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江西省暂住证暂住人口管理待遇市民常住户口居住地
摘要:据大江网9月6日载,流动人口要进行居住登记,但在有本地户口亲戚家中住15日以下的可不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在一定条件下可申请居住证,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当地享有申领驾照、办理港澳商务签注等权益,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9月5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随之同时废止。在《办法》施行前领取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需继续居住的,依《办法》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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