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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制度化研究中,学界往往多从宏观、从课堂教学理论着眼,比如“跨学科”“大思政”“某某教学法”等,较少从微观、从实践教学的视角来进行具体的机制研究。从本科生辅导制的视角来考量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也是考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关键一环,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学改革与建设是一个极有意义的研究。 一、导师辅导制的源流和内涵 (一)导师辅导制的源流 辅导制滥觞于16世纪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两校合称为“牛桥”,从现代大学的意义上说,“牛桥”是世界上排名前三位、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有着漫长的800多年建校史。12世纪后期,被英王亨利二世从法国召回的一群师生在牛津组建了学术团体,这就是英语世界中最早的“大学”[1](“大学”的原拉丁文“universitas”原是“行会、组合”之含义,后演变指称从事高水平学习和研究的教师与学生的新型“组合”,1216年第一次被用于指称牛津全体教师)。1209年,因为与当地居民发生龃龉,一批学者离开牛津前往剑桥,创立了剑桥大学。16世纪,“牛桥”所具有的中世纪特色的学院联盟格局在英国王室干预下定型为学院制大学模式,最初其使命只是培养神职人员,且为贵族和中上阶层的子弟提供养成教育,院士教学模式死板、冷漠、装模作样,普遍缺乏内在的热情[2]。后来学院考试制度改革,使很多学生为了在获取荣誉学位中脱颖而出,纷纷聘请私人导师。18世纪末,私人辅导模式首先在剑桥开始流行,私人导师乐于与学生沟通交流,关注其个别成长,使其产生舒适和自尊感,从而赢得了学生的信任和青睐。19世纪中叶,私人辅导模式逐渐在剑桥和牛津发展开来,这种新型辅导关系中师生和睦相长的氛围荡涤了剑桥古板的学究气,使“牛桥”诸学院后来也承认并在课程培养中采纳该辅导方式。1868年前后,大学探索跨学院教学制度,采用问答式教学和个别化辅导来拓展全新师生关系,例如古典学导师和数学导师在问答式教学之外另提供个人辅导,每周辅导1小时。1883年前后,导师辅导制渐成雏形,1889年,“牛桥”正式成立导师辅导委员会,在所有学院推广该制度,此举使正规学院的学术权威得以重树。至今,该制度已成为西方国家一种标准化大学教学模式。 (二)导师辅导制的内涵 导师辅导制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结构组成。遴选学生所在学院的教学人员担任导师,与学生一对一或一对二面对面交流(20世纪中叶后渐扩展为一对四乃至更多的学生小组),每周进行。具体时间由导师掌握,一般不少于1小时。第二,过程与形式。辅导过程一般是导师确定选题,学生查阅搜集资料,用观点“串联”资料写出作业或论文,导师对其批阅点评,学生可以维护自己立场与导师展开讨论。在19世纪,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人文科学,后来随着学术分科复杂化而灵活调整,例如数学或其他相关自然科学一般就不采用讨论的形式,而着重于解决实际问题。第三,本质。导师辅导制的本质是讨论,是观念的交流与碰撞。不像课堂教学要“全覆盖”执行教学大纲或传递规定信息,也非灌输诠释某种理念,而是启迪、激发学生自主思考。第四,活动机制。该模式是师生双方共同完成的、充满挑战性与创建性的智力活动机制。从导师方面来说,“辅导本身需要耗费很大的精力,事前事后的论文批阅也绝不轻松,一次辅导要取得成功,导师必须不懈地、极有分寸地施展人格魅力”[3]193,在这个过程中,导师要充分了解学生的特点,要因材、因时、因地施教和组织讨论,做到“既批评缺点,更鼓励信心”,同时通过人格和学识言传身教,传递自己独特的学术风格。从学生方面来说,要积极搜集、查阅、消化资料,独立思考并形成见解,与导师进行辩论,既守护立场又要虚心接受导师意见。这是一场高强度的心智训练,能够有效提高学生自我学习、表达运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渐而养成“绅士品质”。 二、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建立导师辅导制的必要性 目前,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方法和效果往往差强人意,普遍面临如下的困境。很多高校(特别在专科、高职类学校)只有思政课课堂教学,不重视、甚至不开展实践教学,此举造成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违背教育教学基本规律,也客观影响了思政课的教学效果。不少高校虽然开展了实践教学,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多只利用寒暑假进行,平时并不开展,这使得实践教学难以常态化;二是出于专项经费所限及其他原因,发动学生自行实践,教师不组织、不参与,更谈不上指导,此种模式可称谓“放羊式”管理。须知实践教学乃是课堂教学的理论延伸和拓展,是融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的关键环节,此举听之任之,势必造成思政课价值性与实效性的断裂。一些高校虽然由教师组织实践教学,但事前只简单布置,并未开展指导,过程只是带大学生去红色革命文化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参观,归来后学生递交一篇调研报告(实质上是“参观报告”),教师既不批阅也不点评,双方均交差了事,甚至有的高校连对写作都不作要求。此种组织形式实为“走马观花”,远非严格的、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教学。有些高校倒是认真组织并进行了事前指导,也对调研报告(或论文)作了统一要求,教师也进行了批阅,但事前指导颇类似“集中培训”,事中跟进缺乏持久力度,事后批阅也没有向学生进行反馈和深入沟通。整个过程无个性化辅导,无启发式交流,更缺乏上升到一定层次的能激发学生主观能动性、研究创造力、思维想象力的机制,使“传授教育”与“自我教育”、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之间相互脱节。对应于此产生了两个广泛现象:一是相当数量的大学教师虽进行了辅导,但授受的大学生数量有限,总体受益面狭窄;二是学生虽撰写了报告或论文,但没有进一步对其质量进行后续打磨、拔高与提升,使思政课的育人功能半截而止,难竞全功之效。上述情形一言以概之:思政课实践教学尚未建立成型化制度,从而使其组织功能、导向功能、评价功能、激发功能等难以形成“协同合力”,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困境强烈需要进行机制变革。而前述英国“牛桥”大学导师辅导制的宗旨恰在于:在教学方式上强调个别交流、平等讨论、言传身教;在学习环境上营造自由、轻松、和谐的氛围。该模式可资借鉴,宜成为新时代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改革导向。 三、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建立导师辅导制的指导思想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贯穿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全过程思政课的目标与宗旨在于“立德树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此,思政课实践教学要全面贯彻党的报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离开这条主线,就失去了“主渠道、主阵地”的基本功能与作用。因此,实践教学既不可“走马观花”,更不可“放羊”,而要在全程贯穿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牢牢把握育人铸魂的立场和方向。 (二)全程实施导师辅导制,不仅要全面,而且要深入思政课实践教学应落实 “三全”要求,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借鉴导师辅导制须全程实施,不可虎头蛇尾、有点无面、顾表失里,既要关注事前,也要照顾事中、事后;既讲究全面,亦要深入。对学生的辅导,在质量上既要有对多数学生的一般性要求,也要有对于少数优秀生的促进和提升;在数量上既要有直接受益面,也要扩大间接覆盖面;在制度设计中既要注重组织功能,更要凸显导向功能、评价功能、激发功能,从而形成整体效应。 (三)全程践行“四个回归”,凸显“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合力创造性 落实2018年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的要求,实践教学既要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更要凸显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自主认知、自我教育、自行研究、自力创新的潜力和能动性,融显性教育与隐形教育于一体,实现质量与层次的提升。 四、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践履导师辅导制的运转逻辑与机制保障 (一)导师辅导制的运转逻辑 第一,以课题设计为载体和切入点,事前选题提炼。导师辅导制的优秀思想之一,是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在学生人数众多、教师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导师辅导制能否长期有效地推行下去,关键问题在于要有实施载体,通过载体明晰培养目标。在思政课实践教学中,以“课题设计”为载体,来实行独具特色的导师辅导制。教师依据思政课实践教学目标要求,在教学进程中分类设计课题和课题目录,指导学生如何选题,学生也可以自行选题,课题确定一周后,经与导师商榷可以更换。然后按课题类型和学生兴趣来分组,10人左右为一组,一名导师最多可以辅导5个小组。辅导分为整体性辅导和个别化辅导两种形式,明确规定思考的方向和原则,既提出系统性的要求,创设学生参与讨论和对话的机制,又为有创见的学生开辟单独通道,鼓励其大胆提出构思。通过导师对学生课题提炼的辅导,使学生对实践教学有一个初始认识,为进入下一步的实践环节做好准备。第二,以实践活动为依托和着力点,事中讨论体验。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不应限于寒暑假,也可以利用平时双休日进行,从而使实践教学得以常态化、规范化。实践活动根据事先所选课题的需要来开展,原则上以小组社会实践为主要形式,导师全程参加,与学生一道亲身体验,在调研中共同深化对课题的认知,发掘可研究的新方向,并时刻分析、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其正确看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现象与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实践活动中,课题讨论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优秀环节。导师要以调研中的收获、感知为着力点,细化每一次讨论的目的和要求,与学生面对面交流。而学生也不是被动地“接受教育”,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进行“自我教育”,自主完成讨论前的资料搜集与整理,构思讨论方案和讨论策略,以及讨论结果总结。通过此种“导师辅导、学生独立践行”相结合的讨论式教学,使学生的理论思维切实得到训练。讨论过后,导师可以根据讨论参与度、讨论的水平与层次、规则遵守情况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从而使实践活动的评导效果得以彰显。第三,以指导撰写为抓手和落脚点,事后论文答辩。实践归来后学生须撰写和提交论文,优秀者参加学院组织的论文报告答辩。这个环节是培养学生对其思想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的具有方法论意义的一环,既是对实践活动的调研总结,更是对先前课题的研究深化,而答辩环节则是对学生的理论掌握情况和问题分析能力的综合性检验。在论文撰写阶段,导师须负责提供课题内容的背景资料,同时通过言传身教,以理论学识、经验素养和人格魅力去指引学生,而学生则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力争在论文报告中卓有建树。在答辩阶段,学生可以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并倾听现场导师组的意见,而导师组则要善于创设一个充满问题的情境,引导学生自我反省、纠偏和拔高。第四,以“深广结合”为平台和拓展点,事末提升覆盖。针对“大学生受益面狭窄”和“论文质量的后续提升”问题,应“深广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实践教学“提升与覆盖”行动。首先在深度上,对于答辩优秀的论文,导师应进一步辅导,以对其质量进行后续打磨、拔高与提升,然后推荐到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同时鼓励学生申报校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课题;其次在广度上,为扩大实践教学的影响面和受益面,组织参加过社会实践的学生在全校开展“实践归来话收获”的宣讲,报告论文成果及实践感知体悟,使全校大学生在交流、分享中接受感染和教育,深化认知,获得对真理与知识的“真懂、真信、真爱”。 (二)导师辅导制的机制保障 第一,确保教学政策支持,为导师辅导制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设立灵活的思政课实践教学考查方式,通过成绩奖励,调动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同时设立课题研究专项资金,推动学生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术研讨。另一方面,为调动教师辅导工作的积极性,明确导师辅导工作是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教师对学生课题研究的指导工作纳入日常教学工作量核算、职称评聘和年终考核中,并以绩效考评形式支持教师独立开展相关教学研究和改革。如此双管齐下,使得师生双向发力,相得益彰。第二,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为导师辅导制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加强校院两级管理,使该教学模式落到实处。在学校层面,推动做好实践教学环节整体规划和宏观布局,制定组织实施、过程管理、考核和学分认定等管理文件,研究开发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从而实现全程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为导师辅导制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学院层面,编写新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要求每个教研室制定具体组织计划、实施方案。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实时掌控辅导教学的进度、质量等各环节,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其运行的成色和效果。第三,完善教学评价机制,为导师辅导制的实施提供基本依据。教学包含教和学两个方面,对教学的评价应从这两个方面入手。根据辅导教学的实施方案来确定其流程,可以简单表述为:“总结—分析—落实—修正”,在此基础上制定学校、学院、学生三级实践教学评价机制。对于教师的评价方面,学校一级推动设立专门奖项,对导师辅导制中表现优异的教师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学院一级制定考核细则,对教师辅导工作进行量与质的综合考核;学生一级则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私人信箱等多种形式进行评教。而对于学生的评价方面,由教研室和教师按照实践教学的要求制定成绩评价体系,主要从参与态度、理论掌握、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来确立不同阶段的评分标准,然后教师按照该标准去完成对学生的综合考核,最终通过过程考核、论文考核及卷面考核等三项测评来确定学生学习的成绩与效果。 参考文献: [1]徐建国.从西方大学的起源和发展看现代大学的精神内核[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31-136. [2]周雁翎,周志刚.学院传统和牛桥导师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1(6):46-53. [3]艾伦•麦克法兰.启蒙之所智识之源:一位剑桥教授看剑桥[M].管可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作者:王军 单位:皖南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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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做好统战工作需要统战文化的正确引领。雷锋精神熔铸于党的百年发展实践中,其文化底蕴与统战文化高度贯通,发挥雷锋精神的多重价值意蕴能够深化统战文化建设。针对我国统战工作发展的新态势,厘清统战文化相关概念与价值功能,探析雷锋精神融入高校统战文化的实践路径,有利于推进我国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雷锋精神;高校统战文化;关联性 一、雷锋精神融入高校统战文化建设的理论阐释 (一)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阐释雷锋精神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是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深刻理解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如何界定雷锋精神的内涵,学界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阐释。一是雷锋的政治立场。有学者指出雷锋“拥护党的领导,并且具有明确的政治取向、坚定的政治立场”[3]。二是雷锋的奉献意识。雷锋具有“舍己为人、克己奉公的奉献精神”[4]。三是雷锋的敬业精神。雷锋精神蕴含敬业奋斗的职业伦理,甘当革命大厦的一砖一石[5]。学术界对雷锋精神内涵的研究,主要从政治品格,道德观念与实践观念等方面进行理论阐释。一是忠诚为党的政治品格。雷锋是赓续了党的纯洁政治血脉的共产主义战士。他“坚决听党的话,一辈子跟着党走”[6],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二是无私奉献的道德境界。雷锋心怀朴素的爱民情怀,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胸怀大公无私的奉献意识,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人民,展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深切情怀和工作作风。三是团结进取的实践观念。雷锋认为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一致,在团结协作中实现了自我与社会的有机统一,团结精神是雷锋的坚实支撑。在工作中勇于担当选择最艰苦的岗位,攻坚克难的进取锐气是雷锋的重要思想武器。 (二)统战文化的概念界定统战文化形成于党的统一战线建设实践中。有学者认为,统战文化是统一战线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7]。有学者指出,统战文化是“各种政治力量所共同认同的目标、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等形成特有的文化”[8]。还有观点指出,统战文化是政治文化的子系统,是政治文化的重要组件[9]。结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统战文化是指党在统战工作中为实现特定政治目标所生成的思想体系。统战文化具有丰富内涵。一是民主合作的政党文化。以多党合作和协商民主制度促进达成政治共识,与各民主党派营造出真诚互信、守望相助的良好文化氛围的政党文化。二是团结统一的民族文化。以多元一体的共同体认知为基础,推进实现多民族国家整合,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目标的民族文化。三是崇德向善的宗教文化。以中华文化浸润,与时俱进充实社会主义时代内涵的中国化宗教文化。四是新社会阶层信义文化。引导各阶层人士遵从明礼守信、义利兼顾的道德理念,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营造良好氛围。五是海内外同胞同根文化。增进同根同源的海内外同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凝聚海内外华侨华人的团结力量的同根文化。 (三)雷锋精神融入高校统战文化建设的价值功能雷锋精神能够为高校统战文化建设打牢思想根基、凝聚广泛共识、提供不竭动力。发挥雷锋精神的多重价值意蕴,有利于构建新时代高校统战工作新格局。1.雷锋精神为高校统战文化建设打牢思想根基。首先,雷锋鲜明的政治立场能够提升统战成员的政治认同。无产阶级政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10],雷锋公而忘私的生活作风对此进行了生动展现。其次,雷锋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能够引领统战工作的前进方向。激励高校统战成员以马克思主义为基本遵循,将个人价值的实现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紧密联结,自觉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作出贡献,引领高校统战成员坚守党的价值理想与思想路线。2.雷锋精神为高校统战文化建设凝聚广泛共识。首先,雷锋重视团结协作的品格具有广泛汇聚各方力量的意蕴。步入新时展阶段,社会思潮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统一战线工作涉及的社会基础与领域更加广泛,统一战线的同心圆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高校统战文化建设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撑。其次,雷锋精神有助于提升统战成员的向心力。将雷锋精神融入统战文化中有助于提升统战成员对党的主张与方针政策的理解,进而转化为高校统战成员的共同意志。3.雷锋精神为高校统战文化建设提供不竭动力。首先,雷锋精神蕴含的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精神能为统战工作建设提供精神养料,激励高校统战人员攻坚克难。其次,雷锋精神蕴含的精益求精的意志品格能够提升高校统战人员的内驱动力。雷锋“干一行,专一行”的工作热情激励高校统战工作者立足本职,守好统战工作阵地。 二、雷锋精神与统战文化的关联性 在实践延展方式上,雷锋精神与统战文化同向追求团结之力。在文化底蕴来源上,二者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同质性。在本质属性上,二者都赓续了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政治血脉。 (一)注重团结,追求团结力量人民是社会历史进程的真正推动者,中华儿女无坚不摧的团结精神是我国攻坚克难的力量之源。第一,雷锋精神体现了“一滴水”的团结理念。雷锋曾说过“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才不会干涸,才能最有力量”。他正确对待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维护集体利益,展现了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思想境界。雷锋不计较个人得失,愿意在集体中“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深刻诠释了雷锋精神中的集体主义意识。第二,统战文化追求和而不同、互信互助的团结力量。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1]。统战文化有助于联合不同党派、民族、信仰的党外人士,弘扬集体主义的大局观念,凝聚磅礴伟力形成牢不可破的真团结。 (二)蕴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儒家学说对中华文化影响深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和内核可以概括为儒学的三条根本观点:一是“明明德”,即彰显人性光明的品德;二是“亲民”,提高自己的道德并推己及人,使人民日新其德;三是“止于至善”,即力求整个社会都能长久的维持在完美的道德之境[12]。第一,雷锋精神展现了“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的思想境界。雷锋继承了崇德向善的传统文化基因,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迎难而上主动申请条件更艰苦的工作岗位,并以自身持久的实际行动带动其他社会成员,引领了文明思潮与道德风气。第二,统战文化蕴含着“兼济天下”“君子和而不同”的理想主张。统战文化包含着守望相助、贵和尚中的人文情怀,不是停留在个体的自我完善上,而是为社会和谐发展培养具有与责任感的统战成员,这种特殊的文化能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凝聚各阶层统战成员,提升振兴中华的责任意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雷锋精神与统战文化的思想之根。根本固者,华实必茂,雷锋精神与统战文化都蕴含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本质和内核,沿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脉络不断延伸。 (三)具有鲜明的政治特性政治性是涉及政治领域中的权力主体为达到相应政治利益的性质属性。无产阶级政党具有鲜明的政治特性,政治性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属性,主要体现在坚持党的领导以及政治信仰,自觉维护国家意识形态的领导地位。雷锋精神与统战文化作为党的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体现了鲜明的政治特性。第一,忠诚为党是雷锋精神最突出的底色。雷锋一生始终听党的话,跟着党走。这种坚定的阶级立场、鲜明的政治观念使他成为先进的共产党人。新时代党的政治信仰具体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13]。雷锋把为共产主义献身当作最大的幸福,他始终保持为实现人类的解放事业而奋斗终身的斗志。第二,坚持党的领导是统战文化最鲜明的特质。统战文化产生于统一战线发展中,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遵循推动国家实现完全统一的特殊文化力量。统战文化能够引领统战成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共产主义政治信仰,与各阶级党组织统一思想。与其他文化不同,统战文化在不同历史阶段围绕着特定的政治目标,因此具有鲜明的政治特性。 三、雷锋精神融入高校统战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 雷锋精神融入高校统战文化建设,要深入挖掘雷锋精神资源,增强统战成员爱国主义情怀,开展形式多样的统战文化活动,推动新时代高校统战工作持续开展。 (一)挖掘雷锋精神资源为高校统战文化建设筑牢基础雷锋精神资源是雷锋精神的具象化体现及其物化形态。高校雷锋精神资源丰富,主要包括雷锋课程资源、雷锋育人场地资源、网络雷锋文化资源等。高校是统战文化建设的关键场所。深入挖掘雷锋精神资源,找准雷锋精神与高校统战工作的结合点,为高校统战文化建设夯实文化根基。一是开设雷锋精神精品思政课程。高校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留存众多先进的雷锋精神研究成果。开设雷锋精神相关课程,有利于专业化、系统化梳理高校雷锋精神资源,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激发教师对雷锋精神与统战文化研究热情,激活统战成员文化基因,为高校统战文化建设奠定基础。二是开辟雷锋元素育人场所。将雷锋精神融入校园环境,如雷锋文化屋、育人展馆、文化走廊等。整合高校雷锋资源,构建融创新宣讲、体验、实践为一体的育人模式,以雷锋精神为突破口,引导高校统战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增进对大团结大联合的认识,进一步深刻领悟统战文化。三是搭建雷锋文化交流平台。精心整合与打磨本校雷锋资源,创新文化交流形式与内容,利用网络交流平台突破交流壁垒,将优质的高校统战文化资源共享至高校范围之外,提升文化影响力。此外,还要注意网络的舆论导向,牢牢掌握统战文化宣传阵地的主导权。 (二)用雷锋精神增强统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种建立在统一的民族观念之上对民族与国家的心理认同与情感归属[14]。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凝聚民族团结伟力的思想内核。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增强全体人民的中华民族认同与心理归属[15]。雷锋精神可以增强各领域统战成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认同,铸牢高校统战文化深化发展的思想根基。一是雷锋精神融入民族团结教育。高校汇聚大量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要求筑牢高校统战成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雷锋精神为抓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可以提升统战成员的“五个认同”。雷锋的忠诚为党、团结协作的情感能够引导少数民族学生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认同,并在高校民族团结教育中融入雷锋精神,使高校少数民族成员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和民族观,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二是用雷锋精神引导宗教中国化。用雷锋团结协作精神消除宗教中的对抗分裂因素,积极引导宗教中国化,推动宗教信仰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以雷锋文化为精神纽带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的沟通与联系。探索开展海外雷锋志愿服务、雷锋交流论坛等活动,提升海内外教师学子的文化自信,凝聚海内外统战人员的思想共识。 (三)用雷锋精神凝聚统战爱国主义情怀爱国主义情怀是指积淀在主体内心的情感价值体系,体现的是个体对祖国的一种心理感怀、价值关怀和担当胸怀[16]。爱国主义情怀具有高度凝聚力与感染力,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有助于提升统战成员的使命担当与责任意识。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雷锋精神的德育价值,有利于凝聚统战爱国主义情怀。一是用雷锋精神创新教育模式。要改变以往理论灌输与说教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模式,将雷锋精神融入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统战凝聚爱国主义情怀。二是用雷锋精神深化爱国内涵。新时代爱国主义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有机统一,用雷锋精神赋能高校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高校统战人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道路的深化认识,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三是用雷锋精神落实爱国实践。爱国主义教育的理论性来自具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爱国主义情怀需要通过实践升华,将雷锋精神作为爱国主义理论知行合一的联结纽带,激励高校统战成员将爱国主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实践中谱写新时代雷锋故事。 (四)用雷锋精神涵养统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高度统一的具体表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我国现代化治理的价值追求,为凝聚社会共识作出了方向指引,为统战成员提供了核心价值准则。雷锋精神的丰富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贯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阐述。在高校统战文化建设中以雷锋精神为着力点,涵养统战成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为统战成员的价值选择锚定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统战成员共识的重要法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在个体素质结构中处于顶部信仰层面。用雷锋精神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高校统战人员价值判断力,涵养统战成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高校统战成员作出正确判断与选择。二是为统战成员的道德养成设置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的品德观点,处于道德领域的顶端,掌握着道德建设的主导权。雷锋精神是代表至善的文化符号,用雷锋精神为统战成员的道德养成设置准则,提供日常品行参照和导引[17]。三是对统战成员价值认同进行深化。将价值观念落实到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归宿。不仅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素养,还要外化为自觉履践的行为准则。用雷锋言行一致的宝贵品质培养统战成员“知、信、行”高度统一,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 (五)用雷锋精神丰富高校统战文化形式,推进高校统战文化活动开展统战文化活动生成于统一战线实践中,能够凝聚统战成员思想共识,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性与实践性。随着统战文化活动的发展与深化,统战成员对统一战线的思想认同逐渐加深,并能在活动实践中丰富统战文化活动形式。举办高校统战文化活动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让统战成员在丰富的文化活动实践中成为雷锋精神的践履楷模。一是组建高校雷锋公益团队。引领高校党内外知识分子在社会公益事业中提升奉献意识,在团结协作中交流沟通增强集体意识。在为人民服务中提高高校统战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将雷锋精神融入文艺作品。以雷锋精神为主题鼓励高校统战人员进行艺术创作表演,如雷锋情景剧、音乐及书画作品等,通过线下展演以及校园媒体融合矩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使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不仅能增强统战文化的感染力与凝聚力,还能在生动的艺术活动中提升高校统战工作的亲和力,使政治色彩得更显温和、中立和含蓄。三是推进雷锋元素统战活动常态化。坚持以雷锋精神打造独特校园文化品牌,营造良好的统战文化氛围,结合实际与各学院特点举办常态化雷锋活动,用雷锋精神铸魂育人,推进高校统战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伟力[N].人民日报,2022-07-31(1). [3]杨增岽.雷锋精神的基本内涵及其育人价值[J].人民教育,2021(Z3). [4]臧英杰,孙超,李进.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及其在高校的弘扬践行建议[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20(14). [5]谢文凤,贺培育.新时代雷锋精神的三维向度[J].毛泽东研究,2021(5). [6]雷锋.雷锋日记[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2. [7]刘恋.新时期统战文化的建设路径研究[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2). [8]李娜.基于文化认同视角下的中国传统文化与统战文化建设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4). [9]杨睿哲.文化治边视角下的边疆统战文化建设[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4).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2]肖群忠.论中华文化的崇德精神特质及其当代价值[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6). [13]董庆霞.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的目标定位及优化路径[J].行政与法,2021(6). [14]李树德.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质内涵及其建构[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1(19). [15]林清新.中国共产党百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发展历程·主要特征·经验启示[J].学术探索,2022(6). [16]熊建生,郭榆.爱国主义情怀的本质要义、核心内容和价值品性[J].思想理论教育,2020(10). [17]李新仓,周文利.大思政格局下雷锋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的多维向度[J].教育探索,2022(6). 作者:李新仓 吕晓涵 周景凤 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辽宁省抚顺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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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论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融合 1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应建立在多层次多角度的基础上 在某种意义上说,两者统一的难度实质是统一标准严重不一致,有的主张以方法论为标准,有的主张以科学语言为标准,有的主张以可预测为标准等等,但是无论以哪一种为标准,都难以统一两大科学。因为这种统一往往或者以自然科学单方面的特点为标准片面地评判社会科学,或者以社会科学的标准去片面地评判自然科学。实际上,两者在这些方面确实存在着各自的特点,而且都有各自的理由。因此,我们应该尊重而不是回避或者无视它们各自的特点。那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应该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统一呢?笔者认为两大学科的统一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多视角的统一,是一个多样性的统一。下面笔者将主要从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观等三个方面进行说明。(本体论层次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科学理论层次即方法论、科学语言等、还有应用层次) (1)在本体论层次上主张弱自然主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所以难以统一,从根本上讲,是因为人们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存在根本的区别。笔者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固然存在区别,但是这个区别不能被无限夸大,以至影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如前文所说,大多数的意见认为自然界是无意识无目的,而人类社会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人自己单方面的看法,我们并没有征求动物界的看法。常言道,“狗眼看人低。”但是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人眼看狗低”的现象呢?事实上,至少在高等动物中,少数动物的社会化水平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人类却单方面地贬低它们为群体性。这种人类种族优越论的预设实际上是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分思想的一种表现。人类把本来浑然一体的世界人为地分割成两个决然对立的部分,并以此为基础把人类的认识也相应地划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部分。如果人类出于认识的需要,对世界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这本来是人的认识活动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不能把认识中的二分反过来当作本体论的二分。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以及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和人是一个有机体的思想,水平反而更高超,它们可以为两大科学的统一提供坚强的本体论基础。如果我们愿意调整自己的本体论的看法,那么相应地在认识论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二分法就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所谓对自然界应该采取说明的方法,而对人类活动的意义必须采取解释或理解的方法,这看法的基础也就不再牢固。 (2)从科学方法论来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各自内部的特征也不是完全一致或一成不变的,这既为两大科学的潜在统一提供了有利条件,又说明这种统一只能是多样性基础上的历史的动态的统一。首先,从历史上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只是到一定发展阶段后才分开,而在分开之前它们已混在一起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了,特别是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辩证哲学思想至今仍然是中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说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是可以一致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分主要是19世纪以后的事情。而现在不仅社会科学越来越多地运用所谓自然科学的方法,而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叉性学科,这更是它们直接统一的例证。随着时间的延续,这种相互渗透性也许会更多。其次,自然界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特征也有不太一致的方面,因而才有有机物和无机物、动物和植物、生物和非生物、人类和非人类等的区分。相应地,物理学和生物学存在着很多不一致的特征。但是我们并没有因此否定自然科学内部的统一。同理,我们也不应该否定物理学、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三者之间具有统一性,但是这是一个有差别的多样性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不需要把人类社会完全还原为生物的强自然主义。 (3)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看,也需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统一。虽然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狭义的社会科学自分开以来,各自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人类发展科学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服务于人类自身。当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自然产生着日益严重的冲突,这固然是人类实践的结果,但是也与片面的自然科学观有一定的关系。而生态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和科学发展观等学科和思想的出现说明了人类已经开始在思想观念和实践活动层面上对两大科学进行整合。如果说近代工业革命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分门别类地迅速发展及其与传统社会科学的分野,那么如今工业发展及其被滥用的恶果又促进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 2统一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所面临的困难和质疑很多,不过主要是两大类型,一是科学方法类型的,二是有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间的区别问题。这是两大相关联的问题。涉及到科学方法类型的主要是,很多人仍然认为自然科学的理论具有逻辑性强、可预测性和清晰性的特点,因而它们可以采用数学工具和实验检验的手法,客观性似乎更强。而社会科学的理论则不具备上述特征,特别是人文科学更差些。笔者认为这里首先应该搞清楚方法的三个层次,一是具体学科的方法,二是一般科学方法,三是哲学层次的方法。具体学科的方法最具有个性,它可能只是被某个学科所特有,企图在这个层次追求统一确实比较困难,所以应该在后两个层次去追求统一要相对容易些,比如前文所说的中医学中的中国古代哲学理论基础,它为中医学既提供理论基础,又提供哲学层次的方法,这种哲学方法就具有相当高的普遍性。系统论等一般科学的方法几乎可以为所有自然科学和大部分社会科学提供方法论的支持。我们应该注意的是,系统论最初只是自然科学的方法,而后来才被人们发现是一个同样适用于社会科学的方法,所以我们还应该用发展的观点看待统一。其次,人文科学的可预测性和逻辑性确实要差些,这是一个事实。不过,由于自然科学率先走向了科学化的道路,并且取得了远比社会科学大的成就,因而人们已经形成了对科学形象的思维定式,似乎逻辑性和可预测性等只有达到和自然科学一样的程度才能称为科学。事实上,即使在自然科学内部,各学科的可预测性也不一样,甚至连物理学内部也做不到同样的可预测性,不然就不会有几率论和决定论之争。当然科学正是为了寻找规律,规律要求有可预测性,否则不成其为规律。我们只是要求改变对规律的机械看法,允许不同的事物在规律的可预测性上稍有区别。另外,必须指出的是,两大科学的统一问题,既涉及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又涉及到认识意义上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规律和人们对规律的认识是不同的,人们只能得出对规律的近似的认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本体论上虽然同属物质世界,但是两大物质系统的确各有个性,因而我们既不能要求两大物质系统的规律在某些性质上完全一样,也不能要求在认识方法上完全一样。此外,关于说明(explain)方法适用于自然科学,理解或解释(interpret)方法适用于社会科学特别是人文科学的问题,这只能是相对而言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观察渗透理论,任何自然科学的认识活动同样必然具有前见,同样拥有解释学循环,这和人文社会科学是一样,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而且说明方法不为自然科学所独有,理解方法也不为人文社会科学所独有。总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是辩证的历史的统一,是在多层次多视角上的有差别的统一,是一个相互渗透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完全吞并另一个,也不是完全等同。 作者:沈云龙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科学论文:现代化视域中的社会科学研究 一、不同类型的现代化应有不同的思想理论 它们为现代化进行辩护、论证,提供思想理论的支持,或为现代化进程出谋划策,规范典章,或对现代化进行批判抨击,揭示其弊端。西方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既有快速发展,也有危机滞缓。西方民主政治和法制的理论和实践对西方经济现代化起着关键作用。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中的问题是互动的。人文社会科学在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积累、发展。17世纪英国思想家霍布斯、洛克等提出了社会契约论、自由平等理论以及各种民主政治体制的学说。18世纪席卷欧洲的启蒙运动,延续至19世纪初(法国、英国、德国的启蒙思想家尤为凸显),不断激励人们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国的现代化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90年代的“洋务运动(1860-1894)”,但被19世纪末的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所中断。康梁变法(1895-1898)实际上是一次推动现代化的维新运动,但被封建王朝扼杀。20世纪初辛亥革命(1911)之后,中国再次面临现代化机遇,但是,内忧外患,连绵不断的战争,特别是日本侵略战争再次打断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0世纪下半叶,在经历一系列的探索、挫折、失败之后,中国实现了从封闭型的计划经济到开放型的市场经济的转折,走上了现代化的快车道。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实力已名列世界前茅,政治和外交能量已使中国成为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中国的现代化成就举世瞩目。现代化使中国在世界上迅速崛起,是当今世界发展中最耀眼最引人瞩目的亮点。 中国的现代化历经被侵略被奴役到独立自主,从被现代化到自觉主动现代化,经历了推翻封建专制王朝、新文化运动、反侵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花了整整一个世纪(19世纪中下叶至20世纪中下叶)。此时,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已经发展成熟,而中国周边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竞相实施现代化,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全球化的实质还是现代化,全球化是由现代化引起的,没有现代化也就没有全球化。中国的现代化已不可能孤立地实施,不可能与全球化分割开来。这就意味着中国必须被纳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接受国际经济秩序,受制于种种规章制度的约束,而这些规章制度又都是由现代化先行一步的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当今,中国国际关系的错综复杂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另一方面,中国又决不追随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当然也决不重蹈苏联的现代化道路,明确提出并且强调,中国的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发展道路,因而具有极大的探问求索的需要。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现代化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而其代价也是巨大的,其中有两方面最值得重视,一是大量资源的消耗,一是众多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价值的低廉。对资源的索取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对资源(如油气、矿产、木材等)的需求也加剧了国际关系的复杂性。劳动力的低廉导致相当多民众(特别是农民)的贫困、缺少甚至没有社会保障,贫富两级分化日益明显,种种社会问题凸显,恶性事件频发。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突出民生问题的重要性,显然都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中国和世界各国为实现现代化所进行的变革及其所产生的种种尖锐的矛盾、严重的危机、错综复杂的问题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带来了机遇和任务。世界各国各地区各民族实现现代化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和实施现代化的进程和道路。中国的现代化道路肯定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因为后者是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实施的现代化,而中国现代化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并重)。所有制是社会最基础的部分,不同的所有制必定派生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等一系列制度和不同的意识形态、思想文化观念,相互之间必定发生矛盾冲突。然而,双方又处于同一经济环境之中,遵守共同的规则,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存在着互利双赢的可能。因此,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合作共赢与对抗冲突乃至兵戎相见两种可能性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是应当探索以私有制为基础和以公有制为基础这样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道路的相同和相异之处。长期以来我们惯于把矛盾双方看作势不两立,你死我活,一方吃掉另一方。但是,现实生活中无数事例表明,矛盾双方并不都是这样,如果处理得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结果。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因为长期以来西方社会被种族中心主义的历史观所支配,将西方文明、欧美的生活方式看作最先进的,应当取代其他文明。这种历史观文明观的优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由民主是天赋人权。在西方文明观价值观支配下,对中国在实施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充满着种种疑虑乃至反对和敌视。中国开创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成功的先例。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路还很长很远。从历史久远和实力、经济发达程度来讲,欧美现代化无疑占据优势,然而其弊端和矛盾危机的深刻程度也更突出和严重;中国的现代化还处在初始阶段,在力量、发展程度上远不如前者,而其展现的勃勃生机让前者无法比拟,但迄今中国依然未能避免类似欧美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譬如,欧美国家从现代化开始就高喊公平正义,历时数个世纪也未真正达到;中国的现代化也强调社会公平正义,迄今也未完全做到,就此而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优越性远未充分体现出来。中国的现代化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不同于西方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应该有不同于西方的思想理论。当前,我们不仅在自然科学技术方面落后于现代化先行的国家,而且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远远没有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任重道远。 二、现代化展现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域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以往的历史是这样,现当代同样如此。从宏观层面看,现代化的道路以及经验和教训就值得我们从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方面去研究探讨。实现现代化的路径、方法,既有共性更有个性。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各自不同的发展方式,这与各国的政治体制、自然资源、周边环境、文化习俗等都密切相关。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现当代,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像西方国家以前那样用侵略掠夺的方式来实现现代化。可是实现现代化必须要有资源(包括自然资源、资金、人力)和市场,仅仅局限于一个国家内部肯定是不行的。这就是说实现现代化必定是在一个国际关系之中,决不可能在一国之内实现,因为资本和市场按其本性就是要增值,要扩展,决不限定在某一点上。现代化已经形成了“全球化”的态势和格局,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这里涉及大量重要的国际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我们记忆犹新的美苏争霸,苏联解体,其中的许多前因后果、内在的外在的条件、偶然的和必然的联系等都还有待研究分析,揭示真相。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等国家继续寻求实现现代化的道路,美国的霸权,欧洲的一体化(欧盟),中东的战乱,国际恐怖主义,民族主义,等等。这些问题都与当今全球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有关,又都是我国实现现代化不能回避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如上所述,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但又要利用西方国家和其他国家所积累的经验和方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并没有现成的模式,需要通过实践去求索。现代化进程不仅有经济方面的种种问题,还有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领域中的大量问题,两者是紧密相关的。这里不可能一一讲述人文社科在各个领域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只能从宏观角度,先就现代化进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两个层面,再从中提出当代世界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来谈人文社科研究所面对的问题域。 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开发索取利用自然界,更要治理保护培育自然界,还要防范大自然对我们的侵害袭击。当前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灾害频仍。联合国论坛专家疾呼发展绿色经济,称“气候变化危害远超金融危机”。联合国报告称:全球3千多城市面临海平面上升威胁。(《文汇报》2009年10月28日)我国并不能幸免。一方面是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迅速而神奇,另一方面却是陆地、海洋、天空全方位地出现危及人类发展乃至生存的严重灾害。一方面是高新科技日新月异,另一方面无论无机界还是有机界,植物、动物、人类,不断面临新的威胁。在科技得到高度重视并快速发展的今天,必须同时重视科技的正确应用,否则,科技成果给人类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灾难。科学社会学、科技伦理等人文社会科学必须与科技同行。撇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单凭自然科学技术是不可能解决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各种问题的。在人际关系层面上,人文社会科学显得更为重要。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人化自然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扩展和加深,社会生活的外延和内涵也愈来愈宽广和深化。一方面个人的能动性、能量和作用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人的个性得到超过往常的发展;另一方面个人对社会的依赖程度也比以往任何时代和社会要高得多,个人的社会性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现代人一方面提倡个人自由,个性发展;另一方面又被现代科学技术和各种规章制度连结在一起,须臾离不开社会。现代社会是个体和整体相关联的有机体。为使这个整体、这个社会健康协调地运作和发展,现代人制定各种各样的制度、规章、法规、条例等,遍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和角落。现代人生活在由制度和法规交织而成的巨大网络之中。这个网络是否合理完善、是否现实可行,对于个人和社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就是要为编织好这张网络服务,从各个方面为这张网络论证辩护。任何社会制度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决不可能是永恒的万能的。 论证辩护一种制度既不是单纯的颂扬,也不是简单的否定,而必须判明其合理与不合理,现实与非现实,利与弊,正面与负面,等等,进而划清真善美与伪恶丑,并为人们的行为方式确立价值标准和观念体系。任何规章制度的制订都有其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的问题,既要考虑动机、理由、原因和可操作性,也要考虑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效果。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国际国内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变化多端,许多界线常常模糊不清,法情理,真善美,并非都一目了然。现实生活经常要求人们作判断分界线,否则将迷失方向。人类的生存实践活动说到底就是要寻求真善美的统一。人文社会科学就是要把真善美的养料渗透到社会成员的心灵之中,凝结为社会成员的内在的素养和能量,表现为人们观察问题、分析情况、作出解答时的一种立场、观点、方法,或者一种思路、途径、态度,一种分析思考的视角和思维能力。社会成员的这种内在素养和能量的高低优劣对于社会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发展至关重要。由此可以看出人文社科研究的重要性。我们认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对人的素质、修养、品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比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对人的要求更高。特别是对各级政府官员、管理人员、执掌权力的人员的要求必须更高。因为任何所有制必须有载体,在公有制条件下,掌权者和管理者实际上成了公有资产和财富的代表,对于公有资源(资产)和财富的分配、调节、管理起着关键性作用。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思想、文化水平和素养直接关系着他们执掌和运用权力的水平和状况。无数事实表明,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与人的素质问题密切相关。提高人的素养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我们现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最重大的问题应该是如何提高全社会成员尤其是掌权者和管理者的政治、道德、思想、文化、教育水平,以及各种素养。权力的运作无疑是贯穿于现代化各项事业的优秀和关键,与此紧密相关的则是财富和性欲,它们构成当代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大问题。 权力、财富和性欲自古以来就是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当代世界它们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这是因为现代化给社会带来的巨大财富是以往社会所没有的,如何分配和利用财富成为突出显要的问题,由此也使权力和性欲问题凸显出来。处在现代化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常能看到这三大问题的浮现。西方社会对这三大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曾作过探索、研究,但均未达到成功解决的地步。在中国,这三大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还缺乏探索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未敢正视这些问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直面人生、直面社会,揭示和探究现实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权力、财富和性欲三大问题各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但又是彼此密切关联的。如前所述,现代人生活在由各种制度和法规交织而成的巨大网络之中,这些规章制度也正是权力的体现。因此现代人也可以说是生活在由各种权力交织而成的网络之中。“体制改革”、“社会转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权力的改革和转型,就是使权力的运作能推进而不是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权力从本质上说应体现公共利益和意志。权力及其运用首先面临的重要问题是权力由谁来执掌和行使及其是否正当合理公正的问题。权力的确定和运作的范围、限度,它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确立和实施,是当代权力问题中最重要最紧迫的优秀问题。当代世界普遍采用民主制度来规范、健全权力的运作和使用。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都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文化传统的特点,确定自己的民主制的形式,这是一个漫长的艰难曲折的过程。强制推行某种形式的民主制会引起或激化社会矛盾。在国际关系领域、国际社会中,同样要确立以民主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防止或制止霸权、强权等不正当不公正权力的实施。 财富分配的方式和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从理论上说,公正合理应是财富分配的最基本原则。但是,怎样才能公正合理,如何做到公正合理,即使在理论上也未能有一个满意的回答,至于在实践上公正合理只能是一种愿望或理想。现实是:在世界范围内贫富差距日趋悬殊。据报载,全世界最富有的1/5人口与最贫困的1/5人口之间的收入差距从1960年的30∶1扩大到1997年的74∶1;世界上最富有的3个人拥有的财产已超过了48个最不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国际金融报》2000年8月30日)在各国内部因财富分配而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同样十分严重。有数据显示,“最富有的5%的美国人拥有全国72%的财富”。在金融危机复苏期的2009-2010年,“美国新增财富中的93%被1%的最富有人收入囊中”。“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状况正在削弱美国中产阶级,财富向顶层集中正在改变美国引以为傲的梭子型社会结构,中产阶级家庭的比例已从70年代的65%下降到了44%。”(朗咸平《谁来拯救世界经济》,东方出版社2012年版,第15、17页)中国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中国社科院《2011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中国的基尼系数(反映社会不均衡差距的指标)达到0.5,这“意味着收入分配不均衡已经成为极其危险的社会问题”。(同上书,第17页)财富分配制度首先取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一般来说,个人获得财富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个是凭借劳动,包括体力或脑力、知识、技能,等等,按理,这是最公正合理的获取财富的方式。问题在于在衡量不同性质的劳动的价值上能否真正做到公正合理。另一个是凭借资本,在市场经济日趋发达的今天,凭借资本获利尽管有一定风险,但其获利量要远超过凭借劳动所得;而且凭资本获利已不限于“资本家”,因为凭资本获取高额财富在许多情况下是与新知识和高科技结合在一起的。在此情况下,凭资本获取财富是否公正合理就显得更为复杂。除此之外,凭借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权力谋取社会财富,即“以权谋利”、“权钱交易”,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极为普遍的客观事实。这种不公正不合理的谋财途径最易遭到民众的反对和愤恨,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乱。财富和权力之间的这种关系无疑是最值得重视和研究的课题之一。财富分配制度中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个人)与政府(国家)之间究竟如何分配。 应该说无论偏重哪一方都各有利弊。从理论上讲,富国与富民应该统一,但在实践上达到两者一致并非易事。藏富于民可以说是普遍的共识,因为民众的财富可以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可以兴办各种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等),而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使社会成员富裕起来,提高公民的生活水平。但是,注重富民而忽视了富国,那么,必定会削弱社会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削弱军警等治理社会的力量,难以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难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反之,聚敛财富于政府,可以克服上述弊端,使城市出现崭新面貌,取之于民的财富可以返回来服务于民,利于民。但是,政府利用财富兴建各种“项目”,也往往成为不良分子腐败的良机,尤其在缺乏严格而科学的管理、监督、检验的情况下,这些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更是令人堪忧。市场经济要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政府的开发项目如何确立、权力的行使如何顺应和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都不是靠官员的意志愿望能解决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其中所应发挥的作用不可或缺。所谓性欲问题,指的是合法婚姻之外的性要求、性活动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婚姻制度是人类得以健康地可持续地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制度之一。随着文明的发展,婚姻制度也有很大的进步。 但性欲及由此引发的性暴力、性犯罪、性疾病和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却有增无减。在现当代社会,性欲活动商品化市场化倾向日趋严重。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进行性交易的红灯区已成为合法的商业区。是否允许性交易成为合法的经营,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看法做法不一,无法达成共识。但可以肯定的是:回避或掩盖这个问题,用空泛的话语代替切合实际的措施,不仅无济于事,而且会使问题更加严重和复杂。更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是性欲问题与财富、权力问题的密切关联。性活动日益商业化,已成为谋取财富的手段,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畸形的产物。性欲与权力的关系古已有之,少数统治者曾经利用手中权力在性欲方面享有种种特权。随着社会的进步,虽然这类特权已被取消,但性欲与权力的关联并不因此而终止,而是变得更为密切而广泛,使得性欲问题具有了政治、经济的内涵和特点。利用两性关系争权夺利贯穿于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当今世界出现的女性主义、女性运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社会中权力与性欲的关系。 三、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思潮: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 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伴随有相应的社会思潮,包括各种理论学说等。西方自现代化以来,出现过各种思潮,其中最重要的、从走上现代化道路开始就出现而至今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具有重大影响的当属“自由主义(Liberalism)”和19世纪中叶诞生并与自由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主义,至今它们依然是世界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两股最强大的思潮。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不过那时的“自由”思想还未成为“主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和16世纪的宗教改革开启了人性解放、自由的理念,为自由主义的形成产生作了充分的酝酿和准备。现代的自由主义是随着西欧社会推翻封建专制、建构资本主义制度的变革而产生形成的,源于17世纪英国革命时代的霍布斯(1588-1679)和洛克(1632-1704)的“自然状态说”(“自然权利说”)和“社会契约说”。同时代的荷兰思想家斯宾诺莎(1632-1677)也是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他提出国家是建立在个人的自然权利基础上的契约,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是人的天赋权利。18世纪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休谟(1711-1776)、亚当•斯密(1723-1790)、柏克(1729-1797),德国的康德(1724-1804),法国的启蒙运动思想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自由主义理论,为西方自由主义奠定了基础。孟德斯鸠(1689-1755)的“三权分立说”,卢梭(1712-1778)的人类平等自由说,孔多塞(1743-1794)的人类历史进步的历史哲学,等等,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理论基础。18世纪80年代美国革命(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民主派领袖杰斐逊(1743-1826)的《独立宣言》(1776)是美国的立国之本;联邦派领袖汉密尔顿(1757-1804)设计制定了美国宪法和宪政之路。他们把欧洲思想家们的自由主义传播到美洲,并且从理论变为了实践。 19世纪堪称自由主义的黄金时代。当时的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占据主导地位,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现代化呈现繁荣兴旺发展的局面,自由主义从反对封建专制、争取自由民主解放的思想武器,成了为现政权和现成政治秩序服务、辩护的思想工具。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1805-1859)于1831年到美国考察并总结了民主制,提出民主制国家如何保障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问题,指出民主制条件下对自由带来的新问题。他所提出的“多数的暴政”、“多数的意志”、“多数的权威”尤为引人关注。他强调要防止民主国家借多数之名扼杀个人自由;指出绝对权威无限权威都是危险的,一种权威拥有无限权力,就会对个人自由构成巨大威胁。他的观点影响至今。当然,19世纪自由主义的主要理论表现为功利主义,最著名的思想家是英国的边沁(1748-1832)和密尔(1806-1873)。他们打着“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旗号将功利主义式的自由主义推向高潮。功利主义与社会契约论具有不同的理论前提和内涵,但都趋向政治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即个人自由是社会的最基本出发点,是社会政策和立法的基础,虽然不排斥集体和社会,但强调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是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条件。认为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来自政府,要以社会制约政府,不能让政府主宰社会,社会人群是主人,政府是公仆。提出对权力进行限制、牵制、制衡。主张人格平等,宗教宽容,多元文化,等等。20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1883-1945)提出国家干预主义,终结长期居主导地位的放任自由主义,形成著名的“凯恩斯主义”。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1912-2006)提出了与凯恩斯主义相对的主张。强调“货币最重要”的理论,认为政府的经济政策主要是控制货币的发行量,而不是凯恩斯主义那样要求政府进行更多的干预。批评20世纪近数十年间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日益扩大,构成对自由的威胁;坚持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认为市场机制可以保障并促进人们自由的天然权利,自由市场经济促进机会平等,使用强力推行平等将毁掉自由,一个社会把自由放在首位将得到最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弗里德曼将古典放任自由主义转变为新自由主义。20世纪下半叶,随着西方经济和社会的变化发展,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等诸多实践哲学蓬勃兴起,涌现出许多有影响的代表和著作。诸如哈耶克(1899-1992)、奥克肖特(1901-1990)、阿伦特(1906-1975)、波普(1902-1994)、伯林(1909-1997)、布坎南(1919-2013)、罗尔斯(1921-2002)、德沃金(1931-2012)、诺齐克(1938-2002)等等。其中尤以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最为出众。罗尔斯并不认同功利主义,而以新社会契约论为基础阐释正义原则。他强调正义的至上性,称正义是法律和制度、政治和道德的最高标准。达成正义原则的“原始协议”是人们在“无知之幕”的后面选择出来的。原始协议下的“起点平等”是一种假设,而现实社会中的人生来就处于特定社会的特定地位,经过“审慎思考”,通过对各种正义观的“反思的平衡”,形成道德和正义判断。他强调法治主义的基本原则,认为法治与自由密切联系,形成“秩序良好的社会”是“正义论”的基本前提。他在晚期针对西方多元社会和文化的现实,提出正义是合理而广泛包容的各种学说“重叠(交叠)共识”的焦点,以此来解释社会正义和自由民主。自由主义自产生起还不断遭到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批评和挑战。早在18世纪末英国思想家柏克(1729-1797)就从保守的立场攻击法国大革命,反对平等和抽象的天赋人权,是典型的保守的自由主义。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1864-1920)、卡尔•施密特(1888-1985)和列奥•施特劳斯(1899-1973)也是20世纪著名的自由主义的保守派思想家。晚近30多年来,麦金太尔(1929—)、查尔斯•泰勒(1931—)、桑德尔(1953—)等在道德、政治、社会等领域以“社群主义”向自由主义发起挑战。但自由主义依然占据主流地位。当代美国思想家弗莱西斯•福山甚至声称,历史终结于自由主义的民主理想。这种看法遭到各方面的尖锐批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在我国是有影响的。 20世纪初,我国思想文化领域一直存在着马克思主义、中6国传统思想和西方思想三大思潮,这三者之间相互矛盾、冲突又相互渗透融合,是20世纪、21世纪乃至以后更长时期我国社会生活、尤其是思想文化领域的重要内涵。笔者曾把这称之为中国思想文化领域中的“大三角”(《学术月刊》1989年第4期)。当然,不能将这三者等量齐观。近百年来,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学说,被中国共产党用于进行一场极其艰难复杂的社会革命、改造和建设,并且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在人类社会历史、思想史上确实是无与伦比的。因此,就意识形态而言,马克思主义无疑是我国一切事业的指导思想;而从学术研究方面讲,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也是我们研究一切问题和思潮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依据。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去研究解决全球化背景下的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这是时代赋予人文社会科学的使命和职责。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目标是反对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西方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和目标则是维护和发展资本主义,两者无疑是根本对立的。从现代化的视域看,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同为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产生演化而来的两种思潮。数百年来,自由主义为资本主义现代化论证、辩护、谋划,其中也包括尖锐的批评、抨击;马克思主义则肯定现代化而反对、否定资本主义的制度和道路,提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制度、道路和目标。历史发展到今天,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的地步,而资本主义的体系、制度出现了严重深刻的矛盾和危机,前景黯淡;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在经历种种挫折失败之后,终于在中国生根结果,并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旺盛的生命力,然而也遭遇到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至今尚未克服的问题和矛盾,道路和途径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我们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并非口号式的概念性的条文中的词句,而是适应国情世情的创新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当然有不同的思想理论,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必须泾渭分明不容混淆,但决不能因此而蔑视资本主义的现代化、简单否定自由主义的思想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和优秀是历史唯物论、历史辩证法,面对现实面向实际,用辩证的眼光观察世界研究问题。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资本主义现代化是同一星球上的两大历史潮流,两者在社会、经济、政治乃至文化思想方面既有不同的制度、体制、发展方式、途径、目标,不同的价值观、世界观、历史观,乃至相互矛盾冲突,但同时又有着共同遵循的规则,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角度看,自由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思想理论,积累了数百年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研究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时作为重要的参考。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不是某个国家、民族或某种文化、理论学说的专利品,而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逐渐产生形成的思想、概念。它们的含义和意义、内涵和外延,它们的表现和实施,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演化发展的,因不同的空间、时间、地域、人群、文化而具有不同的形态、方式,不是用统一的模式铸造出来的,不能用统一的标准强制推行。它们是否正确、得当、合理、合情、合法,不是凭借权威、权力、强力,归根到底要由人类生存实践的历史来检验。 作者:黄颂杰单位: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论文中的政治性分析 一、社会科学论文具有政治性 同志、同志和李长春同志的讲话表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把好政治关是我们党对思想文化战线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科学论文出版发表工作的基本要求。社会科学论文具有政治性,因此要求我们把好政治关。但体现在论文主题上的政治性问题大家都警惕性比较高,政治性问题也多能被发现。而分散在论文中隐匿的或非直接点题的政治性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也就更容易造成政治性问题。目前我们对这种隐匿性问题的研究讨论恰恰是最不够的。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新的复杂变化,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十分繁重,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十分繁重。在这样的形势下,处理好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政治性问题更加重要,因此我们应该对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各种形式的政治性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并谨慎把握。 二、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政治性问题及其分析 (一)有关主旨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资本主义国家做一些介绍,包括它的文化、条例规定等,这时可能会出现无意识地对资本主义整体制度的褒扬倾向。社会科学论文中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一项条例或规定可以提出参考借鉴的意见或建议,但参考借鉴意见或建议不能等同于对资本主义整体社会制度的褒扬,这时的话语、用词要特别注意掌握分寸。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应该有鲜明的主旋律立场,应该多做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正面宣传,应该传递正能量,应该成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的武器。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应该体现我们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刊宗旨。因此,社会科学论文的主旨应该是歌颂党、歌颂人民的,应该是歌颂社会主义的,对资本主义整体制度应该是否定的。对此,编辑人员要懂得“讲政治”,要学会“讲政治”,要有正确的信仰,要有政治责任感。 (二)有关引用中央领导人讲话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中央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进行引用,甚至是使用引号的引用。引用时有的出现与原话或原文不完全相符的情形,这应该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因为这不但是有关尊重的问题,而且涉及意思表达的准确性、完整性问题。通常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中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仔细推敲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词一句都有深刻的含义,甚至贯穿了政治思想、政治方针和政策,引用有误就可能引起原意的改变,造成误解或被敌对势力所利用。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和发表,一定要确保其引用的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字字准确无误,这就对写作者提出了做事要特别认真的要求,编辑人员也要养成做事认真、一丝不苟的好作风。 (三)有关政治口径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政治上的重大问题的说法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不一致。例如有一篇论文使用了“统治时期”的说法。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人民民主政权,不存在个人统治。“统治时期”的说法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不一致,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而造成不好的影响。对待此类问题,要做到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一致,除去主观意愿以外,写作者以及编辑人员还要不断地加强政治学习,多读书看报,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这样才能保持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一致。 (四)有关台湾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些涉及台湾,把台湾无意识地划到国际或国外范畴。有的在按国外、国内分标题讨论问题时,误在国外标题下讨论台湾。有的在提到国际问题时,错误地包括台湾。例如谈到国际交流时,包括了与台湾大学的交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社会科学论文在进行文献综述的时候,把文献分为国内、国外文献分述,这时若含有外文文献,很容易就把台湾作者的外文文献划到国外文献中。通过对社会科学论文的不断总结,本文建议对这个问题,可以回避国内、国外的划分方法,代之以采取中文文献、外文文献的划分方法。这样可以确保划分无误,也不会影响学术研究与表达。台湾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我们的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反对台独的立场,因此社会科学论文涉及台湾时应做到表述严谨,这就需要写作者及编辑人员加深对台湾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绷紧这根弦。 (五)有关传统文化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论文涉及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思想,但说法上却仍然停留在过去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如对孔子持批判否定的态度等。社会科学论文应该受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文化的约束,必须充分反映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征,要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因此对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思想,我们应该坚持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这样做不但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而且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态度,符合历史潮流的态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态度。因此,写作者及编辑人员要知道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文化及思想,要知道应该歌颂什么、应该反对什么,通过“三贴近”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水平。 (六)有关网络材料的使用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论文使用非我国官方网站下载的资料,甚至包括涉及国家边界的地图。由于这些资料或地图不够准确,有时会使论文出现严重的政治性问题。使用资料时,最好选择我国的公开出版物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官方网站,这样才能做到资料翔实可靠。因此编辑人员对论文的重点,包括关键的语句或图表,要做重点的核对,有疑问时要向作者问明出处,要有不厌其烦的精神,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编辑业务水平。 三、结语 同志在2013年3月17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同志的讲话为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工作指明了方向,社会科学论文出版发表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要做到上述几点,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就应该确保不出现政治性问题。本文提出的目前常见的几种政治性问题还很不全面,研究也还不够深入,需要大家更多的讨论及关注,并需要大家进行更多更深入的相关研究。 作者:王俊和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编辑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转型与社会科学的历史使命 一、社会科学是社会变迁或现代性的产儿 如果我们将围绕上述两次革命性事件所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变迁视为社会学诞生的动力的话,那么就可以将社会学的缔造者们提出的各种理论和他们所作的不同努力,视为对人类尤其是西方世界在18-20世纪的转折时期所遭遇的社会危机或文明断裂做出的种种回应。具体说来,马克思和迪尔凯姆意识到他们生存的时代是一个危机四伏的时代,但他们又都对未来抱以乐观主义的态度。马克思描绘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无序和崩溃的必然性,但他设想将有一种更为人道的社会体系的诞生,并解决在资本主义社会无处不见的物化和异化现象;迪尔凯姆则相信,“工业主义的进一步扩张,将建立一种和谐而完美的社会生活,并且,这种社会生活将通过劳动分工与道德个人主义的结合而被整合”。和马克思、迪尔凯姆不同,滕尼斯、齐美尔、帕雷托特别是韦伯,则以一种悲观主义甚至绝望的心情来对待上述断裂或危机。 比如,在韦伯眼中,现代西方世纪正在面临一个巨大的悖论:在这里,人类社会要想取得任何物质方面的进步和扩张,都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与个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天然不容的作为“理性化”象征的科层制“铁笼”的不断扩张。进而言之,既然欧美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直接孕育了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在社会学和社会科学的一般叙事逻辑中,从一开始建立在单线进化论基础上的有关传统与现代的讨论就会成为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ideatype)。如此,在经典社会学的文献中,几乎随处可见“传统-现代”这对二元模式变项的各种变式。比如曼恩的身份社会-契约社会、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工业社会、马克思的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腾尼斯的共同体-社会、托克维尔的贵族制-民主制、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以及韦伯的宗法传统经济-理性资本主义经济,等等。瑣事实上,经典时代有关“社会”的所有“乌托邦”想象,说到底都不过是站在“传统”的此岸向“现代”的彼岸所作的理论眺望。导源于西方文明转型而带有的这块天生的“胎记”,使得“十九世纪在欧洲和北美建立起来的社会科学是欧洲中心主义的”,由此西方的理论家们无论从认识论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都会自然地站在西方主位的立场上,用西方中心论的观点和西方的经验来看待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西方世界的变迁,即形成了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或东方学视角。在这里,我们这样论证起码想说明这样两个问题:其一,以西方为叙事主轴的社会科学理论,最初也是一种建立在特殊性的社会实践基础上的话语体系,它只是随着从西方开始的现代化进程向全球推进而开始获得某种普适意义的;瑦其二,正因为西方社会科学家精心研究了在自己的特殊场景下发生的历史事件的必然性,最终不仅使得他们的研究在揭示人类社会结构与行为时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普适意义,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理论或学术的转换使得西方世界的现代化进程最终获得了精神意义或文化价值,即我们所说的避免了将西方世界的发展沦为单纯的财富增长。 二、社会转型:理论蕴含和学术意义 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影响,并不仅仅表现在18-19世纪这一朝向现代性的力量对一门后来影响越来越大的知识体系的破土或催生作用,也同样表现在对其后继形态、分支学科乃至具体理论的不断革新和塑造。鉴于西方的社会转型即所谓现代化进程一直持续绵延,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后工业社会,并未有任何停滞的迹象;加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1960年代以来,随着拉美、非洲以及东亚国家在西方世界的影响下也步入了社会转型或现代化的进程(当然,我们一会也会说到,共产主义文明及其实践是现展的另一主轴),变迁或社会转型的新趋势和新经验一刻也没有停止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充实、修正和再造。最近一百多年来,现代社会科学分支越来越庞杂、理论越来越繁芜、方法越来越精当,庶几正是变迁或社会转型的普遍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所造就的。还是以社会学为例。继马克思、迪尔凯姆、韦伯和齐美尔这些经典大师之后,继续凭借变迁或社会转型之主题锻造自己的理论之矛的社会学家不胜枚举。以直接诉诸变迁或广义的社会转型为主题的发展社会学为例,它的两种主要形态现代化理论和发展理论,就分别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变迁和拉丁美洲、非洲及东亚模式的经济发展为研究和分析对象的。事实上,虽然现代化理论和发展理论都是在社会学及经济学内部成长起来的,但在战后“这两种理论几乎在全世界占据了社会科学的主导地位”。现代化理论作为发展社会学的最初形态,形成于冷战时代开始的1950年代。从理论脉络上说,构成现代化理论的基础是此时如日中天的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而更为深远的渊薮则是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等一系列著作中提出的“理性资本主义”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推演问题。而从现实挑战上说,现代化理论的提出,显然是为了与此时如火如荼的共产主义相竞争,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设想之外,为欠发达国家确立一条以美国为标准的发展之路。从这样的意义上说,它是一部标标准准的“非共产党宣言”。瑨虽然现代化理论涉猎广泛,但其基本的理论主张不外这样几条:(1)从传统与现代的两分法出发,现代化就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进化过程;(2)现代社会的发展是单线的,现代化只有一种模式,即西方或美国的模式,由此进一步推导出现代化的趋同论;瑩(3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所以未能实现现代化,在于这些国家的内在制度结构或文化传统不利于现代化;因此,与西方的接触或西方文明的传播是不发达国家现代化的唯一路径。自1960年代末开始,经典现代化理论及其上述主要信条因多种原因受到广泛的批评并陷入困境。借用美国社会学家赵文词(RichardMadsen)的观点,学术范式的更替,是流行理论、可获得的经验性数据和社会舆论三者互动的结果。就现代化理论所面临的困境而言,此时,在理论上,伴随着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的失势,萨义德对东方主义的批判大行其道;就经验数据而言,拉美、非洲和东亚的发展为新的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资料;而就社会舆论而言,美国卷入越战及其对这样一个弱小民族的狂轰滥炸,不但导致了战后“美国梦“的破灭,也使得其所推行的现代化在全球范围内广受质疑,一如韦伯斯特所说,对“现代化理论最激烈的批判,是指责它完全无视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自1960年代中期开始,现代化理论开始受到包括依附论、世界体系论在内的发展理论的强有力的挑战。依附理论主要导源于拉丁美洲的学者对自己国家现代化的研究,他们认为在现今的世界系统中,存在着由发达国家组成的“中心国家”和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边陲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困境,就是发达国家利用不平等的经济贸易关系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和控制,以及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经济和技术依附。如此,正是西方国家的发达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不发达,而现代化理论所提倡的“西化”过程,自然也就是不发达国家不断被纳入“中心-边陲”的国际经济体系的依附过程。 同依附论者大多为拉美国家的学者不同,世界体系论的首创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来自世界体系的中心美国。虽然和依附论一样,世界体系论也是对现代化理论的回应,但与依附论不一样的是:(1)它的分析单位不是国家,而是作为一个单一整体的世界,这个世界由“中心”、“半边陲”和“边陲”三个等级构成;(2)现代世界体系分为三个维度: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体、多民族国家体系和多元文化体,其中世界经济体是现代世界体系的经济功能体,是政治体和文化体存在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3)世界体系的三级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边缘国家可以通过结构位置的流动而上升到半边陲甚至中心的位置,因此“发展的意义主要就在于如何改变自己在世界体系中的结构位置”。20世纪的最后20年中,发生在中国、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巨大的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继续为社会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灵感和想象空间。不仅像伊利亚(GilEyal)和赛勒尼(IvanSzelenyi)等人尝试着通过对匈牙利和前苏联等国的社会转型的研究,建构一种“新古典社会学理论”;而且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有关中国社会和经济变迁的学术文献数量(也)大幅度增加”,原先处于边缘地位的当代中国研究进入欧美社会科学的主流学术圈,从一个单纯的学术“消费领域”开始逐渐成长为一个“生产领域”。鉴于无论是前苏联还是中国,都既是人口众多的世界性大国,又都在20世纪大规模的共产主义实验中做出过令人惊讶的尝试,同时还构建并逐渐固化了与其意识形态相一致的庞大的经济与社会体制,与前述拉丁美洲诸国相比,其所经历的变迁或社会转型过程不可能不更为复杂、更为触目惊心。正是如此,自然使人们深信,“我们有理由认为,共产主义文明及其转型,对社会学的发展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这个文明的特点、运作逻辑及其转型的研究应当成为当代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发展的新的灵感来源和动力”。尽管中国与前苏联、东欧的社会变迁或转型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根本性的差异。除了政治体系在前苏联发生断裂而在中国依旧延续以外,“在俄罗斯,这一过程是自发的……在中国,这一调整则直接来自上层,因此更为稳健并富有连续性”。虽然前苏联和东欧的社会转型吸引了包括伊利亚和赛勒尼在内的社会学家的高度关注,也产生了诸如《无须资本家打造资本主义》这样的名篇巨制,但从某种程度上说,199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尤其是经济独一无二的高速增长,更是成为推动社会科学进步的强劲动力。认真分析我们能够看到,中国的社会转型和上述历史上每一次巨大的社会变迁一样,具备着普遍的理论蕴含和独特的学术意义。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的发展之所以会具有普遍的理论价值,是与我们一再论述的变迁与社会科学的天然联系决定的。我们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理解这种普遍性或普适性:首先,中国社会的当代转型,虽然有其自身独特的历史背景和运作逻辑,但与人类社会近代以来的种种大变迁一样,依旧是一种朝向现代性的运动,一如其转型的起点高度计划和集权的苏式社会主义也同样也是对现代性的反应一样。 换言之,中国社会的转型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但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就是与整个世界文明进程背道而驰的“对向车”,中国也并不是整个世界文明的“他者”。考虑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间里,中国可能就是这么一个转型社会”,瑑我们更有理由同时也有必要申明中国社会的转型对社会科学的发展甚至人类文明进程的某种普遍价值。如果这种普遍价值不能获得有力的证实,中国的转型及其经验就只能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例外”,从根本上说我们也就无法真正消解西方文明所鼓吹的绝对普世性。其次,对那些和中国一样具有相似的文化传统和历史遭遇的东方世界的各个民族和国家来说,13亿中国人民当下所经历的复杂而剧烈的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或许可以为他们未来所经历的嬗变提供一种借鉴或参照。当然,我们申明当今中国所经历的这场大变迁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变迁可能具有某种普遍意义,并不意味着要用中国人的转型实践代替其他国家的发展实践,也不意味着要在其他国家推广中国转型的经验(就像西方新老殖民者曾经以及还在做的那样)。鉴于发展和转型的多样性,每一个国家哪怕与中国文化和历史传统相似的国家,在与中国转型或变迁的相似性之外,也一定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因此我们申明中国转型的普遍意义是以承认这种特殊性为前提的。但显而易见的是,申明中国社会的转型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或普适性,才能确立这种转型的正当性,并真正破除绝对意义上的普世价值。进一步,中国社会转型所具有的普遍的理论价值,是以这场大转型对社会科学所具有的独特的学术意义为前提的。我们曾经论述过,今天盛行于世的西方文化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多少具有普适价值的流行话语,正是由其所率先经历的那场绵延数百年的独具特色的现代化进程所决定的。 问题只是在,形形色色的西方中心主义或东方主义,在过度彰显自己的普遍性或普世意义的同时,都有意无意地遮蔽了自己所走道路的特殊性。由此,我们不但不回避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而且意识到,如果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没有自己的独特性,它只是西方世界或其他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所经历过的转型实践的一种变式或重演,那么这种转型也就不会有自己的独特意义,所谓“中国经验”或“中国道路”也就成了一个伪命题。事实也是这样,在这个世界上不乏人口众多的国家(如印度),也不乏经济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型的国家(如前苏联和东欧),同样不乏拥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的国家(如印度和埃及),当然它们也都无一例外处在全球化的影响之中。但是,既历史悠久,又人口众多,在面对共时态的全球化冲击之时,也在经受历史态的社会转型,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国家,大概只有一个中国。“这种多重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广泛而深入的变迁,不仅对中国人民来说是独特的,是他们先前五千年的历史中不曾有过的,而且对世界各国来说也是独特的,是其他民族或国家未曾经历的”。能够想象,以中国社会转型为朝向的社会科学,自然能够从这种转型的独特性中获得同样独特的学术意义。 三、理解变迁:社会科学的中国化 在论述了现代社会科学与社会变迁的内在联系,以及中国社会目今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蕴含和学术意义之后,接下来我们有必要去说明,如何理解当下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如何通过对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独特解释,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尤其是推进社会科学的中国化?近年以来,人们已经注意到了中国社会目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发展的深远意义,并且力图通过对“中国经验”的研究提升中国社会科学的本土价值和实践品质。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也进一步提出,总结所谓“中国经验”只是这种学术“转换”的可能路径之一,“转换”的另一路径是关照“中国体验”———即在这个翻天覆地的时代13亿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所经历的巨大的震荡,他们在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模式上的变化。在我们看来,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应该成为社会科学家理解中国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的双重视角,或者说,中国体验起码在精神层面赋予了中国经验以完整的意义和价值。 “中国经验”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边界清楚的概念,与这一概念具有相似内涵的术语包括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奇迹……,而最初的源头则是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雷默提出的“北京共识”。虽然中国学者广受雷默之启发,意识到这有可能是在以资本和市场为中心的新自由主义基础之上的“华盛顿共识”之外的另一种发展模式,但鉴于中国的一切远未定型,因此他们最初相对谨慎地选择了“中国模式”来表述与雷默同样的发展内涵。瑑瑨接着,在进一步的疑虑和批评之下,瑑瑩最终产生了更为中性和谨慎的“中国经验”这一替代性概念。在“中国经验”的概念形成和内涵讨论中,人们逐渐将其视为与西方现代化道路不同的新的发展经验的一部分,而其基本的内涵包括:(1)它不仅仅指“成就”,也包括“教训”,包括走过的发展路程的一切特殊经历;(2)它特别指一些因为中国的特定人口规模、社会结构、文化积淀特点而产生的新的发展规则;(3)它是开放的、包容的、实践中的、没有定型并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经验,他尊重其他经验的选择,它不是作为“西方经验”的对立面而建构的,它也不强调自己的普世性,它的存在只是说明统一律与多样性完美结合的可能性。 一句话,我们可以将“中国经验”视为,在全球化和社会转型的双重背景下,中国社会近十几年来在宏观的经济与社会结构方面的发展与教训。如果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尤其是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的社会转型相比,中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所积累的所谓“经验”起码有这样一些特点:(1)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及在其领导下的权威政府;(2)具有较大柔性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渐进式改革,因此许多重要的转型或制度变迁是通过变通的方式实现的;(3)经济改革的“理性超前”和政治改革的“理性滞后”,也就是说,在市场发生巨大转型的同时,居于主导地位的却仍然是先前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4)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但又警惕和反对市场原教旨主义。 简单一些,也可以表述为,:“坚持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同时辅之以强有力的政府调控”。比较而言,“中国体验”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我们说“中国体验”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并不意味着要用这一概念代替先前的“中国经验”或其他相似概念。“中国体验”的概念之所以具有新颖性,一方面是指它和“中国经验”一样,也是中国社会这30年的急速变迁或社会转型的结果,因此先前的社会科学家没有也不可能关注到这样一种社会现象;另一方面则是指虽然它和“中国经验”一样都是变迁或转型的结果,但和“中国经验”相比,“中国体验”至今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很少有人意识到,在中国社会宏观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中国人的微观价值观和社会心态同样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嬗变。中国经验与中国体验作为1978年开始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一体两面,赋予我们这个独特的时代以完整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如果单单总结“中国经验”而忽视“中国体验”,我们就不可能发现在这场涉及13亿人口的现代化过程中,作为现代化之主体的中国人的精神起了何种作用,他们的欲求、愿望和人格在改变中国的同时又发生了何种改变,表现他们喜怒哀乐的社会心态是如何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潮起潮落,最后,他们的精神世界遭遇过现在又在面临何种困窘和茫然?在近年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我们多次陈述了“中国体验”起码应该具备的基本内涵:(1)“中国体验”不同于中国经验,或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奇迹,它不是中国社会在最近30年中发生的那些结构性或制度性的宏观变迁,而是中国人民在宏观变迁的背景下发生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方面的微观变化;(2)“中国体验”既包括积极的心理体验,也包括消极的心理体验,前者诸如开放、流动、竞争、进取、平和、包容……,后者诸如物欲、拜金、浮躁、冷漠、缺乏诚信、仇富炫富……,人格的边际化或社会心态的两极化恰是中国体验的最重要特点,这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中国体验本身就是变迁的一种精神景观;(3)“中国体验”虽然是一般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社会都可能出现的人格和社会心理嬗变,但却因为中国特定的人口规模、转型前后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差异、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全球化的推动以及变迁的速度之快而带有一般的精神嬗变所不具备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社会心理学家对人类精神世界嬗变的研究具有了全新的意义;(4)虽然中国体验具有独特性,但并非就不具备某种程度上的普世意义,也就是说,这一“体验”对其他民族或国家尤其是剧变中的发展中国家可能具有借鉴意义,一部分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复制,而反映到社会科学中,即能够像石之瑜所说将中国研究之成果与“人类普遍性的行为律则相衔接”。 如果确实可以将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视为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目前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一体两面,而对变迁的理解又与社会科学本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就是关注变迁的路径及动因分析的社会科学本身,那么通过对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的研究就不但能够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而且从根本上说也是实现社会科学中国化的一次天赐良机。众所周知,有关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努力并非始于当代。早在上个世纪20-40年代,中国第一代社会科学家尤其是社会学家,如孙本文、吴文藻、潘光旦、陈达和费孝通等人,在用西方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社会的现实时,就产生了使社会学及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适用于中国社会即使之中国化的具体设想,他们并且为实现这一设想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可以说,当时提出中国化的设想,既是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且不断接受西方文化后产生的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又是中国知识分子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包括社会科学知识在内的西方文化、作西方文化传声筒的一种特定的心理状态。这种设想的提出前提是,对西方社会科学的两面性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既不但了解了作为西方现代性产儿的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和普适性的一面,同样也了解了它的非科学性和特殊性的一面。此后,在1970年代因反对美国学术霸权而兴起的“本土化”浪潮中,台港地区的社会科学家以自己的方式做出了回应,并因此影响到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陆社会科学的走向。 尽管我们承认今日中国大陆社会科学的中国化运动与上述中国化或本土化运动有着某种前后一致的学术继承关系,今天讨论的诸多主题如社会科学知识中国化的必要性及基本路径在1930年代和1970年代也都已有所涉及,但我们还是需要说,由于1980年代以来席卷整个世界的全球化运动和中国社会独特的转型实践,既加深了社会科学中国化的紧迫性,也为最终实现社会科学的中国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先来看全球化浪潮对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影响。就紧迫性一方而言,尽管100多年以来,中国知识界在接受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西方文化的时候,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研究的主体性问题,但显然1980年代后当人们面对以中国为客体或知识构成的海外中国研究时,这种主体性或对主位立场的欲求会前所未有地高涨起来。如果说30年前台湾的叶启政教授就直言不讳:“中国社会学所具有的‘移植’和‘加工’性格,就是令人难以忍受的”;那么,今天像刘东所说的“读着‘洋书’去认识中国的场景”自然更令人难堪。而就可能性一方而言,由于全球性的生产和市场体系的形成,促进了不同国籍的研究者在全球范围内的“跨界”流动,这不仅“动摇了原本欧美学者观察中国时为自己所预设的客观基础”,而且也有可能使中国学者通过对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研究,了解社会科学知识的非普适性的一面,这都有利于社会科学及其知识体系的中国化。 再来看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影响。就紧迫性一方而言,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由于中国社会的转型涉及面广,原有体制的刚性十足,现行改革的均衡性不够,中国的改革或社会转型已经进入矛盾多发期或“深水区”。我们曾经论述过,因为人口众多和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落后、资源有限以及政府管理能力欠缺和执政理念落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所遭遇的经济与社会问题(比如人口膨胀、贫困失业、贫富差距、环境污染以及越轨与犯罪)与西方世界曾经遭遇的问题相比,在性质上是相似的,在程度上可能更为严峻。现在,无论是巨大的成功还是严峻的现实,都向社会科学提出了挑战,要求这样一种现代知识体系能够解释中国经验的利弊两面。同样,就可能性一方而言,也正是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性,以及某种程度上对与我们相似的发展中国家的普适意义,第一次赋予社会科学的中国化以现实的可能性。我们以为,无论在1930年代的大陆,还是在1970年代的港台,两度社会科学中国化或本土化运动所以最终都未能成功,并不是倡导者们没有意识到中国社会的传统与西方世界现实的巨大差异,而是受单线进化论的影响,研究者们根本上都以为中国的发展进程就是不断克服这种差异、最终实现西方已经实现的现代化的过程。如此,几乎所有的讨论者都着眼于如何用西方的“普适”理论去说明中国的特定“异例”,而很少有人去思考如何用中国的“异例”去修改西方的理论,或者从中国的“异例”中挖掘带有某种普适意义的新的理论。正是从中国社会的转型及其对人类社会所可能具有的独特意义而言,对转型的学术关照不仅为锻造中国社会科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而且或许也能够使这场转型避免沦为单纯的财富增长或GDP堆积,从而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提升这场巨变的精神意义。 作者:周晓虹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类社团的管理 一、运用和谐管理理论加强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意义 (一)和谐管理理论概述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背景下,为了应对组织内外不确定性的环境,1978年以来,我国学者席酉民及其研究团队对和谐管理思想进行研究,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和谐管理理论已经逐步构建为以和谐主题、和则、谐则等为优秀概念的现代管理理论体系。1.和谐管理的含义管理活动总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者为了完成特定任务,特定的管理问题或者任务受到组织目标、资源、成本与时效要求等内外环境的约束。和谐管理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在变动的环境中,围绕和谐主题的分辨,以优化和不确定性消减及利用为手段提供问题解决方案的实践活动。其中,和谐主题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中,在人与物要素的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组织问题。在这一新认识论的指导下,和谐管理将放弃传统管理理论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基本框架,而成为紧密依赖于环境的“围绕和谐主题的问题解决学”。2.和谐管理的基本内容(1)和则与谐则和则与谐则是和谐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则”是从“和”概念派生出来的一套人嵌入组织的规则或主张。它们是用来应对组织中“人的永恒的不确定性”的专门装置,以调整人际间的“共处”,人群间的共处,乃至组织间、组织与社会间的共处。“规则、契约、文化、舆论、社会观念等等”是这些装置的现实对应物。“和则”主要是为了不确定性的消减。“谐则”是指任何可以被最终要素化的管理问题,都可以用“数学模式/方程”在给定的资源约束条件和目标下去追求结果的最大化。它可以是结构,也可以是过程或流程,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其主要特征在于确定性中的效率问题(即优化性)。和谐管理理论的双规则,是指“优化设计”与“人的能动作用”。“优化设计”是通过设计符合系统内在规律的人的行为路线,物的有效配置,使得系统更为协调与匹配,表现出更高的秩序,类似“谐”。组织中人的“和睦、融洽、同心共济”是发挥“人的能动作用”的前提,类似“和”。因此,和谐管理理论把“优化设计”对应“谐”,把“人的能动作用”对应“和”。于是,把“谐则”界定为“优化设计”的机理、规律、主张等,把“和则”界定为“人的能动作用”的机理、规律、主张等。(2)和谐机制和谐机制是指“和则”与“谐则”围绕和谐主题的机制,是“和则”与“谐则”耦合后形成的能反映组织内在规律且具有对环境应变能力的机制。“和”是指人及人群的观念、行为在组织中的“合意”的“嵌入”;“谐”是指一切物要素在组织中的“合理”的“投入”。只有当两者的共同作用构成“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一步确定性和优化性”的必要时,“和谐主题”才成为具有真正意义的管理问题,如图所示。在这一过程中,和谐主题、和则、谐则均会或应该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和则、谐则变化可能是阶段性的;和则、谐则曲线表示,和则、谐则无论如何变化一定是围绕“和谐主题”的变化而变化。图1和谐主题、和则、谐则关系图 (二)运用和谐管理理论加强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意义 和谐管理理论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对于组织管理的认识途径,不是已经疲于解释管理现实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而是组织在“和谐主题”下的“问题的解决”,而“优化”和“不确定性消减”的并置,使和谐管理理论解释力的广泛性达到了传统理论所没有的高度,因而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它对于社科类社团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是社科类社团创新发展的需要。面对当今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性的和知识类组织自身发展的不确定性。如果社科类社团要发展,就必须从现有的管理思维、方法和机制上予以突破。2004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要“转变管理方式,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形成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强的运行机制”,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要求,“和谐管理”理论是在当前形势下提出来的经实践证明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管理理论体系,是综合普适性和局部性管理原理的管理理论,运用和谐管理理论是社科类社团管理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发展。二是发挥社科类社团自身优势,激发活力的需要。大多数社科类社团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多年来社团组织领导和活动计划开展已形成了依靠业务主管和管理单位的惯性思维,独立自主能力差,活力不强。面对复杂多变化的外界环境,利用和谐管理“和则”原理,才能充分调动社团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起“和谐管理机制”,形成管理效率和绩效,激发社团活力,提高应变能力,才能迎接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挑战。三是优化社科类社团发展环境的需要。社科类社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当地党委、政府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成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力军,成为社会压力的“减压器”和“缓冲阀”。但自身各项服务社会功能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适应社科类社团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只有通过和谐管理的“谐则”原则科学建章立制,才能充分激发社科类社团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更大的贡献。 二、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全球性社团革命”,各类社团迅猛发展。受其影响,我国各类社团曾出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社科类社团数为68639个,其中:部级社团557个,省级社科类社团4842个,市(县、区)级社科类社团63240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数的26%,占全国社团总数的48%。社科类社团发展规模与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社会科学的强与弱密切相关,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比例不尽相同,大体在20%-30%之间。从中央、省、市、县社科类社团分布情况来看,是呈金字塔状态,越往下社科类社团数量越庞大。但是,由于过去一段时期内,我国社科类社团重数量扩张、轻社团质量提高,重发展规模、轻监督管理,重业务联系、轻法规培训,致使社科类社团出现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1)社科类社团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有依赖性思想。改革开放后,党委、政府逐渐从一些具体的社会事务领域退出,鼓励和支持一些社团建立和并承担一部分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由于这类社团是由上而下从原党委、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的,原来的行政性运作方式的惯性作用太大,致使一些社科类社团保留着较浓厚的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社团行政化”特征仍然相当明显。一是社科类社团有的是原党委、政府的翻版机构,承接着某些政府工作职能,对所属成员有强制性的管理权;二是社团大多数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其正式工作人员基本来自党委、政府部门,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和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三是经费来源于原党委、政府的拨款或行政性收费,其业务多来源于指定,其活动宗旨主要是对党委、政府负责,而不是主要为其成员提供服务。如一些地方的一些政法或司法系统的学会或协会就是如此。正是这些“社团行政化”特征,导致社科类社团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产生了依赖性思想,也不利于社团学术研究独立性的发挥,其先天的不足十分明显。 (2)社科类社团干部思想观念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团运行方式开展工作,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社团的办法不多,思想不解放,自我发展能力不足。 (3)社科类社团联合攻关能力不强,学术资源、人才资源整合不够;精品力作与传世之作不多,学术成果转化性差;围绕中心,把握大局,服务当地党委、政府决策力度不够。 (4)社科类社团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部分社团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后继无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从事社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和有能力推动社团工作发展的高级人才。 (5)有些社科类社团背离学术性社团宗旨,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出现经济方面的问题。 (6)社科类社团组织管理工作不到位,自律性差。有的社团内部议事规则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章程履行不到位,存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问题;挂靠单位对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不力,社团活动随意性较大,存在管理弱化的问题;社团凝聚力不强,过分松散,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对其管理不严,存在管理失控的问题。 (7)管理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各级社科联对社科类社团的管理地位,国家没有成立中国社科联,地方社科联尤其是县级社科联组织不健全,部级社科类社团和一些市、县级社科联分散在多个不同的业务主管单位,一些业务主管单位因为忙于自己的主业,往往没有精力或不愿意对挂靠的社团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造成一些社团各成体系、独自活动、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这种对社科类社团的方向把握、科学管理、组织协调、学科建设、整合资源是极为不利的。 (8)社会支持不力。社科类社团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应有认可,社团得到社会资助和捐赠不多。更缺少像国外一些由具有雄厚经济基础的基金会支持的有重大成果和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从以上情况综合来看,社科类社团发展面临着主要是自身发展思维有待进一步改变和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的问题,可见,要实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远景目标,应该根据当前形势和要求,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认识,加强党对社科类社团的领导,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整合人才资源,促进社科精品成果产出,为繁荣发展哲学社科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于和谐管理理论的我国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就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做了出一系列战略部署。中央接连下发了多个重要文件,推进科学管理,健全完善包括组建县(区)社科联组织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强调要进一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发扬学术民主”等方针,让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抓机遇,转观念,夯基础,求发展”成为了当前社科类社团发展的和谐主题。如何运用和谐管理理论特别是“和则”和“谐则”思想规范我国社科类社团管理对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工作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和则”的分析及对策建议 1.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和则”与“和谐主题”一致性分析“和则”与“和谐主题”具有一致性。“和则”适应“和谐主题”是其内在的要求。目前,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中的“和则”主要体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各级省委、市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战略部署,各级社科联领导班子得到了优化、社科类社团活动经费得到了补充,“两会”委员的社科专家代表数百分比得到增加,党委、政府的决策也注意听取和采纳社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社会学术氛围日益浓厚。中央一些新闻媒体、网络,纷纷开设学术专栏、专版;在网络媒体上开设学术理论网站,如:中国社会科学网、人民网理论频道、求是理论网、新华网理论频道网等。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学术研讨会、咨询论证会比较“热”,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学术观点、学科体系、科研方法讨论与创新。一些高校在开设公共管理课程中,将社团问题作为专题进行研究,一些有关社团管理的教材相继出现。三是社科人才不断涌现。一些中青年学者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越来越多的实际工作者、青年理论人才加入到社科类社团,其中不少教育科研单位的党政领导和企业家也直接参与社团的领导工作和学术活动。 2“.和则”适应“和谐主题”发展要求及对策建议“抓机遇,转观念,夯基础,求发展”的和谐主题对“和则”要求是:党委、政府重视,社会扶持,自我发展和自律意识强,活力旺盛。“和则”的现状和前面提到社科类发展存在的问题来看,社科类社团要适应新形势发展,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激励机制,形成团结和谐、开拓进取的发展局面。一是形成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化氛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对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支撑与引领作用。社科类社团是既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又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战线。社科类社团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二是树立大局和时代意识。(1)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各级党委宣传部要将各级社科联工作纳入宣传思想战线工作之中,总体规划社科联的工作,加大对社科联工作的指导力度。社科类社团在开展学术研究、理论研究、科学普及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思想来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自觉抵制意识形态渗透,防止发生色变,成为主流意识的捍卫者。(2)按市场规划营作意识。社科类社团必须要抛开依赖政府、行政化发展思想,创新思维,独立自主,运作市场化。社团要正确处理好营利与非营利的关系,防止别人打着社团旗号谋取私利,严重违法违纪。三是建立建全激励机制。设立“国家最高社科奖”及相应省、区级奖项,填补社会科学奖励体系的空缺,进一步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勇攀社科研究高峰。各社科类社团也从自身特点出发,进一步设计和形成学术成果转化、评价、奖励机制,鼓励多出人才和精品。 (二)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谐则”的分析及对策建议 1“.谐则”与“和谐主题”的一致性分析“谐则”是“和谐主题”实现的重要形式。“谐则”是“和谐主题”发展的对策性要求。目前,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中的“谐则”主要体现在:一是实行分级、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社科类社团既有全国性(中央级)的,又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的、地市级的,更有县(市、区)一级的基层社团。各级社科类社团在法律上各自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各自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但在工作上,上一级社科类社团对下一级有指导关系。(1)分级管理体制。部级社科类社团分别归口各自的业务主管部门,地方社科类社团则在归口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按行业统一归口到各级社科联,成为社科联团体或直属会员。(2)双重管理体制。即是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采取的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侧重日常业务管理,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从各省、市、县社科类社团运行看,各级社科联是各类社科类社团的业务主管部门。二是建立了章程和制度。社科类社团《章程》规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一些理事人数较多的社团还设立了常务理事会。一些大型社团还设立了分会、办事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年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绝大多数社科类社团能够坚持依法办会,按制度办事。三是形成了学术理论研讨、课题研究和服务社会氛围。社科类社团成立的宗旨一般是以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学术活动为己任的,把学术性是社科类社团的首要任务。随着学科分类不断丰富,社科类社团学术研究成果益见丰硕;开展公益性的科普、政策咨询、扶贫帮困活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了很多工作。 2“.谐则”适应“和谐主题”发展要求及对策建议我国社科类社团的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还没有进入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社会各界对社科类社团的认同也还处于较低认知阶段。这种情况恰恰反映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的社科类社团与发达国家的社科类社团相比,还非常稚嫩、非常弱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的非营利组织也曾经历过这一阶段。以美国为例,依然有大约31%的非营利组织是在政府的财政扶持下开展各种活动的。尽管我国社科类社团的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但随着社会组织结构的深刻变化,社科类社团的发展是呈上升趋势的,发展的空间日益广阔,前景看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跟踪社科类社团发展态势,切实从体制、机制入手,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将党和国家关于社科类社团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工作机制。(1)学术研究和交流机制。营造科学发展良好的学术环境,吸引、凝聚不同学科领域专家学者为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2)服务民主决策机制。各社科类社团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整合科研资源,组织重点攻关,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现实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也要积极面向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增强社团发展后劲。(3)服务公共文化机制。社科类社团要常态化的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充分分享文化建设成果。(4)学科管理体制。重视学术型社科类社团在推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吸收具备条件的社科类社团中(会长)知名专家学者进入国家学科建设管理体系,组成建设委员会,通过组织学术研究活动,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开展优秀成果评奖,推动学科发展。二是组建国家社科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将社科类社团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由各级社科联统一组织实施。法律应明确授予各级社科联组织对本级社科类社团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社科类社团的申请登记和业务管理,。要适应形势发展成立中国社科联组织,具体对部级社科类社团实行统一管理,具体指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的工作,统筹规划社科类社团的发展,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组织管理体系。三是实施精神产品购买政策。政府要加大扶持社科类社团力度,出台购买精神产品的具体措施,比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购买政策,主要用于社科类社团组织的公益性讲座、政策咨询、社科普及、研究成果评价、扶贫帮困等;实施重大课题招标购买政策,鼓励社科类社团参与竞标,对中标者给予资金支持等等。四是完善社科类社团政策法规。比如:实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制度,褒扬社科类社团的真善美,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允许和鼓励公民、特别是捐赠人对社科类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动情况和财务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增设“监事会”,负责监督社团资金运行情况,使社会团体活动设计、活动开展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出台《我国社科类社团管理办法》单行法规,围绕社科类社团的目标定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税收政策、社会捐赠、社会保障、监督惩罚等具体问题,制定配套的法规体系,使社科类社团尽快融入法制社会轨道,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作者:廖翔单位:桂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论文中的评价意义 1语料与方法 本研究使用语料库语言学的定量方法,结合样本定性分析方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收集2008年至2010年3年间来自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和应用语言学4个学科的社科论文30篇,组成字数约30.9万字的小型语料库(其中教育学8.09万字;心理学7.41万字;社会学7.21万字;应用语言学8.19万字)。论文收集主要根据学科内部专家推荐在本学科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刊载实证性研究较多的学术刊物。这些论文均为实验性报告论文,由简介、方法、结果和讨论4部分组成。然后,对论文进行必要的加工,删除有关作者的信息以及论文的附属部分,如摘要、致谢、作者简介、参考文献、注释等。另外,用EXPRESSION代替论文中的公式;图和表用CAP-TION代替。最后将每篇论文中的简介、方法、结果和讨论部分剪贴组成新的语料库(其中,简介部分7.31万字,方法部分5.29万字,结果部分7.09万字以及讨论部分11.21万字)。(2)运用软件AntConc3.2展开词频统计,生成出现频率大于(含等于)60的词汇(这意味着这些词汇在每篇论文中出现的次数大约为60/30=2次),最后所得词汇总数为401个。(3)对上述词汇逐条分析,剔除不包含评价意义的词汇(如一些介词、代词和冠词等),最后得出含有评价意义词汇128个。其中主要为形容词,兼顾其他词性如名词、副词和动词等,形成了语料库中出现频率大于(含等于)60的评价词汇表。(4)运用评价参数方法,对上述词汇进行分类,具体情况参见表1。我们重点考察总频率数最高的4种评价类型,即优劣性、相关性、新颖性和规模性评价。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出于以下两点考虑:首先,考察所有的评价词汇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因为所涉及的语料库数据较大;其次,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比较不同学科和论文内部的评价特征,使用出现频率最高的4种特征也是可行的,因为前4种类型的评价占所有评价频率的54.46%,超过一半。前4种类型的评价词汇及其出现频率参见表2。表2中的词频是指该词在语料库中出现次数,而“频率”是指该词在语料库中充当评价意义的次数。 (5)对表2中的词汇进行同义和反义词转换或者词性转换,生成表3。这里,只需对表2中部分词汇进行转换,因为表2中有些词汇本身具有同根、同义或者反义特征,不需要进行此类转换。之所以要生成表3,是因为这样能够更为全面地收集语料中所包含的4种类型的评价词汇,而这些词汇可能没有出现在表2中。(6)运用语料库软件中的语境共现(concor-dance)和搭配(collocation)功能,结合定性分析,对表2和表3中词汇的上下文进行细读,删除评价词汇的非评价功能的实例,如词汇new如果出现在NewOrleans中,就不具有评价功能。主要包括:1)专有名词,如NewJersey,GreatBritain;2)惯用法或固定短语,如oldword,generalmanager,aswellas;3)同(多)义词,如keytothelock,thisno-vel.所得部分词汇充当评价功能的频率,见表中的频率栏。(7)排除非评价意义词汇现象之后,逐一统计各种评价类型在不同学科和学科论文内部不同部分(IMRD)中的分布,比较4个学科中评价类型分布上的差异;比较论文内部4个组成部分评价类型分布上的差异。所得结果参见表4和表5。 2结果与讨论 我们将表4和表5中4类评价词汇在学科论文和论文不同部分中所出现的频率与各个部分的词汇总数结合起来,得出4类评价词汇在各个学科和论文各个部分中的万字比率,参见表4和表5的万分比栏。然后,我们依据两个表中的万分比数据生成图1和图。可以看出,4种评价类型在4个学科中出现的频率各有不同。其中,使用评价最多的是教育学,其次分别是应用语言学、心理学和社会学。这可能与学科本身内在属性、研究对象和知识结构有关。一般说来,如果一个学科的理论比较成熟,研究范式或者分析方法比较一致、规范,那么该学科的学术论文中使用的评价手段或者说评价词汇的频率较低;否则,则相反。如自然科学论文中所使用的评价词汇和手段要低于社会学或者人文科学,就是因为后者研究对象更为复杂,而且学科内部理论知识尚不稳定,尚存争议,研究界限尚未完全厘清,仍然存在很多探索性和未知性,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不得不通过各种评价手段来达到说服读者或者同行作者的目的。Cole曾经指出,一个学科内部一致性越强,所使用的评价或者评价词汇越少(Cole1983)。图1说明,相对来说,心理学和社会学这两门学科比教育学和应用语言学更为稳定,也就是说,它们的知识界限更为明晰,研究范式更为成熟稳定,所使用的理论更为成熟。 另外,从这4种类型的评价分布来看,社会科学论文中的相关性评价和优劣性评价要远远多于规模和新颖性评价。这表明,社科论文作者更加愿意对于研究的质量和研究的重要性或相关性进行评价,而不是过多地评价研究的规模和研究的新颖性。这体现了学科论文所倡导的价值观,学者更为看重的是学术中的质量,而不是开展研究的规模。从词汇出现的频率看,社会科学中4类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大约为每一万字50个左右,与Giannoni的研究比较,他得出的数据要略大些,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研究所考察的词汇数量较少。Grape&Kaplan认为,“作者在学术论文语篇中使用多种方式来表达礼貌,已经达到说服和评价的目的”。这些不仅可以与学术论文的权威建立稳定关系,而且可以预防来自同行研究者的批评和攻击。 从学术论文内部看,讨论和简介部分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要高于方法和结果部分,这也正好体现出这些次语类本身的交际目的。对于学术论文中这4种次语类的特征,Hyland指出,对简介部分的研究表明,简介部分的3个目的分别是建立研究领地,指出研究空白,占领研究领地。这就意味着,学术论文作者将会充分利用各种修辞策略来避免对他人的研究提出挑战,或者尽力维护语篇社区同行的面子,评价他人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对讨论部分而言,Hyland也指出,这一部分将对结果部分的数据进行解释,也是学术论文中最具说服力的部分。讨论部分始于对结果的陈述,接下来将会对结果进行评价,其目的是从结果中小心谨慎地提炼出论文的主要观点,并试图从其他文献研究中寻找支持其观点的证据。至于结果和方法部分,方法部分只是直截了当地描述数据的收集过程、实验使用的材料以及程序,为的是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研究过程。结果部分是论文的优秀部分,它主要通过所获得的数据来说服读者接受数据的有效性;当然,有时也对数据进行必要的陈述和解释。因此,这两个部分在社会科学论文中使用的评价词汇相对较少,评价特征相对不明显。用Swales的话说,“对作者来说,简介和讨论部分是论文中最容易产生麻烦的部分,主要原因就是这两部分所具有的人际特征、所具有的阐释性特征”。 3结束语 评价体现社会科学论文中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互动情况,劝说同行专家接受其观点,同时避免冒犯前人研究的一种努力。借助建立小型语料库和相关语料库语言学方法,本文描述了4种社会科学论文中的评价意义特征。从评价词汇的使用来看,教育学和应用语言学评价词汇频率明显高于心理学和社会学。从学科论文内部来看,简介和讨论部分的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也高于方法和结果部分,这样正好体现了各个部分的交际功能和语类特征。本研究无疑为学术研究人员和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语言学理论指导,加深其对科学论文的理性认识,提高其写作能力。当然,后续的研究还须要增加更多的学科,扩大语料库的规模。另外,对评价的研究也应该结合评价对象、评价来源进行细致描写,当然也可以从积极和消极评价的角度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和比较。 作者:郝向利单位:宁夏医科大学 社会科学论文:高校在社会科学普及中的作用 一、新媒体时代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性 1.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幸福观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社会转型、经济转型和各项改革开放事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等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消极、抱怨的声音不绝于社会各个层面,因此哲学社会科学就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时期社会科学的研究必须直面和解决这些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发挥自身学科优势,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拿出有针对性、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国家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百姓解疑释惑,使全社会建立起符合我国社会主义要求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 2.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要实现文化强国之梦,不是依靠少数人就可以将国家的文化做强,而是要提升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性、优秀性的因素。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始终坚持“普及人文知识、传播人文思想、弘扬人文精神、提升国民素质”的科普工作宗旨。 二、新媒体环境下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新特点 1.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互动性、开放性和平等性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选择性和匿名性大大增强,使社会科学普及对象的主体性凸显和理论权威性弱化,交互性成为社会科学普及的显著特征,受众不但随时收听、收看传播内容,而且能够通过新媒体技术随时表达自己的观点,从而与传者或其他受众产生互动,因此其开放性、平等性更强。 2.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广泛性和辐射力新媒体技术可以海量存储,所以它的传播内容信息量大且丰富。如登陆国家图书馆在线视频就可以随心所欲观看828讲座,内容涵盖哲学、文学、历史、经济等许多方面。而且,新媒体的超时空、全天候性,有利于社科普及工作的经常化;新媒体的等时共享性、即时播发性和快速传播性,也将大大提高社科普及工作的效率和辐射力。 3.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针对性传统的社会普及工作由于社会群体存在不同的学习需求、不同的阅历和文化水平,所以无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社科普及。而新媒体技术使受众者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爱和感兴趣的内容进行学习,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个性化需要,这样社科普及的针对性更强,普及效率更高。 4.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社会科学普及的社会成本传统社科普及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普及对象的范围还有限,普及时效性也较短,同样的普及内容面对不同的对象还需要重复组织、社会成本高、效率低下。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社会科学普及效率大大提高,成本却大大缩减,而且通过新媒体技术还可将普及内容反复使用,扩大了传统社科普及成果的影响范围。当然,新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于社科普及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第一,新媒体增大了舆论管理、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控制的难度;第二,新媒体传播方式对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第三,新媒体传播方式要求社科普及工作者转变传统的普及工作理念和思维。 三、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在社会科学普及中的作用 1.高等学校有着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所需的丰富资源在人力资源方面,目前高等学校仍然是我国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和立项数分别为28678项和3826项,其中高校系统均占比86%。高校除了拥有强大的社科研究师资力量,还有朝气蓬勃、富于创新的年轻学子。带有科学普及性质的开放、多元的泛科技兴趣社区,并提供负责任、有智趣的科技主题内容的网站———果壳网的创始人姬十三,在2004年在读研究生期间就开始撰写科普文章,2008年在复旦大学读博士期间即创办了果壳网的前身科学松鼠会,果壳网目前开设了MOOC学院、流言百科等栏目,涵盖了科技、人文、娱乐、生活等多方面的科普网站。到2012年11月,该网站每月有600万用户访问,拥有1000名科学作者,在新浪微博拥有近60万粉丝。在物力资源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65所高校拥有自己的博物馆,还有众多的科技馆、文化馆。如大连大学博物馆是大连大学实现多学科文化素质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促进人文素质教育与科学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博物馆于2004年9月正式挂牌开馆以来,现已分别被辽宁省、大连市认定为“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大连市优秀科普教育基地”,2006年10月被评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高校虽然拥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优势,但普遍不够重视,因此需要处理好社会科学普及和科学研究的关系。社会科学普及和科学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科学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产品的供给端,处于社会科学研究的上游。社会科学普及则是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处于社会科学研究下游,是消费端。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方式主要有:第一,公开,出版著作,在报纸、网站等发表文章,通过读者的学习而吸收转化。第二,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政报告、研究决策等。这两种是目前高校主流的科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专家学者普遍重视。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在高校中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地位,很多研究成果被束之高阁,没有被公众了解和掌握,科学研究的价值无法最终得到实现。由于社会科学的价值主要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来实现,所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具有长期性,并且是不可或缺。只有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的科研工作不断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才能欣欣向荣、永葆生机。 2.高校有着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交融交锋之际,中国的大学也应该拥有自己的声音2010年11月1日,网易推出了“全球名校视频公开课项目”,首批来自于哈佛大学、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内容涵盖人文、社会、艺术、金融等领域共1200集课程上线。用户可以在只要有网络的地方随时随地免费观看这些世界级名校的公开课课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这些集西方发达国家最高水平的哲学社科类课程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意识形态的烙印,在这个平台上,作为我们国家社科研究工作者有义务和责任来展示我国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传播优秀的中华文化。 3.各级政府和教育、宣传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在传统观念中,高等学校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有大材小用之嫌,教授、专家更多关注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开展有深度的科学研究,认为科普更多则是科普工作者的事情,他们只是偶尔为之。而从民国时期的张元济、叶圣陶、丰子恺等大师亲自参与撰写的小学课本至今畅销不衰可以看出,用最浅显的文字写最重要的文章,很多时候是非大家所不能为的。从2012年开始,教育部社科司面向全国著名学者、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承担过部级及教育部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等知名专家设立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两年来先后资助了75项,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厉以宁、温铁军,顾明远等耳熟能详的专家学者的名字。辽宁省、大连市社科联从2004年起组织在连高校、学会等单位,于每年五月举办“社科普及周”宣传活动,已成功连续举办十一届。各级政府部门适时调整相关政策,鼓励高校的教授、学者走向社会,为人民群众普及社科知识。这些政策包括借鉴教育部社科普及专项基金的办法设立省、市社科普及专项课题,选取对此工作有兴趣的教师,在其研究的专业范围内、在课题进行阶段完成一定量的讲座等科普活动。另外,在省市各级社科进步奖的评选中,也可专门划出几个名额向优秀的社科普及读物倾斜,鼓励教师在这方面能出精品。 4.应充分调动社会中的社科普及资源,利用高校优秀人才,结合新媒体技术,创新社科普及新模式如,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国图讲座,早在20世纪50年代,在北京文津街七号,一流学者的公益性学术讲座,就启迪了众多年轻学子,使他们走上学术研究道路。现在国家图书馆利用国图网站开设了在线视频讲座,主讲人或为德高望重、岳峙渊清的学界前辈,或为风华正茂、学术精到的学术中坚,均为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深入浅出地讲授他们毕生研究的菁华。截止目前,已推出文津论坛、中国典籍与文化等系列讲座共828部,其水平之高、范围之广,使如此优秀的文化盛宴为大众所共享。又如,大连图书馆的白云书院,从2000年8月创办至今已有13个年头,截止2013年8月底,已经成功举办了传统文化、寻找大连记忆、“开卷”市民读书会、市民文化系列、视频讲座5个系列一共75场讲座。再如,大连市甘井子区图书馆利用其先进的设施条件也定期开展外语角、文化大讲堂等活动,尤其是针对少年儿童和家庭教育的热点专题开展了系列讲座,深受家长和学生欢迎。 5.新媒体也应与传统媒体相结合,优势互补做好社科普及宣传工作媒体不仅仅是信息,还担负着宣传的任务。因为新媒体技术具有传播迅速、信息量大、交互式等特点,而传统媒体则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源,两者可以形成互补。目前,包括中央电视、各省级电视台都拥有了自己的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曾被称为弱势媒体的广播媒体现在因为利用新媒体技术,不再靠单一声音传播,也不再“稍纵易逝”了。由于借助新媒体非但能够与其他媒体竞争,而且还有一定的优势。如大连广播电台的“爱家新主播”,是一档以健康营养和医疗服务为主,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的生活服务性节目,兼顾家庭生活、社会心理、教育成长、人际关系等内容。该栏目就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技术,广泛与听众互动,及时了解听众动态和社会热点,同时定期邀请高校、医院等专家学者举办听众见面会,使该栏目办的有声有色,成为大连早间最受欢迎的生活资讯类节目。 作者:李杰罗洪单位:大连大学人文社科处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图书馆服务的建议 1构建图书馆联盟走共生发展之路 我国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大都隶属于不同的社科研究机构,着力于为本单位的社科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及保障,而不面向社会。加之受条块分割的体制制约,图书馆各自为政,馆际间缺少必要的协调,致使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表现出小、散、弱的整体特征,其目前的实力状况与高校系统图书馆和公共系统图书馆相比较均差之甚远,面对当前信息环境变化以及用户信息服务需求的提升,图书馆大多强调提升竞争实力,以实力促发展。然而,基于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现实状况,如果单纯地着眼于增强本馆实力,期望通过提升本馆绝对竞争能力满足读者需求,实现事业发展,理论上有其合理性,其目标和结果却难以在实践中得以实现。共生(Symbiosis)原是生物学的概念,指不同种属按某种特质联系而生活在一起。1998年,袁纯清将生物学的共生学说创新成为社会科学的共生理论,他将共生定义为:共生单元之间在一定共生环境中按某种共生模式形成的关系。共生的本质是共生单元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以弥补单一单元在功能上的缺陷。在互惠共生关系中,各共生单元之间产生能量和利益的交换并实现能量增长与共同进化。图书馆联盟是指以若干图书馆为主体,联合相关的信息资源系统,根据共同认定的协议和合同,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工作程序,通过一定的信息传递结构,执行一项或多项合作项目的联合体。资源共享、利益互惠是图书馆联盟所要达到的目的。图书馆联盟作为一种合作性组织,正是众多原本分散自治的个体图书馆(共生单元),为适应今日社会生存环境的改变而选择的一种最佳共生模式。通过联盟的建立,形成图书馆之间以及图书馆与相关知识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实现互利互惠的共赢策略,致使联盟成员的竞争实力得以整体提升。 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是我国图书馆事业生物圈中的一员,从直观上看,他们之间必然也存在着共生关系。因此,基于共生理论的基本原理,联系当前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现实状况,我们认为,在图情服务事业由封闭走向开放的大背景下,面对科研创新的全方位、高品质信息需求,我国的社科信息服务应尽快打破馆际壁垒,谋求构建区域性图书馆联盟,走信息服务事业共生发展之路.通过馆际合作、资源共享,利用联盟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科研需要,实现事业发展。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谋求构建互利互惠的图书馆联盟,走共生发展之路,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发展困境,同时亦可与其他共生单元(参与联盟的其他类型图书馆)一起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信息服务事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2设计合适路径以践行信息服务的先进理论研究成果 作为我国科学与专业图书馆的成员之一,开展文献信息理论、方法和现代化手段的研究也是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一项重要任务,带头践行与推广这些先进的服务方式自然也是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面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文献信息工作理应走在科研工作的前面,有效发挥耳目、尖兵和参谋的作用,广、快、精、准地提供信息服务。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需要认真分析、研究自己的专业化特点,适时推出适应时展、符合创新需要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利用先进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建立更为强大的信息服务支撑。近10多年来,有关信息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研究不断迈向深入、走向高潮。虽然各种观点见仁见智,但现代化图书馆的建设方向、服务内涵、服务特征、服务目标已基本清晰,学科馆员制度、个性化服务、虚拟馆藏建设等先进服务方式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然而,综观全局,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服务创新实践却远远落后理论研究的进程,例如,特色化馆藏建设、学科馆员制度等一些早已为实践证明适应于研究型专业图书馆服务特点和服务需求的新型服务方法和服务内容,目前在绝大多数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中还仍然停留在计划中、放置于空中楼阁的地位,极少付诸实践。因此,我们认为,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要尽快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当务之急是要抓落实、抓践行,要设计构建合适的路径,让近年来一直提倡的,在理论上已经思考得很周全,操作性也很强的先进信息服务方式尽快付诸实施,早日发挥实效。 3研究和探索社科信息服务新方式和新手段 面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伟大实践,社科信息服务机构同样需要凝聚精神、砥砺图新,发扬改革突破的锐气,深入了解和掌握科研创新动向,抓紧研究探索符合科研创新信息需求特点的新型服务方式,通过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业务创新,切实提高工作绩效,努力开创社科信息服务新局面。 3.1确立服务重心和开展新型对口服务王伟光同志指出“:实施创新工程的关键是制度创新。”他强调“:实施创新工程,就是要在用人制度创新、科研组织方式创新、机构设置创新、科研资源配置方式创新上做好文章。”为了改进科研管理与资源分配方式,目前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实行的是通过课题形式重组资源和人力,借以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实现科研体制机制的合理化。社科信息服务部门为适应当前科研创新的这种新动向、新特点,应将“课题”服务确立为当前服务工作的重点,针对“课题制”设计开展专门对口的课题服务。开展课题服务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认真开展课题调研。全面掌握本单位申报以及在研课题基本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主动深入重点课题,分析研究其信息需求,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到重点课题当中,为课题研究提供点对点的信息服务。第二,满足课题研究不同阶段的信息需求。课题申报阶段,提供查新服务;课题在研阶段,做好课题信息跟踪服务;课题结题和申报奖励阶段,提供查新及成果引用检索服务等。第三,将重大课题服务成果转化成专题数据库资源。课题服务的过程中会积累大量专题文献信息资源,尤其当某个重大课题服务项目完成后,其本身就会形成一个专题资源库。图书馆应将这些形态各异、无序的课题服务资源进行有序整合,并进行规范化处理,形成专题数据库,以丰富本馆特色馆藏资源体系,并形成课题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 3.2针对跨学科研究引进新型服务内容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复杂而多样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而越来越多的问题又难以在单一学科领域寻找到彻底解决的方案,如果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去研读它们,却又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似乎都有其局限性。因此,目前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跨学科研究的发展,将其作为解释和解决自身发展中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型挑战的重要研究模式,我国也早有学者提出:“社会科学的未来是跨学科研究”。最近,中国社科院领导在分析当前科研工作与创新工程的主要差距时,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较为薄弱”列入其中。“LivingLibrary”起源于欧洲,是一种基于“对话”的图书馆新型服务方式。与传统图书馆搜集、整理、提供信息资料供人参阅不同,“LivingLibrary”被译作“图书馆借人活动”,就是因为在这项服务中,图书馆所推出的是被模拟成书的人。图书馆创造机会,让形形色色的人进行面对面的对话与交流,读者通过借阅“真人图书”,相互借鉴,消除隔膜,增加理解和包容。如果从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角度来解释,其实质就是开发与利用储存于人脑中的智力资源供他人分享并造福于人类。针对跨学科研究和交叉学科发展的需要,社科信息服务可以尝试开展“LivingLibrary”(图书馆借人活动)。发挥图书馆的中介作用,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读者档案,为需要提供跨学科服务的科研项目发掘合适的对话与交流对象,创造条件让不同知识背景的专业人士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组织、整合与利用不同研究领域的专家智慧,跨越学科界限,帮助研究者获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作者:白云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思考 一、打造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 构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必须打造一支社科普及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一方面,应该强化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品德好、专业精、水平高的研究者从事科普工作,以科普课题立项、科普成果评奖、科普能力培训等吸引专家学者尤其是年轻学者参与;③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遍及社会各个领域的兼职人才网络。只有通过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才能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长效性提供人才保障。 二、创建丰富多样的巩固活动机制 创建丰富多样的巩固活动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努力。第一,实施重点计划和品牌战略,全力打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会科学普及精品。各个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和社科联可以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科普阵地,针对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和个性特点,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开展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活动,争取打造社会科学普及精品。如重庆市设立的“三峡大讲坛”,电视台设置的“人文天下”“重庆掌故”等④已经成为重庆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品牌,同时《改革》《探索》《现代法学》《西南大学学报》(哲社版)、《重庆大学学报》(哲社版)等学术期刊也成为社科普及重要品牌载体。第二,探索多种渠道和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建设社会科学普及网络,利用网络平台整合社科普及资源。第三,坚持社会科学普及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积极培育新的水平高、影响大的活动形式。比如可以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专家义务咨询”“科普读物展示”“重庆历史文化行”“中国梦重庆梦”“重庆青年人才论坛”等活动,还可以与出版社、重庆报业集团、广播电视网络等合作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形式,形成强势的普及效果,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常态化和长效性。 三、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 要构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必须重视对社科普及工作成效的积极评价,完善定向资助和表彰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评价激励机制。首先,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制度,制订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奖励提供制度依据。其次,完善多种奖励方式,可以根据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大小,分别采取定向资助和表彰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方法,形成系统的奖励体系。再次,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奖范围和精神文明创建评价体系,改变和完善科普工作表彰方法,变“软指标”为“硬任务”。⑤每年都要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而且把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和学术著作都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成果同等看待,可以设置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设置单独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奖,通过多种方式奖励,充分调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良好环境的形成,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建立多种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 为了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必须建立多种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社科普及工作正常的经费投入机构,中央和各级政府都要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渠道,社会筹资、单位自筹、利用外资等多渠道的投入体系,不断改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条件。⑥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建立专门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费财政拨付机制;二是中央和地方宣传部要建立相应的年度重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划拨机制;三是社科联建立相应的社科普及经费筹集机制;四是各高校、党校、图书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社等各界社科普及单位也要完善经费自筹机制,形成一个多种渠道的经费筹集保障机制,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五、创建系统协调的法制保障机制 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还必须建立完善的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相适应的法制保障机制。《科学普及法》更多的还是体现在将自然科学普及纳入法制化轨道,也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提供良好的契机。⑦为了推动社会科学的普及工作有效开展,确有必要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社会职责、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⑧等一系列问题通过立法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建立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载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普及法》,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建立相应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构建一个上下统一、左右衔接的法律保障体系机制,为社会科学的全面普及提供法制保障。除此之外,还应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社科普及工作的战略地位,努力构建社科知识教材体系,⑨架构省市之间以及与外国之间的社科普及工作经验交流机制等。 总之,要确保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实现长效化,就必须从完善领导组织体系机制、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探索巩固活动机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完善法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上下协调左右衔接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科普及工作之路,才能让社会科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想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朱华光单位: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研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现代性理论 我们可以看到吉登斯重建社会科学理论的用心良苦,也可以明确地看到在吉登斯的研究生涯中,他对社会科学现代性这个问题的重视,可以说社会科学现代性问题是贯穿吉登斯思想的主线。吉登斯为什么这么看重社会科学现代性问题,并且在研究它之前,进行了长期而艰苦的反思和重建工作。在吉登斯的眼中,二十世纪的人类社会是一个存在着很多问题和危机的失控时代,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人们对工具理性的过度崇拜和张扬。科学的快速发展,知识的高速膨胀,使得人们的内心也变得极端自负起来,人们相信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这些都与启蒙思想家们原先预想好的美梦背道而驰。他们原本坚信,随着人类掌握越来越多的社会和科学知识,就能越好地掌控它们,然而危机四伏的社会给了他们当头一棒,他们的预想在尖锐的现实面前显得那么得苍白无力。 (一)社会科学现代性 在吉登斯的著作中,现代性这三个字到处可见,使用频率颇高,究竟何谓现代性,吉登斯有他自己的理解,他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曾经提及,“现代性是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在17世纪出现在欧洲,并在往后的岁月里,程度不同的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影响……我们现在正处于高度现代性时期。”在《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一书中,他认为,现代性“首先意指在后封建的欧洲所建立而在20世纪日益成为具有世界历史性影响的行为制度与模式。‘现代性’大略地等同于工业化的世界。” (二)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特点 吉登斯反对将社会科学现代性和传统承接起来,他也反对社会是持续进化的,这就是吉登斯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第一个特点,他坚持非持续性的现代史观,也就是所谓的断裂的现代史。在他看来,社会科学的一些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独特的,是任何传统的社会模式中所没有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社会科学现代性发展史明显是断裂的,这也是社会科学现代性最基本的特征。同时,现代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变革也更加具有内在和外延的意义,从内在来看,它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论是生活方式还是生活态度;从外延来看,整个世界的联系变得紧密起来,这也就引出了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第二个特点: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人们的社会关系变得紧密,事件造成的影响的范围也日益扩大,出现蝴蝶效应,或跨区域影响。就像吉登斯所认为的那样,远在异地的事件在不断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且这种影响在不断扩大和加强。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社会科学现代性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它为我们营造出更舒适、安全的生活状态,人们在享受这一切的同时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双重性,人类要做好心理准备去面对现代性所伴生的种种恶果。吉登斯在研究现代性的时候也非常重视探讨现代性的阴暗面。面对各种危机和风险,吉登斯认为不要对这些风险麻痹不仁,相反,人类应该更加积极承担,将风险和危机转化成一种动力。 (三)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维度 吉登斯反对用单一的维度去阐释社会科学现代性,他认为应该多元化地看待这个问题,所以他认为现代性有四个制度性维度。首先是资本主义,它是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雇佣和劳动的关系为优秀所构成的一种商品生产体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和企业本身的发展壮大需要技术层面的支持和创新,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基础因素。其次是工业主义,它是指人们通过自身劳动,借助技术和工具,生产商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机械化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再次是政治领域中的监督,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基础,这种监督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并且建立在信息控制的基础上。 最后是对暴力工具的垄断,吉登斯对国家统治和军事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填补了过去社会学领域过重关注经济而忽略战争的空白,在现代社会中,暴力工具和工业的结合,使得战争的规模和影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造成的后果和威胁也在增多和加剧。社会科学现代性的这四个制度性维度,虽然相互独立,有着自己的特性,却又彼此联系,不可或缺,他们相互作用,才形成了完整的社会科学体系和现代社会。 作者:刘琳单位:山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詹森主义对社会科学的影响 詹森主义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带来的具体影响:首先,统治地位的政府迫于无奈开始不断地革新,维持自身通知的法律法规,在维持统治不断适应社会需求的同时,为新兴的思想带来了默许式的承认。但是最终都无法阻止自身灭亡的趋势。然而各种法规的提出从侧面给社会科学现代性带来了新的曙光。 其次,18世纪是启蒙思想深入人心的时代,而由詹森主义带来的论战过程中,公众舆论开始逐步地在我们上层建筑中扮演不可或缺的作用。公众舆论打破了长期以来以王权和教会为优秀的绝对权威,从根本上动摇了王权和教会的统治根基。公众舆论称为一种新的思潮和人们心中向往的新权威。公众舆论代表了国民正当的、无上的需求,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发展的奠基石。公众开始不断坚信自己是社会和自身生存的主宰者,新的解放式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开始沉淀,使得社会科学兴起和现代性的形成更顺应潮流。 第三,随着詹森主义带来的争论不断地深入,政治层面的术语开始在公众面前大肆传播,一种政治氛围不断形成,政治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中不可阻挡的力量。新兴起的政治学开始不断地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在吸收中不断壮大,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科学现代性的一个显著趋势(各学科开始逐步繁荣,并且交织着发展)。最后,由詹森主义带来的各种思潮对于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形成也是十分重要的: 一、由于基督教神学是存在着一种主宰和被主宰关系的,它长期阻碍了人们为了表达自己的意志而不断向前。受启蒙运动的蓬勃发展,广大民众在面对宗教和专制皇权的严密统治,开始逐步寻找契机去改变现状,詹森主义(运动)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大众对自由和平等的追求。自由作为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重大区别,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形成带来了思想的拓展力量。 二、社会科学兴起时期,詹森主义和王权的论战,演变到最后,使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法则,这使得各个学科的规律和法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三、“宽容”在詹森主义的影响下,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形成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性信念。由于人们思想性的不断解放,新兴的学科也得到更广泛的承认和理解,“宽容”成为不同目标或者不可能达成一致的目标之间的最好的处理方式,正是由于“宽容”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四、在詹森运动过程之中,“社会”概念不断在人们心中滋生、发展,“社会”概念开始超过国家的范畴。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和审视他们所生活的环境,这样一来,人们对社会科学现代性的需要就显得那么迫切。 综上所述,起源于17世纪,在18世纪得以迅速发展的詹森主义,打破了原有人们对王权和神学推崇至上的社会发展模式,詹森主义所以起的争论最终进入公众领域,从而使得人们的思想开始更具现代性,为社会科学现代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新型的思潮在人们生活的构建,也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发展营造出一个更为广阔的思想氛围和平台。詹森主义所带来的与其说是一个宗教的革命,毋宁说是个社会的革命,社会科学现代性的革命。 作者:陈昊单位:山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探究 一、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 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横向拓展、细分:另一种是纵向挖掘、深化。 1.横向拓展、细分。讲这个问题,要提到一个新的概念,即“研究板块”,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研究板块。既然是板块,就可以分割,或者叫细分。所谓“细分”,就是把一个研究领域分成很多小的部分,并将这些分割出来的部分当做独立的研究对象。细分不仅仅分一次,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细分下去。比如,经济学首先可以分成三大块:工业、农业、服务业。这三大块中的第一块当然还可以再分,比如,工业可以再分为轻工业和重工业。重工业可以再分为汽车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矿山开采业等。矿山开采业又可以再细分为铝矿开采业、铜矿开采业等等,依此类推。随着工业生产实践的发展还可以细分下去,分得越细,选题就越多,创新性也就越强。所以,只要你时时关注社会实践的发展,对原有的研究领域进行细分,找到具体创新性的选题是不难的。 2.纵向挖掘、深化。研究领域既然有横向,当然就有纵向。通过横向的拓展和细分可以找到创新性选题,当然也可以通过纵向的挖掘、深化获得创新性选题。所谓纵向挖掘深化,就是对一个很具体的研究对象,别人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不够透,而自己可以对它再进行深化的研究。比如对国有企业的研究,最先是研究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而这个问题其实是国有企业经营权的问题,当时学术界强调要政企分开,给企业松绑,给企业自主权,于是国务院就出台了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条例,给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十四项权利,这十四项权利后来又通过立法出台了《国有工业企业法》将其法制化固定下来。后来,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权力过大,企业内部没有制约,厂长经理以权谋私的现象十分普遍,实际上,谁当上了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这个国有企业就是谁的,他也成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的支配者,从而使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发生大量的腐败性流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术界又将国有企业研究深化到所有权问题上来,开始讨论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和错位问题。所谓缺位,就是国有企业所有权名义上是国家,但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在实践中没有人也没有哪个部门行使这个所有权,出资人的利润支配权,资产监督权没有到位。所谓错位,就是企业的负责人本来是个人,只有经营权,但实际上他们行使了出资人所有权的各种权利。这就造成国有企业利润和资产原值大量腐败性流失的原因。于是,学术界就对如何构建国有企业所有权主体机构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我本人是赞成和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要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机构,也就是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机构,今天的国资委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学术界对于国有经济的研究,最先是从经营权不足的研究开始,深化到所有权缺位的研究,再从所有权缺位的研究深化到建立国有企业的出资产人代表机构从而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错位问题。今天的国资委,从国务院国资委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再到地市的国资委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 3.追踪学术前沿,发现理论问题,确定争论式的创新性选题,这种方法就是要高度关注学术前沿动态。有很多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虽然选题很新,立意很新,但其理论观点有些不一定准确,或不与实际情况切合,甚至有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就可以选一个题目,写一篇论文,与其进行争论。在争论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想出很多其他创新性的思想观点来。比如,关于法律是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个问题,是值得争论的。因为它与我们当今的司法实践不是很融合。因此,有争论是正常的。前几年我也编发几篇这方面的争论性文章,有的还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了。 4.紧跟实践前沿,找出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确定应用研究性的选题。比如,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费用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建议”,这个选题就是我调到南宁后,发现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差距很大。某校我有一位同学,我跟他是同一个级别,但他的月薪比我高了3倍,他的财政性工资与我是差不多的,但他的补贴比我多5倍,因为该校的门面收入每年600多万,而我们单位的门面收入才10多万。这就是说,哪个单位争取到政府的钱就能买更多的地,起更多的房子,其财政收入就更多,工资报酬就越高。这种收入分配不协调会带来很多弊端,如腐败,并影响低收入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收入单位工作人员也无心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去搞创收。这是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矛盾问题。于是,我当时提出就此问题申请一个课题立项,我这个提议被一些人嘲笑,认为搞这么个课题会把单位变得更惨。但我当时已经看到不单单是广西的问题,而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我还是自费做了一些调研,然后发表了3篇系列论文,起到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作用。最初,南宁市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改革,把所有党政机关多余的办公楼和门面统统收归由威宁公司统一经营,然后将利润上缴财政,由市政府统一按不同级别的标准发放津补贴。在实行两年后,区党委宣传部组织了一个调研组对威宁的做法进行调研和评价,我被邀请参加这个调研组。在调研报告写完后,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自治区财政厅苏厅长也参加了这个会。我在会上对苏厅长提出:“自治区政府也应该这样做。”后来,我写了《关于广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在内参《社会科学与决策》上发表,得到郭声琨书记的指示和采纳,从而推动了自治区对这方面的改革。到现在,全国都实行公务员阳光工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推行的,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实践效应最大的一项科研成果。它的选题也是出于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所以,搞应用对策研究必须高度关注实践。 5.做学问的学问———博与专的哲学———知识更新与主研方向的定位。上面讲了那么多选题方法,涉及方方面面太宽泛了。如果每个人都全部照搬这些选题方法去找研究课题,那么,他的研究领域必然很宽。这就涉及一个叫“做学问的学问”的问题。现代科学太发达了,做什么都讲学问。做官的有做官的学问(领导科学),送礼有送礼的学问,交际有交际的学问(关系学),做人有做人的学问,喝酒有喝酒的学问(酒文化)。当然,做学问也会有做学问的学问(研究学在西方叫科学哲学)。做学问最主要要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就是说,一个人要做大学问,出经典性成果,不能就在一个研究领域中沉浮。要多搞几个领域,扩大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然后根据你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找准各个领域的交汇点,作为突破口,从而更新你的知识体系,开辟一个综合性的研究领域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这样,你就会搞出可以让你留名千古的经典性成果来,从而成为千千万万学者中可望不可及的经典作家,至少是某一个研究领域的经典作家。 二、应用性选题的研究方法 (一)调研方法1.正面调研方法。这种方法很简单,但用处不大。该方法就是先与调研对象联系,并给对方寄去调研提纲,让其做好准备,若干时日后,就到这单位去,调研就进入三程式的过程中。第一程式就是单位领导带着调研组参观需要调研的单位,包括参观厂房、车间,有讲解员陪同。这就是所谓先给你有个感性认识吧。第二个程式就是开座谈会,听汇报,听介绍。调研组的成员们都成了上级领导,认真地听单位领导的介绍、汇报,不断记笔记,听完介绍、汇报后,调研组的成员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这时也到吃饭时间了,然后进入第三个程序。边吃饭边聊,并探讨一些具体问题。这就是典型的三程序调研方法。如果我跟随领导干部出去调研一般的都是这样三个程序。但如果是我做课题负责人的,我决不这样搞。因为这样搞调研绝对搞不到真实材料,都是假的东西,不可靠,而写出的研究报告也不客观,向领导提出的建议也不可行。我总共搞了22年的国有经济研究,调研了119个国有大中型企业,我一般采用的是侧面调研和非正式调研。2.侧面调研。所谓侧面调研,就是尽量避免与调研对象直接面对面的座谈,也不提前寄调研提纲给他们,也不预先通知他们要什么材料,而是与调研对象周围相关的人接触,交朋友、聊天,从而了解研究对象的情况。比如,在我搞国有经济学的调研中,我不找国有企业家的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而且,当我刚开始搞国有企业调研时,只有经委,没有国资委和工信委,也不直接找国有企业负责人交谈,而是找一般员工,或者找被置换了国企员工身份的自谋职业的人,或者找破产后的国企留守人员,因为这些人都可以说不是既得利益者的圈内人。因此,他们说真话道真情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会得到所需要的真实材料。这样,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有客观性、真实性,给领导提出的建议才有可行性,才容易得到采纳,才会在实践中产生效应。3.非正式调研方法。所谓非正式调研,也称随机调研,就是在不同的场合下,正好遇到与自己的调研项目相关联的人。比如,坐火车,与你同坐在一起的,有一两位刚好是你的调研项目所需要调研的对象,你就想办法,与他搭话、聊天,从中了解你需要了解的东西。比如我在搞国有企业研究时,在坐火车时也跟至少20位左右的在国有企业上班的人聊过,其中得到不少有研究价值的东西。有时候,在开会聚餐的时候,如果同桌一起吃饭的人有国有企业的,我也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为了尽量多地利用非正式研究方法,我经常以教师的身份(我曾在百色学院当过14年教师)到其父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学生家进行家访。在吃饭时,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通过这种调研方式,我得到了很多真实的有关国有企业的情况,为我研究国有经济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 (二)调研材料的加工分析前面说过,调研方式分正面调研、侧面调研、非正式的随机调研,这三种调研材料肯定是各不相同,即真实程度不同、客观性不同、涉及面不同,甚至对相同的事实进行评介和分析也不同,那你相信哪一种声音,在撰写研究报告中采用哪种调研方式得来的材料呢?这就需要对调研材料进行分析,综合筛选过滤,判断真伪,决定取舍,做到所说的“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这番工夫,就会得到一个比较客观可靠的调查报告,但调查报告还不等于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一般分四个部分,即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调查报告最多能用在调研报告的基本情况这部分上。因此,写出调查报告后,还要进行下面几个步骤的工作。从调查报告中找出若干关键问题,并对这些关键问题召开小型研讨会,从而形成若干专题的调研报告。从调查报告一般不能直接提升到调研报告,必须经过小型研讨会形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这个环节。因为调查报告纯粹是属于感性材料的东西,不能反映出深藏在事物内部的问题,更不能回答这些问题的原因。因此,按照常规的做法,必须召开若干次小型研讨会,找各个方面的专家参加研讨会,让方方面面的专家来讨论这个调查报告,找出调研对象的问题所在,分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然后结合有关专家的意见,拟出撰写研究报告的提纲。 (三)研究报告框架的构建分析起点与研究框架的确定。通过若干次小型研讨会,了解各方面专家意见后,我们就要着手撰写研究报告或专著了。专家的意见有各种各样的,都是针对不同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他们不可能教你怎么写研究报告、怎么写专著,这得靠我们自己去做。你要写一个研究报告或一本专著,首先就要在脑子里有个写作思路,这个写作思路怎样去勾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分析起点的问题,分析起点定位不好,就有可能要走多次的回头路。如果分析的逻辑起点选对了,写起来就会顺利很多。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写《资本论》的过程很值得我们学习。《资本论》是分析、描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趋势、结局以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发展规律以及危机周期性交替出现的一部社会巨著。马克思在撰写这部不朽巨著时,是怎样构建其分析框架的呢,又是怎样定位逻辑分析起点的呢?我们知道,《资本论》的第一章就是商品,所以,马克思《资本论》分析的起点就是商品。由于篇幅关系,要讲清楚《资本论》的整个分析框架是不容易的,我在此描述一下《资本论》中最重要的内容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框架。我刚才说过,商品是《资本论》整部巨著的分析起点,同时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起点。马克思在分析商品这个概念时,最初引出了另外一个概念———劳动。他指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劳动这个概念就被引申出来了,在分析劳动和商品关系时又引申出“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概念,又引申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又称为社会劳动);在分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时,又引申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凝结成商品的价值;在分析什么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马克思指出:“在当时平均的生产力水平和平均技术水平下,生产某一种商品所需要的时间。”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成为比较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尺度。在分析这个问题后,马克思又指出另外一个问题,工人的工资是否等于他们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呢?换句话说,工人的工资收入是不是他们付出的全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作了否定性的回答。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劳动时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解决他的衣食住行和养育后代,从而形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劳动时间,这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必要劳动时间在生产过程中就形成了劳动力价值。这部分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工人,然而资本家对工人的劳动要求并不满足于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如果满足于这一部分的话,他就赚不到钱。资本家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让工人创造更多的价值,这种被延长的劳动时间被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劳动力价值,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资本家以工资形式回报给工人,而剩余价值则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也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 从上述马克思的整个剩余价值理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商品”开始到“剩余价值”结束,总共出现了11个概念,而哪个应该最先出现,哪个在第二,哪个在第三,哪个在第四、第五,哪个最后,体现了一种严密的内在的逻辑排序关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逻辑分析框架。按这个逻辑分析框架思考形成的剩余价值理论,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完美程度。《资本论》面世以来,没有人能找到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论据批驳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分析起点的定位和分析框架的构建对学术专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起点选对,分析框架完美,符合逻辑排序,写起来就非常顺当,否则就会反反复复走弯路。 三、激发灵感的三种方式 (一)头脑放松法所谓头脑放松法,就是当你对某个学术问题绞尽脑汁想不通、百思不解时,你就不要再呆在书房苦思冥想了,到户外去散散心,迈步山水田间,或昂首看看蓝天与白云,或听听树林里的百鸟鸣叫,或看看农田里的庄稼长势,放松放松。啥都不想,这样,灵感的火花就会突然爆发出来。你百思不得其解的学术问题就会在瞬间想通了。为什么在书房里思考了那么久的问题一到户外放松一下就有了答案呢?连你自己都不理解,从而感到惊讶!我有很多这种经历。但原因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的。我想,大概要用脑科学的某些原理解释吧。原因不清楚不要紧,但这方法谁都可以试一试,我保证绝对有效。 (二)头脑风暴法所谓头脑风暴法,就是当你遇到某个学术问题百思不解的时候,你不妨提出来与同行讨论,甚至争论。在争论过程中,你的灵感就很容易激发出来,从而得到答案。在争论过程中,不仅可以解决你想了很久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引起你一系列的学术假想。这些假想又会成为你感兴趣的新研究对象或新的研究领域。比如坡尔在与爱因斯坦争论广义相对论时,引发了他对原子模型的假想,从而在对原子模型的研究过程中,创立了一门新的理论物理学———量子力学。而他在创立量子力学的过程中遇到很多科学问题,都是在与爱因斯坦的争论时受到启发想通了的。 (三)醒后晨思法这个方法很有效,就是在你甜睡了一夜,清晨睡醒后,不要急于起床(当然我不鼓励睡懒觉),而是躺在床上想想你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难题。因为早晨头脑最清醒,思维效率最高,也就是最容易产生灵感的时候,你千万不要错过这个灵感易发的时段。 四、做学问的平台 老鼠哲学与金子哲学。老鼠哲学是秦朝丞相李斯提出来的,实际上是说从政的平台,是关于厕鼠与仓鼠的关系问题。李斯发现,粮仓里的老鼠比厕所里的老鼠长得大而肥,他认为:这是环境不同。仓库里都是粮食,所以,老鼠吃得好、吃得饱,当然要比厕鼠大而肥。做官也一样,在京城做官比在县乡做官,容易升得快,做得更大,因为京官容易靠近皇帝,容易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金子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来的,意思是说:只要你是一块真的金子,放在哪里都闪亮,放在牛粪上也闪闪发光;如果你是一块铜或一块铁,就是把你放在火堆中,也很难让你发光闪亮,这就是金子哲学。20世纪七八十年代,老师经常对大学毕业生讲金子哲学,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山区、落后的地方去工作,要服从分配,不要总是想往大城市跑。他们是这样对学生说的:只要你有能力,在哪里都能干出一番事业来,而且,越是艰苦的地方,越容易干出成绩。这两种哲学,用来分析做学问的平台,我们应该怎么看呢?我认为,老鼠哲学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而金子哲学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因为自然科学研究要出成果需非常先进的实验设备,因此,在实验条件好的地方搞自然科学研究比在实验条件差发地方搞研究,出成果就容易得多。而社会科学则不同,社会可要出真理性成果必须靠近实践,关注实践,还要有好的研究方法,设备条件不起实质性作用。在北京搞社会科学研究,效果并不比在县城搞优越多少,关键在于思考方法,在于实践的介入程度。 作者:周志华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社会科学论文: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1如何寻找对话点 笔者评论过的一篇文章以重大体育赛事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正的或负的为对话点,从方法学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见解:争论源于计算经济影响的方法不同,解决了为什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王岩的博士论文《职业联盟的经济分析》以前人用交易费用解释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存续及发展问题为对话点。作者提出交易费用的理论将人与人之间发生的一切关系都视为一种“交易”关系,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去讨论职业体育联盟源起涉及到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是,交易费用是职业体育领域内参与职业体育活动的人与人之间交易产生的成本;第二个原则是,为使交易费用达致最低,参与职业体育活动的各方会寻找产生最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组织)形式。根据此逻辑,由两家职业体育俱乐部共同组成的联盟并向消费者提供体育产品其制度运行的费用较低,因此会形成联盟。但实际上这样的联盟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应如何理解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和发展?作者认为,联盟的组织形式除了受到“交易费用”的影响外,还涉及到“联盟剩余”问题。所谓的联盟剩余,是指职业体育联盟产生后给联盟带来的价值和财富。联盟剩余正是在交易费用一般化前提下具体替代交易费用的因素,也正是理解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存续、发展及扩张等问题的关键所在。尽管以联盟剩余补充或替代交易费用的解释的尝试的论述尚有待完善,但是这种对话对知识积累是有益、可取的。 2问卷的信度问题 问卷的信度往往是研究结果是否合理的前提基础。它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进行测量时,其所得结果相一致的程度(风笑天,2001:109),并可具体划分为再测信度、客观性、内部一致性等多项内容。在目前体育社会科学的领域内,一些相关研究并没有对问卷的信度进行考察与验证。例如,2005年《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研究居民体育参与的一篇文章没有做信度检验。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一篇研究锻炼与心理健康的文章运用折半信度(Cronbach’s)进行信度检验,做得不错,但仍然不够充分。因为折半信度仅为衡量问卷内部一致性的指标,信度的测量还包括前述的多项内容,以多重的指标反映问卷的信度更为可靠。 3抽样方法的选取 社会科学研究要从样本推断总体,抽样方法的选取十分重要,只有运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才能知道每个个案被抽中的几率,并据此推算总体情况。可能受制于调查成本和追求操作便利或对抽样知识的把握不够,一些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并没有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至少在文章叙述中并无交代调查的抽样方法。例如,2013年《体育科学》中研究运动员心理和2008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中研究大学生体育兴趣的两篇文章便存在这样的问题。不是随机抽样,研究的结论只适用于样本,不能推论到总体。更进一步的要求是在定量研究中,研究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总体特征,慎重地选择适当的随机抽样方法,例如,当组间差异大,组内的差异小时,选用分层抽样方法更恰当;当组间差异小,组内差异大时,选用集体抽样方法更适合。最后,样本获取后需要评价样本的代表性,分析样本与总体的吻合程度。研究者可以根据总体的某项指标,诸如年龄、性别等常见的人口特征变量,来检查样本与总体的情况是否一致。在已发表的涉及抽样调查的体育社会科学的文章甚少见到有评价样本代表性的环节。 4统计推断的谬误 统计推断谬误主要源于混淆研究的分析单位,错误地将某一层次的行为模式和研究结果推广或嫁接到另一层次。其中,根据集合单位的分析结果作关于个体的断言,被视为生态学谬误(郭志刚,2009:11)。这些统计推断的错误在于将宏观层次的分析结果运用到微观层次上。例如,如果我们通过对不同省份的统计年鉴数据分析发现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公众的体育消费呈现正向关系,研究者因此得出“个人的收入水平越高,他们花费在体育方面的消费也越大”的结论,就有可能产生生态学谬误。虽然我们不排除宏观层次的现象与微观层次的行为模式出现一致的情况,但由于我们没有证明解释宏观与微观层次的连接路径和通道,这种根据宏观统计结果推断微观层次的行为是有风险的。如果以低层次研究单位的分析结果推断较高层次单位的运行规律,则是还原论谬误(郭志刚,2009:12)。这种情况在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并不少见。例如,2003年《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和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的两篇文章,就将片面地将某个区域大学生余暇体育现状和大学生运动员应对压力方式的研究结果推广到更高层次、更大层面,产生还原论的谬误。 5统计方法的运用 社会科学的研究可分成三类: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探索性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研究者对现象与问题有一个初步了解,并为今后的研究打下基础;描述性研究经常用于描述某些现象,并试图从杂乱的现象中找出一些事物联系的特征。解释性研究通过严密的归纳和演绎过程,挖掘行为、认知以及现象发展的深层原因,寻找影响事物关联性的因果规律,是社会科学最高层次的研究。(风笑天,2001:66-67)遗憾的是,目前体育社会科学解释性研究尚不多见。例如2012年《当代体育科技》和2004年《天津体育学院学报》研究大学生休闲体育和居民体育消费的两篇文章只是描述现象和问题的表征。并未深入探究影响事物发展的关键实体。即便部分学者试图寻找事物的发展的规律,但也并未运用科学的方法,更多是基于个人的主观臆断。例如,2012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研究网球运动的文章,作者有探索因果关系的意识,然而,在分析网络运动对完善体育管理制度的影响时,单靠询问被访者的认识感知,而不是通过建立两个变量的分析模式,从统计角度加以考察与验证。此外也有学者运用相关分析来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例如,2004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研究大学生体育大学学生生活满意度的文章做了两变量的相关系分析。社会现象是错综复杂的,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可能受到其他变量的影响(李沛良,2002:211)。单纯的相关分析只能确定两个变量X和Y之间相关程度或正负,在没有控制任何变量的情况下,仅仅运用相关分析无法判断和排除变量之间是不是虚假相关。如果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够在条件的情况下运用多元线性回归、logistic回归和因子分析模型,甚至结构方程、路径分析等方法,我们的研究才会更准确和客观。 6迈向综合性的分析 个人的认知与行为受制于个人本身以及外在的环境。一方面,外在环境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存在,并是既定的社会事实,所以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均生活在一套难以改变的约束系统下。另一方面,个人的自主性也决定着人们绝不是任由环境、秩序和结构摆布的“机器”,行动主体的认知观念和意义建构影响和形塑着行为本身。这种融合了个人特征与社会因素的分析视角已经成为社会科学各分支学科(特别是社会学)的研究思路和分析路径(吉登斯,2003;杜瓦斯,2011)。目前体育社会科学采取综合的分析视角的研究难得一见。多数的研究要么偏重于从个人的人口特征、社会特征的归因,要么单纯从宏观的制度背景、结构因素和文化影响对个人的体育认知与体育行为进行分析,并且往往忽视了诸如组织、社区和家庭等中观层面的因素。假如我们认同上述的趋势和主张,则可以考虑搭建一个整合微观、中观和宏观层次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框架供研究者参考。以体育锻炼为例,在微观层面,个人从事体育锻炼有可能出于自己的喜好,并与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个人人口社会特征密切相关。在中观层面,选择体育锻炼也有可能受到同辈群体、家庭环境或者学校规定等影响。在宏观层面,国家提倡的“全面健身运动”与学生升学、毕业相挂钩的体育政策也会促使个人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研究框架如下上述的分析、观点和主张只是一家之言,受个人的训练背景、研究经历的影响,带有个人的经验色彩,绝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律则,仅供参考,敬请批评。 作者:丘海雄于永慧单位:中山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 社会科学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思考 一、高校社科处与早期科研处的异同 大多数高校早期在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中并无文理之分,统一由学校科研处执行管理。因此,早期的科研处同时兼顾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管理工作,如笔者所在高校江南大学即是如此。但是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从根本上就是大相径庭的,管理工作也就有必要区分开来。并且高校可谓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最密集、力量最雄厚、学科门类最齐全、承担科研任务最丰富,科研处在文理皆管的情形下无法做好细部管理,社科处的成立意味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进步。尽管自然科学与哲学社科独立管理,但社科处亦延续着早期科研处基本的、有效的管理方法,并在时代的步伐中不断创新。如在管理过程中通过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激励等措施服务于学校教职工和科研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达到管理目的,确保高校科研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优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模式 要实现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社科处与各学院需做好协同管理,首先学院需明确其不足,如江南大学的文科学院已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仍存在的诸多问题:(1)过于依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主动从学院角度出发对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的能力不强;(2)科研秘书未做到专岗专职、专员专用,导致在努力配合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不能发挥自主工作效能:(3)重于对申报立项环节的管理,弱于对过程环节及结项环节的监管,课题不能按计划时间完成;(5)不关注对研究成果的转化,服务社会的效果不明显。这些问题,并非学校职能部门单方面能改善的,在此谈谈作者在实践中积累的一些想法。 (一)培养竞争意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已成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并且已逐步沁入和影响到社会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中引人市场化机制,建立竞争意识,本质上是市场经济属性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反映,或者说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必然要求(王宝民.论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若干问题[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4,(1):35)。为了使学校社科工作能获得整体性与持续有效性地发展,加强学院间的竞争意识是科研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修课。以江南大学为例,在调动各学院竞争意识方面有以下措施:(1)每学期定期召集各学院书记、院长、负责科研副院长开科研工作会议,通报相关数据及工作,使各学院始终保有良性竞争意识;(2)将各学院月度科研数据汇成报表,将月报表上传公布至校内办公系统网站,传送电子档月度报表给各学院分管科研的院长及科研秘书,通过开放环境与公共舆论,使压力转化为动力;(3)年度数据排序,经过一年的努力与沉淀,社会科学处将各项数据进行整理排序,如学院年度立项数、年度科研经费值、年度优秀论文数、年度著作数等,并计算出与上一年的增长比,通过办公网络与印刷成册等开放平台,激发各学院的自省意识与竞争意识。 (二)协力监管执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主要以项目管理为主,因此社科处与各学院应做好对项目的全过程协力监管。申报立项环节,应首先掌握平衡,即质量与数量的平衡,各学院可先行申报预审,把关质量提高中标率。其次是需做好协同工作,一是形式的协同,学院先对申报书形式做预审,社科处再审;二是内容的协同,社科处与学院尽力协助申报人员围绕或契合学校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申报工作,借助前期成果和研究团队取得优势。再次是可设立重点研究配套基金,社科处或学院对符合重点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择优扶持,立项课题给予配套奖励。执行环节,通过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关键项目的中期评审会,使流于形式的中期检查实际化,且能借助评审会使项目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不至于拖沓到最后。在上级部门无法集中各地在研人员开展中期评审会的情形下,各学院小范围内部组织,同时邀请社科处、校内外专家、承担同类项目的其他研究人员参加,集中对项目进行到中期阶段的情况结合整体计划进行评估分析,有利于下一阶段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结项环节,科研项目不提倡申请延期,既影响学校及个人声誉也不利于结项后新项目的申报立项,更不利于良好学术风气的形成。学院可先组织院内预结项,在规定结项时间的前两个月向项目负责人发出结项提醒,要求项目组准备好结项材料。项目结项并非最后的终结,在教育部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中提到“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大力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积极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由此可看出成果的转化应用是需加强重视的一个环节,也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之间的一道桥梁。 (三)建立奖励机制以江南大学为例,社会科学处是在学校党政相关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执行管理工作,各文科学院有分管科研的院长并多数配备有一名科研秘书,可见层级结构比较健全,为金字塔式管理层形。管理各层级的运行状态取决于制度的建设,奖励制度不可或缺。从奖励机制的本质来看,需依凭一套完善的效能评价体系,综合管理工作中必需的各要素:人、财、物、空间、时间等发挥的效能,以“人”为优秀要素,人的效能评价就是对各层级的科研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或教师个人根据其劳动性质与劳动内容进行相应的效能评估。从奖励机制的内涵来看,建立集体奖励机制和个人奖励机制,不但要表达对集体的肯定,而且要逐层奖励分管领导、科研秘书、科研人员或教师个人。从奖励机制的意义来看,是一种能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向心力的管理辅助机制,强调人及人的劳动价值(范俊英.构建高校科研管理和谐机制之我见[J].科技管理研究,2008,(1):125)。 如江南大学近年来一直执行对年度科研教学优秀成果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范围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及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部门为人事处。根据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的贡献进行分档奖励,同时按照工作完成量给予相关集体奖励。评奖程序公开规范,首先由个人申请,学院核实后,向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等职能部门推荐申报,并提交成果材料;人事处再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并公示;最后由人事处将公示结果汇总报学校考核聘用委员会审定并发奖。奖励机制也顺应时势不断做出修订,以支撑管理水平逐渐完善,管理目标共同实现。 作者:邓理单位:江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理论的研究 一、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的开放与内生化 在理论研究中,愈是具有公理性和规律性的事物,愈是具有普适性、兼容性以及共享的特征。正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之所以能够成立,以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质的规定性”,就是遵循了“三大规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即遵循了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市场经济”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并非具有制度的排他性的一般规律。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或许有学者基于一脉相承的思维定势会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最终”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即这一社会主义的“质的规定性”是具有排他性的;但是,如果在理论研究中,对不断发展的事物要使用“最终”这样的终极判断命题,从方法学的角度看,或许要首先破解一个前提性假设,那就是:人类社会“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本质上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而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一方面是否只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某一阶段或某一社会形态;另一方面,发展的“过程”是否存在“最终”这样的终极判断命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是这样的判断:“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另外,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内生化还是一种多维现象:如一些学科特别强调自身话语方式的特殊性,尤其是强调以西方的或古人的理论逻辑来规制和证明今天中国的现实主题;又如,有些学术期刊在编审稿件时,若不见其有各种数据、模型的累积,便以为缺少学术真谛;再如,在我们每年大量产出的程式化、格式化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究竟有多少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当理论研究的内生化已然成为一种惯习,并且进而结构出一种强大的理论情境和逻辑语系时,不仅将对后学者的思维方式和理论视野形成束缚,进而弱化理论的创新,而且将限制理论研究中多学科的交叉,甚至削弱理论体系自身在创新中的科学性与说服力。 二、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的全球化与时空维度 有学者认为,提出“全球化”概念的是日本学者大前研一。但笔者认为,最早揭示全球化趋势及未来特征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使用“全球化”概念,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发表时就作出了“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的趋势性判断;并强调,“过去那种地方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替代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 在理论研究中,身处特定社会发展场域(场域是各种关系的总和)中的研究者的价值向度,必然要影响其对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即个体的价值向度与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且还是其开展理论研究的重要前提。虽然任何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都会面临价值向度、理论视角以及方法应用的差异等问题,但也有共性的基元是可以探寻的。今天的全球化,既是一种发展趋势、同构环境,更是一种社会存在。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历史的时空维度时,由于历史不能假设,人们的基本价值向度首先是恪守,并在强调历史传承性的基础上,进而主张坚持是发展的基础。但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应用在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实践命题中时,就意味着要思考马克思主义原有理论谱系和逻辑传统的突破问题。正如,当我们都逐渐认同市场经济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共性手段和路径,并且由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而逐渐培育出一种具有开放和共时特征的发展场域,并培育出崇尚合作、互促、共赢的过程时,从方法学的角度思考,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基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竞争,基于对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必然产生剥削的理论分析,是否也适用于我们今天对全球化背景下的所有市场经济做更深入的理论研究。笔者以为,历史既给人启示,也给人们警示;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而言,看历史有多深,看未来有多远,是为深远。 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现实的时空维度时,研究者的价值向度,通常要强调各国、各地实践条件和环境的差异,强调从国情出发的发展主题的时代性(机遇)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践性。但是从发展趋势看,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体,当其都不能规避全球化的共时性场域和同构、互促过程中出现的经济危机时,其对经济危机性质的认定,以及分析和研究全球经济危机的方法等等,是否存在首先设定各国基本制度作为研究经济危机前提的理论区分的方法,尤其是在全球经济基于高度分工而相互依存的今天。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未来的时空维度时,理论是一种指导、一种预期或假设,其价值向度既包括坚守制度的阶级性和对理想的追求,又包括坚持理论应由实践来检验和修正的方法。因此,一方面,从理论研究的未来趋势看,当全球化逐渐培育出共时性的同构现象和趋势,而且“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时,除经济全球化以外的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和社会生活全球化的互融方式以及程度等问题,都应是社会科学研究者应当关注的;另一方面,从研究未来发展的方法学角度思考,由实践检验理论的“结果”或是或非,都应当被视为一种常态。然而,在我们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人们不仅很难看到本应同样常态化的“证实”与“证伪”的互验研究,而且无论是学界还是政府,都少有对实践检验不成功的理论,再做进一步的理论检讨的研究。笔者提出这一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在研究中经常面临的困惑,或者说是中国学界长期面临的困挠,是因为这未必只是方法学上的问题,未必只是理论研究者个人的偏好问题,未必只是这个研究群体在理论素养方面存在某种缺失的问题。 三、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共性寓于个性方法的深化 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发展观的基本方法是把共性寓于个性之中;而且纵观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发展,通常都是基于本国国情而采用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即使当年那些提出“依附论”的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命题的提出与实践建构的基本路径,就是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即把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寓于中国国情之中。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当人们强调从实际出发并运用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时,值得注意的是个性不等于共性,这是因为二者的内涵和外延的逻辑边界可能存在不对称的情况。正如,用同样的研究方法和逻辑理路,对应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及实践时,或许会产生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正如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而言,与时俱进的方法和路径是“社会主义”寓于“市场经济”之中,还是后者寓于前者之中?如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制度命题,那么就需要研究它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它在人类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历史方位、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等等;因为这涉及到讨论“寓于”和运用“寓于”时将产生的一系列关于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底线”问题。又如,如果“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两个命题都是共性的,只是有理论层次上的区分,即其中一个是制度问题,一个是手段和方法问题,那么就需要研究二者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交叉、重叠的历史区间、历史阶段问题,因为在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实行有计划生产是历史的必然。再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手段、路径和方法的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如何在我们的特定制度中得到遵循的问题,因为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与社会主义价值观之间潜在某些冲突既是常态的,也是客观的。由此,笔者以为,共性寓于个性的思维方式,以及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应用,应是有条件的;而且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未必适用于对各种发展关系的解读。因而共性寓于个性的研究方法需要深化。为此,笔者在“论中国社会转型的同源性与非同源性”一文中提出并论证了理论研究的同源性和非同源性命题、视野及方法,进而提出的思考有二: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说,“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当我们今天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多元交换和多元分配关系时,要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不是简单地基于共性或个性的视角就能回答,而是在研究方法上要突出现实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的非同源性。但即使如此,从类比研究方法来审视,新困惑又在于:我们或许还需要回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恩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同源性或非同源性问题。当我们基于全球化的共时性场域和同构趋势做理论研究时,尤其是把“全球化”视为不同制度发展和同构的某种同源性条件与环境时,我们是否需要思考马克思主义剖析各种生产方式的理论和方法的同源性问题。虽然从方法论的角度讲,研究“方法”有宏观的和技术的区分,而且这种区分为研究者提供了走出某些研究困境的选择;但是,研究“方法”本身的同理性和适用的普遍性,是应当受到理论研究者的遵守和依循的。 四、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 解放思想既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推动理论与时俱进的重要社会机制。然而,“解放思想”作为一种思想武器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包括“破与立”两个方面和两种功能,那就是:破除旧思想、旧观念、旧的思维方式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思想、新观念、新的思维方式和形成新的行为方式。应当说,“破”是“立”的前提,“立”是“破”的目的。因此,就整个社会而言,包括理论研究中的解放思想,其实质是要在“破”的基础上树立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的思维方式,进而形成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和统一行动。在理论研究中,当人们强调“一脉相承”的理论创新方法时,既是在强调理论与时俱进的前提,也是在强调理论创新中解放思想的“底线”;而且强调“一脉相承”通常是指对原有理论体系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坚持;但笔者以为,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本身也需要与时俱进,因为“生活之树常青”。由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之间,有一系列的关系值得认真思考。彼如,一种理论体系在与时俱进中,自身是否会发生理论产生的前提、社会条件和价值系统“一脉相承”的和谐与否的问题;如一种理论体系在创新发展中自身的和谐问题,是否要影响到理论指导实践和与实践相结合的和谐问题;如理论在指导实践中的和谐与否问题,是否要反映在人们的实践结果上……如此等等。其实,当实践的结果产生出“三农”这类“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社会问题时,基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方法,或许首先应当检视的就是理论或政策(政策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 在理论研究中,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方法,人们通常视为“真理”;但研究者在面对“真理”并以此作为再研究的论据时,其学术态度和方法,是应当恪守而不越雷池一步,还是应该把“真理”再视为“理论”,由实践再检验?这里提出的并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恩格斯1886年在《致爱德华•皮斯》的信中强调,“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而列宁在强调的真理不能跨前“半步”时,并不仅仅指“历史事实”,而是同时针对了“发展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当政策作为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在面对实践基础和实践环境存在巨大差异时,一线实践者的角色紧张(rolestrain),在于难以把握“一切从实际出发”和“坚决贯彻”之间的关系;而理论研究者的角色紧张,在于难以把握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之间同源泉性和非同源性的关系。或许有研究者认为,从实际出发去贯彻或基于同源性开展非同源性研究,就体现了二者的统一。但无论是实践者还是理论研究者的困惑依然: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实践创新的尺度、底线和权限在哪里的问题。人们都知道,“授权”是开展各种“改革试验”的前提(行政免责),但哪一行政层级的创新需要授权,而且理论研究是否也需要授权?这里要顺便指出的是,有些人把“双百方针”中的“百花齐放”解读为“理论研究无禁区”,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臆想;因为“百花齐放”本身就是标准,即绝不等于“百草随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形”的目标。因而解放思想无论是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还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是否需要思考其如何走向制度化的问题,即鼓励全社会解放思想所要崇尚和追求的,是理性、科学、规范、秩序乃至法治,还是其他?纵观改革开放35年的历程,以整个社会为对象的解放思想,通常都涉及到国家意识形态、生产关系的调整甚至变革,如否定“两个凡是”和“以阶级斗争为纲”,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等。这与强调社会个体、单位组织的所谓解放思想显然是不同层次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不仅要考虑研究主题和内容所涉及的层次,而且要考虑理论成果联系实际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否需要授权的可操作性问题。另外,当研究者在推动一种理论创新时,通常会借助从其他理论体系中抽离出某些思想、观点、方法和具有共性的原理,来嵌入其创新的理论体系中。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从其他理论体系中抽离出来的“东西”,如果脱离了那些“东西”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发展基础时,其理论创新的科学性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另一方面,当一种理论体系具有持续的与时俱进的空间、具有巨大的逻辑张力能够兼收并蓄其他理论体系的成果时,除了说这一理论体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更加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之外,这种情况还同时说明了什么? 五、社会科学研究中“基本原理”的坚守与应用 我们熟悉的研究范式是把基本原理作为理论研究的前提和公理。但什么是“基本原理”,或许理论研究者有不同的认知。其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任何基本原理本身也要发展。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实践中,被多数研究者和官员所认同的基本原理通常有三大类:其一,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方法。对实践者和研究者而言,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仅客观上存在差异性判断和多样性选择,而且在现实中,研究者是否有权认定哪些基本原理已经过时、哪些不过时。如果说,没有过时的就是“基本原理”,过时的就只是“一般理论或观点”,其实这样的解释不仅牵强,而且没有说明任何问题。其二,把某一时期党和国家重要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视为“基本原理”。这类基本原理通常具有很强的时期特征和所指对象的特定性。因此这类基本原理的应用,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和条件,如1989年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的“稳定压倒一切”;同时,在某一时期提出的新理论或政策,既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而所谓超前性的部分,恰恰是需要通过新的实践去检验和求证的。 当一些研究者把本身就需要由新的实践去检验和求证的东西也视为不可讨论的“定律”,并作为论据使用时,是一种怎样的学术态度和研究方法?从方法学的角度看,这种将抽象的概念视为真实存在,并以其为真实存在来对待的理论研究过程与方法虽类似于“实化”(reification),但应用实化方法的重要前提,是对事物发展时空维度的选择和符合于差异性的具体实际。其三,一些研究者把某级领导的个人认识、看法和观点当作“基本原理”。这种情况值得思考的问题更多:对基层实践者和研究者而言,谁能区分哪些东西是某领导个人的思想和观点、哪些又是代表地方党委和政府?如当一些地方把主要领导的思想作为“基本原理”,特别是当一些地方的高级主官频繁更替甚至极个别出了问题,而后续领导的一些基本观点与前任者又不一致时,无论是实践者还是理论研究者,都会面临诸多的困扰。 理论研究中对于基本原理的应用,在于基本原理揭示了事物的阶段性本质和与之对应的规律。但事物的本质又是抽象的,人们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只能通过该事物的外部特征去认识;同时,事物的“本质”是该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即倘若某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发生了改变,那么该事物就演变或改变为他事物或新事物。按照这一基本原理,对于身处一线的理论研究者而言,研究者是否能以此作出自己在研究中的判断和作出的判断是否有价值。理论研究者都知道,反映事物本质的外部特征和特点通常是多元的,而且这些多元要素之间又是互促、制约和关联的,并与事物发展的阶段紧密联系。在通常情况下,事物发展愈是走向高级阶段,其多元外部特征的关联度既可能提高、又可能发生分化,甚至一部分外部特征或特点还可能开始消失、一些新的特征和特点又会呈现出来。这一过程与事物以“量”的变化为基础而使然的“质”的局部变化相关联。这意味着人们在某一发展阶段揭示并形成的基本原理,客观上都潜在某种历史的局限性。因此,在理论研究中坚守基本原理固然重要,但发展基本原理更为重要。 理论是政策的基础,政策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并对未来新的实践起指导作用;这也是政策在实践中接受再检验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把需要求证的“东西”作为经验论据,还是作为衡量新实践和理论创新的尺度,都是需要进行科学严谨思考的。对社会科学工作者而言,当我们坚守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惟一标准时,理论研究成果的科学性,既要由昨天的实践即历史来检验,更要由现实的“发展过程”即新实践说了算。诚然,笔者知道这不仅会使理论研究者产生新的困惑,如实践检验理论的周期有多长?生产力作为检验事物发展标准的应用周期如何选择等等?而且实践者的困惑也是存在的,如在实践中我们很难建立追究非科学发展政绩者历史责任的机制。但笔者坚持认为,只有建立起对为政者历史责任的延伸追究机制①,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作者:戚攻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多元化原则的探讨 一、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依据 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必然造成研究方法的多元化。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其中包括有经济、政治、科技、军事、文化、民族、习俗、社会心理等因素或者子系统,并且,这些因素或者子系统还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每一个因素或子系统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并由此产生出一些特定的研究方法。此外,上述因素或子系统又不是平行发展的,而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于是就成为多种交叉学科的研究对象,产生出各种类型的交叉学科的方法。由此可见,社会科学只有凭借各种各样的具体研究方法,才能1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37页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4页揭示出社会历史过程及社会历史现象的复杂性。 二、社会科学研究主体的差异性依据 黑格尔指出:“方法就是逻辑内容的内在自我运动的形式之觉察。”也就是说,对象的内容本性、客观规律要成为思维方法、研究方法,首先要为研究主体所认识和把握,并且要经历由客观到主观的转化、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和建构的过程。客观规律只提供了形成思维方法的客观基础,但不能提供人们思维和实际活动的现成规则和手段。客观规律只有内化于人的头脑中,并转化为思维活动的内在规律,它才能成为科学的思维方法,才变成人们思考问题的规则和手段。所以,思维方法尽管有其客观基础,但绝不是纯客观的东西,而有其主观的因素、主观的特征。 由于研究主体在政治立场、利益需要、知识水平、研究能力、兴趣爱好、情感意志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无疑会影响到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程度,会造成对于思维方法的不同选择和应用,形成不同的思维视角和研究风格,从而形成不同的学风和流派,造成宏观上方法多元化的情形。如培根重视归纳法,而笛卡尔、斯宾诺莎则推崇演绎法;罗素强调逻辑和理性,而叔本华、尼采则提倡直觉和直观,突出强调反理性主义方法的作用;贝塔朗菲对事物善于作整体性、综合性的系统思考,而实证主义者却更强调分析的实证的研究。 三、社会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的多样性依据 指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黑格尔也认为:“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观方面的某个手段,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发生关系。”也就是说,方法是主体从事实践活动、达到预定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桥或船。实践是有对象有目的的,不同的实践活动的不同对象和目的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的方法,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就必然要求思维方法、研究方法、工作方法等等的多元化。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深入,形成了“方法论热”,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多元化已成为了一种现实的趋势,我们在以后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要重点把握方法的多元,以多元的方法来进行我们的学习研究。 作者:陈凯单位: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科学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探微 一、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 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横向拓展、细分:另一种是纵向挖掘、深化。 1.横向拓展、细分。讲这个问题,要提到一个新的概念,即“研究板块”,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研究板块。既然是板块,就可以分割,或者叫细分。所谓“细分”,就是把一个研究领域分成很多小的部分,并将这些分割出来的部分当做独立的研究对象。细分不仅仅分一次,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细分下去。比如,经济学首先可以分成三大块:工业、农业、服务业。这三大块中的第一块当然还可以再分,比如,工业可以再分为轻工业和重工业。重工业可以再分为汽车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矿山开采业等。矿山开采业又可以再细分为铝矿开采业、铜矿开采业等等,依此类推。随着工业生产实践的发展还可以细分下去,分得越细,选题就越多,创新性也就越强。所以,只要你时时关注社会实践的发展,对原有的研究领域进行细分,找到具体创新性的选题是不难的。2.纵向挖掘、深化。研究领域既然有横向,当然就有纵向。通过横向的拓展和细分可以找到创新性选题,当然也可以通过纵向的挖掘、深化获得创 新性选题。所谓纵向挖掘深化,就是对一个很具体的研究对象,别人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不够透,而自己可以对它再进行深化的研究。比如对国有企业的研究,最先是研究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而这个问题其实是国有企业经营权的问题,当时学术界强调要政企分开,给企业松绑,给企业自主权,于是国务院就出台了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条例,给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十四项权利,这十四项权利后来又通过立法出台了《国有工业企业法》将其法制化固定下来。后来,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权力过大,企业内部没有制约,厂长经理以权谋私的现象十分普遍,实际上,谁当上了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这个国有企业就是谁的,他也成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的支配者,从而使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发生大量的腐败性流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术界又将国有企业研究深化到所有权问题上来,开始讨论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和错位问题。