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现状、困境与政府义务

作者:许巧仙; 常晓茗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权受教育条件权政府义务

摘要:残疾儿童拥有平等受教育权利,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确认的,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近十年来,我国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实现水平稳步提高,但依然存在受教育机会权利和改善受教育条件的权利发展不均衡的现实困境。政府需从财政投入、师资保障等方面积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供给更为精准的教育服务,并加强检查与监督,提供畅通的司法救济,破解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实现的结构性困境,维护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人权

《人权》(CN:11-40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权》是中国人权领域唯一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央级刊物。杂志的宗旨是:探讨人权理论,普及人权知识,开展人权对话,促进中国人权的进步和国际人权的健康发展。杂志设有“高层论坛”、“人权报告”、“特别报道”、“法治天地”、“维权纪实”、“学术园地”、“环球观察”、“调查与研究”、“海外之声”、“史海钩沉”、“西藏今昔”等栏目。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