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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为人权教育做些什么?

作者:郑贤君人权教育国家责任承担者非政府组织教育活动人权精神国际组织教育过程

摘要:人权教育.是以尊重人权精神的修养为目的而进行的教育活动。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国家、地方团体、家庭、学校、社区、国民等都在人权教育中有自己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位置,而国家则是促进人权教育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在人权已日益走出书斋.走出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走向社会.走向生活.亦即人权口号具体化时刻,首要的问题是明确谁来教育?教育谁?教育什么?及教育的方法等问题。鉴于国家在人权教育过程中承担着中心与首要责任,本文主要对由国家作为人权教育主体所引发的一系列关联问题作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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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

《人权》(CN:11-409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权》是中国人权领域唯一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央级刊物。杂志的宗旨是:探讨人权理论,普及人权知识,开展人权对话,促进中国人权的进步和国际人权的健康发展。杂志设有“高层论坛”、“人权报告”、“特别报道”、“法治天地”、“维权纪实”、“学术园地”、“环球观察”、“调查与研究”、“海外之声”、“史海钩沉”、“西藏今昔”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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