所谓缺位,就是国有企业所有权名义上是国家,但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在实践中没有人也没有哪个部门行使这个所有权,出资人的利润支配权,资产监督权没有到位。所谓错位,就是企业的负责人本来是个人,只有经营权,但实际上他们行使了出资人所有权的各种权利。这就造成国有企业利润和资产原值大量腐败性流失的原因。于是,学术界就对如何构建国有企业所有权主体机构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我本人是赞成和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要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机构,也就是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机构,今天的国资委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学术界对于国有经济的研究,最先是从经营权不足的研究开始,深化到所有权缺位的研究,再从所有权缺位的研究深化到建立国有企业的出资产人代表机构从而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错位问题。今天的国资委,从国务院国资委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再到地市的国资委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 3.追踪学术前沿,发现理论问题,确定争论式的创新性选题,这种方法就是要高度关注学术前沿动态。有很多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虽然选题很新,立意很新,但其理论观点有些不一定准确,或不与实际情况切合,甚至有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就可以选一个题目,写一篇论文,与其进行争论。在争论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想出很多其他创新性的思想观点来。比如,关于法律是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个问题,是值得争论的。因为它与我们当今的司法实践不是很融合。因此,有争论是正常的。前几年我也编发几篇这方面的争论性文章,有的还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了。 4.紧跟实践前沿,找出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确定应用研究性的选题。比如,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费用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建议”,这个选题就是我调到南宁后,发现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差距很大。某校我有一位同学,我跟他是同一个级别,但他的月薪比我高了3倍,他的财政性工资与我是差不多的,但他的补贴比我多5倍,因为该校的门面收入每年600多万,而我们单位的门面收入才10多万。这就是说,哪个单位争取到政府的钱就能买更多的地,起更多的房子,其财政收入就更多,工资报酬就越高。这种收入分配不协调会带来很多弊端,如腐败,并影响低收入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收入单位工作人员也无心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去搞创收。这是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矛盾问题。于是,我当时提出就此问题申请一个课题立项,我这个提议被一些人嘲笑,认为搞这么个课题会把单位变得更惨。但我当时已经看到不单单是广西的问题,而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我还是自费做了一些调研,然后发表了3篇系列论文,起到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作用。最初,南宁市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改革,把所有党政机关多余的办公楼和门面统统收归由威宁公司统一经营,然后将利润上缴财政,由市政府统一按不同级别的标准发放津补贴。在实行两年后,区党委宣传部组织了一个调研组对威宁的做法进行调研和评价,我被邀请参加这个调研组。在调研报告写完后,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自治区财政厅苏厅长也参加了这个会。我在会上对苏厅长提出:“自治区政府也应该这样做。”后来,我写了《关于广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在内参《社会科学与决策》上发表,得到郭声琨书记的指示和采纳,从而推动了自治区对这方面的改革。到现在,全国都实行公务员阳光工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推行的,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实践效应最大的一项科研成果。它的选题也是出于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所以,搞应用对策研究必须高度关注实践。 5.做学问的学问———博与专的哲学———知识更新与主研方向的定位。上面讲了那么多选题方法,涉及方方面面太宽泛了。如果每个人都全部照搬这些选题方法去找研究课题,那么,他的研究领域必然很宽。这就涉及一个叫“做学问的学问”的问题。现代科学太发达了,做什么都讲学问。做官的有做官的学问(领导科学),送礼有送礼的学问,交际有交际的学问(关系学),做人有做人的学问,喝酒有喝酒的学问(酒文化)。当然,做学问也会有做学问的学问(研究学在西方叫科学哲学)。做学问最主要要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就是说,一个人要做大学问,出经典性成果,不能就在一个研究领域中沉浮。要多搞几个领域,扩大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然后根据你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找准各个领域的交汇点,作为突破口,从而更新你的知识体系,开辟一个综合性的研究领域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这样,你就会搞出可以让你留名千古的经典性成果来,从而成为千千万万学者中可望不可及的经典作家,至少是某一个研究领域的经典作家。 二、应用性选题的研究方法 (一)调研方法 1.正面调研方法。这种方法很简单,但用处不大。该方法就是先与调研对象联系,并给对方寄去调研提纲,让其做好准备,若干时日后,就到这单位去,调研就进入三程式的过程中。第一程式就是单位领导带着调研组参观需要调研的单位,包括参观厂房、车间,有讲解员陪同。这就是所谓先给你有个感性认识吧。第二个程式就是开座谈会,听汇报,听介绍。调研组的成员们都成了上级领导,认真地听单位领导的介绍、汇报,不断记笔记,听完介绍、汇报后,调研组的成员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这时也到吃饭时间了,然后进入第三个程序。边吃饭边聊,并探讨一些具体问题。这就是典型的三程序调研方法。如果我跟随领导干部出去调研一般的都是这样三个程序。但如果是我做课题负责人的,我决不这样搞。因为这样搞调研绝对搞不到真实材料,都是假的东西,不可靠,而写出的研究报告也不客观,向领导提出的建议也不可行。我总共搞了22年的国有经济研究,调研了119个国有大中型企业,我一般采用的是侧面调研和非正式调研。 2.侧面调研。所谓侧面调研,就是尽量避免与调研对象直接面对面的座谈,也不提前寄调研提纲给他们,也不预先通知他们要什么材料,而是与调研对象周围相关的人接触,交朋友、聊天,从而了解研究对象的情况。比如,在我搞国有经济学的调研中,我不找国有企业家的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而且,当我刚开始搞国有企业调研时,只有经委,没有国资委和工信委,也不直接找国有企业负责人交谈,而是找一般员工,或者找被置换了国企员工身份的自谋职业的人,或者找破产后的国企留守人员,因为这些人都可以说不是既得利益者的圈内人。因此,他们说真话道真情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会得到所需要的真实材料。这样,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有客观性、真实性,给领导提出的建议才有可行性,才容易得到采纳,才会在实践中产生效应。 3.非正式调研方法。所谓非正式调研,也称随机调研,就是在不同的场合下,正好遇到与自己的调研项目相关联的人。比如,坐火车,与你同坐在一起的,有一两位刚好是你的调研项目所需要调研的对象,你就想办法,与他搭话、聊天,从中了解你需要了解的东西。比如我在搞国有企业研究、在坐火车时也跟至少20位左右的在国有企业上班的人聊过,其中得到不少有研究价值的东西。有时候,在开会聚餐的时候,如果同桌一起吃饭的人有国有企业的,我也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为了尽量多地利用非正式研究方法,我经常以教师的身份(我曾在百色学院当过14年教师)到其父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学生家进行家访。在吃饭时,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通过这种调研方式,我得到了很多真实的有关国有企业的情况,为我研究国有经济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 (二)调研材料的加工分析前面说过,调研方式分正面调研、侧面调研、非正式的随机调研,这三种调研材料肯定是各不相同,即真实程度不同、客观性不同、涉及面不同,甚至对相同的事实进行评介和分析也不同,那你相信哪一种声音,在撰写研究报告中采用哪种调研方式得来的材料呢?这就需要对调研材料进行分析,综合筛选过滤,判断真伪,决定取舍,做到所说的“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这番工夫,就会得到一个比较客观可靠的调查报告,但调查报告还不等于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一般分四个部分,即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调查报告最多能用在调研报告的基本情况这部分上。因此,写出调查报告后,还要进行下面几个步骤的工作。从调查报告中找出若干关键问题,并对这些关键问题召开小型研讨会,从而形成若干专题的调研报告。从调查报告一般不能直接提升到调研报告,必须经过小型研讨会形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这个环节。因为调查报告纯粹是属于感性材料的东西,不能反映出深藏在事物内部的问题,更不能回答这些问题的原因。因此,按照常规的做法,必须召开若干次小型研讨会,找各个方面的专家参加研讨会,让方方面面的专家来讨论这个调查报告,找出调研对象的问题所在,分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然后结合有关专家的意见,拟出撰写研究报告的提纲。 (三)研究报告框架的构建分析起点与研究框架的确定。通过若干次小型研讨会,了解各方面专家意见后,我们就要着手撰写研究报告或专著了。专家的意见有各种各样的,都是针对不同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他们不可能教你怎么写研究报告、怎么写专著,这得靠我们自己去做。你要写一个研究报告或一本专著,首先就要在脑子里有个写作思路,这个写作思路怎样去勾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分析起点的问题,分析起点定位不好,就有可能要走多次的回头路。 如果分析的逻辑起点选对了,写起来就会顺利很多。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写《资本论》的过程很值得我们学习。《资本论》是分析、描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趋势、结局以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发展规律以及危机周期性交替出现的一部社会巨著。马克思在撰写这部不朽巨著时,是怎样构建其分析框架的呢,又是怎样定位逻辑分析起点的呢?我们知道,《资本论》的第一章就是商品,所以,马克思《资本论》分析的起点就是商品。由于篇幅关系,要讲清楚《资本论》的整个分析框架是不容易的,我在此描述一下《资本论》中最重要的内容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框架。我刚才说过,商品是《资本论》整部巨著的分析起点,同时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起点。马克思在分析商品这个概念时,最初引出了另外一个概念———劳动。他指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劳动这个概念就被引申出来了,在分析劳动和商品关系时又引申出“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概念,又引申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又称为社会劳动);在分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时,又引申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凝结成商品的价值;在分析什么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马克思指出:“在当时平均的生产力水平和平均技术水平下,生产某一种商品所需要的时间。”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成为比较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尺度。在分析这个问题后,马克思又指出另外一个问题,工人的工资是否等于他们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呢?换句话说,工人的工资收入是不是他们付出的全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作了否定性的回答。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劳动时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解决他的衣食住行和养育后代,从而形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劳动时间,这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必要劳动时间在生产过程中就形成了劳动力价值。这部分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工人,然而资本家对工人的劳动要求并不满足于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如果满足于这一部分的话,他就赚不到钱。资本家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让工人创造更多的价值,这种被延长的劳动时间被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劳动力价值,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资本家以工资形式回报给工人,而剩余价值则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也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 从上述马克思的整个剩余价值理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商品”开始到“剩余价值”结束,总共出现了11个概念,而哪个应该最先出现,哪个在第二,哪个在第三,哪个在第四、第五,哪个最后,体现了一种严密的内在的逻辑排序关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逻辑分析框架。按这个逻辑分析框架思考形成的剩余价值理论,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完美程度。《资本论》面世以来,没有人能找到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论据批驳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分析起点的定位和分析框架的构建对学术专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起点选对,分析框架完美,符合逻辑排序,写起来就非常顺当,否则就会反反复复走弯路。 三、激发灵感的三种方式 (一)头脑放松法所谓头脑放松法,就是当你对某个学术问题绞尽脑汁想不通、百思不解时,你就不要再呆在书房苦思冥想了,到户外去散散心,迈步山水田间,或昂首看看蓝天与白云,或听听树林里的百鸟鸣叫,或看看农田里的庄稼长势,放松放松。啥都不想,这样,灵感的火花就会突然爆发出来。你百思不得其解的学术问题就会在瞬间想通了。为什么在书房里思考了那么久的问题一到户外放松一下就有了答案呢?连你自己都不理解,从而感到惊讶!我有很多这种经历。但原因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的。我想,大概要用脑科学的某些原理解释吧。原因不清楚不要紧,但这方法谁都可以试一试,我保证绝对有效。 (二)头脑风暴法所谓头脑风暴法,就是当你遇到某个学术问题百思不解的时候,你不妨提出来与同行讨论,甚至争论。在争论过程中,你的灵感就很容易激发出来,从而得到答案。在争论过程中,不仅可以解决你想了很久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引起你一系列的学术假想。这些假想又会成为你感兴趣的新研究对象或新的研究领域。比如坡尔在与爱因斯坦争论广义相对论时,引发了他对原子模型的假想,从而在对原子模型的研究过程中,创立了一门新的理论物理学———量子力学。而他在创立量子力学的过程中遇到很多科学问题,都是在与爱因斯坦的争论时受到启发想通了的。 (三)醒后晨思法这个方法很有效,就是在你甜睡了一夜,清晨睡醒后,不要急于起床(当然我不鼓励睡懒觉),而是躺在床上想想你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难题。因为早晨头脑最清醒,思维效率最高,也就是最容易产生灵感的时候,你千万不要错过这个灵感易发的时段。 四、做学问的平台 老鼠哲学与金子哲学。老鼠哲学是秦朝丞相李斯提出来的,实际上是说从政的平台,是关于厕鼠与仓鼠的关系问题。李斯发现,粮仓里的老鼠比厕所里的老鼠长得大而肥,他认为:这是环境不同。仓库里都是粮食,所以,老鼠吃得好、吃得饱,当然要比厕鼠大而肥。做官也一样,在京城做官比在县乡做官,容易升得快,做得更大,因为京官容易靠近皇帝,容易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金子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来的,意思是说:只要你是一块真的金子,放在哪里都闪亮,放在牛粪上也闪闪发光;如果你是一块铜或一块铁,就是把你放在火堆中,也很难让你发光闪亮,这就是金子哲学。20世纪七八十年代,老师经常对大学毕业生讲金子哲学,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山区、落后的地方去工作,要服从分配,不要总是想往大城市跑。他们是这样对学生说的:只要你有能力,在哪里都能干出一番事业来,而且,越是艰苦的地方,越容易干出成绩。这两种哲学,用来分析做学问的平台,我们应该怎么看呢?我认为,老鼠哲学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而金子哲学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因为自然科学研究要出成果需非常先进的实验设备,因此,在实验条件好的地方搞自然科学研究比在实验条件差发地方搞研究,出成果就容易得多。而社会科学则不同,社会可要出真理性成果必须靠近实践,关注实践,还要有好的研究方法,设备条件不起实质性作用。在北京搞社会科学研究,效果并不比在县城搞优越多少,关键在于思考方法,在于实践的介入程度。 作者:周志华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社会科学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文献探新 一、数据采集与文献计量数据库结构设计 (一)期刊文献数据源及学科文献检索范围。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文献计量分析系统,以中国知网(CNKI)学术文献总库中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的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为数据源④,机构文献数据通过中国知网“机构指标索引系统”采集获取⑤,学科文献分类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目录为标准⑥。包括人文与社会科学中的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民族学、文学、历史学、公共管理等27个学科方向。文献题录信息类聚以2000—2012年间,甘肃省内15所高等院校及4所省属科研机构第一署名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文献为数据源。通过文献计量分析系统,实现对学术文献从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到报告的网络化、一体化、集成化数据处理与加工,从而为机构用户和科研人员获取学术研究动态资讯构建一个开放式文献计量共享平台。 (二)文献类聚数据库设计与信息加工处理。文献信息类聚和结构化数据存储是文献计量系统建设的基础,要对海量的文献信息进行有效组织和后期处理,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必须借助数字化信息处理软件,构建一套集分类存储、加工处理、计量运算、冗余剔选、检测功能于一体的文献数据管理系统。甘肃省人文社科学术文献计量分析系统,是在设计构建机构信息库、作者信息库、文献题录库、词频关联库、引证频次动态库、学科信息库基础上构建的文献计量数据库集成系统。文献检索表达式采用SQL结构化查询语句设计,包括参数查询、交叉查询、类聚查询等人机交互式功能模块,将文献类聚获取的大量期刊文献信息分类导入对应的结构化数据库,然后利用数据验证规则对文献信息进行初始化清洗剔选,进而利用结构化SQL语言创建查询输出功能模块,实现对重复题录、一文多发、同名作者等冗余数据的批处理加工,为提高文献数据库建设效率和保证后期文献计量分析结果的客观真实奠定了基础。 (三)文献计量分析平台应用功能实现。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期刊文献资源共享,不仅为文献的社会化传播和学术性引用开辟了开放式资源共享平台,也为文献计量分析及学术评价结果的共享开启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文献计量分析不再局限于学术期刊载文、引用和作者分布特征等有限的应用范围,而是更广泛地应用于学科评估、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和学术成果评估等领域。成为人文社科领域推行科学评价、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参考资讯。源于数字化期刊资源库的文献计量数据库,其文献题录信息包含了机构名称、作者姓名、学科方向、文献题目、期刊来源、发表时间、全文链接、引证图谱、被引频次、下载频次等文献评价动态指数,这些指数是文献发表以后在其传播过程中形成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固态及动态指标,形成文献计量分析中极其主要的评价依据。 (四)文献计量分析系统网络共享策略⑦。甘肃省人文社科期刊文献计量分析系统与共享平台框架体系,采用Asp互动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和独立服务器(VPS)云计算空间平台构建而成,利用VPS云平台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特点,实现对期刊文献数据的量化计算和分析评价,最终实现计量数据和分析结果的开放式共享。通过(图1)系统结构图,可以直观揭示文献计量分析系统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流程,以功能完善的Access作为后台数据库,集数据存储、综合查询、分析计算、报告输出、网络功能于一体,实现对期刊文献动态数据的自动类聚采集和计量分析。开放式期刊文献计量分析平台的构建,不仅方便科研规划、决策和管理机构自主调用相关学科动态信息,也为专家学者自助式获取文献引证图谱、学术发展趋势预测、学术热点追踪等信息资讯提供“一站式”保障服务,有利于提升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文献资源利用和学术资讯共享水平。 二、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文献分布特征分析 通过中国知网(CNKI)学术期刊资源总库,我们检索采集到2000—2012年间,甘肃省内15所高校及4家省属科研机构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人文社科类学术文献15469篇,通过数据格式转换并导入文献分析数据库后,利用数据库过滤功能,从中筛选出符合第一署名机构的4849位第一署名作者发表的论文14172篇,数据有效率为91.62%。通过学科类聚法整合处理,最终生成了机构文献分布计量结果。(图2)2000—2012年CSSCI期刊机构发文量分布表征结果显示,在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期刊文献产出主要源自省内高校及独立科研机构且期刊载文量与机构文献分布之间呈现出高、中、低三级阶梯状分布特征。其中,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两所高校文献数占总量的64%,属于机构文献高密分布区;兰州商学院、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等6所高校及研究机构的文献数占总量的25%,属于机构文献中密分布区;兰州交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等6所高校的文献数占总量的9%,属于机构文献低密分布区 。(一)文献高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5000至40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9067篇。其中,兰州大学4803篇,年均369篇;西北师范大学4264篇,年均328篇,占发文总量比率依次为33.89%和30.39%。在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兰州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因其学科结构完善,学术积累雄厚,科研实力突出而占据明显优势,呈现出传统学科厚积薄发,新兴学科开拓创新的发展现状。 (二)文献中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900至3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3475篇。包括3所高校及3所科研机构,依次为:兰州商学院830篇,西北民族大学691篇,甘肃政法学院648篇,敦煌研究院524篇,甘肃省社科院482篇,甘肃省委党校300篇。位居该区块的几所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既有其各具特色的传统学科优势,也有学术文献资源积累丰富,机构岗位编制空间较大,学术环境良好等特点。随着这些机构近年来一系列人文社会学科的创建和与之配套的学术平台的构建及相应学科人才的引进培养,必将在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拓展出更大的学术发展空间。 (三)文献低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300至1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1332篇。其中,兰州交通大学279篇,兰州理工大学275篇,天水师范学院260篇,河西学院228篇,兰州城市学院186篇,陇东学院104篇。在这6所高校中,兰州交通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素以理工类学科为主体,近年来,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人文学科建设中坚持“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引进众多省内外高学历人才,文献产出上升势头强劲。在我省“专升本”的6所高校中,天水师范学院位居前列,该校借鉴和吸收省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制定和完善科研绩效考核办法和学术成果奖励措施⑧,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 三、机构文献年度分布特征分析 甘肃省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在CSSCI期刊的年度分布态势,通过(表1)所列8年来各机构CSSCI期刊载文年度分布表可知:机构文献年度总量变化呈现出逐年同比增长的发展态势。2005—2006年,年均发文1080篇;2007—2012年,年均发文1272篇。2005—2012年,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总量9793篇,年均同比增长率为5.45%。值得关注的是,随着2006年年底省内各高校及科研机构制定和实施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和科研成果超额奖励办法以及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资金投入的逐步增长,高校自筹配套支持经费等措施的落实,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学术论文产出总量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势头,有力地促进了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事业的发展。 四、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文献作者分布特征分析 (一)一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2806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3.23篇。其中,兰州大学1601人,西北师范大学1205人,文献篇数分别为4803和4264,分别占作者总数的33%和25%,分别占文献总量的34%和30%。一线机构中,仅有教育部属兰州大学和省属西北师范大学两所高校,作者密集度高,文献产出量占全省总量的64%,呈现出学科结构完善,学术平台较多,学者容量较大等特点,从而形成学术影响力广泛,传统学科竞争优势明显等特点。但是,随着作者密度增高,机构岗位编制满额,致使人才储备和吸纳空间缩小。加之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水平人才不断外流,势必影响到相应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 (二)二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1707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2.65篇。机构及作者分布状况依次为:兰州商学院331人,西北民族大学327人,甘肃政法学院204人,敦煌研究院133人,天水师范学院128人,兰州交通大学123人,甘肃省委党校123人,甘肃省社科院119人,兰州理工大学118人,河西学院101人。该层级中包括7所高校和3所科研机构。虽然在作者规模和发文总量上与属于一线机构的两所高校存在较大差距,但是,随着这些高校近年来创办的人文、经济、管理、传媒等新兴学科的不断发展,教学科研平台更加完备,具有较大的人才吸纳空间。同时,随着省属科研机构学术功能不断强化,科研团队结构稳定等优势潜力的不断发掘,将为专业科研机构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开拓出全新局面。 (三)三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336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1.75篇。机构及作者分布状况依次为:兰州城市学院96人,甘肃农业大学76人,陇东学院53人,甘肃省图书馆39人,甘肃民族师院34人,甘肃中医学院21人,兰州工业学院17人。属于三线机构的7所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包括近年才完成从专科升格为本科的4所高校,“专升本”为这些高校的学科建设和科研人才引进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只要抓住机遇,在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科发展规划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和学术成果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现有人才队伍的学术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文社科学术环境,积极构建和拓展学科平台,吸纳和引进高水平人才,坚持多学科优势互补综合发展的办学原则,必将较快提升其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整体竞争实力。 五、发文总量排名前30位作者分布特征分析 2000—2012年间,甘肃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在CSSC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文总量排名前30位的高频作者共计发文698篇,分别占作者总数和发文总量的0.62%和4.9%。高频发文作者所属机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两所高校中,其中,西北师范大学18人,兰州大学12人,这些作者大多是我省高校及科研机构中的学科带头人,他们不仅是相关学科的著名学者,而且是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学术思想的开拓者和学术精神的引领者。其中,高新才、包国宪、王鉴、赵逵夫、王沛、郑炳林、杨恕、王嘉毅、田澍、万明钢、田中禾、李国璋、聂华林等著名学者分别在经济理论与区域经济、公共政策与战略管理、先秦文学与古典文献学、敦煌学、教育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公共危机与信息管理、明清历史、区域经济、中国古代史、文化人类学、民族教育等人文社科领域,以其丰硕的学术成果奠定了他们广泛的学术和社会影响力,在促进甘肃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事业繁荣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学科带头作用。 六、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期刊文献分布特征分析 通过对2000—2012年间甘肃省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第一作者的CSSCI期刊的计量统计,总计发表14172篇学术论文,分布在467种CSSCI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上。载文频次最高的11种期刊均属甘肃本地版期刊,发文总量6902篇,占49%。其中,《甘肃社会科学》1309篇,占15.7%⑨;《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1176篇,占14.1%;《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946篇,占11.3%;《开发研究》744篇,占8.9%;《敦煌研究》688篇,占8.2%;《科学经济社会》428篇,占5.1%;《敦煌学辑刊》416篇,占5.0%;《电化教育研究》403篇,占4.8%;《甘肃政法学院学报》394篇,占4.7%;《图书与情报》200篇,占2.4%;《西北民族研究》198篇,占2.4%。高频载文期刊特征表明,甘肃本地版学术期刊不仅是我省人文社科界专家学者发表学术论文的主要平面媒体,更是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原创性学术成果和前沿性学术思想的重要传播平台。 七、基金论文分布特征分析 基金论文是获得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而产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基金论文产出总量直接反映着一个机构科研综合竞争整体水平。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取各类基金资助是推动学科建设和支撑学术研究事业持续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通过对CSSCI期刊发表的基金论文的计量分析,可以追溯推算出2000—2012年间,甘肃省高校及科研机构获取社科研究经68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费的主要来源包括国家基金、部委项目、省市项目和国外基金。通过对各类基金论文分布情况进行统计,2000—2012年间,甘肃省上述高校及科研机构在CSSCI期刊发表各类基金论文2727篇,占机构发文总量14172篇的19.24%。主要基金来源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50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57篇,国家教育规划项目191篇,位居各类基金论文前3位。从基金论文的机构分布来看,兰州大学984篇,西北师范大学962篇,名列前茅,与上述各项计量指标相一致,依旧保持着明显优势。 八、结语 机构文献和作者分布计量分析结果说明,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主流作者群分布严重失衡,主要作者集中分布在省内的两所高校中,由于人才密集度过高和岗位编制有限,必然导致内部竞争十分激烈。但是,在位居二线、三线机构的十多所省属高校中,人文社科类人才缺口较大,文献产出量较低,学科竞争力不强。因此,人才分布失衡的现状也是造成省内高水平社科人才不断外流的主要因素之一,其结果必然会削弱相关学科的竞争优势。从文献年度分布特征同样可以看出,近5年的文献产出总量虽然处于高位,但一直徘徊在1300篇以下,年均增长率趋缓甚至降低。从我省人文社科学术研究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角度考量,完善省内社科人才调配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省内人才资源共享流动体制,真正留住和用好人才,不仅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必须直面的难题,也是值得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度关注的现实问题。 作者:张伯阳张科王钢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甘肃省社科联学会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探析 一、研究自身文化的价值取向问题 研究者研究自身文化时,同样受到研究者长期习惯的价值和文化的影响。但不同于研究异文化,研究自身文化时不存在沟通和理解上的障碍。其实,自身文化的理解和诠释就是自身文化的直接表达。自身文化的表达本身就是一种诠释,此时不存在“为什么”的问题,因为这里表述本身就是终极答案。但其仍然受到自身价值的影响并且难以避免,对此我们只能以无限接近“零价值取向”的态度,做到“相对价值中立”,进而用“假想”的办法来加以把握和操作。关于自我的理解在著名社会学家库利的“镜中我”思想中找到理论依据。在库利的自我意识形成的三阶段里,“将设想自己在他人面前的行为方式;设想和理解他人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以及根据自己对他人的评价的想象来评价自己的行为,并据此做出下一步反应。”研究自身文化时为自身价值所受影响降到最低,做到相对价值中立,可以把研究者自己“假想”成异文化的人,用外面的眼光和视角,进行比较、观察和分析自身文化。这样,既能够摆脱自身文化的影响圈套而扩大研究者视野,又能够从不同的文化视角分析,有助于研究的全面和客观。 二、讨论与结语 第一,在研究中为什么同一现象不同学者得到不同的结论,这是否归因于社科研究中研究者能否做到价值中立的问题;社科研究中价值取向的影响难以避免,但影响过多是不可取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能否价值中立的问题上,众多的自然科学及社会实证主义者、诠释主义者都主张价值中立。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和自然科学的研究一样可以完全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同属科学不应由研究者主观判断和价值倾向左右。甚至诠释主义者虽然承认社会科学研究对象同自然科学研究有差别,但价值取向上仍主张中立。对此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萨摩亚人的成年》一书的结论是很好的实例。用弗里曼的话来说,“由于其带着很深的文化决定论的信念和个人的价值取向去研究,因而其得到的结论也是不可信的”。 另外,批判主义者则认为在研究中不主张价值中立。最近国内不少学者不主张社会科学的研究持价值中立的原则。如社会学家郭星华在《也谈价值中立》中说:“诚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虽然在自然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也不是截然分离的,但在社会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的互动更为密切。在考察社会发展、变化规律时,在观察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众多的社会科学家由于各自所处的历史时代不同,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世界观、价值观的不同,他们的思想和所建构的理论无一不打上历史时代和价值观念的烙印,要想排斥价值做到‘价值中立’无异于天方夜谭。” 总之,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是不争的事实。研究者价值取向对研究的影响是之所以同一现象不同的学者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 第二,在研究异文化时对研究者价值的影响应如何把握和操控。由于社科研究难免受研究者价值影响,当研究异文化时,只能以追求相对价值中立为目标,运用理解和诠释的方法予以解读、分析异文化。 第三,在研究自身文化时研究者价值的影响持何态度,理解和诠释如何加以运用。与研究异文化不同,研究自身文化不需要过多的沟通和语言媒介,其不仅受研究者价值取向的影响,甚至更多。故而,依然以相对价值中立为追求目标,运用照镜子式的理解法,即库利的“镜中我”作为基本方法来研究。 综上所述,首先,在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正因如此,产生了对同一个现象不同学者得出不同结论的现象。其次,无论异文化的研究还是自身文化的研究,研究者价值影响上,以“相对价值中立”的态度,运用理解和诠释的方法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此,基于人类现有条件下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一事实,选择尽可能地把研究者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降到最低,进而依靠理解和诠释法,追求相对客观、相对公正的研究结论。 作者:多杰热旦单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式论探新 一、方法论创新:学科交叉与学科融合 当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社会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社会科学研究面临以下几个挑战[3]:(1)研究目标是探索未知领域;(2)研究对象不再是单纯的自然环境或者是人类社会,而是由人类、社会与自然构成的复合系统;(3)研究组织越来越复杂,随着大科学的分工越来越细化,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研究组织已由单一科研机构或科学家组成科学研究群体;(4)研究问题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例如,重大工程管理问题中不仅涉及工程技术,而且涉及社会、经济、环境与人文领域,干系人不仅有政府、企业,而且关系到数量巨大的公众,因此,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常因所研究的问题变量多、随机性强以及要素关联复杂而无法建立数学模型或无法求解。至于单纯的定性方法更缺乏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与精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复杂问题面前的“窘迫性”。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单纯利用某一门学科知识不能很好地、甚至不能够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科学问题。 学科交叉与融合是两个有紧密关联而侧重点又有一定区别的概念。交叉,主要指汇集,反映的是系统科学中的“集成”思想;融合,更强调相互渗透、合为一体,更多的是在化学层次、生命层次、质变层次上的结合,反映的是系统科学中的“综合”思想。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背后隐藏的是普遍性的哲学规律,即世界万物都是相互融合与相互作用的。在科学目标、科学价值以及科学组织管理层次高度统一的“大科学”时代,学科交叉与融合实现了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在理论层次以及基础和应用层次的相互融合,打破了传统学科的划分,使社会科学研究者获得了更加广阔的视野,从而在方法论上实现创新。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研究,既包括宏观问题,也包括微观问题;既包含结构性问题,也包含非结构性问题;既包含可定量的问题,也包含难以定量的定性问题;即使一个领域的同一类问题,也有研究目的不同、研究视角不同、研究者学术偏好不同的差异性,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能只依一个理念、从一种角度、用一种方法、使一种工具就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当前社会科学研究中面对的社会现象与问题较为复杂,这就更需要在研究过程中,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科学理论与实际经验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人与计算机相结合,并使这些结合相互渗透、合为一体,即形成“融合”,融合不仅能涌现出新的前所未有的研究能力,还能涌现出前所未有新的学科分支与学科领域。随着社会科学研究中大量复杂性、跨领域性和综合性问题的不断涌现,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在进行前瞻性探索时往往需要借鉴于其他相关科学领域。这种借鉴,不仅仅局限于社会科学领域内,通常还会涉及自然科学、科学技术,这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典型特征。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大力推动学科融合与交叉,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更不是单纯的研究技巧,而是因为只有通过学科交叉与融合才能产生新的认识与分析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增强对社会问题研究的精细化与准确度,进而提高对社会问题复杂性的预见性和驾驭力,因此,学科交叉与融合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一条重要途径,许多成功案例表明“在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边缘发现科学问题,在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过程中解决科学问题”已成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由此可见,社会科学研究运用学科交叉与融合,充分体现了系统科学思想中集成与综合,在集成之上综合,在综合之上集成,即运用综合集成思想。系统科学中的综合集成思想是我国以钱学森为首的系统科学家历经几十年探索提出的认识、研究和处理复杂系统问题、体现东方哲学智慧与文化特征的方法论。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开展学科交叉与融合需要充分运用综合集成思想,以“定性定量、科学实验、虚实结合、综合集成”为指导原则。当前,实现交叉与学科融合主要有两种途径:(1)以解决某一特定问题为契机而将多种学科聚集在一起的跨学科研究机构模式;(2)通过开设多课程知识点的综合课程来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的高校交叉学科教育模式。 二、实践体会: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原则 自上世纪末,学者们在研究工作中就不断发现和体会到所研究的社会科学问题日趋复杂,如大范围环境治理问题、重大工程管理问题等都不仅涉及工程技术,而且涉及社会、经济、环境与人文领域,干系人不仅有政府、企业,而且关系到数量巨大的公众,因此,常因问题变量多、随机性强以及要素关联复杂而无法建立问题的数学模型,至于单纯的定性方法更缺乏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与精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复杂社会问题研究面前的“窘迫性”。近年来,国内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以复杂系统为基本理论,综合博弈论、运筹学和统计分析等数学方法、人工社会、元胞自动机、多主体系统、心理学、行为科学、文化基因等多学科交叉的计算实验方法开展对复杂社会系统多要素行为、宏微观层次之间相互影响以及系统整体状态演化规律的研究,研究领域涉及经济系统演化、公共管理、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管理等,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回顾和总结多年来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的探索,本文形成了以下几点建议。 (1)从现代“大科学”时代的高度来认识基于学科融合与交叉的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创新的重要性,要认识到学科交叉与融合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总体上说,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推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学科领域看,它既涉及对社会系统与社会科学问题的科学认识,又关系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在当代大科学时代的相互渗透与融合的动力学机制,还关系到现代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及知识结构设计等;从政策角度看,它涉及发展和繁荣社会科学的战略思考和安排,又关系到相应的政策设计与落实,还关系到能充分体现这些战略与政策的具体规划与执行,更要创造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和有利于多学科人才协同工作的文化氛围。 (2)要深刻认识到,在综合集成思想指导下,大力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创新,并形成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新的方法论体系,它不仅包含着对社会科学研究问题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创新,还要求研究人员在方法论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具体的研究方法、手段、技术、工具的“落地”,实现方法论到方法的转换,以及新的方法在解释现象、揭示规律和指导实践等社会科学研究实际应用中的成功应用,很难讲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创新是成功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创新其实质是关于科学哲学的多层次、整体性的反思和变革,而不能仅仅认为是一些研究方法的改进和新技巧的采用。 (3)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当代社会科学问题的系统复杂性。正是这种系统复杂性,使得社会科学问题既有结构性又有半结构或无结构性、既有同构又有异构、既有同步又有异步、既有静态又有动态、既有稳势又有演化、既有物理又有事理还有人理,因此,必须要区分不同场合、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才能更准确、更透彻、更精细地揭示社会科学问题的本质、发现规律、解释现象、指导实践。 (4)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不是个别问题的研究“技巧”,而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大趋势,因此,需要有宏观上推动这一大趋势的战略思考与战略安排,以逐步形成促进、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大气候、大环境、大制度和大文化。 (5)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关键是人才。这样的人才除了要有“大科学”理念外,还要有较广阔的知识面并掌握跨学科研究问题的技术与方法,如果一个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在整个受教育阶段仅仅接受传统的“文科”知识教育与训练,对文科之外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特别是对现代系统科学、信息科学基本不知或知之甚少,那他必然很难在一个复杂社会科学问题面前能够产生跨学科研究的联想,更无力运用多学科手段来分析、解决问题。应该说,目前现状不容乐观,现在大学的社科人才培养还较严重地表现出学科割裂现象,相比而言,现在的理工科专业倒比较重视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相反,人文社科专业很少开设理工知识课程,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加改变,大量年青的人文社科新生力量在学科交叉与融合问题上必然“先天不足”,一谈学科交叉与融合就容易“心虚”与“乏力”,这一状况应引起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6)应当建立若干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为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运用跨学科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并不意味着任何单位、任何团队、任何个人在研究工作中都必须运用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这要看所研究问题的性质和需要,但从整体上讲,在我国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选择若干有基础、有能力、有经验的单位和部门,建立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为主要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让他们专注地、持续地开展相关研究是必要的,这些基地既能够成为我国跨学科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基地,又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广和示范作用。 (7)大力营造有利于跨学科研究的学术文化氛围。跨学科研究是一件创新性极强的工作,首先,跨学科研究的问题一般都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本身就具有研究的难度。另外,跨学科又涉及多方面的系统整合,又有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要解决。因此,从事跨学科研究必然有较大的风险,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时间一般也较长,因此,如果研究价值观不科学、不辩证,在衡量科学成果的指标时唯论文数量、或过于短视或急功近利,都容易使人浮躁、逼人追求“捷径”,而使人不愿意作艰苦的跨学科的创新性研究,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出现,需要我们对研究人员的业绩考核、对研究成果的认定以及对研究中出现的失败都要有更科学、辩证、宽容的态度,真正让跨学科创新文化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得以体现并蔚然成风。 三、结语 当前,我国的社会科学事业有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同时还要看到,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上,包括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手段研究社会科学问题的深度与广度方面、在以多学科为基础构建当今大科学时代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体系方面,在相应的人才数量和能力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有很大的距离。我们应该在中央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指引下,“下定决心,急起直追”,艰苦探索,努力创新,开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丁翔盛昭瀚单位: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计算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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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实习规范化思考 本文作者: 宋彬峰 单位:西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规范化的教育实习可以保证教育实习的有序性和实效性,笔者以安大略省温莎大学教育学院2010-2011年教育实习为例,分析一下加拿大教育实习的规范化,希望对我国教育实习的改革有所借鉴。加拿大教育实习的规范化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条例和规定,强调依法办学 加拿大是世界上最早实施教育立法的国家,其教育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的英属殖民地时期。地方政府通过教育立法,逐步确立并强化政府干预教育的功能。政府干预教育始终是按照法律要求对教育进行管理,即先立法,后治教,有法才治教,治教必依法。安大略省教师教育学院规定了实习生至少要遵守以下条例:《教师职业道德标准》、《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职业学习规划》。其中前两者为教师教育的基础规范。 二、详细规定各个实习角色的职责 温莎大学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在学院负责职前教育的副院长和专门负责实习的实监(FieldExperienceManager)领导和组织下,由大学指导员(FacultyAdvisor)和中小学实习指导教师(AssociateTeachers)共同负责对实习生的培养。实监(FieldExperienceManager)的主要职责是规划和提供实习课程,促进大学与中小学的合作关系等;大学指导员(FacultyAdvisor)负责与中小学及指导老师的合作沟通,一起制定和实施教育实习计划。加拿大的这种教育实习模式,打破了大中小学彼此隔绝的藩篱,在二者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不仅使中小学的问题与需要能及时反映到大学及其教师教育的课程与计划中,同时大学也给中小学带去了教育教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了双方课程与教学之间的沟通与互动。优化组合的合作指导小组,对实习生进行诊断型指导,保证了教育实习的有序性。 三、实习手册中有具体实习规定和要求 (1)实习政策:鉴于教育实习的公平性和稳定性,以下教育实习规定平等的适用于所有实习生:班级实习安排由固定教育局安排;实习生不得参与自己的实习安排;由于实习方便和交通等原因,改变实习安排的要求一律不予考虑;实习安排中指导老师不得与实习生有亲密关系,比如与指导老师是好朋友,实习生的孩子在实习学校等;实习期间要保证自己的通讯方式有效。 (2)实习要求:总共教育实共分三个阶段,实习规定对实习生的实习年级做出了一定规定,实习生不得只在一个固定年级实习,以保证尽量增加实习的内容与收获。 (3)日常行为规范:常规要求:实习生要遵守实习学校的书面或不成文的规定。在学校时就把自己当作教师来要求自己。比如穿着要符合职业要求,咖啡和日常供给一般不是免费的,复印除在指导老师的要求下不得私自使用等。道德行为: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绝不允许给实习学校学生打电话、发邮件或访问。考勤:如果因为某种原因要在行课期间离开实习学校,实习生要填写规定的表格。如果是因为医疗愿意离开,要填写特定的表格,并且注明离开时间,并且要与指导老师协商把落下的实习补上。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对体育人才培养的影响 1 国外教育系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主要经验 1•1 文化教育与课余训练相互融合、相得益彰 在许多国家,课余训练与文化教育有机结合,在制度上保证了学生运动员顺利完成学业。参加业余训练的学生正处于知识学习的黄金年龄段,如果运动训练与文化教育脱节,容易引发一系列的后续问题,如学术水准不能达到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以及退役后难以就业等,因而这些国家的学校都把从事课余训练学生的文化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美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主要依托教育系统,经过长期的制度变迁逐渐形成了“大学—中学—小学”一条龙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青少年运动员首先是普通大中学校的学生,其主要任务当然是学习,他们的受教育程度随着年龄增长而增长,学校对他们学术上的要求与普通学生别无两样。美国NCAA对各大学招收运动员的名额有一定的限制,并且对招进大学的运动员文化学习也有严格的要求。参加校际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应是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每学期必须修满12个学分,学习成绩必须达到全体学生成绩的平均值,否则将失去参赛资格。[1]学校开展课余训练不仅是具有天赋的学生运动员的需要,也是学校营造校园体育文化、提高学校知名度的需要。通过开展课余训练并组织运动竞赛,还能够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加入到学校中,本身就十分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美国全国大学体育协会的宗旨是:促使体育运动竞赛成为整个教育计划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促使学生运动员成为整个学生群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通过竞赛达到多方面培养学生运动员的目的。由于体育与教育融为一体,因而越来越多的学校会聚到NCAA的旗下,NCAA已经成为美国高校体育的代名词。前英国体育大臣罗伯特•阿特金斯在《每日电讯报》撰文指出:最高层次体育成功的基础扎根于我国的学校,中小学、大学对年轻人灌输积极的体育兴趣越多,我国将来体育成功的前景越大。[2]由此可见,这些国家的学校教育与竞技运动训练已紧密结合起来,学生运动员在接受文化学习的同时从事运动训练,并且文化学习并未因为运动训练而受到过多的影响。美国科罗拉多、爱荷华、明尼苏达以及新墨西哥4个州的州中学运动协会于1992年的调查结果表明:与不参加课余训练的学生相比,经常参加课余训练的学生具有更好的学业成就、更好的阅读能力,并且很少出现不遵守校纪校规的情况。 1•2 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相互交叉、互为补充 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体育本身就是社会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西方许多国家,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均没有明显的界分,学生在自己的业余时间可以选择参加校内体育活动,也可以到校外参加体育俱乐部的训练。在德国,体育俱乐部是基层体育组织,是体育运动的具体承办者,到现在已有近200年的历史了。[1]规模较大的业余体育俱乐部,均设有青少年部,负责青少年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同时也开展竞技体育运动。职业体育俱乐部除拥有职业队以外,还有大量的业余爱好者和青少年后备人才。由于职业运动员是十分稀缺的人力资源,俱乐部在引进时往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有些俱乐部感到难以承受,所以非常重视自我培养。一旦培养出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不但可直接吸收到俱乐部职业队,还可以通过转会的形式转让到其它俱乐部,赚取高额的利润。 学校课余体育活动也以俱乐部的形式进行。俱乐部有校内、校外之分,但运作模式与社会体育俱乐部相似,学生可自由选择参加。[1]学生到俱乐部参加业余训练,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为终身体育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又可把一些新兴运动项目带回学校,吸引更多的学生到俱乐部参加训练。与些同时,选拔有运动天赋的学生,进行系统的正规训练。澳大利亚的青少年体育主要是在学校和社区俱乐部两大领域内开展。然而,它们的关系是不明确的,经常以松散的协会形式运作,青年人自己就可以决定体育活动是在学校还是在俱乐部,或者既在学校又在俱乐部进行。 1•3 竞赛实行分级制度,吸引更多的成员参与 美国的中学体育部和运动俱乐部负责校内外的比赛活动,按计划参加社区、城市或州的比赛。州中学运动协会负责本州竞技运动的组织和管理,如制定比赛规程、监督全条例的执行、裁判员的注册登记以及定级等。中学运动协会全国联盟主要负责全国性赛事的组织与管理,但全国性的比赛较少,只有极少数项目的单项竞赛。大学校际运动会实行分级赛制,各成员大学按体协制定的分级标准划分为一二三级,条件相近的学校同组竞争。[3]这种赛制安排提高了很多学校的积极性,也使运动竞赛的范围扩大到更多的大学。法国《队报》对美国NBA球员的调查发现:“迄今为止只有3位球员没有在大学里打过篮球,90%的NBA球员来自NCAA的293所大学的甲级队”,许多人在加入NBA前就已经是较有名气的学生运动员。[3]德国体育俱乐部在向德国体育联合会注册后,可以参加由体联组织的各级比赛。俱乐部的比赛也是分级赛制,不同水平的俱乐部参与同层次的比赛,职业俱乐部采用升降级制,并进行市场化运作。分级赛制较为有效地动员了更多的参与者,增加了后备人才的总量,也使体育后备人才在成长过程中有更多的比赛经历,为他们的成才积累了更多的经验。 1•4 法规制度健全,保证人才培养过程公正、公平 为了保证教育系统运动竞赛的有序进行,很多国家都加强了法规建设,通过制度约束成员学校及相关人员的“败德行为”。美国校际运动竞赛最初是由学生自己组织和管理的,当时既没有教练员也没有行政管理人员帮助学生组织和管理运动竞赛。但是,校际运动竞赛由于缺少管理机构以及合理健全的规则,伤害事故时有发生。这时,学校里的教师及管理人员才开始介入运动竞赛的管理。这些组织经过长期的演变,最终NCAA成为当今美国高校体育管理的权威机构。 美国高校体育的开展,除了要受合同法、反托拉斯法和劳工法的制约以外,NCAA章程中的条款十分详细,如对竞赛分级的安排、成员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学生运动员的竞赛资格、学术要求等规定得非常具体。[4]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遇难以解决的纠纷还可以上诉至联邦法院,由法官最终裁定。#p#分页标题#e# 规章制度的完善保证了校际运动竞赛的有序开展,学生运动员在这样的竞赛体系中经过锤炼,提高了运动技术水平,并培养了公正、公平竞赛的理念。由于管理严格,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就减少了弄虚作假、滥用兴奋剂等与体育道德相违背的现象。美国的中学与大学运动竞赛,对学生运动员的学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就是为了防止成员学校单纯追求运动成绩而牺牲学生的学术水准。从表面看,运动员的单位训练时间与我国相比有较大的差距,但这样的制度产生了强烈的导向功能,学生们认识到参与运动训练不仅不会影响他们的学业,而且还可以为他们的升学带来很多益处,因而美国的中小学生参与运动非常普通。在美国中学中,每年大约有520万学生参加近30种不同的中学竞技运动,约占整个中学生人数的1/3,而美国的大学已成为高水平运动员的摇篮,职业运动队的绝大多数队员均来自NCAA成员学校。 1•5 各方利益均有制度上的保证,使人才培养系统保持较高的效率 从国外教育系统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实践看,这些国家大多属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包括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基本采取依托社会的方式,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体育物品的性质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市场经济本身是分散决策,每个人或组织都是根据“经济人”理性决定其行动策略,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也不例外。对于参加运动训练的学生来说,他们也需要考虑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只有收益大于成本,才有可能在运动训练之路上走下去;对于承办训练的学校来说,必须要有益于学校的办学,尽管这种效益有时并不一定用金钱衡量。但事实上,大学校际运动竞赛具有可观的利润。全美大学生体育联合会每年的预算8900万美元,近年来每年的利润在900万美元。一些较大的大学每年的预算就高达1200万美元,一般的大学也达到300-400万美元。[1]美国的大学大都靠收取学费维持生存和发展,生源对大学来说至关重要。良好的体育传统和竞技水平不仅可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而且竞赛的商业化运作还可以为学校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许多大学都设立奖学金以吸引具有天赋的中学生,优秀的篮球或橄榄球运动员可能同时收到来自50所大学的邀请函和奖学金,并且大学还为学生提供住宿、免除学费。由于美国高等教育收费较高,因此这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对于中学生及其家庭的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对于大学来说,高水平的运动队一方面可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另一方面还可以直接带来经济上的盈余,甚至还可能带来校友的捐赠。韩国的学校在培养体育人才时采取低收费或不收费的方式,一旦学生运动员进入企业或公司队时,就要根据协议把薪水的一部分返还给学校。[3]市场化的人才培养机制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避免了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浪费和短期行为,提高了人才培养的效率。 1•6 教练员水平较高,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保证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教练员的使用都是采取招聘的方式,如果不能在聘期内取得相应的业绩,教练员就有可能被校方解聘。因此,教练员的工作压力较大,迫使他们加强自身的进修与培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美国高校对教练员的聘用标准有两种:一是根据教练员所训练的运动员的成绩好坏来评价,尤其是根据比赛的次数决定。二是根据教练员对学校竞技运动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为标准,而不是以输赢为准则。无论哪种评价方式,对教练员的素质要求都非常高,教练员的职业时刻处于同行的竞争之中。因而,教练员在训练过程中必然投入精力,以期提高运动队的成绩,从而保证自己不失业。据NCAA统计,美国甲级、乙级高校的教练员绝大部分有较高的运动经历和一定的理论水平。[4]经过多年的努力,美国的高校已经形成了一支学者型的教练员队伍,这就为其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2 对我国“体教结合”改革的启示 在对传统的“三级训练网”培养模式反思的过程中,我国开始在一部分地区尝试“体教结合”,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从人才培养的效果来看,虽然利用了教育系统和体育系统的资源,但是人才培养质量还没有明显的突破,教育系统还不能独立承担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任务。从以往的研究成果看,教育系统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是未来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方向。 2•1 “体教结合”应循序渐进,逐步建立“一条龙”的后备人才培养体制 教育系统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不宜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而要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通过政策倾斜与制度安排的调整,诱导大中小学主动参与到后备人才培养中来。可以设想,如果培养体育人才对这些单位没有任何利益,即使行政手段介入也不可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从国外教育系统开展课余训练的实践来看,学校之所以愿意培养体育人才,原因在于这样做有利于学校的发展。一方面可以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另一方面可以谋取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学校承办业余训练还不太可能在经济效益上有所体现,但政府的财政拨款政策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以期调动学校承办运动队的积极性。 2•2 调整体育运动学校与普通中学招生政策,防止无序竞争 在体育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通中学必然会与体委系统的体校在同一竞赛平台上竞争,如果招生时,普通中学不能与体校公平竞争,势必难以保证培养质量。日后在参加运动竞赛时,难以取得较好的成绩。普通中学不仅得不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亦难获得。长此以往,普通中学办队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因此,招生政策要有所调整,普通中学与体育运动学校应享受同样的政策。或者,体育系统把培养效益较差的体校办到中学去,原有的体校教练员下放到普通中学。既可以解决中学缺少高水平教练员的难题,也避免了体校和中学低水平竞争的可能性。教育部门对具有运动天赋的学生在招生时应给予政策倾斜,除了降分录取以外,可以考虑将原来的一部分投入转移到中学,采取运动奖学金的方式吸引学生进入到业余训练系统中来。 2•3 在管理体制上,逐步将竞赛管理权限让渡给校际体育协会#p#分页标题#e# 我国的学校运动竞赛长期以来都是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出面组织,资金也由政府下拨,不仅经费紧张,而且往往带来竞赛中的不公平现象。从人才培养的角度来看,竞赛数量偏少,不能够满足体育人才成长的需要。由政府组织竞赛,容易加大成本,因为政府机构掌握的信息相对于校际体育协会来说是不完备的,因而决策往往带有主观性、盲目性。如果将竞赛的主办权让渡给学校体育协会,不仅有利于运动项目的纵向管理,而且能够调动学校的积极性,因为协会举办运动竞赛必然要考虑到竞赛的公平、公正,同层次学校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协会的运作来看,成员学校获得了话语权,能够表达自身的利益,各方在利益博弈中达成共识,协会的合法性与自主性也能得到保证,将改变以往协会有名无实的窘迫局面。 对于政府机构来说,将部分管理权限让渡给具有民间性质的体育协会,自身可以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政府与体育协会的关系转变成合作伙伴关系,政府对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仍然负责,只不过不再做具体的培养工作,而是通过政策扶持及检查监督关注后备人才的培养情况。对于培养质量较差的学校,限期整改,给予培养效益较高的学校奖励。培养方式的变化会诱发更多的学校加入到后备人才培养中来,包括民办学校的参与,政府的扶持政策对所有的学校一视同仁,只要培养出高水平的人才,都能获得预期的利益。 2•4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彻底解决文化教育与运动训练脱节的顽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呈下滑趋势,主要原因就在于后备人才文化水平较低,影响到他们的升学与就业。“三级训练网”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采取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实现的,在当时的条件下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体制性政策优惠已经失去。“体教结合”模式的提出就是为了解决体育后备人才的后顾之忧,如果新的培养模式不能解决学生运动员文化学习的问题,就不可能成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在教育系统开展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解决学生运动员的出路问题。[5]体育运动学校之所以在现阶段遇到了生源危机,就是因为这一培养形式忽视了学生文化教育,并且又是内生的制度缺陷,在原有体制内无法解决。如果说这一缺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因为优惠政策的存在而使它对青少年及其家庭具有吸引力的话,那么在现阶段已成为体育运动学校难以为继的症结所在。国外在教育系统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并未将成为高水平运动员作为最主要的目标,然而由于学生的学术水平有了制度上的保证,这一制度的激励导向功能却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学生加入到了课余训练中来,后备人才总量的壮大,自然地产生了若干优秀选手。由此可见,教育系统在培养后备人才的过程中,切不可单纯追求短期内取得优异的运动竞赛成绩,而应把人才的成长放在首位。[6]我国在教育系统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一定要保证学生运动员的文化学习质量,否则“体教结合”可能会演变为新的体校模式,不利于体育后备人才的成长。 为此,在教育系统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除了上述做法以外,管理机构必须对学生的学术资格、参赛条件、纠纷仲裁等制定完善的制度,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才能够保证人才培养的有序进行,使教育系统发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潜在优势,为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资源。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对思政教育的启发 200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纲要》提出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指出要从公民道德建设入手,加强我国思想道德建设,这标志着我国公民教育体系构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7年,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既为加强公民教育指明了方向,也界定了公民教育的内涵。此时,公民教育成为了我国教育领域的热门词语,更多更好的借鉴他国公民教育的经验,更好的为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培养新世纪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是每一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美国公民教育的优秀理念和培养途径 在美国公民教育的主要价值和信念源于《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及个人权利法,它所强调的公平方法、平等保护、自由表达和公民参与也正是美国多数民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共识,是植根于自由、公平、公正、责任和义务、多元化、隐私权等价值基础之上。在公民教育的信念和价值观这方面,美国的学校有四大基本要求:一是个人权利;二是个人自由;三是个人的责任;四是对社会状况和政府职责的信念。美国的学校通过社会科学教育对学生进行民主素质的教育,包括对民主知识、民主参与的技能以及民主价值观的教育这三方面。民主知识的教育使公民从小就了解民主政府的基本结构、功能,以及每个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程序。美国社会注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公民教育,主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途径。 直接的公民教育即是在高校内开设专门的课服进行公民教育。开设专门的公民教育课,或在综合课程中把公民教育作为重要课程,与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教育、环境教育等结合起来讲解,也在其它活动中渗透式的进行公民教育。美国公民教育的途径除了专门的公民教介课程外,还有以公民教育为最终目的的社会学科。社会学科通过文化遗产教育、思维能力和方式的培养以及社会利学知识的学习来达到培养民主公民的最终目的。 间接的公民教育则主要是通过课外活动以及校园文化来进行公民教育。在课外活动中,公民教育的目标重在实效。学校组织机构专门设计、鼓励和创造条件让学生以公民的身份和角色积极参与校内外的实践活动;并创设一些涉及公民教育热点问题让学生进行充分讨论,还模拟一些公民教育环境,如民主选举场景等让受教育者感受并重视合作与秩序的重要性;并通过具体公民榜样及其先进事迹来启发公民意识。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进行公民教育。在美国,公民教育的优秀是民主。因此,美国各高校都积极从各方面来加强他们的民主意识,提升民主精神。并通过强调民主的价值塑造一种校园文化,让学生体会民主的精神,培养他们的民主习惯,提高他们的公民素质。许多高校公民教育的义务和提升民主精神的责任都隐含在各个高校的使命中。也有一些高校明确而详细的写入学校的章程里。 美国是一个由宪法保障的多元化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美国的公民教育者把教育的基本原则融入到具体的社会事件中,让学生学会灵活、有效地讨论在社会上发生的事件,而不是让学生机械地接受教育者的理念。有效的公民教育,就是公民在这样多元化的社会环境当中工作,学会运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困难,并及时地做出决策和行动。 综上所述,美国的公民教育一直是致力于人的独立自主性培养和人与社会的责任与主动参与的教育,并通过潜移默化、重在实效的教育形式进行实践。这对解决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与生活脱节,理想与现实脱节,责任与权利脱节等问题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二、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现状和难点在当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里,普遍存在着思想政治教育流于形式,实效性不强,公民教育欠缺等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战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流于形式在当前高校的而言,所有的高校都存在思想理论课教学课堂枯燥,学生学习应付考试的现象。作为教育者的教师作为课堂主导者以理论灌输的形式上课者比比皆是,学生一听理论马上觉得索然无味,感觉与自己的生活、未来毫不相关,逃课、抄袭、应付考试的现象较为普遍。虽然,教育部不断的推动教学改革,更新教学方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大一统教育大纲,灌输式教育方法的影响根深蒂固,较难改变思想理论课在学生心目中艰涩晦暗、与己无关的印象。 2.由于传统文化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大学生公民意识和民主责任淡薄自秦汉以来的两千多年间,形成了深厚的臣民文化传统,而家族依附又使人们的独立意识进一步削弱。古代统治者执行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老百姓遵守的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奴隶主义。这就造成自由、法权、责任等公民意识无从萌发,独立人格无从确立。我国著名学者李慎之先生一语中的:“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公民意识必须依靠建制和教育的保障与培育。公民教育在中国的倡导、尤其是在高等院校的加强就是要补上这一精神的空白。 3.机械化的应试教育让学生成为了考试的机器,大学生功利主义倾向严重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因为教育资源的匾乏,激烈的应试教育已经极大地冲淡了我国高校学生的人格养成,考试至上、分数至上、智育至上的价值观已经非常普遍,把教育培养“人”的真正目的歪曲了,使得现在的学生成为了应试教育中考试的机器。教育的真正目标在于“成才”和“成人”的统一。“成才”即以社会或者国家功利主义为取向,侧重人之社会性的发展和完善;“成人”即以个体或者成就内在涵养为价值取向,侧重人之个性的发展和完善。 4.在实际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教育的方式都与现实脱节现在,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根本目标”总是与“现实目标”不一致,相互矛盾,也就是说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理想性也现实性的矛盾。由此,当教育的内容与实际生活和切身的利益相脱离,不能很好地结合解决他们所面的各种各样的困惑和矛盾是,教育自身就会显得空洞,没有说服力而不被学生所吸收。 三、美国公民教育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借鉴于美国公民教育“做合格公民”的优秀价值,借鉴于美国公民教育培养独立自由人格,确实履行责任与义务的教育目标,借鉴于美国公民教育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教育形式,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有以下启示: 1.改革思想政治课教学模式,改灌输式教育为讨论、案例式教学,培养理想认同感在当今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课堂上,教育者应放下身段,以平等的方式与学生沟通与学习,在内容设计、教学形式上多关注学生的需要和感受,让教学目的指向学生的思想矛盾和现实困惑。在教学内容上,应把理论与现实紧密结合,与学生的未来发展紧密结合,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让学生在课堂中能够真正学习到我国社会的政治结构、运作过程,学习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个人发展的结合意义,学习到成为合格公民的基本技能。在教学方法上则应多引入案例教学、讨论教学,让学生在案例分析,思想讨论中明晰自己的理想与价值。 2.在高校的第二课堂教育中融入公民教育理念,培养独立意识高校的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是第一课堂的延伸,也是公民教育的重要载体,这呼吁我们高校团学工作者,在进行校园文化活动设计时不仅仅要关注学生技能的提高,更要关注学生人文素养的提高,应有意识的把校园环境营造为公民社会环境,让学生在这些活动和环境里形成公民意识。例如:在活动设计上,广泛征求学生意见,鼓励学生自提方案,并组织学生进行活动运行效果的评估,以培养其独立意识。 3.进行实践性教学,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服务,培养责任意识在高校目前现有的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基础上,大力推行学生的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服务,努力实现高校学生志愿服务和公益服务学分制。通过实践教学和志愿服务,实际上是一种将学术内容与直接的服务活动联系起来的教学方法,其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实践加深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并强调反思,鼓励学生运用在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中获得的经历,批判性地思考民主的本质。通过为学生提供对社会有实际意义的帮助,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受到信任和责任。 4.抓好重大纪念日、事件的教育契机进行价值澄清式教育,培养民主鉴别意识在面对社会重大纪念日和重要事件时,在发生社会热点问题时,应抓住机会用价值澄清式教育方法让学生不断确立自己的正确价值观。由于认为公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价值混乱而产生,因此,可以通过帮助个体澄清他们的最终价值观来减轻个人和社会的压力。 5.充分调动学生在校园活动、学生管理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及公共事物参与热情,培养政治参与意识在学校的管理、服务领域,应广泛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鼓励其为学生发展多提可行性提案,培养其主人翁意识;在学校的学干选举、团学代会中积极营造民主意识,培养学生争做代表的政治参与意识,并在此过程中渗透式的开展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教育。总而言之,公民教育更强调的是培养一个人所具有的素质和修养,而不是一般意义上“人”的培养。它是“人”的教育范畴中的一部分。它与我国的教育理念是一脉相承的,既然是人的教育,所有的结局都应指向人的幸福,这是教育的归宿,也是社会发展的归宿。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集团发展与运行思路 一、教育的产业属性得到肯定和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的成功启示:教育集团的产生与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有关教育产业问题的讨论俨然成为许多国家争论最为激烈的教育问题之一,而与教育经营密切相关的教育集团化发展趋势,随之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从严格意义上说,教育集团并不是世纪之交出现的新事物。早在六七十年代,在私立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网络化、连锁式的大型教育组织机构就已蓬勃而起了。相关资料显示,印度的DPS私立学校连锁网络创建于1949年;巴西的大型私立学校连锁机构Objectivo/UNIP成立于六十年代中期,Pitagoras学校集团诞生于1966年;津巴布韦的Speciss前身NCA建立于1965年;美国的阿波罗教育集团创始于1973年;巴基斯坦的私立教育网络Beaconhouse学校系统创建于1975年。这一时期的教育集团数量不多,且多为私立学校连锁网络,也局限于一个国家和教育系统内部。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早期建立的教育集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的教育集团又如雨后春笋般不断产生。与早期相比,现在各国教育集团的发展呈现如下特点: ———公立学校开始被纳入教育集团化发展的轨道。如世纪之交被美国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备受美国经济界和教育界关注的公立学校私营管理,就是对公立学校实施集团化管理的典型例证。 ———组建跨国教育集团,拓展海外教育市场。如始创于加拿大的拉萨尔学院集团,以及新加坡的英华美咨询控股有限公司等,现都是著名的国际性教育集团。 ———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教育融资。上文提到的美国公校私营的爱迪生公司、NIIT、拉萨尔、英华美等,都是上市公司。 ———围绕教育培训开展多业经营成为教育集团扩张的新战略。如巴西的COC教育公司,现已进入电视和广播等媒体领域,拥有一个覆盖500万人口的商业电视台和一个教育电视台,还拥有自己的出版社。事实证明,教育集团在九十年代获得如此大的发展,是教育的产业属性得到肯定和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的成功启示双重作用的结果。 一方面,人们历经多年的实践和反复探索,最终承认:教育作为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文化现象,具有与经济组织相区别的特殊性,但也具有产业性的一面。近十年来,国外教育市场化浪潮和教育产业化运行迅猛发展,教育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被视作未来一段时间内最热门的产业和最具有开发潜力的市场之一,不少企业间接或直接介入教育领域。另一方面,商品生产的不断进步,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持续提高,促使社会生产各企业的组织形态及企业之间的结合关系不断沿革,最终出现了企业集团这一组织形式。作为社会生产横向联合、纵向拓展、多样化经营的结果和企业组织形式演进的最高阶段,企业集团在某种程度上符合了为企业创造并保持竞争优势的要求:以企业集团组织为基础的企业扩张不仅可以节约交易费用,还可以充分利用经营资源,实现规模经济和广度经济,具有较高的激励力度。因此,当教育的产业属性得到肯定,教育被作为一个产业来发展的时候,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借鉴产业组织的观念、思想和经济建设的成果,引入有效的企业集团组织形式,组建教育集团,将产业发展规律和企业运作规律的内容适当融入教育产业,是提高教育产业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措施,是能够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 二、加盟与派生:教育集团形成与拓展的两种途径 纵观国外教育集团的产生与拓展机制,基本是这样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对存量教育资源进行整合而形成的教育集团。它一般是由一个新建的教育管理型公司,遵照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原有的某些教育组织或机构实行托管、承包等,实现多个教育机构间的相互联合、合作。二是由原来的一个教育机构或组织,通过不断派生出新的分支机构,不断扩大规模,形成集团式的教育机构或组织。在此,笔者分别将其称作加盟式和派生式。 1•加盟式教育集团举例 如上所述,加盟式教育集团产生和扩张的主要机制是对存量教育资源的整合,比较典型的方式有联合、合作、托管、承包等。在国外现有的教育集团中,通过这种途径形成和发展的超过半数。如美国公校私营的领头羊爱迪生公司就是通过与学区、学校签订管理合同的方式,接受地方学区教育委员会或学校的委托对相应的学校实施管理。而职业生涯教育公司实施的则是吸收改造为主的业务拓展战略。个案一:吸收改造———职业生涯教育公司的拓展模式九十年代开始,美国乃至全世界的社会、经济和人口等方面的变化趋势,使得各种工作岗位对新上岗人员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高中毕业生急剧增加,高等教育的价值日益显示,对职业生涯定向型的教育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1994年1月,约翰•拉尔森在注册成立了职业生涯教育公司,旨在整合市场潜力巨大而又高度离散的中学后教育产业。公司专门开发了一套对学校进行识别、接受和改善以提高其营利能力的策略,致力于吸纳那些本来就已具有颇具实力的课程体系、良好的声誉和较大的市场份额,但在财务及市场推广等方面管理不力的学校加盟,然后不遗余力地利用其财务方面的优势,学校日常运行、市场推广和课程开发等方面的专长改善学校的状况,以适应当今社会对年轻人初次就业的要求。目前,这个私立的、营利性的中学后教育集团,通过对现有的校园进行扩容,接受更多的学校加盟,建立新校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为成人在岗人员提供远程学习机会,承接企业、政府的合同培训任务,拓展国际业务等途径,拥有遍布美国、加拿大、英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38个校园,33400名学生。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加盟方式产生的教育集团,加盟各方并不只局限于同类型、同层次的教育机构,如从幼儿园到大学,从普通教育到职业培训;有的甚至吸纳了其它与教育相关的行业,如出版、电视等。 2•派生式教育集团举例 派生式教育集团的拓展方式主要是通过教育机构增量的递加来实现的。其中,特许经营是许多大型教育培训集团拓展业务规模的重要方法。具体而言,教育公司通常采用以下两种特许经营模式:一是由被授权人每年支付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授权人品牌、教学材料和结束培训的补偿;二是由被授权人通过购买授权人的教学资料以及相应的质量控制颁发来获得使用授权人品牌的资格。采用前一种模式者如南非的Educor和印度的NIIT,采用后一种模式者如巴西的Objectivo、新加坡的英华美等。个案二:特许经营———新加坡英华美的业务拓展新加坡英华美咨询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主要开展信息技术领域和商务领域的国际性教育培训,陆续开发了从幼儿园贯穿中小学直至高等教育的系列课程和证书体系。英华美在亚洲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的扩容方式,主要是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层层授权。英华美向世界各地具有办学积极性、具备一定的办学条件而又愿意依照英华美集团的办学方向和办学要求开展培训的机构和个人开放。有意者通过网络、热线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总部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查合格后即可授权办学。目前,英华美在全世界32个国家和地区开设了327家分院,培训了35万名学员。经过特许经营发展起来的教育集团,其下属的各个办学点基本保持着集团认可的主干课程体系,但在此基础上也开发、开设一些符合办学点所在地区需求量较大的本土化课程。如由新加坡英华美与上海高校浦东继续教育中心合作在1993年成立的PCEC新加坡英华美(上海)学院,坚持“利用英华美办学特色,为中国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技术和商务技巧方面的培训服务”为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和实用技能为中心,以面向社会、服务社会,培养适应国际竞争、富于开拓精神的外向型、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开设了商务管理、执行秘书和行政管理、西方会计、计算机和英语等专业,80%以上的学员在毕业后6个月内就职于中外合资企业。 三、教育与培训:教育集团的主营业务 教育集团,顾名思义其主营业务当首推教育和培训,即多数教育集团通过提供某些方面的教育、培训课程,满足人们对相应知识和技能的需求,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有的教育集团开发独具特色的系列培训课程和培训模式,作为教育产品授权收费。也有为数不少的教育集团经营领域广阔,教育与培训业务与其它业务构成了相互支撑和延伸之势。在开展人才培养与培训这一主业的同时,它们还努力拓展与之具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业务,发挥集团在规模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多业经营。有为数不少的教育集团,其主营业务单一,就是培养和培训人才。其中,有的培养人才的层次和种类比较齐全,覆盖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从义务教育到职业培训的各种类型。但也有一些学校教育的对象和培养的目标相对单一,集中在某一教育层次或某种教育类型。前者如赫赫有名的南非教育投资有限公司(Educor)。作为一家私立的教育和培训集团,公司明示其宗旨是建立一个人力资源组织,以为所有的人提供适用性强的、高质量的教育与培训计划。公司在遍布南非的183个校区提供高质量的、面对面的全日制、部分时间制及模块化的教学计划,同时也提供远程教育和培训课程。公司提供的课程覆盖继续教育和培训课程,包括成人基础教育和培训,直至高等教育,开设有证书课程、文凭课程、本专科课程和研究生课程等。后者如爱迪生公司管理的所有学校,其主要任务是对适龄儿童提供符合美国普及义务教育标准的教育与教学。再如阿波罗教育集团的业务重心就是针对成年人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部分教育集团在提供人才培养与培训的同时,开发、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系列培训课程和培训模式,作为教育产品,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并收取使用费。如NIIT开发的软件人才培养、培训课程体系中GNIIT、NIITCATS、DNIIT、NIITSWIFT等模块,现在已在全球38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个NIIT教育培训中心得以开设。再如新加坡英华美的信息技术领域和商务领域国际教育培训课程,已得到了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伦敦工商总会考试委员会、英国国家计算机中心等国外机构的批准和认可,在全球32个国家和地区的327家分院得以开设。 另有许多教育集团由于认识到了教育与就业服务之间存在协同作用,故而把业务经营范围拓展到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如提供社会实践、就业指导、图书出版、多媒体开发等多方位的服务,作为教育与培训主业的支撑和延伸。如印度的NIIT,软件开发与信息技术培训相互促进,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个案三:软件开发与人才培养相得益彰的NIIT1981年,在德里从事国际信息技术工作的一批人由于认识到信息经济时代对信息技术人才的巨大需求,创立了NIIT,旨在把信息技术的培训开展到广泛的人群中———从有意在计算机领域就业的学生到寻求高级技能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从力图在本职业领域脱颖而出的管理人员到把计算机作为学习工具的学生。其最大的成就就是使得人们能够很容易地在本社区就可接受到其教育,而现在通过国际互联网,在家里也可接受NIIT提供的教育了。NIIT最大的特色在于:可谓无处不在的NIIT学习解决方案,与强大的软件解决方案开发并驾齐驱。九十年代,方案设立初期,NIIT的年度总收入中软件开发所占份额不及五分之一,处于公司信息技术教育产业的外层,而如今两项产业的产值几分秋色。软件开发业务之于人才培训的关系,恰如医院之附属于医学院。软件项目开发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可以活生生的现实情况武装学生,使他们成为有实践经验的信息行业从业者。 反之,这些从业者又为软件解决方案的开发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资源。除此,软件开发与学习产业的紧密结合,还催生了一些新的产业类型,如知识解决方案。NIIT独特的企业模式所产生的一项附带结果,是公司内部具有一种内在的激励机制,使其能够一直处于信息技术的最前沿。目前,NIIT已经建立了具有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性多媒体软件开发车间,在为全球范围内的软件公司提供知识解决方案的同时,也已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成果压缩成335种教育性多媒体课件包。此外,NIIT为适应国际互联网所开辟的学习机会,不断推进信息技术教育的广泛开展,于1996年建立了一套网上学习设备———NetVarsity,并为确保NetVarsity突出主业、提高速度,又于2000年4月新成立了一家公司———NIIT网上学习有限公司。目前,NIIT的信息技术教育已渐渐由物理环境进入虚拟环境。 四、机制与战略:教育集团成功经营要素分析 评价一个教育集团成功与否的标准,着重在集团化这种组织模式的优势是否得到了充分发挥,产业化的运作机制发挥了多大作用。分析国外教育集团内部的运行机制,我们可以发现:在由众多的教育机构以集团形式出现时,集团优秀层无论是以“公司”自称还是以“总部”自诩,主要是承担专业管理公司的功能,负责投资决策、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质量保证等事务,是教育集团品牌的占有者和教育发展模式的构建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教育集团组织中的投资决策、财务控制、目标管理、综合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中心。因此,教育集团的成功与否,与集团所采用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战略息息相关。通过对现今几大著名教育集团的运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笔者发现实施市场与创新机制、竞争与合作机制、质量与品牌战略、规模与资本战略等几乎是教育集团成功的共同要素。 1•市场与创新机制 大凡成功的教育集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将集团的发展目标定位于满足市场的需要,即通过集团的力量适应某些领域、某些层次的人们对某些教育服务的需求。如哥伦比亚的全国咖啡业协会教育项目(EN学校)就是针对70年代僵化的公立教育部门无法满足的农村地区的庞大教育需求而产生的,通过与公立机构合作先后建立了5100多所EN学校。同时,教育集团不断根据现实需要开设、更新课程内容。如英华美总部负责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分析,不断开发、更新主干课程体系。又如以成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业务重心的阿波罗教育集团,专设有一支专门队伍负责课程开发,并注意咨询在企业中就职的专业人士,以确保所开设的职业教育课程跟得上相关产业的最新发展。再如NIIT的各种培训课程,始终根据信息技术发展情况和人才需求的规格和素质要求不断更新,如其开发的4年制电子商务综合课程iGNIIT,都要定期针对顶尖的产业经理进行调查,以了解他们的需求,拓展自己的课程内容。再者,教育集团还非常注重将现代新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应用到教学过程中。如Objectivo/UNIP是巴西第一个采用交互式录像、电话和调频广播手段进行教学的教育集团,同时也是巴西第一个将计算机引入教室、使用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的公司。再如秘鲁的TECSUP正在开发虚拟大学和其它远程教育项目。 2•竞争与合作机制 古往今来,同业竞争概不能避免。教育集团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竞争,如生源、经费、质量,等等。成功的教育集团很注意在竞争中借鉴别人的长处,保持和发展自己的优势,如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质量争取消费者等;同时,又在发展过程中注意与同行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在合作中扩大教育集团的影响力。其中尤以课程的开发和文凭、证书的发放最为普遍。如英华美学院引进并开设了国外著名大学有关信息技术和商务方面的专业课程,得到了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伦敦工商总会考试委员会、英国国家计算机中心的国外机构的批准和认可,同时又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外大学引进多种信息技术及商务管理等专业的函授课程。与之相适应,英华美学院所颁发的证书也包括三类:一类是学院自身颁发的证书;第二类是通过参加东道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而获得的国家证书;另一类就是参加公认的考试机构组织的国际考试获得相应证书。这些国际证书得到普遍承认,尤其在英联邦及东南亚国家享有“求职通行证”的美誉。此外,学生在英华美学院所学过的课程在相应的国外大学可获得不同程度的免休学分。再如,作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开发和软件人才培训中心的印度NIIT,先后与Microsoft、ComputerAssociates、RedHat、NETG、SylvanPrometric等建立了培训合作伙伴联盟,使其在与最新的技术保持同步的同时,又能够不断更新用于教学的内容与方法。NIIT开设的诸多高级课程中都是围绕“微软”技术组织教学内容,以给予学生同时考取“微软”证书的机会。 3•质量与品牌战略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品牌是企业的形象。对由多个教育机构组合而成的教育集团而言,质量控制和品牌建设显得尤为重要。经营成功的教育集团无一例外地都很重视集团的质量控制和品牌建设工作,建有专门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诸如ISO9000系列的质量体系认证;投入相当额度的经费进行品牌建设。许多集团在此项目的支出占到全部收入的10%。如NIIT的介绍材料说:“NIIT的行业背景赋予了她一种质量第一的公司文化。这一质量文化的优秀内涵是:首要的事情是避免错误而不是纠正错误。”NIIT自诩为是第一个在课程开发和执行方面获得ISO9001认证的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公司,并投入巨额广告费使NIIT的品牌在各大媒体频繁亮相,使人们都知道她提供好的计算机教育和培训服务。再如实施特许经营战略的新加坡英华美,总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要对申请办学者进行资质审查,定期对各分部的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实施培训、考核,定期检查、抽查各地办学情况,以确保“英华美”的培训质量。 4•规模与资本战略 教育集团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发挥集团化这种组织形式潜在的规模优势。因此,许多教育集团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都不断扩充自己的规模,整合资源,提高管理和成本效益。截至2000年,诺贝尔集团管理者163所学校2.7万在校生,年收入1.27亿美元;南非的Educor通过183个校区和远程教育向30万名学生提供服务,年营业额逾2600万美元。巴西的Pitagoras集团现有260所特许授权学校。此外,多数教育集团都借鉴企业发展战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解决集团发展所需的教育费用。据笔者了解,绝大多数都在当地或国外的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上市。如英华美在新加坡上市,NIIT在印度上市,Educor在约翰内斯堡交易所挂牌,职业生涯教育公司是美国纽约上市公司,爱迪生公司在华尔街发行股票,阿波罗和诺贝尔都是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有的虽不是上市公司,但也采用了基金制、合资公司等为教育集团的发展提供经费保障。无庸讳言,国外教育集团的产生与发展,实质上是对教育活动进行产业化运作的一种典型表现形式。近年来,随着整个学术界称之为“第三产业”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日益商业化趋势,教育集团在风起云涌的教育市场化、教育私有化、教育产业化等思潮中引起了业内人士的颇多关注。通过借鉴、采纳企业组织制度和产业运作的思路和经验,教育集团为教育的运行和发展开辟了诸多新的思路。 首先,教育集团在教育和资本市场这两个原本在多数人看来近乎水火不相容的领域间架设了一座桥梁,从而成规模地增加了教育投入,缓解了困扰各国教育财政体制多年的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其次,教育集团所采用的是一种完全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企业运营机制,讲求成本效益,注重质量、品牌,取得了较高的办学效益,从而对整个学校教育体系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但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教育集团产业化、专业化、集团化的运作模式本身是对传统教育管理观念、体制和模式的根本性变革,但教育与经济毕竟是两种存在本质区别的社会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集团化的企业组织形式在教育领域必将不是万能的。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改革现状 近几年来,美国一直致力于大规模的教育改革。教育研究者们在考察了各类中小学后发现,部分地区部分学校学生的品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小学花了约三年,中学花了六年左右。考察成功地区成功学校教改的历程,可以发现这样三种现象:1、内部激发动力的现象,即学校为求更好地发展,激发出巨大的内部动力。2、积极面对外界变化的现象,也就是学校在面对外界各种各样的冲击时能卓有成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既充分利用外部的有利因素,又能将外部的消极因素转化为内部动力。…… 有识之士指出,美国的教改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存在着两个严重的问题:其一,这些成功只发生于为数不多的学校,也就是说改革的努力并未获得广泛的成效,我们无法一个又一个地“复制”成功的学校;其二,虽然有些学校教改初见成效,但我们却不能确保这些成效长期保持下去。考察一下这些学校的成功过程,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学校虽然积极采取种种教改的举措,却疏于对其进行梳理,使之条理化和系统化。学校取得成功的个别事例为数不少,但很少有人知道获得成功的完整的运作体系是什么,也不知道有多少学校是在这种体系下得到发展提高的。那些报道成功学校的研究者们,对这些学校是如何“起身飞跑”起来的,仍然一无所知;也就是说他们罗列总结了学校的各项成功,却无法发现成功运作的系统机制,更谈不上去促成更多此类学校的产生了。 有研究者指出,美国之所以难以全面推进教改,之所以难以维持教改的成果,是因为人们没有深刻认识到,学校的发展和其周边基础结构的品质,这两者都是至关重要的。所谓基础结构是指学校发展所必须的“软件”、“硬件”等外部条件。此外,社会对教改的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 因此我们如果能将上述教改中的三种现象结合起来作通盘思考,就不难发现一个极具吸引力的框架。这个框架融合了教改的“三要素”,必将极大地推动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教改。 一、内部激发动力(内在要素) 众所周知,协调发展的学习氛围(或可称之为专业学习的校内小社会),对学生的学习会产生迥然不同的效果,但直到最近:由于弗莱德·纽曼及其同事们的努力,我们才弄清楚那些协调发展的学校成功的秘密。这种内在激发动力的现象可称之为改革的“内在要素”。弗莱德等研究者发现,有的学校在影响学生的品学方面做得异乎寻常得好,其基本因素可归结为下面三个方面: 1、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形成一种专业学习的小社会; 2、重视学生的品学表现,并不断对其进行评估; 3、及时采取相应的指导措施促进学生品学的提高; 弗莱德等人的发现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揭示了成功学校和谐发展的秘密,同时也揭示了对学生不断进行品学评估的重要作用。因此教师必须变得更善于评估;即使没有外界教育责任制的压力,教师和校长也必须成为评估的行家。这种评估包括:①教师个人的能力和教师作为一个整体的能力。他们是否能就学生品学方面的资料进行阐述。②教师必须具备不断完善教育指导计划的能力,并据此及时调整其对学生的指导或及时改变其他教育因素,来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发展。在和谐发展的学校里,教育和评估相互反馈信息,并通过这种互动来促进教育,以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当有些学校想从学校发展的“内在要素”中吸取教益时,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就是必须注意“结构调整”与“文化重建”之间的区别。“结构调整”顾名思义就是构架的调整,以及对机构的作用及相关构成要素的调整。举例来说,学校设立一个驻校教育参谋组或地区教育委员会就是一种结构的调整。结构的调整比起文化重建要容易得多,因为它可以通过立法来实现:其次结构调整本身对教育不产生直接的影响。能产生直接影响的是文化重建。文化重建的过程就是形成专业学习的校内小社会的过程,就是从原来的对教育评估较少关注的状态转变为一种新的状态,即全体教职员工都须极其关注教育评估,极其关注学校发展变化的评估,并使之成为一种日常必做的常规,以此不断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结构可以阻碍或促进这个过程,但是浓郁的校内学习小社会必须成为发展的关键动力。只有这样,文化重建和结构调整才能获得双赢。 总之,“内在要素”就是强调学校内部的发展,没有其他东西可以替代。现在已经越来越清楚我们需要什么,但我们仍然不知道怎样大规模去实施。换句话说,即使你知道某些学校是如何成功发展的,你也无法确定在你自己的学校里该如何作为。世界上没有“一发中的”的魔弹,研究只能为我们提供取得成功的思考线索,却不能给我们现成的答案。各地区、各类学校必须按照自己的特点建立自己的模式,充分利用本地区的教育资源发展自己的特色。这样一来,在新环境新形势下,具体的成功途径仍然模糊不清。这时改革中出现的另外两种现象,必须加以考虑,也就是说改革还需要另外两种要素。 二、积极面对外界变化(外向要素) 当“内在要素”要求将注意力集中在内部文化建设时,“外向要素”却认为那些想这样做的学校根本无法实现这一内部改革的目标。美国学校的外部环境在过去数年中已经有了惊人的改变。学校的围墙已经变得更加透明可视,教师和校长简直是在显微镜下工作。他们正面临从未经历过的境况。大量的外界事物涌入校内,过去完全是校外的天地现在已经移到了校内,并且每天都在教师的眼皮底下。而新环境又是如此的错综复杂,骚乱不定,如此的不协调一致,如此的无法预知;人们对它的发生又根本无能为力。与此同时,时代又不断要求学校有上佳的表现,有很强的时代责任感。因此从学校的角度看,外部世界基本上是一片无序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有着大量要求的大海。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纷乱无序才是外界事物的固有特点。就拿地区性的政策来说,许多政策在尚未完全贯彻前就已经被新的政策所取代,而且某种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交叉重叠,各种政策又并不连贯衔接。但重要的是,正是这种支离分散,不连贯一致的特点,才是外界事物应有的自然次序。因此面对这全新的现实,教师和校长必须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调整自己对外部世界的方针——既然我们无法控制海上的风,我们就来调整自己的帆。 研究者认为,要做到积极面对外界的变化,也就是说要具备“外向要素”,就必须培育“反直观”的心态。这是积极应对外界事物涌入校内的第一课。所谓“反直观”,就是我们不能老是看到种种涌入校内的外部力量的消极面。许多涌入校内的外部力量在某些方面对学校的确是有威胁的,但它们对于办好学校却又是必要的。 至少有五种外部力量学校必须应对,并将之转化为可以凭借的优势:1、家长和社区,2、迅猛发展的科技,3、与当地社团,机构的联系,4、政府的政策,5、更广泛的教学专业。 1、家长、社区、教师和学生如果关系和睦,意见趋同,那么良性学习也就开始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这种和睦关系不存在,那么又该怎么办呢?派克·多伦在其著作里提出:校方要尽一切可能让家长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并且彼此协作,克服各自的“不自在感”。那些和谐发展的学校会凭借其内部协调一致的力量来找出它们与社区之间的联系,把家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积极因素而不是问题的一部分:它们会寻求、设计各 种互动的活动来动员双方的资源为教学服务。 2、当今世界,科技无处不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应对。科技的力量变得越强大,好的教师就越是不可或缺。科技导致了大量的信息,但它本身却不能带来教育上的智慧;特别是在认知科学方面,关于学习者应如何构架自己的知识结构来促成深层次的理解,科学还没有实质性的突破,也就是说,教师必须成为教育教学的设计专家。同时,新科技的发展要求教师必须利用科技力量,不仅在教室里使用高科技手段,而且还要与其他教师交流、分享他们正在学习的新科技。另一方面,教师还必须通过积极参与,通过加入社会辩论来搞清楚什么是科技成果的正确利用,什么是误用。 3、如果学校想要在这竞争的时代占有一席之地,它们必须了解自己在干什么?走出学校的围墙就意味着敢于培育新的教育评判标准,就意味着有信心来组建富有创新精神的联盟。人们早就注意到,学校里的优秀者未必就是社会上的成功者;而社会上、事业上的成功人士却往往不是学生时代的佼佼者。这种差距或许永远存在,但只要学校积极地与当地社团、机构取得联系,能根据社会需求来调整自己的办学方针和评价机制,这种差距就会缩小。那些内部协调发展的学校是不易受到外部各种冲击的侵害的,因而对形成与外部联系的态度也更积极开放。 4、政府的政策正在变得越来越严格,要求也越来越高。教育责任制和对学校评估的政策就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证。评估有内外两种尺度,说得更明确些,教师必须同时是外部评判标准的专家,而这些外部评判标准正在移向校内;他们还必须充分利用学校外部的评判标准(其中包括来自政府的评判标准)来使自己清楚“我们正在干什么”。事实证明,协调发展的学校是外部标准的积极使用者。它们使用这些标准并使之更明确,使之融入自己原有的评估标准,并以此来提升自己,拓展自己的发展前景。它们想知道自己干得怎么样以便能确保自己的成功,或者使自己清楚哪些地方尚须努力,以便能更好地开展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 5、最后,当前对教育发展的关切又将其他许多社会需求带进了学校。只有当大多数教师成为学习型社区的受益者同时也是贡献者时,大规模教育改革取得更大成效才有可能。卓有成效的学校把自己看作是这种大规模社会运动的一部分,它们当然会为自己的教职员创造持续学习的条件。不仅如此,它们还投身于与当地大学建立伙伴关系或者干脆成为大学教育网络的成员。这些学校支持教职员的进修,不放过任何进修的机会。但它们并不寻求在项目上占最大数量,它们也不热衷于教职员进修的学时是否最多;它们精选某些教改项目并投身其中,仔细地选择教职员的进修科目,通常只一、二个或稍多一些,并注重将学到的东西运用于学校的实际。这些学校不仅为“学生教师”提供实验室,还十分重视引进人才,对招聘的教师有明确的标准。它们还积极寻求有志改革的联盟领导。总之,高效的学校充分利用教育领域里的新发展,它们在积极参与并从中得到教益的同时,对教育整体的改观,也作出了同样大的贡献。 总结一下“积极面对外界变化”这种改革中的“外向要素”的重要性:学校需要外界力量来推动和完成教改,可是这些外部力量是不会有条不紊地走进学校来促进教改的,它们是纷繁杂乱的混合物。学校的作用就是如何使学校与外界形成一种有创造力的联系。换言之,那些既致力于内部又积极参与外界变化的学校不仅能很好地应对有负面作用的外部影响,而且能从中搜寻出有用的资源(这样的资源可能是将有负面影响的东西转化为积极因素的)。 三、社会对教改产生巨大影响(外对内要素——外因促进内因的要素) 外界观念的关键就在于外部的基础结构。哪些结构能最有效地产生“内在要素”和“外向要素”呢?布里克等研究者判定了在大区域内实行改革的四种外部基础结构:1、着眼于权力下放的政策,2、区域改革综合能力的增强,3、严格缜密的教育责任制,4、改革的激励机制。 1、要实施改革,第一步是要充分认识,我们的目标是帮助学校能按上述两种要素运作起来。很明显,没有上述四项较大的社会行动,学校就做不到这一点,从而大规模的改革也就不再可能。因此第一要做的是保持并促进权力下放的政策。这一点还包括保持和加强以学校为重点的政策,修改那些有碍教育改革的政策,使之有利于当地教改的发展。 2、地区综合能力的增强,它指的是我们要在政策上培训、专业发展进行投资,并对正在进行的教改增加援助,以便能激发、增强学校,社区和区域的能量。要最大限度地培育、增强综合能力,就必须包括下述活动:为学校参谋团或地区性的学校教育委员会提供培训,重新设计新教师的岗前培训,采取多种手段来组织新活动,使教师、校长、家长和其他相关人员都能作为校内校外学习社团的成员来发挥作用。 3、严格缜密的外部教育责任制,这一点必须包含于外部基础结构中。我们已经看到,当学校高度重视标准和学生品行表现时,外部责任制必须有相应的信息资料来使这种重视贯彻得更全面彻底。我们必须构建学习能力和评估学习的思想体系,舍此就不能使教育者成为评估的行家。如果没有一个有关学习能力及其评估的思想体系,任何正规的外部教育责任制就不可能长期发挥作用。外部教育责任制还必须规定这样的责任,即坚持不懈地介入薄弱学校。这一要求有点苛刻,但这恰恰要求外部基础结构必须十分缜密。 4、对教改的激励,观念相当重要。关于如何突破学习的科学正在兴起,世界各地都在尝试教育改革,因此激励改革是基础结构的显著特征。必须对研究、发展教改网络等等进行投资以促进教育思想的交流。我们的目标是将这种投资作为范围广阔的基础结构的一部分来加强。 四、三种要素的融合 内部激发动力的现象和积极面对外界变化的现象,这两种教改的要素是互动互惠的,再加上社会对教改的巨大影响(即外对内要素),就构成了教改的框架。这个框架确实极具吸引力。如果没有这三种要素间的联系及相互作用,持久的变化是不可能的。学校内部的发展是必要的优秀条件,但是如果学校不与外界联系,这样的变化是不可能的。而那些内部发展良好,也的确与外界保持联系的学校,自身仍有不足之处。这样的学校按自己的做法发展一个时期是可能的,但要发展持久,它们就会受到基础结构的制约。 当这三种要素结合为一体时,就会产生三种力量相融合的情况——精神的,政治的和智力的。 精神方面与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有关。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学生的生活。人们现在越来越关心教改精神上的意义。在学习型的社区内和社区间,为促进教改而进行的互动,起了激发教改能量和承担道义义务的作用。其次,这样的动员是一种力量,因此在克服障碍和百折不挠地坚持中,政治能力也得到了加强。第三,当学校及学校系统不断增强自身的洞察,精选、融合能力及有效利用新概念的时候,那些迄今未被注意或者未被实施的非常完美的教育理念,就更易被开发利用。 近来美国研究者用下列公式来描述学校的变化: E=MCA[2]E指的是系统效力;M指的是改革的动机(愿望,目的和承诺);C指的是改革的综合能力(技术,如何运作及可利用的资源);A指的是大力协助乘上教育责任制。当三种要素共同作用时,这个教改的变化公式就启动了。这样,在压力和支持 的体系中就产生了推动教改的巨大能量。在这种压力和支持融合的体系中,改革的综合能力和教育责任制都在同步增强。 大规模改革的主要敌人是凌乱无序,而教育研究者所概括的三种要素,从根本上使这种不连贯无秩序的现象连贯了起来。当前美国所有那些投身于改革的人士,从校舍到州议院,都能利用不断增长起来的,植根于这个框架中的基本知识来克服大规模改革中的障碍。人们相信,大规模改革的前景从未象现在这样好过,也可以说从未象现在这样迫切。但这需要将精神的,政治的和智力的力量融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大规模的教改成为现实。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社会学发展 【内容提要】本文从两个角度透析国外教育社会学20年来的发展:在研究对象上,“建构”(Make)取代“接受”(Take)——研究取向中解释主义取代了自然主义;在研究主体上,追问“研究者是谁”——立场理论的凸现。以此透析西方,准确地说是国外——包括崛起中的非西方,教育社会学的“新”发展。 【摘要题】比较教育 【关键词】教育社会学/比较教育/新 教育社会学的奠基者可追溯到马克思、韦伯、涂尔干。从诞生开始,它就是教育学科群中最具思想活力、提供批判反思并指引路标的“母学科”之一。1971年以来,这一领域涌现出诸如艾坡(Apple)、伯恩斯坦(Bernstein)、吉鲁(Giroux)、瑞威(Renway)、赖塞尔(Lather)、麦克赖恩(Maclaren)、威克斯勒(Wexler)、威蒂(Whitty)、布迪厄(PierreBourdieu)等杰出社会科学家,[1]他们对教育问题与实践的关注与探究,并使“教育研究”不再划地为牢地限制在贴着教育学家标签的狭小圈子中。 一、“建构”取代“接受” 一个研究者进入问题时,“问题”之于他(她),究竟是"Take"还是"Make"?这并不是一个语言游戏,而研究问题的转折——借用鲍尔的话,研究取向中解释主义取代了自然主义。[2] "Take"(接受)的对象一定是外在的——与“你”(准确地说,是研究者,研究者的面具罩在你的头上,你之为你的一切,成长背景、生活世界都不重要)无关的事实,客观的事实——任何眼睛看起来都一样。这个"Take"所针对的是自然事实,准确地说是物理事实,象桌子、凳子一样没有生命的东西。其实,自然事实也不等同于物理事实,向日葵可谓是自然事实了吧?在梵高的眼里与画中,向日葵充满着生命、激情,我们从梵高的眼中甚至能看到向日葵周遭的阳光、风影、干湿,看到透明的、流动的空气,看到画家的性情与生命。梵高是在“建构”向日葵而非照相式的呈现(Take)——“正是这有生命的、流动的、充实的空气对画面中的物体起了作用”。[3]而建构所强调的就是“你”——“研究者”,“研究者”开始向生活中的“你”回归,虽然研究可以重塑“你”的生活世界,但你的生活、你生活中的问题关怀凌驾在学科戒律之上,主导着“你”的探究之眼。 对同样一个问题,接受与建构的研究策略与问题意识均有诸多差异。接受及其后的自然主义研究传统所关心的是各种变量、变量之间的关系。自然主义的传统企图将社会世界等同于自然世界,并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视角——相关性分析、现场实验、机率大小等等,移植于社会科学的研究之中;用量的方法致力于“寻找”人的行为与社会变量之间的关系“事实”——客观的、外在的事实,寻找超越情境而存在的规律性认识。自然主义取向的研究在教育学中的应用,在美国被称为“教育的社会学”(EducationalSociology),譬如科尔曼(Coleman)与布劳(Blau)的研究;在英国则是政治算术("PoliticalArithmetic")的传统,区别于“教育社会学”(theSociologyofEducation)。[4]我们以“教育机会均等”这个重要的教育社会学问题来分析两者的路数有何不同。 “教育的社会学”(EducationalSociology)所关注的是工业化民主社会中教育机会与社会流动之间的关系——艾坡(Apple,1996)将其表述为社会分层与所达成的地位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出身——先赋地位(社会阶层、经济地位、性别、种族等)与后致地位——尤以教育成就为代表之间的关系。他们将教育视为一种补救,教育对既有的不公平的社会秩序进行重新洗牌,学校教育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补偿性援助,使他们能在一个更为公平的起点上开始其职业、文化与社会历程,因而学校被视为一个生产民主与公平的社会建制。其中最新的研究成果主要有穆勒(W.Muller)与卡尔(W.Karle)的《欧洲教育体系的社会选择》,多尔·伯拉特(M.Duru-Bellat)的《法国中等学校中的社会不平等:从数字到理论》等。[5] 一币两面,“补救”的社会学又有一美誉——“黑箱”的社会学,只关心教育的投入与产出,忽视——严格地说是其研究方法上不能涉入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过程。 建构及其后的解释主义教育社会学从自然主义视为当然、准确地说视为禁区处起步。对教育社会学中自然主义传统的批判始于20世纪70年代早期,主要有三个不同的来源——新马克思主义、互动理论和知识社会学,依照“敌人的敌人即为朋友”的简单分界,它们常被笼统地视为一类,并被冠以“新教育社会学”(theNewSociologyofEducation,NSOE)。[6]而新教育社会学(NSOE)的优秀就在于坚持不断地建构(Making)问题,而非简单地从政策制定者与实践者那里接受(Taking)任务。“教育的机会均等”这样一个在结构功能主义传统下被表述为事关教育的投入与产出的经济学命题,被解释主义者转换为这样一个问题域:在时间滴滴哒哒的流逝中,学校这个黑匣子究竟发生了什么? “教育机会均等问题”在扬(M·Young)那里就成了“知识与控制”的问题。[7]教育机会均等后面是教育公平与教育民主这样一些优秀价值,其后又是所建构出的“贫困”概念。在英国20世纪50~60年代,“贫困”的内涵逐步由经济意义转变为文化意义,贫困者逐渐由物质上的赤贫者被建构为文化上的匮乏者——布迪厄所贡献出的文化资本成为一个重要的解释视角,而优良合理的教育应该成为“补救”文化匮乏者的利器,教育机会均等成为建设民主社会的重要途径。随着对教育机会均等的关注,学业失败者、学业能力欠佳者开始吸引教育研究者乃至公众的眼球,并被建构为一个教育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最初是从功效观出发,认定其为“教育浪费”;随着探究的深入,这个问题逐步被转换为不同的表达、不同的关注兴趣乃至不同的研究域。学业失败者的特征首先被描述成心理特征,诸如智力商数、学业能力等等;其后学业失败者的特征又与一组社会变量相关连,诸如家庭、阶级、族裔乃至性别,学业失败者与社会中弱势人群相关连。此类研究后面隐蔽着歧视、排斥甚至压迫——社会的等级秩序再制于学校对学生的分类过程中。 我们的疑问是“学业失败者”过去怎么不成为“问题”?是过去没有学业失败者吗?非也。学校是现代社会的人才编码场,学校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各色人力进行分类、塑造,在强筛选、强分类的教育观下,教育的一个职能就是分层与淘汰,学业失败者自然在教育决策者、实践者与研究者的视线之外,或隐匿不现或视而不见。由此看来,“学业失败者”的产生与建构应了福柯(Foucault)的一句话:从隐匿到可见,从命名到定义,从描述到治疗,都是社会建构(Making)的过程。 直到扬等知识社会学家开始追问:学校中的分类标准由谁制定?学校中的知识代表谁的利益?在何种利益角逐中,谁被界定为“学业失败者”——社会中的弱势人群?课程——Take取向下的“法定文化”才从超越种种利益之上的Given(被赋予的、给定的)知识被还原为一种社会组织中的知识,课程这只旧时王孙燕不得不落入寻常百姓家,课程是“做”出来的“社会建构”或“社会建制”。扬与艾坡[8]用不同的语句指出:课程是经由意识形态(既包括政治的意识形态,也包括科技的意识形态)所界定的知识、所选择的知识、所分配的知识,所实施的知识。无论是正式的官方课程还是非正式的潜在课程,这些课程无论假借圣谕的权威,理直气壮地“替天言道”,还是假借科学的魅力,将自己转换为客观、中立、远离是非利益的“真理”,都被挑破了面纱,被迫承认其情境性。知识也罢、课程也罢,都是置身于具体的社会、历史、文化情境中的一种建构,甚至是复数利益群体之间相互角逐、相互妥协的社会建构。课程在此早已不是一种天赋的(Take)的客观事实,而是一个人为的(Make)社会建构。当利益、权力这类社会控制凸现出来时,“更有成效地传授知识”被转换为“更公正、更合理地传授知识”这一事关社会公正的价值问题。 我们略为回溯一下20余年间建构派新教育社会学的发展轨迹。其优秀兴趣是教育的传递过程:新马克思主义讨论着学校经验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即学校与教室再生产着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其中最重要的贡献当为鲍尔斯(Bowles)与金蒂斯(Gintis)1976年提出的“符应原则”与莫尔(Moore)的《符应原则与马克思主义的教育社会学》;互动理论与学校人种志研究则揭示着教师与学生的社会身份的建立过程,揭示着教室中的社会控制与社会选择;知识社会学则将学校中的知识与学科从教室中置换到社会文化背景之中,课程与教学都是社会的建构。知识社会学进而责难自由主义的知识观与教学观,认为知识内部有着明确的等级差异——精确知识的地位、尤其是可概括为数字的知识地位最高;可以用文字表达出来的知识的地位高于口述的、民间流传的知识;远离生活的知识即与个人生活距离较远的知识地位高于日常生活中的知识;教学中倡导个人化的学习,而合作学习得来的知识地位就较低,这就是知识的层级化(KnowledgeStratification)。[9]课程、课堂教学——看似中立的学校知识场已成为不同利益群体的角逐场,文化实践中包含着权力斗争,教育中充满着不平等与压迫。吉鲁(HenryA.Giroux)等提出将文化学转换为政治学,弗莱雷(P.Freire)等学者提出学校教育学应该是“可能性的”学校社会学,教师应该勇敢地成为“解放者”与“转化型的知识分子”——这是一种新型的文化政治或吉鲁所说的“跨越边界”。[10] 同时,新教育社会学是一种根本性的革命而非修正性的改良,其间有一些里程碑式的研究值得再提。70年代后,教育中批判性的研究谴责教育再制着社会的不平等,在资本主义体系下充任着压迫的社会体系。美国鲍尔斯的《资本主义美国的学校教育》,欧洲伯恩斯坦的《阶级、符号与控制》,布迪厄与帕森斯(Passeron)的《社会的再制:教育与文化》皆在讨论着教育,通过其空间与时间的组织,对课程知识的选择,对居统治地位的文化与语言的传递,有效地维持着阶级的边界,学校被视为传递社会控制的“隐性课程”。用阿图塞的术语,这是“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其功能在于再制等级秩序。70年代晚期,另外一些研究凸现,开始关注资本主义学校中学生的抵抗力量,抵制论中最为突出的当属威尔斯(Willis)对英国劳工阶层子弟的研究:《学习成为劳动者》。[11]新教育社会学在美国的研究者主要是艾坡、吉鲁和威克勒斯(Wexler),他们用不同的方式将马克思主义、互动理论与知识社会学熔合并铸就了一套新的、多元的批判性工具。教育社会学中纯粹的理论急速减少,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学科跨界、观念变化。到了90年代后,批判的传统与后现代的发展集中在教育政策分析和教育改革领域。 相应地,接受与建构取向之后也预示着教育社会学在方法论与研究技术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接受后多为量的研究与实证主义的传统,建构后多为质的研究与解释主义传统。塞拉(Searle)1999年说:社会研究中实证主义取向是乐观的,所强调的观念实体具有理论普遍性,研究所根植的世界独立于人类的关怀之外——尽管这个世界由人的劳动所创造。相反,质的研究承担着双重责任——真实性(发现与再现行动者的意义)与建构性(社会行动者的观念是社会世界的解释)。研究社会生活最重要的是理解人们赋予其行为的意义,理解与共享社会世界之于他人的意义。最好的理解建立在对所研究的生活情境的熟悉与持续参与上。再具有独创性的理论,再科学化的观察者,无论进行多么细致的研究都无法代替对研究之下正在进行的生活本身的熟悉。[12] Make后的努力正如曼罕(Mehan)所说的是一种“社会行动、文化传递与建设性的活动”,它与人亲密互动,密切地观其言察其行,以描述日常生活中细微的矛盾与细微的差异。它同样为20余年间所活跃的不同理论与认识论所共铸:符号互动理论、人种志研究与现象学等,为获得更多的普适性与大众性,还将实证主义的逻辑性接纳其中——以回应对其“太软”或“太随意”的批评,同时也在接受与包容女性主义与后现代的冲击。如同一场学术接力赛跑,到目前为止,新教育社会学在其活跃期所呈现出的最后一个角色是反省性角色——新教育社会学将工作的基础更多地放在自我批评上,而下一棒——女性主义研究的活跃将承继着批判的传统并开启新的方向。[13] 二、研究者是谁? 如果说在新马克思主义与新教育社会学盛行的20世纪70年代、80年代(早期),教育社会学中充满着阶级、阶级再制与阶级抵抗这类术语,随着有性的(女性主义)与有色的(种族的)研究者的活跃,批判话语从宏大的经济、阶级这类“大词”(BigWords)转换为研究者的身份、研究者的立场等充满着微观政治学色彩的“小概念”。“研究者是谁”——立场理论(StandpointTheories)开始活跃,并主导着80年代后的发展。 在以往的社会学与教育社会学生产中,充满着学科的微观政治学,有人称之为“社会学系研究生的隐型课程”,隐型课程有两种,其一为弱形式,它界定与控制着“像一个社会学家”,即在具体的方法、主题、关怀与旨趣上对学生进行社会学专业化,也即布迪厄的“惯习”;其二为强形式,在社会学的研究过程中再制既存的权力层级化与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其中白人男性学者居重要地位;而女性、少数民族这些社会边缘群体,被排斥于知识生产领域之外。[14]许多人甚至认为女性研究仅是针对父权制的狂躁的报复而非合法的学术探讨。在此类学科戒律下,研究者所身居的社会位置、他(她)的生活世界所赋予其独特的问题意识是不重要的。教育社会学也不例外:对于一个具体的研究者来说,不管身处于多么边缘的情境,有多么真切的现实关怀,但一走入学科体系,就需要采用主流的、官方的语言、问题与思维,——准确地说,将自己处理成一个抽象的“人”,一个虚假的、被异化的“人”来进行学术操作,热的问题关怀常被冷的学术技术所肢解。艾德兰·莫兰就说:社会学者尤其是科学的社会学者常是一群精神分裂的人。[15] 然而,教育是人的实践,教育学是人的科学,人有其生活与立场,有其生命痛痒亲切的所在。科学化的努力只会使研究者远离行动与实践,并建构出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教育学这样有关人的实践的学科可以高居(远居)于人之上(之外),并保持所谓中立的立场吗?——这种理性主义的进步论调不仅是危险的,也是一种蓄意的欺骗。不独研究者的身份被架空,教育的实践者亦被架空了。 鲍尔指出近些年来如日中天的管理学就是一种道德技术,[16]由于管理学的介入,办学如同办工厂,在市场竞争的逻辑牵引下,教师基本上失去了对教学环境的控制,矮化为技工。不独教师被架空,更为严重的是教育中的人也被架空了。 福柯指出,管理学是一种道德技术或权力技术,管理学使学校更像边沁的“全景敞视主义”的现代版本。它引入一对“天眼”,个人的一切都纤毫毕见;它引入效率与规训,个人的每一个行动都成为最节省、最经济的塑造。校长和教师都仅关注技术与能力,学校复杂、纵深的背景被简约为客观的效率——教育非人化了,教育也反社会化了。集中体现为两点:其一,学校中的知识即课程与教学日渐远离教师与学生的具体生活,自称其为客观知识,是与具体人不关联的、不容怀疑的外在知识,学生只需学习与掌握它们就可以了;其二,学生的日常生活世界被忽视了,家庭与学校两个世界被认为是同质的。学生如同孙悟空,从石头缝中蹦出来——学生文化、学生的家庭文化、家庭文化背后的阶级文化都被忽视了。教育中的人被架空了。 如此之多的“被架空”的必然结果是,教育研究被架空了。女性主义就批判教育研究被雄性化(Maleable)——即被权力化与庸俗的权威化了。刻板的技术简约主义使教育远离无家可归者、失业者、贫困者,教育可以为社会中的高地位人群锦上添花,却不肯为弱势人群雪中送炭;教育研究远离种族主义、制度混乱、社会隔离与社会融合这类真切的现实议题,或只顾大而空泛的“应然”理念,或一味钻入琐屑的细节之中。 立场理论从一种批判的理论更多地转换为一种批判的工具。它首先是一种被压迫者的声音,被压迫者、被歧视者开始尝试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表述自己的声音——在以往的主流教育社会学中被消匿的声音。有色人种、女人、同性恋、有障碍者开始重新划定其疆域,挑战教育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分析工具甚至研究传统。 首先,立场理论挑战着本质主义。[17]立场理论强调研究者的立场,知识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知识的生产者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如何?传统的认识论认为知识与认识者自身的位置无关,知识是外在的、等待着被发现的事实。晚近尤其是在女性主义、后现代的研究域中,知识是建构出来的。立场理论质疑认识上的特权主义,男性白人在所生产的理论中凝冻着其自身的特权,他们凭借认识上的霸权、出版上的霸权,将建基于其立场上的特殊主义的认识转换为普遍主义的叙述,并采用去立场化、去价值化、去情境化的策略,驱逐来自不同立场的其他声音。 立场理论宣称其理论的发展来源于研究者所身处立场的差异性,女人的天地不同于男人,女人的社会位置不同于既往生产知识特权者的位置,因而,女人的研究视野能够引导知识的生产与对社会实体的新解释。哈丁(Harding)从女性的生活引发出这样的疑问:“谁的科学?谁的知识?”,知识根植于不同的主观情境与社会情境,研究本身体现出社会的价值诉求与政治诉求。[18]知识总是落座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情境,甚至是个人境遇的某种表达,任何表述都有其局限性,也都有其背景性。唯此,表达才是真实的,也才是真诚的,水一般清澈的日常生活中才有那么多常人难以觉察、难以置信的诡秘。在黑泽明执导的《罗生门》中,每个人的解释在其个人情境中都是真实的表述,本质主义的犯罪观被重新解释了——谁是谁非,一个客观的事实不再存在,而是借助权力,某些特殊的话语能否转换为公众的意识;或许是特殊的话语之间彼此协商、沟通,并达成共同接受的一种解释。 女性主义研究者进而开始质疑本体论,并将新的本体主义感觉论带入教育社会学和社会生活、社会活动的新领域——将特殊的性别与情感带入研究领域之中,女性主义开始了其身份政治。女性主义赋予学校性别的视角与框架,认为学校的场域极大地忽视着女性独特的经验,在教育目标上、学校评价上以及课程与知识上,教育都再制着男性与女性的区隔与对立,将女性定义为“非男性”——男人的指标成为人的常态指标,女性在此指标体系下永居劣等。女性主义批判的锋芒甚至直指马克思主义与新马克思主义,认为仍然是观念上的“父权制”。[19]女性主义正是从询问性别本质为何这样一些基本问题开始,扩展到询问社会身份本质,开始消解本质主义。 其次,立场理论还挑战着研究的过程与方法。女性主义活跃在文学、法律、大众文化、自然和社会科学话语中,女性主义挑战着这些学科的“科学集体无意识”,既包括研究过程本身——生产学术的模式,也包括研究的主题——研究者的悖论——寻找研究者的主观性。[20]哈丁1986年指出,社会学研究如同“手工劳作”,而非现代科学研究中盛行的工业化与科层化的模式。女性主义从最根本上挑战着男性研究中的“上帝之眼”。[21] 在对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反省上,莫蕾(L.Morley)1996年发表了《与父权制协商:女性研究的挑战》,指出许多研究都是所谓“强奸研究”(RapeResearch)。女性在参与父权化的研究中被视为可以被任意剥削、任意闯入的客观对象,研究者为了自己的专业声誉与职业发展可以任意闯入女性的生活之中,却从不反省这样的研究过程对参与者有什么伤害。[22]女性主义在对父权化的研究批判中,呈现出多元的认识论,她们还试图用协作的、参与的、合作的新型研究风格来替代男性化的研究风格——个体主义、竞争主义与主客对立的研究风格。赖塞尔称其为“女性主义人种志研究”,她们致力于让沉默的、受压迫的人发出声音来。相应,也有声音用苏格拉底的对话法或精神助产士(催生婆)来寄托对女性主义人种志研究的期许,每一次询问既是话语,更是新的实践。[23] 值得重视的是,立场理论并非一个整合的理论,在强调研究者立场这一策略下,各种立场的研究者之间也充满分歧与冲突。譬如,主流的女性主义与同性恋、有色人种主义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然而,女性主义的普遍性的政治诉求,女性所共享的诸多经验超越了种族与阶级性、年龄与文化背景,因而,迥异的女性经验被笼统地归类于“女性经验”的框架之中,将女性研究者视为一个共同的“阶级”或享有一个“背景”。 再次,立场理论的实践还有效地挑战着教育社会学中的传统并重塑着教育社会学的未来。教育社会学中盛行着西方中心主义,欧洲尤其是来自昂格鲁·萨克逊森的哲学传统、内容与目的,确定着教育社会学的发展;教育社会学主流声音多来自法国、德国、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经济上的优势帮助它们攫取智识上的霸权。艾恩奇(Lynch)以爱尔兰为个案探讨高等教育中的平等问题时,发出这样的感慨:小国家要开启自己的理论传统、要发出自己的声音是多么艰难![24] 从全球化的视角来看,文化市场的开放并非无条件的,政治与经济的殖民者常常也成为文化上的殖民者。社会学是一种具体社会历史情境中的话语,各个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历史文化与经济发展又多么不同!近20年来,全球民主化日益高涨,官方的社会学对本土——具体情境中的社会思想的符号暴力受到一系列的挑战,尤其是女性主义理论与研究——她们(他们)之后的立场理论的挑战,让研究者——具体的、真实的、丰富的人回到研究中。研究过程也罢,理论假设也罢,都要体现人的情感、人的思想。多元化、本土化、个人化体现在社会学的学科建设之中,教育社会学呈现出戴维斯(Davies)所谓的“做社会学”(Doingsociology)的迥异风格。[25]结构化的、外现的sociology——其中的学科界限、学科戒律逐渐淡化,重要的是doing之发出者——人的意志、doing之过程——个人化的风格、doing之结果——融入本土生活,“这一个”教育社会学而非“那一个”——美国的或英国的教育社会学。不同地域的教育社会学纷纷出现风格迥异、思路同构的“本土化”倾向——即鲍尔所言:教育社会学的流变是一系列能动的、本土化的建设。[26] 立场理论中所凸现出的个体性、多样性与差异性,既是大理论、大叙事的终结,又是新的开始,后现论在教育研究中蔚然兴起。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总结:20年前,教育社会学用新马克思主义所酷爱的再制、权力等概念与结构功能主义做周旋;20年后,立场、身份与差异——教育社会学中日渐盛行的后现代话语,用不争之争的策略走出了后实证主义的阴影。教育社会学从“新”走到“后”,人——具体生活中的人终于回到了学科之中。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思潮与现代教育思想的价值演绎 摘要:国外教育思想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并且涌现出多次教育思潮,对世界教育改革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而国外教育思潮融入我国,对我国现代教育思想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国外教育思潮的融入入手,对中国现代教育思想的价值演绎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中国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国外教育思潮;中国现代教育;价值演绎 从上世纪初期开始,我国新式学校教育正式形成,在此后百余年的时间内,受到中西方文化冲突以及国外教育思潮的影响,我国现代教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育领域在对现代教育思想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对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价值的追求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并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主流思想,教育理念在不断的更迭中与社会环境的适应性进一步增强。现阶段,虽然我国现代教育理念不一定得到成熟的发展,但是在这一历史时期内却能够对现代教育实践产生相应的影响,促进我国现代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一、杜威的民主主义思想对我国教育工作的影响 杜威等人针对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的民主主义思想直接推动了我国现代民主教育理念的形成。在杜威思想融入到中国社会前,王国维先生针对当时中国教育发展情况撰写了《教育世界》一文,并且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也对我国教育工作产生着一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教育工作从古代教育向着现代教育过渡。在杜威思想正式提出后,也存在一些实验主义教育专家到中国社会开展讲学活动,道尔顿制度一度在我国教育领域中实行,促进我国教育领域逐渐转变思想观念,废除了统一的课堂教学模式以及教学改革经验,对我国现代教育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随着美国著名教育专家杜威的民主主义思想在我国流行并与我国传统封建教育思想相对抗,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现代教育思想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成果。首先,杜威在教育研究中明确提出教育即生活,并指出衡量学校教育的重要标准就是教学与生活的联系以及教学工作对生活的作用。其次,杜威认为教育教学工作应该围绕学生进行,坚持将学生作为教学工作的优秀。杜威的民族主义教育思想融入我国后,对我国民国教育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在我国教育研究探索中,研究重点从对教学方法的分析转变为对学习方法的探索,希望能够借助对教育体制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转变学生被动学习的状态,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性,这一思想在推动我国当地教育发展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此后,我国现代教育工作中,以促进学生发展为本的人本主义价值导向逐渐开始建立。在杜威的影响下,我国教育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学制”思想并开始制定课程大纲。随着时间的发展,我国教育研究工作不断推进,到上世纪20年代初期,北洋政府教育部门针对当时教育发展情况颁布了《学校系统改革案》,直接反映出我国教育教学工作开始逐步将学生作为中心,并重视对学生精神个性的培养,希望能够促进学生智力发展,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此后,初等和中等教学大纲逐渐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国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人本主义思想,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逐渐成为教学重点。蔡元培在教育学研究中提出应该发展教育的独特功能,应避免教育对学生个性的抹杀,并反对为了获取短期的收获忽视长远的教育效果,这为我国现代高等教育民主开放教学研究系统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后现代教育观的形成以及新课程思想的出现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针对我国教育改革提出了应该将三个面向和培育四有新人作为指导思想,并将三个面向重要思想正式纳入到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中,为我国借助国际教育思想探索教育改革创新措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并且在这一战略思想的作用下,我国现代教育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一方面,在思想解放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教育研究界希望能够突破传统教学观念的束缚,尝试在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创造精神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另一方面,在教育开放的影响下,西方各种流派的教育思想和理论涌入我国,对我国现代教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促使我国逐步形成了以解释学、对话理论、现象学为主的教育哲学以及以建构主义理论和马斯洛心理学研究为主的教育心理学,特别是全球化和后现代主义教育思潮的出现,给我国教育改革带来了极大的机遇和挑战。后现代主义教育思想消解确定性、追求过程运动性、反对单一的价值追求,提倡树立多元化的价值观念,被研究者称之为当代全球课程理论中的显性思想,重点关注教学过程中的去中心化以及交互主体之间的差异性和鲜明个性。后现代教育理论的提出实现了对现代主义教育理论的反拨和超越。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我国教育研究工作也逐步发展,并且在新时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在后现代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下,我国教育研究界力求将外来教育思潮与我国教育基本国情相结合,为我国教育改革探索提供相应的指导。基于后现代教育理念,从教师角度进行分析,其逐渐消除了教育教学工作对教师的精神束缚和创造力禁锢;而从学生角度进行分析,学生也从传统的知识被动接受者转变为对自身创造性思维进行解放的创新者,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性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具体而言,针对当前我国新课程改革实际情况,可以从三个维度对新课程对于教学思想的解放进行分析:首先,对于教学和课程设置之间的关系来说,新课程思想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该对教材内容进行适当的创造,不能简单的作为课程的复制者,而是应该结合自身理解突出教学的个性化,保证教学工作的科学性,树立教师即课程的思想,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教育和指导;其次,从学生和课程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新课程思想的提出要求教师从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和帮助者,成为对学生人格的塑造者,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仅仅应该传授相关知识,还应该在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中完成对学生的人格培养,突破原有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实现教师与学生的心灵交往;最后,对于教学评价角色而言,新课程教学思想的提出要求教师将学生的日常表现以及创造力等作为评价学生的标准,并借助科学的教学评价引导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掌握学习知识的方法,即不仅要让学生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对学生实施全面的教育和指导,为学生未来成长做出正确的指引,力求将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人才。 三、结语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外教育思潮与我国教育改革工作的融合也在不断推进,对我国现代教育改革以及教育现代化探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教育工作者在当前社会大环境下,应该形成对自身工作的正确认识,明确教育改革发展新思路,确定科学的人才培养观念,进而借助相应的教育理论探索合理的教学改革措施,在中外思潮的不断碰撞中对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指导,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相应的保障。 作者:任丽君 单位: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实验小学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学法英语教育论文 一、国外教法分类 通过分析与总结文献研究,本文作者将国外教法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传统教学法,包括语法翻译法,直接法,听说法,全身反应法 语法翻译法源于16世纪的欧洲人学习希腊语和拉丁语,后来演变成课堂教学方法,此方法重读写,轻听说,教材设置追求以语法词汇为中心,课文为语法词汇服务,导致课文趣味性降低,教师讲授以翻译为主,着重语法操练,强调死记硬背,这种方法能提高学生读写能力,基本功扎实,较适合做笔试。但此方法忽视听说交际,学生所学英语多为哑巴式,不能在合适时间地点运用恰当英文进行流畅交流。19世纪末期随着工业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以读写为主的翻译法已不能满足人们需求,直接法应运而生,其含义是直接用外语教外语,课堂上师生只用目的语交流,不注重形式,不过分计较对错,强调模仿,操练,教材设置也以句型为主。这种方法有利于学生形成目的语思维模式,英语表达习惯,提高交际能力,但这种方法培养的学生基本功较差,语言再造能力薄弱。与直接法类似的是听说法,源于20世纪中期,开始主要为军事目的,强调听说,课上进行大规模句型操练,练习技巧有问答式,循环式,一条龙式,最小对比对练习等。全身反应法,是由美国加州圣约瑟大学心理学教授JamesAsher于20世纪60,70年代提出的。这种方法倡导把语言和行为联系在一起,通过身体动作教授外语。全身反应法主要是根据大脑两半球的不同功能,右脑—形象思维,左脑—逻辑思维,强调要在形象思维基础上进行抽象思维发展。因此强调要在真正的情景里来进行教学,这种方法强调整句教,整句学,教学气氛活跃,但局限性太强,它只适合一些年龄较小的群体,那些较难的抽象的词汇,无法用身体动作表现出来,这种方法就不太令人满意。这一阶段教学法的共同点:(1)教控制学,强调教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地位。(2)重语音,词汇,语法这些基本的语言形式,忽视其意义。(3)所教内容停留在单个句子层面,忽视对整个篇章的理解。(4)所教语言是显性的,外在的,方法是综合法。 2.现代教学法,包括社团法,自然法,沉默法,暗示法以及强式交际法 社团语言学习法又称咨询法,产生于60年代初期的美国,是由古兰创立的。突出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教服从学。教师是顾问,学生是“病人”。教师注意的中心是“病人”的需要。另一个突出特点是依靠学生的母语,逐渐由学生母语过渡到外语。教师在课上起支架作用,根据学生出现的问题进行讲授,学生需要什么教师讲什么。这种方法没有合适的统一的教材。受这种环境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克拉申提出自然法,源于自然顺序假说,指出语言习得与学得不同,习得是在自然环境下无意识的掌握语言,教师应在自然交际情境中培养学生语言能力,教师在课堂上和学生自然谈话,使用基本句型词汇,完全用外语进行教学,通过外语和实物建立联系。这种方法课堂上教师话语还是比较多的,没有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基于以上不足美国教育家CalebGattegno提出沉默法。他认为外语教师在课堂上应尽量保持沉默,让学生多开口多说话。在沉默法中教师作用有三:教;测试;不妨碍学生。教,就是教师一次性将某个项目教给学生,一般通过非语言线索解释其意义;紧跟着是测试,教师无声地要求学生把所学内容进行复用;最后,教师无声的监督学生用新学语言项目进行交际。在沉默法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另一种教学法是暗示教学法,也叫启发式外语教学法。 教师在课堂上只是沉默是不够的,还要为学生提供暗示,给以启发,这也符合教学的一个原则即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这就是启发的含义,学生学习语言是自发的,但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出现困惑,这时迫切需要教师的启发,这时候的学习及记忆往往是最深刻的。暗示法须遵循三原则:(1)学习者必须处于愉快不紧张的状态。(2)有意识和无意识统一原则。(3)暗示相互作用原则。要求师生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关系。在暗示教学中有两个步骤:首先是呈现新教学材料,教师借助手势、表情介绍要教内容,然后,在优美的音乐中,带着生动的表情和情感朗读课文,学生看着课文,可以模仿;然后是学生以轻松愉快的心情听教师配乐朗诵,这样可以产生有意和无意的认识能力和超强的记忆力,不知不觉地记忆所学材料。 交际法又称功能意念法,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欧共体,Hege(2000)提出五种交际能力:语言能力,即基本的语言知识,语音,词汇,语法等。语用能力,即语言的正确恰当使用能力,换句话说也就是知道什么场合下使用什么样的语言的能力。语篇能力,语言的连贯性。策略能力,知道使用何种策略(包括语言的或非语言的)能够进行顺畅的交流。语言功能在于表达思想,进行交际,以话语为中心,在实际运用中掌握语音词汇语法知识,对学生错误容忍度较高。交际法有三个原则:交际原则,任务原则,意义原则,这种交际必须是有意义的进行交际。Ellis(1990)提出评价课堂交际的六个准则:(1)是否有交际目的。(2)交际者是否有交际欲望。(3)是否是注重内容而非形式。(4)是否注重语言的多样性。(5)教师是否参与。(6)交际有没有教材的干扰。成功地交际必须有交际目的,欲望,重交际内容,语言的多样性,教师不应该干涉学生交际,包容学生的个别性错误,没有教材的限制。这一阶段教学法特点是:(1)注重语言意义。(2)课堂教学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只是起辅助作用。(3)重视整体教学,篇章教学,培养学生的整体意识。(4)方法为分析法,隐性教学。(5)强调知识的功能性。 3.当代教学法,包括沉浸法,任务型教学法 沉浸教学法在现代美国最为流行,教师让学生“浸入”在外语环境中学习各种学科知识,使单一外语学科教学与使用外语进行的各学科知识教学相联系,强调外语不仅是学习内容还是学习工具,学科知识以外语为承载,外语学习与其他知识相互渗透。任务型教学法是最受欢迎的教学方法,目前我国英语教师也在进行尝试性应用,任务型教学法是真正体现学习意义的一种教学法,“任务”即做事,以意义为中心,让学生用学到的知识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学以致用,一个任务有四个方面要素:目的,情景,过程,结果(Clark,ScarinoandBrown)。完成结果是评估任务是否成功地标志。这一阶段特点是:(1)以学生为中心,强调教学的人文性。(2)强调整体教学,隐性显性相结合。(3)强调交际又不忽视语言知识。(4)强调社会性,语言可操作性。 二、国外教学法对我国中小学教育影响 近些年国外涌现出大量英语教学法,为我国中小学英语教学提供借鉴,比如幼儿和小学英语老师可借鉴全身反应法,能调动孩子积极性提高学习兴趣。但教师在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时,一定要考虑中国学生的具体学情以及学生的认知特点,兴趣爱好,不能盲目追风,有了新教学法就认为老教学方法过时了,弃之不用,教学方法有先后,但不能说某种教学法完全没参考价值,或过时。最早提到的语法翻译法在现代社会英语教学中也能应用,并且在中国大背景下,语法翻译法用的比例还很高。另外,教师应该注意,虽让每种教学法都是单一出现的,但教学方法并不是一元的,任何教学法的使用都离不开其他教学方法的支撑,课堂上,学生众多,众口难调,教师应该不断变换教学方法,多法齐用,注意多元性,才能照顾到更多学生,提高教学质量。最后,每种教学法产生的背后都有强大的语言理论支撑,英语教师应该加强自身语言知识理论的巩固,知其然必知其所以然,这样才不会瞎用滥用教学法,只知其名不明其意,必然事倍功半。 三、结语 本文主要介绍了国外近五六十年涌现出来的教学法和特点及对中国中小学教师的影响,教学是动态过程,中国英语教师应从中国学生学情出发,不要盲目追风,尝试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活跃上课气氛,充实上课内容,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英语教学法。 作者:田许匣 单位:北京语言大学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安全教育课程的启发 本文作者:田茂、孙远平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前教育、东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1998年,美国消防协会在众多专业技术组织和各领域权威专家的帮助和支持下,推出“关注危险”安全教育课程。“关注危险”安全教育课程是第一个专门为课堂授课设计的综合性防灾课程,以教育学、哲学、心理学、医学、地理学等学科为基础,课程的内容、实施手段和方式等都经过专家的认定,更具科学性。而且,这套课程按照同一个模式和程序来实施,非常有利于推广。更为重要的是,课程得到了美国启蒙计划(美国启蒙计划:美国最大的联邦幼儿教育计划,是齐森总统对抗贫穷计划的一部分,已有2000万个孩子完成了计划启蒙课程)的资助,从2000年开始在全美纵向推广。并成立了“关注危险优胜者管理团队”,以支持课程在各地市的实践,短短十年时间已经取得巨大的成效。 “关注危险”课程简介 由美国家庭安全委员会(HSC)提供资金支持,美国消防协会(NFPA)开发研制的“关注危险”课程(RiskWatch)是专为中小学生设计的综合性伤害预防课程,该课程的最大特点是将伤害预防知识和技能融入到中小学的课程之中,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指导资料,使课程容易实施且便于推广。“关注危险”课程将学校、社区、家长和安全专家联系起来组成技术同盟,教会青少年分析各种突发情况、权衡行为后果,学习怎样做出安全的决定和判断环境,增加安全知识和提高安全技能,并不断向青少年灌输自尊自爱和正面价值观。目前已在美国50个州和加拿大部分地方推广该课程,是影响力最大的安全教育课程之一,得到了学校、青少年、家长的广泛认可。 据美国消防协会的报告,威胁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和安全的意外事故主要有:交通意外、溺水、火灾、烫伤、中毒、高处跌落等,所以“关注危险”课程主要围绕这些意外伤害进行,其课程内容具体分为八大类:交通工具安全、远离火灾和烫伤、窒息防范、中毒防范、高处跌落防范、武器伤害防范、自行车和行走安全、溺水防范。美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比较常见的自然灾害有:地震、洪水、飓风、龙卷风、森林大火、暴风雪等),所以,“关注危险”课程也将自然灾害伤害防治纳入到安全综合课程中。教师要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传授给学生,并且要教会学生对环境做出快速而准确的安全评估和安全抉择,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关注危险”课程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将安全教育课程分为5个教学单元[3]:幼儿园、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七八年级。为了激发学生的兴趣,使课程快乐而有趣,“关注危险”课程为每一年龄阶段学生都设定了一个角色形象供他们去扮演和体验。每个教学阶段的教学内容都包括以上八类潜在危险,但是不同阶段侧重点和教学方式有所不同,详见表1。 “关注危险”丰富的“课程资源包”对课程的推广起了极大的作用,课程资源包提供了教师教学所学的一切资料,如包含课堂教学背景资料的课堂卡片,在每张卡片背后都有详细的课程计划、行动目标;为增强课堂活力,还有详细的步骤,比如撰写日志,在学习过程中向家人、社区成员提供咨询建议等。 (1)课堂卡片。为了使“关注危险”课程更具推广性和操作性,每一堂课在设计时都制作了“课堂卡片”,“课堂卡片”会告诉教师为什么这个教学内容如此重要和怎样开展这堂课,每个卡片都包含了课堂教学目标、可整合的课程、教学所需材料、具体的教学步骤这四个方面的内容[4]。 (2)课程资料共享平台。资源的免费共享是“关注危险”课程的另一特点,美国消防协会主办的网站www.riskwatch.org提供了大量的资源来帮助“关注危险”课程在学校顺利实施。教师、家长、社区工作人员、学生在这个平台上可以下载和共享课程计划、各种课程游戏、技术信息、不同的课程标准等,使用者还可以将自己的心得体会传到网站上与其他人分享经验。免费、快捷的互联网使得“关注危险”的实施和推广更为容易和高效。除了这些可以免费获取的资源外,美国防火协会还联合来自消防部门、医疗机构等其他专业组织联合开发了一系列的补充资源,如网络游戏、CD、歌曲、书本等,通过实体书店和网络书店方便购得,且价格低廉。 (3)课程评估手册。评估“关注危险”课程到底有没有作用,有多大作用,需要使用一套评估手册。课程设计者为教师准备了整套的评估工具,包括课程开始前和课程实施后对学生的测评等,通过安全知识考试来检验学生安全知识的技能的掌握、安全意识的培养等。“关注危险优胜者管理团队”非常重视搜集安全教育实施的实例,鼓励教师搜集学生在经过课程学习和培训后,在经历危险情境中是怎样应用安全知识和技能使得自己和他人免于意外事故伤害的事例。如一个小男孩在学习过家庭逃跑计划后成功地在一次火灾中逃生,教师可以将这些成功的案例编辑成新闻报道发给国家消防协会。协会将给这个案例的主人公颁发奖章以表彰他的勇敢和智慧,这些都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此外,课程资源包里还包括“关注危险———给监护人的信”[5],向家长描述安全课程、提醒家长实施家庭演习等;为了增强课堂教学效果,课程开发小组还设计了精美的学生手册发放给学生和家长使用,共有幼儿园、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五六年级、七八年级五套学生手册,指导学生和家长更好地掌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教育无处不在,其本身就和多种知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能正视这些关系并开发出其间的着力点,不仅能增强学生的主干课程知识的学习,还使课程知识有了实用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关注危险”课程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方式,在玩游戏、看录像、学唱歌、绘画、开办安全集市、创办报纸、表演小喜剧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传授安全知识和提高安全技能。教师和学生都非常喜欢这个教学方式,寓教于乐,教学过程轻松,同时还有良好的教学效果。5.师资培训教师是“关注危险”课程团队里最重要的成员之一,课程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关注危险”课程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对参与教师、学校管理者、社区工作人员等的培训,拥有一个完善的培训计划。在培训开始之前,组织者提前同部分教师和校长会面,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了解他们的需要和期望,为课程的实施提供支持和帮助,并依此设计培训计划。培训的目的是向教师和管理者展示“关注危险”课程在对青少年进行安全教育时的优越性和教会教师使用这套课程,所以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向教师展示安全教育课程的一些成功案例、课程目标、教师在课程中应扮演的角色和完成的任务、教师在培训中会得到的支持和帮助、怎样使用“关注危险”课程的官方网站等。 “关注危险”课程成功的因素 “关注危险”课程目前在美国大部分地区的学校推广,让无数的中小学生和家长受益,成为影响力最大的安全教育课程之一。究其成功原因,技术同盟的成立、来自社会各界的拥护者、完善的课程计划和课程设计、具有说服力的事实根据、权威专家的支持、团结合作、坚持不懈的努力、具有创造性的课程推广计划、所有参与者的友善和奉献,缺一不可,这些努力使得“关注危险”课程得以顺利实施。 “关注危险”课程在开发之初就集合了学校、警察局、消防局、卫生系统等部门顶级专家的参与,其设计的课程一方面有专业科学的知识理论基调,另一方面充分考虑了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规律,使得课程本身妙趣横生,深得青少年学生的喜爱;其次,“关注危险”安全教育课程将安全知识和安全实践演练巧妙地融合到学校的其他课程中,在数学、美术、音乐、语言等课程中开展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的“根”植入学科课程中;第三,课程资料的获得便捷性促进安全教育实施,每堂课、每个知识点、每个教学活动游戏,甚至于每个教学活动用具都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免费下载,或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并有专门的网站供教师学习、交流和共享;第四,“关注危险”课程以标准化的模式进行实施和推广,使得课程实施有参照标准,更简便易行。 很多课程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忽视对课程的执行者———教师的培训,所以“关注危险”课程实施的开篇就是对参与教师、校长的培训。对在课程实施中校长、教师的责任、义务做了明确规定,并指导教师怎么开展安全教育,怎样获得和使用课程资料,怎么进行课程评价和分享课程经验等,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遇见的困难都罗列出来并提供解决方法。使得教师能轻松掌握课程的教学方法,并乐于接受这些新的知识。而且,这种培训是系统持续的,为安全教育课程的顺利进行解决了后顾之忧。 安全教育事关青少年的生命、成长和社会的稳定,所以怎样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当包括哪些内容,采用什么手段进行,需要哪些部门的配合等都需要经过科学严谨的论证。所以“关注危险”课程得到了来自美国儿科学会、美国中毒控制中心协会、美国汽车协会、美国红十字会、儿童疾病预防服务中心、家庭安全委员会、国家伤害防治和控制中心、美国国家防火协会、美国全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美国国家儿童安全运动协会、美国消费品安全协会、美国消防管理局、威斯康星大学等机构的支持。来自这些组织的顶级专家组成了技术同盟,对课程的开发和设计做出了重大贡献,保证了课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关注危险”安全教育的启示 安全事故是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死因,所以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降低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刻不容缓。我国自1996年始,规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每年定一个主题开展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防灾、减灾的知识和技能。[6]但是安全教育在施行过程中却面临种种问题,尽管也在不断地调整和改进,可是还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引介美国先进的安全教育模式,在安全教育的理念上会得到很多有益的启示。 “关注危险”安全教育课程是由美国家庭安全委员会提供资金支持,国家防火协会组织开发设计的,充足的资金支持是课程开发、实施和推广的后盾。我国的安全教育已经实施多年,但很多地方的安全教育有始无终,无论是教材、师资还是教学效果都差强人意,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缺少有力的财政支持,所以寻找充足而稳定的资金来源是保障安全教育的首要条件。 尽管安全教育在我国不是新生事物,但是从课程内容、课程形式等方面看,还处于混乱的状态。出版社的安全教育书籍大多是应景之作,国家教育部门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安全教育课程的设计和其他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依照美国“关注危险”安全教育课程的成功经验,在重新规划安全课程时,应注意:(1)对课程内容的确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威胁我国青少年儿童的伤亡事故防范为主要内容,比如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教育内容还应体现地方特色,比如城市和农村的教育重点就应有所区别。(2)安全教育课程应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阶段来设计,寓教于乐,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课程学习中。如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应以游戏、参观为主,高年级课程应考虑学生的思维特点,以讨论和参与为主,尊重受教育者的心理发展特点,对症下药。(3)将安全教育课程融入到其他学科中,探索安全教育的多种途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本身蕴含在诸如体育、音乐、科学等学科知识体系中,所以在其他课程中穿插安全教育是切实可行的做法。最后,重视安全教育的连续性和持久性。安全教育不是一堂课、一次游戏、一次参观和一次演练,而是一项贯穿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长久事业,需要学校管理者、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在课程开发设计、协作等方面做长期的努力。 美国的安全教育在学校能够得以顺利开展,除了课程本身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还有安全教育技术顾问团和同盟的支持和努力。所以成立专业的组织来规划和领导安全教育,集合各领域最权威的专家和学者来处理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社会协作等方面的事宜,增强安全教育的专业性,提高全社会对安全教育的认识、兴趣以及安全教育在公众之中的影响力,将会有力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与社区、医院、消防、公安局等社会组织的协调和沟通,让安全教育“走的进来”,还要“走得出去”,[7]将课程教学、演习和参观等多种形式结合起来,以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 我国目前的一些师资培训完全从培训者的角度出发,没有经过科学的培训需求分析,不了解教师的需求和期望,对教学实践的帮助不大。所以有效的培训应以教师为主角,教给教师包括怎样查找资料、使用教具、课程评价等实用性技术,协助安全教育顺利开展。美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将防灾、减灾、自救、救助他人等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融入学校日常主干课程,并在警察、社区、医院等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常规性的演习,提高和增长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应对危险的能力。其课程开发的理念和课程推广的经验都为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蓝本。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师教育课程革新融合 一、学科融合:美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与实践 (一)美国教师教育课程变迁及学科融合趋势 教师教育课程包括文理基础学科、任教学科与教育学科三部分内容。美国教师教育中,长期以来存在着任教学科与教育学科分离与对立的现象。19世纪的教师培训主要限于任教学科的内容;20世纪早期,教师教育课程结构基本形成,但强调教育学科是这一时期的特点;五六十年代,强调学术学科、削减教育学科又带来了新问题,如何保持两类课程的平衡仍然是课程改革的重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础教育的质量改革将教师教育定位在教学专业化的方向上。美国许多教育专家呼吁,提高教师质量的关键是提高教师培训的专业性,对教师培训课程设置要进行彻底的改革。这一时期,任教学科与教育学科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们由过去的对立走向了融合,反映了教师专业化的种种新特征。[1]学科融合是经过100多年的反复探索之后,为培养适应多元文化与知识经济时代的新型教师而作出的理性选择,它要求教师不但具有教学反思能力,还要有宽广的教育视野和稳定的职业兴趣。对未来教师具体教学能力的培养是学科融合最直接的目的。而培养未来教师宽广的教育视野则是学科融合追求的最高目的。[2] (二)学科融合的认识论基础与层次 1.强调自主建构的认识论基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科融合直接受到认知科学发展的影响。强调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强调主体的自主建构、强调学习的智力要素等是认知科学不同于行为科学的主要特点。新的认识论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在与环境的交往中积极地构建自己的认知过程和知识结构。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也是一种积极的构建过程,他在与学生、环境、教学内容、教学材料等多种要素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构建他的认识并形成判断。[3]从建构主义的观点来看,教师对学生和学习情境的理解是教学的基础,因为学习发展在学生而不是教师身上,只有在对学生和学习情境理解的基础上才能为学习创造情境。[4]这就要求教师不仅仅是知道现成的学科知识,而且能够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认识过程和不同的学习方法,最终能够把自己的学科知识转化为与学生原有知识相联系的教学知识。这成为了任教学科和教育学科融合的认识论基础。 2.学科融合是一个多层次的立体结构 从方法论角度进行分析,学科融合包括通过心理学和教育学方法对两类学科知识进行整合。首先,新的认识论要求用心理学的方法将任教学科与教育学科知识进行重新整合。1985年李•S•舒尔曼在美国教育研究协会(AERA)上提出“学科教学知识(pedagogicalcontentknowledge)”的概念。这一概念是用心理学的方法将任教学科知识与教育专业学科知识进行重新整合,也就是按学生的认知规律对任教学科知识进行编排,使它成为不仅可以教,而且更有利于学习的知识。其次,用教育学的方法对两类知识进行再组织。1985年舒尔曼最初提出“学科教学知识”概念时强调学科知识如何转化为可以进行教与学的知识。经过几年的发展,进入90年代后,“学科教学知识”又强调对学科教学中的教育学知识的研究,也就是说,在新的知识体系中,在如何处理普通教育学与特定学科领域教育学知识(subject-specificpedagogy)的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矛盾和对峙。对学科教学中教育或教学知识的研究,表明研究者试图用教育学的方法对这些知识进行再组织,是从教育规律出发对学科内容进行的融合的过程,旨在解决如何教的问题。从参与主体的角度来分析,学科融合是由专家和教育实践者在两个层次上实现的。首先,由专家实现的从心理学和教育学方法上对两类知识进行的整合。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设计是由教育学科专家和任教学科专家合作实现的,它能使未来教师在培训阶段的教育更具体、更有针对性。80年代以来的一些重要报告,如《霍姆斯报告》、《卡内基报告》和《教师教育学院协会报告》等都强调要加强学科教育学的研究,把学科教学实践中的学术研究与临床研究成果纳入教育学的研究中,实现学科专家与教育学科专家的合作。其次,由教师完成的将学科知识与具体教育情景相结合的实践层面上的融合。当真正的教学发生——教师处在真实的教学情景中时,他们还要对两类知识进行再整合,通过对多种因素重新建构,以形成独特的教学模式。[5] (三)学科融合的改革实践 1.学科融合的制度保证 教师教育制度是教师教育课程实施的保证。强调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增加学科专家和教育学教授的对话的5年综合计划受到重视。另外还有在本科毕业后再进行专业训练的第5年研究生计划也为学科融合提供了制度保证。80年代以来的一些重要报告和专业团体充分肯定了教育学科与任教学科的融合,并为学科融合的实现创造了种种便利的条件。霍姆斯小组和《卡内基报告》均提出新的以非定向型的教师教育制度为基础的教师教育计划,即任教学科与教育学科教育在两个不同的阶段进行,既重视扎实的学科知识基础,也强调专业化的培训。这种形式上分离而实质上的结合是美国80年代后教师教育模式的新特点,是教师教育学科融合的制度保证。 2.构建未来教师新的知识结构 如前所述,培养未来教师宽广的教育视野是学科融合追求的最高目的。扩大知识范围,强调差异性、偶然性和多元文化教育是未来教师拓宽视野、实现自主建构的重要条件。为此,教育学科课程体系中增加了许多新的课程,如有关教育与社会、文化、人类学、公民、国家、政府、社区、班级团体、教室文化等课程,体现了教育对多元文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体现了培养未来教师宽广的教育视野和具体教育能力的发展趋势。这种趋势是100多年以来进步主义关注社会进步和要素主义注重学术能力的思想的融合,它突破了20世纪60年代两类学科在制度层面上的结合,从外部形式的简单相加深入到了学科内部的实质性融合。 3.构建合理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进入20世纪90年代,在认知科学理念的影响下,美国开始构建以质量为优秀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达林-哈蒙特(Darling-Hammond)、怀斯(Wise)和克莱因(Klein)在1995年的研究中比较和概括了这一时期教师教育的新课程体系。他们的研究反映了美国20世纪末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共同趋势。新的课程设置中的学科课程、学科教学法、学科教育学等都体现了学科统一的思想。这种融合还表现在教育学与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他课程的融合过程中。教育学与心理学的融合除了传统的教育心理学课程以外,还体现在学习差异研究、儿童发展研究、学生的需要研究等具体的课程中;教育学与其他社会学科的融合表现为关于学校与社会、教育的社会基础以及民族与文化等课程中,这些课程旨在培养未来教师宽广的教育视野与具体的教学能力。这种新趋势是美国教育历史经验的升华,它扎根于教育实践之中,它的发展在80年代以来表现出越来越清晰的思路,但在教育实践中也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实践模式,改革还在进行之中。[6] 二、思考与启示 (一)我国教师教育课程的现状与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教师培养任务一直是由师范院校单独承担的,这种封闭性培养模式存在着课程体系比较狭窄、教师培养渠道过于单一、教师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等缺陷,严重削弱了教育专业课程。在我国师范院校课程设置中,从课程结构看,教育专业课程的比例大大低于美国调整后的课时比例(我国高等师范院校教育专业理论与实践课所占比例不足10%[7]),并且只有公共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三门专业课和非常有限的教育类选修课外加教学实习,教育专业性质明显体现不足。从课程内容看,注重学科专业课程的纵深发展,忽视学科之间横向知识联合,从而造成师范生专业性太强,知识结构单一,知识面过于狭窄,综合能力不强。这都导致了所培养的教师缺乏教育专业素养,不但缺失一般教学知识,更缺少学科教学知识。例如,全国高校英语教师发展需求的调查显示,高校英语教师对发展的自觉需求和外语课堂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差异。教师普遍认同以学为本的教育理念,但是教师的课堂实践活动与他们所认同的理念及方法之间没有发现显著相关。教师在自觉需求和有效课堂教学需求之间的差距反映出传统外语教师教育发展理论对教师的影响,即外语教师教育=语言技能+语言学理论+教学法。我国大部分英语教师教育课程设置仍局限于以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作为单一学科的理论指导,其结果是导致我国的外语教师教育实践中存在着重学科知识,轻学科教学知识,重语言技能培养,轻教育理念、语言学习理论和教育心理学理论指导的趋势。[8]这种教学理念与课堂行为之间存在差距、课堂行为滞后于教学理念的现象,说明要完成教学理念到课堂实践的跨越需要教师以丰富的教学经验、成熟的心理发展和出色的语言把握能力等多种条件来支撑,而帮助教师实现这种跨越的理论基础就是舒尔曼所提出的学科教学知识,这是一项在我们的教师教育课程中明显缺失的内容。 (二)PCK:教师专业发展的新视角 1.PCK:学科融合的突出表现 专业知识基础是一门专业得以安身立命的根基之所在,是专业人员区别于其他人员的根本特征,是专业能力得以生长的土壤。关于教师的专业知识基础,在教师培养史上主要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学科知识(subjectmatter/content knowledge)阶段。在这个阶段,学科知识就构成了教师知识基础的全部。二是学科知识+教育知识(pedagogicalknowledge)阶段。在此阶段,不管是教育专业受到忽视还是重视,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学科专业和教育专业是处于分离的两种平行知识。三是学科教学知识(Pedagogicaland contentknowledge,PCK)阶段。80年代中期以来以舒尔曼为首的一批研究者企图重新寻找教师的专业知识基础,提出了学科教学知识(pedagogicalcontentknowledge,PCK)概念,成为美国教师教育改革学科融合趋势的突出表现。他们认为松散分离的“学科知识+教育知识”的教师知识结构还不足以成为教师专业的知识基础,因为在这种知识结构上还不能产生能够区别教师和科学家等其他知识分子的专业教学能力,只有在这些知识之上产生的学科教学知识才是教师所特有的、区别社会其他人的真正知识基础。[9]学科教学知识理论开创了教师知识基础的第三种观点,对美国独立分离的专业化教师教育体制改革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2.PCK对教师教育改革的启示 学科教学知识与教师专业化密切相关。因为学科教学知识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前提性条件。这一概念对当前我国的教师教育改革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重新认识教师的知识基础。原有的普通文化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科学知识组成的知识结构缺少情境性,偏重于普通、抽象、超越年级、水平的普遍知识的传授,企图授给学生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学规律和模式,专注一般,忽视具体科目、知识点的教学,难以形成未来教师有效的教学能力。这种知识结构是分离的、松散的。学科教育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开展,教育学科按照纯教育思维来组织,两者缺少沟通和交互作用。学科知识不因教育知识而更加适宜于传授,教育知识也没能够在学科知识教学中彰显其魅力。PCK针对专业化教师教学的能力生长,是教师区别于其他人的真正知识基础。其次,改革教师教育实践。一是我们要重新认识教师教育体制,根据PCK的要求创建灵活的机制。在学习美国“分离式”的教师教育体制、分离学科教育和教师专业教育的同时要注意加强两者的联系。分离是形式上的、机构意义上的,而联系应是内容上的、实质上的。我们要在机制上创新,加强专业学院和教育学院的联系和合作,特别要在教育学院里强化学科内容与教育理论的结合。二是要调整教师教育课程结构,要根据教师专业知识基础确立课程结构,用学科教学知识全方位地统整学科与教学领域的知识。有学者认为,我们应增加教学知识的课程的比重,包括教学评价、教学策略与教学法、学生的学习特质、课程知识、有关学校情境与文化的教学社会学。学科知识的课程应平衡各学科内容,包括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等学科的主干课程。并且增加适当的知识论,以有助于学科教学知识的形成。就学科教学知识领域而言,应开设的课程有科学教学论、自然科学课程研究、科学教育研究方法、科学教材教法与教学实习等。[10]三是根据PCK具有合成性、具体性和建构性的特点,[11]改革教师教育教学方式和实践方式。在教法上,要改变过去理论灌输和说教的做法,要强调学习的情境性和体验性。要改变一次性实习的做法,采用分散性实习模式。通过增加实习时间,让职前教师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真实的教学情境,感受实践中问题的挑战,以激发他们通过实践性学习建构学科教学知识的动机。四是在学位颁发和教师资格认定上,要有新的举措。教师资格认定应该要建诸于教师与其他人相区别的知识和能力上,我们不但要认定教师的普通教育理论,更要着眼于他们的具体教学知识和实践能力。最后,改变教师教育研究范式。目前,我国教师教育研究受“分离式”的教师教育体制影响较大。学科领域和普通教育理论的科研非常繁荣,但是具体学科、内容、学段教学的研究被冷落。同时学科教学研究在追求科学研究的高校里得不到重视,很难形成气候。PCK概念的提出要求我们要改变当前这种分离式的教师教育研究趋向,加强学科教学的交叉研究;要求我们要特别改变传统的科学研究中重一般、轻具体、重思辨、轻实证的做法,鼓励对学科教学的实证调查分析和行动研究;要求我们改变目前高校的科研管理体制,师范大学要特别重视学科教学的研究,把其看做是真正的科学研究,给予同等的待遇。[12]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教学对比论文 一、CBE教学模式 CBE(CompetencyBasedEducation)是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教学体系。CBE职教模式于上世纪70年代萌芽于美国,是以美国休斯顿大学著名心理学家布鲁姆的“掌握性学习”和“反馈教学原则”以及“目标分类理论”为依据,开发出来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该模式将职业能力作为教育的基础、培养目标和评价标准,其目的是使学生具备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行为意识等在内的综合职业能力。该模式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流行,广泛应用于北美、加拿大、美国等发达国家。CBE教学模式分为四个阶段,即职业分析形成DACUM图表、学习包的开发、教学实施与管理及教学评价。主要有以下突出特点:教学目标明确、具体,针对性强,打破了传统的以学科为基础的教学方式,以职业能力为基础确定教学目标和进行课程设计;按职业需求组织教学,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的自我学习和自我评价;教学组织的个性化、灵活化,将教学内容分为很多模块,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模块学习。 二、四种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比较 以上四种教学模式在特定应用的环境中形成了自身的特色,但也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通过对这四种典型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比较,可以看到:四种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实际上都是将行业企业需要的“职业能力”作为教学的目标和评价标准;教学的出发点也是使学生掌握从事某一特定的职业所需要的综合能力,这就使得职业教育更贴近生产、贴近实际,缩短了学校教学与就业岗位之间的距离,真正体现了职业教育为社会服务的宗旨。加强了校企合作,让学生在真实的企业场景中顶岗工作,获取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态度,实现了学有所用。教学内容的选取和组织都是按照企业生产的实际,将岗位需求的能力及知识放在首位,通过对工作任务和技能进行科学分析而开发出来的,更加贴近工作实际。在教学方法的选择上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行动导向教学法等;在教学技术的选择上,采用多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辅助教学等。总体而言,这四种教学模式弱化了传统课堂授课形式,加大了实践教学和现场教学的力度,加强了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增强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保证了教学的针对性。 三、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趋势 自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开始推行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其中以借鉴CBE教学模式改革的实践探索为最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单一的一种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教学模式的改革也成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由学校主体式教学模式逐渐演变为能力本位的教学模式,进而转变为以培养“关键能力为优秀”的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教学模式;由注重采用一种教学模式向采用多种教学模式融合发展;逐渐由注重教师的“教”转变为学生的“学”,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学习;从重视学生获得“知识”向注重学生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四、对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思考 这四种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特色,强调让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让学生在动手的过程中掌握知识、提高技能。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发展,将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迁移能力作为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内部分职业院校在学习和借鉴国外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教学模式,如“产、学、研”结合模式、“产教”结合模式、“基于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模式、“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模式、“项目导向”教学模式等,这些教学模式目前正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企业主体式教学模式、教学工厂式教学模式、CBE教学模式、双元制教学模式都较为成熟,且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实践考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教学模式都有自身的产生背景和适应性,一成不变和普遍适用的教学模式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在学习和借鉴各种国外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时,不能随意照搬照套。根据我国国情学习这些模式的成功经验,可为我们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如学习和借鉴企业主体式教学模式,为学生提供一个真实的实训环境;学习和借鉴教学工厂式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项目式训练;学习和借鉴CBE教学模式,实行个性化教学;学习和借鉴双元制教学,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模式改革是其中的一个重点。使用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将是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的一个趋势。 作者:吴秀杰 单位: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课程的历程及特性 初期,日本政府在美国“进步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下,小学新设了“自由研究科目”,这是为儿童提供一个自我发挥的空间而设置的活动课程;中学设置了选修课和必修课,新增“特别教育活动”,鼓励学生自由选择、自由研究和自主活动。在“宽松教育”实施阶段,小学新设了充分发挥各学校创造性的“宽松时间”,并在小学三年级以上新设“综合学习时间”;初中扩大了选修课的范围和比重。在“学力教育”即将实施阶段,虽然“综合学习时间”的时间有所减少,但仍然继续开设。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历程可以看出,“自由研究科目”、“特别教育活动”、“宽松时间”、“综合学习时间”这些新出现的课程,都集中体现了日本“为个人”的现代教育目的,主张对教育改革予以“高度”重视。通过自由活动时间,培养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作出判断、采取行动的素质和能力。“综合学习时间”主要是就学生关注及感兴趣的课题、横向的和综合的社会问题,而展开的跨学科的学习活动,突出了综合的意义。 “综合学习时间”的设置,较好地体现了学科课程和非学科课程的统一、分科学习和综合学习的融合、认知学习和活动学习方式的结合。这既有助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又有助于思考能力、判断能力和表现能力的培养。对教育“钟摆”现象的权衡。从日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历程可以看出,“宽松教育”起着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经历了从初步形成到全面实施这样一个过程,这主要体现在1977年、1989年、1998年版的学习指导要领中。20世纪80年代中晚期,为了改变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僵化单一、偏重学历、过度考试的弊端,临时教育审议会提出教育应朝着“尊重个性”的方向改革。为进一步推行素质教育,自1998年起文部省不断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精简教学内容,缩减教学时数。此次改革没有把握好“素质教育”的度,忽视了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导致学生“学力低下”,引起社会的不满。2008年颁布的新学习指导要领的主要思想是培养“扎实的学力”。此次改革参照了1989年的学习指导要领中规定的课时数及各学科的学习内容,舍弃了1998年的过于“宽松”的做法,主张提高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活用这些知识技能的能力。同时,着重强调知识技能的掌握与思考能力、判断能力、表现能力等的培养之间的平衡。即达成“掌握”式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与“探究”式的“综合学习时间”中的学习的一种平衡。如将“综合学习时间”每周减少1课时,将时间用于各学科中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活动。即在“掌握”与“探究”之间增加应用,从而避免两者的对立,利用应用式学习寻找学科与综合学习之间的平衡。处于转型期的日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解决了一直摇摆于“儿童中心”与“学科中心”之间的“钟摆”现象,旨在通过协调统一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诸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获得扎实的学力,最终形成良好的生存能力。对教育改革的执著。“战后”至今,日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先后出台了8个学习指导要领,几乎每隔10年就要进行一次修改。可见,日本对课程改革持续关注,高度重视。1958年和1968年以“学科主义”为中心的学习指导要领的颁布,是为了解决之前“经验主义”教育下的基础学力下降的问题。 为了解决“学科主义”教育下的教育病理现象,1977年、1989年和1998年相继提出以“宽松教育”为中心的学习指导要领。2008年以“学力教育”为中心的学习指导要领的颁布,是为了解决之前“宽松教育”下的基础学力下降的问题。1958年、1977年和2008年的学习指导要领的颁布,都是针对当时出现的教育问题而提出的课程改革举措。由于针对性强,前两次改革收效不错,其教育理念分别为1968年、1989年、1998年的课程改革所延续,体现了日本政府在关键时期所做出的正确抉择。1968年和1989年、1998年的学习指导要领的颁布,却不是在一个大的背景下而进行的带有转折意义的课程改革,而是前期改革的延续。从中可以明显看出,日本政府对基础教育“过于”热衷,“高度”重视。也正是因为这种态度,导致出现教育病理、学历下降等一系列教育问题。也应该看到,如没有日本政府对基础教育的“过于”热衷,“高度”重视的态度,以“扎实的学力观”为中心的2008年的课程改革也就不会出现。在日本政府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高度”重视的态度下,课程改革经历了“经验主义”、“学科主义”、“宽松教育”向“学力教育”的历史演变。在演变过程中,呈现出课程结构的合理性、课程时数及内容的权衡、课程改革的执著等特点。其中,既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我国与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同时提出实施“素质教育”。日本大刀阔斧、不断探索,最终进入了一个培养“生存能力”的“扎实的学力观”教育状态。当然,这一次改革能否超越极端真正走出一条新路还是未知数。我们期待“扎实的学力观”教育能有一个新的突破,并希望从日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探索和尝试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作者:李伟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对国内建设教育的启发 作者:何畏 胡夏闽 万凤华 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建筑设计院 一、国外高等教育发展最新趋势 1.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新技术革命的兴起,使各国的高等教育都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所以,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几乎无一例外地以面向世界为前提,使本国的高等教育向国际开放,以促进学术、文化和教育的交流和协作。这主要体现在课程中的国际内容、交流办学经验、交换情报资料、参与国际学术活动和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交换学者和互派留学生等方面。日本为加强高等教育协作的国际化,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改革现行的高等教育体制,还与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和中国等进行了一系列合作研究项目。美国历来重视利用自己在高等教育方面的优势,吸引外籍教师和学生。仅以招收外国留学生为例,美国是向外国留学生提供最多经费资助并同时因招收外国留学生而获得最高经济回报的国家。美国利用其庞大的高质量的高等教育系统和设立名目繁多的奖学金项目,努力营造一种吸引外国留学生的大环境,以使其始终保持着世界上吸收外国留学生最多国家的地位。在1993-1994年度,共有近45万名外国留学生就读于美国的高等院校,占到全球在非本国地区高等院校就读学生总数的34%。尤其重要的是,在这些留学生中攻读本科生课程和硕士、博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分别达到21360人和201030人,两者共占留学生总数的92.2%,这样高层次的留学生是目前其他任何西方发达国家可望而不可及的,而其中相当一部分高层次的优秀留学生毕业后即充实进美国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2.高等教育的社会化。高校要在更高的层次上树立对于社会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全面服务社会引导社会的自觉性和能力,真正成为高级人才培养的基地,成为高新科技的研究基地和孵化地。首先,专业设置要适应社会需求,开设社会需要的专业。美国高校除了传统的理工经文史学位外,新增设的学士学位有:财政学士、教学法学士、护理学士、公立学校音乐学士、演讲学士等。其次,要注重通识教育,重视基础理论教学。为使培养的人才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美国高校历来倡导“通才”教育,即培养具有广博和坚实基础知识,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通用型人才。美国大学在入学头两年里,必须以跨学科选课的方式选修语文学、写作、人文、数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在两年后,才能选择个人感兴趣的主修、辅修课,即进入比较精专的领域。第三,课程设置要职业化。高校与企业的联系主要是科研成果的转化,同时企业需要高校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培训,企业所需要的技能应反映到课程中去。高校课程设置职业化已是世界性的趋势。在美国,大学和一些公司签定了正式协议,以分享科研成果。在许多国家,企业为其雇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这些培训都是在高校的帮助下进行的。3.高等教育的个性化。以学生为中心,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方面应灵活多样,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这是美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特征,在高校主要表现为: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充分考虑到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经常对课程作出调整;灵活安排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学生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甚至决策。美国高校重视因材施教,强调个性发展,学生可根据兴趣选择专业。在教学中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倡导学生提出与教师不同的见解。教学过程是师生互助,双向交流。学生可以创造新的课程。对学生评价主要标准是有无创造性。教师上课不是照本宣科,而是指重点,解难题。对学生的教育注重鼓励,在肯定其长处的前提下提出更好的建议,使学生始终充满成功的希望。美国高校对学生是宽进严出,学校不允许学生旷课、课后要完成作业,不时经常在课上进行小测验。听课、作业、测验都要记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一起作为课程总成绩的组成部分。再如韩国认为,应试教育的压力和单一的评估体制,无视人的特性,要解决当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人性修养和增强人的创造性的教育。对学生实行系统的人性教育,将过去以知识为中心的道德、伦理教育改为以实践为中心的教育。4.高等教育的信息化。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改变世界面貌的信息革命浪潮。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对社会、对教育的影响和作用,重视调整教育的培养目标,制定教育改革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建设,增强本国或本地区的国际竞争力,迎接未来的挑战。1996年7月19日,日本第15届中央教育审议会提出的第一次咨询报告,从信息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及基础教育现实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把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作为二十一世纪教育的发展方向。从信息化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生存能力是分析解决问题的素质和能力。面对纷至沓来的信息情报,具备处理信息的能力和自主思考的能力是生存能力的要素之一。澳大利亚教育部长卢比指出,未来是个信息化社会、信息化文化、信息化工作的时代,教育应着重培养7项“学以致用”的关键能力:①收集、分析、组织信息的能力;②表达想法与分享信息的能力;③规划与组织活动的能力;④团队合作的能力:⑤应用数学概念与技巧的能力;⑥解决问题的能力;⑦应用科技的能力。最近,澳大利亚提出了10大教育目标。其中第5个目标是:提升年轻人的基本能力(包括知识、技能、尊重学习及愿意终身学习),使其继续接受教育与训练。第6个目标是开发学生的能力,其中包括处理资讯的能力与应用电脑的能力。5.高等教育的终身化。迅速加快和变化的现代科技和经济发展,对社会在职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他们不但要具备一定的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而且还要具备合理的知识和不断更新的知识结构。能否使在职人员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型社会生产者,已成为各国迎接跨世纪挑战的关键所在。为了确保高等教育能够适应社会需求的变化性,德国政府在1993年的《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中,专列一章,要求“加强高等教育在专门人才的进修和再培训中的功能及作用”,主张“应当把大学看作终身教育机构的基础机构”,号召高等学校要“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适应科技信息化的发展”,将大学改革和调整成为社会在职人员可以继续学习和深造的场所“。目前,除了北欧的瑞典、丹麦、芬兰外,国际上建立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进修系统的国家尚不多,而国际上较为盛行的做法是充分发挥大学的优势来进行社会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以达到终身教育的目的。国外一些著名大学,像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日本的东京大学、英国的剑桥大学、法国的法兰西学院等,都承担着为国家或企业培训在职人员的任务。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国家已把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一起列为现代高等教育的三大部分,这将使社会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产生新的飞跃。 二、几点启示 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面临着两个方面的挑战:一个是以电子网络为先导的信息科技和以基因工程为优秀的生命科学的世界性科技革命的挑战;另一个是面对经济全球化的严峻的挑战。随着中国加入WTO,教育作为服务性产业之一,也将按照《服务贸易总协仪》(GATS)有关开放服务市场的规定,对WTO成员开放。国际形势的变化和中国社会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与新的要求,并将日益严峻。例如,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将把大学从经济社会的边缘推向经济社会的中心;信息社会的到来,网络课程的开发,将对传统的教学过程从理论到实践提出挑战;高等教育大众化必须在增加投入与开拓大学生的就业、创业途径上寻求解决办法;进入WTO后,高等教育不仅要面向国内市场,而且要面向国际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中国高等建设教育为适应国际形势的变化和中国社会的发展,应积极学习、借鉴、吸收其它国家成功的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与改革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1.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正在迅速改变着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管理理念。我国高等建设教育应紧紧围绕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设置专业,并随着国内外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增加或调整专业,使自己永远充满活力。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办教育的同时,要更新观念,并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调整和压缩一部分与社会脱节的专业,增加新专业,努力探索高等建设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2.课程设置多样化、国际化、信息化。经济国际化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取向。与经济国际化相联系,建设产业的国际化也将成为必然趋势。建设教育行业作为建设产业的基础和先导,必须反映行业发展要求,率先实现教育国际化。因此,增设国际化、信息化方面的课程;普及双语教学;广泛开设第二外语;开设一些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内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研究趋势的综合性课程等,力求建立一种能反映国际建设行业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以培养学生外向型能力为重要内容的各类专业人才课程体系。3.坚持教学管理理念的转变。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专家在学术和教育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加强各级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在学科规划和建设以及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对教育改革基本思路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产生了良好作用。把传统管理体制下的大部分“管理功能”转变为“服务功能”。增强职能部门面向教师和学生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建设,做好包括教育教学信息服务在内的各种服务工作。在管理制度上突出目标管理思想,放开过程,强化结果,允许学生根据自身的特点,按照自己的学习方式,达到教学目标。4.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为适应信息时代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的需要,要采用有利的激励措施,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各种远程教育网络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教师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能力和课件开发能力。为学生自主、主动获取和应用知识提供先进、便捷的信息网络资源,促使以教师单向传授、学生被动接受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向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主动式、交互式教学方式转变;促使封闭性较强的传统教育模式向具有更强的社会适应性、更高的社会开放度和国际开放度的现代教育模式转变。5.抓好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建设类高校应把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一起列为现代高等教育的三大部分。网络教育是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或在职培训的一种主要方式。如建立专业化的教育培训中心和建设类专业教育网站,提供项目管理、建筑设计、室内装饰等专业培训服务的远程教育网络。通过网络注册之后,接受时间不等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社会学译著概述 作者:许刘英 单位: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教育社会学的思想,中国自古有之。古代流传至今的文化典籍中就蕴涵有丰富的教育社会学思想。如《周易》就注重从宏观上,特别是从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上来阐述问题,对教育的育人功能和教育的社会功能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有比较精到的见解。但是,作为一门学科的教育社会学理论体系起源于欧美,它是借“西学东渐”之风,通过对国外(主要是欧美和日本)教育社会学理论著作的译介,在中国从无到有渐渐兴起的。 一、国外教育社会学译著概述 教育社会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18世纪末、19世纪初,近代资本主义大工业的迅速发展,西方国家由此而出现的社会剧变使得教育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不过,从社会背景的出现到教育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却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先是与教育社会学相关的一些学科出现了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上的重要变化(主要是社会学和教育学),这些变化对教育社会学学科生成起着理论上的奠基作用,时间大致从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一般认为,1907年,苏扎罗(A.H.Suzzallo)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首开教育社会学讲座,教育社会学开始其制度化的历程,从那时起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后为教育社会学的学科成形时期。本文以下所介绍的国外教育社会学著作即是其理论奠基和学科成形时期的相关作品。据笔者所查,这类著作共有15本,论文多达百余篇。为了叙述的方便,同时也为了使读者能对近代学者对这门学科的认知程度和接触范围获得清晰的认识,笔者将对这15本教育社会学著作分门别类加以介绍和评价,力求无所遗漏。(表略)15本教育社会学译著,大致可以分为这样三类:第一类:为教育社会学学科的产生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此类著作多是教育社会学学科确立之前的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如杜威、斯宾塞、涂尔干等人的著作。在教育社会学的发展史上,杜威虽然没有明确地提出“教育社会学”概念,但其关于教育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思想学说对教育社会学学科的发展在理论上起到非常重要的奠基作用,并集中体现在《学校与社会》(1900)、《明日之学校》(1915)、《民本主义与教育》(1916)等著作中,这些著作均先后被翻译至中国。1921年,刘衡如翻译了杜威的《学校与社会》。《学校与社会》的中心思想是:学校是社会的机构,“社会通过学校机构把自己所成就的一切交给它的未来成员去安排”,因而学校是整个社会进化的重要部分。该书在日本早期教育社会学家新堀通也主编的《教育社会学概论》中,被列为教育社会学四本先驱性著作之一。1919年,罗家伦在《新潮》发表《杜威博士的〈学校与社会〉》一文,对此书的译介极为推崇,指出:“杜威博士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教育家,学校与社会又是杜威博士狠(很)重要的书,所以我们不能不尽一点介绍的责任”。两年后,刘衡如完整地翻译出该书,将其收录为“教育小丛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译者在“序言”中明确交代了翻译此书的原因和目的,他说:“改造社会之方法,其最远大而亦最能探其本原者,厥惟教育;此平心静气一探究今日社会情状者,殆皆不能否认”,“虽其所摭拨者多为美国教育之实况……然核其精义,固无往而不与吾国教育以痛切之针砭。”由此可见,近代学者主要是本着“实用取向”来译介西方教育社会学,这种取向对日后教育社会学在中国发展的许多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923年,朱经农和潘梓年合译杜威《明日之学校》一书,该书部分章节曾于1917年即被译出,并发表在《教育杂志》上,但系统翻译至我国是在杜威来华讲学之后。鉴于此时国人对杜威的学说已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故译者对于翻译此书目的没有作太多的说明,仅在“序言”中强调译著和原著之间存有一定的差距,后作为“大学丛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1929年,杜威的《民本主义与教育》(现译为《民主主义与教育》)被翻译至中国。与《学校与社会》相比,《民本主义与教育》进一步肯定了教育的社会功能,指出学校是有计划、有意识地教育年轻人而实际拥有的唯一方法,要人们注意防止学校教育与生活的脱节而使得学校教育的孤立化、书本化;同时对教育与社会关系的论述也更为系统、全面。译者邹恩润这样解释自己翻译此书的动机:“现代教育家的思想,最有影响于中国的,当推杜威博士。惟关于杜威博士的教育学说,多散见于汉文译述的零篇演稿。本书最能有系统地概述他的教育学说的全部,足供我们彻底研究的参考资料。”该译本出版后,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好评,时人认为:“要了解杜威的学说,只须读《民本主义与教育》。”有人也指出它是杜威“在教育哲学方面之主要著述也”。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Spencer)也是一位对教育社会学的思想发展有过重要贡献的社会学家,他以社会进化论为基础,对教育尤其是科学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详细论述,《教育论》可谓其思想体系的集中呈现。1929年任鸿隽翻译斯氏所著《教育论》的第一篇《什么知识最有价值?》、第二篇《智育》以及哈佛大学校长爱理亚(C.W.Eliot,今译为“艾略特”)所写的序言。在译者看来,“其(指《教育论》)议论之精辟而踔厉,足取旧制度之壁垒,摧陷而廓清之”,并对翻译该书非常自信,指出:“斯氏所言,一部分固独标新义,一部分则为人生常识,故其效用不囿于学校,其价值亦不限于一时,盖在来人类家庭社会一切教育不可缺之书也”;“斯氏之书,在西方若有过时之感者,在吾国则正为对症之方。”原稿于1922年即被译出,但迟至1929年才由商务印书馆列入“万有文库”第一集一千种,以“汉译世界名著”形式出版发行。在西方,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Durkheim)被公认为教育社会学名副其实的奠基人,他将教育社会学从一般社会学中分离出来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加以研究,对教育社会学的确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把教育看成一种客观的社会事实,认为教育的制度、目的和内容等都受社会制约,并具有社会功能,而教育的基本功能即是将个人社会化,同时社会内化于个人。[2](页1-19)涂尔干的著作有《宗教生活的低等形式》(Lesformeselementariesdelaviereligiense,现译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教育与社会学》(EducationetSociologie)(1922)、《道德教育论》(1925)等多本。在近代中国学者看来,《道德教育论》是上述几本书中的结晶,[10]1930年崔载阳将其翻译至中国。译者指出该书的主要精神在于:第一,“他(指《道德教育论》———笔者注)以客观的和科学的态度去阐明,社会命令我们时,面孔严峻可怕,我们不得不服从之,又当我们感觉社会为我们生命之一部,尤其为我们生命之最好的一部时,温煦可爱,我们不能不乐意为之牺牲”;第二,“本书以教育学者的眼光研究如何能达到上边两种目的,换言之,研究如何能使儿童习于服从纪律,习于委身社会,而这两点是道德教育之最重要与最终极的问题,也是该书难最为难能可贵之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雷通群所译日本学者细谷俊夫的《教育环境学》也属于这一类著作。在教育社会学思想理论形成过程中,教育环境学或环境教育学是一个重要的流派,此派学者重视社区、邻居、家族、班级及同侪(即同辈———笔者注)团体等较小规模的社会单位对教育或青少年的人格形成的影响等。此外,该派也重视调查、统计等经验型研究,其代表人物有德国的布泽曼(A.H.H.Buseman)、法国的查尼夫斯基(R.Zaniefski)等人。1938年,雷通群翻译出日本学者细谷俊夫的《教育环境学》。据译者介绍,他之所以选择该书翻译,是因为其“(引用)德国的文献颇多,书中又把各种文献提要钩玄,作系统明了的叙述,以便于我国人的比较探究,就不能不认为很有翻译的价值”。此书由商务印书馆以“师范丛书”的形式出版发行。第二类:原著虽不是严格意义上或狭义上的教育社会学著作,但其内容包含了较为丰富的教育社会学思想,如《初小社会化的学程》、《教育病理学》、《教育与现代文明》等。1923年,郑国梁翻译美国学者德尔满(E.L.Ter-man)《初小社会化的学程》,与其他教育社会学著作不同的是,此书是德尔满专为近代中国新学制小学教材而撰写的。作者在“自序”中详述说明该书的目的在于:“(一)指出不同的教材底智慧,能适应中国各种职业生活底需要,(二)特别应用紧要的过程胜于产物底原则,在我们教育底工作里,(三)关于小学校教员底预备,建议一种方法,是中国今日最大的急需,(四)为已经从事教育的,建议一种新方法和新教材”。[14]美国教育心理学家麦柯尔(W.A.Mecall)曾为其作序,并称赞道:“德尔满教授对于中国教育底无上贡献,就是他将这新教育哲学演变为实际的教程,教育家若不理会这书是引领中国儿童到一个丰富的学校生活和离校后底生活设计,他便不能验出德教授《社会化的学程》的好处。”[14]《新文化书目》对此书也给予高度的评价:“《社会化的学程》是书系美国德尔满教授特为我国新学制小学而著,内容对于小学教程订有组织之计划精密周详无微不至”。该书后被列为“燕京大学丛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1933年,李任仁编译日本学者富士川游的《教育病理学》,该书对于低能的儿童,从病理学及教育学鉴别其程度深浅,查出其处置的方法。在译者看来,中国对于低能的儿童的特别设备几乎没有,而且办教育的对于儿童的精神能力的鉴别也不曾注意,希望此书能够引起大家对于这一方面的注意。该书由广西教育厅教育设计委员会列为“现代教育丛书第一种”出版发行。1939年,孙承光译出美国学者克伯屈(William.H.Kilpatrick)的《教育与现代文明》(又名为《适应变迁的文明之教育》)。顾名思义,该书主要是阐述时代的变迁对教育提出的要求,教育必须进行改革以求适应这种变化了的形势。全书体例上分为三编,第一编变迁的现代文明之性质,第二编对于教育之要求,第三编变革后之教育。此书经由中华书局出版印行。第三类:多是严格意义上的且已为学界公认的教育社会学著作,从译著的来源来看,分别译自美国、日本、德国等多个国家,但以美国最早、最多。1925年我国有两本严格意义上的教育社会学译著问世:一本是刘建阳译述美国学者伯兹(G..H.Betts)的《教育之社会原理述要》。译者解释其翻译此书最主要的理由是:“国人知有杜威,不知有伯兹,所以现在特别详细介绍一下”;另一本是陈启天翻译美国史密斯(W.R.Smith)的《教育社会学导言》的后半部,定名为《应用教育社会学》。史密斯是西方教育社会学制度化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人物,其《教育社会学导言》是世界上第一本正式冠以“教育社会学”之名的教科书,同时这也是教育社会学学科成型期的著作被翻译到中国之始,标志着近代中国学者对这门学科认识的深化。上述两本译著的共同点是都曾在期刊连载,之后又以著作的形式出版。《教育之社会原理述要》连载于《教育杂志》1922年14卷第8期和第10期,1925年作为“教育丛著”第46种,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应用教育社会学》曾连载于《中华教育界》1923年第13卷第5至7期和1924年第13卷第8至10期,1925年由上海中华书局印行。1932年,刘世尧、環家珍翻译日本教育社会学家田制佐重的《教育社会学之思潮》的上篇,命名为《教育社会学》。这是日本教育社会学著作翻译到中国之始。田制佐重是日本早期著名的教育社会学家,尤以介绍美国教育社会学理论见长,他的《教育社会学的思潮》即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之一。译者均系中央大学教师,在多年从事教育社会学的教学和研究的过程中,深感国内参考书籍的缺乏,因而“早有介绍国外名著之初心”,他们认为田制佐重《教育社会学之思潮》,其“内容的充实美满,求之教育社会学书籍中,实在难以多得”,遂从事翻译。1933年余家菊译出美国学者芬尼(R.I.Finney)的《教育社会哲学》。这是一部依据社会学的事实和原理来阐发教育目的和价值的著作、凡教育哲学的意义、社会文明的渊源、精神生活的性质、社会平行的原理、教育的目的和功能、时代精神之迷惘、编制课程之社会原理、道德教育之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科的价值等,无不有其新颖独到的见解。可以说,这是一部糅合哲学、社会学和教育学为一体的综合性著作,对开拓国人的视野裨益甚多。译者认为此书与杜威重视独立判断之说颇有出入,足以弥补杜氏思想之缺点,同时也是为纠正我国教育界过于重视技术的问题,不肯留心社会方面的知识,故借翻译此书而“徐图修正进步”。该书由中华书局以“教育丛书”的形式出版发行。1936年,鲁继曾翻译美国彼得斯(C.C.Peters)的《教育社会学原论》。该书早于1924年6月就在美国纽约出版,次年,杨贤江曾在《教育杂志》“名著”一栏向国人推介此书。时隔11之久,该书才被完整译至中国,原因固然很多,但与其影响力和体例宏大,篇幅较长不无关系。该书堪称近代美国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著作之一,是美国教育社会学制度化发展进程中的一部力作。全书体例上分为上、中、下三卷,共20章。上卷为“课程之社会的基础”,中卷为“社会的动力和过程”,下卷为“科学的专技之例证”。译者认为该书最大的特色在于:著者首重“学校教育之统制,更旁及其他教育动力之改造”;尤其对于“学校课程编制的原理及专技,具有明确的见解与系统的研究”,故阅读此书“获益当非浅鲜”。该书被列为“大学丛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47年,许孟瀛根据巴纳斯(H.E.Barners)等主编的《当代社会学说》(ContemporarySocialTheory)中的第二十二章,即德国学者鲁塞克(T.S.Roucek)所撰“社会学与教育”。该章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对西方教育社会学的发展概况进行了系统描述和总结。原著作者认为教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有三大派,即哲学派、应用派和功能派。第一派所着重的是教育之社会方面的意义;第二派所着重的是社会学理对教育的应用;第三派所着重的是对于构成人格的一切社会关系之分析。各派对于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均有特殊的见解,而且都是必要的。对于功能派所发现的客观的社会事实,哲学派可以有所解释,应用派仍可加以利用。 二、国外教育社会学著作在中国的译介特点 自1921年的第一本至1947年的最后一本教育社会学译著问世,20多年的时间里共翻译了15本。从译著来源渠道看,多数出自美国。具体来说,20世纪20年代7本译著中,除1本译自英国,其余均译自美国,基本上可以说是“唯美独尊”,30年代后8本译著中,呈现出以美国为主,以德、法、日等国为补充的多极化格局。这种格局的形成除了与近代中国教育师法美国有关系外,与教育社会学学科自身的发展也存在一定的关联。中国教育师法美国大约从1915年至二战结束前后,其中尤以20世纪20年代为高潮。在此期间,美国教育理论著作被大量地翻译至中国。据统计,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所翻译的15部教育理论著作中,来源于美国的就有10本,占全部的66%。[23]另据一份资料显示,1920—1928年间,教育学译著共14本,其中译自美国的有12本,占总数的86%;1929—1948年间,教育学译著共29本,译自美国的有15本,占总数的52%。[24]这些资料均表明,来源于美国的作品在中国译介近代西方教育理论著作中已占绝对的优势。此外,中国教育界还大量邀请美国教育家来华讲学。如1919年5月,杜威应北大、江苏省教育会等邀请来华讲学;1921年9月,孟禄(P.Monroe)应实际教育调查社之聘来华调查中国实际教育;1927年3月,克伯屈应中华教育改进社之请来华讲演,等等。①在美国教育家来华之际,中国教育界有的学者加紧学习和研究美国教育家的著作,为此而翻译其著作。教育社会学方面有关杜威的著作最具代表性,他的《学校与社会》是中国第一本教育社会学译著,也是第一本翻译至中国的美国教育社会学论著。虽然出版时间(1921年)是在杜威来华之后,但初稿译成的时间是在杜威来华之际。对此,译者这样说道:“今译此书,于国人研究教育之趋势与杜威之学说,或亦有助焉。然是译初稿成于杜威来华之际,本以备自习之用,故多所节略。”[4]就教育社会学学科的发展来看,一般认为发轫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尽管对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研究由来已久,但较为系统的教育社会学研究却是在19世纪末才开始的。教育社会学思想和理论的发展大致沿着这样两条路径:其一,是以德国的拿托普(Paul.Natorp)与伯格曼(P.Bergman)等人的“社会的教育学”理论;德国的狄尔泰(W.Dilthey)、施普朗格(E.Spranger)与诺尔(H.Knoll)等人的“文化教育学”理论;德国克森斯泰纳(Kersensteiner)与美国杜威的“民主社会的公民教育学”理论为标志,这些理论通过对赫尔巴特(J.Herbart)的个人主义教育学理论体系的批判与反思,提出应当从社会的观点来考察教育的本质。其二,同样地以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为焦点,可是在方法上更具实证及科学性的教育理论出现于20世纪初。其创始人是德国的顾立克(E.Greek)、罗荷纳(R.Lochner)及法国的涂尔干。他们有意识地与传统的个人主义教育学对抗,因而将其理论命名为“教育科学”。他们认为当时的教育学理论太过于思辨化、观念化,只注意到教育过程的一极小部分,而忽略了与人格形成有关的更为广泛、且更为重要的过程,同时也忽略了教育的社会功能。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看,教育社会学受惠于社会学之处显然要多于教育学。事实上,也正是由于一些早期的社会学家对教育与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问题发生兴趣,才使得教育社会学有可能成为一门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在这方面欧洲和美国的社会学家侧重点却有所不同。早期欧洲的社会学家如孔德(August.Comte)、斯宾塞、涂尔干、华德(Lester.Ward)等人都很重视教育的社会功能,奠定了教育社会学的学科基础。特别是涂尔干,他在“教育科学”名义之下,探讨了教育社会学的科学性格,并将“教育”界定为“使年轻一代系统地社会化”。他秉持社会发展与教育制度的关系的观点,分析了法国教育思想史,并说明学校具有培养青少年公民道德的功能及其重要性。在德国,以盖格(T.Geiger)、魏斯(C.Weiss)、费依舍(A.Fischer)等人为代表的学者,对下述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讨:如教育社会学的独特性何在;“教育社会学”、“社会学的教育学”、“教育的社会学”、“教育科学”等的彼此关系如何;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该如何确定等。由此可见,在欧洲教育社会学一直被视为一门学问而从事研究,这既有助于奠定教育社会学学科理论基础,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门学科的发展。与之相比,美国社会学家则较偏重于解决社会问题的教育研究。这主要是因为美国是一个多元种族构成的社会,常面临犯罪、离婚、失业、贫困等众多社会问题;而美国的社会学深受实用主义的影响,注重实践性,也比较注重反映社会的需求。美国学者普遍认为通过“美国化”(Americanization)的手段,诸如教新移民英语及美国文化等,可以解决上述诸多的社会问题,因而对教育非常重视。也正因为如此,美国的社会学家与教育学家接触频繁,将其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在教育领域中广泛推广与应用,所以,作为独立学科的教育社会学首先在美国大学中建立并发展起来,而最早将教育社会学制度化的国家也是美国。联系前述学科制度形成的主要标志来看,苏扎罗在哥伦比亚大学首开世界上第一个冠名为“教育社会学”的讲座,1923年美国“教育社会学研究会”也率先成立。四年之后,其机关刊物《教育社会学杂志》创刊。可以说,在教育社会学学科发展进程中,英、法、德等欧洲国家开其端,而美国则是后来者居上,逐渐走在欧洲各国前列。因此,美国的教育社会学受到各国(包括中国)的追捧也在情理之中。 三、导入国外教育社会学著作对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发展的影响 总体来看,20多年的时间里共翻译15本教育社会学著作,数量上确实不多,而且这15本译著或许也只是西方教育社会学理论资源中的冰山一角,但它们对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以及它们本身所具备的特征均不容忽视。首先,从时间上看,译著集中出现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20年代7本,30年代7本,40年代1本。就20世纪20年代我国教育社会学发展的情况来说,1922年国人自行撰写的第一本教育社会学专著———陶孟和的《社会与教育》出版,标志着中国教育社会学的诞生。至1931年,国人撰写的第二本教育社会学著作———雷通群的《教育社会学》才姗姗来迟。从第一本到第二本专著,前后相差近十年的时间,这期间我国教育社会学教学和研究所需的理论资源几乎全靠译著供给。1926年,《教育杂志》第18卷3号曾发表华超的《大学教育用书问题评议》一文,作者在摘要地解读了17种教育用书(包括心理学)后,概括出两个特点:第一、除一种系本国学者自行编制外,其余都是译本;第二、译本的原作者都是美国籍。作者立论虽有批评初衷和本意,但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发展进程中所需的思想资源多由译著提供却为不争的事实。20世纪30年代,我国教育社会学的教学和研究均取得一定的进展,相继有几本国人自撰的教育社会学著作问世,如沈灌群和吴同福的《教育社会学通论》(1932)、卢绍稷的《教育社会学》(1934)、苏芗雨的《教育社会学》(1934),但这15本译著依然被视为重要的参考资料。正如时人所指出:“我国在学术研究上,要已藉译著之业而随世界各国以俱进。”[26]近代学者正是借助这些译著,通过吸收和借鉴其中的理论和方法,建构出我国自己的教育社会学学科理论体系。这是15本译著对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的发展最为重要的历史成就。其次,从译著自身来看,大多数被翻译过来的教育社会学著作,在确保忠于原著思想的基础上均采取“意译”的方式,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西方教育社会学在形式上实现了“中国化”。因为这些源自欧美和日本的教育社会学著作,它们受众对象原本都是针对本国人,运用的是本国的语言文字,这就对译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无怪乎,当时有人喟叹道:“译书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体,因为各国文字的特性不同,在甲国文字中只须一句话可以说得清楚的,译成乙国文字每每要用几句话才能把他的意思传达出来;有时在甲国文字中须用许多说话方能把一件事体说明,译成乙国文字便觉得冗长烦琐。”所以,为了让国人易于理解和接受这门学科,译者对译著须先进行形式上的“中国化”。诚如罗家伦所极力提倡的“中国若要有科学,科学应当先说中国话”。这方面,陈启天翻译美国史密斯的《教育社会学的导论》的下半部分最具代表性。陈氏并非逐字逐句地翻译原文,而是考虑到中国读者的理解程度及行文习惯,从第三章开始不完全按照原著行文的次序,只是译述其大意,有时夹叙夹议一些中国教育问题以求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从而增添读者的兴趣再次,从理论流派上看,这15本译著分别涉及了西方早期教育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三个派别,即哲学派、应用派、功能派。伴随着这三个流派的相继传入,国人由此获得了西方教育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整体面貌,从而也有利于近代学者从宏观上认识和把握西方教育社会学研究概况。不过,从这三个派别传入我国的时间来看,其背景和原因各有不同。最早传入我国的是教育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哲学派”,该派所侧重的是教育之社会方面的意义和原理的解释,杜威可视为这一派的杰出代表,其传入中国的时间大致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其时正值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兴起使得西方“民主”与“科学”的思想与理念在中国广为传播,伴随着胡适、蒋梦麟、陶行知等大量留美生纷纷回国以及杜威来华讲学,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和进步主义教育思想相继传入中国,其中就包括杜威的教育社会学思想学说;与此同时,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前后,国内出现了一个空前广泛深入地批判学校教育的高潮,人们批判学校教育与社会脱节,与生活分离,“学生之毕业于学校而失业于社会”,“学非所用,用非所学”的严重失调现象,而杜威关于学校教育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认识在一定的程度上能为这种批判提供理论上的依据。杜威认为:“教育既然是一种过程,学校便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并将现代工业生产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职业活动、生活知识统统纳入学校教育,使之成为一个“雏形的社会”,以实现教育与社会,教育与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诚如有学者所强调的那样,“要解答这种问题,请言杜威博士的学说。”教育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应用派”传入我国的时间大致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前后,至20世纪30年代中期达到高潮。该派更多的是侧重于教育社会学原理和方法在教育实践中的应用,并因此而得名,美国史密斯、斯纳登、彼得斯等人是其主要代表。从其传入中国的背景来看,一方面主要是由于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我国教育改革进入了最为活跃的时期,此时不仅西方各种教育理论、教育思潮源源不断地传入,国内各种教学改革实验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如设计教学法、分团教学法、社会化教育法等,这些教学改革实验大多数是以西方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下的新教育实践,对于国人来说都是“新生物”,中国传统的教育理论学说难以对其发挥效用;另一方面,在近代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教育问题,如成人教育问题、民众教育问题、乡村教育问题等,这些教育问题的解决又与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教育界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来指导,而将西方的理论与方法移植过来用于指导中国的教育实际已成为当时学术界的主流,以美国史密斯等人为首的西方教育社会学研究的“应用派”即在上述背景下传入我国,满足了当时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需要。如陈启天在其翻译美国史密斯著作时就曾这样说过:“原书(指美国史密斯《教育社会学导言》———笔者注)虽无甚深精妙的处所,却可很明白地给我们一个社会化的教育观的大概,有参考的价值”。就在教育界极力倡导教育社会学理论应用之际,20世纪20年代末,教育社会学理论研究的“功能派”也开始传入中国。“功能派”所着重的是对于构成人格的一切社会关系的分析,把教育看做社会事实,强调教育对塑造理想人格的重要影响,尤以涂尔干为典型。教育社会学的“功能派”传入我国之时,正值南京国民政府刚刚成立,面临着思想不统一和社会紊乱的严峻形势,急需从文化教育层面来恢复和建立统一的社会秩序。与此同时,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追求民主、自由的思想解放潮流使得学校学潮时常发生,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如何使学校重新回归秩序,使教育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为了这一时期思想界、教育界共同关心的问题。而作为西方教育社会学功能派大师的涂尔干,非常重视国家在教育中的角色。在他看来,国家应对教育进行控制,避免个人接受不同团体,不同制度与不同文化环境的影响,并强调整个教育思想、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等,都应有统一的社会秩序来决定,以达到教育社会化的根本目标,这一思想认识在其《道德教育论》一书更是得到充分的体现。可以说,以涂尔干为代表的教育社会学“功能派”主张和学说的导入,既适应了当时南京国民政府加强思想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的需求,也满足了教育界规范学校教育、整顿教学秩序的目标。总之,国外教育社会学著作的译介对于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的发展来说,既是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必经的过程。这15本译著是近代中国教育社会学发展的起点,近代中国学者正是在此基础上,围绕着教育社会学学科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对其学科体系、学科的基本要素,如研究对象、学科属性和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消费水平探究 内容摘要:本文从教育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出发,研究了居民教育消费中的教育消费比率的问题,解释了居民教育消费比率的含义,介绍了理论及经验模型、国外教育消费比率的状况,并分析了影响居民教育消费比率高低的几个重要因素。本文旨在更好地引导我国居民教育消费。 关键词:人力资本、教育消费比率、影响因素 教育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居民教育消费是教育消费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虽然国外学者直接提到教育消费这个概念的比较少,但许多国家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居民教育消费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其中对居民教育支出比率的研究即是一例。 研究居民教育消费比率的意义 教育与一国经济发展也是紧密相联的,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历史证明,发展教育能大大地促进经济增长。居民教育消费比率是居民消费结构的重要内容。教育消费比率的高低反映了居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我们可以从各国居民消费基本情况来了解教育消费比率。 居民教育消费比率(ER)的涵义 国外学者对居民教育消费比率的理解也不完全一致,有的国家把它看成是家庭所有支出的百分比。如东欧一些国家在统计中,计算教育消费的比例时是以占家庭总支出的百分比来计算。美国学者SandrdJ.Huston研究了美国家庭教育支出的比率问题,他提出的居民教育消费比率(ER)是指每年家庭非必需品消费中,居民享受教育及其服务所占的比例。所谓必需品和非必需品,SandraJ.Huston认为,必需品包括:住所、器具、衣物、食品。非必需品包括:健康和个人护理、酒和烟、人身保险、交通、娱乐和教育支出。从两者的统计口径来看,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同一个国家相同的统计数据中,前者的比率要小,而后者的比率要大。 居民教育消费模型 为了更好地衡量居民教育消费,国外的学者提出了居民教育消费的理论模型和经验模型,用来对居民教育消费进行定量分析。这种理论模型对于分析我国的居民教育消费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理论模型 该理论模型的方程式是从经济学有关消费者需要理论推导而来的,特别是该模型对恩格尔系数(函数)作了适当的修改。因此我们可以形象地称之为教育恩格尔系数,即居民教育消费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例。用公式表示如下: ER=f(I,HC) 公式中,ER代表家庭消费中用于教育消费部分占非必需品消费的比例,I表示家庭收入,HC表示反映家庭特性的一系列变量,这些变量包括:家长的年龄、家庭的规模大小、受教育的层次、地域、性别、民族或种族、家庭子女状况等等。 从该理论模型可以看出,居民教育消费比率的高低,与家庭的收入及家庭的特征是一种函数关系。 经验模型 该模型认为,因变量是以比例的形式存在,在确定居民教育支出的比率时则可选择自然对数模型的形式来进行研究。因变量表示百分比几率的自然对数,经验模型的方程是根据普通最小二乘法(OLS)的回归。其方程式如下: ln[ER/(1-ER)]=β0β1Iβ2iHC这里i=1,......,n 因为ER的值是有一定的极限的,ER最大为1,最小为0,那么,因变量的极限值也相应为在0和1之间变动。公式中,I代表家庭收入,HC表示家庭特性变量。 经验模型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分析居民教育消费有效的方式,我们可根据不同的变量和假设,来了解哪些是影响居民教育消费的主要因素,哪些是次要的因素,从而更好地揭示居民教育消费的规律。 比较各国教育消费的比率是一件困难的工作,因为各个国家使用的统计方法和手段的不同,会导致统计数据有较大的差异。但我们可以从根据权威机构已公布的统计数据看出,保加利亚等11个国家中,爱沙尼亚和波兰的家庭教育消费比率逐年提高。其它几个国家教育消费比率有的有所提高,有的没有变化,有的教育消费比率有起伏。教育消费比率最高的是塞浦路斯,1999年曾达到3.4%,最低的是斯罗伐克,1999年家庭教育消费比率才0.4%。 从东欧国家的居民消费结构来看,居民教育消费水平还比较低。以上几个国家的教育消费比率,在各国家庭消费支出统计项目中,所占比例最小。从居民的消费结构看,占比重最大的项目是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类支出,一般占总支出的20%~43%,其次是住房、水、电和其它燃料,一般占家庭消费支出的10%~20%。以居民教育消费比率逐年增长的国家爱沙尼亚为例: 爱沙尼亚的居民消费结构变化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基本生活用品和耐用消费品比例下降,如食品和非酒精饮料、住房、水电、燃料、服装鞋类等;保健、交通、通讯和教育消费有明显的增加趋势。但尽管如此,教育消费的比重依然较小。 根据美国BLS提供的消费支出的统计数据,计算美国近几年的居民消费,教育消费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为1.6~1.7%之间。这与东欧的一些国家的比例差别不是很大。从支出的总量来看,各国收入水平不一样,因此,在教育消费的绝对量上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的。 影响居民教育消费比率的因素可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从宏观因素来看,主要有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体制等因素。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居民对提高个人素质的需要越迫切,因此越重视对教育的投入。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国家,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居民家庭用于教育的支出较少。一个国家的教育体制也是影响居民教育消费比率高低的重要因素。二战以来,许多国家用于私立学校的居民教育消费增加较快,其中特别是私立高等院校的增加,对扩大居民教育消费支出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学生是在私立院校学习,菲律宾86%的学生是在私立院校中学习,韩国的私立院校学生占75%。韩国的私立学校集中体现在高中和高等教育方面。1993年,韩国的私立大学有102所,占大学总数的80%以上。韩国自70年代以来,政府通过发展私立教育,增加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投入来筹集教育经费,发展韩国的教育。私立大学的增加,对提高居民教育消费支出水平起到了很大的影响,这也是韩国的居民教育消费比率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韩国的居民教育消费比率从70年代以来,大部分年份都在7%以上。 统计表明,韩国居民教育消费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的比例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呈递增的趋势,其中韩国的农村家庭的教育消费比例比城镇家庭的支出比例要大。如果从韩国居民教育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例来算,韩国的教育消费支出比率将更高。在许多国家,由于教育成本上升和普遍实现成本分担原则,很多国家提高了高等教育学杂费的标准,学杂费成为许多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高等教育学杂费增长是居民教育消费比率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微观因素来看,影响居民教育消费比率的因素主要有:家庭收入、住户的年龄、家庭规模大小、受教育层次等。 家庭收入的影响。家庭收入对居民教育消费支出影响较大,根据有关研究资料显示,家庭收入与居民教育消费呈正比例关系,即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居民用于教育消费的支出越多。由于居民教育消费比率是一种比例关系,因而,家庭收入的增加,对消费比率的影响有几种可能,一是家庭收入水平提高,教育消费比率提高。这要保持绝对支出的增加的同时,教育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其它消费项目支出的速度。二是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教育消费比率不变。家庭收入水平提高,教育消费支出增加,但在消费支出中的比例没有变。三是家庭收入水平提高,教育消费比率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收入水平虽然提高了,但教育消费支出的增加速度较低或没有增长,因而,教育消费比率下降。1995年美国学者SandraJHuston根据美国的消费统计资料进行实证研究后,得出家庭收入与教育消费比率没有很明显的相关性。但中国学者在研究家庭教育支出的负担率(家庭教育支出与家庭收入的比例)时发现家庭教育支出负担率平均与家庭人均收入呈反向变化关系。 住户的年龄。住户的年龄是影响家庭教育消费支出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人在年轻时投入到教育的收益最大,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教育消费比率与年龄呈反比例关系。美国学者SandraJ.Huston的研究表明年龄对家庭教育支出比率影响最大。假定其它的因素不变,相对年轻的家庭教育比率最高,随后开始下降,直到40岁左右,教育比率开始上升,一直到67岁,再开始下降。这种家庭教育比率演变规律,很好地说明了一个人在年轻时,倾向于人力资本的投资,随后教育比率开始下降,到40岁左右时,父母把更多的钱投资于子女的教育方面。家长的受教育水平是仅次于年龄的对教育比率影响较大的变量。 家庭规模的大小。家庭规模主要是指家庭人口数量的多少。当家庭人口规模扩大时家庭教育消费比率也将增加。国外对居民教育消费支出的研究结论显示,有子女和无子女的家庭相比,有子女的家庭的教育消费支出比率比无子女的家庭教育消费支出比率要高。 受教育的层次。家庭成员接受教育的不同层次,影响家庭教育消费的支出比率。教育层次不同,家庭相应支付的教育费用也不一样。美国劳工部公布的2000年消费支出数据表明,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教育支出的数额越大。大学以下的居民人均教育消费支出为427美元,大学层次以上的居民人均教育消费支出为1226美元。显然,教育程度越高,教育消费支出的数额越大,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教育程度越高,居民教育消费支出的比率也会越高。人力资本投资理论考察了教育成本和教育收益的问题,指出一个人之所以投资教育是因为未来个人教育收益的增长速度要高于个人教育成本的增长速度。因此许多家庭愿意对家庭成员进行教育投资。 总之,影响教育消费支出比率的因素是多方面,我们可以利用各国或各地的教育消费支出比率资料,来分析一国或地区对教育消费的重视程度,制定正确的教育发展政策,更好地满足居民教育消费需要,提高居民教育消费水平。 国外教育论文:国外教育城市发展概况与启示 摘要:教育城市运动是在面对城市挑战、人的新需要和终身教育思潮的背景下产生的,它注重教育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其目的体现在《教育城市章程》之中,而其运动多在国际教育城市协会领导下展开。这一运动的开展状况与鲜明特点对于理解城市与教育关系以及学习型城市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教育城市;教育城市章程;国际教育城市协会;学习型城市 “教育城市”是1990年在巴塞罗那召开的第一届教育城市国际会议基础上开展的城市运动,会上形成了《教育城市章程》(简称《章程》)并建立了以教育力量驱动城市发展的原则,呼吁重视城市居民的教育熏陶。此后,通过每两年一届的教育城市大会的召开以及其他相关活动,教育城市所确立的理念逐步得到传播和实施。在1994年召开的第三届教育城市国际会议上成立了国际教育城市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Educating Cities简称IAEC),协会通过规范化的组织活动不断地将教育城市运动推广开来。目前共有37个国家的456座城市加入,其成员城市分布涉及非洲、美洲、亚太和欧洲。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对教育城市的介绍和研究相对较少。教育城市的理念和做法对于中国城市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教育城市的兴起背景 教育城市的兴起与城市生活所面临的危机与挑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与城市本身愈加复杂化而产生出的人的新需要相联系的,更是与全球范围内以终身教育思潮为首的各种理念的影响相联系的。 首先,城市生活本身面临的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危机使得人们认识到通过教育反制这些不利因素。巴塞罗那前市长Pasqual Maragall谈到该市在教育城市创建之前的状况时指出:“那时候,城市长期显示出缺乏民主和自治,疏忽城市规划,缺乏公共和私人投资,普遍缺乏志向和自尊。”《章程》的序言中也指出了这种危机的表现:不当和负面教育力量的影响,儿童的权利和青年的主体性得不到保障,多种文化之间的不平衡与冲突,对城市文化身份的认同得不到尊重以及在不确定世界中人们以否定他人或相互猜疑的形式追求安全感,等等。同样,与教育城市概念直接相关的平等、包容的市民身份、凝聚力、可持续发展以及和平教育等概念,也体现出了教育城市是在面临不平等、缺乏市民意识、缺乏凝聚力、不可持续以及战争阴影背景下兴起的。 其次,城市本身愈加复杂化,人们对城市认识的需要不断增强。城市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理性不断增长的结果,由原来自然形成的城市到现代越来越注重规划和设计的城市,单一功能的城市越来越走向功能叠加,其复杂性正在不断增加。从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来说,其发展越来越需要教育作为支撑;从城市中人的存在来讲,面对城市与日俱增的复杂性,单纯依靠学校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城市认识的需要,城市本身复杂程度的加深逼仄着城市人必须通过各种教育形式来认识城市、适应城市、改造城市以及引领城市。如何在一座高速运行而又不断受到各种变革影响的现代城市中生存,如何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越来越成为人们思考的重点。 最后,以终身教育思潮为首的教育理念的巨大影响是教育城市产生的重要背景。教育城市运动的兴起与具有广泛影响的终身教育思潮是分不开的。20世纪60年代,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在《终身教育引论》一书中在对现代人所面对的各种挑战描述的基础上指出对教育的新理解――终身教育是指“教育这个词所包含的所有意义,包括了教育的各个方面、各种范围,包括从生命运动的一开始到最后结束这段时间的不断发展,也包括了在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点与连续的各个阶段之间的紧密而有机的内在联系。”这一理解标志着终身教育思潮的形成。此后,这一思潮逐渐开始显现其影响。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国际成人教育会议时对朗格朗的提案进行了肯定;随后在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雅克・德洛尔(Jacques Delors)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中又一次得以肯定;1972年以埃德加・富尔(Edgar Faure)为首撰写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报告《学会生存》将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学习社会作为三个基本概念。终身教育思潮及其理念逐渐被各种文化教育文本所采纳并在全球范围内渗透于各种活动中,其理念与相关活动的推广为教育城市的兴起奠定了思想根基。这种影响在《章程》序言中有明显体现:“21世纪初,所有的世代显然都需要终生学习的机会,教育内涵也需不断更新。” 二、教育城市的内涵 (一)“教育城市”的来源 “教育城市”由英文“Educating Cities”翻译而来。在上世纪70年代,世界经合组织(OECD)从其成员国邀请了7个城市资助建立教育城市计划,由此这一概念开始出现。埃德加・富尔等人在1981年也曾提出“教育城市”:“它是一个社会和教育本身之间性质变化关系的术语,一种能提供这种教育空间、能将其自身放置在这样一个位置的社会形态都可以将自身命名为‘教育城市’。”但这两次都未引起较大影响。运动的推动和组织者认为,“教育城市”是在另一种表述――“教育城市”(Educational City)的启发下,由巴塞罗那市议会在1989年发明和采用,并将之作为建议融合进为市民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之中。此后,随着教育城市运动的开展,这一概念得到认可并传播开来。 (二)“教育城市”的定义 “教育城市”中的“教育”二字并非仅仅是指“学校教育”,而是包含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在内的广泛教育活动。严格来说,教育城市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正如JoanManuel del Pozo指出的那样:“像其他理念一样,教育城市远不是完美无缺的和固定的,而是植根于当今生活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教育城市这一概念会随着城市及其居住者而改变;这一改变不是仅仅意味着屈服于各种不断产生的压力和困难,更是协调和适应城市新的特征和需要。”正因为各城市的历史、位置、特征以及政治状况等的差异,不同城市对教育城市有不同的理解,基于不同学科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已有对教育城市的理解根据其视角和侧重点的不同可以分为:“模式说”、“运动说”和“特征说”,本文对其概况的介绍涵盖了这三种形式的理解。 “模式说”从对比的角度出发,强调与其他城市运动的差异,通常将之界定为一种城市网络或一种新的模式。例如,“教育城市是一个通过教育与培训方面的现代化和革新以及城市规划和文化重建来促进发展、合作和革新的多城市网络。它是一种新的模式,一种共同分享的项目,涉及到地方政府、不同级别的政府和民间团体的所有部门”,以及“教育城市是一种新的模式,它以包含在不同政策和行动以及所有领域中的知识、意识和教育因素的开发为优秀,除此之外,还有对其影响的评价”。 “运动说”是从动态上的理解,强调教育城市是许多人正在从事的一种活动,通常将之理解为是一种城市运动。比如“教育城市是始于……的一种城市运动,那时一群由地方政府代表的城市基于……设定共同目标、一起从事计划和活动来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一般而言,有目的、有组织的较大规模群众参与的活动都可以叫做运动。因而,称之为“运动”,有对其广泛影响加以强调的意味。 “特征说”是从静态上来理解,强调这种城市应该具备的优秀特征,通常将之视为具有一定特征的城市。如,“教育城市指的是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城市,是其国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该城市的认同特征却又独立于其所属国家的认同。教育城市并不是孤立的,它与周遭环境、国内其它市区和国外其它都市之间,有着积极的关联。这种关系的建立,旨在促进学习、交流和经验的分享,从而使居民的生活内涵更为丰富”。“教育城市除实现传统城市机能(经济、社会、政治和服务提供)之外,更必须落实并发展教育功能,坚定地关注教育发展,增进并拓展居民心智。教育城市最为重视儿童与青年,但也致力于将所有年龄层的人群纳入终生学习的范畴。”这种理解将教育城市的特征理解为:具有独特的风格,通过分享丰富居民生活内涵,与其他城市有积极的互动交流,重视教育功能以及城市人的终身学习。 (三)教育城市的目的 教育城市运动所涉及的领域与教育相关但又不仅局限于教育领域,因而从内容上来看,教育城市的目的从其最终的指向上看,在于应对城市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挑战,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在这一总的目标下,有三个主要的具体目标: 其一,保障所有市民在城市生活中的教育权利。