条例司也说:“今新法(指青苗法)之中兼有旧法(指常平法),但以旧法广储蓄、抑兼并、赈贫弱之方,犹为未备。”③新法执行者从“广储蓄”等三个方面说明青苗法比常平法更好。可是司马光这些守旧派,满足于古老的简单再生产,满足于备荒的点滴储存,故步自封,安于现状。单就“广储蓄”一点来讲,王安石指望增加生产的基础上家家户户都有积储,有备无患④,那是司马光所无法理解的。 青苗法的借贷,为封建国家采取的一种剥削方式,而在当时同常平法与富人高利贷比较而言,它是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的。青苗法又包含有“抑兼并”的因素在内,这就限制了农村高利贷的发展。对于宋代豪强兼并之家所进行的高利贷盘剥,许多封建士大夫也深表不满,司马光攻击青苗法,单单不理会这一点,只有韩琦涉及这个问题,并利用这个问题反过来攻击青苗法,此中奥妙,倒不妨略为申述一下: 韩琦言:“……且乡村上三等并坊郭有物业户,乃从来兼并之家也。今皆多得请钱,每借一千,令纳一千三百,则是官放息钱,与初诏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 安石曰:“……今按乡村上三等、城郭有物业户,亦有缺乏之时,从人举债,岂皆是兼并之家?……”⑤ 王安石从其地主阶级私有观念出发来理解“兼并”,他并不认为有田地、物业的都是兼并之家,这也是他理解当时生产关系的一个基本思想。他有一首诗,对此表达得极为明确:“婚丧孰不供,贷钱勉尔营。耕收敦不给,倾粟助之生。物赢我收之,物窘出使营。后世不务此,区区挫兼并。”⑥准确解释这首诗,才能理解王安石关于封建生产关系的基本思想,也才能 ① 《王文公文集》卷二《再上龚舍人书》。 ② 《王文公文集》卷三《上运使孙司谏书》。 ③ 《宋会要辑稿》一二二。 ④ 《王文公文集》卷二《再上龚舍人书》:“五帝、三王之世,可谓极盛最隆,亦不能五谷常登,而水旱不至。然无冻馁这官者,何哉?上有善政,而下有储蓄故也。” ⑤ 《宋会要辑稿》一二三。 ⑥ 《王文公文集》卷五《寓言》。 理解青苗法的用意和作用。王安石是维护私有制和封建占有制的,不把富有和兼并等同起来。他认为当人们有婚丧有困难的时候,应当给予借贷;当农民耕获季节有困难的时候,应当给予借贷。物资有蠃余的时候,可以收回借款;物资匮乏的时候,就得加以扶助,如果不这样做,就谈不上挫抑兼并。有人理解诗矿区区抑兼并”一句,以为王安石不要抑兼并,这是望文生义,不是诗人本旨。王安石并不一般地反对发家致富,只是反对那些“豪杰有力之人,其议论足以动士大夫者”,这是指家室富有、社会政治地位很高而又恣意兼并的人;他反对那些“富姓赇吏,寓田势家”,这是指侵犯小地主和贫弱农民利益的大地主大官僚,他反对那些“元奸宿豪,舞手以乘民”,这是指乘人之危以攫取暴利的人;他反对“校固取利”,这是指利用官府法令、依仗官吏势力重利盘剥的人①。由此进一步分析王安石的经济思想,还可以看到,他对于豪强兼并之家,主张通过法令制度和政策措施适当加以限制,并不是用行政手段加以打击或摧毁;反之,在一定条件下,他还承认其存在的必要,而尽量予以利用②,“物赢我收之,物窘出使营”,作为一种商品交换的范畴来看待,加以鼓励,并进一步作为官府的一种职责来要求,青苗法就是适应这种要求的。他曾说:“今朝廷治农中未有法,又非古备建农官,大防圩之类。播种收获补助不足,待妆并有力之人而后全者甚众,如何可遽夺其田以赋贫。此其势固不可行,纵可行亦未为利。”③由此可知,青苗法包含抑兼并的因素在内。从根本上讲,王安石并不要断然取缔兼并,至于一般发家致富以及一般借贷,他是完全承认其合法存在的。作为封建统治上层代表人物的王安石,其思想实质必然是这样,无可推移。 以青苗法代替常平法,更重要的一点,是由物物借贷进入货币借贷的范畴。常平法出入一律用物,而青苗法出入一律用钱,常平法实施千多年以后转变为青苗法,这绝不是偶然的事,青苗法在宋代早已零星出现过也绝不是突如其来的。可是这个变化,毕竟不太寻常,守旧派司马光给予猛烈抨击,恰好是在钱币这一要害上大肆叫嚷,司马光说: 力者民之所生而有也,谷帛者民可耕桑而得也。至于钱者县官之所铸,民不得而私为也。 自未行新法之时,民间之钱,固已少矣。……是以古之用民者各因其有而取之,农民之役不过出力,税不过谷帛。及唐末兵兴,始有税钱者,故白居易讥之曰:“私家无钱炉,平地无铜山”,言责民以所无也。今有司为法则不然,无问市井田野之民,由中及外,自朝至暮,唯钱是求。今货益重,物益轻,年虽饥,谷不甚贵,而民倍困。④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二三二;《王文公文集》卷三五《信州兴造记》、卷八七《虞部郎中晁君墓志铭》。 ② 《王文公文集》卷四八《垂虹亭》:“中家不虑始,助我皆豪殖。”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三。 ④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四五《应诏言朝政阙失事》。 关于赋役问题,留待下一节讨论,这里专就借贷以钱而不以物来看待司马光的经济思想。本来交换以钱,借贷以钱,税收以钱,由来已久,并不是从唐末开始。司马光谈论一个经济问题,不追溯经济本身的源流和变化,单纯在上层建筑领域内打转,他无法理解问题的本质,只好回到问题的原始状态中去,否定钱币流通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因而争论的中心,无形中已转移到借贷以钱或是以物上边去了。 司马光要保持古老的常平法,反对新出现和青苗法,其关键在于保持实物借贷以反对新施行的货币借贷,这个问题早被南宋的朱熹道破了,他说:“青苗者,其立法之本意,固未为不善也。但其给之也以钱而不以谷,其处之也以县而不以乡,其职之者以官吏而不以乡人士君子,其行之者以聚敛亟疾之意,而不以惨怛忠利之心,是以王氏能行于一邑,而不能行天下。”①朱熹同属于守旧派人物,他建立社仓,基本上因袭隋唐社仓办法,而与常平仓相为表里的。他分析社仓与青苗法的不同,大体上即常平法与青苗法的不同,其中主要区别,在于用谷或用钱,确是道出了关键所在。朱熹以后的封建士大夫,也有完全同意他这种分析的②。这种分析,看来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我们用上引司马光应诏言事那段文字予以印证,两者确乎是互相契合的。 由此可知,司马光反对封建国家倡导和举行货币借贷,意图防止货币流通的增加,遏制商品交换和发展,并利用政治权力,让经济生活墨守成规,来保持自然经济的稳定性;同时在自然经济稳定的前提下,来保证封建统治的稳定性,好让人们处于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中,不致“闻见纷华”,从而各安其“常分”。这当然也只是司马光的一种幻想。自然经济不断在发展变化,最终要遭到破坏。具有“林野人”浓厚情趣的司马光,毕竟还是长期过着“市朝住”的生活,“山见不须钱”,而市居是要用钱的。守旧派的逻辑,它自身终会证明此路不通。 五、免役法以钱募役,反映出地租形态上的重大变化 免役法比于青苗法,争论更激烈。它对于社会经济的影响极深,涉及面又广,无论革新派或守旧派,都认为役法的更张,是政策上最棘手的一件事。当司光上台准备废止新法的时候,有着下面一种说法:“温公欲变法,伊川使人语之日:‘切不可动着役法,动着即三五年不定定叠去。’未几变之,果纷纷不能定。”③这个说法,无论是否可靠,在司马光上台后较长时间内,差役、募役举棋不定,总是争论不休的。这说明役法用差用募,涉及许多方面利害关系,是带有关键性的重要变化,因而许多士大夫都不能不采取慎重态度。其实王安石自始就察觉这种严重的情况,对于改变役法比改变常平仓法更为审慎,更为耐心细致,有两件事可以窥出他的这种心情: ① 《朱子大全》卷七九《婺州金华县社仓记》。 ② 参阅《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一六引《穆堂李氏青苗社仓记》。 ③ 《王荆公年谱考略节要附存》卷一引《二程遗书》。 上曰:“修水土诚不缓。”安石曰:“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议,然后著为令。则为民事,可不轻矣。”① 上初疑官户助役钱少。安石因是白上曰:“官户坊郭助役钱诚不多,然度时之且,止可如此,故纷纷者少。不然,则在官者须作意破坏,造为议论。……如陛下诚能熟计利害,……豪猾吏民,自当帖息。如此虽多取于兼并豪强以宽济贫弱,又何所伤也。”② 王安石对于制定免役法令的宁缓勿急和对于征官户助役钱的宁少勿多,是深知这个问题利害关系太大,非小心翼翼不可,可是小心从事,仍然引起极大的麻烦,以致王安石一度辞职。那么,青苗、免役、市易法算是新法争论的焦点,免役法又可以算是焦点中的焦点,其深刻复杂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免役法不易行得通,要官户出钱,触犯了封建统治阶层的利益。这种利害关系,是不是像王安石所想像的少收助役钱或者宋神宗痛下决定就可以解决的呢?绝不是那么简单!服役与免役,不是一般的权力问题,“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涉及统治与被统治的根本利害关系,在封建士大夫心目中,却认为是天经地义,无可改变。就从宋代的衙前、里正来说,已不属真正的力役,也被认为社会地位很低。因此,只要是一个“士”,不负担官品以外和任何减速,何况是真正的力役!助役钱不论收多少,这些人总会反对,即使宋神宗决心加以压制,这些人仍然会千方百计要反对。一直到后来,免役法有时还会行得通,助役钱却不能施行,道理也就在这里。 由于出助役钱而反对免役法的,属于封建统治上层人物,范围究竟有限。免役法之所以遭到强烈反对,还在于这种服役方式是募,而服役的中介是钱。官户不愿出助役钱,跟服役方式、中介的变化联系在一起,问题复杂化,斗争也更加激烈,这需要详加探讨。 差役法服役方式是由地方官差派,被差派的人亲身服役,一般不能以钱代役。服役的名色繁多,有如衙前主官物,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耆长、壮丁维护治安,承符、人力供奔走驱使,此外州县还有曹司、押录之类,都是从九等户中差派。原来规定,以第一等户为里正,第二等户为户长,第五等以下户不任力役。但户等往往不能按产业如实评定,而差派又不能按户等合理分担,问题历来就很复杂,弊病很多。一般说来,衙前、里正之为,大都是中小地主充当;其他力役,主要由农民承担,其中也有地主,农民在总人数中占很大的比例。宋仁宗时,有人估计三千户的县,中等以上约为一千户,除去官员、形势、衙前、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 ②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 将吏约一二百户不任差派外,只有八九百户可以被差派充任各色力役①。我们从历史上地主与农民的比数情况来分析,这八九百户至少有三分之二为农民。可见力役负担,主要是落在农民身上;力役性质,主要是农民向封建国家提供的力役地租。 免役法规定,除耆长、壮丁自第一等至第五等户中分别轮差并相应地分别减免免役钱外,衙前、里正、户长以及州县色役,均募人充役,官户、坊郭人户以及女户、僧尼等则出助役钱。因此,耆长、壮丁对农民应役而言,仍为力役地租性质,而其他各色力役,由承担差役的人户,按户等出免役钱,这对农民而言,等于是交纳给封建国家的一种货币地租。 差役或免役,对农民而言都是属超经济强制,这一根本前提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由力役地租性质改变为货币地租性质,从封建地租形态来讲,好似跳越了实物地租阶段,这一变化确乎不小。北宋时期正处于实物地租为主的阶段,力役地租仍然存在,货币地租亦已出现。封建国家征自农民的力役,由于力役本身性质所规定,采用力役地租性质的服役方式,也好似是理所当然。但毕竟社会上已出现货币地租,必然会反映到封建国家的役法上来,免役法早就局部地暂时地出现过,更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不过守旧派司马光这班人,是极其不愿意看到这种变化的。他们固然不懂得地租演变的社会历史背景,更不懂得地租理论,但很直觉地感到许多不便,其中如历来使民以力不以钱,历来征役以差不以募。现在以钱募役,超经济强制虽没有根本上的改变,而农民对于地主和封建国家的从属关系实际上会有所削弱,那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察觉到免役用钱,则钱重谷轻;征役以募,则役非土著,对自然经济和封建统治都是不利的②。结合青苗法的借贷以钱的趋向,加上本身要出钱助役,表现出“非便”之想,这都是他们切身利害所驱使的。 地租形态的演变及其后果如何,司马光等人并不真正理解,王安石也没有触及这方面的问题。王安石曾说过,“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只知道徭役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再从这些现象深入下去,涉及地租演变问题,他便无能为力了。倒是有些守旧派人物,不自觉地在探索这种带实质性问题,可以说开始触及役法有关诸现象的深处了,下面引述苏轼、苏辙兄弟两人的议论: 苏轼言于司马光曰:“……三代之法,兵农为一,秦始分为二。及唐中叶,尽变府兵为长征卒,自是民不知兵,兵不知农。农出谷帛以养兵,兵出性命以卫农,天下便之,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实类是。”③ 苏辙言:“……臣窃谓三代圣人,其法不能无弊,是以易贡献助,易助为辙,要 以因时施宜,无害于民而已。今差法行于祖宗,雇法行于先帝,取其便民者而用之,此三代变法之比也。”④ ① 见《文献通考》卷一二《职役一》。 ② 参阅《宋会要辑稿》一二七;《温国文正公文集》卷四五《应诏言朝政阙失事》。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七至七九。 ④ 《通考》卷一三《职役考二》。 苏轼认为差役变为免役,跟兵农合一变为兵农分离相类似。我们引申一下予以理解,那就是役法不以本色而以钱,不用差而用募,亦即力役跟农民人身分离了而代之以钱,这在理论上多少触及地租形态的边缘。苏辙把由差役变为免役比拟为“易助为辙”,直接探索到地租形态的内容,这一类比,更接近于问题的实质所在。只是他仍然说明不了其中的深刻内容和具体道理,自然我们也无法要求他达到这个水平。 苏轼还注意到役法变更中一些实质性问题。他说:“自古役人必用乡户,犹食之必用五谷,衣之必用桑麻,川之必用舟航,地之必用牛马,虽其间或有以他稳操胜券充之,然终非天下所常行。”①苏轼认为“役人必用乡户”,即力役不能用钱代替,当用力役本色;征役不能募浮浪人,当用土著农民,这简直是天经地义。他察觉到以钱代役,离开了力役本色的范畴,离开了农民应役的范畴,毕竟触及地租问题的边缘,虽然他并不理解地租形态演变的实质。 苏辙后来看到免役法对封建经济的发展有利,对农民有好处,新法的实际效益使他不能熟视无睹,他曾经算过一笔账:“畿县中等之家,大率岁出役钱三贯,若经十年为钱三十贯而已。今差役即行,诸县手力,最为轻役;农民在官,日费百钱,最为轻费。然一岁之用,已为三十六贯。二年役满,为费七十八贯。罢役而归,宽乡得闲三年,狭乡不及一年,以此较之,则差役五年之费,倍于雇役(即免役法)十年所供。”②这笔账的可靠程度如何,我们难以下定论。不过可以肯定,苏辙从社会现实中看到了免役法对于节省人力、物力大有好处,也就会认为它对于封建经济有利。无怪乎他从反对免役法转变到赞成免役法,他对问题已接近于具有实质性的理解。 司马光在守旧派中算是最顽固的,他凭自己的直觉,感到免役法“非便”,别人难以比得上他那种敏感程度。他对差役变为免役,察觉到了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有了变化这一要害所在,他说:“旧日差役之时,皆土著良民,各有宗族、田产,……事发逃亡,有宗族、田产以累其心。”③司马光所谈的,涉及农民对地主和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方面的一些现象,守旧派对此是极为关心的。苏辙一度具有司马光同样的想法,后来看到免役法实施后,所募的人还是可靠的,才解除了顾虑④。本来差役改为募役,农民所受超经济强制仍然一样,人身依附关系即使有所削弱,那也是不显著的渐变,对封建统治阶级来说,绝不是岌岌可危的事。封建社会要向前发展,这种变化乃是不可避免的,杞人忧天,守旧派就是如此。 ① 《东坡续集》卷一一《上神宗皇帝书》。 ② 《栾城集》卷四三《三论分别邪正札子》。 ③ 《宋会要辑稿》卷一二七。 ④ 《宋会要辑稿》卷一二八载苏辙言:“行之十余年,浮浪之害,无大败阙。” 商品经济愈发展,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愈会削弱,其中介为钱。司马光看到钱的为害之处,其他守旧派人物莫不如此。所以在免役法实施过程中,就有人主张“以田募役”①,后来有的地方也曾试行过。南宋又有所谓“义役”②,这与以田募役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只是义役掌握在乡邑士大夫手里,而以田募役则由封建国家直接掌握,方式上略有不同而已。以田募役,使应募的农民固定在封建土地制度羁绊之下,他们对封建国家或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比于一般佃农,无甚差异,即有“宗族、田产以累其心”,自然符合守旧派的口味。只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以田募役事实上不容易行得通。义役因此只能在局部地区、短暂时间内施行,终究是行不通的。以田募役,力图避开役法中这一钱的中介,而从总的发展趋势看,要避免也是避免不了的。商品经济处在漫长的渐进过程中,钱币流通日益广泛,当时募役以钱,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绝不依任何个人意志为转移。 六、市易、均输等法的施行,客观上都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环绕青苗、免役法的斗争,使王安石不得不一度引退;环绕市易等法的斗争,终于使王安石被迫下台。 市易、均输等法,客观上都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易法有平准——平衡物价、调节奇蠃;有赊贷——官府贷给商人和手工业者以物资或金钱;有抵当——商人和手工业者可用物资或金钱作为担保,向官府贷钱;有免行钱——各行行户纳钱以代替原来的供官任务。至于均输法,是在全国范围内调节奇赢、平衡物价、掌握钱与物的流通与运输,便利封建国家的消费与各地区的经济交流。凡此种种,是在官府直接经营和控制之下,促进商品交换,一方面限制豪强兼并,一方面扶助中小商业和手工业的正常发展。 这方面的争论,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第一,义与利的问题。司马光等主张言义不言利,王安石则认为“利者义之和,义固所以为利也”③,在原则上两派是截然不同的。具体化到当时经济问题上,王安石主张“以义理天下之财”,实行了农田水利、方田均税等一套理财办法,希望“国用可足,民财不匮”。司马光反对这些办法,把王安石重视理财说成是言利而不言义。司马光讲的义指的是什么?皇帝没有择定继承人,就被认为是“当今之务,大而急者”;而滨河泛滥成灾或谷帛窘乏, ① 《宋会要辑稿》卷一七五,苏轼建言以田募役。参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七,王安石言以田募役有十余害;又二六三,吕惠卿言给田募人充役;《通考》卷一三《职役一》,诏罢给田募役法。 ② 《文献通考》卷一三《职役二》,论义役;《续通考》卷一五,嘉定、咸淳行义役法。参阅《宋会要辑稿》卷一五八,臣僚言处州义役。 ③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九。 却都是“小而缓者”,好像只有尊君才是义,其他都可以说是利,都不那么重要了①。相形之下,两者格格不入,有着深刻的分歧。 第二,要不要理财的问题。司马光有时把财利、食货提到很高的地位,说是“食货教师在下之急务”,“钱谷自古及今,皆宰相之职”。苏辙也说:“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国之所以存亡,事之所以成败,常必由之。”②应该说,他们都是很重视理财的。而他们偏偏攻击王安石的新法,攻击王安石新法是基于理财、基于言利,这又如何解释呢?司马光对于财货有一种议论:“天地所生财货丰、百物,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地官。”这种荒谬说法,南宋陆游曾予以驳斥,他说:“自古财货不在民又不在官者,何可胜数。或在权臣,或在贵戚近习,或在强藩大将,或在兼并,或在老释。”③陆游说得有些道理,可是更重要的是,物质财富是劳动人民所创造的,并非“天地所生”;社会生产不断发展,物质财富并非“止有此数”。司马光否定劳动价值,否定生产的发展,因而把理财看得很狭隘、很简单,只有消极的应用,不曾作积极的打算。王安石是不同的,其论点有如:“天地之生财也有时,人之为力也有限,而日夜之费无穷。以有时之财,有限之力,以给无穷之费,若不为制,所谓积之涓涓而泄之浩浩,如之何使斯民不贫且滥也。”④“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⑤“夫转输天下之财以给有司之费,皆有常数而无横求。诚能御轻重敛散之权,而禁因缘之奸,则何患乎经人之不足?”⑥我们比较一下王安石与司马光对理财的不同议论,就可以理解到他们的理财思想,有着革新与守旧的重大差异。司马光否定劳动生产,否定生产的发展,否定人力经营的重要作用;王安石则大体上承认财富是劳动人民创造的,生产是发展着的,从而认为人力经营是十分重要的。同时司马光认为财不在官则在民,王安石则认为财可在官、在民,亦可归于豪强兼并。他们之间的论点,如此针锋相对,对于促进商品交换的市易等法,会有完全不同的估价,那是势所必然的。 第三,如何理财的问题。司马光认为“放散县官之物以予民”,是“损上益下”,会导致国家财力枯竭;只能“上有余财,然后推以予民”。究竟怎样可以做到“上有余财”,他又不予理会,这只是一句空话。王安石要理财,他认为是离经叛道。司马光连农事也是鄙视的,说什么“樊须请学稼,孔子犹鄙之,以为不知礼义信”⑦。他根本鄙视生产,鄙视劳动,又何况市易是商贾“末业”呢!他既不重视生产,又不讲究商品交换,其理财之道,除了墨守成规无所变通的老一套外,不可能有什么作为。 是不是司马光全然不要商贾呢?那也不然。他主张“公家之利,舍其细而取其 ① 见《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一六《请建储贰或进用宗室第二状》。 ②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二三《论财利疏》;《栾城集》卷二一《上皇帝书》。 ③ 《陆游文集》卷二九《书通鉴后》。 ④ 《王文公文集》卷三二《风俗》。 ⑤ 《王文公文集》卷一《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⑥ 《王文公文集》卷九《诫励诸道转运使经画财利宽恤民力》。 ⑦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二三《论财利疏》:卷六《与王介甫书》。 大,散诸近而收诸远,则商贾流通”,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一般商品交换的发展,“公家之利”只停在物物交换范围之内,只容许极小极小部分让商人去承办。至于豪商兼并的一切弊端,官府也不能干预,因为“彼商贾者志于利而已矣”,如果官府干预其事,“彼无利则弃业而从他,县官安能止之哉”①,却又跟豪强兼并之家一鼻孔出气了。他的基本论点,乃是“财不在官则在民(实即豪强)”,这也是他的理财的出发点。 王安石的市易等法,触犯了司马光这班人“财不在官则在民”的利害关系,因之遭到了猛烈的抨击。在这场斗争中,出现过几次大的交锋。第三者件事是收买梳朴问题。梳朴小贩遭到兼并行户的敲诈压制,久留京城,无法销售,市易司只好收买,转卖梳朴,以供应市场需要。守旧派便攻击市易司转手取利,致使梳朴涨价。王安石对市易司收买梳朴一事作了十二字评论,即“通利商贾,抑制兼并,榷酤市井”。事实确是这样,收买梳朴可以限制行户的兼并,有利于商品交换,官府应该干预其事。第二件事是监卖果实问题。卖果实的小商人,“上为官司科买所困,下为兼并取息所苦”,自行投状,愿借官钱出息,供纳宫中所需果实。结果小商贩有本钱做生意,果实行亦免于官府科买之苦。守旧派指责“官中更为贩卖事,诚不便”,王安石则认为“官私便利”。这件事本身是件小事情,对于整个商品交换来说,却是具有原则性的,两派争论也很激烈。第三件事是西边古渭城设置市易司问题。古渭城设市易司,涉及边地商品交换,主要还是为了筹集边费。反对人撇开边防问题不谈,只说是“官中不能更为贩卖事”,并指责市易司人员有僧人在内,好像是有损于官司的声誉。王安石着眼于边防,理直气壮,守旧派对此只好哑口无言。至于个别僧人为市易司奔走,王安石认为商贾不必都是“笃行君子”,对于“官中不能更为贩卖事”,他反驳说:“且不论古事,止以今公私皆贩卖人,无以为不便,何也?”②意思是说,当今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人人都不说不便,这其中是很有道理的。这一反驳,可谓淋漓尽致,也如实地反映出当时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侧面。 商品经济论文:建立健全全程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 一 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是支撑体系,是保证农村商品生产赖以进行的系统和网络。它是由分属于不同部门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如:财金、社会保险、生产资料供应、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以及技术等联系起来形成了这样一个体系。目前常常把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机构、实体或组织叫社会化全程服务体系。事实上任何一个功能齐全的组织也无法集整个农村商品生产的服务于一身,因而称为社会化服务组织更恰当些。有的服务组织和机构过去就有,但那是在自然半自然经济形态下产生的,其宗旨、功能、服务手段和范围与当前农村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改革和完善。面对整个农村的服务体系来说还需要重新构筑、健全、完善和进一步发展。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大系统,下面包括许多小的系统,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或科技支撑体系即是它的小系统或子系统。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即是以科技为手段支持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机构和组织所形成的系统。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其支柱之一。把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一个集,科技服务体系就是集中的子集。把农业科技站或科技先导型企业说成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也是不够准确的,这些仅是科技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后,个体民在自愿互利条件下重新联合的经济组织。它与社会化服务和科技服务有一定渊源,多数这类组织是在农民技术协会研究会等基础上,既进行自我服务(以科技服务为优秀)又集资人股兴办经济实体,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因此以科技为支柱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一种形式。 二 我国农村处于开始发展商品经济阶段,社会化服务落后于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制约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商品生产是社会化生产,需要商品市场来导向;商品生产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迫切需要依靠科技进步;为取得尽可能高的效益应有适度的经营规模;生产过程和产前产后需要各种服务。因此在商品经济发达,市场发育健全的国家发展商品经济也需要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和组织合作经济组织。我国农村商品生产刚起步,商品、技术及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更迫切需要社会化全程服务。我国农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比例较大,劳动力的文化技术和劳动素质低;由于交通、通信不发达,农村人口素质低,农村信息闭塞;农村生产小规模分散进行,对采用先进技术既无力又无很高的积极性,无法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很难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地制约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开展社会化服务则是解决这些制约因素的重要途径。 三 我国农村经济比较落后,需要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最终还是要科学技术解决问题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也必须以科技为支柱。 农村需要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的适川先进技术,需要良种、饲料、化肥、农林水利机具、农副产品加工设备等物化技术和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但在小规模分散经营条件选农民无力无积极性采用先进技术,难于接受技术服务。科学技术能否转化为生产力,关键在于把先进适用技术送到亿万农民手中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接力,这种传递便可以较顺利地得到实现。社会化服务中科学技术的服务贯穿于个过程和全方位,除上述产中服务外,市场信息分析提供,生产的筹划,产品品种产量的预测;加工后产品的贮、运、销,甚至资金使用,物资供应无一不需科学技术的指导和论证全程服务体系的形成也是科技长人农村的过程。科技的支柱作用使服务体系具有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服务体系的发展;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为科技长人农村,农村采用先进技术与技术服务创造了适宜的环境和条件许许多多的实践都充分证明了这一事实。 四 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村改革大潮中涌现出来,显示了它的生命力。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仟制,家庭仍是农村生产独立细胞的情况下,通过服务组织的粘结和联合将分散的经营和生产变为联合群体;社会化服务做为农民独立进行商品生产的自主性与社会需求的统一性的结合部,使农民个体的积极性和生产群体的功能(大于个体功能之和)都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对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1.农户与服务组织联结或农民自身组成合作经济组织,叮使资金、技术、劳动下具、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技术、物资配套和技术系列化;实现适度规模的集约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生产率及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提高质量,提高整体效益。 2.通过组织技术引进、开发、交流、培训示范和推广,使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 3.通过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接受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技术和技能。 4.技术服务充分地发挥科技对生产的促进作用,提高技术和技术人员的价值,既可稳定农村的科技队伍,又可形成一定的吸引力,为科技人员流动到农村创造条件。 5.克服因部门分离而造成的产供销层次、环节多,节奏、效率低,流通不畅、摩擦损失等问题,提高流通环节效率减少损失。 6.各种有效的服务(也包括信息、保险等),使农民改变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的状况,无后顾之忧地进行专业化商品化生产。有助于生产水平、专业化程度的提高。 7.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外还可维护其成员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对内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对生产者采取保护价等办法保护农民的利益。 8.通过组织商品化生产,技术培训,传递信息,开发技术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走社会主义道路共同致富意识,以及科学致富意识,改变传统观念和旧的习惯与封建意识,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五 现阶段社会化服务体系正在建立和健全,多元化多层次的存在是很自然的,不宜过旱的用行政手段推行和限制某些形式模式的发展。应因势利导,在实践中检验,逐步求得“统”到几种形式下来。现在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大体上有下面几种类型。 1.龙头企业服务型。以产业的关键企业为龙头,联合相关企业组成公司或集团,联合专业户,组成生产技术联合体,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发展区域性支柱产业。技术部门参加联合体作为技术后盾。联合体或集团对专业户农民提供技术、资金和物资服务,收购农民产品进行加工销售。还有的龙头企业组成集团,为集团各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市场信息、产品销售服务;对原料产地的农民通过合同进行资金、物资、良种以及某些初加工等技术服务,再由企业加工销售产品。这样做使企业有原料基地;农业生产有稳定销路,对支柱或骨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星火计划实施过程中,在形成一批支柱性产业的同时也形成了一批龙头企业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2.科技服务型。属于这种形式的有原农村科技机构通过科技体制改革,实行政技分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兴办实体,扩大服务范围,实行有偿技术服务。民办科技机构,以农村乡土能人,退休科技人员为主体组成,通过有偿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带动农民发展生产。科技机构为主的联合体,利用其成果和科技手段为农村服务。这类的服务组织以有偿科技服务为主也进行物化技术和一些与技术相联系的配套物资服务。他们需要加强与农民的结合。 3.自我服务型。种养业的专业户自愿联合起来,组成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保护。通过交流经验、引进技术、一沟通信息,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发展。有的还通过人股集资办起实体,这实际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应寻找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吸引招聘技术人才和培训自己的技术力量,强化技术服务功能。 4.技术经济承包集团服务型由科技主管部门和供销部门牵头,联合其他行政部门科研单位组成的技物结合全程服务的承包集团对种养业进行大面积,大规模技术承包。通过合同明确责任义务,收取承包费用。为稳定承包的集团,有些地方成立了稳定的承包公司。 六 建立健全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离不开各级党政和业务部门的支持。农村的供销部门可以发挥其重要作用。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四个方面的支柱:科技、物资、财金和销售,而物资与销售的主渠道在供销部门。科技与供销部门结合,可以实现技物配套服务,解决产品的销售渠道。使科技服务和产供销服务以最佳效果转化为生产力。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都需要善经营、会管理、懂科技开发的实业家来组织领导,还要完善和健全内部的管理体制,保证会员的民主权力的有效行使,实现民主化与规范化管理。 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都应逐步积累一定资金,形成自我发展的能力。社会化服务组织必须在发展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中致力于向自己的组织成员和农民提供适用先进技术和技术服务;提供配套的生产资料和其他生产物资,提供发展生产的部分资金,帮助解决产品的销售渠道或直接收购会员的农副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这样服务组织便会产生凝聚力和活力,自身也会得到发展和壮大。 参加服务组织的各方,在成立伊始就应专心致志发展产业,开发技术,不应以赢利为目的,生产发展,产业振兴之后各方都有其微观与宏观效益。服务组织内部,还要贯彻公平分配原则,实现利益的协调和再分配,这是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 商品经济论文:小城镇在宋代商品经济中的作用 【内容提要】宋代小城镇是在农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是城乡经济的联结点;农村市场培育和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小城镇同时又对农村起着反馈作用;小城镇经济也是城市市场的基础,城市市场通过中转市场(小城镇)联结广大农村市场,形成农村——小城镇(镇市)——城市的商业流通网,小城镇就是通过这样的商业网刺激着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 【摘 要 题】古代经济史研究 【关 键 词】小城镇/农村市场/城市市场/商品经济 town/rural market/urban market/commercial economy 【 正 文】 宋代在社会经济方面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并以此在中国古代经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小城镇在这一时期也迅速崛起,逐渐成为联系农村与城市经济的纽带,在宋代的商品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试图从小城镇分别对农村市场、城市市场所起的作用两方面来展开论述。 一 作为具有经济职能的小城镇,是在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为满足农民的贸易需求而出现的,因此可以说,小城镇本身就是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这样的小城镇形成之初,农民在这里互通有无,进行简单的商品交换,但农村商品经济的扩张很快冲破了原有的限制,不仅有四乡农民迁入小城镇成为专业的工商业户,促进其商业发展,而且小城镇的经济也迅速向城市辐射,形成了一个由农村市场(草市或称墟市)、小城镇市场和城市市场组成的市场体系。很明显,在这一体系中,小城镇起着至关重要的联结作用。 小城镇经济的形成,改变了旧有的商品贸易渠道和交易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商品化经济的发展,它服务于农村,不仅深化了农村的专业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而且也促使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 第一,由于小城镇市场的出现,为非粮食生产人口需求粮食提供了渠道,所以宋代农村的专业化生产发展迅速,而小城镇市场本身也能吸纳部分专业化生产的产品。 宋朝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措施,诸如奖励垦荒、保证农业劳动力、重视发展水利灌溉事业等,因而宋代的农业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据估算,宋代垦田的最高数额是7亿2千万亩,“这一数额不仅是前代未曾达到的,即使是后来的元明两代也未超过此数额”[1],同时宋代的农业生产率也有显著增长,在生产工具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的基础上,农业产量增加迅速,就单位面积产量而言,宋代的亩产量一般是2石,最高可达5、6石,史籍也有记载:“上田一亩收五、六石。”[2]已远远超过了唐代的最高亩产量2石[1],显然,粮食生产已远非唐代能比。粮食产量增加,农民向市场投放的粮食数量也必然增多,“民计每岁种食之外,余米尽以贸易”[3],这就为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有了商品粮的供应,才能使小城镇中非农业人口的生活有了保障,市场就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迅速发展起来。反过来,小城镇市场对商品的需求和农村中粮食生产的增长,也促进了专业化生产的发展,不仅有专门的专业化生产区域,还有专门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农户。 宋代作为专业化生产的经济作物品种很多,主要有茶叶、桑蚕、果树、甘蔗、花卉等,这些作物的种植已经发展成为某些地区专门经营的产业,并带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茶叶生产的专业化趋势比较突出。宋代从事茶叶生产的茶农被称为“茶户”、“园户”,他们基本上不种粮食,专事茶业,“今川蜀茶园,本是百姓两税田地,不出五谷,只是种茶”[4],然后通过市场进行商品交换以换取生活必需品。再如宋时遂宁所产之糖因质佳而闻名全国,需求量很大,因此遂宁很多地方“山前后为蔗田者十之四,糖霜户十之三”[5],这些农户均以种植甘蔗为业。桑蚕业的专业化生产也很明显,两浙路的严州是一个重要的桑蚕产区,这里的农民“惟蚕桑是务”[6]。可见,宋代的专业化生产均是由家庭副业转化而来,并取代粮食生产成为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而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又极大地提高了农副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使农民与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从这里可以看出,宋代的农村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在粮食生产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的基础上,某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始形成脱离粮食生产的专业生产区域,促进了经济作物的种植;小城镇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又为经济作物产品提供了交易场所,刺激了农村的商品化生产。 第二,小城镇市场对农村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农民开始意识到市场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一种新型的城乡经济关系。 农村商品经济的扩张冲击了地方村市的限制,从而使村市转化为镇市,即小城镇,四乡居民纷纷到镇市上进行交易,并且很多人迁入成为专业工商业者。宋代小城镇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卓然崛起,这种“城市化”的模式与基于政治、军事需要而产生的传统城市迥然不同。中国传统城市作为政治统治的中心,其经济职能相当微弱,但其内部又有庞大的消费人口,故而城市商业畸形发展。而宋代的小城镇,却是以农村的商品性生产和自身的经济发展为依托,其经济职能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它对附近农民的生活和思想均产生很大影响。 小城镇的出现标志着原有农村集市的扩张,它首先是农村农副产品的集散中心,包括粮食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农产品均在这里进行交易,镇市之繁荣可以想见:作为市场,小城镇也对农村经济生活起着支配、调节的作用,农民与市场发生着越来越紧密的联系。最先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就是粮食,“田家自给之外,余悉?去”[7],粮食交易的发展是整个小城镇市场存在的最基本条件。此外,农民的消费需求随着市场的发展而增长,一些生活必需品,如盐、茶、醋等等是政府实行禁榷的商品,农民必须通过市场才能获取,这姑且不论,单是农民其他的消费需求也使宋代的小城镇市场与从前大不一样。“布缕菽粟,鸡豚狗彘,百物皆售”[8],农户必须通过向市场出售产品的经济活动才能获取货币,使自己具有购买能力,然后再购置所需物品,这样来满足各种各样的消费需求。如在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土将生而或无种也,耒将执而或无食也,于是乎取之于市”[9],农民由于与市场发生了密切联系,所以能够在自己的粮食接济不上之时,通过在市场进行交易的方式购得生活必须品。不仅如此,很多农户的生产资料也是通过与市场发生关系而获得,“倾困计口卖余粟,买箔还家待种生。不惟箱篚供妇女,亦有??资男耕”[7]。可见,农民是通过各种各样与市场相联系的方式来实现消费需求的,那些看起来似乎微不足道的农家产品,汇集在一起形成了繁荣的小城镇市场。古人方回对宋代秀州类似的市场描绘得最为清楚:“予见佃户携米或一斗,或五七三四升至其肆,易香烛、纸马、油盐、酱醢、浆粉、麸面、椒姜、药饵之属,不一皆以米准之。”[10]农民就是这样通过市场调剂产品,互通有无,虽然其交换还是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但其中所孕育的一种结构性的变化已十分明显。 同时,很多农民还直接进入市场,或为商贾,或为贩夫,其经营活动更加造就了市场的繁荣。岳州农民“自来兼作商贩”[11],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则外出经商,在市场中“为工、为匠、为刀镊、为负贩”[12],与从前封闭的生活方式相比,发生很大变化,农民开始走出家门,从事与农业生产不同的商品经营,这本身就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农民产生的影响,而小城镇则为农民提供了暂时脱离农村、进行产品交换和商业贸易的场所。甚至还有农民以出卖劳动力为生,“邛州村民,日趋成都府小东郭桥上卖工,凡有钱可雇,其充使分担负也”[13],这样很多农户在农忙抢种抢收之时,不再采取亲戚、邻里之间互相换工的方式,而是雇佣劳力为其所用,“田家夏耘秋收,人各自力,不给则多方召顾”[11],以市场交换这种更高一级的形式来补充农忙时劳力的不足,它比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的互助形式当然是进了一大步。 随着小城镇市场的发展和农民从事商品贸易的增多,农村自然经济结构受到较大冲击,农民在市场的推动下,或出售更多的产品,或更多地卷入市场活动,乃至从事为市场的商品生产,所有这些均使农民的思想发生很大变化,他们开始接受市场作为他们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并在有机会时通过各种方式从市场中获取货币,原有封闭式的自然经济生活受到商品经济的渗透后,悄然发生着变化。当然,我们对宋代的小城镇市场也不能估计过高,它毕竟是在传统的自然经济之下产生的,这种经济结构限制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商品量有限,市场范围狭小,仍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直接交换。但假手于商人的交换现象逐渐增多,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更是如此。 总之,以经济职能为主的小城镇带动了农村经济形态的逐步转变,对农村产生深刻影响,如农业生产的商品化、非农业人口的出现等,使小城镇市场成为农产品的集中、加工和外运地,成为农村的生产中心和产品集散中心,从而促使农村商品经济更加活跃。 二 宋代小城镇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品交换场所,与数量众多的农村草市、墟市和城市市场构成一个多层次的市场网络,而小城镇在联系农村与城市的纽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小城镇市场在向下作用于农村的同时,也与城市市场发生着密切的联系,作为城市市场的基础,它不仅为其提供大量商品,而且还是城市市场的延伸和发展。 在宋代的各级市场中,城市市场最为发达,它居于中心地位,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主导作用,城市市场的繁荣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但如果少了小城镇市场的支撑,城市市场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发展和繁荣都无从谈起。 小城镇市场为了满足城市人口的生活需求、享乐需求和其他各种需求,为城市市场提供大量物资,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多的就是粮食。粮食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它在商品构成中的比例越大,越说明脱离农业生产的非农业人口越多。在宋代,除了一些地区是因为地少人多、主要种植经济作物、依靠商品粮供应以外,在城市中商品粮供应的增多,正是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城市人口大增,它的粮食和副食品供应成为重大问题,“杭城除有米之家,仰?而食凡十六七万人,人以二升计之,非三四千石不可以支一日之用,而南北外二厢不与焉,客旅之往来又不与焉”[14],显然,城市人口对粮食的需求是巨大的。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各地农村的粮食就是通过小城镇市场,再转运至城市市场的。如方回所描绘的,商人在秀州魏塘镇“整日得米数十石,每一百石运至杭、至秀、至南浔、至姑苏,?钱复买货物归售”[9],在这里,小城镇市场起了很重要的中转作用,商人先是在小城镇市场收购农民出售的零散的粮食,集中以后运至城市,供应城市市场,然后再将城市生产的产品运至小城镇,满足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需求。农村各地的粮食就是这样通过小城镇市场流向各个城市,支持着城市的正常运转,促进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此外,城市市场中的其他大量商品也基本上是从小城镇中转而来的。宋代的城市市场是各地商品流通的终极市场,由于人口众多,消费需求也呈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再加这些城市一般都在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便于商品流通。如宋京城开封,在五代时就是“车马辐辏,水陆会通,时向隆平,日增繁盛。……工商外至,亿兆无穷”[15],宋王朝在此建都后,漕运畅通,粮食和其他商品就是通过便利的水上交通由各地市场运至开封,汴水“岁漕江淮湖浙米数百万,及至东南之产,百物众宝,不可胜计”、“漕引江湖,利尽南海,半天下之财赋,并山泽之百货,悉由此路而进”[16]。而临安的市场上也积聚着全国各地的商品,“珠玉珍异及花果时新、海鲜、野味、奇器,天下所无者,悉集于此”[17]。这些通过小城镇市场转运来的物资,极大地丰富了城市市场,使整个社会的商品经济呈现繁荣景象。 同时,也有一批专业性的小城镇开始兴起,它们为城市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的专业性产品。以制瓷为例,宋代的制瓷业发展很快,而制瓷中心一般都在小城镇上,如景德镇窑、磁州窑、龙泉窑等,它们的产品很大一部分是满足城市普通居民的生活需要,因此,每年从小城镇运至城市的这类商品不计其数。此外还有专门制盐、产糖、从事矿冶业的小城镇的出现,所有这些专业性生产的小城镇,不仅显示了宋代手工业生产的专业化水平,而且还标志着小城镇由单一的商业性向生产、加工、流通多功能的综合性发展,进而更加密切了小城镇与城市市场的联系。 宋代的小城镇一般均是在城市周围发展起来的,作为城市的卫星城镇,既为城市人口提供生活、生产、享乐用品,而且还极大地刺激了城市商业的发展,其商业繁荣程度不亚于城市。如苏州华亭县的青龙镇,“居松江之阴,海商辐辏之所”[18],再如南宋临安所属两县有十五个市镇,诸镇“户口蕃盛,商贾买卖者十倍于昔,往来辐辏,非他郡比也”[19],这些镇市基本上都是在商品经济的刺激下发展起来的,有的小城镇市场繁盛,商品交易频繁,商业规模很大,其商税额甚至超过所属的县城,如京东路莱州的海仓镇商税额为12921贯,是同属莱州胶水县商税额的两倍以上[11],密州所属诸县中,以安丘县城商税额最高,为6474贯,但同属密州的信阳镇商税额为10576贯[11],远远超过安丘县城。这说明很多小城镇经营中转贸易的数额十分庞大,而这些中转商品基本上都是供应城市市场的,由于中国城市均是消费型而非生产型的城市,其居民所需用品绝大部分是从小城镇而来,有更多的商品集中到小城镇,再转运至城市市场,也有更多的非农业人口进入城市,共同促进了城市、以至整个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宋代农业生产的进步、农业经营的商品化、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促使农村市场、小城镇市场、城市市场这样的市场体系的形成,这三级市场是北宋坊市制度瓦解以后中国城市商业长足发展的标志,其所具有互动效应刺激了当时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 在宋代,作为初级市场的农村墟市、草市,是中国古代农村普遍的交易形式,虽然很多不定期,规模也不大,但由于这些市场一般都位于交通便利之处,其发展潜力很大,也刺激农村生活的商品化越来越高。商品经济的进一步扩大,使农村市场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于是,中转集散市场——小城镇市场应运而生,它以周围农村的生产为依托,有可靠的物质基础,因此得以生存并发展;同时,它又反过来作用于农村的经济生活,农民们不仅在镇市上互通有无、调剂商品,而且根据市场行情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了农村商品性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而小城镇本身也在集散农副产品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商业、市场体系,使得这一中转市场与商品经济互为鼓动,大致呈同步发展之势。在小城镇市场之上就是最终销售市场——城市市场,宋代的城市人口密集,商业繁盛,其周围开始形成卫星市镇,这些市镇既是城市经济的地域扩张,同时它们也积极推动着城市经济的进步。从小城镇进入城市市场的商品已经突破了奢侈品和土特产品之限,更多地普及为日常的生产、生活用品,促进了城市经济生活的商品化,在城市经济的壮大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小城镇市场作为市场体系的中转环节,因其以广大农村商品性的农副生产为依托,经济发展比较稳定,它的形成,最初缘自本地中小商人资本的活动,但小城镇市场的扩大与繁荣却依赖外地商人资本的进入,并由它们沟通各地方市场之间的联系,从而使全国的市场成为一个整体。在宋代,虽然全国性的市场还没有形成,但在由农村市场、小城镇市场和城市市场而构成的网络状的地方市场发展的刺激下,区域性市场已经形成,这标志着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宋代小城镇经济的发展,以新的商品流通渠道、新的商品交易方式代替了传统的农村集市,并通过促成新的市场网络的形成来作用于宋代的商品经济发展。宋代的小城镇就是这样通过向下对农村、向上对城市的吸纳力和扩散力,促进着整个社会的物资交流和商品交换,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商品经济论文: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文化艺术商品化 摘 要: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三个重要表现特征:坊市合一、坊郭户籍的建立和同业行会的形成。商品意识在城市社会中迅速滋长和蔓延,并向社会文化生活领域渗透。文学艺术也开始了商品化的进程,许多文艺作品成为文化消费品,由此导致了社会的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变化。 关键词:宋代;商品经济;文化艺术;商品化;价值观;审美观 一、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特征 从总体情况来看,宋代处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其主导性的经济模式仍然是自然经济,而处于次要地位的城市商品经济却获得长足的发展,呈现空前兴旺的态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坊市合一”是宋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特征。宋以前的城市一般都是某一行政区域的政治中心,长期实行“坊市制”,将坊与市分隔开来。坊是城市居民生活区和行政管理单位,市是交易场所。市场管理极为严格,周围有高墙环绕,营业时间以市场大门的关闭为准。一般日落市门就关闭,交易时间受到限制,极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唐末五代战乱,“坊市制”被破坏,宋初虽有所恢复,但无法重现旧貌。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东京开封的商业活动开始出现“侵街”的观象①。太平兴国五年(980年),临街摆摊,坊中开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打破了旧的坊市分隔的城市格局,突破了交易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朝廷对这种现象虽然干预过,但屡禁不止。北宋至道元年(995年)和咸平中(998—1003年)曾两次试图恢复坊市制,都终归失败。宋仁宗登基之初,只得认可这一事实,干脆将坊墙和市墙统统推倒,宣告旧的坊市制彻底崩溃。商店与作坊临街而立,坊与市合为一体,标志着近代城市的雏型已出现。当时的东京开封已是“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所谓花阵酒池,香山药海。别有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以万数。”② 可想见其商业繁荣的情形。由于坊市合一、近代城市雏型的出现,进一步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当时的东京开封已废除了传统的“宵禁”法令,商品贸易已没有时间的限制,夜市普遍出现。据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记载:马行街的“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鬼市子”也是夜市的一种,在潘楼街,“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物、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③ 东京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必然波及全国各地。当时,南方城镇的草市也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全国有镇市近2000个,而南方诸路就有1300多个。这些新兴的商业镇市已改变了旧的州郡规格和性质,由区域的单一政治中心变为政治、经济双重中心。这类本设于城镇之外的草市,随着“坊市合一”的历史进程也逐渐融于都市之中。许多市民为交易方便,便迁居于草市之中,使草市成为新的商业城市。 坊郭户籍的出现是宋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另一重要特征。宋代以前,城市与乡村在户籍上没有多少差别,也没有“坊郭户”这一专用名称。北宋时期,城市商品经济快速发展,市民阶层空前壮大。据周宝珠先生考证,北宋崇宁时(1102—1106年)东京开封约有十三万多户(不含属县),总人口当在一百五十万左右。④ 而吴涛认为当时东京主客户合计应是二十六万余户。⑤ 可见当时东京开封城市居民的数量之庞大,它是当时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大都市。城市人口的剧增,户籍管理遇到新的问题。宋太宗几次下诏整理户籍,都未解决户籍混乱的问题。因为当时无不动产的人口(客户)太多,不容易注册定籍。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二月,“命都官员外郎苗稹与知河南府薛田,同均定本府坊郭居民等。从户部尚书冯拯之请也。”⑥ 宋真宗依准户部尚书冯拯之奏请,委派苗稹为钦差,与河南府知府薛田一道在洛阳进行坊郭户列籍定等的试点,然后推广于全国。当时全国大约共有坊郭户九十八万户,人口约五百万之众。⑦ 这些坊郭户被单独列籍,按财产多少分为十等。坊郭户就是今天所谓的城镇户口,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不仅表明北宋城市商品经济呈现出繁荣之势,而且标志着市民阶层的正式形成,在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史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发展了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都以城市与乡村分裂为基础。”⑧ 坊郭户籍的建立,将城市与乡村分离开来了,进一步地促进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品交换的分工。 同业行会组织的形成是宋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特征。行会又称“行团”,简称为“行”或“团”。每一个行会都有“行首”或“团首”,一般推举行会中经济实力雄厚者充任。北宋共有行会160多个,南宋行业分工更细,行会更多。有的改称为“市”、“作分”。后不断合并,其组织越来越大,在商务活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行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来重新规定统一的价格;能够保护本地区商业的利益,抵制外地商人抢占本地市场;能够调节行会成员与官府的关系,在应付官府的“科配”和“供行”等赋税的问题上,尽可能地保护本行团的商人利益。正如美国经济史学家汤普逊所说:“行会控制资本并管理劳动;它们支配生产分配;它们规定价格与工资。但在它们的组织里,也有着一种社会的影响。行会的目的部分是社会性的,部分是互相的。”⑨ 行会是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因共同的职业和利益而组合成的一种社会群体。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又在商品经济发展中产生影响、发挥作用。 二、商品意识渗透到文化生活之中 由于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意识在宋代城市社会中滋长和蔓延,并无孔不入地向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渗透。又由于都市制度的变化——坊市合一、宵禁废弛,作为城市社会主体的市民阶层表现出旺盛的生活热情和欲望,创造出带有明显商品化色彩的都市文化生活。正如日本学者加藤繁在《中国经济史考证》中所说:“当时(宋代)都市制度上的种种限制已经除掉,居民的生活已经颇为自由、放纵,过着享乐的日子。不用说这种变化,是由于都市人口的增加,它的交通商业的繁盛,它的财富的增大,居民的种种欲望强烈起来的缘故。”⑩ 正是市民阶层的“颇为自由、放纵”的生活和种种强烈的欲望,导致了新的都市风情、文化娱乐的产生,导致了市民意识的形成。宋人极重传统节日,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些传统民俗文化已被商品意识所“侵蚀”。商人们利用传统节日,销售节日用品和纪念品。如端午节,东京开封“自五月一日及端午节前一日,卖桃、柳、葵花、蒲叶、佛道艾。次日家家铺陈于门首。”??? 由此可见,商品经济已渗透到了传统民俗节日中。许多本来是自产自给的民俗物品都已转变为商品,在相当的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过去一向表现为清净、庄严、神圣的寺庙道观也不能幸免于商品经济强有力的冲击。庙会,又称“庙市”,是我国商品交易的集市形式之一。一般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在佛教节日或规定的日期举行。庙会兴起于中唐以后,在宋代十分盛行。北宋东京开封的相国寺是当时一个十分著名的佛教圣地,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它的神圣灵光变得黯然无彩,成为商品交易活跃的场所。相国寺前门是汴河的一个码头,商贾、货物上下频繁;寺内场地空阔,游人众多,是商品交易的极佳场所。因此,它渐渐成了一个市集中心。相国寺的和尚在商品经济熏陶下,在利益的驱动下,无法稳坐禅床、念好经卷,也直接参与商业活动。有的竟然违背佛教戒律,开办了一个烧猪院,经营猪肉生意。和尚惠明成了名闻京城、专门烹调肉类菜肴的厨师。??? 商品经济使妙相庄严的佛祖、菩萨难堪,寺庙与市场简直同辙接轨,成了逐利趋财之场。 由于市民阶层的壮大,以满足市民生活和审美需要而出现的文化娱乐也兴盛起来,而这些文化娱乐活动带有明显的消费性和商品化的色彩。宋代市民娱乐的场所主要是瓦舍。吴自牧说:“瓦舍者,谓其来时瓦舍,去时瓦解之义,易聚易散也是。”??? 对这一解释有不少学者不以为然。戏剧学家周贻白认为瓦舍“实则指为旷物,或原有瓦舍而被夷为平地。”??? 谢涌濠认为瓦舍“是简易瓦房的意思,其含义即指百戏杂陈、百行云集的娱乐兼商贸市场。”??? 其实,吴自牧是从“瓦舍”的性质而言的。“瓦”本义是指房顶如覆瓦形状的建筑物,是专供文化使用的场所,其作用是遮日晒、蔽风雨,故称“瓦子”或“瓦舍”。后来,商人利用这种娱乐场所做生意,使之成为娱乐与商贸合一的场所,故称之为“瓦肆”或“瓦市”。从这个名称上就可见宋代市民文化娱乐的商品化性质。瓦舍中的娱乐活动丰富多彩,可谓百戏杂陈,伎艺繁多。市民们可在瓦舍中尽情地观赏和娱乐。不过,这种观赏和娱乐属于文化消费,是要付费的。从瓦市艺人来说,他们的表演是一种消费服务,他们靠卖艺来谋求生计。如北宋著名的瓦市艺人张山人所说:“某乃于都下三十余年,但生而为十七字诗,鬻钱以糊口”。??? 又如《金鳗记》载歌妓庆奴“出去诸处酒店内卖唱,趁百十文把来使用。”由于伎艺表演已成为商业性的文化服务行业,其收入与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因此,瓦肆艺人十分注重自己的表演技巧,努力加强自己所演节目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苏轼的《东坡志林》卷一记载:“涂巷中小儿薄劣,其家所厌苦?辄与钱,令聚坐听说话。至说三国事,闻刘玄德败,颦蹙有出涕者;闻曹操败,即喜唱快。″可见当时说书的技巧之高、感染力之大。瓦肆伎艺是市民文艺,它所表现的是市民阶层的生活愿望和审美趣味。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这些愿望和趣味肯定有悖于传统的伦理道德和价值标准。瓦舍的伎艺表演又是有偿服务,其表演的内容也肯定是纯感性的、纯娱乐的,它不可能也没有义务去为政治教化服务。因此,它成了市民和一些士子尽情享乐、放纵情欲的地方。许多年轻人因经常出入其中,深受新兴市民意识的熏拂,导致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变化。可见这种充满商品化色彩的瓦肆伎艺——市民文艺对传统意识的冲击作用。 无论是宋代的民俗、宗教,还是都市文化娱乐,都充斥着浓烈的商品意识。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市民阶层创造的一种新的都市文明。 三、文学艺术呈现出商品化趋势 宋代以前的文学艺术,尤其是士大夫文人创作的文学艺术,一般都是高雅的、非功利性的精神产品。而由于宋代商品经济渗透到社会文化生活之中,产生于社会文化生活这块土壤上的文学艺术也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商品化的趋势。所谓“商品化趋势”,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指有些文学艺术作品开始直接参与到商品交换之中;二是指文学艺术的创作开始遵循商品生产的法则,并反映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新的都市风情和都市意识。 宋代重要的文学体裁有文、诗和词。诗与文是传统体裁,由于受到根深蒂固的“言志”、“明道”的传统文学观念的影响,商品化的趋势不太明显。不过,诗歌已被市井艺人所利用,变成了他们挣钱谋生的工具。北宋中期,东京开封有一位以“说诨话”而著名的艺人——张山人。诨话即十七字诗。其诗诙谐滑稽,意含讽刺,观众在开怀大笑中获得启示,领略褒贬之意。十七字诗类似现代民间文艺节目——“三句半”。张山人创制这种诗体“鬻钱以糊口”。宋代民间伎艺中有“合生”。所谓“合生”,就是艺人根据他人临时出的题目,当场作诗,以博求酬劳的一种伎艺。要想博得酬劳,就必须具有娱乐性,所作的诗歌就必须贴题、幽默、让观众产生审美愉悦。从以上所述可以发现,作为正统文学的诗歌已成了市井艺人的衣食之资,诗歌创作的技能也当成商品来出售。 词是宋代的代表性文学,是一种音乐文学。它从唐代“声诗”发展而来,兴起于中晚唐,流行于五代,繁荣于两宋。词本是尊前宴边娱宾遣兴的工具,由士大夫文人在宴会中即兴创作,由歌妓当场演唱。北宋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阶层的形成,词从士大夫的尊前开始走向市井,成为士大夫文人与市井细民共同享受的娱乐性伎艺——小唱。小唱又称“浅斟低唱”,是宋代十分流行的一种表演艺术,无论是歌楼、酒馆,还是瓦舍、私宅,都能见到它。谢桃坊先生认为:“小唱是由简单的方式演唱流行的通俗歌词。宋词中的绝大多数作品便是供小唱艺人演唱用的。”??? 此说甚是。由于词大多数是供小唱艺人演唱的,必然具有市民文学的艺术风格。首先,它是为有偿的娱乐服务而创作的,是一种文化消费品,是一种具有商品性质的精神产品。这就决定了它从语言到题材、从形式到内容都必须迎合消费者的审美趣味和欣赏水平。因此,词表现出极为明显的艺术特征:通俗性、娱乐性。其次,词是一种商品化的精神产品,它就必须遵循商品生产的规则。词人的创作不是专为抒发主体的“修齐治平”之志和喜怒哀乐之情,而是去表现它的精神产品(作品)的消费者(读者或受众)的愿望和情绪。因为词人创作的目的不是自我欣赏,而是要让更多的读者乐意欣赏。宋词的题材多为情爱离别、伤春叹老、歌酒游乐,就是为了揭示广大市民的生活愿望和人生情绪。因为追求个性解放、自由,追求精神与物质的双重享受,是市民意识的深层底蕴。第三,词既然是商品化的精神产品,那么,流通(传播)便是它实现文学价值的重要环节。只有流通(传播)渠道畅通,它才能占有更广阔的文学市场,才能获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歌妓是词的传播媒介。词由她们“推销”给消费者,并通过她们去实现词的文学价值。宋词的繁荣,歌妓与有功焉。南宋后期,词的艺术精神发生蜕变,向“诗化”(追随辛弃疾的“辛派”词人多抒发进取或超然之志)、“雅化”(推崇姜夔的“风雅派”词人主张雅正)方向发展,广大市民不乐意听,也听不懂,歌妓出于“票房价值”考虑也不愿唱,而改唱“缠令”或其它俗曲,导致了词的流通环节断裂和文学市场萎缩。词因此而走向衰落。 词人的劳务费是由歌妓来支付的。词是精神产品,无法具体核定其价值。歌妓只有根据演出的创收情况来酌情支付。北宋著名词人柳永的作品深受市民的喜爱,一般的歌妓虽用重金支付“润笔”,也难以得到他的新作。如南宋罗烨的《醉翁谈录》丙集卷二记载:“耆卿居京华,暇日遍游妓馆。所至,妓者爱其有词名,能移商换羽,一经品题,声价十倍。妓者多以金、物资给之。惜其为人出入、所寓不常。”因为一首名人的佳作不仅能让一位歌妓获得可观的收益,而且能让她一曲唱红,一举成名。对于好的作品,歌妓是愿意支付昂贵的报酬的。 绘画艺术在宋代十分兴盛,北宋皇帝大多喜爱绘画艺术。宋太宗特置翰林图画院,将各地的著名画师罗致于京师。宋徽宗在国子监设置画学,专门培养绘画人才。因此,北宋的绘画艺术呈现空前繁荣的局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绘画艺术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商品化的趋势。绘画作品一反过去那种高雅的姿态,成为街肆买卖的商品。如相国寺庙会日,“殿后资圣门前,皆书籍、玩好、图画及诸路罢任官员土物、香药之类。”??? 又如前面提到的潘家楼的“鬼市”上也有“衣物、图画、药环、领抹之类”的物品出售。北宋著名画家燕文贵初入东京开封时,曾在天门道上出售自己的山水、人物画。另一位著名画家许道宁也曾在东京开封端门外将自己所作的画随药卖出。??? 由于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都市风情焕然一新,为绘画艺术提出了丰富的题材,“市肆画”也应运而生,成为一种新的题材类型。北宋时擅长于“市肆画”的著名画家有燕文贵、张择端、高元亨等。燕文贵有《七夕夜市图》,高元亨有“有琼林苑、角抵、夜市等图传于世”???,张择端有《清明上河图》。《清明上河图》不仅是宋代“市肆画”中首屈一指的杰作,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绘画史上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市肆画”本身虽不一定是商品,但它兴起于商品经济的社会土壤上,是商品经济文化哺育出来的一种新的美术品种。它的出现,说明了绘画艺术在商品经济的渗透下开始发生变化。 四、文化艺术商品化的意义和影响 从以上所述可知,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宋代的文化生活和文学艺术开始步入商品化的进程。文化艺术的商品化,对当时或后世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人们(尤其是读书人)的价值观和审美观因此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国古人在思想意识中形成了一种十分顽固的价值观念:“学而优则仕”,“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政治价值成为至上的人生价值。其它的人生价值取向(如经济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等)都不为社会所看重。因此,莘莘学子为了博取功名、踏上仕途而不得不寒窗苦读、悬梁刺股,甚至不惜皓首穷经。到了宋代,随着商品意识的兴起和文化艺术的商品化,传统的官本位意识开始发生动摇。因为在文学艺术商品化的社会中,知识能够真正被尊重,文人的创作才华能够被赏识,作品能够获得直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人的艺术价值能够在创作中获得实现并为社会所承认。因此,有不少士子在科举场上失败之后,不再醉心于功名了,而是投身到文学艺术创作中来,通过创作之路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艺术价值)。前面曾提到过的北宋著名词人柳永就是一位在艺术中实现了人生价值的士子。他年少时就才华横溢,但在科举考场上却不顺利,曾在殿试时被宋仁宗黜落。从此,他放纵于市井二、三十年,为歌妓度曲作词。他的词深受社会各阶层的喜爱,获得了“天下咏之”的社会效果。他也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专业词人。宋代出现的“书会”,就是那些不能或不愿走上仕途的士子,因生活的需要而组合的文人群体。这个群体是以创作为职业,以创作来获取生计。宋元时有九山书会、古杭书会、武林书会、玉京书会等。书会先生都是职业的作家。南宋瓦舍中的伎艺脚本大多都是出自他们之手。流传至今的宋元话本和戏剧也有不少是他们的杰作。他们为当时和后世提供了大量的精神产品,以满足人们审美娱乐的需要。除了“书会”之外,宋代还出了文人与艺人组成的“社会”,如表演杂剧的绯绿社、表演清乐的清音社、小说艺人的雄辨社、影戏艺人的绘草社、表演吟唱的律华社等。社中的文人和艺人都是专门化的职业作家和表演艺术家。职业作家和艺术家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开始走向成熟。 文学艺术商品化就是文学艺术走向世俗、走向大众。在自然经济处于绝对支配地位的社会中,文学艺术基本上是上层社会审美娱乐和传情达意的工具,而在中国古代,文学艺术的娱乐功能被政治和道德所削弱,出现了“教化说”、“言志说”、“明道说”、“比德说”等。宋代的文学艺术开始通过商品化的形式走向平民大众,成为士庶雅俗、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共享的娱乐品(当然,这里只就词、话本小说、市肆画及瓦舍伎艺而言)。由于受到以下层民众为主体的消费对象娱乐需要的制约,文学艺术必然要去反映更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生活,去揭示人人心中共有的人生情绪,以赢得社会各阶层的喜爱。宋代以后,都市通俗文艺(市民文艺)不断兴盛,词、话本、诸宫调、戏剧、章回小说、弹词、评书、时调俗曲等文艺样式相继或相竞出现,构成了中国古代文学的最后繁荣。 这些文学艺术以家庭生活、男女情爱、人物传奇、历史故事、魔鬼神怪为重要的创作题材,故能拥有广阔的文艺市场。由此可见,文学艺术商品化,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审美观和文艺观的变化。 随着文化娱乐的发达,下层民众的审美能力不断提高,娱乐需要不断扩大。篇幅短小的文艺作品(如词、散曲等)已不能满足下层民众的审美要求,鸿篇钜制的戏剧、小说、评书等文艺作品应运而生。从此,诗文主宰文坛的历史宣告结束,戏剧、小说成为主导的文学艺术样式。这一结果虽然是文学发展的必然,但文学艺术商品化加快了这一结果的出现。 总而言之,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了文学艺术商品化,而文学艺术商品化又对社会文化生活、思想观念产生了巨大影响。这是一种良好的、具有积极意义的多重因果关系。 商品经济论文:关于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若干理论观点述评 编者按:2000年,中国经济史论坛举办“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系列学术研讨会,本述评是为会议讨论所准备的材料之一。 1994年12月,中国经济史学会古代史分会、中国商业史学会等曾组织关于“传统市场和市场经济”的讨论,配合这次讨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刊登关于该问题研讨的长篇综述。在这以后,关于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问题又有不少新的论著出现。现在,我们围绕本次会议讨论的主题,对有关的理论观点进行一些评述。评述以近年出现的新论著、新论点为主,但考虑到问题的延续性和系统性,有时也不能不涉及以前的一些论著和观点。 一、关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线索和基本模式 这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系统,一是“货币经济(商品经济)—自然经济”转折起伏论,二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论。此外,海外一些学者主张中国自战国秦汉以来即形成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以后的发展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进行的,由于这种观点国内的信奉者不多,也没有人展开过系统的论述,故在此不作评述。 (一)“货币商品经济—自然经济”转折起伏论 赵俪生曾经提出,中国经济史上经历了从上古共同体自然经济到秦汉期古典经济,再到近古期地主经济的三次转折 ,很有代表性。大抵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对战国秦汉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都估计较高,把它作为我国从不发达奴隶制向发达奴隶制转变之契机,而把魏晋封建制的形成与中古自然经济相联系。 日本学者宫泽知之把关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理解方式区分为四种学说:第一学说是全汉?N为代表的“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论。全氏把汉代看成是货币经济时代,汉末到中唐的中古时代是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时代,从安史之乱前后,以钱币为中心的货币经济开始了 。何兹全就南朝情况修正全氏的观点,反对将南朝看成是自然经济时代。主张北中国是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南方则货币经济一直在发展 。这是第二学说。武仙卿认为布帛也是货币,不同意说魏晋南北朝倒退到自然经济,认为秦汉以后货币经济一直发展着。彭信威的观点相似。这是第三学说。第四学说如叶茂对关于中国封建地主制前期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理论观点的综述所指出的,认为整个中国前近代是自然经济占优势。他又指出,全氏观点虽然在当今中国是少数派,但在日本却是主流的观点,代表人物是牧野巽和宫崎市定。全氏关于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的概念来自德国历史学派学者希尔布兰特(B·Hildebrand)。全氏虽然批判了希尔布兰特把自然经济货币经济信用经济的依次演进绝对化,而采取了皮烈(H Pirenne)等人的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发展模式,但他用语的概念仍然是基本上依据希尔布兰特的。希尔布兰特的自然经济、货币经济的概念是严格依据交换手段是实物还是金属货币这一点区分的,将以金属货币之外实物为媒介的交换划入自然经济的范畴。他没有设想不存在交换(分配)的经济,他的自然经济不包括“自给自足”的含义,这和马克思的概念是不同的。马克思划分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并非依据货币形态或交换手段,而是更重视生产目的;自然经济是指为获得使用价值的简单商品经济,或没有交换的经济。[20] 宫泽的说法是有根据的,不过,我国有些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虽然沿用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发展模式,但已经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进行了修正。例如赵德馨把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划分为:原始社会自然经济“古代(奴隶制)货币经济” 中古自然经济……。他指出,“古代(奴隶制)货币经济”时期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及本质,严格来说仍然是自然经济,所以又可以称之为“古代自然经济”。[13] 田昌五反对说中国封建社会自始至终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认为这是按照“长期停滞论”制定出来的模式。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是呈循环式起伏状态发展的,相应的自然经济也是这样:战国至西汉是商品经济的第一个高峰期,东汉由盛转衰,魏晋南北朝基本上是自然经济时代;唐宋是商品经济的第二个高峰期,辽夏金控制的北中国由盛而衰,黄河流域和大西北尤甚,城市偏枯,农村则几乎全部回到自然经济状态;元明清三代,商品经济又呈全面回升之势。[2] (二)“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论 正如宫泽知之所指出的,认为整个中国前近代基本上是自然经济占优势,而逐渐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观点,基本上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的,是从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是怎样成长起来的问题意识出发的。但中国商业在文明的较早阶段(至迟在战国时代)开始发达,特别是宋代以后更取得显著的发展,把西洋中世封建领主制下自给自足庄园经济为优秀形成的理论照样应用到中国、尤其是宋—清间的经济上,会遇到不少困难。[20]因此,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史学界曾经对什么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展开热烈的讨论,试图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的性质重新予以解释。近年对这一问题发表意见的有林甘泉。他对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评论,他认为从中外的历史实际出发,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应该是自给性生产,而不是所谓“自给自足”;它并不排除与市场的一定联系,并以它作为自己的补充。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具体表现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男耕女织”。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10]关于这一讨论可参阅本文附录的介绍。 主张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的学者较多。一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发展经历了战国秦汉、唐宋、明清三个高潮。例如李埏认为我国历史上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长期并存、相互制约、此消彼长,总趋势是自然经济逐渐消退,商品经济逐渐扩展。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在战国秦汉获得空前发展的商品经济,虽在汉武帝后受抑,但唐宋苏醒后发展超过秦汉,如秦汉主要商品为盐铁酒酤,主要市场在中原与国外市场联系唯赖西北,唐宋增加了茶叶、陶瓷,丝绸质和量也有较大提高,远销国外,对外贸易陆路以外又增加了海路等 。龙登高的《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也属于波浪式发展论,它依时序叙述了中国传统市场在先秦秦汉时代的滥觞与初兴,魏晋南北朝时期曲折发展,五代两宋金元再度兴起,明清时代成熟的过程。[3] 如果说前一类观点的主要争议点是几次“转折”性质的判别,那么后一类观点的主要争议点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尤其是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及该时期经济的性质。多数学者主张明清商品经济虽有很大发展、但整体上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经济已经脱离自然经济的范畴。例如我们介绍过的李文治和薛虹的观点 。近年徐晓望又提出,中国在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阶段之间有一个“小商品经济”的阶段。它以小商品生产及相应的分配、交换、消费为特征。小商品专业生产者的出现以人身的相对自由为条件。宋代小商品生产已有一定发展,但全国性的小商品经济的繁荣,是明中叶以后才出现的。大面积经济发达地区的缺粮现象,标志着小商品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区域的形成。[16]宫泽也认为,以农村市场展开为视点来看商品流通,唐宋变革期和明末清初值得注意。前者虽然农村市场在发展,也出现了商品性生产,但整体上自给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后者在先进地区已出现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标的经营,开始逐渐形成近代的小商品经济,即商品经济从没有价值规律的阶段向基本遵循价值规律的阶段变化。[20]这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日本学者的的观点。 以上诸说主要是从小农经济从自给经济的小商品经济演进过程来立论的。近年又有不少学者从传统市场或市场经济的视角来考察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请看下一专题的介绍。 二、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市场经济或市场经济萌芽 (一)什么是市场经济?中国历史上市场经济何时出现? 自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方针以后,不少学者一直在思考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过市场经济?如果存在过,它又是何时出现的?这又是与对什么是市场经济的理解有关的。学界对这个问题有两类不同认识:一些学者一些市场经济是与近代化相联系的,在封建时代,市场经济只能萌芽于它的晚期;另一些一些学者认为市场经济不一定与近代化或资本主义相联系,在封建时代也可以有特定的市场经济。 第一种观点以吴承明为代表,他多次阐述了中国封建社会市场经济的萌芽及有关理论问题。他指出从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实即经济现代化或近代化的过程,它不仅是市场量的空前扩大,市场交易的内涵和市场机制的原理也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这一切,又都是以政治、法律、经济体制和制度的相应变革为前提的。他主张把过渡到市场经济作为经济现代化的标志。我国历史上商品交换比较发达,但这还不是市场经济。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化也是从十六世纪即明嘉靖、万历间开始的。大商帮、工场手工业、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潮”的出现,是其标志。但力量不足,更重要的是没有引起希克斯所说的“政治渗透”,在产权、商法、税制上毫无变化,仍然是完整的封建专制国家。这种情况,清代基本上继续。进入二十世纪,我国巳有了现代化产业,口岸城市勃兴,?K与国际市场接轨。但以抗日战争前而论,我国尚未转变为市场经济:(1)占国民经济最大比重的农业仍然是传统的小农经济体制,商品率很低,新兴产业集中于纺织和食品业,尚未形成部门体系。这种二元经济的结构刚性及由此产生的低供需弹性,从根本上限制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2)现代化市场被定义为“一个价格”,如两地价格差等于运费,则属一个市场。三十年代的中国远未达到这个水平。(3)市场现代化是由人格交易向非人格交易的转变,这需要一系列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法律,以明确产权,中立化规则,规范行为和执行罚则。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这一点,在当时尚不存在。我国真正有意识的向市场经济转变,还是在邓小平时代。[6] 许檀最近也谈到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表现为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逐渐减弱,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她认为,清代中叶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城、乡市场网络体系,这一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近代化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5] 与这种把市场经济的萌芽或转化同现代化(或近代化)联系起来的观点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封建社会中已经存在市场经济。例如尹进认为,中国从宋代开始有了具有封建个性的市场经济,明代进而具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个性的市场经济。[1]郭庠林也提出“封建市场经济”的概念。[17]郑学檬根据罗布代尔的观点,主张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两个概念区分开来。市场经济的主要功能或最重要的标准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生产、配置资源,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下,社会分工比较发达,交换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杠杆和齿轮,货币和金融体制已经建立并与生产交换融为一体,人们的经济生活离不开市场供求关系的波动制约。而资本主义是指以资本积累、增殖、流动、垄断为最高利益的政治经济体制。他认为中国市场经济萌芽于16世纪以前,比如宋代,局部地区已可称为市场经济萌芽,理由是分工在某些行业已经较细,交换具有社会性,但从另一方面看,宋代整个社会仍然处在自然经济的大环境中;明中叶,即16世纪开始,市场经济以方兴未艾的态势出现在江南和沿江沿海各地区。他进而把中国市场史分为两大时期,第一时期是传统市场,其中又可以唐中叶为分界,区分为前后期。第二时期是市场经济,其中又可以区分为萌芽阶段(12—13,16—18世纪)、初级阶段(1840—1949)、停滞与发展阶段(1949—1978,1978—1998)。在萌芽阶段,自然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封建经济与资本主义萌芽并存,封建经济占主导地位。[11] 姜守鹏也有类似的意见,在他看来,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对立统一,不能笼统地称封建经济为市场经济。但简单商品经济也会产生市场经济,所以封建社会存在着市场经济。具体说,市场经济是随着商品生产的产生而出现,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完善的。[12] (二)关于市场体系和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 较早形成比较完整的市场网络或市场体系,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这是许多学者的共识;但这种市场网络或市场体系究竟何时形成,有何特点,学界俨然存在许多不同观点。在这里仅介绍两位学者的观点。 唐文基指出中国封建市场发育的四个特征,即非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市场的垄断多于竞争、市场的进入遇到种种的障碍、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关于中国何时形成统一的全国市场,学术界历来有不同意见,或认为这种市场战国秦汉已经出现;或认为中国直至鸦片战争以前仍停留在地方区域市场的格局。唐氏的意见和这些观点都不同,他认为中国古代全国大市场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但它只是地方区域市场在空间的扩展和延伸,尚有一定的封闭性和割据性,他称之为“非统一的全国市场”。因为第一,流通网络虽已形成,但由于交通因素、行政因素和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这个网络并不完全?惩ǎ坏诙??谷狈ν骋坏氖谐〖壑担?挥屑鄹裥纬苫?疲坏谌??泄?郧匾岳此淙皇敌辛送骋坏幕醣遥??抑迫匀换炻也⒊37⑸??摹T谡庵智榭鱿拢?岩耘嘤?∪?耐骋皇谐 ?15] 姜守鹏认为,市场体系是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的统一体,从范围看,它形成了包括农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在内的完整的市场网络;从市场种类来看,它不仅包括商品市场,还包括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其中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是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按这样的标准,明清时期,至迟鸦片战争前,中国封建社会的市场体系已经初步确立。 因为这时不但存在了包括农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性市场和全国性市场的市场网络,而且存在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不过这仍然是封建社会的市场体系,与近代市场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12] 三、关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机制 在近年来学者们对中国传统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机制的探索中,经济结构,尤其是小农经济的生产、消费与市场的关系,国家干预和财政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两个重要视角。当然,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的。 (一)从经济结构方面进行的探索 许多学者把小农经济看作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基础,着力探讨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方行在这方面工作作得较多,他所提出的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是农业与手工业、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双重结合的观点,已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 。近年来学者对该问题继续有所论述。 李根蟠利用《管子》的材料探讨了封建地主制经济形成时期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指出以春秋战国之际地主制经济形成为分界,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小农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独立地出现在当时的市场上,二是流通成为小农再生产的必要环节,三是农村集市出现,四是商人高利贷者插足小农再生产过程。在这基础上商品经济和各级市场获得较大发展,但小农经济的主体部分仍是自给性生产,其所包含的部分商品生产也是以自给性生产为依托的。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我国传统市场,由此形成一系列有别于现代市场经济的特殊的经济概念和经济现象,价值规律或市场机制虽对社会生产起一定作用,但没有也不可能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7] 刘小京从分析“自然经济”概念的由来和内涵入手,根据中国历史实际,试图对中国农户的生产模式进行概括,从而提出“自给性农业”的概念。这种“自给性农业”是由于“人多地少”的资源约束而形成的,其特点是小而全、自给性、农民在生产经营上的精打细算;它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典型自然经济的基础,在另一种条件下又可能向商品生产转化;与自给性农业相联系的是普遍的兼业化和普遍化了的商品经济意识。[4] 张忠民提出“小生产,大流通”是前近代中国社会再生产的基本模式。所谓“小生产,大流通”,是指在生产领域中基本上是个体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在流通领域中由于商人资本的运动却存在以地方市场、区域市场以及全国大市场共存的格局。这是由当时社会再生产条件补偿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在个体家庭生产单位之上没有一个具有内部生产分工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封闭的经济共同体,这些个体家庭天然地具有从市场取得再生产条件补偿的机能和需求,这正是大流通得以形成的最重要的深层原因。但小农的地方狭隘性和封闭性决定他们难以与较大的市场直接交往,唯一能使小生产与大市场发生联系的,只有商人和商人资本的运动。因此,前近代中国社会小生产者的再生产条件的补偿,从逻辑和历史一致的过程看,就表现为一个在商人资本的作用下补偿空间渐次扩张的过程。[8] 长期以来,龙登高比较注意小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在早期的研究中,他把小农家庭经营方式看作一个发展过程,认为小农与市场的联系逐步密切,但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农村市场属于商品内循环类型,不能诱发个体家庭突破自给性生产,在某种程度上还制约了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的动机。 近年,他引入边际效用原理分析个体小农家庭经营的特征,尤其是那些与市场相关联的特征。指出价值规律在家庭经济的运行中的作用不突显,而效用原则既与其使用价值的生产消费目的、手段相一致,也与匮乏经济状态下市场手段有限有关。一般农户的商品生产,不仅是小规模的,而且是以副业形式出现的非专业化生产,很少是以利润为动机。他还比较了个体小家庭与地主大户市场角色的差异,以宋代为例,指出大多数地主地租粮自食比例少,相当部分通过市场出售,并且往往直接运往市场。他们出粜是为了逐利,而不是为了谋生。[3] 赵德馨把生产结构的变化作为引起商品货币关系兴衰的决定性因素。他主要研究了公元一世纪前后生产结构与市场关系的变化。他认为西汉农业生产力存在“耒耕—小农”和“?栏??笈?闭庋?礁霾愦魏拖嘤Φ牧街稚??婺#缓笳咭蛐枰??鲆陨系睦投?Γ?蠖嗍?褂门?ァP∨┚?糜胧谐×?低??潜欢?摹⒑苌俚模?局适且恢肿愿?宰阄?鞯姆獗招途?谩E?ブ粕??ノ挥胧谐〉牧?凳侵鞫?模?瞧渖??诵械哪谠谝?螅?依投???式细撸?梢晕?谐√峁罅可唐贰E?ブ粕??姆⒄贡厝淮?瓷唐坊醣夜叵档姆⒄埂C挥邢嘤Φ纳唐坊醣夜叵档姆⒄梗??ブ粕??悴荒茉诵小U馐俏骱菏逼谏唐坊醣夜叵捣⒋锏脑?蛩?凇N骱褐衅谝院螅?孀判竽烈岛鸵碧?档姆⒄梗?B砑疤?兰鄹裣陆担?8?睬飨蛐⌒突??饩褪沟眯∨锌赡苁褂盟?恰5迸┟褚彩褂门8?氖焙颍??ブ粕??挠攀坪途赫??拖陆盗恕S胫?嗍视Φ氖歉鎏寮彝ゾ?玫姆⒄梗?獾柚浦鸩饺〈??ブ疲?吁喽?吹氖巧??ノ恍⌒突?氪笮蜕唐飞??ノ患跎伲???ノ蛔越o色彩的加重。[13] 姜守?认为中国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对立统一,主要是由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决定的。这些特点是土地两种运行方式(买卖和封赐)的同时存在;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的小农经济实物租赋与货币租赋并存的分配结构。[12]魏金玉也指出土地买卖在中国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发展中的十分重要的地位。鸦片战争前土地交易额不低于粮食交易额。封建生产方式及各阶级的关系也是通过土地交易进行新陈代谢的。因而其重要性是一般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不能相比的。[19] (二)国家干预和财政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些学者重视非经济因素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如郭正忠强调由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所产生的专卖经济与与自由通商的市场经济的对立。中国的专卖体制的前提是专制政体的强大和民间私有权发展的不充分,它以适应民间商品经济的政策调整为始,以遏制民间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终。在中国历史上,自由通商的政策只是局部的、短期的、表象的、偶然的;专卖政策的推行则是长期的、全局性的、本质的、绝对的。他指出:人们都用宋代商税的数量论证当时商业的发达,但宋代商税的收入鲜有高过专卖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商税收入难与专卖收入同日而语。由专卖、市易、和籴、和买以及货币田赋所调运的交换与流通热潮,曾经不止一次地创造过奇迹,可惜这种交换是权力支配下的交换;这种流通,是以官方意志为转移的流通,以这种交换和流通为基础的“市场”形态,与商品经济环境中自由贸易的市场形态,?虽相似而实不相同。[14]冷鹏飞认为我国封建商品经济形态继承奴隶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一是仍由国家垄断了大部分手工业生产,二是开始显露了国家政权对商品经济的强烈干预;贵族官僚经商和平民商贾不断向官僚转化。正因为商品经济长期以来与社会政治割不断的亲情,故在社会变革之际仍然使其沦为封建政治的附庸。[9]魏金玉也指出,传统市场是在封建政权调控下的市场。[19] 日本学者宫泽知之分析了中国经济史中的货币经济的特点,他指出,西洋经济史的货币是贵金属货币,中国经济史的货币则是以贱金属铜为原料生产的小额铸币;西洋史上的货币基本上由民间承包制造,中国的铜币则由国家铸造发行。铜钱小额面的必要性与占人口大部分的小农为对象的征收租税密切相关。小额铜钱存在所显示的不是商品经济,而是通过向个别的人民征税这具体的行为实现的国家对社会的统一。其第一功能不是流通手段,而是韦伯所说的钦定支付手段,特别是租税的支付手段。小额铜钱的必要量与商品经济没有关系,因而对流通货币总额与商品总额对应这种货币数量说无须作理论的探讨,原来在中国就没有成立。铜钱是一种计数货币、名义货币,其基本原理是个数原理。它与金属原材料的交换价值无关,也与货币的铸造费无关。货币的价值是由一个货币是一文还是百文这样的规定所决定的,制定这个规定的是铸造者的权威、社会的信用,在中国正是国家。总之,中国前近代货币史上国家财政这种公共经济领域带来的规定性十分强大,它不能与社会内部自发的商品流通的发展相对应。宫泽指出,将19世纪以前整个看作自然经济时代,虽然基本上反映了小农经济和农村市场的发展状况,但无助于理解春秋战国以来二千数百年流通史的发展、市场的结构、性质等。他认为中国历史上的流通结构,当是以城市市场为结合点,农村市场和全国性物资流通各占有相对地位的二重结构所构成的。后者是伴随着专制国家的成立,为了维持庞大的国防体制和经营巨大的官僚组织,从全国统一的国家财政所组织的物资流通及由此诱发的远距离流通中形成为全国规模的物资流通,因而可称之为“财政性物资流通”。[20] 程念祺提出中国古代存在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市场:生活市场和财政市场。所谓财政市场是指因政府的财政施为而形成的市场,它以挤占生活市场为自身存在的前提。例如,西汉政府改变了战国赋税征收实物和力役的政策,使其财政货币化。货币之征的实行使货币紧缺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导致粮食价格过低。农民必须以更多的土地产品去换取所需交纳的货币;而商人则可以用较少的货币收购更多的土地产品。这就是国家财政市场对乡村生活市场的挤占。古代中国,在广土众民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赋税制度,将人民十分有限的土地产品象涓涓细流汇成大海那样集中到国家手里,这就是作为国家财政的根本目标的“大国效益”。正是由于这种财政市场的存在,已使(1)商业对农业的侵害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以至于(2)农民生活市场上的购买率,一般是与他们在国家市场场上的售卖率成反比的;由此(3)在中国大多数地区的乡村中,其生活市场几乎一直处于少量的物物交换的窘迫状态中;结果是(4)造成小农经济与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使中国的农村变得越来越封闭;而(5)城市生活市场则因国家财政市场及其严重的不等价交换,形成畸形的繁荣;如此则(6)司马迁所谓“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不幸竟成了中国经济史中的宿命。作者认为,中国古代经济史上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商品经济、交换方式、商人资本、资本主义萌芽、货币、消费等,如果离开了对财政市场的认识,恐怕皆不得其解。[18] 田昌五认为,中国封建社会自始就有两类商品生产:一类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小商品生产,另一类是国有土地上的大宗商品生产(可以由政府专营,也可以实行租赁经营,即租给私人经营)。后者是主要的支配的形态,前者处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盛一衰、一荣一枯的秘密所在。他用中国封建社会工商业经济与农民经济的相互对立来解释商品经济之向自然经济转化。他指出西汉初年弛山泽、商贾、关梁之禁,导致商品生产的发达和商业的繁荣,但农民弃农经商者越来越多,商人兼并农人越演越烈。因为在商品经济发达时,农业和工商业之间必然出现价格反差,这是价值规律在起作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太史公用“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朴素语言表达了他对这种现象的朦胧认识。政府相继采取全面垄断、全面放开和半垄断、半放开的政策,都不能解决这一矛盾。官营工商业崩溃了,私人的工商业转入土地,结果只能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相互转化,几乎成了一种规律。他还指出,我国封建社会的工商业从来就是奢华型的、腐败型的、掠夺型的;资本主义萌芽迟缓,应从这里找信息。 商品经济论文:略论宋代湖州的商品经济 [内容提要]两宋时期,湖州粮食产量迅猛增长,在此基础上,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商品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商品流通的活跃、商业性市镇的勃兴,“重本”不“抑末”主张的提出,农产品通过草市、镇市等环节向城市集中,手工业产品通过商人向全国各地“辐射”。种种迹象表明,两宋湖州商品经济的发展确实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关键词]宋代;湖州;社会分工;商品经济;商业市镇 两宋时期,湖州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粮食迅猛增长,农业能够提供充足的剩余产品——商品粮,供给专门从事其他行业的生产者,这为专业化分工创造了前提和条件。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商品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仅有政治、军事意义的军镇被陆续废除,州县城市不再只是行政中心、军事要地,而成为了一定范围内的经济中心。随着商业性市镇的勃兴,商品流通的活跃,农产品通过草市、镇市等环节向城市集中,手工业产品通过商人向全国各地“辐射”。种种迹象表明,两宋湖州商品经济的发展确实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一、社会分工细化 由于可耕土地的彻底辟垦,水利的进一步兴修,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精耕细作式集约型农业的发展和北方粟、麦,南方“占城稻”的引进,宋代湖州成了闻名全国的稻米之乡、粮食基地。当时湖州最好的田,亩产达到五、六石,“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充分说明了当时湖州农业在全国的地位。随着粮食生产的增长,宋代湖州粮食的上市量超过了上代,粮食商品化程度有了提高,“湖、苏、秀三州号为产米去处,丰年大抵舟车四出”。①南宋都城临安北关有“湖州市”,为湖粮集散地。“湖州市”内米市桥、黑桥街区,米行鳞次栉比。临安城内外米铺,凭行头做价,从“湖州市”直接将食米运回出售,然后约定日期付款。“湖州市”成了临安食米供销的枢纽。 宋代湖州粮食生产的增加,使农业能够提供充足的剩余产品——商品粮,供给专门从事其他行业的生产者,这为专业化分工创造了前提和条件。从宋代史籍中可知,“男耕女织”的家庭内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生产方式,农民植桑、养蚕、缫丝、织绢的连续性和自给性生产模式仍为普遍。但是其中亦不乏农业、手工业及家庭丝织业,在其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从事专业化分工的记载。据嘉泰《吴兴志》载,当时,“本郡山乡以蚕桑为岁计,富家育蚕有致数百箔,兼工机织”,②并已出现“递年以蚕桑为业”③的桑蚕专业户。据陈?甑摹杜┦椤芳窃兀?笔焙?莅布?硕陨2戏闹?家铡敖阅苤?保?拔ń璨习焐?隆J?谥?遥??鲜???坎?眉胍皇??铮?恳唤锶∷恳涣饺?郑幻课辶剿浚??【钜黄ィ幻恳黄ゾ睿?酌滓皇?亩贰>钣朊准郏?O噘耙玻?源怂昙埔率持????凶嫉摹R砸辉轮?汀O陀谥账昵诙??椅藓蹈伤?缰?啵?癫挥旁R苍?”。《农书》脱稿于南宋初,可见安吉县这类桑蚕专业户,在北宋已很普遍。以陈?晁?坡约疲?庑ㄒ祷?考摇耙辉轮?汀钡纳??芰Γ?筇逦?1.2匹绢,其价值可购米四十三石六斗。从蚕——茧——丝——绢,农民生产的目的是为了出售,并通过市场变换成货币,然后买粮完纳或购粮自给。在这样一个生产与交换的过程里,已具有了商品生产的成份。由于桑蚕丝织生产收益远远高于粮食种植,部分农业生产者在市场支配及利益驱动下,弃农从工、从商,逐步发展成为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所以当时部分蚕桑丝织生产户已经脱离农业,从事专业化的蚕桑丝织生产,作为独立的家庭丝织业已经商品化了。 宋代湖州还出现了桑户、蚕户与蚕丝户的分离及蚕丝业与织作业的分工趋向。宋室南渡后,北方富家巨室寓居境内,其中不少专事养蚕。如蜀人高斯德寓居乌程县王村,每年靠买桑叶饲养春蚕。由于养蚕顿盛,桑叶提价数倍,刺激种桑,境内出现种桑大户。嘉泰《吴兴志》记载了当时湖州植桑业的兴旺景象:“今乡土所种,有青桑、白桑、黄藤桑、鸡桑。富家有种数十亩者(原字为:上厌下木)桑、山桑也,生于野”。④在桑户与蚕丝户分离的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蚕种户与蚕丝户分离的倾向。陈?暝凇杜┦椤分懈娼搿坝?现?ǎ?胱哉?帧H袈蛑郑?视械谜摺薄?杉?笔惫郝虿现钟?弦延幸欢ǖ钠毡樾裕??杂?舨现治?嫡撸?嗖环ζ淙恕7牌??止ば颍?苯哟邮谐∩瞎郝蛳殖傻牟现郑?馐歉?幼?呕?摹八炕А保??ㄓ?现终撸?虺晌?匣АK未??莶纤恳涤胫?饕档姆止ひ惨殉鱿郑?康纳唐坊?潭群芨撸?康氖谐∫斐7比伲?纤炕б源宋??祷蝗∑渌????钭柿希?行┮延胫?饕捣掷搿 尽管,宋代湖州卖桑户或许未尽放弃农田本业,卖蚕种户或许也兼营养蚕,卖蚕丝户仍然兼营织作,然这无妨桑蚕缫丝业分工发展的总趋势。宋代湖州农村,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经济细胞,已开始呈现分裂趋向。内部和彼此间有着不同分工的各种各样的专业户,已不再是或基本不再是为自身的直接消费而生产。他们产品的主要部分或绝大部分,都须迅速拿到市场上出售,以便及时购买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以维持生活和扩大再生产。因此这种生产已不同于原来的家庭副业生产,而成为了商品化的生产,这标志着湖州商品经济发展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二、商品经济发展 宋初湖州商业的发展水平总体上十分有限,商税额20万,但实际只能收到2万。⑤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断扩大,北宋熙宁十年(1077),湖州商税为3.9万多,已属于全国商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南宋嘉泰年间,尽管商税率从宋初的“值百抽五”调减为“值百抽二”,但年税收收入达到20万之多,是北宋初的10倍。⑥ 宋室南渡后,州境为行都辅郡,境内城邑墟市、精庐相望,商品交换非常兴旺。丝、绸、绫、绢、桑叶、蚕种、蚕具及果品、蔬菜、蛋、鱼、肉等交易商品应有尽有。湖州为水乡泽国,城内商铺林立,子城内可通舟楫,“市鱼虾菱藕者集焉”⑦ 仅从制镜行业看,城内店铺就很多,从已收集的“湖州镜”铭文推知,当时湖州城内有石家(石×哥、石×郎、石×叔等16家)和李家、徐家、蒋家、陆家等制镜店铺。诸如“湖州祖业真石家炼铜镜”、“湖州真石三十郎家照子”、“炼铜照子每两六十文”、“无比炼铜每两一百文”、“湖州仪凤桥南酒楼相对石三真青铜照子”等铭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湖州铸镜业发达。当时各商铺店主为争取销路,竭力宣传自己的牌号和产品质量保证,这正是伴随着小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出现的商品意识和竞争意识。而在“湖州真正石家炼铜镜子”,“湖州仪凤桥石家真正一色青铜镜”,“湖州仪凤桥南酒楼相对石三真青铜照子”等铭文中特铭“真”或“真正”,充分说明仿冒名牌店铺和打假保品牌的商业竞争已经发生。 宋代湖州商品流转已延伸到州府境外,湖州镜在全国各地广泛出土,反映了宋代商品流通和运销的情况。在杭嘉湖和宁绍平原、东海之滨、浙南山区的许多地方,都有湖州镜发现。远在广西、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广东、福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也发现有湖州镜。这说明了湖州商品流通以及民营手工业产品在全国的辐射力。德清县某市镇李从之药铺,“庀徒数百人”,生意范围“自浙东西,至两淮二江数十州”,⑧临安北关的湖粮销售基地“湖州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时商品流通的情况。湖州石家镜中有“石念二叔”铭文镜,而今见建康镜中有“建康府石家念二叔”铭文镜,有可能就是湖州“石念二叔”店在建康府设立的分店所铸造。 与商业的繁盛相对应,宋代湖州已出现专职的商人。《夷坚志》载:“湖州人陈小八以商贩缣帛至温裕”。这说明商贩在丝织品交换流通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中介作用,在遵循价值规律的同时商贩从中获利,发家致富过上了温饱富裕的小康生活。“揽户”是一种特殊的中间商人,他们为无绢纳税的纳税人代购或代纳绢帛。据《宋会要稿》记载,绍兴三十年(1160)两浙转运司记述武康、乌程、归安、安吉、长兴、德清等县缴纳丁绢的情况时曾提到“揽纳之人”。《蒙斋集》对揽户“其受于税户也,则昂其价,其买诸机(织)户也,则损其值”的中间盘剥转手渔利作了揭露。“揽纳之人”虽不是现代意义的经纪人,但这种中间商的出现也是宋代湖州商品经济发展的特殊产物。 与商品流通相适应,宋代湖州邸店遍布城乡,邸店多集存储与售卖于一身,既供商旅往宿,也有相应的存货、保管功能。当时专门化的仓储设施也已出现,乌墩镇的铺户,其存货榻坊就集中于数里之外的琏市,朝夕旋取以归。⑨ 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货币流通量明显增加。除铜、铁钱外,南宋官府还大量发行纸币关子、会子和钞引,金银也作为半流通性货币使用。货币种类增多,进行货币买卖的金银盐钞引交易铺应运而生。南宋时,湖州城内已形成以货币和信用为业务对象的特殊行业——质库和钱钞交易铺。质库多由富豪之家开设,是带有高利贷性质的金融行业。《夷坚志》所载的,原为小贩的湖州城南市民许六“获利日给,稍有宽余,因出子本钱于里闾之急缺者,取息比他处稍多,家业渐进,遂有六郎之称”,正是反映了这种情形。 三、商业市镇勃兴 据《吴兴统记》记载,宋初湖州6县有管镇24个,到了景德初年(1004),存下16个镇,至神宗时(1068—1085),仅存乌墩、施渚、梅溪、四安、水口、新市等6个镇,比原来减少了18个。所余6个镇或脱胎演变于商业比较繁盛的军镇,或是在草市基础上发展而来。乌墩、四安、梅溪等镇原为军镇,因地处交通要通,商业比较发达,北宋时仍被保留下来,成为县治以下的市场建置。草市一般设在交通要道、驿站、渡口和其它商旅往来频繁的地方以及居民比较集中的所在,它起初是不定期、临时性的,随后逐渐定期开市,被称为集市或墟。水口是顾渚汇人太湖的出口,在唐代中期以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原。至唐代后期由于到顾渚采办贡茶和买卖茶叶的船只都停泊在这里,于是就形成了有酒楼茶肆的固定草市。水口镇即是从水口草市发展而来的镇。 宋室南渡后,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草市,其中一些升格为市镇。如菱湖,“宋南渡后,兴市廛、治桥梁,渐即稠密”。⑩时水产尤多,商贾四集,有水市还有夜市;千金,宋代设墟,有市廛数十家;双林,宋初设有东林镇,景德年间(1004—1007)为湖州16个镇之一,后逐渐衰落,宋室南渡后,聚商于此,故又称商林;南浔,在南宋之前只不过是一个村落,由于地处平江、嘉兴等州的水陆交通要道,桑蚕业发达,且又为接待忏院和南林禅寺所在地,宗教活动的频繁,丝织业的兴盛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南宋时南浔因“耕桑之富,甲于浙右”已为“商旅所聚”、“行商坐贾”会萃之所,理宗淳?十年(1250)年建镇。 “商税额”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镇的商业繁华程度。熙宁十年(1077),新市、四安、施渚、乌墩镇的税额分别为1770贯、1963余贯、2781余贯和2100贯。到南宋中期新市镇为6372贯、四安镇为10800贯、施渚镇为5285贯,分别为熙宁十年的3.6倍、5.5倍和1.9倍。乌墩镇在绍兴三十一年(1181年)前后一度达到42000余贯,为熙宁十年(1077)的20倍,此后虽有所减少,但仍保持在3万贯以上,⑾嘉泰年间为24000贯。镇在经济发展、商品交换和税收中,都据有重要地位。镇的商税额虽低于州治,却都超过了一般县级城市。南宋初新市镇税额为5721贯,而德清县则为5238贯;⑿四安、新市和施渚镇,到南宋中期,分别达到同州武康县城税额的2.2倍、1.3倍和1.1倍。市镇商税额的快速增长,固然有南宋政府加强商税的征收和管理,以及发行纸币所引发的通货膨胀等因素,但更主要的是商业规模扩大和商品生产与流通空前活跃的结果。事实上,有宋一代,商税率总体上一直呈下降趋势,其平均税率由北宋时的5%左右降至南宋中期的2%左右。⒀因此,在商税额急剧增长的背后,市镇商业规模的实际增幅更为惊人。 市镇的发展带来了城市管理和市井文化的新格局。在社会管理方面,由政府委派专职的监镇官,负责维持日常的社会秩序,兼掌商税、酒税的征收。而且随着镇市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的日趋复杂,监镇官的级别不断提高,管理权限不断扩大。不少市镇的监镇官由原低级文武官的“选人”上升为级别较高的京朝官。乌墩镇监官兼管兵事,四安镇监官兼管酒业和邻近广德军盘运盐事。与此同时,镇市居民也从乡村户籍中分离出来,正式列入城市坊郭户体系,并采用相应的役法。如嘉定二年(1209年)前,四安、新市等镇都已实行坊郭役法,乌墩镇居民要求享受与四安等镇同样的待遇,经多次申诉,终获批准。⒁ 从文化娱乐方面来看,市镇已有众多文化设施和丰富的娱乐活动。“瓦子”,即综合性文娱场所。据《乌青记》记载,宋代乌墩镇内有相当规模的“瓦子”。北瓦子巷,系“妓馆、戏剧上紧之处”;波斯港南瓦子,“有八仙店,技艺优于他处”,“楼八间,周遭栏楣,夜点红纱栀子灯,鼓乐歌笑至三更乃罢”;善利桥西南太平楼,“为楼二十余所,可循环走,中构台,百技斗于上”。⒂里边的娱乐场所往往与酒肆、茶楼、妓馆结合于一体,经营活动通晓达旦。⒃ 在市政建设方面看,市镇也逐渐形成了类似州县城市的市区与郊区格局。如乌墩镇“市逵纵横”、“民物蕃阜,塔庙、桥道、宅地、园池甲他镇戍”;⒄南浔镇“市井繁阜”,分为7巷;⒅新市镇“井邑之盛,赋人之多,县道所不及”。⒆从镇市的地理分布状况来看,除临安附近的“湖州市”外,全都位于距离州县城市几十里远的乡村腹地,如乌墩、四安、和平、水口、施诸、梅溪和南浔镇,分别位于所属县城的东南90里、西南70里、南50里、西南60里、东北30里和东72里。这从一个侧面表明,镇市已不再是城市市场的附属和补充,而是相对独立的农村中心市场。它们一方面将周边地区的草市结合起来,形成一定范围内农村市场微循环网,另一方面又与州县城市市场结合,充当了连结城乡市场的纽带。 四、余 论 宋代商品经济的大发展,冲击着社会思想领域,促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发生了历史性的改变。“重农轻商”、“重本抑末”的正统观念受到了挑战。“本”是指农业,“末”指工商业,“重本抑末”于战国时被确立后,即被统治者用作基本国策并使之制度化,真可谓根深蒂固。直到宋代以前基本上没有人敢对此提出质疑。到了北宋中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有了明显转变,强调“重本”的同时并不赞成“抑末”的主张已经较为普遍。 最早提出这种主张的是乌程人陈舜俞。陈舜俞(?—1076)字令举,乌程人,隐居秀州白牛村,自号“白牛居士”。庆历六年(1046)进士,历官都员外郎。与苏轼、司马光等友好,为苏轼湖州六客会之一。陈舜俞的政治思想是保守的,其经济论述主要是关于农业问题。然而他在《说工》、《说商》等文章中阐述了“不为其末不可以养本”的论点。他在《说工》篇中指出:“工者,天下之末作也。不为其末不可以养本,不制其末本亦从而害矣。”⒇像这样认识“本”与“末”关系的,之前还真不曾见过。以前的思想家更多的是主张通过“抑末”来实现“重本”,把“本”、“末”对立起来,或者强调“本”与“末”皆利,不应有偏重。而陈舜俞却认为“不为其末不可以养本”。他认为“本”“末”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二者的关系应当协调好。日用品的生产是必需的,但过分的奢侈则会害“本”。因此他主张“使人人以约易侈,以质易文”,达到“民富而农劝”的目的。 宋代湖州商品经济的发展确实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的高度,但仍不宜估计过高。第一,就全局而论,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家庭生产方式仍大量存在。南宋初王炎曾分析湖州境内的制甲工匠,认为:“士农工商,虽各有业,然锻炼工匠,未必不耕种水田;纵不耕种水田,春月必务蚕桑,必种园圃”。[21]既使在丝织业生产过程中,尽管已有植桑、养蚕、缫丝、织绢各个环节的专业化生产的记载,但自饲蚕、自收茧、自缫丝、自织绢的自给自足的家庭丝织业仍占丝织业生产的主导地位。 第二,在宋代的各种赋税中,货币税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到南宋时期,更是如此。时人曾感叹地说:“今民之输官与其所以自养者,悉以钱为重,折帛以钱,茶盐以钱,刍豆以钱……酒醋之卖于官,非钱不售;百物之征于官,非钱不行;坊场河渡之买扑,门关务库之商税,无一不以钱得之。”[22]湖州自唐中后期开始一直是赋税最为繁重的地区之一,其货币税的征收额也相当大。如庆元间(1195—1200),武康县每年仅夏税役钱就为41895贯。[23]开禧年间(1205—1207)德清县税绢有丁、产、和买三等,其中产绢5779匹,折纳钱16703贯810文,买绢4650匹折纳钱8320文。[24]为了完纳赋税,广大农民不得不将更多的产品投放市场,卖者交纳赋税的目的往往大于获取商业利润的目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村市场的畸型繁荣。 第三,宋政府强迫不产绢帛的地区缴纳绢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商品流通的畸型繁荣。《乞免秀州和买绢》载:“苏秀两州乡村,目前例种水田,不栽桑柘,每年人户输纳夏税物帛为无所产,多数行贩之人预于起纳日前,先往出产处杭湖乡庄,贱价僦揽百姓合纳税物,抬价货卖,人户要趁限了纳,耗费甚多,宫中又不得堪好物帛。”[25]绍兴三十年(1160)两浙转运司记述武康、乌程、归安、安吉、长兴、德清等县缴纳丁绢的情况时也曾提到“揽纳之人”。这些材料表明:一方面不产丝织品的农民为应付赋税而购买丝织品,故深受“揽户”之害;另一方面这一政策客观上也促进了商品性丝织生产的发展。不过这种商品经济毕竟不是完全由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调控的,种种人为的因素决定了它还不是发育健全的成熟的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论文:秦汉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 长期以来,我国学者大都肯定中国封建社会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但是战国以后封建商品经济的发展远非欧洲中世纪所能比拟,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就使得许多研究者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肯定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如何解释商品经济相当发展的事实?承认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又如何解释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前些年,《中国经济史研究》曾经就这个问题展开过讨论。我认为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对“自然经济”本质特征的理解,而且关系到对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重新认识,很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本文拟就秦汉社会的情况对有关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自给自足还是自给性生产? 经君健同志的《试论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联系》一文[①a],撇开以往经济史研究中相沿已久的说法,试图从一个新的思路解决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统治与商品经济发达这种理论上的“矛盾”。他认为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是西欧中世纪早期以庄园制为主要内容的领主经济的主要特点,至于以地主制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封建制度,则与商品经济有本质的联系,从总体上说来不存在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的特点。应该说,经君健同志的这篇文章是有新意的。以往有的学者虽然也认为战国秦汉以后自然经济不占统治地位,但他们大都是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的甚至认为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出现)引起自然经济的瓦解来论述这个问题的。经君健同志认为,封建地主制经济根本不可能自给自足,因而也就不具备实现自然经济的条件。在他看来,中国商品经济很早就有相当程度的发展,但一直未能促进资本主义关系产生、发展,就是因为这里的商品经济与地主经济相适应。 认为地主制经济不具备实现自然经济的条件,当然也就取消了我们一开头所说的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统治与商品经济发达的理论上的矛盾。但这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因为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难以解释的困惑。首先,既然地主制经济从一开始就与商品经济有本质联系,而与自然经济没有必然的关系,那么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类型是不是就应定性为商品经济?既然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完全适应,为什么秦汉以后历代的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要一再提出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思想和主张?其次,倘若说中国封建经济结构从总体上说属于商品经济而不是自然经济,为什么这种与地主经济相适应的商品经济一直未能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再有,既然自然经济从中国地主制封建社会一开始就不占统治(或主要)地位,1840年以后,阻碍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关系发展的内部经济因素,究竟是自然经济还是商品经济?这些问题,从理论上显然都是不容易得到合理解释的。 经君健同志的论文,用意是要破除按照欧洲中世纪的经济模式来套中国封建社会历史实际的教条主义。从方法论上说,这无疑是应该肯定的。但是他对“自然经济”范畴的界定,却完全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欧洲中世纪早期经济生活某些特点的论述来加以概括,而没有考虑这些特点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否也同样存在,这就不免削弱了他立论的用意。经君健同志承认,马克思并不曾给“自然经济”范畴下过定义。他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把自然经济的内容归纳为三点:一、经济条件的全部或绝大部分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二、赖以建立的生产方式的条件,是要有作为农业副业的家庭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三、产品根本不进入或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也只有比较小的部分进入流通过程。在经君健同志看来,“‘自给自足’是这种独立的封闭的经济个体最基本的特征,其他各点都是由此派生的”。也就是说,只有经济单位的生产与消费在使用价值形态上保持平衡时,自然经济才得以实现。他把这称为“自然经济平衡律”。 按照经君健同志所论述的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必要条件来衡量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生活,当然得不出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的结论。但问题是,从马克思的有关论述看来,能不能说“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最基本的特征?经君健同志在分析自然经济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时,是以西欧中世纪早期的领主庄园为考察对象的。但我们知道,即使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完全自给自足的领主庄园为数也不多,更不用说中期和晚期了。在领主庄园之外,欧洲中世纪还有许多分散的依附农民和自由农民,他们更不可能具备经君健同志所说的自然经济的五个条件。这就是说,如果用经君健同志所说的“自然经济平衡律”作为衡量的标准,则不仅中国地主制封建社会,就连西欧领主制封建社会恐怕也很难说是自然经济占统治(或主要)地位。事实上,如果我们全面地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自然经济的论述,就不难发现,他们更多地是强调经济单位的生产或者是“为了生产者本身的直接消费”,或者是为了“封建领主的直接消费”[①b]。应该说,自给性生产才是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是自给性的生产而后者是商品性的生产。我们可以认为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表现得最完整和纯粹的形态,但不能把自然经济归结为自给自足。同样是自给性生产的经济单位,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以什么形式满足本单位生活消费和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需要,可能表现出具体的差异,但这并不改变自然经济的本质。 方行同志在《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一文中,认为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多层次结构,亦即有自给型、半自给型和交换型等不同生产类型的农户。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一方面说:“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另方面又承认“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②b]这就不免使自己的理论前提陷入矛盾而难于自圆其说,因为“自给性生产”和“自给自足”毕竟是两回事。 自给自足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经济单位可以独立实现本单位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生产。这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在中国古代是存在过的。《盐铁论·水旱》说:“古者千室之邑,百乘之家,陶冶工商,四民之求足以相更。故农民不离畦亩,而足乎田器。”《淮南子·主术训》说古代人君“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殖桑麻,肥??高下,各因其宜。邱陵阪险不生五谷者,经树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瓜,秋畜疏食,冬伐薪蒸,以为民资。是故生无乏用,死无转尸”。上述材料虽说都带有理想化的成份,但在春秋战国以前,生活在家族公社和农村公社中的农民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而与市场很少发生联系,大致是事实。 春秋战国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动。原先作为基本经济单位的家庭公社和农村公社瓦解了,各诸侯国普遍形成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个体小农农村。铁农具的推广和牛耕的使用是个体小农经济形成的物质基础,而这些生产资料却是大多数个体农民家庭无法自给自足的。许行及其门徒号称自食其力,“必种粟而后食”。但是他们却做不到“织布而后衣”,而且做饭的锅甑和耕田的铁农具都需要用粟去交换。原因很简单,“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①c]从战国到秦汉,无论是农民家庭或地主田庄,与市场都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它们的生产和生活消费,都需要通过市场得到补偿和调剂。但是经济生活的这种变化,并没有改变大多数经济单位仍然从事自给性生产的性质,因而也就没有改变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基本特点。在本文往后的叙述中,我们对此将作具体的说明。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都是反映经济生活运行机制的特定范畴。在经济史的研究中,需要应用经济学的一些范畴、模式和原理来说明问题,因为只有通过这种理论的抽象,才能深刻阐明经济现象的本质。但是我们又要注意历史现象是非常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一些范畴、模式和原理来剪裁历史。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②c]按照这种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理解不能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对欧洲中世纪历史的一些论述出发,而应该从中国的历史实际出发。自给性生产是自然经济的本质,它并不排斥与市场的一定联系,而是以后者为自己的补充,这就是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基本认识。 二、“男耕女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 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我们通常所说的封建自然经济,主要也是就小农经济而言的。在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小农的生产能力并非一成不变,相互之间也不是完全没有差别的。有条件生产较多剩余劳动产品的农民家庭,也就有可能从事部分的商品性生产。但对于大多数的小农来说,基本上都是从事自给性生产。在封建社会前期,尤其如此。孟子说:“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③c]能够达到温饱的小农家庭并不多,而即使是这样的家庭,也仍然属于自给性生产的类型。 小农的自给性生产,具体表现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亦即“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这是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历史文献谈到小农的生计时,经常耕织并提。《淮南子·主术训》:“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万民之所公见也”。《盐铁论·园池》:“夫男耕女织,天下之大业也。”农民男耕女织的劳动生产物,除供自己家庭消费之外,还要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有的农民家庭,由于男子在外做事,或要专心读书,妇女也有从事田间劳动的。如刘邦为亭长时,“常告归之田”,而平时锄草一类的劳动则由吕后承担。[①d]东汉高凤“少为书生,家以农亩为业,而专精诵读,昼夜不息。妻尝之田,曝麦于庭,令凤护鸡”[②d]。但一般说来,男子总是农民家庭田间耕作的主要劳动力。还有的农民家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父家长死亡而子女幼小,或丈夫外出游学),妇女不得不单独承担维持家庭生计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妇女所从事的家庭手工业的产品,可能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要拿到市场上出售,用以换取其他的生活必需品。如乐羊子外出游学,思家返归,其妻引刀以裂织相劝,“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养姑,又远馈羊子。”[③d]乐羊子之妻所以能够独力奉养婆母,还“远馈羊子”,显然靠出售家庭手工业产品维持一家生计。但这个例子对于广大小农家庭来说,毕竟没有代表性。相反,孟光嫁给梁鸿,“求作布衣、麻屦,织作筐缉绩之具”。其后夫妻“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织为业”[④d],倒是反映了当时一般农民家庭男耕女织以自给的实际情况。 正因为男耕女织是小农经济的基本支柱,所以封建国家维护和扶植小农经济的政策,着眼点往往也是加强和巩固小农的耕织结合。商鞅变法奖励“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⑤d]。秦始皇碣石刻石夸耀统一的秦帝国“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被诸产,久并来田,莫不安所”。[⑥d]而秦帝国的崩溃,恰恰是由于“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⑦d],亦即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被拖入绝境的结果。西汉一些政论家在谈到秦朝灭亡的原因时,大都要指出这个深刻的历史教训。[⑧d]汉代皇帝屡次下诏劝课农桑,甚至亲耕籍田以供宗庙粢盛,皇后则亲自蚕织以奉祭服,作为编户齐民男耕女织的表率。当时的一些“循吏”,也都把劝课农桑当作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例如黄霸为颍川太守,“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⑨d]。龚遂为渤海太守,“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榆,百木畦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⑩d]。王景为庐江太守,”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①①d]。茨充为桂阳太守,“教民种植桑柘麻?之属,劝令养蚕织屦,民得利益焉”。[①②d]汉代的画像石、画像砖和壁画,常见有男子扶犁和妇女采桑的图像。山东、江苏、四川等地的画像石,还有普通的织机的图像。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的这些材料,都说明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在封建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我们说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这并不等于说当时所有农民家庭的衣着都由家庭纺绩业得到替换和补充。《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计算魏国农民的收入和支出,其中衣着费用是以货币计算的。可见早在战国时代有些农民家庭已从市场购置衣服。秦汉时代当亦如此。农民衣着不可能全靠家庭生产自给,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桑麻的种植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纺绩技术的推广则与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有密切关系。前引《后汉书·循吏列传》,茨充为桂阳太守“教民种植桑麻?之属,劝令养蚕织屦。”说明在此之前,桂阳地区尚不知桑麻种植和纺织技术。同书《崔实列传》载:“〔实〕出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实至官,斥卖储峙,为作纺绩、织?、??之具以教之,民得以免寒苦。”可见五原到东汉后期家庭纺绩业才得以推广。大体说来,关中、关东和巴蜀这三个基本农业区,家庭纺绩业比较普遍,因而历史文献经常谈到这些地区“农桑衣食之本甚备”,“颇有桑麻之业”,“女工之业,覆衣天下”,等等。[①e]《后汉书·廉范列传》载,“成都民物丰盛,邑宇逼侧,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灾,而更相隐蔽,烧者日属。范乃毁削先令,但严使储水而已。百姓为便,乃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裤。”说明成都家庭纺绩业覆盖面很广。但即使在一些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的地区,也并非所有农民家庭都存在男耕女织的自然分工。东汉初年禁民二业,刘般上疏说:“今滨江湖郡率少蚕桑,民资渔采以助口实。”[②e]可见家庭纺绩业不能不受到地理条件的限制。但上述这些情况,都不能否定男耕女织在全国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意义。汉武帝时,一岁之中,“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武帝东封泰山,巡海上,“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③e]这样大量的丝织品,都是广大农民家庭手工业的产品。东汉末年,曹操平定冀州后,下令“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④e]。如果说这还只是限于曹魏统治地区的话,那么西晋平吴实现全国统一之后,“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⑤e],就足以说明从东汉后期到三国,家庭纺织业已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广,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也结合得更为紧密了。 三、小农的经济状况及其与市场的联系 说小农经济具有自给性质,并不意味着农民的劳动生产物在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全家生活消费之后就不可能有剩余了。小农的生产条件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消费的水平也会有差别。西汉初年封建国家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不少农民家庭不但可以过上温饱的生活,而且多少有些积蓄。《史记·平准书》说:“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禀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盐铁论·结和》也说,汉武帝即位之前,“上求寡而易赡,民安乐而无事。耕田而食,桑麻而衣。家有数年之蓄,县官余货财,闾里耆老或及其泽”。但是农民经济状况的改善,并没有改变他们自给性生产的性质。汉武帝即位以前,农民和市场的联系一般说来是比较少的。《史记·律书》说:“文帝时,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游敖嬉戏如小儿状。”又《盐铁论·国疾》载贤良曰:“窃所以闻闾里长老之言,往者常民衣服温暖而不靡,器质朴牢而致用。衣足以蔽体,器足以便事,马足以易步,车足以自载,酒足以合欢而不湛,乐足以理心而不淫,入无宴乐之闻,出无佚游之观。行即负羸,止作锄耘。用约而财饶,本修而民富。送死哀而不华,养生适而不奢。”贤良所谓“往者”,即指武帝之前。他所说的“常民”,除了地主豪富之外,也包括一些比较殷实的农民。这一幅生活图景,正是与市场较少联系而自给程度较高的小农经济的写照。 汉武帝时期是西汉社会经济由盛转衰的时期。这个时期一方面由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出现了商品经济繁荣的局面;另一方面随着贫富分化的加深和封建国家赋税徭役的加重,出现了大批农民破产外出流亡。有的学者从农民的“背本趋末”,得出了自然经济已经解体的结论。我们很难同意这样的观点。因为所谓农民“背本趋末”,并不能理解为农民都去从事商业活动,更不能认为他们已经从自给性生产转为商品性生产。昭帝始元四年诏曰:“比岁不登,民匮於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师古注:“流庸,谓去其本乡而行为人庸作。”[①f]说明离乡外出的农民,很多是从事暂时性的雇佣劳动。恩格斯在谈到古代的雇佣劳动时说:“那时雇佣劳动是一种例外,一种副业,一种救急办法,一种暂时措施。不时出去打短工的农业劳动者,都有自己的只能借以糊口的几亩土地。”[②f]汉代许多外出庸作的农民,也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所从事的雇佣劳动,只是弥补生计不足的一种“暂时措施”和“副业”。一般说来,过一段时间以后还是要回乡务农的。即使有些人从事只需少量资本的贩运性商业,也都带有暂时性和季节性的特点。他们并没有完全脱离农业劳动,与其说他们是“背本趋末”,不如说是“以末补本”。有些从事贩运性商业的农民,其实也是雇佣劳动者。居延汉简所载“建武三年候粟君所责寇恩事”[③f],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例子。寇恩原是颍川昆阳市南里人,寄居居延,简文称他为“客民”。甲渠令史华商、尉史周育本当为鄣候粟君载鱼去?得出售,他们因故不能去,雇用寇恩与粟君的妻子同去,约定“载鱼五千头”,“卖鱼沽出时行钱*[原字廿加廿]万”。但是到了?得之后,卖鱼所得不足四十万。寇恩把原来谈好给他作为僦值的一头黑公牛卖了,凑成*[原字廿加廿]二万给了粟君妻子,尚欠八万。回来后,寇恩以粟君雇他儿子捕鱼应得的庸值相抵,认为粟君还应给他儿子庸值余谷六石一斗五升。可是粟君不给,反而向居延县廷告寇恩负债。寇恩为粟君去?得卖鱼,带有包销的性质。但他并没有能够获利,反而是把自己和儿子的工钱都赔了进去。这个事例,有助于我们了解汉代那些所谓“背本趋末”的农民的实际情况。 商品生产的基础是社会分工。秦汉时代专门从事园圃业和畜牧业的农民基本上属于商品性生产,因为他们生产的目的是为了交换。秦汉之际的召平,“故秦东陵侯。秦破,为布衣,贫,种瓜于长安城东,瓜美,故世俗谓之‘东陵瓜’”[④f]。像召平这样的种瓜专业户,当然就属于商品性生产的农户。但是从事谷物种植业(这是农业生产的主体)的农民,情况就不一样,他们生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交换,而是为了养家糊口。以种植谷物为生的广大农民家庭,并不具备从事商品性生产的条件。即使有些农民家庭有可能把剩余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我们也不能把这些农民家庭列入从事商品性生产的经济单位,因为他们出售的剩余产品不但是很有限的,而且这种交换行为是不经常和非预定的。晁错在谈到农民生活的困苦时说:“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①g]农民为了应付水旱之灾和封建赋敛,有时不得不把有限的剩余产品乃至一部分必要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他们的这种交换行为并非经常和预定的性质是十分明显的。 秦汉时代广大农民之所以只能从事自给性生产,而不能从事商品性生产,这是小农经济低下的生产能力所决定的。战国秦汉时代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由于土地丰度不同,加之当时亩制和量制都有大小之别,史书记载出入较大,要得出精确的估算有一定困难。以汉代而言,大致说来,平均一小亩可产粟2石,一大亩可产粟3石。[②g]耕种百亩(小亩)土地的农家,每年可收获粮食200石左右。这个收入维持全家的生活是否还有剩余呢?不同经济状况的家庭,消费水平会有差别,但各个时代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生存消费,大体上有一个最低限度的标准。晁错说:“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③g]从文献记载和汉简的有关材料,我们可以推算出汉代普通农民家庭为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消费。《盐铁论·散不足》说:“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汜胜之书》说:丁男丁女“岁食三十六石”粟。王充《论衡·祀义》说:“中人之体七八尺,身大四五围,食斗食,?f斗羹,乃能饱足,多者三四斗。”崔实《政论》说,长吏及其奴从二人每月“食粟六斛”。这些记载都说明汉代成年劳力每月口粮大致需要谷三石。汉简所载边塞吏卒的廪食,每月基本上是粟“三石三斗三升少”[④g],比上引一般劳力的口粮略高,这大概是因为边塞吏卒劳动条件比较艰苦的缘故。汉简还载有吏卒家庭成员每月的廪食标准,大女和子使男“二石一斗六升大”,子使女和子未使男“一石六斗六升大”,子未使女“一石一斗六升大”。边塞戍卒在服役之前,基本上都是农民,封建国家供给戍卒家庭的食粮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普通农民家庭为保证生存和繁衍后代所必需的食粮消费量。根据上述材料,我们可以推算出汉代不同规模和结构的农民家庭为维持全家生活所必需的粮食月消费量和年消费量。一个父母妻子型的五口之家,如果有两个大男,两个大女,一个使男,其粮食月消费量为12.48石,年消费量为149.76石;如果有三个大男,两个大女,其粮食月消费为13.32石,年消费量为159.84石。一个夫妻子型的四口之家,如果有两个大男,两个大女,其粮食月消费量为10.32石,年消费量为123.84石;如果有一个大男,两个大女,一个使男,其粮食月消费量为9.48石,年消费量为113.76石。汉代农民家庭的饮食非常简单,通常是“饼饵麦饭甘豆羹”,“园菜果?助米粮”。在估算农民家庭最低限度的饮食消费时,我们甚至可以不考虑菜蔬,但食盐的费用则是不可缺少的。汉简所载官府供应边塞吏卒及其家属的食盐,基本上是每人每月三升。据此估算,四口之家每月需要食盐12升,全年144升;五口之家每月食盐15升,全年180升。农家食盐要从市场购买。汉简有关于粟价和盐价的记载,假定盐价每斗30钱,粟价每石100钱,四口之家全年用盐折粮4.32石,五口之家全年用盐折粮5.4石。至于衣服费用,这是一个比较难于估算的项目,因为南方和北方需要的服装不同,各种衣服耐穿的程度也不一样。有手工业的家庭可以自己解决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衣服的替换,而另外一些家庭的衣服则需要全部或部分从市场上购买。如果按照《汉书·食货志》所载李悝估算战国时代农民家庭全年衣食费用约为1∶1.8的比例来测算,汉代五口之家一年的衣服费用相当于82石粮食,四口之家相当于68石粮食。这样,我们大体上可以估算出汉代普通农民家庭所需最低限度的生活消费:有两个大男的五口之家全年约需口粮149石,食盐折粮5.4石,衣服费用折粮82石,共需236.4石。有一个大男的四口之家,全年约需口粮114石,食盐折粮4.32石,衣服费用折粮68石,共需186.32石。有了这样一些参照数字,我们对于汉代小农家庭的生产能力究竟能有多少剩余产品用于交换,就可以作出比较接近实际的估计。每年收获200石谷物的四口或五口之家,如果只计算口粮和食盐消费,应有富余;但如果加上衣服费用,则只有很少剩余或入不敷出。而这还没有扣除种子、农具等生产费用和封建国家赋税的支出。可以想像,农民怎么可能经常有剩余产品投入市场出售呢?贡禹有田百三十亩,自称“年老贫穷,家赀不满万钱,妻子糠豆不赡,?褐不完。”元帝征召他为谏大夫,他不得不“卖田百亩以供车马”。[①h]像贡禹这样有130亩土地的农家,尚且不能保证全家温饱,土地不满百亩的农民就更可想而知了。事实上,汉代农民占有土地不足百亩的很多。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郑里廪簿竹简记载的25户农民,占有土地的状况多数是二、三十亩,最少的才八亩。其中占地最多的一家,是“户人胜能田三人口五人”,也只有“田五十四亩”。[②h]以他家的情况来看,如果只靠土地收获,没有别的谋生之路,显然也是无法度日的。 农业的副业是农民家庭的一项重要收入。农民种植谷物入不敷出,其生计有很大一部分是靠副业来弥补的。这就决定了副业的性质基本上也是自给性生产。纺绩业主要是为了供给家庭成员的衣着和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果蔬种植和牲畜饲养也是为了生活和生产消费的需要。黄霸、龚遂、茨充、崔实等人在郡太守任内劝民畜养鸡豚、种植果蔬和养蚕纺绩等,都属于在农民中推广自给性副业生产的性质,而谈不到是商品生产。崔实《四民月令》说:八月“趣织缣帛,染彩色。擘丝治絮,制新浣故。及韦履贱,好豫买,以备冬寒。”反映了当时一般农民家庭手工业基本上是为了满足自身衣着替换的需要。 我们说秦汉时代绝大多数农民的生产具有自给性质,而没有从事商品生产,这并不排斥他们和市场保持着程度不同的联系。把农民与市场有联系,在市场上出售部分农副产品,与商品生产混为一谈,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农民和市场之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联系,不外乎是由于如下的一些原因。 第一,小农家庭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并不完全具备维持再生产和满足自身消费的必要生产条件。铁农具和食盐是农民家庭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但这两项皆“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③h]。即使是衣着之类的消费品,如前所说,也并不是所有农民家庭都能自行生产的。 第二,封建国家的赋税并不完全征收实物,汉代的算赋、口钱和更赋都需要用货币支付。农民为了缴纳赋税,不得不把农副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换取货币。汉武帝置均输官,对农民“释其所有,责其所无”,也迫使农民不得不“贱卖货物以便上求”[①i]。 第三,无地少地和生计艰难的贫苦农民,为了谋生,不得不长年或在农闲季节外出从事雇佣劳动。这部分靠庸作增加收入的农民家庭,大都要从市场上补充大部分或一部分生活资料。 总之,秦汉小农和市场的联系,不论是出售商品或购进商品,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出之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一种不得已的交换,并不是为了牟利的目的而采取的经常的交换。也就是说,这是一种使用价值的交换,而不是价值的交换。价值规律对农民投入市场的产品虽然也要起一定的作用(如“谷贱伤农”),但农民的生产品种和耕种面积并不会因此而有所变动。小农经济的资源配置不受价值规律支配,说明农民和市场的联系并没有改变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属性。 四、大土地所有者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 秦汉大土地所有者的地产有两种经营方式,一种是把土地出租,另一种是自营田庄。这两种经营方式既有自给性的生产,也有商品性的生产。从事商品性生产的地主田庄,是秦汉时代农业中商品生产主要的经济单位。 租佃制地主经济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经济单位。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一般只管收租,并不干预租佃农民的生产过程。因此,租佃制地主经济实际上包含了地主家庭和农民家庭两个经济单位。就租佃农民来说,他们交纳的地租虽然是自己的剩余产品(有时也包括一部分必要产品),但他们生产这些产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租种土地这一必要的生产资料,因而这些产品并不具有商品的性质。租佃制的农民经济,应该说和自耕农经济一样,基本上也属于自然经济类型。至于租佃制的地主经济,情况就比较复杂一些。按照“见税什五”的地租率,一个拥有200亩(小亩)土地的地主,在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只能相当于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家的全年收获。假定这个地主每年地租收入有200石左右谷物,如果他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这个地主家庭的生活消费只能相当于有100亩土地的自耕农家庭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多少剩余产品可以投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地租只不过是从农民自给性生产的剩余产品转变为地主家庭必要的生活消费品,租佃地主经济显然具有自然经济的性质而非商品经济。