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庆勋; 李裕华厦门市海沧大桥人大代表资产置换议案收费问题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所谓"主"矣,所有者也。但是,此主非彼主:厦门大桥、海沧大桥均属国有资产,为国家所有,国家是其主也;而本文所言之"主",实指两桥经营者或掌管者。厦门市近30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革大桥收费的议案",经过两届常委会的三年督办、四次审议,先后共有50余位委员在常委会会议上陈述自己的观点,时至今日终于见到了落实的曙光:两桥收费欲改制,厦门路桥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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