时代的发展使教育在人们生活中所占据的分量越来越重,城市和市民对教育的依赖愈加强烈。如果某一市民得不到教育,基本上也就意味着被城市边缘化了。因而,如何保障儿童、青年以及所有年龄段的每一个市民在城市中的教育权成为教育城市的主要目的之一。它着眼的不仅是城市的持续发展,更是要捍卫“人人皆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通过各种方式重申其对于城市居民终生教育的承诺”。 其二,确立政府在教育事务上的责任。城市市民教育权利的保障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而是需要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政府被认定为在这一权利的保障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教育城市中,政府必须承诺开发、保存并展现其复杂的身份认同和特征,推动对于本地各种语言的了解、学习和使用,平衡满足新需求和保存建筑、象征和历史遗迹,空间和规划要满足关系建立、娱乐、休闲的需求以及特殊人群的需求,鼓励公共参与、评估各种信息对儿童的影响,帮助父母教养子女,等等。 其三,挖掘城市各方面的教育潜力。在教育城市运动的推动者看来,城市本身具有教育性,它是一个教育空间,也是一种教育资源,更是一个教育主体。但是,城市本身的这种教育性并未得到重视,也并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开发。如何将城市聚焦到其市民的个性与社会化发展上成为其运动的重要目的。“教育城市关注――并致力于扩展这种关注――由城市公共空间的人们和群体互动引起的可能互惠并且以利用所有正面潜力为目标来促进城市居民个性化和社会化发展。”在此目的下,城市中的图书馆、公园、博物馆、街道、广场等空间都成为教育城市挖掘的教育潜力。 三、教育城市的发展概况 教育城市运动到目前已有23年历程,其在理念传播和运动开展方面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教育城市运动的兴起 教育城市运动的兴起得益于巴塞罗那市长Pasqual Maragau的果断决定:营造对当代城市的内在教育能力的公共关注,因而才有了首次大会来自世界21个国家63座城市的代表聚集在一起讨论教育对城市生活有效管理重要性的盛况。大会的召开标志着运动的开启,派出代表参与本次会议的63座城市成为教育城市运动的首批城市。会议制定了《教育城市章程》,并要求参与城市所应坚持的原则和价值应在政治活动中予以推动。同时,会议还建立了由巴塞罗那市管理的“教育城市国际文档数据库”,并成立了由巴塞罗那、柏林、伯明翰等八所城市组成的“永久性国际大会委员会”,但该委员会在1994年由新成立的“执行委员会”所取代。 (二)教育城市运动的状况 成为教育城市首先要加入教育城市协会,遵循《章程》的规定以及相关要求开展活动,协会领导并组织教育城市开展运动。教育城市协会由成员城市大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秘书处和秘书长、出纳以及地方网络、主题网络和其他机构组成。 目前加入教育城市协会并开展运动的城市涵盖了全球各个大洲,其中非洲有5个国家6座城市,美洲有13个国家58座城市,亚太地区有6个国家25座城市,欧洲有13个国家367座城市。从布局来看,目前加入教育城市协会的城市比较集中,多分布在西欧和南美洲,其他参与协会并开展运动的地区较少。 教育城市运动的开展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由国际教育城市协会主导的教育城市大会及其他活动,一是在协会领导下各个成员城市及其相互之间组织和开展的地方会议和相关活动。 教育城市运动自产生以来共开展了12次大会,每次大会都会确定一个共同的主题(见表1),会上各城市除根据主题进行经验的交流与分享之外,还会针对教育城市运动所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并讨论相应的策略,一些成员城市会介绍该市开展教育城市运动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也会有学者对教育城市的理念进行解读。 除了大会以外,成员城市自身也会依据《章程》自行制定计划、活动方案并开展相应活动。活动结束后,会员城市会将活动计划以及取得的经验提交教育城市国际文件数据库。在数据库中保存有大量的城市活动经验供参与协会的成员城市分享学习。兹以西班牙科尔多瓦(c6rdoba)为例来展示其按照《章程》开展的活动(见表2): 四、国外教育城市运动的特点 教育城市运动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具有很多鲜明的特点,这是教育城市得以识别的身份标志,也是教育城市运动有别于其他城市运动的标志。 (一)注重城市发展中的教育基础 “教育基础涉及人口、教育机构、社会对教育的支持以及政府领导与管理教育事业的方式等。”教育城市运动始终贯穿着这样一种理念,即教育是整个城市及全体市民的事情,它需要为全体市民提供教育服务,但同时更需要各方集合起来保障教育基础。人口方面,教育城市非常注重对城市中人口状况进行分析,尤其关注移民、宗教、种族等人口因素的变化对教育的影响,针对这些人群开展跨文化教育。教育机构方面,教育城市在关注正规教育之外,非常关注非正规和非正式教育机构的教育作用。比如巴塞罗那召开的儿童公开听证会允许11-17岁的儿童以及特殊教育的学生对市政工作提出建议,很多意见还会被市政委员会纳入工作范围,还有表2中提到的科尔多瓦对国际节日教育作用的重视等。在社会对教育的支持方面,教育城市运动在价值取向、资源配置和服务方式上都做出了很多努力。比如,圣保罗开展“圣保罗是一所学校”的运动,为学生提供大量课外文化活动、运动、娱乐、艺术与手工等,鼓励学生多呆在学校,不仅避免年轻人流窜街头,增加学生和教师的社会资本,还保持了首都城市教育精神的连贯性。在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事业上,教育城市运动呼吁政府制定政策时考虑对教育的影响,以及制定教育性政策。可见,教育城市注重教育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关注教育活动的各方面保障。 (二)注重城市本身教育作用的开发 教育城市运动将城市视为一个具有教育作用的空间。有人指出,“依据教育城市运动,当一座城市被称为‘教育的’,必然伴随使它成为教育性的东西(它的社会、经济、政治和历史特征,以及其他可能被学习的特征),在它管理或组织的方式以及规章的执行方式中,能识别出一种教育目的”。同样,根据Villar的观点,“教育城市是以这样一种方式配置的,即在城市空间和活动的所有方面都要求一种教育意义”。因此,对城市本身具有的教育作用进行利用,注重开发城市中的各种教育资源和元素,努力使城市各方面体现出教育性成为这一运动的重要方面。对于这些城市来说,城市不仅是一个生产、生活空间,更是一个处处能发挥教育作用的教育空间。“将城市表述为教育型的,这样是说,能学习‘该’城市、‘在’该城市中学习和‘向’该城市学习。” (三)注重城市自身的风格和认同 教育城市运动强调保持城市自身的特色。城市的独特风格和身份认同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座城市风俗、习惯、气候以及政治、经济、历史等多方面沉淀的结果,是对一座城市进行识别的基础。一旦这种独特性被抹平,那么一座城市叫什么名字也就毫无意义可言。正是认识到城市独特风格之于城市本身的重要性,教育城市运动一开始就在《章程》序言中写明:“教育城市指的是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城市,是其国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该城市的认同特征却又独立于其所属国家的认同。”此外,《章程》第七款还专门针对城市复杂的身份认同以及特性做出了规定。对城市的传统、根基、语言等的尊重和对城市特色的强调是教育城市运动对全球化背景下城市同质化的回应。这种回应保证了城市之间可以将自身的特色作为对话的基础,也保证城市在自身基础上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 (四)注重城市共同分享与市民参与 教育城市是一个分享的城市,它对当代城市生活所面临的共同挑战非常敏感,这是它注重交流与分享的原因。教育城市的英文表述“educating cities”多采用复数形式的“cities”,这也说明教育城市运动“不是一个城市在战斗”。这同样也是人们将教育城市称之为一种城市网络的缘故。教育城市运动分享的方式主要是教育城市国际大会的召开、教育城市数据库平台、定期的教育城市经验巡回展,以及会员城市之间自行开展的交流与合作。 此外,教育城市还是一个参与性城市。它一方面强调政府在其教育城市运动中的主要角色和责任,另一方面强调城市市民主体性的发挥与积极参与。教育城市对参与的强调着眼于理念和实践两方面。首先,在理念上,教育城市所理解的“参与”与以往的理解也有很大不同(参见表3),它对“参与”的理解更为积极主动,更强调在承诺下长期的行动以及行动中实现的社会化。教育城市运动开展之初之所以没有采用“educative cities”,就在于“educative”一词具有更多被动和消极角色的意味,相比来说,“educating”一词则更能体现出教育城市运动中人们的主动性参与。其次,在实践上,教育城市举办了各种有助于市民参与的活动。比如西班牙加瓦(Gava)开展的“青春、娱乐与公共空问”(Youth,Recreation andPublic Space)项目通过吸引年轻人作为志愿者,将城市重新整合到年轻人的教育中,同时将年轻人重新整合到城市发展和社区福利事业中。此外,针对儿童和残疾人参与的活动有法国图卢兹(Toulouse)的“儿童市政委员会”(TheChildren's Municipal Council)项目、乌拉圭蒙得维的亚(Montevideo)的“轮椅者参与计划”(Inclusion Drivers Programme),等等 五、国外教育城市运动对中国的启示 约翰・里德指出,“今天,地球上有将近一半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到2030年,这部分人口很可能达到三分之二”。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不仅意味着城市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主要居住地,更意味着城市要满足不同人们的需求以及面对各种的挑战。对于正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中国来说,问题更是不容小觑。麦肯锡全球研究院2008年的《迎接十亿城市大军》的报告预测,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中国城市人口将从2005年的5,72亿增加到2025年的9.26亿。这一规模之巨――新增的3.5亿多城市居民相当于今天美国的全国人口。到2030年,中国的城市人口有望达到10亿。可见,城市正在成为或必将成为以后人们生活的主要空间。如果说过去中国的情况是,农村问题解决好了,整个国家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一大部分,那么现在“农村问题”这一表述则正在或者已经被“城市问题”所取代。如果城市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也就意味着多数人生活在阴霾之中。 由此背景出发,国外教育城市运动20多年的经验对于我们的城市建设来说是有一定意义的。客观而言,教育城市是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起的城市运动,其本身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价值观念的印痕。就教育城市运动本身来说,也有其不足之处。比如,有学者认为,波尔图市加入教育城市运动已有10年,但其与教育城市运动的关系依然很脆弱。他还认为,教育城市数据库中并没有多少值得记录的原创性东西。但是,更多的研究对教育城市运动的作用进行了肯定。总体而言,教育城市运动可以为我们重新理解教育与城市之间的关系以及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一面“他者之镜”。 (一)对于理解城市与教育关系的启示 中国对城市与教育之间关系的理解中,城市与教育总是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需要,而没有从人的需要出发来统合二者的割裂。一方面城市强调将教育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手段或作为为政治服务的手段,将对城市市民的教育视为一种人力资本的教育和政治教育;另一方面,教育则强调城市没有提供一种良好的教育空间,缺乏对教育的关注。归根结底,教育在城市的整体发展中仍然扮演一种工具角色,是依附于政治、经济并为之服务的。这种理解未免有些狭隘,仍未认识到教育在城市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就实质而言,教育与城市的存在其愿景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不仅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教育也让生活更美好,城市与教育都是城市市民发展的需要,都是为了提升城市中一个个具体生命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状态。“教育城市”正是基于这一理解方式,将“城市”与“教育”的对立与割裂转变为交互与协同,也使城市与教育结合为一个整体。这一理解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思维方式,也使原本面临困境的城市与教育关系的“柳暗花明”。更重要的是,它还内含着一种教育眼光和教育尺度,而这正是目前中国城市与教育关系研究中最为缺失的。 教育城市对教育与城市的关系理解为:(1)教育城市本身是一个教育空间。当城市指责教育不能为城市发展提供所需的知识和人力资本时,这种理解则暗含着:城市不是一个教育空间,而仅仅是一个生产空间或者是一个居住空间而已。而当城市本身被理解为一个教育空间,那么这种指责就会消失,教育对城市不能提供其所需的环境这一指责也会消失。城市本身已经成为发挥教育作用和教育发挥作用的共在空间,教育渗透在城市的方方面面,城市的点点滴滴也发挥教育作用。(2)教育城市本身是一种教育资源。一旦城市空间成为一种教育空间,那么教育素材也就扩大到整个城市空间并且城市本身也就成为一种教育资源。城市的历史古迹、生活习俗、建筑风貌、发展方式、管理方式等都可视为一种教育资源而体现出教育潜力,甚至城市中的负面问题也可以作为反面的教育资源加以利用。(3)教育城市本身是一个教育主体。教育城市既是教育者也是学习者,既需要对城市市民和其他城市提供教育,也需要作为受教育者从市民的参与和其他城市中学习。既需要保证教育在城市中基础作用的发挥,也需要学习发挥自身的教育作用。 因而,教育城市运动对城市与教育关系的理解中明显体现出一种教育眼光和教育尺度,体现了面向教育开展城市实践与面向城市开展教育实践的结合,它对城市角色的创新性解读为我们开启城市教育的新空间构筑了根基。 (二)对城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启示 1 把保持城市特色作为城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点 中国当前的城市建设、规划和管理以及学习型城市建设中对城市本身的风格与特色不够尊重,相互之间不顾自身特点的盲目跟风与简单模仿比较盛行。如,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推出旅游项目“锦绣中华”,于是,雷同或类似“锦绣中华”项目在各地纷纷上马;20世纪90年代初期,“广场风”几乎刮遍全国;20世纪与21世纪交替之际,“大学城风”遍及南北;21世纪初,“会展中心热”在一些城市有增无减;而CBD(城市商务中心区)旋风目前仍在席卷神州大地,许多城市都在比拼,竞相建设引以自豪的标志性CBD;此外,“大剧院热”、“市政中心迁址热”与“标志性建筑热”也是方兴未艾。这种缺乏对城市自身特殊性的理解和呵护不仅损害城市在长期历史积淀中的人文底蕴和历史遗产,更容易伤及人们对一座城市的身份认同。相对来说,教育城市运动对城市风格和特色却极为尊重,并将其作为专门条款列入《章程》之中。因而,对于中国来说,在避免城市之间的同质化和形成城市自身的城市风格与城市精神方面,教育城市运动有其特殊的意义。这就要求中国的城市或学习型城市建设要从自身出发,找准定位,基于自身风格而展开。 2 把培育居民归属感作为城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目标 当前,中国城镇化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加之中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这使得中国的城市或学习型城市建设面临如何应对大量涌入的城市人口及其所产生的问题这种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在城市及学习型城市建设中,这些人口的融人问题仍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城市关注的仅仅是他们是否有吃的、穿的,而较少关注他们的精神层面以及他们是否对城市有一种归属感。尤其对于那些流动学龄儿童而言,他们的受教育问题和精神状态更缺乏关注。“在城市生活”不仅是一个地理学意义的概念,更意味着人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生活状态的巨大改变。这就意味着,培育新“市民”的文化适应以及与原有市民之间和谐共处、帮助新“市民”学会“在城市中生活”应该成为城市或学习型城市建设中亟需面对的一个问题。教育城市运动中提倡的对抗“性别隔离和文化隔离”、对弱势人群的关注和对“排他性机制和边缘化机制”的提醒等方面值得我们关注。 3 把分享和参与融入城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中 中国的城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中,城市之间的相互分享仍然不够。这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缺乏城市之间相互联系的意识,城市生态圈的概念不强;其二,注重竞争而不关注合作。在未来强调信息交流与共享的城市发展中,相互联系和城市生态圈意识的缺失必定会造成城市成为一座“信息孤岛”。同时,将其他城市作为一种试图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击败或打压的对手,而不是作为一个可以相互学习与分享的伙伴,也会造成城市的孤立。此外,在中国城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中对政府责任的强调较多而忽视了对市民参与的鼓励。城市或学习型城市建设如果仅靠政府自身努力是难以完成的,况且这种想法也是有问题的。教育城市运动对城市之间交流与分享的关注和对市民全面参与的倡导,具有“他山之石”的功用,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更好地理解城市之间的关系和市民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 4 要制定关于城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理念 教育城市运动之所以能在世界范围内产生重要影响,主要的一个原因就在有《章程》中理念的引领,有对城市基本定位、基本做法和保障措施的规范化说明。而中国城市以及学习型城市建设到目前仍缺少一个类似的“章程”或“规定”来进行指导,这使得各个城市之间在城市建设,尤其是学习型城市建设中的定位不明并且在具体的操作层面缺乏保障措施。因而,对于中国城市和学习型城市建设来说,亟需国家出面确立城市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理念来进行规范和指导并予以保障。 教育城市运动的理念具有很大的前瞻性,这种前瞻性眼光使其处在城市运动中的前列。它不仅关注到了城市发展中的“教育基础”与“教育经验”,并且已经将这种理解注入到了教育城市运动的实践之中二十多年了;同时,它在具体做法上一些经验也有助于中国在城市和学习型城市建设中予以吸纳。约翰・里德认为“城市是人类文明的典型产物,在这里展现了人类所有的成就和失败”,而教育城市运动的经验可以为我们造就更多“成就”而避免“失败”提供一种启示,从而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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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论文:物态变化的科学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关于初中物理中物态变化的科学探究的尝试。 关键词:物态变化、科学探究。 科学的优秀是探究,教育的重要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发展,科学课程应当体现这两者的结合,突出科学探究的学习方式。美国1996年初了第一个国家科学课程标准,其优秀是科学探究。英国、日本、新西兰等国,科学探究也都成为科学课程的优秀。我国教育部制定的《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总目标”中,提出了“增进对科学探究的理解,初步养成科学探究的习惯,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分目标”中更是将“科学探究”列在首位。科学探究作为一种让学生理解科学知识的重要学习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初中如何开展探究式学习?我认为,初中阶段可以从学科内较为简单的探究式学习入门,以教师组织学生开展有知道的探究式学习为主,为后续学科或高中高层次的探究式学习做好准备和衔接。教师应筛选出那些适宜开展探究式学习的内容。 初中刚开始学习物理,学生的理解能力、分析、思维能力还较浅薄时就接触到“物态变化”这一章,他们概念多,过程复杂,特别是吸热、放热过程难以区分,用于解决生活实际时较困难。如果这一章学不好,也许学生就对物理失去兴趣和信心。因此教师不能只应用常规方式教学,这样学生多是课上明白,课下死记硬背,又回到“雾里”,不能达到从“雾里----悟理----物理”的学习真谛。因而我教学中,在常规教学方式的基础上又应用了探究式教学,下面是探究的过程: 一、准备工作: 教师教学知识上的准备:为了让学生在课堂上探究物态变化的吸热、放热过程,教师应把什么是物态、什么是物态变化、物体存在都有什么状态等基本概念介绍给学生。 知识准备:学生预习什么是溶解、凝固、汽化、液化、升华、凝华、六个基本概念。 实验仪器准备:每两个学生为一组自备材料和工具,准备演示其中的一种物态变化,必要时学生可向教师借实验室的工具和仪器装置。此项工作教师必须进行统筹规划,以免实验的内容雷同太多。为了激发学生兴趣,还可以在活动中设立“最新奇、最能说明道理、最佳协作奖”等奖项。因为此项工作关系到整个教学的效果,所以教师要做好到位的指导。如做好安全教育,做好协作教育等。教育学生“倘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而我们彼此交换这些苹果,那么,你和我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但是,倘若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而我们彼此交换这些思想,那幺我们每个人将各有两种思想”,大文豪肖伯纳的这些话道出了协作的真谛.不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协作学习都优于个别学习。协作学习不仅有利于学生个体的思维能力、学习业绩等的提高,还有利于学生以乐观态度对待学习内容,在与他人交往中相互尊重。 二、课上探究: 每两组之间相互演示,并分析是什么物态变化过程及是吸热、放热。我深刻的体会到,充分发挥学生的动手、思考能力,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不感到疲倦、厌倦。正如牛顿善于继承前人的成果,这是和他的奋发好学、勤于思考分不开的。有人问牛顿是怎样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他回答说:“靠不停的思考”(3)(Bythinkingonitcontinually)。问题的解决,特别是有创意的问题要“靠不停地思考”不是单单靠课堂上45分钟就能完成的,“素质教育”并不排除勤奋刻苦,刻苦学习也不等同于大量做题,关键是要乐于思考,肯钻研、有创新。最后,评出较好、并可重复做的一组,给全班演示并讲解。 从实践的角度看,协作学习不仅指不同学生研究问题,还包括不同科目之间的互相支持和启发,特别是“3+x”的高考模式对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那么在教学中除了夯实本学科的基础,还要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种能力。包括思考创新、动手操作、论述总结等。 三、评奖: 为了这一节课,有很多学生都动了脑筋。为了使学生的付出得以承认,老师的许诺得以实现,全班进行了严肃的评奖。 本次课上学生共准备了各种实验二十个,其中有3组是重复的,有8个是书上的事例,如冰融化为水的溶解过程、把水加热汽化为水蒸汽的过程、水蒸气遇到较凉的玻璃片液化为水的过程、把水涂在身上水汽化为气体的过程、灯泡内钨丝的升华和凝华过程等,在实验的基础上学生很容易分析出物态变化到底是吸热还是放热。 有个学生的实验很有创意。他要探究凝固过程是吸热还是放热。看到书上水凝固成冰的实验,他认为虽然把一杯水放到冰箱内就可以了,但在课堂上不好实施。于是他就点燃蜡烛,然后让蜡油滴到放在手上的薄纸上,由于手感觉到有些热,所以他得出结论:手吸热所以觉得热,即在此同时,油滴在放热。结论就是:液体凝固成固体,需要放出热量。 有个学生的设想非常的合理,推理非常正确。不但用实验讲解了液体汽化要吸热,还想说明为什么100℃的水蒸汽比100的水对人的伤害性更强。他在化学老师那里借来沸点很低只有20几℃的化学药品,用酒精灯对其加热,我们能观察出汽化需要吸热。然后他让同学去试是同温度的液体和气体那个对人的伤害更大。然后他还进行了推理,得出100℃的水蒸汽比100℃的水对人的伤害性更强。(当然,在每个学生实验之前,教师都要进行审查,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四、成果的展示: 在我的指导下,学生对自己的实验进行了小小的改进,进而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动手动脑”大赛,并获得了很好的成绩。虽然只是校级的比赛,但学生获了奖也非常高兴。更令人兴奋的是由于这次课的成功,很多学生从此喜欢上了物理,而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五、教学感想: 物理学习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教学环境,学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动手(实验)动脑(解决问题),探究式学习就是一种理想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在实施“探究式学习”时,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 以学科知识为主导、逐步推进的原则。探究式学习分为课内和课外两个方面,“探究式学习”教改实践还刚刚开始,所以要先从学科内的课堂知识为突破口,逐步向课外知识延伸、拓宽。 以学生为主题、师生互动的原则。教师还缺乏“探究式学习”的案例积累,学生也缺乏“探究式学习”的经验,教师必须以积极的姿态介入,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情景,提供探究途径,引导学生思维,但不要代替学生的自主探究。 全面关注的原则。教师既要关心学生学会了哪些课本知识,也要关心学生在探究过程中得到哪些课外知识和收获,既注意学生智力因素的提高,也注意其意志品质、社会责任、合作精神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既重视知识达成的显形成果,也重视科学态度、问题意识、探究能力等隐性成果。 感受与问题:在探究性学习的教学中,还有一些其它问题和观点现陈述如下: 探究性学习需要教师为学生营造一个宽松、民主、和谐的课堂学习环境,学生的想法即使与标准答案不一致也应得到理解和尊重。没有一个有利于教学创新的课堂教学评价环境,在那种刻板僵化、追求形式、面面俱到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的压力下,很难想象一个教师在课堂上会真正聚焦于学生实际的学习生活、教室里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的质与量。 我们要提倡“失败是成功之母”的学术观念,让学生树立自信心,使学生产生内动力,推动学生进步,体验成功。所以,探索研究性学习的方法,就要随时把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中作为构建创新教学模式来探索、研究,并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并始终为不同能力层次的学生提供宽松的多元化的自主发展机会,在课堂上不能有“你的回答不对”、“你的答案是错误的”之的语言。取而代之的是“你能不能再补充一下”、“你能再换个角度分析一下?”等等。因为表扬是人的高级需要,学生需要表扬,要根据他的分析找出那些是正确的,先给予肯定,以鼓励他积极参与和敢于回答问题的精神,再请同学们帮助他补充和完善。这一点对于那些学习差的学生更为重要,使他们也能感受到“胜利的快乐”,从而树立起了自信心。给学生创造出一个人人都积极探索、主动参与、独立创新的优化环境。 科学研究论文:经验主义对自然科学研究的影响分析论文 摘要:经验主义是近现代科学和西方哲学的理论基础,正确理解经验主义对科学研究和人类认识世界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介绍经验主义在哲学及科学史中的发展历程,在揭示其内涵的同时不断将内在矛盾和问题呈现出来,以便人类能正确认识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性质以及产生的正负面影响,从而更好的为科学研究服务。 关键词:经验主义;原则;科学研究 经验主义被认为是实证科学基础,它主要包括感觉优先原则、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和经验证实原则三个方面。感觉优先原则强调感官经验是一切认知活动的起点,拥有对认知活动、经验和理论的科学资格的裁判权;客观性的经验作为实证科学研究材料的经验,是通过严格筛选及加工后获得的;经验证实原则是根据实验对理论的真理性的判定原则,由此对整个科学研究定性。正是如此,科学家们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曾一度将经验主义当成从事研究的“神兵利器”,虽然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的历史中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纵观科学技术史,经验主义带有不可遮掩的片面性,给科学研究带来了重重阴霾,阻滞了科学研究的进程。 一、经验主义在科学史中的发展 1.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的发生、发展 在欧洲科学技术史和哲学史上一直交织着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斗争,它们就认识的来源和内容等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争论,进而成为欧洲哲学史上两个基本的认识论派别。在科学研究未形成前,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思想倾向自古就有了,认识论一开始就包含着矛盾,它是经验的与超验的矛盾复合体。在古希腊早期,哲人们已经表现出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两种倾向。随着哲学的发展,这两种倾向的对立便逐渐展开,赫拉克利特的经验主义色彩比较突出,毕达哥拉斯派的理性主义色彩比较突出,从普罗泰戈拉和苏格拉底开始产生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直接对立。亚里士多德等人虽看到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各自的片面性,但也未能克服这种片面性,最终表现为亚里士多德在二者之间的摇摆不定。到了欧洲中世纪,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对立在经院哲学中以唯名论和实在论的形式继续存在。从近代的自然科学发展来说,力学、数学和天文学较其他学科发达,这就使得人们在用科学和理性认识世界时,必须付诸于当时的自然科学。不过当时人们并没有把经验和理性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科学的认识论。一部分人注重力学的实验和经验归纳法,并使之绝对化,形成了近代的经验主义;另一部分人则注重数学的理性演绎法并也使之绝对化,形成了近代的理性主义。根据当时资产阶级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需要以及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状况,在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作为认识论上的两种比较典型的形式全面系统地展开论争。他们在对认识论的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同时,也暴露出自身严重的局限性。可以说16—18世纪是欧洲哲学史上一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促进的矛盾发展史。正是这两个认识论派别的哲学论争,也相应引发了科学研究中的认识论以及方法论的斡旋,从这个层面来说,哲学史上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争也是科学研究史上思维与方法论的斗争。厘清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史的脉络,有利于提升自然科学研究的思维能力。 2.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外延、内涵的伸缩 经验主义强调认识对象的客观性以及感觉优先原则。在培根那,经验论仅是一个认识论原则,它的意义在于确立不同于神学知识的科学知识的来源。宗教知识来自于天启,而科学知识则来自于人的感官经验。起初人们只是要求一个科学知识应该有其经验来源,后来这个要求就演变为判定一个理论是否是科学理论的标准,即如果一个命题没有相应的经验背景支持,那么它就不能算是一个科学理论。到了洛克的时代,人们开始用科学知识来解释宗教知识。随着实证科学的发展,经验论逐渐成为解释人类知识来源的唯一理论,“经验”也仅指人通过感官获得的经验。比如一个人说“看到”上帝或“感到”上帝就在他身边等相关经验,是不能被科学家承认的。科学会判定类似经验是人类感觉器官的异常活动的表征或是观念的非科学的排列组合而否定其合法性。在这种认识论原则下,上帝、灵魂这类东西就渐渐地丧失了实体地位。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经验论逐渐越过自己的疆域,获得判定存在者是否存在的特权。也就是说,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发展中作用与职能均悄然发生了变化,一些非经验的素材将不能被其认可、真正的科学知识被拒之门外,阻碍了人类探索与认识自然的进程。 (1)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判定的是理论是否是“科学理论”的资格问题,而不涉及是真假问题。但在现实研究中,经验主义却往往能根据经验给与那些理论以真假判断,扩大了经验主义的适用范围。且论按照经验论原则,凡是没有感官经验基础或来源的理论都不能认作是科学理论,故而在这里“科学”一词也不能称的上是真正称得科学上的正确或真理,而只能指一种归属性,隶属实证科学范畴之内的理论。 (2)就事物的存在性来说,经验主义原本并不具有直接判定事物存在与否的能力,一个事物是否存在和人们对它们是否有感觉是不能等同的,却在研究中或是生活中具备了这种“神力”,它对事物存在性的判定资格源于人们凭着个人经验主义或者大众认可的日常的朴素经验对其的误用。但抽象的反对并不能阻止人们日常思维中的“惯性错误”,人们在无意识中,依然很自然地用经验之有无来判断事物之是否存在,听到“这个那个不存在”之类的武断判断。所有这类断言都是与科学精神是不相称的。通俗点说,经验主义者只有断定某物存在的能力,而不具备断定某物不存在的能力。 (3)经验主义中的原则作为一个理论判定原则实质上是个程序原则,它重点关注的是认识事物的方式、程序,只有通过特定认知路径获得的经验、理论才能被承认,这无疑是抹杀了其他非经验等路径获取知识的可能性,哄抬了经验主义在获取真理中的作用。这也就是所说的感觉优先原则:即只有经过感官经验确认的事物才能被接受为客观的存在,成为科学研究的合法对象;它要求感官经验在认识过程中或科学理论建构过程中具有绝对的否决权,甚至一个理论或一组经验如果没有得到其他人的感官的确认,它也不能成为“科学理论”加工的材料,进入科学领域。所以,感觉优先原则是个程序性的资格认定原则,仅仅针对一个知识产生的来源、路径进行判断。这就是经验主义影响下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必要组成。正是由于经验主义酿成的恶果,才有了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复杂坎坷的命运,导致中医的科学地位至今不能被完全承认的悲凉局面。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外延内涵的膨胀,指定特制的科学路径,导致“只手遮天”的科学结果,其实已经悄然违背了自然科学研究的初衷。 二、经验主义对自然科学研究的种种责难 1.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强调经验的绝对“客观性” 以感觉优先原则作为实证科学基础的经验主义并不盲从直接的感性经验,它对“经验”有着特殊的要求,即必须是客观的绝对的经验。所谓客观的经验就是“可公共感知的”的普遍经验。 (1)在科学材料的对象选择上,经验主义设置外在的壁垒,对其加以筛选。“可公共感知性”是指某一经验必须是所有的人都可能感知到的,它强调的是“可能性”而不是现实性。即如果某经验是某人用身体感官直接感知的,那么它必须是其他人用感官也同样能够直接感知的。否则,该经验就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材料。如神话中的牛鬼蛇神的经验历来都属于个别人的经验,是不可公共感知的,是非普遍的,所以,它不能被科学承认为合法的研究材料,不能进入科学领域。即所谓的“可公共感知的”,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合法材料。只有这样的经验才能满足实证科学研究所要求的“可重复性”要求,并且成为最受实证科学欢迎的加工材料。这就是在实证科学中经验主义对科学研究中材料的限制。事实上一些“非可公共感知性”的事物依然可以成为科学青睐的对象,只是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已。(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在科学材料的处理程序上,经验主义强行添置复杂筛选工序,对其进行取舍。经验主义认为一个具有普遍感知性的经验虽然获得进入科学领域的资格,但由于经验的相对性,它还必须被进一步处理,把和主体有关的因素都过滤之后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可公共感知的经验必须依托具体主体的感官、凭借一定的感觉方式、依赖于主体的感觉能力。我们知道人的经验受人的身体和感官的状态、心理状态、观察视角等多种个体因素的影响,它导致人的经验具有“可变性”。在同一环境中,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物体的感觉会是变化不一的。如何使参差不齐的具体经验达到齐一、使之能够相互交流、相会认可从而成为科学研究的“客观”材料呢?人们采取的方法主要通过对经验的非主体化或外在化处理实现的。通过设立一个外在于所有人的衡量尺度,比如人们用气压计来衡量对象或环境的气压大小,而不再使用和人体感觉有关的压抑和舒张这类主体性较强的概念。这种经验就不再是传统意义的经验,而演化成一组数据。这样的数据既摆脱了具体个体,又可以在不同的参照系之间换算。这样的“数据”才是真正客观的经验。相关仪器以及参照系的发明成了科学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和成果。这正是经验主义对科学探究中科研工序的第二层限制。数据固然重要,固然客观理性,但理性的处理与非理性的遐想,也是伟大的科学发现必不可少的。 (3)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对科学或是经验主体的特殊处理。忽视特殊群体(如极少数感觉特别敏感的人、感觉特别迟钝的人)所获得的别人或非感官性感知能力获得的经验,假设人的感知能力相同,经验的来源、渠道相同。这实质上是把普通人的感官能力作为衡量一切人的感官能力的尺度。这样主体之间的差别以及个体的特殊性被抹平了。这也使主体的因素被从经验中抽出,从而也使经验成为“与主观主体无关的”成分。这是经验主义对经验主体第三层限制。所以,在近现代科学和哲学的主体必然是以普通人为基准的抽象的人,人们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差别,仅仅像一符号,经验的主体因素被彻底抽象掉了。实证科学中盛行的经验主义通过对科学和经验主体的限制,使普通经验论上升为科学经验论:实证科学所研究的经验是可公共感知的、与任何主观因素无关的被抽象的数据及符号。看似客观,却在无形中丢失了“被遗忘的角落”中的科学以及科研中关于人自身的意义。 2.自然科学研究中,经验主义中诸原则的冲突与紊乱 作为一个判定原则,感觉优先原则不同于经验证实原则。经验证实原则是对理论或命题真理性的判定,并由此对整个研究的科学性做出判定;而感觉优先原则是对认识对象或认识材料的“科学”合法性或资格的判定,而不是“真理性”。在严格的经验证实原则下,一个理论如果它本身或其推论能够在实践或实验中获得经验证实,那么就可以确认它为科学研究,而不是伪科学等。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不是建立在可公共感知的经验基础上的,他的“理想实验”是公然对感觉优先原则的否定。按照感觉优先原则它必然不能被科学所承认,因此它曾四处碰壁。随着现代科学提供相对论所使用的概念、公式的科学运用,以及后来相对论在各个领域实践的成功,它才慢慢得到学术界的普遍地接受。如果说人们基于感觉优先原则不能承认,人们却基于经验证实原则给予承认,相对论就只有在科学门外徘徊的份儿了。因此,经验证实原则和感觉优先原则并不总是一致的,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存在着冲突与紊乱,影响科学研究中的定性和判断。 总之,作为实证科学基础的经验主义是科学经验主义,它表现为感觉优先原则、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和经验证实原则三个方面。经验的客观性原则实质上是要求作为科学研究材料的经验因“可公共感知的”而成为科学的材料。感觉优先原则具有对科学研究材料和理论“科学合法性”的资格认证权时,不能认证其真理性,是程序认证,当遇到“非可公共感知的”类的材料或是客观性经验时,难免会出现混乱;当遇到感觉原则自身无法认可而又被经验证实原则结果认证为具有真理性的科学研究成果时候,这两种认证方式以及这三个原则并不总是一致的,在一些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上几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与紊乱,人们至今也没有找到协调几者冲突的最佳方法。这不能不说是经验主义在实证科学运用中的一个无法回避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对自然科学研究中经验主义的批判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反对的经验批判主义,是以唯心地曲解“经验”这一概念为基础的。经验批判主义者把经验理解为与客实在无关的人类体验、人类感觉的总和,他们断言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世界的要素”或“经验要素”,每个物体都是“要素的复合”。马赫主义在现代资产阶级哲学中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他们没有真正理解经验主义,没有意识到即使是经验主义在自然科学发展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自然科学并不全是经验归纳的结果,它迄今具有的不可靠性、可错性、局限性、片面性等缺陷,主要是经验主义的过错。自然科学的重担不能只让理性来背负,作为“大胆假设”,非理性也经常起到重要作用。新中国建立后,一无所有的旧中国,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获得辉煌的科学成果。但是我们必须面对中国科学研究中,旧的经验主义始终笼罩着科学精英,束缚着他们的思想,阻碍着重大理论的构成的现状。事实上,科学史上但凡卓越的发明家和科学家都离不开对经验主义、权威主义和教条主义等的强烈对抗。特别是对经验主义,恩格斯早在19世纪就进行了严厉批判。观察、实验若没有正确的思想指导,非但不能获得科学真理,甚至会使科学家对经验的盲目崇拜,误入感性知觉的歧途,最终走向真理的反面。然而迄今在科学研究中,许多科学家依然一味地信奉经验归纳,较少注重各种非理性方法的应用。其实早自本世纪初,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打破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之后,研究中的经验主义和归纳方法就开始受到抨击。英国的罗素把一些科学家好比自作聪明的“火鸡”,仅凭经验归纳,常得出荒谬透顶的结论。库恩认为科学主要来自科学家的灵感和顿悟;而费耶阿本德则径直走向非理性和认识论上的无政府主义,使经验主义在科学研究中越来越没有立足之地。由此在科学研究中一些典型的非常规的方法和思想势如破竹般地流行起来,并直接对传统的经验主义针锋相对。 传统经验归纳的给科学研究设置的重重障碍。科学史上,从培根起,直到实证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都认为科学理论是经验归纳的结果。先是通过科学实验获取经验事实,后对经验材料进行分析、筛选和分类,进而对筛选材料进行逐级的抽象和综合,直至得出一般的科学理论。而所有这些认识都不能超越经验范围,经验成了人类认识的惟一来源和界限。这种经验归纳方法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受到波普尔以及历史主义学派彻底否定。特别是费耶阿本德直接把批判矛头指向科学哲学中影响最大的逻辑实证主义,认为正是在这里存在最严重的经验主义。在他看来,认识史上没有一成不变的知觉和事实,即对着同一幅图像,由于不同的理论背景、文化经历也会产生不同的知觉印象和经验事实。如古希腊的“地心说”事实,到近代就发生根本变化,同一“感官印象”变成完全相反的“日心说”事实。所以科学家的劳动都是作为一种在复杂社会和物质条件下的决心和行为的结果而变化着的。因此必须去除那些僵死的、无所不包的原则、术语、概念及解释。对于那些与旧的知觉、事实相对立的新的知觉、事实,必须采用新的术语、概念和范式。人们正是用广阔开放的感官和丰富旺盛的智力探索世界,且取得了令人惊异的发现。费耶阿本德因此极力主张“怎么都行”的多元方法论,旨在摧毁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敦促人们锐意创新和采纳生动活泼的思维方法。 科学研究论文:概论科学研究论文 1、科学既是天使也是魔鬼吗? 现实中有很多人对此给予肯定回答。他们的理由普遍是:科学是一把双刃剑,既可造福于人类,又可危害人类。 表面看来,这种观点比较全面,而且好像也与现实情况相符。但是,如果我们从历史的角度考虑,则存在很大的问题。 在中世纪晚期之前,科学可以说是处于萌芽状态,正负效应都比较小,相对于当时的人类来说,它就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在中世纪晚期,一种新的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在与宗教的斗争中向前发展,这种科学认识的很多方面,如哥白尼的日心说、维萨斯的人体结构、伽利略对天体的观察以及对运动的探讨等,与宗教教旨相违背,科学的有些方面被宗教徒视为洪水猛兽,科学对笃信宗教的人来说,成了魔鬼。[3] 从16世纪到18世纪,近代科学革命得以发生并完成。在这段时间,科学总的来说走在技术的后面,科学的社会应用,特别是在工业生产上的应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科学的物质价值以及在创造物质价值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正负效应都比较小,但是,科学对人们的启蒙作用是非常大的,虽然很少的一些人对科学有所非议,但是,总的来说科学的负效应并不大甚至没有出现,呈现出来的更多的是天使的一面。 自19世纪至今,科学走在技术的前面,得到了广泛的社会应用,科学的正面效应逐渐呈现并扩大,给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福利,此时相当多的人已经把科学看作是拯救人类的天使了。另一方面,科学所产生的负效应也在逐渐呈现并扩大开来,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环境问题的出现等使人们意识到,如果不对科学以及科学所产生的负效应加以考察并限制,科学很可能会成为践害人类的魔鬼。当然,从现在的角度考虑,一些科学悲观论者,还有一些持有其他观点的人,如西方某些极端环境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科学的某些研究者有将科学看作是魔鬼的倾向,但是,科学的巨大负效应可以说还没有出现,更多的人是不把科学看作魔鬼而作为天使的。 从未来的角度看,科学肯定会带来更大的正效应,这一般不会有疑问,至于是否会带来更大的,甚至是巨大的负效应,则存在不同的看法。如果科学的应用不产生巨大的负效应,则科学肯定就是天使了;如果科学在产生巨大正效应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负效应,但是,人类能够解决科学带来的负效应,且解决这一负效应的代价较小,则科学对于人类来说呈现的更多的是天使的一面。否则,则科学更多地呈现出魔鬼的一面。由此可见,科学是否是天使还是魔鬼,不单纯与科学应用是否产生了巨大的正负效应有关,还与人类能否解决这样的负效应以及解决这种负效应的代价有关。 一句话,历史的经验、现实的表现以及未来的展望表明,科学既是天使也是魔鬼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2、科学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吗? 有些人对此持肯定态度。他们的理由是:科学认识本身无所谓善恶,只有真伪、对错之分,不带任何主观感情色彩,只是人们使用的工具。如果运用科学的人是天使的话,那么他就将科学造福于人类,科学就成为天使;如果运用科学的人是魔鬼的话,那么他就将科学造祸于人类,科学就成为魔鬼。如此一来,科学本身就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它之所以以天使或魔鬼的面目出现,根源在于人类,是人类的异化导致科学应用的异化,真正的天使或魔鬼应该归结为人。 上述观点有一定道理。爱因斯坦就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带来灾难,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刀子在人类生活中是有用的,但它也能用来杀人。”[1]居里夫人说过,科学无罪,罪在于滥用科学。马克思也认为,科技异化的根源并不在科技本身,而在于科技的资本主义应用。考察科学的实际应用,如核能既可以用来造原子弹,也可以用来发电;原子弹既可以用来进行非正义的战争,也可以用来保家卫国……等就比较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如果深入分析,将会发现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在很多时候,人们抱着善的目的去应用科学,也会产生恶的结果。如历史上的许多环境问题在显现之前,人们是不知道有这样的环境问题的。这类环境问题是人们在理性利用科学发展生产的过程中产生的,不是人们滥用科学或者想利用科学破坏环境的结果。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呢?进一步的研究表明,这是有其内在原因的:本体论上,近现代科学是在对自然进行祛魅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此使得自然不仅失去了目的,而且也失去直接的趋势、价值、意义和变化,没有内在价值,只有使用价值和工具价值,没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被看作客体世界,完全按照我们的目的加以利用改造,成了一个任人操纵、处理、统治的对象,作为人类达到目的的手段,这从实践和价值两方面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对抗;认识论上,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后现代主义等的研究表明,科学不具有绝对的真理性,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也就是说存在不正确的地方,将这种带有不正确认识的科学应用于改造自然时,造成环境破坏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方法论上,近现代科学主要是以机械简单的自然观作为基础的,但是,我们知道,自然是存在复杂性的方面的,如此,当将科学的方法论原则和具体的方法运用到具有上述复杂性的自然界中时,一是将复杂性简约为简单性;二是舍弃了对非规律性现象的探求;三是没有对非决定性现象进行探求;四是没有对自然的经验性方面进行探求;五是将不可分离和还原的研究对象系统人为地加以了分离还原……这从某种程度上是对自然的简单性方面的认识或是对自然的复杂性方面的某种简化,是对自然的不完整的认识。自然只是一个可以由实验方法加以解剖的,由数学加以计算和由技术加以操纵的,没有任何深刻的东西。由观察实验测量和数学方法等所获得的,是对自然外在关系的局部的、简单化了的认识,是对已被破碎了的自然的破碎的认识,获得的是分门别类的知识体系,如物理学、化学等……掌握的是自然界分散的、断裂的、点状的、线性的规律,因此,按照这种分门别类的规律去改造有机整体性的自然时,很可能会与自然界系统的、全面的、立体的规律相违背,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DDT的认识使用以及造成环境破坏的过程说明了这一点。不仅如此,通过深入的分析可以发现,科学在很多时候是对实验室中的所构建出来的人工世界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对外在自然规律的认识,将这样的认识应用于改造外在自然时,很可能会造成环境破坏。这应该是科学应用造成环境问题的最重要的和根本的原因。[2] 这就是说,科学应用之所以造成环境问题,并不单纯是由人类不恰当地利用科学或带着恶的目的应用科学引起的,而与科学自身的欠缺紧密相关。如果人们没有意识到上述科学自身的欠缺,即使抱着善的目的去应用科学,也很可能会产生负效应,使科学成为魔鬼。这启发我们,科学要想成为天使应该有两个条件:一是运用科学的人是天使,他要将科学运用于造福人类;二是科学具有造福人类成为天使的本质特征。否则,即使运用科学的人是天使,也不能保证科学应用能够造福人类成为天使。 相应地,如果人们抱着恶的目的或理念,如种族主义、国家沙文主义、恐怖主义和个人主义等,去进行科学认识和应用,是否就一定带来恶的结果,使科学呈现魔鬼的一面呢?一般来说是这样。不过,应该清楚的是,这种恶的结果也并非只与人类有关而与科学无关。试想,如果没有核物理学的发展,没有质能方程式的建立,人类能够造出原子弹来吗?原子弹能够被某些坏人利用来践害人类吗?是不能够的,是有关核物理学的知识使人类能够打开“原子弹”这个“潘多拉魔箱”。如此,有关核物理学的理论以及质能方程式虽然是一个正确的理论,但不是一个好的、安全的、完备的理论,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维护人类的安全和生态环境。从这一角度考虑,有些人就把核物理学看作一个像魔鬼一样的东西。这也启发我们,即使某一个科学认识是正确的,也不能完全保证它的应用就不产生负效应,要想使其应用不产生负效应,还必须是完备的,符合安全性标准、伦理道德标准、环境标准以及可持续发展标准等。这样考虑之后,像解释温室效应的理论,应该既是一个正确的理论,也是一个好的、安全的、比较完备的理论,因为该理论能够给社会预警,给人类带来安全感和道德感,很少产生或不产生负效应,促进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 如此考虑之后,我们就应该明白,科学有其自身成为魔鬼或天使的特征。这一点体现在其认识特征上。那种将科学认识与应用、科学事实与科学价值分离开来,从而认为科学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的观点是错误的。 3、科学是天使不是魔鬼吗? 有许多人对此持肯定态度。最常见的理由有: (1)科学本身没有过错,科学之所以会造成负效应,是人们滥用科学的结果; (2)科学是造成负效应的,不过,它带来的正效应远远大于负效应; (3)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人们完全能够避免科学魔鬼的一面,所以科学最终还是天使。 根据前面的论述,理由(1)是站不住脚的。 理由(2)着眼于历史,忽视了未来,没有看到未来的科学应用有可能产生巨大的负效应,且这样的负效应解决起来的艰难。 理由(3)只是对科技抱着乐观的看法,没有多少事实和理论根据,不足为凭。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持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科学与技术是有区别的,科学求知,技术求利;科学是对自然的认识,技术是对自然的改造;科学不能直接物化,不会对人类生存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技术应用才会引起直接的不良后果。一句话,科学不是技术,负效应是技术产生的,不能将技术应用的负面影响后果归结到作为认识体系的科学头上,如此,科学就是天使不是魔鬼。 不可否认,科学是与技术不同的,这种不同表现在多个方面:对象上的,目的上的,取向上的,过程上的,问题上的,方法上的,结果上的,评价上的,价值上的,规范上的。[4]如果我们仔细寻找,还会找出更多的不同点来。不清楚科学与技术之间的这种种区别,将会混淆科学与技术,把本是科学的(技术的)或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当成是技术(科学)或与技术(科学)相关的,从而造成对科学与技术的错误认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科学与技术一点关系也没有,更不意味着技术应用所产生的负效应只由技术造成,与科学一点关系也没有。 16世纪以前,技术常常来源于一些偶然的经验发现。16、17世纪,除航海业外,科学的研究成果几乎没有或很少转化为技术,真正的转化是从18世纪蒸汽机的应用开始的。但是,“直到18世纪末,科学获益于工业的,远多于它当时所能给还工业的,在化学和生物学两方面,至少要再过一百年,然后科学家才能给出任何可以取代或改进传统的方法,而在医学方面甚至还要更久些。”[5]转然而,到了19世纪中叶,情况发生了变化,科学开始走在技术的前面,科学引导技术发展或导致新的技术产生,重大的科学突破引起新的技术革命,成为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发生的最重要驱动力,成为技术和生产的源泉基础。这使人们认识到,按照“为了认识而认识”的科学能够应用于改造自然,创造巨大的社会价值。从电磁理论到电力革命,从粒子物理学、质能方程到核能的应用等,都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推动科学向技术的转化,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科学又是怎样成为技术和生产的源泉基础的呢?原来,现代技术为着实践的目的,利用科学中所包含的原理去创造产品。现代科学所获得的认识体系以及嵌入其中的过程在理论上为技术创新奠定了基础,预示着新技术领域的产生。链式反应的核能利用、半导体(晶体管)的发明、激光器的研制、基因重组生物技术的产生,都是来自科学理论的引导,而不是来自经验探索或者来自已有技术的延伸。 一般而言,科学向技术、生产转化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三个阶段:(1)科学原理(自然规律性)+目的性技术原理(含目的的自然规律性);(2)技术原理+功效性技术发明(技术可能性实现);(3)技术发明+经济、社会性生产技术(社会经济可行性实现)。[6]从这一角度考虑,技术不仅是人类借以改造与控制自然的包括物质装置、技艺与知识在内的操作系统,是一种人类达到目的的手段或工具体系,而且还是人类把科学所获得的认识能动地整合到自己的目的性预期中,将科学认识原理现实化的系统体系;科学就不单纯是人类认识世界的知识体系,而且还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知识基础。没有技术,科学的应用不可能实现,技术使得科学认识应用于生产物质产品,使科学物化,使得科学认识从实验室中走向生产车间;没有科学,很多技术创新就失去了创新的可能性空间,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技术在很多时候就不知道要生产什么样的产品,也不知道生产这种产品干什么,甚至有时还不知道应该主要通过什么途径生产这种产品。在科学应用的过程中,并不是科学转化为技术了,而是变革技术以使科学认识所揭示的原理以及可能的现实应用物质化。那种广为流传和被人们接受的“科学应用就是科学转化为技术”的说法是错误的。 正因为如此,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说,科学是技术所以可能的内在根据,技术是科学受到社会重视,从而持续发展的外在条件。就此而言,科学类似于受精卵,技术就是孕育受精卵的子宫,我们的社会则类似于母体环境。没有科学认识,很多技术创新也就不再可能,很多物质新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也不可能,进一步地,由生产过程和生产出来的新产品的使用过程所带来的正负效应也就不再可能。鉴此,负效应并不单纯由技术产生,它与科学紧密相关。试想,如果没有核物理学的发展,怎么会有原子弹的诞生,又怎么会有人类面临“核冬天”的威胁?如果没有化学的发展,怎么会有化学工业的诞生,又怎么会有化学污染的出现?如果没有纳米科学的发展,怎么会有纳米材料的应用,又怎么会有纳米应用的潜在风险?如果没有生物科学的发展,又怎么会有转基因生物的出现,又怎么会有转基因生物的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一句话,如果没有科学的发展,又怎么会有科学的应用——技术,又怎么会有科学应用所产生的负效应。科学使得这种正负效应成为可能,而技术则使这种可能变为现实,两者缺一不可。那种认为“科学没有过错,负效应是技术产生的”的观点肯定是错误的。好的归科学,坏的归技术,从现代科学与技术的关系来看,对技术是不公平的,对科学也是不负责任的。 这样一来,科学是天使不是魔鬼的观点就站不住脚了。 4、科学是魔鬼不是天使吗? 如果科学是魔鬼不是天使,则应该达到什么条件呢?一是科学所产生的正效应小,负效应大,这时即使所产生的负效应可以解决,则科学仍有可能被看作是魔鬼。不过,从科学发展以及应用的历史和未来看,这种情况并不存在。二是科学产生的正效应大,负效应也大,而且这样的负效应不能解决或者解决起来非常困难,代价很大,此时我们可能更多地把科学看成是魔鬼了。科技悲观论者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 除此之外,20世纪下半叶,在西方学术界出现的一股时髦的反科学思潮,也具有把科学看作是魔鬼的倾向。其具体内涵表现在激进的后现代主义、“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后殖民地科学观、多元文化论、地域性科学、种族科学、极端的环境主义者以及某些女性主义科学观等的有关论述中。综合他们的观点,中心含义是:科学知识是社会建构的,与自然无关,是科学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相互谈判和妥协的结果;科学与真理没有关系,所有知识体系在认识论上与现代科学同样有效,非正统的“认知形式”应当给予与科学同样的地位;科学是一个与其他文化形态一样的、没有特殊优先地位的东西;西方科学的出现与西方男性统治、种族主义和帝国主义有着紧密的联系,西方科学发展了西方霸权的工具,并导致了非西方的衰落…… 如果科学确实如他们所说的那样,那还真成了魔鬼。试想,如果科学真的像他们所认为的那样,获得的不是对自然的正确认识,那么科学应用将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只能是:科学越发展,对自然的错误认识越多,对自然的改造能力越大,对自然的错误改造的机会越大,从而对自然的破坏作用就越大,人类受到的威胁就越大,人类就越没有前途。如果科学对自然的认识确实这样,对人类来说,真是一个悲剧,科学就是一个魔鬼。 也许正因为如此,否定科学真理性的人们一般会走向科技悲观论、生态悲观论,认为科技是造成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科技的进步非但不能解决些许的环境问题,而且还会带来新的更严重的环境问题。要解决环境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彻底否定和抛弃科技,科学技术必须停止乃至后退,甚至主张人类应该回到前工业社会中去。 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它会导致相对主义和科学虚无主义,会导致反科学,不利于科技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是应该抛弃的。实际上,我们还真不能完全否认科学的相对真理性。 对于反科学思潮的其他观点,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分析、反思和批判,吸取其积极的因素,抛弃其错误的观点。所获得的结论是:“科学之所以变成第二种含义的‘恶魔’,这来源于后现代‘科学文化与社会学研究’对科学本质的歪曲,这不是科学的本来面貌。”[7]如此,由反科学思潮所持有的观点来否定科学,把科学当成魔鬼是没有根据的。 5、简短的结论 通过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科学认识及其应用之所以会造成正负效应,不仅与人们应用科学达到什么目的有关,而且还与科学认识自身的特征——正确性与错误性、自然性与人工性、全面性与局限性、安全性与危险性等有关。如果科学认识是正确的、完备的,抱着善的目的去应用科学,一般会得到善的结果,抱着恶的目的去应用科学,一般会得到恶的结果;如果科学认识是不正确的、不完备的,即使抱着善的目的去应用科学,也将会达至恶的结果。就此而言,那种认为“科学只是人们使用的工具,其所产生的正负效应取决于人们使用它的目的”的观点是错误的,科学有其自身成为天使和魔鬼的内质。这也启发我们,如果人类不改变自身,优化我们的社会,校正科学发展的方向,谨慎地应用科学,科学最终有可能成为魔鬼。 不仅如此,评价科学是天使还是魔鬼,应该从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方面进行。从历史的角度看,科学更多地扮演着天使的角色;从目前看,科学天使的一面表现得比较充分,魔鬼的一面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从未来看,科学既可能是天使也可能是魔鬼,关键是看它所产生的负效应能否解决或在什么程度上解决。那种从科学既产生正效应也产生负效应,就得出科学既是天使也是魔鬼的结论;那种从科学的进步,得出科学是天使,从科学的应用现实,得出科学又是魔鬼的结论;那种认为科学在应用之前是天使,在应用之后会产生负效应是魔鬼等,都是站不住脚的。 不可否认,科学所带来的正效应有可能远远大于其所带来的负效应,科学之所以带来负效应有时甚至很多时候是人们滥用科学的结果,科学是有可能获得真理性的认识的,科学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其所带来的负效应,没有技术科学应用的负效应就不可能实现,但是,所有这一切都不能使我们得出“科学是天使不是魔鬼”的结论,科学在未来还是有可能成为魔鬼的。不过,必须清楚,从目前的研究看,科学成为魔鬼不是由于20世纪下半叶西方反科学思潮给科学所下的结论,而是由于科学相对的真理性以及不完备性所导致的科学应用的负效应的日益巨大,以及解决这样的负效应的艰难。 一句话,对于“科学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应该望文生义,笼而统之地进行,而应该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具体地、有针对性地展开。否则,只会给出不恰当的答案。 当然,从逻辑的角度考虑,把科学归结为“既是天使也是魔鬼”、“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是天使不是魔鬼”、“是魔鬼不是天使”的人,实际上是用一种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either-orthinking),从二元对立的价值观的角度来评判科学,很多时候获得的是一种排斥了中间层次的极端想法(thinkingwiththeexcludedmiddle),存在不恰当性。如何避免这种欠缺,规避“科学是天使还是魔鬼”的二元对立判断,给出恰当而全面的科学评价,是人类面临的挑战。 科学研究论文:社会科学研究价值问题论文 究竟是否需要将事实与价值分开,或有意识地排除价值判断?这似乎是个显而易见的简单。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们暗含的价值观总是或隐或现地研究本身。这一问题在东方国家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成其突出。因此。本文先论述当代西方对这一问题的若干代表性论点,然后再对我国当前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某些普遍倾向作针对性的评论。 科学价值中立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当然,作为一种,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性行为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推翻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中的价值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禁区,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学、学、人类学等与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哲学、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科学研究论文:理财企业科学研究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企业优秀能力理论是当今管理学、经济学交叉融合的最新理论成果之一,日益受到企业管理理论界与实践界的关注。本文论述了企业优秀能力理论的历史溯源和主要论点。 引言:优秀能力理论的历史溯源 企业优秀能力理论起源于传统的企业能力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早亚当·斯密的企业分工理论,而20世纪20年代马歇尔的企业内部成长论可以说是该理论的雏形,企业内部成长论指出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企业之间、产业之间存在着“差异分工”,这种分工与其各自的知识与技能相关,这种知识与技能就可以看作是企业的能力。其后门人艾迪斯·潘罗斯(EdithPenrose)于1959年发表了《企业成长论》,在这本书中她进一步研究企业成长问题并提出了企业内在成长理论的思想。她认为被新古典企业理论视作“黑箱”的企业资源和能力是构成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固基础。企业不仅仅是一个管理单位,而且是一个具有不同用途、且随时间推移由管理决策决定的生产性资源的集合体。企业的内部存在通过知识积累以拓展生产领域的机制,而且这种知识的积累是一种内部化的结果,这一过程节约了企业稀缺的决策能力资源,从而新的管理者才能释放出可以用来解决新问题、促进企业成长的能量。马歇尔的另一位传人乔治·理查德森(GeorgeB.Richardson)则在20世纪机60-70年代从企业与市场间的协调制度入手提出了组织经济活动的企业知识基础论,进一步发展了企业成长论。1957年社会学家塞斯内?耍≒hilipSelznick)在《行政管理中的领导行为》一书中首先用独特竞争能力来表示企业同其竞争者相比在某方面做得更好的情况。随后,又有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了拥有独特竞争能力的组织有望获得更高的经济绩效的结论。另外,飞利浦·萨尔尼科在对领导行为的分析中指出过企业特殊能力的概念。这些理论的不断提出和发展为企业优秀能力理论的出现奠定了基石。1982年理查德·尼尔森(RichardNelson)和西蒂尼·温特(SidneyWinter)合作出版了《经济变迁中的演化理论》,该书明确肯定了企业与企业经营战略中能力观的重要意义,书中不再依据规模对企业进行分类,而是赋予拥有不同智力资本的企业不同的类别名称。同样在1982年,尼尔森和温特的著述得到了史蒂芬·里普曼(StephenLippman)和理查德·罗曼尔特(RichardRumelt)的支持和发展,通过“不确定模仿力:竞争条件下企业运行效率的差异分析”一文的分析研究,他们认为,如果企业无法有效模仿或复制出优势企业产生特殊能力的源泉,各企业之间具有的效率差异状态将永远持续下去。这些论述开创了把企业经营战略作为由于企业内在的固有效率差异而积累和保持的、用以产生超额利润的来源来进行精确的经济分析?南群印?984年随着伯格·沃纳菲尔特(BirgerWernerfelt)发表的“企业资源学说”一文,提出了公司内部资源对公司获利并维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意义。他的观点对对整个80年代以来的战略管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从此企业能力理论开始分化为两个相对独立又互为补充的流派,其中一派是资源学派,它以沃纳菲尔特及其发表懂得《企业资源学说》为起始标志,经过里普曼、罗曼尔特温特、巴尼(JayB.Barney)、申德尔(DanE.Schendal)、库尔(KarelCool)、迪瑞克斯(IngemarDierickx)、德姆塞茨(HaroldDemsetz)、库勒(KathleenR.Conner)、皮特瑞夫(MargaretA.Peteraf)、柯利斯(DavidJ.Collies)、蒙哥马利(CynthiaA.Montgomery)等人的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另一派继续称为能力学派,这一派以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哈默(GaryHamel)在1990年5-6月的《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划时代文章“企业的优秀能力”一文为标志,经过斯多克(GeorgeStalk)、伊万斯(PhilipEvans)、舒尔曼(LawrenceE.Shulman)、蒂斯(DavidJ.Teece)、匹萨若(G.Pisano)、苏安(A.Shuen)、福斯(N.J.Fosse)、兰柯路易斯(R.N.Langlois)、贺尼(A.Heene)等人的发展,也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Intel、Microsoft、Cisco、DELL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新技术型公司的快速发展,以及GE、IBM、SONY等一大批老牌企业不断更新,颇具发展后劲的现实,也愈加清晰地使管理学家捕捉到了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关键因素(即使是一部分)。在理论上,以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为代表的竞争战略理论风靡一时。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实际上是建立在产业组织理论的结构一行为一绩效(SCP)范式的基础上,这一范式认为产业结构决定了产业内的竞争状态,并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及其战略,从而最终决定企业的绩效。因此波特提出的企业战略管理的基本过程:(1)产业结构分析——“五力竞争模型,即产业环境中存在着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即新的竞争对手的进入、替代品的威胁、买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卖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和行业内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这五种力量决定了一个产业的结构及其赢利能力。(2)识别、评价和选择适合的竞争战略:低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目标集聚战略。(3)实施选定的战略,取得竞争优势,获得经营业绩。但是,波特的理论仍然以产业作为研究对象,研究的侧重点是产业的特性、产业的发展趋势、产业内外相关企业的相互关系和力量对比,对企业内部重视不够,不能突破把企业视为“黑箱”的局限。这对企业短期战略是适用,对中长期战略则明显存在缺陷。企业中长期发展和竞争优势依赖于企业自身构建、培育和拥有的特殊资源和能力,这已是当今各国战略管理专家学者的共识。 同时经济学对企业理论的探讨也不但在发展,以科斯为代表一批经济学家提出了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委托理论等为主流的现代企业理论将最小分析单元扩展到企业中的个人,较好地解释了企业及个人在经济中的相互作用。因此企业优秀能力理论是在经济学和管理学交叉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正是其理论来源的交叉性和多样性,各学者研究的角度也千差万别。因此这一理论还不成体系,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必将会对企业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科学研究论文:青少年科学研究方法研究论文 “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因为提出新的问题、新的可能性、从新的角度去看旧问题,都需要有创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标志着科学的真正进步。”爱因斯坦是这么说的。选题是青少年科学研究的最重要的部分。 青少年科学研究的第一步就是确定一个问题或目标。问题的内容可以涉及与人类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在选择研究题目时,要顾及自己研究的结果,将如何“改善这个世界及其居住者的生活”,这也可以说是我们做研究的最基本的目标。如果目标定位正确,选题选得好,可以说研究工作已成功了一半。 科学研究的选题应遵循如下几条原则: 一、创新性 科学总是把目光投向新的问题、新的领域,总是追求新的发现、新的理论、新的创造。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创新也就没有科学。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灵魂。选题的创新首先体现在要有新的目标,我们在确定目标以前必须要了解:问题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中,现在已经有哪些成果,还有什么问题?这些问题中哪些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还没有解决?哪些问题还需要从哪些方面作进一步探讨?历史上科学的创新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①有重大的新现象和新规律的发现;②有重大影响的新工具的使用;③有重大影响的新方法的采用;④有关键性的新概念提出;⑤新理论的建立;③新领域的开拓。对于青少年的科学研究的创新,归结起来也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 (一)、对有关领域中的旧观点提出新见解 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提出了物质及其运动的时间、空间相关联的相对时空观,包括“运动相对性原理”、“光速不变原理”、“运动物体在运动方向上长度变短”等等。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对牛顿力学的绝对权威提出了挑战。中学生的科学与工程研究虽然不能与那些世界级的科技英才相提并论,但是中学生中仍然有一些敢于对现有的思想和观点,经过自己的研究与探索,大胆提出自己新的见解的勇士。 上海复旦附中姚周率同学对“被戳穿”的正多面体的计数问题进行了研究。他的研究源于施坦因豪斯的《又一百个数学问题》中的题40:“用27个单位立方体组成一个3×3×3的大立方体,一条直线至多可以戳穿几个单位立方体?”得出的结论是7个单位立方体。 姚周率同学采用了新的计数方法:“直线戳穿的单位立方体与直线被分割面截成的线段—一对应。”不仅将其推广到一般情形,证明了:“有N三次方个单位立方体组成的N×N×N大立方体,一条直线最多可以戳穿3N-2个单位立方体”,并且推广到更一般的命题:“MNP个单位立方体组成的M×N×P长方体,一条直线最多可以戳穿M+N+P-2个单位长方体”。在此基础上他还进一步研究了一般正多面体的戳穿问题,得出如下结论:“一个N-分割后的正四面体,一条直线最多可以戳穿N个单位正四面体;一个 N-分割后的正八面体,一条直线最多可以戳穿2N-l个单位正八面体;正十二面体和正二十面体无法进行N-分割”。 上述研究是一项组合数学中有关几何计数问题的研究,这项研究的结果是对前人已有的结论有本质的突破,可以说这是一项有理论价值的研究。 (二)、把分散的材料系统化.用新的方法整理成新的观点、见解 在科学与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中,中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宽广,许多中学生在阅读浏览中,在各种媒体的信息中,找到能激起自己兴趣的研究题目,用自己创造设计的研究方法,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整理后,提出了自己新的观点和见解。 上海位育中学李艳艳和余蕾同学查阅了1873年至1999年有关太阳黑子的气象资料,通过对太阳黑子月平均值与降水、气温、气压的相关性进行分析计算,发现太阳黑子数与上海地区的气温、气压数据之间有明显的相关性,相关系数分别达到0.54和负0.44,而气温、气压变化都滞后于太阳黑子活动约11个月。太阳黑子与降水之间的关系不如气温和气压。他们分析认为:这可能反映影响降水的因素有更多,因而也更具复杂性。但是通过对降水资料作分析,发现有一个清晰的大约11个月零27天的周期变化,这说明太阳黑子活动对降水也同样有影响。 这项研究有独到的工作贡献,数据充足,过程完整,结论合理。但由于太阳黑子等太阳活动对地球的影响是“大尺度”的,如何将其影响应用于局部地区,还需要进一步探讨。(三)、经过自己的观察实践有新的发现和发明 所谓新的发现和发明(包括产品和方法),应该是在这之前别人还没有提出过的发现与发明,其鉴定的标准是:在书刊杂志中、市场产品中、专利公报上以及各种公开的场合中都没有出现过类似的发现和发明。 复旦大学附中沈渊、袁家辉、张诚同学针对教室内的照明状况,在分析了各种不足之处后,提出了一套优化照明的解决方案,并在理论上加以论证和考虑了实际可操作性。这套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1、黑板照明优化: 根据教室黑板上的照明存在光利用不足,分布不均的缺点,即:离光源较近的地方有一条高光带强反射,使同学很难看清黑板上的内容;离光源较远处,光强又太弱。他们根据透镜发散与会聚原理,设计一个透射和反射装置。透射部分采用紧贴灯管的平凹透镜和凸透镜,发散中间光和会聚周边光,把原来向下损失的光充分利用起来,使光线柔和均匀;反射部分采用抛物面镜和双曲面镜的结合,使光线平行且强度均匀。 2、自然采光照明优化: 针对教室内靠窗口光线过于集中而太亮,而靠走廊的座位又不得不开灯,他们设想对玻璃窗作一些改进:将玻璃窗的上半部分的外表面做成锲形,以改变光线行进方向;在锲形玻璃之间做成阶梯状,可有效节约材料;锲形玻璃内表面略微磨砂,使光线柔和均匀。改进窗帘的材料和颜色,增加冷光以保护视力;改进窗帘的构造,改成窗帘由下往上拉。通过这些改进,教室能更合理地利用自然光。 3、灯具布局的优化: 灯具布局的设计上他们大胆地类比原子核内电子轨道的排布,将光源比作轨道中的电子,使它的间距以几何级数递减,并参照稳定的氖元素核外电子和甲烷电子的排布结构设计出一个灯具布局的优化方案,并通过模拟的对比实验加以论证。该方案的设计思想是把空间照明投影到平面,使光照分布均匀。 作者能利用学过的光学原理设计光源分布的优化组合,并有简单的模型进行实验验证,构思新颖,具有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实用价值。但限于应用面,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推广实践。在此基础上还可以继续探索更简易可行的方案。 创新包括观点的创新和实施手段的创新,也就是解决新问题,提出新观点和用新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2000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有一个项目《人的视觉导向》,这是一个行为与社会科学类的选题。它要研究的是“人在发现他所寻找的东西时的效率”。一般来说人眼在发现他所寻找的东西时,其效率是很难通过标准的视觉模型解释清楚的。这项研究的目的是:①认定进行视觉研究过程的切人点是要对物体的方位进行分类从而使这种分类能更有效地指导针对目标的注意力;②完善这一分类机制。为达到上述目的,作者创造了一套测试实验的方法:由一台电脑电视屏幕显示几个定向的物体在一个背景下重叠起来。问题是要被测试者寻找一个特定的目标,被测试者无论是发现了目标,还是认为目标不存在,按下两个键中的一个进行选择。通过对遮盖或妨碍目标发现的背景定向的变换进行测试。这项研究要测量的是在每一种背景方位下,能用多少时间找到目标。研究结果显示:当与目标在同一分类的方向下,有导向的背景影响更大,使得对方向进行分类作为有效发现目标的方位的使用得到了认可。这一研究成果充实了“预先指导”的理论,而且又为领先于“预先指导理论”的“早期视觉机械化”理论作了扩充。 怎样确定自己的选题有没有创新呢?通过对专利公报和情报资料的查询是一种最基本的方法,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学会从本质上加以分析,因为类似的甚至相同的题目仍然可以有不同的目标、不同的过程方法和不同的结果,也能体现自己的创新成分。 二、前瞻性和时代感 自然现象繁复庞杂,瞬息万变。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基于前人已经获得的知识的基础,由此才能从肤浅的、零散的,发展为比较深刻的、系统的;从片面的、局部的,发展成为比较全面的、普遍的。探索自然奥秘的过程非常艰巨、曲折而漫长。只有以前人已到达的地方为起点,继续前进,才能使短暂的一生为科学创造作出贡献。正如牛顿所说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个巨人指的就是科学的前辈。 20世纪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期。20世纪世界重大的科学发现、科技创造和发明,涉及数学、生命科学、农业。医学、机械工程、交通运输、信息技术、军事技术、激光技术、纳米技术、航天科学技术和环境科学技术等各个专业领域,正在使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和经济持续进步的决定因素。青少年为科学与工程项目选题时,必须高瞻远瞩,了解科学发展的来龙去脉,才能在科学与工程研究中有所作为。 哪些问题具前瞻性和时代感的选题呢?从如下的一些事例中我们会得到某些启示。 (一)、与科学技术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 比如,有关城市垃圾的治理及对策问题,包括: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人类对保健品的需求问题;青少年中间的肥胖问题等等。 上海向明中学柳思南等同学研究的是树叶应用于环保中的一种新用途,即:以树叶为原料来制造内包装材料,同时采用添加废纸作为辅助料的方法解决了树叶纤维物理性能差的问题。他们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为目标,着重研究怎样最低限度使用防腐剂和防潮剂,以避免成品材料引起的污染。该产品经过实验验证,可以在短期内降解,并且可以回收利用。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饮食与健康”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热门话题。上海市政府在1995年曾经宣布,所有的食盐都须加碘。从生理学的角度而言,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而甲状腺激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命活动的重要物质。人体缺少它时,对生长与健康都有严重影响,会造成地方性甲状腺肿大。但是,当摄人碘过多时,就会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为此引起专家们对碘盐的各种不同的看法。 大同中学朱嘉英同学对上海人是否都需要使用加碘盐进行了分析。她研究设计了一个测定食物中碘含量的方法,发现上海人即使是在最普通的日常膳食中,也已经能提供足够量的碘。通过一系列的社会调查和实验研究,她认为:市政府在花大力气生产加碘盐的同时,还应当多向市民宣传食用海产品的好处,鼓励市民还是从食物中补碘,回归自然为好。 肥胖是当今文明世界的流行病,对于肥胖的原因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国际研究的热点。肥胖的发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但主要的原因是与能量代谢失衡有关。 上海华东师大二附中王璐同学采用国际上的先进技术——间接测热术,检测体重正常者与超重者的葡萄糖、脂肪氧化和静息能量代谢情况,以分析这三个量在两组人群中的异同,探讨肥胖的发生机制。 (二)、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与科学技术相关的问题 人类已经进人了信息时代,信息的较量在国际竞争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青少年科学与工程项目的选题,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 上海向明中学徐晨斐和上海南洋模范中学李愿达同学分析了目前我国关于网络购物发展的状况,发现目前网络购物的方式缺乏人性化设计,因此网络购物发展很艰难。他们设计的目标是怎样让网络购物来迎合人们的日常购物习惯。为此,他们访问了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人员,以及银行工作人员,具体了解目前基于网页的网络购物的一些不足之处,然后针对网络购物人性化设计不足的缺点,设计了一个虚拟的银行——总服务器——商店系统,制作了一个多功能的通用客户端网络购物软件——一MyShopping(我的购物),在中间添加了很多人们在日常购物中习以为常,而目前网络购物中却没有实现的功能,使网上购物更加方便。 在世界上每天都有许许多多事情发生,只要注意观察,会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 1999年上海东方航空公司一架飞机在降落时,起落架的轮子发生了故障,幸好最后安全降落,有惊无险,没有造成伤亡事故,但这足以引起了大家的警惕。有一位中学生看到有关的新闻报道后,立即想到:要是飞机场有一种用于抢险的活动跑道,它类似大型的没有发动机的平板卡车,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故,可以将其拖到相应的位置,飞机可以降落在活动跑道上,由它带着飞机在跑道上滑行,然后停下。虽然这个想法离开现实还有很大的距离,可是这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白色污染给人类所带来的严重恶果,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但是从卫生健康的角度来看,一次性餐具确实也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必须的东西。所以有许多人在研究“可分解的塑料”。 1999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中有一项《制造可分解塑料——“BIOPLASⅡ”》的研究。“BIOPLASI”是指可以被分解的塑料,而“BIOPLASⅡ”就是作者要研究的那种由天然成分组成的,在耐用性和防水性方面类似于商品化的塑料。这项研究的目标是要创造出一种能在短时期内分解的塑料;这种能分解的塑料是由一些有机材料混合制成的,研究的目的就是要找出这种最佳的有机材料。 作者使用的主要原料是冻粉。冻粉是一种不定形的半透明的材料,加热十来分钟后即能熔解。将冻粉、用作为粘合剂的天然树脂和用作为填充料的Comsoreh以15:3:l的比例混合,可以使制成的“BIOPLASⅡ”达到最佳状态。作者对“BIOPLASⅡ”的抗水性、可分解性、抗张强度、密度、熔点和弹性等进行了测试,他们对所有的性能数据都经过了统计学方法的严格测试,并被逐个证明。他们确信“BIOPLAⅡ”的确是可以降解的,它比聚乙烯有更强的抗张强度,但是它的抗水性不如聚乙烯。 (三)、影响人类文明未来走势的与科学技术相关的问题 城市与自然共存,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谋求城市与环境的共同发展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方向。 比如:城市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国际上对园林绿地的量化研究主要是对其功能的量化研究。在不同的绿地条件下,采取不同的测试方法取得量化值,其中包括:人均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叶面积指数、叶于重、叶面积、绿视率、垂直绿化覆盖面积、年游人量等指标。其中大多采用的是二维面积为绿地的评价指标。在技术上国内外还普遍将航空遥感技术、立体摄影测量技术和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应用于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的测算研究。三维量绿色遥感调查是我国学者周坚华等提出的一种估算城市绿化环境效益的新方法,该方法中的绿量概念,进一步完善了城市绿化的量化指标体系,其测算方法的研究符合当前国际上精确地定量化研究城市绿化的新方向。其研究内容已经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城市生存环境绿色量值群的研究”中的部分研究成果。 华东师大二附中周一凡等同学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并建立了一个关于“上海城市生态环境评价系统”。该系统是一个以绿量的理论与测算方法为基础,以城市绿化与生态环境的定量关系为基本内核的一个实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他的创新点主要有:在信息获取方面实现了遥感、人工调查、绿化规划、环境监测等多元数据的输人和实现了遥感数字图象的直接屏幕量化,实现了绿量和绿化环境效益的自动测算,实现了动态化的环境预测和决策支持等全视窗化的模块和帮助子模块,实现了直观化、易交化、高效率的信息管理目标,为绿化和环境数据的管理,为预测绿化规划实现后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决策绿地建设方案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可靠和易于操作的工具。 现代文明,使家用电脑,家用电器逐步进人每家每户。如果不会操纵这些现代化的设备,在未来的生活中,会有许多不便。在1999年和2000年青少年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中,都出现有关于便于残障人群操作的控制电脑的方法的研究项目。如:“脚踩鼠标”和“给残疾人的耳朵”——用词语命令来开关连接到电脑主机上的家用电器等,为各种人群在现代文明的社会中的生活带来方便。 三、实用性 青少年科学与工程项目的选题,要考虑的最实际的问题就是:怎样通过它创造有关自己,或自己所生活的世界的知识;如何改善这个世界。科学与工程项目的价值和意义体现在应用和认知两个方面,一个研究项目价值的侧重点可以有所不同,但必须要体现它的价值。 比如姚周率同学的“被戳穿的正多面体”的计数问题的研究主要在认知方面体现了它的价值。上海第三女子中学金如君的“用人发合成L——胱氨酸锌的研究”,她了解到:锌是一种人的生命活动的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胱氨酸具有很多药理功能,它们两者的配合物具有很好的保健作用。与传统的补锌剂相比,胱氨酸锌具有较高的吸收率,而且没有副作用。金如君研究了用人发合成胱氨酸锌的方法:将酸加入发进行水解,调节pH值至氨基酸分子所带正负电荷相等,使其析出沉淀,经过结晶与重结晶制得纯度较高的胱氨酸;然后在胱氨酸中加人氢氧化钙、硫酸锌,控制温度和pH值,在一系列化学反应之后,得到配位率很好的胱氨酸锌,究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 上海复旦附中黄晸同学的“旋转圆盘可控梯度场微分结晶方法和装置的结晶均匀性研究——与搅拌结晶法的比较研究”包含了认知研究和应用研究两个方面。结晶是医药、生化、精细化工领域科学研究和生产过程中广泛采用的纯化和精制方法。晶体的晶型、尺寸、以及均匀程度对化合物或产品的纯度、性质和用途有着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晶体过于细小,会导致晶体表面积增加,容易造成吸附和包裹母液中的杂质,降低产品的纯度;晶体尺寸不均匀,也会影响使用。目前通常使用的是搅拌式结晶的方法,由于其设备结构的特点,母液在冷却器和搅拌器间反复冷却、搅拌、混合、结晶生长。部分母液过冷冷却以及搅拌产生的机械碰撞造成了两次成核,从而导致了结晶颗粒分布不均匀。过冷造成的共结晶,以及颗粒大小不均匀造成的母液和洗涤液抽滤可透性的不均匀使细小晶体表面积更容易吸附和包裹母液中的杂质。上述两条是结晶纯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如果要保证晶体的纯度,就必须通过提高母液放料温度和增加洗涤液量,使收率下降。目前所使用的一种较为合理的方法是用带W底导流筒式的搅拌结晶器,它虽然可以控制结晶冷却曲线,增加晶体颗粒尺寸,但仍然无法解决颗粒均匀性问题。黄晸同学研究的“可控梯度场微分结晶方法”将旋转圆盘上的流动、温度、浓度理论解析运用于溶液结晶。她设计和研制了旋转圆盘式结晶装置。在设计过程中,她解决了用实验室磁力搅拌器驱动圆盘旋转和调速,设计了一个能有效冷却旋转圆盘的冷却槽,用特殊的密封材料和结构,以及密度大于母液的乙二醇冷却液得到的稳定的液封解决了密封问题。她还在自己设计的试验装置上完成了原理性的基础实验,并与实验室搅拌结晶实验结果和带W底导流筒式的搅拌结晶器的实验结果进行了比较,旋转圆盘式结晶装置在提高结晶颗粒均匀性和操作稳定性(重复性)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她的研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一次成核晶核数、转速、温度、降温速率是提高结晶颗粒的均匀性和得到大颗粒尺寸结晶的主要因素;而圆盘温度过冷、转速过快造成的流速过大是形成二次成核的主要原因。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价值观,生产水平和科学进步是评价科学技术社会价值的客观标准。科技对社会的影响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杠杆,这是本质的主流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当它被滥用时又会对人类造成危害。科学对社会所产生的作用,就是社会的日益科学化。社会的科学化,使得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得到迅速提高。虽然由于生产的盲目发展也造成自然资源的破坏,环境污染,生态失调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现象,使一度以自然征服者自居的人类受到了自然的无情惩罚。但这不能归咎于科学,恰恰相反,这是由于科学知识的不足,由于人们对人类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的规律的无知,一旦认识了这种规律,并采取有效的自我控制的措施,人和自然也就有可能逐渐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由于人们的不良生活习惯,以及向海边大量倾倒垃圾所造成的污染的危害,并没有引起一般人的重视。1999年美国有一个中学生的研究项目叫“病原体的天堂”。他研究的目的是:测试由于在佛罗里达海湾的沿海居民因为对处理污水的不良习惯,而引起的海水污染。他用转录酶转换——聚合酶链反应测试海水中的对人体有致病作用的细菌。他研究的结果发现人类丢弃的废弃物的渗出,污染了海水,有100多种致病细菌从人类垃圾中释放,最终形成了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威胁。为了引起人们的重视,防止反复污染,他研究出了一种快速而灵敏的方法去测定水中是否有这些病菌存在。 青少年在学习科学与技术研究的过程中,特别要学习怎样用正确的科学价值观来评价自己的选题,使自己的研究对人类、对社会有所贡献。 80年代以来,上海及江浙两省的临近城市发展非常快,人口急剧增加,一些河道污染特别严重。上海的母亲河——苏州河常年黑臭,严重影响上海国际大都市的形象,已经成为市政府和广大市民共同关注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苏州河及其周围的环境有很大的改观,但是为了防止产生反复,对苏州河的治理和保护仍然需要得到长期的重视。 四、分阶段目标 科学家从事科学实验活动,是为了在相对纯粹的条件下更好地揭示自然规律。科学家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贯穿着极为艰苦的创造性的精神劳动,其产品则为知识。只有在知识成果的基础上,科学才能进人生产过程,成为现实的生产力。现代科学的不断拓展和深化还告诉我们,科学事实也是发展变化的。由于自然界的事物是多侧面,多层次的,而且认识事物的手段、方法在日趋完善,科学揭示的事实无论是广度、深度,还是精度,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 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崇尚不断探索不断进取的科学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要求研究项目每年都有一个明确的、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讨论的问题。 1999国家科学于工程大赛有一个选题,研究“转炉接触反应的新催化剂”以减少环境污染。课题的来源是:因为汽车发动机会产生含有CO、NO及碳氢化合物,排出的气体的不完全燃烧产物,如果不经过转炉接触反应会严重污染环境,美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空气污染是由此而产生的。目前应用于转炉接触反应的催化剂是一些贵重金属,价格非常昂贵。该课题要研究的是能取代现在所使用的贵重金属、低成本的新催化剂。 这项计划的第一阶段目标是:研究一种新的催化剂,它的表面积要比其他催化剂大好几倍,在氧化反应中的活性也是它们的好几倍,与贵重金属相仿。 第二阶段的计划是用一种新方法合成新的催化剂。这种新的催化剂有很高的氧吸附能力,在还原一氧化氮的反应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在这项化实验中发现新催化剂的还原能力要高于目前最常用的催化剂,而这些发现都可以证明新的催化剂在将来很可能取代现在所使用的贵重金属。 以后的目标还要研究新的催化剂对不同的硅酸盐与介质的混合物如氧化氮和碳氢化合物的混合反应,及在硫化反应中的催化活性的比较。 学生研究的项目,应该每年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一项研究解决一个问题。我们有的同学选题过大:或者提出了问题以后,不知道从何着手去解决问颗。比如关于“电池的利用、回收与处理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废电池是一种含铅的危险废弃物,如果随意丢弃的话.不但回造成铅资源的浪费,而日还会污染大气、水质和士壤环境,被污染的土壤需要几百年时间才能得到自然净化。我们许多中学生也都在关注这方面的问题,有的组成志愿者队伍,积极宣传和回收废电池。但是回收了以后该怎么处理?对随意丢弃有毒的废弃物的问题该怎么进行管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还不仅仅是家用的干电池,还包括大量的随着汽车工业、电子通讯设备、电脑、电力助动车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所生产的大量的被丢弃的铅酸蓄电池。这一切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这里既有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也包含有社会的问题。 如果我们有志研究这方面的问题,那么应该先了解一下这个问题的有关信息。据有关资料显示:1996年8月,为了保护我国的有限铅资 源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改变我国再生铅回收技术的落后面貌,上海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无污染再生铅生产技术和关键设备;引进了破碎和分选设备,经过对这些引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消化、吸收、调整、提高,使它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废铅酸蓄电池中的板栅、铅膏、硫酸、PVC隔板、塑料外壳等进行分类回收和冶炼,形成了从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再生熔炼、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一条龙”生产线,建成了每年能回收铅3万吨、锑8000吨,硫酸1万吨、塑料5000吨;消除3万吨二氧化硫排人大气;再生铅品位达到99.99%的现代化生产企业。 但是,由于对含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不规范,没有统一的回收渠道,造成具有先进处理设备的企业因为缺乏原料,因而生产能力不能发挥;而不具备处理能力和技术的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大量收购废铅酸蓄电池,将废旧电池随意拆卸、倒酸,并利用原始的土炉、土罐熔炼废铅。这样做的结果,不仅造成浪费,而且会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 在了解了有关的信息以后,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把研究的问题定位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是回收的措施和管理的问题,也可以是处理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等。 我们在确定科学与工程研究目标的时可在不同的层次上定位:一个主目标可以分解成若干个子目标,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把一个问题分成若干个小问题逐个加以解决,这样做就能更具体、更有效地解决问题;如果在主目标的上面找到更大的目标,就可以使我们看问题的视野更开阔,目标更明确,解决问题的思路就会更周全、更合理。 科学研究论文:科学研究标准问题思考论文 一、引言 我们先来读一下新三层楼的寓言: 从前有个大官,非常聪明。到了美国,看到了极其美丽壮观的三层楼。第一层是学术自由,第二层是高水平、严格的标准,第三层是世界一流大学,那真是庄严壮美,雍容华贵,里面点缀着辉煌的诺贝尔奖,令人生出多少羡慕和赞叹。心里便想:我们也有许多的学者,钱也有一些,我为什么不造这三层楼? 于是通过决议,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召来学者,开始建造。大官在边上看着学者的行动,心生疑惑,终于开口询问:"你是在造那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吗?"学者说:"是啊,我们是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现在正在做第一层:学术自由和相关建设。" 大官说:"我不要下两层的学术自由和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我只要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学者答到:"天下没有这样的事情,最下面的基础:学术自由没有做好,怎么可能有第二层的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又怎么可能建设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 大官坚持说:"我不要(我反对)下两层的学术自由和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我只要第三层楼:雍容华贵的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你们立刻给我拆了学术自由的基础,一定能够造出第三层楼----世界一流大学的。" 前不久,清华大学就在拆学术自由的基础,而且信誓旦旦地要造出世界一流大学的空中楼阁:清华大学的著名教授秦晖,由于进行了"自由"的学术研究和"自由"的教学,已经被限定不得带研究生了,而且教授津贴也被扣了60%。这是对学术自由的破坏,是对科学赖以生存和的基础的破坏,也是对科学事业的破坏。 毫无疑问,科学家、学者作为中的一员,也必须服从社会的整体意志的代表也就是政府的领导。但政府的领导也不能够让干预、破坏学术自由,也就是干预、破坏学者的自由研究。科学研究就是为了求真知,破坏了学术自由,必定破坏正常的科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标准,还会带来中国上众所周知的不学无术的外行领导内行、支配内行等等。本文主要是讨论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所谓科学研究标准就是一个确定什么是科学研究,什么不是科学研究,什么样的研究是不能够被接受为科学研究的,什么科学研究是高水平的或是低水平的标准而已。 学术自由的重要,早在蔡元培、梅贻琦那个就已经被反复阐述了。进一步地说,在有起码的学术自由的情况下,某一学科的具体的科学研究标准是非常专业化的,是由研究相同专业的学者们自己决定的。但如果学者严肃认真的研究,因为不合官府的意,就要不许带研究生,扣教授津贴,学者都要生活的,这样下去,就会使得曾经在中国一再出现的情况重演,学者不得不使得自己的研究符合官府的要求,权力支配科学研究标准。这样的研究,就是唯上、唯书而不唯真,就不是科学研究。这样,也就没有了真正的科学研究标准。 中国本来就只有很可怜的一点点学术自由,再把这可怜的一丁点学术自由的基础破坏,怎么可能有第二层的高水平、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又怎么可能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涌现世界一流成果(包括诺贝尔奖)? 中国为何未能得到诺贝尔奖曾经是一个热点话题,但中国曾经出现过够格得诺贝尔奖的科研成就,一九六五年,人工合成具有生物活性的结晶牛胰岛素成功。而后的三十多年中,虽然中国有世界一流的科技成就,但为何中国再未能出现如此的杰出成就?中国是否得到了诺贝尔奖并不重要,但中国是否作出了一些世界第一流的科技创造则非常重要。 二、学术自由是如何丧失的 爱因斯坦曾说:"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德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用不着惊奇的。若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倒是令人惊奇的。"[1] 在欧美,由于有了全面系统的实验,才能在以往的认识和系统实验结果的基础上发展出来自经验的科学,有了严密的逻辑推理体系,才能依照理论作出严谨、全面、彻底的推理以得到严格的结论和预见,加上了数学则得到精确的推论和预见;由此以及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又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实验、解决问题、提高精密度等工作以发展科学知识。 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家,哪怕是平庸者,都能对科学的发展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随着科学知识的增进与发展,在旧的科学理论不符合实验结果等情况出现后,就会有科学家创造出新的,更正确也更准确的科学理论来代替它。就这样,一轮又一轮的系统的实验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推理相互促进,形成了良性循环,更全面深入(也常常是更正确),更准确,科学就这样在欧美飞速发展起来了并且继续这样发展。 因此,本文所讨论的科学,是指系统的实验和结果,理论立足于系统的实验基础或可重复的切实可靠的经验基础,并具有严密推理的体系等科学知识的总成。 所以,普遍地而不是具体到每个学科地说科学研究标准,唯真而不是唯上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实验必须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理论必须建立于经验基础之上,经验基础必须真实,必须有严密的逻辑,例如与公认的概念意义不同的重要概念必须明确界定其意义,提出的论点必须进行论证。唯有创新以及与创新有关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当然,没有创新但却是与创新有关的必须进行的科学研究(如新发现被报告后必要的重复实验等)是低水平的研究,富于创造性的研究是高水平的研究,等等。 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系统的实验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推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因此,中国古代令世人震惊的创造性成就只能归因于古人非凡的创造性。与我们伟大的祖先相比,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只能够说是缺乏创造力而且愚蠢。但是,难道上苍仅仅赐给我们祖先非凡的创造才能,却剥夺我们的创造能力?我们就这样知道自己愚蠢、无能、缺乏创造而继续愚蠢下去? 长期的贫穷落后绝非一日可以改变,这固然是最重要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多方面的原因,如中国在两弹一星这些关系国家安全的项目上投入了太多的一流科学家、技术专家,等等。 但本文只讨论极为重要的原因之一:由于历史上历次政治运动对中国科学的破坏,加上现在中国的大学、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活动都还缺乏学术自由,出版自由,导致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很有问题,与世界科学不合拍。 中国的科学,科学研究标准存在着难以明确指证,却可以隐隐约约感受到的"刻板"和"教条"的缺陷,理论上过分注重"确证"和理论的"可靠",却常常忽视理论的创新经严密推理后推导出日后可被实验验证的推论的极端重要性,在实验上易于忽视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的重要性;但自然科学还可以说是有起码的科学研究标准。纯粹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注经式学术传统死灰复燃,其中有相当部分人缺乏起码的对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学术规范的遵守,抄风太盛、炒风太盛,基本上连起码的科学研究标准都不存在。当然,我国的杰出科学家们并不存在这种情况。 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都是科学传统的一部分,是在长期的科学活动中形成的。中国古代并不存在真正的科学传统,只存在科学的萌芽以及几千年的注经式的学术传统。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是由留学欧美的丁文江、胡适、竺可桢、翁文灏等人在中国艰辛草创的。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受到巨大外来的、历时仅有三十几年的中国科学传统,太容易因为政治因素对科学活动的影响,导致中国科学传统的扭曲,使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不再与世界科学相吻合。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自然科学与技术事业的重视和努力使得中国受到高等的人数得到了飞跃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使注经式的学术传统变本加厉,并给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带来了诸多问题。 一九五一年开始的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一向少有人提,但这一场所谓的春风化雨式的运动,却实实在在是中国科学悲剧的开始。从学理上说,凡是希望科学昌盛的执政党与知识分子都根本不应当进行、参与这样的运动。科学的坚实根基在于与实验者无关的有精密度(不管是定性还是定量的精密度)、可重复的实验结果,科学的发展需要新理论和它的推论以及相应的实验。 只有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才能保障这一切,即保证科学的坚实基础和发展。否则,以任何理由("站在人民、工人阶级的立场","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改造(抹杀)严肃认真学者的不同的思想和声音,就能够以同样的理由改造、抹杀不合于主流理论、思想的实验结果和新理论、推论、实验,这样就使科学的坚实根基与发展都被破坏。 在思想改造运动中,虽然基本上只是在个人的政治思想领域,但随后很快就以同样的理由自然而然地越过了这个界限,进入了科学领域如学、遗传学等。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破坏了学术自由,阉割了科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学术自由。一旦学术自由受到限制或丧失,科学就能够以"立场"、"态度"、"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的理由,变成"社会主义的科学"和"资本主义经济学"、"资产阶级遗传学"等一系列冠以"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各种科学理论、推论和实验,就不再是科学。不为求真的目的、仅仅满足政治权力要求,无视科学研究基本要求的"科学研究"也就是注经,甚至是恶劣的学术打手,而不再是科学研究。 从历史结果上看,对知识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改造,运用政治权力要求(强迫)知识分子表明与政治权力相同的立场和态度,而且是非此即彼的立场与态度,伴随着组织清理(即强迫不服从的知识分子失业),就用政治权力在思想理论上决定了中国知识分子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地位,知识分子必须改造自己以及自己的思想以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也就是权力的要求,隐含着权力决定了学术,而后的对知识分子"脱帽加冕"等措施,只不过是出于形势需要的来自政治权力的随时可以收回的恩赐。这场运动,也是中国知识界"官本位"的开始。 当我在史料上看到,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运动的"始作俑"的倡议者,竟然是老中央研究院院士,时任北大校长的马寅初先生时,我略为吃惊,为那一代科学家和中国科学的命运感到悲哀。马寅初先生在新人口论上,不惜一切代价坚守住了科学的底线,还是令人尊敬的;但他所遭受的大批判的待遇,却与他当年为了改造中国的理想所倡议发起的思想改造运动有一定的关系。为什么马寅初先生后来能够为科学而不惜一切代价,当初却提议进行破坏科学的坚实基础和发展的"思想改造运动",并砍断了北大的自由主义传统? (我之所以对马寅初的行为仅仅是略为吃惊,起因于我对胡适著名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思考,胡适对科学方法的约简到了不准确的地步,我认为这样不够科学的约简是不允许的。科学方法因不同的研究类型而不同,主要的应当是在已确立的经验基础上作出大胆的假设,通过严密的推理或得到结论,用全面的实验来验证。如此的文人式表述如此著名,使得我怀疑那时中国社会科学界的科学素养。当然,这主要是因我本人深受爱因斯坦的影响,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得到的结论。并且我看不到胡适先生的文集,不知道胡适先生的全面表述。可能我的判断有误。我认为较准确的简约表述应为"经验为基础,大胆作假设,推理并求证。") 中国人的历史意识非常强,这本是一大优点,能够吸取创造者、杰出者的经验教训,别人的长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文明的进步和历史上人类的光辉闪耀之处在于创造者、杰出者的奋斗与成功,而不是别的。历史就是创造史,否则不过是人类愚蠢和灾难的记载。但对于鸦片战争之后的中国人来说,最大的困难、痛苦是:中国落后于西方太多,并且几百年来,西方人才是创造者,各方面的创造都是西方所作出的,中国人只有很少的创造。 因此,从中华文明、中国历史的创新、发展这个角度来看,近代、现代中国的历史,发生在西方。令中国人痛心、加剧困难的是:让中国人明白这一切的情况,少数是靠善意的交流、学习,大多数则是西方人包括日本人用枪炮和无数民众的死难、用屈辱的不平等条约和掠夺,才迫使中国人认识到中华文明的落后。 与此有关,中国始终未能成功地主动适应并参与创造世界大趋势:以人为本,自由民主化。因此,中国人普遍不懂得自己的历史,不知道历史包括自己的历史的意义。因此,中国人总以为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历史,而缺乏包容世界的胸襟,不知道、不认同中国学术历史甚至中国历史更多的是西方各国的创造史。因此,中国人始终很难真正认同世界科学传统--西方科学活动中形成的历史传统。因此,中国的各种教科书总是不说中国的缺乏创新导致落后,却有意无意地把自己落后、愚昧、挨打的原因都说成是西方侵略的结果。 这样,中国人的历史意识非常强,反而常常成了一个缺陷。因此,中国的历史学,面对我们古代的孔丘、司马迁等伟大的创造者,历史学的"道"早已经失传。更可悲的是,现在中国的历史学有时甚至连起码的"真"都做不到,例如中国历史书籍对一些中国近现代历史事实的叙述,纯粹就是骗人、撒谎、蓄意捏造,比春秋战国时代还不如。 思想改造运动没有在中国共产党刚夺取政权,迫切需要巩固政权时进行这种大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统治的政治运动,而是在朝鲜战争胜利,中国共产党和的威望空前高涨的时候进行,说明朝鲜战争的胜利这个政治影响是决定性的。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不为古代中华文明的辉煌灿烂而骄傲自豪,也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不为中国近百年来的灾难深重而痛苦万分;在国家民族危亡的时刻,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主张"革命救国"并参加革命活动,不惜牺牲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另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则主张"科学救国",在书斋、实验室中潜心研究学问。但就在朝鲜战争前几年,在抗日战争中,中国有美国、苏联的支持,全民抗日,还是一次又一次地败于日寇,有近一半的国土被日本鬼子占领。几年后,贫穷落后、刚结束内战的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军为主的联合国军。这是对比何等鲜明的巨大胜利,是中国对西方前所未有的巨大胜利,在当时来看,事实证明了"革命救国"的正确和成功,导致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和当时的知识分子都被这个胜利冲昏了头脑。 以为首的第一代共产党人,因此自以为掌握了客观真理,能够"教日月换新天",不计代价,改造中国,改造知识分子不在话下。当时的知识分子,第一流的领袖人物如胡适、傅斯年、梅贻琦去了,剩下的除了如陈寅恪这样坚如磐石的极少数例外,大都为了那看上去无比美好,事后全部无比悲惨酷烈地破灭的希望,丧失了定力,真诚地自我责备、自我批判,忏悔,自觉而真诚地或者被迫地参加了这场破坏与----中华万年大计的思想改造运动。 其实朝鲜战争的真正成果,只不过是确定了中国东亚第一军事强国的地位,但这只是几十年以后才十分明确地看清楚。并且,如果中国的、、教育、等如果不能够继续进步,这一成果必定会丧失。 所以,我觉得没有理由苛责前辈科学家、学者,但现在不可再犯同样的错误。 有些经历过这些政治运动的知识分子在大彻大悟后,奇怪那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包括其自身在内,为什么如此"愚忠"?为什么如此缺乏定力?我觉得,除了朝鲜战争的胜利、缺乏科学传统和良好科学造诣、对感悟不够真实确切等原因以外,还与中华文明丧失儒学轴心,却未能够确立或自主地产生自由、民主、科学新轴心密切相关。中华文明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创了轴心[2],在汉代确定了儒学为中华文明的轴心,儒家学说既是普通人的思想、认识、、观念、,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大约两千年来几乎都如此。在清代,中华文明面对西方文明的挑战,一再失败,儒家学说终于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被全面清算,在知识分子那里,过于陈旧的儒学已经被打倒,不再是中华文明的轴心,但中华民族却也丧失了文明的轴心:以胡适为首的自由知识分子,以自由、民主、科学为新轴心,身体力行,却未能够产生出自己的创造性的进展与理性的新设计;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信奉马克思列宁主义还有把人不当人、当政治工具的法家学说,不惜牺牲(包括自己的牺牲)地闹革命;以为首的国民党,遵循的是中国儒学传统和西方的怪异混合;但中国的广大民众,特别是占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过着与千百年来没什么区别的生活。因此,这些知识分子的理念都是与大多数人无关的漂浮的理论和观念。 中华有大约两千年的轴心文明史,有统一的文字、统一的语言、统一的价值,等等。中国知识分子因此自觉认同统一的文明轴心。中国是在与西方的战争中不断失败的情况下抛弃了已经陈腐的儒学这个原先的轴心,面对中国在朝鲜战争中对西方的前所未有的胜利,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应当重新改造中华,中国知识分子因此也自觉认同改造,并且,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运用反复的政治运动这个办法,以及对农业,工商业的主义改造,反复地强迫要求几乎每个知识分子站对立场,表明态度,真正地在中国全面铲除了以前的儒学传统,也在知识分子中暂时铲除了自由、民主、科学的轴心,确定了文明的新轴心----马列主义、思想加法家,它的最大功绩是使中国不再受西方包括日本鬼子侵略,还在中国初步建立了化的基础。至于它的最惨痛无比的代价,三大浩劫:陷害右派运动、三年人为惨祸、大革文化命,我们都清楚。并且,由于大革文化命把大部分老干部打倒了,最后导致了拨乱反正,中国终于没有了政治运动。但没有了政治运动反复的强迫,就出现了思想解放运动,知识分子有了起码的政治自由,中华文明的新轴心----马列主义、思想加法家,立刻就不能够成为中华文明的轴心,中华文明又一次丧失了轴心,成了相互冲突的马列主义、思想、不把人当人的法家思想和自由、民主、科学怪异的混合体。从苏联、东欧巨变来看,未来中华文明的轴心必定是自由、民主、科学,但自由、民主、科学要成为中华文明的轴心,成为普通人的思想、认识、方法、观念、理论,又是一种生活方式,由于中国人口太多,中国社会存在太多的困扰,肯定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思想改造运动后,历次政治运动对知识分子反复念"紧箍咒"、逼迫知识分子自我批判、批判,流放、苦役、投入监狱、甚至诛杀知识分子,使得政治权力曾经长期地成了学术的最终的裁判,政治权力对重大的学术争论拥有最终的裁决权,扭曲了科学标准、科学精神,学术问题常常成为政治问题,政治权力决定了是非标准,少有人敢踏入与雷区无异的学术"禁区"。这一切在"陷害右派运动"和"大革文化命"中达到了悲惨的顶点。求真、说真话变成了犯罪,真诚的意见变成了恶毒的攻击、罪恶的攻击,述说自己的一点见解、或者真知灼见甚至会被残暴地杀害,如遇罗克、张志新、林昭和一些"右派"等,或者在苦役中默默死去,如一些"右派"。 马克思说:"科学的大门就是地狱的入口,……",这话的原意是比喻,我在高中时就知道了,但长大后才知道按字面理解,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真正出现过的实际情况。 建国后的三十年中,还由于马列主义变成了桎梏人们思想的教条,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基本上不能够说是真正的社会科学,没有真正的科学精神、科学传统、科学研究,当然,社会科学所丧失的严格的科学研究标准和科学精神给中国带来了诸多的沉重负担和问题。例子之一就是马寅初的新人口论遭到有组织的全国性的大批判使中国的人口压力无比沉重,带来了许多可怕的后果,如计划生育变成中国第一难,农业出现近于破产的危机,失业率不断提高等等。虽然二十年前的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思想,初步恢复了科学研究标准,但由于还缺乏起码的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加上"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和八九年事件等的干扰,中国文科的科研标准远未达到与世界科学相符合的地步,还不能够说是科学的标准。以至于现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也没有非常富于创造性的理论指导,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科学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政治权力之脚粗暴踏入科学领域只是使得政治和科学都被破坏。 政治与科学的关系,主要就是其实行者----统治者与学者的关系。关于这一点,在很久以前的古代就有过很精到的评论:先知可以拿起剑,建立国家,成为国王;但国王不能够自己去做先知,为民众确定道德,这肯定不会成功。统治者拿着刀剑,能够逼迫学者说假话;用高官厚禄利诱,如做好八股文、党八股就能够做官,可以让知识分子去研究假知识,假学问;这办法对付国内的知识分子,使他们不起来反对政府很有用,但这样的国家与追求真知的西方国家相竞争,就会一再失败。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成功的先知,哲人王,用政治运动反复的强迫方法,暂时地确定了中华文明的新轴心,但他绝对没有做到"为万世开太平",我想这一点谁都做不到。 三、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现状讨论 现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界,应当说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并产生自己的科学研究标准,关于这一点,举几个例子也就够了。 前些年一直到现在,中国社会科学界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提倡者竭力提倡学术规范,反对者则刻薄地贬之为"占坑规范",觉得所谓的学术规范不过是首先占据学术地位者用来限制别人的规矩。本人赞成朱学勤的观点,朱学勤"把学术规范落到实处",大致五条[3]: "1.选题之前尽可能全面地检索中外; 2.论述观点注意形式逻辑,不要前后矛盾; 3.立论必须有据,概念必须界定,不能武断臆测; 4.引文必须注明出处; 5.论著附有文献索引,涉及西学者,中、西文索引齐备;" 朱学勤列举完后,"内心随之出现的是三条悲哀": "1.这些要求是初入学门的基本纪律,与其把它们说成是"学术规范的框架",不如把它们称为"学术纪律的底线"。因为它们是做学问形式上的起码要求,低得不能再低了;(应为:技术性的起码要求,徐建新注) 2.即使是这样低微的形式要求,80年代至90年代都没有完全落实,以致今天还要为这样的要求大声疾呼; 3.一些学界朋友将这样的最低要求作为最高纲领或者是较高纲领来奋斗,用心良苦,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对90年代的学术成就高估不得。" 学术规范的讨论确实有必要,钱宁在1996年出版的《留学美国--一个时代的故事》中说[4]:"一些文科专业的留学生,尽管在国内发表过不少"大作",到了国外,都发现自己一下子不会写文章了。中国学生论文易犯的毛病,一是文章中充满了各种含混而不加界定的概念;二是喜欢将前一段提出的假设性论点不加论证地便在下一段转换成论据。"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科学界还在纠缠于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些人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在把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当作从事学术工作的较高标准或最高标准。至于更高的实质性的科学研究标准,还没有成为学术界中心议题。 清华大学是中国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是中国科学的重镇,从秦晖的事情来看,看来经历了反右和这两次空前的浩劫,还是有些人不知道:陷害他人,或听从权力的号令迫害、批斗别人,最终必定自食其果,或许有些人是明知故犯吧。看来还是有些人不知道,学术自由是科学赖以生存和的基础。破坏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学术自由,只能说是缺乏起码的科学素养的行为。 在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的清华大学,就在前不久,都出现如此破坏学术自由,如此破坏中国科学的事情,真是悲哀; 现在中国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抄袭、剽窃等学术浮躁、腐败现象泛滥,如北大的王铭铭事件等等。这进一步说明科学研究标准真的不存在。可以肯定,符合学术规范的编写教材、撰写综述论文,介绍和(或)评价了最新研究成果的应该是低水平的学术研究。但连最新成果都没有介绍的、不过是抄来抄去的教材编写和论文,就连学术研究都不是。因王铭铭事件,我在新语丝网站上[5]看到,有人披露:北大还有权力"教授",也就是指定把教授晋升指标给北大的官员如系主任、学院的院长等,下面不报,教授晋升指标就作废,这样,官员不做任何学术研究就能够晋升教授。至于其它的大学一般只会是更差,这样的情况,有一丝一毫的科学研究标准的影子吗? 中国科学的重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竟然如此,这说明至少中国社会科学的ABC----权力与学术自由与科学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连科学研究标准都基本上不存在,还奢谈什么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 中国的大学等科研部门中,众所周知的是晋升职称、奖励等问题上,是看数量,看、专著的数量,看等级,即的刊物的等级,次要的是专家评议。而美国主要是看论文质量,看本专业专家的评价。在一个有良好科学研究标准的国家,评价科学研究的成果当然应该看质量,看成果的创造性,重要的是本专业专家的评议。中国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却是要数量、要等级,这又是中国缺乏科学研究标准的表现。 中国的自然科学方面,情况要好得多,因为自然科学不是社会科学,受历次政治运动的毒害比较少,但1961年,北大化学教授傅鹰在教育部的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已经足以告诉我们反右和给中国自然科学带来了什么: 傅鹰说,任何一个党团员都是"党代表",不听他们的话,就是"",""谁受得了!教授写完了讲义,要"呈请鉴核",一个二年级的学生拿起红笔勾勾抹抹,这个不要,那个不要,其实他什么也不懂,可是他是"代表党"的。 傅鹰说,这几年科学研究中的浮夸之风不得了。北京大学化学系一报告,就说一年内完成了一千多项科研项目。根据教师的力量与水平,一年之内完成十几项象样的研究就不错了。表面上进展很快,实际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近几年来,每年都有献礼,献礼应该是拿最好的成果,可是常常拿去的连次货都不是,而是废品。[6] 由这一类历史资料可以看出,反右,对自然科学界的恶劣影响主要体现在反右进行了一次恶劣的大清洗,用大批判以及流放等办法,在自然科学界短暂地全面确定了权力、政治高于科学,决定科学研究标准。中国的自然科学丧失学术自由的结果当然是中国的自然科学研究与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一样变成了制造垃圾、废品的活动,还使许多研究者毫无科学精神,在所谓的"科学研究"中浮夸无比却不受到任何惩罚。 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的强迫,在强迫下科学家被迫的表态,使得科学家们被迫在科学研究之外,写一些"唯书"、"唯上"的东西,"教条"与"刻板"就这样潜移默化地渗入了中国的自然科学。 在自然科学中,"教条"对科学研究的危害是较难感受到的。大部分的科学研究属于常态科学研究,有成功的案例可供效仿,在常态科学的研究工作中,基本上要求科学家"教条"地对待它所依据的范式[7],教条地进行科学研究仍然能够产生科研成果。但是想要产生世界第一流的科技成果,仿效性的工作和教条地对待科学研究工作是没有指望的。 我以为:贫穷落后的中国,最可能率先出现一批世界第一流科技成果的领域是理论物理和生物科学。但在理论物理方面,中国的教育、科学大环境,对产生并接受中国的爱因斯坦完全是贫瘠的土壤甚至是有毒的土壤。中国的大学教材大多较为陈旧,追踪科学新进展的情况远不如美国等发达国家,对此,论者大多(有一定道理地)以为中国注重知识而美国注重创新,实际上,这标志着中国科学界相当的一部分人对科学新进展的"公认"、"确证"的要求过于教条,到了不切实际的地步,忘记了科学本身是在不断发展的,忘记了为创新做准备是大学教育的重要目的之一,忘记了作为科学界的一员应当用自己的科学鉴别力去对科学新进展作出鉴别取舍,并显示了对自己的科学鉴别力缺乏自信。 此外还让人觉得整个中国科学界在这个问题上显得有些麻木不仁。虽然每个人都会认为产生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是国家、民族的光荣,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真出现了类似于爱因斯坦的人物,如果不重视理论的创新经严密推理后推导出日后可被实验验证的推论的极端重要性,我怀疑仅凭两条理由便足以拒绝接受并默默地扼杀中国未来的爱因斯坦: 1、新理论虽然来源于可靠的实验结果,有实验证据的支持,并且公认的理论无法解释实验结果。但新理论与公认的理论相矛盾,又无实验证据确证。(在历史上,如果不发表爱因斯坦的光电效应理论,美国的密立根再聪明也不可能去做否定光电效应理论的实验,并变成验证实验。) 2、此人是一个业余的科学研究者,又没有硕士博士学位。(没人会承认他的研究成果。) 另一方面,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基本科学方法和科学素养的教育培养,几乎把科学当成死的知识来传授,错误地以为学生的科学基础就只是死板的科学知识。中国的教育非常缺乏从查阅资料、设计实验、进行实验、讨论、撰写论文、文章、以及资料引用等一整套基本科学程序、科学基本功的训练,导致常常看到业余的科学爱好者、研究者在非常缺乏科学素养和知识基础的情况下就贸然去解决他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徒然浪费自己和他人的时间与精力。中国的各种教育研究杂志,在中国连科学教育ABC都没有做好的情况下,就奢谈、大谈创造教育,没有认识到中国的科学教育根本没有把学生的科学基础打好,还起劲地讨论如何进行创造、如何教学生创造;这些杂志只不过是自我感觉良好地谈论如何建好空中楼阁而已,这样的中国教育情况,又怎么可能产生爱因斯坦那样高水平的业余研究者? 为什么只有中国独有"业余科学家"这种现象?因为有相当数量的中国人热爱科学,在科学研究上有创新精神,而中国的科学教育没有教会他们起码的科学研究基本功,不知道怎样做真正的科学研究,而且导致他们没有起码的科学鉴别力,做出来的"研究结果"不过是漏洞百出而已,自己鉴别不了自己的错误,却自以为是创新或者是重大创新,这是中国科学教育悲哀的集中体现。西方发达国家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接受了较好的科学研究教育,一般是做些力所能及的研究工作,而中国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研究者在非常缺乏科学研究素养和知识基础的情况下就贸然地努力研究去解决他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如解决哥德巴赫猜想,否定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我所遇到的大部分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是老实地做自己的研究的,他们有"独立"思考,有"创新"精神,有"新"见解,但略为一看他们的文章,连现有的知识都没有理解掌握,不懂得科学方法、不具备起码的科学基本功,有逻辑错误、基本常识错误等业余水平的错误比比皆是。 但更糟糕的是,虽然大部分的业余的科学爱好者是老实地做自己的研究,本人尊重他们的自由选择,但也有一些"业余科学家"以自己的错误为正确,自以为是伟大的发现、是中华文明的复兴的标志、狂妄自大地抨击爱因斯坦等科学巨人以及坚持科学原则的中国科学家,还非常善于鼓动、影响媒体、官员、和非此专业的科学界人士。而且,由于中国的理工科、文科分开的高考的影响,高中就分文科、理工科,而且中国文科水平特别低,因此训练出来的大学文科生特别缺乏科学素养,更不要说科学鉴别力,偏偏中国的报纸杂志,除科技方面的专业刊物外,基本上都是文科生担任编辑、记者,当然他们很容易被善于吹嘘、唬人的"业余科学家"迷惑,而且或许因为容易炒作,便进一步推波助澜,而且,有些官员、有些非本专业的科学界人士也因为缺乏科学素养或者缺乏必要的谨慎而被鼓动,支持了这一切。结果,中国出名些的或有名的"业余科学家",不是妄人,就是骗子。例如著名的"水变油",如王曼新的磁力使禾本科植物产生根瘤,而且具备共生固氮的能力的"发现",被中科院院士李庆奎教授和微生物学家樊庆笙教授否定后,王曼新便在媒体上大肆攻击他们,等等。 中国大陆在现在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学术自由,面对历史悠久的"用马列主义指导科学研究"之类的无知话语,如果真的万分不幸地产生了爱因斯坦那样的人物,他也会因为对自由的热爱而宁愿做一个管子工,或者沿街叫卖的小贩。我在大学一年级还傻乎乎地相信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到了三四年级,以我的无法与爱因斯坦相比的科学素养,以我从科学哲学、科学史中悟得的一些哲学想法,我已经开始用科学驱逐在中学、大学学到的马列主义哲学垃圾。例如:怎样才能够获得真实的感性认识?的亩产几十万斤被饿肚子的人们普遍相信、恐怖的灾难却给大多数人形势大好的感觉等已经告诉我们,科学的历史证明了:前提条件是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要清醒地要求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感性认识如何上升为理性认识?是靠直觉。理性认识如何被检验?靠直觉把握、概念所导出的个别推论与具有可重复性现象之间的对应。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不过是最多适合于定性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的废话,根本不适合于定量的自然科学,一旦用于自然科学必定闹出许多笑话,记忆里面中确实也出了很多笑话。 学生在中学、大学应当的是与相结合的科学,而不是陈腐、落后的马列主义哲学,这样才能够提高中华民族的科学素质。 (我曾经在北京遇到一个用马列主义哲学否定爱因斯坦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业余爱好者,看完他的论文和某个大学教授的类似论文,我忍不住要笑,但因为他的真诚而笑不出来。我告诉他,科学以是实验为基础的,你的实验基础在哪里?不能够靠哲学做基础的。你有一个牛顿的公式,但要用这个公式统一物,解释全部的现象,必须仔细推理、,然后得到结论,全部适用,不能够你说全部能够套用、全部适用这一句话就行的。你不能够说我做了这些,要物理学家做什么?爱因斯坦这样做了,可没让物理学家没饭吃。你要否定爱因斯坦,就要比爱因斯坦的物理学本领还要高,你从你的公式里面产生了比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还多的可以被未来的实验验证的推论吗?一个都没有。所以,你还是好好地去做你的经理,别想什么统一物理学了。) (我觉得:说"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之类的无知话语以自重的哲学家,比这真诚的业余爱好者还不如。正因为的非常缺乏基本科学程序、科学基本功的训练,却有这些无知的话语反复灌输,中国才有太多令人同情的业余科学爱好者。) 中国的科学传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确实孱弱。一方面,由于几千年的注经式的学术传统和运动的,对创新的"确证"、"可靠"要求过高,不切合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中国本来就不存在系统地进行科学实验的传统,科学传入中国后,由于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耗资巨大,由于中国的贫穷落后,中国无论是教学还是科研都难于象欧美各国那样进行全面、系统的实验,导致中国人特别缺乏全面系统地进行科学实验的意识而不自知,在需要自发地独立进行严格、全面、系统的实验的地方,却特别容易疏忽这一点。 大约二十年前,全国的"特异功能"研究热集中地展现了中国科学实验传统虚弱的悲哀。在当时,"特异功能"并非不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热及全国,经久不退,则显示了研究者和支持者[8]一时疏忽了实验发现并非是有了"眼见为实"的实验现象就够了,科学实验要求的是全面、系统的实验去确立实验发现(可重复性只是全面、系统地进行实验的最重要要求)。至于某些"特异功能"的研究者和支持者,反对科学实验必须具有不以观察者为转移的可重复性,这就是反对科学的坚实根基,连最起码的科学素养都没有,没有资格说是科学研究。 而反对者们[9]也大多不知道以严谨的科学研究标准去反对,只是以马列主义的大道理去压人,导致了研究者和支持者的不满和反弹。如果没有后来的何祚庥院士等人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标准来反对并成功,这场大争论就会成为中国科学的莫大悲剧。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中央电视台采访朱丽兰时的报道,时间已经忘记了。)中国的科学家率先发现了一个实验现象,但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系统的实验并最后获得诺贝尔奖的却是外国科学家。一个实验发现,和经过全面、系统的实验得到的重大发现,在科学上的价值是相差很大的。如果中国在教学、科学观念、体制及基础等方面上不能更进一步,这样的情况还会重现。 现在,中国科学的浮躁和腐败在全面蔓延。张颂之在《学术腐败的根源》[10]中说:"当代中国学术界的腐败现象已是有目共赌(赌即睹)的现象,……数十年不断的社会政治运动及意识统一与控制,可以说把知识分子的灵气与良知都改造了。这方面的影响多年来已有人注意,如对于学术的扼杀及扭曲等,但是对于思想统一于意识,所塑造的学人道德的沦丧,却注意不够。……在党性原则失范的今天,几乎是道德真空地带的学术界,既失去了外在的政治强性束缚,也没有内在的学术规范以自律。假冒伪劣就成为学术界在经济的大爆发。……其次是现行的学术体制自身的弊端。我们的学术体制无疑是教化的产物与机器,行政命令第一,往往是外行领导。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今天,黄仁宇所谓的"数目字管理"就成了行政管理法宝。各单位似乎都制定了种种量化标准,诸种行为数量化。……如果说我们今天有学术规范的话,那最基本的规范就是不要违背经旨。经学要求不贵创新,资助了抄袭之风。" 这样低下的科学研究标准,必定导致科学水准的下降。根据瑞士洛桑《国际竞争力报告》,1999年度中国的竞争力排名从上一年度的第13位大幅下降至25位。2000年报告,中国科技竞争力排名再次下滑,由25位降至第28位。 四、科学鉴别力 科学学的创始人J.D.贝尔纳曾经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讨论过各国科学的特点[11]:"英国科学的特点是……特别讲求实用和类比。英国人的一个缺点是他们几乎完全缺乏有系统的思维。英国人的在容易解决的科学问题中最容易奏效。法国科学从未失去过其出众的特点--非常清晰而漂亮的阐述。美国科学特别带有个人主义的特征……。印度科学既由于它的不少概念和实验方法别出心裁而受人注意,也由于它独立进行工作时极端不可靠和缺乏鉴别力而受人注意。……大部分日本研究工作似乎都具有德国科学和美国科学的缺点,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过于繁琐、故弄玄虚而且缺乏想象力。而且不幸地,在不少情况下,也缺乏鉴别力和精确性。" J.D.贝尔纳对未来中国科学的期许最高:"只要有了表现在中国文化的一切其他形式中的那种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我们可以有理由相信中国还会对科学发展作出即令不比西方更大,至少也和西方一样大的贡献。" 重读贝尔纳对各国科学特点的讨论,尤其是看到贝尔纳对中国科学未来的美好预言,与中国科学的现状相比,如此天壤之别的差距,真让人心情沉痛。贝尔纳对日本科学缺点的评价可以原封不动地套在中国科学上。这一切是为什么?为什么中华文化的特点: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没有能够表现在中国科学上?当然,本文前面的阐述已经是部分性的回答。贝尔纳如此看重"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是有原因的,在科学研究中,"细心、踏实和分寸感"是高水平科学研究的标志,有分寸感意味着相当高的鉴别力,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必须运用、非常重要的科学鉴别力,对科学研究成果良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和把握能力。 贝尔纳评价苏联科学的"一个大缺点是没有足够的鉴别力,不过这也是意想得到的。鉴别力是由长期经验和历史悠久的学派所培养出来的。缺乏这种鉴别力是热情的年轻人的毛病之一,只有依靠时间和经验才能把它纠正过来。" 就从丁文江创立地质调查所开始,现代科学传入中国已近百年,时间和经验累积已经不能说还少,但中国的科学仍然显得鉴别力低下,表现如:对自己完成的工作不是进行客观评价,而是进行自我拔高(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在处于"常态科学"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许多领域,大谈哲学而不是老老实实地探讨科学、技术的成果与问题,基本上不过是故弄玄虚而已(美其名曰"用马列主义哲学指导科学研究",或说是做学问做到高深境界,就必定需要哲学指导或有哲学出现,却不知道或躲避这一点:没有创新,学问和哲学再高深也不过是鹦鹉学舌。);还有一些更恶劣的现象如:自以为得意地创立了"××学"、"×××学"、"××史"、"××论"等等,却并无扎扎实实的创新成果,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或只是泛泛作些简单的列举分类,当然,这在中国的人文社科中比较普遍,但中国的自然科学中也存在这种现象;还有,一些人为评职称而大量制造学术垃圾论文、专著,以致于泛滥成灾,可那些学术垃圾制造者,不但很少会遇到严厉的批评而使他们的学术信誉、科学信誉大减,这些学术垃圾反而帮助他们甚至使他们获得奖励和职称,等等。关于这些方面,新语丝等网站有较详细的资料。 至于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科学鉴别力非常低下,几乎不存在,但还有极少数人正常地从创新出发,评价中国人文学科丧失了原创力,认为中国的文科虽然"论文""专著"泛滥,但把一个小问题研究透了并且有所创新的都很少。 学者、家进行科学,决不是一些人所以为的,和巫术一样,是由科学家所做的、象巫师那样呼风唤雨的事情;它也不是很多人臆想的交给科学家一大笔钱,科学家们拿出一堆谁也看不懂的论文专著。它还不是工程建设,给了钱,给了设备,给了拥有充足知识的人,就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某项工程建设任务;更不是大多数人以为的科学家坐在实验室的仪器面前,死板板地做实验,实验结果出来了就是科学发现。在人文学科、科学中,科学研究、学术研究也绝对不是某些人以为的抄许多的书,集中在一起,符合学术规范的就是研究。(说这样话的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科学研究、学术研究。) 实实在在地说,只有创新以及与创新有关的研究才是科学研究、学术研究,如:发现新的实验现象,提出新、解决未尝被解决的新、老,提高精密度,等等。相对水平低得多的一些与创新有关的必须进行的研究也是科学研究,如:科学中发现新的实验现象后,别的科学家必须做重复实验,以进行验证工作;还有必要的评价:如指出新的创造所存在的优点、缺陷、问题,还有必要的综述,等等。但知识复制,如教学,如在非常盛行的抄来抄去以拼凑论文和著作,这就不是进行科学研究,学术研究。 在科学研究的创新中,是经常要运用科学鉴别力来作出判断的。如在科学实验研究中,会经常遇到奇怪的反常,但大多数不值得深入研究,只有少数能够出成果,极少数会引导到巨大的发现。一般只有科学鉴别力很高的科学家能够敏锐把握住机会,也不会被令人激动的反常引入歧途。在实验或理论方面的科学研究中,选题,以及做怎样的实验来验证理论,实验中出现的现象是否是真的发现,进行理论研究时需要判断理论的经验基础是否坚实、逻辑推理是否严密,已有的研究成果的意义、价值如何,以及自己所做的研究的意义、价值如何等等问题,都需要科学家运用鉴别力作出判断。 在科学史中,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 杨振宁、李政道提出在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设想后,女物家吴健雄领导了一个实验小组,要通过做实验来验证,在一次实验中,由于仪器故障,实验结果大大出乎意料,否决宇称守恒定律有余。有人大为激动,主张报告,而吴健雄则正确判断是仪器故障而未报告,显示了吴健雄极佳的鉴别力。 普朗克在研究黑体辐射时想出了已经被实验验证的正确的公式,他本可止步不前,但他却很不满意,从科学的标准出发,对自己的公式的价值作了很正确的鉴别评价:"但是,即使辐射公式绝对精确的可靠性被认可,只要它仅仅具有由侥幸的直觉所揭示出来的的地位,它就不可能表达出比形式意义更多的过程。由于这种原因,正是在我系统阐述这个定律的时候,我开始全力以赴地赋与它以真实的物理意义。"最后得到了具有突破意义的量子论。 普朗克非凡的科学鉴别力,使他继续努力,终于得到了意义深远的伟大发现。 当然,因为缺乏科学鉴别力而在科学界闹笑话的也不少。伦琴因密封的照相底片曝光而发现X射线后,曾有法国人发现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N射线,还获得大奖,最终的研究结果发现,所谓的N射线不过是心理而已。也有一个日本人突发奇想:"萤火虫不也是发出荧光----射线吗?于是进行实验后,煞有介事地报告:萤火虫能够发出射线,导致底片产生阴影。其他科学家重复实验后指出:萤火虫产生的气体(至少部分地)导致底片产生阴影,并不是萤火虫发出射线,使得这个日本人和他的合作者大为丢脸。 科学鉴别力在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创新成果的传播方面也有重要作用。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良好的鉴别力的。的科学研究是职业化的研究,受科学研究组织的影响相当大。科学的繁荣主要依靠进行研究的正式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的学派的昌盛,正式的学术机构和非正式的学派的兴盛又要依靠其重要的富于创造的大学者,运用其良好的鉴别力鉴别年轻人的创造性成果并提拔富于创造的年轻人,为富于创造的年轻人提供进行科学研究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替补年老的、创造力衰退的学者,并为后来者提供榜样,激励学术领域的新人努力创造,这样,学术机构和学派才能够保持活力,不断创新,而不是暮气沉沉,尸位素餐。 科学创造是以前人的、已有的创造为基础的,否则很可能是毫无意义的重复或者因为忽视、没有掌握最新成果,只是研究早已经被解决的老问题,而科学上只有在世界上首先作出的创造有重大价值。在信息爆炸的年代,创造性的成果有可能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中,或者未被重视;而错误的结果、观点也可能未被研究者察觉而引用为研究的基础,因此需要大师们进行鉴别、讨论、推重,写综述,作评论,并影响鉴别力较低的学者,以利于科学研究。 在中国,如此重要的科学鉴别力,理应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累积稳步提高,但为什么中国科学的鉴别力反而比八十年代下降了?科学鉴别力作为一种对科学研究成果良好的、恰如其分的评价、把握能力,可以说是个人或整体运用科学研究标准而表现出来的,良好的鉴别力的前提当然是中国科学要有良好的科学研究标准,在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退步、低下,中国科学界实行等级化的量化考评的制度,同行评议非常缺乏的情况下,中国科学肯定不能够表现出照理说是本应具备的良好鉴别力。 那么,如何促进中国科学的进步? 一言以蔽之:难。叫喊得最响亮、几乎延续了十年的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学术规范讨论只是重新打学术规范的基础,很重要,但对于提升中国社会科学其实几乎没有用处。如果学者没有自己的创新,论文中再规规矩矩、巧妙聪明地引述他人的思想和成果,也不过是符合学术规范的抄袭,它与不合学术规范的抄袭,都是抄,唯一的区别只是技术上是否遵循学术纪律的底线规则。其实,中国的严肃、认真的学者基本上都知道,八九年的是最重要的转折点,是妨碍中国进步最大的难关,它给中国知识界的进取心、创新、信心、勇气、朝气等都打击不小,一些一流人才外流,是导致中国科学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最大的难关,它使人文学者、科学家丧失了勃勃朝气,连自然科学都没有例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没有解决这个关键问题,也不进行一系列必要的制度改革,却指望通过自以为是的量化(等级化)考评、奖勤罚懒的办法来提高中国科技水平,但这却是导致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下降的第二个重要原因。 任何过科学的人都能够理解:在科学中引入数学(定量化)是为了得到精确的知识,它的前提当然是要做到定性正确。量化(等级化)考评的前提是:对学者、科学家的论文等工作成果的评价,定性准确。但对科学家、学者的富于创新的研究成果进行定性的准确评价都很难,因此,学术成果、科学知识的创新是很难进行量化考评的。普通的学者,往往十几年、几十年后才清楚他人的创造的意义、价值,唯有第一流的大师才能够迅速地鉴别、鉴赏第一流的创造,例如伟大的爱因斯坦,只有明可夫斯基、普朗克等人才确实清楚他的三篇论文的意义、价值。在中国,这样的世界第一流大师还没有产生。 在中国缺乏高水平鉴别力的一流大师的情况下,对学者的科研成果的评价连做到定性的准确都很困难或没有做到,那么中国的学术机关,没有对学者、科学家的科学研究成果进行定性的评价,没有以定性评价为基础,进行定量的量化考评,就只不过是为了量化而量化,把科学研究水平不同、质量不同的论文、专著,当成是质量相同的论文、专著,不管三七二十一,"捡到(优秀刊物的)篮子里面都是菜",这就是鼓励滥竽充数。 本人对此量化(等级化)考评制度的思考结果简洁地说就是:以趋利避害的理性人为前提,加上两个前提条件:一、每个人总是对自己的成果略微高估,对别人的研究成果略微低估,并且能够估计出学术刊物中本专业较低水平论文的水准和编辑、评审对论文的偏好;二、杂志、出版社必定要持续地办,一定要、著作;由于量化考评制度是自动地把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看质量高低,只看作达到此等级杂志的平均水平,由此即可严密推论出:1、理性人的最优策略是尽量多做达到最低要求水平的研究和多发表达到学术刊物最低水平要求的论文,最差的策略是尽量做自己能够做到的最高水平的研究。2、这个制度既是自动认可学术垃圾和学术腐败的制度,也是自动缓慢地降低技术水平和鉴别力的制度(注意:直接于工农业等产业的工程技术方面可能并不一定如此,由于直接运用于各个产业的工程技术实用性强,有可能做到能够根据某项创新的具体应用情况,如增加的效益等进行定量考评,这样的量化考评制度如果做得好,是有可能有利于中国工程技术领域的进步的);3、如果学者人数不变的同时,学术刊物、出版社数量增加,学术水平、科学水平将下降更迅速。如果学术刊物、出版社数量不变的同时,学者人数增加,学术水平、科学水平将缓慢上升。当然,在科学、科学和人文学科推行这一政策的结果必定是:中国科学的论文和专著数量有了大增长,质量和总体水平却大幅度下降。就象当年中国的那样,粮食、钢铁产量高得惊人,但却不是虚报,就是将大量的废铁当成钢铁,结果鼓励产生的或逼迫产生的废铜烂铁特别多。因此,在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甚至在大学中的工程技术领域中,量化考评制度必须尽快废除。 当然,量化考评制度的优点是简单、经济,因此,在研究很不重要而教学很重要的大专等级的大学甚至很低水平的本科院校,可以实行这样的制度。 中国的大学、研究机构流行的砸铁饭碗的改革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如果学者们还是端铁饭碗,工作有充分的保障,还会有比较多的优秀学者坚持研究质量高于数量,一个创造性成果高于许多重复性、低水平结果这样的常识的。但砸铁饭碗的改革和量化考评制度同时实行,生存或者毁灭(出版或销声匿迹)的压力迫使学者们只能够做低水平的研究,多发表低水平的论文、专著。 量化考评制度对中国科学的危害几乎已经成为共识,但国际互联网和学术杂志上却还有辩护声,认为量化考评当然更加精确,最新的辩护是来自吴志攀(北京大学副校长),他在《文科学科制度评价标准的几个》[12]中说:"从适合于文科学科管理的方面看,主要是学科成果计量化,统计和计量化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计量化才能客观地衡量学科发展,才能与同国际同行进行比较。……有些高校,为了提高在SCI的数量,采用"工程化"的来进行(例如,"千篇SCI论文工程")。从中的数量与质量的辨证关系来看,促进数量,来提高论文的质量,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本人反复看了多遍,也看不出"统计和计量化管理是必要的,也是科学的"、"促进数量,来提高论文的质量"的理由和逻辑,吴志攀在文中没有拿出任何经验的证据,也没有从公认的前提出发做任何论证,就想当然地说了这样一番话。定性的正确是精确量化所必需的前提,没有这个前提,怎么可能是"科学"、"精确"的?促进数量的措施,完全可能导致降低论文质量的结果。中国现在的情况正是论文数量多了,科学水平却下降了。当年中国的时期,也是粮食、钢铁产量高得惊人,但却是虚报,或将大量的废铁当成钢铁。这对中国的危害已经是众所周知。本人当时觉得很奇怪,如果这是几百字的短文,只是说一下自己的观点而不作论证,那还正常,但这是几千字的文章,不应该这样。笔者不由得想起钱宁在《留学美国--一个的故事》中说的话:"一些文科专业的留学生,尽管在国内发表过不少"大作",到了国外,都发现自己一下子不会写文章了。中国学生论文易犯的毛病,一是文章中充满了各种含混而不加界定的概念;二是喜欢将前一段提出的假设性论点不加论证地便在下一段转换成论据。"但吴志攀文章的后面部分情况还算可以,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写,或许是不在意地犯了中国文科学者写论文时极其容易犯的错误吧。 中国实施量化考评制度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不得而知。杂志上与国际互联网上的讨论认为可能有这样一些原因:中国科学要与国际接轨。大学教授是铁饭碗,有些人不好好做研究,却在外面兼职挣钱,因此要量化考评;晋升机会有限,教师之间相互评比矛盾大,必须如此。外行领导不懂学术、科学,就搞这样的办法,自己既轻松,又能够表现功绩,等等。 但这样一些(善意的解释)原因与它给中国科学带来的危害相比,这些理由都不重要,那些困难也能够克服。在我看来,量化考评制度之所以实行,是因为有关各方:官方、大部分的研究人员都获得利益的结果,只有中国的科学技术以及富于创造力而又坚持科学研究原则的研究者还有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国科技的未来受到严重伤害。这个制度让领导者既轻松舒服,又能够用数字表现其领导下的政绩,领导者的上级也一样。而科学家、学者的人事权是在单位领导的手中的。大部分的研究人员,在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的改革的旗号下,几乎快变成一年、两年、三年任期的临时工了,既然无力与这样的考评体系抗争,也不可能与掌握自己聘任、升级、解聘权力的领导相抗争,那就只能够适应现实环境,多研究、多写、多发表低水平的研究,靠扎扎实实地做自己的研究完成不了任务,就聪明巧妙地进行自我复制。水平低下的人就笨拙地抄袭,反正中国任何的大学生一进入大学都至少要受到抄来抄去的教科书的抄袭,这样一个量化考评制度又是自动承认这一切的制度,就进一步地奖励、鼓励了这一切。 结果,目的是提高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量化考评制度就导致了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从赵平波的《院士的道德堕落与中国的学术腐败--从学术打假谈起》[13]一文来看,赵平波认为"……把学术研究等同于制造产品,既有数量要求,也有"质量"要求,全国一级刊物以上,最好是国际SCI收录。这种"学术产业化"的要求不逼着人搞学术腐败,那才叫奇怪。"还有,科技界流行的、国家的科技投入很大一部分所流入的"大项目"、"大工程"、"大计划","……设立的目的,只是为了更容易获得研究经费,……更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评奖,"……"小钱大评、中钱小评、大钱不评","中国的学术腐败更严重地表现在"大钱不评"。院士等学术精英们拿了大钱,无人能评,也是无人敢评的"大项目",……具体生产出来的"成果"却是没有研究经验者的研究生或们的伪劣之作。"赵平波还详细讲述了它对中国研究生培养和对知识分子人格的巨大危害。当然,中国的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下降必定会进一步降低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他的最后的某个结论本人并不赞成:"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的院士们是各个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显然,他们对中国科技竞争力的下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笔者认为,中国的院士至少要免去一半,才能清洁中国的学术环境。" 本人不赞成赵平波的最后的一个结论,也不赞成在上见到过的一篇《如何防范科学家欺骗政府》(记忆里是在北大三角地看到)的观点,原因在于:本文贯穿始终的阐述,一直在说中国的社会科学、人文学科至今还缺乏学术自由以及带来的恶果,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方面中国还未能够建立保护学术自由的一整套制度。中国仍然是官员的权力凌驾于科学研究标准之上。惟有中国大陆才出现得了这样的事情:一个官员,就凭着他是学校的领导,就能够说:我们这些搞行政工作的人非常重要,我们也是教授,不但是教授,而且是教授的教授[14]。这样的混帐话语,在中国的香港、都是不可能出现的,更不用说在美国、欧洲。本人刚看到这样的话时,第一个反应是勃然大怒,而仔细思考后发现,他有意无意地说出了中国科学技术管理体制的真相,说的是真话。中国的学术管理体制就是这样混帐、弱智的管理体制。 张五常在《衡量学术的困难》[15]中说:"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大学作助理教授,问大教授D.GaleJohnson关于升级的衡量准则。……到最后,我问:「那由谁决定呀?答曰:「我们这些正教授。但通常佛利民等大师怎样说,不会有人反对。"佛利民即弗里德曼,是经济学大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确实,大师们是教授的教授,也有其它的资料表明:在科技发达的西方,如美国、德国等高水平的研究性大学,是由大师们决定学者的升级、聘用等的。而在中国,众所周知,这是由主管学术机构的官员们决定的或者是由官员们所决定的学术委员会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中国的官员确实拥有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所拥有的学术权力,从学术权力上说,他们确实是教授的教授。但中国的官员们能够承担好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所承担的学术职责吗?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们能够做到自己所做的研究在全世界处于领先的第一流甚至超一流的水平,并且能够凭着自己的科学鉴别力选拔同样富于创造性、能够接替自己的优秀人才。但谁都知道,中国的官员们根本承担不好、承担不了这样的职责。因此,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下降,如果要追究责任,首先就应该追究拥有最大的学术权力的官员们的责任。但要追究官员的责任,他们会觉得非常冤枉,因为他们的不应该拥有的学术权力,是中国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体制导致的结果。因此中国的官员们根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学术权力,学术权力必须归学者。因此中国的官员们,真正必须进行的改革是向西方,把学术权力归还学者。 在中国较为普遍的选拔学术大师、科学大师担任学术机构的长官的办法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学术大师担任官员后必定缺乏时间与精力进行学术研究,就会逐步离开研究的前沿,不再富于创造性;再者,以前是富于创造性的,不一定一直会如此;科学已经发展到了专业繁多的境地,几乎没有人能够同时精通多个领域的研究,一个领域的专家对同学科的另一个领域可能只有普通的了解是很正常的。这样,又会使他们承担不了这样的职责。从学术权力的来源来说,中国这个办法,学术权力来源于政治权力的授予,最后的决定权还是来源于政治权力,因此还是不好的办法。 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学术大师、科学大师们所拥有的学术权力来源于在学术活动中形成的学术权威,韩水法在《谁想要世界一流大学?》[16]中较详细地介绍了世界一流大学的制度:教授职位固定而且开放,教授(教师)自治,民主自治,不留本校生等等。特别谈到了:聘用或不聘用某一人选的决定权掌握在所在系所(院)的全体教授(师)手中。另外有人介绍,美国大学的终身教职的获得没有名额限制,只要有足够的创新与水平,都能够获得。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在教授们珍惜自己的学术机构的声誉的前提下,每个教授的学术权力平等,都是一票,在重大的事项如聘用人员、人员升级,就要对其专业成果进行民主讨论,学术大师、科学大师就会凭着非凡的创造和高水平的科学鉴别力,进行高水平的评价、鉴别,建立或进一步地增强学术权威。至于同学科非本专业的大多数教授,虽然不能够精深掌握被讨论的成果的专业知识,但还是能够基本理解那些知识与大师的评价,最起码能够理解大师以及其他人的评价,并清楚作出这些评价的理由是否成立。这样,大多数教授的投票是受学术大师的,学术大师的学术权威就正常地转变成了学术权力。而且,一个大师、教授,如果不再进行研究,不再有创造性成果产生,学术威望、说话的分量就会下降。 在这样的一个制度环境下,同行评议、学术共同体、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就自然而然地建立起来了,学者们的最优策略是做力所能及的最高水平的研究,做创造性的研究,谁还会拼命制造学术垃圾?困扰中国科学技术的大问题:有数量、低质量甚至没质量就得到了解决,被一些人所提到的中国科学技术水平低下的几个原因:缺乏同行评议,缺乏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缺少学术共同体,缺乏学术自由(至少制度保障缺乏)等,就在关键的制度上得到了解决(如果仔细分析这四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中国的科学技术就会逐步进步。 一种制度、体制最重要的部分就是提供激励和约束,决定人们取得什么种类的技能和知识、采取何种行为以获得最大的报酬,决定被淘汰的行为、知识、技能和想法。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强制个人和组织适应并重新学习的机制,能够使得整个社会不自觉地受到影响。制度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奖惩,人们执行制度时最重要的是人事方面的:聘任、升级、奖励、惩罚直至解聘,人事权力也是对事业影响最重要的权力。 所以,中国的学术浮躁与学术腐败盛行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大退步,是政治权力紧紧抓住对中国科学技术至关重要的科学家、学者的人事权不放手的必然恶果。而且,中国的缺乏学术自由以及制度保障也导致很难对学者未良好承担学术责任提出良好的职责要求和道德评判。 决定中国科学发展的制度必须采取西方早已实行,而且非常行之有效的那一套办法。 本人偶然在新语丝网站上看过一篇文章,介绍美国的人文学科杂志中评论和书评很多,占大约五分之二。本人认为:这是美国科学研究标准水平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科学杂志如果能够这样做的话,有许多客观、高水平的学术评议的话,确实能够全面提高中国科学的科学研究标准和鉴别力,但这要求出版自由为前提,美国有,中国却没有。 中国能够看到的学术评议,不外乎三大类:说好话的,不痛不痒的,具有杀伤力的学术批判,却非常缺乏由高水平的人士所作的高水平的学术评议。因为高水平的学术评议基本上只会是高水平的学者对高水平的学者进行学术批评,虽然这样确实能够逐步提高中国科学水平,但他们愿意这样做吗?在没有出版自由的环境里,别人出版论文、专著很难,说真话也拘束,不能够畅所欲言,编辑、评审也要对一些文字进行斧正。这样的一种情况,谁的日子都艰难,高水平的学者恐怕不愿意做什么学术批评,给其他的处于困难中的高水平学者添乱。 依靠科学家的个人努力和夹缝中的机会能够偶然获得世界一流的成果,但绝不可能出现一大批世界一流的成果。还是老老实实地把科学的基础打好吧。 中国何时才能产生一大批杰出的创造性人物和创造性成果?希望本文对此能够有所裨益。 真正的学术自由,彻底否定、认真反思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和反右运动,而不是破坏科学的基础和发展,打"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棍子; 中国科学需要学术自由、出版自由、民主,历次政治运动遗留下来的政治权力高于科学研究的遗毒必须肃清,不能够由政治权力决定科学研究标准,必须由学者自己决定、重建科学研究标准,重视创新,科学才能够得到发展。大学要以教授为主,教授治校,民主治校。 进行创造立足于经验基础,注重严密推理并得到日后可以被实验验证的预见,而不是堆砌新名词、使用不严密甚至虚假的学术词语哗众取宠; 进行实验研究时重视理论推理和注重全面、系统的实验,而不仅仅是注重可重复性以及得到一个实验发现甚至仅仅重复外国的实验就满足; 有了这些,或许中华的科技就能够在更高的科学研究标准上发展。 中国的科学研究标准问题要靠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科学研究论文:制度经济学政治科学研究论文 一、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缺陷与制度主义的兴起 制度主义经济学的诞生,被认为是由于正统的新古典经济理论的理论假定与它的形式论证的范围和方式是不可接受的,因此,要了解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必然不能不了解作为主流派的新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优秀,通常由一系列与理性、知识、边际、均衡和人类当事者有关的思想组成,主要包括: 1、所有经济当事者的理性的、最大化行为。这是因为这些当事者被假定为根据外部给定的偏好最优化。 2、没有严重的信息问题[1]。包括与未来有关的根本不确定性、对复杂世界的结构和参数的广泛无知、以及个人对普遍现象认识的分歧。 3、理论的焦点为趋向或达到了的静止均衡状态,而不是整个历史时期中的连续的转变过程。 但是,关于个人选择和理性最大化这些优秀的新古典结构,以及信息问题易于处理的连续假定,都已受到最近某些经济理论发展的很大影响,如斯科特、威廉森、阿尔钦、西蒙等经济学家的理论思想,尽管他们在对待主流经济理论的态度和与主流经济理论的距离方面存在差异,但他们还是存在许多共同的主题,他们普遍观点包括: 1、根据已知的或确定的选择进行理性的最大化这一假定,日益被抨击为过于狭窄和简单。这些批评有的是直截了当的,如指出取得相关信息费用的困难(威廉森),有的则比较激烈,甚至涉及比教深的信息和知识问题及理性本身的性质。 2、在对新古典时间和均衡概念不同程度地日益感到不可逆返的同时,把经济现象视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当事者在不可逆返的时间过程中学习的结果这种观念,正日益加强,人们越来越把经济现象看成是进化和动态的,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所谓的均衡。 3、对于经济生活中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实际重要性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一种新观念正在形成,即经济协调不可能只是市场上的价格信号问题,而且还必须得到广泛范围的其他经济的、社会的制度的支持。尽管后者有旧时盛行的新古典的反对,但还是被看作是经济研究的重要而理所当然的主题。 正是对新古典经济学基本理论假设和前提的质疑和否定,以及对新的因素如时间、信息、不确定性,以及非理性的考虑,才使得一种更加复杂但却与现实更近的一系列经济思想被提出来。 正如上面所分析的,在经济分析的诸多因素中,对于经济生活中制度的概念意义和实际重要性的正逐渐的提高,人们对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入,在新古典经济理论之外,把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纳入经济分析已经被普遍接受,这样一种经济分析在现代被称作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理论之不同除了在假设前提及方法论[2]上背叛作为主流的个体主义、理性、最大化思想外,分析工具也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以制度、交易成本、产权、意识形态等分析取代了新古典理论对时间、均衡、价格机制及边际的信仰。 新古典经济理论为了使复杂的世界便于认识和分析,把世界想象成只有大炮和面包,把市场想象成只有冰淇淋和蛋糕,制度主义者认为简化世界的复杂性并不能解决真正的问题,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制度行使一种简化识别负担(cognitiondask)的关键功能(制度经济学,史漫飞,142页)来解决问题。因为制度的一个功能就是使复杂的人际关系过程变得更易于理解和更可预见,从而不同个人之间的协调也就更易于发生。以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是人类思维方式的成熟和进步。它通过制度这一中间变量来约束和简化原来复杂的变量,而不是从复杂的变量中选取几个代表性的变量。如果这一思维方式能为广大经济学家所接受,也许会有一场经济学的革命随之发生。 我们可以想象,在社会的混乱和无政府状态中,由于信息、监督和执行问题常常难以解决,劳动分工是不可能的,可靠的约定无法作出,人们相互沦为他人机会主义行为的囚徒而难以自拔。 因此,略为思考一下,我们就能体会到制度对于化解变化莫测的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好处。制度使他人的反应更可预见,世界更加有序,从而使一个人更加容易与一个复杂的世界打交道,也使个人更加易于避免“超负荷识别”(cognitiveoverload)。 舒尔茨把制度定义为行为规则,这个定义已为制度经济学家所接受。因此,普遍认为制度是一系列为社会所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和政府以法规形式所制定的正式约束的规则网络,它约束人们的行为,减少专业化和劳动分工发展带来的交易费用的增加,解决人来面临的合作问题,创造有效组织运行的条件。 在制度限制他人的行动并排除某几类未来事件时,它们也减少着“远期无知”(forwardignorance)它为人们创造一种信心,使人们感到,生活中的常规很少变化,全在掌握之中。所以,它们限定了指向未来的风险。 并且,用制度降低复杂性的效果可以相当泛化(non-specific),一些好的制度,它能给人们以心理上的舒适感和安全感:感到自己属于一个文明的、有序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生活,协调成本很低,风险有限,人们能有在家的感觉,周围的人都是可以信任的。 同时,制度能增强生产要素—如劳动—在满足人类需求上的效能,这种作用的方式类似于其他一些生产要素,如资本,资本使劳动更加有效率。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把制度视为一种宝贵的生产性资产,制度经济学家因此把制度称为“制度资本”(institutionalcapital)。 制度经济学家把制度在经济分析中贯彻到底的最佳分析工具是产权在市场理论中的运用。新制度经济学家运用产权作为分析经济的工具就象新古典理论运用价格机制一样驾轻就熟,左右逢源。 资本主义系统以建立和保护排他性私人产权的制度为基础。但令人奇怪得失,用以解释资本主义经济运转,指导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政策的新古典经济理论中却没有系统的有关产权的理论。原因在于新古典经济理论预先假定了产权的既定性和永恒性,既然它是确定的,那么就不用考虑它在经济运转中的作用了。 实际上,产权在经济运转中具有多种功能,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产权,它能使人们的交易形成合理的预期,它界定人们如何受益和如何受损,引导人们实现将外部性教大地内在化的激励(将受益和受损的效应内在化)。 如果指出产权的经济功能还不能说服新古典经济理论家把产权纳入经济分析的视野,新制度经济学家还指出,产权并不想新古典理论所假定的那样,是确定的,不变的,而是不断变化,而且从来没有一个产权是完整的,产权实际上是由一系列的权利束所组成,它分成不同的权利,并由不同的人行使不同的产权。而且产权功能的发挥并非无条件的,它需要一系列的文化和制度背景支持,不同类型的产权,如私有产权、公共产权、国有产权,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背景下,其经济功能是不一样的。但一般地,竞争的逻辑表明,对一个人产权的更完整的界定减少了不确定性,并会增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但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以及信息费用与原因,产权从来没有被完整而清晰的界定过。正如科斯定理所言,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产权的初始界定就不影响交易,正因为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所以经济资源的的有效配置与使用必须以产权界定为前提。 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简单的归纳新古典经济理论与制度经济学的分歧不在于新制度经济理论对正统理论的否定与背景,而是对其的扩展。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是知识,技术,财富,自然资源,和人口的函数,而新制度经济理论的经济函数还包括例如制度、交易成本、产权、不确定性、意思形态等因素。 但就目前的发展而言,制度经济学尽管有其优点,但它过去并没有卡尔-马克思或约翰-凯恩斯那种提供理论体系的能力。因此,制度主义在新的发展中,可以有效地把马克思在例如经济制度的性质和生产理论方面的一些思想和凯恩斯及后凯恩斯主义者在例如不确定性和货币理论方面的成果吸引近来。 二、研究的趋势:是统一,还是并行? 在我们认为正统经济学把他的分析限定于交换或资源配置,以及有关的决策,忽视社会和经济环境对于个人偏好的塑造,无视生产技术始终是不断变化的时候,新古典经济理论也不是一直毫无进展。实际上远非如此,它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生机勃勃的气势,有时候甚至在经济理论领域出现攻城掠地的势态。 战后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扩展,主要表现在研究的范围上的扩展,必须肯定的是这种发展是积极的。新古典理论这种研究范围的扩展可以从边际主义分析[3]在公共选择领域的运用和最大化假设在集体行动分析的锋芒中看出来,新古典经济理论在战后的发展还表现在经济理论在公共管理理论嫁接移植的杰出表现。 我们首先要区分公共选择理论和集体行动(或集团理论)理论,因为他们在当前的一些理论著作中常被混作同一理论来看待,因为他们的研究在相当程度上具有很大的共性,实际上他们是新古典理论中不同分析工具的运用,它们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不同的,研究的是公共领域的两个不同方向。 丹尼斯-谬勒对公共选择作如下定义:“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学。”可见,公共选择研究的是理想状态下的政治市场主体依据公共价值和政治规则作决策选择。决策选择实际上是价值选择,而价值问题正是新古典边际分析的用武之地,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是新古典经济理论研究市场决策理论的有用工具。因此,公共选择理论是用边际分析去研究非市场决策行为,安东尼-唐斯于1957年通过把正统的边际分析运用于政治领域而进行了这种扩展。 如果说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是集体(政治集体)的价值选择,集体行动理论研究的则是构成集体(政治组织中的政治家和官僚)的成员对于这一价值激励的响应的理论。传统理论认为可以从个体理性和最大化假设逻辑地推出集团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行动。而事实上由于“塔便车”[4]行为的存在,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手段以便个人按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否则,有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人是不会采取行动来实际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的。它是新古典理论个体主义方法论和最大化假设分析在集体行动理论中的运用,研究的是作为个人的行为,区别于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公共价值选择。但共同的是他们确实都是新古典理论分析范围的扩展,更不能把他们视为制度经济学所攻下的又一坐城池。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新古典学派的这些发展,在上述领域的边界上很快悄然停止了。他们既不想也不喜欢把技术的决定因素导入分析系统,再可以与新制度经济学会师与政治学这样的情况下悄然却步,在根本上反对考虑这些塑造或影响个人嗜好与偏好的因素。虽然少数正统经济理论家的路标指示的方向是正确的,但要跨越这种边界就要求形象、范式和基本意识形态相应地作巨大的变动,这显然是新古典主流派经济学家所不能接受的。 以上两个方面是新古典理论分析的主动出击,同时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扩展还表现在新公共管理学者对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原封不动的全盘引进。从政治学中分离出来的行政学发现自己除了一些规范性的概念阐述外,实在没什么分析工具能让人信服它作为科学管理理论一员的地位,于是通过对新古典经济理论从人性假设到边际分析、竞争市场理论的全盘引进,掀起了一场“新公共管理”运动。 在不作严格区分的情况下,以上三种情况都被称作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扩展,这是因为在目前的状态下,制度经济学派的成分混杂不纯。但从研究的方法和所运用的分析工具做深入的区分,不难看出,不管是公共选择理论还是集体行动理论他们所坚持的仍然是新古典经济分析的框架,一般认为这是主流派对其反对者制度学派的渗透,他们试图在新古典理论的框架中去实现制度主义的目的。正如他们正在和已经所做的,如贝克尔对社会组织和习惯的分析,奥尔森的集团理论,不坎南对政治决策的过程的分析,斯蒂格勒对政府管制的分析,以及波斯纳对法律的系统分析等。就某些方面来说,他们甚至已经作出了比制度经济学家更深层次的制度分析。 而考察当代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可以看出它越来越把经济现象看成是进化和动态的,而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所谓边际、均衡的分析。塞谬尔斯认为,“制度学派思想的主要特点是它的整体主义和进化主义”(《制度经济学》,《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文版,第二册,933页)。制度经济学家们倾向于避免求助于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并且戒绝在缺乏制度的体现而强调均衡、最优和纯粹竞争市场的模型中进行解难研究。他们宁可参加现实世界的理论和经验分析,例如特殊制度的运行,企业——政府关系和经济发展的条件。他们倾向于把现代经济生活当作一个整体观察,相对于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它具有以下特点: 1、它是一种质的分析,而不是单纯量的计算,它所进行的是案例分析和归纳,而不是进行逻辑推理。 2、它试图建立的模型是结构性的,而不是预言性的。结构模型在解释人类行为时总是仔细地把它纳入其制度和文化背景,而预言性模型在解释人类行为时总是仔细地陈述假设和演绎的含义。 3、它所采用的心理学观点是行为主义的,而不是个人主义的。行为主义把人类行为的根基建立在制度结构(标准,工作规则,用法和习惯)上,而不是建立在个人偏好上,这种个人偏好由于其内省式主观特征而被看做是不可靠的。 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家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家所使用的静止的,机械的均衡研究方法只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外表的时候指出,正如社会经济发展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均衡的常态,经济学应该研究的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历史变迁与制度的演进,研究由于技术变化所致的社会、文化、心理、法律和组织形态的变迁,研究的应该是变化的过程,而不是历史的横断面,进而解释这些制度的作用,和他们所适应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预测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等[5]。 三、新制度经济学对政治科学的影响 如果把新古典经济理论对在制度的框架内去实现制度主义目的的尝试和新制度主义经济理论统称为新制度经济学,那么它的研究内容被认为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社会理论层面。从制度的角度看,是指镶嵌在社会制度之中的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习惯、传统、道德、信仰等,主要体现为一个社会的某种意识形态。 第二层面是社会的制度环境层面。主要包括生活于一个社会的正式的游戏规则,体现在产权制度、政治制度、司法、官僚、行政体制等正式制度。 第三个层面是对组织治理机制的分析。因为社会正常运行是有成本的,而契约治理是通向秩序的有效途径。因此,有效的治理结构能重新形成激励。 第四个层面就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分析的范畴所在。新古典经济理论注重技术创新分析,而忽略了组织创新的研究。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寻找组织创新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方式来纠正它。 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关心的是前面所说的制度分析四个层面中的前三个层面,即关于意识形态、制度环境和治理结构的制度问题。而制度环境包括法律、政治、司法和行政体制等,它们都是国家发展中的关键因素,并且可以就其进行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相互比较。同时,许多公共政策问题也与制度的第二、第三层面相关。包括意识形态在内,它们都是传统政治科学的研究范畴。因此,新度经济理论发展对政治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国家一向作为传统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国家理论也是多数政治思想家理论体系的优秀内容。而试图在新古典经济理论的框架内进行制度分析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将国家作为影响经济绩效和制度变迁的内生变量纳入分析框架,并运用经济理论进行研究和探讨,从而形成其独特的国家理论。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起源、特征与目的,国家与产权制度的形成,国家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意识形态与国家的相对稳定性等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在把经济分析的研究方法导入国家理论,从而形成国家理论研究的新范式的同时,也为政治学研究科学化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觉与途径选择。 长期以来,意识形态一直是马克思主义者所关心的主题,一直到最近,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才较多地关注这一问题。而新制度经济学家则把他完全纳入经济分析的变量行列。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意识形态是减少提供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作为关于世界的一套信仰,意识形态倾向于从道德上判定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因此,意识形态构成一种人力资本,它帮助个人对其他人在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现行制度结构中作用作出道德判定。因为较大的意识形态拥有量(ideologicalendowment)能减少消费虔诚的影子价格;个人的意识形态是相对稳定的;意识形态具有货币时间价值;对现行制度安排的合乎理性的意识形态信念能淡化机会主义行为。新制度经济学对意识形态的重新阐述提醒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思想的科学价值的重新再认识。 新制度经济学对政治科学研究的影响还表现在如把经济分析运用与政治市场的公共选择理论以及集体行动理论等,他们被认为是开辟了政治科学研究的微观领域走向科学化的光明途径,建立可验证和可预测的系统化的微观政治科学成为可能。此外,将制度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行为研究提供了分析政府机构中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的视角,提供了加强政府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政府结构效率的依据,开辟了政府机构行政改革的新途径与新思路。这些都对政治科学的研究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科学研究论文:现代管理科学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社会转型制度建设择优机制 [论文摘要]社会转型伴随管理转型。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加快,必然要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本文从这一实践出发,结合传统文化、西方现代管理理论和制度因素,提出符合市场经济本性要求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合理有效的制度建设以及在此基础上企业家择优机制的形成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的关键。 一、引言 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实践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提出了建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科学的迫切性。但是,学界仍然在延用20世纪80年代初以管理二重性为理论基础,提出的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管理科学建构指导思想。其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并未深入探讨以我为“主”的内容究竟有哪些,如何判断和选择众学之“长”,怎样才能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可操作性管理模式。笔者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建构需要从制度基础和传统管理文化因素的相互关系角度出发,建构各种管理文化因素有筛选取舍功能的制度结构。 二、西方管理理论在转轨时期应用研究 进入市场经济进程以后,但是,我国在现实管理活动中深受自身独特的文化积淀的影响。而这种文化积淀,是缺乏社会化大生产和高度专业化分工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管理思想的延续,浸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实质。从现实来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由单一计划型结构向市场契约型多元结构的转变。经济多元化的出现导致单一利益关系的分化,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多元化。市场经济进程表明,利益分化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体制内经济利益分化以外,中国社会还存在体制外的利益分化,即一些人、群体或集团,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和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凭借手中政治地位、经济势力及支配资源的特殊权力,利用非市场化方式,通过不公平手段获取额外财富,形成具有投机性、排他性的既得利益集团。究其实质,则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双向寻租行为。尽管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同样存在,但是我国转轨状态使这种行为差不多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非规范经营行为与寻租行为越重,则政府收益越少,而部分政府官员个人的收益与寻租成功的企业的收益却越多。于是企业与政府之间就会出现相互报酬递减的关系。这是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陷入长期落后的陷阱的重要原因。分析表明,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经验基础上总结概括出来的管理科学,在现阶段我国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大都缺少现实的基础。 三、传统管理思想在转型时期应用分析 反观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其价值取向与市场经济社会的价值取向可谓格格不入。中国传统文化强调人本主义,把个体价值归结于社会价值,倡导重义轻利。但是,以功利主义为原则的市场经济却认为唯利是图是永恒不变的人类本性,强调”经济人”假设的普遍适用。再者,以孔孟之道为主的古代管理思想,主张三纲五常伦理模式为优秀的等级制度,宣扬专制式人治主义。而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型经济,崇尚以法治国,重视共同的契约式约定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而在具体管理模式上,中国古代管理方略经历了春秋战国的雏形期和秦汉以后定型期两个阶段。前者主要包括:德治教化的儒家思想;无为而治的道家思想;严法律民、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以及兼爱非攻、兼爱交利的墨家思想。后者则逐步形成以”儒学为主”、”道法相辅”为学派结构的中国古代主干管理思想。其后虽多有变化,但终未越出以儒家的”德治教化,修身治国”作躯干,添加”援道入儒,无为而治”、”阳儒阴法,德主刑辅”为两翼的内圣外王管理模式。很明显,管理知识一直未能与治国思想分离而成为专门的科学知识,强调的是以平均和共存为特点的有序、统一、稳定的内部和谐状态。因此,难以胜任市场经济时期中国管理的重任。在提倡竞争、创新和科学精神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以求和谐、中庸为代表的古代管理模式必须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四、操作模式的建议 本文赞同在探求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过程中,广泛吸取多种管理创新资源,从中国现代独特的价值、文化视角去发掘西方现代管理理论和中国古代以“治国之道”表现出来的管理文化。但是,必须强调这种文化的汲取必须由新的企业产权制度的安排来起主要作用。由于该制度的功能机制却在于企业家作用。现代产权制度的构建需要众多的真正的企业家在实实在在的经营实践中去探索、去博采众家、融贯中西推陈出新。为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不仅要求符合市场经济本性要求的企业内部和外部合理有效的制度建设,而且与完善企业经营者择优机制是不可分的。在这种择优机制的作用下,优秀企业家的涌现不是靠亲情关系的提拔,不是靠行政式的领导赏识,而是靠制度性的竞争,以优胜劣汰的规则产生。因此,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企业家择优机制的形成是西方管理科学得以真正移植,并能同中国传统文化因素相融合而达到建构中国自己的管理科学的充要条件。 另外,在具体操作模式中,既要极力营造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又必须强调允中谐协、知权通变。以平等、开放、宽容的态度对待古今中外的一切管理知识,从西方管理科学和中国古代管理文化中分析、剥离出各种不同的观点、思想,审时度势,在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判断标准基础上,将他们应用到实际管理中去,最终建立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科学。 科学研究论文:物态变化科学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关于初中物理中物态变化的科学探究的尝试。 关键词:物态变化、科学探究。 科学的优秀是探究,教育的重要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发展,科学课程应当体现这两者的结合,突出科学探究的学习方式。美国1996年初了第一个国家科学课程标准,其优秀是科学探究。英国、日本、新西兰等国,科学探究也都成为科学课程的优秀。我国教育部制定的《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的“总目标”中,提出了“增进对科学探究的理解,初步养成科学探究的习惯,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分目标”中更是将“科学探究”列在首位。科学探究作为一种让学生理解科学知识的重要学习方式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初中如何开展探究式学习?我认为,初中阶段可以从学科内较为简单的探究式学习入门,以教师组织学生开展有知道的探究式学习为主,为后续学科或高中高层次的探究式学习做好准备和衔接。教师应筛选出那些适宜开展探究式学习的内容。 初中刚开始学习物理,学生的理解能力、分析、思维能力还较浅薄时就接触到“物态变化”这一章,他们概念多,过程复杂,特别是吸热、放热过程难以区分,用于解决生活实际时较困难。如果这一章学不好,也许学生就对物理失去兴趣和信心。因此教师不能只应用常规方式教学,这样学生多是课上明白,课下死记硬背,又回到“雾里”,不能达到从“雾里----悟理----物理”的学习真谛。因而我教学中,在常规教学方式的基础上又应用了探究式教学,下面是探究的过程: 一、准备工作: 教师教学知识上的准备:为了让学生在课堂上探究物态变化的吸热、放热过程,教师应把什么是物态、什么是物态变化、物体存在都有什么状态等基本概念介绍给学生。 知识准备:学生预习什么是溶解、凝固、汽化、液化、升华、凝华、六个基本概念。 实验仪器准备:每两个学生为一组自备材料和工具,准备演示其中的一种物态变化,必要时学生可向教师借实验室的工具和仪器装置。此项工作教师必须进行统筹规划,以免实验的内容雷同太多。为了激发学生兴趣,还可以在活动中设立“最新奇、最能说明道理、最佳协作奖”等奖项。因为此项工作关系到整个教学的效果,所以教师要做好到位的指导。如做好安全教育,做好协作教育等。教育学生“倘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而我们彼此交换这些苹果,那么,你和我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但是,倘若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而我们彼此交换这些思想,那幺我们每个人将各有两种思想”,大文豪肖伯纳的这些话道出了协作的真谛.不论是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协作学习都优于个别学习。协作学习不仅有利于学生个体的思维能力、学习业绩等的提高,还有利于学生以乐观态度对待学习内容,在与他人交往中相互尊重。 二、课上探究: 每两组之间相互演示,并分析是什么物态变化过程及是吸热、放热。我深刻的体会到,充分发挥学生的动手、思考能力,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不感到疲倦、厌倦。正如牛顿善于继承前人的成果,这是和他的奋发好学、勤于思考分不开的。有人问牛顿是怎样发现万有引力定律的,他回答说:“靠不停的思考”(3)(Bythinkingonitcontinually)。问题的解决,特别是有创意的问题要“靠不停地思考”不是单单靠课堂上45分钟就能完成的,“素质教育”并不排除勤奋刻苦,刻苦学习也不等同于大量做题,关键是要乐于思考,肯钻研、有创新。最后,评出较好、并可重复做的一组,给全班演示并讲解。 从实践的角度看,协作学习不仅指不同学生研究问题,还包括不同科目之间的互相支持和启发,特别是“3+x”的高考模式对学生的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那么在教学中除了夯实本学科的基础,还要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各种能力。包括思考创新、动手操作、论述总结等。 三、评奖: 为了这一节课,有很多学生都动了脑筋。为了使学生的付出得以承认,老师的许诺得以实现,全班进行了严肃的评奖。 本次课上学生共准备了各种实验二十个,其中有3组是重复的,有8个是书上的事例,如冰融化为水的溶解过程、把水加热汽化为水蒸汽的过程、水蒸气遇到较凉的玻璃片液化为水的过程、把水涂在身上水汽化为气体的过程、灯泡内钨丝的升华和凝华过程等,在实验的基础上学生很容易分析出物态变化到底是吸热还是放热。 有个学生的实验很有创意。他要探究凝固过程是吸热还是放热。看到书上水凝固成冰的实验,他认为虽然把一杯水放到冰箱内就可以了,但在课堂上不好实施。于是他就点燃蜡烛,然后让蜡油滴到放在手上的薄纸上,由于手感觉到有些热,所以他得出结论:手吸热所以觉得热,即在此同时,油滴在放热。结论就是:液体凝固成固体,需要放出热量。 有个学生的设想非常的合理,推理非常正确。不但用实验讲解了液体汽化要吸热,还想说明为什么100℃的水蒸汽比100的水对人的伤害性更强。他在化学老师那里借来沸点很低只有20几℃的化学药品,用酒精灯对其加热,我们能观察出汽化需要吸热。然后他让同学去试是同温度的液体和气体那个对人的伤害更大。然后他还进行了推理,得出100℃的水蒸汽比100℃的水对人的伤害性更强。(当然,在每个学生实验之前,教师都要进行审查,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四、成果的展示: 在我的指导下,学生对自己的实验进行了小小的改进,进而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动手动脑”大赛,并获得了很好的成绩。虽然只是校级的比赛,但学生获了奖也非常高兴。更令人兴奋的是由于这次课的成功,很多学生从此喜欢上了物理,而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五、教学感想: 物理学习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教学环境,学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动手(实验)动脑(解决问题),探究式学习就是一种理想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在实施“探究式学习”时,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 以学科知识为主导、逐步推进的原则。探究式学习分为课内和课外两个方面,“探究式学习”教改实践还刚刚开始,所以要先从学科内的课堂知识为突破口,逐步向课外知识延伸、拓宽。 以学生为主题、师生互动的原则。教师还缺乏“探究式学习”的案例积累,学生也缺乏“探究式学习”的经验,教师必须以积极的姿态介入,教师要善于创设问题情景,提供探究途径,引导学生思维,但不要代替学生的自主探究。 全面关注的原则。教师既要关心学生学会了哪些课本知识,也要关心学生在探究过程中得到哪些课外知识和收获,既注意学生智力因素的提高,也注意其意志品质、社会责任、合作精神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既重视知识达成的显形成果,也重视科学态度、问题意识、探究能力等隐性成果。 感受与问题:在探究性学习的教学中,还有一些其它问题和观点现陈述如下: 探究性学习需要教师为学生营造一个宽松、民主、和谐的课堂学习环境,学生的想法即使与标准答案不一致也应得到理解和尊重。没有一个有利于教学创新的课堂教学评价环境,在那种刻板僵化、追求形式、面面俱到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的压力下,很难想象一个教师在课堂上会真正聚焦于学生实际的学习生活、教室里师生互动和生生互动的质与量。 我们要提倡“失败是成功之母”的学术观念,让学生树立自信心,使学生产生内动力,推动学生进步,体验成功。所以,探索研究性学习的方法,就要随时把学生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中作为构建创新教学模式来探索、研究,并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并始终为不同能力层次的学生提供宽松的多元化的自主发展机会,在课堂上不能有“你的回答不对”、“你的答案是错误的”之的语言。取而代之的是“你能不能再补充一下”、“你能再换个角度分析一下?”等等。因为表扬是人的高级需要,学生需要表扬,要根据他的分析找出那些是正确的,先给予肯定,以鼓励他积极参与和敢于回答问题的精神,再请同学们帮助他补充和完善。这一点对于那些学习差的学生更为重要,使他们也能感受到“胜利的快乐”,从而树立起了自信心。给学生创造出一个人人都积极探索、主动参与、独立创新的优化环境。 科学研究论文:非线性科学研究论文 摘要:在对线性科学和非线性科学关系的辩证分析基础上,对非线性科学的发展有可能引起另一种科学——第二种科学的观点提出质疑,但对非线性科学对人类思维方式的深远影响,特别是对推动人类“右脑革命”,以及可持续发展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 关键词:非线性科学;第二种科学;右脑革命 非线性科学是研究非线性问题的共性的一门新的交叉学科。它自20世纪70年代崛起,短短的30年时间为科学发展开辟出新的广阔天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愈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怎样正确认识非线性科学与线性科学的相互关系,它会不会引出另一种全新的科学——第二种科学,非线性科学的研究成果会引起哪些思维方式的变革,这些问题的研究不仅有益于非线性科学的正确发展,而且能够促进哲学的进步。 一、非线性科学与线性科学 “线性”与“非线性”是一对数学名词。“线性”是指两个变量具有正比例的关系,它在笛卡儿坐标平面上表示为一条直线。“非线性”是指两个变量之间没有像正比例那样的“直线”关系。经典科学并不是纯粹的线性科学,它也含有非线性方程,其实牛顿的万有引力方程就是非线性的。但经典科学从其研究方法讲则是线性科学,这是因为经典科学面对着非线性现象,总是要设法略去非线性因素或者把非线性问题简化为线性问题来处理。线性化是经典科学广泛采用的研究方法,所以经典科学也被叫做线性科学。应该承认线性科学的线性化方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将继续在人类知识扩展和生产、生活实践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当今很多科学家和哲学家在宣讲非线性科学时总要展示线性科学在某些领域的无能,却很少提及线性科学及线性化方法的巨大成功方面,这不是全面的辩证认识。 不可否认,线性科学的线性化方法有其自身的局限。最近几十年兴起的非线性科学研究发现,非线性系统往往存在间断点、奇异点,在这些点附近的系统行为完全不允许作线性处理。“非线性因素是系统出现分叉、突变、自组织等非平庸行为的内在根据,用线性化处理所‘化’掉的恰好是这类奇异行为”[1]。非线性现象的研究价值就在于保留非线性特性,揭示非线性规律。所以,在生命运动、生态演化、气象变化等复杂的非线性问题处理上,线性科学就显得无能为力,不能代替非线性科学而一霸天下。 我们所面对的世界既有清晰事物、线性关系、周期运动、整形等简单现象,也有模糊事物、非线性关系、混沌、分形等复杂现象。线性科学研究适用于简单现象,非线性科学研究适用于复杂现象。线性科学在其适用范围内简便、有效,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已成为世界观、方法论而深入人心。而非线性科学则因其“复杂性”,在短期内还只能局限于专家、学者的小圈子里研究,很难为大众普遍理解、认同,成为全社会的普遍科学观念与文化意识。所以,非线性科学不可能取代线性科学而一枝独秀。 非线性科学认为,世界的本质是非线性的,而线性是非线性的特例。正像牛顿力学是爱因斯坦相对论在宏观低速运动情况下的特例一样,我们可以把线性科学看作是非线性科学向线性条件的逼近。也正如牛顿力学的这种近似处理方法足以适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而被保留,线性科学同样也不能简单地被否定。“整形几何与分形几何,精确性科学与模糊性科学,线性科学与非线性科学,简单性科学与复杂性科学,都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智力武器,既不能以前者否定后者,也不能以后者否定前者”[2]。 二、非线性科学与“第二种科学”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种新的科学方法论在不知不觉中萌生,这就是整体论或称机体论,或称“逾层凌域分析方法论”。“逾”者,贯通;“凌”者,侵犯。逾层,求得层次沟通;凌域,鼓励主动进入其它学科门类。刘华杰先生认为,“与新的科学方法论相对应的新科学,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二种科学”[2],“我们有理由期望几百年后,非线性科学的发展引起另一种科学,即第二种科学”[2]。“第二种科学”按字面理解,无非是不同于“第一种科学”的科学。我们可以抽象地假定“第二种科学”的概念,但其具体内容却颇费思量。我们面对着同一世界,竟还能构想出两种不同的科学体系?若真有两种不同的科学体系,我们大概也只能择其一,因为我们需要一个统一、完整的世界知识。也就是说,我们只能认可一种科学体系,我们应该庆幸生活在一种科学图景里。 非线性科学是从线性科学中自然引申出来的,沿袭了线性科学的几乎所有规范,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新旧科学是“可通约的”,可还原的。刘华杰先生认为:“强调新旧科学之间的可通约性、连续性,并不等于否认科学的革命性”[2]。我们承认科学的革命性,但科学革命并不意味着第二种科学的成立。科学革命在科学史上并不鲜见,如哥白尼日心说对托勒密地心说的天文学革命,爱因斯坦相对论对牛顿力学的物理学革命,但历史上的科学革命从未引发第二种科学,这也是历史事实。我们也承认非线性科学的意义深远,可以与相对论、量子力学相媲美,但相对论与量子力学都没有引出第二种科学,若说非线性科学将引出第二种科学,则有过誉之嫌。即使是非线性科学对线性科学具有根本性的方法变革,但会不会引出第二种科学仍难以断言,因为科学史上没有先例。 刘华杰先生虽然使用“第二种科学”一词,但同时承认第二种科学与第一种科学在相当长时期内将并存,在并存阶段具有相似的科学规范,第二种科学照样大量使用还原论方法,只是不限于此。如此看来,“第二种科学”空有其名。我们不赞同“第二种科学”的概念,是因为它有与第一种科学相区别乃至对立的暗示,也有否定经典科学之嫌。非线性科学就是它自身,无须第二种科学来扬名。 三、非线性科学与思维方式变革 断言非线性科学将引发“第二种科学”未必可信,但非线性科学的重大方法论意义却不容置疑,它也必将推动人类思维方式的变革。1)科学研究中的简单性研究方法并不是普遍有效的,对复杂现象用复杂性科学方法来处理,往往能够简化问题。简单性研究方法是经典科学的传统方法,它由来已久。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美学原则,中世纪学者奥卡姆的剃刀,近代的还原分析及线性化方法其实都是简单性研究方法的不同表现。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科学的研究对象也就必然从简单性问题逐渐转向复杂性问题。现代科学发现了大量复杂现象,而线性科学的简单性研究方法不适用于复杂现象研究,若我们仍抱着简单性研究方法不放,就会陷入形而上学思维,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对于真正的复杂性,用简单性科学方法建立的模型往往显得繁难而无效,用复杂性科学方法建立的模型反而简单有效”[1]。 (2)深刻理解事物的内在随机性,学会与偶然性相处。按照牛顿力学观点,在一确定性系统,从两个相邻的初值引出的两条轨道会从始至终相互接近,初值的细微差别只会引起轨道的细微偏离。而非线性系统的方程虽然是确定的,但由于其内在随机性,系统就成为不可预测的,表现为系统对初值的敏感性,即“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正像美国气象学家洛仑兹夸张地说,一只蝴蝶在巴西的热带雨林中扇动几下翅膀,几周后便会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引起一场巨大的龙卷风。这说明某些复杂系统是不可准确预测的,人们要想控制一切的愿望并不能成为最终的现实。 (3)对事物不单可以有因果解释,也可以有“目的”解释。我们所说的“目的”不同于亚里士多德的“目的因”,而是非线性科学中各式各样的“吸引子”。以洛仑兹动力学方程为例,这个系统的运动轨迹在图上表示就像一只展开了双翼的蝴蝶。在这个蝴蝶上,确定性和随机性被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一方面,系统运动的轨迹以A、B两点为中心缠绕着,决不远离它们而去,这是确定性的,表明系统未来的运动被限制在一个明确的范围之内,系统运动是有方向、有目的的。另一方面,系统运动轨迹缠绕的规则是随机的,轨迹绕A若干圈后被甩到B附近,绕B若干圈后再回到A附近。如此反复无穷,关键在于每次绕A或绕B的圈数和圈的大小都是随机的,无法判定在某一时刻系统究竟是运动到A或B附近。由此可见,不论系统的初值如何,吸引域中任一轨道总要缠绕在吸引子附近,表现出一定的目的性。对于非线性复杂事物,虽然我们不能给出细节的明确原因解释、确定的因果分析,但事物自身的目的性就可以作为它自身行为的某种解释。 (4)非线性相互作用才会造成混沌,才是创造的真正根源。逻辑思维囿于线性的推理规则,注重因果分析,它适用于科学常规时期的“解题”活动;而非逻辑思维则是信仰、审美、心理、文化、知识等各方面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它常常会引发想象、直觉、灵感,成为科学创造的前提,引发科学革命。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认为,正因为这两种思维各有所长,一个成功的科学家就需要同时兼备这两种思维与性格,并使之达到合适的平衡,这就是“必要的张力”。 (5)非线性科学的发展将推动人类“右脑革命”,影响人类文明进程。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生物学家罗杰•斯佩里教授揭开了人的左右脑功能之谜,指出人的左脑是处理言语,进行抽象、细节分析和逻辑思维活动的控制中枢,体现着连续性、有序性、分析性的特征;而人的右脑则是处理表象,进行非言语、形象和直觉思维的控制中枢,体现着不连续性、发散性、整体性的特征。伴随人类语言的产生,人类抽象的、概括的、逻辑的思维方式便日趋发达和完善,左脑功能得到了极大地开发,人类文明因而也呈现出“线性科学”的特征。但是,如果过分依赖左脑,线性的思维方式被推向极端,就会使人类思维走上歧路,造成人类文明危机。伴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科学知识的愈益膨胀,而人类对于自然的理解却越来越少,自身生活的意义也越来越暗淡了。当我们面对着一盆色彩艳丽的鲜花,它在怎样的情形下更真实呢?是它在感性直观的意义上被知觉,还是在它被取作一定的频率和波长被认识的时候。人类的发展不仅需要数学的计算,也需要诗的沉思。我们只有放弃左脑思维的彻底统治,“不仅自然和世界得到了它们的自主和尊严,而且人也才得到他的人性”[3]。当今非线性科学的发展为推动右脑革命提供了绝好的契机:非线性方法的日益普及、广泛使用,无疑会促进右脑功能的开发;右脑功能的开发反过来又会更进一步地促进非线性科学的进步。“挣脱‘逻辑’的枷锁,打破左脑思维的一霸天下,彻底改变教育以及现代生活‘重左轻右’的状况,把右脑的创造性功能从被压抑的状态下解放出来”[4],确保人类文明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这就是非线性科学对人类思维乃至人类文明的深层影响。 非线性科学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因为非线性科学本身真正体现出了经典科学向现代科学转变所引发的思维方式变革,这就是:“从绝对走向相对;从单义性走向多义性;从精确走向模糊;从因果性走向偶然性;从确定走向不确定;从可逆性走向不可逆性;从分析方法走向系统方法;从定域论走向场论;从时空分离走向时空统一”[5]。 科学研究论文:管理科学研究方法论文 1管理科学研究方法的必要性 科学研究方法在对管理的研究中十分重要。首先,科学方法具有客观性,是以事实为研究依据的,这使得我们的研究真实可靠;其次,科学方法具有实证性,依靠可以由实践检验的信息,使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点和不同的时间运用同样的方法可得出一样的结论;再次,科学方法具有规范性,研究的程序和步骤都是有序、清晰和结构化的。最后,科学方法还具有概括性,因为科学方法研究的结果适用的范围更加广泛。所以,在我们日常的管理活动中除使用思辨的研究方法外,还应使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使我们的研究更加系统、严谨更具有说服力。 2管理科学研究方法的历史回顾 管理科学的发展按照时间的划分可归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泰勒、法约尔、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管理阶段,优秀内容就是科学管理思想,以及管理过程和职能分析、组织理论等;第二阶段就是20世纪的30到50年代以梅奥为代表的行为关系学说,后来发展到行为科学理论;随后,20世纪60年代管理科学进入现代管理科学阶段,也就是被孔茨所描述的“管理理论丛林”阶段,这其中包括了决策理论、系统理论、管理科学及权变理论等。 管理科学发展的过程反映了管理科学研究重心的转移,古典管理侧重于对物、财及管理组织过程的管理,研究方法是以工业工程研究方法及经济学方法为研究基础的;人际关系学说行为科学则是建立在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的;而现代管理阶段则移植了数学、计算机技术学、统计学等诸多科学的方法论,形成了“管理丛林理论”,而在丛林理论中的各个学派都或多或少地运用了科学的方法。 综上所述,管理科学研究发展的特征就是管理理论的发展是和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组织方式的变化紧密相联。可以说是这些因素决定着管理理论的发展和变化。现代的管理科学是在实践中进步,在实践中发展,并阐释实践,引导实践的。 3管理科学研究方法的特征 谈到管理科学研究方法的特征,我们首先应该看到管理科学与其他科学的差异与联系,这就需要我们为管理科学进行学科定位,通过课程学习我们了解到管理科学属于社会科学范畴,所研究的是社会现象,但又同社会科学研究有所差异,其优秀差异就是对人的研究方面。社会科学关心的是人类活动的功能和功效,而不涉及人类活动本身的意义。管理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有组织的活动及其形成的系统。它是对管理活动规律的提炼和概括,是关于对有组织活动的管理的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知识体系。 管理科学是在对多种不同性质学科的理论兼容并蓄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创新逐步发展起来的,是不同学科理论及方法系统集成的结果。一般地说,管理科学的成长要综合运用数学、系统科学、经济学、心理学。这四个学科构成管理科学研究的理论基础。近年来,迅猛发展的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极大地促进了组织结构的变革、管理手段的创新以及经营方法的革命。管理科学的未来发展仍要依赖多个不同学科的交叉综合运用,依靠相关学科的支撑。 由于管理科学是一门应用性科学,其研究必须紧紧围绕实际存在的一般性的管理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由现象而本质,由具体而一般,抽象出科学问题并形成研究目标。凭空想象、闭门造车式的研究毫无科学价值。同时,在管理科学研究中还应注意规范研究方法,多运用实证的、实验的、定量的研究方法,而少使用科学性不强的思辨的、归纳的、定性的研究方法开展研究,有利于提高研究的价值。 4《理解现代经济学》对管理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 钱颖一教授的《理解现代经济学》中试图说明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解释现代经济学中数学的工具性作用,并通过介绍现代经济学近年来的一些新发展来澄清常见的对现代经济学的一些误解。该文从中国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人手,引入了被当今社会认可为主流的并代表一种研究经济行为的方法框架——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视角(perspective)、参照系(reference)、分析工具(analyticaltools)这三方面的理论就是分析框架的基本理论。首先是由从实际出发看问题的“视角”,这基于经济学家的三项基本假设即经济人的偏好、生产技术和制度约束和可供使用的资源禀赋;其次是运用多个理论作为“参照系”,使之能够成为人们能更好地理解现实的标尺;利用各种图像及数学模型作为“分析工具”帮助分析繁杂的经济行为。 而在管理学中也能找到这样的分析框架,首先是管理科学的“视角”,管理学的视角应该就是观察、理解或研究管理学理论问题的角度,钱教授在文章中指出通过经济学家的基本假设,不论是消费者、经营者还是工人、农民,在做经济决策时出发点基本上是自利的,即在所能支配的资源限度内和现有的技术和制度条件下,他们希望自身利益越大越好。用现代经济学的视角看问题,消费者想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企业家想赚取利润,都是很自然的。从这样的出发点开始,经济学的分析往往集中在各种间接机制对经济人行为的影响,并以“均衡”、“效率”作为分析的着眼点。经济学家探讨个人在自利动机的驱动下。人们如何在给定的机制下互相作用,达到某种均衡状态。并且评估在此状态下是否有可能在没有参与者受损的前提下让一部分人有改善(即是否可以提高效率)。以这种视角分析问题不仅具有方法的一致性,且常常会得出出人意料却合乎情理逻辑的结论。管理学不是没有视角,但是,迄今为止,管理学确实还没有象经济学这样的一种普遍为人接受的视角,所以当今的管理学还没有严密的理论体系。 接下来是“参照系”,管理学的参照系更多地体现了经济、社会、心理和工程学等相关学科在管理中应用之成果,故必须研究各准则之间的权衡问题。根据西蒙的观点,科学可以分为两类:实用科学与理论科学。实用科学采用的是“如果一则一”的科学命题;而理论科学采用的是纯描述性的与验证条件等价的伦理命题。科学命题关注能得到验证的事实而理论命题强调偏好的表述。管理欲成为一门科学,显然应加强实证研究的建设。形成以问题为导向,也即由假设检验、建模分析、实验模拟、对策建议等构成的体现科学命题的管理学研究方法。例如,西蒙提出了以“有限理性”和“满意的准则”这两个基本命题为前提的“管理人”决策模式。他指出,在实际中不存在“完全的理性”,因而“最佳的准则”是行不通的。实际上人们只能追求“有限度的合理性”,遵循“满意的准则”行事。西蒙还强调“刺激一反应”的行为模式和与此相关的决策程序化的重要意义。在运用经验加以慎重处理并使之合乎目的的条件下这种“刺激—反应”的行为模式能够显示出一定的合理性。钱教授在文章中提到他在美国时的教授问过他受过系统训练的经济学家和没受过这种训练的经济学家的区别是什么?在这一问题的回答上就谈到了。受过现代经济学系统训练的经济学家的头脑中总有几个参照系,他们在分析经济问题时具有一致性不会零敲碎打,就事论事。同样,受过管理学系统教育的人头脑中也应当有几个参照系,比如,在分析组织结构时我们就应当以韦伯的官僚行政理论作为参照系,在分析管理的职能时就应当拿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作为参照系,在分析决策问题时,就应当想到西蒙。只有这样,分析管理问题时才会有一致性。 最后我们来看“分析工具”。在理解现代经济学的文章中谈到的是经济学中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它们多是各种图像模型和数学模型。这种工具的力量在于用较为简明的图像和数学结构帮助我们深入分析纷繁错综的经济行为和现象。并被经济学家证明是极其有用的。同样,管理学也有许多研究工具,对于管理学来说管理学研究的是经济组织的管理如何使组织以更低的成本取得更大的效益,研究管理人价值的体现问题,这就需要对经济学的很多理论作为管理学的研究工具,因此,微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本身就是管理学的研究工具。近年来发展起来的许多决策支持系统,也都是研究和分析管理问题的有用工具。数学和统计学甚至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理论、协同论、突变论等在研究管理学时确实有用,管理学前辈还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强有力的“分析工具”,比如市场附加值与经济附加值、平衡记分卡、SWOT分析法等等,它们也是研究管理学的有力工具。 在现代经济学研究中,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借助数学模型分析会使推理更加严密精确,理论研究中运用数学可以减少争论,而实证研究中运用具有一般性系统性容易被学术界所认可。在管理中数学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泰勒管理学派的管理科学学派就认为所谓管理就是用数学符号和公式来表示计划、组织、控制、决策等合乎逻辑的程序,求解出最优的方案以实现企业的目标。管理者通过数学模型的应用使得本来难以辨别优劣的备选方案变得明晰“直观”了,诸方案因被量化而变得可比了。管理科学的研究恰恰需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定性是认识的起点,定量是认识的深化。数学无疑会为管理科学的定量分析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作为一种抽象的工具,数学模型有助于人们对一个复杂过程的理解,可以帮助管理者合理的决策。但它毕竟不是现实本身,而是现实的简化与抽象,任何一种抽象都不得不舍弃对象本身的丰富性。在建立数学模型时,必须提出某些前提性假设,他们是理性思考的结果。模型的运用就是对某些假设的检验。检验的正面结果表明这些假设有道理;检验的负面结果却表明必须加以修改。有这种感性认识的逐步积累,我们就可以取得理性认识获得一定的科学知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管理学要成长为一门科学离不开数学这一有益的工具,在对待管理学与数学的关系时,我们必须明白,数学仅仅是管理学不断完善自身的工具。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明白,单凭数学是不够的,作为一门研究人们的管理行为的学科,它首先必须面对的是人,它需要那些关于人的学科的支持。 5结语 综上所述。管理科学研究方法是我们研究生阶段深化系统的学习与研究必须掌握的方法。为了使研究更客观更具体更具有说服力,我们就需要对我们日常的管理研究中所常用的思辨的研究方法加以完善,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多加以定量的分析及实证研究手法,使我们的研究结论更具客观性及规范性。同时还应注重,理论分析框架——“视角”“参照系”“分析工具”在研究中的运用,使我们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管理学问题,解释和理解管理学的行为和现象。 摘要:管理科学研究是以最佳的投入产出关系组织经济和社会活动,使系统良性运行,并使相关利益主体需求获得相对满足的一门独立的应用性学科。管理科学研究方法对于当代管理发展有一定的必要性,是科学方法和思辨方法的综合运用。 关键词:管理科学研究方法;历史发展;实证研究;视觉;参照系;分析工具 科学研究论文:科学研究医护人员职业倦怠状况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对象与方法;结果;讨论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对象:整群抽样抽取银川市10家大中型医院医护人员522人、方法:采用国际通用的Maslach职业倦怠指数量表〔1〕(MBI)进行职业倦怠程度测定、统计分析:采用SPSS115软件统计进行分析、银川市医护人员职业倦怠现状、医生与护士职业倦怠得分比较、不同级别医院医生与护士职业倦怠得分情况比较、影响医护人员职业倦怠的主要因素、倦怠现象可影响职业人群的工作效度、与目前医院的管理和福利制度有关、省级和市级医院医生和护士的个人成就感程度要低于私立医院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关键词】医护人员;职业倦怠 随着21世纪社会快速变革,医学模式也面临重大改变,医护人员为适应时代要求,提高自身竞争力,承受着更大的工作压力。为了解其工作状态及健康状况,本研究采用职业倦怠指数量表(Maslachburnoutinventory,MBI)对银川市10家医院医护人员的职业倦怠状况及影响因素进行调查,为增进其身心健康、改善倦怠程度提供科学依据。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用整群抽样方法,抽取银川市10家大中型医院医护人员522人,年龄19~66岁,平均341岁;其中男性172人,年龄19~66岁,平均347岁,平均工龄为134年;女性350人,年龄19~66岁,平均338岁,平均工龄为134年。 12方法采用国际通用的Maslach职业倦怠指数量表〔1〕(MBI)进行职业倦怠程度测定。MBI量表包括3个子量表共22个项目:(1)情绪耗竭(EE)9个项目,主要评定工作压力引起的情绪反应;(2)人格解体(DE)5个项目,主要指刻意在自身和工作对象间保持距离,对工作对象和环境采用冷漠、忽视的态度;(3)个人成就感(PA)8个项目,主要指对工作能力体验和成就体验的评价。量表由受试者依据自己的感受对量表的描述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全部采用5点记分法,各分量表的得分为本维度所有项目的得分之和。其中情绪耗竭和人格解体得分越高表示职业倦怠程度越重,个体成就感得分越高表示倦怠程度越轻。根据得分又将职业倦怠3个维度的评分范围分为轻、中及重度3个等级〔2〕,当医务人员职业倦怠及因子得分在2分以下,表明职业倦怠问题较轻(轻度);2~4分之间表示已存在职业倦怠的问题(中度),4分以上表明问题比较严重(重度)。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600份,收回合格问卷522份,合格率为870%(排除不合格及填写内容少于80%的问卷)。 13统计分析用Foxpro60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115软件统计进行分析。采用成组t检验和方差分析比较不同因素的职业倦怠状况;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医护人员的职业倦怠因素。 2结果 21银川市医护人员职业倦怠现状MBI评分结果显示,银川市医护人员职业倦怠状况处于中等偏高水平,其中有近1/4(234%)的医护人员属于高度情绪耗竭,而低水平的人格解体所占比例不足1/10(61%),低水平的成就感所占比例近1/3(308%)。结果提示,银川市医护人员的职业倦怠程度不容乐观。 22医生与护士职业倦怠得分比较人格解体得分医生(1338±265)分,护士(1259±2310)分;成就感得分医生(3063±412)分,护士(2978±447)分;成组t检验结果显示,医生与护士2组间在人格解体和成就感方面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而医生与护士间在情绪耗竭方面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显示,在医护人员中,医生的职业倦怠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人格解体方面的程度较高;而护士的职业倦怠程度较高主要表现在其职业成就感较低。 23不同级别医院医生与护士职业倦怠得分情况比较(表1)通过职业分层,经方差分析比较不同级别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倦怠得分情况。结果提示,在情绪耗竭与人格解体方面,不同医院的医生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私立医院医生的成就感较高(P<005)。不同医院护士职业倦怠程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省级医院护士情绪耗竭显著高于市级和私立医院的护士,但其成就感却低于私立医院的护士。而人格解体方面得分不同医院的护士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提示,省级和市级医院医生和护士与私立医院相比,其职业倦怠程度较高。经成组t检验显示,不同医院中医生和护士的职业倦怠程度表现在不同方面。省级医院表现为成就感得分的差别(P<005);市级医院表现为情感耗竭及人格解体得分的差别;而在私立医院医生和护士之间职业倦怠在3方面表现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注:医生组成就感市级医院与私立医院比较,aP<001;护士组情绪耗竭省级医院与市级医院比较,bP<001;市级医院与私立医院比较,cP<005;护士组成就感省级医院与私立医院比较,dP<001 24影响医护人员职业倦怠的主要因素(表2)以研究对象的个体特征及个人习惯和爱好因素为自变量,以职业倦怠的3个维度评分为因变量进行逐步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定期体检、睡眠状况及不同医院因素进入情绪耗竭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中,成为影响情绪耗竭程度的主要因素(P<005)。以人格解体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中,职业种类、职业变动、定期检查和睡眠状况是影响人格解体程度的主要因素(P<005;以成就感为因变量的回归方程中,文化程度、爱好和饮食状况、定期体检、放松技巧、睡眠状况及不同医院为影响个人成就感的主要因素(P<005)。结果进一步提示,不同个体特征、个人习惯和爱好均会影响职业倦怠程度。 3讨论 职业倦怠(jobburnout)是指个体在长期的工作压力之下逐渐形成的一种综合征〔1〕。倦怠现象可影响职业人群的工作效度。银川市医护人员在职业倦怠程度处于中等偏高水平,说明医护人员的职业倦怠问题不容乐观。研究发现,护士群体的成就感显著低于医生的成就感〔3〕,与本文结果一致,可能与目前医院的管理和福利制度有关。护士在福利待遇、晋升及继续教育方面与医生相比均较低,但工作强度和轮班制度导致其要付出更多的劳动和精力,感觉自身工作价值和职业期望得不到实现,导致护士成就感低落。本次调查显示,省级和市级医院医生和护士的职业倦怠程度显著高于私立医院,说明医院的性质差别也是造成职业倦怠的一项重要的原因。而其中,省级和市级医院医生和护士的个人成就感程度要低于私立医院,也提示省级和市级医院的医生在工作负荷方面较大,对自身工作的期望值较高。本研究表明,定期体检、睡眠状况、文化程度、爱好和饮食状况、放松技巧等因素影响职业倦怠程度的个体因素。而不同医院、职业种类、职业变动等因素为影响职业倦怠程度的环境因素。结果进一步提示,不同的个体特征及环境因素均会影响职业倦怠程度,与文献结果一致〔4〕。因此,在不同医院中,明确和稳定医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角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调整个体特征因素,特别是注重个体身体健康和睡眠状况,增进自信心和成就感,可提高其工作效率,降低职业倦怠程度。 科学研究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文 1、先秦哲学研究 首先,通过出土文献的研究,对先秦思想史上的许多观念进行了新的诠释探讨。 “性与天道”的问题。此问题属儒家的“形而上”思想,传世的先秦儒家文献虽有之,但为孔子所“罕言”,一般认为至宋明理学才把这一问题突出出来。但郭店楚简中的《五行》、《性自命出》等篇,集中论述的就是“性与天道”。因此,学界对此问题在先秦儒家思想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有了新的认识。 “性与情”的关系。郭店楚简中的“性与天道”思想重视“情”,《上博简(一)》将《性自命出》改名为《性情论》。对“情”以及对“乐”之作用的重视,反映了先秦儒家思想与社会生活和人的情感的密切关系,这与宋明理学的重“性”贬“情”有着不同的思想倾向。因此,“理性与情感”遂成为先秦儒学以及宋明理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儒学与经学的关系。儒家的“六经”体系以前一般认为至汉代才形成,但郭店楚简中的《六德》和《语丛一》已将《诗》、《书》、《礼》、《乐》、《易》、《春秋》并列。郭店简文中频繁地引《诗》、《书》,有的是引所谓“《古文尚书》”的内容,几篇文献与《礼记》(包括《大学》与《中庸》)有密切关系,《上博简(一)》中有前所未见的《孔子诗论》,这些都使学界更为重视对先秦儒学与经学关系的重新认识。 儒学与治道的问题。郭店简《唐虞之道》篇集中论述“禅而不传”的思想,认为君位的继承若不是“禅让”而是“传子”,则不能“化民”。《上博简(二)》中的《子羔》和《容成氏》也是主张“禅而不传”,大意是说“至于禹而德衰”,这与孟子所说禅让与传子“其义一也”以及荀子否认“禅让”说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对于儒学的民本主义与君主制“家天下”的关系问题,学界已有新的认识。另外,郭店儒家文献强调君主自身要率先做到“忠信”,君对臣应该“忠敬”,父子关系高于君臣关系,这对于重新认识儒家的“以德治国”思想和君臣关系理论也提供了新的认识视角。 其次,近年来一些出土文献的发现有可能改写先秦哲学的学术谱系。 在郭店楚简中,道家文献有竹简本《老子》和《太一生水》,前者的字数只占传世本《老子》的2/5,后者为前所未见。儒家文献有《缁衣》、《五行》,以及前所未见的《性自命出》、《唐虞之道》、《穷达以时》、《六德》、《忠信之道》等。《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已出四册,第一册有前所未见的《孔子诗论》和见于郭店楚简的《缁衣》、《性自命出》等,第二册有内容见于《礼记·孔子闲居》的《民之父母》和前所未见的《从政》、《子羔》、《容成氏》等,第三册有迄今发现最早的古本《周易》和前所未见的《中弓》、《恒先》、《彭祖》等,第四册有前所未见的《采风曲目》、《逸诗》、《昭王毁室》、《相邦之道》、《曹沫之陈》等。这些文献的成书年代及其与传世本的关系等问题,学术界的认识不一,而不同的认识便涉及先秦哲学的学术谱系。 如竹简本《老子》与帛书本、传世本《老子》的关系问题,学界形成几种不同的认识,这就把一直有争论的“孔老先后”问题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关于儒、道关系问题的新探讨,也必然涉及如何判定竹简本《老子》的性质。这些问题目前还不可能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但近期已有多篇关于如何认识竹简本《老子》的学术综述,这反映了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可望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能有所进展。《上博简(二)》中的《民之父母》有“无声之乐, 无体之礼,无服之丧”的表述,其内容见于《礼记》的《孔子闲居》,以前认为这是儒家受到道家“无”之本体论影响的结果,但《民之父母》的出现,使学者们重新考虑儒家自身的“形而上”思想。郭店楚简的几篇儒家文献,学界一般认为其成书年代在“孔孟之间”,但也有不同观点。因这些文献与孔门七十二子、子思、孟子、《礼记》等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先秦儒家的学术谱系也是学界需要解决而正在深入探讨的问题。 2、秦汉思想史研究 秦汉时代的思想、制度、文化转型奠定了此后两千年中国历史的格局,因此探讨秦汉思想及其历史地位颇具重要意义。近年来,由于现代新儒家的“三期发展说”略过了秦汉,遂使秦汉思想的研究处于相对比较沉寂的状态。不过,即使在新儒家内部对于秦汉思想的历史地位也有不同看法,如徐复观的《两汉思想史》便给予了两汉思想以极高的历史评价。此外,钱穆先生的西汉今古文经学的研究,特别是《刘向歆父子年谱》一书,基本上澄清了清代以来关于汉代经学的误解。近年来,在台湾关于历代经学文献的研究逐渐盛行,林庆彰曾主持编集了经学的研究资料,同时组织了多次经学讨论会。另外,近年来关于汉代思想整体的研究,台湾的龚鹏程曾撰有《汉代思潮》一书。 在大陆,关于汉代经学的研究近年来也被一些学者所重视。如陈苏镇曾就汉代春秋学与汉代政治的关系,撰有《汉代春秋学与政治》一书,着重于探讨汉代经学特别是春秋学与汉代政治格局的关系。在汉代经学系统的研究上,王葆玹成果突出,他曾出版了《西汉经学源流》一书,对西汉经学的系统和文献源流进行细密的考证研究,在此基础上又扩展为《今古文经学新论》一书,成为近年来经学研究的代表性著作。 汉代思想的显著特色是对先秦时期诸家思想的整理和综合,经学便是儒家采纳道、法、墨、阴阳等家思想,而融贯成的新的儒家思想体系。同样,在汉代同时还发生着从其他思想立场出发的综合融会工作,《淮南子》一书便是这种工作的代表,即所谓杂家。对于杂家的研究,一方面可以将其作为先秦思想的集成,而从中爬梳追溯先秦思想的材料及其在秦汉时期的变化,而另一方面则可以为我们理解汉代对先秦思想的总结和综合的整体面貌及其气度,提供经学之外的另一条路径。陈静的《淮南子》研究是汉代杂家研究的最新进展,她的新著《自由与秩序的困惑》一书填补了汉代杂家特别是《淮南子》研究的空白。 3、魏晋思想研究 魏晋玄学研究自汤用彤先生开辟以来,一直是中国哲学史学科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与佛学之传入和中国化之关系,其与宋明道学之兴起的内在思想史逻辑,都曾是前辈学者反复致思之所在。90年代以来,魏晋玄学研究曾经出现了一次不小的研究高峰。王葆玹在90年代出版了《玄学通论》一书,将此前他对正始玄学的研究扩充到整个玄学系统的研究。最近他又计划在以前的玄学研究基础上继续扩展,完成《魏晋隋唐时期的文化与玄学》一书。2004年底,余敦康先生出版了总结其多年玄学研究成果的精心之作《魏晋玄学史》,该书兼重玄学的思想系统和历史发展,是近年来玄学研究的代表作。 4、宋元明清思想研究 宋元明清时期,据日本学者的历史分期,称之为中国的近世,或中国的前近代。唐宋文化转型后的中国是近代中国历史的基础,因此,其在思想史和社会政治史上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以往这一时期的思想史研究,习惯上宋、明连续,这主要是出于将宋明理学作为一个完整而连续的系统来对待,清代思想史则被视为对宋明理学的反动。 近年来,由于对宋明思想史的研究已经大致打破了仅以宋明理学为研究对象的研究范式,因此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是北宋思想史的地位日益重要,这意味着宋学而非仅宋明理学成为了研究宋代思想史的出发点。这种转变并不意味着理学或道学的重要性降低,而是更关注于道学兴起的历史动因及其政治文化功能。近年,余敦康著《内圣外王的贯通》、卢国龙著《宋儒微言》等,都是对宋学中几种不同话语与北宋政治的关系加以研究,基本上将宋学作为不同政治论纲的思想来看待。李存山关于范仲淹与宋代儒学复兴的研究,也是着眼于对宋学兴起的动因及对宋学整体和道学之精神实质的理解。在余英时的《朱熹的历史世界》一书在大陆出版以后,李存山发表《宋学与〈宋论〉》一文,除了对余英时把道学与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相联系的主要观点给予肯定之外,还对王夫之和余英时有关宋学的某些论说进行了商榷。 二是明清思想史的连续性得到了重视,钱穆和余英时的清代思想史研究着眼于清代思想与道学的内在关联,把清代的考证学取向作为道学逻辑中对“道问学”的强调来看待,以有别于明代王学的“尊德性”。鉴于宋元明清时期思想史的重要性,大陆已有学者将这一时期的思想史称之为近世思想史,如陈来即把其专论此一时期思想史的论著命名为《中国近世思想史研究》。 在宋元明清思想史研究的复杂变换之中,坚持道学研究的传统仍然是主流。陈来最近出版了研究王船山道学思想的大著《诠释与重建———王船山哲学的精神》,重新将王船山放置在宋明道学思想的谱系中来加以定位,是王船山研究的重要新成果。彭国翔的《良知学的展开》勾画了晚明心学的整体图景,是近年来晚明心学研究的重要著作。马晓英的颜钧和泰州学派研究,也填补了晚明思想史研究的空白。 5、道家和道教研究 90年代以来的道家、道教研究,具有道家与道教合流的趋势,出现了“道学”的提法。这方面的代表有胡孚琛、吴光、宫哲兵等学者。同时在道家哲学研究中出现了两种趋向:一是西方学者对道家的生态哲学关注很多,试图从道家思想中发展出一种一般的生态哲学;二是在道家、道教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新道学”,将其作为一种适应现代社会的普世性的思想系统,胡孚琛在《道学通论》等著述中对此有多种论述。关于运用“道学”或“新道学”来描述在现代社会中展开道家思想的努力是否恰当,学界仍有争论。董光璧、陈鼓应、冯达文等都主张运用“新道家”的提法。 在道教研究方面,养生学日渐受到重视。在美国的波士顿成立了养生学中心,德国慕尼黑正在筹办养生学的国际研讨会。与此相联系,内丹学研究也渐成为国际道教研究的热点,内丹学中的身心哲学问题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同时也出现了“身体哲学”的提法,“可思维的身体”观取消了身心之间的二元对立,而将身体视作是物质与精神的中间层次。在这些方面,中国社科院哲学所胡孚琛的研究居于国内外领先水平。 近年来,道家道教研究的一个基础工程是编修了《中华道藏》。该项目由中国道教协会、中国社科院道家道教研究中心和华夏出版社共同发起,随后又得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的正式批复,得到了国家古籍整理小组的鼓励,被列为“十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2003年,煌煌49册的《中华道藏》终于完成。 科学研究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哲学价值问题探讨论文 社会科学研究究竟是否需要将事实与价值分开,或有意识地排除价值判断?这似乎是个显而易见的简单问题。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们暗含的价值观总是或隐或现地影响研究本身。这一问题在东方国家的社会科学研究中成其突出。因此。本文先论述当代西方哲学对这一问题的若干代表性论点,然后再对我国当前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某些普遍倾向作针对性的评论。 科学价值中立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斯•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1]。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20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一般都竭力提倡科学与价值、描述与规范、实然与应然判断的严格区别,要求社会科学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亨普尔指出,有关科学的价值中立问题,可以说是围绕着两个不同的方面而展开,这就是:(1)科学家的实际研究行为,和(2)批判评价和论证科学断言和程序的方法论标准。在科学家的实际行为层次上,价值评价作为科学研究的一个诱导因素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道德的准则、审慎的思考和个性等等显然会影响科学家对所研究领域、问题和所采取的方法的选择。社会和政治价值有可能削弱研究某些特殊问题领域的努力,也可能鼓励人们赞同某些并无可靠根据的理论。当然,作为一种规律,科学研究中决定采取或放弃一个特定的假设或理论,将强烈地受到认知价值或准则的影响,这反映在他们坚持某种方法论程序的标准上。[2] 正是在构成研究行为的重要的诱导因素这个问题上,价值评价与科学研究相关联。因此,必须在心理学、社会学和科学史解释科学研究行为时考虑价值评价的作用。然而,这种科学解释在谈到科学家受价值影响的时候,并不涉及任何价值判断。也就是说,它在解释科学家接受或放弃一个理论时,并不论证这个理论的合理性,或表明这是个不合理的科学程序。而合理性问题要求的是在可以获得的证据和其他系统的根据的基础上对理论进行批判的评价。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科学观,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主张科学理论与证据关系有明确的客观标准,并认为这种标准可用证据与理论之间的肯定或否定的的逻辑关系来表示,由此而为科学的客观性与价值中立说提供了依据。按此观点,恰当的科学研究及其结果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的成见、信念或态度的,因而可以把某些程序看作违反了科学规范,并可以用对科学以外的价值观的过度依赖来解释研究者违背恰当的科学行为的动机。 与上述科学哲学观点相类似,现代知识社会学(或科学社会学)的鼻祖卡尔•曼海姆也把自然的与文化的区别了开来,把数学、自然科学与宗教、道德、实践领域等其他方面明确区分开来。“可以说,形式知识在本质上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其内容并不受个别的主体及其历史社会条件的影响。但在另一方面,显然存在着范围广泛的主体事务,它只能由某些主体、或在某些历史时期被接受,而且从个人的社会目的来看,这也是显而易见的。”[3]他认为,自然科学具有可重复性,而宗教道德等文化的领域则具有不可比的特征。所以他断言,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非真理的。一般来说,意识形态的特征是对其范围广泛的对象进行高度明确的阐述,对其追随者有权威的明确的命令性。与其他类型的信仰相比,意识形态更加系统化,围绕一个或数个突出的价值观而整合。它往往抵制信念的变革,它的接受或推行还往往伴随着鼓动性的宣传。谁接受它,谁就要完全服从它,谁的行为就必须完全渗透着意识形态。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产生于特定的文化中,因此它不可能与该文化的重要因素完全分开。意识形态故意掩盖人们的动机与利益,这就迫使利益与对抗着的人们相互欺骗,并用貌似普遍化的方式掩盖狭隘的局部目的和利益。意识形态不会把系统地追求真理当作自己的一项义务,因而采取取教条主义的认识态度,不愿接受新经验和真理。作为一种文化的产物,意识形态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尤其明显。 曼海姆坚持认为,凡政治的或是涉及世界观的一切知识,不可避免地都是有党性的。他因此而暗含的论点是,像政治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均无法摆脱意识形态和党性的束缚,所以他也承认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有不同的思想。这些观点引起了美国实用主义者胡克的争论。胡克在肯定了曼海姆的开创性工作以后指出,困难在于,曼海姆承认,表现阶级立场的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导致在科学意义上被认为“真”的那些关于事物性质的理论和发现,因此,问题就转移到这些“真理”是否取决于导致探索和发现这些真理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这一点上。“阶级立场和阶级利益既然随着历史时期而改变,曼海姆认为这问题就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现在假定科学的处理方法和客观性是同一的,使曼海姆感到头痛的问题是:任何一种的科学知识是怎样成为可能的?曼海姆在他的书中,不同的一页就有不同的答案,而使读者对于他真正相信什么完全感到茫然。”[4]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独特形态的科学主义思想,对此作出了自己的回答。胡克实际认为,即使存在阶级或党派观点的相对性,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仍然存在超越主观价值的客观性基础,比如根据经验基础所作的证实或证伪的判定。这是我们过去在认识实用主义时所忽视了一个重要论点。 因此,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一些思想家在科学发展以后对其根本任务的一种认识论的反思。在科学知识系统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以后,有必要主动排除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干扰,以相对纯化的方式对待其研究,以便适应客观性的要求。 对绝对价值中立说的批评 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关于科学价值中立说的观点,在近数十年受到了西方哲学家主要是历史主义者和科学实在论者的批评或挑战。库恩以来的历史主义学派深刻地批判了科学的积累发展观,论证了科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不简单地只是对关于事实的增长了的知识作出的理性反映。而科学不同学派之间的转换更像是信仰的转变,没有太多的合理性基础可言。劳丹则提出了一种关于科学家理性行为的适中的观点,指出理性的行动者持有各种目的和关于世界的预设信念,为了合理地接受一个信念,他必须能够限定与自己的目标和信念有关的推理范围。劳丹试图把科学合理性的一般要求与价值论、方法论和事实层次的共识统一起来。 科学实在论者普特南对事实与价值关系的看法具有某些独特的意义。他公然声称自己要为一种几乎被推翻了的观点恢复名誉,这种观点认为事实与价值的区分无论如何也是模糊不清、无法实现的。因为事实陈述本身,以及人们据以决定什么是事实和什么不是事实的科学探究实践活动,都预设了价值。普特南指出,关于科学价值中立的传统观点是建立在科学的工具的成功和多数人的一致意见基础上的。怀疑价值判断具有认识功能的一个理由是,它们不能用“科学方法证实”,而且在福柯所讨论的伦理学观点中还强调调,在伦理问题上,人们不可能取得普遍一致或大多数人一致的意见。许多人相信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可以作出使大家满意的论证。但在事实上,对于任意选取的一个科学理论的真理性,人们不可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赞同。许多人对于科学和很多理论都是可悲地无知,至于科学的工具的成功,由于科学的意义决非仅限于它的实际应用性,故不能由此而推出科学的合理性。所以,用工具的成功与多数主义来证明科学真理的合理性和价值真理的非合理性,这是站不住脚的。[5] 普特南强调,至少有些价值必定是客观的。精确科学的理性上的可接受性取决于像“融贯性”和“实用的简单性”之类认识上的优点,因此,至少有些价值词项不仅仅代表使用这些词项的人的情感,而且代表了它们适用的那些事物的属性。如果这些词项不代表理论的性质,而仅仅代表有关人对理论所持有的“态度”,那么像“正当的”、“充分确证的”、“最有效的解释”等等,必定也完全是主观的。因为理性上可接受性不可能比它所依赖的参项更为客观。因此,至少这些价值词项具有某种客观的用法,即某种客观的正当性条件。同样,对于伦理学判断的主观方面也不能强调过分了。如果说,在科学领域坚持科学是一项客观的事业,并不等于认为每一个科学问题都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某些科学问题也许有一些客观的、不确定的答案,那么,在伦理学领域,某些价值见解是确真的,某些是确假的。“总而言之,某些价值见解(以及某些意识形态)肯定是错误的,某些见解肯定不如其他见解,在这个意义上坚持伦理学探究是客观的,同坚持根本没有任何不确定性的情况这种愚见,是两码事。”[6] 由此可见,普特南在科学与价值的关系问题上,竭力从两方面来阐述二者之间的融合、统一与制约。一方面,他不同意证实主义和旧实在论把事实与价值截然分开的观点,而坚持科学对客观真理的追求与融贯性、正当性、实用简单性和完美性等价值要求的统一,科学的客观性与多元性要求的统一。另一方面,从伦理价值的角度来看,普特南又不同意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而认为至少有些伦理价值是有客观标准或依据的。就认识而言,对于概念构架的任一选择,都是以价值为先决条件的,在选择一个描述日常人际关系和社会事实的构架时,在众多的因素中首先会涉及到人们的道德价值。因此,真理理论以合理性理论为先决条件,而合理性理论又以我们关于善的理论为先决条件。 普特南试图把事实与价值、真理与价值有机地、内在地统一起来,既不放弃实在论的客观真理论的基本前提,又不接受事实一价值两分的传统观点。其观点属于一种形式的价值真理论,是对那种离开人的能动的认识过程,而仅仅在本体论上强调真理是对实在或事实的纯客观描述的传统实在论的批评。它告诉人们,追求直理的科学不是与人的价值无涉的中性活动。 那么,是否可以像相对主义者所断言的那样,由此而彻底否定事实与价值、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区别呢?显然也不能。正如普特南所断言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每个价值又都负载着某个事实。这后一命题说明,没有客观性依据的价值不能算作真正的价值。因此,这里的价值又与传统的事实价值两分观点所说的价值已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后者主要指的是主观价值。可见对价值的不同解释预设了不同的结论。而从根本上说,价值具有主观与客观两重属性,纯粹的主观价值显然无法与客观性或科学性相统一。这里便存在不同层次的价值问题,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 前面论述了当代西方哲学有关事实与价值关系的一些基本观点,这些观点为我们合理解决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提供了借鉴。 就本来意义而言,社会科学是以社会为对象的系统的知识探究,因此它在实质上与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有所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基本立场、态度和方法上。从基本立场来看,社会科学以追求关于社会的事实知识或确切知识为基本任务,因而一般不预设立场。真正的社会科学是真诚而无畏的,无须迎合某些特定的个人或社会集团的口味,因而所采取的态度是合理的怀疑。研究无禁区,一切似乎已成定论或天经地义的东西或结论,都可能成为社会科学家的怀疑对象。即使有可能在研究的过程中否定自己的先前结论或成见,也在所不惜,真正的社会科学家是“无我的”,不怕否定自己。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是社会科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方法论上,社会科学多用归纳法、统计法等科学方法,以便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得出规律性的东西。尽管归纳法是不可靠的方法,但为了探究事实,社会科学家仍然频繁地使用,包括统计法等科学的归纳方法。 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的追随者则与此不同。他们固执地追求信仰,从抽象的观念、原则、口号出发,竭力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服务,因而他们采取的是教条主义的顽固态度,对既成的传统和信念不敢怀疑或质疑。其方法大多为演绎法,即从抽象的大前提出发,推演出脱离现实的结论,所以意识形态等主观价值体系尽管也打着科学的旗号,但其论证方式却十分繁琐,追求华丽的词句或动听的口号,实质则空洞无物,思维也不讲究逻辑,经常出尔反尔。归纳法和统计方法在意识形态那里只具有纯粹工具的意义,事实成了任人打扮的女孩子。 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指的是像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与自然科学更为接近的学科,可以采用经验研究和统计学等手段,后者指的是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学等更具有文化特点和包含更多价值判断的学科,往往与特定文化的价值观分不开。然而,当代的一个发展趋势是日益要求人文学科也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即采用更多的科学方法和论证方式。比如,伦理学曾被认为只是关于规范价值的学问,但是,20世纪的科学主义者提出了伦理学不能与现实生活相脱离的任务,伦理价值前提应从实际生活的伦理中得出。因此,人文学科如仍停留在传统的相对价值的水平,永远自说自话,无法像科学那样可作广泛而重复的比较和讨论,那显然是一种落伍的表现。 将人文和社会科学只当作特定社会集团的学问,是其利益的集中表现,甚至提出所谓民族特色的科学、经济学、政治学等等,这实际上是将这些学科降至不具普遍意义的私学的水平,与占星术、风水术没有多少区别了。一门学科只有在成为可跨文化共同研究、讨论和验证的学问时,才能成为公认的科学。社会科学也许因为研究对象的文化特色而加入了某些价值因素的考虑,从而有可能影响研究者对具体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每门科学都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的公理、原则、范畴或概念,以及公认的研究和验证方法,包括共同的逻辑工具。比如政治学中的国家、政体、民主制、权利等概念及相关学说,用于民意调查的统计方法和一般数学及逻辑方法,便属于这种共同基础性的东西。 当然,如前所述,纯粹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在科学研究中也只是一种难以实现的理想,类似于乌托邦,而且正如普特南所说,从更高的境界来看,脱离客观性的价值只是主观价值,并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意义。然而,这仍然不能说明科学研究丝毫不需要警惕主观价值的束缚或影响,妨碍认识客观性的实现。而且,人的认识与科学发展的高低阶段之分,在时间上也有侧重点先后的区别。可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上解决了事实与价值相对区分的问题之后,才能实现较高层次上统一的任务。 由此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科学研究,仍然在相当程度上处于较低层次的主客不分、科学与意识形态混淆的状况。举例来说,伦理学几乎还没有脱离规范伦理的阶段,对于当前人们实际上如何处理或对待人伦关系,较少作实事求是的描述性研究,一般仍停留在从抽象规范向下推演的水平。诚然,规范伦理是伦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作为科学的伦理学还要从事认定事实的工作,这就需要进行某种程度上价值中立的研究,避免把伦理的“应当”误作“是”。在传统伦理的研究上更存在事实与规范不分的情况,例如有人把写在经典中的规范伦理与中国社会实际处理人伦关系的事实混为一谈,几乎不指出两者间的区别;更有人将战后日本等东亚社会的成功归结为孔孟之道,对于这些国家在长期传统中形成的带有自身特点的伦理道德作如此轻率的概括,更显出概括者社会科学研究常识的欠缺。 至于像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社会科学,也程度不等地存在着事实与价值混淆、应然判断与实然判断不分的情况。一些人不懂政策宣传与事实认定之间的区别,硬是把“应当”当作“是”,不懂得意识形态与科学并不是一回事。立场相对中立的问调查和事实报告,特别是在涉及政治、性等敏感问题上,做得还相当不够。有时候则以感情代替法律判断。例如,某个新兴小城市近年在吸引外资和城市建设及环境卫生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但其干部在工作作风上却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长期要求机关干部普遍加班加点,休息时间极少,在维护城市卫生时采取了一些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严厉惩罚措施等。这些都是涉嫌违反现有法律、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但有研究者写文章把这些归结为“善良违法”,试图以其行为结果的某些成绩来论证其违法行为的合理性。请注意这里的“善良违法”这一提法,这是用伦理价值判断来限定事实判断。如果有点现代科学的常识,便不会这样来认识问题。因为事实首先是,这些规定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的基本精神,至于行动者的动机是否善意,则完全是另外的问题。以对动机的价值判断来为违法的行为作辩护,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社会在“百家争呜”时期多种学派并存竞争,源于民间的学问可以被某些统治者所利用,但尚未出现官方垄断学术的局面。只是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一切学问才被打上了官方的烙印。其结果是历史、文学、哲学都摆脱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成为广义的统治术的一部分,更不用说法学和政治学了。这种情况甚至蔓延到自然科学,如天文学为皇帝订立历法服务。当西学经过外国传教士之手传到中国时,官方思想已严重僵化和落后,采取了抗拒的态度。直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文化变革,才最终冲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束缚,现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才得以在在中国生根。然而,近百年史仍然是科学、特别是社会科学争取相对独立的奋斗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得到贯彻,经历了百般曲折,至今仍然是项艰巨的任务。一些人习惯于唯上、唯书,偏偏不唯实,连面对现实的勇气都没有,制造了许多指鹿为马、改事实、严重脱离实际的“研究成果”,以“遵命为术”为己任。因此,解放思想是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克服传统的体制弊端,使研究者真正摆脱各种束缚,取得真知。 由此可见,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存在着较普遍的事实与价值不分的问题。当然,社会科学中的事实与价值,客观性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二者在更高层次上可以统一起来。但在较低层次,在社会科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则是更为重要的任务。只有解决了低层次的区分问题,才能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问题。另一方面,绝对化地理解科学的价值中立,在两者之间划出截然分明的界限,同样也会陷入乌托邦主义,因为我们只能做到大致的区分。 因此,问题正在于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如果把纯粹的绝对的客观性与完全的主观价值当作两个极端,那么实际的研究者总是处在两者之间的某个位置上。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在相当程度上还处在靠近主观价值的一端,有必要经过艰苦的努力,更接近客观性那一端,当然,谁也无法奢望达到彻底的客观性这一理想状态,只能尽力做到比较高的客观性。反之,毫无客观性的自觉要求,让科学与主观价值混淆不清,那就连起码的科学性也无法保证。 科学研究论文:把握公共管理学发展拓宽政策科学研究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公共政策学的缘起;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新公共管理学、“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策科学必须充分考虑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把它放在公共管理的大视野中加以考虑,这有助于把握政策科学发展的未来取向,拓宽政策科学的研究主题,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加快政策科学的知识创新。 一、公共政策学的缘起 政策科学又称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学)和政策研究,是二战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思想库和大学兴起的一个全新的跨学科、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被视为“当代公共行政学的最重要的发展”、当代政治学的“一次最重大的突破”以及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变化。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它成为各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学科。现在政策科学已构成当代公共管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而富有活力的部分。 一般认为,“政策科学”概念是美国政治科学家拉斯韦尔首先提出的。早在1943年的一个备忘录中,他就提到了“政策科学”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在出版物中的首次出现则是他与卡普兰在1950年合著的《权力和社会:政治研究的框架》一书。1951年,拉斯韦尔在与拉纳合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新近发展》一书特别是拉斯韦尔本人所写的“政策方向”一文中,首次对社会科学中的政策研究方向,即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和发展方向作出规定,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成了政策科学诞生的标志,拉斯韦尔因此成为“现代政策科学的奠基人”;政策科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形成,则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它以德洛尔的政策科学“三部曲”——《公共政策制定检讨》(1968)、《政策科学构想》(1971)和《政策科学进展》(1971)的出版为代表,这些著作构成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二里程碑。“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他在1958年发表了“政策分析”一文,用“政策分析”表示一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渐进比较分析类型。在西方文献中,“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两个概念的关系颇为复杂,有的学者将两者当作同义词使用;有的学者将它们加以区别,用“政治科学”作为一个总的学科领域名称,强调它的跨学科、综合性特征,而将“政策分析”看作政策科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政策分析作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个应用性学科的特征。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 尽管拉斯韦尔和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是一种全新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学问,是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元社会科学),但是政策科学既然主要以公共政策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它主要是关于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学问。70年代以来,政策科学与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政治学以及公共行政学等学科日益相互融合,最终导致公共部门管理领域新范式或新途径的出现,即“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 政府及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在百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该学科领域经历了三次范式转变,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三次重大突破。政策科学可以说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传统的公共行政学 形成于本世纪20、30年代,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斯·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和威尔逊、古德诺等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六大信条:(1)非政治化的文官制度以及将政治与行政分开的假定;(2)强调层级制和规章制度(即采用官僚体制模式);(3)公务员的终身受雇和政府组织的稳定性;(4)以文官制度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5)对文官的控制(外部规制);(6)要求结果的公平。 早期公共行政学采取了一种形式主义或静态的研究方法,只注重对官僚体制(正式政府组织机构)的分析,忽视了对行政行为及行政管理过程的研究;它将政治与行政(即政策的制定与政策的执行)绝然分开,忽视了政策制定以及政治因素的地位与作用;它将丰富多彩的行政管理现象及过程仅仅抽象为若干原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价值因素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被忽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由于公共管理学科本身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必然引起批评,并促使其转变。 2.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兴起,标志着公共行政学范式主导地位的终结以及政府管理研究新范式的出现。但是没有最终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而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导范式。新公共行政学学派的代表作是《走向一种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1971),它以公平为优秀,因而拒绝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尤其是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体制理论;它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以及行政管理与价值的关联,并寻求具有灵活性的行政组织结构。因此,分权、权力下放、项目管理、组织发展、责任扩大、冲突和顾客至上成为新公共管理分析组织问题的一些基本概念。新公共行政学强调以“公平”为优秀,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行政理论,与美国政治学的先驱汉米尔顿·麦迪逊等人在《联邦党人》以及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表达的民主行政理论具有明显的师承关系。 与此同时,西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了另一个影响更深刻、更广泛的趋势,这就是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途径的兴起。