但是,地主地租收入的多少,取决于他出租土地的数量。汉代有些地主,占有的土地多达数百顷,甚至千顷以上。如有名的酷吏宁成,因犯法抵罪髡钳,他回到家乡后,“乃贳贷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②i]仲长统《昌言·损益》篇指出,“豪人货殖,馆舍布於于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这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把土地出租之后,其地租收入就非常可观了。一个拥有1000亩土地的地主,按照“见税什五”的地租率,每年可收租谷1000—1500石左右。如果拥有100顷土地,则地租量可增加10倍。这样大量的租谷,地主家庭当然不可能全部自己消费,而会投放市场换取巨额的货币,以便过上豪奢的生活,并且进一步扩大土地的占有。宁成把土地出租之后,几年之间“致产数千金”[①j]。马援在陇汉间役属宾客田牧,“至有牛马数千头,谷数万斛”[②j]。《昌言·理乱》篇说:“汉兴以来,相与同为编户齐民,而以财力相君长者,世无数马。……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於四方;废居积贮,满於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这些身兼地主和商人的“豪人”,他们投入市场流通的商品,有许多本来就是从租佃农民那里榨取来的剩余产品。这样,地租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当地租量在满足地主家庭的必要消费之后还有富余时,以谷物为主要形态的实物地租对于地主来说,已经不再只是具有使用价值,它还代表着一种交换价值。因此,租佃制的地主经济也就不能再简单归结为自然经济,而是在一定意义上带有商品经济的性质了。正是地租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诱使大土地所有者不断扩大土地兼并和租佃制的经营。土地越多,意味着可以用来交换的地租量越大。这也是为什么汉代一些权家豪民热衷于从封建国家那里假得大量公田,再转手出租给贫民的原因。《盐铁论·园池》篇中的文学曾指出:“今县官之多张苑囿,公田池泽,公家有鄣假之名,而利归权家。” 秦汉大土地所有者的自营田庄,有的属于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经济单位。如秦汉之际的宣曲任氏“力田畜,田畜人争取贱贾,任氏独取贵善,富者数世。然任公家约,非田畜所出弗衣食”[③j]。又如西汉末年的南阳著姓樊重,其田庄“波陂灌注,竹本成林,六畜放牧,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④]j]。不但规模很大,而且农、林、牧、副、渔生产俱备。《后汉书·樊宏列传》说: 〔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 樊家田庄不但“闭门成市”,“有求必给”,而且连制作日用器物所需的梓树和漆树,都在田庄之内种植。像这样高度自给自足的田庄,比之欧洲中世纪一些自给自足的领主庄园可以说毫不逊色。但是樊重又是一位货殖家,他不但从事商品生产,还兼营商业和放高利贷。秦汉时代像樊重那样高度自给自足的地主田庄是很少的,但在不同程度上实行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相结合的地主田庄却不少。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另一特色。它说明,不能把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理解成完全对立和相互排斥的两种经济类型,它们在实际生活中可以在同一经济单位中并存,并且相互补充。 秦汉时代完全从事商品性生产的地主田庄,大多生产地区性的土特产。《史记·货殖列传》说:“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qiū①③;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谷物和姜韭不属于土特产,但也必须土地肥沃又靠近城市,生产才有利可图。值得注意的是,司马迁到谈到上述这些从事商品生产的大土地所有者时,说他们是“不窥市井,不行异邑,坐而待收,身有处士之义而取给焉”。可见这些大土地所有者自己并不经营商业,其产品是由专门从事贩运贸易的商人收购而投放市场的。而这也就意味着上述大土地所有者所经营的商品生产的规模及其获得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人对他们的产品收购的数量。由于多数农副产品容易腐坏和不易贮存,在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它们大多只能在地方小市场或附近的都市销售,这不能不使得农副产品的商品生产受到很大限制。《史记·货殖列传》在谈到“通邑大都”的商人每年出售的商品数量时,列举了“千石”、“千钟”、“千钧”、“千足”、“千皮”等等。论者或据此认为当时商品的营业额很大,说明市场广阔。其实,《货殖列传》的这段材料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说明汉代市场的历史实际,是很值得研究的。商品形态各种各样,司马迁一概以“千”计算其销售量,这不过是形容其多而已。即使我们相信司马迁的话有一定可信性,也需要再具体分析。就以《货殖列传》所说的“贩谷粜千钟”而论,一钟六斛(石)四斗,千钟6400石。大都市的商人一岁之中可出售如此数量的谷物,这个营业额可以说不小。但按照当时一般人每月需要口粮3石计算,6400石只相当于供应178人全年的口粮。这样的供应量对于大都市的商人来说,就不见得很大。又《货殖列传》说,拥有“带郭千亩亩钟之田”的素封之家,其收入“与千户侯等”。如此看来,大都市商人全年销售的千钟谷物,相当于一个素封之家千亩良田一年的粮食收入。有了上述这两个参照数字,我们对于“贩谷粜千钟”所反映的商品销售规模,就有可能作出比较实事求是的估计。其他一些商品的销售,也有类似的情况。如一岁之中出售“鲐?千斤”,乍一看来数量也不少。但如对照前引居延汉简所载寇恩一次长途贩运卖鱼5000头,则大都市中的商人一年卖鱼千斤,这个营业额也就不足称道了。总之,对《货殖列传》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市场规模,不能望文生义而作过高的估计。 五、民间手工业与官府手工业的商品生产 与农桑并举的家庭手工业不同,独立的民间手工业的产品基本上是为了出售。不论是个体手工业者的手工作坊或是豪强大家的手工工场,都属于商品生产的经济单位。 与编户齐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手工业,主要是酿造、纺织、煮盐、冶铁、铸钱、制陶等业。其中,盐铁关系民生尤其重大。在封建国家实行垄断经营之前,盐铁生产主要掌握在豪强大家手中。有些豪强的手工工场“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①k],生产规模相当可观。这些盐铁工场主大都兼营商品生产和销售,亦即成为盐铁商。他们“公擅山川铜铁鱼盐市井之人,运其筹策,上争王者之利,下锢齐民之业”[②k],因而皆致巨富。但是盐铁商“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③k],却反映市场机制很不健全。《盐铁论·水旱》说:“民得占租鼓铸煮盐之时,盐与五谷同贾。”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更说明价值规律的作用有限。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规模很小,其产品只能在地方小市场出售。《盐铁论·水旱》说,有些生产铁农具的个体手工业者“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转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贾,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或时贳民,不弃作业”。这种在田间以货易货的交换方式,则显然带有自然经济的痕迹。 西汉中叶以后,“公卿大夫争于奢侈,室庐车服僭上亡限”[①l]。消费观念的变化,刺激了某些手工业商品生产的繁荣。以衣着而言,过去高级丝织品民间是很少服用的,而到了武帝、昭帝时期,“富者缛罗纨,中者素绨冰锦,常民而被后妃之服,亵人而居婚烟之饰”[②l]。由于消费需求扩大,锦绣冰纨这类高级丝织品的生产有了较大发展。齐地、蜀郡和陈留郡的襄邑都以高级丝织品的生产而驰名。《论衡·程材》篇说:“齐部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汉书·地理志》说,齐地“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左思《蜀都赋》描写成都织锦生产的情况说:“圜?H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其他供统治阶级和富人享受的奢侈品生产也很发达。但这类奢侈品生产的增加,并不足以反映整个社会商品生产的发展水平,因为它们毕竟不是广大农民所能享用的。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在抨击“女极纤微,工极技巧”的侈靡风气时,就指出“夫纨素之贾倍缣,缣之用倍纨。”[③l]。民间需要量最大的纺织品是缣布,而缣布的主要来源是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 官手工业的产品大致有三类:一是供皇室和贵族享受的奢侈品,如东西织室和齐三服官生产的高级丝织品,各地工官生产的高级漆器、玉器、金银器和铜器等。这类产品基本上不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二是军国之用需要的产品,如钱币、士兵的武器和装备、水利工程和皇家建筑工程和用品等。这类产品也不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三是与人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如食盐、铁农具、舟车、日用漆器和铜器、陶器等。这类产品是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由于封建国家实行垄断,官手工业的盐铁生产获得巨大的发展。我们应该承认盐铁官营在某种程度上有保障人民供给的作用,但是这种体制也存在许多弊病。《盐铁论·水旱》载贤良说:“县官鼓铸铁器,大抵多为大器,务应员程,不给民用。”“县官作铁器,多苦恶,用费不省,卒徒烦而力作不尽”。“今总其原,壹其贾,器多坚*[原字石加坚],善恶无所择”。“盐铁贾贵,百姓不便。”“铁官卖器不售,或颇赋与民,卒徒作不中呈,时命助之。发征无限,更繇以均剧,故百姓疾苦之”。贤良所说的这些弊病,在官营手工业中带有普遍性。封建国家经营商品生产,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只要有利可图,根本不考虑维护商品生产的经济条件。官手工业的劳动者主要是征发来的农民。他们的劳动带有封建劳役制的性质。由于被征发的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负责管理的官吏又不负责任,只求产品数量达到上面规定的指标,不考虑质量,因此成本很高而质量很差。产品卖不出去,官吏就强行配卖。凡此种种,都给人民带来了许多不便和痛苦。昭帝时召开的盐铁会议上,虽然贤良文学反对盐铁官营的主张未被当政者采纳,但王莽末年终于被迫废除包括盐铁官营的六管之禁。东汉初年曾一度恢复盐铁官营的政策,而自和帝之后,就实行私营而由国家征税了。盐铁官营这种商品生产之所以不能长期维持下去,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它完全违反价值规律。也可以说,它其实还带有很深的自然经济的烙印。 六、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看封建经济的特点 在讨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问题时,不应当把某些经济单位的经济类型和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经济类型混为一谈。 我们可以确认封建社会中有些经济单位具备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但不能据此就推论整个社会经济结构都具有商品经济的性质。同样,肯定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自然经济性质,也不必否定有些经济单位具备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作绝对化和公式化的理解,因而不免在总体判断上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 一般说来,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商品生产建立在对劳动者的超经济强制的基础上,因而不论某些生产部门商品经济有多大发展,总免不了要带有自然经济的痕迹。马克思曾经指出: 自然经济在任何一种依附农制(包括农奴制)的基础上都占优势,在带有或多或少原始性的公社(不管是否掺杂着依附农制关系或奴隶制关系)的基础上,更是占优势。 他还以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为例说: 奴隶制度,只要它在农业、制造业、航运业等等方面是生产劳动的统治形式(就像在希腊各发达国家和罗马那样),也保存着一个自然经济的要素。奴隶市场本身是靠战争、海上掠夺等等才不断得到劳动力这一商品的,而这种掠夺又不是以流通过程作为媒介,而是要通过直接的肉体强制,对别人的劳动力实行实物占有。[①m] 秦汉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虽然不同于古代希腊罗马,但是剩余劳动的占有不是以交换为中介,而是以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统治和超经济剥削为基础则是一样的。如上所述,秦汉官手工业(并非全部)和私营手工业是从事商品生产的部门,大土地所有者的自营田庄通常也从事商品生产。但是它们的直接生产者主要是奴隶、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雇佣劳动者和被征发来的农民,因而这种商品生产同样也保存着自然经济的要素。更重要的是,农业是古代社会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秦汉农业中从事自给性生产的经济单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以及一部分租佃制的地主经济)占绝大多数,这就决定了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占有统治地位。只不过这种自然经济不但不排斥商品经济,反而是和商品经济结为一体。 秦汉时代商人资本活跃,这是人们容易得出自然经济已经被商品经济所取代的结论的重要根据。历史文献对于秦汉商人的活动确实有许多生动的描写,如“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②m];“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③m];等等。我们从这些材料诚然可以看到当时商人资本的活跃,但又不能完全相信其中的夸张之词。试设想一下,如果真是“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社会生产还有可能维持下去吗?有的学者认为秦汉时代已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市场,这种说法很难成立。《史记·货殖列传》说,“洛阳东贾齐、鲁,南贾梁、楚”;邯郸“北通燕、涿,南有郑、卫”。可见即使像洛阳、邯郸这样的都市,也只是区域性市场的中心。《盐铁论·通有》云:“今吴、越之竹,隋、唐之材,不可胜用,而曹、卫、梁、宋,采棺转尸;江湖之鱼,莱、黄之鲐,不可胜食,而邹、鲁、周、韩,藜藿蔬食。”说明各地的土特产流通范围有限。当时的民谚:“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贩籴。”[④m]也反映了农副产品交换没有越出区域性市场之外。汉武帝通西南夷,“发巴蜀广汉卒,作者数万人。治道二岁,道不成,士卒多物故,费以亿万计”[①n]。实行均输法之前,各地所输赋物运至京师时,“或不偿其僦费”[②n]。为了供应京师官员和官奴婢的口粮,“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③n]。上述事实说明当时许多地区交通很不便利,甚至连封建国家需要的物资供应都遇到很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谈得到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统一市场呢?至于司马迁所说的“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④n],能不能说是形成了平均利润率,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商业主要是建立在贱买贵卖和欺诈性买卖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基于价值规律的正常利润率的基础上。秦汉时代的市场机制不健全,价值规律作用的范围有限,前文已经有所论及。有的学者指出,《史记·货殖列传》所说的“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的谚语,恰恰说明当时没有形成支配整个社会经济的平均利润率,价值规律也不可能负担起调节社会总劳动合理分配的任务,这个观点是很有见地的。[⑤n] 商品生产不发达,商品交换的范围有限,市场机制发育不成熟,归根到底是由自然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占统治地位所决定的。这种情况与商人资本的活跃并不矛盾,因为“商人资本的独立发展,是与社会的一般经济发展成反比例的”[⑥n]。商品经济包含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几个环节。一般说来,商品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商品经济的正常繁荣必须建立在商品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而在秦汉时代,由于商人资本的活跃,却带动了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马克思曾经指出,在商人资本得到独立而优先发展的条件下,“正是商业使产品发展为商品,而不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⑦n]他还说:“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能够对组织极不相同、按其内部结构主要仍然是从事使用价值生产的那些生产部门起中介作用。”[⑧n]秦汉社会的情况就是如此。如前所述,秦汉小农和一部分租佃地主的经济本来都属于自给性质,但是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以及向封建国家缴纳赋税的需要,他们不得不把一部分产品投入市场换取货币。从一个农民家庭或一个地主家庭来说,这些产品的数量是很有限的,但在市场上集中起来,经过商人转手出售的商品数量却是相当可观的。于是我们看到,尽管从事商品性生产的经济单位数量并不多,但是活跃的商人资本却源源不断地把众多的产品转化为商品。众多的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就形成了商品经济的畸形发展。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而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结合不是一种简单的并存关系,它不仅表现为封建经济既有自给性生产的单位,也有商品性生产的单位,而且表现为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这两种经济运行形式能够互补和互相制约。无论是地主经济或农民经济,在自然经济中都包含着商品经济的成份;而在商品经济中,又都带有自然经济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是不完全的自然经济,而其商品经济则是不发达的商品经济。之所以说自然经济不完全,因为它与市场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之所以说商品经济不发达,因为商品生产不发达,市场发育不健全,价值规律所起的作用有很大局限。 了解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结合的这种特点,我们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某些现象就不难作出合理的解释。由于封建经济既有自给性生产的单位,也有商品性生产的单位,而自给性生产的单位又与市场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因而中国封建社会从一开始商品交换就比较发达,不像欧洲早期中世纪那样,产品很少进入流通过程。但是,尽管中国封建社会从一开始商人资本就非常活跃,商业也相当繁荣,由于商品生产并没有相应的发展,是商业使产品变成商品,而不是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因此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瓦解自然经济,反而是延长了自然经济和封建生产方式的寿命。因为作为封建生产方式广阔基础的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农,可以通过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产品的交换,弥补生计不足,从而使男耕女织的自给性生产继续维持下去。广大农民的消费能力低下,对市场的需求有限,又无从刺激商品生产的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生产率得不到扩大和提高。这样,封建经济结构就得以长期延续下来。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土地在中国封建社会始终被视为最重要的财富,“以末致财,用本守之”成为人们治生的信条。商人的货币财富往往不是用于增加商品生产,而是用于扩大土地占有。农民因为对市场有所依赖,不得不在受地主和封建国家和剥削之外,再受商人的一层剥削。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维持再生产的能力特别脆弱,与他们受三层剥削有关。还应指出的是,由于中国封建生产方式与商品经济有天然的联系,这就为封建国家掌握大量财富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封建国家征收的赋税既有实物,又有货币。地主经济和农民经济与市场的联系,保证了货币的征收得以实现。封建国家把征收的实物投入市场,又可以换取大量货币。不仅如此,封建国家通过垄断盐、铁、酒等与民生有密切关系的日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又大大扩充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这就为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庞大的官僚队伍的俸禄、士兵的给养等等)以及它内外职能的发挥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这些现象,都与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的封建经济结构有密切关系。 商品经济论文: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与中国封建地主制 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发生相当早,封建地主制度时期商品货币关系已相当发达,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却迟迟发展不起来,而且直到现代,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形形色色的自然经济观念还常常困扰着人们。如何理解和解释这种现象,商品经济在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究竟发展到什么程度,起了什么作用。它和商品经济之间形成什么样的关系?自然经济在中国封建地主制下是否仍占主要地位,它和商品经济之间形成什么样的关系?——《中国经济史研究》杂志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我的初步看法是:中国封建地主制下自然经济仍占主要地位,但它已是一种不完全的自然经济;比之典型的封建领主制,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的商品经济要发达的多;但它基础虚弱,带有浓厚的封建性,主要还是服务于封建地主经济的,新的生产方式很难在这个基础上获得发展。本文是笔者学习经典作家有关论述的心得,是以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分析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尝试。为了说明问题,文章不能不涉及更广泛的方面,基本上采取了从一般到特殊的研究与叙述方式。 一 什么是自然经济?在当前讨论中存在着分歧。这种分歧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对“自然经济”使用了各不相同的概念;大叶家跃?渥骷业穆凼鑫?谰荩??斫飧鞑幌嗤?N颐堑奶致劬痛诱飧鑫侍馑灯稹?BR 自然经济是商品经济相对而言的,这对范畴是对人类历史上社会经济运行方式的一种抽象,它们从生产要素的不同运行方式着眼来揭示社会再生产的性质。马克思说: ……自然经济,也就是说,经济条件中的全部或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资本论》第三卷第896页) 这是对自然经济实质最基本的经典性表述,其它表述都是由此派生的。所谓“经济条件”,应即马克思经常谈到的“生产要素”,不是单指生产资料而言,而是包括了生产资料(物的要素)和劳动者(人的要素)在内。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在任何社会中都是生产的要素,二者相结合才能进行生产;它们结合的特殊方式,是区分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根本标志。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区别的依据,不是生产要素的结合方式,而是它们在再生产中的运行方式。二者之间既有区别,也有一定的联系。在典型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生产中,资本家用货币从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与自由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使之相结合进行生产,其产品全部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换取货币;这些货币(除资本家用以消费的外)用来再购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进入下一轮生产过程。在简单商品生产中,小商品生产者从市场购买生产资料和维持自身生存延续所需的生活资料。这两种商品生产,都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资本论》第二卷第226页)。自然经济下生产要素再生产方式与此不同。不但直接生产者的劳动力不是从市场上购买的商品,而且维持生产者生存与延续所需的物质资料。基本上是本经济单位的产品;同时,生产资料也是基本上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并从本单位产品中获得补偿的。在这个意义上,自然经济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这正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根本区别所在。人们常说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自给自足,也应该主要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这是就一个经济单位而言的[1] 。但自然经济可以在不同层次(如不同经济单位,不同经济部门,不同地区,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代等)上表现出来;如果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部门中多数的经济单位都具有自然经济性质,使用价值基本上支配着社会再生产,这个社会的经济就属于自然经济。 自然经济既然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自然具有排斥交换和流通的一面,但它并不是绝对地排斥交换和流通的。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同一经济单位内部和不同经济单位之间的换工互助和物物交换可以包容于自然经济之中(参看《马恩选集》第四卷第298—299页);不但如此,即使一个经济单位部分产品进入流通,只要这部分较小(例如是自用有余的部分),也不妨碍其为“真正的自然经济”(《资本论》第三卷第886页)。马克思还说过:“即使绝大多数产品直接用来满足生产者自己的需要,没有形成商品,从而社会生产过程按其广度和深度来说还远没有为交换价值所控制,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仍然能够产生。”(《资本论》第一卷第192页)因而,孤立地考察流通领域是不可能真正提示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本质的。马克思批评有人把人类社会的经济运动形式划分为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三种互相对立的形式,这不但因为“信用经济”只是货币经济的一种形式,不能构成与自然经济对等发展阶段,而且因为“人们在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这两个范畴上强调的并且作为特征提出的,不是经济,即生产过程本身,而是不同生产当事人或生产者之间的同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方式”(〈资本论〉第二卷第133页)。交易方式之所以不足以作为区分经济运动形式的本质特征,是因为在社会经济运动中起决定作用的生产方式,而不是交易方式;后者是由前者产生的。因而,虽然确实有产品不进入流通过程的自然经济,但从根本上说,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区别,不在于产品之有无进入流通过程,而在于流通是否直接成为生产过程的要素对生产起支配作用。马克思在谈到自然经济中流通的特点时说: 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能够对组织极不相同、按其内部结构主要仍然是从事使用价值生产的那些部门(按即自然经济性质的部门)起中介作用。流通过程使各生产部门通过一个第三者相互结合起来,流通过程这种独立化表明两个情况。一方面,流通还没有支配生产,而是把生产当作已经存在的前提。另一方面,生产过程还没有把流通作为单纯的要素吸收进来。(《资本论》第三卷第367页) 如前所述,在商品经济中,生产过程要经历货币转化为商品(用货币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或维持劳动力生存与延续所需的生活资料)和商品转化为货币(出卖商品,换取货币)这样两个流通环节,生产依赖于流通,流通已直接成为生产过程中的要素;如果从整个社会进行考察,在商品经济占支配地位的条件下,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劳动在各个部门中的分配比例,是由价值规律来调节的。所谓“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就是指这种情况,在自然经济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基本上不是从市场上购买的,产品的大部分供自身消费(生产消费与生活消费),在一般情况下,产品转化为商品的只是自用有余的部分,因而流通是独立于生产之外的,并没有成为生产过程的要素;即使已有部分产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在这种情况下流通已是生产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如我国封建地主制经济下的自然经济,详后),但这只具有局部性质,流通远没有支配整个生产,因而在总体上不能改变其自我完成的再生产之性质;若从整个社会进行考察,在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的条件下,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劳动在各个部门的分配比例,基本上不是由价值规律来调节的。 由此可见,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之有无和多寡,对区别自然经济虽有一定意义,但两者更本质的区别在于: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中,包括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内的生产要素采取了不同的运动方式。就决定事物性质的基本方面而言,自然经济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因而是使用价值占优势的生产,使用价值不仅表现为生产的目的,而且是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形式。商品经济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因而是交换价值所控制的生产,交换价值不但表现为生产的目的,而且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在自然经济或商品经济统治的社会中,价值规律作用的形式与范围差别很大;后者价值规律起了支配作用。在生产过程中,不但人与自然发生了关系,人与人之间也发生了一定的关系。在使用价值生产(自然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其自然形式表现出来的;在交换价值的生产中(商品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被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所掩盖的,这也可以作为观察和识别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一个重要视角。 如果说对自然经济的内容实质应作一元化的理解,那么对自然经济的表现形式则应作多元化的理解。不要把自然经济的范围划得过窄。如果认为自给自足是各经济单位内生产品和消费品品种和数量的一致,即本经济单位的产品不多不少正好满足消费需要,因而无须和其它经济单位发生商品关系,并以此作为自然经济的前提,这就会导致绝对化。我们知道,人类文明时代是伴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出现而到来的,从这时起,商品经济关系就不可能不或多或少渗进各个经济单位中,完全闭关自守的经济单位是难以存在的,起码金属制品和食盐就不是每一个经济单位都能自行生产的。即使是原始氏族公社,也存在着各氏族间婚姻和经济的联系,根据民族学材料,各原始共同体间基于自然条件和生产传统差异之上的分工所产生的朋友馈赠式交换,曾经发展到颇大的规模,并已转化为物物交换。[2] 这样,只有原始群时代各共同体间才基本上处于隔绝状态;但即使这时,生产的不足和相对过剩经常发生,人们“饥则求食,饱则弃余”,也难以做到原始共同体内部生产与消费的完全平衡。可见,如果按照“自然经济平衡律”[3] 要求,势必把历史上的自然经济的圈子越划越小,以至于无。马克思说过:“经济范畴只是这些现实关系的抽象,它们仅仅在这些关系存在的时候才是真实的。”(〈马恩选集〉第四卷第325页)上文提到,自给自足应从生产要素在经济单位内自我完成的再生产理解。根据这种理解,自给自足经济单位中产品虽然基本上是自我消费的,但不排除自用有余或部分商品生产产品进入流通过程;同时,它注意了劳动力来源与再生产中的非商品性质。我们主张这样理解,不仅因为这是马克思说过的,主要是因为它符合历史上该类经济形式的真实关系,反映了自然经济的本质,同时,具有共同实质的经济运动总是以各种不同的、丰富多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把其中一种形式的某些特征夸大,以偏概全,是不可取的。马克思明确指出,自然经济有“各种极不相同的形式”,“象秘鲁印加国那样完全闭关自守的自然经济”只是其中的一种(〈资本论〉第二卷第133页)。他又谈到在使用价值控制的经济中,是可以包容部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可见,马克思恩格斯虽然主要是研究了比较典型的自然经济形式,但他们并没有把自然经济归结为单一的模式,并没有把自给自足的要求绝对化,这就为我们研究具有共同实质的自然经济的不同形式开辟了广阔的余地。 在我看来,自然经济至少可以包括三种不同类型:第一类是全封闭型的自然经济,其生产完全是自给性的,产品不进入流通过程(但不排斥原始商品交换——物物交换和前商品交换——朋友馈赠式交换);第二类是半封闭型的自然经济,其生产基本上是自给性的,产品自用有余部分进入流通过程,流通仍独立于生产这外;第三类是半开放型的自然经济,其生产过程是自给性的,但已有部分商品生产,流通已成为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但还没有支配生产过程。前两面种类型属于“真正自然经济”,马克思恩格斯论述较多,后一种类型属不完全的自然经济,马克思恩格斯涉及较少。但无论哪一种类型的自然经济,都是以自给性生产(就其经济条件的运行而言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为基础的,都是使用价值支配生产过程,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其自然形式表现出来的经济形式。 我赞成把自然经济的范围划宽一点,因为这可以更好地反映历史实际。但这宽也有限度。有人认为小商品生产可划入广义自然经济范畴。这观点有很深的见地,缺点是容易模糊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界限。正如自然经济有不同类型一样,商品经济也有不同类型。马恩列都把小商品生产列为商品经济的一种形式或一个阶段。如前所述,从生产要素的运行方式看,小商品生产基本上不是自我完成的,而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因而,显然不应该把它列入自然经济范畴。不过,它确实带有二重性。它既是以交换价值的创造为基础、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又保留了自然经济的痕迹,因而是不完全的商品经济。它的自然经济痕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劳动者维持其生存与延续的物质资料虽然主要从市场取得,但劳动者仍然是其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的劳动力不是商品;另一方面,产品虽然用于交换,而不是直接消费,但其目的仍然是为了获取他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即为买而卖,因而,生产者自身的消费,使用价值的获取仍然制约着生产过程。这就是说,在小商品生产中,流通并没有彻底支配生产过程。下文还将谈到,正是因为小商品生产的这种两重性,它不可能支配当时整个社会经济,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它只能作为自然经济的附庸存在。尽管如此,我们最好还是不要把它划归自然经济范畴,而应承认其为商品经济,虽然是初级的、不完全的商品经济。 总之,对自然经济应从质与量的统一、内容实质与表现形式的统一中去理解它。这种理解是相对的,但相对中有绝对;这种理解有宽泛的容量,但宽泛中有严格的界限。 二 用上述标准衡量,前资本主义时代,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均与自然经济并存,而后者始终居于主要地位。 一方面,这时商品经济已经出现,并有了一定发展。在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的商品交换——物物交换早就在氏族部落之间发生,并逐步渗入原始共同体内部,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业开始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产品用于交换的生产——商品生产由此出现,个人之间的交换成为迫切的需要并日益经常化,在这个基础上又产生了货币与商人,于是有了较为完整意义上的商品经济(包括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人类遂开始进入商品经济时代。私有制与阶级社会的孕育和诞生,与商品经济这一形成过程是同步并进的。恩格斯说:“文明进代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个过程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马恩选集》第四卷第170页)从这个意义上说,从阶级制度形成开始的文明时代就是商品经济时代;当然,这只能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从商品生产出现开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为止,在这大约五千年至七千年的漫长时期内,商品经济的主要基础是小商品生产,恩格斯称之为“简单商品生产时期”(《资本论》第三卷第1018—1019页)。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前资本主义时代就是简单商品经济时代。[4] 另一方面,尽管这时商品经济有了一定发展,在某些时期、某些地区或某些部门甚至有较大的发展,但总的来讲,商品货币关系并没有占领社会经济的一切领域;或者说,自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仍占主要地位,因而从当时整个社会经济看,仍属自然经济时代。 前资本主义时代的生产部门包括农业与手工业。在手工业中,虽然也存在为官府和大地主等消费服务的自给性手工业生产,但小商品生产已占相当大比重。农业的情形与此不同,小商品生产虽然存在,但自给性生产仍占统治地位。由于农业是前资本主义时代主要生产部门,这就决定了当时整个社会经济仍属自然经济性质。为了使问题简单化,本文只就前资本主义农业的自然经济性质作一些分析。 如前所述,判定一个经济单位之是否具有自然经济性质,不能单纯根据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之有无和多寡,而要全面分析其生产要素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运行方式。对前资本主义农业的分析也应遵循这一原则。 在前资本主义农业生产要素中,物的要素包括土地、农具、役畜、种子、肥料等。其中农具、役畜、种子、肥料等可归为一类,它们是物化的劳动。这些生产资料一般是本经济单位自行生产和补给的,只有由于某种原因自身不能生产时才向市场购买;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这部分生产资料停靠市场供给的情况有所发展。在前资本主义农业的各种生产资料中,土地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它既提供农业劳动资料,又提供劳动者以立足地和活动场所。土地开始是作为一种天然财富存在的,劳动者很自然地以共同体为媒介去占有它,作为再生产自己的客观条件。这种情况在进入阶级社会后发生了变化,土地逐步变为私有财产。但这种私有财产往往是从某种共同体的特定关系中取得的,表现为封地、赏赐或某种“硬化”的财产;同时,土地所有权也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与统治和服从的关系相联系。这些都使得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土地所有权总是带着“传统的附属物”,不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那样获得纯粹的经济形态(《资本论》第三卷第695—697页)。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即使在土地成为私有财产的地方,它也仅仅在有限的意义上才是交换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下册第259页)不错,在有些场合下私有地产是可以买卖的,如中国封建地主制下土地买卖相当频繁,这与前述情形有相当大的不同。但这种土地买卖仍然受到政治的、宗法的、社会的种种条件不同程度的制约,尤其是政治主权对土地所有权的转移与调节起着重大作用,因而这还不是土地私有权完全纯粹的经济形态,所以从总体看,作为农业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在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再生产中,或者没有卷入流通,或者虽卷入流通而有相当大的局限性。 农业生产要素中还有人的要素,即劳动者自身。在前资本主义农业中,物化劳动的投入是很有限的,生产的进行更多依靠活劳动的投入,也就是说资本的技术构成低,因而在生产诸要素中活劳动显得格外重要。所以,劳动者在再生产过程中是如何再生产自己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种经济的性质。在这方面,我们看到了两个明显的事实:第一,农业劳动者,不论是自耕农、佃农,还是农奴和奴隶,都不是他们劳动力的出卖者,也就是说,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不是从流通领域取得,或者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第二,农业劳动者仍然通过各种方式与土地联结在一起,有的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存在,有的通过对土地所有者的某种依附关系而占用土地,有的则直接是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在这种条件下,农业劳动者再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一般而言,是通过在他们实际占有或实际使用的土地上劳动,通过与自然界发生的物质变换而取得的,也就是说,直接地或间接地“从自然界再生产自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上册第103页)。正是劳动力再生产的这种特点,从根本上规定了前资本主义农业的自然经济性质。 自耕农、佃农、农奴的情形很清楚,无须多说;只有奴隶的情形比较特殊,需要略作说明。当奴隶从事农业生产时,其自身再生产的生活资料一般也是他自己的劳动产品,但奴隶本身是奴隶主的财产,与工具、牲畜同列,他的劳动全部表现为无酬劳动,他的衣食表面上是主人给予的。为了从奴隶身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劳动,奴隶主总是把奴隶的劳动强度增加到最高限度,而把奴隶的衣食供给减少到最低限度;奴隶劳动力的补充,主要不是依靠其自身的繁育,而是从外部取得,购买就是一个重要来源。因而奴隶劳动力的获取往往披着商品关系的外衣。但是资本家购买的是雇佣工人的劳动力(雇佣工人是其劳动力的所有者),这种购买要不断进行;奴隶主则是从奴隶贩子那里把奴隶一次购买下来,奴隶的人身连同其劳动力都是奴隶主的财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奴隶商品的来源不是流通,而是掠夺。我们知道,古代希腊罗马已由“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奴隶制度”(《资本论》第三卷第371页),商品生产是比较发达的,但正是在劳动者再生产方面反映了它与自然经济有着本质的联系。马克思说: 但是奴隶制度,只要它在农业、制造业、航运业等等方面是生产劳动的统治形式(就象在希腊各发达国家和罗马那样),也保存着一个自然经济的要素。奴隶市场本身是靠战争、海上掠夺等等才不断得到劳动力这一商品的,而这种掠夺又不是以流通过程作为媒介,而是要通过直接的肉体强制,对别人的劳动力实行产物占有。(《资本论》第二卷第539页) 由此可见,奴隶劳动力的再生产实质上不是商品货币关系,而是一种掠夺和实物占有。马克思把奴隶制经济和封建制经济一起列入自然经济范畴[5] ,这应是重要原因之一。从中也可看出,马克思并非仅仅根据商品流通与商品生产之有无,来判定该经济是否属于自然经济性质的。 总之,前资本主义农业中生产诸要素、尤其是活劳动这一要素再生产自己的方式,表明流通并没有支配生产过程,使用价值生产仍占优势。因此,在前资本主义农业中,实物赋税和劳役比货币支付和货币税占优势。再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统治与服从的关系、人身依附关系等等,这虽然不同于原始共同体内部的互助协作关系,但也是以个人之间关系的自然形式表现出来,基本上没有被物(商品交换)的关系所掩盖[6] 。凡此种种,表明前资本主义农业基本上是一种自然经济。 在整个前资本主义时代,农业不但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时代仍然如此),而且是人们的主要职业,农业人口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这个事实本身就标志着自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优势。让我们再从社会分工的历史发展作些考察吧。最广义的农业即食物生产,是人类社会最古老、最基本的生产部门,在很长时期内,人类其他生产活动,如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的制造等,完全依附于农业,因此,在原始共同体内部也就不可能有交换。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天然地就是一种自给性生产。后来,一些非农业生产活动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于是才有了商品生产和共同体内部的交换。与农业不同,这些独立于农业的非农业部门(如各种手工业)自始就和商品生产联系在一起(当然不应反过来说这些部门完全是商品生产)。自从社会上出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以后,完全闭关自守与世隔绝的农业经济单位便难以存在,这就是说,农业中已不可避免地渗进了商品经济的因素;但由于农业劳动生产率还相当低,社会分工的发展程度极其有限,独立的手工业在社会经济中占的比重很小,许多非农业活动仍然依附于农业,农业仍然是以自给性生产为基础的。诚然,不同农业经济单位的自给程度(从另一方面说,就是与商品经济联系的程度)是有差别的,从而可以把它们划分为自给型、半自给型和交换型等不同类型[7] ,但终前资本主义之世,自给型和半自给型农业经济单位总是占多数。自然经济之转化为商品经济,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农业的“非农业化”过程。这包含着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生产活动从农业中独立出来,从而农业和农业人口比重下降,工业和工业人口比重上升并超过前者。列宁说: 因为在商品经济以前的时期,加工工业和采掘工业结合在一起,而后者是以农为主,所以商品经济的发展就是一个个工业部门同农业分离。商品经济不大发达(或完全不发达)的国家的人口,几乎全是农业人口,然而不应把这理解为居民只从事农业,因为这只是说,从事农业的居民自己进行农产品的加工,几乎没有交换和分工。因而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身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口同农业分离,就是说工业人口增加农业人口减少。(《列宁选集》第一卷第163页) 另一方面是农业生产活动本身从自给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化。这两个方面的发展是同步的,也就是说,农业生产变为商品生产的程度和与农业生产相独立的非农业生产的发展程度是一致的,“因为农产品就是按照这个程度变成商品,变成交换价值和价值的”(《资本论》第三卷第718—719页)。由此看来,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比重本身,就可以作为衡量自然经济程度的标尺。以农业为主要生产部门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必然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 一方面是商品经济出现并有一定发展,另一方面是自然经济仍占统治地位,这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二重性[8] ;这种二重性,根源于个体经济(主要指小农经济)的二重性。 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看,原始社会是封闭式的集体生产,前资本主义是半封闭的或半开放的个体生产,资本主义是社会化的大生产。所谓个体生产,是指以个体家庭为单位基本上独立地完成农业或手工业生产的全过程。从历史发展的次序看,先有个体小农,后有个体手工业者;而且,凡是个体生产占优势的地方,个体小农总是个体生产的主体。个体生产的两重性主要表现为个体小农的两重性。为了行文的简便,我们撇开了个体小手工业者,以个体小农为主要考察对象。 有些同志往往把小农经济的出现当作封建制甚至是封建地主制的前提和标志,似乎奴隶制下是以集体农业劳动为主,这是一种误解。事实上,个体生产的可能性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已出现,并成为导致私有制产生的最重要的生产力前提。原来只是一种婚姻形式的对偶家庭这时演变为具有独立经济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它的出现成为文明时代开始的重要标志。无论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的农业,主要都是由个体农民经营的。“希腊……土地也主要是由独立的农民耕种的;成为例外的,是贵族和部落首领较大的田产,不过它们很快就消失了。在意大利,土地主要是由农民垦殖的;在罗马帝国末期,大田庄即大庄园排斥小农而代之以奴隶的时候,它们同时也以畜牧业代替了农业,而且象普林尼已经知道的那样,使意大利趋于崩溃。在中世纪,农民的耕作在整个欧洲占支配地位(特别在开垦荒地方面)。”(《马恩选集》第三卷第216页)。 有的同志认为马克思讲的自然经济单位是拥有大片地产和众多劳力的大规模经营单位,并不包括个体农户在内,这又是一种误解。其实,无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谈到了个体农民的自然经济;在他们看来,个体农户不但可以成为而且在绝大多数场合下必然成为自然经济单位的(当然,这不应理解为其自身生产与消费的完全一致)。例如恩格斯谈到了自给自足的原始共产主义公社解体后出现的大小不等的家庭集团,“在自己的田地上生产他们所需要的几乎一切物品,只有一小部分的必需品是用自己的剩余产品同外界交换来的”,这些“家庭或家庭集团基本上可以自给自足”(《资本论》第三卷第1015—1016页)。这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农民家庭的小生产和自然经济”(《资本论》第三卷第1027页)。恩格斯甚至把前资本主义时代的这种农民经济称之为“农民自然经济的整个时期”(《资本论》第三卷第1016页)。[9] 从个体经济的发生看,个体家庭是从自给自足的原始共同体中分化出来的,当时商品交换还处于初始阶段,个体家庭为了自身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能不把原属原始共同体的一些基本经济职能负担起来,在农业以外还从事多种经营,实行耕、牧、纺、织、缝等的结合;而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正是个体家庭得以产生的前提。个体家庭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在家庭内部按年龄性别实行分工,以便在这基础上从事自给性多种经营,这成为个体生产的重要标志。因此,可以说,自然经济是个体生产题中应有之义,或者说,小农经济天然地具有自然经济的性质。 这是从基本方面而言的。另一方面,由于个体家庭规模狭小,其产品又不可能完全满足自身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这就使它有必要和外界进行交换。同时,在个体家庭经济的最初发展中已出现超出家庭自身需要的剩余产品,为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而个体家庭的私有者资格,又使它有可能与外界进行商品交换。由此可见,小农经济与商品经济也有必然的联系。 以上两种经济成分的相互依存和相互斗争,推动着小农经济的发展变化。总的趋势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由比较严格的自给性生产向小商品生产转化。但不能说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小农经济从总体上已经完成了这种转化。虽然从事小商品生产的小农已越来越多,但多数小农仍以自给性生产为主,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小商品生产者。马克思在分析封建社会中拥有小块土地所有权的自耕农(这是小农经济的典型形态,最有可能发展为完全的小商品生产者),包括西欧封建社会后期大量存在的自耕农时指出,这种形态的存在,仍然是以农村人口在数量上占巨大优势,绝大多数农产品供生产者本人消费为前提(《资本论》第三卷第907页)。可见,终前资本主义之世,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条件下,自然经济总是占居主要地位的。 三 以上分析也适合中国封建地主经济。自班固写《汉书•食货志》以“食货”概括国民经济,“食货”就成为整个封建地主制时期的正统观念。“食谓农殖嘉谷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食”指生产,反映当时的社会生产以食物生产(农业)为主要内容,因而它必然是一种自然经济。“货”指流通,包括商品流通(以布帛为代表,布帛在一定时期也可充当实物货币)和货币流通,反映了流通在国民经济中的突出地位。以这二者为代表的经济,正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体。 但中国封建地主经济有自身的特点。它自春秋战国之际开始形成以来,商品经济就有了巨大发展。《史记•货殖列传》对此作了总结,遍及全国的商业繁荣的都市和商业网络,各式人等逐利求富的活动,脱颖而出富埒王候的一批货殖家,……在太史公笔下栩栩如生,堪称中外经济史的一篇奇文。这样的经济形势,这样的经济思想,可能在典型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出现吗? 如果考察一下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的再生产,不难发现,虽然自然经济仍占主要地位,但是,第一,流通已是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的必要环节,第二,流通又是生产关系再生产过程中的必要环节。显然,这已是一种半开放的不完全的自然经济了。 经典作家描述的西欧中世纪(主要指它的早期)的典型封建领主制经济,是一种半封闭型的自然经济。其特点是农民所从事的基本上是自给性生产,产品自给有余的部分(即满足自身需要并交纳地租后的剩余品)才转化为商品,这就是说,商品生产基本上不存在,或者说它“还只是在形成中”;与此相适应,商品流通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农民的再生产基本上不依赖于市场。因而,虽然欧洲中世纪已有与自然经济并存的商品经济,但从当时基本的经济单位——农奴经济及建立在其上的领主经济的内部看,则很难说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体。中国春秋以前的封建领主制情况与此相似,战国以来的封建地主制则与此大相径庭。当时农业经营者再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已有或多或少的部分经常要从市场取得,因而他们除从事自给性生产外,还有部分用于交换的商品生产。如据战国初李悝的说法,当时一家五口的个体农户,每年生产150石粮,其中45石用于出卖,以获得货币来购买其它必需品。这部分产品之成为商品,出于交换的需要,农民进行生产前即应有所计算和安排,因而不同于自给有余的出卖,属于商品生产。李悝没有把农民家庭副业估计在内,是不全面的。地主制下农民有部分农副产品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这是普遍现象。如果按自给生产和商品生产各占不同比例把农民划分为自给型、半自给型和交换型,那么,封建领主制下自给型农户(其自给部分包括其在领主庄园内取得的物质资料)占多数,封建地主制下则是半自型农户(其自给部分包括其在领主庄园内取得的物质资料)占多数,封建地主制下则是半自给型农户占多数。与此相适应,农副产品的商品率也有较大提高。当时的商业资本虽然基本上仍是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但流通已部分地进入生产领域,农民的再生产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市场。战国以来的思想家一般都承认农工商“通功易事”的必要性,并认识到市场有促进农业生产的功能。[10] 由于农民经济与市场条件的联系。谷物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价格对农业生产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平籴”之类的经济政策遂应运而生。这些情况表明,在地主制下物质资料的再生产中,流通已是必要环节,与典型的自然经济确实有所不同。从存在部分商品生产和流通已部分进入生产过程看,封建地主制下的多数经济单位,已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体。 再看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情况。在西欧中世纪典型领主制下,领主的土地是从上级领主的封授中得来的“职田”,是不能自由买卖的“硬化”的地产,农奴被束缚于土地上,人身隶属于领主,农奴与领主的身份都是世袭不变的。这样,农奴在其土地上从事自给性生产的同时,也就再生产着他与领主的关系;这种关系也是“硬化”的,在其再生产中流通基本上不起作用。中国春秋以前的封建领主制情况与此相似,战国以来的封建地主制则与此大相径庭。关键的一点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突破了原来“田里不鬻”的格局,农民的份地可以买卖。虽然如前所述地主制下的土地买卖仍然有其局限性,但这毕竟是一个巨大的转变,并成为后来一切变化的起点和根源。与地权的流动性相适应,地主和农民的身份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农民可以上升为地主,地主也可能下降为农民。农民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再生产出他与地主的关系,这种关系的阶级实质虽然不变,但人事结构已非原封不动。在这种人事升降沉浮的生产关系再生产中,商品流通起着明显的作用。如果考察一下封建地主制的形成,问题就会更为清楚。在我国封建地主制下,地主并非直接从领主转化而来,佃农也并非直接由农奴转化而来。封建领主制度在频繁的兼并战争中走向衰落,而在兼并斗争中获胜的领主也转化为推行新制度的封建政权的代表,原来的农奴(在井田制下,这种农奴系由原来农村公社社员转化而来)则转化为对封建国家保留有一定人身依附关系的自耕农;这些自耕农的分化则形成了地主和佃农。商品流通成为促进这一过程的有力杠杆。在农民经常与市场有一定联系的条件下,部分农民可以通过商品交换积累财富、购买土地,另一部分农民则贫困破产,商人资本很快又介入其中,大大加速了这一分化过程。半开放式的自然经济为商人资本的活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商人的大量货币财富正是通过在流通领域剥削生产者和消费者(主要是小农)而积累起来的,而这些货币财富使他们有可能从农民手中购买大量土地,在商人盘剥下加速破产的自耕农则沦为他们佃户。这是地主制生产关系形成和再生产的重要途径。这个过程与资本的原始积累有某些相似之处,虽然其前提和归宿都各不相同。从这个意义上讲,地主的每块地产都浸透了农民的血泪。司马迁说:“以末致财,以本守之”,就是对上述情形的概括。这句话成为两千多年来封建地主制下人们恪守不渝的箴言;而“以末致财,以本守之”的事实,在这一箴言形成以前一定早已大量存在。汉武帝时,杨可告缗,没收商人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汉书•食货志》),反映商人购买土地确是普遍的。秦汉时代的“豪民地主”的主体(起码是主体的一部分)应是由商人转化而来的。以上情况说明,地主阶级的形式以商品流通的发展为其重要前提,而地主制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也以流通为其媒介之一,这与典型的自然经济亦显然有别。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封建地主经济也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体。 我国春秋战略以来冶铁技术的跃进、铁农具的普及、牛耕的推广,使农业生产力水平空前提高,为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这是很清楚的,也是公认的。但我国封建地主制下商品经济之所以有较大发展,还与当时基层经济组织的内部结构与外部关系密切相关,从另一个角度说,也就是与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特点密切相关。如前所述,个体小农既孤立地从事自给性生产,又要与外界发生经济联系;而其自给的程度与方式(另一方面就是与外界发生经济联系的程度与方式)不但取决于自身的经济力量和结构(如耕织结合的不同方式),而且取决于其与外部、主要是地主经济之间的关系。这一点似乎容易被人忽视,现在就对此作一简略分析。 在西欧中世纪典型的封建领主制下,农奴经济与领主经济之间、农奴经济与农奴经济之间相互依赖,结合成一个封闭程度颇高的经济实体。例如,除了农奴经营的份地外,领主都有自营地,这些自营地是依靠农奴无偿劳动耕种的,而农奴也有某些需要一定程度上依赖于领主的手工作坊。当时实行三圃制,每块地的种植次序、播种与收获的日期,均为村社习惯所固定,休闲地和庄稼收获后的耕地就成了公共放牧地。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物质资料,相当部分从村社公有地上取得。在独立经营的个体农户之上的封建庄园也是一个经济实体,庄园有内部的劳动分工,有共同的经济生活。这是一种二元结构,一方面,个体农户从事农副结合的自给性生产,另一方面,他们不能自我满足的需要相当一部分可以从庄园内部的互助换工或物物交换中获得解决。因而使包括各个个体小农在内的整个封建庄园的自给自足程度大大提高。庄园与外界极少经济联系,几乎“没有商业往来和交换,用不着货币”(《马恩全集》第二十一卷第449—450页)。不过这是就最典型情况而言,一般情况下西欧封建领主制经济中流通是存在的;为了区别于没有流通的自然经济,我们把这种经济称为半封闭式的自然经济。上述特点又与村社组织的保存有关。本来,在罗马帝国时期原始公社已经解体,商品货币关系也较为发达。西欧中世纪的村社,很大程度上是日耳曼人引进的。蛮族的入侵使生产受到很大破坏,村社适应低下的生产力得以延续,封建庄园正是建立在村社躯体之上的。看来,自然经济组织的封闭程度,是与带有或多或少原始性的公社(不管是否掺杂着依附农制关系或奴隶制关系)之是否存在及其原始性之保存程度成正相关的。 我国春秋以前的封建领主制实行劳役地租制,农奴经济也与领主经济联结成半封闭的经济实体。除农奴的独立经济外,领主邑中也有共同的经济生活,有内部劳动分工。[11] 这种领地也是以农村公社组织为基础的;所谓井田制就是变了质的农村公社。一切社会关系都是凝固的、世袭相承的。农民被分得数量相等或条件对等的份地,但同时被束缚其上,不得迁业。除了为官府或贵族直接服务的工商外,鲜见农村商品流通的记载。 春秋战国以后,地主制形成,情况为之大变,一切都“活”了起来。其基础和根源之一就是基层经济组织的变化,在某种意义上,亦即小农经济内外关系的变化。随着井田制的解体,在个体农户之上再也不存在一个半封闭的经济实体。就地主制的典型形态而言,佃农以交纳实物地租为条件从地主那里取得土地(有时还包括其它一些生产资料)的使用权,除此以外直接的经济联系就不多了。地主除了收租,并非都有自营经济;即使有自营经济,也不靠佃农服役,而是使用雇工或奴婢。因此,地主自营经济与佃农独立经济是两张皮,并不结成不可分离的经济整体。自耕农经济与地主经济之间更是这样。在个体农民之间,虽然存在着经济上的互助,但不像领主制下的农民那样有统一的耕作制度和共有的经济成分(如西欧中世纪农村有村社公有地;农民份地即使已停止定期重分,在一定程度上也仍是公有的,这正是敞地制实行的前提),因而不是直接依存关系。我国封建地主制下农民也实行农副结合的自给性生产,就农户自身而言,其自给程度不一定都比领主制下的农奴差;但由于它上面不存在具有内部劳动分工和共同经济生活的经济实体,这些个体农户不能自我满足的需要就只能从市场求取解决。既要买进,就不能不有所出售,所以地主制下农民的农副产品,除满足自身需要外必须有用以交换者,即必须实行自给生产与商品生产的结合。与西欧封建领主制下封建庄园二元的自然经济结构相比,这是以家庭为本位的一元结构,这种结构虽然仍是自然经济性质,但对市场的依赖性比二元结构相对大些,从而成为半开放类型的不完全的自然经济。另一方面,比之封建领主制,地主制下农民有较大的经济独立性,有较多的经营自主权,他们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和被束缚于土地的程度都较轻,甚至有相对的“变业”自由。这又为他们适应市场需要进行生产或把较多产品投入流通领域,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由此看来,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确实有着本质联系。这不但应从前资本主义经济或封建经济的一般性去理解,而且应从中国封建地主制的特殊性去理解。这就是说,由于社会分工形式的二重性,由于个体生产(主要是小农经济)的二重性,中国封建地主制和世界各国前资本主义经济一样,是一种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并存的经济;同时,又由于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由于地主制下基层经济组织内部结构与外部关系的变化,商品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它的基本经济单位已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体,流通已成为生产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从而表现出与典型封建领主制明显不同的特点。所谓地主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本质联系,主要应是从后面一种意义上说的。 应该说明,上文所说的西欧封建领主制,是指西欧中世纪早期典型的封建庄园制度。欧洲中世纪晚期,封建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些地方类似我国封建地主制,但又有不少不同之处。这种变化过程,不属本文探讨的范围。 中国封建地主制下商品经济有较大的发展,自然经济是否仍占主要地位?中国封建地主经济与自然经济是否也有本质的联系呢?答案也应该是肯定的。不错,流通已是地主制下物质资料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必要环节,但这还带有局部的性质。在物质资料再生产方面,许多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仍然没有卷入流通;价值规律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劳动在各部门的分配虽有一定影响,但不起决定作用。[12] 在生产关系再生产方面,通过政治特权(如封赐、强买等)获取土地仍然是地主阶级形成的重要途径。因此,从总体看,地主经济作为自我完成的再生产的自然经济的基本性质并没有改变。农业是主要生产部门,小农占人口绝大多数,实物地租仍是地主经济的主要剥削方式,再生产中人的关系没有被物的关系所掩盖等等,也反映了自然经济在地主制经济中的统治地位。这些上文已经提及,这里不再重复,只作一些补充。 首先,对中国封建地主制下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要有正确的分析。当时农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的数量的确是很可观的,但它们有的并非商品生产的产品,有的甚至不是自给有余的产品;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并非都是由生产力的提高所引起的。上文已经谈到,地主制下基层经济组织内部结构与外部关系的相对宽松给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余地,这种情形与特殊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相结合,更导致了商品经济的“超常”发展。我国春秋战国以后农业生产水平确实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农业生产仍然很不稳定,这既根源于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脆弱和不稳定,又与我国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相当严峻有关。我国自古以来灾害频仍,农产量的年变率很大,农民储粮手段又不足,以至出现丰年狗彘食人食、荒年道路有饿莩的现象。我国幅员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差异很大,往往是此丰彼歉;因而产生地区间丰歉调剂的必要。农业又是季节性很强的生产,农民收获时可能有盈余,春耕夏耘时又会出现种食诸费的匮乏(在封建剥削条件下经常如此),这又产生了季节间供需调剂的需要。由于基层经济组织内部结构与外部关系比较宽松,这种客观需要加强了农民对市场的依赖。我国封建地主制下国家对自耕农的赋役剥削、地主对佃农的地租剥削相当苛重,为了完纳租赋,为了保证再生产的继续进行,农民不得不勒紧裤腰事,压缩必要消费水平,尽量多向市场投放产品,为了应付燃眉之急,往往在收获刚刚结束就把产品(包括相当部份必要产品)贱价卖出,以后需要时再搞副业打短工换钱高价买回。这种挖肉补疮式的循环更增加了市场上的商品流通量。由于实行单一的谷物租,地主剥削得来的地租,也有相当数量转化为商品,以换取其他消费品;而这部分商品并非商品生产的产物。上述自然条件与社会条件为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活动提供了沃壤,而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发展又使上述情形十倍地加剧。在租赋、高利贷、商人重重盘剥下的贫困农民缺乏足够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往往从改事需地较少而商品性较高的农副业生产(如园艺、经济作物、采猎、编织、纺织等)找出路,或者充当佣工,他们的口粮和其它必需品也就在更大程度上取给于市场。在破产的威胁和逐利的诱惑下,一批批农民甚至直接走上“弃本事末”的道路。以上这一切都给商品经济发展以强大刺激。但这种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完全是反映了生产的进步,一定程度上毋宁说是生产不稳的结果,封建剥削的结果。以至出现这样的奇特现象:贫困农户对市场的依赖反而更大,社会经济发生危机时市场反而更加兴旺。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的增长并非总是同步的(虽然有时是如此),有时甚至呈现负相关;商品经济的表面繁荣(这种繁荣主要表现在流通领域)同生产发展所达到的实际水平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当封建剥削减轻或年成较好时,农民反而惜售农副产品,使“超常”的商品经济出现收缩的趋势,反映了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实质上没有脱离自然经济的轨道。 地主制下的商品经济不但基础相当薄弱,而且总是斩不断它与自然经济相联系的脐带。如前所述,封建地主制下多数农民与地主以经营自给性生产为主,但确实有些农民和地主经营的商品生产超过自给生产,这在封建社会晚期某些地区更为突出。不过深入观察即可发现,无论其商品生产如何发展,总要顽强地保持着或大或小的自给性生产的部分,并以自给生产作为商品生产的支撑和依托。所以,在这里价值规律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它受到了自然经济所决定的原则与机制的制约。举例说,《管子•国蓄》有这样的话:“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这在商品经济统治的社会是不可想象的;但当时商品的主要来源是地主制下小农的农副产品,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当粮食丰收时,谷价虽贱,农民有较多粮食可卖,收入足供所需,其副业生产可以收缩,或把较多产品留作自用,产品投放市场数量较少,故谷贱万物贵。当粮食歉收时,谷价虽贵,农民没有什么粮食可卖,收入不足抵偿其各项开支,甚至还要买进口粮,这样,只好增加副业生产,把较多产品投放市场,以弥补生计之缺,故谷贵万物贱。这说明在当时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商品生产是自给生产的补充,副业生产是粮食生产的补充,其农副产品投放市场的多寡,主要不是取决于市场的需要,而是取决于自身的需要,即以足够换取自己不能生产的那部份物质资料和交纳贡赋为度,其副业生产规模及其产品投放市场的数量,则依据粮食生产满足上述要求的程度来调节。马克思曾经指出,自耕农生产的农副产品的价格经常低于其价值,因为其经营是为了直接生活的目的,经营界限不是资本的平均利润,而是“他在扣除实际的成本之后,付给自己的工资”,即补偿维持其自下而上的最低限度的需要。(《资本论》第三卷第908页)我国封建地主制下小农的情形也是如此。而且,只要他们经营的商品生产是以自给生产为依托的,是利用季节性的闲置劳力和家庭辅助劳力进行的,其产品的价格就不计算劳动力的消耗,也不计算生产资料中自给部分的成本;为了维持生存——这是自然经济的首要原则,只要产品的售价在抵偿货币支出的成本后略有盈余,他们的经营就会继续下去。这在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也是不可想象的[13] 。由此可见,在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中,由自然经济所产生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活动机制,仍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地主制经济与自然经济的本质联系,也在这里表现了出来。 从地主制下的基本经济单位看,一方面,商品生产已成为其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这种商品生产又仍以自给性生产为基础和依托;一方面,流通已成为它再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另一方面,流通还没有控制整个生产过程;一方面,价值规律已在一定程度上起作用,另一方面它又受制于基于自然经济的原则和机制。我们不应强调其中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因此,承认地主制经济与自然经济的本质联系,也不意味着否定地主制下存在着相对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 从包含的经济成分看,地主制经济是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相结合的二重性经济;从其主导方面看,地主制经济仍然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但这已是一种不完全的自然经济。所谓不完全,是指其内部包容了商品经济成分,不同于典型的自然经济。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经济的解体或走向解体,而是自然经济的一种形式,一种类型。因为它所包容的商品经济成分,并没有破坏其自然经济的基础,反而加强了它的活力。 例如,马克思曾指出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自然经济的基础。在我国封建地主制下,由于小规模的精耕细作集约经营的发展,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更确切讲是一种农副结合)有不断强化的趋势。虽则这种结合已不是完全的自给性生产,而是自给性生产与商品生产的结合,但自给性生产仍然是它的基础。农业和副业都各自包含了自给性生产和商品生产的部分,其具体比例因时因地而异,但一般而言谷物种植更多表现为自给性生产,家庭工副业则更多表现为商品生产。由于有自给性生产为依托,从而生产出廉价的产品,提高了这种商品性家庭工副业的竞争能力和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又由于有商品生产作为自给性生产的补充,使这种以自给性生产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的生命力大大增强。 地主制下与自然经济相结合的这种商品经济,有着浓厚的封建性。商品经济的繁荣主要表现在流通领域,流通独立于生产,商业驾凌于产业的前资本主义特点并没有根本改变。商人多从事买贱卖贵的投机性贩运贸易,通过剥削生产者和消费者获取几乎不受限制的高额利润。这种商业虽然也有促进工农业生产的作用,但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为统治者消费服务的,是向麇集于城市的贵族、官僚、地主供应消费品的单向贸易。它又往往与官府勾结,以某种特权为依托,其积累的财富不是转化为产业资本,而是用于购买土地,从事地租剥削,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一体化。总之,它主要是服务于封建经济的。 中国封建地主制下商品经济有较大的发展,这是事实,但更重要的事实是这种商品经济迟迟没有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为何如此?这和地主制下的商品经济为何总是斩不断它与自然经济相联系的脐带这个问题是一致的。关键看来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而其原因又要找到地主制下小农经济的特点之上。我国封建地主制下以小农经济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业,确立和加强了精耕细作的传统,土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产量相当高,曾经哺育了众多的人口。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加之小农经济的独立性较强和外部环境比较宽松,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但地主制下小农经营的规模越来越小,劳动生产率提高缓慢,后来还呈现下降趋势。如唐代以后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平均生产粮食数量逐渐减少,清代尤为明显。在这里,我们不去探讨这处特点形成的原因,只是要指出它对商品经济发展的极大制约。在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和农业生产不稳定的条件下,从事商品生产的农民和地主,难以获得商品粮和其它物资长期的、充足的、稳定的供应,为了维持起码的生存需要或提高其经济的保险系数,为了在自然风险(如灾荒)和社会风险(如战争)出现时能立于不败之地,他们总是不肯放弃或大或小的自给性生产部分。即使条件顺利时暂时削弱了自给性生产,一旦形势变化又马上由商品生产向自给性生产回归。甚至有些商人也要从事自给性的农业生产,或者转向地租剥削。商业资本之向土地回流,重新纳入自然经济的轨道,不能不说与此有关。 总之,在中国封建地主制的发展中,我们看到了两种因素起着方向相反的作用。一方面较高的生产力和较为宽松的经济结构使商品经济有较大的活动余地,另一方面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又从根本上限制上它向新的高度发展。在各种条件配合下,地主制下的商品经济表面很繁荣,实际水平却不高,商品流通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它的生产基础。鸟儿凭着空气浮力展翅飞翔,但它飞得再高也离不开地球表面的大气层,因为地心引力起着相反的作用。地主制下的商品经济凭借各种条件获得长足的发展,但它再发展也不能从根本上脱离封建经济的轨道,因为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在限制着它。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迟迟没有引导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症结殆在于此。当然,这一切的最终根源,还是封建地主制。 今天,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仍然面临着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巨大任务,尤其是要使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向商品性农业转化。在这过程中,我们不但要反对形形色色的自然经济观念,而且要警惕和抵制商品经济中封建性的表现。我们不但要理顺流通领域中的各种关系,而且更要切实地在发展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上下功夫。这算是我们考察地主制下的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所得到的一点启示吧! 商品经济论文:论早熟封建商品经济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关于春秋战国时期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分析 众所周知,商品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是一个相当活跃的因素,具有十分强劲的角逐力;商人对于一切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是一个革命的要素,小农经济根本不是它的对手。中国古代社会商品经济发生甚早,然而,中国的封建社会却盘旋着走过了一条漫长道路,小农经济一直把持着社会经济盟主地位,商品经济只能充当封建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婢仆。原因何在?在于封建商品经济在中国刚迈进封建社会初级阶段就显得过于早熟,并为人深刻认识,以致不时地一次又一次受到压抑,使其被迫走着一条崎岖而修远的征程。这是中国封建统治者自觉、适时的采取扶持小农经济的简单再生产能力,强行压抑商品经济发展的迅猛势头,把它纳入修补封建经济、加强封建政治的轨道政策的结果。封建统治者这一政策的不断实践成功,不能不归诸中国古代思想家们"重本抑末"思想的提出和阐发。溯其源,则可追踪到春秋战国时期因商品经济的突破性发展造成的社会变异所引起的思考。 (一) 因"工商食官"体制裂变获得解放 剩余物交换,商品经济的发生和发展,是人类历史的一个必然的经济过程。人类在向大自然争取生存权利的斗争中日益得到发展,从而不断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从原始部落执掌交换权到社会私有制产生,使用和掠夺奴隶剩余劳动从事交换活动的,主要就是那些控制民族和国家事务的人。商业的出现和发展,使生产物商品化,更是他们牟利发财致富的手段。因此,在较长的历史时期内主要为他们所把持,并且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钱穆说的"春秋时工商皆世袭食于官,盖为贵族御用,非民间自由营业",〔1 〕所指即是这个意思。中国古代把社会存在的这种现象,称之为"工商食官"。〔2〕 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奴隶主国家占有土地,占有生产资料,使用奴隶开发山泽之利,制造手工业品,剥削农副牧产品,除供贵族们享用外,有剩余则让"商贾以通其货"是天经地义的。"在官之工"统称百工。"工攻器,贾攻货",工商并列连称,定点聚居,既便于就近为贵族们服役,又利于集中治理。从事工商业者,在"官"的监督下"执技以事上",无条件的服从劳役,"不贰事",父子相传袭。他们大都是一些被征服者及其后人,土地被剥夺,没有其他谋生手段,身份十分卑贱: "师[原字臼下加吉右加犬]敦:唯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伯和父若曰:师[原字臼下加吉右加犬],乃祖考有劳于我家,女右唯小子,余命女死我家,骏司我东偏西偏,仆驭百工,牧臣妾,东栽内外,毋敢否善"。〔3〕 "楚侵及阳桥,孟孙请往赂之,以执斫、执针、织?,皆百人"。〔4〕其地位实与臣仆同,还能当作礼物,或进贡献送,或馈赠他人。商业奴隶性质,亦可以由发掘商代之饕餮纹鼎纹刻见:奴隶管事荷贝立于舟中,率众奴隶划船去远方作买卖。《周易•坤》有曰:"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朋者,贝串之谓也。"贝出印度洋,由云、桂登陆来中原。从中原看云、桂为西南,相对的从云、桂看中原为东北。商人们从远道交换的海贝,到中原分配给贵族们换粮食,由商人说来,对朋贝也可谓之丧"。〔5〕王国维说:"玉与贝皆货币也。"〔6〕《周易•旅》又有"旅即次,怀其资。得僮仆,贞"的记载,亦就是挟资宿店,购买奴隶的意思。 交换是社会经济保持平衡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经济行为。交换范围的扩大和交换媒介的使用,必定使这一手段趋向商业化。商业发展的力度使生产物商品化的程度扩大,《尚书•禹贡》中列举各地的贡物,不仅是区域间特殊物品交流的反映,而且揭示出那时各地物资通过商业贸易渠道以通有无的情况。《荀子•王制》如是说,北海的犬马在中国畜养;南海的鸟羽象牙犀革、铜矿与颜料;东海的精粗纺织品、海盐和海鱼;西海的熊罴狐狸织皮、染上色的牦牛尾,中国也能享用。在水边居住者有了木材,于山林居住者食到水产。农夫不必砍削陶冶就有器械使用,工商人等不用耕田作也有粮食吃,整个社会不仰仗商业流通物资之力,不是难以想象? 在天子建国,诸侯立家的古代宗法制封建社会里,无论公室、家室及其统治区域之内,无不进行着生产和消费,同时也都在进行着内部的和外部的贸易活动。古代典籍中记载的"易关市,来商旅"、"近悦远来"、"四方来集,远乡皆至",指的就是这种情况。现代考古发掘与研究表明,巴泽雷克3号墓出土的花纹斜纹绮、5号墓出土的刺绣平纹绸,以及希腊女神雕象身上细薄透明柔软的绸绢罗纱,都是中国产品。〔7〕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封国内因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 势不可免地产生了综合国力的差异,有的富强,也有的衰弱。不少诸侯为富国强兵目的进行了革新,其中放宽商业限制,扩大内外贸易,把征收商税和接受商人贿赂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无疑是一项便捷而牟利的措施。就商业而言,尽管各路诸侯对封疆内还管制甚严,而对域外商旅却显得十分优遇,造成了一种"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局面。社会历史进入春秋战国时期,经济结构发生变化,诸侯势力膨胀,群雄割据,政由方伯,礼崩乐坏导致中央王权衰落。在这虎视鹰瞵、弱肉强食的混乱环境中,一些旧的条条框框受到冲击离折,"工商食官"体制的裂变便是一例。 (1 )"工商食官"体制曾经是统治阶级获取生活消费必需品和奢侈物质享受的重要途径和主要保证,无论是原材料的采集还是加工造作,无论是自己享用还是把剩余产品物物交换或进行货卖。诸侯争雄使列国忙于掠夺和守御,本来就不可能包揽全社会需求的官手工业生产更失偏颇,侧重于兵器制作与军用品的大量生产,当然除一些代表贵族特权的礼器、舆服、仪饰等物品和技艺精致的奢侈品制作之外,一般日用的普通物品则逐渐让位给民间个体手工业者去造作,在市肆中自由交易。民间个体手工业生产力遂获真正解放,从"农有余粟,女有余布","以羡补不足"的家庭手工业,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捆屦织席以为食"之类的专业小手工业者,乃至"采铁石鼓铸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的盐铁大型工商企业,均有幸得到了自由发展的机遇。凡天下群百工,轮、车、?、匏、陶、冶、梓、匠,使各从事其所能,在扩大销路、开发品种、改进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上作出努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勃兴。于此同时,贵族们也感到从市场上购买所需物品也十分方便。 (2)诸侯们出于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 纷纷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他们一方面关心自己的工商业发展以增加收入,一方面实施战时经济政治体制,锁关塞道、封闭经济,甚至出动军队抢夺他国地里粮食,劫掠商旅。可是他们不久又发现这么做非但解决不了问题,还给自己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造成危机。譬如因自然灾害粮食歉收得不到调剂引起恐慌,因内部土特产和剩余物资无法运销境外造成失衡,因征收不到数额巨大的商税使财政匮乏等等。于是一些诸侯又不得不加以矫枉,取有利通商政策,尽可能扩大国际物资交流。一是通过十分频繁的聘问会盟活动交换礼物,一是以签署盟约方式把"毋忘宾旅"、"道路无壅"、"毋蕴年"、"毋遏籴"、"毋壅利"等内容塞进条款。当然,不可否认,政治利益仍是第一位的,不说列国并不都是解禁,即使是签约国之间,也有随时毁约进入战争状态的可能,楚将子反"敌利则进,何盟之有"的话颇中肯綮,动乱的战争年代么! 不过,上述情况提示,"工商食官"的存在,局限性很大,并受着政治的制约,不如私营工商那样灵活。在关卡林立中经营,关税、贿赂费用极高,商旅货物常有遭掠亡失。这样,尾大不掉的官营事业势必衰退,把风险让给私营,鼓励本国商人出去,欢迎外国商人进来,发展自由贸易,同样可以达到通有无,获取自己所需物品之目的,有关征之税,一样可以进行商业利润的分配,又避免了直接使用奴隶在经营中存在的如消极怠工、席卷财物亡佚;以及途中遭遇军队、盗贼掳掠等弊端。"工商食官"体制的裂变,统治者政策出现有利于私人经营的倾斜,个体生产力获得解放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3)由于国家政策的变化,私营经济迅速抬起头来, 只要"市价倍蓰",就有人敢于去冒险经营。一些原先不占重要地位的私营经济,在时变和机谋中日渐发展壮大,有的实力派还得到了煮盐、冶铁之类的经营权。由于在"工商食官"体制约束下专业定居世袭不准迁业,不断增殖的人口给就业安排、穿衣食宿供给带来相当困难,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又不高,小则怠工,大则"皆执利兵,无者执斤"举行暴动,反成官府不胜负担之包狱。政策变化后,一些原来食官之粟的工商者及其负责人,还有一些衰国、丧国而失职的或败亡逃遁的官工贾人员,一些获军功解除奴隶身份者、暴动中获自由者,甚至还有一些具贵族身份者,纷纷向自由工商业经营者转化。 (4)在统治阶级内部争夺政权斗争中, 在列国称雄争霸的战争中,某些统治者由于得到过工商界人士的支持和资助,夺取政权或强国地位的,作为回报,或与结盟,或擢拔任用,政治上实行通商惠工政策,减低税率,开放山泽之利。这样,在这些国家,私营工商业获得的发展余地就更大。 (二) 在争霸与兼并的时空中获得空前繁荣 春秋战国时期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没有象被蛮族扫荡之后的西罗马帝国那样:"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商业停顿或被迫中断了,城乡居民减少了",〔8〕繁荣的经济被摧毁了。 而它却是实实在在的在周王朝奴隶制繁荣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复苏、直接延续、转化而来,又遭遇了一次自由解放的机运。因此,春秋战国时期的商品货币经济得以突破性的迅猛发展,呈现一派空前繁荣景象是毫不奇怪的。 第一, 商品生产的发展使社会经济面貌大为改观。 商业的发展,促使各区域多种天然的和人工的生产物向商品转化。在以农业为社会主要生产部门的年代,统治者对农业生产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和关注。"田野之辟,仓廪之实"成为当时农业前景的两大奋斗目标。其时将铁制工具导入农业生产领域,引发的农业社会一场革命,不亚于蒸汽机促进的工业革命。犁、铫、镰、?、锥、?的应用,畜耕,施肥,灌溉技术的进步,运河开凿水利兴修,都无疑会使农业产量较前大幅度扩增。文献中"通流财物粟米"、"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人君操谷币准衡而天下可定"之类的记载,说明粮食在当时已经进入流通领域,并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商品之一。《管子》中所说的"以园圃为食者几何家?"则反映了该时已有专门从事瓜瓠荤菜百果商品生产的园艺业存在。至于畜牧、狩猎产品等进入市场领域则更不待言: "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桔,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荻;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9〕司马迁说,从事这些生产的人,当然不是为了自己的吃用,而是把这些生产物作为"富给之资",因此他们之富"皆与千户侯等"。太史公的举例,所指之地仅是著名者,所指之数仅言其多且规模之大。这些物产就靠商业发展为商品,运销各处。太史公又举例指出,在城市中也有一些可与千乘之家相埒的人,他们大规模生产积聚如: "酤一岁千酿,醯酱千?,酱千?屠牛羊彘千皮,贩谷粜千钟,薪槁千车,船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两,木器髹者千枚,铜器千钧,素木铁器若卮茜千石,马蹄?千,牛千足,羊彘千只,僮手指千,筋角丹沙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漆千斗,?曲盐豉千答,鲐?千斤,?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狐鼯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10〕自然也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明显的作为商品生产投向市场牟利的。 当时的齐国是较为典型的个例。《史记》作者认为,齐之所以富强能执霸主牛耳,得力于其数代的开发和商品生产的发达。比如丝织业,生产工具与生产技术都有相当进步,除了使用平放或斜卧式织机,织出各种提花的文绮、纨素、绫罗之外,更有平放的织锦机,用各种彩色丝线织出五色缤纷的彩锦,丝织物上又盛行一种彩绣工艺。这是齐国统治者在政策上有意识采取措施善加引导的结果: "太公望封于营丘,地?卤,人民寡。 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镪至而辐凑。"〔11〕他们一方面开发和不断提高自己的拳头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另一方面利用地利生产内陆封国所缺少而又必需的物品,在政策上又实施优惠,"使关市几而不征,以为诸侯利",这样既造成了"人物归之,镪至辐凑"的兴旺局面,还赢得了"冠带衣履天下"的美誉。桓公时又任用大政治家管仲,着实在发展商贸方面下了工夫,终使齐地商贾云集,国富而强,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第二,商业藉交通之便捷,买贱鬻贵,周流四方。 《管子•小匡》有云: "令夫商群萃而州处,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负,服牛辂马,以周四方,料多少,讦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是以羽旄不求而至,竹箭有余于国,奇怪时来,珍异物聚。"这是说商业经营者虽然集中于城里,却是需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领,不仅密切注视各地经济情况,精明计算物资的盈缺、价格低昂、购销信息,而且还要经常往返于各个不同区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既如此,则交通运输问题就成为商品经济发展的关键。 春秋战国时期列国的称雄争霸行为,为当时交通干线的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诸侯之间频繁的摆排场的聘问会盟,交换礼物;合纵连横,军马兵车云集的军事行动,彻底打破了从前那种小国寡民的沉闷格局。为了政治、军事上的利益,各国君主把开辟道路、架建桥梁作为国之大事来抓,设置专官管理。《左传》襄公31年记载,子产因晋国道路失修,盗寇充斥现象对文公不满;《国语》周语中记载,单子把陈之"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的景象作为其必亡之依据;《战国策》魏策记载,张仪对魏王的赞语是:"魏地方不至千里……诸侯四通,条达辐凑,无有名山大川之阻。从郑至梁,不过百里;从陈至梁,二百余里。马驰人趋,不待倦而至梁"。交通干道在各国重视开发下逐渐组成网络,就主观言这是其军事上进攻与防御、政治上聘问会盟所必需,然客观看,对于沟通分裂时期各地区间的联系,加强商人频繁的经济活动也确实起到相当必要的作用。可以并行数辆兵车的国道宽畅而平坦,两旁列树成行。沿途十里有庐,三十里有宿,五十里有市,饮食、车马交通工具悉备,行进止宿十分方便。并且已有"传"的邮驿制度可使信息及时传送。陆路以外,又有邗沟、鸿沟等大小运河之开凿和天然河道之利用,加上沿海航行之进步,水上交通网络也日臻完备。吴之舟可达河南省中部的黄池。夫子说"道不行"就乘桴浮于海。范蠡则装了珠宝与侍从们乘舟浮海以行,去海岛生活了。这给"贾郡国无所不至",甚至丝绸之路的开辟,丝织品远销希腊,促进东西南北物产商品化带来深刻影响。 第三、商品经济巨大发展的同时,货币经济相应的上升到一个新水平。 商品交换发展,必然引发交换媒介的革命。司马迁说:"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此时的铸币业发展迅速,种类多,流通量大,铜铸币广泛进入流通领域,特别是黄金从贵重商品中游离出来,在金融舞台上充当重要角色,成了政治家们与富商大贾们青睐、利用、珍藏的对象,标志了该分裂时期各国都有一种能使各方认可的畅行无阻的法偿币的愿望。黄金币材的质量均一,耐久不变,利于携带、贮藏,可随意分割而又不损其价值的特征,终为社会普遍接受: "秦王大悦,乃遣车十乘,黄金百溢,以迎孟尝君"。〔12〕 "梁王虚上位……遣使者,黄金千斤,车百乘,往聘孟尝君"。〔13〕 "廉颇坚壁以待秦,秦数挑战,赵兵不出。赵王数以为让。而秦相应侯又使人行金于赵反间……"。〔14〕 "函冶氏为齐太公买良剑。公不知善,归其剑而责之金。越人请买之千金,折而不卖"。〔15〕 "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铁冶为业……因通商贾之利……家致富数千金"。〔16〕楚国是产金之地,流通较早,所铸金币有金饼、金钣。金钣一斤一块,有16小格,每格一两,整合分开均可使用。另一计量单位是"镒",合二十两,都是当时通用的计量单位。如南后郑袖对张仪贿赂说,"偶有金千斤,进之左右,以供刍秣";范蠡以一牛车"装黄金千镒,置褐器中",载楚行贿想换回犯杀人之罪的儿子。 管仲说,"使吾得居楚之黄金,吾能令农毋耕而食,女毋织而衣。"〔17〕可见其时黄金在货币中的地位,货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国蓄篇》中,管仲说明了国家积累货币的重要: "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三币,握之则非有补于暖也,食之则非有补于饱也。先王以守财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 "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于此正反映出其时商品货币经济的发达及其社会作用。《史记》记载了一则楚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引起"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不定","皆去其业"的金融混乱造成市场萧条,人心恐慌的事件。〔18〕货币经济的发展,必将进一步促使产品向商品形态转化,从而使商业快速发展。另外,当货币成为财富的随时可用的绝对社会形式时,它便会以狐媚的姿态,霸王的神通,在社会上显露其不可抗拒的进取性与腐蚀性,无论在政治上、宗族间,抑或在思想意识、风俗习惯等方面,都会因其诱惑而出现变异。 第四,城市经济出现的繁荣是商品经济发达的集中表现。 春秋战国时期的城市已经由"帝王的军营"逐渐发展成为政治中心、军事据点、工商都会三位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东方古代城市。这一成长过程,必依商品经济发展为首要前提。而该时商业出现突破性进展,给早期城市的演变输送了充足的营养,从而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快速繁荣。在其时的交通枢纽、河川渡口、物产富饶处的原野上,突破"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的旧制,耸立着的"千丈之城,万家之邑"〔19〕已不是少数。如赵之邯郸,齐之临淄,韩之荥阳,秦之咸阳,郑之阳翟,楚之宛、陈,魏之温、轵,皆天下之名都,富冠海内。苏秦对齐临淄城之估计,说有7万户,可征之卒计21万。 城市"富而实",人民"家敦而富,志高而扬",街道上"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市民们生活优闲:"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什么都有。〔20 〕市内作坊分类排列,从"粥金者之所"到"卖骏马者"、"贩屦者",以及"悬帜甚高"或"狗恶酒酸"的酒店和"市脯",热闹非常。既有某家"不龟手药"、某家"鞔"、某家"屦缟"之祖传特色,又有如"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越之剑"等各地贩运来的名牌产品,不一而足。因而"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晏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终不愿徙居。〔21〕又据临淄故城发掘考古证实,早期那种"面朝后市"、规模狭小、人口稀疏的城市形态正在变化。大城南北近9里,东西7里,其中西南隅是贵族聚居处,筑有南北4里余东西近3 里的小城。临淄城内水渠、道路布局有致,居民点、手工作坊遗迹依稀可辨。〔22〕高城深池是战国进攻守御所必需,同时也给了商业资本以有效的安全保障。商业资本的汇聚,"商群萃而州处",又使城市经济得到进一步繁荣。 第五,社会风俗因商品经济繁荣发生变异。 社会政治结构、经济结构的嬗变必然导致意识形态结构的变化。私营工商的崛起,逐步改变了从前唯有贵族特权才能生成经济效益,"其富者必其贵者"的社会格局,"千金之家比一都之君,巨万者乃与王同乐"的社会俗尚已经形成。《吕氏春秋》有云,耕田之利几倍?十倍。珠玉之利几倍?百倍。利弊悬殊,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于是"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23〕"鲁俗……好贾,趋利甚于周人"。〔24〕"其流至于士庶人,莫不离制而弃本,稼穑之民少,商旅之民多,谷不足而货有余",〔25〕"巧伪趋利,贵财贱义,高富下贫,喜为商贾,不好士宦"。〔26〕其时除有不少多钱善贾如白圭、猗顿、范蠡、郭纵、弦高、乌氏倮、端木赐之外,普通商贾工匠流庸数量的剧增,货币权力在现实生活中比重的日益显著,对社会风尚的改变所起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容忽视。太史公《货殖列传》论曰: "贤人深谋于廊庙,论议朝廷,守信死节隐居岩穴之士设为名高者安归乎?归于富厚也。是以廉吏久,久更富,廉贾归富。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故壮士在军,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寡旗,前蒙矢石,不避汤火之难者,为重赏使也。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并兼,借交报仇,篡逐幽隐,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骛者,其实皆为财用耳。今夫赵女郑姬,设形容,楔鸣琴,揄长袂,蹑利屣,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游闲公子,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弋射渔猎,犯晨夜,冒霜雪,驰坑谷,不避猛兽之害,为得味也。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医方诸食技术之人,焦神极能,为要糈也。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农工商贾畜长,固求富益货也"。其殚精竭虑,尽已所能力,最终都是为一个钱财,想过好一点的生活而已。那么,整个社会不正如《共产党宣言》里所称已"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了吗?且看《韩非子》中"楚人有鬻盾与矛者"的故事,一则反映了当时以叫卖(市声广告)作商业宣传的原始习俗,一则又暴露出当时自相矛盾的、不择手段的、利己主义的商业竞争的激烈场景。墨子指出,只要市贾倍蓰,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亦必有人为之。管子说,只要利在前,千里而不远,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吕氏春秋》云:只要有利可图,那怕"犯流矢,蹈白刃,涉血抽肝,皆不畏惧"。韩非子举了个例子:"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那真是刑法也禁不得了,虽然因窃金被处死者"壅离其水","而人窃金不止"。 针对"国异政,家殊俗,嗜欲不制,僭差无极"的社会现象,意识形态领域又兴起一股"克己复礼"、"何必曰利",颂扬安贫乐道精神的思潮。然而,物质生活的方式决定着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及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生活方式是取决于个人的消费能力及其欲望的。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是"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奋进好胜精神状态蔚然成风。只要有钱,其奢华习尚已远非"食于官"的前辈们所能引望项背的。他们"能金玉其车,文错其服","连车骑,游诸侯"。子贡"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他还拿出一部分商业利润来资助孔老师周游列国,跻身政治舞台。齐桓公有关"处士农工商若何"之问,正说明上层统治者也对商界力量加以关注。商人在郑、卫还获得一定的参政、议政之权。原因何在?司马迁如是解释:"夫倮,鄙人牧长;清,穷乡寡妇。礼抚万乘,名显天下,岂非其富邪"!〔27〕上下同好,是金钱的魔力!它能"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 〔28〕《战国策•秦策》载一饶有趣味的苏秦故事,讲述其落难归家, "妻不下rèn@⑿,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狼狈相可想而知,什么亲爱之情?温情脉脉面纱荡然不存。可是不久却发生喜剧性转变:苏秦"受相印,革车百乘,锦绣千纯,白璧百双,黄金万溢,以随其后","炫?煊诘?,说诸候列国莫不"从风而服",此时,再过自己家,"父母闻之,清宫除道,张乐设饮,郊迎三十里。妻侧目而视,倾耳而听。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询其故,嫂子也答得相当乾脆:"以季子位尊而多金"!故事倒是揭示出当时社会的一般心态。 (一) 压抑"发生变革的起点"思想的萌芽 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一个混乱动荡分裂的时代。在这漫漫的5 个半世纪中,中国社会经历着一个新生命的分娩的阵痛,同时亦怀着新生儿降临的惊喜。因此,这无疑又是一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结构发生剧烈变革的时代。在社会演进过程中,新结构逐步替代旧结构,最活跃的经济因素也因生产关系逐步得到调整,生产力得到解放,获得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封建社会经济中最活跃的商品经济,不仅没有遭到破坏中断或停顿,反而在奴隶制商品经济繁荣的基础上得以传承,并因获得桎梏下解放出现了突破性进展。在初生的封建社会里,它并不以冲决旧社会制度编织的罗网为满足,继续以变革的姿态对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进行侵扰啮食,进一步成为不安定因素的酵母剂。当商品经济的本性得到充分发挥,活跃程度超越其补充功能的轨道时,就必然受到统治者的注意并被断然干预。这便是中国历史上屡见的"重农抑商"政策。古代农本社会的基础是小农经济,为不使其地位发生动摇,统治者普遍实行"劝农"政策,"劝农"即"重农","重农"必"抑商"。抑商往往扩张至对农本以外的"綦组锦绣刻画"之类的"技艺之士",以及"优笑酒徒之属乘车衣丝"之流的"游食之民"的制裁,如何施行则因时而异,倚重倚轻则因需以定。总之,重农与抑商,是一个政策的两个方面,是中国封建统治者力求实现的理想的政治经济目标。因此,确切地说,这一政策应称作"重本抑末"。《吕氏春秋•上农》这样说: "民舍本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徙,轻迁徙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这就是说,古代农本社会里的一切剩余价值的生产,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之上,农业是决定性的几乎是唯一的生产部门,是国家财源和兵源的发生地。只有"厚农宝谷"才是"王业之根本",是天下致太平的基础。因而把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使之"愚也直",不闻天下之事,则"朴而可正,纷纷则易使也"。倘若弃农经商游食,国家就难以控制,法令不能贯彻;财产简约来去方便,万一有战事发生就避走他处,国家就缺少可用之兵。另外,走南闯北接触面广见识多了,对统治者的盲从程度就大打折扣,难以治理。据此,就很有"重本抑末"之必要。 从春秋战国年间发展突出的商品经济影响来看,来势特别凶猛。这对千余年来处于奴隶等级社会简朴环境的人们,不免很有惊天地变局之感:诸侯刻槲丹楹,大夫山节藻??,八佾舞于庭,雍彻于堂;篡弑取国者为王公,圉夺成家者为雄桀;礼谊不足以拘君子,刑戮不足以威小人;富者席余而日炽,贫者蹑短而岁?。对此, 齐景公已有很深感触,所以与孔子对话时心有灵犀:"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岂得食诸"?〔29〕 恩格斯在谈到商人时指出:"商人对于以前一切都停滞不变、可以说由于世袭而停滞不变的社会来说,是一个革命的要素"。春秋战国时期,自由"商人来到了这个世界,他应当是这个世界发生变革的起点"。〔30〕请看其对当时社会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结构进行的分解。 (1)"野与市争民"。 从事工商之业,劳动强度较低,劳动成果周转快,一般的容易谋生,资金多有机谋者则获利丰厚,"而致尊过耕农之士,则耿介之士寡而高价之民多矣"。〔31〕显然,脱贫致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于是农村社会受到冲击,不断有人游离出来,即班固所言:"饰变诈为奸轨者,自足乎一世之间;守道循理者,不免于饥寒之患"。〔32〕商人们观凶饥,审国变,相美恶,辨贵贱,求利不避风险,资贷行贾遍郡国。他们利用货币与实物之间的比差与供求之间的矛盾,灾荒时变丰歉关系,囤积居奇盘剥民众,放高利贷搜刮"十倍其本"的暴利,使个体农民丧失维持最简单的再生产能力。他们把兼并土地作为商业利润的投资取向,把失地农民沦为自己的佃户,吞食统治者的既得利益。还有一些破产流民转化为小手工业者小商贩,有的充当第三产业"市佣",有的沦为奴婢、乞丐,甚至"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这种情况发生必然影响农业生产,影响富国强兵,牵动国家命脉。 (2)"商与君争民"。 商品经济发展,竞争激烈,不正当手段充分运用,给国家和社会制造出许多不安定因素。商人资本向农村社会渗透带来的危机,不仅从小农手中夺走土地,而且招徕"逃徭赋"农民,使"上不得者万数"。〔33〕不少有实力的富商大贾是从宗室大臣封君贵戚转化而来,通过"行小惠"争取民众"以塞其主"。〔34〕有的"累巨亿之资,斥地侔封君之土,行苞苴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号无市死之子,生死之奉,多拟人主"。〔35〕这是一股统治者的离心势力。另外,当"一切东西,不论是不是商品,都可以变成货币。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36〕的风气形成时,权力可在贿赂下出租,不少交通官吏的人发了战争财,不少"不论志行"者捐金得官显位,破坏了封建等级制度的秩序,"诸侯失礼于天子,""公庙之设于私家"的现象比比皆是,"田氏代齐"、"三家分晋"与鲁"四分公室"之乱局,不能不令统治者感到教训之深刻。 (3)"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 更甚者"人不能自止于足,而亡其富之涯"。〔37〕 商品经济洪流决壅出闸,很快浸润整个社会意识。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乐其事若水之趋下,诚如司马迁所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金钱成了社会最高权威,以小僭大,以贱逾贵,上下相冒,礼谊大坏。富有者权倾郡县乡里,拟比王公贵胄,贫困者奴事富人,服役终身不得温饱。商品经济突飞猛进带来了社会严重的两极分化,拜金主义思潮就难以避免。长期传承的常规,遭受破坏性打击,阶级矛盾,社会矛盾在无形中激化了。 在混乱中崛起的知识分子阶层,是这时各种政治力量的代言人。他们有着各自对社会现象敏锐的观察所产生的思想,在解放和变革的波涛中充分展现自我,从而使当时的思想领域呈现出对现实世界丰富多彩的反映。直面变化的世界,固有的天道观、人生观、价值观动摇而变异,理性的、维护生命、抑制私欲、稳定社会秩序的命题被列入思考范畴。在小农经济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时代,消费超越生产力负荷,简单再生产失调,家庭关系、君臣民关系次序整合,对利欲贫贱富贵的观念等及其引发的一系列矛盾都必须由他们找出解决的方案。这批游离出来的"士",奔走于列国,十分活跃,"入楚楚重,出齐齐轻,为赵赵完,畔魏魏伤"〔38〕具有相当的能量。而在去欲、尚俭、抑奢、重农这些方面,古代思想家们几乎殊途同归。先哲们认为,人之情欲是天生的,而且无止境,是贪婪的根源。既然"人不能自止于足",那就必须用强制性手段,"修节止欲可以为圣人","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同样可以快乐。荀子说:"义胜利者为治世"。〔39〕梁惠王开口说"利"就受到孟子指责:"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颜回在"天下壤壤皆为利往"中仍然"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居,"不改其乐"的精神境界受到孔子称赞。儒学要求在富贵贫贱问题上要坚持"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与"不去"的道德原则。在高消费方面,普遍主张抑奢,认为不是个人生活小事,而关系社会安危。对君主而言应"令百工无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40〕对下来说应"使雕琢文采不敢专造于家",〔41〕并定下法律保证,若有违"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42〕使智巧者无途以自奋。实践中如季康子母死"般请以机封","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能飞三日不下,都被当作"奇技淫巧"扼杀于摇篮之中。管仲说:"凡为国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43〕把科学技艺术士列入游食之民,禁则必农,富国强兵有望。受了墨、道、名、法各家的熏陶,进入另一集大成阶段的荀子,对墨子讲的"一人耕而九人处"、"食者众而耕者寡"的现状很有同感,提出"省工贾,众农夫"〔44〕和"农农、士士、工工、商商"〔45〕的主张。追随者韩非则把商工之民称为"五蠹",要压抑"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 〔46〕这实际上是商鞅"困末作而利本事"和"农战"思想的承继。 商鞅的观点是: "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47〕商鞅思想在秦付诸政治实践,一场"壹农战"改革运动把僻在雍州的秦国推上军国民一体化道路。其中打击商人力量、堵塞避农轻居之道无疑成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J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商家"无得取庸",人口注册,加重赋役;"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限制商利和限制农副牧产品商品化倾向,以收"农恶商""不思迁业"之功;实行粮食管制"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提高收购价,"食贵,籴食不利"则游食者之心不舒,"而又加重征",则商贩于此畏缩不前;私营旅舍取缔,"舍人无验者坐之",轻居之人就没了行动自由;"壹山泽",置盐铁官,国家垄断了大型工商企业。这种以政治手段制造农逸商劳,虽劳无功的轻商贱商印象终于在秦国作俑。这一方面说明商品经济起步虽迟但势头猛劲的西方秦国,急需寻找一条适应参与兼并战争的强国之强,另一方面反映出东方列国商品经济发展基础雄厚,商人势力非常强大,且存在相当的潜力,堡垒难以一下攻破。日后秦以铁腕统一中国,并将其社会经济结构移植全国,政治上"强本抑末"的幽灵就深深地影响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轨迹。尤其是作为意识形态结构而对外适应,作为理论体系内在和谐的儒家学说被封建统治者认识和独尊之后,中国社会就在儒学意识形态基础上立国,任用信奉"忠君爱民"的儒生进入国家机器实行管理,使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重本抑末"政策得以代代传承,尽管历朝各有具体内容,时昂时低,稍有差异,但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每当商品经济发展到对"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冲击甚烈时,当局者即及时祭起这个法宝,中断资本原始积累,使一次又一次掀起的商品经济高涨的势头镇压下去,最大限度地保持旧的生产方式的延续。因此,我们说,"重本抑末"法定的滥觞,正是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社会中最熟的商品经济的反动所产生的"农战"、"困末作"思想的绵延。 商品经济论文:论宋代榷盐制度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 摘 要:盐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禁榷商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种商品需求缺乏弹性,供给容易形成垄断。通过对宋代榷盐制度的研究,我们发现,一方面,在市场化还十分不发达的社会经济中,国家对全部盐产品进行收购,并利用行政力量建立起一个巨大的官营营销网络。从而降低了盐产品商品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有利于销售量的扩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产品的商品化;另一方面,这种以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运行的经营机制,既排斥了商人及其自由竞争,又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存在着效率低,抑制市场发育的弊端,其结果抑制了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禁榷制度;榷盐;商品化;经济效率 长期以来,人们对禁榷制度多加批评,认为国家对重要商品的垄断专营排斥竞争,限制商人活动,抑制商品经济发展。然而,我们看到,在实施禁榷制度最广泛的宋代社会,恰恰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繁荣时期,这促使我们重新思考禁榷制度与商品经济的关系。由于榷盐制度是禁榷制度的优秀内容,而且宋代榷盐制度在不断变革,可以说宋代榷盐制度集中了中国古代禁榷制度的基本运作方式,具有代表性,因而,本文拟以宋代榷盐制度为视觉,透视禁榷制度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一、盐成为主要禁榷商品的原因 为什么盐长期以来成为政府垄断专营的商品?这是由盐的商品特性所决定的: 1.消费需求大,需求弹性小。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品。“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①,对盐的消费需求量大且稳定,缺乏适宜的替代品,所以盐属于需求缺乏弹性的商品。商品缺乏弹性意味着商品需求变动受商品价格影响较小,较高的垄断价格对商品的需求不会产生明显的负影响,有显而易见的预期经营利润。 2.供给容易形成垄断。盐是一种矿产品,蕴藏在地下、内陆盐湖和海洋里,其供给受到资源储藏的地域限制,具有自然垄断性,并需要一定的开采加工技术条件,国家容易对其供给地区和生产活动进行控制,对其进行垄断经营的成本小,收益大。 3.产品差异化小。盐主要用于日常饮食调味品和工业原料,无论是生活性消费还是生产性消费,人们对盐产品的要求是纯正无杂质,几乎没有产品差异化方面的要求,因而人们对盐的选择无偏好,有利于对盐实行垄断经营。 任何制度的实施都是有成本的,由于盐在产品供给方面本身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和产品无差异特性,使政府对盐进行垄断经营的制度成本低;同时.由于盐的消费需求弹性小和消费无偏好的特性,保证了政府实行垄断经营的预期收益的可获得性。因而,长期以来,盐成为重要的禁榷商品。 二、禁榷的环节与盐的商品化过程 宋朝盐的生产销售曾经实行过四种运营方式:“民制—官收—官运—官销”、“民制—官收—官运—商销”、“民制—官收—商运—商销”和“民制—商收—商运—商销”。在前三种运营方式中,生产、运输、销售主体都可能发生变化,但唯有收购主体不变,一直是由政府收购;第四种运营方式表面上看政府已不介入任何产销环节,实则不然,商人要获得盐的运销权必需到指定地点买钞引,凭钞引到盐产地支盐,生产者也不能随意将盐出售给无钞引的商人。这就是禁榷的优秀所在:“榷”是架设在生产者、商人和消费者之间的一座桥,生产者生产出的产品要转移到消费者手中,需要通过这座桥,商人要经营这类商品,也需要经过这座桥,才能得到商品。建造这座桥的是政府,政府作为这座桥的专有权持有人,要求生产者将所有的商品销售给政府,同时,政府又通过自己的分销渠道或利用商人的力量,将这些商品销售给消费者,从中获取专卖带来的高额利润。 对重要商品在流通环节进行垄断专营的榷盐制度,规定所有手工业者生产的盐产品必须全部交售给国家,不得擅自私存销售,国家法律也有对贩卖私盐者有严厉的惩罚。在这种制度下,生产出来的盐产品,都由国家全部收购,生产者不必关心和承担产品的市场风险,也不必支付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支出,对于生产者来说,免除了寻找市场、进行交易的各种支出,节约了交易费用。可见,正是因为政府全部收购所生产出来的盐.使盐完成了从产品向商品的第一步转化,客观上对盐的商品化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官营营销网络与盐的商品化 在宋朝实行官运官销的时期,政府组建了相应的盐营销机构,负责盐的运输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宋代主管财政经济的最高管理机构称为三司,三司有专门管理盐茶等禁榷商品的部门,负责全国盐茶等商品的计划管理,各路食盐的支取额和销售课额由三司审核确定。三司下面在不同的产盐区,设置不同名称的掌管销售的管理机构,直接负责所辖地区的食盐销售。如成立于熙宁八年(1075年)的“提举卖解盐司”,也称“提举出卖解盐司”,负责解盐的销售;又如广东、广西两路合并的“提举广南路盐事司”,“就梧州置司,专管两路卖盐”①。所谓卖盐,主要是负责各下销盐机构请盐的批发和转支。 各路销盐机构由漕司负责,各路漕司获得支盐凭证后,到指定地点支取食盐转运到自己所属盐仓,并将其销售给所属各州军县,“漕司悉贮于海仓,令剑、建、汀、邵上四州取而鬻之,以供岁用”②。 路级以下的州郡,通常不设专职卖盐机构,由通判厅兼理。州下之县,则多由县丞或主薄负责其事③。也就是说,各州县行政官员自行置场设局,进行销售。 从中央到地方,从盐产地到销售地,建立了一个完善的食盐营销网络,其中漕司以上的销盐机构是独立设置的专营部门,州县以下的销售机构是地方行政机构兼职。各州县的官员一般在州、县城内和人口密集的镇上置铺出售。乾道年间,南剑、邵武州军,“只于州县市井置都盐坊卖盐,不许于乡村创置。每州军通不得过二坊,现不得过一场坊。”①湖州归安县“卖茶盐场,在施诸镇”②。地方官吏为了节约经营成本,一般不是天天售盐,而是规定一个售卖食盐的日期。“建安县泄卖盐货,每月以九日鬻大上供盐,二十一日鬻小上供盐”③。 州县行政机构承担食盐的最终销售环节,充分利用行政资源,做到了运用较低的经营成本就将食盐的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在各地官员售盐课额和与此相结合的赏罚制度的配合下,食盐源源不断地由产盐区运到各销售地,分销到广大百姓手中。虽然宋代民营商业资本有较大的增长,商人的经济实力不断壮大,但是如此庞大,遍及每一角落的营销网络的建立,民营商业资本是难以达到的。因此,禁榷制度在产品转化为商品的这一运销环节,客观上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推进作用。 当然,也要看到,官府垄断商品批发环节并延伸到运输、销售环节的流通形式,虽然利用了具有网络化的行政系统来运销商品,节约经营成本,但是也存在相当的弊病。对于官府从事食盐运销的各环节的人员来说,他们只是完成工作任务,而非在经营中获得经济利益,这些官员都普遍存在着缺乏工作热情和责任心的现象,由此出现运营效率低下,积压损耗严重等问题。 为了解决榷盐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逐渐放松了对食盐销售环节的严格控制,允许商人参与专卖商品的经营,其中钞盐法就是利用商人销售食盐的一种运作方式。钞盐法是官府控制禁榷商品批发环节,以保证国家垄断利润不流失的一种经营方式,同时也是政府利用行政力量,以买钞引的形式特许商人经营,规范商人的经营以符合国家垄断利润的运营制度。政和三年(1113年)政府制定了对通商地区的食盐销售管理十六条措施,对商人的支盐地点、购买价格、包装运输、销售期限、销售地点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措置十六条,裁定买官盐价,囊以三百斤,价以十千……(盐囊)官制鬻之,书印及私造贴补,并如茶笼?法,仍禁再用。受盐、支盐官司,析而二之,受于场者管秤盘囊封,纳于仓者管察视引据、合同号簿。囊二十,则以一拆验合同递牒给商人外,东南末盐诸场,仍给钞引号簿,有欲改指别场者,并批销号薄及钞引,仍用合同递牒报所指处给随盐引,即已支盐,关所指处籍记.中路改指者此,其引缴纳,限以一年,有故展毋得逾半年,限竟,盐未全售者毁引,以见盐籍于官,止听鬻其处,毋得翻改。”④ 尽管政府限定了支盐地点、支盐数量以及销售地区,但是,食盐的运输、销售等环节已经允许商人经营,在运输、零售环节上打破了垄断,商人之间的竞争和最终销售环节的自主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官府完全垄断经营所带来种种弊端。商人在获利动机驱使下,相互竞争,想方设法在规定销售区域内推销其商品,扩大了禁榷产品转化为商品韵能力。这种政府在保持其市场垄断特权的前提下部分引人竞争机制和民间资本,对扩大盐的销售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榷盐制度对经济效率的抑制 在宋代社会,由于交易费用高、民间商业资本规模不大等因素的限制,产品转化为商品的自主能力有限,政府对所有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收购和利用行政网络营销盐的榷盐制度客观上对盐产品商品化起到推动作用。但也要看到,榷盐制度实质上是国家垄断的贸易制度,是以行政配置资源代替市场配置资源,价格、利润、竞争等经济杠杆对盐业经营无法发挥其应有的调节作用,对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都产生不同程度消极影响,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社会福利的增进。 1.以行政命令代替市场经营,使禁榷产品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严重的效率抑制。 这种效率抑制表现为:(1)官府对从事禁榷产品生产的生产者规定每年的生产定额,虽然能够保证禁榷商品的既定供给目标,但与在利润刺激下主动形成的供给能力相比,则会少得多。因为生产者增加产量的经济收益并不明显,所以生产者往往就以完成任务为目标,不愿意更多地增加投入扩大再生产。因此,禁榷制度下的实际供给低于潜在的供给能力。 (2)政府作为经营主体所形成的所有者缺位,致使经营人员权责软约束,经营效率低,资源浪费严重。榷盐制度从产权关系上来看,是对盐产品的国营垄断经营,资产全部属于国家,其资产收益和经营风险也由国家承担。而国家的经营活动是由专职和兼职的行政官员来完成.这些行政官员为国家效劳获得俸禄,但不能在经营中取得剩余索取权,因而经营中是否获利和亏损与自己没有直接的关系。这种产权安排,造成所有者处于缺位状态,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也只能从政绩表彰、职位提拔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来实施(而这种激励和惩罚方式又存在着很大的主观性),缺乏内化的利润增长动机激励和风险压力。因此,各级行政官员在盐的经营中,或为完成或超额完成政府规定的定额,不顾实际市场需求和经济利益强制生产和销售,或寻求各种无法完成任务的理由,推脱逃避责任。如在收购环节上,产盐区的地方官员为了超额完成指标,不断向“亭户”、“畦户”、“井户”增加盐“课额”,收购更多的盐,以致于很多产盐区有大量积盐。“解州盐池见管盐货万数浩瀚,可得十年支遣”①,太平兴国四、五年间,知利丰监刘式奏称:“臣前在潭州,见茶积成山,或不能泄;岁久则皆焚弃。今利丰积盐复多,有司无术以御之,但坐守视之耳!”②雍熙四年,“潮州上言,有盐64余万石……徒劳仓盖复,仅同无用之物,又纳三万三千石,所支不过数百石。”③ 可见食盐积贮不是偶尔之现象,而是普遍于各大盐产区的现象。据郭正忠先生的考证,宋各大盐产区的积盐占总产量的15%~67%④。又如,在运输环节中,纲运人员以完成任务为目标,而非以将货物运到销售地出售获利,只要在运输中出现道路阻碍,便有充足的理由停止运输或延迟运输时间,往往给生产者和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损害。明道二年(1033年),“比岁运河浅涸。漕?不行”,以致于“远州村民,顿乏盐食”,而同一时期产盐区“淮南所积一千五百方石。至无屋以贮,则露积苫覆,岁以损耗”⑤。 2.损害消费者福利。 在盐的销售中,政府为了从中获取更多利润,对经营机构和地方官员规定了指令性销售指标,并且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地方官员的业绩。在物质和精神激励下,一些地方官员不顾广大民众的现实经济需要和经济利益,强迫百姓购买,对食盐进行销售抑配:“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买卖私盐,听人告,重给赏,以犯人家财给之。买官盐食不尽,留经宿者,同私盐法。”⑥在广南,则按主客户每月配盐:“琼州、昌化、万安、朱崖军民户乡村坊郭第一至第三等每丁逐月买盐一斤,第四、第五等及客户、僧道、童行、每丁逐月半斤,不以日月为限,岁终买足。”⑦ 禁榷的盐价高于商人经销的价格,其原因在于通商条件下,商人之间在食盐销售中有一定的竞争,竞争形成的市场价格与当地购买力相适应,而垄断价格则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往往高出消费者的购买力。 此外,一些政府官员,利用手中职权,任意侵蚀国家利益。如在食盐运输中,从事运输的官吏往往将部分优质食盐私自扣留,进行私贩,而将泥土杂质掺人其它食盐中,以充填原来数额,以致食盐苦恶,质量严重低劣。明道二年(1033年),参知政事王随指出:“淮南盐初甚善。自通、泰、楚运至真州,自真州运至江、浙、荆湖,纲吏舟卒,侵盗贩鬻,从而杂以沙土。涉道愈远,杂恶殆不可食,吏卒坐鞭笞,徒配相继而莫能止。”①可见,榷盐制度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使消费者不得不支付高价购买质量低劣的食盐。 3.排斥商人和自由竞争。 由于盐是广大百姓必需的日用消费品,也是丝织品生产中的辅助原料,称为“蚕盐”,其消费市场很大。盐的流通环节完全由政府垄断经营,排斥商人进入这一领域,佐市场消费需求有限的宋代社会,在很大程度限制了商人的活动范围和商人力量的壮大,更限制了自由竞争市场机制的形成。即便是引入商人参与运输和销售,政府也通过控制特许经营权来获取盐的批发利润和限制商人的活动,市场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其配置资源、调节市场的作用。 总之,我们可以从榷盐制度的运作过程看到,在禁榷制度下,国家垄断禁榷商品的收购环节,所有生产出来的禁榷产品都被国家收购,推动了产品向商品的转化;政府通过专设的销售机构或各级行政管理系统,分销产品,并通过强制抑配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将产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不可否认,这些措施对促进产品商品化、推动商品交易活跃是具有促进作用的。但是这一切经营活动,都不是市场机制自动配置的结果,而是政府行政操作的结果。是以资源配置扭曲,损害商品生产者、商品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表面看,商品购销两旺,交易活动十分活跃,而实际上,市场发育十分迟缓,价格机制、利润机制并未在禁榷商品的经营中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因此,尽管在客观上禁榷制度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产品商品化和交易发展的作用,但是仍然改变不了抑制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
