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莹经济特区立法地方性法规变通规定专题座谈会上位法应当授权
摘要:笔者日前参加了一个关于经济特区立法的专题座谈会。座谈会讨论主题包括如何划分经济特区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界限,经济特区法规究竟“特”在哪里?哪些事项经济特区应当制定特区法规先行先试,哪些事项应当制定一般的地方性法规?目前有关法律对经济特区法规采取概括授权的模式,是否有必要对授权规定予以细化和完善?经济特区立法适用变通的范围有多大,变通的界限如何划分?即经济特区法规对上位法的规定,哪些可以作出变通规定,哪些不应变通?能否对变通适用的界限提出一些具体的划分标准?这些问题在当下都是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