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分强调的组织结构(官僚体制)的研究,将政治(政策制定)与行政(政策执行)分离等弊端,政策科学的倡导者主张一门以政策制定系统和政策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并以端正社会发展方向,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的新学科,从而形成了政策科学研究的新范式。 拉斯韦尔、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范式因自身的局限性而在70年代以后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是将政策科学当作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即它既整合多种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又超越了它们之上),这造成了在科学共同体中建立共识的困难,包括在划定研究范围边界、建立学科理论体系和形成特有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困难;二是政策科学为自己确立的目标过于宏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而且它抽象地大谈改善全人类公共决策系统,端正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回避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和对立,因此被斥为“披着科学外衣的意识形态”;三是拉斯韦尔和德洛尔所确立的政策科学范式过分注重政策制定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特别是政策执行和评估的研究。(德洛尔在《公共政策制定检讨》中将政策过程划分为元政策制定、政策制定和后政策制定)。这些困难一直困扰着政策科学后来的发展。在80年代中期,问题仍未得到解决。1986年,德洛尔在其新著《逆境中的政策制定》中检查了政策科学的近二、三十年的发展,提出政策科学需要在14个方面加以突破,包括提供关于政策制定和政策科学的哲学和智力的理解;增加历史和比较的观点,真实地处理政策实际;寻求宏观理论;政策范式批判;探讨宏观政策创新;研究元政策制定和统治设计;考虑政策制定途径的改善;探索政策制定的输入方法;加大学科基础;开发各方面的方法论、方法和技术等。 3.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 政策科学朝着新的方向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首先,政策分析范式(将政策科学领域理解为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迅速成长壮大。其实,在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政策研究领域成长的最大推动力并非来自于社会科学家,而是来自于运筹学家、系统分析家和应用数学家。运筹学、管理科学和系统分析的定量方法及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构成政策科学以及政策分析方法论的基础。70年代以后政策分析途径的成长引人注目,它的倡导者林德布洛姆、邓恩、奎德等人不再将一般的选择理论、人类社会的基本方向问题或一般的政策系统及过程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主要关注现实具体的政策问题,因而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在其中占有优秀地位。与政策科学相比,政策分析的应用性程度更高,它以提供政策建议或备选方案为优秀,有具体的当事人或委托者;其研究对象比较明确,研究范围的边界清晰,在学科共同体中较容易形成有关方法论和学科理论体系方向的共识,再加上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的成熟,使得政策分析比起政策科学来更容易取得突破,较快地建立起相对成熟的学科体系;再加上思想库的成功的政策分析实践的鼓舞,使得政策分析范式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 其次,70、80年代,政策科学加强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尤其是政策执行及评估的研究。这种由政策制定向政策执行的研究重心转移,构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公共管理”范式出现的一个契机(公共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策执行的管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首先发表了一篇《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报告》,指出政策执行的政治与行政的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有些学者如哈格罗夫指出,在政策形成和政策成功之间存在着一个忽略或错失了的环节-政策执行,必须加以补充,才能使政策生效;加州大学的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等则对奥克兰实验案例进行详细的跟踪研究,写成经典性的《执行》一书。该书令人信服地指出,再好的政策方案,如果没有正确、有效的执行,仍将导致失败。这一时期出现了种种的政策执行理论,如行动理论、组织理论、因果理论、交易理论、管理理论、系统理论、演化理论等。80年代中期以后,政策科学与公共行政学日益相互融合,并最终导致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出现。公共政策与行政管理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密切相关,难分彼此。公共政策必须靠行政管理来推行,而行政管理主要是对公共政策的管理。林恩在《管理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必须熔管理与组织行为以及政治与政策形成理论于一炉,才能有效管理公共政策。美国政策研究领域的最权威的组织——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的成立,目的之一是希望沟通政策分析研究与公共管理研究,促进组织政治与公共政策的相互融合。 再次,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说,70年代以前政策科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政治学的话,那么70年代以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了。70年代以前政策研究的基本途径如系统途径、过程途径、精英途径和制度途径都来自于政治学理论;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在政策研究上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其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是一个典型代表,该学派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即公共决策问题,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影响。这种理论基础由政治学转向经济学也正是后来的新公共管理范式的一个基本特征。 最后,政策科学的视野及主题进一步拓宽,如加强了政策价值观或公共政策与伦理关系问题的研究;比较公共政策研究的发展;社会、政治理性取代经济和技术的理性;政策管理以及政策网络管理和战略研究的加强等等。 4.新公共管理学 到了80年代中后期,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以及公共部门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推动下,在英美等国出现了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这种运动的目标是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优秀,融合多种学科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知识框架,以适应当代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公共管理学者来自于公共行政学、经济学、政策分析、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它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界限,把当代经济学、政策科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之中;它在保留传统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某些主题基础上,在研究领域及主题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涉及诸如公共物品、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理性人、交换范式、制度选择、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多元组织等大量新主题;新公共管理学更多地从经济学的途径来研究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问题,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它提供了一种当代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在处理公共管理实践尤其是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时提供了一整套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新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地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部门管理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的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尽管从公共行政学到政策科学再到公共管理学是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但更准确地说,在目前西方公共管理学界中,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和新公共管理学三种范式共存,它们是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三种学派、三种研究途径。它们有着各自的支持者、学术团体、杂志、研究纲领和学术活动(甚至在美国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学院的名称也体现这一点,有的仍然称“公共行政学院”,有的叫“公共政策学院”,有的则命名为“公共管理学院”,而MPA(公共行政硕士)或MPP(公共政策硕士)则是该领域硕士的统称)。 科学研究论文:科学研究性学习论文 一、研究性学习的特点 第一,教学内容是开放的。学生可以研究天文也可以研究地理,只要研究的对象只要是学生感兴趣的,就一定能激发学生研究的积极性,使学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第二,教学空间是开放的。研究性学习注重学生联系生活实践,因此,学习的地点不一定在教室,学生可以根据研究的对象选择合适的研究地点,可以是操场也可以是图书室,甚至学生可以走出校门,去收集信息、调查、研究。第三,学习方法、思维方式是开放的。学生可以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选择合适的学习方法,通过对课题的设计和研究以及调查,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思维能力,变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第四,信息的收集是开放的。学生不单单可以从教学课本和教学参考书上获得信息,而是也可以从知识讲座、互联网、多种媒体、交流互动等多种渠道获得信息。第五,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开放的。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学生在教学中处于主体地位,是教学的主要因素,而教师改变传统的以教为主的主导身份,变成了教学的指导者和学生的服务者。研究性学习将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和关系平等看待,鼓励学生和教师合作交流,互动学习。2.探究性在数学课的教学过程中,探究性是研究性学习的重要特点,其主要指学生学习的内容不是教师指定的,而是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主动确定数学课题。学生学习的方式也一改传统的被动识记教师教的内容,而是通过教师的引导让学生主动提出问题,进而去分析问题的关键所在,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达到探究自主学习的目的。所以,在研究性学习中,教师不会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只是引导学生帮助学生去归纳问题,并适当地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学习的有效方法。3.实践性数学课程不单纯是简单的数字课程,而是和其他学科有着紧密联系的实践课程。研究性学习非常重视数学课程和其他学科及生活实际的关系,不仅关注数学的专业问题,还关注数学课程和科技、文化、自然等学科的密切联系。所以,教师要让学生在平时就应关注生活,关注现实,积极参与一些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的实施去深入领会数学课程的内涵,反过来,研究性学习也会指导社会实践的开展。 二、如何实施研究性学习 (一)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的能力 研究性学习往往是通过一个课题的实际展开来引导和帮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进而去解决问题的。学生在自己研究课题的过程中,通过各种调查研究、合作探究、分析交流等方法得出结论,既树立了研究问题的信心,又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通过收集、提炼信息培养学生的能力 研究性学习是一个开放的研究过程,学生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围绕着数学主题去主动收集、分析加工、重点提炼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在研究性学习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法通过种种渠道去获取有效信息,在此基础上去归纳和整理,提炼出问题的有效价值,进而培养能力。 (三)通过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研究问题 数学课程是一门非常精密的课程,来不得半点儿马虎,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也是非常严谨而科学的。学生要从一开始就树立一种科学严谨的作风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要在尊重他人的想法和成果的基础上,大胆积极地创新,要有一种学无止境、不断追求的进取精神。只要有了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学生在任何研究学习上都会有所突破和进展。当前,研究性学习在新课程改革中仍处开展的初始阶段,还有许多的问题需要在以后的研究教学中不断改进。我们要让研究性学习成为广大学生学习的助推剂,引导学生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作者:白建萍单位:江西省宜丰县职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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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文化研究论文 1.作为一种新类型的课程 视觉文化研究课程带有学科的交叉性特点,这也是符合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发展潮流的。因为目前的高等教育学科设置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即学科内部的专业划分过细,有的甚至在本专业内部也要划分出几个部分、阶段,并且各个专业恪守自己的研究领域而不愿涉足到其他相关专业领域。这样做的结果,尽管可以把自己分内的专业问题研究得深入细致,但时间一长,极容易陷入固步自封的境地,导致视野狭窄而缺少宏观的见识。为了打破这种专业与学科的壁垒,国际教育界推出了一系列新兴的课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跨学科、跨专业,主张在一门课程中运用多门类知识来研究、解决问题。就文科而言,文化研究与视觉文化研究课程是其中的重要代表。具体来说,视觉文化研究课程的跨学科、跨专业特点表现在:它是以研究问题为优秀,这些问题一般不是关于所学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而是当下现实社会出现的文化热点、文化事件,力求让学生学会运用多学科、多专业知识来透析、解决现实问题,也就是强调理论的实际运用。这一点就与传统授课方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这正如罗兰•巴特所指出的:“要从事交叉学科性的工作,确定一个科目(一个主题)并围绕着它设置两到三门科学,然而这还不够。交叉学科性的研究关键在于创造一个新的对象,这个对象不属于任何一门学科。”由于这种交叉性的特点,解读这些纷繁复杂的视觉文化现象与事件则需要借助诸种理论,如社会学、语言学、哲学、美学、人类学、心理学、生理学、复杂性科学等,就中文系学生的知识储备来说似乎很难承担起这一学科的学习任务。然而答案竟然是可以,因为他们所学过的文学理论知识就能胜任,这样的回答会使人感觉很困惑,为什么文学理论能够承当起阐释当下视觉文化现象的任务呢? 2.这是首先要给学生解释清楚的问题 概而言之,今天的文学理论已经不同于传统的文学理论,它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往传统的文学理论基本局限在文学的范围之内,基本问题是研究文学内部的发生、发展规律,如文学本质论、创作论、文学批评等,即便承认文学与社会存在紧密的关联,但主要还是从文学的角度来阐释社会背景对作家、作品的影响。而当下的文学理论由于受二十世纪西方文化思潮的语言学转向与文化转向的双重影响,吸收进大量的非文学方面的理论,把符号学、社会学、语言学、哲学、美学、人类学、心理学、生理学、复杂性科学等学科知识统统吸收进来,使得文学理论不再仅仅局限于文学自身的领域,在向后现代社会迈进的途中,文学理论就如文学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所起的作用一样,远远跃出自己的范围领域,积极参与社会的文化表意实践,把“文学场”置换成“文化场”,从而发挥其过去不可能发挥的作用。尤其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学理论呈现出跨学科、跨文化的多元格局特征,研究对象几乎包含整个社会文化现象、文化事件的热点问题,在东西方世界的影响十分普遍。文学理论甚至有时被简称为理论,其含义即指其作用的广泛性。具体而言,当代文学理论的前沿部分主要包含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后殖民批评、后精神分析学、后现代主义文论、符号学批评、审美人类学、文化研究理论等,这些理论如何在视觉文化对象上灵活运用呢?这是视觉文化研究课程中最优秀的问题。比较好的教学方法是选择一些当代社会的经典个案来进行阐释分析,让学生注意什么样的个案应该用什么相关理论来解释,即“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举例来说,在分析《大话西游之月光宝盒》《罗拉快跑》等后现代主义风格的电影时,可引导学生回忆文学理论课程中关于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理论的内容部分,并加以适当补充,进而介绍什么是后现代艺术,它的特点有哪些,与现代主义艺术、传统艺术的区别,后现代常用的艺术表现手法有哪些等。这样学习之后,学生不但对后现代艺术与理论有了基本的认识,而且还把现代主义、传统艺术都联系起来,对整个艺术史都有一个初步的把握,扩展了知识量。在介绍摄影与绘画的区别时,可以运用德国理论家本雅明的“灵韵”理论来讲解从手工业到机械大工业的时代变化,进而带来绘画艺术的衰落与摄影艺术的兴起。也可以运用罗兰•巴特的神话学理论来解析一张黑人少年向法国国旗敬礼照片的深层含义,白人殖民主义对殖民地人民心理的影响可以从这张照片见出。教师还可以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来讲授,比如在阐释大家都关心的时尚潮流文化现象时,围绕时尚与认同这一主题,来分析中产阶级的小资情调,并以村上春树作品的流行现象为个案,详细解读中产阶级的形成条件,及其在观念、行为、物质以及生活方式上所具有的特征,使学生对未来可能的生活状态有一个预先的理解。由于一个成熟的消费社会将是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社会,而中产阶级又是指有文化修养,受过高等教育,至少掌握一门外语,经济独立的社会群体,他们是城市人群的主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品质,都市化的浪漫情调都会对城市中的其他群体产生广泛的影响,又因为中产阶级的主要来源就是大学生,他们代表着未来与希望,所以讨论时尚、认同、小资情调这些问题对大学生们是十分必要的,能够使他们明确人生观与世界观。在对此类问题解读的过程中,主要运用的是齐美尔、波德里亚、罗兰•巴特等人的消费社会理论。 3.再以大学生普遍爱穿的牛仔裤流行风为例 解读其背后所包含的文化含义,分为三个层面:第一是主体性的反思,即区分出自我与他者,从而明确自我是在社会中的独特存在;第二是归属感的要求,即从文化、信仰、共同体三方面来确定自我所归属的何种文化、何种信仰、何种社群共同体;第三是社会文化的整体层面,即从性别、族裔、种族、阶级、国家来分析个体自我是如何被塑造出来的。在此主要运用的有德国齐美尔的时尚社会学与罗兰•巴特的时尚符号学理论,有法兰克福学派的大众文化批判理论与后殖民批评理论等。当学生们平时十分熟悉的视觉文化个案逐渐显示出背后那些丰富而复杂的含义之后,学生会非常震惊,进而对所学的文学理论产生深深的敬意,深入学习的劲头更足了。除了在课堂上讲授理论之外,在课堂教学中也应注意教会学生学以致用,把刚刚学到的新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例如讲授完戏仿、拼贴、反讽、真人与动漫的混搭、开放式结尾等后现代艺术手法后,就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实践。如指导学生做后现代风格的拼贴艺术作品,可以用数码相机给每一位上课的学生照张标准相,然后将照片全部粘贴在一块比较大的白纸板上,这样做出来的效果的确与单张相片不同,看起来制作很简单,但却准确地展现出后现代艺术的特征来,学生很快就能领会。再如鼓励爱好文学写作的学生写一个后现代开放式结尾的短篇小说,来与传统封闭式结尾的小说作比较,明确传统小说的必然性特征,并体会可能性这个后现代小说的特征,从而对“文学的可能性”这一根本问题有进一步的理解和把握。以上的例子可以说明,视觉文化与文学理论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的确,在日常生活审美化日益普及的今天,在影像虚拟景观越来越充斥我们生活世界的今天,文学要想生存下去,就不得不跟上时代的巨变,调整自身的生存策略,走与视觉文化联姻的道路,避免自说自话,避免沦为小众文化,这也许是文学在当下的最现实的出路。把文学理论与当代视觉文化相结合,可以培养学生自觉运用理论来分析和把握现实的能力,拓宽学生的文学与文化视野,并且为文学突破“文学的边缘化”困境寻找出一条现实的出路,实现文学与影视、广告、摄影、流行文化等的联姻,让文科学生恢复对文学的自信。 作者:金哲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文学院,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之政治思想论文 一、列宁关于文学的党性原则并不过时 教学中应当强调这一理论的经典意义,并用它来说明文艺的实践运动。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一书中说:“这个党的文学的原则是什么呢?这不只是说,对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文学事业不能是个人或集团的赚钱工具,而且根本不能是与无产阶级总的事业无关的个人事业。文学事业应当成为无产阶级总的事业的一部分,成为统一的、伟大的,由整个工人阶级的整个觉悟的先锋队所开动的社会主义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文学事业应当成为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统一的社会的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宁选集》一卷648页)列宁这段经典论述的精神无非是一句话:无产阶级的文学应当成为社会事业的组成部分。我们今天的任务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我们的文学艺术是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应该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那些主张“文艺的本性是审美”的人,那些认定文艺活动仅仅是人的主体性行动而否定了文艺与政治、文艺与经济关系的理论家们,对列宁和文学党性原则大唱反调,在他们看来,文艺的根本使命只是“在想象和情感的虚构的形象世界中领悟人生之幽邃”。而所谓“人生之幽邃”的内涵,乃是在“人性描写深度和艺术感染力方面”。根据这一标准,他们把《白毛女》、《松花江上》这样优秀的作品,判定为“将文艺等于政治”的非真正艺术品(见《文学评论》1989年第4期《历史无可避免》)。其实,这种理论并不新鲜,它只是三十年代梁实秋等人主张的“文艺人性论”的翻版而已,而那种理论在当时就已经被鲁迅驳得体无完肤了。文艺是反映社会生活的,同时给社会生活一定的影响,这是早已为人类数千年的文艺实践运动所证明,凡是历史上优秀的文艺作品,无一不是反映了先进人物的社会实践和思想。同时,无一不是对社会发展中最进步的阶级的肯定。无产阶级的文艺理论应反映人民的生活,帮助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列宁关于文学党性原则对于一切进步的作家都具有指导作用。列宁主张文艺为无产阶级事业服务,同时主张文艺本身应有独立自由活动的广阔天地。他说:“无可争论,文学事业是不能作机械的平均划一,少数服从多数。无可争论,在这个事业中,绝对必须保证有个人创造性和个人爱好的广阔天地,有思想和幻想、形式和内容的广阔天地。”(《列宁选集》一卷664页)在这里,列宁主义充分估计到文学事业的特殊性,反对这个领域中的公式主义。在教学中,列宁文学党性原则的两个方面的观点,应当辩证地统一在一起,把它贯穿于理论的各个方面。笔者在多年教学中,认为蔡仪同志主编的《文学概论》及暨大、华东师大等院校出版的《文学理论》,都是思想性和知识性较好的书,其始终把列宁的文学党性原则作为专节论述,而且全部理论都贯穿了这一精神。近几年出版的部分教材,未把文学的党性原则写进去,明显地淡化了这门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编写教材关系到争夺无产阶级思想阵地的大事,不能不严肃认真对待,编写教材如此,教学亦如此。文学理论教师本身就应当加强党性的修养和锻炼。 二、消除和防止崇洋偏见,弘扬祖国传统文学理论遗产,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意识 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是高等教育不可忽视的任务。文学理论这门课程的教学,也应有这项教育任务在内。文学理论这门课程是新中国成立后的新中国大学才开设的。最初全国各主要大学采用的教材,都是苏联专家依•萨•毕达可夫所著的《文艺学引论》。目前,文学理论的教材多至几十种,其中多数模式和体系基本上尚未跳出依•萨•毕达可夫教材的范围。应当指出,毕达可夫教材体系有它的合理性,主要是它的内容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文艺理论(当然其中也不免有庸俗社会学的成分,但非主要的),但由于它过于洋化,是一种舶来品,对于我们的国情并不十分适合。近年来编写出版的一些教材,力图在传统上有所突破,其中虽然也确实有独到的理论创见,但其中很多无非是引进了一些西方的系统论、主体论、信息论,或弗洛伊德的性欲论之类的东西。当然,借鉴外国人的理论,是必要的。尤其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更应当打开闭锁的大门,把世界上一切进步的、于我们有益的东西“拿过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享用。然而,借鉴外来的东西,不仅在质上要严格考究它的精华与糟粕,而且在量上应有一定的界定。因为一个民族,无论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主要是一个民族自身的历史的继承和发展,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在它自己的内部,外来的因素只是提供一种条件。我们华夏民族五千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其中包括文艺理论和美学方面的文化遗产。仅仅是南北朝时期刘勰的《文心雕龙》,就论述了各种文章,主要是文学与社会的、历史的、自然的、哲学的各种关系,并对文学的各种体裁的特点作了理论说明,对于文学的创作、文学的技巧、文学的鉴赏、文学语言修辞等一系列根本性的问题作了精辟论述。其他如,曹丕的《典论、论文》,钟蝾的《诗品》,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李清照的《论词》,严羽的《沧浪诗话》,李渔的《闲情偶记》,刘熙载的《艺概》,等等,举不胜举,都是古典文论中最优秀的理论遗产,完全可以继承和发展。当然,文学理论不是文艺批评史,无须一一介绍古代的文学遗产。然而,既然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遗产,为什么不能把它们的主要精华融汇在文学理论教材中呢?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新民主主义论》)为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整个民族的综合素质,从当前的实际出发,特别要努力激发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热情,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自强不息的民族信心,反对那种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虚无主义,为实现中国梦教书育人。因此,在文学理论课程的教学中,弘扬民族的古典文论精华,使学生认识到在文学理论方面,我们祖先的成就并不下于西力,从这方面提高学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增强爱我中华传统的爱国意识,不仅是在思想教育方面是必要的,就是在理论知识的传授方面,而且是必须且有益的。 三、在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时,要尽量联系历史上和当代文学创作实践中的进步文艺思潮和进步文艺作品,特别要突出优秀的革命文学作品,以此使学生受到进步思想潜移默化的熏陶 在文学理论教学中,与其他理论课一样,应当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应当用文学创作的实践情况说明理论,其中离不开具体文学作品的举例,这种举例,应当充分考虑到作品的思想教育的实际效果,进行有目的、有选择地举例。我们不能否认文学作品的教育作用,我们只是承认这种教育作用有其特殊性,它是通过文学的艺术审美作用,潜移默化地对人的思想、道德情操起到熏陶作用。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中,存在各式各样的作品,历史上那些经过时间考验过的巨匠的名著,都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然而,正如高尔基所说的无产阶级的一切优秀的作家,产生了大量的闪耀着伟大革命思想的文学作品。诸如中国鲁迅的小说、杂文,茅盾的《子夜》,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周立波的《暴风骤雨》,柳青的《创业史》,梁斌的《红旗谱》,、郭沫若、艾青、臧克家、闻一多的诗,等等,外国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母亲》、《绞刑架下的报告》、《真正的人》、《党的生活》,等等,都是不朽的名著,这些作品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出类拔萃的。令人遗憾的是,在近年来文学理论教学中,许多教师并不热衷于现代和当代的无产阶级的作品,而在许多人身上,厚古薄今、重洋轻中的现象很严重,西方的现代派、象征派、荒诞派,以一种特殊的优势,冲击着革命的文学家和作品。当然,我们也不一概排斥上述这些文学流派和作家。问题在于,用什么样的立场和态度评赞这些流派和作家作品。就拿徐志摩来说,他的诗,反映了现代中国社会一部分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压抑与苦闷,感情比较真实,诗味也浓,也体现了形式美,在文学史上有它一定的位置。然而,作为当时右翼小资产阶级代表的徐志摩,他作为《新月社》的负责人,对于当时蓬勃掀起的革命文学持攻击否定态度,这又是不能不严肃指出并予以批判的。曾经有一段时间,有人竟然把他的诗当做现代诗歌的代表,并且将他凌驾于郭沫若、鲁迅之上,岂非天大的笑话。而这当中、不能不说与教学有相当的关系,教师对于教育事业和学生,应当有强烈的责任感。对于作家作品的介绍与评价,应当从教育学生,有益于发展学生身心健康的实际效果出发,慎重对待,科学评价,决不能任意、不加选择地举例,甚至颠倒了美丑,给教育事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文学理论是一门思想性、理论性非常强的课程,在教学中如何把思想性和知识性统一起来,是艰巨的任务。在这里,正人必须立己。教师加强在文学理论和思想立场方面的修养,乃是决定性的一环。青年的未来就是中国的未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新曲,历史地落在当代青年肩上。教师要把他们教育培养成为国家栋梁,勇敢承担重任。 作者:何先慧 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教学与学位论文写作分析 摘要: 中文专业本科生学位论文的写作普遍存在质量低下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开设《学位论文写作》课程,给学生以相应的理论知识,但同时要把论文写作的知识和能力贯穿在基础课程的教育教学当中,《文学理论》教学更应当自觉地担负起这一任务。在文论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理论思维和写作技能,提高他们实际写作的能力。这要在本课程知识教学的同时,有针对性地从理念转变、理论储备、文学作品写作、短文评析、长文试写等方面作出教学设计。 关键词: 文学理论;教学;学位论文;写作实践 一、学位论文写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对于本科毕业生是否需要学位论文写作,一段时期以来一直是有争议的,这些争议主要集中在人才培养要求、学生能力、学生就业压力等方面。要求废止的意见认为,对学生的理论水平要求不应过高,只要学生把大学学习期间应修的课程学分修够,就应当允许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相对于停废的呼吁,坚持继续保留的呼声更大,他们认为对本科生的教育是一种学历教育,根据国家1982年学位制度的有关规定,凡申请学位者都要提交学位论文,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申请的学位应在提交学位论文并经过答辩通过后方可取得。这一看法在国内很多高校中被认可,因此,就目前而言,绝大部分高校仍然都有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但毋庸讳言,本科生在学位论文写作上存在很多问题,这既表现在选题、论证以及结构等大的方面,也表现在题目名称、叙述方式、语言表达乃至标点符号等细微方面。原因当然也是多方面的,一般而论,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对毕业论文写作(设计)的认识存在误区。学校和教师未能深刻认识到毕业论文在本科教学中的地位,大部分学生和一些老师都认为毕业论文可有可无。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学生没有尽心尽力去写作,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也没有足够重视,有的教师只重视所带的硕士生,而忽视对本科生的指导,有些学校的某些专业存在一个老师指导十多个学生的现象,自然也拿不出应有的时间和精力去认真负责地指导。二是随着高校就业形势的严峻,毕业生忙于考研或找工作,用于写作毕业论文的时间和精力较少。三是写作课教学内容缺失。中文专业的写作课所讲内容多为应用文,而应用文中缺少学位论文写作这一内容,即使有这一内容,也是和其它公文写作一样仅仅是其中的一节,课堂上一笔带过,不可能展开来认真细致地讲解。更有甚者,一些学校在培养方案中没有写作课程,学生写作理论更是无处可得。另外,在大学学习期间,课程论文、学年论文等给学生布置得较少甚至没有,他们的社会实践报告和毕业实习报告等大多都是在网上粘贴拼凑的,写作训练几乎得不到实现。凡此种种导致了学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低下。 二、《文学理论》教学与论文写作 受传统教学理念和既往教学模式的影响,毕业论文写作很少像专业基础课一样受到重视,教师也很少在基础课教学中有意识地渗透写作知识,即使是写作课程亦如上文所述,也没有加重学位论文写作的教学内容。对于专业基础课的学习,学生只要了解作品,背背笔记,就基本可以保障考试及格,这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毕业论文写作和其它专业课程教学之间的内在衔接。我们认为,文科专业特别是中文专业,学位论文的写作与专业基础课之间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系。《写作》课程自不待说,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等本身就是作家作品讲析,而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也是语言方面的理论探讨、语法讲解和语感训练,这些都完全可以与论文写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专业课知识的掌握与理论思维训练和写作实践有效地统一起来,这就看授课教师有没有这样的意识。而在所有专业基础课中,《文学理论》与学位论文写作的关系更为切近。就中文类毕业论文的主要方向类别而言,学生写作主要是文学类选题,如作家评介、作品评介、作家与作品、作品与社会、作品与读者、文体风格研究、人物命运研究、人物性格研究、语言风格研究、人物心理与作者心理、作品所反映出的人性问题、作品所反映的种族和宗教问题、作品所反映的社会历史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文论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以文学理论的相关知识来构思写作的。因而依据文论课程所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有意识有计划地把写作教学同步起来,把相关知识渗透在全部学习过程当中,就会收到较好的效果。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样的教学设想呢?我们认为,应当采用如下基本方法。 (一)更新理念: 改变学生学习习惯在教授这一课程之初,要用至少两节课时的时间给学生灌输一种与高中时期不同的学习理念,要求学生尽可能地树立大学学习的新习惯———研究性学习。让学生做到三个转移:从教材转移到课外阅读,从应试转移到应用,从死记硬背转移到理解领悟。文论课程的开设一般是在大学一年级下学期或二年级,这期间,学生的学习习惯还没有从中学应试教育的轨道上走出来,而一些大学里的奖学金制度的设置也使得唯分是图的学习目标不能及时改变。因此,有必要对学生的学习理念进行一次变革,尽管这种变革是不可能彻底的,但却是必须的。中学生的学习目的是应付各种各类的考试,尤其是应付升学考试,这就养成了一种应试学习习惯,只注意要考试的内容,在学习方法上多是死记硬背。对于这样的学生,革除应试教育的不假思索、死记硬背、应付考试的学习习惯,提倡自主研究性学习就是一项非常重要、非常及时的任务。我赞成我的老师张玉能先生的观点,他认为,如果大学教师不去改变初入大学的学生的学习习惯,那么中小学所养成的应试教育的学习习惯会以极大的惯性力量把这些中文系大学生保留在旧有的应试教育学习的轨道上,对学过的知识只是死记硬背,自己不思考、不质疑、不辨析,那么,研究型、创新型的人才是难以产生的。[1]同样,以提高理论思维水平和评论写作能力为旨归的学习习惯也是培养不起来的。因此,必须通过教育教导,让学生从教材转移到课外阅读,从应试转移到应用,从死记硬背转移到理解领悟。 (二)同步教学: 实行的基本思路与步骤文学理论课程的基本内容是文学本质论、文学起源论、文学作品论、文学创作论、文学技巧论、文学接受论、文学批评论、文学风格与思潮等。[2]根据这些内容,在两个学期的时间内,在教授全部知识内容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渗透论文写作。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1.理论储备。 按照一学期十六周计算,拿出来九周时间教授文学本质论、文学起源论、文学作品论这三部分内容。这三部分的学习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有关文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懂得文学基本规律,正确认识和把握古今中外的文学现象,树立科学的艺术观和审美观。在这些理论当中,有些是学生在中学时略知一二的,如文学形态体裁等;有些是学生所不知道的,像文学艺术的起源、文本的层次划分等。这些理论的储备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构建学生的文学理论系统,在理论自觉的层面上接受和解读具体作品。如文本层次理论,过去在中学时期,语文老师在讲解课文时也会从艺术特色、中心思想等方面来描述,但这是笼统而不明晰的,在文论课程中深入了解语言层、形象层和意蕴层之后,学生就有了剖析任何一种文本的理论指导,有了实际操作的可能性。但仅仅课本理论是不够的,理论储备还要在课外同时进行,主要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指定书目,阅读中西方文论原著,每周做出读书笔记。第二,课堂前讲述与课堂外讨论相结合。即前一节课下课时布置任务,指定学生在下一节课上课前讲述自己的见解。第三,组织课外学习小组、举办小型学术讲座等。学术讲座主要邀请院系其他文学理论教师和现当代文学老师,每周一次。 2.文学创作。 用至少四周时间来讲授“文学创作论”、“文学技巧论”这两个章节,该章节学习目标是让学生能够深刻系统地了解作家的创作过程。在讲授课程中,要对创作过程的三个阶段逐一细致讲解,对素材准备、艺术构思以及物化阶段都要讲述较多的作家案例,让学生在具体案例中去除对于创作的神秘感,意识到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文学的创作者。在讲授完这些理论知识后,给学生布置作业,每人写一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等均可,然后在下一节课堂上展示,好的作品给予表扬,并推荐到学校文学社团的杂志、校报的副刊或者其它高一级的刊物上,积极鼓励学生进行文学创作,并以此为契机在班级建立“文学创作者”小组,以他们为优秀把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这样做的目的不是培养未来的作家,而是让学生多练笔,熟悉写作的路数,从敢写到会写,再到想写、爱写,一步步建树他们写作的信心和兴趣。3.短文评析。这一步骤是在第二学期进行。与“文学接受论”教学内容同步,在经历了上一学期的学习和写作实践后,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论储备和文学作品的写作经验,在此前提下,讲授“文学作品的接受”,指导他们欣赏和品评文学作品,打好小论文写作的理论基础。小论文写作应当从诗歌、散文、短篇小说和热播电影等文学体裁开始,选取小的角度,从某一方面切入评析。如清人李调元《咏麻雀》诗歌的生命不平等意识、刘庆邦短篇小说《小小的船》的人性美、电影《高考1977》观后感等,要求在1000字左右。在写作之前,教师要首先选择一些好的赏析文章,复印后分发给学生,让他们认真阅读,结合所学理论,熟悉掌握写作格式,使用合适的文学理论术语,尽量学术化。这一阶段应在本学期第三周后进行,时间约为两周。 4.长文写作实践。 这一阶段一般放在第二学期的第六到十一周。首先详细讲授“文学批评论、文学风格与文学思潮论”这些章节的内容,把形式主义批评、道德批评、新历史批评、性别观批评、心理分析批评、社会学批评、神话批评、读者反应批评以及马克思主义批评、解释学、文化批评等具体内容讲解详细,着重教授批评的基本操作方式。如道德批评就是要阐释和评价文学文本的道德内容、考察作家与文本创作的道德关系、考察文本对读者的道德影响等。这些理论知识讲述完后,在第十二周让学生尝试写作长文。所谓长文,是与前期进行的短文评析相对而言的。这一阶段的写作要求学生在业已掌握短小评论文章写作的基础上,在观点提炼、题目审定、结构安排等方面作出突破,这也就要求文章字数要达到三到五千甚至更多。实际上就是学位论文写作的小型排练,写的好的话就是他们毕业论文的雏形。除了掌握以上的理论批评的基本原理外,每一种批评模式都要给出批评案例,让学生认真阅读体会,搞清楚其论证的内在逻辑思路,了解掌握基本架构,然后还要在写作上进行专门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写作的步骤:了解对象———选点切入———确定要旨———布局安排———力求创见等。刚开始可以用命题作文的形式来启发学生,如《论席慕蓉诗歌的陌生化表达》《刘庆邦小说的儿童视角》《论路遥小说的苦难意识》《儒家思想在周大新小说中的体现》《才子佳人小说的叙事模式》《论“本事”与“情节”的关系》《论昆德拉的小说理论》《论赫什的“意义”与“意味”》等等,但不强制要求一定是本题目,学生可以举一反三,自己命题,自由写作。这一时间约为三周,通过三周的练习,学生要写出一至两篇文章。 (三)必要的延伸措施: 及时反馈评论必须说明,无论在文学作品写作,还是短文评析、长文写作期间,反馈评价机制要一直跟上。在学生写作后,教师要及时批阅学生文章,开始之时,应全部阅读,逐一写出评语,并在课堂上讲评,指出普遍存在的问题,给出解决的方法。这当然是一个费时费力的工作,但教师一定要认真对待,不可敷衍,否则会伤害学生的积极性,使课程改革试验起不到预设的效果。一段时间后,可以采用学生自评和互评的方式,而这里,学生互评的效果会更好。 三、不足之处与应对措施 毫无疑问,光靠专业课教学来完成学位论文的写作是不够的,这只是一种辅助方式,要真正解决好这个问题,还是要开设学位写作课程。这一课程可以在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应由写作经验较为丰富的教师来授课。那么,包括中文专业在内的文科本科学生的学位论文写作指导应当教授什么内容、采取什么样的步骤呢?根据笔者的经验,课程内容应在查阅过去毕业学生的学位论文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并向学生做出调查询问的基础上设置。一般来说,主要是:(一)理论知识的讲解。这包括1.对毕业论文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2.了解论文类型和题目类别。3.选题的原则和方法。4.材料的搜集与整合。5.大纲与开题报告的写作。6.具体论文的写作与修改。7.格式规范。8.答辩准备等。(二)学位论文范文讲析。(三)实际练习。以训练学生列提纲为主要方法。 (四)讨论反馈等内容。 但也要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所删减,有所突出。总之,针对学生写作水平不高的现状,要把论文写作的知识和能力贯穿在基础课程的教育教学当中。《文学理论》教学更应当自觉地担负起这一任务,在文论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理论思维和写作技能,提高他们实际写作的能力,进而整体性地提高毕业生学位论文的质量。 作者:石长平 单位:许昌学院文学院 文学理论论文:古代文学理论发展论文 (一)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中和思想“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句出自《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可以看出,“乐”与“淫”、“哀”与“伤”是两对相近的词,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乐”至极为“淫”,“哀”至极则是“伤”;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则是讲感情不能太过,要适中,也就是后世所总结为的中和。当然,正如有关学者所指出的,这里的《关雎》不仅仅就《关雎》这一首诗而言,这里的《关雎》应该包括整个“诗三百”,只不过《诗经》之首的《诗经》表现得更加明显罢了,正所谓“哀乐并举,亦可使人体悟到一种性情之正,有超乎哀与乐之上者”。这种中和对应的正是孔子所说的“过犹不及”(《先进》),其实在孔子的其他言论中也多有体现,所谓“允执其中”(《尧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即是如此,至于“礼,与其奢也,宁简;丧,与其易也,宁蹙”(《八佾》),“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子路》),虽看似有点不得已而言之,但其实还是体现了一种中和思想,后世对于文学思想的很多评论也延续了这种“A而不A”或“A而不B”的评判方法。这种中和思想发挥到一种极致,便成为了中正乃至纯正的思想了,这就涉及到对于《诗经》思想的解读了。 (二)思无邪———善?真?《论语》中的“思无邪”出自《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三个字本是《诗经•鲁颂•驹》:“以车祛祛,思无邪,思马斯徂”的一句。一般认为“思无邪”是说《诗经》的思想纯正,后世为了证实这种说法的正确性,不惜歪曲《诗经》中的某些篇章,譬如《毛诗序》将《关雎》一诗解释为歌颂后妃之德即是此例。这种说法被引申开,即是说《诗经》中的诗意在劝善而惩恶。但是正如有的学者所强调的,《诗经》中的“思无邪”本来是在歌咏马,马岂有邪正?而且,“祛祛”,是强健貌,而“徂”是行义;所谓“以车祛祛,思无邪,思马斯徂”,说的是马直路行走;而其中的“思无邪”的“思”只是语助词,没有意思,“无邪”乃直义。也就是说“三百篇之作者,无论其为孝子忠臣,丑男怨女,其言皆出于至情流溢,直写衷曲,毫无伪饰,此即所谓诗言志,乃三百篇所同”,台湾学者李炳南和唐瑜凌等人也认同这种说法,并且认为“邪”字念“虚”音。这样看来,将“思无邪”理解为思想纯正,大概并没有真正把“思”作一个助词来看待,但是这仍然不失为一种可行的解读。这两种解释,一种偏向于思想的纯正,一种偏向于内容的真实。如果原意正是后者,那么,孔子在整部《论语》中不仅探讨了美与善的关系(所谓《八佾》中“尽善矣,又尽善也”所言),还探讨了真的问题。 孔子直接探讨《诗经》的言论其实不多,不过他与门人子弟对于《诗经》中诗句的问答以及其他一些与文学有关的言论则对于后世的影响较为深远,远远甚于孔子对于《诗经》解读的影响。 (一)实用上的断章取义《论语•八佾》篇中有言:“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诗经》中本无“素以为绚兮”句,子夏所说的几句是描述一个美女的,但孔子认为,一个纯洁的女子要先知礼才是真美。②而“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学而》),这章中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诗经•卫风•淇澳》)来解释“贫而乐,富而好礼”的所谓“精益求精”。而根据有关学者研究,“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阳货》)也意在让伯鱼(孔子的儿子孔鲤)领悟诗意而早点结婚生子,含蓄地运用了《周南》《召南》多男女爱情、婚姻家庭的表层意义。可以看出,孔子以《诗》为修身之具,与外交场合赋诗言志一样,是可以离开全诗的本来意义而断章取义为我所用加以发挥的。诚然,“唯其因为目的在于应用,所以孔门言诗往往断章取义,借题发挥,甚至只是作为一种语言材料来运用,阐说的对象和原诗的本意常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这就开了后来经学家任意曲解诗义的先河”。后来的孟子虽然提倡“以意逆志”,其实也还是不免断章取义。而这种断章取义,在后世对于“经”的解读上显得更加显明,《诗大序》将《诗经》解读为“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的怨刺功能即是此例,这种解读与孔孟为我所用的思想虽然不无继承关系,但是后者显然是一种歪曲,与孔孟的实用观相差甚远。 (二)寻章摘句所谓断章取义,可以说就是按照具体环境对诗歌的意思进行解读的意思,这在春秋时代比较普遍,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譬如襄公二十七年,伯有赋《鹑之奔奔》以表达对于郑伯的不满,而原诗却是卫人讽刺其君上宣姜的荒淫无耻,显然,这里赋予了诗本没有的意思。而这种断章取义如果走向另一面,就是一种“寻章摘句”了。所谓“寻章摘句”,就是用摘取诗中的一些语句来对诗歌进行概括,当然,这种摘句,很可能运用了原诗句的意思,也很可能在对原诗句进行了改造,但无论何种情况,都只“突出了某一点或某一方面,从而形成不同的关注重心”。《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正如上文所言,“思无邪”出自《诗经》,孔子用这三个字来概括《诗经》,很可能是在说《诗经》的思想纯正,也可能是在说《诗经》内容的真实;如果是前者,显然是在对原诗句进行改造,而后者则符合原诗句的意思。无论怎样,我们将这种摘句的传统归之于孔子,虽然显得唐突,但是仍然不无道理,因为后世的解经者或文学家都在先圣那里找到依据,以作为自己突破的勇气和决心。这在下面的德言之论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三)德言之论所谓德言之论,出自《论语•子路》:“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这种言论当然有轻言论重道德的意思,其实儒家的经典大都有这种倾向,譬如《左传》中所言“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襄公二十四年》),就将“立言”放在“立德”“立功”的后面。这种重德轻言的思想为历来的治经者所接受,但是,将德言之辨提上日程却始于文道之争。“言”在渐渐演化中,成为了一个与“文”相提并论的概念;“道”本来是指前辈先哲们的大道,荀子、刘勰的“原道”、“征圣”、“宗经”即是如此,即使在古文运动倡导者韩愈那里,其实还是在说先辈们的大道。不过在韩门弟子,即古文运动的继承者那里,则渐渐发生了分歧,本来在韩愈那里文道并重的思想分化为两派:一派重道,一派重文。重道的一派将古文道统与儒家道统合二为一,仁义与文章合二为一了,自然也就是提倡“有德”在先,即“有德者必有言”。宋代的道学家更是使其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朱熹虽然也重德轻文,但是他却对于“有德者必有言”表示怀疑。这涉及到文统与道统的关系等等。但如果引申言之,则可以发现,这个德言之论其实与人品—文品之辨有所重合,这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了。其实,这个话题又牵涉到文质的问题。 (四)文质彬彬“文质彬彬”出自《论语•雍也》“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是本质。胜,多。文,是文采。野,包咸注:“如野人”。史,古注有两层意思:史书,史官。这句话的意思是:本质多于文采,则如野人,文采多于本质,则如史书。史书乃史官所写,不免有所偏废或言过其实。子贡也说过类似的话:“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颜渊》)这两处的意思本来与文学没有太大联系,不过后来被引入文学中,譬如刘勰《文心雕龙•情采》中所言“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这就将文质与文章的内容—形式等同起来。其实,在孔子的其他言论中还是谈及到了内容形式的问题。比如“辞达而已矣”(《卫灵公》),不过孔子所说的“辞”到底还是偏重于政治外交辞令,几乎不涉及文学,并且这句话看起来说的是那样轻巧;即使《左传》中孔子所说的“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襄公二十五年》)也一样不属于文学,但是对于内容和形式并重的观点还是比较明显的。在孔子之后,却有许多学者将“文质”“辞达”纳入到文学体系内进行阐释。 (五)述而不作“述而不作”出自《论语•述而》:“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老彭者,商朝的贤大夫。孔子自言只述而不作,《论语》即是秉持这种宗旨的结果,即使相传为孔子所作的《春秋》,也是不得已而作。孔子和老子都有一种向往恢复到古代那种社会的情结,孔子是想恢复到礼乐文化昌盛的西周时代,老子向往那种“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时代,其实,这都是一种复古的念头。这种复古的思想,其实在后来愈演愈烈:对于新鲜事物进行打压,而对于古代的东西都一味推崇。可是,新出现的事物,经过一段时间或历史,也还是会变成“古”的,这就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对于新的事物保持距离,使得人们无法认清新事物的优缺点;而几乎全盘接受旧的事物,也就把旧事物的一切视为精髓或营养而吸收掉,这就导致中国文学缺少当下的反思。这种复古思想历代都有,越接近封建社会晚期,这种思想也就越突出,比如明朝的前后七子以及唐宋派、秦汉派等即是如此。而与这种思想相关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是古非今,历代都出现过这种声音,譬如挚虞的《文章流别论》中在谈到文章流变时就认为今不如古,前胜于后。 (六)升堂入室所谓《论语》中的“升堂入室”,出自《先进》篇:“子曰:‘由之瑟,奚为于丘之门?’门人不敬子路。子曰:‘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其实无关文学,孔子只是在说子路入道虽然还不够深入,但是已经不浅,叫门人子弟不得小觑了子路。后来的钟嵘在《诗品》中评论曹植陈思王时曾这样说道:“故孔氏之门如用诗,则公幹升堂,思王入室,景阳、潘、陆,自可坐于廊庑之间矣。”钟嵘直接将孔子的“升堂入室”运用到对于人物的评论上来。唐朝张为《诗人主客图》将中晚唐的诗人分为六主、上入室、入室、升堂、及门五等,虽有偏颇,但将钟嵘的这种做法更细化了。后来江西诗派的吕本中在《江西诗派图》将一个诗派的人物归入一类,也有这个意思在,而后来的方回,其在《瀛奎律髓》中为江西诗派重续家谱,提倡“一祖三宗”(杜甫;黄庭坚,陈师道,陈与义)之说,则更加明显。这种突出一个宗派之内的座次排名的做法,如果仅仅限于一个派别之内,而对其他门派不予借鉴,则很可能造成门户之见,这就是下面所要讲到的内容。 (七)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出自《论语•为政》。其实在孔子那里,诚如钱穆先生所解释的,“攻,如攻金攻木,乃专攻义,谓专于一事一端用力。或说攻,攻伐义”,“异端,一事必有两头,如一线必有两端,由此达彼。若专就此端言,则彼端成为异端,从彼端视此端亦然”。但是也有解释说,反对圣人之道的都为异端,并且还举例,说释家、道家和儒家很多地方相互抵牾。虽然这种说法纯粹是歪曲,是无稽之谈,因为孔子时代,百家争鸣,根本还没有形成一个派别,道家和儒家还只处在形成中,而佛家还要等到西汉末年才传入中国。但是,这种说法还是被后世许多人所接受,他们拘于自己的小天地或派系之内,对其他派系进行攻伐,且常常引此言证明圣人孔子已有先见:攻于与自己不同的学问就要大家鞑伐。这显然是门户之见的缺陷了。 孔子对《诗经》的探讨,在其儒家创始者身份的影响下,后世对于《诗经》进行了更为广泛的研究,并在西汉时代形成了以《诗经》为首的经学研究体系,从而对中国的文化产生了很深的影响。而《论语》中的其他言论,虽然已经超过了文学范畴,但是,由于孔子和《论语》本身的流传,后来的的某些见解则留下了孔子或《论语》的影子,将这些言论完全归之于孔子和《论语》的影响,虽然显得有点幼稚,但是,这可以使我们更加认识到文化之间内在的联系。 作者:聂家伟单位: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 文学理论论文:探究式教学的文学理论论文 一、问题主导,培养学生大胆质疑的习惯 在传统教学过程中,学生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在强行灌输的过程中被迫接受枯燥的理论知识。探究式教学理论改变了这一传统教学模式,它主张通过问题的提出,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在活跃的思维过程中确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循循善诱的引导中让学生在问题探究中感知理论的深度,拓展自己的认知。问题的提出意义重大,不仅可以诱发学生的思考,而且可以激发学生内在强烈的求知欲。有了问题才可以让学生深入思考,突破事物的表层与形式。在文学理论教学实际中,因为理论自身深度和难度需要老师在问题情境中引导学生,而且,老师不直接给出答案,这个过程需要贯穿整个课堂始终,在积极思考过程中,结合具体文本、具体文学现象、文学思潮等逐步让学生认识到问题的本质是什么。通过问题的提出让枯燥的理论知识慢慢内化成学生的体验,在体验的过程中让学生从文学现象的感性认知逐渐过渡到深入的理性思考。问题主导式教学均是从同学们感兴趣的问题入手,在文学理论研究中关注热点、关注理论前沿与文学理论教学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中的审美现象不可等同。现实中,文学理论和文学实践之间的关系如何?文学理论未来发展如何?这些问题固然重要,但不是理论教学要解决的问题,而是学术研究和理论发展面临的问题。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文学理论教学如何通过可操作性的实践设计,将貌似枯燥、教条的理论和生活中的文艺现象联系起来,恢复其本有生命力。要求学生把讨论中的理论要点、基本观点形成文字,特别注意引导学生建立自己的观点,形成自己的论证结构,并学会对自己的论证进行概括和总结。主动思考问题是获取知识的最佳途径。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能动性,让学生自主寻找和发现知识。相信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逐步扭转学生对文学理论课程的错误认识,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起到真正训练学生理论思维、提高学生理论素养的作用,从而使文学理论教学获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合作与交流,开放探究环境 探究是一个过程,探究是一种行为,同学之间需要展开交流,这是培养学生口头表达自己思想和倾听别人意见能力和态度的需要。使课堂教学真正成为既能让学生自主探究,又能促进师生、生生合作互动,以培养适应现代化社会生存发展的人的阵地,教师在教学中“教会学生合作学习”,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文学理论教学不单要求学生掌握文学基本概念和文学理论基本知识,更善于引导学生进行理论思考,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的能力和理论思维能力。理论不仅是一种知识,更是一种精神。在理论学习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好奇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逐渐进入到自主学习氛围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尽力为学生营造深入学习理论的良好氛围,为学生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在合作性学习中,教师的功能在于设计教学方案,并以指导者和参与者的身份进入到师生互动中,引导学生体会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之间的依赖关系。要求学生运用已有理论分析作品,或者就文学现象对文学的普遍规律进行归纳,如讲授文学活动时,对世界、作家、作品、读者之间的具体关系,需要学生在具体作品中认识到文学源于生活,生活是文学产生的源泉,这个认识是在就这个问题具体文本讨论过程中清晰起来的。就作家和作品的关系、作品及读者的关系同样需要从不同角度激发学生的兴趣,多角度地思考,呈现出思考的多维度,让学生对问题中彼此的关系有明确的认知。就读者和世界的关系,在读者接受过程中,每个学生都是接受者,就这个问题谈自己在阅读中的切身体会,在阐释与批评中理解和诠释读者对作品进行评价反馈的重要性。学生在合作与探究过程中深入理论学习,不仅是对以往文学认识的梳理和修正,更是对理论思维方式的切身感知,与此同时强化学生对文学理论本身的理解。在学生自主探究的基础上,课下可以组织学生组建各种学习团队,针对文学现象、文学思潮进行相互交流与探讨,在师生互动的氛围中培养学生理论学习兴趣,不仅对课堂教学起到辅助作用,而且锻炼学生的思辨能力。 三、引导探究,课堂教学可操作性实践环节设计 文学理论是一门基础理论课程,需要系统阐述文学的基本知识、规律和理论,但是文学理论也是一门应用性课程。文学理论在理论指向和诠释方面具有多功能性,必须让学生清楚明晓文学理论的理论指向和最为合理、最适合的诠释方法。文学理论之间存在着相互渗透、相互沟通的关系,因而要让学生在理论视域方面认识到其交融互摄、旁通统贯、相浃相洽的思维脉路。文学理论具有广且厚的内容涵盖面和阐释的界域极宽的潜在理论因素。要顺利展开对一个理论问题的“探究”活动,仅靠课堂上三言两语的思考讨论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往往只能停留在问题表面,不能将理论深化。因此,注重课外资料收集,引导学生进行课外延伸思考是探究式教学方式的关键环节。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关注学术前沿,并及时把相关学术观点带给学生,让学生在文学理论应有的语境中审视文学现象,如果不站在当下文学发展语境下,那么学生始终都会把自己当做理论的外人,不能真正理解理论的发展状况。所有在探究理论发展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关注现实、关注当下。教师在具体课堂教学中需要针对具体实际调整教学内容,灵活针对学生提出的关于文学理论认知的相关问题进行讲授,层层深入,理解理论精髓所在。大学教学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感知体验和认识的过程,这一过程包含概念的接受、学科视角的形成、方法的训练和知识类型的再生产等。这些方面都建立在教学个体之间的感知和互动过程中。文学理论课程教学过程是一个在师生互动过程中推动学生对文学理论和文学现象的认知结构发生变化的动态过程,要求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逆向体验,增强学生解读文学与理解文学现象的能力。 21世纪以来,文学理论逐步形成形态多元、流派众多、体系变动不居的发展局面,在理论学习过程中,探究式教学法的使用不仅确立了教师的主导地位,而且明确了学生的主体作用,问题探究把文学基本理论和学生联系起来,不仅传授必要的文学理论知识,而且对学生思维能力起到培养作用。文学理论课程枯燥无味的传统教学模式在探究式教学的影响下会重新焕发出理论自身的魅力,在学生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理论思维能力,这对学生是受益终生的。 作者:吕佳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文学理论论文:大众文化语境中文学理论论文 一、文学理论教学采用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案例分析不仅要引用文学经典作品,而且要大胆的引入大众文化热点问题作为实例 《文学理论》是一门理论性、基础性很强的课程,具有深奥性、抽象性、理论性、枯燥性的特点,现在的学生对纯理论性质的课程不感兴趣,即便学习了理论也不会应用于实践活动之中。文学理论的枯燥、难理解使得学生对文学理论课程的学习提不起兴趣,不能把文学理论学到的知识很好的用于实践活动中,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其实通过对文学理论课程教学的研究发现,文学理论课程蕴涵丰富巨大的信息量且近来发展迅速。这就给文学理论的教学带来了难度。大众文化时代,是个开放彰显个性的时代,当代大学生们大多数是伴随着电子媒介、影视、网络成长起来的,大众文化已经成为他们生命中的一部分,他们对新艺术、新形式、新媒介有很强的适应力、亲和力、接受力,比如他们对网络文学、动漫作品、大场面大制作的奇观电影感兴趣,而对于传统的经典的文学作品不感兴趣,甚至表现出对传统艺术形式的疏离,他们喜欢收看动漫作品、奇观电影,不喜欢阅读纸质文学作品,更不爱看同样是电视节目的京剧、越剧等表演艺术。当代大学生感兴趣的是一些形象的艺术形式,因此他们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知识,这样就很难适应由具象到抽象的思维方式的转换,因而学习文学理论这门比较抽象的学科就比较困难,感觉很难融会贯通,认为文学理论比较难学习难理解。因此,为了解决这种难接受、枯燥的理论学习,适应大众文化的时代特征,在文学理论的教学中,例证的选择、分析就举足轻重,在教学中所举的案例尽量适合大众文化时代的需求,尽量迎合学生的兴趣点。由此可见,文学理论教学中选择一个恰当的案例,既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也能形象生动、深入浅出地说明一个原本十分枯燥、深奥的理论问题。翻阅多部文学理论教材发现,大多数教材多选择古今中外的经典文学作品作为例证,这些例子虽然能够达到有效说明理论问题的效果,但是太古板、生硬,缺乏新鲜性、时代性、活泼性。与当代大学生们感兴趣的热点问题相差比较远,难以调动他们的兴趣。经过多年的文学理论的教学,我发现当代大学生的兴趣点主要集中在奇观电影、动漫、电子读物、网络文学作品等方面,如果将这些学生感兴趣的大众文化现象引入到文学理论的课堂教学中,一方面提高了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即巩固了大学生原有知识结构,又提升了大学生分析理论问题的应用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也提升补充了文学理论自身的涵盖力。例如在讲到“叙事结构”这一节叙述视角内容时,我选取了陆川导演的电影《南京!南京!》加以分析,陆川导演的《南京!南京!》打破了以往抗日片中人物形象模式化、平面、视角单一的叙述模式。放弃线性叙事手段、采用独特的叙述视角,将日军的“反角”作为主角,采用了一个日本士兵角川的视角来经历南京大屠杀。《南京!南京!》虽然是历史片,但是视角很独特。把侵华日军还原成人,采用了一个日本士兵的视角来经历南京大屠杀。以一个日本兵的视角,一个占领者的视角来叙述,比较独特,新颖,比较能让现代观众接受,这表现出中国人已经有觉悟从更高、更开阔的视角来看待这场战争,而不仅仅着眼于民族情绪。但处理起来也有一些局限。陆川把角川这个日本人描写得太有血有肉,整条脉络和整个形象通过种种优美的细节自然铺陈。总之,大众文化时代,文学理论教学所面临着枯燥的理论如何选择合理的论据加以论证的困惑,选择什么案例对于讲课效果至关重要。在传统的文学理论教学体系中,当老师试图讲解、说明某一枯燥理论问题时,大多数选择古今中外的经典文学作品作为论据。这样的论据用得多了,就不新鲜了,学生不感兴趣,另外有时举到的文学作品的例子,学生没有读过,感到陌生,起不到说明理论的问题。然而,在大众文化时代,作为文学理论教学授课对象的大学生,他们经常面对的、感兴趣的恰恰不是所谓“文学经典”的文学作品,而是“应运而生”的众多身边的大众文化现象。他们感兴趣不是审美活动,而是大众文化产品如何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因此,他们的接受经验、接受能力大多数是由消费性、娱乐性、游戏性产品的讯息刺激而形成的。这样,当文学理论老师用“文学经典”的文学作品来说明抽象、枯燥理论时,大学生因为缺乏体验,没有读过作品,具体情节不熟悉,始终处于隔膜状态,这样最有说服力的经典例子也就失去了说明理论问题的经验基础。因此,大众文化语境中的文学理论教学,不仅要引用经典文学作品作为例子,而且要大胆的引用当今热门的大众文化产品的实例。这样不仅是为了适应当代大众文化语境的要求,尽可能地吸引当代大学生学习文学理论课程的兴趣,关注大众焦点,而且也是为了通过对当代大众文化产品的解释、赏析,使文学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变得鲜活生动起来,从而促进大学生对这些知识的理解掌握。 二、针对学生文学活动体验薄弱的情况,采用“情景模拟”、“对话”式审美体验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对各种文学活动的兴趣 文学理论来源于文学实践,反过来又去指导文学实践,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的就是文学实践,学生只有具备了大量的文学创作和文学阅读的实践活动,才能更好地理解文学理论知识。“实践出真知”,学生只有经过大量的文学活动的体验,包括文学创作、文学阅读等体验活动,才能更好地理解文学理论中涉及的各种文学现象、各种文学原理。采用“情景模拟”、“对话”审美体验教学模式能更好地激发学生对于各种文学活动的兴趣。“情景模拟”就是讲到一些枯燥、抽象的理论时,通过设计一些直观、形象的情景,使抽象的理论尽可能的具象化,便于学生理解掌握理论知识,能更好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调动学生掌握的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中国古代文学等学科的知识,给学生提供一个更好的展示自己的空间。比如我在讲到文学风格这一章时,为了证明有无文学风格,我就设计了“情景模拟”,即“一个小伙子遇到了一个的漂亮姑娘,你模拟一下琼瑶、金庸、柯南道尔会怎么写。”我分别找了三个女生,三个男生,一个男生与一个女生自由组合成一组,让他们分别以琼瑶、金庸、柯南道尔的风格来模拟表演,学生调动了自己的想象力,生动演绎出了琼瑶、金庸、柯南道尔的风格,由此得出不同的作家创作风格是不同的,学生兴趣很高,发挥了他们的想象力、表演力,活跃了课堂气氛,使枯燥的理论变得直观、形象、易懂。再比如讲到戏剧时,让学生自编、自导、自演戏剧作品,在此基础上学生自己评价,这样戏剧的特点、分类等理论知识学生就自己总结出来了。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多幕剧《抢坐》、独幕剧《电热棒的故事》等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话”式审美体验教学模式,即在课堂上与学生平等对话、交流,采用启发性互动式教学方式。具体应做到:一、在教学中多使用疑问句,反问句等形式以启发引导学生对文学理论问题的积极思考,多给学生总结发言的机会,帮助他们养成边学边思考、边运用的良好习惯;二是课堂对话和课下对话同时进行,课堂对话是在教授文学理论的课堂中,老师围绕本堂课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精心设计一些环节引发学生深入思考,或根据课堂学生反应情况,即兴提出一些引导性话题与学生平等对话与交流,用以来培养大学生进行理论思考的兴趣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对话”式审美体验教学模式既可以在课堂教学中进行,也可以利用课外业余时间,课下进行,如采用电脑播放古今中外的经典电影,或播放当今一些学生喜欢的热点视频,组织学生观看,观看后安排学生讨论、对话交流,让学生对古今中外的文学经典作品改编的影视剧有直观的心灵接触,然后再布置学生去阅读相关的经典文学作品原著,了解文学经典作品的内容,通过比较文学经典与根据文学经典改编成的影视剧,学生发现文学经典作品一旦改编成影视剧后就失去了其应有的意蕴。这样提高了学生比较学习的能力,提高了审美趣味。课下“对话”式审美体验教学模式就是下课后给学生提供适合对话的问题,引导学生在自己喜欢的场所,比如宿舍、餐厅、草坪自由结合畅所欲言地讨论,下次上课时再提供机会让他们阐述讨论的结果。老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平等对话的关系,这样可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在文学理论教学过程要不断总结改进“情景模拟”、“对话”式审美体验教学模式,以适应不同阶段、不同基础的学生。全方位确立学生在文学理论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传统的文学理论的教学模式往往剥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存在只是单纯的灌输、单纯应试等多方面的弊端。“情景模拟”、“对话”式审美体验教学模式,把确立学生主体地位首先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学生主动、自主学习的能力,强调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情景模拟”、“对话”式审美体验教学模式是对传统“课堂”教学的重大改革,它不但把课堂上与课堂下完美结合为互动状态,而且把审美教育、专业教育、思想教育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了学生学习文学理论的兴趣。 三、合理运用多媒体的教学手段,增强图像意识,大力推进文学理论课程改革 大众文化语境下,对文学理论的教学从对象到观念都提出了诸多挑战性问题,我们应该看到多媒体的教学手段的应用提高了文学理论课堂教学的生动性和丰富性。大众文化语境中,文学理论的教学应合理运用多媒体的教学手段,合理吸收传统的“黑板板书”教学的优点,大胆使用多媒体教学方式,增强图像意识,更好的推进文学理论的课程改革。多媒体的教学手段的使用大大提高了文学理论课堂教学的生动性、鲜活性和丰富性,多媒体教学手段的应用存在以下两点优点:第一,多媒体技术的运用有利于形声兼备的视像效果,吸引学生眼球,增加学习兴趣。例如在讲解“文学的形象性”内容时,我结合学生每天使用的手机,利用多媒体播放了影片《手机》的精彩片段后,提出了一个问题:手机短信是文学吗?让学生踊跃回答,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我搜集了许多有关手机短信的视频资料,包括有审美价值的手机信息、手机短信连载小说《城内》、“全球通”短信文学大赛等,把这些资料做成多媒体课件,用以辅助课堂教学,使抽象的理论教学变得丰富多彩,吸引了学生的眼球,这一内容既在讲解的范围之内,又与学生的生活紧密相关,因而很具有现实意义,大学生学习文学理论的兴趣大增,他们讨论热烈,各抒己见。再比如在讲解“文学意境”内容时,我结合张艺谋的电影《英雄》,利用多媒体播放了影片《英雄》的精彩片段后,用张艺谋的话来说明意境的重要性,张艺谋曾经说过:过两年以后,说起《英雄》这部电影,你肯定把整个电影的故事都忘了。但是你可能永远记得一些有意境的画面。你会记得在漫天黄叶中,有两个红衣女子在飞舞;在水平如镜的湖面上,有两个男子在以武功交流,在水面上像鸟儿一样的,像蜻蜓一样的。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理论认识水平,我搜集了一些有意境的绘画,如朱耷的《荷花水鸟图》用多媒体课件的形式展示出来,吸引了学生的眼球,激发起了学生学习文学理论的兴趣。第二,多媒体容量大、直观、形象。多媒体教学综合应用文字、图片、动画和视频等资料来进行教学活动,而应用传统的“黑板板书”教学手段难以讲清楚,文学理论中一些抽象难懂的知识重点、难点,可以通过多媒体用直观、形象的方式表现出来。采用鲜明的图片,生动动画和视频使原本抽象、枯燥的理论变得更直观更形象!这样课堂教学活动变得活泼,生动形象有趣,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黑板板书”教学单调的模式,从而活跃学生的理性思维,激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增强了图像意识,更好的推进了文学理论的教学改革。 总之,大众文化语境中的文学理论教学,应采用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案例分析不仅要引经据典,而且要大胆的引入大众文化热点问题作为实例;采用“情景模拟”、“对话”式审美体验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对各种文学活动的兴趣;合理运用多媒体的教学手段,增强图像意识,更好的推进文学理论课程改革,建立一套适合于本校学生学习的文学理论体系。遵从文学理论课程的特点,重点培养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兴趣,尽量为枯燥理论注入鲜活生命,注重多媒体教学技巧的运用,使枯燥抽象的文学理论散发鲜活生动气息。 作者:王钦鸿孔莉李建春单位:山东济宁学院中文系 文学理论论文:翻译理念与新批评派的文学理论论文 新批评派不仅坚持以作品为中心的本体论文学观,而且还坚持对作品内部研究的客观主义原则。新批评派学者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提出对作品的认知要避免“意图谬误”和“感受谬误”。所谓意图,就是作者内心的构思或计划。他们认为作品的意义不同与作者的意图,探讨作者意图与分析文本无关。研究作品,没有必要去研究作者的意图,否则就可能导致作品研究的荒谬性,成为“意图谬误”。因此,新批评派极力反对在作品研究中受到有关作家的传记评介等先入为主的影响,新批评派强烈反对传统的对文学进行自传的和历史的阐释,因为“作品的真正意义存在于其内部结构,而与其创作者的传记或历史信息无关”(朱刚,2001:41)。“感受谬误”是说读者阅读作品时可能错误地认识和分析作品,片面强调自己的感受,而每个读者的感受各不相同,从而导致对作品阐释的印象主义和相对主义,新批评派反对印象主义的批评,实际上是试图将读者的情感客观化和作品的价值永恒化。“意图谬误或感受谬误的结果都是使诗歌本身作为一个具体批评判断的对象趋向消亡”(朱刚,2001:44)。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通过对“意图谬误”和“感受谬误”的论证,意在说明诗是自律的产品,虽然它是诗人心智的产物,但最终不由作者的意图或读者的个人反应所左右,诗的含义只能产生于诗本身。这种将作品与作者、读者和外部世界隔离的本体论诗学观,无疑也是理查兹的文学阅读班和后来的美国翻译研讨班所自觉或不自觉奉行的圭臬。 理查兹在其文学阅读班上曾经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他选了13首诗印成卷子发给学生,这些诗的范围从莎士比亚的诗一直到E.W.威尔柯克斯的诗,但是不注明题目和作者,让学生读完后任意地写些评论。而结果理查兹颇为意外:著名诗人的作品不一定就得到好评,“二三流”诗人的作品反而被视为佳作。这一实验的影响广泛而深刻,“理查兹的教学实验,是新批评派的直接起点”(王锺陵,1998:163)。可以说,理查兹在文学阅读班上采用的文学教学方法和批评方法,造就了英美新批评派。如果从“意图谬误”的角度来看,这次实验似乎验证了:通常读者对作品的认识,容易受到社会对某个作家的既有评判标准的左右,从而导致理解的偏颇;但从另一角度来说,理查兹的实验似乎也说明了因为个体反应的多样性,读者仅仅从个体印象出发认识作品也容易导致“感受谬误”。但理查兹自己认为:“文本中应存在着一个‘统一意思’,读者也应该有一个‘统一的判断系统’,并据此对‘统一意思’进行评价”(许冬平、王东风,2000:42)。这是理查兹开设文学阅读班的意图所在,这一设想也成为后来翻译研讨班的前提和出发点,因为原文本的统一意义才使翻译活动成为可能。 在一篇题为《翻译理论探索》的论文中,理查兹认为通过恰当的训练,达到对原文一致的、正确的理解是可能的,而这正是后来翻译研讨班所要达到的目的,他们的翻译实践,正好成为这种训练的一种极好形式。也就是说,在新批评派的文学理论里,翻译活动被看作是理解和阐释的一种途径。正因为如此,翻译研讨班实际上是效法了理查兹在其文学阅读班上把文本与作者和社会隔离的做法,而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所译作品的原作者本来就出自非英语文化圈,特别是一些中国古代诗歌作者的个人背景和社会评价不为英美人所了解,所以在客观上起到了理查兹在其实验中隐去作者姓名的效果。另一方面,研讨班通过对作品的集体阅读、研究、讨论、交流和翻译,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对作品的个体印象所导致的片面和狭隘的误读,从而达到对原诗的统一意义、客观情感及永恒价值的探求。总之,这种翻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意图谬误”和“感受谬误”对原作客观阐释的干扰,在翻译研讨班上,甚至不懂原文语言和文化的成员也可以参加翻译活动,这更是加强了这种效果。 并且,新批评派的学者在“细读”过程中如何把握诗的意义和构成要素方面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见解。布鲁克斯和沃伦所合著的《怎样读诗》是论述细读批评方法的代表作,他们主张从诗的整体意象和意义中把握每首诗的特点。在《诗的张力》一文中爱伦•泰特提出诗歌语言中,有两个经常在起作用的因素:外延(extension)和内涵(intension)。“外延”是词的“词典意义”,“内涵”是词的暗示意义,张力是将这两个词的前缀去掉后的共核词:tension。它表示外延与内涵的协调,明晰和暗示的结合,意象和意义的统一,优秀的诗歌就是应该像这样富有张力,“诗的意义就是它的张力”(塞尔登,2000:300),退特在分析邓恩的一节诗时认为,“诗中的意义已完全融入“金子”这一意象之中,这里,内涵与外延是合二为一的,它们相互充实”(塞尔登,2000:301)。新批评大师兰色姆则将诗的构成总结为“肌质—构架”。“肌质”,就是那些活的、局部的细节,是诗的意象;“架构”是诗的逻辑优秀,是诗可以意释而转换为散文的部分。但诗不同于散文的独特性及其对世界本体的表现,都在于它的意象,可见兰色姆关于诗的结构的观点,实际上是偏重于肌质,即细节和意象的,兰色姆认为:“就现代诗人而言,他力求去达到意义的朦胧,通过众多意象去捕捉纷繁复杂、神秘莫测的世界,这也反映出诗歌的本体意识”(方珊,2000:181)。新批评的这几种代表性观点都不同程度地强调诗歌中的意象因素对把握诗的特征和意义的重要性,这对现代派诗歌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为现代派诗歌就是要通过意象去表现一个与理性不同的世界,这些观点同样也深深地影响了翻译研讨班的翻译观,特别是诗歌翻译的理念。正因为如此,翻译研讨班把庞德的诗歌翻译方法作为他们效法的典范。 庞德不仅是意象派现代诗歌的开创者,并且也被认为是新批评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庞德在诗歌翻译,特别是在中国古典诗歌翻译的过程中,延续了其诗歌创作的思想,他在诗歌翻译中对原文意象的刻意追求是和新批评派对诗歌内部结构的论述,特别和兰色姆对“肌质”的强调是不谋而合的。庞德认为:“一个“意象”是在瞬间表现智慧和情感的复合体”(塞尔登,2000:329),这一点和理查兹对诗歌意义的看法倒是基本一致的:“一首好诗传达给读者的是诗人对世界的独特体验产生的有益的心理效应”(方珊,2000:129)。换句话说,在译诗时抓住了原诗中的意象,也就传达了作者创作时的思想情感和独特感受,这正是译诗的真谛所在。由此可见,美国翻译研讨班的研究过程中受到了新批评派积极地影响和有力地推动,在一定程度上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新批评派以作品为中心的本体论文学观,遵循了新批评派坚持对作品内部研究的客观主义原则。同时,美国翻译研讨班形成了自身的翻译理念,进行了以诗歌翻译为主的实践活动,从而为美国文学翻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作者:李丹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外语学院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论文:信息时代中的文学艺术展望 作者:银兴贵 单位:贵州师范学院 一、文学艺术的自律诉求 阿瑟•丹托进而也说道:“认识实现之际,实际上也就不再有任何艺术的意义和需要了。艺术是某种知识出现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2]98 但我们知道,文学艺术的涵义是发展的、开放的和复杂的,我们不能用恒定不变的观念去框定信息化时代下这种多元的文学艺术现状。“无论媒体如何变化,文学是不会消亡的。诚然,文学是永远变化发展的,但文学变化的根据主要还在于人类情感生活变化,而主要不决定于媒体的变化。”[3] 鲁枢元进而诘问:“米勒认定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将在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的进逼下覆灭,……然而我却怀疑,与人类生命、人类语言、人类精神同根并蒂生长着的人类的文学,竟会如此仓促地被尖端电子产品轻轻抹去。”[4] 我们认为,文学艺术从存在以来,它一直都在给人以心灵的安慰与生命的安顿,“而伟大的艺术给人的安慰更是无穷无尽。艺术在未来将以何种形式出现是谁也无法预言的,但没有哪个健全的社会希望自己的存在可以不需要艺术。”[5]433 文学艺术终结也就标示着人类精神价值与审美的消亡,亦即表明人类生存的无意义。 其次,无论是论及以往文学艺术堕落、滑坡与危机的问题,还是信息化时代文学艺术终结的提法,在言说者们的头脑中都预设了一个衡量的尺度,说文学终结是因为把文学看成是认识世界的一种手段和工具,从这个角度看,信息化时代人们已经可以用其他手段了。 信息化时代下的文学艺术变化,改变了原有的文学艺术背景与知识谱系。文学艺术最优秀的精神本性在于它的自由性,而信息化媒介对自由精神的抒写与张扬,是文学艺术得以走进新媒介的前提条件,信息媒介为文学艺术审美的自由精神提供了又一个新颖奇特的理想家园。信息化时代,人们通过互联网来表白最真我的生命状态,让创作紧随信息化生存的情感现实,逼近鲜活的生命感悟,敦促文学艺术走向自我的真实表达,因为传统的文学艺术主要是精英艺术,它追求“畅神比德”、“文以明道”与“立言立心”进而“不朽”,它也要通过向善求真的审美化诉求来获得一种宗教式的精神信仰,而信息化时代下的文学艺术,它不是要济民救世而是要表现自我,不求崇高典雅与浑雄宏大,不企求终极关怀而注重兴致所至时的痛快淋漓,此时文学艺术的认同模式由社会性标准转向自娱而娱人的尺度。人通过言以不朽的目的消失了,言以自娱成了唯一目的。 再次,文学艺术所改变的是叙事模式,而不是它的主题,这就涉及到了文学艺术生产的历久更新的问题。艺术生产这一概念,是马克思在1857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来的:“就某些艺术形式,例如史诗来说,甚至谁都承认: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划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7]28 之后在马克思的众多论著中,都有精辟的论述。 众所周知,艺术生产思想,早在马克思之前就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萌芽、发展过程。柏拉图早在古希腊时代就曾把诗(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当成是一种模仿,“模仿确实是一种生产,只不过它生产的是影像,如我们所说,而非各种原物”[8]77 。柏拉图把诗等艺术产品当成人类以自身作为工具时所独具一格的一种形象的艺术生产。柏拉图已经认识到了艺术创造与生产制作有着密切的联系,当然,柏拉图的这一见解是与其“理式”说紧密相关的。 柏拉图之后的亚里士多德也把艺术视为生产,但他更强调艺术家所特有的创造力和能动性,“一切艺术的任务都在生产,这就是设法筹划怎样使一种可存在也可不存在的东西变为存在的,这东西的来源在于创造者而不在于所创造的对象本身”[9]70。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所有技术都与生产有关,创造就是去思虑某种可能生成的东西如何生成,这就是意指艺术生产,它是通过人的思维将可能存在的也可能不存在的东西创造出来。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全面地考察了人类生产活动(包括艺术生产活动)之后,提出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这一重要命题。马克思对生产(包括艺术生产)的看法,就是强调主体的人及其心理能力,人的这些本质力量就必然会在他的生产劳动中对象化出来,任何真正的生产都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之后的本杰明等人也对艺术生产提出了他们的见解。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1933)中,本杰明提出了他的艺术生产论的主要概念———机械复制,并以此为基点,来考察从古代艺术到现代艺术的发展过程以及艺术生产对物质———技术手段的依凭关系,最后得出结论说,人所制造的事物总是可以被仿造的,艺术作品在原则上是可以进行复制的。 我们认为,文学艺术生产是一种富蕴审美价值的精神活动,它属于“那些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思想领域”[10]484。这是因为,文学艺术的价值产生、存在于人对事物的审美需求之中,在人的形成及其社会发展中,审美需求作为情感化、诗意化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是人类生存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文学艺术的生存方式 信息技术的革新、进步带来了文学艺术传播方式的改变,而传播方式的改变对文学艺术的影响不只是载体上、形式上的,它同时也使文学艺术的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因是科技的发展或多或少地总会带来文学艺术的新变革,促使文学艺术产生新的变化,文学艺术随着纸质媒介到电子媒介的转变,经历了一场深刻的革命,人的生命的体验与满足也应据此而加以调整:“生命追求与满足的内容,也就是艺术的内容;生命的感受器官所可能接受的色彩、音响和语言结构关系,才是艺术使人产生审美愉悦的表达方式。”[11]259 我们知道,文学艺术的每一次变革并不意味着是对原来的文学艺术生产的彻底消解与颠覆,而是以主流和非主流、大众与非大众的形式共存共生,毕竟文学艺术是在继承以往传统的基础上,才又创造出新的表现形式,进而更加有力地抒写人类的现实生活。 第一,从纸质文本式微向“读屏”转化。信息时代的到来,文学艺术正在进入一个世界图像时代:“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世界图像并非从一个以前的中世纪的世界图像演变为一个现代的世界图像;不如说,根本上世界变成图像,这样一回事情标志着现代之本质。”[12]97 当然,“世界图像”的创制并没有改变文学艺术存在的基本前提,因为这个基本前提就是创造文学艺术和需要文学艺术的主体———人,毕竟人最终还需要语言的交流与交往,同时也需要具有以语言为媒介的审美意识与审美需求。 文字的产生是人类智慧的有力体现,自从文艺作品以文字作为载体进行传播以来,人类就习惯于使用其作为表情达意的工具。然而到了今天,“读图”胜于读文,“读屏”多于读书,在文学艺术审美视界里,视觉文化己经创生出一种有别于传统文学艺术的审美范式:真实、自由和直观。这就是说,文学艺术的图像转向不但标示着是一种文学艺术范式的转化,而且还意味着一种思维范式的转换。这是人类能动地掌握世界,自觉地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构的伟大壮举,也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的确证,更是人的主体性的集中体现。我们认为,进入图像世界的文学艺术仍然是人的文学,它既是写人的,表现人的,又是为了人、写给人看的,因为人类看待世界的过程就是真理的开启过程。如果远离了人,远离了人类的生存状态,远离了人的思维与语言,而去研究信息时代的文学艺术能否存在的根由,那便丧失了人文传统与人文精神,那就必然会陷入技术至上论的怪圈,从而也就只会在信息数码图像这一时代幽灵面前麻木茫然,徘徊乃至悲观。 事实上,随着文学艺术的信息网络化,使得多种艺术形态得以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达到了一种声像互补、图文并茂的仿像艺术境域。而这“仿像”是一种“没有原本的东西的摹本。”[13]199它和古希腊理论家所说的“摹本”是截然有别的:“摹本”是对原作进行的一种模仿、改编,原作具有真正的存在价值,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当然,摹本也有价值,但其价值是从属性的,它也可以帮助我们获得现实感,使我们知道自己所处的地位。而“仿像”却不一样,它们是那些没有原本的东西的摹本,“仿像”虽然也必须经过人手,但却是没有原作,它是对非存在的模拟,它是从模型中产生出来的超真实,它是把一种不在场呈现为一种在场,把想象、虚拟的东西描绘为现实实在的东西。仿像瓦解、颠覆了与现实事物的任何比照,将现实事物吸纳进仿像之中。正如周宪所指出的:“仿像的生产必然导致现实和影像之间关系的颠倒。 ……人们不再是通过真实之物来理解这个世界,而是通过影像来理解和解释这个世界。影像的极度真实取代了日常现实,我们的思想和生活越来越明显地受到影像的制约甚至控制。”[14]133 人们的日常生活的视觉空间正日益地被信息带来的图像所占据,人与现代世界正逐渐建立起新的关系,人类生存空间的现代生活节律被信息化波及,意识空间慢慢被信息所影响,人们的兴趣、需求、思考、判断、幻想,越来越多地围绕着信息媒介所形成的图像而展开,这一切变了,而表现人的文学艺术当然就不得不变。 第二,从单向阅读向互动交流转变。传统文学艺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书本阅读”形式,无论是以纸质形态存在的文学艺术作品,还是通过技术处理之后放在屏幕之上的影视艺术作品,读者仅能被动地单向“阅读”作品。而与此不同的是,在信息化时代,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与接受都转到了一个较为开放的领域,创作者不再受年龄、身份以及性别等差异的束缚,他们的写作更为随意与自由,只要其高兴抑或愿意,随时可以在网络上“灌水”或者“涂鸦”。而从文学欣赏的角度而言,因为受众凭借了网络资源所蕴涵的极大的自主性与丰富性的审美空间,欣赏者充分获得了文本的选择权,因而不再被动、单纯地受传统媒体所钳制。 在过去的几百年中,印刷媒介的不断变革也一直在不停地影响和改变着文学艺术生产的内容和形式。社会文明的进步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异军突起的信息媒介快速地改变了当下文学艺术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程总是伴随着传播方式的进化,而传播方式的变化又是促进文学艺术体裁随机演化的重要因素。在人类历史上,每一次技术革命,都对文学艺术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造纸与笔墨技术使原始状态之下的口头创作日落西山,从而转向了以书面创作为主体的文学艺术;印刷技术的发明与使用,又为文学艺术文本的广泛流通与传播提供了便利。而在当今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渐繁盛,文学艺术的发展又不得不面临着一个新的关口———超文本技术。人们通过这一技术实现“点对点”的实时交流,每一个人都成为潜藏着的交流对象,这从更深层的意义上刷新了人际交流的模式。 时代在进步,媒介在更新,而文学艺术也在不断地向前推进。传统的文学艺术作品的审美欣赏,通常是单向度的。欣赏者即使拥有充分的创造空间与艺术想像力,但是,其与所处于另一极的作者以及作品,他们难以进行有效的沟通,因而就不能改变原有艺术作品的形态。而在信息网络的空间世界里,文艺作品的欣赏却是双向度的,它可以在不同层面上实现审美欣赏的互动性。作者可以凭借网络,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进行阐释,解答读者的疑问,并尽可能地提供其创作该艺术作品的创作动机与文化背景。欣赏者也可以直接参与到作品的创作当中,从而改变作品的人物命运、情节结构、事件结局与主题思想。在网络上,艺术作品真正的吸引力在于其互动性。这是因为,信息网络介入文学艺术作品之后,新的文学艺术作品样式层出不穷,它们借助网络技术,实现了不同于传统的写作模式,在网络媒介所提供的互动空间里,透射出了一种大众参与文学艺术创作的生命气息。正是由于这种别具一格的超媒体写作模式,不仅跨越了文学艺术作品创作和欣赏惯有的平面化单向模式,使创作与欣赏不断向立体化方向拓展,还进一步让文学艺术的创作、阅读、鉴赏与批评等众多环节融为一体。这是因为,在信息网络上,选取不同的链接路径,就代表着作品在另一个层面上重新整合,同时,在线阅读,其本身也就意味着是一种创作。自文学艺术栖居于网络之后,文学艺术的创作、阅读、欣赏以及批评,就有了一个可以即时、互动交流的审美平台,信息网络的重要价值,就在于信息资源共享和传递的即时性,文学艺术由单向阅读转向互动交流,文学艺术凭借着网络媒介实现了审美形态上的一次转换。 第三,从物质性向非物质性转化。在人工传统的书写时代,由于修改很不容易,创作者必须严格遵循文字所因袭的线性逻辑,这是因为,文字一经从头脑中的形象转化成书写形态,就会面目一新,成为一种独立的存在,而电脑显示屏与手写的痕迹不同,电脑将创作个体的痕迹完全从写作中抹去,致使书写标记非个人化、私人化。我们可以将在电脑上写就的并且保存在软盘上的一部文本和人工手写的、甚而是打字的文本作个对比,人工手写体具有原稿价值,学者和研究者通过看原稿进而希望借此更能接近创作者的本意,或者可以从当中找到“真迹”,甚而推测出该文本的变化、演进过程,这些变化常见于抹除、替换、删除、眉批、添加等过程中,这或许就是图书馆与收藏家常常会花费大量资金来搜集这些代表真实性的手迹的根源所在。而电脑书写的情形是:其所书写的痕迹,已经非物质化了,这是因为,人们在敲打键盘的过程中,已将自己脑中浮现的语句录入电脑,这对于物质材料的依存程度而言,它仅存在于电脑中的存储系统中,这与人工手写时代的物质实存方式构成了鲜明的对比。 信息化时代,即使是很有名的作家,如果其在电脑上进行创作,毋庸置疑的是,任何一个收藏家或者文学博物馆绝对不会花钱购买存有创作者文档的光盘或磁盘,因为在这一载体上,创作者创作时的真实性与原创性的痕迹,已经被这种符号存在非物质化的媒介消除掉了。 另一方面,电子书写中产生的非物质化特性,是网络作为文学媒介得以存在的、具有大量空间的技术基础,正是由于电脑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使得许多以往需要面对面或面对实物时才能获得信息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其可以更快捷、方便地通过电脑网络来获取,进而减少了以往必须直接进行物质、能量交换的繁复程序,真正应和了马克思所言:“劳动表现为不再像以前那样被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相反地,表现为人以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的身份同生产过程本身发生关系。”[15]218电脑网络传输与处理信息快捷、方便,交互联系面广,存贮量大,这就在众多方面极大地延伸了人脑的功能,可以说,它不再仅仅是一种单一的生产工具,而且在人们的平常生活世界里也得到了更为普遍的应用,从而尽可能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与生产方式。这一切,使得人们通过电脑这一平台,让拼贴、复制简便易行。同时,由于信息化时代网络技术的手段超越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形式所逼促的时空限制,人们可以简易、方便地获取信息,大众心理也就逐渐养成了追求简易、方便的趋势,一些网络上盛行的新闻炒作,其往往比较短小,容易获取,并且绝大多数是娱乐性质的,人们可以快速地获取、享受抑或忘却,并不需要做理性的反思,仅仅只注重追求一种感官上获得愉悦的快餐文化。 在信息技术所构成的生存空间里,传统的文学艺术观念、创作方式等均已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此时的文学艺术,栖身于多元、互动的虚拟平台,不管其在内容上有何变化,它都以其独特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正在深刻变化着的人们的生活。文学是人学,是人的思想意识、情感的外化,因而,文学艺术的创作就应该是大众心灵化与个性化的抒写,也更应该是人类精神活动的独特审美范式。基于此,文学艺术的价值在于,人类通过审美的独特方式来进行生命体验与追求生命的满足,进而对社会历史以及人类精神的深刻追问、感悟以及思考。 文学理论论文:师范学校文学理论课程探讨论文 论文关键词:文学理论;高等师范院校;课程改革;中学语文课程改革 论文摘要:基于文学教育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地位,文学理论课程体系对于高师院校中文系学生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调查显示,当前高师院校中文系在文学理论课程的教学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它要求我们在编订具有时代性、前沿性同时又不乏普适性的文学理论教材以及开设相应的课程以加强文学理论教学的实践性、时代性等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 文学理论是高等师范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按照一般的观念:文学理论是一门“以美学方法论为总的指导,从理论高度和宏观视野上阐明文学的性质、特点和一般规律”,的学科,它的建立要以文学史提供的大量材料与文学批评实践所取得的丰富成果为基础,同时为文学史、文学批评提供理论指导。文学理论课程体系对于高等师范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专业素质的提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直接关系着学生的理论水平,决定着学生能否以科学的方法对具体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价。然而,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这一目标。现实中的情况如同相关学者指出的那样:“在大学的文艺学研究与教学中,或者说在教科书形态的文艺学知识的生产与传播中,文艺学的危机就表现得尤其突出。学生明显地感觉到课堂上的文艺学教学知识僵化、脱离实际,它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提出的各种问题,也不能解释大学生们实际的文艺活动与审美经验。在当前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中,这样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教文论的不讲作品,讲作品的没有理论,理论因为与生动的文学实践相隔离而显得抽象、缺乏实际意义,文学实践也因为缺乏理论的引导而显得感性、随意。尤其是对于高师院校而言,人们往往对于那些玄奥、费解的理论观念对于中学语文教学的实际意义存在着疑虑,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人们对于文学理论相关课程的开设价值的怀疑。 这种状况的存在固然与人们认识上的某些误区相关,但它也与我们在文学理论课程教学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有着直接的联系。在围绕着“高师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面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与探索”这一课题所展开的一项调查中,笔者曾向近十年来由各高等师范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分配到中学从事中学语文教学的毕业生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有机会回到高校中文系学习,你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在问卷中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自己的理论素养,提高自己分析、阐释相关文学作品的能力”。然而,当在同一份问卷中问及他们:“你觉得大学中文系应当减少课时的专业课程是什么”时,许多毕业生选择了文学理论方面的课程。在这里,提高理论素养的要求与削减理论课程课时的希望之间的矛盾鲜明地表现出来,这一矛盾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在高等师范院校中文系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文学理论诸多课程是否,充分地起到了提高学生理论素养的作用,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因而,对高师院校的文学理论课程体系进行学科反思,对其所涉及的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清理,从而对文学理论课程在高师院校中文系课程体系中的意义进行评价,这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文学理论课程体系在高师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体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首先是由文学教育在中学语文教学中的地位所决定的。文学教育,可以帮助学生认识社会生活、吸收人类传统中优秀的文化价值观念,帮助他们培养审美能力和审美情感,陶冶情操,发展个性。这种独特的学科价值,是其他学科替代不了的。文学作品的语言一般是规范、优美的语言,是理想的母语教育范文,中学语文教材中一般有一半以上的课文是文学作品,这体现了人们对于文学教育在中学语文学科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因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目标,选读经典名著和其他优秀读物,与文本展开对话”fal。从这一要求出发,普通高中语文教材选用了大量的经典文学作品,“课程标准”还向中学生推荐了大量的课外经典读物,其内容涵盖了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包括《三国演义》、《红楼梦》、《呐喊》、《子夜》、《边城》、《巴黎圣母院》、《复活》、《老人与海》、《变形记》、《西厢记》及普希金、莎士比亚的作品等等。这些都说明了文学教育构成了中学语文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文学教育既然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指导学生进行文学欣赏也就构成了中学语文教师的一项基本职责。面对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语文教师对其理解不能停留在感性、直观的层面上,他应当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能够站在理性的高度对一定时期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作出理性的把握,这样,较强的文学理论素养就成为我们对一名中学语文教师的基本要求。固然,中学语文教学不同于大学教育,它不要求向学生讲授系统的文学理论,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明确要求教师引导学生“在阅读欣赏中,了解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及主要表现手法”,并要求教师引导学生阅读朱光潜的《谈美书简》、爱克曼的《歌德谈话录》等文艺理论名著。另外,“课程标准”还要求教师“帮助学生提高审美能力,增强文化意识,重视人类文化遗产的传承,尊重和理解多元文化,关注当代文化生活,学习对文化现象的剖析”。这里所要求的审美能力的提高、文化意识的培养,理解多元文化的能力以及对一定文化现象进行阐释的能力,实际__卜都是指向学生理论素养的提高的。中学语文教师承担着指导学生展开文学欣赏,培养他们的审美能力,分析和阐释一定文化现象的能力的使命,这就对高等师范院校在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的理论素质培养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学生理论素养的提高,固然与他们对文学史的学习、作品的阅读有着紧密的联系,然而,对文学理论的全面、系统的自觉把握,是离不开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开设的。 就高师院校文学理论课程开设的目标而言,它对于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素质的提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首先,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教学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文学理论的一般知识,为他们能正确认识、分析文学现象奠定基础。作为一名合格的高等师范院校中文系毕业生,应当具备比较深厚的文学素养,他们对于文学的认识不应当停留于感性的层面上,而应当对文学的性质、特点,文学作品的构成、文学创作、文学作品欣赏的一般规律有较为深人、全面的认识。只有如此,他们才可能科学地认识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作家、作品及各种文学现象,才有可能深人浅出地引导学生进行文学欣赏,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例如,当前中学语文教材选用了许多中国古典诗词,在对这些古典诗词的欣赏中,就离不开对中国古代文艺理论的认识,特别是文学理论中关于“意境”的理论是我们解读这些作品的的关键。然而,我在围绕着本课题的相关调查中曾向毕业生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对‘意境’、‘典型’、‘灵感’、这些术语的熟悉程度如何”?约有60%的毕业生选择了“知道,但不太清楚其·确切内涵”。这一回答是很不能让人满意的,这些概念都属于文学理论中的基本范畴,缺乏对其内涵的充分认识显然是不利于他们对学生阅读的指导的。 同时,在调查中我还发现,在中国古典诗词的教学中,一些教师往往把重点放在字、词的解释和翻译方面,而忽略了引导学生进人到对这些作品的艺术境界的感受、体验之中,这与他们的文学理论基础方面的不足有着直接的联系。实际上,中学语文教学所涉及的文学作品是有相当的广度与深度的,比如:李商隐的《锦瑟》诗是中学语文课外阅读篇目之一,对于这首非常晦涩、含蓄、“几同无字天书”诗歌,中学语文教师如果不了解中国古典艺术的一般审美特征,是很难说得上为学生的欣赏活动提供指导的。对于教师文学理论素养的要求是贯穿于中学语文教学之中的,它涉及到文学的性质、特征、文学的构成、文学的创作、鉴赏、发展等方方面面。再如,中学语文教材中选取了大量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作品,其内容涉及到古今中外的各种文学类型。如何引导学生展开对这些作品的欣赏和阅读呢?这就离不开对各种文学样式、创作思潮的理论把握。对于诸如((祝福》、《我的叔叔于勒》这些作品的分析,也离不开文学理论中关于“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的相关理论,而对于《变形记》、《等待戈多》等作品,就离不开对现代主义文学的理论把握。 其次,文学理论要努力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文学理论作为对创作实践的理论概括,其根本意义在于为人们提供一种从理论的高度去认识、评价具体的文学现象的能力。文学理论作为中文系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它不同于一般的知识性学科,不是仅仅介绍各种文学理论知识和各家各派的观点就行了,关键的是它必须阐明文学理论本身的”学理”,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阐发作家、作品以及各种各样的文学现象的能力,使他们对文学的认识不至于停留于感性、直观的层面上。它当然要介绍各种各样的文学理论观点,但不能满足于单纯的知识介绍,更主要的是要为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文学现象提供一种认知方式。向研究型、学者型的教师转化,这是我们对中学语文教师的理想要求,我们很难想象一名基础理论匾乏,缺乏较强的思考能力、分析能力的毕业生能够成长为一名研究型教师。因此,在高师院校文学理论课程教学中,对各种理论问题的内在意义、它们之间的逻辑联系的把握,最终都指向为学生提供一种理论思辨能力,引导学生对具体的文学现象从理论的高度上展开思考,通过不断加强这种训练,逐步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 再次,文学理论应当培养学生正确认识、分析各种文化现象、文化思潮的能力,培养他们能够面对现实进行思考的能力。”文学是人学”,文学是对人类生活状况的整体反映,文学作为人类文化的载体,它总是与人类的政治、经济、历史、宗教、哲学等文化现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文学理论固然是以文学为研究对象的,但这种研究并不仅仅局限于文学本身,它通过文学涉及人类广泛的社会现象、文化现象。当前文艺学领域正在发生的“文化论”转向就体现了这一内在要求,它强调通过对文学作品的“价值阅读”,发现文学所承载着的文化意义。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文学理论教学不仅要传授关于文学的一般知识,更要从文学的角度出发,教会学生如何面向现实进行理论思考,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分析、评价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文艺作品中所蕴含着的文化意义。特别是近十年以来,文化传播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典意义上的文学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网络、大众传播媒介的出现、“文化工业”的兴起,都在不同程度上使文学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文学与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复杂地结合在一起,文学理论要取得鲜活的生命力,就不能忽视这一趋势的存在,一名优秀的中学语文教师,不仅应当具有阐释文学经典的能力,还应当具有引导中学生面对现实社会中丰富、复杂的文学现象、文化现象进行思考的能力。 就高等师范院校文学理论课程教学与研究的现状而言,有两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一方面,就是文学理论本身的实践性问题。在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中,当代中国文艺学学科体系主要是以文学概论为基础,以美学、西方文论、中国古代文论以及马列文论为辅的课程体系。从知识结构方面来说,这一体系是无可非议的,它很好地涵盖了古今中外关于文学的一般观念,能够反映出不同时代,不同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文学的一般规律的认识。但从另外一种意义上来看,这一体系在强调了学生对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相关知识的掌握的同时,却对文学理论本身所固有的实践性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往往不得不面对一种现象:基础理论与文学实践相脱节,文学理论课程与文学史、作品选课程各讲各的,文学史、作品选读的课程往往对文学理论问题缺乏充分的注意,而文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往往与具体的作家作品、文学现象的研究相脱节,这种趋势在近年来尤其严重。理论为文学史、文学批评提供指导,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一句空话。特别是近二十余年来,当代中国社会的审美意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我们的大学文学理论课程往往无视这一变化:“文艺学研究的范围局限于经典的作家作品(甚至连在西方已经经典化了的现代主义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很难作为”例子”进人文艺学教材),并且坚持把那些从经典作品中总结出来的”文学特征”当作文学的永恒不变的本质与标准,建立了相当僵化机械的评估一筛选一排除机制。这就日益丧失了与现实生活中的文化一艺术活动进行积极对话的能力”(陶东风《大学文艺学的学科反思》)。知识僵化,脱离实际,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所出现的各种复杂的文学问题。这成了人们对于文艺学学科的一个普遍看法。 另一方面的问题是:如何面对人类丰富的文艺理论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较全面地对古今中外的各种文学现象进行阐释的文学理论体系。中国现代文艺理论体系处于西方文化的绝对影响下,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西方文艺观念的大量引人,新方法、新观念、新理论不断涌现,理论上的多元化成了文论界的一道基本景观,这些理论往往自成体系,在不同层面上都具有自身的价值,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从而对其加以整合,这是一项非常艰辛的工作。这一间题突出地表现在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方面,文学理论教材编写的难度是困扰着文艺学界的一个基本问题。应该说,二十余年来,国内文艺学研究有了巨大的进展,但文艺学研究成果向教学领域、教材编写领域转化的效果却还很不尽人意,其中困扰着大家的一个基本矛盾就是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和普适性的关系的处理问题,对这两者关系的处理,也就是教材的编写者的学术个性和教材涵盖当代学术进展的客观性的关系的处理问题。 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体系的发展演变过程来看,在苏联文论模式的影响下,八十年代以前的文学理论体系主要建立在现实主义反映论的文学观的基础之上。作为在八十年代以前有着广泛影响的大学文学理论教材,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虽然承认”万古不变的文学原理是不存在的”,对于文学理论的研究应该”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川,但在具体的理论阐述中,教材却以反映论的理论模式代替了对古今中外纷繁复杂的文学现象的认识,观念严重滞后,知识老化、僵化。当前文学理论界对这一模式的不足是有着足够的认识的,也在突破这一模式方面做出过许多努力,近几年所出的几样教材的确有不少新意。但是,这些教材在注意到理论上的前沿性的同时,却又r带来了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对各种理论观念的整合差强人意,特别是在本科文学概论教材的编写中,对于大学本科低年级学生的知识基础、文学素养考虑不足,教材涉及的理论问题往往过于宽泛、面面俱到,什么都谈,但什么都谈不透,整部教材让学生觉得晦涩难懂,教师也很难取舍。 针对上述各种情况,对于当前高师本科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教学,有几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并作出相应的改革。这主要涉及到优秀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加强,特别是应注意文学理论课程教学中的实践性与时代性,加强文学理论、文学史与作品选之间的联系,开设富于实践性的文学批评与鉴赏课程,同时,作为对转型期时代文化状况的回应,把文化研究纳人到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系统之中。 教材的编写是文学理论课程建设的难点之一。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传播方式的改变以及“全球化”的趋势使我们从以往那种单一、封闭的环境之中走了出;来,地球上每一种创作思潮、理论观念都能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多元化已经成为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共同认识。表现在文学理论界,理论上的创新、学术观念方面的多元共存,不同的理论观念、审美取向各领风骚数百天。在今天,如何把各种各样的文学观念整合到高师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文学理论课程体系之中,使我们的理论体系有足够的覆盖力,从而获得更强的生命力,又不.至于使文学理论成为各种理论观念的拼凑,而能构成一个自足的体系,这无疑是高校文学理论教学中所巫待解决的问题。如同童庆炳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过去文学理论只关注现实主义,不关注现代主义。实际上现代、后现代都要关注,各个方面都要照顾到,这样才完整”。然而,困难在于:当代中国文学;理论的建设正处于一种尴尬的“失语”状态之中,虽然理论界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气象,但面对丰富的文论资源,不同学者囿于教育背景方面的不同,学术兴趣也有着很大的差异,选择哪些观点、学说来加以介绍,如何依据教学的需要,把这些观念整合到教材自足的系统中去,这本身就成了很大的一个问题。 其中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和普适性的关系的处理问题,即既要使教材能够体现出学科研究的前沿性,又不至于使教材内容的普适性为编者本人的学术个性所掩盖。大学教材与学术专著有着很大的区别,优秀的学术专著往往带有著者鲜明的学术个性。而对于文学理论教材而言,它不应该只是讲述著者的一家之言,它应当客观地介绍人们对于文学的性质、特征,文学作品的构成以及文学创作、鉴赏及文学发展的一般规律的认识。文学理论教材的个人风格,不应冲淡其理论的全面性、普适性,而应当综合本学科国内外主要的成果,特别是对于作为基础课程的“文学概论”课,它应具备较强的知识性,应当在综合整理前人的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具有普适性的文论体系,而不宜过多的强调编写者个人的学术兴趣。其中应特别注意文学理论研究成果的继承与创新问题,如果我们缺乏对当代学者科研成果的吸纳,教材便往往缺乏时代感,与时代相脱节,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对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继承,如果仅仅因为“创新”的原因而排斥前人的优秀成果,就会使文学理论失去丰富的学科资源而显得漂浮、浅薄。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者应当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海纳百川的学术胸襟,把历史上不同学者关于某一文学理论问题的优秀研究成果吸收到教材之中,而应避免把教材作为宣讲个人学术观念的地方。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间题是教材所涉及的理论的深浅程度问题。20世纪世界文学理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此我国的文学理论研究界也给予了充分的注意,这对于全面地反映当代文学理论的发展状况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对于《文学概论》这样的课程,在注意到人们关于文学的观念的多元化的同时,是否也应当考虑到其作为基础课程的性质,内容不应过于繁杂,以至于追求面面俱到,造成术语名词满天飞的局面。“文学概论作为讲授文学理论基本原理及其基本知识的课程,是文学理论的初步。文学理论中所包含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它都概括地讲到,但它只讲最基础的东西,不涉及其中比较专门的复杂问题。它是概论,不是专论”。一方面,文学概论是为大学低年级学生所开设的一门课程,这一阶段的学生文学方面的素养还相对不足,如果这一门课过于艰深,亦或面面俱到,必然影响到他们学习理论的效果,甚至影响到他们学习文学理论的热情。另一方面,师范院校的文学理论课不是培养专业的文学理论研究工作者,其目的是培养合格的中学语文教师,我们在注意到引导学生了解文学观念的丰富性的同时,是否应该考虑到学生的学以致用问题呢?因此,对教材所涉及的理论问题的深度与广度的慎重考虑是我们在教材编写中所必须注意到的。 就高师本科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建设而言,传统上分层开设课程的做法是值得继承的,在大学低年级以开设文学概论课为基础,培养学生初步的文学理论素养。在大学三年级以后逐渐开设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等文学理论的分支课程,分别在相应的领域作进一步的深人学习。在此之后,可结合师资状况开设中国古典美学、文心雕龙研究、当代文学思潮研究等专业性较强的专题课程,对这类课程必须突出其选修性质,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兴趣。 问题的关键是必须是对每一阶段的具体某一门课程开设的价值、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应当有一个较为明晰的认识。从提高学生文学理论素养的需要出发,我们可以把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课程分为三类: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文学概论”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其目的在于向学生介绍历史上人们对于文学的性质、特征,文学作品的构成以及文学创作、鉴赏及文学发展的一般规律的认识。它是文学理论的初步,基础性是其基本特征,它的开设一般放在第二、三学期比较恰当。 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是在学生学习了“文学概论”课,对文学的基本原理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同时经过对文学史的学习、阅读了一定数量的文学作品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更进一步了解中国、西方文学理论发展的一般状况。它是在“文学概论”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深人,如果说“文学概论”课是侧重于对历史上人们关于文学的本质、规律的综合性的介绍的话,那么“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等课程则是深人到中、西方文学理论的发展历程中,具体了解不同时代、不同理论家关于文学的认识发展过程。这类课程可列为专业必选课,放在三年级开设较为恰当。对于马列文论、美学原理这些以往在文学理论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的课程,就其性质而言,它们在内容、课程性质方面与文学概论课多有重复之处,将其作为必修课并无多大的意义,可将它们归人选修课的范围。专业选修课的开设对于学生理论素养的提高也是不可忽视的,但在这一类课程的开设中应当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必须突出其选修的性质,以适应不同学生兴趣的需要。另一方面,这一类课程为提高课,具有较强的学术性,它的开设应当根据各个学校的师资条件而定,在此类课程的开设上,应特别强调教师的学术特长,以保证其学术性,达到引导学生在相关问题的研究中提高理论素养的目的。 在高师本科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课程体系的建设中,对传统的文学理论课程体系进行改革是很有必要的,我们需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应加强文学理论课程的实践性,改变文学理论与文学史、作品选读之间相互脱离的现状。文学理论来自于对文学实践经验的总结,它源于实践而又面向实践,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没有任何理论可以超越具体的实践而存在。文学理论并不是以知识的传授为最终目的,它应当为学生提供理论思维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审美眼光,提高其阐释、分析具体文学现象的能力,这些能力不是通过教师的传授就可以实现的,而只能在学生的具体实践中才能完成。在当前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文学理论的教学往往成为抽象的理论灌输而与鲜活的文学实践相脱离,理论因为与生动的文学实践相脱离而显得抽象、缺乏实际意义。这正是导致学生一方面觉得自己缺乏阐释具体作品的理论素养,另一方面却认为高校文学理论课程缺乏实际意义而应当削减课时的原因。针对这种情况,加强文学理论课程与文学史、作品选读之间的联系就显得特别有必要了,以往很多学校虽然也开设有文学批评课程,但也是偏重于批评理论的讲授,对于文学批评与鉴赏的实践性质缺乏充分的注意。与此不同的是,一些高校能够针对这种状况,开设文学文本解读、文学批评实践等课程,在对具体文本的解读中培养学生的理论分析能力,这是很值得借鉴的。 其次,注意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时代性,加强文化研究类课程的建设。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领域的激烈变革,我国的文化环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电视、网络的普及改变了传统的文化传播方式,也造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同时,文艺活动前所未有的市场化,这一切“改变了有关‘文学’、‘艺术’、‘审美’的经典定义”。在某种意义上,文学这一传统范畴与各种复杂的文化现象交织在一起,使中国当代的文化现象呈现出较强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如何适应这一环境的变化而进行文艺学课程的改革呢?这里值得提及的是近年来为众多学者所倡导的文艺学的“文化论”转向,文化研究是剧烈的社会转型期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面对急剧变化的现实,打破原有学科界限,进行跨学科综合交叉,从而形成新的学术应对面的结果。当前大众文化的兴起,影视文化的普及,图像、网络文化代替了以往以印刷、出版为基础的文化传播方式,这些变化使我们已经很难固守传统上以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四大门类为中心的文学观念,适应时展的需要,文艺学学科几年前已经:出现了“文化论”转向。高师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的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学语文教师,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引导中学生“关注当代文化生活,学习对文化现象的剖析”,这给高等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在培养目标上提出了一个要求:我们所培养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应当具备剖析各种当代文化现象的能力,作为对时代所提出的这一问题的回应,在文学理论课程建设中,我们是否应当开设文化研究类课程?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对于高等师范院校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建设可以作出这样的规划:可在一、二年级之间开设文学概论的专业基础课,为学生提供本专业的初步理论;在三年级重点开设“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文学文本解读”或“文学批评实践”等专业必选课或专业限选课,强化学生的理论素养。在四年级则根据各个学校的师资条件开设中国古典美学、当代文艺思潮研究、《文心雕龙》研究、文化传播研究、大众文化研究以及各种相关文化现象的专题研究等选修课程,更进一步深化学生的理论素养及阐释各种文学现象、文化现象的能力。在选修课程的开设问题上,不一定规定具体的课程,而应在考虑学校的师资条件、学生本身的兴趣、需要的基础上作出安排。 针对高师院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学中文学理论课程体系的现状,对其进行深刻的反思是非常必要的,就其巫待解决的问题而言,一方面,它需要我们在编订具有时代性、前沿性同时又不乏普适性的文学理论教材方面作出不懈的努力。在课程设置方面,我们应充分注意到文学理论学科的实践性特色,开设相应的课程,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培养出对作家、作品以及各种文学现象、文化现象进行理论剖析的能力。 文学理论论文:胡适的传记文学理论及创作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胡适传记文学理论建设作品创作 论文提要:胡适在批判我国古代传记的缺点和吸收西方现代传记文学长处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种新的传记文学思想。他是我国最早提出和使用传记文学名称的人。从上世纪20年代初到50年代末一直都在提倡传记文学,并以创建传记文学理论和努力创作两方面的实绩奠定了其在中国现代传记文学发展史上显著而重要的地位。 胡适是海内外著名的学者,在文学、史学、哲学等诸多学科都作出了开风气的重要贡献。在传记文学方面,胡适是我国最早提出“传记文学”名称的人。他大力提倡传记文学,开现代中国传记文学理论之先河;同时还身体力行,积极创作,为我国传记文学的写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范例。胡适的传记文学理论及作品,在中国传记文学发展史上占有显著而重要的位置。研究胡适的传记文学理论及创作,正确认识和评价他在中国传记文学发展史上所占的地位,对于推进我国当代的传记文学理论建设与创作繁荣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试根据胡适传记文学理论逐步演进的特点将其分为酝酿、成型、成熟三个历史阶段,并结合其写作实践作一综合考察,借以阐发胡适对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的开创性贡献。 一、“传记文学”出台前的思想准备 在我国,传记是一种古老的历史体裁。早年胡适在中国公学读书时就对传记感兴趣,1908年在《竟业旬报》上曾发表过他最早写的《姚烈士传》、《中国第一伟人杨斯盛传》和《中国爱国女杰王昭君传》等短篇传记,并明确表明其写作目的在表彰豪杰,“使大家来崇拜”师法他们。1910年胡适去美国留学后,由于受西方传记的影响,对中国的传统传记作了认真反思。他于1914年9月23日写的一则札记(《藏晖室札记》卷七第一条),曾把中国传记同西方传记作了一番比较研究,认为中西传记存在明显的差异:“吾国之传记,惟以传其人之人格。而西方之传记,则不独传此人格已也,又传此人格进化之历史。”在列举了东西方传记的不同体例后他又具体地阐述了两者的长处和短处。从这条札记中我们可以看出,胡适对中国传统传记的否定多于肯定。其对我国传记存在缺陷的分析批评是深刻而中肯的,对于西方传记优劣的评析也是较为精当的。这种比较研究对他后来的传记文学理论构建及创作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他后来之所以要提倡传记文学,到处劝老辈朋友写自传,主要动因就是对中国传统传记的不满和深感“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而另一方面他对西洋“传记文学特别发达”这一点则表示钦羡,他后来写作的传记文学也大抵是借鉴了西方长传的体例,如《四十自述》、《丁文江传》等。 虽说胡适留美时期写的这则札记与他后来的传记文学思想有着明显的渊源关系,但这还不是胡适提倡传记文学的开始。需要指出的是,长期以来在我国大陆和台湾学术界都有学者把这则札记看作是胡适最早提倡和使用“传记文学”名称的佐证,这实在是一个大失误。造成误解的直接原因是现在人们所看到的这条札记有个“传记文学”的标题。事实上《藏晖室札记》是胡适在留美时期的日记和杂记集,我们现在看到的“传记文学”这四个字作为分条题目,是上个世纪30年代初在这些札记交给亚东图书馆印行出版前,由胡适的朋友章希吕在帮助整理这批札记时拟加上去的。再从这则札记的实际内容看,其主题是比较东西方传记文体的差异,札记从头至尾并没有出现过“传记文学”字样,也没有对传记文学概念作任何阐释,很显然胡适当时说的只是“传记”而不是“传记文学”。而在胡适正式提出“传记文学”的名称之后写的有关文章或演讲中可以看出,他对“传记”和“传记文学”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是有所区分的。因此,1914年胡适在美国留学时期还只能说是他传记文学思想的酝酿期。 二、“传记文学”名称的提出和“传记热” 在经过一个较长时期的思想酝酿,到了1930年前后胡适传记文学理论正式开始“亮相”。《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序》则是一个开篇。该文写于1929年末,序文开头说“传记是中国文学里最不发达的一门。这大概有三种原因。第一是没有崇拜伟大人物的风气,第二是多忌讳,第三是文字的障碍。接着通过具体分析阐述这三方面的原因,对中国几千年的传记文章作了深刻批判与否定,并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他说的“新体传记”的三个条件与写作要求:一是“爱敬崇拜”伟大人物,二是“纪实传真”,三是“传神写生”。这是胡适以文学的眼光来审视中国古老传记文化作出的看法。虽说“最不发达”,但明确把传记说成是“中国文学里”的一门,这表明此时的胡适已有了将传记纳人文学领域的思想,这种看法可说是超越前人的。因为传记在中国历来被认为是历史的范畴,此前他的前辈朋友梁启超倡导“史学革命”和创作的“近代传记”,“属于在历史范畴中的内容和体例上的革新”。虽说胡适在这篇序文里还没有提“传记文学”的名称,但“纪实传真”和“传神写生”这两点是他以后谈论传记文学时始终坚持的,说明胡适传记文学理论基石在这篇序言里已经奠定。 在时隔半年之后的1930年5月28日,胡适在给友人董授经先生的日记《书舶庸谭》作的序言中便正式提出了“传记文学”的书称:“日记属于传记文学,最重在能描写作者的性情人格,故日记愈详细琐屑,愈有史料的价值。这是胡适第一次使用“传记文学”的名称,也是中国最早提出“传记文学”名称的第一人。这在中国传记文学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此前的中国文坛有传记文学之实而无传记文学之名,“传记文学”名称的提出,使传记文学名正言顺地登上了中国文艺舞台,它标志了中国现代传记文学的一个新的开端口从‘旧记属于传记文学”这一说法可以看出胡适所说的“传记文学”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日记属于非正式自传,胡适后来说过他在美国留学时期的日记“就是我的留学时代的自传”,而在西方人眼里“自传是传记文学的嫡亲或特殊形式”,后来胡适也是把自传作为传记文学重要成员大力提倡的。在这篇序文里胡适虽然没有对什么是传记文学作具体阐释,但却揭示了传记文学的两个重要特点和条件:一是能描写传主的性情人格,二是有史料的价值。这同上文说的“纪实传真”和“传神写生”这两点是完全一致的。因为“传神写生”、“描写传主的性情人格”原是文学的特长;而“纪实传真”才有史料价值。而历史与文学的结合,这正是传记文学的基本特征。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在《书舶庸谭·序》中还特别引述了日记作者做的情梦“柳丝一梦”,极富文学趣味,可见胡适对于传记文学在文学性方面的强调与重视。后来胡适在《 四十自述 自序》中又说:“我在这十几年中,……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这对前面“传记是中国文学里最不发达的一门”的说法来讲,是胡适传记文学理论的一个进步。而“传记的文学”正好是对胡适“传记文学”概念的一个简明解释。这里“文学”是中心词,“传记”是修饰词起限制界定的作用,“传记文学”也就是传记性质的文学,它是一个独立的文学门类。胡适晚年在台湾作《传记文学》讲演中曾再次解释说:“今天我想讲讲中国最缺乏的一类文学—传记文学”,这是胡适把传记文学看成是一种文学门类的最直截的说明。 胡适是个实验主义者,在提倡传记文学方面,他也是一边进行理论构建,一边亲身投人创作实践。《四十自述》是他这一时期在传记文学上的又一个贡献。胡适在《 四十自述 自序》中说:“《四十自述》,只是我的‘传记热’的一个小小的表现”,而这场“传记热”的引发是:“因为深深的感觉中国最缺乏传记的文学,所以到处劝我的老辈朋友写他们的自传。”胡适劝告朋友写自传的目的,是希望他们能用一种“笔锋常带感情”的健笔来“赤裸裸的记载他们的生活”,即写出他所倡导的“自传文学”来。那么其意义不仅可以“替将来的史家留下一点史料”,更重要的是“可以使我们的文学里添出无数的可读而又可信的传记来”。由此可见,胡适劝告友人写作自传(包括他自己写自传),有着历史与文学的双重目的和意义,即“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这是胡适对“自传文学”创作提出的两点希望和要求,也是胡适提倡传记文学的根本目的。因为胡适对于传记文学所特有的史料价植和文学感化教育功能这两方面作用已有充分的认识和重视,所以他要大力提倡传记文学。 令胡适感到不幸的是,这班老辈朋友虽然都答应了,终不肯动笔。于是他便身体力行,于1930年6月开始写了他的第一部正式自传《四十自述》。虽说这是一部未完成的自传,但它作为胡适倡导传记文学的示范之作,体现了胡适的传记文学理想,既有“纪实传真”的史料价值,又有“写生传神”的文学特色,是值得重视和应该肯定的。关于《四十自述》的写作计划胡适在《自序》中作了说明:“我本想从这四十年中挑出十来个比较有趣的题目,用每个题目来写一篇小说式的文字,略如第一篇写我的父母的结婚。这个计划曾经得死友徐志摩的热烈的赞许,我自己也很高兴,因为这个方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可以看出,胡适在提倡传记文学,构想自传创作计划时是很注重“有趣味”这一特色要求的,这也是胡适在以后的有关文章和讲演中用来评判传记文学的一个重要标准。如何实现传记文学的“有趣味”?胡适认为在确保“纪实传真”的前提下,“遇必要时”可以“用假的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太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在追写传闻和某些记忆不清又没有法子证实的生活细节时也可以“用想象来补充”。因为这里出现一些人名地名的讹误和合理的想象虚构不影响基本史实的真实,相反还能够增添阅读的趣味。应该说胡适的这些想法和写作方法是可取的,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受到了友人的赞许。遗憾的是胡适上述的这种创作思想没有能够在自传写作的实践中坚定有力地贯彻到底,而是在“写完了第一篇,写到了自己的幼年生活,就不知不觉的抛弃了小说的体裁,网到了谨严的历史叙述的老路上去了。”刘一于这种“倒退”胡适自己是不满意的。从他本人来说,曾是新文化运动的积极倡导者,是以破旧开新而闻名的;他自己动手写作自传本身具有“给史家做材料”和“给文学开生路”的双重目的、任务。因此这种“倒退”与上述思想是不相符合的,它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胡适在倡导传记文学上存在着实践与理论的脱节。造成这种“倒退”和“脱节”有客观方面的凉因,最主要的还是作者的主观因素:“但我究竟是一个受史学训练深于文学训练的人。尽管如此,从总体上说胡适的《四十自述》作为他的传记文学的实验之作还是比较成功的,它为我国自传文学的创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可资借鉴的方法,在我国传记文学发展史上留下了厚重的一笔。 三、传记文学理论的成熟和“创作无力” 在经过了30年代的郑场传记文学热之后,胡适的传记文学理论已趋于逐渐定型,接下来是“退热”后长时间的“冷静”。到1953年初,已经步人晚年的胡适在台湾省立师范学院作了一场《传记文学》的专题讲演,标志着胡适传记文学理论进入了成熟阶段。演讲是他提倡传记文学的又一重要方式和途径。从他晚年的这篇演讲可以获得以下几点传记文学理论演进的信息: 一是对我国古代传记总体评估由虚无悲观变得实在客观。胡适以前哀叹“传记是中国文学里最不发达”的,并说过“二千年来,几乎没有一篇可读的传记”的偏激之言,而在这篇演讲中,虽然仍坚持认为“中国文学最缺乏最不发达的是传记文学”,但同时又从传记文学的角度对中国正史中的传记作了较为客观实在的评价:“如《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等,其中的传记有许多篇现在看起来仍然是很生动的。”在举例中还特别提到:《晋书》中“小说传记,给中国传记文学开了一个新的体裁”。过去胡适写《四朴自述》曾试图采用小说体裁给自传文学开辟一条新路子,但是中途给放弃了。现在直接把小说传记作为传记文学提出来,这确是胡适传记文学理论上的一种新进步。 二是拓宽了传记文学的品种领域。胡适在以前谈的传记文学对象,主要是指文学性传记,包括自传、日记,而在晚年的这篇演讲中,又把《晋书》中的小说传记也列人传记文学范围,并说“《红楼梦》也是传记文学”,这是胡适经过考据认为《红楼梦》是作者曹雪芹的自叙传而得出的结论。这一观点本身当然尚可商榷,但由此可见胡适在这里说的传记文学概念范围更为宽泛。他还说:“除了短篇传记之外,还有许多名字不叫传记,实际是传记文学的《言行录》。这些言行录往往比传记还有趣味。我们中国最早、最出名,全世界都读的言行录,就是《论语》。”从五四时代“打倒孔家店”的健将到把孔子《论语》作为传记文学而加以高度评价和赞扬,这既是胡适文化思想的一种巨大转变,也是胡适传记文学理论上的一种演进和完善。 第三,胡适在论述我国传记文学不发达的原因问题时对过去的三点看法也有所修正。主要是去掉了“没有崇拜伟大人物的风气”这一点,而改成了“缺乏保存史料的公共机关”。这样就显得较为准确客观。 晚年的胡适在传记文学理论建树方面已臻成熟,但其传记文学的创作却并没有什么大的“长进”。《丁文江传》是胡适步人晚年后又一项重要的传记文学活动。它写于1955年底,是胡适所写的最长的一篇传记文学作品。该传大体上是借鉴西方长传的体例按照年代的顺序,记述丁文江一生中的几个重要阶段,既写出了丁文江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他对中国地质科学所作的重要贡献,又写出了丁文江“捧出心肝待朋友”的美好品格,通过各个侧面塑造出了“一个最有光彩又最有能力的好人”形象。由于作者在作传时采用了严格的“科学方法”,尽可能地容纳了所找到的材料,使传记明显地体现出它的历史性和史料价值,但同时也因此而大大地削弱了传记文学的趣味性和可读性。这是胡适在传记文学创作上又一次与其理论的脱节,并且较《四十自述》更为严重和明显。胡适晚年在台北的另一次题为《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的讲演中说到:“我们是提倡有心,创作无力。”拿它来作为对胡适在传记文学方面的评语,也是颇为恰当的。 回顾考察胡适在传记文学理论建设及创作实践上所经历的三个历史阶段,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一、胡适的传记文学理论是在批判否定中国古代旧式传记的缺点弊病,学习吸取西方现代传记文学的经验与长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中国第一个提出和使用“传记文学”的名称,并对传记文学的概念特征、范围种类、功能作用和创作原则、要求、方法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精到的阐述,从而形成了一种有着鲜明个性特色的理论系统。胡适的传记文学理论在我国现代传记文学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贡献,对于我们全面认识我国传记文学的发展历史,指导传记文学创作,正确评价传记文学作品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胡适从上世纪20年代末开始直到晚年在台湾去世,一直都在提倡传记文学,可谓不遗余力。“在现代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开始逐渐形成写自传的风气,也在30年代,有关文献材料表明,这的确与胡适身体力行地倡导有关。”再有上世纪60年代台湾《传记文学》的创刊也与胡适的提倡有直接关系。这些都表明胡适提倡传记文学是“有心”而有功的。 三、胡适一生写的各类传记将近40部(篇),但在明确提出“传记文学”概念之后,自觉按照他的传记文学理论写的并不多,而且还存在较明显的实践与理论脱节的间题,真正符合传记文学条件、称得上“传记文学”的作品则是屈指可数。从这个意义上说胡适的传记文学创作又是“无力”的。但它给史家留下了有价值的材料,为我国现代传记文学(特别是自传文学创作)开辟了新路,这一历史功绩是不能低估的。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批评探究论文 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的文学理论批评有了明显的变化。其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即:批判之风再起;学术史研究备受关注;“中国特色”研究得到了强化。下面分别加以考察。 1.批判之风再起 中国思想理论界是在全国又一次“拨乱反正”的新情势下进入9O年代的。历史已经多次证明,思想理论上的“乱”与“正”,尽管在一定时期与一定政治思潮有某种联系,但它毕竟是学理范围内的事情,必须按照思想学术的规则在深入地探讨与争鸣中,去鉴别,去矫正,而且还需经历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不然就会犯简单化的错误,影响学理的健康发展。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一个突出的情况是,90年代最初的二三年间,一些占据有力地位的人,把某些比较敏感的学术问题政治化。并从政治的角度居高临下地开展批判。这一时期受冲击最大的有三个人∶李泽厚、刘再复、王蒙。批判的内容,是他们发表在80年代的有关专著和论文,主有李泽厚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美的历程》、《答问录》,刘再复的《论文学的主体性》,王蒙的《文学三元》(以及小说《坚硬的稀粥》)等。这些论著,在发表当时有的也有过不同意见,有些批评还相当尖锐,如陈涌等人对刘再复“文学主体论”的批评,但总体上还是在学术争鸣的氛围中进行的。然而同样的问题,进人90年代,骤然升级,本来正常的学术争鸣,一下子变成一边倒的政治性批判。 三人中又以李泽厚受力最猛。据有关统计,仅1990至1992年间即发表专题文章60多篇。50余万字,从哲学、美学、文学、政治等多角度进行批判。除此之外,还由有关部联合召开了两次专项会议,分别对他的“救亡压倒启蒙”、“新启蒙”、“西体中用”以及“主体性实践哲学”、“人类学本体论哲学”等理论主张进行集中批判。会议强调指出:“国内外敌对势力还在政治、思想、文化、经济等广泛的领域加紧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进行渗透和覆活动。思想文化领域的斗争极为突出。⋯⋯只有从这个背景,才能理解李泽厚及其著作为什么曾一度在我国走俏。也只有从这个背景才能理解我们今天为什么必须对李泽厚的政治、哲学观点开展严肃的,原则性的讨论和批评。”(见《文艺理论与批评》l991年第6期)可见政治背景和政治目的,成为这次批判唯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对李泽厚的批判主要是在哲学界进行的。这里从略。 就文学界而言,首当其冲的是刘再复,不仅文章众多,而且抨击相当严厉。1990年11月,由国家教委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等十多个单位联合举办的专题“讨论会”,对他的“文学主体论”做出如下的判定:理论上,宣传主观唯心论、历史唯心论和抽象人性论。把抽象人道主义作为文学的旗帜。用“眼泪”文学来批判社会主义现实。政治上,“文学主体性”的呼唤,直接与资本主义道路联系了起来,根本否定了“五四”以来的革命文艺传统和成就,否定了以《讲话》为优秀的文艺思想的历史贡献和理论价值。否定了“二为”方向,为“精英文艺”大造舆论;挑拨党与知识分子的关系,有损党对文艺的领导和否定文艺的社会主义方向;不仅要消解和取消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而且明显地对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进行了直接的攻击和根本的否定。其影响,不仅助长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在文艺界的泛滥,而且酿成了文艺创作的大滑坡大倒退。并认为,刘再复从反对文艺领的“机械反映论”、“庸俗社会学”和“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始,发展到比较系统、全面地曲解马克思主义及其文艺学说,蔑视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相当典型地反映了近些年来文艺学领域为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提供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的言论的变化轨迹。实际上是政治化学术,或打着学术旗号的政治,带有明显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见《文艺理论与批评》1991年第1期)这一判定不仅集中表达了当时批判意见的基本观点,而且作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容置疑的气势。对刘的“批评”还涉及他的散文创作。有一篇代表性的文章,题目是《“心史”唱出“杀伐之声”———评〈寻找的悲歌及其评论》。(同上刊,1992年第2期)作者得出结论:刘是一个“坚持资产阶级世界观与个人主义人生观的理论家”,他“逆历史潮流的追求”站在错误的营垒里摇旗呐喊。其心灵的异常孤独、寂寞、痛苦,其发誓要进行绝望的寻找,乃是咎由自取的没落的悲剧。这恐怕很难算是学理的批评。 王蒙的《文学三元》被指认是对马克思主义及其文学观的“怀疑与否定”,“对西方文学思潮的首肯与宣扬”,必将导致“文学本质的取消论”①他的《坚硬的稀粥》被说成是篇“影射现实的政治”,“政治倾向有严重错误的作品”。②不仅如此,直到90年代中期,他还受到全面“批评”。两篇典型的文章是刊登在《中流》上的《王蒙其人其事》和《文艺理论与批评》(l995年第4期)上的《有感于王蒙的处世哲学》(山城客)。这题目立刻让人想起“”中的大字报,不用看内容便可知道它的政治分量。 李泽厚,刘再复,王蒙,一个主要在哲学界,一个主要在理论批评界,一个主要在文学创作界,理论上互相支持呼应,确实是当时很有影响的人物。他们的理论(也包括创作)自然也有不足与失误,完全可以批评与商榷,但正常情况下,应该主要在学术的范围中进行,并且允许有不同的意见,也允许被批评者有反批评的权利。然而上述的所谓“批评”却基本是在政治的层面并且依托于政治而进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面倒的政治性的批判。这种政治性的批判之所以能够重新盛行一时,是同一部分占据有力地位的“批评者”的思想认识有关的。这些人实际上对于新时期关于文艺与政治关系的修正和调整始终没有想通,他们认为不提“三论”(即“从属论”、“服务论”、“工具论”)是一种理论上的失误。这种思想,在新的“拨乱反正”中找到了适应的气候。 1990至1992年间,资深理论家陈涌接连发表《一个理论工作者的手记》、《要恢复文艺思想的本来面目》、《与文艺》等三篇文章,③其中心问题,就是试图从理论上重新论证“文学———从根本上———是服从政治的”,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他认为,文艺是一种意识形态,而政治与意识形态之间,“是决定和被决定,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理论斗争是阶级斗争的一个有机部分,它必须“服从阶级斗争的需要”;列宁关于无产阶级文学的党性原则,关于文学应该成为无产阶级总的事业的一部分,以及文学应该为无产阶级政冶服务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关于“党的文艺工作,在党的整个革命工作中的位置,是确定了的,摆好了的;是服从党在一定革命时期内所规定的革命任务的”论述,关于“革命文化,对于人民大众,是革命的有力武器。革命文化,在革命前,是革命的思想准备,在革命中,是革命总战线中的一条必要和重要的战线”的论述,是他“根据现代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丰富经验,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学说向前推进了一步”。这些理论至今并未“过时”,必须继续予以确认。这是一个“不能有任何模糊,任何模棱两可,任何折中调和”的“重大的原则问题”。与此相呼应,《文艺理论与批评》杂志自1991年第5期起,开辟“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看待文艺问题笔谈”,再度对“社会主义文艺的阶级性”,“西方文化的渗透和我们应有的对策”等问题进行阐述与探讨,要求“文艺应当帮助人民筑起抵御和平演变的钢铁长城”。基于上述理论,他们强调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特别是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将是不可避免的;目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暂时处于低潮,我们正面临着和平演变和反和平演变、渗透和反渗透、颠覆和反颠覆的严峻斗争,意识形态领域是这场斗争的主战场。这些年来,阶级斗争问题被人为地“淡化”了。但事实上,国内外反动势力正“勾结起来”,对我国进行所谓“攻心战”、“思想战”、“宣传战”,那些口头上最热衷于“淡化”阶级意识的文化“精英”,却一直在向无产阶级、社会主义进行着阶级斗争,对于这种现象,如果缺乏清醒的头脑,丧失必要的警惕,就要犯历史性的错误。我们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就要在批判中建设,在斗争中建设,对一些重要的文艺思想、理论问题,既不能简单地贴上阶级的标签,也不能放弃阶级分析的方法,不能不问姓“社”还是姓“资”。现在许多深层次的理论问题需要“正本清源”,“任重道远,战斗未有穷期”,因此“必须长期不懈地进行顽强的韧性的战斗”,决不能“虎头蛇尾,半途而废”。④如此,为了完成“战斗”任务,集中而持续的批判便不可避免。 对于这种批判,学界是有不同意见的,但一直得不到发表的机会。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学术气氛开始活跃,10月赵士林主编的《防“左”备忘录》一书出版。该书收入了许多著名学者、作家对上述现象进行批评的文章,主编在“前言”中称,这一时期出现了“全方位”的“‘左’倾回潮”。对此,《文艺理论与批评》立即刊登文章予以反击,指认该书正表现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回潮”。很快文坛又归于寂寞。不过,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对文艺工作还是保持着积极慎重态度的。一九八九年政治风波之后,中央立即提出了“一手抓整顿,一手抓繁荣”的方针;同时依据历史的经验指出,在整顿中必须注意把学术行为与政治行为加以区别。1990年元旦刚过,中共中央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即会见全国文化艺术工作情况交流座谈会及全国话剧戏曲创作座谈会的代表。之后,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李瑞环发表题为《繁荣文艺必须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讲话。讲话共四个部分:一、充分发挥文艺对稳定社会和鼓舞人民的作用;二、大力弘扬灿烂辉煌的中华民族文化;三、积极借鉴一切对我有用的外来文化,着力讴歌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四、加强党对文艺的领导,造成重视民族文化的舆论环境。他重申要贯彻“双百”方针,并具体指出,“一要开展同志式的讨论。二要尊重实践,尊重群众。三要把握好‘二为’和‘双百’的辩证关系。四要尊重艺术的特点和规律。领导者应和文艺工作者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防止简单粗暴地对待文艺家的艺术创造”。他特别强调:贯彻‘双百’方针,“就要求我们努力为文艺工作者创造一个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环境。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坚持和贯彻了‘双百’方针,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就繁荣兴旺,生气勃勃;什么时候放弃或背离了‘双百’方针,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就枯萎凋零,冷冷清清。十年动乱中,十亿人民八个戏的历史教训,必须牢牢记取。”(见《人民日报》1990年1月12日)还有,当王蒙正被某些报刊点名批判的时候,一次由等中央领导人出席的元宵节接见会,一如既往地邀请他参加。李泽厚域外访学,也照样进出自由。所有这些,都明确地体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的积极态度。虽然,这种态度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得到有力的贯彻,但它确实使得火药味很浓的政治性批判未能造成对文艺更为严重的伤害。从而在后来(特别是1992年之后)得以实现艰难的调整与发展。 2.学术史研究备受关注 对于一门学科学术史的研究,不仅是该门学科整体构成中一个不可或缺的有机部分,而且体现着它的深入与成熟。正因为这样,早在80年代中期,全国文学学科规划小组在审议国家七五科研课题时即提出了这一问题。当时认为,首先有必要通过对梁启超、王国维、鲁迅、胡适等等一些近现代文学研究大家的个案剖析,探讨他们在借鉴西学和继承与发展传统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以利今后研究的健康发展。并确定了由王瑶教授承担这一课题。其研究成果已经出版,即《中国文学研究的现代化进程》一书。但实在地说,关于学术史研究,80年代并未引起学术界的普遍注意。这是因为,那时的学者们大都怀有一种强烈的报国情怀,孜孜以求的是自己的研究能更直接地为中国的现实改革与文化复兴贡献一份力量。这种热情一方面体现着中国知识分子历史悠久的爱国传统,同时也自然地使学术带有较多的功利感情色彩和浮躁气息,在学理探究上显得不够严谨与深沉。这其实是并不利于真正的学术建设的。但是在政治热情高涨的境况下,人们对此却无暇去进行反思。90年代初的一阵批判,促使学界冷静下来,重新清理思想,调整思路,寻找自己真实的位置。结果之一,就是学术史研究的开拓。这一开拓,由于临近世纪末而进一步得到加强,以至成为90年代文学研究的一种时尚。 有人将90年代初期的学界称为“学思不兴”的“冷冻”期。在这个时期,许多富于学术眼光和责任意识的学者,定下神来,收视返听,重读历史,如同发现了新的宝藏一样,“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晚清,关注起那一段长期被冷落了的学术与思想遗产。或许是此时此地的情境,使之产生了与彼时彼地互相沟通的“灵犀”吧,他们忽然都从那里感悟到一种有力的启发和鼓舞。北京大学张岱年教授这样写道:“晚清以来,中国遭受列强的凌辱,出现了空前的民族危机,于是志士仁人,英才俊杰莫不殚精积思,探索救亡之路,各自立说,期于救国,形成中国学术史上的第三次众说竞胜的高潮。”(《国学大师丛书·总序》)陈四益先生进一步说:“这一时期的杰出学者,大都是忧国忧民之士,推动他们辨章学术的,是救国拯民的动机。他们的眼界由于吸收了外来文化而大大开阔了,这样才能重估旧学,融会新知,成就一代新的学术风貌。他们在学术上虽然各有成就,但由于所走的道路不同⋯⋯可供人们咀嚼回味的东西正多”。⑤于是人们开始认真地“咀嚼回味”起来。最先显示这一征候的标示有两项。一项是《国学大师丛书》的策划与出版。一项是《学人》杂志的创刊。《国学大师丛书》策划于1990年,启动于1991年,l992年开始出版,现已问世28册。传主包括廖平、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辜鸿铭、王国维、陈寅恪、梁漱溟、熊十力、欧阳竟无、蔡元培、刘师培、汤用彤、胡适、钱穆、冯友兰、鲁迅、林语堂、郭沫若、顾颉刚、贺麟等等,都是中国近现代文学、思想史上的显赫人物。这些人,“所学宏通中西而立术之本在我中华”,尽管所遵循的学术思想路向以及所经历的人生遭际不同,但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奋斗做出了突出的成就,或开现代风气之先,或首创新型范式,而独成一家。在他们的学术思想历程中,两个共同的不可回避的问题:一个是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一个是中学和西学的关系。而这两个问题,不仅是影响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和文化(学术)建设命运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同时也是今天继续需要认真探讨和正确处理的一个问题。有鉴于此,今天人们用大师评传的形式回顾和总结这段历史,确如陈平原教授所说:“必有深意在。”这种“深意”,从消极意义上讲,是借对逝者的追思,浇今人心中之块垒;从积极意义上讲,是通过对现代中国学术进程的清理和反思,从民族学术内部寻找有价值的经验与教训,从而为新一代学人确立“跨世纪的文化选择”,“继往开来”,提供一种真切的历史镜鉴。这项工程首先由出版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发起和推动,很快得到学界的大力支持,由目前还健在的当代学术重镇如季羡林、张岱年、任继愈、周一良、殷法鲁、庞朴等出任顾问,又由亲历学术风云造诣颇深的中青年学者(主要是以后培养的研究生)担纲主撰,可以说是出版界与学界联手,老中青学人共同的创举。这个事实本身即说明此项选题深沉的时代内涵。正因为如此,作品一上市便大受欢迎,影响远远超出了学术界,一时间国人争相传阅,一读为快。 《学人》是以北京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些青年学人为主体的同仁刊物,1991年正式开张。该刊第一辑便推出这批学人关于学术史研究的一组笔谈。这表明,他们在经历了一阵热烈的政治呼唤之后,已经冷静,决心更加脚踏实地地面对现实,面对学术,并且首先从重审本民族学术史开始。陈平原在该期《学术史研究随感》一文中表达的意见具有代表性。他说,学术史研究“既是一项研究计划,更是一种自我训练”,因为“在探讨前辈学人的学术足迹及功过得失时,其实也是在选择某种学术传统和学术规范,并确定自己的学术路向”。他选择的结果是“在政治与学术之间,注重学术;在官学与私学之间,张扬私学;在俗文化与雅文化之间,坚持雅文化”。⑥在这样的选择和坚持中,他一面开设中国学术史的课程,一面奋力读书研究,于1998年出版了《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书。该书以章太炎、胡适为中心,努力探源中国学术之“根”,用心感受并积极阐释中华民族的优秀学术传统。这批学人中葛兆光、汪晖等人都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葛的中国思想史研究,汪的中国现代思想史(观念史与社会史的结合)研究成果,都能注意资料的详博,力避空泛,观念方法上多有开拓创新之处,受到海内外学界的关注。著名现代文学研究家樊骏认为,汪晖一向关注重要概念尤其是优秀概念的历史演变,和它们在不同语境中的不同用法不同含义。他的将“观念史与社会史”结合起来的研究,旨在辨析这些优秀概念从西方传入中国后的实际演变和确切内涵。这个工作,对于准确地深入地认识判断中国文学、思想、社会的现代化,无疑是很有意义的。⑦《国学大师丛书》的编辑、发行,《学人》集刊的出版,推动了学术史研究的进程。此后,这一研究从各个层面全线展开,表现为如下特点∶首先是时域拉长了———从近现代直到当代新时期,即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涵盖了百年学术史。其次,视界更为开阔系统———举凡文学研究的各个领域,如当代文学研究、近现代文学研究、古代文学研究、文学理论研究等等,都在其内。其三,大、中、小项目齐上,方式灵活多样———有的以国家重点项目,集众多精英分工合作,总揽百年学术史的回顾、清理与探讨;有的与出版社合作,另行组织队伍,分科进行百年学术史总结;有的以个人的力量,就某一 学科分阶段或分专题进行检视与反思;有的以理论思潮为中心,有的以主要观念、范畴的演变为中心,有的以人物为中心,有的以某一学派为中心;有的重在学术史实的梳理评述,有的更关注深层思想文化原因和学术发展内在规律的探寻,如此等等。各有所长。现已经出版的主要成果,除上述提到者外,尚有:《学术史丛书》(北京大学出版社),《走出拟古时代》(李学勤),《求索真文明———晚清学术史论)(朱维铮),《清园论学集》(王元化),《释古与清华学派》(徐藻耕),《当代学术研究思辨》(周勋初),《陈寅恪的最后20年》(陆键东),《回顾与反思———古代文论研究七十年》(张海明),《中国新文学史编纂史》(黄修己),《新潮学案》(夏中义)等丛书、论著,以及更多的专题论文,如聂振斌《试论百年中国美学》,刘纲纪《略论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美学》,钱中文《会当凌绝顶———回眸二十世纪文学理论》、《文学理论现代性问题》、《再论文学理论现代性问题》,王元骧《中国文学理论研究的世纪回眸》,高楠《中国文艺学的世纪转换》,庄锡华《人性,人道主义与二十世纪中国文艺理论》,杜卫《世纪回眸:20世纪前半期中国的文学审美论》,《从反映论到审美反映论的发展和意义》,宋剑华《论20世纪中国文学批评的性质与特征》,胡晓明《二十世纪中国诗学研究的五个传统》,罗宗强等《四十年来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的反思》,朱立元《反映论文艺观崛起的文化反思》,赖大仁《新时期文学批评的转型与探索》,汤学智《影响未来的历史性变革———新时期文学深层透视》、《新时期文学理论研究述评》,朱寨《关于胡风文艺思想的评价问题》,李怡《论“学衡派”与五四新文学运动》,支克坚《论中国现代自由主义文学思潮》(上、下),陈伯海《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学之检讨》,樊骏《关于学术史编选原则的思考》,陈思和《20世纪文学史编写的三种对象和三个层面》,朱寿桐《论文学史热中的现代文学史观》,葛红兵《文学史学引论》,王岳川《20世纪西方文论思潮的反思》等等。同时,《民国学术经典》(东方出版社),《现代学术经典丛书》(河北教育出版社),包括文史哲各界卓有成就的老一辈学者的学术自选集系列,以及新近问世的《跨世纪学人文存》(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等,也都是具有学术史价值的重要的文献,同样可以视为这一时期学术史研究的一种成果。 就目前所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主持的“中国文学研究百年学术史”的全国重点科研项目,是属于多学科总体回顾的大型项目。他们力图以20世纪90年代的知识视野和学术眼光,对百年学术史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检视与探究,着意寻求中国文学研究现代学术演进的真实历史轨迹、独特规律和对于未来发展切实有益的经验教训。以其中的“文艺学学术史”为例,为了更好地从中国学术自身揭示文艺学走向“现代”的曲折复杂历程,以著名文艺理论家杜书瀛为首的课题组,经过多次研讨,在与“文艺学史”和“文艺学思想史”的比较中,确认了“文艺学学术史”的研究对象,即:“文艺学的学术活动的运行过程,历史内容和发展规律”;进而确立了“长时段,大视野”,“内史”与“外史”相结合的研究方略,即无论着重探讨近代、现代还是当代的学术史,都必须把它置于近代以来百年中国社会文化演进的整体背景之中进行观察、考量,将学术自身发展的内在理路与相关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时代文化氛围一并纳入研究视野。现在已经有了初步成果,个别片段已有发表,如杜书瀛对新时期文艺学反思回顾的文章,孟繁华关于文艺思想的重新探讨等。⑧杜文认为,新时期20年来,中国文艺学在基本观点、哲学基础、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学术命题、研究范式等方面,发生了显著的深刻的变化,并对“拨乱反正”的意义与局限,认识论文艺学的功与过,接受西方现代文艺学资源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文艺学发展由“内转”而“外突”的总体趋势,进行了深入的评析。孟文则将文艺思想及其内部结构,置放在纵横交错的国内外社会思想文化背景上,进行学理探讨,从而更冷静地论述了它的贡献、局限与内在矛盾。从这些文章的学术视野和所触及的深度看,人们有理由对这部学术史著作(多卷本)寄予较高的期望。据悉,上海徐中玉等几位著名教授也正主持编纂同类著作,但在体制上别出心裁,采用辞书结构,将以精心设计和组织撰写的自成体系的词条,实现百年学术史的回顾与反思。这两部大书,目标一致,又在结构功能上呈异态互补之势。必将受到后人的重视。发生在世纪末的这次百年学术史研究热潮,其重头成果也许要到下个世纪初方能问世。但是可以肯定地说,这确实是20世纪中国学术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它使中国知识界的大多数,在下面一些问题上取得了共识∶首先,由于百年来的特珠国情,中国学术在走向“现代”的进程中,始终与政治纠缠在一起,并且常常受到政治的强行干预,而实践证明,政治的干预往往对学术造成伤害。故欲求学术的健康发展,必须确实创建一个宽松自由的社会政治环境。在这个基础上,其次,要确认学术发展有自己的规律,必须从民族学术自身内部去探求其走向“现代”的可行之路,为此学术必须自立,学者必须回到学术。而真正“自立”的学术,决不会只有一种声音。因此,其三,必须言行一致地贯彻“双百”方针,鼓励“百家争鸣”。只有真正形成众多在理论上自成一体的“家”,中国学术才能在中西文论的冲撞、融和中,树立起自己的“现代”形象。百年的经验教训,足可以让我们聪明起来了。如果真能记取历史的教训,那么这次百年学术史研究,不仅填补了中国现代学术领域的一项空白,使之形成更为完备的理论生态机制,从而逐步走向成熟,也必将为下一世纪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正是中国学人所热切盼望的。 3.“中国特色”研究得到强化 80年代的文艺理论批评,与此前的30年乃至更长的历史时期相比,无论在量上还是质上,的确有了深刻的长足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的具有一定突破性的论著,但如果从时代的和世界的眼光来看,又的确如季羡林教授所说,“在近现代没有一个创立出什么比较有影响的文艺理论体系”(《东方文论·序》)。在整个20世纪世界文学理论批评领域,还听不到中国独立的理论声音。(注:美国著名学者亚伯拉姆斯在谈到现代文学理论与批评时,曾列出20种20世纪最有影响的文论潮流和主义,均与中国无缘。参见黄维梁《〈文心雕龙〉“六观”说和文学作品的评析》、《北京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这种状况,对于中国知识界来说,无论有何种现实原因,都不能不是一个深深的遗憾。于是90年代,在新一轮的反思中,“建设中国特色的文艺学”的问题,被提到特别突出的地位。 自然,这个问题的提出并非始于90年代。还在50年代中期就有人指出:“近几年来,有许多人用教条主义的方式去学习苏联的文艺理论,而不顾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实际”,因此不能“成为中国的花朵”。(注:见应杰、安伦:《整理和研究我国古代文艺理论的遗产》,《新建设》1957年第8期。)对教条主义的批评,激发和强化了民族主体精神与创造意识。在此基础上,周扬于50年代末第一次正式提出“建立有民族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的命题。此后乃有蔡仪和以群分别主编的《文学概论》和《文学的基本原理》。这两部著作虽然在质量和影响上居当时同类著作之首,在与中国传统文论和文学实际的结合上有所进步,但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仍未能从体系上摆脱苏式理论的影响,完成质的突破。如此,当80年代有了相对宽松的时代条件之后,问题便自然地再一次提上日程,尤其80年代后期,讨论渐趋热烈,并产生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新成果,然就学界整体而论,那时还处在急于借鉴模仿的兴奋与浮躁之中,还不能更集中更踏实地就“中国特色”问题进行多方位的研究与探讨。这只能是90年代的事情。这一时期虽然失却了80年代的轰轰烈烈,但有关学者的精神更为集中,研究更为扎实。 什么是“中国特色”?目前学界仍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强调“民族性”,有的强调“社会主义”性,“马克思主义”性,也有的强调二者的结合,可谓众说纷纭。在我看来,所谓“中国特色”,归根到底,就是指由中国学者所创建的具有独立品格的理论系统,关键是要有属于自己的理论声音。这种理论应该具有原创性、体系性和普适性。所谓普适性,即是理论的先进性、超越性,它产生于中国,又有能量的强势,具有向外的辐射力,能在不同的民族地区进行传播,发生影响,获得世界性的认可。当世界学界谈起某一理论,共同指认它来自中国时,这一理论自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反之,如果达不到这样的理论境界,而只是自我标榜有“中国特色”,那恐怕也只能是一厢情愿。 依照这种观点,我认为90年代学界关于“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的建设性探讨,主要表现为三种路向。 一路寻求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创造性发展。 这实际上也就是中国文论现代传统继承、扬弃和重建的路向。在这个方向上,有两支人马在奋力前行。一支沿传统文论体系整体改造的目标推进,如钱中文,王元骧等。他们在80年代已经奠定了相当坚实的基础,并且取得了重要的成果,90年代继续锲而不舍地努力。但由于问题难度甚大,未能取得更大的突破性的进展。他们所进行的主要工作,是对新时期乃至20世纪中国文论研究的回顾和总结,目的在于更好地探寻前行之路。 钱中文的《世纪之争及其更新之途》,《会当凌绝顶——回眸二十世纪文学理论》和《文学理论现代性问题》,《再论文学理论现代性问题》,(注:分见《文学评论》1993年第3期;1996年第1期;1999年第2期;《文艺研究》1999年第3期。)是几篇分量厚重的论文。他把中国20世纪文论的演进,放到本世纪世界文化和文论发展的大背景上进行纵横观察,比较,反思,高屋建瓴,发人深思。他认为,对20世纪中国文论进行反顾与前瞻,不能离开“现代性”这一理论问题。所谓“现代性”就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之后,推动自身不断地走向进步的一种理性精神”,包括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在现代性的策动下,中国文学理论必然走向文学观念的多元化和哲学基础的多元化。有基于此,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只有不断更新,丰富自己,才能获得不可替代的位置。他强调,20世纪的中国文论经过百年流变,实际上形成三种传统,即:古代文论、现代文论和西方文论。今天,我们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的新形态,必须要面对这三种文论传统,并给出科学的定位与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能从现实的传统出发,以现代文论为主导,充分融和古代文论和西方文论,否则又会中断传统。这将是一种在长远时间里不断生成,不断丰富,体现现代性的文学理论的新形态。在谈到文学理论现代性时,他又特别指出,要有“充分的人文精神”,要树立一种排斥绝对对立,否定绝对斗争的非此即彼的思维,一种走向宽容,对话,综合,创造同时又包含了必要的非此即彼,具有价值判断的亦此亦彼的思维——他说,“这是从近百年来文学理论痛苦演变中凸现出来的一个思考”。他的识见,的确包含了一个富有责任感的学者深沉乃至痛苦的历史思考。 王元骧的《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在当展的思考》,《中国文学理论研究的世纪回眸》,《文学理论建设刍议》以及《艺术实践本性论纲》(注:分见《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5期;《文学评论》1998年第5期;《高校理论战线》1998年第5期;《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第3期。)等论文,是他这一时期的代表性作品。这些作品所要探讨的基本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如何走向当代,以及作为当代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逻辑起点、基本内容和研究方法。通过“世纪回眸”,在比较已经取得的成果(主要是80年代以来的新成果)的得失之后,他深感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进一步发展,“最关键的环节”,是要形成和确立正确的文学观念;这样的文学观念,应该到科学与人文两种学科的结合部去寻找;在内涵和功能上,它必须充分反映时代要求,民族文化精神,并有能力整合与同化已经积累起来的一切理论资源。遵循这样的思路,他在坚持认识论的基础上,引入实践范畴,提出了“艺术实践本性论”。试图以实践为中介,将知识论、认识论与人生论、价值论,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结合起来,从而进一步阐释文学的“人学”性质,推动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新发展。另一支是更年轻一些的博士,如许明、郑元者等。他们的兴趣,暂时似乎更在于某种重要的研究领域和专题上,期望通过这些关键性问题的突破,为马克思主义美学文艺学的现展寻求契机。 许明是已故著名美学家蔡仪的学生。他的博士论文《美的认识结构》,完成于80年代,修订出版于1996年,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美学史上的一部“具有高层次研究水平”的论著。该书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美学的最基本的合理内核——客体思想,同时又广泛吸收近百年来西方多种美学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以哲学认识论——思维科学为方法论基础,以审美实践为出发点,整合客体、主体、动力、反应等因素,首次提出和论述了“审美思维结构”,并由此对审美客体,审美主体形成的逻辑过程,以及美感和性质等,进行了创造性的探讨,从而为认识论美学注入了新的活力,使之在长期踏步之后重现生机。许明认为,要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论,有三个方面需要注意。首先要“重读马克思”。所谓重读,就是要恢复过去长期被误读和“弱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性”,“价值立场”,“人的解放”等重要内容,重新以“人”为优秀,张扬那些与人道主义等相联系的价值资源,以回应现实中的重大问题与危机。他的研究新著《马克思恩格斯美学思想的起源》一书已经问世。其次,要关注现实。因为理论发展的契机,最终是要到现实中去寻找的,它的独特的内涵,应该来自时代的深处,来自民族文化传统的深处,来自人性的深处,研究者只有融进这个现实之中去方能真实有效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回答问题。为此,近年他主编并参与撰写了全面研究当代中国现实问题的《中国问题报告》(丛书,20余种),《与总书记谈心》等很有影响的书籍,获益匪浅。第三,要有明确的理论目标。在环视世界理论思潮走向的基础上,他强调中国文论建设要“重返意识形态”(当然是开放的意识形态),要“建设新的人文精神”,即“以发展的开放的马克思主义为优秀的价值观、方法论、社会观所构成的新的意识形态建构”,从而使文学更好地担负起帮助民族实现“人格重建”这个时代性的主题。他曾发表《人文理性的展望》,《当今文学理论发展的十个问题》(合作)等多篇重要论文,分别收入《轻拂那新理性的风》,《人文理性的展望》等文集。在我看来,上述三项,确实从理论本源,现实需求和未来方向的结合上,抓住了今日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他正投入心仪已久的《意识形态笔记》的写作。这将是他为建构当代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美学,文艺学所进行的新的理论探索。 郑元者师从著名美学家蒋孔阳教授。他的博士论文题为《艺术之根:艺术起源学引论》,已于1998年出版。关于艺术的起源,西方古今理论家曾经有过多种说法、多部论著,如劳动说、模仿说、游戏说、心灵表现说,《艺术起源》(格罗塞),《没有地址的信》(普列汉诺夫),《原始艺术美学》(简·布洛克)等等。这些著作与见解,虽然各成一体,但往往视角比较单一,带有比较明显的局限。郑著则积极开扩视野,将艺术起源分解为艺术何时发生/艺术如何发生/艺术何以发生三个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互动层面,归结为一种规律性生成过程;同时吸收考古学、文化人类学、心理学、史前宗教学、民族学和民俗学等多学科的有效理论和方法,既重实证考据,又有哲学思悟,在认识上突破了艺术起源“单数”论的传统见解,提出艺术起源于原初性的图腾观念以及它的特化形态的“复数”理论。其优秀概念是“图腾观念特化说”,其理论展开为“图腾观念特化树”。有关专家认为,“这种自成体系的崭新的观点,使艺术起源问题的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为美学研究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注:参见蒋孔阳:《艺术起源学研究的新创获》,《复旦学报》(社科版)1998年第1期。)他的努力方向,是建构当代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人类学美学的学科体系。他认为,“要改变传统美学的诸多重大失误,当代人类学美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突破口,它是‘新美学’的前导”(注:见廖明君《艺术起源学研究与当代人类学美学的学科建设——郑元者访谈录》,《民族艺术》(南宁)1998年第2期。)正是为了探寻“新美学”,他“甘于清贫,甘于寂寞,坚守学术阵地”(蒋孔阳语)。近年来又完成和出版了《崇高之始》(已出),《当代马克思主义人类学美学》,《人类学美学与21世纪中国经济文化战略》等新著。目前正继续进行艺术起源学研究,埋头撰写计划中的其它几部论著。他的研究显示了一代新学人严肃负责的学术追求。可以预计,在理论建设的道路上,他将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他的导师高兴地说:“在元者身上,我看到了我国的学术事业后继有人”。确实,在新一代博士中,正涌现出一批具有比较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及现代科学文化意识和思维方式的新型人才。在他们身上寄托着民族文化建设的希望。 关于马克思主义文论建设,还有一些文章值得注意,如《文艺社会:结合部与生长点》(周平远),《文学理论与文学世界》(吴元迈)等。(注:前文见《文学评论》1998年第6期;后文参见《文学评论》1999年第1期《面对现实融汇中西》(徐新建、阎嘉)一文。)周文认为,文艺社会学既是马克思主义文论的主体和精髓,又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灵魂,现代文论的主流,西方文论的传统与新潮,也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强烈诉求和具有世界性的文学/文论/文化思潮,应该成为中国古代文论现代化和西方文论、马列文论中国化的结合部,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学术生长点。吴文认为,20世纪以来,由于各门学科的独立发展及其相互渗透,文学边界内的“入侵者”越来越多,一方面文论变得越来越不像文论,另一方面文论关注的领域越来越广,与此同时却似乎偏偏不关注文学现实本身。今日文论的发展,固然需要与古今中外种种学说对话,但最重要的是进行文学理论与文学实践的对话。惟有这样,文论才能发展,惟有以实践为基础的文论才可获得生命力。此外,朱立元《思考与探索——关于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的结构》(专著,1991),《关于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民族化的思考——力求在哲学思维层次上融通》(1990),狄其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建设的当代形态》(1991),周来祥《辩证思维方法与当代马克思主义美学文艺学理论体系》(1992),彭立勋《意识形态论与审美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体系建设的思考》(1992),董学文《关于有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理论研究的几个问题》(1996)等也都对这一问题作了有益的探讨。 一路寻求中国传统(古代)文化的“现代转换”。 这种“转换”,与古代文论的一般研究(如历史研究、专题研究、范畴研究等)不同,它是以这类研究为前提,谋求其与现代文论的“接轨”;也不是仅仅将个别古代文论的概念范畴移接到现代文论的系统上,而是要在对古代文论根本精神特征深入把握的基础上,将其生命内能激活,进行创造性转化,使之自然地与现代文论融和,形成独具特色的新体系。这可能是中国学者梦寐以求的理想境界,但又确实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程。正如罗宗强所说,“借助于古代文论的‘话语转换’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学理论体系必将遇到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或许正因其难,才更有吸引力。80年代后期,要求“转换”之声开始出现,进入90年代呼声日益高涨,到90年代末,以此为中心议题召开了全国性专门学术研讨会。同时,《文学评论》也为此开辟专栏,持续讨论达两年之久,一时间,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成为文坛热门话题。 尽管目前学界对于究竟如何实现这种转换,尚在讨论之中,实践这种转换的代表性著作暂时还无法产生,但这种呼唤本身却已对古代文论的研究发生了积极、深刻的影响。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开始超越传统的“历史研究”、“阐释研究”,努力向古文论体系的深层和优秀部位掘进。这种研究的端倪初现于80年代末期。主要有五种方向:一、发生论方向——主要探讨古代美学发生的社会文化背景。如赵沛霖《兴的起源——历史积淀与诗歌艺术》(1978)等。二、本体论方向——主要探讨古代美学的本质、特征、构成等基本理论问题。如栾勋《现象环与中国古代美学思想》(1988),李泽厚《华夏美学》(1989),潘知常《众妙之门》(1989),于民《气化谐和》(1990)等。栾文潜入古代美学的肌理,第一次对古人思维路线(由“两端论”而“中和论”而“神秘论”)和古代哲学——美学思想总体结构(由“思想环”、“宇宙环”、“现象环”连环交错构成)作出独到的揭示;李著认为,华夏美学从礼乐传统和孔门仁学开始,以儒学为主,同时包括道、屈、禅,其基础是以性情为本体的“心理主义”,它既超越又内在,既是感性的又超越感性,形成独特的“审美的形而上学”;潘著以中国文化为背景,意在揭示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秘密;于著借中西思维文化的比较,提炼出“气化和谐”说,由此阐释中国古典美学的根本特征。三、文化学方向——主要从文化学角度探讨中国古典美学与相关文化的关系。如漆绪邦的《道家思想和中国古代文论》(1988)指出,古文论中许多重要观念来源于道家思想,因此仅说“儒道互补”是不够的;张法的《中国文化与悲剧意识》(1989)着重从中国文化背景考察中国悲剧意识的性质、特征、类型及运行趋势。四、心理学方向——主要从心理学角度对古代文论作新的探讨。如皮朝纲的《中国古代审美心理学论纲》(1989),以现代审美心理学为参照,提出文气、才力、个性、养气、积学、研阅等六个范畴,试图建构中国古代审美心理学。五、发展论方向——主要探讨古典美学近现展的内在机缘。如潘知常的《美的冲突》(1991)通过对近现代美学曲折进程的分析,旨在说明其最终以接受马克思主义美学作为归宿的历史“必然”性。 进入90年代,研究进一步深入和扩展。胡晓明《中国诗学之精神》(1991),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论》(1992)是继续总体探讨的两部论著。前者着重探析中国诗学的精神与原型,提出并论述了比兴、意境、弘道、养气、尚志五个优秀范畴。后者则认为中国诗学体系主要由志、情、形、境、神五个范畴构成。栾勋《人学、美学、道学》(1996)一文,超越一般的文论层面,立足于哲学,美学的高度,指出中国传统的人学、美学、道学,实际上以“人学”为中心,而在深层次上它们之间又是相通的,因而主张研究古代文论应从“人学”处入手。党圣元《中国古代文论的范畴和体系》(1997)一文,对古代文论范畴的哲学基础,思辨特征,认知体性,传统文论范畴之知识类型,诠指方式,理论形态,以及它们的展开层次,相互结构关系乃至整个中国文论范畴体系的系统结构特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他的《传统文论范畴体系之现代阐释及其方法论问题》(1998)一文认为古代文论的现代转化是一个历史过程,其优秀是范畴体系问题;这一范畴体系的基本结构是:以“道”为历史原点与逻辑起点(元范畴),根据天——地——人这一系统结构框架,依循气——人——文或物——心——文这一生成模式,由源到流,由体到用,由实到虚,由对立到统一,以范畴为基本单元,围绕着作为一种文化的或精神现象的文学艺术所涉及到的各个认知方面而具体展开,形成文源论、文体论、价值论、通变论、主体论、创作论、作品论、风格论、批评论等八个层面或曰理论专题,彼此之间的相互贯通,从而呈现出一种网状式的结构特征;而在“转化”过程中,又必须充分注意“视界融合”,“创造性阐释”以及“活化”问题,如此才能把握真谛,激活内能,自然地融入当代文论之中。毛宣国《中国当代文艺理论建构的重要选择》(1998)一文,重点探讨马克思主义文论与中国古代文论如何“沟通契合”,并从人的关注,思维方式,范畴融通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释。张海明的《古代文论和现代文论》(《文学评论》1998·1)也循这一方向进行了探讨,强调在有中国特色的文艺学的建设中,古代文论占有重要地位,因为它是民族文化的“根本”,欲实现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必须在以现代意识完成“价值重估”的基础上,实现“现代阐释”。蒲震元的《现代诠释与微观考辩——再谈古代文论的现代价值转型》(《文艺研究》1998·3)则主要探讨在实现古代文论“现代阐释”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借鉴西方现代诠释学,扬长避短,为我所有,并逐步建立中国的当代诠释学理论。古风的《意境理论的现代化与世界化》(《中国社会科学》1998·3),专就“意境理论”的演进过程,探讨中国古代文论优秀范畴“现代化”的路向:其一,以现代思想“重写”传统,并在传统内涵的基础上增殖和发展;其二,以现代西方文艺美学思想进行阐释,给传统注入外来血液,使其内涵产生重大变革。该文认为,意境现代化的最高理想是对意境范畴的重构,并对这种重构提出了设想。关于意境的系统研究有两本著作值得一提。一是蓝华增的《意境论》(1996),一是蒲震元的《中国艺术意境论》(1995)。它们结合古今中外文艺作品的研究与评论,将“意境”提升为一个现代文论和美学的术语;尤其前著更受称道,被认为是意境理论现代化的“一个成功范例”。此外,余虹在《文史哲:中西叙事理论的内在旨趣与知识眼界》(1997),《中西传统诗学的入诗方式及其历史性建构》(1997)等论文中,通过中西比较,对中国文论的入思方式,历史性建构以及叙事理论等问题作了较为深入地探讨。王齐洲的《中国文学观念的符号学探源》(1999)也以中西比较的开阔视野,从符号学的角度,详细讨论了中国文学观念发生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及文学观念所具有的原初意义,进一步揭示了中国文学观念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尽管这些探讨还只是初步的,但其攻坚的目标和力度,显然是前所未见的。 一路在继承的借鉴的基础上更注重独立的理论发现和创造。 在这一路向上可以举出杨义、叶舒宪、萧兵、蓝棣之、王一川等人。 杨义的长处在于对中国文学本体有比较扎实的研究。自80年代以来,他首先在现代小说史领域辛勤耕耘,以独具特色的三卷本《中国现代小说史》立稳脚跟,进而由现代进入古代,在对大量古代作品的研读品评中,体味、追索中国文学的生命底蕴和民族特征。在此基础上他完成了《中国叙事学》(注:见《杨义文存》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一书。这部书与同期出版的叙事学理论著作不同,它不是对同类外国著作的综合性演绎,也不是对这类理论的创造性重构,如胡亚敏的《叙事学》,董小英的《叙事艺术逻辑引论》,罗纲的《叙事学导论》等。它是著者以西方叙事学理论为参照,用现代眼光(新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对我国古籍钩玄提要,梳理爬抉,细读精研之后的独立发现;第一次揭示了不同于西方叙事学的中国叙事的文化密码,即叙事与历史结合的源起,提出不同的思维方式在叙事中的不同表现原则,发掘了中国叙事智慧之特征。(参见该著附录专家推荐意见)这样的研究,由于集现代人类文化之光凝聚于中国文学的本体,阐幽发微,综合提炼,自成一体,因之既充分显示了中国叙事学的特色,又具备了与世界对话的可能。虽然不能说该著已经完美无缺,但可以说,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进程中,这确实是一项重要的创获。 叶舒宪和萧兵是八九十年代很有实力的两位学者。在研究领域上,前者神话与理论兼长,一部《中国神话哲学》体现了他的这一特长;后者则专注于神话研究,尤其楚辞神话研究成就突出,出版《楚辞与神话》等多部著作,受到国际学界的关注。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以世界的眼光,做中国的学问;在方法上,更注重文化人类学和中国乾嘉学派的积极价值。近年来,他们合作主持并参与撰写的《中国文化的人类学破译》系列,将这一特点进一步贯注到对中国文化的深层探讨上,为了对古代文化更好地进行现代破译,他们一面积极引入文化人类学的知识视界,一面努力继承和开掘传统的考据学方法,力求融汇中西古今,形成自己独特的学理话语。他们的这种创造性追求受到学界的高度重视,被称为“中国文化考据学派”。乐黛云认为,他们用现代的世界的眼光诠释中国文化,竭力使它成为全球文化的一部分,成为人类共享的思想资源,这种努力代表着我们学术的方向和未来。(注:参见《文学人类学走向新世纪》所记乐黛云的发言,《淮阴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二期。) 蓝棣之曾师从著名现代文学史家,鲁迅研究家唐弢先生。读书期间思维即有些“怪异”。他借重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说,抓住文学文本的某些特殊情节,便不顾一切地向作品的背后深钻细探,必欲挖出其深藏的“秘密”而后快。此后,一直沿着这一思维方向充实丰富,深化发展,终于形成与众不同的研究方法,取得了与众不同的研究成果。主要著作有《正统的与异端的》(1998),《现代诗的情感与形式》(1994),《现代文学经典:症候式分析》(1998)等。其中后者影响最大,是他的代表作。该书用独特的精神分析解读中国现代小说、戏剧,见前人所未见,发前人所未发,别开洞天,令人耳目一新。他所注意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形式与技巧,而是从文本的“疑团”(悖逆、含混、反常、疑难等)寻找其作者的“症候”,再由“症候”寻踪探源,所要揭示的是:作品说了什么,一个故事下面还有没有另一个故事,哪是作者想讲而没有讲出来的,哪是作家要掩饰的,哪是作家没意识到而无意之中流露出来的,还有,作家之所以要讲故事的无意识动因是什么?(注:参见《中华读书报》1999年5月19日9版,梁妍:《深入到艺术创造的生动内核中去——蓝棣之谈文学的症候批评》。)这样,如多节火箭一样,节节推进,使探究超越作品的表层、外层空间,进入作家心理和文本结构的深层,进而由作家的无意识动因的分析深入艺术创造的生动内核。这部书并不是系统的理论建树,但其中贯穿着独立的理论观念,形成了当今理论批评界难能可贵的“一家之言”。有人称他为“症候分析学者”,他认为自己属于心理批评派,而心理批评是对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重要补充。 王一川是一位很有个性的青年学者。90年代以来,他以“修辞论”为中心课题,但不满足对他人理论的一般移植与借鉴,而是在中外相关理论的辨析比较中,寻找建构自己的理论系统。他认为,既有的认识论美学、语言论美学和感兴论美学都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前者往往为内容、思想而牺牲形式、语言;中者在执著于形式、语言或模型时,常常遗忘更根本的,为认识论美学所擅长的历史视界;后者则又忽视了语言论美学的优长。为了走出这种美学的困境,他主张“把认识论美学的内容分析的历史视界,感兴论美学的个体经验崇尚,语言论美学的语言中心立场和模型化主张这三者综合起来,相互倚重和补缺”。他认为,“这实际上就是要达到修辞论境界;任何艺术都可以视为话语,而话语与文化语境具有互赖关系,这种互赖关系又受制于更根本的历史”。由此,他提出了与众不同的“修辞论美学”。(同名著作于1997年出版)这已不是一般的创造性借鉴,而是在借鉴基础上的一种独立创造,从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艺学提供了新的尝试。杜书瀛认为这是一种力图把“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结合起来的美学,力图建立一种既避免单一的“内部研究”的缺点,又避免单一的“外部研究”的缺点的美学。因此,是很有创见,也很有价值的。(注:参见《内转与外突——新时期文艺学再反思》,《文学评论》1999年第1期。) 就目前来看,以上三种路向的研究,都还未能形成更多更有分量的“拳头产品”,但可喜的是都已有先行者在奋力拼搏。经过二十年——也可以说20世纪几辈学人艰难曲折的探索,终于看清了的学术道路,我想,富有光荣传统和聪明才智的中国学人一定会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的。具有世界影响的新一代学者和论著一定会涌现出来。 文学理论论文: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分析论文 20世纪西方文学理论发生了一次次革命性变化,与之相应,英美各高校也出现了种类繁多且各具特色的文学理论教材。这些教材不仅为我们展示了当代西方理论与批评的全景,而且表现出与中国高校文学理论教材不尽相同的体例和风貌。了解和研究英美高校的这些教材,特别是国外学者为解决“理论”危机而做出的种种颇有创意的努力,对于我国高校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从目前收集到的近50部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挑选出有代表性的20本教材作为研究对象(见篇末附录),通过认真研读和分析,以把握英美高校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思想和写作体例,并希望通过对这些教材的梳理和辨析,为我国当今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类型 导论型教材在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不难发现其书名冠以“导论”、“引论”(Introduction)或者“指南”(Guide)的导论型教材,但这种导论型教材与国人理解的不完全一致。在国人看来,作为导论型教材,应该关注文学理论(Literarytheory)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优秀范畴等基本问题,有比较明确的理论建构和明晰的范畴界定,论述过程缜密,结构也应相对完整。而在英美高校,这种具有完整体系的教材并不多,也许受人文社会科学特别是当代哲学不再诉求宏大叙事的影响,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似乎不再追求建构普遍的理论体系。 就所掌握的资料来看,韦勒克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是少数具有完整体系建构的教材之一。该教材涉及到文学、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比较文学等方面。韦勒克试图通过对文学理论、文学史和文学批评的区分来界定文学理论的研究对象,通过对文学研究的内部和外部的区分来寻找文学理论的研究方法,并重点阐述了文学理论的“内部研究”,分析了与此相关的重要概念。该教材对我国新时期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影响颇深。卡勒的《文学理论》也属于导论型教材。如果说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是一种建构型体系的教材的话,那么这一本便可以视为“解构型”教材了。该教材对文学理论中的几个关键范畴均提出了质疑。其开篇标题为“理论是什么?”第二章标题是“文学是什么?”接下来则对文学与理论的关系作了否定的回答。“文学是什么?你也许会认为这是文学理论的中心问题,但事实上,它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该教材通过分析历史上各种界定“文学”的说法,最后将“文学”理解为从五种视角审视的结果,从而构成了对传统文学理论试图找到文学的普遍性本质的消解。这种解构方式告诉人们,对“文学”这一术语的界定的不可能与无限可能。苏瑞希·纳华的《文学批评基础》侧重从哲学的角度反思文学理论,是一本有相当理论深度的教材。该教材首章为“哲学与当代文学理论的危机”,谈到了“客观主义、怀疑主义、相对主义和极端不确定主义”所带来的文学理论的危机。以此为出发点,论及“诗学的形式与功能”、“变异、价值和文学理论”等文学理论的优秀问题,并探讨了文学理论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及其意义与前景。这本教材可视为理论面临坍塌之际的反思和重建。 一些研究文学理论中特定范畴的专论性教材,我们也将它们归入导论型教材内。安德鲁·本尼特与尼古拉斯·罗伊尔合著的《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就属于此类,该书第二版分二十八章,每章涉及文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如“开端”、“读者与阅读”、“人物”、“悲剧”等,第三版又新增四章,仍沿用这一方式。该书各章之间虽亦有参阅,但就总体而言,各章几乎全凭某一关键词而自成一体。此类教材因各章节之间独立性较强,所以在教学过程之中可以从不同的章节入手,从而形成不同的思维路径。 有些导论型教材则具有史论结合的特征,如查尔斯·布莱斯勒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该教材既有对文学理论的优秀概念的质疑与界定,又有对自古希腊以来学科史的勾勒,包括对20世纪以来的主要理论批评流派的介绍。还有些教材主要通过对西方20世纪文学理论批评流派的评述来结构全书,伊格尔顿的《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就是如此,它将西方20世纪文学理论批评流派梳理出三条线索,从而引出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结论。与之类似,佛克马和易布思合著的《二十世纪文学理论》也是通过对各理论流派的选择性介绍和评价,试图建立一个科学的具有广泛适用性的文学理论。 选本型教材选本型教材即选辑他人著述而成,一般为选家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选择编排一些理论或批评实践文本,其中大多为经典文本,偶尔也收录学生习作,用来作为课堂教学或学生阅读练习的实例。 英美高校文学理论的选本型教材不只是资料汇编,大多具有选家眼光和水准,大多在选编中有说明、指要或有一定篇幅的介绍。如诺顿出版公司的《诺顿文选理论与批评选集》,在前面就有长达28页的“文学理论与批评导引”,对“什么是阐释”、“什么是文学”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理论与批评作了概要的介绍。再如罗伯特·C.戴维斯和罗纳尔德·席勒夫编选的《当代文学批评:文学与文化研究》,该书用两章的篇幅介绍了“什么是文学研究”和“什么是文学理论”。这类教材在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占有一定比例。 根据编选标准和内容的差异,我们又可以将选本型教材分为三种。一种是依据历史编年,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诺顿文学理论与批评选集》。该书有2600多页 ,遴选了自古希腊至今的文论家著作,按照文论家出生年代先后而编排。另一种是按理论批评流派选编,这类教材往往精选出文学理论流派中具有代表性的经典理论批评著作片段。例如安·杰斐森和戴韦德·罗比的《当代文学理论介绍》,选取了俄国形式主义、语言学批评、美国新批评、结构—后结构主义批评、阅读阐释理论、精神分析批评、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和女性主义批评等八种文学批评流派的代表性著述,勾勒出一幅当代批评理论之图。第三种则是前两种的综合,既根据主题或专题选择,又兼顾历史与流派的顺序。例如英国文论家拉曼·塞尔登编著的《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全书共分为五大主题:再现;主体性;形式、体系与结构;历史与社会;道德、阶级与性别。每一主题下又分为若干子题目。菲利普·莱斯和帕特里夏·沃夫编选的《当代文学理论读本》也与之类似。该书分两部分,前半部分按照流派编选了索绪尔语言学、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接受美学与读者接受理论、女性主义等理论家的文章;后半部分则按照主体、语言与文本性、话语与社会、后现代主义等专题编选。 手册型教材英美高校文学理论教材不仅种类繁多,而且互为补充。相对于导论型教材和选本型教材而言,手册型教材是与前两种类型配套使用的教学参考书。这类教材又分两类,一类是辞典,一类是批评方法手册。手册型教材为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同时也为一般读者或者初涉批评领域的人提供了获取知识的途径。#P#与导论型教材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体系性不同,手册型教材侧重于理论知识的普及。有些辞典收录的词条范围很广,如《韦伯文学百科全书》,该辞典言简意赅地介绍西方近几十年来令人眼花缭乱的名词和术语。安约翰·派克和马丁·库勒的《文学理论和批评术语》则仅限于文学理论批评的术语,这类辞典既可供初学者入门,也可作为工具书。 手册型教材与选本型教材也有差别,选本型教材虽然也辑录的是他人的文本,但重点在选,手册型教材则带有实践性质,重点在指导如何运用。该类型的典型例子是威尔弗雷德·L.古尔灵等编著的《文学批评方法手册》,该手册介绍了数种批评理论,每章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节介绍该理论的背景、性质与运用范围,第二节为经典批评文本的分析,第三部分是对该批评理论本身的评价。比如该书第二章“形式主义批评方法”,第一节介绍了形式主义理论的背景及分析方法;第二节为“形式主义批评方法的实际应用”,具体包括:①用形式主义方法解读《致他羞涩的情人》,②短篇小说的形式和结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③对立统一:《哈姆雷特》的形式,④形式中的意义等。第三节是“形式主义批评方法的局限”,对于只关注于文本内在的形式主义批评,编者认为“我们不应该再坚持文学的独立性,而是要恢复文学跟生活和思想的联系”。这类教材还有一个特点,即在介绍使用各种批评理论的批评实践时,往往选择相同的文学文本作为批评对象,《文学批评方法手册》中是用不同方法分析了《致他羞涩的情人》和《年轻的布朗先生》这两部作品。朱利安·沃尔夫莱和威廉·贝克合著的《文学的诸种理论:批评实践案例研究》也是如此,该教材收录了分别用结构主义批评、后结构主义批评、精神分析批评、女性主义批评、马克思主义批评、新历史主义批评方法对《雪封》这部小说的评论文章。这种编排可以使学生切实地感受到各种批评方法的不同特色,同时也训练了学生阐释文学文本的能力。 教师用书教师用书严格地说不能叫教材,而是带教辅性质的参考书。这些用书对文学理论本身和教学方法都作了富有启发性的提示,迪安·F.萨多夫和威廉·E.凯恩合著的《大学当代文学理论教学》和麦克·肖特的《阅读、分析和文学教学》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有些英美文学理论教材还注意到了多种类型的教材配套使用的问题。如塞尔登的三本教材就是可以互相参阅和补充的。其一《当代文学理论导论》,主要评介了20世纪以来的各种理论批评流派;其二《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则分主题遴选了自古希腊以来的经典文学理论著述;其三《理论实践与文学阅读导论》是一本专门为学生设计的批评案例分析。 二、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立场 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立场指编写者对文学理论性质的看法和关于文学理论教学的指导思想。编写者的立场与其理论素养、文学观念特别是所属的理论派别有关,在教材编写中,往往表现为编者对各种文学理论观点或流派的取舍和评价,对具体的理论术语的界定和表述,以及对教材的逻辑思路及建构方式的选择和设定等。由于编写立场的差异,有些教材侧重于对文学的社会文化、意识形态因素的阐释,有些教材则集中研究文学的语言和结构,使得英美的文学理论教材呈现出不同的风格和特色。 导论型教材一般表现出鲜明的学派立场,韦勒克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将文学研究分为内部和外部,从构架上看似乎是一种全面的文学研究,但在具体论述中,著者对文学研究中的传记、心理学、社会和思想等四种从“外部”切入的态度有所保留和否定,他们认为这种研究忽视了文学的审美价值,忽视了语言符码的特殊性,将文学作品虚构世界的生成机制简单化了。实际上著者是站在新批评的立场上,主张文学理论应立足文本,研究文学作品的语言特性。伊格尔顿的《当代西方文学理论》的立场与韦勒克相左,著者毫不回避自己所坚持的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该书从“什么是文学”开始,在缜密的论证过程中否定了传统和当下社会的各种观念,在追问中得出结论:纯“文学”只是某些特定的意识形态给人造成的错觉,对于文学的价值判断具有历史可变性,它与社会意识形态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佛克玛和易布思合著的《二十世纪文学理论》虽然提出要建立一个具有普遍适用的、科学的文学理论范式,但纵观全书,他们是希望以结构主义文学批评为基础,同时吸收接受美学、符号学等相关成分来合成。卡勒的《文学理论》则通过一系列的质疑表现出一个解构主义者的学派立场。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所表现的这种鲜明的 学派意识与编著者在编写教材时的文学现状及文化思潮有一定联系,而这些教材所坚持的指导思想通过被学生接受和掌握,又可推动某一学派和思潮的普及和发展。韦勒克、沃伦的《文学理论》无疑起到了推动和传播新批评主张的“内部研究”的作用。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学的多样化发展及文化的多元并存促使文学理论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反映在教材编写上则表现出综合性的倾向或采用比较客观的立场来评述各派理论。正如朱利安·伍尔夫雷和威廉·贝克编著的《文学的诸种理论:批评实践案例研究》中所言:“没有一种理论是封闭或者自足的”,“批评、理论的写作和阅读已经泛滥,超出了‘理论’这一术语的同质性”。当今的许多教材往往不再有十分鲜明的学术立场或是学派意识,而是囊括诸多文论观念,其框架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凯思·格林和吉尔·列俾汉的《批评与实践教程》就体现了这种特征。该教材全面阐述文学和语言、结构、历史、作家(主体性)、读者、政治和文化之间关系。塞尔登的《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也是从再现;主体性;形式、体系与结构;历史与社会;道德、阶级与性别五个方面来编纂教材的。英国罗杰·韦伯斯特的《文学理论研究入门》则在文学、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的互动关系中探询文学研究的意义,他认为,文学是“一个各种意义斗争激烈的领域”,多种定义可以和谐并存。这些教材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与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出现无不有一定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提供任何简单的定义的答案,也许是当今文学理论教材的一个积极而非消极的特色。 需要提及的是,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十分注重吸收西方文化和文学资源,特别是本国文学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由此显示出一种本土立场。英国学者拉曼·塞尔登编著的《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选用了100多个文论家的著述,其中英国文论家占三分之一以上,在第一编第三章和第五编第二章,分别所选的五个文论家都是英国的。英国罗杰·韦伯斯特的《文学理论研究入门》第一章分析了英国文学的现状,针对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提出现在到了强调理论的时候了,第二章又设一节专门探讨英国的文学传统。英国汉斯·伯顿斯的《文学理论基础》主要以英国近代马修·阿诺德的诗歌为例子作为演示。美国查尔斯·E.布雷斯勒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开篇所选的范例就是“美国文学之父”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些对我国文学理论教材编写中如何利用本土资源有启示意义。 三、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逻辑思路 清晰严谨的逻辑思路无疑是每一位理论家在阐述自己的理论或描述理论现状时所遵循的,只有如此,教材中各方面的内容才能融为有机的整体,同时也才能让学生易于把握教材的内在线索,并藉此掌握相关理论。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大都具有相对清晰而又体例各异的逻辑结构。有些教材以问题为出发点,通过质疑某种观点来结构全书。如韦勒克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就是从对当时流行的“起因研究法”和“个性说”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文学研究方法的发难开始的。塞尔登编著的《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则表现出对各种批评理论中自我中心主义的反击,因为那些理论“总是威胁要切断读者及其熟悉的精神支柱”,而对文学研究不是“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评价”,而是“发出绝望的呼喊或进行道德的讨伐”。由此这些教材形成这样一种思路:置疑现状否定传统提出新观点论证新观点。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有些力求在各理论流派之间寻找其内部的逻辑关联,以统摄整个教材。如凯思·格林和吉尔·利俾汉的《批评与实践教程》,编者首先介绍与文学的本质特征——语言相关的批评方法,然后一步步走向文学的外部,形成一个以文学文本为圆心的众多的同心圆,其结构方式是由内及外:语言符码结构含义历史生成作者主体读者接受政治意识文化解读,由此勾勒出各种批评理论的内在关系。有些教材集中围绕文学理论中的某个或某些方面,显示各种文学理论批评的联系与发展。如汉斯·伯特斯的《文学理论基础》将各种批评理论聚焦在“阐释”和“阅读”上,关注各批评理论的阐释功能。他在序言中指出,曾经“有段时间里文学文本的阐释和文学理论似乎是两个不同而且毫无关联的物”,但是“在最近的三十年,阐释和理论彼此联系得越来越紧密。事实上,对于当代的许多批评家和理论家来说,阐释和理论已无法分开”,由此该书便有如下章目:第一章:意义解读:实用批评与新批评;第二章:形式解读(上):形式主义与早期结构主义(1914—1960);第三章:形式解读(下):法国结构主义(1950—1975);第四章:政治解读:20世纪70年代与80年代。从章目中我们可以看出,各章关注的都是作为各种批评理论的共同功能,即如何阐释文学作品。还有些教材则从学生学习的角度考虑,根据各理论流派本身的理论难度来结构全书。如罗易斯·泰森的《当代批评理论--使用者指南》采用的是循序渐进、由易而难的结构方式。有些教材甚至从具体的文学现象入手,无论是全书的导论,还是每章的开始,都是从具体的文学文本讨论入手走向文学理论教学的。如安德鲁·本尼特和尼古拉斯·罗伊尔的《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中大多数章节的开篇便是一首诗歌或一篇小说的片断。这些精心挑选出来的文本使学生在理论学习之初有一个比较生动或强烈的印象,从而产生学习理论的兴趣和欲望。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在编排上也有一些新的特点。如有些教材表现出明显的厚今薄古倾向。塞尔登、彼得·威多森及彼得·布鲁克合著的《当代文学理论导读》为了更好地介绍当今后现代思潮影响下各种怪异理论,在第四版里把以前版本里涉及到的理论(包括1993年增加的新批评)压缩成一至六章,仅占整本书的一半,而用另一半篇幅论述各种后现论。有些教材在编排上更为前沿。如安德鲁·本尼特和尼古拉斯·罗伊尔的《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的结构就彰显出一种后现代的去中心化的色彩。全书分二十多节,既有传统的如“叙述”(Narrative)、“人物”(Chara cter)和“修辞和比喻”(Figuresandtropes),也有耳目一新的“笑”(Laughter)、“自我认同”(Me)、“上帝”(God),还有“意识形态”(Ideology)、“种族差异”(Racialdifference)、“怪异理论”(Queer)等,各节之间相互独立,亦没有偏重。 四、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编排风格 从编辑学的角度我们还发现,英美文学理论教材有诸多和国内大学教材迥异的特色。 英美教材的封面设计与国内教材相比,更具个性化。有的教材采用的是带有现代色彩的油画,如布莱斯勒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和伊格尔顿的《当代西方文学理论》。有的教材则刊入一幅颇有意味的图片,如塞尔登和彼得·威多森及彼得·布鲁克合著的《当代文学理论导读》(第四版)的封面,画的是一个若有所思的人端坐在一扇门前,他在思考什么,门里面又是什么?这些都给读者以遐想。此外,还有的教材封面居然是一幅漫画,如安德鲁·本尼特和尼古拉斯·罗勒的《文学、批评与理论导论》的封面,漫画中的教师西装革履面带笑容的拍着学生的肩膀,两位学生却被缚于木板上不能动弹,甚至连嘴巴也被封住,下面一行小字说明:“通常,艾德尔森特别恩典的给少数几位学生讲授关于当代小说的后结构主义分析”。 英美教材在目录的编排上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色。如罗伯特·C.戴维斯和劳拉·芬克编著的《文学批评和理论:从古希腊到现在》,全书的编排顺序是按年代来进行的,但在后面又编排了一个按主题分类的目录。诺顿公司多人合编的《诺顿文学理论与批评选集》更多达五个目录,分别按:著者出生时间;现当代流派与运动;文类;历史分期;论点与主题等五种顺序来编排。这种方式已接近计算机的链接,它提供了多个入口,给学生带来一定的便利。 英美教学非常强调课外阅读,因此它们的教材无一例外都附有指导学生进一步阅读的书目,并且书目的编排有多种方式。一般按照由易而难的顺序,这样有利于学生循序渐进地掌握理论知识。也有一些编著者根据教材自身的内容安排阅读书目,如乔纳森·卡勒的《文学理论》由于各章内容的相对独立性,所以他的扩展阅读书目是按章来附录的。苏瑞希·纳华的《文学批评基础》由于专业性很强,因此在按章注释之后对一些参考书目还作了言简意赅的介绍。罗杰·韦伯斯特的《文学理论研究入门》的扩展阅读书目做得更为精致,分别标为文学理论的入门或普及性著作、一般导读性书目、接受理论书目和语言理论书目等四部分,并且每一部分的前面都有一个简短的说明,俨然一本课外自学指导手册。 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也很重视附录,注意增加一些特殊的内容。罗易斯·泰森的《当代批评理论——使用者指南》每节都附有批评实践的范本。美国查尔斯·E.布雷斯勒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则在第三章到第十一章的后面附有一篇学生的评论文章,值得一提的是该教材2003年版中第三到第十章的后面均附有与该章内容相关的网址。 顺便说一下英美文学理论教材的再版特色。英美文学理论教材在再版时往往有较大的变动,内容或增或减,顺序也多有调整,这样做也是与时俱进,使教材更具时代特色。查尔斯·E.布莱斯勒编写的《文学批评:理论与实践导论》1994年首版后,分别在1999年和2003年再版,每版都有变化,不断加入最新的文学理论观点和材料。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多森和彼得·布鲁克合编的《当代文学理论导读》第四版也是如此。 当然,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英美教材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有一些偏颇之见。同时,很少有编纂者注意到东方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理论,从而使它们所阐发的理论的普遍性大打折扣。这里我们主要关注的是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值得我国高校教材建设中借鉴的东西。英美文学理论教材中所持的文学观念和文学理论观念的多元和不断更新,教材体例和编写风格的丰富多彩,以及对选本和辅助教材的重视等等,都给我们诸多启发:文学理论教材可以有多种写法,也可以同时编写出多本不同体例教材,除具有导论性质的教材外,还可以有选本、有个案分析或手册。教材的表述可以严谨细密,也可以文采飞扬。总之,一本好的文学理论教材既能让学生了解和掌握文学理论的基本知识和基本问题,又能在学习中发现理论的价值和思考的乐趣。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性成分研究论文 书名"理论留下了什么?"问的是:被称为"理论"的话语在今天占有什么位置,它如何既与自身的过去又与那些自称有权在政治领域占有一席地位的话语相关?作为今年英语协会会议上的第一位讲演者,我的讲演就是理论留下了什么的一个范例--一个活生生的余留物--一种理论的剩余,它的范例性将使别的讲演者摆正自己的位置而不至于对理论的遗产有太大的曲解,不用说,这样做的方式就是抓住理论与其过去的关系:理论留下了什么? 在1960年代,当我刚涉足我们的书名简单称之为"理论"(theory)的东西时,这一术语(如此怪异,它是关于什么的理论)的含义比今天宽泛得多。在结构主义风行的时期,出现了大量不断扩展的理论--从根本上看,它们是对结构主义语言学模式的普遍化运用--这种模式自称将适用于全部文化领域。理论指一些特殊的结构主义理论,这种理论将阐明各种各样的材料,是理解语言、社会行为、文学、大众文化,有文字书写和无文字书写的社会以及人类心理结构的关键。理论指具有特定的学科间性的理论:它激活了结构主义语言学、人类学、马克思主义、符号学、心理分析和文学批评论文。 不过,尽管理论具有广泛的跨学科目标,但在它的高潮时期,文学问题仍处于其规划的优秀:对于俄国形式主义、布拉格结构主义以及法国结构主义--尤其是对罗曼·雅各布森(它将列维一斯特劳斯引入音位模式,这对结构主义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言--文学的文学性问题是激活思想的问题。理论试图将文化对象与事件当作形形色色的"语言"要素来处理,因此,它们首先与语言的性质相关,而当文学表现为最为有意的、最反常的、最自由的、最能表现语言自身的语言运作时,它就是本真的语言。文学是语言结构与功能最为明显地得到突出并显露出来的场所。如果你想了解语言的一些根本性的方面,你就必须思考文学。因此,在雅各布森所界定的一系列语言功能--指涉1、表情、交际、意向、元语言、诗性,这些功能分别突出或强调语境、说话者、联结、接收者、编码与信息本身--中,正是语言的诗性功能(用雅各布森的论说)"为信息而强调了信息"("信息"在此指说话样式本身)[1]。在众所周知的一道公式里,雅各布森说:"语言的诗性功能将选择轴上的对等原则投放进了结合轴。"[2]语言的诗性功能包含了语言两大基轴的重叠。 不过,即使在每位优秀的理论家都必须谈论文学的文学性的时期,在某种意义上看,理论也显然在改变文学成分的地位,至少对所有攻击理论的人来说如此。这些人指责我们贬低了文学的价值,损害了文学的声誉和特性。叙述学家以同样的热情研究巴尔扎克和Io佛莱明(IanFleming)的叙述结构。众所周知,雅各布森为说明语言的诗性功能而选用的例子是政治口号"IlikeIke"而非波德莱尔的《猫》("Leschats")。在"IlikeIke"这个句子中,被喜欢的对象(Ike)与喜欢的主体(I)都包含在喜欢(like)这个行动中,因此,我喜欢Ike的必然性似乎就刻写在这个语言结构中[3]。文学作为优先研究对象的特殊地位受到了很大损害,不过,这种研究的结果(这很重要)将"文学性"置入了各种文化对象,从而保留了文学成分的某种中心性。 对文学语言特殊性或文学特殊性进行理论概说的企图在早期对理论至关重要,但有时候它也并不是理论活动的焦点。应该说明的是: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回答了文学的本性问题,实际上也没有任何思路接近于能解决这一问题的答案。最初理论研究将文学看作语言的一个特殊类别,不过,有关文学性的每一种界定都没能对文学作出令人满意的说明,而往往是在别的文化现象(从一些历史叙述、一些弗洛伊德式的病例史到广告口号)中发现越来越多的文学性。另一种研究提出文学不是语言的一个特殊类别而是对语言的特殊使用,然而,不管So费什的努力如何大胆(比如,他试图证明写在黑板上的语言学家的名字表可以被读作一首宗教诗),还是不能提供有关文学性的满意答案[4]。 我想上述情形有两层潜在的意思。第一:文学正如意义一样,它既是文本事实又是一种意向活动,因而既不能按照上述两种观点中的任何一种,也不能通过将两者综合起来的方式对文学加以充分地理论说明。我们必须在这两者之间交替变换,它们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成功地兼并另一方而成为综合框架。我们可以将文学作品看作是有特殊性的语言,我们也可以将文学作品看作语言在特定方式中的构成,但任何有关特性的说明或有关感知框架的说明最终都使我们走向另一模式。文学的品质似乎既不能还原为客观特性,也不能还原为一系列语言构造方式的结果。 我想第二层含义是:对文学性或文学问题的思考实际上并不是要发现我们用以区分文学作品与非文学作品以便将其适当归类的标准,相反,回答这些问题的企图最初只是引起我们对文学的某些方面的直接关注。通过谈论文学是什么,批评家们提炼了一些据说是最适当的批评方法,消除了人们对据说是文学之最基本和最特殊的那些方面(无论是将文学看作对语言的突出,还是将文学看作各语言层面的综合或文本间的结构)的忽略。问"文学是什么?"实际上关涉到应当如何研究文学的问题。比如,如果文学是一种高度模式化的语言,那么,研究它就是关注其模式而不是关注它可能表达的作者心理或它可能反映的社会构造。对文学性的追向似乎首先是探索批评方法的一些步骤。 正如我说的那样,最近,文学的性质或文学成分的性质已非理论关注的优秀,简单地说,我们称之为"理论"的东西显然已不是文学理论。1992年我为现代语言协会所编的《现代语言与文学学术研究导论》第二版写了一篇题名为《文学理论》的文章,此后我便离开了文学理论[6]。我忙于谈论种族、性别、身份、,被So纳泼(SteveKnapp)和WoBo米查尔斯(WalterBennMichalls)反-理论的理论之间的论争弄得糊里糊涂,忘了文学理论。我认为记住文学理论很重要:比如,叙述理论对各种类型的文本分析都是至关重要的。目前,低年级的研究生通常对基本的叙述学也了解不多(他们读了福科,但未读巴尔特或热内特,更不必说Wo布思了)。他们可能不知道如何辩认叙述视点,如何分析隐含的读者,而这恰恰是与其密切相关的一些问题的优秀,比如对被某一文本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东西的分析。 为了弥补我为现代语言协会写了那篇有关文学理论的文章之后对文学理论的忽略,我写了一本小书,名为《文学理论:简要的导论》。这本书抛开了纳泼和米查尔斯,不仅提出了"文学是什么?"的问题(即题名为"文学是什么以及这一问题重要吗?"的那一章),还讨论了叙述、诗与诗学,以及身份确认、表行语言的问题。由此,我着手将文学成分保留在理论之中,我希望它留在那儿。 不过,Jo基勒瑞(JohnGuillory)以《后-理论之后的文学》为题要告诉我们什么?我将"后-理论"看作一种假定"宏大理论"死亡之后的理论,正如"后-理论"这一短语所示。如果你想了解这说法的具体出处,可见1982年由纳泼和米查尔斯写的一篇文章《抵抗理论》[7]。现在很多人都忘了这篇文章,它曾说理论论辩毫无结果,因此,理论毫无用处,应该结束。正如很多评论者所言,对理论的这种抵制性论说显然是理论的一种现象,它引发了很多枝蔓横生的回应,而这些回应本身也是理论的一些现象,因此,在我看来,这种状况就是"后-理论":由理论之死的诸问题激活的一些理论讨论。 如果这是我们的参照点,那么,尤为令人吃惊的是(我承认,对我来说它是某种恶意快感的来源)近年来传统理论研究之最纯粹的例子,即对文学性质的理论研究恰恰是理论之死的鼓吹者之一纳泼写的一本书,该书名为《文学兴趣:反形式主义的限度》。这本书重新提出了传统的文学理论问题:"有一种不同于别的思想和写作模式的特殊的文学性话语吗?有什么办法可以用来维护这样一种直觉:一部文学作品说出了用别的方式说不出的东西?"纳泼的著作对这些问题给予了积极的回答从而令人惊讶。与大多数同类研究相比,纳泼的研究在哲学的意义上更为严谨,应该说,它更为明智地没有以显然不能令人满意的答案(这些答案结束了这些追问)而告终--诸如文学是一个既定社会所赋予意义的东西--纳泼的追问以这样的结论结束:的确存在着一种文学的特性。的确,文学做特殊的事。 然而,纳泼是在不同的标题下处理和提炼传统的答案。在这篇反理论的文章中,他同意这一看法:一部文学作品的意义就是作者赋予它的意义(任何别的意图都缺乏内在的凝聚性)。他不是经由考察一部文学作品可能具有的特殊意义类别(不存在这种类别),而是通过考察他所谓的"文学兴趣"来研究文学的特性。既然他承认我们对文学语言的兴趣超过了我们猜度文学语言的作者想用语言表达什么的兴趣,那可得的多余之物将被称之为别的什么,一种受洗之后的"文学兴趣"。 文学性成分的特性不在文学语言的特殊种类性之中。纳泼说:"我开始注意到,我们不能将其作为有关文学语言的论述而加以维护的东西,却可以将其作为对某种表述的论述而加以维护,这种表述激发了某种兴趣"。文学是一种"使人们对表述本身感兴趣的语言表述;这种语言表述之能引起人们对其本身的兴趣,是通过对情感及其指涉物的别的价值进行具体个别的描述来达到的;它的描述方式是:将其指涉物插入与表述本身的特定语言叙述结构一体不可分的新的脚本"。对这种表述本身的特殊结构至关重要的是被别的理论体系称之为文学话语的自指层面与结构层面的同构,不过,纳泼将此说成是包含着不同层面的类似结构的关系:作者写诗这件事似于诗中发生的事吗?纳泼说:"这类重现--在此仿佛外在于作品的问题也出现在作品内部--结果使一种解释的难题成了文学兴趣之源"。当我们说解释的难题不仅成为兴趣之源,而且能引起对某种类似结构(这些类似结构的个别性和复杂性给作品以特有的文学地位)的兴趣时,我们正在谈论文学兴趣。 一个例子--这是我举的例子,而非纳泼举的例子,但这个例子十分简明--是K·弗洛斯特的两行诗《奥秘坐着》: 奥秘坐着 我们跳着园舞并猜想 而奥秘坐在中间并明白。[9] "诗人在此正在说什么或做什么?"当这一问题转换成这位诗人或这首诗正在做什么和这首诗内部的者-"我们"和"奥秘"正在做什么之间的关系问题时,人们可以说,这一解释的难题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学兴趣的来源。这首诗将我们舞蹈并猜想与奥秘坐着并明白对立起来。我们可以问这首诗对这种对立或存在状态采取了什么样的态度。这首诗是对人类行为之徒劳的嘲笑呢?抑或我们可以将舞蹈的公共猜想与阴郁确定的了知对立起来?不过为了探究这首诗所呈现的这些对立,人们必须问这首诗本身是否在舞蹈并猜想或者它是否坐着并知道。这首诗本身是以猜想或知道的方式存在吗? 答案有点复杂。的确,这首诗似乎有知道的意思,但作为一种动词结构,它可能不同于人类的猜想行为吗?如果我们追问这首诗中知的情形,我们能发现的是:被猜想为知的主体即奥秘是由一种修辞或猜想生产的,这种猜想使奥秘由被"知"的客体变为知的主体。奥秘是人们知或不知的某物。在此,诗将奥秘大写并拟人化了,此外,还通过换喻将它从被知的位置转换到知的位置。因此,这个知者被表述成了由一种修饰性猜想或假定所生产的东西,这种猜想或假定使知的对象(某种奥秘)成了知的主体(这一奥秘)。该诗说奥秘知道但却表明奥秘是一种修饰性猜想所做的表行言述的产物。 纳泼打算将文学兴趣放在的类比上,那么,他会在此说什么呢? 他的主张也许是:文学兴趣内在于弗洛斯特在诗中的行为和被表述的诸种行为的关系之中。弗洛斯特了知或猜想,跳着园舞或坐在中间,这有什么不同?要决定弗洛斯特正在做什么很难,这一困难是由将诗中"我们"的行为和奥秘的行为之关系分门别类的困难所表明的吗?我认为这首诗也许为纳泼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好的例子,虽然当他坚持我们应关注有关作者的之类比时,他会让我们问弗洛斯特正在做什么而不是诗在做什么。我不相信这是有意的,更不用说是必要的。问诗人或诗正在做什么以及与诗中所做的什么之间的关系,比关注弗洛斯特正在做什么以及它与诗中行为的关系可能更恰当,更有效。不过,这可能是另一个问题。我认为文学性的难题因纳泼的阐说更加尖锐化了。纳泼指出:就我们对文本的兴趣超过我们对猜度作者意图的兴趣而言,文本具有文学趣味。 纳泼力图借助这一术语重新解释通常被用来说明文学性之特征的结构复杂性。于是,他着手论辩道,虽然文学的确具有在当前被人们通常从一般政治立场出发(作为某种不合法的高高在上的精英话语)加以否定的特殊性,但它并无文学维护者通常所要求它的有利于道德和政治的功能。因此,其如他在与米查尔斯合著的那篇反理论的文章中所言,他希望在这一问题的两个方面继续刺激每一个人。 不过,对留在理论中的人而言,也许几乎没有人会被以下结论所震惊与激怒,这一结论便是文学并不必然具有有利于道德和政治的功能,为先锋的破坏性和解放性价值辩护总是要遭到要求文学规范化和正常化的主张的反对,对此我们也很清楚。然而不管怎么说,纳泼这一例子都明确说明了什么是当前思考文学理论的趋势,尽管他采用了非同寻常的传统方式。这一趋势便是:为文学要素及其特殊性辩护既相关到的表现又相关到另类性的约定,而不是将其与文学语言的特殊性问题或意义中断的潜在可能性联系起来[10]。纳泼的观点是:文学描述(它以类比的方式突出了对的复杂描述)并未告诉我们如何行动,而是有助于我们发现自己的评价倾向是什么,并提高我们对自己的评价倾向中的复杂关系(也许是矛盾关系)的意识。他举的例子是Co阿克博(ChinuaAchebe)的《事物之崩溃》。在这部作品中,对伊博传统文化的殖民干涉既被描写成一种野蛮的侵略行为,也被描写成对极端不正当的伊博风俗(贬低妇女、遗弃双胞胎,如果有神谕则杀死收养的儿童)的反应。对读者而言,小说可能使他们原有的一系列价值产生冲突。纳泼写道:阅读这本小说,"一个女权主义的反殖民主义者可能发现她对宗教式风俗的反感远胜于她维护本土文化的冲动(或相反)(100-101)。"如果文学有助于使我们成为自觉的者,它的做法是:提高具体描述使其高于简化原则,以便使价值与原则间的潜在冲突得以呈现。洛克(Lock)将自由主体之自由说成是一种悬置决断的可能性,纳泼引用洛克的有关论述来仔细测试可选择的对象和它们的价值,他的结论是:文学趣味为自由之运作提供了范本。他提醒说:"这并不意味着文学趣味会使某人作为较好的。"(他不相信自觉的是较好的。)不过,文学趣味的确会给出一种有关什么是较好的,什么是较差的的超常经验。(103) 包含了一个结构,这个结构与文学理论称之为"具体的一般"的东西紧密相关,这是一种将个别性和普遍性合而为一的特殊结构,这种结构(比如)能使哈姆莱特不只是一个纯粹的实体之人:哈姆莱特既具体体现在个别细节中,又以实在之人所不具有的方式带有普遍性。理解作为的自我就是既要在由自己特定的过去所决定的具体情境中观察自己,又要想一想对某人来说在我的情境中他会做什么,他会因此作出什么样的对某种类型(我只是这种类型可能的例子之一)来说可能的选择,由此出发来考虑可选择的行动路线。由于真正理想的是个别性与普遍性的结合--被决定的特殊个别之我可以有效地选择任何成为者的道路--,因此,毫不奇怪的是:正如纳泼指出的那样,遇到文学趣味"应该感到像看见了实际本身的理想条件"(140)。 这些观点多少解释了俗常的直觉:文学经验与判断有关。正如有的人常常说的那样,文学提供了一种健美体操,一种以方式进行的操练。[11]纳泼明确否定文学兴趣使某人成为较好的,但他的著作是新近理论中之一般趋势的标志:将文学特殊的品性置于者的表现和文学读者被带入的他者状态的关系中,而不是置于语言的特殊品质或对语言的特殊构造之中。我想,这样的文学效果有赖于文学中特殊的范例结构。 一部文学作品不只是用作例证的轶事或单纯的例子,虽然拥有细节并描述得很精彩的秩事成了文学性之条件的一部分。文学描述有较大的自主性,因此尽管有关举例说明什么的问题可能被悬置起来,但同时这一问题又与文学描述所具有的意义有关。正因为如此,所以多年来人们常常被引向去谈论文学的普遍性。文学作品的结构是这样的:它让文学作品告诉我们有关人的一般状况比让它们详细说明其阐述的较为狭窄的范畴要容易。哈姆莱特只是一个王子,或者只是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或者只是一个好反省的年轻人,或者只是一个其父亲在荒谬的情境中死去的人吗?如果说,以上的回答都不能令人满意,那么,对读者来说较容易的是不回答,默默地接受一种可能的普遍性。小说、诗歌、戏剧,在其各自的情境中都倾向于揭示它们力图举例说明的东西,但同时,它们也邀请读者进入叙述者的意识和进入在某种意义上作为例证的角色的意识以及困境之中。 对文学与身份问题的关系而言,例子结构十分重要,而身份问题对当论又十分关键。自我是天生的抑或是被造成的,对它应从个体方面思考还是应从社会方面加以思考?文学总是与这些问题相关,文学作品提供了身份如何形成的大量潜在的范例。有关于身份在根本上是由出生决定的叙述:由牧羊人养大的国王的儿子从根本上看仍然是一个国王,并当其身份被发现之后他合法地成了国王。在另一些叙述中,人物随其命运的变化而变化:他们通过可能出错但却有力的识别而获得身份;或者在人生苦难中发现的个人品质成了确立身份的基础。 当前,文学研究领域中对种族、性别、性的理论研究迅速扩张,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也许是:对有关身份构成诸要素的功能所进行的复杂的政治社会性解说而言,文学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比如,我想到了Eo塞奇威克[EveSedgwick]和Jo巴特勒[JndithButler]对Wo戴瑟[WillaDather]小说中交叉性别识别的讨论--社会学家梦想不到的解说。)[12] 请考虑这一潜在的问题:主体的身份是既予的某物呢还是被构成的某物。在文学中不仅这两种情况都有,而且常常在常见的情节中向我们展示出复杂的纠葛。正如我们所说,在常见的情节中,人物不是经由了知他们过去的事情,而是通过他们变成其后转而在某种意义上是其"天性"的东西的行为而"发现"他们是谁。对最近的理论而言,这种结构(在此你必须成为按推侧你已然所是的存在)是作为自相矛盾的东西或阿泼瑞亚(aporia)而出现的,但它始终在叙述中起作用。西方小说暗示在某种意义上一直存在着在与世界相遇中涌现出来的自我,这种自我(从读者的角度看)又被作为使自我产生的行为之基础。西方小说以此方式强化了一种本质的自我内涵,人物的基本身份是作为行为的结果,作为与世界斗争的结果而呈现的,不过,这种身份转而又被当作这些行为的基础,甚至被当作这些行为的原因。这不是我们在有关本质主义的理论论争中正在与此斗争的东西吗? 可以说,大量新近的理论都企图整理那通常暗示了文学在谈论身份问题时出现的悖论。文学作品以特殊的方式描写个体,因此,有关身份的斗争是在个体内部以及个体与群体间进行的斗争:人物反抗或遵守社会规范与期待的斗争。然而,在一些理论著述中,有关社会身份的论争倾向于关注群体身份:成为女人,成为男人,成为男同性恋,成为男人是怎么回事?因此,在文学探索和批评或理论观点之间存在着紧张。文学描述的力量基于其对个别性和范例说明性的特殊综合:读者读到的是有关哈姆莱特王子、简·爱或哈克贝尼·芬的具体描写,通过这些人物而假定这些人物的困难具有典范性。然而,何谓范例性?小说并无回答,正是批评家或理论家必须面对范例性的问题,他们告诉我们这个人物是哪一群人或哪个阶级的范例:哈姆莱特的状况具有普遍性吗?简·爱的困境在女性中具有普遍性吗? 因此,与小说中微妙复杂的探究相比,有关身份的理论研究似乎是简约的,小说可以通过个别事例的展示并同时凭借潜在的概括力量(也许我们都是俄狄浦斯、哈姆莱特、爱玛·包法利或J·斯达克斯[JanieStarks])来有技巧的处理要求概括的难题。正因为如此,对文学范例性结构的理论思考,不仅对思考身份和问题十分重要,对任何将文学的特殊性与文学关涉到的问题联系起来的企图(正如在纳斯鲍曼[Nussbaum]和纳泼的研究中那样)都十分重要。 对理论来说,如果文学性成分的作用是对的范例性表达,那么,由于文学作品为理论论争提供了杠杆,文学性成分可以是理论中的来源。一个给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是巴特勒的《安提戈涅的要求》[14]在这部著作中,文学的作用被说得十分复杂且过份确定(因而也难以确定)。众所周知,在索福克勒斯的戏剧中安提戈涅提出了自认合法的要求(确切地说,这种要求是该剧接受史上的主要议题),因此,安提戈涅具有潜在范例性和关涉的文学描述。比如,Lo艾里咖瑞(LuceIrigaray)曾认为,安提戈涅可以为生活在今天的很多女孩和妇女提供自我确认的标准。不过巴特勒简洁的书名暗示安提戈涅--描述或文本--对我们提出了要求。如果在有关心理分析和政治学之间的关系的持久论争(这些论争关注如何在理论上述说亲属关系和家庭结构的问题)中,巴特勒运用安提戈涅的言行,这不仅因为安提戈涅这一者在某种意义上是范例性的,更在于由安提戈涅的形象生发出一种从黑格尔到拉康到艾里咖瑞的有力的解释传统,这一传统已深深地影响到我们的家庭关系概念以及家庭和国家之间关系的概念。我们可以问:如果在突出范例性问题时,心理分析以安提戈涅而非俄狄浦斯为其出发点,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巴特勒写道: "注意这一情形是十分有趣的:安提戈涅结束了俄狄浦斯式的戏剧,她不能为俄狄浦斯式的戏剧提供异性相爱的结局,这可能为那种以安提戈涅为出发点的心理分析理论暗示方向……她拒绝做为海蒙(Haimon)活下去而必须做的事,她拒绝成为母亲和妻子,她那摇摆不定的性别使共和国震惊,她拥抱了作为其洞房的死亡,由此她破坏了异性相爱的习俗。"(《讲演三》) 安提戈涅的例子为西方文化已经采用的概念化路线提供了另一种可能。不过,更重要的是,有关安提戈涅的解释已经强化了有关亲属关系及其与政治结构关联的话语,这一话语在今日仍有其影响。正如巴特勒指出的那样,"她的行为既违反了性准则,也违反了亲属关系准则,尽管黑格尔传统将她的命运读作这种违规必然失败和毁灭的确定无疑的标志,但仍有另一种解读的可能,即她这一形象揭露了亲属关系的文化偶然性,只是为重新书写作为不变必然之偶然性提供了可重复的契机。"(《讲演一》)巴特勒的介入并不是简单地将安提戈涅的形象引述为一个作出某种选择或提出一些要求的者。他仔细阅读了索福克勒斯的文本《安提戈涅》,以便暴露一些理论家阅读的简单,这些理论家将亲属关系(作为一种"自然关系"结构)与国家对立起来,将亲属关系理想化为一种可理解的结构性领域,因此而确立了某些可理解且合法化的亲属关系形式。将某种家庭结构假定为先于或外在于政治的东西并使之合法化的理想化做法利用了安提戈涅的故事,不过,当其这样做时,它已经否定了索福克勒斯的文本对其可理解性之专断的挑战。如果黑格尔注意到今日之语言揭示了安放在安提戈涅这个范例上的概念装置的不稳定性,转而注意她的行为而非言论,也许是另一情形。正是求助于这部文学作品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巴特勒以那些在今日企图建立另类家庭结构者的名义(比如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可以组成家庭)介入,在对据称是原始父亲和母亲的象征地位的精神分析理论、文化理论和政治理论中,这些人的行为被理想化了。 列维-斯特劳斯在其对神话和图腾崇拜的结构主义研究中强调:由于神话"有助于思考",因此它乃是文化的中心。巴特勒用《安提戈涅》谈到亲属关系模式和政治模式的合法性时表明:文学较有利于思考,因为它的语言为批判用它来维持的结构提供了有力的资源,因此也为批判它协助巴博冷德(Bublend)的制度安排提供了有力的资源。 到此,我已经讨论了新近理论对文学性成分的理论论述所采用的一些思路,由此我接近了理论中的文学性成分。不过,人们也可以争辩说在理论中文学性成分的状况已经由理论的对象变成了理论本身的品质:在美国我们称之为"理论"--毕竟,这是一种美国发明--的东西在别的地方是宽泛的现代思想运动,这种运动将工具理性与经验科学看作"另类",这个"另类"的其他名子是:狭义的实用经济学、装框逻辑,具体化逻辑与具体化理性,总体化的技术效率逻辑,在场形而上学的二元逻辑等等[15]。如果理论是以普遍化的思想方式对文学的剥离,那会怎么样呢?众所周知,弗洛依德说,诗人们早在他之前就存在了,他试图创立一种揭示文学洞见的科学,在今天,一些评论他的人差不多已成功地将他抛回到一种失败的科学家和成功的故事讲述者的位置。更概括地说,人们可以说,就思想试图超越熟悉已知和可算计之物而言,它与文学同类,至少与浪漫主义和现代主义的文学效果同类。 有关这一点的一个突出标志是哲学文本已经变成了古典意义上的文学性的东西,即像诗一样,它们不能被释义:释义即会丢掉根本的东西。当然,人们通常会说到德里达这方面的情形,但是,在此我们看看阿多诺,一个通常不被认为与文学有关的哲学家,他在《否定的辩证法》中写道: "在某种意义上人们首先不得不对哲学进行二度创作,而不是将其简化为一些范畴。哲学的道路必须凭借它自身的力量以及与它可能具有的任何标准的磨擦而不断更新。关键的是在哲学中发生了什么,而不是某一主题或某一命题;是文本结构,而不是由单向度心灵操持的归纳与演绎。因此,从根本上看,哲学是不可解释的。如果哲学是可解释的,它将是多余的;大多数哲学可以被解释这一事实与真正的哲学对立。"[16] 这是一种设想哲学的文学方式--哲学被设想为一种获得文学效果的写作。这并不是说对哲学文本的评注不必要,而是说对这些文本也必须从修辞的角度进行阅读和对此作语境分析,正如我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惯常所做的那样,因此,文学性成分已进入了理论。 就理论是一种力图谈论非同一性、变化、另类、不确定性或超出工具理性之外的另类事物而言,它表明自己具有后-启蒙诗的文学血统。阿多诺在《起码的道德:来自被损坏的生活的沉思》中,有一段谈及思想任务的名言,将文学的目的和理论的目的合在一起。 "必须形成脱离这个世界的眼光,从而凭借它与世界的断裂和裂缝,将这个世界显示为它在救世主的光芒中所显出的贫乏和扭曲。思想独有的任务是:获得这种不带任何意愿和暴力、完全来自其与对象直接接触的眼光。这是最简单的事,因为这一情形急切地吁求这种知识,的确,一旦正面地看待彻底的否定性,它就会勾勒出其对立面的镜像。不过,要获得这种眼光也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它先行假定了一个脱离生存世界(哪怕是一发之隔)的立足点,而我们很清楚,任何可能的知识都必须首先从存在的事物中强取(如果它必须被认识的话),不仅如此,这些知识还因此打上了它力图摆脱的歪曲和贫乏的印记。思想愈是情绪冲动地为了无条件地思想而否定它的条件性,它愈是无意识地、愈是如此不幸地被交给了这个世界。甚至为了思之可能它必须最终领悟到思之不可能。不过,与如此对思想的要求相比,救赎本身能否实现的问题几乎不太要紧。"[17] 这一设想的文学性显示在这个困难的结句之中:与如此对思想的要求相比,救赎本身能否实现的问题几乎不太要紧。正如在文学中那样,思想要有另类性。不过,我们将不再在救赎的幽灵出没的道路上冒险,而以另一种方式谈论文学性成分的弥漫。 在有关文学兴趣的讨论中,纳泼说:新历史主义卷入了文学兴趣从文学作品本身向在历史场境中把握的文学作品的转移:结果,事实上,作为文学兴趣之对象的新的结构是文本与语境相互间的复杂关系(当然,语境即更多的文本)。文学兴趣不来自于形式与意义的复杂关系,或者作品所言和作品所为之间的复杂关系,而是来自于,比如,它激发并介入其中的颠复与遏制的辩证法。大量新历史主义者解释的含混性源于这一事实:他们的目的不是判定(比如说)"某种戏剧在某种特定时期是某君主政治意识形态的结果呢还是原因",而是阐明一种像文学作品一样复杂的相互依存结构。纳泼写道:"关键是看戏剧(它处于与国家难以界定的关系之中)如何(对那些关注权力关系的人)变成了与国家相互暗示的东西"。(104)文学兴趣的对象--被作为一种复杂的文学结构而加以探究的东西--是处于某假定语境中的作品。新历史主义的历史探究不是以对历史的解说为其目标,而是以对某种历史性对象的阐说为目标,这展示了文学兴趣的结构。 Do辛普森(David辛普森)在最近的一本著述《学术后现代与文学统治》中表述了类似的观点。这本书(应该说明的是)以一种批判和抱怨的态度争辩说:并非像一些保守的批评家所说的那样文学被忽略和被放逐到了大学的边缘。 事实上文学胜利了:文学统治了学术领域,尽管这种统治伪装成了别的样子。辛普森力图说明很多学者和学科为了描述世界而甘愿接受来自文学研究领域的术语。他指出历史著述曾认为自己已摆脱了人文性和文学性,然而现在故事讲述回到了历史著述的中心(辛普森谈到了"故事讲述的流行病"),他概说了这一现象的方方面面,在历史、哲学、女性主义和人类学中,对秩事和自传的求助,对"详细描述"和"乡土知识"的推崇,以及对"谈话"或修辞的使用。当前的知识采用了文学形式,这便是人文学科的变化。正如辛普森解释的那样,对具体性和历史特殊性的追求并不是新式经验主义的一部分,而是吁求文学特殊性之价值,吁求具有文学话语特性的个别中一般在场的表现。比如,Co吉尔滋(CliffordGeertz)的《乡土知识》并没有导致经验主义的统治,而是显示了全部知识要求的不完备性和不稳定性,它吁求以现实的生气勃勃替代经验主义的统治。文学性成分统治着。 不过,辛普森问:"当一些最敏锐的当代状况评论家(他引述F·詹姆逊和J·基勒瑞)正在描述一种远离文学成分的动向,而这一动向对后观代状况具有急迫的决定性时,我如何能提出这一看法。"[18](詹姆逊说:文学被电视所取代是一种后现代状况的信号,J·基勒瑞说:在人文学术的发展过程中作为最特殊要素的文学已不再是文化中心),由于这些人是辛普森的朋友和同路人,因此,他礼貌地回答:"文化并不是铁板一块的整体"(他们看到了全副武装的文化现象)。但从根本上看,他认为自己是对的而他们是错的。文学可能失去了其作为特殊研究对象的中心性,但文学模式已经获得胜利:在人文学术和人文社会科学中,所有的一切都是文学性的。 的确,正如我们通常所说,如果文学是那种明知自己是虚构的话语,那么,就理论已告知诸学科其结构所具有的虚构性和须经再度创造才能实现而言,似乎存在着大量支持辛普森有关诸学科状况之说明的东西。就诸学科话语已经关注到自身的位置、境遇及其规划与结构性而言,它们有了文学性成份。 如果文学性成分如辛普森所说的那样已高奏凯歌(对他来说,后现代是文学性成分高奏凯歌的别名),那么也许是重新给文学中的文学性成分以基础的时候了,也许是回到实际的文学作品以便察看后现代状况是否的确是可以从文学操作中推知的东西的时候了。在我看来,这似乎是相当可能的:重给文学的文学性成分的基础也许有一个批评的限度,因为我们对文学作品所了知的事情之一是:它们有能力拒绝或胜过期望它们说的东西。辛普森相当明确地宣称:理论的遗留物是文学性成分。如果事实如此,完全有更多的理由为了批判地考察文学性成分而回到文学作品,而对文学性成分的批判性考察已历史地成了文学的任务之一。 文学理论论文:笔耕文学研究组关于文学理论批评的研究 80年耕文学研究组基本是从真实性问题、典型性问题和革命的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创作方法这三方面展开现实主义问题的讨论。早在1980年2月,陕西《延河》文学月刊辟出“关于现实主义问题的讨论”专栏,当年刊出5篇文章展开现实主义问题的讨论。其中,畅广元在《发扬文学批评的现实主义传统》中指出,文学批评同文学创作一样需要发扬现实主义文学传统:“现实主义作为一种创作方法,不仅作家遵循,评论家也不例外。”[2]畅广元以鲜明而强烈的批评意识,针砭“工具论”的错误,批驳其伪现实主义的实质。尽管这种认识依然驻留于60年代对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把握,即从创作方法和创作原则范畴内把握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然而,其包蕴着的自觉而独立的批评意识,表明文学研究者力求摆脱政治意识形态诸多非文学因素制约的努力。无疑,这为后来如火如荼现实主义文学讨论的展开起了好头。 第一,真实性问题。真实性是现实主义文学艺术遵循的基本原则,求真实也是文学的根本命脉。但一个时期,我国片面地追求文学的政治性、党性原则与革命性,似乎文学的生命不在于真实,而存在于“革命的”倾向性之中,从而过分夸大倾向性作用。表现在创作上作家成为政治、政策、道德的化身,创作观念上陷入形而上学的泥沼,真实性与倾向性的关系被割裂开来。1981年1月13日,笔耕文学研究组第一次在西安举办学术研究活动,就文艺真实性和倾向性进行讨论。笔耕文学研究组首先梳理真实性与倾向性的概念,王愚认为艺术真实是对生活真实的把握,而思想倾向是对生活真实的追求而不是作家主观注入到生活[3]。王愚抓住了问题的实质:生活真实是艺术真实的基础,片面强调倾向性容易滑向公式化、概念化的路径;其次,大会厘清真实性与倾向性的依存关系,“作品的倾向性,即包含渗透在文学的真实性之中”。作家的倾向性是通过艺术作品流露出来的思想观念与情感态度,这种观念与情感判断本身源自生活,并经作家心灵化诉诸作品。因此,倾向性不可能离开真实性,寓于真实性中。费秉勋的艺术真实观颇有见地,他认为讨论真实性要注重艺术本身的规律,指出我国文艺思想和文艺理论的研究存在严重问题,远离艺术规律谈真实,这对“文学真实性的讨论,对于我国文学的发展,并没有根本性的意义”[3]。建国以来,文艺一直提倡现实主义真实性原则,实践中却游离艺术本体谈真实,驻留于政治性、党性原则等环节。实际上,当我们以为抵达真实内核时,真实本身却隐匿起来、逃之夭夭,艺术真实性在不间断的追问中显得玄妙虚空、难以捉摸。这次真实性问题的讨论,首次展示了80年代陕西文学批评队伍的阵容。批评者根据创作发展需求深入思考,批评品格具有实践的针对性,不少观点不乏真知灼见。费秉勋回归艺术本体论,具有向内转的研究视角,这对长期囿于外部的文学研究来说具有反拨作用,虽则文学内在自律规律的研究在80年代初期的陕西文学研究界还未充分展开,限于研讨会的倡导,然而透露出研究者力图走出庸俗社会学批评的迷津,逼近艺术本体的价值诉求。以上从真实性和倾向性的关系进行讨论,蒙万夫从理论层面重提“写真实”。他认为“写真实”“首先要紧的是作家、评论家在生活和艺术面前的胆识和勇气”,作家应该“敢于把生活的全部音响坦陈在读者面前”,“敢于揭示重大的尖锐的生活题材的真谛”,“敢于为人民群众的历史命运挑担子”;反对那种“回避现实矛盾冲突,编造不合情理故事,粉饰生活的创作现象”[4]。这显示了批评者直面现实的勇气,其认识直逼文学本质。蒙万夫批评视野中的艺术真实是什么呢?他从现象与本质的关系阐述:“就是事物表现特征的真实和事物内在规律真实的统一。前者属于现象范畴,包括细节真实,是客观社会以具体感性形式呈现出来的‘本来’样子。后者属于本质范畴,是生活逻辑的真实,矛盾冲突发展趋势的真实,现实关系的真实。后者通过前者体现出来,或者说同时就包含、隐藏在前者中。”[4]这种认识立于现实基础,“写真实!让作家在生活中学习吧!”斯大林的真实观是抵达艺术更高意义的必经之路,蒙万夫呼唤作家和评论家对待生活的态度要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这种文学评论渗透着浓郁的民本意识和敢于担当的社会情怀,反观今天日益疲软的文学批评,不无警示意义。 第二,典型性问题。典型性问题是现实主义理论范畴中又一重要问题。恩格斯曾在别林斯基“熟悉的陌生人”的观点上提出:“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性外,还要求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5]462恩格斯的典型性着眼于戏剧文学以及叙事类文学创作,通过生动的个性形象反映普遍的社会意义典型性的这一特征,几乎适用于所有的现实主义文艺作品。1981年,徐俊西认为典型论观点是“一种必须破除的公式”[6],一石激起千层浪,典型论争再度展开。经过讨论重新肯定了恩格斯的典型论观点。第一,“典型环境应该看作是总的社会历史环境和具体人物生活在其中的具体环境的统一,既不能只讲社会历史环境,也不能只看到具体人物生活在其中的具体环境”[7]。第二,艺术形象是多样化的;第三,这次讨论厘清了理论上模糊不清的问题,如“一个时代一种典型环境”、“一个阶级一个典型”,甚至于“每个阶段只有一种典型人物”、“典型就是英雄,非英雄也就非典型”的僵化模式。在全国典型论谈论的语境下,笔耕文学研究组着眼于实现典型化途径的探索。1983年《延河》文学月刊开辟专栏“小说提高与突破的讨论”进行长达一年的讨论,李星认为进入艺术创造境界的标志就是实现典型化,京夫就是这样的作家。李星提倡作家“从更高的意义上把握了生活,再现了生活的本质规律”[8],他反感“逼似生活”机械式的写作,看好作家极大的概括能力和无边的想象能力。李星号中了陕西文学创作症结,作家胶着于生活,描摹生活太实。在文学创作的起步阶段,他敏锐指出艺术升腾力的重要性,呼吁作家注重艺术概括力与想象力的培养与提高,这种见地对胶着生活的陕西文学创作意义重大。如何实现典型化?肖云儒针对作家重视描写人物而忽视典型环境营造的现象,《在生活环境的典型化上下更多功夫》设计出实现环境典型的三个途径。其一“捕捉典型的冲突”,要求作家将隐藏在生活素材中的冲突,经过艺术的重组和虚构,焊接、铸造到震撼人心的程度;其二“设置典型的人物关系”;其三“贯注典型的感情和情绪”[9],如果作品的生活画面和人物形象浸染上时代的诗情意绪,作品的典型环境蕴藉的意趣由此得以显现。典型化途径提供了创作操作的具体方法,尤其“贯注典型的感情和情绪”对克服陕西及全国文学创作过“实”而缺乏艺术升腾力的状况有指导性。 第三,革命的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创作方法。革命的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创作方法,在我国流行了近20年。1958年3月,在谈到诗歌创作问题时说:“形式是民歌,内容应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对立的统一。”周扬认为:“同志提倡我们的文学应当是革命的现实主义和革命的浪漫主义的结合,这是对全部文学历史的经验的科学概括,是根据当前时代的特点和需要而提出来的一项十分正确的主张,应当成为我们全体文艺工作者共同奋斗的方向。”[10]郭沫若认为:“古往今来伟大的文艺作家,有时你实在难于判定他到底是浪漫主义者还是现实主义者。”茅盾觉得“两结合”就是“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他从作家进步的世界观来强调“两结合”。但是,有人认为“两结合”是远远高于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的“第三种创作方法”。王愚在《现实主义的厄运及其教训》中指出“两结合”并非最好的创作方法,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这 两种创作方法在反映生活上,“各有侧重,途径迥异”,一个依照生活本来面目反映生活真实,一个通过夸大、变形反映生活;其次,两者并非水火不容,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并非缺乏理想,恰恰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如《红楼梦》闪耀着理想之光;最后,正是不恰当地夸大浪漫主义,导致50年代后期虚假浪漫主义的泛滥,其恶果“不是推动文学更接近生活,而是助长了瞒和骗的文学”[11]。王愚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结合陕西文艺实际,希望陕西文艺研究能走向“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尊重艺术规律”的良性路径。陕西文学批评有关两结合创作方法的讨论也涉及到“歌颂与暴露”问题的论争,1978年9月16日至23日,《延河》文学月刊编辑部就社会主义文学要不要揭示生活矛盾、暴露生活阴暗面组织展开讨论[12];1982年2月10日至13日,笔耕文学研究组召开贾平凹近作座谈会[13],也涉及到歌颂与暴露的问题。 当代文学为什么会出现“两结合”的怪胎呢?回到“两结合”提出的历史背景答案自明,1958年“浮夸风”盛行,政治上我国与苏联分裂,虽则“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口号与苏联修正主义路线无关,但文艺上依然沿袭苏联口号总不如自己的口号更贴近形势。其二,像王愚提及的《红楼梦》这类优秀现实主义文学作品闪耀着理想之光,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因素完全可以一体并存,把“两结合”作为一种生硬的创作方法倡导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其三,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在“两结合”中看起来并驾齐驱、不偏不倚,实质是“抽空了现实主义也萎缩了浪漫主义”[14]181。在当代文学史上,一边独尊现实主义,一边却极力反对写真实,文学一旦触及到真实,难免要揭示社会阴暗,而暴露阴暗就可能与为政治服务的原则背道而驰,讲现实主义就可能演变为反革命的代名词;浪漫主义在当代文学中基本是被排斥的,浪漫主义本身具有的主观随意性、感伤颓废的意绪向来为无产阶级文学所不齿。然则浪漫主义的想象、理想色彩又是革命文学所需要的,也为政治政策的制定者、阐释者青睐不已。“两结合”创作方法既回避了现实主义“写真实”倾向的偏移,又保留了浪漫主义理想的崇高品质。揭开“两结合”真面目,术语背后暗藏的政治目的就很清楚。 80年代初期,中国文学批评界还时有荆棘、险象环生,笔耕文学研究组不仅要对抗周遭环境,更需要批评者剔除多年自身的鬼气。令人欣慰的是他们以自审的品格考量自我,以积极的参与意识跨入解冻后的中国文学批评领域,如重生的火凤凰振翮而起,引吭高歌,翩然翱翔于文学批评的天宇,对现实主义文学诸多理论进行身体力行的讨论,拉开了新时期陕西文学批评的序幕。 倘若将陕西文学批评置于全国文学批评的范围内进行评价,其理论探索的深广程度不太显着,多是对中国当代文学批评作出应和的或镜子式的反应批评,批评者的思维模式、精神向度和批评方式浸染着批评的印迹,文学研究的理论原创力匮乏。其根由在于文学批评者无可逃避地成为“全景控制”活动中有效而可靠的实施者或受训者,其情感倾向、思想维度及精神向度受到革命意识形态和权利关系的双重挤压。福柯认为,人的“身体经验”受到认知意志和与之伴随着的道德意愿的排斥和遮蔽,同时,“身体”又成为权利意志实施的对象及不断争夺的活动场所,“肉体也直接卷入某种政治领域;权利关系直接控制它,干预它,给它打上标记,训练它,折磨它,强迫它完成某些任务、表现某些仪式和发出某些信号”[15]27。“身体”完全成为文明条律规训过的驯服存在,不仅不再属于个人,甚至异化为他者的影子存在,承载着他者的权利意志和社会的道德意愿。当然,这不仅限于陕西文学批评,在“全景敞视主义”控制下中国文学批评亦然。缘于陕西位居西北身居内陆腹地的区域位置,历史文化因素必然积淀深厚,文明条律必然更直接、深远地浸染着秦地人。这样,陕西文学批评应有的创造力和发现力相对薄弱,与全国文学批评相比难免显得守成滞后。尽管如此,在80年代,笔耕文学研究组展开的系列活动推进了陕西文学创作,取得的成果不容小觑。他们具体研讨柳青、贾平凹等作家数十部作品,从全省文学长远发展的至高点,在1985、1986、1988年多次讨论小说创作的提高与突破,为陕西文学发展谱写了浓墨重彩的一页。这是另一个话题,详述待另文探讨。 文学理论论文:浅谈文学理论之问题和可能 一、 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几乎是一个与中国多民族多区域文学隔绝的学科,它主要存在于大学讲坛上,其学科特点与形态、学科概念与范畴所指,又常常带着某些习惯性误解。长期以来,文学理论被等同于文艺学,表面看文学理论的学科范畴膨胀增大了,实际上却与为它提供材料与对象,同时也提供理论活力的文学发展史、文学批评活动相分离。文学理论在学理意义上的空泛与孤立成为普遍现象。一个世纪来,中国文学理论试图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改变依附古代文论或西方文论的状态。这种努力,是伴随着现代大学教育的产生而产生的。自20世纪初至今天,各种各样的《文学概论》、《文学通论》、《文艺学概论》、《文学基本原理》等,几乎都是以讲义、教材方式出现的,其数量之多,难以尽数。但是,由于复杂的原因,文学理论的建构大都囿于文学理论自身范畴而不能在丰富的文学世界里寻找活力,少数民族文学更难进入到它的理论世界。 换言之,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总体趋近西方现当代文论,带着引进、学习、借鉴和生发西方文论的明显痕迹,其中虽也包含某些民族化选择与追求,但尚不足以达成总体建构和价值主流,因而在与西方当代文论的比较中优势不明,在对中国文学创作的阐释与导引中话语欠韦‘提及各少数民族的文学,人们往往被刻板的印象所左右,用简约表象的文化符号替代了原本鲜活生动、意蕴深刻的内涵。”川甚至在文学史中也是这样,“中国文学史上,曾有不少虽不显赫但也并不默默无闻的地域文学,在今天的习见的文学史着作中,仅仅是淡淡一笔,有时甚至连一笔也没有。; 其结果,当人们使用“中国当代文学”一类概念的时候,所指其实并未真正涵容那些丰富多彩的文学状态,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对“中国当代的”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的研究把握实际上也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态度,它将精英化的汉语写作与区域化的“民间文学,‘少数民族文学”区别开来,使人们心中形成一个传统化的既定的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文学”概念,它约定俗成的内涵中一般并不包含多区域多民族文学实践。也就是说,由来已久的理解惯性已经使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消减了理论应有的包容能力和普适渗比“中国当代文学”的所指范围因之缩小,结果致使中国多数民族文学分离而为一些孤立的文学范畴,一些与主流文学意识甚至中国当代文学整体意识差异明显的文学范畴。 那么,解决问题的路径在哪里,是从本土化的多民族多区域文学中寻找构成文学理论中国特色的元素,还是继续在西化的理论思维中搬用现成的外来话语扩展理论领地?这是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 二、在文学日趋多元多样发展的今天,将文学的地域意义和民族意义放大,以审思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历史进程及由来已久的观念规约,已经成为十分必要的行为。中国是幅员辽阔地域广大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它的文学形态应远远超过现代以来的主流文学范畴,更不是单纯的精英文学意识所能涵容。在现代性进程中,与民族国家一道成长的,是56个民族汇聚的伟大阵容,民族文学的丰富意义正在于书写了共同目标下的不同心路。它们的审美选择和价值追求,它们的讲述方式和话语内涵,犹如它们所依傍并根植的美丽山水一样,魅力无限又意味迥然,并不服从于单一的欣赏兴趣和理解思维。在这里,需要的是“换一种方式”,甚至“换一种观念”,这样,另一种新的文学景致将会改变我们由来已久的视野,中国文学的丰富性也必将得到业已存在的多民族多区域的多样化写作的佐证与支撑。在理论层面,关注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与文学理论的创新,在两者的关系中发现可资运用的理论元素和规律性,是十分必要和十分重要的。 或可说,对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的研究,特别是将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纳入到对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之中,是寻求当代文学理论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实际五“文化发展各具特点的各少数民族,他们的文学在与汉族文学的接触和交流中,并不是仅仅体现为被动地接受汉族文学对自己的单向影响和给予,少数民族文学同样也曾经向汉族文学输送了若干有益的成分,他们彼此之间的交流,始终清晰地表现出双向互动的特征与情状。可以说,中华各民族文学之间的交流互动,早已形成了固有的传统。”因如果说中华多民族文学的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已经体现出积极意义,那么,从多民族多区域文学角度反思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尝试通过文学观念和实践姿态的调整来加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与中国多民族多区域文学的联系,在多民族多区域文学中寻找理论的本土特色与原创资源,以期拓宽文学理论中国化、民族化建设路径,必然要成为一个巨大的现实诉求和理论空间。 三、从理论走向看,重视多民族(或各少数族裔)文学研究与文学理论的建设、创新,是当前世界文学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和实践策略。人们置身于后现代文化大背景之下,传统思维方式正在发生着变化,贝斯特和凯尔纳“把这个在社会生活、艺术、科学、哲学与理论方面的剧烈变化称为‘后现代转向’。后现代转向包括从现代到后现代众多领域理论的一种变化,此变化指向一种考察世界、解释世界的新范式。; 具体而言,这是一个注重文化多元多样的时代,在《多元文化主义》中沃特森写道“‘多元文化’的这个词语和提及的其它词语的区别是什么呢?在于它不仅仅是造成一种差异感,而且认识到这些差异源于对一种文化普遍共有的忠诚和固有的对所有文化一律平等的理念的认可。”困与此相关的是“文化相对主义”,在后现代全球化背景下,这个旨在强调西方文化优越性的概念被杜威·佛克马重新阐释,其基本意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它旨在说明,每个民族的文化都相对于他种文化而存在,因而每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初生期、发展期、强盛期和衰落期,没有哪种文化可以永远独占鳌头。所谓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趋同性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全球化在文化上带来的两个相反相成的后果就是文化的趋同性和文化的多样性并存。; 时代的这一总体文化背景为我们思考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与文学理论的创新设置了一个必须尊重的前提,在这里有众多的理论探讨为我们提供了启示。 从国外看,雅克·德里达的《书写与差异》,爱德华·赛义德的《东方学》、《文化与帝国主义》,沃特森的《多元文化主义》等着在哲学观念和总体思维层面上突出了当代多民族文学与文学理论的关联和价值;斯图亚特·霍尔的《文化身份与族群散居》、《多元文化问题》,乔纳森·弗里德曼的《文化认同与全球过程》,安东尼·D·史密斯的栓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国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乔治·拉伦的臆识形态与文化身份:现代性和第三世界的在场》,第欧根尼中文精选版编辑委员会的《文化认同性的变形》等着作从族群认同与文化认同入手,彰显了多民族文学的价值和理解方式。美国学者洛德创立的比较口头诗学研究,则以口头史诗创造力量为起点,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口头诗学的分析方法,把口头史诗提升为跨文化、跨学科的比较研究领域。普里查德、利奇、道格拉斯和科恩等学者的象征人类学理论,使多民族的不同区域的文学意义得到有力突出。在美 国,族裔和种族批评正是研究少数族裔文学的方法。边缘化文学批评理论从西方主流文论中逐渐浮现,使当代趋同、合流的文学理论研究不断呈现出多元化态势,也为我们思考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与文学理论的创新提供了思路和可资借鉴的方法。关于文学理论的发展与创新思路,我们在特里·伊格尔顿的}}o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乔纳森·卡勒的《文学理论》,马克·柯里的垢现代叙事理论》,沃尔夫冈·伊瑟尔的《怎样做理论》等着作中,可以明显看到多元文学观念和文学实践所具有的价值。 在国内,人们越来越多意识到多民族文学的重要性,这是中国作为地域辽阔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决定的。因此,对多民族文学的研究与理论缺陷的反思越来越多,形成十分丰富的状态。像关纪新的忆。世纪中华各民族文学关系研究》,曹顺庆的《三重话语霸权下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关纪新、朝戈金的《多重选择的世界》,刘大先的幻立缘的崛起》、《从想象的异域到多元的地图》、《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反思与重建》,李鸿然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徐新建的《全球语境与本土认同》,李晓峰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下中国文学史之结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与批评现状的思考》,姚新勇的《萎靡的民族文学批评》,马绍玺的《在他者的视域中》,姚新建的《文化身份建构的欲求与审思》,赵汀阳的《没有世界观的世界》,杨志明的《全球化、现代化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前景》,宋炳辉的《弱势民族文学在中国》,汤晓青主编的《多元文化格局中的民族文学研究》,田泥的;佳在边缘地吟唱》等等,在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与文学理论的创新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成果,为深入的探讨提供了前提。 四、以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推进文学理论的创新是一个开阔的学术领域,可以作为的空间十分巨大。在当代中国,几乎56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作家作品。自20世纪以来,我们发现,就整体构成而言,民族文学创作的成就与困惑共生,边缘化与主流化交织……每一种选择取向中似乎都包含着与之悖反的价值因素。也正因此,在我们反思20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学观念之时,中国多民族文学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我们深信,通过不断展开的意义追寻与审思,在其粗糙的硬度下面,必能发现精华与原创意味,一种本土化的理论成分,这将有补于过分西化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理论建设,使之展现出某些中国特色和本土意义。 以历史眼光考察,中国少数民族有丰富的创世史诗和英雄史诗,较为突出的有彝族的《梅葛》、纳西族的枪世纪》、彝族支系阿细人的《阿细的先基》、布依族的《开天辟地》等等,中国56个民族中有近30个民族有创世史诗。它们发生于中国的自然山川,最为形象地保存了不同族群的历史记忆。少数民族英雄史诗具有宏阔而神奇的民族色彩,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铭〔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以及维吾尔族的坞古斯传》、傣族的目》 ,《兰嘎西贺》等几乎都是影响深远的宏大巨制,它们在绵延的传唱中不断吸纳时代意义而日臻丰美。 少数民族现实生活中产生的众多抒情与叙事作品,长期以来被界定为“民间文学”而少有论者问津,但这些作品大多保留着特定民族的价值观念、生活情趣和审美倾向,它们与主流意识形态和精英视野迥然相异,可以为理论提供少数族群甚至个人化的生存诉求、价值追索和艺术理想的多样性文学佐证。实际上这类作品中的精粹之作,如彝族支系撒尼人的《阿诗玛》、蒙古族的螟达梅林》、傣族的《娥并与桑洛》与《召树屯》、维吾尔族的《阿凡提的故事》、苗族的《张秀眉之歌》、《仰阿莎》、回族的绿豆妹与马五哥》、壮族的《特华之歌》、纳西族的《人与龙》等等,无不以鲜活的民间想象展示了独特的生存与反抗、向往与回忆,其中艰辛与美好交织、朴素与浪漫共存,景象独特意蕴丰厚,历史演进的多样化方式在这些作品中得以保存,这绝非主流意识与西方视点所能简单囊括或随意改写的。在现当代,多民族多区域文学更为丰富多彩,有许多主流化优秀作品如《白毛女》、《刘三姐》等也来自乡土民间传说。中国广阔的民间以原生态养分滋育了作家的灵感、想象与激情,使之找到民族化的写作之路。 现代性历程中成长期起来的一代代少数民族作家,他们的写作虽然以不同方式体现了对主流文学观念和意识形态的趋同倾向,但其作品中依然流动着少数民族的意识与激情,其独特的感觉、领悟与表达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不同艺术风格如群星闪烁,使我们得以领略到时代之歌的不同魅力。维吾尔族诗人铁衣布江、藏族诗人饶介巴桑、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和诗人纳·赛音朝克图、彝族作家李乔、仇族作家董秀英、傣族诗人康郎英等等就是这个群体的典型代表。今天,新的民族作家不断涌现,这个阵营在迅速扩大。 可以说,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民族国家通过发展民族文学艺术以塑造国家形象这一文化策略的实施,多民族多区域文学发展迅速,成就斐然,其丰富的整体构成绝对是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的一片沃土,对它的沉潜与发掘,必能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发展提供新的启示。 在具体思路上,要以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推进文学理论发展,应该主要针对20世纪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创作和研究情况进行广泛的阅读、思考。