新闻法论文:电视新闻法则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整合了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关于后现代主义与媒介文化具有代表性的言论,提炼出诸如拼贴、复制、解构、多元等后现代法则,并尝试将这些后现代法则与电视新闻研究进行整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陈其利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电视新闻;后现代;拼贴;复制;解构;多元 勿庸讳言,当代电视节目因其创造了斑驳陆离、叹为观止的媒介景观而成为了后现代研究的绝佳范本。当人们沉迷于后现代气息炙烈的MTV和电视广告时,对于体察电视新闻的后语境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其实,在大众文化的漫天硝烟下,电视新闻从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地隐匿着后现代主义的种种法则。 拼贴、复制与电视新闻的时空幻象 拼贴与复制具有典型的后现代性状,也是最受争议的后现代命题之一。本雅明曾对这种技术表现出倾心,他认为:“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达到的境界”,[1]尤其是摄影技术在表现事物时,通过拼贴式组接或蒙太奇技巧的运用,不只为观者带来视觉的全新体验,也使“展示价值开始整个地抑制了膜拜价值”,[2]从而改变了大众与艺术的关系。 如今,当我们置身于大众媒介营造的视觉王国里,也会深深感受到拼贴与复制的无所不在。电视新闻就是经由电子技术显像,按照特定的镜头语言逻辑,对新闻元素进行声画拼贴与复制的一种媒介形态。其带给人们的新闻资讯无所不包、无远弗界,这种时空体验是以往那种亲历体验方式所无法企及的。面对媒介社会的信息泛滥,电视新闻为了高效快捷地给大众提供资讯服务,使表达当下情感和精神成为可能,也在不断催生着新的节目表现形态。 例如《东方时空》子栏目《时空连线》在国内首创多视窗节目形态,其呈现给观众的画面是主视窗中的主持人与三个分视窗中的新闻当事人的对话。在这里,传统的一元电视画面被切割成若干影像单元,通过技术拼贴使来自不同时空现场的画面被统一在节目当下的时空维度中,这种虚幻的时空景象无疑强化了新闻的即时性。另外,目前频见于各档新闻节目中实时滚动的字幕新闻,也是通过拼贴复制技术使得字幕在画面下方快速滚动,使新闻演播室的直播时空与由文字不断生成的拟态时空互相交错,这样造成了信息空间相对膨胀,而时间因并轨被相对压缩。技术的进步使得新闻的进行时态不断得到强化,而观众也仿佛置身于永恒的当下和永恒的变化之中,随时体验着新闻资讯的鲜活。如此看来,拼贴与复制法则在粉碎我们以往时空体验的同时,也延伸了我们的感官,并找到了当下的存在方式——一种新的时空体验,而这使我们通过电视媒介感知新闻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丰富。 然而,技术带给新闻的也并非完全是福音。创立了诸如类象、内爆、超现实等后现代话语的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在对媒介技术进行阐释时就走向了激进的批判。在他的社会学视野中,传播的扩张性和影像的蒙太奇一起构成了后现代的社会体系,而“真实已经在形象和符号的迷雾中完全消逝了”。[3]由于传媒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整体性,瓦解了曾经为人们提供了统一感的时空量度,因而在电视新闻为大众提供的信息符码中,“历史”就演变成符合编码规则的视觉文本,零散、平面而无深度。在编码过程中,生产者会对一些真实事件的影像声音碎片进行任意地拼贴复制,由此产生的媒介文本会令人们推演出整个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然而就是在媒介技术的过滤、切割和操纵下,真实世界的面貌往往被窃取甚至取消,过往历史的深厚也会变得萎缩和平庸。因此,波德里亚悲观地断言,“人们越是接近真实资料、‘直播’,越是用色彩、突出等手段来追踪真实,对世界真实的缺席随着技术的日臻完善就会越陷越深”。[4] 在现实的媒介事件中,关于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的种种矛盾成为波德里亚的追随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在对电子技术的仿拟功能采取批判态度的同时,他们进而对电视新闻传播的真实性进行质疑。由于声画符号是电视新闻报道现实的重要手段,因此符号与现实的断裂也就在所难免,对海湾战争的怀疑就是一个极端的案例,波德里亚曾断言海湾战争根本未曾发生,只是传媒制造了一场影像战争。这种说法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对于电子媒介竞争,尤其是战时新闻中愈演愈烈的媒体大战而言,则不无反讽效果。确实,电视媒介对新闻事实的主观再分割,肯定会导致观众对真实状况的无所适从。传媒对关于“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的新闻报道的反思,就代表着生活于后媒介景观中的新闻工作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解构之维与电视新闻的“去中心化” 在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由德里达、巴特、福柯等人创立的解构思想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反结构主义是解构主义的徽章,其解构的目标就是拆除那种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主体。因为在解构主义者的眼中,这种结构根源于对永恒意义和恒定结构的先验性设置,而其本身往往无法逃离权力中心的控制和话语制约,因此需要对这种抽象结构进行消解,最终使得“社会从所有那些作者、创造支配性话语的知识权威们的观念束缚中挣脱出来”。[5] 解构大师德里达的一个很重要的策略就是“去中心化”,例如对某一文本的关注点不在于其中心,而在于其边缘,在于被隐瞒、被掩盖的那些环节。当电视新闻被视为媒介文本时,其去中心化过程就是建构那些与观众切身经验相关,但以往却处于边缘的意义的过程。 电视新闻诞生之初基本上沿袭的是政党报刊的路数,把宣传与教育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而电视机构的体制属性无疑催生了电视新闻的话语权威性。在我国,长期以来,以《新闻联播》为代表的宣教新闻是国内电视新闻的主流模式,政治教化成了这类新闻的第一要务,与之对应,那些引领潮流的社会精英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新闻中的主角。然而,随着新时期国内新闻理念的进一步演化,新的节目形态开始崭露头角,其中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都市民生新闻成为新的热点。在这类节目中,关注社会普通层面、再现都市生存状态成了新闻首要的价值诉求,而生活在平凡世界、忙碌于街头巷尾的普罗大众就成为节目重点捕捉的新闻人物。如今,随着一批民生态的电视新闻如燎原之势蔓延全国,一度被观众视作政治传声筒和领导见面会的电视新闻正在以其前所未有的亲和力及创造力,倾力建构着“新闻,为民所用”的全新话语体系,而这类新闻节目大多在各种花哨的技巧外衣下隐含着“去教化中心”与“去精英中心”的策略。 稍加留意,我们不难发现,活跃在电视新闻改革中的这场“去教化中心”和“去精英中心”运动实则暗合了后现代的解构之风。因为在当下这种后乌托邦式的平民生活中,在反精英主义情结日益普遍的社会氛围中,人们对深度意义、终极价值、永恒真理等精英话语的灌输已渐生抗拒,他们开始放弃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转而开始向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活原生态回归。而在电视新闻节目中,传播语态由教化向沟通的过渡、选材向度由唯上向亲民的转变等等,本身就意味着对传统新闻领域的政治情结与精英情结的一种消解。 然而,正如“后现代”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亦正亦邪的矛盾综合体一样,解构主义也有其与生俱来的思维罅隙,特别是当其一味流连于文本的游戏和差异,却对真理、意义的构建无动于衷时,就会有滑向价值虚无主义的危险。詹明信曾视“去中心化”的文化逻辑为“把生活中无数卑微的细碎一一混进他们切身所处的文化经验里,使那破碎的生活片断成为后现代文化的基本材料,成为后现代经验不可分割的部分”。[6]这种观点作为对时下电视新闻某些弊端的概括颇为到位。例如以表现世俗民风见长的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在初创时期,为了尽可能淡化新闻的政治色彩而不惜出位,以肤浅琐碎的新闻噱头来取悦观众,致使一些未经证实的市井传闻、鸡毛蒜皮的邻里矛盾甚至百无聊赖的猫狗打架都曾一度堂而皇之地步入新闻殿堂。而当节目沉湎于再现这些偏离新闻基本属性、一味媚俗的伪民生题材时,民生新闻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化与琐碎化。其实,新闻的平民化视角并不等同于低俗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味,还原百姓生活也并不意味着就此取消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毕竟,电视新闻在传承文化和传播信息方面是责无旁贷的。因此,电视新闻在吸纳“去中心化”的合理价值内核时,同样需要审慎地把握解构这把双刃剑。 新闻谈话节目与元话语权威的消解 受德里达、福柯等人解构思想的影响,法国思想家利奥塔在反对主体性的基础上,进而质疑现代知识的合法性地位,并发展出一整套解合法化的后现代策略,从而成为后现代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将知识定义为类似于一种普遍真理和终极价值的元话语体系。在分析了知识的状况、地位的变化以及叙事知识与科学知识的“范式不可通约”后,他认为“知识元话语权威下的综合原则”已经不适用了,所谓元话语只不过是多种话语中的一种话语而已,不再是绝对真理。因此,把知识重新加以合法化,意味着应该尊重各种话语的差异。他同时还指出,人类对话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共识,因为“那种一致的共识,是一条永不可及的地平线”,相反,对话的目的在于追求谬误推理,目的在于打破求同的稳定模式,而强调差异的不稳定模式。[7]据此推断,倡导以更深广的气度来包容差异和多元才是后现代的知识法则。 当我们为利奥塔的犀利和颠覆性思维喝彩时,却发现身边的传媒世界也浸染了这种反叛权威、崇尚异质的后现代色彩。受其影响,媒介文化正在经历着从偏重单一教化到促进多元沟通的转变。这种转变如此深刻而迅猛,以至于一贯以承载意识形态教化为己任的电视新闻也无法逃避。在平等参与、尊重差异的传播理念下,将谈话与沟通机制引入到电视新闻中就多少带有了必然性。这类新闻谈话节目一改过去主持人或专家独家掌控新闻话语权的局面,引进了开放、平等的多人或群体对话机制,话题的参与者都是具有平等发言权的独立个体,现场成为汇集众议的公共论坛。在这个开放的话语空间里,各种信息多向流动,多元价值观相互撞击,宽容代替狭隘,民主超越独断,不再有先验性的思想框架,对话是产生文本意义的唯一渠道。 我们试举央视王牌节目《对话》的一期内容作为例证,节目围绕高校收费居高不下,寒门学子上学难这一社会问题展开讨论。高校把持教育成本分摊制的观点,家长却认为工薪阶层负担沉重;学生抱怨助学贷款申请困难,银行回应欠贷不还现象非常普遍;社会希望政策支持企业救助,而政府认为捐款抵税与国情不符……,多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一个就学话题带出了教育体制、收入分配、银行信贷、税收政策、社会救助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潜在矛盾。的确,在当代这个多元异质的社会中,对与错、是与非的二元维度似乎已很难应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差异与矛盾,因为任何话语只能是在历史视点之内的有限性话语。因此,节目秉承“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的宗旨,让差异各方尽可能通过对话达到沟通,并鼓励各方以一种更平和的心态看待矛盾,以一种更宽容的态度来面对现实。 然而,与解构主义所面对的困境一样,多元主义如果片面追求知识的异质性,推崇差异而贬损共识,力主谬误推理而拒斥宏大叙事,其结果就有可能形成“狂欢节式的”众语喧哗。在这里,由于缺乏共识,多元话语之间相互讥讽、语无伦次、前后矛盾,于是“社会联系的纽带被离断肢解了,有秩序的社会转变成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无序的大众聚合”。[8]当然,波德里亚的这一结论未免过于耸人听闻,但这对于当今这个充斥着话语碎片的传媒世界来说,无疑是具有警示效果的。 其实,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人类都会渴望从对话中实现沟通,从而满足智慧、信念的精神需求,并体验普遍、永恒的终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取得共识应比陈列差异更有意义。例如在前文所举的案例中,《对话》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不忘启发社会各界提出更多的帮助解决寒门学子入学的建设性方案来。由此可见,电视新闻利用谈话机制建构多元话语场固然重要,但通过对话交流传递人文关怀、催生情感共鸣、引导社会变革,也同样应该是媒体追求的职业理念。 后现代思潮虽发源于西方,但随着全球化浪潮风行世界,其影响已经波及我国。对于这股思潮,盲从或拒斥都是无益的。无数历史经验表明,不同的思想文化在经过碰撞之后产生的价值整合才是最具意义的,而这也正是本文尝试以后现代法则反思电视新闻的目的所在。 新闻法论文:虚假新闻法律规制管理论文 某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新闻打假难,难就难在虚假新闻形式的多样和权利主体的有时不明确上。从有无特定指向来看,虚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一类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前者在报道中有明确、真实的新闻当事人指向。后者在报道中没有指向某特定新闻当事人或其所指向的新闻当事人纯属虚假。对于前类虚假新闻,由于它往往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当事人一般会主动高举打假旗帜,因此,现实中这类虚假新闻也较好地得到了遏制。而对于后一类虚假新闻,由于法律规制存在着不足,加上业界和学界关注不够,其打击力度也明显较弱,这不能不给新闻打假蒙上一层不确定因素。《知音》一案的出现,使得如何认识和规制这类虚假新闻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擦边球战术 不断涌现的新闻侵权诉讼表明,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新闻规律,同时也侵害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有卷入新闻侵权法律纷争的可能。透过众多的案例可以看到,几乎所有涉诉的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均指向特定的新闻当事人。有的是在报道中指名道姓,以直露的方式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有的则没有指名道姓,但通过特定的时空关系和人物特征的描写可分辨出其新闻指向和侵害对象。 也许是虚假新闻制造者从诸多的新闻官司中领悟到,制造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存在着侵权和被起诉的极大风险,于是,无特定指向这种“有惊无险”的虚假新闻便得以纷纷出笼。《45年前的恋人从死亡名单上走来》一文曾是前些年为许多媒体刊载的一长篇“纪实”通讯,文中讲述了黑龙江省海林市胜利乡一位叫王家政的战斗英雄与长沙姑娘许燕的生死恋情。此文颇为煽情动人。后经《黑龙江日报》记者纪秀英的调查,发现该篇“纪实”通讯纯属“纪虚”,不但许、王其人其事均属虚构,连海林市也无胜利这个乡。河南西峡县某人曾在办公室里炮制出两篇颇具现代意义的法制新闻,一是发表在1998年5月13日《人民法院报》上的《我要凭票看电影》一文,说西峡县某影院在放电影时发现观众只有三人便决定退票,为此一观众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影院单独为这位观众放一场电影。另一篇是发表在安徽一法制类刊物上的《滥用诉权案》一文,说一工人因被人错告使其经济和精神受损,转而起诉此人滥用诉权,最终法院判其胜诉并获赔偿1400元。 以上几例皆属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该类新闻表面上言词凿凿,新闻要素一应俱全,实际上纯属虚构,这类报道的另一特征是“对事不对人”,它追求的是事件的煽情或事件所具有的轰动效应,它不以侵害新闻当事人为目的,实际上也因为其事件乃至人物、地点的子虚乌有构不上对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侵权。它使作者追名逐利的渴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又避免了新闻官司的烦扰,这也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日益泛滥的缘由。 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没有或不能侵害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其危害性却很明显。个别媒体的虚假新闻不仅损害其自身信誉,而且还殃及整个传媒,危及整个传媒的发展前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使普通受众既花了不该花的钱,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在感情上也受到了欺骗和伤害。另外,受众凭借对媒体的信任,在某些虚假新闻的误导下可能会做出错误的行为抉择,不仅使自身利益受损,甚至还可能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 《知音》一案:普通受众渴求法律之剑 2000年4月,与报道内容并无所涉的普通读者桂运波以被告刊登虚假纪实文章为由(其中有一些便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将国内知名杂志《知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发虚假文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赔偿原告购买的刊有虚假文章的该杂志价款的一倍,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并公开向受骗读者赔礼道歉。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知音》杂志社在答辩中强调,商品和服务是《消法》保护的范畴,而报刊内容并非其保护范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报刊内容属《消法》的保护范畴。而民法专家何山认为,对于文字内容的虚假,除非是这一期杂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虚假的,单凭一两篇文章中部分的虚假,读者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的,这有个量的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和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当事人的条件,不具有适格的原告资格。 [page_break] 《知音》一案给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和刊载媒体敲响了警钟:伴随着普通受众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从单纯的物质产品领域进入到精神产品领域,这种擦边球战术尽管没有侵害某特定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因其愚弄了一般受众,同样有被诉诸法律并受法律惩罚的可能。 本案引发的争论和本案的一审判决表面上蕴含着这样一个问题,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的保护范畴?但其背后却蕴含了一些更深层次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普通受众能否作为原告以“虚假新闻”为由提起诉讼?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现行法律对此类新闻的法律规制如何?又该如何规制这一类危害甚大却经常逍遥法外的虚假新闻? 无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保护,《消法》并无明确规定。一期报刊中存在多少虚假内容算是质量瑕疵,法律并未界定其标准。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确使普通受众从物质到精神上都受到伤害,但它究竟侵犯了普通受众的何种权利呢?现行立法在以上一些问题的模糊和疏漏直接导致了《知音》一案的一审结局,尽管本案已告一段落,但其争议仍在继续,留下的问题也未获解决。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对普通受众权益的侵犯性确乎是一个昭然的客观事实,而由于法律规制的不足致使普通受众的权益遭到冷落。《知音》一案再次表明:现实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新闻立法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倍加关注! 普通受众的诉权:必要且合理的外部规制 防治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要仰赖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更要仰赖法律的规制。对于虚假新闻,我国在一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作了些规定。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刊刊登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的,应公开更正并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将责令限期更正、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有关责任人员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显然这些规定或措施适用于各种虚假新闻,自然也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效。但这些规定或措施也有其特殊性:其一,它们本质上属于新闻出版部门的内部制约监督或法律规制。新闻监督和监督新闻同样重要,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是确保其有序、合法、文明运作,正确发挥其功效的必要前提。它需要普通受众的参与,广大普通受众的参与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制约环境,使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也利于彻底打击虚假新闻的产生和蔓延,并达到消除虚假新闻的目的。其二,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属以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之列,但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仅是行政责任,受侵害的普通受众无法通过新闻记者或新闻媒体行政责任的负担,使其已然受损的权益能够得到弥补、恢复和赔偿。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是弥补现行法律规制之不足的需要,它可使法院通过审判,让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或刊登者承担民事责任,使普通受众在监督新闻媒体的同时又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有助于有效打击、遏制和消除这一类虚假新闻。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性质也决定了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具有合理性。笔者以为,从性质上看,刊登、出版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行为构成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普通受众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是普通受众通过购买这一交易行为而订立的,受众购得报刊后合同开始生效。依照买卖合同,买方即普通受众的义务是支付价款,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取得报刊的所有权,并有权就所购买报刊的质量瑕疵追究卖方即新闻媒体的违约责任。提供质量合格的新闻报道为新闻媒介的基本义务。新闻报道的质量不仅体现其载体报刊杂志的纸张、装帧、印刷、错别字差错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因为报刊的主要价值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而不是它的载体。读者的购买目的也并非在于新闻的载体“纸”,而是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对新闻报道内容的质量要求便是报道应具有的基本属性即新闻的真实性。只要出现了内容基本失实的新闻报道,无论一期报刊上有几篇,正如顾客所购的衣服不论它破了多少个洞,都应属质量瑕疵,属于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时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传统的新闻侵权理论认为,新闻作品有特定的指向才构成新闻侵权。《知音》一案的出现使我们有必要对该项理论进行反思。 民法的侵权行为理论可成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是否属侵权新闻的判断标准。民事侵权行为法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主体的主观过错。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民法的“帝王条款”,而且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等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在主观上对其作品的发表均属直接故意,对作品可能造成的侵害也持有故意或过失,刊载媒体同样存在故意或过失。至于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要构成侵权的另两个要件,以下例子可以证明。1999年《新闻出版报》曝光的虚假新闻———《神农架悬赏50万抓野人》,这一虚假新闻的幕后策划者为深圳“智慧鸟公司”,其真实目的是发行探险旅游卡。某公民在读过此类报道后,受其“50万悬赏”的误导,购买了探险旅游卡,结果发现是上当受骗。在此例中,该公民财产本不应受到的损害直接源于此文的误导,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一目了然。 以上分析足以说明,在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对普通受众形成误导,受众在该误导的指引下作出了错误的意思判断和不应有的行为时,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了新闻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新闻侵权的特征与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侵权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一般受众的财产权,它使受众的财产不应减少的得到了减少,而后者侵权的直接客体是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人格权。 违约性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特征,也是一切虚假新闻的共同特征。普通受众可以其违约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主张违约责任。另外,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也可能构成侵权。此时,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便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依照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侵权和违约特征的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然对普通受众的财产权形成了侵害,普通受众便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任选一种责任方式向法院提出其诉讼请求。 其实,依照我国1997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使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在于出版部门对有关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而是在于受其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诉权,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来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闻法论文:高等院校新闻法课程教学新思路探究 摘 要:新闻法学是新闻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作为规范和限制记者实践操作的新闻法学在当今时代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还没有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加之在现代化发展中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新闻法学的教学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很多领域都出现了“有法可依,尚不完备”的状态鉴于此,总结在新闻法教学中的不足,得出了关于新闻法教学内容的几点补充意见:一是案例教学法;二是模拟法庭法;三是头脑风暴法;四是小组专题讨论。 关键词:高校;新闻法;教学方法 现在的中国是互联网迅猛发展信息资讯高速增长的时代。新闻学教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全新的改革和创新。新闻法是新闻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作为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的新闻法学开始日益引起新闻学界的关注。笔者作为从事新闻法教学的教师,从总结自身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出发,认为在新闻法的教学中,有两项内容在以往的教学环节中被大家普遍忽视。其一就是针对新闻法课程中理论知识的基础部分还需夯实和补充,其二就是针对联系实践的教学方法上还需改进和突破。那么,笔者就从这两方面一一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夯实和补充新闻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为日益引起重视的新闻法学课程,得到高校新闻学专业越来越多的开设,同时,也鼓励和建议学生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新闻法》,而系统、具体的学习散见于诸多法律体系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这一任务实在太过巨大,所以,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也不能完全做到。因此,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主要讲授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那么,笔者认为新闻法教学主要内容的讲授除了教材中指定的部分外,还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介绍我国新闻法的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是对学生在讲授新闻法渊源时必须强调广义的新闻法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一是宪法。宪法是近代形成的民主制的标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或称最高法、基本法。各国都把宪法有关内容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最重要的渊源。二是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在我们的基本法律中有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我国民法中有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刑法中也大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三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成,其效力和地位低于宪法和法律。四是地方性法规。总之,通过对我国新闻法现状的讲授,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便于在将来从事新闻活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2.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必须让学生了解的新闻法内容之一。国际新闻界通常把新闻自由理解为采访自由、通讯自由、出版报纸自由和批评自由,并且认为这些就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关于自身权力谈论较多的是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等。但是在现实中,很多记者对自己权利的概念不清,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代表政府和人民利益,似乎自由的无边无界了,所以,出现了很多滥用权利的现象。因此,教师的讲授过程中,一定要描述清楚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更要描述清楚其义务。要让学生明白,新闻工作者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行政权力。我国新闻单位不是国家机关,新闻记者不是国家公务员,新闻传播活动不是国家管理活动。教师尤其要把容易引起新闻纠纷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给予详细透彻的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新闻自由权利。 3.为什么我国现在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 我国现在还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其理由有三:一是新闻法必须规定新闻工作者权利的普遍性,但是,现在传媒按行政等级划分,实际上记者也存在这种等级差异性,这种普遍性和差异性的矛盾是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专门《新闻法》的最基本理由;二是新闻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随机性的矛盾也是理由之一;三是新闻法面对作为社会行业的新闻业的禁止性规定与作为具体的党政机关一部分的传媒宣传纪律之间的矛盾。 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明白:法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恩格斯)。法愈开放,对统治阶级中个人的任性的限制愈大。 总之,在新闻法的教学内容方面,一定要让学生了解关于以上的理论知识,这是学习新闻法的必要前提。 二、改进和创新新闻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在当代高校的新闻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理论轻实践,当然,这也是由这门课程本身的特造成的。新闻法本就是诸多法律条例的汇总,理论知识点丰富,课堂中需要讲授的内容太多,所以就形成了偏重理论讲授的课堂风气。这样的课堂设计自然带来了比较单调、呆板的课堂环境,学生普遍反映新闻法学课不生动、不有趣,学习兴趣不浓厚。鉴于此,笔者从自己的教学实践出发,总结出了几点改进的方面,希望用创新的形式来进行新闻法学课堂的设计。这几点改进和创新的方面将分别从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头脑风暴法和小组专题讨论来一一叙说,希望能够引导学生从现实实践中学习新闻法,来培养他们对于新闻法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最终能增强他们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案例教学法 在新闻法规教学中,如果只是对课本内容“照本宣科”,学习兴趣就很难调动起来,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先要系统梳理,精选案例,把这些枯燥的理论讲“活”,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在新闻采写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 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一般情况下,由老师讲透原理,然后剖析个案,课后由学生分组搜集案例并讨论,并在课堂上按老师的要求进行剖析。例如,笔者在讲授“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这一节内容时,给出了案例“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首先讲述了什么是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新闻从业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同时分析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中的违法行为,要求学生对这起案例的每一处违法细节进行分析与讨论,最后得出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利的结论。进行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获知新闻事件时能通过法律专业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形成专业思维习惯,促成新闻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模拟法庭法 模拟法庭法是从法学教学中借鉴过来的一个概念。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笔者在讲授“新闻与司法”这一章内容时,曾引用了“王彬余悲剧”这一案例,希望借此让学生明白“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关系。在课堂上,针对案例中的“王彬余案件是否该判死刑”这一问题进行模拟法庭。这一堂课学生们热情空前高涨,很多学生在课前搜集了详细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各方“律师”和其他“角色”语言犀利,法理充分,给出了详细、准确、很有见地的意见。通过这一堂课,训练了学生们的辩论技巧、庭审技能,让他们学习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司法制度等知识,令他们更深刻地领悟到新闻的操作及运用,也让学生们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魅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3.头脑风暴法 所谓头脑风暴,是指专家群体决策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的方法。头脑风暴指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在新闻法课堂教学中采用头脑风暴畅谈会,一方面可以结合全班的智慧,开创新思路,寻求更好更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师生互动。笔者在讲授“商品信息的和报道”这一部分内容时,介绍了广告信息在传播时出现的一些不合法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却依然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得以正常传播的案例,在课程上针对此问题组织学生民进行头脑风暴畅谈会,希望能够得出比较有效的可行性解决方案。结果是同学们对此问题畅所欲言,确实提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意见和方案,开拓了思路,活跃了课程气氛。 4.小组专题讨论 顾名思义,小组专题讨论的概念就是将全班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专题,小组成员内容分析、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的过程。这样的教学方法将大的议题划分,细分任务和责任,并逐一落实,有利于任务更有效地完成。同时,各小组内容讨论、消化,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写作精神,一举两得。笔者在讲授“特殊新闻的和报道”这一任务时,曾就“突发事件”这一特殊新闻在和报道中的注意事项交由学生们分小组讨论完成。其中,各小组负责一个突发事件新闻,小组内容分析这一突发事件在信息和报道中的问题,最后在全班逐一给出个子结论,最后由笔者汇总,成为这一任务的最终答案。 三、结语 新闻法不仅要做到坚实的理论知识的教授,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课堂教学方法的总结和提高。也就是说,新闻法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播新闻法律知识外,也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当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感受、理解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水平法律工作者的重要途径。 新闻法论文:《暂行报律》风波与民国初年的新闻法制建设 摘 要:本文以《暂行报律》风波为中国新闻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独特案例单独给予分析研究。拟在民国初立的历史背景下考察新闻法规与国家政权建设的关系、报界俱进会和新闻法规的博弈影响等问题。并以历史发展的动态视角,考察民国初年中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发展脉络,把新闻法与媒体、媒体组织博弈效应置于民国政权初立的大环境下,不仅有助于我们探析中国新闻法制建设进程本身,也更有助于我们深入的理解媒介与社会的互动效应。 关键词:暂行报律;新闻法制建设;中国报业俱进会 近代知识分子通过报刊和报刊活动来彰显话语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自主的意识。他们将报刊作为舆论动员的阵地,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充分表达了其政治诉求。在民国初立的《暂行报律》风波中,表现尤为突出。《暂行报律》一颁布,仍然立即遭到了新闻界的一致反对。这些新闻从业人员和以自由知识分子出现的各政治势力代言人,对报刊的舆论造势功能利用地尤为明显。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舆论工具,集体刊发反对文章,甚至以新闻职业组织的形式上书孙中山,集体抵制《暂行报律》。在这场报律风波中发生在西学东渐的特定历史条件,自由主义新闻理念的成为其冠冕堂皇的动机和理由。然而当时上海新闻界如此强烈地反对《暂行报律》,从表面现象上看,是为了向南京临时政府争取新闻自由,但实际上却有更为深层次的政治原因:即南北军阀势力与倒袁妥协派为反对南京临时政府发动的舆论攻势。 一、“暂行报律”风波始末 民国元年(1912年)3月4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对清政府颁布的《印刷物专律》等法规宣布无效,并称在民国报律尚未制定之前,先定《暂行报律》三章,“南京政府内务部以前清报律未经民国政府声明继续有效,应即废止;而民国报律又未颁布,故暂定报律三章,令报界遵守”[1]。全国报界俱进会当电孙中山,表示反对。报律三章,内容为:(一)新闻杂志已出版及今后出版者,其发行及编辑人姓名,须向本部呈明注册,或就近地方高级官厅呈明,咨部注册。兹定自令到之日起,截至阳历四月初一日止,在此期限内,其已出版之新闻杂志各社,须将本社发行及编辑员姓名呈明注册;其以后出版者,须于发行前呈明注册;否则不准其发行。(二)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除停止其出版外,其发行人、编辑人井坐以应得之罪。(三)调查失实,污毁个人名誉者,被污毁人得要求其更正。要求更正而不履行时,经被污毁人提起诉讼时,得酌量科罚[1]。 这样三章规定,从一般意义上说,并没有对新闻自由作出过分的限制,而且,为了防止帝制的复辟,不让颠复者在报刊上散布破坏共和国体的言论,也是合情合理的。然而《暂行报律》一公布,中国报界俱进会首先表示反对,立即致电孙中山,表示“报界全体万难承认。”很快,《申报》、《新闻报》、《时报》、《神州日报》、《时事新报》、《民报》、《大共和报》等均登报致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电,强烈反对该报律。同时,《民立报》于3月6日刊发章士钊《论报律》一文,明确提出“法制国而无此物”,第二天,《申报》《大共和报》等上海报纸又刊出章太炎《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该文点明:“民主国本无报律”,并称:“且立法之权,职在国会,今纵国会未成,未有编定法律者,而暂行格令,亦当由参议院定之。内务部所司何事,当所自知,辄敢擅定报律,以侵立法大权,已则违法,何以使人遵守?[2]”对报律的立法程序提出质疑。章太炎认为内务部议定报律不仅毫无法律依据,而且侵犯了参议院的立法权。 在舆论界的一致抵制下,孙中山于民国元年(1912年)3月9日通知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通告称:“案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从善改恶,古人以为常师。自非专制淫威,从无故事摧抑者。……该部所布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效力,不得以‘暂行’两字谓可从权办理。……民国此后应否设置报律,及如何订立之处,当俟国民会议决议,勿遽亟亟可也。[3]”旋即下令撤销了《暂行报律》。一场风波就此平息,《暂行报律》成为中国新闻法制史上的一现昙花。《暂行报律》的旋起旋灭,是民国初期“绝对新闻自由”新闻理念的盛行的显著标志,这种形式上新闻权力的胜利在短时间内促进了民初报业的大繁荣。但这种繁荣只是短暂的假象,离开了法律的合理约束,报界的自由言论自然不会长久,甚至会为以后的厄运埋下祸根。最终在“癸丑报灾”的残酷现实下幻灭。当时的报界精英对新闻自由的认识有偏差,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新闻生产方式盲目追从,矢志追求的是绝对的“新闻自由”,是这次报律风波的根本原因。 二、中国报业俱进会与“暂行报律”风波 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所制订的《暂行报律》公布后,便遭到新闻界人士的普遍反对,他们通过当时第一个全国性职业报业组织——中国报业俱进会直接致电孙中山,旗帜鲜明的表明反对该报律。 中国报业俱进会成立于1910年9月,是国内第一个全国性新闻职业团体。这个组织最初由《神州日报》、《时报》发起倡议成立,原定名为“全国报馆联合会”,1910年6月,中国在南京举办大型工商业展览会——南洋勤业会,各地报馆派记者采访,期间,上海报界记者提议,在此前众多区域性报界团体成立的基础上,成立全国报界大联合。是年9月4日,上海日报公会主持召开了中国报业俱进会的成立大会,会议的地址选在了南京劝业会公议厅,第一次讨论会便制定了组织的章程和宗旨。要求“以各报馆为集体会员,不以总理、主笔为会员,但承认其为代表;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中国人自办报馆才有入会报馆资格:在各地设立分会。”明确表明俱进会的组成单位是报馆,而非传统意义的报人,并坚持纯粹性,要求是国人自办报馆,并宣称中国报界俱进会以“结合群力、联络声气、督促报界之进步”为宗旨。这个组织在诞生之初,便具备彰显“新闻自由、新闻权力”的特质。会上选举了领导机构,并决定“设事务所在上海办理会中一切事务”,规定是以报馆为会员单位的全国性新闻界团体。它在上海召开特别大会,又通过了“关于全国报界共同的利害问题”,“须用全体名义执行对外联络事宜”等决议。根据当时的统计结果,参加这个全国性新闻组织的共有“上海6家、北京7家、东三省9家、广东2家、香港1家、江西3家、汉口1家、浙江3家、南京2家、四川2家、福建1家、贵州1家、芜湖1家、无锡1家、共40家”[4],这40家报馆分布在20个地区,且基本上包括了当时报业相对发达的一些省市。 从报界俱进会的地域分布来看,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全国性的新闻组织,联合声气以督促报界进步的实际意义就是以报界的群体力量来对抗外来压力,而外在压力的主要来源便是当局政府。所以当《暂行报律》乍一公布后,中国报界俱进会立即在上海召开紧急会议,基于新闻界自身的利益考虑,一致同意拒绝执行报律三项规定。在及与会代表详细讨论后发表致孙中山大总统电:“今统一政府未立,民选国会未开,内务部搜定报律,侵夺立法之权,且云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坐以应得之罪。政府丧权失利,报纸监督,并非破坏共和。[5]”孙中山接到此电文后,为巩固新生政权,于3月9日即明令撤销《暂行报律》。可见在“暂行报律”风波中,中国报业俱进会以报界同仁组织的形式,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这是中国新闻人首次以报界团体为主体来抗争当政政府的报纸管理律法。此后,北京报界同志会集体反对袁世凯的《报纸条例》;1915年中日交涉中,广东报界公会掀起的一系列反日活动,《申报》在报律风波后不久,发文明确表示:“亟宜联合全国成一大团,……凡此对内对外,我报界均应互相商榷,确定方针,以发挥共和之精神,制造健全的舆论。[6]”由此可见报界同仁意识到了以团体的力量对抗当局以及时局的重要性。“暂行报律”风波对中国新闻团体的发展,功不可没。 《暂行报律》被明令取消,这是报界俱进会引领报界抵制报律的显著成绩。但是关于报律的争论问题,并没有因此停止。之后,上海日报公会、湖南报界联合会、武汉报界联合会等新闻团体曾多次就报律问题与地方政府进行交涉,这说明不得滥用法律限制言论自由、钳制报业发展成为报界共识,以至中国报界俱进会上海特别大会特意通过“不承认有报律案”[7]。甚至对于中国报业俱进会本身,关于报律问题的争议仍然存在。然而对报律问题的不断争议,并未能延长这个第一个中国职业新闻团体的历史寿命,其存在仅仅维持了不到三年的时间。然而该团体的存在还是有其鲜明意义的。总体而言,中国报界俱进会在暂行报律及其他相关事件的带动和鼓舞下,使得中国新闻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引外联,加强组织之间的亲密互动。在对待重大社会政治事件或者关于报业厉害的事件上,群策群力,充分利用已有的媒介资源,整合传播力量,使得报业在在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的影响更加显著,让报界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势力之一。因此不管是不是对西方自由主义新闻的盲目追求,毕竟是有组织的争取新闻权力的开端,从这个角度说,俱进会对新闻法制建设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对报律的误读与新闻自由绝对化 在致孙中山大总统信中,中国报业俱进会提及《暂行报律》“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6]一语点明中国新闻界自诞生以来,如何长期受清政府各种法律和规章严苛的压制。故民初新闻界一面向往西方宽松的媒介环境,对新闻出版自由强烈渴望,一面对新政权报以实现民主国家新闻自由主义理论的希望,二者合力,导致报界对《暂行报律》的实施给与严厉的批判和抵制。然而就民国《暂行报律》而言,它对新闻界的约束并不过分,它认为一切报刊都应呈请注册,不许攻击新政权新整体,不许毁坏别人名誉,报道失实应更正等。这在任何国家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则就不能成为完全独立主权的国家。而且《暂行报律》报律本身的完善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然而,一部分盲目信任新闻自由主义新闻理念的社会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占据舆论阵地,兼之另外一部分人基于政治原因,导致《暂行报律》在民初寸步难行。当时比较有影响力的《申报》的反应可窥一斑。在发表发对《暂行报律》的当天,申报同时刊载社论《论国会宜早召集》,提及:“前清之亡,亡于专制。专制者何政礼也?民国之成,成于共和,共和者何国礼也?然则民国之政礼将为专制乎?[8]”直接批评南京政府“专制”地对待新闻报纸,并提高到政治体制的批判高度。此后,该报在3月8日头版刊登的孙中山上海报界电文后配发评论《论新政府今日急宜痛除虚骄之习》,提及南京政府有“虚骄之习”,并认为此虚骄之习“足以扰乱人心而影响国事也。……前清之亡,亡于失民心,民国之兴,兴于得民心,乃合众人之心。[9]”以《暂行报律》为引,认为南京政府成立之初,便有不尊重民意的“虚骄之习”。 这种站在维护新闻传播者利益的过度批判是当时的普遍状态。然后,影响更大的却是那些基于政治目的,刻意扩大报律事件的社会影响的一些人和组织。在报律斗争中,他们以践行新闻自由为旗号作为反对理由,实际上有更深层的社会政治原因:即南北军阀势力及政治妥协派为反对南京临时政府而趁机发动的舆论攻势。如报律风波中比较有影响的人物章太炎。在反对民国《暂行报律》事件中,他实际是为了实现政治斗争的目的而抵制报律。其政治立场为吹捧袁世凯等伪立宪党人,因此极力攻击孙中山和临时政府。甚至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也积极参加署名发表通电反对《暂行报律》。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出于该报一贯的“国民之舆论”理想和使命。背后的原因是这时的《民立报》虽的宣传基调已转到南北妥协的倾向,在舆论上强调“不逼袁世凯为恶”,采取以妥协求团结的态度。 对于《暂行报律》的出现,现行研究者多以尊重历史、审视历史的态度给予支持。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该报律规定的内容强调的是报纸杂志出版应该登记,不可报道失实和毁人名誉三项,这三项几乎是所有的新闻法律都要涉及的,《暂行报律》并无逾越。至于“不准在报刊上散布破坏共和国体的言论”项,在民国初始,各种情况纷繁复杂,外有敌对国虎视眈眈,内有晚清残余势力时刻伺机复辟,从新闻法的角度保护新生的革命政权,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十分必要。如实报道以及禁止散布破坏共和政体的言论,是新闻媒体应尽的职责。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和巩固新生政权,暂定的报律对新闻事业进行适当的管理和约束是完全必要的。在当时报业发展迅速的背景下,新政权对全国的新闻媒体进行大致了解,要求注册在案是在情理之中的。 显然,民初新闻界幻想的绝对的新闻自由是不存在的,显然脱离现实的社会政治环境的绝对自由是不现实的。报界在《暂行报律》风波上的胜利,并不是新闻自由思想的胜利,也不是新闻界良性发展的体现。这种毫无法律约束的自由,在导致新闻人对自由的滥用同时,必然会掀起一轮更强大对新闻活动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初新闻人思想上的幼稚和对西方新闻自由理解上的偏差。 四、“暂行报律”风波对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影响 新闻法制是指有关新闻业的法律、规章和管理制度,涉及国家对新闻业的控制和管理、新闻业内部行为准则等方面。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原则上确立了以言论出版自由为本的新闻法制准则,是开始在中国建立自由新闻体制的标志。实际上,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一直十分重视报刊的舆论引导功能,在革命促成过程中,反复提及报刊的宣传引导作用。革命成功后,孙中山对革命报刊在辛亥革命时期所起的作用评价极高。曾在《民立报》的茶话会上说过“此次革命事业,数十年间屡仆屡起,而卒观成于今日者,实报纸鼓吹之力。报纸所以能居鼓吹之地位者,因能以一种之理想普及于人人心中。[10]” 辛亥革命后,清朝的《大清印刷物专律》、《报纸应守规则》,无形中被废除了。以“三民主义”为政治原则的国民政府形式上掌握了国家政权,成为新统治者,新闻自由似乎获得了以往所不曾有的对待。《暂行报律》明文肯定言论出版自由,相比于先前的专制报律,在中国新闻法制演进过程中显然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是新闻法演进的第一次自觉选择新闻法律制度。也正因为这次《暂行报律》风波的产生在民国初立之时,军阀势力,清末残余,国外各方势力群立,甚至当时革命派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主张绝对民主和自由的人们,这些不同的势力和组织基于不同的目的一起反对《暂行报律》,报律的夭折是注定的结局。“民初《暂行报律》事件不只是一场新闻界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更是几派政治势力对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的一次攻击。” 单纯从新闻法自身发展来看,这次绝对新闻自由的“无法”状态的形成,也为此后袁世凯政府制造“癸丑报灾”提供了机会。袁世凯上台后,为了是现状及的绝对专制目的,以新闻界自由无序发展为由,颁布对新闻界实行严密控制的《报纸条例》,实行比清朝更严密的言论控制制度。并以《报纸条例》为执法依据,对异己的报刊和报人加以迫害,民初报人努力争取并认为已经获得的“绝对新闻自由”在袁世凯政府的打压下成为一纸空谈。纵观历史,人类取得的所有成果均有赖于法律的肯定与保障。新闻法律法规自然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限制规范报业和新闻从业者的行为的同时,对新闻业实行有效的管制,防止言论自由泛滥和报业无序发展,从某些层面也保护了新闻业。从根本上说,在特定历史时期新闻法规的出现,也是为了政治体制的稳定和国家社会的安定,没有了这些基础,新闻事业是无从发展的。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制的发展与思考 【摘 要】新闻法制可以说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新闻立法仍在探索阶段。但是,为加快建设中国的新闻法制体系,就势必要对新闻法制的产生及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国外新闻法制中适合我国的部分加以借鉴。文章试从以上问题提出对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可行建言。 【关键词】新闻法制;新闻法 一、新闻法制的起源和发展 新闻法制的优秀是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式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过程中提出的。新闻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欧洲封建社会的后期,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斗争的胜利,19世纪以后,新闻法律制度也逐步在西方国家得以确立。 西方的新闻法,是指国家在调整新闻传播过程中而产生的规范公共利益、公民利益和法人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豍各国的新闻法的主要形式包括:第一,针对新闻活动的专门单项立法。比如法国在1881年制定的《新闻自由法》,瑞典的《出版自由法》等。第二,有些国家没有单行的新闻专项立法,而是根据宪法、民法等基本立法中有关新闻的有关规定而规范新闻活动。比如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此外,由于英美法系国家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在这些国家内,往往也依据对已决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新闻活动进行规范。纵观国外新闻法制的发展,主要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发展线索:从没有新闻法制到严格的新闻管制,再到民主化进程中对新闻法制态度的摇摆,最后到现代法治国家中对新闻活动立法规制的完善。 我国的新闻法制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早在唐宋时期就有“报状”、“观察使牒”和“定本制”,到了清末民初,更制定了《大清报律》和出版法,后来,南京临时政府也制定了《国民暂行报律》,袁世凯也出台了《出版法》,国民党政府时期也颁布了《出版法实施细则》和《新闻记者法》等。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共同纲领》中第49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在现行的我国宪法当中,也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建议等权利。 我国的新闻专项立法早在1980年赵超构先生就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口头建议。到198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新闻法研究室成立,我国的新闻立法正式拉开序幕。到1988年,全国有三个新闻法草案,1989年以来,虽然制定工作停滞下来,但是邓小平曾指出“控制局势要注意方法,特别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豎1997年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豏截止到2012年为止,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形成了以国家法律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兼有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国际公约的新闻法制体系。 二、新闻法制的形式和内容 新闻法制的形式可以从新闻法的渊源的层次上进行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宪法或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第二,专门的新闻法为优秀的基本法律;第三,新闻法规;第四,其他相关规定。 虽然新闻法的形式上各不相同,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可以说是新闻法的根基,它应该允许新闻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在不超过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报道。第二,新闻监督权。这是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法律赋予新闻媒体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和现象及时披露及做出合法性评论的权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闻监督权,必须有严格的界定,不能以监督为名冲破司法的界限。第三,新闻的社会责任。新闻的社会责任要求媒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负担相应的义务,要有行业责任和社会良知。这就要求新闻行业要进行行业自律。 三、完善我国新闻法制的思考 在近年来的新闻实践中,随着有关新闻诉讼的个案的出现,如何建设一个规范而有效的新闻法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其中,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进行。 第一,树立新闻法治观念,正确认识新闻立法。 在我国新闻专项法律制定的道路上,一直困难重重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必须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新闻法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新闻法治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其中的问题。新闻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有了新闻法治的保驾护航,新闻行业的发展必将更蓬勃。而且,从总体上讲,新闻法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我国树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际形象的最好办法。 第二,完善新闻法律体系,制定专项新闻法。 虽然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但是总体而言却缺少新闻法,这样使得新闻法律体系缺失了专项基本法。所以,加紧制定专项的新闻法就成为整个新闻法律体系建设中的最重要一环。 制定和充分实施专门的新闻法不仅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同时对于规范新闻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发作用。大法治环境的确立无疑为新闻传播活动提供的有力的环境保障,同时,新闻实践的发展也不断的呼唤专门新闻立法的出台,同时,新闻实践也为新闻法的出台提供了大量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准备,所以,制定出适合我国新闻实际的新闻法势在必行。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角度探析癸丑报灾发生的深层原因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对报业的控制是我国报业发展史上十分黑暗的一段时期。尤其是报业史上的巨大劫难“癸丑报灾”,它带给现代新闻研究者的不仅是其体现在表面的理论价值,更是隐藏在背后的关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发展内在规律的研究价值。研究癸丑报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助于现代研究者更好的全面认识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政策,更全面的认识癸丑报灾产生的主观、客观因素,从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角度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新闻事业。 【关键词】癸丑报灾 北洋政府 新闻政策 新闻自由 一、社会背景因素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在当时可谓“万马齐喑”。政治上广泛动荡,各系军阀虎视眈眈;经济上迟滞不前,内战频仍民生凋敝;文化上想方设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新一轮的文化领域斗争一触即发。 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后,袁世凯设计将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同时藐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专门出台了包括《报纸条例》、《新闻电报章程》、《出版法》等管制新闻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还在制定其他法律的过程中加入了对新闻事业的管制的规定。制定出台这些限制新闻自由的法规政策的原因。是袁世凯政府钳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政策内涵所导致的,更是北洋政府意识到了历史经验中报业重大力量的结果。 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袁世凯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打着“拥护共和”的旗号,实则是为加强专制、复辟帝制,不断进行新闻立法建设。成为了癸丑报灾的始作俑者。 二、矛盾激化过程及导致报灾的直接原因 在辛亥革命之后,报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的极盛时代,但是到1913年3月宋教仁被刺后,袁世凯与国民党各自在势力范围内加强对媒介、舆论的管制致使本来深厚的矛盾被更加激化,袁世凯更实在取得全国统治权后进行个人独裁,各种法规的限制使报业陷入低谷长达四年之久。1913年4月29日,《国风日报》、《国光新闻》、《新中国报》在评论宋教仁被刺案时,使用了“万恶政府”、“政府杀人”、“政府罪状”、“民贼独夫”等语言斥责政府,激怒了袁世凯。5月1日,袁世凯指令内务部按照《大清报律》或刑律第16章第31条予以“严重取缔”美其名曰“重秩序而安人心”。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报刊约500家,北京占1/5。“二次革命”后,北京的报刊只剩下20家,上海5家,汉口2家。至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家,比民国元年锐减了300多家,新闻出版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至此,“癸丑报灾”的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的残酷新闻管制政策,将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果实之一——以无限制言论自由为基础的传媒法制彻底摧毁了。 三、世界新闻思想影响 清末明初,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时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各种新旧观念百家争鸣,在历史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在大时代的浪潮下,留学海外的学生们在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风暴洗礼之后,将一部分的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学说带回中国,其中就包含了资产阶级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自由“新闻自由”的思想。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是“以言论政”,他们一直在努力向统治者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因为他们认识到言论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个理论对于先进的知识分子无疑是极大的振奋和鼓舞,他们在将新闻自由广泛传播的同时身体力行,创办报刊。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总是将人带回原地。众所周知,西方的新闻自由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漫长洗礼才逐渐被人广泛接受。在社会发生激烈变革思想异常动荡的清末民初,“新闻自由”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理念很难在短期内落地生根。仅凭一腔热情对其空空追求甚至因此斗争,必将会和当时的政权及社会现实发生激烈的碰撞;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知识分子虽然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观念并且坚定的传播着这一思想,但是他们大多数由封建士大夫阶层转变而来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所以他们既有传播新思想的积极性,又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这样的双重性成为了他们在传播民主思想的道路上的障碍。章士钊在《论报律》中阐明了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可以说,从西方的自由思想上,中国的报人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启示,在思想上催生了他们的自由观。产生了与限制新闻自由法令相斗争的观念,进而指导了这批报人的斗争。 四、报业追求“绝对自由主义”的主观因素 事物的发生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固然北洋政府对新闻的钳制根本上造成了“癸丑报灾”的发生,但报业对新闻自由的上层建筑与当时的客观经济基础不符的“空想主义”也是这个报业悲剧产生的主观原因所在。民国初期推崇的“无限制言论自由原则”是与当时国情不符的媒介原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多的是“空想自由主义”的余温。有学者甚至认为:“对清末民初新闻自由造成很大戕害的是绝对主义新闻自由思潮。不要报律、不遵守报律是其典型表现。这种表现在清末尚有促成封建王朝瓦解的积极作用。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就是非理性的,弊远大于利。袁世凯制造癸丑报灾是残酷的,但新闻界的‘无日不与政府宣战’,并煽动暴力,却为报灾埋下了伏笔。” 事物在对的时间经历对的状态才能使历史产生最顺畅的前进动力,然而在北洋军阀统治的大背景下,盲目的追求绝对自由,且进行宣战、对抗、一味的批评甚至讥讽,也是造成其悲剧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历史的洪流中带来了传媒和法律进程的无限经验,而经验告诉我们,想要传媒人能够真正有尊严的为民生立命为大众疾呼,就要在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要制定中立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只能说,在历史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进步的光芒和勇于求索的勇气,但是在追求民主和自由中所难免暴露出来的空想自由主义思想的弊端也是应该为我们后来的研究者所警醒和借鉴的。 新闻法论文:从传播效果看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 本文在阐述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案例教学法特点的基础上,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问题,认为应首先重视理论的讲解,其次重视课堂讨论,以期提高教学的生动性与典型性。 【关键词】 传播效果;案例教学;新闻法规;课程应用 一、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 传播效果从广义上讲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传播效果是和传播实践结合最为紧密的一个领域,也是检验传播活动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讲按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顺序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以及最终引起的行动层面的效果。 在高校专业教学工作中,因部分专业课程的高度理论性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低下,课堂反应平淡,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传播效果。 笔者长期以来一直担任新闻专业新闻法规课程的教授工作,新闻法规是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总体上来讲理论性较强,这门课程作为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律规范性课程,从教材上来讲,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关于新闻法制知识的介绍,后一部分是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讲解。教材的这种结构体系,对学生在入门的时候就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而实际教学过程中笔者也明显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空白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讲到新闻侵权的构成条件时,为了使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内容掌握的牢固一些,要先引入在民事案件中,构成一般民事侵权的要素,再进一步引申到、具体到新闻侵权的构成。而在考试过程中却发现,学生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容易产生混淆。 二、以提高传播效果为设定目标的案例教学法 1、案例教学的兴起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案例场景,进行案例场景再现等方式,将教学内容运用到教学过程中的一种典型教学方法。该方法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为哈佛学院前院长提出,之后被广泛推广到全球各地,并被较多的运用到医学、法学、军事学等专业教育的实践教学领域。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主题性,它是对现实问题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的综合反映。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多数来源于现实社会发生的真实事件,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较强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将实际生活中的复杂关系呈现在课堂教学中。因其来源于实践,一方面可以最大化的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其积累社会经验提供帮助。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应首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设定好相关教学内容,并根据每项教学内容有目的、有主题的选定教学案例,之后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组织学生开展对案例的阅读、理解、分析和讨论,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成广泛交流活动。针对教学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笔者采用了目前教育领域中得到广泛推荐的这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案例教学法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性。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所选择的事例多数具有广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直接反映出教学内容中的某些具体方面,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是也是要根据教学需求选择一些好的案例开展教学。重在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的设计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其将专业理论内容紧密的设置在教学环节之中,也直接有效地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印象,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2)案例构成的综合性。教学案例的多数都是来源于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因其典型的社会性特点,表现出案例内容并非只是单一的表现某一项理论,它的构成因素和构成条件往往较为复杂和多元化。鉴于此,学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深入体会和剖析,逐层多角度的进行探讨的认识。 (3)传播效果的启迪性。文前提到传播效果的第一个层次是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从案例教学的教学实践效果来看学生中的绝大多数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记忆。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这一层面则能够通过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课堂积极性充分的反映出来。 三、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 新闻法规课程主要向学生们介绍新闻法制的基础理论,以及引导其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针对新闻法规课程的这个基本情况,笔者设计了讲练结合为主线、课堂讨论和案例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思路,并且在本学期的课程中具体实施了这个思路,希望可以通过理论讲解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通过课堂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通过新闻事件培养学生的新闻技能。具体来说: 首先是理论的讲解。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新闻法规教材理论内容较多,案例相对较少,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所以在讲解理论的时候,教师应首先结合学生的层次特点调整教材的结构,对教材进行大胆设计和取舍以凝练主题。比如针对法制特点部分,教材上强制性、集权性、统一性、阶级性,而实际上,在具体应用中,我们很多情况下常用后两种。所以在实际讲授中,讲授者可有意识的加强后两种方法的讲授。而另外一些章节,比如就如何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章节,可做以充分的讲解。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得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对他们未来的工作最有用的知识。而这两个部分均可以根据其特点选择案例。尤其是对于新闻侵权等一系列问题完全可以广泛收集选取报刊电视最新的例子,整个授课过程所讲授的例子除了经典例子之外,大都是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此外,还适当为学生介绍一些中国香港及国外新闻节目的一些做法,开阔了学生的视野。这种教学方式受到了学生的欢迎,而且教学效果很不错。 然后是重视课堂讨论。学生是学习的真正主人,一种好的教育,应当是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入到学习中去,享受求知的乐趣,享受智慧的升华。对于学生自己已初步形成教师通常会围绕一个问题首先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看法。对他们提出的有创见的想法予以鼓励。针对学生具有一定理论认识基础的部分,运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导入、案例分析、假设结果模拟预测和案例总结等阶段开展教学。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最后可以让学生自行总结,也可以教师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给参与者以鼓舞。 四、案例教学法在传播效果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这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要求教师完成对教学内容的充分认识,还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要能够根据教学重点和教学目的有计划和针对性的设计案例教学的过程和环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要求,并能基于这一设定要求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综合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它可以在映射教学主要内容的同时,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摆脱了单一理论教学的纯“真空化”缺陷,另一方面,也能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简单培养提供教学资料。 新闻法论文:阿根廷记者与新闻法制改革 展江,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法学博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新闻媒介运作机制和战时新闻传播事业。2001―2005年组织了有海内外多学科学者参加的五届“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 基于历史渊源,阿根廷等拉美国家的法律采用大陆法系,主要是由宪法和专门的新闻法来对新闻事业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进行直接授权。但是,长期的军人独裁统治破坏了法治的基础。近年来,虽然阿根廷在民主化进程方面进步显著,虽然新闻自由已经成为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反复出现的独裁统治和长期的“保密文化”传统等原因,法治精神远远没有充分发育成熟,以至于有法不依和行政操弄司法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许多民众普遍对司法抱有不信任态度。此外,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利于舆论监督的过时法律还有待清理。为推动法制体系尤其是新闻法制改革,阿根廷的新闻工作者以其勇气、坚韧和智慧为各国新闻界树立了一个范例。 (一)宪法与《美洲人权公约》 阿根廷没有成文的新闻法,而是在宪法和民法、刑法中对新闻出版活动的权限作出具体规定。阿根廷最高法院曾经指出:新闻自由是阿根廷宪法中一条极重要的条文,如果新闻自由没有足够的保障,整个民主制度只会徒具形式。在阿根廷,创办任何媒体都不需要领取执照。但是,由于1930年到1983年的军人统治期间宪政体系的中断,法治受到了极大损害。这影响了反腐败的制度能力。1983年民主制度恢复后,情况逐步好转。 阿根廷宪法制定于1853年,后经1860年、1866年、1898年、1957年和1994年多次修正。1994年的宪法改革就国家和新闻界的关系加入了若干肯定表达自由的条款。宪法第14条规定,阿根廷共和国的所有居民有权“在报刊上发表其观点而无须事先检查”。第32条具体规定:“联邦国会不得通过限制刊印自由的法律,或者对它确立联邦司法管辖权”①,这被称为阿根廷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为消息来源保密的权利得到了宪法第43条第3款的专门保护:“新闻信息来源的秘密性质不受损害”。第75条第19款赋予国会管制广播电视媒体的权力。 这部宪法还糅合了若干专门处理新闻界权利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对新闻自由来说具有重要性的是已被阿根廷接纳的《美洲人权公约》(又名《哥斯达黎加圣何塞条约》,它的第一款的文字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国际公约》第19条主要部分如出一辙),它确立了如下权利: 第13条思想和表达自由 1.人人有思想和表达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告知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是口头的、书面的、印刷的、采取任何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任何个人所选择的其他媒介的。 2.上一段落所述权利的行使无须经受事先检查,但是必须承担法定的专门性事后责任,以确保:(1)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2)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健康或公德。 3.表达权利不可被下列间接方法和手段限制:政府滥用权力和私人控制新闻纸、电台广播频率或用于扩散信息的设备,或者通过任何倾向于阻碍观点和意见传播与流通的手段。 4.尽管有以上第二段的规定,但是公共娱乐可以依法受到事先检查,对它们的近用进行管制的唯一目的在于对儿童和青少年的道德保护。 5.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依法可处罚的罪行:宣传战争和针对个人或人群鼓吹可激发违法暴力的民族、种族和宗教仇恨或类似行为,无论这种鼓吹是基于何种理由,包括种族、肤色、宗教、语言或国籍。 (二)“不敬罪”法与诽谤法 民主化改革以来,阿根廷有了一部好宪法。但它仍然是对新闻界开展舆论监督进行法律限制最多的国家之一。除了声名狼藉的“不敬罪”法之外,《刑法》和《民法》相关条款以及最高法院的裁决也约束着新闻工作者的行为和新闻自由。民选总统卡洛斯・梅内姆在任内(1989―1999)和卸任后多次针对新闻媒体提起“不敬罪”(desacato)和刑事诽谤诉讼,在1995年前后达到了一个高峰,有的案件至今仍然没有审结,对新闻事业的发展造成了复杂的影响。 刑事诽谤罪由刑法有关条文规定,这些过时的法律对新闻界的限权比较严苛,因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一旦发生国家和地方权势人物提起的诽谤法诉讼,其漫长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往往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在新闻工作者的多年艰苦努力和国际社会的持续压力下,有关立法和司法改革进程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不敬罪”法及其废除。阿根廷著名新闻工作者奥拉西奥・贝韦斯基(HoracioVerbitsky)认为,与许多拉美国家一样,阿根廷残留着若干威权性质的法律,其中之一便是刑法第244条中规定的“不敬罪”。它类似于一种对公共官员的特殊藐视罪,其作用是阻止对以总统、国会两院议长和最高法院院长为首的高官的劣行进行公共调查。 身为《12页报》专栏作家的贝韦斯基本人在1991年因对最高法院院长“不敬”而被定罪。案件源于1988年3月6日贝韦斯基在《12页报》发表的一篇名为《两次战争的创伤》的文章,文中在提到最高法院院长奥古斯托・贝卢西奥所做的一次访谈时用了asqueroso(有“令人厌恶”和“对……感到厌恶”两个意思)一词,称贝卢西奥讲到的拟议中的额外增加最高法院法官人数“令他厌恶”。 贝卢西奥因此向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联邦第四刑事法院提起私人性的诽谤诉讼。联邦法官裁定,贝韦斯基使用的措辞超出了尊敬官员的限定,构成了对官员履职的损害。法官将私人诉讼改为公共诉讼中的“不敬罪”(它惩罚的是冒犯、侮辱或威胁履职官员的表达),判定贝韦斯基有贬损最高法院院长的意图。贝韦斯基辩称,他使用asqueroso一词取的是某人被厌恶的意思。1991年7月13日,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贝韦斯基于是依宪法中的新闻自由条款向最高法院作出违宪特别上诉,但是在1992年2月25日被驳回。 贝韦斯基聪明地利用了阿根廷在1984年9月5日接纳的《美洲人权公约》,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揭露国内判决侵犯了作为基本人权的新闻自由,并前往美国避难。然后他利用美洲人权委员会的机制,于1992年5月5日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提出由委员会要求阿根廷当局接受庭外和解,迫使阿根廷政府于8月31日同意庭外和解,并承诺要推动废除与国际潮流相违背的“不敬罪”。1994年,“不敬罪”终于被国会以全票的表决结果予以废除。这为媒体监督高官消除了一大障碍。②③ 2.诽谤法。《刑法》中有口头诽谤(calumnias)和侮辱(injurias)罪。第109条称:“导致公共行为的口头诽谤或虚假指控某一罪名可处以1到3年监禁”。第110条称:“任何诋毁他人之人将被罚款1000到10万阿根廷比索并处以1个月到1年监禁”。如果有人感到他是这些规定的受害者,他就可以提起诉讼。这些条款的适用范围被扩展到发表或复制其他人所作的声明的人,或者被认为是声明原作者的人。第114和115条特别规定:发表此类声明的新闻组织的主编可被原告强制发表法庭判决或因其冒犯而加大某种惩罚。第117条则充当了一种安全阀,它允许冒犯者避免受到惩罚,如果他们在回应法律诉讼前或与此同时公开撤回有关声明的话。 《刑法》中的口头诽谤和侮辱罪条款引起了民权至上主义者的异议,因为这些条款多次被用来惩罚新闻组织。2002年,阿根廷国会就一项议案限制上述条款的适用范围开展辩论,该议案拟将参与涉及公共利益(例如政府官员)的议题的个人排除在外,降低或免除发表这类声明的新闻组织的责任。 (三)梅内姆与诽谤诉讼 在废除“不敬罪”之后,卡洛斯・梅内姆和他的家人转而以诽谤罪控告新闻工作者,他可能是各国政要中打同类官司最多的一个。在阿根廷,司法部门受到行政部门的支持,法院作出了多项不利于新闻工作者的判决。1990年,梅内姆利用总统权力将最高法院法官人数从5人增加到9人,其中6人支持他。以下数起官司都引起了阿根廷国内外的关注。 1.梅内姆诉《理性报》主编案(1988年)。1988年,里奥哈省省长、总统候选人梅内姆对《理性报》(La Razon)主编哈科沃・蒂梅曼(JacoboTimerman)提起诉讼。梅内姆当时还不能以“不敬罪”控告对方,他打的是诽谤官司。蒂梅曼在随后两次审判中被判无罪。1996年初,得知阿根廷最高法院应梅内姆的要求重审此案,蒂梅曼逃往乌拉圭。在国际压力下,对他的指控于1996年4月10日最终撤诉。 2.梅内姆诉前国会议员和《新闻》杂志案(1991年)。1991年,梅内姆总统以诽谤罪起诉一名前国会议员兼影评家和《新闻》杂志。该议员在当年3月13日《新闻》发表的专访中指控梅内姆政府“腐败、行骗和卖国”。2003年3月20日,最高法院发回重审这起旧案。④ 3.内政部长诉贝韦斯基《窃国大盗》一书案(1992年)。1992年2月18日,梅内姆政府的内政部长卡洛斯・科拉奇因贝韦斯基1991年11月出版的揭露梅内姆政府腐败的《窃国大盗》(RoboParalaCorona)一书对他提起诉讼,指控其对政府犯有诽谤罪。1992年5月5日,贝韦斯基将此案上诉至美洲人权委员会。经过漫长的多次上诉过程,贝韦斯基于1999年1月25日又将此案上诉至美洲人权委员会,该委员会于2001年向阿根廷方面发出了有利于贝韦斯基的庭外和解的提议,并获得阿根廷当局的同意。此时梅内姆已经卸任。 4.梅内姆诉《12页报》专栏作家和主编案(1994年)。1994年,梅内姆对《12页报》专栏作家贝韦斯基、主编索科洛维茨(Sokolowicz)和蒂芬贝格(Tiffenberg)提起诽谤诉讼。贝韦斯基在10月30日的文章中质疑梅内姆总统关于在军人独裁期间遭受折磨的说法的真实性。梅内姆指控《12页报》和地方人权团体共谋破坏他的领导地位。1996年12月17日,一名法官判决说,贝韦斯基履行了他的职责,不但行使了一种权利,而且履行了他作为新闻工作者调查梅内姆总统的义务。梅内姆因此败诉,支付所有诉讼费用。贝韦斯基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裁决。⑤ 5.梅内姆诉《新闻》杂志案(1996年)。1996年,梅内姆起诉《新闻》杂志1995年发表的关于他和前教师马莎・梅萨关系的一系列文章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新闻》报道说,前总统是梅萨生于1981年的儿子的父亲,梅内姆给了梅萨许多礼物,还帮助她进入政界,成为国会下议院议员。梅内姆败诉了,而上诉法院在1998年推翻了一审判决。2001年9月25日,阿根廷最高法院维持了1998年的判决,但是将梅内姆的赔偿金从15万比索(合15万美元)降至6万比索(合6万美元)。当日,贝韦斯基代表维护独立新闻事业协会要求美洲人权委员会进行干预。⑥ 上述多宗案件中的被告最终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于1999年10月14日向阿根廷当局提议庭外和解及进行立法和司法改革。2001年7月30日,阿根廷当局向委员会发来一份国会执行部门提交的改革阿根廷民法和刑法中诽谤罪条款的议案,以便与《美洲人权公约》协调一致。此后,尽管刑事诽谤条文仍然没有从刑法中删除,但是刑事诽谤案件明显减少了。 贝韦斯基在评价该国宪法精神与新闻自由实际状况时说:“作为对美国宪法的最成功移植,阿根廷宪法保障最完全的言论自由。我们有自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是在20世纪的阿根廷,更多的政府是由子弹而不是选票选出的。在书本上言之凿凿,而实际上不是这样。1983年独裁统治终结后,新闻界开始争夺军方留下的空间。即便我们有了民选政府,宪法中所陈述的权利也不是一种真实的实践。于是,新闻界不得不在现实条件下支持争夺这些权利……阿根廷人民还不习惯对官员进行公共审视。每一届民主政府被看作是两次军事政变的过渡。于是,一种恐惧文化弥漫开来,而每一次独裁都比上一次残酷。这样,我们不得不学习运用自由。在这个过程中,新闻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为它首先开始调查独裁统治期间对人权的侵犯,然后才调查民主政府的腐败。作为半个多世纪威权统治的结果,我们有一种高度抑制性的立法。它与我们的宪法相抵触。然后在一系列的审判中,我们开始反对这种立法。”⑦ 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新闻界的配合和监测。在根据宪法权利持续开展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阿根廷新闻工作者勇敢而智慧地应对各种刑事诉讼,并逐步向公众揭示陈旧法制的弊端,进而引发一种社会动员,推动了立法和司法改革;另一方面,他们在推动完善国家法制的进程中也为新闻界获得了更大的运作空间,这种新闻事业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模式值得借鉴。 新闻法论文:西方国家新闻法探析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是最高的又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切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础和基本准则。政府、政党、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实施法律的最主要的手段是司法,在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无论是他律的行为规范还是自律的行为规范,其基础都是法律。所以讲新闻管理和自律,必须先讲法律。新闻法治是现代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理想的新闻自由就是新闻传播和新闻媒介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绝对自由,只受司法的约束。这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积极行为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干预也在日益深入,如果说对于报刊等印刷媒体的管理主要还是在于经济活动,即把报刊社作为一个企业那样来管理,那么对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对新兴的互联网,行政也已经开始介入其中。 新闻自由本身就是一条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和从事新闻传播活动个体的共同规范,它要求把国家和政府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强制性的外界约束减到最低程度。所以西方各国新闻事业大都有发达的自律机制,通过自律使新闻事业能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不致妨害社会和统治者的整体利益。 了解一个国家的“新闻传播法”,主要不是看这个国家有没有以“新闻传播”命名的法律,而是要看这个国家整个法律制度对于本国的新闻传播活动有哪些规范。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有充分保障新闻自由的普通法传统。除英国等少数国家外,多数国家都在宪法性法律中对新闻自由加以保护。例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或新闻自由”。1949年颁布的德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一个人都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地表达和传播自己意见的权利,并有自由采访一般可允许报道的消息的权利。新闻出版、广播与电视报道的自由予以保护,不受检查。”《俄罗斯宪法》(1993年)第29条第5款规定:“保障大众信息自由。禁止新闻检查”。印度宪法第19条第l款规定,一切公民均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当代国际人权法和各国法律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现代新闻媒介法的基石。它的理论基础就是“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这两大基本理念。这个原则其实只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之间规定一个合理的尺度,只是保护和限制的范围和方式有所区别。这几种不同的方式可以这样概括,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直接保护”,宣布不能立法限制新闻自由,实质上是主要通过司法来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提出一些限制原则,干预新闻传播活动。二是以各大陆法国家为代表的“间接保护”,亦即由宪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立法限制新闻自由,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法律包括“新闻传播”的专门法。三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兴起的“人权保护”。这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代表,影响较大的是英国。因为英国以前在法律上从未规定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这项权利在普通法里只是在扣除了一切限制后才得到承认,故被称为“剩余权利”,直至1998年英国制定了同《欧洲人权公约》接轨的人权法案,才有了对言论出版新闻自由进行保护的法律条文。 新闻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和作为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的新闻自由制度有很大的虚伪性,面临着种种困境。 从保密和信息公开、禁止诽谤、保护隐私等方面来了解各国有关法律规定。其中一个基本要点就是承认新闻自由同维护其他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法律就是要致力于实现和维护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如,任何国家都有保密制度,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信息公开也已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制度。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世界纷纷制定信息公开法,就是对何种信息必须公开,何种信息必须保密,信息公开如何得到法律保障,泄密如何制裁等予以规范,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它一方面规定政府承担了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义务以及公众向政府索取信息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有九项豁免披露的范围。 对媒介的管理,西方国家也是存在差异的。美国是大部分信息传播所依赖的软硬件的最大控制者,是公认的网站建设最成熟、信息化工作开展最彻底的国家。美国政府通过一个个完整的、连续的、层层递进的规划,实施信息化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确保美国在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美国政府的网络发展战略还在全世界带来强烈反响,促进和推动了全球的信息化建设。美国一直重视信息法规建设。这些法规还体现了美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限制又保护个人的权利,既保障公民合法的权益不受侵犯,又限制公民侵犯他人利益、危害社会的行为。美国的信息法相对他国而言,是较为全面的,涉及电话通信规则、行业进入规则、数据保护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等,既有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对细节的具体规定。面对美国在电子通信领域的成就和互联网在世界的迅速兴起,欧盟意识到信息和通信技术及相关的服务具有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体欧洲人的生活质量,以及提高组织效率等作用,同时为了确保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根据新的国际竞争局势调整和制定欧洲信息社会的发展计划。如“增长、竞争和就业”白皮书、“本杰曼”报告、“欧洲通往信息社会的道路――行动计划”、“欧洲电信政策的形势报告”、“信息2000年”等。欧盟针对信息建设及其管理的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性和立法性的文件,表明了欧盟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文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遏制网上非法有害内容和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隐私权、消除各类网络犯罪和有害内容等。(2)关于泛欧电信网络的建设。按照这样的指导方针,英、法、德等欧洲各国相应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国外的新闻立法经验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如美国的诽谤法,以及波兰、匈牙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定了《新闻法》等。 首先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在西方人眼中,以报纸为代表的新闻媒体正成为社会的“第二政府”。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名誉权都被认为是基本人权。西方的新闻制度虽然还不完美,但有些地方确实值得我们借鉴;虽然我国同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新闻制度和新闻法制也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某些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作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与参考。在这些国家里,新闻媒体都自觉地和政府保持距离,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为了监督和制约强大的政府,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 其次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制于新闻法。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时代,有不少新闻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了公司或个人的名誉和隐私权,因此,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新闻法的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司法界就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持这两者之间微妙的平衡。 再次是新闻媒介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在涉及个人名誉的报道时,依然是谨小慎微。毕竟,作为基本人权,名誉权在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因此,为了保证高质量的报道,也是为了避免旷日持久、耗费巨资的诽谤诉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美著名大报先后成立了律师事务部。律师事务部的责任是与编辑和记者合作,确保那些批评政府和官员的重头文章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对那些可能使当事人的名誉遭受损害的新闻报道,必须反复核定事实的细节,由律师确认没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后,才能发稿。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新闻报刊,大多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诽谤保险”的办法来避险。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编校:施宇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立法必要性分析 1979年。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在历经数次提案后也开始酝酿。然而时至今日,学界对新闻法的立法原则、条文的构建甚至立法的必要性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三个方面人手分析新闻立法的必要性。 明确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保障新闻工作者执业权利的需要 新闻是人们了解周围世界的一扇窗户,通过不同渠道的信息获取。人们可以了解时政要闻,拓展知识,开阔眼界。锻炼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更重要的是,新闻舆论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促进民主与法制的“第四种权力”。然而,上述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首先有赖于新闻工作者不受阻碍地自由执业。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被无端阻挠、干扰的情况屡见不鲜,设备被抢夺、损毁,甚至遭受人身攻击、非法拘禁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对此,有学者认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已有上位的《宪法》和基本法《刑法》等进行保护,无需制定新闻法。但应当看到,《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条文大多较为宏观、抽象;特别是《宪法》在我国具有不可司法的特征。不能成为个案的审判依据,显然需要下位法予以落实和细则化。而《刑法》虽设立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但针对的是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对于阻挠、干涉新闻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并不适用。更重要的是,上述罪名保护的客体是生命权、健康权而非新闻采访权。换句话说,并未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殊职业身份进行立法保护,而是仅仅将其视为一般公民。 应当看到,新闻采访权并非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权力。就其本质而言,是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社会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如果新闻采访、报道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报道权需要法律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保障,必须通过新闻法的制定明确新闻工作者的执业地位,全面保障其合法的执业权利。 保障新闻自由的需要 当人权宣言宣称“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时。新闻自由开始从一项“自然权利”上升为具有宪法位阶的制度权利。对于新闻自由的尊重和保障,也已成为现代宪政国家的共同选择。 新闻法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是新闻自由法而非新闻限制法。首先。新闻自由是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的手段。现代的大众传媒能够使人们足不出户便了解到世界任何角落的消息,通过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手段的综合运用,让受众有身临其境之感,使政治事务不再遥远和陌生。其次。新闻自由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作为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在抑制政府违法、防止政府滥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最后,新闻自由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没有知情的民众,就没有民主。”通过事实真相的获悉和参与评价。原本分散的个体意志被凝聚成群体意志为国家所重视。新闻法恰当的文本表达必将使新闻自由的理念得以最大化的落实。 规制新闻活动的需要 新闻自由对任何国家来说,都不是绝对无边际的。新闻自由有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发现事实、针砭时弊、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无限制的新闻自由必将对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造成不应有的侵害。这就使得新闻法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成为规制新闻活动提供准据和尺度。 增强新闻工作者责任心,抑制失实新闻报道。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缺失,为了赶时效、抢新闻,不做深人调查就草率发稿,导致报道失实。更有甚者,甚至炮制虚假新闻。“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实例,“作者”利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扰乱视听。导致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影响极为恶劣,也降低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新闻法作为新闻界的行业规范,其早日出台必将督促新闻工作者坚持职业操守。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和失实新闻。 理性的角色定位,保持适度谦抑。“新闻记者的职责是调查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和编辑的职责不是起草法规或领导一场运动或展开一场道德审判。”新闻媒体是事实的守望者。而非法官,不能挟民意以干涉司法。因为有时民意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理性和客观,甚至给司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新闻法的出台将引导新闻工作者找准角色,理性定位。 规范新闻内容和新闻用语。新闻报道受众广泛,其真实性也被视为常态的,因此发挥的社会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鉴于此,对新闻报道的内容和用语必须加以规范。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告诫英国新闻工作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不应过于详细,以免读者效仿。负责起草这一准则的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成员莱斯・欣顿说:“我们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媒体关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常常导致(读者)模仿自杀。”作为新闻业的行业规范,新闻法应当制定相关规则限制新闻报道淫秽、歧视性、低级趣味的语汇和内容,避免误导,杜绝错误的价值观。 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公民私权同样是宪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的对象。公众知情权的获取不能以放弃、牺牲公民个体权利为代价。然而一些媒体、记者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随意采取秘密潜人私人住宅、跟踪、隐匿摄录等手段:为突出真实感和现场感,不惜任意曝光公民姓名、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新闻法的制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在两者之间找寻和把握恰当的尺度,并予以细则化、可操作化。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治化的困惑与出路 当今社会,新闻传媒由于其自身搜集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特性,已逐步成为公民实施言论自由权利的主阵地。完善的新闻法治环境不仅能使新闻活动更加规范,而且更能有力地保障新闻自由。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作为全体人民的共识写进了宪法。然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虽然当前新闻法律体系中有大量由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等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同程度地对新闻自由和新闻活动给予一定的规范,但至今却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新闻法,这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因过于空泛而无从落实;新闻采访是新闻媒体存在的生命线,虽然记者的采访权在事实上得到了默许和认可,但却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享有“采访权”、“报道权”。因此,一直以来,制定和颁布《新闻法》成为不少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呼吁的对象,并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闻法的缺失使新闻法治化陷入困境 1979年5月,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在校庆学术报告会上率先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问题。1980年9月,赵超构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小组会议上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建议。然而,20多年过去了,《新闻法》却始终没有出台,新闻法的缺失,虽然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新闻活动无法可依,但却给当前的新闻传播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新闻法》难产的原因在于对新闻法的性质、功能等关键问题的明确上,行政部门、立法机关、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这些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如何界定和表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新闻、出版自由;舆论监督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新闻媒体和出版社要不要主管和主办单位等。在新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新闻法的立法目的难以明确阻碍了新闻事业法治化,新闻立法的宗旨是傈护和发展新闻自由,但也强调了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限制和约束,成为立法与否旷日持久的争执优秀。2 新闻法中关于媒体创办权的规定存在难点。曾任社科院新闻法研究室副主任、参与起草过《新闻法》的孙旭培研究员认为,《新闻法》一时难以出台,根本原因在于《新闻法》应该规定谁可以创办传媒的问题,面对全部媒介国家化的情况,现在提出的问题是,公民和法人能否参与创办传媒?目前的《新闻法》草案被要求不涉及创办传媒,而《出版法》却规定:这样的《新闻法》显然违背《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如果允许公民创办传媒,则又与我国现在的新闻体制不符。 因此,为了改变新闻事业在现实中所面临的这种尴尬局面,摆脱无法可依的现象,必须加快新闻立法的速度和进程,以保障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也需要新闻立法来约束各种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保证舆论监督的公正和力度。 新闻法治化需要重视的问题 《新闻法》在全世界很多法治国家都是一部除宪法以外的重要大法。在民主国家,新闻媒体被看作是除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力”。而在我国,新闻媒体也扮演着党和政府喉舌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十年的法治建设和新闻实践,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社会环境;法学研究和新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新闻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大量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案例,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现实基础。199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新闻出版的法制建设。要加快立法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法》的颁行已经为时不远。 1 坚持党领导下的新闻法治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都是由党委宣传部门领导,虽然新闻体制逐步放开,但是对媒体意识领域的监控从未放松,部分人认为新闻立法会削弱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实际上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党的奋斗目标之一,而且新闻立法只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之下,把对新闻规律和我国的实际国情的认识凝结到新闻法中,就能充分体现党的引导作用,从而使新闻法中的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2 加快新闻法及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为保证新闻主体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新闻立法必须建立和健全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这既包括因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还应包括基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责任,以及因触犯刑法而产生的刑事责任等。 3 新闻法治和新闻自律并举。新闻自律机制的功能,首先是“限制”性的,既约束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使之恪尽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又通过自身行之有效的工作,避免政府直接出面制定严厉的法律。新闻法治与新闻自律并举,使两种机制中“张力”与“限制”互补。政府通过参与建立自律机制,既能达到规范新闻媒介的目的,又可避免与之直接冲突,可以有效弥补新闻法治刚性带来的不足。 总而言之,《新闻法》的制定势在必行,其对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权等问题作出的大量规定,必将更加完善目前的新闻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新闻法治化建设,在新闻法治化的进程中,法治与自律并举,自由与监督并行,才能使新闻事业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和张扬。 新闻法论文: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 摘要: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法国的新闻法规逐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法的形式特征上看,法的调整机制的变化最为明显。本文从法的调整机制上比较了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后法国新闻法规的变化和发展,从中透视新闻法规的进步,兼论新闻法规进步的部分原因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社会控制 新闻法规 调整机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反映着法的价值的变化。通过分析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制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可以透视不同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序列。”因此,研究新闻法规的调整机制对于透视新闻法规的价值有着重要意义。“近代法国法无论内容、原则和形式,都是比较纯粹的资产阶级法;它系统并且直接地反映出反封建的革命成果,适应并促进了资本主义关系,因而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完整地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新闻法规也因此有着明确的进步历程,体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本文所探讨的新闻法规。意指专门的新闻出版法和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新闻出版内容相关的规定。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基亟调整机制 专制时代,“君权神授”思想大行其道,路易十四“朕即国家”的说法形象地反映了大革命前法国的政治统治状况。 法国在印刷术传人后很快颁布各种管制出版和发行的法令。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以后,政府确立了印刷出版特许制和审查制,1521年。法兰西斯一世禁规,此后又一再颁布法令,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当时,天主教会还对一切出版物实施严格的检查。禁止教徒阅读“蔡书”。怯国第一张持续出版的周报是1631年勒诺多创办的Gazette,该报经首相推荐,国王路易十三特许出版。“在法国,王权牢牢地掌握着最高控制权,通过敕令、文告指挥着最高法院与教会检查和控制出版物。” 当时法国的新闻法规采取成文法的形式,主要的调整手段有书报检查制度、办法许可证制度、特许制度、追惩制度和限制规模。违反了新闻法规的记者、出版商等往往不经过严格的法院审判就被宣判有罪,上诉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可以完全没有法院审判过程就将记者、出版商等处以刑罚。这时的新闻法规要求新闻记者和出版商承担义务的客体一般是君主、教会和法院的统治权力,而很少涉及或不涉及社会的利益、公民的个人利益。这是由当时的统治方式决定的:第一,君主代表国家,享有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所以国家立法得以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限制媒介;第二,君主就是国家的代表,人们很少有主权意识,也没有成形的市民社会,所以新闻法规并不对君主、教会以外的权利进行保障。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及调整机制 大革命后,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法律代替命令成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新闻法规的内容更加规范了,包括对言论自由、新闻出版的保护和对新闻事业必要的限制。 1789年,制宪会议通过的《人权宣言》,揭开了新闻法规权利本位时代的序幕。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作为《人权宣言》的继承和发展的《世界人权宣言》又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使新闻自由拓展到了全球的大部分地区。 虽然在实践中,新闻自由在法国并未从此畅行无阻,革命时期也有书禁和书报检查。拿破仑上台后也开始文化专制主义统治。路易十八复辟后继续进行出版前检查、二战时也曾实行过战时检查制度,等等,但是公开宣布出版自由和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并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国可谓世界上第一个国家。 1881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出版自由法》,规定印刷和出版自由,废除了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并且把新闻出版活动争议的裁决权归于司法而不是行政。法国现行的《刑法》、《民法》、《军事审判法》等对报纸刊载的具体内容有一定的规定。1947年通过的《梵希特法案》标志着报刊自由发行的原则得以实施。欧洲人权法院要求。在国家通过禁止公开信息而对出版自由权利进行限制时,国家应当履行非常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来作为免责理由。因为法国是欧共体的成员国,所以共同体法也是法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效力。1999年的Fressoz诉法国案就以Fressoz胜诉结案。这也是法国新闻法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1978年7月制定的《行政文书公开法》,成为规定法国信息公开的法律。 对新闻出版进行必要限制方面。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在第四章规定了“煽动犯重罪和轻罪”、“妨害公共事务的犯罪”、“妨害个人罪”、“伤害外国国家首脑和外交官员”等罪名,并在第五章规定了“诉究与制裁”。其中第27条针对提供虚假信息。规定“出版或复制错误的新闻,捏造、伪造或谣传新闻,如其扰乱了公共治安,并属蓄意之举,则处以一个月至一年的监禁和五十至一千法郎的罚款。或仅处以二项惩罚中的一项。”第29条针对诽谤和侮辱,规定:“一切对某一事情的断言或指责损害了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名誉和声望,即为诽谤。以侮辱性的语言。蔑视或抨击性的词汇肆意归罪于人即为侮辱。”这些对于新闻事业的限制性规范,就是为了保障新闻事业不在非必要的条件下侵犯公民和法人的自由和权利。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政府的义务主要体现在维护新闻自由、确保信息公开等,是针对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而设。法国新闻出版业的义务主要体现在提供真实信息、不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害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除了针对国家和政府以外。还出现了更多针对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这时。新闻出版业和政府承担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并不常见。从而保障了国家和政府、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的权益,体现了社会制度的进步。法国的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新闻法规也逐渐开始体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互补关系。 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变化的原因 从专制时代权利义务相分离,到资本主义社会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决定的,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社会制度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使公民个人及新闻事业的权利得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认可,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前提条件、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天赋人权”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合法化,新闻事业的权利作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外化和延续也随之合法化。新闻法规在赋予国家和政府权利的同时。也就要求国家和政府承担义务以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二,分权原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资产阶级掌握法 国政权后,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分权代替集权成为国家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法国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875年宪法、1946年宪法和现行的1958年宪法都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需要遵守的法律来自外部。这样可以使对行政权的授权性条款有合理的限度而使义务性规范得以确认。司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有了外部监督机制。在行政权出现违法行为时,有外部的强制力量予以有效的阻止并对利益受损方以适当的法律救济,这就使行政权履行义务成为可能。这样,新闻出版活动由立法、行政、司法三种社会权力共同管理,而这三种权力互相节制。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新闻出版自由,从而为新闻传播活动创造了一个相当自由的发展环境。 第三。从新闻事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统治阶级无法再对新闻事业进行野蛮残酷的镇压。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闻事业日益发展壮大。成了人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和手段,人们对新闻事业的依赖也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新闻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同专制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它甚至可以左右政局,催化战争与媾和。面对如此强大的社会力量,资产阶级不愿也不能走专制时代的老路。必须更新和健全新闻法规。在要求新闻事业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四,新闻事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完善的历史背景。新闻媒介在资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新闻自由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和巩固自己地位的过程中就已经确立了合法地位,“第三个支配法国大革命时期报刊发展的观点是。报刊不仅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一面镜子。同时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参与者”。所以资产阶级的新闻法规必然排除以往新闻法规中大量的禁止性规范,增加授权性规范,以保障公民和新闻媒介的权利。 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民主制的法必定是权利本位的法。”“现代立法以权利与义务为利益调整机制。”我国的立法机关在制订新闻法规对新闻事业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现代法律的体现。而且是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没有权利的义务和没有义务的权利在结构上都是不稳定的,从短期来看。权利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发展和全局的眼光来看,这些利益根基不牢;尤其当新闻事业作为信息传播机构和宣传机构的地位来看。如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那么它的信息功能和宣传职能都将严重受损。 第二,新闻事业的发展是新闻法规完善的物质条件。法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我国的新闻法规要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适合我国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状况,适应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过于滞后的新闻法规,会使新闻事业束手束脚、裹足不前,无法获得健康的发展;过于超前的新闻法规,则无异于揠苗助长,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新闻法规的确立、发展和完善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三,我国的新闻法规要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的范围内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和世界通例。在世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背景下。这样做可以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差异导致的误解,避免我国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可以更好地进行国际信息的传播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的风采。[本文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0060NIO)】 新闻法论文: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及其当代意蕴 自井冈山根据地创建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各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包括新闻法制在内的政权建设。本文拟对这段时间的新闻法制建设作一梳理,以供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参考启示。 革命根据地不同时期的新闻法制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在党的“一大”通过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出版物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党的路线。此后,党的有关文件除继续强调该原则外,还把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视为民主革命的重要内容。进入土地革命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领导根据地政权将其不断上升为新闻法制。 土地革命时期的新闻法制。自“八七”会议至1933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武装开辟出10多块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工农民主政权,出台了旨在加强新闻工作的新闻法制。该时期的新闻法制主要体现在宪法性文件和惩治反革命条例中,专门的新闻法制并没有出现。 新闻自由在苏维埃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中都有体现。在中央,由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正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10条规定了中华苏维埃政权的目的就是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在地方,地方苏维埃政权也规定了新闻自由,比如《江苏省苏维埃临时政纲》第8条规定:“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住居、罢工之绝对自由。” 新闻法制还体现在惩治反革命条例中。1934年4月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2条规定反革命行为是:“一切图谋推翻或破坏苏维埃政府及工农民主革命所得到的权利,意图保持或恢复豪绅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该条例列举了27项反革命行为,其中第10条、第12条、第13条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 抗日战争时期的新闻法制。抗日战争爆发后,各抗日根据地依据《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之“全国人民除汉奸外,皆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武装抗敌之自由”规定和国民政府的有关法令,除在惩治汉奸条例中规定新闻法制内容外,都在出台的有关施政纲领或专门人权条例中规定了新闻自由的内容。 施政纲领中规定新闻自由的内容具体情况是:《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939年4月)第8条、《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5月)第6条、《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1941年9月)第3条(丁)、《对于巩固和建设晋西北的施政纲领》(1942年10月)第4条、《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1943年1月)第6条、《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1944年2月)第3条(丙)等。 在专门人权条例中规定新闻自由的内容具体情况是:《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0年11月)第4条第三款、《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1942年2月)第2条、《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1942年11月)第8条、《修正淮海区人权保障条例》第4条规定等。有的人权条例还以专章形式规定了新闻自由权,如《冀鲁豫边区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1941年11月)第三章。有的虽没有明确规定人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条款,但却有保障权利实现的内容,如《渤海区人权保障条例执行规则》(1943年2月)第2条即是例证。 解放战争时期的新闻法制。进入解放战争时期以后,各解放区继续在宪法性文件中规定了新闻法制内容。如《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1945年9月)第2条、《苏皖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1945年12月)第1条、《东北各省市(特别市)民主政府共同施政纲领》(1946年8月)第7条、《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1947年4月)第6条、《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1948年8月)“政治方面”第4条,等等。 此外,解放区政权还颁布了管理新闻事业的专门法规,如《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1949年2月)和《华北人民政府新闻办法》(1949年6月)。它们的颁布,标志着党领导的根据地政权新闻法制的进步。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的主要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不同于中国历史上既有的任何政权类型。它创制的新闻法制也不同于以往政权出台的新闻法制。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 新闻自由权利主体范围的确定性。自晚清创制新闻法制以来,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政府及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不但在其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中规定了享有新闻自由权利的主体为人民,而且还在其出版法、报纸条例中频繁出现“人民”一词。但综观前述政府的新闻法制,均未对“人民”作出具体解释,没有明确说明“人民”具体指社会上的哪些人,使“人民”成为一个不确定的词语。正因为新闻自由权利主体“人民”的不确定,使得只有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为基础的政府才能对新闻事业实行专制和独裁。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中虽也规定了新闻自由权利的主体为人民,但与前述政权所说的“人民”有着本质不同。这里所说的“人民”内容是确定的,而且随着民主革命任务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人民”的范围就是工农劳苦民众,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不属于“人民”的范围。进入抗日战争时期以后,抗日成为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人民”的范围也有所变化。所有赞成并参加抗日的、反对投降卖国的人都属于“人民”的范围,而投降卖国者都不属于“人民”的范围。解放战争时期,排除在“人民”之外的仅限于大地主、大官僚、大资产阶级和国民党反动派。“人民”外延的不断变化,决定着新闻自由权利主体范围的不同。 新闻自由权利切实实现的保障性。尽管袁世凯政府及其后的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都在根本大法中规定人民享有新闻自由权利,以标榜所谓的民主。但又通过具体法规、条令、命令、办法等加以限制,把民众的言论出版自由剥夺得一干二净。正如指出:“背叛孙先生的不肖子孙,不是唤起民众,而是压迫民众,将民众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等项自由权利剥夺得干干净净”。①与“背叛孙先生的不肖子孙”不同,革命根据地的新闻法制则从法律上和物质上确保了新闻自由权利的实现。 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就有了保障新闻自由权实现的规定。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10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反对地主资产阶级的民主,主张工人农民的民主,打破地主资产阶级经济的和政治的权利,以除去反动社会束缚劳动者和农民自由的一切障碍,并用群众政权的力量,取得印刷机关(报馆、印刷所等)、开会场所及一切必要的设备,给予工农劳苦民众,以保障他们取得这些自由的物质基础;同时反革命的一切宣传和活动,一切剥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苏维埃政权下都绝对禁止。”此后,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民主政权都继受了该原则,切实使新闻自由权利在根据地得到实现,“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了。”② 新闻法制创立方式的特殊性。与晚清以来的新闻立法方式相比,根据地时期创制新闻法制的方式较为特殊。这种特殊主要表现在: 一是立法依据的特殊性。综观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新闻立法依据均为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政策。而晚清以来的其他新闻立法均在形式上以约法或宪法为依据。二是立法主体的特殊性。在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政策指导下,各革命根据地结合实际制定适用于本根据地的新闻立法,有利于体现地方特色。有的在政权组织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则以党的组织名义进行。而晚清以来的其他新闻立法则由国家立法机关统一进行。三是党的新闻政策的特殊性。党的新闻政策不属于新闻法制的范畴,但当时的新闻管理多依据党的新闻政策。党的新闻政策不但规范根据地的新闻事业,而且具有强制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起到法的作用。而其他政权的新闻立法则较为少见。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的现实意义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已经成为历史。以史为鉴,它还具有如下几点现实意义。 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提供了历史渊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新闻法制建设也不断推进,内容涉及新闻事业的发展方向、公民的新闻权利、新闻事业的限制范围、新闻事业的管理等内容。可以说,我国新闻活动已经有法可依,但从法治的眼光来审视,作为效力位阶更高法律层面的《新闻法》、《出版法》等专门法尚未出台。尽管新闻界多次呼吁制定专门的《新闻法》,“然而,《新闻法》等专门的新闻传播法律至今仍处于呼吁和立法规划阶段,《新闻法》文稿至今还没有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出版法》文稿分别于1990年和1993年两次提交立法机构审议,但均未获通过。”③ 当然,健全新闻法制并非制定《新闻法》、《出版法》等专门法即告完成,它需要根据《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制定一系列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形成较为完善的新闻法律体系。这个过程是较为漫长的。它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准备条件。基于革命根据地时期政权与共和国政权的传承性,它的新闻法制可以直接为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提供历史渊源。 它为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启示。在中国法学如何发展的问题上,专家学者提出了诸多不同的主张,并就此展开过激烈的论争。邓正来为此对“本土资源论”、“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法律文化论”等当代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主张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批判。但对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他拒绝用一种更为明确的方式来解释,而是用一句令人深思的话作了回答:“当我把你从狼口里拯救出来以后,请别逼着我把你又送到虎口里去。”④中国法学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再多的雄辩与精彩的哲理思辨,都不能脱离社会实践这个基础。 革命根据地的新闻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权下的新闻事业,是共和国新闻事业实践的前奏,是真实存在过的社会实践。这一时期的新闻法制是新闻史、法制史共同研究的对象,具有交叉学科的特点。就研究状况而言,新闻界已有陈建云的《中国当代新闻传播法制史论》、马光仁的《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等专题涉及该领域,而法学界整体来说则关注不够。这就启示我们,法学学术研究需要加强对专门领域实践的关注,以使研究更加具有针对性。 它为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提供了实证。近代以来,政党这一新生事物力图通过自己的政策来影响立法,从而实现其自身的特殊利益,同时它又强调在社会控制中实行法治,倡导法律至上。因此,如何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 其实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在《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就已明确:“在人民的法律还不完备的情况下,司法机关的办事原则应该是:有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之规定;无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新民主主义的政策。”但自1957年以后,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开始走上曲折发展的道路,“政策是灵魂,法律是工具”逐渐成为强势理论。上世纪末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如何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依旧有待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革命根据地新闻法制的立法模式为我们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提供了历史实证。它启示我们要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不能仅进行理论上的思辨,还要从历史由来中理解它们的关系可以使我们理解现状的合理性。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选择性看新闻法规的缺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反映和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新闻传播事业在法制建设方面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迄今为止,新闻法仍迟迟不能制定出台,本文主要从新闻的选择性这个角度来探讨新闻法规存在的必要性。 新闻选择性的客观存在 1. 从报道者角度看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因此,事实是新闻的本原,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要成为新闻必须依赖一个中介,即新闻报道者。新闻报道者将事实转变为新闻,这是一种主观能动的活动。任何新闻报道者个人对客观社会生活的反映,决不是直观、机械的,而是能动的。他在反应社会生活时,总要发挥主体意识,通过对社会生活的感知、观察、认识和评价,然后做出反映。因此,新闻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是包含着报道者主体意识的社会生活,是经过报道者认识和评价过的社会生活。然而,每一个新闻报道者都有自己特定的思想倾向,并且这种倾向是潜移默化地存在于新闻报道者头脑里的,现代解释学家伽达默尔称其为“先见”或“偏见”,这里的“先见”和“偏见”不带任何贬意,是一个中性词,因为这种“先见”或“偏见”是一种合法的存在。因此,新闻报道者总是在这种“先见”的影响下,依据这种思想倾向去观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人物和事件,选择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实加以报道,这种选择性是客观存在的。 2. 从新闻事业角度看 新闻事业是隶属于一定的阶级,一定的政党或一定的社会集团的,是为他们的特殊利益服务的,所以,新闻事业不可避免地受到阶级、政党或社会集团的制约,因此,新闻事业报道的新闻必定是具有选择性的,选择那些符合阶级、政党、集团利益的事实去报道。 法规的缺失导致媒体为经济利益所驱 1.侵犯他人隐私 在市场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下,大众传媒被推入了市场,这要求我们的媒体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娱乐报道的兴起和繁荣是符合受众需求、增强媒体竞争力、顺应时代特征的有力举措。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媒体为了博得经济效益而一味地强调眼球效应,追求卖点,选择新闻事实时更注重猎奇、刺激,放松了对报道内容的把关,淡化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致使大量低俗化信息泛滥而带来负面效应,丢失了社会责任,造成媒体报道品质下滑。一些新闻从业者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但由于目前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我们无法对其追究责任,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无法得到保障。 2.公民的知情权被剥夺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传媒也有了自身经济利益的诉求。在传媒―受众―广告的利益链环中,争取最大多数的受众成了传媒利益实现的基本前提。为了吸引受众,有些记者在选择新闻事实的时候断章取义,营造轰动效果,从而造成新闻的整体失实。 在一些灾难性新闻的报道中,媒体选择避重就轻或者封锁式的报道也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剥夺。如2003年“非典”蔓延的前期,就是因为媒体对这种疫情信息进行了封锁,使得疫情大面积扩散,很多人由于不知情而无辜染病身亡,造成了人群的恐慌。因此,我们迫切需要一套法律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被新闻的选择性所剥夺。现在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务或政府信息公开法,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韩国等等。我国在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也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我国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保障。但这种保障还不够系统,不够完善,相关法规还有待健全。 新闻法规存在的必要性 新闻法规作为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一般法律所具有的原则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特点,这使得它在评价、约束和规范新闻人员的职业行为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新闻法规的缺失,使得我们国家对新闻传播活动监管不力,甚至形成了管理盲区。并且,由于我国现行的新闻传播制度在执行方面缺乏强制性和严肃性,使得一些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活动中的失范行为得不到及时和应有的惩罚与有效控制。在缺乏监控的情况下,一些新闻传播机构和个人打着“新闻自由”、“第四种权力”等口号,对新闻的选择性乱用,严重地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因此,面对这些情况,我们除要求用职业道德去规范人们思想领域的问题,我们更迫切要求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程中,加快新闻法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法律去维护受众的权益,同时也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权益。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法论文: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三性――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摘要:我国新闻法制的历史演变。资本主义国家“新闻自由”的入侵,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新闻法规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我国现在已有了一些零散的新闻法律规定,但尚未形成系统的新闻法律机制。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才能使我们的新闻事业迎合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关键词:新闻自由;新闻主体;市场经济;有偿新闻;党性原则;新闻著作权 一、我国新闻法规的历史演变 (一)、新闻自由与新闻法规的关系。1、新闻自由的含义。新闻自由,亦出版自由,属公民民主权利中的一种,是宪法所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体现和运用。2、新闻自由与新闻法规的关系。从“新闻自由”的含义可以看出,作为主体在进行新闻传播的活动中虽然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必须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早在我国前新闻学时期,梁启超就就认识到:为报人必须对社会承担义务,报纸的一切报道批评必须在“服从”的前提下进行。服从社会公理,服从社会法律规范与群体的整体利益。(二)、我国新闻检查制度的历史演变。自从有了新闻传播活动之后,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规定也就接踵而来。我国最早的报纸出现于唐朝,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检查机制:一级“报状”,二级“进奏院状”,三级“观察使牒”。宋朝的报纸相当发达,于是又出现了“定本制”。清政府制定了《大清物件专律》、《大清报律》等法规来限制报纸的创办和发行。袁世凯政府出台的《报纸条例》、《出版法》使当时整个新闻界陷入黑暗时期。国民党为维护统治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文:《出版法》、《危害民国急制罪法》、《日报登记法》、《新闻检查标准》、《新闻检查办法大纲》、《新闻记者法》等。新中国成立后,将新闻的规范融入《宪法》和其他条文中。 二、社会主义政治环境下的新闻法制建设 (一)、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社会注意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是指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注意国家对新闻事业的地位、性质、任务、作用等总的看法和纲领性的意见。它要求新闻事业要在党的领导下,作为党的“喉舌”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起新闻法制,来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行为,使新闻事业能够保持党性。(二)资本主义国家“新闻自由”的入侵与国家安全。在当今世界新闻传播秩序不平衡的情况下,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依仗强大的发射功率和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利用空中电波对第三世界或敌对国进行其文化价值的宣传或意识形态的渗透。《美国新闻记者》近期发表文章说:“过去我们说枪杆子里出政权,现在是摄像头里出政权,如今新闻舆论已经能左右政治。”1979年,魏京生因向外国人提供我国重要军事情报,并公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活动,而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4年,《航机报》因两期出现了较严重的政治错误而被停刊。在如今,一个电视画面的谎言在我们脑子里的印象远比那些复杂的“真理”要深刻得多。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新闻法规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闻传播 (一)、新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赋予作为新闻主体的记者和采访对象权利及义务。在权利上,新闻记者依法拥有言论、出版自由和舆论监督权。而在义务上,前面已经提到过记者在从事采访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尊重采访对象的权利,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为人民和社会主义服务是宪法赋予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但即使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如今新闻记者屡屡受到人身伤害的事件令人关注。2001年,《重庆商报》女记者罗侠在重庆市南平某夜总会对红酒事件进行采访时,因拒绝一伙心存歹心的男子的陪酒要求而惨遭毒打,事后又遭百般恐吓。此事件震惊了全国,新闻记者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的呼声再次高涨。(二)、新闻著作权和“克里空”。新闻著作权是指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今新闻的时效性越来越被提到一个高度,凤凰卫视对新闻的要求是及时、快速,如果来不及配画面就进行口播,再不行就先上字模,目的是抢在第一时间把新闻报出去。在这样抢新闻的情况下,一些新闻媒体在出现新闻断裂时没有经过作者的允许就对其作品进行转载,这样的状况在网络上反映最明显。“客里空”是前苏联作家柯涅楚克名剧《前线》里的一个人物,这位记者先生写新闻凭想象瞎编乱造,闹出不少笑话。后来新闻界把一切写假报道的记者和道听途说、弄虚作假的新闻都称为客里空。“客里空”作为一个人只是一个虚构,但作为新闻界的一种不实作风却一直阴魂不散。从2001年起,每年都有十大假新闻的评选,假新闻的数量正不断增多,造假手段也越来越高。这些假新闻被戳穿以后令人啼笑皆非,但同时也反映出媒体和记者为求得经济利益不负责的态度。(三)、严禁“有偿新闻”。“有偿新闻”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以来,在新闻界出现的腐败现象。其主要表现是以“新闻”为条件向被报道对象获取货币和非货币的利益。搞“有偿新闻”的有新闻单位,也有记者个人。我国新闻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搞“有偿新闻”是从人民群众中获取利益,就违背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原则。 四、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现状 我国现在已有了一些零散的新闻法律规定,但尚未形成系统的新闻法律机制。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拨乱反正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虽然尚未出台过直接命名为“新闻法”和“出版法”的法律,但是在已经建立的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中,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表述。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新闻法制中的缺陷,如没有专门的新闻法律;对于新闻信源的管理与开采、新闻作品的生产与传播、新闻侵权的构成等细节没有完善的规范条例,有些环节甚至是一片空白;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尚未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侵权必究的法律环境和法治观念。这些现状使我们看到完善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才能使我们的新闻事业迎合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一部分,中国新闻法制建设是中国新闻传播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作者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优秀价值观论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校园文化论文 一、营造改革创新的校园精神文化 1.崇尚敢为人先。 江苏教育历来注重改革创新。综观近年江苏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的过程。在世纪交替之际,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始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举办普通高校民办二级学院、探索推进股份制合作办学等方面的做法,都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江苏高校在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个敢为人先的共识,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成效。国家和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江苏70多所高校参加了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并取得了重要进展,其改革方案与做法被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有关委员与专家称为“高等教育改革江苏模式”。其中,与国家有关部委(企业)共建高校、独立学院转制并迁址办学、高职高专院校试点“注册入学”、仙林大学城本科高校组建教学联盟等改革试点,无不渗透和体现着江苏高校敢为人先的校园精神文化。 2.鼓励差异发展。 近年来,江苏积极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研究制定高校分类发展规划,鼓励高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特色办学、同类竞争、争创一流。正是这种鼓励差异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文化引领,不同地域、层次和类型的高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因地因校因时制宜,凝炼办学特色,呈现出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新气象、新态势。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南京工业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誉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孕育林业顶尖人才摇篮”之誉的南京林业大学、享有“华夏IT英才摇篮”之誉的南京邮电大学、享有“中国高等中医教育摇篮”之誉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等一大批非“211工程”建设的省属高校,始终坚持鲜明的行业办学特色,坚持差异化发展理念,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不断彰显,办学影响不断扩大。2006年5月建校的中外合作本科高校西交利物浦大学,坚持以多元、规范、创新、自由、信任为校园精神文化的优秀,其独特的大学理念、高水准的人才培养质量和浓厚的国际化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被誉为“中外合作大学的标杆”和“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探路者”。 3.彰显特色和个性。 近年来,江苏高校普遍重视和鼓励大学生个性化发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2006年南京大学开始构建并实施“三三制”人才培养体系。该体系以个性化、全方位、全覆盖、内生性为特点,将本科培养过程划分为“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多元培养”三个阶段和“专业学术”、“交叉复合”、“就业创业”三条发展路径,使全校学生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和发展路径,拥有课程、专业、发展路径自主选择权的学生成为改革的主体和发动机,自下而上推动教师、院系和管理部门积极改革,探索一条个性化、多样化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民主公平的校园制度文化 高校校园制度文化体现了办学理念、管理风格和价值导向,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的保障系统。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引领高校校园制度文化建设,就是要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作为高校制度建设的基本规范,体现制度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发挥高校管理育人的功能,使学校的规章制度内化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和价值追求,形成一种民主公平、正义和谐的校园氛围。 1.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袁贵仁部长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优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近年来,江苏加快实现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的运行机制,注重宏观指导和间接管理,综合运用地方法规、规划、指标、标准、资源配置、督导、评估等手段,取消和调整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凡应由高校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学校,不仅有力地引导和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也为高校建立民主公平的校园制度文化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管理环境。 2.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推进高校校园制度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优秀是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加强高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的制度规范和情感纽带作用,对统一师生思想和意志,增强教职工对学校的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调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11月以来,教育部核准了包括江苏2所高校在内的15所高校的大学章程,其中东南大学是全国首批试点高校之一。