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杰依法立法实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治理体系国家治理立法原则立法工作
摘要:党的报告把依法立法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并列为立法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善治契机。立法权是治理体系中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基础,高质量的立法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只有良法才能善治,不能简单地说有法可依,其实更重要的是有良法可依,因此“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三大原则的确立,对开展地方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