就媒介而言要关注当代图书、报纸、网络、电子出版物等主要传媒和文学载体;就材料类别而言要注意各类文学作品、文艺评论以及相关的文学、文化研究材料。通过这些材料,重点阐释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时间意义上的内在联系和空间意义的相互影响,探讨民族意识的内外成因,总结基本规律,彰显理论价值,最后归结到文学理论和文艺学学科建设高度,形成关于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的价值发现与理论总结;在中国当代文化大背景下找到开展当代多民族文学研究与文学理论建设的途径,形成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的价值辨识、形态分析与理论定位。对其中的少数民族意识、汉民族意识,以及多民族文学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进行梳理,努力丰富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世界,我相信,这种追求一定会为文学理论形成一定中国化特色提供有益成分。 通过研究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的内在联系,为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找到在中国当代文学整体形态构成中的位置,和在中国当代文艺学学科建设中的应有的地位,同时从民族的、区域化的文学研究中获得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的有益的新因素,这是十分可行的中国化的文学理论建设方式。 文学理论论文:中国文学理论的现代性转型 提要:本文以梁启超的《小说与群治的关系》和王国维的《论哲学和美术家之天职》两篇上个世纪初的文章作为中国古代文论实现从古典到现代的转变的标志。提出并论证了中国文论的现代化转型的四个维度:文学观念的转变,文体观念的转变,批判观念的勃兴,文论话语的转变。并认为这些变化说到底是价值和意义的转变。 作者:童庆炳,福建连城人,1936年生,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前讨论文化现代性转型的文章很多,歧见也很多。但是从一个学科角度来讨论现代性转型的文章还比较少。本文的立意不是泛泛地讨论一般的文化现代性问题,而是进入一个学科的语境中,力图揭示文学理论作为一个学科的现代性转型的发生和若干表征。 20世纪前20年是中国学术现代转型时期。就文学理论角度看,在晚清时期,梁启超和王国维为现代学术转型所作出的贡献是特别大的。其中梁启超的《小说与群治的关系》(1902)和王国维的《论哲学家和美术家之天职》(1905)这两篇文章在观念上的更新可以视为中国文学理论现代性转型的一种标志。 晚清时期面临的最急迫的问题是:帝国主义公然入侵,晚清政府腐败无能,签订许多不平等条约,割地赔款的事情层出不穷,人民受苦受难,中国面临着亡国灭种的严重危险的危机。出现如此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封建主义宗法政治制度和礼教思想在统治了中国二千年之后,成为束缚社会发展的绳索,结果是固步自封,不能及时改弦易张,不能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它们成为了中国走向现代的阻力。和辛亥革命两次政治运动就是要从政治制度上解决解救这危难的局面。折射到学术层面(包括文学理论),就是要实现从中国古典到现代的转变。 我们说梁启超和王国维的上述两篇文章是文学理论现代性的转变的标志,其理由是什么呢?我们的看法是这两篇文章尽管有很大的不同(?下),但在观念上都是现代的,都是文学理论现代性的体现。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对现代性的基本理解应该是:现代性是相对于古代性而言的,中国古代的封建礼教制度以及思想、习惯、信仰等由于其在发展过程的僵化,对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不再发生作用或发生反作用,成为了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障碍,因此中国现代性是对于中国古代的传统的制度、思想、风俗、习惯、信仰等的决裂,它强调的是当下的需要与发展及其条件。下面围绕着梁启超和王国维这两篇文章并联系相关的情况,简要地来考察一下中国20世纪文学理论现代性转型的四个维度: 一 文学观念的转变 摆脱以君王一人为中心的封建正统观念,树立为民众为中心的观念。康、王在文章中透露出的思想,都力图摆脱封建主义的正统观念。封建主义正统观念的优秀是:君王就是一切。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天下者,君王一人而已。天下都必须以君王的是非为是非,以君王的喜好为喜好,以君王的愤怒为愤怒,以君王的悲哀为悲哀,以君王的快乐为快乐。普天下的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都不算,普天下的人民群众都没有地位,唯有君王一人的喜怒哀乐才算,才有地位。反映到文学艺术上面,中国古典的文学基本观念就是“诗无邪”,“诗言志”,“发乎情”“止乎礼义”,“温柔敦厚”,“怨而不露”,“哀而不伤”,“美刺”,“?美匡?骸保?爸魑亩?苴伞钡取N难У闹魈獠荒芾肟?庑┭到搿A?拼?按蟮氖?硕鸥σ卜⒆阅谛牡匦吹溃骸爸戮?⑺瓷希?偈狗缢状俊薄!耙⑺础本褪且磺校?⑺淳褪钦?鍪澜纾?ㄓ小耙⑺础辈庞幸庖搴图壑怠M砻魇逼冢??⑸?裘伤枷耄?缋铌薜热说睦刖?训溃?推笸几谋湔庵忠跃?跻蝗酥?欠俏?欠恰⒁?a class=content_a href=///class_free/166_1.shtml 孔子一人之是非为是非的专制局面,可惜历史没有朝这个方向前进。整个清朝又回到儒家思想的统治上面。直到晚清时期开始,这种思想开始被突破。梁启超的《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发表在他主编的《新小说》上面。《新小说》杂志提出了振兴国民精神为宗旨,所谓“务以振国民精神,开国民智识”,他认为“今日最重要者,?t制造中国魂是也。”[1]在《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一文中,再次提出了小说应“新民”的主张。所谓“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新一国之小说”,小说的功能是要改良“群治”。从为“君”到为“民”,这是一个根本的变化。用后来周作人的?来说:“夺之一人,公诸万姓”,这是现代性思想的精髓之点。现代性思想的根本就是民主。不是一个人、几个人说了算,而是广大的国民说了算。王国维的《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t提出了走了另外一条摆脱君王的思路。他认为在中国古代的哲学家、美术家都硬要挤到政治家的行列里去,从孔子、墨子、孟子、荀子到诗人杜甫,都是如此。这样一来哲学和文学艺术不能独立,结果中国的哲学和文学艺术不能发展起来。王国维认为哲学和美术是“天下万世之真理”,“故不能尽与一时一国之利益合,且有时不能相容,即此神圣之存在也”,这里强调哲学与文学艺术的独立性、与一时一国的政治不相容性,也就意味着古典的那种文学艺术为君王一人的观点,是过时的,与哲学、艺术的性质不相合的。王国维虽然似乎在强调文学艺术的“审美自治”,实际上他的思想最终也是要利用具有独立品格的文学艺术改变“国民之趣味”[2]。在这一点上他与梁启超的思想是相通的。所不同者,梁启超要求的是直接性的“开发民智”,王国维则是要求间接地改变“国民之趣味”。“五四”新文学运动中,胡适的白话文主张,深受西方实用主义影响,目的是为了冲破封建思想的罗网,扫除僵死的封建教条,其文学的功利性是很强的。与胡适同时的作为政治家的陈独秀,政治思想的革命性可以说是最强的一个,但他对于文学的观念,却另是一样。他认为文学艺术的“美感与伎俩”,具有“自主独立存在的价值”,他说:“若专求‘言之有物’,其流弊毋同于‘文以载道’之说?以文学为手段为器械,必附他物以生存。”[3],陈独秀的论点与王国维的论点很相近。鲁迅高举反封建旗帜,明确提出“暴露国民性的弱点”“以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文学观念,他的文学观念似乎功利性很强;沈从文则要返回原始的民风民情民俗,似乎文学观念的功利性很弱,倾向于“审美自治”;其实他们的区别与康、王的区别是相似的。鲁迅在强调“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的同时,在强调文艺是也不是不要审美与艺术,他说:“但我以为一切文艺固是宣传,而一切宣传却并非全是文艺,这正如一切花皆有色(我将白也算作色),而凡颜色未必都是花一样。革命之所以于口号、标语、布告,电报,教科书……之外,要用文艺者,就因为它是文艺。”[4]他还认为若是文学作品“锋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要是追溯到鲁迅的早期,则提出过文学是“不用之用”著名观点。由此可见,鲁迅对于文艺具有一定的审美自治性也是赞同的。沈从文在追求乡土牧歌情调的同时,何尝不关心社会,何尝不关心人性的自由与解放。这是由他的《边城》等一系列作品为证的。他在《边城》的题记中希望小说的读者是有理性的,应该是“对中国现社会有所关心,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各在那里从事于民族复兴大业的人。”他还在《习作选集代序》中说:《边城》所表现的是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从而“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这说明沈从文的明净、隽永、优美的追求最终仍落实于社会和人性的改造与建设,只是他所采取的态度是间接的。就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讲话》,虽然主题词是“工农兵”、“政治”、“武器”、“斗争”,但仍然要“艺术标准”,尽管这“艺术标准”只是第二位的。 回到梁与王。虽然梁启超和王国维的文学思想都是现代形态的开始,但是他们的文学思想又是不同的。梁启超的形态更多是吸收和改造了传统的“载道”论,文学要为维新政治的改良服务。当时的国家面临危机,面临“亡国灭种”,提出这样的服务论也是有他的充分理由的,这可以说是揭示了文学艺术在非常态下的功能的被借用。王国维的美术“独立”论和“超功利”更多是吸收了西方的现代传统。他的思想实际上与早期鲁迅的“不用之用”观念相一致,所表达的是文学艺术在常态下的功能。在20世纪初的中国,思想家们从各种不同的渠道去寻找思想的资源,存在着多样的思想追求,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对于梁启超和王国维都应有同情的理解。 “五四”新文学运动之后,强调社会功利的文学观与审美自治的文学观始终并存着,只是由于中国长期处于战争的状态,特别是长达八年之久的抗日战争和三年解放战争以及战时惯性在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不正常的延续,强调文学功利性的文学观念占了上风。这种情况到了上个世纪的80年代新时期开始,才不再提“文学为政治”口号,而“文学是审美反映”、“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的命题被鲜明地提出来。审美自治的文学观终于又获得了一定的地位。但不能不指出的是,80年代的文学审美特征论,在强调审美的同时,也是不忘功利的,只是这功利属于新时期的新的启蒙而已。 所以从文学观念的层面说,从上个世纪初文学现代性的追求,有两个鲜明的维度:改造旧社会、改造国民精神和审美自治、艺术独立。中国文学观念的现代性包容了贯穿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在常态下强调审美的特性,但不忘功利;在非常态下强调功利,但不忘审美。 二 文体观念的转变 摆脱小说等艺术创作为雕虫小技的古典看法,这是文体观念的一大变化,也是中国文学现代性生成的重要方面。中国古代一直?诗文为正宗,连宋代的“?”也只是“诗之余”,只是“浪谑游戏”之作,北宋文人钱惟演自述:“平生惟好读书,坐则读经史,卧则读小说,上厕则欲读小词。”(参见欧阳修《归田录》)这种轻视诗赋意外文体的思想早在汉代就已经形成。班固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裨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元代开始兴盛的小说和戏剧更是不能登大雅之堂。小说、戏曲的地位一直很低。当时《小说林发刊词》?人所说:“昔之于小说也,博奕?之,俳优?之,甚至鸩毒?之,妖孽?之,言不齿于缙绅,明不列于四部……”虽然私下读得津津有味,但在公共的场合则受到鄙视。我们只要看看曹雪芹的遭遇就可以想见了。曹雪芹创造了中国小说巨著《红楼梦》,在当时只能默默地在北京正白旗过着“举家食粥酒常?”的生活,除了敦诚、敦敏等几个朋友,根本没有人知道他。连他哪年逝世也要今人去反复查证。至今他的家世和经历仍是许多许学家考证的对象。但是到了晚清时期,在梁启超、王国维等人笔下,情况为之一变。小说被抬到比诗歌要高得多的地位。梁启超的文章说:“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支配人道故。”梁启超详细论述了小说的“熏”、“浸”、“刺”、“提”四种力。能把这四种力发挥到极致的人,那就是“文圣”。最后的结论是“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也”,“可爱哉小说!可畏哉小说!”这种矫枉过正的论点,彻底转变了那种鄙视小说文体的观念。王国维则对各种文体均不排斥。诗词小说戏剧,只要是好的,都认为表现了“天下万世之真理”。他评《红楼梦》,写《宋元戏曲史》,大大提高了小说、戏曲等文体的地位。那么,在梁启超和王国维提高小说等文体的历史背景是怎样的呢?总的说是把下层人民开始看成国民,既然是国民,就要有国民的精神,那么真能改变国民精神者,是通俗的小说和戏剧,而非读不懂的古文诗词。这就说明文体观念转变的背后是现代观念的萌生,现代的民族国家的萌生。 其后,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中,由于白话文体运动取得了胜利,由于平民主义取得了地位,小说、戏剧和新诗等文体成为了文学文体的正宗,已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中国现代文学革命的先驱鲁迅以小说传世,而不以古代格律诗成名,就充分说明了小说、剧本、现代新诗、散文已经取得了统治性的地位。鲁迅不去写中国古代诗歌史,却写了一部《中国小说史略》,也不是偶然的。从此,中国古代那种文史哲不分的泛“文”的观念开始淡化,古代诗文形式的至高地位也逐渐走低。西方的文学文体观念经过转型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理论的组成部份。 文体意识往往深入到人的无意识的层面,因此文体观念的转变是文学理论转型的深刻的表现。 三 批判意识的勃兴 批判意味着冲突、矛盾、不和谐、不稳定,意味着争论,意味着一方批判另一方,另一方也这样那样回应批判方。20世纪的中国作为追求现代化的曲折过程,这种基于冲突和矛盾的批判充满了整个过程。批判封建礼教,批判古典,批判帝国主义,批判日本侵略者,批判汉奸,批判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批判反革命,批判唯心主义,批判“右派”,批判“修正主义”,批判“走资派”,批判极左思潮,拨乱反正,批判,批判贪污受贿,批判拜金主义……这里有批判对的,有时也有批判错的。批判错了,又有平反与反思,再回过头来批判当年的批判方。这些批判在文学理论上面都有回响,有时候批判就从文学理论开始,然后再进入思想批判和政治批判。 中国现代文学的前驱者始终认为,统治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就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特别是其中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组织社会秩序的“礼教”思想,被认为是致使中国落后并受列强欺凌的原因。因此五四新文学运动批判意识勃兴,并把批判的矛头对准儒家思想。他们喊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离儒家之经叛封建之道,成为一种时尚。封建礼教吃人成为定论。最典型的批判就是鲁迅在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中的描写:“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狂人心目中的几句疯话,比当时许多义正辞严的的批判都深刻有力。通过各种文学作品对封建主义的批判成为新文学的一个重要母题。 为了批判要寻找批判的思想武器,这样就有向欧美寻找的和又向俄苏寻找的不同。如进化论就是欧美的时髦理论,可能是较早传进来的,用进化论来批判儒家思想,就认为儒家思想是过了时的东西,经不起“物竞天择”的过时货,是劣等的思想,应该加以抛弃,中国要现代化唯有“全盘西化”;另一派的理论就是从俄国传进来的马克思主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列主义”,这是一个事实,从马列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阶级论看来,儒家思想是封建社会时期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儒家把人分成“君子”与“小人”或“上智”与“下愚”,就是为地主剥削阶级寻找理论支持,是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当然也应该抛弃,中国要现代化,唯有接受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论从哪种观念看,儒家思想一时间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由于对儒家思想的批判不同,导致了左右派的矛盾,互相又批判起来。 在其后的岁月里,中国经历了辛亥革命、军阀混战、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人民共和国成立、抗美援朝战争和许多运动,其中也充满了批判精神,如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都充满思想政治的批判,除了批判国民党的反人民反民主的专制之外,还在党内不断整风,不断搞运动,整风、搞运动也是批判。党内左右派的斗争,实质也是思想批判。批判成为社会生活的一种惯例,所谓“不破不立”成为一种模式。就是在80年代新时期开始之际,也是“拨乱反正”,批判极左思潮,其后又批判“精神污染”,是为了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尽管批判的内容可能不同,但批判意识勃兴是中国整个20世纪的一个特征。 为什么整个20世纪批判意识会如此勃兴呢?这还是20世纪中国所处的境遇相关。20世纪的中国始终在寻找自己的发展的道路。不同党派、不同学派、不同人群的政治主张不同所信奉的思想不同所追求的理想不同。这种种意见分歧转变为矛盾与冲突,进一步演变为思想和政治的批判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矛盾论》说:“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运动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既然20世纪的中国自身充满这些矛盾,那么斗争就不可避免,批判意识的勃兴也不可避免。 这种批判意识折射到文学理论上面,那就是中国20世纪的文学思想在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充满矛盾和斗争,论战和批判充满了20世纪的所有的岁月。举其大者如五四时期文学革命派与保守的“论衡派”的论战,三十年代左翼文艺家与“新月派”的论战,抗战前夕两个口号的论战,四十年代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争论,五十年代文艺界的反胡适唯心主义运动,“”时期的斗争,80年代、90年代也充满论战,只是不搞运动了。大家知道,几乎所有的文学理论家都不能不在论战和批判的语境中发表自己的意见。特别那些前沿人物,如胡适、鲁迅、梁实秋、周扬、丁玲等更是如此。前面所说这些论战的性质这里无法一一具体分析,但文学艺术的确是“时代的风雨表”,许多政治斗争都从这个领域开始。文学批判的背后是寻求。通过对某种文学思潮的批判,寻求文学观念的更新或变异。批判,斗争,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追求现代性过程的一种表征。 四 文论话语转型 在反对封建的共同斗争中,和不断的论战过程中,文论话语开始转型。文论界不约而同地认为中国古代文论也是封建时代的僵死之物,已经无法用来解释中国现代的新文学。于是从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我们的文学理论在批判意识勃兴的情况下,放弃中国古代的诸如“赋比兴”、“风雅颂”、“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教化”、“礼乐”、“美刺”、“温柔敦厚”、“思无邪”、“文以载道”、“文以贯道”、“意在笔先”、“主文而谲谏”、“补察时政”、“泄导人情”、“春秋笔法”、“兴寄”、“天人感应”、“齐梁遗风”、“夺胎换骨、点铁成金”等等文论话语,吸收外国的诸如“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象征主义”、“现代主义”、“形象性”、“真实性”、“典型性”、“内容”、“形式”、“主题”、“题材”、“文体”、“风格”、“艺术性”、“思想性”、“倾向性”、“生活”、“反映”、“灵感”、“形象思维”、“审美”等等文论话语。到了上个世纪末,像“形式主义”、“文学性”、“陌生化”、“新批评”、“隐喻”、“结构主义”、“结构主义”、“意识”、“无意识”、“接受美学”、“作品层次”、“艺术生产”、“艺术消费”、“后现代”、“后殖民”、“女权主义”、“新历史主义”等等。以至于有人说文论界患了“失语症”。 但是,中国传统文论作为一种文化,并没有完全死去,也没有完全失去。原因是中国文论传统蕴含在风雅颂中,蕴含在汉?汉乐府中,蕴含在六朝诗歌中,蕴含在唐诗宋词中,蕴含在唐宋八大家中,蕴含在元曲明清小说中。只要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白居易、苏轼、陆游、关汉卿、施耐庵、曹雪芹及其作品仍然有生命力,他们的鲜活的作品仍然被我们诵读,他们仍然作为文化传统被继承下来,那么从他们那里总结出来的古代文论,就仍然具有生命力。而且我们不但可以用古人的理论分析古人的作品,而且也可以用古代文论的概念分析现代的作品。这是一个事实。我们当然知道,古代文论属于古典,现代文论属于现代,他们具有不同的性质,但是古代文论中仍然有许多具有世界性的普遍的成分,这些成分可以作为资源之一“转化”到现代文论的话语中来,现在有人说古代的文论与现代的文论不具有通约性,这不是事实。事实是,在中国20世纪现代文论发展的过程中,许多著名的文论家为把中国古代文论转化到现代文论的话语中,作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取得了不少成果。例如王国维从古代文论中提炼出来的“境界”(有时又称为“意境”)说、“出入”说,鲁迅提炼出来的“白描”说、“形神”说、“文人相轻”说,朱光潜提炼出来的“不即不离”说,宗白华的提炼出来的意境的“灵境”说、“虚实相生”说,钱钟书提炼出来的“诗可以怨”说、“穷而后工”说,王元化提炼出来的“心物交融”说、“杂而不越”说等等(这只是举其要者,其中肯定有许多疏漏),都进入到现代文论的话语中。此外,还有不少古代文论的术语,根本不用特别提炼,就直接进入现代的文论话语体系中,举其要者,如“比兴”、“气势”、“气象”、“养气”、 “阳刚”、“阴柔”、“含蓄”、“自然”、“自得”、“灵气”、“胸襟”、“本色”、“童心”、“感悟”、“主旨”、“意象”、“性格”、“神似”、“形似”、“滋味”、“韵味”、 “知音”、“品味”、“豪放”、“婉约”、“谨严”、“衬托” 、“对仗”、“伏笔”、“直叙”、“补叙”、“插叙”、“文质彬彬”、“尽善尽美”、“托物抒情”、“情景交融”、“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疏密相间”、“前后呼应”、“波澜起伏”、“言之有物”、“一唱三叹”、“声情并茂”、“知人论世”、“诗无达诂”、“文如其人”、“意在言外”、 “成竹于胸”、“胸中之竹”、 “中和之美”(这里暂举50条,实际上远比此多)。这些本来是中国古代文论、艺论中的概念、术语自然地融入现代文论,成为现代文论体系中的一部分,充分说明古代文论与现代文论是有通约性的。因为我们的文学的现代性是中国文学的现代性,也因为我们的文学理论的转型是中国文论的转型,还因为现代性转型是具有传统文化心理的中国人在做的,它在无意识中就渗透了一些古代的传统文化因素,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其实,不单文学理论的转型中是如此,人文学科的现代转型无不如此。这说明了“现代性”本身是民主的科学的宽容的,在现代性的创造中,向所有的一切资源开放,因而现代性在拒绝传统中腐朽的成分的同时,也不完全排斥传统,一切人类优秀的成果都会吸收到它的熔炉里。 但是,无可否认的是,现代文论话语的确由古代的“点到即止”的“诗文评”转变为逻辑的系统的论文结构。梁启超的《小说与群治的关系》和王国维的《论哲学和美术家之天职》,以及王国维的更早发表的《〈红楼梦〉评论》,都是逻辑性的论文结构。这种变化也是现代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因为在这种变化的后面,意味着掌握世界方式的转变。中国古代的“诗文评”(当然也不完全是诗文评,系统的文论著作起码有刘勰的《文心雕龙》、钟嵘的《诗品》、严羽的《沧浪诗话》、李渔的《闲情偶寄》和叶燮的《原诗》)重在对作品的“体验”,现代的文论则重在“认识”,体验与认识是两种不同的掌握作家和作品的方式。体验总是把对象作为一个整体,并直觉式地去把握,在点到之间就把本质揭示出来。认识则把对象进行分析,然后进行综合或者推衍。到了80年代以降,论文专著出版了很多,其中有见解的也不少,综合与推衍能力大为加强,这说明中国现代的文论开始走向成熟。 以上四点转变,说明中国文学理论的现代性转型,在于重建世界的意义,重建文学艺术的意义。某些古代认为有价值的东西,被我们抛弃,认为它没有意义;相反过去认为没有多大意义的东西,被赋予了重大的意义。如过去认为歌颂帝王将相的作品是维护大一统,是有价值的,现在则认为这是颂扬专制,有悖于民主的原则,只有负价值;过去自由恋爱是违背伦理的,现在则认为是有价值的,我们贾宝玉与林黛玉的自由爱情是有价值的,而贾母、王夫人的干涉是?价值的。价值观念完全颠倒过来。又如,按现代的观念,作为小说家的曹雪芹是伟大的文学家,是有价值的;而与曹雪芹同时代当宰相的人,则是封建帝王的走狗,是无价值的。……现代文论所导致的价值观念的转变是如此全面而深刻,以至于我们无法用几句话就可以概括出来,必须另外作一篇文章。 文学理论论文:文学理论和文化研究”研讨会综述 由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首都师范大学美学所、首都师范大学《文学前沿》编辑部主办的"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学术研讨会暨《文学前沿》创刊座谈会,于1999年12月18日在京举行。与会的专家学者40余人,就西方文化研究的历史、特征与历史、文学理论与文化研究的关系及90年代中国文化批评的评价、文化研究方法在中国文学研究中的适用性以及市民社会、知识分子角色等学术界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研讨。一、关于文化研究的历史、特征与概况。王逢振认为:所谓文化研究,最好理解为一种探讨普遍社会问题的特殊途径,而不是属于少数人的或专门化的领域。文化是不同群体或民族---国家的象征行为的空间,文化研究必须考虑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各群体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张力,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孤立的文化是不存在的。我们今天从事文化研究应强调当前所在的语境,要从世界格局和地缘政治及文化关系来考虑问题,必须关注社会文本与国际化的大背景。王宁认为:所谓"文化研究"在我们今天的理论讨论中并非其传统意上对精英文化的研究,而是特指当今西方(主要是英语世界)的一种反精英意识的文化理论思潮和研究方法。文化研究有着鲜明的反建制和反理论倾向,并有着跨学科研究的特色。文化研究至今仍是一门界定含糊的准学科批评话语,它虽有着强烈的批判精神,但是它的政治性并不能达到对文学艺术现象的美学批评和分析。但作为一门正在形成中的准学科,文化研究的这些局限已经得到一些著名学者和理论家的重视,他们中的一些有着良好文学修养和理论功力的人正试图把文学研究的范围扩大,使之置于一个广阔的文化语境下得到观照。金元浦认为:文化研究在西方被作为一个准学科,有具体所指,包括文化诗学、文化批评还有文化唯物主义,等等。这种新理论的特点首先是对于文本中心主义的超越。在本世纪西方理论界,文本中心主义与形式研究盛行了相当长的时期,作为对此的一种反驳、改造和容纳,文化研究应运而生。但是文化研究一方面是对20世纪文本中心的反驳,另一方面又是对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理论成果进行保留、改造后的新理论。同时它也是对学术中心主义的改造与超越。西方长期以来学术化、专门化的发展方向在90年代走向文化研究时,实际上已从学术中心主义转向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罗钢认为:文化研究主要是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发展起来的一种文化批评运动。到目前为止,中国学者接触到的有关文化研究方面的东西是很少的,一些研究范本我们都没有接触到。因此,应该对从伯明翰当代文化中心发展起来的文化传统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我们自身的文化研究。西方文化研究始终贯彻着关怀政治的立场,这是从伯明翰开始的文化研究一直都有的倾向。中国的文化研究在吸取西方的经验时,能不能吸收这一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中国有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语境。吴琼认为:文化研究应该是指一种方法的运作,是一种"症状分析"。它的优秀是运用这种"症候分析"方法动手去解构权力。这种对于权力的解构必须结合文化研究的本土性,而所谓本土性就是指我们所处的现实,它实际上是立场问题。我们所面对的到底是什么?症状分析最后归结到权力问题。有权力的地方也必然存在解构权力的权力。在一个充满建制的社会,我们都处于无权者的地位,但我们也有一个出路,那就是解构权力。文化研究方法的运作就是要揭示权力背后潜在的建制化的层面,就是解构权力。 二、关于如何评价中国90年代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以及它与西方文化研究的关系。陶东风认为:90年代中国的文化批评,但说到底是当今中国本土社会文化语境的产物,它也应当在自己的语境中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价值取向与研究方法。西方文化批评作为一种批判话语,产生于西方的语境中,它的主流具有强烈的反思与批判西方资本主义现代性倾向;而在中国,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我们不能原样照搬。中西方文化背景既有相似也有错位,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下,我们建构自己的文化研究与文化批评,意义与难度同样巨大。一种特定语境中的批判理论在另一个语境中未必依然具有批判性,一种文化批判理论是否具有批判性取决于它是否能够正确把握并正视具体环境中的具体的权力关系。温儒敏认为:文化研究这几年兴起有其必然性,值得我们关注、提倡。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的结合势在必行。文化研究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新的视野,拓宽了我们的研究领域,尤其是它要我们从事人文学科的知识分子从关注所谓"精英"、关注知识分子本身,转向关注民间日常生活的一些现象,这是值得提倡的。但另一方面,文化研究作为一个学科或学科分支,应有自己的目标、理路、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近几年的文化研究有一个泛化的问题,有的文化研究文章写得太空、太泛,连基本的概念、理路、学科规范都没弄清。在研究的目标、方法不是十分确定,而且研究的论题又搞得很大的时候,就容易出现学术论文质量下降的问题。温儒敏先生的观点引起了与会学者的热烈兴趣。黄卓越认为:应区别"文化批评"和"文化研究"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文化批评还属于泛泛而谈,文化研究则要具体落实。文化批评应该建立在文化研究的基础上。在文化研究方面,我们应该参照西方发展得较好的学术经验,进入到一种实证主义的研究中去,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我们的文化批评。我们要了解大量的大众文化的产品,不仅阅读经典文本,还要进入大众文化的制作领域、市民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调查,这样的文化批评才能论之有据,才不至于泛泛而谈。盛宁(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也对于现在有些人一窝蜂地追赶"文化研究"表示担忧。他认为:今天在这里讨论"文化研究"的转向,好像人家人人都在搞文化研究。从事介绍国外文化状况的学者,往往会把事情说成一股风,好像人家都在做同一件事。回顾80年论热以来我们对外界状况的介绍,就严重存在着这样一种一窝蜂扎堆的现象。现在有人告诉我们,搞"文化研究"已是大势所趋,其实也未见得。他同时指出:在目前的文化交流中,我们很有必要检讨一下自己的文化立场和文化主体的。孟繁华与童庆炳等则从另一个侧面强调了中国90年代文化研究与文化批评出现的必然性与正面意义。孟繁华指出:90年代文化研究在中国兴起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老是说没有读到一些具体的扎实的文化研究的文章,其实不是的。有很多具体的扎实的文化研究的文章。文化研究就是一个跨学科学的、反学科的、反机制的、反经典文本研究的,它给我们带来了宽广的视野。不能再用精英的立场、规范化的、中正性的对学科的要求来面对文化研究的现象。童庆炳认为:中国的文学理论界搞文化研究不能一味地照搬西方文化理论,而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实际情况。90年代中国的文化研究的突显,从根本上说还是由于中国具体的实际情况,是对于时代提出的现实问题的回应。文化研究的落脚点是社会政治问题。90年代的中国社会经过几年发展以后,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时,文学要关注社会现实问题是很自然的,文学研究采取一种文化的、政治的、社会的视角也是自然的。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都是对时代说话,理论并不局限于解释作品,它是可以接过文学作品里面的许多问题,对"社会文本"说话。这种批评仍然是一种文学批评,是文学的文化批评。王德胜指出,今天中国的文学理论家或文学研究者大多不再满足于局限在传统文学范围内,而是渴望把自己的身份社会化。从这个角度来说,批评家的主体意识与批评过程本身都发生了改变,现在不从文学文本出发,而从社会文本出发,即借文学来说文化问题,或说借文学话语来说文学现象。三、中国文学研究中的文化研究方法的适用性及其成果问题。王富仁结合新文学谈了自己想象中的文化批评。他认为,新文学是在新文化运动中产生的,现在看来,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就是文学革命。中国古代文学与艺术的特征是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分离,它受到传统的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的压制,停留在个体才能或私人情感单向交流的层面。这样的文学不具有整体的社会性,用现在的话说,不是国民文学,而是知识分子这个特殊阶层的文学。"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把个体人和整体社会结合在一起,感受的是整体的社会,形成了朦胧的、不自觉的公民意识。这样,他们的文学活动就和他们的公民意识紧紧结合起来,在独立知识分子中产生了个人与社会沟通的文学。但是这种文学受到两方面的压制。一是大众的功利主义的阅读态度,另一个是政治权力,现代文学就是夹在两者之间。袁济喜谈到了古代文论与文化研究的关系问题。他认为真正要把古文论研究激活,使它在当挥作用,文化学的解读与研究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古代文论的精神不在于具体的范畴与文本,而在于内在的文化精神。现在许多古代文论研究视野比较狭隘,注重具体的作品的欣赏点评,当谈到文化精神价值时就认为是空论。其实文化研究不存在空论,只要言之有据,就能对文化、文学作出回应。陈光炜从最近一二年文化研究在现代文学研究中的反应或动向,切入了同样的问题。他举例指出,钱理群、谢冕、洪子诚等教授最近的研究吸收了文化研究的方法,解决了一些过去很难解决或不被重视的问题。这种研究在现当代文学研究中产生了有意义的影响,扩大了文学研究的空间。过去现代文学研究基本上都是文本研究,文化研究使比较纯粹的文学和社会文化制度的关系开始受到了注意。但他同时指出,文化研究渗透到文学研究中,要处理好文化研究与文学性的关系。四、关于文化研究与文化领导权以及知识分子的关系问题。许明结合葛兰西的"文化领导权"的概念,就知识分子的文化立场、文化态度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葛兰西认识到不能把无产阶级革命理解为只是运用暴力夺取政权,一定要注意在无形的思想文化领域中无产阶级的文化领导权。葛兰西承认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公共空间,正因为存在这个公共空间,葛兰西才论证到文化空间的领导权问题。文化领导权不仅仅是意识形态的官方话语和官方机构的支配权、统治权,不仅仅存在于政治机构的系统中,也存在于无形的民间生活空间中。不管在什么体制下,意识形态的影响也不能完全控制这个空间。这种领导权应该是由精英知识分子来掌握。面对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知识分子应肩负起这个历史任务,坚持自己的价值立场,显示出对文化历史的深层次思考。文化批评的意义就在于向这个空间渗透我们认为合理的价值体系,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重大的问题。马相武(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对许明的看法提出了质疑。他承认知识分子没有进入巨大的公共文化空间,知识分子没有起到文化引导的作用。但他认为知识分子的文化角色与政府主导机构对文化的领导有一个距离,其对文化的介入与领导应该在一个比较高的层面上,而不是直接充当一种政治化的文化角色。知识分子还是要通过自己的专业的工作影响文化、社会、政治,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基本角色。针对上述争论,傅瑾(中国艺术研究院)则试图通过个案研究来说明:如果精英知识分子掌握公共空间的领导权以后会出现很可怕的结果。他指出,知识分子可以用自己的艺术观和政治观来从事艺术批判,但是一旦他的艺术观成为意识形态,其结果往往是适得其反。知识分子对大众文化的批判只有存在一个真正自由的公共空间的前提下才是有益的。 文学理论论文:现代文学理论创建与反思探索 “语言学转向”强调的是世界是由语言建构的,语言符号之间的不断转换产生了世界的意义,换句话说:意义的产生不过是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的转换过程,这种转换完成了语言对世界的编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生活的世界不是一个经验和实体的世界,而是一个语言符号的世界,我们的知识和认识是由语言来塑造的,在语言的主宰下,语法、句法、语用、词汇、话语、语境、意义、文本、叙事、修辞等跟语言学相关知识被广泛运用到其它学科领域中,以至于语言学的模式和方法成为人文科学普遍的思维模式和方法,因此,“语言与存在”取代了传统的“思维与存在”的命题成为整个知识范式转换的重要表征,这也从根本上揭示了语言的本体含义,它远非工具,而被看作存在本身,正如维特根斯坦所宣称:全部哲学就是语言批判,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从历史实践上看,作为人类交往活动中最常见的两种媒介形式,图像与语言文字相比所处的地位不一样。在文字发明之前,图像是先民表达和记录的方式;当文字出现之后,文字以语法和修辞结构来表达具有丰富的联想性和多义性的意义,而图像被降低为识字的辅助手段。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图像被认为是感性的、直观的、平面的、零碎的,人们重视语言的理性逻辑,强调语言与图像的异质性,而忽视图像与语言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图像的独立性和意义的建构性。米歇尔发起了对语言主导文化的解构性批判,他认为:“文化的历史部分就是图像符号与语言符号之间争取支配地位的漫长斗争的历程,任何一方都是为自身而要求一个可以接近‘自然’的特权。在某些时刻,这种斗争似乎进入了沿着开放边界展开的自然交流;而另一些时刻(恰如莱辛的《拉奥孔》)这些边界关闭了,彼此相安无事。所谓的颠覆关系就存在于这一斗争最有趣和最复杂的种种形态中”[2](P187)。在这里,米歇尔强调了语言与图像之间漫长的斗争过程,认为两者之间辩证复杂的张力关系构成了文化的发展。如果说传统文化是语言实施着对图像的压制和控制,那么,进入当代的视觉文化时代,图像应该站在与语言构成对立面的基础上,消解语言中心主义的局面,通过制造图像和观看图像承担世界意义的建构。但是,图像的兴起以及形成的对语言的挑战,并不意味着图像取代语言成为知识体系和文化秩序的主宰,而是将图像在语言中心论的框架中解放出来,摆脱语言论的控制,在关注语言与图像之间的“互文”性阐发中重新挖掘和创造图像,让图像再度被发现,让图像彻底释放出自己的知识能量。 图文之争与当代文学理论研究的新思路 图文之争的介入给当代文学理论注入了新鲜血液。随着图像意识的增强,文学与传媒、文学与图像、文本形式、文学的存在方式、图像叙事与文本叙事等诸多问题越来越多地进入到文学理论研究的视野,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如米歇尔在《图像理论?序》所说的那样:我们生活在一个视觉文化时代,所有的媒体都是混合媒体,所有的再现都是异质的,文学与视觉艺术之间的互动关系构成了再现,它们与权力、价值和人类的利益纠缠在一起,影响到文化模式的变化。一种阅读文化与一种观看文化之间的差异不仅是一个形式问题;它含蓄地指出社会性和主体性所采取的形式,一种文化所构成的各种个体和制度。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文学与图像的关系问题可以在媒体再现中找到交汇点。换句话说,图像与语言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异质关系,两者之间的研究也不是一种简单的、毫无价值的平行对照,相反,两者之间内在的互动关系以及构成的外部关联使得不同艺术之间的关系研究成为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图像与语言的关系为文艺理论和美学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因为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传统文艺理论观念。从历史上看,在语言学研究范式的框架中,文学理论研究的中心和旨归是文学语言本身,认为语言是一种线性的、稳定和逻辑的符号,先行地设定文化、文学发展变迁的规律。在这种观念中,语言占据主导优势,而图像只是语言之外与人的感性层面相关联的不可靠的形式,图像与语言根本无法联袂,亦无法在一种张力的结构中生发出更高意义上的思维模式。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视觉文化和读图时代的来临,单纯的语言学思维方法已经不能完整有效地对当今文学图像化和传媒化趋势作出有力的阐发,同时它也无法表征当前层出不穷的文学审美现象。因此,当前文艺理论研究必须摆脱传统文艺理论研究中的不合理方式,关切当代传媒视野中的文学现实问题,在正视语言学等研究方法的同时,侧重考虑在图像与文字之间寻找文艺理论研究的生长点。本雅明是建构此种研究范式的积极实践者和探索者,他在研究摄影与电影的过程中预言电影将成为未来语言的者,认为以文字和书籍为代表的传统印刷文化必将受到以图像为主的机械复制文化的冲击,这昭示着图文之争在现代文学艺术发展过程中将成为一个待解的问题。与本雅明不同,利奥塔从解构理论的角度对西方传统文艺理论中存在的理性与感性、理智与欲望、话语与图像、推论和感知等二元对立模式进行批判性考察,为感性、欲望、图像和想象力的存在寻找依据,解构西方传统的元叙事话语和思维模式,达到攻击现代性的目的。鲍德里亚比本雅明和利奥塔走得更远,他在由电脑所创造的虚拟图像世界中,反思和批判传统的文学生成和存在方式,认为虚拟图像比真实存在更完美真实。在此观念下,文学艺术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应该重新设置和厘定,也就是说:图像与现实的脱节、虚拟与真实界限的消解,使得传统的“文学艺术模仿生活”的观念出现问题,这无疑对当代文艺理论研究产生重要影响。本雅明、鲍德里亚在文化和艺术层面上对图文关系的探索,深刻地表明文艺理论对图文关系的重视源于当代文化给作者和读者带来的新的创作和阅读感觉经验,它是对当下文学艺术发展的理论总结和建构。显然,西方文化领域对图文关系的研究已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其方法和思路不同于传统的美学与文艺理论研究,已进入到图像文化分析、社会历史分析、符号政治经济学分析的综合、交叉的层面,其研究主旨是在揭示图像与文学差异、互动和互通的特征,进而进入图文生产、消费与社会权力表达、文化模式变迁之间的复杂关系的探究上。当前国内文学理论研究领域,图文关系的研究也逐渐深入展开,这主要沿着两种思路进行:一是在文化研究的语境中,探讨图像与语言文字的关系,强调图像的强势原因、表现方式和审美效果等。这是当前文学遭遇图像时代问题的一种“宏大理论”式的阐发,这种研究并没有在图像与语言之间折叠、缠绕的复杂关系中解决文学变化的具体问题;二是沿着“文学是语言的艺术”的历史命题,在文学与传媒的关系日益紧张的今天,根据文学和视觉艺术两者的交叉渗透,从文学语言的角度来关注视觉艺术,同时强化从图像的角度来审视文学,试图在文学与图像之间建构一种互文性的文学理论。具体而言:从文学语言的角度研究视觉图像,就是理解图像如何借助物理时空的张力结构,来接近文学并通过语言立“象”达到充满想象力的审美至境。反之,从图像的角度来分析文学语言,就是理解图像如何赋予文学语言新的意义,探索图像在文学语言塑造过程中所具有的重要功能,比如研究表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三种历史形态:以图言说、语图互仿和语图互文[3],以此揭示语图关系发展的规律。显然,以上所说两种研究的价值取向不同:前者侧重语言与图像的对立,以此勾画出当代文化模式的变迁,以及带来的审美方式的变化;后者则侧重语言与图像 两种媒介所具有的思维方式交融凝聚到文学本身,回答文学在传播过程中因媒介不同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如果说前者侧重外部研究,那么后者则是从内部探讨文学的根本性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在叙事学中,传统的文字叙事所固化的领域开始成为语图关系研究的重要目标,从而形成一种崭新的叙事文本研究,此研究围绕图像与文字两种不同的叙事特点,主要从叙事学的角度来考察图像与文字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突出图像对叙事文本的模仿和再现问题,旨在解构文字叙事在叙事传统中的绝对主流,摆脱与语词共存和竞争中图像的压抑性地位[4]。通过图像与文字之间复杂关系的梳理,让两者在交互叙事中建构不同的价值维度,以此彰显不同的审美意义。诸如此类的研究对于我们今天重新理解文学有太多的启示,这昭示着当前文艺理论研究观念的重要转变,这些探索对于建构文学理论研究范式具有启发性和创新意义。 图文之争与当前文学理论研究的几点反思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文艺理论界关于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一直存在论争,不同观点的研究者在本质建构和拆解的论争中宣扬自己的文学理论观念。图像与文学的关系问题作为文艺理论研究的现实问题,在为文艺理论营建新的研究思路的同时,跳出本质主义、历史主义和解构主义等思维模式,力求返回文学活动本身,沿着亚里士多德所设定的文学媒介理论的路线寻求“拯救文学现象”,这无疑将为我们重新反思文学理论研究提供了契机。首先,文艺理论研究应从文学现实出发,避免抽象化。何谓文学现实?在我看来,其实质就是被文学本质思维模式所遮蔽的文学发展过程中文学与其他文化形式交织、文学本身新变的现实问题。在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理论观念指引下,文学理论研究大都围绕原典或抽象概念的演绎展开讨论,试图勾画出一幅以理念存有为深层基础的文学图景。这是一种本质先行的理论模式,此种模式直接规定文学之为文学的本质,达到一种理论自身的自洽性和完美性,最终,文学现象被置换成一个抽象化、一元化的世界,文学活动的朴素性和现实性逐渐消失。图像与文学的关系问题不同,它是当代传媒文化现实中文学发展出现的真问题,它带动文学活动各要素在传媒世界中发生了新变。比如依照新媒体观念,图像、语言和其他文本都混杂其中构成超文本文类,读者面对如此复杂而丰富的文本世界目不暇接,此种变化打乱了以往文学理论设定和裁量文学的标准。因此,文学理论必须真正面对这些问题,从学理层面加以阐发,进而把当代文学理论研究向前推进。其次,回归文学本身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文学理论问题。传统的语言学研究范式注重文学的文学性研究,认为语言是文学的内在规定性和永恒性。这是它的功绩,也是它的偏颇。因为,它在把文学的文学性研究推上高峰的同时忽视了语言以外、或者与语言相关的知识场域(比如,文学与其他艺术语言之间的关系)。当前盛行的文化研究,打破了文学理论学科的界限,以超越文学社会学的姿态,把触角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使得文学研究的边界变得模糊,文学本身的问题几乎成了一个被遗忘的话题。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也深切地感受到文学基础理论知识体系的松散和脆弱。在两种研究方式面前,我以为,图像与文学的关系是文学理论重新思考文学自身问题反弹的重要表现,它介乎语言和文化之间,寻找理解和阐发文学的新维度,同时这也是对强调文学性研究的形式主义文论和强调文化权力的文化研究的一种反驳和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语图关系研究意味着在经典意义上的理论研究之外拓展出新的文艺理论研究思路。最后,应该提倡文学理论研究的多元主义理念。文学是复杂多元的,不同的阅读欣赏群体具有不同的生活方式、精神需要和文化想象,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些现实存在的特殊性、差异性和多元性,那么,文学本身就变成铁板一块。语图关系问题从一个现实的侧面证明了文艺理论研究应立足文学自身的多元关系研究,借助不同的艺术形态展开自身,并在各种关系的澄明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就语图关系而言,这种关系指的是图像作为他者在场以及互动双方的意义建构所具有的不确定性。这种关系的存在并非局限于双方的认同和沟通的样式,它们在思维设置、知识分布、言说方式、审美取向等方面的配置过程中构成一种缠绕和错落的复杂关系,并常常以微观形式渗透、穿行在文学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中。因此,语图关系研究肯定了不同文化艺术形式之间关系性存在的价值合法性,它造就的不同媒介、不同艺术形式之间关系研究的理论范式,将为我们重新检视当代文艺理论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总之,语言与图像的关系问题给现存的文艺理论注入了新的结构成分,它不仅引发我们对现存文艺理论研究范式的反思,同时警惕自己应保持一种建立在学术立场上的理论自反性,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文学理论不是思辨、玄想的知识生产场,也不是停留在责难层面上的集体“围观”场景,而是踏踏实实地解决问题的文学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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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专业创业教育论文 一、音乐学专业开展创业教育的必要性 1.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出现以创造力为优秀的创意文化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强调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创意经济迅速崛起,并席卷全球。中国创意文化产业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也得到很大的发展,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发展壮大。创意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音乐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提供了非常广阔的市场空间。学校通过积极开展广泛的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方面知识,为以后学生成功创业铺平道路。 2.满足音乐学专业教育内在要求 音乐学专业教育是培养文化创意人才的重要来源,在音乐学专业教育的过程中既要重视学生对音乐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也要对学生进行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创业本身就是对现实的超越,就是一种创新。任何真正获得成功演出作品只有依靠创新,才能不断得到提升和可持续性发展。通过全方位的创业教育,让学生不仅能领悟创新对于创业的重要性,也会激发学生自身创新意识,同时还能让学生从创业者成功的事例中得到激励和启发。并结合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社会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 3.增加就业途径、缓解就业压力 随着高校扩招,音乐学专业的招生人数也在不断递增,大学毕业生的人数远远超过传统的就业市场需求,传统的就业方向主要是基础教育。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的推行多年,我国音乐基础教育的学生也逐年减少,音乐教育师资也逐年超编,传统的音乐教育人才需求趋向饱和,就业市场日渐萎缩。音乐学专业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学科,就业面相对较窄,就业压力也更大。通过开展创业教育,转变教育理念,改革音乐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引导音乐学专业大学生积极创业,提升优秀竞争力,缓解和解决就业压力。 二、音乐学专业创业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创业观念滞后、缺乏科学的创业理念 中国的创业教育发展较晚、基础比较薄弱,而且大部分高校对创业教育在新形势下的教育体制改革战略意义认识不够充分,缺乏对有关学生创业教育的专项课题研究,对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区分点的认识比较模糊,导致在创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上培养目标不明确,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势必缺乏科学的、标准化的指导思想,学生得不到真正的创业方面的培训和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绝大多数毕业生毕业之后,喜欢去一些经济发达的大中型城市,认为市场前景广阔,以期待更大的发展。现实情况不容乐观,音乐学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已接近饱和,创业业机会越来越少,这就需要音乐学专业的毕业生要转变创业观念,适应社会需求。 2.学生创业综合素质匮乏 大学生成功创业要具备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目前高校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够完善。音乐学专业的学习只要基础知识、实践技能方面的。在创业能力、创业素质方面的培养力度不够,没形成创业所需要的独有品质。毕业的音乐人才在虽然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方面学有所长,但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学生对社会、对市场、对产业、对经营都缺乏应有的了解,在创业过程中毫无头绪、到处碰壁,甚至导致创业失败。从近几年毕业生创业的反馈信息来分析,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创业素质不容乐观。受传统择业观的影响,学生大胆创业的意识不强,即使参加创业活动,往往是头脑发热、跟风创业,一旦遇到挫折,就缺乏长久坚持的创业意志。一些学生眼高手低,只到条件好的大中城市创业,不愿意到拥有广阔天地的乡镇基层创业,创业情感投入欠缺。这些充分显露出学生的创业知识层次和结构不完善,创业素养要不断加强。 3.创业教育课程设置不完善,学生创业实践缺乏 创业教育课程的合理设置是创业教育的基础,也是创业教育实施的媒介,在国外有着较为完备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中国高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体系的课程设置还不普遍。在教学内容上缺乏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接轨的统一教材。在教育方法上以以校园为中心、教师为中心,忽视社会实践环节,忽略对学生自主能力的培养。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相对来说比较封闭,势必会影响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创业教育中提倡的创新能力的培养、冒险精神的培育还相差一段距离。音乐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技能性很强的专业,在常规教学中要理论联系实践,以实践为主的教学理念。教学实习、校外实践演出等都只是专业实践,并不能让学生全方位地了解创业者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创业经验的缺乏使得学生对于自主创业缺乏评估、顾虑重重,缺乏开拓市场能力,对市场潜在风险的防范不够,在创业过程中把握不了方向,创业难以成功。 4.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薄弱 高校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目前大多音乐学专业的创业教育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的科员及一部分音乐学专业教师担任创业教育课的工作。前者虽然直接在招生就业部门工作,了解就业市场的一些知识和信息,但毕竟也缺乏专业的创业教育学习,创业教育课也只能是就业指导课。不能把专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很好地融会贯通,进行全方位的深度指导。后者由于传统学校管理中,限制在职教师开展第二职业,部分教师有一定的本专业的社会实践经验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创业经验,创业教育也只是专业教育的的拓展。即具备的教学经验又有创业经验的创业师资比较缺乏,成为制约高校音乐学专业创业教育向深层次发展的瓶颈。 三、音乐学专业开展创业教育的策略 1.营造校园创业氛围,培养学生创业意识 四年的大学生活对学生性格和品质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学生今后的人生有着非常强大引导和激励作用。学校在常规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让学生不出校园就可以深刻地体会到浓厚的创业氛围,以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激发创业热情。利用校园信息平台、广播站、宣传栏、展览馆等校园媒体积极宣传创业教育,使创业意识渐入人心。举办以围绕音乐学专业的模拟创业大赛,让学生通过模拟创业体验创业的酸甜苦辣。定期举办创业讲座,邀请音乐界创业的成功人士现身说法,给学生讲述创业经历和创业经验,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以促进学生创业能力的提高。还可以在校园成立学生创业协会,邀请各个系部学生参加创业协会,并通过协会成员在各系部宣传创业教育,培养学生锐意进取、敢于创业的创业精神。 2.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更新教学内容 音乐教育应重视并开展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融合在一起。优化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促进课程设置改革和实践,培养学生合理的创业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创业综合素质,增强学生自主创业能力。把培养具有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技能的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纳入到音乐人才培养方案中去,把培养创业型人才定为音乐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同时,围绕培养音乐创业人才的目标进行创业教育课程设置改革,在创业理论教学中增加创业理念、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文化产业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学。通过创业案例进行讨论交流提升学生的创业意识,拓宽其思想认识。在实践教学中,组织学生到文化传播公司、音乐培训学校、地方演出市场、工商、税务部门等实地了解熟悉市场导向、创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为学生将来创业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 3.组建科学合理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 培养出具有创业精神的音乐人才,需要一支专业素质高、创业知识、创业经验丰富的教学师资队伍。音乐学专业要想改变当前创业教育师资不足的现状,学校应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努力构建一支符合本校、本专业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一方面,要加强对音乐学专业教师自身创业知识相关教育培训,选拔一批具有创业意识的青年教师到在创业教育走在前列的院校去调研学习。安排有创业潜力的青年教师到企业去兼职,鼓励专业教师直接参与到创业实践中去,并定期开展创业教育案例示范教学和研讨会。另一方面,可以从校外聘请创业成功人才作为特聘教授对创业的学生进行现场指导,现身说法,让学生熟悉创业过程中市场运作方式,从而提高创业成功率。 4.加大创业教育的资金投入,建立切实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 在校学生虽然想创业敢创业,但缺乏创业所需要的环境和资金,这就使得一部分有自主创业意识的学生对创业望而却步。音乐学专业学生在创业活动开展的过程中资金就成了他们创业最大的障碍。学校应该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创业教育的投入,建立创业综合实训基地,更新实验实训设备,拓展校企合作框架等,为音乐学专业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创业后续保障。此外,学校制定出台相应的激励保障措施,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成立创业教育协会,出台创业资助计划等。将创业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保障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随着“十二五”规划建设的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建设时代即将到来,“中国梦”的崛起,中国将进入崭新的时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的创业人才。预示着创业市场大繁荣的到来,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的创新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创业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充分综合社会优质资源,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积极开展音乐学专业创业教育,不断推动高校创业教育前进。 作者:廖星麟 单位:湖南郴州湘南学院 音乐学毕业论文:现代教育技术下音乐学院学校管理论文 一、现代教育技术在音乐学院学校管理中应用的科学内涵 实际上学校管理中将涉及大量信息,如学校的基本要素:教师、学生、财务、设施、信息等等。如果不能对这些要素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学校运营就将变得混乱,如果学校本身混乱,教学质量就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但实际上仅一项要素就会产生大量信息数据,如仅靠人力进行管理十分困难,且极易出现失误。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有效优化了管理环境,为学校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学校中的各项要素信息通过现代教育技术的信息处理功能便可实时、快捷、准确的进行处理,现代教育技术已经逐渐成为了现代学校管理中的重要管理手段。随着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信息量猛增的今天,学校管理信息处理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只有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才能保障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现代教育技术对音乐学院学校管理必不可少。 二、现代教育技术在音乐学院学校管理中的应用 (一)教学管理中的应用 现代教育技术在音乐学院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包括:课程编排、课表调度、选课、教学档案管理等等。现代教育技术实现了通过软件将学校所有的教学信息建立教学信息数系统。教学信息系统实时、精准收集教学信息,分析学生成绩,查询学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通过教学信息系统可以直观了解教学质量和学习质量,教学计划可随时根据教学信息系统反馈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调整,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有效性。 (二)学生管理中的应用 对于学校来说,学生就是发展的基础,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学生管理中从招生、教学、升学都会产生大量信息,学校管理信息中,学生信息量是最大的。现代教育技术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招收信息、学生基本信息、毕业去向信息、学习成绩信息等都进行了处理,大大提高了学校管理中对学生管理的效率。 (三)教职工管理中的应用 学校管理的另一个重心就是对教职工的管理,教职工是学校的基本组成部分,没有教师,学校无从谈起,保障学校的发展必须做好教职工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的教职工信息系统,大大提高了教师信息管理效率和水平。此系统由基本档案信息系统和业务信息系统两部分组成。基本档案系统包含着教师本人基本情况及家庭情况等信息。业务信息系统中包含着任教时间、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信息。教职工信息系统的分类、索引功能可精准调取教师信息。 (四)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传统学校财务管理都由人工进行统计和核对,但由于学校的特殊性,财务中不仅要涉及到学校自身财务、物资、开销等等,还要涉及到学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所以学校财务信息不仅量大并且既散又杂,人工处理十分容易出现错误,传统人工处理效率也十分不理想,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利用电子技术进行财务管理,不仅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更提高了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现了学校资产、财务的有效管理,避免了人工核对中的财务风险问题。 (五)图书资料管理中的应用 学校物资中书籍资料最多,并且种类繁多,在借阅和调度时都会产生大量的信息,人工处理具有一定的难度。通过现代教育技术中图书资料管理信息系统的采编管理、流通管理系统来辅助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的管理工作,实现了对书籍资料的实时管理,通过查询功能便可清楚了解到图书使用和调度情况,省去了繁重的人工查找作业。 三、结论 音乐学院是培养音乐人才的中心,为了保障音乐学院的健康发展,加强学校管理至关重要。通过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够大大提升音乐学院学校管理有效性,提高了学校管理水平,保障了教学质量。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已经成为了现代化学校管理中必然趋势。 作者:刘春园单位:沈阳音乐学院 音乐学毕业论文:高校音乐学钢琴教学论文 一、普通高校音乐学与社会钢琴普及教学现状 早在新中国建立之初教育部颁发的高师教学大纲就明确规定:“以培养中等学校合格的音乐师资为主要的办学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对于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活动,尤其是音乐文化的要求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对于音乐教育者产生了巨大的需求。以往单纯以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为目地的师范音乐教育系统,既要满足学校教育体系的需求,又要满足整个社会音乐普及教学的需求,显现出力不从心的状态。针对这种情况,教育部1999年3月《关于师范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几点意见》,提出“我国师范教育的发展趋势是: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在此之前,部分专业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就已开始设置音乐教育类课程,《意见》以后,各类综合大学纷纷进入这一领域,当前已形成了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业音乐学院和艺术学院、各类文理科综合大学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态势。随着从事这一专业的师生数量大幅度增加,社会人群中能够提供音乐普及教育服务的群体总量大幅上升,缓解了人才资源的供需矛盾。但是,随着各高校招生规模连年扩大,也带来了相当多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是办学单位不断增加,招生数量膨胀,生源质量和教学质量均受影响。办学单位的增加,大幅扩招已常态化。“2011年,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110人;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外省计划)280人…一些本来不以音乐教育见长的理工院校或综合类院校,招生人数也不少:山东农业大学音乐学专业本科招生80人……而除了本科扩招,研究生层次也有扩招趋势。音乐学专业在校学生呈几何数增长。”争抢生源造成招生门槛放低,生源质量随之下降,教学质量的滑坡难以避免;其二是教学目的混淆。师范类音乐院校和专业音乐学院虽同属艺术教育系统,但究其本源在教学目的和方法上是有着显著区别的,是“上讲台与上舞台”的差异。专业音乐学院和师范院校在培养音乐教育人才这一大的前提下,应多加考虑如何发挥各自固有的教学特点和优势,而不是简单地相互模仿和复制。在师范院校中当前普遍存在“教育系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目标更倾向于单一专业的发展”。在音乐学院中,则多模仿和复制了师范教学的一般模式,没有发扬在表演和创作等专业领域形成的教学传统,更多地进行着“通才教育”,事实上抛弃了“专才教学”的优势。其三,学校教育与社会实际要求脱节,培养模式相悖于市场需求,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随着就读本专业学生的增多,毕业生就业压力越来越大。“部分高校音乐学专业实际就业率连10%都达不到,少数高校出现零就业率现象也并非只是个传说。”以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为单一目地,已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多元化的音乐教育需求,学生的就业角色早已不是单纯的中小学音乐教师,成为少年宫、文化馆、私立音乐学校等社会音乐培训部门的专职教师,已成为众多毕业生的首选。其四,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长期以来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专业本身课程系统庞大,仅与教育学相关的理论课程就多达十余种,钢琴虽然是主干课程,其教学比重也只是略高于其他公共课程,在学程和课时上都受到限制。学生的钢琴基础条件有限。如果按照钢琴艺术固有的艺术规范要求衡量,对于多数人,在本科阶段能够真正掌握中级(相当于车尔尼练习曲Op740)要求都非常困难。虽然本专业的钢琴教学不以培养演奏人才为目的,也并不要求很高的钢琴水平,但是,钢琴教学作为一个传承了300多年的艺术学科,其艺术规范不容颠覆,教学要求也不容人为降低。笔者认为,在本科阶段与其让学生泛泛了解钢琴艺术,不如把钢琴基础教材使用、基本奏法要求、教学法等方面内容予以强化,将钢琴教学系统中的基础性部分实在地掌握好。自上世纪80年代“学琴热”兴起后,历经30余年的发展,当前社会钢琴普及教育有了较大的变化。首先,社会钢琴普及教育师生供求比例逐步转变。在对全国教育群体结构分析中可以看到:当前“教师的供求关系发生了两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实质性变化,二是结构性变化。教师供求关系由过去的绝对的卖方市场开始转变为买方市场……”。这种态势对于普及性钢琴教学影响非常明显。在“学琴热”初期,由于能够承担教学的从业者较少,求教者众多,在较长时期内“一师难求”,是典型的“卖方市场”。如今,大批接受过较正规钢琴教育的毕业生开始从业,钢琴教师已不再稀缺。加之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使整体人口数量得到控制,钢琴学习的主体—儿童大为减少。如今对于相当多的从业者来说,寻找生源成了较大的问题,钢琴普及教育已由原来的“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化。其次,学习者开始趋于理性,选择学习音乐的方式逐步多元化,学习钢琴的规格要求大为提高。 1.随着社会音乐生活的越发丰富,音乐学习的内容变得多样,对于许多人来说,钢琴已不是第一选择,近年的社会音乐考级就直接地反映了这种现象。“上音管弦乐系主任孙铭红教授说,上海的管乐考级目前每年按增加千余人报名的速度在增加…现在,不但音乐类考级涉及到各种乐器,还出现了舞蹈考级、美术考级等,钢琴考级‘一枝独秀’的局面已不复存在。” 2.钢琴学习者的学习规格开始提高。早年“学琴热”的琴童们已长大成人,这一群体,基于自身的学习经历,已具备相当的分辨能力,对于自己下一代的学习会有高于自身的要求,这种要求同时还影响着身边大范围的人群,对于钢琴教师的选择也自然由过去的“盲选”变成了今日的“精选”。 3“.新手”现象亟待改变。钢琴启蒙阶段的学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当前,从事钢琴启蒙的大多是教学上的“新手”,他们虽具备一定的钢琴弹奏能力,但在教学上基本没有相应的从教训练。在这些“初教者”和“初学者”的教学过程中,很少有相关的教学监督和指导,几乎完全依靠“新手”们自己探索来解决教学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当他们真正能够驾轻就熟,难以想象要付出多少学习者的失败为代价。在这些“新手”当中,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学生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这样的窘境对于钢琴事业的发展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负能量”。 二、培养基础教学能力为目的的钢琴教学系统 教师教育专业注重于各个音乐学科从事基础教育人才的培养,从根源上将各种艺术规范在社会上加以推广和应用。综前所述,原本以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为单一教学目标,难以适应当前的社会需求。就钢琴教学而言,探寻一种既适应多元化社会需求,又能够让毕业生快速融入其中的教学系统,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本专业的钢琴教学,要适当调整教学思路,在提升学生基本演奏能力的同时,侧重钢琴基础教育的实用性教学,尤其是启蒙阶段的内容,诸如钢琴音乐基本知识、教材选择与搭配以及如何使用、奏法架构和运用规则等等,同时通过实践教学培养实际应用的能力,构建一个以培养普及性钢琴基础教学人才为目的的教学系统,这不仅能够促进钢琴教学本身,同时更具社会意义。首先,在当前高校师资和生源两方面,已经为这一教学系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师资方面:当前在高校从事钢琴教学的教师,绝大多数接受过钢琴表演专业的系统教育,能够在教学上系统化地传承钢琴艺术较高的规格和要求,是教学质量重要的保证,同时也是重要的教学优势。生源方面: 1.入学教师教育专业的多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的学生,知识体系比较健全,理论学习能力较强,他们能较快地理解和掌握钢琴教学的理论知识体系。 2.这些学生要经历艺术联考,部分院校还要进行自主招生的业务考核,有相对较好的钢琴基础。 3.当前许多高校采取的专业必修课和主修课两段制教学流程,能够筛选出更为适合钢琴学习的学生。因此生源质量有较好的保证。其次,就如何按照这一目标进行教学,在此借用黄瑞科先生提出的一些基本观念,即“系统地学到一些钢琴演奏理论与钢琴教学法知识。这些知识包括钢琴及钢琴学科的历史渊源及其发展;钢琴演奏的基本规律与一般性法则;钢琴技巧训练的基本要领与方法步骤;各类作品弹奏的技术运用与艺术处理原则,以及教学中‘常见病’、‘多发病’的纠正处理,特殊技巧与疑难间题的研究;教材的选择与教材教法;心理素质培养与心理操作机能锻炼等”。以上这些都为教学系统的构建形成了较为扎实的基础。这一教学系统整体架构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教育专业基本教学要求;二是钢琴学习初始阶段基础教材及教学法;三是教学实践。 就教育专业基本教学要求而言,有以下三个方面: 1.学时的要求、基本教学内容和教材使用。在2006年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对于钢琴课教学目标和基本内容均有表述,在此不加赘述。关于教材使用,自1985年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了第一套针对普通高等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钢琴教程后,国内陆续出现了多套类似教材,如《高师钢琴教程》(上下册,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1世纪高师音乐系列教材钢琴教程》(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等。在本系统中推荐使用的主体教材是《普通高等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钢琴必修课教材》(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通过这部分内容的学习,让学生熟悉钢琴教学系统的基本内容;钢琴演奏的基本规律;尽可能多地接触不同的音乐风格,提高音乐的审美能力,提高技术运用和艺术处理的能力等等。力求在提高学生们原有钢琴弹奏水平的同时提高其对于钢琴艺术理解和表达的综合能力。 2.钢琴学习初始阶段基础教材及教学法。以当代钢琴专业的教学法理论为指导,按照钢琴艺术规范化教学的基本要求,将钢琴学习初始阶段的常规教材引入日常教学,通过对教材的梳理,明确钢琴基础教学系统的内容和要求,逐步掌握钢琴基础教学的整体流程。基本构想是,从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以《钢琴全面训练基础教程》(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3年版)为主干教材,遵从“立体化全面训练”的教学理念,搭配汤普森、沃特曼等常用教材。争取在两年的钢琴必修课时间内,让学生们了解从钢琴入门到车尔尼Op.849阶段的主要内容,如基本奏法、识谱与读谱理解、作品的搭配使用等。通过这种对基础知识系统化的学习和梳理,可以使学生更加明确“如何学”,同时为将来“如何教”进行准备。经过两年的学习,在三年级钢琴主修课阶段开始进行教学实践。 3.教学实践。是帮助学生进入社会自主教学前做好准备,将理论与实践有机互溶,形成整体教学系统良性循环的重要组成,实施方式可采取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内实践可采用:在主教教师的监督下,进行如声乐、民乐等其他专业的钢琴副科课教学;小组教学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内部教学演练。校外实践则是要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当前钢琴普及教学单位林立,通过建立校外实践基地,可以为此类学校提供专业化的教学标准,又为学生找到实践平台,也在根本上保证社会业余教学与专业教学标准的一致。这一系统的构建,希望形成理论学习—实践教学—成效反馈—专业督导的有机架构,使本专业的学生既能接受完整的系统教育,又能为将来走向社会进行充足的从业准备,从而培养出合格的钢琴基础教师,继而成为承担推进和提升社会人群整体音乐修养的新一代教育者。 作者:束谦单位:沈阳音乐学院 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习方式的转变论文 音乐新标准在课程目标的设置上,专门对教学过程与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倡导体验、模仿、探究、合作及综合式的学习,强调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创设便于师生交流的教学环境,建立平等互助的师生关系。这一切,旨在改变过去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启发学生在亲身体验或实际模仿的过程中,怀着探究的兴趣,主动学习。 那么究竟如何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转变旧方式?新的方式会给音乐课堂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下面,就以三个教学片段为例,评析音乐学习方式的转变所带来的变化。 《一年级的起始课》案例背景说明:这是一堂一年级的音乐起始课。对象是刚刚离开幼儿园,不满7周岁的核子。他们对什么都感到好奇,表现的欲望强,但自我约束力差,再加上我们学校音乐教室的特殊性(在舞蹈房上课),没有桌子、椅子,却有镜子、把杆。如果不教给学生正确的走、坐、站等常规知识,那么就不能保证以后的音乐课能顺利进行。但是如果单纯的讲述音乐课的常规,要求学生这样、那样,学生对音乐课就会失去兴趣。失去了音乐学习的兴趣,音乐课程就有可能成为虚设,因为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从学生的年龄、生理等特点出发,从这堂课的重要性出发,我给这节起始课制订了以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 教学目的:通过音乐游戏的形式来初步建立课堂常规,缩短与学生的距离,使学生集中精力主动投入教学中,喜欢上老师和音乐课。教学内容:1.了解进出音乐教室及如何就坐的常规。2.学唱音乐问好曲。3.学习坐、站、走的正确姿势。4.初步养成听、唱的好习惯。为了体现音乐课程标准中所提的“三维一体的教学目标”,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我进行了以下的教学设计。 案例实景:1.带孩子去音乐教室:目的:让学生在排队、行走时做到快、静、齐,养成良好的习惯。师:告诉小朋友一个小秘密-老师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猫咪,因为小猫咪走起路来没有声音,很乖啊。你们想不想学学小猫咪的走?做一回老师喜欢的小猫咪,好吗?我要带上最乖的小猫咪去参观一个好玩的地方。准备好了吗?生:安排排队-按教室座位,排成四队,一队跟着一队轻轻走到音乐教室。2.学小鸟的动作走队形,并能找到自己坐的地方。目的:通过“小鸟找家”的游戏来熟悉学生在音乐课中坐的位置。师:带领学生,学小鸟的动作在教室绕圈后到座位(由四个竖排绕圈后呈四个横排,坐地上。)师:我看第一排和第三排的小鸟表现很好,现在让你们在音乐中自由的飞舞,尽情地玩耍,不过,等音乐停了,你们可要马上找到自己的家哦!生:单行学生在音乐的伴奏下,在教室里自由飞翔,音乐结束时迅速回到原位。(接着双行的小朋友做小鸟飞。)师:现在所有的小鸟要一起飞出去了。大家要当心相互不能碰撞,这样尽的小鸟,才飞得最高、最远、最安全,回来时可别忘了自己的家。(音乐声中全班学生飞出,飞回。)3.学习坐的正确姿势目的:通过有节奏、有律动地朗读练习,掌握正确的坐姿,并培养学生的韵律感。出示:台钟图片师:看!这是什么?(小闹钟)小闹钟请你们闭上眼睛,听听它说些什么,并照着做,比谁做得紧棒!小屁股坐稳了;小胸脯挺起来了;两只小手放膝盖;小眼睛快睁开;看看谁更像小闹钟。生:根据小闹钟的要求学坐的姿势,并跟着老师边念边做动作。动作-拍手两下,双手拍小屁股三下;拍手两下,双手拍膝盖三下;拍手两下,双手拍胸脯三下;拍手两下,双手拍膝盖三下;双手在眼睛旁做闪烁状两下;拍手两下,摆正坐姿。4.学习站的正确姿势;目的:掌握正确的站立姿势,并通过听辨高音与低音,来形象地练习坐和站,并为下一课“音的高低”做铺垫,让学生初步懂得音有高低。出示一颗笔直的松树师:谁能像这松树一样站立?(请几个同学来示范)师:大家都站得不错哦,听听和小松树说的要求是不是一样了?谁站得最像小松树就能获得一棵小松树。(纸做的)①脚跟脚跟找朋友脚脚并拢。②左手右手快回家五指并拢贴近大腿两侧。③小小皮球藏起来双手捧住腹部。老师说:"小皮球出来了,"学生挺腹。老师说:"小皮球藏起来,"学生收腹。不断反复练习。④两只肩膀往下压-老师先让学生:"做怪人"肩耸起,说"压下去",学生双肩下压。不断练:"做怪人","压下去"……¨⑤挺起胸膛要开门-老师请小朋友把双肩往前关,像关门一样。老师说:"笃笃笃!"生问:"谁呀?"师:"是我"生:"请进请进!"把肩往后打开。⑥头要放平看前方-眼光有神。师老师弹一个高音区的三和弦。你们就说:"站像一棵松",边按刚才的要求直立;老师弹一个中音区的三和弦,你们就说:"坐像一台钟",边正确地坐下。通过反复练习,奖励做得好的学生。5、结合第一课欣赏《玩具兵进行曲》,让学生学会正确的走。 对一年级的核子来说,音乐学习的最好的方式就是"游戏"。只有当孩子在音乐游戏过程中获得快乐,才能唤起他们对学门的那种缘自心底的热爱,并成为他们终身学习的不竭动力。因此,本课的设计将走、坐、站、唱等各种音乐课的常规与"知识与技能"的训练均溶入游戏之中,让学生在游戏中掌握各项音乐课常规、在游戏中聆听、在游戏中自出想象、在游戏中积极表现、在游戏中大胆创造。游戏中,学生有个体的独立活动,更有充分的师生、学生合作活动(如;小组合作听辩高音与低音,学小闹钟和小松树进行比赛、分角色扮演玩具兵练习走等),在这些合作的游戏活动中,学生不仅学会了相关的本领,体会到了音乐活动的快乐,更为重要的是:在合作学习中,学生学会了与人交流,与人对话,锻炼了胆识,增强了自信心。在这样的学习方式中,"知识与技能"的目标达到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也达到了。真是"一举三得"。这"得"全受益于采取了"游戏、合作"的学习方式,方式的改变也让老师教得轻松愉快,学生学得快乐有效,并使音乐课堂充满了生命的活力,散发着浓浓的人文气息。 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习兴趣培养论文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它通过声音来打动人的心灵,使人们在“音”的行进中得到情绪的抒发和心灵的感受。从而提高人的身心素质。 在音乐教学中一般是通过学生的“听”.“看”“悟”来增强教学的效果。而这些必须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为前提,否则是难以完成的。因此摆在我们教师面前的现实问题就是“激发兴趣”。若教音乐仅仅让学生依赖于课本上的文字、符号、乐谱等内容的学习,那只能把学生带入枯燥无味的文字怪圈当中,使学生逐渐失去想象中音乐对他们心灵的启迪和感情的抒发。随之就会产生乏味、厌烦、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态度涣散的可悲现象,而教科书只能记述文字、符号、乐谱这类可看、读的内容;而不能表现出这些文字、符号、乐谱所代表“音”的实质性东西,也就是“听”的内容,我们只有解决好“看”和“听”这两方面的问题,使“看”和“听”有机的结合起来,让学生经常处于一种声、韵、义融为一体的兴奋状态,加强对乐音的感受,曲艺的理解,乐境的体验,以乐激情,动情生悟,才能达到增强教学效果的目的。那么,怎样才能把二者结合呢? 前人已在实践中尝试过各种辅助方法,运用了如,幻灯机、投影仪、CD、VCD等各种手段来为教学提供帮助,并且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为我们的教育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电脑已成为我们社会各领域主要运用工具,它也毫不例外的成为我们音乐教学中的“得力助手”,它能包容大量的信息,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起到很好的桥梁作用。 诸如此类的教学工具和教学设备,我们都概括为“多媒体”,怎样更好的把多媒体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成为我们音乐教学中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了解多媒体的特殊功能,对运用这些功能为音乐教学更好的服务十分有益。 一、幻灯机、投影仪的运用。 在经常的教学中,要引入大量文字、歌曲、乐谱、图片和相关的辅助资料,仅仅依靠板书,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会直接影响到教学的进度和接受的效果。 如果我们在课前把需要板书的内容以幻灯片的形式精心设计制作出来,在课堂上适当时机用幻灯机、投影仪放出来,那么,在课堂上就能节省更多时间去讲授更丰富的相关内容。 另外,由于“新、奇”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利用幻灯机、投影仪可以将鲜艳的图片,新颖的谱面、重点突出的文字说明,引入学生的视野,这将给学生在视觉上产生大的刺激,从而把“教”与“学”推向一个较高的境界。 二、CD、VCD的运用。 教学中经常会遇到这样情况,我们在对一首乐曲进行情绪方面的讲解和调动时,教师在讲台前讲得精精乐道,而学生则可能听得无精打彩,并没有和老师达成共识,这就是“教”与“学”的脱钩,学生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没有积极,主动参与。教师只是“讲”,学生只是“听”,讲与听不能融为一体,这就不能产生很好的教学效果。为了解决这种脱钩现象,我们必须设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践证明,让他们参与其中,如采用CD、VCD配合教学,就会让学生在听课的同时,更能在音乐的情绪、节奏上受到深刻的感染和教育,例如:我在给学生分析《二泉映月》这首乐曲时,便采用了CD、VCD辅助教学。一边让学生了解阿炳《华彦钧》坎坷遭遇和当时历史背景的同时,一边让学生聆听乐曲的演奏,努力使学生体会乐曲表现出的那种痛苦、忧伤、呻吟、愤恨的情绪,使学生被作者在乐曲内所表现出的对封建统治的反抗和对光明的追求所打动,并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对作品的分析探讨中,这样,长此以往,学生就会不断提高对乐曲的感受和理解,提高音乐鉴赏力,为学生更加深入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另外,CD、VCD与磁带、录像带相比,在音质、音色、画面上更有优势,在选曲方面采用数码编辑系统,灵活快速,十分方便。快进、快退、定格、慢速播放,可随心所欲,大大方便教师的操作。 三、电脑的运用。 当今电脑已运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都为其强大的功能所叹服,同样,在音乐领域也毫不例外的运用到它。现在有很多关于音乐制作的软件,如《世界乐器大百科》就较全面的介绍了乐器外型、音响效果,代表的文化习俗,《震撼2001》大量的记载了各国作曲家及其作品和生平介绍,这就大大方便了我们的教学。另外《Encore》为我们作曲、写谱、制卷提供帮助,它可显示多种谱表,可随意改动,点动音符的同时,实际的音高也会随之发出。能和《Cakewalk》配合使用那就再好不过了,它具有丰富的音色储备和方便的制作程序,能使作曲家的想象充分得以发挥,原来由几十人演奏的曲子,现在只需要一个人坐在电脑前独自完成,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在曲式教学中,我采用了多种软件共同使用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在分析舒曼的《梦幻曲》时,运用《震撼2001》调出作家的肖像,生平以及创作初衷和历史背景,利用预设的MP3进行乐曲音响的播放,采用《Encore》打出不同格式的谱面和各乐段,乐句的曲式划分,这样整个乐曲的分析就很容易的在电脑前完成大半,同时采用这些手段、方法又能给学生在视觉、听觉上造成更强烈地刺激,对提高学习的兴趣大有益处。 多媒体在教学中的运用,可以极大的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给音乐教学中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提供了可能的广润空间,为最大限度激发学生的兴趣创造了条件。不仅如此,长期坚持,对促进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也是十分有益的。 音乐学毕业论文:民族音乐学研究论文 2000年5月,中国音乐学院举办民族音乐学论坛,学科定位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说明这一问题在我国尚未彻底解决。定位是一个学科的基本问题,若不明确,该学科便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结合历史对此问题再进行一些探讨。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民族音乐学是英文Ethnomusicology的意译,Ethnology在英文中是民族学,Musicology是音乐学,Ethnomusicology这个英文字就是由Ethnology和Musicology复合而成的。从字面上看,民族音乐学应当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的学问。 民族学是主要采用实地调查法(又称田野工作法)研究民族发展演化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期望通过对一个个民族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它们各自的起源、分布、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历史、文化关系。民族学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梳理上述这些方面在历史上发展、演变的情况揭示世界诸民族发展的共同规律或某一个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民族学在欧美一些国家里又称文化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是一种研究人的文化属性的、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的学科,它和研究人类自然属性的、属于自然科学的体质人类学一起构成了人类学学科。因为人的文化属性及其民族性不可能分开,所以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民族学源于欧洲,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主要研究非欧、非西方民族的人类共同体,不涉及西方民族。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科本身的发展,目前民族学研究的范围已不限于非西方民族,世界上各种人类共同体,包括西方民族和西方社会中的移民社区,都已经成为它的研究对象。因为民族音乐学是民族学和音乐学的一个交叉学科,所以它一直受到民族学的发展及其各个学派的深刻影响。 民族音乐学早先称为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Musicology),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JaapKunst,1891—1960)首先提出“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1]后,“民族音乐学”便作为标准的学科名称而固定下来。 关于这门学科的调研对象以及它同音乐学中其他学科的关系,曾经有过许多争论。由于ethno这个词最早是指非基督教、非犹太教的异教徒,加之为了和比较音乐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相联系,有人认为它的主要调研对象是所谓“原始民族”或曰“自然民族”的音乐。如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内特尔(tl)就曾经指出:“就民族音乐学的实际发展过程及其最具特色的研究来说”这门学科是研究“无文字社会的音乐”,而“‘无文字社会’系指现存的、尚未发展出一套可阅读和书写的文字体系的社会。”[2]也有人建议以非欧洲音乐为主,如施奈德(M.Schneider)在1957年指出:“民族音乐学的首要目的,不论其正常与否,就是对非欧洲地区的音乐特征进行比较研究。”内特尔在1956年也曾经说过:“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具有西洋文明以外的文明民族音乐的科学。”[3]还有人说研究西方艺术音乐和通俗音乐以外的音乐就是民族音乐学。如提出这一学科名称的孔斯特(J.Kunst)就明确地指出过:“这门学科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但他紧接着就又说:民族音乐学“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方音乐”,“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4]以提出民族音乐学就是“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口号而著称的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A.Merriam)在论述到田野工作的时候说:“就民族音乐学而言,它一般意味着在欧洲和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5]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是以田野调查为其基础的,在欧洲和美国以外进行实地调查实际上就意味着只研究非欧音乐。欧美学者们一方面要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另一方面又要把研究的范围局限在欧洲音乐之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矛盾之所以产生,一方面受到民族学功能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欧洲文化中心论”的影响。 民族学中的功能学派,为英国学者马利诺夫斯基和布朗所创立。此学派强调民族学是一种实用的科学,主张民族学应服务于殖民地治理的实际需要。出于这一目的,他们只研究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的文化,而不研究西方文化。布朗在其著作《人类研究之现状》中就明确地说过:“吾大英帝国有非、亚、澳、美各洲殖民土著,若欲执行吾人对彼等之责任,则有两种急切需要呈现,第一为对各土著系统的研究,欲求殖民地行政之健全必须对土著文化系统之认识。第二为应用人类学之知识于土著之治理及教育。”[6] “欧洲文化中心论”是在前几个世纪中滋长起来的一种普遍的学术观点,认为欧洲文化是世界文化发展的颠峰,而其他文化都只相当于欧洲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一个发展阶段。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许多欧美学者不愿意将其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特别是专业音乐创作,和非欧民族的音乐文化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在他们看来,欧洲诸民族,特别是西欧诸民族的音乐,乃是人类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峰,不能和所谓无文字书写传统的“自然民族”的音乐文化平起平坐。比较音乐学带有强烈的殖民主义色彩,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民族音乐学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虽然几十年来,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家们一直在为清除这种色彩而努力,但是直至目前,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和其前身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仍以非欧音乐为其主要研究对象。也就是说在西方,这门学科仍然带有殖民主义的尾巴。 以上三种对学科调研范围不同的界定虽然不完全相同,但都主张把非欧洲音乐当作主要研究对象,这类学术主张受到诸多东方学者的强烈批判。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便大声疾呼:“我认为应把古今东西的音乐全部复原成白纸,以相同的重点作为出发点去进行比较”,“必须要持这样一种根本态度,把一切音乐都还原成白纸,否则将是自相矛盾的”。[7]上述观点亦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批判,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S·贝克尔便指出:民族音乐学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把自己置入了一个冷僻的角落”,他说:“正如我们可以研究美拉尼西亚一个社会群体类似的音乐事象,我们是否同样应该研究美国本土上《生日快乐》每一次演唱或其中的一个样品?如果说否,那是为什么呢?”“我们希望民族音乐学能够包容一切音乐,因为这同这门学科的界定是相适应的,它们都应成为严肃的研究对象。”[8] 随着东方音乐学界的崛起和第三世界人民的觉醒,当前新的倾向是把欧洲音乐(包括古典音乐、民间音乐、现代音乐和流行音乐等)也看成是民族音乐中的一类。因为不具民族属性的音乐目前在世界上还不存在,这样,民族音乐学就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点、着重点为其主要标志了。按照这种观点,根据在对某一民族文化或地区性文化进行的田野工作,从该文化的历史、地理、人种、语言、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情况,来看它们如何影响该民族、该地区的音乐,又怎样产生出独特的音乐审美标准,即从音乐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环境入手进一步观察它的特征、探索它的规律,这就是民族音乐学。换言之,民族音乐学是通过田野工作研究音乐及其所处文化环境共生关系的科学。它的研究目的首先是要阐明各民族、各地区音乐发展的规律(包括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从各民族、各地区的现实音乐状况出发探索它的起源、形成、发展、繁荣、演变等问题,从而达到对人类音乐文化发展规律的认知。 然而,但直至目前,西方国家乃至全世界的音乐学研究还是分为音乐学(musicology)和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两大类。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西方从古到今的艺术音乐,后者则几乎包括了它以外一切音乐,如世界各民族的民间音乐、西方的流行音乐、东方的传统音乐以及亚非拉各国的专业创作音乐。由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如此广泛,又涉及到音乐理论和实践两个不同的方面,所以在近二十年来,它一方面分化为城市民族音乐学(Urbanethnomusicol-ogy),历史民族音乐学(Historicalethnomusicology)、应用民族音乐学(Appliedethnomusicology)等不同的分支学科,另一方面又演化出一个称为“世界音乐”的课程。在这个课程中所教授的是除了欧美艺术音乐以外的其他种种音乐,欧美艺术音乐则不包括在内。看来在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真正要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和实践扩大到一切音乐,割掉它的殖民主义尾巴还要花一些时间。 在汉语中,“民族”这一词汇有三种不同的涵义:其一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如“古代民族”、“全世界各民族”、“民族学”中的“民族”;其二是“中华民族”的简称,如“发展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中的“民族”;其三是指除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民族”。因为“民族”有不同的含义,“民族音乐”这一词组也就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其一是指一切音乐;因为目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作品,都是由属于一定民族的人创作的,所以都可以称为民族音乐。如贝多芬的音乐是德意志民族的音乐,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是俄罗斯民族的音乐,阿炳的音乐是汉族音乐等。其二是指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因为中华民族可以简称为“民族”,“民族音乐”自然就是“中华民族音乐”即中国音乐的简称。在这个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大多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是指五四以来新音乐。其三是指少数民族的音乐,这一用法在新疆、内蒙等边疆地区特别常见。在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同志被称为“民族同志”,少数民族的干部被称为“民族干部”,少数民族的音乐也就很自然的被称为“民族音乐”了。由于对“民族音乐”这一词组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在民族音乐学被介绍到我国来之后,这一学科名称也就引起很自然地引起了争论:有人以为它是指以中国传统音乐为调研对象而进行的分属于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还有人以为它是指对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探讨,这两种解释,与英文中这个词的含义完全不同。我国对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位的争论的关键就在这里。 20世纪20年代,民族音乐学的前身比较音乐学在我国虽经王光祈先生和肖友梅先生的大力倡导,但是当时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推广。王光祈先生的《东方民族之音乐》于1929年7月在上海出版,两年又两个月之后,“九一八”事变暴发,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几乎所有的中国音乐家都投入了抗日救亡运动。在这一运动和其后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几乎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之中,中国音乐学家当然也不可能去研究世界音乐,或从世界的宏观角度研究中国音乐,而只能在“救亡图存”的大前提下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研究,希望通过“本土音乐”的复兴,达到振奋民族精神和为战争服务的目的。虽然在这一时期中国音乐学家对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伟大的成绩,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研究并不属于比较音乐学的范围。当时,音乐学界把这种研究称为“民间音乐研究”或“民族音乐研究”,后来又被叫做“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无论其研究的目的、方法,还是其研究的范围和对象都与当时国外流行的比较音乐学有很大的不同。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其第一时期,专家们通过对中国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宣传和对音乐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希望达到为音乐创作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暴发是“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和西方几乎处于隔绝的状态,刚刚兴起的民族音乐学便没有能够及时地传入中国。中国的音乐学家几乎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了“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他们在大量搜集整理我国民间音乐作品的基础上,用西方音乐理论对这些作品进行了形态学的分析,从而达到了为音乐创作服务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翻译了一批国外文献,向音乐学界介绍了这一学科,但是,这一学科真正在我国发展起来,则是从1980年6月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之后。 南京会议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口号,并希望它成为可以涵盖和容纳“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民族音乐理论”等内容的音乐学学科,从而使民族音乐学在中国逐渐地确立自身的地位。然而从1980年起,中国音乐学界便开始就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界定进行争论,其优秀问题是新近从国外引进的“民族音乐学”和过去我国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对“民族音乐学”一词的解释上,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从国外引进新的学科还是把它当作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别名,从一开始,不同的学者就有不同的意见。 意见的不同在南京会议上就有反映,高厚永教授在这次会议的中心发言中提到:“中国民族音乐学”“已有50—60年的历史”,“王光祈先生是研究这门科学的先驱”;同时他又把从3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民族音乐理论”看作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9]。沈洽当时实际上不同意高厚永的意见,在由他执笔的开幕词中说:“以往的‘民族音乐理论’”,“虽在很多方面实际上是属于民族音乐学范畴的”,“但就这门学科的完整性来说,我们国内的研究还处在初创阶段”。[10]吕骥没有参加那次讨论会的整个过程,但出席了闭幕式,在他为这次会议所作的总结报告中指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从汉族到各少数民族”“都应当包括在内”。[11]吕骥在这里所说的“民族音乐”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所以这里的“民族音乐学”就是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完全没有把会议的发起者们所提倡的Ethnomusicology这门新的学科包含在内。 从1980年到1988年,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定义一直有争论,争论的优秀即是“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问题,实质是能否用“民族音乐学”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一种主张是用“民族音乐学”的名称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而将Ethnomusicology改译为“音乐民族学”;也有人认为可以把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改称“民族音乐形态学”。后来又有人认为“民族音乐形态学”不能囊括“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全部内容,故又提出了“乐种学”的主张。沈洽原来不同意高厚永将“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相联系,但后来又赞同高厚永的意见,认为“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两个阶段,是“民族音乐学”“中国化”的结果,并对不同意此种观点的人提出了批评。[12] 从民族音乐学论坛发生的争论来看,直至目前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人以往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并没有真正解决。音乐学界对“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不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阶段,尚有不同的认识。对中国人怎样结合本国的情况来发展民族音乐学,也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既然国际上有关这一学科的定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民族音乐学亦应当依次对此学科进行定位,而不要另搞一套,以免引起概念的混乱。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虽然在研究对象方面有相近之处,但其方法、研究的目的与“民族音乐学”亦有不少差别,“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们在这一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十分可贵的经验,它的研究也不可能完全为“民族音乐学”所取代。因此最好不要再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为一谈。我们如果把后者等同与前者,国外学者会感到不可理解。如英国学者施祥生(JonathanP.J.Stock)在沈洽发表《民族音乐学在中国》一文之后便提出了许多问题。[13]在此次民族音乐学论坛上,对《中国民间音乐集成》的争论也是因此而引起的。《中国民间音乐集成》是按“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路子进行的,它当然不符合民族音乐学的规范,也没有必要符合此种规范。然而,因为中国音乐学界有人将“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同起来,所以国外的学者便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角度,以至方法来衡量它,并对它提出种种非难。笔者以为,一方面国外的学者应尊重我国学者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加以区别,这样就有可能消除误解,也避免发生更多的误会。 实际上,“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词组作为学科名称并不合适。民族音乐和民间音乐并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包括后者,如中国民族音乐包括了我国的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传统音乐又可按照流行的层面分为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几个不同的类别,采用这一名称将前者和后者混为一谈,使学科的研究范围不清。人们之所以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来取代它,恐怕与此有关。另外,从“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研究范围来看,主要是中国各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包括中国的新音乐,将其改为“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可能更为合适。过去采用“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学科名称,和左倾思潮有关,因为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被视为封建主义的糟粕,在学术上几乎成为禁区,所以对传统音乐的研究便由研究民间音乐所取代。这种错误的倾向,今天已经扭转,故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取代“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也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目前民族音乐学在我国还处于草创阶段,从文化背景出发,对我国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传统音乐或我国新音乐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并不很多;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对外国音乐进行研究还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在这方面也还缺少必要的条件。中国音乐学家虽然已经参加了国际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但交流的规模不大,涉及的研究领域也不广。努力发展我国在民族音乐学领域的研究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不同于音乐美学等思辩性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它的理论和方法都是前辈音乐学家们在大量的田野工作和案头工作中逐渐总结起来的。相信我国音乐学家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联系我国的实际,也一定能把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音乐学毕业论文: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位论文 2000年5月,中国音乐学院举办民族音乐学论坛,学科定位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说明这一问题在我国尚未彻底解决。定位是一个学科的基本问题,若不明确,该学科便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结合历史对此问题再进行一些探讨。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民族音乐学是英文Ethnomusicology的意译,Ethnology在英文中是民族学,Musicology是音乐学,Ethnomusicology这个英文字就是由Ethnology和Musicology复合而成的。从字面上看,民族音乐学应当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的学问。 民族学是主要采用实地调查法(又称田野工作法)研究民族发展演化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期望通过对一个个民族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它们各自的起源、分布、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历史、文化关系。民族学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梳理上述这些方面在历史上发展、演变的情况揭示世界诸民族发展的共同规律或某一个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民族学在欧美一些国家里又称文化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是一种研究人的文化属性的、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的学科,它和研究人类自然属性的、属于自然科学的体质人类学一起构成了人类学学科。因为人的文化属性及其民族性不可能分开,所以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民族学源于欧洲,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主要研究非欧、非西方民族的人类共同体,不涉及西方民族。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科本身的发展,目前民族学研究的范围已不限于非西方民族,世界上各种人类共同体,包括西方民族和西方社会中的移民社区,都已经成为它的研究对象。因为民族音乐学是民族学和音乐学的一个交叉学科,所以它一直受到民族学的发展及其各个学派的深刻影响。 民族音乐学早先称为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Musicology),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JaapKunst,1891—1960)首先提出“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1]后,“民族音乐学”便作为标准的学科名称而固定下来。 关于这门学科的调研对象以及它同音乐学中其他学科的关系,曾经有过许多争论。由于ethno这个词最早是指非基督教、非犹太教的异教徒,加之为了和比较音乐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相联系,有人认为它的主要调研对象是所谓“原始民族”或曰“自然民族”的音乐。如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内特尔(tl)就曾经指出:“就民族音乐学的实际发展过程及其最具特色的研究来说”这门学科是研究“无文字社会的音乐”,而“‘无文字社会’系指现存的、尚未发展出一套可阅读和书写的文字体系的社会。”[2]也有人建议以非欧洲音乐为主,如施奈德(M.Schneider)在1957年指出:“民族音乐学的首要目的,不论其正常与否,就是对非欧洲地区的音乐特征进行比较研究。”内特尔在1956年也曾经说过:“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具有西洋文明以外的文明民族音乐的科学。”[3]还有人说研究西方艺术音乐和通俗音乐以外的音乐就是民族音乐学。如提出这一学科名称的孔斯特(J.Kunst)就明确地指出过:“这门学科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但他紧接着就又说:民族音乐学“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方音乐”,“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4]以提出民族音乐学就是“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口号而著称的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A.Merriam)在论述到田野工作的时候说:“就民族音乐学而言,它一般意味着在欧洲和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5]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是以田野调查为其基础的,在欧洲和美国以外进行实地调查实际上就意味着只研究非欧音乐。欧美学者们一方面要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另一方面又要把研究的范围局限在欧洲音乐之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矛盾之所以产生,一方面受到民族学功能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欧洲文化中心论”的影响。 民族学中的功能学派,为英国学者马利诺夫斯基和布朗所创立。此学派强调民族学是一种实用的科学,主张民族学应服务于殖民地治理的实际需要。出于这一目的,他们只研究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的文化,而不研究西方文化。布朗在其著作《人类研究之现状》中就明确地说过:“吾大英帝国有非、亚、澳、美各洲殖民土著,若欲执行吾人对彼等之责任,则有两种急切需要呈现,第一为对各土著系统的研究,欲求殖民地行政之健全必须对土著文化系统之认识。第二为应用人类学之知识于土著之治理及教育。”[6] “欧洲文化中心论”是在前几个世纪中滋长起来的一种普遍的学术观点,认为欧洲文化是世界文化发展的颠峰,而其他文化都只相当于欧洲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一个发展阶段。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许多欧美学者不愿意将其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特别是专业音乐创作,和非欧民族的音乐文化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在他们看来,欧洲诸民族,特别是西欧诸民族的音乐,乃是人类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峰,不能和所谓无文字书写传统的“自然民族”的音乐文化平起平坐。比较音乐学带有强烈的殖民主义色彩,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民族音乐学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虽然几十年来,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家们一直在为清除这种色彩而努力,但是直至目前,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和其前身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仍以非欧音乐为其主要研究对象。也就是说在西方,这门学科仍然带有殖民主义的尾巴。 以上三种对学科调研范围不同的界定虽然不完全相同,但都主张把非欧洲音乐当作主要研究对象,这类学术主张受到诸多东方学者的强烈批判。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便大声疾呼:“我认为应把古今东西的音乐全部复原成白纸,以相同的重点作为出发点去进行比较”,“必须要持这样一种根本态度,把一切音乐都还原成白纸,否则将是自相矛盾的”。[7]上述观点亦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批判,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S·贝克尔便指出:民族音乐学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把自己置入了一个冷僻的角落”,他说:“正如我们可以研究美拉尼西亚一个社会群体类似的音乐事象,我们是否同样应该研究美国本土上《生日快乐》每一次演唱或其中的一个样品?如果说否,那是为什么呢?”“我们希望民族音乐学能够包容一切音乐,因为这同这门学科的界定是相适应的,它们都应成为严肃的研究对象。”[8] 随着东方音乐学界的崛起和第三世界人民的觉醒,当前新的倾向是把欧洲音乐(包括古典音乐、民间音乐、现代音乐和流行音乐等)也看成是民族音乐中的一类。因为不具民族属性的音乐目前在世界上还不存在,这样,民族音乐学就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点、着重点为其主要标志了。按照这种观点,根据在对某一民族文化或地区性文化进行的田野工作,从该文化的历史、地理、人种、语言、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情况,来看它们如何影响该民族、该地区的音乐,又怎样产生出独特的音乐审美标准,即从音乐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环境入手进一步观察它的特征、探索它的规律,这就是民族音乐学。换言之,民族音乐学是通过田野工作研究音乐及其所处文化环境共生关系的科学。它的研究目的首先是要阐明各民族、各地区音乐发展的规律(包括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从各民族、各地区的现实音乐状况出发探索它的起源、形成、发展、繁荣、演变等问题,从而达到对人类音乐文化发展规律的认知。 然而,但直至目前,西方国家乃至全世界的音乐学研究还是分为音乐学(musicology)和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两大类。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西方从古到今的艺术音乐,后者则几乎包括了它以外一切音乐,如世界各民族的民间音乐、西方的流行音乐、东方的传统音乐以及亚非拉各国的专业创作音乐。由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如此广泛,又涉及到音乐理论和实践两个不同的方面,所以在近二十年来,它一方面分化为城市民族音乐学(Urbanethnomusicol-ogy),历史民族音乐学(Historicalethnomusicology)、应用民族音乐学(Appliedethnomusicology)等不同的分支学科,另一方面又演化出一个称为“世界音乐”的课程。在这个课程中所教授的是除了欧美艺术音乐以外的其他种种音乐,欧美艺术音乐则不包括在内。看来在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真正要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和实践扩大到一切音乐,割掉它的殖民主义尾巴还要花一些时间。 在汉语中,“民族”这一词汇有三种不同的涵义:其一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如“古代民族”、“全世界各民族”、“民族学”中的“民族”;其二是“中华民族”的简称,如“发展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中的“民族”;其三是指除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民族”。因为“民族”有不同的含义,“民族音乐”这一词组也就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其一是指一切音乐;因为目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作品,都是由属于一定民族的人创作的,所以都可以称为民族音乐。如贝多芬的音乐是德意志民族的音乐,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是俄罗斯民族的音乐,阿炳的音乐是汉族音乐等。其二是指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因为中华民族可以简称为“民族”,“民族音乐”自然就是“中华民族音乐”即中国音乐的简称。在这个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大多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是指五四以来新音乐。其三是指少数民族的音乐,这一用法在新疆、内蒙等边疆地区特别常见。在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同志被称为“民族同志”,少数民族的干部被称为“民族干部”,少数民族的音乐也就很自然的被称为“民族音乐”了。由于对“民族音乐”这一词组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在民族音乐学被介绍到我国来之后,这一学科名称也就引起很自然地引起了争论:有人以为它是指以中国传统音乐为调研对象而进行的分属于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还有人以为它是指对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探讨,这两种解释,与英文中这个词的含义完全不同。我国对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位的争论的关键就在这里。 20世纪20年代,民族音乐学的前身比较音乐学在我国虽经王光祈先生和肖友梅先生的大力倡导,但是当时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推广。王光祈先生的《东方民族之音乐》于1929年7月在上海出版,两年又两个月之后,“九一八”事变暴发,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几乎所有的中国音乐家都投入了抗日救亡运动。在这一运动和其后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几乎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之中,中国音乐学家当然也不可能去研究世界音乐,或从世界的宏观角度研究中国音乐,而只能在“救亡图存”的大前提下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研究,希望通过“本土音乐”的复兴,达到振奋民族精神和为战争服务的目的。虽然在这一时期中国音乐学家对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伟大的成绩,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研究并不属于比较音乐学的范围。当时,音乐学界把这种研究称为“民间音乐研究”或“民族音乐研究”,后来又被叫做“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无论其研究的目的、方法,还是其研究的范围和对象都与当时国外流行的比较音乐学有很大的不同。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其第一时期,专家们通过对中国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宣传和对音乐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希望达到为音乐创作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暴发是“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和西方几乎处于隔绝的状态,刚刚兴起的民族音乐学便没有能够及时地传入中国。中国的音乐学家几乎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了“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他们在大量搜集整理我国民间音乐作品的基础上,用西方音乐理论对这些作品进行了形态学的分析,从而达到了为音乐创作服务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翻译了一批国外文献,向音乐学界介绍了这一学科,但是,这一学科真正在我国发展起来,则是从1980年6月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之后。 南京会议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口号,并希望它成为可以涵盖和容纳“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民族音乐理论”等内容的音乐学学科,从而使民族音乐学在中国逐渐地确立自身的地位。然而从1980年起,中国音乐学界便开始就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界定进行争论,其优秀问题是新近从国外引进的“民族音乐学”和过去我国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对“民族音乐学”一词的解释上,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从国外引进新的学科还是把它当作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别名,从一开始,不同的学者就有不同的意见。 意见的不同在南京会议上就有反映,高厚永教授在这次会议的中心发言中提到:“中国民族音乐学”“已有50—60年的历史”,“王光祈先生是研究这门科学的先驱”;同时他又把从3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民族音乐理论”看作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9]。沈洽当时实际上不同意高厚永的意见,在由他执笔的开幕词中说:“以往的‘民族音乐理论’”,“虽在很多方面实际上是属于民族音乐学范畴的”,“但就这门学科的完整性来说,我们国内的研究还处在初创阶段”。[10]吕骥没有参加那次讨论会的整个过程,但出席了闭幕式,在他为这次会议所作的总结报告中指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从汉族到各少数民族”“都应当包括在内”。[11]吕骥在这里所说的“民族音乐”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所以这里的“民族音乐学”就是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完全没有把会议的发起者们所提倡的Ethnomusicology这门新的学科包含在内。 从1980年到1988年,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定义一直有争论,争论的优秀即是“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问题,实质是能否用“民族音乐学”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一种主张是用“民族音乐学”的名称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而将Ethnomusicology改译为“音乐民族学”;也有人认为可以把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改称“民族音乐形态学”。后来又有人认为“民族音乐形态学”不能囊括“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全部内容,故又提出了“乐种学”的主张。沈洽原来不同意高厚永将“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相联系,但后来又赞同高厚永的意见,认为“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两个阶段,是“民族音乐学”“中国化”的结果,并对不同意此种观点的人提出了批评。[12] 从民族音乐学论坛发生的争论来看,直至目前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人以往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并没有真正解决。音乐学界对“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不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阶段,尚有不同的认识。对中国人怎样结合本国的情况来发展民族音乐学,也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既然国际上有关这一学科的定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民族音乐学亦应当依次对此学科进行定位,而不要另搞一套,以免引起概念的混乱。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虽然在研究对象方面有相近之处,但其方法、研究的目的与“民族音乐学”亦有不少差别,“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们在这一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十分可贵的经验,它的研究也不可能完全为“民族音乐学”所取代。因此最好不要再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为一谈。我们如果把后者等同与前者,国外学者会感到不可理解。如英国学者施祥生(JonathanP.J.Stock)在沈洽发表《民族音乐学在中国》一文之后便提出了许多问题。[13]在此次民族音乐学论坛上,对《中国民间音乐集成》的争论也是因此而引起的。《中国民间音乐集成》是按“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路子进行的,它当然不符合民族音乐学的规范,也没有必要符合此种规范。然而,因为中国音乐学界有人将“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同起来,所以国外的学者便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角度,以至方法来衡量它,并对它提出种种非难。笔者以为,一方面国外的学者应尊重我国学者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加以区别,这样就有可能消除误解,也避免发生更多的误会。 实际上,“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词组作为学科名称并不合适。民族音乐和民间音乐并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包括后者,如中国民族音乐包括了我国的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传统音乐又可按照流行的层面分为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几个不同的类别,采用这一名称将前者和后者混为一谈,使学科的研究范围不清。人们之所以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来取代它,恐怕与此有关。另外,从“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研究范围来看,主要是中国各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包括中国的新音乐,将其改为“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可能更为合适。过去采用“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学科名称,和左倾思潮有关,因为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被视为封建主义的糟粕,在学术上几乎成为禁区,所以对传统音乐的研究便由研究民间音乐所取代。这种错误的倾向,今天已经扭转,故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取代“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也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目前民族音乐学在我国还处于草创阶段,从文化背景出发,对我国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传统音乐或我国新音乐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并不很多;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对外国音乐进行研究还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在这方面也还缺少必要的条件。中国音乐学家虽然已经参加了国际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但交流的规模不大,涉及的研究领域也不广。努力发展我国在民族音乐学领域的研究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不同于音乐美学等思辩性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它的理论和方法都是前辈音乐学家们在大量的田野工作和案头工作中逐渐总结起来的。相信我国音乐学家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联系我国的实际,也一定能把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产生与研究对象论文 在给民族音乐学下定义时,常常是从划定其研究对象和方法着手,无论是起初的比较音乐学还是后来的民族音乐学,及今天的“Enthnomusicology”一词译成民族音乐学或音乐民族学,或者干脆叫音乐学、音乐文化人类学等争论,都是与这一学科自始至今研究对象的不断变化拓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本文仅对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的演变作历史性的回顾和思考。 比较音乐学的产生与研究对象 民族音乐学最初被称为比较音乐学。比较音乐学的名称是进入20世纪后首先在德国开始使用的,英文为“ComparativeMusicology”,其实比较研究的方法用于非欧洲音乐研究最早在17世纪就开始了,但是这一学科的建立是以1885年阿德勒的《音乐学的范畴、方法和目的》和亚历山大约翰·艾利斯的《各民族的音阶》为标志的。其研究对象是欧洲以外的种族、民族的音乐文化,正如萨克斯所定义的异国文化的音乐。这一学科的建立和研究对象的确立是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研究者的立场有着密切关系的。首先,比较音乐学的产生和发展与欧洲殖民主义的兴起和扩张有密切的联系。以18世纪为开端,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跨入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进入这些地区的西方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文化学家首先向外部世界开启了这些非欧国家民族的传统文化之门。他们用西方学者的观点和方法试图了解、认识和把握这些国家和民族所具有的令他们新奇的特殊文化,想将这些相异于欧洲文化,不被欧洲人所知的文化公诸于众,加之古典进化论学派和马克思、恩克斯对于人类进化和原始社会经济的科学认识,至19世纪60—70年代,民族学作为一门科学在欧洲和美国产生并兴起,Enthnology一词1830年首先由法国人让·雅克·昂佩勒提出,30-70年代民族学、人类学学会先后在法、美、英、德和意大利建立起来。比较音乐学则是在民族音乐学进入80—90年代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时应运而生的。这一时期的欧美出现了一支受过专业训练的民族学队伍,开展了世界范围的、有目的的民族学田野调查工作,异国的民间艺术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与此同时,欧美的许多城市建立起了人类学和民族学的博物馆,收藏了许多非欧洲的乐器和有关的音乐文物与手稿,记录亚洲、非洲、美洲民族音乐的材料大量增加,使人们对于非欧洲地区音乐文化的注意力进一步增加,加之1877年爱迪生发明了留声机,对无文字非欧民族音乐的研究产生了无法估量的推动作用。在这些基础上,比较音乐学这门学科在民族学诸多研究的影响下,应强烈而广泛的社会和时代需求产生了。英国语言学家兼物理学家和数学家艾利斯和阿德勒、艾斯比塔等欧洲学者为比较音乐学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由此可见,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异国音乐文化是相对于当时殖民者的主体文化而言的,也是相对于起初参与比较音乐学研究的这些欧洲学者自身的文化体系而言的。相对于其原本欧洲音乐文化知识体系的未知领域就成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异国音乐文化=非欧洲音乐文化,即形成了欧洲文化特别是欧洲城市艺术音乐文化相对于非欧洲音乐文化的比较研究。实质上是一种以欧洲整体作为一个中心以欧洲大民族为立场而进行的研究。 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整个人类文化研究的进步和不同种族的非欧洲国家的学者对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参与,比较音乐学的研究环境和立场出现了变化和拓展,其研究方向和对象也出现了扩大和性质的变化,最初的比较音乐学的名称被民族音乐学所代替。 比较音乐学到民族音乐学的确立 我们不得不承认,音乐的发展往往是在别的学科带动下进行的,在创作方面,西方城市艺术音乐的派别经常是步文学、美术之后尘,如古典派、浪漫派、印象派的产生,在学术研究方面,史学、比较学、民族学的发展都深深地影响和引导着其对应的音乐学的学科发展。比较音乐学的建立受到民族学研究的影响,并在民族学发展的影响下最终成为了民族音乐学。 进入20世纪后,民族学产生了众多学派,提出了不少新观点。传播学派是20世纪40年代在欧洲民族学界影响较大的一个学派,这一学派的先驱——德国学者拉策尔提出了把文化研究置于具体的地理环境中,同时重视各民族自身的历史条件的研究方法;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列诺夫斯基认为每种文化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要重视当前生活与现状的研究,反对殖民者对土著居民文化的粗暴干涉;美国波阿斯学派又称文化相对主义学派提出了文化标准是相对的,各民族文化珍品不能进行比较等观点和理论思想。这些立场、观点和理论我们都可以在比较音乐学的研究中找到其对应的影子。特别是波阿斯为代表的美国学派的兴起,使得二战后的比较音乐学有了较大的发展,即在重视非欧洲民族音乐研究的同时,开始重视对本民族音乐的研究。波阿斯提出的各种文化价值平等、文化不可比较、反对欧洲中心主义的观点使得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对象的相对基础,即欧洲整体作为一个大的中心民族的基础动摇了,突破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非欧洲音乐的局限,对文化是否要相互比较提出了质疑。 同时,美国人类学家开始认为人类学的种种研究方法不但可以研究非母系文化,而且应该更多地用来探究其自身所属的文化,从而使美国人类学家开始以更多的精力研究美国的自身文化。与此同时,其中一部分人类学家开始带着这种思想积极地参与民族音乐的田野采录工作,而这在欧洲比较音乐学领域是不多见的。美国人类学家的参与虽由于本身音乐能力的限制,无法将其深入,只形成了一种思想趋向,但这种思想趋向却使比较音乐学的研究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使得美国的一些音乐家从音乐界转入人类学界,一些人类学家去研究音乐行为(并从技术上分析),同时还带动了这一思想趋向在欧洲研究机构的出现。 这一切的结果是,二战以后几乎所有的比较音乐学者都开始把注意力转向现存的自然民族音乐的人类学研究方向。于是,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和立场发生了质的变化,从地理性民族和欧洲中心看世界的角度转向了文化相对论,即站在全世界民族音乐文化平等的立场全面考查研究各民族(包括本民族)的音乐文化。于是,比较音乐学在研究对象和立场发生巨大变化和没有进行更多比较的情况下引退,取而代之的是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前叶,中国、日本和东欧学者对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参与,对于这一学科的转型也起到了比较大的作用。他们在美国开始重视研究自身民族文化之前就开始了对其本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实事求是地说,最初美国学者对本土音乐文化的研究还不如这些国家学者来得纯正,毕竟美国的学者也大都是英、德等欧洲国家的移民或后裔,他们的文化体系和观点和欧洲同出一辙,而他们对于本土文化的研究起初是热衷于北美大陆印第安民族音乐的探根溯源,从某种角度上说,属于一种异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但其提出的对本土文化的研究观点及其后来的发展,对突破欧洲中心论是极为重要的。而在这之前,的确有不少学者真正作了对本土音乐文化的研究。在东方比较音乐学研究中,中国的王光祈早在1926年就著有《东西乐制之研究》,其后又有1929年的《东方民族之音乐》和1934年的《中国音乐史》,日本的田边尚雄于1936年创立了东洋音乐学会,1948年著《东方的乐器及其历史》;匈牙利作曲家、音乐家巴托克和音乐学家柯达依分别于1906年和1905年开始对匈牙利的民歌进行收集研究,并分别出版了《匈牙利民歌》和《论匈牙利民间音乐》。虽然他们仍是用比较音乐学的观点和方法对本土音乐文化进行研究,力图从东、西方音乐的比较中得到某些结论,尚属比较音乐学的范畴,但是他们参与研究的这一行为本身,和他们自身的非欧洲特质和立场已经使比较音乐学的研究发生了立场上的变化,虽然和美国学者的指导思想不同,却起到了异曲同工的作用,打破了比较音乐学研究的异国文化的框框,促使了民族音乐学的建立。二战后,荷兰人普·肯斯特提出了用Enthno-musicology这个术语代替ComparativeMusicology,首先被美国人所接受并固定下来。1959年,孔斯特的《民族音乐学》问世,这一学科正式成立。 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各家学说的分析及思考 自从比较音乐学因研究对象的变化而更名为民族音乐学以来,学术界就如何划界才属民族音乐学领域进行了不少讨论,有趣的是,这种讨论尚未终结而社会的发展却使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不断在拓展,民俗音乐和伴随着产业化社会而迅猛发展的大众音乐已无可争议地成为了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所以,如何来划定民族音乐学研究的领域更加成为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各家各派的观点。孔斯特在他的《民族音乐学》的开头就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包括从所谓未开化的人一直到文化民族的一切种族、民族的音乐,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洋艺术音乐。民族音乐还把外来音乐的传入现象,即不同性质的音乐要素相结合而产生的影响这类社会学方面的问题也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1] 梅里亚姆在他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认为,“民族音乐学的目的和着眼点与其他学科的目的和着眼点并没有什么明显不同”,“它的特殊之处就是使用的特殊的方法,尤其在认为有必要使人类学与音乐学这两类资料相结合这一点上”,并强调“民族音乐学通常是由音乐和民族学这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可以认为它的主要任务并不是强调任何一方,而是采用双方都考虑进去这种特征性的方法,使其融为一体”,提出“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2]。有人便据此认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所有的音乐文化,可以替代音乐学成为一个没有边缘的音乐学科。笔者认为这是不正确的。梅里亚姆在谈到民族音乐学者的工作的第一个阶段时阐明:“资料的收集,一般意味着对欧洲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2]这句话应代表着他对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或者说是着眼点的看法。 涅特尔在《什么叫民族音乐学》中对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进行了分类,他认为这门学科“主要探讨三类音乐,第一类有关无文字社会的音乐(musicofnonliterate),第二类亚洲及非洲北部文化中的种种音乐,即中国、日本、爪哇、巴厘岛、西南亚、印度、伊朗以及阿拉伯语系诸国家(和地区)的音乐文化,第三类是民俗音乐(folkmusic)可定义为,在上述亚洲高级文化和西方文明中,以口述方式来传承的音乐。”[3] 美国学者胡德在他的《民族音乐学导论》中则就美国的具体情况对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作了较为具体的阐述,他不仅提到了对美国以外的异国文化的研究、美国本土土著音乐的研究、民俗音乐的研究,还涉猎了新兴的电子音乐的研究——著名的甲克虫乐队[4],但同样回避了欧洲城市艺术音乐。 以上是欧洲和美国学者的看法,20世纪中后期兴起的以日本学者为代表的东方民族音乐学家们以他们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和视角逐渐为世界民族音乐学界所注目,他们对这一问题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认为:“比较音乐学成为民族音乐学主要是学者们对自然民族的研究,后来又加入了东方高文化民族的艺术音乐。”[5]山口修先生则认为“民族音乐学就是认识民族音乐的各种方法中的一种,即学术性的认识法”[6],也就是说民族音乐学的认识研究对象是民族音乐,他对民族音乐加以定义:“民族音乐则是作为各个民族集体所拥有的庞大文化事项中的一个项目而在其中占有一定地位。民族音乐是主要以‘音’作为表现媒介体的象征性行为的产物之一种。”[6]在中国,从1979年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引进以来,就开始了对这一学科研究对象的争论。基于中国音乐学的特殊情况,这种争议也有其特殊性。从1980年到1988年,争议的优秀是“民族音乐学”是不是就是研究“民族民间音乐”的问题。后来,王耀华先生、杜亚雄先生将中国传统音乐加以梳理,得出结论:传统音乐包括民间音乐、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7]。中国民族音乐包括我国的传统音乐和新音乐[8]。而赵宋光先生和赵fēng@①先生则提出用Sinology-misicology来表达中国民族音乐研究,即汉民族与中国境内的各民族的华夏音乐。黄翔鹏先生认为“这一学科就是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并强调“用民族学、人类学、地理学、民俗学来讨论问题,不可避免涉及到音乐形态的差异”[9]。 近来,很多学者又认为没有音乐不是民族的,所以民族音乐学要与音乐学整合,研究所有的音乐和音乐有关系的东西。有人则提出民族音乐学只特殊在其研究方法上,用文化的、人类学的方法研究所有的音乐就是民族音乐学,并且应该更名为音乐文化人类学。同时,人们在对研究对象进行争议的过程中,也不断提出新的研究立场和方法,如70年代开始的文化视野看待音乐研究、重视人文性,90年代开始的全球视野,都对这一学科的范畴和定义作了相应的讨论。 综上所述,我们首先可以认定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学科无论在世界上,还是中国都是已经确立并真实存在的。而作为一门完善学科一定有其确定的、与其他学科不同的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其中方法和对象是相辅相成的,特殊的研究对象需要特殊的研究方法,特殊的研究方法有其适应的研究对象,它们同时决定着一个学科的特殊性、独立性,如同哲学、美学、历史学、人类学各有其独特的研究方法和与之相应的研究领域。民族音乐学是一门民族学和音乐学相结合的学科,也正如梅里亚姆所强调的“民族音乐学通常是由音乐和民族学这两个不同的部分组成,可以认为它的主要任务并不是强调任何一方,而是采用双方都考虑进去这种特征性的方法,使其融为一体”[10]。所以,要用文化的视角、人类学的方法来研究民族音乐学,用文化视野、全球视野进行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民族音乐学有其特殊的研究方法,这些认识都是正确的,也正是由于民族音乐学有这样的特殊的方法,才定义了它的研究领域和对象,即适合用这些方法去研究的对象和领域。所以,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不是无限宽泛的,而是可以而且是有必要划定的。 无论民族音乐学的学者们怎样争论,最终都要落实到民族音乐学家们究竟研究了些什么。我们看到在中国和日本等非欧国家,很多学者致力于本民族音乐的研究,也有很多学者涉猎到自己本土以外的音乐文化的研究,如日本的拓植元一先生对西亚音乐的研究、中国的杜亚雄先生对匈牙利音乐的研究、王耀华先生对日本琉球音乐的研究、罗艺峰先生对东南亚音乐的研究、陈自明先生对南亚音乐文化的研究等等。由此来看,用国别、洲别甚至民族之别来划定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并不可取,仅研究本国的传统音乐更是不可能囊括民族音乐学的研究领域。 既然学者们早已开始用一种全球化的视野进行着全球性的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那么我们就应该把所有民族的音乐文化平等的摆在我们面前进行研究概括。笔者很认同山口修先生对于民族音乐的定义,即:民族音乐是主要以“音”作为表现媒介体的象征性行为的产物之一种。也就是说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以音为特征存在的文化。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音”,无论要研究它是什么样,还是为什么是这个样,无论它是一样乐器还是一个仪式,无论是强调文化背景、群体还是个体,都要首先有音乐这个最基本的定位,一切都是与之有关进行衍展的。二是存在,无论你要追根溯源还是要展望未来,无论用历时性方法还是共时性方法,都要有一种音乐文化活生生的在你面前,然后将它呈现出来,再进行挖掘。当然也有用历时性的方法从前往后进行梳理,但在今天找到与之有关的对应的音乐现象是必不可少的。其实,这一总结是和这一学科的方法密不可分的。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的方法可以说是这一学科必不可少的、并使之独立于其他音乐学学科的方法,田野工作是每一个民族音乐工作者的必由之路,没有一个民族音乐学学者可以在图书馆里完成他的课题。那么,可以并适合进行田野工作的音乐文化,即以音为特征的存在的文化就成了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对象。 明确了这一点有利于更好地运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这一点尤其值得亚洲、非洲等非欧民族的民族音乐学学者注意。因为,这些国家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属于引进学科,与西方接轨时不免要遇到视角立场的变化和不同文化背景的冲击,如,西方把对非本土音乐的研究都归为民族音乐学类,而在非西方国家则不能这样做,中国的欧洲音乐史研究学者肯定不同意将自己的研究对象划归民族音乐学研究范畴,而且也不适合这样做。还有,这些国家有着悠久的音乐历史,但是大多记谱法不发达,成为表现于文字的哑音乐史,而这些哑音乐史由于多文字少曲谱,使其包含的领域与西方的音乐史很不相同——不是音乐家、作品的历史,对于它的研究与西方的方法、成果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涉及到这个领域时,这些国家的民族音乐学工作者们不应一味照搬西方民族音乐学学者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理念。由于西方记谱法的普及运用较早、较成熟,大部分艺术音乐史上的作品都可以还原为音,并且很多至今流传,符合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条件,只要从民族学的新角度,运用民族学的新方法进行再研究,就可以得到不同于以前历史学研究的结果,如对贝多芬的民族音乐学研究。但很难想象中国民族音乐学者对万宝常、李延年的研究会达到如此效果。民族音乐学家眼里西方的音乐文化无非是有乐谱记录的音乐文化和无乐谱记录的音乐文化——被归为口传心授的民俗文化,大都适合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因此那些认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一切音乐文化的论调也不足为奇。但是很多象中国一样具有丰富的哑音乐文化的国家的学者,要对这一论调有清醒的认识,在对本国音乐文化进行研究时应更好地认识民族音乐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这是非常重要的。 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研究宏观总体分析论文 会议由南京艺术学院副院长邹建平教授主持;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冯健亲教授、党委书记文晓明教授先后在开幕式、闭幕式致词。随着我国音乐学学科研究的不断拓展与深化,各门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吸收和借鉴,在当代音乐学的研究中,显得尤其重要。也正是在这种共识的学术氛围下,与会的代表就音乐学的整体构架及未来发展、音乐学的学科建设、音乐学研究可持续发展、学术创新、学术规范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一、从音乐学研究的宏观总体视角出发,于润洋说:“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如果只重视自然科学的研究,从长远来看,是要付出代价的。研究音乐的理论,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传统,但作为近代意义上的学科发展,其时间并不长。严格地按照近代音乐学学科体系的发展来算,应该是从建国以后音乐学系的建立,突出的发展是改革开放的20多年,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音乐学的学科体系,中国音乐学的总体学科框架已经形成。音乐学学科是属于理论思维的范畴,如果一个民族的音乐文化要发展,缺少了音乐学的理论也是很难达到高峰的。”赵宋光认为:“任何学术科目的建设,都需要有社会分工,由群体协作。像音乐学这样一个相关领域异常多样的艺术学学科,更是如此。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音乐学研究事实上已经形成细密的分工。但是,分工的细密却又往往使研究者视野狭窄,渐渐远离了对于研究对象的完整理解,各种见解彼此隔阂,乃至互相贬低,无谓争吵。这就迫切需要在被分工划开的群体之间加强沟通,寻找共同话语,开展群体协作。”张前认为:“我们需要诚实的态度,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认真翻译、介绍和研究人家的第一手资料,把西方一百五十多年来最具代表性、影响最大的学术著作翻译过来,认真地加以研究,这样才会学到人家的真东西,也才会发现他们的问题在哪里。”并提出:“扩展音乐学研究的范围,开拓新的研究方法,把单科的研究,与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研究结合起来,把静态的封闭的局部研究,拓展为动态的开放的跨文化研究。”“我们对世界音乐学的最大贡献应在于,我们如何研究好自己的东西,从各个角度把中国音乐(其中也包括极其丰富的各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深,研究透,把它写成有分量的论文和专著,介绍到国外去。”周海宏说:“音乐学的研究要落实到切实需要落实的问题上去。要注意1.发现问题;2.问题明确化;3.分析问题;4.构成问题的实质是什么?学术研究,不应该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综合思维,应该是把每一个要素搞清楚,要素关系才需要综合。天人合一,为什么?是生活态度,还是科学方法。方法是工具,仍然是问题和目的。问题意识应该得到加强,而不应该将方法论抬到无限高的地步。现象,要用实证的方式;概念的关系就应该用思辨的方法。其次,为人类知识的大厦提供一种切实的建设,而不是似是而非的个人看法。” 二、从当代音乐学学科建设和各分支学科的研究与发展的层面,许多专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于润洋就音乐学的学科建设问题发表了三点意见:“1.扩大学科的学术研究视野: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西方也存在此问题。我们的状况不令人满意的是,学科之间相互沟通与交融不够。我们的学科是从西方来的,西方的思维是一个分析的思维,它自然地形成各个分支;中国的思维是普遍联系的、综合的思维,这一点我们特别要加深认识。我理解音乐学的学科本身具有很强的边缘性,它的子学科本身也具有边缘性。我们要吸取其它各学科的东西,一个学科的发展,常常是出现在交叉点上。我主张要关注人文学科的发展,包括自然科学的发展。2.方法论上,要加强理论与历史的融合;应该有一个基本的立足点,我的经验及通过我接触过的理论,我觉得是历史唯物论与历史辩证法。当然还要关注当代哲学的发展,重要的是吸收,吸收非马克思主义的东西,这也是推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础。3.加强对音乐本体的认识和阐释的能力:我们的音乐学有时比较忽视音乐本体的研究。搞作曲的觉得你们脱离实际。目前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课程在加强作曲技术理论,加强他们感受音乐、理解音乐和分析音乐的能力。另外,音乐本体的研究也有问题。本体研究缺少理论与历史的参照。音乐文章常常是枯燥乏味,不知道其研究的目的是什么。”王次zhào@①认为:“建设一流大学的标志是:一流的学术成果、一流的人才、大师级的学术带头人。”所谓大师级的学术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是:“1.对自己学科的历史与现状很精通——有广博的知识和宽广的知识结构;2.对学科前沿的把握;对学科前瞻性的思考——要有开阔的视野,对学术研究的最一般的原则要把握。”赵宋光在谈到音乐学的学科建设问题时,提出了音乐学的“七大分支”的规划构想“历史的音乐学这一大块,仍保持为一大分支;体系的音乐学这一大块,划分成三大分支:音乐学元理论、音乐文化人类学、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应用的音乐学这一大块,划分成三个分支:音乐教育学、音乐学技法理论、为音乐实践服务的科学技术理论。每一个大分支内,可有若干小分支归属其下。”茅原将音乐学学科划分为十二个小的分支:1.声学;2.音乐美学;3.音乐史学;4.作曲技术理论;5.民族音乐学;6.文本评论;7.乐器学;8.词典学与术语学;9.图书档案研究;10.音乐图解学;11.大众媒介;12.边缘学科。而每一个分支又可划分出若干子分支。谢嘉幸认为:“从音乐学院的学科分类,我分成两个层面,九个独立的研究领域。两个层面:1.理论层面(音乐美学、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心理学)。2.实践层面(音乐教育学、音乐表演理论、作曲技术理论、音乐科技)。”庄元认为音乐学学科的构架应是:“1.音乐学的基础理论研究。2.音乐的应用理论研究。3.音乐的开发性研究。”俞人豪说:“从音乐学的历史发展和学科分类来看,它有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和音乐民族学组成,虽然每一部分的下属分支学科越来越多,研究的范围越来越广,但它的基础性学科依然是音乐史学、音乐音响学、音乐美学和音乐民族学。我认为现在对此特别需要肯定和强调。因为近年来音乐学外延的无限扩张和各种冠以音乐什么什么学的学科已经几乎淹没了它的基础和主体,使音乐学变成了一个似乎无所不包的大框,什么内容都可以往里装。”伍国栋认为:“民族音乐学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学科,其条件是什么。我觉得其它音乐学的学科成立有四个条件:1.本学科有相对独立的,与它学科有区别的学术视野及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但要与其它学科有联系;2.有一定的发展历史;3.此学科应有一批突出的学者;4.此学科应有一批比较有影响的代表著作、经典性的著作。”刘承华认为:“音乐文化学学科建设的着力点是:1.开展音乐文化学的学科建设。2.加强音乐文化学在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比重。3.加强音乐文化学对相关音乐学科的渗透。” 三、取当代音乐学的分支学科的视角,许多代表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戴嘉仿从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研究与教学角度,认为:“1.如何看待我们的历史?这个问题好像很简单。但是,由于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其最后的结果就不能不带有主观性。如何更宽宏地看待中国近现代音乐的历史。香港音乐家刘靖之对上世纪西方音乐传入后中国音乐的发展基本是全面否定。有人认为: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发生是新音乐史,是有些片面。我认为,对待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研究,应该用宽容的态度。2.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的研究,要加强专题史与断代史的研究。对音乐学系的学生,以后不要开通史,要从专题史与断代史入手,使学生多接触一些研究方法。不同的系要求不一样。对表演专业等等,音乐史的教学主要是知识性的;对音乐学系的学生可以看书掌握知识。在专题史与断代史的研究中,则对研究方法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伍国栋针对“民族音乐学的实践层面”从“1.音乐行为直接观察和介入的田野作业实践层面。2.音乐对象特定技能操作的工艺掌握实践层面。3.音乐综合考察材料的描述解释实践层面。”三方面进行了探讨。王安国在《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发表了为国家制定中小学音乐教育课程标准意见。着重谈了以下六个问题“1.关于音乐审美的价值。2.音乐审美对人的创造力的发展。3.音乐审美能力与音乐知识、技能的关系。4.母语文化与世界文化。5.综合理念与综合学科。6.乐谱价值与谱式的选择”。谢嘉幸在《建设兼有音乐学与教育学双重品格的音乐教育学》中指出:音乐教育学的学科发展还存在着许多问题:1.首先是学科的性质与定位问题。2.其次是音乐教育学的学科建设问题。3.音乐教育学在专业音乐院校中的功能和价值是什么。等等。杨和平在《当代音乐学中音乐文献史料的整理与研究》——对建立中国音乐文献学的初步构想中认为:“当代音乐学中的音乐文献学就是将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优秀的音乐作品搜集、整理起来,提供给当代音乐学研究者和后来的音乐学研究者所用,并通过对这些音乐作品的分析研究,总结出音乐艺术的发展规律,提供给今天或明天的作曲家进行创作时的借鉴、参考之用,还要将历史上传承下来的优秀的音乐文化的方方面面,发扬光大、不断丰富发展。加快中国音乐文献学学科建设,是我国音乐学研究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是我国音乐学研究保持音乐生态平衡的基础。……音乐文献学还要重视对当下健在的音乐家的研究。”庄曜在《信息时代的数字化音乐教育》中说:信息时代的数字化教育,对“1.学习资源的开发;2.学习的评价方式;3.音乐的观念变化等方面有很大的帮助。但问题是,它不能取代现实,不能只成为音乐教学模式的简单的转化。”庄元在《音乐传媒与传播》就“音乐传播与大众传媒研究的必要性和音乐传播研究的领域”谈了自己的观点。此外,冯效刚发表了《关于音乐表演艺术研究科学性问题研究》;冯文慈提交了《从事中国音乐史学的心态自述》;杨易禾提交了《音乐表演美学学科建设管见》;田耀农提交了《民族音乐学的缘起、建构、解构与重构》等论文。 四、从当代音乐学研究中的学术规范和学术创新的问题入手,居其宏在《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中给学术创新定义为:“人的创造性思维和独创性实践在学术研究领域的具体体现。其过程和表现大概是这样的:在理解、消化既有知识体系和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在某一领域内有所开拓、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或对前人成果有所补正、有所概括,有所提升,而提出的新论点、新见解、新材料又确实丰富或深化了学界对研究客体的认识,推进了学科的发展,如此便具有了某种创新的意义。”并将学术创新的类别分为:“1.创体系、立学派研究;2.整体系统化研究;3.开拓性研究;4.局部修正和突破性研究;5.新方法、新材料的运用及研究。”关于学术规范问题,居其宏认为:学术规范应包含三个“必须”:“其一,必须严格遵从人类理性思维活动的基本规律……思维规范有两层意思:一是概念规范,二是表述规范;其二,必须公开承认学术研究的历史积累及其传承关系……这就牵涉到治学态度和学术风气的规范问题了;其三,必须实行规范化的程序与形式……如:引文必注”等等。在对待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的关系方面,居其宏认为:“1.学术创新是目的,学术规范是方法;2.学术规范是基地,学术创新是大厦;3.学术规范是母亲,学术创新是儿女;4.学术规范是严师,学术创新是高徒……我深信,只要我们认真遵循学术规范,就能确保当代音乐学研究在学术创新的道路上不跌跟斗,少走弯路,大步迈向辉煌的未来。” 音乐学毕业论文: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位管理论文 2000年5月,中国音乐学院举办民族音乐学论坛,学科定位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说明这一问题在我国尚未彻底解决。定位是一个学科的基本问题,若不明确,该学科便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结合历史对此问题再进行一些探讨。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民族音乐学是英文Ethnomusicology的意译,Ethnology在英文中是民族学,Musicology是音乐学,Ethnomusicology这个英文字就是由Ethnology和Musicology复合而成的。从字面上看,民族音乐学应当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的学问。 民族学是主要采用实地调查法(又称田野工作法)研究民族发展演化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期望通过对一个个民族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它们各自的起源、分布、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历史、文化关系。民族学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梳理上述这些方面在历史上发展、演变的情况揭示世界诸民族发展的共同规律或某一个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民族学在欧美一些国家里又称文化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是一种研究人的文化属性的、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的学科,它和研究人类自然属性的、属于自然科学的体质人类学一起构成了人类学学科。因为人的文化属性及其民族性不可能分开,所以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民族学源于欧洲,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主要研究非欧、非西方民族的人类共同体,不涉及西方民族。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科本身的发展,目前民族学研究的范围已不限于非西方民族,世界上各种人类共同体,包括西方民族和西方社会中的移民社区,都已经成为它的研究对象。因为民族音乐学是民族学和音乐学的一个交叉学科,所以它一直受到民族学的发展及其各个学派的深刻影响。 民族音乐学早先称为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Musicology),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JaapKunst,1891—1960)首先提出“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1]后,“民族音乐学”便作为标准的学科名称而固定下来。 关于这门学科的调研对象以及它同音乐学中其他学科的关系,曾经有过许多争论。由于ethno这个词最早是指非基督教、非犹太教的异教徒,加之为了和比较音乐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相联系,有人认为它的主要调研对象是所谓“原始民族”或曰“自然民族”的音乐。如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内特尔(tl)就曾经指出:“就民族音乐学的实际发展过程及其最具特色的研究来说”这门学科是研究“无文字社会的音乐”,而“‘无文字社会’系指现存的、尚未发展出一套可阅读和书写的文字体系的社会。”[2]也有人建议以非欧洲音乐为主,如施奈德(M.Schneider)在1957年指出:“民族音乐学的首要目的,不论其正常与否,就是对非欧洲地区的音乐特征进行比较研究。”内特尔在1956年也曾经说过:“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具有西洋文明以外的文明民族音乐的科学。”[3]还有人说研究西方艺术音乐和通俗音乐以外的音乐就是民族音乐学。如提出这一学科名称的孔斯特(J.Kunst)就明确地指出过:“这门学科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但他紧接着就又说:民族音乐学“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方音乐”,“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4]以提出民族音乐学就是“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口号而著称的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A.Merriam)在论述到田野工作的时候说:“就民族音乐学而言,它一般意味着在欧洲和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5]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是以田野调查为其基础的,在欧洲和美国以外进行实地调查实际上就意味着只研究非欧音乐。欧美学者们一方面要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另一方面又要把研究的范围局限在欧洲音乐之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矛盾之所以产生,一方面受到民族学功能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欧洲文化中心论”的影响。 民族学中的功能学派,为英国学者马利诺夫斯基和布朗所创立。此学派强调民族学是一种实用的科学,主张民族学应服务于殖民地治理的实际需要。出于这一目的,他们只研究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的文化,而不研究西方文化。布朗在其著作《人类研究之现状》中就明确地说过:“吾大英帝国有非、亚、澳、美各洲殖民土著,若欲执行吾人对彼等之责任,则有两种急切需要呈现,第一为对各土著系统的研究,欲求殖民地行政之健全必须对土著文化系统之认识。第二为应用人类学之知识于土著之治理及教育。”[6] “欧洲文化中心论”是在前几个世纪中滋长起来的一种普遍的学术观点,认为欧洲文化是世界文化发展的颠峰,而其他文化都只相当于欧洲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一个发展阶段。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许多欧美学者不愿意将其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特别是专业音乐创作,和非欧民族的音乐文化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在他们看来,欧洲诸民族,特别是西欧诸民族的音乐,乃是人类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峰,不能和所谓无文字书写传统的“自然民族”的音乐文化平起平坐。比较音乐学带有强烈的殖民主义色彩,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民族音乐学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虽然几十年来,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家们一直在为清除这种色彩而努力,但是直至目前,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和其前身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仍以非欧音乐为其主要研究对象。也就是说在西方,这门学科仍然带有殖民主义的尾巴。 以上三种对学科调研范围不同的界定虽然不完全相同,但都主张把非欧洲音乐当作主要研究对象,这类学术主张受到诸多东方学者的强烈批判。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便大声疾呼:“我认为应把古今东西的音乐全部复原成白纸,以相同的重点作为出发点去进行比较”,“必须要持这样一种根本态度,把一切音乐都还原成白纸,否则将是自相矛盾的”。[7]上述观点亦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批判,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S·贝克尔便指出:民族音乐学作为一个学术领域,“在某种程度上把自己置入了一个冷僻的角落”,他说:“正如我们可以研究美拉尼西亚一个社会群体类似的音乐事象,我们是否同样应该研究美国本土上《生日快乐》每一次演唱或其中的一个样品?如果说否,那是为什么呢?”“我们希望民族音乐学能够包容一切音乐,因为这同这门学科的界定是相适应的,它们都应成为严肃的研究对象。”[8] 随着东方音乐学界的崛起和第三世界人民的觉醒,当前新的倾向是把欧洲音乐(包括古典音乐、民间音乐、现代音乐和流行音乐等)也看成是民族音乐中的一类。因为不具民族属性的音乐目前在世界上还不存在,这样,民族音乐学就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点、着重点为其主要标志了。按照这种观点,根据在对某一民族文化或地区性文化进行的田野工作,从该文化的历史、地理、人种、语言、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情况,来看它们如何影响该民族、该地区的音乐,又怎样产生出独特的音乐审美标准,即从音乐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环境入手进一步观察它的特征、探索它的规律,这就是民族音乐学。换言之,民族音乐学是通过田野工作研究音乐及其所处文化环境共生关系的科学。它的研究目的首先是要阐明各民族、各地区音乐发展的规律(包括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从各民族、各地区的现实音乐状况出发探索它的起源、形成、发展、繁荣、演变等问题,从而达到对人类音乐文化发展规律的认知。 然而,但直至目前,西方国家乃至全世界的音乐学研究还是分为音乐学(musicology)和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两大类。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西方从古到今的艺术音乐,后者则几乎包括了它以外一切音乐,如世界各民族的民间音乐、西方的流行音乐、东方的传统音乐以及亚非拉各国的专业创作音乐。由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如此广泛,又涉及到音乐理论和实践两个不同的方面,所以在近二十年来,它一方面分化为城市民族音乐学(Urbanethnomusicol-ogy),历史民族音乐学(Historicalethnomusicology)、应用民族音乐学(Appliedethnomusicology)等不同的分支学科,另一方面又演化出一个称为“世界音乐”的课程。在这个课程中所教授的是除了欧美艺术音乐以外的其他种种音乐,欧美艺术音乐则不包括在内。看来在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真正要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和实践扩大到一切音乐,割掉它的殖民主义尾巴还要花一些时间。 在汉语中,“民族”这一词汇有三种不同的涵义:其一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如“古代民族”、“全世界各民族”、“民族学”中的“民族”;其二是“中华民族”的简称,如“发展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中的“民族”;其三是指除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民族”。因为“民族”有不同的含义,“民族音乐”这一词组也就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其一是指一切音乐;因为目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作品,都是由属于一定民族的人创作的,所以都可以称为民族音乐。如贝多芬的音乐是德意志民族的音乐,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是俄罗斯民族的音乐,阿炳的音乐是汉族音乐等。其二是指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因为中华民族可以简称为“民族”,“民族音乐”自然就是“中华民族音乐”即中国音乐的简称。在这个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大多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是指五四以来新音乐。其三是指少数民族的音乐,这一用法在新疆、内蒙等边疆地区特别常见。在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同志被称为“民族同志”,少数民族的干部被称为“民族干部”,少数民族的音乐也就很自然的被称为“民族音乐”了。由于对“民族音乐”这一词组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在民族音乐学被介绍到我国来之后,这一学科名称也就引起很自然地引起了争论:有人以为它是指以中国传统音乐为调研对象而进行的分属于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还有人以为它是指对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探讨,这两种解释,与英文中这个词的含义完全不同。我国对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位的争论的关键就在这里。 20世纪20年代,民族音乐学的前身比较音乐学在我国虽经王光祈先生和肖友梅先生的大力倡导,但是当时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推广。王光祈先生的《东方民族之音乐》于1929年7月在上海出版,两年又两个月之后,“九一八”事变暴发,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几乎所有的中国音乐家都投入了抗日救亡运动。在这一运动和其后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几乎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之中,中国音乐学家当然也不可能去研究世界音乐,或从世界的宏观角度研究中国音乐,而只能在“救亡图存”的大前提下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研究,希望通过“本土音乐”的复兴,达到振奋民族精神和为战争服务的目的。虽然在这一时期中国音乐学家对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伟大的成绩,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研究并不属于比较音乐学的范围。当时,音乐学界把这种研究称为“民间音乐研究”或“民族音乐研究”,后来又被叫做“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无论其研究的目的、方法,还是其研究的范围和对象都与当时国外流行的比较音乐学有很大的不同。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其第一时期,专家们通过对中国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宣传和对音乐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希望达到为音乐创作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暴发是“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和西方几乎处于隔绝的状态,刚刚兴起的民族音乐学便没有能够及时地传入中国。中国的音乐学家几乎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了“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他们在大量搜集整理我国民间音乐作品的基础上,用西方音乐理论对这些作品进行了形态学的分析,从而达到了为音乐创作服务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翻译了一批国外文献,向音乐学界介绍了这一学科,但是,这一学科真正在我国发展起来,则是从1980年6月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之后。 南京会议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口号,并希望它成为可以涵盖和容纳“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民族音乐理论”等内容的音乐学学科,从而使民族音乐学在中国逐渐地确立自身的地位。然而从1980年起,中国音乐学界便开始就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界定进行争论,其优秀问题是新近从国外引进的“民族音乐学”和过去我国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对“民族音乐学”一词的解释上,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从国外引进新的学科还是把它当作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别名,从一开始,不同的学者就有不同的意见。 意见的不同在南京会议上就有反映,高厚永教授在这次会议的中心发言中提到:“中国民族音乐学”“已有50—60年的历史”,“王光祈先生是研究这门科学的先驱”;同时他又把从3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民族音乐理论”看作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9]。沈洽当时实际上不同意高厚永的意见,在由他执笔的开幕词中说:“以往的‘民族音乐理论’”,“虽在很多方面实际上是属于民族音乐学范畴的”,“但就这门学科的完整性来说,我们国内的研究还处在初创阶段”。[10]吕骥没有参加那次讨论会的整个过程,但出席了闭幕式,在他为这次会议所作的总结报告中指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从汉族到各少数民族”“都应当包括在内”。[11]吕骥在这里所说的“民族音乐”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所以这里的“民族音乐学”就是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完全没有把会议的发起者们所提倡的Ethnomusicology这门新的学科包含在内。 从1980年到1988年,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定义一直有争论,争论的优秀即是“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问题,实质是能否用“民族音乐学”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一种主张是用“民族音乐学”的名称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而将Ethnomusicology改译为“音乐民族学”;也有人认为可以把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改称“民族音乐形态学”。后来又有人认为“民族音乐形态学”不能囊括“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全部内容,故又提出了“乐种学”的主张。沈洽原来不同意高厚永将“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相联系,但后来又赞同高厚永的意见,认为“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两个阶段,是“民族音乐学”“中国化”的结果,并对不同意此种观点的人提出了批评。[12] 从民族音乐学论坛发生的争论来看,直至目前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人以往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并没有真正解决。音乐学界对“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不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阶段,尚有不同的认识。对中国人怎样结合本国的情况来发展民族音乐学,也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既然国际上有关这一学科的定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民族音乐学亦应当依次对此学科进行定位,而不要另搞一套,以免引起概念的混乱。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虽然在研究对象方面有相近之处,但其方法、研究的目的与“民族音乐学”亦有不少差别,“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们在这一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十分可贵的经验,它的研究也不可能完全为“民族音乐学”所取代。因此最好不要再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为一谈。我们如果把后者等同与前者,国外学者会感到不可理解。如英国学者施祥生(JonathanP.J.Stock)在沈洽发表《民族音乐学在中国》一文之后便提出了许多问题。[13]在此次民族音乐学论坛上,对《中国民间音乐集成》的争论也是因此而引起的。《中国民间音乐集成》是按“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路子进行的,它当然不符合民族音乐学的规范,也没有必要符合此种规范。然而,因为中国音乐学界有人将“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同起来,所以国外的学者便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角度,以至方法来衡量它,并对它提出种种非难。笔者以为,一方面国外的学者应尊重我国学者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加以区别,这样就有可能消除误解,也避免发生更多的误会。 实际上,“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词组作为学科名称并不合适。民族音乐和民间音乐并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包括后者,如中国民族音乐包括了我国的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传统音乐又可按照流行的层面分为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几个不同的类别,采用这一名称将前者和后者混为一谈,使学科的研究范围不清。人们之所以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来取代它,恐怕与此有关。另外,从“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研究范围来看,主要是中国各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包括中国的新音乐,将其改为“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可能更为合适。过去采用“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学科名称,和左倾思潮有关,因为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被视为封建主义的糟粕,在学术上几乎成为禁区,所以对传统音乐的研究便由研究民间音乐所取代。这种错误的倾向,今天已经扭转,故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取代“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也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目前民族音乐学在我国还处于草创阶段,从文化背景出发,对我国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传统音乐或我国新音乐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并不很多;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对外国音乐进行研究还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在这方面也还缺少必要的条件。中国音乐学家虽然已经参加了国际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但交流的规模不大,涉及的研究领域也不广。努力发展我国在民族音乐学领域的研究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不同于音乐美学等思辩性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它的理论和方法都是前辈音乐学家们在大量的田野工作和案头工作中逐渐总结起来的。相信我国音乐学家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联系我国的实际,也一定能把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专业设立意义论文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N颐敲挥醒刑殖鲆惶子泄乇究啤⒀芯可⒉┦可际钥颇俊⒛谌菁八蕉ㄎ坏牟馐员曜肌SΩ盟担杂谝衾盅ёㄒ档目纬躺柚谩⒉煌愦嗡降难芯浚唤瞿芄槐阌谥贫ㄒ衾盅ёㄒ笛难翱颇俊⒎较颉⒛谌莸龋遥苑且衾盅ёㄒ等嗣堑囊衾盅У难耙簿哂屑匾囊庖濉K裕颐鞘紫纫饩龅氖且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侍狻9赜谝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欠窨梢宰饕韵录父霾愦危?nbsp;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ㄒ当弦档难鹂础U庖卜稀耙虿氖┙獭钡慕逃枷搿S捎诶返脑颍写笈且衾盅ёㄒ档难芯可乇鹗欠且衾盅г旱难芯可蛐枰股细有枰衾旨寄芊矫娴目纬獭8荼究扑ёㄒ担凳虑笫堑恼攵匝芯可那榭鲋贫ㄑ凹苹C运车募忧恳衾旨寄艿牟钩溲啊6遥捎谀芄唤胙芯可锥窝暗难壤⒉淮螅裕衾盅У闹饕纬毯湍谌萦Ω迷诒究平锥瓮瓿伞L乇鹗且衾旨寄芎图际蹩纬谈Ω迷诒究平锥瓮瓿桑蛭杂谝衾中翁旧淼牟涣私猓苣焉钊虢幸衾盅У难芯俊R环矫妫绻衾掷砺鄣难芯柯畚模皇谴罅科桌亩鸦挥械览砜山玻蚪驳亩际谴蟮览怼⒕傻览淼龋鞘遣恍械摹5牵硪环矫妫绻皇谴永砺凵稀⑽幕辖擦诵矶嘁衾值牡览恚荒芤砸衾值氖导世又髌涞览淼目蒲浴⒑侠硇裕踔谅畚闹辛芯俚囊衾掷踊蚯灼桌肫淅砺鄄幌辔呛希蚋尚ΑR虼耍⒁桓龌境商逑档摹⒂胁愦蔚囊衾盅Ы萄Э纬碳匾R韵钟械囊衾盅У慕萄Э纬躺柚媒械髡⒉钩洹F┤纾肥涤幸恍┦粲谝衾盅У目纬棠谌荩怯值娜防胍衾直咎灞冉显叮衾治南籽У木褪鞘粲谡庋囊桓隹纬獭R严低车囊衾治南籽У慕萄谌莘旁诟呒兜牟愦谓逃腥淌凇F涫担夜澄幕难芯恐校丫幸徽壮商逑档姆椒ǎ凶懦墒斓奈南籽啾冉希颐强吹皆谝衾掷砺鄣难芯恐校;咕啦谘芯康亩韵蟆⒎较虻任侍獾奶致壑惺呛苡字傻摹T谌鲜读宋南籽У幕痉椒ㄖ螅颐蔷筒坏貌凰伎既绾伟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盅У难芯恐校绾谓⒁衾治南籽У任侍狻N南籽欠椒郏跹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掷砺鄣难坝胙芯恐兄档盟伎肌?nbsp;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四、结语 在西方音乐学构架中的我国音乐学的专业教育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等都不完善, 如果能够在附中或普通中学设立音乐学的专业,并使其系统化、体系化,以及具有层次和阶段性,相信其作用及影响会更为明显和深远。 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术论文为何抄袭成风? 周报评点 艺术院校与研究单位音乐专业人员职称评定,要求必须有。中级两篇、副高四篇、正高8篇,或者要一本两本专著,或者论文之中至少两篇发表在音乐专业优秀期刊,如此等等。 发不出文章评不了职称。职称上不去,工资、住房、升迁等问题接踵出现,与切身利益挂钩,与个人命运相关。可以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所以,写论文、发论文,写书、出书,决不是小事情!然而,音乐优秀期刊只有几家,算上所有音乐期刊只有四十几家,一家一期发10篇照顾性质的“职称文章”,也才400多篇。要满足近千个艺术院系音乐专业的讲师、教授、副教授评定职称文章发表的要求显然不可能。 如果一个单位、一所学校把论文、学术著作的发表与出版的数量作为衡量专业人员水平与成果的主要标准。那么,写不出文章,或者说写不出那么多篇文章,或者找不到关系发不到优秀期刊,或者说写了书、译了书,没有钱出版,达不到发表指标的人,恐怕只有两种选择:一些达标困难者,俯首认命,甘受惩罚并继续努力;另一些人,可能破坏学术游戏规则,靠抄袭、请人,贿赂编辑等等手段达到目的。前一部分人压抑,感觉社会不公正;后一部分人则采取不正当手段解决问题。他们的职称文章、职称著作败坏了学术空气,破坏了出版规则,把腐败之风引入学术界,引入出版界。时至今日,已造成严重后果。放眼一望,几乎没有哪家音乐刊物与出版社不遭受这种袭击。这些裹着学术外衣的论文与著作,是造成国内音乐学术期刊与著作出版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学术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分析这帮学术作假者,大多数人并非“生而好抄,生而好剽窃”。他们本来也是孔孟之徒且“人之初性本善”。如果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成果,何必抄人家,何必剽窃人家呢?而且,时间充裕一些,他们不一定就是写不出东西不学无术的人。为评职称不得已,为抢时间不得已,为保住现有的职称地位不得已。抄之得法,不受惩罚;抄之不得法者,也无人惩罚。这种抄之剽之不受惩罚的结果助长此风越演越烈:大抄出大名,小抄小出名,不抄不出名,早已越过法不治众的阶段,正在向“抄袭成风”的“康庄大道”上迅走,其危害程度远远超过了善良人们的乐观估计。 治理音乐学术论文与著作发行出版的“抄袭成风”,不是几个音乐优秀期刊编辑部与音乐出版社开一两个会,发一个联合抵制的声明就能解决问题的。加上一种舆论认为,与社会上政治经济大腐败相比较,职称文章或学术著作的穷作者们抄袭与剽窃一些东西,算什么事?谈何制裁?所以,统一舆论也很困难。既然此问题是政府人事部门与科教文卫系统80年代商定出台的政策,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曾经起到一些积极作用而现在消极作用更大,那么问题也只能从体制与政策上予以解决。 首先,职称评定社会化是一条路子。让专业职称的评定与专业职称的聘任两分开,单位主要根据你实际业务水平与能力和工作需要决定你的职称聘用,而不是根据你论文与著作的多少。这种评聘分离的办法已被人事部门推广采用。其次,职称评定单位化或地方化也是一条路子。北京大学或者江苏省所属高等院校,助教、讲师、教授有自己的一套标准;重庆大学与云南高校可以另一套标准。北京大学比重庆大学,江苏高校比云南高校可以制定更高的学术评定标准,不必搞全国“统一粮票”。各校生源不同,各单位工作要求不同,工资待遇不同,对聘任者水平与能力要求也有所不同。其三,减少职称评定论文、著作发表出版的数量,强调质量。一位学者穷其一生研究的一本著作,或者主要的一篇论文,其学术价值可能几十几百倍于其他平庸作品。鼓励学者与艺术家以一当十,以少胜多。同时,也解决了学术刊物少,职称文章照顾不过来的矛盾。其四,艺术表演、创作专业人员的职称文章与著作数量与质量可以再放宽标准。演唱、演奏与指挥表演水平和作曲家创作水平与教学水平同样进入教授职称评定考虑范围。声乐教授写文章不如音乐学教授,而音乐学教授唱歌也不如声乐教授。如果音乐学教授感觉不公平,也可以展示其表演与创作水平,作为职称评定和专业水平衡量的参考依据。强调声乐、器乐与作曲教学工作者的音乐学素养,与强调音乐学教学工作者的创作与表演素质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当然,学校教书育人,教学效果与教学水平更是一个职称评定的重要标准。不能唯以“文章论英雄”。 好在体制与政策正在逐步改革,如北京地区已实行职称评定社会化,中央音乐学院外聘教授通过本校学术水平测试,星海音乐学院职称文章不以优秀刊物为准等等。这些改革举措的目的,在于消除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才评定一刀切、简单化带来的诸多弊端,建立一个更为合理的专业人才评定体系。如果职称学术评定文章对参评者压力减小到能够负担的程度,如果学术评定体系公正平等,抄袭与剽窃之风仍然不能煞住,那么,唯有加大监督与惩罚力度才能解决问题。当然,静下心来,研究一下西方学术界为何情况好许多,也是一个有意思的科研课题;看来,问题的最后解决,还得中西结合,对症下药,从根子上消除病因。 音乐学毕业论文:浅论民族音乐学学术论文的特性 内容摘要: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作为一门音乐理论学科,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成果主要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呈现。本文将民族音乐学学术论文作为关注点,浅论在民族音乐学学术论文中的几点重要特性。 关健词:民族音乐学 学术论文 特性 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首先提出“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 “比较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作为一门音乐理论学科,其学术论文的写作研究,则是其理论成果展示的一个重要窗口,它将研究的最新成果用著述的形式予以展示。学术论文的最终形成则被看成为所研究课题的成果体现,无论是国内国外,学术论文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中始终受到高度重视。 一.实地考察性 民族音乐学在研究的过程中注重民族学的内容,注重研究各个民族不同的传统音乐及发展。由此,民族音乐学在研究考察的过程中,大多数专家学者一致认同的一种搜集学科资料来源的基本方式就是田野考察法。 民族音乐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中,最常见和最基本的一个特性就是实地考察性。在中国民族音乐的研究中,“采风”是民族音乐研究者研究过程中最为熟悉词语,对中国的传统民间音乐、民俗音乐进行实地的考察,是中国音乐研究的传统之一。例如,乔建中先生在其论文集汇编《土地与歌》一书中,去到了甘肃、青海等地了解“花儿会”;到达壮族聚居地探寻“三声部”民歌等。民族音乐学学术论文的实地考察性,是民族音乐学学术论文最重要的特性之一。 二.科学描述性 当我们从田野中考察得到的相关民族音乐资料整理后,将所见到的音乐事象转化为学术论文上的文字,这就需要科学的对音乐事象进行客观叙述和真实描绘。 在我们的学术论文中,科学性的描绘可以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在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描绘前,需要写作者的合理构思,并在头脑中形成完整画面。其次,在对论文进行合理布局后,论文则开始了文字描述工作。一方面,写作者可以将所观察到的材料进行全面,详细性的描述和陈述;另一方面,写作者也可以将所观察到的材料,经过自己的筛选,提炼精华,将所看到的音乐事象用总结性的描述方法体现出来。最后,当搜集到的音乐资料有曲谱、器乐等声音形态或演奏时所用的乐器,写作者更应该注意声音资料和乐器资料的专业描述术语和描述方法,需要时用乐谱或照片的形式将其记录下来。 三.理性辨析性 学术论文的写作,与普通写作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从学术论文的前期准备,搜集材料到论文形成,整个过程就是一个科研过程,它需要研究者的理性辨析。在采风时,研究者可能会面对各种繁杂的音乐现象,这时理性的辨析力则起到了关键作用,它能够帮助研究者从繁乱中看到音乐事象的内在本质和形成规律。 正由于民族音乐学是一门理论型音乐学科,民族音乐学学术论文和其他学术论文一样,需要写作者对其论点进行不断的解释和论证,那么,经过理性辨析的具有实际证据的音乐资料则为这些论点和创造性的观点提供的强有力的支持。 四.创造创新性 在学术论文的写作中,一个重要的共性就是要有创造性。“民族音乐学的学术论文,只要在研究过程或结论中显示出它是一项新成果,那么它就具有科学价值和学术意义”。研究者从论文准备,写作至完成,在这期间运用的一切研究方法和理性辨析思维都是为了使其学术论文中的过程、结论或成果具有创造性。按照伍国栋先生所说,具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可以在研究过程中有新的创造,也可以在论文结论中有创新性的成果。 此外,当我们在判断一篇学术论文是否具有创新创造性时,应注意它是否符合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是否突破了固有的观点和理论,站在研究领域的前沿去发展和创造。当这些方面的某一点得到满足,一篇学术论文的创新和创造性则得到了一定的体现。 民族音乐学重点研究各民族音乐性质、规律,其学术论文是该研究成果的集中展示。用论文的方式解释具体的学术问题,需要研究者有理性辨析能力、创新创造力、坚持实事求和严谨求实的学术精神,不断开阔自己的研究视野、扎实写作功底、丰富自己的实际经验。只有这样,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才能不断的蓬勃发展,人类的科学事业才能生机勃勃、蒸蒸日上。 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专业钢琴教学改革论文 钢琴教学是高校音乐学当中一门较重要的课程。对于钢琴教学的模式一直在研究和探索。努力实现完善的教学课程系统话,丰富课程内容。使这门课程具有科学性,实战性。随着新时期的到来,社会需求的日益加大。逐步反映出现在如今的钢琴教学还是按照传统的思路来学,忽视学生对钢琴技能的实战。高校音乐学专业其特殊性,使其在教学过程当中占有既特又重要的地位。由于素质教育重要组成部分是音乐教育,其专业的重要职能是向社会输送音乐教育者。这就要求合格的高校音乐学专业师资必须要有好的钢琴基础。高校音乐学钢琴改革,会影响到音乐学的前途和发展,会对今后的钢琴事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钢琴教学的改革是在新的体制下的必然产物。教学应向多样化发展趋势进行。在改革的同时也要同步发展,既要有扎扎实实的基本功,还要有一定的即兴伴奏能力,同时还要学以致用,这些也是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去考虑的。在这就钢琴培养的目标,钢琴教学的内容,钢琴教学的理念来浅析高校音乐学钢琴改革。 一、钢琴培养的目标 当下,学钢琴的学生越来越多。喜欢的钢琴的学生也多。原来传统的钢琴培养目标是就是单一的练好钢琴作品。随着时代不断进步,社会上需要大量的可以即兴演奏钢琴的人员。而目前培养的学生中大多数都不太会弹奏即兴这部分,这就使得大多数学生不可以积极适应社会,不能够很好的融入社会。这就使得我的钢琴培养目标该进行调整,在保证正常的钢琴作品的演奏情况下,也熟练掌握即兴的演奏.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音乐学专业最终目标是为了培养合格音乐教师。《新课标》要求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钢琴上要好的演奏教学能力,同时还要有好的钢琴教学能力。而学生到今后的工作岗位上缺乏实践锻炼,心里素质差,一上台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毛病。更多的希望学生在校期间大好良好的基础。音乐学的学生必须要会往实践中走,而后又返回学习当中去,不断的提高自己。我国一直都在开展素质教育,大大地增加了音乐学科的课外活动。为了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在培养音乐学学生在钢琴方面的登台表演经历和艺术实践活动能力,那音乐学专业钢琴教学必需作出改革。改革的目标就是让每一名学生都参加艺术实践活动中,多去校外实践基地实习。 二、钢琴教学内容 传统的钢琴教学当中,大量的都是世界名家做的钢琴作品。比如有拉赫马尼洛夫音画练习曲,柴可夫斯基的四季等。更具不同人的喜好有些同学喜爱巴洛克时期的作品,有的喜好古典主义时期的作品,有的喜好浪漫主义时期的作品。那有些学生喜好拉格泰姆,爵士,布鲁斯等黑人音乐风格音乐元素的借鉴。在音乐学学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即兴伴奏的强与弱,对学生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在钢琴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有钢琴的课程,更开设即兴伴奏这门课程。但是这门课开设,在这些年也反应出。由于学生钢琴基础水平的高低不一样,使得教师在实践中遇到很多难题。即兴伴奏是钢琴技能,基础课程融合的一个综合性科目。在学之前应该要学生具备车尔尼599,849水平,学习内容该重点强调说有大小调音阶琶音和弦。同时还要求学生具备很好的和声基础。在钢琴教学内容中多多了解内容,情绪,风格。好的伴奏能力是通过多次的实践长期练习获得的。学生该主动多完成谢曲目,在完成老师留作业以外,还要多去找比较生疏的曲目进行练习,这样可以提高识谱能力。生选用的教材上太单一化。可以通过改革实现巨大的包括性,把钢琴基本的弹奏技能知识与即兴连起来,进行重新编写。那这样的教材也大大提升的教学效果。授课时时会对学生进行集成练习部分,有音阶,琶音,和弦以及哈农还有各种练习曲以外,可以加入伴奏音型,和弦的连接训练。这样使我们学生在刚刚开始学习内容中就得到丰富。同样要严格要求学生弹奏内容同时,更该让学生多多弹奏乐曲的伴奏部分。让学生多听旋律和声以及伴奏织体。例如学生弹拉赫马尼洛夫的作品时,就应该注意多多分手练习,多体会和领悟旋律的走向。 三、教学理念 破原有思维模式,敢于创新。音乐学的学生是要求钢琴,即兴伴奏,艺术实践活动三个大方向合成的。这三个部分是依托关系,缺一不可。虽然在学习过程当中这三课程由不同主教老师分开教学,但是为了学生能够更好的将这三门课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这三个课程的老师应相互协商,相互探讨。如何让这三门课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就需要突破我们教师原有的教学理念,使更多的教师参与进来,多交流,多合作。并长期教师之间形成很好的交流,大大提倡教师之间的合作交流。三门课程的教师该多多找找科目的通性,及不同的地方一并解决。在基础和的同学生身上要多多发现好的学习方法,也可以让老师和同学共同总结和完善教学方法。这样会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进度。同样在每个学期中,举办组织学生进行教学观摩。根据音乐课的特点,定期开展以系部,班级为单位的教学观摩,同时也较强的促进学生之间的学习,以提高他们学习积极性。对于考核我们要多样性发展,把艺术实践的成果也计算学生的成绩之内。这样学生会更主动的学习。对于高校的音乐学钢琴的改革,必学坚持以科学为主导,主动放弃陈旧的课程观念,使钢琴这个大学科能够互相促进,这样才能使这一学科培养更多的人才高校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它考虑的面广,量大。应该从实际出发,克服困难,勇于突破和大胆创新。这样的音乐学钢琴教学的实质发生了改变。才可以真正推动我国高校音乐学钢琴教育事业的发展更稳,更科学,更有活力。最终使学生好老师都满意,社会高度认可的改革。 作者:方飞 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音乐学毕业论文:音乐学教师教育论文 一、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具体做法 1.整合音乐基本理论与听力训练的《乐理与视唱练耳》。这种课程设置的方式在之前已有实践,很多教师在传统视唱练耳课程授课过程中其实也在不断强调两课程间的关系,是两者紧密结合。 2.将和声、曲式、复调、配器等四门作曲技术理论课程合而为一,成为《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目的旨在完成对于音乐作品创作完善过程中所需要的基本技巧的学习,而非培养一个作曲家。 3.新开设《外国民族音乐》等新型前沿课程,一方面获得对于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主要体裁、形式、乐器、乐曲和音乐形态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生对于音乐的分析、鉴赏能力,培养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另一方面,扩大学生的音乐视野,明确人类音乐的多样性,人类音乐文化、音乐行为的普遍性。懂得理解和尊重多元音乐文化,明确中国音乐在世界音乐中的特点和位置。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注重将此课程与音乐理论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对比,突显出音乐世界的丰富与广博,大大提升了学生对于音乐观念的认识层次。 4.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要求,将中国、外国乐器演奏成为有选择的必修课程,即中外乐器必须各选择一件进行学习,目标是了解相应乐器的基本知识,赏析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掌握乐器演奏的基本方法、基本技巧。 5.将原有的《音乐教学法》拓展为《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新课程属于音乐学科教育学的范畴,具有音乐教育基本理论与音乐教学实践相结合的课程特点,可以更加系统、完善地引导本科教育专业学生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大方向与新要求。 二、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积极意义 1.密切了学科关联的系统综合性。以《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课程为例,将以往《和声》《曲式》《复调》《配器》等作曲技术理论整合,去除过于专业培养作曲家的艰深部分,充实与实际作品相联系、实践能力相适应的使用技巧。本课程在非试点院校没有开设,传统院校仍采用专业化而非实用化的四门课程、分别授课。 2.强化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协调统一性。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课程为例,将旧有的《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法》整合拓展为《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更加系统、完善地引导学生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大方向与新要求。本课程在非试点院校没有开设,传统院校仍采用理论与实践相割裂的教学方式。 3.体现了与国际接轨的前沿性。以《外国民族音乐》课程为例,可以获得对于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主要体裁、形式、乐器、乐曲和音乐形态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生对于音乐的分析、鉴赏能力,培养探索精神、创新意识。此类课程除以往在各大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及福建师范大学等院校全面系统开设形成了示范效应外,教育部试点院校也随之全面系统开设,除此之外的传统音乐学科学校开设尚不普遍且不够系统。 4.强调了实际工作能力的教学适应性。以《中外乐器演奏》课程为例,了解掌握相应乐器的基本知识,赏析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掌握乐器演奏的基本方法、基本技巧。适应当今中小学课外趣味活动建立军乐队、民乐队的实际能力需求。本课程在非试点院校一般只以选修课的形式开设,且只针对某一类乐器。不具备普遍教育意义。 5.拓展了从欣赏到鉴赏的广泛性与专业性。针对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各试点院校适时开设了《声乐名作与演唱赏析》《器乐名作与演奏赏析》两门课程,将以往《音乐名作欣赏》课程统一授课的方式打破,更具针对性与专业性,同时突出了对于学生演唱、演奏方式、状态的提升作用。这样的课程在以往有音乐学院系统有类似课程开设,如《歌剧艺术赏析》《弦乐艺术赏析》,但相较于前述的《声乐名作与演唱赏析》《器乐名作与演奏赏析》范围相对偏小,不够全面。 6.明确了专业通识体系的渗透性与交叉性。音乐学院针对与音乐相关的姊妹艺术的渗透性与交叉性开设了以下课程——《中外美术简史与名作鉴赏》《影视艺术简史与名作鉴赏》《舞蹈名作鉴赏》。这些课程目前在省内其他同类院校中都是没有开设的,这一点与国家对于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能力要求十分不协调。 综上所述,教育部正在完善的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对于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良性发展是具有重要的积极促进作用的,突出体现了素质教育对于艺术综合能力培养的目标。同时应该将试点院校的经验进一步推广,引导其他未改革院校顺应教育发展改革的潮流,促进素质教育的进一步完善。 作者:延劭楠单位: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毕业论文:民间音乐学前教育论文 一、政府层面 以教育法规保障南通民间音乐在学校音乐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南通民间音乐特色鲜明,是我国民族音乐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这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陆续颁布了《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等法律法规,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也显示了政府捍卫民族文化的决心。政策法规具有强制性,在政策法规的引导下,学校民族音乐教育工作将会事半功倍。1932年,国际著名音乐教育家柯达伊主导制定了以原始民间歌曲教学为基础的匈牙利音乐课程教学大纲⑤。从1945年起,柯达伊一直承担领导制定匈牙利音乐教育规划的任务,推行民间音乐的各种举措,从根本上保证了匈牙利学校音乐教育不断地向着更具有民族性的方面发展⑥。我国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弘扬民族音乐”的基本理念。然而,在多次访谈中,当我们问起孩子们是否会唱南通的民歌时,回答会者寥寥无几。现行的学校音乐教学体系使用的是统一教材,这样的教材更注重普遍性,难以兼顾地方民间音乐。因此,就出现了南通孩子不懂南通音乐的怪现象。如果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法规,用教育法规的形式保障南通民间音乐在学校音乐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必将大大促进南通民间音乐的传承与发展。创新多层次的民间音乐传承机制。近年来,南通对民间文化的保护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南通市在民间文化保护工作方面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保护工作卓有成效。(1)充分展示民间文化。南通先后成立了南通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7个部级、省级项目的专题博物馆,每年吸引数十万人前来参观。(2)研究挖掘民间文化。2006年,南通大学创建了民间音乐研究室,致力于研究本土音乐文化,并出版了《南通民间音乐精选》等论著。(3)传承发展民间文化。自2009年以来,为了给民间文化传承人和非遗项目建立传承平台,南通市连续免费开展了24个班次的非遗传习班,累计培训3600人次⑦。这些举措为南通民间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为了顺应时代的飞速发展,实现民间文化的活态传承,需要超越“博物馆”式的传统保护方式,改革“口口相传”式的传统传承方式。因此,必须扩大南通民间音乐的普及面,尤其要重视其在少年儿童中的传承。让南通民间音乐走进幼儿园和小学的课堂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一方面,孩子们通过传唱民间音乐能够更加了解本土文化,热爱家乡,培养乡土之情;另一方面,南通民间音乐能够在下一代的启蒙阶段播下种子。让南通民间音乐走进幼儿园、走进校园,都离不开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引导。如果能以政府为主导,鼓励民间的口传身授式传授,促进专家艺人的研究发展式传承,推进学校的普及式传承,创新出一种多层次的传承机制,必定能使南通民间文化得到长效发展。文化和教育部门牵头编写园本教材。目前,相关文化部门已经搜集了不少材料,如《南通地区民歌集》、《通州民间山歌集》、《中国海门山歌集》等,但是这些材料专业性较强,不适合在幼儿园使用。幼儿园民间音乐教育作为民族音乐的启蒙阶段,应该让幼儿学得轻松、快乐、有趣,切忌晦涩难懂。选好音乐素材就等于成功了一大半⑧。在政府的牵头下,教育和文化部门可以组建一支由民间音乐艺人、高校民间音乐研究者、幼儿音乐教育专家,以及幼儿教师共同参与的队伍,结合幼儿的生理、心理特征,对民间音乐素材进行筛选、加工、改编。如根据幼儿的审美特征,选择情绪鲜明、旋律优美、节奏工整的作品;根据幼儿以具象思维为主的认知特点,配上渔民撒网、农夫挑担、广场打麦等鲜明图片;根据幼儿的注意力特点,缩短歌曲长度,选唱朗朗上口的副歌部分或者主题部分。 二、幼儿园层面 由表及里,提高幼儿教师的南通音乐文化修养。教师是幼儿园民间音乐的具体实施者,提升幼儿教师的南通音乐文化修养至关重要。首先,激发幼儿教师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教师只有自己喜爱民间音乐,才能把这种情感延续到儿童身上。其次,通过集体培训、小组传授、个别指导、组织观摩、民间采风等多种形式,提高幼儿教师的音乐知识与技能。音乐是表现的艺术,教师对民间音乐的歌唱、表演是最基本的传递方式。再次,引导幼儿教师阅读文献,仔细体味南通民间音乐的内涵文化。比如,教唱如皋民歌《担旦号子》“你不来呀让我来呀,姜太公独坐钓鱼台啊”,教师如果只是设计哼唱旋律,模仿律动,让孩子体验挑担,了解挑担的步态和身法,未免肤浅,应进一步引导幼儿看到如皋人彬彬有礼和敢于争先的风气。创新教法,打造多通道的“生态”集体活动。幼儿园的集体活动是实施南通民间音乐的主要途径,结合幼儿的心理特点,对于民间音乐的教学采用多通道教学法最为适合。从幼儿的心理审美特点上看,“学前儿童的审美知觉表现出多通道性,这种多通道性来源于幼儿的通感,表现为语言与非语言的动作、表情等身体活动的结合,以及不同感觉之间的联觉。”⑨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极其有限,需要用动作、表情、图画等予以辅助。由此,教师应该引导幼儿通过视、唱、赏、动、画、演、奏等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其语言、动作、想象、情感等多通道参与,投入审美体验、情感表达。例如,对于海安花鼓可以通过“赏-敲-创-演”的模式进行学习。先通过多媒体欣赏海安花鼓队在天安门前的表演视频,引导幼儿仔细观察演员们是如何敲鼓的;然后出示道具,让幼儿用自己的方式“敲”花鼓,探索花鼓的敲法,感受花鼓的音色;接着,与幼儿一起创编最基本的花鼓敲击姿势与节奏;最后,创设情境,把教室想象成天安门的广场,列队表演,模拟演出。这样,幼儿对民间音乐的感知更深刻,表达也更丰富。本土化环境布置,将民间文化渗透到幼儿园的每一个角落。幼儿园环境是隐性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随处可见的本土文化更容易激发幼儿的欣赏、探究欲望,所以应从多角度、多方位传递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的认知和情感。幼儿园本土环境的创设首先包含空间环境的创设。如在主题墙上陈列民间建筑、田野生活、民俗演出等图片,通过折、剪、画、粘等展示南通音乐文化。区域里可以摆放南通的民间工艺、民间乐器、民俗道具等,引导儿童操作体验。 三、结语 音乐是音响的艺术,幼儿园环境创设还包括音响环境的创设。可以在晨间活动、午睡之后、离园时播放南通有趣的传统童谣,如金沙童谣“大(念duo)头,大头,落雨不愁,人家有伞,他有大头!”通州童谣“南通州、北通州,南北通州通南北;东大仓西大仓,东西大仓堆东西”等,还可以在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特定节日播放相关的民间音乐。家园共育,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幼儿园民间音乐教育利用社区资源,可以扩大教育空间,丰富教育资源,使民间音乐教育立足当地,形成特色。维果斯基的社会建构理论强调,儿童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社会情境在儿童的认知发展中起着巨大的作用。社区资源指“学生家庭乃至整个社会中各种可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设施和条件,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⑩。幼儿园可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引进来、走出去。南通民间音乐的传承人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如海门山歌传承人崔立民、海安花鼓传承人杨培杰等。幼儿园可以邀请这些民间艺人到园里教孩子们唱歌跳舞,给孩子们讲述发生在祖辈身上久远的故事。还可以利用市区以及市郊的文化环境资源,定期有计划地组织幼儿参观南通市博物馆、民博园、美术馆、如皋木偶剧团、海门山歌剧团等,进剧院欣赏观看各类民间文艺演出,到乡村田间参与劳动实践,感受鲜活的民风民俗,体验多姿多彩的民间生活。“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我们相信:丰富的民间音乐文化教育将会在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心里,种下美好的幸福之梦、富强之梦、复兴之梦! 作者:韩恬恬 单位: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
期刊收录:知网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思考:对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改革的思考 随着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出现,原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就是在职业教育有的普通高校的行政管理模式必然要随之而进行必大众化,信息广泛化,需求社会化,管理人性化的要的改革,以建立一个良性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社会背景下,逐步完善行政管理制度,不断进行实作运行机制。怎样改革?这给我们职业高校行政管践与创新,理清工作思路,探索出一整套科学的、理工作者提出新的课题。因为行政管理的好与坏直良性的行政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接影响到学校整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高等职业院校行政管理工作,应树立适应社会一、行政管理工作改革的必要性经济发展需要的理念,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行政管理改革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率,环境与行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保证学校整体目标的实现。在高校,教学工作始终二、行政管理手段的可行性是中心,行政管理工作就是更好、更全面、更系统学校管理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通过决策、地促进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管理工作与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有效的教育资源,以实现厂作之间的摩擦,为教学服务。在高职院校,更要学校教学、管理、培训等有序管理活动。现代行政强调以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为出发点,针对高管理手段则必须依据其学校的现存状况,把工作对职院校自身的发展规律,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象作为一个动态系统,整体优化人、财、物、信息的进行改革与调整,体现高职办学理念。等要素之间的关系。管理手段以事实为依据,具有、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现存的问题必要的可行性,才能取得实效。 传统的高校行政管理模式延续了计划经济指导现代行政管理的真正价值取向,在于发挥管理下的“象牙塔”式的体制、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当者价值与最大潜能以及个性,尤其在知识经济呼唤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等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创新精神的时代,要改变传统的外压式的强制管理就要求院校打开校门,和社会进行更多、更紧密的与死板管理。成功的管理改革在本质上要有教育评合作。减少非教学人员就要求院校的行政管理更多价的改革贯穿其中,并构成教育改革在观念和方式、的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计算机网络普及带来的办方法上的共同前提。目标改革是第一位的,整个实公自动化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提高素质。受到许多新施环节都要有其合理性与实效性,以达到我们行政思潮影响的大学生也不能适应“管理手段生硬,管管理预期的效果与目的。理方法教条,管理形式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任何一种行为方式、手段的实施,都有其存在先进的、科学的行政管理必将积极的促进学校的理由。我们不可否认“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同时,各项工作的运行。反之,落后的、不科学的、消极我们也要在“适合”中寻求更为切合实际的、有效的行政管理必然会束缚、阻碍教育教学发展。的工作方式。从管理中求稳步发展,从多样化的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改革的目的政管理手段中探究更好的工作方法。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思考: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改革的思考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高职院校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博弈中,行政权力本位与学术权力弱化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高职院校行政管理改革的公共参与构想,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实现对高职院校行政权力的分权制约,并监督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达到高职院校权力结构配置的平衡状态。 关键词:高职院校行政管理 行政权力 公共参与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正处于权力配置结构失衡,行政权力运行失范,学术权力弱化,学生权益履受侵犯的状况,急需寻求一种模式控制高职院校行政权力的运行,协调各种权力配置。并且,我国当前正面临着大学生扩招,毕业生就业相对困难等问题,要求加强大学自治权,进一步实现学术自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本文借鉴法国高校行政管理的公共参与理念,提出了对我国高职院校行政管理进行改革的设想。 1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行政权力泛化现象 教授会、大学评议会是西方大学学术决策组织,权力主要集中在大学教授会和大学评议会。西方国家大学校长是学校法人,通过招聘、选举或董事会任命的方式产生,对董事会负责。校长对外代表学校,有很大的责任和权力,与政府是对等的、平起平坐的关系。校长行使行政权力的主要精力用在对外交往上,代表学校的形象:对内是宏观控制与协调,在与学术有关的微观层面上校长及行政权力较少介入。 而中国高职院校权力配置中目前仍然是行政本位,作为体现学术权力的组织机构的建立不健全,或是学术机构的职能发挥不到位,或是行政权力代替了学术权力的职能和决策权。改革开放以后,大学中陆续建立了学术组织,许多高职院校的学术机构在形式上和某些职能上照搬了西方的教授会,但实质上权限要小得多,如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但委员会的工作基本是在行政权力的控制之下,学术权力的发挥十分有限,学术组织机构的职能没有到位。在西方,教授集体在学术问题上有较大的发言权。而在我国,学术机构仅仅部分地发挥着审议和咨询职能、决策权;在行政部门,这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学者、教授们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我国高职院校学术权力也在不断弱化和变异。我国高职院校的权力结构模式的主要特征是重行政权力,轻学术权力。行政权力不断膨胀,在各个方面干预学术权力,例如在职称评定、院系设置、专业人员引进等众多学术活动方面。这种现象严重限制了我国高等学校学术的发展,导致了高等学校内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对抗。 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学术权力受到行政权力制约是主要趋势,应解决的主要矛盾仍是教授权力、学术自由的申张问题,另外,教授治校多为参与治校而非决定治校,治校教授所“治”之事务也多是具有特定内容或特定范围的权力和事务,主要限定在有关学术管理(科研和教学)的方面。教授治校并非提倡教授都要担任行政职务,它恰恰淡化了“官本位”观念,强调学校管理者的民主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然而教授治校在目前中国仍无实质性的进展。这不得不将问题的思路重又导向高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博弈之上。目前我国高职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职重大决策多由校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大决策权基本掌握在行政人员手中,行政权力集中于以校长、院长、系主任为优秀的科层级结构,尽管行政职务多由教授兼任,但事实上难以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平衡。 2 法国公共参与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法国大学改革中公共参与制度的推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首先,法国和中国在教育体制上都属于中央集权制,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对高校的集权控制力较强。当前,我国高职院校要求扩大大学自主权,进一步摆脱教育行政部门过多的行政控制,这一现状与法国公共参与改革提出时大学要求提高“自主性”,摆脱中央集权控制,恢复高校自治繁荣的要求有相似之处。其次,当前,我国正面临高校扩招,学生教师人数剧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对困难的现状,这一现状,在法国大学推行公共参与、解救大学危机时所面临的历史背景相似。二战后法国因经济迅速发展等历史原因面临大学生人数剧增,以及随之而来的大学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脱节,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而打开了社会力量,主要是工商界人士介人高校管理的大门,成为促发公共参与改革的动因。再次,我国高校行政权力泛化,教授科研人员要求获得更多学术自由,以及如何更好地对学生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是借鉴法国公共参与制度的另一个原由。 笔者设想,能否引入法国大学管理委员会的代议制度,建立一个类似高职管理委员会的代议机构,其中教授代表或者来自学术委员会、教授会等学术组织的代表应占一定份额,从而不仅可对高职有关学术科研的决策、经费使用有发言权,并且可监督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达到一定的权力制衡,从而防范高职行政权力的无限泛化。 3 我国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改革 (1)学生参与高职院校行政管理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学生权力缺失、维权困难等现实问题。学生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实践中。往往被限定为特别权利关系中的相对人,作为被管理方与高职院校处于权力与权利的不对等状态。而事实上,学生作为高职院校产业的消费者,理应有权利享有高职院校更完善合理的服务,而不仅仅存在对高职院校管理单方面服从的义务。从权力的来源看,高职院校权力来源于政府法律法规的授权,然而政府权力资源乃是公民权利。 关于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除了事后救济制度的完善以外,笔者建议可从增强学生的校务参与权、民主决策权人手。在法国大学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大学管理委员会中,学生占有20%--25%席位,几乎与校外人士份额相等。在决策与学生权益休戚相关的各项事务的大学学习与生活委员会,中学生代表和教师――研究员代表共同占据75%--80%席位,因此,大学各项重大决策是不可能绕过学生而决定并执行的,学生有机会提出代表自己群体利益的主张,并反对有损或可能有损学生合法权益的决定,在高职院校内部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事宜上也可以产生重大影响,也就是说,可以在规章制度,例如高职院校内部处罚条例制定之初,就从学生立场提出意见,进行监督,从而防范或减弱其对学生权益的损害发生。至于法国高校公共参与过程中出现的学生权力与教授权力的矛盾斗争,这在我国目前,高校行政权力泛化,教授学术权力弱化,学生权力极度缺失的情况下,如果说高职院校权力配置结构是一个倒金字塔形的头重脚轻状况,则学生处于倒金字塔的最底部,教授学术权力处于学生之上,行政权力之下,当前,二者都处于行政权力的压制之下,与行政权力之间的矛盾仍是主要矛盾,而二者相互之间的矛盾则相对淡化。因此,笔者建议在前述引入大学管理委员会制度,保障教授治校的基础上,在该委员会中加入学生代表席位。从而改变学生对校务的“失语”状态。若是对于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教学设备添置、后勤建设等有关学生权益的事务,学生无权关心,最终只有“漠不关心”。 (2)社会力量参与高职院校行政管理 当前,我国面临高校学生扩招、毕业生就业相对困难的情况,与法国公共参与引进新伙伴――外部力量之历史状况有相似之处。所谓公共参与的社会力量,即指工商界、政界、文化界的知名人士。他们对高职院校事务的参与使得高职院校与社会拉近了距离,不仅有利于高职院校筹集资金,还为培养更加适应社会需求的大学生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而且为毕业生就业开拓了更为广阔的路径。因此,笔者建议,在前述大学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类似组织中给予社会力量一定席位。高职院校行政权力的一部分本就来源于社会力量,开放社会力量进入高职院校决策组织,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还原其为教育公益事业让度的权利本质。从另一方面来看,社会各界力量的加入,有利于高职院校内部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与学生权益保护的制衡,更有利于高职院校行政权力实现其公共服务的义务。 4 结语 针对我国高职院校行政权力泛化、权力结构配置失衡的现状,本文探讨了公共参与制度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的运用。通过教师、学生及社会力量的参与,实现对高职院校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或者说,通过公共权力的参与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范围与力度。从而尽量防范行政权力运行失范。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思考: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探析 摘要: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应于不同的工作职责,它具有以下四大职能:参谋咨询职能、沟通协调职能、服务管理职能、协查督办职能。教育深化改革对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阐述了改善行政管理工作成效的五大措施。 关键词:新形势;办公室;行政管理 高职院校办公室是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基层部门,同时也是优秀部门,担负着协助参谋、沟通协调、督查协办、调研分析、处理学院日常事务等职责。当前,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展开,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可以说挑战与机遇并存。如何在新形势下乘风破浪,提升工作水平、创新管理机制是目前需要研究的首要问题。 一、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内涵 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高职院校与企业是完全不同的主体,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是为了学校的办学目的服务的,在这一指导思想下,行政工作应该围绕提高服务质量进行。特别是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努力提升是唯一途径,以此为学校的发展夯实基础。 二、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 高职院校办公室是一个特殊的行政机构,它是学校的中枢部门,起着承上启下,连接左右的作用。对上要做领导的参谋助手,对下要传达重要精神,对左要督办协查,对右要沟通协调,这些工作赋予了它相应的职能。在新形势下,这些职能又会较以往有所转变,笔者将结合多年实际工作中得到的体会进行阐述。 1.参谋咨询职能。当前,高职院校的决策依据已不再是依靠经验获得,而更多的是通过民主讨论,科学分析得来。在这个过程中,办公室会有很多机会参与其中,办公室人员不再只是被动接受领导交办的任务,更需要转变观念,主动关心学院的重大事项,积极思考,提出新思路,想出新办法,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首先要注意材料以及信息的收集,这些离不开实际调查,有调查才有发言权,因此办公室人员要主动与学院其他部门沟通,要多向兄弟院校学习交流,这些都要在平时工作中积累。办公室人员要对收集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将其中最能反映事物本质的资料整理成案,提供给领导;其次是协助领导决策。公室人员要及时精准的把握上级部门传达的优秀思想,时刻关注现阶段学院工作重心的进程,结合国家方针政策与学院的当前状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思路。 2.沟通协调职能。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连接校内外的纽带,其基本职能就是沟通与协调,即学校与上级主管部门、各兄弟院校、有关合作单位的关系,学校内部各部门上下左右的关系,为学院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首先要做到步调一致,在商讨的过程中,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同志进行解释,交换意见,有效说服;其次要能化解矛盾,如对对错分明的问题,不能和稀泥,要旗帜鲜明的表明立场;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冲突的问题,有时需要对部门利益给予一定照顾;部门与部门利益相冲突的问题,要对涉事双方进行劝解,要有大局意识,相互让步。再次是需要安排得当,每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能否运作顺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安排是否合理得当。 3.服务管理职能。对于高职院校办公室来说,管理与服务是不可分割的。首先是为领导服务,做好参谋助手,协助领导安、处理相关事务,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其次是为各部门以及所有教师服务,高职院校办公室承担着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传真收发、会议室安排等任务,所有这些都是具有服务性质的工作,在工作中,每个办公室人员都应该树立服务意识,尽最大的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再次是为学生服务,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最要不得的就是“衙门作风”,也就是说在面对学生诉求时,不能“摆架子,甩脸子”,从某种意义上讲,办公室人员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学生对学院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教师的印象,这就要求办公室人员在服务中应做到一视同仁,热情周到。 4.协查督办职能。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基层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行使着协查督办的职责。首先要对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在现阶段所负责的工作了如指掌,同时要立足于学校全局利益,随时了解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并且要关注完成质量;其次如果发现执行部门或有关人员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无故拖延工作,办公室要做出适时提醒并督促实施,同时要如实的向学院领导汇报,以便于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其他调整。 三、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1.关注并重视办公室工作。高等教育的发展使得高职院校办公室的工作变得越发重要。作为领导层,尤其要重视办公室工作,要认识到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对于整个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要优先建设和发展办公室。办公室因为其综合性和全面性等特性,在实际工作中可委以重任,让办公室人员得到更多的锻炼。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人员地位低、待遇低、表彰少、评职称难,这些从某种程度上都会影响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成效。因此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选拔、工资待遇以及职称评聘挂钩,从而激发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高职院校办公室的工作繁杂、头绪多且面广,还常常会面对很多突发性和临时性的任务。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帮助办公室人员做到忙而不乱,井井有条。结合OA系统,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流程建设是势在必行的,印章使用、档案查询、文件运转、会议室安排、车辆管理等,一旦制定出完备的工作须知以及办事流程,发文至全院范围,都将大大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效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同时也要注意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状况进行调整、改善。 3.明确办公室职责。在讨论高职院校办公室职能时,都知道办公室具有参谋助手的作用,而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办公室工作都是被动的,遇到问题时,更多的是选择缄口不言或者附和领导意愿。在服务过程中,关注细节,抓小放大,督办不力是一直存在的问题。办公室作为同等行政级别的部门,在进行沟通时常常会有无力感。因此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要想高效完成,必须要明确职责。职责明确,办公室人员才能放心大胆的干,工作热情高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业务能力得以提升,这些对于学校各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对学校的全面发展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4.规范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分工。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是由以前的中专校升格而来的,很多都是根据传统沿用以往的机构设置。通常是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合署办公,甚至有的还会包括外事办。在复杂多样的机构设置下,办公室人员常常身兼数职,特别是遇到临时任务,往往会一边负责文件运转以及督办工作,一边还要负责会务接待;一边做着会议记录,一边还要做会场服务。多重身份、职责不明晰就会造成工作混乱的局面,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因此要求办公室要层次化管理、岗位设置规范化、分工明确化。例如有的学校在办公室下面设行政科、综合科、秘书科,在科室下面又会设置具体岗位,做到人与责相对应。这样才能做到权责明晰,杜绝推诿,有效提升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用。 5.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培训。高职院校办公室作为一个学校的职能部门,不仅是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还是学校的形象和窗口部门,即首先是教师,然后才是行政管理人员。办公室人员的素质直接反映出一个学校行政管理水平以及办学水平的高低。校领导要对办公室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给予肯定和支持,拓宽眼界,提升能力,强化素质,才能更好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服务。 四、结语 高职院校在从中专校升格以后,经历了全速发展时期,在这个过程中,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摸索出了一些经验,但是还远远不够。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为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服务、如何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等问题的思索,对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关注并重视办公室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办公室职责、规范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分工、加强对办公室人员的培训,才能真正建立起一支“能战斗、会战斗”的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思考: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创新探析 [摘要]针对目前高职院校在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提出一些探索性的创新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更有利于提高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 [关键词]高职院校 行政管理工作 创新 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能型应用人才的高等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尤为重要,它是将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它是高职院校管理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个要素。在新时期下,高职院校竞争日趋激烈,高职院校如何在行政管理工作上进行创新,值得分析和探讨。 一、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急速的发展,行政管理问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官位意识过重,机构膨胀,人浮于事,管理手段落后,部门或系部之间缺乏配合,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较低,等等。 (一)机构膨胀、人浮于事 多数高职院校,设置机构多,党政两块,有些还分开设置部门机构,照顾性质的设置机构和安排工作人员,以致职责交叉多,人浮于事,互相推诿踢球,管理层的人员逐渐增多,有些职务重叠和权责不明,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几年后照顾性的提拔,就增设副职或虚职。在机构和人员不断壮大增多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中,容易形成重复领导,管理效率低下。 很多干部都可能产生更多考虑自身的发展和权力的平衡,思考官本位,而忽视了教学、科研和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导致教学质量低,科研水平上不去,社会服务职能几乎没有,失去了高等院校的基本职能。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有些高职院校为了迎接评估,特别说一些新升格的院校,只考虑大量引进人才,而不重视人才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合理配置。 (二)行政管理手段落后,部门间缺乏配合沟通 多数高职院校是从中专或者其他形式办学升格来的,行政管理延续了传统的老手段和老方式,类似吃大锅饭,没任何创新行政管理意识,个别还没引进网络化和信息化办公,工作不透明、不公开、效率低下;各部门间严重缺乏配合沟通,只处理本部门内事务,其他无明确分工的工作,就互相推诿,逃避责任;而对于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情却各自想方设法积极争取,不良竞争时有存在,分配制度和奖惩制度不完善不合理,影响工作开展。 (三)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较低 新升格的高职院校绝大多数是以前中专或者技工学校等遗留下来的老制度和老员工,有的年纪大,有的是退伍军人,有的是工人,有的是领导家属,等等。形成了一定的稳定性,但缺乏活力和上进心,学历和职称较低,综合素质偏低,更缺少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严重制约了学校的发展。 二、高职院校实行行政管理工作创新的对策 作为发展中的高职院校,应该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各种实际,牢牢把握住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发挥原有的优势,开拓创新,进行合理有效的行政管理一系列的改革。 这也是行政管理工作发挥重要的支柱作用,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创新改革、协调组织和控制监督。优化配置各种的资源,使得各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同时,与其他各部门密切合作,从而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且高效开展,针对如何做到高效率的进行行政管理创新,笔者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对策。 (一)转换角色和观念,精简机构和岗位 作为高职院校,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有意识地进行机构设置调研和讨论,尽可能精简机构和减少岗位设置,这也是解决学校行政机构臃肿的有效方法且是当务之急,这就要求进行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将学院内职能和业务相近或者相似的部门(院系)进行有效合理的整合,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定岗定编来安排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并完善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惩罚机制,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依章办事。 抓准角色就是要明确行政管理在高校中的服务地位,增强服务意识,这是高校行政管理实践的灵魂,也是对高校未来行政管理模式和管理实践的一种定位。而“以人为本”的观念具体延伸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是指以正确的和谐理念为指引,在管理实践中坚持以沟通协调为纽带,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融洽的人际关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以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和谐为目的。 (二)建立科学完善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建立科学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考虑取消或者淡化高职院校的行政级别,成立教授治校委员会,民主集中,做出科学合理、民主公正的决策。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工作创新能力,把行政管理机构的工作重心向服务教学和服务学生倾斜,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增强服务意识 高职院校中,行政管理人员关系到整个学校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其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直接影响着实现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发展目标。因而,努力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和提高行政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极为重要。笔者认为,应该加强政治学习,理论武装自己,提高思想意识、专业水平、文化素质和培养创新能力。同时,提高服务能力和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为高职院校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文学研究论文:乡土民俗文学研究论文 一、“风”与“俗”对人的精神意识具有强大塑造力 风俗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汉书》中记载:“凡民禀五常之性,而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也就是说,因自然条件不同而形成的风气叫“风”,因社会环境不同而形成的习惯叫“俗”。美国学者露丝•本尼迪克特认为,“特定的习俗、风俗和思想方式”,就是一种“文化模式”,它对人的生活惯性与精神意识的“塑造力”极其巨大和令人无法逃脱。民俗文化在人的俗常生活中,以其集体性、传承性、制度化、仪式化潜移默化地规约、影响着人的精神世界。正因民俗文化对人的精神意识具有如此大的塑造力,古今中外的文学家们在创作中都无法忽视它,而且会着力表现它。透过它展示人类生存的模式化、多样化,展示人适应社会中的妥协与抗争。正如托尔斯泰所说,优秀的文学作品最富于魅力的艺术因素之一,就是民族生活之“基于历史事件写成的风俗画面”。中外文学史上,有很多文学大师的创作堪称“风俗史”,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被称为19世纪法国社会“风俗史”,通过私人生活场景、外省生活场景、巴黎生活场景、政治生活场景、军事生活场景、乡村生活场景等的描写,全景式地展现了19世纪法国社会的“风尚时俗”;曹雪芹的《红楼梦》被誉为18世纪中叶中国封建社会的“风俗画卷”,它忠实地记录了时代的语词典故、服饰、器用、建筑、园林、饮食、医药、称谓、职官、典制、礼俗、岁时、哲理宗教、诗歌韵文、戏曲、音乐、美术、游艺、地理等等风俗事象,为后人认识和了解这一时代风俗民情的全貌,提供了一面珍贵的“风俗宝鉴”。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认为,历史往往只对轰轰烈烈的场面和突发事件感兴趣,而真正记录了风俗史的常常不是历史学家,而是文学家。 二、现代乡土文学与现代民俗学的结缘 审视20世纪20年代中国现代乡土小说,与民俗文化的结缘是作家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现代民俗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近代以来,屈辱的民族历史深深印刻在中华民族的记忆中,西风东渐也逐渐唤醒了民族的自觉意识。当以科学和民主为主体精神的“五四”时代思潮风起云涌般席卷中国大地时,中国现代乡土小说的理论倡导者和创作者在关注乡土社会和人生的同时,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射到色彩斑斓的民俗文化上。乡土作家们将不同地域的民俗文化作为独特的审美对象和表现中心,展现了“古老中国”广大民众的生存状态及命运变迁。在这个前提下,中国现代乡土小说作家们走出了两条路径,一是由鲁迅开拓的“启蒙主义”路径:站在启蒙文化的思想高度,以现性重新反思中国传统文化,注重表现“人”和人的精神面貌,透视民俗背后历史积淀的滞重和国民精神的愚弱,以期改良人性,重铸国人灵魂;另一路径是以沈从文为代表的“文化认同”路径:站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审视民族传统文化,既肯定原始文化的价值,又对本民族不无缺憾的历史文化积淀有所偏爱,希图在“固有之血脉”和并存的“历史惰性”之间找到一条重建民族文化之路。两条路径虽然使作品的审美风格迥异,但精神内涵是相通的:均指向国民性的改造与重构。 三、现代乡土文学与现代民俗学的密切关系 1.中国现代乡土文学与中国现代民俗学具有共通的审美品性民俗文化中的民俗事象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是历史和文化的重要构成。民俗文化中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本身就极富审美性。民俗文化中的“民”与“俗”往往成为很多人文学科的研究对象,而唯其文学对民俗的描写最为传神。因为文学是人学,文学描写中的风土人情正体现“民”与“俗”的辩证关系,并将“民”嵌入“俗”中,成为风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共通的审美性,世界各国的民俗学研究,几乎都是从民间文学研究起步的。在相同的历史文化语境中发展起来的中国现代民俗学与中国现代乡土文学,基于现代乡土小说作家自觉的民俗审美意识和共通的审美品性,现代民俗学的发展呈现了鲜明的“文学化”倾向。 2.现代民俗学研究者的作家身份在现代文学与现代民俗学共同起步的阶段,很多作家一开始就成为民俗学的传播者和研究者。民俗学家钟敬文在《民俗周刊》创刊号上发表的《数年来民俗工作的小结帐》中谈道:“……赵景深、郑振铎、傅彦长、张若尔诸君,对民俗学,都颇有相当的注意,虽然只限于民间文学和艺术方面。”一些现代作家以浓厚的兴趣开展了对民俗广泛、深入的研究,像周作人的《自己的园地》、赵景深的《民间故事丛话》、《民间故事研究》、胡适的《狸猫换太子故事的演变》、郑振铎的《孟姜女》、《敦煌的俗文学》、台静农的《淮南民歌》等。对民俗学的深入研究,又有力促进了现代作家们对文学语言形式的变革及文学表现内容的拓展。鲁迅前期的一些著名小说,如《孔乙己》、《药》、《风波》、《阿Q正传》、《社戏》、《祝福》等,涉及众多民俗事象,是现代作家对民俗的清理与文学创作紧密联系的最佳体现。 3.文学期刊对现代民俗学的介绍文学期刊参与对现代民俗学的介绍与传播,也为现代作家民俗文化视野的形成、创作视界的拓展提供了积极帮助。例如,《青年杂志》曾与《民俗》杂志合作开展风俗调查,并开辟“社会调查”专栏;《小说林》、《新小说》、《月月小说》、《小说月报》等都辟出一定的版面介绍民俗学;《野草》杂志推出了叶德均的“风俗专号”;《语丝》刊发了大量的民俗学文章。《现代评论》也十分关注民俗学发展的动向,胡适的《狸猫换太子故事的演变》就发表在他主持的《现代评论》上。 四、结语 现代民俗学与现代乡土文学在20世纪20年代的良性互动,为从民俗文化视角研究中国现代乡土小说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从创作主体来讲,作为民俗个体,作家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民俗文化环境中。民俗潜移默化的影响不仅制约作家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且能够激发主体的创作灵感和审美激情。其次,对民俗文化的观照,也折射出现代作家多元的审美取向。从创作客体来讲,现代乡土小说的民俗描写大都与作家本人的民俗生活有关,民俗又成为制约和影响作家艺术构思及审美活动的重要因素。再看文本,现代乡土小说中描写的民俗事象会引导读者对文本进行深入的文化解读,例如展开叙事模式、叙事形态、叙述视角、叙事语言、原型意象等多层面的解读。民俗在参与提炼情节、塑造形象、刻画性格、营造氛围中成为独特审美创造的重要因素。 作者:刘晓华单位:贵阳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民俗文学研究回望与前瞻 本文作者:吴新锋作者单位:石河子大学中文系 新疆世居各族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民间文学作品凝固了各个时代新疆多样化文化交流的历史文化记忆,体现着新疆“多样化复合”的边疆文化特征,是中华文化和新疆世居民族交流融合的最好见证;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可能从这“多样化复合”的边疆文化特征中,发现和谐一体的“中国性”认同。在此语境下,“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研究”应在未来的研究中关注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尤其在田野作业问题上更值得研究者反思,特别是对新疆本地学者而言,更应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研究视角方面,研究者应从多样化文化交流、多民族文化交流中对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进行深入研究。