江苏在近年开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建立健全大学章程”改革试点过程中,确立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三江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5校为项目试点高校,重点推进大学章程制定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三江学院积极探索中国特色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理事会、校行政、校党委三套领导班子的科学更替机制,受到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到2014年底,江苏已审议、核准了15所省属高校章程。 3.强化师生参与机制。 教师和学生是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主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离不开师生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在校园制度文化建设方面,只有充分尊重师生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师生,注重挖掘广大师生的创造智慧,使校园制度充分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才能最大范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师生参与学校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昂扬向上的校园精神。南京师范大学近两年加快“教授治学”的探索步伐,全校25个学院全部组建了教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由10至15名教授代表组成,行使学科建设、学术管理等治学事项方面的决策权。中国矿业大学从2013年开始选举在校生担任校务参事,校务参事可约见校领导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事务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建言献策,开创了大学生对学校工作“参政议政”的新模式,有效调动了学生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共同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培育敬业诚信的校园行为文化 行为文化是高校校园文化的具体体现,校园文化建设成效最终要体现在高校师生员工的教育实践、学习生活和文化活动中。高校只有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和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并做到知行合一,使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成为大学师生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成为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和行动指南,才能产生凝聚力,调动积极性,焕发战斗力。 1.形成见贤思齐的文化氛围。 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是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形成见贤思齐校园行为文化的重要内容。通过发掘、总结、提炼、宣传代表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让这些典型的感人事迹广为传播,用榜样的力量带动人、感召人、鼓舞人、激励人,对在高校校园形成学习先进、以德立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氛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江苏教育系统涌现了一批得人心、暖人心、动人心、立得住、叫得响、有影响的先进典型。有坚持做“孩子心灵守护者”的南京晓庄学院陶勑恒教授,有敬业奉献的江苏大学景荣春教授,有用生命守望马克思主义阵地的盐城师范学院王强教授,有“最美基层教育干部”江苏大学邵仲义老师,有宁肯透支生命也不辜负使命的河海大学彭世彰教授,有舍己救人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耿高鹏同学,有“雷锋式好学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阮泽来同学,有中国第一位“坐在轮椅上的女博士”南京师范大学侯晶晶,还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附属幼儿园吴邵萍老师、南通师范学校第二附属小学李吉林老师、南京市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葛华钦等。这些师生的感人事迹,使身边的先进典型可亲、可敬、可学、可效,使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变得生动具体,有效地拉近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广大师生内心情感的距离,有力地增强了师生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认知认同。 2.恪守诚实守信的学术道德。 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紧扣一个“德”字,注重道德实践、道德养成,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对于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来说,就是要弘扬崇尚科学、探索真理、注重创新、奉献社会的科学精神,号召广大师生恪守“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的学术道德,自觉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2012年江苏成立高校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和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风建设的意见》、《江苏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全省各高校也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高校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学术风气建设得到了切实加强。如南通大学出台了《学术道德建设暂行办法》、《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中国矿业大学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学习纳入研究生学分管理,并作为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省教育厅、省科协每年对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集中的学风教育。目前,江苏高校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已初步形成,恪守诚实守信的学术道德正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亮丽风景。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在当前人们价值选择更加自由、多样化的大背景下,高校只有主动占领校园活动这一育人的主阵地,精心设计和组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健康向上、吸引力强的校园文化活动,把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渗透到活动中去,才能有效凝聚师生、净化校园环境、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近年来,江苏高度重视校园文化活动的平台建设,注重挖掘校园文化的内涵,通过显性与隐性的艺术载体,丰富校园文化的形式和内容。江苏连续多年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文明风采”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体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优秀文化品牌来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其中,持续十多年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已成为江苏高校的“常青树”,累计演出千余场,观众近百万,覆盖95%以上的高校。 4.加强高校校园文化阵地建设。 当今,以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日益快速便捷。“在这个世界里,利用权力垄断信息的可能性减少,居高临下式的说教不会被人接受,通过强制手段控制信息源的做法失效,信息传播的主体变成了公众。”我们必须主动应对,顺势而为,使高校校园文化阵地建设在创新中加强。目前,江苏省13个省辖市教育局、66个县(市、区)教育局及120所高校均开通了官方微博,大部分地区开通了官方微信。各地各校正按照中央关于新媒体建设“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基本方针,加快推进微博、微信、微视、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提升校园文化建设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 四、结语 就高校而言,只有坚持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指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努力建成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的校园文化,才能积极引导师生自觉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理想,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道德规范,真正把学生培养成为有高尚道德情操、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有奉献精神的人。 作者:沈健 单位: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优秀价值观论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小学教育论文 一、内化———在“多读书,读好书”中延伸 学校按照新课标提出的学生阅读目标,以创建“书香校园”为载体,积极倡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陶冶师生情操,提升小学生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基本内容的认知水平。在具体工作中,按照“打基础,促提高,见成效,出经验”的工作步骤和“班班有书柜,人人有书读,管理有制度,促读有措施,评价有细则,读书有收获”的六有目标,一手抓硬件配套,一手抓制度建立和读书活动开展,满足师生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同时,要将一条条激励师生好读书的名言警句赫然于校园墙头,把优秀书目推荐、读书方法指导、读书成果展示等内容在橱窗、走廊内展出,营造读书氛围。在校园的花前树下、楼前楼后设置座椅供学生晨读。以优雅的阅读生态,培养学生爱读书的良好习惯。以广泛开展主题演讲、古诗文经典吟诵、读书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学生通过读书了解中华民族的优良品格与精神,让师生在分享读书收获与愉悦的同时,提升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基本内容的内化能力。通过“说、写、悟”等形式,将中华传统美德内化于学生之心。“说”就是通过开展“讲中华美德故事”、“我谈名言”等活动,帮助学生明是非,知荣辱,辨善恶。“写”就是在读书过程中,自觉的把一些名言警句摘录下来,积淀师生的文化思想底蕴,锤炼个人道德品质。“悟”就是通过写读书心得,从中感受和领悟中华优秀文学作品的思想和领袖、英雄、科学家等人物的高尚情操和人格魅力,引导学生领悟人生真谛,教育学生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树立远大理想,使他们在健康向上的精神氛围中沐浴成长,进而形成健康的人格,为他们形成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外化———在“四项教育”中起步 小学时代,是人生价值观形成的“黄金期”,但也是一个可塑期。特别是农村小学生,由于受家庭不良教育和生活习俗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自私孤僻的性格和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傲慢无礼的人生态度,给青少年正确人生价值观的形成带来了极大地障碍。在有序化教育板块中,以制订《教师一日常规》和《有序化教育细则》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以建立《考核制度》使有序化教育落实形成常态;以建立学生监督岗,构建学生自我管理网络。在团结友爱教育板块中,大力倡导学生奉献爱心,团结友爱,以大帮小,互帮互助,依靠学生服务学生。通过成立“爱心志愿者小分队”,引导师生争做爱心使者。设置“奉献者之歌”主题宣传橱窗,弘扬师生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的典型事迹,促成充满慈爱与包容的优良校风。在良好生活习惯养成教育板块中,制定《小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准则》,规范学生在卫生、起居、就餐、待人接物等方面的行为,让学生做到行为有规矩,做事有准则。建立由政教,后勤、年级组、学生监督岗共同参与的学生日常行为监督体系,以周评比,月总结,帮助学生矫正进入寄宿生活后,不洗脸、不洗脚,饭前便后不洗手,和衣睡觉等生活陋习,铸造学生自立自强,尊敬师长的品格。在礼仪教育板块中,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培养学生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礼仪。让学生自觉对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自己的言行,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学生日常言谈举止中存在的问题,从站姿、坐姿、走姿、问候、致意和接物等方面规范学生的礼仪行为,在校门口、楼道、校园等处设置文明礼仪示范岗,以“礼仪标兵”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落实学校、年级、班级量化管理制度,把个人言行与集体荣誉联系起来,引导学生改掉站立行走中存在的不正确行为和待人接物时缺少礼仪礼貌的现象,磨砺学生的实践毅力,在践行中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通过上述四项教育的实施,不仅让学生从小学会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和自己的事自己做,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而且让学生要形成礼貌待人,与人为善等优良品质,为他们健康完美价值观的形成打上鲜亮的底色。 三、品质———在“实践活动”中形成 农村寄宿制小学封闭式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学生的思家之绪,造成学生情绪低落,生活乏味。结合“雏鹰争章”活动,开展“梦想之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重大节日和国家大事为契机,对学生进行民族复兴精神教育。同时,把“校园文化”和校园景观作为小学生认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建好校园文化长廊,以“爱党、爱国、爱人民、爱家乡,爱母校”为主题,精心遴选建党、建国伟业历程中的重大事件和反映中华民族智慧、勤劳、勇敢精神的画面,绘制墙画,精心设置反映中华民族“仁善、谦让、诚信”等传统美德的标语,深化“五爱”教育。 作者:何兴泉 单位:酒泉市肃州区银达中心小学 优秀价值观论文:高校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论文 一、当前强化高校大学生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的重要性 (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接班人培育的必要条件 当今高校中的大学生由于受到高等教育,其知识与专业储备水平较高,因此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力量。因此,加强对于高校大学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不仅能够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科学的三观,实现其思想政治素养的切实提升,从而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治久安,真正实现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得意繁荣发展;同时,当前社会是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转型的特殊时期,因此加强对于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增强其对于民族文化的向心力与凝聚力,从而认识到自身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性与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良好建设的信念,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二)建设和谐高校乃至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高校大学生承担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历史使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因此可以说他们是祖国与民族的未来与希望,他们掌握着先进的知识与文化。然而当前部分大学生在受到西方国家多元化思潮的影响之下,其思想观念上出现了误差与迷茫,主要表现为大学生的政治信仰不坚定、价值判断力不够明确、普遍缺乏良好的诚信意识且崇尚拜金,另外,在外来反动文化的冲击之下,部分大学生的心理也出现了问题。因此,只有在高校中加强对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的宣传才能够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弘扬正确的政治思潮,加深大学生的爱国情感与民族意识,在时代不断发展的同时践行民族创新意识,从而促进校园文化的和谐有序发展,为后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高校大学生实现自身身心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另外,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对于大学生自身的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需求条件之一。高校中所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有助于大学生将自己所学到的科学内涵充分转化为一定的文化素养成分,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同时,大学生通过在高校中学习科学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在学习与生活过程中能够自觉采用所学到的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去看待并解决问题,引用马克思主义对于问题分析的方法找寻答案。另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还能够向大学生展开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爱国主义的教育,从而使学生树立民族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发扬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如自强不息、勤俭节约等优秀精神,这些都能够很好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素养,促进其身心实现全面发展。 二、高等院校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一)就教学方式而言,单调枯燥 作为每一所高等院校所必须开设的课程,思想政治课程正是对高校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念进行宣传的主要途径。高校的大学生正是通过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上的学习才能够逐步树立起正确的三观,即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高效率的思想政治课程能够使得大部分的大学生能够在情感上实现同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认同与共鸣。但是笔者发现,由于受到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当前高校的思想政治课程在教授上依旧是教师单独讲授为主,同学生之间的互动沟通比较欠缺,学生在这种单一理论知识的学习过程中自然就不能够提高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逐步丧失了对于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填鸭式”的教学显然不能够满足当前学生学习的需求,枯燥的学习方式无疑使得学生难以真正做到对于优秀价值观念理论的学习中去。 (二)就教学手段而言,明显滞后 在当前大部分高校的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上,由于受到传统教学手段的影响,使得学生的学习成为一种知识灌输式的“填鸭式”教学,这样便使得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难以做到对于知识理论中重难点的准确把握。另外,由于教学手段明显滞后,多元化的教学模式没有引进到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中去,从而使得学生对于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大幅度降低,往往会出现学生厌学的不良现象。当前部分高校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从而在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上适时引进了新的教学方式,如多媒体教学,通过采用互联网与计算机多媒体的途径提高学生对于课程的学习兴趣,同时有助于实现课程讲授的多元化,大大提高了课堂效率。 (三)就教学内容而言,相对乏味 笔者发现,我国高校受到传统固化的教学思维模式的影响,从而在教学内容上依旧难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固化呆板的教学内容难以创设一个利于学生进行学习的氛围,另外在教学内容上所存在的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理论知识同实践之间的脱节。这正是课上教学同课下教育存在的衔接上的弊端所在,教育理应在理论与实践上做好彼此的衔接工作,理论知识同实际生活密切相联系,而不仅仅局限于固化的课本内容。这种乏味的教学内容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不利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高校中的宣传教育。 三、实践高校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教育的对策与路径 (一)注重对于高校教师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领域的塑造 高校教师是知识普及传授的主体,同时也是大学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主体,因此对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高低产生直接影响的因素就是高校教师所具备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教学意识水平的高低。也就是说只有那些具有较高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教学意识的教师方能够在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向学生有效传递符合社会价值观念的思想意识,在教学水平上也明显处于优势的地位。高校的教师,特别是那些党员骨干教师更应当充分发挥自身教育教学的带头作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切实做到学以致用,学思结合,充分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到教材中、教学方法中去。通过高水平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教学意识,培养学生对于高校思想政治课程的学习兴趣与实践能力。可以看出,高校教师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的教学意识对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学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对于学生思想价值观念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高校应当切实加强对于教师的优秀价值观念领域的教学培训并融入到其评价激励体系中去。 (二)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教学方式 当前在我国高等院校中普遍开设了“两课”,所谓的两课就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以及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课程。因此对于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而言,两课是开展德育工作的主要途径。针对于大学生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其实就是在开展两课教育的过程中普及关于优秀价值观念的理论知识,从而通过课堂的渗透作用使学生能够受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理念的教育与熏陶,提升自我素养。由于部分高校的思政教师在教学方式上依旧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模式,即知识大满灌、填鸭式的教学等落后的教学方式,显然既不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同时还有可能导致学生厌学情绪的出现,不利于课堂效率的提高。因此,高校教师的教学方式应当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教学模式上以学生的学习需求为导向,如可以充分采用讨论式教学或是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同时还可以依托网络科技技术开展多媒体课堂教学,通过学生讲演、辩论的形式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同时高校教师可以充分借鉴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的先进教学方式,尊重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一切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对于学生的疑问应当予以合理解答,可以采用理论知识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模式带领学生寻求答案,不仅巩固了所学的专业知识,同时还提高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三)充分调动大学生组织进行自我教育 高校中有为数众多的团体如学生会以及班委、团委、各项社团组织等,这些组织都是高校大学生进行自我管理与教育,同时进行自我服务的一种形式与途径。因此,可以说这些团体组织在高校大学生群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论是在学生的学习中还是在日常的生活中都是不可取代的,通过组织设立之初所制定的相关规章条款对于学生的行为予以限制,并且组织规章中渗透着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如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等优秀的价值理念,对于大学生价值观念的塑造具有直接的影响。同时学生组织的相关负责人一般都是学校班级中的党员班干,他们不仅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同时其言行对于大部分的学生具有一种带头示范的作用。因此,还应当充分加强对于团体组织负责人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的一种教育,使他们具有较高的优秀价值意识,并充分发挥同龄间沟通无障碍的优势条件,通过他们的组织将这种优秀的价值观念渗透到组织中的其他群体中。通过部分去影响整体,少数人来感染多数人,使组织的负责人成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的传播者与影响者。另外,高校的各项团体在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的过程中应当切实做到其活动主旨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理念相契合,通过多样化的校园活动,使得大学生能够在一个轻松欢快的氛围中接受先进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理念教育。 (四)不断强化高校开展公益活动的力度 社会上的公益活动正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一种延续,同时这也是我国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种内在需求。高等院校的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知识青年群体的代表,不仅要学习专业的理论知识,同时还应当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去,不断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增强大学生对于社会公众的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各大高校在积极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同时,在学生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社会公益性活动,发展大学生社会公益社团或组织,投身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实践活动中去,如探望革命先烈,为城市环境做义工或是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维权知识等。通过切身的实践增强大学生同社会公众的联系,使得大学生能够深入了解社会民情,在做事中学会做人,践行并培育自身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正是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的活动,高校的大学生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素养,亲身感受到了社会中所存在着的真善美,使他们受到了最为现实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教育。这就要求高校中的组织团体,特别是大学生共青团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为高校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提供必要的渠道与平台,使他们能够在每一次的公益活动中能够培育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积极进取的传统美德,践行集体主义与爱国主义的精神理念,实现自我全面提升。 作者:徐莲 单位: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行知管理学院 优秀价值观论文:优秀价值观视域下企业发展论文 一、坚持党组织的政治优秀地位,为培育优秀价值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组织是企业的政治优秀,这是由国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改革开放以来,无论社会环境发生怎样的变化,无论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怎样的变化,北车长客股份公司始终坚持党组织政治优秀地位不动摇,始终坚信政治思想对人的塑造和激励作用。在认真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积极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为企业科学发展把关定向的同时,不断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了包括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在内的完整的党工团组织体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党支部书记业务交流和培训体系,实行了党支部书记定期述职制度,使之成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升能力素养、实行正负激励的平台。通过不断提升党支部书记队伍自身素质和能力,使企业党组织政治优秀作用真正能够在基层得以落实。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坚持创新求变,围绕企业需求,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出发,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开展了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的“双培”活动以及“学技练功”活动、“党员先锋岗”活动等,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使广大党员真正做到思想境界高一层,技术业务优一筹,工作生产先一步,真正成为职工队伍中的领头兵和佼佼者,真正体现党员的先进性。与此同时,北车长客股份公司还创建了“可视化党建”品牌活动,将党组织的活动与企业需求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量化可视的形态。围绕企业发展需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将支委会开成议事会、出谋划策会,将党员大会开成形势任务宣讲会、党务公开会,将党小组会开成交心会、拜师会、帮带会,党课既学党的理论知识,也能够作为业务技能交流培训的平台。还实行党员实名挂牌上岗,等等。通过开放的、互动的党建工作平台,将党组织的工作置于职工群众的视线之内,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可触可摸,可以具体化,形成具体的导向,形成“磁场”效应,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促进了政治优秀作用的发挥。 二、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优秀价值观提供良好的培育环境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区别于其他经济体所独有的政治优势,是企业经营建设、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客60年来一以贯之、持续不断培育优秀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长客始终把爱国、敬业、创新、超越和勇于担当起大型国有企业的历史责任作为企业价值观的优秀内容,结合企业建设发展实际,在职工中不断地灌输和实践,从而使企业在高铁建设中所反映出来的精神成果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实现高度吻合。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企业还没有建成就赶上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国家决定企业“下马”。当时的企业党委和主要领导在一无厂房、二无设备、三无产品销路、国家停止投入的特殊情况下,坚定地担负起自力更生、自建工厂、自找活源、自谋生路的重担。靠一锹一锹地挖,一担一担地挑,建成了工厂;靠土法上马,自制设备、自制工装,形成了生产能力;靠转产货车、承揽加工,挺过了困难时期,并且生产出新中国第一辆22型铁路客车,开创了国产铁路客车的历史,并于1967年研制出中国第一辆地铁电动客车,成为中国城铁车的摇篮。也就是从那个艰苦年代起,企业就开始在职工中开展以爱国、敬业、创新、超越为优秀内容的价值观教育,涌现出工厂的“八面红旗”和“红色管家人”等许多先进典型,形成了以自力更生、产业报国为优秀的最朴素的企业价值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百废待举,铁路客运迅速成为国民经济建设的瓶颈。为了缓解铁路客运的紧张局面,企业在技术设备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承担起多造车、上产量的历史重任,艰苦奋斗,负重爬坡。1984年客车产量达到680辆,比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增长57%。1985年为完成国家“六五”计划,企业大幅度增产,新造客车达910辆,增长幅度达33.8%。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形成了带有明显时代印记的“顾全大局、艰苦奋斗、团结协作、讲求实效”的企业价值观。本世纪初,在高速铁路建设过程中,企业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毅然承担起研制CRH5型动车组的重任。面对尚未定型且需要将集中动力改为分散动力的产品研制现状,企业顶着竞争对手全盘引进成熟技术、批量生产并迅速占领市场的威胁,顶着边试制生产边运营上线,新产品试验过程必然出现的故障影响运营所带来的市场、客户、旅客等多方面的巨大压力,坚持创新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百折不回的进取精神,从增强对动车组的认识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入手,从设计到修改,从生产到调试一项一项地论证,一项一项地摸索,一项一项地试验,认真体会、反复揣摩,经过无数次失败的挫折,终于突破研制瓶颈,掌握了CRH5型动车组优秀技术,将其打造成为250km/h速度等级中世界最先进的动车组。通过这一过程,企业真正实现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目的,实现中国动车组技术与世界接轨。此后,企业再接再厉研制成功世界最先进的CRH380B系列高速动车组、3A及混合动力高速动车组。也正是在这次血与火的洗礼中,企业形成了“学习创新、技能报国,为中国梦提速”的中国第一代高铁工人精神。几十年来,在发展建设的各个历史阶段,企业在克服重重发展困难的过程中,始终如一地坚持把优秀价值观教育与企业发展要求结合在一起,坚持开展每年一题的专题教育,把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紧紧地凝聚在发展的旗帜下。近些年来,企业围绕高速车研制过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难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提出了“培育精细品质,打造民族品牌”的优秀理念,从接轨世界、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要求出发,努力培育职工的现代职业精神。围绕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标准,开展建设操作文化、动车文化活动。针对青年职工比例大幅提高的实际,开展“青年职工思想教育示范基地”活动,还开展“职工读书活动”、“长客大姐”活动等。多年来,这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随着时代的发展内容在不断地深化,但是始终如一地贯穿着爱国、敬业、创新、超越等主题,始终如一地与企业发展要求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与经营管理同步策划、同步实施,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通过这样一个持之以恒、持续不断的培育过程,在企业中围绕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形成了特定的价值取向和是非标准,形成了推进企业进步和奋发向上的积极力量。 三、坚持把中国梦、企业梦与个人发展梦联系在一起,为培育优秀价值观创造制度保障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础,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坚强主体,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坚强支柱,国有企业的发展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中国梦就是要从实现企业梦开始。而人的现代化是企业现代化的基石。人不仅仅是企业建设发展的动力,更是目的,在建设发展企业过程中实现人的价值,才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此,企业始终把实现中国梦、企业梦与实现职工个人发展梦统一在一起。坚持求真务实,创新企业发展理念和管理理念。技术引进之初,针对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在部分领导干部中形成的传统思维定势,开展了以求真务实为优秀的思想整顿活动,强调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条件下定位企业自我,以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把找问题、找差距和不断提升自我作为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引导干部职工全面审视在思想观念、发展理念、工作作风中存在的不足,发现在新的发展机遇面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实事求是地进行剖析和整改。同时,以党委理论中心组为龙头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形成了时事政治理论、现代经营管理理论、推荐自学“三位一体”的内容模式;学习与研讨相结合、集中专题性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组织模式;两级领导干部“述学”和将理论学习纳入领导干部素质考核的管理模式;利用局域网“影音课堂”、“理论频道”进行指导交流的反馈提高模式。从而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围绕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企业以国家建设为大背景,立足企业使命和责任,在全体职工中开展每年一个专题的思想教育,围绕重要发展目标、重大发展节点,坚持开展专题性的教育,更多地通过文化建设引导职工把个人发展与企业建设发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在献身事业的过程中提升自我,实现价值。开展了“我与企业共同成长、同享成功”主题教育,以适应发展要求、提升自身素养为优秀的现代职业精神教育,以建设精细文化为优秀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宣誓活动,结合提高产品质量,强调“一点也不能差、差一点也不行”的质量理念,结合建厂60周年开展企业优良传统教育,倡导“与祖国同行,与企业共成长”的发展理念。实施人机工程。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方式,创造优良工作环境,降低人的劳动强度,使员工实现愉悦工作。实施人才工程。形成了技能培训、政策激励、竞赛引导相结合的人才成长机制,完善了公司三级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先进的焊接培训基地,从具有高超实际操作能力与丰富理论知识的骨干、专家中选拔1555名专兼职教师,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活动。通过厂校联合办学、网络办学等不同形式,满足各层次职工的岗位需要,保证了培训学习的针对性。从管理机制上建立和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制定并实施了专家、拔尖人才、操作师等一系列人才成长激励政策。成立了首批5个“首席操作师工作站”。发挥博士后工作流动站和部级技术中心的优势,建立了一支以博士领衔,硕士生、本科生为主体的拔尖人才队伍。研发人员平均年龄34岁,工作经历10年,研发团队经历过20余项国际合作项目、30余项部级重点项目、200余项企业新产品研发的锻炼,接受过国外系统培训,承担过对国外进行技术指导的任务,每年研发新产品都超过30项。在操作人员中,形成以首席操作师、一级操作师、二级操作师、三级操作师、高级技师、师技为骨干的工人人才梯队。铝合金和不锈钢焊接、焊接机械手、数控操作工、车电工、调试工等优秀岗位操作人员数量明显增加,具有欧洲焊接资质的有400多人。其中,焊工李万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机械手操作者谢元立获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2012年李万君、谢元立双双被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围绕提高职业技能,在职工中常年开展科技练兵、技能大赛活动,开展“选尖子、抓典型、树样板”活动,开展劳动竞赛、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形成了长赛不断线、短赛攻关键的竞赛机制。通过这些活动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尖子和能手。 四、结语 几十年来,北车长客股份公司始终坚持爱国、敬业,勇于担当大型国有企业的历史责任,并且将其贯穿到企业建设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贯穿到克服企业发展障碍的过程中去。始终坚持企业党组织政治优秀地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的政策制度导向,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而将企业优秀价值观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很好地结合在一起。 作者:赵大勇 优秀价值观论文:优秀价值观下的校园文化建设论文 一、新媒体为推进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 (一)作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参与 者,大学生已成为新媒体使用的主力军2013年1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中国互联网普及率为42.1%,手机网民4.2亿。其中,大学生是新媒体工具的重要使用群体。新媒体已经像空气、阳光一样,使当代大学生处于了“媒介化生存”状态。其传播的多样性、广泛的覆盖性、良好的交互性和便利的即时性,为大学生获取知识、开阔视野、交流思想、传递情感、休闲娱乐、宣泄压力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让高校校园文化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别样生机。新媒体对大学生前所未有的吸引力,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创造了传统媒体难以比拟的优越条件。 (二)新媒体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 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创新了载体,搭建了平台相比高校以课堂、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载体而言,新媒体有力地提升了校园文化的科技含量和建设水平。深受大学生喜爱的QQ空间、校园网、数字电视、手机电视、博客、微博、微信、手机报、电子邮件、网络视频、社交网站、电子杂志、播客、IPTV(流媒体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具有以往任何一种传播技术和媒体工具都无法企及的独特优势。运用新媒体各类载体和平台开展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随地进行,并有利于师生之间进行平等、亲切、自然的沟通,改变了“我讲你听,我说你做”的传统的教育模式,可以有效调动大学生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也能通过新媒体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思想动态,可以快速主动地传播正确的思想、理论与政策。 (三)新媒体能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 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提供丰富的内容支持新媒体以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态呈现主流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信息内容,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与资源。学生可以利用手机、电脑等从互联网上获得大量的教育资源,进行交互学习。而且也因新媒体内容资源更具有故事性、人情味和现场感,也就更容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对高校师生思想道德、观念态度、行为方式的形成与发展产生良好的导向作用,进而引发正向的连锁反应,最大限度地提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成效。 二、运用新媒体推进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方法路径 (一)运用新媒体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 融入高校校园精神文化建设一是利用校园门户网站、手机微信、网络视频、电子杂志等新媒体手段充分展示学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做好校训、校歌、校风、学风等的阐释宣传工作,在潜移默化中增进广大师生热爱祖国的情感,加强个人道德品质修养的自觉性,诚信做人,塑造全校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校园精神文化建设和学校的和谐发展。二是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利用数字电视、手机电视、博客、微博、播客、IPTV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方式,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校园微博文化中,积极培育“网络大V”,以微话题、微讲坛等形式,推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二)运用新媒体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 融入高校校园物质文化建设要有效利用QQ空间、校园网、博客、微博、微信、手机报、网络视频、社交网站、播客等新媒体技术,运用文字、图片、视频、动画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展现和宣传学校的图书馆、教学楼、学生活动中心等校园硬件设施及校园绿化美化、风景特色等自然环境文化的人文魅力,培养师生的拼搏进取精神、爱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创新意识,使广大师生在怡情冶性、提升境界、完善人格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感受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精神实质。 (三)运用新媒体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 融入高校校园制度文化建设一是要以生动具体的新媒体形式积极普及率校园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民主法制观念,对师生的言行进行规范、引导和激励。二是依靠新媒体大力倡导依法治校理念,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对学校的美政、善政通过新媒体予以宣传褒扬,对学校不尽如人意的规章制度提出合进改进意见。运用新媒体的力量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学校的制度建设,促进学校形成公正法治的凝聚合力。(四)运用新媒体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行为文化建设一是运用新媒体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的读书研讨、学术讲座、科技竞赛之中,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报效祖国的激情。二是利用新媒体组织、参与、分享高校的辩论赛、文艺晚会、演讲比赛、书法比赛、摄影大赛、运动会等,深入地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渗透融入到高校文娱体育活动中,发挥文娱活动传播正能量的积极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互动性强、参与广泛的优势,努力推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相关活动,促使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大学生身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构建新媒体推进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努力优化高校新媒体运用环境 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全面学习新媒体技术,深刻把握新媒体环境下的教育规律,转变传统“居高临下”的灌输教育观念,切实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和新媒体宣传能力。此外,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对于推进社会主义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创新作用,在熟练掌握新媒体技术的基础上,把新媒体变为改进和创新校园文化建设的先进工具,使高校校园文化符合“教育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 (二)大力强化对高校新媒体舆情的引导监控 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的海量信息对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会因其中低俗不健康的信息影响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这就要求高校一方面要大力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传播科学真理,宣传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并通过培养网络正能量“意见领袖”,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引导新媒体舆情,争取掌握网络话语主动权;另一方面要发挥高校的人才技术优势,与电信网络运营商合作,积极开发高新新媒体监控软件,强化技术监控能力。 (三)着力提升大学生的新媒体素养和文化选择能力 大学生的新媒体素养是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应以专题讲座、新生手册、倡议书、文明公约、大型签名活动等方式,将培养大学生新媒体素养融入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中,使大学生具备良好的网络信息辨别分析能力和文化选择能力,有效增强他们的网络道德法律意识和用新媒体推进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观能动性,保证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高校内外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作者:谭东梅 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优秀价值观论文:基于优秀价值观的企业文化论文 1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 1.1物质文化层面。 企业作为各类生产产品的制造者之市场经济体系的一分子,物质文化主要是指企业所制造的产品以及企业自由的物质设施等为主体的器物文化,它是以企业的物质形态为代表的处于表层的企业文化。 1.2行为文化层面。 行为文化主要指企业的领导和各级员工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在企业员工的学习培训和业余生活中的各类活动的文化特征。它代表了一个企业的精神气质和社会形象。 1.3制度文化层。 这个属于企业运行和管理过程中的主导层面,它主要涵盖企业管理机制、企业的组织运行机构和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制度文化层是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是否先进的优秀层面,其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实生存状态和未来的发展空间。 1.4精神文化层。 精神文化层居于企业文化的优秀位置,它是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它主要是指将企业的领导和多数员工凝聚起来的大家所自觉认同的共同目标和基本观念,它主要包括:企业优秀价值观、职业道德认知、企业精神等。精神文化潜伏于企业文化的最深层次,它构成了企业的灵魂,也是企业文化之优秀。企业文化的完整体系是由以上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所共同构成的,在这个体系中,精神文化居于基础地位,它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以及物质文化的状态、走向和水准,制度文化是一个纽带,它连接着精神文化与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从企业文化的现实展开和社会体认来看,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是企业的精神文化的辐射与体现。企业文化的四个层次是一个相互融合渗透、密切互动的关系,良好的企业文化体系可以实现四个层次之间积极的协调配合,打造一个内涵丰富、坚实有力又切实可行的企业文化。21世纪是一个全球化全面铺开、全面推进并广泛渗透的新时期,企业文化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领域,必须要紧密伴随时代的发展节拍,积极借鉴和整合现时代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优秀元素和成果。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导致了企业之间竞争的空前加剧,传统的单一型人才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求。全面发展的人才成为企业的迫切需求。未来的企业文化的建构中要越来越致力于将员工从过去被动式的存在转升为对企业生产和管理的自由自觉的参与和融入。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快速提升和全社会物质文化水平的显著提高,社会关系的网络和其内部的交流将日益发达,这样的背景下,企业文化推动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这一人的本质性需求的实现,已经越来越成为现实的可操作目标。企业文化在人性的主旨上,不应仅仅把人当作“社会人”和“文化人”,更应把人看作“全面发展的人”,通过培育全面发展的人来提升企业的成长空间和打造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2积极健康的优秀价值观是构建现代企业文化的基石 按照现代管理理论,企业文化的体系表现为一个“陀螺”型结构的形态,企业文化的物质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制度文化层和精神文化层构成了四个同心圆,四个同心圆由一个共同的中轴———企业的优秀价值观串接起来。按照陀螺理论,企业文化不是一个静态的模式,而是一个动态的存在与展开过程。企业文化的水准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优秀价值观这一中轴与四个同心圆的相互耦合程度。按照企业文化的陀螺模型理论,企业的优秀价值观居于主导性的决定地位,精神文化是灵魂,制度文化作为支撑,行为文化是显性表征,物质文化是发展的基础。企业的精神文化是企业的灵魂,精神文化中最关键的基础和驱动是企业的优秀价值观。按照管理理论,处于起步阶段的小企业主要依靠经验式的人的管理,当规模扩大时,则提出了制度化管理的要求。当企业进一步发展面临做大做强时,企业文化的诉求就成为迫切的需求。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活动如果缺失了精神文化的引导,如果只是对物质利益的纯粹追求,那企业的危机将时刻伴随。现代企业必须要在经济利益最大化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不能为了企业的一己私利而置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于不顾,这也是当前我国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难题。企业的优秀价值观在企业文化中起到支配和统率地位,它主导着企业的未来发展目标,引导着企业的精神坐标,它也能够有效的抑制不利于企业及员工现实和长远发展的一些消极因素。企业的优秀价值观是企业发展的标尺,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成功的企业都有自己独到的优秀价值观。譬如,联想集团的优秀价值观是“说到做到”;海尔集团的优秀价值观是“敬业报国,追求卓越”;飞利浦公司的优秀价值观是“客户至上、言出必行、人尽其才、团结协作”;丰田公司的优秀价值观“上下一致,制成服务;开发创造,产业报国;追求质朴,超越时代;鱼情友爱,亲如一家”。 3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作为企业优秀价值观的向导,引领企业文化的发展 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企业优秀价值观伴随资本主义的早期、中期和现代时期的不同阶段,先后经历了利益最大化价值观、管理至上价值观和社会效益价值观等的变换,从早期资本主义企业的片面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到对管理制度的关注、再到对企业经济利益、个人利益和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西方企业经历了一个优秀价值观随着时代而进步的进程。我国的企业在积极融入全球化竞争的过程中,可以积极借鉴西方企业的优秀价值观,但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一定要自觉地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引领企业的优秀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按照“三个倡导”,企业的优秀价值观应注重以下两方面: 3.1企业文化要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引领。 一定要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要自觉的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积极成果指引企业文化;要在企业文化中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员工自觉的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信念;塑造新时期以爱国主义为优秀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优秀的时代精神。我国一些知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纷纷提出了“产业报国”的理念,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培育了企业员工强烈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自尊心,员工的“爱国”和“敬业”,最后必须会有力地推动企业的现实和长远发展。 3.2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文化建设中,要把企业员工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放到首要的位置,创造自由、和谐的生产和工作环境,通过民主化管理给予员工平等的工作机会和参与管理的权利,要依法管理企业,贯彻法治理念,公正对待每一位员工,切实树立“以企业的发展成果服务员工,企业发展依靠员工”的先进理念。企业文化其本质上是人心工程,通过企业文化软实力的成功培育,可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企业文化要积极贯彻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就一定要把党的十八大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理念自觉融汇到企业文化的构建中,切实将企业的社会职责和自身发展实现最高的统一。 作者:朱晨静 刘思阳 杨莉英 宋春梅 单位: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社会科学部 优秀价值观论文:优秀价值观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论文 1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1.1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师资薄弱且资源局限 在高职教育中,因为重技能轻人文的大势,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薄弱。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包含在“两课”中,并没有专业的法制教育教师队伍,而在“两课”教师队伍中,受到过专业的法律教育的教师非常少,多数教师是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哲学等专业出身,在法制教学中,连教师自己都不懂,因此在教学中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用道德教育替代了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中除了师资的薄弱外,其他条件也是非常的局限。图书馆的资源中法制类的资源少,学生法制实践基地少,学生校内法制活动设施少,因为法制教育师资的缺乏,因此与外界联系的法制教育基地也少,同时受经费制约等因素的影响,学生法制活动少。 1.2法制教育氛围不足 首先是学校的大环境没有法制的氛围。因为高职院校重视的是技能,而忽视了人文素养的培育,法制观念的培养几乎被忽略,一切为了提高学生的技能技术,形象地说就像是把学生塑造成一个机器人,只有技术技能的骨架,没有诸如法律素养等人文血肉。其次,高职院校管理从上到下的行政化管理模式,也不能为法制教育提供好的氛围。法制教育要有民主的氛围与基础,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压制了民主的积极性,不能给法制教育良好的土壤,学生不能从法治的管理中汲取法制素养。第三,因为法制教育师资的不足,高职院校一般比较难组织起法制类型的学生活动。在高职院校的学生活动中,不是五彩缤纷的文艺活动,就是各种技术技能的比赛活动,在法制日、“3.15”等特殊的日子也不能见到几所高职院校有法制类的学生活动,除非开设了法律专业的学校。 2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2.1高职院校发展及学生成长需要 大学的功能,应当是对人的全面教育,使培养的学生能适应社会,适应优秀价值观的要求。高职院校并非一个技术技能的培训机构,培养的学生不能仅仅具有技能技术的功能,不仅仅是生产的工具,更是一个法制社会下的公民个体,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当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维护法律权威,信仰法律。同时高职大学生作为社会建设的主力军的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社会法制进步、践行社会优秀价值观的重任。大学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不仅仅要掌握专业技术,同时也要全面发展和成长。法制素养是其综合素质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制素养,才能适应法治社会的发展,适应优秀价值观的要求,也只有具有一定的法制素养才会敬畏和遵守法律,信守承诺,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建设的必然要求 高职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力建设者之一,在优秀价值观指引下,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理应成为法制社会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但许多高职毕业生缺乏法律意识,并未树立法律信仰。一方面在校高职学生违法犯罪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在高职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后,成为了社会建设者,甚至行业主力军后,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并不依法依规办事,而是想方设法超越法律法规的制约,谋求不正当的利益,践踏了法制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这种情况一直在持续,但并没有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基本内容公布后,在理论层面对包括高职学生在内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应该被重视,应该加强。在法制较发达的国家,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均足够重视,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是大学生及其毕业后的普遍意识和信仰,社会精英会不遗余力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制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大学应当是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者和推动者,优秀价值观的引领下,高职院校对法制社会的建设有着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的完成主要贯穿于对学生的教育中,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其树立法律信仰,维护法律尊严,从而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内容。 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探索 3.1把法制素养纳入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体现了人才培养的方向,高职教育培养的目标不仅仅要体现在对学生技能技术的培养上,还应该体现为对人的通识教育,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在优秀价值观的指引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理应成为高职学生的价值追求,在我们大多数的培养目标中对学生的素质一般概括为德智体,把法制素养包含于德育素养之中。在优秀价值观下,法制教育的理念也应进行调整。应当把法制素养和德智体一样并列设置,把法制教育单列出来,而不是把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之下。只有这样设置培养目标,调整法制教育的理念,从一开始就朝着培养具有法制素养的学生出发,才不会在实施中弱化或跳过法律素养的培育,使学生有机会获取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从而认同和践行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的优秀价值观内容。 3.2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法制教育课程是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下,应该改变观念,把法制教育课程设立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使用独立的教材,而不是包含在德育教育之中,把法制教育放在和德育教育同样的位置。在我们这样一个人治历史悠久的国家,甚至应该把法制教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培育学生的法制观念,树立法律信仰,引领社会法制观念的形成,从而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观。在高职院校独立设立法制教育的课程,一定会遇到阻力,因重视技术技能的教育,对人文课程不可能给太多的课时量,但为了实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高职院校也要有所改变,必须开设必要的法制课程,以使学生能够充分理解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价值追求,领会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的可贵,以树立法律信仰。在认同法律价值追求的基础上,同时教会学生一些法律的知识,懂得遵法守法,并培育法律的思维方式,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践行优秀价值观。法制教育课程的设置可以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开设为公共的法制教育必修课程,主要学习法律发展的历史、法理学中法律的精神与价值追求,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法律信仰,以及其他与公民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法中的内容,如劳动法、民法、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掌握一些部门法的知识,解决实际当中遇到的问题;第二部分开设为专业选修课程,主要是学习与专业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相应的准备。总之,只有单独开设法制教育的课程,才能彻底改变法制教育被挤压的现实,也只有单独开设法制教育课程,给予必要的课时,使用独立的教材,才能把法律的精神与价值讲解透彻,让学生能够真正领会与认同法律的价值追求,在掌握必要部门法的基础上养成法律思维习惯。 3.3提高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法学水平 目前因法制教育内容设置在德育课程之中,多数教师并不具备法制教育的专业水平,努力的方向也不是法制教育,主要的精力放在思想道德修养方面,对法制教育的部分基本上用德育教育替代。在独立设置法律教育课程后,应该由专业的法律教学的教师来承担教学任务。一方面对新加入法制教育的教师设置一定的门槛,要求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对原来从事法制教育但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教师加强培训,并对其在法律专业水平方面提出一定的要求,如通过培训与自学拿到一定的学位或资格证书,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全面提升法制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3.4形成法制教育的良好校园文化 法制课程课堂教育是主渠道,但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氛围对学习的效果有较大的影响力,良好的法制校园文化氛围,是法律价值体现的现实载体,使学生在民主与法制的氛围下受到熏陶,加深对法律精神与价值的理解与认同,提升学习效果。一方面学校要朝民主管理、依法治校方面迈进,另一方面让学生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来,如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需要透明与程序。尤其在学生的自我管理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作用,体现公开性、程序性,在一定的规则下有序运行。 3.5整合法制教育的资源 第一,吸纳司法系统成员加入高校的法制教育。司法系统成员普遍具备较高的法学水平,同时具有法律实践经验,掌握法学界的前沿动态,拥有法学实践中的鲜活案例,是难得的法制教育导师。作为高职院校,在法制教育自身师资队伍欠缺的情况下,适当吸纳司法系统的成员作为兼职教师或实践指导教师是行之有效的。例如吸纳司法系统中负责法律宣传的成员、律师事务所中的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或校外法学实践的指导教师等。第二,发挥高校法学专业学生作用。因高职院校学生规模庞大,要比较充分地开展法律实践活动有较大的难度,高职院校教师普遍授课量大,在全程指导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活动上时间和精力难于保证,因此吸纳高校的法学专业本科或研究生,尤其是高年级的学生,担任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的实践活动指导者,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点。法学院高年级的学生,已经有了比较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对法理学、法律发展历史等有了较深刻的理解,对其自身所学专业的部门法也有了一定的掌握,他们也需要实践与锻炼的机会,可以鼓励和吸纳这些学生担任高职法律教育的实践指导者,协助教师开发和指导学生进行课外法律实践活动。如组织和指导高职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比赛、模拟法庭、法律宣传、“3.15”活动日、联系和带领学生旁听庭审等活动。 3.6加大对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的支持 高职学生在学习上有自己的特点,他们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能力比较强,因此在法制教育中,可以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设置。实践教学活动的增加将对场地、经费开支、教师工作精力等提出新的要求,高职院校应对这些新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软件和硬件保障。在软件上应当鼓励教师开发和实施法制实践教学活动,给教师减轻精神压力增加动力;在硬件上给予保障,开辟固定的场所作为法制教育实践教学的保障,如模拟法庭场地、法制宣传专栏、法制教学网站等;在经费上予以专项支持,以购买实践教学中需要的设备设施和运行费用,以及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的课酬等。 作者:夏果平 单位: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价值观论文:基于优秀价值观的科研管理论文 1我国高校科研管理现状 (1)个人层面——学术腐败的频现。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科研管理中,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博弈中,行政权力仍占据主动,一定程度造成科学研究人员学术自主权的缺乏,科研成果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另一方面,也使得高校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结项的过程管理模式缺少规范的监督机制。更严重的是,部分学者自身存在的认为腐败低成本与高收益的扭曲的学术价值观,极大影响了我国高校学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也对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2)社会层面——唯量唯利的学术市场化。 高校着眼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才能充分发挥高校开展科学研究的资源优势。但由于社会对高校科研管理的评价最终都落实在成果的市场转化率上,是否为社会采纳成为评价高校科研管理成效的关键。在政府抑或市场更多参与高校科研管理的博弈中,政府已经逐步放权于市场。而且高校已经通过成立技术转移办公室、科技孵化器、大学创业园等,为科研管理的市场介入提供了直接渠道。部分高校已经逐渐脱离原本单纯的知识传播与科学研究职能,慢慢演变成为混合、复杂的市场经济组织。而在国家重点强调高校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功能的同时,如何从社会层面对接高校提升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的创新作用已愈显其重要性。 (3)国家层面——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受限。 我国多数高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实践表明,小课题、小作坊、小成果已远远不足以支撑一所高校的科技创新地位。缺乏跨学科、跨院系、跨院校的创新集团军的现状,高校科学研究将难以形成矩阵式的创新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其科研的集成优势以推进国家整体科技创新能力的可持续发展。另外,从经费投入的角度来看,由于没有完全有效地将国家有限的经费集中投入到高校科研急需的重点项目中,政府投入的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难以达到最大化,这也同样制约了国家创新能力的可持续发展。 2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高校科研管理中的构建 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源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的一个科学命题——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优秀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优秀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4个方面的基本内容。这些基本内容之间相互联系、融会贯通,共同构成辩证统一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通过“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做了最为明确的表征。在学术市场化的导向作用中,极可能导致高校迷失其教书育人、科学研究、传承文化等本质职能的严重后果。只有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体现在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展的全局,坚持其对高校科研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才能充分发挥高校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创新动力的支撑作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展的高度契合的实质,就是针对高校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最高目标和最终归宿。 (1)坚持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于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 展的长期指导。马克思主义思想反对唯心主义目的论,但同时也认为目的与人的发展具有辩证唯物的关系。当今正是以知识和信息为基础的知识经济大爆炸时代,知识和创新能力作为生产力,已经逐步取代了自然资源和资本等成为决定竞争结果的首要因素。马克思主义思想曾经颇具预见性地指出,知识生产力已经逐步控制,并逐步改造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与马克思主义思想高度吻合的是,坚持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高校科研管理的长期指导,将知识和创新能力作为首要生产力,改造社会生活,为社会生活服务。 (2)坚持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于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 展的目标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一条摆脱羸弱贫困、走向富裕和辉煌的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下,必须要从国家层面审视高校创新科技发展战略和顶层规划,保证科研项目具有一定公信力,不屈从个人利益、小团体利益和部门利益。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创建和完善现行的高校科研体制,形成有利于科研人员潜心科研的管理和评价机制。保证宽松自由的创新科研环境,形成有效的成果转化机制和畅通的成果转化渠道。 (3)坚持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于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 展的基础要求。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展中社会优秀价值观主要体现在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精神的基础要求中。高校科研管理的创新发展必须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上达成共识,才能真正推动中华民族文化的大融合、大繁荣。坚持爱国主义和改革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可以为高校科研管理凝聚人心,增强高校科研管理内涵发展的原则性、规范性和计划性,切实增强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向性。 (4)坚持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于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 展的道德约束。学术市场化使得高校科研管理运作中的各个主体与市场、政府的联系更加紧密,高校学术研究的价值观向同时关注社会服务、经济发展、社会关系等“多元化”价值体系倾斜,一定程度导致科学研究极易迷失方向,动摇科研管理的持续创新动力。而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中强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科学研究的社会道德,对传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重新阐释,通过塑造科学研究精神的道德约束,更进一步地强调他律与自律的结合。其中,一方面,利用他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高校科研管理评价机制和体系,将最大可能地消除目前评价科研成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现状。另一方面,利用高校科研人员的自律,推动实现高校学术道德机制和行为的内化。 3明确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展定位 高校科研管理的创新发展是提倡实现科研项目在质量和效率上的双发展,亦即所谓的内涵式发展。只有将高校科研管理创新发展定位于内涵式发展,才是高校科研管理实现均衡与优化目标的优秀诉求,也是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持和人才资源的关键。在高校科研管理创新的内涵式发展中,应更注重针对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现实状况的评价体系的改革,积极探索符合高校科研管理的资源配置和组织模式,突破制约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体制障碍,促进创新主体间的分工合作。还要积极探索打破高校与社会其他创新主体间的体制壁垒与思路障碍,促进创新组织从分散、封闭、低效的方式向集聚、开放、高效的方式转变,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建立面向未来、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协作共赢的高校科技创新发展模式。 作者:吴定会 单位:江南大学 优秀价值观论文:优秀价值观视域下的企业文化论文 1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 1.1物质文化层面。 企业作为各类生产产品的制造者之市场经济体系的一分子,物质文化主要是指企业所制造的产品以及企业自由的物质设施等为主体的器物文化,它是以企业的物质形态为代表的处于表层的企业文化。 1.2行为文化层面。 行为文化主要指企业的领导和各级员工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在企业员工的学习培训和业余生活中的各类活动的文化特征。它代表了一个企业的精神气质和社会形象。 1.3制度文化层。 这个属于企业运行和管理过程中的主导层面,它主要涵盖企业管理机制、企业的组织运行机构和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等三个方面,制度文化层是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是否先进的优秀层面,其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实生存状态和未来的发展空间。 1.4精神文化层。 精神文化层居于企业文化的优秀位置,它是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逐渐形成的,它主要是指将企业的领导和多数员工凝聚起来的大家所自觉认同的共同目标和基本观念,它主要包括:企业优秀价值观、职业道德认知、企业精神等。精神文化潜伏于企业文化的最深层次,它构成了企业的灵魂,也是企业文化之优秀。企业文化的完整体系是由以上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所共同构成的,在这个体系中,精神文化居于基础地位,它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制度文化、行为文化以及物质文化的状态、走向和水准,制度文化是一个纽带,它连接着精神文化与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从企业文化的现实展开和社会体认来看,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是企业的精神文化的辐射与体现。企业文化的四个层次是一个相互融合渗透、密切互动的关系,良好的企业文化体系可以实现四个层次之间积极的协调配合,打造一个内涵丰富、坚实有力又切实可行的企业文化。21世纪是一个全球化全面铺开、全面推进并广泛渗透的新时期,企业文化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领域,必须要紧密伴随时代的发展节拍,积极借鉴和整合现时代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优秀元素和成果。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导致了企业之间竞争的空前加剧,传统的单一型人才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求。全面发展的人才成为企业的迫切需求。未来的企业文化的建构中要越来越致力于将员工从过去被动式的存在转升为对企业生产和管理的自由自觉的参与和融入。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快速提升和全社会物质文化水平的显著提高,社会关系的网络和其内部的交流将日益发达,这样的背景下,企业文化推动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这一人的本质性需求的实现,已经越来越成为现实的可操作目标。企业文化在人性的主旨上,不应仅仅把人当作“社会人”和“文化人”,更应把人看作“全面发展的人”,通过培育全面发展的人来提升企业的成长空间和打造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2积极健康的优秀价值观是构建现代企业文化的基石 按照现代管理理论,企业文化的体系表现为一个“陀螺”型结构的形态,企业文化的物质文化层、行为文化层、制度文化层和精神文化层构成了四个同心圆,四个同心圆由一个共同的中轴———企业的优秀价值观串接起来。按照陀螺理论,企业文化不是一个静态的模式,而是一个动态的存在与展开过程。企业文化的水准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优秀价值观这一中轴与四个同心圆的相互耦合程度。按照企业文化的陀螺模型理论,企业的优秀价值观居于主导性的决定地位,精神文化是灵魂,制度文化作为支撑,行为文化是显性表征,物质文化是发展的基础。企业的精神文化是企业的灵魂,精神文化中最关键的基础和驱动是企业的优秀价值观。按照管理理论,处于起步阶段的小企业主要依靠经验式的人的管理,当规模扩大时,则提出了制度化管理的要求。当企业进一步发展面临做大做强时,企业文化的诉求就成为迫切的需求。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活动如果缺失了精神文化的引导,如果只是对物质利益的纯粹追求,那企业的危机将时刻伴随。现代企业必须要在经济利益最大化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不能为了企业的一己私利而置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于不顾,这也是当前我国企业发展面临的一个现实难题。企业的优秀价值观在企业文化中起到支配和统率地位,它主导着企业的未来发展目标,引导着企业的精神坐标,它也能够有效的抑制不利于企业及员工现实和长远发展的一些消极因素。企业的优秀价值观是企业发展的标尺,当代中国和世界发展成功的企业都有自己独到的优秀价值观。譬如,联想集团的优秀价值观是“说到做到”;海尔集团的优秀价值观是“敬业报国,追求卓越”;飞利浦公司的优秀价值观是“客户至上、言出必行、人尽其才、团结协作”;丰田公司的优秀价值观“上下一致,制成服务;开发创造,产业报国;追求质朴,超越时代;鱼情友爱,亲如一家”。 3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作为企业优秀价值观的向导,引领企业文化的发展 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企业优秀价值观伴随资本主义的早期、中期和现代时期的不同阶段,先后经历了利益最大化价值观、管理至上价值观和社会效益价值观等的变换,从早期资本主义企业的片面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到对管理制度的关注、再到对企业经济利益、个人利益和社会效益的统筹兼顾,西方企业经历了一个优秀价值观随着时代而进步的进程。我国的企业在积极融入全球化竞争的过程中,可以积极借鉴西方企业的优秀价值观,但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一定要自觉地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引领企业的优秀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按照“三个倡导”,企业的优秀价值观应注重以下两方面: 3.1企业文化要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引领。 一定要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要自觉的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积极成果指引企业文化;要在企业文化中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树立员工自觉的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信念;塑造新时期以爱国主义为优秀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优秀的时代精神。我国一些知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纷纷提出了“产业报国”的理念,提升了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培育了企业员工强烈的国家意识和民族自尊心,员工的“爱国”和“敬业”,最后必须会有力地推动企业的现实和长远发展。 3.2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文化建设中,要把企业员工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求放到首要的位置,创造自由、和谐的生产和工作环境,通过民主化管理给予员工平等的工作机会和参与管理的权利,要依法管理企业,贯彻法治理念,公正对待每一位员工,切实树立“以企业的发展成果服务员工,企业发展依靠员工”的先进理念。企业文化其本质上是人心工程,通过企业文化软实力的成功培育,可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企业文化要积极贯彻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就一定要把党的十八大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理念自觉融汇到企业文化的构建中,切实将企业的社会职责和自身发展实现最高的统一。 作者:朱晨静 刘思阳 杨莉英 宋春梅 单位: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社会科学部 优秀价值观论文:认知情感教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论文 摘要心理认知是积极倡导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方法,情感教育是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手段。只有正确引导受教育者的心理认知,培养他们强烈的情感意识,才能增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认同过程中的实效性和积极性。本文浅析了心理认知情感教育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中的作用,针对教育过程中出现的心理认知情感问题,提出了一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心理认知情感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心理认知和情感教育对于加强人文关怀,进行心理疏导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教育,是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认同中的心理认知和情感教育,才能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和有效性,使“应然”和“实然”达到统一。 1心理认知和情感教育 心理认知,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是研究人的认识过程,它是人类行为中最基础的心理机制,其基本准则是强调知识的作用,心理认知的基本准则包括,要懂得调节自己的心态,用平和的心去看待事物,学会理智处事。具有怎样的知识和技能,就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怎样的行为。心理认同是个体心理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社会规范和情感认同上达成一致的认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心理认同主要是通过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具体内容的了解和掌握,在心理认知过程中逐渐达成与社会规范一致的思想,使得自己的行为更多地倾向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要求的行为。人们在实际的生活和学习中,感受到高兴和欢快、气愤和憎恶、喜爱和崇拜等,这些都是情感的不同表现形式。情感是人的一种主观体验,是与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人的高级情感主要体现在道德感、理智感和美感,要想达到这三者的情感程度,则离不开教育。情感教育,是与认知教育概念相对应的,是一种教育手段,其灵魂则是“情感”。情感教育的过程则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教育内容,采用一定的教育方式,通过进行某些教育活动,引导和促使学生情感领域发生新的积极变化,使其产生新的情感体验,并形成高尚的情感品质。学校教育是培养和形成人格的重要领地,因此,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关心学生学到了什么知识,更应该注重学习时有什么样的体验与感受。 2大学生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认同过程中的心理认知情感教育的现状分析 2.1认知上的浅薄性和功利性 大学生群体是一个接受知识、思考问题并转换思维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变动性和可塑性,以及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接受能力,但判断事物和辨别是非,尤其是遇事冷静思考的能力差。如今的大学生,是在时代转型和多元文化交织的大时代背景下长大的一代新人,他们由于对党和国家的历史和现状缺乏全面的理解,再加上学校到学校的过渡,缺乏一定的社会阅历和对具体事物的理性认知和思考,从而导致一些青年群体对国家出现意识上的淡化,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中国的传统文化。在社会快速发展和经济基础日益丰厚的今天,很多人向利益看齐,忽视了身边的善与美,丢掉了自己的道德和尊严,去换取自己认为很重要的利益和权力。如为了得到奖学金和自己出国的机会,做表面的东西去得到自己想要的,这种功利性则会很明显,对自己直接有利的知识突击训练,对威胁不到自己的考试则抱着糊弄过去的心态,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这种浓厚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与其要求的价值观方向发生了严重的偏差。 2.2过程中的渲染性和多变性 理性的心理认知和感性的情感体验在大学生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体系教育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还有一些大学生对于这一体系在认知上没有很好的把握和理解,稳定性不够,大学生情感丰富,对一些事物容易动情,思想上有很强的叛逆心理,易产生冲动行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体系中的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是高尚的人格标准,大学生应该具有浓厚的情感,但是在实际的认知上由于环境和自身心理活动特征的各异,表现出了多变性和不稳定性。这一系列的变动增加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体系教育过程中的难度。 2.3体验机制知和行的矛盾性 人作为一个独特社会人,经常表现出知和行的不一致性。在大学生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体系教育中,这种知和行的不一致性经常暴露出来。由于社会的发展,掌握的理论知识经常与实际生活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脱节,在成长中,学校教育占主导,而家庭教育却跟不上,有的甚至忽略这一教育,学生对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理解更多地倾向于课本和课堂,实践的感悟就相对欠缺,这些联系的错位,使得青年大学生在价值认知和价值实践中出现知和行的不一致性。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有很高的要求,但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现象,小月月事件,老人跌倒事件,不让座挨打事件……这就是学生两面人格形成的一个导火线。有些学生有极强的爱国志向但缺乏行动,对于治国之道侃侃而谈,但却在网吧消磨应该奋斗的光阴;有些学生看到好人做好事被讹,就对平等公正的社会秩序产生怀疑,这种知和行的矛盾,在大学生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形成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及时调和,对其身心健康发展有一定的阻碍作用。 3心理认知情感教育在大学生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体系教育中的有效运用 3.1开展学术性的理论研究,加强心理认知教育 首先,要研究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什么要实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以及如何有效地进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利用高校这一学术性研究的平台,充分展开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理论性的研究,对于出现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提出措施,扩展其外延。大学生不仅是接受知识的群体,还是思考问题的群体,重视其认知和认同这一主体地位,聘请在这一方面有很大成就的著名学者做学术上的报告,引导大学生关注时事政治,对于自己接受的知识多研究多思考,使其自觉的抵制错误观念。注重思想政治的教育,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者应该要求严格,制订理论化、系统化、现实化的内容来回答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什么,通俗化的讲解,生活化的理解,则是每个思想政治教育者所承担的任务,以理服人,才能加强认知的教育性和深刻性。其次,关注大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注重思想政治品德的教育,将心理元认知能力的培养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中,将德与智完美地结合起来,逐渐构成其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种思维框架,形成明确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 3.2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强化情感认同 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教师的威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是否接受这种教育,愿不愿意将这种思想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教育者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的过程中,更要注重思想政治道德素质的完善,努力学习和深入掌握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内容,给学生树立一个积极学习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榜样,使学生在心中由衷地佩服这位老师,,从而使得学生和老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达到情感上的交流选择到理性上的接受,这不仅达到情感上的认同,还深入到理性的认知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传播者不仅是德高望重的老师,还有社会这一大导师的感染与教化。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所呈现的榜样例子很多,而且这些榜样伴随着我们的学习历程,从孝道到治理国家,这些在理论上,给予我们更多的心理认知,但是他们的不足则表现在太理想化,使人望而止步。在大学生中进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教育,要想对其进行榜样的教育,可以从身边的学长学姐为榜样做起,这样可以使得榜样接地气化、生活化和大众化。通过在校报上刊登先进人物和优秀干部,这样可以在大学生中产生较强的感召力,激励学生自我认识、自我反思,让学生自觉地对自己的思想加以强化和发扬。 3.3结合实际,提升大学生需要驱动力 大学生的心理上需要社会主义优秀价值取向,人的心理健康程度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人的价值取向。人在追求不合理需要的过程中容易形成心理障碍,这种心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就业、人际交往、感情等具体问题引发的心理不平衡。在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教育中,这种心理问题则不容忽视,引导学生接受社会主义优秀价值取向,自觉进行自我教育,从而化解自己的不良情绪,保持身心愉悦。在高校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教程,针对不同的学生进行不同程度的心理疏导,积极面对生活,正确对待感情,勇敢的挑战困难,将心理的认知转化为一种行为。现在的大学生自身的压力很大,毕业面对的是毕业论文和工作两大困难,连续的挫折就会使学生产生消极的人生态度。如何去提升他们对生活的态度呢,其一,引导,引导是对大学生心理进行引导,看不到希望的时候寻找希望。其二,培训。比如研究生的课程比较少,大部分时间都在阅读书籍,但从这几年的就业趋势来看,用人单位偏向于经验性,所以,应该给他们相应的时间去讲课,锻炼语言能力和逻辑思维,这样学生也就对自己有了一定的信心。 3.4进行情景设计和情感体验,加强实效性 情景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激发学生的情感,如学校的宣传部和电视台可以针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某一主题,进行采访和调查,了解学生的内心想法,通过镜头的设计使其表现出来,设计一些生活化的问题,将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及公共生活设计成一个场景,通过表演来感染学生的情感,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语言来表达自己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理解。情感体验是情感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大学生对于情感体验则有很多的方式,首先是开展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真理性的实践和体验,通过三下乡活动,深入基层去了解党的政策,了解社区民意,了解基层社会的文化,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使大学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认识到自己的存在感,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勤工俭学等,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的生活能力,勤俭节约的美德。情感体验对于大学生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的实效性论证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作者:杨麦燕 单位: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优秀价值观论文:观念现代化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论文 实现社会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是推进全世界现代化的两个主要方面,社会现代化的实现归根结底要依赖于人的现代化,实现人的现代化的首要前提是实现人的观念现代化,这是人的现代化的灵魂。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这是当前主流意识形态在我国的集中体现,尤其是在当前价值观念日益多元的背景下,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为实现全社会人的观念现代化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研究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实现人的观念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对于加快推进人的现代化进程,协调推动社会现代化,促进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 一、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人的观念现代化提供了具有政治权威的价值引领 人的观念现代化是指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人的思想观念、心理状态和思维方式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是破除陈旧观念,树立符合时代要求并形成与社会现代化相适应的观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陈旧的、落后的观念不断被淘汰,新的、先进的观念不断出现,最后形成一种比较适应现代社会的稳定的观念系统,成为现代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引领整个社会人的观念的发展与更新,促进现代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现代化。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历史时期都有着与之相适应的、引领当时人观念形成与发展的优秀价值观,对于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有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我国也不例外。纵观我国社会发展,不同历史时期都蕴含着这一时期的社会优秀价值观,并对这一时期人的观念的形成起着重要作用。从西周时期“礼乐文明”到秦国法家“耕战”思想,再到汉武帝时期以儒学为主的官方意识形态,这些观念在整个社会发展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尤其是儒家倡导的“仁义礼智信”的思想逐步成为当时和之后历代王朝中占据主导地位的统治观念,也包括当代社会的人,依然深受这一观念的影响。审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就是当前的主流意识形态,为人的观念现代化提供了具有政治权威的价值引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党的十八大在深刻汲取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品性与传统、积极借鉴世界优秀文化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立足当代现实,顺应时展,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出反映民族特色与时代潮流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得到社会普遍认可的占主导地位的引领人的观念现代化的优秀价值观,推动了我国传统价值体系向现代价值体系的转换。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不同层面为人的观念现代化提出了具体的价值目标,提供了有益的价值导向,在当代中国推进人的观念现代化中居于优秀地位。因此,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人的观念现代化中具有很强的统领和引导作用,是当前中国具有政治权威的价值观念。 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人的观念现代化提供了最崇高的精神追求 人的观念现代化的过程体现为现代人形成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主动迎合当前主流意识形态,重新塑造与时代相符的价值观念的过程。观念的现代化作为现代精神文化的表征,既是现代人格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现代化的精神源动力。观念现代化在人的现代化中处于灵魂和统帅地位,发挥着指导作用,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知识技能和行为方式的现代化都受到观念现代化的制约、支配和引导。观念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先导,是人的现代化的灵魂。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优秀价值观的不同,观念的现代化所倡导的精神追求也会有所不同。近代,文艺复兴确立了人至高无上的地位,宗教改革唤起了人的自信和尊严,启蒙运动用理性引导人从愚昧中觉醒,促进了社会现代化的步伐。在科学技术一日千里、新事物层出不穷、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里,发奋进取、勇于创新、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人生价值观成为了这个时代现代化观念的“宠儿”。以“三个倡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在当代中国引导着不同阶层发展的价值取向,有助于社会成员认同感和社会凝聚力的提升,有利于调动一切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为实现社会现代化提供无限的动力支撑。因此,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正确导向,壮大了主流思想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的观念现代化提供了一种最崇高的精神追求。 三、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人的观念现代化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 有什么样的优秀价值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观念现代化目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深入推进,客观上要求我们重新审视和调整原有的观念现代化发展目标,构建起“一元主导、层次鲜明、包容多样”的适应新形势的观念现代化的新目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正是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性的基础上,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为当代中国人的观念现代化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是从社会主义国家层面提出的人的观念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就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战略布局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发展目标就是经济上越来越富强,政治上越来越民主,文化上越来越文明,社会和生态上越来越和谐。因此,“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就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价值目标和追求。新的现代化的国家发展目标为人的观念现代化拓展了新的提升空间。“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属性,是从社会主义社会层面提出的人的观念现代化的发展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成果,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一贯的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自由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维护公平正义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当代中国,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就是要进一步全面推进思想解放、促进人的观念现代化,为激励人们发愤图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基本价值追求和道德准则的要求,是从社会主义公民层面提出的人的观念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如何在当前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的背景下,立足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加强全体公民的价值观、道德观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提升人的观念现代化水平,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八大正是在继承和发展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思想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需要,从公民层面提出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人的观念现代化提出了最基本的发展目标。这一目标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国共产党人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道德的精华,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公民道德和价值理念的新发展。 四、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人的观念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如何实现人的观念现代化,现代化观念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学界的观点不完全一致。但不可否认的是,现时代人的观念现代化的内容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丰富和拓展,有学者列举了很多具体的内容,如开放的心理、乐于接受新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勇于改革创新的心理;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心理;自由和守法相统一的心理;普遍的信任感等等。在概括一些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我觉得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经济观念的现代化。主要是指挣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对人们思想观念的束缚,树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包括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合作观念和效益观念。其次是政治观念的现代化。主要是指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观念,包括民主法治观念、政治参与观念、人权观念和自由观念。三是精神文化观念现代化。主要指人们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基础上,更大程度地实现对精神文化的追求,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教育观念、人才观念等。四是社会和生态观念现代化。主要指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树立起的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和谐相处的观念。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正是在对以上一系列现代化的思想观念的排列组合的基础之上,提炼出的能够用于引领各类社会思潮、凝聚各种社会共识的优秀价值观,其主要内容虽然仅仅24个字,但其内涵却十分丰富,涵盖了人的观念现代化所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是推进人的观念现代化的题中之义。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不仅是我国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目标,而且是人的全面发展以及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人的现代化的道德准则。因此,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提升人的观念现代化水平,推动人的现代化,已经成为实现我国社会持续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基础,更是凝聚社会民众力量,攻坚克难,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社会发展的关键。同时,人的观念现代化也有利于助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人的观念现代化对于社会发展的价值就在于人的现代化的观念能成为推进社会发展的无形的力量,这是由思想意识对社会实践的反作用决定的。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有目的的,都是在观念的指导下进行的。正如经典作家所指出的“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人的观念现代化作为转变人的思想观念、提高人的思想素质的一种实践活动,就是在理性引导下实现其特定目的与价值追求。这种理性的、有目的的追求,在我国现阶段就体现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念的培育与践行。这就要求我们要以唯物辩证法与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同传统观念实现最彻底决裂原理、人的自觉能动性原理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科学依据,从分析人的观念现代化这一基本范畴入手,关注“现实的个人”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发展变化,总结出潜藏在现代思想观念发展趋势背后、具有本源性意义的人的思想观念从传统向现代转换的规律,用于加快推进人的观念现代化,促进社会发展。 五、结语 总之,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所倡导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就是我们的“兴国之魂”,当代中国人的观念现代化必须要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优秀和统领,通过人的观念现代化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变为13亿中国人的普遍实践,通过13亿中国人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实践全面提升整体社会人的观念现代化水平,作用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切实加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步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动力。 作者:杨旗 单位:中共临汾市委政研室 优秀价值观论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生物学科论文 1生物学科课程价值观教育的内涵 生物科学是研究生命现象和生命活动规律的一门科学,它也是农林、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及其他有关应用科学的基础。人教版初中生物学教材“致同学们”中指出:“对人类来说,生物学的确太重要了!现代农业离不开它,医药卫生离不开它,环境保护离不开它,生物技术产业离不开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个人生活质量的提高,都与生物学的发展息息相关”。人本身是生命体,人类生活在自然环境中,正是由于生物学课程的课程性质和研究对象,决定了其课程价值观教育的特点和重要性。生物课程价值观教育主要是教育学生正确地对生物和自然界进行价值判断。人教版《新课程实验教材精粹选评(生物卷)》认为,生物的价值主要包括生物的物质价值、审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与生态价值。优秀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是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学科价值观只是优秀价值观的部分体现,学科价值观教育需要在优秀价值观的统领下开展。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生物学科的培育和践行可以体现在更广阔的范围,生物学课程除了生物价值教育以外,还有可持续发展意识的教育、社会责任感的教育、科学精神和科学价值观教育、科学思维与科学思维习惯教育、科学哲学教育、自然哲学教育、技术哲学教育、科学审美教育、科学人文精神教育等许多方面。 2教材的价值观教育资源 人教版初中生物学教材中隐含了很多学科价值观教育的资源。例如,第八单元的题目是“健康地生活”,在该单元里,教材通过安排学生亲身参与解读药物说明书、调查当地常见的传染病、设计旅行小药箱、模拟练习急救等活动,培养学生防病治病和救助他人的能力;通过资料分析、调查和实验等探究活动,倡导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学生认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各种行为习惯,如青春期卫生、饮食、起居、日常生活安排、娱乐和参与社会活动等,都与健康有着密切的联系。健康生活和珍爱生命是分不开的,珍爱生命还意味着学生应该认同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观点。不仅珍惜自己的生命,合理营养、预防疾病、拒绝、积极锻炼身体;还要关爱他人,尊老爱幼,平等对待残障人士;还要自觉爱护生物,从自身做起,爱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倡导低碳生活,坚持可持续发展,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初中生物学教材把人、绿色植物和其他生物全部放在生物圈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去研究、描述,突出了生物与环境是统一的整体的思想,并指出“生物与环境的相互作用造就了今天欣欣向荣的生物圈”,引导学生认同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生物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地球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是所有生物的共同家园,以及保护生物圈,人人有责”等观念。通过“拟定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的计划”,直接提出了每位公民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应尽的责任,处处体现了生态文明的重要性。高中生物学教材中有很多有关生物技术的内容,例如发酵技术、转基因技术、克隆技术等,生物学教师通过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种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校本课程的研究,可以引导学生有机融入和不断加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的体验与实践。生物学教材中大量的文字、图片、活动,无不体现出生命美、生命科学的美,陶冶着学生的科学审美观。生物学科的内容体系也传达着生命的系统及其层次,以及科学实验、探究的重要性。 3体现价值观教育的教学和评价 生物学实验是最能体现科学的实事求是精神的活动。在实验教学中,教师对实验的态度可以为学生树立价值观教育的楷模。对于定量实验,如果不按照量的要求操作,就可能无法出现预期的实验结果;对于定性实验,由于各种实验条件的改变,也可能出现失败。因此规范、客观地开展实验是最能激发学生积极思考、大胆求证的活动。教师通过引导学生尊重实验数据和实验结果,可以培养学生大胆质疑、改革创新、敬业、诚信的品质。同时,实验的开展和对实验材料的使用和处理又可以充分培养学生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情感。例如,初中教材在实验的提示中提出在学生完成实验后,鼠妇、蚯蚓等实验动物都要放回它们适应的生活环境中;在实验“观察小鱼尾鳍内血液的流动”过程中要求学生用浸湿的棉絮包裹小鱼,以便小鱼生存,实验结束后要求将小鱼放回鱼缸。学生通过学习教材内容和动手参与实验,在不知不觉中就培养出了热爱自然、尊重生命的意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一个人所能掌握的知识和担负的工作往往是沧海一粟、冰山一角,社会越来越需要能够与人合作的人才。生物学科是实验学科,教材安排了大量的实验、探究活动,在活动过程中,自然而然就产生合作学习的必要,如果教师再加以正面引导,学生就会表现出更加积极的情绪,采取主动的行为,形成一种良好的研究氛围,让每位学生都感受研究和合作的乐趣。生物学课程目标包括知识、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教学评价需要兼顾这三方面的目标,而情感态度价值观和能力目标的评价对学科价值观教育尤为重要。让教师、学生、同伴、家长等多主体参与,可以使评价成为多主体共同参与和协商的活动,可以使参与者在沟通和协商中共同成长,这与合作学习有着异曲同工的作用。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的重点是进课堂。生物学教师在充分认识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后,可以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和教育评价的作用,在课堂上教、在测试中考、在评价中评。例如,在区域统一命制的质量监测试题中增加与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相关的试题,在区域教研的研讨课、公开课评价标准中,增加体现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标准要求。通过多方面的渗透,学生的学科价值观和优秀价值观将会得到很好的培养。 作者:刘艳红 单位:广州市萝岗区教育科研与发展中心 优秀价值观论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校园文化论文 一、现阶段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困境 (一)价值取向趋于功利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物欲世界逐渐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由于大学生的辨别能力还很不完善,所以拜金主义等社会思潮在高职高校中逐渐蔓延,造成一系列的负面的影响,学校也没有做好自身的文化建设工作,功利性比较严重,过度的推崇大且全的教育体系,不利于专职技能人才的培养,在学生中,受价值利益的影响,学生之中攀比现象较为严重,挥霍父母的血汗钱;这些都是由于社会功利性对学校学生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校园文化的内涵在逐渐的流失 高职院校最重要的是文化内涵,但是随着物欲世界的不断发展,学校的文化内涵也在不断的流失,如今学校在不断的重视硬件设备的建设而忽视了软文化的建设,对于教学的设施设备却还是比较落后的状态,在如此大环境之下,校园文化肯定会逐渐的向功利化的方向发展;还有校园文化活动缺乏丰富性,部分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活动仅限于晚会以及各项比赛等,活动的内容比较单一化。 (三)道德传统思维的逐渐消失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文化也在不断的融入我国传统文化中,大肆的崇扬西方的文化,而逐渐丧失对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所以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还应该对学生以及教师的道德文化进行进一步的教育。 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功能的不断增强 高职院校的发展不但与校园物质文化有关,更与校园精神文化的建设有很大的关系,高职院校的教育要与企业的文化结合起来,建设技术型思维新型人才,所以,校园在对学生的激励、约束、凝聚等功能上具有很大的作用。 (二)有利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的教育 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党中央提出的符合现阶段社会发展的理论观念,所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于高职院校的文化建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引导,它能为大学生的思想教育起到引导作用,使学生建设适合自己的思想发展理念。 (三)有利于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人才 高职院校主要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新型的技术型人才,学校在教育培养阶段要注重学生的知识、道德、技能的一系列的系统的培训,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职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引导学生自己的正确的价值观的养成,也有利于学校认识培养发展的重点,这样才能全面的实现高职院校对大学生的素质的培育。 三、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途径 (一)建立高职校园文化的发展理念 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前提,首先就是要改变高职校园文化的发展理念,摒弃传统的功利化的教学理念,建立社会主义办学理念,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性质的高职院校,所以学校应该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作为自己发展的理论基础,确保社会型人才的培养,不断的增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以及教师的社会主义的良好的价值观,注重人才教育与社会需求的不断重合,注重“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为国家培养一批又一批的专职技术人才。 (二)运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建设积极的校园文化 对于积极校园文化的建设,学校就必须结合积极的校园文化建设理念,如可以在学校贯穿落实爱国精神,使爱国精神这一理念贯穿校园文化,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增强学生的爱国热情,从而营造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文化理念。除此之外,还可以重视学生的创新精神的培养,每个校园文化都需要新鲜事物为其注射活力,高职校园文化的建设也不例外,这样才能更好的调动学生的文化热情,使学生的思维能够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在现如今激烈的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 (三)不断增强高职院校校园软实力以及硬实力的建设 高职院校校园软实力的建设主要是指在长期的积累之下有利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建设的相关内容,硬实力指的是校园的规章制度以及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安排等等,对于校园文化建设不仅要注重学生知识教育,还要重视在教学过程中结合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对学生以及校园的文化建设,所以,学校在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时,还应该逐渐的渗透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价值理念,这样有利于学校文化建设。结束语现阶段,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高职校园文化建设对校园文化的建设与发展有很重要的促进作用,关于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途径有很多,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途径也在不断的变化,只有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作为高校发展的理念指导,才能有利于高校和谐校园文化的建设。 作者:吴炜 单位:长江职业学院 优秀价值观论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精神文化论文 一、大学文化之魂——精神文化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精神文化 同志说过:“青年强则国强,青年弱则国弱。”一个国家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国家的主力军永远是青年大学生。国家的整体竞争力、国民素质都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然而,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取决于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质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密切关系。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各种各样的西方社会思潮传入到我国高校,再加上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许多体制有待完善,因此在大学生群体中出现浪费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个人崇拜主义甚至丧失人生信念和信仰的心态消极和颓废的现象,长此以往这些都会影响着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树立。同时,这也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由此可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化的建设,高校要重视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培养。高校的主要任务即培养为国家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杰出人才。 2.培育特色大学文化需要精神文化 如今,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越来越被社会广泛关注,因为社会需求发生着快速的变化,以前高校培养的大学生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和社会的需要,失业也是在所难免的。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高校大力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例如,美化高校校园环境、购入一大批新型实验仪器和增强师资力量等。但是,大部分高校仅仅重视加强学校硬件的建设,目光只锁定在美化校园、更新科研设备等外在的因素上,却忽视了大学精神文化的建设。大学文化才是高校真正的魅力所在,由内向外地散发着吸引力,独特的大学文化才是一所大学的与众不同之处。例如,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他们不仅是“硬件”过硬,“软件”也是十分出色,这两所高校对培育大学精神文化十分重视,他们不仅是全国学子向往的学府,而且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应用型人才,称得上是成功的大学。因此,高校要提升在如今社会中的优秀竞争力,就必须抓住培育大学精神文化这项工作,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 3.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需要精神文化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一种文化形态,属于亚文化的范畴。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是中国软实力,它影响着人的思想观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积极的正面的影响,提高人的整体素质和社会生产效率,进而间接地影响着社会生产,这也是国家将大学精神文化建设视为重点发展对象的原因。大学生是国家发展的坚实力量,他们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整体竞争力,大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主人,他们的使命就是要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不断从世界各国学习先进的文化。大学生在高校感受到了具有先进超前特征的大学精神文化,大学精神文化是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推动力。因此,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需要精神文化的建设。 二、大学精神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1.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大学精神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与时俱进,这也是我们党在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遵循的理论。从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理论成果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历任伟大领导人都把马克思主义思想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经过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中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大学生是国家建设的坚实力量,大学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阵地,大学精神文化的建设也必须紧跟国家步伐,将马克思主义当作其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引领文化发展,大学生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思考问题、认清国情和感知世界,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学生要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刻体会到社会主义建设历程的艰辛长久,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怀,他们才能奋发图强,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的成就而自豪,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而努力奋斗。 2.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作为大学精神文化的共同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也就是中华儿女的共同理想,也就是中国梦。提出,中国梦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当坚守的,也是社会成员共同的追求。中国梦不单单是一个人的理想,更是由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所有的理想构成的,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怀揣着这个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定会实现。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我国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无论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是到经济基础考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行得通的,是可信的。大学必须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课程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当然,教育的方法有很多种,最终目的是让每一位学生和教师都认识到,个人的理想与社会的共同理想是紧密联系的,不可分割的,说过:“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所以,必须要每个人都认识到这一点。只有实现了社会理想,个人理想才能得以实现,个人价值才能得到实现。高校要鼓励大学生和教师在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实际上也是他们个人的理想,进一步确定共同目标和坚定人生信仰。在革命时期,每一位中国共产党党员都坚守着全国解放的共同理想,他们不畏牺牲、勇往直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付出了他们的宝贵生命,这样的优良传统我们一直保留着。我们拥有了共同理想,就有了强大的前进动力,我们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一定会实现。 3.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作为大学精神文化建设的优秀 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民族意识、民族文化、民族习俗和价值追求等共同特质,融入民族的气节、风范和日常生活中。当遇到困难时,这个民族表现出的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吃苦耐劳等精神都彰显出这个民族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则是一个时代的人们在文明创建活动中体现出来的精神风貌和优良品格,是全国人民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早就融入所有中华儿女的心中,他们会凭借这两种精神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凝聚他们的力量,为早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而努力奋斗。由于,多元文化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一部分大学生慢慢地开始失去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这两个非常重要的财富。因此,大学必须重视在培育大学精神文化的同时,开展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教育。民族精神体现了大学生是否爱国,时代精神是一种创新精神,大学生没有了时代精神也会被时代所淘汰。不管是大学生还是教师,都应该重视他们的重要性。高校也应通过各种方式来培育大学生,使他们感受到大学精神文化的优秀——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深刻内涵,使大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与时俱进。 4.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大学精神文化建设基础 “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是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是同志看望政协委员时发表的讲话,不单单是给这些政协委员讲的,也是给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讲的。“八荣八耻”简明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理论。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大学生必须义无反顾地遵守“八荣八耻”,时时刻刻用它来鞭策自己,提高自身素质,这也关系到国家的整体素质和国家形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好专业知识,但是外界的不良因素不断地影响着这些自制力和抵抗能力较差的学生,他们可能会因为就业不顺开始自暴自弃,或是喜欢上奢侈享乐的生活,这些严重地影响到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树立。因此,高校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方面要让学生尽可能全面地学到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又要纠正大学生在人生观或是价值观发生的偏差。开展大学精神文化教育,所有的课程应当建立在“八荣八耻”这个基础上。这样,才能顺利地开展教育工作,才能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为社会先进文化发展提供助力。 作者:蔡海燕 单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优秀价值观论文:大学生党员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论文 (一)发挥党支部力量,努力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再教育 1.完善支部组织监督管理体系 目前,很多高校的学生党支部都存在着虎头蛇尾的现象。在入党之前对学生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入党以后,便缺少相应的制度监督,使得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不能够很好的提高。为做好大学生党员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培育,必须完善支部组织监督管理体系,以实现对学生党员的长期有效监控。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必备会议,全面推进公平公正,让学生党员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带给自己的影响;可对大学生党员进行年终考核,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奖罚,以及进行自我评议、支部评议等。此外,大学生党员受到年龄、心理发展和实际经验等方面的限制,在价值观形成方面很容易发生偏离,所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体制,对促进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2.开展主题鲜明的特色活动 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依托,各党支部可以开展丰富多样的特色活动,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深刻内涵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更好的呈现出来,以增强大学生党员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认同感。大学生正值斗志昂扬,充满活力的年华,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融入特色活动当中,以更加新颖的方式更好的弘扬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例如组织同学开展主题鲜明的理论知识宣讲活动,以及就时事政治问题、社会热议话题等开展宣讲。这将着力培养大学生党员的创新服务意识,更好的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以此来带动身边的大学生群体更好地领会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 3.利用网络开展教育活动 如今网络已成为大学生不可或缺的精神家园和学习生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好这一优势,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为先进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利用网络开展教育活动,如通过微党课、微信公众账号、网站、论坛等多种形式扩大教育交流平台。通过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有效宣传,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转化为大学生所关心的现实话题。它们贴近实际,互动性强,寓教于乐,让更多的人都能参与其中,使其逐渐融于生活,规范自身行为。 (二)依靠自身建设,力求使价值观与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 1.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武装头脑积极有效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必须有强大的理论知识作基础。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内容,必须要做好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学习,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优秀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优秀的时代精神,培养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党支部组织的常规学习之外,更要主动寻找学习机会,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加强自身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理论学习,提升个人的党性修养;也可通过建立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学习小组,定期进行学习,相互沟通,发表个人言论和观点。相互监督,相互补充,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好地提升大学生党员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认识和领悟,让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入耳、入脑、入心,真正树立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用先进的思想武器来武装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 2.严格要求自我言行,以身作则 学生党员必须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学生党员要时时刻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人做事必须脚踏实地。在日常生活中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为广大学生群体树立起一面旗帜,真正起到先锋模范的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带动身边同学进步的同时,同样能够使得自己的党员形象更加鲜明。所以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是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培育与大学生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充分体现。 3.自觉投身社会实践,锻炼自我 对于大学生党员来说,发扬奉献精神,加强道德修养,重在自觉和践行。为带动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应以彰显理论性与时代性为原则,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自觉投身于社会实践。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党团生活、社会实践有机的结合,既是知与行有机统一的过程,也是内化转化、体现外化外化推动内化以及巩固内化的过程。开展有效的实践活动配以理论学习,能使大学生党员得到巨大锻炼,充分体现其价值观,有助于进一步挖掘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深刻内涵,更加坚定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信念。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大学生党员的日常生活联系起来是目前高校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也是大学生党员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基础。各大高校应结合自身特点,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以实践性、体验性、陶冶式的教育模式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渗透到大学生党员的日常生活中,走好培育学生党员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第一步。 作者:刘景伟 王启云 姜桐桐 马英 郑琳 周美 单位:大连医科大学
