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权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审议意见组成人员地方人大宪法职权
摘要:审议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人大常委会实现有效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毋须讳言,一些地方人大的审议意见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效力,人大的监督实效“被打了折扣”。根源何在?如何增强审议意见的监督实效?针对这一话题,本刊专门约请的几位嘉宾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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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坛》(CN:35-115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政坛》坚持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继续深入宣传党的十五大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突出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影响,注意宣传内容的合法性,进一步提高办刊水平,增强刊物的新闻性、权威性和实用性,使刊物更加贴近社会,贴近人大代表,贴近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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