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彩礼钱结婚风俗习惯婚姻关系赠与行为给付义务
摘要:编辑同志:我和我老公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但婆婆却问我要结婚时她给的彩礼钱,我是否有义务返还?广州徐小姐徐小姐:首先应明确该笔钱款是否属于彩礼。若一方的给付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即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于彩礼,受赠与者无义务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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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CN:44-1331/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人民之声》主要栏目:依法治省、发会会议之窗、理论研究、立法探讨、监督剪影、执法巡视、热点透视、市县人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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