社区工作论文:生态系统视角下社区工作中的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的影响研究 摘要:生态系统理论形成了“人在环境中”的联合交流系统的观点,而环境指的是人类生存活动的范围。对于社区居民而言,社区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与家园。居民在社区中的行为与其在社区中对环境的意识决定了社区的发展并且是社区问题的来源。而社会工作者则运用专业的社区工作方法,通过科学的工作过程对社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并推动社区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生态系统理论 社区工作 行为 环境意识 一、生B系统理论 系统理论分为一般生态理论和系统理论,梅叶将生态论和系统论统称为生态系统理论。生态系统理论把人类的发展看做是不间断的适应环境并且与环境的很多层面进行系统交换的过程。人类与生俱来的拥有与环境进行交互沟通的能力,不仅可以从环境当中取得对自己相对有价值的信息,而且可以向环境表达自己的某些信息。而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要想设身处地的去帮助案主解决问题,就要了解其成长环境,因为一个人人格的形成是长期受环境影响并且影响环境的结果。 二、社区工作 当今社会,各种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当遇到困境时社工理论体系会根据新的发展研究点,去摸索、促进相关体制的完善,进一步深化理论的内容,完善社会工作体系、充实社会工作实务内容。而社区居民的各种社区服务需求的出现促进了社区社会工作的诞生于发展。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活动。社区工作与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统称为社会工作的三大工作方法。而社区工作不仅仅只是社会工作的专业工作方法,同时它也是一项社会服务。 (一)社区工作的特征。社区工作以整个社区为服务对象而不仅仅局限或者等同于其他社会工作服务方法。社区中的任何居民无论他们的特征有什么不同,只要生活在此社区中就可以共享社区所有设施与福利,并对社区环境进行保护,有良好的社区环境意识。社区工作的目标是鼓励居民一起参与社区建设,集众力解决社区问题,为社区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尤为重要的是社区环境的保护,没有一个好的环境,居民没有好的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怎么会有一个和谐向上的社区。 (二)社区工作的目标。社区工作可以促进社区居民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并且参与解决自己所出现的问题。出现问题或受社区问题影响的居民通过社工的鼓励可以主动的向社区表达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进而使社区资源权利分配到达一个相对合理的状况。社区居民应可以发挥自己的潜能,为营造社区安全美丽环保的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应有的权利。 三、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们对环境和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环境问题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生存最关键的问题之一。社区工作中的环境问题也尤为重要,没有一个好的环境,怎么能建设出拥有良好素质与文化的社区呢? (一)环境行为。这一专有名词被提出至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对于这一的定义也至今没有一个标准性的定义,但无论定义是否标准化,他们的内在含义几乎是一致的,对各种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进行解决或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社区中各业主对社区的环境行为有好有坏,当然,良好的环境行为也是社区发展的重要条件。 (二)环境意识。所谓环境意识,这一名词至今也同样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结合众家对环境意识的理解,笔者认为环境意识即人与环境的交互认识与影响和人类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总和。人与环境是互相影响的,在社区中,一个好的社区环境会起到帮助居民往好的方向发展的作用,而良好的居民环境意识也会促进社区环境更加美好。 四、社区工作对居民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的影响 社会工作者运用生态系统理论对社区居民进行社区工作,让社区居民懂得人与环境是交互影响的,人类做了哪些破坏自然、破坏环境的事情,自己本身也终将会受到影响。相反的,人类要懂得顺应环境,爱护环境,不对环境进行大肆破坏,环境终将有利于民。在社区工作中,要让居民领会到好的环境行为与良好的环境意识会对社区环境产生好的影响,以便居民可以更加自觉地、有意识的保护社区环境,让社区环境不受到破坏。 社会工作者在进行社区工作的同时要让居民深刻的了解到居民的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何为环境行为?何为环境意识?懂得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的意义有哪些?懂得这些知识对居民本身有什么帮助或影响?是否会促进社区环境与居民生活更加和谐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社会工作者运用生态系统理论在社区工作的过程中进行解决,以培养社区居民好的环境意识与行为,同时让居民懂得他们良好的行为与意识会帮助他们所在的社区更好更快的发展。 社区社会工作应对居民的环境行为与环境意识有着正向的影响,这就要求社会工作者有正确的环保观念,以身作则,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最终为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贡献一份力量,同时带动居民群体参与环保,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 (作者简介:赵宇洲,工程硕士,单位:沈阳建筑大学,职称:中级,研究方向:环境。) 社区工作论文:减轻“村居合一”型社区工作负担的实证研究 摘 要:社区工作负担繁重、工作日益难以开展一直是基层社区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本文以江苏省江阴市为样本,对江阴市的36个“村居合一”型社区中67名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充分了解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现状和社区工作负担的基本情况,详细剖析了社区工作负担过重形成的原因,并提出了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区;社区工作;社区工作负担 随着农村城镇化、农民居民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人开始享受到城里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村居合一”这一个新的社区形态应运而生。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村居合一”型社区的管理模式也有着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村居合一”社区不仅要承担传统的社区的任务,如维护治安,推行户口登记,组织社区居民发展生产等相对单一的方面;社区工作的内容也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延伸获得了极大地拓展,社区的责任变的更大。因此,“村居合一”社区普遍存在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等问题,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能纷纷转移到社区,社区出现了责任与权利不匹配,任务与条件不协调等现象。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方法 在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地区,“村居合一”社区已经成为一种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的重要过渡型社区。这一过渡型社区发展模式不仅要为居住在社区里的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丰富的社区生活;同时还要帮助大量居住在“村居合一”社区中的大量被征地农民解决就业、收入等实际问题;还要帮助被征地农民转变旧有的思想观念,转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帮助被征地农民的顺利实现向城市居民过渡,适应城市生活。 这些任务的重担往往都有“村居合一”社区所承担,因此“村居合一”社区工作负担重、难度大一直是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2014年上半年,中共江阴市委党校专题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民政局、农工办、澄江街道、徐霞客镇、城东街道、祝塘镇共6个部门和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对“村居合一”社区的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本课题是和谐社区课题研究的子课题,主要研究“村居合一”社区的社区工作负担问题。本课题对江阴市36个“村居合一”社区进行了问卷调查,以期对江阴市“村居合一”型社区的主要工作进行全面的了解,并深入剖析社区负担逐步增多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本次调查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方法,本课题设计了两份问卷,分别对社区负责人、社区普通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其中问卷一(调查社区负责人)回收20份、问卷二(调查社区普通工作人员)回收47份。本次调查采用了社会研究中的分段抽样调查方法。因本文研究的对象是“村居合一”型社区,所以笔者首先从江阴民政局获得江阴36个“村居合一”社区的全部名单。并把这些“村居合一”社区的名单进行编号,采取抽签的方式抽取了10个社区。选定好了调查抽样的社区名单后,具体和每一个社区进行联系,获得社区工作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对访谈对象进行抽样。因本次调研的问卷采取了AB卷形式,因此笔者把所选取的调查对象分成两类分别进行调查,一类为社区负责人,本文从每个社区从抽取2位社区干部进行问卷调查。10个社区共发放20份问卷,回收率达100%。第二类调查对象为普通社区工作人员,从每个社区从抽取5位调查对象发放问卷,共发放问卷50份,最后回收47份问卷,问卷回收率达到94%。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通过问卷调查本文对江阴村居合一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负担的基本情况。 (一)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概况 参与本次调查的67名社区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为女性,10个社区负责人中仅1人是男性,普通工作人员中女性占90.5%;年龄方面,社区负责人最小年龄为23岁,最大是54岁,平均39岁,社区普通工作人员平均34岁;学历方面,社区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87.6%;任职时间方面,社区负责人任职时间最短为半年,最长17年,平均为6年多,普通工作人员任职时间从半年至26年不等,平均为6年。社区的居民户数从1278户至4321户不等。 (二)社区工作负担的基本情况 从调查情况看,社区的工作负担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 “村居合一”社区事务繁多 随着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各职能部门都在推行“工作进社区”,可跟踪指导服务却没跟上,几乎把所有工作任务都推给了居委会。每个社区仅牌子就挂了7、8个,还常有人口普查、创卫等活动任务。越来越多的“进社区”项目,加大了社区工作量,使得社区大多存在超编和长期加班现象:36个社区中有19个社区聘用了临时工,其中8个社区有5个临时工,他们与在编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承担各种工作。87.5%的社区负责人经常加班,普通工作人员中经常加班的占56.1%。在工作日里,社区工作人员加班也很普遍――社区负责人每天工作8~9小时的占56.5%,9~10小时的占23%,还有7.3%的人工作超过10个小时;普通工作人员每天工作8~9小时的占57.9%,9~10小时的占14.3%,只有24%的人是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内。 2. “村居合一”社区考核检查多 “进社区”工作不断增加导致了考核、检查非常频繁:平均社区每月有1~2次调查活动,每年迎接检查、考评活动更是有17次之多;每个社区均有十多类台帐,每类台帐又有十几本之多;每年填报的表格有50多份。有些部门要求月月达标,自查互查,社区迎检工作有时达到了1、2个月的时间,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制作台帐、汇报材料和新闻宣传内容。考核优秀的社区在这方面负担尤为沉重,不光考核、迎检次数更多,且接待费支出也较多。 3. “村居合一”社区硬性指派任务多 市区、街道开展各种活动往往要求社区配合做宣传,并有明确的检查、考核要求。部门的各种活动和民兵练武、群团等活动也都要社区参加,占用了他们的工作时间。社区负责人每月要开会3-15次,平均每人每月要参加6~8次会议,其中只有一半的会议是社区本级的工作会议。一些会议要求社区准备发言交流材料,会后还要写工作总结。献血、报刊订阅等任务都搞硬性摊派:有些社区凑不到足够的人去献血,只好花钱雇人献血凑数。 4. 村居合一社区工作经费不足 社区各种活动较多,如慰问活动,每个社区都有几十家困难户,每年至少慰问2次,拥军、七一、全民K歌赛、春节联欢会等活动都需要经费支出。对于平安楼长、居民小组长等义务骨干也要给予一些物质奖励。2013年每个城市社区的财政拨款4万元,可平均支出要128835元,差额近8万元。为了工作正常进行,社区负责人要花大量时间去向结对单位、辖区内机关或企业讨要工作经费。经费不足使得社区负责人普遍压力较大,选择“压力很大”、“压力较大”的两项总和高达96.1%,甚至64.5%的社区负责人有过离职念头。 (三)社区负担重的原因 造成社区工作负担沉重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目标不清晰 社区建设的目标是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实现社区、社会和谐发展。但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着以社区服务代替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倾向,导致本应通过完善社区组织体系,促进卫生(计生)、教育、救助、治安等各项服务,本未倒置。部分职能部门、街道(乡镇)视居委会为自己的“腿”和“脚”,把工作进社区当作时髦,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工作职责转嫁到社区身上。另一方面,费随事转的机制没有严格执行,导致工作下派,可却没有相应的经费,加重了社区人员、经费短缺问题。 2. 职能定位不明确 “村居合一”型社区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但许多村居合一社区在管理上依然沿袭着农村村委会的传统管理模式。特别是一些原来集体资产比较雄厚的村向城市社区转变过程中,经济职能还不能完全剥离。“村居合一”型社区还需花费大量的经历放在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增值上面。特别是一些社区正在进行村级资产量化的工作,希望在村级资产的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和分配方式上实现从村委会向居委会的转变。 3. 管理体制不畅顺 撤镇建街道工作的完成,不仅是一种体制改革,更应该是工作重心的转移和管理理念的跟进。但事实上街道的机构设置、工作模式与原来的镇机关没有明显差异,仍然以行政管理为主,大部分的服务内容则下放到了社区层面。另一方面,由于财政拨款是层层划拨,街道掌控了社区的财权甚至部分人事权,社区工作丧失了居民自治的地位,只能依附在街道指挥下,从而社区的职责也从对居民服务向对上服务偏移,材料、会议等活动占据了为居民服务的时间。 4. 相关政策不匹配 “村居合一”型社区是一种过渡型社区,不仅仅是名称上的转变。更要在深层次的制度和政策设计方面有所转变。如户籍制度、管理体制、土地性质、集体资产等方面有村级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目前有一些社区因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对户籍安排有着刚性的规定,影响着一些市民化人口的户籍转变。 5. 社区组织不健全 目前,社区居委会过多承接了企业剥离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从社区居委会的人员素质、资源等现状来看,实现上述目标显然困难很大。而定海本地的公益、慈善等民间组织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较少,力量薄弱,短时间内也难以有效弥补社区服务的空白和薄弱环节,导致社区工作负担越背越重。 三、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的对策建议 为顺利实现“村居合一”型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首先要从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入手。 (一)建立社区准入制度 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清理目前职能部门进社区的所有事项,明确各单位如需将工作、台帐、组织、评比考核活动等进驻社区的,要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批准。对于确实需要进社区的工作,职能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不断创新服务途径和方式,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严格执行“费随事转、权随责移”的运行机制,解决社区在协助、协调服务管理工作中经费不足的矛盾。 (二)深入推进社区居委会自治管理体制改革 强化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功能定位,使居委会切实组织好居民开展“三自”、“四民”自治活动。按照社区居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定位,给居委会以相应的职权,比如对社区自治管理中有关事项的决策权、日常事项管理权、经费使用权、工作建议权,以及对有关部门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评议权等。 (三)建立完善评议机制 建立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群众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社区建设绩效评估机制,加大群众评议、社会评议的比重,以此促进社区工作真正以居民服务为主,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取得实效。定期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有关条线、社区服务组织以及街道(乡镇)各个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并赋予他们有建议权,对不合理的工作项目及时进行调整,把减负工作列入长效管理工作范畴。 (四)加大对社区扶持力度 社区办公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服务质量,加大了社区工作难度,甚至导致社区干部普遍有离职倾向。因此,必须要加大社区的扶持力度。今年初,我区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统筹的基层组织经费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将社区工作经费从2万提至5万,还提高了社区干部工资和社会保障,加大了对社区扶持力度。但36个城市社区中仅有10个社区经费支出低于5万,与城市社区目前每年近12万元的支出相比,现有财政拨款还是远远不够的。由于目前普遍存在单位向社区支援共建经费的状况,可考虑将社区共建经费明确纳入各单位的财政预算,保障社区工作经费。 (五)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以现有社区工作人员7、8个人的队伍,要为辖区内平均居民近3000户, 6000余人提供服务,难度非常大。因此,要加快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引导它们去承接那些政府做不了、又做不好,社区居委会没时间、也没精力做的服务。如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等,不仅能提升社会服务质量,同时还能解决部分就业难题。 社区工作论文:红土地上的青春足迹――社区工作 【摘 要】城市社区开展党建工作对于城市的转型和建设以及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影响力都有不可磨灭的作用。本篇文章以本人所在的山东省东营市东营街道辽河社区为例,结合社区党建工作的现状探索出加强社区的党建工作对于加强共产党执政的必要性,具体的党建工作措施以及目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目前的问题提出未来相应的对策,“三支一扶”政策下大学生在基层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为以后社区的党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借鉴。 【关键词】社区党建;大学生;问题;对策 党的工作的基础以及战斗力的所在就是党的基层建设,关乎于党执政的效果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我国共产党自从成立以来就重视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加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经过这么多年的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深深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喜爱,也极大地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城市社区成为了基层工作的主体,对中国共产党的基层建设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目前我国的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此外,我国三支一扶政策的开展为社区党建工作注入了新的青春动力,“三支一扶”指的是大学生在毕业后去往基层从事相关的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也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去往社区从事基层的党建工作,为夯实党的城市基层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一、社区党建问题 (一)社区的概念 社区这一词产生于19世纪末期,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将社会这一词解释为由同质人口组成的互帮互助、关系密切、观念一致的社会群体。 (二)社区的组成 1.地域。地域指的是人们生活的场所,在社区的众多构成要素中占有重要的比重。每个不同地域的文化传统以及风俗习惯都是不同的,所以每个地域以及社区都是不尽相同的,地域的稳定性决定着社区的稳定性,所以地域也是一个社区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2.人口。社区的构成离不开一定数量的人口,也是社区进行基本的生产生活活动的前提。此外,社区人口的数量、构成、以及人员的文化素质将决定着一个社区的素质以及社区未来的建设与发展。 3.公共设施。社区要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和精神文化需要就需要有一定的公共设施作为支撑,公共设施就是指生活、医疗卫生、交通、通讯以及文化教育设施等等,一个社区的公共设施越是完善,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的丰富,社区就更加的稳定,为顺利开展党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组织形式。一个社区形成有序的、良好的组织是开展其他活动的重要保障。所以,每个社区都需要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来促进日常事务的管理。我国目前社区的组织管理机构属于党组织、政府组织或者是群众性自治组织,不管是属于哪个组织,只要发挥出自己的优势,相互帮助与配合就会更好的进行社会管理。 (三)社区党建 学者们对于社区党建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但基本认为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街道以及下属的机关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工作;第二是社区的党建工作;第三是由街道党组织、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以及社区内的党员所共同组成以及参与的党建工作。 1.社区党建工作的现状。城市社区的党建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本人所在的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辽河社区在近几年还是存在一些独特的特点和问题的。 2.大学生投入到党建工作。随着国家“三支一扶”工作的不断深入,大量的大学毕业生投入到了城市社区的党建工作中去。辽河社区近年来大学生为社区的党建工作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学习能力强,动手能力强,勤奋踏实肯吃苦,极大了促进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发展,大学生们工作认真刻苦,对待人民的问题很耐心、很热心,因此赢得了社区人民群众的喜爱。 3.思想认识不到位。社区内的党员没有能够充分意识到社区党建工作是基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所以并没有将社区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体现在工作上就是对于社区、社区党建的概念、社区党建怎样开展以及开展的意义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开展没有做好明确的规划以及具体操作的步骤,长此以往导致社区党员不能够积极参加社区党建工作,从而影响到为人民服务的质量。 二、未来的改善建议 (一)加强社区党员的素质 毕业大学生加入社区党员的队伍中去为社区党建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目前社区的大部分党员还属于年纪比较大的,虽然他们有着丰富的经验,但是由于思想观念的陈旧以及工作年限的长久使得工作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工作上的效率就远远不如应届的毕业生强。 (二)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可以改进管理的手段,实施更加科学化与规范化的管理,将流动党员的管理与传统的管理相区别开来。其次,还需要创新管理的方式,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得在社区的党建活动中发挥出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 (三)完善党建工作的参与力度 加大党建工作的参与力度需要将社区内的党员全部团结到一起,扩大党建工作的参与力度。动员社区内的党员群众共同参与到社区的日常活动中来,同心戮力把社区的事都当成自己的事来处理,这样不仅能提高工作的效率还能最大程度上的扩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总结 社区的党建工作作为共产党执政的基层政治基础发挥不可小觑的作用,所以不需要对其加以重视。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党员加入到社区党建工作中来为社区党建注入了让新鲜的血液,所以今后还要不断加强年轻党员的选拔,改善社区目前存在的问题促进更好的发展。 社区工作论文: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社区工作》教学改革的探析 摘要:应用型人才培养,是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转型的必然要求。本文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视角,以《社区工作》课程的教学过程为切入点,分析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实现社区工作的教学改革。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培养;社区工作;教学改革 引言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高等教育为社会提供的人才已经出现了矛盾,即人才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不相适应。这就迫使高等教育从精英培育走向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的培育。 为了更好地培育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本文以《社区工作》课程为例,以课程的教学过程为切入点,分析应用型人才培养中,如何实现社区工作的教学改革。教学改革的创新不仅迫使教师学习新的知识,改变以往的教学方式,而且更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 一、《社区工作》课程的性质和设置目的 《社区工作》是一门新兴学科,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应用性,它主要涉及公共事业管理这一领域中的很多内容,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和当前的社区改革密切相关。该课程运用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从社区现实问题和管理现状出发,注重案例研究,对于社区的管理主体、社区管理模式、社区管理方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内容展开深入的分析探讨、总结归纳,形成社区工作的相关理论。在课程知识体系编排上,也有着很多富有新意的地方,如在理论探讨上,着重体现公共管理基础;在管理主体上,突出强化社区自治管理;在内容设计上,细化社区服务项目;在材料选取上,紧密结合社区改革实效经验等。总而言之,本课程不仅是“社区工作”这一新兴学科的系统理论阐述,也是现阶段社区建设与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对于加强我国社区现代化建设,突显社区在社会发展中的独特地位等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习者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深入理解和掌握“社区工作”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研究方法,掌握我国社区建设的新进展,能够综合运用社区工作理论知识和方法,借鉴先进的社区管理经验,开展社区管理相关业务。 二、当前《社区工作》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我国的社区工作开展得相对滞后,导致各高校在该课程开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一)在教学内容上,重国外,轻本土 中国的社区工作理论源于西方国家的理论基础,因此,多数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仅仅是把握好西方国家相对完善的理论,没有跳出理论了解中国社区工作的具体情况,往往脱离中国社区的实际。 尽管西方国家社区工作的价值取向与中国社区工作的价值取向一致,但是在不同的国度,政治制度、文化环境、居民意识和社会背景的不同,导致社区工作的本质不同,这就要求我国高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即要能够掌握有关社区工作的基本理论,又要结合当前我国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形成本土理论,才能更好地诠释我国社区工作这门课程。 (二)在教学方法上,重讲授,轻实践 社区工作理论是对社区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和概括,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若不重视实践,对社区工作不熟悉,怎能讲好相关理论?更别说能指导学生实践了。据统计,地方性高等院校大部分同学来自农村。农村主要的行政区划是乡或镇,很多同学对“社区”即熟悉又陌生。熟悉主要是在教师的讲授过程中体会到,陌生是没有好好进入到社区,对社区的工作一无所知,对于教师的授课内容很抽象。社区工作课程要求授课教师多带学生进入社区,了解社区,然而,多数教师在上完该课程后没有一次进入社区。教师在讲授课程的时候只以书本为主,对社区缺乏足够的了解,更是缺乏实务指导的经验。教师本人对社区都没有充分的了解,不清楚当前社区的主要工作及管理模式,就不能让学生很好地理解这门课,更不能对学生进行实务操作的指导。若不勤于进入社区,了解社区,那么该课程也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已,为了修得学分,对实践技能帮助不大,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相悖。 (三)在考评方式上,重分数,轻能力 目前,我院校《社区工作》课程的开设,其培养目标已经明确,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则截然不同。首先,按照安顺学院教务处规定,课程的考核形式一般是期末考试占70%,其他如出勤、作业、提问等平时成绩占30%,考核的结果主要是以期末考核为主。因此,部分老师侧重理论知识的灌输,轻视学生实际技能的操作。其次,社区工作这门课程的能力培养目标不明确,不够具体。再次,基于以期末卷面成绩为主的传统考核方式,学生已经磨练出应付期末考试的技巧,只要期末死记硬背相关的知识就行,抱着上课听与不听都无所谓的态度。即便学生在课堂教授的过程中积极参与互动,对于所教授的内容也仅仅停留在记忆知识的层面,学生无法合理地运用知识,也不能在适当的时机巧妙地运用它们。 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社区工作》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 按照当前学院开设的《社区工作》课程现状和之前笔者的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在《社区工作》教学改革中,应以知识为中心,构建合理的课程内容体系;优化教学内容与方法,力求贴切社区工作实际情况;以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学生能力的培养。 (一)以知识为中心,构建合理的课程内容体系 根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管理理论与公共经济理论及其技术与方法,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策划能力;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人才”。要求在课程体系的建设中既要体现知识的培养,又要体现能力的培养,从而形成以知识为中心,以课程体系为主线的能力培养模式,主要体现为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大纲。 社区工作论文: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的社区工作关系研究 摘 要: 以J社区环境治理为利,分析了社工成功介入并顺利开展实务工作的理论依据和方法。结果表明:原本被用于企业管理领域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能够很好地指导社区社会工作的开展,而且在建立与协调社区工作关系方面能够突显其优越性;社区工作方法之“伯顿二分法”需要依据中国社区的特性有区分地加以利用。 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理论;伯顿二分法;社区工作关系;环境治理 一、相关理论回顾 1.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经常被用于企业管理领域,是指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为综合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而进行的管理活动。Ansolft是最早正式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的经济学家,他认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互相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1]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相比,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某些主体的利益。[2]社区管理与企业管理虽有很大的区别,但是在关注一个组织整体目标实现和平衡各个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征方面存在相似点。 依据Freeman提出的概念框架,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利益相关者指“那些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狭义概念是基于企业的立场将利益相关者定义为“企业为了生存必须依赖的群体和个人”。[2]在社区治理问题上,那些影响社区发展目标实现的个人和群体可谓广义上的利益相关者。而社区发展所依赖的群体和个人可谓狭义上的利益相关者。 Mitchell和Wood将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与分类相结合,形成了米切尔评分法,他们认为企业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必须具备3个属性中至少1个,即合法性、权利性以及紧迫性,并以此评分,而后根据分值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分为3个类型:(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同时拥有合法性、权力性和紧迫性;(2)预期型利益相关者,拥有3个属性中任意2个;(3)潜在型利益相关者,具备3个属性中的其中1个。[3]米切尔评分法能够用于判断和界定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操作起来比较简单,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一大进步。 国内一些学者根据中国国情,从利益相关者的其他属性对其进行了界定和划分。李心合从合作性与威胁性两方面入手,将利益相关者分为支持型、混合型、不支持型以及边缘型四类。[4]陈宏辉从主动性、重要性和紧急性三方面,将利益相关者分为优秀、蛰伏和边缘利益相关者三种类型。[5]以上分类方法都着眼于企业管理方面。 而从利益相关者视角对社区问题进行分析的研究也不少见,陈伟东、王梅、胡建勇等人从明确利益相关者角色与社区治理主体出发探讨社区治理的有效模式。[6-8]徐延辉则根据米切尔评分法,按照确定型、预期型、潜在型三种类型对中国城市社区利益相关者的内涵、角色与功能等进行了分析。[9]但如何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建立有效的社区社会工作关系、解决社区问题,目前尚未有相关实践研究,这也是本文试图通过实证研究对该问题进行探讨的意图所在。 2.社区社会工作实务方法之“伯顿二分法” 社区社会工作实务理论包括社区社会工作的基本理念、对社区社会问题的假设、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手法等内容。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分析利益相关者理论在社区社会工作中的指导效果,同时检验“伯顿二分法”这一社区社会工作方法在J社区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适用性。 “伯顿二分法”是指通过直接干预和非直接干预的方法开展社区社会工作。直接干预法是指由社区工作人员直接去界定社区问题、满足社区需要;直接教导、帮助社区居民设法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干预法的基本前提是社区社会工作者对社区问题有充分了解,所提出的目标切合实际,所采取的方法是最有效的。非直接干预法是指在社区工作者的协助下,社区居民认识和发掘自己的潜能,自主决定事情的缓急,自主解决问题,满足社区需要;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共同寻找需要的资源和支持,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10]在社区居民行动的过程中,社区社会工作者只起到协助和辅助的作用,他们只提供资料、联络其他组织和团体、对居民的方案提出修改建议等,并不直接干预社区问题的解决。比较两种方法可以发现,直接干预法的最大特点是高效率,诊断社区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速度快,但是缺乏民主;非直接干预法的优点是民主合作性强,但工作效率低,需要把很多时间和精力用在讨论、协商的过程中。在西方社会,社区社会工作开展的主体是社区居民,所以伯顿的这两种工作方法被认为是相对立的,或者说需要分阶段结合使用。 在中国社会情景之下,这两种工作方法是存在并用可能性的。首先,中国城市社区是自上而下建构起来的,是实施城市基层行政管理和社会控制的社会治理单元,社区主体组织(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在社区工作中发挥着领导优秀的作用。其次,中国物业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社区的类型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差异都会使物业在社区中的服务效果有所不同。那么,可以通过直接干预社区主体组织和物业公司,与其共同诊断社区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最后,对社区居民采取间接干预的方法,促成居民参与解决社区问题,发挥其参与者、监督者的角色。这样既可以发挥直接干预工作方法的效率性,又可以体现社区工作的民主性,不失为探讨中国本土社区社会工作方法的重要尝试。 二、J社区环境问题分析 J社区于2001年经南京市计经委批准立项,2002年由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分4期开工建设。每一期都由不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该社区在2006年12月全部建成。J社区是一个规模较大的城市安置社区,与一般城市化拆迁安置性质的社区不同的是,该社区收容了南京市13个区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米以下的贫困家庭,社区人口中60%以上为低保户,60岁以上人口超过社区总人口的半数以上。此外残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吸毒人员所占人口比例也远远超过一般社区。近些年,在房地产市场交易的作用之下J社区的居民结构发生了变化,另外在该社区租住房屋的外地流动人口也在不断增加,目前该社区居住人口已经超过2万人。① 以上分析一方面证实“J社区不良的工作关系是其环境问题持续存在的重要原因”这一假设;另一方面尝试使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对J社区工作关系进行了有效分析。 2.“伯顿二分法”在协调社区工作关系中的运用 良好的社区社会工作关系非常重要,其建立与协调过程,比个案工作或小组工作更复杂。社会工作者不得不分别与多方建立工作关系,并在他们之间进行协商和调节,进而为实现共同利益目标搭建协作平台。本研究所涉及社区社会工作关系建立有两层意义:第一,社工分别与社区环境问题利益相关者建立工作关系;第二,在社工的协调之下使J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建立相互协作的工作关系。虽然“伯顿二分法”即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的工作方法一般用于社会工作实务的介入实施阶段,但是就J社区案例来说,社区工作关系建立阶段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直接或间接干预。这与在中国社会背景下,人们对社工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解决社区问题的认知程度有很大关系。在与各方建立工作关系的过程中充分证明:建立关系阶段与介入实施阶段的区分不是非常明显,在建立社区工作关系阶段便需要区分使用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的方法。 依据“伯顿二分法”,基于对J社区环境问题有较为全面和充分的了解,并对利益相关者与利益制衡关系进行了分析,因此,可以针对责任程度和压力较大的居委会、物业公司采用直接干预法,以便充分利用居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较强的利益制衡关系和缓解矛盾的需求。如果二者达成协作关系,对社区环境的治理效果会比较明显,而且能够增强其共同协作解决社区其他问题的信心。对于社区居民来说,采取间接干预法更加有效。原因在于,采取直接干预法将会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而通过间接干预法不仅节时省力,还可以通过倡导和宣传选出居民代表,自主参与到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工作机制当中,进而增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与社区归属意识。在与居民建立工作关系的过程中,社工侧重于引导居民如何与居委会、物业公司进行有效沟通与协作。 既然确定不良社区工作关系是J社区环境问题持续存在的重要原因,那么社工就需要分别向三方利益相关者澄清自己协助各方解决社区环境问题的立场,并帮助各方分析其在社区环境问题中的职责与角色。社工能够为三方提供的协助内容有:(1)帮助三方就社区环境问题进行沟通与调节,缓解矛盾,协助建立三方协作工作机制;(2)协助居委会理清社区环境问题具体成因,制定治理方案;(3)促进物业公司与居委会和居民之间沟通,主动接受居委会与居民监督;(4)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治理,指导居民招募成立社区环境治理志愿者组织。 社工在与各方建立工作关系的过程中,尤其要强调各方达成 “改善社区环境”这一共同利益目标与达成他们自身根本利益目标之间的关系。即,只有通过协作,居委会才能实现良好管理效果、物业才能实现企业利润、居民才能获得较好社区服务并拥有较好社区生活环境。社工在介入J社区环境治理工作中成功运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分析,并依据该理论澄清三方利益制衡点、协调社区工作关系,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三方共同改善社区环境构建了良好的工作机制。目前J社区的经验已经被作为社区工作的成功模式在其他社区进行试用与推广。 实践证明了“伯顿二分法”不仅可以用于社会工作开展介入阶段,也可以用于社会工作关系建立阶段。此外,其在中国社会社区管理模式下的应用,与其理论的内涵并非完全一致。“伯顿二分法”社区工作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居民作为社区工作对象主体的背景,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的方法不能并用。而在中国情境下,以J社区为例的社区工作主体不一定只是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行政组织往往成为社区工作的主体,而在社区环境问题上物业公司也是主体之一。所以在中国社区工作中,“伯顿二分法”的理念虽然可以借鉴和参考,但由于社区工作主体不同,所以可以针对不同的主体同时采用不同的干预方式。 四、结论与思考 通过对社工介入J社区环境问题进行研究,证实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建立社区工作关系中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企业和社区都存在整体目标与多方利益相关者这两个要素,这为在社区工作中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了条件。不仅如此,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具体利益多表现为经济利益相比,社区利益相关者的具体利益更加多元。协调企业多个经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时,难免会出现此消彼长、难顾周全的问题。而社区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需求存在异质性,如居委会需要管理绩效、物业公司需要获得经营利润、社区居民需要良好生活环境并提升生活品质。所以相对企业而言,社区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容易协调,进而达成社区发展优秀目标。总之,利益相关者理论完全可以用于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并且具有良好的适宜性。 开展社区社会工作除了需要适合的理论支持外,还需要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社工在介入J社区环境工作的过程中,基于对社区环境问题的了解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制衡关系的分析,依据“伯顿二分法”分别对居委会和物业公司采用了直接干预方法,对社区居民采取了间接干预方法,在关注介入效果和效率的同时充分顾及社区社会工作重视社区民主和居民参与的专业理念。在西方社会情境下,社区社会工作对象主体为居民,所以“伯顿二分法”认为一般不可能对同一主体同时使用两种干预方法。但是在中国社会情景下,由于存在基层社区组织的主导性作用、物业行业服务标准的不一致性等因素,为针对不同工作对象同时使用“伯顿二分法”提供了可能性。在该种意义上,本研究可谓是探索本土社区社会工作方法的一次有益尝试。 J社区环境问题所呈现的利益相关者较为清晰,为在社区社会工作中尝试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了案例素材。值得思考的是:第一,针对除社区环境以外的社区问题,利益相关者理论指导社工实践的可行性仍需验证;第二,J社区的情况具有特殊性,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否可以广泛运用于分析和解决社区问题仍有待研究;第三,探讨本土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是否可以依据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更加广泛地引入“非社工的理论与方法”。 ①2015年9月下旬,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J社区,通过与社区书记及其他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并对社区物业公司的主任进行访谈获得文中有关J社区的相关信息。 社区工作论文:做好社区工作是维护一方稳定的基石 摘 要:维护稳定,是各级党组织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各单位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区是社会的最基本的单元,是政府的神经末梢。没有社区的稳定,就没有企业的稳定,更没有全社会的稳定。 关键词:社区工作;一方稳定;基石 如何做好社区工作?笔者从一个社区工作者的视角,特作如下探讨: 一、抓好党组织作用的发挥,是维护稳定的关键因素 党组织和党员是才是做好社区工作的主体力量。只有发挥好主体力量的作用,才能把握好工作的主动权。 一是要着力提升党员整体素质。通过党支部把党的理论知识培训、党章的学习融入党员活动之中,做到常抓不懈,让先进的思想武装党员头脑,用党章和党纪约束党员言行,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甚至文化素质。只有素质提高了,才能透彻了解党的政策方针,才能站稳立场,不被表象左右,不当群众的尾巴。在做群众工作时,做到理直气壮,入情入理。这几年,我们抓党的先进性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法律知识等,让党员更自觉地掌握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为做好群众工作增添了底气。 二是要着力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党员分散在社区各个地方,他们是星星,是火种,是播种机。我们应充分发挥党员在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让他们平时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在引导群众、处理矛盾上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意地多按排他们出来做工作。象我们社区有几百名离退休的党员,许多党员在群众中有威信,会做工作,也热心社区事务,那么我们要多鼓励他们出来为社区居民服务,排忧解难。我们多年来聘用多名退休党员当生活区片长,治安信息员、和谐宣讲队员,在社区内对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先后有多名同志在公司、在街道办被评为优秀党员、和谐之星、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三是要着力发挥党组织集体威力。作为分管社区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退休党员为社区建设、社区和谐多做一些工作,处处起模范作用,否则再多的党员在社区,也是一盘散沙,久而久之,他们就会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廉政与否,是群众最在意的事情,每一位党员都可能影响组织的形象和威信,所以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把党组织的形象维护好,同时,办事要公开公平公正,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树立党组织的正面形象,让群众信服党组织,愿意听从党组织的管理和指挥。 二、加强舆情正面宣传引导,是维护稳定的不二法宝 维护稳定,必须重视居民舆情的正面宣传引导。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时代,各种舆情泛滥,好的坏的,几小时就可传遍全中国,一旦负面的言论波及全社区,不明真向的群众就会人云亦云,并被舆情左右,又万一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意去发酵,就会影响大局的稳定。所以要加强舆情宣传,以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事实依据为原则,对居民的舆情加强引导和控制。特别是对本公司和本市等周边的各种新闻,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新闻,要保持高度敏感和警觉,及时进行甄别,快速跟进,加强引导,控制事态。平时多做正面宣传,多宣传上级政策和公司惠民措施,多宣传好人好事,树正气,传递正能量,最大限度内确保不被谣言和负面新闻所牵制。 三、坚持扶危济困办好实事,是维护稳定的有效途经 维稳不是出现了不稳定的事才来抓稳定,而是要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从日常着眼,细处入手,把群众的思想引导好,群众的冷暖关注好,群众的需要解决好,群众的问题公正地处理好,做到润物细无声,让群众高兴、满意、幸福,不让群众有添堵的机会,这才是维护稳定的最高境界。 一是关口前移,认真落实惠民政策。作为维护稳定的各级组织领导,抓稳定的工作重心必须放低到社区,放低到一人一事上。我们常说,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若把群众的事要当作大事来抓,把事关他们切身利益的事办好,就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要经常提醒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好国家的爱民惠民政策为大家办实事,尽可能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给予关心和照顾,比如对社区老弱病残的困难居民,我们要主动为其申请低保或者困难补助;对下岗再就业的,及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为他们争取政府的养保、医保等“两金”返还,同时还要加强就业培训,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利用政策,及时为年老的无业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养老金,解决好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为65岁以上老年同志办理老年优待证等等。 二是力所能及,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对一些政策外的困难人员,或者偶尔遭遇特殊情况需要救援的人员,更要主动关注,关心,积极作为。比如,春节期间,为社区困难人员争取政府的特殊补助;为低保独生子女升大学,争取金秋助学补助;为大病住院职工向民政部门争取大病救助,为受灾户争取补助金等等,关键时刻送出的温暖,更让人感动。我所在的社区,有几栋居民楼地势较低,原先周边没其他的楼房,从没遭遇过水灾,后来开发商在这几栋楼的四周建起其他小区,将这几栋楼围在中间,形成一个盆地,大中暴雨没事,但是遇到特大暴雨,这几栋房子的一楼就遭水灾。出现水灾后,受灾居民就出来找建房单位和开发商扯皮,同时准备集体到政府上访。为了平息事态,保持稳定,社区工作迅速跟进,一边找居民登记灾情,征求意见,选出代表,一边找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多次召开协调会,综合居民的意见,帮他们递交报告到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取得了有关部门的支持。社区的工作,也得到了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大家反映问题,客观、心态平和,避免了群体性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有人的地方,就免不了会有矛盾纠纷。社区里家长里短的矛盾,一些特殊的诉求,处理得及时,到位,就不会引起大的问题。其一要及时发现,掌握动态。其二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其三,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做准绳。其四,方法多样,及时处理但不能操之过急,不讲究方式方法。所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找准钥匙不盲动,讲究方法不蛮干,方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凡此种种,大事认真做,小事细心做,好事诚心做,矛盾耐心解。把日常这些实事做到位了,居民生活也就安稳了,心也就顺了。 四、坚持疏堵打防相结合,是维护稳定的重要举措 综合治理,永远是社区维稳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坚持疏、堵、打、防并重,不可偏废。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遵纪守法的氛围,是前提。要选取一些适用于居民的法律进行宣传,如婚姻法、财产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等,以宣传栏,普法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灌输,增强大家遵纪守法的观念,在社区内形成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法律是大家应该遵守的准绳,只有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了,才能学会依法办事,居民间遇到不平事,也能学会依法维权,不会蛮干。 建立控制网络,形成群防群治的态势,是基础。维护稳定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用群众教育群众,群众来管理群众。社区必须建立一支群防群治、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这是做好维稳的基础。一般配由职能人员――党员骨干――居民组长――在居民中有威望人组成,形成了覆盖全社区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平时,多召开综合治理通报会,让他们了解工作的要点和形势。这支队伍分布在全社区,既是信息员,又是治安巡逻员、还是义务联防队员,一旦发现不稳定的事件,信息就能在第一时间传递上来,而且第一时间,也有人就开展工作,控制事态的恶化。 关注特殊人群,形成内紧外松的环境,是重点。每个社区,必须建立吸贩毒人员、两劳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精神病人等等特殊人群资料台账,这类人,是影响社区稳定的重点人物,必须尽可能了解并掌握他们的情况及动向,一旦出现不稳定的苗头,我们的工作团队就及时跟进;对工伤人员、越战老兵、企业退伍军官、麻将馆主及其他一些上访户、流动人员的特点及动向,做到心中有数,掌握他们的特殊诉求,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打击违法犯罪,形成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社区必须主动配合公安部门、社区民警、综合治理部门,依法依规,及时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比如,地下、传销活动,社区在摸清情况、掌握准确信息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打击。 五、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是维护稳定的特殊手段 维护企业稳定,必须创造和谐欢乐的社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一是组织各种文体、艺术兴趣组织。把居民组织起来,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组成各种文体社团,如书法绘画、文学创作、乐器表演、戏剧表演、模特表演、歌舞表演、摄影、腰鼓表演、健身操等等兴趣小组,每个小组都设队长组长,实行自主管理为主,社区引导协调。聘请一些有特长的人士,定期给兴趣组上上课,或者进行专业指导,把大家的兴趣培养起来,水平提升上来。 二是有计划地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作为社区,要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一些表演、竞赛之类的活动,让兴趣组的人在赛中学,在赛中乐。同时,有条件的,水平高的兴趣组,还要组织他们走出去,与其他同行切磋技艺,增进友谊,开阔视野,提高水平。 三是为兴趣组争取费用和支持。文艺社团、兴趣小组开展活动,是需要经费的,按三点进行解决,即兴趣组创收或者自筹一点,社区内的企业单位拨付一点;到政府部门争取一点。通过这三点,解决他们的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政府和企业还要加大投入,为各社区提供活动场地,增加娱乐健身设施。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能有效地把职工群众吸引到健康的文化生活中来,从而远离买、、扯是非,既娱乐了身心,锻炼了身体,又能使社区和谐稳定,减少矛盾和问题,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是花小钱,出社会效益大好事。无论是企业还是社区,都应就把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作为维护稳定的特殊手段,用活用好,用出效益来。 社区是社会的基石,更是维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政府,各单位、包括社区居委会,都要重视社区工作,认真扎实地做好社区工作,维护社区的稳定。基础牢固了,大厦才会永固,屹立千年而不倒。 社区工作论文:新形势下规范社区工作站财务管理的探讨 摘要:随着财政管理改革推进,社区工作站现有的财务管理模式影响到了社区基层管理效率。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社区工作站财务管理模式和内容亟须改革。本文通过社区工作站财务管理的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研究如何有效推进社区工作站财务管理工作,助力提升社区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关键词:社区工作站;财务管理模式;预算管理;监管 社区工作站作为办事处事处派出机构,承担政府交办的社区管理任务,充分发挥了其在基层治理不可替代的作用。伴随着财政管理改革推进,社区工作站现有的财务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财政改革要求,进而影响到社区工作站社区基层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工作站财务管理模式与财政管理改革不相适应 自社区工作站设立以来,为有序开展社区基层管理工作,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兼任社区居委会干部及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两委”成员。因此,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股份合作公司都采取统一的财务管理模式,由办事处事处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记账,保持社区工作站决策权、财务审批权独立,该模式一直沿用至今。然而,社区工作站作为办事处派出机构,一直保持独立的资金的使用权和审批权;上级财政部门未明确要求社区工作站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也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2014年度,深圳市原特区外的宝安、龙岗两区全面推动“政企分开”改革,推动社区工作站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人、财、物、事分离。至此,社区工作站所有的经费都来源于办事处或市区政府部门财政拨款。特别是政府严禁“以拨代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来,办事处或市区政府部门不能直接向社区工作站拨付经费,给社区带来诸多不便,导致社区工作站资金管理不顺畅,甚至影响到社区工作站正常运作和工作开展。另外,社区工作站作为办事处事处的派出机构,由财政拨款全额补助,仍游离于财政监督管理之外,与现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不相符。 (二)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 办事处事处或者市区政府部门向社区工作站拨入专项经费,以保障社区工作站协助办事处事处或承办市区政府部门交办的临时性、非常规性的工作。但是相关部门疏于监管,社区工作站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专项经费超支、专项经费被挤占或挪用等。 专项经费管理不规范,存在多方面原因:1.拨款部门未明确专项经费使用规定,没有明确或者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审核要求,导致社区报账员不明确使用范围,核算会计没有审核依据和标准;2.基本经费预算不足;3.拨款部门疏于监管专项经费使用;4.社区工作站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缺乏责任意识,费用列支随意性大。 (三)专项资金结余沉淀 社区工作站协助或承办政府部门临时性、非常规性的工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办事处事处或市区政府部门向社区工作站拨款,所有未列支的资金,不区分情况,一律全额结转下年使用,管理比较粗放,长期积累出现沉淀。 一是原有规定对结余资金管理比较粗放;二是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时做大预算,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未能统筹考虑上年结余资金,仍按本年度预算拨付资金,造成结转结余资金长年滚存;三是拨款部门事后疏于检查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清理结余资金。 (四)无预算管理意识 由于社区工作站的性质和定位,其经费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致使社区工作站的领导经济意识和理财意识较差,缺乏对资金开支的控制观念,更无预算观念,出现资金不足向办事处申请,长期以往形成了要、等、靠的习惯。 (五)财务制度不完善 基于社区工作站保持决策权、财务审批权独立,办事处事处针对社区工作站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度具有宏观指导性,个别管理制度过于粗放或不适用于社区工作站,而社区工作站也未能制定适用自身管理需要的财务制度。因而,社区工作站的财务管理不够细化、相对粗放,比如误餐费、车辆使用管理费用等方面。 (六)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 一是社区工作站作为办事处事处派出机构,日常运作相对独立,办事处事处疏于对社区工作站监管;二是办事处审计职能撤销,无专业能力开展财务审计;三是财务监督乏力,办事处事处会计核算中心作为记账机构,财务监督力量太弱,反馈的问题不一定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四是办事处事处对社区工作站监督缺位;五是社区工作站承担政府交办的社区组织、卫生、环境、治安、文化和计生等工作,在基层社区管理作用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致使办事处事处放松监督。 二、对策建议 (一)优化财务管理模式 积极推进社区工作站财务管理模式优化,实现财政资金集中管理,既要解决“以拨代支”的问题,也要从源头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有以下两个方案可供参考: 方案一、社区工作站纳入内设机构管理,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由于社区工作站为非法人单位,无法在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建议将社区工作站纳入内设机构管理,在办事处的零余额账户为社区工作站下设虚拟零余额账户,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因而,该模式保持社区工作站相对独立,不影响其正常运作,但是需上级财政部门同意在办事处零余额账户下开设虚拟零余额账户,并授予办事处的调剂预算指标权限,且需要信息系统和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配合等配套措施。 方案二、社区工作站财务职能收回办事处,采取报账模式 对于基本经费,纳入办事处预算安排;对于专项经费,禁止办事处向社区工作站直接拨款,而是由社区工作站的所有费用向办事处相关的各部门和所属单位报账,经各部门和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费,由办事处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零余额账户支付。该模式有效实现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有利于办事处各部门和单位有效监管社区工作站财务行为和开支,但是同时也影响了社区工作站工作积极性,也增加了办事处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量。 (二)清理专项经费结余资金,盘活财政资金存量 对结余资金的管理,各地的财政部门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为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效益,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办事处预算管理部门在技术上指导社区工作站查找原因,分类清理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清理专项经费超支项目,调整不符合项目费用列支费用;二是筛选预算安排结转期超过一年的预算结转项目,向办事处申请将其累计结余资金调整到其他同类项目,或统一上缴;三是对当年预算安排形成的结余资金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压缩,抵下年项目预算。 (三)推行预算管理 由于社区工作站为非法人单位,其作为办事处事处内设机构管理,划为预算部门。鉴于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及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建议由办事处代为编制。按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划分,基本经费由办事处财务管理部门代编;项目经费由办事处各部门和所属单位代为编制。待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后,办事处预算管理部门通过内部预算指标调剂方式,将相关预算指标调剂到社区工作站,供其使用。要实现预算管理的前提:一是办事处代社区工作站编制部门预算,使预算的编制全面、科学完整,具有可执行性;二是组织社区工作站报账员开展有关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的培训;三是将社区工作站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督促其重视预算执行工作。 (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站要全面梳理办事处事处管理制度,查漏补缺、相互衔接,理顺人员薪酬、车辆管理、物资采购等办理流程,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完善财务行为约束,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强化财务管理监督 1.领导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重点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其他技能,实现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及时纠正社区工作站财务管理活动中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或定期向相关部门反馈; 2.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财政、纪检、审计及办事处事处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和个人。 (作者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财务管理中心) 社区工作论文:研究与探索社会史 创新社会社区工作 写作背景:适逢2016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借以辽宁省社会科学调查组在重摘1997年业已对中国社会史第四届学术会议后的编著,回顾其中主要教授的教导和育人品质,同炳武先生在关于社会学史方向经常与教员和学士经常有趣地进行企业管理谈论,在其教学专注和爱护学生成长的影响之下,回忆着前贤同其一道共专研的为人风格。面向知识创新对学者的励勉,杜撰续作,为沈阳师范以成人模式下出人才,精娴技术,促进沈阳兴盛,国富民强。 关键词:社区 继续教育 成人模式 “关中模式” 1992年9月在沈阳召开了中国社会史第四届学术研讨会,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和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与学术委员会文件响应和支持,校园文化面对人才面貌和多层次化生活得以鼓舞人,再现沈阳北部中央学城,闪现史论结合的方法,在社会经过曲折漫延的生命征程,进行多方位、多角度地探求成人教学方法的研究,顾名思义,对强化管理,敬业服务,明确教育对象的身份和成绩入网,是将来揭开人力资源,结合家庭和多民族历史事变的过程。虽然已迈入毗邻桥水之年,可欣喜碧波、童颜不改韶关。 一、澄清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与封建社会形态变化的主体 1950年4月9日,中共渭南地委就问题给省委的一文指出:“本区地富数量很大。除极个别的地主外,其占有土地一般超过中农之数量也不大。尤其是富农,在一些地区平均有地几乎与中农相等”,从秦晖的有关社会学资料中,发现“据我们了解,除临潼外,其他各县地主很少。二华当地包括的是“华县与华阴”。许多乡坤和改革,是很需要研究这一问题的。 宝鸡专区十四县市土地分配统计,“就整上关中的三个专区来说,分入土地的农户人口占农民人口的31.6% ,占乡村总人口的28.8%(共202万人)”。如果说在确定“地主”成份的标准问题上是有人为或政策上的宽严问题的话,那么土地分布的具体数字是很严格的,有所谓宽严的。 地主,租佃的长工是个自耕作的改造封建社会形态和经济成份的主体,田地和山野以至劳工关系可能是客体了。租佃关系虽然也是不多年的事,但第一呢,它是全国土地租佃率最低的地区之一,租佃关系的规模大概可以说地无足轻重。 二、从悖论商品货币现象与战国搏斗现象透析软文化的清山绿水 是普遍的人群,运用抽象的观念,创造了莫大的机会和有限时间内的供应,这是高尚人格付出的代价,齐国马便征上,燕国未雨先谋。辽国不使劲学习,却也速该出走。这段话是教育未来的成人能够但不要怪债历史唯物主义创立者马克思,也是从埃及循游到间接的费尔巴哈,又正在欣赏熏陶着黑格尔的唯心学说。 在封建统治的华夏九洲,东海地区是其王朝统治的传代,消灭人间特性恶性质,独恋龙纹砖瓦,文人防范从快语上说,写文章图表真心赎人身,但有点悠然自得,而品质却随之,瞩目其域,夺取胜利的理念是离不开精神支柱的。视访至《史记.循史列传》 :“今也,农夫,之所以早出幕入,强乎耕嫁艺!多聚升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 保卫地富秦先生,守住关东虞化龙。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条例可是视“食禄者不得与民争利”;《管子.轻重丁》“(齐)西方之氓者,带济负河,萌泽菹是也。渔猎新蒸而食;而尤思后患无穷”。 “强必暖,不强必寒,故不敢怠倦”;“曰彼以强必富,不强必贫”等预示着家军有多强,应符计,耐实战,这怎可虎大意呢? 三、《九章算术》对继续教学方法的尝试经验交流 唯美是艺术者对生活具有色彩和感动群众的一种完美倾向。从传统继承上看,艺术应来自各层次人们的生活,适应着大众色彩和艺术讨论者的品味与参与,是有战斗性、艺术性和战术措施的,因此具有物质决定着的老印象。这是抵制文化衰落的关键。培训硕士的兄弟姐妹的即为师说,又有独自专长,个个都想“顶天立地”,这是封建秀才心中是豁然开朗,自然选定了的事项。师说六艺教术:女子初学纺织,五日上即可成布2.58尺。熟练女每日织布米(计量长度单位)以上,织布既有22.4匹,6口之家以二女纺织计,产布不少于4.5米.汉布幅狭,朝约定折合先秦制约送40匹。这是对人们生产和能源存储和利用的一种正常观点。就譬如说,三角形等腰不等边还采用分割线的办法来选得到相对正确答案。直接点说,海战我们都有较降优势,陆战也是以少胜多,但是考试结论不等于胜利就是上前线在练兵。 勤劳善良的中国人,诚恳地把从封建时代的思维以串线方法在辽鲁大地上寻找,终身教育的立体面,以学国文,见长识,基础的根基坚持真理的步履,倡导着在学吃苦,有益可补,公正法办,又何尝得以自强而创业乐乎矣! 例如治军遵遗训,惯以行之知励而行之。多信而不际其身,创始先史,读社会辨史,内外事态和夷以治家正身而教,治己惧而不思框费一片好心机。群众是近缘而易近,可益久常。子墨子为楚攻宋城出造云梯之计,以助战图人胜非不多也。城非不牢固,城非铁迪也,攻城不易守城难,攻书不易读书难。人生不惑载货而非以鞅民,人生信念不仅是个人在集体活动中后来习得养成的,有一些可以是从外边拿来的,笔者实在情理知行先乎于远程,,合理利用物品遇入梅之季,对创建好的社区内环境,象管自家进行美化,还是有时间有条件的,这都是在做善事。条框与朴素,当需要的时候给大家带些帮助。面对自然风景萧萧,马达轰轰,一阵神兵几欲留后梦多存异国,电视“三.八线”血泪守卫的高地,生存和胜利,对社会的进步贡献巨大。 兵爱国,民富强,学无止境。 四、自编入门教育与发表之中的网络体会与感受,也是培养品德与同志关系和谐的环节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由沈阳师范学院主办,来自上海、山西、湖北、西北、四川等高等教育专家和学者,他们对9月22日研讨的前年中国社会史述评作者在新里程中的黄浦教育会深有感触,张教授面对《社会学研究急需共识的几个问题》,一从法国年鉴派和西方新史学的影响着眼。二是认为社会学史的理论和方法有自然科学及其概念和研究方法的精力投入。以对应互补关系,克罗茨纳赫的学术研究也证实了从理论到唯物史观再进入学术研究的有关范围。 随着社会保险的家喻户晓,经济管理学和关键时期对留学考试的不同阶段思维,人才资源是办学网络中的不能缺少的物质供应,也是赋历史所有具有的神韵,还人类高尚情愫,在路学士承继院士史中的一次刀光剑影,血溅恩筹的碰撞。“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范围得大治在乎得失”这贴近朱熹的官学和教育家思想。 人类社会结构图从低层次促进生产劳动,中层次改善生活,从需要满足到总结以往,社会转型和模式也就有一定的改善,理念作用则说明在一段时间内人的内部矛盾逐步提高和符合规化,在循序发展的经济基础上发现的一种信仰的表现形式及其过程,这种过程将在每个人的脑袋里经久持续下去。我们要记住成长中的坎坷,有利于人才的价值特征,不要苛求完美,个性不能越过党性。 生活的意义是生命精彩的付出与连串的记忆,才能更加团结,文化才能存在,社会等级方可富庶、精神会聚永远不老。 乐业精人,崇尚风格,爱护人才,振兴教育,前贤之作不惧无谏所作,家的感觉不可遗忘,在边陲一角记下自己的奋斗经历,也同时抱负着与学界一同研究和求索。 社区工作论文:议强化史志资政功能提升其在社区工作中的服务能力和意义 资政,为执政者提供治理国家和地方的经验借鉴。史志资政,就是发挥资政作用。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资政育人,方能传千秋。如实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社会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东湖社区工作站一直把做好史志工作当作我们推动社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常抓不懈,收到明显效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品意识,突出修志、办鉴、拓展社会服务三大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全面发展我们通过卓有成效的史志工作,已在东湖社区工作站形成了尊重历史、以史为鉴、以志资政、以史励志的良好氛围,强化史志资政功能提升其在社区工作中现实服务能力。 一、发挥地方志的作用,提升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能力 志书具有“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的特点,同时,史志人员善于在历史经验与现实需要的结合上思考问题、研究问题,能够针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度研究,撰写出高水平的调研文章,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和重要依据。地方志作为“一方之全史”,记载了一个地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自然到社会,从政治到经济,从历史到现实,从人物到风貌,是一部全面、系统的地区社会大观的综录,是重要的地方文献,储存着大量的地情信息。阅读地方志、利用社区志有利于干部认识城市及社区,管理城市及社区。我认为地方志不仅应被长期列入干部的阅读书目中,而且应把读志、用志纳入干部的成长工作中。社区干部的所专业都有局限性、专业知识水平虽然普遍很高,但是社区工作干部需要的是复合性人才,这就有别于其他干部的群体,学习也就具有了更加特殊的重要性。鼓励干部读志、用志主要因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读志、用志是治国、治军的优良传统。历史上南宋理学家朱熹到南康郡(今江西星子县)去当郡守时,当地属官们轿前相迎,他下轿开口就问,《南康志》带来没有?“下车伊始问志书”千百年来传为美谈,不仅反映古时官员就懂得了解地情的重要,更反映了地方志“资治”的重要作用。自此,“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就成了后人“以志呈阅”的惯例。同志也非常重视地方志的阅读、研究和使用。在战争年代,每解放一个县城,总是要找当地的县志来看。在1958年3月成都会议期间,不仅自己阅读了大量的四川方志,还辑选了部分方志,推荐给到会的领导同志,提倡利用地方志提高领导水平。年轻干部应读志、用志继承我国治国、治军的优良传统,发挥地方志“资治”的重要作用。 (二)读志、用志是推动区域发展的重要支撑。任何地区要稳定发展必须要有历史来支撑。现在,我们来看地方志,由于它的全面性、系统性,地方志在地区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起着无法替代的历史支撑作用。地方志具有很强的史料性和地域性,不仅是地情资料的汇编,它更是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资源。在东湖社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道路中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中,要想让硬实力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必须在软实力建设当中,重视地方志这一宝贵资源,加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对地方志的阅读和使用。 (三)读志、用志是干部成长的有效途径。有的干部不是本区人,有的居委会干部赶上换届选举,又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对工作所在地区的地情和历史并没有多少了解,知识的储备和积淀就会相对较少,工作中就会出现捉襟见肘的情况。越来越多的年轻干部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对地方志资料有强烈的需求,在工作当中遇到的问题,需要查阅地方志来找到更为合理的依据和可鉴的经验。所以,读志、用志是干部快速融入社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钥匙,也是干部成长的有效途径。 二、修志用志结合,促进史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地方志工作是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修志为用的观念,把人民群众读志用志的需求作为地方志工作的“第一要务”,在服务社会中检验地方志工作,扩大地方志影响,发展地方志事业。 (一)读志用志是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前由于历史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局限,编修地方志书是主要任务,读志用志处于从属地位,具有自发性的特点,成果不成系统。现在我们首先对修志和读志用志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对读志用志与史志事业的长远发展进行了系统思考和规划。我们把读志用志作为史志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史志、年鉴、市情资料、地方志的重要性。其次,加强了读志用志的机制建设和工作创新。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每年确定和下达读志用志的具体任务,促进东湖社区工作站和东湖各居委会读志用志活动的开展。再次,推动了读志用志工作的三个转变,即由自发的读志用志向自觉的读志用志转变,由单一型用志向多形式用志转变,由学习型用志向推广型用志转变,实现了修志用志的有机结合,促进了读志用志水平的提高。 (二)读志用志是信息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修志工作新的闪光点。地方志工作实质是资料工作,也是信息处理工作。在社会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信息载体多、传播快、覆盖面广,对修志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修志工作必须主动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自觉进行观念更新,改变“一本书”、“几本书”包打天下的思维模式,对地方志成果的表现形式进行改革创新,为读志用志提供新的载体和手段。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地方志成果的数字化建设,利用网络、社区广播电视、社区公告栏等信息传媒,服务社会读志用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读志用志是充分发挥志书功能的客观需要,是新一轮修志工作的新的拓展点。地方志读者有不同的需求层次,一本志书不可能满足社会方方面面读者对地情资料各种各样的需求。例如,志书在存史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是专家、学者、社区领进行各项决策的重要参考,但由于志书的部头厚重,决策者往往难以统揽,使其资政作用大打折扣。另外,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需要的地情资料和领导者决策中参考的地情资料也有很大的不同,领导决策需要的参考资料,老百姓要求的是身边发生的重要事件被真实有效的记录,让后人记的,并以备查证。 三、做好史志工作的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史志工作必须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持续繁荣、社会日益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是“盛世修志”千年不遇的黄金机遇期。乘势而上、审时度势、谋后而动,开创出社区史志工作新局面。 (二)领导重视是做好史志工作的关键性因素。领导重视就能加深干部队伍对史志工作重大意义的理解;就能把史志工作放置到一个重要的位置;就能为史志工作提供各方面的保障。社区领导提出的五个到位(思想意识到位、组织推动到位、编纂人员到位、物质保障到位和激励机制到位)为我们开展读志用志提供了强大动力。 (三)做好史志工作必须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社会主义方志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唯物史观根据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分析和总结历史,而客观规律为人们科学地认识过去和现在、科学地预见未来指出了正确的方向,也只有在唯物史观指导下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教训,才能科学地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 (四)必要的物质保障是做好读志用志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东湖社区工作站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为党政办公室专门安排一间办公室,配备了台式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电话、外网、桌椅等办公设备,而且抽调1名同志专职从事人行志的编纂工作,购置书刊资料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 (五)组织推动是提高史志工作效率的必要手段。一是通过动员大会等形式使主要领导和主要撰稿人深入理解史志工作重大意义。二是为修志工作提供必要工具。三是利用通报形式通报进度、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四是通过分片督导会形式督导工作进度和交流工作经验。五是制定科学的量化的考核办法,增强参编单位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重要性。 (六)发挥专家顾问作用是保障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之一。由于我们及时聘请熟悉人行业务的辖区内的企业领导和编志方面的专业人员担任修志顾问,我们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少走许多弯路,也正是由于他们的及时指导和帮助,我们才节省了大量时间,并为修出精品佳志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推动读志用工作更好发展。 四、以史资政,意义重大而深远 史志工作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史志工作者只有坚持为党委政府服务、为科学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指导思想,努力做好服务当今与服务未来相结合,服务政治与服务经济相结合,服务领导与服务群众相结合这三篇文章;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扎实工作,才能让史志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开拓出一片新天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征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凸显其重要价值。 以史资政,是记录执政过程的基本手段。中国有着最悠久、最丰富、最连续、最完整的历史记录。从《周礼》、《史记》、《贞观政要》、《资治通鉴》等史料中,我们后人知晓了王朝的更替兴衰,皇帝的言行作为,政治家的文治武功。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都非常重视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各个时期的理论研究,各类党史专题著作,都是我们党执政过程的基本记录和忠实体现,而且比以往历朝历代更加注重传承和延续。 以史资政,是提高执政水平的现实需要。提高执政水平和能力,优秀在于深刻认识和掌握执政的内在规律,而这种规律从哪里来,重要的途径是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中来。历史永远是当代史,是活着的思想。这本思想之书需要时常翻阅,而且常读常新。现在的领导干部工作精力和能力都很强,但往往缺乏历史人文素养,因而没有形成以史资政的历史自觉,在工作过程中时常出现一些偏差,脱离自身历史条件,违背历史规律,执政过程中不懂得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这些执政行为的“无畏”都是由于对历史的“无知”而造成的。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多读一读历史,读一读地方志,读一读地方史志,了解自己所执政一方的历史沿革和传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执政理念和方法,才能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 以史资政,是凝聚执政合力的重要举措。历史的影响是深远的、广泛的,以史资政的力量是强大的、凝聚人心的,只有不忘历史,牢记使命,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永葆党的生命力。近年来,我们各项工作之所以进展比较顺利,经济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与我们认真总结历史、正确汲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分不开的,历史对于我们做好现实工作有着很大的借鉴价值和开发价值。由此看来,以史资政,意义重大而深远。 总之,从时代潮流的前进方向看,史志工作越来越重要的阵地,我们必须思考如何更好地经营它。在纸质媒体时代,志类产品有其固有的局限性,难以普及。在网络时代,在多媒体时代,我们同其他传统媒体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并拥有自身独特的优势,这是发展的大好机遇。我们必须挑战自我,把握机遇,作好史志工作以志为鉴为再铸辉煌。 社区工作论文:社会工作在城市社区工作中的应用探析 【摘 要】社会工作在中国大陆属于新兴学科,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广东省凭借着毗邻香港的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雄厚的经济基础的支持,发展的很快,形成了主要以政府购买服务,机构进行操作的运行模式,做出了不少的成绩。江西作为内陆不发达省份,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观念还较为落后,社会工作在江西的运用还不是非常普及和深入人心,其中也存在着诸多阻碍社工发展的不利因素。对江西城市社区服务进行研究探讨,分析社会工作在江西城市社区服务中的运用情况,发现其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的建议,这对于加强社会工作在城市服务中的运用,提高服务的质量,从而促进社工队伍在江西的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工作;城市社区服务;社工介入 一、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随着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一部分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及社会管理的职能逐步剥离并转交给社区,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工作在社区发展与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也日渐突出。社会工作在社区服务中坚持助人自助的理念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其专业的服务技巧,为社区中的居民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为建立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增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对社区的认同感,为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贡献着一份力量。 政府主管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来支持社工的发展,如财政部、民政部在2013年11月15日《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强调加强对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在中国大陆,社工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社工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也在不断提高。但是,面对着经济高速发展导致的社会转型期涌现出的诸多社会问题,面对着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要,作为舶来品的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如不同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经费不足,社工工资低导致社工队伍人才流失十分严重,关于社工的各项制度发展不完善等问题。 江西作为内陆不发达省份,受经济发展水平因素的制约,社工发展较晚。2007年江西开展社会工作试点,以探索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模式为长远目标,参考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在学习、借鉴和自我创新理念的过程中,实现与地方性知识和文化的互构,探索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模式,江西社会工作的发展水平在稳步提高。目前全省已有1812名社工、50余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工作者们也在社区中开展了许多有益于社区居民的实践活动,但这些活动都缺少系统的研究。 二、江西社区服务应用社会工作的困境 (一)社工人才队伍薄弱,社工需求量大。社区工作者是社区服务的实践者,工作者的质量也决定着社区服务的质量。自2002年南昌航空大学招收首批招收社会工作的学生以来,目前,江西省共有6所高校开办了社会工作专业,每年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毕业生近200名。但是目前江西省社工专业人才仅2000余人,其中南昌900余人。相对于500万人口的南昌来说,比例为1.8:10000。而2014年6月3日江西省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社工与总人口比例要达到6.5:10000,江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将达到4.76万人。这就意味着在以后的六年时间里,江西每年大概需要吸纳七千余名社工到社工人才队伍中来,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是很难实现的。这也说明目前江西亟需大量社工才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二)社工服务获得资金支持少,社工薪资低,生活得不到保障。据了解,江西省近两年用来购买社工服务的资金只有280万,而这280万全部来自福彩公益金。而根据相关规定,福彩公益金不能被用于发放工作人员工资。这就导致在江西从事社工服务没有稳定的工资收入,生活得不到保障。这也成为之前江西社工人才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青云谱民政局作为南昌市社工服务试点单位,在社工服务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但是由于社工项目资金90%用于服务对象,做项目的工作人员往往是临时聘用,只有一些补贴费,没有正式工资,所以留不住人才。而在深圳等社工服务较发达的地区,社工项目资金的60%用于给社工发工资,所以社工的收入有保障。这也是为什么深圳能吸引大批社工人才前去服务的关键。 (三)社区中专业社工少。从2008年全国启动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以来,青云谱区共有500多人次参加考试,已经有102人(助理社工师93人,社工师9人)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其中只有4人是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2]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四年接受了系统的理论知识教育和专业的实践活动指导,在社区服务中秉持以人为本的专业价值理念,运用科学的专业知识技巧,来为社区居民服务。但从前面的数据统计得知,目前在社区服务的工作者中专业社工人才十分缺乏。非专业社工人士在社区服务中就存在中价值理念缺失和专业知识薄弱的问题,这些都将影响到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服务中为居民解决问题的效果,也很难满足其各种需求。这些反过来也将影响社区居民对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服务中服务质量的评价,降低居民对社会工作者的认同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整个江西社工队伍的发展与壮大。 (四)社工独立性不足,社区服务中行政化问题严重。在江西社工的发展轨迹中,社工一直是一种“嵌入式‘发展模式,在社区服务中,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社工作为政府雇员来参与社区服务的实践活动的。以2007年被国家确立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的青云谱区为例,青云谱区建立了一个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这个队伍中,由区长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组织、宣传、政法、人事、民政、财政、残联、文化、卫生、计生、教育以及各街办、镇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3]这样一来,就导致社工开展的活动大多经过领导批准后进行的,受领导的干预过多,社工在社区服务事务中缺乏自主权。 三、对于提升江西城市社区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组织志愿服务支持社区服务 志愿者是社会工作者的重要资源,社会工作者需要在志愿者的广泛支持下,为有需要的社会成员提供专业社会服务。以英国伦敦儿童城为例,62名正式员工,90名志愿者为其提供服务。[4]目前江西专业社工人才不是很多,可以发动志愿者协助其进行社区服务。如每个高校都有志愿者性质的协会,可以让他们长期利用周末或节假日时间去社区帮助志愿者进行社区服务,这既节约了资金,又解决了社工不足的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二)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投入,提高社工薪酬,留住社工人才 一项高质量的社区服务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据欧美发达国家的社工发展经验,强大的综合国力为社会工作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发达国家每年用于社会福利服务的开支都非常巨大。瑞士仅有36万人口的卢塞恩州一年1.3年瑞郎(约折合8.9亿元人民币)用于社会福利服务开支。[4]目前江西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2013年江西GDP总量达14000多亿,经济实力不弱。在社会转型时期,江西应加强社会福利服务的投入,让老百姓享受到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在社区服务这方面,政府应该拿出一笔钱来购买社工服务,从而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 专业社工人才是高质量社区服务的实践者,也是保证。目前在江西从事社区服务的专业社工人员普遍存在着工资偏低的情况,导致大量江西本土高校培养的社工人才流失外省的状况。为此,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提升社工的工资,让社工们安心长久地在江西做社工,为江西的社会工作事业做贡献。 (三)形成高校创办民间机构的模式,由机构来提供社区服务 深圳广州等发达地区社工发展一般是“政府购买服务,民间机构来运作”,而江西作为内陆不发达地区在社区服务中存在着行政化问题严重的问题,致使社区服务效率低下,社区居民也享受不到更多更好的社区服务。为使社区服务更少的受到政府行政领导影响,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鉴于江西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的特点,有必要探索出一个通过高校来创办并运作民间社工机构的模式,如江西师范大学社工专业师生创办的江西洪宇社工服务社和南昌航空大学社工专业的师生创办的心航事务所。相对于个人创办社工机构,由高校来运作社工机构存在资金花费多,场地多,硬件设施齐全,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基础雄厚,社工督导免费的优势。[5] (四)抓紧建立健全专业社会工作管理的体制、法规和制度 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法规和制度,是把社会工作专业引入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轨道的必要前提。[4]一个行业要想健康发展,需要监督,既要有政府对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也有社会工作者的行业自律管理,此外,还需要接受社区居民和社会团体的监督。还要逐步建立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和激励制度。 社区工作论文:社区工作参与服务型社区治理研究 摘 要: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我国的社区建设是以行政型为主导,社区建设主要集中在安全管理和卫生保洁服务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着,居民的需求由原来的满足温饱的基本需求朝着追求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及追求高质量的生活领域拓展,当前的社区建设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社区落后的管理同居民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建设服务型社区成我国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社区工作;服务型社区;对策和建议 一、社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社区是居民群众生产活动的场所,是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社会的和谐发展是以社区的和谐为基础的。随着我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社区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社区人口情况复杂 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得大量人口涌入城市,退休人员、下岗待业人员和流动人口使得社区的人口机构发生了变化,众多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交织,形成了一个兼具不同文化风俗的多元化人口格局,出租房屋多、商铺多、流动人口多、人员密集场所多,人口流动量大,人员信息复杂,为社区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重重的困难。原有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很多老城区由于环境差,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导致很多居民搬离社区,导致老社区空心化问题日益突显,社区凝聚力不足,为社区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二)社区服务理念滞后 现代社会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节奏加快,居民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居民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对于养老、托幼、娱乐、家政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实是居民事业发展明显滞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难以满足居民的需要。各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及物流企业涌入社区,为社区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社区在对这些团体的管理中存在不足,使得团体与社区居民之间频频发生矛盾。 (三)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 社区是与居民生活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全面的地域,社区真正的主人是生活在此的居民,原则上来说居民有权对影响自己生活的公共决策表达意见,现实是广大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参与积极性不高,大多是老年人或者是退休人员对社区治理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而年轻人对社区认同感不强,对社区上的事情很少关心,即使发现社区中存在的问题也不愿意参与去解决问题。我国社区的工作方法仍以行政方法为主,居民一直是作为管理客体被动地接受着来自政府的行政管理,对于社区规划等重大问题多由社区领导直接下达指令,很少邀请社区居民来参与社区规划建设,居民没有条件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居民对社区管理的参与只限于社区卫生建设等具体活动上。除此之外,社区定员不断减少、社区服务场所不足、社区组织职能不匹配,运行机制不顺畅等,都是现行社区治理的诸多问题。 除此之外社区管理和服务方式相对落后,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社区工作人员配置不足、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都导致社区无法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 二、建设服务型社区的意义 社区是社会的缩影,承担着维护社区治安、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事业、促进就业等方面的重任。随着时代的变迁,社区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行政职能,在社会各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行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机制逐步瓦解,“街居制”已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多元化的精神需求,建设服务型社区成为深化社区管理改革的必然选择。所谓服务型社区就是指在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指导下,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的以服务居民为优秀的社区治理模式。我国民政部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社区服务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服务型社区建设初具规模。 服务型社区的建设有助于改善民生,满足社区居民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需要,推动居民之间的和谐相处,有利于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与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更好地衔接互动,有利于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提高居民的满意度,促进社区工作有序、完整、规范发展;及时处理社区中的矛盾纠纷,缓解社会治安压力,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为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社区工作参与服务性社区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增强社区的服务意识,急居民所急,想居民所想 服务型社区建设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因此社区工作者要把服务居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服务居民的理念和意识时刻烙印在心中,正视现有社区服务能力与社区居民需求之间的差距。社区要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规范社区工作行为,建立职能清晰的社区网站并在网站上公示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内容和工作电话,为居民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方便居民遇到问题时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咨询和求助。社区可以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配备相应的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要深入网格,广泛听取居民的需求及建议,切实解决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为居民打造方便快捷的服务生活圈,及时快速的化解社区居民的矛盾与纠纷。社区工作人员要想居民之所想,急居民之所急,针对社区不同的服务对象,通过上门服务、网络和电话预约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服务,尽可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增进居民感情,实现与居民的零距离接触。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的考评机制,对社区工作人员定时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岗位直接挂钩,激发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积极性,增强社区活力,提升服务质量。 (二)提高居民的参与度 服务型社区的建设离不开居民的参与。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激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鼓励居民参与服务型社区建设,挑选责任心强、居民信任、热心肠的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安、卫生、民调等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协助社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促进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社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发动社区群众参与到创建工作中,联合司法、消防等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场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普及消防知识,推动各类服务资源进社区,让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秀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招募社区居民、大学生、退休人员加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让志愿者服务自己的社区,发现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建立志愿者项目的申报机制、实施责任机制,发现、培养和用好具备突出奉献精神和活动能力的志愿者;引入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有效的激发居民服务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大对志愿者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发动更多的居民参与到志愿者队伍;将社会组织力量引入社区公共服务当中,丰富社区公共治理的内容,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当中;打造一支热情友善、服务专业、素质过硬的社区志愿者队伍,根据志愿者的自身行业和专业特长,对居民生活和社区建设中的诸多问题进行认领,并通过联系单位协调、提供合理化建议、专业技术帮扶等方式,适时、适宜、适度地参与社区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维修、咨询等特色志愿者服务,使志愿者的知识和技能在社区得到充分发挥,帮助社区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 (三)拓宽社区服务领域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着,居民的需求由原来的满足温饱的基本需求朝着追求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及追求高质量的生活领域拓展,社区作为城市的基层组织,要将居民的需要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宽服务领域, 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增强和改善社区服务功能,丰富社区精神文化生活内涵。要立足社区,以广大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为依据,开展社区群众需要的服务活动,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区的每个角落,使社区服务看得见、摸得着;设置群众投诉意见登记薄,对前来反映问题的居民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重点问题。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为服务型社区建设带来了新的契机,如何通过信息化来带动社会服务管理的现代化成为了社区工作者研究的热点问题,社区工作要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要求,加强社区信息网络的建设,利用QQ、微博、微信等构建社区网络服务信息平台,为居民及时提供与日常生活相关的城管、计生、民政和就业等信息查询服务,全方位服务居民;以推进社区信息化为抓手,全面整合社区力量,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和解答;社区工作者要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及时将社区动态向居民公布,通过专题讲座、集中辅导、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文化活动开展、电脑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努力实现信息系统价值的最大化;加强社区间的交流与沟通,互相探讨社区管理方法和心得,围绕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困惑、疑问等,设计讨论交流主题,邀请社区建设专家和学者,进行集中研讨交流,答疑解惑,实现社区管理更加高效、服务更加优良、居民更加满意,从根本上推动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质的提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型社区是我国社区建设的必然选择。服务型社区的建设需要完善、更新管理模式,调动社会各方的服务资源,挖掘居民自治的管理能量,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建构社区的社会生活服务系统。在新经济常态下,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将社区建设从行政型向服务型转变。(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社区工作论文: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工作的发展路径 摘 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社区工作发展的重要路径,是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面。我国从1980年代开始的社区建设,以国家治理为中心,强调社区行政建设。而社区工作发展更强调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共建,政府购买服务即强调合作关系。在政府与社区组织合作的过程中,要注重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加大资金投入,着重社区发展。 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工作;非营利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基层社区的管理体制亦从原先的单位制转向社区制,社区所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的纵深发展带来的城市化加速、市场化覆盖范围扩大等宏观环境的结构性变化更加导致了基层问题频发、整合弱化等影响城市社区居民的重要状况,在社区邻里中,传统邻里在城市化下逐渐消失,人情淡漠,居民社区参与率亦偏低,这将我国如何整合都市社区的议题提上了日程。 在1989年民政部将“社区建设”的概念运用到民政工作之后,我国的社区重建事业亦蒸蒸日上,推动社区建设的社区工作成为解决我国从计划转向市场这个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在10多年期间,我国主要推行的是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工作范式,主要任务在于居委会的发展,强调在政府的领导及控制之下居委会推行的行政工作。这虽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与居民的参与和互动,但却使社区成为政府的治理单元,而非居民共同参与的场所。这与社区工作强调居民共同参与的理念是不一致的,在这种政策背景下,社区问题虽得到了缓解,却未得到根本改善。 在社区中,社会工作被认为是解决社区问题的关键职业,在10多年的社区建设实践遭遇挫折后,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则被认为是解决社会病痛的一剂良药。为了应对这种职业化和专业化的需求,社会工作专业开始在高校大规模扩招,为我国进一步改革社区工作奠定了人才基础,同时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工作的专业化发展。在实践操作中,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试点,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的方式,更有效地开展社区服务,逐步改变以往社区建设以政府为绝对主导的局面。在上述条件的推动下,我国正在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本土特色的政府购买服务下的社区工作道路。 在对上海、广州、深圳的社区工作实践总结过程中,我们认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拓展是社区工作发展的可行路径,但我国现阶段采取的社区工作模式主要借鉴西方及港台的经验,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本土化不足问题。社会、经济、文化等制度的不同意味着我们必须考虑与本土相结合的社区工作模式。所以,本文主要先回顾西方背景下政府购买服务的情况,在此基础上以广州、深圳等地的实践为例,讨论现阶段政府购买服务下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 一、西方政府购买服务下的社区工作开展 社区工作是指一个以社区为依托解决社区问题的社会过程,它也是一种综合运用的社会工作手法,强调专业技术的运用,并企图达成满足社区需要、整合社区资源的、提高居民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改善居民与外在的社区、政府之间的关系的目标。在西方社区工作的发展中,政府购买服务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首先,社区工作的起点要追溯到19世纪晚期。当时,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完成工业革命,城市社会问题频发,英国、美国政府纷纷成立慈善组织和会社救济社区中的穷人,在城市的贫民窟建立安置所,社区工作开始萌芽。 1930年代,社会工作开始专业化,但主要以个案工作为主体,社区工作只是停留在资源的整合、资源的协调等角色上,并未大规模发展。 1950年代,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加大,社区工作开始走向前台。主要是由于原先的殖民地国家解放后,开始思考如何解决贫困、落后问题。社区工作作为一种提倡公民互助合作、通过社区教育等手段提升居民素质的工作方法受到重视。 1960年代是社区工作发展的黄金时期。政府为了解决经济停滞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区工作服务,大幅度地推动了社区工作的发展,促进了本身专业化的进程。1962年社区工作被正式认可为社会工作三大工作方法之一。 1960年代之后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逐步制度化。英、美等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府购买社区工作服务的规章制度。英国政府在1989年颁布的《为病人服务》和《公共照顾》白皮书中鼓励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承包政府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就包含了社区工作中重要的模式――社区照顾。1970年代以后,美国采取政府与私营机构、非营利组织之间“购买服务合同”的方式进行一系列的政府购买社区养老服务,由联邦卫生部资助社区服务项目,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该项目由15个社区NGO承包。除此之外,美国购买服务还涉及医疗服务、民事纠纷调解、青少年服务、解决社区问题的“点子服务”等社区工作的主要内容。香港政府在1979年发表了“进入八十年代的社会福利”白皮书稳固了社会福利的基础,政府购买社区服务逐步成了常识,而1991年发表的《跨越九十年代香港社会福利白皮书》更是将这种模式推广开来。英、美和香港三地的政府购买社区工作服务成为我国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工作服务可以借鉴的重要经验。 二、中国社区工作的发展 (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区工作状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社区工作主要从社区规划、社区组织等观点来看待社区的发展,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社区工作被视为社区治理的一种手段,强调国家对社区基层的管理,社区建设主要是在居委会的层面上加强政府对基层的控制能力,以及促进居民的社会参与。在这种方法模式中,上海模式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模式,但是是以政府在社区中的组织架构为主体分析的。 其二,强调居民组织自治的兴起以及街道政治、政府的逐步放权,这反映了以居委会等组织为主体的社区建设活动的开展步骤,是1990年代以来社区建设的主要特征。 这两个方面概述了我国国家主导下的社区建设运动的开展,以培育居委会为重要内容,使其发展壮大,成为国家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直接主体。这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及2000年代初期政府主导下的社区工作模式或政府本身在社区推行的社区建设活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组织模式,由政府推动社区工作的发展,政府为社区建设与发展、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与服务者,而非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培育者与社区服务的监督者与评估者。在这种社区组织模式中,社区组织并没有完成增强个人参与、提高社会整合力的任务,社区工作者沦落为简单的行政工作者,未能发挥其社区组织模式中社区工作者、倡导者、协调者的重要角色。 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居委会作为社区组织的主体,扮演着社区工作服务主导者的角色,实质上成为政府的代言人,从事大量的行政工作,而未能提供充分的社区服务,使政府最终深陷社区问题的泥潭中,不能抽身扮演执法者、监督者的角色。因此,最近几年来政府开始通过购买社区服务的形式展开社区工作,整合社区居民自身的力量解决社区问题。 (二)政府购买服务下的社区工作:效果及问题 所谓的政府购买服务是指一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方式,通过政府委托、签订合同、评估管理等阶段引入社会力量进行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这改变了以往政府一担挑的状况。政府成为公共服务的购买者,民间组织是服务的提供者,而公民则是服务的接受者。 在政府购买服务下社区工作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意味着政府逐步从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化为间接提供者,政府作为购买者,主要起监督作用,而不直接参与,这就有利于政府逐步从基层社区中退出,缓解政府在基层的压力;其次,政府购买社区服务使政府不需直接面对社区居民,这就在政府与居民之间建设一道缓冲带,使社区矛盾不直接指向政府;第三,社区组织成为提供服务的主体,合法化的地位和资金的注入使其快速发展,从而改变了原先以居委会为主体的社区组织结构体系,逐步从单元化组织格局转变为多元组织格局。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是政府从基层统治向基层治理转变的要求,充分发挥了民间组织的优势,能够较好克服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从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在社区工作模式方面,最为直接的转变是从自上而下的社区组织模式转化为自下而上、与政府平行的社区组织模式,社区照顾模式亦从以政府为主体转化为以民间组织为主体。 这种模式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区工作立足于社区的理念,其意图在于培育社区、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参与,而非原先社区建设模式所导致的将社区作为治理单元。在中国,近年来虽然积极向西方学习,积极打造“小政府、大社会”,努力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但由于经济、政治及文化体制的不同,却出现了与西方不同的社区工作模式,如上海模式主要是上海市政府办NGO以购买社区服务,NGO隶属于政府,这严重消解了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优势;而深圳模式虽然在形式上政府与NGO合作,但社区工作者还是摆脱不了烦琐的行政事务。这说明上海、深圳两地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并没有完全从原先的社区建设的视角中脱离开来,虽有一定成就,但也遇到很多阻碍,如政府的干预、社工专业化发展不顺利等。 与上述社区工作实践相比较,广州虽与上海、深圳有共同的宏观社会结构背景,但在这两年来走出了不同的道路。2009年,广州市委、市政府《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借鉴香港先进经验推进社会管理改革先行先试的意见》,将家庭及儿童、老年、青少年、残疾人服务、社区发展、社区矫正、劳动关系协调、就业培训等八大类社会服务项目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大力推广香港经验,在这过程中民间运作得到了充分肯定。近年来,广州社区工作的发展亦激起了学界的讨论和认可,“广州社工”作为一个品牌被提炼了出来。《“5.12”汶川大地震社工介入灾后重建的调研报告――以映秀为例》、《社会工作者在灾后重建中的行动策略和角色定位:以汶川县映秀镇广州社会工作站为例》、《社会工作:通向能力建设的助人自助――以广州社工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行动为例》等文章为我们展示了在支援汶川灾区中广州社工开创了具有广州特色的社区工作路线,体现了高校与政府的平行合作模式,其中社区工作者发挥了较大的主观能动性;在城市社区实践中,政府购买的农村社区建设项目、海珠区“青年地带”项目、北京街社区居家养老项目、荔湾区社区矫治项目、逢源街青年项目、展能项目等如火如荼地开展,社区工作实践经验有了相当多的积累。 经验总结是重要的,但在社区工作过程中,亦出现了诸多问题。首先,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推行社区建设过程中,街道、居委会等成为社区服务提供的主体,而广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则要求通过民间组织提供服务,这就出现了街道、居委会和民间组织等提供服务的冲突,某些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并不配合民间组织的运作需求,使民间组织很难较好整合社区资源。其次,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不稳定,项目的运作不具有较为明确的持续性,政府购买服务,意味着政府是买家,在传统意义上的政府治理下,民间组织得服从政府的安排,但政府购买服务的理念则要求二者的平行关系,这在广州本土实践中还不确定。再次,政府购买服务下的社区工作服务评估指标有差异,尚未有一套比较明确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民间组织运作的评估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社区居民认为某组织的运作较为规范,为居民提供了专业的社区服务,但政府却认为其所提供的服务不合格,直接导致该组织运作出现了困难。 三、讨论:借鉴经验、转变思维、加大投入,推进社区工作建设 前面我们描述了中国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表现出了与西方社会的强烈不同。在借鉴西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即中国的转型背景,将问题的解决思路落到社区身上,这就要政府推行社区建设,培育社区,在基层建立起矛盾的缓冲带,这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 但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国家的强控制并没有消失,社区建设最终成为国家治理的工具,而非立足于培育社区,导致了社区组织行政化、社区参与弱化等问题的产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地政府纷纷发出向发达国家、地区学习社区工作经验的通知,并进行试点。但在尝试过程中,我们发现,行政干预、社区工作异化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还没有调整过来,政府仍然维持着原先强控制的理念。民间组织的发育不力是现在社区问题频发的另一重要原因。 鉴于此,笔者认为:首先,必须合理调整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这是社区工作良性发展的重要结构性条件。政府必须放宽对居委会、非营利组织等社区组织的管治,建立一种平行合作的关系,政府不再是社区的统治者,而是社区治理中的一个行动主体,与社区组织、居民等其他主体一道,做好社区发展工作。 其次,必须对西方社区工作理论有批判性地借鉴。这些理论是在西方语境下发展出来的,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中国情境,所以在引入的时候要考虑更多本土社会关系的促进和制约,这才是社区工作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 再次,归根到底,政府对于社区工作的投入是社区工作发展的保证,但不是唯一的。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时,必须引入多元化的社会力量进行社区治理,尽量摆脱政府在社区中独大的局面。 社区工作论文:创建绿色社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本文结合十年来沈阳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的实际情况,对绿色社区创建中的管理模式、软硬件建设以及创建指标体系做了分析,对目前制约绿色社区创建的主要问题作了简要分析,对下一步全面创建与提升绿色社区工作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 :绿色社区 ;创建 ;问题 ;对策 ;公众参与 ;思考 绿色社区创建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教育部《2001-2005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辽宁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辽宁”的目标要求。近年来,沈阳市环保局认真贯彻《纲要》精神,积极借鉴深圳、江苏等地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经验,结合沈阳市实际,在创建绿色社区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自2003年以来,沈阳市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要求,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在全市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了部级绿色社区2个、省级绿色社区21个、市级的绿色社区463个。 1、对创建绿色社区工作的思考 随着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客观形势要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思路需要不断创新,其内涵需要不断地丰富,平台需要不断地拓宽,因此笔者对绿色社区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思考分析。 1.1、对创建绿色社区的管理模式的分析 目前沈阳市存在着由基层社区直接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两种管理模式,所以在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中,我们将重视两方面的发展建设,互补优势,更快更好地开展创建工作。 在基层社区直接管理的社区中,我们要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社区通过组织环保志愿者、民间环保组开展各种环保活动,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来实现绿色社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公众参与的目标;在有物业管理的社区中,我们要重视以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为主的社区环境管理,充分发挥物业公司的环保参与意识和环境管理能力。 随着绿色社区的推广,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程度越来越高,会有更多的组织机构、单位参与到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中,因此,管理主体的形式可以多样,关键是要建立起社区层面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民参与机制。 1.2对绿色社区硬件建设的分析 由绿色建筑、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能和新能源等设施以及社区绿化等组成的绿色社区硬件系统,其建设的根本意义在于对自然资源的节约、对生态平衡的保护以及对环境污染的降低。根据我市现有的社区建设状况,新建小区应在建设初期就按照绿色社区的硬件条件进行规划。从开发伊始,开发公司就将绿色环保建筑的理念贯穿于设计、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使社区建设伊始就具备较高水平的环保设施,在业主入住后,物业公司和社区、环保组织合作,共同建设绿色社区的软件体系,这样就会事半功倍;对于老旧社区、环境基础相对薄弱的小区,应该结合城市社区改造,从硬件设施上多投入,增加绿地、改造水电暖、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等设施,最大程度向绿色社区发展,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 1.3对绿色社区软件建设的分析 由社区组织机构、社区环境管理制度、绿色环保志愿者队伍,、普及环保科学知识的宣传阵地、环保活动及绿色环保家庭建设组成的绿色社区软件系统,其建设的根本意义在于将生态文化、生态文明、生态生活方式在居民中播种与传播,培养公民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的社会风尚形成。几年的创建工作实践感受到,公众参与、舆论宣传及政府主导是创建绿色社区软件建设中重要工作。 1.3.1 公众参与 创建绿色社区旨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让环境保护走进社区,走进每个家庭,走入每个人的生活,从而实现人人参与环保,共建美好家园的目的。在创建工作中,公众参与是创建的基础。 1.3.2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和环保实践活动,达到人们自愿实施绿色生活方式,自觉规范绿色环保行为,养成环保习惯,在创建工作中,宣传活动是创建的载体。 1.3.3政府主导 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环保、城建、民政、房产、妇联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必须在创建工作中发挥其作用,各尽其职,有效地协调组织创建工作的开展。在创建工作中,政府主导是创建的关键。 在绿色社区软件管理方式上,我们也可以考虑用ISO14000的理念管理绿色社区,提升社区环境管理水平。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主要解决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规,是否和承诺一致的问题,所以,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单位,都可以实施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虽然目前多数社区尚不具备施行这一体系的条件,但其基本原则和理念对于绿色社区的创建却是普遍适用的。 