新疆地处东西方文明的交流地带,同时又是伊斯兰文化、佛教文化与中原文明交流碰撞融合之地;从多样化文化交流融合的角度考察新疆世居民间文学更能揭示其本质特征。以“阿凡提故事”为例,我们应从历史地理学派的角度考辨其源流和流布范围,在此基础上考察某类故事类型、母题的功能是如何在多样化文化交流视野中变化和形成的,并进一步考察这种变异背后隐藏的深层原因。这一视角和方法同样适用于新疆移民民间文学的研究,特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移民民间文学,从那些老军垦人的传说、故事文本中,文化和精神的内在张力更能体现新疆多样化文化交流和文明碰撞的特征。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区,我们对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的研究更应该从多民族交流融合的角度来理解、阐释这些文本。以《乌古斯可汗的传说》为例,乌古斯是维吾尔族的神话英雄,我们能从这一神话文本中局部复原维吾尔族先民某些政治、社会、文化、习俗的历史,为我们理解当代维吾尔族社会历史文化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但这还远远不够,在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中也有乌古斯神话传说的流传,厘清乌古斯神话传说在几个民族中流传、演变、融合的情况,对我们重新认识多民族历史融合的情状具有重要意义。此类文本在新疆地区比较普遍。因此,我们从多样化文化生态背景中、在多民族交流融合视野下考察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应是新疆民间文学工作者的重要学术课题。 (二)研究方法方面,应运用历史学、宗教学、民俗学等学科的方法和理论深入阐释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并综合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宏观论述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阐释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的诸方面问题。以新疆天池西王母传说故事研究为例,应该充分利用新近的历史考古学的报告,结合丰富的民俗学材料,在多样化文化交流的背景下,从宗教文化交流与移民信仰变迁等多学科的方法和角度来进行综合的考量,并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联系青海湟源、甘肃泾川等地西王母传说故事的流传情况进行综合比较研究。 (三)新疆本地学者更应该以全球的理论视野关注新疆多民族民间文学内部诸问题,吸收学界在散居族裔理论、伦理批评、生态批评、创伤批评等方面的最新方法对个案进行深入阐释。我们可以在散居族裔理论的视阈下研究兵团民间文学,用伦理批评的方式研究各民族民间文学文本中的伦理问题,以生态批评的视角关注各民族神话、史诗中的生态意识,在创伤批评的背景下讨论锡伯族西迁之歌等文本。 (四)运用人类学、民间文学田野作业的基本方法,对新疆世居各民族民间文学进行新的、科学的田野作业调查,实现历史文献文本与田野资料的结合。过去,新疆民间文学在田野作业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培养了一批民间文学田野作业工作者和民族民间文学作品的翻译工作者。在当前形势下,学界应当对过去的田野作业方法进行理论反思与总结,如忠实记录问题、文本与文化生态的综合记录问题、异文的取舍与比较问题等,开展客观的、有效的、深入的田野作业,等等。 综上所述,把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置于多样化文化交流、多民族交流融合的视野下进行考察,通过基础研究和跨学科的综合考量,能够进一步厘清新疆世居民族民间文学内部诸多问题和历史情势,能够从多样化文化交流视角考察新疆世居民间文学、观照新疆世居民族社会历史变迁,能够为新疆世居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更多的参考和支持,能够通过深入的人类学、民间文学田野作业呈现客观、丰富的人文社会现实情状,能够为传承弘扬各民族优良文化传统、构建和谐新疆提供更多支持,最重要的是,这对当下和谐新疆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能够为认清新疆作为一个各族人民共同开拓、和谐共处的繁荣家园提供最直接的文本证明。 文学研究论文:二十世纪文学研究论文 一、《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论》研究的整体观 (一)接续传统以“现代性”为线索 首先,《史论》中文学研究的整体意识体现在其编撰以现代性为线索,对晚清文学的接续、对五四文学传统的重新叙述、对与政治意识形态关系密切的文学的重新阐释以及对地下文学、潜在写作、民间文学的挖掘,它非但没有否定左翼文学、十七年文学以及“”文学对五四文学传统的割裂,反而以现代性为线索,重新发掘其内质使其回到五四文学传统的文学叙述历程上,这向全面的整体观大大地迈进了一步,对黄、陈、钱三人的整体观是一种回应、补充和批评实践。林基成的《天演=进化?=进步?重读〈天演论〉》和王德威的《被压抑的现代性———晚清小说的重新评价》两篇文章将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萌发定于晚清这个“移动时间坐标”上,若以此为中国文学现代性起点,那么五四文学就是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制高点。之所以说它是制高点,其一是一种“策略性”选择,它基本上是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一致,文学史叙述有了一层保护色彩;其二它是现代文学传统,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的发展或者变异都可以从这里找到脉络和影子,五四文学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发展的资源自不必说,王晓明的《一份杂志和一个“社团”———重评五四传统》中通过对《新青年》杂志和文学研究会的分析,我们认识到了左翼文学等现代性的变异也是有历史原因的。我们也要反思下这个“整体”真的全面吗?陈、黄、钱三人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是通过选择、筛选,重视五四文学传统和新时期文学,力求达到的一种“整体”;《史论》也是通过对五四文学传统的重新解读而使得“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成为一个“整体”,两者都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整体意识的合理性而努力着,但那些被论者有意无意排斥在外的,例如“反共文学”“禁忌文学”的位置,这是不是值得我们深思下“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意识是否全面呢? (二)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求新互促 《史论》是在文学理论的更新的前提下、以新的视角和评价标准来与“重写文学史”相呼应,意在使“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和支撑,从而达成一种整体意识。在文学理论方面,论者不是全盘以西方的理论为背景,更不是具有浓厚说教意味的意识形态话语,而是结合中国现代文学发展的历程,把眼光向内发掘中国传统理论资源、向外吸收西方适应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理论来进行阐发的。一个文学意象、一份杂志和一个“社团”便可引发论者的议论,譬如刘呐的《望星空———一个文学意象的历史考察》,这是中国传统的“一中生多”“以小见大”“以微知著”;通过对作者的个人经历的介绍引发叙述。建构在这些文学理论之上的文学批评自然是论者充分发挥批评主体性,以新的视角和评判标准来重写而不是重复,“换剧本”而不是只换“演员和布景”,对传统文学的重新挖掘、对左翼文学的重新审视、对经典的确立和解构等都是在以新的思想呈现在我们面前,譬如王德威的《荒谬的喜剧?———〈骆驼祥子〉的颠覆性》叙述。作者认为,“老舍在描写祥子的堕落时,运用了一种很传统的喜剧模式,即经由某种机械力量的作弄,使得原本有活力的人或事物变成僵化的‘东西’”,王德威的这种见解是不是让我们大跌眼镜,是不是冲击着我们的传统思维,是不是启发我们转换视角产生新的想法呢?恐怕文学史中老掉牙的文字都被惊醒了……主编王晓明正是以修订版的《史论》对80年代提出的“重写文学史”做出回应,使得文学理论、文学史、文学批评三个部类相互连接,促进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整体观思想的发展。 (三)研究视域中世界视角的缺位 “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概念的提出充满了理想主义、精英主义、乐观主义,文学现代性在20世纪80年代话语被打破的情况下成为知识分子急于阐释和追求的目标,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启蒙精神讨论中愈演愈烈。于是,用全新的眼光对传统文学加以重构,努力发掘其现代性因素成为文学界的自觉任务,从而来解构意识形态范式下的文学史研究,这适应了新的学术氛围、表现出追求现代性的努力,但在某种程度上步入了新的政治意识形态追求中国现代化的语境之中,那么这怎么能算上是一种“纯审美”的研究呢,这里或多或少都带点功利主义的意味,以至于编者在一副求新求异的眼光下而未能很好地用世界眼光去审视中国现代文学在世界文学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所以《史论》的“整体观”还不能算全面的“整体观”,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应当以全面全新的眼光深入研究,在中国传统/世界两大背景下进行文学批评和文学史叙述。 二、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观内涵外延 1985年“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这个概念正式以文字形式出现,1985年正值“文化热”,“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作为整体观的研究范式从一开始似乎就注定要与文化联姻,不仅要进行文学的内部研究,而且还要从更广泛的外部———文化来进行研究,也就是说不仅仅研究文学文本,还要更大范围地研究社会这个大文本。文化研究作为文学的一种外部研究是与文学的内部研究相互补充的,这也是一种“整体意识”,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观内涵的外延。文化研究作为外部研究不是简单的政治比附,它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英国,是跨学科活动,从语言学、历史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都可以找到研究对象的切入点,大大拓宽了文学的研究视野。 (一)文化研究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首先,文化研究成为学者的一种共识,“重写文学史”专栏的发起者、中国文化研究的中坚———王晓明在2008年的一个访谈中说道:“1985年提出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是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但是这个研究范式今天成为主流的研究范式,可以说大多数现代文学研究基本上是在这个框架里面展开的。如果说有什么新的研究范式可以冲破这种研究范式,我个人觉得就是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相结合的范式”。钱理群也曾说过,“‘二十世纪中国文学’里的好些问题,从‘世界文化’的角度看可能比单纯从文学角度看更清楚些”。除此之外,王德威在接受访问时也说过这样一句话:“除了文学,跟文学相关的一些艺术媒介,我也希望都带到,比如中国书法的问题”[5]73,他的想法被采访他的李凤亮概括为“文化书写”。看来,文化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一种共鸣,成为寻求新的批评视角的一个窗口。其次,从学科角度来看也有必要引入文化研究,曾经的文学尚未从“文化”这个混沌的状态中剥离出来,随着各学科的分工以及人们对文学“审美”“文学独立性”的自觉要求,文学渐渐从文化中独立出来了,人们愈来愈重视文学的“内部研究”,而如今科学应用技术的发展又带动了各学科的沟通使得研究视域不仅仅局限于本学科,文化研究又顺理成章地引入到文学研究领域之中,历史在这里又会心地一笑。再者,社交网络的发展、公共空间领域的扩大使得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愈来愈大,文学在20世纪80年代承担批判功能的主体地位受到动摇以及知识分子的精英意识也与日俱减,这就需要从更广泛意义的文化领域来探讨文学与愈发复杂的时代关系。最后,文化研究作为新的研究视角是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范式的内在精神是一致的:都是论者适应时代语境形成新的批评领域,是论者“主体性”介入的完美呼应,与“五四”文学开创性精神一脉相承。 (二)文化研究在《史论》中的初探及其发展 在中国大陆,文化研究作为一种学术运动晚于港台10年,开始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王晓明的《一份杂志和一个“社团”———重评五四文学传统》正是从文本以外的文学机制角度来重评五四文学传统;李今的《新感觉派和二三十年代好莱坞电影》是从电影角度来分析新感觉派的描写对象、主题内容及写作技巧;郑先的《未完成的篇章———为纪念〈今天〉创刊十五周年而作》也是围绕着《今天》这个刊物的发展过程来探讨我国新时期诗歌的发展历程。由此,王晓明通过《史论》来向读者和批评者展示了文化研究的批评视角,给予我们一定启发。《史论》毕竟不是一部文化研究的专集,不可能对文化研究做那么细致地描述,但却昭示出新的研究范式出现的可能,它仅仅是个“引子”,以学院文化研究为例便可以清楚地看到文化研究在中国的发展:1999年上海部分学校开设了文化研究选修课,2001年,上海大学成立了中国大陆第一个文化研究机构———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2004年,文化研究热扩展到了全国许多大学,这股热一直延续至今,文化研究———这个从西方引入的理论术语在中国学术界掀起了一股热潮,在这股热潮之后我们也要冷静地反思一下:如何衡量文化研究与文本细读之间的关系;怎样把握文化研究这个跨界研究活动的边界所在;怎样合理地利用文化研究这个“舶来品”,如何使其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确认自己合理性存在等。 作者:邓菁菁 单位:安徽大学 文学研究论文:唐声诗音乐文学研究论文 一、《唐声诗》研究理念 (一)“歌辞”总体观念 任半塘在《唐声诗•弁言》中,用“歌辞”这一总体概念,作为历史上音乐文学的统称,因此,就包括《诗经》、《九歌》、乐府、声诗、词、曲等音乐文学形态。“歌辞”总体观念的提出,意在梳理历史,探寻“歌辞”间的共性与联系。主要针对历史上“歌辞”各体研究不均衡的现象,造成千百年来,“唐声诗”概念无人问津,相关的认识更是误解诸多,甚至影响到后人对“词的起源”问题的理解和判断,如学术界曾流行着“诗体多病”、“词为诗馀”、“填实泛声”等观点,该认识在文学史界至今仍占据着支配地位,其影响之深远,可想而知。基于此,任半塘在《唐声诗•弁言》中,特别强调了建立“歌辞”总体观念的重要性,并将“依调填词”视为“歌辞”概念的总体特征,因此,在理解上就排除了较多的误会和矛盾。进而,对“唐声诗”体的确立,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二)对“唐声诗”概念的理解 基于“歌辞”总体观念,任半塘对唐代“声诗”概念,亦有独到的认识,即以配合着燕乐的齐言歌辞为研究对象,具体特点为,联系着辞、乐、歌、舞四事。[3]强调音乐对唐声诗构成的优秀作用,是任半塘《唐声诗》研究的重要特征。《唐声诗》著作的编撰,正是围绕着燕乐曲调名,对各方面材料展开的排比沟通。该认识将“唐声诗”概念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关联着辞、乐、歌、舞四事,打破了唐诗研究,重文不重声的现状。任半塘对音乐文学的理解,无疑扩大了唐诗研究的范围,无论是对唐“声诗”概念的理解,还是对史料的搜集考证,都较以往的纯文学观察更为丰富、科学,也更接近历史原貌。 (三)对音乐文学的总体构想 《唐声诗》是任半塘唐代“音乐文艺”研究计划的一部分,在《唐代音乐文艺研究发凡》中,任半塘将唐代“音乐文艺”定义为,“结合音乐之词章与伎艺”,因此,相关的研究就包括,对声诗、长短句、大曲、变文、著词、戏弄之歌辞、舞蹈、表演等的分别研究和综合观察;该定义说明,“音乐文艺”这一大概念,包含着“音乐文学”这一分概念;唐代“音乐文学”的研究对象,乃是唐、五代结合着燕乐的歌辞,根据歌辞体式上的差别,任半塘将唐代“音乐文学”分为齐、杂言两大类,齐言指声诗,杂言指曲子,且二者同时并存发展,无所先后。因此,在《唐声诗》之外,任半塘还计划对唐代结合燕乐的杂言歌辞进行研究,即后来由其学生王小盾撰笔的《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齐言歌辞与杂言歌辞,是任半塘对唐代“音乐文学”的基本划分,因此,对《唐声诗》进行研究,应结合着《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这样将齐、杂言联系起来,互相关照,便能很好地理解唐代“音乐文学”整体。 二、《唐声诗》研究方法 (一)“竭泽而渔”的史料搜集方法 《唐声诗》著作最大的特点,乃是对唐代歌辞及相关史料的广泛占有和运用。据统计,《唐声诗》中引用的国内古今文献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诗、词、文、曲集;二是历代诗话、词话、文论类;三是各种笔记;四是各种类书;五是各种史书;六是小学类。另外,还广泛引用了近人有关音乐文艺方面的诸多研究成果。除了对国内古今文献资料的广泛涉猎,任半塘还特别关注和引用到国外的一些文献。《唐声诗》是基于问题意识下的专题研究,它要回答,唐声诗是什么、唐声诗的构成特点、唐声诗与同时期存在着的杂言歌辞及大曲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使他在史料的搜选上,能够避开传统的“雅正”观,进而能够从一个开放的学术视野,关注到与唐声诗问题相关的一切可得史料,即“竭泽而渔”的史料搜集方法。该方法的运用,使《唐声诗》在史料数量上,较以往零星可见、不成体系的现状,有了很大的提升,扩增数倍;在史料类别上,也较以往更为丰富多样。 (二)“以唐证唐”的史料考据法 《唐声诗》考据工作的最大特点,是以唐代的原始资料来研究唐代的歌辞面貌,即“以唐证唐”的考据方法,这里是取其狭义解释,实际上,“以唐证唐”应理解为,以当代原始资料治当代史。唐代诗乐的具体情况如何?唐诗歌唱时声、辞曾如何结合?词体的成因何在?宋以来文人“以宋喻唐”,臆断“唐人歌诗一字一声,因字少声多,余声难遣,惟有填字,变成杂言,以守一字一声不替”之说,该说有何充分依据?针对传统上习惯从成说中注目立说,从简册推实演的研究法,任半塘提出质疑,认为他们是典型的“唐头宋帽”逻辑,即引用宋及宋以来的资料,并用宋代的现象来逆推唐代的现象。该方法显然不科学,任半塘从正反两面证明了“唐代声辞结合一字一声”说是站不住脚的,进而,任半塘根据自己搜集所见的唐代乐谱的实际情况,来排解宋以来文人“以宋喻唐”,臆造出的“唐代声辞结合一字一声”之说。任半塘曾制作一表,将声诗《格调》后附见的各类声谱信息排比罗列,各谱分别指出其谱字数,及原举唐辞的字数,然后相互比较,得出结论,一字一声,实不可能。以此为基础,任半塘又进一步质疑建立在唐代歌诗声辞配合一字一声基础上,因字少音多,余声难遣,故而变齐言为杂言,即诗余词变的理论,拆穿宋人所谓,长短句皆由诗体填字而来的谬说,破和声、泛声、虚声之臆想及明清以来亲字、亲句之说,实在是一举多得,为唐声诗、宋词研究扫除了关键性障碍!任半塘“以唐证唐”的考据方法,为学术界提供了,以当代原始资料治当代史的研究模式的杰出范例,也为唐声诗、宋词的深入研究提供了方便。 (三)统计学方法的应用 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唐代的歌谱,我们今日已经很难求解,这无疑是对唐代音乐史研究、音乐文学史研究最大的限制和挑战。基于这一现实认识,任半塘决定决定暂时撇开传谱,转从传辞形式,对唐代歌辞声、辞结合关系进行试探性研究。具体为,借用统计学的方法,比较同调名声诗与词,句法变化的痕迹,即增字增句的规律,来探求诗调与词调之间的关系,欲探明,词调是由诗调转变而来,还是自发而生,独立循乐创新而来?进而杂言词是由齐言声诗填实虚声而来,还是有其自身产生的一条路径?任半塘统计了目前可见的,唐五代所有的长短句调,确定有传辞的,共131调;同时见于《教坊记》的,共75调;其中同调名或有关的调名原为声诗的,共21调;加上《教坊记》曲名之外的其他同调名的6调,共计唐人同调名声诗与长短句27调;任半塘用表格将同调名的声诗与长短句词相互对照,可以看出同调名的声诗与长短句词,字句上的变化规律,主要为,增字、增句、因亲字成定型、于和声上加亲字;但这类于声诗与长短句间确有关系的曲调,毕竟只占长短句词总数(131调)的十分之一,数量相较于通过其他途径而来的长短句词来说,只是小部分,不能算作长短句词产生的主流,因此,一举推翻长短句调多由唐人诗句变来的说法。进而确认,“齐言与杂言两种歌辞,实为兄弟关系。除小部分外,都难言父子关系。”因此,凡主张“词由诗生”者,必不能通。这是统计分析的方法应用到词源研究领域的一个极精彩的示范,它使得词的起源问题,从此寻得一个有客观、严谨的证据可凭的认知模式,摆脱了宋以来文人,对唐代歌辞实际不加考辨,凭空臆断捏造事实的认知模式,可以说是研究方法上一次质的飞跃。此外,《唐声诗》研究中还特别强调了民间文学、民间文艺的重要价值,以及唐代乐谱、舞谱对唐代“声”、“辞”结合规律解译的重要性,遗憾的是,终因专业所限,任半塘未能深入该领域,因此先生在书中,诚邀相关领域专家前来共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并在书后附有自己搜集所得的唐代乐谱、舞谱资料,实为珍贵!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任半塘也还尝试“多重证据法”,多学科相结合等诸多方法的灵活运用,使得《唐声诗》著作,一方面,拥有较为丰富、全面的史料基础;一方面,在对唐声诗的理解认识上,也较为科学、客观,更接近于历史真实。 三、结语 对唐代“歌辞”概念的科学认识,使得任半塘开创了一个别具风格的唐代“音乐文学”研究领域,即对唐代结合着音乐的歌辞的全面考察和综合分析。对唐代歌辞新的观察思考,使得任半塘构建出一套基于新问题体系下的,有别于传统研究模式的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且在任半塘学术研究的中晚年阶段,得以向世人呈现出一系列影响深远的学术成果,进而还吸引了一批研究者参与到该领域的研究中来,如王小盾的《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辞研究》、杨晓霭的《宋代声诗研究》等,他们自觉学习并发展着任半塘先生开创的唐代“音乐文艺”研究体系,为中国音乐文学史理论体系的发展,奉献出自己的力量。根据“科学学”的标准,即强调某一学科是否能够成立,要看它是否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研究领域;是否产生了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否产生了建筑在有特性的研究方法体系上的一整套“科学范式”;是否形成了运用这一“范式”,且遵守共同学术规则的由研究者所组成的“学术共同体”,我们可以认为,任半塘建立了一套唐代“音乐文学”研究的“科学范式”,《唐声诗》中所集中体现的科学的研究理念与研究方法,值得音乐文学史、文学史、音乐史学界,不断地学习和借鉴。 作者:吕晓燕 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文学研究论文:帝王文学研究论文 一、视角独特,视野开阔 以康熙为中心,并由此放眼清初文坛,就仿佛置身于宝塔尖,占领制高点,去俯视一切。就像康熙帝在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一般,他在文坛上也有雄视一切之气势。这就是本书给读者的第一感觉。全书起点高,气势足,视角独特,视野开阔。研究清初文学发展,无论是以多么崇高的文坛泰斗为中心,或者是以某个重要的文学流派为中心来研究,与之相比都会显得相形见绌。因为在清代任何个人的、集团的、流派的、地域的文学,相对于康熙帝来讲都是支派的。康熙帝站在制高点俯视着文坛,通过微妙的无形的方式影响着文人的心态,推动着文坛向着“合理”的方向发展。作者在文中即如此感叹:“帝王的观念、政策直接影响到他们所统治时代的文化和文学的发展,这几乎是几千年封建文化发展和文学嬗变的一个规律:周天子为‘观风俗,知得失’,而有十五国风;汉高祖创建帝业,故有《大风》之歌;汉武为润色鸿业、黼黻廊庙,而汉代辞赋昌;‘魏武以相王之尊,雅爱诗章;文帝以副君之重,妙善辞赋;陈思以公子之豪,下笔琳琅’,建安文学因之勃兴;‘梁武尚文,简文、元帝为之羽翼,四声抑扬,新体是启’;唐宗好诗,故唐诗繁荣……”康熙如历代重视文治的帝王一样,以自己的权力话语左右着当时的文坛生态。可见,作者选择以康熙为中心来研究清初文学并辐射整个清代文学,确是高屋建瓴,匠心独运。 二、由源导流,纲举目张 作者研究康熙,不仅全方位地研究了康熙本人的诗、词、文、赋、曲等的文学特征,同时,特别注重康熙与当时文坛的内在联系。因为作者意识到:“这种系统性的探讨,有利于寻绎康熙与清初文学发展的有机联系,进而尝试归纳康熙与整个清代文学生态之关系。”笔者以为,这种内在联系的深入研究正是文中最有价值的地方。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康熙帝绝对不是当时一流的文人,但是,他的特殊身份对文坛所产生的影响却是任何一个文学泰斗都无法比拟的。因为康熙帝是至尊,处于制高点,所以,作者在分析研究的时候,方式也显得与众不同,他是自上而下的,是俯视的。康熙本人勤于学习汉文化,在吸收汉文化精华的同时,融会贯通,然后有意识地把自己的观点转而影响身边的文学重臣,文学重臣进而引导周边的文人并且由此而影响整个文坛。作者在研究康熙时,很好地把握住了这一方向。具体地讲,康熙通过各种文艺政策及文学活动左右文人心态,规范文学生态,使文学朝着统治者设定的轨迹运行。这样,康熙通过自己的诗文交往以垂范士人,真正实现了其心中的“文治”,规划了清初文坛的纲领。比如王士禛,之所以位列六部九卿,主持风雅近五十年,这与康熙的幕后支持是分不开的。康熙通过与王士禛的交往,用自己的文学思想观念无形中影响着王士禛,而王士禛“与康熙的诗文交往不仅影响了王士禛本人的诗歌宗尚,更主要的是因为二人的特殊身份而决定了当时文坛的走向”。王士禛很好地诠释了康熙的文学观念,进而影响文坛。朱彝尊、査慎行、陈廷敬等无不这样。这种研究高屋建瓴,既直指源头,又由源导流,使整个清初文坛的发展脉络,让读者一目了然,从而显示出作者深厚的学力。 三、考论结合,史实精当 康熙对文坛的影响,是通过与文人的交往来实现的,所以,作者花了大量的篇幅来考证康熙与其身边文人交往的情形,这些文人主要有王士禛、朱彝尊、査慎行、陈廷敬等清初大家。众所周知,考证是一项很实在的研究,必须拥有大量的史料,没有足够的史料,就有如“无米之炊”。康熙的相关史料,不是不足,恰恰相反,而是浩如烟海,无怪乎作者感慨地说:“《南书房记注》、《康熙起居注》、《庭训格言》、《清实录》、《圣祖皇帝御制文集》等史乘、文集中,康熙有关文艺的谈话录比比皆是,但大多散布各处,金掩沙中。”由于学界对康熙的文学研究相对较少,书中相当一部分此类资料都是作者第一次挖掘整合的。要在茫茫史海中寻找相关的资料,爬罗剔抉,谈何容易,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但也正是因为这种细致而繁琐的考证,却为康熙与文人之间的文学互动勾勒出了一条清晰的线索,自然也为康熙影响清初文坛走向提供了最原始也是最有力的佐证。总之,《康熙与清初文坛》一书,不仅对康熙文学的特征有了全面的研究,同时,也基本上理清了康熙对清初文坛乃至整个清代文坛的影响。尤其重要的是,作者对康熙文学的研究,更是当代学者对古代帝王文学的一次最为深入的研究,揭开了帝王文学研究的新篇章,同时对历代文学发展的研究,也是一种有益的启迪。 作者:黄彦弘 单位:邵阳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文学作品文学研究论文 一、文学研究之审美观 陈先生对文学作品的艺术性最为集中探讨来自于其《论再生缘》一文,他认为“再生缘实弹词体中空前之作”。陈先生主要从思想、结构、文词三个方面对此进行论证。首先就文章的思想层面而言,陈先生断言:“无自由之思想,则无优美之文学。”陈先生在这里所言及的“自由之思想”,大致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首先站在新时代立场上反对旧礼教、旧伦理等五四以来的基本理念。陈先生在详细考证了陈端生家世、社会背景、创作历程之后,便被这位女作者自由之思想深深折服,认为陈端生是“当日无数女性中思想最超越之人也”。此种思想最超越的表现在陈先生看来即是对当时被奉为金科玉律的纲常伦理进行了猛烈的批判。这是陈先生一再激赏、折节喟叹陈端生个人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促使陈先生效韩退之“发潜德之幽光”、使再生缘再生的最主要动机。“自由之思想”的第二个层面的内涵表现在文学创作上便是运用一系列的手法把自己诚挚的情感准确地表达出来,给人以最大的艺术感染力。以陈先生最为称道的庾信的《哀江南赋》与汪藻的《代皇太后告天下手书》这两篇文章为例,他认为这两篇文章“词藻固甚优美”,但其最优秀之处便在于“家国兴亡哀痛之情感,于一篇之中,能融化贯彻”。由此不难看出,在陈先生的文学观之中,优美文学的表现首先须是感情真挚,如《哀江南赋》一文,“古今读哀江南赋者众矣,莫不为其所感”。而陈端生本人对于自己所处的时代及本人的际遇所发出的的呼号,更是给作品增添了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如陈先生提到《再生缘》一书,“哀怨缠绵,令人感动,殊足表现女性阴柔之美”。此外,陈端生于《再生缘》第一七卷第六五回中,“岂是早为今日谶”一语,陈先生在行文之中,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更是屡屡提及,对陈端生所言可谓是感同身受。此外,陈先生在论及元稹诗作中的“悼亡诗”之所以能够哀感动人的原因时,认为“直以韦氏不好虚荣,微之之尚未富贵。贫贱夫妻,关系纯洁。因能措意遣词,悉为真实之故”。正是因为是真感情、真性情的流露,“遂造诣独绝”。 此外,在陈先生看来除了感情真挚以外,还须把此种真挚的情感“融化贯通”灵活应用方能称之为大家手笔。从陈先生的相关著述中不难看出他所言及的“融化贯通”,大致就是“古典”与“今典”灵活运用。陈先生通过考察古人诗文中有关古典、今典的运用情况,不但使我们对古诗文进行深层次的了解,同时在他看来也是创作者创作能力的一种体现。在《柳如是别传》一书中,陈先生对著作者能够娴熟运用古典、今典更是屡表赞赏,如对时人宋徵舆所作《秋塘曲并序》中的“湘帘此夕亲闻唤,香奁此日重教看。乘槎拟入碧霞宫,因梦向愁红锦段”解读时,他认为,“则让木亦取卧子所梦之意入诗。此梦必为卧子平日或当日舟中与宋氏并其他友朋谈及者。古典今事融会为一,甚为精妙。”在论及柳如是在过访钱谦益半野堂有赠钱诗“江左风流物论雄”及“东山葱岭莫辞从”之语,陈先生认为这两句诗“以牧斋似谢安石,而自比于东山伎。盖牧斋此时以枚卜失意家居,正是候补宰相之资格,与谢太傅居东山时之身份切合也。由此言之,河东君不仅能混合古典今事,融洽无间,且拟人必于其伦,胸中忖度毫厘不爽,上官婉儿玉尺之誉可以当之无愧”。就诗文的结构而言,陈先生对我国古代文学作品持两种态度。“综观吾国之文学作品,一篇之文,一首之诗,其间结构组织,出于名家之手者,则甚精密,且有系统。然若为集合多篇之文多首之诗而成之巨制,即使出自名家之手,亦不过取多数无系统或各自独立之单篇诗文,汇为一书耳。”由此可见,他对出自名家之手之短篇精制作品的结构非常满意,而对于长篇巨制的结构则不无非议,因其无系统、较枝蔓、无中心之缘故,如陈先生对我国古代小说的结构评价不高,认为其结构与西方小说想相比不如后者周密。当然在我国长篇巨制之中在结构上亦不乏优秀之作,如刘勰的《文心雕龙》、白居易的“新乐府”组诗等。我们以陈先生论述白居易的“新乐府”为例对其结构进行扼要探析。陈先生在其文学研究巨著《元白诗笺证稿》中对白居易的“新乐府”组诗给予相当高的评价,称新乐府为“文学巨制”,陈先生评价的着眼点就在于新乐府组诗的结构。“五十首之中,以七德舞以下四篇为一组冠其首者,此四篇皆所以陈述祖宗垂戒子孙之意……。其以鵶九剑采诗官二篇居末者,鵶九剑乃总括前四十八篇之作。……其全部组织如是之严,用意如是之密,求之于古今文学中,洵不多见。” 二、文学之文体观 陈先生对文学文体的探讨主要集中于新文体产生的社会原因及与其他文体之间的内在关联,而尤重视不同文体之间内在影响。对此他有具体阐释:“人事有初中后三际(借用摩尼教语)、犹物状有线面体诸形。其演变先后之间,即不为确定之因果,亦必生相互之关系”。对于唐代小说与古文运动之关系陈先生有着精辟论述:“今日所谓唐代小说者,亦起于贞元元和之世,与古文运动实同一时,而其实最佳小说之作者,实亦即古文运动之中坚人物是也”。如韩愈创作的《毛颖传》、元稹创作的《莺莺传》,“毛颖传者,昌黎摹拟史记之文,盖以古文试作小说,而未能甚成功者也。微之莺莺传,则似摹拟左传,亦以古文试作小说,而真能成功者也”。两篇文章皆是当时文章大家模拟古文文体进行小说创作的尝试,此类新文体的的优点在于便于创造,而其特征则尤在文备众体。陈先生在其治学早期曾对佛典深有研究,对佛典与中国文学文体演变之间的关系多有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佛教典籍的文体与后世的小说文学的演变有着直接的联系。明清时期盛行的章回体小说,其最明显的特征便是以散文为主要形式,杂以诗歌,而弹词则纯然是诗歌与散文相结合。陈先生由于精通佛典,通过详加考察,他认为上述两种文体是由佛经的“长行”与“偈颂”相间的体例演变而来。“后世衍变既久,其散文体中偶杂以诗歌者,遂成今日章回体小说。其保存原式,仍用散文诗歌合体者,则为今日之弹词”。陈先生的论述对我们研究传统小说、弹词等通俗文学作品有着重要的启示。在对佛经传播时所用句式前后变化的分析后,他认为,“其偈颂在六朝时,大抵用五言之体,唐以后则多改用七言。盖吾国语言文字逐渐由短简而趋于长烦,宗教宣传,自以符合当时情状为便,此不待详论者也。”白居易的新乐府诗在句式上亦明显受到佛经句式的影响。除此之外,为便于普及,白居易创作新乐府力求能够适应民众的阅读兴趣及取向,所以与佛曲的句式在传播中之所以由简及繁的演变是由受众的需要一样,白居易新乐府在句式上的变化亦是深受当时民歌之影响自不待言。四、文学研究之比较观比较研究历来是文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的观念和方法。近代以降,一流的学者纷纷借此方法对文学领域的诸问题进行探讨。中西比较在陈先生的文学研究中也不乏其例,但是在中西比较的对象上,陈先生有着较为清醒的认知。“即以今日中国文学系之中外文学比较一类之课程言,亦只能就白乐天等在中国及日本之文学上,或佛敎故事在印度及中国文学上之影响及演变等问题,互相比较研究,方符合比较研究之真谛。”陈先生进一步指出,所有涉及到中西文化比较文体必须具有历史演变及系统异同之概念。我们以陈先生用力较多的佛教故事及文学体裁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及演变为例,来探讨他在中外比较文学中获得的认识。 维摩诘经本及其故事在印度及中土广为流传,陈先生详细阐释了维摩诘经本在印度及中国传播之情况后认为,“原无眷属之维摩诘,为之造作其祖父及父母妻子女之名字,而与今日通行小说如杨家将之于杨氏,征东征西之于薛氏,所纪内容虽有武事哲理之不同,而其原始流别及变迁孳乳之程序颇复相似。……尝谓吾国小说,大抵为佛教化。六朝维摩经故事之佛典,实皆哲理小说之变相。”陈先生还根据诸佛典及相关作品的记载为我们详细勾勒了孙悟空大闹天宫,猪八戒高老庄娶妻、流沙河沙和尚等故事演变历程。这为我们了解西游记人物、故事的生成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此外在中外文学对比中,陈先生突出重视中国文学的独特性,对于在盲目的对比中丧失了自己的特色并由此产生的本末倒置、“认贼作父”的怪诞现象他更是痛斥不已。在陈先生看来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相较,前者最大特点“则为骈词俪语与音韵平仄之配合”,因为这是中国语文的特性所决定,故他一再强调中国语文及文学的独特性及魅力。1932年陈先生受刘文典所托,为清华大学国文科目入学考试出题。借此机会他将自己对中国语文及文学的认知,以一种形式相对简单且又能体现汉民族语言文学特点的“对对子”这一独特的方式来考察学生的国文程度。因为在陈先生看来,我国语言学未能充分建立之前,“对对子”最能体现中国语言的独特性。此举在当时引起不少争议,因为在当时中国的语言学界,以《马氏文通》所展现出的运用西方语言学规律来研究中国语文是主流趋势。陈先生对被时人奉为圭臬的西方语言学中所谓普遍之规律的适应性保持高度警惕,因为在他看来,根据一国语言所总结的规律,并不能完全体现另外一种文字的特征。故陈先生对当日中国语文界以印欧语系之文法来解读汉语之文法这一取向深恶痛绝,认为这是“认贼作父、自乱宗统”,属于盲目对比的“格义”之作。而对偶恰是中国语文特性之所在,由此我们就不难领会陈先生通过“对对子”的形式考察学生的国文程度之良苦用心了。作为史学家的陈寅恪,其文学史研究亦有着鲜明的史学特色,从对文学作品内容的解读到对作者生平思想的介绍,从对文学作品的品读到不同文学体裁之间的比较,贯穿于其中一点便是深具历史的观念,正是在此观念的指引之下,陈先生为我们廓清了文学研究领域的诸多迷雾和障碍。不但对古代文学这一学科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同时也加深了我们对陈先生深邃而又丰富的人文世界的认知。 作者:郭士礼 单位:四川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文学研究论文:范式话语文学研究论文 一、“范式”话语充斥文学研究的原因 由“范式”所形成的各种理论表述或理论语词,使得“范式”成为目前文学研究中的一种重要的话语资源。在当今文学研究多元化的时代里,原来所坚守的宏大叙事、本质论等话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定势思维及理论表述的局限,找寻新的但又不会造成束缚的文学研究视野和方法成为学者标举“范式”而较少使用“模式”的原因所在。程光炜在《文化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多样观察》一文中认为,传统的现代文学已没有空白,唯有文化研究、媒介等是文本意义新的增长点。欧阳友权也认为,新的电子媒介是文学研究新的增生点。两位学者都认为文学研究的方法或模式必须进行转换,强调从新的研究范式来研究文学。虽然在具体的应用中,范式与模式两个词在意义使用上的差异并不大,但我们还是预设了两者之间的差异:模式更在于模式的已然生成性,使用者处于不自觉的状态;而范式则强调自觉性,或者说使用者具有自觉的“范式意识”,且还具有革命性的内涵———托马斯•库恩在谈及范式转换时说:“当每次科学革命改变了经历革命的共同体的历史视角,那么,视角的改变将影响革命之后的教科书和研究著作的结构。”受思维习惯等因素所致,某种具有革命性的“模式”或方法我们会称其为“范式”。因此,我们在提到某种范式时多强调其“未生成性”,也即某种范式本身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和较强的生命力。这是“范式”成为学者语词新宠的一个原因。“范式”一词之所以能成为文学研究中重要的理论话语,还与知识资源的更新方式有关。知识资源之所以需要更新,是因为原有的理论方法、思维方式、话语模式不能适应相应研究领域的发展需求。知识资源的更新最明显地体现在话语模式或者理论语词的更新方面。然而,知识资源需要得到一定“共同体”的认可,体现新知识的语词同时也要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因此,这些语词的内涵就需要从它最先使用的学科领域中延伸出来,成为诸多学科领域可以共享的语词,这就是语词的迁移现象。语词的迁移是当今文学理论跨学科研究中最重要的语言现象,当某一语词由某一领域迁移到另一个领域来使用时,该词的主要内涵不变,且与新领域的知识资源相结合,为新领域研究中的理论增生提供话语表述模板。比如,原本是心理学范畴的“精神分析”一词,被广泛运用到其他学科,形成了诸如精神分析社会学、精神分析文学理论、精神分析哲学、精神分析伦理学等学科或研究方法。范式也是这样的语词,与各种文学研究视角相结合形成了各种范式,具有一定的理论建构价值和方法论意义,尽管“范式”一词在使用中呈现出一定的随意性。 文学研究表述中“范式”话语的充斥,使得我们在文学研究过程中面临着一种范式语境的压力,即只要所强调的语词内涵类似于模式的话语都用“范式”来代替,无形中就形成了一种用“范式”话语表述的行文范式。这一范式的形成,体现并强化了这样三个意义:一是“范式”话语是我们现在标举研究文学新角度或新方法的语词表征,或者学术创新的语词表征。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指出了两种现代文学批评模式:语言学批评模式和心理学批评模式。但随着“范式”话语的流行,这两种文学批评模式被称作是语言学范式和心理学范式。诚如我们前面所说,范式与模式的内涵是有差异的,但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两者之间的界限消弭了。因而,在文学研究范式的相关论述中,就可能缺乏真正的理论建树意义,而仅仅停留在语词的堆砌上,最终使得文学研究变成一些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论文或著作:到处都是“范式”。二是由范式所衍生的“范式转换”成为当前文学研究理论、问题、对象以及方法自我调节机制的明显表征。库恩认为,“范式”是“指那些公认的科学成就,它们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这就强调“范式”本身的时效性,“范式”及“范式转换”为文学研究提供了开放性的视野。范式转换是针对旧的文学研究模式不能适应新的文学现象的一种能动调节机制,在这种机制下,文学研究可以突破原有的模式,为文学研究继续进行的可行性提供理论基础,同时也能让人们从历时性与共时性的层面对文学研究的现象、方法有动态的全面的把握。三是由“范式”话语所形成的文学研究范式,在当前具有哲学意义和方法论的意义。文学研究范式所具有的哲学性内涵是指范式可以是一种整体的把握方式,可以从形而上的层面对文学研究有一个宏观的认知;所谓方法论的意义是指文学研究范式具有形而下的层面,即范式可以作为一种具体的研究手段或方法来解读具体的文学作品。所以,文学研究范式本身就具有了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双重意义,或者说文学研究范式可以既是微观的也可以是宏观的,可以既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这是文学范式现在可以畅行的重要原因。上述的三个意义,其实都具有当下性,正如不同时期的文学研究中会出现新的理论语词一样,“范式”只不过是当今学术话语的新宠。当“范式”的革命性内涵渐渐趋于程式化,丧失了其陌生化效果的时候,有关“范式”的论文论著所形成的研究范式也就失去了真正的范式功能。此时的范式只是理论言说者的一种无意识表达,其所具有的理论增生功能也将趋于消亡,“范式”话语可能会失去其自身存在的理由。当有关范式话语的理论表述处于自动化状态时,“范式”一词是否会真的消亡?“新近流行上帝死了,上帝死了的神学也被发掘出来,可是上帝死了之后更多的神再生出来,替代一神教的不是无神论,而是多神教。同理,小说死了以后,它留下来的不是一片空白,而是你争我夺,不断增生的一大群次生文类,每一个都在大喊大叫,要求获得承认。”这应该也是当前文艺学学科的生存状态:一种研究思路或者范式所造成的局限性日益明显时便会受到种种质疑,从而会有新的研究思路或方法出现,但先前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并不会消失。因而“范式”一词在文学研究中被新的语词所取代,但范式所指的模式、思路或方法并不会消亡。我们知道,一种话语的使用代表着一种价值。“范式”这一话语也不能例外。那么“范式”究竟具有怎样的表征功能?张旭东指出:“文本总是会产生行话套话和新奇的流行说法来代替旧的说法。在我看来这些都是值得重视的症候,借以窥探某一历史时刻的集体性是什么,它的需求是什么,它的矛盾性何在,它的问题何在等问题———这些突然变得时髦的意识形态似乎总是会以某种方式对上述问题给出解答。”“范式”的行话套话性的意义表征了文学研究过程中所形成的“术语”压迫性,即每个观点的言说者都需要在一定的话语框架中表达自身的想法,这当然与我们的学术体制有密切的关系。而学术体制又是我们这个时代整个社会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反映着我们这个时代的意识形态。因此,一系列“范式”话语所形成的范式是我们这个时代意识形态的表征,借用范式话语而形成的文学研究范式也是我们这个时代意识形态的表征,这就需要对由“范式”话语所形成的表述的范式重新进行审视。 二、有关“范式”的反思 在我们强调差异性的时代里,追求多元化、非中心化也是文学研究努力的方向。在“范式”语词充斥的语境压力中,人们都试图依托“范式”这一话语共同体来争先表述自己的理论观点。诚然,理论观点不同,所形成的范式也就不同。因而,所强调的每一种范式并不必然是所有人的共同体,“艺术家永远不会停止互相反对,互相否定”,因此,文学研究的不同学者会立足于自身学科范式的基础之上,有可能造成对整体语境的忽略,这样也就形成了文学研究视野的局限性。叶舒宪《本土文化自觉与“文学”、“文学史”观反思》与雷世文《现代报纸文艺副刊的原生态文学史图景》两篇文章,尽管分别是从人类学和传播学的角度来对文学进行诠释,探讨文学自身的特征以及文学史的构成方式,但他们都认为,对于文学的解读、对于文学史的重写都应该放在某一个视野之下来观照,从而建构既能还原文学现实又能探讨文学真正本质的文学研究范式。叶舒宪认为应该放在“文学人类学”的视野之下,因为“文学人类学的文学观是一种宏观的整合性的文学视野”。同样,雷世文则从文学传播学的角度认为“以单行本构筑的文学史至少掩盖了某些东西。作家选集作品所做的淘汰工作,使我们再也无法从单行本中看到其作品的原貌”。因而,文学研究必须考虑整个“复调的文化氛围”。其实,每个学者都认为自己站立在一个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视野,但终究只是停留在一种理论的建构与言说上,即便对文学的研究有一些本质的解释,但只能算是一种解释,是对文学现象诸多解释中的一种解释,这种解释形成了一种立场。但这种立场并非完全不同于其他的立场。目前文学研究的诸种立场都是以范式为学术话语来涵盖其表述角度和表述方法的,这就导致表面上不同的范式表述最终却不过是一群家族相似的语词而已。也就是说,这些看起来多元性、互不相同的范式论,实质却是相通乃至相同的:这些貌似不同的范式都有共同的原型,都试图通过对自身的强调以便与以往的研究方法和学术立场相背离。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所谈论的范式与传统的是完全“隔”的,毕竟对于范式的过分强调可能会忽略新旧理论之间的承袭关系。我们现在所谈的范式多被认为是文学研究方法或者对文学解释的不同角度,那么传统的文学研究模式,比如作者论、作品论乃至读者论等等概念虽然是从文学的本质为根本切入点的,但这些角度也是解释文学的角度。 从这一点来看,文学研究范式转型的提法本身就忽视了转型前后两种范式之间的承继关系。并且,我们现在所谈的范式是作为文学研究逃离“文学本质论”的一种尝试,也使得“文学”这一至今仍在不断绵延的话语继续延展内涵。每一种范式也都是对文学涵义的丰富和继续阐释,每一种阐释都是对文学本质的一种预设,尽管那种本质中心论的文学研究模式已经受到了冲击,但对文学本质问题解答的雄心却从没有中断过。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各种范式论根本上可以被认定为是一种文学本质论的研究模式。以往的文学研究总是拘囿在对“文学本质论”的抽象解读中,强调文学理论对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指导性、规约性,缺乏具体的实践模式,一旦将抽象的理论与具体的文学批评关联在一起的时候,文学就成为任抽象理论随意宰割的对象。以“范式”为话语中心的文学研究,虽避免空谈文学的本质,却也会在“本质论”的无意识影响下,一方面试图找寻规制文学活动的本质理论,另一方面也试图对具体文学现象的研究提供方法。这是当今文学研究范式论极具意义的方面。也就是说,当文学理论向文学批评转向的时候,文学研究范式就负载了传统文学研究的宏观规约和价值关怀。目前文学研究的范式比较注重把对文学现象的分析要与社会现实充分联系在一起,强调文学、文学批评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功能,把文学作为研究对象来对生活中的各种象征物进行喻体化的展示,将不言自明的东西变得失去惯性,使得日常生活陌生化起来,使得文学研究能起到“熏”、“浸”、“刺”、“提”的功能。在多元化的社会里,价值观必然也是多元的,多元的价值观也会给人造成价值失范的印象。而目前的文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的范式话语及其形成的表述范式,可以认为是学者重建价值观的努力。阎嘉认为,“我们必须明确理论自身的使命,那就是它将以自己的方式来建构一种价值体系,而不是‘直接指导’什么创作实际,或者更糟的是给作家和创作以‘教训’”,并认为这是当今文学理论的“唯一出路”。当前,学者们不仅是在重建文学研究中的范式,也是在重建当今社会具有引领作用的价值观。而这也正是文学研究者的幸事和艰巨任务。 作者:毛郭平 单位:长治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历史文学研究论文 一、历史文学理论形态的体系化建构 在历史文学基本规律与规范的探索方面,吴秀明的研究显示出一种理论体系建构的特色,具体成果主要表现在《文学中的历史世界》《历史的诗学》和《真实的构造》三部专著之中。《文学中的历史世界》属于文学本位立场的理论体系建构。作者将历史文学界定为“以一定历史事实为基础加工创造的”“与一定史实具有异质同构联系的文学”,以题材的自然属性与审美超越这种双重性为出发点,展开了对历史文学本体的探索。作者首先以六章的篇幅,从真实性的内外在层次及其结合方式、历史感与现实感的关系及作家的自主调节功能、作家对历史题材进行艺术转化的特征与条件、创作方法的差异性和艺术表现的多元取向必然性等方面,论述了存在于历史文学创作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并对其读者接受和语言媒介层面的独特性进行了分析。然后,作者又深入探讨了历史文学当代实践中所表现出的各种重大理论问题,对于社会主义新型历史文学的独特内涵、历史文学的“翻案”与“影射”问题、历史文学的“现代化”问题等,都进行了史论结合的理论阐释与实践引导。最后,作者扼要地论述了“深入历史”这一历史文学作家独特的创作功力,并从历史文学产生与发展的高度,揭示了历史文学作为文学大家族一员的认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通观全书,作者所展示的实际上就是一部逻辑周密、规范初具的“历史文学原理”或“历史文学概论”。《历史的诗学》实为《文学中的历史世界》的逻辑呼应和内容补充之作。该书分为“理论篇”“发展篇”和“实践篇”三个部分。其中“理论篇”从哲学的高度,阐述了“历史”转化为“历史文学”的诗学基础与诗化路径,“本体论”“创造论”“形式论”则是其中具体展开的三个侧面。这一部分实际上是以“历史”为本位,与《文学中的历史世界》第一至六章从文学本位角度论述历史文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形成了一种思维逻辑上的映衬与呼应。《历史的诗学》的“发展篇”与“实践篇”则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表现出一种将自我理论建构贯彻到阐释中外历史文学实践之中、并从得到验证与丰富的学术意图。这些内容又与《文学中的历史世界》中有关创作现实中的理论问题的探讨,形成了一种内容上的相互联系与补充。这样纵横交通的相互呼应,使得吴秀明的历史文学理论体系显示出视角多维、层次丰富、逻辑贯通的学术特征。在《文学中的历史世界》和《历史的诗学》搭建起历史文学理论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吴秀明又以《真实的构造》一书着力探讨了“真实性”这一历史文学的优秀问题与“斯克芬司之谜”。在上编“对历史文学真实论的系统考察”中,作者运用在1980年代后期处于中国知识界学术前沿的系统论原理,从历史事实转化为艺术内容、作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古为今用的需要和读者的认同接受这样四个方面,将“真实性”的系统构成分化为“映象性真实”“主体性真实”“当代性真实”和“认同性真实”四个要素。对每一个真实性要素,则先用一章的篇幅以学术界惯有的理论术语和思维逻辑进行阐述,紧接着再用一章的内容以学界前沿的理论知识和作者本人独特的思辨逻辑进行论辩。全书共分成八章,交叉运用经典理论思维和前沿知识思维,将历史文学的“真实性”作为一个立体多维的系统进行了逐层剖析。下编“对历史文学真实论的专题研究”,则分别探讨了艺术类型、虚构手段、审美关系、现代意识和形式规范对历史真实的艺术转化所可能起到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实际上是以“历史真实”为意义基点和逻辑枢纽,重构了历史文学的理论体系。上、下编之间,共同形成一种“整体系统分析和静态专题分析相结合”的逻辑结构。可以说,《文学中的历史世界》和《历史的诗学》是从不同侧面建构起了历史文学理论的基本框架,成功地勾勒出了历史文学作为一个领域或学科的“学术地图”;《真实的构造》则是耸立于这块学术地盘优秀位置的“地标性建筑”,属于对历史文学最基本、最优秀问题的系统化阐述。这三部著作合起来,就以点面结合的研究成果,层次丰富而体系相对完整地体现了吴秀明“将历史文学当作一种独特的学科形态”来对待的宏大学术构想。 二、当代历史文学审美格局的学理化考辨 在当代中国的文化环境中阐释历史文学创作,存在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从当代文学的全局出发,应该如何判断和阐述历史文学在整个文学格局中的独特价值,二是在当代历史文学内部,应该如何理解不同审美和观念形态的作品。对前一方面的问题,吴秀明的专著《中国当代长篇历史小说的文化阐释》建构起了一条有理有据的阐释思路,对后一方面的问题,吴秀明则在他主编的《当代历史文学生产体制与历史观问题研究》和《中国当代历史文学的创造与重构》两部著作中,显示了一个能形成学术新空间、生发研究新论题的视野与框架。《中国当代长篇历史小说的文化阐释》主要以采用传统现实主义方法创作的、古代历史题材的长篇小说为研究对象,其学术思路的基本特征,是将历史文学的意蕴探究与文化溯源融为一体。作者走出纯粹的“审美场”,借鉴文化批评的理念,将历史小说置于一定的“文化场”中来解读,通过揭示文本的意识形态及其所隐藏的文化权力关系,视点高远地展现出了当代历史文学的生态特征与意义格局。作者首先勾勒了历史文学在文化转型语境中的演变轨迹与创作群体,并从文化立场、现代意识、题材热点、主体精神、文体形态和另类写作现象六个方面,系统地分析了历史文学的审美生态;然后,作者以姚雪垠、凌力、唐浩明、刘斯奋、二月河、杨书案等历史文学名家的创作为代表,分别对思想立场层面的历史主义典型化、女性现实主义、历史守成主义倾向和审美境界层面的文化意味、大众化、散文化倾向等方面,探讨了历史文学审美境界建构的文化路径及其价值底蕴。贯穿于全书的基本线索,则是对当代历史文学现代性内涵的丰富发掘与充分肯定。这种从思想文化高度、以现代性为线索审视历史文学创作的逻辑思路,既隐含着对当代历史文学内涵特征的深刻认知,也是对历史文学在整个当代文学格局中的意义和分量予以学术强化的具体表现,其中鲜明地体现出一种以当代文学为本位来探讨和判断历史文学价值的学术逻辑。《当代历史文学生产体制与历史观研究》和《中国当代历史文学的创造与重构》最为重要的主编思路,则是从当代文化整体格局的高度着眼,来体察各类历史题材创作的合理性、建构学术考察的视野与框架。“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客观上存在古代历史题材和现代革命历史题材两类社会背景、价值基础都截然不同的创作。而且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历史题材,在史实‘演义’的基础上,都带有思潮性质地出现了纯虚构形态的‘新历史文学’。而影像和网络的出现,更给文学创作提供了包含着审美与文化新质的新型内容载体。”于是,这两部学术著作也就将其全部纳入学术考察的范围,并以“历史题材创作”名之,以期“在更大的视野范围内对当代文学尤其是近30年来客观存在的多元复杂的历史题材创作作出回应”。在《当代历史文学生产体制与历史观研究》一书中,研究者致力于“对当代历史文学的生产体制、在该体制下派生的创作实践及表现形态,存在于创作实践中的历史观问题进行全面考察”。《中国当代历史文学的创造与重构》一书可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首先从文艺论争中探讨当代“历史题材写作规范的确立”,然后勾勒了传统形态历史小说、新历史小说和革命历史小说发展概况,剖析了其中的认知境界特征与世俗化、史诗化等审美文化倾向;后半部分则通过对历史文学经典作品的文本解读,具体阐述了当代历史文学的审美建构与文学成就。相对于仅仅着眼于传统形态创作的历史文学研究,这两部著作的学术视野既有对历史文学研究框架与学术外延的拓展,又体现出一种排除历史与文学观念高下之分、以“历史”为本位的思想逻辑与文化气概,对于在相互比较中理解各类历史题材的复杂情形与审美得失,也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吴秀明对当代历史文学从两个基本方面所展开的学术考辨,实际上是从学理化的层面,既为将历史文学纳入当代文学意义格局“开辟了一条道”,又为全方位地审视当代文化格局中历史文学的复杂情形“打开了一扇门”,其中所体现的,确实是一片“将文化研究和文学研究有机融合起来”的“学术研究的新天地”。 三、学术思维与学理境界的探求 总体看来,吴秀明历史文学研究的学术思维与学理境界,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特征。首先,在思想视野和学术重心的选择方面,吴秀明的研究表现出一种全局性视野与问题意识相结合的特征。吴秀明将“历史文学”界定为与历史具有“异质同构”关系的一种文学艺术形态,并以此作为全部研究的逻辑起点,这本身就是建立在对历史世界与文学世界全面而透彻地理解的基础之上。他建构历史文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探讨历史文学理论范畴的优秀问题,研究课题的选择也是基于对历史文学创作与研究状况的全局性把握。在选择和分析各种具体论题的过程中,吴秀明同样表现出一种以谙熟现实状况为基础的问题意识。论述社会主义新型历史文学时,吴秀明着重分析了人民群众描写与历史记载中民众生活内容匮乏之间的矛盾;分析历史文学的语言时,他又对“非常态历史文学”的语言媒介特征进行了专门考察,这些都是发现和剖析历史文学“真问题”所获得的独特学术内容。吴秀明还特别注意到“找到了‘根据地’之后如何防止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实现理性的超越”,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在深入探讨具体论题的过程中如何继续保持全局性视野的问题。正是立足于全局性视野的问题意识,为吴秀明研究的学术分量与学科意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在学术资源和理论依据的寻找方面,吴秀明的研究表现出一种知识体系前沿性与人文意识真切性相结合的特征。吴秀明的历史文学研究,存在着1980年代后期的理论新思潮与1990年代后的文化多元化两个重要的时代背景。吴秀明进行历史文学理论研究正值20世纪1980年代中后期那“观念论”“方法论”风起云涌的年代,他“在操持传统的社会学、美学、哲学、史学批评方法的同时,也广泛地借鉴了心理学、文化学、符号学、结构主义、发生认识论、阐释学、接受美学、系统论等文艺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輯訛輥,来作为论证的逻辑和体系的基础,从而充分表现出跨学科的知识视野和多角度的思维逻辑。但饶有意味的是,吴秀明也高度重视文学作为人类精神生命形态的人文性、创造性特征。当代历史文学研究本就以审美创造为研究对象,关注文本的人文内涵和作家的创造性特征自在情理之中。在历史文学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吴秀明也时时表现出对于文学作为人类生命形式的高度敏感。在《历史的诗学》一书中,吴秀明对历史文学审美创造的逻辑归结点,就是“艺术创造与作家的人格理想”;而对历史文学审美形式的辨析,作者也将“文体形式与生命形式的构造”联系起来进行思考。真切地揭示出学术问题中所包含的人文意味,并以之为阐释规律和指导实践的本源性依据,使得吴秀明的研究增添了哲学层面本体论的思想维度。再次,在学术内涵与意义指向的探求方面,吴秀明的研究表现出规律论与方法论、理论体系建构与实践指导诉求的统一。建构历史文学理论体系、探究历史文学规律与规范的学术意图,在吴秀明的相关论著中显而易见。他同时又认为:“学术研究当然不能太功利,对‘有用’作片面狭隘的理解,但它确实也有个价值论和当代性的问题”,因而注重“所提出的问题,来自实践而又反作用于实践”“对中国文学文化建设是有现实意义的”輰訛輥。因此,他既坚持用前沿学术理论来推演历史文学个性、探究历史文学规律,又注重将研究思路切入历史文学的内在肌理与操作规程之中,甚至注重为创作与批评提供切实可行的运作套路。《真实的构造》一书的前四章,分别存在以“超历史性的深层规约”“文艺创作对历史事实的正确取向”“主体自我显现的方式与途径”“前在经验对创造心理的影响”为标题的小节,实践指导意义在其中就显得一目了然。 阅读吴秀明的历史文学理论论著,我们甚至会产生历史文学可以当作一门“技艺”来看待的感受,作者仿佛是通过各种角度的“讲道理”告诉我们,在历史文学这门“手艺”中,为什么要使用这样的工具、采用这样的方法,而反对和拒绝另外的工具、技艺与方法。这种以人文感悟和规律掌握为基础的实践操作规范意识,使得吴秀明的研究有力地避免了人文学术常有的空泛、大而化之的思维倾向。第四,在学理境界与学术价值基点的自我确立方面,吴秀明的研究则表现出多元合理性吸纳与“公认定说”追求相统一的特征。吴秀明在具体问题的研究上,特别注重以跨学科的理论与知识来建构意义逻辑,在学术上“自成一说”;在学术框架的建构和论述重点的选择方面,他往往以既在历史文学研究领域显得优秀和重要、又在他自己的学术思路中自成体系为原则;在基本判断和最终结论层面,吴秀明则以不管“时宜”而遵循“规律”、深刻性与稳健性兼而有之为主要特征。这些特征归结为一句话就是:以处于学术前沿的新理论和新思维,来阐释本质、精确的历史文学审美规律与创作规范。一种建构“公认定说”的学术价值倾向,就从中鲜明地体现出来。所谓“公认定说”,是吴秀明借用老一辈学者王瑶先生的话对自我学术理想所作的表达。在《文学中的历史世界》一书的《后记》中,吴秀明谈道:“王瑶先生曾有言:学术研究有三个层次、三种境界:一曰‘公认定说’,这是应当奋斗的方向;二曰‘自成一说’,这是努力实现的目标;三曰‘自圆其说’,这是必须达到的标准。至于‘人云亦云’,则是应该极力避免的不好的作法。”輱訛輥吴秀明所追求的,正是力争使学术研究中的“自成一说”成为相关研究领域的“公认定说”。在当今中国文化多元化的时代语境中,表面上看往往是“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寻求和持守“公认定说”并非容易之事。但吴秀明又坚持将“公认定说”境界的追求与吸纳多元价值取向的合理性紧密地结合起来,这样,他的“公认定说”境界就建立在了视野通达、意义兼容的基础之上。在《真实的构造》“对历史文学真实论的专题研究”部分,吴秀明分析“《故事新编》在真实类型上的拓新意义”、思考“如何看待艺术虚构中的非现实因素”、探讨“中西不同真实观之间的民族性渊源”,都是为了视野更开阔地揭示“四维一体”的历史文学真实系统与各种艺术表现形态之间的复杂关系,思路更通达地阐述历史文学真实与历史真实之间“异质同构”特征的辩证性与内涵丰富性。实际上,吴秀明30余年间建立历史文学研究的学术“根据地”、而又超越这一“根据地”从事其他领域研究的事实本身,又何尝不是在更大范围内的探讨、持守与反思、超越呢?这种将多元合理性吸纳与“公认定说”追求相统一的学理境界,显示出一种既实事求是、坚持真理而又不断探索新的事实、发现新的真理的思想道路,是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相统一的哲学原则在学术研究中的具体体现。吴秀明历史文学研究理论基础的深刻性与合理性,即由此充分体现出来。 作者:刘起林 文学研究论文:文化研究文学研究论文 一、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 “文学研究”一经戴上科学的桂冠,就意味着将永远陷入科学本质与文学本质之间的纠结与困惑之中。一方面,科学本质要求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和严格的实证方法来无限地接近真相。另一方面,作为研究对象的文学,文学作品丰富的表现形式,复杂的内心情感,千差万别的经验和常识,理性和科学在进行简单的归纳时都常常显得无能为力,更何况要接近真相,达到真理!这是感性确定性的种类与个体的问题,种和类为第二实体,个体是第一实体。用第二实体把握第一实体是徒劳的、无力的。很多学者用《否定辩证法》来指导文化批评。任何一个概念中都蕴涵着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矛盾,也就是永恒的、普遍性的领域与流变的现象世界之间的矛盾。形而上学内部也存在着这样的矛盾。文学研究如何处理好这样的矛盾?处理不好就会出现这样的尴尬——与它的本质越走越远。文学与科学最容易沟通的恐怕是古典文献学,把中国古典文献学研究放在世界范围内考察,她也一直是优等生。 在传统文献学里,目录、版本、校勘、注疏、辨伪、辑佚等,被视为传统经史之学的门径和基石,历代先贤大儒在这方面下了苦功,我们所熟悉的民国大师,绝大多数在方面都是世界顶级高手。那么现在的文献学可能对古代文学典籍的重新整理、编纂、考辨、译注包括现代化传播等都有新的要求,其动态和流变也并不容易把握。既然处理科学本质与文学的鲜活生命之间的矛盾成为一种高难度的艺术,那么时至今日,又有多少人真正吃透了这门艺术?在严格的学术制度管制下的文学研究,难免生产出大量与文学实践严重脱节的“产品”,文学真正需要的理论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在研究方法上采取拿来主义,忽略文学的本质属性,与其他社会科学等同,正是前文提到的照搬西方理论模式,才会出现僵化的学报体、新八股文现象。文学研究模式化的后果是,把鲜活复杂的文学框定在刻板的教条里,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与强调精细的科学精神也是背道而驰的。为了冲破这种令人窒息的牢笼,文学研究者中的一些活跃分子兵分两路,一路专事文化批评。文化批评不关注文本的文学性,倾心于文学作品以外的社会问题,作家的文本只是一个借口或者道具,六经注我,在诸如女性主义、生态批评、殖民主义、文化霸权、历史主义、意识形态以及国家机器等等方面大做文章。近年来文化批评的“酷评”风潮逐渐流行,其中不乏投机分子,为了快速吸引眼球,来不及细读文本,不注重学理,懒得做功课,只要是文坛大腕的作品,不问青红皂白,先拉出来打他五十大板。批评家长期坐冷板凳,求关注、求疼爱,此乃人之常情。另一路则杀入“文化研究”这个广阔的荒原。广义的文化研究并不局限于文学这一特定的对象,而是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与文学研究的“抱残守缺”相比,文化研究是一个全新的新生事物,它被高校文科院系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看作一个新的学科增长点。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相比,有更美妙的前景,方法上也有诸多“野路子”。在格局上它打破了狭隘的学科化了的文学研究,在视野上也从文学转向了诸多边缘文化现象。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国际声誉日隆,只要有一点常识的中国人都感觉到了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必要性。无论是中国目前在国际上所处的位置还自身发展的需要,文化研究被高度重视,政府机构的文化决策需要各大“智库”提供有力的研究成果。从事文史哲类基础理论研究的研究者纷纷转战文化研究阵地,各种文化研究所、文化研究中心如雨后春笋。 与文化研究生意兴隆、人声鼎沸的场面相比,文学研究显得日益萧条冷落。基础理论研究投入大、回报低,其影响力无法预见,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应用研究收效快,几乎立竿见影。不排除科研人员有立刻套现的功利心理,因此文学研究转向文化研究成为上下共谋的结果。实际上,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两者常常是难分彼此,互相包含,它们在分离与撕扯当中既互相拆台,也彼此成就。然而,被热捧的文化研究也并非一帆风顺,首先它要面临学科归属的尴尬,加上由于缺乏形而上的理论指导,其实践性与理论性严重脱节,真正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寥寥无几。研究人员一窝蜂赶潮流,知识储备不够,即使在实践性研究这一块也无法有效地给党政决策部门提供急需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文化”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概念,“文化研究”一开始就不打算把自己规定为对文化的研究,它带有一定的学理性和学科性质。正式的文化研究机构可追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英国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所,其代表人物有理查德•霍加特(R.Hoggart)与雷蒙德•威廉斯(R.Williams),被称之为“伯明翰学派”。由于文化研究在各学科之间处于摇摆不定的位置,一直缺乏理论支撑,西方比较早进入这一领域。马克斯•霍克海默(M.MaxHorkheimer)和西方奥多•阿多诺(TheodorWiesengrundAdorno)的《否定辩证法》,以及瓦尔特•本雅明(WalterBenjamin)的《机器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这两部作品常被作为文化研究的理论骨架。广义的文化研究把社会学、媒体研究、文学理论以及文化人类学等搅拌在一起,对社会中的各种文化现象进行研究,关注非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亚文化。直到今天,文化研究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还处于模糊状态。目前国内的文化研究出于现实的需要,侧重于实践性研究,其文化立场、批判姿态都还没有来得及进入到义理层面。通常情况下,社会总是尽量维护既定的文化机制,这是保障社会结构稳定的基本前提。对于文学研究这门学科说来,一个多世纪以来大学教育体制使文学研究专业化,这门学科在社会关系架构中已经处于相对稳定的位置之中。高校的文学院(中文系)、外国语学院(外语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三大文学研究机构(文学研究所、外国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所),以及全国地方社会科学院的文学研究所,有一支长期稳定的教学和科研队伍。这几年文化研究来势凶猛,它所带来冲击使得地方社科院的文学所研究方向和功能上发生了变化。地方社会科学院一般被定位为“思想库”、“智囊团”,由于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某种内在的联系,从事文学研究的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的纷纷转行文化研究,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项统计表明,2014年全国31家地方社科院,有8个文学研究所改为文化研究所,三个文学研究所与历史研究所合并,两个所改为民族研究所(属于社会学)。北京、山东、浙江、河南这样的文学资源丰富的省份都改为文化研究所。 全国社科院很多文学研究所被撤销或者合并,合并后名称改为文史研究所。像湖北省,拥有屈原、孟浩然、公安派、竟陵派、闻一多等这样好的文学资源的省份都被合并,只保留一至两名文学研究人员。名称的更改决定学科定位和研究方向。有些文化研究所和文史研究所已经不再设置文学学科,如广东、重庆等。社会科学的学科发展一面方越来越精细化,但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科学的属性又需要团队作战和跨学科合作研究,呈现高度综合化趋势。地方社会科学院的定位主要是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服务,在注重基础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相结合的同时突出应用性研究。后者是获得人才、资金和政策的支持的有力保障。基础学科在地方社科院一直很处于弱势地位,改行、合并常常并非出于研究人员的本意。文化研究可谓资源丰富、天地广阔,研究者大可信马由缰。排斥在主流之外的边缘文化,日益兴隆的影视文化,高度被关注的民间文化,亟待保护整理的传统文化等等。当年的伯明翰学派就直言不讳的宣称他们是以文化实践和社会关系变迁为主要研究任务,内容也主要是大众文化和日常生活,包括影视、各种文化媒介、休闲方式甚至房屋装修,后来才转向媒介的意识形态功能研究。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无论是伯明翰学派,还是法兰克福学派,他们的研究人员学科背景大都是社会学、哲学、法学、历史学和心理学,鲜见有文学学科背景的成员。广义的文化研究与文学几乎没有什么交叉点,它本质上应该属于社会学。通常采用抽样调查、统计分析以及社区研究、个案研究等方法,试图通过精确数据和各种社会文化动态作为理论支撑。那么,狭义文化研究境况如何呢?文化皮书、文化发展战略一类的调研报告与文学基础理论也是毫不相干。出现这种现象与当今时代分工过细,行业壁垒有关。文学研究也是一门职业陷阱很深的行业,而文化研究处于草创阶段,有文学学科背景的人最容易入手。再者,社会科学未来发展趋势更加注重应用学科和局部研究,文学抢先占领文化研究阵地也是一个不错的策略。然而,真正的文化研究其难度要远远高于其他纯粹单一的学科,文化研究的跨学科性、政治性、实践性、批判性,不仅需要极大的知识储备,还需要文史哲与自然科学融会贯通,最好是学贯中西,博古通今。除此之外,还要有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两相兼顾的能力。 二、学术体制下文化研究的困境 文学研究纷纷转向文化研究,这里涉及到一个根本性问题,即学术体制下的人才培养问题。学术职业化和学术体制化的恶果是僵死的教条主义大行其道。国家现行的学术体制与人才培养是紧密相关的,由于前面提到的文化研究的跨学科性、边界模糊性,国家一级学科没有、也无法设置文化这一门学科。年轻学者的晋升常常遇到“技术性”障碍。如果一位年轻学者在他的学术规划中打算专事文化研究,那么,他的职称评定将严重受阻。在课题这一块,文学研究在国家一级学科里有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课题申报严格按学科分类,除了重大课题有跨学科研究,部级、省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都只能一一对应。在重大课题的申报方面,青年学者在申报人资格这一栏就被拒之门外。文化研究要申报纵向课题,打个比方,就算某项文化研究比较靠近伦理学或美学,就意味着要跟思辨哲学或纯粹的伦理学、美学竞争哲学课题。又如,以神话传说为背景的江山胜景、历史遗存被纳入重点保护范围,那么在申请文化保护方面的纵向课题时,可能同时涉及到文学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地理学等,但它不好往其中任何一个专门的学科上靠,也无力与其中任何一个纯粹的学科竞争,因此,这类课题一是被地方政府作为横向课题招标,一是作为国家重大课题,年青学者既没有资格也不具备这种综合能力。方面更是重重受阻,国内目前没有顶级文化期刊,有一些知名度很高的文化期刊,在考核机制中被排除在“权威”或“重大”刊物之外。各级职称评审成果量化标准具有稳定性和滞后性,很多评审机构还在沿用20年前制定的评审标准。职称评审规则的制定与国家学术体制下的学科分类严格挂钩。按照西方的学科分类将中国传统学术和知识文化逐个对号入座,学科的实用性得到彰显。中国传统学术文史哲不分,事实上,这种讲求博通的“通人之学”的学科分类与西方讲求实用的“专门之学”的学科分类根本无法实现对接,古代典籍尤其是先秦两汉的经、史、子、集常常无法归类,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古代部分在这种分类法面前无可奈何,仍然沿袭传统的“四部学”。人文社会科学的粗暴分类法可能不知不觉地改变着人的思维方式和学术方向,那么在振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复兴国学的重要历史使命面前,各学术机构、研究人员始终处于纠结之中。青年学者在职称评定时,拿不出高分值的成果,制度不会对单个的人进行变通。这又回到关系论的问题,大的关于学科的关系论。某种事物之所以成其为某种事物,是在相对应的关系中成立。文化研究被人通俗地称之为“万金油”,其实对专业要求更高。文化研究一方面凌驾于各学科之上,另一方面又委身于各学科之内,在自己编织的蛛网式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迷失了自我。高调的文化研究者不在乎学科上的归属问题,文化研究的跨学科属性众所周知。从人才培养的角度考虑,文化研究的发展还需要有配套的学术体制。当然,无论文学研究还是文化研究,只有不受制于体制后才会有真正的自由。科学研究到了无为的境界才有真东西。 三、结语 文史哲短暂的分家之后,信息化之后又进入“大学科”时代,学科的疆界再一次被打破,跨学科跨文体成为趋势。文化研究比文学研究更敏锐的观察到了这一点,它作为一个有旺盛生命力的新生事物反衬了文学研究的衰落,它的反制度化、反学院化正是对包括文学研究在内的刻板学术制度的刺激,它密切关注风起云涌的社会文化运动,以实践的姿态干预社会文化。当然,文学研究处在一种稳定的学科关系中,结构牢固,分工明晰,不可能轻易地被遮蔽、被分散。虽然说文学的本质属性和它的永恒性是它存在的理由,但是面对当前危机,需要学界认真思考,重建自己的理论体系。 作者:卓今 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文学研究论文:英美文学研究论文 一、 英美文学研究的现代化发展 英美文学研究现代化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是,在评估过程中,进一步淡化其艺术性及故事性的重要性,而是更侧重于作者的思想深度,以及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现实、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可以说,一个作品是否具有社会前瞻性在一定程度上标榜了其文学价值。比如《飞蛾:象征的创造性力量——论佛吉尼亚伍尔夫的(海浪)中飞蛾的象征意义》和《大众的反叛》两本书,虽然一个是对社会现象的剖析和对现论进行补充,一个是对西方现代化历史的反思,但都是通过对一件小事或一段时期的分析,来对社会发展提出值得借鉴的建议,故而受到了专家的充分肯定与褒扬,在社会舆论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就连各种奖项也对其抛出了橄榄枝。 二、英美文学研究现代化对我国文学的启示 1.研究英美文学现代化的原因 从五四时期开始,我国现代文学就涌现了大量的新作品,这些作品符合大众口味,不再像过去那样生涩难懂,同时,出现了职业作家、明星作家、业余等各种身份,这促进了我国文学和文学研究的现代化,文学的发展孕育了新的体裁和思想方式,以及文学研究的变化,而知识分子的身份地位转变又反过来衍生出更新颖多样的文学形式。而中国文学研究的现代化又是与这一系列的变化相辅相成的,文学的现代化为文学的现代化研究提供新的材料,促进着后者的发展,而文学研究的现代化成果则可以给新文学更多的思想、手段,纠正文学发展中的错误,促进文学更好的发展。从胡适提出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开始,我国社会变革的步伐就一再体现在文学作品上,改良社会、教育人心的作品成了主流,又加之文学创作人一般也身兼这研究者的身份,对于文学研究现代化的要求就更高。分析借鉴英美文化研究现代化的方法和成果,是加快我国文学研究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我国文学发展的重要任务。 2.英美文学现代化的启示 自John教授因图书馆管理使用繁琐,而提出了以网络远距科技来解决始,文字的计算机化就开始深远的影响着英美文学的发展。让图书馆走进网络,不但使图书馆的存储空间无限扩增,也解决了它的取放问题。由此衍生的是,整个学术研究中的数据取放问题都得以解决,新形式的出现,也改变着文学研究的方法和习惯,可以说,以网络分析类化为主的科学思想主导了文学研究的现代化发展。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无一不反映出人们的理性思考和科技发展对世界的巨大影响力。这表明作者更多的注意到了一种人文关怀,并且充分认识到了科技对文学研究的重要作用,进而更是将计算机和网络及其相关技术全面运用到文学研究中,这些发展和对科技的敏感反映都是值得我国借鉴的,文字从文言文变为白话文,再变成数字化的文字,这才是应有的变革。我国学者一则对计算机网络运用到文学研究中这一点的反映不够敏感,二则对运用方法也处于摸索之中,故而,发展空间还很大,一方面要培养懂技术的相关人才,另一方面就是要借鉴学习英美文学研究的成果,利用网络加强文学和科学的关系。同时最重要的是从根本上认识到文学与科学相联系对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性,只有将这个思想深植脑中,才能令我国的文学研究获得长足的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文学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表达,而灵活的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去进行文学研究则是对这种表达的检测、管理和促进,同时文学的国际化也是重要的发展趋势。 作者:陈萌 单位:河南教育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后殖民时代文学研究论文 一、后殖民时代概述 所谓“后殖民时代”目前包括了两种相对立的内涵,其一是指西方以英美为首的发达国家纷纷开始以各种无形的手段侵略他国,并借此控制他国人民的思想,从而达到他们在精神上殖民的目的;其二是指不少开明的西方民主人士,纷纷反对本国的殖民主义者的新殖民主义,并且以一种反思和批判的观点来痛斥殖民时代的血腥性。这二者都是相对于“殖民时代”来说的,他并不是意味着“殖民时代”的总结,因为新形势的“殖民主义”依然被许多发达国家的政客们所鼓吹。目前典型的西方新“殖民主义”的表现形式有发达国家对落后国家输出文化产品,并且将这种文化不断渗透到落后国家人民的生活中去,并且将落后国家的文化逐渐改造成发达国家所希望的文化。 二、后殖民时代英国文学研究困境的成因 后殖民时代英国文学研究困境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其发展的形势是由多种原因推动而构成的。 (一)殖民时代的血腥 工业时代,由于资本积累的需要,殖民主义随之成为西方世界普遍认同的一种积累财富的手段。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不少文学作品都对殖民主 义的行为进行粉饰,甚至于为殖民主义摇旗呐喊。然而在今天,以世界的眼光来看,殖民主义是一种对落后国家人民的血腥压榨,但是从某些“精英”们的眼光来看,这种行为却是合理合法的。因此,在后殖民主义时代,不少“精英”仍然坚信,只有“殖民主义”才能推动国家迅速发展,因此,这些“精英”选择了各种方法为新时代的“殖民主义”摇旗呐喊,而英国文学就成为了他们最喜欢的一种方法。因为通过文学将自己的思想进行传播,不仅具有隐蔽性的特征,而且能够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他们的观点,从而实现“殖民主义”思想传播的目的。因此,这些“精英”往往不希望重提“殖民时代”的英国文学去唤醒人们的警惕,更遑论对英国文学的研究了。 (二)左派文人的批判 由于在后殖民主义时代,英国都以隐蔽的方式对落后国家进行新型的“殖民主义”。为迎合这种政治上的需要,不少英国的御用文人们也将开始为“殖民时代”的行为作出各种冠冕堂皇的解释。例如,著名的文学研究学者雷蒙•威廉斯就仔细研究过英国文学研究传统的形成史,论证了这一传统紧抓不放的文化与资本主义现代文明嬗变之间的鸿沟。尽管不少反对者争相驳斥此类观点,但是依旧有不少英国学者对该类英国文学出现困境的缘由深信不疑。这就使得不少英国学者认为对殖民时代的英国文学研究已经可以画上句号,从而在思想上禁锢了其研究英国文学的动力。 (三)语境的巨大变化 每一代人都会产生每一代人的文化,而大学生活和市井社会更是容易催生出新的文化,这就使得英国文学的研究陷入了一个尴尬的状态。因为即使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他们接受的语境文化也与许多经典的英国文学中的语境是完全不同的。这就使得英国文学研究学者在研究英国文学时不可能完完全全地切实领悟英国文学的真实内涵,甚至于可能出现理解上的偏差,最终导致英国文学研究的发展受到阻碍。要知道“,殖民时代”的英国作为一个庞大的帝国,其公民的心理与思想与当今的英国人民相比远远不同,这就使得英国文学的研究陷入了一种断层的阶段。 (四)殖民地的觉醒 在“殖民时代”,英国以其先进的技术和强悍的武力为其推动其文学向世界传播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这种文学的传播其本质上是将英国本土适用的方法、理念甚至机构都原封不动地搬到殖民地推广实行。不难看出,这种行为其本质上是一种霸权主义,是对殖民地人民思想和政治的禁锢。然而,在后殖民时代,许多原本的殖民地纷纷脱离了英国的控制,其逐渐开始希望恢复本国家的文化研究。在这样的背景下,摒弃英国文学研究,改而研究本国家的文学,也使得英国文学的研究陷入了困境。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1968年10月肯尼亚作家、学者恩古吉•瓦•蒂文哥在内罗毕大学做题为《论废除英文系》的演说,旗帜鲜明地提倡用非洲文学取代英国文学研究,将非洲文学和语言中心化,英国文学边缘化。 (五)后殖民的文本政治 后殖民文本政治由于其强调文本作为优秀的作用,因此其希望用文学文本和文本解读介入到文化政治中去。这就使得后殖民文学研究成为了一种具有独特范式的文学研究,他的出现对于英国文学研究传统形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并且揭露了殖民时代权利与文学之间的共生关系。而传统的英国文学大多是以斯皮瓦克为代表的“话语暴力”,通过强调殖民地的从属关系,从而推断出殖民地对宗主国的干涉行为不具有话语权。然而在今天,这种“话语暴力”早已经成为“后殖民时代”所广泛抵制的文学行文,而英国文学研究也因此受到牵连,其文学研究也陷入了困境。 三、后殖民时代英国文学研究的困境 随着“后殖民时代”的到来,不少国家的有志之士纷纷开始反思“殖民时代”的血腥与混乱。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老牌西方发达国家的英国,其文学的研究也随之陷入了一种困境,比较典型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印度:并立与继承 在印度摆脱殖民地的身份后,其国内的学者不得不开始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处理好本土文学理论和英国文学理论之间的关系?经历长期的探讨与摸索,以罗伯特•弗雷德为代表的一批文学家提出了并立和继承的观点。在保持印度传统文化不变的基础上,也对英国文学进行有选择性地吸收继承。这样做不仅能够保留印度文学的传统性,而且能为后来者诠释印度今天的语言中为何掺杂着英语的原因。其遵循着“混沌”的原则,将印度的文学与英国的文学相互并立地进行研究,使得其国内的文学研究具有明显的“后殖民时代”的语言风格,即在其文学作品中往往容易看到印度梵语与英语同时出现的情况。例如,《帝国的反写》与《后殖民小说:类型问题》等书中都与传统的文学风格不同,呈现出一种在后殖民时代用处的新语境、新词汇和新美学等特征。参考皮埃尔•杜里克斯的归纳总结,我们可以得出“后殖民时代”的英国文学主要有这样两点共同点:(1)其包含了浓郁的“后殖民时代”的政治特征,而这种特征又被巧妙地融入到了文学写作的精妙语句中。(2)其必然存在着由“殖民时代”到“后殖民时代”转变的历史印记。 (二)澳大利亚:批判 作为英国的殖民地,今天的英联邦成员之一,澳大利亚对于英国文学的研究有着更为深入的探索。由于其有着与英国文化近乎相同的文化,其关注点也不同于印度的本土文学与英国文学关系处理的问题,而更多的是对于“殖民时代”存在的错误行为进行批判。其主要批判的对象有:强调民族文化的优越性或地区文化的优越性,例如西方国家的文化总是优于东方的;强调种族的优越性或种族模式的优越性,例如白人的基因天生优于黄种人和黑人;强调殖民文学和后殖民文学之间的比较;关注混杂、混合等现象更为复杂的比较模式。例如,比较典型的有阿尼亚•伦巴和马丁•奥尔金共同编撰的《后殖民莎士比亚》就将后殖民时代的英国文学进行评点,并联系莎士比亚的文学作品在后殖民时代的新认识,分析后殖民时代英国文学的困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后殖民时代”,更多的澳大利亚学者开始讲英国文学列入到他们的批判名单中。 (三)世界:独立的文学体系 我们可以看到,在当今的世界上,英国文学不再是“殖民时代”一家独大的地位了,许多曾经的英国文学研究学者也都纷纷选择对其他国家的文学进行研究,而英国文学因其“殖民时代”所贯彻的“殖民主义”存在,往往受到了不少国家学者的抵制。而曾经的殖民地国家,在经济与政治独立后,也纷纷迎来了文化上的独立,那些曾经被英国文学光辉遮盖下的本国文学纷纷浮出水面,对本国文学的研究也逐渐兴盛起来。这就使得原本对英国文学的研究体系逐渐打破,而世界各国纷纷建立起了独立的文学研究体系。这些文学体系不仅有着对“殖民时代”罪恶性的讨论,也有着对本国语言、语境、词汇的深入研究。 四、结语 在今天,英国文学的研究陷入困境其实质上是各国人民对于英国在“殖民时代”的行为作出的回应,也是对英国在今天依旧灌输在文学中的新“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的有利回应。我们不能说英国文学的研究是没有价值的,但是往往文学的价值总是与政治思想的表达联系在了一起,因此文学的研究也离不开政治环境的支持,或许,这就是英国文学的研究为什么会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吧。 作者:刘敏 单位: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城市水文学研究论文 1城市水文学研究现状 1.1城市化的水文效应研究 综合已有研究,将城市化过程中对区域水循环和水文过程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水文现象称为城市化水文效应.从水文过程的本身来看,城市化带来的水文过程效应主要包括:城市降雨过程特征突变、城市耗散强度增大以及城市产汇流过程畸变等.对于城市降雨过程,众多研究表明,城市市区内的降水量显著高于郊区降水量,城市周围降水时空趋势性分布十分明显.其主要原因是城市化对水分和能量收支的影响,这些影响被称之为城市“热岛效应”、“雨岛效应”、城市“干/湿岛效应”等.其中,城市“雨岛效益”和“干/湿岛效应”与城市“热岛效应”密切相关.在城市“热岛效应”方面,Gedzelman等人、Champollion等人、Bottyan和Unger、Nadir基于城区和郊区的气温观测数据分别研究了美国纽约、法国巴黎、匈牙利塞巨(Szged)、苏丹喀土穆等城市的热岛效应,发现纽约城市热岛效应最强,城区和郊区的气温差最高可达8℃.张景哲等人、周淑贞对北京、上海的“热岛效应”做了系统研究.在“热岛效应”定量模拟方面,日本学者Kimura和Takahashi,Toshiaki和Kazuhiro建立了人工热排放(包括汽车尾气、工业废热、人工取暖等)的精细模拟模型,绘制了较为详细的逐日和年际人工热排放变化图.香港城市大学Chan教授建立了考虑热岛效应的城区温度变化修正曲线.在“雨岛效应”方面,黄国如和何泓杰,王栋成等人在济南的研究表明:“雨岛效应”导致城市增雨率约为10%;曹琨等人选取1959~2007年上海市龙华站降水、气温资料及青浦、嘉定降水资料,运用累积曲线、距平统计和相对偏差对比等方法对上海地区降水量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雨岛效应”主要集中于汛期5~10月,市区降水平均年增长率为郊区的1.6倍;目前,在国际上关于“雨岛效应”具有2个基本观点:一是城市化导致城区高强度降水增加;二是城市化及其工业污染产生的气溶胶导致城区降水减少.第一种观点的代表性研究在墨西哥城,Jauregui和Romales通过1941~1985年的数据分析,发现夏季城区“ 20mm/h”的高强度降水明显增加,而同时期郊区雨量站的降水没有显著变化.第二种观点的代表性人物是Daniel,他基于NOAAAVHRR数据和历史降水数据分析得出“城市化和工业污染导致区域降水量减少”.这两派观点看似矛盾,实际具有科学上的内在一致性,城区点上极端(高强度)降水增加,是以面上其他区域降水的减少为代价的,因为区域水汽通量条件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点”上多必然导致“面”上少.在“干/湿岛效应”方面,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长时期、大范围气象观测资料的对比分析上,Katharine等人基于全球1973~2003年系列5°5°分辨率的逐月地表湿度分布数据分析发现,城市化及其他人类活动导致地表水汽含量(绝对湿度)明显增加.Brown和Degaetano基于美国145个气象站的逐小时湿度数据分析了美国1930~2010年的地表湿度演变趋势,发现绝对湿度普遍增加,相对湿度在城市和郊区表现不一样,东部、中部和西部表现也不一样,大体是东部城市呈现“干岛”,西部城市呈现“湿岛”.顾丽华等人利用4个气象站1961~2005年水汽压、相对湿度的资料,对南京市的城市干岛和湿岛效应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发现南京在平均相对湿度和水汽压上表现为明显的干岛效应,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南京城市干岛效应总体为增强的趋势;在浙江丽水和福建厦门,潘娅英等人和张少丽等人的研究也得到了“城市干岛”的结论.在城市蒸散发研究方面,已有研究认为,由于城市化进程使植被、土壤等下垫面条件被不透水硬地面替代,持水下垫面的减少会导致蒸发量的减少.倪广恒和敬书珍基于遥感技术研究了城市蒸散发过程与土地利用/覆盖的响应关系;吴炳方和邵建华基于遥感影响建立了区域蒸腾蒸发量的时空推演方法,该方法在流域大尺度范围内应用较好,但其空间分辨率较低,对城市区的模拟精度受到限制,而且也没有考虑城市人工取用水的蒸发耗散.Qin等人将下垫面分为5类(耕地、城乡居工地、陆生植被区、水生植被区、未利用土地),分别提出了各项ET的理论与计算方法,在城市耗水计算中综合运用了用水定额、耗水系数和水量平衡法.在耗水率计算方面,李彦东认为“工业和生活用水的蒸发耗水率不超过10%”.孟凡贵在博文“制度性干旱”的附文中()测算北京市区工业和生活蒸发耗水仅为133mm,由此推断城市单位面积水耗远比农田小,对水源的贡献远比农田大,这一计算忽略了城市中水回用及复杂的循环转化消耗过程,结果偏小.“制度性干旱”的观点一度引起学术界的争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张佳宝研究员()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说:“(孟凡贵)之所以能得出一些令人触目惊心的结论,是因为该文在计算各项水资源消耗量时有一些问题”.以上争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学术界和社会公众对蒸发耗水的关注.总体来看,目前城市蒸散发对自然侧、大尺度的研究较多,对考虑城市耗用水过程的综合蒸散发过程的研究还比较少. 1.2城市化伴生的水环境及水生态效应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城市化和工业化往往导致城市环境恶化,生态受到较大破坏.中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环境和生态质量逐渐成为制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水环境和水生态是城市生态环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中国环境报告”指出,中国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水平大幅度下滑,“与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近似”.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国已有超过30%的主要河流、70%的湖泊和20%的沿海水域遭到严重污染,尤其是河流流经城市段的污染最为严重.同时,城市区域地下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地下水水质优良的比例仅占37.3%.水环境和水生态恶化不仅对居民饮用水安全构成威胁,也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经济稳定增长的绊脚石.因此,近些年来,城市化、工业化伴生的水环境与水生态效应相关研究成为城市水文学领域的热点之一.在城市水环境方面,以水环境承载力研究为着眼点,Zacharof等人,Schütze等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水环境纳污能力计算、水环境过程演变模拟等模型和污水处理系统的实施监控方案.水环境纳污计算模型可以定量求解水环境承载力,对城市建设决策,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依据.郭怀成和唐剑武以山东临淄为例,建立了该区水环境系统动态预测与决策模型,由模型获得定量化水环境承载力,以研究城市水环境与社会、经济综合协调发展战略及对各协调策略进行评价.崔凤军采用系统研究方法,利用城市水环境承载力指数分析城市水环境,对策略变量做出预测、优化,并利用系统动力学模拟手段进行了实证研究.左其亭等人提出了计算城市水环境承载能力的“控制目标反推模型”(COIM模型),同时以郑州市为应用范例,介绍城市水环境承载能力计算模型应用及水环境调控对策制定.水环境和水质过程演变研究主要从污染物性质,污染事件的过程与方式等方面认识环境恶化与水质劣变过程的演化机理,同时提出相关防治对策.张学勤和曹光杰就城市水质问题提出了节约用水、控制点源和面源污染、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生态修复城市水体等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具体措施.任玉芬等人通过对不同城市下垫面的分析,研究了屋面和路面等不透水面以及绿地3类城市主要下垫面形式的降雨径流污染.Zheng等人通过动态建模方法,研究城市雨水径流多环芳香烃(PAH)的污染评估.Gnecco等人研究了在城市表面的降雨污染,分别调查了屋顶和路面污染情况.结果显示在路面径流中最显著的污染物为溶解形式的Cu,Pb和Zn的重金属;关于屋顶径流,锌浓度是非常高的.Vizintin等人使用结合过程的模型,测定考虑城市水循环的城市冲积含水层地下水污染.在城市水生态方面,相关研究结合城市生态建设管理实践,通过水与其他生态要素的统一分析,为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与科学建议.早期的城市生态建设规划主要考虑城市结构、形态设计等,忽视了能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城市水问题、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研究才逐渐受到重视.Kattel等人认为,城市生态是一个联合的整体,是建筑、土地利用、城市绿地、道路、湿地、栖息地及岛屿等不同的组合聚集在一起形成的,维持城市生态,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Gbel等人提出了拟自然的城市水文生态管理方法,并评估了这种管理模式下城市地下水的响应规律.王沛芳等人提出了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和水经济五位一体的城市水生态系统建设模式.Wang等人研究了青岛崂山区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综合管理,对于城市居民区的废水排放,为预防水体富营养化和藻类的营养物质汇集,人工湿地和沿岸水生植物形成了缓冲地带.周文华等人以北京市为例,探讨了城市水生态足迹的内涵和4种典型城市水生态足迹的发展轨迹,提出了基于城市生态需水量的水生态足迹的核算方法.刘武艺等人定义了基于城市水生态系统健康的生态承载力,提出了“基于城市水生态系统健康的生态承载力-压力量化模型”,并根据理论模型设计了计算模型.综上所述,城市水环境与水生态效应研究不单单局限于水资源本身,需要结合城市整体建设规划,考虑经济和社会因素.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水环境承载力具备了一定的研究基础,今后主要的研究方向应该侧重于污染物的运移转化,以及污染事件和水质劣变过程机理的认识和模拟等方面.水生态研究作为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部分,则紧密结合了经济、社会等各类因素.城市生态需水量、城市生态承载力等研究都已开展.在城市生态建设日益得到重视的情况下,水生态学的研究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为统筹规划、综合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1.3城市化水文过程机理研究 城市化水文过程机理研究是城市水文研究的另一重要分支,这部分研究可划分为“自然”和“社会”2个方面.“自然”方面重点研究天然降水在城市复杂下垫面上的运动转化和消耗过程;“社会”方面则集中于城市供用水方式和排水过程特征等领域.“自然”方面早期主要关注城市暴雨洪水及市政排水设计等工程问题,中国部分高校为此开设了“城市水利工程”专业.近期关注城市水文内在机理与模拟预测等基础科学问题,包括不同城市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关系、城市产汇流集成模拟、城市暴雨洪水的源头控制(Perrine等人),代表性成果包括Smith等人,Ragab等人,Amaguchi等人,Naftaly等人,Thomas等人,Yang等人,Ramier等人.研究结果表明,城市化对天然水循环的影响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化进程改变了天然的下垫面条件,隔断了地表、土壤与地下的水文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的产汇流特性; (2)城市化进程破坏了已有的水文格局,改变了原有的水生态系统平衡,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城市化进程从整体上改变了城市水文系统的调节能力,增大了城市洪水内涝的发生风险.“社会”方面,已有研究重点关注城市供水安全,研究不同城市单元的用水量及其影响因素以及城市水体水质劣变与驱动机制研究等.Mercedes等人对巴塞罗那居住区游泳池的用水量进行了分析,发现城市游泳池的用水约占了总用水量的10%,富人区游泳池相对较多,人均用水量也更高一些.Rachelle等人通过澳大利亚金海岸城132个家庭的用水观测和行为分析,研究了有无节水意识对最终生活用水量的影响.Peter和Denny对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城市资源消耗(水资源、能源、住房)的决定因素的半定量分析表明,用水量的决定因素主要取决于收入水平,个人节水意识对片区用水量的影响较小.Angela和Thomas研究了西班牙马洛卡旅游度假区的用水量,指出高端旅游度假区人均用水量最高,其原因之一就是其私家花园的用水量占到了夏天总用水量的70%,大众旅游度假区的花园用水量占30%,城市居住区约占20%.刘家宏等人、左其亭剖析了中国城市生活用水指标的演变机理,建立了考虑气候、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城市生活用水指标计算模型.城市水质劣变和污染负荷驱动机制是“社会”侧的新的研究热点.Chebbo和Gromaire通过法国巴黎一个名叫“LeMarais”的城市试验小区的综合观测,定量分析了下水道系统的污染负荷,分别估计了径流,废污水和下水道的沉积物对总污染负荷的贡献.Campisano等人利用数学建模和实验观测,研究了下水道的冲洗脉冲波对管道沉积物的冲刷效应.李家科等人从机理模型、统计模型和概念模型3个方面进行了归类整理,梳理总结了城市面源污染估算的主要方法和模型,系统地阐述了城市地表径流污染的过程机理与描述方案. 1.4城市水文过程模拟模型 城市水文过程模拟模型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产汇流与暴雨内涝过程方面,已有研究认为城市化导致城市产汇流机制和产汇流特性均发生改变.Urbonas等人绘制了城市暴雨径流系数与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的相关关系图,表明随着城市下垫面不透水特性的增强城市产流系数迅速增大.Brun和Band研究表明,城市不透水面增加0.1~1倍,产生的地表径流将增加2~5倍.Seth等人在美国对高度城市化流域和自然流域进行对比研究后发现,城市化区域降雨径流峰值要比自然流域高出30%以上,同时,城市化区域径流衰退系数要比自然流域低40%左右.Mark等人和Schmitt等人解析了暴雨洪水时城市表面流和下水管道流量之间的相互作用.我国学者在城市产汇流和洪涝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对城市降雨和径流的预报上.许有鹏等人以我国南方城市地区为例,借助“3S”技术平台,对区域径流过程进行了模拟,结论表明快速城市化导致区域不透水率增加,河网滞蓄能力下降,区域径流深度和径流系数增大.由于水文过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原型观测的难度较大.随着计算机技术和数学模拟技术的发展,借助区域或者流域水文模型对城市化过程中的水文过程进行模拟越来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Lhomme等人建立了基于GIS的城市地表产汇流模型.Vieux和Bedient用数值方法分析了人口稠密的城市化地区洪水预报的不确定性.Valeo和Ho分析了目前融雪模型的一些问题,建立了以野外实验得到的城市融雪参数为基础的融雪模型,解决了城市地区的融雪问题.Berthier等人用二维数值模型来确定土壤在城市集水区径流的形成中的作用,发现土壤出流的贡献可以占到径流总量的14%.城市水文过程模拟模型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概念性水文模型; (2)物理性水文模型; (3)水动力模型.其中,水文模型将城市水循环系统看做一个“黑箱”或者“灰箱”系统,借助输入-输出响应关系或者具有一定物理机理关系的方程来描述系统的水文过程和水循环行为.此类模型结构简单,对输入数据和参数的要求不高,便于普及应用,缺点在于模拟精度受到一定的限制,模拟过程的时空尺度不宜太小.水动力学模型对城市水文过程进行了显式刻画,利用地表水动力学方程,管道流体运动方程等对城市水循环过程进行模拟计算,大大地提高了模拟精度,并且可以显著降低模拟的时间尺度.但是由于建模过程需要大量复杂的输入数据和参数,限制了模型的广泛应用.当前,城市水文和水动力模型层出不穷,但每一种模型都具有其独特的适用范围.这些模型在特定区域和特定工况条件下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总结来看,SWMM模型、InfoWorks模型和MIKE模型是应用成功的典型.SWMM模型的全称是城市暴雨雨水管理模型(StormWaterManagementModel),是由美国环保局于20世纪70年代初开发的.该模型可以模拟城市区域次降雨径流过程,包括城市地面暴雨径流的过程响应以及在城市排水系统的水力运动过程等.模型问世以来,被广泛地应用于世界各地的城市规划和管理中,在城市暴雨径流预报模拟、污水排放的环境效应分析以及城市雨水污水排水设计等领域均有应用.我国学者针对SWMM模型开展了广泛的应用研究,刘俊和徐向阳利用SWMM模型对天津主城区外环河以内的主要河道进行了建模计算,得到了研究区重要河道断面的流量过程.陈鑫等人对郑州市主城区的暴雨径流过程进行了模拟,并对研究区设计排涝标准和排水重现期进行了分析.InfoWorks模型由英国Wallingford集团负责研发.该模型的最大特点是可以仿真模拟城市水循环过程,对城市管网的水流过程模拟能力比较强大.我国学者近些年来也积极引进该模型.姚宇建立了城市工业园区排水网络模拟模型,仿真模拟城市排水管网的运行性能.张伟分析了城市排水管网的水力特性,并模拟管网水流的沉积规律,为城市管网防淤塞管理提供有力工具.MIKE模型是丹麦水资源及水环境研究所(DHI)的产品.DHI是非政府的国际化组织,基金会组织结构形式,主要致力于水资源及水环境方面的研究,拥有世界上最完善的软件、领先的技术.MIKE模型家族中有一款专为城市水系统量身定做的模拟工具-MIKEURBAN模型,其前身为MIKEMOUSE模().MIKEURBAN是模拟城市排水,污水系统的水文,水力学和水质等集成工程软件,它集成了城市下水系统中的地表流,明渠流,管道流,水质以及泥沙传输等计算模型,具有强大的城市水循环及伴生过程模拟能力.文献检索显示,MIKE系列模型目前在国内已有广泛的应用,但是MIKEURBAN模型的应用还不是很多.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基于城市水循环调控与城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需要,MIKE-URBAN模型会有更广阔的应用前景和提升空间. 2城市水文学发展趋势 城市水文研究是通过分析城市化对于降水、城市下垫面产汇流规律、城市暴雨洪水以及供需水、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的影响机制,来实现对城市气候成因分析、洪水预测计算、污染事件防控、景观生态系统建设、雨洪资源化利用等目的.通过以上国内外文献检索可以发现,城市水文学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开展城市化的水文效应、城市水文机理与模拟等方面的研究.目前学术界对城市热岛效应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对产生“热岛效应”的机理认识也比较清楚.研究手段已从数据对比法(包括城/郊观测数据对比、城区长系列历史数据对比)上升到模型模拟和实验室模拟阶段,建立了一系列能够反演城市“热岛效应”的统计模型、能量平衡模型、数值模型、解析模型和物理模型.目前对城市夏季“雨岛效应”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对“雨岛效应”的产生机理认识也比较统一.但对城市干/湿岛效应的研究结论在不同地区并不一致,这与城市水循环的复杂性、城市所在区域气候背景的差异性,以及水分相变过程与能量平衡(显热/潜热转化)过程的高度契合性密切相关.城市干/湿岛效应与城市蒸散发密切相关,欲从机理上阐释干/湿岛形成的原因,必先弄清城市蒸散发的机制及其各项水分来源.城市水文机理与模拟方面,“自然侧”的降水-产汇流研究比较系统,已建立了包括城市屋面、硬化地面、城市绿地等复杂城市下垫面的降水-蒸发-径流定量模拟模型.“社会侧”的用水规律和需求预测研究也比较多,剖析了收入水平、节水意识、生活习惯等因素对城市用水量的影响,建立了考虑气候、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城市生活用水指标计算模型.对城市人工取用水的耗水机理研究较少,在城市综合耗水强度“是高还是低”的定性认识上还存在激烈争论.目前对工业、生活及城市景观生态用水消耗的定量计算做了一些探索,定量方法主要是经验性的耗水系数法,尚没有建立具有物理机制的城市用水蒸发耗散模型.从城市化的发展趋势、水资源消耗的空间分布,以及城市化对水分收支影响等关键科学问题来看,城市综合耗水的内在机理研究将是现代城市水文学研究的前沿和热点,该方面研究获得的城市蒸发耗水的定量计算成果,可以建立水分相变过程(蒸发)的能量吸收(潜热)与气温(显热)的关系模型,从而架起城市蒸发耗水与能量收支之间的桥梁,为解释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湿度条件下城市热岛效应的强弱奠定科学基础.理论上,蒸发耗散强度大(相对于郊区)的城市,其热岛效应弱,反之则强,因为蒸发吸收显热,对温度升高具有抑制作用.在应用方面,随着城市内涝问题的日益凸显,城市建成区短历时暴雨洪水的精细模拟预测、城市水文极值事件的定量描述、“海绵型”社区建设(低影响社区)模式及其水文响应规律等也是城市水文研究重要方向.城市水文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目前国内在机理和模型上的研究还要朝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要重视水文效应机理研究.之前诸多研究结果表明:城市水文效应存在明显的区域性,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水文现象.把握城市水文效应的规律性并开发定量模拟模型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如城市暴雨产流过程的时空精细化模拟,重点要探究城市“雨岛效应”、“干湿岛效应”对城市局部气候的定量化影响,提高降雨预报精度和预见期.其次,要发展多学科交叉及应用研究.做好城市水文学研究必须涉及多个领域、学科的交叉合作,城市水文研究不仅与大气科学密切相关,还与环境科学、生态学及社会科学、城市规划等学科领域相互关联,只有协调好学科间的相互关系,领域之间互相合作,才能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城市水文效应机制.最后,要把握好气候变化对城市水文过程的响应.全球变暖已经成为科学界不争的事实,诸多学者认为全球变暖现象对于城市水文过程及水生态系统存在一定的影响,相对于其他系统而言,城市系统对于气候变化的影响更加脆弱,因此分析气候变化对于城市水文过程的影响十分必要. 3结论与展望 城市水文学是水文学的一个重要分支,20世纪80年代正式独立成为一门学科,早期重点关注城市排水工程设计等水文计算问题.21世纪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水文学面临的问题更趋复杂,学科研究领域逐渐拓宽,囊括了城市化伴生的水环境与水生态效应、城市水文过程机理解析和过程模拟等内容.近30年来,城市水文学在城市水文与伴生过程模拟、城市水资源配置与高效利用、城市防洪减灾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机理、模型和实验观测方法.但是,目前城市水文学还有诸多问题存在争议.随着气候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些问题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1)城市区域局部气候变化与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问题.目前,城市区域的“热岛效应”、“干岛效应”和“湿岛效应”受到学界广泛认可,但上述效应的产生机理以及定量表征方法研究还很不充分. (2)受到气候变化和强人类活动干扰影响,城市水文要素和自然流域相比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中,城市区域的综合耗水强度和蒸散发量显著升高.认识城市高耗水过程机理,实施ET耗水管理,控制城市高耗水对促进区域真实节水具有重要作用. (3)和天然水循环过程相比,城市区域人工取用水强度很大,成为城市水循环运动的主要过程.合理预测和控制城市社会取用水量,促进城市水循环、水生态和水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城市水文学的又一个重要任务.总的来看,随着城市极端天气事件和内涝问题的日益凸显,城市水文和天气极值事件的模拟、预测与应用是城市水文研究的重要方向.城市区域高耗水过程机理与城市水循环需要加强对城市人工取用水过程的机理认识,对耗水过程中的水分相变带来的能量转换进行深入研究.此外,城市发展已逐渐由点状分布演变为集群分布,未来城市群叠加水文效应的定量评估和预测将是城市水文新的发展方向. 作者:单位:刘家宏 邵薇薇 王建华 陈似蓝 高学睿 王浩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 水利部水资源与水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文学研究论文:空间转向文学研究论文 一、空间转向 空间转向在颠覆传统的空间理论方面,并不是对其进行全面的否定,却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改造,在空间的转向理念中,空间和时间在世界中融为一体,共同存在,将时间、空间和存在连成一个整体,而在这一个整体中,空间和时间都并非是静止的,它们是不断在变化的。导致我们无法看见事物的是空间,而不是时间,并且对于当今时代的剖析,无论是从理论、政治或者是实践的角度,揭示空间的神秘的力量都是其关键所在。空间转向趋势理念中,经济、政治、阶级、文化、民族等各种力量集中在空间这种异质性的场所进行较量,而将这种存在于异质性空间中的各种力量的较量发掘出来则是当代的西方的空间理论的最终目的,进而批判资本主义,因此,在当代,空间成为了批判得以实现的新型的平台。 二、空间转向与文学研究范式转型 第一,文学与外部世界在传统的理论中的关系在空间转向理论中得到了全新的定义,在传统理论中文学是作为关照世界的一面镜子出现的,无论是哪一种叙述,都或多或少跟别的叙述空间产生联系,另外在传统理论中文学空间就是对某一固定空间中的时间进行相应的演绎,给人们的观念就是文学文本除了投身到空间没有其它选择,虽然在文学空间实际上就是从现实空间出来的,但是就文学本身来说,它就是构成社会现实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资本主义社会实质上就是消费者的社会,就像有些专家所说的那样,它跟传统的消费根本区别在于,传统的消费主要是以“物”为中心而进行的,而在资本主义的消费主要是一种“符号体系”或“影像”的消费,因此詹姆逊就将这种消费社会当成信息饱和的社会,也就是在该消费社会中虽然没有存在着真正的大自然,但是无论是什么样的信息都已经达到了非常饱和的状态,因此他就把这种复杂的商品网络当做成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符号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文学。由此可以看出,现实空间跟文学空间经常会出现混杂的现象,这就使得某一种符号空间在该种信息化环境下还能不能以一种文学审美文本来对待,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看”者的眼光和态度来决定的,另一方面现实空间和文学空间之间的混杂现象,也使得人们将传统的文学研究不断朝着文化研究的方向拓展。 第二,就拿文学文本空间以及文学空间的生产这两者来说,在传统理论中,它更重视对文学作品是怎样产生主导力量这方面的内容,然后在对文学文本空间内部的是否和谐进行重视。然而,当前的空间理论确实这样认为的,皮埃尔布尔迪厄(PelrreBoudrelu’又译为皮埃尔布迪厄)所谓的“文学场”(hteraryfield)就是文学本身,而文学空间的生产本身也会构成相应的多元异质性的空间(场)。跟传统理论上的“环境”、“背景”相比,现代空间(场)有着很大的却别,当前的空间(场)主要是政治与文学、管理与被管理、先锋与保守等各种各样权力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个非常复杂的网络体系,从而就会直接导致文学的文本空间不能以一个有机整体出现。由此可以看出现代文学在阅读、解释以及研究方面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文学文本空间由于自身原因所形成的一些异质性所导致的;而文学文本空间本身的异质性在另一方面,也使文学阅读和解释具有更多的重复性,所以现代的文学生产、文学文本、文学研究这三者都已经成为了一种互文性的空间结构。 第三,那些文本游戏中非常纯粹的解构主义式,他们的文本互文性空间结构是怎样将批判性使命以文学形式呈现呢?总的来说,“空间转向”形成的全新的文学研究理念主要表现在文学空间一方面反映的就是现实空间,另一方面它本身就是组成现实空间的重要部分,而现实空间跟文学空间之间的距离呈现出弥合态势,进而导致现代的文学研究对象不断向着所有的文化空间拓展,因此,无论是文学空间自身、文学空间的阐释还是文学空间的生产,这三者都能够将多元性、异质性、互文性很好地体现出来,所以文学常常会借助于文本的多次、多重阐释来呈现出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力量。 作者:王增 单位: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苏格兰史蒂文森民族文学研究论文 一、《巴伦特雷的少爷》中的苏格兰民俗 《巴伦特雷的少爷》是史蒂文森所有作品中最出众的一部,被评为史蒂文森最优美、最成熟小说。詹姆斯•杜里,巴伦特雷的少爷,在1745年詹姆斯二世党人叛乱之后被宣称死亡,但实际上则隐匿于印度。后来因为一个女人———弟弟亨利的妻子以及一些遗产纠纷,詹姆斯跟亨利反目成仇。他们之间展开了多次争斗,但詹姆斯总是能凭借阴险狡诈的手段而占得上风,以至于最后亨利甚至以为詹姆斯是专门来迫害自己的“超人类”———归来者。两兄弟在印度时,他们之间的矛盾达到了极点,亨利雇佣杀手企图暗杀詹姆斯。得到消息的詹姆斯便想到用假死的方法来躲避杀手,然后再让他的印度仆人塞贡德拉将他“救活”。小说的最后,当詹姆斯在坟墓里躺了一个星期之后被挖出来时,他死而复生的“奇异”现象却直接导致早已精神涣散的亨利被“吓”死了。小说里,詹姆斯能够屡次战胜亨利的关键,在于他对苏格兰民俗故事中迷信思想的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詹姆斯曾经给亨利讲过一个发生在詹姆斯的一位“伯爵朋友”身上的故事。詹姆斯说,这位德国男爵曾做过一个预感性的梦,在梦中看到伯爵朋友死了。之后德国男爵就跟这位疑心很重的伯爵朋友描述了这件事,随即按照梦中的景象,精心制造了一个与之极为相似的情景,最后果然不费力气地让伯爵朋友丧了命。亨利是一个疑心很重的人,故事中的“伯爵朋友”显然就是暗指亨利。而那位“德国男爵”毫无疑问就是詹姆斯自己。詹姆斯深谙亨利相信迷信的特点,才编造出这么一个故事来吓唬他。而这个故事很可能也是詹姆斯的“暗杀”计划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詹姆斯作恶多端,又加上他神秘复活的灵异事件,使他毫无疑问地成为吸血鬼式的可怕的归来者。而仆人塞贡德拉的角色更是有意地加重了詹姆斯的超自然的神秘形象。有人认为塞贡德拉也是小说中的一个重要角色,理由是他指出并除掉了企图暗杀詹姆斯的雇凶,最终解救了詹姆斯。 但是,如果我们回头思考一下为什么塞贡德拉能够做到这些,就不难发现其实这些事件无不是在詹姆斯的精心策划之下进行的,而塞贡德拉只是詹姆斯意志的执行者而已,是詹姆斯吸血鬼形象的延伸。詹姆斯这个诡计多端的角色,给这部小说蒙上了一层帝国哥特式色彩。詹姆斯愤世嫉俗,并非常善于运用苏格兰民俗故事中的迷信思想,但在弟弟亨利眼里,他却与苏格兰文化格格不入。亨利与詹姆斯截然不同的世界观在他们各自的语言上有清晰的体现。亨利是一个深深地扎根于苏格兰传统的人,因而他讲话时带有浓重的苏格兰方言。而詹姆斯对一切传统文化持怀疑态度,与此对应,他说得一口标准的英格兰英语。尽管詹姆斯十分擅于运用苏格兰传统迷信来调动亨利等人的恐惧心理,但他却从来不相信任何迷信。小说里还有这样一个情节非常值得注意:詹姆斯的朋友麦凯乐听不懂詹姆斯跟仆人之间的对话,因为他们的谈话从来都用印度语。学者彭妮•菲尔丁认为,类似的情节也出现在詹姆斯跟他的妻子之间,“他妻子的无理取闹往往破坏了男人之间的暧昧关系。”至于为什么史蒂文森如此注重表达男人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史蒂文森将国家认同与男人之间的爱与恨放在了一起,旨在表达他自己“既不可能又必须要”对苏格兰进行描写的内心矛盾。我们知道,史蒂文森是苏格兰人,他对苏格兰的感情自然不言而喻。而此时苏格兰正处于大英帝国的统治之下,民族认同感与国家认同感存着巨大分歧。“男人之间的暧昧”表达的正是史蒂文森深沉的民族认同感,但在当时的社会情境下却又不得不将之深藏在心底。一本正经的威廉姆的形象正是英格兰理性主义的象征,而相信迷信、害怕迷信的亨利,则代表了苏格兰的超自然主义世界观。在史蒂文森笔下,苏格兰和印度的超自然主义信仰与英格兰理性主义的鲜明对比,已然将具有异国风情的思想文化推到了大英帝国的中心位置,而不是再像以往那样,在边缘位置徘徊。小说里大英帝国统治之下的苏格兰和印度的民俗信仰的并列出现,也揭示了为什么表面上统一的庞大帝国文明已濒临崩塌:这个帝国的人民都根深蒂固地生活在本民族的信仰和文化当中。隐藏在这部跨文化背景的哥特式小说情节背后的,则是摇摇欲坠的大英帝国的最后挣扎。在《巴伦特雷的少爷》中,史蒂文森成功地将苏格兰传统的超自然主义世界观与英格兰理性主义世界观映射到了亨利与詹姆斯两兄弟身上,并通过两兄弟之间尔虞我诈的斗争,将苏格兰与英格兰之间的文化冲突展现得淋漓尽致。史蒂文森的民俗小说打破了国界,在给读者带来异国他乡的文化和风光的同时,也在检验着一直以来“英国文化统治世界”的观念的正确性。史蒂文森在太平洋旅行时所写的一些文章中也突出强调了大英帝国政府在殖民地与本土之间形成的内忧外患的不稳定格局。史蒂文森的文字透露出了一种迷信色彩,通过否定英国与其殖民地之间表面上的团结一致性,侵蚀了英国坚实的统治秩序。 二、《金银岛》与苏格兰民族的“海盗情结” 苏格兰是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维京海盗”的故乡。苏格兰民族也因深厚的“海盗情结”而自然形成了以冒险精神为优秀的独具特色的“海盗文化”。直到今天,海盗生活依然是每个苏格兰人心目中向往的充满自由和奇幻色彩的生活。《金银岛》是史蒂文森的成名作。在这部作品中,史蒂文森借一个名叫比尔•彭斯的孩子之口,讲述了吉姆等一群人在前往金银岛寻宝的途中发生的一系列险象环生的故事,对航海生活与海盗文化进行生动、细致地描写,彰显了鲜明的冒险主义精神。小说的开端是少年吉姆发现了海盗比尔遗物中的一份藏宝图,并因此知道了海盗首领弗林特在一个孤岛上埋藏了大量珍宝。吉姆将此事告知乡绅特里劳尼和医生里弗西。两人决定带上吉姆等人一起出海前往孤岛寻宝。不幸的是,船行驶到中途,才发现船员中一大半人都是海盗首领弗林特为了夺取宝藏而招募的海盗。于是,船上分别形成了以医生里弗西为领导的善的一方和以海盗首领弗林特为领导的恶的一方,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角逐。最终善的一方取得了胜利,并顺利探得宝藏,满载而归。《金银岛》开创了寻宝题材小说的先河。小说中字里行间都透露着苏格兰人民对航海的热爱。老海盗比尔刚刚住进吉姆家开设的“本鲍”旅馆时,不仅要人们称他“船长”,而且每天早上起床一定要用他那沙哑的声音唱那首航海老歌:“暗礁上有十五个人,唷呵呵!来瓶甜酒吧!”平日里他也确实常常喝着甜酒给大家讲他年轻时的航海故事。而主人公吉姆则更是早在出海之前就多次幻想着自己出海时的情景。在乡绅特里劳尼的家里,吉姆虽然“在花匠雷鲁斯的监视之下,好像犯人一般”,但却“满心怀着航海的梦想,享受着神秘、奇幻的金银岛给他带来的种种快感”。不仅如此,吉姆还已经在梦中“神游”金银岛好几次了。“岛上到处是野蛮人,我们跟他们打仗;岛上还布满了野兽,它们经常追赶我们。”对老海盗比尔的描写和对主人公吉姆溢于言表的激动与兴奋的心情的刻画,无不在展现着苏格兰民族对航海的热爱。当然,除了置身于碧海蓝天的浪漫,“航海”特别是“做海盗”更是危险的代名词。与此相应的是苏格兰民族的冒险精神。在《金银岛》中,史蒂文森十分注重对海盗形象的刻画,以此来表现海盗们临危不惧的精神。老海盗比尔“灰头土脸上横着一道明显的刀疤”,主角弗林特则“左边小腿断了一半,左胳膊下面撑着一个拐棍,以辅助行走。”可以看到,几乎没有一个“海盗”的身体是完好无损的,这足以表明海盗这一行当之危险性。 但是,就算有这么大的危险性,仍然难以阻挡苏格兰人民的冒险热情。冒险精神在小说的主人公吉姆身上有充分的表现。在“西斯博尼奥拉号”航船抵达金银岛之后,吉姆混在了海盗头子弗林特一行人中,跟着他们上了岸,随后又机智地摆脱了他们,孤身一人进入树林中探险。后来他又成功地从被困的木寨中逃脱出来,自己开着小船返回了“西斯博尼奥拉号”,杀死看守,将船成功抢了回来;整个过程都是机智勇敢的吉姆独自一人完成的,其中暗含的对冒险精神的褒扬是不言而喻的。不过,虽然小说叙述的是发生在主人公吉姆与凶恶的海盗之间的“博弈”,但文中却并不含有任何贬低海盗的意思,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就连吉姆自己也是人们心目中的海盗形象的化身。在《金银岛》中,故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都来自于对财富的追求。纵观整部小说,我们发现,无论是医生里弗西代表的善的一方,还是以海盗首领弗林特代表的恶的一方,他们唯利是图、视财如命的心理却都是完全一样的。但在叙事过程中,作者有意模糊了善与恶之间的对立关系,而重点强调了追寻宝藏过程中的紧张与刺激。从最后的结局来看,海盗们虽然穷凶极恶,作恶多端,但史蒂文森却并没有让他们“不得好死”,而是给了他们一个非常具有戏剧性的下场:让弗林特的手下留在了金银岛上,而弗林特本人也获得了一包金币。虽然《金银岛》并不十分“贴近现实”,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其中折射着现实的光芒。苏格兰民族历来有着深厚的“海盗情结”。在小说结尾,史蒂文森借吉姆之口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就是我们不远千里来寻找的宝藏啊,‘西斯博尼奥拉号’上已经有17人因此而丧生。可想而知,这些财富的背后隐藏着多少血与泪的故事,多少船沉入海底,多少人随之丢了性命,多少残忍、龌龊的行为在背后发生,恐怕任何一个活着的人都讲不出。”这就是血淋淋的历史。 三、结语 史蒂文森非常擅于从苏格兰传统民俗故事中取材来进行创作,他的作品充满奇幻色彩。但史蒂文森并不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只会写恐怖和冒险故事的所谓“童话故事家”,相反,他是一位十分严肃的、有着强烈民族感的作家。生活在大英帝国和苏格兰双重文化下的他,或许也只能选择以“童话”的方式来表达对残酷现实的声讨了。史蒂文森诗人般的气质和传奇的经历,已经并将继续感染着读者。 作者:徐小雁 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文学研究论文 一、内容及结构安排 基于以上诸多方面的考虑及对研究内容的把握,《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除“绪论”外共设八章二十五节,其中“绪论”部分主要讨论了选题的基本依据和研究的基本思路。接下来的八章是全书的主体,也是本项研究的优秀,其在结构安排上大体可以分为三大部分:[1]4第一部分是对唐代御史制度及御史选任情况的研究,该部分研究在书中主要是通过第一章“唐代御史制度概述”和第二章“唐代御史的选任”来展开探讨的;第二部分主要对唐代御史台的文化氛围、唐代御史的政治、法律思维及心态进行研究,旨在全面、深入地把握唐代御史群体相对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性,该部分研究在书中主要是通过第三章、四章来展开探讨的;第三部分是对唐代御史群体文学活动及其对中国文学贡献的研究,该部分研究在书中涉及到第五章“御史活动对唐代文学的影响”、第六章“唐代御史的几种代表性著述”、第七章“唐代御史的文学创作”以及第八章“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等相关的章节。毋庸讳言,不论是在结构的安排上还是在研究内容的设置上,《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都弥补了当前唐代文学研究中所出现的结构性缺失,因而使得全书取得了整体创新的原创性成就。 二、优点及特色 古语云:“入山唯恐不深,入林唯恐不密。”通读《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全书,我们不难发现,作为一部学术著作该书确有不少优点和特色,就起荦荦大者言之,约有如下数端:第一,立论坚实,论证有理有据,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南宋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朱熹说:“如人要起屋,须是先筑教基址坚牢,上面方可架屋。”这里朱子虽然谈的是为学与读书的道理,但用于学术研究同样有效。我们认为无论是从事自然科学的研究,还是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研究者都应该努力做到立论坚实,论证有理有据,这是做研究最起码的要求。从《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的研究情况来看,作者始终以“文学是人学,文学研究无论出发点还是落脚点,都是对人的呵护与关怀。文学创作是建立在作家的精神生活、生命意识之上的,而其精神生活、生命意识又不能不受某一时期特定的文学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为理论基点,在此基础上深入考察了唐代御史的监察、谏诤活动作为国家整个政治生活的组成部分,其是如何影响有唐一代的文学生态,进而触及唐代作家的心灵建构,从而对作家的创作产生深远影响的。其立论可谓客观公允、坚实有力,论证也是条理分明、有理有据,因而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通读全书,想必大家一定会有同感,并对此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兹不赘述。第二,视野开阔,能够始终把研究置于唐代特定的文学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下,从文、史、法等多学科交叉的角度展开,并力求做到会通。诚如作者所云:“目前的唐代文学研究中,由于学界相互间研究方法和认知标准的差异,研究中各自为政、融通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使得若干文学思潮、文学现象的发生、演进的本质处于被遮蔽的状态,不利于对唐代文学的正确认识。”有感于此,作者在自己的研究中努力从文、史、法等多学科交叉的角度来展开,力图通过传统法律文化与文学相结合的方法解读唐代文学。 以此为基础,《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特别阐述了唐代弹文的审美价值及其生成机制,阐述了唐代御史法律思维与唐代公案传奇生成之间的内在联系。显然,这种研究视野是开阔的,方法是会通的。随着研究的深入展开,其无疑能引导更多的学者将关注的焦点从文学文本外移至相关学科的视野中,努力寻求相邻学科与文学之间的关系,这样就可以解决诸多在文本研究中难以说明的问题。《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可以说在多学科交叉研究方面做了一次有益的尝试,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其会通的特色为本领域研究的深入和进一步拓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第三,治学态度严谨,能够从纷繁复杂的文献资料中细心爬梳收集材料,使结论更加可靠。征引广博,资料丰赡,是《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非常显著的特色。众所周知,从事古代文学研究必须得有良好的文献功底,因为大多数的研究都得通过详实的文献材料来立论。从《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全书来看,不论是书稿的正文还是注释,几乎所有的文献材料都来自于研究者第一手的资料。据笔者粗略统计,该书援引古籍文献多达100多种,除常见的一些历史文献典籍比如:《旧唐书》、《新唐书》、《资治通鉴》等之外,其中还包括了《唐代墓志汇编》、《全唐文》、《全唐诗》等一些大部头的典籍。正因为作者掌握了大量的材料,故常常能烛隐发微,条分缕析。从其研究来看,《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能主要通过文献材料本身来说话,并且往往“在隐约不明之处有可贵的发现”就是这方面最好的明证。作者从纷繁复杂的文献资料中细心爬梳收集材料,这不仅可以使其结论更加可靠,而且也足以反映出其严谨的学风。当然,作者在写作该书时,辛勤收集并且认真分析材料,其中的甘苦也是可想而知的。第四,锐意创新,能够将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学现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地研究,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19世纪西方著名的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说:“人间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源于创新。”学术研究的生命力也正在于能创新。正如当代著名的语言学家鲁国尧先生所云:“学术,唯有创新方有自家的灵魂。创新之中,最难的,也是最高的,是自主创新,亦即原始原创。”《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虽然不能说处处都是原创,但作者在研究中确实力图做到锐意创新。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甚至可以说创新的理念是作者在一开始进行该项研究时就已经萌生并且贯穿始终的。在研究中,有感于当前唐代文学研究中所出现的一些缺失,作者努力将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学现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地研究,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该领域研究的空白,因而取得了整体创新的原创性学术成就。总之,《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也可能还存在着些许还可以再讨论的问题,但其无疑是近年来唐代文学研究方面一部很有分量的力作,为深入进行古代文学研究尤其是唐代文学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作者:付乔 单位:天水师范学院文学与文化传播学院 文学研究论文:传播媒介和文学研究论文 摘要:世纪之交国际文学理论学会主席、西方当代杰出的文学理论批评家希利斯·米勒在《黑洞》、《全球化时代文学研究还会继续存在吗?》、《论文学》等一系列论著中对传播媒介与文化文学的关系问题以及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走向问题作了专题性的论述,在国内外理论批评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文章以上述论著为根据全面阐发了米勒关于传播媒介与文学关系,关于人类文学符号及文学符号研究的发展变化过程和未来走向,关于西方现代和当代的文学符号及文学符号研究的具体形态、性质特点等问题的理论学说,为我们了解当代西方理论批评界关于这些问题的基本看法提供了一幅明晰而透彻的剖面图。 关键词:媒介决定论纸质媒介文学电子媒介后文学 一、媒介决定论 拿破仑说过:“三张敌对的报纸比一千把刺刀更可怕。”20世纪30年代希特勒曾利用广播煽动起了德国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60年代肯尼迪曾利用电视赢得了美国选民的好感,在大选中获胜。人类的传播媒介,无论是纸质媒介如报纸、书刊等还是电子媒介如广播、电视、电脑等,都对社会文化有巨大的影响力,这是不言而喻的。 为其如此,西方的传媒理论家们便不约而同地指出:传播媒介在人类社会文化活动中扮演着主导性的角色。如20世纪20、30年代一些学者提出,媒介犹如枪弹,对接触到它的人会产生直接、迅速、有力的效果,发挥巨大的影响力。后来人们将此种观念称作是“枪弹理论”(bullettheory)。70年代西方著名传媒理论家诺利一纽曼(ElisabethNoelleNeumann)认为,媒介对社会观念的形成有强大的影响力:某一时期某一媒介宣扬某种观点,一些持不同观点的人由于害怕被孤立而不愿表达他们的看法,这样在大众媒介的压力下支持异常意见的人越来越少,而媒介所宣扬的东西越来越有影响力,以至便变成了主导性的观点。纽曼将她的这种大众媒介强力影响公共舆论的理论称作是“沉默的螺旋”(spiralofsilence)理论。 与“枪弹”论者和“沉默的螺旋”论者一样,西方最负盛名的传媒理论家麦克卢汉也认为媒介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不过在他看来媒介的巨大效力不是由媒介所传输的内容引发的,而是由媒介的传输方式本身引发的。他在名作《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中明确指出:过去人们只注意到了媒介的内容的作用,而没有注意到媒介形式的效力,事实上“媒介的塑造力正是媒介自身”,“技术的影响不是发生在意见和观念的层面上,而是要坚定不移、不可抗拒地改变人的感觉比率和感知模式”。换句话说,媒介的效力主要发生在形式的层面上,主要源自它的运作方式本身对人们的“感知模式”或者说思想方式的“坚定不移、不可抗拒”的深刻影响力。历时地看,人类的传媒方式主要经历了口头语、书面语和电子媒介三大阶段。口头语发生得最早,是人类早期的基本传媒形式。口头语是一种用声音传达人的感知经验的形式,是一种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可以直接通达到人的内在生命经验中去的传输形式。正是这种直接的通感式的传输形式赋予了早期的人类以特殊的思想方式即“整体直觉”式的思想方式,赋予了他们以特殊的思想意识即将全身心完全融会到大自然中和社会集体中的神秘意识和社会集体意识,从而促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机制即“永恒的集体和谐与太平”社会。麦克卢汉将之称作是“部落社会”。书面语发生在口头语之后,是对口头语的超越。西方最典型的书面语是拼音文字。拼音文字虽产生得很早,但在上古和中古它只是作为一种储存文献的手段而存在,直到文艺复兴后期印刷术出现以后,它才被人们当作一种传输感觉和思想观念的传媒方式运用,才变成了一种主导性的传播媒介。“拼音文字是形声分裂的特殊文字。”它人为地将文字与声音割裂开来,用视觉压制听觉,是一种分割肢解性的传媒形式。“拼音文字在使人脱离封闭的部落回音室而转入线形组织的视觉世界中的转换作用,是无与伦比的。”拼音文字从根本上改变了西方人早期整体的立体的有机的直觉的即兴的思想方式,而赋予了他们以分析的线形的机械的逻辑理性的统一的思想方式。“西方的价值观念建立在书面语的基础之上。”正是基于这种分解性的线形的机械的统一的思想方式之上,西方人建立起了他们的线形的连续的机械的现代文化,麦克卢汉将之称作是“文明”状态。20世纪以来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广播、电视、电脑、因特网等电子传媒形式得到了广泛应用,逐步取代了书本、报刊等纸质媒介的主导地位。“过去的技术是不完整的、支离破碎的,而电力技术是完整的、无所不包的。”电子媒介是一种既有声音又有文字和图像的集合性的传媒形式,在它那里听觉、视觉、触觉等相互融会,混为一体,不可分离。正是这种浑一的多维的整体性的新媒介培育了人们浑一的多维的整体性的思想方式从而拓制出了一种全新的文化景观——即丰富、多元、整体、和谐的新社会机制,西方人又返回到了前书面语时期通感式的、整体化的、人的心理能得到全面释放的、部落式的文化状态中,麦克卢汉将之称作是重新“部落化”状态。 麦克卢汉的《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面世就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正像该著麻省理工学院版序言的作者拉潘姆所言:“只几个月工夫,该书就获得《圣经》那样的崇高地位,其作者就成为时代的先知。”它从出版之日(1965年)起一直到今天,曾不断被人们传阅、引述、讨论,在西方学界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在传播媒介与人类社会文化形态的关系问题上希利斯·米勒完全沿承了麦克卢汉的这种媒介决定论观念。米勒在一篇讨论传媒方式与文学关系的专论《全球化时代文学研究还会继续吗?》中指出,世界是在人的意识中呈现出来的,表现为意识形态。关于意识形态,过去人们是从二元论的角度理解的,即把现实世界分为精神意识和物质存在两个层面,将意识形态置于第一个层面中。事实上精神意识是空灵的无形的,它们离开物质形态根本无法显现出来,根本无法存身,所以现实中精神意识一刻也离不开物质形态,而物质形态在它呈现出来的那一刻就已不可避免地包含了人的眼光,就已包含了精神意识,精神意识和物质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浑然一体,二者谁也离不开谁。意识形态说到底即是那空灵的不可见的精神意识性的东西和那实在的可见的物质性的东西的混合体,说得具体些就是人们关于现实和自然的感觉、观念等精神性的东西和语言符号等物质性的东西的混合体,借用德曼的话说是:“语言与自然的现实以及相关的现象的混合体。”而在这种集精神意识和语言符号为一体的“意识形态”内部,精神意识是所指内容,语言符号是能指形式,精神意识被塑造成什么形态、它以什么样的面貌呈现出来,完全取决于它的表现方式语言符号,而语言符号则以什么样的形态去表现精神意识最终则取决 于传播它的物质媒介。所以米勒说:“创造和强化意识形态的,不仅是语言自身,而且是被这种或那种技术平台所生产、储存、检索、传送、接受的语言或其他符号。”“并非语言本身有那么大的力量可以形成意识形态错觉,而是受这种或者那种媒介影响的语言,例如嗓音、书写、印刷、电视或者因特网的电脑。所有这些技术都会利用那种奇怪的倾向以栖居于人人都拥有的想象或幻想空间。我们把身体委托给没有生命的媒介,然后,再凭那种虚构的化身的力量在现实的世界里行事。”意识形态是由语言符号塑造成的,而语言符号则受制于传播技术和媒介,所以传播媒介才是意识形态以至人类文化的最后的根据。 历史地看,西方的传播媒介主要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第一次变革发生在文艺复兴后期,是印刷术和随之而至的书面语对手抄本和口语的更替,第二次发生在20世纪中后期,是广播、电视、电脑等电子媒介对书本和报刊等纸质媒介的更替。西方从16、17世纪到20世纪前期期间的传播技术和媒介主要是印刷术和书面语,“印刷文化的特色都依赖于相对严格的壁垒、边界和高墙”,印刷术和书面语是一种肢解切割性的机械的传媒方式,它培育了人们线形的肢解切割性的思想方式,从而打造了分离的分门别类的连续的一体化的现代文化。所谓分离,即是各种存在相互隔离,如人与人相互隔离(从而促成了“自我”和“作者”概念),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相互隔离(从而促成了民族国家意识)。所谓分门别类即是各个知识领域相互隔离(从而促成了哲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所谓连续即是将不同的事物用时间序列、空间位置或因果关系连接起来,使之井然有序。所谓一体化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置于某一个统一的框架中,使之连成一体。“印刷术使文学、情书、哲学、精神分析,以及民族独立国家成为可能。”西方20世纪中后期的传播技术和媒介主要是电子技术和电子媒介。电子媒介是整合融会性的有机的传媒方式,在它那里“所有那些曾经比较稳固的界限日渐模糊起来。”它培育了人们的立体的复合型的思想方式。正是基于此复合型的思想方式之上,过去片面机械的现代文化形态自行消亡了,代之而起的是丰富复杂的后现代文化形态:如独立整一的自我被消解了,“自我裂变为多元的自我”;“民族独立国家之间的界限也正在被因特网这样的产业所打破”,整个地球连成了一体,变成了一个小村庄;哲学、心理学、文学等不同学科之间的界限也被打破了,不同学科相互交叉交融,进入学科整合状态。人类文化从过去分离的分门别类的线形的统一的现代形态转向了现在杂糅的整合的立体的矛盾差异的后现代形态。 二、纸质媒介与文学和文学研究 人类的传播技术和媒介决定和制约着人类社会文化形态,自然也决定制约着作为人类社会文化形态之一的文学。从16、17世纪开始到20世纪前期这三四百年间人类的传播媒介发生了重大的转形,即从口头语转向了书面语。书面语或者说纸质媒介,如前所述,是一种肢解分割性的媒介。它在无形中促成了人们分析型的思想方式。而正是后者在无意识中给事物划界、分类、命名,将之抓捏成一个个界限分明、逻辑有序的、明晰可见的统一体。我们通常所说的现实存在如自我、国家、哲学、心理学等等都是被这样打造成的。文学也一样。 从所指内容的角度看,西方现代人首先用二元对立的方法将他们眼前的世界分成精神和物质、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然后用排他法排除其中的一个方面即物质、客观的方面,将“我思”、“先天综合形式”、“理性”、“意志”等精神、主观的方面视作是世界之根本。接着对人的主观精神世界作了进一步的分割,将之区划为认知、行为、情感等领域,认为文学属于最后一个领域,关涉的是人的主观情感,是用来表现思想情感的。 从能指形式的角度看,西方现代人首先将人类符号形式分为非语言的(如声音、图像、动作等)和语言的两类;然后再将语言符号分为感性形象的和逻辑抽象的两大类,认为文学语言是感性形象性的语言符号;最后进一步将感性形象性的语言符号分为抒情的、叙事的和戏剧的三种不同的表现方式,由之引出了诗歌、小说、剧本三种具体的文学类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米勒说:“词语文学(literature)出自拉丁语,与罗马一基督教一欧洲词根不可分。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最早出现在17世纪后期的西欧。严格意义上的文学,仅指诗歌、剧本和小说,出现得很晚,……到了18世纪中期。” 从外部条件看,文学的发生则与民族国家的形成、自我概念的产生、作者和版权观念的出现等直接联系在一起,这些因素用米勒的话说是“文学存在的前提和共生因素(concomitants)”,而民族国家、自我、作者等文化形态如前所述无不基于西方现代人的分解性的思想方式之上,无不是印刷术和书面语的产物,所以没有印刷术和纸质媒介就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文学。 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无论是从所指内容的角度看、能指形式的角度看,还是从外部条件看,都基于西方现代人的分析型的思想方式之上,而后者则完全是由西方现代的传媒技术印刷术和传媒方式纸质媒介塑造成的,因而米勒说:“西方的文学总体上属于印刷书本以及其他的印刷品如报纸、杂志、定期刊物的时代。” 西方的现代印刷术和纸质媒介不仅决定着现代文学的形态,也决定着现代文学研究的形态。由于现代意义上的文学从内容到形式都是人们在对现实世界进行细密的切割分离、摒除异质的东西、保留同质的东西的基础上打造成的,因而无不是单一的连贯的有机统一的。这就决定了西方现代的文学研究必然是求同式的研究。而从另一个方面看,现代人的思想方式是肢解分割性的,是二元对立的,是非此即彼式的,基于这种思想方式之上,西方现代人的文学研究理路自然非求同式研究莫属。 西方从文艺复兴到20世纪的形形色色的文学研究虽然研究观念和方法上大相径庭,但研究理路和倾向都完全一致,都以探求文学作品的某种内在统一性或中心点为出发点,都是求同式的。加世纪前西方的文学研究主要有社会历史研究、人物形象研究、传记研究等几种类型。社会历史研究主要探讨的是作品所反映的某个时期的社会生活的内在统一性或者说社会生活本质,参照物是当时的社会历史状态。人物形象研究主要探讨的是作品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人物的性格的内在统一性或者说人物个性,参照物是生活中的真人。传记研究主要探讨的是作品中所表现的作家的思想、情感或心理状态的内在统一性,主要根据是作家的生活经历、思想观点和情感状态。20世纪以后西方的文学研究主要有新批评、结构主义、文化研究等几种类型。新批评主要探讨的是作品的内在蕴含的矛盾统一性,参照系是文学语言的“歧义”、“反讽”、“悖论”等属性——具体指文学语言的集外在的字面义与内在的隐含义于一体的属性。结构主义主要探讨的是文学作品的结构法则或者说写作模式的普遍统一性,参照系是人类语言以及它的运行法则即语法规则。文化研究主要探讨的是作品中所反映的人们的文化身份的内在统一性(如种族性、区域性、男女性别等),参照物是某种社会集团的文化属性。 从批评视野看,这些求同式的文学研究各自只注意到了文学作品之内容或形式的某一个层面,而完全忽略了其他的层面,是瞎子摸大象式的,是狭隘的片面的。从批评思路看,这些求同式的文学研究将注意力主要放在了探求作品某种统一性或某个中心点上,而完全忽略了文学作品的本质属性即它的形象大于思想的属性,完全忽略了它的矛盾性异质性和丰富多元性,因而它们只注意到了作品的明晰性和有序性的一面而摒弃了它的模糊性和丰富复杂性的一面,是肢解性的排他性的残缺不全的研究。从批评效果看,这些求同式的文学研究都基于某种理论假定之上,都以某种非文学的东西为参照,都先有某种预设,然后再到作品中去寻找它、印证它,都是结论在先分析阐述在后,因而是同语重复性的,都在已知的东西中绕圈子,很少涉足于未知的领域,很难给人们提供新知新见。正因此,在米勒看来,这些形形色色的求同式的文学研究在根本上都是揭示性的而不是开发性的,都是证明性的而不是发明性的,都是陈述性的而不是施为性的,是指向已知的东西的而不是指向未知的东西的,是不可取的。 三、电子媒介与后文学和后文学研究 西方的文学和文学研究完全基于现代传媒技术印刷术和传媒形式书面语之上,而现在“新的电信时代正在产生新的形式取代这一切”。现代的传媒技术和传媒形式印刷术和书面语正在被新型的传媒技术和传媒形式电子技术和电子传媒形式如广播、电话、电影、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激光唱片、VCD、DVD、移动电话、电脑、通讯卫星和国际互联网等替代。与肢解切割性的纸质媒介相反,电子媒介的本质特征是整合融会性。它“打破了过去在印刷文化时代占统治地位的内在与外在二分法(inside/outside)”,突破了现代人的二元对立思想,拆解了基于此二元对立思想之上的各种二元对立概念如所指与能指、现实与虚构、文学与非文学等等,瓦解了作者、自我、民族国家等意识形态,消解了文学和文学研究得以存在的所有的前提条件。这样,随着电信时代的到来文学和文学研究的消亡自然无法避免。所以米勒说:“新的电信时代正在通过改变文学存在的前提和共生因素(concomitants)而把它引向终结”,“文学的终结就在眼前”,“文学研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米勒所说的“文学”不是指那种作为人类语言符号之一种形式的、超越时空界限的文学,而是指那种基于现代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之上、作为现代文化形态之一种形式的文学。米勒在后期的理论力作《论文学》中明确指出:文学有两种含义,“第一种意义上的文学,作为一种西方文化机制,是特殊的,它是第二种意义上的文学的历史性的特定的形式。在第二种意义上,文学是一种使词语或其他符号成为文学性的东西的一般倾向。”换句话说,“文学”概念有两种不同的所指:一种是指那作为现代人的文化建构物的现代文学话语,一种是指那超历史的普遍的作为人类语言符号大家族中的一分子的人类文学符号。米勒指出:“如果一方面文学的时代几近结束,那么另一方面文学或文学性则是普遍的永恒的。”“文学研究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它会继续存在。”米勒认为,虽然作为现代人的文化建构物的文学话语以及与之联系在一起的文学话语研究将随着现代传媒技术和方式的消亡而终结,但是作为人类语言符号大家族中的一员的超历史的普遍的文学符号以及与之联系在一起的文学符号研究将永远留存。米勒指出:“我认为这种数字化的东西将会多方面和以人们无法预测的方式改变文学和文学研究。我甚至要说它将会转变和已经在转变文学或文学性的概念,它正在逼杀文学,给它以一种新的存在形态。”这即是说数字化的传媒方式将会从根本上改变人类文学符号以及人们的研究方式,赋予它们以“新的存在形态”、新的品格。那么数字化的传媒方式到底有什么独特之处?它给文学符号以及文学符号研究带来什么样的变化?赋予它们以什么样的新品格? 为了论述方便,下面我们暂且将基于新媒介之上的超越现代文学话语的文学符号称作“后文学”,将基于新时代新思想方式之上的超越现代文学研究方式的文学符号研究称作“后文学研究”。 在西方传媒研究史上最早对数字媒介或言电子媒介做出全面深刻的阐述的理论家是被人们誉为“时代的先知”的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他在巨著《理解媒介:人的延伸》中明确指出:“任何发明或技术都是人体的延伸或自我截除”,从文艺复兴后期到20世纪前期期间的各种传播媒介是人的肢体的延伸,20世纪中后期兴起的新媒介是人的神经系统的延伸;前者是肢解的分割性的,后者是整一的混合性的;具体而言,前者是再现性的、重复的、线条的、连续的、统一的,而后者是构造性的、虚拟的、“非连续的、歪斜的、非线形的”。麦克卢汉之后西方科幻小说作家吉伯森(w.Gibson)推出了“赛博空间”(cyberspace)术语,传媒理论家尼尔森(T.H.Nelson)发明了“超文本”(hypertext)概念,哈拉兹(F.G.Halasz)阐发了“超媒介”(hypermedia)话语,他们从不同的方面进一步深化了麦氏关于电子媒介是一种构造性的、虚拟的、非线性的、非连续性的、立体化的传媒方式的理论,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电子媒介理论系统。现在“赛博空间”、“超文本”、“超媒介”已经被公认为是电子媒介(特别是因特网)的本质特征,它们差不多变成了电子世界的代名词。在电子媒介的性质特点问题上希利斯·米勒完全沿承了麦克卢汉等人关于电子传媒是一种整合融会性的传媒方式,具有构造性、虚拟性、非线形性、非连续性、立体性、歪斜性等本质特征的理论观念,并将之巧妙而机敏地贯彻到了对后文学性质特点的分析中。 在米勒看来,电子媒介与纸质媒介的本质差别在于:后者将文字和声音、图像、动作人为地隔离开来,抹去了后面三种因素,仅留下唯一的一种因素文字,是地地道道的切割分离性的传媒方式,而前者正相反,它将纸质媒介所抹去的声音、图像、动作等因素重新招揽回来,在文字中引入了声音、图像以至动作,在视觉中加进了听觉、触觉以至味觉等,是整体的混合的浑一性的传媒方式;后者培育了人们切割分离性的思想方式即二元对立思想方式,从而打造了现代明晰的机械平整的审美话语形式文学,前者在无形中塑造了新的思想方式即整合性的多维的思想方式,从而打造了新的混杂的能动多变的审美话语形式后文学。后文学的混杂性和能动多变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它突破了外在与内在、实在与非实在之间的界限,不再致力于再现或表现某种外部存在,不是再现性或表现性的,而将外在与内在融为一体,是构造性的,虚拟性的。在米勒眼里电子媒介本身就是一种集外在与内在为一体的构造性的媒介。他在专著《黑洞》中指出:“印刷品也是技术再生产性的一种形式——对这一点我们差不多快遗忘了,但也许再生产性的效力在照相机瞬间的一闪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它生产出了底片,将那刹那间已逝去的东西保留下来,赋予了它以幽灵般的无尽的生命。……那熔化了形象与文本之区分的数字化生产出了形象/文本,它们比照片更为短促多变和无所不在。它们彰显了本雅明意义上的作为瞬间性产品的照片的另一面:即它赋予那被人们拍过照的已死去的瞬间以鬼影般和幽灵式的永久存在、赋予它以无所不在的生命的方式。”这即是说照相机或摄像机等电子媒介是一种将事物从川流不息的现实时间进程中抽离出来、赋予它们以特殊的形态(即某种图像)的形式。在照相机或摄像机将外在现实事物转化成照相机中的底片或摄像机中的数字图像的过程中,被拍摄的现实事物已经随着时问的流逝而逝去了,留下来的只是它的仿像或者说它的影子,此“仿像”或“影子”完全有别于它的底本外在现实事物,它们是由照相机或摄像机等媒介制作出来的,是外在事物和照相机或摄像机等转换形式的结合体,是构造性的。这种由照相机或摄像机等电子媒介打造出来的电子世界是由数字或信息构成的,它虽源于外在现实,但已不是纯现实,而是被数字化了的现实,或者说是形式化了的现实,是一种介于实在与非实在之间的现实,是虚拟的现实,用米勒的话说,是“非现在的现在”,是一种“仿像”:“所有那些电视、电影和因特网产生的大批的形象,以及机器变戏法一样产生出来的那么多的幽灵,打破了虚幻与现实之间的区别,正如它打破了现在、过去和未来的分野。人们常常难以分辨电视节目里的新闻和广告。电视或者电影形象属于比较奇怪的一类——非现在的现在,要想说清楚它到底是不是‘目击新闻’,即是不是所说的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还是如他们所说的一种‘仿像’(simulation),也常常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与电子媒介的这种构造性、虚拟性性质特征相应,后文学也完全是构造性的虚拟的。总体而言,西方20世纪以后伴随着电子媒介而出现的新型的文学或者说后文学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由电子媒介承载的文学如影视文学、光碟文学、网络文学等,另一类是借鉴电子媒介文学的手法写成的纸质媒介文学。由电子媒介承载的文学完全是构造性的、虚拟的,这不言而喻。以西方当代的“第一部CD-ROM的轰动之作”《米斯特》(Myst)为例,它是由“2500多个实物照似的意象”构成的。它的作者兰德·米勒(RandMiller)和罗宾·米勒(RobynMiller)两兄弟先将现实事物转换成一连串的数码图像和声音,然后再将它们按某种方式集结到一起,最后组建成了这样一个似真而又非真的数字化的艺术世界。此世界完全是由数码打造成的,是虚拟性的。那些借鉴新媒介的方式方法而写成的新型的纸质媒介文学本质上也是构造性的虚拟的。以这种新型的纸质媒介文学的开山之作《追忆逝水年华》为例,它是由“记忆的巨大的数据库”构成的。作者普鲁斯特仿照电影、电视、照相机、摄相机的蒙太奇手法,首先将他记忆中的现实事物转换成无尽的意象或词语形象,就像照相机或摄相机将现实事物转换成一个个零散的镜头一样,然后再将这些意象或词语形象按一定的序列组合起来,从而组建成了一个虚幻的艺术世界。此世界,用米勒的话说,完全是由语言词语打造成的,是施为的(performative),它源于现实又不同于现实,是虚拟性的。 (2)它打破了语言、图像、声音、动作等不同的传达手段和叙事、抒情、议论等不同的表述方式之间的界限,是超媒介、超文体的。米勒说:在数字化的电子世界里,“不同媒体之间的界限也日渐消逝。视觉形象、听觉形象(比如音乐),以及文字都不同地受到0到1这一序列的数码化改变。像电视和电影、连接或配有音箱的电脑监视器不可避免地混合了视觉、听觉形象,还兼有文字解读能力。新的电信时代无可挽回地成了多媒体的综合应用。男人、女人、孩子个人的、排他的‘一书在手,浑然忘忧’的读书行为,让位于‘环视’和‘环绕音响’这些现代化视听设备。”在米勒看来,电子媒介本身就是语言、图像、声响、动作等不同的信息传达手段的混合体,它集视觉、听觉、触觉等于一体,是综合性的通感式的,是超媒介的。与之相应,以电子媒介为载体的电子媒介文学也是超媒介的。以《米斯特》为例,“它有‘2500多个实物照似的意象’,外加‘声音轨道’和‘快速牌(苹果牌电脑的一个商标)电脑的图像和电子动画图片’。”“它是‘一个迷乱的盒子,盒子里头是小说,小说里头是绘画——并配有音乐,或其他东西。”’∞它是由语言文字、图像、声音等各种不同的传达手段共同打造成的,或者说是小说、绘画、音乐等各种不同的艺术形式的混合体。电子文学文本是这样,那些以电子文学文本为模板的新型的纸质文学文本也不例外。再以《追忆逝水年华》为例,正像米勒所言:“小说充满了信件和电报。”其中既有叙事、描写,又有抒情、议论、说明、解释,是小说、书信、散文、议论文、说明文等各种不同文体的杂糅体。另外“普鲁斯特用很多重要的篇章借小说内部人物的状态刻划了《追忆逝水年华》的读者的状态。”小说将文学阅读和文学批评巧妙地引入文学叙事中,是批评和创作两种完全不同的话语形式的混合体。(3)它突破了话语文本与话语文本的界限,是不同的话语文本的杂糅体,是开裂的、非线形的、非连续的、零散的。米勒说:“在电脑上写作与普通方式或打字机写作大不相同。由于能够很容易进行修改,所以文学研究的文本似乎永无止境或永远不能完成。它可以非常容易地扩展,重新安排,剪裁,进一步加注,等等。”电子文本不像文字文本那样一旦定稿、排版、付印就不便再压缩或扩展,它可以随时增删、修订,“永远不能完成”。正是电子书写的这种便于插入、删除、增补、缩减、编辑、修订的性能使各种不同的话语文本间的链接成为可能,从而使电子文本具备了文字文本所无法具备的独特性能即集各种各类不同的文本于一体的超文本性能。一种电子文本可以将同一个主题的所有的话语文本链接到一起,如可以将描述某种现象的元话语文本、评论这些元话语文本的文本以及对这些元话语文本和评论进行哲学思考的话语文本等等编组到同一个窗口中,也可以将不同主题的话语文本随意地陈列到一起,如“在电子空间中小说《艾亚拉的天使》与天象图、卫星形象、可以想得到的任何一种主题的简报、有关人类基因工程的最新的消息、从哈勃天文望远镜上得到的最新的图片、免费软件、各种游戏、农业信息、你来我往的千百万邮件短信,等等,以惊人的丰富性和无序状态堆在一起”。所以电子文本空间中,“任何东西都可以跟另外的东西,以乱糟糟的混合的方式重叠在一起”。 一般的电子文本是由各种各样不同的话语文本集结成的,是超文本性的,特殊形态的电子文本即电子文学文本不例外也是由多种多样的话语组合成的,是超文本性的。如《米斯特》就是由“5个有待拓展的完整的世界”构成的,由2500多个实物照似的零散的意象组构起来的,它是各种不同的数码或者说景象相互链接的结果。“此怪异的游戏或小说的目的是借打开呈现在电脑屏幕上的各种目标物以重新组建一个故事。此游戏是‘被设计出来让那些第一次玩游戏的一般水平的游戏者在40个小时之内完成的。’当40个小时用完时,小说的故事就会呈现出好几个不同的结局。《米斯特》是一个自由的国度。你可以选择你最喜欢的结局。”这即是说《米斯特》不仅是由各种不同的数据或景象组构成的,是立体的复杂多元的,而且还是动态开放的,它最终被建构成何种形态完全取决于欣赏者或游戏者如何处理它。 超文本不仅是电子媒介文学文本的本质特征之一,也是以电子媒介文本为模板的新型的纸质媒介文学文本的本质特征之一。譬如《追忆逝水年华》就是“一个巨大的碎片集合体或不计其数的碎片的聚集地。”其中既有叙事又有议论,既有陈述又有说明、注释,它是由各种不同的话语文本集结而成的。它是“一个布满了无数小多边形的多边形”,是立体的。“马塞尔将他的记忆当作是他可以在其内部不停地穿行的超文本程序。在那记忆的巨大的存储器中,他可以在任何地方开始,而借一系列链接,最终可以被引向其他任何地方。”它既无确切的入口,亦无确切的出口,不是线形的连贯的而是非线形的不连贯的。普鲁斯特在创作它的过程中,不断地改变写作计划,不断地增添新的材料,不断地扩展它,“它是无尽的”,是一个开放的体系。 电子媒介不仅赋予了新时期的文学符号以新的特性,而且也赋予了新时期的文学符号研究以新的品格。由电子媒介承载或仿照电子文本模式写成的后文学,如上所论,不再是被动再现或表现已有的精神或物质存在的形式而是主动构造未知的事物或境界的形式,不是记述性的而是施为性的,不是单一平面的、线形的、连贯的、透明的而是混杂立体的、非线形的、非连贯的、隐秘的,其中永远隐含着某种深不可测的迷乱怪异的东西或言“黑洞”(blackholes),压根就是“不可读的”,没有人能够完全穿透它。这样,人们在研究它时便不再将重心放在探求其中的某种统一性或中心点、以完全把握它上,而是把重心放在发掘其中的某种无法预见的怪异的东西、以深刻开发它的无限多样性上。这就决定了后文学研究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与文学研究完全相反的道路:即不是求同式的而是以求异式的。米勒将这种基于由新媒介引发的新文学之上的新研究称作是“修辞学”。另外从研究主体的角度看,在新的整合融会性的电子传媒方式深刻影响下新时期人们的思想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即从分割转向了整合、从单向转向了多向、从一维转向了多维、从集中转向了发散。人们用整体的目光,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去审视无限丰富的文学文本,自然会更容易体察到它的复杂多元性以至不可穷尽性,更能意识到那种企图捕捉到文学文本的某种优秀、本质或言统一性以完全把握它的设想的空幻性。这样他们便自然而然地将批评重心从过去探求文学作品的某种统一性或中心点转移到了开发它的某种悖论、异质性或言“黑洞”或“他者”上了,便自然而然地走上了求异性的后文学研究之途。 20世纪60、70年代法国哲学家德里达从其解构主义思想出发深刻发掘了西方现代哲学的基础性的话语“自我”之中不透明的层面或者说它的“黑洞”或“他者”,如无法为自我意识所掌控的无意识、为自我的精神心理所涵盖的物质形态如语言符号、文字等,为这种求异性研究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树立了成功的范式。法国的另外一位哲学家福柯从其后结构主义思想出发进一步开发了西方现代文明的基石“理性”之中的不在场的一面——“疯癫”,以期将西方的社会文化引向一个新的境界,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求异性研究。美国批评家萨伊德敏锐地揭示了貌似公允客观的西方的“东方学”中不为人知的隐秘的一面即深厚的种族主义或言西方中心主义倾向,将这种求异性研究扩展到了社会文化领域。俄国批评家巴赫金深刻揭示了陀斯妥也夫斯基等人小说中的某种统一的意识和声音后面的不一致的意识和声音或者说杂音,揭示了文学作品统一性之中的差异性,不知不觉中走上了求异性文学研究之途。美国“耶鲁派”的批评家德曼开发了各种文学文本之逻辑统一性之中的乖张差异性或者说语法层面背后的修辞层面,全面发展了求异性文学研究,将之推向了高峰。这种求异性研究所关注、探究和开发的是事物中的那种为既有的已知的在场的东西所无法涵盖和包容的未知的不在场的怪异的东西或言“他者”:如为我的民族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或行为怪异的其他民族,为我所无法穿透的他人,为我的意识所把握不了的梦幻和无意识,为人类语言符号的语法逻辑的层面所无法涵盖的修辞悖谬的层面……等等。此种研究不像多元主义或对话理论那样认为千差万别的事物背后有某种普遍统一的公理、因而在强调这些怪异的东西的同时却有意无意地将它们归并到某种普遍性中,而是认为千差万别的事物背后仍然是千差万别的事物、因而始终十分看重和尊重这些怪异的东西,它以全面开发“他者”以开辟新的视野和新的人生境界为出发点,它不是兼并、同化、征服性的,而是发散、异化、开拓性的。它是将人类社会引向多元化、引向真正的民主自由和平的唯一正确有效的方法。 随着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媒介的广泛运用和人们的思想方式向整合性多维性的急剧转变,这种力求把握事物中某种未知的不可预测的怪异的东西、尊重“他者”、开发新异的事物和新异的境界的求异性的研究日益变成了文化和文学研究中的主导性的方法理路。它正在蓬勃展开,代表着人类文学研究的光辉未来。 四、余论 西方的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不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流变不居的。从总体上看,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显著的阶段:(1)古希腊至文艺复兴。此阶段人们心目中的理想境界不在现实中,而在超现实的神灵的王国中(如在奥林匹斯山上空的神祗之乡中或伊甸园里)。此阶段文学符号的形式主要有神话、史诗、传奇、戏剧表演等,它们所创造的艺术境界大多是超现实的天外奇境,它们所塑造的形象主要是神、英雄、骑士等超凡脱俗的角色,此阶段的作品主要以神奇性和故事性取胜,文学符号研究主要关注的是作品的情节结构问题(如亚里斯多德的《诗学》、贺拉斯的《诗艺》、布瓦洛的《诗的艺术》等都是围绕着此问题展开的),人们将这一阶段的文学符号称作是“诗”,将文学符号研究称作是“诗学”。(2)16、17世纪至20世纪前期。此阶段人们将注意力从天外奇境转向了现实中活生生的人生境况。此阶段文学符号的形式主要有小说、诗歌、剧本,它们所描写的是现实中的实实在在的人和事,表现的是人们的真情实感,作品主要以真实性、思想启迪性和情感震撼力取胜,文学符号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文学反映现实人生的广度和力度以及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的真实和深刻程度,或者说它的社会人生启迪作用,人们将此阶段的文学符号称作是“文学”,将文学符号研究称作是“文学研究”。(3)20世纪中后期。此阶段人们不再认为世界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由人构造成的,由于过去人们是用分析型的理性的机械的方式建构社会文化机制的,所以所构造的世界是单一化的平面的片面的不合理的,为此人类亟需改变思想形态、用新的方式即复合性的非理性的复杂多样的方式打造新的社会文化机制即无限丰富多样的文化机制、以从根本上改变既有的不合理的世界面貌。他们将文学符号当作是打造新世界的新方式的先锋实验性形式。正因此这阶段的文学符号不是以充分有力地表现某种外在所指为目标而是以革新和变异自己本身的艺术方式或者说内在能指、用非逻辑非理性的方式打造奇异多变的艺术世界为目标,它不是再现或表现性的而是构造性的,主要以虚构性、能指形式的变异性、艺术境界的迷离多样性取胜,此时期的文学研究把重心放在了细读文本、充分开发文学文本的异质多样性上。人们将此阶段的文学符号称作是“文学性”或“可写性”文学文本,将文学符号研究称作是“文学性研究”或“修辞学”。 由于深深囿限于本质主义(essentialism)和普遍主义(universalism)的思想模式中,传统中人们一贯认为文学符号是一种一成不变的普遍永恒的东西,文学符号研究是一种探讨文学的普遍性或本质的普适性的学科,因而只注意到了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的共时性和亘古不变的一面,而完全忽略了它们的历时性和流变不居的一面。在世纪之交,当代杰出的理论批评家希利斯·米勒从其反本质主义的后结构主义思想出发,不仅深刻意识到了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的动态变异性,而且参照人类传媒方式的历史发展过程特别是文艺复兴以后传媒方式的历史发展过程、以之为根据深刻揭示了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的历史变化过程,展现了不同的历史阶段特别是16、17世纪至20世纪前期和20世纪中后期两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的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的不同的形态和性质特点,并得出了随着印刷时代的消逝、电信时代的来临,旧的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即文学和文学研究正在消亡、新的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即后文学和后文学研究日益兴盛的惊世骇俗的结论,这不能不说是空前独到深刻的,不能不说是西方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的一次重大创举。这也正是他近期的理论学说为什么会在国内外引起巨大反响、会受到人们高度的重视的根本原因。 不过正像美国当代的批评大师德曼所言,任何洞见中都有盲点。米勒关于传媒方式与文化文学关系的理论学说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米勒虽然在理论上一贯反对本质主义和逻格斯中心主义,但在论述传媒方式与文化文学关系时却不知不觉地落入了传媒方式决定文化文学形态的一元主义、决定论或言本质主义的思想圈套,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误区。事实上社会文化机制和文学符号形态的形成和发展并不是由某一种唯一的因素促发的,而是多种因素的互动促成的,除了传媒技术和传媒方式外,生产力水平、生产方式、人的主观意识、人的综合素质、文化符号形式等都是决定和制约文化机制和文学符号的发生和发展的基本因素。希利斯·米勒在论及文化和文学符号发生发展时只注意到了传媒技术和传媒方式的巨大影响力,而忽略了其他各种因素的深刻的制约作用,无疑是狭隘的片面的。其次,他在传播媒介的发展过程问题上,一贯认同麦克卢汉的高级形态取代低级形态的线形发展模式论——即书面语取代口头语、电子媒介取代书面语的发展模式论,具有明显的形而上学色彩。从历史史实看,传播媒介的高级形态与低级形态之间的关系不是前者取代后者的关系,而是前者丰富和扩展后者、与后者构成多元互补局面的关系,如16、17世纪以后兴盛起来的书面语极大地丰富和扩展了传统的口头语传媒方式,与后者构成了二元互补的关系,20世纪中后期发展起来的电子媒介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了口头语和书面语等传播媒介,与后二者构成了三元互补关系。再次,基于媒介决定论和传媒方式单线发展模式论之上,米勒提出,与旧的书面语传媒方式日益为新的电子传媒方式所取代的历史趋势相应,基于旧的传媒方式之上的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即文学和文学研究日益消亡,基于新的传媒方式之上的新的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即后文学和后文学研究日益蓬勃兴盛、正在全面取代旧的文学和文学研究。这很明显不符合事实,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当前在世界范围内用传统的方式进行创作和研究的作家和文学家不仅在数量上占绝对的优势,而且他们的作品和成果的质量也是后文学和后文学研究无法望其项背的。跟书面语有巨大的潜力、没有也不可能消亡一样,文学和文学研究也有巨大的潜力,它们现在没有消亡,将来也不可能消亡。 总之,米勒关于传播媒介和文学关系的理论学说以及基于它之上的关于西方现代和当代的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的历史形态、性质特点、未来走向的分析论述等既有深刻独到之处亦有片面悖谬的地方。认真研究和总结它们,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和把握传媒方式的历史过程和走向、深刻理解和把握文学符号和文学符号研究的变化过程和历史形态、科学预见和策划它们的未来,无疑具有重要的启发和镜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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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1]。党的六中全会上重申了坚持中国道路的重要意义。中国研究生教育“走什么样的路”,既决定了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和规格,也决定了研究生教育的未来。总书记强调:“无论搞革命、搞建设、搞改革,道路问题都是最根本的问题。”[2]自革命建设时期起,中国共产党就带领各民族和人民摸索开辟出一条既根植于历史,又融合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研究生教育实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从研究生教育弱国到如今的研究生教育大国,再到研究生教育强国的目标制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走自己的路”,始终坚定决心,始终保持信心,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的成功密码。“自信,是建立在对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高度认同基础上的一种高度自觉。”[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蕴含了不断自我革新、不断超越自我的本质属性。推进研究生教育道路朝向内涵式发展,助力中国梦的实现,就必须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历史逻辑和形成逻辑,并准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增信路径。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历史自觉 自1917年北京大学创办研究所开启国人自办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至今已逾百年。百年来,中国研究生教育从无到有,研究生教育规模由小到大,从模仿与借鉴中逐步走出了一条自主创新式的中国特色研究生发展道路。中国研究生教育在实践史中体现出的历史自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首要依据。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源于自古以来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历史传统 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结构体系中的最高层级,高层次性是其显性特征之一。古代中国十分重视对高层次知识人才的培养,其传统由来已久。战国时期齐国设稷下学宫,定期举行“期会”,兴学术自由之风,学宫集讲学、育才、著述、咨议等多功能于一体,蕴含了后世研究生教育的基因。汉代创设太学,置五经博士传授儒学予诸生,学问传承严守“师法”和“家法”,重视学生自学兼重指导下孜孜矻矻以穷一经;西晋兴办国子学,时至唐朝,形成了以“六学二馆”为主干的中央官学教育体系,高层次人才培养机构类型丰富多样,其培养方式又显现出了研究生教育方式中强调学生自学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特征。“一千年以来,书院实在占教育上一个重要位置,国内的最高学府和思想渊源,惟书院是赖。”[4]两宋时期,大儒学士竞相入驻书院讲学育才,出现了如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等著名书院。以书院为代表的人才培养机构,注重培养学生自学和独立研究的能力,鼓励学生在学期间开展各类学术性质的研讨活动,往往既是教育机关又是学术研究机构,甚至是某个学派的学术研究与传播基地,研究韵味浓厚,透露出研究生教育的部分特质。“若就教育层次与受教育者学养而言,明清两代入翰林院深造的庶吉士更可以比拟今日之研究生。”[5]虽然说中国古代对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虽与今时研究生教育不可同日而语,更不能视为等同,但却又实现了某种会通,即都肩负着学术研究的使命,且在教育过程中都蕴含了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涵。可见,一直以来对于文化学术的钻研、传承与传播,对于具有“研究型”意味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与重视,都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独有的历史财富。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源于百年来道路选择探索积累的历史经验 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不止,一个又一个丧权辱国条约的签订,促使其时仁人志士纷纷踏上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变革传统教育、创办新式教育开始成为其时救国方案之一。随着先进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外教育制度的宣传与倡导,20世纪初期,具有“后发外生型”特征的研究生教育方才在中国出现。鉴于日本在明治维新改革后所取得的成效,中国最早选择的研究生教育道路即模仿日本。清末时期,梁启超、康有为、姚锡光、王国维、罗振玉等有识之士,最早向国人引介日本的学制体系设计,其中就包括了研究生教育体制的内容。1901年起,清廷施行“新政”,相继制订了《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其中分别设定“大学院”与“通儒院”作为研究生教育机构,首次从国家立法的层面使研究生教育得以确定。这一时期以日本教育体制为蓝本,推动设立研究生教育制度,其开创性意义值得肯定,但随着晚清政府的灭亡,走日本式的研究生发展道路并未付诸于实践。民国以后,郭秉文、陶行知、晏阳初、陈鹤琴、胡适、廖世承、孟宪承等一批留美生归国,成为革新教育的领导者和主力军,并对英美法德等欧美国家的教育进行广泛的介绍。如商务印书馆集结各海外留学生合著《各国教育谈》一书,当中就涉及各国的研究生教育制度。自1917年北京大学率先创办国学门研究所,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也先后设立相关研究院所,推动了近代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实践。这一时期中国研究生教育道路从模仿日本到借鉴欧美转向。例如,从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来看,民国前期的研究生教育主要是模仿德国和日本的“学徒式”培养;而民国后期的研究生教育又主要是学习了英美的“专业式”培养。客观地说,受时局的限制,民国以后学习欧美式的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却也无法改变道路移植和本土化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尤其是在抗战时期,中国研究生教育大都是各校根据自身情况,通过相应的措施,保障研究生教育在战火中得以延存。所以,近代中国研究生实践的起步是受学习欧美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的影响,但保障研究生教育在战乱硝烟中仍未断绝甚至有所成效的真正原因,绝不是因为借鉴了哪个国家的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而是应该归功于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意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在特殊的时代情境下,我国提出“全面学苏”的号召,中国研究生教育走上了学习苏联的道路。中国向苏联派遣大量留学生;苏联也向我国派遣专家指导研究生教育的开展,中苏教育交流密切。建国初期,国内研究生“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完成研究生学习计划”,并学习苏联“建立教研室作为培养研究生的组织机构”。[6]学习苏联研究生教育发展模式,确实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培养了一批具有真才实学的高层次人才。但是,1957年起,中苏关系恶化,大批苏联专家全面撤离中国,我国不得不开始自主探索研究生教育模式和发展道路。综上,百年来中国在研究生教育道路的选择上,从模仿日本到借鉴美国,再到学习苏联,期间或多或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过度依赖国外研究生教育道路,其弊端也显而易见。故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就是对以往研究生道路选择成功与失败的科学总结的充分认识。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取得的伟大历史成就 中国共产党领导研究生教育道路的原点始于延安时期。其时中国共产党在陕北公学开办过相当于研究生培养水平的高级研究班,培养战时所需的人才。其他诸如鲁迅艺术文学院、延安大学、华北大学、中原大学等高校也陆续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实践。解放以前,中国共产党对于研究生教育道路的摸索与探寻,虽“较之于随后的同类型教育显得粗放”,但“不仅获得了宝贵的办学经验,培养了大批人才,还为共和国建立初期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历史基础”。[5]341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带领中国研究生教育开启新征程。1956年,随着毛泽东公开发表《论十大关系》,中国人才培养工作也提出要“注意结合中国具体情况来更好地学习苏联先进经验”[7]的口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苏联教育模式的态度由“照搬照抄”向“理性选择”的重大转变,直接影响到我国发展研究生教育的道路选择,开始了对新中国研究生教育道路中国模式的探索。与此同时,科研院所开始培养研究生,使我国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组织机构类型从“单一”走向“多元”,壮大了共和国研究生教育道路上的组织队伍。当然,中国研究生教育道路也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经历过一段艰难的岁月,1977年,《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的颁行,使中国研究生教育逐步走上正规化、常规化的发展道路。研究生学位制度确定并付诸实践,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日益完善,研究生招生类型丰富、培养规模扩大,等等。1992年,中共中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便适应社会改革和改革开放加快的现实需要,并积极探索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步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地位更加明显,质量提升的紧迫性更加突出,研究生教育进入内涵式发展的新阶段”[8],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成为必然选择。2020年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李克强总理高度肯定了共和国研究生教育取得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9]。仅从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发展情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66年的这十七年间培养研究生数量不足2.4万人,而2020年一年我国就招收研究生110.66万人,研究生数量呈跨越式增长。总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化和质量化发展成就显著,这为坚持道路自信提供了坚实的底气与信心。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形成逻辑 从对研究生育人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到研究生教育制度的调试与反思,再到研究生教育理论的深究及其理性认识,我国创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形成,既受文化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相互作用的影响,也源自对中国研究生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现代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不懈追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自信,使我们愈加坚信中国研究生教育能走向“优越之路”“强国之路”和“内涵之路”。 (一)文化涵养:在继承与发展中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优越之路” 中国研究生教育的文化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内在支撑。中国研究生育人文化根深脉远,并随着时代任务的发展而充实其中的内涵。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使儒家思想成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受此影响,学校教育主要以传承和播衍儒学为主体内容的传统文化为己任,研究生教育也不例外。近代高等院校自办研究院(所)开启研究生教育实践,最早也是创办国学研究所,培养“国学”学科研究生。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条件艰苦,研究生育人文化主要是以战时文化为标志,其时研究生育人资源、育人方式、育人目标等皆与抗战需要密切联系。例如,较之于抗战以前重点培养文科研究生,抗战期间则扩充了理、工、医等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新中国成立后,研究生教育在“为谁培养人”和“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根本性问题下,其育人取向突出为国家需要和社会主义性质。以来,总书记强调“要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并多次指出立德树人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要求“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10]。关于教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仅指明了文化作为育人活动的精神基因,赋予了教育生命力和影响力,而且标志着新中国研究生教育的育人使命从为政治服务和为国家需要,向立德树人和以人为本渐变。从研究生育人文化发展与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内在关系来看,其一,研究生育人文化作为文化大系统中的子系统,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延续性、发展性等特征,是在对传统儒家文化的继承中、对战时文化的发扬中、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创造中,不断丰富起来的。研究生育人文化既渗透于研究生教育实践,又浸润于研究生培养活动当中,能为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提供文化基因和灵魂。其二,研究生育人文化的本质是以文化精神培养高层次人才,其功能是为了实现研究生的主体价值和社会价值。就这一点来说,把握研究生育人文化的丰富内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道路自信的基本目标一致,且研究生教育道路进行的大量实践也能为研究生育人文化的发展提供现实素材和基础。故此,之所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是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研究生教育所走的道路,也不同于解放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老路”,而是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优越性的“新路”。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条道路是以中华优秀研究生育人文化为根基,“在旗帜鲜明反对照抄照搬、简单移植的崇洋西化倾向,也坚决反对故步自封、闭目塞听等文化保守主义”[11],不仅正确处理了文化的历史性与文化的适应性、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之间的关系,而且输入了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所需的价值观和文化观,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丰富的文化内涵,从中国研究生育人文化自信中彰显中国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 (二)制度保障:在调试与反思中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强国之路” 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制度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道路自信的有力保障。制度本身所具备和表现出的优越性,不仅影响着人们对于制度的认识程度,而且也影响了人们对于道路持续性的认可。研究生教育制度是保障研究生教育得以进行的基本规则和组织模式,其构建过程体现了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的规律性。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的起点源于先进知识分子对于西方研究生教育制度的介绍,研究生教育建制成为“教育救国”思潮的重要内容。1927年以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以北大、清华等高校颁发的根据各校情形所制定的相关研究生教育规章说明,缺乏从全国范围内的系统性、规约性、完善性的研究生教育制度法规。南京国民政府的成立直至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研究生教育迎来了发展的十年黄金期。在中央政府主导的模式下统筹规划,《大学组织法》《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学位授予法》等相关法规陆续颁布,才陆续有了从国家层面建设研究生教育的制度的文本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51年6月11日,中国科学院联合教育部了《1951年暑假招收研究实习员、研究生办法》,标志着新中国研究生教育逐步进入国家统一管理实施阶段。此后,教育行政部门接连颁发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高等学校研究生部的现状及其调整意见》《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等系列涉及研究生教育建制内容的文件,对研究生教育制度的相关构架进行了初步探索,但并未涉及研究生学位制度。直到1956年8月5日,国务院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暂行条例》,标志着“正规的研究生制度的建立首先由中国科学院开始”[12]。尽管后期受“教育大革命”的影响,研究生教育建制受到一定的冲击和限制,但国家仍然对研究生招生考试、修业年限、管理方式、培养任务、毕业审核等制度体系内容进行了大量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建制成效。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颁布,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建设与社会主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形成了更加紧密的联系,研究生教育发展开始走向系统化、体系化和制度化的道路。研究生学位制度、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招生制度,中外研究生合作培养制度等内容日益完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的实施,确定了由“学士—硕士—博士”组成的三级学位制度;“建立了政府主导、省级统筹、培养单位自主办学三级管理体系;形成了以学位授予单位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32·姜澄,等:自信与增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发展逻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建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单位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13],等等。可见,中国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百年来在认识、尝试、调适、建立与反思中不断摸索中取得发展。新形势下,一方面,国际范围内新一轮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加剧,国家之间在科技、经济等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另一方面,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时期和“两个一百年”的重要交汇点,我国“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14],不仅对培养高层次人才、承载科技创新重任的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对研究生教育在建设教育强国的作用方面有了新期许,而且也对研究生教育制度的保障机制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制度是在摒弃了“西方化”和拿来主义式的建制模式,不断反映出制度创新的中国思维、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是立足于本国实践中摸索建立的一种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新模式。而构建并施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制度,本身也折射出一种创新自信、实践自信和道路自信。 (三)理论支持:在行动与理性中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内涵之路” 中国研究生教育的理论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道路自信的持续动力。研究生教育学科的建立推动了研究生教育理论的进步。改革开放以后,研究生教育数量在高等教育人数的比重愈加增大的同时,“研究生教育实践的逐渐积累和现实的需要使得研究范畴和知识边界日益强化,这种逐渐强化的研究范畴和清晰的知识边界使得研究生教育对象逐渐超越了原有的高等教育理论体系”[15],研究生教育学科有了独立的可能和基础。20世纪90年代起,建立“研究生教育学”逐渐成为学界的普遍共识,一批教育学者专门从事研究生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对“研究生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构建的逻辑起点、学科内容与结构、学科性质、学科构建的理念、学科构建的原则与学科构建的方法”[16]等内容做出大量的摸索和探讨。不仅涌现了研究研究生教育理论的学术成果,更重要的是,“中国研究生教育逐步形成了自身的基本理论体系”[17]。研究生教育基本理论体系的初步建立,有效推动着研究生教育实践与改革的发展。一方面,既有研究生教育理论成果揭示了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在一定时间内仍能对研究生教育的变革进行科学指导,使研究生教育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另一方面,研究生教育理论直面研究生教育结构性不足、研究生教育质量与公平不平衡等重大问题,尝试并完善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和解释,从“理论密切联系实践”的逻辑理路出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提供学理支撑。深化研究生教育理论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要点。新时代下坚持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研究生教育理论体系虽基本形成,但还处于初级阶段,推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从“初阶”走向“高阶”,仍需要长时间的努力。例如,赵沁平虽然肯定了学界对于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探究,却也指出研究生教育基本问题领域还留有较大的研究空间,要想使“研究生教育改革逐步建立在更加理性和符合规律的基础上”,就必须要深化这一方面的研究。[18]只有明确了今后研究生教育理论的研究任务和使命,才能为“研究生教育学的学科发展廓清道路”[19],使其获得学科发展的合规律性和合法性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进而推进研究生教育实践的快速发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也就是基于对研究生教育理论体系的既有成就和尚存不足的理性认识。中国从研究生教育弱国发展到研究生教育大国,今后的目标是要从研究生教育大国迈向研究生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的过程中,对研究生教育理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唯有以学科为中心,才能更好地聚集研究力量、规范研究行为,真正实现对研究生教育实践的有效指导和智力支撑”[20],才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增进对中国研究生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耦合统一和良性互动,引领中国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实践,才能在行动与理性中增强自信,走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的“内涵之路”。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发展的路径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价值指向于实践,服务于人才培养、国家建设和民族复兴,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强大的正向作用力。要增强对新时代中国研究生教育道路的自信,关键是要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在实践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质量、认同、影响和生命力,其基本路径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立场的坚定性:挖掘发扬研究生教育道路的中国特色 增进对新时代中国研究生教育道路的自信,首要的就是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思政”意蕴,突出其中的“中国特色”。李政涛教授认为,凝练和彰显中国特色,包括“努力学习并适当取法中国传统文化与智慧,尤其是教育智慧;能解决当下实际的中国教育危机与难题;能让中国特色本身具有世界胸怀、国际视野与长远目光,成为世界认同的优质特色”[21]。依据党中央所提出的“九个坚持”的基本理念和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目标,就是要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和接班人。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一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地位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科学思想体系,研究生只有在接受了意识形态教育后,“才可能与以这种意识形态为主导思想的社会认同”[22]。自中国共产党领导研究生教育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来,党对研究生教育“以人为本”的教育初心未变,对研究生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目标未变,对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的中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愿景未变。所以,更要用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研究生教育实践,并以此为基础,加强研究生教育的课程思政建设,促进研究生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有机融合,显性育人和隐性育人的和谐统一,实现新时代研究生教育为党育才的目标深化和道路认同感的加强。二是要大力发掘和弘扬中国研究生教育的优秀育人文化。研究生育人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重要组成和价值内核,既要弘扬以百折不饶、不畏艰难为特色的战时研究生育人文化,也要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广大研究生,使他们能自觉地利用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和凝聚力量,从历史到当代,从个体到社会,从部分到整体,从中国到世界,“加强文化自塑,建立文化自信,以主体身份参与全球文化建设”[23],在世界文明中画上中华文化的绚烂一笔,把科研报国的决心落实在行动中,把研究成果落实在中国大地上,进而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信心。 (二)目标的明确性:规划一流研究生教育道路的高质量发展 迈向一流研究生教育道路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必然要求,要想实现一流研究生教育道路则必须基于中国立场和中国实际,切实推进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之所以能越走越稳、越走越行,其关键就在于始终是从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出发,明确又坚定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宏伟目标。“追求质量、实现内涵式发展是研究生教育现代化最核心、最重要的任务。”[24]发展一流高等教育,建设一流研究生教育和培育一流人才,事关中华民族复兴的伟业,事关中国在世界各国竞争中的排位,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生命线,轻视不得,也马虎不得。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确立一流研究生教育道路上的中国标准和中国意识,都需要通过提高研究生教育的综合实力和质量来维持,也就需要在“强本、强基、强治”上下足功夫。所谓“强本”,即加强本科生教育。本科生是研究生教育队伍的后备军,发展好本科生教育是为了保障好研究生教育的生源质量,要进一步促进本科教育中的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之间的融合,进一步实现本科教育对研究生教育之间的对接,推进本研贯通式培养,让更多富有创新潜质和研究潜能的本科生更好更快的进入研究生的专业化研究训练,构建“以一流本科教育,促一流研究生教育”的一体化、衔接化和系统化的高等教育结构。所谓“强基”,即加强基础学科研究生教育的支持力度。发展一流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都依赖于基础学科的建设,“不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不把基础学科做强做实,发展新学科也就无从谈起”[25],要在基础学科选拔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推进高校优势基础学科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通过基础学科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带动高校新兴交叉学科和学科群建设,形成“以一流基础学科,育一流研究生”的学科研究生协调发展格局。所谓“强治”,即加强研究生教育治理水平。要关注到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张所带来的内部矛盾、问题和冲突,“在宏观维度关切研究生教育理念及其整体的制度性框架;中观维度主要考虑组织(场域)层面的宏观制度执行方案和制度设计及其执行效果;微观维度主要聚焦导生关系和研究生培养的整全性,”[26]同时,树立整体意识,坚持立德树人的研究生教育任务和使命,“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形成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27],打造“以一流研究生教育治理水平,建一流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的理想模式。 (三)方式的创新性:优化加强中国研究生教育的体系建设 创新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要义,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建设的不竭动力。只有不断激发研究生教育的创造活力,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研究生教育相关体系建设,才能增强和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信心。新时代,创新和完善研究生教育道路设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其一,创新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要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完善研究生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本—硕—博”连读培养制度、硕士研究生“推免”制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度,综合考察学生的思想素质、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外语水平和创新意识和能力等,以公平为前提,打破“唯分数”录取的机械化标准,真正做到“唯才录取”、为国选才和为党育才。其二,创新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教育评价要回归“教育本体”,回到“教育本身”[28]。研究生教育评价同样要指向人的多样性、可持续性和社会适应性发展,以此创新构建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具体而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破五唯”的政策初衷,切实改变片面化、单一化的研究生教育评价制度;要加强对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资格考核等方面的过程性评价,避免“填张表、签个字、盖个章”的形式化评价;要把学位评价考核的重点由对期刊论文的硬性规定,转移到毕业论文的资格把关;要做好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的系统设计和统筹兼顾,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体系、研究生教育管理评价体系、研究生教育质量检测体系等内容。评价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但只有不断创新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改革,不断破解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难题和痼疾,方能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自信和底气。其三,创新研究生教育理论体系。要根植历史、立足国情,开拓视野,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内涵属性及构造、运行方式及规律等基本问题的探究,善于运用中国的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提炼我国培养研究生的成功经验,并将其上升至理论层面的高度,以此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理论体系。同时,“话语体系是概念术语的体系,是特定主体的理论、政策与实践的系统表达”[29]。创新研究生教育理论体系既是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内涵提升的必要之举。 (四)视野的开拓性:吸收利用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国际经验 中华民族是善于学习其他国家和民族长处,并从他们失败经历或改革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的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绝不是道路自封与自闭,盲目排斥其他国家研究生教育道路发展优势的自大与自负,而是能吸收利用好整个人类所创造出的文明成果和精髓,去其糟粕,留其精华,为我所用。“引鉴”的思维模式是以“本土—国际”二分的方式展开,即在历史学习中茁壮成长,在文明借鉴中汲取养料。一方面,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不能从历史中脱离出来,否则将掉入历史虚无主义的陷阱。吸取研究生教育道路发展的国际经验的前提,就是要立足于本民族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历史。例如,古代书院教育制度对文科人才的培养,近代各大学研究院对各类研究生的教育,等等;也包括了对清末民国时期学习日本及欧美等国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中照搬照抄等失败经验的借鉴。只有勇于从正反两个方面,吸取经验教训,才能以清醒的头脑,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自信。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开放、包容、合作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同样具有兼容并包、开放自主的显著特征,且“‘中国经验’一定是一个本土化与国际化相互交织融合的经验。”[30]。故而,要立足于中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凝练、总结和借鉴各国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和促进二者之间的有效结合与平衡关系,让世界文明发展成果在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上得以实现。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留学生生源国、亚洲最大留学目的国和亚太区域研究生教育中心”[13]。我国在积极寻求自身与外部世界适应性发展的同时,提高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将来华留学研究生教育与“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外交战略等国家对外战略理念融合,使他们真切的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独特性、优越性和先进性,吸引更多国际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以此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的国际影响力,在中外教育交流中提升道路自信。 四、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意识和心理层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其通过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的体认,以及增进对未来研究生教育发展走向的基本判断,既扎根中国本土,又融通中外趋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辩证地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并非局限于对研究生教育发展阶段性成效的满足,而是着眼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整体性目标达成情况;也不是简单意义上对研究生教育发展道路上所遭遇的问题和难题进行解答的方法论,而是为了厘清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指向标,其关注的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生命力和持续性。总书记指出:“信仰、信念、信心,任何时候都至关重要”。毫无疑问,在全民族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我们更要树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历史自觉,明确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自信的形成逻辑,既要自信,也要增信,通过建立起对新时代中国研究生教育道路的心理认可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地深化研究生教育体系改革,更加自信地发展具有中国标识、中国立场、中国气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道路。 参考文献: [1].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6. [2]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更好走向未来交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答卷[N].人民日报,2013-06-27(01). [3]包心鉴.道路自信的政治价值、文化底蕴与时代逻辑[J].党政研究,2017(5):15-18. [4]胡适.书院制史略[G]//陈谷嘉,邓洪波.中国书院史资料:下册.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2593. [5]余子侠.中国研究生教育史[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21(3):2,341. [6]郑刚,姜澄.摸索与起步:新中国成立初期高校研究生培养制度探析(1950-1957年)[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20(4):65. [7]高等教育部长杨秀峰的发言[N].人民日报,1956-06-22(05). [8]王战军,杨旭婷.中国研究生教育70年:贡献与成就[J].中国高等教育,2019(19):4-6. [9]胡浩.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N].人民日报,2020-07-30(01). [10]张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N].中国日报网,2018-09-10. [11]汤玲.中华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关系[J].红旗文稿,2019(19):31-32. [12]积极培养科学研究工作的新生力量[N].人民日报,1955-09-06. 作者:姜澄 黄书光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研究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研究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教学过于倾向理论教学,忽略了实践教学,造成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相脱节。应该认识到,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密不可分,应从教学形式、教学评价、师资力量等多方面加快改革步伐,以培养一批社会学要的法律人才。 一、当前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现状 (一)实践教学重视度不足 目前法律教学中多以理论教学为主,教学内容多是法律基本原理概念等内容,而教学过程则是“教师机械地讲、学生被动地接收”,教学方法仍以“灌输”为主,考核则采取期末一次性闭卷考试。另外,在法律教学中,缺乏基本的服务于实践教学的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技能及法律方法论等课程。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应更加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开展与实际需要相符的实践式教学。 (二)实践组织不合理 当前法律理论教学中缺乏对实践教学的统筹规划,造成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例如在模拟法庭教学中,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法学实践经验、法律知识储备以及审判能力较高的高年级学生,如果学生从大一就开始参与模拟法庭,而他们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很难获得良好效果;另外,有些模拟法庭的组织多按照事先排练的模式开展,只是表演形式,严重挫伤学生积极性。还有些毕业实习安排在大三下学期,而此时毕业生正面临毕业论文和找工作的压力,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最后只是实习单位盖章了事,毕业实习流于形式。 (三)实践教学缺乏必要的评价与激励体制 在法律理论教学中,对教学大纲及教学规划有明确反映,对撰写教案也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一定激励方式促进教师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方案等。而相关教育部门也以随堂听课、教学检查、召开教师交流会、网络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评价和激励机制。但是针对实践教学来说,却缺乏具体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而由于实践教学需要教师的亲临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教师应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实践教学中,但是学校并没有将此纳入教学评价与考核的范畴内,更缺乏相应激励机制,所以很多教师缺乏实践教学的动力。另外,对于学生来说,也缺乏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再加上没有强制的学分要求与奖惩机制,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四)实践教学投入力度不足 当前法律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不足,主要体现在资金和人力两方面。一般学校没有设置专门的经费投入实践教学,如果需要校外调查、旁听、咨询或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学生只能临时报告校方批款,而更多时候需要学生单方面承担费用,影响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实践兴趣。另外,实践教学对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提出了全新要求,他们既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也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同时在实践教学中,需要教师对学生进行系统化、全面性的指导与评价,这就要求加大师资的投入与培训力度,建立一支“双师型”教学队伍。 二、构建法律实践教学的几点建议 (一)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 由于传统的法律教学中注重理论教学,因此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激励和教学评价等教学体系,因此可参照理论教学体系模式,建立一套完整、独立、平行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课程设置方面,应整合现有的理论课程,并以实际需要增加实践课程,既要保留过去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的课程,如证据学、法律文书等,还应加设如司法过程、法律职业技能等实用课程,并以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强制学分制。同时围绕这些实践课程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结合当前法制现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正面引导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感,实现良好的法治理想。 (二)完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 “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源于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上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标志着判例教学法的产生与发展。这种校外课堂形式,效仿了医学院中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方式,而是在校内以某种形式建立“法律诊所”,通过这种实践教学模式,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到真实的办案过程中。这样,既可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也可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理论,减少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之间的差距。 从国外大学的法律教学实践来看,“法律诊所”的教育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技巧与职业技能;二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学生树立正义感、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因此,通过“法律诊所”的建立,可让学生接触更多实际调解、诉讼案件,真正像律师一样处理案件,同时提高学校的社会效益影响力,参与法律诊所的学生既巩固了理论知识,也学到了课堂以外的能力、技巧,更好地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应用到具体案例中。 (三)由模拟法庭转为实战法庭 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的有效方法之一,最终目标还是转向实战法庭。主要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 1.在模拟法庭准备开庭之前,仅对外公开法律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参与者名单。而法庭中的陈述意见、辩护意见、法官主持及判决结果等都是未知。因此在开庭之前,学生应寻求专业司法人员或者老师、同学的指导,并独立分析案情,大量搜集材料,准备论点证据,并分析对方可能指出的论点论据等,全面做好自身角色,争取更好的实战结果。因此,在模拟法庭中,学生应明确自身定位和观点,并随着诉讼过程的深入,不断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2.应确保模拟法庭的“实战”效果。只有真正对抗,才能确保模拟法庭的实践效果。为了避免同班学生之间相互熟悉,而每次模拟法庭缺乏新鲜感,因此模拟法庭应尽量安排不同班级、不同年级的学生担任不同角色,且每次开庭的案例有所区别。如果在同一班级或者同一年级开展模拟法庭,就应该安排不同组、不同班级的同学分别承担控方、辩方及审判职能,只有确保法庭对抗性,才能真正确保实战效果。 3.提高模拟法庭的真实性,注重树立庄重感、严肃感。在学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在每次开庭时准备审判器物,提高审判的真实性,让学生更多感受法庭文化,为走上社会奠定基础。 (四)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主要由见习与毕业实习两部分构成,但是从实习内容上来看,二者没有任何区别,因此可将二者合并。针对当前法律专业实习存在的各种问题,如实习流于形式化、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实习单位不重视、实习时间短等现象,应不断完善实习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分阶段实习,确保实习效果。首先,针对过去学生实习中自由懒散的现象,应统一安排学生实习单位,进行集中实习。对于要求自己解决实习单位的学生,或者可以保证实习和就业挂钩的学生,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情况。其次,应尽量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如在大二暑假和大三上学期分别进行,既能满足学论文联盟//生的实习需求,也可减少实习单位的接收压力。再次,加强校方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一方面应尽量安排实践性较强的工作;另一方面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如果在实习中,学生仅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去听,或者仅协助法官、律师处理杂事,而没有真正接触案件的机会,就不能顺利实现实践目标。最后,注重实习管理,在学生实习期间,应定期汇报实习情况,教师也要积极与学生交流实习情况,必要情况可做好现场指导;另外,应注重实习单位的多元化,综合考虑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还可考虑在相关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及金融机构等建立实习基地,为社会输入更多法律人才。 (五)加快完善实践教学的考评与激励制度 相对于法律理论教学,开展实践教学,应不断加强对外联系及教师指导等工作,这都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此可根据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将实践教学纳入统一安排中。根据不同指导教师的专业特长,再加上实践内容方式的区别,应确保每个教师都需承担一定的实践教学任务,并制定教学考核标准。另外,还应根据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设立奖励基金,如果在实践教学中取得良好成绩或者重大突破,应给予教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对于学生来说,应该将证据学、法律职业技能、法律文书制作等作为必修课,并以学分制加强考核。每完成一项实践活动,应由学生提交实践总结与自我评价,开展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鼓励,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实践任务,则不能获得相应学分,甚至对毕业造成影响。 (六)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 对于法律专业教师来说,上好一门课,不仅是理论上的要求,让学生获得更多的法律基础、概念、理论,更重要的是告诉学生怎样将知识应用到实处。因此,教师除了具备基本的理论能力,更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建立一支理论和实践双结合的教师队伍,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完善理论。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开展各种教育和培训,不断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升学历水平;二是鼓励教师积极“走出去”,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到社会上兼任律师、志愿服务者,或者到法院与检察院定期学习,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三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司法考试,或者到更高学府深造;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以各种形式促进与律师、警察、检察官及法官之间的交流,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才能更好地带领学生参与实践。 由上可见,法律实践教学作为与理论教学相连接、相支撑的互补性教学模式,对培养法律应用人才至关重要。但是由于实践性教学刚刚起步,在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等多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因此,本文针对当前实践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建立科学化、系统化的法律实践教学体系,遵循与技能实践目标相符、与人才培养相统一的原则,促进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知识教学实践及效果评价 【摘 要】 目的 探讨法律知识的教学内容、方法及其效果评价。方法 在护理实习教学中增添有关法律知识,并依此指导其临床行为,追踪测评培训后学生在工作中对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结果 护生注意了自己的行为,掌握了有关知识,出差错明显减少。结论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可减少护理差错,达到降低护理风险的效果。 【关键词】 护理;学生;法律知识;教学实践;效果评价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病人的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护患纠纷也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由于护理职业的特殊性、疾病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以及医学技术的局限性,使得风险无处不在[1]。 在护士这个高风险的职业中,护生是高危人群,据调查护生护生法律意识淡薄,执操作规程不够认真,实习期差错发生率为2.47%[2]。护理管理者应考虑这一环节,对护生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以减少差错,降低护患纠纷的发生。由护理部组织并指定在我科对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我院实习人员进行轮流培训,把临床常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列为必教必考内容,并跟踪调查他们培训后的表现,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护理实习学生392名,女生356名,男生36名。其中04、05、06 级三年制中专生151名,大专生143名,女生263名,男生31名;03、04、05 级四年制本科生98名,女生93名,男生5名。 1.2 方法 1.2.1 教学目标 每组来我科实习人员经过带教老师讲解、自学指定材料达到以下目标:①熟知相关法律、法规;②明确自己的法律身份 ③ 尊重病人的隐私权、知情权;④执行医嘱时有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⑤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⑥事实求是,有差错时及时补救及时报告;⑦同情、理解病人,不在言语上与病人发生冲突。 1.2.2 教学内容 采用自编讲义,内容涉及8方面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法》《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2.3 教学形式 采用专题讲座及自学的形式。带教老师先向各组学生布置自学教材,并督促学习,然后组织2次专题讲座,2次护理差错分析会,分析会上学生互相讨论,指出差错发生的原因及违规违法点。 1.2.4 教学评价方法 学生在本科室实习结束时,做一份与以上内容相关的试卷,得分与专业考分平均为出科成绩。出科后追踪调查这些学生,对他们所轮转的其他科室逐一发放2张调查表,①表1从护生的临床行为判断他们对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应用程度,测评总分100分,?80分为了解,81~90分为熟知,91~95分为掌握,?96分为熟炼掌握。②表2调查培训后护生差错发生率。由护士长、带教老师、实填写。 1.2.5 统计处理 应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学分析。采用频数、百分比、均数等方法描述调查结果。 2 结果 2.1 护生掌握了有关法律知识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增加了法律意识,将自己的各种行为框在法律范围内。收回的调查测评表,护生成绩均在90分以上。见表1。 2.2 护生差错发生率明显降低 培训后的护生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主动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种规则,发生差错现象减少。差错发生率1.28%,见表为2,比2.47% [2] 降48.18%,具有明显效果。 3 讨论 3.1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是安全管理值得重视的环节 目前护理专业在校课程几乎没有相关法律的专门教材,学生仅能从“思想品德”或其他教材零星学到一小部分相关知识的,据调查这些仅占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11.1%[3],说明护生在实习前未接受相关知识的全面教育,而他们是参与临床护理病人的重要群体之一。在医疗护理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医疗界共识的今天,广泛而深入地研究护理风险是当务之急[1],那么对护生进行相关法律教育应是临床安全护理值得重视的环节了。我院护理部与临床联合进行的这项培训尝试,对护生起到了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为,减少差错,降低风险的作用,也对护生将来成为更合格的护士,为病人提供更安全的护理产生深远影响。 3.2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效果 通过教育培训护生们明确了自己的身份,不再像实习前那样与周围的关系大多的是师生、同学关系;在护理岗位上,与病人之间多是法律责任、义务、权利等严肃的关系。表1是通过护生行为来调查对相关法律掌握程度的,从结果可以看出护生有了法律意识,在临床实践中注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对医嘱;热情接待病人,维护病人隐私;有差错是能够及时补救及时汇报,与病人有争议时,有证据意识,注意保护自己及院方的合法权益。表2护理差错发生减少,是护生注意将自己的行为框在法律、规则之内的结果,这对全院护理安全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3.3 护生发生差错与护士类同 据调查护士发生风险事件多集中在给药、抽血、执行医嘱等方面[4],表2可看出护生与护士类同。这主要是这些工作项目出现的频率多,出错的几率相对高;护生年龄小不够成熟,有时有浮躁情绪,如在执行“三查八对”时过于自信;临床经验少是,各项技术均不够熟练,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因此,就保证护生及其所护理的病人安全来讲,应提高护生各方面能力,才能实现。 法律实践论文:以转型中的中国为出发点 o 引子 法哲学是一个表演场,在上面一直上演着何谓法律的没有终场的话剧。何谓法律,说到底是要回答人们行为和判断究竟以什么为根据。以往的大部分主角要么戴着一副死气沉沉的预设规范之面具,要么有着一张活生生的经验事实之脸谱,前者主张绝对从预设的规范出发,这种教条主义不免遮敝、压制甚至切割了生活世界,后者关注未包含在预设规范中的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因素,以求就事论事的恰与其份,但它对规则的怀疑及至虑无态度不仅使预设的规范失去意义,且易走向由判断者操控的相对主义甚至任意。对于这种事实与规范不可调和的两端对立,即二元法律观,也有一些人试图超越,如行动法律观,诠释法律观,但声音弱小,远未形成主流。而且在这个表演场上,中国角色大部分时间不在场,使何谓法律的道白与中国问题若即若离。 拉德布鲁赫曾有言:每个时代必须重书它的法学,处在转型的当代中国也必须重塑自己的法律观。本文无意对前人的法律观作思想史式的考究,也不仅仅作应当重书的演绎推理,而是首先要以当代中国社会文化条件为限,从经验的中国问题出发,同时要反映出问题的普适性,本着既要顾及事实又要关照规范,打通事实与规范的关系之主旨,在前人的法律观基础上,力图开扬出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法律观——实践法律观,并探讨如何实现这一主张的途径。 1.在何谓法律上的中国问题 对何谓法律这个法哲学的最基本主题,在今天不可再单作形而上的追问和体系的建构,而应像波普尔所言:一切生活都是解决问题(alles leben istprobleml ouml;sen),[1]直面所遭遇的挑战来回答,因为我们置身于一个问题时代,无论情愿与否。倘若要从种种挑战或现实难题抽象出法哲学理论问题,一言以敝之,就是围绕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而展开的何谓法律问题,从中又生成无数论题和流派。这一紧张关系对当代中国而言又具有双重性: 1.1认识论上的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所谓事实与规范关系的不对称,是指预设的规范不能满足事实的需要,通俗地讲,指无合适的法可依。因事实总是在规范之后发生,债务人不是在读了民法后才去借钱,罪犯也不是按刑法来犯罪,立法者的预识世事的能力总是有限的,故称之为认识论上的不对称性。社会生活变幻无常,法律的调整不可能毫无疏漏。立法史表明,主要基于过去经验的立法者,不可能全部预见到法官可能遇到的法律颁布之后的问题。例如条文如蜜脂的普鲁士一般邦法(preussischesallgemeine landrecht),洋洋17000多条,[2]却也未能自如应对社会生活,相反,其开中药铺的方式反遭无抽象理性的讥讽,后无承袭者。 诚然,也有人以为,法律的不完善不是什么缺陷,相反,一个自身封闭的、无懈可击的、清楚明了的法律也许会导致法律停滞不前,法律不被明确表达,反倒能满足事实的无限多样性。[3]这里不去争辩法律的不完善是否为缺陷,而是从实然状态上看这种不对称性的表现,如果以事实的大小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1.1.1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在此,个案事实指实际发生的个别事实,它包括当事人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的纠纷,违反法律的行为和有待确认的诉求。规范指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对它们进行处理旨在作出一个具体的法律判决,即确定人们的个别行为准则。生活世界的无常和多样性使许多案件、事实不能对规范之号入座,这在今天已是几成公认的“常态”,曾经在中国热议的“黄碟案”、“葡萄案”不过是其中的两例。“黄碟案”因观看黄碟的场所集住宅和诊所于一身,难以直接适用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在这一场所观看黄碟应受处罚也缺乏明确的法律,[4]“葡萄案”因三名民工所偷47斤葡萄是投入了40万元研究经费的科研产品,而相关司法解释只规定了流通和生产领域的商(产)品如何定价。[5] 新近又有“手术签字案”,医院因家属不签字而未进行手术,结果母子双亡,手术签字的意义是体现医院告知义务和患者知情权,还是医院可以免责,此情况是否属于法定的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特殊情况”,均存有很大争议。[6] 实际上,大部分规范,不论何种表现形式,是制定法还是习惯法,都面临如何应用到事实上的难题。制定法尚且如此,自然法因其过度抽象更不能提供确定的准据,如依“当为公正,当弃不公”,“避恶行善”并不能判断在商住两用的场所观看黄碟是否不公或恶,偷葡萄倒是不公或恶,但是否为达到刑法所惩罚的程度不能依此两原则直接得出。按习惯法中的“偷一罚十”可以惩罚民工偷葡萄的行为,但先要确定“一”是按市价还是按科研价值来算,[7] 然后才能决定惩罚的轻重,还有由谁来罚,也无从得知。至于对观看黄碟,手术签字,在习惯法中甚至连“偷一罚十”那样的相关的惯例也发现不了。换句话说,在各种预设和发现的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都存在着适应与否及适应程度的问题。生活世界中的具体人永远大于法律上的抽象人,个别永远大于一般,哪里也不是例外。 1.1.2 社会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规范不仅不能全适应个别的事实,同样也不能完全涵盖社会事实。所谓社会事实在此指现存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在当代中国,静态上看,存在着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三种社会形态,其中前现代又在向现代急剧转变,流变性特征明显。当然,这种情况不是非中国莫属,但中国为甚是不争之事实。发达国家也正在发生从民族工业社会向全球化的生产网络体的社会结构变迁,欧洲日益走向前所未闻的超国家状态。而地理上东中西三部分结构的悬殊差别更是具有中国特点。这一多样态的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存在多重的不对称: a. 制定法的国际性与国内发展水平的不平衡 外部的全球化浪潮,内部的对外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尤其是加入wto的压力,使中国的制定法迅速与国际接轨,实际是与主要西方国家趋同,尤其在金融、保险、证券、反垄断、破产、公司、贸易等经济领域,大规模的立法复制,令人回味的是,立法属尖端社会知识,集全民之智力,却无人指责中国侵害他们的“知识产权”,反而以被他人仿造为荣。但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是否与这些国际化的法律的要求相应却颇有疑问,以人们争辩不休的知识产权的立法为例,加入wto前后的几年里,中国立法机关先后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作了修正,使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准基本上达到了国际水平。然而在实施trips上,虽然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设有5年的过渡期(最不发达国家为11年),但显然不能在过渡期内使这些国家如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与trips的要求相应。如此一来,为达到国际社会的要求,研发水平低下中国的企业必然要面临跨国公司的垄断、提高药品和食品的价格,增大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的成本的局面,从而对国内公众的福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b. 制定法的现代性与国内各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制定法规范中,大部分是针对现代的统一的和稳定的结构而设计,可是,我国的地区的发展极不平衡,特别在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差距巨大。适用具有高度一体化的制定法,而不分各地的具体情况,势必会造成许多困难和负效应。如在既有金融监管体制下,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和从业资历等为内容的现代性行业准入门槛非常高,所设金融机构放贷条件严格,如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物或担保,而在农村,农民没有房产证因而住房不能作抵押物,承包的土地及经营权也不能抵押,这致使贫穷的农民很难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民间借贷又被禁止,所以孙大午之类的集资必然为非法行为。[8] 再来看司法人员准入制,自2002年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四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要通过同一套题目的考试,意味着对基层法官检察官的要求与对中级、高级甚至最高一级法官检察官的要求一样,而他们所处理的案件大不一样,如在西部基层,“80%都是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就是几头牛、几只羊。本票、支票是什么都没听过没见过。”[9] 又以10万人口/律师数为例,2004年全国为8.7,北京96.2,东部12.4,中部6.3,西部6.8,贫困县1.7,而在374个贫困县中有51个县无一律师。[10] c. 制定法的前现代性与社会形态的流变性 规范中也有一部分仍停留在前现代设计,未反映出变动的社会关系,如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确认,形成了长达50年的户籍、住宅、燃料供应、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司法资源分配、表达机会等10余种不平等制度。例如表达机会不平等,全国人大代表,城市人口是每24万人选举产生一个代表,农村人口是每96万人产生一个代表,4个农民等于1个市民,而且工人代表和农民代表的比例在不断下降。还有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获取更多大学入学名额,均使农民处于二等公民的不利地位。而在这些方面中国己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常用对正式体制的变通方式去实现,在变通过程中,新的体制因素往往是以非正式的方式出现,且发生在正式体制运作当中。如户籍在多个地方早己变通了,如新生婴儿可随父落户,老人可投靠子女落户,以投资为条件的移民,专业人士居住证(绿卡)等等。 总之,尽管这是一个貌似商谈时代,在这个商谈时代,人们可以例如借助互联网就立法等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总是言不及意,言尽而意不尽。法律规范作为一种语言的存在,无论书面或口头,常常只顾及有限的优秀而留下无尽的边缘。 1.2 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 与词物不一的认识论差异相对,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是指由于不同伦理观,导致对规范的不认同,结果是大量的生活事实未进入制定法规范,规范显得普遍失效,这样的对立同样可分两类: 1.2.1 积极对立 积极对立指对制定法规范的明确违反,使法律不能贯彻于生活,这几乎存在于当代中国每一个领域,近年来突出表现在土地征用、矿藏开发、工程承包上。以土地征用为例,2006年6月18日,国土资源部向各地方政府发出《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违法占地在一些地方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新近公开披露的广东省开平市政府违法审批占地近三万余亩便是其中一例。[11] 又有法院的判决执行率,这是衡量法律的有效性的重要指标之一。2001年至2005年各级法院收结案560至590万件,受理申请执行的案件为200万件左右,其中80%为民事案件,这意味着有三分之一的生效判决未履行。而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自动履行义务占80至85%,另有15至20%为强制执行。[12] 法治方略自1997年提出己达十年之久,实际生活中,法律还多是超级纸上秀,私利才是硬道理。法律至上,信任法律,仍是看上去是理想中人。怪异的是,法学界批法条主义的声音却不绝于耳,在此禁不住要问一声,法条都置之一边,哪来的主义。这样的主义,之于当下的中国,实是多多益善。 1.2.2 替代性对立 与明确违反制定法规范的积极对立不同,替代性对立使生活事实未进入制定法规范而被纳入另一套治理术中,它们主要是: a. 土政策之治 土政策相对于法律和国家政策而言,指各基层地方组织制定的较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它或是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具体化,或在与法律和国家政策没有根本冲突的前提下,规定本地本单位的特殊利益,还有的土政策则直接有悖于法律和国家政策。土政策既有普遍主义的成份,但更多反映出特殊主义;其适用领域广大,灵活多变;实施上具有极强的行政性和圆通性。此为当代中国社会最主要的调控运行方式。 b. 思想政治工作 它包括道德教化,政治信仰,心灵抚慰等内容,所依据的主要是官方意识形态,主流的道德规范。虽然其有效性较前下降许多,但仍经常被正式强调并还有一定功效。这种方法的主要承担者为各级党组织,共青团,工会,妇联,行政组织时而参与其中。其运行形式多种多样:谈心,家访,奖励(评先)与惩罚,通讯,板报,演讲或报告,知识竞赛,文艺体育活动等。 c. 新闻舆论 在中国,新闻自由的状况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但新闻舆论一直直接影响甚至改变着社会的进程和人们的行为,其作用超过了在西方国家。尤是90年代中期以来,以批评和揭露重大和普遍性社会问题为主要任务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及《南方周末》是先锋,其作用和受信赖的机制为:批评文章发表——重要领导人读后拍案而起并作批示——有关执法司法部门迅速调查——很快有一个令大众比较满意的处理结论。另外,新闻舆论可使案件加速变成“事件”,一旦案件成为“事件”,获得公正处理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重庆钉子户案是为典型。 d.关系规则(熟人主义) 这是素来重视人事人际关系的中国传统文化留下的最大遗产。它以与己的亲疏关系程度为标准来决定自己为人处世的态度和行为,从对己身,至亲,近亲,远亲,至交,朋友,邻人,同乡,同事,熟人,到对陌生人,各有一套标准,看菜吃饭,差别对待。它不仅常有悖国法,且也绕过土政策,行政命令,一般道德。现实的表现为“肥水不流外人田”,遇事首先想到找亲朋故旧。熟人主义的制度体现为家族企业,以地方命名的“xx村”,同乡会,它们尤在改革之初和难办的事上作用显著。 这四种方式均为正式或半正式的制度安排,其中,土政策之治本身具有官方性,只是在与上级,尤其是与中央相抗时才受到抑制;思想政治工作有较长的历史传统;新闻舆论效果最好,最得民心;只是最后一种——关系规则近几十年来一直受正式制度的排挤和打击。这一对立属于当代中国的特殊问题。 1.3 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对何谓法律的挑战 这两类事实与规范的关系紧张问题同时指向何谓法律且有关联。就中国而言,在认识论层面,就个案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而言,由于既有制定法规范不能满足事实的需要,行为者失去明确的行为指南,裁判者没有明确的裁判依据,而一般又不可拒绝裁判。既然如此,法律是行为规则这种一般界说的绝对性必然受到质疑,引发出究竟何谓法律的问题,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带来的后果是,超前(国际比较和国内区域比较)使规范被束之高阁、规避、空转,滞后使规范遭弃用。在发达国家,统一的、形式的、静止的法律观受到挑战,纠纷多样而解纷规则相同的观念遭到质疑,由资本决定的法律不可能维护受资本驱使的人的权利,这导致法律多元、法律微型主义的主张日盛,法律应用也走向能动的多样化。[13] 在伦理层面,主要于中国存在的这一种事实与规范对立带来的后果是,虽有规范存在,但个案事实未进入规范,即存在通常所说的“令不行、禁不止”的问题。由于制定法的大量失效,使制定法还是否为法律遭到严重挑战,缓和一些的说法是,当代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律。 2.既有解决方案及法律观 2.1事实法律观对规范法律观的挑战 上述关系紧张问题,尤其在认识论层面,显然从规范本身难以完全解决,于是许多人转向非规范的因素,人们以事实称之。先来略回首一下以往的法律观,以对规范与事实的不同态度,以往的法律观大体可划分为规范法律观与事实法律观。[14] 它们在主要依据什么来作出判断上,或在判断的形式标准与实质根据上显现对立或不同。 2.1.1规范法律观 规范法律观指以预设和发现的规范尤其是制定法为判断准据,即便不免削足适履也在所不惜,因其重外在形式标准,也称形式法律观。规范性不指既存的,而指应然的;它是规定性的,不是描述性的;是目的性的、普适的、权威的、有约束力的,故称规范法律观。虽然自然法学与法律实证主义在法的渊源上不同,但都致力于客观的认识概念,实体本体论的法律概念,概括的意识形态和封闭的体系的理念,尤其是统一的规范标准,均属规范法律观。它们对法律的认识,在方法论上是一致的: a.实体本体论。其最基本的特点是追求现象背后的纯粹本质,因为与“实体”世界相比,人的现实生活是不完善的,实体为现实生活提供超历史的永恒价值。法是一些固定不变的、先验或后验确定的类似实体的东西。 b.公理化倾向。它们认为法是一个合适的、精确的知识之封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切个案事实都能得到满足。它总是企图寻找一种决定着全部生活的终极性实体,并从这种实体出发,来阐释现实生活的全部内容。 c.演绎方法。由于它们关注的是生活背后的实体,亦即事物的“原型”,以为从这种“原型”出发就可以推演出现实生活的一切,因此,依唯理论的自然法学说,实证的法律规范来自绝对的法伦理原则,又从实证的法律规范中推出具体的法律判决,“春秋”决狱也为其属;据逻辑-规范法律实证主义,具体的法律判决,同样是不考虑经验纯演绎地、“严守逻辑”地出自凭借立法者命令的法律(法律材料);据经验-过程法律实证主义,习惯法虽是活法,但作为判断依据时是死法;据法学实证主义,法可从历史、概念中演绎出来。 d.规则与事实两分,不考虑实践。它们遮蔽和遗忘了现实生活,不关心应用法律中的创造性,法律人犹如复印员,判决是法的复制品。 当然,规范法律观也有其明显的优长,如自然法学说的优长是:强调法的内容正确性,价值优先,具有强烈的判断功能;法律实证主义的讲求法的形式合理性,使国家意志、政治斗争合法化,法律的边界也比较清楚;社会法学、历史法学的重视法的实际有效性,法应与生活事实配匹,应有存在的合理理由。 2.1.2 事实法律观 规范本体论对规范的对象——事实的漠视,规范对事实显出的僵硬为20世纪诸多法学家看到,他们放弃寻找普遍的规范,而认为每个事实都有一个自己的规范,并从非规范角度提出种种命题。总体上看,事实法律观认为形成判断要考虑诸多非规范因素,如未包含在规范中的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因素,甚至还有法官的经验、是非感、心理状态等,这些因素相对于预设的规范,是事实的存在,如谢罪坦白从宽处罚,是东亚法律文化传统,这一传统的“存在”构成了判断的实质根据,故称事实法律观。这些因素虽是事实的存在,但它们同样包含着价值判断,只是不存在于预设的规范之中,如泸州情妇遗嘱案的判决理由是,因立遗嘱人将财产赠予给与其有同居关系的人是不道德的,所以遗嘱这一法律行为因违反社会公德而无效。由于它们也追求判断的实质合理性,而实质只能是具体的,具体的又是有差异的,故又可称“差异法律观”。 必须注意的是,事实在本文中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规范的对象的事实,指实际发生的个案和规范面对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一是作为法律观的事实,指预设规范中未包含的作为实质判断根据的各种因素。事实法律观就是要用规范中未包含的各种因素,去解决规范对个案和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显出的不适应性。 以前后继起为序,属于这一派系的有:利益法学使法律面向生活,其判断是非的标准不是法律而是利益,利益本身又是法律的目的;自由法运动反对对生活的概念式切割,强调法官据直觉的自由造法;现实主义法学以为法律不外是法官的预测,而非先定的规则;批判法学说法律充满意识形态,是政治立场的反映;后现代主义法学基于社会尖锐对立的判断,完全反叛了统一的法律的立场,而眼里只有分散的碎片式的法律。还有哈特规则的含义受制于语境的语境论;维特根斯坦规则只有在使用中才可确定含义的规则使用论;德沃金的原理形成于日常实践,随生活变化,方法为解释,等等。 由于制定法的大量失效,中国学界一些人也走向非规范的考量,或作文化的解释,或褒扬民间法,结果是不约而同地一致抑贬国家法,以法渊转换是秩序形成的第一要义,它们大体都可归于这一事实法律观派系。当然,转换的原因还有西方法律话语的强势地位引起的反弹,同时西方法律话语无法对中国经验现实有全面的观照。 2.2 比较与总结 规范法律观与事实法律观这两者在无论是法的价值,还是制度设计,及至司法实务等方面显出不同,为明确起见,故以图表形式分列出各自的主要倾向:[15] 虽然上列指标与特征并非十分完整与准确,清单是否够长还可讨论,关键词是否关键尚待斟酌,且也未作惯常的概念辨析,但不难看出两者的立场还是泾渭分明的。至于国别举例,只能说英国和二战前的德国更倾向规范法律观,而当代美国和二战后的德国则偏重事实法律观,这里决无意作全有全无的判断,仅是言说或多或少的程度。 上述两种方案主要是西方的,中国只是一种伴唱者。西方的两种法律观均发生在西方早已确定了法治的治理方略的背景下,事实法律观主要解决认识论上的尤其是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且又有规则怀疑及至虚无倾向。中国的伴唱主要涉及伦理上的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对立关系,部分关系到认识论上的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而当代中国还刚踏上法治之路,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既有与西方相同的,如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也有西方所没有的,如伦理上的对立性。而社会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与西方既相同又不同。 因此,在法律观上会出现中国与西方的不同,这样我们不仅是要沿着上述法律观的思路前行,而是更要去创立一种新的法律观,它既要能回应认识论上的也可回应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问题,既能普适于中西,又能照料中国的特殊。总之,它要超越事实与规范不可调和的两端对立的二元法律观。 3. 实践法律观 实践法律观的理论来源是实践哲学,它在西方从亚里士多德经由康德、伽德默尔、阿伦特、布迪厄、到哈贝马斯形成了体系性的理论,中国哲学更是以关怀人生实践著称,也构成来源之一。这里不去梳理实践哲学的源流和体系,[16] 而是本着实践的精神,借重亚里士多德传统强调人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整能力的实践观,从实践哲学中提取实践的两大特性:践行,行动;反思,开新,反思性地应用到本文所提出的认识论和伦理方向的问题上,在两个方向上展开实践法律观。也即,认识论上的实践法律观关注反思,开新,而伦理上的实践法律观则强调践行,行动,它们构成了实践法律观的两个维度。 3.1践行和行动:回应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关系 以当代中国所存在的问题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展开的次序,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关系是实践法律观首先要回应的。在此要强调实践法律观中实践的动词意义,即去实践法律,实践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立场,一种态度,“实践即美德”。要确立这种实践法律的立场,有三种关系不可不略辩: 3.1.1. 知与行——知易行难。知与行,谁易谁难,不可一概而论,关于自然,知难行易,发明计算机不易,而使用非难事。关于社会则相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妇孺皆知,又有多少人能把别人的父母当作自己的?制定法的大量失效是伦理问题而非认识问题,今天出现的违法早己不是不知法而违法,而是明知故犯。所以,以解决知识问题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收效甚微,必须变法律知识教育为认同法律教育,有了认同法律的意识,法律知识多寡无关紧要。意识重于知识。 3.1.2. 实践与认同——在实践中认同。如何使人们认同法律及具有认同法律的意识,之于中国人,的确不啻是一种文化的转换,实现转换的最重要途径是实践。也许人们会质疑,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正好是对规范的不认同的结果,实践是建立在认同的基础上,只有先认同方才可后行动,这正好是本文力图破除的一种思维定势。与之相反,本文认为,认同源于实践,惟有不断地践行方能生发出认同感。经验业己作出了证明,大至30年前中国对外开放,小至国民穿西服,之初又有多少人认同,今天又有多少人怀疑,再清楚不过了。 3.1.3. 权利与义务——维权是义务。对于公民个人而言,由实践达至认同的有效方式是在个案中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也看到,中国的法治是在个案诉讼声中成长起来:由黄碟案而知公权力的边界,由孙志刚案而导致的法律重大改革——先是《收容遣送办法》废止,而后是《居民身份证法》出台;由佘祥林案而引发的对《国家赔偿法》的检讨,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的规制,对刑讯逼供的遏制,等等。鉴于我们常常分裂成理论的巨人,行动的侏儒,必须要像耶林在百多年前所做的,为了伸张权利,他不惜颠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常理,课以权利人以义务,把为权利而斗争看作是权利人对自己的道德义务。这是我们今天中国人最缺乏因而是最需要的一种义务感。 实际上,对于实践法律观中实践的动词意义作再多的诠释,意义总是有限的,因为践行在根本上就不是一个理论理性问题,而是实践理性问题,坐而论道,不如起来行,“朝着炮声响起的地方驶去”,这是行动者永远的“军规”。 3.2反思和开新:回应认识论上的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反思和开新意味实践不仅是践行既有方案,而还指去发现解决问题的新的可能性,并在众多可能性中作出抉择。之于法律观,反思和开新是以预设的法律的未完成性这一判断为前提的。由于人的理论理性的局限,总会给非科学、信仰留下一些地盘,预设的法律也不例外。它更像一份音乐总谱,一幅工程蓝图,总谱仰仗演奏获得韵律,蓝图须在施工中完善。预设的法律的未完成性在制定法中一目了然:一是存在较大扩张或缩小及自由裁量的例外,如诚实信用、情势变更、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则规定;二是合理期限、合理注意、显失公平、恶意串通、公共利益、内容适当等价值评判规定;三是情节严重或轻微、重大损失、严重后果、数额巨大、必要限度、重大误解等程度规定;四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内容具体确定等确定性规定;五是;保管不善、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明知、危险方法等其他规定。[17] 这些规定在制定法中为多数情形,均无法直接应用到确定的事实中,多数既有规范只是一个框架,一个待具体化甚至可修正的大前提。由此也可见,规范法律观将法看作是一个合适的、精确的知识之封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切个案事实都能得到满足,只是一个公理化之梦。所以,人们在指南、准则意义上定义法律不无准确,指南只指明方向,要到达目的地,尚有不少岔路口需试探判明。但也不能像事实法律观连这一指南也不要,那会极易误入歧途,走上不归之路。 如前述,事实法律观主要解决认识论上的尤其是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纠正规范法律观包打天下之致命的自负,但它具有的规则怀疑及至虚无的倾向必须修正。实践法律观要解决这种不对称性,需平衡好事实与规范的关系。为了方便理解,先须表明,本文所用的法律指预设的规范,与事实无关,而与事实发生关联后形成的规范称为法,以体现法律观的实践性,也因此法是行为的理由。下面以六个命题展开论证。 3.2.1.法是关系的本体 规范法律观把法律被当作一个物质对象,一个相对于人们思维而存在的外在“客体”和实体,“主体”能不掺入主观成份地把握其纯客观性,这是一种受导于自然科学思维的实体本体论,人们使用的方法是发现。如以自然法学为代表的客观存在论,自然法学视野中的法虽形态各异,如逻各斯,上帝法,理性法(人的理性可认识),但都属于“预先给定之物”,它们像客观规律一样,为预设的、不变的,客观的,不证自明的,具有公理性。事实法律观又脱离了一般的“法”,预设的法,去发现具体的适合某个问题的根据,不承认法之本体,因为本体是统一的,所以也就不承认法是统一的。 实践法律观承认法有本体,但这一本体不是外在于主体的实体,而是打上法律寻找者的印记,创造的成份在寻找法律的过程中一直起着作用。人们现在甚至发现,即便在自然科学领域,也不可能处处排除知识的主体性。即便将法看作是客体,也被主体化了,一切法不过是对人的行为之价值判断,如损害要赔偿,杀人者死,禁止民间借贷,行为与结果之间并不具有如天下雨地就湿的必然联系,并不存在损害要赔偿的客观规律。 但仅强调知识的主体性,客体的主体化,容易走向价值相对主义,因为主体具有历史性,其价值判断也具有历史性,法便显出异质,法的统一性丧失,出现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主意。要克服这一上帝既死,元规则不再,是非难定的纷争,不仅要像德沃金那样,坚定唯一正解的信念,以发现人类共同生活的基础,更需要知道如何获得唯一正解。这就是要把握主体的关系性,主体是在关系之中,必须在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之中发现法之本体。发现的方法是实践,在实践中通过获得唯一正解。因此,法的本体是关系的本体,具有主体间性,这尤体现在“契约即法”及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私法中。像康德在力图调和形式与内容时曾言“概念无内容是空洞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目的,” 法的是关系的本体这一命题着力使主客一体,法之统一,至少在底线规则上。 3.2.2 法是规范与事实相互关照的续造性结果 我们己知预设的法律是未完成的法律,那么,如何使预设的法律变成具有完成性的行为理由?这要对规范与事实进行处理,实际是发现规范与事实是否存在意义的同一性。这一发现过程就是等置,等置就是要将事实一般化,将规范具体化。事实总是表现为个案,将事实一般化就是把个案向规范提升,看其是否存在规范中行为构成规定的要素。而规范总是表现为一般,将规范具体化就是把规范向个案下延,看其是否能满足个案的要求。这一过程体现出事实与规范相互关照,法律者要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审视,因为既有规范改变着事实、改变着世界,事实和世界也在影响既有规范。这就赋予了等置的性质不是按图索骥,不是决定和推论,也不仅是解释,而且也是积极的续造性行为。这种续造性行为未抛开既有规范,而是在其基础之上,但又不固守既有规范;这种续造性行为以事实为对象,但又不倒向事实,成为事实的记录。 因此,真正的法,即作为行为(包括裁判行为)的理由的法,是对事实与规范进行处理的结果,是应然与实然的对应。既有规范不论何种表现形式,是制定法还是习惯法,只是未与事实发生联系的行为的准则,只有外在的指导力而无内在的约束力。在前述“黄碟案”中,法律规定的住宅或公共场所均未预设集住宅和诊所于一身的场所,只有联系到这一公私混合地带之事实,依“有疑从轻” 原和适用于公民的“法不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使用限制解释方法,将之从公共场所中排斥出去,或使用扩大解释方法,将之归入住宅。经此解释与选择,预设的法律才蜕变成了具有完成性的行为理由。 3.2.3 法是一元的 法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形成的,但如果应然中没有实然的成份,应然不对实然开放,实然中不包括应然的成份,实然不对应然开放,如果在应然和实然之上不存在一个共同的上位概念,何以使应然适应实然,使实然适应应然,何以能将规范适用到事实上。事实法律观与规范法律观无法回答,它们均是以事实与规范两分为基础的二元方法论。二元方法论的要义之一是,事实是事实,规范是规范,二者分属不同领域,前者为外在的、客观的实在,可感觉,可测度,后者为内在的、主观的评价,可体验,可领悟。因此,二元方法论的要义之二是,事实与规范不可相互推导,如从损害中推导不出赔偿,要不要赔偿是人为的设定,正如拉伦茨指出的:“当我们将该案件事实理解为法律构成要件所指涉的事实时,已经带有价值判断的性质或已然是一种有评价性质的归类行为。”[18] 那么,事实与规范能相互关照的根据究竟在何处呢? 据考夫曼,应然和实然在结构上是纠缠在一起的,具体为,事实与规范共有一个上位概念,它就是“根本之存在”(sein uuml;berhaupt),它既“是”事实上,也“是”规范上的东西。或者说,案件与规范虽不相同,然而却相似,即在法之意旨(ratioiuris)或事情的本性(natur dersache)这个具体点上是相似的,规范与事实,必须存在意义关系中的同一性。[19] 这就化解了二元方法论的事实与规范不可相互推导的难题。化解的方式是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找到两者是否存在意义的同一性,如在旅客列车厕所中抢劫现金若干、手机一部这一个别事实与中国《刑法》第263条第一款的一般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意义的同一性,即抢劫财物。[20]对这一个别事实与这个一般规范进行等置,便形成了在旅客列车厕所中抢劫现金若干、手机一部属于抢劫公私财物的判断。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所形成的判断是法,这种法溶规范与事实于一体,当然是一元的,同时,法的这种一元性是在等置实践中产生的。 3.2.4法是具有说服力的意见 预设的法律只是一个指南,经过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后而形成的作为行为理由的法,是否就成为具有绝对合理的知识,即真理,也不可作肯定回答。借用柏拉图对“知识(episteme)与意见(doxa)”的区分,他认为知识是人类理性认识的结果,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和表述,不同于人类感性认识所产生的“意见”。[21]本文并不站在柏拉图的立场上,而以为意见的特质是可能性大于确定性;怀疑大于确信;选择大于服从;创造大于因循。[22] 就法是意见而言,理由如下:首先,因为在等置中主体不可能价值无涉,解释者均有是非感,是非感存在先见、前理解之中,解释者的立场偏向,就决定了不存在能普遍接受的要么对要么错的判断。其次,我们处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极端的怀疑论者甚至认为,连数学都属于意见,比如,几何体系也只是建立在武断的假设基础之上。再次,每个人都有资格发表他的意见,互联网给发表意见提供了便利。无论人们意识与否,各国诉讼程序上的二审三审终审制,有的终审之后还可申诉,法官是裁判者,但其立场不外也是意见,如英美法院的法官意见分为:一致意见(per curiam opinion)、多数意见(majority opinion)、相对多数意见(plurality opinion)、附和意见(concurring opinion)、反对意见(dissenting opinion)或少数意见(minority opinion)、附带意见(obiter dictum),对法是意见的论断,这些均是极好的制度证明,所谓“铁案”只是相对而言的。 将法说成是意见,并非意味法律人可以任意,反倒加大了法律人的责任。因为你不是真理在握,不可轻下断语,对假设(判决、判断)要小心求证。要常感如履薄冰,如坐针毡。不能直奔结论,开门不见山之于法律人不是坏事,要让人望山跑死马。意见是通向唯一正解的正途,唯一正解虽不能得,但心应向之,这才能使结论更具说服力,更有可接受性。法是意见,那么,相形之下,预设的法律是知识,区分的根据是,预设的法律关联着过去的定型事实,是对过去的事实的知识,知识具有可应用性,法关联着当下的新事实,是对当下的事实的意见,意见具有创造性。 3.2.5法是实践智慧 法是意见也暗指法是智慧。所谓智慧指不拘教条的辨析和创新能力,智慧具有因时空而异的历史流变性,非知识所能逮。拉丁文jurisprudentia本意为法的实践智慧,关于它的学问称为法学,所以乌尔比安说“法学(jurisprudentia)是神人之事,公正非公正之艺术”。这与今人将法学看作知识不同。法学经历了从智慧到知识的变化,以德语为例,在德国自然法学家克里斯蒂安·托马修斯(christianthomasius,1655-1728)以前,德语中法学一词为jurisprudenz,它直接采自拉丁语jurisprudentia,仅在词尾作了些微变化。托马修斯以后,法学又有一个新表达rechtswissenschaft,它由recht(法、法律、权利)和wissenschaft(科学)合成而来,直译为法律科学,通常也可称法学,它是jurisprudentia和英语及法语jurisprudence的德语对译,[23] 显然,这是受当时日益兴盛的科学的影响所致。后来rechtswissenschaft一词日益取jurisprudenz的地位代法学之谓,法学也从智慧变为知识。当然,互换使用的情况仍存在,但jurisprudenz现只更多指rechtswissenschaft出现以前的法学,和今天狭义的法学,即法律教义学(rechtsdogkatik),意为有关现行法律的学说。为与rechtswissenschaft区别,也为了准确反映了从前法学的实践智慧(prudentia)的品质,我常将jurisprudenz译为实用法学。 这里将法不仅视为是智慧,还看作是实践智慧,参考了智慧的特征和当代实践哲学的主旨:提倡反思,反对科学主义使人丧失自主性和行动自由,这可从以下五点来进行理解: ——法不是指预设的知识,而是形成于应用预设的法律的活动中;法的具体此在形式,法律人将如何言说,总是存在于法律应用之中。 ——在法律应用中要联系具体的情境,要考虑个案事实及变化,随历史变迁而动; ——要重视判断者的反思和自我调整能力,个人的经验,而非完全从预设的法律的规定性出发; ——这一反思和自我调整的能力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通过教育而获得,而是既不可学也不可教,是在法律应用中逐步获得的。实践出能力,“草鞋无样,边打边像”; ——法律应用追求的目标为恰与其份,个别正义。 总之,法是一种去实践才能领悟和获得的智慧。 当然,在实践中需有方法的技艺,法律是“什么”有赖于“如何”应用法律。方法具有两个功用:应用和续造预设的法律。应用预设的法律之方法有法律解释,法律推论(演绎),法律论证。对预设的法律进行续造之方法包括:客观目的探究(目的论限缩或扩张);法律修正、正当违背法律;法律补充、反向推论;归纳、设证、类比;论证、诠释。法作为实践智慧,是通过后一类方法续造预设的法律的结果。[24] 3.2.6 预设的法律是一般准则,法是具体理由 至此,本文实践法律观下的预设的法律与法显出区别。作为行为的准则或指南的是预设的法律,预设的法律是一般规范,是一个待具体化甚至可修正的大前提。对一般规范与个别事实进行等置后而形成的作为行为理由的是法,法是个别规范,直接约束人的行为。法在预设的法律是精确的情形下与后者一致,但这为少数情况,多数情况是法律不能直接应用,只是作为形成法的材料,正是由于此,我们遂将未与事实发生联系的法律称为法的渊源或法的材料,意为可以基于那些渊源或材料去寻找理由,但它们本身不是理由,就象木头与木桌的关系,木头可制成木桌,但木头本身不是木桌。因此,作为判断根据的不是预设的一般规范,而毋宁是被判断者“主体化”了的个别规范,任何的判断都不是直接依据预设的一般规范的判断,而是依“被正确理解的一般规范”或“被正确续造的一般规范”的判断。 例如,德国民法典第138条,中国民法通则第七条均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这是道德的法律化,是“以礼入法”。但什么是善良风俗或社会公德,这两条本身未指明,因此,它们还只是法的渊源或法的材料。由于法律给了法院将道德具体化的合法权力,法官依职权可以在个案诸如情妇遗嘱案中赋予其具体的内容,这一具体的内容,如将财产赠予给与其有同居关系的人是不道德的/道德的,是判定遗嘱是/不违背善良风俗或社会公德的个别规范或理由,只有个别规范或理由才对案件有决定意义,有决定意义的才是法。 当然,这不排斥人们在日常语言中法律与法不分,将预设的法律看作是法,有直接的约束力;也不排斥学界关于法与法律在抽象与具体上的区分习惯。这里将预设的法律与法分别开来,是以是否对人们行为和判断有实质性的直接约束力为标准,应用性更强。必须指明,这里的法律与法的两分也有别于法律现实主义的偏激立场:只承认判决为法,否认预设的法律的意义。它不仅使立法成为多余,更使人们手足无措。本文将预设的法律在总体上看作是一般行为准则,就是承认其对人们的行为有一般指引作用,法是对预设的法律“续造”的结果,“续造”一词点明了法律与法由蛹至蝶的羽化关系。易言之,这里的法律与法类似存在与存在者人的关系,存在只有通过存在者人才可问,才显现,法律只有通过法才可行。这正应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的精义:惟有对总体的具体化才赋予所谓的应当以其确定的内容。 3.3 反思与开新的可行性 论证完此一反思性法律观生成的必然性之后,还必须讨论其应用的可行性。正如前述,在法治国家,百年来人们一直关注着事实与规范的分裂,并试图弥合之,只是欠缺一种居主流地位的有说服力的理论,而司法走得更快一些,但并未因反思与开新而导致普遍的任意裁判,或产生什么“司法不公”、“执行难”之类的问题。任意裁判的避免或恰与其份的实现,有赖于裁判者道德与技艺俱佳,两者相得益彰,否则便是:道德无技艺空乏,技艺无道德可怕。之于中国,要令裁判者兼具道德与技艺,尚需大量时日,任意裁判与恰与其份又常常仅一步之遥。对易于误识甚至故意走错这一步的忧虑,是本文思路见于四年前的一次学术报告,优秀命题多次在博士生研讨课上被讨论,及至今天才成完整文字的原因。但愿这是对理论在实务界的效应的高估和对裁判者道德与技艺水准的低估,无论如何,避免任意裁判,实现恰与其份是反思与开新必须直面的,也是人们要努力奔向的至高境界。鉴于这一本领是在践行中练就的,同时考虑到能在更大范围内讨论这一法律观,遂暂时置这种忧虑于不顾而将之和盘托出。 另外,法律约束的对象(主体)具有中间性,法律的约束力形式上达及所有主体的行为,但法律上的行为标准以中人为基础,理由在于大多数人可及,便于形成社会秩序。因此,不能完全实现实践理性追求的对每一情况都处理得恰与其份,达到个别正义,玩美女人广告一案便是证明。[25] 4. 结语:看山是山与看山不是山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创参禅的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略加改造用于理解何谓法律就是,在伦理上,欲消除事实与规范的对立,一定要看法律是法律,虽对法律懵懵懂懂,但应执着地相信法律是真实的,并对法律有种信徒般的崇拜。当我们在应用法律的过程中,由于与事实的隔阂,便对法律产生了怀疑,在认识论上,就要看法律不是法律。最后,经过在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辗转往复,累积到一定程度,这时,看法律有了新得,这法律已与事实结合,羽化成了法。 