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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议地方立法权限

作者:赖祖胜地方立法权限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执行法律专属立法权列举式

摘要:立法权限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范围界限。设定立法权限是《立法法》的重要任务。《立法法》用了3个条款分别就哪些“事项”制定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规定。其中,第8条规定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的事项采取了列举式,列举了10项属于专属立法权,即只能制定为法律的事项。第56条规定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主要为“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宪法》具体列出的事项共有18项,因此,可以认为这是一种间接的列举式。第64条规定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则不同于列举式,而是较为原则地归纳为三类事项:一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是“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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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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