1.4、对绿色社区指标体系的分析 国家、省及各市都分别制定了绿色社区建设标准及考评细则,标准不完全相同,但内容大致相像。基本上是对绿色社区建设标准进行了量化、具体化。建设标准一般都是分组织机构、污染防治、环境卫生、环境建设、环境教育和附加项等6部分内容、数十个量化评分标准,提供了可供检查考核的硬指标。考评标准采用基础分100分制、附加分10分,逐条打分,总分达到规定限值,授予“绿色社区”称号。 随着整个创建工作的深入和社区的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和完善,笔者认为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也应该不断修进,应该适当加大公众参与、环保宣传等软件建设指标的分值比重,为绿色社区的合理与科学性保驾护航。 2、目前制约我市绿色社区创建的主要问题 通过近十年的努力,我市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级绿色社区已达到全市社区总数的75%,省级以上绿色社区占全市社区总数的3.7%;但从2010年开始绿色社区创建速度明显缓慢,特别是一些社区在创建中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困难,成为目前制约绿色社区创建的主要问题。 2.1.一些老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社区绿化率较低,社区管辖内的小区物业管理率较低,这些硬件条件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制约了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 2.2有的社区主要由一个或几个新建小区组成,社区硬件条件非常好。但社区内居民多数是年轻的上班族。由于环保理念和工作压力等因素,他们对社区组织的各项创建活动参与度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 2.3省级以上绿色社区的创建更注重社区的生态环境系统元素,这要求社区在建设或改造伊始,就要遵循生态设计的原则,体现出绿色社区对能源和资源实行充分利用、无污染、可循环。注重特色绿化建设、太阳能的利用、环保装饰材料的使用、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等,这需要开发商、社区和政府的共同努力。 2.4区县环保部门是绿色社区创建的推动者,在创建技术指导以及对已建成绿色社区的成功经验交流和推广上,还需加大力度。 3、全面创建与提升绿色社区工作的对策 创建绿色社区是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改善城市居住环境的有效途径,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面推进和提升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已势在必行。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绿色社区良好氛围。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环保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全面推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2建立投入机制,保证创建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各级环保部门应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建议政府应将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保证创建工作的持续性。政府对于硬件设施相对落后的老旧社区,要进行重点扶持、加大硬件投入,要通过政策引导,促使街道、社区以及城建、民政等职能部门投入一定资金,还要充分利用驻区企事业单位联建等办法,全力支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3.3 通过区域规划,提升绿色社区建设水平 把建设绿色社区的理念引入区域规划及小区建设规划中,开发建设中充分利用区域自然资源和条件,使人工系统与自然系统协调和谐。将太阳能利用、中水回用、雨水回收等生态环保项目纳入社区、小区建设中,通过区域规划引入生态环境元素,提升绿色社区建设水平。 3.4加强指导培训,提高社区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部门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交流活动,普及绿色社区知识;加强对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社区的环境管理水平。重点要指导各地有针对性的解决社区环境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高起点规划建设的硬件设施较好的新建社区,要注重营造绿色文化,倡导绿色生活,提高民众环境素质等软件建设,调动居民参与创建绿色社区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文化氛围。 3.5抓好措施落实,促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绿色社区创建要走长效机制路子,必须在完善规范评价指标体系的同时,还要研究落实到位的有效措施。要确保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责任到位;组织学习,制定计划,培训到位;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内容到位;加强协调,共同努力,配合到位;注意特色,软硬兼备,活动到位;组织交流,考核命名,管理到位。这样才能保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持续健康发展。 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对城市建设和倡导现代绿色生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启迪作用,是一条具有远景性与前瞻性的生态环保发展道路。绿色社区将突破传统社区的单一居住功能,强调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高效节能和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必将成为社会、经济与自然三者可持续发展的理想居住地。 社区工作论文: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提高社区工作水平 摘要: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紧迫而全新的课题,也是实现社区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本文分析了加强社区党建的重要意义和问题,提出了加强社区党建、推进社区转型升级的思路和对策。 关键词:转型升级;基层党建;社区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重要载体,社区党建工作已成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龙头,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社区党建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是密切联系党群关系的重要桥梁。 社区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连心桥”、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站”、做好基层工作的“稳定器”。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打牢党的工作基础,扩大党的组织优势,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是实现全面转型的重要抓手。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很多地区逐步由初级工业和小城镇相结合的城镇化初级阶段向现代工业与现代城市相结合的工业现代化和城市化阶段转变。在这一特殊的历史发展阶段,社区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的社会结构体系,在统筹城乡、新民居建设、园区建设、民生事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再次,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区身处基层第一线,社区环境、社区服务、社区治安、人际关系、精神文明建设都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有利于推动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使社区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当前社区党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经济社会转型的要求相比,社区党建工作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需到位。 基层干部群众的观念与社区建设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概念模糊,认识存在偏差,对社区的概念和主要功能比较模糊。 (二)发展思路需清晰。 部分社区干部对经济社会转型的认知度不够高,对怎样利用经济社会转型的历史机遇,促进本社区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不透,对怎样提升社区财富积累、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途径与方法认识模糊。 (三)工作方法需改变。 部分社区依然应用以前行政村的工作方式,在发展社区文化、创建社区环境、搞好社区服务、扩大工作覆盖面方面缺乏工作方法,找不到抓手、摸不到门路,引起群众的不满,直接影响社区稳定和发展。 (四)队伍素质需提高。 当前,社区管理由原来的单一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多元型过渡,社区的居民养老、就业、医保、新民居建设等大量繁重的工作应运而生,而社区党务工作者来源比较单一,多数是从村干部过渡而来,存在着传统农村党建的思维定势,不能适应社区党组织职能向服务和管理职能的转变,难以实现从农村党建领域向社区党建领域的跨越。 (五)干部作风需改变。 部分社区干部的工作作风与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有着较大差距,集中表现在对上级的工作部署执行力不够高,精神状态不饱满,缺乏工作热情和责任心,遇到问题绕道走。 三、加强社区党建、推进社区转型升级的思路和对策 (一)抓学习,强党性,在发展和执政理念上实现转型升级 要按照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顺应形势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以科学理论指导基层党的建设,使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是加强党性学习,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作为最基层的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党性学习,坚定共产主义信仰,保证党的纯洁性;要加强优良传统学习,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廉洁操守和政治本色,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 二是要加强时政理论学习,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目前,社区党组织要加强科学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理论学习,掌握国家改革发展的态势,要加强学习国家产业政策和全面转型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提高驾驭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本领;加强学习国际经济政治形势,树立先进发展理念,提高用发展的眼光、开放的思维去抓住热点、破解难点的水平,创造社区党建工作的亮点。 三是要加强社区实情学习,树立转型理念。社区党组织要牢牢把握本地实际情况,树立转型理念,真正弄清楚哪些是转型发展的有利因素,哪些是转型发展的不利因素,因势利导,扬长避短,把握发展的整体规划,把握转型的途径,只要这样,才能把社区党建与实情有机结合起来,推进社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抓认识,强责任,在社区功能定位上实现转型升级 一是整合组织资源功能。社区党组织应统领社区各类组织,以组织整合的方式实施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开展各类共建活动。重点是团结、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完成社区各项任务;正确处理与辖区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各类服务组织的关系,支持和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推动经济发展功能。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发展经济、强区富民始终是社区党组织的中心任务。谋划社区党建工作,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探索经济转型全面升级的新思路,组织谋划改造提升原有经济结构的新途径,着力组织开发适合发展的新项目,从而增强社区经济发展实力。 三是联系服务群众功能。要把实现群众愿望、满足群众要求、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搞好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从解决居民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开展面向广大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面向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流动人员的维权服务,拓展居民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服务。 (三)抓机制,强保障,在社区工作方式上实现转型 一是要创新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要创新社区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决策评估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党内民主制度,从而保证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健全。 二是要创新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体制。 严格社区党内组织生活,完善基层党组织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强化社区党组织自我监督功能。通过“四议两公开”使党建工作做到公共议事、民主决策,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广大党员参与民主管理、自觉践行党员先进性的热情。 三是要创新选人用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社区干部组成上,既要做到结合实际,以原村干部为基础,充分发挥原村干部熟悉人员、熟悉情况的长处,维护社区干部队伍的总体平稳;又要通过“选”“派”“招”等渠道,吸收“新鲜血液”,发挥“杂交”有事,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活力。 社区工作论文:建立和完善社区工作站的探索与实践 摘 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深入,原有的街居制下的居委会已经难以适应当今的发展。随着社区的发展,社区工作站出现了。这种新的社区管理体制,不但还原了社区自治,而且也贯彻了“议行分设”的原则,协调了政府机构与居民的关系。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社区工作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引入相关的论点,分析探讨了社区工作站的具体应用,从而为当前的社区体制改革提供方法。 关键词:社区工作站 社区管理 体制改革 1.目前社居体制、机制和工作中存在问题 1.1体制、机制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为了加强社区管理,政府许多职能部门把大量的行政的工作交由社区居委会完成,这些工作往往是时间紧、任务重、弹性小,如:人、财、物都非常依赖政府的情况下,必须加班加点的完成工作,久而久之,社居委演变成行政工作为主的机构,不善于使用引导、协商、服务的工作手段和方法,不停的围绕行政事务公转,而居民资自转业务却只能经常和突击进行。部分社居委工作人员行政化倾向严重。 (2)在发展基层民主的过程中,直接选举的比例在不断的扩大,直接选举更能体现民意,完全按照上级意图进行选举的难度越来越大。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自荐或群众推荐,经选举成为社居委主任,这使得选举结果难以控制,一旦当选者素质不理想,地方政府面临两难的境地,简单的承认选举结果,将会影响基层管理水平,如果试图改变,只要程序合法,也无法改变。所以,在换届选举中,上级组织总是希望按照自己的意图进行,难度越来越大。 1.2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任务繁重复杂、疲于应付。 社区承担的工作主要有党建、群团、民政、计生、城管、卫生、综治、经济及其他临时性工作等九大类。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工作的要求标准不断提高规范,大量的工作任务需要社区居委会去落实,去完成、可以说,“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繁重而复杂的工作,使得社居委只能应付各级上级机构下派的工作任务和参加各种会议,有的同志是身兼数职,工作繁忙,工作质量大打折扣,主动与群众联系的时间很少。 (2)社区工作经费不足,工作人员待遇偏低 主要原因是承担的任务与日剧增,工作费用开支大,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工作任务要求严、标准高。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工作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激情,也是当前社区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 (3)社区设置范围、规模不够合理,关系不顺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批新的小区不断涌现,随着小区入住人员的增加,原来设置的社居委已不能满足社区居民服务的要求,需要重新合理划分成新的社居委,或者通过设立工作站来达到更好的服务群众的目的。要按照建设“大社区”的思路,进一步整合社区工作资源,推动社区向大社区、多职能转变。新建社区平均规模应保持在2500户至3000户。 2.工作站设立的建议 2.1社区工作站设置的主要模式 (1)分设模式。在社区居委会之外独立设置社区工作站,实行“工作站与居委会并行”的管理模式, 分别担负不同职能。在这种模式下,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办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工作,以及其他由各区政府确定需要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由各区政府配备,实行公开招考制度,逐步推行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人员考核、评议由街道办事处进行。这一新的社区管理模式,还原了社区自治的本来含义,贯彻了“议行分设”的原则,协调了居民自治和政府机构的关系,代表了社区改革的方向。 (2)隶属模式。厦门社区工作站是党委、政府设在社区的工作平台,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实行“一块牌子对外、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社区对外除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外,加挂“社区工作站”的牌子,在社区工作站内设立服务窗口。 2.2社区工作站产生的原因及两种模式的利弊 (1)产生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在经济改革这一动力催生下,原来不少由政府和企业包办的事务,政府和企业不再包办了,都推给了社会,从而导致大量社会事务都沉淀到社区中来,导致现行社区居委会不堪重负,社区工作对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人少而事情多这一矛盾,社区工作站模式是地方和基层政府领导人给社区增加工作力量的一种选择。 (2)利弊分析:关于分设模式。这种模式虽然能减轻居委会的工作负担,较好地应对社区面临的越来越多的工作任务,迅速提升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知识化水平,但存在的问题是: 一是社区工作站是将行政性权力下沉到社区的表现,这与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制度有不尽相符之处,在法理上得不到保证;二是社居委渐渐被边缘化,不从事具体事务,法律规定的居委会要协助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工作任务也难以完成;三是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在工作上容易产生扯皮推诿,对增强社区服务功能不利;四是在社区单独设立工作站势必会增加政府的运作成本。街道办事处本是基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其职能就是直接担负起城市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再另行设置社区工作站作为其派出机构,既增加了行政层次,又使现有的社区居委会的资源被大大的浪费。 关于隶属模式。这种模式较好地体现了立法精神。社区工作站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机构,两者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落实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计划,协助政府实施工作计划和落实具体事务性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社会资源为居民办实事,积极做好社区内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接受政府、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考评。社区工作站的办公经费和场所由街道办事处提供,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由街道拨付,时间一长,人员思想上会出现不听社居委指挥现象。 2.3工作思路及模式建议 (1)按照“议行分设”的原则设立。 “议”指由居委会代表社区居民意见和利益进行议事、决策,不再承担政府行政工作。“行”指执行,社区工作站从居委会中剥离,执行社区管委会交办的行政工作;把不属于社区居委会工作范畴的政府部门下派的行政性事务分离出来,形成行政管理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功能互补的新型社区运行机制,优化社居内部结构,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简化居民办事程序。采取“一站一居”或者“一站多居”“一居多站”的模式。 (2)关于工作机构和职责建议 每个社区工作站按照300户人口标准配备一名人员,其中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可视情况设置),暂设五个综合岗位,分别是综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统战、应急、民防、人防等工作)、劳动(就业、社保、企业服务、农业)、计生、民政(包括民政事务、文教卫体)、建设(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施工环境保障、防汛、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网格员和协理员纳入社区工作站管理。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承担社区的征地拆迁、经济发展、文明创建、信访维稳以及其他行政性事务工作,做好与服务居民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完成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3)站长及工作人员的建议 工作站站长关系到基层各项工作有效落实,选择能力强的站长对基层工作有推动作用,因此,笔者认为,为了能开拓用人视野,可以采取如下模式: 站长通过公开竞聘方式,(a)竞聘范围:辖区户籍人员或者该区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b)竞聘条件:①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②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③年龄在60周岁以下,对因个人工作特别优秀的社居委主任或书记具备担任社区工作站条件的,经党委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④身体健康。(c)竞争上岗程序:公布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及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投票推荐、社区党委研究决定。①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竞聘资格条件,由社区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②竞聘演讲。参加竞聘人员需进行竞职演讲,重点阐述对所聘职位的认识、自身优势、被聘后的工作目标、思路及举措,时间不超过10分钟。③民主评议。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实行百分制。民主评议参评人员范围为社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社区管委会各部门正副职及居民代表。参评人员的评分权重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占50%;街道各部门正副职占40%;社居委两委成员及居民代表占10%。④组织考察。由街道党工委按干部考察程序到每个职位得分前3名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⑤集体决定。对进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环节的竞聘人员,在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前,先听取街道纪委意见。街道党工委根据竞聘者的民主评议情况、组织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期3年。为了给站长找个副手,建议社区工作站副职岗位:由社区工作站长提名,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期3年。考虑到社居委人员的分流,笔者认为,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者岗位:(a)招聘条件: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纪、政纪、治安和刑事处分;③被聘用后服从工作安排;④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50周岁(196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⑤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b)招聘上岗程序:公布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及资格审查、站长实名推荐,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征求街道纪委意见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这样能够形成社区工作站是一个团队,更好的服务群众和工作的有效落实。 2.4工资待遇及保障的建议 社区工作站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工资标准和工作人员由人事部门核定后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社区工作站工作经费定额公用经费按照实际户数配备人员,标准为5800元每人每年配备,其他需由社区工作站完成的专项或临时性事务经费,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所需经费纳入社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社区工作站的办公用房街道统一安排,原则上社区工作站和社居委实行合署办公,涉及房屋租赁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应当不低于300平方米。街道与工作站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站长进行岗位管理和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续签、评先推优的依据。 3.关于社区工作站考核的建议 管理是人们进行的一项实践活动,是人们的一项实际工作,一种行动。法约尔将管理活动分为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五大管理职能,并对每一个职能都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和讨论。管理的优秀是控制,考核便是重要内容,为了能够加强工作的执行力,我们建议站长给予六项权利(一)绩效考评是以各社区工作站责、权、利相对清晰为前提。在执行绩效考评过程中,原则上赋予站长以下六项权利:(一)工作站工作安排权;(二)工作站副职的建议权;(三)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提名权;(四)工作站奖励性资金的分配权;(五)工作站工作人员选择权;(六)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调配权。 3.1工作人员的待遇建议 工作人员的待遇关系到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建议同岗同酬,实行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及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由街道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工作站在岗人员,工资待遇为社区工作站在职期间享受,一经离任,待遇自行终止。社区工作站站长每月基础工资1500元标准进行发放。社区工作站副站长每月基础工资1200元标准进行发放。社区工作者每月基础工资1100元标准进行发放。社区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和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按季度考核进行发放。 3.2考核申报的程序建议 考核关系到社区工作站有效落实,所以,公正透明原则。全面公开考评内容和标准,考评过程公开化、制度化。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促进一般的原则;最主要是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考评结果与绩效奖金发放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采取申报和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们可以尝试按照一下程序申报: (1)常规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于各社区本职工作范畴内的其他常规工作,按月上报,并履行如下程序:(a)申报。社区工作站长须于次月10日前将《社区工作站考评表》及加、减分事由站长审核同意签字后报至考核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b)初审。考核组根据站长报送的表格信息和材料进行初核、汇总,经考核副组长签批后于12日前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c)申诉。各社区工作站对加、减分或考核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考核结果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考核组书面申请复核,并提供证明材料。异议由考核组反馈至相关部门,所涉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考核组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复核对象。(d)审定。每月18日前考核组将各社区工作站上月的考核汇总表?、加减分事项及异议材料提交社区工作站考核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予以公示。(e)存档。考核组建立社区工作站站长绩效考评备案制度,将考评结果存入社区专门档案,做到有规可依,有据可查。 (2)特色和创新工作情况。对于建言献策、特殊贡献和创新等特色工作需要上报加分的事项,随时上报,并履行如下程序。(a)申报。社区工作站以签报形式上报待考评事项。(b)签批。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c)初核。由考核小组办公室逐项提出初步建议。(d)公示。在街道网站公示一周。(e)复核。由考核小组办公室在公示基础上进行汇总、核实、评定。(f)核准。由考核小组组长对复核结果进行上会签批。(g)决定。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3.3考核分值与对应等级。考核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进行,各岗位工作全面考核,共100分。参照社区工作站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对社区工作站履行情况进行考评,共分“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94分)、“合格” (65-84分)和“不合格”(65分以下)四个等级,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优秀的计发100%绩效奖励,良好的发90%年终绩效奖励,合格的计发70%绩效奖励,不合格的绩效奖励不进行发放。绩效奖金由社区工作站长自主分配。社区工作站应按照人员贡献大小和责任大小对绩效奖励或处罚的资金进行安排,体现差别,杜绝平均主义。对因个人因素使所在社区工作站获得加分或被扣分的,必须对当事人给予较高的奖励或较重的处罚。 3.4考核纪律。考核组考核采取谁签字、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如实地评价工作站的运转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一旦出现考核结果和客观事实不符合将会追究申报人的责任,审核人将承担连带责任。一次申报与事实不符合的将视为一次考核不合格;二次申报与事实不符合的将扣除周期内绩效工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每年考核三次申报与事实不符合的;两年内累计申报三次与事实不符合的,三年内累计申报四次与事实不符合的。 4.结束语 当前,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会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随着经济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在创新管理机制、培育基层民主、完善服务体系、繁荣社区文化以及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在实践中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对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设立的工作点和服务平台,由政府负责聘请人员,提供经费和工作条件,完成政府在社区开展的行政性工作。由于社区工作站承接了原来由居委会承担的行政性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居委会的居民自治与承担政府行政职能之间的矛盾,提高了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水平。社区工作站的设置,如果说在社会转型期,因为种种原因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设立有其合理性,但也必须多方面积极解决社区负担过重问题。解决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精心谋划,上下联动。 居委会可以集中时间和精力收集民情,反映民意,开展群众性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有利于居委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群众自治组织。同时,设立社区工作站后,由于不必过于担心选举的结果是否与组织的意图一致,在推进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过程中,可以实行直选,能极大地调动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在推进基层民主的过程中社会的稳定和管理得到加强,也从体制上保证了社区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真正起到“固本强基”的作用。 社区工作论文:灾后异地重建城市社区工作构想 摘 要:随着北川新县城的建成,政府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了北川新县城的城市规划上,由此灾后异地重建城市社区工作如何开展也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虽然国家及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帮助灾区人民走出困境、度过难关,但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能够真正帮助灾区人民开始新生活不仅仅是拔地而起的高楼,更是高楼里温暖的家。该作品通过实地调研,在结合北川新县城建设及北川居民现有经济、心理、精神面貌的基础上,提出了北川新县城社区工作的科学构想。 关键词:异地重建;社区工作;经济;心理;精神面貌 城市社区工作与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居民的很多常规活动都必须依赖于社区工作的开展;社区作为基层组织,也是协调政府与居民关系的重要桥梁,政府许多政策都需要依靠社区践行。北川新县城是目前全国灾后异地重建的第一个城市,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恢复北川居民的生产、生活,调节北川居民的心理,重塑北川居民的精神面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北川社区工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深刻透彻地了解北川现有社区的状况对北川新县城的社区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对北川现有的社区现状做了初步调查并对其存在问题做了简单的分析。 地震后三个月,国家统一对北川居民进行了临时性补助,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同时灾后社区也及时组织人民自救并且协调外来救援人员进行大规模的救援行动,及时统计死伤人员及生活状况,并给予特殊关注与救助,同时对大量的救灾物资进行分配与发放,其后又进行不同层次的低保户进行审定。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了北川居民的情绪,保障了北川居民最基本的生活。然而,由于北川现有社区建设不完善,社区工作机制不健全,使其未形成系统、完善的救助及补助机制。致使北川居民生活日益困难,不满情绪日益增加。 地震后,众多的心理辅导团队随着救援队进入北川,对北川居民进行心理辅导与心理创伤的抚慰,及时的帮助北川居民做了地震后的心理疏导。但是随着抗震救灾的结束与灾后重建的开展大量的心理辅导团队陆续撤回,在此期间省局组织心理专家到北川进行多次讲座,作用非常明显,可是由于其并未建立长效心理疏导机制体制,只靠抗震救灾时集中的心理疏导与灾后重建中零星专题讲座难以达到对北川居民的心理问题的彻底根除,随着重建工作的结束很多利益问题的显现(例如灾后社区分房问题),促使北川居民再次产生一些心理负担。所以社区目前心理疏导工作仍然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灾害发生后,社区迅速领导广大的北川居民开展自救行动,并没有被灾难吓倒,也没沉浸在悲伤中而不能自拔。在山东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北川居民以积进取、不畏艰难的精神面貌自力更生、重建家园。但由于灾后重建尚未完成,现有社区工作机制不健全,现并未对北川居民民的精神面貌的塑造提出具体要求,北川现有公共健身设施陈旧,也并未有固定的文化交流场所如图书馆等,北川居民获取信息渠道单一,业余文化活动也非常的贫乏。 二、北川新县城社区工作的基本构想 北川新县城已经基本建成,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与三十多公里外的废墟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是我们必须明白,能够真正帮助北川居民走出困境的,不仅是那一幢幢高楼,而是高楼里温暖的家。而让北川居民拥有一个温暖的家,社区工作就显的尤为重要,鉴此,我们对北川新县城的社区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构想。 良好的经济生活是一个城市发展的物质保障,而良好的心理状况是一个城市重建的动力,积极乐观的精神面貌更能表现灾后重建的信心,所以北川新县城社区工作的开展必然地紧紧围绕这三个方面展开。 (一) 经济生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是决定一切活动的前提及基础。而据调查发现,北川居民现在生活普遍较为贫困。为此,社区工作应围绕着保障北川居民最基本的生活,解决北川居民就业问题展开,具体措施如下: 1、职业培训 据调查统计49.2%的北川居民现处于待业状态,为解决其就业问题,帮助其自力更生的开始自己的新生活。社区应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坚持针对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就业问题。具体措施如下:第一,培训阵地前移。针对帐篷、板房安置点举办帐篷、板房培训班,为受灾群众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第二,注重技能培训。针对重建中技术人才缺乏和总体需求量剧增的矛盾,举办各种培训班,解决灾后重建中技能人才紧缺的问题。 第三,围绕重建培训。针对全县企业损毁严重的现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失业预登记人员开设各种技能培训班,既稳定了失业人员的思想,又为企业恢复重建和生产经营储备了骨干力量。第四,开展特色培训。针对妇女就业难问题,依托认定的学校和羌绣公司,采取“职能部门+培训学校+居民”的模式,将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和收益分配、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因灾失业人员就业。 2、引导部分人创业 据调查统计56.5%的北川居民有创业计划,针对此现象社区应积极鼓励居民自助创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原则,为其创业提供帮助。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政策引导。加强对创业人员的创业资金扶持,加强对创业后援技术的支持,为创业人员提供准确有效地信息,帮助他们选好项目,大胆投资。第二,利用现有教育基础设施和科技人员,抓好对创业人员的思想建设、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拓宽生产经营门路,提高其对市场经济的适应能力。 第三,以创业带动就业,抓好创业示范工作,对部分带动他人就业的创业人进行鼓励。 (二)心理疏导 地震使北川居民的心理受到了巨大的伤害,虽然两年过去了,这种心理创伤依旧是他们的身心备受煎熬。只有彻底治愈北川居民心中的这个伤口,北川才会真正的站起来。自灾难发生后,对于北川的心理援助从未停止过,而这其中大部分是灾后临时性心理抚慰,而灾后心理疏导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所以建立健全长期性的、适时性的心理疏导机制就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社区应当建立更加全面、系统的心理疏导体系。具体措施如下: 1、定期进行心理疏导 定期的心理疏导对北川居民的心理重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社区设立心理援助中心,负责定期对社区内居民进行灾后心理疏导,帮助居民消除恐惧,重树信心。 2、特殊心理疏导 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对于有特殊心理伤害的居民应进行特殊的心理疏导,具体措施如下:(1)对于家庭成员有死亡、伤残或自身伤残的居民进行重点心理救助,派遣由心理专家组成的救助小组,定期对其进行慰问和救助,积极引导其参加集体活动,帮助其融入社会摆脱痛苦,战胜困难,重塑生活的信心;(2)建立针对对残障人员的心理疏导。针对在地震中因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摆脱心理阴影的同时对其进行各种康复训练,并针对其不同特点进行不同方向的引导,使其在不断的成功中重树信心,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积极融入集体中。 (三)重塑精神面貌 “新北川、新面貌”,精神面貌的建设是社区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健康的精神面貌是新北川的旗帜。自灾难发生后北川就牵动了每一个中华儿女和全世界人的心,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倾力援助北川,国际友人们也给予了北川以大力支持。如今,北川新县城业已竣工,其市政生活设施堪称一流,北川的灾后重建也被誉为世界典范。然而居住在这一流城镇中的人是否也能一流,我们倾力援助的北川是否真正站起来了,新北川的精神面貌就是一个最重要的指示。所以,社区应着力加强北川居民的精神面貌的塑造,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文明督导 各社区应设立专门的文明劝导员对居民进行良好文明劝导:加强关于文明市民的各项宣传工作,使居民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居民道德修养的提高。 2、着力加强居民文化修养建设 为提升居民文化修养,在各社区设立可供全社区居民阅览的图书馆,举办各种文化讲座、报告会、展览会等文化活动,并通过电视、收音机、网络等传播优秀文化,提高居民文化修养。 3、丰富居民业余生活 针对北川文化的特色,大力弘扬北川羌文化和大禹文化,举办各种羌文化和大禹文化活动,增强居民对家乡文化的热爱和自豪感,加强宣传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使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特殊社区 虽然北川新县城社区工作需要凸显灾后异地重建中居民生活、心理和精神状态方面的重点,但也需要照顾到县城居民中特殊人群的需求。例如需要更多关注的弱势群体(地震致残人士、妇女、儿童、老人等)聚居地,县城发展中的重点区域(工厂、商业、娱乐等集中地)。所以针对灾后北川居民的不同状况及需求,应设立一些特殊的社区,帮助北川居民更好的生活。 1、经济社区 经济社区主要承担北川新县城经济发展的重任,需要致力于推动经济的良好运转。第一,对于商业服务区,加强工商局对商业行为的管理,培养商家诚信意识,做到文明经商,诚信营业。第二,对于工业区,协调好工厂利益与社会利益以及居民利益,注意环境的保护,更要维护好职工的个人利益。同时搞好社区交通,为工业发展建立良好条件,以工业的发展带动居民就业同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2、爱心社区 爱心社区主要涉及对弱势群体聚居地社区工作的开展,要更多地倾向于爱心传递、人文关怀。第一,地震使很多的老年人失去了儿女,对于这些没有亲人,没有工作能力的老人,在老人休闲区,社区内加强环境建设,培养居民素质,增强居民爱老的意思和观念,可适当安排学生对老人给予生活上的帮助让老人们感觉到这个世界对他们的关注。并建立老人心里辅导室,让老人心里的健康能得到保障。第二,对于在地震中致残的残疾人,在残疾人康复中心区,基础设施要充分的考虑到残疾人的活动,和日常生活。设立专职心里辅导,保证他们正常的生活。更要充分挖掘它们的潜力,在其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技能培训,让残疾人能在这个新县城里找到他们的归属感。第三,对于地震中失去父母,尚无独自生存能力的孤儿,在儿童康复发展区,培养居民爱心,设立心里辅导,安排孤儿认养,解决他们生活和心里上的问题,设立专门学校,进行心里辅导和教育,保证他们的身心能健康成长。 社区工作论文:高血压病的三级预防在社区工作中的作用 高血压是一种临床常见疾病。长期血压升高可损害心、脑、肾、血管等重要器官,导致脑血管意外,冠心病,肾功能衰减等疾患,而由其造成的致死率,致残率已成为全球范围内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治疗高血压病的目的不仅使血压恢复到正常水平,更主要的是预防并发症,降低病死率。做为社区医师,高血压病的三级预防是十分关键的环节。本文重点讨论高血压病三级预防在社区工作中的作用。 1 高血压的一级预防即消除高血压的病因或易患因素 社区医师对高血压的一级预防措施是: 1.1 建立健康档案 社区医师首先要进行入户走访,筛查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对高危人群进行规范化管理。 1.2 开展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是针对高血压的危险因素(肥胖、不合理饮食:过量饮酒、精神紧张、运动少等)和高危人群,在不同场合,用不同的媒体和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1.3 进行行为和心理干预 通过改变高危人群的不良生活方式和心理状态,实现对高血压危险因素的控制。帮助患高危人群建立合理的膳食模式,进行生活起居指导,心理干预等,提高生活质量。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说明一级预防能够提高了人们自我保健意识,他们无病防病,及时主动测血压和称体重以控制肥胖,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益。 2 高血压病的二级预防即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目前我国高血压防治存在三高(患病率、死亡率、致残率高)、三低(知晓率、服药率、控制率低)的不正常现象。为改善这种局面,大力发展全科医学模式,社区医生要更新知识,转变单纯依赖药物的观念。二级预防具体措施是: 2.1 对35岁以上就医者(不知自己血压水平的人)首诊医生必须测量其血压并记录之,以便高血压病患者的早期发现。 2.2 对35岁以上人群每年查体测血压1次。 2.3 固定责任医生建立高血压门诊、实行档案制,预防、随访跟踪服务,早期检出的高血压病患者每周测血压2次,治疗稳定后每周测血压1次,坚持每月测血压至少1次,以便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持续性服务。 这种在社区中相对固定的责任医生和以患者为中心的良好医患关系,极大提高了患者治疗的依从性,从而使高血压的控制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3 高血压病的三级预防即减少病残或死亡,促使其恢复劳动能力或生活能力 社区高血压病防治的三级预防措施,以治疗为主。目前高血压治疗提倡的是首选非药物治疗,当血压控制无效时选用合适的降压药物进行药物治疗。 3.1 非药物治疗既是对社区人群进行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也是高血压病患者必须遵循的基础治疗,其内容包括:①减轻体重。有报道称,肥胖患者四年内减重4.5 kg,可维持血压正常,并能撤掉抗高血压药物;②减少饮酒量每日摄酒精少于15.30 g;③有规律的适当运动每日步行或慢跑3 km;④合理膳食减少钠盐的摄入量;⑤戒烟;⑥学会减轻心理压力掌握放松心情的技巧。 3.2 药物治疗 若经过上述改善生活方式的非药物治疗,舒张压仍 90 mm Hg者,应考虑药物治疗。 治疗原则①根据指南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的要求进行药物治疗。参考JNC.7和欧洲最新指南;②药物的选择:目前,临床上常用的降压药物种类为以下几类:利尿剂、B受体阻滞剂(BB)、钙拮抗剂(CC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及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Q受体阻滞剂,醛固酮拮抗剂;③小剂量开始,绝大多数患者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渐进,在数周内使血压达标;④联合用药有助于干预高血压的各种病理生理机制,增加和补充药理作用,抵消药物的不良反应,防止单一用药是血压下降触发的代偿性反应,降低单一药物剂量和副作用;⑤个体化用药根据个体状况,如基础血压、合并症、靶器官受损情况及其他危险因素,同时考虑药物作用、代谢、不良反应、相互作用。降低心血管危险的证据多少及患者的经济能力和药物供应状况;⑥平稳降压尽可能使用长效药,减少血压的波动,保护靶器官,防止清晨血压突然升高而导致猝死,脑卒中和心脏病发作。推荐长效抗高血压的血压谷峰比值 50%;⑦血压达标:a.一般人群 社区医生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患者做出经济有效的选择,开处方时还要详细告知患者所用药物的作用和不良反应,增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消除了其对副作用的顾虑。只有在全科医疗基础上的三级预防才能使高血压病患者得到及时医治,降低并发症和致死率提高健康水平。 4 讨论 高血压是一种全球性的慢性疾病,作为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险因素,如果没有正确的治疗和干预,会导致心脑肾等器官结构、功能的改变和损害,进而引起相关疾病和严重并发症,使患者的生活质量大大降低。高血压三级预防目的在于通过药物和非药物手段把血压降到理想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从而促进社区居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总之,通过在社区开展高血压的三级预防社区,能够帮助社区居民及高血压病患者掌握健康知识,树立健康观念,建立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危险因素,降低高血压的发病率、致残率、致死率,对促进健康和提高生活质量有着重大意义。
社会问题论文: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透视论文 城市是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场所。现代城市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据报道,世界城市人口正以每周100万的速度增长,如果保持现在的发展势头,到2050年,将有65亿人生活在城市,超过今天世界的总人口。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经有五千年历史,工业化以来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这个过程表现是两个形式:一个数量的增多,第而是人口规模的扩张。所以以往都是农业世纪,从21世纪全球真正进入城市化世纪。 国内外城市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效益: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够促进教育、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因此很多专家都是非常主张中国应该走大城市圈的道路,他们出于大城市圈的理念正是跟城市化正面效应相结合。据他们所预测,中国在未来的10年左右,每个城市圈将聚集两到三亿人,这样就能把中国大部分人口集约到沿海地区,置换出我们内地的土地和资源。这也是我们城市报告的一个设想。 另一方面城市化又给我们带来很多负面东西,主要就是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我们的人们健康也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个城市气侯的变化;另外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二、淡水、化石的污染;三、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中也出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就业、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家庭暴力、吸毒、青少年犯罪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显得非常重要。 随着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观念也有碎片化的现象,即原有的社会阶层经由社会观念达到集体行动的逻辑发生了某种断裂,社会观念的利益化和个体化倾向明显,过去围绕改革方式、路径和方向而产生的左与右、激进与保守、自由与权威之间的观念分野,已经被围绕关键性社会问题而产生的新的阵营组合所取代。今后,社会观念的冲突将围绕着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健康、环境等具体的社会问题展开,随着问题的变化,争论的阵营也不断重新组合,这是社会观念冲突发生的一个新变化。 一、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1、就业问题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资本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以及劳动年龄人口的持续供给,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不断下降,现在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900多万个就业机会,但有多万人竞岗。到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95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56万人,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加上其他企业、农民工和大学生中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超过了10%。根据全国市民的调查,失业下岗被列为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的首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资本和技术增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农民进城打工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根据“非典”时期的最新调查,全国流动农民工达到1亿多人。按照我国目前每亩耕地投入的劳动力计算,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目前的3.6亿农业劳动力,还需转移的2亿多人,即便按2020年非农就业人员达到70%的目标测算,也还需要再转移约1.5亿农村劳动力。 全国高校在连续数年扩大招生后,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尽管大学毕业生的初职平均收入预期已经大大降低,但仍有约70万大学毕业生待业。现在城镇新生的生活困难人口和农村的贫困人口,除了鳏寡孤独、丧失劳动能力和大病患者外,多数是与失业或严重就业不足有关。全国农民现金收入中,约35%是外出务工收入,有些省份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已超过和接近了本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从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就业在相当长阶段(包括经济快速增长阶段)都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问题,必须从发展战略选择的高度来认识和规划就业,既要防止重走国家包下来和反城市化的老路,又要在完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高度重视就业机会的持续增加。 2、婚育观念的变化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离婚率连年上升,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的婚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 在家庭问题上,一是没有明确提出和确立一个基本的思想原则,即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权利是家庭关系和人与人之间一切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之基础;二是没有正确认识我国家庭制度中的优良传统和腐朽成份及其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三是没有恰当界定家庭活动和家庭关系的范围,特别是没有明确划分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和范围。 随着社会世俗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姻表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度。一项对北京青年的调查表明,对于“双方相爱以后不结婚也可以发生性行为”这一问题,只有三成多的人表示反对,而这其中还有一半的人反对态度极其温和。很多人在表示对上述做法的支持时非常干脆,似乎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数青年认同“存在爱情的前提,婚前性行为没有必要反对”。对数据的交叉分析还发现,年龄越小对上述观点持赞成态度的比例越大。 3、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一词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但家庭暴力现象早已在我国出现。据统计,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约8000万个家庭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目前,我国家庭的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超过1/4源起于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对来信来访分类统计后发现,婚姻家庭类投诉和咨询约占总数的50%,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15.5%。[1]此外,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曾在21个省进行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显示,有0.9%的女性经常受丈夫挨打,8.2%的女性有时受挨打;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为女性。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世界性,国外的情况同样如此。据国外媒体报道,在美国,平均每7秒就发生一起家庭暴力;而在英国,这个时间下降到了6秒钟。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干扰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对婚姻家庭丧失信心,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将不国矣”。 4、吸毒问题 近年来,我国吸毒人员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人员的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均增长幅度从五年前的29.3%降至13%。但是,吸毒人数仍在上升,涉毒区域不断扩大,滥用****片剂、******和******等新型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可以说,海洛因、大麻、****片剂、******、******及其它******品、精神药物等多种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 截至底,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余人,其中海洛因吸毒者65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和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我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201个,比增加了53个。其中吸毒人员在百人以下的县为1033个,百人至千人的963个,千人以上的205个。 吸毒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共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中国所有省区市都报告了在吸毒者中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86万例,其中经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就占55.3%。云南、广西更分别高达87.56%和88.1%。此外,从各地破获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情况看,由吸毒人员所为占相当大比例。 5、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正在日益密切;二是贫困正在成为青少年财产型犯罪的重要因素;三是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有上升之趋势 二、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影响城市发展的社会因素多种多样,促进的措施也各自不同,作为正在迅速变化的中国城市社会,在改造城市居住自然环境同时,注意根据时代的特点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加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扶助弱势群体,强化社区管理,以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1、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的重大政治课题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要密切观察、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矛盾既要周到细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帜鲜明,又不可失之偏颇。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继续改善干群关系,正确处理干群矛盾。要以强化人事监督为切入点,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顺利实现,做到合民心,顺民意,真正地促进权力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融合。 要坚持德法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城市的和谐与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个社会群体与个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规范,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明确和实现,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有序运作的和谐体系。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各种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的秩序之内,使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遵循,这是保障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努力加强诚信建设 要使诚信为本在城市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有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使诚信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诚者自成”。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要有利于保护和鼓励诚实守信者,有利于打击和惩罚作假行骗者。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使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要确保传达信息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地传达客观情况,盲不背实、口不违心。如对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必须披露到什么程度,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要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某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优势地位开展经营活动,做不实宣传,误导客户,某些上市公司编造业绩神话,披霹虚假信息等,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要切实宣扬、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城市的管理者,必须身体力行,对各行各业作出表率,对于作出的承诺或达成的契约,务求守诺、践约,切不可马虎、随意。要尽力维持政策的适当稳定,切不可轻易变动。如果情况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实有必要对以前的承诺、契约、决定作出调整,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必要的说明,以使其理解。要及时进行协商,达成谅解,做出调整。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要有关诚实信用的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逐步地建立、完善,再加上切实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社会发展中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一定会不断提高。 3、大力扶助弱势群体 帮助弱势群体,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互助环境。首先,要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对于改革中产生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好风气、好环境。其次,要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对退休年龄以内长期不能就业的职工,应当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再次,要进一步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要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第四,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整顿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要认真负责地、满腔热情地给予关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4、继续完善社区管理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间,由此来加强对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面对城市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要逐步调整自己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当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中退出来,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随之而来。它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发展的水平、社会个体素质以及社会动员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整合城市居民,通过社区建设增强居民认同感、公益观念和社区参与意识。使由国家的代表机构决定的意图,通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多数市民的同意得到实现。 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体制。 社会问题论文:城市发展中的社会问题探究论文 城市是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场所。现代城市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据报道,世界城市人口正以每周100万的速度增长,如果保持现在的发展势头,到2050年,将有65亿人生活在城市,超过今天世界的总人口。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经有五千年历史,工业化以来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这个过程表现是两个形式:一个数量的增多,第而是人口规模的扩张。所以以往都是农业世纪,从21世纪全球真正进入城市化世纪。 国内外城市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效益: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够促进教育、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因此很多专家都是非常主张中国应该走大城市圈的道路,他们出于大城市圈的理念正是跟城市化正面效应相结合。据他们所预测,中国在未来的10年左右,每个城市圈将聚集两到三亿人,这样就能把中国大部分人口集约到沿海地区,置换出我们内地的土地和资源。这也是我们城市报告的一个设想。 另一方面城市化又给我们带来很多负面东西,主要就是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我们的人们健康也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个城市气侯的变化;另外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二、淡水、化石的污染;三、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中也出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就业、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家庭暴力、吸毒、青少年犯罪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显得非常重要。 随着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观念也有碎片化的现象,即原有的社会阶层经由社会观念达到集体行动的逻辑发生了某种断裂,社会观念的利益化和个体化倾向明显,过去围绕改革方式、路径和方向而产生的左与右、激进与保守、自由与权威之间的观念分野,已经被围绕关键性社会问题而产生的新的阵营组合所取代。今后,社会观念的冲突将围绕着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健康、环境等具体的社会问题展开,随着问题的变化,争论的阵营也不断重新组合,这是社会观念冲突发生的一个新变化。 一、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1、就业问题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资本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以及劳动年龄人口的持续供给,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不断下降,现在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900多万个就业机会,但有多万人竞岗。到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95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56万人,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加上其他企业、农民工和大学生中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超过了10%。根据全国市民的调查,失业下岗被列为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的首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资本和技术增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农民进城打工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根据“非典”时期的最新调查,全国流动农民工达到1亿多人。按照我国目前每亩耕地投入的劳动力计算,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目前的3.6亿农业劳动力,还需转移的2亿多人,即便按2020年非农就业人员达到70%的目标测算,也还需要再转移约1.5亿农村劳动力。 全国高校在连续数年扩大招生后,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尽管大学毕业生的初职平均收入预期已经大大降低,但仍有约70万大学毕业生待业。现在城镇新生的生活困难人口和农村的贫困人口,除了鳏寡孤独、丧失劳动能力和大病患者外,多数是与失业或严重就业不足有关。全国农民现金收入中,约35%是外出务工收入,有些省份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已超过和接近了本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从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就业在相当长阶段(包括经济快速增长阶段)都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问题,必须从发展战略选择的高度来认识和规划就业,既要防止重走国家包下来和反城市化的老路,又要在完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高度重视就业机会的持续增加。 2、婚育观念的变化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离婚率连年上升,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的婚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 在家庭问题上,一是没有明确提出和确立一个基本的思想原则,即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权利是家庭关系和人与人之间一切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之基础;二是没有正确认识我国家庭制度中的优良传统和腐朽成份及其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三是没有恰当界定家庭活动和家庭关系的范围,特别是没有明确划分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和范围。 随着社会世俗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姻表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度。一项对北京青年的调查表明,对于“双方相爱以后不结婚也可以发生性行为”这一问题,只有三成多的人表示反对,而这其中还有一半的人反对态度极其温和。很多人在表示对上述做法的支持时非常干脆,似乎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数青年认同“存在爱情的前提,婚前性行为没有必要反对”。对数据的交叉分析还发现,年龄越小对上述观点持赞成态度的比例越大。 3、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一词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但家庭暴力现象早已在我国出现。据统计,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约8000万个家庭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目前,我国家庭的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超过1/4源起于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对来信来访分类统计后发现,婚姻家庭类投诉和咨询约占总数的50%,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15.5%。[1]此外,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曾在21个省进行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显示,有0.9%的女性经常受丈夫挨打,8.2%的女性有时受挨打;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为女性。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世界性,国外的情况同样如此。据国外媒体报道,在美国,平均每7秒就发生一起家庭暴力;而在英国,这个时间下降到了6秒钟。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干扰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对婚姻家庭丧失信心,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将不国矣”。 4、吸毒问题 近年来,我国吸毒人员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人员的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均增长幅度从五年前的29.3%降至13%。但是,吸毒人数仍在上升,涉毒区域不断扩大,滥用****片剂、******和******等新型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可以说,海洛因、大麻、****片剂、******、******及其它******品、精神药物等多种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 截至底,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余人,其中海洛因吸毒者65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和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我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201个,比增加了53个。其中吸毒人员在百人以下的县为1033个,百人至千人的963个,千人以上的205个。 吸毒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共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中国所有省区市都报告了在吸毒者中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86万例,其中经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就占55.3%。云南、广西更分别高达87.56%和88.1%。此外,从各地破获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情况看,由吸毒人员所为占相当大比例。 5、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正在日益密切;二是贫困正在成为青少年财产型犯罪的重要因素;三是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有上升之趋势 二、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影响城市发展的社会因素多种多样,促进的措施也各自不同,作为正在迅速变化的中国城市社会,在改造城市居住自然环境同时,注意根据时代的特点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加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扶助弱势群体,强化社区管理,以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1、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的重大政治课题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要密切观察、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矛盾既要周到细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帜鲜明,又不可失之偏颇。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继续改善干群关系,正确处理干群矛盾。要以强化人事监督为切入点,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顺利实现,做到合民心,顺民意,真正地促进权力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融合。 要坚持德法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城市的和谐与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个社会群体与个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规范,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明确和实现,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有序运作的和谐体系。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各种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的秩序之内,使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遵循,这是保障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努力加强诚信建设 要使诚信为本在城市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有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使诚信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诚者自成”。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要有利于保护和鼓励诚实守信者,有利于打击和惩罚作假行骗者。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使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要确保传达信息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地传达客观情况,盲不背实、口不违心。如对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必须披露到什么程度,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要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某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优势地位开展经营活动,做不实宣传,误导客户,某些上市公司编造业绩神话,披霹虚假信息等,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要切实宣扬、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城市的管理者,必须身体力行,对各行各业作出表率,对于作出的承诺或达成的契约,务求守诺、践约,切不可马虎、随意。要尽力维持政策的适当稳定,切不可轻易变动。如果情况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实有必要对以前的承诺、契约、决定作出调整,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必要的说明,以使其理解。要及时进行协商,达成谅解,做出调整。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要有关诚实信用的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逐步地建立、完善,再加上切实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社会发展中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一定会不断提高。 3、大力扶助弱势群体 帮助弱势群体,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互助环境。首先,要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对于改革中产生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好风气、好环境。其次,要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对退休年龄以内长期不能就业的职工,应当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再次,要进一步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要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第四,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整顿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要认真负责地、满腔热情地给予关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4、继续完善社区管理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间,由此来加强对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面对城市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要逐步调整自己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当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中退出来,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随之而来。它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发展的水平、社会个体素质以及社会动员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整合城市居民,通过社区建设增强居民认同感、公益观念和社区参与意识。使由国家的代表机构决定的意图,通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多数市民的同意得到实现。 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体制。 社会问题论文:从房地产案件中看社会问题论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做了调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做了调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见。 一、预售商品房按揭 按揭是英语"MORTGAGE"一词的粤语音译,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在楼宇建筑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开发商(预售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预售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并保证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如预购人或担保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时,银行即可取得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 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银行为按揭权人,预购人为按揭人,担保人一般是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按揭与抵押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一般抵押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提供的、其自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财产。而在商品房按揭期间,商品房实际上并不存在,按揭人无法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他向按揭权人提供的担保是在将来某一时间取得楼宇的权利,它是一种期待性利益,而非以实体形式存在的楼宇。商品房按揭的出现将期待性利益引入抵押标的范畴,丰富了我国传统抵押标的理论的内容。 预售商品房按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通揭业务收取贷款利息,除少数政策性无息贷款外,预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偿合同。预售商品房按揭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目前在我国尤其是在沿海地区,发展规模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地产市场资金紧张的状况,使普通百姓拥有商品房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增加了建房资金。但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对预售商品房按揭尚无规定,与目前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很不适应。审判人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只能依据法理。而银行则大多制订一些标准式合同,购房者与发展商只有签约与否的选择,而没有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修改的自由。这种状况极不利于预售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试举二个案例说明之。 案例一:个人甲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套,价金为五十万元,甲应分五次交购房款二十五万元,余二十五万元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签订后,甲如约履行支付了二十五万元购房款,要求乙交付房屋。乙公司称甲应在全部付清购房款后才能入住房屋。甲认为合同中约定余款由银行按揭提供,因而认为乙公司违约,起诉至法院。 此案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根本原因是对按揭的性质认识不清。预售商品房按揭的当事人有三方:购房人、售房方和银行。按揭合同应当由三方当事人订立,而此案中甲与乙公司双方约定办理按揭,实际并未办理,因而按揭合同不能成立。鉴于双方对付款方式尚未约定明确,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为尚未成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分担。由于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对有关按揭的规定应当了解,合同未能成立其有一定过失,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例二:甲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其中百分之四十房款由甲直接交纳,另百分之六十房款由甲向乙公司指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甲按约定向乙公司交纳了百分之四十购房款。在办理银行按揭之前,银行通知停止办理按揭贷款,此后双方就如何付清购房余款协商不成。甲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乙公司返还其购房款。 此案双方当事人对付款方式约定明确,且乙公司与银行之间已有关于办理按揭贷款的协议,但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银行停止办理按揭,使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无法履行。此案应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双方合理分担损失。 由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我国预售商品房按揭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都有待完备的立法来进行调整。建议立法部门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时,对此问题做出规定。 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权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是一种民事行为,它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除此之外,房屋租赁行为还应受一些特别法的约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违反这些规定出租房屋的,一般也应认定为无效。应当注意的是,房屋租赁对民事活动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民事行为,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因而在审判中不宜轻易就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基本法律要件都具备,只是有一些细节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责令当事人补正,而不宜认定为无效。如甲起诉乙拖欠房屋租金一案:乙租赁甲房屋,装修后经营饭店,经营期间拖欠甲两个月租金。甲起诉至法院,要求乙给付租金。法院经审查认为,甲、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登记,因而为无效合同,判决乙将承租房屋返还甲。这一判决使甲,乙之间并无意解除的合同被迫不能履行,双方均遭受很大损失。而实际上法院只要责令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即可避免这样的结果。 司法实践中由于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数不少,这样的判决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及合同的全面履行。事实上,正是有些当事人利用法律的这一规定逃避责任,如许多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的违约一方常会主张合同无效,以逃避承担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均把房屋租赁合同认定为要式合同,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须到在关部门登记备案,但不应把未登记备案的所有租赁合同均认定为无效。在租赁合同的各项实质要件均具备,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欠缺形式上要件的情况下,可责令当事人补办手续后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及案件的执行。 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对房屋装修如何处理,也是当前民事审判中经常遇到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经营性用房中,承租人为了自己经营的特殊需要,往往对承租房投资很多进行装修,一旦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承租房要交还给出租人,装修费用如何处理即成为问题。 对于房屋装修应按《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添附的规定处理: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对于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此没有争议。双方如无约定又协商不成,除能拆除的之外,如何折价在实践中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本着经济效益与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兼顾双方的过错责任。属出租人过错的,可对装修的现值进行评估,由出租人予以相当价值的补偿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属于承租人过错的,对装修进行评估后,应根据出租人适当的可利用程度折价予以补偿;属于双方都有过错的,应由出租人补偿装修的现值。在处理此类纠纷中,如装修对出租人没有利用价值,而第三人愿意承租出租房屋,并承顶装修费用,并且出租人同意,可由第三人承顶,这样使装修的补偿更加经济合理。 三、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 落实私房政策,包括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期间被挤占、没收的私人房产问题,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1987年10月22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11月25日)的规定,有关落实私房政策的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应移送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办理。目前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已进行多年,出现许多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的诉讼,主要为被发还私房产权的房主要求收回私房自住的案件,此类案件法院目前大多按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进行处理,而实际上此类纠纷比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复杂得多,不应简单对待。我国城市的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是在五、六十年代,比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先后开展起来的,私房改造工作,作为整个社会主义改造的组成部分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但是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遗留下一些问题,有些地方降低了改造起点,错改了一部分房屋;有的没有给房主留自住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不符合规定而错改了的房屋,应按政策实事求是给予纠正;对房主应留而未留自住房的,可补留自住房。但目前这些落实了政策的房屋许多只是发还产权,房主并未实际支配,使用该房屋。对期间挤占、没收私人房产的行为,现已彻底否定,并进行了纠正,根据有关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逐步解决。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其住房,将占用的房屋尽快退还给原房主。但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有些单位无力为占用私房职工提供住房,有些单位有房却不优先安排用于落实私房政策,使许多房主仍然是手持房屋所有权证却住不进自己的房屋。 在落实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及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上,也遗留有此类问题,政府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只是解决了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却未让房主实际占有、使用私有房屋。有的私房主被强制与住户签订了私房租赁合同,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证照;有的由于争议较大,房主长年一直未与住户签订租赁契约。许多签订租赁契约的私房主,由于契约未约定租赁期限,也与住户产生纠纷,要求收回房屋。 对于此类收房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一般是:住户有他处住房,能全部腾退的,全部腾退,能部分腾退的,部分腾退,住户无他处住房,不予腾退。这样的处理是基于保护住户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考虑的,许多案件也都按这样的原则处理了。但是这种处理方法并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因为没有考虑到私房主的利益。拥有所有权却不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在现实中也是不公平的。现今房地产已作为商品流人市场,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已成为人们在民事活动中普遍遵守的原则,过去那种强制私房主与住户签订租赁契约,住户可以无限期使用他人房屋的作法已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相悖,必须加以修正。 在处理此类收房案件上,有人提出以下可供掌握的标准:(1)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转租、转借承租的住房,或拖欠房租,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2)承租人有了新的住房,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3)房屋产权人确实需要占有、使用房屋,且居住条件劣于承租人的,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房屋;(4)房屋产权人为收回自己所有的房屋,为承租人找到了相应的住房,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5)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自己的住房,但承租人确实不具备腾退条件的,可以暂时维持原租赁关系,但应明确租赁期限或提高租金标准。以上几条可以作为办理此类案件时的参照,但对于"提高租金标准",似不易掌握,因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私房租金应受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私房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如果由法院判决提高租金,虽保护了私房主利益,却缺乏相关法律依据,且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相矛盾。此种“司法先于立法”的做法其妥当性值得商榷。笔者认为,房地产交易行为是受国家严格控制的,目前私房法定租金与其实际市场价值差距较大,应通过政府提高租金标准来解决问题,在此之前,法院不宜做出提高租金的判决。总之,在处理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上,既要切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又要考虑历史原因;既要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审判人员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多做"案外工作",如做住私房的承租人单位的工作,使其尽快解决承租人的住房问题。毕竟,彻底解决落实私房政策问题仍需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四、离婚案件中房屋纠纷的处理。 住房是一种重要的生活资料。随着住房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状况已得到较大改善,但住房困难情况仍然存在。在离婚案件中,即体现为夫妻双方为分得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而争执不休,使得简单的离婚案件复杂化。目前许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主要争执点即为住房问题。因此解决好离婚案件中的房屋纠纷,往往成为办好离婚案件的关键。在审判工作中,应分别不同的情况去处理。 (一)对于个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如系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应为夫妻共有财产,按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去分配。如为夫妻一方婚前所购置,但双方婚后在此居住,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经过八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分配中应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总原则,如住房分配给夫妻一方,应按评估的市场价给予另一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处理此类问题中应注意分清家庭共有房屋与夫妻共有房屋,如系家庭共有,必要时应先析产,然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对于婚姻中预购的商品房,离婚时房屋尚未交付,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在商品房尚未交付的时候,购房方与售房方仅为债权债务关系,购房方享有的仅是一种债权,因而此种情况应按离婚中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如一方愿意取得商品房的,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预售合同一半价值的补偿。并与售房方办理有关的合同变更手续。如双方都不愿意取得商品房的,应当先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对返还的剩余的购房款,进行分配。在处理此类问题中由于牵涉到商品房预售方的利益,因而在夫妻双方争议较大,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可以就此问题另案处理。 (二)离婚时对于承租的公房如何分配,是颇有争议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将其纳入离婚案件一并处理,理由是:租赁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由原来的夫妻共同承租变为一方承租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应征得公房的所有权或管理权人同意。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一并处理,理由是:离婚当事人之间就公房使用权的分割处理,只涉及承租一方主体的变更,不会导致租赁关系其他内容的变更,且如不处理公房使用权,会使双方在离婚后又产生争讼,不利于子女成长和社会稳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在解答中列举了几种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公房的情况: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后合并调换房屋的;其他应当认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况。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按下列原则予以处理: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残疾或生活因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的一方。解答中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对于给付的标准却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公房租赁权不仅仅是一种民法理论上的债权,它包含有国家给予的福利,取得租赁权的一方即等于取得了这种福利,而另一方则将有可能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其所可能遭受的损失即是公房房屋租赁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因此,在承租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应考虑另一方有无房住,有无可能分房收入情况,当地房屋租赁价格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解答中规定法院在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的租赁关系时,一般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因而有人认为人民法院在征求意见时,如果单位不同意由当事人中非本单位职工一方承租房屋,法院即不能判决由其承租。笔者认为此种观点值得商榷,法院既已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离婚的夫妻双方均可承租,那么法院就可依此独立做出判决,不能受单位意见的左右。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是为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以便于判决的执行。 (三)部分产权房屋的分配问题也是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的,所谓房屋部分产权,是指职工以标准价格购买公有住房后享有部分权能并且受到法定限制的产权,其中包括永久居住权、使用权、继承权和有限的处分权与受益权。它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离婚案件中部分产权房屋的处理原则同公房使用承租权一样,都是抚养子女一方优先,无过错方优先、相同条件下照顾女方,此外还要考虑收入、住房情况等。根据"解答"的规定,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笔者认为住房标准价是国家、单位给予职工的优厚待遇,分不到住房的一方以后可能再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因此按住房标准价补偿其一半价值并不是完全公平的。考虑到这一点,法院在分配其他财产时应照顾未分得住房一方,并且在分得住房一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要求其高于标准价给予对方补偿。解答中还规定:对夫妻双方均争房屋"部分产权"的,如双方同意或者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竞价的方式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还属新问题,缺乏具体操作规则和应用经验,尚需审判人员在实践在逐步探索、总结。笔者认为,竞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自愿原则。选择竞价的方式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有关意见应记人法庭笔录。如一方不同意,法庭不能强迫当事人竞价。2公平合理原则。指竞价的双方当事人应经济条件、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如双方经济条件悬殊,或一方住房宽裕,而另一方无其他住房,即不应采取竞价的方式。3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原则。竞价是在诉讼之中进行的,因而当事人应听从法院的指导,并依照法院规定的竞价规则进行竞价。这样才能保证竞价的公正与合法。 五、拆迁纠纷的受理问题。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拆迁纠纷,应首先考虑应否受理。因为由于拆迁纠纷的特殊性质,其大部分都属行政案件,应由法院行政庭受理,只有少数由民庭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拆迁纠纷应按行政案件受理:(1)对人民政府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拆迁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2)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责令限期退还周转房、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的;(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尚未履行的,一方或双方反悔不同意原协议要求房屋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拒绝裁决或者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颂发或补发“拆迁许可证”“拆迁资格证书”等,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拒绝颂发或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5)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拆迁的主管部门拒绝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或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6)认为人民政府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其他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行政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除第三种情况外,其他几种情况应作为行政案件比较容易理解,因为都属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对于第三种情况按何种诉讼处理曾有异议。最高法院(1993)法民字第9号函规定,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金额,安置房面积、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经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目前第9号函的规定已不适用,它与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相悖。此种情况应按行政案件受理,已在审判实践中得到共识。但是如拆迁人与拆迁人就有关安置、补偿、回迁等问题达成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含部分履行),因一方或双方违约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可按民事案件受理。因为此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双方按合同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发生纠纷亦属民事纠纷,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六、军产房问题。 所谓军产房,是指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产。军队房屋的所有权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民事审判中,较多的军产房纠纷为军队转业、离退休干部腾退原住房问题及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问题。 关于军队离退体干部腾退军产房问题。最高法院有关批复的精神为:此问题属于军队离退休于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对此类纠纷不予受理是妥当的,因为有可能涉及到营区和其他军事设施的安全、保密问题,并且如受理,将涉及到今后的执行问题,法院判决腾房后,当事人不自动履行,须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基于同样理由,笔者认为,对于军队转业干部腾退原住军产房纠纷,人民法院也不应受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军队房地产在保证战备和部队住用需要并保守军事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空余房地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包括房屋、设施、场地的出租,房屋的出售、房地产的换建、互换、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合资建房,利用房地产自办或合办经济实体,以及其他经营活动,而且经营活动可以面向社会。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其收人可以用于弥补国防费不足,以房养房,但在经营中难免会发生纠纷,对这类纠纷如何处理是法院应慎重对待的问题。 军队利用房地产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与地方单位、个人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一般应视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如发现军队有违反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情况,可告知监督管理机关,由其依法进行处理,如发现有违反军队有关规定的情况,应告知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应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许可证》管理制度,凡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到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对军队方未申领《许可证》进行的房地产经营活动,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如在一审诉讼中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补办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如果只申领了《许可证》,但未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并且合同已实际履行的,可认定为有效,但法院应督促当事人补办交易手续。 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与地方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军队方由于国防、战备的需要,要求收回房屋、解除合同的,应当准许,但军队方应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总之,在审理军产房案件中,法院应坚持慎重立案、慎重处理的原则,在审理中应征求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会同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进行调解,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以维护军民团结。 社会问题论文:应对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进行阐述。其中,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从失业加剧、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失业、城乡调查失业率远高于登记失业率、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问题是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冲突加剧、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从而导致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进行论述。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从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关系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就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一般是正相关的、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使社会发展进入良好循环的社会稳定机制的调节机制进行论述。本文对金融危机引发社会问题解决有着参考指导的意义。 一、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失业加剧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风暴,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失业。另一方面,城乡调查失业率远高于登记失业率。中国社科院的2009年《社会蓝皮书》称我国城镇失业率已经攀升到9.4%,中西部地区的失业率超过10%,其中大中城市失业率约10.1%。而在这庞大的失业大军中,又以农民工和大学生最为严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全国约有2000万农民工由于此次金融危机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而返乡,加上每年新加入到外出打工队伍的农民,今年共有2500万农民工就业面临很大压力。除了农民工就业面临困难之外,大学毕业生等新进入劳动者群体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据教育部的统计,从需求方来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的影响,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有明显下降,就业岗位严重不足。 (二)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收入差距问题是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体制之后,由于社会劳动力流动性提高,经济社会越来越融入全球体系,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兴起,高端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低端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导致劳动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而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城乡差距。中国社科院最近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指出,过去的1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数据显示,1978-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3倍。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降为36.3%,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1%,后者比前者高近7个百分点;同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相差高达近万元。加上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大量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失业,必然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三)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冲突加剧 2009年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中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我国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日趋严峻。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更加凸显。可见,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经济下行,而经济下行则会使中国长期积累的矛盾浮出水面,隐性矛盾显性化,显性矛盾更加尖锐。在前面已经提到,金融危机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从而导致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而当失业潮和土地纠纷、劳动纠纷等各种纠纷集结在一起的时候,一旦哪个环节没有处置得当,社会冲突就存在加剧的可能。可见,金融危机时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多发时期。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方面,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 就业问题是当前我国一个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关系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是解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键所在。但是,当前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却造就了大量的失业群体的产生。这些规模庞大的失业群体丧失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发生矛盾冲突的风险急速升高,并有可能由经济危机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必须把解决就业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就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一般是正相关的。经济的较快增长会推动就业的相应增加,因此在经济增长目标中本身就包含就业目标。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基本上实行的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事实证明,经济增长并不必然或自动地促进就业增长。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为9.3%,而年均就业增长率为3.0%,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323;90年代,年均经济增长率为10.4%,就业增长率为1.1%,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106,即经济增长每增长一个百分点,仅能带动0.106个百分点的就业增长,比80年代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了2/3。[1]这表明,经济高增长并不一定必然带来相应的就业高增长。为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战略,要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关键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扭转经济增长和投资对就业拉动作用日益减弱的现状和趋势。为此,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优先为原则,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以此来实现就业结构的改善和就业岗位的增加。 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它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救助、扶贫和扶持经济开发等措施,调节收入的过大差距,以缓和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因此说,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使社会发展进入良好循环的社会稳定机制的调节机制。享有统一的社会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利。但是,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很大程度上是在城市实行,而农民却始终处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甚至可以说,广大的农民是游离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据有关调查显示,占总人口20%的城镇居民享受着89%的国家社会保障资源;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11%的社会保障投入。[2]这一现状如果不打破,不仅实现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而且还会进一步加深城乡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其一,要切实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二,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基于公民人权的需要,对特困居民实施的一种无偿救助,它体现的是公民基本的生存权利、国家的当然责任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大量的工厂破产倒闭,造成了大量的失业人群的存在,当他们基本生活难以为继时,国家有义务对其进行救助。为此,必须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有了这种保底措施,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才能得到最基本的保护。 社会问题论文:社会问题新闻写作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各种社会问题纷繁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多变、复杂的社会问题现实给我们的社会问题新闻写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在详细介绍了社会问题新闻特性之后,从三个方面详细探讨了新形势下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宏观把握。 关键字: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新闻写作宏观把握 一、引言 社会问题是社会学上的一个特定称谓。社会问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问题,泛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社会的病态或失调现象。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问题一般取其狭义所指。 二、社会问题新闻的特性 社会问题新闻的特性是和社会问题的特征和新闻特性的有机叠加。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变异性,复合性和周期性以及破坏性和集群性等特征,而社会问题信息一旦通过大众传媒传播开去,新闻的表征便会显现出来,使社会问题新闻呈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 (1)社会性 新闻是社会生活的记录,所有的新闻信息传播一定程度上都带有社会的印记,无论这种社会性是强还是弱,是显在的或是隐藏的。但社会问题新闻与一般的新闻相比,其显示的社会性无疑更加强烈、明显和昭然若是。 (2)负向性 尽管某些社会问题终极意义上对社会进步具有积极作用,如下岗职工问题,农民工问题,但大多数社会问题具有破坏性的特征。所谓破坏性是指“社会问题对社会运行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威胁、损害的破坏性作用。”如犯罪问题危害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量多面广的社会问题的破坏性作用,正是引起社会多数成员普遍关注的主要原因。 (3)震撼性 社会问题新闻以负面、消极信息为主,具有天然吸引受众注意力的新闻价值要素:反常性、刺激性、煽情性。更为重要的是社会问题新闻有着与受众心理与情感上的接近性。 三、新形势下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宏观把握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现实对社会问题新闻传播提出了新的课题,新形势下的社会问题新闻写作要力求从宏观上着眼,从我国社会总体上,社会问题的现状走势上把握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要求,正确地引导公众舆论,在党性原则和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促进社会问题解决。 1、正确引导原则 社会转型期是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各种新现象、新矛盾、新动向层出不穷,往往是得失并存,利弊共生。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面对此起彼伏的社会问题,一方面,新闻媒介不能回避,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介入,积极捕捉;另一方面,要冷静思考,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对社会报道进行理性思考,周密部署,切不可头脑发热、草率从事。 2、促进解决社会问题原则 我国媒体是党和政府和耳目喉舌,既是社会问题的监测者,又是促进解决社会问题的鼓动者,因此社会问题新闻写作不但要遵循客观性理念,使受众正确认识社会问题,更要遵循有助于社会问题解决的原则,联系政府和公众共同解决社会问题。这里笔者将运用社会学上关于社会问题解决的若干原则来分析。 一是社会规律性原则。认识解决社会问题要以遵循社会规律为原则。首先,规律是事物内在的属性,是事物之间固定的联系,它不是可观察、可感知的表面现象本身,而是隐藏于表面现象之后,把握和遵循社会规律,不仅仅是感知、观察社会现象本身,而是发现、认识社会现象内在或背后的联系。因此,社会问题新闻不能仅仅满足于现象式的描摹某一个社会问题,而是要透过社会问题表层的帘幕,去探究其实质性的内在,也就是说,社会问题新闻的意义不只停留在使受众感知这个层面上,而且还要通过解释分析帮助受众了解并理解社会问题的来龙去脉、意义、影响,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其次,社会问题新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报道最终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而解决社会问题将会涉及其自身的规律性,解决条件中的规律性及对策措施中的规律性,因此,社会问题新闻需要正确把握和运用这三方面的规律性来引导受众确定解决对策。 二是社会规范性原则。报道社会问题时必须遵循解决社会问题的一定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人们解决社会问题的准则,是消除不和谐现象,达到社会有秩序状态的基础。坚持这一原则,社会问题新闻写作必须:第一,分析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与现存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许多社会问题现象的产生、内容、表现与存在的社会规范的状况有关,认识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与有关的现存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认识社会问题现象达到本质,而且是研究这一社会问题解决对策的规范性的基础。第二,确定解决社会问题中的社会规范。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破除、废除、修正、调整与待解决社会问题有关的现存的那些不合理的社会规范;另一方面是制定、建立与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有关的新的社会规范,包括明确规范的内容与选择规范的形式。确定社会规范即保证了社会问题解决对策及实施对策全部活动的规则性、合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三是遵循社会公众性原则。社会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 四是坚持社会进步性原则。这是指报道社会问题必须以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根本目的。新闻媒体报道社会问题,为报道而报道,不考虑自己的报道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这样的话,往往会有碍社会的稳定、进步与发展。这样教训也是不少的。 一句话,受众的渴求、现实的需要和媒介的责任所系都对媒体社会问题新闻报道提出了新的要求。理论不能脱离现实而存在,亦不能沉酒于自说自话的虚妄满足,因此学界理应对社会问题新闻传播投以关注的目光,追踪其发展,针砭其利弊,预测其走向。 社会问题论文:留守儿童教育已成为普遍性社会问题 教师轮为“看护人” 主持人提示:由于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安全问题在农村地区十分突出。据全国妇联统计,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由十年前的2000多万增至5000多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数字还会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不可忽视的普遍性社会问题。 青海省湟中县什张家学校校长张广文: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去实现他们的“淘金梦”,我们农村学校新的问题出现了。家长们一整年在外打工挣钱,可是农村离城市远,他们早出晚归是不可能,甚至有部分家长在外地务工,长年累月根本回不了家,多半家长就将孩子留给老人或邻居、附近的亲戚家照管。学校无法很好地跟家长沟通,就连传统的冬季农闲,家长会也参与率不高。大家都知道,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格形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修养的重要阶段,在这一时期,除了学校教育外,家庭教育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而“留守儿童”由于长时间家庭教育相对缺失,他们的学习和个性的表现,都明显有别于有正常家庭教育的孩子。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三堡乡中小学总校校长刘万鹏:教育本质是培养人,教人做人,适应社会,为幸福生活做准备。但现在国内学校不仅是教书育人,而且学生上下学路上以及学生出现非人为死亡事故,学校都得负责。因为安全,社会把目光全部关注教育,导致教育的本质发生了变化。特别是现在的农村教育,家长外出打工,空巢老人守家,“留守儿童”增多,“问题学生”增加,就连开家长会都很困难。又因我区民办学校的火热,农村优秀学生和经济条件优越的学生均进城读书,条件差、品行不端正的问题学生均留守农村学校,许多老师整天就是看护人。什么高效课堂?什么质量提升?什么特色学校?均难以实现。 山东省诸城市桃林初级中学校长王作超:山区教育受许多条件的制约,部分农村家庭的生活环境也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学校教育的成绩:农村外出打工者较多,其中“狠心抛弃”孩子、双双外出打工的父母也不在少数。许多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照顾。可以说,是一代留守的老人照顾着一代留守的孩子,家庭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对培养孩子的重视程度,农村家庭远远比不上城市家庭。实事求是地说,农村家长若能给老师打一个电话询问一下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便算得上对孩子格外关心了,能亲自到学校与老师倾心交谈了解情况的少之又少。我们曾在学期末对初一班级做过一次调查,在平均班额45名学生的班级中,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向老师了解孩子情况的,平均每个班只有3名家长;其余家长,一年到头从来不过问孩子的情况,只在方便时偶尔参加几次学校组织的家长会,而且不少是孩子央求着来的。这种对金钱的重视和对孩子的忽视,导致家庭教育缺失。学生无法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行为习惯缺乏家庭的有效监管,校外上网玩游戏的具有不良嗜好的,大有人在。这给学校教育增加了困难。 “隔代家长”教育成问题 主持人提示: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的形成发展,离不开家长和家庭教育。对于儿童来说,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在家庭中,父母的行为会给孩子的教育带来很大影响。这就要求父母身体力行。要使子女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父母就应该起到示范作用,让子女将身在远方的父母看作是自己最信赖的人。可以说,缺少了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任何教育都变得苍白无力。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中心小学校长王俊龙:在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还有少部分托付给亲戚,有些留守儿童甚至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我校每年都定期召开家长会,每次参会大部分是隔代家长。每次会议的效果都不太理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比较严重。家长忙于生计,极少与学校主动联系。而乡村隔代家长普遍年龄较大,文化层次也不高,大多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其中临时监护人初中以上学历还不足两成。他们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与孩子沟通上也存在很大的困难,不知道从心理层面来疏导孩子,不知道运用法律、安全、卫生等知识来教育孩子。 湖北省云梦县下辛店镇中心小学校长胡金望:由于亲情缺失,监护人能力较差,社会关爱体系不健全,许多留守学生往往变得性格冷漠、行为鲁莽,学业荒废的现象很普遍。面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本校每一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包保对象和工作目标。心灵的抚慰、大量的走访、活动的组织、细致的观察与分析,乃至休息时间里的关爱,教师在工作之余,花了如此气力关爱他们,但留守生的变化却不大。这种亲情的缺失,难道真的是老师所能弥补的吗?其实不然。离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任何教育都会变得苍白无力。 青海省湟中县什张家学校校长张广文:在留守学生的教育中,家长和教师的沟通不能缺失。留守学生的教育出现问题,家长鞭长莫及,而给学校工作难上加难。对学生是正面教育还是批评教育,让教师们左右为难,特别是住宿在学校的留守儿童更是难教育。学生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没有小毛病,关键是在他们身边缺少了家长的呵护,亲情的关爱;而这个工作是老师无法做到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更是我们从事教育工作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作为教育人,呼吁全社会来关注这群留守儿童,让他们的教育更完整,让他们健康地成长发展,也让我们的教育更加完美。 全社会更多帮助与疏导 主持人提示:学校是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是“留守儿童的第二家庭”。要实实在在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须根据农村特点,以学校为主阵地,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综合教育网络,需要全社会更多帮助和疏导。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中心小学校长王俊龙: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建立师生关爱制度,让每位教育干部、教师都做家长,要经常和关爱对象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起留守儿童之家,每天放学或者双休日开放;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室,每学期举办几期隔代家长培训班。条件许可的,可以试办寄宿制学校,为路途较远的或父母都在外地的提供住宿;条件不许可的,可以实行“中午代伙制”。创造条件,定期组织亲情活动。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演讲比赛、举办书画展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与,让他们在集体活动中感受快乐;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家长的视频通话活动,感受亲情,享受和睦;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实践,社区公益活动,引导他们享受成功,赢得尊重,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留守儿童主动关爱,做到“三个优先”。首先学习上优先辅导;其次生活上优先照顾…… 社会问题论文: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社会问题及对策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水利工程不仅防治水旱灾害,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能利用水资源,解决我国的能源危机,但是,水利工程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提出了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社会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社会问题;对策 1、引言 随着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的进行,水利工程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体系初步形成,水利工程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由于人口、环境条件的约束,水利工程的确也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社会经济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水利工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工程建设决策的失误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讲,水利工程在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福社的同时,也往往对生态系统产生各种影响,有的甚至是持续而深远的影响。