质言之,实践法律观力倡先践行法律,以反对有法不依,对法律的忠诚感,法律教义学的方法,缺一不可;再在践行中反思法律,以反对法条主义,这要兼具法哲学的批判和创新精神;最后形成新的法,达至合理的秩序。实践法律观以践行法律,应对中国成就法治的特殊使命,以在践行中反思法律,满足世人追求恰与其份的创造之普适要求。 法律实践论文:论民事法律行为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意义 论民事法律行为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意义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它是联结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是客观权利义务向主观权利义务跨越的桥梁;是法制度向法现实转化的接口。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而对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进行的抽象和概括。可以说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考察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历史沿革,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原称为法律行为,起源于德国法学家贺古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书中。法律行为原有意义含有合法性。既为合法表意行为,这在逻辑上显然存在着矛盾,于是引起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的争论,学说理论莫衷一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在立法上,一方面肯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专指合法行为,一方面特创“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从而结束了争论。《民法通则》的这些规定,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上的矛盾,但从另外的角度,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和混乱,使民法学理论处于潜在的困境之中。 第一,在理论上,引起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导致民法学理论整体上的不协调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一规定与具体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理论产生了冲突。例如: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无效合同也是合同,也应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无效合同却是不合法的法律行为。同样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无效婚姻”,在继承关系中存在“无效遗嘱”等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来法律行为是从合同、遗嘱、婚姻等行为中抽象出来的概念,理应反映它们的共同特征和一般本质,从逻辑学上讲,其外延应比合同等下位概念要大,所以仅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违反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其次,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与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法理学认为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并不仅指合法行为。因而,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在整个法学系统中也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再次,民事行为的独创,由于《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使得人们在对其含义的理解上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属概念;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或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行为;甚至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统率民法上所有行为的总概念”,从而造成对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内部结构认识上的混乱。 以上看法实际上也恰恰反映了立法者内心的矛盾心态:一方面引进了“民事行为”概念,概括一切合法、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解决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另一方面又不舍得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统率性,因为它具有很丰富的历史传统和对所有意思自治领域民事活动强大的示范力量。同时这也向我们的民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今后对于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行为的一般模式研究,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出发? 第二,在立法价值上,没有必要独创一个民事行为 首先,分析《民法通则》中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只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有 效的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个分类概念来取代民事法律行为。正如人可以分为正常人和病人,却没有必要将正常人用一个莫名其妙的概念,来代替“正常人”概念,然而用取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代价来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却也并非我们的本意。 其次,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是存在争论的,有的学者早已指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法律行为,是权利主体所从事的,旨在规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行为,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由此可见,为了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学者们并未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法律行为是合法表意行为”上来考虑独创一个新的概念,而开始考虑“合法性”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地位了。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认为合法性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6]。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将合法性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中剔除,从而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实际上,《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只不过是包括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状态的换种说法而已。至此可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特别地创立“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而应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进行重新改造,取消其合法性。 总之,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法律实践论文:简析远程教育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模式的构建 论文摘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以来都是实行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教学形式的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整个教学过程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而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位,更是电大法学专业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就业能力的诟病。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现状进行了分析,对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 论文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性教学;缺陷;实践实习模式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及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和缺陷 作为成教学院的广播电视大学,具有许多与普通高校不同特点。首先,在校学生大多为在职成人,实行的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上处于准分离的状态。其二,在校学生之间因各自的工作学习时间的不一致,学生学习时间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时间的冲突,导致学校无法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学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参加集中的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等相应的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实践性教学活动无法落实到位,整个实习环节形同虚设。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失,学生毕业前的作业,如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虚拟、摘抄一个案例分析,随便找个单位盖章了事;论文也多般是没有任何社会调查事实的基础和自己独立的观点,东抄西凑他人作品的敷衍结果。其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定位存在极大的缺失和反差(错位)。法学专科开设的18门选修和必修课程中,只有律师实务,法学本科20门课程中,也只有法律文书这二门与具体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几乎就没有开设。课程的设置仍然是以通识教育为主,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应用性的考虑。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学生最大收获就是拿到了预期文凭,而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专科的学生毕业后,连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制作,更谈不上“熟练掌握法律辅助岗位所需的技能”了。非法律专科的法律本科生毕业后,连起码的诉讼流程都不了解,就更谈不上熟练操作和运用了。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普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工作的在就业时处处受阻、困难重重,已经在职的也因缺乏实践技能和竞争力,压力巨大,危机四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故现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既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不适应电大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及弊端。 二、探索实践性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必要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国无论是哪种高校的法学教育,均存在着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脱离的弊端,至今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观。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者必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专门的法学教育也必然成为通向这一群体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必然要由高校法学教育来承担,法学教育向职业化转型势在必行。以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对本校08秋至11秋三年七届的学生的调查研究为例,其中有85%以上的学生为在职人员,且大多数已经在本单位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学生将获取文凭和学以致用或现学现用,为主要追求目标。他们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往往都带着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来学习,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能迅速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发挥其潜能的过程。希望所学知识与对提高其本职工作技能有直接的效果和作用,并且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能力。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生活条件。另外15%的学生,也大多都抱有将来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择业期待,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入职的学历条件和竞争就业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其缺乏是参与锻炼的条件、机会和场所。“重理论,轻实践” 或者说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较为明显的缺陷,也是造成学生“学无所获”、“学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故在进行理论基础知识传授和学习的同时,将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与知识的获取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的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构建一种既能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能适应和满足电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成为推动电大法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弥补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育部提出的构建“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课题和必经之路。 三、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和应用 实践性教学指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社会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力的活动。学生在此过程中必须完成由一个被动的听课者到一个主动的办案者的身份转换,通过对具体而实际的问题的解决,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技能的提高。 (一)根据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调整法律专、本科实务性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安排。我国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的框架为: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四个层次。为社会提供了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学术类法律人才和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应用类法律人才、和以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应用人才等三个类型的法律人才。法学专、本科教育在上述格局中位于应用类法律人才、初级应用人才和法律辅助人才培养的底端。据此,电大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该是: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法学专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则是: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人才。但现实中电大法学专、本科与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的设置和其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却存在着较大的反差。 司法考试改革后,所有法学专科毕业生都被排除在了司法考试的门槛外,这一变化对我国原有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格局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法学专科毕业生如不继续深造,提高自己的学历,则无法参加司法考试,无法获得律师资格,更不可能去从事律师工作。故全国各类高校法学专科在此变化后,都纷纷取消了《律师实务》这门课程。而笔者所在省的电大系统,在司法考试改革实施多年后,在法学专科仍然沿袭老的教学计划,继续开设本应在本科开设的《律师实务》专业课程,这显然是与其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经学校领导同意,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笔者结合电大法学专科人才培养定位和需要,开始在本校着手对法学专、本科《律师实务》和《法律文书》课程设置和具体的教学内容及方式等进行了改革尝试。将《律师实务》调整到法学本科,取消法学专科《律师实务》代之以《法律实务》,增开法律文书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重。这样更便于专、本科的学生,根据其择业和职业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锻炼,更好的掌握基本技能。 (二)根据教学计划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在制作多媒体课件中同步推出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根据教学计划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学年,主要的学习任务是通过对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性阶段。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成员,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除举办案例设计、法律文书制作等多种竞赛外,还在所教学科的多媒体课件制作中同步推出便于学生学习的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的设置。课件中设有课程介绍、课程学习、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经典判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法律文书样本,常见合同范本,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等参考资料、在线作业、网上模拟法庭、课程日历等18个栏目,同时还导入了中央大电、省电大、南昌电大学习平台和在线课堂的链接,同步推出的手机版移动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拓展和延伸了传统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空间和实训模式及条件,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渠道和视野,便利了学生的学习,促进了教学方式的改革,创设了一个具有学习设备小巧轻便、资源传输方便灵活、物理空间布局自如、人际交流直观真实等特性的实践性教与学的环境,将原来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分化穿插融入到了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中。 (三)构建了以校内模拟法庭为主,校外实习基地为辅的实践实习的模式。如前所述,在固定时期内到法院进行旁听,到相关单位去走访,到公检法等单位去实习等传统的社会实践教学形式,与电大学生的特点和状况存在根本性的冲突。为解决这一矛盾,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模拟法庭教学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学校建立了相对固定和规范的“模拟法庭”教室,购置了法槌等相应道具和服装,设计制作了与教学计划和进度相吻合的各类案例,邀请了公检法部门的专业人员,选择节假日学生休息的时间举办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我们在非毕业班,组织学生分别结合所学知识,举办班级模拟法庭,由任课教师担任审判长,其余角色分别由本班学生担任,庭后由任课教师和邀请的公检法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点评,并就相关问题展开互动和交流。在毕业班举办由法学专业全部学生参与观摩的公开的模拟法庭活动,之前在学校进行公告,并要求全校法律专业的师生进行观摩。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律师(各方人)、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各方当事人、证人等全部角色均由学生担任。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使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学生不仅能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能够进一步加深书本知识的理解,熟悉法庭审判的程序各个步骤和环节,并掌握了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通过模拟法庭中的学法和演法,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好奇心,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参与和求知的欲望,且充分调动了教师与学生两大教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尤其是最大限度调动了学生的主体意识。模拟法庭的实际操作训练,使学生学到的知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和锻炼,成为学生进行实践性作训的主要渠道和场所,毕业班学生在个中的表现则作为其“社会实践”课程的主要考核依据。 本课题小组将第二学年作为实践性教学的拓展性阶段。在拓展性阶段,小组在本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同时,着手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商谈,在律师事务所共建了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在完成教学计划课程的同时,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对应课程内容的见习,让学生接触真实案件参与具体的法律实务处理,拓展学生的实习内容和实训空间。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从所接触的真实案件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学习进行分析、归纳、筛选,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意见。学生通过校外实习基地实践实习活动的锻炼,在接触具体、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过程中,巩固了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掌握、学会了法律技巧的运用,积累了办案的实战经验,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合作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满足了学生的需求和社会对法律辅助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的要求。 法律实践论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实践教学探析 摘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有利于该课程目标的实现。文章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正视其存在的问题,选择恰当路径,以期提高该课的实践教学实效。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路径 近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实践教学虽获得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这直接影响了教学效果。笔者认为,要达到实践教学效果,必须对实践教学的必要性进行审视,正视其存在的问题,选择恰当的实现路径。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第一,“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等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撑。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1]“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体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 第二,“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在规定。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真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2]“基础”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特点是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要求在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强实践教学,增强大学生对课程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内化与外化,达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的。 第三,“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就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就是谋求大学生各方面协调发展,使大学生知行统一,平衡发展。它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以培养学生“实践体验”与“内化践行”的学以致用的能力为目标指向,引导学生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法律实践。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现状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由于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许多高校“基础”课教学中出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长期“脱节”的现象。 第一,认识不足,导致组织脱节。基于认识上的偏差、重视的程度,导致了在实践教学组织上的脱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重视不够。虽然为了落实国家政策,许多学校从“形式”上制订了相应的实践教学计划,但实质却不能落实到位。二是教师认识不足。一些“基础”课教师没有转变教育观念,认为只要课堂理论灌输好就能达到教学目的,忽视了实践的作用,阻碍了学生的知行转化。三是大学生参与意识不强。许多大学生把实践看做“额外”增加的一个负担,“被迫参加”,没有认识到实践教学的作用。四是社会认识不足。很多单位担心会带来麻烦或不便,不愿意本单位成为大学生实践的场所。 第二,形式单一,导致活力不够。“基础”课实践教学在内容设计上一般能够结合时展和学生实际进行安排,但在形式上表现单一,如一味地开展校园文明调查、各种主题校园辩论、演讲、志愿活动等。虽然这在深化理论认识上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活动一过,又回到“从前”,与开展实践教学的本质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实践教学活力不够。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实践教学活动缺乏有效管理。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没有夯实有效的实践教学载体,为了完成实践教学计划而完成。二是实践教学途径创新不够。实践教学是一项极富创造性的活动,应充分利用课堂、校内、校外资源,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第三,流于形式,导致实效缺乏。在“基础”课实践教学中,不管是社会、学校、教师、学生都认为实践教学的目的很好,但效果很差,实践教学往往流于形式,缺乏成效。主要原因:一方面,实践教学虽然已经纳入了教学考评,但是其科学性值得考证。有些学校简单地将“基础”课实践教学划做教学的一部分,没有具体的办法,如做与不做、做好与做不好没有标准。另一方面,把实践教学当做一个短期的教学任务来实施的行为,忽视了实践教学的主题选择、运行监控和效果反馈,造成很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 第四,保障不力,导致机制不畅。“要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的经费。加强组织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2]这充分表明,“基础”课实践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基础”课实践教学在学校往往表现为“单打独斗”,校外也是“只身投入”。主要原因:一是协调机制不畅。学校教学部门之间,学校和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沟通不畅的问题。二是保障体制不全。“基础”课实践教学需要的必要经费投入,学校往往在支持上大打折扣。 三、“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路径选择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路径选择,就要针对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从认识和目标、内容和形式、机制和方法、评价和考核等方面,构建一个较为系统、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提高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认识的前提是更新教育观念。“教学观念是关于教学的看法和思想,更确切地说,是人们思维教学问题获得的结果;转变教学观念是指转移或改变原先对教学的看法、思想、思维结果。”[3]教学观念决定教学行为,转变教学观念有利于教学行为目标的实现。要转变“基础”课教学观念就是要树立新的教学观念,如教学质量观、教学质量效益观、教学价值观、教学过程观、教学评价观等。首先,管理上,学校领导集体应将实践教学放到与专业课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大教学投入、科研力度,丰富教学资源,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其次,教师应树立新的教学观念,一要充分认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地位,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与社会责任感;二要系统学习和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自己和学生;三要掌握现代的教育理论;四要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多媒体教学,开设“立体”课堂。总之,转变教学观念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也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二)创新内容,丰富形式 “基础”课的基本教学内容包括坚定学生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的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民主法制的教育,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师要不断突破教材框架,修正补充教学内容,进行动态的教学。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高度注意教材的内容与学生的思想和社会状况的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社会和学生现实的思想中去,以适应学生发展的需要。一是教学内容应以职业为导向,提升学生的劳动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实践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学生更好地获得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这种职业导向性应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部过程。二是实践教学内容应坚持理论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大学生,也要结合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对社会热点、难点进行分析,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应在课堂、校园、社会三个渠道中开展丰富的教学活动。在课堂实践教学中,任课教师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设计实践主题,可采用研究讨论型教学、讲演辩论型教学、情感体验型教学等。在校园实践型教学中,任课教师有意识地布置与大学生校园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开展主题活动,如参观校史馆、举办各种纪念活动等。在社会实践教学中,让学生带着问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 (三)健全机制,创造方法 创新“基础”课实践教学,要在不断完善领导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评价机制中,运用新方法,达到教学实效。首先,完善领导机制。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领导机制的弱化会影响“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效果。一是党政挂帅组成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党、政、工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分工、职责,保障实践教学的落实。其次,完善运行机制。实践教学主体涉及教师、学校各部门、学生、社会各单位,保证他们之间的通畅,需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一是形成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商讨实践教学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二是形成沟通渠道,设立实践教学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落实、联系等常规工作。第三,完善保障机制。建立课程实践教学项目申报、立项、评估和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转。加强学生活动场地、基地建设,为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组成实践教学导师队伍。第四,完善评价机制。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监督,将实践教学效果作为教师和学生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教师实践教学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在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青年教师、专家积极参与到实践教学指导工作中。将实践教学过程、结果与学生成绩、综合素质测评衔接起来,在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方面给予考虑。 同时,还必须运用创造性的方法。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可供借鉴:首先,基地化建设。基地是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我校在校内建立了如大学生素质拓展、科技文化、教学团学一体化、学风建设等10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在校外根据农村和社区需要,建立了15个结对共建单位,建立了110个实习实训基地。这既有利于实践教学长效机制的建立,又满足了基地发展的需要。其次,项目化建设。项目是获得支持的根据,也是达到效果的保障。我院将实践教学项目化管理,根据实践的总体要求、活动内容、规划和方案,予以审批。不同的实践教学规划、要求、方案,审批的结果也不一样。第三,制度化。实践教学要做到规范、科学,正常化运作,就要制定囊括管理、机制、人员、考核等在内的《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实践教学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第四,特色化。实践教学实效提升还必须考虑“专业化”道路,立足各专业学生专长,结合学生和社会需求,选准活动载体,扎实推动实践教学特色活动的开展。 法律实践论文:对资本自由流动与所得税的协调研究,以欧盟的法律与实践为例 摘要: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协调对于欧盟内资本自由流动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欧盟部长理事会颁布了数个旨在协调成员国所得税税制的指令。欧洲法院通过解释共同体法有关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则来消除成员国国内所得税法中阻碍共同市场发展的因素。但是,由于共同体缺乏协调直接税的专有权限,欧盟层面上的所得税法发展缓慢。欧元的启动对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协调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欧盟所得税法;资本自由流动;共同市场;欧洲法院 引言 建立一个货物、服务、人员 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从共同市场的发展来看,资本自由流动远比其它三个自由发展缓慢。在《欧洲联盟条约》生效后,《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改为《欧洲共同体条约》(以下“《共同体条约》”),有关资本流动的条款作了有利其发展的改进。欧元的启动也加速了欧洲资本自由流动的发展。但是,税收依然是资本自由流动的障碍, 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的发展愈发 迫切。本文拟结合欧盟的相关法 律与实践,分析所得税协调与资 本流动的关系。 资本自由流动对所得税协调的要求 1.资本自由流动规则的特征 《共同体条约》关于资本自由流动的法律规定主要在第四章,该章共5条(第56条至第60条)。 第56条是资本流动的优秀条款。该条禁止在成员国之间、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实施对资本和支付流动的任何限制(restrictions)。需要说明的是,第四章的内容不仅仅限于资本流动,还包括支付自由。限于篇幅,本 文只就欧盟成员国间资本流动的 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从第56条的措辞来看,成员国禁止限制资本流动的义务比原《欧洲经济共同体》第67条的条文更明确。原67条虽然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资本流动限制,但这只限于保证共同市场功能的必要程度,而现第56条下成员国的义务则是清楚和无条件的。因此,欧洲法院在sanz de lera案(case c-163,165 and 250/94)中裁定第56条具有直接效力。 此外,由于第56条没有将取消限制资本流动的义务只限定在成员国政府,它也约束非公共机构的行为,比如金融机构不能采取限制成员国间资本流动的单边措施。 2.资本自由流动对所得税协调的要求 所得税对资本流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1)税收增加资本流动的成本。一国居民在另一国的投资所得一般会面临双重征税:来源地国对利息、股息征收预提税,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外全部所得要征税。(2)税法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差别待遇。“居民”和“非居民”是所得税法的基本概念,非居民不能享受一国给予居民的税收优惠是普遍承认的。 为了消除上述税收对资本流动的限制,一般作法是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这些协定一般以oecd范本为基础。税收协定对于消除双重征税和保障税收无差别待遇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对于欧盟来讲,单纯通过成员国间的税收协定来促进资本流动显然不够:(1)税收协定是双边的,而欧洲需要建立多边的法律体制。(2)税收协定以承认缔约国的征税权为前提,其具体实施依赖缔约国的国内法。共同体法则希望其规则能够超越成员国国内法并直接适用。事实上,在共同商业政策方面,欧共体已经享有专有权利,而成员国不再享有 主权。(3)国际税收协定虽然有“税收无差别待遇”的规定,但仍承认“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欧共体希望消除基于国籍的限制,而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基本是与本国人和外国人的划分吻合的。 根据《共同体条约》的规定,所得税领域的立法依然是各成员国主权之内的事情。因此,在承认成员国享有独立的财税主权的前提下,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的协调是借助于共同体机构的二级立法和欧洲法院的判例来推动的。 所得税协调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推动——立法层面 《共同体条约》第94条规定:“理事会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应当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在会商欧洲议会以及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后,为共同市场的建立和市场功能的需要,颁布协调成员国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的指令”。据此,在促进资本流动的税收方面,欧盟颁布的指令主要有:(1)共同体理事会第90/434号指令(合并指令)。该指令适用于涉及2个或2个以上成员国公司之间的合并、分立、资产转让或股份交换的税收问题。所有成员国 应当通过国内立法保证指令适用的交易免除任何的资本利得税。 (2)共同体理事会第90/435号指令(母子公司指令)。根据该指令,一个成员国的母公司从其在另一成员国的子公司得到的股息,该母公司所在的成员国应当给予免税,子公司所在国对子公司支付给其他成员国的母公司的股息不得征收预提税。 因此,上述指令有助于消除阻碍资本流动的某些税收。不过,借助指令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 作用有限: 首先,欧共体不具备协调成员国税法的专有权限。在成员国仍享有制定本国所得税法的主权 的前提下,只有在成员国行动的 规模或效果不能充分实现目标,而由欧共体行动能更好实现目标的情况下,共同体才能行事,并且共同体的行动不能超过实现《共同体条约》目标的必要程度。 其次,按照第94条的规定,理事会颁布指令应当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由于税收涉及到成员国的财政利益,因此取得成员国的一致同意是很困难的。另外,共同体机构根据第94条可以颁布的二级立法只限于指令,而指令这一立法形式也有其自身的不足。指令只在其要达到的目标上对收到指令的成员国有约束力,成员国仍有权自行决定为实现指令的目标所采用的方式或方法。也就是说,指令的实施依赖于成员国的国内法措施。 这样,欧洲法院通过司法判例来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作用就非常重要了。 所得税协调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推动——欧洲法院的司法实践 在《共同体条约》缺乏统一成员国所得税法的直接条文的情况下,欧洲法院通过解释资本自 由流动规则使成员国所得税法不成为共同市场发展的障碍,这主要体现在: 1、广义解释第56条中“限制”的含义 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限制措施”的范围比直接限制资本流动的外汇管制法规要广。由于税收能够影响对资本流动,税收本身是否属于“限制”之列呢? 在sandoz案中(case c-439/97),奥地利法律规定,奥地利居民获得贷款时有书面贷款合同的要缴纳印花税,没有书面文件则不需缴纳。但是,奥地利居民从境外非居民获得的贷款,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奥地利居民的账簿中有记载也视为书面文件, 应当纳税,而奥地利居民从获得境内贷款,没有书面合同但在借款人账簿记载时却不纳税。欧洲法院认为,奥地利的作法具有阻碍奥地利居民从境外借款的效果, 违背了《共同体条约》关于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则。 因此,税收本身并不一定就会被认为是阻碍资本流动的限制,欧洲法院是看税收的效果。也就是说,税收仍然属于成员国主权范围,但是征税不能构成歧视,不能因此阻碍资本流动。事实上,《共同体条约》第58(1)(a)条也承认成员国税收立法的适用,但其适用有严格的限制。 2、严格适用第58条第1款(a)第58条共3款,第1款(a)规定,第56条不损害成员国实施关于依据居住地或投资地不同而区分纳税人的税法的权利。 表面看,成员国税法的适用不受资本流动的限制。但是,第58(1)(a)条的适用要结合《欧洲联盟条约》的第7号声明,即第58(1)(a)条所指的适用仅限于截至1993年底合法的税法。所谓合法是指符合共同体法。也就是说,某些成员国的税法如果违反了共同体关于服务和人员自由流动的规则,也不能适用。 在第58(1)(a)条能够适用的场合,即成员国税法的某些规定不在共同体法管辖的范围内,其作法不基于国籍而是针对纳税人的 居住或投资状况适用不同规则,也应当遵循第58条第3款的规定,即不能构成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歧视或伪装的限制。如何判定某种作法是否为“歧视或伪装的限制”呢?对此,欧洲法院对《共同体条约》第30条的解释理念可以借 鉴。第30条是允许成员国背离取消货物贸易数量限制的规定。欧洲法院对该条进行狭义解释,限制其适用范围:成员国要举证其限制措施能够为共同体法支持;如果存在限制性更小的措施,成 员国就不能采取限制性大的措 施;如果未对国产品采取相同措 施,成员国也将败诉;在有共同体立法的情况下,就不应以国内法的理由援引第30条,等等。 3、借助服务或开业自由来消除成员国税法中的歧视,进而促进资本流动。 第58条第2款强调,资本流动规则不影响与共同体统一相符的开业自由限制的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其它自由流动规则要消除税收歧视,就不能根据第58(1)(a)条采取限制。 开业自由是服务自由的延伸。事实上,“资本”和“服务”有时很难区分,比如一国在另一国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属于开业范畴,也是直接投资,而直接投资又涉及资本流动。由于欧洲法院在服务自由流动方面有成熟的判 例,这些判例原则就可起到间接 促进资本流动的效果。 比如,在commission v. france 案(case 270/83)中,法国给予本国保险公司和其他成员国保险公司在法国的子公司归集抵免的税收优惠,但不给予其他成员国的保险公司在法国的分支机构。欧洲法院认为法国作法具有歧视外国保险公司在法国分支机构的效果,剥夺了外国保险公司的开业或服务自由,违反了《共同体条约》关于开业自由的法律规定。 事实上,如何成员国税法同时涉及到服务和资本流动规则,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只要成员国税法违反了服务或开业规则,欧洲法院一般就不再审查其是否违反了资本流动规则。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共同体条约》缺乏协调所得税的直接法律条文时,欧洲法院的解释权仍受到限制,仍不能涉及成员国所得税税制的基本问题。 因此,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欧盟所得税法的发展 相对于欧盟在消除货物自由流动的间接税方面的成就,欧盟所得税的发展是缓慢的。欧盟所得税发展缓慢的现实反映了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统一与分权”的矛盾。 在欧元成为欧元区12国的单一货币后,上述矛盾将更加突出,因为使用单一货币的欧元区成员国国民要面对15个国家的不同税法。这与共同市场追求的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的目标是相悖的。 理论上讲,影响资本流动的因素主要有:外汇管制、金融服务法规和税收。欧盟国家已经取消了外汇管制,金融服务也有了共同标准,只有税制尚未统一。由于欧洲中央银行负责制定统一的货币政策,欧元区国家就不能再借助于利率和汇率政策影响资本自由流动。这样,成员国就只有利用财税政策了,但成员国的不同税制和各自为政的财政政策的将对资 本流动产生扭曲。因此,协调成员国的所得税法,使资本自由流动 最终实现,是欧盟所面临的问题。 从成员国角度看,在成员国保留税收主权的前提下,成员国仍然有在税收领域合作的必要。 比如,成员国如果为吸引资本而竞相给予税收优惠,就会形成有害的税收竞争局面。因此,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商业税收行为守则”(code of conduct on business taxation)。该守则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欧盟成员国表示将不采 取新的有害的税收措施并将审查现行立法,开展成员国间的税制磋商。因此,该守则的颁布也是欧盟在共同体立法框架之外寻求新的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机制的尝试。 法律实践论文: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实践研究 一、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现状 当前,我国部分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堂内容难以满足大学生实际需求。在很多与法律知识相关的公共课程方面,我国虽然实施思政理论新课程方案,但其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却是由“98方案”《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结合的课程。从课程设置来看,相较而言,大学生通识法律课程显得不够充足。而部分高校虽有开设辅修或选修法律课程,不过在课时方面却仅考虑到教学内容与大纲的完整性,很少会重点讲授创业法律风险。另外,大学生就业指导与规划课程中,我国高校普遍重视就业素质、技能和创业精神、品质、素质、意识等内容,相关法律内容却少之又少。因此,从各类型课程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都没有系统全面的创业法律知识内容,所以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实际需要。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构 1.建构原则。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构须遵循四大原则: (1)针对性。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促使创业法律教育达到预期结果,促进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修养、能力的增强。 (2)配套性和相对独立 创业法律教育课堂体系在当前各高等院校中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法律课程与其他创业教育课程之间应当相互配套,以便形成完整综合的课程体系,而不应独立于其他课程体系之外。 (3)实践结合知识性。 开设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其目的在于让学生全面理解法律知识,为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并通过各类活动让学生逐渐形成各种外显操作行为,帮助学生累积法律知识和能力。 (4)多样性。 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活动性、综合性特点,直接决定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组织方式的灵活多样性,所以课程体系建构必须具有弹性和选择性。 2.体系建构。 遵循以上四大原则,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分三部分完成: (1)创业法律能力培养类课程。 创业能力极为特殊,它具有极强实践性、综合性、创造性,创业能力优秀即智力;创业能力是自我谋职能力,是转化自己或他人市场创意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其包括综合性、经营管理和专业性能力。大学生创业所必备能力之一为法律能力。针对以上能力设立相应培养的实践和务实类课程,如法律谈判、企业或商法务实等课程。同时,教授这些课程时要改变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多采用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情景体验、课文训练以及创业基地参观等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多质疑多思考,促使学生化被动为主动,化接受为探究,发挥出创业法律教育的真正效益来。 (2)创业法律意识增强类课程。 法律意识是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开设的基本目标,其主要培养大学生守法知法、依法办事、尊重交易规则、诚实守信的意识。所以,该类课程教学内容即懂法、知法、守法,主课程以法理学为主,法律方法学、逻辑学等为辅。通过这些课程帮助大学生全面理解法律,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3)创业法律知识了解类课程。 现有法律体系中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大学生创业相关,但大学生却并非全部了解。大学生创业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是首要问题,因此了解企业法是基本,才能帮助其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企业组织形式。按照各种出资人责任形式企业分为公司、独资和合伙三类。自1999年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正式出台,到2005年和2006年我国分别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进行修订,明确区分出各类企业创建要素的不同,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等,都是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重要教学内容。企业经营的过程即依法交易办事的过程,所以,大学生创业还需要了解《民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专利法》《所得税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险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最后,创业过程避免不了纠纷争议,大学生还应了解《诉讼法》。由于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庞大,知识内容的繁杂,对于非法学系的学生而言讲解重要概念和制度即可,且介于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实践来看,主辅修或双学位形式是解决法律教育现状的较好办法。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在课程设置上还尚存不足,高等院校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摸索,进而促进其课程体系的完善。而笔者认为主要完善思路,可从创业法律意识增强、知识了解及能力培养三方面出发,结合大学生创业实际需求,构建针对性具有实际效益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 作者:董万伟 魏家琴 单位:六盘水师范学院 法律实践论文:研讨国外法律教育的实践与课题 一、法律教育实践 法院。最高法院以《法律教育研究会的报告书》向全国的法院颁发,以使其知晓法院参与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为促进学生对法院与裁判制度的理解,为参观法院的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制作浅显易懂的宣传录像,向全国的法院发放。法务省。作为普法教育政策的一环,其与日本最高法院、日本律师联合会、文部科学省共同举行法律教育探讨会。在法务省的主网页上登载有关的宣传小册子。日本律师联合会、各地方律师联合会、各律师协会,在日本律师联合会内,设置市民法律教育委员会,力图在全国推进开展法律教育,在对各律师协会的法律教育活动进行支援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教育信息的收集与交换,开发与研究针对教员的教材。另外,每年针对教员设施夏季培训讲座,与教育相关者进行意见交换。 在各地的律师协会中,有七成的协会开始设置分别承担法律教育的窗口以及委员会等活动。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司法代书人协会,其举办以成为生存力的法律教育为主题的市民公开研讨会,与教员、法律实务家等协助授课,进行讨论等,利用大学的校园机会举行法律教育研讨会、研修会等,以法律教育为主题进行演讲。在学校教育实践中也有不同声音。首先,“应该培养法律不是作为规制、约束的东西,疏远的东西,而是为了使社会更加美好,应该亲自主体性地制定的意识”,这种着眼于法律本来存在意义的努力更加重要。其次,“对于基本的理念、法律的主旨,法律与规则的形成过程,带着实感进行理解的指导尚未充分进行”。在实践方法上,作为实施法律教育的前提,是培养提出自己的意见,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商议的基础上得到结论的能力。这方面比较欠缺。为普及法律教育,有效地实施教育,在学校里,有必要根据儿童学生的成长阶段,切实编著法律教育的课程,并且在教材的充实与指导方法等方面下功夫。由法律实务家进行的实践,在使学生理解司法制度的主旨等方面的努力不够充分,对于实践的方法,法律实务家与教员的协助不充分。 二、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 培养支撑自由且公正的法律思考方法。日本的法律教育要达到的目的是:每位国民在进行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加深对法律以及司法应发挥的效果的理解,掌握预防纷争的发生,并且为切实解决纷争所必要的、基本的素养;与此同时,培养学生作为自由且公正社会的承担者,主体性地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法律作为社会共生的相互尊重的规则,保护国民的权利,明确国民的责任,促进各人自律的活动,使其生活丰富多彩。因此,法律教育是让人们充分理解个人的尊严与法律的支配等宪法以及法律的基本原理,作为自律且有责任的主体,养成为参与自由且公正的社会运营所必要等资质与能力,并且认识到法律是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抱着充分的法律意识行动,培养主动利用法律的能力。 法律教育涉及的主要内容:1.为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是为共同生活和相互尊重的规则,目的使国民生活更加丰富,主体性地学习是如何制定规则的,根据规则如何解决纷争等;2.在规定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私法领域,力图充实学习机会;3.为使学生认识到每个人都作为无可替代的存在,要互相尊重,以及作为自律且有责任的主体参与自由且公正的社会管理,同时为培养参与社会的必要的素质与能力,需要进一步理解个人的尊严、国家的主权、或者存在于法律支配等宪法与法律的基础的基本价值与国家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存在模式;4.使学生认识到,司法通过依法救济被侵害的权利,处罚违反规则者,力求维护、形成法律秩序,同时将所有的当事人都置于同等的地位,由公正的第三者经过适当的程序根据公正的规则进行裁判。 三、对应儿童成长阶段的法律教育 考虑儿童成长与发育的过程,根据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儿童的判断除自身的欲求以外,通过第三者的观点,对社会的理解,对象客观化的深化,从主观性向客观性发展。因此,儿童理解规则和判断的意图及动机的能力,以及由自身制定规则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儿童的判断标准,可以分为因为权威说了所以正确;对自身有益;为了应对周围人认为好的期待;认识到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所必要的;社会契约式的观点;任何社会人类都存在普遍性原理、根本性原理。 所以,日本中小学校的法律教育的展开,包括:1.中小学校的法律教育,不仅强调遵守法律与规则,使其理解法律与规则的必要性。通过作业性体验活动,掌握学生资质与能力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与游戏中制定规则的实践很重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行动,养成公德心等道德性也是中小学法律教育的基础;2.对普遍性原理的理解,具体是指理解宪法与法律的基本原理很重要。在社会科的课程中,使其理解到个人的尊严与法律的支配等基本原理,法律不单是规制国民的,而是使国民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是每个人共生的相互尊重的规则,理解市民社会的契约的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原则,以及司法的内容,从而培养判断的能力与感觉;3.高中的法律教育,在此阶段,以可以进行高度的理解为前提,在使其考察法律各种问题的同时,使其基于切实的证据进行公正的判断。在进行公正的判断之际,首先自身进行判断,并对其判断附加有说服力的理由,与此同时,使其认识到学习别人的判断及其理由,再构成自身的判断的必要认知。 四、普及法律教育课题 在学校教育等普及法律教育时,首先以教育相关人与法律实务家为中心,使其广泛理解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最高法院、法务省、文部科学省等相关官厅、日本律师联合会与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等相关团体,从各自的立场,在协助的同时进行积极的努力。文部科学省利用各种机会,向教育委员会与学校,宣传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在普及法律教育之际,各学校根据儿童学生、学校、地域等的实际情况,考虑如何充分发挥创新办法。在学校教育中,法律教育的担当人是学校的教员。为有效进行法律教育,以由教员创意办法的指导为中心,进行关于法律以及司法的思考型教育,属于新的创意。所以在促进教材开发与指导方法等实践研究的同时,法律实务家为首的各个相关人的支援非常重要。这些相关人包括:法院、法务省、日本司法援助中心、日本律师联合会、各律师会联合会、各律师协会、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法学研究者、教育研究者。 在日本,如果把法律教育视为培养民主立宪主义国家中国民所必需的教育,与读、写、算相同,法律教育应该是参加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教育内容。要掌握这样的教育,学校教育是理所当然的。 除此以外,在一个人度过人生大半的家庭、地域社会、单位等也需要进行。例如,在家庭中,儿童经常会接触到消费问题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在家庭的日常会话中,所谓保护生活的智慧,展开法律的话题,对儿童而言,会让他们感觉到法律教育是非常接近的教育教学。 作者:李璋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实践本体论分析 本文作者:黄竹胜 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形成法律理论并通过法律理论来描述、解释和批判法律实践、进而推动法律实践、指导法律实践,是法理学的基本工作方式和工作目标。但是,在何为法律理论、其存在形态为何、有什么内在的规定性等本体性的问题上,法学界并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法理学的学术交流和法学工作者创造、传播和应用法律理论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妨碍了法律理论对法治实践的功能发挥。因此,从法律理论的生成过程、存在方式以及作用机理对法律理论进行本体性的分析,以提高对法律理论的理性把握程度和应用法律理论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就成为法理学未竟的、有学术价值的一项理论工作。 一、何为法律理论 虽然对法律理论这一概念人们耳熟能详,但是进一步追问法律理论的规定性、法律理论存在方式、法律理论的表现方式等深层次的问题时,人们马上就会陷入失语的尴尬状态。究其原因,与法学界对法律理论是什么这个问题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有关,也与法律理论表现方式的复杂性和形成的根据的多样化有关。就国内学者来说,比较习惯于应用法学理论这个概念来表达,其含义有时被作为法理学的同义词[3],偶有学者应用法律理论这个概念[3],并将其与法学理论作出区分,但是法律理论与法学理论的差别何在,语焉不详,深入论证的也不多见。国内学者对法学理论的理解[4]比较宽泛,其基本的含义:一是指称与法律实践活动相对应的、作为法律思维成果的系统化、一般化的法律陈述、法律说明和阐释模式,是法学工作者经过对法律现象的高度抽象后所形成的认识成果;二是从法学学科和法学知识的分类的意义上来称谓与法律实践活动所不同的抽象化了的法律知识系统。[1]从第一层意义上看,法学理论是作为一种法律思维和法律思考的结果所表达出来的,是意识层面上的东西。它与法律理论存在着基本含义在内核上的共同性,也即是对法律现象的一般性、系统性的概括和总结,两者的差异在于法学理论包括的范围大于法律理论,前者除了包括法律理论外,还涉及到法历史学理论、法社会学理论等并不是直接以法律规范为描述对象的理论形态,甚至还包括以哲学理论、政治理论、道德理论来概括法律现象所形成的法学理论[1]。从第二层含义上理解的法学理论实际上与法律理论是同义词,学者们对两者并不作严格的意义上的区分[3],两者是同一回事。 就国外学者的观点和主张而论,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则存在着不同于国内的认识和观点,特别是在德国的法学家中,法律理论的界限并不是清晰的。有的学者是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来分析法律理论这个概念的。考夫曼教授在辨析法哲学、法律理论、法律教义学三者的关系时,就认为法哲学是将法学中的基本问题以哲学的方式加以探究和回答的,它是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法学,它与法律教义学的区别在于对象的不同[5],法哲学没有具体的实义客体,而是以法的整体为思维对象,而法律教义学[6]总是在体系范围内论证,它以未经检验即视为真实的条件为前提。[7]法律教义学以处理规范性视角下的法律规范为主要任务的法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以其司法适用实践为考察中心,来解释法律规范中的概念和规范的意义,同时为具体案件的解决提供理论、理由和原理的学问[8],法哲学与法律教义学两者并不相同,无法相互取代对方[6]。对法哲学与法律理论的关系,考氏认为两者的区别很不明确,无法得出精确的区别,两者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动机,法律理论是从法哲学中解放出来的理论努力,他们试图从法律人哲学的方式来回答与法律有关的哲学问题,“因为至今尚未有一个可将它们区别开来的标准,充其量,人们只能确立它们各自的重心:法律理论的兴趣,主要在于形式和结构上,而狭义的法哲学更关注内容,所以不做区分。”[5]从以上的引述中,可以看出,在考氏的理论视野中,实际上是从法学知识和学科分类的角度来界定法律理论在法学中的地位,并将其与法律教义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作为法学的学科,这种看法在德国的法学家的理论体系中似乎是比较普遍化的观点①。 有的学者对什么是法律理论,则有不同的论述。如德国学者霍恩教授认为[1]:“法律理论产生于这样的需求,即法律可以用一般形式从理论上来解释,而不必讨论正义问题这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法律理论或多或少的是剥夺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法哲学,只限于从中度抽象层面上对法律及其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产生条件和作用方式,适用的方式和法学论辩的结构作一般性的论断,”法律理论由关于法律的一般性的陈述构成,法律理论的客体是对法律的一般理论性的描述[1]。很显然,霍式把法律理论作为法学认识的一种结果状态,区别于法哲学所探究的抽象的正义理论问题,它以法律的过程作为理论概括的对象,以形成服务于法律现象认识、法律工作者应用法律、适用法律的一般性、应用性理论为主要的理论工作目标。在他看来,法律理论与法学理论是存在差别的[1]。虽然作为学科意义上的法律理论不同于法哲学、法学理论,但是我们对作为法学范畴意义上的法律理论的界定还是可以从学科意义上的法律理论的演化和发展中获得有益的启示。首先,法律理论是学者们试图摆脱法学研究中过于抽象化、哲学化的法律问题的思考方式所作出的学术努力,是对法学研究对象自我限缩的结果,它将理论的目光和视野从无限的法律世界回归到比较具体的法律生活和实践领域;其次,这一路向也开辟一条通往法律实践、回归法律实际生活的理论路径,是学者提升法学理论影响法律实际的尝试,它试图建立法学与司法实践沟通的理论管道,有助于法理学形成对法律实践的影响力;第三,预示着法学家形塑法学理论从哲学、道德、政治等领域到司法过程的转向,从关心法学理论的体系性、抽象化程度向科学性、应用性的回归,它的理论目标、构造方法、获取理论论证资源和表达方式与法哲学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也是形成法律方法论与法学方法论差异的法认识论上的原由;第四,在理论的表达和表述上也实现了根本的变化。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法律理论进行如下的界定:法律理论是法学理论的一种理论形态,是对法律应用过程进行一般性概括和描述所形成的系统性论述,它是围绕着实证法和法律应用过程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的应用目的和实践指向的法学理论。首先,法律理论也是法学认识过程的结晶,脱离法学认识过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理论也是法学理论的一种,是具有普遍性、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知识体系。但是,与其他的法学理论进行比较,法律理论是偏向于从规范性意义下的法律规范以及应用过程的主要环节和法律实务来形塑它的知识结构②,如法律结构理论、法律方法理论、法律解释理论等,都是直接从法律体系和司法过程提炼出来的。其次,法律理论以客观性和科学性为理论建构原则,排除价值判断、伦理思考和哲学思辩等形而上学的理论思维方式,与追求规律性的、应然性的法学理论在理论旨趣上存在较大的差别。第三,法律理论是直接或者间接以司法上的应用性为理论目标的理论,带有比较明显的实践指向性,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为依归,这与偏向正当性、价值性论证的法哲学的理论或者偏重于法律经验的归纳和总结的法律社会学的理论是不同的。诚如学者所言“:哲学家、伦理学或政治学家的法学,也可以说是专业法学以外的法学,这些法学所关注的问题、运用的语言以及知识追求与法学内的法学有所不同,其采取外观的立场而又企图深入法律之内在的根本问题……故此,法学与法学外的法学之间常常处于格格不入的关系状态。”[9]该论述实际上道出了抽象法学理论与应用法学理论也即是本文所言之法律理论的差别。#p#分页标题#e# 二、法制实践结构转型与法律理论的法治意义 然而,在法理学的视阈中,法学理论与法律理论的概念区分有意义吗?这种区分是否可能?如何可能?在当代的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境遇中,被抽象的法学理论折磨得很是疲软的学者和心灰意懒的读者,面对法理学所贡献出来的法学理论已多有指责,从小处来看,指责法学理论脱离实际,无法指导法律实践[10]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言说,从大处看,则指责法学理论无力提供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法律发展的作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11]。中国当代法理学所处于的这种内外交困的情景,催生了许多有学术责任和使命感的法学理论工作者的学术焦虑[12],同时也推动了摆脱困境的种种理论努力。如孙笑侠教授所倡导并践行的返回形而下的法理学研究[13],陈金钊教授所追求的“上可着天、下可着地”法律方法论研究、谢晖教授所追求的民间法研究、葛洪义教授所追求的地方法制研究等法学理论研究路径和研究范式都走出了摆脱形而上学法理研究传统套路,其回归法制实践的理想和追求,其推动法理学的实践转向的学术努力都反映了中国法学理论界对抽象法学理论的不满和变革的姿态,他们的实践性转向的立场对整个中国法理学的发展方向的选择无疑是具有启示性、引导性、前瞻性和革命性的。在中国法理学目前的这种状态下,特别是在中国的法制实践结构从立法向司法的位移背景下,重申法学理论对法律实践的理论回应、凸显出应用性法学理论的研究也即法律理论路向的研究,显然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具体说来,应用性法学理论也即是法律理论研究的特殊意义在于: 第一,满足法制实践结构转型的理论需求。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因此对法学理论的需求也带有时代性。受时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推动的法学理论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不能摆脱现实条件对其在视域、问题意识和理论建构上的规定和影响。“困境推动着法理学的发展……法理学是处理法学、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新的危机的工具”。[2]就当代中国法制发展的状况而言,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法治实践的结构发生了从立法向司法的位移,这种结构上的变化不仅仅表现为法律制度建设重心的变化,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对法学理论的新的渴求和期待。诚如德国学者魏德士所言“人们对法哲学和法理学的深入和全面的思考总是紧跟社会灾难、制度危机和政治变革。”[2]。 因此,法学理论能否适应这个法治实践结构的转向、提出有解释力的理论命题和为法治建设提供确实的理论指导,便成为法理学能否再生和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法学理论无论是创新还是继续沿革已经存在的理论资源,需要通过法学方法论的重新选择来为司法时现、创造和提炼有效的法律理论提供方法论的支持。这意味着盛行于立法时代的法学理论,需要按照司法时代的理论需求重新考量原有的法学理论的价值,选择和确定契合时代的法学理论,这样一个吐故纳新的理论结构转换过程是法学理论发展和创新的必要代价和基础。因此,司法时代的到来,既是一个法学理论发展的新的时期,也将是社会重新选择引领法制实践的理论、以及原有法学理论的重新定位和功能整合的过程。在立法时代,法学理论的重点一方面是清除极左的政治话语、拨乱反正,从政治上为法治的正当性进行理论论证,因此法学理论主要探究的是法律的本质、法的本体论、民主与法制、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的关系等这类现在被称为大司法学、政治法学之类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立法增多、法律职业共同体基本形成,对具体的法律制度和技术问题的关注成为法学理论的另一个增长点,法条主义和概念法学遂得以盛行。整体说来,在整个立法时代完成了在政治上为法理学的正名的工作,使法学理论获得了独立发展空间。但是,这个阶段的法学理论无论在内容上、体系上还是研究方法论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和缺陷,因此面对法治重心从立法时代向司法时代的转移,以论证立法的正当性为优秀的法律理论逐步暴露出理论的社会不适应性。 立法时代的法学理论功能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论证”功能有余而指导功能不足。作为对法治现象进行理论概括和学理升华的法理学,对法治实践发挥指导性功能是其学科自主性的表现,也是其基本的价值之所在。但是,从法理学所提供的理论和知识来看,似乎对法治实践的指导作用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例如,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的法治已经凸显出司法、执法的大量问题,但是就司法、执法过程所存在的随意性和非合理性,我们的理论并没有作出多少严格意义的理论反思和建树,司法、执法理论在法理学的理论框架内即使不是空白也可以说是薄弱的,它不能提供司法、执法所需求的方法。第二,对法治实践的理论解释力不足。法学理论的学科完整性表现在对所研究对象具有的理论解释力上。所谓的理论解释力是指理论对所研究的对象的产生、变化、发展的过程能够做出系统化的说明和符合逻辑的归纳和论证。一种具有解释力的法理学,必须是为从事该门学科研究的行政法学工作者所共同接受,对所应用的范式获得学者的认同,研究者根据该范式提供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以及基本框架来解决研究中的难题,解释实践中的现象。然而,我们目前不仅没有真正形成大家所共同接受的法学范式,法学理论工作者所借以解释法律现象的基本理论和框架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对法的实际运作过程,现在的基本“范式”也关注得非常的不够,面对半数以上的行政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我们的理论又有什么能力开出有效的“药方”呢?虽然我们不缺乏对策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但是转化为实践行动的研究成果确实不多,这其中有体制上的困难,但是与所提出的对策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差、理论论证不充分不能说没有关联。具有理论建构能力的法学理论不仅应该具有评价、分析法治现象的理论功力,而且应该具有前瞻性的导向作用,指导法治的发展方向。要具备这样的品质,法学理论首先必须具备创新的机制和开放的理论视野,对法律过程和法治中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能够及时地进行理论上的升华,提出预见性和指导性的新观点和新思想,保持与时代同步的理论创新意识和理论能力,使理论具有开拓和发展的结构。其次,法学理论必须具有批判精神和批判能力,也即能够运用具有说服力的理论和观点来剖析现实、找出症结、开出解决办法。#p#分页标题#e# 第二,克服政法法学、文本注释法学和社科法学等类型的法学理论的局限性的需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法学理论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格局。按照苏力教授的分析和概括,转型时期的中国法学包括法学理论从研究方式、问题意识和思想理论资源上,可以区分为政法法学、诠释法学和社科法学三种法学流派[14],三种流派所形塑的法学理论各有不同,所发挥的理论功能也各不一样。政法法学虽然推翻了法学的政治话语的支配,从政治上为法学的存在和发展构造了正当性,但是并没有确定法学理论构造的法律平台,不得不与其他的学科分享共同的理论话题,法学理论也就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和主体性。而注释法学虽然将理论的视野集中于法律的文本世界,专注于法律的专业化知识的生产,但是这类法学停留在对法条的解释和注释上,没有形成普遍化的理论内核,而只能停留在部门法的低度抽象的法学理论构造上。特别是由于自身的理论创造力有限,移植外域的部门法理论成为主要的理论制造方式,其与中国本土的契合性和理论解释力都存在着问题。社科法学主要是借助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资源和方法来发展法学理论,这些理论虽然扩大了法学理论思考问题的视野,形成了多法律的多角度的认识,但是它不可能形成从法律制度切入的一般的社会里或理论命题[14],它与法律实践的距离也是越拉越远,理论的效用性也越来越差。三种理论路向的法学或者法学理论存在着明显的特点,就是离开法律和法律生活这个中心而借助法律以外的元素来创造法学理论,所以导致了法学理论的专业性降低,与司法过程的理论需求不相吻合,与法律职业工作者的理论期待差距越来越大。 第三,实践哲学以及思维方式的启迪。实践哲学是任何把实践作为基本范畴并从实践出发所建构的哲学,它有两个基本的特征:一是关于意义的整体论;二是关注具体实践和这些实践所处环境的重要性的强调[15]。实践哲学虽然没有承诺特别的理论方法论,也没有形成比较确定的理论范式,但是它对于解释这个世界以及解释人们的知识形式和思想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推进哲学思维方式的转换、形成对社会生活的新的理解却很有价值。实践哲学对于法学研究和理论建设过程的哲学启迪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形成一种开放的法律思维方式,破除对立化的法律思考,形成以追求实践智慧、培养法律实践理性能力为目的的理论追求;其次,立足法律的生活世界,而不是从抽象的或者虚假的原则出发来构建理论命题。回归法律的现实生活世界,走向人们的日常法律生活,从司法过程的实际状况来建设法学理论。第三,法律理论的建设以实践为归宿,以满足实践的要求来检测。只有这样,所建构起来的法律理论才能获得实践过程的接受,理论也由此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 三、法律理论的构造 以实践哲学为导向的法律理论,要克服抽象法学理论对实践诉求的疲软状态,形成自己的理论说服力和解释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应用性能,就要对自己的理论品质和性格进行全面的改造,使之获得与抽象法学理论不同的理论结构和方法能力。具体来说,法律理论的理论特殊性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1.法律理论建构的基础:实在法及其过程 法学理论建够的基础不同往往会形成不同偏向的法学理论,以价值追求为目标的法学理论以理想的法律图景为目标,以法律体系为基础的法学理论则以形成静态的法律逻辑关系规则为旨趣。这些不同倾向的法学理论实际都承担着自己的理论职能,满足不同的社会需要,因此,就理论形态的价值而言是无所谓优劣之别的。而就法律理论而言,它所选择的是实践法学的理论建设之路,它的理论对象世界是实在法的世界、法律过程的世界和日常法律生活世界,这三个世界成为法律理论形塑的基础,也成为法律理论的基本应用领域。在这三个对象世界中,实在法世界是依附在以司法为中心的司法过程中的,日常法律生活世界也以法律过程世界为依托,因此司法过程世界实际上成为法律理论的根据地,以此为基础所建设起来的法律理论才能回应当代的中国法学、从政策定向的法学经由立法定向的法学走向了司法定向的法学所形成的理论需求。[16] 2.法律理论建构的理论对象 既然以法律实践场域为理论的对象,也就决定了法律理论的目标只能定位在比较实在和可能的范围内,而不能祈求太高的目标。首先是法律理论需要与一般的法哲学理论如法律价值理论、法律正义理论保持距离,法律理论不是规范性的理论,不对法律问题进行规范性的判断和前景性的描述;其次,它也需要与作为经验科学的法社会学保持距离。虽然法社会学也会对经验事实进行理论加工并形成一般性的陈述,但这与主要以法律过程为中心进行理论概括和描述的法律理论至少在侧重点上是存在差别的。第三,法律理论的理论建构目标“:只限于在中度抽象层面上对法律以及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产生条件和作用方式、适用方式和法学辩论结构做一般性的论断”[1],这从一定程度上规定了法律理论的论域范围保持在法律产生到法律适用之间,并凸显出法律应用理论、法律方法理论、法律体系理论、司法理论等在法律理论的中心地位。 3.法律理论的构造方式 构造方式是法律理论形成的必要条件之一,两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作为手段的构造方式包括法学方法和理论形式结构两个方面。由于法律理论的对象的规定性,决定了价值分析方法、社会实证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文化学的方法论等都不能在一般的法律理论建构中发挥太多的作用。其次,由于用以构造法律理论的材料和资源主要是来自于法律实践的法律规范世界、法律事实世界和司法的过程,所以,其主要的理论构造方式,就是通过对规范和事实的法律解释和逻辑分析来形成规律性的陈述的,法律解释方法就成为主要的法学方法论,成为构造法律理论的基本手段。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研究论文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别争端解决机制这两方面没有得到满足。②因此在该文本的基础上,1994年,“乌拉圭回合”顺利结束并达成了《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该协议为WTO现行的反倾销法。它是WTO法律框架中非关税壁垒的多边协定中的一部分,为WTO的各成员国制订了一个总的框架。同时,它也进一步放宽了反倾销措施适用的条件,扩大了反倾销法适用的范围,增强了国际反倾销的透明度、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不同于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协定只对签约国产生效力,它是作为WTO众多多边协定中的一个而存在的,对WTO全体成员国都有约束力。其影响力要比以前的反倾销协议大得多。显而易见,《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成就。 (二)我国反倾销立法概况 自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生效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反倾销法律制度。该法第30条明文规定了中国的反倾销规则,即“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出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成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其第32条规定:“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国务院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调查,并做出处理。”上述规定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规定几乎一样。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将反倾销实体法和程序法集于一身,对于从申请、立案开始到终裁,征收反倾销税为止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为我国的企业针对外国产品的倾销提起反倾销诉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此外,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该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组织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它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了产业损害裁定听证的原则及当事人、听证主持人、回避以及听证程序等问题。③但这些法规与WTO的有关基本原则仍然有不尽符合之处,因此,2001年11月26日我国又颁布了新的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废除了97年《条例》中的有关反倾销的规定。该法律是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和世界贸易组织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而出台的,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再商榷,以便更好的保护我国工业的发展。WTO的成立,尤其是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的签订,对世界各国的反倾销立法都起了推动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间,又才迈进WTO大门,如何运用WTO法和与WTO接轨直接关系到我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得失。同时,我国正承受着倾销和反倾销的严峻现状,这些都对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WTO反倾销规则及对我国立法的约束 WTO是世界上一个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为了保护世界贸易自由化以实现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加,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产品的生产和交换,实现这一目的的办法就是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导致各成员国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取消的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WTO实施了一系列的保障机制:〈一〉世贸组织规则的透明度要求它要求各成员国应迅速公布有关法律、法规等,无法公布时,必须提供公众可以获得的条件。旨在使各成员国及贸易者对成员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行政决定及相关的其他国际协议有充分及时的了解和熟悉,为贸易机会提供可靠性和预期性。〈二〉通知要求其要求成员国向世贸的有关机构通知其法律法规的情况,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成员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与世贸规则的一致性。通知的事项既包括现有的规定,也包括对现行法律规章的修改和新颁布的规定。〈三〉贸易政策评审制度该制度是“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新协议。贸易评审机构每隔一段时间对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审查,审查的频率依据成员的贸易量确定,贸易政策制度是确保透明度和一致性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虽然评审结果和提出的建议对被评审方没有约束力,但该制度提供了一个监督和反馈的机会,有助于其他成员利用争端解决程序提出指控。〈四〉争端解决机制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制度是保证成员的国内法律法规与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一致的最有力的措施和制度。争端解决制度将成员间的贸易争端解决置于多边制度的约束之下,成员在寻求解决违反义务和利益损害途径时,应诉诸并遵守争端解决体制的规则和程序。对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和建议,申诉方可请求赔偿或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中止对有关成员的减让或其他义务,甚至采取“交叉报复”的手段。 世贸组织协定是各成员机构依宪法程序正式批准的国际条约,各成员国的立法机构在批准这一协定时也应承担使国内立法同世贸规则接轨的义务。任何国家的经济立法与世贸规则相抵触,就可能被裁定违背世贸规则并受到制裁。《世贸组织协定》第16条第4款明确规定:各成员国应保证其法律、规章与行政程序符合附件各项协议规定的义务。这也表明世贸组织成员有义务使其国内立法与世贸协议相一致。④ 我国加入WTO后,可以享受一系列权利,但同时,我们也要承担相当的义务。而在法律上,我们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使我国法律法规和WTO的系列规定不相抵触。人们常常把国际法称为“软法”,因为国际法的遵守主要是通过国际社会舆论形成的,依仗人们内心的信念、道义力量来实现,是一种不确切的规范。此外,各国为了彼此尊重,交往方便和友好合作,往往相互之间也采取各种国际礼让。但这些一旦与某个国家的实际利益相抵触,那么利益至上的原则,就会阻挠国际法效力的实现。同时,当事国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这一方面而言,它不像国内法那样具有强制实施的保障和有力措施,确实是“软法”。但实际上,从上两个世纪以来,国际法一直在作为国际交往中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而不断发展的。各国不但通过其议会和政府宣示愿意遵守作为国际行为规则的国际法,而且各国为了使国际法更好的在国内有效的加以适用,不是采用“转化”的方式使国际法变成国内法的具体规则,就是采用“并入”的方式直接在宪法里承认国际法的效力。我国的做法就是“转化”法和“并入”法兼用。我国的宪法虽然没有就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做出一般性的规定,但在若干部门法中已为此设有专门条款。如《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外,为了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还制定了一些专门条例,以便将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我国为履行有关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两个维也纳公约而制订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⑤显然,我国是遵守国际法的规定的。WTO作为一个国际性的组织,其制定的规则也是我国所尊重和执行的。实际上,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采取相应的立法措施与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目标是相一致的。只是加入WTO对我国现行法律的修订、补充提出了更快更全面的要求。 中国在改革不断深化之际,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长期实践中,已深刻的认识到了反倾销法的必要性:1、自从1948年总协定文本的生效以来,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一种合理合法的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手段。2、反倾销法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3、反倾销法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防止和消除倾销造成的侵害。它使进口商品在没有倾销性影响的前提下,进入中国市场。使进口商品真正体现市场价格,参与市场的公平和正当的竞争。4、在反倾销生效期间,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客观上,国外进口商品因其被征有反倾销税,而不得不提高产品价格。这对倍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来说,给了它们一个喘息和调整的时机。⑥ 三、完善我国反倾销法的建议 《反倾销条例》的出台,是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国加入WTO后对我国法律逐步进行修改的一个方面,是我国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的一个证明。应当说,反倾销法的制定非常有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囿于我们反倾销的实践不多,还有其他诸多的现实问题,新颁布的反倾销法仍有很多的不足。可以想象,随着我国进入WTO,外国的企业与我国各个领域的企业面对面交锋的机会不断增加,我们的反倾销法在发挥其作用的同时也会日益暴露它的不足。因此,笔者认为,应当积极着手反倾销法的修改工作。在修改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 1、提高反倾销法律的“档次”。如前所述,我国《反倾销条例》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这种行政法规效力毕竟不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鉴此,结合我国几起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实践,在现行《条例》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和制定一部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反倾销法律,对于促进我国反倾销法的不断完善和趋势稳定,并与国际接轨都十分重要。 2、配套法规的完善。我国除了出台专门的反倾销条例,还应该考虑到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关系。我国对《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外贸易法》和《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条也要做相应的修改。譬如,在《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就要充分补充对低价倾销产品的企业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对出口企业相互倾轧,低价竞争的做法给予严厉制裁,以维护出口秩序,打击倾销行为。而在完善《价格法》时,就要调整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规定。在全国或一省制定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规定,使其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⑦ 3、因果关系及附加条件。GATT《1994年反倾销协议》对与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采取了列举式和排除式相结合的做法,即应当审查提交给当局的所有相关证据,并排除倾销产品外的、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其他因素,如非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消费模式的变化等。这些都是值得在修改我国反倾销法中予以借鉴的。而对于附加条件,笔者则认为,必要的附加条件,诸如对国家总体利益的考虑,国内消费者可能因该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而增加的负担与国内产业所受损害的程度相比较等等,有益于:(1)增加有关调查当局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2)避免因片面保护某一产业部门而招致国家总体利益、对外贸易大局以及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巨大损失;(3)有利于我国加强对外贸易经济谈判,因为征收反倾销税并非唯一的、最优先的抵制倾销的方法。当然,对“附加条件”必须严格加以限制,以防止有关调查部门的主观随意,增强反倾销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反倾销调查程序。(1)明确规定“申请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利害关系方”等规定;(2)依照《协议》的规定,完善我国反倾销复审与审查制度;(3)在调查程序中,主管当局要向当事人披露重要事实,使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发表意见,陈述看法,提供相关的资料以求的最大程度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各国规定,我国亦如此。但我国对何为“重要事实”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反倾销法对此应有具体的操作标准。(4)参照《协议》第10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追溯征税的效力、期限、程序及限制等;(5)进一步明确规定反倾销案件在调查过程中的期限,各部门调查和做出初步裁定的期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贸部的建议做出是否同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调查或做出裁定的阶段的规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的效力期限,复审和审查以及多征退税的期限等等。 5、建立与完善我国反倾销诉讼体制。 (1)、合格的诉讼主体。一般而言,原告是指反倾销诉讼中“利害关系方”。虽然我国《反倾销条例》也有“利害关系方”的概念,但是却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界定。从现行《条例》第19条的规定来看,所谓“利害关系方”似乎仅限于反倾销调查对象——被控告倾销产品的出口商及其进口经营商以及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产业,而并不包括其他各方。笔者认为:“利害关系方”的范围应当包括现行《条例》第11条之反倾销调查案的申请人所包含的“有关组织”,因为从利害关系角度考察,一个反倾销案件不仅事关该产品的出口商、进口商与国内同类产品产业的利益,而且也同我国各产业部门公会、工会以及消费者密切相关。而在当前我国国内产业与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市场本身尚缺规范的情形下,尽可能地拓宽“利害关系方”的范围则更加有利于尊重和维护各方利益,保护我国市场。同时,鉴于我国的行业组织的发展还不具备一定规模,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经济,我们还可以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提起反倾销诉讼。 (2)、管辖法院。参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4条、17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受理反倾销调查案件之诉的法院应当是被告所在地——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机构所在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有权对反倾销调查案进行二审的就理所当然地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我国《反倾销条例》对反倾销调查案的管辖法院没有规定成为一大缺憾,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这种管辖也令人质疑。由于反倾销调查是技术性强、专业化要求高、程序复杂的工作,对其进行司法审查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普通法院处理可能有时间和精力乃至能力上的困难;况且,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央部委地位上、权威上的实际反差在当前的司法体制下,也难免影响国内外当事人对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的信心;再者,所有对国务院部门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都由北京的某一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那么,这两级法院将会面临着越来越沉重的负担,也难免会影响到司法效率。鉴此,有必要在反倾销立法中建立我国反倾销诉讼制度,包括管辖法院。参照各国经验暨我国实践,比较理想的法院管辖模式为: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设专门法院——国际贸易法院,由该院受理反倾销调查案的初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贸易庭)负责二审即终审。这样设置的优点在于集中专业法官审理技术性强、影响性较大的反倾销案(实际上,国际贸易法庭不仅审理反倾销调查案,还可以审理涉外贸易的其他案件),更加体现效率与公正。 (3)、法院的受案范围。参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有关立法实践和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规定,笔者以为我国的反倾销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是以下几项:反倾销调查申请做出的不立案调查决定;对倾销和反倾销幅度做出的最终的决定;对损害和损害程度做出的最终的决定;对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做出的最后裁定等等有关的具体行政行为。⑧同时,我国也应该参考欧洲国家的做法,不允许对我国的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这是对我国法律尊严和国家主权的维护。 四、基本认识 反倾销具有两面性,它既有制止倾销达到公平贸易的目的,但它又有可能因被滥用而成为另一种非关税壁垒。因此,我国应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法律框架内构筑反倾销机制:一方面,利用贸易组织法应对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努力消除外国对我国的歧视性待遇,以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应该修改、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并据此对外国产品在中国的倾销采取措施,以保护我国的民族产业。而综上所述,我们必须依据WTO的有关规定修改和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首先,符合WTO反倾销规则的反倾销法是我国善意履行国际条约、承担国际义务的体现,可以避免因为国内立法与WTO规则不符引发的贸易争端——协商、调解、仲裁、专家小组直至报复和制裁。其次,科学、完善和高度透明的反倾销立法、司法体制有利于树立和维护我国反倾销法律与实践的公正和权威性。其三,明确详尽、易于操作的反倾销法可以促进我国反倾销实践的规范化,以适应可能日益增多的反倾销案件。其四,修改和完善反倾销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反倾销法的宗旨,有效地保护国内市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最后,它还可以为我国产品打入和扩大国际市场争取更为公平有利的环境,促进我国对外贸易。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研究会论文 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志兵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志兵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别争端解决机制这两方面没有得到满足。②因此在该文本的基础上,1994年,“乌拉圭回合”顺利结束并达成了《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该协议为WTO现行的反倾销法。它是WTO法律框架中非关税壁垒的多边协定中的一部分,为WTO的各成员国制订了一个总的框架。同时,它也进一步放宽了反倾销措施适用的条件,扩大了反倾销法适用的范围,增强了国际反倾销的透明度、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不同于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协定只对签约国产生效力,它是作为WTO众多多边协定中的一个而存在的,对WTO全体成员国都有约束力。其影响力要比以前的反倾销协议大得多。显而易见,《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成就。 (二)我国反倾销立法概况 自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生效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反倾销法律制度。该法第30条明文规定了中国的反倾销规则,即“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出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成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其第32条规定:“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国务院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调查,并做出处理。”上述规定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规定几乎一样。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将反倾销实体法和程序法集于一身,对于从申请、立案开始到终裁,征收反倾销税为止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为我国的企业针对外国产品的倾销提起反倾销诉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此外,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该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组织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它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了产业损害裁定听证的原则及当事人、听证主持人、回避以及听证程序等问题。③但这些法规与WTO的有关基本原则仍然有不尽符合之处,因此,2001年11月26日我国又颁布了新的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废除了97年《条例》中的有关反倾销的规定。该法律是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和世界贸易组织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而出台的,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再商榷,以便更好的保护我国工业的发展。WTO的成立,尤其是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的签订,对世界各国的反倾销立法都起了推动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间,又才迈进WTO大门,如何运用WTO法和与WTO接轨直接关系到我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得失。同时,我国正承受着倾销和反倾销的严峻现状,这些都对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WTO反倾销规则及对我国立法的约束 WTO是世界上一个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为了保护世界贸易自由化以实现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加,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产品的生产和交换,实现这一目的的办法就是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导致各成员国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取消的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WTO 国际法学论文:法学教学中的国际法论文 法学教学中的国际法论文 一、法学教学采用实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在法学教学中,我们耳熟能详的是案例教学法,实例教学法则较少提及。那么,实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有无区别?两者之间关系如何?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采用真实的或者虚构的案例来展示各种实体性或者程序性规则运用的教学方法。①而实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需要,通过典型实例的分析和讲解完成教学。②从概念的表述可以看出,两种教学方法中所选取的示例存在范围大小上的区别,即案例教学法中所采用的示例有可能是现实中发生过的真实案件,也可能是教师为了对某个知识点做更具体、形象阐述而虚构的案件;但实例教学法中所选取的示例则为现实中发生的案件。如此看来,实例的范围应该小于案例的范围,即实例包含在案例之中。时至今日,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运用已经相当广泛,几乎所有部门法的教学中都辅之以典型案例来对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更加具体、详细的阐述,而且实践也证明,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时,经常选用的是虚构的案例,真实案例选用的情况相对较少。其实,与虚构的案例相比,真实案例即实例在法学教学中有其采用的必要性:首先,采用实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深刻了解到法律的发展变化。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因此受社会发展变化的影响较自然科学而言更为显著,采用实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对一些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历史发展变化有着更为直观、深刻的了解。例如,先占原则是传统国际法中国家领土变更方式之一,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取得无主地的领土主权。③但随着“无主地”被帝国主义国家掠夺殆尽,十八世纪后半期,以先占原则判断国家是否对某一土地具有主权时,标准已由原来单纯的发现“无主地”即可,演变为还须同时对该“无主地”实行有效控制,在“帕尔马斯岛归属争端仲裁案”中独任仲裁员胡伯认为,西班牙仅仅是发现帕尔马斯岛,而荷兰却从1677年直至争端发生的1906年一直对帕尔马斯岛行使国家权力,据此,仲裁员裁定帕尔马斯岛是荷兰的领土组成。在国际法国家领土变更方式先占原则的讲解过程中以“帕尔马斯岛归属争端仲裁案”为教学实例不仅可以使学生对先占原则内涵的历史发展变化有一定的了解,同时还能使学生从胡伯仲裁员的裁决意见中领略到著名法学家对法律原则深刻的理解和精辟的阐述,借此提升学生的法律文化水平。其次,采用实例教学法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法学不仅是一门社会科学同时也是一门应用科学。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学教育从她问世之初就陷入一种两难境地,即法学教育应当成为培养未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的职业教育,还是应成为一种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或培养学者和法学专家而教授法学理论和系统法律知识的研究教育。④尽管关于我国法学教育目标定位至今仍有争议,但笔者认为,在目前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法学教育职业化已经成为趋势,这一点已经在法学家中获得了一定的共识:孙笑侠教授认为,法学的基本特点就在于它是一种职业知识体系。①苏力教授也认为,法学是一种社会化的实践,一种职业性的知识。②既然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那么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学生从业能力就成为法学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采用实例教学法将真实案例交由学生解决,通过与法官的判决相比较不仅可以让学生检验自己在解决案件时理论知识运用是否正确,也可以让学生意识到公正的判决不仅仅是理论知识正确运用的结果,同时还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判决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社会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等等也是需要考量的因素。可见,实例教学法可以通过让学生身临其境到真实案件中的途径达到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目标。最后,采用实例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教学效果。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很多部门法因为理论性较强而难以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法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由于缺乏学习兴趣,学生对过于抽象的理论知识不仅接受的被动,而且缺乏理解的死记硬背也使得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是短暂的,更易发生知识点运用的错误。尽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都会配以案例以达到对知识点形象、具体的阐述,但学生往往对为讲解知识点而特意虚构的案例不够信服,而且大量使用虚构的案例进行教学还会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感到教学的知识点在实践中毫无用处,学与不学并无区别。相反,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能选择典型的实例进行知识点的说明,则可以让学生意识到知识点在实践中的重要性,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教学效果。例如,“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制度,但如果只是单纯的从理论上介绍“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③,学生会觉得晦涩难懂,听课兴趣自然不高,但如果授课教师在这个知识点地讲解中引用发生在1878年法国的“鲍富莱蒙离婚案”,则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在这个实例中,教师通过分析法国王子鲍富莱蒙的妻子为避开法国不允许离婚的强制性规定,为达到离婚目的而人为将其国籍国从法国更改为德国的案情及法院最终的判决,不仅能向学生形象地展示“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也能因案件的真实性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制约实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运用的因素 尽管实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有其必要性,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实例教学法使用的普遍性却远不如案例教学法(此处的案例教学法指的是运用虚构的案例进行教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制约因素:其一,采用实例教学法会在相当程度上增加教师备课的工作量。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得有一桶水。也就是说,针对所要讲授的知识点教师在备课时应做充分准备,所具备的知识量要远远大于学生已经掌握的程度。这一点对于法学学科的教师来说尤为如此。法学教师在备课过程中通常要做三项准备工作:(1)对将要讲授的知识点的理论内容做充分的准备,理解、吃透知识点的理论含义;(2)将讲授的知识点涉及到的法条进行整理、归纳,授课过程中通过法条来佐证理论知识在立法中的运用;(3)选取或构造案例,通过案例对知识点作直观、具体、形象的阐述。看似简单的三项工作,实则要花费法学教师大量的时间,而如果采用实例教学法的话,所需要的备课时间又将大大延长。为了了解、掌握所授部门法中与所讲授知识点相关的最新、最典型的案件,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通过多种渠道查找案情、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适用。目前,便捷、准确获取实践中典型案件的主要渠道之一是网络资源,通过法制网、中国法院网、中国律师网等官方网站教师可以选取与所讲授知识点相关的案件。可见,采用实例教学法要求教师经常关注媒体及相关部门的最新案件信息,此外,在大量的案件中选取与讲授知识点密切相关的案件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其二,采用实例教学法对授课教师自身的司法实践水平要求较高。在法学教育专业化观念占主导地位的大环境下,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成为高校录用法学教师的主要标准,而司法实践水平并不在标准之列。在这种情况下,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法学教师一般都会有较高的学历,登录各大专业法学院校以及综合大学的法学院网站,在师资力量介绍中基本都会介绍该院校具有博士后、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高学历的教师往往都会占到总人数的较高比例。高学历的法学教师对于提升院校整体科研水平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客观而言,学历水平较高的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因其自身大量的时间在求学,与其获取的丰富的理论知识相比,司法实践经验就相当欠缺甚至是空白,而采用实例教学法需要教师拥有较为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法律作为社会科学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人文情怀,所以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能仅仅依据法条规定就作出判决,还需要考量当事人作出行为时的社会环境、受其行为影响的其他人的感受与反应等等。如此看来,教师要想对选取的教学实例作出正确、恰当的分析必须要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而这一点正是目前高校中相当一部分法学教师所欠缺的能力之一。 三、法学教学推进实例教学法的路径针对目前法学教学中制约实例教学法的因素,笔者在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感受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推进实例教学法的设想。 (一)建立教师实践机制,提高法学教师司法实践能力,丰富其司法实践经验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目前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大都设有学生的实践项目,主要的方式是要求学生在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假期到法院或检察院等相关的司法部门进行见习或实习。笔者认为,除了设置学生的实践项目外,也应建立教师尤其是针对年轻教师的实践机制,要求教师形成经常、主动到司法实践部门学习的意识,借此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为了避免实践机制流于形式,建议将该项制度纳入到教师学年考核标准之中并制定量化、硬性的考核标准。例如,要求教师一学期到相关实践部门学习三次、形成实践工作心得等等。 (二)建立校外辅导机制,扩大学生了解实践中发生的案件信息的渠道虽然,教师可以通过网络资源、报纸、杂志等多种途径搜集、获取实践中发生的可以用作教学实例的案件,但是,众所周知,为了获取高点击率、突破一定数额的发行数量,网络以及报纸、杂志刊发的通常是一些大案、要案,很多普通案件因为不能过多地吸引公众眼球而无法通过这些途径被报道。针对这一状况,笔者建议法学院校建立校外辅导机制,聘请实务部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定期进入校园,通过开设讲座或者设立辅导岗的形式向学生介绍一些发生在其工作过程中的有代表性的案件。这种做法不仅能让学生了解到实践中的普通案件,而且也能接触到有地方特色的案件。例如,福建省在对台案件的审判中建立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性、地域性的制度,作为身处福建各个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仅应当了解、知晓这些特色的规定,更应该掌握这些规定在实践中运用的情况,而通过实务部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深入校园的介绍可以使学生获取这方面相关的案件信息,还可以就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法官、律师进行咨询。 (三)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让学生身临其境案件的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目前很多法学院校都有建立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笔者认为,这种教学模式能将案件进行情景还原,将学生分组、分角色置于案件审理过程,通过情景再现让学生以法官、公诉人、律师的身份针对案件作出不同立场的分析。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法学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运用,却能让学生通过角色的体会切实感受到庭审现场的氛围,在控辩双方直面的论辩中能激发学生思维的火花。如果只是采取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教学模式,学生感觉自己永远都是一个旁观者,对于案件中控辩双方的论辩只是被动的接受,面对教师“你是否同意本案中的审理意见”的提问,大部分同学因为没有自己思考而只能简单的回答“同意”,即使有持反对意见的同学,也无法详细陈述其反对的理由。可见,将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引入模拟法庭,通过让学生身临其境的处理问题,可进一步提高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四)建立实训基地,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的衔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虽然目前很多法学院校都建立了实训基地或实习基地,但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学生实习的效果并不理想,并没有达到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有: 1.现有的实习时间较短。为了不影响教学安排和教学秩序,大部分法学院校只是要求学生在假期时进行实习,假期有限的时间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学生的实习效果。很多时候学生进入实训基地时,案件已经进展到即将结束阶段,即使一个案件刚刚开始立案,但现实中鲜有一两个月就能审结的案件,案件还没有审结而学生实习时间已经届满,这就造成学生在假期实习过程中很难对于一个案件完整的进行全程学习,无果而终的实习自然也就制约了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 2.没有进行专业对口的实习分配。笔者曾在暑假指导学生的实习,切身感受到学生实习过程中按专业实习的必要性。由于每个法庭的受案数量不同,实习单位通常只是将学校报送的实习学生简单地按人数进行分配,忽略了实习学生的专业需求。以笔者指导实践遇到的情况为例,经常有学生反映,自己实习的部门与所学的方向不一致,有学生就说“我的专业方向是企业法务,我更想到民庭去实习,可实习单位却把我分到了刑庭”。由于实习部门与所学专业不对口,自然也就难以发挥学以致用的效果。针对上述两点目前实训基地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建立实训基地应重视学生到实践部门实习的长期性,不应简单以实习时间来作为实习任务是否完成的衡量标准,主要的判断依据应是实习内容是否完成;另外,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单位应在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考虑学生的专业方向,最好能按专业方向分配实习部门,充分发挥理论与实践的衔接的作用。四、运用实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制度实施的效果除了取决于制度的本身设计外,还受影响于制度实施的方法。对于实例教学法而言,也是如此。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实例教学法的预期作用,笔者认为,在运用实例教学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应注意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目前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入学之初已经不设分具体专业,统一为法学专业,当进入大学三年级时按照学生的选择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再进行专业方向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大学三年级的法学学生由于专业方向的不同,课程设置的具体要求也就有所不同。针对这种状况,笔者认为,教师在实例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方向的学生选取的实例应该有所区别。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三年级时分设了企业法务、律师、涉外法务、行政法务四个具体的方向,由于专业不同,授课的内容自然应有所区别。例如,国际经济法课程是企业法务方向的选修课程,但国际经济法中的各个部门法却都是涉外法务方向学生的专业课,在授课过程中笔者针对同一个知识点在不同专业的学生中做出了难易程度不同的要求,选取的教学实例也因此有所不同。判断“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以下简称ICSID)对于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国际投资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但对于企业法务方向的学生,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选取的教学实例是“南太平洋(中东)房地产有限公司诉埃及案”,这一教学实例无论是案情还是案件争执的焦点都比较简单,解决问题只需要依据ICSID管辖权确立的标准直观进行判断即可,并无其他相关知识点的运用。对于涉外法务方向的学生,教学过程中笔者选取的实例是“阿姆科(亚洲)公司诉印度尼西亚案”,这一教学实例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是案件争执的焦点涉及到的问题的解决因ICSID没有明确规定而变得错综复杂。实践中,ICSID仲裁庭在运用法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相关公约的规定进行了理解、分析,最后形成仲裁意见。术业有专攻,专业方向的不同要求学生对同一个知识点掌握的程度是有所区别的。企业法务方向的学生我们只要求他对于国际经济法有初步的了解,而涉外法务方向的学生则要求具备扎实、丰厚的国际经济法理论知识。因材施教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其次,应注意经典和现实的结合。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均有一些经典实例,这些实例在教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前文所介绍到的“帕尔马斯岛归属争端仲裁案”、“鲍富莱蒙离婚案”、“阿姆科(亚洲)公司诉印度尼西亚案”,教学过程中选取这些实例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可以使学生从仲裁员、法官字字珠玑的裁决、判决中感受法律的魅力。但是,如果教学过程选取的实例仅仅为这些年代久远的经典实例的话,难免会有过时之嫌同时也会让学生产生国际法各个学科距离现实太远,是高、大、上学科的错觉,因此,选取教学实例在保留经典的同时也要注意与时俱进。例如在国际税法国际避税这一知识点的讲授中,笔者选取的实例是“美国总统布什避税案”,由于当事人是学生所知晓的公众人物,笔者在刚引出实例时就引起了学生了解案情的兴趣,通过案件的介绍、分析,不仅让学生对于国际避税方式有了直观的了解,也让学生感觉到国际法的各个学科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领域,相反,现实生活中也有国际法各个学科知识点的运用之处。 最后,应注意教学相长,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主动学习与被动接受在学习效果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在采用实例教学法时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最大程度提升教学效果。在实例教学法中具体运用的方式可以是教师事先将下次授课要用到的教学实例提前告知学生,要求学生对该教学实例进行搜集、整理、归纳出案件争执的焦点、对既有裁决和判决作出分析。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也可以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 作者:刘冰 国际法学论文:马克思主义法学对国际法研究影响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际法思想中所体现的法学研究方法 (一)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 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领域内主要表现为: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决定不同性质的法,经济制度的变迁决定法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及各阶段主要的性质和特点。①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近代国际法就是随着殖民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而形成的,并随着世界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国际法作为资产阶级进行世界扩张的工具和幌子越来越偏离公平和正义的价值轨道,早已失去其调整正常的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促进和平的应有目标。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彻底抛弃和否定国际法,而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预测当世界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随着私有制的消灭,剥削和压迫将退出历史舞台,“和平”、“私人间的道德和正义原则”将成为国际法的主要原则。② (二)阶级分析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阶级性质决定了法的阶级性质。法的阶级性就是法的社会属性,亦即法的社会功能和价值所表现出来的最终利益归属。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法的阶级性并不意味着以阶级斗争为纲,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以阶级斗争来观察一切事物和一切过程的始终,并将尖锐的阶级矛盾外化为对抗的形式。而法的阶级性则是强调法的社会经济基础的特定利益归属,强调通过法将阶级斗争控制在一定秩序的范围内,使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国际法也有鲜明的阶级性的特点。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主要由国家来制定和发展,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了国际法的阶级性,没有超阶级的国际法。在他们生活的时代,资产阶级为追求剩余价值进行世界范围内的资本扩张,使其压迫和剥削具有了世界性,因此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阶级分层现实,这种国际关系的结构形式呈现出西方与非西方,世界范围内的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的不平等国际秩序特征。国际法的制定和发展主导权都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因此这种国际法必然反映和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三)批判的方法 阶级分析的方法必然会伴随着批判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国际旧秩序,揭露了西方列强之间的秘密外交和政治同盟的频繁变换使国际关系充满了欺诈和变数,批判了近代国际法的局限性。批判的观点贯穿着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和看待法律现象的始终,在批判和阶级分析的过程中,他们提出要以公平和正义为国际法的宗旨和价值目标,恢复国际法的尊严与权威。马克思主义倡导的批判方法与20世纪60年代产生的批判法学思考问题的角度上有相同之处,如批判法学也持批判的观点,从最坏的方面透视法律,揭露实质性的阶级矛盾,但批判法学在批判的同时并没有进一步提出可以操作的改革法律制度的方案,也没有提出对批判对象实行革命性改造的主张,因此它的批判缺乏持久的力量,仅仅靠否定性的批判并不能从根本上破坏它所批判的对象,因此批判法学派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法学的范畴。①二、当代外国国际法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的应用周鲠生、刘丰名等老一辈国际法学者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来研究国际法,其成果对于我国建国后对外政策的开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但苏联解体一度使马克思主义受到质疑和批评,加之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等国内外因素的影响,导致在当代中国法学领域内,淡化意识形态色彩,否认法的阶级性的观点日益增多,在国际法研究领域内更是普遍存在否认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指导作用的倾向。相比之下,国外国际法学者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在国际法领域内的运用却保持了勃勃生机,一批国际法学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进行国际法的研究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代表学者有印度的B.S.契姆尼,英国的苏珊•马克斯,芬兰的马尔蒂•科斯肯涅米等人。下文以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研究方法为线索对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论述。 (一)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国际法的发展史 学者们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密不可分,而国际关系则取决于各国生产力发展的对比状况。各国的外交政策与其国内政策密切相关,都由建立在特定生产方式上的社会经济决定。国际法的发展阶段是与全球资本主义的不同阶段相契合的。资本主义学者将世界经济的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1600~1760年,旧殖民主义发展阶段;(2)1760~1875年,自由资本主义时期;(3)1875~1945年,帝国主义时期;(4)1945年~,新殖民主义时期。②无独有偶,英国著名国际法学者布朗利也将国际法发展阶段分为1648~1750年,1750~1850年,1850~1950年,1950年~。B.S.契姆尼也认为世界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产生了相应的国际法律体系,具体可以划分为:(1)1600~1760年,在旧殖民主义发展时期,由封建国际法发展为资本主义国际法;(2)1760~1875年,在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国际法为资本主义(殖民主义)国际法;(3)1875~1945年,在帝国主义时期,国际法主要体现为帝国主义国际法;(4)1945年~,国际法经历了从资本主义民主国际法到资本主义帝国国际法的转变。③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各个阶段,西方国家相互之间、西方国家与亚非拉国家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国际法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在旧殖民主义发展时期,资本扩张的趋势打破了东西方之间完全隔绝的状态,西方世界和东方世界以征服和被征服的形式开始了不平等的交往,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呈现为对外剥削和征服,这种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特点决定了国际法由调整欧洲封建国家关系的封建国际法发展为真正具有世界性的资本主义国际法。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进行殖民扩张的过程中利用国际法作为幌子,该阶段的国际法呈现出强烈的殖民主义的色彩。在帝国主义时期,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进行资本输出和对外剥削也影响到国际法,该阶段的国际法中出现的大量不平等条约就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特点。1945~1975年间,二战后广大亚非拉国家纷纷独立,这些新独立的国家在国内社会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享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并在国际舞台上享有了一定的发言权,新生民主力量的加入使该时期的国际法具有了一定的民主性,因此该阶段的国际法被称为资本主义民主国际法。但在20世纪70年代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却改变了这一民主化的发展趋势。世界经济的发展使跨国资产阶级的经济实力和地位上升,他们拥有世界范围最先进的生产方式,拥有跨国公司和全球化的金融机构,控制着世界上的大部分财富,甚至影响到不同国家的主权行使,在这些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影响下,当代国际法处于从资产阶级民主国际法向资产阶级帝国国际法转变的进程中,致力于推动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二)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国际法 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法也是有阶级性的,国际法所要实现的抽象的国家利益事实上是特定团体和阶级的利益。作为国际法的社会存在基础的国际社会分层的现实决定了国际法的阶级性,国际法由跨国资产阶级利益主导,主流国际法学者也代表着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当代国际法主要是服务于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 1.国家及国际法的定义和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主流国际法学者关于国家的定义主要围绕国家的四要素而展开,关于国际法的定义方面,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认为主流国际法学者总在谈“国家利益”,试图掩盖国际法所代表的特定阶级利益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指出,资本无限扩张的欲望是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僵化的、受权力驱使的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民主化的内部制约因素。主流国际法学者主张当代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包括条约和习惯。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条约是特定社会秩序的表达,反映集团利益的一定程度上的平衡。这一条约的定义揭露了条约的阶级利益的本质。习惯法的构成要素包括各国反复一致的实践和法律确信,大国的一致实践则往往被要求作为构成国际习惯的必要要素,加之国际法富有弹性,因而更能反映资产阶级的利益。国际组织的决议等“软法”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而具有民主化的因素,更能反映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普遍利益,但主流国际法学者则认为“软法不是法”。①这种国际法渊源的界定方式剥夺了低层阶级在国际法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使国际法完全受制于跨国资产阶级。② 2.国际法具体制度中阶级性的体现 由于代表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发达国家把持着制定国际法的主导权,为了保障跨国资产阶级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更多的利益,国际法的各个分支中都体现了跨国资产阶级利益主导的倾向。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健康权之间的冲突、东西方国家关于征用时的赔偿标准界定的冲突、对于东道国的义务规定等都体现了跨国资本的利益。自由贸易体系不是服务于低层阶级利益的,其所倡导和推进的全球化在全球范围内遭到了低层阶级的抵抗,①就是这一结论最有力的证明。一些当代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法没有阶级性,因此,没有必要用马克思主义去指导国际法的研究。如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阶级性的科学论断,主要是针对国内法讲的,而国际法是无法用阶级性去分析的。②还有学者认为,国际法的阶级性很难论证,国际法律关系并不直接表现为明显尖锐的阶级对立。③马克思主义认为,研究法的阶级性实质是在分析法的社会功能和法所最终体现出来的社会某一团体的利益。国际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主流国际法学者宣称国际法反映的是国家利益,但国家利益太过空洞和抽象,因为国家意志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国家利益实质上反映的仍是特定阶级的利益。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主导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层无一例外地是跨国资产阶级的代表,在这些发达国家主导之下所制定的国际法规范也反映着隐藏在国家的“面纱”之下的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这一点在上述关于当代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的观点的论述中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了。通过国际组织而形成的国际法也同样体现着阶级利益,因为国际组织同样是由国家所创建和主导的,除了极个别的第三世界国际组织外,西方发达国家垄断了绝大部分的国际组织并将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渗透其中。当代国际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民主化的因素,如国际强行法的出现和普及,对一切义务等新概念的出现等,有人提出这些民主化的因素突破了国际法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认为,统治阶级为了维持统治,总是会作出一定让步从而把阶级冲突控制在秩序允许的范围之内。④但更多的是被统治阶级的让步,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法的阶级性并没有变化。国际法也是一样的,跨国资产阶级进行资本扩张、实现其经济利益也需要有一定程度上的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反映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全球化浪潮、贸易自由化趋势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对和平和平等的国际社会的基础之上。同时,低层阶级的力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跨国资产阶级的行为,因此,国际法体系中的国际强行法、对一切的义务等民主因素并没有消除国际法的阶级性。⑤ (三)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 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有助于纠正主流国际法的不公正和盲目性,有助于让低层阶级认识到当代国际法的性质和特点,有助于国际法的民主化、合理化发展。事实上,阶级分析的方法必然会伴随批判的方法,因为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正是通过批判当代国际法的不公正进行阶级分析的过程。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要求马克思主义学者关注其他非主流的国际法学流派,共同形成对主流国际法学派的批判和监督。在当代国际法的研究队伍中,具有左倾倾向的学者正是以批判的方法来分析和看待各种国际法现象,对国际法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西方国际法学的主导地位及其对第三世界的渗透,以批判的精神进行国际法的研究可以使国际法在批判中前进。B.S.契姆尼将自己的研究方法称为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方法。①但要注意在批判主流国际法时,要在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主张和理论,否则容易重蹈批判法学派的覆辙。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用于当代国际法研究的时代意义 (一)有利于当代国际法朝着民主化的方向改革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在当代国际法研究中的运用,在分析国际法阶级性的基础上,批判了大国在国际法制定过程中的主导权和控制权,指出跨国资产阶级利益在背后的操纵是当代国际法偏离公正和正义价值的主要原因,而大国对国际法的违反是当代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真正障碍,有助于引导低层阶级、第三世界国家认清当代国际法的性质,鼓励第三世界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法的制订过程,抵制霸权主义,促进国际法的公正合理和民主化发展。 (二)有利于对国际法理论进行反思与审视 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国际法学观点,其批判的研究方法可以启迪人们对主流国际法学进行反思,阶级分析的方法有助于揭露当代国际法的实质和价值追求,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国际经济体系的变迁与国际法发展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揭露了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在近代国际法与当代国际法中所产生的影响。这些与主流国际法学者的研究方法和角度完全不同的分析方法给国际法理论研究带来了一个彻底的革命,可以启迪学者们用各种不同的角度和方法进行国际法的分析研究,并促使主流国际法学者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反思和审视。 (三)有利于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服务于中国的外交实践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法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着淡化意识形态色彩的倾向,国际法领域的研究最主要的趋势是追求与西方接轨,西方主流国际法学者的理论和观点被大量地引进和宣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将阶级的、批判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引入中国国际法理论研究中可以让中国的国际法学者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立场,让中国的国际法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外交实践,更有力地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维护第三世界国家和低层阶级的利益,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作出贡献。 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国际法学流派,是与主流国际法学流派截然不同的一种流派,不同声音的呼喊可以启迪人们对主流国际法学进行反思和改革。但现阶段,将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用于国际法研究仍有许多局限性。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进行国际法研究的队伍势单力薄,其研究成果也仍处于分散的、非体系化的阶段,一些概念的界定仍不太明确,对于国际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对于各个部门法的研究都不够充分和完善,在批判主流国际法的基础上进行的构建新的国际法理论体系的努力仍不够充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国际法研究中的运用还要警惕过于“左”的倾向,否则无异于作茧自缚。 国际法学论文:浅析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理解 方法论领域的每一次突破与创新对于法学的成熟与发展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这一点对于国际法学而言亦是如此。同对各种具体方法的简单描绘和罗列不同,方法论侧重的是揭示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具体认识方法的方法,是“方法的方法”或者说是方法论原则。由于“方法论”一词在我国法学领域本就属于一个“时髦”的词汇,如何界定国际法学方法论国内目前尚无权威、一致的结论。但是,从方法论的本质不难看出,国际法学方法论应当是关于国际法的本质的抽象存在和发展变化的包含国际法的性质、渊源、效力依据、运作模式等基本内容在内的综合性方法体系。与法学其他部门法的方法论相比,国际法学方法论应当既含有法学研究方法的普遍性,又具有相对于其他部门法认识方法的特殊性。具体而言,这种“普遍性”表现在国际法学方法论和一般方法论相同,主要涉及研究者思考问题的立场选择、研究对象范围的确定、研究途径的科学考量等内容;而这种“特殊性”则表现在国际法学方法论内容体系的上述三个主要方面所呈现的国际法学科专业特色。 一、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理解 如上所述,国际法学方法论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结合的综合性体系,而对于这一复杂综合体的理解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展开: 1.国际法研究的主体立场———实证主义与价值主义 方法论作为研究者论理所使用的方法、手段和程序的体系,不仅无可避免地受制于研究者的主观思维,并且深刻反映着研究者的思想活动。从研究者所持立场划分,对国际法的研究可以划分为实证主义研究与价值主义研究两大类。 其一,国际法研究的实证主义。国际法研究的实证主义,是指在对国际法规范、国家实践、国际司法判例等素材进行价值无涉地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客观、中立地描绘出某一国际法问题“是什么”的方法论体系。它强调事实与价值、法律因素与非法律因素的严格区分,强调以国际法规则、国家实践等实际的国际法制度为研究对象,从而有效排除道德、正义和价值等自然法要素对于国际法研究的干扰与渗透。普遍认为,实证主义方法的研究对象———“实然法”,起源于边沁对“实然法”和“应然法”概念的区分;而就实证主义方法本身则根植于以奥斯汀、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实证分析法学派的研究。具体到国际法学领域,以宾刻舒克、奥本海为代表的实在法学派(Positivist)是实证主义方法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自17世纪首次被提出至19世纪占据压倒性优势,实在法学派自产生至占据主流地位经历了长达两个世纪的发展。在实在法学派看来,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来自于体现各国共同意志的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他们肯定“公认”是国际法的唯一基础,强调法律只能是被创制出来的,不存在人定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如自然法。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将国际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客体,在对大量的国际法规则、国家实践和司法判例进行客观中立的解释的基础上,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国际法的本质属性。主张实证主义方法论者的主要理由在于:“第一,国际法的研究如果不基于实证,会让国际法看起来不像‘法’,而更像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第二,国际法研究如果缺乏实证,会使结论缺乏说服力。”[3]51-52 其二,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是指在以价值批判为分析方法研究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的正当性和价值取向以及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是否符合正义标准的基础上,带有主观性地解决国际法“应当是什么”的问题。同实证主义不同,价值主义认为法律应建立在“理性”、“正义”、“道德”等抽象的概念之上,强调法律的合理性。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根植于16世纪摆脱基督教神学束缚的自然法学派(Naturalist)。关于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以普芬道夫、维多利亚为代表的自然法学派学者认为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其效力来自于人的本性、理智,因而不承认实在法规则及其效力。然而,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国际法体系不禁使人疑虑重重:一项国际法规则,怎样证明其体现了人类理性?国际法中“正义”的标准又为何?这些通过演绎方法推导出的自然法规则,给人以空中楼阁的感觉,使国际法体系岌岌可危,因此自19世纪开始,自然法学派开始逐渐衰落,并最终被实在法学派所取代。 价值主义的研究方法侧重于通过运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寻找国际法规则有效之“理性之命名”。而对于国际法本身,价值主义更是认为需要从国家的本性或国家存在的目的上去推求。尽管主张价值主义的自然法学派已经衰落,但是价值主义本身仍然是与实证主义相对应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范畴。价值主义的拥护者认为:“首先,‘事实’的丰富性或者说现实世界人们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迫使研究者或立法者不得不选择一些关系进行研究或规范,而选择总是与选择者的价值取向有关;其次,观察者和等待解释的客观事实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因为人们能够观察到什么东西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他所接受和拥有的理论结构。”[4]47因此,通过价值主义方法研究国际法时,就同一法律制度,不同学者往往会站在不同的立场进行分析,如对WTO体系的理解和评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因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会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除了分析现行的国际法外,价值主义还着眼于对当下的国际法进行反思,提出批评和改进的建议,并预测其发展趋势,其典型代表为:如就国家间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遵循价值主义的学者在总结当下制度存在的缺陷的基础上,往往也会探讨其相应的解决策略,例如将其纳入WTO机制解决的可行性等。 2.国际法研究的素材客体———学说研究、规则研究与实践研究 “进行国际法领域的各项研究,首重资料。”[5]74因此,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价值主义方法论,除了确定研究者的主观立场外,还需要根据学科特点明确把握国际法的主要研究对象。 其一,学说研究。学说或学说史研究,是研究该学科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学问,体现了以历史视角把握该学科发展脉络的内在要求。[6]13在国际法领域,许多权威法学家的学说都曾经在历史上对国际法规则、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例如,在国际公法领域,欧洲近代国际公法的奠基人格老秀斯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就曾对近代国际公法的整体发展产生过突出影响;又如“在条约解释上,瓦尔特的‘无需解释的事项不须解释’的学说竟成为习惯国际法规则,并且也成为《维也纳条约公约》第31条解释通则的组成部分”[7]78。而回顾国际私法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从没有一个学科像国际私法一样创造出如此多的学说和理论,例如就一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何以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优秀问题之一,自12世纪以来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学者及其学说,这其中包括巴托鲁斯及其意大利法则区别说、以胡伯为代表的国际礼让说、萨维尼及其法律关系本座说以及里斯提出的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等等,可谓数不胜数。至于学说能否作为国际法渊源的问题,《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只能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其本身并不是法律渊源,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而在国际私法领域,学说也被普遍认为一般不能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在国际经济法领域这一点更是没有争议。尽管学说一般不能被视为国际法渊源,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学说无论是对国际法的规范体系建立还是对国际司法实践都曾发挥过重要的指导作用,在一些普通法国家,学说甚至是法官据以裁判的根据。因此,对于学说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在重新审视历史的基础上,将国际法研究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 其二,规则研究。对于国际法规则的研究,既包括对国际法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则的研究,也包括对国际法“软法”的研究。就研究现行有效的国际法规则而言,需要从法律渊源角度入手。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国际公法的渊源包括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以及作为辅助性材料的公法学家学说和司法判例。国际私法的渊源,一般而言,除了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外,还包括国内立法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内判例,其中国内立法不仅是国际私法规则的最早表现形式,也是迄今为止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比较而言,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则主要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的有法律拘束力的裁决。以上这些构成了现行有效的国际法规则的基本内容,在具体研究这些规则时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特别注意:(1)鉴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其规范呈现出的各自特点,在研究国际法规则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它们之间的共性与特性,不可一概而论。以国际习惯和国际惯例为例,前者常出现在国际公法的概念中,要求必须是国家实践的产物;而后者则常出现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中,常常指向国际民商事私主体实践的产物。在国际公法中,习惯只要一经证实,即可直接作为法律执行;而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中,惯例只有在经当事人选择或法律和法院认可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法律执行。(2)即使是已经明确的国际法渊源本身也呈现出一定的规则模糊性,这无疑给研究国际法规则造成一定的困难。以国际公法中的国际习惯为例,如何确认某一事项构成国际习惯,需要考虑两个因素,即国家的确信和国家的实践,而这两项标准往往不能轻而易举就得出结论。除此之外,即便是得到缔约国共识而广为使用的国际条约,也可能会表现出模糊性,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由于各国无法在实际履行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因此对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转让、营业地在非缔约国的当事人能否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等重要问题,CISG都没有涉及。(3)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国家和跨国民商事主体的实践累积,国际法在不断发展,而国际法规则也始终处在变动之中。以一直不断更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为例,尽管这些改变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际法规则的不稳定性,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些更新后的惯例因切合国际商事交往的实际需要,不仅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普遍认同和接受,而且也不断完善着国际经济法的规则体系。所谓国际法上的“软法”,是指不具有强制力的某些宣言和国际组织的决议,以及尚未生效的国际法公约等等。这些“软法”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但是他们在调整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视。如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尽管该公约目前尚未生效,但是通过该公约,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在国际民商事管辖权方面表现出的加强司法合作的意图,而这一意图又充分反映了该领域的最新立法成果。由此可见,国际法中的“软法”为处理国家关系、国际民商事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原则和磋商基础,以联合国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为例,尽管其内容多为建议性的规范,但是其仍然可以称得上是国际经济法的辅助渊源或准渊源,理所应当纳入国际法规则研究的范畴。 其三,实践研究。通常而言,国际法中的实践包含司法判例和国家实践这两大类。其中一国的国内司法判例因体现的是一国的国家意志,因此除具有判例属性外也是国家实践的一种具体形式。由此,“国际法判例”和“国家实践”这两个概念便在“国内司法判例”领域存在内容上的重合,其具体关系。 有鉴于此,关于国际法的实践研究,笔者也将按照图1所示,将其划分为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等的判例、一国国内判例和非判例的国家实践三部分展开分析。 (1)对于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等作出的判例,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理,它只对个案当事人和当事国有效,对其他案件或当事人和国家并无拘束力。但是,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司法判例在国际法上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国际公法领域,尽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和第59条的明确规定,司法判例只是辅助性渊源,但是国际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在判案时还是会经常援引先例,其中以1949年“科孚海峡案”和1953年“诺特鲍姆案”最为典型。此外,除了为法院今后审理相似案件提供可援引的依据外,某些判例甚至创造出新的国际法规则,并且这些规则为一般国际实践所承认和遵循,例如领海直线基线的确立就来自于1951年“英挪渔业案”的判决。除国际法院、海洋法法庭等国际司法机构外,一些准司法机构的实践也越来越受到理论和实践界的关注,这其中以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ICSID)和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最具代表性。就ICSID而言,其仲裁裁决本身并不存在遵循先例的原则,如就两国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否包含对ICSID仲裁的同意的问题,ICSID先后裁决的“玛芬兹尼诉西班牙案”和“普拉玛诉保加利亚案”得出的结论完全相反,然而这两个案子最后都得出ICSID享有管辖权的结论又反映出它们在扩大ICSID管辖权方面起到的先例指导作用。如果我们研究WTO框架内的争端解决,我们会发现它更是如某些学者所言“明显地表现出了案例法的方法或特点”。[8]123以1995年至2001年7月为例,DSB形成的54个专家组报告和38个上诉机构报告中,阿根廷鞋保障措施案、日本酒税案、美国汽油案、美国羊毛上衣案和欧盟荷尔蒙案在40个以上的报告中被引用,欧盟香蕉案和印度专利案被引用的次数也超过30次,而美国虾案、美国内衣案和澳大利亚鲑鱼案也被引用过20多次。[9]276由此可见,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不仅已经成为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经典案例,而且为DSB处理以后相关的争议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2)一国国内判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国际法实践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在国际公法领域,国内司法判例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作为国际习惯法的证据,尽管其证据效力与国际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作出的判决相比要小得多。而在国际私法领域,国内判例对于国内法院审理案件更是具有重要意义,在秉承“遵循先例”的普通法系国家,国内判例更是重要的法律渊源。除此之外,一国国内判例同样有助于促成国际法新规则的形成,这方面的例子有:181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斯库诺交易号案”开启了美国历史上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时代;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判决的“鲍福莱蒙案”引起了人们对法律规避问题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1926年英国法院审理的“安斯利继承案”正式确立了双重反致原则,等等。 (3)非判例类的国家实践既包括单一的国家实践也包括国际社会的共同实践。研究这些国际实践的意义在于,它们深刻地反映着当前一些国家的利益诉求和国际关系的最新趋势,表明着某些规则正面临的挑战或者在某一领域出现新规则的可能。一方面,需要肯定的是有些国家的单一实践已经形成了新的国际规则,典型代表如“即时国际习惯法”(in-stantcustomaryinternationallaw),与通常意义上的国际习惯法强调国家的长期反复实践和各国的内心确信不同,即时国际习惯法只需要一国采取一次性的国家行为,如果没有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其合法性一般就会得到国际法的承认,如某一国家向太空发射卫星的行为便是即时国际习惯法的典型代表。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注意到一些国家的实践由于不符合当前的国际法规则,非但无法构成新规则反而有可能成为国际社会制定新规则加以规制的对象,例如“预先性自卫”。所谓预先性自卫是指一国对其主观认为即将来临的攻击率先采取军事打击的行为。近年来,美国以打击恐怖主义的名义采取了许多预先性自卫行为,对此,各国普遍感到不安,不仅强烈反对这种扩大自卫权范围的主张,并且希望能够在联合国框架内利用一切办法应对这一国家实践。[10]51 3.国际法研究的阐述路径———单独研究与比较研究 在进行国际法的阐述时,有两种可遵循的研究路径:单独研究和比较研究。前者的优势在于这种研究方式能够有效把握问题的优秀,始终围绕问题本身分析,不会造成思维和叙述上的混乱;而后者的优势则在于发散思维,通过比较从不同侧面分析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更为全面的认识。支持单独研究的学者认为:国际法具有自成一体的特征,注定与国内法或一般法学有所不同,比较方法并不适用于国际法。事实上,国际法中的“联合国”、“WTO”等概念及制度确实与一般法学或国内法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研究这些国际法特有的制度上,有必要通过单独研究展开具有针对性的讨论。与之相反,支持比较研究的学者则认为,国际法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而且其概念本身都是在和国内法进行关系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因而比较法更适合说明国际法问题。而事实上,这两种研究路径由于侧重不同,在不同的国际法问题研究中都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单独研究。通常而言,单独研究可以划分为对某一制度整体进行的宏观研究和对该制度中某一个体进行的微观研究。以WTO为例,作为当前国际社会协调和约束各成员贸易政策、法规、措施等关涉多边贸易关系的最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WTO在性质上的唯一性决定了对其从宏观角度进行单独研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与此同时,WTO的机构设置、法律体系、争议解决机制以及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参与成员等客观现实又天然地要求对它的研究必须着眼于微观。因此,如果说宏观的研究模式使人能够对WTO有一个全面的、综合的认识和把握的话,那么,微观的研究模式则使人能够更加深入理解WTO的各项具体规则,更有助于实践操作。 (2)比较研究。“早在1900年,就有学者指出比较法的两大作用:它既是‘解释法律的宝贵工具’,又是‘立法进步的有力工具’。”[11]54在笔者看来,用这句话来说明比较研究对于国际法的重要性也同样正确。由于国家法本身的国际性和多元性,国际法学比较研究本身也具有多种形式。例如,在研究作为国际私法渊源之一的国内法时,常会涉及各国国内法之间的立法比较,而由于各国语言的不同,立法比较又会建立在对各国立法文意和对国际私法规则理解的比较基础之上;在研究海上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则时,我们总是会将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放在一起进行前后比较,以便思维得到清晰的梳理;在研究国家责任时,历史比较的眼光又会使我们充分了解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责任对传统国家责任的补充和完善。总之,比较式的阐述方式早已深入国际法研究的各个领域,成为国际法学方法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际法学方法论研究之我见 关于方法论对于法学研究的基础性地位及重要意义,拉伦茨教授在《法学方法论》一书中曾经给予高度评价———“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12]21。笔者认为,这些评价也可以适用于国际法学和国际法学方法论之间的关系。自奥本海在1908年撰写《关于国际法的任务与方法》[13]313的论文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国际法领域正在发生的两点根本性转变:“第一,国际关系尤其是新生领域的国际关系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法规则和制度的制约和影响;第二,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为解决以上新生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14]291这种转变在笔者看来,深刻地展现着国际法学方法论对于国际法发展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关于国际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尚不够成熟,未形成任何研究体系,而就其发展笔者愿意提出自己的拙见,即:从方法论角度研究国际法学,应当在坚持实证主义立场的基础上辅之以价值主义,并且结合多种方法选择合适的阐述路径展开分析。 其一,面对实证主义与价值主义之争,纵然有学者认为价值主义的意义在于:“法学中弥漫着意识形态,并在某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一直哺育着法学理论,事实上不受意识形态约束的实证法学根本上不存在。”[4]47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到国际法学本身方法论上的特殊性:一方面,国际法规则大多是国家间利益妥协与平衡的产物,是国家的现实实践,在研究时不应涉及价值判断;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清国际法的发展并非是普通人甚至专家学者可以预测的。仅以国际公约为例,很多时候只要符合公约要求的缔约国之间同意,随时可以修改公约,但是缔约国家间在什么情况下会达成一致意见则涉及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研究国际法时,笔者认为最好将其限定在当下的国际法框架内,坚持实证主义的方法,既不对现行有效的规则作过多的“善恶”判断,也不要动辄就修改国际规则或预设国际法的发展方向。但是,这并不是说要完全放弃价值主义的立场,相反,在坚持实证主义的前提下,国际法的研究也应当适当考虑价值主义的方法,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把握“适度”原则合理批判,准确理解国际法学的现在和未来。 其二,在具体研究国际法问题时,应注意灵活运用多种方法,选择合适阐述路径。(1)以现行国际法为优秀展开的国际法研究,要求我们观察、分析实际的法律制度及其运作,而且必须注重采取规则研究、实践研究等多种方法。这种围绕国际法规则、案例等法律因素展开的讨论和研究,恰恰是实证主义所倡导的。(2)除了现行国际法外,研究者还应当以动态的历史眼光审视国际法的过去,建构国际法的未来,因此除以上方法外还有必要对国际法展开学说研究。尽管学说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国际法的渊源,而且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实践的积累,以学说作为国际法的证据或者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依据的情况正在日趋减少,然而权威的国际法学者提出的理论学说仍然为我们研究现行国际法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路与可靠的资料,而且近些年出现的独具视角的新国际法学说也为我们解决当下国际法面临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应当善加利用。(3)在前两点的基础上,我们应当注意分析所研究问题的特性,在单独研究和比较研究中选择更有利于清晰阐述观点的方法,从而完成揭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过程。 因此,尽管国际法学方法论涵盖内容之广泛不是一时一刻就可以罗列完全的,而我国国际法学研究方法及其方法论体系“先天不足”的缺陷也不是短时间可以弥补的,但是从现在起不断完善我国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架构却是可以做到的。鉴于对国际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其他国家比我国开展的时间要早得多,甚至有些国家已经在大学开设了具体的国际法学方法课程[16]388,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一方面对国外学者成熟的理论加以借鉴移植,另一方面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和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独有的国际法学方法论体系。总之,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国际法学方法论作为今后国际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为我们开启了研究国际法的一扇新的大门。相信只要我们善加利用,其必将为我们研究国际法拓宽思路,使国际法的研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作者:刘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论文:论国际法学教育的发展 在这一阶段,国立北京大学、国立中央大学、朝阳大学、东吴大学、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法学教育中似最具规模、影响力最盛。节取上述各校的课程设置,以及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所修正的法律学系科目表,可有如下观察: 首先,国际法课程在得到一如既往的重视的同时,也在教学上有了更为精细的授课安排。除在课程中普遍将国际法区分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独立授课外,一些学校也进一步将国际公法区分为平时国际法与战时国际法在不同学年各自讲授。虽然这种课目划分并非此阶段的新兴现象,但更多学校对这一国际法课程设置的采用,既是国人对国际法学的认知更为系统全面之体现,也意味着法科学校愿意给予国际法更为充分的学习时间,显示出对国际法教育有了更高的评估与偏重。如,国立北京大学20世纪20年代的法学专业课程中,在第二、三学年开设国际公法,而在第四学年开设国际私法。国立中央大学从第三学年划分组系,而无论是司法组、行政法组,还是法学组,都将在这一学年开设国际公法课程,而在第四学年开设国际私法课程。其中,国立北京大学的国际公法课程更细分为平时国际公法与战时国际公法,前者讲授于第二学年,后者则讲授于第三学年。 其次,国际法课程得到授课时数或年限上的较好保证。在多数学校,国际法课的授课年限至少为一年。如,中央大学法学院为三个不同组系所安排的国际公法授课时间均为一年,即使是列为选修课目录中也未缩减。东吴大学的国际公法课程的学习年限也为一年,且在那一学年中所占学分最高。较之同校一些仅开设半年的基本法学课程,如中国宪法、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刑法总则、中国民法总则等等,国际法一年的学习时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其在中国法学教育中所占之地位。而在北京大学法科,由于平时国际法与战时国际法的分开授课,实际也分配给国际公法两年的学习时间。 最后,国际法出现从法学教学科目向法学教育专业上升的迹象。作为法学教育的必要构成,清末以来的国际法教育一直是作为教学科目之一得以重视并渐为发展。而至20世纪40年代,按国民政府教育部1945年修正之法律学系科目表所示,中国国际法教育有了性质与地位的又一次提升。据此科目表,除共同必修科目以外,法律系可采两种学分制度,一为混分制,二为分组制。在分组制教学中,四大组系分别为:司法组、行政法学组、国际法学组、理论法学组。在这种分组制的科目列表中,对于司法组、行政法学组以及理论法学组而言,国际法仍作为共同必修课之一门;但对于国际法学组而言,国际法教育不再单单体现于一或两门法学课程,而成为了一个法科教育的专业或培养方向。国际法教育由此开始了从法学学科下的一门课程向高等教育的一个独立学科的演进轨迹。 国际法学师资构成的演变与充实 早期从事中国法学教育的多为西方传教士,丁韪良无疑是在中国教授国际法课程的第一人。至清末修律,大量外国法律专家被聘来华执教,日本学者则成为其中之最。据载,清末京师法政学堂、京师法律学堂、直隶法政学堂、山西法政学堂等22所法政专门学堂均有延请日本教师,达311人之多。以京师法律学堂的课程开设为例,包括法学通论、宪法、国法学、刑法、民法、商法、法院编制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破产法等在内的全部法学主干课程都由日本学者担纲。其中,担任国际法教学的为岩井尊闻,而教授国际私法的则为志田钾太郎[2]116,726。时至民国,国际法教学的师资队伍开始出现明显的本土化趋势。随着法科留学生的陆续回国,以及中国各类法科学校所培养人才的日渐出炉,民国时各大学法科或专门法政学校中执教的中国教师越来越多,国际法师资队伍中的中国教师比例也日益提高,至20世纪30年代后已经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以当时法学教育界享誉盛名的“北朝阳南东吴”为例。从民国元年发展至20世纪20年代前后,朝阳大学的法学教员中尽管仍有冈田朝太郎、岩谷荪藏等外国教师,但其主要教学任务已交由中国教师来完成,所聘请者不乏当时中国各知名法家,如余棨昌、钟赓言、程树德、陈镐生、王家驹、李怀亮等等。最初在该校教授国际公法的为来自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巽来次郎,但据1917年《教育部视察朝阳大学报告》,当时亦有中国教员承担此门课程的讲授。报告中提及,检查当时正逢中国教师钱泰在讲授国际公法课程,报告评价其教学为“讲解详明,学生尚能注意”[3]464。而作为与朝阳大学齐名的又一著名私立高校,东吴大学的本土师资也得到明显充实。由于创建东吴大学法科的美国人兰金本是律师出身,为在中国培养具有现代专业素养的司法人才,东吴大学最初所聘教员都为实务界人士,并有不少外籍专家,如“大美国按察使衙门”的罗炳吉(CharlesS.Lobingier)。而随着学校的扩充,如董康、吴经熊、梅华铨、张君励等中国法界名人都陆续受聘开始于东吴大学法科执教。至20世纪30年代,在东吴大学法学院执教各主干课程的人员中,除教授英美法的萨莱德(GeorgeSellett)与教授国际公法的路义斯(Robert.E.Lewis)外,其他如法理学、宪法学、罗马法、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而在路义斯外,其他担任国际公法教学的都为中国教师,如梁鋆立、姚启胤、夏晋麟、倪征燠。就当时在各校教授国际法的中国教师的学历构成来看,其大部分都具有外洋留学背景。其中,小部分人求学于东洋日本,如周鲠生曾于1906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并在那里加入中国同盟会;更多人则选择远赴欧美,如在东吴大学教授国际法之钱泰就留学于法国巴黎大学,并获博士学位。不过,这些后来活跃在中国国际法教育舞台上的身影,留学前多已在国内研修过法律,往往同时具有中外两方的法学教育背景。可以认为,对于曾积极参与过民国时期国际法教学研究的上述各人,留学是对其学识的提升与眼界的拓展,但这种收获与国内法学教育所提供的有益导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息息相关。这也从又一侧面印证了民国时期中国国际法教育的成长与收效。 国际法学教育对国际法理论研究繁盛之促成 外国著作或教材的翻译无疑是中国国际法教学资料的第一来源。早在京师同文馆开设国际法课程的最初,丁韪良主导下的一系列国际法译著就作为同文馆之授课教材而集中出现。据《同文馆题名录》所载,除丁韪良所译之《万国公法》外,当时既为早期国际法输入中国的代表作品,又作为同文馆授课教材使用的还有《星轺指掌》、《公法便览》、《公法会通》、《中国古世公法论略》。至20世纪上半叶之法科大学与法政学堂中,外国国际法著作及教科书的翻译更为活跃,劳麟赐所著《万国公法要略》、今西恒太郎所著《国际法学》、高桥作卫所著《最近战时国际公法论》、中村进午所著《战时国际公法》及《平时国际公法》、今井嘉幸所著《中国国际法论》、横田喜三郎所著《国际法》等的中译本纷纷现世。一些编撰者在书中甚至连教材资料来源、适用学校、建议课时或学分都进行了专门交待。如宁协万在其《现行国际法》中称:本作为“著者历年关于国际法之札记、杂录、论著、译述、及讲演各稿,为有系统之整理,而仿德国黎斯特国际法与英国罗连士国际法之例,分作四部以成本书”。著者在“国立北京法政大学专任教授,在职八载,逐年将新得材料,加入本书,讲授学子”,而其在“中国大学、朝阳大学、中央大学之讲座,均以本书为讲授之资”[4]1。周纬《新国际公法》中也谈及,其先“担任北大法科国际公法教授、旋南下改任中央大学国际公法教授”“,今以其两处讲义”,“出版问世”,“不负国际法学院之期望”[5]11。谭锡庠在《新编平时国际公法》中介绍,“本书原为民国十九年时之讲稿徒以材料及编制未妥善故特重行增删之”“,本书可供大学教本或参考书之用”[6]7。朱建民的《侵略问题之国际法的研究》中附有说明称“,本丛书每册各附导言或编后记,并各跋以讨论大纲,以便各训练班或小组讨论会之应用”[7]3。张道行的“部定大学用书”《国际公法》则有更具体的指导:“本书力求深入浅出,以冀能合于初学者的应用,若采而为教科书,则以四学分至六学分为宜,每周讲授两章,适可供一年的学程之用,书中所引成案,已不算少,苟有不足,则Scott,Evans,Briggs,Dickenson的编本都可补充,实则各生如能于上述各种成案的课本中,详研其内容,成为有用。”[8]6 由此,国际法教育的需求牵动了国际法学研究的进步:教材的编写是教学开展的要件,也成为国际法理论延展的基础与构成;学校刊物的创办是国际法教研成果的展示,也是国际法学科成长的助力与印证。可以说,中国国际法教育为中国国际法学生长不可或缺之内容,其前行之步伐与国际法学之成长丝丝相扣,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体系的生成贡献良多。(本文作者:刘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教育模式研究 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理论教学力量雄厚,实践教学力量薄弱的重要现实。法学院不乏具备博士学历和高级职称的法学专家,但是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却较少,尽管有些院校也对外宣称建立诸多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但是由于资源的限制,大多数也是徒有其名,这对学生法学实践技能的培养造成不利的后果。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主要通过引导学生之间对法律问题的辩论,逐渐的发现各自的错误,进而达到对法学问题认识深刻,并提高法学思维和法学素养的目的。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上诉法院裁决编写的案例教科书来提高自身的法学素养和技能。案例教学法的特点是,学生主要通过学习和研究大量的司法案例来研究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英美法系法学院的教师大多由具备多年司法经验和实践的法官和律师担任,这样他们在传授学生法律知识的时候,能够做到法律知识和司法实践的有效结合,真正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对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英美法系案例教学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司法判例不能囊括所有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知识,因此这种教学方法不能使得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的知识体系。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 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模式,采取课堂讲授和课外课程讨论的学习,学生不仅要在大学校园里学习书本上的法律,通过系统的科班教育,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体系和基本原则;还要到司法、行政部门去练习运用法律的能力,并且最终检测学生学习成绩是否合格考试,不是由大学教授而是法官、高级行政官员主持的。大陆法系国家注重对法学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实践以理论知识的掌握为基础,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展开。 建构我国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的建议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在教育体制、教育方式与培养目标与英美法系国家有显著区别,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判例教学法”,也不可能完全照搬大陆法系的职业教育模式。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对法学人才越来越缺乏,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也势在必得。 1.提高教师使用案例教学的能力和水准 案例教学要求法学教师具有掌握司法案例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根据法学问题和社会发展选择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的案例,从而适合法学教学内容的需要。另外,在法学讲授的课堂上,法学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的时候,要具有掌控和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的能力,能够激发学生对司法案例分析和探究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学生掌握运用法律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2.重视法学模拟教学的推广和使用 “法律的生命力始终不是逻辑,而是实践”。法律如果制定出来不出执行,不去规制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权利,那么法律就会成为“死法”。因此,在法学教学中,要注重将死板的法律教活,这样法学模拟教学便应要求而受到广大法学教师的应用。因此,重视法学模拟教学,具体可以利用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形式使学生置身于模拟和现实的诉讼活动,使得学生真正体验诉讼主体的角色和诉讼程序,进而掌握和理解模拟过程体现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理。 3.实行法学专业学生双导师制 法律是实用性的科学,英美法系国家的教师多数都是法官和律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的促进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我国大多数教师没有司法实务经验,这对于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是很不利的,因此高校可以对法学专业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对现行法学专业教师侧重于对学生法学知识的传授,校外导师(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侧重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本文作者:佟曾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家对国际关系学科理论贡献 自1919年国际关系作为独立学科成立以来,它经历了92年的变迁,其中包括20-30年代的初创时期,二战之后的重建与美国支配时期(1945-1990),以及苏联解体后对国际关系重新认识的现阶段(1990-)。由于美国的学术理论与研究方法在该领域的影响近半个世纪,以致当今人们谈论起国际关系研究时,首先想到的是古典现实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摩根索(HansMor-genthau)、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家沃尔兹(KennethWaltz)、新保守主义代言人米尔斯海默(JohnMearsheimer)、新建构主义理论新秀温特(AlexanderWendt)等,甚至连国际关系学科也常被称为“美国学科”。可是对那些在国际关系学科初创时期有过重要理论贡献的国际法学者及其学术思想却论述甚微。其实,在第一代国际关系学者中多为知名的国际法学者和历史学者。 本文以20世纪20-30年代国际关系学科形成时期为背景,分析当时三位国际法学者诺尔-贝克(Phil-ipNoel-Baker)、曼宁(C.A.W.Manning)、劳特派特(HerschLauterpacht)关于国际关系的论述,旨在论证他们对国际关系学科的内容、理念以及研究方法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实际上,作为国家间行为的规范,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研究的内容常为混同之形。无论从国际法学史还是从国际关系学视域,两者具有的共同点甚多,只是其着眼点迥异。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际关系学科的奠基之辈多有国际法学者了。然而,由于二战后的国际关系研究在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被武断地“科学化”、简单化,其结果导致了后来国际关系学者过于追求抽象理论的研究,从而忽视甚至歪曲了国际法与外交史在理解与研究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从此导致了国际关系学科陷入长期低迷的状态。这一现象值得中国学者和其他国家的相关学者们认真地反思和总结,以求推动和繁荣国际关系学科体系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不仅给欧洲带来了空前的破坏,而且也使其部分地丧失了世界上的主导地位。随后,渴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战争演变成社会的要求,并推动了国际关系学科的创建。不言而喻,对和平的普遍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际关系学科初建时期的学术方向与研究方法。当时英国仍拥有世界上一流的海军和庞大的海外属地。此外,它的高等教育制度暨学术传统,包括对国际问题研究的理念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对国际秩序中的传统机制———外交、国际法、均势原则更有系统的理论体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2〕学术界普遍接受1919年英国创立了国际关系学科,而第一代学者开始探讨如何构建国际秩序并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宏观的视角。〔3〕由于国际关系研究产生的历史条件是在当时仍为世界近现代文化、教育重镇的欧洲,所以初创时期的奠基者多为欧洲学者、尤为英国法学者和历史学家。这一群体中较为影响的是伦敦经济学院(LSE)的诺尔-贝克、接替诺尔-贝克并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34年的曼宁,以及同在伦敦经济学院讲授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学界新秀劳特派特。1919年,诺尔-贝克以英国首席谈判代表塞西尔(SirRobertCecil)的高级助理身份同往巴黎和会,他目睹了主权国家、尤其是大国之间在构建国际秩序问题上面临的困境。不久,基于他的外交经历以及长期从事集体安全和裁军问题的研究成果,诺尔-贝克被伦敦经济学院聘为首任国际关系教授(1924-1929)。他在相继出版的代表著《裁军》、《论国联的作用》中阐述了他对国际社会与集体安全的思考,这一论述曾引起摩根索(HansMorgenthau)等国际关系学者的重视。〔4〕的确,诺尔-贝克的教育背景很具国际化,这使他在看待国际问题时更注重国家间的了解与合作。不过,他在晚年谈到裁军时也曾伤感地说:“在人类已经成功地掌握了原子能技术、成功地探索了月球、成功地控制了某些险恶疾病的时代,如果裁军问题还是如此难以实现的话,那就意味着人类的未来是黯淡的。” 历史上,集体安全的理念与实践早已存在于国家间的互动中。就其性质而言,摩根索认为:“建立集体安全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由于没有执行国际法的权威机构,从而存在国际社会中的无政府状态。”〔6〕而诺尔-贝克强调,集体安全是在无政府状态存在的情况下,各国有义务以集体而非个体的名义维护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尊严,从而“让潜在的侵略者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必将面临世界其他国家———国际社会的反对。”〔7〕一战后,集体安全在欧洲被看作是“世界政府”的理念与现实中存在的主权国家体系之间的妥协。由于当时“世界政府”的理念被视为过于理想主义,而“均势政治”又在战后备受指责,因此,集体安全的提法似乎更为人们所接受;随之,也就成为战后欧洲各国谈论最多的议题之一。那么,什么样的集体安全才是当时自由主义理论家的期望?对此,诺尔-贝克指出:集体安全的目标必须是满足各国的安全需要,即带有普遍性,因为“一个不能消除战争威胁的集体安全机制是不可能解决任何国际问题的。”就思想传承而言,诺尔-贝克属于格劳修斯代表的欧洲古典自然法学派,他们相信国际法与集体安全最终能够取代国际关系中占支配地位的强权政治规则。他的思想与已故的国际法学家奥本海(Lassa.F.L.Oppenheim)和当时的法学新秀劳特派特的主张较为接近,即倡导国联发展成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最高形式,并以国联公约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作为英国政府派驻国联的常任代表(1929-1932),诺尔-贝克建议各国政府遵循体现集体安全精神的国联公约。他指出,集体安全的意义在于各国政府能够、也应该一起探讨并解决他们面临的共同问题,而其成功则取决于各国间的信任与合作。这种合作不仅要体现在移民、跨国税收、医疗卫生、万国邮政等社会问题上,更应该以集体安全来取代传统的军事同盟。诺尔-贝克的主张在当时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可,英、美乃至欧洲知识界、政界中不少人赞成国联公约应成为国际社会的法典,并将它独立于任何国家的意志,其最终目的是取代各国的国内立法机构。 然而,外交经历丰富的诺尔-贝克深知理念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别。生活于现实中的国家通常首先关心的是自己的安全,故集体安全的首要任务是使“排他性”的国家利益具有“兼容性”和“共性”。这样才有可能促使各国相信:构建国际社会并使其制度化是实现各国的共同利益———集体安全的必要条件。为此,诺尔-贝克主张在和平时期就应当制定一个全面可行的裁军方案,以落实国联公约第8条规定的,“普遍裁军计划将由国联委员会起草,其成员国须承认该举措为维持和平之必要。”〔10〕近代历史上,欧洲思想家孟德斯鸠、康德等人早已指责过军备竞赛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例如对经济资源的挥霍以及在民族心理上产生的恐慌。1899和1907年相继在海牙召开的国际裁军会议,更是旨在消除大国间的军备竞赛以及必然产生的恶性后果。但是,由于国家间的合作不甚理想,上述理念和实践并未能真正消除普遍存在的“安全困境”。针对30年代中期出现的军备竞赛及其导致的国际困境,诺尔-贝克这样写道:“当一国开始在与他国对抗(rivalry)中武装自己时,新一轮的扩军便会出现。首先是这一方,而后是另一方。国家间的对抗情形还会导致军事同盟的形成。同盟各方必然会不断地怀疑对方想要实行军事打击,或者是正在发展超越捍卫自身的实力,于是便力图重新调整彼此间的力量对比。欧洲国家应该明白,正是相互对抗才致使他们陷入战争的灾难;各国实行的自我防卫的军事准备摧毁了他们苦苦追求的和平。”〔11〕诺尔-贝克的集体安全理念是战后欧洲时代精神的一种体现。鉴于1919年后的欧洲均衡政治已无法通过自发调节来维持和平,集体安全则取而代之、并受到了欧洲社会的普遍重视。新诞生的国联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临时性组合,其实质是为了遏制未来敌人的潜在联盟。后来,马丁•怀特(MartinWhite)的观点十分接近诺尔-贝克的这一看法,他们把集体安全定位为国际社会的联合防御体系,并分别在1936年和1946年提出,集体安全意味着它最终成为国际安全组织的基石。同样在裁军问题上,诺尔-贝克与怀特也先后主张各国接受裁军以表示对未来国际社会的高度信任,同时呼吁《国联公约》第8条应对各国发展军备予以法律上的限定。的确20-30年代要求裁军的呼声高涨,各国政府不得不举行多次谈判并签有条约;其中包括1921年华盛顿会议上的《四国海军条约》、1927-1934年间的国联裁军计划和筹委会的建立,这些都反映出当时国际社会致力于裁军的努力。为此,诺尔-贝克、劳特派特与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齐默恩(AlfredZimmern)、汤因比(ArnoldToynbee)等统被称为自由主义理论的代表。 但凡一个新学科的建立都应该有较为明确的教学体系,其中包括课程设置与相应的研究方法。国际关系研究也是如此。深受一战后欧洲渴望和平与避免战争的影响,诺尔-贝克积极推动了国际社会对集体安全与裁军的关注。毫无疑问,它们均是当时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同时也是国际关系、尤其是国际安全关注的优秀议题。但是这也表明诺尔-贝克的研究方法仍然袭用传统的历史学和国际法来解读20世纪、特别是一战后的国际问题。〔12〕这就很难给这一新生学科定位,即它属于传统的人文学科还是社会学科,因为这涉及到该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发展方向。为此,学界认为诺尔-贝克的继任者———查尔斯•曼宁则是提出国际社会为国际关系学科研究对象的第一人。〔 曼宁1894年出生在时属英帝国自治领的南非,那里仍实行着严格的“种族隔离制度”。年轻时的曼宁深受影响,并接受这一制度是“文明的西方对非文明的非洲土著人文化的保护”。〔14〕他甚至在民族解放运动方兴未艾的60年代依然为这一制度辩护。不过,曼宁在种族问题上的偏见并没有妨碍他对国际关系的兴趣。他在南非完成大学学业后,获得了罗兹奖学金(RhodesScholarship)前往牛津大学攻读法律(1920-1922)。毕业后,他被派往日内瓦担任国联首任秘书长迪拉芒(JamesE.Drummond)的助理。在此期间,曼宁参与了处理战后海外殖民地的托管事务(Mandatesystem)。这六年的工作经历以及他对国际事务的理解促使曼宁支持国联的作用,并一直关注这一新创立的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1928年,他先是受聘于牛津大学,但不久转往伦敦经济学院接替了资深的国际法学者、国际关系教授诺尔-贝克,并在那里执教至1962年退休为止。曼宁属于第一代国际关系学者中从事教学时间最长、最早探求国际社会的学者。据菅波英美(HidemiSuganami)追忆,他是第一个潜心把国际法中的国际社会理念扩大到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并借用社会学方法研究国家间的问题。〔15〕与同时期的其他学者,如齐默恩、诺尔-贝克、卡尔(E.H.Carr)等人相比,曼宁的理论贡献主要是他把国际社会明确定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优秀概念,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国家体系。他在研究国际关系时强调不能忽视国家间的外交承认与均衡政治的作用,但更应该关注国际法体系与集体安全机制的构建。〔16〕显然,曼宁的学术论述体现了西方政治思想的传承,也反映出当时流行的自由主义政治倾向。〔17〕因此有人认为,曼宁的学术思想源于其法律的训练和对欧洲文化的理解。他本人也坚持,在理论与实践上,由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必须受到国际法与集体道德的约束。〔18〕这一观点显然来自他本人的信念和在国联的实践,同时也还深受英国近代法学家奥斯汀(JohnAustin)的影响,即国际法体系虽然缺少“宪法”特征以及强制的执行手段,但它毕竟能够在主权国家间的互动中促进稳定、规范和安全。〔19〕1962年曼宁在退休之际,完成并出版了其代表作《国际社会的性质》一书。其中收录了他对国际关系、特别是如何构建国际社会的思考以及他30年来的教学总结。回顾与探讨曼宁的学术观,我们不难发现他对国际关系学科建设的贡献是具体而有远见的。首先,曼宁十分重视国家主权与国际法原则之间的兼容或和谐。当面临如何解释二者可能出现的冲突时,他则从社会学的视角考虑构成国际社会的基本准则、国家身份认同,其中包括国际法在内的国际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后果。曼宁认为,国际法应该是整个国际社会成员相互遵守的行为准则,而非超越主权国家之上的法规。正如法泰尔(EmerichdeVattel)解释的那样,“如果没有规范各成员国之间的法律体系,也就没有所谓的社会。这是因为法律只能存在于具体的社会形态中。”〔20〕在国际关系理论层面,曼宁坚持主权国家、国际社会和国际法规的三重关系;并认为他们虽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只有将其一同使用才能够理解国际关系问题的本质。〔21〕曼宁分析了主权国家的性质,并认为由此构成的国际体系是一个独特的现象。这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超国家的权威能够提供给各国必要的安全或约束;同时也正是主权国家的存在才构成了国际秩序的前提。为此,曼宁把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建立在两个假设上。首先,无论是君主国还是共和国,其实都是由人来制定国家内外政策的。在国家的互动中,各国政府不仅必须考虑到它们的名声和信誉,而且更会以体系成员的身份进行交往。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拒绝获得外交承认和必要的援助。其次,主权国家通常在一定程度上自愿接受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约束;这与股票市场的游戏规则差不多。〔22〕因此,纵观欧洲国家体系演变的历史,当前的国家虽为主权实体(sovereignentity),但其性质不应与国内君主(sovereignperson)相混淆。曼宁认为,主权国家的对外权限仅仅指它在缺少“超国家治理”时拥有独立的、不受外来干涉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主权国家或君主可以在国际上同样行使其在国内政治中享有的最高权利。在国际交往中,国家只能在受到国际法原则制约的同时,享有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说到底,国际关系需要一种共同接受的社会准则(socialnorms),才能保障整个体系或秩序的平稳运转。〔23〕对此,他明确强调国际关系的教育对象应该是包括民众在内的国际社会,特别是国家政府所应该承担的集体责任。〔24〕曼宁的学术理论对国际关系学者、特别是“英国学派”成员,如布尔(HedleyBull)、詹姆斯(AlanJames)影响颇深。他们坚持国际社会已经存在,并解释它实际上更多地是存在人们的共识以及相互遵守的国际法规中。例如,那些来往于国家间的外交官员、跨国企业人员或者是穿梭于国家间的文化艺术人士。〔25〕尽管目前国际社会在功能上存有问题,但它存在本身则表明,人类有责任去思考如何构建一个基于法治、道德与合作的世界秩序。 与诺尔-贝克、曼宁直接从事国际关系教育的经历不同,劳特派特则是位国际法学者兼律师。虽然他未担任过国际关系教职,但却一直心系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特别是劳特派特在思考战后国际法与国联的作用时,往往会从构建国际社会的视角进行探讨。如果用学术成果和影响衡量的话,国际关系学者———从卡尔、摩根索到曼宁、布尔———都会提及或引用劳特派特的观点。1897年8月16日,劳特派特出生在奥匈帝国的加利西亚省(今属于波兰)。他在维也纳大学读书的岁月恰逢一战期间;虽然劳特派特的天资与勤奋让他荣获法学和政治学博士学位,但是战后奥匈帝国的解体、以及中东欧出现的社会动荡迫使他和一些同代人前往社会稳定、学术氛围宽松的英国。1923-1937年间,他先在伦敦经济学院做访问研究;然后得到了讲授国际法的教职(但1938年转入剑桥大学)。1933年劳特派特出版了他长期研究的《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职能》一书,并于1935年在日内瓦国际关系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国联公约对国际法之影响”的报告。这时期完成的学术成果基本上体现了他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及其学术思想。〔26〕从学术传承上讲,劳特派特属于维也纳学派(theViennaSchool),即反对国家主权至上并否认国家意志创造法律之说。就像该学派的创始人凯尔森(HansKelson)一样,他认为全部法律应该归纳于一个体系,在其最上端为国际法;而它的效力溯源于一个“最高的规范”或称“原始规范”(normeoriginaire)。〔27〕劳特派特本人通过考察国际审判案例的历史轨迹,来论证国际法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以此增进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实效性。他实际上一直以此作为从事国际法所肩负的使命。劳特派特当时已开始思考国际人权与国际法庭的作用,并视其为研究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他二战后出版的《国际法与人权》一书是这一领域里的早期成果。〔28〕深受20-30年代集体安全与裁军呼声的影响,劳特派特主张国联必须在未来国际社会中扮演一种“超越主权国家”的角色。他写道“国联公约应该是整个国际社会的法律基石并独立于或超越国家的意志。”〔29〕这是因为《公约》的优秀理念是通过集体强制措施来执行和平解决争端。为此,劳特派特与齐默恩、曼宁等人极力反对把国联变为各国政府代表定期会晤的国际会馆而非有实际效果的国际组织。他试图从国际法的视角理解国际关系、特别是国联的性质与作用。 鉴于当时国联的使命是“维护和平与推动国际合作”,他努力提高这一国际组织的权威以及赋予其权威的合法性。而国联公约在事关主权国家传统的优秀利益上应该具有束缚某些国家权利的权威,这就要求《公约》须有相应的执行力度。劳特派特倾向把《国联公约》看作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体系,以代表国际法体系上的根本性变革。〔30〕他在曼宁主编的《和平转变》一书中写道:“如何使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和平转变’成一种有效的机制,答案只能是各国政府需接受国际法规定的责任职责,并承认由国际组织做出的对国际法的裁决或修改。”〔31〕如果我们分析劳特派特思想的话,会发现他实际上相信国际冲突不是来自人类的邪恶或国际体系本身的不健全,而是来自国际法律机制的不完善或者说国际法缺少应有的“实效性”。因此,这里包括建立一个真正意义的国际法庭,因为它是“维护国际和平正常机制的必要条件(sinequanon)”。〔32〕显然,致力于国际法研究的劳特派特一直坚持“条约必须遵守”(pactasuntservanda)这一欧洲古老的惯例,而任何国际秩序的“破坏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问题上,劳特派特与格劳秀斯、卡尔森、特别是他的学术前辈奥本海一样认为,国际社会与其受约束的成员国之间关系的法律是存在的。他坦承地写道,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需要不懈的努力和长远的眼光,如果国际法不能“变革”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就很难为国际社会的治理做出理论与实际的贡献。〔33〕这一观点对当今国际关系学者而言仍然值得深思。劳特派特的学术思想得到学界、包括当时自由主义学者的认可;不难理解也同时招来了指责。历史学家卡尔对他的抨击最为严厉。作为当时现实主义理论的代言人,卡尔对齐默恩、诺尔-贝克和劳特派特等人观点的批评,主要是认为这一群体对国际政治现实报以盲目乐观,并且分析方法上多有纰漏。在20-30年代的不稳定期间,这种态度会导致极其危险的后果。可是,卡尔对上述学者的批评显然带有很深的误解。正如劳特派特所言,双方的分歧实际上来自对问题关注的视角不同,即目前的危机处理还是长远的理论探究。 劳特派特的理论体系形成于1938年慕尼黑协议签订之前,当时他对国联的信心主要来自三个层面。就欧洲近代历史发展而言,这一国际组织是欧洲外交体系长期演变的结果,即从国家间的冲突发展到相互制衡;再从19世纪的大国协调演变到20世纪初提倡的集体安全。因此,集体安全意味着主权国家分担共同的责任与义务,这是国联存在的优秀基础。就国际舆论而言,国联是由新崛起的美国、特别是威尔逊总统提议、并由巴黎和会批准成立的国际组织。劳特派特相信20世纪的国际趋势只有一个可能的方向,那就是推动各国间的普遍合作与磋商而非抗衡。国联是集体合作的形式,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同盟;因此它没有明确的假想敌,只是根据国联公约第16条规定,“所有成员国家有义务对进行侵略国家予以各种可行的制裁;其中包括授权国联统率其成员国的军事力量去恢复现状”。〔34〕就现实利益而言,一战中暴露出来的残酷性、破坏性,让当时有识之士意识到,任何国家试图通过战争手段来追求排他性的国家利益,到头来必然是适得其反。同时,劳特派特也表示,法律对世界和平虽是必不可少的,但它并不是万能的。 可是,鉴于欧洲仍处于战后的痛苦中,他相信,只有当各国政府与人民意识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国联,并通过这一国际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公正的国际秩序时,这种痛苦与迷茫才有可能消失。国联的使命在于不仅要防止世界战争,而且要努力消除未来所有的战争。〔35〕他支持设在海牙的国际法庭,并期待通过国联与国际法来处理国家间的关系。如果能实行的话,这将意味着各国最终会迈向一个稳定、公正的国际社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劳特派特并未忘记,没有实力保障的国际秩序只能让侵略者产生错觉,有效治理无政府状态必须拥有“世界警察”的能力,当然也需要各国认同的道德准则和法律。为此,他希望国联成为一个真正有效、公正的国际组织,诚如英国政治家索尔特(ArthurSalter)指出地那样,国联将应扮演一个“抗击未知敌人”的永久性的潜在联盟。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科教学若干疑问思索 摘要:本文从目标的确立和兴趣的激发、教学风格、讲授方法、内容设计和因人而异以及爱国主义情愫和思维方式的培养等方面对国际法学科的教学特点和规律以及经验进行了初步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国际法学;教学;思考 自改革开放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国际法学科在许多高校本科阶段更不用说研究生阶段划分为三个专业细分为众多方向,后经教育部调整为一个专业(即大国际法学)三个方向(原先的专业变为方向)。笔者曾较长时间从事过国际法学科诸多课程的教学,后集中到国际法,加上现已转入新的领域,所以,有必要对这一教学旅程予以总结,并有助于探讨和求教于同仁。作为教研论文,又限于篇幅,不得不对写作目的予以限定:一,围绕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这一中心;二,紧扣国际法学科教学的应有特点和规律;三,突显个人特色和风格。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必须着重体现和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目标的确立和兴趣的激发 教好一门课就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明确学习目标。在目标的确定上,笔者注意因人而异,定位实际。对大部分学生来说,达到本科教学程度即可;对少数有志于外交外事工作和考研学生(包括报考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者),适当加宽、拓深其知识,并介绍外交工作的重要性、特点和优势等。因为外交部是一个大部包括其所辖驻外使领馆和国际组织代表,另外国务院其它各部委局和金融机构均有条法司以及省市外事部门,而进入这些单位的大都须是国际法包括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才有可能。在兴趣引发方面,笔者注意以下几点:(一)强调学习这门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客观澄清并明确强调国际法的性质;①国际法是有别于国内法的一个丰富而独立的法律体系,仅具有国内法知识而缺乏国际法知识则于法学本科生知识结构不完整;它是学好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后者孕育于前者,它们的一些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具有相通性,前者对后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学好国内法课程的作用也不可小觑,因为国内法各部门几乎都有相应的国际法律制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条约形式,有些更健全和超前,两者紧密相关;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信息网络化时代,国家间交往和人员往来更加频繁,“地球村”和“世界公民”概念渐显,涉外事务、涉外案件日益增多,缺乏国际法知识将难以正确应对和处理;国际事件频繁发生,常见诸于报端等媒体,对其正确认识和评价非运用国际法知识不成。因此,学好国际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科学、全面和宏观的思维方式。(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授法,注意生动形象性,既有助于学生对比较陌生的国际法概念、原理和知识的理解和接受,又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点下文再议。(三)时常穿插国际时事点评,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有助于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点下文再议。 二符合学科特点的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 教学风格和语言特色因人而异,但也会因学科而有别。国际法在内容、适用范围和运用人员上不大同于国内法,主要适用于外交场合,大都由专门外交人员运用。这一专门职业群体形成了其特有的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主要体现为端庄、整洁、潇洒、大度、严谨而又不失洒脱、轻松之风,外交辞令具有不同于其它场合辞令特色,具有专业性、特定性、严肃性而又不乏技巧性、轻松感和特有魅力。所以,笔者在教学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适当体现和保持这种特有教学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既体现了学科特点,又增强了教?42?学魅力。 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法 鉴于国际法概念、理论和制度于学生比较陌生,更难领会,笔者注重采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法。既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又增添了生动性和形象性。例如,对“主权”概念(乃国际法最基本概念,可谓国际法基石)的诠释,将其概括为“六性”,这样不但便于学生理解,而且使其印象深刻;在讲解“斡旋”、“紧追权”、“国际法上的承认和建交”、“国际习惯”、“反报和报复”等概念和制度时,笔者联系到朋友关系的处理等日常事例;在讲解国际法的特征(即与国内法的区别、外交特权与豁免和领事特权与豁免包括外交职务与领事职务及其任职资格和履职时间等理论和制度时运用对比分析法,辨析其异同,虽打破了教材体例,但易于学生把握,使学生记忆深刻;在分析国际法特征、领土组成部分、海洋区域划分、大陆架划界等内容时,则利用图表予以展示,增强了直观性,自然使学生易于领悟,印象颇深;在讲解安理会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程序和方法等制度和概念、理论时,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例如,对利比亚因“洛克比空难案”的制裁,对南非曾推行种族歧视和隔离政策的制裁,尤其对伊拉克因发动对科威特战争的制裁全面展示了安理会职权特色。另外,还有“中美撞机事件”、“美炸毁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等。这样便于学生清晰理解,全面掌握所学知识点并学会学以致用。对于颇难理解的联合国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类型,笔者撇开教材用语,用自己的话予以概括,使学生一下子抓到了问题的精髓,吃透关键;在讲解“缔约权”和“缔约能力”等概念和原理时,适当结合已学的有关国内法概念和原理对比进行,既使学生融会贯通,又使其理解得快。 四联系时事,穿插点评 理论讲授若脱离实际,不仅枯燥无味,而且听者难以领会,印象不深,所以,法学课大都注重联系案例和事例。笔者时常联系国际时事,穿插点评,不但活跃了气氛,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而且加深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有助于培养学以致用之风。例如,笔者在讲领土主权、海洋法、国家管辖豁免制度、国际责任法和国际航空法时就联系到“中美撞机事件”;“美国炸毁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就涉及到外交关系法,国际犯罪和国家责任法;伊拉克发动的吞并科威特战争,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先后发动两次对伊拉克战争以及联合国对伊武器核查就涉及到国际法基本原则、战争法规、安理会解决国际争端的职权、程序和方法、战争犯罪、国家责任法、单边主义对联合国和国际法的挑战以及有关禁核包括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巴以冲突和各种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就涉及到国家领土法、民族自决权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安理会和国际法院的职权、国际刑法、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新威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以及国际合作反恐机制的建立等;“前南刑庭”和“卢旺达刑庭”等就涉及到安理会职权、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犯罪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管辖权等国际刑法问题,尤其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对有关国际法和国家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例如对国际刑法、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组织法和某些国际习惯规则(如“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等)以及美国和中国的立场和态度。再如,中越北部湾划界,中越、中国和南海邻近岛国关于专属经济区、捕鱼和油气资源开发以及某些岛屿领土之争的协议和谈判,东海大陆架与日、韩划界问题,钓鱼岛事件等就涉及到领土法和海洋法;“10+1”和“10+3”、APEC、上海合作组织就涉及到国际组织法、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反恐等问题等等。 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设计 鉴于国际法内容丰富繁复,已有十几个部门法,几乎每一个都可独立成科,又受限于学时,所以,不可能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而应进行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设计。笔者的设计标准主要有:是否紧扣学科特点;是否达到本科教学程度;是否照顾到绝大部分学生的要求和兴趣;是否能更多地联系本国和本地实际;其制度是否足够健全和成熟;是否能更多结合国内法现实;是否适当顾及自我优势和特色;其难易程度是否具有时代性。因此,笔者将具有统领各部门法作用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理论即“总论”部分作为重点予以详讲;另外还包括:海洋法,因为海南省是全国最大的海洋省;条约法,因为它乃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各部门法包括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都离不开它;国际争端解决法,因为它有助于学生学以致用,正确认识和评价国际事件,另外具有触类旁通于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之用;国际组织法,因为国际组织众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早已成为国际法的又一大主体,预示着人类组织化趋势以及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国际人权法,因为其中包含着众多人权规则和刑事诉讼基本准则,而这些正是我国目前大力提倡且有待完善的地方;外交关系法,因为它有助于鼓励有志于外交外事工作和考研生的积极性,同时有助于学以致用,以之评判国际关系,另外,运乎处世为人也有相通之妙;主权和国家管辖权,因为主权是国际法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概念,国家管辖权的行使具有经常性和现实性且与他国易生冲突,这就涉及到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国际习惯,乃国际法的特有渊源且不大好理解,所以,应当详讲;国际知识产权法,乃国际法的一个新型部门法,在知识经济时代意义重大,知识产权在我国已上升到战略高度,也是我国比较落后的制度,所以,也安排为重点讲解内容。非重点和略讲的部门法和内容有:外层空间法,因为相对离现实较遥远且其制度尚未健全;国际法中的居民法,因有些内容也属国际私法范畴;战争法,和平和发展已成时代主流;国家的构成及其类型,已为有关国内法所包括且易于理解等。对于这些非重点和略讲的部门法,主要由学生根据兴趣自学。 六量体裁衣、因人而异的点面平衡 学生的基础和理解力参差不齐,学习兴趣和动力也存在差异。因而,在教学中,都应当注意量体裁衣,因人有别,因材施教,点面结合,综合平衡,无论是内容的安排,还是方法的设计以及语言风格。这里关键是点面关系的处理,就本人体验,所谓面就是绝大部分学生的水平、要求和兴趣,这是需要首先照顾的。于他们千万不可高估和拔高,而应专注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即可。对他们,教师应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反复强调,语速舒缓。否则,难以收到好的教学效果。所谓点就是极少数基础较好,感受力较强,学习用功,立志较高(例如准备报考研究生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以及树立其它涉外志向等)的学生,于他们可适当拔高要求,即适当拓宽、加深其知识面,同时语言简洁、轻快,少重复。但点的照顾只能放在其次或通过单独辅导补之,否则教学效果难优,因为忽略了多数人利益。另外,还有对学生的亲和力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注意和改进之处。 七爱国主义情愫的培养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自然言必称国家,?43?因而也就是最宜于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教学中的一门课程。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于国家和学生都十分必要和重要。目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弱国无外交”已成历史。但是,我国在国际生活中发挥的影响和作用与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的大国地位还很不相称。我们正在走和平崛起之路,这就需要薪火相传的青年一代满怀爱国热忱努力学习,掌握本领,为国家的更加富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我国国际地位的进一步提高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直接从事国际事务的人,更应时刻注意维护国家形象,运用好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同时为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人类共同事业发出中国最响亮声音;不直接从事外事工作的人,也不要小觑自己的工作与国家利益和前途的关系,应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也是在为国家利益和前途添砖加瓦,也体现着爱国主义精神。同时,我们要有大国民意识,在涉外场合,要表现出大国民风范。爱国是一个国民或公民应具备的基本品格,就如同儿女爱母亲一样。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爱国情操的培养更应从青年学生着手。基于上述理念,笔者在教学中时刻注意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愫。例如,在讲国际法史和条约法时,近代中国“无外交”,不懂国际法或无权运用国际法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被迫接受含有“割地、赔款、领事裁判权、租借地和势力范围”等反动国际法原则和制度的不平等条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中国积弱积贫;在讲国家的构成要素时,笔者就联系到其它国家国民的爱国意识和表现……,我国历史上主权和领土残缺的屈辱事件……,引用“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只要我能活到九七年,我就要到回归的香港去走走”———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执著的爱国情怀……等;在讲外交关系法时,联系美国炸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青年学生如何正确地表达爱国情感;在讲到国家领土法、国际航空法、海洋法、国家管辖豁免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法时,联系到中美撞机事件,也涉及学生如何正确表达爱国情感;在讲领土法和海洋法时,结合南海诸岛有关领土纷争、钓鱼岛事件和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有意识引发学生爱国热情,甚至联想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部影片———“西沙儿女”(“西沙保卫战”)中的主题曲“美丽富饶的西沙,我可爱的家乡”;在讲外层空间法时,联系到“神州五号”圆飞天梦和航天英雄杨利伟;在讲国际法的居民法中的无国籍人和海洋法中的“方便旗”时,在讲武装冲突法中的战争法规和日本遗留在华的“毒气弹”事件以及中国民间因侵华战争受害向日本政府索赔诉讼时都自觉引发学生的爱国激情,联想到母亲、祖国之意,等等。另外,设有专题讨论:引导大家思考探讨在和平崛起,靠自身力量实现祖国的腾飞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时代,青年学子应肩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我们的爱国思想应如何确立,爱国情感应如何培养和表达,爱国行动如何表现等。如此寓爱国主义教育于知识传授中,引起学生的极大共鸣,更直接、生动地引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操和爱国理念,从而使他们心中时刻装着祖国,进而为国奋发。 八思维方式的培养和为人处世之道的感悟 科学、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与通达、合宜的为人处世之道于青年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而这可从国际法的学习中得到培养和感悟。国际法是放眼全球,适用于世界的法律,所以,通过学习国际法有助于学生养成登高望远、放眼世界、立志高远的宏观视野和思路。国际法与国内法具有密切联系(几乎所有国内法部门均有相对应的国际法律制度,国际法所涉范围上至外层空间,下至海床洋底,几乎包括了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样,可以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习惯于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即将国际法和国内法结合起来进行学习、观察事物\思考问题、钻研和写作的思维方式,而这才是符合时宜的全面和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观察视角。如果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国内,则不仅思维单一、视野狭窄,而且难以知识全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因此,笔者在教学中总是注意引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例如在讲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理论、各部门法和论文写作时,都适当联系有关国内法,结合国内层面事宜。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间关系(即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和人际关系有许多相通之处;作为国际社会主体的国家和作为国内社会主体的个人也具有相同或类似的思想、秉性、风格和情感,可以概括为国家性(民族性)和个人性(个性),它们都是法律人格者,只不过前者可拟制为活动于国际社会的抽象的“人”。那么,通过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和把握,就可获得一些为人处世的启示,感悟其真谛,从而触类旁通,有助于正确、合理地运用于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例如,曾被誉为“日不落”帝国的大不列颠被其后裔美国取代,这体现了后来者居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律,日韩与中国有类似之处。美国在当今世界的声音最响凭借的是其强大的综合国力,所以,青年学子想要今后于国于民于己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实自己、增强实力、提高自己、完善自我,具有真才实学。因二战惨败以致几乎一片废墟的日本和德国短短几十年一跃而为世界经济强国,启发我们在逆境中要心中充满太阳,卧薪尝胆、励精图治、韬光养晦、积蓄力量,同时注意从自身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敢于和善于学习和借鉴他人之长;国际纠纷的处理最提倡用和平方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营造安宁、友好的周边环境和良好稳定的国际局势有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于不同类型的国家(大小、强弱、贫富、远近、特征和与其历史现实关系等)和事件采取不同的外交政策、对策和行动(总方针是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务实,包含着丰富的外交智慧),对我们理性、友好处理人际矛盾,与人和睦相处,营造良好氛围和适应环境,培养原则性和灵活性不无启迪;国际舞台往往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凭实力说话,均势打破又平衡,力量对比常转换,这启示我们要有竞争意识。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接受和遵循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律,培养坚强意志和善于平衡、调适和重塑的良好心态和习性。当某国遭遇灾难,他国出于国际人道主义往往施以援手,我们的人际关系中不也应提倡助人为乐,同情弱者,援助弱势吗?国家人格和尊严不容侵犯,我们个人也要注意维护自身尊严,切不可为贪图名利而置人格和自尊于脑后,而应自尊自爱;国家利益是国家考虑国际事务的出发点,但同时有责任的国家也还要为他国、国际社会和人类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作出本国的贡献,这启示着我们个人在实现自我时还要兼顾他人、社会和国家利益并对之有所贡献,就是所谓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之理,否则就会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自然也难以有利于自己的全面发展。外交场合,国际关系中充满着礼仪规则,十分讲究外交礼节,同样,我们人际关系中亦应以礼相待,文明交流与合作。相反,粗暴、盛气凌人、无礼不但于事无补,而且会引发矛盾和问题,等等。因此,通过国际法教学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科学全面的思维方式和通达、合宜的处世为人之道将会大有裨益,并能使其受益终身。因此,不能不说国际法是最适宜于寓教于乐的学科之一。 国际法学论文:挑战与应对:世界新格局下的中国国际法学研究 关键词:世界新格局;中国国际法学研究;挑战;应对 摘要:近现代国际法发展表明,实证国际法制度本身多源于经济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定国家学者的国际法理论;格劳秀斯的思想对近代国际法的形成及杰克逊的观点对世界贸易组织建立的影响便是例子。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国际法理论尚难满足国家在国际社会应对相关事务的需求,中国国际法学者面对诸多挑战。为此,我们的国际法学研究应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作为这个特定时代国际法理论创新的指南,努力增加国际法体系中的中国元素,提高中国在国际法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在维护国家正当利益的同时,也为人类做出积极贡献。 一、引言 本文所说的世界新格局是指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第一大贸易体对全球经济、政治等格局带来变化的状况。大国要靠经济实力说话,也需要有能够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国际法律制度。多年来,中国在国际法规则制定方面处于难以与其地位相称的位置,多是被动接受已经形成的所谓的国际规则,特别是在经济贸易领域。毋庸置疑,世界新格局对世界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影响,这些变化也必将反映到国际法及国际贸易制度中。 回顾近四百年国际法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一国国际法理论对世界的影响与该国的经济、政治等综合实力及国际上的影响力是密切相关的;而且,诸多的国际法规则总是最先产生于学者的理论,尽管国家之间的冲突往往在先;正是因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不同于国内主体之间的冲突,结合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使得很多的国际法规则不可能先于冲突而产生;针对这种情况,解决问题的规则往往只能以学者的理论为依据来确定了。而且,自从主权概念诞生以来,其对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权的本质及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主权国家平等原则,使国际法的本质最终体现就是各国之间意志的妥协,而这又不同于国内法。因此,通常在特定的时代,强国的国家意志多能左右着国际法的制定、执行与发展,而最终规则制定背后的依据均是相关国家国际法学家们的理论与学术观点。 大国国内产生的国际法概念或规则,常多源于其国内学者的观点和理论,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国际法中最为重要的“主权”概念源自16世纪法国的博丹与该国当时的综合国力及其在欧洲的影响有很大的关联,实力强大要求世俗世界国家君主的权力有合法来源,主权应之而生。荷兰17世纪初中叶的崛起导致它与其前的强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发生冲突,以致时代为格劳秀斯推动近现代国际法形成创造了条件。格劳秀斯能够写出《捕获法》《论海洋自由》及《战争与和平法》等划时代的巨著与荷兰当时的经济贸易状况及格劳秀斯的人生经历等密不可分。他所主张的“海洋自由”就是为荷兰在为荷兰人争取利益寻找国际法依据;在他国的航海技术、贸易技术没有达到荷兰水平的情况下,荷兰对已有既得利益者西班牙、葡萄牙形成的秩序之挑战,会让自己成为最大受益者。“海洋自由”这一规则被普遍接受成为海洋法的重要原则。此外,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对其去世后3年结束欧洲30年战争所达成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恰如学者赫德利.布尔所言,格劳秀斯所提倡的国际社会的观点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给出了具体的表达,格劳秀斯可能被认作是近代史上这一划时代的首次普遍和平解决争端的思想之父。这说明该著作对《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签订做出了贡献,也为后来国际法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此后强大了150多年的英国取代了荷兰,在国际法的制定和执行中起到了主导性的作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该阶段英国产生很多个知名国际法学者,如约翰・塞尔登(1584-1654)、边沁(1748-1832,最早提出“国际法”一词、戴西(1835-1922)、奥本海(1858-1919,被誉为“现代国际法之父”)等;英国鼎盛时期的国际法学家有很多,他们为英国在国际上的殖民主义扩张行为寻找国际法依据,并推动相关国际规则的形成与发展。 美国在20世纪初逐渐成为世界上头号强国之后,开始注重国际法学的研究。在钢铁大王卡耐基的支持下,美国国际法学会组织一批学者陆续将欧洲大陆的一些非英文版的国际法经典之作译成英文,在美国学术界引起极大反响。事实证明,美国的国际法也是在学习借鉴他国的理论的基础上,并结合本国实际发展及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而日渐形成的,并对他国产生了影响力;但其不变的一条就是:在全球争取和维护本国利益,服务本国国家利益的需要。国际法规则的背后预示着国家利益,一直遵循着国家利益导向主义。二战以来国际贸易规则先由学界推动制定,进而进入政府国际谈判桌上,最终多数成为国际条约的内容。20世纪美国的国际法学者很多,知名的有美国前总统威尔逊(1856-1924)、鲁特(1845-1937)、修斯(1862-1948)、赫尔(1872-1955)、哈德逊(1886-1860)、杰塞普(1897-1986)、沙赫特(1915-2003)、路易斯・亨金(1917-2010)、杰克d(1767-1845)等。美国的国际法学者今天仍占据着国际法研究的主流地位,主导着国际法的发展方向,其国际法制定的霸主地位仍无人撼动。 国际法在无政府国际社会中通常是强国意志的体现,这已无需太多的证明。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的重地欧洲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随着欧洲内部的法西斯主义德国、意大利的失败及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法国的衰落才日渐减弱了其对国际法的影响。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重心由欧洲转向了借助于两次世界大战迅速崛起的美国。罗斯福总统在二战结束前设想的政治、金融和国际贸易的三大国际组织中,联合国(政治性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先后如期设立,而尽管他设想的国际贸易组织因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阵营的经济贸易制度的根本对立未能建立,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却起到了临时性的国际组织的作用。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最终使美国在战后主导国际社会的意图得到了实现,其国家意图在国际法层面得到充分反映。这些脱离不了学者的贡献,如被称为世界贸易组织之父的杰克逊教授的相关理论被当做WTO建立的重要理论依据。与此相适应,国际法学随着一国经济发展及在世界经济、政治和贸易中的作用因本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及国际法规则形成中的作用也日益得到彰显。17、18世纪欧洲大陆的国际法思想较为发达和有影响力,而整个19世纪及20世纪初,英国国际法学者的思想在国际社会有较大的影响力;美国则在二战后至今,其国际法思想在世界发挥着主导作用,其重要表现就是美国的国家政策及在有关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及执行中的表现就是明证。尽管其中不乏欧洲、日本甚至韩国等国际法学者的一些论点偶尔点缀,但美国的国际法思想主导着国际法领域的发展。 二、中国国际法学研究面对的挑战 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与本国经济发展几乎同步,但与国家的实力、经济增长速度及其在国际上的地位似乎未能同步,与我们在国际立法中的话语权及应对国际纠纷的效率还有差距。除了通过战争解决冲突之外,我们在国际社会中纠纷处理中,尤其是与西方列强的冲突中,政治形式的和平解决常使我们处于有些被动的地位,不能最为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利益。国际社会是一定程度的无政府社会;国际法向来与政治、经济等难以分离。中国百年国际法发展的挫折坎坷之路随着中国和平发展和日益强大,应不再重现,而应让中国及其学者担当起中国国际法随着国家的强大而获得其在国际法领域中应有的地位。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需清楚我们面对的挑战。我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政治上大国地位早已为世界所认可(常任理事国是其标志之一),但在国际法的创制、理论及实践方面,似乎还显得较弱,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严重地不相称。 在国际实践活动的某些方面,我们走在世界前面,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彰显中国的影响力,2015年8月北京又成功申办2022冬奥会;上海合作组织于1996年在上海成立,2015年6月29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财长或授权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其中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2015年底符合生效条件,亚投行届时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北京。然而,尽管近年来中国国际法学者产生了一些新观点、形成了一些新思想,并在服务着我国的外交、国际贸易等实务,但我们原创的国际法理论不多,限于语言等因素,与老一辈学贯中西的世界级国际法学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对国际法理论提出的要求尚有差距,特别是在有国际影响力的理论、学术思想或流派方面,我们尚难于有所建树。 (一)领土、海洋主权方面面对的挑战 中国今天在世界上政治、经济的地位,需要有与之相应的国际法思想与理论。然而,近来中国南海诸岛主权不断遭到周围实力不强、国家不大的8个国家的不断挑衅,日本、韩国在东海大陆架与中国不断产生摩擦,如何利用现有的规则和国际法理论维护国家利益是一大挑战。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南海地区的干预,增加了问题的复杂化。至今我们在国际法理论和学术中未能为政府主张中国合法权益找到具有较强说服力的国际法依据。中国当下需要适合其要求的国际法学理论来为上述争议的解决提供路径。 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形势变化的国际背景下,通过国际司法路径解决中国与他国如日本就钓鱼岛事件等产生的争议,是否是一条可以考虑的路径?依赖政治途径难以解决时,久拖不决,可能会使争议变得更为复杂:历史越久远,证据、事实会变得模糊,争议会变得更不容易解决。就如同在WTO框架下解决问题一样,可以据理力争,并在国际社会赢得尊重;而且,依据国际司法路径,未必一定对中国不利。国际社会日渐走向法治化,在法治观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下,我们是否须有所突破?就这一点而言,我们需要充分的研究;就算结论是不借助于国际司法路径,在理论上也需为解决这类领土、海洋之争找到切实的解决方法。 (二)国际贸易领域中国际法研究面对的挑战 苏联解体后,美国通过新的贸易规则及知识产权制度,仍在干着殖民主义时期的事情,只不过今天不再是通过武器和战争,而是依赖于知识产权、国际制度与市场。我们以中国的铁矿石进口和稀土资源出口为例:在铁矿石上,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买方,在买方市场情况下,应该掌握着较多的主动权,但实际情况不是,我们对价格没有话语权;在稀土矿上,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卖方,在稀土资源严重稀缺的情况下,我们也应当有主动权,但也没有话语权,在WTO争端解决机构遭诉后败诉的案件较多。2007年4月,美国就中国著作权法“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之规定申诉到WTO争端解决机构,最终以要求中国修改著作权法而告终;2012年和2015年WTO争端解决机构分别裁定中国9种原材料和稀土出口限制措施违反WTO规则。这些均是典型例子,且现在还面临着更多被诉的危险。不论是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均无话语权,或说我们均是处于被动地位。这样的国际贸易规则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随着中国的全面发展,我们面对的国际法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看看稀土领域,在中国投资的企业是哪些?是日本企业。20世纪,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罪恶意图就是抢夺中国的资源,今天依然是这样。只不过战争对它来说是失败的手段,但今天的投资手段却是成功的。有资料表明,日本在东海海底的稀土存储量至少够其用40-50年;其储存量是中国的10倍。难怪有人发出惊叹:日本通过侵华战争实现不了的东西,在我国改革开放后通过投资、技术转移和其他的知识产权战略在一一的实现;日本仍在续写着“侵华”的梦想,不过不再是血淋淋的战争,而是温情脉脉面纱下的和平掠夺。 在国际贸易中,我们日渐成为贸易争端中的大国,争端案例从反倾销、反补贴到知R产权再到稀土出口等,几乎涉及所有贸易领域,在国际法以保护主权国家利益为重要宗旨之一未改变的今天,如何利用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俨然成为严峻话题。 很多人以为,1991年苏联解体,“冷战”的历史可以画上句号了。但接下来,人们发现,美国开始“张着大嘴吃世界”,对全球实施“新殖民主义”。美国的富足,多是建立在掠夺他国的基础上。1997年,亚洲爆发了金融危机,美国坐收渔翁之利。比如,很多韩国企业都被美国收购了。 上述国际贸易领域的问题的解决,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对形成贸易规则增加自己的话语权,显然需要国际法学者的理论突破及为此付出的不懈努力。 (三)全球环境保护、气候变化控制等公共问题方面面对的挑战 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的中国对能源(尤其是石化能源)的大量需求和使用,既给中国带来环境污染问题,也让中国成为世界头号排放大国。在各种相关会议上,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及环境保护成为其他国家关注的焦点。这些也给国际法研究人员提出挑战。尽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环境污染治理等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从国际法的角度,我们应当探索找到充足的理由为正在谈判的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气候条约的制定寻求更为公平合理的方案。这也需要理论上的探索。比如,我们的直接目标常放到“减排指标”分配上,但忽略导致排放的原因在于先进技术没有得到充分的使用,原因是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到“排放”是果不是“因”。为此,我们如何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谈判的条约中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先进技术的转让和使用作为条约的重要内容纳入进去,可能比只看减排指标分配更为有效;但这需要充分的理论论证,也需要相应的文本草案。这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挑战。 在国际环境法、国际海洋法及外层空间法等新兴领域也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特别是涉及到“人类共有财产或遗产”的使用与分配方面,尚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随着中国的技术发展,过去我们“鞭长莫及”的领域现在也有能力介入。我们如何利用现有的制度,或创造出一个既有利于本国又有利于人类的制度来获得国家的正当利益,并在特定领域有话语权,也需要有关国际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显然,在这些领域,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积极谋求有中国声音的国际法研究方向。 (四)其他方面面对的挑战 笔者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时,一位来自英国在该法学院从事教学的教授认为,至今为止,中国经典国际公法教材主要参考了奥本海国际法,而且诸多教材中涉及中国的国际法案例甚少。她问:“为什么中国的国际法教材中很少使用与本国有关的案例?要知道,美国的国际法教材,55%以上的案例与美国相关。英国的教材也有1/3以上的案例与英国相关。”她还问:自己本国的教材都不以本国的国际法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那么你们的学者研究国际法的意义何在?这些问题,让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的确,我们研读的中国法学院使用的很多国际公法教材,包括案例分析,除了老掉牙的“湖广铁路债券案”及“光华寮案”外,少有案例与中国相关,其他案例似乎与中国没有直接联系。如果国际法教材与本国无关,那我们用这样的教材培养的学生们,将来会关心国际法与中国的关系吗?这从一定层面说明我们目前的国际法教材存在的普遍问题。好在近来WTO争端机构处理的涉及中国的案子已经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及充分的讨论,并在相应的教材中体现。尽管如此,完善教材使其更为合理、符合中国需求仍是国际法学人面对的挑战。 至于其他方面,如国家主权相对论挑战传统的国家主权绝对论、国际法主体的拓展(非政府组织、私人主体特别是跨国公司国际法主体地位等)的讨论,都是我们在理论上需要完善和拓展的领域。 不同阶段的学者,对当时的国际法探讨和国家利益维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作用很有限,因为国际法与政治向来很难分离,国际法建立在国家实力的基础上。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国际法理论的扎实对维护国家利益也能超越于国家实力而发挥作用,如冷战时期南斯拉夫一些国际法学者、印度、巴西甚至非洲的尼日利亚等国的国际法学者可以不受国家实力的影响而依据国际法理论起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秩序的作用。因此,应对挑战,创新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与国家和政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三、未来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思考 随着中国在国际事务活动中参与的V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中国对国际法理论的诉求毫无疑问也在不断增加。这是全体国际法学者面对的大好时机,也是国际法学者促进中国国际法发展的时代使命。如何利用现有的国际法规则维护国家利益,并修正不公平的国际法规则及对正在形成的新国际法规则产生积极影响,以听到更多的中国声音,体现中国国际法学者的智慧,是21世纪国际法对中国学者提出的要求。 中国错过了国际法发展的几个较为关键的时期:一是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纷纷崛起并提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国由于刚刚全方位介入国际社会,再加上国内的混乱,对国际规则尚未充分了解和掌握,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对当时的活动施加影响。二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议上的中国谈判力量的影响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此前国际法尤其是海洋法研究被荒废近20年,人才培养没有跟上,在国际谈判中显然难以收到理想的预期效果。三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等。考虑到法学的继承性,老一辈为我们打下的国际法学基础,我们需要在其上适应时代的发展做出满足国家现实的需求的努力。尽管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原则与规律是不变的。我们今天遇到的问题是前辈们没有遇到的问题,既要继承,更要有所突破和创新,这是时代赋予当今国际法学者的使命。 (一)加强国际法理论的研究,为实务提供依据 我们需进一步加强学习西方现有的相关理论及现行国际法律制度,把握国际法学的原理及制度的本质,充分利用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原理,在掌握他人理论基础上,结合国内国际实际,形成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体系或流派,为国家的国际事务需要服务。近现代国际法其诞生本身源于学者的理论,然后将其上升为实证的条约或规则,尽管产生理论的缘由是实际生活中纠纷;今天依然如此,国际法理论研究走在前面,甚至公法学家们的观点可以作为国际法院判案的补充性渊源。有史料表明,中国1689年与俄国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也是在徐日升等传教士在参阅早期国际法学者如荷兰格劳秀斯及西班牙苏阿瑞兹等的著作下为中国的钦差大臣提供建议而签订。 对中国而言,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对国际法的接受由被动变为主动,且也是从翻译有关学者的学术专著开始的。林则徐因禁烟及处理英国人在中国的违法行为,他被迫请人译出了《各国律例》;清政府各国事务衙门因处理与各国之间的关系,被迫出版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西方列强将各种不平等条约强加在中国人的头上,引起了各种自强运动和革命,我们被迫利用国际法的合理部分为自己挣得生存权益。新中国成立后,基于特定的环境,我们被迫接受苏联的国际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下,为了加速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加入WTO,被迫去适用西方列强主导下的贸易规则,它虽然给中国带来很多利益,但也在严重伤害中国利益(如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案及稀土出口案等)。这些都是我们被动的体现。尽管近百年史上,我们曾经有过很大贡献,如总理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席关于三个世界的划分、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理论等对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但与泱泱大国应有的地位相比,这是远远不够的。今天中国在逐渐强大,我们在国际立法中的地位和话语权也应该提升。它除了各种有利因素支持外,依赖于国际法学者努力。 学者理论研究的深度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国利益在国际社会得到保护的程度。笔者曾经参加2014年4月7日至14日在华盛顿召开的第76届国际法学会年会和第108届美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体会到发达国家学术界对时下国际法问题的关注、研究的深入及为政府提供应对策略探讨的投入。这里仅从他们对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条约的《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原则》的起草便可看出端倪。国际法学会为负责起草该条约的原则部分(共10条),学会专门成立一个委员会(约30人),至少自2010年就开始进行研究;每一条由来自不同国家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及政府部门的3-4个专家(教授60%以上)负责。