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中华 王春雷 全华公私合作目的地营销网络治理阿姆斯特丹上海
摘要:开展公私合作是协作型目的地营销组织的主要手段,也是旅游目的地营销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以Wang和Fesnmaier于2007年提出的“目的地联合营销的组织分析框架”为基础,按照“先决条件—合作动机—发展阶段—营销效果”的思路,对阿姆斯特丹和上海两个城市进行了案例比较分析,研究了公私合作在国内外旅游目的地营销中的应用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网络治理理论,提出了一个融多主体、全过程和混合目标于一体的新的旅游目的地联合营销分析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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