因此,从社会发展角度探讨水利工程的社会问题,对水利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双重的意义。 2、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 2.1、水利工程带来的水环境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时忽略了环境评价产生的后发问题,对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圩区的建设阻碍了水体流动和交换,此外,圩区内人口比较密集,因此造成水环境严重超载,水质恶化严重,从而造成人们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下降、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圩区建设形成的条块分割,不考虑圩区内外水体流动问题,加之人口的不断增加,环境恶化速度加快,新的社会矛盾也随之显现。 此外,在库区移民安置过程中,毁林开荒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水库蓄水后,有还可能引起库岸崩坍,诱发地震等问题,因为岸坡浸水后,岩体可能因丧失稳定而坍滑,而且在水库回水时,多泥沙河道末端易产生泥沙淤积,加上支流河口形成拦门沙,从而而影响泄流。 水库蓄水也会影响库区气候,风速、湿度、降水、气温等气象要素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造成多雾天气,并使降雨形态变化,还会使气温变幅减小,库区的生态平衡也会发生变化。 2.2、水利工程征地与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需要重新对其进行生产安置,然而失地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首先水利工程土地补偿标准低,加上土地制度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使失地农民不能直接参与补偿的协商和安置活动,申诉得不到回应,水利工程效益分享机制不全,弱势群体缺少必要的保护和扶持措施,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而且恢复的时间非常漫长,有的甚至失去恢复的能力,造成他们更加贫困。 公平问题是平衡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和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力措施,但市场经济自身往往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政府的调节只能遵从水利建设全局性的原则,从而失去公平,也减少了效率,很多移民遗留问题有待处理, 2.3、水利工程带来的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是以给社会发展带来稳定、安全的环境为目标的,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违背自然规律或经济发展规律的现象在所难免,工程建设时忽略了边界上不同社会团体利益平衡,引起利益冲突;移民安置工作不能落实,成为后发社会问题,随着区域经济增长或资源可开发数量增加,库区人口也随之增加,因此产生了大量滩涂,在促进区域内经济的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稳。 2.4、水利工程建设与区域可持续发展问题 我国耕地资源不足的状况由来已久,水利工程建设耕地的矛盾越发突出。如防洪措施建设,蓄滞洪区域占用了区域内农民的居住用地,人口迁出将没有生产出路。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看,搬出可以减少政府救灾投入,促进社会稳定,但从局部利益和农村生产和社会发展现状来看,搬出后的出路和发展问题十分艰难,在人口众多,社会经济水平不发达的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在考虑给洪水让路的同时,必须力求工程建设与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3、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的对策 3.1、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 树立起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相协调的资源观,系统全面理解生态水利的理念和方法,把水利工程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联系起来,主动与自然相适应,使水利建设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因此,首先应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这可以减少水利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发挥水利的生态环境效益。在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生态环境管理的评估和控制主要在决策阶段和竣工阶段,属于事后控制,在新的评估体系中,生态管理应该贯穿整个工程的始末。并尽快研究制定出能反映人们现有认识水平的水利工程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探讨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工程的可行性,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要求,制定并执行强制性规范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3.2保护库区水环境 建设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尽量减少水库的淹没损失,对库区内只在高水位时才被淹没的土地适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利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系统的河道治理措施,统一安排延伸布局,保持河态稳定,达到安全泄洪、改善水环境的目标。 研究制定出水利工程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保护枢纽附近地区的生态平衡。建立起生态环境综合及关键要素承载能力的评价方法,对生态环境价值进行核算,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根据一些生态环境要素的需水特点,适时进行补水,保护生态环境,强调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掌握河流的演化、泥沙的运移、动植物繁衍、气候的改变,通过科技创新,防止和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3.3、做好库区的移民安置工作 改变目前政府控制土地的状况,让农民参与到补偿的协商和安置活动中去,提高水利工程土地补偿标准,从而提高农民支持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对于事后因安置产生的社会问题,要及时解决,健全水利工程效益分享机制,为失地农民寻找发展的机会,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对于自身生存状况比较脆弱的弱势群体,要给予特别关注,建立有效机制,对个案性的社会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3.4、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后的社会稳定 在处理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之间的关系时,要防止单纯追求项目的财务效益,注重地区利益的协调一致,减少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等影响和后果,促进社会稳定,充分考虑其建设和运营的特性,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分析论证工程的社会、经济需求,使工程的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做好库区的防洪工作,解决库区水源污染问题,正确处理移民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 4、结束语 中国各朝各代的兴衰与治水密不可分,从大禹治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大江大河治理,我国水利建设的规模也不断增加,人们对生态环境规律也进一步认识,而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处处都要注重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正确认识和处理水利工程的各种生态影响,以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社会问题论文:论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问题及对策 摘要: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新生人口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与此同时,老龄化现象也开始出现,这一问题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问题以及其对策。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社会问题 引言 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老年人口、高龄老人增速加快,空巢老人增多,区域不平衡、农村老龄人口比例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与之相应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现象呈现严峻形势,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笔者认为应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吸取国际上的经验教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入手,改变现有的传统养老方式,探索构建一个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1、人口老龄化出现的原因 1.1生育率下降 人们最初关心人口主要是关心它的数量问题,因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增长的人口给中国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妨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每年的生育率在强制的递减。同时,由于近几年物价飞涨,人们生活压力骤增,生活节奏变快,育儿费用变成一笔不小的开支,社会中出现了一批“丁克族”,这更加剧了生育率下降的速度。 1.2人均寿命延长 建国后消除了战争对人口死亡的影响,饥荒、疾病、社会剥削等因素也被根除了。医疗、卫生设施和保健服务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越。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曾经的不治之症在现今社会中也有了可以医治的医疗条件。在社会环境的优化,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的条件下人们得重大疾病的概率也大大减少。这些都使得人均寿命得以延长。 2、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 2.1政府、社会压力增大 我国的政策将养老金划分为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是在经济上主要依靠社会养老的现代社会,而人口的老龄化就意味着政府和企业的压力降大大增加。尤其在企业中,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使许多企业发放退休工资成为一大压力,绩效不好的企业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而更多的老年人退休金是分属于社保管理,由于退休人员每年都有增加的情况下,社保财政经常会出现赤字现象。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工资按时发放这就又加大了在职人员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的压力,即使是这样也常常会出现退休金发放推迟或不到位的现象。这便加剧了退休人员的矛盾,我们常常在政府门前可以看到退休老人因为退休金的发放问题聚众闹事,不但破坏了社会和谐还加剧了社会矛盾。而处于农村户口管辖的老人,由于农村社保体系不完善,许多农村老人根本没有养老保障。 2.2医疗费用增加 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显著递增,虽然现今社会环境与以往有所改善,但老年人患病率较之年轻人还是非常高的,这就给医疗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需要尽早寻求解决的方法。对于老年人所需要的治疗已不仅仅是医院器械能够提供的,许多老年人更多需要的是家庭护理,而在这一方面我国有待发展,虽然个别大城市已经有了相关的医疗条件,但更多的中小城市却还止步未前,老年人的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将会加剧社会矛盾的发生。 3、人口老龄化相关解决对策 3.1建立健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宏观决策和政策要兼顾当下和长远,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予以考虑。在养老保障体系规划设计和实施中要注意体现东中西部、城市和农村的地区差异,综合考虑我国儒家传统思想、宏观经济发展、家庭结构变迁、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对老年人口中的特殊人群,如残疾老人、空巢老人、低生活保障老人等给予特别的关注。然而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将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其中,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多部门介入和合作,全面系统地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问题,组建专门联席工作机制,强调多部门协调合作,避免单个部门角度“零敲碎打”地解决问题。 3.2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保障制度 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要把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来抓,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应加大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风险。逐步延长职工退休年龄,增强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积累。在当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可以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迟退休年龄:首先可以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然后将女工人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推迟到60岁,最后将所有职工的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解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问题,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变目前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筹资模式,实行部分积累式的基金制筹资模式。 3.3探索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养护服务模式 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决定了家庭养老在生活护理、亲情关爱、精神慰藉方面不可取代的地位。但从中、重度依赖的老年人实际获得的护理情况看,家庭的长期护理供给不足。鉴于中国家庭结构的现实情况,多数老年人能够接受在社区就近或居家获取上门护理、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以及志愿者互助等服务,社区与家庭养老共同发展成为养老的主要形式,大力发展社区照顾成为重大的社会民生工程。鼓励民间资本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政府还应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社会角色作用,使其承担相应的老年养护服务责任,结合医院资源优势,重视老年病科、康复科的发展与建设,也可创新服务模式,举办医联体、组建老年病院,实现对老年病患集医疗、保健、康复、养老及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 2.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居家为主的养老模式,加快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对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生活照料和各项服务,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加快发展老年人护理康复服务。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健康素质。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农村老龄工作,着力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3.5加强老年专科护理队伍建设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老龄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中国与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相比,具有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基数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国家应大力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开设老年专科护理专业,培养大量老年护理专业人员,适应老年人口不断增长的养老和照料需求。同时要规范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行为,抓好老年护理专业执业护士的培养和认定,按照《国家职业大典》要求,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培训、考核、发证等职业资格准入环节的管理,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养老护理专科队伍。 结束语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问题,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在这个正在到来的银发浪潮面前,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中掌握主动,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关乎每一个人的未来。必须要承认,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除了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安全网外,调动众多的积极因素去尽心尽职为老年人服务,才能够使社会和谐,使明天更好,而护理业界将是最值得发展,最有动能的力量之一。 社会问题论文:用社会企业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 近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召开第三次议政会。各代表分别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建言献策。民进北京市委认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将重点放在培育和发展另一类企业形态――社会企业上。 所谓社会企业,是指处于纯商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一种多元混合体,既不是纯粹的企业,也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通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它们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会群体、促进社区发展并维持社会企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就在不久前,《中关村》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袁瑞军,她认为大多数社会问题都可以通过社会企业的方式来解决,中国迎来了社会企业发展的新浪潮。 《中关村》:国内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吗? 袁瑞军:有,但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社会企业的概念界定不明确。国际上比较认可英国的标准,社会企业要有社会目标和社会价值。社会企业与一般企业最大的区别是,后者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前者是以社会价值最大化为主。有一类社会企业有收入后再投入到事业当中去,投资者不分红;还有一类,投资者分红占利润的50%以内。此外,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的重要区别是,后者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捐赠、或者政府补贴等,社会企业要求它提供的某种商品或服务获得的收入要超过总收入的50%以上才称得上是社会企业。 《中关村》:英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对中国有哪些启示? 袁瑞军:它让我们知道可以用更有效的方法来做慈善,体现出企业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单纯依靠社会的捐赠来作慈善,规模和数量很有限。慈善仅仅是一种单向的输血,社会企业却有自我造血的功能,它提供的服务规模更大,覆盖的人群更多;慈善只是对社会上最脆弱的群体提供帮助和救助,而社会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用更有效的可持续的方式,为社会典型的或成规模的问题找到一种解决的出路。 《中关村》:您比较欣赏的社会企业有哪些? 袁瑞军:孟加拉国尤努斯创办的小额贷款项目很成功,他在2006年得到了诺贝尔和平奖。他通过这种方式向贫苦人群发放小额贷款基金,帮助他们找到谋生的方法、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贷款时不要求抵押,这一方法很有效,受到很多人的欢迎。除了小额贷款外,尤努斯也在进行二次创业。早前,他与法国达能公司合作为国内儿童提供酸奶,通过生产型企业来解决儿童的成长问题。此外,他还与电信公司合作,让妇女看守电话,帮助社会上的青年实现自我创业的梦想等。 英国社会企业特别发达,号称有7万多家社会企业,覆盖的领域特别广泛。在英国,Big Issue又称大问题杂志是一本广受欢迎的杂志,它雇佣流浪汉卖杂志,从而扶持这些人的生活。吉米餐厅是由英国一位著名厨师创办,餐厅雇佣社会青年当学徒,他们学会手艺后再重新回归生活。今年要在格拉斯哥举办的英联邦运动会场馆就是以社会企业的方式来运作的。手机银行帮助大家做公益、休闲度假胜地通过社会企业运作等,在英国比比皆是。可以说,英国社会企业的覆盖面非常广泛。 《中关村》: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现状如何? 袁瑞军:社会企业在中国已近10年时间。起初是受国外的影响和启发,很多人开始尝试用创办企业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例如在帮助残疾人就业领域,可以成为社会企业的企业就特别多,在我国最早的最成功的当属邓伟宁先生创办的深圳残友集团,创始于上世界90年代中期,后来它被冠以社会企业的名称,这家企业为残疾人就业做了很大的贡献。还有一个名为采桑子的企业,是为解决苗族妇女就业问题而创办,民族服饰做得不错。还有一些社会企业以养老为目标,如北京的慈爱嘉,厦门的金太阳,都是我比较欣赏的发展比较好的国内社会企业。 《中关村》:国内社会企业呈现出哪些发展特点? 袁瑞军: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企业标准,目前国内存在的社会企业都是创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希望用自己的力量来解决某类社会问题,并通过创办企业的形式来实施这一理念。至于做到什么程度才是真正的社会企业,或者到底要不要分红,分红比例是多少,都还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说法。从学界和业界来说,认定一个社会企业,主要是看它是否将目标定位在解决某类社会问题上,并且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去持续性地投入其中,商品或服务盈利后用来分红的比例比较低。 与其他国家的社会企业相比,国内社会企业未来将会有一个更大规模的发展,随着人们社会服务意识的不断提升,可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和细化。至少从解决就业层面来看,国内社会企业会贡献出不小的作用。但是,目前来看,就发展程度而言,国内社会企业相对比较落后,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 《中关村》:社会大环境对国内社会企业的发展有哪些影响? 袁瑞军:近几年来,随着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报道,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创业除了获取经济利润外还要回馈社会,很多公益项目被孕育而出,这对以实现社会价值为目标的企业是一个好的偏向。有些企业只要稍稍转型就可以变成社会企业。除此之外,国家通过大量的购买服务,也促进和提升了社会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出来后,对小微企业的优惠力度越来越大,小微企业享有的这些政策,与社会企业的也很相近。虽然在政府和法律层面还没有明确的扶持社会企业的提法,但是在一些研讨会上,政府官员还是非常认可这一概念的。 随着福利国家日益被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对社会服务的需求,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这一领域,使得社会服务的规模和水平都在逐步提升。在养老领域,国家提出以居家养老为主,将公办养老院对象定位于无支付能力的群体,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支付能力但支付能力较弱的老年群体来说,需要大量的企业和社会企业加入进来,为他们提供服务。 《中关村》:中关村的创业公司可以借鉴社会企业的哪些理念? 袁瑞军:他们也可以按照社会企业的方式来做企业,就像英国很多科技企业那样。我去英国访问的时候,有一位牛津大学毕业的博士生在校门外创办了一家公司,招来十几个人做游戏软件。他们做的游戏本身宣传的是正能量,给大家以好的引导,软件将地球变暖等常识以及如何做环保的方法加入到游戏里面去,玩家必须知道这些知识才能不断地向前升级。这些正能量的知识通过一种游戏的形式被普及开来,有很强的社会价值。这家企业就被认为是一个社会企业。现在一些企业帮助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服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包括数据平台的建设等。比较热门的还有,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可穿戴设备的研制,电子产品的专业化定制,都是社会企业大显身手的地方。 《中关村》:社会企业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持续发展机制? 袁瑞军:社会企业必须自我能够造血才可持续,这取决于它所提供的服务本身,在市场上是否有竞争力。首先,它所服务的对象要有一定的规模,例如,企业服务于社会弱势群体,或中低端人群,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他们负担得起的,企业又能够在一定的成本限度内来发展,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融合,对企业自身管理能力也是一个考验,高管的组织能力、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等。 社会问题论文:现代性视角下的中国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化的社会问题探究 摘 要:贫困已经成为一个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的全球性普遍问题。在我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与贫困有关的问题更是层出不迭,尤其是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与否关乎我国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可否实现。本文试从现代性的角度来分析、探索当前我国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化的社会问题,以期对西部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贫困群体新生的相对贫困、生态贫困等进行探讨,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从而实现全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现代性;贫困文化;相对贫困;生态贫困 一、现代性下的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现状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现代化要素逐渐渗入到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我国的西部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少数民族人数众多、地域广袤,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孕育了古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西部文化具有地域性、多元性和原生态性,是中华古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化要素在给西部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发展的同时,也给西部古老的人文习俗、脆弱的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改变。所以,在加快西部广大民族地区落后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现代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现代化条件下造成西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现状的“贫困文化”原因 (一)外来文化的侵蚀与贫困文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在全球的快速推进,不同地域、国家、民族之间的文化共通性不断地拓展和加强。不同文化元素不断的流通促进了地域之间的融合与发展,增强了彼此之间的友谊。但是,由于很多少数民族人民解放前长期的封闭与外界交流甚少,他们很难快速地接受这么多突如其来的外来文化。因此,不论是精华还是糟粕在这些地区都是肆意扩张的。在四川省西南部的彝族凉山自治州,的侵蚀导致了凉山彝区众多青壮年死亡,艾滋病感染者也快速增加,让很多家庭支离破碎。以农耕为生的凉山彝区劳动力大大削减,而且吸食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使贫困问题更严峻,并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在广西,云南等偏远闭塞的民族地区这种现象同样是层出不穷。 (二)落后的思想观念与贫困现象 1,婚姻致贫。在一些民族地区,无论各个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如何,无论是自由结合还是父母之命均实行包办婚姻制度,也就是男方给女方一笔书目不小的彩礼钱之后,女方嫁到男方家里。这样的婚姻制度不但给婚姻双方当事人带来了痛苦,也给男方家庭造成了强大的经济压力。尽管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政府的宣传教育,嫁女唯钱是问的现象已大大减少,但是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影响,收受彩礼之风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地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这远远超出了男方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婚姻的巨大成本成为了当前很多民族地区家庭最大的开支,同时也导致了贫困的继续和返贫率的提高 2,教育落后。在民族地区,由于人们落后的思想文化观念,“读书无用论”观念盛行,很多家庭的青少年早早辍学。无法通过教育改变命运,在这些土地上生存的人们的贫困开始无限循环。出现了“贫困循环”现象,贫困问题在代际之间的不断传递,这也是贫困问题根深蒂固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现代性与贫困化的关系 现代性的发展和深入现代性下的贫困化有一种看似无关却相生相伴的关系。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曾经提出“贫困文化”的概念。他认为贫困其实是由人们的一种行为习惯,思想观念造成的一种现象。其实在广大偏远的民族地区,贫困就是由于人们落后的思想观念、保守的行为习惯造成的。而随着现代性的深入,这些地区的贫困文化和现代性之间出现了一种互相冲突,彼此不容的矛盾。而在贫困文化依旧根深蒂固的同时,这种矛盾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深入、现代性要素的增加也会日益加深和激化。在现代性要素逐渐增多的时候,人们也许会产生抵触心理,更加固守自己所认可的文化。这种情况下,现代性和贫困文化之间就建立起了坚固的壁垒。所以在现代性逐渐渗入这些地区的同时,应该以合适的方式对这些新文化进行引导,让人们以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把这些新的文化安置到自己得到生活中去。这样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趋于缓和,才能不至于尖锐对立。 另外,与此同时,在现代性的影响下,现在的贫困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相对贫困。在中东部地区,很多地区经济发达、文化先进、社会发展速度很快。这些地方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政策的倾斜,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现代化程度较高。现代性要素到处充斥这这些地区的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高档的洋房别墅、豪华的进口汽车、琳琅满目的高级商场、灯红酒绿的星级饭店,这些现代性的标志无一不在向人们诉说着现代化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然而在人们无限享受现代化所带来的这些快感和满足的同时,这些东西也同样在低语着现代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广大西部民族地区闭塞的环境、落后的文化等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就显得更为不堪和落寞。也就是说,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也是一种和东部地区相比之下的一种贫困。这并不是它们自身认同的一种贫困,也不是在绝对贫困标准之下的一种贫困,而是人们强加于它们身上的一种相对的贫困。所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要根据各个不同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状况,不同的发展程度来对该地区的发展状况进行评判,采取不同的措施手段对这些地区进行“量体裁衣”的调控。 四、思考与总结 现代性是一个美好的字眼,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着现代性所带来的纸醉金迷,然而现代性在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和发达的科学技术的同时,却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附加产物和伴生产品。在现代性的影响和侵蚀下,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也出现了很多的新生的畸形状况。相对贫困的产生、人文富裕的发展、生态贫困的加剧等这些都是现代性所带来的悲剧色彩。而人们在这种悲剧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却浑然不觉地去盲目地追逐着利益的最大化。所以,无论是东部发达的先进地区,还是西部贫瘠的民族地区,现代性都在以显著或不显著的方式起着重要的作用。 所以,人们在享受这种现代性的同时也应该更多地关注现代性在不同的地区所起到的正面、负面影响。而这双面作用中的负面影响如何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或者说,人们应该如何对待处理这种负面影响,才能对于现代性的良性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现代性所带来的这一系列新的贫困化问题的同时,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贫困化本身,而应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对贫困化进行新的观察和思考。(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社会问题论文: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对解决当代社会问题以及实现中国梦的意义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但是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却越来越空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嚣尘上。贫富差距,腐败现象,食品安全问题,城管暴力执法,医患关系问题层出不穷。那么如何有效地遏制此类社会问题呢?作者认为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没有一种统一的积极的精神力量来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战胜当今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空虚,就很难实现。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对实现中国梦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仰缺失;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中国梦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赢得了“世界工厂”的美誉。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收入越来越多,但同时有一部分人仍旧在小康水平以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人民幸福感不强等一系列问题不断影响着中国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由于信仰缺失导致的精神空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嚣尘上,城管暴力执法、医患关系问题、食品安全、房价、物价、腐败、教育、裸官和投资移民、恶性车祸、环境保护、事故、强拆等这一些问题在当今中国愈来愈严重。那么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对实现中国梦有什么影响?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根据以上问题来展开。 一、信仰缺失对社会发展的危害 一个社会体系的发展必然会经历信仰低迷期,这是经济发展迅速而精神文化落后产生的必然结果。信仰缺失在世界上也曾经发生过,在美国7O年代左右曾经出现过“颓废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便是典型的案例,他们过度纵欲,酗酒,以至于造成了整个一代人的“垮掉”。信仰缺失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一个民族要强大起来,要实现复兴,就必须要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两场战争可以很好的阐释这种观点,那就是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时期,清政府腐败无能,全民意志颓废涣散,没有任何民族凝聚力,信仰完全缺失,所以被人数根本不及清政府的八国联军所打得溃败。还要厚颜无耻地签下使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辛丑条约》。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志愿军战士发扬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使一个饱受战争之苦的,仅仅成立一年之久的国家打败了由世界霸主美国领导的联合国军。由此可以看出,民族凝聚力和全民信仰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何等重要。 中国出现的信仰缺失对社会的危害是非常深远的,首先表现在道德文明和人际关系上。随着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但中国社会在其转型过程中却却极大地摒弃了中华民族的很多传统美德,比如说儒家的克己复礼,佛家的慈悲为怀,道家的无为而治,而在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却对西方文明的道德礼仪盲目崇拜,结果在社会道德领域导致失衡之态。信仰缺失对社会的第二重危害是人们产生了强烈的精神空虚感。没有信仰的世界如同荒原一般,人们丧失了精神生活追求,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逐渐统治了人心,各种社会问题的深层原因都可以从信仰缺失方面找到答案。 二、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传承性,同时可以与时俱进。随着时代变迁,任何文化都应该与时俱进。我们要以现代眼观,理性的对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传统文化与当今社会现实相结合,发挥出其最大的生命力。当今的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但是,正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信仰缺失所衍生的全民拜金、道德沦丧、贫富差距等问题变得十分严重尖锐。所以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正是在树立一种信仰来填补信仰缺失,从而解决由此衍生的一系列问题。 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留给后人最好的一笔精神宝藏,也是中华民族先祖为全人类的精神世界作出了巨大贡献。作为唯一没有中断的四大文明之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美德彰显出他巨大的生命力,因为他为全人类的心灵注入了一泓清泉。它可以激发更个民族的归属感,上进心,社会凝聚力,从而形成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繁荣的强大动力。 三、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证 中国梦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在追求中国梦的努力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道德。我们一定要切实重视道德建设的力量,用高尚的道德品质提升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要大力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倡导道德教育,尤其要发掘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宝藏,支撑我们中华民族昂扬向上无私奋献,顽强进取的精神。只有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形态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的民族才能在世界之林永远屹立。现在中国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到了攻坚区,所以我们更加应该重视道德意识的培养,为中国的和平崛起,为中国梦的实现,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崇高志向,具有传统中华美德的公民。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意义十分深远,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四、结论 本文主要从当今中国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为出发点,作者发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信仰缺失。十八大以来,“中国梦”已从政界、学界到普通人民群众生活中备受关注。要实现“中国梦”,重塑信仰是必要的途径。我们应该大力推行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伦理教育,实现传统文化现代化,凝聚国民的国家意识,为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所以,作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就是在重塑信仰,凝聚人心,让中华民族拥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历史使命感,为中国梦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问题论文:论《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中的管理思想 【摘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现代社会发展地如火如荼,而其中的管理思想也令人深思。工业文明中有社会问题,有问题就要解决,而解决则需要方法,需要管理思想。 【关键词】社会发展 管理 合作 沟通 首先,我有必要解释一下社会问题这个概念,学过社会学的人都知道,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失调,影响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而在工业文明社会中,这个问题更加要引起重视。 梅奥的《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一书分为两编,第一编为科学和社会,第二编为现场研究。这本书提出了在主要工业活动上如何获致团体合作的问题,它也指出了由于急速的技术进步和因而发生的工人们在工作上经常变动的人事结合所引起的这个问题的日益增长的意义。我们当前社会是一个适应变动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人,有各种各样的团体组织,为了更好地发展,就需要合作,就需要管理。甚至可以说,我们将有一份如何的工作经历都在一定层度与管理(被管理)密切相关。 在现代适应型社会中,管理对于工作起着很大的作用,而工作(本身亦是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全部)对我们而言非常重要:施展才学,实现价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管理呢?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 身处21世纪的我们,处理人事的能力的提高要能跟得上我们在处理技术上的能力的发展,不仅要加强管理,更要促进合作,正如梅奥说的:“我们不能一只脚踏在二十世纪另一只脚踏在十八世纪而得到生活和繁荣。”所以,我们必须合作,努力寻找合作的机会,不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上。梅奥在这本书里通过已经进行的实际的工业情况的研究和一个称为霍梭恩实验的更细致的研究指出了同伴搞好关系的愿望,就是所谓人类社会结合的本能,很容易胜过单纯的个人利益和逻辑思考。这两个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在普通人中间,甚至在社会混乱的地方,仍然继续存在着人类对合作活动的愿望,而这种愿望是能够为聪明而老练的管理当局所利用的。” 但是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战争年代,我们行政管理的方法全是针对物质的有效供给,却没有对于合作的保持,即团体的协作,即使在特殊的年代这可以理解,但现在已经处于和平的繁荣时代,情况缓和了,但合作的前途却不怎么乐观。我们知道,在一个单纯的社会里,一年和一年之间,甚至一个世纪和一个世纪之间的变动是比较小的。而我们所处的正在发展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合作的体系,我们要想融入这个社会,就要融于这个体系,这也就是合作的意义所在。 除了合作,还有协调,其实二者本就是相互关联相互存在的。工业革命以后,社会在物质方面和技术方面的进步和成就是十分巨大的。但正是这种进步和成就,使社会失去了原有的协调与平衡。 农业文明时代,人们的生存空间单一化,活动范围受限,但却带来了深厚的亲缘关系;在现在看来确实是很落后,低效的生产,但却同时意味着安适自由的生活。而到了十九世纪,一切改变了。科技越来越发达,物质文明变化超常。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人们越来越忙;生活联系越来越淡;竞争越来越大……而这一切,正是缺乏协调的结果。 梅奥认为,工业文明割断了农业社会建立起的固定社会纽带,却没有及时建立起新型的社会关系,于是,人们的心灵失衡了,迷惘了。但其实,现代组织可补偿被工业文明隔断的旧的纽带。 管理离不开协调,协调又离不开沟通,有效沟通是管理中的艺术方法。俗话说沟通是心与心的桥梁,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管理也是要讲究方法的,那种硬性的领导方式已不适用了。这个时代需要的是倾听。倾听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管理者需要倾听员工的想法及意见,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更有效地组织工作。适时的赞美别人也是管理中极为有效的一个手段。真正的管理者能够在沟通中不断从知识、心态、能力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因此,有效的沟通对于管理者十分重要。 霍桑实验的一大组成是多达两万次的访谈,通过一种巧妙并且原则化的有效形式去打开员工们的心扉。 这就突显出了几点沟通的重要性:解除员工心理的负担、积极调整态度和心态。访谈有助于工人团体内部以及和外部(监工或上级领导)相处得更融洽。很重要的一点:访谈增进了工人群体与经理人员之间,实现更好地合作的愿望和动力。与职工交谈,是经理人员获得信息的重要来源。“经理人员必须确切了解在企业各个下属组织中职工之间的合作情形以及职工群体对与经理阶层的态度。” 重要的一点是,在梅奥的小组访谈之前,他们有制定访谈原则,以让工人在一种轻松、自由的氛围中说出真实的感受……这跟我们所说的情景治疗法类似。 而这样的沟通技能对于管理人员也是必备的。作为管理人员,要与下级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以便树立团队意识。 一个企业能否成功的管理经营,靠的是管理者能否和员工进行有效地沟通;靠的是这个企业是否拥有良好的合作??所以管理者应当充分重视这些,这样一个企业才会蒸蒸日上,才会拥有灿烂辉煌的未来! 《工业文明中的社会问题》中的管理思想不止于此,合作、协调、沟通仅是其中的几点。管理是一门学问,是需要智慧和技巧的。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组织的事,关系到一个企业能否良好运转,甚至于一个国家能否发展壮大。 试想,如果有一天,管理真的如梅奥所说的不再“使人感受到个人出于软弱无能和被支配的地位。”而是使工作更高效优质的活动,让所有人享受工作,在工作中建立起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体验团队工作的力量和快乐,个人与团队共同实现生命的价值……那将是一个何等美好的工业文明的世界图景,一个真正的美丽新世界。 我相信这并不是痴人说梦,不可实现,虽然工业文明中还存在着一些社会问题,但是,我们的社会在发展,我们的管理理念也在发展,社会终将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不断前进,不断发展。 社会问题论文:论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带来的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日益强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极为迅速。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是我国基本国情,且农村人口占多数,鉴于这一情况,再加上种种历史原因,使得中国的城市化起步晚,发展速度快,但目前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但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了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的一些沿海大城市,给这些城市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带动了当地工农业发展,促进这些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但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多,一些社会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土地资源问题 首先,随着经济增长带动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城市的数量在逐年的上升,一些中小城市的规模也在逐渐的扩大,这样导致的结果是更多的农业用地转化成城市的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农耕地面积在逐渐的减少。尤其在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发烧阶段,很多城市频现“无人区”,大量的土地被圈成住宅用地,但由于种种原因房子修好无人居住,逐渐荒凉变成一片废墟;其次,由于农业生产都是家庭联产承包,每家就那么几亩地,粮食作物生长期长,劳动者从中获得的利润远远小于二、三产业,再加上整个社会消费水平的逐年上升,家庭经济开销的压力,使得很多农民扔下土地跑到沿海一些城市打工,这样产生的结果是很多的农耕地被荒废,杂草丛生。再者就是农村的宅基地问题,很多家庭在修建新住宅楼时并没有修建在旧的宅基地上,或者在其他地方重新修建而老房子并没有拆除并转化成农耕地。 以上三种现象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明显,使得我国的土地资源逐渐的减少。在连续这几年召开的两会上,都会涉及一个问题――保护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一人口大国,尽管国土面积很大,但由于受到地形和气候的影响,使得耕地面积有限,再加上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多自然灾害,所以确保一定的耕地面积是保证人民粮食问题的本质所在。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应从法律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把关,严防盲目占用农耕地,防止土地的流失;当然,针对农村出现大面积的荒废地,除了法律制度,也可以采取一些其他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将大量分散荒废的土地统一收回再承包给个人或集体,发展一些农业产业园,瓜果、蔬菜种植基地等,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这样既保护了荒废的土地,同时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家庭问题 这一问题主要发生在大量的农村,体现在两个方面: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和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不协调,东部沿海地区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良好的工业基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吸引着大量农村人口的流入,使之成为我国人口的主要迁入地。相反,我国中西部地区,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城市化水平低,成为我国主要的人口迁出地。计划生育的实施,使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减低,人口增长速度逐渐减慢,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总数依然持续上升,导致当今很多家庭呈现出“4―2―1”模式(即两个年轻人,一个小孩,四个父母),加之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升,使得一个家庭的两个年轻人生活压力很大,尤其在广大农村,如果两个年轻人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只好通过常年外出打工供养整个家庭。正是这样一个原因,很多小孩从小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之父母长时间不在孩子的身边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导致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如性格孤僻,缺乏自信心、感恩之心,自暴自弃等。“少年强则国强”,父母永远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从小一个孩子没有在一个好的环境下生活成长,长此以往,将会影响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国家!老有所依,养儿防老,看着自己儿女常年在外奔波,自己相帮但也实在没有办法,遇到逢年过节双休日,看着别人一家人围着桌子热热闹闹的吃饭,自己家里冷冷清清,孤独、冷清,还有一颗对儿女的思念之心!老人有病,儿女也不能在身边照顾。 走进农村,很少见到年轻人,留下的都是老弱病幼。建设一个和谐社会,首先是家庭的祥和!作为一个刚参加工作三年的新教师,看着身边的很多孩子和家庭我深有感触。个人认为,解决上述两个问题,除了靠国家近几年实施的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更关键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人口的流动,即进行“产业的转移和升级”。大量农村人口流向沿海地区,就是因为沿海地区经济水平高,有很多的就业岗位和工作机会,所以,适当的把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工业部门从东部逐渐迁移到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进行产业的升级寻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样,中西部地区大量的农村打工者就可以在自家门口打工,即可以保证家庭的收入,又可以留在家人身边照顾小孩赡养老人,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逐步缩小与东部地区的的经济差距。可谓“一石三鸟”。 3、环境问题 城市化的发展使得更多的农村人口流向大城市,大城市人满为患,固体垃圾废弃物随意堆放,城市大型工业的生产排放的废气废水,并且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也迅速猛增,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而且它又属于低空排放,给人们带来的危害更大,加之城市建筑密集,高楼林立,不易通风,导致污染物不易扩散。这些现象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等等。尤其近两年,全国多个城市出现了严重的雾霾天气,往日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天气已不再常见。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一些极端的天气频繁发生,干旱、洪涝、沙尘暴、台风、寒潮发生频率影响范围逐渐增大。除此,城市的交通问题随着私家车越来愈多与日俱增,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停车问题……尽管一些大城市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加以调整,象摇号买车限制车辆数量的增多,单双号限制出行减少车辆出行的数量,各地修建高速公路,完善城市交通网,但交通的堵塞依然很严重。就连停车问题也成为很多现代商业网点选址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所以,无烟生产,绿色出行,“菜篮子”活动等这样一些保护环境的的活动被不断倡导。 善待地球,就像善待我们自己,它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环境问题之所以造成人地关系愈演愈烈,归结起来两个原因:一个是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另一个是社会行为上的。因此,人类必须改变人地协调发展的观念和破坏环境的行为,用知识和智慧关注环境的变化,用良知阻止环境的破坏,用热情传播环保观念,更要用勇气调整我们的价值观和生活习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持久和谐的发展下去。 城市化的发展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它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的产物,但基于历史原因和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城市化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瑕疵,这需要我们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和改正,治标兼治本,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化发展中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从而使中国真正走向国富力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问题论文:“剩男”将成严重社会问题 按照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预计20~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 2014年7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打击采血送香港鉴定胎儿性别的蔓延势头。 “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居高难下的直接原因,未来可能出现的大批“剩男”将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出生男婴总数和女婴总数的比值,通常用每100名女婴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曾提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根据官方数据,201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6。距离“十二五”期末倒计时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出生人口性别比要降至115的目标,恐难如期完成。 出生性别比目标首入国家规划 国际上通常认为的正常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应保持在103~107之间,中国已经持续30多年超出正常水平。约从1982年开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为107.2,之后一路飙升。1994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115以上,2004年达到最高峰121.2。 2009年被看做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一个拐点,从这年起开始了持续5年的下降,但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2013年为117.6,5年的降幅仅为1.85,下降幅度不明显。 《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将性别比的明确目标纳入国家规划。此前“十一五”规划中,只提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当时已经预计到了难度。”曾参与多次人口政策调整的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尽管按照“十二五”所制定的目标,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但从中国持续多年的现实情况看,要实现“115”这一目标已属不易。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国家卫生计生委“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家组组长原新告诉记者,全世界约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但中国最为严重,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其次是持续时间最长,同时波及的人口最多。 少生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催化剂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一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主要有传统的生育观念,如“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地区,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生育率下降,造成一部分出生性别比不平衡,同时,B超、DNA等检测技术的进步,也使得人为选择生育性别从意愿变成现实。 原新指出,大家少生了,是造成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一个催化剂。在全世界的共同规律中,有男孩偏好文化的国家,生育率下降的过程中,往往都会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偏高。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认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可以看做是一定时期内严格生育控制的一项社会代价。 翟振武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男孩的偏见存在,只要生育率下降,性别比偏高就会更明显。多名学者指出,在中国低生育水平中,自愿性的因素占得越来越大,尤其到了“80后”、“90后”一代,即便放开生育政策,很多人也不愿生更多孩子。 虽然持续5年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以后,中国人口性别比问题就开始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最初,政府部门曾出台文件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却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 为了消除性别歧视,“男女平等”这一观点也逐步成为基本国策,但在当时,很少有人会将“男女平等”直接与控制性别比例画等号。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两年后,中国政府正式拉开了治理男女性别失衡问题的战役。 2002年11月,原国家计生委、原卫生部、原国家药监局共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对胎儿性别鉴定予以明确规范禁止。 2003年4月,“关爱女孩行动”启动,旨在通过倡导男女平等思想,扭转中国、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的新生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卫生、公安、司法、检察等多个部门也会同在一起,严厉查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的违法案件。然而200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历史最高纪录121.20。时任国家主席在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人口出生性别比的问题,作为未来10年一个重要任务。 通过综合治理,2009年,中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开始出现拐点,持续5年下降,但至今仍在高位运行。 “硬指标”和“问责制”是否有效? 2011年,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主题就涉及男女性别比例。部署工作时强调,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高层非常重视,讨论非常热烈,提出了很多建议。”当时应邀授课的翟振武说。 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地方政府达不到目标,就要接受问责。”翟振武表示。 2012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卫生部与原国家计生委整合,组建国家卫生计生委。一位此前国家计生委的官员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合并后对降低性别比更有利,“联合检查更方便”。 此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行动,力度之大也超乎以往。2014年6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查处“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两非”案件查处区域协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重大案件或者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不少地方出台相关措施力控性别失调,河南、陕西、吉林、上海等省市甚至将性别比例直接挂钩官员“乌纱帽”。如河南省2009年规定,性别比例过高的地方,政府领导将被“一票否决”。 建议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入刑 如何扭转性别比失调?学者均将矛头指向立法。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久以来都居高难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流产、引产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而造成偏高的原因,是对“两非”的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打击和惩处。 现行《刑法》第336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一是对非医学需要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没有列入惩处;二是上述法条只限定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实际上一些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或医疗机构从事“两非”就无法惩处。 从2005年起,几乎每年都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修改《刑法》,明确规定惩处实施“两非”的行为。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在7月10日国家卫计委举行的新闻会上直言,尽管加大打击“两非”力度,“费了很大的劲”,但效果并不理想。从2012年起,杨云彦曾多次在全国两会呼吁对“两非”入刑。 “单独二孩”有利于缓解性别失衡 从2013年底开始,全面放开“单独二孩”政策,这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会产生哪些影响?浙江是全国第一个放开单独二孩的省份,从目前公布的数据看,从2014年1月17日实施“单独二孩”,男孩出生1309人,女孩是1135人,依然没有扭转“男多女少”的局面。 多名学者指出,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手段,多生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下降。 不过,并不能寄望通过“单独二孩”实施,能促使严重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翟振武指出,尽管“单独二孩”放开后,一部分第一胎是男孩的家庭,第二胎更愿意生女孩,或者对孩子的性别已不那么在意,相对而言,更多女孩子就能被生下来,“但不要期望此政策就能完全扭转我们性别比的失调”。 相比之下,“治本”更重要。多位学者均建议,要把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把“男女平等”从口号变成现实行为和理念。这对于中国的现实而言,任重道远。 (摘自《南方都市报》 本文作者:龙玉琴 等) 社会问题论文:利益共同体与城市社会问题探析 摘要:一切社会关系都是利益关系的体现。拥有共同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利益共同体。城市利益共同体具有其层次性和复杂性,在“隧道效应”和“海伦效应”的作用下,深刻地影响着城市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利益共同体;海伦效应;隧道效应;城市社会问题 一、关于利益的认识 在《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利益共同体》一文中,高健先生肯定了利益以及后文即将提到的利益共同体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了利益以及利益的分配是如何影响社会运动变化的运行过程。[1]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2]利益乃是个人乃至社会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个人及社会追求的最终目标和目的。古往今来,人类的一切行为活动都在追求利益和为利益所驱使的范畴之中。 二、利益共同体 虽然个人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然而,不同背景条件下的人们,也可能会有利益上的交集,而这种利益的交集就是他们的共同利益。拥有共同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与利益群体是同一个概念,却绝不完全等同于利益集团和利益共容体。利益共同体不必具有利益集团的组织性,在内涵上更加的宽泛,事实也确实可以证明,即使是不同地域不同组织的人们也可以是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容体亦是一种因利益关系而建立的组织,[3]和利益共同体同样有明显的区别。 三、城市利益共同体 城市利益共同体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总体利益具有一定差异性但在某些方面又有利益的一致性的个体自发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一类是在政府或某些组织的引导和推动下,具有某种相同利益要求的个体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城市的利益共同体因为存在利益观念及追求上的巨大差异,其种类和数量也是极为的复杂和庞大。 城市,作为它自身的利益共同体,在它的系统内部,必然又能分解出许多的较小的利益共同体;在这些较小的利益共同体内部还可以继续分解出更多更小的利益共同体。城市利益共同体犹如一座金字塔,居于顶端的只有城市利益共同体,中间的是它的次一级利益共同体,数量开始增多,如此层层演化,而基于最底端的基础利益共同体不仅级别低,且数量最多。 每一利益共同体都有它的自身服务属性,同时,也兼具着它为上一级共同体所隶属组织服务的属性以及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属性。城市利益共同体之间或有明确的边界,或有交叉的部分,边界性是它们彼此区分的标志,交叉的部分是它们进行合作的基础。城市利益共同体之间是相互对立统一的关系。 由于城市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利益共同体的评价标准不一样,必定会导致所划分出来的利益共同体千差万别。比如,根据居住条件,可以将某个社区的居民分为本地常住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又可根据职位、阶层,将其分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居民。 四、城市利益共同体的应用 针对城市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不同的学科会得出不同的解释。如果要用利益共同体的角度来解释,那么莫过于利益分配的不公,这里,为方便论证,先引入 “隧道效应”的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和罗斯切尔把“隧道效应”用来解释收入差距对人们幸福感的影响。即不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会加剧社会群体的躁动。[4]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矛盾,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是为城市的社会矛盾,而城市社会矛盾实质上就是城市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矛盾,而人际关系就是利益关系,两者的主体相同,因而,城市社会矛盾的根源就是城市的利益关系结构。城市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财富的分配,而社会财富的分配机制,就是城市社会利益共同体彼此角逐的阶段性结果。对整个城市社会来说,利益共同体是社会结构的物质基础。要想妥善地缓解城市社会问题,就要在此基础之上将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在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和健全的竞争合作机制的前提下,不同的利益共同体之间展开各种合作以期达到互利互惠的效果。 我国政府在城市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生活,都扮演着守护者和引导者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政府在城市社会的治理方面综合运用各种经济的和行政等手段,积极调节不同利益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根据社会实际,相应的调整社会财富的分配:既要体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又要实现财富分配机制对劳动的巨大刺激作用;既要使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杰出人士获得相应的回报,又要让利于那些更具有迫切需要的利益群体。总而言之,利益的杠杆效应深深根植于社会的每一个层面,政府只有解决好城市中不同的利益共同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保证整个城市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5] 另一方面,它也提醒着我们特别是政府部门,在城市社会中,也存在着“海伦效应”或称之为“蜂巢效应”。 古希腊神话中的希腊联军攻打特洛伊城的起因仅是特洛伊的克里斯王子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这件事情却被希腊诸城邦认为是整个希腊的耻辱,要求共同讨伐特洛伊。笔者将其称之为“海伦效应”。这如同戳到蜜蜂的巢穴会引起蜜蜂群体攻击一样。 利益共同体中的人与人之间都有天生的同情和他我角色转换心理。一种对于利益共同体中的某一个人的伤害可能会引起整个利益共同体的同情并假设那人即是我的类似于兔死狐悲的设想,导致他们群体性的反抗乃至攻击。这便是我们城市社会中出现的“海伦效应”。 个人间的利益冲突不可怕,可怕的是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就警戒我们的政府工作者,制定政策或要付诸一项行动,不能只考虑某一个人,而是将他所属于的整个利益共同体当作考虑的对象。否则,政府部门的一个小小的决定,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就会按照海伦效应的轨迹演化成整个城市社会的动荡和混乱。 社会问题论文: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社会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摘 要: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幸福与社会安定的必要条件。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很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效益的提升,对于社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本文旨在研究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针对出现的社会问题寻求解决对策,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提高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方面提供思路。 关键词:水利工程 社会问题 解决对策 分析探讨 1 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 1.1 社会公平问题 社会公平问题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水利工程建设公平问题,其实质是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问题,进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水利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它具有公益性的基本特征,因此,对于出现的各种公平性问题,例如社会利益与团体利益的冲突,团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都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的政策进行协调。但是,无论是水利工程决策施工还是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政府很难实现水利工程公平的最大平衡,有时失去公平获得效率,有时失去效率获得公平,使得一些社会问题无法得到最完美解决。举例来讲,三峡工程移民问题,尽管政府给与了合理的经济补偿,但是却无法弥补移民的心理创伤以及移民气候、环境、社会的适应性。 1.2 失地农民利益保护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对于土地的需求数量是极大的,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政府需要大量的征收土地,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一些农民失去土地,没有了生活的基本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不得不接受政府的重新安置,但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失去了最大的利益,产生的社会问题也就越来越多。首先,水利工程占地补偿标准低,无论是重新安置土地还是给予经济补偿,都无法弥补农民失去土地的创伤,造成区域性社会不稳定。其次,土地制度缺陷无法保证失去土地农民利益。当前我国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对于土地占用和直接经济补偿,农民只有被动的接受。最后,对于弱势群体的照顾力度不够。对于农村的那些老弱病残以及孤寡老人,他们几乎完全依靠土地过活,土地是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如果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直接导致其生活水平的直线下降,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 1.3 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问题 保证地区性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这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违背社会自然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的事,使得水利工程建设不仅没有起到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的效果,反而事与愿违。第一,团体利益失衡。边界问题是水利工程建设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边界上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如果边界利益群体利益分割不平衡,就会直接导致社会团体冲突,影响边界稳定。第二,移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三峡水利工程建设问题,三峡水库移民85年时,由于移民对于补偿与安置不满意,直接导致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使得三峡水库移民问题越来越棘手。第三,后发社会问题。水利工程建设的一大原因是防洪和治涝,水利工程建设之后,就会直接促进周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周围会出现县镇。一旦水利工程建设出现质量问题,例如出现洪水灾害,便会直接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1.4 水环境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周围地区性的经济发展便会迅速起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地区性的水区域污染和破坏,举例来讲,水利工程建设之中的圩区建设,便会直接导致水体流动变慢,如果圩区建设内的人口过度集中,也会直接导致水质的恶化,对于地区性经济发展与人民身体健康极为不利。例如:太湖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大量的圩区建设起来,圩区建设之后,使得太湖流域出现条块分割,使得太湖流域的水质受到严重影响,水质出现极端恶化。圩区建设后人口过度集中,直接导致太湖流域的水流动性变差,加上人们环保意识差,污染行为多,导致太湖流域出现水环境污染的恶性循环。 2 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的对策 2.1 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综合措施 前几年,国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秀在于发展,尽管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总体上来看,水利工程建设也是社会的区域性发展,因此,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仍然还是主流。对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解决,而不是无视或者是避开。因此,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解决策略,这是消除或者是缓解水利工程建设弊端的关键。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工程技术、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只有从前期决策、中期评价以及后期养护与检测等多个环节入手,才可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笔者经过研究参考,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解决策略提出了几条意见:一是要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评价体系,积极引导群众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参与;二是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政策,实现移民的最妥善安置;三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与其他社会关系的研究,建立经济补偿以及其他补偿性举措;四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与技术,实现水利工程建设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2.2 建立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 建立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是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产生的重要举措。对于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的建设,除了要有前瞻性研究之外,还必须要有事后研究。前瞻性研究主要指的是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推测,诊断出影响原因,评测可能出现的结果,从而提前提出解决性的对策。事后研究指的是在一段的时间期内,水利工程建设完工之后,需要根据实际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包括问题以及解决性对策,从而更好的将问题范围缩小,更好的处理水利工程问题。对水利工程进行社会评价,必须充分考虑其建设和运营的特性,尤其是水利工程建设本身就有社会性。水利工程除害特性是其社会性的体现,兴利特性是其经济性的体现。在进行水利工程社会评价之前,必须对工程的社会、经济需求进行分析论证,求证工程建设是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然后再对水利工程进行社会评价,求证问题及解决办法。 3 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是我国水利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趋势。只有认清楚水利工程社会问题,意识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才可以使得水利工程获得最大社会效益。我国水利部门在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以及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提高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影响着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进一步提高。深入研究水利工程社会问题,探讨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提高策略,是今后水利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重要方向与课题。 社会问题论文:引领学生认识现实社会问题以形成健康人格 现行思想品德教材中选取的素材多是我们学生关心的具有教育意义的现实生活和社会问题,极大地丰富了课堂教学资源;同时新教材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学生知、情、意、行的同步发展。作为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要让学生认识现实及社会问题,让学生在充分的体验中形成健康的人格。 一、研读教材,挖掘教材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加地亲近文本 现行初中思想品德教材是新课程标准的高度体现,其内容均是依据学科知识体系进行构建的,不同年级的教学内容都是在标准的框架下做出的符合初中学生身心健康和成长规律的安排。比如心理健康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社会发展常识和基本国情国策教育等,这些内容既是我们初中学生所必须领略和感受感悟的,也是符合学生的心理感悟需求的。这就从一定意义上讲,教材内容的安排不但有其教育性,同样有其安排的科学性。作为教师必须深刻地研读思想品德教材,研读教材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吃透教材。吃透教材不是做简单的文字研究,而是结合课程标准所做出的关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模式乃至学生体验探究的思考。如今的思想品德教材与以往的思想品德教材的最大区别就是打破了学科知识体系和对具体年级的教学内容要求,特别注意以初中学生为本,有机地整合了道德、心理、法律、国情等相关教学内容,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感悟和体验空间。应当说目前所采用的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其体例和内容的呈现形式给我们以多姿多彩的感觉,更利于初中学生走近文本。我们研读教材应当是在充分研究课程标准相关资料和一定课程资源挖掘的基础上的广泛意义上的研读,尤其必须对教材进行相关的优化整合,甚至是一定基础上的忍痛割爱。这样的研读才可以使得我们的学生更为理想地亲近文本,由此产生更大更有效的体验力量和效果。 二、研读生活,挖掘学生身边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好地体验生活 伟大的教育家陶知行先生曾提出:“生活即教育。” 陶知行先生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对教育改革创新的独到见解给我国当时乃至现在的教育影响应当说是十分深远的。他强调:“教育要以生活为中心,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的教育。”事实上也完全是这样,人的思想品德正是通过对生活的认识和实践逐步形成和完善的,我们初中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以及健康人格的塑造同样必须建立在对生活的正确认识和实践上。初中学生的生活经验应当说还是比较贫乏的,思想品德课程所呈现给学生的生活实例应该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基础上,使学生能正确地认识自我,处理好自己与他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学生的思想品德获得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要走出照本宣科、空洞说教的误区,就要使学生走进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尤其必须注意将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充分开发和利用起来。把学生比较关注的话题选为学生必须体验的生活内容,这样利于我们确立思想品德学科学习的重点,也十分利于我们去突破难点。让学生在学习思想品德学科的过程中体验生活符合德育本体论的原则。我们完全可以引导学生把实际和理论有机地联系起来,达到理解和掌握社会生活要求和规范的目的。让学生学会运用这些要求和规范来观察个人、他人与社会现象,着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可以为他们将来的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研读学生,挖掘互动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深地感受价值 一般说来,现在的初中学生对自己所涉猎的生活存有独到见解,但部分初中学生感受比较肤浅,有的仅仅是对生活表面上的认识。所以,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师要感到自身教育责任的重大。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无论是利用传统教学媒体还是现代教学媒体,笔者都注意让学生对某些行为或理念进行争辩,从学生的争辩中可以发现他们对相关道德行为准则的认识。初中学生的这种认识从一定意义上成为我们准确把握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航标。譬如我们有些学生对社会中的一些现象认识偏颇,假如我们让学生对此进行争辩,那么学生就可以从同伴的正确言论中得到感悟,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社会问题论文:《天注定》如何从电影美学的角度呈现社会问题 摘要:《天注定》影片讲述了四个悲剧故事,分别取材于胡文海、周克华、邓玉娇三起轰动全国的刑事案件,以及富士康跳楼事件。贾樟柯以真实事件为原型,从电影美学的角度着手,借鉴了“暴力美学”和胡金铨、张彻的武侠电影,在电影形式和内容上做蒙太奇处理,具体表现在电影的时空结构处理、电影的细节处理和影片中电影符号学的运用处理上,在此基础上很好的平衡现实和电影艺术的关系,表现了四个中国不同地域的人,他们交错相遇,遭遇不同的精神困境,却同样选择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维护尊严,最后产生了暴力悲剧。 关键词:电影美学;电影符号学;武侠电影 引言 唯一入围2013年戛纳电影节竞赛单元的华语片《天注定》,是贾樟柯认为自己迄今最好的作品。如贾樟柯所言,“各种事件,通过微博以及媒体讨论,缺乏艺术家从美学角度去呈现。理解我们的社会,从新闻角度,也从艺术家的角度。去理解现今社会,想象和现实并重。”所以,尽管该剧取材于四个真实社会新闻事件,但与新闻报道的客观视角不同,该剧从艺术的角度出发,直指中国贫富差距的问题与生活在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辛苦楚,把社会真实事件,甚至是敏感问题,用电影艺术美学的方法呈现出来,让人在叹息之余也不禁深深反思,这一切是“天注定”,还是“人注定”? 什么是电影美学 电影美学是建立在电影学和美学的基础上,研究电影艺术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是电影学和艺术美学的重要分支。①目前关于其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形成的三种意见中,“研究电影和现实的关系问题,即如何运用电影艺术手段认识现实、反映现实的问题”这种意见应用最多。从百年电影发展史来看,电影美学根据电影与现实的关系可以划分为两大流派,一是蒙太奇(或称技术主义)传统,一是纪实性(或称写实主义)传统。 《天注定》呈现社会问题的电影美学处理法 《天注定》中电影美学的处理方法应该属于蒙太奇传统流派,电影来源于现实真实的新闻故事,却不是完全照搬现实。贾樟柯在对四件事件反映的社会问题的理解感悟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艺术修养和蒙太奇艺术处理,从电影美学的角度上了解社会问题,理解我们的社会。《天注定》从电影美学的角度呈现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形式和内容上的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片的结构 仔细揣摩影片,影片有严谨的时空联系:1.空间的联系:山西重庆湖北广东,视觉结构正好纵贯中国南北。2. 时间的联系:春节,四个故事围绕春节。 第一个故事是发生场景(贫富极端差距,极度贫穷);第二个故事是他们的生活(夫妻、兄弟、家庭),剩九根烟都要分三份;第三个故事细讲尊严;第四个故事是无处不在的隐性暴力,之前是杀人,这是自我毁灭。现实生活中的原型事件,都是发生在不同时空的故事,但是贾樟柯却人为的将四个故事放置在一个时间内中国的大江南北,有着生活联系和交集的环境下。 二、影片的细节 《天注定》中有很多细节呈现:大海拿起自己的猎枪,一路上戏台上一直表演的京剧《林冲夜奔》,小玉改头换面来到山西,看到戏台上正在上演的京剧《苏三离了洪洞县》片段中可怜的苏三.此外,在三儿搭乘的大巴中,贾樟柯播放了杜琪峰《放逐》中的经典段落,桑拿休息室播放着徐克的电影《青蛇》,路边的小店播着中国人气最高的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这些细节都与人物故事密切相关。 三、影片的符号学运用 在巴特看来,索绪尔的“能指+所指=符号”只是符号表意的第一个层次,而将这个层级的符号又作为第二层表一系统的能指时,就会产生一个新的所指。第一层的意义,巴特称之为“所指意义”,而第二层次是“内涵意义”。意识形态的运作正是在内涵意义的层面上发生的,巴特所谓的“神话”也就是符号文本的“内涵意义”。②影片中先后出现了马、鸭、蛇、鱼四种动物,分别出现在四个人物的故事里,四种动物符号的“内涵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1.大海――马的背负 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大海一直尝试揭发权贵的恶行,过程中不但得不到乡亲的支持,反而受到嘲笑甚至打击报复。虽然自己强硬,依旧逃脱不了“主人”的鞭打,被逼梁山的大海最终枪杀了那个鞭打马的主人,老马不再被鞭打,却依旧拖着沉重的马车。大海便是如此,即使没有“主人”,但是身上依然要背负法律责惩的重担。 2.三儿――鸭的反扑 第二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三儿冷静寡欲,他就像路边正在被宰杀的鸭子,看似丑陋、毫不起眼,似乎是能被任何人欺负的对象,但实际上,他是最坚毅的杀手。为了追求一把更快的手枪,决定自己旅程的下一站,“听到枪声才觉得不无聊”。他喜欢这种漂泊的生活,认为在这无趣的社会里,做个老实人,只能是等着被宰杀的“鸭子”,只会更无趣。 3.小玉――蛇的癫狂 第三个故事主人公小玉是长相漂亮的年轻姑娘,被情人的妻子暴打后,逃进一辆自称灵蛇转世成美女”的观光车。又如桑拿休息室播放着徐克的电影《青蛇》,而路边的小店则播着中国人气最高的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蛇的“内涵意义”不言自明,蛇本是油滑之物,灵气逼人,但仍抵不过强权凌辱。 4.小辉――鱼的窒息 第四个故事的小辉是自我毁灭的暴力悲剧。被无情的工厂压榨劳动力,四处换工作,朋友的报复,自己渴望爱情也无疾而终,就连亲生母亲都不理解自己,现实生活中的他,就像是被圈养的鱼,被种种压力包围,却无人倾诉,“社会对你麻木,你对社会就会麻木”,最后他捡起地上的武器,却不知道谁应该为这种令人窒息的重压负责,绝望的他选择自我毁灭。 结语 看过《天注定》的很多人都认为,作为编剧和导演的贾樟柯很勇敢,但是贾樟柯本人却不这样认为,他说“我只是在该拿起摄影机的时候没有怯懦”。暴力有社会问题也有人心问题,是和尊严有关的,发生的瞬间都是尊严被剥夺,这点《天注定》选择的四个事件很具有代表性。电影不能直接解决社会问题,但是能帮助我们理解正在发生什么。如果我们想解决社会问题,都需要了解当下发生的事件。作为媒体工作者对贾樟柯的做法更应该感同身受,但我们不需要拿起枪,拿枪摄像机就可以。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经济全球化下行政管理论文 1.由权力主导型转变为规则主导型行政。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社会经济环境变化迅速,社会需求呈现多元化,政府很难同计划经济时代那样向社会提供垄断性服务。政府被要求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治理运作的基本规则,应从以往单纯的强制性运用行政权力进行干预,逐渐转变为通过制度供给,引导公共服务对象按照政府规范实施行为,即由权力主导型转变为规则主导型行政。 2.由管制型行政转变为服务型行政。随着政府管理的国际化以及公共行政职能的加强,政府的基本运作方式,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重新界定政府公共部门的管理职能,并且将其部分职能进行市场化,即便是那些必须由政府承担的公共职能以及所需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也必须强调以社会公众至上,公共行政绩效的评价指标是政府的效率、服务质量、公共责任以及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力求以较低的成本提供给社会公众最有效的服务,政府的公共行政不再是管制型的行政方式,而是服务型行政。 3.由人治型行政转变为法治型行政。我国政府是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忠实的履行对世界贸易组织所做出的承诺,我国政府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指定的规则,逐步改进我国市场准入以及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条件,经过一段时间的过度,逐渐达到国际标准。 4.由暗箱性行政转变为透明型行政。我国作为WTO的成员质疑,要遵守WTO的基本规则,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透明度原则是WTO对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提出的强制性要求。我国政府在入世设定书中承担了更多的有关透明度方面的义务,这要求我国政府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但在事实上,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现状与其所要求的透明度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为了保证政府透明度义务的事实,就必须建立以及完善政府工作信息的公开制度,推进政府行政执法程序的公开化,减少直至消灭暗箱操作现象的存在,实现政府行政的透明性, 5.从全能型行政转变为有限性行政。全能型政府实质上就是无限型政府,政府治理取代社会自治模式,通过计划手段管理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政府职能应由原来的无所不包、无所不做转变为弥补市场的不足,做市场不能做到的事情。只有将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调控,由单一强制的行政手段转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努力实现政府管理职能的根本转变。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模式,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我国政府改革转型的目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地蓬勃发展,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上经济全球化中发达国家给发展中国家所带来的竞争压力,都要求我国与时俱进改进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只有根据本国国情的需要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步伐不断调整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完善健全政府行政管理机制,才能维持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 作者:郭潇潇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本文在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的意义、目标、原则、基本内容和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而揭示了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现代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法制化 一、经济法的使命在于规范国民经济关系 1.经济法的实质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调整社会关系,以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其中,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亦即国民经济关系。 这里所说“国家”,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它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有关经济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关于经济的一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审查和批准国家计划和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国务院制定有关经济的行政法规,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对各级国家机关,主要对政府领导、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以利贯彻执行。这就是“国家因素”。 国家因素影响的范围,包括宏观方面和微观方面。宏观方面,指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全局,重点为计划、预算、税收、金融、物价、工资、产业政策、对外经贸等。微观方面,指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对市场的具体事项的必要管理。 国家因素影响的方式,包括干预和参与。干预,说的是间接调控和直接管理。宏观调控主要采取经济办法,按照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办事,并且尽可能纳入法制程序。直接管理从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但也应当是依法行政。干预又可分为积极干预与消极干预,前者指保护、鼓励,后者指限制、禁止。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们已形成了这样一条指导原则:“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1〕这就明确了什么叫“国家适度干预”。参与,说的是国家投资,举办企业、事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而公有制中又以国有为主体,国家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国有并不等于国营,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严格地说,干预是“管”,参与是“办”,管、办应当分开,前者属于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后者属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经济法侧重规范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认识: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和协调国民经济运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有三大块:一是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必要的行政管理;二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自主经营,构成经济法的基调。 根据这种认识,经济法与民法作出了基本的划分。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经济法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的经济关系。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发生一定的交叉联系。在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过程中,民法、经济法既有相对分工,又共同发挥作用。 2.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国的法律体系是指由具有内在联系的各个部门法组成的统一体。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和法律体系的框架,中外法学界历来存在多种意见。我们认为,设计一国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另一方面要考虑与国际接轨。笔者曾经提出:“从中国社会主义的实际出发,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之下,主要有六大法律门类: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社会法和诉讼仲裁法。”〔2〕去年初,王家福等六位研究员著文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应由以下九类法律构成:宪法,行政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社会法。其中,列在第三位的是“国家从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生活进行必要干预、对经济秩序予以维护和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3〕如此突出经济法的位置,在目前所看到的著述中,还是不多的。 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首先表现为它已形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的经济关系,既有自己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范围。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具有直接性和综合性。如果说,在改革开放之初,经济法尚处于一种理论形态的话,那么,今天可以说,一系列的、调整国家因素影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已经组合成整体意义上的经济法部门。 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形态,经济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表现为它是否为一个法律部门,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它是否为一个基本的法律部门。建立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市场经济模式,综合协调国家、市场、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依赖于民法和经济法,而其中宏观调控为经济法特有的功能。经济法解决的社会矛盾属于基本的经济关系,所起的作用是别的法律部门无法替代、因而不可或缺的。有鉴于此,称之为基本的法律部门,不是顺理成章吗? 二、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是依法管理国民经济 1.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行政、司法往往混为一体,知县、知府大量的事务是审理案件。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则是把立法、行政、司法分开来了。虽然我国不照搬西方某些国家的“三权分立制”,但也将国家机关划为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类。考察现代行政管理的职能,必须以此为起点。这还只是一般性。 特殊性在于体现时代特征。在经过正、反两种经验比较之后,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终于找到了一条有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路线,现已庄严地记载于党章和宪法之中。这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既然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那么,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最大量的工作必然是管理国民经济。与此同时,还要管理各项行政事务、文化事业及其他社会事务。 2.经济法与行政管理的结合点 前面已分析经济法的使命和现代国家的职能,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经济法与行政管理有些什么关系。经济法从法律的角度反映国家因素如何对市场经济秩序发生影响,行政管理从行政的角度规范行政机关如何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建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此,行政学家和法学家是达成了共识的。不妨援引如下两份资料: (1)夏书章教授主编的《行政管理学》,对当代行政的概念作了下述界定:“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4〕 (2)张尚zhuó@①教授所著《行政法教程》,提出下述观点:“在我国,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主要是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法律部门紧密相关的,这就是经济法和行政法。当然,经济法,除它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以外,它还有另外的一些内容。而行政法,包括它的同经济法交叉的一个大的分支——经济行政法在内,则全部是同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总之,加强政府工作的法制建设,在我国,主要就是要大力发展经济法和行政法。”〔5〕 毋庸置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就包含着依法管理国民经济,特别是将经济法行政法运用于行政管理之中。 经济行政法是调整国民经济管理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我国现已制定出来的《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审计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等。因其以经济法与行政法相交叉的形态出现,兼具经济法和行政法两方面的属性,一些学者称之为经济行政法,也有人认为应称之为行政经济法。因其强调国家因素的作用,行政管理服务于经济建设,所以它也就是国民经济管理法。 据统计,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约有80%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而其中,最大量的行政执法活动是由经济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如计划、财政、税务、中央银行、审计、统计、物价、工商行政、技术监督、规划、土地、城市建设、劳动、海关、自然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各产业部门,既是行政机关,同时又是执法机关。 经济法立足于国家整体,显示出社会公共性的根本特征;现代行政管理又称公共行政管理,即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作用。结论自然而然地得出来了: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有不解之缘;现代行政管理中必须运用经济法这种手段。 三、经济法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1.目标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期望实现什么目标呢?众所周知,一切经济工作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我们正在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前一个转变,本世纪之内要求初步实现;后一个转变,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当前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外贸企业,面临不少困难,某些企业效益不甚理想。因此,我们的着眼点应定为效率优先,同时也要兼顾公平。 经济法对国民经济发生影响,一般通过经济基础作为中介,或是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或是确立新的生产关系,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有些涉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经济法律,可以直接对生产力起到保护和促进的作用。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特别要提高运用经济法管理国民经济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目标:“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6〕制定社会主义法律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按法律办事与按规律办事要尽可能一致起来。实现经济管理法制化,也就是实现经济管理科学化。科学管理,治国之道。 2.原则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必须坚持什么原则呢?概括地说,就是依法行政。其理由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是法制型经济。 依法治国的基础环节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即从人治走向法治。现代国家政府普遍奉行这一准则,我国于改革开放之后亦确立了这一原则。依法管理国民经济,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依法行政,以规范化的制度,正确处理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保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保证行政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也有利于保证社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 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例如,在经济领域,侵占、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制造、销售伪劣产品,搞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政府机关滥用职权、自办公司、巧立名目、与民争利等等,人民群众对这些社会公害深恶痛绝。1996年3月,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及国家公务员都要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与严肃性。” 3.基本内容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掌握哪些基本内容呢?可分为宏观调控与具体行政管理两大环节。 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把宏观管住,包括规划整体发展、制定方针政策、协调市场运行、组织社会保障,通过立法确立计划、财政、金融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立价格、工资综合改革方案。因此,计划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工资法等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显示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作用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是高屋建瓴的管理,而不是拾遗补缺。 这里有一个成功的例子。1993年3月,我国修正《宪法》,增加了一项重要条款:“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同年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了16条措施。中央领导同志说,16条中有13条属于经济手段。从199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以治理通货膨胀为首要任务的宏观调控。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到1996年底,国民经济的运行成功地实现了“软着陆”。在此期间,立法上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1993年12月制定的《公司法》,确定“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2)1994年3月的《预算法》,开宗明义提出:“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3)1995年3月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金融业的管理,制定本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上述经济法律都强调了“完善宏观调控”这一最重要的管理手段。 另一个环节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具体行政管理。例如,公司注册登记,颁发各类许可证和执照,征税,物价检查,商品市场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等。行政法上称之为具体行政行为。 至于抽象行政行为,那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和地方有关政府制定规章,各级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些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有的涉及宏观的即全局性的方面,有的涉及微观的即个别性的事项。宏观管住、微观搞活,并非指宏观管死、微观自流。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对宏观经济、微观经济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4.可操作性 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运用经济法,需要注意哪些可操作性的问题呢?根据我国的实践,主要应当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第一,国民经济法制管理的层次划分——基本层次与补充层次。行政机关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同时又是行政执法者。依法行政的第一个层次或曰基本层次的内容,即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包括行政处罚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面临着大量的社会、经济问题,需要作出许多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之后,行政机关则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行政的第二个层次或曰补充层次的内容,即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要求取得国家赔偿。这三项相互关联的法律补救制度,其结果,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认可和维护,也可能是对行政处理、处罚的否定和制约。行政机关享有行政管理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律救济权,从中亦可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公正性。 第二,行政管理权限的范围——法定职权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行使权力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法律规定的行政权力才能行使,法无明文授权则不得为之。违反这一原则办事,就构成越权。针对目前对某些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情况,人们要求加大执法的力度,这从一般意义上讲也是对的,但全面理解,应当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既要有力度,也要有限度。这个“度”,就定在法定职权上。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复杂多样,完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恰当,法律常常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列出一个幅度,行政机关可在法定的幅度内享有自由裁量权,但不能显失公正。如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政秩序的罚款幅度为1元以上、200元以下;对虚假广告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不能越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因此,自由裁量权不等于无所不为。行使法定职权和自由裁量权都属于依法行政。 第三,行政管理职权的内容——权力与义务。行政管理职权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在社会主义国家,就是代表人民意志)的国家通过立法授予的,它不仅意味着权力,而且同时意味着义务,因此又称为职责。既然承担了义务,就应当作为,而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是越权,不作为是失职。权力也好,义务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实践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的人做了官(准确地说,应是公务员),只想到自己是管老百姓的,没有想到为老百姓办实事。人们感叹到某些地方、部门办事难,其源盖出于此。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需要树立统一的权力、义务观。政府与企业的正确关系,应当是:管理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管理,管理也是服务。 第四,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实体权限与程序要求。实体法规定实际的权利、义务,程序法规定行为的方式、步骤。前面所讲作为和不作为,亦适用于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执法。不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抑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都不能违反法定的程序要求。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所以,行政管理一要讲权限,二要讲程序。但须注意,程序不能太繁,应当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又方便人民群众。 四、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密切关系 现在全世界都在关注发展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公共行政管理。1996年4月联合国首次专门讨论这个问题。国际行政科学学会为目前世界行政科学领域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为重要的学术组织,第三届国际行政科学大会于1996年10月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行政管理模式。我们对行政管理学的重要性应当有足够的认识。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或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前述《行政管理学》一书指出:“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7〕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同其他许多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经济法学。经济法学是整个法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规律性。它的学科对象中,包含政府的法律地位和经济管理行为的规范化问题。政府作为体现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作为民事关系中的机关法人,这三重性法律身份必须严格区分、正确适用,否则就会因法律地位模糊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还需继续,同时对外国的特别是以日本、法国、韩国等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模式,应予关注并进行一些比较研究。政府依法管理国民经济,协调市场经济运行,既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手段。由是观之,经济法成为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 诚然,经济法学与行政管理学各有特定的内容和体系,但在如何建立有效的行政体制、依法管理国民经济这一主题上,它们发生交叉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将它们统一或结合起来。日本法学家曾经说过:经济法中的大部分规范,是要由国家各种行政机关来执行的〔8〕。中国亦如是。经济法学中包含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学中包含经济法。学科交叉是现代科学发展的趋向之一。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知识经济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包括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使用、转化等全过程,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它具有以下十个特征:产业形态知识化、资产投入无形化、市场全球化、经济信息化、产业构成服务化、知识资本化、发展可持续化、设施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教育终身化。处于世纪之交的人类社会在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逐步推进的过程中,必然会导致管理思想上的巨大变革。为此,本文首先讨论了知识管理的内涵和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接着分析了以人为本的管理﹑行政管理的信息化﹑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和行政绩效管理,最后做了总结。因此本文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广泛的实际应用。 关键字:知识经济;行政管理;知识管理;以人为本的管理 前言 知识经济是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个新概念。也是目前国内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美国近来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的良好发展态势,令世界瞩目。而作为知识经济的子学科“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更新的概念。虽然我们似乎还没来得及深人研究。但它在当今的行政管理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和管理模式。 一、知识管理的内涵 目前人们对知识管理的普遍概念是:知识管理是当面对日益增长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发生变化时,能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和竞争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本质上,它包涵了组织的发展过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创造能力这两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这一概念首先从行政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阐明了知识管理的必要性,同时指出知识管理包括人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内容,它以知识创新为直接目标,使行政管理在非连续变化的环境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为最终目的。因此,人在获取知识的过程中与信息的这种相互作用和内在联系决定了“知识管理”是一种对人与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过程。我们理解“知识管理”应是以“人”为中心,以信息为基础,以知识创新为目标,将知识看作是一种可开发资源的管理思想。简单地说,“知识管理”就是人在行政管理中对其集体的知识与技能的捕获与运用的过程。从结构上看,它可分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管理两个方面。其目的就是努力寻求信息处理能力与人的知识创新能力的最佳结合。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结起来,实现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赢得竞争优势:从信息管理到知识管理的转化,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蹦人为本”的管理主线的进一步体现。知识管理有助于信息处理能力与行政人员创新能力相互结台.进而增强行政单位应变能力和预见能力。 1.在行政决策上实现由传统模式向网络化转变 网络技术不仅能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且能对决策的执行形成有效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是政策如实执行的保证,但要对政策进行监督必须先了解政策的制定缘起、内容和执行中的有关规定。过去,由于群众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过程,无法对政策执行进行比照,即使政策执行中存在扭曲、变形也不知道,监督从何谈起。监督的不易和不力,造成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广泛存在。问题出现并不说明我们没有监督体系,而是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上下级间的互相包庇堵塞了正常的监督渠道,公众想监督又怕报复或苦于没有直接的监督渠道,外部监督形同虚设。网络技术的普及,使得行政决策的网络化成为可能。行政决策的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人们通过网络就可轻易揭开行政决策的帷幕,把决策方案的选择项与个人利益作对照,确定自身立场,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使决策由封闭的暗箱操作过程,变为下级、民众可以参与的开放、民主的过程。民众参与决策过程的同时也更好地了解了政策,为监督政策的执行提供了条件。此外,网络技术简化了监督反馈的传输环节。只要政府有“越轨”行为,民众就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监督部门举报。同时网络以“秘密”方式进行投标,消除了民众的顾虑,大大提高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 2.以人为本的管理 知识经济时代,一方面知识将日渐成为行政管理中的重要资源,人对知识的掌握和驾驭以及由此而带来的行政管理创新使得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另一方面,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的自主性,个性化自我价值的实现愿望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释放,这些都是促使行政管理中把对人的关注推到空间的中心地位,以此借鉴和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 二、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知识经济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高品位的不断创新,二是以较高的加速度发展,创新越来越快。知识经济导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知识的生产、占有和利用的竞争。要提高竞争力,行政管理单位必须在获取知识、创新知识、应用知识方面加以提高。所以管理者必须把信息的获取、提炼,知识的研究、创新,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单位已设专门的“知识主管”,其职能是创造、使用、保存并转让知识。 在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领域,实际上有许多新的技术手段引入,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拿网络技术来说,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开始上网,可绝大多数基层政府部门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让人们树立起网络的概念。因此,从目前水平来说,对行政管理人员应加强现代管理技术和新兴科学技术教育,培养最起码的管理技术知识。 1.行政管理者要终生学习 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我们的领导干部和管理者首先必须认真地学习好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邓小平理论,学习依法治国所必须的法律知识,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我们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如果只把学习到的知识作为自己的讲话和修辞,那么我们和发达地区的差距将会越拉越大。 2.行政绩效管理 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优秀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组织竞争越来越依赖于对知识资产的创新应用和管理,绩效管理的评价重心也必须转移到知识创新能力与效益方面来。知识经济环境下的绩效评价必须包括知本含量。知识经济的运作使知本的地位跃居于资本的前列,知识的拥有量、拥有类型以及知识的运作方式,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关键因素,组织管理者面临着在知识方面把战略与运作结合起来的高层需求,组织自己必须根据知识要素和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力量制定知识管理战略,对组织内部的知识资本进行有效的调配;组织的竞争对手不仅应该知道对手的物质竞争力,而且应该知道对手的知本竞争力。并且通过绩效评价促进个人知识组织化,组织知识社会效益化、商品化。 三、总结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机遇、富有诱惑力又具有挑战性的时代,我们只有搏击进取,开拓创新,凭借对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的高度重视,有效地运用各种措施与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管理的现代化,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踏上持续、协调的发展轨道。 尽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并不完整和丰富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以往管理理论报难适应新经济的变化发展。因此,知识管理的产生是必然的。不过.作为一种新的、更高的管理形式,知识管理是在传统管理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本身要有一个成熟和完善的过程,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新形势下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影响探析 摘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快速发展新形势下,我国已经步入知识经济新时代,并且在国际社会中占有越来越重要地位。然而,新形势下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出现的更多机遇与挑战,对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如何在知识经济时代,开辟出企业行政管理健康发展的蹊径,是现代企业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归纳了知识经济概念,然后阐述了新形势下知识经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及发展趋势,希望为我国企业行政管理体现适应知识经济时展需要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新形势;企业;知识经济;行政管理 一、知识经济的内涵特征 现代经济管理理论认为,所谓知识经济,也叫做智能经济,是指建立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的开发研究、生产分配及应用推广基础上的经济形态。它是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以智力资源的拥有和配置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依托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经济形式。 知识经济区别于以往以稀缺自然资源为主要依托、以传统工业为支柱产业的经济,是与工业经济、农业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理论。当前,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化与数字化的不断创新与开发,人类社会正逐步向知识经济时代迈进,以科学技术创新为主要特征的知识经济,具有科技型、创新性、市场化、应用性等特点。知识经济是在传统经济产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经济理念,是在坚持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同时开发具有巨大潜力的资源来取代濒临耗尽的自然资源,是促进人类与自然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的经济形式。知识经济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环境下以知识决策为导向受市场环境制约的经济形态,是以科技、知识、智力、信息等无形资产的投入为主,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流方向。 二、企业行政管理概述 企业行政管理,就是指企业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由企业行政管理组织机构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制度、管理方法对企业进行的行政管理。企业行政管理主要是服务于企业,协调和平衡企业日常行政事务中出现的问题。企业行政管理的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指示、企业行政制度、奖惩办法等。 企业行政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通过其行政管理制度和措施,在企业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关系,保证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效运转,为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处理好日常事务,全面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策略及企业文化建设,为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决策提供参考,能够为企业的各个部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协调好企业不同层级及不同部门的交流和沟通。总的来说,企业行政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农业时代、工业时代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管理模式的不同 在农业时代,主要依赖劳力、牲畜及土地等有形资源进行经济生产,其知识应用方式主要是重复使用,具体表现在经验知识的代代相传,而有形资源之使用报酬率则具有“递减”的特质,例如土地愈用愈贫瘠;在成本效益方面,则呈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对价关系”;而主要的生产者代表为农民,代表性组织为农村。 在工业时代,依旧依赖资本、厂房、机器等有形资源,其资源使用报酬率依然是递减关系;在知识应用方面,主要是工作手册、标准作业程序,其成本效率主要在追求达成经济规模,主要的生产者为工人,代表性的组织为工厂。 到了当今所谓的知识经济时代,对于经济活动、组织生产与管理则有了革命性的改变。首先,经济生产的资源转移成无形(无重量)的资产――“知识”;在知识的应用方面,则是依赖不断创发的知识,而非代代沿用的知识与一成不变的作业规范,且由于知识具有不耗损性、共享性,以及全球化市场的保障,所以,知识的使用报酬率具有“递增”的效果,例如生物科技业者对产品之特定成本的投资,待其制造成功后,其收益将有数倍的惊人效果。一般而言,会计师、律师、程序设计师、大学教授都是知识工作者的典型代表;且一旦知识工作者充斥组织后,组织形态之发展极致,将可能形成如大学、医院之类的组织,即员工多为高度依赖知识以完成工作之专业人士,此时,领导者大多只能扮演协调、沟通、支持及促进的角色,知识工作者将获得较高的工作独立性。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行政管理将被转移为以知识工作者为优秀的管理,而这将冲击企业整体行政管理政策。 四、知识经济对现代行政管理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依靠智力资源、知识、技术等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无论从国际发展形势来看,还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角度分析,政府都应努力寻找有效方法,使行政管理工作适应知识经济发展,以此不断推动行政管理工作,使其能够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概括而言,知识经济对行政管理工作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方面实现: 给行政管理理念带来的影响。之前我国的行政管理工作受到制度的约束,未在管理范式和模式上及时进行调整,管理理念较为陈旧。知识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行政管理理念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在管理理念上,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不得不进行更新升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给行政管理职能带来的影响。