在该次大会上,小组人员展示他们的草案,说明理由,并请与会者参加讨论,提出建议,然后他们再去修改。最终他们会将修改后的草案提交给有关的谈判代表。在谈判时,经过充分研究的条约,与那些仓促上阵、提出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研究的约文草稿相比,哪一个更具说服力,不言而喻。 国际法学理论的薄弱,会让我们在国际谈判及国际规则制定及国际事务应对中处于劣势。美国国际法的强大,除了其自身的国力之外,学者为其政府提供充分的论证和理论依据,是美国在国际社会及国际法产生影响力方面进退有余的重要条件之一。美国学界与实务界(如政府机构、律师及法院等)之间流动十分频繁,学术与实务问题解决结合紧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又对相关理论提供证据,推动理论的形成。 这种行为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我们的学会可以变得有组织,并且划分不同的专题组,平时加强研究,为国家的有关外交政策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事务服务。 (二)国际法理论研究拓展的原则 1.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作为国际法学研究发展的基本指南 中国强大了,我们要有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不能跟着别人的理论转圈,有自己的国家利益和国际法准则。有学者提出,面对大数据、网络时代,中国在新的国际规则的形成过程中,要提出“中国方案”、体现“中国智慧”,这指明了中国国际法未来可能发展的方向。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指的是什么?其具体内容如何?我们提出后如何使他国接受并成为国际规则?这些都为研究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中国经过160多年的国际法实践探索,构建的方案涉及的国际法理论应当包括和平发展、和谐国际社会构建与以人为本等要素。它要求我们在国际社会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这种理论的形成有其必然性。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当时的处境,第一代领导人、等提出“和平共处”五原则,关键在于和平,以为新中国赢得生存机会,站稳脚跟。第二代、第三代领导人针对结束后,中国落后于世界的状况,亟需和平的发展环境,邓小平与大树“和平与发展”旗帜,既主张中国的和平发展、也期待世界和平发展。时代,国际社会已经走向“合作社会”而非“共存”,面对公共问题,各国需要合作。全球化日益深入,商品价值链分布于全球,技术使世界联系更为紧密,任何一个区域性的问题都是世界性的,合作是本世纪以来的必然选择,因此“和平、发展、合作(包括技术共享等)”成为我本世纪前十年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指南。在几代领导人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将“共赢”融入到国际关系行动指南中,彰显出负责任大国与世界共同前进的胸怀: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合作,不是出于中国一国之利,而是兼顾天下之利。因此,“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国际法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也是顺应这种规律;为此我们要慎提“崛起”而多谈共赢。 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思想指导下,我们以实证的研究方法,探索工业革命以来,人类遭遇的种种不幸,尤其是面对气候变化等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的情况及其根本原因,以分析已有的国际法理论或制度已不合时宜;现在需要有足够的勇气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导向,以和平、发展、合作与共赢及构建和谐世界为指导思想,创设中国的国际法理论。在经济全球背景下,以70年展中国家提出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为诉求,根除新经济条件下“新老殖民主义”再生的土壤,为国际社会和平发展提供依据。 世界发展趋势也证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当下的主题。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的巨大灾难使人类深恶战争,渴望和平,“和平”成为人民的当然选择。只有和平没有发展,难以改善人们的生活,也不符合人类发展规律,所以发展也成为上世纪后半叶人类共同关注的议题。20世纪90年代末经济全球化及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国与国之间的依赖更加紧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的利益格局。世界已经连为一体,任何一个单个国家的行为都有可能成为全球性的行为,进而对全球造成影响:如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也离不开谁的“地球村”意识似乎正在取代狭隘民族主义的纷争意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通过市场交易和民主协商来解决资源匮乏、领土争端、民族纠纷等各种问题比通过战争解决好得多。这些客观上要求国家与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进行密切合作,并为这种合作准备了条件。合作、尊重民主的行为准则和全人类价值成为新的国家间相互关系的实质。所以本世纪以来合作一直是中国政府提出的重要原则。国际条约及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作用越来越大就是各国“合作”的重要体现。然而,国际组织的形成及国际条约的作用并非只是让部分国家受益,而是要让所有有关条约缔约方或国际组织的成员都从中受益,分享文明及科技进步带来的积极成果;这就是“共赢”“互利”。比如,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其成员放弃其国家主权或地区经济权益,而是要求通过较为合理、公平、透明的规则不要把弱势成员变为他人刀俎上的鱼肉。在越来越多发展中成员参与的情况下,它要改变殖民主义时期“你的东西,通过不公平的规则,要变成我的”之强盗逻辑,让各成员在合作中互利共赢。当然,WTO中仍有很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规则,如技术贸易方面,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下,在所谓的国家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下,技术后进国没有办法从公平的贸易规则中分享到技术进步的成果,但有谁会说西方国家因控制的“高端技术”未让发展中国家分享而当上被告?而中国出于保护环境、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对九种原材料如稀土等不可再生资源进行出口限制时则遭到美国等国家的申诉,进而在所谓的WTO规则下裁定这种行为违反WTO规则;这是否有承袭老殖民主义时期政策的迹象:只不过当时是通过战争来占领他国领土、武力迫使他国提供原材料和农产品,而今天是通过贸易制度?可以看出,美国等发达国家借助于WTO规则,利用中国等成员方的技术后进、国际贸易经验不足等因素,实行新殖民主义政策,以所谓文明的方式强迫其他国家继续为它们供应原材料,使后进国仍然成为它们廉价的加工地。这种合作显然有违公平正义精神,难以带来共赢的积极效果。因此,当下国际法理论的研究,必须在“和平发展合作”原则下,强调“共赢”,这是我们要积极改进或完善国际规则的重要出发点。 2.主张人类共同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为原则 21世纪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主旨是:人类共同利益至上,在国际法的价值取向上,当使人类的共同利益优先于狭隘的民族利益。全球化下,任意一个消极的影响会波及全球,如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核事故等,这些使人类共同利益变得更为突出。对恐怖主义、人类认定的国际犯罪如奴隶贩卖、种族灭绝、海盗等行为的遏制和打击需要各国国家的共同努力。技术发展已经使国际法理论创新变得更为迫切:在人类可用陆地资源基本耗竭的情况下,南、北极及海洋(特别是专属经济区、公海等)、外层空间将成为人类竞争的主要领域。人类共同财产(南北极、公海、电离层空间、外层空间――含月球及人类目前所发现的天体――及其所拥有的物体、生物、天梯等)、公共空间(含公海、外层空间、南极等)、人类共同利益在今天显得更为重要。 处于伟大复兴进程中的中国,在追求本国利益、争取国家利益最大化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坚持把本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破解人类发展难题。这是我们在发展自己国际法理论时应当坚持的态度。 在追求人类共同利益的同时,我们需要警惕某些国家假借国际法之名而行“单边利己主义”及貌似合法实质上损害他国权益的行为。它们试图努力地让全球国家碎片化或实行它们所设想的民主化,这背后都其不可告人的意图:被肢解的国家没有足够的强大的实力与其相抗衡,通过它们扶持的国内人实现对他国的战略资源的掠夺,奴役、剥削这些被肢解的国家。无论是科威特在西方操纵下从伊拉克独立,还是科索沃从塞尔维亚独立出被宣布不违反国际法、阿拉伯国家发生的茉莉花革命,更不用说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等事件在西方引起的欢呼雀跃:被视为民主的伟大胜利。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国家变化后,并没有给其本国带来真正的福音,如茉莉花革命没有给埃及和利比亚人民带来安宁、民主和幸福;伊拉克战争及阿富汗在美国干预后并没有给两国带来和平,相反它们的国内战争、贫穷依然如影随形;美国对中东地区的干预没有带来进步,反而刺激了伊斯兰国的恐怖主义活动等,以致给欧洲国家带来了一波又一波的难民潮。虽然这些国家的变化短期看都反映西方意图的实现,但长期地看,都留下了祸根。在意识形态高压之下,某些国家借助于所谓的民主、人权,满足本国人民的需要(准确地说,一小部分统治集团利益的需要),在全球扩张自己的利益。短期地看,它损害的是部分国家的利益,但长期地看损害的是人类的整体利益。特定制度下的跨国公司行为给人类带来的公共问题越来越多,如果它们的行为仍得不到控制或引导,最终会毁坏全球环境和气候,最终使人类像恐龙一样遭遇突然的气候变化一夜间从地球上消失。无论从维护国家利益还是人类利益,我们都必须坚守最起码的原则:在国际社会尚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下、在国家作为最根本的利益单元存在背景下,任何国家都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在西方利益集团的叫嚣下,毁了自己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而纵容跨国公司的猖獗行为,最终毁了它们自己,也毁了人类。美国对我国西藏等问题一直或明或暗地染指或干预,并利用一小撮看不到美国险恶意图的分裂主义者来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也是这种行为的表现。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在全球化背景下,人类的总体利益高于单个国家的个别利益;而主权国家在强调自己主权和利益的同时,不应侵犯或损害别国的主权及人类整体利益。有学者将民法原理运用于分析国际法的法学理论部分,并提出全人类总体利益原则作为国际法原则的新发展(和平权利、生存权利、自由权利、发展权利、物质文明权利及精神文明权利);这是很有道理的。 在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强国对国际法的态度是:根据其利益需要来遵守或要求他国遵守,规则只是约束弱者,强者都会根据规则来做出利于自己的解释。美国对有关关键产品、涉及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的高端技术等出口实行管制,但有谁对美国、西方国家的出口管制提出过质疑?这种国家利己主义或单边主义与时代赋予国际法所要求的合作、共享、共赢等原则相违背。各国间的共同利益应该是我们的追求,但它不是共同意志而是各国问意志的妥协,即出于人类利益的需要,各国问在利益方面一定的妥协,它遵循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的是安全、有序、和平、公平和正义。因为国际法不是超国家法,不是各国的共同意志,而是各国协调的意志。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是WTO框架下必须遵循的原则,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以环境友好技术作为基础,在人们普遍关注货物贸易、金融等服务贸易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关注技术贸易中的公平?发达国家将要求他国“公平”开放原材料、廉价劳动力等市场时,何时要求过他们的技术市场也要公平开放让他人容易获得?因此,将技术贸易纳入WTO体系中,制定相应的规则,应该是经济、技术后进国力图突破的领域,以便于我们也可以利用类似的公平规则制约西方。 在探寻人类共同利益的同时,对有关私人主体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与作用也颇值探讨。在全球公共问题日益严峻情况下,企业和其他私人主体在相关的国际关系或国际活动中也在积极介入。有些国际条约中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诸多的私法行为主体的意志(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最早就是十二家跨国公司率先提出的)。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等其他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法制定、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及各种利益趋同者共同维护国际正义。 3.充分挖掘中国本土的“国际法”元素 随着中国国际法研究水平的提高,对外交流的日益深入,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的不断提升及中国影响力的日益增加,国际法中应当有更多的中国元素。基于国际法的本质及其形成规律,我们不能盲目提倡与“与国际接轨”,涉及某些特定领域,如主权、国家政治利益等,提与国际接轨是危险的;但在商事、贸易领域,技术性规范或商业运行规则,与国际接轨,可能并无害处。但不论何种情况,需增加中国的话语权。与国家的国际法实践相一致,我们的国际法学只是处于被动的翻译、学习、接受和消化阶段,未能产生出真正对国家发展有用的、有自己特色的国际法理论。国际法领域创新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特别是在西方经过400多年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形成的规则对后来者形成较高门槛,突破原有的不公平做法,形成既能体现中国意志、维护中国利益又能被多数国家接受、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新理论与新规则,需要国家良好实践及学者们的理论挖掘与创新,这并非易事。 中国本土(并非仅限于传统文化)文化中国际法思想的挖掘十分重要:如和平共处的“和而不同”“大同社会”和谐相处,墨子的“兼邸薄胺枪ァ薄敖焕”的崇尚和平互利思想(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不希望战争在本土上发生,同样他国人民也不希望战争在本国领土上发生;自己不想环境被污染,他国也同样);“不战而屈人之兵”(发动战争的目的主要是获取财富与利益,而通过非战之措施同样可以实现类似目的,并共同促进人类的繁荣);“伐交”对于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即外交、和平争端解决机制等。 我们应该用中国的“和”文化来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并将其体现在国际法理论与规则中。和文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必须让世界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和”文化,所以他不仅反复强调要“讲好中国故事”,而且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中国故事讲解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攻克人类的共同难题。指出:“当代人类也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难题,比如,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人与自然关系日趋紧张,等等。要解决这些难题,不仅需要运用人类今天发现和发展的智慧和力量,而且需要运用人类历史上积累和储存的智慧和力量……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比如,关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关于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思想,关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关于以民为本、安民富民乐民的思想……关于仁者爱人、以德立人的思想,关于中和、泰和、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和谐相处的思想,等等。”我们要以此为指导结合中国、世界的现实,并将它们同相关的国际法理论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国际法思想体系,这对利益冲突纷繁的现实问题的解决有着积极意义。 (三)国际法理论的实践基础 学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应该可以进行双向流动,以促使国际法理论研究与国家国际事务实践的结合。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是美国。美国最著名的国际法学者都不同程度担任过政府部门的要职。这样的结合,使现实问题对理论的需求直接变成动力并为理论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国际法而言,实务和理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实践是理论产生的源头又要求理论服务于其,而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并高于实践,但它必须服务于实践。国际法本身的发展验证了这样的判断。 国际法史证明:国际法学强大了,该国在国际法领域的影响就会强大;国际法案例,最终的解决均是源自国际法理论,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对条约的解释,而条约的解释实际上就是理论的诠释。国际法理论的创新十分重要。百年来中国的国际法学理论基本上还是处于学习国外尤其是西方与苏联国际法理论阶段;我们原创的国际法理论较少,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际法理论更少。但国际法理论不是一个独立发展的学科,它也依赖于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如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社会学、哲学等学科的发展为其国际法理论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结合其实力,使其国际法理论处于一种较为突出的优势地位,其实用主义哲学指导的特征较为明显,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其国际法中占据主导地位。占据传统国际法优势地位的欧洲,在自然法与实证法理论交融的体系下发展着自己的国际法理论。在中国的未来,经过国际法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会在研究国际法的方法、基础和理论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 四、结论 总体上,国际法在中国演进的轨迹是:先是被动接受国际法,但在西方列强主导的国际法下,中国遭受到不公的国际待遇,未能利用国际法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北洋军阀及国民政府时期产生过一批杰出的国际法学家,他们在相关活动中维护中国利益,在重要的国际法文件形成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新中国的国际法发展准备了人才。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至80年代,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在国际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下,迫于自己的生存空间及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等阶级斗争思想的影响,中国对西方传统国际法的主要内容扮演着革命者、挑战者的角色,给予批评和否定,但对于《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律文件中的合理部分及西方一些学者较为公允的国际法理论也在充分利用,并阐释自己的国际法思想。在1978年之前,几乎没有国际法的教学和研究活动,国际法理论研究较为单薄,主要以服务国际政治斗争和外交政策为目标。不过也收到一些实际效果,在法学家努力和参与下,国际化研究有了一定基础,形成了“和平共处”国际法思想。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及世界技术、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开始对现存国际法采取接纳并积极参与的态度,虽然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在努力改变,但是,国际法中中国元素还是较少,中国声音较为做弱,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在国际法研究中存在着上述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逐步开放并融入国际社会才近40年,我们对许多规则还有一个认识的过程。规则是别人先制定好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先接受、参与,再在学习、分析和适用的基础上,参与更多的立法、修法活动,逐渐增加中国的影响,增加中国的元素,展现中国人的智慧,为世界的和平与和谐作出中国人的贡献。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缩短这样的时间。在中国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实体、日新月异的技术等改变世界交往方式及经济一体化更为深入等背景下,形成适合新形势发展、富含中国元素的国际法理论和国际法思想是对当下国际法学人的重大挑战。 国际法学论文:议国际法学之方法论 摘 要: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要依据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和研究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不仅要借鉴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还要以相关学科的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实证分析、自然分析等方法来研究问题。 关键词:国际法学;方法论;研究对象 引言 法,大体上可以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相对应的,也就分为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从国际法本身的产生、发展和壮大来看,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各国联系的日益紧密而产生的,伴随着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的日益增多而发展起来的。在不存在一个有效的国际政府的现状下,国际法的研究注定与国内法大不相同。 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离不开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某种意义上,正是研究对象的特点才决定了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尽管国内学者对国际法的定义各有千秋,但争议较少的一点是,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是调整不同的国家、国际组织、法人乃至自然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即“国际法已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不仅仅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① 国际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国内法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国内法的研究,比如一国的民法、刑法等实体法,以及各部门法的程序法,都不可避免地由本国的统治阶级或者说是立法机关的立法目的决定,其范畴大体在一国范围内,而很少涉及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以及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而国际法的研究应该从宏观上,以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待不同国家之间的国际法主体,其各自的诉求不同、立场不同、知识背景或者生活环境不同,也决定着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调整达成统一、协调的过程更难。 一、国际法学的传统研究方法 鉴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不同,以及国际法学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其研究方法应该更侧重于比较研究(包括横向的各国之间比较和纵向的历史比较),价值研究,体系研究,实证研究,演绎与归纳研究,以及结合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研究方法等等。以上这些研究方法在国际法学的学习中不可或缺。诚然,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必定是建立在普遍的法学研究方法之上的,但也有特殊之处。下面就作者发现的应当受到重视的几种研究方法或者国际法学的学习方法做一些理解和阐述。 首先,从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角度来看,有学者认为,“国际法学研究的确对我国的涉外实践―广义上的―未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1],尽管大体如此,但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国际法学已经在处理WTO争端、松花江跨界污染、解决钓鱼岛争端、大陆架的主张等等领域起到了一些作用。普遍认为,国际法学始于西方,发展于西方,我们所要做得更多的是消化吸收,才能有所创新。孙世彦研究员认为,当前的国际法学研究过多侧重于理论研究,理论创新只能作为我们长期的目标,而不能每日追逐的目标。从这一角度来看,国际法学的研究更应该从实践入手,从案例入手,从我国所面临或可能面临的国际法问题入手来做一些研究。从历史上来看,国际法在中国的产生发展,正是现实所迫,才得以引进。在晚清和民国时期,针对理论研究较少,而主要是针对中国面临的国际问题寻找解决办法。中国那段时间“面临着收回租界的斗争、日本侵略、两次世界大战、联合国成立等重大事件”[2],因而当时的研究重点放在“国家主权(领事裁判权)、条约法、战争法等国际法领域”[2]等领域。尽管当时的研究是被人牵着鼻子走,是不得不为之举,却奠定了中国国际法研究的良好基础,产生了一批国际法学巨著,如1932年周鲠生先生的《国际法大纲》,1943年的王铁崖先生的《新约研究》,1948年李浩培先生的《国际私法总论》等等至今仍被国际法者视为经典大作。所以,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研究的角度来看,可能还是侧重于实践研究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从这一角度来看,目前我们学习国际法学还是要多从实践入手,多从我国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国际法问题入手,多关注我国的经济贸易发展现状和前景,才能更有可能主动地学好国际法学。 其次,由于“国际法学看起来不像‘法’的特点”[3],国际法需要运用更多的实证方法来充实研究,使国际法学也更有血有肉一些,不是仅仅有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条约的骨架。国际法着眼于国际法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调整,相对更抽象,运用好实证研究的方法,才能更好地为国际实践服务。从实证方法本身来看,其经典论点是“恶法亦法”,侧重于研究对象“是什么”,注重于还原研究对象的本来面貌,因此,首先要获得大量真实确切的第一手资料,才能进而加工提炼。那么,如何搜集资料,显得尤为重要了。尽管现在搜集资料的方式很多,如文章检索方面可通过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JS-Tor等外文数据库,中文的CNKI等数据库以及WTO、ICJ等判例,而一些优秀的第一手资料的确很难掌握,比如近期中国与欧盟的光伏谈判,由于是闭门谈判,以至于基本不可能拿到未公布的第一手资料。看来,要用实证方法必须要多下功夫,仅仅依靠书籍、检索文献、判例等还是不够的。因为,缺乏第一手资料区还原、分析该问题的实际情况。然而,宋连斌教授认为“就算是纯基础理论构建,也并不排除实践”,因为“没有一个时代像美国冲突法革命那样,选法理论与方法层出不穷,但其中有影响力的,还是那些从实证中来,到实证中去的。”[3]实证研究对国际法学的学有裨益,不过确实需要下苦功夫,否则即使有大量翔实的第一手素材,也不能做出创新的结论来,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实证阐释是国际法学的看家本领”[4]。 从传统国际法学的角度来看,自然分析法对于国际法学的研究,地位与实证分析法基本相当。自然研究的方法,解决的是国际法“应当怎么样”,它主张国际法应该体现普遍的价值,应该是正义的、公正的,对国际法主张进行价值评判。对于当前国际法的现状,不存在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政府的情况下,国际法在判定国际法主体的行为上,更多的是运用评价的方法,包括肯定性评价和否定性评价等,来影响国际法主体的行为。因此,对于研究国际法本身来说,不仅仅在于要重要国际原则、国际习惯等准则,更要抓住国际事件和国际关系的内在主线进行分析,也要注意价值评判和道德评判本身就具有“立场”,因此在研究中,分清事实是什么,立场是什么对研究的中立性格外重要,更进一步来说,自然分析与实证分析并重,才能改变一些学者认为的目前国内国际法研究上的“注释法学”趋势。 二、跨学科研究方法 从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来看,国际法天生与其他学科不可分割,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甚至于要以其他学习为根基。比如国际经济法,天生与国际贸易相关联,不熟悉国际贸易的规则和实物,无异于闭门造车。正如周忠海教授所言,不知道什么是波、什么是涛,怎么作好海商法的研究?因此,有学者主张国际关系与国际法是包容与被包容,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提出一条从国际关系理论入手来分析国际法的新路[5]。这种理论认为,不能仅仅关心,何时、何地以及什么,而是要分析如何、为何。该理论主张,要避免实证分析所带来的国际法学趋向“注释法学”的危险,避免脱离国际关系的现实来论国际法,要以国际关系入手,分析原因,进而真正繁荣国际法学。在国际关系理论看来,国际法的产生、发展等要从历史角度、政治角度来衡量,要国际关系入手作为研究主线。如“一战”以后“巴黎和会”的召开,国际联盟的建立,这都与国际关系中的理想主义密不可分,也就是说为了形成战后新的国际局势,避免战争,从而促进了“一战”后国际法的繁荣局面。而“二战”后,联合国、关贸总协定等国际组织的建立,以后随之的联合国法律体系的制定与遵守都受国际关系理论的影响很大。 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博弈论来分析,国家之所以遵守国际法,是因为国家在合作中关心的是相对获益,也就是本国所得利益多于还是少于其他合作国家。国家并不在意是否所有参与方都能获益,而关注的是谁获益多。这种博弈论可以很好地解释国际立法博弈的失败原因,以及一些国际条约迟迟不能生效的原因。与博弈理论不同的是,国际关系中的新自由主义认为,理性国家关注的是本国的获益,而不是其他伙伴获益的多少,因而在一次博弈中,一国不惜代价获得利益,容易导致欺诈的产生,从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又如,在GATT乌拉圭回合中引入的“议题挂钩”理论,即同时构建和谈判多个领域的国际规则,用国际关系的理论来看,它避免了在蛋糕做大之前而分割蛋糕,满足了利益的分配和平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5]。诚然,国际关系的理论对于理解国际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与协助提出了独特的看法,加强了对国际规则制定的客观认识,不失为国际法理论的很好补充,似乎看来为构建国际法上的法理学提供了可能。 除国际关系外,国际法学与逻辑学、经济学等天生存在密切联系,国际法学无论采取何种研究方法都离不开逻辑的基本规则,而经济学是进行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必备工具。还有一些基础学习,如外语,在国际法发展的今天,不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想研究好国际法已经不存在可能。在一国法律体系内,还需要具备民商法、仲裁法等国内法律学科来促进国际法的研究。除此之外,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都对国际法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三、综述 由于国际法学的研究对象相对分散,研究领域广阔,因此选取何种研究方法,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总体上来说,要遵循实证分析、自然分析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从思维上来说,要有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客观国际关系的分析能力;从研究工具来说,要必备一定程度的外语知识,掌握与研究对象相关的经济学、政治学等理论;从研究对象上来说,国际法学要借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如果研究海商法,要掌握潮汐、水文反面的自然科学知识,研究外空法,要掌握航天领域的知识等等。从研究的态度上来说,还需保持不怕吃苦,不能偷懒的态度深入研究。 在国际法哲学中,有学者提出了呈倒金字塔状排列的五个层次的知识结构,最底端是哲学,往上依次是社会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等社会科学,法理学,民商法、宪法等部门法学,最顶端是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国际法学[4]。可见,国际法学要想有所创新,必须要实现与其他学科融会贯通,具备更加开放的视野和视角来分析国际法问题。 国际法学论文:严峻国际局势下的国际法学教学改革 摘 要:国际争端的不断涌现,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提出极大需求和更高要求,但当前的国际法学教育模式使得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出现断层,亟需进行改革。对此,应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明确教学目标,从教学模式、教学语言、考核方式等角度,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以应对国际局势严峻挑战。 关键词:国际法学 教学改革 指导思想 具体措施 法学教学改革一直都是高等教育界非常热衷研究的问题,这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对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因为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人才是实现正义的主体,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则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和法治化进程,这就要求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从而为社会提供最专业的法律人才。 1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家间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联系日益密切,整个国际社会在各个领域呈现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态势,而且在日益频繁的国际交往中,各个领域的国际争端不断涌现,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提出极大需求和更高要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国际法学在大多数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出现断层,根本无法满足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基于此,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引起了各高等院校的重视,逐步成为法学教学改革研究的重点领域。 1.1 国际法学在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国际法是以国家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在规范国家行为和调整国际关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1998年,教育部将国际法学纳入到法学高等教育专业优秀课程体系,具体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分支,各高等院校国际法学方向课程围绕这三个分支开设;2002年开始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亦将这三门法学高等教育专业优秀课程纳入到其考查范围。 由此可见,国际法学无论是在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还是在中国法律人才筛选体系中,都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2]但是,正如开篇所述,由于中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未给予国际法学应有的重视,致使中国国际法学学科的发展非常缓慢,而且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出现了断层。这些都要求我们对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深入改革,进而使国际法学得到其作为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专业优秀课程的应有尊重,并培养出适合国际社会发展需求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1.2 迎接国际局势严峻挑战的迫切要求 进入21世纪,国际社会在各个领域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关系进入重新整合的新时代,新的国际秩序将建立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国际法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在新的国际秩序建立过程中更好地反映本国的立场和主张,世界各国对国际法学的研究和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愈来愈重视,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因为先进的国际法学理论和专业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能够为其本国外交政策的实施提供各种合理有效的借口,进而为其实现本国的外交目标提供各种有利条件。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文化,从汉朝“丝绸之路”开始,中国就开始了广泛而频繁的对外交往。在当代,中国的对外交往更加频繁,在整个国际社会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政治上,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经济上,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世界第二大进口国,并拥有最多的外汇储备;军事上,中国是世界上军队规模最大的国家,拥有各种自主研发的先进军事设备傍身;文化上,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世界上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最丰富的人力资源。中国如此显耀的优势,使其在国际社会颇受关注,同时也使其遭受诸多挑战,这从近期的国际局势就可窥探一二。政治上,黄岩岛、钓鱼岛的领土主权问题;经济上,欧盟针对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反倾销、美国针对中国出口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进行反补贴;军事上,美日、美韩在我国周边进行军事演习,妄图威胁我国。所有这些都彰显着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 2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 基于国际法学在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当前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我国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模式亟需加以深入改革。为此,我们应该以社会需求为本位,明确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为具体实施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2.1 树立正确的国际法学教育理念 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首先要明确国际法学教育理念。国际法学与国内各部门法学是法学的两个相互独立的平行领域,两个领域解决的问题迥异,社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亦大不相同,这就决定了两个领域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大相径庭。在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中,应注重国际法学专业人才与国内各部门法学专业人才的不同,以当前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为导向,紧跟世界国际法学学科的发展前沿,在培养模式、专业结构、课程体系、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高质量、高层次人才。 2.2 引入先进的国际法学教学方法 在国际法学教育领域,一大批国际法学学者一致致力于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研究,他们开拓创新,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先进的教育方法,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和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所提出的教学方法。这些国际法学教学方法,经其本校实践取得了很好成效,应将其推广运用到整个国家的国际法学教学中。 2002年9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上,黄进教授针对国际法学的分支之一―― 国际私法的教学提出了一系列先进的教学方法,具体包括“国际私法教学与5H人才培养观、国际私法教学与3D课堂教学模式、国际私法教学与实践教学、国际私法教学与双语教学”等。其中,“5H人才培养观”是指在国际私法教学活动中教会学生how to be(如何为人)、how to do(如何做事)、how to learn(如何为学)、how to be with others(如何与他人相处)、how to enjoy life(如何享受生活的乐趣);“3D课堂教学模式”是指在课堂教学中广泛使用discussion(讨论)、dialogue(对话)、debate(辩论)方式进行教学。[3] 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在国际法学教学方法上提出要实现“五变”,具体是指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共同探索”,变“以教材为中心”为“教材和课外读物并重”,变“以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以传授知识为中心”为“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以会学为中心”。同时肖永平教授还提出了“五I学习法”,指出在国际法学学习过程中,要做到正确识别法律争诉点、准确解释法律规则、善于确定关键事实、养成不断追问的习惯和得出自己的结论。[2]而“五I学习法”的养成,则离不开国际法学教学过程的引导。 3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国际法学的教学改革,应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整合一切可利用的教学资源,从教学模式、教学语言、考核方式三个方面深入进行,从而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高质量、高层次人才。 3.1 改革国际法学教学模式,采用新颖教学方式 国际法学的教学改革首先需要对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法学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引入新的教学方式。由于国际法学内容繁杂,涉及公法、私法的各个领域,为保证学生学习国际法学知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在国际法学教学体系和教学结构上必须由专业教师主导,因此,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不可抛弃。但基于传统教学模式过于抽象枯燥,教学效果会因此受到印象,因此,国际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需要引入各种新颖的法学教学模式,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模式、案例分析教学模式、模拟国际组织教学模式等,这些新型教学模式使原本抽象枯燥的课堂讲授变得生动形象起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听课兴趣,加强专业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思考,进而使学生能够自主分析当前的国际局势与国际争端,把这些枯燥的国际法规则灵活运用到保护国家利益的实践中。 3.2 改革国际法学教学语言,引入双语教学因素 国际法学与国内各部门法学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国际性,这就使得对于国际法学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国内领域,而应走出国门进入国际领域,这需要有非常高超的语言能力作为研究手段才能完成,因此,在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中引入双语教学因素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国际问题和国际争端相应的也越来越多,这些国际问题和国际争端的解决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国际局势发展动态、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开阔视野的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对国外相关知识的涉猎是必不可少的,双语教学因此应运而生。所谓的“国际法学双语教学”是指在教师讲授国际法学的相关概念和规则,应该提供标准的英文注释,尤其是对于其中的专有名词,必须能够标注准确的英文翻译;在介绍相关国际条约时,对于其出处和原文内容必须向学生加以介绍;在介绍经典的国际法学案例时,应将裁决原文中的关键部分向学生展示。[4]通过以上双语教学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国际法学专业外语水平,从而为其自主学习国外先进的国际法学专业知识提供便利,以进一步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3.3 改革国际法学考核方式,进行多角度效果考查 教学过程分为授课和考核两个阶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是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其中,期末考试时最传统的验收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方式,但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角度出发,考核方式不应局限于此。基于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要求,国际法学的考核方式应该多样化、灵活化,从多个角度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察,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除了期末考试之外,国际法学的考核还可以通过布置案例分析式作业、设置模拟法庭或模拟仲裁庭、针对热点问题撰写毕业论文、分小组讨论并展示探讨结果、组织辩论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通过对国际法学教学效果进行多方位、多角度考核,保证学生既能够掌握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又能够灵活运用国际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国际局势、解决国际争端,进而使他们成长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科高质量、高层次人才,满足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 法学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信仰法律、熟练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并能将“教条化”的内容“务实化”的法学专业人才,作为法学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国际法学的教学目的亦是如此,但是当前中国的国际法学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无论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还是研究成果的水准,仍然远不能适应中国对外开放的速度与规模。为了应对国际局势的严峻挑战,满足国际社会对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我们应该通过国际法学教学改革,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和运用国际法学知识的积极主动性,从而培养出高层次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国际法学论文:案例教学在国际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摘 要:目前,案例教学已成为国际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方法。然而在国际法学案例教学过程中出现了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案例选择不恰当、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等诸多问题。国际法的案例教学应当合理选择案例,教师应当恰当运用讲授案例的技巧,在课程设计方面应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关键词:案例教学;国际法;课程实践 国际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法实例很难,学习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在国际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缺陷,提高学生学习国际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典型事例进行教学,目的在于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分析和解决思路、方法等的掌握,使学生进一步理解一般的分析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 [1]。其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 一、国际法案例教学易出现的问题 (一)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 案例教学成功的重要基础之一是案例报告的规范化和权威性。在目前的国际法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将案例教学理解为简单的援引案例来说明理论知识。虽然在系统知识的讲解过程中穿插案例有助于提高课堂气氛和加深学生的理解,但是这仅仅是系统教学的手段之一,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从案例选择到课堂设计的一系列过程。 (二)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与其他的教学方法处于同等地位。引进案例教学方法却将其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不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者过于依赖案例教学方式都是不正确的。案例教学应当与其他方法并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课程分配上的均匀。案例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需要将其与其他教学方式进行合理的搭配。 (三)案例选择的不恰当 案例的选择存在有难度,一旦选择不当,会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整体效果。案例选择困难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案例来源不充足,另外一方面因为教师在选择案例时没有把握好标准。在案源上,困难的不是案例的数量问题,而是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案例质量问题;在教师选择案例方面,既要顾及到案例自身的价值,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基本情况,考虑到教学的进度和整体的教学状况,这些因素处理不好,就会降低案例教学的质量。 (四)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 通常的讲授式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中心,教师处于课堂的中心地位,学生只是单纯的听课、记笔记,在课堂上没有主动性。这种影响呈现在案例教学中表现为教师在台上陈述案件事实,讲述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总结案件的意义,其中插入学生对于问题的看法。这种模式实际上是案例讲解,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的一种,只是将系统知识换成案例,而不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的角色转换不当,过于主动,就会削弱学生的主动性,同时也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活动,达不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和效果。 二、国际法案例教学的课堂实践 选择精确、有效、典型的案例,是实行国际法案例教学成功课堂实践的第一步。所谓精确,是指所选案例内容要与有关国际法理论相吻合;所谓有效,是特指国际法案例的政治性。国际法调整的国际法律关系除了包含法律因素外,更多的还要包括国际政治因素和国际关系的现实,与国际政治太过脱节的案例是没有生命力的。所谓典型,是指该案例在相关法律领域具有代表性。 实例演示:以WTO海龟海虾案为例 该案件的案情如下: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投诉美国对某种虾和虾类制品的进口限制(WT/DS58)(禁止进口没有使用排除海龟捕捞装置捕捞的虾)。1996年10月8日,上述联合投诉方提出磋商要求。争端起因是1996年5月美国颁布609条款,禁止在捕虾时没有安装防止误捕海龟的装置TED的虾类产品进口。投诉方认为美国违背了GATT1994第1条、 第11条和第18条,并造成了利益的丧失和损害。1997年1月9日,马来西亚和泰国要求设立专家组。1997年1月30日,巴基斯坦也提出这一要求。1997年2月25日,DSB设立了一个专家组,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11个国家(地区)保留第三方的权利。1997年2月25日,澳大利亚也要求就同样的争端事由设立专家组;1997年4月10日,DSB同意这一要求,决定由同一专家组合并审理澳大利亚的要求。专家组认为,美国禁止早虾和虾类进口的措施违反了GATT1994第11条第1款,不能被认为是GATT第20条中的例外。1998年5月15日,专家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1998年7月13日,美国对专家组适用法律和法理解释问题提起上诉。随后,专家组推翻了专家组的一项调查结果,即专家组认定美国的被诉措施不包括在GATT1994第20条的序言允许的范围内。上诉机构推断出,美国被诉措施虽然符合第20条g款的要求,但却不能满足第20条序言中的要求。1998年10月12日,上诉机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 该案若实践案例教学,大致可以分成如下步骤: 第一步,教师先将海龟海虾案分配角色,角色的分配应尽可能使大多数学生参与进来。在该案中,教师可以设定主持人1人,该主持人负责介绍案情,并以一段开场白开始这个案件的模拟。教师设定申诉方4人,分别代表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四方;设定被申诉方2人,均代表美国,由其2人共同搜集资料加以抗辩;设定第三方11人,这11人分别代表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设定专家组成员3人;设定上诉机构成员3人;设定一定的评委(最好基数),由评委对上述人员进行打分。 第二步,专家组审理程序。这个过程先由申诉方发言,然后由被申诉方抗辩,期间听取第三方的意见,最后由专家组做出裁决。这个过程评委应该对各个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然后取平均值。 第三步,上诉机构审理程序。这个程序是上诉程序,具体设计跟第二步大致相同,最后由上诉机构做出终裁。 第四步,由评委进行核分,并将结果予以告知。同时,旁听观众(未分配任务的同学)可以向任何发言的同学就其所陈述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这个环节要求准备案例的同学需要课下认真准备,确保就自己负责的部分了然于心。 第五步,由教师进行最后总结,并就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讲解的过程中需要将优秀争讼点详细阐释,并积极给学生提供参考资料或推荐相关书籍、论文,以便学生在课后能够及时查阅。 第六步,由学生课下及时查阅资料并进行复习,教师可以在下一堂课时检查学生阅读资料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法教学中可以援引案例的选择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国际法院的判决。国际法院对国家的管辖权是建立在国家自愿的基础上的,由它审理的案件数量、范围有限,但根据国际法对国际法院职能的规定,国际法院除了拥有诉讼管辖权外,还有咨询管辖权。所以国际法中的教学案例除国际法院审理的成案外,还应该包括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国际关系中发生的重要事件等等。这些意见、裁决和事件虽然不同于法院审结的成案,但它们都可以说明与论证国际法的原理、原则的产生和存在,同时也能说明国际法的现实性和复杂性,所以都应该在国际法案例教学中得到合理的运用。 三、国际法案例的教学设计 国际法案例教学设计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步骤: (一)案例的选取和整理 “法学案例教学以法律案例为课堂教学的起点,选择恰当的典型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先决条件。”[2]一个好的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实际价值,从法学教育来讲,首先,国际法案例的价值集中体现在案例中体现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运用;其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真实性,避免凭空虚构案例;再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启发性,这是案例教学目的的要求,启发性强的案例可以促进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最后,国际法案例的选择还要考虑学生的心理要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争议性强的案例能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案例教学的效率。 (二)课堂讲授的技巧 国际法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有不同的课堂讲授方式和手段,恰当的形式可以使得课堂教学达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讨论法和质疑法是案例教学中常见的方法,组织学生就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讨论,发现案例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不迷信案例中的结论,在论证结论的正确与否的过程中达到对案例知识的深刻认识和体会。在此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把握课堂进程,在应当给与提示、启发或者进行总结的时候能适时地做出反应。除了这些一般的方式,组织学生观看法庭审判或者邀请非课堂人员参与课堂讨论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 (三)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由于法学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课程,因而针对这一特点,教学管理部门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实践性教学环节。然而目前对实践性教学环节似乎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它还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或者虽有少量安排,却是杯水车薪。这样要想把学生培养成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恐怕会成为美丽的肥皂泡。所以,对现行教学计划也应进行改革,要把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增加到总课时的1/4甚至1/3,并加强检查落实,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讨论案例,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法律操作训练,这更有利于将其培养成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际法的学科理论和实践在普通高校的法学或国际政治学专业的大学生看来是充满吸引力的,但同时又难免产生隔空喊话的距离感,因为他们生活的空间终究与风云变幻的国际社会相去甚远。[3]案例教学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应当在国际法法学教育中予以广泛采用。我国不是普通法系国家,案例教学不可能成为主要的教学方法,但是吸收案例教学方法可以弥补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要使案例教学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达到良好的效果,必须将其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使二者能够相辅相成,同时应当正确认识案例教学,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使案例教学达到最佳的效果。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方法论中的分析实证主义 【摘要】面对国际法学方法论的选择,历史上的东西方法律文化都倾向于在国际关系上采用道德哲学的进路,将问题的解决诉诸于抽象意义上的原则与教义。近现代以来,国际法上道德哲学进路与社会科学进路的冲突集中表现在自然法学派与分析实证法学派两种不同的国际法学方法论中,社会科学的明显优势使得分析实证主义在方法论中处于主导地位。国际法学的发展需要法理学的理论支撑,在分析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统治下,中国的国际法发展需要更多的吸收借鉴包括国际关系在内的多种社会科学进路,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追求创新与突破。 【关键词】国际法;法学方法论;分析实证主义;社会科学进路 一、历史上国际关系中的道德哲学进路 传统意义上,自然法学家们认为道德原则是比法律更高的标准。传统法学确实乐于接受道德哲学的教诲,这来源于道德高于法律的基本假设,道德可以为法律提供评价标准和合理性依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道德哲学被认为是永恒不变的,这种进路在国际关系处理中不可替代。随着国家不断的强大,世界上每一个君王或政府不论对内统治或者对外交流都无法离开道德哲学的帮助,道德哲学成了统治一个强大的专制国家并有效进行国际交往的必然选择,古代的国际法带有了明显的道德哲学色彩。 在古代中国,周朝就出现了“天命靡常,惟德是辅”的统治思想,随后的国际交往制度中,“朝贡体制”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朝贡体制”起源于先秦的服事制度,《尚书·禹贡》所载“五服”制和《周礼·秋官·大行人》所载“六服”制,依据血缘亲疏、尊卑高下、地理远近,确立了一套以王畿为中心向周边层层扩散的统治结构,将夷狄置于边远地区。在朝贡体制下,中央王朝有抚驭、开化夷狄的责任,而夷狄则有义务向中央王朝进贡。这样,在高尚德行的感召下,中央王朝和夷狄之间将处于和平的状态。这既体现了华夏民族高度的政治智慧,又体现了道德哲学在冷兵器时代处理国家关系问题中的强大作用。 在西方社会,传承千年的古老文明抵挡不住野蛮人的入侵,黄金时代和民主政治消散在马其顿王朝的铁蹄之下。人们惊奇地发现,经济的繁荣和政治的先进无法转化成一种绝对的强大。在生产力尤其是军事科技无法取得压倒性超前的时代,专制集权的制度才能保证集结全社会的力量。于是,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划分,人们为了生理和安全的需求,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放弃更高层次的需求,抛弃了诸如“品德”、“节制”、“荣誉”等美好的词汇,甘心在“恐怖”下“幸福”地活着。顺势而为,道德哲学披上了神学的外衣,成为专制统治的精神载体,恰如其分地渗透社会的各个阶层的每个细微的角落,把脆弱的国家沾粘起来,创造了一个看似稳定实则压抑了诸多矛盾的秩序。从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然法在古代社会可以给一个区域带来和平,只有当国家和民族的棱角被道德哲学所磨平,才能真正带来国际社会的稳定。相对于灿烂不朽的古希腊文明,运用道德哲学伪饰的宗教统治来处理国际关系有着一种不可逆的进步性。古代中国的“朝贡体制”和古代西欧的宗教统治都同样体现了道德哲学在其处理国际关系上的重要作用。 二、国际法学方法论的思想定位 (一)近现代两种不同视角下的国际法 1、自然法学派的国际法学方法论 从历史上的国际关系可以看出,自然法学派带有明显道德哲学价值判断的思想一直是确立国际法的指导理论,这种普遍的道德原则和宗教教义在处理国家之间关系时被理所当然的顺从。格老秀斯作为“国际法之父”,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明确支持国际法学中的自然法理论,认为国内法、国际法甚至战争法都应当遵循自然法的基本原则。近代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带来的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对人权的呼吁让人们切实感受到了自然法中的“恶法非法”思想。20世纪的新自然法学派同样传承了这种对法律应然性的推崇,马里旦所谓的尊严,富勒的道德,德沃金的权利,罗尔斯的正义等等无不体现了他们的价值评判标准,即那种抽象意义上的道德哲学。 面临对国际法问题的评价时,自然法学派主张的道德哲学进路要求人们去考虑国际法“应当”如何,这种预设带有明显的价值衡量倾向。不可否认的是,国际法应当具有道德性,但在复杂的国际关系背景下,道德标准如何确定?法律应然性的具体表现在哪个方面?这种抽象的原则教义无法解决真正的国际法难题,如国际争端的具体解决机制、WTO的具体贸易规则等,道德哲学无法为人们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自然法学派的道德标榜与口号在面临现实质疑时只能偃旗息鼓。 2、分析实证法学派的国际法学方法论 与自然法学派的国际法“应当怎么样”相对应,分析实证在解决国际法问题时更多的关注其具体“是什么”以及“如何解决”。分析实证的方法论要求人们将国际法从实然之法的角度去研究,进行最基本的实证阐释,从国际条约、国际判例中寻找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规则。所谓国际法的实证分析,即“对于国际法的规范、实践所进行的描述性研究,解决国际法某个领域、某一方面、某一问题上的规则或者实践‘是什么’的问题。”这种方法论以奥斯汀、凯尔森、哈特等人为代表,在不考虑道德的同时注重研究法律规则、文本和体系。 分析实证主义认为,国际法不仅存在于高层次的道德原则和教义之中,更存在于具体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中,软法便是国际法的重要研究对象。这种方法论要求我们的关注点在于实际起作用的法律究竟如何,能够切实解决国际纠纷的国际法才能最大程度上满足现实的需要。“一项法律的制定过程就是力量博弈的过程。 (二)社会科学进路的理论优势 抽象的教义原则高于具体的法律规则,前者可以为后者提供评价标准或正当化依据,这种被德沃金称为“正当化追溯”的道德哲学学术进路源远流长,道德哲学所推崇的正当化基础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在人们心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道德哲学在法律甚至是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给予了人类社会一个简单而又稳定的是非评判标准,但它的局限性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矛盾的增加而日益暴露。抽象的原则在不断涌现的实际问题面前显得无比乏力,一个笼统的、普遍的、神圣的教义被证明根本不是适用于所有时代的万能钥匙,道德哲学不再像之前的一千年一样高高在上,国家统治者作为法律决策者开始注意更为细节的东西,他们思考并论证着每个棘手的问题,从中获得更为珍贵的价值判断。 道德哲学所说的更高的原则教义,比如对权利话语的推崇或者对自然法、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仅仅是意识形态上的,并不能指导具体的法律制度,最多算作是最后的保障或检验标准。在国际法学领域甚至整个法学理论体系中,真正能够改善人民生活和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的只能是社会科学。毕竟,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解决问题才是王道。国际法学的时代任务不是单纯的寻求正当性基础和标准,而要努力解决国内统治和国际交往关系运行中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莎士比亚说过,“简洁是智慧的灵魂”。社会科学并没有道德哲学如此繁琐和夸张的法律修辞,然而却能提出最简洁的方案和策略去化解法律面临疑难问题的尴尬,因此获得了解决问题的指导权。 国际社会的客观现实日益复杂,在处理日常法律问题尤其是国际法问题上,人类需要一种更犀利,更高效,更能直指问题本质的思考方式,这就是社会科学进路。道德哲学所统治的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相对稳定,但法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让当前商品经济高度繁荣、社会制度日趋完善、社会矛盾增多、文化多元、道德分质的现代必须抛弃这种进路,道德哲学的传统进路已经不能给予复杂的国际问题以充分的援助,法律决策者必须采用社会科学进路,以应对法律发展的需求。当然,社会科学的各种实证分析方法并没有要通过研究法律疑难问题本身的各种经验要素去取代法律实践中的价值判断,因为毕竟道德哲学的进路解答了人们为什么要受到某种约束的原因。社会科学在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时并不能忽视道德哲学的存在,比规则更高层次的法律原则和教义仍然具有指导性,又或者在疑难问题得到解决时用来验证判决和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社会科学和道德哲学一样,都不可能包含所有的思考。其实,没有哪种进路可以囊括所有问题的复杂性并且完全取代其它的理论竞争者。 三、分析实证主义统治下的国际法学与中国 (一)国际法研究中的法理学基础 与各部门法不同,法理学为法学研究提供的是一种共同的基础理论,国际法的方法论研究需要法理学基础作为强大支撑。有学者已经用法理学的理论来分析论证国际法中的基本问题,如从不同流派的视角分析人道主义干涉的法律框架,特别是《联合国宪章》中的部分规定;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等初步探索,但这远远不够,整个法理学的理论框架仍然架构在国内法的研究基础之上,国际法的法理基础与国内法相比明显缺失。 十九世纪,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轰隆声,孔德的实证主义和边沁的功利主义把古典自然法学拉下神坛。随后,奥斯丁把两者结合,创造出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并把法学从伦理学中独立出来,使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近代以来,分析实证主义已经取代了自然法理论,在国际法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到了当代,虽然在国际人权法等领域,自然法理论有所复兴,但实证分析仍然是大多数国际法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虽然有学者曾提出质疑:“独木不成林,倾分析实证主义国际法理论一派之力,尚难以支撑起一个国际法之‘法理学’学科。”但这并不能改变分析实证主义“一派独大”的现实局面,国际法学方法论的法理学基础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分析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进路之中。分析实证主义需要不断的丰富和扩充基本理论知识,进入一个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以此来弥补相对于国内法“百花齐放”的理论缺失。 (二)分析实证主义与我国的国际法理论 中国传统文化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使得传统的法文化并不具备分析实证的特点,分析实证作为一种外来的法学方法论,从近代开始传入我国。有学者将其在国内传播以1919年的“”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一个初步传人阶段,之后进入深入的探索研究。梁治平先生明确肯定了分析实证主义对我国的影响:“20世纪初输入于中国并且很快在中国思想界取得支配地位的,是19世纪在西方达于鼎盛的科学实证主义思潮,而中国法律学的出发点正是法律的实证主义。”然而中国的现实情况并不如此乐观。分析法学强调法律的概念和规则分析,试图使包括国际法在内的法学理论成为一门与道德分离开来的独立科学,这本身便与中国本土的意识形态存有隔阂。尽管司法实践中一直在强调法官的中立性,但注重情理的儒家传统文化与政治政策压力使得分析实证主义并没有很好的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在国际法方法论体系中的作用更加微乎其微。但是,“从研究方法上看,分析实证主义最具国际法律思维的特色;而且在对国家权利和义务的精确界定上,离不开实证主义依概念和逻辑的技术分析方法。”面对中国的国际法理论,实证分析的方法论仍然需要处于主导地位。 道德哲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更多的采用政治艺术和道德感召。面对如今的分析实证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或许会为其在中国国际法的方法论发展中提供新的思路。国际法学的方法论作为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与其他领域的社会科学进行融会贯通更有利于我们找到最为正确的社会科学进路。在运用分析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中,国际关系理论可以更好的研究国际法律制度,实现与国际法学的有效融合。随着新现实主义、制度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等国际关系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国际关系中对国际法律制度的体现也越来越深入,美国的实用主义法律价值观已经使得多种社会科学方法并存的国际法学理论拥有广阔的用武之地。目前的中国国际法律制度并不处于学术高位,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坚持分析实证主义的基础上,要广泛吸收借鉴各种社会科学进路的优秀理论成果,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谋求创新与提高,用科学的方法论来更好的指导国际法学理论和实践。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方法论探究 【摘 要】国际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以建立有效的方法论为基础,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问题;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选择,以形成国际法学的方法体系,同时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提出一些具体的学习方法。 【关键词】国际法学;方法论;方法体系 对国际法的研究,像对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有它的不同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表明了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历史方法、政治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以至于各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等。这些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问题的深入分析起了重要作用。本文从方法论界定入手,阐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类型,进而论述了国际法方法体系的构建,并介绍了相关的具体研究方法。 一、方法论概述 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国际法方法体系的构建 国际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部门,除了上述这些研究方法以外,特别重要的、也是首先要使用的研究方法是法学方法。所谓法学方法指的是在阐述和分析问题中运用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以法律的拘束性为依据的。在国际法上,主要是指对国家的拘束性,在研究的过程中,不能脱离对国家的法律拘束性这个基本点:概念是对国家有拘束性的概念,逻辑是以对国家的拘束性为其特点。因此,深入分析需要善于使用法学方法。然而在研究或确立国际法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国际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国际法学研究对象的国际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 (二)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国际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国际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 (三)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 国际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国际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 三、国际法学习的具体方法 任何学科都需要掌握外语,以便扩大知识,打开眼界。而国际法尤其如此,因为国际法研究的对象是国际问题,需要广泛地了解外国情况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把知识只限于一国之内是根本不行的。掌握外国语言,当然是越多越好,至少也要通晓一种外国语文。如果是一种外国语文,最好是英语。因为英语在当前是国际上最为流通的语文,英语国际法材料是最为丰富的。 其次是广泛的基础知识,任何一个部门科学都不是孤立的,它必定与其他部门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国际法也不例外,因此,对某一部门科学进行研究,必须涉及到一些其他有关的部门,所以较广泛的基础知识是十分必要的。以前,国际法除了作为法学的一个部门以外,主要与历史和政治学有密切的关系。现在,国际法所涉及的学科更多了,它与经济学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它的一些分支逐渐与一些自然科学部门发生了关系,例如海洋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等等就需要一些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知识。因此,研究国际法要求有相当广泛的学识,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些学科的知识。当然,这并不是说,国际法研究工作者必须是其他有关学科的专家,但是,为了深入地进行研究,对于一些有关学科具有一定的知识,却是必要的。要对国际法进行研究,当然必须有国际法的专门知识。这里应该提及,国际法是一门范围很广的学科。在传统上说,国际法的范围已经很广,其中有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国家领土、居民与个人、国际条约、外交及领事机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战争与中立等方面。 四、小结 对国际法的研究,像对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有它的不同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表明了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历史方法、政治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以至于各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等。这些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问题的深入分析起了重要作用。阐述国际法问题的历史发展,或者从政治或经济的角度来研究国际法问题,或者以国际社会结构为背景或以各种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来探讨国际法问题,无疑都将使国际法问题得到深入的分析。然而,一个国际法研究者不易同时使用各种方法,而往往偏向于某种方法,从而使自己的论点在理论上成为一个学派。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教育科学研究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研究不断深入,但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仍亟待完善和发展。有的学者对近20年我国教育研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分析资料的方法进行了研究,*、*选择较有代表性的5种教育类杂志,即《教育研究》、《教育研究与实验》、《电视大学》、《课程、教材、教法》、《湖南教育》。然后从每种杂志1981至1998年每年刊登文章中,随机抽取24篇(这24篇文章平均分配在每期里)共检索文章2160篇。结果表明,大量的文章是解释或综述性的,实证性文章比例很低。总结经验是我国教育研究的一大特点。教育经验的总结虽然是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但不是惟一的方法,教育科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需要大量进行实证研究;思辨也必须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缺乏事实的乱发议论是科学的大忌。另一项研究是对16种教育科学优秀期刊1999年的2098篇论文的调查结果,其结论是,目前我国教育科研的主要方法,有92.6%是传统的定性思辨方法。有7.4%的论文用量化方法,其中6.3%论文使用表格、百分比的一般量化方法。有少量论文应用方差分析、假设检验、回归分析、一般函数等传统定量方法。其他如差分方程和微分方程模型方法,以及系统科学方法,模糊数学方法和灰色数学方法,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至今极少有人使用。另外,研究者还指出,计算机技术虽已经进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计算机似乎大多用于文字输入和排版、用专用计算机软件作数据处理、建模、分析的寥若晨星。 重视定性研究是我国教育研究的传统,可是教育科学如果只停留在定性分析上,很难实现对教育规律的科学认识。因为定性认识,只是判定研究对象实体是否存在、结构如何、各要素之间具有何种联结等。它往往是认识事物的开始,具有某些相对性与局限性。首先,它缺乏定量化的严格的观察、测量、统计、计算和表述,不能对特定事件给出严格的描述、说明、解释和阐述。所以,它仅仅是给出某种研究的大致方向或趋势,具有不确定性。其次,它不具有严格的操作规则或实践规则的约束,因此,研究结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在主题、对象、时间、空间和条件等各个因素之间均具有很大的跳跃性,从而强化了研究者的背景知识对分析结果的“污染”,具有不精确性。再次,定性分析是以经验描述为基础、以归纳逻辑为优秀的方法论系统,它的推理缺乏严格的公理化系统的逻辑约束,因此,在它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可能不存在逻辑的必然性,即其结论往往具有或然性。 由于定性认识具有上述局限性和相对性,故在定性认识的基础上,应该对事物进行定量认识,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清晰、准确、普遍的认识。定量分析的目的在于测定对象目标的数值,求出其与各相关要素间的精确的经验公式。它是一种具有确定逻辑结构的认识,这些逻辑结构的不断展开就是定量研究方法的实现。任何事物都同时具有质和量两个方面,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此,事物的认识既需要定性认识,又需要定量认识。对于任何科学研究领域来说,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都可以说是两种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它们也是两种互相补充的分析方法。由于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性质的差异,在不同研究领域和研究项目中,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各自所占的比例也不相同。问题是教育科学研究领域重复性的定性分析有余,定量分析则明显不足,当与其它社会科学领域相比时,这一点表现的尤为明显。笔者认为,由于我们过分地依赖定性分析,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国教育科学研究处于一种理论薄弱或缺乏科学理论的状态。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一种理论应该包括一系列基本的前提假设,在此前提假设下,进行一定的逻辑推理,得到可以用事实或实验来证明或证伪的结论。在理论研究中,“要杜绝无谓的推测,就需要我们最终把理论考察拿出来与真实现象进行比较。”这种验证或许依赖于直接事实,或许依赖于该理论所附带的逻辑结果。牛顿万有引力定律,作为一种天体理论,其正确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证据在于,人们曾经根据它成功地预测了太阳系中未知行星的存在,并正确地预测出它们的运行轨道。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对现实提供一种合理和更强有力的解释,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有关事实和现象,并在需要的时候预测事物和过程的发展变化,以提高我们的判断和决策的质量。然而,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很少有什么理论是能够被事实证明或证伪的,我们见到的大多数教育理论,只是一些不精确的分类法、众说纷纭的界定、对事实的罗列和对原因与影响的分析和猜测。教育科学刊物上的理论文章,基本上是对个案和某个问题的“就事论事”的分析描述为主,经验和感性判断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其实,我们在教育理论刊物上读到的一些文章,它们的可取之处并不在于其思想与研究方法上,而在于其文字风格上的成熟。这种状况不仅仅局限在教育科学,其它社会科学领域也是普遍存在的。这些表述在很多人看来可能有些刻薄,但是所陈述的事实和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对教育问题进行分析,需要有两个基本的前提,一个是对基本事实和基本数据的准确了解,即事实与数据的前提;另一个是根据分析的目的采用和选择的分析方法与分析手段,即逻辑与技术手段的前提。在教育科学研究领域,我们面对的问题是,经验事实与材料比较丰富,而逻辑分析与技术手段相对不足。特别是,有许多教育现象的比较研究,只是材料与事实的堆砌和对可能的原因与影响因素的主观罗列。它们与其被称作是对教育问题的比较研究,不如说是对基本文献资料进行收集与整理的结果。 二 1971年2月,哈佛大学的卡尔?多伊奇和两个同事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项研究报告,列举了从1900年到1965年的62项“社会科学方面的进展”。在他们的研究中,引人注意的是:早期的成就全部都是理论性的和定性的。而后来的成就,或者甚至早期发现的后来发展,都主要是数学和统计方法的革新,或者是由定量分析推导出来的理论。可见,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突破性成就越来越多地表现为定量研究或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接合。数量化研究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趋势,特别是统计学和模型方法的发展及计算机的广泛运用,加速了这种趋势。对于这种趋势,教育研究领域也不能例外。采用数量化的手段,能够加深我们对许多教育问题的理解,使模糊的认识清晰化,并能够更准确地揭示和描述许多教育现象的相互作用和发展趋势。从其社会作用看,定量研究有助于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提高决策质量。对每一个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人来说,掌握程度不同的定量研究方法和手段是非常有必要的。 发展数量化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是使教育研究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常常可以消除一些无谓的争论,或者使人们对问题的讨论具有共同的基础。在教育科学研究中,量化分析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通过它得到更准确和更有效的定性结论,以深化人们对教育规律的认识,优化教育决策。教育科学研究的定量化是教育科学研究领域的重要方法论思想。它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这是因为: (1)教育科学数量化分析是教育科学成其为科学的重要标志。数学是研究数量与形式的工具,而成熟的科学都致力于揭示研究对象之间的数量的或形式的关系。只有在一门科学能对研究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基本规律做出数学的(定量的或形式化的)描述之后,它才能算是一门精密的科学。教育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并不能否定它的研究对象的某些内在规律也必然通过量的关系存在,考虑到人的思维的特点,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教育现象的高度复杂性,教育科学可能更需要定量分析方法。至于采用哪一种数学形式则是具体的技术问题,它由具体教育现象本身的性质和研究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 定量关系或形式关系的分析,司以使教育科学改变以往对教育的表层现象进行描述,而很少揭示教育现象的内在深层结构的习惯。教育科学家们力图像自然科学家那样采用经验的研究程序,通过对可观察的教育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提出解释,建立可以接受实际检验的理论,这就往往意味着将各种解释事物因果关系的命题做出定量的或形式的表示,然后在数学系统的框架下对它们进行检验。 (2)教育科学数量化分析反映了社会对教育科学科学性的迫切需要。这种需要是伴随着工业文明的成长,社会的全面发展,教育组织复杂程度的增加而加强的,因为社会的发展、变化越深刻和微妙,教育组织越复杂,我们对教育规律的认识、判断和决策就越依赖于对基本情况的准确了解和对未来变化的可靠性更高的预测,这也需要教育科学理论更加实用化和精密化。这种客观需要的存在迫使教育科学工作者尽量采用更好的定量研究方法来帮助提高教育理论的准确程度和实用程度。 (3)教育科学数量化分析是多学科综合研究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各学科都在融合,向综合化迈进。由于数学方法在物理学中表现出卓有成效的作用,于是,它的成功唤起并鼓舞了自然科学家在自然科学之外的其他领域做出各种尝试,并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功。由于各种原因,自然科学家与数学家也经常涉足于教育科学领域,尤其是近几十年来,科学工作者越来越关心一些重要的教育问题,如教育投资、教育成本、教育预测、教育规划、教育决策、教育发展战略等等。他们出于各种目的,以各种形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教育科学工作者与他们分享了许多重要的思想成果和研究方法,如控制论、系统论等等,这些思想方法的介入,使教育科学的许多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最近几十年来,科学研究一种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自然科学、系统科学的新理论一旦形成,包括其创始人在内的科学家们竞相把新理论推广应用到社会科学包括教育科学研究中,所谓交叉研究已经蔚然成风。特别是,在这一潮流中最突出的是被称为“非线性科学”中出现的一些新理论,如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浑沌科学和分形理论等等。很多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认为,把这些理论推广到社会现象的研究中,是对它们的普适性和深刻程度的证明。由于当代自然科学(包括系统科学等)在相当程度上是数学化的,它们不但对“数”,而且对于关系、结构、次序、演化的研究也发展了很好的定量研究手段,所以,当许多新理论把教育现象作为它们的应用对象时,自然科学也就把定量研究的一些新手段带入了教育科学研究之中。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对定量研究的强调,并不是说定量研究能够代替定性分析,而且基本上不会有人持这样的观点。定性认识与定量认识在基础、形式、结构和功能方面是存在差别的。从本质上说,它们是以方法论的形式展开了两种不同的研究纲领和两种不同的认识论框架。从技术上讲,则是由于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采取了不同的解题方式。即使在自然科学中,对力、电场和磁场的某些性质的认识和对原子结构的认识也都是定性问题,只不过对这些性质的结论要经受严格的实验检验,在化学、生物学、地理学中,定性研究也是很重要的。要有效地运用数学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就必须对研究对象在质上的特点有一定的理解。没有高水平的定性理论,定量研究只不过是盲目的数字游戏,即是在自然科学中,定量分析的方法也只有在与良好的定性分析结合在一起时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事实上,有效的理论大多是能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合理地结合起来的理论,而要使定量分析研究与定性分析研究很好地结合,根本的出路是让研究人员对两种方法都有一定了解。 三 在科学发展历程中,教育科学在数量化研究的发展方面远远落在自然科学后面。甚至落在经济学、社会学、人口学等其它社会科学后面。这种现象主要是有以下原因造成的:(1)教育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使得数量化研究所面临的困难较大。(2)担心某些人为数字而数字、片面追求高深数学技术的倾向会使一般人难以判断各个计算步骤的有效性,他们认为即使是简单地用数学关系来表示各种教育现象,也可能使人忘记被数字掩盖起来的实质发现内容。 与自然科学中的量化相比,教育科学研究中的量化确实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难,这些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I)对软指标量化的可行性。例如一所中学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动机、农村小学教师的苦恼、大学生所关心的问题等等。很多教育科学的研究人员因此而否定量化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否定对这些因素进行量化的可能性,这种观点无疑是片面的。应该说,要使这些因素量化的准确程度达到类似于自然科学中的量化所达到的水平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对于具体应用来说足够有效的量化是可能的。例如,我们知道,“学生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是一个很难把握和衡量的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仍然通过考试的方法来对其进行衡量,而且,量化的结果也被社会较为普遍地接受,并被作为很多决策的重要依据。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例如体操比赛时的动作评分,音乐、美术学院对学生作品的分值和等级评价等等。 (2)数据的不可重复性。由于教育现象在时间上具有不可逆性,使得我们对于获得的很多数据,不能够再回过头去作严格的检验,也不能够通过可控实验,来发现数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而在物理学中,当我们测量某一物体的长度时,常常可以通过测量多次,取测量数据的平均值等方法来减少和控制测量误差。在教育科学的测量中,许多类似的成熟方法难以借用。教育现象的这一性质要求我们在使用有关数据时,需要加倍小心。 (3)定义的不确切性。自然科学中量化的主要是一些有确切规定性,并具有客观基准的量,如长度、温度、时间、速度等等。而教育科学中的许多量,在界定上是含糊的。有些量即使在界定上是清晰的,在具体统计时也难以掌握。严格地讲,在教育科学中,要杜绝在分类与测度真实现象时产生不确切的定义是不可能的。这不仅是我们的实物测度技术不够精确,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因为我们对所使用的测度方法给不出确切的描述的缘故。对此我们可以举个简单的例子加以说明:假设我们要测量我国大学毕业生的质量,我们立刻碰到的困难是“大学生的质量”这个概念不是准确的概念,不同大学相同专业的毕业生质量并不相同,同一大学不同专业的毕业生质量也不相同,这样对它们的数量尺度的内容就会产生争议。我们最终即使给出了一个量化值,这一量化值在精确程度上也成问题,因此,在具体使用各种量值的时候,我们应该了解这些值是如何测定的。 (4)其统计口径的不一致性。对于自然科学中的大多数问题,在统计口径上基本是一致的,在统计标准上的争议也少得多。对于教育研究中的很多指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教育部以及各个地区,往往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统计数据,具体选用哪一个数据,由采用这些数据的人来选择。 (5)统计过程中的时差性。例如,对于大学生在校人数的统计来说,它所反映的应该是某一时点的数据,但是,实际的统计过程的周期很长,各所学校呈报数据的时间是不一致的,而由于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又处于不停的变动过程中,因此,实际的数据并不能够真正说是某一较短时间段的数据。这也对教育科学中的许多基础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了不利影响。 虽然对教育现象进行量化有很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对于进行量化分析的重要性,学术界还是存在着比较普遍的共识。事实上,进行量化的困难与是否量化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一、内涵释义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科学研究的分支,也是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采用科学的方法,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前阶段的教育现象和教育实践中的事实,进行了解、收集、整理和分析,从而发现和认识教育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伦理这个词源于希腊文ξ’θοδ(ethos),它最初表示一群人所居住的地方,后来指某种现象的实质或稳定的性质,最后用来表示人所有的性格、品质、德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伦理就是在人身上具备的与品质相关一系列素质及如何达到这些素质的正确行为,如果引申一点来讲,伦理就是完善人的内在品质和外在的做法。”可见,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就是以完善幼儿的性格、品质,促进幼儿身心发展为目的的科学研究。但幼儿有其自身特有的生理、心理特点,如身体正在迅速发育生长、心智尚未成熟、语言表达和理解能力差、缺少辨别是非的能力、情绪冲动性大等。这些特点意味着幼儿更容易受到不良影响和伤害,也意味着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更具特殊性,更应关注研究的伦理性,避免对幼儿身心造成不良影响和伤害。 二、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中的伦理问题 (一)关于“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是科学研究的首要伦理原则。许多国际科学研究组织的伦理规范和伦理原则中都表示:“当以人作为研究对象时,其自愿同意参与研究是非常重要的。这意味着所涉及的人应有表示同意的法律行为能力;还应该是自己作出的自由选择,不能受任何压迫、欺骗、强迫、欺诈等其他隐性强制因素干扰;还应对所设计的研究有充分的了解,从而保证其作出基于理解的和正确的决定。”在教育研究中,“知情同意”一般是指在开展研究之前,研究人员必须向研究对象说明研究的目的、研究的过程、对研究对象可能产生的风险和益处以及受到损伤时的补偿方法等。也就是说,在研究对象对研究有了一种清楚的认识之后,自愿作出决定是否参与这项研究。并且“知情同意”在研究中“需要多层次的贯彻与执行,而不是仅仅出现在研究之前”。研究对象愿意参与到研究之中,并不意味其必须完成整个研究,研究对象有权利随时退出研究。但是,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特殊性在于幼儿的身心发展不够健全、没有足够的判断和辨别能力,这时就应该向其家长征得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同意书,并且在研究过程中要有家长的监督和尊重家长要求幼儿随时退出的权利。当前,面向家长发放的问卷或将幼儿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研究项目,大部分都没有向家长和幼儿告知研究的目的、意义、预期的风险和研究数据最后如何处理等信息。很多研究也没有征求家长和幼儿的同意,而是直接通过幼儿保教机构发放问卷或直接进行研究。有个别的研究即使在征求同意后,也没有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在大多数的研究过程中也都没有幼儿的家长在场监督。甚至有些研究还具有一定的“软性”的强制性,让幼儿不得不参加、不得不坚持完成整个研究,或者用一些小礼品作为奖励,诱导幼儿参与和完成研究。在研究进行过程中,幼儿情绪产生波动或者研究内容给幼儿身心带来不适,也不能随意退出。个别研究甚至以隐瞒研究人员的真实身份或者研究的内容、目的等“欺骗”手段,来获得所谓的真实数据。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科学研究的伦理原则,也严重地侵犯了家长和幼儿的知情权、自主权。“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研究人员与幼儿之间地位不平等所造成的,幼儿没有得到研究人员绝对的尊重。我们应该尊重幼儿,把幼儿看作和我们自己一样自由、独立、完整,并有其独特天性、人格和尊严的人。” (二)关于“无害性”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目的是完善幼儿的性格、品质,促进幼儿身心发展。一切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损害幼儿性格、品质的研究都是有悖伦理的,都是应该被禁止的。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无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幼儿的身体、心理、情感几个方面: 1.身体方面 幼儿的身体发育尚不完全,但在个别研究活动中,研究人员在设计研究时不顾幼儿的身体发育情况和个体差异,企图让低龄幼儿承担较重的身体负荷,或者对幼儿的运动量制定统一的标准。更有一些研究人员,为了获得研究的数据,试图测试幼儿达到其身体或某器官的最大负荷量和超出负荷量后幼儿的反应,这都会给幼儿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这些问题在关于幼儿身体健康评价、体能测试等方面的研究中时有发生,个别研究甚至造成了幼儿的体力透支、韧带拉伤、器官功能损伤、大小便失禁等伤害。 2.心理方面 美国心理学家艾吉兰教授指出:“在心理上受过伤害的儿童,在其成长中所遭受的思想和心理阻滞,甚至比在肉体上受过伤害的儿童更大。”这也说明了保护幼儿心理的重要性。然而,在许多研究开始前和研究进行过程中,研究人员很多时候会无意识地对幼儿的心理造成伤害,或者所研究的内容即是对幼儿的伤害。比如在对幼儿进行分组研究时,研究人员对幼儿说:“能力强的幼儿坐到左边这一组,能力差的幼儿坐到右边这一组。”或者研究的内容是反映幼儿情绪情感变化和外部因素对幼儿心理、行为影响的一些研究,在研究中会加入一些来自外界的刺激因素,这其中就可能包含一些不当语言和行为或是对幼儿的讽刺、挖苦、嘲笑、责骂、威胁、恐吓等,这些都很容易伤害到幼儿脆弱的心灵,这样的言语无形之中也会让幼儿产生自卑、恐惧的心理,甚至影响幼儿终身。 3.情感方面 “情感是对客观事物态度的主观体验,它对智慧的发展、德性之养成以及整个人的成长来说,像阳光、如雨露,没有健康的情感,便没有完美的身心。”由此可见,幼儿的情感对幼儿的身心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以往以幼儿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中,即使有的研究人员做了详尽的伦理分析,其中多数也都是关于防护研究对象的身心伤害,而情感方面的伤害往往被忽略。在许多研究中,研究数据的获得是基于研究人员和研究对象的密切关系,“这一关系包含着大量伦理含义,譬如开放的观察场所、彼此的信任、承诺和保密等。”研究人员在进行观察研究、行动研究或质的研究等过程中,以研究人员本人作为研究工具与幼儿进行接触,研究人员和研究对象亲密关系的进展情况同研究结果和数据交织在一起。有的研究人员在与幼儿的接触过程中为了获得幼儿的信任就夸大某些事实或者作出一些美好的许诺,但是在获得了研究数据或研究结束后就断绝了一切的往来,把亲密的伙伴关系和作出的承诺一概抛之于脑后。幼儿的世界是简单的,情感是单纯的,幼儿也是极容易相信人的,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都有可能会对幼儿的情感产生伤害,造成幼儿对社会的信任缺失。 (三)关于“保密性”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在科学研究中,保密性原则的目标和内容大致为:“保护研究对象的生理和心理状况、个人处境、行为习惯、怪癖和社会关系等个人隐私数据不受非授权散播。”作为自然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幼儿理所当然应该享有隐私权。幼儿的隐私应该包括幼儿身体上不愿意暴露的部位,幼儿的医疗信息、健康信息以及幼儿不愿意公开的其他信息等。当前的许多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中对幼儿隐私权的保护相当薄弱,幼儿和家长的相关信息被泄露给其他研究人员或商家,给幼儿和家长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此外,在观察研究和访谈研究结束后,幼儿的图像资料、视频资料、访谈报告等信息的处理没有受到重视,也缺乏专门的监督机制,这就导致这些信息在研究结束后被随意地处置或丢弃。虽然研究人员无心散播这些信息,但是这些信息最终也可能被其他人了解,这不但违反了科学研究的保密性原则,情况严重者可能会触犯法律,这需要研究人员高度重视。 三、对策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条指出:“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因此,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前提是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在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中实现科学研究和伦理的平衡,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完善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是达到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伦理目标的基本保证。“通过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颁行各种法律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款,使得研究过程尽最大可能地尊重被研究者(被试)的权利,使研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对被试的身心伤害降低到最低。”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教育科学研究伦理方面的法律,有学者多年前即撰文呼吁立法以保障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但是并没有提及应在法理上明确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伦理问题。在立法过程中,应根据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研究对象低龄、弱小等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应单独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考虑幼儿的特点和权益,以保障幼儿在研究中免受侵害。 (二)设立专门的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国际社会除了通过专业学会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颁行研究原则、守则、标准等措施来规范研究行为外,一些国家政府机构、学校部门、科研单位还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审查部门对研究项目计划书进行审查,确保研究活动不会危及研究对象的身心健康。”我们可以在学前教育及相关领域内整合人力资源,组织医学、心理学、伦理学、法学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区域性的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对区域内拟开展的学前教育科学研究进行伦理审查,并且在研究过程中进行随访和监督。如果发现在研究过程中未对研究对象做到最大保护,伦理委员会应及时提出警告和意见,对于不接受警告和改正的,伦理委员会应及时予以中止,以确保研究人员从伦理上真正关心和保护幼儿的权益。 (三)提高研究人员的科研伦理素养 “研究伦理学(ResearchEthics)试图对科学研究的伦理原则、规范与问题给予说明和探讨,是近20年来在西方兴起的应用伦理学的新分支。”在大学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前教育专业和与幼儿相关的其他专业中,开设研究伦理学课程对提高研究人员的伦理意识和处理伦理问题的能力有很大帮助。“国内的诸多高校和学者都认识到开设研究伦理课程是培养和提升研究人员科研素养的有效途径,但这一意识还未真正落实到课程建设中。”因此,我们应该尽快开展研究伦理学课程建设工作,兼顾科学研究和教育研究的科学性和学前教育研究的特殊性,为学前教育专业和与幼儿相关的其他专业开设研究伦理学课程,以提高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人员的科学研究伦理素养,尤其是提高科学研究伦理意识和对科学研究伦理问题的应对和解决能力,树立正确的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伦理观。 (四)保证在研究实施前进行伦理评估 美国儿童发展研究学会、英国格拉斯哥大学等机构在对以幼儿为研究对象的教育科学研究中都规定,研究者在计划研究时必须对伦理的可行性进行认真评估,经过课题小组成员或者自发地针对这项研究临时成立的伦理问题讨论小组进行讨论,并且在项目或论文中要单独设立伦理风险报告。以当前在我国学前教育科学研究领域应用较为广泛的观察研究为例,某研究人员设计实施了“不同噪声强度对幼儿行为影响的研究”,由于研究的需要,研究人员会在幼儿正常游戏的环境中增加噪声,这些噪声可能会对幼儿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研究人员在设计研究提纲的同时,应对此次研究的目的及提纲中涉及的观察方法、观察内容、采集到的观察资料等方面进行伦理评价并形成伦理风险报告。其中应该明确:研究中会应用哪些强度的噪音;分别使用各种强度的噪音多长时间;这些噪音可能会对幼儿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本次研究预期会得到哪些益处;研究人员在观察中会与幼儿有哪些接触;拟观察的内容中是否会有涉及隐私的内容;研究过程中是否设置监督人员;如何处置研究中突发的幼儿不适;观察报告中如何对研究对象进行隐私保护;研究结束后如何处理观察记录等涉及伦理的内容。然后将研究提纲和伦理风险报告提交给课题小组或临时的伦理问题讨论小组,对此次研究进行初步的伦理评估和改进。如果通过初评,接下来再将通过初评的研究提纲和伦理评估结果提交给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并将研究内容、方法、风险等讲解给幼儿及其家长,征求他们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研究开始前的这一系列的伦理评估,将大大减少研究对幼儿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五)幼儿保教机构和家长应该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在学前教育科学研究中,幼儿保教机构是研究进行的主要场所。幼儿保教机构应该依照《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提高保教人员、科研人员的伦理素养,在做到自律的同时也依法保护幼儿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幼儿保教机构也有权利和义务对将要面向本单位幼儿进行的科研课题进行伦理审查和监督,也可通过多种形式同社会和与家长进行互动,向社会和家长介绍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常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请多方一起参与对研究的监督。家长作为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幼儿不受侵害的权利和义务,对研究有知情和拒绝的权利,并且可以要求在研究过程中在场监督,在研究过程中有权利随时让幼儿退出研究。只有幼儿保教机构和家长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基本原则,更好地实施和监督研究,才能使相关研究真正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 作者:李冬 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教育科学研究的准则与特征 1教育科学研究的价值 教育科学研究本身就是研究人的学习行为和教学方式的科学。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决定着该国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教育科学研究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国家的教育发展水平。国与国之间教育科学研究的差距在一个侧面体现了教育的差距和研究的差距。现阶段,我们国家必须走自主创新的道路,从而增强国家和民族在各个领域的优秀竞争力,体现在教育上就是必须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教育科学研究也是如此。 1.1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发展变革的需要 教育的优先发展需要有先行的教育科学研究作保障。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变革的先导,是教育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它一方面通过解放思想、理论创新变革教育生产关系,从而推动教育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渗入教育生产力要素,从而提高教育生产和管理水平。只有通过教育科学研究才能准确认识当前我国教育现状,推进教育改革并预测改革结果。因此教育科学研究作为先决条件越来越成为推动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变革力量。在教育实践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教育科学研究是实现科学教育的先导。 1.2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教育在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经济社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而学习、研究和创新能力则是教育专业化的标志。就目前看来,教育的专业化最少包括教师的专业化和教育管理的专业化。教师的专业化是指教师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以及教师群体为取得职业专业地位而努力的过程,既是职业资格的认定,也是持续学习、不断追求的自觉行为。教育科学研究是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方式,在教师个人发展中起到极大的作用。教师作为职业要想提升到专业化的水平,就必须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研究。教师职业化要求教师必须研究教育问题,通过研究进行知识更新和学习越来越成为培养专家型教师的主要途径。而立足岗位的行动研究则是教师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基本方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自身的发展,有关教育的决策问题越来越重要和复杂,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是现代教育管理的本质需要,要求教育管理向专业化发展。一方面,科学的教育决策要依靠专门化的调查研究;另一方面,管理者也需要加强学习,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立足实际、面向决策的教育科学研究,成为支撑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决策的科学基础,成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 1.3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 质量问题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教育发展永恒的主题。没有质量作保障和检验标准就谈不上教育的发展和进步。在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今天,面对更新教育观念、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改进教育行为和引导社会舆论的重任,教育科学研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建立与现代教育制度相适应的教育科学研究制度,建立多元开放的教育科学研究体制,解决教育领域的宏观和微观问题,是实现管理科学、培养专业化优秀教师的现实需求和紧迫任务。 2教育科学研究要遵守科学研究准则 科学研究是运用系统和实证的方法探索知识的活动和过程,具有调查思考、去伪存真、反复提炼、不断深化的特征。科学有共同的准则,第一是规律性,第二是普遍性,第三是可验证性,第四是有利用价值。教育科学研究必须遵循科学研究的共同规律才能得到可靠的结论,起到指导教育实践的作用。 2.1教育科学研究服从科学研究的规范和要求 教育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分析教育现象,解决重要的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要符合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就要研究真问题,就要以事实材料为基础,通过各种科学研究方法进行逻辑分析和推导得出结论,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及运动变化的规律。作为科学研究的一类,教育科学研究要求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遵循一定的科学研究程序,有目的、有计划的推进,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既然是社会实践活动就需要做出理论说明和逻辑验证;需要科学假设和如实陈述研究问题;需要有科学的研究设计,准确的系统观察设计和可靠的资料数据收集;需要科学和适用的研究方法;还需要依靠科学的逻辑性获得并呈现出可靠的研究结果。 2.2教育科学研究遵循社会科学研究规范 教育科学研究与其它社会科学研究一样,具有不宜观察、因素复杂、普适性差、误差较大等特点,这是研究对象的性质决定的,无损于教育科学研究的价值。因此,研究者遵循社会科学研究规范。1)科学性是教育科学研究的本质属性。开展教育科学研究首先应当正确认识研究课题的属性和研究目的,针对问题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其次,在研究过程中要采取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再次,研究者要处在中立的立场上,还原事物和现象的本来面貌,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结果呈现上要如实表述,不能单纯追求标新立异。2)创新性是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教育科学研究普适性差的特征决定了研究中需要创新,没有创新的观点和创新的手段不可能应对纷繁复杂的教育问题。3)实用性是教育科学研究的目的,教育科学研究是针对教育问题有意义的探索活动,其研究结果要应用于教育实践、指导实践,切实做到研以致用。 3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 教育科学研究是一门复杂的科学,它在研究对象、研究主体、研究方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3.1教育科学研究具有实践性 教育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教育科学研究因此具有针对性、实践性强的特点。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决策、教育实践是三位一体的关系,共同构成完成的教育体系。从教育的发展形态看,教育活动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自发到自为的过程,教育机构越来越专门化。现代教育发展成为制度、活动、内容和成果的复合体,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使任何人和组织都难凭传统经验和生活常识从容应对,必须依靠专门化的教育科学研究和专业人士。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教育决策者、实践者对教育多样化需求的增长,教育工作成为了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广泛而持久的教育实践活动是教育科学研究的源泉,从微观的教学活动到宏观的战略管理都是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既是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对象,同时也是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不再是少数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的专利,而成为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共同任务。 3.2教育科学研究对象具有人化特征和复杂性 教育科学研究是研究教育行为中施教者和受教者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人既是研究的主体也是研究的客体,既是研究的方法手段也是研究的目的和服务对象,因此,教育科学研究具有明显的人化特征。教育现象充满复杂性,这就意味者不同的要素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矛盾的统一体。因此,教育科学研究存在明显的复杂性,许多研究项目具有跨学科、跨行业、跨地区的合作研究才能取得成效。 4结论 教育科学研究作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需要向自然科学研究学习,但也不能趋同于自然科学研究,必须坚持社会科学的研究准则,发展自己的特色,体现自己的价值,使其科学性日益为人所知。在教育领域不能只有教育学科而没有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科学之所以称为科学,就在于它不是停留在个性化的教育活动的层面,而是探究其中的共性规律,以事实为依据,以现象为对象,以实践为标准,以解决问题为使命。 作者:杜启军单位:华北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教育科学研究课程实践探讨 一、课程内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是“高校教育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是一门理论性、方法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直接服务于高校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和未来的科学研究”[3]。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不宜完全理论化,而要考虑实践运用。具体来说,教学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了解教育科学研究及其方法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理解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重要术语、基本概念以及教育研究的基本过程;第二,具备选题、撰写研究设计、查阅文献、撰写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能力;第三,熟悉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如文献法、观察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验法及行动研究法,学会恰当选择研究方法;第四,学会对研究结果从定性或者定量的角度进行分析评价,撰写研究报告;第五,在整个课程内容的选择上,一定要突出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在选题以及各种具体研究方法的讲解后,让学生结合所学理论参加观察、调查、访谈等实践活动,使其克服教育研究的害怕心理,让其热爱教育科研活动。 二、课程实施:课题实训 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为了增强教学训练的针对性,可以考虑将学生的课堂训练作业与其以后的毕业论文的写作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改变本科毕业论文粗制滥造的现状,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质量,为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提前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学生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堂训练的积极性,以提高科研训练的质量。而课题就是联系课堂训练作业与毕业论文之间的桥梁。从可行性分析上看,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与课题的研究非常相似。因此,应采用“作业——课题——论文”一体化的课题实训模式。 (一)准备阶段:问题导向,组建课题小组 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教学的准备阶段,教师通过设计一个研究情境:“假如你现在需要申报一个课题项目,你会怎么选择课题,撰写研究设计,开展你的研究过程呢?”接着,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举出具体的课题项目,通过对此课题项目的分析,引出构建教育科学研究的关键步骤,并向学生讲解这几个关键步骤的知识点。通过引导学生积极思维,鼓励学生以小组的形式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又切实可行的研究课题,这样就可以将课程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操作实践中去,为学生从事正式的科研活动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探究导向,小组合作学习 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同化与顺应,利用自己原有知识建构新知识。从课题的选定、研究框架的设计到课题的结题,整个过程都体现了课题的探究性。学生在前一阶段只是对科学研究的关键步骤有了一些了解,接着就需要通过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进行课题可行性的论证,撰写文献综述、理清研究思路和内容,明确所用研究方法。小组成员在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共同负责,合理分工,从而完成教师布置的各种课堂训练、研究设计以及课题成果的展示。教师在这一阶段,要倡导学生对新知识的意义建构,合作学习,从而让学生在交流与讨论中建构起对新知识的深层次理解,这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和能力[4]。 (三)评价阶段:发展导向,多元化评价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效果的评价应有别于纯理论知识学习效果的考察,要侧重对学生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的考察。因此,它的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选题能力与水平、课题设计能力与水平、课题研究实践能力与水平、资料分析与数据处理能力及水平、论文写作能力与水平作为评价的重点,分析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评价方法是课程目标确定、课程内容选择以及课程实施环节确定的重要依据。如前所述,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而它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评价方法的选择也应注重发展性评价,注重在各个实践阶段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具体地说,选题、课题设计、文献调查、问卷或访谈调查实践、资料分析与处理、论文写作等都应纳入到评价信息收集的范畴。不但要注重行为目标的评价,而且还要注重生成目标的评价;不仅要重视实践的结果,而且还要重视实践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学生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教育科研素养,逐步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课程成效:不断反思 (一)学习方式从消极被动转化为积极主动 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中,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任务明确多样,从最初的选题到最后论文的形成,使学生成了发现学习者而不是被动接受者,激发学生教育科研的兴趣,从而实现“教师成为研究者”的课程目标。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不仅学习到教育科研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操作程序,而且还通过自己的亲身实践发现教育现象和问题背后的规律,从而增强学生积极学习的主动性,也可以很好胜任将来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生从片面发展的人转化为全面发展的人 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教学中,学生不再是知识的容器和奴隶,不再是学知识的机器,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合作学习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得到发展。师生关系不再是单向关系,而是互动交往、情感交流的关系。学生从片面接受知识的人成了多方面都得到充分发展的人,无论是知识、情感、态度还是技能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 (三)学生从实践弱者转化为实践巨人 传统教学强调系统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强调理论知识的作用,学生动手操作能力不强。在理论知识学习之后,并没有对其同化或者顺应,而在没有及时复习的情况下遗忘。如杜威所强调的“从做中学”一样,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教学要具有实效性,必须加强学生的动手和动脑的能力。所以,在上述课程实施步骤下学生能够较好掌握教育科研的一些基本原理,学会如何在纷繁复杂的教育现象中发现正确的选题,从而,使学生从实践弱者转化为实践巨人。 上述三个转变实属不易,作为一名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的教师,深知该课程要达到好的教学效果,还需要克服不少困难。比如,作为考查课,怎样才能让学生重视该门课程的学习;如何对学生课程学习有一个客观量化的评分标准等。另外,由于高校扩招,班额过大,开展小组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都有困难。不过,笔者认为,所有的困难与问题在正确的思考与行动下都将会得到解决。 作者:张霞,张灵 单位:上饶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教育科学研究的价值探微 1教育科学研究的价值 1.1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发展变革的需要 教育的优先发展需要有先行的教育科学研究作保障。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变革的先导,是教育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它一方面通过解放思想、理论创新变革教育生产关系,从而推动教育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渗入教育生产力要素,从而提高教育生产和管理水平。只有通过教育科学研究才能准确认识当前我国教育现状,推进教育改革并预测改革结果。因此教育科学研究作为先决条件越来越成为推动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变革力量。在教育实践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教育科学研究是实现科学教育的先导。 1.2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教育在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知识经济社会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而学习、研究和创新能力则是教育专业化的标志。就目前看来,教育的专业化最少包括教师的专业化和教育管理的专业化。教师的专业化是指教师个体专业水平提高的过程以及教师群体为取得职业专业地位而努力的过程,既是职业资格的认定,也是持续学习、不断追求的自觉行为。教育科学研究是教师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方式,在教师个人发展中起到极大的作用。教师作为职业要想提升到专业化的水平,就必须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研究。教师职业化要求教师必须研究教育问题,通过研究进行知识更新和学习越来越成为培养专家型教师的主要途径。而立足岗位的行动研究则是教师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基本方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自身的发展,有关教育的决策问题越来越重要和复杂,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是现代教育管理的本质需要,要求教育管理向专业化发展。一方面,科学的教育决策要依靠专门化的调查研究;另一方面,管理者也需要加强学习,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立足实际、面向决策的教育科学研究,成为支撑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决策的科学基础,成为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手段。 1.3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 质量问题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教育发展永恒的主题。没有质量作保障和检验标准就谈不上教育的发展和进步。在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今天,面对更新教育观念、提升教师专业素质、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改进教育行为和引导社会舆论的重任,教育科学研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建立与现代教育制度相适应的教育科学研究制度,建立多元开放的教育科学研究体制,解决教育领域的宏观和微观问题,是实现管理科学、培养专业化优秀教师的现实需求和紧迫任务。 2教育科学研究要遵守科学研究准则 科学研究是运用系统和实证的方法探索知识的活动和过程,具有调查思考、去伪存真、反复提炼、不断深化的特征。科学有共同的准则,第一是规律性,第二是普遍性,第三是可验证性,第四是有利用价值。教育科学研究必须遵循科学研究的共同规律才能得到可靠的结论,起到指导教育实践的作用。 2.1教育科学研究服从科学研究的规范和要求 教育科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分析教育现象,解决重要的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要符合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就要研究真问题,就要以事实材料为基础,通过各种科学研究方法进行逻辑分析和推导得出结论,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及运动变化的规律。作为科学研究的一类,教育科学研究要求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遵循一定的科学研究程序,有目的、有计划的推进,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既然是社会实践活动就需要做出理论说明和逻辑验证;需要科学假设和如实陈述研究问题;需要有科学的研究设计,准确的系统观察设计和可靠的资料数据收集;需要科学和适用的研究方法;还需要依靠科学的逻辑性获得并呈现出可靠的研究结果。 2.2教育科学研究遵循社会科学研究规范 教育科学研究与其它社会科学研究一样,具有不宜观察、因素复杂、普适性差、误差较大等特点,这是研究对象的性质决定的,无损于教育科学研究的价值。因此,研究者遵循社会科学研究规范。1)科学性是教育科学研究的本质属性。开展教育科学研究首先应当正确认识研究课题的属性和研究目的,针对问题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其次,在研究过程中要采取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再次,研究者要处在中立的立场上,还原事物和现象的本来面貌,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结果呈现上要如实表述,不能单纯追求标新立异。2)创新性是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教育科学研究普适性差的特征决定了研究中需要创新,没有创新的观点和创新的手段不可能应对纷繁复杂的教育问题。3)实用性是教育科学研究的目的,教育科学研究是针对教育问题有意义的探索活动,其研究结果要应用于教育实践、指导实践,切实做到研以致用。 3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 教育科学研究是一门复杂的科学,它在研究对象、研究主体、研究方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3.1教育科学研究具有实践性 教育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教育科学研究因此具有针对性、实践性强的特点。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决策、教育实践是三位一体的关系,共同构成完成的教育体系。从教育的发展形态看,教育活动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自发到自为的过程,教育机构越来越专门化。现代教育发展成为制度、活动、内容和成果的复合体,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使任何人和组织都难凭传统经验和生活常识从容应对,必须依靠专门化的教育科学研究和专业人士。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教育决策者、实践者对教育多样化需求的增长,教育工作成为了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广泛而持久的教育实践活动是教育科学研究的源泉,从微观的教学活动到宏观的战略管理都是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既是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对象,同时也是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不再是少数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的专利,而成为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共同任务。 3.2教育科学研究对象具有人化特征和复杂性 教育科学研究是研究教育行为中施教者和受教者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人既是研究的主体也是研究的客体,既是研究的方法手段也是研究的目的和服务对象,因此,教育科学研究具有明显的人化特征。教育现象充满复杂性,这就意味者不同的要素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矛盾的统一体。因此,教育科学研究存在明显的复杂性,许多研究项目具有跨学科、跨行业、跨地区的合作研究才能取得成效。 4结论 教育科学研究作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需要向自然科学研究学习,但也不能趋同于自然科学研究,必须坚持社会科学的研究准则,发展自己的特色,体现自己的价值,使其科学性日益为人所知。在教育领域不能只有教育学科而没有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科学之所以称为科学,就在于它不是停留在个性化的教育活动的层面,而是探究其中的共性规律,以事实为依据,以现象为对象,以实践为标准,以解决问题为使命。 作者:杜启军单位:华北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教育科学研究教学革新论述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定位 教育类专业的学生在经过两年的教育基础课程以及应用课程的学习后,应当对本专业有一定的思考。这种思考不能仅仅是在脑海中一闪而过,这种思考应该基于科学的方法,使学生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这座桥梁就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它使理论更鲜活,也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会深入地理解现象背后的原因,并尝试着寻找规律。我们基于这样的思考对“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的教学目标、内容重新定位与整合。具体来说,“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的教学目标、内容包括:(1)建立科学研究的意识,理解科学的精神特质,为之后运用研究方法客观地进行教育现象研究奠定认识基础;(2)了解教育研究方法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教育科学研究的一般原理,掌握基本的教育科学研究过程;(3)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技能,包括:选题技能、研究方案设计技能、文献查阅和整理技能、收集和分析研究资料技能、专业研究报告和学术论文的撰写技能;(4)熟悉并掌握教学一线常用的教育研究方法,包括:观察研究、调查研究、行动研究、叙事研究;(5)逐步养成在教学实践中质疑与反思的习惯。 二、课程的教学改革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的教学要实现课程的教学目的,需要对教学过程进行全面改革。该门课程的教学活动不能仅仅强调教师的教,必须调动学生的能动性,使整个教学过程成为一个有效的师生互动的过程。 (一)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本教学理念 我们根据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的教学内容,确立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本教学理念,即教学改革应既强调理论理解透彻,又强调知识与实践的结合。这一基本理念贯穿于该课程教学始终。 1.结合案例,讲透理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的专业性及理论性很强,增强实践性的前提是讲透专业理论知识。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科内容和学生的认知规律,选择教育科学研究方法领域的优秀理论,进行详细阐述。同时,我们精心选择与学生专业学习、校园生活相结合的具体案例,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例如,在进行问卷调查表设计的教学中,问题的设计是一大难点,不仅要求学生学会进行维度地分解,还要学会在维度分解基础上层层分解出具体问题。在该部分的教学中,我们引领学生尝试针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设计一个调查问卷,在这个案例教学中首先需要学生们根据自己平时经验将学校食堂的卫生划分为三大维度: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人员卫生,这样的引领既贴合学生的生活,同时也让学生清楚问卷调查表的问题提出不是几个人聚在一起,你提一个、我提一个凑出来的,它的设计是需要有明晰的思路的。有了三大维度的划分,学生的思路也逐渐清晰起来,进一步在三大维度下将食堂分为:操作间、售卖区和就餐区,直到具体问题整理出来。这样的案例引领使学生们对问卷调查表的设计有了直观的认识,对相关的理论知识也理解透彻。 2.联系专业精心选题、设计,结合见实习有效实施课题学生仅仅熟悉理论知识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无法形成自觉的科研意识。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伊始引导学生结合本专业实际,结合自己的专业兴趣点,依据教育研究方法的步骤,精心选题、设计并逐步实施。在教学中,尽管会有丰富案例支撑理论的讲解,但这些知识对于学生来讲都只是间接经验的获得。在实践中获得直接经验,才能发现学生实际操作存在什么问题,教师也可有的放矢地指导、引领学生去解决这些问题。 教育科学研究是从选题开始的,我们在讲解到该部分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点拟定课题。这个环节的实训直接暴露出学生在选题过程中不善于将课题具体化,以及表述过于笼统、不准确的问题。不少学生在实训前认为拟定研究课题“并非难事”,实训后尤其在点评阶段他们认识到课题的拟定并不是一个简单、随意的过程,它不仅需要主动搜集资料,还需要对资料进行整理、评析;不但要提出假设,还需要对假设进行论证,并进一步对课题的关键词进行定义。通过上述直接经验的获得,学生体会到课题的拟定是要遵循相应步骤的,是有规律可循的。 研究实训并不能固步于课堂内。由于该课程的学习与学生见实习处于同一学期,我们便将学生的研究训练与见实习结合起来。首先,将学生进行分组,每组优选一个课题;接下来,每组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理论确定具体研究方法,采用边学边训的方式掌握不同研究方法的操作步骤,并在实地研究前依据每种方法的具体要求设计研究工具(如观察记录表、问卷调查表、访谈提纲等);之后,各小组在见实习期间利用不同的研究工具进行资料收集;最后,在教师指导下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并形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例如,我们有一个研究小组对幼儿的阅读状态特别感兴趣。在确定研究课题后,该小组成员严格按照观察研究的要求,先到幼儿园大、中、小班分别进行了近两周的初步观察并做好记录。回校后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观察工具的设计,经过多次修订成型。该组成员在实习期间用两个月的时间对不同年龄阶段幼儿阅读状态进行观察并记录,收集了大量的一手材料,最终形成一篇质量较高的观察研究报告。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将理论的学习与实践融合在一起,真正理解了科学的精神特质,建立了科学研究的意识。 (二)注重学生自主性的课堂组织形式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的改革体现在课堂组织形式上,就是突破了传统的课堂授课的模式,更注重学生的做,更注重团队合作完成项目,更注重共同探讨问题、解决问题。具体到每一种研究方法的学习上就是小组作业,集体讨论,点评深化。 1.组建学习小组,依据教学内容分类训练教师将学生分组后,根据“教育研究方法”的教学内容,将研究训练项目分为教育研究选题与设计、教育文献检索与综述、教育研究方法训练(包括教育观察研究、教育调查研究、教育行动研究、教育叙事研究)、研究报告(论文)撰写。在上述训练项目中,前两项以及最后一项训练要求所有小组共同参与,教育研究方法训练则由不同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组采用何种方法进行研究。这样分类训练的理由是,教育研究选题与设计、教育文献检索与综述以及研究报告(论文)撰写是每个学生都应该掌握的基础研究方法,必须训练到位。且这三项训练在学校就能实施,方便操作,因此有条件进行全面训练。而具体的教育研究方法的训练需要学习小组深入一线进行实证研究,所以由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比较合理。 2.集体讨论,信息互享,点评深化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的学习过程中,集体讨论是常态,它既有组内的讨论也有班级的讨论。小组成员从研究的选题开始就需要进行讨论与交流,最终确定本组的选题、研究方法、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方案等等,在讨论与碰撞中逐一完成各个研究训练项目。但是,在全面训练阶段(包括教育研究选题与设计、为教育文献检索与综述、研究报告(论文)撰写三项)我们强调每个小组应该将自己的成果进行班级内的集体讨论,在这样的集体讨论中可以发现各小组存在的问题,如某些小组在文献综述的撰写方面存在逻辑不清的问题,通过全班同学进行讨论,各小组成员对文献综述均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 由于具体的研究方法训练采取的是不同小组分项训练,这样就存在不同小组只能熟悉、实践本组研究方法的问题。为此,我们专门留出一定的课时,进行信息互享。在课堂上,不同的小组对本组采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介绍并展示研究过程,其他同学结合课堂、课下的理论学习进行积极的讨论,最终熟悉并理解不同研究方法的操作步骤。在信息互享过程中教师应适时介入,根据小组间信息互享以及讨论中存在的问题释疑并点评,帮助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从而加强学生实践过程中理实结合的能力。 (三)强调发展性的教学评价 “教育研究科学方法”课程的改革淡化书面考试,淡化对研究方法知识点的死记硬背,强调过程评价,强调学生对知识的应用。我们认为学生在理解知识的基础上解决现实问题,这本身就是对学生学习效果最好的评价与奖励。因此,在本课程的教学中,我们更多注重的是学生的自我监督与调节。在一次次的集体讨论和信息共享中,不同小组之间也暗地里在进行比拼,比拼项目完成的质量,比拼自己对知识的理解水平以及讲解水平。因此,该课程的评价内容以及评价方式相较以往要丰富得多。 1.评价内容本次课程改革的评价内容更为注重学生对教育研究的科学意识以及能力的考察。主要涉及学生的选题与课题设计能力、文献检索与综述撰写能力、课题研究实践能力、资料整理分析能力以及论文写作能力等。在实践过程中是否自觉遵循科学精神,是否自觉应用科学、客观的方法进行反思与研究则是衡量学生研究水平的重要尺度。 2.评价方法由于教育科研意识与能力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教育研究方法的各个环节也具有不同的学习特点,因此我们在评价方法的选择上也很难固于某一种方法。在选题阶段,我们要考察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以及研究方法知识的理解,看他们是否能够有意识地应用研究方法的选题技巧将自己的专业学习结合起来,这样评价既注重结果,更注重过程;在文献检索与综述阶段,我们更倾向于关注学生的归纳、整理能力,以及学生对已有研究规律的分析能力,该阶段可以通过对学生文献综述撰写的质量进行考察看出学生是否掌握相关知识;在研究方法的应用阶段,评价的方法就更丰富,不仅要考察研究方案设计的可行性,还要考察研究工具制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这个阶段既涉及对行为目标的评价,还要涉及生成目标的评价;最后,在论文撰写阶段主要考察学生资料整理、分析与论文写作的能力,尽管最终学生是以论文的形式呈交,但是该阶段同样要注重过程的评价。因此,“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的评价注重学生的实践,注重发展性评价,这样的评价方式才能引导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科研素养,逐步达到本课程的培养目标。 三、课程教学改革的反思 该课程的教学改革已经进行了两年。在这两年里,我们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对课程内容、课程目标、教学基本理念以及课堂组织形式、教学评价方式进行改革。过程是艰难的,不仅教师要重新修订教学计划,重新适应教学方式,学生也要从过去“满堂灌”的听课状态中释放出来,不仅课堂上要听要实践,课后还要学要实践。但是,每一次集体讨论、信息共享我们都能看到学生明显的进步,在成果展示环节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成就感、荣誉感也令我们感动。这样的教学改革学生是受益者,教师同样也是受益者,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实践的过程中同样也提升了自己的研究水平。 目前,教学改革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课堂集体讨论的课时数较少,学生们进行信息共享的时间不够,导致有些问题的探讨只能浅尝辄止。另外,学生在带着研究工具进场研究时,由于研究方法老师无法随时跟进,导致学生的实地研究只能自己摸索,走了很多弯路。这些问题我们都将在今后的教学改革中逐一解决。 作者:闵钰杨恒单位:乐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教育科学研究方式转换的思考 一、现有评价机制制约了教育科学研究的良性发展 教育部在关于教育科学研究的评价意见中指出,需要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这说明当前的评价机制已经严重制约了教育科学研究的良性发展。重视研究数量,轻视研究质量,重视人情和门户之见等不良现象都是现有评价领域的弊病。一些教育管理部门规定研究成果只有发表在“来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和著作才有效。导致这些学术期刊看重的是纯理论,没有真正关注实践领域的问题,即便有的关注到这个领域也没有提出真正有效的解决措施。而且这些刊物的发行量都是有限的,对教育实践领域的影响力也很有限。 二、新时期教育科学研究方式的转变途径分析 (一)制定教育科学研究战略规划,重视研究内容管理第一,在国际层面上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战略规划的制定,确定相应的战略目标。教育科学研究管理部门要站在宏观角度上对教育科学研究现状以及教育知识的质量等进行分析,进一步确立当前教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强化对宏观政策方面的研究,使教育决策更加科学、合理。第二,扩展渠道,增加教育知识的存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教育界也引进了很多国外先进的教育科学理论,但是跟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教育知识的存量仍旧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当前能够很好的指导我国教育发展实践的相关知识储备不足。所以,要加快教育知识创新和转化的力度。加大教育科学知识的存储量,进一步提高教育知识的质量,这是当前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目标。就教育科学研究内容来说,理论研究要以实践为基础,学校的研究要以教师的发展为基础,教师的研究要以学生的发展为基础,这是确保研究价值实现的法宝。要重视教育结构的调整,不断创新教育体系,深化素质教育改革,推进我国教育公平性的实现,促进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工作人员与实践工作人员的合作,切实推进教学改革实践方面的研究。 (二)建立研究人员培养机制,提高研究专业化水平就目前情况来看,虽然我国也建立了相对比较完整的专业职称评审机制,但是高的学习和职称未必就有很高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所以,要针对研究者的研究能力的不同,为他们创造环境,实施针对性的激励和培养机制。一方面要健全学术规范机制,另一方面也要严格教育科学研究人员的准入机制,还要优化研究人员的行为模式。对于教育科学研究人员来说,要多些统筹方面的研究,减少系统思维,克服片面化的思维模式。在研究人员进入到实践领域的时候,理论思维与实践逻辑可能会产生矛盾,这就需要转化逻辑思维模式。除此之外,还要对教育科学研究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主要是研究方法上的培训,积极倡导他们注重实证研究,注重量化与质化的结合,提高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三)完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在传统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中,一项重要的指标就是论文的发表数量。比如,在一个直辖市2012年度立项课题公报中显示,在201项获取了立项专题的课题中,其中一小部分课题跟实践相关,大部分都是“研究论文、研究专著”等作为其预期的成果。这就需要不断完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在评判研究成果的时候避免以简单的出版物跟刊物不同来定论。与此同时,要不断加大评价制度建设,建立相应的综合评价机制。比如,进一步完善评价答辩制度、公示制度以及申诉制度等等,这样才能保证评价活动有序化进行。还要不断完善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专家在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优化评价的过程和方式,重视评价的实际效果,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 (四)强化教育科学研究管理,增加经费投入第一,重新定位教育科学研究部门的职能,不断提高这个部门对于教学科学研究资源的整合能力。第二,要不断的扩展教育科学研究经费的来源。事实上,各级教育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对于教育科学研究的自主力度不大,这些经费很难支撑以数据为主要基础的实证研究。所以,要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在政府教育支出中,要把教育科学研究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看待,对科研课题的资助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建立相应的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可以提高政府等部门的委托项目经费,这样一来,教育科学研究才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此外,还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鼓励社会公益机构和企业团体等力量对教育科学研究进行资助。甚至可以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大经费的审核力度,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让教育科学研究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结论 综上所述,要促进教育的理性发展,单纯的依靠扩张规模、加大资金投入等很难实现预期目标。这就需要我们重视教育科学研究在教育发展中的作用,积极转变教育科学研究方式,用科学的方式来研究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教育规律,从而促进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马晓丽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学思考 一、课程教学改革措施 (一)教师讲授与学生小组合作学习活动同步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内容主要是讲授教育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方法性、思想性、标准和规范性,如果完全放手,让学生小组单独去按照所学的方法完成一个课题研究会很困难。因此,在课程教学中采用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并不是完全抛弃教师的课堂讲授,课程内容中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必须由教师来进行细致的讲授。同时,在小组合作学习活动过程中,教师的指导和引领对学生的学习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具体的教学实施过程中,采用教师课堂讲授和小组学习相结合的模式,使教师理论讲授与学生小组合作学习活动同步开展。学生通过教师的课堂讲授能够在单位时间内获得更多系统化的知识,同时通过展开小组合作学习活动实践理论知识,实现“做中学”,将理论与实践一体化。 (二)建立以“课题研究”为中心,解决问题为目标的小组合作学习模式教学实践中教师讲授与学生小组合作学习活动同步开展时,必须建立一个学习目标来将二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教学中,学生小组要模拟完成一项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完成这项课题成为学生课程学习的终极目标。为了完成这个目标,学生必须解决研究过程中的很多个问题,这些问题就成为学生小组活动的研究任务。教师把课程教学内容和学生小组科研课题研究结合起来,以“课题研究”为中心,解决具体问题为目标,将整个课程的学习内容贯穿为一条主线,使学生将课程学习的理论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学生学习方面来看,在整个课程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小组只有一个任务,就是模拟完成小组课题研究,在完成这个终极目标的过程中就分解成了多个小任务,通过这些具体任务的实施,使学生形成一个研究团队进行探究学习,实践教育研究方法,体验课题研究过程。从教师教学方面来看,把课程教学内容和学生小组科研课题研究结合起来,坚持以“做中学”的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原则来设计教学方案,努力与教育专业其他课程呼应与对接,为学生专业成长服务。教学中无论采用案例、讨论等教学方法都可以与学生小组模拟的研究课题结合起来进行讲解,以学生关心的、有兴趣的重点热点问题为切入点,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案例讲解更能引起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三)合理设计小组合作学习活动任务成立学生小组后,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的特点来设计学习活动任务。学生小组合作学习活动的任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最好学生能够自主选择。因此,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教学中,学生小组活动任务分为共同项目和自选项目,见表1。在小组学习活动任务中,学生享有较高的自主选择权,小组成员都围绕着“课题研究”来展开,共同探讨解决策略,研究出最佳方案。围绕着小组的共同课题目标将每个成员的贡献有机地结合为一体,使学生之间的合作性贯穿于整个课程学习的始终,而不是仅仅局限于课堂上教师的讲授。 (四)建立小组合作学习档案袋评价体系教育科学研究是一个长期的研究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学生的研究能力的培养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对学生的评价不能“一卷定终身”,应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教学实践中将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二者结合起来进行考核。期末笔试主要以课程内容中基本的、重要的原理、概念进行考核。平时成绩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档案袋评价考核,同时提高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的比重,提高学生小组合作学习的积极性。每个学生小组建立一个学习评价的档案袋,课程学习结束时根据档案袋中的资料作品及平时小组活动表现进行形成性评价。收录到档案袋中的资料作品可以是多种形式的,体现多样化。除了课程教学设计中必须完成的小组活动任务作品或表格外,还可以是每次小组活动或讨论结束之后小组进行的总结报告或研究阶段报告,也可以是成员成长的感想和小组活动的图片等,体现个性化,注重对学生小组在课程学习过程中的研究能力提升、合作能力、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的成长评价。 二、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学生分组及角色分配的问题。在小组合作学习法中,强调学生分组的异质性,强调混合编组,使具备不同的认知能力、学习风格、性格特征、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小组成员要通过合作学习和相互帮助,以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在小组角色分配上,设立负责人,在小组中负责人起了模范带头作用,还有发言人、记录员、计时员等。但通过教学实践发现,在分组问题上学生更喜欢自愿组合。因为有的学生小组是已经在其他实践、实验课程中组建的,成员之间合作默契。因此,为了控制良好的课堂教学效果,教学实践中小组建立以学生自愿组合为主,教师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配为辅,人数4~6人为宜。同时,不指定角色的无负责人小组的学习效果更好。无领导即意味着所有成员一律平等,一些平时没有机会发挥、但有能力的小组成员就有机会浮出水面,脱颖而出,这也是避免出现部分学生的“搭车”现象的方法之一。 其次,避免出现部分学生的“搭车”现象。小组合作学习中的“搭车”现象指的是小组中一个成员承担了所有的任务,而另外一个成员无所事事的现象。在教学实践中,也有部分学生反映个别小组成员参与活动不积极,“搭车”现象会严重影响小组合作学习的教学效果,削弱学生的创新能力、凝聚力、积极性。因此,教师要对“搭车”的学生进行积极的引导,同时采用多样的分组方法,小组角色分配轮换制,多样化的小组评价,丰富的活动内容等方面来避免“搭车”现象。 最后,提高教师自身专业能力和组织能力,加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在小组合作学习的过程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要成为学习过程的参与者、指导者和协调者,随时关注并调控合作学习,精心设计选择合作任务,才能有效地提高合作学习的效率。同时,合作学习过程中学生的思维得到发展,积极地研究思考,关于教育问题、教育现象的很多想法都被激发出来,急需与教师进行讨论交流。无论在课内还在课外,学生小组研究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这需要教师的积极的专业的引领与指导,这对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的专业指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组织能力,密切注意学生学习的反馈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程,纠正一些错误,并对学生共同出现的一些问题组织讨论研究,并主动融入到学生中去,和学生进行平等的对话交流,建立教学相长、合作互助的新型师生关系。 三、小结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是一门理论性、方法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高校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和未来的科学研究具有奠基作用,小组合作学习模式应用在课程教学中,符合教学实践规律,有效促进学生知识、能力、情感方面的发展,使学生把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对不断深化高等教育课程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马锦单位:文山学院教务处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 [摘 要] 与其它学科的科学研究相比,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科学研究呈现出诸多特点:研究对象的广泛性、研究内容的倾向性及研究主体的特定性。探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科学研究的特点,对于从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员的科研活动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 科学研究 特点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科学研究,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对于提高全社会对在高校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和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者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技能,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改革等均具有重要作用。与其它学科的科学研究相比,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科学研究呈现出诸多显著特点。本文试图对此加以探讨,以期给从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员的科研活动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研究对象的广泛性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科学研究的对象主要包括:教育的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对象(在校大学生)、教育的主体(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教育的社会环境以及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等。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而言,它是一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学科,是一个完整的、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发掘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史,结合实际特别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实际,研究如何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总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任务在于揭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质,探索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规律,以及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将在校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研究大学生心理和思维的特征、大学生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状况、大学生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的认知和所持的态度等。将教育的主体即教师作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考察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师队伍的基本状况,如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与高校其他教师相比较所享受的基本待遇,考察他们的思想理论水平、业务素质以及对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育教学的基本认知及所持的基本态度,并提出加强这支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途径和方法。将社会环境作为研究对象,其主要任务是考察国际国内形势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趋势,社会结构、社会利益关系发生了或正在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这些情况对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什么样的机遇和挑战,它对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有什么样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变化对于高校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提供了哪些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有利条件,同时又对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实施带来了哪些不利的影响。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途径、方式和方法作为研究对象,是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适应大学生心理特点及思想状况,根据时代要求,充分运用现代社会提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研究内容的倾向性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科学研究内容,基本上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二是马克思主义教育的研究。这两个方面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在研究对象上,前者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研究对象,注重的是理论本身,后者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研究对象,注重的是理论的教育;在研究任务上,前者以揭示理论的实质、探讨理论发展的规律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后者则以探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规律作为主要任务;在学科属性上,前者属于基础研究,后者则兼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双重性质,其中应用研究的性质更加突出。因为理论教育的研究虽然也要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并以此为前提,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无所谓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但它更主要的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规律,即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怎样才能更好地为教育对象所接受,从而转化为他们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思想价值观念。对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师来说,首先要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只有先搞清楚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以及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才能解决用什么样的理论观点进行教育和如何进行教育的问题。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搞好了,又能增强人们的马克思主义信念,进一步树立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从而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繁荣。因此,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科学研究两个方面的内容是相互联系、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科学研究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研究实践中要平均用力,而是要把研究的重点放在后者,即应更倾向于马克思主义教育的研究。这是由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特殊性决定的。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既具有一般意义的教育的共性,更具有鲜明的个性,即意识形态性。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教育的一般本质,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具有一般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主体、客体、目的、内容、方法、结果等,也反映教育的一般规律。与其它学科不同的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而不是别的理论作为施教的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教育活动,因而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或阶级性。这就决定了它必然有着与一般教育活动不同的特殊规律。因此,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科学研究,既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本身,更要研究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一般教育活动不同的特殊规律,研究如何使马克思主义更好地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以提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从而更好地实现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目标和任务。 三、研究主体的特定性 高校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的主体主要是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教师。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的主要内容除对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研究之外,更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在目前形势下,主要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改革问题。对此,高校马克思主义课理论教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一,作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要内容的难点、重点、热点问题,教师最有发言权。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内容,毫无疑问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材的编写,首先要反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系统性。但教材内容还必须体现教学过程中的难点、重点和热点,这样才能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必须承认,教材内容的确定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专家学者、教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三方通力协作。需要学术界立足中国国情,开阔视野,深入探索,产生出较为成熟和系统的理论成果,而不是浮光掠影、只言片语的评说。还需要由政府主管部门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选择,在统一的教学大纲的规范下组织编写。而无论是专家学者的研究,还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都离不开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的日常性研究。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最了解学生,他们对马克思主义教学过程中的难点、重点,以及学生关注的理论热点问题最为熟悉,也有最深刻的体会。专家学者的研究(有的教师本身就是专家)必须以广大教师的研究作为基础,广泛吸收教师的科研成果。教育部门的决策也是一个民主集中的过程,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是其决策的最为直接的依据,广大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而获得的科研成果,也是重要基础。 近些年来,高校部分大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产生了排斥情绪,甚至逆反心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效果不理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种状况的出现,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多方面的原因。只有展开研究,关注当代大学生的现实渴求,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才能找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更为有效的方式、方法,从而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这些问题的解决,离不开高校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的主体即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教师。 第二,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研究的主体力量。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就必须研究理论教学的方式、方法,改变传统的单纯说教教学方式。这就要求以教育教学研究为基础,只有通过研究,才能做到改革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在这一领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在于制定政策,进行倡导、鼓励和推动,并负责研究成果和教学经验的推广,而从事直接研究的主体力量必须是教师。因为,一方面理论课教师是第一线的教学任务承担者,对改革的必要性的体会最为深刻。同时,这种研究也是提高其自身教学质量,获得学生较高评价的主要途径。因而,教师从事教学方法、方式改革的研究,具有较大的内在动力。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其最大的价值莫过于受到教育对象的承认和爱戴。另一方面,理论课教师比其他人更具备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研究的基本条件。作为一名教师,他们较扎实地掌握了一般教育学的原理,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对于学生在不同的教育方式、方法下接受教育时的认知程度、态度和情绪,有最为直接的观察、掌握和体会。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中学实验员怎样做教育科学研究 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加快,作为理化生实验员也要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笔者对实验员角色的理解,实验员在理论上要不低于一线教师,在实验方面要高于一线教师,应该是学校理化生教学的领头羊,实验员对一线教师要起到智囊作用。实验员的工作基础有两个:一是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二是理化生学科教材。实验员的工作内容有两个:南京中学实验室管理网、实验室器材及卫生管理。 目前,中学的理化生实验室相对独立,各室都配备了自己的实验员,大都是本专业的教师,属于教师编制内人员。 在教育科研选题方面可以思考这样的问题,如理化生学科教材在实验设计上的变化、教材的实验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技术装备标准与实际教学的需求等。例如,现行物理实验室装备标准与物理教材的差距,1.演示活动器材配置数量与实际教学需求的差距。演示温度计配备标准是1只,它本是玻璃制品易损坏,单价在30元左右,如果一所学校真的只配一只,教学中出现损坏怎么办?教师之间课时安排冲突怎么办?笔者主张对这类价值低又易损坏的器材配置标准是:任课教师人手一套外加一个备用品,或者按学校规模和教师人均带班数量综合考虑配置。2.分组实验活动器材配置数量与实际教学需求的差距,苏科版物理教材中实验设计以活动方式出现,教材编写组的教师说,是分组还是演示由教师根据学校教学条件而定,但教师是根据教参的教学要求特别是根据中考考试要求来安排,个别实验活动需要安排分组,但装备标准不支持。3.器材配置标准数量要适当考虑损耗因素。物理实验员大都知道,有些器材一学年使用一次,有些器材一学年需要使用多次。例如,铅块一学年使用一次,导线、单刀开关、小灯座和灯泡等,在14个电学实验几乎都要用到,从怎样让一个灯泡亮起来的实验到串联、并联、电流表和电压表的使用,最后测小灯泡的功率的实验。像导线、刀开关、小灯座这样的器材使用次数多,当然损耗也会多。器材配置标准数量要适当考虑损耗因素。 实验员的工作内容有两个:南京中学实验室管理网、实验室器材及卫生管理。在教育科研选题方面可以思考这样的问题,南京中学实验室管理网的栏目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实验材料加工技术的改进,实验创新设计及制作。例如,苏科版物理教材的实验设计与人教版相比更新颖一些也更贴近生活,但部分实验所选择的器材似乎也有一些理想化,或者说进入实际操作层面效果并不理想。苏科版教材九年级下册中有一段文字:将手机放在金属容器(如饼干筒、茶叶盒)中,打电话呼叫金属容器中的手机。这时,手机接收信号会受到怎样的影响?答案是:不能接收到信号。饼干筒、茶叶盒的大小教材中没有提示,而盒的大小对能否接收到信号是有影响的。有教师反映该实验中电磁屏蔽效果不好。我国手机常用的频段主要有CDMA手机占用的CDMA1X,800MHz频段;GSM手机占用的900/1800/1900MHz频段。由波长公式计算可得知,波长是38cm,33cm,17cm,16cm。经过实验验证,当金属容器的大小三维尺寸小于16cm电磁屏蔽效果好。再如,初三杠杆平衡条件实验中,新式杠杆悬挂钩码的是环状塑料片,从形状设计上看不错,但在使用过程中杠杆稍有倾斜就会打滑,这是设计人员所没有考虑到的。新式杠杆附带有在铁架台上固定的装置,但圆孔太小与新式的铁架台铁杆不配套。制作杠杆的木质太软,穿轴孔内置的铜套容易滑脱。对于老式杠杆的固定轴存在的问题是杠杆容易滑出不如改用大号铁钉,铁钉的大头有效阻止杠杆滑出。老式杠杆的卡簧弹性好、易固定但丢失后补充有困难。有教师改用棉线绳套替代效果也不错。再如苏科版初中物理教材八年级上册P58图3至图9色光的混合,有三组色光混合。红与绿、红与蓝、绿与蓝。学校也有色光混合仪,在实验中总感觉效果不理想,于是笔者就进行反思,这是什么原因?查到一本书名叫《彩色照基础》(刘涤民著,中国摄影出版社1986年版)。笔者对书本中的彩色插图特别感兴趣,比如它的白光光谱分为红、橙、黄、绿、蓝青、紫6个色块,其中红最宽,绿次之,蓝青与紫相当,橙与黄最窄。最大的问题是书中的蓝色与物理教材上的蓝色根本不一样!它是青紫合并的蓝色,笔者相信摄影专家对色彩的判断。物理教材上的蓝色事实上应为青色,物理实验室提供的蓝色玻璃片及蓝色玻璃纸都存在问题,为了验证这一猜想,笔者找来紫色的玻璃材料。经过实验验证专家的观点是对的。 总而言之,中学实验员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是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实验员也要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新一论教育改革重点强调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科学素养的培养。实践证明,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科学素养的有效途径,而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的撰写是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必经环节,也是必要条件,为学生提供明确的操作程序。那么如何撰写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呢?笔者结合实践,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和做法,与广大同仁交流。 一、方案的形式 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可用文字、图示、表格等形式呈现,具体应随课题而定,但一般用表格来呈现比较好。 二、方案的内容 通常应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课题名称:名称应尽可能简明、具体地反映出活动的内容、活动的类型、活动的对象、活动的范围、活动的任务等。 活动的形式:通常有组织兴趣小组,举办培训班等小组活动;科普讲座、板报宣传、科学报告会、演讲会、科技夏令营、参观访问和科技周等群众性活动以及学科竞赛、科技专项技能竞赛、小发明、小制作、生物百项等竞赛性活动。 活动的背景:应具体阐述组织开展该项活动的原因。如:“伴性遗传内容的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背景中这样写道:“我国正处于课程改革的时期,自2004年9月在山东等4省市率先实施新课程改革,现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推广实施,并要求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而新课程重点强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种调查式的科技教育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自主探究的精神。” 活动的目的意义:是指活动的教育性,要尽可能简洁、明了地反映出活动要解决什么问题,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道理,在思想品德、生活能力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方面有什么帮助等。如:“伴性遗传内容的科技教育活动方案”目的意义中这样写道:“通过调查研究,使学生初步学会调查和统计人类遗传病的基本方法,使学生了解某些人类遗传病的发病情况;通过分析调查结果,使学生加深对遗传病的理解,加深对遗传病危害的认识;在调查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接触社会,并从社会中直接获取资料的能力;在调查结果的交流和讨论中,提高学生的信息交流、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活动成员及分工:主要反映参与活动的成员有哪些,每个成员在整个活动中所担负的角色和完成的任务。如:组织协调、查阅资料、材料准备、填写活动记录单、撰写活动总结(报告)等。 活动实施计划:该项内容是整个方案的优秀内容,主要包括活动的具体内容、步骤、方法、时间安排等。实施计划告诉参与者开展活动的程序,要注意科学性、过程性,并且要详细具体地列出每个阶段(步骤)的时间安排、地点、任务要求、分工情况。写得越具体,越易操作,活动越易成功。 评价标准:该项内容是活动方案内容中必须具有的,它是整个科技教育活动的导向,不同类型(或课题)的活动应制定出相应的评价标准,但都要遵循评价标准与活动的目的意义相对应的原则。主要应从情感态度、能力目标、知识目标等方面来制定。 活动的可行性论证:是指开展活动所需的条件,包括场所、材料、仪器、经费、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能力以及存在的困难,解决困难的对策等。 活动成果的呈现:一般是论文、调查(实验)报告或总结等形式,以文字、图表、多媒体等方式表达。 调查类科技创新教育活动方案撰写举例见表1: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论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科学研究的必要性 [摘要]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科学研究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需要,是培养研究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的需要,是增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学术性、科学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需要。 [关键词]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必要性 一、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科学研究是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建设,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学科基础和依托。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深入发展,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个年轻的学科,在20多年的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由于这一学科建设时间短,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层面上,与我们时代对该学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学科基础较为薄弱。这成为制约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深入有效开展的一个瓶颈。中共中央、教育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所依托的学科是我国特有的一门政治性、科学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建议设立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工作和任务,任重而道远,它涉及和涵盖了培养目标的确定、研究方向的设置、课程体系的设计、教学大纲的制定、培养模式的选择和完善、师资队伍的建设、教材建设、图书文献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库的建立、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多层次、多方向的建设任务,而在这些建设任务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的科学研究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的研究放在该学科建设的首位。 首先,这是由该学科特殊性质决定的。该学科与其他学科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的侧重点是在德育方面,主要是提高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其中最根本的是使受教育者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等,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成为受教育者的最重要的素质和灵魂。要实现这一目标,不是通过简单的说教,而是要通过多层次、多方向、多环节的培养工作,要以丰富而深刻的科学知识作为教材,并尽可能适应受教育者的特点,采用其乐于接受的有效形式。这就必须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研究受教育者的特点和需求,研究教育教学的手段、方法、形式等等。 其次,这是由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决定的。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会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在这方面,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当前,我国意识形态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但同时也要看到,西方敌对势力从来没有放弃、也不会放弃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和“丑化”的战略图谋,各种敌对势力也总想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这一战略图谋,他们往往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在我们集中精力进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建设,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斗争形势,根据该学科的特殊性质和培养任务,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的科学研究,培养自觉的马克思主义者,使我们在当前意识形态的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马克思主义具有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固有本质,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只有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的科学研究,才能保证学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有效地提高学科建设的科学性。 二、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科学研究,是转变社会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角色观念,培养研究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的需要 一般而言,关于高校教师的角色定位,是明确而清晰的,即认为高校教师不仅是教学教育承担者,也是某一学科专业的研究者、学者,高校教师确实是我国科研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我国的科技发展,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是社会公认的事实和被普遍接受的观念。但一旦具体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的角色定位,人们就往往发生偏差。 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的角色定位到底是什么?长期以来,整个社会已形成了一些基本的观念,即认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员,是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宣传员,理论课教师,主要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宣传、注释工作,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则是党中央以及少数专家、学者的事情,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也以宣传员的角色给自己定位,这就造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科研意识薄弱、科研水平普遍不高的状况,而这一状况又进一步强化着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的角色观念,这一观念的明显例证就是高校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在进行职业选择时,往往不愿进入高校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认为这对于自己专业的发展没有好处。他们认为,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工作,不利于其专业的发展。转变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的角色观念,是直接关系到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树立牢固的科研意识,增强从事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重大问题,关系到研究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转变观念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就是要求广大理论课教师,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的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的研究过程是教师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思想的过程,是使教师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完善并趋于合理的过程,是探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规律、方式和方法的过程,只有通过科学研究的实践砺炼,教师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专家,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专家、学者。 三、加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科学研究,是增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学术性、科学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性(或阶级性)和学术性高度统一的理论。首先,它有着极强的学术性。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门内容丰富,结构严谨,具有极强的逻辑性的学说,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其创始人之所以能够创立这一理论,来源于他们对作为其理论来源的德国古典哲学、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和英国的古典经济学的刻苦的钻研和深刻的理解,来源于他们对他们所处时代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入考察,来源于他们对当时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成果的全面了解、来源于他们对当时西方各国的社会政治运动,特别是工人运动的经验总结。他们创立这一理论,耗去了他们毕生的精力。这正是学术研究及其成果形成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必须具备的特征。同时,马克思主义与其他学科相比较又具有极其鲜明的意识形态性(阶级性)。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创立该理论的目的看,它是为世界无产阶级打碎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社会而开展的革命斗争服务的;从其社会效果和作用看,它创立以来,成为世界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的理论武器,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历史的前进步伐;从其社会地位看,它是世界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理论。这一理论是一个有阶级立场、有国家界线的科学体系。与之相比,自然科学则无阶级立场,无国家界线,一般社会科学虽然也具有阶级性,但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比,其阶级性远不如马克思主义理论直接和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意识形态性(或阶级性)和学术性是统一的。学术性是基础和前提,意识形态性(或阶级性)是结果,正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一门内容丰富,结构严谨,具有极强的逻辑性的学说,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它才成为世界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的理论武器,成为世界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理论。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意识形态性(或阶级性)和学术性高度统一的特性,要求我们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观点、立场、方法的灌输。这是意识形态教育的不可动摇的原则。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门科学,其教育有着一般科学教育的共性,必须体现它的学术性,否则,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就会变成空洞的说教,马克思主义理论也就会被大学生看作僵化的教条而予以排拒,从而严重影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效果,意识形态教育的目标也就无法实现。 增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学术性,最重要的途径,就是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积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教育的科学研究。只有开展研究,才能做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融会贯通的透彻理解,才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才能找到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更为有效的途径、方式、方法,从而提高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繁荣教育科学研究 促进教育改革发展 图们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在省、州教育科研部门和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任务,繁荣教育科学研究,坚持为教育决策科学化服务,坚持为提高各类学校教育质量服务,坚持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服务,充分发挥了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有效促进了全市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图们市教育科研所先后被评为2004~2007年度吉林省教育科研联检先进单位、吉林省基础教育校本科研先进集体、吉林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 一、加强网络建设,发挥机构职能作用 1 提高素质,确立地位。教育科研所作为全市科研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中心,其科研工作者自身素质成为决定全市科研工作成败的关键因素。多年来,科研所把提高研究者自身的学习能力,作为科研所自身发展的第一需要,始终围绕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这个主题,先学、多学、深学相关的教育理论,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一方面每年订阅《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学刊》、《上海教育科研》、《教育科学研究》等10多种教育报刊杂志,购进最新相关新课程以及教育科研相关书籍供研究人员学习,科研所藏书达1470多册。另一方面,安排科研所研究人员参加省州相关部门开展的培训及研讨活动,及时掌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最新信息。我们注重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努力做到“五个坚持”:坚持结合课题研究学习,熟悉全市立项课题的相关理论,加强教育理论对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坚持结合课程改革学习,深刻领会“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新理念,推动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坚持结合教育热点问题学习,充分运用相似论的联系律、运动律和创造律,正确认识课程改革与课题研究的关系;坚持结合科研动态信息学习,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有关教育理论的论述”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明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结合教育同行交流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并注重我市教育特色,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2. 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科研兴教(校)作为一项教育整体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制度来作保障。几年来,我们通过科学的制度与规章加以引导和规范学校教育科研行为,保障了全市教育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2009年12月,在全市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原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科研的地位作用、教育科研的组织建设与职责任务、课题研究与校本科研、教育科研的督导与表彰以及教育科研的投入等基本问题,并表彰了“十一五”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我们还先后制定下发了:(1)《关于学校教科室工作职责的规定》,明确了对教科室“科研工作、学术活动、课题研究、科普培训”等方面的相关要求;(2)《关于教育专业委员会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性质、组织原则、活动程序、学术年会”等相关内容,实现专业委员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3)《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提出了“课题的申报与立项、课题的研究与实施、课题的结题与鉴定、成果评奖与推广、课题研究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要求;(4)《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评价方案》,提出了“评价原则、评价范围和内容,评价实施方法与步骤、评价指标体系”等要求,使教育科研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3. 培训骨干,带动基层。培养一批素质高、业务精的科研骨干,是推动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坚实基础。为此,我们把提高领导干部、骨干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摆到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几年来,我们每年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如,“全市学校科研主任工作会议”、“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全市中小学领导干部学习班”、“学科教研员学习会”等,举办了“学校教育科研室职能”、“发挥听课评课作用、推动课程改革深入发展”、“中小学教育科研”、“教研员如何进行课题研究”等内容的培训,特别是我们根据课题研究的进展,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讲座,如课题立项阶段举办“如何选题”、“如何编制课题研究方案”、“如何开题”、“教育科研工作步骤”;课题研究阶段举办“科研课题研究与管理操作要点”、“科研五大类资料建设”;课题研究进入结题阶段举办“研究报告的撰写”、“结题材料整理归档”等专题讲座,并理论学习与参观交流相结合,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向科研要质量,靠科研上水平”的意识,提高了学校领导、科研主任和科研骨干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教育科普,提高群众科研素质 1. 从教改需求出发,办好专题讲座。我们从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发挥市教育科研所的信息优势,深入基层学校(园),紧密结合学校科研课题研究,努力办好专题讲座,达到以学促研的目的。五年来,我们组织的专题讲座有:(1)在家庭教育方面,举办了“影响家庭教育的因素分析”、“中国家庭教育的三大误区”专题讲座;(2)在学校德育方面,举办了“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思路”的专题讲座;(3)在课堂教学改革方面,举办了“打造高效课堂,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等相关专题讲座;(4)在课程改革方面,举办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新课程学生评价的操作”等专题讲座;(5)在教师研修方面,举办了“校本教研的主要实践因素”、“如何写好教育案例”专题讲座;(6)在民族教育方面,举办了“小班化教育的基本思路”专题讲座;(7)在职业教育方面,举办了“加强和改进中职德育工作的基本思路”专题讲座等。 此外,5年来我们有计划的聘请专家来图们讲学,先后聘请上海方略集团的冯恩洪、吉林大学教授陈秉公等教授讲学,还聘请州内学者延边州教育学院刘臣院长、李天民主任、延边州科研所刘志军、俞永虎研究员分别以《关于课程改革》、《小班化―朝鲜族学校发展必由之路》、《关于学困生转化工作》、《中小学校本科研》、《实施有效教学方略》等为题举办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专业引领的档次和质量。 2. 从学校需要出发,做好互助对话。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是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因素。以“互动对话”形式进行科普工作,积极营造教育科研的文化氛围,是我们实施“专业引领”的新探索。我们先后在10多所学校组织了“学校特色建设”、“幼儿双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综合实践活动”、“学校管理工作”、“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校本研修与校本科研”等座谈讨论会,共同探索“理念、决策、管理”三大共性问题。 3. 从教学实际出发,做好专业引领。每年利用寒暑假,针对学科实际,各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教师培训,进行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理论讲座。先后组织了《课堂教学结构设计》、《在学科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的能力》、《开展学科探究式学习应注意的问题》、《新课程背景下有效教学策略》、《新教案的编写》、《自主参与合作学习教学模式》、《阅读教学中学生主体作用》等理论培训,培训面达到学科教师的95%以上。在学科教学观摩研讨活动中,结合“教学课例”,加强先进教学理论的辅导和学科教学改革最新动态信息讲解,同时结合听课、评课,用新课程理念和理论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 三、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 1. 选准研究课题,确定研究方向。选好我市重点研究课题是落实“科研兴教(校)”战略的重要策略。“十一五”期间,我市确立了省学会规划课题“新课程条件下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为深化研究各学科又分立了28个子课题,并做好了四方面工作:(1)充分发挥教研员作用,做好专业教学的引领。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科教师,利用假期集中进行学科课堂教学模式的理论辅导;(2)加强课例研究,做好校本研训的指导。各学科以“课例”为载体,贴近教学、贴近教师,组织“同课异构”、“小课题研究”等研讨活动,促进了学校校本教研活动的深入开展;(3)建立了课题研究情况调研制度,加强课题组与基层学校课题研究教师的联系,做好面对面的指导。课题组成员深入基层学校进行调研,通过听课、座谈讨论,及时解决课题研究中出现的实际问题;(4)组织开展观摩课研讨活动,展示、推广研究成果。各学科每年都组织课题研讨课观摩、送课下乡、现场听评课、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活动。“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模式”课题顺利解题,多篇在各级刊物上。 我市“十一五”规划课题立项46项,其中部级子课题3项、省级课题6项、州级课题16项,主要内容有“幼儿教育”、“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朝鲜族教育”等研究课题,明确了全市教育科研工作的主攻方向。全市小学9所、初中8所、普通高中2所、职业高中1所、国办幼儿园5所共计25所学校(园),课题立项的学校(园)有23所,课题立项覆盖率达92%。 2. 加大过程管理,深化课题研究。过程管理是科研管理的中心环节,需要深入基层学校,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及时总结成功经验。 首先,要强化课题研究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它为课题研究提供论证和评价依据,并为课题实施提供全面、系统的工作程序。我们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写好“课题的提出与构想”、“科学依据与论证”、“课题目标”、“研究对象”、“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实施步骤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方案,在编制过程中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和骨干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进一步增强“科研兴教(校)”、“科研强师”的意识。在每个“五年规划”期间都编印《图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实施方案汇编》,并发到全市各校、园,以便教育工作者互相借鉴,共同提高。 其次,加强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管理。对课题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是课题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根据《图们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图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每年分期分批组织了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阶段性检查和指导。审查学校课题阶段性研究报告;检查课题研究过程性、成果性等方面研究资料;听取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汇报;召开座谈反馈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意见,以过程管理来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 “十一五”期间,图们市科研课题数量以及质量都有新的突破,吉林省延边州科研课题结题率达到100%。 四、活跃学术研讨,积极推广研究成果 1. 组织召开各种现场研讨会。我们先后举办了各种教育教学方面的市级研讨会,推广了相关学校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全面介绍了全市各类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优秀成果。 2. 按照规定开好学术年会。学术年会是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不断探索年会的有效性,积极改革学科专业委员会年会形式,坚持年会与研讨相结合,丰富年会内容与形式,突出年会主题化,即坚持紧紧围绕主题,组织课堂观摩、评课研讨,围绕主题,交流论文、做工作报告,构建充分展示学科教学改革成果的有效年会新模式。 3. 开展课题实践课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我们先后开展了小学数学、朝鲜语文学科“自主――合作探究”课堂“同课异构”研讨、小学语文学科“自主探究教学模式”研讨、音乐学科“参与―体验”教学模式观摩研讨、小班化教学观摩研讨、物理课堂“做中学”课题研讨、化学探究性教学研讨、汉语学科课堂教学模式研讨、“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学模式”教学评比、《教学案例》设计竞赛等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4. 参加省州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2006~2008年,我们组织全市广大教师参加省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共有321篇参评,其中获一等奖132篇、二等奖151篇、三等奖30篇、优秀奖8篇;参加省思想品德教育经验“一得谈”征文活动的教师有65名,其中12名荣获“吉林省德育教育好教师”称号。2009年,“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八届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吉林省教育科学第六届科研成果评选活动”,共征集191篇论文。2010年度吉林省基础教育校本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共征集96篇论文,全国第十六届教育情报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共征集190篇论文。2006年以来,全市广大会员有118篇论文刊登在国家、省级刊物上。 “十一五”期间,市朝鲜族幼儿园“双语教育―民族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朝鲜族幼儿园双语教育研究报告)”刊登在《中国民族教育》杂志上,市二高中“实施因材施教与面向全体关系的研究”成果刊登在《延边教育学院学报》上、市职教中心“职业学校德育教育实践研究”成果在《中国教育报》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吉林省教育学会成立三十周年之际,我们积极组织参加省学会组织的课题研究成果征集活动,我市五中《重建新课程标准实施中的常规教学管理系统与制度研究》、凉水中心小学《实践体验,尽我孝道,德育切入新路径》、三小《小学生学习困难类型成因及对策研究》、一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研究》、二高中《新课程理念下高中数学合作学习实效性的研究》、二高中《高中文科综合科创新教育的研究、五中《新课程实施与师生教学活动方式转变研究》、实验小学《构建“主体参与”创新教育模式整体研究》、实验小学《优化校本教研策略的研究》、朝鲜族幼儿园《研究双语教育模式,推动民族幼儿教育》、职业教育中心《职业学校德育创新问题研究》、科研所《创新性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验》等12项(全州共计18项)课题研究报告编入《吉林省基层教育学会课题研究结题报告选》(献给吉林省教育学会30华诞一书中)。 五、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教育行政决策 教育科研所以丰富的教育理论信息为优势,发挥“参谋”、“助手”、“纽带”的作用,参与决策、服务决策。我们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先后完成了《图们市“十一五”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校舍建设发展规划》、《图们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计划与2020年发展规划》、《关于加强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图们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行政决策文件的起草任务。今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又是“十二五”规划之年,我们积极承担并完成了《图们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工作,完成了《图们市基础教育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调研与对策研究》等涉及图们教育未来五年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多年来,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与我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学校科研工作思路不够清晰,定位不够准确,科研和教研未能做到有机结合,影响了教科研整体效益的发挥。二是部分学校领导对科研工作重视不够,指导能力不强,限制了研究活动的有效开展。三是课题数量虽逐年增加,但研究不够深入,质量高、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不多。四是科研队伍整体水平有待于提高。“十二五”期间,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纲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性、基础性和“第一生产力”的功能,坚持面向实际,突出重点,有所创新的原则,发挥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服务、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教师队伍专业成长服务的作用,在促进图们市教育的内涵发展、均衡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浅谈教育科学研究的重要性 摘要:应用文献资料法分析教育科研的重要性,研究得出:开展教育科研是教育形势发展之所需,学校可持续发展之所需,教师行业发展之所需。所谓教育科研,是指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教育教学的问题为研究对象,以科学方法为依托,以探素质教育规律、指导教育时间为目的的一种创性的认识活动。 关键词:教育科研;学校;教师;重要性 要科学全面地理解教育科研的深刻内涵,须理解“科学理论”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原理和现代教育理论;“教育问题”是指教育领域客观存在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种种矛盾和疑难;“科学方法”指认识自然或获得科学知识的程序或过程;“教育科研目的”是探索教育规律、指导教育实践,教育科研的本质是一种“创造性的认识活动”,教育科研不是简单重复的劳动,而是一种脑力劳动,需要发挥教师创造性的思维,教育科研的对象是针对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目的是着眼于改进教育教学工作,途径是教师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过程是实施有效的分享与合作。 1.开展教育科研之必要 古希腊伟大的力学家阿基米德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整个地球”。学校发展、教师产业成长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支点就是教育科研。“有识者重视教育科研,有志者开展教育科研,有为者得益于教育科研”。[1] 1.1教育形势发展之所需 首先,世界教育形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当今国际呈现出政治多元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人生学习化的鲜明特征。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已来临。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更为丰富多彩。其次,中国教育发生了深刻变化。当前的中国教育还面临着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两基”的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优质发展、教育和谐发展、减负增效、德育有效性、课程改革、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从“上学难”到“上好学”等。教育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战。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教学形式、学习方式、阅读方式、师生关系、评价方式等都发生了变化,基本上形成了“处处是学习之地,人人是学习之人,时时是学习之时”[2]的格局。第三,学校和课堂发生了深刻变化。第四,教育的对象发生了深刻变化。现在是独生子女时代,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都比以往任何时候多。由上可知:教育的外延大大扩展了,其内涵更加丰富了,目的更加明确了,功能更加增强了。而教育观最大的变化是“办学以教师为本,育人以学生为本”思想的确立。教书育人的教师,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和研究,了解世界和中国教育发展变化和形式,才能赶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也才能做好教育教学的工作。 1.2 学校可持续发展之所需 学校发展有三件法宝:一是抓风气,二是抓规矩,三是抓科研。教育科研是学校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学校只有教育科研为先导,才能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应改革的潮流,才能办出特色和水平,也才能可持续发展”。[3]一个课题可以成就一所学校,教育科研能给学校带来教育的春天。一所学校如果不搞教育科研,那是上不了档次的,也是办不出特色的。有人说,不搞教育科研的学校是不完善的学校,不重视教育科研的领导是不称职的领导。 1.3 教师专业发展之所需 教师发展研究,不仅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实在的行动。教师就在教育研究的现场,教师就是最佳的研究者。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生命质量的一种手段,应该成为教师的内在需求。没有科研传统的教师,工作常常是机械和重复的。作家梁遇春曾写文章嘲弄说,很多教师就像是知识的贩卖店,一本讲义用十几年,就那么点知识贩卖了一遍又一遍。不做科研,不研究学生,每天疲于奔命,没有创新的教师确实只是知识贩卖店里面无表情、枯燥乏味的伙计。我们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工作繁重、重复、机械。毫无乐趣可言,这是现代人的生存困境,是生命的异化。我们教师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困境,怎么摆脱这种困境,对于教师来说,教育科研是一剂良药,科研可以使我们不断创新,使我们乐在其中,使我们提高生命的质量。 考察任何一位优秀教师、名师以及教育家,我们都会看到,科研在教育实践、教育生涯中有着非常重要、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科研丰富了他们的内涵,是科研改善了他们的行走方式,是研究优化了他们的生命状态,是研究是他们不断走上了事业的高峰。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就应该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一些研究的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研究工作对教师来说,并不是什么神秘莫测和高不可攀的东西”,“教师的劳动是一种真正的创造性劳动,它是根本接近于科学研究的”。教育家鲍林也说:“如果一个人在进行教育的同时也进行研究,那么他的教学效果一定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我国著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说:“人一旦从研究的角度来看待他的本职工作,那么无论他的工作多么平凡,都会有无穷无尽的研究价值,同时也就有无穷无尽的乐趣”。“不是生活中缺少科研内容,常常是我们自己缺乏发现科研内容的能力”。研究是生命的支柱,我现在取得的一点成绩都是我研究探索的结果。我研究教书,创立了语文课堂教学‘六步教学法’,交给学生若干种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我研究育人,构建了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培养了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我研究管理,创立了科学民主的学校管理、班级管理的经验;我研究人生,构建了一整套享受人生快乐的学说”。钱伟长校长也叮嘱教师:“你不上课,就不是老师;你不搞科研,就不是好老师。教师是必要的要求,不是充分的要求,充分的要求是科研。科研反映你对本学科清楚不清楚。教学没有科研作为底子,就是一个没有观点的教育,没有灵魂的教育”。所以,有教师说,不进行教育科研的教师,不可能真正尝到当教师的乐趣,并成为真正出色的教师。教师有三项职责:教书、育人、科研。其中,教书是中心,育人是目标,科研是基础。教师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中的经验和问题,扬长避短、改进工作,实现向科研型教师的转变。 2.教育科研的力量——结束语 教育科研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教师专业成长最便捷的一条途径。教育科研的力量是巨大的!一所学校要发展,首先得确立发展思路,依法治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民主理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效果活校、品牌亮校、文化润校。法律法规是学校发展的基本底线,师资是学校发展的第一资源,质量是学校发展的永恒主题,民主是学校管理的一大法宝,科研是学校发展的源头活水,特色是学校发展的代名词,改革是学校发展的强调动力,品牌是学校发展的形象代言,文化是学校发展的优秀灵魂。学校要想办好,办出品牌特色,必须重视教育科研。教育改革,科研先行;学校发展,科研引领;教师成长,科研伴随;学生成才,科研指导。教育与科研紧密相连。教学与研究是教师职业生命的两条腿,缺一不可;反思与研究是教师的一种专业的生活发式和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有了教师的成长发展,才会有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教育科研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教育科研是教师的成才之路,让学校教育科研亲近每个教师。(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教师如何进行教育科学研究 教师进行科学研究,目前很流行的词:教师科研。何为教师科研?从字面上理解是教师从事教育科学实验。但他的意义不仅限于此,而在于强调教师科研的必要性和特殊性。教师的工作是充满智慧的工作,每一位教师都是教育的实践者,所以进行研究不是几个能手、个别骨干的事,而是每一位教育者必须面对的事。面对问题,能帮助我们的只有去作研究。那么,教师研究到底是什么,如何做? 一、教师进行教育研究的目的 教育科学研究是以拓展教育科学知识和解决教育中的问题为目的的,教育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创新。什么是教育创新?教育创新不是把以前的东西推翻掉,自己再搞一个新的东西出来,而是在日常工作学习中遇到问题时,做出的点点滴滴的尝试。教师如此,学生亦如此。所以,对于广大教师来说,从事教育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二、教师进行教育研究的方式 1、教师需要什么样的研究 提起研究,很多人立即想到课题立项啊、论文写作啊、方法追求啊等等,就头疼得要命。把教学研究看得过于神秘、高大,使得大多数老师望而生畏。其实,教师的研究不同于专门研究人员的研究,我们每天都在搞研究只是无意罢了。没把日常工作中对教学问题的点点滴滴的尝试与研究挂上钩,只是一味的用他人的理论来代替自己的理论,用他人的实践来代替自己的实践,教育研究变得有问题没实践,有论文没成果,忽视了学校教学研究的实质。 教师研究与专门研究者的研究是有区别的:用贵州教育家汪广仁教授的话来说,我们一线教师的研究目的是解决前沿实际问题,研究的课题就是教育教学中困扰我们的问题,研究的对象就是学生、自己和课堂,研究的过程是整个教学过程,研究的成果就是学生的发展、质量的提高,把整个过程用文字表述出来就是成果(论文)。即:教师即专家,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效果即成果。 有的教师说,自己教育教学工作忙,没时间搞研究,将教育研究看作软任务。实际上,教师对教育规律的每一点认识,教育实践水平的每一次提高,往往先来自教育研究,所有优秀的教育教学过程总是和教育研究交织在一起。只要我们心中有问题,有探索教育的热情,并在教学中尝试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就和教学是一致的,只能帮助我们更好的教育学生,而不会增加额外负担。这就像会自行车的人只会感到骑车方便,而不会觉得车子是负担一样。 2、教师研究的主要方式是校本行动研究 校本行动研究从基本理念来看,与校本培训、校本课程、校本管理等完全一致,都充分体现了“基于学校、通过学校、为了学校”的主要思想。它的基本特征为:它使学校生活中每日每时发生的平凡事件,教师和学生的生存状态、生活情景,常态中的教学行为、教学现象和教学细节成为研究的主体内容。“解决问题”的教学过程就是行动研究的过程。 三、教学行动研究的过程 行动研究的价值追求主要是解决实践问题,并使教师在研究中获得发展,至于是否能为教育理论的创新添砖加瓦则在其次。因此,教师搞研究要从身边的问题入手。 1、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 研究的开始先要找问题。选择一个我们在教育学生当中感到非常困惑的问题,如低年级如何开展合作学习、如何提高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如何指导学生探究性学习、在大班额情况下如何照顾学生的差异、怎样提高小组讨论的有效性等等,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教师去探索、去研究。 对问题的选择要小、实、活。当然,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有大有小,教师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恰当选择,在选题上总的要求是宜小不宜大,宜实不宜虚,宜活不宜死。就是说应尽量选择小课题,以小见大,做深做透,而不要大题小做,浮光掠影。要选择实实在在的具体问题,不选择抽象空泛的问题。要随着改革的发展灵活选题。也可以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对原课题的内涵做适当调整,而不要固步自封、一成不变。 2、分析和表达问题 问题分析越清晰,表述越具体,越有操作性。选中问题就是选中了课题,研究的第一步就是要对比较笼统、模糊的问题做进一步分析,抓住最关键的因素,对症下药。如对语文学习兴趣,可分析为作文兴趣、写字兴趣、作业兴趣等等,作文兴趣又可分为观察兴趣、修改兴趣、课外阅读兴趣等。这样一路盘剥下来,病根就被我们找到了。然后抓住一点,确定要研究的对象(学生、自己、课堂),进行研究。 3、拟订解决问题的可能策略 针对具体化的问题,基于对原因的分析,进行思考:有哪些可能的办法能解决它?在已有经验中寻求,也可以学习相关理论,逐一列出可能解决的办法,选出最佳方案,确定实施计划。 4、实践尝试解决问题的策略 教师的研究方式是行动研究,即在教学实践中尝试解决问题的策略。这种实践可以是对个案(一个问题、一个学生、一堂课)的研究,也可以是整体的研究,时间可长可短,直到问题解决。 针对教师研究工作的特点和当前课改工作的需要,我们特别倡导进行个案研究。此种研究可以对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这种研究范围小,时间也相对短一些,操作性强。在新的课改中,由于教学理念的转化,课堂教学要进行全面深入的变革,许多教师对此感到困惑。以一节课作为一个研究的个案,组织教师进行深入研究,对教师如何改革课堂教学会有很大的帮助。个案研究对于教师来说看得见摸得着,贴近教师的实际工作,也有助于教师通过个案将教育理论和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个案研究最大的好处是能帮助教师解决自己身边的问题。 另外,在行动研究中要注意观察、收集资料。作教育的有心人,时刻保持一颗对问题敏感的心。对问题经常思考。我们眼里有问题,就会有解决问题的智慧。对上课的例子、感受立刻记下来,“勤”会让我们受益无穷。不要等到写总结的时候,那些在研究过程中曾经使我们感动的事例、真切的感受都成了昨日的记忆,早没了鲜活的味道了。 四、研究结果的表述 在解决问题之后,教师需要将问题的提出和解决的整个过程叙述出来。如何表达研究结果?它决不是论文写作这一种形式。像调查报告、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学总结(对教学所得所失的回顾)、教后记(教后一得,教后疑问)、教学日记、教学随笔等,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特点自由选用。表达结果要从最细微处着手,细心思考。把自己的课堂智慧、案例、教学感想切实的表达出来,这就是自己研究的足迹、成长的梯子。 有些教师写作论文时,往往喜欢宏大、神秘,层层包含,一味追求对“大道理”的谈论,使研究结果的表述变得空泛,缺乏生命力。校本研究的方式决定了结果的表述方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理论写作,所以“教育叙事”成为行动研究结果表述采用最多的方式。教育叙事,即叙述教育教学中的真实情境、过程。教育叙事研究是研究者以叙事、讲故事的方式表达对教育的理解和解释。教师叙述教育故事不是为了炫耀某种研究成果,它的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自我叙述来反思自己的教育生活,并在反思中改进自己的教育实践,重建自己的教学思维。一部好的教育叙事研究,不仅是教师自身心路历程的真实反映,同时也是其他教师借以反思自身的基础和对照学习的镜子。 苏霍姆林斯基说:“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工作能给教师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致变成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么就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一些研究的这条道路上来。”教师不能仅仅用知识,更要用自己的思想、智慧、情感、精神去工作。教师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研究,因为研究,所面对的问题才能不断解决,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家型教师。 (作者简介:范运灵,广西师范大学数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桂林市优秀教师,广西高考数学命题研究专家。主要论著有《运用数学思想方法解答高考数学题》,研究方向为中学数学研究性学习及数学思想方法。在《数学通讯》、《考试》和《中学生数理化》(高考版)等杂志上发表文章283篇,其中26篇分别获国家、省、市级奖。自2006年以来连续6年评为全国基础教育先进个人。邮编:541606;地址:广西桂林市灌阳县文市高中;电话:18978376782,15878383289;信箱)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中国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 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关于聘用“特约研究员”“客座教授”“名誉院长”等的通知 中国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港府注册32221109-002)、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组织机构代码566790750)是国际性质的专业权威机构,均各拥有一支国内外教育界专家组成的强大的科研队伍,长期以来致力于教育新思想与新方法的研究推广。随着中国加入WTO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形成,当前中国教育正面临着机遇与挑战。为了进一步拓展本两院与教育界同仁的联系,促进海内外教育成果的交流与合作,本两院决定在中国国内招收杰出人才。 招聘对象:中国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和教科单位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专业人员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贡献者。 招聘职衔、条件、任务、待遇: 职衔 应聘条件 工作任务 聘用待遇 说明 特约研究员 2、所著论文在各类评选中曾获奖或公开发表。 (曾作过组稿编辑工作) 1、征集教育论文; 2、负责收集各类教育信息; 3、开展课题研究; 4、每年年末交总结一份(未交视为辞职) 1、颁发证书; 2、可分享各种信息、资源,优先优惠发表作品; 3、依具体工作实绩取酬。 须交付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建档费281元(308)元。 客座教授、 名誉博士、 荣誉院士 (特约编委) 1、中级以上职称; 2、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 3、县级以上先进或教学能手(以上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有编辑经历) 1、做特约研究员等工作; 2、参与教育论文评改; 3、协助本院推广各项业务,如函授、招生、招聘研究员、扩大宣传等。 1、同特约研究员等;2、可参加本院举行的各项学术会议及活动。 须交付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建档费498元(563元)。 名誉院长 (特约副主编) 1、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2、在文教科领域内有一定知名度; 3、教育机构负责人或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或特长者。 (有编辑经验) 1、做客座教授等工作; 2、可申办本院分支机构; 3、可代表本院参与各地学术交流及评鉴。 1、同客座教授等; 2、可受委托代表本院开展工作。 须交付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建档费688元(800元)。 另外,申聘“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中国教育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条件、任务、待遇等与名誉院长相当,要求在教科文研究领域有一定建树或独到见解,须交付专家评审费及工本费、建档费680元。 凡本两院上述职衔者,订阅本院主编的报刊书籍,参与院办各种活动,均按80%付款,每年将根据其工作成绩评优颁奖。 应聘须知:欲应聘上述各职衔之一者,请写一份申请书(或填申请表),注明申聘何院何职,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本院成员推荐的可不加盖公章),随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及相关荣誉证明等复印件、1寸彩照两张挂号寄来,同时汇来相应款项,款及资料到后经评聘委员会评议通过即办理相关证书等(未被聘用者来款全数退还)。本通知长期有效。 两院中国西部分院通联: 530001 广西南宁明秀东路185号丰业国际城 C-2116苑汪小铃0771-5769401 http:// E-mail: 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银行账号:户名: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城北支行;银行账号:4500 1604 7590 5070 3840 中国国际教育科学研究院 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探析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摘 要】音乐是一门反映现实生活、表达人们思想情感的艺术,以它独特的魅力给人们的精神生活提供美的享受。音乐教育作为审美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完美人格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就音乐的教育教学方法加以阐述,谈谈个人的看法。 【关键词】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研究音乐教学法必须了解音乐的特点,教师必须根据音乐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教材和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音乐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感受能力、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以启发其树立远大的理想,陶冶其优良品格、高尚情操和丰富的感情,使他们的身心得到健全的发展。 音乐教学主要应用的方法是练习法、演示法、欣赏法、讲述讲解法、问答法和复习法。主要的教学原则是:艺术性与思想性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直观性,自觉性,积极性,循序渐进,巩固性,量力性以及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等。在此之上,还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问题教学法 美国音乐教师协会在《关于行动的议程》中提出:“必须把问题解决作为学校音乐教学的优秀”。由此,“提高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就成为音乐及其他学科的主要教学目标之一,问题教学也成为课堂教学的有效方式之一。我国古代早有关于问题教学的论述,如孟子的“重思存疑”,朱熹的“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陆九渊的“为学患无疑,疑则有进”等等。国外也早有问题教学的若干模式,如杜威的“疑难的情景――确定问题――提出假设――推理――验证”,当代美国的“选择问题――明确问题――寻找线索――解决问题”,巴班斯基的“创设问题情景――组织集体讨论――证实结论――提出问题作业”等等。这些都说明了问题教学是一种教学的理念,是一种教学的过程,是一种教学的方式。本人涉及的资料中,尚未找到定义性的答案。但从教学论专家马赫穆托夫在《现代的课》一文中的一段话中,可以见到答案的概貌:“从内部结构的观点来看,可以认为问题性的课是这样的:在这种课上,教师有意地创设问题情境,组织学生的探索活动,让学生提出学习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这种作法的问题性水平较高),或由教师自己提出这些问题并解决它们,在此同时向学生说明在该探索情境下的思维逻辑(这种作法的问题性水平较低)。”马赫穆托夫的这段理论概括,与我们对问题教学法的运用,在客观上是相吻合的。因此,我们对问题教学法本身可以作这样的界定:问题教学法是这样的一种教学方法,即教材的知识点以问题的形式呈现在学生的面前,让学生在寻求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中,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培养技能,进而培养学生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现代教学论认为:问题是科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开启任何一门科学的钥匙。问题意识是学生进行学习,特别是发现学习、探究学习、研究性学习的重要心理因素,没有问题意识,就不可能激发学生认知的冲动性和思维的活跃性,更不可能激发学生的求异思维和创造思维。问题教学,关键是培养问题意识。问题教学,是新课程课堂教学的有效武器,那么如何实施问题教学呢? (1)假设性 问题解决要依靠假设。从青少年开始是产生撇开具体事物运用概念进行抽象逻辑思维的时期。通过假设进行思维,使思维者按照提出问题、明确问题、提出假设、检验假设的途径,经过一系列的抽象逻辑过程以实现课程的目的。 (2)预计性 思维的假设性必然使主体在复杂活动前,事先有了诸如打算、计谋、计划、方案和策略等预计因素。古人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个预就是问题的预计性。从青少年开始,在思维活动中就表现出这种“预计性”。通过思维的预计性,在解决问题之前,已采取了一定的活动方式和手段。 (3)形式化 从青少年开始,在教育条件的影响下,学生思维的成分中,逐步的由具体运算思维占优势发展到由形式运算思维占优势,此乃思维的形式化。 (4)层次性 问题的设置要由浅入深,由11已知向未知进行迁移,切合学生的思维流程。又因为学生差异的层次性:学生的基础不同,理解能力不同,思维方法也不同。所以,问题应充分考虑让每个学生的思维都被触动,都体会到成功的喜悦,都参与思考的积极性。 问题是教学的心脏,是教学思维的动力,且是思维的方向;数学思维的过程也就是不断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在数学课堂学习中,教师还要即兴的不断的向学生提出新的数学问题,为更深入的数学思维活动提供动力和方向,使数学思维活动持续不断的向前发展。 二、任务教学法 任务教学法的理念来源于外语教学实践。20世纪80年代各国的外语教学研究者经过大量实践,提出一个具有重要影响的语言教学模式──任务型教学。任务教学法是当代教育所推崇的以人为本、注重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新型教学法。在音乐教学中实施任务教学法对培养学生的演唱、演奏能力、综合性艺术表现能力,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尤其具有时代意义。如果要对任务教学法有深入的认识,最好从任务教学法的理论基础入手,去思考和理解一系列相关的学术问题和教学问题,并在音乐教学实践中有意识地应用。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值得大家探究,但也要科学地、辨证地看待“任务”教学法,任务教学不是万能的,很多东西也不适合用任务教学,所以,科学地理解任务教学,必须要认真地研究,只有从学习者角度出发,仔细推敲每个知识点,为学生设计、构造出一系列典型的“任务”,让学生在完成“任务”中体验自身的主体性,自主地去掌握知识、技能与方法,使学生有成就感、荣誉感,那么我们的教学才会事半功倍,让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探索,进一步推动音乐教学不断向前发展。 教育科学研究论文:班主任与教育科学研究 摘要:班主任与教育科学研究从字面上理解是班主任从事教育科学实验,但他的意义不仅限于此,而在于强调班主任科研的必要性和特殊性。班主任的工作是充满智慧的工作,每一位班主任都是教育的实践者,所以进行研究不是几个能手、个别骨干的事,而是每一位班主任必须面对的事。 关键词:班主任; 教育 ;科学; 研究 一、班主任进行教育研究的目的 教育科学研究是以拓展教育科学知识和解决教育中的问题为目的的,教育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创新。什么是教育创新?教育创新不是把以前的东西推翻掉,自己再搞一个新的东西出来,而是在日常工作学习中遇到问题时,做出的点点滴滴的尝试。班主任如此,学生亦如此。所以,对于广大班主任来说,从事教育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二、班主任进行教育研究的方式 1.班主任需要什么样的研究 提起研究,很多人立即想到课题立项啊、论文写作啊、方法追求啊等等,就头疼得要命。把教学研究看得过于神秘、高大,使得大多数老师望而生畏。其实,班主任的研究不同于专门研究人员的研究,我们每天都在搞研究只是无意罢了。没把日常工作中对教学问题的点点滴滴的尝试与研究挂上钩,只是一味的用他人的理论来代替自己的理论,用他人的实践来代替自己的实践,教育研究变得有问题没实践,有论文没成果,忽视了学校教学研究的实质。 班主任研究与专门研究者的研究是有区别的:用贵州教育家汪广仁教授的话来说,我们班主任的研究目的是解决前沿实际问题,研究的课题就是教育教学中困扰我们的问题,研究的对象就是学生、自己和课堂,研究的过程是整个教学过程,研究的成果就是学生的发展、质量的提高,把整个过程用文字表述出来就是成果(论文)。即:班主任即专家,问题即课题,教学即研究,效果即成果。 有的班主任说,自己教育教学工作忙,没时间搞研究,将教育研究看作软任务。实际上,班主任对教育规律的每一点认识,教育实践水平的每一次提高,往往先来自教育研究,所有优秀的教育教学过程总是和教育研究交织在一起。只要我们心中有问题,有探索教育的热情,并在教学中尝试解决问题的办法,研究就和教学是一致的,只能帮助我们更好的教育学生,而不会增加额外负担。这就像会自行车的人只会感到骑车方便,而不会觉得车子是负担一样。 2.班主任研究的主要方式是校本行动研究 校本行动研究从基本理念来看,与校本培训、校本课程、校本管理等完全一致,都充分体现了“基于学校、通过学校、为了学校”的主要思想。它的基本特征为:它使学校生活中每日每时发生的平凡事件,班主任和学生的生存状态、生活情景,常态中的教学行为、教学现象和教学细节成为研究的主体内容。“解决问题”的教学过程就是行动研究的过程。 三、教学行动研究的过程 行动研究的价值追求主要是解决实践问题,并使班主任在研究中获得发展,至于是否能为教育理论的创新添砖加瓦则在其次。因此,班主任搞研究要从身边的问题入手。 1.选择和确定研究课题 研究的开始先要找问题。选择一个我们在教育学生当中感到非常困惑的问题,如低年级如何开展合作学习、如何提高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如何指导学生探究性学习、在大班额情况下如何照顾学生的差异、怎样提高小组讨论的有效性等等,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班主任去探索、去研究。 对问题的选择要小、实、活。当然,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有大有小,班主任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恰当选择,在选题上总的要求是宜小不宜大,宜实不宜虚,宜活不宜死。就是说应尽量选择小课题,以小见大,做深做透,而不要大题小做,浮光掠影。要选择实实在在的具体问题,不选择抽象空泛的问题。要随着改革的发展灵活选题。也可以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对原课题的内涵做适当调整,而不要固步自封、一成不变。 2.分析和表达问题 问题分析越清晰,表述越具体,越有操作性。选中问题就是选中了课题,研究的第一步就是要对比较笼统、模糊的问题做进一步分析,抓住最关键的因素,对症下药。如对语文学习兴趣,可分析为作文兴趣、写字兴趣、作业兴趣等等,作文兴趣又可分为观察兴趣、修改兴趣、课外阅读兴趣等。这样一路盘剥下来,病根就被我们找到了。然后抓住一点,确定要研究的对象(学生、自己、课堂),进行研究。 3.拟订解决问题的可能策略 针对具体化的问题,基于对原因的分析,进行思考:有哪些可能的办法能解决它?在已有经验中寻求,也可以学习相关理论,逐一列出可能解决的办法,选出最佳方案,确定实施计划。 4.实践尝试解决问题的策略 班主任的研究方式是行动研究,即在教学实践中尝试解决问题的策略。这种实践可以是对个案(一个问题、一个学生、一堂课)的研究,也可以是整体的研究,时间可长可短,直到问题解决。 针对班主任研究工作的特点和当前课改工作的需要,我们特别倡导进行个案研究。此种研究可以对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这种研究范围小,时间也相对短一些,操作性强。在新的课改中,由于教学理念的转化,课堂教学要进行全面深入的变革,许多班主任对此感到困惑。以一节课作为一个研究的个案,组织班主任进行深入研究,对班主任如何改革课堂教学会有很大的帮助。个案研究对于班主任来说看得见摸得着,贴近班主任的实际工作,也有助于班主任通过个案将教育理论和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个案研究最大的好处是能帮助班主任解决自己身边的问题。 另外,在行动研究中要注意观察、收集资料。作教育的有心人,时刻保持一颗对问题敏感的心。对问题经常思考。我们眼里有问题,就会有解决问题的智慧。对上课的例子、感受立刻记下来,“勤”会让我们受益无穷。不要等到写总结的时候,那些在研究过程中曾经使我们感动的事例、真切的感受都成了昨日的记忆,早没了鲜活的味道了。 四、研究结果的表述 在解决问题之后,班主任需要将问题的提出和解决的整个过程叙述出来。如何表达研究结果?它决不是论文写作这一种形式。像调查报告、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学总结(对教学所得所失的回顾)、教后记(教后一得,教后疑问)、教学日记、教学随笔等,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特点自由选用。表达结果要从最细微处着手,细心思考。把自己的课堂智慧、案例、教学感想切实的表达出来,这就是自己研究的足迹、成长的梯子。 有些班主任写作论文时,往往喜欢宏大、神秘,层层包含,一味追求对“大道理”的谈论,使研究结果的表述变得空泛,缺乏生命力。校本研究的方式决定了结果的表述方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理论写作,所以“教育叙事”成为行动研究结果表述采用最多的方式。教育叙事,即叙述教育教学中的真实情境、过程。教育叙事研究是研究者以叙事、讲故事的方式表达对教育的理解和解释。班主任叙述教育故事不是为了炫耀某种研究成果,它的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自我叙述来反思自己的教育生活,并在反思中改进自己的教育实践,重建自己的教学思维。一部好的教育叙事研究,不仅是班主任自身心路历程的真实反映,同时也是其他班主任借以反思自身的基础和对照学习的镜子。 苏霍姆林斯基说:“如果你想让班主任的工作能给班主任一些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致变成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么就引导每一位班主任走上从事一些研究的这条道路上来。”班主任不能仅仅用知识,更要用自己的思想、智慧、情感、精神去工作。班主任就必须不断学习、不断研究,因为研究,所面对的问题才能不断解决,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家型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