知识经济下社会生产分工越来越细,这就要求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加深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认识,使行政管理工作从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等方面着手进行改革,尤其应将改革的重点放在调整和优化行政管理职能上,以此满足知识经济给政府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给行政管理方式带来的影响。知识经济下,科技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因此促进了行政管理工作方式的调整,这就需要政府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系统的行政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另外,还应注重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采用灵活的行政管理方法,不断适应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五、知识经济时代现代行政管理所面临的机遇 知识经济可加速行政管理理念的更新升级。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重心还局限在制度方面,行政管理模式及管理范式却没有及时调整,行政管理理念比较落后,这显然不符合新时代的发展需要。知识经济具有创新性特征,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传统行政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显然是有效的。 知识经济可优化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信息的大量生产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资源的共享加速了社会分工。这种时代特点要求政府服务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的升级,要求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起新的时代任务,行政改革因此不再仅仅局限于精简人员、精简机构,还包括政府职能机构的优化和调整。 知识经济可促进行政管理制度的健全。知识经济是人类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为了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秩序有条不紊,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六、知识经济时代现代行政管理所面临的挑战 1、生存环境的改变 历史上每一个新经济形态的改变,都要对原有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产生强烈冲击,知识经济时代的出现也不例外。它对原有的行政管理的效率、政府管理效能与治理能力都会带来挑战。一方面,由于历时性向共时性的发展,一个社会的社会形态、社会结构都会发生改变。在工业经济时代,政府处于历时性经济形态中,所以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得心应手,在共时性方面相对不足。知识经济时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发达,知识经济的共时性特征显著,改变了原有的历时性生存环境,原有的行政管理不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一个政府在管理效能和治理能力方面表现如何,很容易在与其他各国政府的对比中一见高下,政府效能竞争危机加深。与工业经济时代自由竞争环境下的国际竞争相比,知识经济时代更注重国际组织、跨国企业的竞争,这对政府效能是一种更加深入的考查。因此,世界各国为了增强国际竞争力,必须提高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机构人员的素质,优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2、政府行政责任保障制度功能退化 社会进一步分工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特点,分工导致与之相适应的新型专业职能部门产生。当新型专业职能部门越来越多时,在行政管理体制中,各职能部门便会出现各自为政、相互分割的情况,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减弱。如果政府各部门还像过去一样信息闭塞,就又会导致政府部分职能交叉和机构臃肿,影响政府行政职能的发挥。 3、行政决策方式落后 在工业经济时代,政府部门只需进行职业培训和公共教育,就能做到知识的传承,通过垂直化的层级信道,就能将知识和决策结合起来,不会对行政管理工作造成影响。但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知识更新的加快、利用类型的增多,政府原有的机械性、封闭性行政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新时代对即时性信息的要求比较高,通过金字塔式的层级信道来完成信息传递很难保证信息利用的即时性,还很容易导致信息传递的偏差。 4、行政管理机制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水平不适应 新的经济形态要发展,旧的经济形态下所有制度都要改变,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社会运行模式都会随之发生变化,行政管理机制自然也不例外。在传统行政管理机制下,金字塔式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主要表现形式,它具有程序严谨、全面细致的特点,在工业经济时代下呈现出有序、高效等优势。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发展快,信息更新快,金字塔式的行政管理制度便会暴露出程序繁琐、过于刚性等弊端,不能适应信息社会经济、社会、政治的个性化发展要求。另外,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金字塔式的行政管理制度在行政管理模式方面过于集中,在管理机构方面过于庞杂,不但不能对经济发展起到服务作用,甚至还对市场经济的完善产生阻碍。 七、企业行政管理在知识经济下的发展趋势 1、注重新管理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知识经济下,行政管理部门应重视新管理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给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与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行政管理部门从上到下重视新管理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尤其是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应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投入,注重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因此,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领导应做好新管理技术的推广资金预算,提高新管理技术运用效率。事实证明,运用这些新的技术极大地提高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 2、行政管理人员应注重创新 从知识经济的本质上讲,它是一种创新经济。为了迎接新的挑战,行政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注重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树立创新意识,将创新理念融入到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另外,注重创新也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在需要。行政管理工作像其他工作一样,在实践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无法预料的新问题,这就需要行政管理人员不断总结经验,结合知识经济的特点,进行创造性的应用。同时,注重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定期举行大型培训活动,让行政管理人员获得管理的新方法与新理念,为实现行政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3、行政管理人员应重视储备新知识 知识经济较为明显的特点就是知识与信息的飞速发展,行政管理知识也包含在内。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应重视知识经济给人们的工作、生活、思维方式产生的影响,加强学习,不断储备新的知识,尤其应关注行政管理知识的进展和管理理念发生的转变,通过对比传统管理理念找出两者之间的结合点,进而不断提高新知识的应用能力。同时,行政管理人员还应对新知识的运用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估,进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探讨,寻找最佳的改进方法,充分发挥新知识的运用潜力。 4、行政管理人员应重视掌握新技术 知识经济带来的改变不仅仅局限在知识上,还包括管理技术的提升,例如,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显著提高了各行业的管理水平。在科技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行政管理工作应跟上知识经济发展步伐,除了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新的技术应用到行政管理工作中,还应加强新技术的研究和探索,不断优化新技术应用结构,进而提高新技术的应用效率。作为行政管理人员,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探索,掌握新技术的应用范围,明确新技术的应用效果,进而在实际的工作中能够进行准确的判断和灵活的运用。 结束语 企业行政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行政管理是企业基础性的工作,为企业各部门、各专业建立一个管理服务平台,使企业内部各专业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效能,保证了管理过程中信息传递及时畅通。迸一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是良好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探析 【摘 要】目前大多数高校多数专业均有设经济法这一课程,但各专业教学内容并未统一,文章针对行政管理专业经济法课程应如何教学做了浅显探析,认为应当立足于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之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结合该专业学生就业方向,增加案例教学程度,强化课外实践环节,以满足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经济法知识的学习与应用需要。 【关键词】经济法;行政管理;案例;实践 经济法是目前大多数高校多专业开设的一门课程,根据各专业特色,各专业教学内容有所变化。本文主要探讨基于应用型人才教学理念下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上的相关问题。 由于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对口就业主要是面向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股份公司、非政府组织、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行政助理、经理助理、秘书、文员、公务员等工作,因此,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设置经济法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掌握在宏观调控、市场规制等领域的相关基本法律知识,能够做到在日后的工作中有效预防法律风险、处理法律纠纷。在这样的前提下,经过课程训练,学生必须具备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经济法专业素养,不能仅仅局限于普法教育的水平和高度来学习经济法这一课程。结合专业特色和教学情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突出重点,强调应用,切忌面面俱到 经济法教学内容范围广泛,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税法、审计法、劳动法、土地法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对于庞杂的教学内容来说,该课程所安排的授课时间较少,以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课程设置为例,为48学时,各大高校最高设置也一般不超过50学时,平均到每一章节不到4学时,很难满足各个章节的教学需要。如果教师在授课时过于全面,必定达不到好的教学效果,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也无法掌握全部内容。因此,针对行政管理专业的应用特点,教师应将授课内容精炼化、系统化,利用图表加以归纳整理,重点内容重点讲解,非重点难点内容可以指导学生课下自学。并且,为了节省学生课下时间,教师要将搜集整理的各种法律条文、学习资料和相关信息传递给学生。这样,学生不仅能够对全体内容做到心中有数,也能对重点、难点和常用内容加深印象,以备学有所用。 二、重视并强调案例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由于受教学生并非法学专业,仅仅在大学一年级接受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并没有扎实的法律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做铺垫,如果按照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强调法学基础概念、理论的练习,一味强化理论性的深入研究,忽视实践操作的锻炼,不仅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满足不了学生的学习要求,起不到好的教学效果,还容易引起学生对枯燥、单纯理论学习的反感,所以,在教学中,一定要找到一种能够让学生感兴趣、并容易记忆、加深印象的教学方法。如前所述,在行政管理专业经济法教学过程的主要目的就是指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将会遇到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适当引入案例教学,将经济法知识还原到现实事件之中,在相关专业理论运用上加以引导与专项训练,学生可以将经济法知识活学活用,法律思维得到锻炼,动手能力得到培养,在实践中掌握了理论,学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首先,教师在课前要认真收集、遴选案例。教师选择的案例要注意难易适中,要紧扣基础理论知识,并在学生的分析能力范围内,不能够超出太多知识点范围。 第二,课上,教师播放案例后,可通过案情再现、小组讨论等师生互动形式,驾驭课堂氛围,而后,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分析案例,研究法律理论,记诵法律知识,得出结论,归纳总结。 第三,根据学生的课堂反响,可适当布置课后案例分析小论文,以促进学生对课堂学习的巩固思考与复习;同时,为了适当激发部分学生对于案例教学的兴趣,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整个教学过程中,还可以将案例教学的小组讨论表现等作为评定平时成绩的重要因素。 三、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实践考核纳入 笔者认为,可以增加课外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法学专业教学过程中,一般都会采用模拟法庭、法学诊所、法律援助中心或者直接旁听开庭的课外教学方法。对于行政管理专业来说,受专业、对口单位的限制等一些因素的影响,照搬法学专业实践环节可操作性不强。但是,可以借鉴法学专业的实习经验,组织学生进入诸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银监会、环保部门、消费者协会、大型国企等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的法务部门实践。学生在对口单位会大量接触到身边真实的法律事件,不仅可以切实了解事件细节和全过程,还能够学习如何处理纠纷,培养处理经济法律事务的能力,学到处理方法和技巧,有效地将所学知识与未来工作生活关联起来。除此以外,深入实践环节还能够激发学生自发利用经济法知识对现实法律事件进行分析与思考,很大程度上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创造能力和表达能力。在实践结束后,学生从不同的实践单位返回课堂,还可以将各自所经历的典型法律事件进行再现与演示,以增进交流与学习。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突出实践环节的重要性,保证实践环节所起到的效果,帮助教师随时掌握学生实践内容和程度,可以将该环节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作为期末总评的组成部分之一。这样可以实现该课程考核方式的多样化,避免出现只要考前突击记诵就可以通过传统书面考核的方式。 基于目前学科设置与教学目标的要求,笔者认为,以独立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需求为导向,结合该专业学生就业方向需要,避免枯燥、单一的理论性训练,通过补充课外实践环节增强本课程的趣味性与参与度,基本上可以满足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经济法知识的学习与应用需要,达到本课程应有之教学目的。 作者简介:李波,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助理研究员。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海关行政管理体制 摘 要: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际贸易竞争空前激烈,如何就进一步完善海关行政管理体制,有效推进对外经贸发展,本文以行政管理学为理论背景,从海关行政管理的效率问题入手,试运用经营理念和成本效益分析的方法,结合现代管理学的相关知识,对如何在市场经济生态环境下改革海关管理模式,保证海关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机制的有效、科学运行,提高海关管理效能进行探讨。 关键词:海关管理;改革模式;思路措施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一新要求,对于创新行政管理学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海关作为公共行政组织,本身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种种不适应,势必影响到其提供公共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对海关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及改革方向进行探讨,是当前海关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正确认识当前海关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是提高海关行政管理效能的重要前提 近年来,特别是在贯彻海关工作新方针的实践中,海关系统创新管理,追求效益与效率的统一,严密监管,严厉打私,关税征收连年上升,通关效率明显提高,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然而海关作为公共行政组织,因其“公共人”特性和高垄断性,行政机构的生产成本不需要由其产出来弥补,成本意识淡薄,获得一个给定的产出必然会使用较多的资源而不是必要资源,从而出现极为明显“多余成本”。行政管理体制不科学和效率低下导致海关在提供行政产品时难以发挥最大的功效。上述问题有的是海关现有监管水平滞后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便利化要求出现的新情况,有的是过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没有涉及到或解决好的历史遗留问题等。究其根本原因,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海关)行政管理思想和模式没有进行根本上的变革。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尤其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后,国民经济结构和运行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上层建筑(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变革滞后于经济基础变革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服务意识不到位 市场经济要求建立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无限政府、管理型政府,政府的职能无处不在,既提供公共服务,也包办市场事务;政府职能所在之处强调管理远多于服务,突出表现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大多是方便管理者,而不是方便公民和法人。从目前海关工作看主要表现为:一是审批事项过多,比如减免税审批、加工贸易备案审批、敏感性商品进出口审批等等。二是审批环节过多,有的事项法定和人为设定了多级审批,个别审批环节多达10多个。三是服务功能不足,即提供给企业的支持功能不足,如化验工作由于不能利用社会力量,使得化验业务量大的海关,等待商品化验结果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归类工作体制和人员不足的问题,也使一些难点商品等待归类、估价结果的时间比较长,最终影响企业的通关效率。另外海关也管了报关行业、口岸的卡口和仓库等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各海关业务管理方式不一,同样业务有的在总关办,有的在现场关办,不方便企业的问题也不少。 (二)管理方式不完善 市场经济要求在法律法规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政府就应当办而且马上就可以办。计划经济的要求是,符合规定也必须办,但要经过层级的部门或领导批准才能办。两者显著区别在于,市场经济的管理是动态的授权的,以市场效率为追求目标;而计划经济的管理是静态的权力的,以严密控制为最高要求。这种根本的区别导致了与市场经济相比,计划经济的管理存在着责任不清,效率低下的弊端。从纵向机构设置看,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机构,三级海关事权界定既不科学也不规范,三级职能配置或者交叉,或者赋予的管理权限不完整。从横向机构设置看,因为纵向职能确定不明确,导致了直属海关之间,相同名称职能处室的定位和管理权限五花八门,隶属海关之间的业务管辖范围和管理权限也是五花八门。 (三)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不科学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管理按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环节分别进行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实现权力制衡,三者独立行使职权。而目前我们政府及部门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基本上是以适应行政审批为优秀,是决策、执行、监督的混合体,决策者就是执行者同时也是监督者。这使得职能交叉、监督乏力的问题长期难以有效解决。 从海关工作实际看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交叉比较严重,如现场通关征税、验估、担保各环节与关税之间,报关单证放行、结关环节与监管之间,报关单删除、修改、理单各环节与统计之间不同程度存在职能交叉问题。二是职能部门过多,基层疲于应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对报关单结关后数据的监控就包括通关、关税、统计、风险、稽查、侦查、督察审计、纪检监察等多个方面。三是职能分工过细,导致责任不清。要做好一项工作,就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常常容易因为相互推诿和扯皮局面。如2002年前总署对装备实施集中统一管理,1个处5个人。现在差不多有7个处在管,同一职能分为多个部门或处室承担现象还有很多。 二、以战略性思维和前瞻性思路谋划海关的行政管理改革战略,全面强化海关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运用行政管理学和经营理念,改革海关管理,不失为新形势下海关模式改革的一种有效探索和实践。其基本设想是:在海关内部行政管理上,按照行政管理学的要求,在组织和运行设计上贯彻成本和效益分析原则,实现海关管理的最大效益,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海关内部组织网络扁平化原则 网络扁平化原则指:在海关组织机构规模确定的前提下,通过组织设计和网络手段的应用,设计出管理幅度较大、管理层次较小的组织结构形态。这种形态的优点是由于管理层次少,信息的传递速度快,从而可以使高层尽快发现信息所反映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同时,由于信息传递经过的层次少,传递过程中失真的可能性也较小。高层管理者和一线关员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双向沟通,大量中层低效管理被计算机网络取代。 多年来,海关内部组织实行是垂直管理锥型结构,在一定历史时期,这种管理结构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具有较小管理幅度,可以使海关高层管理者能够仔细研究从每个下级那得到有限信息,并对下级进行详细指导。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海关机构和业务迅速增加,海关高层管理者的管理幅度日益加大,单纯的锥型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有效管理的需要;另外,我国海关组织正处在职能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海关高层管理者亲自决策的数量越来越少,这时海关组织结构应建立在职能专业化发展上,各职能间的协调需要增加,信息沟通变得更重要,也更困难。因此,在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同时,应在系统组织内部实施扁平化设计,并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实现海关管理信息快速传递。 (二)海关内部组织柔性流动原则 柔性流动原则指:海关组织内部的各种资源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海关内部发展的需求迅速及时地做出反应。柔性流动原则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当外部环境发生大的变化时,组织内部机构可以迅速组成一个项目组织;二是组织内部的单元组织和人员也可以迅速调整、重组,以高度柔韧性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三是组织内部的各种物质资源也可以以单元的、可变动的和可重组利用的形式出现。 由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划地为牢式的组织架构,使整个组织对外界环境的变化缺乏必要的敏感性,内部资源调整无法随外界环境的变化而科学地流动,而是受到即得利益组织的层层干扰,这就造成了一些组织内部大量资源闲置,而另一些组织出现资源短缺现象。可以说,资源无法根据需要调整配置,是当前海关组织效益缺失重要原因。 (三)海关内部组织结构虚拟化原则 组织结构虚拟化指:组织内部各成员单位都拥有共同的目标和任务,但各成员都只专注自己的优秀业务,而将自己的劣势或环节外部化、虚拟化。海关内部组织结构虚拟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各成员单位的目标和任务;二是形成各成员单位的优秀业务;三是建立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机制。 目前海关组织在结构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在僵硬的组织架构下,区域性的海关组织在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时,不可避免的要体现局部的利益因素,使整个海关组织无法形成严格统一的目标和任务;其次,小而全现象大量存在。在各个组织内部虽然形成了各自的优秀业务,但同时,组织内的大量资源也浪费在非主流但为保证组织的完整而必须设置的业务上;最后,由于区域化的组织设置,使各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流变得十分困难。贯彻海关内部组织结构虚拟化原则将能有效克服上述问题。 (四)海关内部组织整体化原则 组织整体化原则指:在组织内部各单位之间相同的业务,在信息充分共享的前提下,强化全局观念,进行整体优化。组织整体化主要体现在:一是整个系统中相同业务具有较高程度的关联性;二是在整个系统内部管理信息要充分共享;三是对系统内相同业务从总体上优化设计。 按照本原则进行组织设计时,主要应注意组织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以及工作流的信息共享。从整个系统的高度进行优化设计,从而使内部组织均处于整体的最佳状态。 (五)海关内部组织协调性原则 组织协调性包括横向协调和纵向协调。纵向协调主要是进行合理分工,划清职责范围;横向协调是解决同一层次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协调。目前在海关一些单位和部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缺乏协调、互相扯皮等问题均程度不同地存在。按照海关组织协调性原则,对海关单位和部门之间不协调问题进行改革,将能有效提高海关管理的整体效能,促进海关工作的效率和效能提高。 三、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着力建立效率与效益,有效与高效相统一的海关效能管理模式 围绕理论、科技、制度和资源创新,在现有外经贸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等需要宏观推动的因素保持不变前提下,应该按照上述基本设想,探索海关行政管理模式改革,实施管理架构重组,最大限度发挥管理潜能。 (一)以“口岸”为中心,打破各自为政、划地为牢的传统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虚拟口岸”管理模式 建立“虚拟口岸”管理模式,就是要淡化区域内行政建制的界线,打破省际界限,使口岸和内陆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财务资源和管理资源,能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发展的要求,实现柔性流动,以提高口岸和内陆海关组织管理效能,适应物流的自然流动。这一管理模式的好处是,既使口岸的功能能得到最大发挥,又能使内陆劣势得到弥补,资源得到利用和发挥。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实现省内和华南地区海关管理信息的共享,建立海关公共信息平台,进而建立省内乃至华南地区统一的电子口岸模式。二是整合港区、关区乃至全省的监管资源,进行整体优化,以扩展有海关监管时空,缓解口岸瓶颈压力,同时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提前申报方式,尽可能提早获取相关信息,为风险分析提供条件。分步实施“多点报关,口岸放行”和“提前申报,实货放行”的监管模式。三是借鉴发达国家海关的经验,在通关作业改革的基础上,完善集中审单制度,建立以口岸辐射区域为主的统一的审单中心,统一执法尺度和评判标准。 (二)运用先进的科技管理手段,建立“三个中心、一个网络”,提高海关管理层次和效能 1、建立海关政务管理中心,确保及时处理政务工作。建立海关政务管理中心是在海关政务管理过程中,运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推行JIT实时运行模式,在海关前期、中期和后期的管理中,建立实时处理机制,实现管理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零库存”,实现海关政务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和服务网络化。可以进行以下两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一方面是实行项目管理模式。项目管理即指海关在完成工作计划时,在上下级或相关部门之间,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如近年深圳海关党组与下属各关(处)每年初实施“双向沟通 ”、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分解与落实、以及廉政责任状的签订都是实施项目管理的具体运用。将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总体项目,并分解成多个子项目,落实到各关处、各部门,从而促进了计划落实。同时,项目管理要与奖罚措施相配套。在目前形势下,在行政机关推行项目管理模式,会剥夺一些行政领导的行使权力的机会,这一方面要通过干部的思想教育,破除“官本位”。另一方面则需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工作实践表明,许多目标和任务采取项目管理模式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是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在流转过程中的迟滞。近年来深圳海关坚持科技创新和应用,大力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如部门负责人出差后能在笔记本电脑上浏览本关主页,即时处理有关审批项目,达到政务管理“零库存”。当前应按照“先进性”和“普及性”相结合的原则,提高现有项目的使用效益,继续开拓应用领域,加大办公自动化各大系统向“联动”和“移动”方向的推进力度,逐步实现办公移动化和系统联动化。 2、建立海关信息中心,实现数据化职能管理。海关信息中心是指直属海关为实现对外执法的统一和内部各部分之间的协调一致,在利用现有的海关网络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在海关内部建立的即时性的海关业务信息和内部管理公共信息平台。该信息网络平台主要的作用是:即时反映海关内部最新业务信息和管理信息,在统一的平台上对外操作,以促进执法的统一;由于该平台的透视性,可以激发各部门工作的工作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职能管理效能。 当前海关各职能部门的职能管理和执法监督的计算机管理相对落后,因而管理和监督的效能与海关各项实际监管、与面临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很不适应,在新形势下,为加强业务职能管理和执法监督、规范业务行为,迫切需要开发建设一个海关内部的信息中心或统一数据管理平台,通过数据整合,掌握海关业务工作现状,实现效能与制约的双羸,提高宁波海关整体的职能管理水平。 3、建立海关财务结算中心,降低行政隐性成本。海关的行政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以有效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为目的,也就是运用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的最佳配置,促进有效益的结果的产生,从而实现最优效益。成本效益分析主要是研究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分析效益实现中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管理制度和矫正方法。 按照成本和效益分析原则,引入成本管理概念,在直属关层级上建立统一的财务结算中心是必由之路,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工作任务对所属海关单位的财务工作实行科学评估和统一结算,量化各个部门工作量,实行物质资源统一供配,逐步推进技术、设备、财务等物质资源的整合,减少行政成本、特别是“隐性行政成本”的支出,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最大限度的发挥财务管理效能。 4、建立口岸电子网络,提高口岸管理效率。近年来,随着因特网的迅猛发展,各国EDI中心纷纷与因特网相联,并提供身份认证、数字签名、网上支付等各类信息查询,发展为基于因特网的数据中心。口岸电子网就是典型基于因特网的数据中心,它不仅有安全的数据交换平台,而且各部门存放共享信息的数据库。口岸电子网的建设是解决贸易瓶颈、加快通关速度、提高通关效率的必由之路。 (三)科学设计组织架构,强化人力资源管理 1、科学设置整体优化、便于协调的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运用边际效益理论,对系统内部的组织结构进行科学设置,针对目前海关改革和建设的重点,使海关人事、工资、财务和后勤管理更适应一线工作的需要,并实行柔性流动,切忌大而全,以促进资源的最优配置,求得最大的效能。同时还要积极研究海关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专家制度,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对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场查验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建立专家型、行政管理型公务员队伍,以发挥专业人才在海关管理中辅助决策和咨询作用,使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下转51页) (上接44页)2、构建适合本单位管理最优化的组织管理模式。海关虽然实行的是垂直领导管理体制,但由于各直属海关机构规模、地理位置、海关业务量等不同,各关的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这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问题是各关在管理改革中,应寻找适合本关管理最佳的组织管理模式,便于整体管理协调,以实现管理效能的最优化。如深圳海关根据关区管辖面积较小,派出机构和隶属关分布较密集的具体情况,实行总关统一集权的团块式组织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较为适合深圳关区的特点,促进了行政管理效率的提高。 3、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人员的素质是优化人力资源的基础,而加强教育培训是关键。新形势下行政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要突破旧思维、旧模式,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重点培训与普及教育、系统培训与社会培训以及教育培训与实际使用的关系。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提高政治素质;二是要积极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培训质量;三是要注意和借鉴国外名牌大学和大型跨国公司在人才培训方面的经验,丰富和提高教育培训的内容与水平。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现代行政管理 摘 要:知识经济时代要求行政管理必须创新,在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的形势下,行政人员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高管理的水平与层次,推进企业的壮大,就要不断地重新学习和更新已有的知识结构。本文对此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知识经济;现代行政;管理;提高;理念;策略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的优秀竞争力越来越依赖于对知识资产的创新、应用、管理与提升。因此,对员工绩效管理的评价重心也必须转移到知识创新的能力与效益方面来。本文仅对此谈谈自己的几点认识。 一、要树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 世界管理大师杜拉克的《巨变时代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代表。此书鲜明地提出: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出现了一个新的工作者群体,即“知识工作者”。他们与以往的资本经济时代的劳动者有一个根本的不同,即他自身掌握着部分生产工具――知识,而不像传统的劳动者一无所有,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从杜拉克的这一观点出发,知识经济时代资本家与知识工作者的关系,已不再是纯粹的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关系,而是有着不同程度的“合伙人”关系。特别是在策划设计、咨询顾问等行业,这种“合伙人”关系表现得更加明显。人们认为,当今世界正在进入“智慧家”要与“资本家”平起平坐的时代;智慧家拥有过人的经营智慧或管理智慧或研究开发智慧,其大脑无异于一座金矿。在国内,特别是深圳的一些企业,如华为,甚至打出了“知本主义”的旗号,即把知识转化为认股权、股利和红利。在股权安排上,让最有才能的人拥有重要股权。这样的管理极大地发挥了知识工作者创造力,促进了企业的成长与壮大。 二、要改进对知识工作者的管理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对知识工作者的管理方式也要相应改变。按照杜拉克的观点,由知识型工作者组成的现代组织,已不再是老板和下属的关系,而是一种团队式的、平等的关系。管理者在这种团队中的工作已不再是命令,而是激励。知识型工作者不像传统的工人那样受到机器的支配,容易受到有效的监督。相反,机器在知识型工作者手里能产出什么产品,以及产出什么质量、什么档次的产品,几乎完全取决于知识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离开知识型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机器就是一堆废铁。 知识型工作者由于自身掌握一种生产工具即知识,因而比传统的劳动者拥有更大的独立性、灵活性、自由性,而且他很容易“跳槽”;而他的位置并不像传统的劳动者那样容易替补。知识型工作者的“跳槽”往往给企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他离开公司,受损失的不是个人,而是公司自己。因为知识型工作者往往是组织中某一领域的权威人士,否则他就是无用的。组织付给员工工资并不能得到他们的忠心,关键是要给他们提供运用知识的机会,使其价值得到实现。对于知识型工作者的劳动,既不好实行计时管理,又不好实行计件管理;既不好光靠高薪高职“购买”,又不能仅用“哥们意气”去笼络;既要给他们提供比较优越、宽松的工作空间,使他们能不受打扰地、自由地从事创造性劳动,又不能放手不管,不加引导,因为即使他们确实整日都在为公司的事情冥思苦想,没有正确引导,没有良好情绪,也难以激发灵感。由此可见,“知识经济下的人力资源开发”实在是一门崭新而艰巨的课题。 三、实施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策略 1.加强网络技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是现代管理的前沿性工具,但是这些技术都没有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被广泛运用。就拿网络技术来说,有的企业行政人员连上网是怎么回事还不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应切实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教育,使他们掌握最起码的信息管理知识与应用技术。 2.提高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有知识的领导,没有知识就无法胜任工作。企业领导与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导科学,学习管理社会和行业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基础知识。同时还要学习好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以适应履行职责的需要。现在知识更新速度难以想象,必须坚持终生学习,补充和更新自己原有的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忌摆花架子、卖弄知识、名词堆砌和脱离实际。 3.改进行政绩效管理。行政绩效管理是通过绩效评价对被评价对象按照制定的指标,参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对被评对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考察、评定、奖励和相关培训的活动;探索和创造可以反响的组织目标、组织价值的新视野;依次建立起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其管理思想的完善和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前提,对被评对象激励与约束的依据来自于对其所进行的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优秀内容,也有人直接称其为绩效管理。绩效评价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一定的评价标准,运用一定的数理方法来评价。这种方法从主观愿望上是要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他们所取得的业绩和效益,找出被评价对象之间的差距和优势,帮助组织成员了解他们对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理解与贡献,据此扬长避短,优胜劣汰。但传统的绩效评价却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结论 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机遇、富有诱惑力又具有挑战性的时代,我们只有搏击进取,开拓创新,凭借对知识、技术、信息、人才的高度重视,有效地运用各种措施与手段,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管理的现代化,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和综合国力,从而踏上可持续、协调的发展轨道。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要实现行政管理的现代化,管理者就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念。而最主要的是要有创新意识,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当代经济的发展,就必须紧跟时代的主题,实现网络信息化,这是行政管理与信息高速公路接轨,达到最优化的必由之路。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影响分析 摘 要:知识经济是一种以知识生产、创新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知识经济时代对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有着关键性作用。本文首先详细分析了知识经济相关理论以及不同经济时代的演变历程,然后分析了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所带来的正面影响以及严峻挑战,指出了把握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优秀――知识创新是一个企业行政管理发展的长期之道。 关键词:知识经济;企业行政管理;网络信息 从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以及企业之间激励的竞争情况来看,人类最初从土地竞争、牲畜竞争以及资本等几个方面的竞争出发经过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成本作为优秀竞争的过程,之后进入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以质量为优秀竞争的时代,上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分别进入了全球化竞争时期以及技术创新时期,这些竞争本质的演变经过了从无形资产竞争到有形资产竞争的时期。随着计算机电子技术的高速发展,组织管理开始对世界经济产生划时代的意义,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梭罗教授在《知识经济时代》中提出了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指的是社会经济的推动力不再是以有形资产作为优秀动力,而知识、技术以及一些专利等将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优秀动力,在以“知识”为优秀动力的舞台上,企业如何根据知识经济时代的需求有效调节行政管理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本文将从知识经济时代的视角出发,对此背景之下企业的行政管理革新做深入探讨研究。 一、知识经济相关理论概述 所谓知识经济指的是以知识信息为依托,实现知识向经济效益的扩散和应用而产生的经济,实现知识的经济效益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是远远超过土地、人力、资本等要素对经济的发展推动力,总而言之就是通过创造知识、传播知识、应用知识以及转移知识等方式实现经济效益提升就可以称之为知识经济。 知识经济时代与农业时代、工业时代的经济发展以及管理模式是迥然不同的。在农业时代经济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劳动力、牲畜以及土地等有形资产开展生产,农业时代的知识应用往往都是重复使用,在社会实践中表现为工作经验的代代相传,同时有形资产所得到的回报率也往往都是呈递减的趋势,比如说土地资源的日益贫瘠,在成本效益方面体现为“多少付出,多少回报”的对价关系,农业时代主要的劳动生产者都是以农民为典型代表,组织的典型代表也就是农村。在工业经济时代,主要是通过依靠资本、机器以及厂房等有形资产实现经济的发展,工业经济时代的资源使用回报率也是呈现递减的趋势,这个时期的知识应用表现为一些工作手册以及工作标准规则等,工作的成本效率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工业经济时代的劳动者是工人为主,组织的典型代表是工厂。 而到了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对经济的生产方式、组织活动以及生产管理方式等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经济生产需要实现对无形资产“知识”的转移,对知识的应用方面应该是依靠创新的技术知识,而不是一些代代相传的技术或者死板的工作章程,由于知识往往具有一定的共享性和不可轻易损耗性,同时知识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知识的使用回报率是非常高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递增趋势,比如一些生物科学研究者在付出资本投入的时候,得到实现知识的成功转化之后可以得到数倍的回报率。通常情况之下,会计师、程序设计师以及教授等都是典型的知识工作者,当知识工作者逐步发展成为组织之后,就可能发展到极致形成比如医院、学校、会计事务所等相关类型的组织,这些组织的员工都是一些高度专业的知识分子,领导者往往在其中扮演着协调者的角色,保障知识工作者可以获得充分的工作自由和创新发展空间。由此可见,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行政管理也应该将知识管理作为关键点,为企业行政管理决策优化做好充分准备。 二、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正面影响分析 知识经济总的来说具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征,一是知识经济带动了技术和品味的不断创新,知识经济使得竞争归结于知识的产生和有效利用,如果要提升综合竞争力,企业行政管理就需要不断地丰富知识、创新知识并提升知识的利用价值,因此企业行政管理者应该将知识经济作为竞争的关键元素,二是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来说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有效推动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也给未来企业行政管理的长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正面影响主要包含如下几点: 一是知识经济促进了企业行政管理理念的革新,逐步形成了“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理念。长期以来企业行政管理活动不管是在内部行政部门或者公共行政机构等方面往往都会被认为是一个简单的执行过程,即是以日常事务活动为主的,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往往都会被认为是不要什么专业技术的人。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即便是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如果没有创新的技术能力是无法在激励的竞争市场环境之下生存的,因此,知识经济要求企业行政管理需要开展一些创新性的企业行政管理活动,与此同时,需要在知识更新高速发展的时代,实现企业行政创新管理水平与不断增长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契合,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并更新自己的知识库,由此可见知识经济时代促进了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理念的转变。除此之外,由于在知识经济时代一方面知识已经开始成为企业行政管理的关键资源,行政管理人员对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可以给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一系列的创新发展,他们的作用也开始日益凸现出来,另一方面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理念和价值观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希望自己的知识得到应用,自己的价值得到最大化的体现,这样就有利于实现企业加强对“人”的关注度,“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也开始在企业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二是知识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企业行政管理运行手段的革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发展,并在信息技术领域以及社会经济的企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企业行政管理运行手段已经开始印上了科学技术痕迹,在当前社会发展背景之下,人造卫星、国际互联网、电视直播等各类通讯设备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合起来,将世界打造成了一个密切相关的地球村,多媒体技术以及信息高速公路在社会各大领域的普及发展,使得技术、企业、个人以及政治机构等可以实现快速直接联系,对各大组织运行情况得到及时了解。由此可见企业行政管理已经开始步入信息化时代,并与现代科学技术密切联系,是企业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性标志。 在企业现代行政管理运行手段不断革新的技术背景之下,网络技术的应用不仅仅可以提升企业行政管理决策效率,而且可以对企业行政管理决策过程以及执行等进行有效监督,而对企业行政管理执行是政策执行落地的关键性保障,但是对执行的监督也是应该建立在政策制定、内容制定以及执行过程等各个环节规定前提上。在以往的经验中,由于企业并没有很好地了解行政管理政策的出台过程,因此也无法对其提出有效的监督意见,即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也难以被群众所知晓,那么对企业行政管理的监督更是无从谈起。监督的难以执行也给企业行政管理的顺利执行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问题说明了我们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良好的监行政管理监督体系,同时没有发挥其应用的监督效果。 而网络技术在企业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将进一步推动企业行政管理决策走向网络化方向,行政管理决策的网络化也将大大提升企业行政管理过程的透明度,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对企业行政管理决策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将企业行政管理决策与利益相结合进行分析,确定正确的个人立场并发表相应的意见,从而有效避免企业行政管理决策暗箱操作,实现企业行政管理决策的透明化和民主化。民众参与到企业行政管理决策可以为监督提供一定的条件,网络化技术也进一步方便了监督反馈流程,提升了广大民众进行行政管理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大大提成了企业行政管理的综合效率。在企业现代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脑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实现公文制作处理,为企业内外表格制定、年报和相关材料制定、呈报等提供便捷,使得传统的资料整理、保存、传递等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实现与不同部门、不同级别人员之间的联系,从而实现信息的及时有效沟通,这样就可以从各个角度最大效率提升企业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沟通效率和传递效能,最小化企业时间成本和经营成本。 三、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挑战分析 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观念、工作价值观以及工作技能等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知识经济作为一种知识创新时代的经济,传统的企业行政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时代的需求,现代企业行政管理需要工作人员首先在工作理念上得到革新,需要始终对知识有强烈的追求欲和创新精神,同志曾经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得以兴旺、富强的永恒动力,这是知识经济时代良好的宏观背景。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应该详细了解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网络化技术的发展现状,并能够实现技术在行政管理办公中的应用。比如在当前企业发展过程中,计算机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多数的计算机信息都是离不开网络传输以及相应的计算机处理技术,因此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应该掌握如何使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工作处理,实现管理信息的网络沟通、传递以及信息获取、等。但是从当前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技术运用现状来看,诸多的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计算机技术知识、网络应用知识等方面都是比较欠缺的,这给企业现代行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等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是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以及更新速度等提出了更好的要求。知识经济时代给予社会经济的一大影响是知识和信息的激增。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量的猛烈增长,诸多的企业行政工作人员都不能及时进行知识的丰富和更新。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原因有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自身观念的负面影响以及企业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少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并没有充分意识到知识更新的重要性,有的企业行政管理决策人员甚至也没有意识到知识更新的重要性。在以往的行政管理人员观念中,都是认为行政管理工作并不需要一些专业性知识,但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比较专业的技能和知识水平。而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来看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对企业的健康运行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更新知识,与知识经济时代的科学技术化管理知识接轨,更好地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不断更新的新技术和新知识。除此之外,知识经济时代给企业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出了难题。 四、小结 知识经济时代总的来说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代,企业需要在这个时期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等,不断丰富知识、更新知识,重视对知识技术的应用、人才的培养等,有效通过各种途径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平台之上实现企业行政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革新,才能在激励的国际化竞争市场上取得制高点,从而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行政管理环境。 尽管当前我国企业行政管理的知识管理理论以及相关实践还存在着较大的弱势,但是企业行政管理需要站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前方,把握知识经济时代的机遇掌握知识创新主动权,主动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知识管理环境。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中原经济区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 [提要] 2011年《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出台,标志着中原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种跨区域的合作模式在发展中面临着协调困难、资源重构浪费等诸多问题,而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原经济区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创新道路。本文对中原经济区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结合理论和实践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中原经济区;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对策 一、中原经济区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我国大部分比较成熟的区域经济带所面临的主要难题是经济一体化与行政一体化不匹配,中原经济区也不例外,其区域行政面临以下问题: 第一,整体中局部发展不平衡 首先,传统行政分割思想,城市协同度低。由于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等方面相似性,导致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城市之间没有很好地协调规划,没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 其次,地方政府“经济人”属性。区域经济与区域行政是相辅相成的,区域行政的调整就是为了更好地获得区域经济利益。中原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招商引资中,大部分企业倾向于投资优秀城市,其他城市投资相对微弱,投资不平衡反映和加剧中原经济区整体发展的不平衡。 再次,缺乏有效的行政管理模式,管理难度偏大。中原经济区的行政管理主要有三层:第一层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为了扶持经济区的开发相继出台优惠政策,给予地方政府很大的自主权;第二层是中原经济区各省级政府关系。主要职责是对重大产业项目、合作、资源整合和岸线开发利用等进行统一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第三层是各省与下级政府间的关系。由于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都较大,很多机构重叠,这给经济区的发展带来很大困难。 第二,合作组织体系不完善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机构间缺乏协调和对接。中原经济区现有行政管理体制还是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各类规划衔接不够,各级关系职责不清等。地方利益诱使当地政府过多关注经济发展,而忽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教文卫等建设,社会自治和公众治理弱化,政府“缺位”、“越位”、“地方保护主义”、“政府寻租”现象严重。 二是政府间的交流缺乏广度和深度。中原经济区各政府间已经达成合作共识,如建立合作论坛为经济区的合作发展建言献策,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增强政府和民众的合作意识等。但仅是合作共识,经济区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性,所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相互间的矛盾和问题。各级政府间的交流缺乏广度和深度还体现在区域公共服务环境和公共产品的提供方面,由于不同层级政府间缺乏交流造成了提供主体缺位和职能缺位。同时,在城市规划、旅游、公共产品的信息共享方面缺乏合作交流的平台。 三是利益协调、分享、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在政府合作中,经济差异会成为政府去衡量各自经济利益得失、采取何种经济行为、承担多少合作成本的重要参考。在实际合作中,有些政府需要付出多而回报少,自然缺乏合作动力,目前国家对于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督还是空白,还没有一套利益协调和分享的机制来保障和推动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制度化的行政体制不健全 其一,缺乏刚性的制度化行政体制。目前,中原经济区的合作形式主要是政府间的合作协议、倡议书、意向书、框架、宣言等,没有深层次实质性的进展。所以,对于合作协议等方面需要制度化管理,对于合作的组织形式、议事章程、决策机制等深层次都应实现制度化。 其二,缺乏柔性的非制度化行政体制。制度的执行和实现需要两种模式:一种是刚性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制度,另一种是柔性的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以唤起人们内心的共鸣,以激发经济区内合作者的内心信念,培育合作情怀,增强合作意识,将眼光着眼于大局。 (二)面临问题原因分析 1、经济区行政区划问题。中原经济区范围包括河南28个省辖市及山东、河北、安徽、山西12个地级市3个县区。呈现出层次较多、划分繁杂细致的特征,所以搞好行政区划尤为重要。首先,受传统行政体制的影响以及经济利益的驱使,政府间各自为阵,地方保护主义风气盛行,破坏了整个经济区的和谐发展;其次,行政区经济与经济区经济职能不清。郑州发挥优秀城市的辐射作用,主要侧重于行政职能,行政区经济带动经济区经济的发展还有很多不足,最关键的是要考虑区域间的协调整合,转变区域政府职能,从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转变;再者,由于经济区城市在产业结构和资源禀赋方面具有相似性,产业同构现象严重,影响经济区的整体利益。 2、追求GDP政绩问题。受行政区经济利益最大化以及现有的行政区绩效考核体系的影响,各级政府的行为往往基于本行政区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整体利益最大化。所以,要协调区域发展,应把减少区际间矛盾冲突,有利促进地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实现国家产业政策目标等作为政绩考核内容,而不单以GDP为标准,同时注重社会、生态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二、中原经济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思路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政府起主导作用,但如何杜绝政府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完善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这需要协调好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区域行政一体化两方面之间的矛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度变迁解决区域行政一体化与行政区经济、区划管理与区域公共治理的矛盾,为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发展营造良好体制环境。所以,重视经济区发展,最重要的是探索经济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路子。 (一)创新改革理念。制度创新是由观念创新体现的,制订改革方案要借鉴国外和国内经济区建设的经验教训,同时结合中原经济区的实际情况来展开。创新政府理念,平等、互利、合作、民主地参与经济区建设,要摈弃地方本位、自我保护的狭隘观念,淡化上下级行政观念,在意识形态上为改革创造条件。 (二)合理安排改革方案。中原经济区涉及许多相关行政主体,所以在制度安排和改革设计上要兼顾各方利益。 1、准确定位改革方向 (1)制定相关制度,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通过制度建设,确定经济区的职能和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经济区管理机构的行为规范和违规成本,以及市场经济活动微观主体的行为规范,这对于理顺经济区经济活动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加强正联系是十分必要的。 (2)确定经济区的行政角色。行政定位决定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根本方向。由于经济区的规划、协调和管理职能界定不清晰,一些权力被地方的职能机构叠加和融合,限制了经济区作用的有效发挥。 (3)制定一套完备的行政协调运行机制。改革要兼顾各利益主体,建立一套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运行体制,避免职能分散、权利重叠和部门分割现象。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包括产业分工利益、市场整合利益和平台共享的利益分配以及财政协调机制。 2、合理制定实施方案 (1)经济区进行职能整合。经济区既有规划协调职能也要能保证有效执行,经济区统一规划执行合作事项、跨区域管理等,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的协调执行功能。 (2)提高行政地位。在扩大职权范围的基础上,经济区直接对省负责,进行统一的规划领导,逐步增加规划、财税、交通、人事等方面的权力,形成完备的行政架构。 (3)经济区分设各专业职能部门,对合作项目和合作领域进行统一的规划、协调、管理和执行监督。 (4)优化组织结构。中原经济区可以采取省直管的做法,逐步将成员地市统一由经济区管理,这样可以缩短纵向组织链条,建立合理分权的政府管理体制。 3、重构评价指标体系。现行的地方政府考核指标体系都是紧紧围绕经济利益,主要是考察地方GDP增长情况,从而导致了利益行政化、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等现象。因此,中原经济区应该科学规划建立新的适应区域一体化的干部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从注重经济的数量转移到考核经济、社会和生态和谐发展的质量,从注重投入到关注产出效益,从注重数字增减到关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三)进行行政机构职能整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整合是行政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的关键点,也是中原经济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和难点,政府职能转变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模式。要在中原经济区营造一个政府与市场、社会互相促进的和谐局面,就要做到协调整合资源达到发挥资源优势的最大化;赋予企业和社会组织更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公民参与社会事务,构建社会参与网络,形成政府与企业、公民合作治理,最终实现善治局面。经济区要培育创新、诚信、合作、开放的区域文化,搭建政府间的合作平台,增加交流的机会,为经济区营造一个和谐创业环境。 (四)同步推进其他配套改革 1、相关配套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与其他相关改革配套进行,才能达到理想效果。如土地管理方面,对经济区内用地统一规划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合理使用土地。建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补贴地方政府和农民耕地保护,缩减经济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开启绿色通道。在经济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逐步改革集体用地的使用、流转和利益分配管理制度。在财税金融方面,深化财税创新,增加财政投融资渠道,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政执行效率和合理分配力度,对于经济区内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扶持和转移支付补助。推进金融一体化建设,实现经济区内资金、信息、人才跨区域流动和高效率配置。健全区域性的多层次、多功能、综合服务资产交易机构,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加快金融体系建设。同时,加大培养高素质金融人才投入力度,为金融体制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2、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监督机制。行政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是相辅相成的,要建立科学的决策和监督机制推动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化。一要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在各级部门中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问责制度;二要吸纳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民主决策,扩大公民参与范围,实行政务公开;三要加强多渠道监督,如电子政务、新闻媒体等。 3、创新和完善利益共享、分配和补偿机制。利益关系是地方政府间最本质和最重要的关系,也是经济区和谐发展的关键要素。协调和平衡利益关系,可以考虑在经济区建立区域共同发展资金制度,扶持落后成员市的发展,为区域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环境设施、基础设施等建设提供资金。 (五)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公民社会权益;另一方面加强公民身份意识,培育社会信任和共识。这需要加强现代公民意识教育,增强公民的民主、法治、理性、平等观念。 同时,政府职能由社会管理向社会自治转变,政府把那些管不好和不该管的交由社会和公民自己去管理,实现公共管理效益最大化。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增添新动力 【摘要】“职责同构”是指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上的高度统一、一致。这不仅是对中国政府间关系总特征的一个理论概括,而且在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基础、政府经经济与社会管理体制等领域有着多方面的表现,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条块矛盾突出等一些列重要问题难以解决的主要体制性原因。只有打破职责同构,合理调整政府纵向间职责配置,才有可能使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和理顺条块关系等工作同步推进。要在打破职责同构的基础上,倡导建立伙伴型政府间关系,科学规划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全面推动政府发展。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的 关键时期,处于 深化改革开放、加 快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的攻坚时期。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 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总体目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推动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十二五”规划提出,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经济发达镇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是特色产业的集聚区,是劳动就业的重要承载地,蕴涵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社会消费能力。加快经济发达镇改革发展,有助于各地培育优势产业,推动人口和经济在区域空间合理布局,激发县域经济活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实际购买力,产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设等投资需求,可以强有力地拉动内需。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扶持和培育更多的经济发达镇,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新的动力。 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快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需要。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现在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已经超过50%,但还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十二五”规划提出未来5年我国城镇化率要提高4个百分点,也就是每年要有1000 万左右的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当前我国大城市规模需要适当控制,中等城市吸纳能力有限,发展小城镇是吸纳农业人口、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动社会结构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从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和制度环境。 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新时期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和切入点。近年来中央惠农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发展形势很好,但破解“三农”难题依然任重道远。经济发达镇作为联系城乡的重要枢纽,在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小城镇发展,可以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实现就业,使更多的农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可以提高农村居民人均资源占有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更重要的是,城镇经济实力提升,将开辟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要途径,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增强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建设,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全社会和谐发展,共同进步。 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优化小城镇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乡镇将会进入经济发达镇的行列,破解经济发达镇发展体制障碍十分紧迫。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镇,通常由县(市)政府直接管理,这些镇的体制机制问题可逐步纳入城市管理体制加以解决。相比而言,非县(市)政府所在地的经济发达镇在管理体制上面临的制约愈益凸显。只有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当扩大经济发达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理顺权责关系,提高政府效能,才能破除经济发达镇发展中遇到的体制瓶颈,使其不断增强活力、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进行两年来,各试点地区针对经济发达镇面临的“小马拉大车”、管理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了大胆探索。试点初步破解了制约经济发达镇发展的突出问题,激发了经济发达镇发展活力,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为深化改革打下了牢固基础。但也要看到,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解决。必须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改革方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改革的着力点集中到影响经济发达镇发展的主要方面,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 要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权限。加大扩权放权力度、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是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经济发达镇承担着繁重的管理和服务责任,但缺乏相应的行政权限,权责不对等的问题比较突出。要适应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总结前一阶段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探索扩权放权的范围、内容和方式。要坚持能放则放。充分利用社会主义法制优势,凡法律不禁止下放的行政权力,特别是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管理权限,原则上都可以下放给经济发达镇政府。依法必须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审批的行政事项,要切实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要重视对下放权力的监督。要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县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好指导和协调,确保下放权限工作顺利平稳,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正常运转,防止“一放就乱、一收就死”。 要完善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经济发达镇承担着城镇规划、建设、发展、管理的重要任务,财政支出需求很大,特别是在发展初期,市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更需要财力支持,现行财政体制还不完全适应经济发达镇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方面各地在试点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下一步要在总结这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分税制的总体框架下,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市、区)与经济发达镇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经济发达镇财力增长进入良性轨道,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经济发达镇发展的财政体制。 要推动经济发达镇政府管理创新。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权限、加大财力扶持主要是为这些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经济发达镇政府自身建设,把环境的改善转化为内在的发展动力。经济发达镇在经济总量、产业结构、人口规模等方面已远远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乡镇范畴。要适应城镇管理特点,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优化组织结构。同时,要注意不能照搬县或县级市组织机构模式,更不能把改革试点搞成简单地提高规格、增设机构、扩充编制、增加人员。经济发达镇未来的发展前景不可估量,所处地区、资源禀赋、发展环境、发展阶段不同,需要各种不同的改革路径和改革形式。要立足基层政权的基本定位和实际,加强改革创新,探索与经济发达镇实际需求相适应、与城镇化发展方向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新模式。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在实行员额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雇员制”等措施办法,探索人力资源科学配置的方式,解决人员紧张问题。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整合有关行政服务机构,简化行政流程,公开办事依据,明确办事程序和时限,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办事效率。要通过管理创新,使政府管理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群众,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经济发达镇在这些方面具备独特优势,要做政府管理创新的典型和表率。 要促进经济发达镇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优秀,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必须始终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首位。要坚持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经济工作的重心由直接抓招商引资等具体事务转移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要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发展基层义务教育、科技服务、公共文化和卫生事业,创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途径,提升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强化经济发达镇社会管理服务职责,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综合服务。要注重发挥公民、基层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形成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机制。 积极稳妥扎实做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要求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诸多体制机制问题,涉及多方面利益格局调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我们一定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不懈积极稳妥加以推进。 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增强深化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整个工作全局和未来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艰辛努力。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坚定改革信心,砥砺改革勇气,加大改革力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充分利用经济发达镇发展快、基础好、改革氛围浓的优势,着力破解改革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 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根据中央要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省委、省政府负总责。要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指导和协调,督促经济发达镇做好组织实施。县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组织相关部门和经济发达镇抓好落实。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充分利用有利因素,化解不利因素,做好舆论宣传,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涉及的政策措施。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抓住典型、解剖麻雀,总结规律、找准问题,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要立足经济发达镇实际,围绕关键问题,充分酝酿论证,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要注重改革政策配套,认真研究改革中涉及的土地、户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等问题。要注重从宏观层面研究共性问题,在试点措施的制度化方面下功夫,循序渐进、不断深化,把第一批改革试点搞好搞扎实。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后,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改革。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到改革开放总体布局中来谋划,妥善处理好这项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等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对中央有明确要求的,要认真贯彻执行,拿得准的政策措施要大胆推进,一时看不准的可以继续深入研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注意把握好工作节奏,对试点镇的选择要特别慎重,防止一哄而上。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审慎实施,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影响分析 摘 要 本文从知识经济的概念出发,对比研究了知识经济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的不同,认为企业组织管理将被转移为以知识工作者为优秀的管理,将冲击企业整体行政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求才、用才、育才、留才四个方面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 知识经济 企业 行政管理 人才 从企业竞争与经济生活演变的角度分析,人类早期从土地、牲畜、资本的竞争,历经上世纪60年代以成本为主的竞争,到70年代的质量竞争,80年代的全球化竞争,90年代的以创新为主的竞争,其演化轨迹是逐渐由有形资产转变到无形资产的竞争。随着电子产品与网络信息的发达,组织管理的典范已产生划时代的变化,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院教授莱斯特・梭罗在所著“知识经济时代”及管理学大师彼得・杜拉克所著的“后资本主义社会”中均指出“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意指经济的推助力不再是有形的资产,而是诸如专利、技术及知识等的无形资产。在以“知识”为中心的竞争时代及知识将大规模影响经济活动之际,企业如何调整行政管理值得进一步探讨,故本文拟就知识经济对管理变革的影响进行分析,最后并提出建议。 一、知识经济的定义 所谓“知识经济”就是直接建立在知识信息的激发、扩散及应用的经济,创造知识经济跟应用知识的能力与效率,它超过传统的土地、资金的要素成为支持知识经济国家发展的主要动力。简言之就是把知识的创造、知识的传播、知识的移转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就叫知识经济。 二、农业时代、工业时代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管理模式的不同 在农业时代,主要依赖劳力、牲畜及土地等有形资源进行经济生产,其知识应用方式主要是重复使用,具体表现在经验知识的代代相传,而有形资源之使用报酬率则具有“递减”的特质,例如土地愈用愈贫瘠;在成本效益方面,则呈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对价关系”;而主要的生产者代表为农民,代表性组织为农村。在工业时代,依旧依赖资本、厂房、机器等有形资源,其资源使用报酬率依然是递减关系;在知识应用方面,主要是工作手册、标准作业程序,其成本效率主要在追求达成经济规模,主要的生产者为工人,代表性的组织为工厂。 到了当今所谓的知识经济时代,对于经济活动、组织生产与管理则有了革命性的改变。首先,经济生产的资源转移成无形(无重量)的资产――“知识”;在知识的应用方面,则是依赖不断创发的知识,而非代代沿用的知识与一成不变的作业规范,且由于知识具有不耗损性、共享性,以及全球化市场的保障,所以,知识的使用报酬率具有“递增”的效果,例如生物科技业者对产品之特定成本的投资,待其制造成功后,其收益将有数倍的惊人效果。一般而言,会计师、律师、程序设计师、大学教授都是知识工作者的典型代表;且一旦知识工作者充斥组织后,组织形态之发展极致,将可能形成如大学、医院之类的组织,即员工多为高度依赖知识以完成工作之专业人士,此时,领导者大多只能扮演协调、沟通、支持及促进的角色,知识工作者将获得较高的工作独立性。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行政管理将被转移为以知识工作者为优秀的管理,而这将冲击企业整体行政管理政策。 三、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行政管理的发展 1.求才方面。知识经济时代,较具竞争优势的高科技产业或其他知识密集产业,将面临所雇用员工的专业素质日益提高的挑战。传统所偏重的员工特质,例如忠诚、稳定、奉命行事、擅于背诵,遵守僵化作业流程等,在知识经济时代,恐反而成为负面素质,所以应积极雇用具想象力、敢突破传统、挑战极威,懂得随机应变、擅于创造特质的人才。 2.用才方面。就内部管理而言,在员工考绩制度上可加重对其知识应用或研究发展的表现;另可提供多元参与管道,使员工可以在重大决策及人事制度上发挥影响,并加强推动“提案制度”,在不刻意强调所提建议的功效性前提下,对任何成员创意均给予正面支持。 3.育才方面。人力资源相较于其他组织资源有较高之维护成本,站在“知识折旧”的观点,如果不加以维护,知识创造力势必降低,主要的维护机制来自训练与教育,训练可以维持基本工作能力,教育才能真正厚实知识创造能力,二者不可偏废,并且不可混淆二者功能。 4.留才方面。以前企业用以留住人才之最主要制度在于健全的退休及福利制度,以及优厚的入股及分红制度。如今如何透过工作设计、工作丰富化等增加工作内在报酬的方式,来重新调整员工工作内容及界定新角色,恐怕是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此外,站在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的角度,任何一个成员都是知识的载体,尤其是关键或资深员工所具备的组织经验、知识与见解,都是其他员工作无法比拟,所以如何避免关键或资深员工流失,或透过管理以减少人才流失所造成之影响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目前许多企业对于离职人员,大多是举行感性的送别茶会了事,并未对其过去工作信息作系统性的探究与保留,而这将不利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 四、结束语 知识经济时代的组织经营特色,主要表现于知识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竞争的主力,善于管理知识者就能取得竞争优势。因此,以优质行政管理策略推动企业经营的思维,必须重视企业的人才管理运作历程,透过参与、整合与落实的系统思考原则,建立一套融合知识经济时代特色的人才管理策略,发挥集思广益的力量建立具有共同愿景,讲求主动、效率、适用、创新的精神团队,将企业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综合而言,在知识经济时代以优质行政管理策略来推动企业经营,必须做好企业内优秀人才的管理,同时我们必须深刻再次认识到建构推动企业发展的方案是企业行政管理的永久性投资,除了关系着企业兴盛未来的发展,也肩负着企业员工在工作、管理中不断发展、进步的任务,是企业发展扎根的百年大计,必须积极周详的运用企业的行政管理策略,创建一个具有优质的文化氛围的企业,经营优质企业。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切实做好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去年11月,省编委印发《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作出“扩大试点,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前段时间,通过层层遴选和比较,省编委确定新增章丘市刁镇等12个试点镇,与前期试点的广饶县大王镇等8个镇一并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寄予了很高期望,将“实施扩权强镇”列入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的重要内容,郭树清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讲话和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组织好20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编委要求用3到5年时间,把试点镇打造成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大胆创新,切实把试点工作抓实抓好。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2010年8月试点工作部署以来,有试点任务的8个市、县党委、政府和编委抢抓机遇,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统筹相关配套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激发了试点镇发展的内生动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赋予试点镇相应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县级政府共下放8个试点镇具体管理权限554项,使其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二是着力调整县镇财政分配关系。实行财政主体超收激励机制,省市县三级财政均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用于支持试点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去年大王、马桥、沙河、羊口镇公共预算收入均同比增加1亿元以上,其他试点镇财力保障水平也得到明显提升。三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得到加强。改进管理考核方式,内部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四是镇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3年,8个试点镇镇域生产总值实现656.43亿元,同比增长13.3%;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3.03亿元,同比增长59.68%;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达到1.28万元,同比增长16.09%;城镇化率平均达到61.8%。教育、卫生和民生保障等公共服务更加完善,试点镇对资金、人才、项目的吸纳能力和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总的来看,通过试点,8个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变化很大,成效明显。但客观地讲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地方推进试点的力度不够大,有些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缺少亮点和突破等,需要在深化试点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加以改进。做好下一步试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关于试点目标任务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步伐加快,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经济发达镇与传统农业乡镇相比,在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产业结构、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等方面已超出传统农业乡镇范畴,具备了小城市的雏形,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不相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现行管理体制机制已难以满足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以扩权强镇为优秀,通过综合施策,不断增强试点镇政府统筹发展的能力,推动试点镇加快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经济发展、城镇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城镇化率、财政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增幅明显高于全省200个示范镇平均水平,发展质量、规模、效益等综合实力位居全省示范镇前列,跨入全国强镇行列。二是先行先试,立足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试点镇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障碍,努力构建与试点镇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路子、取得经验。从前期试点情况看,各地从不同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总的来说,思想还比较保守,创新的力度还不大,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既然是搞试点,就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步子可以迈得再大一点,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只要是有利于试点镇发展的,都可以大胆的尝试,力争在一个或几个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要处理好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关系,围绕发展抓改革,抓好改革促发展。检验试点成效,不仅要看发展的速度与质量,还要看体制机制创新的广度与深度。各地要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气力,只有这样,才能使试点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良好效果。 二、关于放权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扩权强镇,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试点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赋予试点镇相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就是解决试点镇“责大权小、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前期试点中,各地下放试点镇的管理权限,多的有100多项,少的也有40多项,这些管理权限下放后,增强了试点镇政府的履职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总的来说效果是好的。但也有一些试点镇的同志反映,在实际操作中,方案规定的有些权限没有完全下放或下放不到位,责任较大的权限下放快、利益较多的权限下放慢;下放的权限看起来数量不少,但试点镇急需、真正管用的不多;有些管理权限下放后内部运转还不够顺畅,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环节还存在一些法律层面的障碍等,这些都需要及时跟踪,在深化改革的实践中进一步解决完善。放权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重点要抓好“放什么、如何放、怎么接”三个环节。一是“放什么”。由于各试点镇情况不一,需求各异,各地在研究放权目录时要因地制宜,不要贪多求全。在内容上,要把涉及试点镇发展的城镇建设、规划投资、项目审批、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治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含金量”高、急需管用的权限放下来、放到位。在方式上,要首先由试点镇提出需要下放什么,充分尊重试点镇的意见,不能县直部门想放就放,不想放就不放。省里将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具体的放权目录,确定“规定动作”,凡“规定动作”范围内的必须下放。二是“如何放”。从现行法律法规看,主要是“授权”和“委托”。前期试点中,有些地方对一些专业性强、放权数量较多的部门,依托派出机构并充分授权;对一些事务性、易于操作的权限由部门直接委托给试点镇行使,效果很好。总之放权涉及许多法律法规问题,很具体,也很复杂,如何做到既满足试点镇发展需要又合规合法,在许多环节上需要深入研究探索。各级编办要同法制等有关部门搞好沟通衔接,确保依法规范下放,避免工作被动。三是要做好承接工作。要充分考虑到试点镇对下放权限的承接能力,对一时承接不了的,可以采取分批下放逐步到位的方式。同时,要采取具体措施,动员组织下放权限的县直部门搞好“帮扶”,不能一放了之。总的要求是要让试点镇对下放的权限能够接得下、用得好,实现良性运转。扩权是手段,强镇才是目的。各地在放权过程中,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试点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调动发挥基层的积极性能动性,是否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作为检验放权成效的标准,只有达到这个标准,才算真正实现了放权的目标。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新形势下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影响探析 摘 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快速发展新形势下,我国已经步入知识经济新时代,并且在国际社会中占有越来越重要地位。然而,面临新形势会出现更多机遇与挑战,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对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产生了深远影响。如何在知识经济时代,开辟出企业行政管理健康发展的蹊径,是现代企业关注的焦点。本文首先归纳了知识经济概念,然后阐述了新形势下知识经济对企业管理的影响及发展趋势,希望为我国企业行政管理体现适应知识经济时展需要有借鉴作用。 关键词:新形势;企业;知识经济;行政管理 一、知识经济的概念 知识经济是人类通过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表现在科学技术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概括地讲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信息为载体,通过人类社会活动将知识信息激发、传递及应用的全过程,创造知识经济与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效率,是支持知识经济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同传统的土地或资金要素有本质区别。 二、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影响 1.知识经济推动企业行政管理发展 首先,企业要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求发展,需要不断改进企业行政管理方法,知识经济推动了企业行政管理摆脱传统的管理模式。由于行政管理在企业行政部门被误解为简单的执行过程,行政管理人员扮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但新形势下知识经济时代彻底结束了此行政管理模式,知识经济时代要求行政管理活动必须具有创新性,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一定要有创新能力。此外,随着知识经济快速更新,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汲取新知识才能满足工作需要。可见,原有的企业人才管理关键将发生质变。其次,知识经济规避了传统的行政管理方法摒弃了。受到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影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并且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普遍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已成为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代名词。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企业行政管理也势必会与现代科学技术密切融合,当前企业管理已经被深深打下信息化管理的烙印。再次,知识经济时代对企业行政管理资源优化有积极地促进作用。例如,计算机网络在企业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可以减少人的管理强度,在原来的企业会议中需要人们现场参加,这样就会消耗许多人力和时间成本,在信息社会里,许多会议都可以用网络形势代替,这样就能实现资源优化的目标。最后,知识经济时代切实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要具备创新能力,要求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融入人性化的管理方法,也就是说在工作中要有自己的东西,不能什么事都要生搬硬套,由以前的混日子转化为主动地投入到管理中,这样积极的工作态度是各项行政管理得以落实的保障,最终实现企业行政管理的实效性。 2.知识经济带给企业行政管理的挑战 第一,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离不开人类活动,也正是人类活动推动了社会进步,这是社会发展遵守的必然规律。那么,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新形势下,企业行政管理活动也存在这样的规律,也就是说行政管理人员更新传统的管理观念是知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知识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本质区别就是创新,原有的"按部就班"行政管理观念已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没有创新意识的行政管理人员即将被淘汰,总之现代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具有创新意识。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对信息技术、办公科技最新动态有所了解。例如,在企业日常行政管理中,管理人员要应用计算机网络来处理实际问题。然而,在我国大多数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仍是中老年龄同志占比重较大,他们缺乏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对现代企业网络管理一窍不通。第二,知识经济使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面临巨大的挑战。知识经济时代的标志就是信息激增,大多数行政人员对更新的知识不能及时了解,此问题存在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行政人员主观获意识淡薄;二是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中认为行政人员是闲职,所有人都能从事行政管理,但知识经济社会中,企业行政管理离不开行政管理人员,并且他们的个人能力及素质对企业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企业行政管理在知识经济下的发展趋势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新形势下,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重视企业的行政管理,而企业行政管理的好坏最终取决于行政管理人员。可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行政管理对人才的需求量会增加,并通过不同渠道来引进具备创新意识的高级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四方面:第一,求才方面。知识经济时代,传统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得到改革,企业需要具有创新意识、敢于挑战、脑袋灵活、擅于发现特质的人才。第二,用才方面。企业将为管理人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让他们自由地去创造,并尽可能提供条件去支持。第三,育才方面。在不影响人才个人创造的前提下,安排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去引导新人学习,让他们在实践工作中充实自我培养创造能力。第四,留才方面。透过工作设计、工作丰富化等增加工作内在报酬的方式,来重新调整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和界定新角色。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企业行政管理面临着更多机遇与挑战。企业行政管理要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就必须通过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引进新的管理技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等,建立可靠、系统、实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提高企业行政管理质量。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新形势下行政管理人员经济意识的学习和培育 摘 要 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面对新形势,站在新起点,行政管理人员要树立起“行政管理人员也能出生产力”的理念,自觉加强现代经济意识的学习和培育。提高服务经济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树立市场经济意识,是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对行政管理人员的时代要求。 关键词 行政管理人员 经济意识 培育 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强烈的、科学的和清晰的经济意识,是判断其称职与否的重要标尺。 一、加强经济意识培育是行政管理人员适应时代的要求 1.从国家层面看。目前,我国参与世界经济竞争的领域日益广泛,与各国之间生产力水平的较量更加激烈,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斗争也会更加激烈。中国经济能否经受复杂局面的考验,关键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包括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是否具有适应新的、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和环境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从地方层面看。要适应市场经济、区域经济、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每个行政管理人员都要学经济和掌握经济运行状态。一切围绕发展经济来思考,一切围绕发展经济来推进。 3.从部门层面看。每个社会组织都是一定的“经济单元”,都存在一定的经济行为,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起码要熟悉和了解本单位和本部门的经济运行情况。行政管理人员在需要的时侯,也可能转到经济部门工作。从这一层面看,行政管理员也应自觉增强经济意识,提前做好素养铺垫。 二、行政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的经济意识 1.服务经济意识。面对新形势,站在新起点,行政管理人员必须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使行政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努力为经济发展服务。要树立起“行政管理人员也能出生产力”的理念,提高服务经济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发展是当代中国的主题,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作为组织,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用加快发展、推进发展的宏伟事业来激励干部,更加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作为领导者,也要充分调动行政管理人员想发展、议发展、求发展的热情和干劲,为实现经济社会突破发展聚集力量。 2.经济人意识。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树立经济人意识,在为公共事业服务时也要考虑效益原则。例如,一个健康的政府不可能鼓励公众吸烟,因此要收高额的税来达到控制烟民的吸烟量。这确实代表了社会利益,但是高额的税收意味着高额的财政收入。一方面关于公众健康的公共政策会对吸烟行为作出种种限制,另一方面为了获取高额的财政收入,各地政府则纷纷鼓励烟草企业提产扩能。所以,这就导致政府的公共政策陷入两难境地。 3.新经济模式意识。目前,国家正在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即建立新的经济模式。新的经济模式、新的创意经济,它不是简单地覆盖传统经济,而是建设和谐经济的一个优秀。人类的生活方式和经济运行模式是可以改变的,新的东西和传统的东西结合或者对冲,最终形成均衡,在均衡中往前推进。作为行政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新经济模式意识,特别是要树立创新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人本意识,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4.区域经济协调意识。进入新世纪,中央政府根据我国当前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出了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的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区共同发展。统筹区域经济,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缩小区域间的发展差距,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对于行政管理人员而言,在做调研、参与决策、拟订文件、制定方案、指导具体工作时都要自觉应用区域经济协调观念作为指导思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行政管理人员培育经济意识的主要渠道 1.个人成长。对于个人而言,其经济意识往往受个人成长条件影响,如父母所受教育、当时社会环境、个人成长经历,等等。在这一渠道中,其经济意识的培育常常是被动的、不自觉的,但是其影响又是潜在的、深刻的。 2.专业培养。专业培养是培育个人经济意识的主渠道。专门的初等或者高等经济专业往往对学习者进行系统的经济学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和具备一定的经济实践能力。通过专业培养,个人会自觉形成一定的经济意识。学校选修或者兼修课程也会提供经济专业课程学习机会,成为个人培育经济意识的重要渠道。 3.组织学习。对于处在组织中的个人,参与组织学习也是其与组织共同生存、发展的必要前提。这一方式则是个人工作之后经济意识的重要培育渠道,包括日常学习、经济讲座、短期培训等。 4.个人修为。从内涵上说,个人修为是特指个体建设、个体修养行为,是个体修学储能的重要路径,表现为个体能力、素质、本领的建设和发展。从行为主旨上说,个人修为旨在个体主观世界修炼。个人修为与组织学习互为依存、辩证统一、和谐发展。个体虽小,但小个体可汇成大集体。好学、善学是个人修为的思想前提,也是加强学习型组织的重要价值基础。因此,个人修为对于培育经济意识也至关重要。作为行政管理人员,应自觉加强个人经济意识的学习和培育,使之符合国家、地方和组织发展需要。 5.实践锻炼。对人类来说,经济活动是最重要的实践活动之一。在实践中锻炼和培育经济意识,效果更加明显、感受更加深刻。个人的经济意识是否科学、是否可行、是否先进,唯一的检验标准是实践活动。因此,对于行政管理人员而言,培育符合时代需要的经济意识,既是一个重大理论课题,也是一个具体实践问题,要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行政管理能力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应该主要定位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应该让政府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真正解决在某些领域存在的政府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随着人口红利和资源红利逐渐消失,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已不复以前迅猛。政府调控是“有形之手”,市场是“无形之手”,一个国家的发展通常靠这二只手来紧密配合共同进行。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增长问题,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必须提高行政管理能力 1.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是政府重要职责。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体制的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随着当前经济社会步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客观环境的限制,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虽经多次改革,但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呈集中凸显态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由于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因此发展首要的是经济发展,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能力已经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各级党委主要是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谋划经济全局,提出发展战略,制定发展政策,推动经济立法,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的各级政府,应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增强提高行政能力的自觉性,更好地担负起管理社会、服务人民、加快发展的重要职责。 2.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是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改革永远是发展的动力,改革是发展的高层次之路。不断创新行政体制,建设一个政府职能与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相符合的行政框架,是最基本的效能建设。提高行政管理能力主要是以科学、效率、效果、效益为基本着眼点,立足于改革和创新,重在实效。当前和今后,我们必须将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创新、特别是提高其有效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力求取得深层突破。同时,提高行政管理能力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根本要求。要进一步理清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正确理解政府的职能,弥补市场机制的空缺,克服市场调节的偏差,应对市场失灵,在激发活力的同时体现公平、注重均衡,通过适当的宏观调控和政府的作用更好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不失时机地深化改革开放,发挥好改革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作用、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处理好各种关系,特别是若干带有全局性的重大关系,这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一件大事。正确处理这些重大关系要贯彻一个总的思想,就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现代化建设所遇到的涉及全局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我们要围绕改善民生谋发展,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持久动力,着眼维护公平正义,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从法制建设、政策实施、规划制定等多方面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切实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共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进程。 二、加强行政管理能力,提高政府效能 1.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强大思想武器。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建设法治政府。为此,必须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依法行政的力度大不大,成效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如何。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必须使广大干部都认识到依法行政是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是保证自己廉洁奉公、抵抗诱惑的基本要求。深化改革,千头万绪,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化繁为简,突出重点,积极寻找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找准了突破口,就会事半功倍。因此,我们要自觉在工作中树立依法行政的新理念,克服思想上的模糊观念和认识上的滞后与偏差。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配套,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政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断建立和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历史变革。在深刻认识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管什么”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科学地把握政府“怎么管”,“怎么更有效地管理经济和社会”。这些措施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增强政府执行力、创新力和公信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信任度,有效引导公众关注并积极参与到政府自身建设中来。 3.设立行政效能监督机构。坚持为民务实,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政府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因此,我们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确立了“围绕依法行政重点,突出方法方式创新,注重制度措施保障,促进行政执法公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坚持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在今后和行政效能监督中我们可以学习美国的经验整合行政监察、审计、人事和财政等部门的相关资源组建一个专门从事行政效能监督的机构,进一步加强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这样可以减少信息传递的时间,减少不必要的交接过程提高监督效能。只有把制度化作为保障的行政效能监督才可以保证行政效能监督的长效性。 三、结束语 总之,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全面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是政府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行政能力工作的组织领导,总结经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创新,努力把全政府行政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企业行政管理受知识经济的影响分 摘 要: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包括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使用、转化等全过程,创新是知识经济的灵魂。企业组织管理将被转移为以知识工作者为优秀的管理,将冲击企业整体行政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求才、用才、育才、留才、四方面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知识经济;企业行政管理;人才 知识经济是近几年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个新概念。也是目前国内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在知识经济的带动下,美国近来表现出“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率 ”的良好发展态势,令世界瞩目。而作为知识经济的子学科“知识管理”则是一个更新的概念。虽然我们似乎还没来得及深人研究。但它在当今的行政管理中,已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的主要工具和管理模式。 一、知识经济的定义 知识经济并不是一个严格的经济学概念,它的缘起大约与新经济增长理论有关。在世界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的背景下,美国经济学家罗默和卢卡斯提出了新经济增长理论。罗默把知识积累看作经济增长的一个内生的独立因素,认为知识可以提高投资效益,知识积累是现代经济增长的源泉。卢卡斯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则将技术进步和知识积累重点地投射到人力资本上。他认为,特殊的、专业化的、表现为劳动者技能的人力资本者才是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一种新型的富有生命力的经济形态;工业化、信息化和知识化是现代化发展的三个阶段;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动力,教育、文化和研究开发是知识经济的先导产业,教育和研究开发是知识经济时代最主要的部门,知识和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是最为重要的资源。 二、农业时代、工业时代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管理模式的不同 在农业时代,主要依赖劳力、牲畜及土地等有形资源进行经济生产,其知识应用方式主要是重复使用,具体表现在经验知识的代代相传,而有形资源之使用报酬率则具有“递减”的特质,例如土地愈用愈贫脊;在成本效益方面,则呈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对价关系”;而主要的生产者代表为农民,代表性组织为农村。在工业时代,依旧仰赖资本、厂房、机器等有形资源,其资源使用报酬率依然是递减关系,在知识应用方面,主要是工作手册、标准作业程序,其成本效率主要在追求达成经济规模,主要的生产者为工人,代表性的组织为工厂。 到了当今所谓的知识经济时代,对于经济活动、组织生产与管理则有了革命性的改变,首先,经济生产的资源转移成无形(无重量)的资产——“知识”;在知识的应用方面,则是依赖不断创发的知识,而非代代沿用的知识与一成不变的作业规范,且由于知识具有不耗损性、共享性,以及全球化市场的保障,所以知识的使用报酬率具有“递增”的效果,例如生物科技业者对产品之特定成本的投资,待其制造成功后,其收益将有数倍的惊人效果。一般而言,会计师、律师、程序设计师、大学教授,都是知识工作者的典型代表;且一旦知识工作者充斥组织后,组织形态之发展极致,将可能形成如大学、医院之类的组织,即员工多为高度依赖知识以完成工作之专业人士,此时,领导者多只能扮演协调、沟通、支持及促进的角色,知识工作者将获得较高的工作独立性。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行政管理将被转移为以知识工作者为优秀的管理,而这将冲击企业整体行政管理政策。 三、知识经济时代企业行政管理的发展 (一)求才方面:知识经济时代,较具竞争优势的高科技产业或其他知识密集产业,将面临所雇用员工的专业素质日益提高的挑战。传统所偏重的员工特质,例如忠诚、稳定、奉命行事、擅于背诵,遵守僵化作业流程等,在知识经济时代,恐反而成为负面素质,所以应积极雇用具想象力、敢突破传统、挑战极威,懂得随机应变、擅于创造特质的人才。 (二)用才方面:就内部管理而言,在员工考绩制度上可加重对其知识应用或研究发展的表现;另可提供多元参与管道,使员工可以在重大决策及人事制度上发挥影响,并加强推动“提案制度”,在不刻意强调所提建议的功效性前提下,对任何成员创意均给予正面支持。 转贴于 233网校论文中 (三)育才方面:人力资源相较于其他组织资源有较高之维护成本,站在“知识折旧”的观点,如果不加以维护,知识创造力势必降低,主要的维护机制来自训练与教育,训练可以维持基本工作能力于不坠,教育才能真正厚实知识创造能力,二者不可偏废,并且不可混淆二者功能。 (四)留才方面:以前企业用以留住人才之最主要制度在于健全的退休及福利制度,以及优厚的入股及分红制度。如今如何透过工作设计、工作丰富化等增加工作内在报酬的方式,来重新调整员工工作内容及界定新角色,恐怕是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此外,站在知识经济与行政管理的角度,任何一个成员都是知识的载体,尤其是关键或资深员工所具备的组织经验、知识与见解,都是其他员工作无法比拟,所以如何避免关键或资深员工流失,或透过管理以减少人才流失所造成之影响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目前许多企业对于离职人员,大多是举行感性的送别茶会了事,并未对其过去工作信息作系统性的探究与保留,而这将不利知识经济时代行政管理工作的进行。 知识经济时代的组织经营特色,主要表现于知识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竞争的主力,善于管理知识者就能取得竞争优势。因此,以优质行政管理策略推动企业经营的思维,必须重视企业的人才管理运作历程,透过参与、整合与落实的系统思考原则,建立一套融合知识经济时代特色的人才管理策略,发挥集思广益的力量建立具有共同愿景,讲求主动、效率、适用、创新的精神团队,将企业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综合而言,在知识经济时代以优质行政管理策略来推动企业经营,必须做好企业内优秀人才的管理,同时我们必须深刻再次认识到建构推动企业发展的方案是企业行政管理的永久性投资,除了关系着企业兴盛未来的发展,也肩负着企业员工在工作、管理中不断发展、进步的任务,是企业发展扎根的百年大计,必须积极周详的运用企业的行政管理策略,创建一个具有优质的文化氛围的企业,经营优质企业。 经济行政管理论文:知识经济下的现代行政管理探析 [摘 要] 知识经济对现代行政管理中行政理念的更新升级、优化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促进行政管理制度的健全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发展机遇。但生存环境的改变、行政管理局限性也随之成为影响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知识经济和现代行政管理的联系,可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 知识经济; 行政管理; 机遇; 挑战 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知识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发重要。加快我国知识经济产业的发展,促进行政管理实现现代化,既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 1 知识经济对现代行政管理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政府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依靠智力资源、知识、技术等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无论从国际发展形势来看,还是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角度分析,政府都应努力寻找有效方法,使行政管理工作适应知识经济发展,以此不断推动行政管理工作,使其能够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概括而言,知识经济对行政管理工作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方面实现: (1) 给行政管理理念带来的影响。之前我国的行政管理工作受到制度的约束,未在管理范式和模式上及时进行调整,管理理念较为陈旧。知识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的行政管理理念产生了重要影响,尤其在管理理念上,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不得不进行更新升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2) 给行政管理职能带来的影响。知识经济下社会生产分工越来越细,这就要求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加深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认识,使行政管理工作从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等方面着手进行改革,尤其应将改革的重点放在调整和优化行政管理职能上,以此满足知识经济给政府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3) 给行政管理方式带来的影响。知识经济下,科技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因此促进了行政管理工作方式的调整,这就需要政府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系统的行政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另外,还应注重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采用灵活的行政管理方法,不断适应知识经济给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 知识经济时代现代行政管理所面临的机遇 知识经济以新技术、新发明为主要表现,特别重视创新。利用知识经济的优越性促进行政管理效率的提升,对于我国现代行政管理工作是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 (1) 知识经济可加速行政管理理念的更新升级。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重心还局限在制度方面,行政管理模式及管理范式却没有及时调整,行政管理理念比较落后,这显然不符合新时代的发展需要。知识经济具有创新性特征,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传统行政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显然是有效的。 (2) 知识经济可优化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信息的大量生产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资源的共享加速了社会分工。这种时代特点要求政府服务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的升级,要求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起新的时代任务,行政改革因此不再仅仅局限于精简人员、精简机构,还包括政府职能机构的优化和调整。 (3) 知识经济可促进行政管理制度的健全。知识经济是人类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对应。为了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秩序有条不紊,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3 知识经济时代现代行政管理所面临的挑战 新时代背景下,机遇与挑战并存,现代行政管理面临的挑战也是严峻的。突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3.1 生存环境的改变 历史上每一个新经济形态的改变,都要对原有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产生强烈冲击,知识经济时代的出现也不例外。它对原有的行政管理的效率、政府管理效能与治理能力都会带来挑战。一方面,由于历时性向共时性的发展,一个社会的社会形态、社会结构都会发生改变。在工业经济时代,政府处于历时性经济形态中,所以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得心应手,在共时性方面相对不足。知识经济时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发达,知识经济的共时性特征显著,改变了原有的历时性生存环境,原有的行政管理不再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一个政府在管理效能和治理能力方面表现如何,很容易在与其他各国政府的对比中一见高下,政府效能竞争危机加深。与工业经济时代自由竞争环境下的国际竞争相比,知识经济时代更注重国际组织、跨国企业的竞争,这对政府效能是一种更加深入的考查。因此,世界各国为了增强国际竞争力,必须提高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政府机构人员的素质,优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 3.2 管理局限性的暴露 时代背景发生变化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若未及时作出相应改变,原有的管理弊端就会暴露出来。原有行政管理的局限性在以下3个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 (1) 行政管理机制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水平不适应。新的经济形态要发展,旧的经济形态下所有制度都要改变,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社会运行模式都会随之发生变化,行政管理机制自然也不例外。在传统行政管理机制下,金字塔式的行政管理制度是主要表现形式,它具有程序严谨、全面细致的特点,在工业经济时代下呈现出有序、高效等优势。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发展快,信息更新快,金字塔式的行政管理制度便会暴露出程序繁琐、过于刚性等弊端,不能适应信息社会经济、社会、政治的个性化发展要求。另外,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金字塔式的行政管理制度在行政管理模式方面过于集中,在管理机构方面过于庞杂,不但不能对经济发展起到服务作用,甚至还对市场经济的完善产生阻碍。 (2) 政府行政责任保障制度功能退化。社会进一步分工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个特点,分工导致与之相适应的新型专业职能部门产生。当新型专业职能部门越来越多时,在行政管理体制中,各职能部门便会出现各自为政、相互分割的情况,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相对减弱。如果政府各部门还像过去一样信息闭塞,就又会导致政府部分职能交叉和机构臃肿,影响政府行政职能的发挥。 (3) 行政决策方式落后。在工业经济时代,政府部门只需进行职业培训和公共教育,就能做到知识的传承,通过垂直化的层级信道,就能将知识和决策结合起来,不会对行政管理工作造成影响。但在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知识更新的加快、利用类型的增多,政府原有的机械性、封闭性行政管理制度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新时代对即时性信息的要求比较高,通过金字塔式的层级信道来完成信息传递很难保证信息利用的即时性,还很容易导致信息传递的偏差。 4 知识经济下现代行政管理应对挑战的措施 知识经济下,行政管理部门应勇于面对新的挑战,通过分析知识经济发展特点,积极寻找有效的应对措施,进而保证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1 行政管理部门注重新管理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知识经济下,行政管理部门应重视新管理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给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与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行政管理部门从上到下重视新管理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尤其是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应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投入,注重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多媒体技术的应用,因此,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领导应做好新管理技术的推广资金预算,提高新管理技术运用效率。事实证明,运用这些新的技术极大地提高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 4.2 行政管理人员应注重创新 从知识经济的本质上讲,它是一种创新经济。为了迎接新的挑战,行政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注重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树立创新意识,将创新理念融入到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另外,注重创新也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在需要。行政管理工作像其他工作一样,在实践过程中会遇到很多无法预料的新问题,这就需要行政管理人员不断总结经验,结合知识经济的特点,进行创造性的应用。同时,注重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定期举行大型培训活动,让行政管理人员获得管理的新方法与新理念,为实现行政管理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4.3 行政管理人员应重视储备新知识 知识经济较为明显的特点就是知识与信息的飞速发展,行政管理知识也包含在内。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应重视知识经济给人们的工作、生活、思维方式产生的影响,加强学习,不断储备新的知识,尤其应关注行政管理知识的进展和管理理念发生的转变,通过对比传统管理理念找出两者之间的结合点,进而不断提高新知识的应用能力。同时,行政管理人员还应对新知识的运用效果进行科学的评估,进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进行探讨,寻找最佳的改进方法,充分发挥新知识的运用潜力。 4.4 行政管理人员应重视掌握新技术 知识经济带来的改变不仅仅局限在知识上,还包括管理技术的提升,例如,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显著提高了各行业的管理水平。在科技飞速发展的背景下,行政管理工作应跟上知识经济发展步伐,除了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新的技术应用到行政管理工作中,还应加强新技术的研究和探索,不断优化新技术应用结构,进而提高新技术的应用效率。作为行政管理人员,应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探索,掌握新技术的应用范围,明确新技术的应用效果,进而在实际的工作中能够进行准确的判断和灵活的运用。 总之,知识经济一方面对社会经济关系、经济结构的转变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对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流程提出了挑战。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社会大环境下,现代行政管理如何改革以适应知识经济时展的需求,成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